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結果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0項 外交部185萬元,照列。 第71項 領事事務局,無列數。 第72項 國防部5萬元,照列。 第73項 國防部所屬原列5億5,263萬4千元,減列第2目「賠償收入」第1節「一般賠償收入」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億5,163萬4千元。 第203項 僑務委員會,無列數。 第215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506萬2千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62項 領事事務局原列36億6,726萬3千元,增列第1目「行政規費收入」第1節「證照費」100萬元,改列為36億6,826萬3千元。 第63項 國防部7千元,照列。 第64項 國防部所屬160萬2千元,照列。 第168項 僑務委員會2萬4千元,照列。 第173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列2億5,800萬元,增列第1目「使用規費收入」第1節「服務費」500萬元,改列為2億6,300萬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5項 外交部3,070萬6千元,照列。 第86項 領事事務局5萬6千元,照列。 第87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6萬元,照列。 第88項 國防部4萬5千元,照列。 第89項 國防部所屬45億2,785萬5千元,照列。 第220項 僑務委員會858萬3千元,照列。 第231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列946萬4千元,增列第1目「財產孳息」第2節「權利金」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96萬4千元。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3項 國防部所屬15億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4項 外交部4億2,239萬5千元,照列。 第85項 領事事務局726萬1千元,照列。 第86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36萬4千元,照列。 第87項 國防部60萬4千元,照列。 第88項 國防部所屬18億1,634萬6千元,照列。 第219項 僑務委員會62萬5千元,照列。 第233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4億9,908萬8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8款 外交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外交部(不含第8目「外交支出機密預算」)282億5,863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67項: (一)113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7,776萬1千元,較112年度預算6,523萬5千元增加。查臺北賓館所需之維護費用較往年增加,經詢未能說明預算增列之原因,難以確認預算編列之必要與覈實,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林昶佐 林靜儀 蔡適應 陳以信 馬文君  (二)外交部為利北投檔案大樓順利啟用,113年度預算案除持續編列預算辦理公文歸檔、清理、解降密系統註記等檔案管理工作外,另新增編列北投檔案大樓空間規劃及汐止檔庫檔卷搬遷計畫預算,然迄今檔案未清查比率高逾六成,且其中不乏有未依檔案法規定辦理回溯編目建檔者;另未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完成機密檔案重新核定之比率達94.45%,應積極辦理,並加速清理已屆滿保存期限之檔案,俾減省檔案空間及儲存成本,提升北投檔案大樓運用效能。爰針對113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805萬9千元,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王定宇 何志偉 林靜儀 劉世芳 羅致政 江啟臣  (三)113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041萬5千元,為113年度所新增編列,使用用途為外交部新檔案大樓空間規劃及汐止檔庫檔卷搬遷計畫等。審視雜項設備之使用,為免浪費公帑。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廖婉汝  (四)113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預算編列5,586萬3千元,主要係新增北投檔案大樓空間規劃及汐止檔庫檔卷搬遷計畫等預算1,976萬5千元,並持續編列2,870萬9千元辦理公文歸檔、清理、解降密系統註記等檔案管理工作。惟截至112年8月底止,未完成清查之檔案尚逾六成,此外,92年度以前之機密檔案未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重新核定者高逾九成。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廖婉汝 趙天麟 何志偉 林靜儀 蔡適應 吳斯懷 馬文君  (五)113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8,592萬5千元,相較112年度增加1,177萬7千元,經查外交部業務多屬機敏性質,且駐在國電信服務處於相對高風險之資安環境,惟外交部未依規定頻率辦理重點館處資安健診,又部分駐外館處使用資通訊設備容有資安疑慮等情形,恐不利重點館處資安防護,不應放任增加預算數額,卻無積極檢討改善規劃,恐有無法建構安全資訊環境之虞。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江啟臣 趙天麟 何志偉 林靜儀 蔡適應 王定宇 羅致政  (六)113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811萬4千元,較112年度增加63萬7千元,其中外交部為「配合新南向政策,委託國內智庫推動我與東協多邊關係及辦理我與新南向國家雙邊交流」編列經費辦理,然其採委辦性質,對加強我與東協國家產、官、學界交流之實施成果難以評估,再者,其委託研究案諸多與新南向政策議題無關,與預算目的不符,淪為消化執行預算之嫌,外交部應列入追蹤及檢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林昶佐 林靜儀 蔡適應 陳以信 江啟臣  (七)112年10月30日加拿大政府國庫委員會主席阿南德(Anita Anand)宣布,自即日起所有由聯邦政府機構提供的手機禁止使用微信(WeChat),以避免政府信息被洩漏,我國自108年度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後,為強化外交部及駐外館處網路安全環境,每年度持續編列預算進行駭侵監控防衛系統維運、資訊安全管理制度稽核驗證及採購相關資訊軟、硬體等資安防護作業,然部分駐外館處有未依規定頻率辦理資安健檢,及使用資通訊設備存在諸多資安疑慮等情形,如安裝未奉核之軟體、公務電腦連接私人裝置(含手機)、未安裝防毒軟體及電腦存在高風險程式,為防止機密外交資料外洩,駐外館處資安防護允待積極提升。爰針對113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億0,498萬6千元,凍結2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志偉 林靜儀 蔡適應 林昶佐  (八)113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9億5,557萬3千元。較112年度編列28億2,417萬2千元增加,然112年又失一邦交國,所需預算不減反增之原因,應予說明;另外交部連年歲出經費賸餘數位列各機關前位,以111年度為例決算歲出經費賸餘36億5,700萬元,占預算數比率12.16%,相關預算編列是否覈實,亦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趙天麟 何志偉 林靜儀 羅致政  (九)113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有關歐洲司預算編列1億4,258萬元,相較112年度增加1,106萬2千元,其預算用途主要用於推動與歐盟及英、法、德及中東歐等歐洲國家之重要智庫合作,在預算書中並未完整揭露,難以審視評估其效益,外交部官方網站應公開辦理計畫成果及特色訊息揭露,以利國人與國會共同審議及監督,再者「加強歐洲地區華語文計畫」,其支用率偏低,工作執行未如預期,恐有檢討改善之必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十)113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經貿交流活動」有關亞東太平洋司預算編列1,118萬元,較112年度683萬7千元,增加434萬3千元,經查第8次臺日漁業委員會於112年3月在日本東京舉行,我方針對國內漁民最關切的「八重山以南及沖之鳥海域作業問題」,向日方重申適用海域外的重疊經濟海域作業規則協議,日方仍不願協商,造成臺灣漁民不能安心捕魚。另近年我國對日本貿易逆差逐年增加,111年度已達210億美元,日本為臺灣最大之貿易逆差國,顯示外交部辦理「臺日經貿經濟貿易會議」成效未如預期,實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十一)外交部連年編列預算推動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入會(108年度編列1,500萬元、109年度編列1,500萬元、110年度編列1,500萬元、111年度編列1,430萬元、112年度編列1,304萬元),卻遲至110年9月方遞件申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入會,至今尚未成立工作小組,未能展開任何談判,自108年度起已投入7,234萬元,113年度續編列1,200萬元,執行策略及期望達成目標為何,應有具體說明。爰針對113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中「經貿交流活動」有關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運用多元管道推動我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預算編列1,200萬元,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吳斯懷  (十二)113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中「經貿交流活動」預算編列2億2,310萬4千元,經查政府近年提出「非洲計畫」,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負責執行非洲經貿活動交流,盼深入連結非洲經貿,強化臺商布局,但從我國與非洲地區進出口貿易總額觀之,占我國與全球貿易總額比率僅0.6%,經貿推廣成效未如預期,112年9月底止相較同期我國對非洲經貿呈現負成長(-43.5%),顯示外交部在經貿交流活動資源挹注上實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十三)113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中「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5億2,985萬元,較112年度增加近2,735萬9千元,其中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主要業務包含協助向日本索償各項債權及臺籍慰安婦受害人補償費。鑑於日本政府於二戰期間對慰安婦所造成之名譽及身心損害賠償問題,一直不願正視,南韓及東南亞等國家皆陸續爭取日方就慰安婦受害之道歉補償,反觀我方對日方爭取臺籍慰安婦尊嚴及道歉賠償仍停滯不前,近年外交部對所有協助向日本索償各項債權及臺籍慰安婦受害人補償費毫無進展,孰料臺灣最後1位倖存的二戰日軍性奴隸慰安婦阿嬤已於112年5月辭世,等不到日方道歉,殊為遺憾。外交部應進行調查蒐證,並協助舉辦慰安婦相關議題之人權活動,並藉由出席各項國際會議及活動持續發聲,提升國際社會對於慰安婦議題的關注,以展現政府對日本索償決心,撫慰慰安婦其家屬之缺憾。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十四)113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0億7,890萬9千元,較112年度預算9億9,106萬1千元增加。查本預算科目包含10項業務,經詢外交部表示「本部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執行技術合作計畫,整體業務執行情形大致按照規劃進行」,未能具體說明預算執行成果,預算增列是否允當,不無疑義。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吳斯懷  (十五)113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0億7,890萬9千元,相較112年度增加3,159萬8千元,經查105至111年度「國際合作及關懷」業務計畫占外交部年度歲出預算規模皆逾四成,其預算編列數概呈增加趨勢,然110及111年度預算執行結果,預算實現比率未及四成,逾六成預算未及執行而辦理保留及繳庫,應待檢討策進,俾提升預算執行效能。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十六)113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有關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預算編列48億6,857萬4千元,較112年度預算編列49億6,399萬7千元略微縮減。查宏都拉斯因斷交終止計畫,海地因政局不穩,相關計畫長期延宕,但113年度預算規模僅略微縮減,預算編列是否覈實,相關執行計畫之具體合作對象及成效,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吳斯懷  (十七)宏都拉斯112年3月與我國斷交後,轉投中國懷抱,中國還承諾要買當地白蝦,如今似乎成了芭樂票。宏都拉斯全國水產養殖協會(Andah)發布最新統計,112年前3季出口白蝦數量為6085.36萬磅(2.76萬噸),其中33%賣到臺灣。當地蝦農強調,臺灣開價比中國高,即使未來要付關稅,也要賣到臺灣。惟宏國不信守政治承諾,仍執意與臺灣斷交。外交部應協同經濟部及農業部輔導臺灣向其他與臺灣具有相同價值之民主國家購買相關替代產品。爰針對113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有關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預算編列48億6,857萬4千元,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劉世芳  (十八)臺灣於中美洲開發銀行(CABEI)總認股金額達7億7,625萬美元,實際已繳付之股款約新台幣18億元,持股比例11.42%,為最大持股成員國。然而CABEI這幾年卻發生資助獨裁者,且有資訊不透明之狀況。2021年CABEI 9個會員國就曾發出聯名抗議信給CABEI,此外,美國戰略及國際研究中心(CSIS)也針對CABEI總裁Mossi資助涉違人類罪、打壓民主的尼加拉瓜奧蒂嘉(Daniel Ortega)獨裁政權提出過抗議,並呼籲臺灣、韓國、歐盟必須重視CABEI資訊不透明、資助獨裁政權的問題。我國做為CABEI最大股東,每年度編列經費參與並資助CABEI,鑑於各界對CABEI之疑慮,對於如何監督相關經費流向,必須有具體作為。爰針對113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107億0,718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廖婉汝 林昶佐 林靜儀 蔡適應  (十九)113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預算編列12億1,345萬9千元。經查援外計畫分為「雙邊援助」與「多邊援助」,其中多邊援助架構係國際或區域援外組織對於援助計畫之評估與執行之評核等規範較為嚴謹,且具公信力,有助爭取國人對援外工作之支持。然揆諸外交部107至109年度以多邊架構方式推動援外計畫之項數及金額皆較偏低,其計畫項數占整體援外計畫項數比率均未及一成;而援外金額除110年度達22.58%外,餘亦均未及一成,顯示我國援外工作透過多邊架構推動者仍屬少數。鑑於援外政策雖多奠基於維繫邦交,並採雙邊援贈方式,由邦交國依其國家發展需要辦理,惟為提升援外成效,允宜賡續爭取與國際組織之合作,同時拓展我國際空間,彰顯中華民國對國際社會之貢獻。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羅致政 何志偉 林靜儀 蔡適應  (二十)113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預算編列援外134億1,790萬2千元,然其中透過多邊架構推動者仍屬少數。目前我國援外政策多奠基於維繫邦交,並採雙邊援贈方式,由邦交國依其國家發展需要辦理,惟為提升援外成效,同時也應爭取與國際組織之合作、拓展我國際空間,以彰顯臺灣對國際社會之貢獻。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於1個月內就「我國擴大援外工作多邊架構之具體計畫」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廖婉汝 趙天麟 何志偉 林靜儀  (二十一)外交部於107年7月3日首次將外交部原「外交部購建駐外館、宿舍分級表」修訂簡化為「外交部駐外館處購建館舍清單」,將駐舊金山辦事處等5處列為優先辦理購建之館處後,每2年視駐在國政經情勢及房地產市場狀況等滾動檢討。經檢視外交部提供之上開清單,外交部雖滾動檢討優先名單,以推動駐外館舍購建計畫,惟部分駐外館舍列為優先推動名單後,歷經10餘年仍無具體進展,如駐波士頓辦事處館舍於92年即因產權登記無虞、享有免稅待遇、租期可配合,及購置館舍具經濟效益等因素,列入優先推動名單,然截至112年8月底止仍未完成購建,而自前揭購建館舍清單107年度首度修正至111年度第3次修正為止,駐波士頓辦事處預估購建計畫總經費漲幅60.69%,已高逾其年租金漲幅40.23%甚多,在全球住宅房價趨漲情勢下,實加重未來館舍購建之財務負擔。鑑於駐外館舍購建為政府既定政策方向,在全球住宅房價長期多呈增長趨勢下,允宜評估館舍建購成本效益並積極辦理,俾達提高駐外館舍自有率及節省鉅額租金支出之預期效益。爰針對113年度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預算編列4億3,636萬元,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世芳 羅致政 何志偉 廖婉汝 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陳以信 王定宇 林靜儀 林昶佐 蔡適應  (二十二)經查外交部為解決該部新進學員與具駐外資歷之調外交部單身同仁於國內短期居住及檔庫存放空間不足之問題,推動致遠新村活化再利用中長程個案計畫。並於113年度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致遠新村職務輪調宿舍改建」預算編列1億0,194萬3千元。惟依審計部決算審計報告,外交部111年度工作計畫預算編列5,922萬元,應付保留數達5,912萬4千元,實現數僅9萬6千元,實現比率0.16%。復查109至110年度預算實現數甚微,應付保留數比率則皆逾九成,保留數高達2.7億餘元,工程進度嚴重落後,而影響預算執行。本案111年度已請外交部加強改善,並加速工程進行,俾利如期完成啟用,有效發揮計畫執行效能,惟外交部迄今仍無具體改善進度,卻持續編列經費。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廖婉汝  (二十三)外交部首次發布我國「援外政策白皮書」已歷14年,至今仍未完成新版之發布,鑑於「援外政策白皮書」對於我國援外資源布局及策略具有相當重要性,其公開發布應法制化,使行政單位據以持續推動各項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並透過建立專業化及成果導向之發展合作模式,強化援外工作及外交關係之連動,並符合國際規範以提升援助效益,請外交部參照國防法中針對「四年期國防總檢討」之發布規定,應於每任總統就職後10個月內向立法院公開提出相關之立法例,將「援外政策白皮書」之發布法制化,明確規定於國際合作發展法中。 提案人:羅致政 何志偉 林靜儀 蔡適應  (二十四)外交部為利外交部及其他機關駐外機構處理會計事務有所依循,於92年7月30日函頒(112年9月22日第一次修正)「各機關駐外機構會計作業注意事項」,然駐外館處經常性經費賸餘結報仍有未依規定辦理情形,近年駐外館處經常性經費核結賸餘多未能依規定期限於次年3月15日前結報,致有鉅額賸餘經費長期滯留駐外館處現象,難謂妥適;112年9月外交部始完成第2次核結,得出賸餘數計78萬1,375.8美元、9萬7,336.81澳幣及20萬4,322.72歐元,惟截至112年10月6日止尚未完成繳庫;另亦有部分尚待核結之賸餘款,俟核結完成後,預計於112年12月辦理繳庫,與「各機關駐外機構會計作業注意事項」第9點規定中,「每年12月份經常性經費報銷,得展延至次年3月20日前結報,外交部則應於次年6月20日前完成當年度駐外機構經費之核結及賸餘經費之繳庫。」所規定嚴重不符,外交部應避免駐外館處因未依規定核結繳庫,致使鉅額賸餘款長期滯留外館,使政府經費未能有效利用,請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精進之解決方案。 提案人:羅致政 何志偉 林靜儀 蔡適應  (二十五)松鶴國際企業公司(以下簡稱松鶴公司)係我國在美國檀香山之境外國有財產,依規定由外交部主管。松鶴公司係政府於68年以1,080萬美元購入,同年於美國加州登記並在夏威夷州註冊正式成立,負責經管文化廣場相關業務。經洽據外交部說明,考量文化廣場自63年落成迄112年已逾40年,相關建物及軟硬體設備老舊,基礎設施修繕所需金額龐大,未來甚可能要求政府編列修繕所需相關預算,爰經董事會同意後將其100年度以後之稅後淨所得轉列特別公積金,作為「保留重大修繕工程資本支出」,以進行必要整建工程,優化該廣場現況,爰未再派發股利解繳國庫。然近3(109至111)年度該文化廣場營運結果皆產生虧損,分別為26.17萬美元、2.79萬美元及14.39萬美元,財務狀況恐趨於弱化。據外交部提供資料,松鶴公司經管之文化廣場共12棟建物,占地17萬3,100平方呎,可供出租面積經111年度調整後為14萬7,298平方呎,截至112年8月底止,已出租面積9萬3,462平方呎,出租率為63.45%,較106年度71.57%減少8.12個百分點,概呈下降趨勢,招租結果未盡理想。實有待外交部研謀善策,改善出租率及營運成果,俾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益。 提案人:王定宇 何志偉 林靜儀  (二十六)113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公開部分,以下同)編列282億5,863萬元,近年外交部歲出預算概呈增加趨勢,然預算執行量能容待提升。經查外交部近年(106至111年度)歲出預算規模高逾200億元,且概呈增加趨勢,然觀諸其執行結果,各年度歲出預算未及於當年度執行之金額逐年增加,111年度所編歲出預算於當年度支用者僅五成餘,執行量能不足。其中各年度預算未及執行而辦理保留金額偏高並逐年攀升,111年度應付保留數86億9,352萬6千元,占歲出預算數31.50%,保留金額及比率均高於前5個年度;至112年度歲出預算289億5,209萬8千元截至7月底止之實現數比率亦僅31.32%,未及四成。鑑於政府預算資源有限,為妥善運用外交資源,外交部允宜檢討近年預算保留及賸餘金額偏高且概呈攀升趨勢之情形,並妥依相關規定覈實編列預算,俾提升預算執行量能。 提案人:王定宇 何志偉 林靜儀  (二十七)為因應國際局勢發展及外在環境演變,外交部於98年5月發布我國第1本「援外政策白皮書」,據以持續推動各項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並透過建立專業化及成果導向之發展合作模式,以符國際規範並提升援助效益。茲因2019年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爆發,全球經濟受疫情影響嚴重衰退,衝擊全球援外政策,各國紛紛調整政府開發援助(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 ODA)預算或重新思索援外工作與外交關係之連動,審計部於審核外交部110年度財務收支及決算時表示意見略以,「我國囿於兩岸關係及國際情勢,援外政策多奠基於維繫邦交,在特殊國際環境下,透過執行援外計畫,進行各項協助友邦及友好國家社會發展與經濟成長之基礎建設。值此後疫情階段,面對國際援外趨勢之變化,各國區域政經勢力之消長,允宜適時調整援外計畫內容,並回應國際關注之性別、疫情、海洋、氣候金融及社會創新等多元合作議題,關注夥伴國家SDGs之推展進度等。」嗣外交部於110年底委託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擬撰「國際發展合作政策白皮書」,並預計於111年9月發布,然截至112年8月底止仍未完成。經洽據外交部表示,近來國際地緣政治快速變化,該部將研議我國援外資源布局及策略後,於適當時機發布新版援外政策白皮書。 提案人:王定宇 何志偉 林靜儀  (二十八)據外交部112年1月調查駐外館處公用資通訊設備或使用電信服務情形,其中使用資通訊設備有行政院認定存在資安疑慮廠牌者,包括駐奧克蘭辦事處等14個外館;另電信服務由有資安疑慮業者提供者,為駐西班牙代表處等19個外館;同時符合上揭2項情事者,為駐西班牙及駐智利代表處;且其中不乏屬資安A級之重點館處,請外交部加強駐外館處之資安稽查。 提案人:何志偉 林靜儀 羅致政  (二十九)外交部為加強駐外館處資通安全防護,每年皆派團赴駐外館處進行資安督考,督考內容包含執行資安防護強化計畫(資安健診)、資安技協、資安官教育訓練等;督考方式係擇定資安A級重點館處,以每2至3年執行1次資安健診為原則,資安技協則視駐外館處需求與資安防護之必要性,派員協助排除資訊作業環境之疑難障礙,並執行資安稽核及防護等工作。然近年外交部赴駐外館處督考情形,在資安健診方面,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自108年至112年8月底止該部22個A級重點館處,除駐加拿大代表處執行2次外,駐美國代表處等6個館處均執行1至3次,而駐韓國代表處等部分亞太館處則因疫情3年未執行資安稽查,占A級重點館處總數不到二成,恐成為整體資安防護缺口,外交部執掌國家外交事務,應落實資安防護及稽查,避免成為資安破口。 提案人:何志偉 林靜儀 羅致政  (三十)國際間越來越多國家將政府與公民社會夥伴關係之合作框架納入其國際發展政策中,以營造公民社會參與國際發展合作之有利環境。然而我國非政府組織執行國際合作發展計畫時由各目的主管機關依其職掌各自籌劃進行,並未依國家整體策略方向擬定上位指導方針,亦未訂有整體性策略供NGOs遵循,顯不利於增強我國對外之公眾外交及軟實力,外交部作為我國外交事務主管機關,應積極作為,並妥適資源分配,以利增進我國公眾外交能力。 提案人:何志偉 林靜儀 羅致政  (三十一)愛沙尼亞公共廣播公司英語服務ERR News於112年11月3日報導,愛沙尼亞政府已同意,允許臺灣以「台北」名稱,在愛沙尼亞首都塔林(Tallinn)開設經濟或文化代表處。愛國外長並表示:「支持臺灣參與涉及全球利益領域的國際事務,例如對抗大流行病,以及臺灣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重振與臺灣的關係並不違反一中政策。」我國外交部於112年11月4日發布新聞稿表示,雙方都肯定設處對於強化雙邊交流具有重要意義,但目前雙方尚未達成共識。外交部感謝愛沙尼亞政府願意持續與我們討論,外交部對此保持開放態度。有學者分析如果在愛沙尼亞設處,經濟層面雙方在電動車,科技領域能有更多交流,政治方面則可以顯示立陶宛效應並沒有因為中國威脅而停止。爰建請外交部盡速研議於愛沙尼亞開設代表處事宜,並適時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劉世芳 羅致政 何志偉  (三十二)我國援外政策白皮書自2009年後未有更新,因應世界局勢變動甚鉅,我國需有符合局勢變動之援外指南,以利推動我國公私部門與國際合作之援外政策,且新版白皮書已經多次討論並延期發布,外交部應儘速出版新版白皮書。 提案人:趙天麟 何志偉 林靜儀  (三十三)我國駐外館處依駐在國生活條件區分等級,依等級不同影響駐館同仁待遇,根據外交部駐外人員輪調作業要點第5條:駐館依駐在國(地)工作環境及生活條件區分為A至E級,又以A級所處工作環境及生活條件最優。惟近年國際局勢劇烈變化,尤其受新冠疫情及俄烏戰爭影響,導致全球物價高漲,現有館處分級恐需重新調整,各分級相對之待遇是否符合現實情況,也應重新檢視,爰要求外交部持續爭取提升駐外人員待遇福利,以照顧駐外人員生活所需,並於3個月內重新檢視駐外館處分級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江啟臣 陳以信  (三十四)我國於111年與斯洛伐克簽署「臺斯民事暨商事司法合作協議」,首創與歐盟國家民商事司法合作,樂見兩國未來深化交流。而臺斯兩地的留學生及學者也將成為兩國間最佳的溝通橋樑。為了解且持續協助扶持兩地學術交流。爰請外交部針對兩國學者交流以及我國在斯洛伐克之留學生以及在臺之斯洛伐克留學生之留學現況深入了解,並研議後續精進作為以提升兩地學術交流。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廖婉汝  (三十五)經查松鶴國際企業公司係我國於美國檀香山之境外國有財產,依國有財產法規定由外交部主管,松鶴國際企業公司經管之文化廣場共12棟建物,占地17萬300平方,可供出租面積為14萬7,298平方呎。惟建物落成迄今已逾40年,相關建物及軟硬體設備老舊,基礎設施修繕所需金額龐大,未來甚可能要求政府編列修繕所需相關預算,爰經董事會同意後將其100年度以後之稅後淨所得轉列特別公積金,作為「保留重大修繕工程資本支出」,以行必要整建工程,優化該廣場現況。鑑於松鶴國際企業公司經管文化廣場出租率呈下降趨勢,截至112年8月底止,已出租面積9萬3,462平方呎,出租率為63.45%,較106年度減少8.2%;且近3年來松鶴國際企業公司營運狀況不佳,分別虧損為26.17萬美元、2.79萬美元及14.39萬美元,財狀況恐趨於弱化。未能逐年產生稅後所得轉列特別公積金以供未來文化廣場老舊建物修繕所需。請外交部研謀善策,改善出租率及營運成果,俾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益。爰請外交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廖婉汝  (三十六)鑑於外交部投入政府開發援助金額及占國民所得毛額比率未見成長,與聯合國建議占國民所得(GNI)0.7%之標準存有極大差距。以2021年為例,我國投入ODA金額約占GNI的0.039%,甚至較2020年之0.073%更少。爰請外交部於1個月內就我國投入政府開發援助之情形與推進計畫,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廖婉汝  (三十七)113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新增援助烏克蘭戰後重建等計畫,編列預算金額新台幣6億元。鑑於烏俄戰火仍持續延燒,經費之投入宜詳細評估優先順序及當地居民的急迫需求。爰請外交部針對「烏克蘭戰後重建計畫」提出經費投入之初步規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廖婉汝  (三十八)外交部推動駐外館舍購置計畫,但目前駐外館舍自有率僅15.32%,考量全球房地產價格及租金具有易漲抗跌屬性,且推動駐外館舍購建為既定政策方向,外交部責無旁貸,應有完善之規劃,以有效提升館舍自有率及節省鉅額租金支出。爰請外交部針對推動駐外館舍購置計畫進展提出改進對策,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廖婉汝  (三十九)外交部匯撥駐外館處經常性經費執行後產生賸餘繳回國庫之金額,由107年度1億4,756萬1千元,增加至110年度2億6,561萬9千元,呈現逐年增加趨勢;另賸餘款繳回未及於當年度沖減經費支出,而於次年度以「收回以前年度歲出」科目繳庫者年逾五成。依「外交部各機關駐外機構會計作業注意事項」第9點規定,經常性經費應於次月20日前結報;至每年12月份經常性經費得展延至次年3月結報。另查外交部駐外館處會計事務作業,係於每年10月間洽請外館處預估截至年底之經費需求,如預估有賸餘者,則約於11月收回;俟12月完成經費核結後,若仍有經費賸餘,則於次年度以「收回以前年度歲出」科目辦理繳庫。惟實際作業多未能依上開規定辦理,經查111年度經常性經費賸餘,部分駐外館處依規定於112年3月15日前結報,外交部完成核結後於6月繳解國庫共6,208萬6千元,餘未及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結報者,由外交部於112年9月完成第2次核結後,得出賸餘數計78萬1,375.8美元、9萬7,336.81澳幣及20萬4,322.72歐元,惟截至112年10月6日止尚未完成繳庫;另亦有部分尚待核結之賸餘款,則俟核結完成後,預計於112年12月始辦理繳庫。與上開注意事項第9點,應於次年4月30日前完成當年度駐外機構經費之核結及賸餘經費繳庫之規定顯有未符。為如期辦理年度經費核結及賸餘經費繳庫事宜,避免鉅額賸餘經費長期滯留駐外館處,爰請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改進對策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廖婉汝  (四十)外交部為配合政府資料開放政策,訂定資料開放行動方案,作為指導綱領及實施依據,惟執行仍有未盡妥適之處,允宜檢討落實行動方案,並加強檢視已上架開放資料之內容及其連結有效性,以進行資料品質檢測,俾確保資料正確性與完整性,優化開放資料品質。爰要求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四十一)外交部業務多屬機敏性質,且駐在國電信服務處於相對高風險之資安環境,囿於疫情外交部未按過往頻率辦理重點館處資安健診,且部分駐外館處使用資通訊設備容有資安疑慮等情形,恐不利重點館處資安防護,允加強規劃資安稽查。爰要求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四十二)為因應國際局勢發展及外在環境演變,外交部於98年5月發布我國第1本「援外政策白皮書」,據以持續推動各項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並透過建立專業化及成果導向之發展合作模式,以符國際規範並提升援助效益。審計部於審核外交部110年度財務收支及決算時表示意見略以「值此後疫情階段,面對國際援外趨勢之變化,各國區域政經勢力之消長,允宜適時調整援外計畫內容,並回應國際關注之性別、疫情、海洋、氣候金融及社會創新等多元合作議題,關注夥伴國家SDGs之推展進度等。」距首次發布「援外政策白皮書」已歷14年,國際情勢已有變化,外交部應積極研議我國援外資源布局及策略,適時發布新版援外政策白皮書。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四十三)外交部於107年7月3日訂定「外交部駐外館處購建館舍清單」,將駐舊金山辦事處等5處列為優先辦理購建之館處後,每2年視駐在國政經情勢及房地產市場狀況等滾動檢討,外交部對推動駐外館舍購罝計畫進展,應予檢討。爰要求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四十四)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與CABEI簽署之中美洲區域咖啡銹病貸款專案計畫至111年12月底屆期,歷時5年,迄無實際合作子計畫,4,000萬美元貸款全數未動撥,無法發揮計畫效益及資金運用效能,外交部應督促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研謀檢討改善,以發揮資金運用效能及投(融)資計畫效益。爰要求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四十五)近年駐外館處經常性經費賸餘數呈增加趨勢,但賸餘款項多未依規定期限辦理繳庫,預算結報程序皆容待強化。外交部為利外交部及其他機關駐外機構處理會計事務有所依循,於92年7月30日函頒「各機關駐外機構會計作業注意事項」,然外交部駐外館處經常性經費賸餘結報仍有未依規定辦理情形。另107至111年度外交部匯撥駐外館處經常性賸餘及收回繳庫情形執行不佳、111年度經常性經費賸餘款截至112年8月底止尚未全數完成繳庫。爰建請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上述相關業務之檢討報告。 提案人:蔡適應 林昶佐 羅致政  (四十六)我國與美國夥伴關係多元快速發展,美國行政部門持續以具體行動挺臺、美國國會亦採取各項具體行動助我,國會議員不分黨派支持臺灣,其中臺灣美國事務委員會(臺美會)主責聯繫美國在台協會,代表我政府簽署臺美間協定或會議文件、協助辦理我派美員眷以及中央政府機關人員因公訪問或過境美國簽證、協辦及承轉涉美事務公文書等,多數屬於事務性質,其職掌應比照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亞西及非洲司、歐洲司及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等單位管轄國之方法,改由外交部北美司直接聯繫美國在台協會,臺美會實質存在必要值得商榷,爰建議外交部檢討該會業務與未來發展,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適應 林昶佐 羅致政  (四十七)近年我國與歐洲國家關係快速發展,雙邊合作領域增加,支持臺海安全更成為歐洲多國政府政策,包含德國聯邦教育暨研究部長(Bettina Stark-Watzinger)、英國前首相特拉斯(Liz Truss)、捷克眾議長艾達莫娃(Markéta Pekarová Adamová)、法國參議院友台小組主席李察(Alain Richard)、法國外交暨國防委員會副主席卡迪克(Olivier Cadic)、比利時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范荷芙(Els Van Hoof)、英國對臺貿易特使福克納勛爵(Lord Faulkner)等人相繼來臺訪問。另英國、葡萄牙、比利時、瑞典、義大利、波蘭、歐洲議會、愛爾蘭和波羅的海3國等國國會友台小組,以及歐洲議會、法國與波蘭參議院之外交委員會亦組團訪臺。惟歐洲部分國家並未在我國設代表處,甫成立不久的立陶宛代表處亦未具備領務功能,爰建請外交部適時就相關進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適應 林昶佐 羅致政  (四十八)外交部於98年首次發布我國援外政策白皮書,據以持續推動各項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並透過建立專業化及成果導向之發展合作模式,以符國際規範並提升援助效益。惟首次援外政策白皮書發布迄今已逾14年,儘管外交部確有撰擬新版白皮書,但卻表示國際地緣政治快速變化,外交部將研議我國援外資源布局及策略後,於適當時機發布新版援外政策白皮書。爰此,外交部應儘速出版新版白皮書內容並對外發布之。 提案人:蔡適應 林昶佐 羅致政  (四十九)「釣魚台列嶼」在谷歌地圖(Google Map)分別有中華民國所稱的「釣魚台列嶼」、中國大陸慣用的「釣魚島群島」,及日本的「尖閣諸島」。