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8日(星期四)9時9分至13時9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許委員智傑 議  程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二、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關於交通部主管預算凍結案計2案: (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決議第1項「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決議第5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邀請交通部部長陳世凱、內政部及教育部就「人本交通」及「交通安全」施行狀況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答詢官員 交通部部長陳世凱 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司長黃運貴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林福山 交通部公路局局長陳文瑞 內政部國土署都市基礎工程組組長蔡亦強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組長陳明志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副司長顏寶月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4年4月3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2時24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李昆澤  洪孟楷  林國成  陳雪生  何欣純  陳素月  廖先翔  林俊憲  魯明哲  徐富癸  蔡其昌  許智傑  邱若華  游 顥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林德福  張啓楷  鍾佳濱  麥玉珍  鄭天財Sra Kacaw   王義川  鄭正鈐  林月琴  羅廷瑋  李坤城  王美惠  陳冠廷  楊瓊瓔  黃建賓  邱志偉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蘇清泉  謝龍介  羅明才  王鴻薇  傅崐萁  葉元之  吳宗憲  徐欣瑩  李柏毅  蔡易餘  邱鎮軍     委員列席27人 列席官員: 交通部 部長 陳世凱   公共運輸及監理司 司長 林福山   航政司 司長 韓振華   路政及道安司 司長 黃運貴  民用航空局 局長 何淑萍  鐵道局 局長 楊正君 副局長 陳文德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董事長 伍勝園 總經理 馮輝昇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鄭光遠  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高星潢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主任委員 林信得 執行長 林沛達  水路調查組兼航空調查組 組長 蘇水灶  鐵道調查組 組長 吳吉村  運輸安全組 組長 鄭永安 主  席:林召集委員國成 專門委員:邱垂發 主任秘書:李健行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喻 珊 科  長 林宗賢 專  員 劉芳賢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交通部部長陳世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局長何淑萍、交通部鐵道局局長楊正君、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代理董事長伍勝園、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鄭光遠、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高星潢及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近期我國航空、鐵路運營安全事件之檢討與改善及臺鐵票價調整方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陳世凱、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代理董事長伍勝園、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鄭光遠及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高星潢報告後,計有委員洪孟楷、李昆澤、傅崐萁、陳雪生、何欣純、陳素月、廖先翔、林俊憲、徐富癸、蔡其昌、魯明哲、許智傑、王義川、鍾佳濱、張啓楷、邱若華、邱志偉、黃建賓、王美惠、鄭天財Sra Kacaw、李柏毅、游顥、陳冠廷、徐欣瑩及蔡易餘等25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陳世凱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林德福、黃健豪、蘇清泉、吳宗憲、邱鎮軍及林國成等6人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6項: 一、鑑於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所屬車站停車場多委託民間業者經營,然實務上屢傳停車費用費率過高的爭議,影響民眾通勤意願。為確保臺鐵公共服務宗旨,並維護民眾權益,交通部應督導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研議於「停車場租賃契約」中明文訂定停車收費上限與合理調整公式,並應定期檢討費率合理性,確保公共設施使用不背離公益目的。爰要求交通部督導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研議與委外業者簽訂「停車場租賃契約」時,應明定費率上限及調整機制。 提案人:廖先翔  林國成  陳雪生  黃健豪  邱若華  游 顥  魯明哲 二、位於臺中成功至清水路線的全臺第1條海線鐵路於1920年正式通車,其後隨著其他鐵路陸續完工,並於2年後達成海線鐵路全線行駛,然而迄今仍有日南至大甲及清水至追分等路段尚未完成雙軌,造成海線列車排點缺乏彈性,列車運轉亦受交會待避作業影響,導致班次數較少,長久下來造成海線地區交通不便。 鑑於行政院已於2024年1月29日核定臺鐵海線雙軌化計畫可行性研究,且交通部鐵道局目前辦理綜合規劃作業中,惟臺中海線居民每日通勤需求相當迫切,爰此要求交通部於臺鐵海線雙軌化建設完工之前,針對臺中之海線路段,其可再增加臺鐵班次提出評估報告,以因應臺中海線居民之交通需求。 提案人:蔡其昌  李昆澤  何欣純 三、為因應台中烏日高鐵站周邊交通衝擊,113年10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通過提案,要求交通部與臺中市政府共同組成「台中高鐵周邊交通專案小組」,研議高鐵台中站周邊交通問題,經查專案小組已召開3次會議,初步討論「國道1號、台74線增設匝道研析」、「台中高鐵區周邊道路分隔島打除及瓶頸打通改善」、「聯外道路之規劃」等規劃方向,但前項現有之討論,多以車流進入台中烏日高鐵站周邊之規劃為主,未見有規劃離開該區之車流疏解方案,故請交通部儘速與台中市政府溝通納入,期能階段性解決台中烏日高鐵站周邊交通問題。 提案人:何欣純  蔡其昌  陳素月 四、臺中國際機場航線漸增,搭乘旅客日漸增加,相對服務設施需求亦漸增加,爰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就旅客通關增設新一代入出國自動查驗通關系統e-Gate、入關後候機空間改善、機場貴賓室之規劃設置、豐富候機室餐飲選擇之多元性、旅客行李之卸掛速度及防檢檢查出關速度等機場設施、提升服務品質,儘速與內政部移民署、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等相關單位協調,提升臺中國際機場軟、硬體服務與改善動線規劃。 提案人:何欣純  蔡其昌  陳素月 五、臺中國際機場擁有國際及國內航線,國內外旅客眾多,然公共運輸仍有待加強,目前雖有26條公車路線行經過臺中機場,但要從臺中機場到臺中市區公車,班次太少、站站停、缺乏跳蛙公車直達,無法滿足旅客接駁之需求,且因臺中捷運機場線刻正規劃中,除請交通部觀光署、交通部公路局與地方政府積極推動「台灣好行臺中機場快捷線規劃」(臺中機場─水湳轉運中心─捷運市政府站─臺中機場)之外,交通部亦應與臺中市政府研議機場接駁公車班次與路線配套規劃,以充分因應臺中國際機場國內外旅客公共運輸接駁之需要。 提案人:何欣純  蔡其昌  陳素月 六、有鑑於高鐵延伸宜蘭案,交通部僅在114年3月5日於宜蘭舉辦「高鐵延伸宜蘭計畫環境評估公聽會」,但現場仍有宜蘭民眾提出諸多疑慮,尚須交通部進行說明討論,且路廊行經之礁溪與頭城鎮的各級民意代表、團體皆發起陳情,恐讓民眾有失其權益與影響環境生態,故盼請交通部於當地召開公聽會。基於公共政策之討論,理應與當地民眾進行全面說明及溝通,方可順利推動政策,以避免淪為後續爭端,造成政策停擺而浪費公帑,爰此要求交通部應針對高鐵延伸宜蘭相關路線行經之鄉市鎮舉辦公聽會或說明會,會議形式由交通部與地方政府議會討論定之,以蒐集民間意見及想法,並做後續溝通與說明,找尋共識之機會。 提案人:林國成  陳雪生  洪孟楷  吳宗憲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對議事錄有沒有意見?(無)沒有,我們確定議事錄。 現在先處理報告事項之解凍案共有2案,請議事人員宣讀。 報告事項 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關於交通部主管預算凍結案計2案: (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決議第1項「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決議第5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主席:依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各案書面報告已送達,均予以備查,提報院會。 本日會議進行「人本交通」及「交通安全」施行狀況之專題報告,請交通部陳部長報告。 陳部長世凱: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人本交通』及『交通安全』施行狀況」進行專題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道路交通安全為民眾所關切的重要議題,113年的30日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2,950人(較112年減少73人,-2.4%),為近3年最低,另行人死亡人數為366人(較112年減少14人,-3.7%),為自97年起歷年最低。114年1-2月的30日交通事故死亡人數469人為108年以來最低,另行人死亡62人亦創歷年最低。 近年交通部攜手各中央相關部會與地方政府,積極推動與執行多項提升道路安全措施,包括實施《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完成路口改善、行人穿越道退縮及校園周邊道路改善、推動停讓文化、修法落實行人優先、推動「道安總動員」平台定期公布道安成效等。 為強化行人安全與防制交通事故,交通部於114年推動「道安三箭」政策,並持續從工程、教育宣導、監理等面向推動各項防制作為,積極推動「人本交通」,進行人行環境及道安工程改善工作,加重不停讓行人致傷亡之罰則與吊照年限,亦強化「停讓文化」宣傳、擴大高齡者社區宣講與配發反光帽提升能見度等。 以上謹先摘要說明本部提出報告重點。接下來請路政及道安司黃司長向各位委員做詳細的報告。再次感謝各位委員的關心及指教,謝謝。 主席:請黃司長報告。 