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12月16日(星期一)9時1分至12時5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王委員定宇 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 【報告(先公開、後秘密),詢答及處理(先秘密、後公開)】 二、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信託基金:(僅詢答) (一)莊守耕公益基金。 (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基金。 答詢官員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徐佳青 張主任秘書景舜: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6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12月9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38分、下午1時28分至4時6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王義川  陳永康  林楚茵  林憶君  沈伯洋  徐巧芯  王定宇  陳冠廷  黃 仁  羅美玲  馬文君(出席委員11人) 列席委員:洪孟楷  葛如鈞  鍾佳濱  葉元之  賴士葆  高金素梅(列席委員6人) 列席人員:外交部部長林佳龍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科長傅慧欣 經濟部人事處專門委員紀佳伶 農業部國際事務司簡任技正鍾明娟    漁業署遠洋漁業組科長賴怡汝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簡任一等教育秘書曾競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服務照顧處簡任視察巫嘉昌 文化部文化交流司專門委員梁毓芳 勞動部綜合規劃司專門委員林永裕 僑務委員會人事室主任楊智傑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科長李佳儒 核能安全委員會綜合規劃組簡任技正賴弘智 交通部觀光署國際組專門委員邱重榮 財政部國際財政司科長李葳農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際業務處科長黃耀白 衛生福利部國際合作組專員方俞尹 主  席:林召集委員憶君 專門委員:李淑娟 主任秘書:張景舜 紀  錄:簡任秘書 曾郁棻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黃姵瑜    專  員 王世義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處理) 決議: 一、公開部分,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5項 外交部135萬元,照列。 第76項 領事事務局,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61項 領事事務局原列36億8,348萬5千元,增列第1目「行政規費收入」2億元,改列為38億8,348萬5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5項 外交部2,924萬1千元,照列。 第86項 領事事務局26萬4千元,照列。 第87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10萬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4項 外交部4億2,290萬元,照列。 第85項 領事事務局876萬8千元,照列。 第86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27萬1千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8款 外交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外交部(不含第8目「外交支出機密預算」)原列284億6,558萬5千元,減列: (一)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00萬元。 (二)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315萬元(含「一般事務費」100萬元、「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5萬元)。 (三)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出國訪問」2,000萬元。 (四)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有關亞東太平洋司「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300萬元。 以上共計減列2,715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84億3,843萬5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78項: (一)114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水電費」預算編列3,353萬4千元。外交部於114年度編列水電費預算數較113年度2,478萬7千元,增加近35%的幅度。雖然114年度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即將調升電價,但所知調幅約13%─17%,外交部增加金額遠遠超越此增幅。況政府正推動節能減碳計畫,公務機關應率先表態,積極配合。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陳冠廷  林楚茵  沈伯洋 (二)114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8,141萬3千元,較113年度7,776萬1千元增加。查近幾年臺北賓館維修費用有逐漸增加之趨勢,請外交部說明原因以確認預算編列之必要性,避免預算浮編之虞。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50萬元,俟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林楚茵  王定宇  王義川 (三)114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中「業務費」之「水電費」預算編列285萬元,相較113年度93萬3千元,增加191萬7千元,增加幅度高達67%,已超過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價調整之幅度甚多,為撙節開支,配合政府節能政策,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四)114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216萬6千元,係辦理公文歸檔、清理、檔案系統登錄及機密文書解降密作業之相關經費。外交部新建北投檔案大樓作為外交部保管國家機密檔案的主要處所,然截至113年7月底新大樓尚未竣工啟用,而外交部自110年起辦理清查機密檔案之進度亦嚴重落後;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所定:機密檔案應於94年10月1日前重新核定,未重新核定者,自94年10月1日起視為解除機密。查截至113年8月底止,外交部保管機密檔案屬於該法施行前者計4萬7,978冊,僅5,644冊完成重新核定,餘4萬2,334冊已逾規定期限18年餘,是否應視為解密資料,外交部未有積極作為,顯有未當。而汐止庫房屬租賃處所,北投大樓工程進度延宕,致各項搬遷作業及檔案處理流程、清查、管理未如預期,徒增經費支出,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1】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五)114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443萬2千元。外交部屬性機敏,常為駭客攻擊之目標,且駐外館處受限於駐地資訊環境非由我方能掌控,外交部自當積極辦理並定期檢討相關成效。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6】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林楚茵  林憶君  黃 仁  陳永康  羅美玲  馬文君  徐巧芯  陳冠廷 (六)114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桃園國際機場接待室基本行政維持」第一、第二及第三航廈貴賓室房屋租金(其他業務租金)編列765萬3千元,第三航廈貴賓室室裝隔間裝修經費(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708萬元。然查桃園機場第三航廈目前施工進度僅達72.26%(113年10月31日),為何需要編列房租租金?目前公告啟用日期為2027年,相關費用是否需提早編列預算?為使資源有效分配,爰針對114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桃園國際機場接待室基本行政維持」預算編列1,561萬4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1】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七)114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390萬元,辦理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推動公眾外交及重要外交文宣業務、以多元媒體管道辦理公眾溝通業務、辦理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等經費。誠然對外媒體宣傳能有效提升我國之國際能見度,外交部114年度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預算雖大幅增編卻未見具體執行規劃,尤以「多媒體管道辦理公眾溝通案」預算增近八成為甚。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3】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林楚茵  王義川  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羅美玲  林憶君  陳永康 (八)114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各地區工作會報」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899萬3千元,係辦理各地區工作會報等議事所需各項經費。外交部傳出霸凌案件,且如今同仁投訴對象已達司長層級,為避免不適任之領導階層繼續對基層同仁霸凌,以及作出錯誤決策,請外交部先行提出部內各司霸凌調查與懲處結果,確認是否職務調動後,再行討論本項預算支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9】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九)114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係辦理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製播國情紀錄片及拍攝國情主題影片預算編列1,500萬元,因說明未盡詳細,無法確認其必要性,外交部應予說明預計合作之頻道、對象以及113年度相關合作成果績效點閱率等,以確保預算編列合理使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8】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陳冠廷  沈伯洋  林楚茵 (十)114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33億8,569萬2千元。經查外交部「駐外機構業務」計畫項下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12年度預算編列2,411萬4千元,決算數1,247萬6千元,執行率僅55.86%,未及八成;惟114年度預算案預算編列數2,260萬1千元,卻較112年度決算數增加81.15%,其達成可能性容有疑慮。為提升經費執行效率,允宜覈實編列並嚴謹把關,俾確保宣傳效益。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1】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林楚茵 (十一)外交部駐外使領單位亞洲地區44個,非洲地區6個,歐洲地區30個,北美地區17個,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16個,合計113個單位,相較於113年度114個單位,減少1駐外使領單位,惟114年度編列業務費用卻不減反增,鉅額增加3億1,800萬元。基此,外交部應就資源配置兼顧區域均衡與公平性,深入評估駐外使領單位預算管控,以撙節公帑,避免預算規模逐年加劇。爰針對114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2億7,377萬6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62】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林憶君  陳永康  林倩綺 (十二)114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2億7,377萬6千元。據審計部「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112年底給予國人免簽證待遇的國家(地區)尚有171個,但至113年4月底,則減為166個,對於給予國人簽證待遇取消或變更或限縮之國家,駐外館處未能有效掌握情況,導致有逾1個月以上未更正網站資訊,駐外館處應積極掌握駐在國對我待遇,並確保現給予我免簽證國家(地區)能維持,甚而提高待遇。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65】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十三)114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2億7,377萬6千元。較113年度編列29億5,557萬3千元有一定程度之增長。惟113年度外交部並未於其他國家地區增設外館,且113年又失一邦交國,預算不減反增之原因,應予以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6】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十四)114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360萬元。外交部於113年7月送交立法院之調查報告指出自2019年至今,共受理性騷擾申訴案10案,職場霸凌申訴案5案。在勞動部職員於113年不幸因職場霸凌自縊後,數個外館及外交部本部皆陸續傳出更多疑似高層霸凌案件,顯見外交部在職場教育作業不盡完善,急需改善現行教育及申訴機制。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67】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十五)114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8億1,492萬元。近期我國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代表發生一系列爭議,其中涉及俞○㵢代表涉嫌浪費公帑購買奢華家具一事,外交部雖嗣後向社會大眾澄清駐美代表處購買總金額,惟在本院委員向外交部索取資料時,外交部以機密為由,未清楚說明法源之依據,使立法委員無法進行有效監督。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0】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十六)114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預算編列2,630萬3千元。113年7月有駐美大使遭人爆料濫用公務車於私人行程以及接送家眷,亦曾提出申請購換百萬元名車,雖遭拒絕但已顯示外交部對於公務車使用規定與把關有漏洞可循,為避免公務車輛再度淪為私人使用,請外交部提出相關精進做法及稽核機制,以避免公帑濫用情形。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5】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陳冠廷  沈伯洋  林楚茵  王定宇  王義川 (十七)114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核安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31萬7千元。鑑於政府持續推動2026核能歸零政策,我國最後一座核能發電廠即將於114年正式除役,外交部持續編列駐外核安單位預算,顯然與政府目前政策方向背道而行。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3萬元,俟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待全數核能機組除役後持續維持駐外核安單位必要性」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9】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十八)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推動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之會議、活動與機制之相關洽助及推廣工作等;參與APEC領袖會議及部長級年會、專業部長會議、資深官員會議、工作小組、次級論壇會議及推動包括「數位健康倡議」在內之APEC倡議與計畫相關活動;參與民主治理相關會議及活動;贊助國際組織舉辦會議或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1億8,002萬元,其中一般事務費5,593萬1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50萬元)。114年度本項經費因APEC年會2025年於韓國舉辦,致總經費較113年度減列2,936萬8千元,其中以減列國外旅費4,877萬8千元為最多,但外交部卻提高一般事務費由3,944萬2千元至5,593萬1千元,差異數高達1,648萬9千元,預算書並未列明增加預算之原因,為撙節開支,增進資源運用效益,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3】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林楚茵 (十九)鑑於近年中國大陸持續競逐國際多邊組織主導權,積極參與聯合國體系,布局主導多邊組織,擔任聯合國專門機構要職,持續加大國際影響力,日益壓縮我方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空間,然我方近年加入或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皆未有具體成效,於聯合國大會期間,112年有12個友邦在聯大總辯論為我執言,113年反而剩下9個友邦為我發聲,顯推動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未見我方企圖心,文宣經費未見發揮預算效益,應通盤檢討改善。爰針對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6,611萬1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4】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沈伯洋  林楚茵  陳冠廷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二十)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1億8,284萬2千元,為積極推動及資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主要項目包括學術、文化、經貿及結合民間力量推動各種交流活動。年度施政目標列有深化鞏固邦交關係、提升與我理念相近及友好國家關係、擴大國際參與並作出具體貢獻等項目。2024年全球多場選舉進行,按勝選者之政治意向攸關與我國關係走向,容須審慎掌握。2024年全球預計進行66場全國性選舉,其中9月份後尚有18場選舉待舉行,允宜密切掌握各國選後政治意向,俾妥適調整外交策略,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7】 提案人:林憶君  黃 仁  陳永康 (二十一)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有關亞東太平洋司協助國內(外)機關及團體赴亞太地區或在臺辦理各項功能性合作、學術、教育交流活動;辦理各項國際研討會等經費預算編列2,929萬6千元。(委辦費1,321萬4千元、國外旅費385萬8千元、對外之捐助899萬8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322萬6千元)。項目說明過於概括與模糊,應詳細說明協助之對象、活動名稱及內容、研討會項目等,請外交部提供上述詳細資料,避免預算浮濫編列或挪為他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9】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二十二)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掌理關於亞東太平洋地區國家之政治、通商、經濟財政及文化、軍事外交、本國僑民及關於轄區區域性組織等事項。然其學術交流活動近年經費支用狀況,過度傾斜日本單一方面,作為臺灣日本關係協會長期補助「日本早稻田大學臺灣研究中心」、「臺日年輕研究者共同研究事業」及「兩岸交流遠景基金會與日本世界和平研究所合辦台日論壇」等案,而東南亞國家等區域學術交流活動付之闕如,外交部應積極調配預算量能,爭取國際間更多友我之學術力量,避免資源過量集中單一國家。爰針對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有關亞東太平洋司協助國內(外)機關及團體赴亞太地區或在臺辦理各項功能性合作、學術、教育交流活動;辦理各項國際研討會等經費預算編列2,929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91】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二十三)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有關亞西及非洲司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非地區各種學術交流活動;辦理亞西及非洲地區問題國際學術研討會及加強與智庫聯繫交流經費等預算編列524萬元(一般事務費424萬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00萬元)。項目說明過於概括與模糊,應詳細說明欲參加之活動、學術研討會、智庫、名稱及內容項目等,請外交部提供上述詳細資料,避免預算浮濫編列或挪為他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80萬元,俟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2】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二十四)針對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113年度辦理學術交流活動概況,該司以書面回覆馬委員文君辦公室內容語焉不詳,無法完整揭露執行情況,難以審視評估其效益;再者,因其屬於補助性質,無固定年度辦理計畫,導致執行率僅及二成,泰半賸餘經費流用至經貿交流活動,顯然不利國人與國會共同審議及監督。爰針對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有關亞西及非洲司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非地區各種學術交流活動;辦理亞西及非洲地區問題國際學術研討會及加強與智庫聯繫交流經費等預算編列524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93】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二十五)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有關北美司辦理對美加學術界交流活動、補助美國務院海外語言訓練及交流計畫、臺美華語文教學「校對校合作」及協助國內外團體辦理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2億2,968萬元。(一般事務費50萬元、對外之捐助2億2,821萬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97萬元)。項目說明過於概括與模糊,應詳細表列欲參加之活動、交流計畫內容、捐助對象及團體背景並說明其必要性。