但日本近期卻要求Google移除釣魚台字樣,僅保留尖閣諸島(Senkaku Islands)。釣魚台列嶼為中華民國宜蘭縣頭城鎮的一部分,日本政府在世界地緣政治危亂之際挑動敏感神經,製造區域不穩定,要求Google公司移除Google地圖所列的「釣魚台列嶼」及「釣魚島群島」,妄圖篡改歷史,侵占我釣魚台的行徑昭然若揭。基此,外交部應基於保護中華民國主權及領土完整原則,即刻訓令我駐日本代表處向日本外務省提出嚴正抗議,聲明我國擁有釣魚台列嶼主權立場及事實不容侵犯,絕不允許任何片面主張及改變主權事實,呼籲日方理性自制,並捍衛維護我國漁民權益。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五十)113年度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在政黨補助款預算編列3,000萬元,用途為政黨進行國會外交及民主交流業務。根據「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捐助暨組織章程」第6條第3款,基金會業務範圍為支援國內各政黨從事國會外交及國際民主交流活動。然經查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112年度補助民主進步黨:性平小學堂36萬元、民主影像資料庫250萬元、新世代座談會30萬元、台灣客家峰會62萬元、政治幕僚營80萬元、兩岸兵推營100萬元與青年對話行動100萬元,共計658萬元。以上活動雖仍符合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章程第18條第2款「政黨申請民主人權相關活動之用」,爰要求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報告研議加強監管作為。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江啟臣  (五十一)為貫徹政府援外工作專業、方向及政策思維,爰要求外交部應於每屆總統就職1年內,整合相關部會之援外資料,向國人提出「援外政策白皮書」,並應包含歷年之政府開發援助及透過非政府組織執行援外工作情形、政府與非政府組織對話機制、援助經費與成效及未來援外方向。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陳以信  (五十二)外交部提供之非洲計畫執行成效,觀之主要為史瓦帝尼和索馬利蘭2國有簽訂協議、備忘錄。雖然臺非雙邊貿易額從107至111年成長率67.2%(增加31億元)、成立非洲地區「福爾摩沙俱樂部」和急難救助協會,其他國家卻未有相關提升雙邊關係之作為。況且從這2年外交部的公務預算來看,非洲計畫都編列在一般性計畫內,而非專案計畫,且蔡總統112年9月出訪非洲友邦史瓦帝尼時表示,回國後要精進「非洲計畫」。為使國人了解後續相關進度,爰要求外交部於3週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精進「非洲計畫」相關規劃。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五十三)113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0,325萬元,其中編列國外旅費用於外交部派員赴外督導各駐外館處之經費。受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肺炎疫情影響,自108至112年8月底止執行外交部22個A級重點館處之資安健診工作,除駐加拿大代表處執行2次外,駐美國代表處等6個館處均執行1至3次,部分亞太地區館處則因疫情3年未執行,恐不利館處資安防護,易成整體資安缺口。如何有效執行資安防護工作,精進相關作為,應有具體之說明,或增補資安人力及經費編列,以提升資安稽查,強化駐外館處資安防護。爰要求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五十四)113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預算編列2億8,398萬9千元;另於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577萬元,用於強化外交部資通安全防護,然外交部資安健診發現駐外館處使用資通訊設備存有資安疑慮廠牌等情事,宜按過往頻率辦理重點館處資安健診。外交部業務多屬機敏性質,爰請外交部加強外館資安稽查。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廖婉汝 劉世芳 何志偉  (五十五)外交部業務多屬機敏性質,且駐在國電信服務處於相對高風險之資安環境,應按相關規定及頻率辦理重點館處資安督考;另部分駐外館處使用資通訊設備容有資安疑慮等情形,爰請外交部加強外館資安稽查,以建構安全資訊環境。 提案人:吳斯懷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五十六)113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北美司」預算編列2億2,279萬4千元,較112年度增加800萬2千元,111年度增加3,236萬1千元,又以對外之捐助擴編預算幅度最大,未來應於預算書等資料中提供更為詳盡之說明,以利評估其效益。另外臺美華語文教學「校對校合作」案與僑務委員會推動「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均為行政院「華語教育2025計畫對美學術工作重點;相關部會當持續強化校對校合作及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資源交流,以擴大政府資源運用之效益。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五十七)松鶴國際企業公司係我國在美國檀香山之境外國有財產,由外交部主管。然近3(109至111)年度該文化廣場營運結果皆產生虧損,分別為26.17萬美元、2.79萬美元及14.39萬美元,財務狀況恐趨於弱化。復據外交部提供資料,松鶴國際企業公司經營之文化廣場共12棟建物,占地17萬3,100平方呎,可供出租面積經111年度調整後為14萬7,298平方呎,據松鶴國際企業公司統計,截至112年8月底止,已出租面積9萬3,462平方呎,出租率為63.45%,較106年度71.57%減少8.12個百分點,概呈下降趨勢,招租結果未盡理想。外交部應配合美國檀香山華埠改善計畫,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益,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併附松鶴國際企業公司近5年度收支情形。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江啟臣 陳以信  (五十八)依財團法人國策研究院文教基金會所做「從永續發展目標看夥伴關係:臺灣非政府組織國際發展合作面面觀」研究指出略以,相較於日本與韓國等政府與NGOs就發展合作進行對話,我國政府與公民社會組織在國際發展合作中之合作較少具策略性、系統性規劃,與公民社會組織合作之影響力恐未能進一步擴展。經以我國與美、日、韓、澳等各國援外專門機構籌劃國際援外事務之方式加以比較結果,美、日、韓、澳等各國之援外專門機構均以其所制定之上位指導方針,作為與NGOs共同執行國際合作發展計畫原則。以美國為例,由美國國際開發署(USAID)依計畫設計、招標、審核及撥款程序,在計畫設計階段,由USAID公開徵詢有興趣之公民團體或非政府組織提出計畫,整體評估後進行整合,制訂計畫招標準則與審核標準,使非政府組織據於招標階段提出計畫申請案,USAID則於審核後選出符合資格者,透過其執行各項發展計畫。相較之下,我國政府透過非政府組織執行國際合作發展計畫係由各機關依其職掌各自籌劃進行,未依國家整體策略方向擬定上位指導方針,所欲達成之整體效益恐難彰顯。綜上,國際間越來越多國家將政府與公民社會夥伴關係之合作框架納入其國際發展政策中,以營造公民社會參與國際發展合作之有利環境。我國政府補助或委託非政府組織執行國際合作發展計畫時,應以國際重要組織經營,發展及合作重要目標,及早擬定與全球階段性議題接軌之計畫方向,供合作組織參採,允待外交部研謀善策,俾增強我國在外之公眾外交及軟實力。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劉世芳  (五十九)鑑於國人於海外遭遇性騷擾相關事件,或因不熟悉當地語言、環境,復以性別暴力難以言說之特殊性,特別需要臺灣當地機構給予協助。而我國駐外單位,時常是海外國人第一時間求助的對象,其性別意識更為重要。駐外單位之作為,應符合我國已通過之國際公約及性平相關法規,給予性別暴力被害人最大協助,避免造成二度傷害,且杜絕縱容性騷擾的文化。爰此,外交部應強化國人於海外遭遇性騷擾之協處作為,加強駐館單位及外交人員之性別平等意識。例如定期檢視性騷擾協處作為、性別事件處理機制、對員工之性別平等意識培力是否足夠,以給予國人最大支持,亦維護臺灣國際形象。為使外交部加速推動上述措施,要求外交部針對上述措施提出具體精進作為,於113年1月31日前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靜儀 劉世芳 蔡適應 范 雲  (六十)外交部原規劃於112年春季發布新版援外政策白皮書,惟相關進度一再延宕。鑑於我國上一次發布援外政策白皮書已過去14年,國際及外交環境更已大幅更迭,援外政策白皮書做為我國長期援外政策之重大方針,外交部應儘速進行調整並儘速出版,以符合時代變遷及國人期待,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出版進度及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廖婉汝 吳斯懷 江啟臣 馬文君      (六十一)113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補助臺灣民主基金會」預算編列1億8,835萬6千元,相較111年度增加985萬6千元,112年度增加100萬元,經查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捐助暨組織章程規定:每年度循預算程序編列新台幣1億5,000萬元,惟外交部捐助預算逐年增加,113年度已超出每年度循預算程序編列3,835萬6千元,其未來可依據「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捐助暨組織章程」規定向國內外公司、團體或個人爭取捐助為宜。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六十二)113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較112年度增加1億2,722萬3千元,成長11.3%,惟未說明增編原因;另查國際間越來越多國家,將政府與公民社會夥伴關係之合作框架,納入國際發展政策,中,美、日、韓、澳等各國之援外專門機構均以其所制定之上位指導方針,作為NGOs共同執行國際合作發展計畫原則,惟我國政府與非政府組織間未建立對等夥伴關係,恐弱化補助或委託計畫之預期效益。外交部應賡續積極作為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以強化我國政府與非政府組織間對等夥伴關係。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廖婉汝  (六十三)113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中「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較112年度增加,然112年又失1邦交國,所需預算不減反增,外交部應評估館舍購建成本效益並積極辦理,俾達提高駐外館舍自有率及節省巨額租金支出之預期效益。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六十四)為因應國際局勢發展及外在環境演變,外交部於98年5月發布我國第1本「援外政策白皮書」,據以持續推動各項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並透過建立專業化及成果導向之發展合作模式,以符國際規範並提升援助效益。茲因2019年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爆發,全球經濟受疫情影響嚴重衰退,衝擊全球援外政策,各國紛紛調整政府開發援助(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ODA)預算或重新思索援外工作與外交關係之連動,審計部於審核外交部110年度財務收支及決算時表示意見略以,「我國囿於兩岸關係及國際情勢,援外政策多奠基於維繫邦交,在特殊國際環境下,透過執行援外計畫,進行各項協助友邦及友好國家社會發展與經濟成長之基礎建設。值此後疫情階段,面對國際援外趨勢之變化,各區域政經力之消長,允宜適時調整援外計畫內容,並回應國際關注之性別、疫情、海洋、氣候金融及社會創新等多元合作議題,關注夥伴家SDGs推展進度等。」外交部於110年底委託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擬撰「國際發展合作政策白皮書」,並預計於111年9月發布,然至112年8月底仍未完成。經洽據外交部表示,近來國際地緣政治快速變化,外交部將研議我國援外資源布局及策略後,於適當時機發布新版援外政策白皮書。綜上,我國首次發布「援外政策白皮書」已歷14年,國際情勢已有變化,加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衝擊全球援助工作,亟待配合國際援助潮流現況研酌調整白皮書內容,外交部允積極辦理,以強化援外政策與執行之成效。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劉世芳 廖婉汝 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陳以信  (六十五)索馬利蘭官員日前訪台,於112年7月和經濟部簽署首份「台索促進商業及貿易關係瞭解備忘錄」。經濟部表示,索馬利蘭具漁礦業優勢,雙方業者已有實際合作,希望透過簽署MOU持續挹注雙向經貿動能,開拓更多商機。索國係我國於非洲地區重要外交夥伴且經貿合作不僅限外交部業務,尤其跨部會協調困難,進度延宕,影響有意參與的廠商意願及權益,外交部應建立跨部會合作推動專案,持續協助我國與索國發展各式關係,以利我國推展非洲外交關係。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劉世芳  (六十六)113年度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致遠新村職務輪調宿舍改建」預算編列1億0,194萬3千元。查截至112年9月底,累積預算編列5億6,918萬2千元,支用2億8,619萬1千元,支用率偏低,請外交部加強改善,並加速工程進行,俾利如期完成啟用,有效發揮計畫執行效能。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六十七)外交部首次發布「援外政策白皮書」已歷14年,國際情勢已有變化,加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街擊全球援助工作,亟待配合國際援助潮流現況研酌調整白皮書內容,外交部2022年指稱最新版資料預計2022年9月會推出並公布,惟迄今未見新板「援外政策白皮書」,外交部允宜積極辦理儘速出版,以強化援外政策與執行之成效。 提案人:何志偉 林靜儀 羅致政  第2項 領事事務局18億9,841萬7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6項: (一)113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3,459萬9千元,其中包括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旅外救助指南APP及LINE官方網站之改版費用。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建置旅外救助指南APP,期提供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多元管道及精進旅外安全服務措施,該官方帳號雖年年維護並不定期更新版本,並自101年2月29日起提供民眾免費下載,然截至112年8月底止,經民眾下載次數累計共40萬4,176次,新增下載數卻逐年遞減,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允宜強化操作功能,以符合建置旅外救助指南APP,期提供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多元管道等政策目標。 提案人:何志偉 羅致政 林靜儀  (二)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建置「旅外救助指南」APP供國人出國旅遊遇有海外發生急難事件時,使用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建置旅外救助指南APP查獲必要之資訊,然新增下載次數自106年度起逐年下降,且民眾滿意度偏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宜強化APP操作功能,俾利及時提供旅外國人所需之協助。爰要求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三)外交部駐外館處單位及人員,對於國人旅外遭遇緊急危難時,應給予必要之協助,以維護國人海外旅遊、就學自身安全,惟不少國人赴海外遭遇危難時,第一時間不知可撥打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專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允加強推廣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資訊,爰建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於3個月內將相關規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適應 林昶佐 羅致政  (四)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為提供國人旅外急難救助服務多元管道,於100年度建置「旅外救助指南」智慧型手機應用程式APP,並自101年2月29日起提供民眾免費下載,截至112年8月底止,經民眾下載次數累計共40萬4,176次,自106年度起,其年度新增下載次數逐年下降。國人出國旅遊或有於海外發生急難事件者,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建置旅外救助指南APP,協助旅外國人得以隨時隨地瀏覽查閱,獲得必要資訊,惟民眾使用後滿意度偏低,允待深究原因。未來隨國境逐漸解封,國人出國旅遊人數將大幅回升,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允宜強化軟體操作功能,研提精進檢討報告及作法,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規劃建構APP之構想書面報告,以提供民眾便捷之行動服務,俾利及時提供旅外國人所需之協助。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吳斯懷 陳以信 林靜儀 羅致政 劉世芳 林昶佐 蔡適應 王定宇 何志偉 邱臣遠  (五)近年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歲出預算編列與執行情形,108年度因推動「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便民措施」,於「領事事務管理」項下「設備及投資」科目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764萬元,用以支應系統軟體開發費用,該科目原預算編列4,267萬3千元,執行結果未及執行申請保留者計1,655萬元,逾第二預備金核定數2倍餘;109年度因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實施邊境管制,出國旅客人數驟減,致歲出預算實現數大幅減少,110至111年度雖因疫情尚未緩解而逐年降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歲出規模,惟執行結果實現數占歲出規模比率分別為64.54%及82.06%,仍屬偏低;至112年因疫情緩解,增加歲出預算至11億6,387萬3千元,然因護照申辦量較預期增加,原編列預算數不敷支應製作成本所需,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爰向行政院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9億2,450萬1千元,占當年度歲出預算數79.4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歲出預算編列與執行結果多有落差。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業務係以護照、簽證核發及各項領務工作為主,近年預算因疫情影響致執行結果與預算編列數間多有落差,未來仍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依以往執行結果,並考量未來國內、外環境影響因素後覈實編列歲出預算,俾提升政府有限資源之運用效益。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陳以信  (六)國境解封已屆滿周年,民眾瘋出國,目前換發護照日期較長,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資料顯示,更換護照工作天數(自繳費之次半日起算):一般件為10個工作天;遺失補發為11個工作天。然相關申請時間對於民眾而言,恐有改善加強之空間,為增進服務民眾之效能,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應視情況進行滾動檢討,適時縮短相關護照辦理之時間,以提供更加便民之服務。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劉世芳  第3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9,837萬2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預算悉數用以辦理訓練業務,113年度預算編列9,837萬2千元,較112年度8,320萬元,增加1,517萬2千元(增幅18.2%),預估參訓量及容訓率分別為5萬980人天及76.34%;惟與109年度歲出預算7,215萬8千元、參訓量6萬3,696人天及容訓率82.32%相較,預算數大幅增加,參訓量及容訓率反而下降,允持續精進,提高訓練績效,並請外交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廖婉汝 何志偉 劉世芳 林昶佐 林靜儀 蔡適應 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陳以信 王定宇      第9款 國防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國防部11億8,374萬7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5項: (一)「國防安全研究院」成立乃是做為國防部智庫,其法定的宗旨係增進國防安全研究與分析、提供專業政策資訊與諮詢、拓展國防事務交流與合作暨促進國際戰略溝通與對話。然國防安全研究院成立以來,發生學者涉及政治、政黨或選舉議題之言論;特定學者缺乏國防專業、服務政治風向之表態;國防安全研究院提出為政治服務之民調,使「國防安全研究院」成為「政治安全研究院」。軍隊國家化及軍人保持行政中立,為民主國家重要指標。上開行為國防部應積極督考,使其回歸設立宗旨、保持行政中立。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整合評估」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1億6,900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二)113年度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2,427萬元,用於辦理產業合作發展會報、列管軍品級別認證評鑑及獎勵作業所需,然經產業合作發展會報認證之合格廠商仍發生多起所承製之軍品不符合單位需求之情事發生,另列管軍品級別認證制度推展多年,民間廠商參與意願仍低,亦未見顯著成效,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381萬8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三)113年度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000萬元,用於辦理補助列管軍品合格廠商作為研發(提升)軍品(製程)之用,然通過列管軍品合格廠商數量極少,相關補助方式、金額及未來成效不明?另3,000萬元是否為未來獎補助之上限?亦未見說明,恐不利國防產業發展條例希結合民間力量以發展國防產業目的之達成。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四)根據112年10月13日媒體報導,「反制共機不斷挑釁,空軍一度欠下總計300億餘元後勤維保款項,經緊急調度,仍欠3、40餘億元款項。對此,國防部證實,空軍近年零附件採購需求遽增,確有遞延付款情事,已調整管制預算及增列分年預算支應。」經查詢此係國防部分配空軍預算不足所致,雖已調整管制預算並增列分年預算支應,然對第一線空軍官兵士氣影響甚鉅,國防資源管理有待精進。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預算編列6,571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林昶佐 廖婉汝 江啟臣 陳以信 馬文君 吳斯懷 羅致政 蔡適應 何志偉 劉世芳  (五)根據國防部近5年之統計資料顯示,111年即有高達143人因酒駕而被汰除,幾乎等於1個加強連的兵力;近5年因酒駕遭汰除的人數則高達1,072人,代表1個陸軍聯合兵種營的戰力直接被酒駕殲滅。現役軍人酒駕刑責比一般公務員、警察嚴重,動輒汰除。雖然凡違犯者,以「依法究辦、重懲快罰」原則,檢討汰除,能維部隊純正風氣。然志願役人數年年下降,人力資源珍貴,國防部理應提高法律意識宣導,預防重於嚴懲,以降低汰除人數。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法律事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929萬7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六)112年發生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肉類供應不足、槍械遺失遭掉包成模型槍、金門二膽島上兵失聯,造成國軍「螺絲掉滿地」、軍紀嚴重敗壞現象,影響國防戰力,督察作業應積極檢討改善方向。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督察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785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羅致政 蔡適應 何志偉 林昶佐 劉世芳  (七)近年國軍志願役人數變化狀況,其人數於110年底達近年最高之16萬4,884人後,111年底人數降為15萬9,392人(較110年底減少5,492人,減幅3.33%),而112年6月底志願役人數更降至15萬5,218人(較111年底減少4,174人,減幅2.62%),除為107年度以來新低外,亦有眾多第1類型戰鬥部隊編現比不及八成,均恐不利新式武器裝備籌獲後,部隊操作人力之培訓與長留久用。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預算編列4億0,173萬7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靜儀 林昶佐 羅致政  (八)113年度國防部主計局「第一預備金」預算編列28億元,較112年度增加20億元。按國防部於2023年5月15日修訂「國軍軍事投資建案作業規定」,增列國防部報經行政院核准,得以第一預備金支應已逾預算編列時程之新增迫切性建案。但考量軍事投資計畫多為跨年期計畫且所需經費龐大,其新增計畫之內容及預算額度若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逕具迫切性新增建案即得以第一預備金支應,妥適性有待商榷。爰建請國防部已經由立法院審查同意之持續案,若需擴增預算額度,除應經行政院核定並報立法院備查後始得動支外;若為非經預算計畫審議案項,應完備建案程序,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世芳 羅致政 林昶佐  (九)依國防部組織法第11條規定,「本部各職稱之官等(階)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其中文職人員之任用,不得少於預算員額三分之一」。惟依立法院預算中心整理,自103年迄今,文職人員進用狀況均與法定要求有所落差,以112年8月統計為例,依規定最低應進用人數為191員,實際進用人數僅167員,落差達24員(12.56%),且近3年薦送中高階文職人員參加戰略在職班與指參在職班訓額人數共12員,實際薦送並獲錄取人數僅1員,國防部人事室應就相關狀況進行研擬,並將成果之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蔡適應 林靜儀 趙天麟  (十)國防部依政府採購法進行採購,倘若非軍需品有特殊之需求,應注意其要求之採購規格是否符合市場供應之常態。另因民間普遍反應國防部及所屬單位相關撥款流程過於冗長,宜檢討精進,以縮短相關期程,促進民間參與國軍相關採購之意願。 提案人:林靜儀 何志偉 劉世芳  (十一)關於義務兵役年限,於2024年起,恢復1年期的義務役。關於具專業技能之義務役役男,目前國防部及所屬機關已有相關規範,使具有專業技能之役男得以其專業之技能服役。然服1年義務之役男,於退伍後雖非為現役軍人,然其仍具有後備軍人之身分且對國防部於必要時之動員具有一定重要性。爰要求國防部配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屆退義務役役男辦理就業媒合活動,俾利退伍後銜接社會職場。 提案人:林靜儀 蔡適應 趙天麟  (十二)鑑於軍人保險條例第3條規定,軍保保險項目僅有「死亡、身心障礙、退伍、育嬰留職停薪及眷屬喪葬五項。」未致死亡或身心障礙的傷病意外不在保險給付範圍之中,然而訓練傷病意外,是平時國軍官兵最可能遭遇的狀況,若能有保險機制予以保障,可協助減輕因傷病意外造成的經濟壓力。目前坊間已有提供國軍官兵自費型的團體意外保險商品,換言之,以保險方式給予國軍官兵傷病意外保障,並非不可行。給國軍官兵最基本的照顧是國家的責任,爰建請國防部研議修訂軍人保險條例,將傷病意外納為保險給付項目。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十三)兵役法第44條規定國民為國服兵役時,享有之權利,第44-1條規定「現役軍人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所享有之傷亡慰問金、團體意外保險及其他依法令所享有之獎金、津貼等權利;其發給之對象、類別、條件及程序等相關事項之法令,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由國防部、內政部分別擬訂,報行政院核定。」國防部據此頒訂「國軍團體意外保險作業實施規定」,然該實施規定僅以意外致死亡或意外致失能為保險給付條件,對於國軍官兵一般之傷病意外保障,顯有不足之處。查坊間有自費型之團體意外保險商品可供選擇,顯見一般傷病意外為國軍官兵訓練時最可能遭遇之情形,有必要以保險機制給予一定程度的保障。爰建請國防部研議修訂國軍團體意外保險項目,將一般訓練傷病意外納入國軍團體意外保險給付,給予國軍官兵最基本的照顧與保障。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十四)鑑於政府為因應兩岸情勢緊張,防衛作戰兵力需求,國防部除於111年12月29日公告,94年次以後出生役男自113年起將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外,並分別提出多項役期調整配套措施,包括義務役薪資調整、義務役退休金提撥制度、大學彈性修業、增加訓練部隊及整備、結合專長分發運用、義務役預備軍士官考選及後勤整備工作等。其中就義務役服役期間之退休金提撥制度訂定專法,國防部參謀本部113年度並於「軍事人員」業務計畫之「薪餉-退休離職儲金」分支計畫中,就義務役服役人員提繳退休金預算編列1億4,692萬8千元,惟目前專法仍尚未經立法院完成審查及三讀,國防部相關準備工作有延宕情形。爰請國防部加速推動相關準備作業,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義務役恢復1年徵集作業配套措施準備情形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林昶佐 江啟臣  (十五)國防部於112年5月15日修訂「國軍軍事投資建案作業規定」,增列國防部報經行政院核准,得以第一預備金支應已逾預算編列時程之新增迫切性建案,其適切性恐有待商榷。依預算法規定,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預算遇經費有不足時,始得依程序動支第一預備金。經查國軍各軍投建案,於年度總預算(公開部分)已經編列「一般裝備」科目及工作計畫,機密部分亦編列「武器裝備與設施」科目及工作計畫,其新增建案自得依程序動支第一預備金,殆無疑問,新增規定反增添外界誤解。爰請國防部爾後已經立法院審查同意之預算案項,需擴增預算總額度時,應經行政院核定報立法院備查後始得動支(每筆數額超過五千萬元者,依法應先送立法院備查);若為非經預算計畫審議案項,應完備建案程序,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第一預備金,以使程序更具完備。 提案人:邱臣遠 林昶佐 江啟臣  (十六)國防部自89年進行機場航空噪音補助,針對全國12個飛行基地周圍受影響村里進行噪音補助。然噪音補助第一輪補助卻僅龍潭、屏東、花蓮、歸仁4個基地完成補助。依照目前預算編列期程,其他8個基地要完成第一輪補助需等待十幾至數十年才能完成。爰請國防部自114年度起於公務預算編列中,逐年調增噪音補助預算,俾符合公平性原則,減少民怨。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陳以信  (十七)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5,971萬1千元,用於辦理所屬營區辦公房舍所需之水電費,113年度增列2,770萬6千元,係配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12年電費調漲17%政策;雖因應全球溫室效應及氣候變異持續加劇,請國防部仍應落實節約水電各項管制作為,以為節能減碳之表率。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十八)國軍軍事投資預算近年屢創新高,美方復以PDA、FMF等多元手段軍援我國。國防部應與美政府充分溝通,有效整合美方多元軍事援助及我國防預算,籌建符合我聯合戰力規劃之武器裝備。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十九)模式模擬工具管理、維護與分析,係運用模式模擬系統,執行國軍聯合作戰模擬評估,具高度專業性,應遵循預算精神覈實編列,不得浮編,以確保國防資源發揮最大效益。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二十)國防部各單位編列因公派員出國計畫預算,應確依「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國軍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規定」等相關規範,覈實編列,不得浮編。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二十一)國防部113年度為辦理「列管軍品級別認證評鑑」及「列管軍品合格廠商獎勵作業」分別編列委辦費預算1,000萬元及700萬元。對列管軍品之級別認證評鑑,係依國防產業發展條例之各項辦法相關規定辦理,期望民間廠商加入國防產業供應鏈,共同發展國防產業。然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自110年6月18日施行,截至112年7月24日,國防部公告列管軍品清單717項中,迄仍有逾八成品項尚未有廠商提出申請,廠商參與評鑑意願有待設法提高。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二十二)國防部113年度為辦理「補助列管軍品合格廠商研發(提升)軍品(製程)」,編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3,000萬元。對列管軍品之級別認證評鑑、合格廠商獎勵及補助,係依國防產業發展條例之各項辦法相關規定辦理,期望民間廠商加入國防產業供應鏈,共同發展國防產業。然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自110年6月18日施行,截至112年7月24日,國防部公告列管軍品清單717項中,迄仍有逾八成品項尚未有廠商提出申請,廠商參與評鑑意願有待設法提高。另「資金、技術投資或授權」既係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12條第2項明定得獎勵措施之一,國防部仍宜儘早完備其授權子法之訂頒,俾利提高廠商申請級別認證意願。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二十三)國防產業發展條例實行至112年7月24日,國防部公告列管軍品清單717項中,迄仍有逾八成品項尚未有廠商提出申請,廠商參與評鑑意願有待設法提高,請國防部持續積極推動,期能快速建立國防產業供應鏈,提升國防廠商整體科技水準。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林昶佐  (二十四)國防部113年度為辦理「補助列管軍品合格廠商研發(提升)軍品(製程)」,編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3,000萬元。對列管軍品之級別認證評鑑、合格廠商獎勵及補助,係依國防產業發展條例之各項辦法相關規定辦理,期望民間廠商加入國防產業供應鏈,共同發展國防產業。然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自110年6月18日施行,截至112年7月24日,國防部公告列管軍品清單717項中,迄仍有逾八成品項尚未有廠商提出申請,廠商參與評鑑意願有待設法提高;另「資金、技術投資或授權」既係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12條第2項明定得獎勵措施之一,國防部仍宜儘早完備其授權子法之訂頒,俾利提高廠商申請級別認證意願。 提案人:劉世芳 羅致政 林昶佐  (二十五)為應對共軍威脅,確保國軍防衛戰力,我國全民國防兵力結構經重新調整後,義務役士兵薪資亦配合調整,惟義務役士兵薪資待遇調高後,志願役官兵待遇卻未一併檢討,考量志願役官兵平時訓練及任務皆較為嚴苛,戰時將擔任主戰部隊,無論平、戰都較義務役士兵承擔較高風險、壓力及責任,且現行志願役加給從士兵至上將皆為1萬元,有失公平,若無重新檢討,提出較優渥及公平之待遇,恐不利部隊攬才留才。爰建請國防部研議調增各項加給及志願役加給調高增加1萬元起,並爭取行政院同意,以照顧國軍官兵,吸引優質人才投身軍旅及留營成效。