黃司長運貴: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今天應邀至貴委員會,謹就「『人本交通』及『交通安全』施行狀況」提出專題報告,將依序就113年道路安全防制作為及114年道路安全精進作為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113年道路安全防制作為 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國人日常基本「行」的安全,也為民眾所關切的重要議題,交通部攜手各相關部會與地方政府致力打造以人為本的交通環境,於113年執行多項提升道路安全措施,透過完善道路環境與法規、增進安全駕駛素養、維護人行及車行安全,提供所有用路人安全、便利的交通服務。有關交通部113年道路安全改善成果分述如下: 一、113年道安改善成果 113年的30日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2,950人(較112年少73人,-2.4%),近3年最低,另行人死亡人數為366人(較112年少14人,-3.7%),自97年起為歷年最低,機車、高齡者、酒駕事故死亡人數亦均較112年降低。 二、113年道安防制作為 為解決我國交通問題並協助地方政府落實行人安全及道路工程改善,交通部攜手各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於113年積極推動各項道安防制作為,分述如下: (一)完善道安政策、計畫及法規: 1.113年1月1日施行「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113年1月25日行政院召開首次中央道安會報(續於同年4月26日、8月7日、11月6日及114年2月27日每季召開)。113年2月7日核定「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113至116年)」。 2.113年5月1日總統公布「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另訂定「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已於同年10月1日施行。 3.113年7月22日交通部會銜內政部修正發布「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部分條文(包括通學區起(終)點標誌標線等17條條文)。 4.113年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完成「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參考指引」,並已於114年1月3日函送各縣市政府參據,研提最常見之設置圖例及運用解說,以改善標誌標線號誌各地不一致的情形等,藉以推動人本交通、改善行人安全,讓人民能有安全自在的行走環境。 5.113年度交通部辦理7場公路道路設計相關技術標準檢討精進會議,確定交通工程規範、公路路線設計規範於行人庇護島、公路照明及市區與公路共線段之短期精進措施,刻由交通部公路局提出修正規定草案。 6.113年底交通部公路局完成整體道路規劃指引。 (二)積極辦理工程改善 1.中央補助地方之799處優先改善路口(交通部公路局共198處,131處省道路自辦案,67件補助案),113年底完成784處,截至114年4月底為止已完成798處(交通部公路局198處全數完成),剩餘為內政部補助屏東縣1處,預計於114年5月20日前完成。 2.交通部公路局轄管省道路口113年已完成2,978處路口改善。 3.行人專用及早開時相113年底全國已累積完成5,778處。 4.行人穿越道退縮113年底全國已累積完成2,226處。 5.校園周邊道路改善113年已完成228處。 (三)強力加強教育宣導 1.停讓文化 (1)停讓文化已納入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113-116年)子計畫。 (2)為落實建構全民知能及文化,對於各項道安觀念規劃多面向宣導作為外,並透過多元媒體(如電視、網路、廣播等)、偕同各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相關單位共同推廣。113年完成製作逾110張單圖、6集懶人包、12部影片、9集Podcast等,前開文宣均公開於網站上,並無償提供地方政府及民眾使用。 (3)為持續深化全民停讓文化,113年已完成製作車輛路口停讓及行人正確觀念之文宣計60張單圖、2集懶人包、7部影片等,並採購電視廣告1,052檔次及招標13間民間電臺製播計3,406檔、30秒廣告2萬3,987次,同時針對行人事故防制作為進行宣導。 (4)交通部攜手各縣市政府及515家企業或團體於113年舉辦全國交通安全月(主題為停讓行人),共辦理11場實體活動,亦有同步使用網路、電視等推廣。 2.提升高齡道安知識 (1)結合路老師及跨機關資源進行交通安全宣教,深入社區鄰里與偏遠地區,113年共辦理2,035宣講場次(達成率103.9%)、合計57,042人次參加宣講活動。 (2)編製「銀髮族交通安全手冊」,內容包括高齡者騎乘機車、行人用路安全及非號誌化路口安全與路口停讓觀念等,113年加印27萬冊及「大型車視野死角與內輪差掛圖」分送給高齡長者及合格路老師教學使用,亦將手冊電子檔上傳於交通部「168交通安全入口網」。 3.增進兒少安全知能 (1)113年交通部積極加強兒少交通安全教育及宣導,依照兒少相關交通議題及時事製作多元主題性道安文宣(如行人、乘客、自行車等),例如:單圖、短片等,使用簡明易懂圖文傳達安全用路知識,並將前開文宣公開於網站上無償提供民眾使用,同時亦請縣市政府透過其管道深入地方宣傳,另辦理校園交通安全行動劇共4場,由專業的兒童劇團演出,將學生應學習的交通安全觀念融入劇情中,以寓教於樂的戲劇演出讓學生們邊看邊學,期盼交通安全知識深植在學生的心中。 (2)另系統性透過淺顯易懂且活潑圖文,依各年級學童日常使用運具、通學交通環境及道安知識製作低、中、高年級適用之懶人包,另將懶人包內容陸續轉換成線上闖關小遊戲「交通安全保衛戰」(低、中年級版已分別於113年12月及114年1月上線,高年級版預計114年6月推出),除請教育部透過學校及家長會管道推行,亦函請各縣市政府協助行銷,鼓勵師生家長共同學習,加深學生印象與達成教學目的。 (3)為讓交通安全教育向下扎根,交通部與教育部自111學年度起實施高中以下各級學校交通安全課程模組(五階段課程模組),教育部並以「全面推行」及「深化落實」2個面向規劃課程,俾深化學生交通安全觀念及知能。 (四)強化監理作為 1.法令修正 (1)自113年10月31日起,已按駕駛人違規程度分級恢復換發短期駕照,受吊銷駕照禁考6年以上、受吊銷駕照禁考未達6年重新考領、受吊扣駕照1年以上或吊扣駕照未達1年者,分別核發或換發效期1年、2年、3年或6年之駕駛執照,並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結清交通罰鍰,且統一律定須於6年觀察期內無再受吊扣駕照處分,方可依規定換發換發一般駕照。 (2)配合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修正發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相關行人優先區規定,自113年10月1日施行。 2.強化運輸業管理 (1)為加強汽車運輸業落實路口停讓行人,交通部公路局已透過教育訓練、公司查核及路口稽查等措施,督導客貨運業者辦理,除要求客貨運業者將路口停讓教材納入所屬駕駛員教育訓練外,另由各區監理所至公司查核確認各業者教育訓練辦理情形,113年各區監理所共辦理1,753次公司查核。 (2)另交通部公路局亦與地方政府合作,於重要路口辦理監警聯合稽查,針對公路客運及市區客運業所屬大客車駕駛行經路口時,稽查是否落實停車再開或指差確認,113年度共計辦理1,518場次路口稽查。 (3)針對貨運三業及遊覽車客運業駕駛人,定期透過違規挑檔挑出高違規駕駛人,每季召回參加各區監理所站開設之交通安全教育訓練專班,課程內容包含交通法規、防禦駕駛、肇事預防及駕駛道德等,113年開設32班,調訓624名駕駛人。 3.加強駕駛訓練 (1)強化汽機車筆試題庫鑑別度,自113年3月1日起汰除無鑑別度題目。 (2)自113年6月5日起機車筆試納入危險感知影片為試題,有別於過往機車筆試為文字、圖片,納入以道路實境拍攝影片題,透過筆試測驗有助於考生實際瞭解道路危險因子,提升防禦駕駛能力。 (3)配合機車駕駛訓練新增實際道路駕訓需要,增訂核發機車學習駕駛證規定,自113年10月31日起參加駕駛訓練機構辦理機車道路駕駛訓練者,得向公路監理機關申領機車學習駕駛證,於道路中訓練。 (五)強化社會溝通及協助地方政府機制 1.113年6月24日「道安總動員」平台上線,強化社會溝通及管考機制,提升揭露資訊完整性,並增加民眾參與管道,提供民眾通報路口改善建議,督促各道路主管機關積極主動回應民眾建議,將民眾建議視為推動的助力。 2.協助地方政府提升道安成效,除每年提供縣市診斷報告提供研議防制作為之參考,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亦透過道安提升行動小組協助成效落後縣市診斷改善,並於每月縣市道安會報聯繫會議或中央道安會報督導道安成效不佳縣市進行簡報。 3.每月定期召開道安記者會,公布最新30日死亡人數統計,並呈現縣市道安執行績效與工程改善成果,讓資訊更透明及良性競爭。 貳、114年道路安全精進作為 114年1-2月的30日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469人(較112年少57人,-10.8%),自108年以來最低,另行人死亡人數為62人(較112年少11人,-15.1%),自97年起為歷年最低,機車、高齡者、酒駕事故死亡人數亦均較112年降低。 交通部於114年賡續積極強化行人交通安全與事故防制,已制訂「114年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推動計畫」及道安三箭政策,持續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有關交通部114年後續道路安全精進作為,重點分述如下: 一、道安三箭 (一)增加路口停止線至行穿線最小淨距 鑒於大型車輛行車視野較高,時有忽略穿越道路行人情事,並造成對行人之壓迫感,爰參考國內、外實務規範,將停止線與行穿線同時設置之淨距自現行1至3公尺修正為2至3公尺為原則。 前經交通部113年12月10日、114年1月20日、2月26日邀集學者專家、公民團體、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相關權管單位等研商討論匯聚共識後,業於114年3月25日預告修正草案30天,並於4月24日預告期滿,刻正彙整各界建議,辦理相關法制作業,預計於6月底前修正發布。 除法規修正外,交通部於114年3月11日函請公路局於114年6月底前完成盤查作業、114年底前完成改善;另請地方政府於114年底前完成檢討改善地點。 (二)省道路口照明改善 路口為車輛與行人交會之高風險區域,照明不足將容易增加駕駛人的視線死角及辨識困難度,進而增加事故發生之機率。強化路口照明設施不僅可提升駕駛人夜間時對行人及其餘車輛之辨識度,亦有助於行人行經行穿線路口時獲得充分的能見度與安全感。 路口照明改善以「路段為黃光,路口改為白光」為換裝原則,推動路口照明雙色溫試辦案,於光害影響無虞環境條件下試辦,讓行人通過路口時更易被察覺。 截至114年3月底止,已完成13處省道強化照明,另雙色溫試已完成7處試辦,將持續觀察改善成效。 (三)汽車隔熱紙透光率改善 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黏貼隔熱紙的明暗程度,對於駕駛人行車視野辨識及操作能力皆有關聯;汽車前擋玻璃為主視野,前側玻璃為輔助視野,規範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是為確保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具有足夠的行車視線與清晰的視野,以維護駕駛人及行人的安全。 依據道安三箭之納管汽車玻璃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實施規劃,朝提供安全指引,供民眾選用符合建議值之產品;並於114年3月啟動研擬安全指引相關資訊,目前持續與相關單位及利害關係人溝通並凝聚共識,預計6月公布安全指引。 宣導民眾選用黏貼符合建議值可見光透過率隔熱紙,先採取宣導方式,逐步提高國人對於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的認識,俟社會有共識後再推動修正法規,以強化行車安全。 二、工程面 (一)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 賡續推動人行環境及道安工程改善作業,扣合「永續提升人行安全」等補助型計畫年度績效指標篩選4項重點推動項目及年度預計完成目標,包含:路口行人安全設施改善1,316處、人行道改善長度120.75公里、減少路側障礙物703處以及完成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159處。 