請外交部提供上述詳細資料,避免預算浮濫編列或挪為他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6】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二十六)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北美司辦理對美加學術界交流活動、補助美國務院海外語言訓練及交流計畫、臺美華語文教學「校對校合作」及協助國內外團體辦理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2億2,968萬元(一般事務費50萬元、對外之捐助2億2,821萬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97萬元)。查臺美華語文教學「校對校合作」113年度執行率未足70%,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7】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二十七)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亞西及非洲司推動我與亞非國家相互舉辦旅遊展及文藝展;協助宗教團體參加世界宗教活動;辦理與亞西及非洲友好國家進行藝文及體育交流計畫及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1,182萬7千元(一般事務費495萬元、對外之捐助100萬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587萬7千元)。項目說明過於概括與模糊,應詳細說明欲參加之活動及欲進行體育與藝文交流之國家、時程與內容。請外交部提供上述詳細資料,避免預算浮濫編列或挪為他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99】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二十八)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北美司推動在北美地區舉辦臺灣相關文化活動及對美加公眾外交等經費預算編列2,481萬4千元(一般事務費1,876萬4千元、對外之捐助605萬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00萬元),查外交部113年度該預算執行率未及六成,工作執行尚有加強空間,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5】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陳冠廷  沈伯洋  林楚茵  王定宇 (二十九)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經貿交流活動」有關亞東太平洋司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進行交流或研討預算編列843萬4千元(一般事務費622萬9千元、國外旅費220萬5千元)。查第六屆「臺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於113年8月舉行,惟對於我國漁民最關心的臺灣漁船頻遭日方扣押及臺日經濟海域重疊等問題未能納入討論。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7】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三十)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有關北美司辦理各項雙邊經貿交流會議及活動;進行雙邊經貿諮商及爭取參與多邊自由貿易機制;加強對美各州州長及政要之聯繫及相關合作等經費預算編列877萬元,其中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322萬元。北美司辦理對美各項會議交流及活動,為何編列對外捐助經費322萬元,未能瞭解此預算用途,為使資源有效分配及運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百分之十,俟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23】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三十一)外交部為鼓勵國內業者赴邦交國考察並投資,訂有「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辦法」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參加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等經費。就「投資補助」部分,經查近3年外交部鼓勵臺商投資資源過度集中於史瓦帝尼及馬紹爾群島2國,其他邦交國盡付闕如,顯然不利於推動其他友邦邦誼鞏固,實有檢討精進之必要。爰針對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經貿交流活動」─「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預算編列1億5,743萬8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25】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林楚茵  王定宇  王義川 (三十二)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4億7,365萬5千元,項目說明過於模糊與概括,為避免預算浮濫編列或挪為他用,外交部應詳細說明各司欲參加之國際交流會議地點、名稱、對象、內容,並說明捐助對象背景及所謂政界人士交流之對象與必要性。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28】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三十三)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補助臺灣民主基金會」預算編列1億8,835萬6千元,相較113年度增加941萬8千元,經查該基金會捐助暨組織章程規定:每年循預算程序編列新臺幣1億5,000萬元,顯然外交部捐助預算逐年增加,不符合該基金會之捐助原則,該基金會應依其組織章程積極向政府機關或國內外公司、團體或個人爭取捐助為宜。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29】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三十四)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預算編列4,161萬4千元。鑑於日本政府於二戰期間對慰安婦所造成之名譽及身心損害賠償問題,一直不願正視,南韓及東南亞等國家皆陸續爭取日方就慰安婦受害之道歉補償,反觀我方對日方爭取臺籍原慰安婦尊嚴及道歉賠償仍停滯不前,近3年外交部對所有協助向日本索償各項債權及臺籍慰安婦受害人補償費毫無進展,113年度執行率僅為7.57%,殊為遺憾。再者,「補助臺籍原日本兵及其他民間相關團體赴日索償日據時期各項對日債權案」113年度執行率為0%,外交部應積極辦理,展現政府對日本索償決心,撫慰慰安婦之家屬及臺籍原日本兵。另113年度該科目預算用途中占78%,編列3,280萬元捐助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舉辦「玉山論壇」,惟113年度突遭停辦,預算保留至114年度使用,導致114年度將有6,560萬元辦理「玉山論壇」,預算規模過大,恐有好大喜功、經費虛擲之虞。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30】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三十五)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北美司」預算編列9,524萬1千元,主要用於為駐美國代表處預算編列聘用公關,為我提供協助聯繫美國各界政要、分析美方相關政策及議題、推動對美工作之主要輔助力量等,經查113年我駐美代表處於雙橡園舉行國慶酒會,美國國會參眾議員皆未親自出席,連華盛頓特區議員皆未參與,顯然公關公司推動對美國會工作及拓展我於華府政界人脈能力亟待加強,有檢討改善之必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35】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三十六)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億4,019萬1千元,主要係推動邀訪計畫,預訂接待外賓2,418人次。經查於113年度預算編列4億7,446萬4千元,接待外賓2,345人次;114年度預算增列6,572萬7千元,接待人次增至2,418人次,平均每新增1人次支出約90萬元。另查各地域接待人次變動不一,其中歐洲地區及亞西與非洲地區均減少。建議相關單位審慎評估需求變化,調整資源分配,確保效益及資源合理運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44】 提案人:林楚茵  王定宇  王義川  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三十七)114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0億7,935萬4千元。項目說明過於概括及模糊,為避免預算浮濫編列或挪為他用,各司應詳細說明各項專案計畫所協助之對象以及培訓內容、外派技術人員地點與技術背景等資料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萬元,俟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47】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羅美玲  沈伯洋  林楚茵  林憶君  陳永康  陳冠廷  王定宇 (三十八)114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6,258萬5千元,辦理外交替代役(駐外)及大專青年海外技術實習服務計畫等。徐委員巧芯接獲陳情,有關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帛琉技術團技師讓外交替代役男接觸有毒臭肚魚,雖經駐團技師同意讓役男體驗,但要求做與組織無關業務是否有過當之嫌。其後該團在無證據情況下,指控役男隨意便溺,且惡意在社群媒體集體霸凌,後續卻不了了之,如今因霸凌案受重視才又重新提出希望再次調查。請外交部針對此案件進行相關調查,以及建立海外技術實習服務、外交替代役男等人員教育訓練、實習安全等增加教育時數並保障國人安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53】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三十九)114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中參加或挹注臺灣─中美洲銀行夥伴關係信託基金、亞洲開發銀行、亞蔬─世界蔬菜中心、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亞太農業研究機構聯盟、亞非農村發展組織及國際稻米研究所等國際組織之多邊合作計畫或活動;協助重要非政府組織推動國際合作計畫等預算編列2億3,950萬6千元。中美洲銀行(CABEI)成立目的係為協助中美洲地區區域整合及經濟發展。而我國對中美洲開發銀行總認股金額約新臺幣200多億元,持股比例11.42%,目前是中美洲開發銀行最大持股成員國,仍不斷投入經費。然該行卻將巨額之援助資金提供予國際上具有爭議的中美洲數個獨裁政權。此外該地區的邦交國一個接著一個斷交,續投入資金是否造成金錢外交疑慮,況113年度相關預算凍結案尚未解凍。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63】 提案人:林憶君  黃 仁  陳永康  王定宇  沈伯洋  林楚茵  徐巧芯  馬文君  陳冠廷  羅美玲 (四十)114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預算編列9億元,係與美方及歐洲國家合作協助烏克蘭重建、烏克蘭難民安置計畫及戰後復原工作等(委辦費3億元、對外之捐助6億元)。本案受烏克蘭與我外交關係影響,預算運用監督較難落實,根據「2023年全球清廉指數排名」,烏克蘭位列104名,雖較2021年進步,但仍居全球後位,近日更傳出即使面對戰事,烏克蘭製造之砲彈至少有10萬枚發現缺陷,此事亦可能涉及貪腐,該預算執行情況及如何落實監督並將我國援助發揮最大效益,尚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79】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四十一)114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0,229萬元,較113年度大幅增加2億9,984萬6千元,經查亞西及非洲司在113年度截至8月底執行率為35.54%、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112年度執行率22%,113年度截至8月底執行率為47%,大部分計畫執行量能不足。再者,我方與捷克政府簽訂「有關建立促進烏克蘭重建初級醫療照護能量夥伴關係」備忘錄,指定部分清單須向臺灣製造商採購,以創造臺灣商機,惟外交部迄今仍未說明執行狀況,不利國會監督,難以審視評估其效益。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82】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四十二)114年度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新增駐雪梨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預算編列10億2,152萬3千元,分年辦理,114年度預算編列第1年經費8億3,149萬6千元。惟該項計畫僅空泛編列新增館舍,內容並未說明館舍需求及選址規劃,而無從與目標房舍周遭鄰近建物成交價格進行比較,亦無從判斷標的物與館舍功能需求是否相符。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83】 提案人:林楚茵  王定宇  王義川  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沈伯洋 (四十三)日前祕魯舉行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期間,中國蓄意指使中方人員破壞由我國外交部出資設置之「TAIWAN」看板,並於「拜習會」會後發布虛假新聞稿,散播錯假訊息,進行認知作戰。APEC係亞太地區國家平等參與討論經貿合作之平台,惟中國為阻止習近平於會議期間目視我國外交部在會場設立之「TAIWAN」看板,刻意指派相關人士予以破壞。不僅如此,相關廣告設施亦遭破壞,中國更藉由「拜習會」後官方新聞稿散播假訊息,嚴重影響國際社會對臺灣之認知。鑑於未來仍有諸多國際會議,中國可能持續以各種手段打壓我國參與國際活動,甚至透過錯假訊息進行不當操作,建請外交部儘速研議並制定具體因應標準作業程序(SOP)及應對機制,確保我國利益免受侵害,並適時向國際社會揭露中國不當行徑,維護我國參與國際事務之權益及國家形象。【190】 提案人:林楚茵  王定宇  王義川 (四十四)國際貨幣基金(IMF)為聯合國轄下之專門機構,素有「金融聯合國」之稱,其主要任務包括:一、監督國際貨幣體系及各國貨幣政策之發展;二、向面臨財務危機或國際收支短絀之成員國提供貸款;三、提供成員國技術援助及人才培訓,以促進經濟及金融制度之健全化。以科索沃為例,其加入IMF不以聯合國成員資格為必要,僅需經IMF理事會決議通過即可成為成員。惟IMF理事會表決採加權投票制度,並非票票等值,表決權重最高之國家為美國,占全體表決權約16.5%;其次依序為日本(6.14%)、中國(6.08%)、德國(5.31%)、法國(4.03%)及英國(4.03%)。鑑於臺灣近年與美國、日本及部分歐洲國家關係穩健發展,應有促成同意我國加入之操作空間。爰建議外交部、財政部、中央銀行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就推動我國參與IMF共同制定具體可行之策略,以推動臺灣實質且有意義地參與國際組織,進一步鞏固我國於國際經濟體系之地位,增進國家利益,彰顯主權實質。【191】 提案人:林楚茵  王定宇  王義川 (四十五)110年10月我國與立陶宛簽訂半導體合作瞭解備忘錄,提供1,000萬歐元協助立陶宛半導體產業能力建構訓練,惟日前立陶宛電子科技大廠Teltonika卻宣布立陶宛高科技園區開發案中止,外交部已將相關經費交予工業技術研究院,能否如期舉行,外交部應予說明。爰建請外交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92】 提案人:林憶君  黃 仁  陳永康 (四十六)外交部推動「外館購置自有館舍」計畫,除可節省鉅額租金,亦具有經濟效益,且可強化駐館安全維護,避免各項外在因素或突發情勢被迫搬遷之優點。鑑於房市受政經供需、通膨等因素影響甚鉅,爰應滾動檢討及審慎評估購建館舍之財務效益。為推動駐外機構購建館舍計畫,「外交部駐外館處購建館舍清單」奉行政院同意備查,優先購置包括駐雪梨辦事處等館處,114年度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預算編列8億3,149萬6千元,請外交部確實執行,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含規劃報告)。【193】 提案人:林憶君  黃 仁  陳永康 (四十七)臺美關係為我國外交重中之重,尤其美方近年在軍事、經濟及政治等面向展現強勁友我力道;此外,美方訪團來臺絡繹不絕,雙邊交流不斷。外交部面對美國新舊政府即將交接,應有具體外交策略之應對作為,以利我對美外交工作之推動以及既有互動框架之維繫。爰請外交部於1個月內就相關進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94】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林楚茵 (四十八)114年度外交部「國際合作及關懷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編列3億4,627萬2千元,辦理斯洛伐克、捷克民主韌性及能力構建計畫與半導體人才培育獎學金,運用我國科技優勢與中東歐國家建立合作關係。惟半導體及先進技術係我國科技產業重要支柱,國際競爭甚為激烈,外交部於推動與中東歐半導體相關合作計畫時,仍應密切關注該合作對我國關鍵技術及產業之潛在影響,並加強保護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經濟部及數位發展部等轄管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俾兼顧本國利益。【195】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林楚茵 (四十九)依外交部2024年5月1日提供之資料,近年外交部人員因每年退休(屆齡及自願)與離職人數變化,致缺額逐漸增加,恐使既有部內同仁負擔加重、工作環境惡化,超時加班成為常態。外交部請說明具體改善措施,俾利人才長久留用以及我國外交之拓展。【196】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林楚茵 (五十)近年我國與美國無論在民間或官方之交流及合作皆較往年熱絡,國會更已連續3年提出挺臺相關法案(2024年「STAND with Taiwan Act」、支持臺灣全面參與世衛等;2023年「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聯大2758號決議不涉臺等;2022年「Taiwan Policy Act」),各項民調也顯示美國民眾對臺灣的支持度明顯高於中國,並認同美政府對臺的支持態度。根據皮猶研究(Pew Research)於2024年1月所做民調顯示,臺海情勢的關注度在美國年輕族群中明顯較為低落。然近年以年輕族群為主要使用者的社群媒體平台已然成為中國認知作戰的重要戰場,應防範美國社會對臺灣之支持被中國針對美年輕族群的宣傳攻勢而削弱。爰要求外交部推動在北美地區舉辦臺灣相關文化活動及對美加公眾外交時,應留意輿論走向及美國民意調查之結果,適時調整作為方法及目標,以鞏固美國社會各方支持。【197】 提案人:沈伯洋  林楚茵  羅美玲 (五十一)114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0億7,935萬4千元,包括依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實施前之駐外技術人員照顧辦法,對駐外技術人員照顧所需經費24萬元。鑑於早期駐外技術人員,對我國推動外交工作之貢獻功不可沒,政府應盡最大努力提供其照顧及協助,惟現行照顧辦法僅得申請慰問金及喪葬補助費,且114年度預算亦僅編列24萬元,在缺乏對早期技術人員勞動權益維護下,對相關人士老年之經濟保障顯有不足,允宜擴大照顧範圍,研擬發放相關福利措施,並爭取必要經費,完善對早期駐外技術人員之照顧,爰建請外交部於3個月內就辦理早期駐外技術人員福利之調整,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98】 提案人:沈伯洋  陳冠廷  林楚茵  陳俊宇 (五十二)外交部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自106年度起逐年增加,113年度達134億1,261萬3千元,為歷年新高;檢視105至112年度實現比率介於46.12%至73.17%間,顯見計畫執行情形不佳。而且同期間的減免註銷數也偏高,112年度已達13億9,348萬5千元,預算執行量能亟須提升。分析自106年度起未結清金額與以前年度轉入數同步逐年增加,顯見以前年度轉入數越高,單位之執行負擔也隨之加重,亦可能影響新年度的執行力,非長久之計。倘計畫內容係與援助友邦建設或者技術合作計畫等,會否影響我與友邦的信任度及情誼皆未可知,故此,外交部應完善各項計畫前之評估,以及各項進度之監督評量應予落實,避免匡列預算後卻執行困難,致必須辦理保留,未符預算資源運用效益。根據決算法第7條前段規定:「決算所列各項應收款、應付款、保留數準備,於其年度終了屆滿四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編列」建議外交部應遵循決算法規定,儘速檢討歷年執行計畫保留數辦理情形,及早結清並依規定繳回國庫。【199】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五十三)114年度外交部第4款「財產收入」項下第1目「財產孳息」中第2節「租金收入」預算編列2,319萬元。主要係駐臺使館專用區辦公及住宅大樓租金收入,請外交部積極鼓勵各駐在國於專用區籌設辦公室,以發揮國有財產效益。【收入1】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五十四)114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預算編列4,047萬2千元。外交部自110年1月起清查檔案,以辦理搬遷檔案至北投檔案大樓,惟截至113年7月底,尚有近11萬件待清查,另有4萬餘冊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前之機密檔案未重新核定,爰要求外交部持續加速辦理機密檔案清查及核定作業。【19】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五十五)114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預算編列2億8,589萬2千元。外交業務機敏性甚高,易遭網路駭客之攻擊,惟外交部公文屢遭暗網公布,顯見資安防護意識不足,且屢有資安違規及使用中國大陸商品服務情事的問題,外交部應積極辦理,持續強化資安防護意識,並加強監控,以建構安全資訊環境。【22】 提案人:陳永康  馬文君  林憶君 (五十六)114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用於本部及外館系統維護、資訊設備軟硬體維修、網際網路線路暨資訊安全監控維運等經費預算編列7,832萬7千元。據外交部113年度資安健檢發現,部分人員有安裝未奉核軟體、部分作業系統及相關軟體版本未更新、手機利用公務電腦充電、使用者誤啟社交工程演練郵件等違規情形。另外交部於113年1月16日通函盤點發現尚有駐外館處因駐地電信服務搭配特定中國廠牌設備或電信業者遭中國廠商壟斷,致無法汰換或取得非大陸之電信服務商。基於外交部駐外館處握有機密資訊,尤須加強監控,應併前揭違規情形持續管控,落實資安稽查,建構安全資訊環境。【28】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林楚茵 (五十七)114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各地區工作會報」預算編列1,899萬3千元。近年受疫情影響,外交部各地區工作會報或有取消或改以通訊方式執行,113年度執行情況尚未可知,請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8】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五十八)114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474萬4千元,本計畫係辦理外交領事人員進修所需經費,為使外交部同仁遭遇性騷擾及職場霸凌事件時,能有效申訴並獲妥善處理,除應加強新進同仁的自覺意識外,亦須建立健全之制度,提供外交人員安全、尊重且良好的職場環境,以兼顧外交人員身心健康以及外交工作之順利推動。請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0】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林楚茵 (五十九)114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及國際法研究獎學金設置」預算編列115萬元。