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第2項 國防部所屬﹝不含第10目「國防支出(機密計畫)」及第12目「科學支出」(機密計畫)﹞原列3,985億2,524萬元,除第7目「非營業特種基金」37億7,098萬2千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減列第2目「情報行政」100萬元(含「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水電費」10萬元及「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之「運輸設備費」9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985億2,424萬元。 本項通過決議203項: (一)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883萬3千元,用於辦理常備兵現役與軍事訓練人員結訓及補充兵還(返)鄉所需國內旅費,經查113年度與112年度預算編列相同,然113年將徵集1年期的義務役,與112年總徵集人數一定不同,請陸軍司令部說明該預算如何編列及依據標準為何。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國內旅費」預算編列6,619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羅致政 蔡適應 何志偉 林昶佐 劉世芳  (二)113年1月1日後義務役士兵二兵薪資將調整,待遇由每月6,510元調高至2萬6,307元,國軍志願役士兵仍維持每月3萬5,320元,為利於部隊攬才留才,允宜研議提升志願役士兵待遇及配套福利,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計畫管理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96萬5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三)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所編列辦理各類軍事學術期刊撰(審)稿費所需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11萬元,無端較112年度之210萬2千元大幅成長95%。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軍事書籍編印」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編列411萬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吳斯懷  (四)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學校校務及學生事務工作等所需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編列771萬3千元,其中辦理學校學生退學賠款委請律師執行訴訟、性別平權工作聘請學者、專家出席相關會議並提供專業諮詢意見、聘請講師授課、邀請學者、專家參加校內學術研討會、教師專門著作委外審查、校刊編撰、各班隊考試作業校內刊物審查、社團活動評鑑裁判及演出等所需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編列612萬3千元,無端較112年度之357萬2千元大幅成長71%。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編列771萬3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吳斯懷 趙天麟 蔡適應 何志偉  (五)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項下「人事費」預算編列3億5,649萬5千元,用於辦理教育及勤務召集所需法定編制人員待遇及主副食費用,經查113年度法定編制人員待遇較112年度編列所需費用減少7,508萬1千元,其原因為何?若為教育及勤務召集人數減少所致,主副食費編列數為何與112年度相同,亦未敘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六)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1,663萬1千元,較112年度1,297萬元增加366萬1千元,其辦理戰備整備文具用品所需物品,卻增加近百萬花費,宜撙節開支,節省資源。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志偉 林昶佐 劉世芳 蔡適應 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吳斯懷  (七)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110萬6千元,用於辦理營區警監系統、各項戰備演訓、整備等作戰業務所需雜項設備費,經查較112年度編列300萬元增列810萬6千元,其增列原因未見說明,且營區警監系統多已委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建置之智慧型警監系統取代,陸軍司令部應說明尚有多少營區警監系統為老舊系統,需自行維護。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八)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4億3,258萬6千元,用於辦理赴國內公、私立機構參加研習訓練、取得專業證照及軍事交流訓練等所需教育訓練費,經查112年度編列93萬4千元,增加4億3,165萬2千元,增幅高達463倍,請陸軍司令部說明預算暴增原因;另赴國內公、私立機構參加研習訓練或取得專業證照之人員,如何管制運用,亦應敘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九)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2,966萬5千元,用於辦理「1089靶機租貸」、各項訓練、操演任務佈靶及準則發展業務租用之各式車輛、機具設備、器材等所需租金,經查演訓所需「1089靶機」費用,陸軍、海軍編列於「其他業務租金」項下,空軍則編列於「軍事裝備及設施」項下,應說明編列不同科子目之原因,另陸軍司令部113年度首度編列該筆費用,其編列標準為何亦應敘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趙天麟 何志偉 蔡適應      (十)根據政府採購網決標公告顯示,陸軍司令部將斥資新台幣3億7,200萬元,以限制性招標方式執行24萬枚「引信M204A2式手榴彈MK2式」採購案,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得標,預計113年1月1日起至117年11月30日執行,換算每枚單價1,550元。MK2型手榴彈為1918年研製,雖此批新造選用之M204A2引信為1950年代所設計之產品,然主要使用時期為1918年起至1960年代末,相較現代化軍隊的需求,此一戰時期之軍事裝備是否符合21世紀國防需求耐人尋味。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中「MK2手榴彈(M204A2引信)委製案(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預算編列1億1,200萬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何志偉 馬文君 林昶佐 羅致政  (十一)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運輸作業」業務費項下說明:2.水、空運輸作業:(1)「外離島人員物資水運委商等2項(開口式契約)」採購案,預算編列8,550萬元:<1>「臺中至烏坵人員委商包船(開口式契約)」採購案,計需4,800萬元,納入113年度執行。<2>「高雄至烏坵物資(含人員)委商運輸包船(開口式契約)」採購案,計需6,750萬元,納入112至113年度執行,以前年度已編列3,000萬元,113年度編列3,750萬元。(2)「國軍運補本(外)島地區物資裝備往返運輸保險(開口式契約)」採購案。經查委商包船以油費增加為由要求調整運價,軍方拒絕之後竟不履約,導致烏坵運補次數減少,外島駐防官兵物資不足。有關113年度烏坵人員運補及物資運補航運預算,因航運費用逐年調漲,為免中斷或減少烏坵航運服務,建請國防部依商情檢討逐年航運預算,以維烏坵軍民權益。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運輸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7億1,087萬5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十二)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業務」中「設備及投資」項下一六、辦理「陸軍後勤資訊系統整合案」採購、年度防(救)災整備、新式武器裝備後續擴充後勤支援等作業系統或套裝軟體、資料庫系統購置、電腦資訊設備及周邊設施、軟體改版、升級及應用系統開發規劃設計等所需資訊軟硬體設備費,計需9,598萬2千元。經查陸軍為有效管理戰甲砲車任務派遣,提升行政作業效率,由陸軍後勤指揮部(下稱陸勤部)自行開發建置戰甲砲車資訊系統,提供部隊執行任務前、後於系統登錄戰甲砲車使用相關資訊,包括預計使用起迄時間、車輛品名型式、駕駛人資料、任務名稱及車號、實際行駛里程數、耗油數、駕駛時數、射擊發數等,以掌握及管制即時動態資訊,達到人裝派遣管理透明與資訊化之目的。經審計部抽查陸軍裝甲第584旅、機械化步兵第234旅、關渡地區指揮部(下稱關指部)等單位使用該資訊系統情形,核有:1.部分車輛系統登錄里程數與其實際里程數不符;2.系統產製之戰甲砲車久未派遣稽核表,與系統內行駛里程數統計表紀錄配賦車輛無法相互勾稽;3.部分車輛使用後於系統完成歸詢資訊(行駛里程、油耗、駕駛時數、射擊發數等)登錄,惟系統之裝備里程數統計表各該車輛之里程數皆無異動;4.關指部未確實填寫紙本車輛檢查紀錄表,致無法核對系統相關資訊之正確性;5.系統建置之初,未規劃駕駛駕照種類(戰、甲、砲車)欄位,致派車時無法統由系統依其駕照類別選派駕駛,仍須仰賴紙本駕駛名冊派車;6.戰甲車駕駛取得合格證照後登錄至資訊系統作業程序冗長,影響相關人員駕駛任務派遣等情事,陸軍司令部後勤部應檢討改善。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1億0,161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十三)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項下說明:6.各式戰、甲、砲車單位維保、地區及基地備料零附件購製:(13)「戰材零附件二號訂單」軍購案,113年度計需外匯美金705萬6,997元,折合新臺幣2億1,630萬4千元(匯率1:30.651)。(14)「兵、戰材零附件二號訂單」軍購案,113年度計需外匯美金794萬7,538元,折合新臺幣2億4,360萬元(匯率1:30.651)。(15)「兵、戰材零附件(開口式契約)」軍購案,113年度計需外匯美金189萬6,480元,折合新臺幣5,812萬9千元(匯率1:30.651)。(16)「車、兵、戰材零附件(開口式契約)」軍購案,113年度計需外匯美金768萬4,284元,折合新臺幣2億3,553萬1千元(匯率1:30.651),三案軍品外購合計5億3,726萬元。經查陸軍後勤指揮部未注意管控飛勤廠25MM光放管軍購案獲得狀況,致該料件自102至108年均未來料,未及時採取必要補救措施,遲至109年5月始啟動尋求多元獲料管道,迄今歷時10年仍未籌獲該項夜視鏡關鍵零附件,影響修護作業遂行。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22億6,067萬7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十四)國軍油料預算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統籌編列,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之「物品」科目中,就國軍戰、演訓、專案戰備整備任務及災害防救等所需主要油品採購編列108億6,652萬1千元,較112年度之70億9,762萬3千元增加37億6,889萬8千元(增幅53.1%)。根據媒體報導,近年共機艦擾臺頻次加劇,戰備油料提升及油價浮動調整等因素影響,國軍主要油品採購預算已連續3(109至111)年度不敷支用。112年度採購預算雖提高至70.97億元,然截至112年8月底執行率已達95.54%,112年度預算恐仍有不足,雖國防部考量實需並於所屬113年度單位預算案持續增編主要油品採購預算,仍宜督導各軍種加強油料經費管控事宜。爰針對113年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132億3,497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馬文君 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十五)國防部委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的重要防護營區智慧警監系統建置案進度落後,國防部曾坦承,進度延遲原因包括陸製品疑慮等,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檢討因110年5月採購案招標時,實機功能測試階段,拆機查有陸製零組件,致廢標後重新招標,原定111年度應完成營區,仍有2處完工尚待驗收、12處施作中,且112年度仍有19處尚未進場施作。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74億6,362萬5千元,凍結2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蔡適應 何志偉 吳斯懷 廖婉汝 馬文君 陳以信 江啟臣 林昶佐 羅致政  (十六)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國際市場提供諸多較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研發優良之解決方案,售價不到預算數之50%,功能亦遠較國防部所提方案為佳。未免浪費公帑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並未具備能量僅作轉承包之嫌,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預算編列2億8,325萬1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十七)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資訊,國防部陸軍及空軍司令部「微型無人機」籌獲單架成本不一。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計畫籌購「微型無人機」320架,不含採購作業費之籌購成本為2億7,288萬4千元,平均單架成本約85萬3千元;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籌獲315架之成本為2億8,476萬3千元,平均單架成本約90萬4千元,兩軍籌獲單架成本已有所差異,令人質疑同型無人機價差之原因為何。為利國會及立法委員就本計畫預算合理性進行審議,國防部宜於預算書中適度揭露全民防衛動員署採購數量及計畫經費。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微型無人機」預算編列2億7,288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十八)國防部陸軍司令部97至106年度編列「新型攻擊直昇機」,截至112年8月底仍有在途物資待沖銷金額折合新臺幣約69.87億餘元。另查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統籌辦理輕重型狙擊槍,本案至111年底屆滿,卻仍有八成預算辦理保留。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74億6,362萬5千元,凍結1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何志偉  (十九)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委製對象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飛彈模擬器研究製造相關專業,設備成果不符TRL認證等級9以上之層級,與現有技術商品及技術有差距,若採取可由使用方(陸軍)自由設定參數的訓練模組,既不涉及機敏資料外洩問題,更可獲得性價比高的產品。本案為訓練設備建案,不涉及作戰,不應僅考慮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委製(拆小包、改案名,先收50%的管理費後再分包)。國防部所編列預算亦明顯較市場詳情為高,無法充分發揮預算直接使用之原則,淪為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代為轉發包之酬庸,應重新檢討建案計價之合理性以及需求,重新編列。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訓練模擬儀器」中「新型雙聯裝刺針飛彈系統訓練模擬器」預算編列8,931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二十)無人機反制系統國際市場提供技術成熟之解決方案,且已於各項重要場合如APEC、G7多國會議舉辦地得到驗證,國際公開報價遠低於國防部所提之預算一半以上。未免浪費公帑,國防部應重新檢討尋商機制及預算價格。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無人機反制系統」預算編列4億5,697萬6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二十一)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高登、亮島碼頭及工事整建工程」預算編列3億8,016萬1千元,全案5億2,381萬6千元,執行期程110至113年度。據馬祖日報112年10月7日報導指出:位於北竿行政區的高登及亮島是馬祖的最前線,長期以來以橋仔為運補母港,但因現有2島碼頭設施簡陋,軍民船都不好靠泊,必須配合海象及潮水,對島上官兵而言1座設施完善安全的碼頭極其重要。國防部希望全面改善離島部隊戰備任務及運補作業實需,提供戰力運補任務及戰力整備目的,可配合小艇運補車輛、人員、裝備運輸、彈藥補給,提高港口作戰防護能力,也可配合海軍小艇針對高登、亮島進行計畫性運補。查112年度編列1億2,554萬5千元,原訂辦理招(決)標、訂約及施工;然112年7月20日公告招標,無法決標;10月4日再次辦理,10月18日截止投標,根據招標公告,履約期限為「設計60日曆天+施工300工作天」,計畫期程僅餘1年,是否可完成工程施作且可如期如質完成碼頭整建工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提出具體管制規劃以說明預算執行之可效性。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二十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預計111至114年度辦理戰甲車掩體興建工程,全案計需9億0,1778萬千元,原訂113年度需4億4,971萬9千元,現修訂為20萬元,請陸軍司令部說明大幅調整年度預算需求,是否代表該項工程建案進度嚴重落後?若然其落後原因為何?改進方法為何?是否會影響戰甲車戰力保存作為?因應作法又為何?應一併敘明。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戰甲車掩體興建工程(第一階段)」預算編列20萬元,凍結1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二十三)為因應美國售臺108輛M1A2T戰車,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規劃實施坑子口新型戰車訓練場整建工程,但工程進度卻落後延到115年始能完成,首批38輛新式戰車113年交運抵臺在即,如此恐影響後續新式戰車換裝接訓,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裝訓部坑子口訓練場整建工程案」預算編列1億7,641萬3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馬文君 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二十四)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預計111至114年度辦理裝訓部長安營區訓練場整建工程,全案計需4億5,072萬7千元,原訂113年度需2億2,158萬9千元,現修訂為1億1,266萬7千元,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說明大幅調整年度預算需求,是否代表該項工程整建進度嚴重落後?若然其落後原因為何?全案執行年度是否會延長?又該訓練場整建之目的是為配合新式武器接裝,擴充既有訓練場功能效益,現進度嚴重落後,是否會影響新式武器接裝訓練?應一併敘明。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裝訓部長安營區訓練場整建工程案」預算編列1億1,266萬7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陳以信  (二十五)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裝訓部長安營區訓練場整建工程案」及「裝訓部坑子口訓練場整建工程案」預算編列1億1,266萬7千元及1億7,641萬3千元。然經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此2案原訂皆於112年度完工,但因計畫修訂變更,完工期程分別延後至114及115年度,恐不利於已陸續交裝M1A2T新型戰車之後續訓練任務,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妥善規劃。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6億2,546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世芳 羅致政 林昶佐 何志偉 吳斯懷 廖婉汝 馬文君  (二十六)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3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載人公務車輛籌補」預算編列9,122萬8千元,全案9億1,225萬3千元;陸軍司令部編列2億3,223萬4千元,執行期程112至116年度。查112年度法定預算書載明本案依據:全案整體獲得規劃書奉國防部111年5月10日國略建軍字第1110116996號令核定(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統籌建案,全案計需9億1,417萬3千元,執行期程112至116年度),計畫籌購民用型車輛。113年度預算書改為:全案整體獲得規劃書奉國防部111年5月10日國略建軍字第1110116996號令核定;另奉國防部112年8月24日國略建軍字第1120234875號令修訂(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統籌建案,全案計需9億1,225萬3千元,執行期程112至116年度),採購之車輛款式同步修正。綜上可知,本案於112年8月24日行政院院會通過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日,方正式核定修正整體獲得規劃書,並於113年度預算書上重新表列預算金額及需求車輛,顯然111年通過之整體獲得規劃書存有難以克服之問題;進一步可知,112年度預算未能執行招標採購、交貨付款等工項,是否影響後續年度之執行進度,甚而延宕國軍裝備取得,應予說明、檢討並提出精進改善作為。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二十七)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辦理人事行政所需資訊設備維護所需資訊服務費,經查111年度支用率不及50%,112年度支用情形有待核實,113年度編列運用規劃尚待說明,以免有浮編情事。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80萬1千元,凍結2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二十八)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接連發現海軍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遺失45手槍,並以仿真手槍偽充;陸戰九九旅T91步槍槍機數量短少2個、陸戰六六旅T75班用機槍備用槍管短少1支等情事,顯示軍械管理機制未臻周延。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法務及法制作業」預算編列280萬5千元,凍結1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趙天麟  (二十九)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史政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154萬6千元,較112年度編列263萬元,增加2,891萬6千元,其說明特別標註辦理「中海軍艦基礎維護與現況調查計畫」,新增近3,000萬元,宜清楚說明計畫內容。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劉世芳 何志偉 林昶佐 蔡適應 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陳以信  (三十)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辦理政戰綜合作業所需一般事務費,新增近200萬元,因對施政需求、預期效益尚有疑慮,應由海軍司令部說明需求原因、預期效益,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義。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801萬2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羅致政 劉世芳 何志偉 林昶佐 蔡適應  (三十一)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N2遠航訓練」之「業務費」預算編列7,155萬5千元,較112年度編列4,329萬8千元大幅增加2,825萬7千元。查海軍司令部實施遠航訓練過去區分拉美友邦及太平洋友邦兩個地區輪流執行,因距離遠近不同,預算書表之編列亦有差異。以107年度為例,當年敦睦艦隊訪問馬紹爾群島、薩爾瓦多、尼加拉瓜、宏都拉斯、瓜地馬拉與多明尼加等友邦國家,編列預算5,313萬4千元。108年度訪問帛琉、馬紹爾、索羅門3友邦,預算編列3,672萬6千元。110年受全球疫情影響,未辦理遠航訓練,111年恢復訓練但未靠泊邦交國,112年度恢復任務執行,訪問太平洋友邦帛琉、馬紹爾群島,預算編列4,329萬8千元。查113年度預算,有關遠航訓練所需業務費編列高達7,155萬5千元,各科子目除國外旅費外,各項業務費用多與112年度相同或略微減少,然國外旅費卻自112年度之1,176萬9千元大幅增加至4,110萬4千元。目前友邦數量已較107年減少許多,若為赴拉美地區現勘,應不高於107年度之預算;若為赴太平洋島國現勘,應不高於112年度之預算,故有關113年度預算之使用規劃及編列依據需求,應有具體之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三十二)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N1部隊訓練業務」有關「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2,559萬9千元,較112年度編列1,078萬7千元大幅增加。查本預算為辦理「艦艇精準彈藥實彈射擊訓練」、各項操演演習執行靶勤業務、採購靶(耗)材、基地軍事設施養護、修建及材料購置(如參觀臺、軍事宿營地、實彈場軍事工事及軍事建築)、主要武器射擊場等軍事訓練設施養護、新建及材料購置等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然112年度預算至112年9月30日止執行率不佳,未達國防部部頒標準90%,預算執行率為何偏低,應予說明;113年度預算又大幅增加,是否能如數執行?對此,海軍司令部應提出分配規劃,說明預算編列是否覈實,且具執行能力。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馬文君 吳斯懷 邱臣遠 林昶佐 劉世芳 羅致政  (三十三)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接連發現海軍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遺失45手槍,並以仿真手槍偽充;陸戰九九旅T91步槍槍機數量短少2個、陸戰六六旅T75班用機槍備用槍管短少1支等情事,顯示基層各級管理人員法紀觀念淡薄,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7億6,811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趙天麟 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三十四)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2,204萬3千元,然112年度僅編列1,833萬8千元,增加370萬5千元,其作業內容皆與112年度相同,宜撙節支出。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劉世芳 何志偉 林昶佐 蔡適應 王定宇  (三十五)國防部積極整建職務宿舍提高招募誘因,但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對相關營舍用地情況掌握不佳,相關估價費用高於市場行情,預算編列多為大項目恐有規避預算審查之嫌。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8,223萬3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蔡適應 何志偉  (三十六)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不涉機敏的教育訓練事項,應考量國防自主之精神,不應以原廠認證(如神鷹飛行訓練模擬器委修)為例,委製之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亦非原廠。具備該能力國家應該輔導進軍國際市場(不涉及攻擊性武器限制)為國家爭取外匯以彰顯國防自主。而非獨厚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拆解委修案,再以不同案名分拆,限制其他優秀廠商進入教育訓練模擬此一領域。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42億4,866萬4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三十七)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項下說明N3庫儲補給與管理作業(勞務承攬)預算編列業務費1億9,191萬1千元。經查海軍編裝或配賦表內主要裝備之料帳、保管、處理,係分別運用海軍武器系統檔及後勤管理資訊系統進行管理,並以人工方式擷取、統計,按月將增減結存資料,登載於後次室建置之國軍軍品及軍用器材帳籍資訊管理系統,再由後勤參謀次長室每月統計編製軍品及軍用器材增減結存表於次月10日前送國防部主計局帳務中心辦理帳籍登載作業,計入軍品及軍用器材備查帳。經國防部抽查111年9月海軍武器系統檔及後勤管理資訊系統兩者資訊,與後勤參謀次長室國軍軍品及軍用器材帳籍資訊管理系統登載軍品數量與金額存在差異,嗣經海軍司令部於111年10月擴大清查調整後,部分品項現有存量較原帳列數增加計56萬1,763件,增加金額1,416億6,298萬1,300元,較原帳列數減少計42萬7,192件,減少金額878億9,594萬5,229.92元,惟均以「帳籍校正」為由,修正相關軍品帳列數,未依照國軍軍品及軍用器材管理作業規定第6點(一)規定查明差異原因及責任,且國防部對於該司令部每月呈報軍品及軍用器材帳籍增減表,亦未能有效驗證帳籍正確性,適時覺察督促查明改正,國防部應確實檢討問題癥結,加強相關管控機制,以降低軍品管理作業風險。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2億7,174萬7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三十八)國防部海軍司令部一般裝備業務,113年度新增陸用偵察型無人機案,規劃利用無人機搜索並辨識目標提供制海飛彈車組目標情資。考量海軍司令部現有聯成與迅安指管系統可分別經由地面網路、(中、長程)無線數據鏈路與國軍各指管中心、艦艇、飛彈車整合連接提供海空情共同畫面,另有銳鳶中長程無人機、空軍P3C反潛海洋巡邏機、E2K預警機及未來高空長程無人機可執行目標識別與鑑別。現規劃以商規無人機實施目標鑑別以結合機動飛彈車攻擊目標。因對此商規無人機如何於複雜電磁環境下生存操作、如何與機動飛彈指管車結合操作、如何於現有海空情共同畫面與現有指揮鏈下,就指揮官下達對特定、某區域攻擊時,不致干擾、混淆飛彈操作人員對目標認定,產生誤擊、重複射擊的狀況,如何於現有飛彈車組架構下攜行、操作相關裝備及無人機運作時程是否可符合原作戰需求等,尚有疑問。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陸用監偵型無人機」預算編列3億0,120萬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三十九)依國防部提供立法院預算中心各款軍用商規無人機主導廠商所提供原型機截至112年9月23日測試驗證結果,「微型無人機」及「目獲型無人機」遴選廠商交付之原型機均已通過測試驗證。「監偵型無人機」、「艦載型監偵無人機」及「陸用監偵型無人機」則仍有部分廠商原型機尚待「依約改進並於10月底前辦理複驗作業」。目前複驗作業結果如何,國防部應該適時公布,以利國會審查。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艦載型監偵無人機」預算編列1億0,585萬1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四十)國防部海軍司令部一般裝備業務,辦理魚叉飛彈海岸防衛系統案,現正辦理設施整建等有關作業,因媒體報導對相關土木建築工程能否如期完成尚有疑慮。另就海軍現有目標海情訊息、指管系統是否須與本案飛彈系統整合,海軍現有觀通系統是否須與本案雷達車整合,及目前執行進度,皆有疑慮。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魚叉飛彈海岸防衛系統」預算編列49億3,139萬3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四十一)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無人機反制系統」應考量國際現貨市場之能量及籌獲成本,考量反制及防禦功能合為一體之作為,方能發揮預算之成果綜效。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無人機反制系統」預算編列3,800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四十二)國防部自108年度起分2階段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重要防護營區智慧警監系統建置,然於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8至111年度績效評鑑報告中,該案建置執行情形,年年被國防部列為未達標案件;且截至112年8月底,111年度應完工營區仍有12處施作中,112年度應完工營區亦有19處尚未進場施作。且相關未達標之狀況,年年持續,無明顯改善。國防部允宜加強對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之督導工作、提升相關罰則,要求其依約定期程、如期如質完成各軍種營區智慧警監系統建置工作。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預算編列7億5,916萬1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馬文君  (四十三)國防部海軍司令部一般業務,為執行國軍聯合國土防衛作戰、濱海城鎮戰場情資掌握,辦理國軍監偵型無人機案統籌購置,因對此商規無人機如何於複雜電磁環境下生存操作、如何於濱海地區風力限制因素下達成作戰要求、相關系統運作時程是否可符合作戰規劃、相關系統裝備架構是否影響個人或部隊機動運作等,皆有疑慮。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監偵型無人機」預算編列9,951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四十四)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中「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雖全案仍規劃於114年度結束,但付款高峰期卻從原本的112到113年度,改為113到114年度,這可能代表交貨時間由原本的113年度,延後到114年度。但在俄烏戰爭結束仍遙遙無期,美國又要優先支援烏克蘭與北約主要盟國的情況下,是否又導致交貨期程再度延後,應予說明。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預算編列18億3,427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四十五)國防部海軍司令部一般裝備業務,統籌辦理國軍HF通信機換裝案自109年度起執行6年,考量113年度為本案原規劃期程之最後第2年,經審查國軍參與建案單位進度均嚴重落後,大多將分配預算集中於最後1年,顯見本案恐已遭遇極大問題,致相關分年預算不合理分配,執行成效存疑,已嚴重傷害國軍戰力。海軍應與合約商共同評估,現行風險因素能否克服、轉移,是否足以危害全案執行,而須改變執行策略,修訂全案專案計畫,另行研擬可行方案,或待技術成熟後再重新建案,皆應說明。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中「國軍HF通信機換裝案」預算編列3,658萬8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四十六)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億4,461萬元,用於辦理「魚叉飛彈海岸防衛系統」所需業務費。惟112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於「魚叉飛彈海岸防衛系統」分年預算中,原計畫113年度「一般設施整建工程」預算編列2億8,814萬元,兩者相差近半,原因不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馬文君  (四十七)左營、蘇澳及基隆地區新建置救火、堵漏訓場案113年度預算凍結,依據112年度海軍司令部對外公開徵求之資料,該項金額係以採購相關訓練設備及軟體系統為主。