截至114年3月底止,已完成413處路口行人安全設施改善、人行道改善長度46.8公里、減少116處路側障礙物、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43處。 (二)持續推動省道交通工程改善作業 交通部公路局持續針對轄管省道推動5,000處路口工程改善、400處路口照明強化、減少130處路側障礙物以及6公里人行道改善作業,提升省道整體道路安全。 截至114年3月底止,已完成172處省道路口工程改善及13處省道路口照明強化。 (三)賡續完善道安政策、計畫及法規 交通部持續透過公路道路設計相關技術標準檢討精進會議(截至4月底已召開4次),與地方政府等實務單位確認交通工程規範、公路路線設計規範修正條文之可行性,同時並請公路局展開渠等規範通盤檢討作業,廣泛蒐集各界意見做為後續規範修正之參考。另辦理「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參考補充指引複雜情境範例及通盤檢討計畫。 三、教育宣導面 依據道路交通法規修正、重要道安政策、事故樣態等議題規劃宣導主題,根據不同目標族群依其特性設計文宣及精準投放媒體通路,如高齡者偏好電視、年輕人常使用網路社群、運輸業駕駛透過廣播接收即時路況訊息等;此外,相關文宣亦提供縣市政府使用。以下就不同目標族群規劃辦理說明如下: (一)強化兒少安全 1.預計114年5月底前完成「交通安全保衛戰」(高年級版)懶人包及遊戲,搭配113年已完成「交通安全保衛戰」(低、中年級版)懶人包及遊戲,以系統性圖文及互動遊戲,從小培養兒童交通安全重要基礎觀念。 2.114年推動國民小學通學交通安全影片計畫,規劃由國小學校依其校園周邊學生通學道路特性,補助自行製拍以步行、自行車與家長接送為主題之交通安全影片,因地制宜的教導學生認識學校附近的人行、騎車和接送道路環境,察覺步行、騎車或接送通學時的危險行為與成因,學習安全通學方法,以提升學生上、放學交通安全。 (二)增強高齡安全 1.持續培訓及精進路老師計畫做互動式交通安全宣教,加強社區與偏鄉宣講,114年預計至少完成1,650宣講場次,強化高齡者交通安全意識。 2.114年4月已完成反光棒球帽設計圖稿,預計6月底製作完成後分送民眾(初步規劃主要受眾為高齡者),期盼透過配戴反光棒球帽強化行人能見度,提醒所有用路人(特別為駕駛人)要一起守護行人安全。 (三)維護行人安全 1.積極形塑停讓文化落實車輛停讓行人及行人正確用路觀念,惟良好用路文化有賴重複提醒民眾,使民眾逐步將安全觀念內化成為習慣,將再加強使用廣播或網路社群通路觸及駕駛人以強化停讓觀念(如各大電臺、facebook等),例如:採用多元文宣進行交安宣導,(114)年截至5月5日已完成製作43款交安單圖(有關維護行人安全計19款)、校園行動劇3場、2支宣導影片、2支REELS短影音等,均有公開於交通部交通安全入口網及社群媒體行銷;另於10間多元性質民間電台宣導截至今(114)年4月底已執行281集宣導節目、1,356檔30秒廣告等。 2.9月交通安月設定車輛停讓行人為主題,結合縣市宣導,也鼓勵民間企業、團體一起響應。 (四)建立交通安全教育園區 113年6月18日啟用新竹區監理所桃園監理站全國首座監理站交通安全教育園區,該園區主要參考日本交通安全公園概念,設置包含室內與戶外空間之「交通安全教育園區」,提供民眾於封閉區域體驗實際道路情境及體驗互動學習。臺北市所士林站、臺北所、嘉義所雲林站及高雄所等4個監理所站刻正興建中,預計114年下半年陸續完工啟用。 四、監理面 (一)法令修正 研擬加重不停讓行人致人死傷罰則,所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67條修正草案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附表修正草案,將致人輕傷由7,200元提高到18,000元,重傷或死亡一律以最高額36,000元處罰(預計114年6月完成修正);致人輕傷原吊扣駕駛執照1年檢討延長為吊扣1-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照原3年不得考照,延長為4-5年不得考領(預計114年5月底前陳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二)運輸業管理 (1)為持續加強汽車運輸業者督導所屬駕駛人落實行車安全,將依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所訂各項工作重點,向業者宣導及要求落實,並定期邀集各區監理所及地方政府召會檢視實施情形及檢討成效。 (2)持續針對貨運三業及遊覽車客運業高違規駕駛人檢討專案調訓機制,以精進調訓對象、條件及課程內容等,強化駕駛人正確之行車觀念,並將於114年5月底邀集相關單位共同研商討論精進方案。 (3)委託運研所辦理「推動汽車運輸業建立系統性安全管理制度」,推動汽車運輸業者自主安全管理人員制度,以提升業者自主安全管理為目標,研議依不同公司規模要求應有安全管理部門或專責安全管理人員或兼任安全管理人員,並階段性輔導試辦,以期能建立適合我國汽車運輸業系統性安全管理制度。 (三)駕駛訓練 (1)持續提升辦理機車駕訓補助與道路安駕訓練參訓人數,114年規劃辦理4萬5,000人機車駕訓及考前道路訓練補助計畫。 (2)機車考照前預約報名時,114年2月起危險感知評量新增加體驗題目,提升考生辨識危及行車安全時,儘早採取必要措施,避免發生危險能力,目前危險感知平台影片計有4大主題共117支影片可供體驗。 (3)刻正審訂機車道路訓練路線,規劃試辦考前道路訓練及提供參訓補助,預計114年6月前開始試辦機車考照前道路駕駛訓練課程。 五、持續資訊公開 道安總動員持續每月公布事故數據及工程改善情形,也會持續每月召開道安記者會,另新增縣市分享道安防制作為。 參、結語 交通部114年積極強化行人交通安全與事故防制,將透過推動道安三支箭政策及道路與交通設施改善,提供友善安全之用路環境,並透過文宣及媒體強化駕駛正確用路觀念,建立良好用路文化。交通部將持續與中央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通力合作,並與民間企業、全體國民共同參加,達成2030年降低整體與行人死亡人數50%之目標。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支持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 教育部所送書面報告,請各位參考,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教育部書面資料: 「人本交通」及「交通安全」施行狀況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貴委員會就「人本交通」及「交通安全」施行狀況進行專題報告,本部應邀列席,並聆聽各位委員卓見,深感榮幸,敬請各位委員本諸多年對本部及教育議題之支持與關心,繼續賜正。 壹、前言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規定,社會教育暨宣導事項係由交通部主政,學校教育事項由教育部主政。 本部依「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訂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推動計畫」,據以落實推動學校交通安全教育事宜,以下謹就本部辦理學校交通安全教育情形進行說明。 貳、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辦理情形 一、扎根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交通安全教育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已將「安全教育」納入19項重要議題之一,並將「交通安全」列為推動首要。本部亦與交通部合作發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交通安全課程模組及教學示例;另針對「以人為本,停讓文化」,規劃相關學習內容及重點,應具備之知能及能力,俾於日常生活中落實交通安全教育。 為提供學生有系統且深化之交通安全教育知識,持續透過課程規劃、師資增能及教材開發等3大面向,穩健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扎根學生交通安全觀念及知能,以培養其安全素養及解決問題能力,成為正確且良好之用路人,形塑社會良善交通文化。 (一)課程規劃: 引導教科書編寫適性的交通安全內容,透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科用書編修交通安全教育內容獎勵計畫」,以期教科書納入更多分齡適性之交通安全教育內容,並透過教師教授課程,讓每位學生獲得均質交通安全教育內容;並藉由國中小活化教學計畫、安全教育重點學校計畫、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及高中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活動實施計畫等專案計畫補助,引導及鼓勵學校於校訂課程、彈性學習時間實施交通安全教育課程。 (二)教師增能: 辦理實體及線上研習,並製作交通安全數位研習線上課程,提供教師自主線上學習,以提升相關領域教師之交通安全教學知能;另每年定期充實交通安全專家人才庫,彙整交通安全教育專家人才庫名單,提供學校辦理研習講座及課程諮詢等相關協助。 (三)教材開發: 提供學校多元、豐富且專業的教學資源,本部持續開發教學影片及教材包等多元學習資源,以支持教師教學,增進交通安全教育相關知能及提升交通安全素養。 二、推動大專校院交通安全教育 (一)交通安全通識課程: 透過「提升大學通識教育中程計畫」,鼓勵大專校院發展 交通安全通識課程、辦理課程推廣或研發相關課程教材,形塑大專校院學生的交通安全知識、觀念、態度與行為。 (二)重點學校訪輔: 依行政院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工作會議辦理,每月函知全國各大專校院,相關道路交通事故統計數據及歸納死亡事故樣態,檢核事故發生數含死傷較高之高風險重點學校,提醒學校及學生特別注意,預防事故發生。 藉由辦理「大專校院111年至112年交通安全事件統計分析」,針對交通事故成因比率較高學校,實地瞭解學校目前現況,計輔導訪視21所重點學校,並由專家學者提出改善建議及因應策略。 (三)交通安全教育多元宣導: 每年辦理交通安全種子師資培訓研習,113年計培訓170位種子師資,協助學校實施交通安全之宣教工作,並製作大專校院學生安全駕駛知能微課程及安全駕駛知能課程簡報,提供學校依各校特性進行修編及宣導;並安排種子師資運用安全駕駛知能課程簡報於4月至6月份入校進行宣講計50場次,亦透過大專校院校長會議及教務校務主管聯席會議或研討會等時機,進行主題講座及經驗分享並加強宣導,以扎根交通安全教育理念至大專校院相關教職員工,強化學生交通安全知能。 參、結論 感謝委員關注交通安全教育議題,本部持續落實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課程,研發分齡適性的教材,提供教師授課之支持,確保各學習階段學生均能獲得正確的交通安全知識及態度,並鼓勵大專校院發展、開設交通安全通識課程,針對重點對象及學校,施以微課程及導入專業團隊入校輔導,以多元教育方式,向學生宣導有關交通相關議題及知識,進而內化為學生的核心素養,提升行人優先、停讓文化等交通安全意識與文化。 以上報告,敬請大院委員持續給予本部支持及指導,謝謝各位。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先宣告以下事項:因為今天登記發言的人數很多,人本交通大家都很重視,請大家撙節時間。詢答時間,出席委員5分鐘,必要時延長1分鐘,列席委員4分鐘,議事人員每一分鐘會再響鈴一次以提醒大家;委員發言登記於10點半截止;各位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10點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暫定10點半休息10分鐘,中午原則上不休息。 現在請登記第1位洪孟楷委員發言。 洪委員孟楷:(9時33分)主席,謝謝,麻煩請陳世凱部長。 主席:請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洪委員孟楷:部長,本席注意到禮拜二的質詢,禮拜三嘉義市政府也先開了記者會,說這是最好的母親節禮物,但是沒想到不到半天的時間,交通部又出來開記者會說院長是口誤。院長當時備詢的時候,你有沒有在旁邊? 陳部長世凱:我在旁邊。 