外交部設置外交及國際法研究獎學金,自110年起至113年,每年申請獎學金之論文篇數分別為:16篇、3篇、15篇、9篇,申請數量過低,恐導致獲獎論文品質不佳,請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2】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六十)114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觀光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181萬9千元。有關我國與越南駕照相互承認與換發,疑似違反互惠平等狀況,經民眾陳情,越南駕照換我國駕照僅須提供部分證明文件即可,但我國駕照換越南駕照除居住證外尚要提供工作或其他簽證證明才能申請。請外交部及交通部針對我國與越南駕照換發事宜進行確認及檢討。並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7】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六十一)114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982萬8千元。經媒體披露文化部駐紐約文化中心張姓主任被具名檢舉霸凌,請文化部與外交部盡速協助調查相關案件,提出報告並提出霸凌申訴管道精進措施,以杜絕霸凌風氣。【78】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六十二)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派員出席南海會議、東協及周邊組織會議、太平洋島國論壇會議、農牧類國際組織相關會議、亞洲開發銀行及中美洲銀行年會相關會議、華盛頓公約締約國大會及相關會議、歐洲復興開發銀行年會、美洲開發銀行年會、區域漁業管理組織及海洋事務相關會議、防制洗錢類及追討犯罪所得類相關會議、網際網路名稱及號碼指配機構暨其所屬政府諮詢委員會相關會議、經貿外交會議或國際商展活動、美國國際法學會年會;世界國際法學會執行委員會會議及相關國際法學界活動;出國參訪相關國際NGO及參加國際NGO會議;派員推動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與其他國際組織拜會、訪問、洽助等經費(委辦費150萬元、一般事務費100萬元、國外旅費4,595萬7千元)預算編列4,845萬7千元。我國身為中美洲銀行最大股東,113年曾爆出該銀行款項資助獨裁者,且會員國已多並非我邦交國,在中美洲銀行不斷增資之情形下,是否需要援助其他國家繳納股款,實有爭議,預算支用情形有金錢外交競賽之意圖,對我國經費支用有不利之影響。【82】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六十三)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預算編列8,002萬5千元。外國旅客來臺人數不如預期,依我國統計資料外國來臺旅客前四名中以日韓旅客為大宗,在我國觀光不景氣之情況下,請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應統整114年度可協助我國推廣國內觀光,並且深入交流促進經濟貿易與其他交流之相關計畫,並請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8】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六十四)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有關歐洲司「學術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億3,837萬2千元,係歐洲司為強化與歐盟及歐洲民主社群合作關係,持續積極強化與歐盟及英、法、德等理念相近夥伴及歐洲重要智庫之合作;持續辦理「中華民國(臺灣)講座」;加強歐洲地區華語文計畫;持續積極推動對歐交流及協助團體辦理各項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一般事務費1,084萬9千元、國外旅費200萬元、對外之捐助5,994萬7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6,557萬6千元)。據外交部函送立法院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學術交流活動」有關歐洲司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發文字號外國會一字第1135100064號),立法院決議案由中曾提及「加強歐洲地區華語文計畫」,其支用率偏低,工作執行未如預期,恐有檢討改善之必要。惟外交部函送立法院之報告說明卻對此事隻字未提,立法院仍無從窺知此計畫之成效。再者立法院亦針對外交部在推動與歐盟及英、法、德、及中東等歐洲國家之重要智庫合作之績效,應在外交部官方網站上公開辦理計畫成果及特色訊息揭露。惟外交部於此報告內也無正面回應。請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針對「加強歐洲地區華語文計畫」成效,及外交部官網上公開國際學術交流評估之書面報告。【95】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六十五)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歐洲司「文化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382萬元,係歐洲司補助我優秀藝文團體赴歐洲地區表演及推動在歐洲地區舉辦臺灣相關文化活動等經費(一般事務費200萬元、對外之捐助514萬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668萬元),其中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較113年度增加120萬餘元,受補助團體赴歐洲表演計畫及113年度成效尚待說明,請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2】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六十六)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有關亞東太平洋司「經貿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43萬4千元,係亞東太平洋司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進行交流或研討等經費(一般事務費622萬9千元、國外旅費220萬5千元)。此預算較113年度預算編列1,118萬元有顯著落差。114年於臺北舉辦之「第10次臺日漁業委員會」除討論「臺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包括八重山以北倒三角形海域及特別合作海域)的漁船作業規則外,其他事項如同113年第9次會議「要求日方與臺灣就其他重疊經濟海域作業問題儘早展開協商。」結論相同。如今外交部預算編列較113年度有所縮減,是否會影響到未來我方與日方的後續談判作業。請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8】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六十七)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歐洲司「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887萬元,係歐洲司加強與歐洲議會及歐盟會員國國會交流合作;加強與歐洲理念相近國家及民主社群合作等經費(一般事務費67萬元、國外旅費640萬元、對外之捐助1,180萬元)。113年度立陶宛多次傳出要求我方將駐外辦事處更名為臺北駐立陶宛經貿辦事處,顯示我國與立陶宛之外交關係有深刻關切之必要,請外交部於6個月內提出我與立陶宛政府外交關係分析報告以及對於將來被要求改名應對計畫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之書面報告。【134】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六十八)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有關條約法律司「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推動與重要國家簽訂司法互助協定等經費(一般事務費50萬元、國外旅費14萬5千元)預算編列64萬5千元。據外交部統計,截至113年9月中旬已與我國簽訂引渡條約(協定)者5國、移交受刑人條約(協定)者6國、司法互助條約(協定)者13國,成效卓著;惟其中仍有與德國簽訂之「駐德國台北代表處與德國在台協會刑事司法互助協議」、與吐瓦魯國簽訂之「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吐瓦魯國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及與聖露西亞簽訂之「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聖露西亞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等3項有待立法院完成審議,將有助拓展我與各國之司法互助。【136】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林楚茵 (六十九)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條約法律司「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推動與重要國家簽訂司法互助協定等經費(一般事務費50萬元、國外旅費14萬5千元)預算編列64萬5千元。截至113年9月中旬已與我國簽訂引渡條約(協定)者5國、移交受刑人條約(協定)者6國,司法互助條約(協定)者13國,簽訂情形尚屬有限。與我國簽訂司法互助條約(協定)者13國中已生效者計11項,計簽訂14項條約,尚未生效者係與德國簽訂之「駐德國台北代表處與德國在台協會刑事司法互助協議」、與吐瓦魯國簽訂之「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吐瓦魯國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及與聖露西亞簽訂之「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聖露西亞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等3項,為期條約生效使司法合作更為全面堅實,並能於此既有基石之上,持續拓展及深化與各邦交國於司法互助、受刑人移交、引渡等領域方面之司法合作關係,爰前揭3項條約(協定)待立法院完成審議,將有助我與各國司法互助。【137】 提案人:林憶君  黃 仁  陳永康 (七十)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條約法律司「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推動與重要國家簽訂司法互助協定等經費(一般事務費50萬元、國外旅費14萬5千元)預算編列64萬5千元。查我國與德國、吐瓦魯、聖露西亞等國於2023年陸續簽訂之司法互助協議及條約待立法院完成審議,再者與帛琉簽訂之司法互助「協定」,其名稱並非依友邦慣例使用「條約」,係為配合帛琉國內法規所致。【138】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林楚茵 (七十一)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條約法律司「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推動與重要國家簽訂司法互助協定等經費(一般事務費50萬元、國外旅費14萬5千元)預算編列64萬5千元。經查「中華民國條約協定資料庫」,目前我國已與美國、越南、諾魯、日本、韓國、帛琉等多國簽署司法互助協定,累計至少30餘項相關協議。然而,尚有許多國家未與我國簽署此類協定,導致當社會重大案件涉及跨國犯罪時,證人或犯罪嫌疑人無法透過司法互助機制請求外國政府協助遣返或提供必要協助。爰建請外交部積極推動相關機關與各國洽簽司法互助協定,以健全我國跨境司法合作體系,確保司法正義得以實現並維護社會秩序。【139】 提案人:林楚茵  王定宇  王義川 (七十二)114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亞西及非洲司預算編列16億5,010萬3千元。項目說明過於概括及模糊,為避免預算浮濫編列或挪為他用,請該司詳細說明無邦交友好國家合作計畫內容及對象、專業技術訓練內容、協助非洲國家各項經建中欲協助之對象、項目各項花費。並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提出書面報告。【167】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七十三)114年度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購置駐雪梨辦事處預算編列8億3,149萬6千元。我國近年來進行駐外館處購置已編列龐大預算卻有計畫延遲等情形發生。請外交部先行提出113年度所編列之駐舊金山、洛杉磯、義大利、澳大利亞等駐外館處購置情形與經費使用狀況,以確保預算有效利用且符合預估成本,並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84】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七十四)114年度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駐外單位汰換公務車」汰購各駐外機構館長座車與公務車預算編列3,657萬元。113年7月我國駐美代表遭踢爆濫用公款購買外館物品及館長宿舍用品,以及提出購置豪車要求,雖遭拒絕但顯見駐外使館經費把關不易,請外交部提出欲汰渙之車輛年限、品牌、損毀情形,以及欲購置車輛價格、品牌等清單表列,以確保本預算依計畫執行,避免公款遭濫用情形發生。並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89】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七十五)114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參加或挹注臺灣─中美洲銀行夥伴關係信託基金、亞洲開發銀行、亞蔬─世界蔬菜中心、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亞太農業研究機構聯盟、亞非農村發展組織及國際稻米研究所等國際組織之多邊合作計畫或活動;協助重要非政府組織推動國際合作計畫等經費(一般事務費70萬8千元、國外旅費41萬5千元、對外之捐助2億3,950萬6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613萬7千元)預算編列2億4,676萬6千元。我國身為中美洲銀行最大股東,113年曾爆出該銀行款項資助獨裁者,且會員國已多非我邦交國,在中美洲銀行不斷增資的情形下,請外交部提出中美洲銀行相關投資計畫,銀行未來增資與貸款放貸標準等說明,並確保所編列之預算不會被挪用至協助他國繳納股款,並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59】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七十六)針對114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編列101億4,454萬3千元,其中有關辦理114年度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轉投資明細表」編列投資臺灣國際農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743萬6千元。為響應政府對於臺灣新農業發展之期許及配合新南向政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現農業部)於105年輔導相關企業及法人集資成立臺灣國際農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冀透過該公司建立計畫生產、市場導向之外銷產銷體系,落實政府對於新農業之推動,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則於106年配合政策投資200萬股2,000萬元,期以該公司為運作平臺建立友好貿易環境,尋求有助增進我國與友好國家關係之農業合作與交流;茲因該公司初期經營不善,致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7及111年度認列損失691萬元及565萬4千元,合計1,256萬4千元,復因該公司111年度辦理減資註銷股份1,507萬7,232股而被註銷125萬6,436股。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轉投資案之未來獲益主要取決於臺灣國際農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狀況,該公司業務項目為蔬果、漁產品、畜產品、加工食品、冷凍食品等農糧產品推廣,外銷地區包括日本、新南向國家、穆斯林國家與北美,尚符合前開外銷產銷目標,已連續2年(111及112年度)獲利,該公司亦表示將積極經營既有市場並開拓新興市場,爭取產地供貨穩定順暢。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雖非該公司董事,惟股份達4.45%,得依公司法第245條規定向法院聲請選派檢查人,對公司進行業務及財產檢查;亦得依公司法第229條查閱第228條規定之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表等書件;另得依公司法第210條第1項與第2項規定,檢具證明文件指定範圍請求查閱或抄錄公司章程、股東會議事錄及財務報表等,以瞭解公司經營及財務狀況,允宜積極監督,俾提升績效及達成政策目標。綜上,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配合政策轉投資臺灣國際農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因該公司初期經營不善,107及111年度認列損失691萬元及565萬4千元,且111年度因該公司減資而被註銷股份125萬6,436股;鑑於未來該項轉投資獲益,主要繫於該公司經營狀況,爰宜積極監督,俾提升績效及達成政策目標,避免再發生減資註銷股份情形。【157】 提案人:林憶君  黃 仁  陳永康 (七十七)114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編列1,872萬7千元。對外媒體宣傳雖為彰顯我國在外能見度,然外交部114年度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預算卻大幅增編,尤以「多媒體管道辦理公眾溝通案」增加近八成之多,卻未見具體執行規劃,恐有浮編之情形,為能積極督導相關業務之進行,請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3】 提案人:陳永康  馬文君  林憶君 (七十八)114年度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預算編列8億3,149萬6千元。外交部於2002年11月擬訂「購建駐外館、宿舍分級表」,規劃於15年內完成16處駐外館舍的購置,並於2018年修正為「駐外館處購建館舍清單」,評估優先購置駐外館舍5處,並每兩年視駐在國政經情勢及房地產市場狀況等滾動檢討。有關外館購置規劃,請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87】 提案人:陳永康  馬文君  林憶君 第2項 領事事務局15億9,117萬7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9項: (一)114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製申請證照表件及須知」,本計畫印製「中華民國駐外機構緊急聯絡資訊」、「出國旅行安全實用手冊」、簽證防偽貼紙、中華民國文件證明書、本局及駐外館處用領務表格、護照申請書、規費收據等經費預算編列1,751萬3千元。政府推行無紙化行動已經行之有年,外交部領務局應與時俱進,並滾動檢討書表手冊等民眾取用成效,以符政策目標,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萬元,俟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06】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二)114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預算編列6,403萬元。本計畫中列有「旅外安全及領事事務推廣」,經查旅遊警示網站,其分類包括「灰色警示」、「黃色警示」、「橙色警示」及「紅色警示」。惟此等命名方式易使民眾對各地區旅遊風險程度產生誤解,尤其「灰色警示」雖僅為提醒注意,然仍冠以「警示」之名,恐引發外界對該國或地區旅遊安全狀況之誤判,致有偏離實際情形之虞,建請相關單位檢討其適當性,並研議修正為更清晰且符合風險分級之名稱,俾利民眾正確解讀並作出合理之旅遊決策,同時避免對涉外地區造成不必要之負面影響。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07】 提案人:林楚茵  王定宇  王義川  陳冠廷  沈伯洋 (三)114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預算編列12億8,175萬5千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自2024年9月3日起開始試辦「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措施,符合條件的民眾在家就可以申請換發護照。條件包括須年滿18歲、持有自然人憑證,以及符合「護照逾期」、「10年內未有遺失紀錄」、「未涉各類加簽案」、「身處境內」、「戶籍資料未變更」等。雖於2024年11月5日起放寬適用對象,開放居住在國外、在臺設有戶籍之成年國人亦可適用,並取消「最近10年內未有遺失紀錄」之條件限制,及將原定作業天數由14個工作日縮短為10個工作天。惟相關資格調整仍未放寬「未滿18歲之國民線上申換護照」。據瞭解主要係配合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申辦資格須年滿18歲,以及如何確保未成年人申請護照確已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與如何克服未成年人容易存在相貌差異過大須本人親自到場以確認人別等問題。對此仍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後續在不影響護照製發安全管控機制的前提下,持續研議放寬適用對象,以期嘉惠更多民眾。【210】 提案人:林楚茵  王定宇  王義川 (四)國人出國旅遊或有於海外發生急難事件者,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爰建置「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及LINE官方帳號,協助國人得以隨時隨地獲得必要資訊,且兩者功能容有部分雷同;惟「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下載次數遠低於LINE官方帳號人數,按其服務人數較少恐致效益不彰,應探究其原因並檢討改善,俾完善國人旅外服務資訊。【211】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五)自疫情解封,我國開放邊境以來,國人出國意願提高,護照申辦需求劇增,領事事務局核發護照量高於疫情前水準;惟該局113年7月底空白護照本存量大幅下降至39.8萬本,預估114年度連續假期多於113年度,春節假期長達9天,亦有暑假等出國旅遊旺季,恐爆發未換照者及季節性需求,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應視情況動態調整庫存管理,俾確保足敷國人需求。【212】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六)政府為推動新南向政策,促進東南亞國家旅客來臺觀光,自2015年11月1日起,由交通部觀光局(現已改制觀光署)與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合作推動所謂「觀宏專案」,該專案性質上為一種團進團出的簽證便捷措施,開放印度、印尼、越南、緬甸、柬埔寨及寮國等6國人民,可透過參加交通部觀光署指定旅行社套裝旅遊團體或企業贊助的獎勵旅遊或飛航郵輪團體(5人以上)申請電子簽證來台,在此計畫之前,東南亞國家旅客申請臺灣簽證或來臺程序相當複雜,不僅要繳交財產證明、工作證明,還須親自到我駐外館處面談,而且可能需要等待10至20天左右才會拿到簽證,「觀宏專案」實施後,這些提交文件都不需要,也無須面試,已經形同有條件的免簽。實施這幾年間發生多次越南旅行團旅客脫逃情形,最嚴重一次是2018年12月21至23日有4個大型越南旅行團共153人入境高雄後,發生152人集體脫逃失蹤事件,據行政院官員表示「觀宏專案」自104至107年間已有超過500名的越南籍旅客失聯;108年底因為全球發生新冠肺炎疫情,國境逐漸關閉,「觀宏專案」也暫停,2022年11月又再度實施。根據交通部觀光署統計,重新開放後到113年4月已經有越南籍旅客60人脫逃,顯見這項專案被當地某些人力仲介公司鑽漏洞引進非法打工人力。本地業者分析原因之一是臺灣的合法移工條件比非法移工差,相關主管機關應該共謀對策,不能讓政府政策變質,損害國人權益,請外交部會同交通部等相關單位研擬對策。【213】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七)114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2,419萬3千元。1.該局簽證製發系統升級、文件證明系統再造開發改版及臉部辨識比對軟體授權等購置經費計需2,102萬5千元。2.護照申請書掃描伺服器、資料儲存硬體設備及外館領務系統硬體設備購置等經費預算編列316萬8千元。