然三地容納設施是否已設計完成,而這些系統設備採購後可否相容於114至115年所要建造之硬體建築設施,是否會因提前採購影響保固年限,皆應說明。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左營、蘇澳及基隆地區新建置救火、堵漏訓場」預算編列3,000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馬文君  (四十八)審計部111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列有海軍司令部辦理水上特種作戰訓場建置案,原訂期程為108年至110年度,惟計畫後續反覆調整內容,執行進度不如預期,目前已展延至113年度。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水上特種作戰訓場建置」預算編列1億4,191萬9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趙天麟 林靜儀 劉世芳 羅致政 林昶佐 王定宇 何志偉  (四十九)為反制共機擾臺挑釁,使得我空軍後勤維持預算年年成長,空軍司令部一度欠下總計300億餘元後勤維保款項,經緊急調度,仍欠3、40餘億元款項。空軍司令部近年零附件採購需求遽增,確有遞延付款情事,應該務實針對戰備需求,調整管制預算及增列分年預算支應。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2,944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羅致政 何志偉 林昶佐 劉世芳 蔡適應  (五十)勇鷹高教機地面模擬系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委製金額較國際市場行情高,且大部分組件採分包下包方式進行。以2023臺北國防展為例,民間商售完整的硬體成品,為具備六軸平台之擬真效果,國際市場亦有同類商品。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僅需負責軟體參數投入即可,總造價不到全預算4億5,000萬元的三分之一,且建案期程不到2年,可快速達到建軍需求,請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提出更好的訪商結果(國內及國際市場)後再以重新編列。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178億3,959萬8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陳以信  (五十一)113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較112年度增加約733萬元,因對新增「各單位械彈房資訊管理系統維護案」費用需求、預期目標,編列方式仍有疑慮,為避免浮濫,浪費公帑,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786萬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五十二)國防部自108年度起分2階段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重要防護營區智慧警監系統建置,然於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8至111年度績效評鑑報告中,該案建置執行情形,年年被國防部列為未達標案件;且截至112年8月底,111年度應完工營區仍有12處施作中,112年度應完工營區亦有19處尚未進場施作。且相關未達標之狀況,年年持續,無明顯改善。國防部允宜加強對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之督導工作、提升相關罰則,要求其依約定期程、如期如質完成各軍種營區智慧警監系統建置工作。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預算編列7億5,528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五十三)112年度建案所實施35處營區,預算3,400萬元執行成效為何?而113年度僅4處營區建置設備預算高達7億7,000萬元,建案成本考量編列依據又為何?國際市場已有成熟且兼具防禦及反制功能之整合系統,單價低且功能皆強於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許多,由2022年金門離島無人機侵擾事件,顯見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的系統有其不足之處,且單價明顯高於國際市場成熟系統成品。請空軍司令部說明後再予以執行。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預算編列7億7,377萬7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五十四)國防部空軍司令部鑑於自身情報分析能力(薄弱)、現有偵搜裝備老舊,無法因應未來高科技作戰,(不具備)使敵方部隊動態無所遁形(之能力)。現配合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微型無人機案採購,計畫於113年度購置微型無人機315架(90萬4千元/架)。考量無人機國家隊前由經濟部統合評選。本案無人機獲選廠商之相關產品能力如何與空軍各類地面部隊任務相配合、目前評鑑檢測與缺改狀況、該等型商用無人機如何於複雜電磁環境下具備存活操作能力、空軍部隊選用微型之原因、後續整體後勤支援規劃等相關問題尚未能澄清。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微型無人機」預算編列2億8,476萬3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五十五)113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清泉崗基地防護機庫構建」預算編列1億4,447萬8千元。空軍為配合「一機一庫」政策,自109年度預算納編「清泉崗基地36座防護機庫構建」計畫經費,期建構高抗炸係數防護機庫。按該計畫執行迄112年8月底進度,統包工程已因無商投標,故於111年度重新修訂可行性評估報告,在不增加預算前提下,將機堡庫數量調降為24座,惟此建構數量與該軍原規劃作戰需求之36座已有相當差距,空軍允宜妥思對策。本案「專案管記暨監造技術服務案」已於109年6月22日完成決標,統包工程標案均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按本案截至112年度累計編列預算7,796萬6千元,截至112年6月底實支數1,329萬元,另2,804萬7千元繳庫,尚餘112年度經費3,662萬9千元。次查修訂計畫後統包工程標案雖於112年7月20日移送國防採購室,惟截至同年8月底仍尚未決標。鑑於年底將至,招標後必發生預算保留,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趲趕工進及減量後之作戰需求規劃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林昶佐 廖婉汝 劉世芳 羅致政 蔡適應 趙天麟 林靜儀 何志偉 吳斯懷 馬文君  (五十六)「臺中清泉崗機場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及其禁建限建範圍,明定管制事項「為確保機場飛航安全,於禁、限建範圍內從事開發、建築等行為,須先徵得設管單位隸屬作戰區同意後、再依相關法規辦理。」換言之,未徵得國防部同意前,不能逕行環境影嚮評估、都市計畫審議、水土保持等申請開發行為。然過去竟傳出有相關開發案,意圖違反相關法令規範,並開發機場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週圍之土地。並且繞過國防部,直接由臺中市市政府進行環境影嚮評估。雖該案件後來因為開發案書件逾期未完成補正,臺中市市政府依法退回申請案。但為避免相關狀況再度重演,國防部應有更積極作為。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預算編列5億9,833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林昶佐  (五十七)鑑於113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3目「教育訓練」項下「動員整備」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1,554萬4千元,較112年度增加約600萬元,相關作業需求均與歷年相同,因對新增費用需求原因、用途、預期目標,編列方式仍有疑慮,為避免浮濫,浪費公帑,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五十八)鑑於113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編列284萬9千元,較112年度增加240萬元,相關作業需求新增「各項訓練講習」及「競賽裁判」外餘均與歷年相同,因對新增費用需求原因、用途、預期目標,編列方式仍有疑慮,為避免浮濫,浪費公帑,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五十九)鑑於113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編列有關戰鬥個裝「防護頭盔等3項」採購計6,810萬1千元,相關品項與數量不明,無法確認此項編列是否有誤。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8,280萬8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六十)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國際市場上具備有反制及防禦功能的系統,且單套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應透過技轉及輸出許可的取得,來降低不必要成本的支出。委製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之成本預估及計算及所編列預算明顯不合理國際行情,更無助於國防自主之目標及需求。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預算編列1億6,607萬2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六十一)鑑於113年度憲兵指揮部第13目「環保業務」項下「環保設施維護」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較112年度增加74萬元,相關作業需求漸少「辦理下水道工程委託技術服務(設計及監造等)」、因對新增費用需求原因、用途、預期目標,編列方式仍有疑慮,為避免浮濫,浪費公帑。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13目「環保業務」項下「環保設施維護」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編列102萬8千元,凍結9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六十二)113年度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內「公開資訊管理系統維護」預算編列4,107萬8千元,相關系統維護內容與範圍不明,恐有浮編預算浪費公帑情事。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7,161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六十三)113年度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人事費」預算編列2,695萬8千元,辦理評價聘雇人員薪酬及相關人事費用。因對新增費用需求原因、用途、預期目標,編列方式仍有疑慮,為避免浮濫,浪費公帑,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六十四)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所編列委製之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明顯高於國際市場行情及其他軍種。費用太高脫離市場行情,功能與國際現貨市場之方案相比有以超跑價格購買三輪車浪費公帑之嫌,應重新考量現貨市場及邀請國際大廠來台臺做POC驗證之可能。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預算編列2億3,053萬9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六十五)鑑於112年9月初國防部海軍司令部陸戰隊99旅鄭姓中尉排長於營區內自殺,而該單位近年已發生第3起自殺事件,另112年9月2日三軍總醫院亦發生1位中尉女醫官輕生不治,經媒體報導後引起社會高度關注與震驚。近年來國軍軍士官屢屢傳出在營區輕生事件,包括陸軍機械化步兵第二六九旅也在1年內爆發3起自殺案,引發社會揣測與疑問,而國防部對於輕生事件卻提不出有效改善對策,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主管軍中心輔業務應負最大責任。目前軍中具備「心理諮商師」或「社工師」的職業軍人只有71名,甚至於空軍、憲兵、資通電軍、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等分別只有9、2、0、2人具備相關證照,同時國防部基層單位未設立專職心輔人員,多由輔導長擔任,然輔導長職司文宣、軍紀、保防、民事等相關工作及代理主管業務,易造成官兵在心理輔導服務及部隊管理角色之間混淆與矛盾;同時又非輔導相關科系畢業之輔導長,在輔導職能上是否足夠擔任?為健全軍中心輔系統,提升國軍心理健康及堅強意志,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預算編列4億3,507萬2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林昶佐 江啟臣  (六十六)按112年度法定預算書說明,國防部為提供我軍第一類型守備旅(各步兵旅、陸戰新訓旅、戰車群及機步群等14個單位),戰場夜間監偵等作為,藉以提升部隊戰場情監偵能力及戰場參數效益性,供各級指揮官下達決心之依據,規劃籌購步機槍夜視鏡及頭戴式夜視鏡等2項裝備,全案整體獲得規劃書奉國防部111年8月24日國略建軍字第1110214215號令核定(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統籌建案,全案計需17億5,990萬元,執行期程112年度)。然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401廠備料未臻順利,致裝備交貨延宕,原訂112年度全數獲得,現僅能部分交貨,餘數待113年度方能交裝,相關預算須辦理保留付款。國軍夜視鏡裝備,係為第一類型守備旅戰場夜間監偵運用,113年1月1日後,將陸續徵集1年役期之義務役役男入營服役,相關裝備無法順利到位,生產單位責無旁貸,容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1目「軍事行政」預算編列8,682萬1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六十七)鑑於113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較112年度增加110萬元,相關作業需求均與歷年相同,因對新增費用需求原因、用途、預期目標,編列方式仍有疑慮,為避免浮濫,浪費公帑,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716萬8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趙天麟 何志偉 蔡適應      (六十八)113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1,000萬1千元,辦理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機關資料傳輸韌性強化建置計畫捐助。因對新增費用需求原因、用途、預期目標,編列方式仍有疑慮,為避免浮濫,浪費公帑。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六十九)國防部軍備局辦理一般裝備之偵搜戰術戰車研製案,經查其需求、總預算及各分年預算數均未曾調整異動,然112年度部分重大執行項目延後至113年度執行,另依原計畫113年度為最後執行年度。因對其執行成效、預算支用情形及能否如期、如質、如預算達成本案建案目標,尚有疑義。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偵搜戰術輪車研製案」預算編列1億2,976萬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七十)國防部軍備局辦理國防先進科技研究計畫,112年度原規劃執行154項,聚焦無人載具、飛彈及材料光電,然依業務報告說明僅執行140項,其餘項目未執行原因,迄未揭露說明。另依國防部113年度將執行商規軍用無人機採購,其研發需求尚須協調其他科研單位支應或國防部另以其他基金6,000萬元,支應研發需求,顯見國防部軍備局規劃先進科技研究計畫與國防建設實際需求嚴重脫節,且歷年相關研發成果迄未協調實施專案報告,以瞭解各案成果與增進國防自主科技研發、支援軍備採購之實際效益,依說明113年度提列129項聚焦戰機、艦船及AI智能,囿於預算審查時效,其相對應預期目標與國軍未來10年建軍構想如何結合,未能清楚說明。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中「國防先進科技研究計畫」預算編列9億9,400萬3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七十一)國防部軍備局辦理一般科學研究,前於109至112年度執行肌耐力增強型動力外骨骼系統研製及驗證。另於113至116年度規劃辦理野戰全身型動力外骨骼系統開發,113年度編列3,500萬元規劃辦理研製及開發。然112年度業務報告中之重要國防施政與112年度上半年國防施政成效內容,均未提及動力外骨骼系統目前執行概況,致無法瞭解軍備局推動動力外骨骼系統執行情形及目標與結果間之差異,與未來預化推動之目標、效益及與前案之關連性。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中「野戰全身型動力外骨骼系統開發」預算編列3,500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七十二)113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預算編列11億1,400萬3千元,辦理「國防先進科技研究計畫」(9億9,400萬3千元)、「功率電子射頻產業應用發展計畫」(5,200萬元)、「野戰全身型動力外骨骼系統開發」(3,500萬元)。惟月前民人測試疑似國軍之抗彈板,引發若干討論。鑑於抗彈板係基本之戰鬥個裝,亦為保護官士兵重要之裝備,惟經民人測試,結果遭受質疑,連帶影響國人對於國軍裝備之信心。根據國防部軍備局提供之資料,2022年啟動研究抗彈板功能提升評估作業,預將「複合材料」、「高科技塗裝」及「貼合技術」納入研發新式抗彈板。惟尚不見相關之研發、量產期程,國防部軍備局應盡速提出規劃,以提昇並確保官兵戰場防護。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預算編列11億1,400萬3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世芳 羅致政 林昶佐 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七十三)國軍醫院辦理醫療衛材及裝備採購,間有驗收不實,浮報採購金額,或為規格綁標等情事,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軍醫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軍事醫療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8,268萬9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趙天麟 王定宇  林昶佐      (七十四)113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404萬4千元,用於辦理「動員業務考察」、「全民防衛業務考察」及「後備會談」等出國案所需國外旅費,經查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於112年度規劃至美國、歐洲地區,考察其他國家動員制度及觀摩國民兵訓練,編列104萬1千元,現113年度也規劃至美國及歐洲地區考察、觀摩類似項目,其預算則編列299萬1千元,增列195萬元,其原因為何?未見說明,另113年度新增列至美國實施「後備會談」,預計7天派遣6員,經費計需105萬3千元,其前往原因為何?預期成效為何?皆未說明,且國防預算編列不易,該會談是否需要單獨成行,而不併入「動員業務考察」行程,有待商榷,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七十五)鑑於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係我國的情報主力,加以近期以巴衝突,更顯事前情蒐之重要,陳委員以信一貫主張「軍紀」為要,近期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發生遭法務部調查局帶搜索票進入之情事,顯有加強軍紀之必要。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第1目「軍事行政」預算編列3,674萬5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七十六)鑑於截至111年底,我國未運用之工業合作點數仍有31億點。依國防部99年令頒「國防部工業合作作業」規定,採購達一定金額以上之向外採購軍事投資計畫案應執行工業合作;國軍相關單位,在不影響計畫執行進度下,須俟經濟部與外商簽妥工業合作協議書後,再辦理發價書簽署,然按近年度仍有部分軍事投資計畫,國防部於經濟部與外商簽妥工業合作協議書前即先簽署發價書,恐不利我國爭取工業合作實需。另監察院曾於105年度針對「國防採購案工業合作執行成效檢討」進行專案調查並指陳:「我國軍售案辦理工業合作,實務上係『事後工合』,詎『事後工合』之談判彈性,反遭評淪為配合美商沖銷之用,……。」、「……,致使85%之案件均採『事後工合』,衍生國外承商配合度低等情。」按各軍售案於109至111年度簽署工業合作協議書狀況,仍有多項軍售案工業合作協議書係以「事後工合」模式進行,如空軍「高高空無人機系統」等計畫,恐均不利我方掌握談判先機並爭取工業合作實需。另查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於103年度提出「S-70C反潛直昇機性能提升案」,並於104年7月7日循商售管道與美國廠商簽約,惟該商購案已於109年度結案,工業合作協議書卻遲至110年11月15日始完成簽署,應檢討改進。為提升國防工業合作,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所屬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預算編列3億8,791萬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林昶佐 廖婉汝  (七十七)113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第3目「教育訓練業」預算編列93億8,307萬6千,較112年度之84億7,063萬元增加9億1,244萬6千元;經查增列項目之一,係增列組織編裝調整費6,841萬5千元,預算書說明欄無述明組織編裝調整之單位、人員及依據。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91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七十八)113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預算編列620億3,542萬7千元,較112年度減列戰鬥個裝防護頭盔等經費84億8,059萬5千元。經查國防部辦理主要武器裝備(系統)軍事投資建案,為維持裝備(系統)使用初期妥善,訂定精實新一代武器系統初次備份件籌補作業原則(下稱初次備份件籌補作業原則)、國軍零附件籌補作業指導等相關規定,據以籌補新式武器裝備成軍之日起,至執行第一次後續零附件採購獲補期間保修所需零附件。經查國防部所屬辦理國軍主要武器裝備初次備份件籌補及使用管理情形,核有:1.海軍、空軍未依初次備份件籌補作業原則規定,於後勤資訊系統建立初次備份件之管理機制,致接收之初次備份件以一般料件進帳,未能經由資訊系統專案檔案管理初次備份件耗用情形,不利於後續增購同型武器裝備物料採購需求項量及預算之編列;另海軍彙整三軍及資通電軍指揮部(下稱資電部)需求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下稱中科院)研製第二代國軍衛星通信系統,其中陸軍與資電部自中科院完成初次備份件清點移交作業後,將初次備份件代屯至中科院存管,以因應緊急維修需求,惟僅以紙本方式管制,未依初次備份件籌補作業原則納入後勤資訊系統管理,致系統缺乏相關料件耗用資訊,又海軍於接收初次備份件後,延遲1年始按當時既有庫存數量完成建檔,致入帳與接收數量不合;2.各軍種新式武器裝備購置之初次備份件,部分料件係考量其屬於關鍵性零附件,失效會造成系統故障,或屬長前置期,或緊急戰備需求用,或屬需求不易獲得品項等因素,而購置非屬武器裝備成軍後至執行第一次後續零附件採購獲補期間保修所需零附件,惟現行初次備份件籌補作業原則、國軍零附件籌補作業指導尚乏相關零附件納入初次備份件採購相關規定等情事亟待改善。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七十九)113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預算編列183億8,590萬8千元,其中有關服裝(補給品)購製費用辦理國軍各服裝補給單位運用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302廠委託民間經營契約(制式服裝)、國軍服裝供售站(制式及非制式服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非制式服裝)等辦理服裝籌補相關事宜。經查相關業務辦理情形,核有:1.國防大學未依服裝補給計畫所訂籌補方式辦理服裝籌補作業,自購非屬三軍所訂品項樣式之服式,又未依服裝補給管理作業手冊按實需辦理服裝籌購,肇致龐鉅服裝品項閒置,且未依規定就賸餘服裝妥為庫儲管理;2.陸、海、空軍軍官學校及國防大學未依規定將學生服裝領用紀錄納入國軍服裝管理系統資料庫,影響服裝補給、管理作業效率;3.陸、海、空軍、憲兵指揮部及國防大學等單位未妥適運用國軍服裝管理系統執行收繳貸與性服裝,致舊品未繳回,且未依規定辦理遺損核賠作業;4.陸、海、空軍司令部及憲兵指揮部於106至111年8月底止籌購軍事訓練運動衫未覈實評估需求量,致有過量採購等情事,請國防部督促檢討妥處。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八十)113年度國防部所屬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陸軍、海軍及空軍司令部及憲兵指揮部就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分別編列12億0,201萬1千元、7億5,923萬8千元、7億5,551萬4千元及343萬2千元合計,27億1,939萬7千元。預算書P.44說明<4>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計畫總經費126億6,996萬6千元,109至114年度執行,以前年度已編列59億5,250萬元,113年度編列27億1,939萬7千元。經查國防部自108年度起分2階段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警監系統」建置,然按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8至111年度績效評鑑報告中,該案執行情形連年被國防部列為未達標案件;截至112年8月底,111年度應完工營區仍有12處施作中,112年度應完工營區亦有19處尚未進場施作。國防部允宜加強對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之督導工作,並要求其依約定期程、如期如質完成各軍種營區智慧警監系統建置工作。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所屬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預算編列707億2,062萬7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八十一)鑑於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統籌辦理「輕重型狙擊槍」案執行期程已於111年底屆滿,惟仍有部分品項尚未籌獲,恐不利國軍狙擊能力之整備。根據審計部統計,本案各軍種已預算編列9億7,636萬1千元,截至111年底仍有保留預算8億6,467萬2千元(占比88.56%),經洽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表示,手栓式輕型狙擊槍165挺已於111年5月10日驗收合格;半自動輕型狙擊槍則因無法通過國防部軍備局規格鑑測中心測試,而規劃延至112年度分4批次進行解繳。其中重型狙擊槍經洽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說明測評結果為「判定不合格」,並由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實施改善,預計於112年度第2季或第3季實施初期作戰測評複測,並需俟戰測合格後再下達量產,爰需求軍種籌獲期程仍無法預估。為加速第一線戰鬥部隊輕重狙擊槍汰換速度,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所屬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預算編列707億2,062萬7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國軍輕重狙擊槍採購進度及換裝配發規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林昶佐 廖婉汝  (八十二)位於臺南市歸仁區的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長年造成當地噪音及限建問題,現更影響高鐵交通安全與高科技廊道經濟發展。爰要求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研議遷移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八十三)臺南市永康區陸軍砲兵訓練指揮部(砲校)遷建計畫執行至今已10餘年,但進度仍落後,為督促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積極追趕搬遷進度,爰要求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後續作為以及研議後續砲校原址活化計畫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八十四)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緊急救護訓練、預防保健及軍事醫療作業等相關事務機具及設備購置所需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380萬5千元,僅較112年度使用用途增加緊急救護訓練一項,但經費卻較112年度所編列之99萬元大幅成長284%,不符合比例原則。爰要求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針對增加部分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八十五)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教育行政及學校教學工作暨微軟教職員用戶端國外合法軟體及圖書館資訊網路等資訊周邊設備、維修、耗材保養所需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共計101萬元,僅較112年度使用用途增加微軟費用,但經費卻較112年度之364萬4千元倍增近3倍,爰要求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針對增加部分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八十六)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新增辦理官校「運動科學系教學設備」採購所需雜項設備費,高達624萬元。爰要求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針對此項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說明。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八十七)海軍左營港口自日據時期即已建設,現為艦隊主要基地,海軍於95至121年度辦理左營二港口擴建工程,以有效支援艦艇作戰並確保戰力,在先期規劃完成後,已納入考量並辦理「援中港放租土地收回補償」及「援中港漁船筏補償」,開工迄今卻屢遭陳抗,欲以「擴建未溝通先發包」名義癱瘓軍港,影響戰備實為關鍵。現今兩岸兵凶戰危,國家安全至上,爰要求國防部堅持公權力,對任何可能影響戰備之抗爭,除理性溝通,亦應堅持戰備為先立場,不可因陳抗而讓步。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八十八)潛艦國造是我國極為重要的國防政策。原型艦籌建一艘之計畫,編列於108至114年度預算執行,共需493億6,170萬9千元。原型艦「海鯤號」已於2023年9月28日舉行下水暨命名典禮,然後續第2至8艘潛艦之籌建,並未編列於國防部海軍司令部113年度之公務預算。113年度之預算共計39億3,263萬1千元,除原型艦籌建費用外,另敘明「辦理原型艦先期優化作業(包含工程分析、模擬及評估)」。但仍未見後續艦之規劃。鑑於臺灣需8艘新型潛艦,加上既有2艘經性能提升的劍龍級潛艦,以10艘潛艦編組潛艦艦隊,方能因應臺海軍事威脅。潛艦原型艦已進泊港測試階段,爰建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盡速提出後續艦籌建規劃。 提案人:劉世芳 羅致政 林昶佐  (八十九)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有關「郭睦遠航訓練」出國案預算編列預算4,110萬4千元,較112年度同計畫預算1,176萬9千元增加2,933萬5千元,爰要求國防部海軍司令部針對增加部分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九十)113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軍事行政」項下「督察作業」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有關「空軍基地聯合考核暨督察交流」預算編列預算86萬9千元,較112年度同計畫預算49萬5千元增加37萬4千元,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加強相關差訓人員督管,並落實撙節年度預算支應,以發揮有限預算之最大效益。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九十一)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主辦之2023年TADTE臺北國際航太暨國防工業展,國防部亦受邀參展。2024(113)年是何展覽?TADTE每2年舉辦1次,下一次應該為2025年,國防部花費近2千萬元是參加何時何地展覽?標的績效為何?應一併說明。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九十二)113年度國防部主計局「各項加給」項下預算編列志願役勤務加給193億3,668萬元。經查國防部2023年預算書顯示,志願役官士兵「預算員額」17萬1,422人,113年度「預算員額」則降為16萬6,235人,比112年度遽減5,187人,形同減少近10個營的志願役人力。且減少之員額中,99%是基層士官長、士官與士兵,其中士官長從112年度的1萬4,600人,降為1萬4,300人,減少300人;士官從7萬5,201人,降為7萬3,600人,減少1,601人;士兵更從4萬4,911人,降到4萬1,670人,減少高達3,241人,合計減少5,142人;人力減少不排除113年度國軍主戰部隊可用人力大幅下滑,對戰力造成影響。針對國軍在近3年間國軍志願役兵力急遽下降,面臨「招募困難」、「人員退損補充不及」與「編現比偏低逐漸擴大」等人力補充之困境。國軍除檢討人力招募政策與執行的問題之外,就目前我國少子化、高齡化及人口負成長問題。更應從「開發人力來源」、「留住優秀、可用人力」,積極規劃長期人力政策計畫,著力在中程策略與短期執行及應變作為,建構完善人力資源體系,確保兵力與組織結構完整。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九十三)國防部所屬陸、海、空軍司令部、憲兵指揮部、資通電軍指揮部、政治作戰局、全民防衛動員署等113年度預算「軍事人員」項下「薪餉」中「人事費」之「獎金」預算編列留營慰助金,分別為3億1,531萬8千元、1億0,810萬元、8,993萬4千元、1,628萬6千元、2,022萬2千元、150萬2千元、1,385萬6千元,較112年度編列3億4,457萬8千、1億2,100萬元、7,725萬8千元、2,478萬4千元、1,880萬7千元、122萬5千元、1,231萬8千元增加28萬8千元。經查國防部訂有國軍留營成效獎勵作業要點,近年留營績效評比為國軍人力招募重點工作計畫。根據國防部111年度施政績效報告:統計至111年12月31日止全軍預備役役期屆滿人數為3萬1,977員,官士兵志願留營人數為2萬5,024員,留營成效達78.3%,超越國防部年度計畫目標(76%)。1.志願役軍官役期屆滿人數2,001員,留營人數1,667員,留營率88.3%。2.志願役士官役期屆滿人數1萬3,834員,留營人數1萬1,069員,留營率80.0%。3.志願役士兵役期屆滿人數1萬6,142員,留營人數1萬2,288員,留營率76.1%。另113年度國防部預算書顯示,截至112年6月30日全軍預備役役期屆滿人數為1萬5,126員,官士兵志願留營人數為1萬1,748員,留營成效達77.7%,較111年度全年留營績效降低0.6%。113年度留營績效獎金編列5億6,410萬3千元較112年度6億0,138萬5千元減少3,728萬2千元,顯見國防部所屬各單位應強化國軍志願留營工作,持續爭取優秀國軍官兵續服現役意願,以降低軍事訓練投資成本,保持國軍之穩定戰力。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九十四)鑑於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目前所產製的國產防彈板,遭外界質疑國軍配備無法防護共軍步槍之射擊。