洪委員孟楷:你在旁邊,如果院長口誤,部長了解的話,從頭到尾在那個質詢裡面有沒有提醒院長說這個是口誤?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當時因為是在答詢過程的最後幾秒院長這樣子回答。 洪委員孟楷:所以有沒有提醒院長說是口誤?沒有? 陳部長世凱:當時因為是最後要結束的時候院長說了這句話,所以來不及。 洪委員孟楷:有來不及嗎?後面的時間……來,我們看一下,院長其實講的滿長的,院長直接說中央可以負擔372億,院長親口講中央可以負擔372億…… 陳部長世凱:院長當時所看的資料是看…… 洪委員孟楷:沒錯嘛!我們現在在問的是你也在旁邊,一個是行政院長,一個是交通部長,兩個人都是我們交通最大的首長,一個是院長、一個是部長,結果在立法院接受總質詢對立法委員詢答的時候,親口說中央可以負擔372億,你也沒有覺得有任何的問題,也沒有提醒院長是講錯了,這是代表你們兩位都狀況外嗎? 陳部長世凱:不是,報告委員,不是。 洪委員孟楷:不是的話,為什麼會院長講了372億?現在請教部長,院長說要給,交通部是不是不同意?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當時是口誤…… 洪委員孟楷:所以讓大家覺得這可能是史上最大的詐騙案,372億的詐騙案!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各個縣市…… 洪委員孟楷:不過最快破案,因為不到一天的時間馬上改口。 陳部長世凱:各個縣市的交通運輸,尤其是輕軌跟捷運,我們在100年的時候有公布了一個補助跟施作的要點,全國都是一致性的原則,這個不會改變。 洪委員孟楷:部長,知不知道嘉義輕軌從過去到現在的一個歷史脈絡? 陳部長世凱:知道。 洪委員孟楷:我想你應該很清楚嘛,因為之前中央就曾經承諾過要全額補助嘛,2022年王國材部長…… 陳部長世凱:當時沒有這樣的承諾。 洪委員孟楷:你回去看資料,如果要再這樣子硬拗的話,就真的是太不好看了!2022年的時候,我們交通委員會也有去嘉義市考察,那個時候王國材部長也有提到,這個是正式的新聞稿,你也可以找到相關資料,王國材部長有講過,現在嘉義市是BRT,但是要轉成輕軌,運量如果有足夠的話,可以來支持,中央可以來支持。 陳部長世凱:支持? 洪委員孟楷:是。 陳部長世凱:支持是補助的意思。 洪委員孟楷:所以到目前為止…… 陳部長世凱:比如說新北市的輕軌,中央也支持,我們是用補助的方式…… 洪委員孟楷:部長,你現在又要反質詢了,是不是? 陳部長世凱:我沒有反質詢,我是跟委員報告,難道我在這邊不用向委員報告嗎? 洪委員孟楷:來啦,部長,所以本席想要請教一下,本來以為我們真的可以在交通委員會也好,或是在院會也好,看到建設不分藍綠縣市,只要對的事情,大家能夠支持,所以當院長講到中央能夠負擔372億,不到一天的時間,居然是由交通部出來開記者會澄清,院長要不要為他的口誤來說明跟道歉? 陳部長世凱:這個部分我來道歉,是幕僚提供的資料讓院長誤解了,這個部分我必須道歉,我昨天也道歉過。 洪委員孟楷:好,所以是院長口誤,院長講的話,然後部長來幫忙洗地,好! 陳部長世凱:這個我必須要道歉,因為是幕僚單位提供的資料讓院長誤解了,這個我非常抱歉。 洪委員孟楷:我們還是期待地方的建設中央能夠更關懷……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全國性一致…… 洪委員孟楷:……跟深入了解我們整個地方的發展啦! 陳部長世凱:新北的條件跟嘉義的條件都是一樣的,中央支持的模式都是一樣,都是補助…… 洪委員孟楷:所以我只要喊、我只要講,新北也好,嘉義也好…… 陳部長世凱:都一樣。 洪委員孟楷:北、中、南、東,我們都希望中央能夠看到我們各地的需求。 陳部長世凱:這個沒問題,都一樣。 洪委員孟楷:來,我想請教一下,自由時報今天有一個頭版頭,我覺得很不錯,交通部說要推早亮綠燈5秒到10秒及設置專用號誌…… 陳部長世凱:行人早開時相。 洪委員孟楷:是,非常好,這有兩個部分,行人專用時相跟行人早開時相的部分,現在我們有沒有比較具體的規劃?因為我看有新聞提到的是縣市有獎勵跟補助,補助的金額跟規模能不能說明一下?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們有分三組,直轄市是一組,非直轄市的部分,我們以1,000個路口來區分,有號誌的路口1,000個以上跟1,000個以下分兩組,所以我們總共有三組,推動前兩名的部分,我們會有一些補助的獎勵。 洪委員孟楷:多少錢?我現在看到…… 陳部長世凱:有10萬,有15萬。 洪委員孟楷:10萬、15萬? 陳部長世凱:對。 洪委員孟楷:那是獎勵的金額? 陳部長世凱:是。 洪委員孟楷:部長,所以在這個計畫裡面,直轄市兩名,第一名15萬,第二名10萬…… 陳部長世凱:是。 洪委員孟楷:非直轄市是10萬跟5萬。 陳部長世凱:是。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總共花40萬元? 陳部長世凱:是。 洪委員孟楷:那真的很偉大的政策啊!本席必須說,我先講我的態度,我是認同的,行人的綠燈如果能夠早5秒到10秒的話,行人先行,因為有很多車輛是要右轉,右轉就會卡到,如果行人能夠先站上斑馬線,要過馬路的時候就可以先通過。很多駕駛也有提出來的是,在綠燈要轉為紅燈的時候,行人的號誌也能先變紅燈,最後還有5到10秒時間讓駕駛可以右轉,對不對?就不要車人相爭道嘛! 陳部長世凱:對。 洪委員孟楷:好,這個作法我支持,可是你現在只有提出獎勵的部分,就是各組前兩名的縣市,一個15萬,一個10萬,誘因大嗎?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路口的建置,如果需要經費,其實內政部跟交通部都有另外的補助方案,這個只是針對如果縣市增加的數字多的話,我們給它一個獎勵的機制。 洪委員孟楷:是,沒有錯,我看得很清楚啊…… 陳部長世凱:當然,在有限的預算裡面,我們希望能夠…… 洪委員孟楷:因為你還有提到達成目標有獎勵跟補助嘛! 陳部長世凱:是。 洪委員孟楷:我們現在說的是,獎勵的部分你預計是要花40萬,如果真的40萬能夠讓所有縣市,之前都知道該做這件事情但沒有做,結果現在我們的陳部長只要花40萬的經費就可以達成這樣一個目標的話,那也是非常了不起的一個成就!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是六都…… 洪委員孟楷:另外一個部分,你要怎麼樣能夠鼓勵,我覺得比較實質的是怎麼樣改善各路口,其實本席今天提出來的是,看到目標很好,但我想要請教的是你實質怎麼做,能夠讓各縣市真的去做這件事情,有沒有跟各縣市交通局開會過了? 陳部長世凱:有,我們都有跟他們開會,然後也有鼓勵他們必須要這麼做。也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之後當然還會再要求跟拜託啦,因為地方政府要配合,我們才有辦法做到。也跟委員報告,其實以行人早開時相跟專用時相來說,目前我們已經完成了6,000個路口,過去在沒有獎勵的過程當中已經完成了6,000個路口,未來我們會獎勵,希望能夠有更多的目標可以提出來。 洪委員孟楷:所以未來希望能夠達到多少目標? 陳部長世凱:我們目前是希望能夠推動1,765處的樣子。 洪委員孟楷:在今年年底嗎? 陳部長世凱:對,在今年年底之前。 洪委員孟楷:好,我們來看一下你的執行率,還有更重要的是,一定要讓國人更了解這樣一個號誌的用意,以及這真的能夠幫助到行人的安全。 最後簡單一分鐘,我想請教一下,因為現在遊覽車要強制加設駕駛的身分識別設備,原本是說今年的年中就要開始實施,但去年也看到有些抗議。其實我們說實在話,我想你們應該很清楚,部長也好,司長也好,應該都很清楚,現在很多遊覽車的駕駛其實是靠行的比較多,所以他自己要負擔那一輛車的成本,如果要再加裝相關設備的話,其實車行是不會去理會的,變成那個駕駛要自己來增加設備,現在看到我們這個政策可能是要明年元旦上路…… 陳部長世凱:對,明年1月1號上路。 洪委員孟楷:我們有沒有相關的配套?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對於相關經費的部分,公路局也會提供補助,就是說,有些是靠行的,他自己要負擔,對於這個部分,我們會儘量去補助他,讓他的負擔可以減少。 洪委員孟楷:辦法呢? 陳部長世凱:我請司長說明公路局是不是有提供相關的辦法。 洪委員孟楷: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看到,今年4月的時候有再講一次,但是我們現在看的比較直接的就是說,到目前為止,你們要怎麼做才能在明年1月上路之後能真的符合?因為我想安全最重要,駕駛的安全大家都很期待,但駕駛一定會講說,這樣的成本到最後車行也不理,結果交通部一個命令下來是要駕駛自行吸收跟負擔,而且不只是裝一次的費用,每個月還要管理費用。 林司長福山:這個部分跟委員報告一下,現行遊覽車已經有GPS了,所以車輛的動態系統已經傳回來,現在只是加一個駕駛人識別的部分,駕駛人識別的部分有幾種方式,一種是插身分識別卡…… 洪委員孟楷:可不可以直接說明?剛剛部長已經說你們已經研擬辦法了! 林司長福山:對,所以…… 洪委員孟楷:辦法呢? 林司長福山:公路總局已經有一個補助規定在做這個部分的相關補助,因為之前都已經在做補助,本來是今年7月1號要推,後來再調整這個時程到明年1月1號,裡面還包括更大的,除了裝身分識別卡之外,另外如果用手機QR code也可以結合GPS,把駕駛人的訊息傳回來,這個都在可以處理的一個範圍內。 洪委員孟楷:重點是要掌握全國一萬四千多輛的遊覽車,如果真的,有時候在禮拜六、禮拜天出遊旺季的時候,他可能在各地,我們可以了解他的狀況,還有更重要的是駕駛員不要有超時工作、疲勞駕駛的部分嘛! 林司長福山:對。 洪委員孟楷:這個都是立意良善,但我現在講的還是一樣,回歸到裝設的機器如果變成是由駕駛要來負擔的話,無形當中就會增加成本,那會不會出現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情況,造成你沒有辦法去落實,我們的美意就可能會打折。 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兩個重點,第一個部分,已經有補助的規定;第二個部分,裝完之後,在車輛驗車的時候都會去看這些相關設備。 洪委員孟楷:有全額補助嗎? 林司長福山:補助應該是一半、49%。 洪委員孟楷:49%?所以要自負51%嘛,我覺得部長要再了解一下現在的裝機率,本席提醒的是現在的裝機率,因為只剩半年左右的時間,如果明年元旦要上路要能夠落實。 陳部長世凱:對,要落實。 洪委員孟楷:還有,我之前有提過,是一樣的牽連啦,國道客運上面能夠有雙層巴士,之前部長也承諾會研議,我知道司長也已經開過會,其實我最主要強調的還是一樣,讓駕駛員能夠多增加收入,以及一輛車裡面能夠多增加載客量,讓整個交通的空污可以下降,交通的衝擊也可以比較縮小,我知道3月已經開過會了,現在的推動情形如何? 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3月開完會之後…… 主席:回答簡短,好不好? 林司長福山:車身規格已經完成草案的研擬,接下來就要做法規的預告。 洪委員孟楷:所以各單位大家的回復是往正向的看待? 林司長福山:是。 陳部長世凱:是。 洪委員孟楷:用麥克風回答,好不好? 林司長福山:包括路權還有車輛規格,大家都已經討論定案了。 洪委員孟楷:都有共識了? 林司長福山:是。 洪委員孟楷:我們希望能夠一起落實,如果可以的話,在今年年底以前,能夠真的讓這樣一個政策上路,可以嗎? 林司長福山:可以。 洪委員孟楷:好,謝謝。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主席:好,謝謝。 請李昆澤委員。 李委員昆澤:(9時46分)謝謝召委,請陳部長、陳文瑞局長、黃運貴司長、林福山司長。 主席:請陳部長、陳局長、黃司長、林司長。 李委員昆澤:部長好。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李委員昆澤:交通部在今年2月有提出道安三箭,最主要是擴大行人穿越線與車輛停止線的淨距、改善路口行人穿越道照明,以及推動汽車隔熱紙透光率的管理升級。剛剛聽到相關官員報告,我們看到除了擴大行人穿越線與車輛停止線的淨距有初步的規劃以及相關的時程之外,在改善路口行人穿越道照明部分好像還在規劃當中而已,至於推動汽車隔熱紙透光率管理升級的部分,也好像只是在對話的階段,看起來這道安三箭好像只是在畫靶而已、只是在畫大餅而已,還沒有真的看到箭耶!請部長說明一下,你們道安三箭的具體時程是怎樣?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您剛剛說的行人穿越道的部分,我們在6月底之前會完成修法並且發布,這個部分是有確定的時程。另外,路口照明的部分,我們會從省道優先來做改善,我們希望在第三季之前完成100處省道路口的照明改善,年底之前完成400處,目前我們已經完成13處,所以照明的部分,我們自己省道先做。不過我們也跟地方政府有在開會研討,如果他們的路口需要改善,我們跟內政部都會一起來協助他們,需要補助的話,我們也會協助他們,不過有些路口確實是地方政府要去協助的,這個跟委員報告。 