其中包括「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建置與維護費用30萬元及LINE官方帳號建置與維護費用30萬元。領事事務局為提供國人旅外急難救助服務多元管道,拓展旅外國人宣導管道,精進旅外安全服務措施,分別於101年2月29日建置「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及於104年5月22日啟用LINE官方帳號。「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及LINE官方帳號有部分功能雷同,相關服務功能容有檢討空間,俾利民眾迅速取得完整資訊。「旅外安全指南」提供旅遊、警示、護照申辦及急難救助等資訊,依定位協助查找駐外館處,協助國人獲取重要安全資訊;LINE官方帳號另提供即時翻譯、旅外安全資訊回復等其他功能,Line平臺亦提供透過性別、年齡、地區等屬性篩選,選擇屬性相似民眾,以群發訊息方式精準提供合適訊息,並透過置底圖文選單內容,宣傳部會活動與資訊,提供便捷功能引導民眾等功能,較現行「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服務項目多,相關服務功能容有檢討空間,俾利民眾迅速取得完整資訊。揆諸「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及LINE官方帳號使用情形,「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自101年建置以來,含首次下載及卸載後重新下載在內,各年度新增下載次數介於7,022次至7萬1,639次間,10餘年總累計下載次數僅47萬6,295次;反觀LINE官方帳號,建置次年新增好友數即達73萬3,076人,已超逾「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總累計下載次數,其後各年度新增好友數情況不一,最低8萬2,484人,最高84萬843人,截至113年7月底止官方帳號累計好友數為350萬2,224人,「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下載次數遠低於LINE官方帳號人數,顯示國人恐習慣使用LINE官方帳號,抑或因該帳號提供較多元服務功能,致使用人數較高,均待究其原因,俾完善旅外服務資訊。綜上,國人出國旅遊或有於海外發生急難事件者,領事事務局爰建置「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及LINE官方帳號,協助國人得以隨時隨地獲得必要資訊,且兩者功能容有部分雷同;惟「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下載次數遠低於LINE官方帳號人數,按其服務人數較少恐致效益不彰,允宜究其原因並檢討改善,俾完善國人旅外服務資訊。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02】 提案人:林憶君  黃 仁  陳永康 (八)114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2,419萬3千元,其中包括「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建置與維護費用30萬元及LINE官方帳號建置與維護費用30萬元。經查「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自101年建置以來,各年度新增下載次數約在7,000至7萬次間,10餘年總累計下載次數僅47萬6,000餘次;反觀LINE官方帳號,建置次年新增好友數即達73萬3,000人,已遠超「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總累計下載次數,顯示國人偏好使用LINE官方帳號,抑或因該帳號提供較多元服務功能,致使用人數較高,均待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究其原因,俾完善旅外服務資訊。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04】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林楚茵 (九)114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辦理簽證製發系統升級、文件證明系統再造開發改版及臉部辨識比對軟體授權等購置經費預算編列2,102萬5千元。此設備購置案有關「文件證明系統再造開發改版及臉部辨識比對軟體授權」用途、功能及必要性並未完整說明,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05】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第3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1億0,363萬2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6項: (一)114年度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2目「外交領事人員講習」短期進修、專業訓練及國際交流,較113年度增列辦理友好國家外交人員華語班、太平洋島國青年領袖培訓計畫及學者智庫交流等經費預算編列291萬3千元。說明欄所列計畫,比較112年度已執行計畫都是繼續性計畫,需要增加經費之原因為何?增加人數或者增加班別?皆須說明,為善盡預算監督之責,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百分之十,俟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14】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二)114年度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2目「外交領事人員講習」第1節「外交領事人員訓練」項下「短期進修、專業訓練及國際交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458萬4千元。依外交部所提之預算書所載,短期進修、專業訓練及國際交流1,458萬4千元,較113年度增列辦理友好國家外交人員華語班、太平洋島國青年領袖培訓計畫及學者智庫交流等經費291萬3千元。其中「學者智庫交流」用於接待或訪問友好國家外交學院、智庫及訓練機構,從事國際交流。惟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應有強化外交政策研究之任務,擴大政策研究的深度和廣度,作為外交施政的參考,然而於預算書中並未有詳細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5萬元,俟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16】 提案人:林楚茵  王定宇  王義川 (三)近期發生多起中國利用外交場合進行假訊息散播之資訊戰事件,如新聞報導〈北京稱習近平會拜登提賴清德 知情人士:美方已否認〉(2024年11月20日,中央社)以及〈造謠新加坡總理黃循財「恪守一中」外交部譴責中國、嚴正駁斥〉(2024年11月16日,自由時報)所載。中國亦經常以扭曲我外交人員之發言產生資訊落差,對社會輿論造成影響,動搖國民對我外交之信心。我新進外交人才應對中共資訊戰手法有所掌握,方能對中共之資訊戰攻擊進行有效防範,並能在中共進行攻擊時,快速掌握及應處。爰要求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於進行外交領事人員訓練時加入相關課程,課程內容亦應包含實例應處演練,以及未來可能情狀之沙盤推演。【218】 提案人:沈伯洋  羅美玲  林楚茵 (四)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主要辦理外交部新進人員、在職人員及跨部會涉外事務人員的培訓課程;外交工作攸關國家主權與人民權益,需要全方位人才。檢視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年度施政目標2、增進在職人員實務經驗及專業技能,開班課程除了外語能力的基礎核心職能重點外,還有高階主管班、高階主管培育班、中階主管班及中階主管培育班等,以增強相關主管或具晉升潛力人員的核心才能。邇來,政府機關發生多起不適任、不適格主管的事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甚且影響人民對於政府的不信任感,公務人員是人民公僕,也是國家的資產,但也可能變成政府的負債,所以養成過程對於法律的認知也是重要的一環,建議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應該把法律知識也納入中高階公務員之訓練學程,俾能提升文官的法學素養。【219】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五)114年度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2目「外交領事人員講習」第1節「外交領事人員訓練」項下「外交領事人員訓練」中「業務費」培訓規劃組全年度應辦20項訓練約逾50個日/夜間班別,訓練人次約2千人,業務繁重增聘研究助理1名預算編列61萬4千元。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現有職員34人,工友2人,114年擬新聘研究助理1名,係因業務繁重承辦單位僅5名人力,需要增聘人員,該用人計畫以業務費支應。負責一般行政庶務,遴聘方式為勞務採購,請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15】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六)114年度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3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汰換國內公務車」汰舊原車號9137-J2小客車,新增購置電動汽車1輛及相關設施等經費預算編列203萬元。本案係新購電動汽車汰舊原車號9137-J2小客車;另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於114年度編列出售報廢公務車收入4萬元,復查外交部於114年度編列廢舊物資財產收入445萬1千元,係出售報廢公務車及其他報廢財產等收入。政府機關汰舊公務車可以「舊品標售」亦可以報廢處理,本案報廢公務車車齡12年,雖然已經符合汰換規定,但政府預算來之不易,公務機關應審慎運用,將報廢車輛以最高金額售出,請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17】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二、機密部分,審查結果:(密略) 三、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林召集委員憶君出席說明。 四、有關委員提案內容文字及金額,在不影響提案原意下,授權議事人員修正、處理。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因為我們要確認議事錄,加上本席,現場必須要有3席的委員,今天立法院很遺憾,很多立委要去交通委員會、要去內政委員會開會卻遭受到阻止,讓可以開會的人不能進去開會,所以目前都沒辦法到會場,包含本委員會的委員,現在在場人數還是不足,所以我們確認議事錄要等待,連沈伯洋委員再加1席委員。越是混亂的時候,我們越是要謹守程序,所以我們現在先休息等出席委員人數足了,我們再繼續後面的程序。休息。 休息(9時5分) 繼續開會(9時7分) 主席:我們恢復開會。 請問在場委員,對於上一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遺漏、錯誤或需要更正之處?(無)議事錄確定。 我們今天要進行的程序,上午進行的是業務報告,報告完我們隨後會進行預算的審查。本次會議處理公務預算,為了讓會議更有效率,有關提案的部分,因為機密提案數量不多,所以機密提案等機密會議之後再來宣讀,現在先宣讀公開部分的預算提案,宣讀完我們再回到正常程序。這個處理程序有徵得沈伯洋委員跟徐巧芯委員同意,我們就先宣讀公開預算部分的提案。我剛才徵詢徐委員的意見了,徐委員沒有意見喔?好,我們現在先請議事人員宣讀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 二、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信託基金:(僅詢答) (一)莊守耕公益基金。 (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基金。 主席:剛才有徵得在場委員的同意,陳永康委員也剛進場,我再講一次。我們今天上午要進行的業務報告及詢答,詢答結束後,我們要處理僑委會明年度的預算。今天因為我們整個院區很遺憾的有一些事情發生,所以每一個委員今天出席的時間都有所不同。我們為了求效率跟讓我們的議事能夠更順暢,徵求在場委員同意,我們先宣讀公開預算的提案部分,不知道在場委員有沒有意見? 徐委員巧芯:沒有。 主席:都沒有嘛?好。我們現在請議事人員宣讀公開預算數及委員提案,過程大概要30分鐘時間,可以讓各位出席。我們現在開始宣讀,宣讀期間在場人員如果有需要可自由離座。請宣讀。 一、預算數: 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公開部分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210項 僑務委員會,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72項 僑務委員會2萬4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20項 僑務委員會858萬3千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19項 僑務委員會62萬5千元。 二、歲出部分: 第21款 僑務委員會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僑務委員會19億7,345萬5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4億4,649萬5千元。 第2目 「綜合規劃業務」4,785萬6千元。 第3目 「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2億3,115萬1千元。 第4目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3億0,421萬9千元。 第5目 「僑商經濟業務」5,950萬5千元。 第6目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8億5,019萬6千元。 第7目 「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2,638萬3千元。 第8目 「第一預備金」765萬元。 [image: image2.jpg] [image: image3.jpg] [image: image4.jpg] [image: image5.jpg] [image: image6.jpg] [image: image7.jpg] [image: image8.jpg] [image: image9.jpg] [image: image10.jpg] [image: image11.jpg] [image: image12.jpg] [image: image13.jpg] [image: image14.jpg] [image: image15.jpg] [image: image16.jpg] [image: image17.jpg] [image: image18.jpg] [image: image19.jpg] [image: image20.jpg] [image: image21.jpg] [image: image22.jpg] [image: image23.jpg] [image: image24.jpg] [image: image25.jpg] [image: image26.jpg] [image: image27.jpg] [image: image28.jpg] [image: image29.jpg] [image: image30.jpg] [image: image31.jpg] [image: image32.jpg] [image: image33.jpg] [image: image34.jpg] [image: image35.jpg] [image: image36.jpg] [image: image37.jpg] [image: image38.jpg] [image: image39.jpg] [image: image40.jpg] [image: image41.jpg] [image: image42.jpg] [image: image43.jpg] [image: image44.jpg] [image: image45.jpg] [image: image46.jpg] [image: image47.jpg] [image: image48.jpg] [image: image49.jpg] [image: image50.jpg] [image: image51.jpg] [image: image52.jpg] [image: image53.jpg] [image: image54.jpg] [image: image55.jpg] [image: image56.jpg] [image: image57.jpg] [image: image58.jpg] [image: image59.jpg] [image: image60.jpg] [image: image61.jpg] [image: image62.jpg] [image: image63.jpg] [image: image64.jpg] [image: image65.jpg] [image: image66.jpg] [image: image67.jpg] [image: image68.jpg] [image: image69.jpg] [image: image70.jpg] [image: image71.jpg] [image: image72.jpg]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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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image120.jpg] [image: image121.jpg] [image: image122.jpg] [image: image123.jpg] [image: image124.jpg] [image: image125.jpg] [image: image126.jpg] [image: image127.jpg] [image: image128.jpg] [image: image129.jpg] [image: image130.jpg] [image: image131.jpg] [image: image132.jpg] [image: image133.jpg] [image: image134.jpg] [image: image135.jpg] [image: image136.jpg] [image: image137.jpg] [image: image138.jpg] [image: image139.jpg] [image: image140.jpg] [image: image141.jpg] [image: image142.jpg] [image: image143.jpg] 主席:謝謝大家,我們恢復開會。本日會議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以及附屬單位預算的兩項信託基金,報告區分為公開跟機密兩個部分,我們循往例先公開後秘密,報告後接續詢答,詢答部分為了清場不用清兩次,所以我們詢答部分會先秘密後公開,時間會併計。今天因為還要審查總預算,所以本會委員發言時間4加2分鐘,非本會委員4分鐘;10點半發言登記截止;如果有臨時提案,請在10點半以前提出,11點左右,本席會視詢答狀況來進行處理。 有關提案部分,本次會議只處理公務預算部分,公開部分提案剛才已經宣讀完畢,待會改開秘密會議後,我們在審查機密預算的時候再來宣讀機密預算的提案,因為它的提案量不大,秘密會議結束之後,我們再進行公開部分的詢答,詢答結束後再來處理相關的提案。 我們現在請徐佳青委員長上臺就公開的部分,包含公務預算和信託基金,分別進行報告。 徐委員長佳青:王召委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佳青今天很榮幸奉邀列席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114年度本會主管預算案。有關當前僑務施政情形,前業於10月30日向貴委員會提出報告,並承各位委員多所指教,至為感謝。 僑務工作乃是跨黨派、擴展國力、照顧海外國人的工作,聚焦於支持臺灣力量的凝聚與爭取,但受限於政府財源有限,增加預算不易,本會為擴大海外青年及僑生回臺升學就業、服務僑民培訓僑青、協輔青商創業發展暨打造優質華語文教學品牌,積極提出前瞻性中長程計畫爭取預算,俾擴大僑務服務能量,共同落實國家希望工程。 本會主管預算包括公開及機密兩部分,機密預算另作報告。現謹就114年度公開預算之施政計畫目標暨預算配合施政計畫之編列情形,向各位委員提出報告,敬請支持指正。 壹、114年度施政計畫目標 本會依據行政院114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當前社經情勢變化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114年度施政計畫,謹將施政計畫目標分述如下: 一、以僑務大數據為核心,推動僑務創新服務 (一)遵循行政院「智慧國家方案」發展架構,佈建數位服務基礎,驅動服務流程改造,藉以勾勒僑務資料治理生態系,提升僑務資料之決策輔助、僑胞服務及民生應用價值。 (二)推展服務型智慧政府,精進僑務資料品質,促進多元跨域資料應用,並導入智慧化新興科技,改善施政效能,提升政府服務量能。 二、匯聚海外僑力,擴增友臺力量,締造永續傳承興盛繁榮的僑社 (一)強化「海外青年文化大使協會」(FASCA)之培訓並擴大其動能,連結高中畢業前期學員(Senior FASCA),以增進對臺灣之凝聚力;另導引青年參與主流及僑社活動,落實青年培育工作及僑社傳承。 (二)落實僑團、僑民聯繫服務,回應僑界需求,厚植海外支持政府力量。辦理培訓活動,搭建僑社橫向聯繫交流平臺,培育僑社領袖人才,促使僑社永續發展。遴邀重要僑團返臺參訪,並鼓勵僑界以組織力量辦理臺灣多元文化、節慶及支持臺灣參與國際組織等活動,加深海外僑胞對臺各層面之瞭解,增加臺灣於各國主流社會之能見度。 (三)提升海外文教服務中心場地設施及服務品質,結合僑界需求與國內相關部會資源,打造臺灣文化海外櫥窗。 三、鞏固僑教網絡,拓展全球僑教及華語文市場 (一)健全僑民教育體系,充實僑校師資專業教學知能,發展多元華語文教學模式,鏈結僑教網絡及國內華語文教學機構產業,接軌國際主流社會擴大正體字華語市場,型塑臺灣華語文優質教學品牌。 (二)傳揚具臺灣意象之文化活動,擴增海外僑民及國際社會對臺灣多元文化之認識,培育在地文化薪傳種子,鼓勵參與及投入文化推廣活動,運用豐沛僑力達致宣傳效益並促進國際文化交流,行銷文化軟實力。 四、協輔僑臺商組織及企業發展,連結臺灣布局全球 (一)強化僑臺商組織網絡聯繫,輔助商會世代傳承,提升僑臺商永續競爭力,扎根臺灣布局全球,鏈結僑臺商及青商與臺灣共同繁榮發展。 (二)運用臺灣優勢,整合僑臺商及國內產官學研資源及人脈,協輔僑臺商因應全球淨零碳排趨勢,創新驅動企業智慧轉型與精進升級,串聯各域共創商機。 五、擴大培育海外青年及留用僑生人才,厚植國家發展力量 (一)為充裕產業人力資源,擴大吸引海外僑生來臺升學,培育及留用優秀僑生人才,以推動國家產業發展,提升國際競爭力。 (二)強化在學輔導機制及畢業留臺就業管道,鼓勵優秀畢業僑生留臺發展,挹注國內企業所需多元人才,達致攬才、育才、留才的政策目標,同時維繫畢業留臺校友全球聯繫網絡,厚植友我力量。 六、運用僑務新聞服務,深化僑胞與臺灣連結 (一)建構以「僑務電子報」為核心、五大社群平臺為輔的多元傳播機制,快速且正確地將政府重大政策與措施、臺灣的政經現況與發展等訊息傳遞海外各角落;並與各部會合作,向海內外僑胞提供完整的國家政策說明、正確的臺灣現況報導,藉以防制並打擊錯假訊息的危害。 (二)強化與全球華文新媒體聯繫,串連新世代聲量,深化海內外華媒交流合作,厚植友我華媒夥伴關係;布局綿密華媒網絡,促進其以正面角度報導臺灣優勢,共同提升我國際形象;藉由相互加乘的力道彰顯臺灣價值,「讓世界走進臺灣,讓臺灣走向世界」。 貳、114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之編列情形 鑒於政府預算資源有限,各項施政應以支出效益為準繩排列優先順序,本會依零基預算精神,並本「先減法、後加法」原則,檢討經費之必要性及合理性,並嚴格按照施政優先順序分配資源,編定114年度預算案,謹將預算配合施政計畫之編列情形,扼要說明如下: 一、歲入部分:114年度歲入預算數計編列923萬2千元,同上年度預算數。 二、歲出部分:114年度歲出預算數計編列20億2,900萬9千元(含公開預算19億7,345萬5千元及機密預算5,555萬4千元),較上年度法定預算數17億7,146萬8千元,增加2億5,754萬1千元,增加比率為14.54%,主要係增列辦理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計畫、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及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等經費。謹就工作計畫項目報告如下: (一)一般行政:編列4億4,649萬5千元,主要內容為支應人事經費、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及資訊管理與維護等所需經費,較上年度增加2,063萬1千元,主要係增列員工薪俸晉級差額及伸算調整待遇等經費。 (二)綜合規劃業務:編列4,785萬6千元,主要內容為加強僑務委員聯繫及辦理僑務委員會議、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暨研究發展及專案業務等所需經費,較上年度增加92萬2千元,主要係今年受到各界廣泛的重視及高度的投入,明年預計擴大辦理,故增列辦理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等經費。 (三)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編列2億3,115萬1千元,主要內容為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與培訓活動落實僑務工作、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及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等所需經費,較上年度增加2,061萬4千元,主要係增列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等經費,近年來我們海外的二代、三代青年參與各項活動的比例有顯著增加。 (四)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編列3億421萬9千元,主要內容為編印及供應僑校華語教材、培訓僑校師資及充實教學資源、辦理文化社教活動及巡迴教學、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與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計畫等所需經費,較上年度增加4,150萬6千元,主要係增列辦理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暨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等經費,在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方面,近年來確實增加非常多的僑生到臺灣讀書,並進一步發展及深造。其次,臺灣的華語文中心也逐漸擴大有越來越好的成績,這都是增加僑教預算的主因。 (五)僑商經濟業務:編列5,950萬5千元,主要內容為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蒐並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及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等所需經費,較上年度減少153萬9千元,主要係減列輔助紓困專案貸款信用保證利息及手續費等,由於前兩年尚處疫情末期,有相關的紓困專案,今年之後已將相關的紓困恢復正常。 (六)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編列8億5,019萬6千元,主要內容為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輔導海外僑生來臺升學及畢業留臺與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習及團隊活動等所需經費,較上年度增加1億7,254萬5千元,主要係增列辦理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等經費,主要是近年來培育及留用的僑生人數以20%、30%、50%的速度在增長,這是我們幾項專案、專班所呈現的結果,因此這部分的預算稍微增加。 (七)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編列2,638萬3千元,主要內容為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業務所需經費,較上年度增加388萬7千元,主要係增列維運社群媒體等經費。我們有五大社群媒體官網,在人事成本高漲的情況之下,我們也須配合調整預算。 (八)第一預備金:編列765萬元,與上年度同。 (九)僑務支出(機密預算):編列5,555萬4千元,持續下降中。 本會114年度預算案經全力爭取,並輔以中程計畫之挹注,雖較上年度增加2.57億餘元經費,惟僅勉維持同上年度僑務支出占中央政府總預算之占比(0.06%),顯示僑務預算仍極有限。 另近期美元匯率波動加劇,因本會為涉外單位負責海外工作,其中海外華僑文教中心維運及協輔海外僑團、僑校等各項活動,均需以外幣支付,目前匯率及海外通膨嚴重等問題,已明顯影響本會業務之推動。在如此艱困情形下,期望能獲得大院先進支持,俾本會能在政府資源有限情況下,深化僑界與臺灣之交流鏈結,攜手全球僑胞,引領豐沛僑力,擴增友臺新生力量,強化合作接軌國際,努力達成「立足臺灣、布局全球、行銷全世界」的願景藍圖。同時,佳青由衷的希望在僑務施政上能得到各位委員的鞭策與指導,使僑務工作順利推動,造福海外廣大僑胞。 以上針對114年度僑務委員會的年度預算,以下謹就本會主管「莊守耕公益基金」及「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基金」113年度預算執行情形及114年度預算編列情形進行簡要報告,懇請各位委員對前述兩基金相關預算給予支持與指教。 壹、113年度二項基金預算執行情形 一、莊守耕公益基金 113年度截至11月30日實際執行結果,收入數新臺幣8,758元,獎學金支出新臺幣3萬元(核發人數為6人),收支相抵後短絀新臺幣2萬1,242元,不足原因係存款利率偏低,利息收入減少。惟為鼓勵優秀僑生戮力向學,吸引更多優秀僑生回國就學,爰動支以前年度累積賸餘以發放獎助學金。 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基金 113年度截至11月30日實際執行結果,收入數新臺幣647萬4,176元,獎助學金支出新臺幣663萬728元(核發人數為608人),輔助金支出新臺幣8萬9,557元,收支相抵後短絀新臺幣24萬6,109元,短絀原因係僑生回國就學人數增加,為鼓勵優秀僑生戮力向學,吸引更多優秀僑生回國就學,爰動支以前年度累積賸餘以發放獎助學金。 貳、114年度二項基金預算編列情形 一、莊守耕公益基金 (一)業務計畫:辦理僑生獎學金核發及貧困歸僑補助。 (二)辦理方式如下: 1.僑生獎學金發放: (1)依據「莊守耕公益基金管理委員會莊守耕獎學金簡則」規定,以不得低於公益基金孳息收入2/3核發僑生獎學金,相關獎學金事項委由「僑務委員會獎助學金及輔助金管理委員會」辦理,以嘉惠在臺就學優秀僑生。 (2)每年估算當年度可發放獎助學金名額,依行政程序簽核。 (3)函告全國各大專院校獎助學金名額及申請資格,請學校周知僑生同學,並造冊函送本會審查。 (4)彙整各校僑生申請案件,就申請僑生是否符合獎助學金資格進行初審,復由管理委員會召開會議逐案複審。 (5)俟審核完成,將獲獎名單及獎學金函送各校,請各校轉頒獲獎僑生,並鼓勵獲獎僑生填寫感謝卡致捐贈人。 2.貧困歸僑補助:如涉及貧困歸僑之申請,由本會審核完竣後,於基金孳息項下支付。 (三)預算編列情形:114年度收入編列新臺幣4萬1,000元,支出編列新臺幣4萬,收支相抵後,預計賸餘新臺幣1,000元。 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基金 (一)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1.業務計畫:辦理僑生獎助學金核發事宜。 2.辦理方式如下: (1)依據「僑務委員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要點」辦理。 (2)每年估算當年度可發放獎助學金名額,依行政程序簽核。 (3)函告全國各大專院校獎助學金名額及申請資格,請學校周知僑生同學,並造冊函送僑務委員會審查。 (4)彙整各校僑生申請案件,就申請僑生是否符合獎助學金資格進行初審,復由管理委員會召開會議逐案複審。 (5)俟審核完成,將獲獎名單及獎學金函送各校,請各校轉頒,並鼓勵獲獎僑生填寫感謝卡致捐贈人。 (二)受理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 1.業務計畫:辦理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核發事宜。 2.辦理方式如下: (1)依據「僑務委員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要點」及捐款人意旨辦理。 (2)補助泰緬等資源不足地區僑民學校師資充實專案、以及僑民學校教師退休撫卹基金等。將經管理委員會審查通過之僑務委員會受理捐贈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核發計畫,由本會函告駐外單位依計畫提出申請,駐外單位將專案申請條件轉知僑民學校、僑民學校教師退休撫卹基金,檢具申請表併相關審查資料經駐外單位核轉本會初審。 (3)由「僑務委員會獎助學金及輔助金管理委員會」召開會議逐案複審核定補助金核發名單、金額後,本會函知駐外單位轉知獲補助僑民學校、僑民學校教師退休撫卹基金填具領據請款。 (三)預算編列情形:114年度收入編列新臺幣717萬3,000元,支出編列新臺幣709萬7,000元,收支相抵後,預計賸餘新臺幣7萬6,000元。 (四)為使實際發放金額符合預算書金額以減少短絀,本會114年之發放額度,將依113年捐贈金額妥為規劃。 以上二項基金,係由海外各地僑胞及國內善心人士所捐獻,本會自當謹慎管理捐贈者善款,俾使基金發揮最大效益與價值,另配合推展新南向政策,全面擴大吸收優秀人才之政策目標,持續鼓勵更多僑生回國升學,並期勉僑生於畢業後發揮所長,作為我國與僑居國間之橋梁。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賜予指教、支持。謝謝! 主席:謝謝徐佳青委員長。今天院區的狀況比較特殊,本席真的不希望我把發言名單唸過去,就剝奪掉委員可以發言的機會,民主還是要討論,民主還是要呈現不同的意見,所以是不是讓各黨團助理詢問一下,要來詢答的委員我給5分鐘的時間,讓他們能夠來詢答?我也希望在場的委員能夠體諒,僑委會雖然不是一個大的部會,但是還是有很多業務值得去詢問。所以我們先休息5分鐘,5分鐘後開始詢答。 休息(9時45分) 繼續開會(9時51分) 主席:我們恢復開會。 剛才公開報告已經結束。 主席:(9時51分)我們現在要進行秘密會議。再一次宣達:我們秘密會議除進行秘密詢答外,秘密預算的提案宣讀以及處理也會一併處理,所以特別請黨團助理,如果有黨團的成員有提機密預算提案的話,請提醒要到場。我們現在請議事人員清場。 (秘密會議) 主席:(10時19分)我們恢復公開會議。 現在請登記公開質詢的委員開始詢答,第一位請林楚茵委員上臺質詢。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4分鐘加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4分鐘。 林委員楚茵:(10時19分)謝謝主席。主席,有請委員長。 主席:委員長,請。 徐委員長佳青:林委員,早安。 林委員楚茵:委員長早。我要詢答的當然就是跟我們的預算有關,我們知道過去有所謂的僑胞卡,是實體卡,這一次我要問的是i僑卡,其實就是虛擬的僑胞卡,又算是二代的僑胞卡。我們知道其實這樣的申請都是為了接下來有助於僑委會針對我們海外僑民來做服務,但是我們知道過去的僑胞卡大概是發了10萬張,2017年換成所謂虛擬卡片之後,是在網路上申請,委員長,現在所謂的i僑卡是幾萬張? 徐委員長佳青:跟委員報告,我們從2017年發行到2022年,5年時間總共發行10萬張,那是僑胞卡的時代;從2022年9月底我們正式發行i僑卡,到今年剛好只有滿兩年,目前已經發行超過八萬多張。 林委員楚茵:好,所以顯然是距離過去實體卡的10萬張還有2萬張的距離嘛,對不對? 徐委員長佳青:是。 林委員楚茵:i僑卡是從網路上申請的,照理說,用網路申請應該更快、更方便,但是本席在瞭解這個預算的過程當中,有許多的二代僑青跟我反映了一個問題,請看一下,我們中文的申請網頁做得非常好,而且步驟都非常清楚,但是我們知道,所謂的二代僑青可能在中文的聽跟說方面很容易,但讀跟寫可能就沒有這麼好,而他們的英文能力或者是所謂僑居國語文的能力就會比較好。委員長,我進入了英文網站後發現,這個i僑卡到底要去哪裡申請不知道喔,如果你按下「Apply」,按進去之後出現螢幕上這一段話就沒有了,也沒有更詳細的解說,到底要去哪裡找呢?找了半天之後發現右上角有一個「Sign in/login」,就是申請的過程。其實不應該語言不同服務就不一樣,這是本席垂詢的地方,請問我們這次i僑卡的預算編列了多少? 徐委員長佳青:我們是只有維運費一百多萬而已。 林委員楚茵:只有維運費一百多萬? 徐委員長佳青:對。 林委員楚茵:所以在這一百多萬當中,現在就只有網站的申請,沒有其他的申請方式? 徐委員長佳青:沒有,我們都是做線上,因為我們不希望大家拿實體卡很麻煩,一大堆卡在包包裡面,所以現在大家是有一支手機就隨時都可以用,只要一個卡號。針對英文版這部分,我們確實在檢討中,我們剛開始的時候就只有focus在中文版,做得還算可以,但是英文版確實很poor,就是很貧乏…… 林委員楚茵:是的,我們都知道二代僑青大都生長於國外,這些我們所謂的第一代僑民,他們中文能力一定好,但是二代之後,甚至於現在都出現三代了,他們在申請上一定會遇到狀況,而且就像您剛剛說的,在我們的系統當中,是不是i僑卡會變成愛卡僑?就如委員長您剛剛說的,現在尤其是年輕人,他一定都是用手機或iPad,但是我特別請我們的同仁去處理的時候發現,只有用桌上型電腦才能完成申請,來來回回,只要透過手機或者是iPad,就會被卡住,而且花了40分鐘都無法完成…… 徐委員長佳青:喔? 林委員楚茵:這個部分不知道到底是網路的問題,還是你們在系統使用上有一定的設定?這個是我們實測過的,這個部分也把問題反映給僑委會。委員長? 徐委員長佳青:好,謝謝委員幫我們做測試,就我自己的了解,因為我自己是用手機辦的,所以我們手機填寫資料到登入,大概5到10分鐘,我就完成了,然後2個小時後就核卡給我了,所以我們基本上在做這個版的開發的時候,是包括電腦、筆電(notebook)或者iPad或手機等行動裝置統統可以用,我們是這樣子開發的,所以如果有卡住的話,我們私下來跟委員的助理了解,看看是WiFi當時在哪個系統有角落的問題,或者是不是點的時候點到哪個地方沒有直接進入那個系統,所以我們來協助了解一下…… 林委員楚茵:好,因為今天主要…… 徐委員長佳青:感謝提醒,不過英文的部分,我們會大力來加強。 林委員楚茵:是,而且英文的部分,我期許你們給我一個時間點,就是剛剛在中文網站看到的,放一個QR Code讓使用者可以直接掃描,其實這個內建QR Code的網頁製作,尤其是變成英文版,應該不難,是不是可以給我一個時間點? 徐委員長佳青:可以,委員,是不是在明年過完農曆年後,我們就把這個東西全部補正完畢? 林委員楚茵:好,OK,我只針對預算的部分來做詢答。 徐委員長佳青:感謝委員的支持跟提醒,謝謝。 主席:謝謝林楚茵委員。 接下來進行詢答的委員是羅美玲委員。委員沒有問完的部分,我們在預算審查還是可以溝通。 羅委員美玲:(10時24分)謝謝主席,有請徐佳青委員長。 主席:委員長,請。 徐委員長佳青:羅委員,早安。 羅委員美玲:委員長早。上次本席有跟委員長探討過「3+4產學合作僑生專班」的議題,之前我們討論的是有關於僑外生的語言問題,語言問題也造成這些僑外生學習的困難,甚至有些人讀不下去放棄學業然後返國了,在資源上來講這是一個很大的浪費。 再來,本席想要跟委員長探討的就是「3+4產學合作僑生專班」的教學品質,之前本席這邊也有接獲一些僑生反映說上課的內容不符合期待,這個部分可能僑委會要多去做了解,比如說,他們在母國所認知的跟來這裡上課的內容其實是不太一樣,甚至有孩子反映上課的時候,老師對於本地學生跟僑外生的上課內容、課程是不一樣的,也許就是因為語言的關係,所以老師對本地學生的教導方式跟對僑外生不一樣,甚至直接就讓他們觀看YouTube的影片,有孩子來這裡上的是餐飲課程,結果給他們看的影片就是教他們如何做烘焙,這樣的教學品質是非常糟糕的。所以我想了解的,僑委會這裡有沒有主動的跟這些僑外生做一個課程調查的滿意度詢問?我知道學校有學校的評鑑制度,可是我們看不到另外一面,就是學生對於課程的內容跟他先前的認知是不是一樣、老師的教學OK不OK,還有學校環境的滿意度等等,因為大家都覺得來到臺灣之後為什麼會落差這麼大,這些孩子來到這裡之後,僑委會有沒有主動再到校去了解他們的學習需求呢?請問委員長? 徐委員長佳青:跟羅委員報告,以今年來說,我們到11月底有辦了4個場次的技高學校專案訪視,同時我們到12月底會辦8場次的建教合作機構訪視,除此之外,我們今年也有委託一個學校做專案研究,了解學生學習的一些障礙跟困難。事實上,如同委員所說,我們也跟委員有同樣的發現,就是不同國家來源的僑生,他們的語言程度是有落差的,比方說,來自馬來西亞的普遍就是華語程度都非常好,跟本地生幾乎是一樣,緬甸的僑生或泰北的僑生基本上華語程度也相當不錯,但是如果來自菲律賓或是印尼的,相對就弱很多,所以在這方面我們今年有做兩項計畫跟補強,一個就是我們計畫到印尼、菲律賓、越南等這些現在主要的生源國,增加華語課程班級數的提供,以及用寒暑假的時間開設密集班,還有平時線上(online)繼續練習,我們希望加強這幾個國家的學生落差。第二個是他們來到臺灣以後,我日前跟十幾所大專、技高職、技高專分別開了2場會議,希望能夠提供他們協助,如果是來自華語程度好的學生,我們在語言課程上請他們轉修英文,就不要再修華文,如果是華文程度不足的學生就是繼續修華文。我們現在也有協助,因為傳統這些學校的老師教華文都是用教本地生的教法、傳統教法,學生有沒有聽懂他根本都沒在管,所以我們現在要祭出一些新的作法,包括提供雙語教材給老師,然後給老師做新的師資訓練,同時也祭出如果他的學生學習成績檢定通過之後,我們就會給他獎勵、給老師獎勵。 羅委員美玲:這是今年才要開始的? 徐委員長佳青:對,我們今年開始跟學校全面做這樣的一個方案規劃,溝通完,明年就正式開始執行,就是因為我們跟委員有同樣的發現,我們覺得如果是卡在語言的落差而降低學習成效的話,那是非常可惜的。 第二個,因為有些學習的年限比較長,學生來的時候年紀又比較大,他們會遇到他們的life cycle的問題,可能很快就認識女朋友、很快就認識男朋友,然後就很快進入結婚的狀態,又去建立家庭,事實上我們看到確實有不少學生發生這樣的狀況,他懷孕就離開、退學了,所以今年我們有跟教育部進一步爭取,有沒有可能改為休學的模式,讓這些孩子、這些學生可能在家庭困難的階段,1年到2年的時間度過以後,他可以再回來同校、同科系繼續恢復他的學籍、課程,教育部今年跟我們溝通的結果,他們有同意我們來執行,我相信有這兩項措施之後,明、後年我們學生的學習成效應當會有比較顯著的提升跟改善,我們會持續來觀察。 羅委員美玲:剛剛委員長有提到所謂的休學制度,目前3+4是沒有這個機制嘛。 徐委員長佳青:對,都沒有。 羅委員美玲:所以他唸不下去或是想要休息,他就必須要辦退學,所以這部分也是後面本席想要跟委員長做探討的,當然很開心聽到委員長有提到說你們有注意到這一點,所以我們的辦法可能要來做一個修改,對於留住這些學生在校,我想這是有很大的幫助。3+4僑生專班已經實行10年了,這10年來我們看到了很多很多的問題,所以也不能讓這些問題留著,我們必須一一來做改善,不管是孩子的語言問題也好,或是教學的品質也好,我想僑委會這邊要付出多一點心力。 徐委員長佳青:好的,謝謝羅委員關心,我們會繼續精進,謝謝。 羅委員美玲:好,以上,謝謝。 主席:謝謝羅美玲委員,委員長請回。接下來進行詢答委員是陳冠廷委員。 陳委員冠廷:(10時31分)謝謝主席,我們請委員長。 主席:委員長,請。 徐委員長佳青:陳委員早安。 陳委員冠廷:委員長早。委員長,我們的新南向政策裡面,針對教育人才的計畫中,是希望吸引東南亞籍的外國留學生,然後透過專業的訓練機制讓這些留學生有機會能夠在臺灣工作,然後加值,可是我看僑委會的工作項目上面的三大面向,112年的成效,產學攜手合作僑生班目標是5,178人,實質只有四千多人。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目標是三千五百多人,實質上大概1,595人。一般僑外學生目標是600人,實質上卻只有295人。我從預算書中有看到僑委會針對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有4年的計畫,從112年開始,總共要編三十六億兩千多萬元,113年大概有5億8,000萬,明年是有匡列大概七億六千多萬來執行這個計畫,可是我們從112年的績效評估數字來看,這三大面向留才人數總共是5,959人,占原目標大概64%,如果我們再以國發會的原計畫,2030年的目標留才17萬人的比例來講的話,僅達3.5%。我想請教委員長,我們編列這麼高的預算來攬才、留才,是不是沒有什麼效益?有什麼可以改善的計畫?原因到底在哪裡? 徐委員長佳青:跟委員報告,我們早期103年、104年開始做這個實驗性計畫的時候,並沒有把這個制度的長期做清楚的規劃,當時確實學生人數也很少,我們從一百多個、200、300這樣慢慢開始,後來發現這些學生他們3年唸完、4年唸完就回去了,未能完成學業的比例是相當的高,所以後來我們開始做這個計畫的擴大版的時候就發現要精進、改變兩件事情。第一個,我們要把學生的年齡設限,如果他30歲才來讀,他是不可能的,可能一下子家裡有什麼事情他就走了,或者他為了賺錢,那他就離開了,所以我們早期遇到這些困難是因為我們在招收學生的時候,在語言跟年齡的門檻上沒有設任何限制,所以早期的學生我們確實遇到這個困難。 從2022年開始,我們這個計畫是2022年正式擴大留用及培育僑生,2022、2023、2024、2025總共4年所編列的這些預算數,我個人的招生成績簡單跟委員說明一下,2022年的時候在3+4是兩千多人,接下來去年是四千五百多人,最後就讀是四千零六十幾位,今年招生數是一萬多人,我們錄取六千多人,最後來就學的也達到了5,700人,所以我們的速度是倍數成長的。這幾年我們就是因為發現到,第一個,我們這個方案有改變誘因,然後再加強前端華語能力的設定,加上我們把年齡層設定到必須在22歲以下,這樣子的成果出現以後,後面我們預期留下來完成學業的學生應當會提升很多。 陳委員冠廷:好,謝謝委員長。再來要提到的是僑生還有我們新南向的部分,另外一個是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經費是1億3,000萬左右,比113年度又多了大概10%,僅僅檢視我們112年的成果就好了,有定22個目標,但是只有6項達標,所以沒有達到標準值的是超過72.73%,可能我們的華語推廣是遇到一個瓶頸。我想請教,華語學習確實是不容易,特別是完全沒有基礎的,但是如果我們千里迢迢邀請這些人來臺灣培訓,有沒有辦法說,不管是經費消耗較高的往返機票,或者是可以參加的人數非常有限,你看原訂目標40人才來14人,我想是不是可以換位思考,讓我們的師資走出去,直接到僑地辦理,這樣子派出去的種子教師可以開枝散葉,這樣效果會不會更好?等於說與其叫他們40個人過來,不如我們派1個人過去,他甚至可以教40個人的40個班,這個整體效益就會做完整的改變,不知道委員長認為這樣的說法怎麼樣? 徐委員長佳青:我非常同意委員的這個說法跟建議,事實上,我們後來就是調整成1年去海外巡迴培訓,或者辦研討會,1年是在國內來辦理,所以我們比較2次的差異跟成效,有部分的老師仍然覺得有一趟機會可以回到臺灣,他們可以連結到更多的資源,所以我們去年跟今年分別都有辦理在海外以及在國內的師資培育。 陳委員冠廷:好,謝謝委員長,我只是提供另外一個換位思考,它的必要性都有,但是資源的有效運用更重要。 徐委員長佳青:是。 陳委員冠廷:因為我看整個僑委會的執行率,可能是有遇到一些挑戰啦,這個部分下午的時候我們再來討論,謝謝委員長。 徐委員長佳青:好的,謝謝委員的關心,謝謝委員提醒,謝謝。 主席:接下來進行詢答委員是王義川委員,王義川委員、王義川委員不在。 接下來進行詢答委員是徐巧芯委員。 徐委員巧芯:(10時38分)謝謝主席,有請徐佳青委員長。 主席:委員長,請。 徐委員長佳青:徐委員早安。 徐委員巧芯:早安。在106年,時任僑委會委員長的是前考試委員吳新興,當時發生一件引起風波的爭議事件。羅致政委員開記者會說,有多位僑務委員赴大陸交流。那時候的報導談到,有些僑務委員去參加了中國大陸的統戰活動,於是呈報上級機關建議免除其職務,之後也免除了這八名僑務委員的榮譽職頭銜,這是當時的新聞。當時僑委會的態度非常明確,後續也引發僑界抗議,並投書批評僑委會的作法,我想請問,現在僑委會的態度是否依舊?也就是如果赴陸參加你們認定的所謂中國大陸的活動,至少在心證上你們認為是統戰活動的話,就會免除其職務? 徐委員長佳青:事實上,我們在聘任榮譽職的相關原則裡均註明得非常清楚,畢竟僑務委員是依據大院所通過的法律,由總統來聘任,所以僑務委員的慎重性很高,他們在僑界所代表的高度與重要性也很高。至於這案子,據我所知,若當時參加的是一般的大陸訪行並不會有問題,但他們特別跟官方有公開的見面,而且也在媒體上揭露,故而在當時引發爭議。 徐委員巧芯:我們看一下另外一個案例,也就是底特律的僑務委員盧蔓菁女士,他違反了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榮譽職人選遴聘要點,我們接到的信件內容是這樣寫的:這個女士在2020年前,長年把中共五星旗掛在公司大門外,說是業務需要。他本身從大陸進口五金在美國經銷,客戶都是當地公司,所以並不需要放五星旗在門口增加業務。海外臺商在大陸投資採購,除非是親共者,否則在大陸以外的公司,並不會自願性懸掛五星旗。不過他是中華民國的僑務顧問,雖然也有放中華民國國旗,但這種同時放兩邊國旗的方式,我個人覺得非常不可取!我相信真正愛中華民國、把臺灣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人,不會同時懸掛中華民國國旗跟五星旗。但是我們來看看這家被投訴的公司的照片,確實同時放了五星旗跟中華民國國旗!從Google Map可以證明,網站上的建築物跟崗位旗子圖跟公司所在地是一樣的。我想請問,2017年僑委會的立場是不可以到大陸參加活動,那麼僑務委員所擁有的公司這樣子掛五星旗是可以的嗎? 徐委員長佳青:委員,我不是說去中國大陸的活動都不行…… 徐委員巧芯:當然、當然。 徐委員長佳青:我剛剛有特別說是針對跟官方…… 徐委員巧芯:我的問題是,像他這樣的行為,尤其擔任僑務委員,你覺得…… 徐委員長佳青:他在當時……現在這家公司早已賣掉了,已經全部賣掉,而從他擔任僑務委員開始,他只掛美國國旗。不過當時確實基於業務上客戶來拜訪等等需求,所以只要有往來的客戶,他就把國旗全部一併擺放。我想在海外各國的狀況裡,我們沒辦法限制人家的自由。 徐委員巧芯:所以我們的僑務委員未來如果同時…… 徐委員長佳青:但我們有告知他,如果要接受我們的聘任,就不能再有這種行為,他也確實有修正。 徐委員巧芯:我請問你,他懸掛五星旗的時間點? 徐委員長佳青:在2020年以前,而2020年是最後一年。 徐委員巧芯:2020年7月Google Map…… 徐委員長佳青:我們2021年才聘任。 徐委員巧芯:你們怎麼會去聘任一個先前有過懸掛五星旗…… 徐委員長佳青:我沒有辦法回答這問題,因為那時候不是我負責的。 徐委員巧芯:我想問的問題是,未來你們在遴聘僑務委員時,會不會再針對這部分做更深入的調查?對我來說,看到這樣的事又經過查證證實之後,我覺得非常驚訝!其實這是很簡單就可以查證的事,然後我們也有很多僑胞當下就反應,但那時候僑委會置之不理!如果未來還有類似的狀況發生,也就是遴選出來的僑務委員同時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跟中華民國的國旗…… 徐委員長佳青:委員,他並沒有同時!在2020年年底他就把這些都拿掉了,到2021年才被我們聘任。 徐委員巧芯:我的意思是指他先前的行為!現在因為要參選僑務委員所以拿掉了,這樣就沒有問題了?這點我覺得不太能夠同意。換句話說,你對國家的認同程度到哪裡?這些你們在遴聘的時候都不會扣分嗎? 徐委員長佳青:委員,他們這是商業需求,並不是國家忠誠問題!他是因為客戶來訪,有其商業需求。 徐委員巧芯:就我來看,這也是國家認同問題!所以我希望未來遴聘的時候,能多去考慮僑務委員的愛國程度。 徐委員長佳青:好的,謝謝徐委員的建議與提醒,我也很認同,謝謝。 主席:委員長,你要加註,他兩個國旗都放,剛好一邊一國,這樣他很快就會拿掉一面。你請回座,這樣很平等,非常的平等。 接下來進行詢答的委員,沈伯洋委員。 沈委員伯洋:(10時45分)謝謝主席。有請委員長。 主席:請委員長。 徐委員長佳青:沈委員早安。 沈委員伯洋:早安。今天早上事情確實比較多一點…… 徐委員長佳青:大家辛苦了。 沈委員伯洋:但我們還是希望能夠順利地審查預算。我大部分都是根據之前有質詢過的內容來提出幾個凍結案及主決議,現在我再追問幾個事項就好了,畢竟時間也有限,剩下的等一下審查時再說。 