國防部雖澄清國產抗彈版「符合標準」並於2023年7月19日邀請媒體到宜蘭大福營區公開實測,以美國司法協會(NIJ)規範標準之3級抗彈板抗彈能力;結果顯示6發子彈均未貫穿抗彈版,顯示國產抗彈版品質及防護力符合該測試規範標準。王委員定宇等認為,面對中國人民解放軍使用5.8厘米口徑彈藥的機槍及狙擊槍,國軍現行的公發抗彈板抵無法有效防護國軍,而在距離100公尺內面對14.5吋槍管的突擊步槍,有很大的機率也是抵擋不住。美軍於伊拉克及阿富汗戰場戰鬥個裝防彈背心之防護力早已提升至NIJ4級抗彈或美軍ESAPI等級,建議國防部應盡速參考美軍採購標準ESAPI抗彈等級,發展國軍所需個裝之防護裝具,提升國軍戰鬥個裝抗彈能力。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九十五)113年度國防部第2目「賠償收入」第1節「一般賠償收入」中「軍官士官未服滿年限退伍賠償」預算編列8,136萬4千元,較112年度增加3,078萬4千元。根據國防部志願士兵不適服原因分析及策進作法書面報告,部分戰鬥部隊編現比不足八成,更嚴重的是,提前退伍的士官兵持續增加,爰要求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志願役不適服原因檢討報告與提高留營率的後續精進作為。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九十六)根據國防法第31條,為提升國防預算之審查效率,國防部每年應編撰中共軍力報告書、中華民國五年兵力整建及施政計畫報告,與總預算書併同送交立法院;然國防部112、113年提交之「五年兵力整建及施政報告書」所提及之整建計畫未能與國防部作戰構想相符,為維持施政一致性及國軍軍力務實強化,建請國防部在不揭露機敏資訊前提下,「五年兵力整建及施政報告書」內容應與國防部作戰構想相結合,以利立法院預算審查。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趙天麟  (九十七)國防部112年8月31日送交至立法院之「五年兵力整建及施政計畫報告」指出,提升「遠距、精準、機動、無人化及智慧(AI)」之不對稱防衛戰力為首要目標。其中智慧(AI)項目為何,業務報告、預算書表中,鮮少提及,僅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編列93萬元委辦費,委託國內研究機構或學術單位,辦理執行評估運用人工智慧(AI)協助輿情分析、假訊息判讀及反制可行研究。然如何運用智慧(AI)科技達到不對稱防衛戰力之目標,有待國防部進一步釐清。112年8月,美國國防部宣布成立AI工作小組,此小組由國防部副部長希克斯(Kathleen Hicks)親自主持。近年臺美關係堅若磐石,軍事情報交流、武器裝備採購更盛以往,若智慧(AI)之運用為達到不對稱作戰目標之關鍵技術之一,則更具合作開發之必要與價值。爰建請國防部積極盤點我國智慧(AI)科技之國防能量,建立我國智慧(AI)科技發展能量,以遂行不對稱防衛戰力之目標。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九十八)鑑於兩岸情勢緊張,共機擾我空域頻率、密度不斷提升,其中西南空域侵擾已形成常態化,如果國防部能運用空中加油機可延伸空軍打擊能力,能夠大幅擴大防禦範圍,利於迅速或持續投射可用兵力於西南空域。以往討論臺灣經由軍購取得空中加油機難度較高,若採以租代購則相對簡單;111年傳出以「濕租(wet lease)」方案(租用民間業者的空中加油機)取得相關能力,國防部應依我方建軍備戰需求,將各種可行方案列入評估考量,以強化臺海防衛作戰能力,確保臺澎金馬全體國民安全。爰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 提案人:邱臣遠 林昶佐 江啟臣  (九十九)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一般建築及設備」業務計畫之「營建工程」工作計畫中,續就「裝訓部長安營區訓練場整建工程案」(以下簡稱長安營區訓場工程)及「裝訓部坑子口訓練場整建工程案」(以下簡稱坑子口訓場工程)編列1億1,266萬7千元及1億7,641萬3千元。按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規劃向美國政府採購M1A2T新型戰車108輛及各項附屬裝備,並於108年12月與美方簽署發價書,其中M1A2T戰車預計將自113年度起分年陸續交裝,然陸軍配合新型戰車接裝而規劃原應於112年度完成之長安營區訓場工程及坑子口訓場工程,均因計畫經費不足而採減項辦理,完工期程亦將分別延後至114及115年度,恐不利戰車接裝後訓練任務之遂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預計自113年度起陸續交裝M1A2T新型戰車,然其原規劃應於112年度完成之「裝訓部長安營區訓練場整建工程案」及「裝訓部坑子口訓練場整建工程案」,除辦理期程均有延後狀況外,部分工程整建項目亦因經費不足而暫緩辦理,恐不利新型戰車接裝後人員及部隊訓練任務之遂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允宜儘早妥思因應對策。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趙天麟  (一○○)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營建工程」項下「高登、亮島碼頭及工事整建工程」預算編列3億8,016萬1千元,全案5億2,381萬6千元,執行期程110至113年度。據馬祖日報112年10月7日報導指出:位於北竿行政區的高登及亮島是馬祖的最前線,長期以來以橋仔為運補母港,但因現有兩島碼頭設施簡陋,軍民船都不好靠泊,必須配合海象及潮水,對島上官兵而言一座設施完善安全的碼頭極其重要。國防部希望全面改善離島部隊戰備任務及運補作業實需,提供戰力運補任務及戰力整備目的,可配合小艇運補車輛、人員、裝備運輸、彈藥補給,提高港口作戰防護能力,也可配合海軍小艇針對高登、亮島進行計畫性運補。查112年度預算編列1億2,554萬5千元,原訂辦理招(決)標、訂約及施工;然112年7月20日公告招標,無法決標;10月4日再次辦理,10月18日截止投標,根據招標公告,履約期限為「設計60日曆天+施工300工作天」,計畫期程僅餘1年,是否可以完成工程施作且可如期如質完成碼頭整建工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提出具體管制規劃,以說明預算執行之可效性。爰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一)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國軍「載人公務車輛籌補」預算編列9,122萬8千元,全案9億1,225萬3千元;陸軍司令部編列2億3,223萬4千元,執行期程112至116年度。查112年度法定預算書載明本案依據:全案整體獲得規劃書奉國防部111年5月10日國略建軍字第1110116996號令核定(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統籌建案,全案計需9億1,417萬3千元,執行期程112至116年度),計畫籌購民用型車輛。113年度預算書改為:全案整體獲得規劃書奉國防部111年5月10日國略建軍字第1110116996號令核定;另奉國防部112年8月24日國略建軍字第1120234875號令修訂(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統籌建案,全案計需9億1,225萬3千元,執行期程112至116年度),採購之車輛款式同步修正。綜上,本案於112年8月24日行政院院會通過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日,方正式核定修正整體獲得規劃書,並於113年度預算書上重新表列預算金額及需求車輛,顯然111年度通過之整體規劃書存有難以克服之問題;進一步可知112年度預算未能執行招標採購、交貨付款等工項,是否影響後續年度之執行進度,甚而延宕國軍裝備取得,應予說明、檢討並提出精進改善作為。爰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二)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一般裝備」項下國軍「國軍消除裝備整備」預算編列1億0,843萬元,全案2億4,612萬元;陸軍司令部編列1億5,273萬5千元,執行期程112至114年度。查112年度法定預算書載明:全案整體獲得規劃書奉國防部110年4月12日國略建軍字第1100078130號令核定;另奉國防部111年8月8日國略建字第1110199957號令修訂(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統籌建案,全案計需1億3,737萬2千元,執行期程112至113年度),計畫籌購背負式消毒器及氣體消毒機等2項裝備。惟112年度採購執行未臻順利,奉國防部112年6月30日國略建軍字第1120176747號令修訂整體獲得規劃書,調整全案預算至2億4,612萬元,延長執行期程至114年度。112年度原編列6,038萬元,因未能於當年度完成招標採購、交貨付款,規劃報繳6,018萬元,雖已調整全案預算金額,惟後續採購作業能否順遂,不無疑義;再者,如何精進預算編製作業,精準掌握商情,陸軍應予檢討,爰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三)112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一般裝備」項下國軍「國軍後備部隊兵器類裝備整備」預算編列4億6,611萬5千元,全案5億2,109萬5千元,執行期程112年度。國防部為因應新增編國軍後備動員部隊缺裝補實,籌購榴彈發射器、手槍及榴彈機槍等3項武器,藉其射速快、高精準度及操作便利性之特性,提升後備動員部隊火力,達成國土防衛目的。查本案遲至112年7月方與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簽署委製協議書,加以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值搬遷之際,產能縮減,致裝備繳交期程延後,部分裝備需延至113年方能取得,相應預算理將辦理保留,待獲裝後付款。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搬遷案已籌劃多年非一時之策,然陸軍司令部建案採購獲裝未能充分考量供應方之量能致裝備獲得未能如期、預算必須辦理保留緩付,應予檢討,爰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四)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一般裝備」項下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預算編列12億0,201萬1千元,全案126億7,387萬5千元;陸軍編列71億7,364萬2千元,執行期程109至114年度。查國防部自108年度起分2階段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重要防護營區智慧警監系統建置,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8至111年度績效評鑑報告顯示,本案建置執行情形,年年被國防部列為未達標案件;截至112年8月底,111年度應完工營區仍有12處施作中,112年度應完工營區亦有19處尚未進場施作,工程執行進度與計畫進度不相符合,預算支付連年辦理保留,無法於當年支用完畢(109年度保留21億4,258萬2千元、報繳4,000萬元;110年度保留1億3,659萬元;111年度保留3億4,200萬1千元),針對無法於年度內完成計畫建置工項,陸軍司令部應提出檢討及精進作為,爰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五)民國113年為黃埔建軍100週年,陸軍軍官學校自112年起即有相關之慶祝活動,113年度編列預算3,144萬6千元擴大辦理,慶祝活動包括百人植樹活動、學術研討會、大專盃橄欖球賽、黃埔音樂會暨煙火與無人機展演、閱兵分列暨校慶典禮、100周年數位特展等。其中無人機展演活動為近年熱門之展演方式,藉由無人機在空中變換隊形,為各項活動增添精彩話題。然無人機展演過去並非毫無爭議,飛行過程也非必定成功,例如111年故宮南院國慶無人機秀以陸製無人機飛行,109年臺灣燈會無人機表演排練遭不明訊號干擾,48架的衛星定位訊號消失而墜地;112年國慶煙火,原定無人機搭載煙火表演,但因現場有超過20架空拍機侵擾,干擾訊號導致演出取消。規劃無人機展演活動,除天候因素外,人為因素係最大干擾亦最不可控之變數,雖目前廠商多配備干擾設備,但在無法特定干擾對象的情況下,當有侵擾事件發生時,難以在第一時間加以排除,尤其陸軍軍官學校鄰近高雄市鳳山區,活動當日民眾踴躍參與,可預判將有各式電子訊號干擾之情形,能否順利排除演出,應審慎考量及規劃。黃埔建軍百年有其特殊之歷史意義,傳承黃埔精神,保留歷史記憶應為百年慶祝之核心理念,除短時間之空中展演外,書籍、影片、人物訪談,邀請海內外黃埔校友共襄盛舉等,皆是非常有意義性且具凝聚力之活動。爰建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審慎規劃慶祝活動內容,如何彰顯正統黃埔精神,讓黃埔精神得藉由百年大慶以各種方式傳承於世。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六)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為籌購後備輕型消毒器,整體獲得規劃書奉國防部111年8月12日國略建軍字第1110204017號令核定(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統籌建案,全案計需214,059千元,執行期程112年度),計畫籌購輕型消毒器乙項裝備。本案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以委製方式獲得,原規劃112年應全數獲裝,然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屢以疫情及俄烏戰爭為由,要求辦理委製展延及修訂委製協議書,延宕今年之交貨期程,預料113年第4季方能獲裝,全案預算將辦理保留。查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自111年開始減緩,全球航運逐步恢復,各國重新開放邊境,俄烏戰爭則已進行1年有餘,各界應已備有相應之調整措施,且相較其他委製案並未因此受影響,故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以此二事作為交貨延宕之理由,似有未當,爰要求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嚴加督導,避免無理拖延,致延宕部隊獲裝。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七)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一般裝備」項下國軍「新式港勤拖船購置」預算編列0元,全案9億6,800萬2千元,執行期程109至114年度。查112年度法定預算書載明:全案整體獲得規劃書奉國防部108年5月30日國略建軍字第1080000793號令核定;另奉國防部110年6月25日國略建軍字第1100135629號令修訂,計畫購置3,200匹(含)以上馬力拖船7艘,計需9億6,800萬2千元,納入109至114年度編列。查近年原物料價格調漲,原訪查商情與原列之預算規模無法順利招商,致111年度歷經2次開標均流標。112年度海軍僅編列38萬6千元之採購作業費,規劃辦理建案文件修訂,113年度未編列預算。由於海軍各港口勤務支援拖船均屆壽限,為確保艦艇任務執行及拖船人員作業安全,購置新式港勤拖船,確保港勤作業順遂及人員安全有其必要,爰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檢討規劃作業,精進建案流程,儘速完成建案文件修訂,俾利早日取得所需裝備,完備國防戰力。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八)民國88年我國決定以新成立的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換防東沙島及太平島的海軍陸戰隊,希望能夠降低區域緊張情勢,日媒《共同社》在109年5月披露,中國解放軍訂於109年8月在南海軍演,模擬奪取臺灣控制的東沙島,當時國防部以「移地訓練」的名義,派遣海軍陸戰隊進駐東沙島加強戰備,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自113年度起,正式編列東沙地區海軍駐防人員委商空運費用,明確宣告海軍進駐東沙地區。南沙太平島區域,近年美「中」角力未歇,菲律賓與中國大陸之衝突日漸升溫,雙方海上對峙、破壞的行為不斷,太平島駐守之海巡人員,近年積極加強戰備,更新武器裝備,是否同東沙島派遣海軍陸戰隊偕同駐守衛將,捍衛領土主權,國防部應積極檢討。爰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九)113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一般裝備」項下國軍「國軍輪型(航空)油罐車籌購案」預算編列1億7,603萬9千元,全案7億0,238萬5千元,執行期程108至113年度。查本案規劃籌購74輛國軍輪型(航空)油罐車(陸軍12輛、空軍55輛、海軍7輛),並於112年度法定預算書載明編列依據:全案整體獲得規劃書奉國防部107年3月12日國略建軍字第1070000346號令核定,另奉國防部111年7月15日國略建軍字第1110176916號令修訂(由空軍司令部統籌建案,全案計需6億4,331萬4千元,執行期程108至113年度),計畫籌購輪型(航空)油罐車,納入108至113年度編列。惟113年度預算書將依據修改為「全案整體獲得規劃書奉國防部107年3月12日國略建軍字第1070000346號令核定,另奉國防部112年7月6日國略建軍字第1120183134號令修訂(由空軍司令部統籌建案,全案計需7億0,238萬5千元,執行期程108至113年度)。全案執行已屆最後1年度,108年度簽署發價書時即知曉每輛籌購單價,並加計相關費用後編列預算,若有不足,應於次年度修訂建案文件,調整全案預算金額,鮮少於最後年度方修訂文件增列預算。空軍司令部應具體說明實際需求及預算增列之原因,俾利國會審查預算。為避免類此案例再生,空軍司令部應加強內部建案管制程序,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一○)113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軍「網管數位錄放音機」預算編列19萬5千元,全案2億6,526萬5千元,執行期程112至113年度。據112年度法定預算書顯示,本案全案整體獲得規劃書奉國防部111年8月5日國略建軍字第1110198402號令核定,計畫採購網管數位錄放音機63套,分年預算為112年度:計畫辦理籌獲「網管數位錄放音機」30套,預算1億2,635萬8千元;113年度:持續辦理籌獲「網管數位錄放音機」33套,預算1億3,890萬7千元。查本案112年度執行採購計畫,決標金額1億2,368萬1千451元,與原建案需求相差1億4,158萬4千元,112年度報繳標餘款,保留113年度執行工項所需之裝備款,113年度僅需編列採購作業費執行裝備解繳工項。採購金額與建案需求相差近1倍,顯見商情訪查未臻確實,導致預算大額浮編,為避免類此案例再發生,空軍應加強內部建案管制程序,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於3個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內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一一)113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預算編列1,345萬9千元,其中為辦理憲兵指揮部暨各級部隊警衛勤務人員、憲兵隊勤務人員所需勤務裝備(捕捉槍、電擊槍及干擾槍)等裝備,新增267萬9千元。查干擾槍之用途在於干擾不明空中無人機,迫使其降落或返航,維護國軍營區安全,其設計原理為電磁訊號阻斷,一旦使用目標物可能受到影響,鄰近之電子產品、各式空中飛行航空器(例:民航機)皆可能受到影響,使用時應注意四周環境並遵守相關規範,倘不慎干擾民航機恐生飛安事件。目前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尚在立法院等待審查,通過後使國軍為管理營區安全實施必要手段具備法律依據,相關配套子法,例如使用捕捉槍、電擊槍、干擾槍之時機、要件、程序,相關單位應及早研議,避免肇生不當之危害。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一二)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為籌購「機動指揮車」(含附屬裝備),規劃於112年度編列預算,獲得所需裝備,整體獲得規劃書奉國防部111年5月2日國略建軍字第1110110401號令核定,計畫計需1億3,675萬4千元。然本案112年6月完成採購,預計113年度第3季交貨,顯然採購進度延宕,無法於112年度內完成計畫執行,如期如質取得所需裝備,年度預算將辦理保留付款。預算執行及規劃能力有待檢討,如何精進後續管制及作為,國防部憲兵指揮部應予說明。爰請國防部憲兵指揮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一三)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112年6月發生人員傷亡意外,然單位未於第一時間保全相關證據,紀錄影像之記憶卡持續使用、紀錄,終因容量不足,覆蓋事發當時之影像紀錄。事發1個月半後,由第三方協助調查時,因檔案已遭覆蓋,無法讀取,事件真相已難釐清,相關人員之法治教育、證據保全之觀念有待加強。查113年度國防部資通電軍第1目「軍事行政」預算編列6,434萬4千元,其中涵蓋推展法治教育等相關工作,如何精進現行作為,強化人員法治觀念,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應有具體之檢討與說明,爰請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一四)國防部各單位計畫於113年派員赴美國辦理各項接裝與訓練案,其中以「新型戰車接裝訓練」、「遠程精準火力打擊系統接裝訓練」、「BH-1900模擬機訓練案」、「F-16戰機後續訓練案」受人矚目,擬派人數及預計天數亦較為可觀。儘管行政院訂頒「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但該表最近1次修正日期為111年12月20日,綜觀近期國外物價上漲迅速,上開數額表明顯無法跟上物價上漲趨勢。國防部除應確保所有因公奉派出國同仁之生活費日支數額至少符合「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外,鑑於接裝與訓練案之性質特殊,官士兵在外國停留期間較長,辛勞程度更為顯著,與一般之出差有異,建請國防部應考量官兵受訓類別及地點,評估現行受訓人員生活補助費支給額度,協請行政院辦理調整,以確保個人權益,從而提升國軍效能。 提案人:蔡適應 林靜儀 趙天麟  (一一五)查審計部於109及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國防部具有多項施政計畫涉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情事,依審計法第69條第1項前段規定通知其上級長官機關,並報告監察院者分有「海軍司令部辦理特種作戰突擊艇暨硬殼充氣艇籌建案」等6件及「國防部陸海空軍司令部及憲兵指揮部辦理化生放核威脅預測與防護預警系統使用管理」等7件。111年度審計部續查報該類案件共40件,其中屬國防部主管者有「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及所屬辦理水溪靶場綜合大樓新建工程」等7件,為該年度該類查報案件所涉主管部會中最多者。國防部歷年均編列暨執行鉅額國防預算,113年度逾4,405億元之預算案數為歷年來新高,惟國防部近年施政計畫執行亦迭經審計部查報涉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情事;111年度部分財務(物)、採購作業內部審核及管理,亦經審計部指陳有欠嚴謹。國防部於所配賦年度預算創高之際,允宜引以為鑑,切實檢討相關缺失。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趙天麟  (一一六)查國防部於112年5月15日修訂「國軍軍事投資建案作業規定」略以:「若新增迫切建案,於完備建案程序,報請行政院核准後,得以預備金支應。」並於112年8月31日送至立法院之國防部「五年兵力整建及施政計畫報告」載明「調增第一預備金裕度,俾利軍事投資迫切性建案,得於完備建案程序並報請行政院核定及立法院備查後動支」,爰113年度國防部主計局編列第一預備金28億元,較112年度增加20億元,引發各界對國防部意圖規避國會審查之疑慮。為兼顧國防戰力籌獲及國會監督職權,有關預備金制度及運用程序,有釐清之必要。另財政紀律乃國之根本,國家預算之編列、審議及執行,必須有所規範及依據。查閱預算法相關規定,預算編製源於行政院訂定施政方針;中央主計機關遵照施政方針,擬訂下年度預算編製辦法;各主管機關遵照施政方針,並依照行政院核定之預算籌編原則及預算編製辦法,擬定其所主管範圍內之施政計畫及事業計畫與歲入、歲出概算,送行政院。(預算法第28條至第32條)中央主計機關編成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連同各附屬單位預算,隨同總預算案,呈行政院提出行政院會議(預算法第45條)。預算法第22條規定,預算應設預備金,預備金分第一預備金及第二預備金二種,探其緣由,預算屬預先算定之財政支出,因人類預見將來的能力有限,不免有失算之時,此時可能係某一科目所編列之金額不足,亦可能係事先編列之科目無法因應需求,故以不列特定支出目的的預備金制度加以因應。有關預備金之動支程序,原則性之規範於預算法第22條第2項、第3項可查,另有第64條、第70條分別針對第一預備金、第二預備金之動支程序加以規範。按臺大法律系蔡茂寅教授之分析,第一預備金主要在濟單位預算機關其他歲出科目金額不足之窮;第二預備金尚涉及到原編製科目之鬆綁,而具有執行上因時制宜之重大意義,也由於溢脫原施政計畫,鬆綁原編製科目,故核准權責提升至為行政院,並須送請立法院審議,落實國會對預算監督之職責。更進一步來說,兩項預備金動用之時機與要件,按立法體制解釋,有其差異存在,第一預備金應該著重於已經過立法院審查之施政計畫與事業計畫;第二預備金應運用於預算法所揭示之3項目的:(1)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時。(2)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3)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綜上,選擇動支第一預備金或第二預備金,應視建案性質決定,非以數字「一」或「二」單純決定動支順序之先後。按國防部修訂之「國軍軍事投資建案作業規定」,規範「新增迫切建案,於完備建案程序,報請行政院核准後,得以預備金支應」,此應符合預算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要件-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應按程序經行政院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調整其歸屬科目金額,事後由行政院編具動支數額表,送請立法院審議;屬已通過立法院審議之持續型軍事投資建案,若遇急迫性事項,可依預算法第22條及第64條之規定申請支應。爰建請國防部應依法行政,視急迫性軍投建案為持續性建案或新增建案,審慎評估使用第一及第二預備金,行政院於收到國防部申請需求時,應本於權責依法審查,確保動支預備金符合預算法規範。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一七)目前全國共有23間醫學中心,依「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12條之1,醫學中心全日平均護病比應在9人以下。復綜觀衛生福利部全民健康保險署「全日平均護病比資訊公開」網頁,三軍總醫院最新統計數字為7.9,在23間醫學中心並列第16位。此外,經查國防醫學院112學年度大學部招生Q&A,以醫學系、牙醫學系為例,通過國家考試取得專業證書者,畢業後先接受2年一般醫學訓練(PGY),再分發至部隊服務2年,2年部隊服務期滿後再分發至國軍醫院接受專科醫師訓練,事後亦有第3年之補服隊勤制度設計,為實務上許多醫師在部隊服役期間,需經手相當多與醫務無關之業務,儘管這些業務均與其軍職人員身分有關,但考量近期我國傳出包含醫師人力短缺狀況,建請國防部針對其所屬醫療院所之醫事從業人員提出人員招募及留用規劃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蔡適應 林靜儀 趙天麟  (一一八)國防部為提高軍醫教育辦學、研究績效及促進校務發展,規劃自113年起設置「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基金設置初期,收入來源主要仍以公務預算撥補,自籌收入為輔。查113年度國防部軍醫局於公務預算之各工作計畫、分支計畫羅列各式補助基金之預算科目,然翻閱基金預算,已按基金預算編製規定及會計科目臚列相關收支,惟2種預算制度相關科目無法相呼應,實不利審查,若重複刪減或凍結,可能導致基金預算無法運作。國防部以公務預算撥補基金運作,非無例可循,國防部軍備局設工作計畫-「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編號-810400,自110年度挹注「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執行「資安園區」中長程計畫。爰此,為利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運作正常執行,建請國防部檢討預算編製形式,勿使公務預算與基金預算產生扞格,難窺全貌,不利國會監督與審查。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一九)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112年6月發生人員傷亡事件,調查事故原因,救護人員平時訓練強度是否足夠,與一般消防員相較,其缺乏之實際救護經驗如何充實,皆應檢討;再者,國軍救護車配備是否老舊,行車記錄器影像儲存能量有限,在籌獲新型車輛前,應如何提升車內裝備質量等,國防部應積極檢討改進。為避免憾事再次發生,建請國防部積極分析、檢討此次事故之原因,改正彌補現行制度下之缺失,以維護國軍官兵之權益。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二○)從日前烏俄戰爭至現今以色列與哈瑪斯之以巴武裝衝突。在在顯示區域間衝突日漸嚴重。國防部於112年公布新版全民國防手冊。但目前相關宣傳仍有進步空間。為提升全民國防意識,國防部應研議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辦法,積極宣傳全民國防手冊,以利提升全民國防意識。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林昶佐  (一二一)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1條即明文要求國立大學校院應設校務基金,復依大學法第4條第1項,「大學分為國立、直轄市立、縣(市)立(以下簡稱公立)及私立」。我國軍事院校中,過去皆為設立校務基金,直至113年度始設立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殊值肯定,惟軍事院校尚有諸多院校未成立校務基金,為使相關規範符合大學法之要求,建請國防部評估其餘軍事院校成立校務基金之可行性,並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蔡適應 林靜儀 趙天麟  (一二二)經統計近5年國軍招募班隊成效,軍官及士兵獲得率均為105.3%,但士官獲得率僅80.8%,具有明顯落差,造成許多基層單位士官幹部人力不足問題。且國防部於提交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之業務報告中指出,各階級招募階段達成率,軍官班隊為102.7%、士官班隊為105%、士兵班隊為100.2%,整體留營率則為77.4%(目標值為76%),不論是招募或留營皆有達到標準,但113年度志願役預算員額卻為近5年新低,顯見人力規劃上應有審慎評估必要。爰建請國防部將相關人力需求及招募、留用,以及義務役官兵運用方式之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蔡適應 林靜儀 趙天麟  (一二三)國防部為推動多元人力招募管道,包含與各大專院校開辦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ROTC)及國防學士班,前者自107至112年8月底以來獲得率達89.64%,共計獲得3,910員,但同時應賠退訓人數亦達1,369員,比例約占35%,相當值得關注。此外,國防學士班部分108和109年度招獲率分別為90%及100%,在110年度擴大辦理後招獲率隨即降至32.5%,112年度招獲率更未達17%,國防部應通盤檢討原因,將資源投入更具有效益之招募領域,並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蔡適應 林靜儀 趙天麟  (一二四)依國防部112年8月31日檢送立法院「五年兵力整建及施政計畫報告」內容,其就「五年兵力結構調整說明」略以:「……國軍兵力結構組成,將以志願役與義務役雙軌併行之戰力組成,志願役維持現行規模,並視敵情威脅及防衛任務實需檢討員額,擔任國軍主要作戰任務,並持續依新式武器獲得,加強現代化、實戰化作戰訓練……。」容顯志願役人力仍為作戰部隊構成主力,規模需求亦不因恢復義務役徵集而有所降低。惟觀近年國軍志願役人數變化狀況,其人數於110年底達近年最高之16萬4,884人後,111年底人數降為15萬9,392人(較110年底減少5,492人,減幅3.33%),而112年6月底志願役人數更降至15萬5,218人(較111年底減少4,174人,減幅2.62%),除為107年度以來新低外,亦有眾多第1類型戰鬥部隊編現比不及八成,均恐不利新式武器裝備籌獲後,部隊操作人力之培訓與長留久用。惟近年國軍志願役人力人數卻逐漸降低,112年6月底人數更為107年度以來新低,且仍有眾多第1類型戰鬥部隊編現比不及八成;國防部雖規劃自113年起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惟志願役人力仍為作戰部隊構成主力,國防部於編列高額軍事投資預算之際,國防部宜就志願役人力不足現況妥思因應對策。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趙天麟  (一二五)面對中國軍機艦擾臺或侵入我防空識別區活動次數逐漸增加,我方需派遣艦艇或空中巡邏兵力應對、進行廣播驅離與防空飛彈追蹤監控。而為因應海、空軍頻繁之應處作為,國防部近年不斷提高主要油品採購預算,113年度預算數108億6,652萬1千元已為109年度法定預算數47億1,149萬6千元之2.31倍。雖國軍主要油品採購預算已逐年增加,然按109至111年度決算數仍均高於預算數,各年度預算不敷數分別為2億6,830萬2千元、8億5,138萬元及29億5,826萬5千元(各年度超支比率分別為5.69%、15.37%及49.95%),超支金額及比率均有逐年擴大現象。而依國防部提供之資料,112年度截至8月底國軍主要油品採購分配預算55億元,執行數67億8,074萬2千元,不足數12億8,074萬2千元,受中共擾臺行為不斷,戰備油料提升及油價浮動調整等因素影響,國軍109至111年度主要油品採購預算均有不敷支用狀況,112年度主要油品採購預算雖已較111年度增列11.75億元,然截至112年8月底預算執行率已達95.54%,112年度採購預算恐仍將有不足現況;給予國軍安全值勤環境應是國防部職責與義務,國防部應妥適編列各項油品採購預算。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趙天麟  (一二六)國防大學及陸、海、空軍軍官學校鐘點費核發情形,經審計部查核有部分教師於同校內授課時數鐘點費及跨校間併計之授課時數鐘點費有違軍事學校軍文職教師軍職教官兼超課鐘點費支給之情事,國防部允宜遵守相關規定。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趙天麟  (一二七)鑑於國軍反潛直升機成軍已逾22年以上,包括S70C及500MD皆已面臨機齡老舊及性能提升等問題,並發生多起嚴重事故,面對中共潛艦技術不斷在進步,我國反潛聯合戰力亟需提升,以防止中共潛艦切斷我海上運補。國防部早在2014年起即規劃採購新型的反潛直升機,美方亦強烈推薦MH-60R反潛直升機,自110年度核定納入國防預算內採購,惟國防部因預算考量現況結案,至今仍未更新。爰請國防部克服困難,積極爭取新式反潛直升機,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林昶佐 江啟臣  (一二八)鑑於抗彈板是士兵戰鬥個裝中,最重要的裝備之一,但隨著共軍不斷升級子彈威力,現役抗彈板可能已不符合實際作戰需求,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亦於111年5月啟動研究,全面分析國際抗彈板技術及發展趨勢,亦於112年改為參考美軍ESAPI軍規標準而非司法部門標準,鑑於中華民國台灣作為亞洲區域熱點,應儘速導入能有效防護國軍安全之裝備,以減少可能衝突中對官兵的傷害。爰請國防部提供相關研發期程,說明未來換裝計劃、生產時間表以及測試方法,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林昶佐 江啟臣  (一二九)鑑於全民國防是我國國防政策重要方向,但至今國內靶場稀少且停留在奧運項目練習層次,絕大多數的人只有於服役時才有機會接觸到槍械,而射擊能力是需要頻繁的練習才會進步的一項技術。另考量112年國防部舉辦後備軍人步槍射擊訓練營,民眾報名意願不佳的情形;國防部應配合主管機關研議,評估設置開放式步槍靶場的可行性,以維持後備軍人最基本的步槍操作能力,達成全民國防目標。爰請國防部評估實施的可能性及相關配套措施,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林昶佐 江啟臣  (一三○)鑑於兩岸情勢緊張,在共軍士兵穿戴單兵防彈裝備的情況,美軍計畫將一線部隊步槍更換為6.8公釐口徑的子彈,更換子彈口徑不僅能提高貫穿力,還能保持步兵單位的彈藥攜帶量。目前國軍使用的是北約制式的5.56公釐子彈武器,然面對共軍提升的防護裝備,有可能無法穿透,且由於美台軍事合作日益密切,國軍必須思考應對美軍轉換為6.8公釐子彈可能帶來之影響和挑戰。爰請國防部評估目前XT112步槍測評、實際作戰需求以及專家建議,針對國軍後續是否進行更換為6.8公釐子彈進行評估作業,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林昶佐 江啟臣  (一三一)為鏈結民間輔導機構支援國軍人員心理輔導協處,國防部政治作戰局113年度於「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70萬元,以辦理國軍鏈結民間輔導資源實施計畫。國軍心理衛生輔導工作重點,在於協助官兵適應部隊生活,防範自我傷害等案件之發生,然現行三級輔導體系中,基層單位心輔工作係由領導幹部兼任,而第二級「各級心理衛生中心」及第三級「地區心衛中心」之心輔人員中,取具相關專業證照之人數及比率均有限,雖國防部已編列預算鏈結民間輔導機構支援國軍人員心理輔導協處,然仍宜持續強化心輔人員專業能力之培訓。依國防部提供之資料,截至112年6月底,各級心理衛生中心及地區心衛中心之編制人數為460人,實際人數390人,取具諮商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等專業證照人數僅66人,占比16.92%,取具專業證照之人數及比率均不高;復從心輔人力身分別觀之,以約聘僱人員取得證照比率66.67%最高、軍官18.46%次之,而士官103人則均未取得專業證照。