另外,針對隔熱紙透光率的部分,我們在6月份就會有一個指引出來,這個指引就是告訴大家,前擋未來能夠貼百分之幾透光率的隔熱紙,側擋的部分要貼百分之幾透光率的隔熱紙,這個部分的指引我們6月也很確定會提出來,明年也就是115年,我們會落實法制化,法制化之後就會強制要求大家一定要這麼做。 李委員昆澤:好,必須要讓社會大眾能夠清楚知道道安三箭相關的規劃及計畫具體的時程。 陳部長世凱:是。 李委員昆澤:針對易肇事路段的道路改善相關作為,我初步的建議是,我們要逐年盤點各縣市的肇事熱點優先改善。另外,針對現有的道安問題,要進行風險因素相關的統計跟分析,而且針對有些縣市做得比較好的,我們要找出它有效的改善作為,納入改善的範本。部長簡單說明一下。 陳部長世凱:好,報告委員,我們目前的路口改善優先確實是以委員所指示的,就是用熱點、易肇事的路口,我們優先改善,過去一年其實我們也完成了許多路口的改善,未來還是朝這個方向,這個沒有問題,一定會照做。另外,比較有成果的縣市,我們其實在道安總動員的平臺都有揭露出來,我們也會去了解它到底為什麼會做得特別好,我們跟地方縣市政府開會…… 李委員昆澤:對,針對易肇事路段,我們必須要初步檢視,然後督促地方政府改善,如果它沒有改善的項目,要列入改善的目標,更重要的是,我們要滾動檢討這些改善項目及相關的成效。 陳部長世凱:是。 李委員昆澤:部長,我們繼續來討論,剛才也有相關的報告提到以2024年跟2023年的死傷人數統計,總死亡的人數減少了2.4%,這是部長剛才有報告的,而死亡的人數雖然是略有下降,但是部分的死亡案件是增加的,包含13到17歲青年的死亡,還有大型車事故導致死亡以及大型車導致行人死亡的部分,還有追撞事故,還有營業小客車,這些導致死亡的案件其實是增加的。至於受傷的人數,雖然2024年跟2023年來比較,總受傷人數減少了2.8%,但是相關的高齡者受傷人數及高齡者機車騎士受傷人數、高齡者路口事故受傷人數,還有少年自行車的受傷人數都是增加的。 我們來看這個部分,其實有個擔憂,以長期的趨勢來看,兒童跟少年自行車、高齡者的路口路段事故,以及騎士事故的受傷人數是增加的,而且大型車事故造成死亡也是增加的。我們來看交通安全好像在這上面是一個很嚴重的趨勢,就是兒童還有高齡者路口的事故,還有電動自行車,尤其是青少年的電動自行車所造成的事故,另外就是部分的大型車還有營業車輛駕駛習慣不良所導致的事故。部長,這個部分讓你簡單說明一下,針對這個趨勢,你們有沒有初步的作為跟政策?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針對易肇事或者是高風險的族群,其實部裡面也都有在研究,看要怎麼樣去做一些改善。包含高齡者,我們剛才在簡報裡面也有提到,除了路老師的道安教育之外,包含他的棒球帽、反光的棒球帽等等的提供,我們會儘量協助。至於青少年的部分。確實我們在這幾年有觀察到電動自行車的事故有特別多,關於這個部分,我們未來也會研議看要怎麼樣宣導或者是管制。有關大型車的部分,其實我們針對高違規的駕駛人有個專案的調訓,也就是把他調回來再重新訓練,這個過程從112年一直到現在,已經累計調訓了1,220名駕駛人。我們調訓完之後,發現比較不會再違規的比例有百分之八十幾,也就是這樣子的調訓確實是有效果,未來我們還會再加強。針對大型的車輛如果未禮讓行人造成死亡的話,我們除了調訓駕駛人之外,公司的管理人或者負責人也必須要調訓。 李委員昆澤:部長,我們有幾個數據其實是很嚴肅的,也讓我們非常擔憂,我們來看路口的事故,不管是闖紅燈,或者是未使用方向燈,或者是沒有停讓,這樣的案件其實也是持續增加。警政署的報告顯示路口事故的主要肇事人,98%都是駕駛人,主要原因就是闖紅燈,還有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件數都非常多,這個部分有沒有具體改善的方案?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個部分當然也要拜託警政署在執法面儘量讓我們的駕駛人有所警惕,當然宣導面的部分,交通部會努力。 李委員昆澤:這個相關的都要有更具體的政策對話出來,不是只有希望警政署能夠加強執法而已,我們針對路口相關以及易肇事路段路口相關的改善具體措施、號誌等等,都必須更明確地讓駕駛人能夠遵守。另外,我們大型車的事故也非常多,當然是部分駕駛的駕駛習慣不良、不好,導致死傷者的事故也是持續增加,不管是大型車事故導致死亡或大型車導致行人死亡。2024年警政署也統計,大型車的事故高達22萬1,482件,不管是大客車、大貨車、連結車造成的傷亡都是增加的,這是一個讓我們很擔憂的趨勢。針對駕駛這種不良違規人進行駕駛行為的改善訓練是很重要的,當然我們要強化改善駕駛習慣的宣導,這個宣導非常重要。 陳部長世凱:是。 李委員昆澤:另外,在教育方面,我們有道安講習的班別,目前大概有六個班別,針對危險駕駛的行為這種違規,是不是要開設危險駕駛行為相關的講習課程,或是在現有的班別中,也把這種危險駕駛列入相關的課程?請說明一下。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是不是可以請…… 李委員昆澤:好,請局長。 陳局長文瑞:跟委員報告,講習這個部分有需要的話,其實講習專班沒有問題,一般來說,其實對於這種大型車輛的高風險,我們都會去看他的違規,比如超速、闖紅燈,這些我們都特別調訓,所以那個不是在講習,那個在一般業者的調訓,包括駕駛人跟公司老闆,其實這個部分,我們都會加強。 李委員昆澤:你有加強,但是他還是明顯的違規,針對這個部分,我們必須要加強相關的教育跟宣導。 陳局長文瑞:是。 李委員昆澤:另外,最後1分鐘,針對交通改善,其實看到各縣市落差非常大,交通部應該要加強督促,有些改善成效不彰的縣市,要怎麼去督促,還有交通部有沒有更具體的方式,去協助這些地方政府找出相關的原因,協助地方政府來改善?有些縣市改善的成績有出來,但是有些縣市我也不點名,交通部如何去督促這些地方縣市政府?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我們除了會跟他們開會之外,在道安會報裡面也會請他們來說明跟報告他們未來改善的計畫是什麼。當然技術面,我們會協助,如果入口改善需要經費,我們也會協助,也會給他們一些壓力,如果做得不好,我們請他們來報告。 李委員昆澤:有些縣市做得不錯,它改善的項目及成效也可以列入這些改善的範本,讓各個縣市可以交流、可以對話,以提升相關的交通安全。 陳部長世凱:是,我會請他們來分享。 李委員昆澤:好,以上。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 我們請張啓楷委員。 張委員啓楷:(9時58分)請部長。 主席:請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張委員啓楷:部長,行政院怎麼可以說話不算話,出爾反爾,欺負、欺騙我們嘉義人?前天行政院長總質詢,我看答詢的時候,你也站在旁邊,你們兩個很清楚地表達,嘉義爭取多年的輕軌工程費372億,中央是要承擔的,我們嘉義市政府跟嘉義縣都已經在慶祝了,你怎麼可以把話又收回去呢?你看不起我們嘉義人嗎?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絕對不會看不起嘉義人。 張委員啓楷:那天不是只有行政院長卓榮泰明確對大家宣布,我看你就站在旁邊,對不對?那表示該做了啊!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 張委員啓楷:我們爭取這麼久,你們也明確宣布了啊!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昨天也很明確地說明了,當時我…… 張委員啓楷:部長,我先給你看看當天質詢的狀況,你看,你就站在旁邊喔! (播放影片) 張委員啓楷:部長,院長清清楚楚地講了,你是交通部長,你還站在旁邊,這句話不是只有嘉義市人看到,是全國人民都有看到,怎麼可以再縮回去呢?可以反悔嗎?這是公開的……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不是反悔啦…… 張委員啓楷:公開地打自己的嘴巴。第二個更重要…… 陳部長世凱:這個當時我們已經很清楚地說明…… 張委員啓楷:部長,我問你更重要的,院長說真正的癥結卡在哪裡?卡在用地,嘉義縣跟嘉義市政府都講了,願意承擔這個費用,一個0.66億、一個0.94億,我們都願意承擔,問題不就解決了!更重要的是,你是臺中人嘛!臺中的捷運綠線是什麼人出錢的?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地方出比較多,中央出比較少。 張委員啓楷:你看看喔!我統計給你看,所有高鐵聯外道路,不管是鐵路或是後來的捷運,都是中央出的錢,你怎麼會漏掉嘉義縣市呢?難道嘉義縣市比較「細漢」?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臺鐵當然是中央,但如果是輕軌跟捷運系統,都是中央支持地方興辦。 張委員啓楷:機捷是不是捷運? 陳部長世凱:機捷除外,機捷是為了機場,其他像臺中…… 張委員啓楷:機捷為什麼要除外?因為它是重大工程,對不對?為什麼嘉義比較「細漢」,嘉義也是重大工程啊! 陳部長世凱:因為那是國家門戶。 張委員啓楷:國家門戶?那嘉義縣市都不重要嗎? 陳部長世凱:嘉義縣市很重要,所以中央會支持啊! 張委員啓楷:很重要,那你就要落實,為什麼獨漏我們?我們有比較「細漢」嗎? 陳部長世凱:沒有漏,委員,您剛剛所提到的臺中綠線,地方出的錢也比中央更多啊!是吧?然後臺北的捷運,臺北的捷運串接到臺北火車站,也串接高鐵站,但捷運系統也是地方出比較多錢,這是全國都一致的。 張委員啓楷:單純是地方的,像嘉義市也有規劃以後有幾條輕軌,對不對?那個部分我們自己付,但現在是橫跨嘉義縣市,而且是國家重要的工程,就應該比照機捷來做。我再給你看一個……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臺北的捷運也有跨縣市,不是嗎? 張委員啓楷:當然也是跨縣市,部長,等一下,我說是比照機捷來做。第二個,我給你看一個94年的公文,我先問你,嘉義輕軌還沒做,現在是BRT,對不對?當初BRT的錢誰出的、誰去建的?交通部嘛!難道是縣政府、市政府做的嗎?是交通部嘛!對不對?BRT當初就是中央、交通部做的,現在輕軌當然也是交通部做,來!看一下公文。 陳部長世凱:所以當時已經做了BRT啊! 張委員啓楷:對啊!BRT裡面…… 陳部長世凱:當時聯外的設計就是BRT啊! 張委員啓楷:來!部長請看公文。當初先做BRT,是交通部做的,對不對?行政院94年核定,做了一個很重要的宣示,你看文字,「原有規劃輕軌捷運之議,考量政府財政狀況及運量需求」,當初人比較少,現在運量增加了,太保站那邊下來的人比南港站的人還多,所以它的流量是夠的,對不對?有需求了嘛!後面這句話:「請貴部」,貴部是什麼?是交通部,對不對?「請貴部參考本路廊運量之成長情形,再適時提出輕軌計畫。」這就是叫你們做嘛!第一個,你們現在提了沒有?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 張委員啓楷:第二個,你有沒有做? 陳部長世凱:我可以說明嗎?報告委員,您大概不了解,對行政院來說,各縣市的捷運系統都是由交通部提出,各縣市送到交通部,交通部再提出,但交通部提出不代表交通部全部出錢,這一點非常清楚,各縣市的輕軌或捷運都是一致性的,所以不要只看到這句話就擴大解釋…… 張委員啓楷:我們嘉義縣市也開了好幾次會,包括學者專家,我們都有邀請,現在有兩個點,第一,公文上清清楚楚要你繼續像BRT那樣做,對不對?這是第一點…… 陳部長世凱:委員,不要擴大解釋。 張委員啓楷:沒有、沒有,你剛剛講的那個都是後話…… 陳部長世凱:不是後話…… 張委員啓楷:本來有在討論要不要……現在就是兩個點,第一個,我公文都給你看了…… 陳部長世凱:我也跟你解釋公文…… 張委員啓楷:依據公文你要做啊! 陳部長世凱:對行政院來說,所有的交通跟…… 張委員啓楷:第一個,當初BRT是交通部做的,當初行政院也叫你要做,對不對? 陳部長世凱:它沒有叫我們要做。 張委員啓楷:對啊!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我剛剛講的,為什麼不能夠比照機場捷運?你是比較看不起我們嘉義嗎? 陳部長世凱:機場捷運是因為桃園機場是國門。 張委員啓楷:然後第三個更重要,部長,現在更重要的是,為什麼行政院長…… 陳部長世凱:如果您這樣說的話,我是不是也看不起我們自己臺中人? 張委員啓楷:對啊!你也可以爭取啊!當然你要爭取啊!是不是? 陳部長世凱:已經蓋完了啊! 張委員啓楷:你看素月主席已經站起來了,他們彰化也是彰化的立委幫他們爭取啊!為什麼…… 陳部長世凱:全國都是一致性的。 張委員啓楷:來啦!部長,現在是最重要的…… 陳部長世凱:全國都是一致性的。 張委員啓楷:部長、部長,現在最重要的是,行政院長清清楚楚在國會跟大家講,372億你們要出,對不對?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已經解釋過了,那是幕僚所提供的資料讓院長誤解了,這一點我非常抱歉,我昨天道歉過一次,今天再道歉一次。 張委員啓楷:嘉義人不要你誤解,嘉義人要你解決問題,行政院長宣布,當初你……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 張委員啓楷:當初有問題,那天你就應該阻止他這樣講,對不對?