上次有提過,有關海外選舉時,有韓國華僑同時擁有無戶籍的中華民國護照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請問這件事情後來追的狀況如何?我知道他不是官方,而是屬於民間。當然,理論上跟僑委會可能有一定的聯繫,所以不知道這件事情的後續如何? 徐委員長佳青:他們後面的華僑協會會長……他早期確實是用中華民國國籍,但他沒有戶籍,事實上,在韓國大部分的僑民都是這種狀態,甚至連中華民國國籍都沒有!所以他後面才去辦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 沈委員伯洋:就是為了方便嘛!那時候中國其實很愛發護照! 徐委員長佳青:是,沒有錯。但在這過程中,仍然有非常多的韓國僑胞,即便沒有拿到中華民國護照,他們也不去辦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我們近年來有鼓勵他們應該辦韓國護照,畢竟他們定居在韓國,已經有永久居留權了,早期他們多數是希望能夠向臺灣中華民國來申辦。不過我們當時的法規有很多限制,所以現在只有少部分殊勳歸化人士有拿到無戶籍國民護照的情形。 沈委員伯洋:謝謝委員長。這並不一定是滲透或什麼的,因為他們早期為了做生意等等之類的方便去辦了中國護照,但現在中國護照真的不好用,所以鼓勵他們辦當地國護照等等之類的,或許是一個比較好的解法。 徐委員長佳青:委員講的對,他們其實是喜歡臺灣護照,而不是喜歡中國護照。因為臺灣免簽國有111個,中國只有三、四十個,比較上來說,很多在韓國的僑胞確實很希望拿到中華民國護照,有助於他們辦理免簽的方便性。 沈委員伯洋:另外,這次總統過境參訪時,我們有看到一堆名單,他們直接登報說臺獨終歸死路一條,而這裡面有很多的協會,有些名稱其實滿中性的,有些則是像中國統一促進會那種,到處都是和平統一促進會,那些我們都知道是中國的,但我發現這裡面有滿多的,像什麼美國媽祖基金會,這個也在說臺獨死路一條,還有美國棋類協會。不過我這邊只是要提醒啦,我相信僑委會可能也有一定的掌握,就是顯然有很多海外的團體,它的名稱聽起來很中性,但它做出來的事情完全是違反臺灣利益的。 徐委員長佳青:這些都是過去中共統戰扶持的僑團,同時可能是一個僑團掛三個名稱,這樣的計畫…… 沈委員伯洋:對,一個機構兩個牌子,他們可以到三個牌子。 徐委員長佳青:對、對、對,就是這樣子。 沈委員伯洋:所以我才會說要特別去注意這樣的事情,因為畢竟我們在外面很容易跟這些協會,可能是舉辦活動或者交流等等之類的,不一定,但是他們的立場其實是完全違反我們國家的立場。 徐委員長佳青:所以近年來我們都會鼓勵友我的僑團,或者基本上就是從中華民國臺灣去成立的僑團,能夠用英文的方式去附註他們是from Taiwan,這樣大家彼此有一個比較清楚的區隔。 沈委員伯洋:OK,謝謝委員長。 另外一個問題,因為我們這一次有看到要強化與僑界的聯繫,其實那時候也有提到,因為現在法律戰、輿論戰比較夯,就是說,海外僑胞對於這件事情的了解,還有他應該要怎麼幫助,因為當時在質詢的時候你們說過會有一些計畫,但因為這個計畫在預算書中也看不出來,所以我待會可能會問一下詳細的計畫跟凍結有關的事項,這邊就先稍微提醒一下。 徐委員長佳青:好的。謝謝。 沈委員伯洋:再來,關於這個宣傳的路徑,因為這邊有提到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這部分的預算編列增加了388萬7,000元…… 徐委員長佳青:388萬。 沈委員伯洋:對,這一次的增加,它最主要是用在哪裡?因為錢要花在刀口上,我覺得這個是必要的,但問題是它要怎麼樣花在刀口上,現在這個部分的計畫是什麼? 徐委員長佳青:跟委員報告,事實上,我們有1加5的官媒,所謂的1是我們的僑務電子報,至於5就是包括IG、X、FB、LINE等等,還有YouTube,這些事實上都需要人力去管理,我們只有非常少的僑務通訊社的人力,總共只有7個人,不可能管理編輯,而且還需要有美編、技術型、剪接等等這些需求,他們不做編劇,他們只是幫忙做剪接,技術型的,或者是美編這樣子的作為,基本資料都是配合我們僑委會政策業務的資訊宣導。因為近年來我們工資在提升,然後在這個編輯上我們也發現到,僑胞因應現在很多新的政策資訊的需求,都超額的去壓榨了那些廠商,所以我們認為不應該長期這樣下去,應該要合理的來反映這樣的情況,所以我們適時的增加了一點點費用,是在人事上面。 沈委員伯洋:這個增加我覺得不是什麼問題啦,我覺得透明化是好事,不然的話,反對黨很喜歡講說什麼大外宣等等之類的,但是對我們來講,這不是什麼,我們又不是在洗白我們有什麼人權的侵害,這跟大外宣一點關係都沒有,但是有一定的透明化會有助於等一下的討論。 徐委員長佳青:是。 沈委員伯洋:最後一個問題,僑生在臺灣就學後要怎麼樣留得比較久,這個部分就等到我們後面進行審查的時候,我再來詢問。 徐委員長佳青:好的,謝謝委員。 沈委員伯洋:謝謝委員長,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沈伯洋委員,委員長請回。 接下來進行詢答委員是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不在。 接下來進行詢答委員是黃仁委員。 黃委員仁:(10時52分)謝謝主席,有請委員長。 徐委員長佳青:黃委員,你好。 黃委員仁:你好。我的問題很簡單,就是有關於產攜專班,3加4的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這是從2014年起僑委會聯合教育部推出的計畫,對象是16到22歲,擁有東南亞7國身分證的僑生,只要先在當地我國駐外的機構考試通過之後,通過初階的華語能力測試就可以申請了,來臺就讀高職期間,註冊費由我國全額的補助,這些人畢業後可直接去科技大學就讀。關於這個問題,我想請教一下委員長,有關於產攜專班的目的為何?能夠在這個地方學用合一,接連中華民國,本席同意當初設置產攜專班的良善初衷,尤其是臺灣少子化的問題越來越嚴重,對僑生而言,能夠在臺灣優質的技職教育環境中學習,對僑務來說,則能提高僑青對我國的一個凝聚力。但是現在我們慢慢發覺到它是有點變質,而且他們會借用這個產攜專班來臺灣工作,甚至不願意讀書,借用這個名稱後就在臺灣裡面就業、就職,這個問題將來、以後如何導正?請你回答一下,好不好? 徐委員長佳青:謝謝黃委員的提示。確實,委員的觀察,我也有同樣的一些觀察,早期因為學生的年齡我們並沒有設限,所以來臺就讀的學生年紀偏大,他們確實是經濟動機強於技術或者是學位的學習。因此,在今年開始,我們就設定來臺讀書3加4的年齡必須在22歲以下,這樣子的話,在他們比較年輕的時候,他們比較能夠專心去學習,而且我們也保障他們在學校的學習上面,進一步提升華語的教學,針對部分原來程度不是那麼強的學生,我們在今年開始提出一些修正方案,讓他們的學習動機跟學習能力都有所提升,這樣子的話,他們在產學合作、企業端的實習,也會比較有實質的收穫,所以委員關心的這個點,我們也確實是一樣的關心。所以第一個,我們就是要改善讓學生有心學習;第二個,我們要提升老師的教學品質,所以今年我們已經找了技高端,也就是大專院校的科技大學,以及技高的這些高職、技術型高職學校的教師、主任及校長來開會,就是希望提供他們一個新的計畫案,包括在華語的師資上面,我們要給他們重新培訓,讓他們用雙語教材來教這些各國的學生。有些國家的學生,像馬來西亞或是泰北地區,或是緬甸,他們早期有唸過我們僑校的,因為華語程度好,我們就讓他們在語言選修上換成是英文,這樣子的話,大家在學習時才不會說層次不一樣,因為參差不齊在同一班老師會很難教,或者學生覺得他就沒有興趣了。從明年開始,我們就會做這樣的分流處理,教師的部分,我們也會提供誘因培養他們,讓他們在教學的熱忱跟教學的方法上,都能夠有所精進,來提升我們學生的程度。 黃委員仁:這個問題是因為產攜專班的設置其本意及出發點都是好的,但是現在很多就是淪為仲介收取費用,另外就是因為學習的環境不佳,受到很多的批評,所以學生根本都不想學習了,造成了很多的問題。另外,有的學校只是想要拿補助,假借這個名稱去拿補助,所以我希望你們能夠去導正這樣的現象。沒有錯,現在上修到22歲才可以,這樣做並沒有錯,這樣的話可以降低這一些不想讀書而且不想學習,或是拿這個名稱去取得補助的狀況,所以對於這樣的方案來講,我想你們要好好的來把這個部分做修正…… 徐委員長佳青:謝謝委員的提醒,跟委員補充一下,有關於仲介這件事情,我們是非常嚴格在審查。不瞞委員說,今年確實有某一個國家,非常明確有仲介行為,我們把它全部的學生不予錄取,就把它堵住在境外。後面又有曾經發生過,有少量假民間基金會為名義,事實上也是行人力仲介的狀態,這也都被我們一一查獲,一旦被查獲,這個學生就會遞解出境,就不讓他再進來了。這樣子的話,才不會讓這些狀況、案例繼續發生,我相信我們會控制得很好。 黃委員仁:你們這樣子做修正的話,才能夠更精進,好不好? 徐委員長佳青:好的。 黃委員仁:好,謝謝。 徐委員長佳青:謝謝,謝謝黃委員。 主席(沈委員伯洋代):謝謝黃委員,謝謝委員長。 接下來有請王定宇委員。 王委員定宇:(10時59分)謝謝主席,麻煩請委員長。 主席:請委員長。 徐委員長佳青:王召委,早安。 王委員定宇:委員長早。時間不多,我先問一個我覺得我們可以一起努力的問題,在前兩個禮拜,我們立法院很多同事一起到馬來西亞吉隆坡,參加亞總的年會,當中我們有去看了臺灣學校,在吉隆坡的臺灣學校,貴會的阮昭雄副委員長也有出席。 徐委員長佳青:是。 王委員定宇:其實在東南亞大概有4所臺灣學校,我們去看了馬來西亞這所臺灣學校,它從幼兒園到高中,學生學的是繁體中文,用的是臺灣的108課綱,老師是拿臺灣的資格,更難能可貴的是,馬來西亞承認它的學歷,而且馬來西亞還approve、還同意它可以招收8個國家的學生,我在那邊有看到韓國的學生、看到馬來西亞自己本國的學生,它可以招收8個國家學生到裡面,然後今年他們的高中部畢業生百分之百到臺灣讀大學。坦白講,我去看了是滿感動的,那個學校掛著我們的國旗,上著繁體中文的教科書,用的是我們國家的課程,還被馬來西亞承認它的學歷,我們都知道,馬來西亞在一帶一路跟中國關係很好,這表示這個學校辦得好到他們捨不得把它否決掉。現在問題來了,我要請教,你知道我們在海外的臺籍學生從國小到高中其實是有補助的,在中國我們的臺商學校,每個學生每學年補助多少錢,你知道嗎?你不曉得,3萬5,000元,就是在中國的臺商學校每學年上下學期補助3萬5,000元的學費,是我們臺灣補助的,因為他是我們臺灣的子弟嘛! 徐委員長佳青:那是教育部補助的。 王委員定宇:對,補助的。然後我們在馬來西亞、在海外的臺灣學校,像這個吉隆坡臺灣學校,你知道我們補助多少錢? 徐委員長佳青:我們基本上沒有補助學費。 王委員定宇:有,1萬塊! 徐委員長佳青:我們是…… 王委員定宇:上下學期各5,000。那我就不懂了,一樣是臺灣人的子弟,在中國讀,補助每學年3萬5,000元;臺灣的子弟在吉隆坡讀,補助上學期5,000、下學期5,000,總共補助1萬,來源可能是不同的部會…… 徐委員長佳青:對。 王委員定宇:但我必須要講,對一個臺商或者在海外的臺灣人來講,我的小孩就是臺灣小孩,吉隆坡的臺灣學校辦得不錯,我剛才念了它的成績,辦得不錯啊!課綱是108課綱,讀的是臺灣的書,課本也不會被人家塗黑黑的啊! 徐委員長佳青:是。 王委員定宇:在中國的臺商學校,看到「中華民國」,還塗成黑字,國旗畫成黑旗,還要審批教科書。 徐委員長佳青:是。 王委員定宇:在中國要被審查,結果一個學生補助三萬五,我沒有意見,那是我們臺灣的子弟,父母在中國經商,孩子有必要受教育,我們的納稅人補助自己的子弟,OK的,那為什麼我們臺商在馬來西亞就補助1萬塊而已? 徐委員長佳青:跟委員報告,這部分的補助全部都是來自教育部。 王委員定宇:對啊。 徐委員長佳青:預算也都編列在教育部。 王委員定宇:你覺得合理嗎? 徐委員長佳青:我也覺得應該要有一致性,重點在於我們在東南亞其實有總共5所:越南、泰國、馬來西亞…… 王委員定宇:我知道的有4所…… 徐委員長佳青:印尼有2所,在東北亞,事實上日本有3所…… 王委員定宇:臺灣學校。 徐委員長佳青:對,臺灣學校,或者華僑學校,我們叫做中華學校。事實上這個補助的金額,我的理解是教育部自己去訂的,重點是東南亞這5個學校他們現在不是全部都是臺灣、中華民國籍的學生,他們也有相當外籍的…… 王委員定宇:我知道,我一開始就說有8個國家的學生嘛。 徐委員長佳青:是。 王委員定宇:我現在講的是我們臺灣的子弟在海外讀臺灣學校,像吉隆坡這所就叫Taiwan School,從幼兒園到高三,然後它升國旗、用我們的課綱,很好啊!那教育部…… 徐委員長佳青:對,基本上用的跟臺灣的學校一致。 王委員定宇:我們這一次去,我跟林憶君召委都在那裡,我們都承諾這個不公平,在中國讀臺商小學、臺商中學,一學年補助三萬五,為什麼馬來西亞、越南就一學年補助1萬?不公平嘛! 徐委員長佳青:是。 王委員定宇:所以我們願意當你的後盾跟教育部談…… 徐委員長佳青:好。 王委員定宇:就是說,對於這樣子優良的學校,它如果用的是別國的課綱、名字又隱晦、課程被審查、老師用外國人,我沒有意見,可是這個是臺灣學校,用我們的課綱、我們的教材、是我們自己的子弟。就像我們在臺灣,有些人跑去讀美國學校,學費很貴啦。 徐委員長佳青:委員,確實單單從學生補助上面是有點不公平,不過我們有額外給這些其他非中國的學校,包括教材跟師資…… 王委員定宇:你要講,我也可以羅列在中國的臺商小學,該有的都有,都不一樣,我現在講的是,一樣的名目叫做學費補助,針對臺裔、臺籍學生的學費補助,今天他在馬來西亞、在越南、在印尼,我們現在是一學年補助1萬塊,可是他如果是在中國那邊讀臺商小學…… 徐委員長佳青:是三萬五。 王委員定宇:是一學年3萬5,000塊,我覺得…… 徐委員長佳青:確實很不公平。 王委員定宇:講不出一個道理來嘛。 徐委員長佳青:對。 王委員定宇:講不出一個道理,一樣都是臺灣人,讀的東西,坦白講,在東南亞讀的東西還更像臺灣的,他百分之一百高中畢業都到臺灣讀大學,所以我覺得不患寡而患不均,你們要跟教育部談。 徐委員長佳青:好。 王委員定宇:我覺得我們那天去看,3個黨的委員都認為這該處理。 徐委員長佳青:是。 王委員定宇:我們那天在那邊,大家都認為該處理,所以請你正式跟教育部講,這幾所用著我們國家的國旗、臺灣的名稱、臺灣的108課綱、臺灣的教材,子弟又是我們臺灣的子女的話,沒有道理人家補助三萬五,他們只補助1萬而已。 徐委員長佳青:好。 王委員定宇:而且對他們來講,當然外籍生,它收韓國的、收別國的,收費高一點,就像美國學校在臺灣收費很高一樣,我沒有意見,我講的是我們國人的子弟,這樣好不好? 徐委員長佳青:好的。 王委員定宇:這件事情我會追蹤進度,也請委員長,你可能要跟教育部溝通。 徐委員長佳青:好。 王委員定宇:至少我們有去過的委員都願意當你的後盾,把這個事情處理好。 徐委員長佳青:非常感謝委員對我們大力的協助,這些僑校真的辦學都辦得非常地辛苦,但是他們的品質也非常優良。 王委員定宇:你還是要去監督…… 徐委員長佳青:是的。 王委員定宇:不好的還是要檢討,但是我剛才講這個公平性至少要建立起來。 徐委員長佳青:是,好。 王委員定宇:謝謝。 徐委員長佳青: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王委員,謝謝委員長。 接下來有請楊瓊瓔委員。 楊委員瓊瓔:(11時6分)謝謝主席,楊瓊瓔發言,邀請委員長。 主席(王委員定宇):委員長,請。 徐委員長佳青:楊委員,你好。 楊委員瓊瓔:你好。我們再來討論留住人才的議題。 徐委員長佳青:好。 楊委員瓊瓔:面對少子化跟高齡化的嚴重問題,缺工已經成為我們重大的危機,這是政府必須要去面對的議題,所以如何能夠留住僑生也是我們僑委會非常重要的工作,僑生的人才有很多都很精準而且很棒的。僑委會「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計畫」在112年到115年當中,我們看到僑生的人數是一萬七千多,海青班的部分是三千一百多,其中我們看到去年你的目標,僑生留臺評點的制度裡頭留用的是3,544人,產學合作專班的僑生入學人數是5,178人,海青班是600個,不過3項的數字告訴你,跟你預期的相比都沒有達標,甚至前兩項實際與目標差超過千人,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你要怎麼樣協助僑生畢業後能夠留在臺灣,解決臺灣的缺工問題?這是第一個。如果他願意回到母國,你可以不可以協助在母國的臺商公司?這樣子也可以兩全其美,請說明。 徐委員長佳青:謝謝楊委員。我很同意楊委員的提醒,就是怎麼樣讓培育過的學生可以盡可能地留下來為我所用,去年開始,我們發現比較好的方式就是在他畢業前,我們就開辦就業博覽會,去年開始做了第一次,有51家國內企業來參加我們的就業博覽會。 楊委員瓊瓔:我現在所說的就告訴你,去年的成績沒有達你的標,所以本席要求你,你們去年在做的沒有辦法達到你自己預計的標準,要怎麼樣去精準改善?這是本席要聽的,請提書面資料給本席。 徐委員長佳青:好,謝謝。 楊委員瓊瓔:第二個,本席跟你討論語言的部分,現在全世界很多人、尤其外國人非常地希望學習華語,需求是高的,而且華語也是我國展現國力很重要的基準點,你認不認同? 徐委員長佳青:我很認同。 楊委員瓊瓔:很認同,我們來討論,本席也跟你討論過,也就是你們在111年到114年的總經費四點四億多,你以美國跟歐洲為基準,遴選僑校成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希望能夠讓當地人可以來學習,也藉由師資培育、教材供應、數位學習的方式以及文化的活動,但是我看到你訂定的22項關鍵指標裡,只有6項是達標,16項是不達標,等於七成多都不達標,為什麼僑委會每一次自己制定的目標都不能達到?本席很納悶耶!以你的能力不應當如此,為什麼會如此?所以我要請教委員長,你要怎麼樣解決這個部分?哪有一個政府部門自己訂出22項,卻16項都沒有達標,這也太離譜了! 徐委員長佳青:跟委員報告,這個方案是在疫情期間開辦,當時確實會有一些資訊的評估,在之前有一些落差,去年我開始接受這份職務執行這個方案的時候,我們就開始跟國發會討論這22項指標是不是合理,所以現在已經大幅地改變我們的指標…… 楊委員瓊瓔:你把你討論的…… 徐委員長佳青:今年我們達標的成績就提高很多。 楊委員瓊瓔:提高很多但還是沒有達標…… 徐委員長佳青:有!已經達標。 楊委員瓊瓔:所以本席要求把你改進的方案要怎麼做……你會集中在歐美地區嗎?會不會? 徐委員長佳青:未來下一階段的目標會開放全球。 楊委員瓊瓔:開放全球嘛!不是只有集中在歐美地區…… 徐委員長佳青:對!沒有了,我們四年的計畫結束以後,就會開放全球。 楊委員瓊瓔:好,請把你的方案要怎麼做,因為一個政府七成都不達標,這個很離譜,所以你要怎麼樣去改善,請書面資料給本席。 徐委員長佳青:好的。 楊委員瓊瓔:你的答案未來是全球性的。 徐委員長佳青:是的、是的。 楊委員瓊瓔:我最後給你一個功課,1分鐘就好。我給你一個功課,本席上次跟你討論過,也就是我們的智能委員會,由原先1.0的i僑卡,到現在智慧型2.0版的i僑卡,在2.0版的二代裡,申請的數字反而是更少,上次本席跟你討論過,你還沒有把精準方案給本席,因為到現在你們申請的這個卡只達到海外僑民的3%,對這樣的政策,本席提問的三項都沒有達標,既然你說得這麼好、2.0這麼好,反而申請的更少,你要怎麼解決? 主席:請摘要回答。 楊委員瓊瓔:好,摘要回答。 徐委員長佳青:好的。過去第一代是花了五年才達到10萬張,第二代i僑卡,我們只用兩年的時間,到現在為止,其實已經差不多八萬多張了,以每年的速度來說,我們其實是超前以前很多。 主席:後續是不是可以用書面回答? 楊委員瓊瓔:委員長,本席告訴你一個答案,目前所申請的只有達到海外僑民的3%,你要怎麼去解決?你要去解決的那個方案…… 徐委員長佳青:委員,你這個數字是7月的,現在我們已經到12月了。 楊委員瓊瓔:對!本席有寫到…… 徐委員長佳青:委員,這是7月的數字,我們現在已經8萬了。 主席:楊委員…… 楊委員瓊瓔:所以總共是海外僑民的3%,你要怎麼做?如果是這麼好,為什麼人家不願意去申請,對不對?你應該把你的精進方案給本席,你要怎麼樣達到你的目標,我們持續追蹤,好不好? 主席:請僑委會提供數字跟內容給楊委員,以回復其詢答的題目,好不好? 徐委員長佳青:好的,謝謝楊委員關心的議題,我們會持續地提供,謝謝。 楊委員瓊瓔:謝謝。 主席:還有你們要注意一下計算的母數,因為我印象你們有一個僑民的計算是四千八百多萬人,不要用那個當母數,用那個當母數,開玩笑…… 徐委員長佳青:我們現在都是以有跟中華民國的關係…… 主席:好,沒關係,對楊委員關心的題目,請用書面報告寫清楚給他。 徐委員長佳青:好。 主席:接下來進行詢答委員馬文君委員,馬文君委員、馬文君委員不在。 接下來進行詢答委員林憶君委員。 林委員憶君:(11時13分)謝謝主席,有請委員長。 主席:委員長請。 徐委員長佳青:林召委,您好。 林委員憶君:委員長好。因為今天時間有限,委員長只要重點、簡單回答我的三個問題。 徐委員長佳青:好的。 林委員憶君:僑委會主要的功能就是幫助全國僑胞在各地安居樂業,同時團結海外僑胞的民間力量,讓我們國家在國際上會更加地壯大。委員長,你知道嗎?我們在海外有很多僑團,現在會因為國內政黨的傾向不同,所以會有不同派系的團體,像我今年8月份到美國僑社的時候,就發現有涇渭分明的兩派──中華民國派和臺派,一個是全美台灣同鄉聯誼會,傾向自稱華人;另外一個是全美台灣同鄉會,自稱為台美人;還有一個更早成立的是中華會館,可能過去支持中華民國,但現在有點變動,內部甚至有些會員轉向支持中共。請問委員長,面對這麼尷尬的問題,你們如何溝通、協調?面對這樣的處理,尤其讓不同政黨立場的僑社也可以團結及意見一致呢?畢竟僑團就是我們臺灣民間外交最好的大使團嘛!所以我想面對這些外交的問題,委員長要如何處理呢? 徐委員長佳青:中華會館的成立,他們都是早期的中國移民、老僑,事實上不一定跟中華民國有發生關係,因為你看它成立的時間在一八九幾年就已經成立了。 林委員憶君:1882年。 徐委員長佳青:那時候中華民國都還沒有誕生嘛!但這些僑胞確實是早期促進中華民國在革命的時候、捐款很重要的力量之一,他們至今仍然是以支持自由民主的價值,所以我們跟這些傳統僑社近年來有更好地溝通,由於美中貿易戰等等的這種競合,大家逐漸看清楚中國的面目,包括這些傳統僑社,近年來在我們沒有給它任何利益的狀況下,他們認為臺灣比較優秀,所以又跟我們關係變得更加地穩健。 至於全美同鄉會跟聯誼會這兩個社團的差異性,這有一定的歷史發展,很多是因為臺灣早期、中華民國還在戒嚴時期的歷史產物所遺留下來,但是我在2020年之後來到僑委會,世界大概也已經繞了30、40個國家,我有一個很欣喜的發現,跟委員報告,不管現在是所謂的中華民國派或者是臺派,基本上大家已經有一個共識,就是第一個大家都from Taiwan、來自臺灣;第二個,對support臺灣自由民主也很有共識。所以我認為大家現在可以放棄過去對立的姿態,國內雖然有不同的政黨傾向,可是他們現在甚至可以一起辦升旗典禮,可以一起坐下來吃飯,我到訪的時候,大家也甚至都一起同臺高歌。我個人認為確實這幾個社團以前涇渭分明的狀態,在這幾年當中,因為臺灣整體的表現讓全世界、國際社會認同,他們在國際社會也認知到他們要講他們from Taiwan,才會受到更大的respect,所以雙方立場有趨近一致的狀況。 林委員憶君:好。第二個問題,委員長,你知道現在有關對岸中國大陸的孔子學院,近期在西方已經關閉了不少…… 徐委員長佳青:是。 林委員憶君:據本席瞭解,設置在美國大學的孔子學院也剩不到5個,雖然西方國家對孔子學院的質疑聲量非常高,但是國際媒體現在發現孔子學院在阿拉伯世界的中東,還有北非、非洲地區、南美洲的數量開始持續地擴張,而且成為重點發展地區,請問僑委會有沒有掌握呢?有沒有做好相關的因應呢?因為你們的報告內容有寫到114年要強化全球布局,委員長,你有沒有信心讓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可以進駐這些國家,還是設立更多間,來取代孔子學院呢? 徐委員長佳青:事實上,我們跟孔子學院完全不在同一個level,因為它是政治上的大外宣。我們開設華語文學習中心,事實上是對各個國家的文化融合,或者是族群和諧共處都有很好地幫助,這三年多的時間,在美國以及歐洲十多個國家經過這樣的執行,都受到各國的歡迎,包括像美國國務院都還主動幫我們宣傳,我們也樂觀其成在下一個階段的中長程期計畫時,在2026年開始,我們會擴大到全球,所以就不只設限在歐洲或是美國,可能包括其他的洲,像歐洲以外的…… 林委員憶君:所以還是會持續擴展就對了,是不是? 徐委員長佳青:是的!我們會向全球擴展,包括亞洲、大洋洲、其他的各洲、中南美洲,只要他們有意願及興趣,我們都會願意去協助他們來設立,因為設立的單位都是屬於當地的NGO組織,僑委會是站在協輔的立場,前幾年提供給他們一定的補助跟師資培育及教材,所以經過這四年執行跟試驗的成果,我們有信心接下來下一個階段從2026年開始,我們會向全球做這樣的布局。 林委員憶君:好。第三個問題,僑委會辦理產學攜手合作的僑生專班,從107年到110年,你們根據各個地方,像馬來西亞、泰國、越南等,以僑臺商需求的餐飲管理服務為主,而國發會為了因應我國產業用人需求,110年特別召開僑生專班轉型會議,以招收製造業、營造業、長照、農業及電子商務等五大類科學生為主。但是我發現僑生專班的實際招生結果,雖然有17校開設44班,但報到人數竟不到預定招收人數的四成,且選擇五大類科者與預期相差非常大,請問原因為何?委員長,對此你有什麼檢討對策? 徐委員長佳青:委員,我把詳細補充資料送到您辦公室,再跟您進一步詳細說明,好不好?因為數字寫錯了。其實我們是從2022年開始擴大舉辦,至於預定招收人數應當不是6,270的四成,那年還在疫情管制當中,但去年已經突破五千多,今年已經六千多。所以我會把資料提供給您,其實我們不只達標,甚至超標。 林委員憶君:好,謝謝。 主席:謝謝林憶君召委,委員長請回。 今天已登記質詢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本日會議有王義川委員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相關機關以書面於兩週內答復;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補充資料者,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兩週內提供。 委員王義川書面質詢: 有關中國將具有影響力的僑領及僑胞團體視為其統戰對象,並透過各種管道及手段施加壓力的情況,值得我們高度重視。今年4月,世界台商會在越南河內國家會議中心舉辦第30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卻因中共的干擾,導致我國部會首長無法參加該活動。此外,中方還要求會議中不得出現中華民國國旗的圖樣。這一系列行為不僅影響了僑委會的業務執行,更進一步削弱了我國參與國際活動的自由。 中國政府透過官方管道阻擋我國的外交空間,近年來更以商業交流的名義進行對僑台商團體的統戰工作。中方利用商業拜會及投資設廠等名義,安排各類會議及活動,積極吸納僑台商團體的組織幹部加入當地親中僑團,成為其統戰的媒介。 具體方案應包括但不限於:加強對僑領及僑胞的教育與培訓,建立有效的聯絡機制及推動國際合作,增強我國在國際場域的能見度。透過以上措施,期望能有效應對中國的統戰策略,保護我國的外交利益及僑胞的權益。 因此,請僑委會提出具體方案及措施,並於一個月內以書面方式回覆本辦公室。 主席:我們今天在機密報告跟詢答時,已經把機密預算審查完畢,該進行書面報告的請恪遵保密規定來回答相關委員。 現在請布置協商場地,相關列席官員於待會休息後就協商位置,我們來處理明年度僑委會相關預算。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1時21分) 繼續開會(11時36分) 主席:我們現在恢復開會。今天要審查僑委會的公開預算,我們只處理公務預算,機密預算已經處理完畢。 我先處理兩件事情:首先,陳永康委員剛才特別跟本席說,他提案的第58案到第68案、第89案到第101案、第105案到第113案已經跟僑委會溝通好,同意在會場合併凍結數,他沒有意見。另外,剛才徐巧芯委員說有一些要先表達,是不是讓徐巧芯委員先表達?請議事人員把有溝通過的先加註,我們待會處理到案子時再一併處理,謝謝。 徐委員巧芯:本席說明一下。剛才已經與徐佳青委員長溝通過,所以第3案照列通過;第13案跟第16案改成主決議,這個我們都簽了。我的其他提案都跟媒體宣傳相關,所以其他所有相關預算就統一減列100萬,如果審到相關預算,其他同仁如果沒有其他想法的話,就一併併案處理,然後可以用勻支的方式來進行…… 主席:可以自行調整? 徐委員巧芯:對,自行調整。