請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斯懷 廖婉汝 馬文君  (一三二)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主計作業」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218萬4千元,較112年度123萬9千元,增加94萬5千元;「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29萬6千元,較112年度233萬1千元,增加96萬5千元,辦理內部審核頻次調整及理財宣教有關座談會等,爰要求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就增加部分妥善規劃運用,以利主財作業有效推動。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一三三)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行政事務」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7億5,864萬1千元,較112年度6億5,203萬6千元,增加1億0,660萬5千元,辦理各級單位以領據具領定額業務費、編列中校以上主官、副主官因職務執行公務事務性支出之「行政費」等,爰要求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就增加部分按計畫妥善規劃運用,以避免浪費公帑。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一三四)國防部自2016年起將「零自傷」政策設為重大施政目標,強化心輔機制,協助國軍官兵排解情緒壓力,然而國軍弟兄自殺案件依舊頻傳,根據統計,自2017年至2021年間,80名國軍弟兄自殺身亡,112年亦發生多起自傷案件,令人不捨。依據國軍心理衛生(輔導)工作實施計畫,現行國軍心理輔導體系,依有效輔導分工原則,並與國軍精神醫療體系結合,建立「初級發掘預防」、「二級專業輔導」、「三級醫療處遇」三級防處架構,以促進官兵心理健康及防範自我傷害之情事發生。然而此乃後端問題發覺層次,肇使官兵心理情緒不穩之原因為何,國防部已累積多年之防處經驗,應加以分析,探其根本,方能有助於官兵心理壓力之排解與釋放,降低自傷案件。爰建請國防部與衛生福利部、專業醫療機構合作,運用多年心輔工作經驗,研析部隊人員可能產生之心理情緒及後續衍生行為,提出有效之應處作為,期減少部隊自傷案件。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三五)巴西進口蛋流向不明,進口豬改標事件不斷,如何確保國軍官兵食的安全,國防部責無旁貸。巴西蛋事件中,雖國防部表示,國軍吃的蛋僅限台澎金馬生產,國防部亦嚴格監控副食供應站與福利站簽約廠商供貨的品質,然經查國軍副食品加工站蛋的供應廠商,部分生產者都是進口巴西蛋之業者,國防部是否可確實掌握食品來源履歷流向,不無疑義。改標事件不斷發生,如何確保官兵食安,建請國防部應建立有效之查處機制,事前採購可確認廠商供貨來源,供貨期間隨時查廠,若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令,即刻解約,確實保障國軍飲食安全。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三六)國防部與多所國立大學合作辦理「國防學士班」,學生在學4年期間,比照ROTC學生發給學雜費、書籍文具費及生活費,畢業後以少尉任官,服役期間為5年。108至112年度計有清華大學等多所學校陸續開辦,然而112年多所學校陸續停招,政策目的不達,國防部應通盤檢討其原因,提出精進改善之對策。爰請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三七)近年國軍志願役人數逐漸降低,部分戰鬥部隊編現比不及八成,留營率76%,勉強達標,雖恢復徵集1年期義務役役男,但其任務為守備部隊,與具專業專長,需長時間訓練養成之戰鬥部隊,難相比擬。近年各軍招募費用不斷提升,但成效有限,離退人員亦不在少數,如何增加志願役招募人數,提高留營率,使人才長留久用,國防部應積極檢討,研謀有效之對策。爰請國防部針對人才招募及長留久用之策,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三八)國防部113年度為配合強化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方案,新增民防任務訓練,相關預算大幅增加,然未說明規劃課程及內容、遴聘師資來源、能否有效執行,另增進役男民防知能,應有具體檢核之標準。爰請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三九)113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億5,782萬元,已考量教召部隊訓練需求,從原在營區報到及操課,並安排實施相關現地戰術等課程,改為全程各連戰術位置報到、編成及施訓。另秉處處皆戰場原則,縝密偵察責任地區重要地形,應將廢校之閒置校舍納入教召場址或訓場評估,並於召集訓練中戰術課程,透過行軍路線狀況處置、戰鬥教練與集結、宿營等,有效實施國土防衛作戰演練,達成強化教育召訓目的。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一四○)根據民間人士反應,國防部空軍雷達站針對周邊環境清潔、雜草拔除之「設施林綠化維護案」人力,採公開招標方式、統包委由廠商辦理。然因雷達站營區多位於地形特殊、隱蔽之區域,需要藉由當地民眾協助,進行環境清潔、雜草拔除之工作,除可減少成本開銷,俾可敦睦周邊社區,使維護案較完整辦理。爰建議國防部空軍司令部針對「設施林綠化維護案」人力,委由廠商辦理時,得要求廠商聘雇當地民力,以進行設施林綠化維護工作。 提案人:廖婉汝 陳以信 馬文君  (一四一)國防部為吸引高素質研發人才加入國軍行列,108年起由國防部與清華大學合作辦理「國防學士班」,108、109年度招獲分為90%、100%,110年度擴大辦理後,招獲率降至33%,112年度僅達17%,以臺灣大學為例,國防學士班自110學年開辦以來,每年只招到1位學生,相當值得關注。經國防部與各校審慎評估後,113年度合作招生學校僅清華、中興、成功大學等3所,媒體復於10月14日報導,臺灣大學、政治大學與中央大學113學年起,停辦國防學士班招生。為吸引頂尖人才加入國軍,應通盤檢討原因,提出優化方略,將資源投入更具效益之招募領域,以穩定招募來源,維持基層部隊戰力。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一四二)依113年度國防部預算所屬單位預算書表內容,採購案件履約訴訟相關稅捐及聘請律師費用有所增加,主因係往年訴訟案所需,爰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強化履約管理,並持衡推動採購廉能教育,以有效預防爭端發生,維護國軍權益。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四三)113年為陸軍軍官學校建校一百週年,近年外有中共從各方面與我國爭奪黃埔「正統」話語權問題,內部更有政治人物以本土化等問題貶抑此活動,影響我國國軍士氣,且現今物價高漲,此為國家、社會重視活動,陸軍應合理編列經費,俾周延全般慶祝活動規劃。黃埔軍校隨政府遷臺於鳳山復校,而中共近年對我進行認知作戰,屢次藉黃埔之名行統戰之實。113年適逢黃埔百年校慶,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廣邀海內外校友來台參加,共唱校歌,以正視聽,並證明陸軍正統與黃埔精神。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一四四)為防範無人機入侵,針對基地(港口)、機場,建立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另外離島、獨立營區、高山站臺、飛彈陣地等重要機敏營區依營區範圍,對入侵營區之無人機實施偵搜、干擾,提升基(陣)地、飛航安全維護及戰時防衛作戰能力,但干擾距離僅為2至5公里,現今鏡頭技術大幅提升,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審慎評估防禦系統運用規劃情形,以符戰備需求。 提案人:趙天麟 蔡適應 何志偉  (一四五)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編列辦理「機關檔案管理金檔獎暨金質獎」參加單位所需設備添購、各單位文卷檔案室及檔案庫房空調、防火門、消防及移動櫃汰換等所需雜項設備費523萬元,使用用途僅較112年度多了金質獎,但經費卻比112年度之339萬5千元大幅成長54%,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詳實檢討預算編列,俾利國軍文檔作業環境提升與存管設備精進。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一四六)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部隊特別補助」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億4,261萬5千元,較112年度之1億0,781萬3千元,增加3,480萬2千元,辦理本軍推展各項業務表現績優單位及強化領導統御等團體獎勵,爰要求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針對增加部分,妥善規劃運用,並加強管控獎勵及慰問之發放,以避免浪費公帑。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一四七)113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預算編列7億1,545萬6千元,面對以色列1天內動員30萬名後備軍人,檢視目前我國後備動員能力,國軍均已完成相關動員計畫,從接到動員令後,各階段程序都有相關規範。請國防部妥善規劃,除平時教育召集訓練於戰術地點施訓外;另配合年度演習逐次增加人、物力動員參演規模,演練戰時各階段動員處置程序等作為,以縮短動員時程,達成「就地動員、就地訓練、就地備戰」之目標。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林昶佐  (一四八)首艘由臺灣自主研發、建造的海軍新型萬噸級兩棲船塢運輸艦「玉山級船塢運輸艦」,111年9月30日由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交艦給海軍後,112年6月19日成軍,於9月1日配合保固工程入塢執行左、右大軸軸套間隙量測,間隙值均已超(屆)限;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確依技術手冊查明肇因,要求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依合約及建造規範採購新製之軸套完成更換,並按標準工法完成軸套安裝、測試及檢驗;另為有效管制及執行肇因驗證,應要求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於完成新品更換後,重新展延大軸與軸套工程保固期2年,以維裝備妥善。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一四九)國防部海軍司令為因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自108年起規範,政府機關使用商用遙控無人機需取得合格操作證;並符合執行一般、重大、專案演訓任務暨陸戰隊隊慶、儀隊競賽等重大活動空中畫面紀實需求,於近年均編列無人機操作訓練所需教育訓練費。雖國防部海軍司令現有商用遙控無人機共5台,惟考量裝備數量並無新增,僅逐年編列預算提升人員受訓量能導致運用效益未如預期。為確保人員完訓能學以致用於所屬崗位,國防部海軍司令應在送訓前積極掌握人員專長與個人軍旅發展規劃,精實挑選適員,訓後對獲取證照者造冊列管供單位即時派遣運用,有效掌握空拍攝影人員作業成效,並據此推算後續年度實際需求,覈實編列預算,防止投資浪費。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五○)面對中共近年不斷擴大針對性軍事活動,使我國防安全受到嚴重挑戰,維持海軍之主戰裝備妥善至關重要,為肆應嚴峻之敵情威脅,請海軍配合整體後勤規劃,在海、空運輸有限制條件之下,考量航道限制及緊急戰備任務需求,確實掌握軍品籌補交運進度,發揮運能最大效益,俾如期如質籌獲各項裝備零附件,以維裝備妥善狀態,發揮不對稱作戰效益。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五一)接獲民眾陳情海軍之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針對同一個案多次發回重新處分,當事官兵仍持續收到同樣處分,來回多次,機關與國軍官兵權益保障會意見相左,未能發揮權益保障之意義,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確依國軍官兵權益保障會審議要點第23點:「權保會委員會議之決議確定後,就其事件,有拘束各關係機關(單位)之效力」、「原管理措施或處置經決議撤銷後須重為處理者,原管理措施或處置機關應依決議之時限及決議意旨為之,並將處理情形以書面告知受理案件之權保會」等規範,強化權益保障審議作業,並監督所屬各機關確依國軍官兵權益保障會決議為適法處理,落實官兵權益維護。 提案人:趙天麟 蔡適應 何志偉  (一五二)因應近期俄烏戰爭及以哈關係緊張,國防部為強化全民國防兵力結構,使其支援我國自衛自救、城鄉守衛等防衛作戰,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辦理教育訓練業務之訓練綜合作業113年度新增1,400餘萬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用以針對入伍訓結訓人員實施相關課程教授,另民防課程所需授課教官應遴選公家機關具相關專長證照人員為主,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就外聘教官遴選與授課方式,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五三)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國軍服裝供售站委商經營案」,110至112年度原需求52億8,959萬9千元,實際執行編列僅36億9,245萬元。現依約辦理後續擴充,契約預估上限35億2,639萬9,400元,113年度需求編列11億6,512萬8千元,114年度預算應依實際需求覈實編列,以撙節國防預算。擴充合約供售品項應以原契約規範之「制式軍服」、「消耗性衣物」、「鞋類」、「運動服」、「服裝另配件」等類為主,不得新增類別,且服務對象依約應以志願役現員(定額服裝費每人9,860元)及新進人員(每人2萬7,504元)服裝初補為限;另秉持照顧官兵生活政策,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確依契約規範落實履約督導及驗收程序,維護官兵權益,發揮預算效益。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五四)因應近期俄烏戰爭及以哈關係緊張,國防部為強化全民國防兵力結構,使其支援我國自衛自救、城鄉守衛等防衛作戰,空軍辦理教育訓練業務之訓練綜合作業113年度新增700餘萬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用以針對入伍訓結訓人員實施相關課程教授,進而支援地方家園執行災害搶救、防空疏散、災民安置、大量傷患救護及支援重要軍事與民間設施防護等任務;另民防課程所需授課教官應遴選公家機關具相關專長證照人員為優先,由該軍結合專業及實務,確保戰、災時均能維持社會持續運作韌性。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五五)國防部各單位編列因公派員出國計畫預算,應確依「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國軍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規定」等相關規範,覈實編列,不得浮編。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五六)鑑於國防部辦理「載人公務車輛籌補」案,所屬各單位113年度原規劃籌購需求數量與行政院核定採購之數量產生落差,為滿足各部隊運勤任務,國防部後續應於符合「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所定公務車輛購置原則前提下,積極向行政院爭取增加籌購數量,以如期汰除老舊車輛,確維官兵行車安全。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五七)陸軍軍官學校113年適逢建校百年校慶,百年來無數青年才俊,在國家的號召下獻身黃埔,以莫大的犧牲與奉獻,開創當前的自由與民主,國防部應主動協助校慶活動推展,使國人重新了解「犧牲、團結、負責」之黃埔精神意涵與價值;為能慶賀建校百年,請積極號召國內、外校友及眷屬參與校慶活動,以回娘家辦喜事的精神,彰顯鳳山陸軍軍官學校一脈相承的正統歷史定位,以掌握黃埔百年話語權,確保國軍精神戰力的核心價值。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一五八)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政戰綜合作業」近年常態性之計畫,包括「社群平臺涉軍爭議或錯假訊息研判,並製作圖卡及時澄清、闢謠」、「保防講習」、「保密講習」、「辦理認知作戰成效檢討會議」等。此亦為近年常態性之計畫,但以112年2月之「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正草案預告為例,議題爭議高峰時,國防部各官方社群平臺皆無發文澄清,遑論圖卡;唯一一張圖卡,係預告期結束當日(3月6日)才於臉書發布貼文及圖卡。再者,所謂保防、保密乃至於堅定官兵信念,姑且不論若干疑涉國家安全法之軍士官兵,甚至曾發生上校遭退役軍官吸收,簽署投降承諾書等情事,凸顯政戰作為亟待加強。建請國防部落實假訊息反制及保防具體作為,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強化政戰專業核心工作。 提案人:劉世芳 羅致政 林昶佐  (一五九)陸軍航空第601旅謝姓中校涉犯國家安全法乙案,近年中方吸收手法不斷進化,防不勝防,國防部應針對相關案件,進行歸納、整理分析,並針對高風險官兵進行輔導,避免相關情況再次發生。建請國防部落實安全管控及深化保密宣教作為,以及將違法人員援引審判法源及量刑基準,提供檢察機關審處,據以從重量刑,強化官兵安全警能及防制效能。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林昶佐  (一六○)為鏈結民間輔導機構支援國軍人員心理輔導協處,113年度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70萬元以辦理國軍鏈結民間輔導資源實施計畫。國軍心理衛生輔導工作重點,在於協助官兵適應部隊生活,防範自我傷害等案件之發生,按現行三級輔導體系中,基層單位心輔工作係由領導幹部兼任,而第二級「各級心理衛生中心」及第三級「地區心衛中心」之心輔人員中,取具相關專業證照之人數及比率均有限,雖國防部已編列預算鏈結民間輔導機構支援國軍人員心理輔導協處,然仍宜持續強化心輔人員專業能力之培訓,提高證照考取率,並藉由實務增加徵候敏感度及危安應處能力,使國軍官兵心理照護及輔導上更臻周延。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林昶佐  (一六一)鑑於國防部國防大學於兼職兼差及軍職教師肇案調職等規範尚有不足,應將不得兼職兼差態樣及軍職教師肇案後之調任流程具體納入校內規定研修,以利後續類案辦理一致遵循,避免再生程序相左之情事。 提案人:趙天麟 蔡適應 何志偉  (一六二)112年度國防部軍備局「一般裝備」預算編列2億1,405萬9千元,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統籌建案並委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產製輕型消毒器,惟高壓馬達等關鍵主件採購,復經多次流標,且原廠產能受疫情及俄烏戰爭影響等情,關鍵主件供應未如預期,需延長交期達12個月,致消毒器無法於112年度完成交貨。為使消毒器儘速獲得,除可平時支援地方政府天然災害環境消毒等工作,並能因應戰時化生放核危害,請國防部軍備局及陸軍司令部依其分工,針對全案製繳相關管制作為及期程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一六三)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為釋出小港光中營區精華地供高雄市政府開發,規劃分遷至林園、大樹北及光復營區。囿於國內無火藥線建置能量廠商而火藥線為該廠核心能量,考量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各項作業具運作彈性及效率,爰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統包建置,惟該廠113年起相關產線陸續執行復線建置,請國防部將相關產線履約籌建之進度管制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一六四)國軍辦理服裝供售站委商經營,因陸、海、空軍新制服裝供應作業首次得標廠商依合約將於112年結束,113年起將依新合約由得標廠商執行,經查各單位執行方案不同,有原合約擴充、有1次5年合約,考量113年起國軍將恢復1年期義務役制度,另國軍新興兵力陸續成軍,考量國軍官兵服裝供應方式、獲得之良寙,是維持國軍士氣的基本因素。請國防部業管參酌前次經驗律定作業通則及現有合約執行對象、類別,以使各主辦單位遵循,俾使國軍能獲得量好、質精、補充快速、服務良好之合約廠商。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六五)面對中共持續加大對臺灣威脅,機艦擾臺或入侵我防空識別區活動次數逐漸增加,我方須派遣艦艇或空中巡邏兵力應對,國防部雖不斷提高主要油品採購預算,惟年度仍不敷使用,考量敵情威脅持續加劇,故國防部應允編列足夠油料預算,以支援三軍頻繁之應處作為。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六六)近年來因兩岸情勢緊張,共軍擾台不斷,致使國軍海空在航兵力須持續警戒共軍動態以保衛台灣安全。參酌媒體報導,空軍因共軍機擾台,後勤維保消耗龐大,致後勤補保作業發生高額「遞延付款」的情況,現需逐年攤還欠款。考量空軍戰機為國軍重要前線兵火力單位,相關後勤維保需求為維持戰力之基本因素。國防部應審酌兩岸情勢變化,協助空軍司令部妥適編列足夠預算,以滿足其平日作業、戰備任務之使用需求。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六七)國軍1年期義務役制度將於113年開始執行,已不到3個月時間。依國防部對外說明手榴彈投擲及新式肩射武器射擊均將納入相關訓練課程,經查陸軍坑子口訓場及各地抗壓館整、新建工程,相關執行狀況,如遇窒礙如何因應,國防部應落實管制建案推展事宜,為管制執行狀況,請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六八)民營正聲廣播電台之大股東為財團法人漢儒文化教育基金會與財團法人華儒青年關懷基金會2基金會,過去係由軍方出資成立,國防部近年要求2基金會修改章程承認由政府捐助成立,不過財團法人漢儒文化教育基金回覆國防部歉難照辦,軍方表明維護國產的立場,必要時將採取法律作為。查財團法人台北高爾夫俱樂部之「捐助章程」與「幹事會組織章程」等規定,不論是幹事會或董事會之組成均明文規定由國防部推薦超過二分之一以上人數擔任之,換言之,財團法人台北高爾夫俱樂部係屬於「受政府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人事、財物或業務」之財團法人。面對均屬於國產的不同單位,國防部卻有迴異的立場,不論是審計部或銓敘部多次函詢國防部,要求承認對其有實質掌控權,後續將由國防部持續與相關單位就有關法規與事證實施說明,爰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羅致政 劉世芳 林昶佐 蔡適應  (一六九)國防部曾表示,為提升武器效能及效益,世界各國對於各式武器整合功能都會優先考量,國軍也不例外,從過去的大成、迅安及寰網系統整合,也未曾間斷過,採購各新式武器,優先就是要考量整合作業。然國軍對美新購海馬斯多管火箭系統(HIMARS)及岸置魚叉飛彈(RGM-84L-U)射控系統(含雷達系統),無法與國軍現行自製、外購指管(雷情)系統整合,國防部業管聯參如何持續要求各建案單位在初期納入構想、執行過程協調原廠配合執行,並於結案後如何納入重大演訓驗證成果。為強化國軍指管系統,提升各軍指揮管制效能,爰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相關精進作為。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七○)113年度國防部所屬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預算編列93億8,307萬6千元,較112年度編列84億7,063萬元增加9億1,244萬6千元。國軍112年派遣部隊與美軍實施聯合軍演,並請立法院同意「教育訓練業務」動支第一預備金計新臺幣3億1,534萬1,404元。建請國防部分別以機密方式說明112年9月前我與美軍實施聯合軍演成效、113年度編列出國之友邦及與何邦交國實施軍事交流合作訓練,俾強化我軍國際交流。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廖婉汝  (一七一)T-34C初教機服役至今已逾30餘年,預計將於2033年起陸續屆期除役,國防部應針對初教機研製案提出具體方向,以確立初教機未來發展之方向,並確立國防自主,完善我國空軍發展。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應依機隊壽期、訓練需求、國內外商情及整體可用資源優序等因素,綜合評析研擬最適方案,並遵循「國機國造」政策指導,完成籌獲策略擬定,循序推動後續建案。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林昶佐  (一七二)針對國防部以第一預備金支應「迫切性新增建案」,決議建立督管機制如下:1.已經立法院審查同意之持續案,若需擴增額度,應經行政院同意並報立法院備查後,始得動支。2.未經預算審議之計畫案項,應完備建案程序,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蔡適應 陳以信 吳斯懷 江啟臣 趙天麟 林靜儀  (一七三)近年來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文宣心戰處每年舉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儀隊競賽、推廣愛國歌曲傳唱,希冀帶動青年學子支持國防熱情,惟舉辦多年除參與人數、新聞報導次數及新聞點閱次數等資訊外,活動實質成效並不被各界所了解,建請國防部運用各類文宣社群平臺,強化活動宣傳廣度及效度,以提升全民國防教育宣傳成效。 提案人:蔡適應 趙天麟 林靜儀  (一七四)國防部自108年與國內數間國立大學合作開辦國防學士班卻已是連年招生慘澹。以臺灣大學為例,國防學士班自110學年開辦以來,每年都只招到1位學生,不少學校科系甚至無人註冊。考量招生效益,臺灣大學、政治大學與中央大學均表示,113學年起,停辦國防學士班招生。國防部應通盤檢討原因(國防學士班及ROTC),提出精進改善之對策。爰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一七五)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潛艦國造-第二階段原型艦籌建」,有關後續測試作業依海軍司令部說明113年將陸續展開,相關測試規劃及項目攸關後續潛艦能否發揮原規劃戰力及維護官兵生命之關鍵,惟考量IDS潛艦為台灣自行設計,相關測試風險項目,亦應提出對應方案,另對IDS規劃執行優化項目亦須說明原因,執行方式是否影響後續測試之執行。爰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就上述關切事項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實施機密專案報告。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七六)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其中有關辦理各類科技情報資訊應用作業系統所需軟、硬體維護費,113年度新增500萬餘元,因揭露資訊與往年相同無異動,相關新增需求原因、項目、預期效益不明,應請國家安全局說明,以避免預算浮編浪費公帑。爰針對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4,344萬5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江啟臣  (一七七)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科目中,文康活動費、員工健康檢查及特勤人員勤務服裝製作預算編列1,587萬元,其中特勤人員勤務服裝製作費699萬2千元。惟查國家安全局特勤人員勤務服裝以304人編列,顯較「預算員額明細表」所示勤務中心法定編制人員275人為多,恐難謂妥適,且有違撙節支出政策,爰針對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內文康活動費、員工健康檢查及特勤人員勤務服裝製作等預算編列1,587萬元,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陳以信 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一七八)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編列5,977萬元,其中國家安全局局本部東營區停車場車牌辨識系統暨出入口改善工程編列515萬9千元,未就其辦理之緣由、必要性及預期效益提供說明,為避免浪費公帑,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靜儀 蔡適應 劉世芳 廖婉汝 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陳以信 邱臣遠 羅致政  (一七九)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編列4,173萬5千元,較112年度所編列之2,754萬6千元增加1,418萬9千元,大幅成長52%。其中使用用途新增宿舍外牆磁磚改善工程、公廁、茶水間、頂樓防水與營舍整建共編列3,112萬3千元。審視新增工程之必要性,為免浪費公帑,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邱臣遠 馬文君 吳斯懷  (一八○)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科技中心、第二處等各單位規劃於113年度購置各類電器、路燈、投影機、冷氣、會議桌、電視牆、碎紙機、熱水器、除濕機、不鏽鋼垃圾桶、沙發等設備,然並未揭露購置之項目、原因,如新增、汰換等及數量。國家安全局應說明購置之必要性及需求原因,以避免預算浮編浪費公帑。爰針對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336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一八一)國家安全局107至111年度志願役士兵招獲人數均遠低於計畫目標,且同期間亦有士兵未服滿現役最少年限而提前離營,均不利國家安全局基層人力之穩定增補,有待妥思良策。爰針對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預算編列9億0,356萬9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靜儀 蔡適應 劉世芳 邱臣遠 江啟臣 陳以信  (一八二)國家安全局113年度續將「前瞻科技發展趨勢,健全資訊管理工作」列為年度施政目標,並將「強化資安維管工作」列為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之一,衡量標準之一為「維持資安人員專業證照比率≧85%」。經查國家安全局107年度資安人員取得專業證照比率即達87.02%,且該比率逐年遞增,112年6月底已逾九成,惟其113年度預算案所列年度關鍵績效指標「維持資安人員專業證照比率」之年度目標值仍僅訂為「≧85%」,不具挑戰性,允宜檢討並適度提高。爰針對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1,958萬7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吳斯懷 林昶佐 林靜儀 羅致政  (一八三)經查國家安全局訓練中心於111、112年度在情報行政業務、情報教育訓練項下業務費、資訊服務費項下,編列E化教學平台軟硬體設備維保費48萬元,113年度亦相同。113年度國家安全局訓練中心於情報行政業務、情報教育訓練項下業務費、設備及投資費項下規劃購置汰換E化教學平台軟硬體設備計需133萬元。因對國家安全局113年度E化教學平台軟硬體設備維保費需求尚有疑慮、其適切性與必要性仍有存疑。爰針對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48萬元,凍結2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一八四)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內資訊服務系統備援機房資訊設備採購經費預算編列2,000萬元,將購置網路伺服器10台900萬元、網路交換器20台780萬元及核心網路服務器2台320萬元等,未見詳細說明,內容恐有浮編之嫌,且其整體需求必要性未臻明確。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江啟臣 陳以信 吳斯懷 廖婉汝 馬文君 林靜儀 蔡適應 劉世芳  (一八五)經查截至111年度國家安全局已有140輛各式警備車,其中5人座警備車有78輛、7人座警備車25輛、9人座警備車11輛、11人座警備車8輛,其中共有59輛是2019年以後才購置,迄今使用年數僅約4年。為因應第16任總統及副總統候選人(暨)當選人安全維護工作而規劃於112及113年度購警備車合46輛,另為符合該局車輛配賦編制數量,亦同時檢討將於112年12月汰除各式車輛合計23輛,惟其預計汰除車輛逾六成行駛里程數仍不及15萬公里,應請國家安全局重新檢視其規劃汰除車輛之現況及效能,並將仍堪用車輛移撥適當機關,俾利國家資源之充分運用。爰請國家安全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檢討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江啟臣 陳以信  (一八六)國家安全局為因應第16任總統及副總統候選人(暨)當選人安全維護工作而規劃於112及113年度購置警備車合計46輛,而為符合國家安全局公務車輛配賦編制數量,其亦同時檢討將於112年12月汰除各式車輛合計23輛,經檢視所規劃汰除車輛中,逾六成(14輛)行駛里程數均不及15萬公里,是否均達「不堪使用」或「不堪修護使用」狀態,恐不無疑慮,國家安全局應重新檢視各車輛現況及效能,並將仍堪用車輛移撥適當機關,俾利國家資源之充分運用。建請國家安全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改善報告。 提案人:吳斯懷 廖婉汝 江啟臣  (一八七)依照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第8條規定:「本局為執行營區安全工作及情報、特勤任務等所需基層事務人力,得以兵役人員充任之,並會同相關部會辦理,……。」國家安全局為補充基層軍職人力需求,除藉甄選現役國軍軍官及士官到國家安全局服務外,亦在國防部協助下對外辦理志願士兵招募工作,招募對象均為社會青年。據國家安全局提供資料,國家安全局107至111年度志願士兵招募目標人數均為60人,各年度實際招獲人數僅約10至22人間,112年度招募人數雖調降為30人,然截至112年8月底僅招獲11人:合計近6年(107至112)年間僅招獲94人,平均招獲率為28.48%,國家安全局志願役士兵提前離營人數近年增加,影響國安工作進行,國家安全局允宜加強志願役士兵留營率,以避免浪費有限訓練資源。 提案人:何志偉 林靜儀 蔡適應  (一八八)國家安全局為補充基層軍職人力需求,除藉由甄選現役國軍軍官及士官到局服務外,亦在國防部協助下對外辦理志願士兵招募作業,但經統計107至112年(8月底),儘管目標員額不高,但招獲率均未滿四成,更有幾年招獲率低於二成,與同期國防部、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招募志願士兵狀況相較明顯欠佳。此外,近年所招獲之志願士兵中,更有約四分之一以不適服管道提前離營。爰建請國家安全局針對基層人力穩定增補,以及人力長留久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現況之說明以及規劃未來精進作為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適應 何志偉 羅致政  (一八九)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掌理總統、副總統與其家屬及卸任總統、副總統與特定人士之安全維護。特種勤務條例第15條第1項規定:「對於規劃進用特勤人員應通過安全查核並完成特勤中心特勤專業訓練及認證,始得執行特種勤務及支領特勤職務加給,進用後應另為定期安全查核。各機關對納入特勤編組之人員亦應通過查核及必要之訓練。」該條例施行細則第22條第4項規定:「特勤中心每年實施鑑測,如2年內未派任特勤工作或連續2年未參加年度訓練、鑑測及格者,除因病、傷無法參加者外,應完成職務訓練及鑑測合格,始得從事特種勤務。」可悉經鑑測及格為特勤人員從事特種勤務應具備之基本條件之一。國家安全局每年均將「加強特勤維安訓練,提升人員本職學能」列為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108至111年度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第一警官大隊及國防部憲兵指揮部警衛大隊等單位特勤人員體技能鑑測結果,111年度合格率99.23%雖為近4(108至111)年度新高,然該年度不及格5名勤務人員中有4名隸屬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且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特勤人員110及111年度體技能合格率98.3%及98.98%均低於全體特勤人員平均合格率98.64%及99.23%,體技能訓練容有精進空間。特勤人員體技能鑑測及格為其從事特種勤務應具備之基本條件之一,111年度整體特勤人員體技能鑑測合格為近年新高,然該年度不及格人數仍以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較多,爰國家安全局仍宜督導特種勤務指揮中心持續加強人員訓練。 提案人:邱臣遠 江啟臣 陳以信  (一九○)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保險費」預算編列948萬2千元,其中「特勤人員團體意外險」195萬元,較112年度95萬元增加100萬元,增幅105.26%。按國家安全局113年度規劃就特勤人員團體意外險投保理賠上限金額1,000萬元,以所編列預算195萬元換算,平均每人每萬元保障所需保險費為7.8元,較111及112年度之4.5元及5.54元大幅提高。國家安全局特勤人員掌理總統及副總統等人之安全維護工作,依特種勤務條例提供其勤務保險當然有其必要,在保障特勤人員權益及撙節預算之前提下,國家安全局應於招標階段詳實辦理商情分析,並據以訂定合理額度需求,以利立法院審酌所編預算之合理性。 提案人:何志偉 林靜儀 蔡適應  (一九一)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保險費」預算編列948萬2千元無端較112年度之906萬5千元增加41萬7千元,成長5%。