結果你站在旁邊…… 陳部長世凱:高雄左營站所串接的捷運,也是中央補助,地方出比較多的錢,都是一樣。 張委員啓楷:所以你都挑那一部分,你為什麼不挑像機捷這樣好的…… 陳部長世凱:不是,您剛剛一開始不是說…… 張委員啓楷:明明就可以幫嘉義縣市發展,為什麼不做? 陳部長世凱:您剛剛開始不是說各縣市的捷運只要串接高鐵,都是中央出錢,但其實並不是這樣,這是錯誤的說法,你可以回到剛剛那一頁。 張委員啓楷:來!部長,現在最新的、最重要的,就是行政院長公開講了,而你就在旁邊嘛! 陳部長世凱:不是,我就解釋過這是口誤。 張委員啓楷:啊? 陳部長世凱:我就解釋過這是口誤。 張委員啓楷:口誤?這怎麼是口誤呢?我們剛剛講…… 陳部長世凱:就是院長誤解了資料,這點我非常抱歉! 張委員啓楷:依法、依公文都可以做的事情,為什麼是口誤?嘉義縣市爭取這條輕軌已經爭取那麼久了,怎麼會是口誤呢?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輕軌跟捷運興建有一定的法規限制。 張委員啓楷:而且你只要照那一天的說法,去承擔…… 陳部長世凱:一切照法規來…… 張委員啓楷:他那天講說癥結是用地費,那用地費我們來付啊!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一切照法規來,依法辦理、依法行政。 張委員啓楷:我今天給你看的就是法規,對不對? 陳部長世凱:哪一個法規? 張委員啓楷:剛剛講的是公文,講的是其他的…… 陳部長世凱:公文我也跟你解釋過,你還是沒有理解。 張委員啓楷:我們再來談一個比較重要的,交通部「2020年版運輸政策白皮書」已明示建立完整城際鐵路運輸網,將高鐵跟臺鐵做一個串聯,這是國家重要政策之一,你們要去落實。大眾捷運法第十三條也明確指出,大眾捷運系統建設應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所以依法你們本來就可以這樣做,現在是你把我們嘉義漏掉了,是不是這樣?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個是有待處理的…… 張委員啓楷:我知道法令上你們一直在鑽漏洞,在解釋一個對…… 陳部長世凱:沒有、沒有在鑽漏洞。 張委員啓楷:你明明可以照顧嘉義縣市。 陳部長世凱:委員,全國性統一的原則跟規則,我不可能為了嘉義市跟別的地方不一樣,全國性統一的規則跟原則是交通部必須…… 張委員啓楷:桃園機捷你就可以照顧,但嘉義不能照顧,你是怎樣? 陳部長世凱:那是為了桃園機場…… 張委員啓楷:你剛才說的,那是國家門面,沒有錯,我們這邊也很重要啊!好啦!我們嘉義人會爭到底! 陳部長世凱:如果每一個縣市…… 張委員啓楷:主席又站起來了。 陳部長世凱:如果每個縣市都這麼說,交通部該怎麼做? 張委員啓楷:如果你認為整個地區的發展都需要,就應該去做,為什麼不能做呢?是不是這樣? 陳部長世凱:那您可以修法,讓全國的捷運全部給中央做。 張委員啓楷:法令已經有了,現在是你自己用裁量方式…… 陳部長世凱:我覺得你不要擴大去解釋…… 張委員啓楷:現在在依法可以的狀況之下,你要照顧嘉義縣市,結果你不照顧,這是現在的癥結嘛! 陳部長世凱:國家的重要政策,也是中央跟地方一起處理。 張委員啓楷:嘉義市跟嘉義縣的人在生氣什麼?明明你可以做的,行政院長還公開講,結果你現在要吃我、玩我嘛! 陳部長世凱:全國一致性原則。 張委員啓楷:你是欺騙我們,又欺負我們嘛! 陳部長世凱:全國一致性原則,我還是要強調,全國一致性原則。 張委員啓楷:部長,主席已經站起來了,我知道時間到了,不要影響後面的委員,不過我還是要跟你說,第一,嘉義人會爭取到底,我們不會被欺負,也不會被欺騙…… 陳部長世凱:從來沒有欺負過嘉義人。 張委員啓楷:第二,剛才說的,法律上都是你可以做的事情,嘉義市民已經在慶祝了,你要落實行政院長講的話,我今天要特別指出來,部長那天就站在院長旁邊,你們的諾言要兌現,不要背信,不要欺負、不要欺騙嘉義人,謝謝! 陳部長世凱:絕對不會欺負跟欺騙嘉義人,謝謝委員。 主席(陳委員素月代):好,謝謝張啓楷委員的質詢。 接下來請黃健豪委員質詢。 黃委員健豪:(10時8分)謝謝主席,主席,我們請交通部陳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黃委員健豪:部長好。我想各縣市都很需要交通部的資源,尤其是捷運建設,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是。 黃委員健豪:我們先進入今天的主題,今天要談的是所謂行人安全的部分,部長,我也非常關注交通部的臉書…… 陳部長世凱:是,謝謝委員。 黃委員健豪:部長提過所謂道安三支箭,有提到要改善路口行人穿越道的照明,在先前的質詢時,我也跟部長討論過是不是能夠把行人穿越道的照明列成一個通案,不要只是試辦,因為過去臺中市在2022年、2023年時照明試辦的成效也都滿好的,而且一般民眾的評價也都很高,我想部長也知道。部長,我要問的是,以交通部這個業管單位來講,你們只有以省道路口為主嘛…… 陳部長世凱:是,沒錯。 黃委員健豪:至於市區道路,當然我知道部長會說這是地方政府的責任,但是我想行人安全的道安部分應該是全國一致性的政策,所以我要提的建議是,有沒有可能把市區道路的路口也納入整個改善計畫裡面?甚至編列相關的預算,不管是由交通部也好,或是由內政部國土署也好,因為現在很多道路除了交通部管之外,都市計畫裡面的道路有很多是歸所謂國土署來管,不過因為大家想到交通安全當然會覺得主管機關就是交通部,我們也期待是不是有機會去編列相關預算,就像人行道一樣,人行道現在各地方都在做,這當然需要很多的錢,都外的部分屬於交通部,都內的部分屬於國土署…… 陳部長世凱:對,沒錯。 黃委員健豪:這個是這樣分配沒錯,只是我希望這個能有一個整體的規劃。當然,錢由誰來支出是由行政院各部會去自行分工,這個我沒有意見,但是我的意見是,既然要把所謂行人安全做好的話,是不是能夠有一個很明確的專案,把所有的……至少大型路口或幾公尺以上的路口要列入行人安全的道安計畫裡面?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您提的這個建議很好,我們目前所做的,當然,我們自己轄管的是省道的路口,這個我們會優先來做。但我們透過與縣市政府的聯繫會報,其實也都有拜託縣市政府要去做,剛剛委員有再提醒一點,在經費上能不能夠協助?其實在我們跟國土署的「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裡面,他們還是可以提出申請,這個部分我們都可以來協助。至於要不要再另外成立一個專案,我們跟國土署這邊來做商量,或許我們可以做一個專案,鼓勵地方政府專門針對路口照明的部分,我們來做一個計畫,我們來研商。 黃委員健豪:好,部長,謝謝。之前行人道安的部分是針對人行道,我們現在講的是穿越馬路的部分,因為確實有很多地方,不管是路燈也好,還是晚上有的駕駛沒開車燈也好,會有各種奇奇怪怪的狀況發生,我們期待至少能有一定比例的路口,不論是市區也好或省道也好,它的照明能夠明確一點,至少讓駕駛能夠看到。當然,我看到道安三箭還包括隔熱紙透光率的管理等等,這些都是一併的,我覺得這是整套的,要好好的去執行,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好,沒問題,我們會努力。 黃委員健豪:接下來,從最近的新聞可以看到車禍對於行人的死傷也造成滿大的影響。關於人行道車阻的部分,我跟部長反映一下,有的地方是拆了,但有的地方沒有拆,有的地方是社區自己裝的,但是被檢舉會影響行人通行,所以被迫一定要把它拆掉,有的身障者會來投訴,因為依法那個部分的寬度要1.5公尺,但是很多地方所做的車阻的寬度大概就是90公分或幾公分而已,導致很多身心障礙者沒辦法通行。當然,我們知道很多人裝車阻的目的是希望大家不要違規停車,這是臺灣的文化問題,部長,車阻的部分到底有沒有相關法令能夠去執行,然後一致地去做?因為這個東西的重點還是要保護行人,我們在人行道上面設的車阻是希望能夠保護行人,不要讓車子不管是暴衝也好還是不小心也好,不要衝到上面撞到行人,針對這個部分,不知道在整體的規劃上,你們是怎麼去規劃這件事情的?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所知道的是國土署已經有做相關的規劃了,也有參考日本的模式,國土署如果可以提供一些資料的話,是不是可以麻煩國土署? 黃委員健豪:好。 陳部長世凱:因為市區道路比較會用得到,所以國土署目前已經有在做討論了,我們所知道的是這個樣子。 黃委員健豪:確實啦,螢幕上的簡報有列出了我們自己的路緣設計範例,還有美國規範設計範例及日本交通安全對策範例。 陳部長世凱:委員,需要國土署回答嗎? 黃委員健豪:好,可以請國土署回應,謝謝。 蔡組長亦強:主席、委員。針對車阻的部分,其實就如剛剛委員所講的,社會有不同的需求,從避免車子上人行道來看是應該要做。目前我們有參考其他國家針對車阻的強度,就是針對車阻設置的強度,我們現在跟地方政府會檢討出一個設置的規定。 第二個問題是剛剛委員提到的到底哪裡要設?這件事情基本上我們是比較贊成在路口轉角都設置起來,以避免車子上來,但這一塊在臺灣的民情上,可能有一些路口店家或者通行需要的問題要克服,這個可能還是要回到個案去檢討會比較適合一點。在路口的左右兩側,我們會優先推動去設置,來保障行人跟車子的安全。 黃委員健豪:因為現在已經有所謂的路緣設計範例,我們現階段就有這個東西,美國也有,日本也有,各國都有這個相關的東西,我是說我們現在參考的車阻的部分,我先確定一下,針對車阻,原則上我們是往要裝的方向做,只是要裝什麼樣的材質、什麼樣的規範還沒討論出來,是這樣嗎? 蔡組長亦強:應該是說,我們現在在推行穿線退縮,那麼路口本來就會空出來,空出來的部分本來就應該用車阻跟欄杆去做,避免車子上去是車阻本身強度的問題,那是屬於工程設計,至於要不要設,我們是朝向要設的方向在推動,這個部分因為路口店家、各方面比較多,有些部分還需要地方政府跟民眾來溝通跟克服。 黃委員健豪:這個大概什麼時候你們會有比較具體的方案?要多久? 蔡組長亦強:車阻本身設置的部分,我們在近期就會有一個比較明確的規定,把國外對於車阻強度設計的東西引用進來。至於設置的地點,這個本來就可以做,是持續在各個工程裡面去做推動,但是它沒有辦法一致性,就是每一個路口都去做,這件事情在目前來看是會有一點點…… 黃委員健豪:沒關係,我的意思是說,當然我們知道執行是由地方政府執行,你說現在會有一個比較明確的規範出來,請問什麼時候會有規範出來,讓各地方政府不管預算也好或是去執行?現在變成各地方政府各自做各自的,有的是水泥,有的是塑膠,有的是別的材質,有的是鐵條。今天不管內政部也好,還是交通部也好,是不是會有一個明確的規範,規定以後車阻要用什麼樣的材質、在什麼樣的地方、多大的路口要裝?會有這樣的規範出來嗎? 蔡組長亦強:跟委員報告,不會有材質的規定,會有強度的規定。 黃委員健豪:好,什麼時候會有? 蔡組長亦強:我們在最近這一個月會請地方政府討論跟檢討,基本上會先引用國外的規定。 黃委員健豪:好,謝謝。主席,謝謝。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黃健豪委員質詢。 接下來邀請徐富癸委員質詢。 徐委員富癸:(10時17分)謝謝主席,我們有請陳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徐委員富癸:部長早。部長,我剛剛看了一下,因為剛剛有國民黨跟民眾黨的委員提到嘉義市輕軌的事情,我想部長在記者會上應該也講得很清楚了,這是一個幕僚作業的疏失嘛! 陳部長世凱:是。 徐委員富癸:但是我想國民黨跟民眾黨的委員應該不會這麼簡單就放過你,是不是請部長再說明一下這件事情到底是怎麼一個情況?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其實不管是針對輕軌或者是捷運系統,委員就很清楚,像屏東也有在爭取捷運系統,對交通部來說、對中央政府來說,我們都是一致性的原則,也就是說,這是地方主導,中央來補助,包含可行性研究。這一次嘉義輕軌案的可行性研究也是由嘉義縣市政府來做,所以其實是由嘉義市政府來主導,我們中央的角色除了協助之外,還有補助,這個部分其實全國性都是一致的。所以剛剛不管是哪位委員提到的,我都講一樣的話,像高雄的捷運要接到高鐵站…… 徐委員富癸:要跟我們屏東…… 陳部長世凱:要接到左營高鐵站的那個捷運也是地方出的錢比中央還要多。像我自己出生的都市──臺中市也是一樣,我們的捷運綠線要串接到高鐵站,一樣是地方出的錢比較多,中央來補助一定的比例,所以我們全國性其實都是一致的。那一天的狀況其實是幕僚準備的資料,它的順序跟擺法讓院長有一些小誤解,這個部分我們非常地抱歉,我昨天在面對記者的時候已經有先道歉過,我今天也再道歉,這個沒有問題,這個非常抱歉,但我還是必須要謹守一件事,就是全國一致性的原則。 徐委員富癸:部長,這個要講清楚,不然到時候這個責任很重大。 陳部長世凱:是,沒錯。 徐委員富癸:我們也看到國民黨跟民眾黨的委員一手砍預算,我相信你現在對整個全國的交通建設也很頭痛,可能也不知道要怎麼處理了,該怎麼公平性地來處理,真的是一個標準就好了,這樣大家都比較好做事。 陳部長世凱:是,沒有錯。 徐委員富癸:部長,最近臺幣升值帶動了出國潮,這樣會不會對國旅造成嚴重的衝擊?部長有沒有什麼因應的方案?