謝謝。 主席:謝謝徐巧芯委員,僑委會有記錄起來吧?我們討論到該案時你們要提出來。 我們現在就先從第1案、第2案開始,同樣的,我們以分支計畫來做合併,如果僑委會已經跟提案委員達成共識,就請直接講共識結論,這樣我們可以留多一點時間去討論有爭議的案子,沒有爭議的就報告結論,比方說同意照列或者凍結多少數。 我們現在先處理第1案到第2案,併案處理,請僑委會說明。 徐委員長佳青:第1案、第2案分別是…… 主席:林憶君委員在場,林楚茵委員不在,如果委員不在就不處理。好,繼續。 徐委員長佳青:第1案跟第2案分別是林憶君委員跟林楚茵委員所提,針對我們的媒宣執行率未達標的部分提出建議。至於凍結金額,因為後面也有好幾位委員的提案都跟本案相關,是不是可以一起合併?徐巧芯委員的第16案已同意合併刪除100萬;馬委員的第7案則贊成通通只凍100萬,所以我們是不是…… 主席:這樣好不好?在場的馬文君委員、黃仁委員、羅美玲委員、林憶君委員還有陳冠廷委員,有關媒宣預算,目前我聽到兩個數字:一個是凍結100萬,一個是減列100萬。坦白講,僑委會預算不多,他們的100萬跟別人的100萬占比不一樣大,所以我們是不是這樣子?乾脆減列100萬、凍結100萬,兩個都做,再把這些案子做一個整理,有沒有意見?羅美玲委員?我們待會再看以誰的案子做主提案。 羅委員美玲:主席,你意思是對於…… 主席:所有有關媒宣…… 羅委員美玲:文宣,包含i僑卡的部分,是不是? 主席:沒有,i僑卡不在裡面,和媒宣有關的。 羅委員美玲:因為主席剛剛點名到我,我在想說…… 主席:在場面上的我每個都要問一下。 羅委員美玲:OK,我以為你在講i僑卡的部分。 主席:我再重複說一次。有關媒宣的部分,我們就是全部合併凍結100萬、減列100萬,待會請議事人員提醒我,處理到該案時再看以誰的案子當主提案,其他併案處理。各位在場委員有沒有意見?陳冠廷委員? 陳委員冠廷:沒有意見。 主席:我們待會就不多討論,以結論來處理。 好,所以第1案跟第2案,我們待會就是合併凍結100萬、減列100萬,至於以誰的提案為主提案,我們最後再來處理。 第3案跟第4案請僑委會說明。 徐委員長佳青:第3案、第4案分別是徐巧芯委員減列10萬,馬文君委員減列210萬。但經過溝通以後,兩位委員都同意照列,非常感謝委員。 主席:委員沒有意見?好,第3案跟第4案同意照列。 第5案到第11案與i僑卡有關,請僑委會說明。 徐委員長佳青:i僑卡有非常多委員關心,分別有林楚茵委員、王定宇委員、馬文君委員、陳冠廷委員、林憶君委員及黃仁委員。大家對我們的質詢或鞭策都提到,目前發卡量還未達標,對這部分我們建議,所有委員一起併案凍結10萬,因為這筆費用只是一百多萬的管理費用,金額數字並不大。 主席:請林憶君委員。還有沒有其他委員有意見?還有黃仁委員、羅美玲委員。先從林憶君召委開始。 林委員憶君:好。自i僑卡發行以來,核發的數量太低了,可能因為僑胞所在地難以掌握,導致i僑卡核發量比較偏低,但我希望僑委會可以運用多方的資源多多推廣。我發現僑委會發行的i僑卡中,有一個是持續廣邀國內外各領域優質商家加入特約商店的優惠,所以我建議僑委會是否可以跟花東地區的商店合作,成為你們i僑卡的特約商店?因為花蓮在0403地震之後,觀光非常需要振興,希望僑委會可以協助,幫政府盡一點力量,給予支持。我的提案跟大家一起併凍,並改成主決議。 主席:你要併凍,也要主決議?OK。 黃仁委員。 黃委員仁:就照委員長講的改凍10萬元。 主席:好的。羅美玲委員。 羅委員美玲:有關於i僑卡發行量少的問題,我看到很多委員提案是放在「資訊管理與維護」項下。但我是放在第18案「綜合規劃業務」,這個你們要一起處理?還是要個別?因為內容是一樣的,可是凍在不同項目。主席,這部分要怎麼處理? 主席:你這個科目很大,i僑卡只是裡面的一小塊。 羅委員美玲:所以要個別嗎? 主席:我先詢問一下,好不好?剛剛馬委員也很有意見。委員長,我請問一下,i僑卡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徐委員長佳青:跟召委及各位委員報告,在童委員長時代,他認為我們碰到疫情,由於現在的數位化運作可以跨越國界,而大家帶實體卡又容易遺失,所以這是動機。第二個比較大的意義是,希望透過數位化來匯聚大的數據資料,所以才啟動了這樣一個…… 主席:坦白說,僑委會的業務不是這個啦!當年在弄這張卡的時候,其實我們跟馬委員好幾個都…… 徐委員長佳青:好多委員有提醒過。 主席:我們都說,你發這張卡要幹什麼?就是說,你拿這張卡,你說要消費打折,僑胞又不住在我們這裡啦! 徐委員長佳青:不過近年來我們有把i僑卡的功能提升,比方說,僑胞如果要返國…… 主席:我舉個例子啦,像APEC卡,臺商就很喜歡,因為申請那個之後,我過海關可以快速通關,如果你這個i僑卡經過嚴格的審核,沒有犯罪紀錄、優良等等的話,他拿這張卡等於回國的時候啪就進來了,我告訴你,你的發行量一定大增。就是說,這個卡有沒有符合僑委會存在的目的,服務的目的,以及這個卡對僑胞來講,到底好不好用,不管它是實體或虛擬,虛擬你會更麻煩,虛擬你要做好資安,否則一旦被竊,整個8萬人、10萬人的資料就不見了,所以我坦白講,我對這個卡的發行目的,以及對僑委會有限的預算下還要背這件事情,質疑到底有沒有必要?你們真的要審慎思考,我請馬文君委員,我們兩個人在這個委員會是待最久的,這個卡從實體到虛擬,我們都經過了。 馬委員文君:謝謝主席,對,我的看法跟主席一樣,因為現在我們有兩百零八萬五千多人,然後你的發卡量其實只有八萬多,每年都在提,大家都在討論,是不是,如果我們沒有辦法發揮它最大的功能,對於僑委會本身在業務拓展上面沒有幫助的話,事實上,對於它的存廢或者以其他的方式,其實我覺得可以認真考慮一下。同意併凍。 主席:這個案子,我想我們就不多討論。 請冠廷委員。 陳委員冠廷:一樣,其實不要為了編預算而編預算啦,這個部分很明顯的,跟僑務的事務有直接關係嗎?如果只是要打折的話,我直接去用其他的管道就可以了,何必一定要這樣,所以我們也希望凍結,不是只是凍而已,是希望凍結之後提出書面報告時也要寫到它存續的必要性。 主席:預算部分我來做處理,我建議僑委會去思考跟出入境管的單位溝通,反而把它變得更尊榮一點,比如說我們僑胞如果對臺灣本身有重大投資,沒有不良犯罪紀錄,或者出入境都沒有什麼違規的情形下,這個卡應該要像APEC卡的臺灣版,就是進入臺灣的時候,比起一般人要排隊,他可以走通關比較快速的部分,那你這個卡就有讓僑胞覺得尊榮,但是一旦走這種我們所謂的快速通關的話,那個審核標準就要很嚴格,我就不會追求你的量了。你如果發行三、五千個,表示說有三、五千個臺僑對臺灣有投資,他素行良好而且願意常常回到臺灣來,你這個卡其實會被需要,就算實體卡他也不會丟掉,外交部在發的APEC卡就是實體卡,我看他們到東南亞國家要過關的時候,那一張就很有用,這個提供給你參考。 第5案到第11案,我們併案凍結10萬元,第一個,以陳冠廷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其他同仁部分併案處理,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林憶君委員的第10案改主決議,主決議已經送來了,我們待會再來宣讀。 我們處理第12案到第13案,這個我們剛剛已經討論過了,有關媒宣的部分,就是併案刪100萬,凍100萬,最後媒宣的部分我們再來看以哪一位委員的案子來做主提案。 接下來處理第14案到第17案,請說明。 徐委員長佳青:鑑於今年的國慶晚會,報名的僑胞人數增加很多,但是國慶辦理晚會時間之前又碰到颱風,所以造成一些不可確定的因素。雖然臺北市政府已經很積極地想要擴張這個人數,不過最後我們還是只有分到2,000個名額,所以這部分,我們也希望未來可以繼續為僑胞爭取更多的座位數。另外,我們也會更彈性地來跟主辦的單位、地方政府進行相關的溝通,過往因為通常國慶日的慶典跟晚會都是8號或9號,比較銜接在一起,今年比較特殊,因為提早到5號,然後3號又碰到颱風,確實,這個對我們來講有很大的challenge,不過我們最後還是順利辦完。所以在這邊跟委員報告,是不是可以不要再凍了?因為我們的錢真的很少,我們每次補助,這筆錢全部都是直接補助地方政府的,我們不是自己執行的。 主席:看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請馬文君委員。 馬委員文君:這個部分,好像當時有講要併凍啦,併凍20萬,主要是因為這一次的國慶晚會一票難求,雖然我們僑胞的座位大概有2,000個,不過到最後我們有四千多個回國的僑胞,只分配到2,000席,而且晚會當天,我們僑胞的座位是一片空蕩蕩,沒有人坐,這個狀況其實也受到一些熱議。所以這個部分未來在控管或遞補上面,其實也應該有一些相關的機制,所以我們還是按照原來說的,就凍結20萬。 主席:好,我來處理預算,還有沒有其他同仁有意見?沒有的話,徐巧芯委員的案子改主決議,王定宇委員、馬文君委員、徐巧芯委員的凍結案合併…… 徐委員長佳青:報告召委,第17案是合併前面那個,因為它是媒宣的部分。 主席:好,那就是王定宇委員跟馬文君委員的提案合併凍結20萬元,以馬文君委員的案子為主提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徐委員長佳青:好,謝謝。 主席:徐巧芯委員的案子改主決議,待會再宣讀,第16案的部分。 處理第18案到第24案,請說明。 徐委員長佳青:第18案是剛剛羅美玲委員希望能夠併案的部分,事實上前面的部分純粹是網路的維護營運費,這一部分的金額其實也是非常少,我們只有一點點的推廣費用而已。所以如果委員可以一起支持的話,我們是不是把這個案子就直接凍在我們資訊的部分,這裡就不要凍了,好不好? 羅委員美玲:OK,這個部分剛剛我有提出…… 徐委員長佳青:或者可以改一個主決議。 主席:請羅美玲委員。 羅委員美玲:對,我剛剛有提出來,因為剛剛前面已經在講i僑卡,所以我說第18案也是i僑卡,我可以同意併案啦,併到前面去沒有問題。 徐委員長佳青:謝謝羅委員。 接下來,第19案到第22案,這個都是搭僑計畫,關於搭僑計畫,事實上,委員們都很關心,我們也很高興看到今年有2,800個來申請,可是我們因為經費有限,只能錄取到60位,所以明年我們有略略增加我們的預算,明年這部分會擴大來錄取。委員,這部分我們的錢已經很少了,如果可以的話,是不是合併,不要凍這麼多,看看是不是可以凍20萬,好不好? 馬委員文君:都講好了…… 徐委員長佳青:好,50萬也可以啦,我們就…… 主席:委員長,如果經過溝通有達到共識,你們就直接講達到共識多少,這樣子可能會比較順。 徐委員長佳青:是,基本上,有跟馬委員、黃委員、各位委員、陳委員、林委員都有溝通啦,就是併案凍50萬,然後書面報告。 主席:請陳冠廷委員。 陳委員冠廷:委員長,這個部分凍50萬,我是沒有意見啦,可以,但我們是希望說,因為有一些人反映表示不公平,不知道到底是遴選多少名學子,還有計畫的僑居地等等,這個部分書面報告內容幫我們補正就可以了,好不好? 徐委員長佳青:好的,謝謝,謝謝陳委員。 第23案的部分,其實跟前面一致,委員也同意讓我們併案了,所以這一案也就照列。 主席:好,我來處理,黃仁委員請說。 黃委員仁:針對第21案的部分,剛好有提到原住民和新住民學生的需求,我想委員長也要特別注意到這些方面,在搭僑的計畫裡面,能夠擴大其國際視野及認識僑務工作的機會,這邊有特別提到原住民,還有新住民,針對這個部分也稍微注意到他們的需求,好不好? 徐委員長佳青:好的,我們未來會把區域的配比,還有族群的代表性,都納入作為參考,其實今年就有一位是新住民來參加。 主席:好,我們來處理預算,好不好?第18案羅美玲委員的提案,雖然分支計畫不同,但是跟i僑卡有關,我們把它併到前面i僑卡的併凍。第19案到第24案,以黃仁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併凍50萬,書面報告請涵蓋各委員關心的事情…… 林主任秀燕:第24案是徐委員的…… 徐委員長佳青:沒關係,那個一樣是第16案媒宣的部分。 主席:那是媒宣,沒關係,我把它講完。併凍50萬,書面報告請包含委員垂詢的部分。 另外第24案是屬於媒宣的部分,我們一樣併凍100萬,並減列100萬,我們最後再來處理。 徐委員長佳青:是。第23案馬委員同意照列。 主席:對,沒關係!那個就併案處理了。 再來我們處理第25案到第30案,請說明。 徐委員長佳青:第25案到第30案有兩個主要項目,一個是針對我們的急難救助,另外一個是針對僑宴的部分。僑宴的部分跟馬委員已經有溝通過,建議凍結50萬,書面報告後動支。這個已經有共識,我們就遵照協商的結論。 主席:好。馬委員OK,那林憶君委員? 徐委員長佳青:急難救助協會的部分是不是建議大家可以照列?因為我們急難救助協會的錢已經很少。 主席:這有溝通過了嘛? 徐委員長佳青:對,有溝通過。 主席:好。林憶君召委? 林委員憶君:我發現僑委會110年到112年協輔僑團成立急難救助協會的預算執行真的是偏低,而且績效不佳。雖然海外僑界急難救助協會是要配合外交部各駐外館統一指揮,但僑委會還是應該要想辦法積極運用,結合僑胞的力量去協助,而非把這個責任都甩鍋給外交部。所以我堅持單獨凍結這個預算50萬,讓僑委會檢討如何精進,達到協助、救助的效果。 主席:好,我來處理預算,看看各位有沒有意見。 第25案到第30案原則上我們併案凍結50萬元,以林憶君召委為主提案,其中沈伯洋委員跟徐巧芯委員改主決議,這樣有沒有問題?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OK,好。沒有問題的話,我們第25案到第30案就這樣處理。 徐委員長佳青:好,謝謝委員。 主席:第31案到第34案,請說明。 徐委員長佳青:這個是有關於僑社工作研討會的邀訪。我們邀訪團在這兩年其實來參與的僑團領袖都非常肯定,他們覺得經過工作坊以後,對他們的社團經營以及對他們的個人生涯發展都有很好的幫助,所以是不是可以請委員繼續支持我們,同意照列?也溝通過了,謝謝馬委員。 主席:馬文君委員。 馬委員文君:好,同意照列。 主席:OK,好。所以第31案到第34案原則同意照列,但是第33案跟第34案是屬於媒宣的部分,我們待會合併處理。媒宣減列100萬,凍結100萬。 好,接下來第35案到第37案,請說明。 徐委員長佳青:這個是針對我們在海外的16個僑教中心。近年來因為各國的物價指數上漲,各國僑教中心人力的成本也提高,所以我們在這個部分的預算上確實是嚴重不足。經過溝通和補充資料後,陳冠廷委員、林憶君委員跟馬文君委員都同意改為主決議。林憶君委員也改成主決議,謝謝。 主席:林委員請說。 林委員憶君:謝謝主席。我今天質詢的重點,就是海外華語文中心有沒有按照你們的規劃持續地擴展。今天也有講到,阿拉伯世界和中東、北非那邊一直持續,所以我們是不是也有在這方面加強? 徐委員長佳青:有,未來是全球的。 林委員憶君:OK,好,那我就改成主決議。 徐委員長佳青:好,謝謝委員。 主席:好,這個是第35案到第37案…… 馬委員文君:主席! 主席:馬文君委員。 馬委員文君:這個部分我們同意改成主決議。可是我記得在上個年度也已經提到了,就是說我們目前有16處海外華僑文教中心,可是大部分都是分配在北美,尤其像澳洲就2處,可是澳洲那裡才五萬多人。其他我們僑胞數比較多的,像是泰國、馬來西亞、印尼、日本,其實都沒有海外僑教中心,這個部分好像也一直沒有特別提出一個因應的作為。英、法現在也都裁撤了。我們同意改成主決議,不過就這個面向,雖然我們經費不足,還是應該要強化這個部分,謝謝。 主席:好,林委員。 林委員憶君:我同意剛才馬委員的說法,所以我覺得這個還是要有一個規劃,讓我們知道。 主席:主決議的時候也是要回復啦!陳冠廷委員。 陳委員冠廷:我是改主決議。還有一個地方要提醒,就是說僑教中心是週末的時候需求最大,所以說人員的調配希望以後可以調整,我有聽到一些僑民講這樣的心聲,說希望可以調整。再來,我們是以僑民的所在地為主要的服務地方,我知道北美也有很多僑民在那邊,他們影響力也很大。可是從新南向開始到現在,我們知道我們主要的臺僑也都在東南亞,所以這些都必須要相應調整,謝謝。 主席:你們週末沒有開嗎? 徐委員長佳青:沒有……我們週末都有開,我們六、日都開,所以我們僑教中心都是休禮拜一的。 主席:都有開啦!對,我印象中他們weekend有開啦! 徐委員長佳青:對。 陳委員冠廷:我知道,所以他們的意思是調…… 徐委員長佳青:六、日是輪流值班的。 主席:好。第35案、第36案和第37案,陳冠廷委員、林憶君委員和馬文君委員改主決議,但是請僑委會就僑教中心分布的位置、人力資源的運用,以及提供服務的時間,在回復主決議的時候詳實說明。 再來第38案到第44案,請說明。 徐委員長佳青:第38案到第44案主要就是針對我們在僑青的培育計畫上面有一些費用增加。最後經過溝通,大家同意第38案、第39案、第40案和第44案併案一起凍結50萬,書報後同意,這部分我們都尊重委員的建議,所以我們就是…… 主席:併凍50萬? 徐委員長佳青:對,併凍50萬。中間媒宣一樣挑出來,剛剛那個凍100萬、刪100萬一樣的,第41案、第42案、第43案的部分。 主席:對。各位委員有沒有其他意見?沒有的話,我們來處理這個預算數。第38案到第44案有關媒宣的部分就併入我們之前的原則來處理,我們剛剛已經決定併案刪減100萬、凍結100萬。凍結的部分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減列的部分科目自行調整。其餘的部分併凍50萬,併凍的部分以馬文君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併凍50萬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馬委員文君:好。主席,我再補充一下。同意併凍,不過第39案的內容大概比較不一樣,就是我們在112年的時候有聘用國內的專案人力1名,還有國外專案人員3名。113年的時候,國內專案人力1名,國外的專案人員變成5名。像這樣子約用人員人數一直在增加當中,可是它到底做什麼,以及國內、國外分別是執行什麼樣的業務、它的成效是什麼,所以你必須要增加這樣的人數?這個部分也要一併說明清楚。 徐委員長佳青:我們會補充資料。 主席:好。陳永康委員。 陳委員永康:主席,我補充一下。我8月份跟林委員去德州僑教中心,它是全世界最大的僑教中心,成效也是最好的。它的業務負荷比較多,所以它增加那個人在那邊是它需要增加人數的。那個在Houston。 徐委員長佳青:我們其實這幾年僑教中心的業務都增加很多,因為我們人力沒有辦法增加,乙類雇員跟臨雇也都是被外交部控管的,在業務增加的狀況之下,我們只能用專案人力來補充,所以請委員支持,真的很感謝。 主席:好,第38案到第44案以馬文君委員的第40案為主提案,併案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書面報告請涵蓋剛才委員詢問的部分,所以請僑委會做紀錄的人務必做詳實。我今天感覺得出來,大家不是對你們預算有問題,是希望你們在有些部分說明清楚、做得更好,這個很善意的建議,請你們回答的時候一定要回答到。 徐委員長佳青:好。 主席:有關媒宣的部分,我們一樣併案處理,待會再來處理。 第45案陳冠廷委員的提案,請僑委會說明。 徐委員長佳青:經過跟陳委員的溝通,了解陳委員對我們的督促方向,所以陳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我們也會遵照。 陳委員冠廷:同意,只是說預算變多,可是目標值卻降低,這樣子是有點奇怪的,再麻煩…… 主席:在主決議回復的時候,請涵蓋這個部分。 陳委員冠廷:好,謝謝。 主席:第45案改主決議。 接下來處理第46案到第52案,請說明。 徐委員長佳青:第46案到第52案是針對我們華語文學習中心,還有所有在海外的僑校師資。在培育上面,我們是鼓勵我們僑校的老師可以進一步進入到當地的主流學校取得執照,所以過去有訂立這樣的指標。事實上,近年來我們有觀察到,各個不管在美國或歐洲的僑校,他們已經逐漸地朝向這個目標,而且越辦越好;然後主流的教師也跟我們開始有靠近,因為他們知道我們編的教材還有我們的師資培育都是他們所需要的,所以這一方面我們未來會繼續呈現成果給委員看。是不是遵照委員之前的溝通,馬文君委員同意改主決議,陳委員是不是也可以一起併案處理?還是我們連同後面的業務費用都一併就…… 主席:沒關係,這個我們來處理。 徐委員長佳青:是,因為都是同一個類型。 主席:各位委員還有沒有什麼要垂詢的部分?沒有的話,就這樣子,我如果宣達有錯誤的話,請各位委員隨時提出,沒有問題。 第46案馬文君委員提案改主決議。另外,第47案、第49案、第50案、第51案和第52案,以陳冠廷委員的第47案為主提案,併案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48案有關媒宣的部分,我們剛才已經確定處理的原則,到時候併案一併處理。 接下來處理第53案到第57案,請僑委會說明。 徐委員長佳青:第53案到第57案的部分,扣除第57案,就是剛剛講的媒宣併案處理,上面有馬文君委員、羅美玲委員和林憶君委員所提的幾項跟僑教的文化活動有相關的,經溝通後都同意照列,謝謝各位委員。 主席: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請馬文君委員。 馬委員文君:我剛好兩個案子都同意照列,第53案和第56案都同意照列。不過在「充實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等駐外單位文化及民俗器材」部分,因為剛開始來談的時候執行率比較低,可能不到四成,到最後12月的時候大概執行率就補足了,可是好像都是買原住民的服裝。我們覺得這個好像是為了要達到執行率,才用這樣的方式。所以在這個部分,你有買服裝,然後你要推廣什麼樣的文化,你可能要做一個通盤的規劃。 主席:羅美玲委員。 羅委員美玲:好,我的第54案其實跟其他委員的提案內容是不一樣的,我是針對全球僑校學生的僑生歌唱比賽,因為我們覺得這個應該要做推廣。對於僑生歌唱比賽,其實這些孩子的素質都很高,我是覺得很值得去做推廣。可是我們在看到YouTube的影片,之前好像僑委會有來說明,說因為版權的關係,我們只能放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所以這個很可惜。當然像IG、Threads目前也有在放,目前的人數有破千,可是我們覺得這孩子表現這麼好,好像我們的推廣不是那麼足。 主席:我請教一下,什麼樣的版權問題可以一個月? 羅委員美玲:對啊!不然就是連一次都不行。 主席:有版權的應該連一次都不行,怎麼會有一個月可以…… 徐委員長佳青:因為這幾年我們的歌唱比賽初賽跟複賽都是在線上用AI,只有決賽的部分是有實體比賽。實體比賽的時候,我們是委託某一個比方說電視臺或者某一個影劇公司。它來籌辦這個活動的時候,其實我們跟它有簽約,就是影片我們是可以播放的,但是我們不能下推廣,就是這樣子。 主席:不是!縱使不能下推廣,也不會下架,應該還在吧?YT還在嗎? 徐委員長佳青:不會下架,都還在。 主席:不在了,不見了啊! 羅委員美玲:對,都還在。可是…… 主席:在嗎? 羅委員美玲:問題是好像點閱的人數其實是…… 主席:YT還在嗎? 羅委員美玲:IG跟Threads在啦!可是YouTube是不是要下架? 徐委員長佳青:我們是把它移到不同的頻道去放。 羅委員美玲:對啊!可是那個YouTube的…… 主席:為什麼要移?為什麼YT不播? 徐委員長佳青:我來說明一下。因為我們後來發現在IG跟X是比較年輕人愛看,然後放在傳統的FB看的人反而低,就如同你說的,那就只有千人…… 主席:不是!委員長,放在上面又不用成本,你為什麼不通通放?你為什麼要分成這個平臺老人在看,就把它收回來?老人也是人啊!也是要點閱率啊!我不太懂你們的作業。 徐委員長佳青:是啦!那我們就再把它補回FB。其實我們一直有放啦! 主席:那個就是交叉流量嘛!你放到X比較多人看,也不代表你YT要把它抽掉,我不太懂處理的邏輯。好,沒關係,既然委員都同意,我們剛才是第53案到第57案同意照列,但是剛才委員詢問的部分,雖然你不用書面報告,其實你辦了一個活動,尤其是跨國境的,網路上的點閱率就是觸及率啦!我覺得觸及率現在是common sense…… 羅委員美玲:我看這樣子好了啦!因為這個案就只有我在提,我在想是不是還是一樣,凍少一點沒關係,本來我就凍不多了啦!就50萬而已。是不是可以凍少一點,然後還是…… 徐委員長佳青:委員,或者我們針對你的部分來弄一個主決議好不好?因為這是活動之後的影片…… 主席:這樣子啦!羅美玲委員的提案…… 徐委員長佳青:其實我們都沒有用到預算哦! 主席:都沒有用到預算? 徐委員長佳青:都沒有用到預算。 主席:那好啦!羅委員,你是不是改主決議?改主決議好不好? 羅委員美玲:OK,好吧! 主席:好,那另外第57案媒宣的部分我們就併案處理。第53案到第57案同意照列,第57案併案處理在媒宣的部分。 第58案到第68案,請僑委會說明。 徐委員長佳青:第58案到第68案當中,有媒宣的部分就併案處理。針對第58案、第65案、第67案和第68案,分別有同意凍結100萬,書面報告後動支,這當中有包括第65案的馬文君委員,第67案也是馬文君委員,第68案的陳冠廷委員,以及第58案的徐巧芯委員。其實徐巧芯委員那個好像也是媒宣的吧? 主席:對。 徐委員長佳青:對啊!第58案應該去掉,所以是第65案、第67案和第68案3案合併凍結100萬。 主席:羅美玲委員。 羅委員美玲:我的第63案應該也是哦!第63案是不是也是媒宣的部分? 主席:是嗎?你寫的不是啊! 羅委員美玲:不是嗎? 主席:你寫行銷培訓。 羅委員美玲:宣傳行銷業務,這算嗎? 主席:馬文君委員。 馬委員文君:這個有同意併凍。我可能也要稍微提一下,僑校跟國內教育機構有合開線上的課程,它補助的情況在111年有四千六百多人,112年就變成1,200人,到113年甚至下滑到七百八十幾人,所以它人數一直驟減,可能像這樣的執行率也沒有達到我們預期的效益。這個部分可能也要再考量一下它當時的執行方式,還有人數減少的原因。 另外,華語文學習中心之前都是以每班10個人以上為原則,有的招生不足也都停辦了,可是我們預算金額可能相關的大概有九千多萬。雖然這不是都用在這裡,不過我們看它的效果好像也不如我們原來預計的,這一個部分可能都要一併地說明跟規劃,謝謝。 徐委員長佳青:好,我們會把那個資料再補充。 主席:我印象中,委員長答詢的時候,你們數據是錯的,下次事前溝通。黃仁委員。 黃委員仁:針對第60案的部分,我國掌握大陸孔子學院遭各國退場的契機,於各國搶進設立海外華語文學習中心,所以設定目標以美歐地區設立了100所。114年度計畫即將結案,提醒僑委會追求設立數量外,後續要更注意到華語文學習中心的品質,落實對教學品質不佳的來加以輔導及退場,好不好?我這邊改凍100萬。 主席:好,來處理預算的部分。除了媒宣併案處理以外,第58案到第68案是不是以陳永康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併案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徐委員長佳青:同意。所以就是從第58案到第68案全部併案…… 主席:併案凍結100萬,以陳永康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 徐委員長佳青:對,然後媒宣的部分拉出來。 主席:對,沒錯。 接下來是第69案到第71案,請僑委會說明。 徐委員長佳青:這部分是委員關心有關於僑生留用標準的問題。這部分我們一直有在精進,確實今年的評點留用人數的部分有再大幅增加。其實這個評點制已經要日落了,所以將來企業在僱用人的門檻就會下降。 主席:什麼時候日落?就是截止日。 徐委員長佳青:這個要等勞動部公布,這是勞動部的規範,不是我們的規範…… 主席:OK。 徐委員長佳青:我們一直跟他們溝通,我們已經讓他們把上限的門檻拿掉,他們現在是搭配中階人力的條例修法,那個修法一通過,這個就同時落日。 主席:就是以它修法通過的日子為落日的日子? 徐委員長佳青:對,當時是這樣講的。 主席:好,羅美玲委員。 羅委員美玲:那個評點制好像今年已經落日了,它好像已經…… 徐委員長佳青:還沒有落日。 羅委員美玲:還沒嗎? 徐委員長佳青:它是要搭配中階人力的條例、計畫,一起配合落日。 羅委員美玲:可是我印象當中它好像…… 主席:上限結束了啦! 徐委員長佳青:是上限,沒有…… 羅委員美玲:就是天花板拿掉啦! 徐委員長佳青:沒有天花板而已,因為天花板我講了兩年,他們終於同意了。 羅委員美玲:對。 徐委員長佳青:但是日落整個評點制是要等那個中階的條例修正通過,我們才能一起配合。 主席:好。第69案到第71案看起來大家是同意照列,因為評點制大家關心很久,那也要搭配勞動部中階勞工招募的相關法令。所以剛才我們這個會議記錄要寫很清楚,它那個法一通過,你們這邊就結束了、就落日。第69案到第71案同意照列。 第72案到第74案請說明。 徐委員長佳青:第72案到第74案主要是針對本會海外信保基金的部分。