然國家安全局預算員額在112與113年度皆為280人,且其他使用用途皆無不同,爰要求國家安全局說明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邱臣遠  (一九二)國家安全局為我國安全情報工作與特種勤務之策劃及執行重要單位,業務具高度機敏性,依國家安全局歷年統計資料顯示,108年度起至112年6月底國家安全局官方網站遭受惡意侵擾次數達50萬1,859次,雖目前成功入侵次數為0,但仍顯示對外網路已為駭客攻擊鎖定目標,國家安全局允宜強化資安防護,避免成資安破口危及國安。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林靜儀  (一九三)國家安全局業務涉及國家安全及相關機密事項程度甚深,近年遭敵對勢力與國際駭客以其為目標所進行之攻堅、竊密、侵擾事件層出不窮,爰國家安全局參考行政院資通安全責任等級A級機關應辦事項,自111年度起,每年均將「維持資安人員專業證照比率達85%以上」列為年度關鍵績效指標目標值,但國家安全局107年底從事資通安全業務人員具資通安全證照比率已達87.02%,其後逐年提高至112年6月底之90.26%,而113年度預算案續將「維持資安人員專業證照比率」績效衡量指標年度目標值訂為85%,須再予提升,國家安全局應針對維護資安另訂立有效年度目標。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林靜儀  (一九四)國家安全局113年度續將「前瞻科技發展趨勢,健全資訊管理工作」列為年度施政目標,並將「強化資安維管工作」列為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之一,衡量標準之一為「維持資安人員專業證照比率≧85%」。經查國家安全局業務涉及國家安全及相關機密事項程度甚深,近年遭敵對勢力與國際駭客以其為目標所進行之攻堅、竊密、侵擾事件層出不窮,爰其參考行政院資通安全責任等級A級機關應辦事項,自111年度起每年均將「維持資安人員專業證照比率達85%以上」列為年度關鍵績效指標目標值,惟國家安全局107年底從事資通安全業務人員具資通安全證照比率已達87.02%,其後逐年提高至112年6月底之90.26%,國家安全局113年度預算案續將「維持資安人員專業證照比率」績效衡量指標年度目標值仍訂為85%,須再予提升,實有修正之必要。 提案人:王定宇 羅致政 林靜儀  (一九五)113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4,344萬5千元,其中在辦理各類科技情報資訊應用作業系統軟、硬體維護經費4,002萬7千元無端較112年度所編列之3,573萬4千元大幅增加429萬3千元,成長10%。爰要求國家安全局說明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邱臣遠  (一九六)國家安全局依國家情報工作法第4條於立法院每一會期至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全程皆採秘密報告形式,惟國家安全局每年仍有相當之工作計畫及預算以公開形式,以113年度為例即編列10億5,560萬6千元,顯見其業務並非全屬機密。爰此,為使民眾更加了解國家安全業務,促進相關安全意識落實,國家安全局至立法院進行之業務報告,改為可公開之內容,採取公開報告形式。 提案人:蔡適應 何志偉 羅致政  (一九七)國家安全局業務報告過往均採機密報告方式進行,內容僅相關委員知悉,然國家安全局業務報告包含不涉及機密與密之內容,惟此業務報告內容也是全體國人評判整體臺灣安全情勢的重要參考依據。建議國家安全局業務報告比照國防部、外交部之業務報告,於立法院第11屆起將業務報告改為可公開之內容,並採公開方式進行,以利全體國人知悉最新臺灣國家安全情勢。 提案人:羅致政 林靜儀 蔡適應  (一九八)國家安全局職掌國家安全情報業務及特種勤務,其將核心事項列為機密固有其必要性,機密保護與監督機制二者宜保持適度平衡,國家安全局允宜檢討在不危及特種勤務核心事項、國家安全情報前提下,將無涉情報安全、特種勤務核心計畫者,移至公開預算編列,以提高預算透明度,降低外界對國家安全局機密預算之疑慮。 提案人:何志偉 林靜儀 蔡適應  (一九九)國家安全局依其組織法第9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將年度預算案區分為公開預算及機密預算,並均寄列於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中。國家安全局113年度公開預算編列歲出10億5,560萬6千元,占其年度預算數之比率仍不及二成,與國防部及外交部公開預算占比均達九成以上相較,國家安全局機密預算比率明顯偏高。宜檢討在不危及特種勤務核心事項、國家安全情報前提下,將無涉情報安全、特種勤務核心計畫者,移至公開預算編列,適度提高預算透明度,以降低外界對國家安全局機密預算之疑慮。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吳斯懷  (二○○)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於2022年7月8日在助選演講中,遭歹徒近距離射擊,送醫救治不幸身亡。當前臺灣馬上面臨2024年正副總統及立法委員的選舉。就安倍事件而言,我方選舉之前、中、後維安措施,正是必須妥為規劃與縝密施行之大務。安倍遭槍擊身亡是一個慘劇,臺灣正進入選舉高潮期前緣,此時必須增進有關選舉前的維安意識教育,使參選者和其團體,以及一般民眾,都必須清楚在辦理各種選務活動,和參與各種活動時的安全措施。這是非常重要的安全性預防教育訓練。安倍遭槍擊身亡,更提醒我們要將選舉維安防護措施做好,有效杜絕危安事件發生。同時也應將此事,納為今後辦理選務的重點要務,不讓悲慘的危安事故,傷害臺灣的安全。建請國家安全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選前維安意識的提升與預防措施的建立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斯懷 廖婉汝 江啟臣  (二○一)AI技術之運用在國防與國安上已不可或缺。國防部112年8月31日送交至立法院之「五年兵力整建及施政計畫報告」亦提到,將提升「遠距、精準、機動、無人化及人工智慧(AI)」之不對稱防衛戰力為首要目標。美國國安局、國防部陸續宣布成立專責AI發展、整合單位,美國國安局將設立AI安全中心(AI Security Center)來監督國家安全系統中的AI能力發展與整合,以協助美國國家安全企業及國防工業可安全地採用新的人工智慧(AI)技術;112年8月美國國防部宣布成立AI工作小組,由國防部副部長希克斯(Kathleen Hicks)親自主持。人工智慧(AI)之運用於國防科技發展、國家安全維護為不可避免之趨勢,此先進領域亦深具與理念相近國家實質合作之價值,爰建請國家安全局積極運用人工智慧(AI)科技發展作業處理能量,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二○二)113年度國家安全局預算案中,「一般賠償收入」編列「志願役士兵不適服現役」20萬元,然經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近年國家安全局志願役士兵招募多年未達預期目標,且未服滿現役提前離營者人數偏高。以109至111年之3年度為例,目標數皆為60人,但招募人數分別為21人、10人、10人;而不適服人數,分別為1人、9人、4人。換言之,招募人數偏低、且不適服中途離營人數偏高,如110年招募之10人竟高達9人不適服提前離營。國家安全局除應持續加強招募之外,更須對在營人員加強輔導,減少提前離營之比例。爰建議國家安全局加強志願役士兵留營率,增加留營誘因避免浪費訓練資源。 提案人:劉世芳 林靜儀 羅致政  (二○三)據監察院2023年5月3日公告之調查報告指出,政治檔案列「永久保密暫不移轉」共計4,547件,其中國家安全局占4,545件,究其原因乃國家安全局認定該檔案具「足資辨別從事或協助從事國家安全情報工作之組織或人員相關資訊」,故屬永久保密檔案。但檔案內容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係由原單位機關自行認定;且國家安全局所移轉之檔案,多有遮蔽情事。行政院所擬政治檔案條例修正草案,已於112年10月27日經立法院院會一讀通過,交付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議,未來永久保密政治檔案,除涉及對陸情報(協助)人員身分、國際情報合作與部署、大陸情報部署與蒐集外,無法永久保密,請國家安全局於政治檔案條例修法後,依法落實辦理。 提案人:劉世芳 林靜儀 羅致政  第21款 僑務委員會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僑務委員會17億3,494萬1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41項: (一)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研究發展及專案業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747萬6千元。僑務委員會辦理「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110、111年度受疫情影響無法辦理,112年度預算編列592萬元,重新開辦甄選64位學員前往4個地區參訪見習。113年度規劃招募60位學員前往5個地區見習,所需經費高達747萬6千元,預算編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馬文君  (二)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3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項下「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預算編列3,992萬4千元,較112年度編列3,048萬5千元大幅增加。經詢113年度執行計畫與112年度相差無幾,然預算大幅增加,預算編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馬文君 林昶佐 蔡適應 林靜儀  (三)僑務委員會自107年提出非洲計畫以來,受到諸多關注與期待,然觀諸該計畫自提出以來成效亦備受質疑。總統蔡英文112年9月出訪史瓦帝尼亦表示將修改非洲計畫。該計畫為強化僑社聯繫服務,傳達政府施政理念,僑務委員會應積極與非洲僑民合作,提升史瓦帝尼及索馬利蘭之外國家發展,提出相關精進計畫,以周知國人。爰針對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3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預算編列2億1,439萬3千元,凍結2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四)僑務委員會為輔助僑教發展,有購贈海外僑校中小學優良參考圖書預算之編列,係為增進僑校學生閱讀能力及強化與中華民國之連結,洽國內優良出版廠商購買圖書(含繪本、兒童文學及青少年文學等),亦向出版社募集免費且適合海外僑界閱讀之一般圖書,以充實僑校圖書資源。經查僑務委員會贈與海外僑校之圖書量逐年降低,據資料顯示,民國108年尚有946冊,反觀112年僅捐贈21冊書籍,購贈圖書美意大打折扣,僑務委員會協輔僑(華)校學習正體字華語文,應積極推廣國內優良出版圖書出版品觸及海外僑校,以提升閱讀正體字華語文書籍率,然卻每下愈況,綜觀該工作計畫應予審視檢討為宜。爰針對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4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編印及供應僑校華語教材」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995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五)僑務委員會逐年增編預算用以辦理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然執行成效多未如預期,且部分績效衡量指標目標值之設定容顯保守,111年度計畫所訂22項關鍵績效指標,僅6項達成目標值,16項成效未如預期,其中2項無人參加,1項取消參訪;目前在海外設立66所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部分學習中心招生人數未如預期,僑務委員會為達成設立所數目標值,恐淪為數量競逐,缺乏學習中心實質性之品質控管,應予檢討改善。爰針對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4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預算編列1億2,341萬2千元,凍結2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志偉 林靜儀 劉世芳 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邱臣遠 廖婉汝 趙天麟 王定宇 林昶佐 蔡適應      (六)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4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預算編列3,809萬9千元,較112年度編列3,118萬5千元大幅增加。僑務委員會配合推動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政策,輔導技術型高中調整開設類科,112學年度開設結果,順利成班數為18校57班,未達核定數26校79班之目標,招生作業有待加強。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馬文君 廖婉汝  (七)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5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808萬4千元,較112年度增加432萬3千元,成長三成。本計畫辦理各項僑臺商事業經營培訓活動,培植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事業發展,為僑務委員會長年重要業務,惟長年累積具體成果為何、有無掌握實際成效、是否對各活動進行滾動檢討,又113年度預算增加之用途及效益評估為何,皆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江啟臣 馬文君 吳斯懷  (八)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5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40萬元。僑務委員會連年舉辦「青商潛力之星選拔賽」,111年之選拔賽,計有69位青商報名,30位獲獎,112年61位青商報名,評選30位獲獎,獲獎率極高,後續商業媒合措施成果為何,未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馬文君  (九)僑務委員會為配合中央政策彌補臺灣產業人才缺口,持續推動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計畫,但計畫執行招收僑生人數及留臺工作學生人數仍未達目標,僑務委員會應審視開辦科系是否符合僑生實際需求,重新檢討資源配置,評估達成合理成效。爰針對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預算編列5億8,587萬1千元,凍結2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蔡適應 林靜儀 趙天麟 何志偉 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王定宇 羅致政 劉世芳 邱臣遠  (十)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輔導海外僑生來臺升學及畢業留臺」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168萬5千元,相較112年度增加320萬5千元,漲幅37.7%。經查近年僑生技職專班招生結果,招收人數雖概呈增長,惟越南及馬來西亞生源大幅下降,以馬來西亞入學人數卻由107學年度89人下降至111學年度42人,降幅達52.81%;另越南僑生入學人數由107學年度1,068人減少至111學年度之697人,減幅亦達34.73%。綜上,僑務委員會應就近年生源人數差異癥結原因妥為研析,並依潛在生源國區域特性因地制宜擬定招生策略,持續強化招生推廣作為,俾利擴增僑外生之生源量能。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廖婉汝 羅致政 何志偉 林靜儀 劉世芳  (十一)僑務委員會112年社群網站營運及行銷推廣,並分別以2項標案(112年度僑務委員會Twitter、Instagram營運及行銷、112年度僑務委員會Facebook、LINE社群營運及推廣)公開招標,然觀察僑務委員會之Twitter及Facebook,可發現除特定節慶貼文,一般推廣文宣「貼文按讚數」多侷限於數十至百,雖較111年精進,仍需提升以利政策推廣。僑務委員會113年度亦有公告「113年度僑務委員會X、Instagram營運及行銷」採購案,112年度之成效是否需要檢討?並提出精進計畫?爰針對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299萬2千元,凍結1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江啟臣  邱臣遠 羅致政 劉世芳 林靜儀  何志偉 林昶佐 蔡適應      (十二)僑務委員會為智能僑務服務,開闢智能化新服務管道,推動僑務資料智能分析及運用規劃計畫,期建置僑務決策輔助、僑胞服務及民生應用分析系統,以實現僑務資料數位轉型,並提供更精準化之全球僑胞服務,計畫期程為111至114年度,計畫工作項目包括建置高價值資料庫、導入i僑卡、建立掌握服務對象機制、規劃僑務智能客服動態整合服務系統等,惟系統存管跨國海外臺灣僑胞個資,僑務委員會允宜審慎評估機關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及核心資通系統,除研謀強化資安防護及管控措施外,更要定期進行資安健檢,以及同仁之資安教育,以確保資通安全。 提案人:羅致政 林靜儀 劉世芳 何志偉  (十三)僑務委員會自103年實施「評點制」,有助於優秀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惟查雇主及僑外生多反映評點制申請程序繁複(繳交文件很多、文件需認證)、雇主資格限制嚴格須達一定規模(資本額500萬元、營業額1,000萬元)、工作類別限制多(僅為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餐飲旅館服務類科有限制),申請過程遭遇許多困難,相較於聘僱本國人無須申請,影響雇主聘僱及僑生留臺意願甚大,鑑於僑生畢業後留臺工作有助於滿足企業用人需求,為留用所培育之人才,僑務委員會應積極與相關部會協調,並提出鼓勵僑生留臺工作輔導辦理情形與精進方案,以擴大留用僑生。 提案人:趙天麟 何志偉 林靜儀  (十四)僑務委員會配合推動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政策,輔導技術型高中調整開設類科,於110年8月邀集已承辦產攜僑生專班學校及有意開辦學校召開「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開班類科轉型會議」,鼓勵學校自111學年度起開設國內產業發展所需之製造業、營造業、機構看護(長照)、農業及電子商務等5大類科,並緩辦開班科別需求調查,爰服務業類科開班占比降至34.09%,112學年度則全面停止服務類科申請開班。111學年度招生結果所需5大類科實際招收人數占比偏低,其中營造業類科尚無學校開設,而照顧服務類科僅開設1班;112學年度開設結果,順利成班數為18校57班,較核定數26校79班仍未如期,允研謀善策,俾達擴大培育及留用專業技術人才之計畫目標。 提案人:王定宇 羅致政 林靜儀  (十五)僑務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海華基金會)113年度預算案總收入與總支出同額編列1,426萬5千元(無短絀或賸餘),較112年度1,361萬9千元增加64萬6千元,增幅4.74%。海華基金會近年營運支出結構容待檢討。經查截至112年8月底止,海華基金會人員之組成包括董事長、副董事長、執行長各1名,其中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為無給職,另有組長及組員各2名。復揆其人事費支用情形,決算數自108年度起逐年增加,113年度預算案編列550萬3千元,係108年度決算數234萬9千元之2.34倍,惟海華基金會業務推動量能漸趨弱化,人事費占比卻逐年上升。111年度總支出767萬5千元中,用以支付人事費者計53.49%,已逾半,且海華基金會復於113年度預計增置副執行長及辦公室主任各1名,妥適性容待商確。 提案人:王定宇 羅致政 林靜儀  (十六)僑務委員會為強化對新南向國家僑臺商之金融支援,協助赴新南向國家投資之我商及當地僑臺商順利取得營運所需資金,擬定「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配合新南向政策增資計畫」擴大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規模,總經費20億元,計畫期間自106至108年度,共為期3年,其中12億元由政府撥補,餘8億元則由國內銀行捐助分別為公股銀行4億5,000萬元及非公股銀行3億5,000萬元。截至112年8月底止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共募得資金為13億4,505萬元,占計畫原訂目標67.25%,其中由政府、公股銀行及非公股銀行挹注經費分別共8億805萬元、4億5,000萬元及8,700萬元,目標達成率分別為67.34%、100%及24.86%,非公股銀行募款金額與捐助目標3億5,000萬元間尚有大幅差距,成效欠佳。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應研謀對策,提升對銀行之募款能力,使所需資金儘速到位,俾達成擴增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對海外臺商融資服務能量之政策目的。 提案人:王定宇 羅致政 林靜儀  (十七)有關僑務委員會派駐巴西聖保羅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所發生之性騷事件,雖經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多次澄清說明,惟被害者仍透過在野黨立委表示自身因事件遭到降職、減薪等不當處分;據僑務委員會112年10月27日之新聞澄清稿,於112年10月2日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決議後,僑務委員會已積極成立5人調查小組,其中包括3位會外委員,即啟動申訴調查程序,並訂於112年11月7日召開第1次申訴調查會議,被害者亦通知將委託律師到場申訴說明;上述處置足見僑務委員會已充分行動,然而網路搜尋相關新聞仍以在野黨記者會內容為標題,僑務委員會委員長澄清則僅在內文呈現,致社會大眾仍有諸多誤解。綜上,爰請僑務委員會於性騷擾申訴調查會議結束後,應將調查結果在不涉及當事人隱私之前提下公開。 提案人:劉世芳 羅致政 林靜儀  (十八)查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3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項下「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與培訓活動落實僑務工作」中「非洲計畫」以「非洲僑民鏈結經費」預算編列,預算係以「建構僑界紮實聯絡網路」、「廣設僑界急難救助體系」、「落實語言文化交流提高我國能見度」及「加強聯繫與鏈結非洲僑臺商」等四大主軸。非洲計畫已推動多年,且蔡總統112年9月率團訪問非洲友邦史瓦帝尼王國宣布將提非洲計畫2.0,僑務委員會應滾動檢討各項活動之成效,妥為規劃113年度非洲計畫預算之用途,協輔政府推動非洲計畫。 提案人:何志偉 羅致政 林靜儀  (十九)近年僑務委員會大力推動設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爭取歐美地區華語文學習市場,主打正體字及具臺灣特色之華語文教學,以有別於中國的孔子學院,惟查目前各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相關招生等文宣,辨識度不高,無法突顯臺灣形象及品牌特色,建議僑務委員會在文宣行銷方面應通盤規劃,以國家層次出發,打造臺灣品牌形象,提升臺灣於國際社會之能見度。 提案人:何志偉 羅致政 林靜儀  (二十)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於美國鳳凰城設廠,將有數千位國人長期移居當地。因應當地僑務工作增加,爰要求僑務委員會積極研議僑務秘書之人力規劃以及未來辦事處之設置等計畫。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邱臣遠  (二十一)陳委員以信關心僑務委員會於義大利米蘭新設辦事處,惟僑務委員會因人力不足,不只義大利米蘭無法設置僑務秘書,連義大利羅馬辦事處亦由外交部之外交人員代理僑務秘書,爰要求僑務委員會積極爭取派駐僑務秘書,最大運用新設辦事處之用意。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邱臣遠  (二十二)鑑於國人於海外遭遇性騷擾相關事件,或因不熟悉當地語言、環境,復以性別暴力難以言說之特殊性,特別需要臺灣當地機構給予協助。而我國駐外、僑務單位,時常是海外國人第一時間求助的對象,其性別意識更為重要。上述單位之作為,應符合我國已通過之國際公約及性別平等相關法規,給予性別暴力被害人最大協助,避免造成二度傷害,且杜絕縱容性騷擾的文化。爰此,僑務委員會應強化國人於海外遭遇性騷擾之協處作為,加強駐館單位及僑務人員之性別平等意識。例如定期檢視性騷擾協處作為、性別事件處理機制、對員工之性別平等意識培力是否足夠,以給予國人最大支持,亦維護臺灣國際形象。為使僑務委員會加速推動上述措施,爰要求僑務委員會針對上述措施,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具體精進作為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靜儀 劉世芳 蔡適應 范 雲  (二十三)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5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808萬4千元,較112年度增加432萬3千元。本計畫係辦理各項僑臺商事業經營培訓活動,培植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事業發展,僑務委員會應針對113年度預算增加之用途及效益評估妥為規劃,並掌握長年具體成果,進行各項活動之滾動檢討。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二十四)查112年各國均已解除防範新冠肺炎疫情管制措施,僑務委員會應研議鼓勵僑胞返國參加慶典活動方案,並運用獎補助措施,吸引僑胞返國觀光,藉此宣傳臺灣景點,積極行銷臺灣,促進經濟活絡。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二十五)查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3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項下「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與培訓活動落實僑務工作」中「非洲計畫」以「非洲僑民鏈結經費」預算編列,預算係以「建構僑界紮實聯絡網路」、「廣設僑界急難救助體系」、「落實語言文化交流提高我國能見度」及「加強聯繫與鏈結非洲僑臺商」等四大主軸。非洲計畫已推動多年,且蔡總統112年9月率國訪問非洲友邦史瓦帝尼王國宣布將提非洲計畫2.0,僑務委員會應滾動檢討各項活動之成效,妥為規劃113年度非洲計畫預算之用途,協輔政府推動非洲計畫。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二十六)因應我國目前人口結構老化危機,僑務委員會積極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人口及移民政策,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人才,強化我國國際競爭力,包含輔導技術型高中調整開設類科。惟111學年度招生結果所需5大類科實際招收人數占比偏低,其中營造業類科尚無學校開設,而照顧服務類科僅開設1班;112學年度開設結果,成班數為18校57班,較核定數26校79班仍未如期。爰請僑務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江啟臣  (二十七)僑務委員會為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讀僑生技職專班及各級學校,以培育更多優秀人才,每年皆邀集學校組團赴馬來西亞、泰國、印尼、越南及緬甸等國家辦理僑生技職專班聯合招生宣導。近年招收人數雖呈增長,但越南及馬來西亞生源卻大幅下降,僑務委員會應就人數差異癥結原因進一步研析。爰請僑務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江啟臣  (二十八)近年僑務委員會大力推動設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爭取歐美地區華語文學習市場,主打正體字及具臺灣特色之華語文教學,以有別於中國的孔子學院,惟查目前各學習中心相關招生等文宣,辨識度不高,無法突顯臺灣形象及品牌特色,亦無法成功快速達成取代孔子學院之目標,建議僑務委員會在文宣行銷方面應通盤規劃,以國家層次出發,打造臺灣品牌形象,提升臺灣於國際社會之能見度。爰請僑務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江啟臣  (二十九)據僑務委員會提供統計資料顯示,迄至111年9月12日發行i僑卡,第1代僑胞卡發行量共10萬8,588張,占海外臺灣僑民人數208萬4千人之5.21%,然第2代i僑卡截至112年8月底止共核發4萬2,789張,占海外臺灣僑民人數亦僅2.05%,第2代i僑卡發行量顯有偏低,應予檢討。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馬文君  (三十)目前僑務委員會於全球設置16處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查過去104、105年僑務委員會積極推動增設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翻閱歷年預算書窺知,105年已設18處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美國華府、金山、金山灣區、橙縣、洛杉磯、紐約、芝加哥、休士頓、波士頓、西雅圖、亞特蘭大、加拿大多倫多、溫哥華、菲律賓馬尼拉、泰國曼谷、澳洲雪梨、布里斯本、巴西聖保羅等地),並預定增設法國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然107年縮減僅餘16處至今。外交部近年持續增設駐外館處服務旅外國人,僑務委員會為服務全球僑胞,應檢討增設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馬文君  (三十一)為增進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風險承擔能力,提升其保證能量,僑務委員會擬定「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配合新南向政策增資計畫」以擴大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規模,然該計畫執行以來,向銀行募得款項逐年減少,致影響增資進度,應提出檢討精進之具體措施。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馬文君  (三十二)僑務委員會為加強與全球僑胞聯繫與服務,辦理「僑務資料智能分析及運用規劃計畫-決策輔助、僑胞服務及民生應用」,將導入二代僑胞卡i僑卡智能機制,採僑胞申辦需身分認證文件網路上傳審核,僑務委員會擬委外採購大數據資料庫建置,分析僑民專長、僑生資料,精準切合僑胞需求。然截至112年11月中旬i僑卡已發卡數量5萬1,246張,近第1代僑胞卡發行量五成(比率47%),占海外僑胞總數2.46%,i僑卡發行之核發數量偏低,僑務委員會應積極推展,提高發卡量,俾達成計畫目標。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廖婉汝  (三十三)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辦理返國僑胞慶典聯歡活動」預算,係配合中華民國各界慶祝國慶籌備委員會輪流於各縣市舉辦「國慶晚會」,共同分攤活動經費。惟經查近2年國慶晚會在戶外場地舉行,且遇晚會當天氣侯不佳,僑胞反應晚會活動雨天備案應再完善。僑務委員會作為「國慶晚會」協辦單位之一並分攤相關經費,建請與中華民國各界慶祝國慶籌備委員會妥為規劃雨天備案,俾讓僑胞舒適觀賞晚會表演。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廖婉汝  (三十四)經查111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取消辦理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校長及主任來臺參訪團,另學生來臺參與青年研習的111及112年辦理情形也不盡理想。112年起疫情已緩解,為利業務推展及提升實行效益,僑務委員會應以為鑑,全盤審視相關工作改善計畫,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三十五)僑務委員會協輔歐美地區僑校發展,特辦理「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逐年增編預算擴大辦理規模,加強於歐美主流社會推廣宣傳我優質華語文教學之推動,相關執行應予加強,以達訂定之目標。另除歐美地區之外,傳統僑校如泰北僑區僑教工作布局重要性亦不容忽視,值此僑務委員會積極推動「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中長程計畫,挹注大量預算加強推展相關地區僑教及招生工作,僑務委員會應針對泰北地區強化僑教工作,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斯懷 廖婉汝 馬文君  (三十六)僑務委員會為協助全球青商與臺灣連結,協助全球青商事業發展,從110年起首度辦理「全球青商潛力之星」選拔及輔導活動,經查111年度獲獎之30位海外青商中,親自出席頒獎典禮僅一半青商得獎者,另有15名獲獎者並未親自出席。112年亦有8位獲獎者並未回臺參與「2023年僑務委員會全球青商潛力之星邀訪團」,恐對於僑務委員會「透過舉辦青商選拔輔導、經驗分享交流、回臺參訪觀摩等多元措施,強化青商與臺灣之連結,增益青商與臺灣優勢資源對接」之美意大打折扣,實際執行成效允宜積極研議精進。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三十七)111學年度僑生技職專班開設結果,所需5大類科實際招收人數未如預期,112學年度成班數亦低於核定班數。觀諸產攜僑生專班改型後各類科開班情形,整體招生結果未達計畫目標。至112學年度全面停止服務類科申請開班後,核定技高端26校71班,順利成班數共18校57班,占核定比率分別為69.23%及80.28%,開設結果仍未如期。建議僑務委員會開設專班應與國內產業及人才需用政策結合,加強開設照服類科或能源類科等,並鼓勵僑生畢業後留臺工作,俾利挹注國內所需人才量能。爰請僑務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靜儀 劉世芳 羅致政 吳斯懷 廖婉汝 馬文君      (三十八)僑務委員會為增進僑胞瞭解政府施政及海外僑情,提供國內重要訊息與最新僑社新聞,透過「僑務電子報」作為主要強化僑社文宣之管道。經查僑務委員會於電子報網站維運採購需求說明書上,要求廠商應負責網站每日正常營運,以及依照使用者及管理者需求,提供友善之操作環境,然所訂相關指標之目標值未具挑戰性,實不利維運品質提升,僑務委員會允宜參酌過往實際達成值,滾動檢討,俾透過績效目標管理,發揮資源更大效益。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三十九)僑務委員會為留用政府培育優秀僑生人才,協助提升企業及國家競爭力,辦理海外僑生回國升學及畢業僑生留臺覓職相關經費近5年增逾1倍,然就業相關規定及媒合平臺運用之推廣成效容待檢討。僑務委員會應持續加強全球僑臺商人才平臺之推廣運用,俾協助僑生瞭解產業趨勢及順利就業發揮所長,並協助國內企業及僑臺商洽覓優秀僑生人才,提升我國產業及僑臺商之國際競爭力。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四十)僑務委員會為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讀僑生技職專班及各級學校,以培育更多優秀人才,每年皆邀集學校組團赴馬來西亞、泰國、印尼、越南及緬甸等國家辦理僑生技職專班聯合招生宣導,另亦協同教育部等相關機關赴馬來西亞辦理招生說明,以利海外僑界瞭解國內教育發展現況、友善學習環境、最新升學資訊及政府照顧僑生措施等。近年辨理僑生技職專班入學人數雖有成長,然部分國家生源呈不穩定情況。鑑於3+4僑生技職專班潛在生源主要源自東南亞各國,僑務委員會應就近年生源人數差異癥結原因妥為研析,並依潛在生源國區域特性因地制宜擬定招生策略,持續強化招生推廣作為,俾利擴增僑外生之生源量能。 提案人:吳斯懷 廖婉汝 馬文君  (四十一)臺灣醫療服務具有高品質、高科技的競爭力,讓臺灣醫療實力深獲國際肯定。疫情期間,中醫系統在治療確診患者有顯著效果與協助疫情控制,為照顧海外僑胞,推廣臺灣國際醫療實力,建請僑務委員會持續推廣臺灣中醫系統。 提案人:何志偉 邱臣遠 林靜儀 廖婉汝  第25款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第1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290億7,256萬4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46項: (一)113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項下「各榮總及其分院臨床教學與研究」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10億7,503萬4千元,較112年度增加5,000萬元,作為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臨床教學研究經費,惟並未說明經費增列之原因。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吳斯懷  (二)113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233萬元,經查使用用途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學員宿舍沐浴鍋爐汰舊更新所需。但因較112年度之44萬2千元大幅成長5倍,為免浪費公帑,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江啟臣 趙天麟 何志偉 蔡適應 廖婉汝 吳斯懷  (三)113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之「業務費」辦理我國海內外退伍軍人團體聯誼、國際交流、重要慶典、紀念日及其他活動預算編列420萬元,較112年度286萬9千元增加151萬1千元,惟計畫內容及預期效果報告都與112年度相同,亦未敘明預算增加之原因,爰針對113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488萬7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四)113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機械設備費」預算編列655萬元,較112年度之50萬元大幅成長逾12倍。