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匯率確實會影響到我們的觀光。以去年來說,去年日幣突然跌了非常多,臺灣的民眾就會覺得去日本玩好便宜,寧願出國,所以去年確實有大量的民眾跑到日本去玩;今年日幣稍微比較升值了,我們看到臺灣民眾往日本去的數據就會降低一些。 最近這兩、三天,很快速地臺幣有升值的狀況出現,這樣會有兩個層面的影響,一個是我們的國人出國會變便宜,消費會覺得更便宜;另外一個層面是其他國家的人來到臺灣旅遊會覺得比較貴,例如說美金,現在兌換臺幣可能對美金比較不利,美國的旅客來到臺灣就會受到一些影響。這個部分當然短期之間看不出那個影響,可是長時間我們會有擔心,所以我會請觀光署密切關注我們目前進出國的數據,包含來的這些國家的數據,如果有需要提供補助或者是協助的話,觀光署會很快速擬訂方案協助我們的旅行業者。 徐委員富癸:部長,我還是建議我們要把這個拉高到行政院觀光產業振興諮詢會議裡面,做很詳細的討論。 陳部長世凱:是,沒錯。 徐委員富癸:尤其在相關跨部會的整合上面,怎麼樣給予我們國旅業者更多的優惠跟補助方案,絕對不能失衡得太嚴重,這樣真的很危險。 陳部長世凱:沒有錯,我們還是希望來臺灣玩的旅客可以多一些。 徐委員富癸:部長,前陣子我們交通委員會也有到大鵬灣去考察,我相信部長也很喜歡整個大鵬灣的環境,但是現在大鵬灣面臨幾個問題,我還是要請部長來幫忙一下。部長,因為過去大鵬灣國家風景區設立時所制定的都市計畫的理想性太高了,使得周邊土地的使用強度被拉低,造成業者跟民眾投入的意願降低很多。目前我們遊憩區用地的建蔽率只有15%、容積率45%,要開發的時候還必須要退縮道路5公尺,使得相關開發案困難重重。當然,目前遊一、遊二、遊三已經在進行BOT招商的作業…… 陳部長世凱:對,我們正在招商。 徐委員富癸:部長,目前進度順利嗎? 陳部長世凱:觀光署給我的回報目前是順利的,我們希望遊一、遊二、遊三的BOT案可以在今年底完成簽約,完成簽約之後就可以啟動。 徐委員富癸:部長,除了遊一、遊二、遊三之外,周邊包含遊四到遊八的部分,也希望我們民間能夠同步啟動,因為不能只有這三塊動起來,其他旁邊的土地卻只能荒廢也不對啊,所以我們應該是整體開發。 陳部長世凱:好。 徐委員富癸:但是現在面臨的問題是,針對遊七、遊八,過去內政部有提到要辦理市地重劃,但是我們認為這樣比較不可行,這個影響的層面太大、時間拉得太長,而且涉及到超過1,000個地主。所以我們建議如果由觀光署來主導,政府來開闢遊七、遊八周邊16條道路,然後讓地主在後續再整合,請問這樣的方向,部長認同嗎?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您有提到過,我也有請觀光署研議看看有沒有這樣的可能性,如果可以的話,法令上、法規上可行的話,我們就朝這個方向推動。 徐委員富癸:當然,考慮到鵬管處的人力比較不足,如果可行的話,我想我們來協調縣政府,也願意來代辦這樣的工作,大家儘快把這個地方來開發。 陳部長世凱:好。 徐委員富癸:另外,部長,我們到大鵬灣去的時候,都說白天的吃喝玩樂沒有問題,但晚上就比較沒有地方可以去。我在交通委員會質詢的時候,也特別提到大鵬灣夜間觀光、競技的部分必須要加快速度,尤其像我們鵬灣跨海大橋光環境的部分。甚至我們看到奧地利的布雷根茲音樂節有一個水上劇場,我想我們大鵬灣的灣域很適合做這樣水上定目劇的演出,應該可以吸引很多國內外的遊客。部長願不願意促成這樣的活動,然後把我們東港迎王納入做為表演的主題?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覺得這都是很好的想法跟發想,當然,BOT的案子我們要趕快往前推進。另外就是海上的、晚上的一些活動,我們其實之前在屏東有討論過幾次,當然您所提的這些建議都是非常好的建議,我們請觀光署這邊來研議看要怎麼協助地方政府來推動。 徐委員富癸:好,那就請觀光署一個月之內給我們一個規劃報告,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好,沒有問題。 徐委員富癸:我們希望看看能不能在暑假的時候就可以實現這樣一個定目劇的表演。謝謝。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徐富癸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蔡其昌委員質詢。在這邊先宣告一下:林俊憲委員質詢後休息10分鐘,謝謝。 蔡委員其昌:(10時25分)謝謝主席,請陳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蔡委員其昌:部長早安。部長,我看了一下前瞻計畫,現在應該是進行到第5期了,在前瞻計畫當中,有編列補助地方政府興建停車場,這個部分大概編了41億,是嗎?前瞻裡面總共編了補助地方政府大概多少錢? 陳部長世凱:260億。 蔡委員其昌:兩百六十幾億?第5期啦! 陳部長世凱:中央編260億。 蔡委員其昌:每一期加起來應該是…… 林司長福山:第5期四十幾億。 蔡委員其昌:全部加起來兩百多億嘛! 林司長福山:對。 蔡委員其昌:到目前為止,這兩百多億從第1期執行到第5期,大概我們都已經核定好要給哪一個地方政府去做哪些停車場,現在已經全部都核定了。部長,以現在交通部掌握各地方停車場的空間需求,在這5期通通做完之後,各地方政府的需求狀況是仍存在,還是已經幾乎很少了?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有關這個部分,我們也認為地方的停車需求其實還滿多的,所以我們目前還有擬定一個新的計畫,要向行政院爭取預算,我們希望可以再匡列一些預算,讓我們可以協助地方政府設置停車場。 蔡委員其昌:部長,我也是這樣覺得…… 陳部長世凱:對,有需要、有需要。 蔡委員其昌:前瞻計畫這5期共編兩百多億協助地方政府蓋停車場,我認為這件事情很重要,因為民眾對於停車的需求,這個當然跟過去都市計畫的整體發展都有關係,但畢竟臺灣現在就是這個樣子,大家對於停車的需求,特別是特定地區真的有停車的需求。特別是我們要開始執行對行人友善計畫的時候,很多時候,它的爭執會出現在過去停車方便,現在可能因為我們要友善行人,所以就導致民眾不能像過去這麼方便停車。如果政府又沒有配套讓他們有停車的地方,這時候我們對行人友善的政策美意恐怕又會打折,又會被挑戰、又會被質疑,因為這跟民眾過去停車方便的習慣,甚至有沒有空間可以讓他們停車,這兩者又會牽扯在一起,所以持續地執行這件事情很重要。 陳部長世凱:對。 蔡委員其昌:部長,你有沒有預計在下一個階段,就是前瞻第5期做完之後,我們預計會有多少預算規模持續協助興建停車場?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目前在跟行政院爭取60億的預算,希望能夠再多匡列60億的預算,讓我們協助地方的停車需求,這個已經在審查了。 蔡委員其昌:已經在審查了?換言之可能是明年的預算? 陳部長世凱:看起來是這樣。 蔡委員其昌:看起來是這樣? 陳部長世凱:對。 蔡委員其昌:我希望這個能夠持續來推動。 因為前幾天我們跟教育部在清水做會勘,也發現現在要取得土地並不是太容易,所以大型公共工程要興建的時候要同時考量停車場,譬如過去我們大甲利用國中禮堂(活動中心)興建,禮堂就在操場旁邊,興建禮堂同時讓操場的地下室和活動中心的地下室興建停車場,這對比較難停車、人口較集中的地方其實是一個很好的方案。 陳部長世凱:沒錯。 蔡委員其昌:不然要再去找一塊停車場用地,我看是不容易的。所以清水有一個大的案子,譬如說這個是要蓋室內自行車館,我看臺中市政府也在地下室規劃了停車場,我很支持,我認為附近住宅林立,停車空間也不是太夠,如果能夠利用興建這個很大型的建築物,因為這個自行車館是一個標準的國際比賽的場地,預算大概有10億規模,所以它的地下空間一定很大,他們提出是不是要連停車場一起來做,而我知道前瞻計畫已經結束了…… 陳部長世凱:是,沒錯。 蔡委員其昌:所以我們希望如果未來還有這個60億的預算,可以積極協助臺中市政府來爭取在清水地區興建這個共構型的地下停車場域。部長,到時候我再…… 陳部長世凱:好。 蔡委員其昌:因為要先有預算,我現在跟你講這個也沒用,到時候預算編了又被在野黨刪掉,我想那也沒用啦! 陳部長世凱:對。 蔡委員其昌:所以等預算通過之後,我們會積極來協助地方政府解決停車的問題,我覺得停車配套解決得好,對行人友善這個政策的執行效率和速度才會高又快。這是第一個我想跟部長特別要求,也期待這個預算能夠通過的。 陳部長世凱:好,就是爭取到預算的時候,這個部分我們會優先來考量。 蔡委員其昌:謝謝部長。第二個部分是我去年提了一個臨時提案,就是臺中國道4號下來可不可以直接用快速公路的方式連結現在的西濱,也就是臺61線?這個是路網的概念,就是臺中市的最北邊如果國道4號跟臺61線連結,臺61線西濱公路就不會成為一條寂寞公路,因為西濱在臺中一路就是走自己的,它跟大家都沒有路網連結的概念,雖然走平面道路還是可以到,但是在我們的概念裡面,城市快速道路的連結對於交通的紓解、城市的發展是很重要的,所以西濱在臺中就是一條寂寞公路,它跟大家都沒有快速公路連結。本席過去一直希望它北邊可以跟國道4號連結,南邊可以跟生活圈道路連結,就像部長過去在烏日當議員的主張是一樣的,就是沿著烏溪可以跟生活圈道路連結。當然,生活圈道路不是交通部的業務,所以我就姑且不提南邊的連結。如果這個可以做一個連結,就可以把大臺中地區的最外環串接起來,這個最外環的串接還涉及臺中港,這就跟你的業務有關了。部長也清楚知道臺中港目前正是蓬勃發展的階段,我們不斷在外移,就是不斷在興建新的碼頭…… 陳部長世凱:在擴大。 蔡委員其昌:對,在擴大臺中港的範圍,表示部裡面預期這個港未來會持續進展、發展,所以我們未雨綢繆,因為這個道路就算我的臨時提案在交通委員會通過,運研所也跟本席回復,說希望…… 陳部長世凱:有這個研究計畫。 蔡委員其昌:對、對、對,說希望請高速公路局先啟動先期評估。換言之,本席去年提案之後,一路從先期評估再到後面要做到好,其實還有一段很長的時間,所以我的意思是該做的先做,因為你預期臺中港會發展,預期臺中這個城市會越來越進步、越來越發展,所以這種路網的事先預估、架構和評估相對是重要的。 陳部長世凱:是,沒錯。 蔡委員其昌:部長,你覺不覺得應該請高速公路局先來啟動這個先期評估,讓國道4號跟臺61線在北邊可以先做連結?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目前運研所已經做過初步的規劃和研議,研議完之後認為是有這個需要性的,所以我也要請高公局來同意這件事情,就是先期的評估先來啟動,應該高公局也可以做得到,先期評估先來啟動、先來做。 蔡委員其昌:OK,因為我提了這個臨時提案,運研所也做了專業的評估,認為應該要啟動這件事情。 陳部長世凱:對,應該要啟動。 蔡委員其昌:所以應該沒有問題啦!局長? 陳部長世凱:沒問題,這個部分沒有問題,我們會來做。 蔡委員其昌:那就麻煩你們,這個對大臺中未來整個路網的建立、對臺中港未來蓬勃發展之後的交通運輸動線都很重要。再麻煩大家,謝謝。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主席(許委員智傑):謝謝。 我們請林俊憲委員。 林委員俊憲:(10時35分)謝謝主席。本席邀請交通部陳部長。 主席:請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林委員俊憲:部長好。媒體報導交通部已經同意開始推動行人專用時相以及行人早開時相秒數的設置。 陳部長世凱:對。 林委員俊憲:這其實跟我在臺南推動的非常吻合,我也認為這個很重要。為什麼呢?因為路權不能用禮讓的啦!路權不能靠道德自我約束,你看國外的交通號誌沒有什麼「禮讓行人」,只有「注意行人」,也就是這個時間、秒數是屬於車輛或者是屬於行人的,你要分開啦!例如臺南市的永華路跟西門路口,也就是臺南的新光三越(以前大億麗緻酒店)前面那個路口,那裡車輛要左、右轉都轉不過去,為什麼?因為在百貨公司前面,車輛要左轉、右轉時,斑馬線都會有人在行走,所以車輛要停下來,等行人走過去,對不對? 陳部長世凱:對。 林委員俊憲:但是開車一定有人亂開,所以行人有危險;走路也有人亂走,所以駕駛就心浮氣躁,是不是這樣? 陳部長世凱:是。 林委員俊憲:所以我認為應該要把路權分開,車輛的時候歸車輛,行人的時候歸行人,就是行人專用時相甚至可以像日本那樣,可以走到對角線去。 陳部長世凱:對。 林委員俊憲:行人在走路的時候,就沒有車輛在通行,車輛通行的時候,斑馬線都沒有人,這是專用時相。另外就是推動所謂的提早秒數,我認為這樣的專用時相效果最好。行人時相提早專用秒數也可以解決一部分這樣的問題,只是交通部說有訂一個目標,沒有達到目標的縣市要公布,如果有達到目標的,直轄市有獎金,我看獎金只有15萬,這樣誘因夠嗎? 陳部長世凱:直轄市15萬,其他我們還有分2組。 林委員俊憲:第一,15萬的獎勵夠嗎?第二,目標是什麼?沒有達到目標你要公布而已,那目標是什麼?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們有設定一個目標值,各縣市其實也滿配合、滿幫忙的,專用時相和早開時相我們過去已經完成了6,000處…… 林委員俊憲:你應該要更強有力一點,要求縣市政府…… 陳部長世凱:委員如果支持的話,我們要求的力道會加強。 林委員俊憲:力道當然要加強啊! 陳部長世凱:好。 林委員俊憲:這樣對改善交通非常有用。 