經溝通後,第72案、第73案同意併凍20萬元,書面報告後動支。謝謝陳冠廷委員跟馬文君委員。 主席:有沒有要提問?陳冠廷委員請說明。 陳委員冠廷:我們看這個收回的成效確實是很不彰。本來我們是希望說至少要凍結200萬元,但是既然我們辦公室已經同意的話,還是希望委員長能夠來仔細考慮一下這個業務到底是為什麼這麼多回來想要創業的,但是都沒有辦法成功,然後到最後變成這樣,甚至呆帳。是不是請委員長之後把金融的部分幫我們補足一下到底是為什麼? 徐委員長佳青:好,我們把這個個案式的內容再提供給委員辦公室做參考,謝謝。 主席:馬文君委員。 馬委員文君:這個部分我們提出來主要就是針對你們兩年的活動內容主題都差不多,就是你們的專題講座活動內容其實都差不多,比較沒有創新的做法,然後也降低僑臺商返國參訪交流的意願。像「淨零碳排」、「投資臺灣」、「綠能科技」,還有「行銷臺灣優質農產」等等,其中優質臺灣農產好像一直都是我們在宣傳的,可是也要停辦了。就是它的理由、未來想要交流的方向,或者主題方向、它的用途,或者它的目的性,也一併讓大家知道,然後應該怎麼樣讓它可以在相關的交流活動辦得更成功,謝謝。 徐委員長佳青:好的,我們會持續在委員的建議上來精進。 主席:第72案和第73案以陳冠廷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併案凍結20萬,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徐巧芯委員的第74案併案在媒宣的部分處理。 第75案到第78案請說明。 徐委員長佳青:第75案到第78案是我們針對僑商的業務,主要3個案子是馬文君委員所提,徐巧芯委員那個就是媒宣,一樣的。美食的巡迴講座跟臺商的產業鏈、精品獎的部分,還有創業行銷的參訪7項活動,經跟委員溝通之後,同意併案凍結50萬。 主席:馬文君委員。 徐委員長佳青:其中一案有照列,謝謝。 馬委員文君:對。第76案照列。第75案、第78案這兩個主要是因為僑委會在辦「2024年臺灣美食國際巡迴講座」的時候,在資料上面顯示說我們舉辦13場次的教學,參加人數高達1萬1,531人。可是我們從書面報告的照片上面看,這個非常誇大,說它有一萬多人,其實這個看起來應該都沒有啦! 徐委員長佳青:有、有、有!委員,我解釋。因為其中有一場是辦大型活動,然後美食是提供到那個大型活動去的,所以那一場…… 馬委員文君:什麼樣的活動? 徐委員長佳青:像我們在美國有一些叫做臺灣日的活動,TAIWAN YES、文化節,參與活動的人數動輒都是上千上萬。 馬委員文君:不是啦!那是別人辦的活動,然後我們去參與,那不是我們的啊!那不是我們的啊! 徐委員長佳青:那個美食巡迴展有搭配這一個活動。 馬委員文君:你如果去參加一個有10萬人的活動,那你可以把那個當成我們的成果嗎?那個沒有必要,你那個太誇張了。因為你提供給我們的,就是我們自己主辦的,並沒有這樣的人數,你不用特別去誇大這樣的成果,還是以我們自己預算主辦的為主…… 徐委員長佳青:好,未來我們把這種大活動的拉掉。 馬委員文君:不是!不是把它拉掉。你可以參與…… 主席:不是!不是拉掉啦!馬委員的意思我大概懂了。比如說我辦個美食講座,我跑去波士頓馬拉松的話,開玩笑!我這個活動10萬人參加,但是那個意義不大;反而就是說你參加什麼活動,這個活動本身比方說1萬人參加,但是我們的講座現場有數百人,這個可能精實一點,大家反而好處理。 徐委員長佳青:是。委員這個提示,我上個禮拜才剛剛跟會內同仁特別提醒過,我說你們報回來那個數字,我一看,我也覺得不太可能。 主席:不是要你們迴避參加大活動,當然要掛在人家大活動啊! 徐委員長佳青:是。 主席:人家樹蔭大,我們得利也大嘛!但是在報告的時候,可能把它寫得精準一點。 徐委員長佳青:對。 主席:第75案到第78案,以馬文君委員提案的第75案為主提案,併案凍結50萬,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77案媒宣的部分,我們就合併待會再一併處理。 再來處理第79案到第85案,請說明。 徐委員長佳青:第79案到第85案基本上是信保基金的業務,我們代償餘額近年來其實微幅上升。信保基金的實際目的不是我們貸款給海外臺商,是我們媒合國內金融機構來提供這個貸款,我們來做保。對於信保稽核的過程,我們未來會強化,減少這種所謂代償的狀態發生。在這個過程,我們也會積極跟信保基金還有金融機構密切聯繫,以上說明。跟委員溝通後,第79案、第80案、第81案、第85案合併凍結10萬,書報後動支。 主席:黃仁委員請說。 黃委員仁:「非洲計畫」是蔡政府的重大政策,但卻有先射箭後畫靶的問題。雖然政府稱非洲商機非常地龐大,但近年來我國對非洲貿易卻有衰退的顯示,顯然「非洲計畫」並未能發揮效能。如今賴政府計畫要進一步推動「非洲計畫2.0」,僑商經濟是僑委會最重要的業務,僑委會也應該注意到要如何協助非洲僑商推廣商機跟契機,好不好?所以改凍10萬塊。 徐委員長佳青:好,謝謝黃仁委員提醒。 主席:第79案到第85案,除了第84案是併入媒宣一併處理以外…… 徐委員長佳青:有兩個媒宣,第83案和第84案都是。 主席:第83案和第84案? 徐委員長佳青:對。第82案馬委員同意照列。 主席:沒關係,我來處理。第83案、第84案併入媒宣的案子來處理。第79案到第85案以黃仁委員的第79案為主提案,合併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接下來處理第86案到第88案,請說明。 徐委員長佳青:第88案是屬於媒宣部分,那就併案處理。第87案經過溝通以後,馬委員的指導同意改為主決議。第86案馬委員也同意照列,非常感謝。 主席:馬委員,對嗎?好,第86案到第88案,第88案併入媒宣刪凍的處理。第86案同意照列,第87案改主決議。 我先跟在場的委員溝通一下,我們處理到完再吃飯,我們把它處理完。大家沒有意見?好。 接下來處理第89案到第101案,請說明。 徐委員長佳青:第89案到第101案都是針對我們僑生的擴大培育計畫,主要都是產攜專班的部分。扣除第100案是媒宣抽出併案處理之外,其餘的經溝通後,同意凍結100萬,書面報告後動支。 主席:黃仁委員,然後接下來馬文君,再來羅美玲、林憶君。 黃委員仁:針對第92案,現行的評點制經各界反映已有所放寬,但本席提醒,評點制放寬後可能會浮出新的問題。僑委會應該隨時注意到僑生留臺就業的權益,並在僑生留臺就業前,確保能夠了解我國勞動權益、法規與申訴的管道,所以改凍為100萬。 主席:接下來馬文君委員。 馬委員文君:謝謝主席。第97案、第98案和第101案有些部分大概都是針對產學專班,就是技職還有在大學的部分,包括這樣子的預算其實大幅增加一億七千八百多萬。這個在之前我記得也有請教過委員長,就是我們過去都是以僑生為主,大概這也是僑委會的主要宗旨。可是我們在增加這麼多的預算上面,它對象已經改成只要願意來臺灣讀書都可以。所以就這個部分,我覺得可能要適時地減列,然後也要說明清楚,因為這樣對我們臺灣的學生,或者相關的教育或福利是不是會有衝擊?我們把這麼大筆的預算用在非僑生的身上,我覺得這個不是很恰當。所以我們希望可以有刪凍,然後也要把這個部分的執行狀況說明清楚,謝謝。 徐委員長佳青:好的,那我事後來補充資料到委員辦公室進一步說明。 主席:減列數,因為我看到的共識是沒有減列數啦!馬委員有沒有建議數? 馬委員文君:是沒有。我是減1,000萬啦! 主席:這麼多喔? 徐委員長佳青:全部一起併凍啦! 馬委員文君:沒有,你要減列,因為你增加太多,你增加一億七千八百多萬…… 徐委員長佳青:委員,我們今年…… 馬委員文君:這是非常高的金額。我們很清楚對象不是我們原來的對象,因為你增加的人數太多了。所以就這個部分,可能還是要把它說明清楚。 主席:我們待會討論,委員長先稍候。羅美玲委員。 羅委員美玲:我的第93案最主要還是針對3加4產攜專班裡面的內容,我有跟委員長做了很多的探討。上次我們有提到僑外生的語言問題,造成學習障礙。今天我們也檢討了教學的品質,真的是非常地堪慮。其實還有好多好多的事情都需要我們僑委會這邊用心,譬如說招生的仲介化也是非常地嚴重。雖然說今年我們有明列,就是說如果有檢舉的話,這是不允許的,可以停招3年,可是這畢竟還是比較被動式的做法。3加4已經實施10年了,可是弊病還是這麼多。既然我們都已經推行了,3加4應該是要有更好的成績,可是沒有!我們發現甚至有些學校還變成學店,把這些僑外生當外籍移工在使用,我覺得問題非常非常地多,所以我這邊還是滿堅持要凍結100萬。以上,謝謝。 主席:好,林憶君委員。 林委員憶君:謝謝主席。我知道僑委會這幾年來其實配合政府的新南向政策,擴大了產攜僑生專班3加4的教育體制。但是問題是,雖然113年度在產學專班的開班類科和招收人數較112年度有一點點成長,但還是不如預期。僑委會應該要如何精進,才能落實僑生留用的制度,這個很重要。而且它開辦的僑生專班其實和預期真的是落差太大了,所以這個我還是堅持要單獨凍結100萬,提出書面報告就可以解凍。 主席:我來處理一下,好不好?第一個,我還是要提醒僑委會,不容許有扣護照的情形。 徐委員長佳青:沒有,已經檢查完了。 主席:對,一定要提醒他們,如果再犯的話,那是移送法辦,國際人權組織都在看這件事情,這個不能犯。也不容許以僑生之名義,來臺灣變奴工,這個更不可以。也不能以僑生的名義,迴避我們不管是移工或勞基法相關規定,我相信委員長對這方面也很重視。 我們是不是先處理刪減的部分?以馬文君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減列100萬元。 馬委員文君:太少了啦! 主席:那妳要減多少? 馬委員文君:它的有一億多…… 主席:一億多是分支計畫嘛!就這樣…… 馬委員文君:沒有、沒有!因為它調得太高了啦! 主席:200萬? 馬委員文君:然後對象也沒有講清楚啊!那時候來也大概沒有針對這個部分說明清楚,然後…… 徐委員長佳青:我跟委員報告…… 馬委員文君:還有之前大家所質疑的,包括到哪些學校,然後去做什麼樣的課程,還有工作。 主席:委員長,減列的部分,因為我還講200萬,看馬委員不同意,那你們是不是有能夠接受的減列數額? 徐委員長佳青:跟委員報告,我們今年事實上在學費補助上已經不夠錢了,我們還去要了第二預備金。因為這些學生都已經進來讀書了,事實上我們是超標,我們今年是超過原來預計招生的額數,所以我們今年預算又不夠了。如果再刪減明年預算,我們明年就變成更不夠了。 主席:對,我們是希望防弊,不是要讓你們動不了。 馬委員文君:我知道。因為它明年是增加一億七千多萬,你今年不夠,今年沒有這麼高額,其實我們的減列數已經不高了。我剛才強調的重點是你這些學生的來源,我們為什麼要編這樣的預算,去補貼他來這裡這樣的念書,你是幫學校,還是…… 徐委員長佳青:我們還是僑生。 馬委員文君:沒有!當時你回答我的時候不是僑生。委員長,請你記住你曾經跟我講的,不是僑生。因為從一千多人突然暴增到這麼多人,變成兩萬多人,你認定的僑生來源是什麼,我覺得這個是會有一些問題的。因為你們沒有辦法說明清楚,我們才會覺得說你在增加這麼多的金額預算上面是非常高的。 徐委員長佳青:委員,我來一個妥協的版本,好不好?就是我們凍200萬,我們就…… 主席:他減200萬都不同意了,怎麼可能同意凍200萬? 徐委員長佳青:委員,你是要凍1,000萬的意思,是不是?你要凍1,000萬,是不是這個意思?不要減列啦!就凍1,000萬啦! 馬委員文君:沒有!減列我覺得應該,因為你減列數…… 徐委員長佳青:因為一減列,我們明年可能又要去要二備金了,因為學生已經進來了,現在這個錢是要付…… 主席:你這個是一年度一年度要延續…… 馬委員文君:你這個是明年…… 徐委員長佳青:它這是一直累積上去的,你進來學生越多,我一定要增加這麼多,否則我不可能說這些學生還沒有畢業,我就不付他學費啦!這樣會形成落差。那這樣的話…… 馬委員文君:沒有!如果明年要增加到一億七千多萬,我不知道為什麼今年他可以進來念書,你知道我的意思嗎?就是說你是在明年的預算才把它加上去。如果這些人已經進來念了,你本來就應該要支付這些錢,那你從第二預備金到底是要了多少錢?我覺得這是有落差的。委員長,我們當時在談的時候…… 徐委員長佳青:委員,你先聽我講一下我們怎麼算這個,因為那個都是一個蘿蔔一個坑,我們不可能說…… 馬委員文君:那今年有多少學生呢? 徐委員長佳青:我從2022年開始。2022年進來的學生一個人要補助將近3萬塊,它的人數是兩千多人,到了去年是四千多人,到了今年是六千多人。所以第一年的時候,我只要付2,000人的學費就好了。第二年,我除了2,000,我還要再加四千多,變成六千多。今年又增加六千多,我明年要付一萬兩千多;然後我明年又要再增加六千多,快兩萬人了,所以如果這個錢砍掉,我真的沒有錢付學費,我就要減額了。那我減額招收…… 馬委員文君:如果要這樣算的話…… 徐委員長佳青:是真的這樣算。 馬委員文君:我們希望回到本質。今天如果來的是僑生,那當然沒有話講。可是你的僑生是怎麼認定的?當時只有一千多人、兩千多人的時候,你們透過很多的保薦單位,如果召委記得的話,那時候保薦單位在推薦的時候其實是非常嚴謹的。那時候都只有一、兩千人,你突然一直一直增加,然後暴增到這麼多。那時候你們跟我們說只要學生願意來就好了。你們是這麼說的,而不是說僑生。 徐委員長佳青:我們還是要…… 馬委員文君:那僑生在認定上是怎麼認定的呢? 徐委員長佳青:有、有、有,我們還是有…… 馬委員文君:是怎麼認定的?從哪裡來的? 主席:我看這樣好不好?馬委員,我這樣處理啦!分別以陳永康委員跟沈伯洋委員的提案各凍結500萬元,合計就是凍結1,000萬元,對於你這邊要求減列,我們減列200萬元。 馬委員文君:減列數太少,預算增加了一億多元!增加一億多元欸!問題還有對象,如果對象不是僑生呢?如果找出來不是怎麼辦? 徐委員長佳青:委員,我跟您報告,我們今年已經公告所有學校要給他們多少名額,如果已經公告名額,又裁減我們的學費,就變成它們招進來的學生,我們不付給他錢,那我又要去…… 馬委員文君:委員長,不好意思,這樣的話,是不是只要你們提出來,所有預算都要照列?那我們不用審啊!如果在這個部分有疑問的時候…… 徐委員長佳青:不是,而是金額不要差距那麼大啦! 馬委員文君:500萬元有很大嗎?你們增加一億七千多萬元欸! 主席:你們今年跟去年的增加數額是多少? 徐委員長佳青:我剛剛講了連續4年的預算嘛! 主席:我知道,但你剛剛是用累積的概念,而我現在的意思是明年的數額…… 徐委員長佳青:就增加一億多元啊! 主席:光增加數額就是一億多元? 徐委員長佳青:對,光增加數額是一億多元,可是增加的學生數是多了4,000、5,000人欸!一個人要3萬元。一個學期喔!而且是累積上去的,所以這筆錢是一個蘿蔔一個坑,可以算出來的,我不能隨便亂加。 馬委員文君:減500萬元啦!我從減1,000萬元改為減500萬元。因為對於怎麼算的應該把人數列出來,但僑委會其實也沒有啦!所以就這部分我不知道他們怎麼算的。此外,如果可以暴增這麼多,那明年呢?今年如果是這樣算,那明年呢?更驚人! 徐委員長佳青:委員、委員,應該這樣說…… 馬委員文君:我現在要說的是回到本質,如果現在進來的被發現不是僑生,你一直說全部都是僑生,那如果我們查到不是,你們要怎麼做?如果要這麼嚴格地執行這個部分的話…… 徐委員長佳青:事實上,我們在回復給你的資料裡面講得很清楚,就是根據哪些條款、多元認定標準是什麼,這些我們都很清楚地回復,也遵照這個標準。 主席:委員長,我提一下,做這件事情對我們國家的好處在哪裡? 徐委員長佳青:第一,我們多培養人才,不但對於企業,而且對於臺灣厚植實力有用,對海外臺商也有用。 主席:妳先不要直接回答,我的意思是說,我們做每個案子當然都要站在國家利益角度嘛!也就是增加這些人數,未來成為我們的勞動力,留下來,或者說在這個過程當中可以拉近我們跟僑居地的關係,它一定要有好處,否則這筆預算的動支,一個人補助3萬元。我剛剛還講,我們對海外臺灣學校才補助1萬元而已嘛! 這樣好不好?我建議先處理這個案子的凍結數,大家沒有意見啦!就是陳永康委員凍結500萬元、沈伯洋委員凍結500萬元,你們兩位的提案分別是第91案跟第99案,都凍結500萬元,加起來是凍結1,000萬元,併案處理。至於減列的數額,因為馬文君委員認為要500萬元,但對僑委會來講,你們認為等於會有執行上的困難,那這個部分的話,放在後面處理,好不好?你們再跟馬委員溝通一下。我也知道學生進來了,要是你們不能付學費,可能還是要去討二備金,最後反而脫離我們監督的手,但是我也真的要講,執行這個案子要思考它對我們國家的好處在哪裡? 第89案到…… 徐委員長佳青:委員,這樣子啦!我對馬委員承諾我明年嚴審,那…… 主席:你這樣承諾不就代表你今年沒有嚴審?這樣不好啦! 徐委員長佳青:不是、不是…… 主席:這樣不好啦!我讓你們私下溝通啦! 第89案到第101案,凍結數部分以陳永康委員的第91案以及沈伯洋委員的第99案分別凍結500萬元,但是怎麼併案麻煩議事人員抓一下,把同樣科目抓在一起,不要讓我分配啦!把同樣科目抓起來。至於減列數的部分,馬文君委員的提案減列數在第98案,減列數剛好就是500萬元啦!至於是不是要減列到500萬元,請議事人員提醒我一下,最後再回頭處理。 請羅美玲委員。 羅委員美玲:主席,我可以堅持第93案另外凍嗎? 主席:為什麼? 羅委員美玲:我覺得這部分還是應該特別說明一下,因為我很在意…… 徐委員長佳青:委員,我願意幫忙以處理主決議來加強。 主席:這樣子啦!併案處理之後,你的案子也在裡面,他們的說明也要涵蓋到,也要做說明處理,我有注意到各位委員的平衡啦! 請沈伯洋委員。 沈委員伯洋:我快速講一下,剛剛在質詢中沒有問到我提的第99案,到時候請幫忙給我一份書面,最主要是僑生退學的變多了,就這一點到底要怎麼改進?我只是希望知道這個部分。謝謝。 主席:他們退學了還會留在這裡嗎?還是回僑居地? 徐委員長佳青:他們一退學、一沒有學籍,馬上就要回去,不能留在這邊。 主席:沈委員是不是可以說明一下,你說退學的很多,是多了多少? 沈委員伯洋:我忘記確切數字了,但就看到數字是提高的,我們也覺得很奇怪。 徐委員長佳青:早期的基數是低啦!所以比例看起來是高。但近年來因為數額總計高,退學的反而少。 主席:我的意思是說你們思考一下,退學的有一個比例,那馬委員剛剛要求減列的500萬元如果可以cover得過去,我們現在就處理掉,好不好? 徐委員長佳青:我們尊重馬委員啦! 主席:對於這個案子,你們要多研究,好不好? 徐委員長佳青:好啦!我們尊重馬委員。 主席:好,第89案到第101案,本席宣告如下:分別有兩項凍結案,以陳永康委員的第91案合併委員提案處理,凍結500萬元;另外一項凍結案是沈伯洋委員的第99案,一樣凍結500萬元,合併委員提案處理。書面報告請涵蓋,不管是羅美玲委員或相關委員的垂詢,一定要涵蓋在說明內,書面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 另外,減列案部分,以馬文君委員的第98案為主提案,減列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接下來處理第102案到第103案。 徐委員長佳青:第102案的部分,經跟馬委員討論,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第103案徐巧芯委員的提案是媒體廣宣,所以併案。 主席:針對媒體廣宣,我先詢問在場委員意見,因為涵蓋的分支計畫跨了太多計畫,議事人員會很麻煩,我建議就回到最早的第1案跟第2案,減列案以林憶君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減列100萬元,後面其他案都併入那裡面,但是在處理該分支的時候,就以同意照列處理掉,原則上綁在第1案減列案。第2案林楚茵委員提案作為凍結案,凍結100萬元,後續提到廣宣的,特別是徐巧芯委員的提案,本席一開始讓他提早宣告,也都放進這裡面,一併說明,但後面的提案在分支計畫就是同意照列,這樣才有辦法寫決議啦!好不好?各位有沒有意見? 徐委員長佳青:但是這個案子要給徐巧芯委員,因為他是全部併案,第16案。 主席:併案喔? 徐委員長佳青:對,她同意刪減,她剛剛講。減列案要用徐巧芯委員的提案。 主席:可以啊!這樣好了,減列案以徐巧芯委員的提案為主。可是她的提案在前面,我用後面的分支計畫處理會很麻煩。 徐委員長佳青:他還有一個案子,是第112案,我們等到第112案一併處理就可以了,好不好?召委。 主席:好、好、好。她要減列還是凍結? 徐委員長佳青:她要減列100萬元。 主席:好,那凍結案用林憶君委員的第1案凍結100萬元,好不好?用她的案子凍結,其他媒宣相關凍結案有需要說明的都併到這裡面來,但是後面有關凍結的案子等於同意照列。待會的減列案會以第112案徐巧芯委員提案作為減列案。 徐委員長佳青:謝謝,所以第102案就遵照馬委員建議,改為主決議。 主席:媒宣部分凍結案,書面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 徐委員長佳青:第103案是併案。第104案涉及媒體,所以也是併案。 主席:本席再重新宣告,對於我處理的方式,老同事應該都知道啦!就是儘量達到監督,也儘量平衡。剛才的第89案到第101案因為凍結1,000萬元嘛!所以我拆成3個案子,一個是陳永康委員的提案,凍結300萬元,另一個是沈伯洋委員提案,凍結300萬元,然後是羅美玲委員的提案,凍結400萬元,這樣好不好?其他併案處理。就是第89案到第101案啦!減列案一樣,減列案不動。 我整理一下,請議事人員幫忙我記錄一下,如果我念錯,也跟我講一下。第89案到第101案分別以第91案陳永康委員提案凍結300萬元、第93案羅美玲委員提案凍結400萬元、第99案沈伯洋委員提案凍結300萬元,至於合併方式請議事人員自己抓啦!前面部分書面報告後,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減列案部分以馬文君委員的第98案為減列案,減列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媒宣凍結100萬元的部分以第1案林憶君召委的提案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後,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至於後面的凍結案,把提案案由放進林憶君委員的提案裡一併說明,但為了方便議事人員處理,後面提案等於同意照列。 接下來,處理第102案到第103案。請說明。 徐委員長佳青:第102案到第103案也是針對僑生就業輔導,經過跟馬委員溝通之後,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第103案一樣是媒宣預算,併案處理。 主席:馬委員沒意見嘛!好。第102案改主決議,第103案要求凍結部分剛才已經宣布併案處理了。 接下來第104案就不處理,這是媒宣案,待會兒一併處理。 處理第105案到第113案。 徐委員長佳青:全部都是媒宣案。 主席:都是媒宣案,就用第112案徐巧芯委員提案處理。原則上,委員不在場者不處理,但是今天在大家有這個默契、共識之後,就不挑戰這一點,好不好?各位同仁,我們就以徐巧芯委員的第112案為減列案,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徐委員長佳青:謝謝委員。 跟召委報告,其中有一項是黃仁委員的提案,它不是媒宣相關提案…… 主席:喔!他改主決議嘛! 徐委員長佳青:對,他改主決議。 主席:第110案改主決議,待會宣讀。 黃仁委員請說。 黃委員仁:我要表示一下。第110案為什麼要改主決議?因為我要知道增聘一名約用人員專職提升僑務電子報的效益是不是真的有具體成效,因此特別要求明年9月前必須有具體成果顯現,並向本委員會提出報告,所以我後來才改為主決議。本來我是要凍結的,後來才改為主決議。之後處理到我的案子:第118案到第120案也都改為主決議,以上,謝謝。 主席:第117案到第120案本來就是主決議啦! 黃仁委員的第110案改主決議,所以現在新增主決議11案,從第120-1案到第129案。先宣讀新增主決議。有沒有準備好?請宣讀。 [image: image144.jpg] [image: image145.jpg] [image: image146.jpg] [image: image147.jpg] [image: image148.jpg] [image: image149.jpg] [image: image150.jpg] [image: image151.jpg] [image: image152.jpg] [image: image153.jpg] [image: image154.jpg] 主席:在處理主決議之前,經本席剛才針對第107案與徐佳青委員長商量之後,媒宣預算再多凍結50萬元。林憶君委員凍結的100萬元我不動,而是另外多凍結50萬元,在第107案。徐佳青委員長認為OK吧?好,那第107案凍結50萬元。 主決議已經宣讀完畢,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不用「經同意」,「始得動支」就好。 關於主決議,我建議僑委會,如果溝通好了,就說「照案辦理」,如果有修正文字,就照文字修正辦理。如果有意見再提出來,好不好? 處理主決議,從第114案開始。處理第114案,請僑委會用麥克風回答。 徐委員長佳青:同意照案辦理。 主席:照案辦理。 處理第115案。 徐委員長佳青:同意照案辦理。 主席:照案辦理。 處理第116案。 徐委員長佳青:同意照案辦理。 主席:照案辦理。 處理第117案。 徐委員長佳青:同意照案辦理。 主席:照案辦理。 處理第118案。 徐委員長佳青:同意照案辦理。 主席:通過。 處理第119案。 徐委員長佳青:照案辦理。 主席:通過。 處理第120案。 徐委員長佳青:經修正後,照修正意見遵照辦理。 主席:第120案有建議文字修調,照文字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20-1案,這是林憶君委員的提案。 徐委員長佳青:同意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21案。 徐委員長佳青:同意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22案。 徐委員長佳青:同意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23案。 徐委員長佳青:同意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24案。 徐委員長佳青:同意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25案。 徐委員長佳青:同意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26案。 徐委員長佳青:看一下。 主席:看一下第126案。 徐委員長佳青:可以,照案通過。 主席:照案通過。你們是照案辦理,我要說照案通過。 徐委員長佳青:照案辦理。 主席:處理第126-1案,看一下羅美玲委員的提案。 徐委員長佳青:同意。 主席:同意啦!照案通過。 處理第127案。 徐委員長佳青:同意照案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28案。 徐委員長佳青:同意照案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29案。好好看喔!最後一案囉! 徐委員長佳青:有,9個月可以,同意照案辦理。 主席:照案辦理喔! 大家辛苦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業已審查完竣,送請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請問院會審議前是否須交由黨團協商?不用。也希望各黨團同仁,不管是陳永康委員或林憶君召委,既然大家同意不要黨團協商,是不是就回去跟黨團講?我們在這邊審查最接近現場,大家也熱烈地討論,所以不管是之前通過的各部會預算或今天的僑委會預算,如果大家同意不用交由黨團協商,麻煩跟黨團幹部說就不要再抽出來了啦! 院會審議時,請推派一位委員做補充說明,請推派。 林委員憶君:王定宇召委啊! 主席:好,本人甘願受。我們就推派王定宇委員做補充說明。 本次預算審查如有預算科目誤植或金額調整,授權議事人員處理,有沒有意見?(無)沒有。 委員會主管兩項信託基金案,本日完成報告及詢答,我們會擇期繼續審查,審查時就不再進行詢答了。 12月16日、18日、19日3天為一次會,現在休息。 休息(12時56分) 二、委員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