用途雖為汰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光大樓中控室電力系統、線路、集會廳照明及投影等機械設備,然為免浪費公帑,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廖婉汝 趙天麟 何志偉 蔡適應 江啟臣 羅致政 林靜儀  (五)113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852萬9千元,較112年度增加近975萬5千元,其主要原因在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配合數位發展部推動「強化資料傳輸韌性計畫」,該計畫雖已報請國家發展委員會審議,惟尚未完成相關程序,顯有未經審議即編列預算之疑慮,其嚴謹性容待商榷,為避免計畫內容於審議過程中須修正而影響預算額度,允宜跨部會研議改善。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王定宇 羅致政 林靜儀 蔡適應 邱臣遠 陳以信      (六)113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各級榮民醫院營運督導管理」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編列123萬元,較112年度之43萬元大幅成長近3倍。使用用途為督導及考核各級榮民醫院提升醫療服務品質及營運績效之聘請講師鐘點費。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趙天麟 何志偉 蔡適應  (七)113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推動金字塔三級醫療照護計畫(以下簡稱金字塔計畫),於「榮民醫療照護」項下相關分支計畫編列預算,部分經費支應各級榮民醫院推動金字塔計畫之所需,其中包括「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之補助」預算編列2億3,778萬元,補助各級榮民醫院分院執行公共衛生政策經費;「社區醫療服務」預算編列1億8,348萬9千元,補助各級榮民醫院發展社區健康照護政策;「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預算編列2億728萬1千元,補助各級榮民醫院發展高齡醫學照護;「安寧緩和醫療照護與推廣」預算編列7,560萬1千元,補助各級榮民醫院推動安寧緩和醫療照護工作。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資料,截至112年8月底,16所榮譽國民之家合計提出包括家醫科在內計8個科別之醫療需求,惟部分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基於既有人力或門診時段安排無法配合醫療責任區內榮譽國民之家之需求,於支援榮譽國民之家醫療需求層面及部分績效指標之執行成效尚有精進空間。爰針對113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預算編列26億0,896萬3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致政 林靜儀 吳斯懷 廖婉汝 江啟臣 林昶佐  (八)配合政府社會福利政策與落實資源共享之理念,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近年除辦理榮民就養安置外,亦運用餘裕床位資源,滿足周邊社區之就養安置需求。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統計資料,截至112年7月底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之安養床、失能床、失智床資源,除失能床占床率82.7%外,均未及八成。惟鑑於我國人口老化速度加劇,對就養安置需求增加,又截至112年7月底榮譽國民之家之整體床位占床率未及八成,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宜積極掌握周邊社區之需求,適時調整床位運用政策,以提升整體床位資源之運用效益。爰針對113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7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4億0,045萬5千元,凍結3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吳斯懷 劉世芳 羅致政 林靜儀 趙天麟 何志偉 蔡適應 陳以信 江啟臣  (九)113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7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大陸地區旅費」,為辦理訪查大陸地區就養榮民及辦理指紋驗證,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鑑於大陸地區疫情仍未明朗,112年未執行。經查詢預測機構,有鑑於大陸地區113年疫情情況恐與112年相同。為避免預算挪用,宜待大陸地區疫情明朗,確認預算需求後再執行。爰針對113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7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大陸地區旅費」預算編列69萬8千元,凍結3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照顧榮譽國民之家家內較無生活自理能力之住民,113年度預算案於第7目「榮民安養與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僱用照顧服務員與護理人員等之勞務,外包人力所需經費合計12億8,370萬4千元,其中預計僱用照服員2,100人,護理人員308人,以充實榮譽國民之家照護人力與提升服務能量。惟經查近年來榮譽國民之家照護人力需求殷切,除了編制人力外,多數照顧服務人員係採勞務外包方式辦理,112年度共僱用照服員1,705人,護理人員238人,其中服務年資未滿3年者,照服員有607人占36%、護理人員139人占58%,可見流動情形相當大,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目前照護人力不足與高流動率之情形,應持續改善並提升服務品質。復查監察院109年6月18日以109國調0012調查案,促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參照「老人福利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範榮譽國民之家主任應具備之專業資格條件,並檢討改進相關照護措施。鑑於112年度衛生福利部所屬6家老人福利機構,已依監察院要求改為自行招募護理人員及照服員,以改善委外廠商高離職率等相關問題。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儘速研議比照衛生福利部作為,將所屬各榮譽國民之家照服員改為自行招募,將有限預算直接發給照服員,避免勞務公司層層剝削,導致過勞與薪資過低。爰針對113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7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各安養機構勞務外包經費-照顧服務員及護理人員」預算編列12億8,370萬4千元,凍結3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陳以信 廖婉汝 林昶佐 林靜儀 羅致政 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十一)113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7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廢水廢棄物及環境保護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機械設備費」預算編列56萬2千元,較112年度之6萬2千元無端大幅增加50萬元。為免浪費公帑,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廖婉汝 林昶佐 林靜儀 羅致政      (十二)有關「失智忘我園區中程計畫」編製與送審,依審查機關意見核有造價未依編列基準、未妥善運用物價調整機制、規劃內容未符實際等情事;另部分榮譽國民之家失智園區之工程推動未能妥善管控進度。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資料,該委員會擬編「失智忘我園區中程計畫」之編製及修正期間,審查機關主要審查意見包括:工程造價未依相關編列基準、失智床自償率與實況有落差及未善用營建物價調整機制致預算未能覈實編列,故經多次修正始獲行政院核定。惟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資料,該計畫執行期間除彰化榮譽國民之家因整修規模較小,已於111年4月11日竣工外,其餘榮譽國民之家多有工程設計與發包作業期程延宕等情形,具體原因包括:潛在廠商因押標金、履約保證金無法籌足、股東有不同意見等因素未投標;無足夠家數廠商投標而流標;廠商評選不合格而廢標等,容待妥善管控執行進度。綜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配合政府推動長照十年2.0計畫,辦理「失智忘我園區中程計畫」,惟近年因未充分掌握市場供需情況與進行資源盤點,相關工程進度有所延宕,致計畫展期至114年度且增加經費需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積極督促各榮譽國民之家確實掌握工程進度,俾利如期如質落實計畫。爰針對113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7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預算編列74億1,503萬5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林昶佐  (十三)113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安養機構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工程」預算編列7,831萬1千元,包含生活設施補強5,902萬8千元及耐震補強1,928萬3千元。鑑於臺灣位處歐亞板塊與菲律賓海板塊之交界處,地震次數頻繁,根據專家學者預估10年恐將有致災性地震發生,榮譽國民之家建築安全至關重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各榮譽國民之家建築結構安全情形及耐震補強改善情形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江啟臣 陳以信 吳斯懷 廖婉汝  (十四)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資料,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擬編「失智忘我園區中程計畫」之編製及修正期間,審查機關主要審查意見包括:工程造價未依相關編列基準、失智床自償率與實況有落差及未善用營建物價調整機制致預算未能覈實編列,故經多次修正始獲行政院核定。惟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資料,該計畫執行期間除彰化榮譽國民之家因整修規模較小,已於111年4月11日竣工外,其餘榮譽國民之家多有工程設計與發包作業期程延宕等情形,具體原因包括:潛在廠商因押標金、履約保證金無法籌足、股東有不同意見等因素未投標;無足夠家數廠商投標而流標;廠商評選不合格而廢標等,容待妥善管控執行進度。爰針對113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提升失智照顧量能長照忘我園區中程計畫」中「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編列5億3,010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世芳 羅致政 林靜儀 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王定宇 江啟臣 林昶佐 邱臣遠 陳以信  (十五)臺南榮譽國民之家搬遷至平實R7基地連接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惟榮民行動不便,就醫看診仍需過馬路有危險之虞,而臺南榮譽國民之家搬遷中程計畫原先有納入無障礙電梯天橋,惟遭臺南市政府因使用率及影響景觀等為由拒絕。陳委員以信多次質詢時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研議設置臺南榮譽國民之家新建平實R7基地連接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之地下通道,也獲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正面肯定,惟後續規劃遲無進展,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與臺南市政府研議地下道設置之計畫,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江啟臣 廖婉汝  (十六)113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辦理我國海內外退伍軍人團體聯誼、國際交流、重要慶典、紀念日等活動預算編列420萬元,而「美國退伍軍人中心」(AVC)於112年5月29日在美國華府市中心舉辦「全國國殤日大遊行」,且在白宮前大合照。據悉,我國榮光組有邀集駐美榮光會代表參加該遊行,卻不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官員出席,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官員出席113年度美國國殤日華府前大遊行」列入113年度計畫內容重點當中。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江啟臣  (十七)陳委員以信肯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願意積極無償撥用前龍崎工廠之土地協助臺南市政府,並已向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申辦部分廢止工業區,為促進臺南龍崎自然地景公園和龍崎工廠開放觀光進度,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持續協調臺南市政府盡速依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辦理撥用及接管前龍崎工廠之土地。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江啟臣  (十八)臺南醫療資源為6都中最為匱乏,平均每個醫療院所之服務面積最廣,每平方公里的醫事人員、護理人員、執業醫師人數與病床數,臺南市均為6都最少。醫療院所總數亦為6都中倒數第二。而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之醫療能量距離升格區域醫院不遠,為提升臺南醫療資源,造福臺南民眾享有更好的醫療服務,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出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升格為區域醫院之研議計畫,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江啟臣  (十九)提升榮譽國民之家住民之照護品質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核心業務之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轄下榮民醫療體系於102年11月完成建構整合性醫療照護體系,各榮譽國民之家內部即設有保健組;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09年起正式推展金字塔計畫,藉由榮民醫療機構支援相關人力或由榮譽國民之家與鄰近醫療機構合作,就近提供榮譽國民之家住民醫療保健相關服務,並提供榮譽國民之家人員相關教育訓練,俾利落實醫養連續性照護、發展非藥物失智症共同照護、預防及延緩衰弱失能、完善安寧善終及完備醫護支援與照護等計畫目標。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資料,截至112年8月底,16所榮譽國民之家合計提出包括家醫科在內計8個科別之醫療需求,惟部分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基於既有人力或門診時段安排無法配合醫療責任區內榮譽國民之家之需求,致新竹、花蓮、岡山及高雄等榮譽國民之家須透過與鄰近地區之其他醫療院所之協助,如高雄榮譽國民之家提出身心科、復健科、傳統醫學科之需求,但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榮民總醫院實際僅能提供身心科之支援。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審視各榮譽國民之家之醫療科別需求,研擬可行之支援方案,以滿足榮譽國民之家的醫療保健需求。 提案人:劉世芳 林靜儀 羅致政  (二十)空軍退役劉姓上校被控吸收5名現、退役軍官及1名民間人士為中國刺探軍情,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日前判處劉男20年有期徒刑;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年針對違反國家安全法之退役軍官追繳退俸,雖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詢答中表示目前皆已透過行政執行順利完成,惟其追繳之流程與所需時程是否過長,仍難說服民眾。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就「退役軍士官兵違反國安法判決確定後之退俸追繳程序」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說明,並盡可能使執行過程更加明快,以安撫社會大眾,並提升現役國軍之信心。 提案人:劉世芳 林靜儀 羅致政  (二十一)榮譽國民之家近年對勞務外包之照護人員需求殷切,相關經費規模增加,惟其中之護理人員服務年資方面,經統計238位勞務外包護理人員中,139位服務年資未滿3年,占比達58.4%。由於近年榮譽國民之家對外包勞務之照顧服務員與護理人員需求持續增加,照護人力流動情形應予關注,俾提升照護人員服務品質。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二十二)民國113年為黃埔建軍100週年,國防部編列預算規劃執行一連串之慶祝活動,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執掌退除役軍人相關事務,黃埔建軍百年對其有同等重大之意義,113年度之預算書中未見具體規劃及相關活動之說明。黃埔建軍百年,具特殊之歷史意義,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協助退伍軍人積極參與,與國防部共同完成一系列之慶祝活動,傳承黃埔精神。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二十三)配合政府社會福利政策與落實資源共享之理念,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近年除辦理榮民就養安置外,亦運用餘裕床位資源,滿足鄰近社區之就養安置需求。然截至112年7月底榮譽國民之家之整體床位占床率未及八成,如何有效運用政府資源,落實社會福利政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有積極之規劃。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二十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8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退除役官兵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擔任單身亡故榮民法定遺產管理人,針對高額遺產繼承案件,為遏止冒領遺產情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則上係採派員實地訪查方式進行,109至112年度(截至8月底)受疫情影響暫緩辦理實地訪查,改採多方查證加以確認。鑑於先前赴中國大陸進行高額繼承案件實地驗證,95至108年度計訪查168件,其中繼承身分有疑慮者計36件,比率逾二成(21.43%),遏止冒領遺產金額達1億1,577萬餘元,針對可疑案件實地驗證訪查仍有其必要性。未來如何執行實地訪查,遏止冒領,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二十五)113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偏鄉醫師留任獎勵計畫」預算編列6,076萬2千元。本計畫推動3年,112年度尚規劃補助53人,113年度僅規劃補助41人,留任人數減少,計畫成效有待檢討。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二十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年配合行政院推動之智慧國家方案,將發展智慧醫療運用列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年度施政重點之一,雖已有初步成果,惟依審計部審核意見,榮譽國民之家就運用智慧照護產品所涉資通訊設備之經費安排、績效衡量、使用經驗交流機制,資安防護作業等面向均尚待改善。鑑於智慧醫療照護服務之提供係未來趨勢,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已規劃於113至114年度辦理榮譽國民之家無線網路建置計畫,為使相關服務穩定提供且擴大榮譽國民之家住民受惠人數及發揮應有效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就該項服務之配套措施妥為安排,俾利相關服務永續推動。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相關改善報告。 提案人:吳斯懷 江啟臣 廖婉汝  (二十七)近年榮譽國民之家勞務外包人力素質已有提升,主要照護人力中之照顧服務員與護理人員全數均有專業證照。惟在服務年資方面,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112年度截至8月底之統計資料,238位勞務外包護理人員中,139位服務年資未滿3年,占比達58.4%,亦即該類人員近六成屬於較資淺者,較不利於服務品質之提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持續關注照護人力流動情形,並研謀善策,俾提升照護人員服務品質。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改善。 提案人:吳斯懷 江啟臣 廖婉汝  (二十八)後疫情時代,護理人力因人口、勞動力老齡化、護理師過勞、家庭照顧義務及護理教育工作者缺乏等因素,造成護理人力短缺及年輕護理師招募不易。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升護病比及護理人員福利,並應健全職場性別平等及友善,包括落實性別平等三法及確實保障護理師遭不當對待及性騷事件後處遇,以利人才留任及提供優質醫療照護。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林昶佐  (二十九)鑑於截至112年8月底,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尚有屏東榮譽國民之家飲食、盥洗用水皆是採用地下水,此外,馬蘭榮譽國民之家盥洗亦是採用地下水。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近年就淨水設備之採購以飲水機為主,逐年編列相關維運費用進行維修、保養,並逐季辦理家區飲水檢驗,惟包括屏東榮譽國民之家之飲食用水與盥洗用水、馬蘭榮譽國民之家之盥洗用水截至112年8月底仍採用地下水,為提升榮譽國民之家住民之用水品質與健康,除定期檢驗水質外,應儘速研議辦理改用自來水之可行性。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改善情形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江啟臣 陳以信  (三十)近年受新冠肺炎及住民逐漸凋零影響,榮譽國民之家入住占床數呈現減少趨勢,部分榮譽國民之家占床率未及八成。自111年7月迄今,調整部分床位給一般民眾床位數,占床率仍只從74%提升到76.8%,但是如果從106年2月開放民眾入住政策來看,迄112年7月底,床位數由451床調升至1,166床,入住民眾則由169人增加至1,002人,顯見一般民眾的入住需求是存在的,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研議擴大辦理之可行性。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擴大開放一般民眾入住書面報告,並提供「榮譽國民之家資源共享實施計畫」112年度提供各縣市政府安置「中低收入戶以下」長者床位之情形。 提案人:邱臣遠 江啟臣 陳以信  (三十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年配合行政院推動智慧國家方案,將發展智慧醫療運用列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年度施政重點之一,目前雖已有初步成果,然參酌審計部審核意見,榮譽國民之家就運用智慧照護產品所涉資安防護作業等面向均尚待改善。鑑於智慧醫療照護服務之提供係未來趨勢,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已規劃於113至114年度辦理榮譽國民之家無線網路建置計畫,為能穩定提供相關服務且擴大榮譽國民之家受惠人數,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就該項服務之配套措施妥為安排,以利相關服務永續推動。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林靜儀  (三十二)近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為配合政府社會福利政策,辦理各項資源共享措施,鑑於我國人口老化速度加劇,對就養安置需求增加,且截至112年7月底榮譽國民之家之整體床位占床率未及八成,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積極掌握榮譽國民之家在地社區之需求,適時調整床位運用政策,以提升整體床位資源運用。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林靜儀  (三十三)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2年度截至8月底統計資料,近年榮譽國民之家勞務外包人力素質已有提升,主要照護人力中之照服員與護理人員全數均有專業證照。惟在服務年資方面,近六成屬於較資淺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關注照護人力流動等情形,健全照護人力,提升照護品質。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林靜儀  (三十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配合政府推動長照十年2.0計畫,辦理「失智忘我園區中程計畫」,惟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之資料,該計畫執行期間除彰化榮譽國民之家因整修規模較小,已於111年4月11日竣工外,其餘榮譽國民之家多有工程設計與發包作業期程延宕等情形,且近年因未充分掌握市場供需情況與進行資源盤點,相關工程進度有所延宕,致計畫展延至114年度且增加經費規模,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積極督促各榮譽國民之家確實掌握工程進度,以利如期如質落實計畫。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林靜儀  (三十五)臺灣近年護理師人力嚴重不足,臺灣之護理師執業率已降到新低僅58%,平均執業壽命只有6.5年,遠低於日本的15年、美國20年、英國30年。護理師人力乃醫療體系根本,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醫療體系允宜提升護理人員待遇、強化護理人力留才。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林靜儀  (三十六)為培養退除役官兵專業技能,促進長期就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職業訓練係為培養退除役官兵專業技能並持續就業,亦協助屆退官兵參加職業訓練,俾順利轉銜職場。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自107年辦理至今,輔導2萬7,000餘位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屆退官兵完成訓練且退伍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媒合相關行(職)業或其欲投入的產業,亦得申請訓後就業穩定津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加強宣導,並定期檢討執行成效,俾利達成政策目標。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何志偉  (三十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因應國人旅遊特性,結合在地人文、自然景觀及農特產品等特色,辦理各類生態環境教育及農業休閒體驗活動,並推廣在地農特產品。近年國旅受疫情影響,112年雖稍有復甦,惟仍遠不如過往盛況。據此,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於淡季時期加強行銷,並與有關單位共同行銷臺灣山林風光等多元景色,以吸引國內外旅客到訪遊憩,提升經營績效,達永續經營之效。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何志偉  (三十八)經查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各級榮民總醫院正職醫師空缺率高,其中空缺率以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及灣橋分院51.3%、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48.39%、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及員山分院43.3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鳳林及臺東分院29.63%及臺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28.89%等5家醫院有偏高之情形。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督導所屬醫院積極補足正職醫師之預算員額並檢討改進,以充實醫療量能,提供優質醫療照護。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何志偉  (三十九)鑑於國家發展委員會已於2022年3月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引導企業落實淨零轉型,另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推動「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分階段揭露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資訊,企業可藉由其建構之溫室氣體盤查結果,瞭解排放狀況,進一步訂定減碳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實收資本額50億元以下之上市櫃公司,亦應於2027年前揭露合併財務報告公司盤查資訊之年度揭露減碳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協助及督請其轉投資上市櫃公司,配合政府總體規劃期程完成盤查揭露,及設定減碳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以達成永續發展目標,共同提升國際競爭力。此外,配合淨零排放路徑之需求,在可預見的將來各界對於「綠領人才」需求將會擴大,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應安排相關專業訓練課程,給予官士兵於退役後另一項轉職機會。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何志偉  (四十)有關編列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業務費,其中志工保險應考量後疫情時代國內市場保險費率調升比率。又志工誤餐費補助編列,係以109年至111年度志工服務時數之平均數及誤餐費比率為基準編列,未參考近3年國內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適時檢討提出調整方案,以提供志工合理之補助。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何志偉  (四十一)提升榮譽國民之家照護品質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重要業務,並於109年度起正式推展金字塔三級醫療照護計畫。然,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資料,截至112年8月底,16所榮譽國民之家合計提出包括家醫科在內計8個科別之醫療需求,惟部分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基於既有人力或門診時段安排無法配合醫療責任區內榮譽國民之家之需求,致部分榮譽國民之家,如新竹、花蓮、岡山及高雄等榮譽國民之家須透過鄰近地區其他醫療院所之協助。部分榮譽國民之家之醫療需求項目仍未被完全滿足,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榮總宜研謀精進計畫,以提升榮譽國民之家之醫療需求。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吳斯懷  (四十二)細胞治療為未來創新醫學技術趨勢,榮民總醫院為我國醫學發展重要機構,應積極推動研究發展,擔當醫療先驅,使我國生物醫療發展持續精進,支持生物醫療產業在國際上保持領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督促所屬醫療機構持續推動細胞治療及再生醫學,樹立全人智慧醫療典範,領航健康醫療產業,造福國人健康權益。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四十三)113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醫療照護」項下「社區醫療服務」預算編列1億8,348萬9千元,較112年度之1億5,238萬9千元增加3,110萬元,成長20%,為利各級榮民醫院順利推動社區醫療服務,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督導各院配合衛生福利部推動大家醫計畫,建構在地健康照護網路,發展社區在宅醫療,運用遠距科技智慧照護,提供以人為中心的整合服務;並輔導屏東榮民總醫院開辦社區預防保健據點等據點,推動發展居家(在宅)醫療服務網絡、強化偏鄉地區醫療照護、社區衰弱/失能高風險個案介入、巡迴醫療義診、預防保健及預防延緩失能等服務,以落實退除役官兵及眷屬與社區居民達在地老化的目標。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廖婉汝  (四十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照顧榮譽國民之家住民,113年度預算編列照服員與護理人員等之勞務委外所需經費計12億8,370萬4千元,查目前各榮譽國民之家照服員與護理人員雖均具專業證照。惟在服務年資方面,勞務外包護理人員中,服務年資未滿3年者占58.4%,因近六成屬較資淺者,恐不利於服務品質之維持。考量衛生福利部現正積極推動長照2.0計畫,提高全日型照服員薪資為其指標之一,各醫院亦針對提升護理人員薪資問題持續討論。後續恐影響各榮譽國民之家勞務外包人力來源,影響榮譽國民之家照護能量維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持續與委外廠商協商,提升委外護理人員實領薪資,並持續改善榮譽國民之家工作環境,減輕工作負荷及減少必要任務,以使正職與委外護理人員均能達到長留久用目的,以降低訓練成本,專心從事服務照顧任務。另應檢討評估將正職護理師納入危勞範疇,以吸引優質人力加入團隊,提升榮譽國民之家服務品質。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四十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對各縣市榮民服務處現有建檔列管土葬單身亡故榮民己逾10年、20年墓座資料,應予分類,區分已完成處理案件、進行中案件、未來待處理案件,編列預算分期辦理起掘遷厝。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吳斯懷  (四十六)因應少子女化、長照能力需求、勞動條件與薪資結構等因素,護理人力短缺及護理師招募不易,造成護理照護量能不足,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民總醫院分院,尤其因地區條件及薪資等因素,人力招募與留任困難,影響民眾就醫權益。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積極編列經費及提升薪資及勞動環境,全面改善醫事人員就業及勞動環境,並鼓勵留任;也應與縣市政府合作,改善並提升周邊生活休閒、教育與交通等基礎需求。 提案人:劉世芳 羅致政 林靜儀  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結果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何召集委員志偉、廖召集委員婉汝出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