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委員會審查結果 一、歲入部分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二、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2項 主計總處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6款 監察院主管 第2項 審計部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3項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4項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5項 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6項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7項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8項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10款 財政部主管 第1項 財政部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2項 國庫署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3項 賦稅署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4項 臺北國稅局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5項 高雄國稅局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6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7項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8項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9項 關務署及所屬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10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11項 財政資訊中心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23款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 第1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2項 銀行局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3項 證券期貨局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4項 保險局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5項 檢查局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26款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第1項 直轄市及縣市一般性補助款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27款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28款 災害準備金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29款 第二預備金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三、融資財源調度部分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