陳部長世凱:是,我們…… 林委員俊憲:臺北市也很嚴重啊!車輛要右轉根本轉不過去,斑馬線都有人在走啊!行人走,心裡也會怕遇到不守規則的駕駛,兩邊都不好啦!專用時相是最好的啦! 另外,我經常提到我們的「交通3 E」,在推動一項交通政策以前,第一個,政府的部分有沒有做到?第二個就是要求用路人;第三才是處罰。我們現在有訂一個行人專區,部長知道嗎? 陳部長世凱:行人專區? 林委員俊憲:不是,你的專用名詞叫什麼? 陳部長世凱:行人優先區吧? 林委員俊憲:你這個專用名詞啦! 陳部長世凱:是。 林委員俊憲:行人優先區。 陳部長世凱:對,行人優先區。 林委員俊憲:你知道行人優先區吧?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個我知道,這是國土署他們去設置的。 林委員俊憲:我知道,國土署代表在不在? 陳部長世凱:有,今天…… 林委員俊憲:但是這個母法是交通部跟內政部一起定的,只是在市區裡面,人行道是內政部在管。 陳部長世凱:是。 林委員俊憲:我跟主席建議一下,因為你今天的主題是人本交通,內政部應該要有相當層級的代表來出席才對啦! 陳部長世凱:是,有。 林委員俊憲:來啦!部長也一起看一下,內政部的官員也看一下。第一個,什麼叫行人優先區?就是這個區段裡面,行人最大,行人沒有肇責,行人沒有責任,行人可以走全路寬,整條路行人都可以走,並且禁鳴喇叭,車輛前面有人時,不可以鳴喇叭;第二個,速限只限20公里;第三個,整條路都是他的,人最大!只有車輛讓行人,而且用一些比如減速的材質或路面鋪面,全國只有一條路現在在試辦,就是你現在看到的臺北市信義區。部長還有內政部的組長,你看得懂這是什麼嗎?第一個,這樣的設計,駕駛也不知道這裡是行人優先區,走路的人走得放心嗎?另外,鋪面也是柏油路。我給你看一下,你要定這個法,當時交通部跟內政部核定這個母法的時候,立法緣由、理由就說要學日本,其實韓國做得比日本還好。 我給你看韓國的,第一個,它的鋪面不會是柏油路,讓駕駛跟行人走到走在這段就知道這裡的路面不是一般的路面,駕駛也會比較知道。不像臺灣,現在臺北市試辦的第一條全部都是柏油路,所以開車的人不會知道他進入一個不一樣的路段。第二個,臺北市就是在兩端各畫一個長條形的藍色,你如果開過這個長條形的藍色,你會一直都知道你還在行人優先區嗎? 部長,你現在跟內政部這位代表說,你如果要做就做好,不要這樣,萬一到時候發生事情,那麼你定這種行人優先區幹嘛,對不對?再來,你路面也沒寫,你要讓駕駛和行人雙方一直都知道他們在行人優先區,就要像韓國這樣寫,它的路面標示很清楚,對不對?路面鋪設材質不一樣,所以車輛跟人都知道他們在特殊的地方、特殊的路段。第三個,它的速限標在地上,速限只有20公里,甚至還有照明。這個照明在照片上看不清楚,它的路面是整個暗紅色的,不是像臺灣只有頭尾兩端畫一個藍色的,中間過來就是柏油路,韓國是整個路段全部都鋪設這種紅色的,像磚面,所以開到這個地方,駕駛、行人都會知道。所以你要麼就不要設,要麼你設了就很危險。 所以這像我在說的,部長,回到我的觀念,政府現在要定一個新的規定沒關係,但是政府的工程要先做好,你的硬體設計要設計好。第二,你要把這個納入駕駛手冊,甚至納入考試,這樣大家才會知道。 陳部長世凱:是,沒錯。 林委員俊憲:但是你不是,我們現在馬上開始要調高罰則了,我認為第三個才是處罰啦!交通部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事件,你現在要提高沒有禮讓行人的罰則,6月就要實施了,部長知道嗎?現在我們沒有禮讓行人是罰7,200元,你要調高到1萬8,000元;導致受傷的,1萬8,000元要調高到3萬6,000;如果造成輕傷,你如果肇事,最少吊扣駕照一年,比較嚴重的是直接吊銷。你如果要提高到這麼重的罰則是可以啦,但是如同我說的,中央跟地方政府該做的硬體工程,你要去把它改好。 陳部長世凱:是。 林委員俊憲:部長,我支持,這也是我在地方推動的一個觀念,就是全時相的行人號誌嘛!你改全時相,駕駛沒有讓行人,這個很清楚,你根本不能左右轉,這個叫重罰,重罰駕駛不禮讓行人,因為我們的工程做好了嘛!但是你現在準備要重罰未禮讓行人,在6月要開始實施以前,在你修改你的行政命令到你開罰中間,中央跟地方政府有去做一些工程的改善嗎?有做交通路口的改善嗎?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其實工程的改善,我們有一個4年400億的計畫,這些年從去年到今年,其實不少路口…… 林委員俊憲:數字會講話啊!肇事的件數、受傷的人,對不對? 陳部長世凱:都有在降低啦!跟委員報告,另外就是您提到修更嚴的這個部分是針對行穿線,也就是斑馬線,是針對斑馬線。 林委員俊憲:我知道。 陳部長世凱:其他的部分,我們沒有改變,只有斑馬線,而且是撞傷人或者是撞死人。 林委員俊憲:沒有,如果沒有禮讓,你就重罰了啦,沒有禮讓就是…… 陳部長世凱:不是…… 林委員俊憲:你在距離他6公尺內,如果車沒停下來,這就叫沒禮讓啦,是不是這樣子?不然請司長說一下。 陳部長世凱:司長講一下。 林司長福山:報告委員,這一條適用的規定就是在路口。 林委員俊憲:當然在路口啊!不然要在哪裡?當然是在斑馬線,我知道! 林司長福山:對、對。這個部分是在處罰條例現行的裁罰基準…… 林委員俊憲:你把它加重嘛! 林司長福山:然後針對受傷跟致人重傷的部分,把它裁罰基準再拉高。 陳部長世凱:這個是針對已經撞到人的情形。 林委員俊憲:我知道,你是分層級,輕傷跟重傷。 陳部長世凱:對。 林委員俊憲:好。另外我跟你提的,你既然要推一個新的政策行人專用區,那就把它好好做好。 陳部長世凱:工程面要做好。 林委員俊憲:這樣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好。 林委員俊憲:好。部長,另外你要對地方政府要求的行人全時相或者是行人早開綠燈,這個要廣泛去推動啦,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好,這個我們來處理。 林委員俊憲:好,謝謝。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0時47分) 繼續開會(10時57分) 主席:現在開始開會。 我們請陳雪生委員。 陳委員雪生:(10時57分)謝謝召委。是不是請部長? 主席:請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陳委員雪生:部長早。電視上都沒有看到你的名字,你面帶微笑,政通人和。 陳部長世凱:謝謝。 陳委員雪生:我看藍綠白立委對你好像沒什麼大的意見,恭喜!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陳委員雪生:高雄飛馬祖航線,謝謝我們許智傑召委,我們共同努力,還有陳其邁市長,這個是藍綠最佳的一個典範、範例,所以我昨天也致電陳培瑜書記長,馬祖還有很多事情,我們也希望藍綠共同來合作,這個很重要。上次去高雄飛馬祖航線,很可惜!我們很辛苦,我在這邊質詢台質詢了4年,好不容易爭取到飛一班,才一班!當然華信很辛苦,它沒有飛機、沒有機師,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你看又是燃料油的問題,我們都找了中油等很多單位幫忙,部長那邊是最辛苦的,幫我們努力。 陳部長世凱:委員比較辛苦。 陳委員雪生:部長,有沒有機會再增加一班,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我們現在先看運量,我們先一班飛飛看,如果是運量很充足,或者是需求大於供給的時候,我們供給面當然就想辦法來增加。 陳委員雪生:因為禮拜五這裡的客人飛過去,他沒有飛機回來,是不是?禮拜五飛過去,如果禮拜一、禮拜二有飛機回來的話,這一條線才叫完全打通。我們確實很努力在做這件事情,我也知道交通部很努力,我們藍綠白的立委大家都很辛苦在幫我們馬祖爭取,我非常感謝,尤其我們地方政府的王忠銘縣長,還有我們張永江議長,特別要我在這邊對部長表示感謝,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大家一起努力,謝謝。 陳委員雪生:另外,猛澳港到西莒這個地方的工程看似不大,但是非常艱巨,它的遊客中心啟用,葉局長很辛苦,早上飛過去,下午飛回來,把它啟用了。但是這個島,我前幾天上島的時候,兩百多個人上去,算是非常多的人,最近觀光,馬祖不如澎湖跟金門來得預期的那麼好,人數非常少,所以民眾也抱怨,等於就是旺季的時候才有人去,要5、6個月,可以說非常慘淡地經營。部長能不能督促觀光署風景管理處,這兩個島每一年增加一個景點,因為阿兵哥有廢棄的營區等等,稍微投入一、兩千萬弄個景點出來,讓觀光客到那邊有得走嘛!好不好?這個拜託部長好不好?你記下來。 陳部長世凱:好,我們來研究一下。 陳委員雪生:我們14號要去馬祖考察,這裡面大部分地方政府都是對交通部感謝啦,唯一的就是北竿機場還有點雜音,何局長今天沒有來,拜託部長跟何局長講,尤其是配套措施要注意好不好?委託港公司做嘛!港公司規劃設計還沒有出來,有一些施工的期程不是很清楚,請他們在簡報上對後續的噪音、一些交通的補助、對居民造成不便的,這些配套都提醒它注意一下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好,我請他們儘量做比較詳細的說明。 陳委員雪生:因為這個說明會部長可能不參加,主要是由民航局來簡報。 陳部長世凱:請他們做更詳細的說明。 陳委員雪生:還有馬祖大橋,今天公路局有來嗎?馬祖大橋那天我在總質詢的時候,公路總局委託世曦做綜合規劃,綜合規劃已經也報院了,馬祖大橋在100年8月的時候,還有111年6月、111年12月,綜合規劃報院,112年,院裡面講說施工等到……因為跟北竿機場有關聯,它說等施工的時候再評估。另委託「連江縣南北竿跨海大橋規劃興建之探討」報告書,報告書送院,目前在行政院審查,交通部還沒有接到備查的程序嘛,我希望公路總局對這個部分還是緊盯著,好不好?另外能不能請公路總局給世曦一張函文?因為那天提到288億,是你們最後算出來的,是不是這樣? 陳局長文瑞:對,綜規的報告我們是288億。 陳委員雪生:後續院長嘴巴吐出來三百多億,很像是三百七十幾億,這個數字是英商那邊提出來的,我想英商提出來的數字絕對沒有世曦準確,是不是請交通部再函文給世曦,請他們精算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可是我們綜規裡面世曦已經做了精算。 陳委員雪生:綜規裡面是288億,但是它卻採用英商的報告說三百多億,三百多億跟兩百多億差很多,目前我們也沒有急,因為院裡面的粗估評估是要等北竿機場施工的時候討論這件事情,但是我們未雨綢繆,有一些東西先把它準備好,局長可以嗎? 陳局長文瑞:世曦這邊相關計算的部分,我想我們會跟他們討論。 陳委員雪生:好,局長請回,這些拜託一下好不好?弄完以後跟我回報一下。風景管理處的橋仔遊客中心大概延宕一、兩年了,督促觀光署儘快把它完成,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好。 陳委員雪生:橋仔跟大坵的頭端,那個遊客中心動作快一點。馬祖現在工程很傷腦筋,錢、預算來了,工程發包不出去,我們的中山國中,就是北竿的中山國中,發包多少次?發包27次,最後縣政府為什麼要妥協呢?因為這個發包不出去的話,預算要繳回,那個錢好不容易爭取到手,肉已經到嘴巴口了,你說我們不吞下去嗎?所以減項發包,勉強廠商進場。類似的工程很多,馬祖那邊做工程非常辛苦,所以我拜託,因為還有砂石的問題等等。交通部這邊當然對我們很幫忙,有一些是透過小三通的貨船從大陸運砂石到馬祖來,馬祖缺工缺料很嚴重,所以拜託交通部,已經幫忙了,再更進一步好不好?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小三通我們通得非常不好,五一長假你看大陸來了很多到金門去,我們馬祖寥寥無幾,倒是我們去的人比較多。現在還有一個就是平潭,平潭的船要直航臺北港,當初國安的考慮是什麼呢?國安的考慮是他們的船過來,我們沒有船過去,因為要雙向嘛!但現在我們也大概找了一條船,準備從臺北港往平潭,這樣雙向就對等嘛!部長回去找航港局再研究一下好不好?這裡面可能還要跟陸委會磋商啦,因為現在兩岸的情勢非常不好啊!兩岸對峙得非常嚴重,因為不是攻臺了,現在在圍臺嘛!是不是?氣氛很不好,那我又擔心什麼呢?現在臺灣很多同胞、鄉親去大陸,比如老百姓這樣去自由行沒有問題,如果團去的話,或是比如說有一些團體去的話,可能會被調查、會被問話,所以他們有些也不報名了,就躊躇不前。陸客來這裡咧?我們也不放,為什麼咧?他來這邊我們都把他當匪諜啊!可能是不是刺探軍情或是收買我們人心或是搞一些統戰。 陳部長世凱:不會啦,不會把觀光客當匪諜。 陳委員雪生:所以這個兩岸的問題…… 陳部長世凱:去年也來了三十幾萬人。 陳委員雪生:剛才我跟我弟弟在辦公室還在聊天,趕快去大陸,不去的話以後去不了了,因為人都有這樣的一個心理嘛!小兩會目前有沒有跟對方去接觸? 陳部長世凱:我們有跟他們接觸,但目前他們沒有比較善意的回應。 陳委員雪生:沒有善意回應啊? 陳部長世凱:是。 陳委員雪生:我上次去大陸杭州的時候,跟他們聊,他們說希望我們小兩會跟他們提出來。 陳部長世凱:我們有提啊! 陳委員雪生:有嗎? 陳部長世凱:我們有,我們有提。 陳委員雪生:好,我碰到他們的這些領導,有機會的話,我也希望能夠把兩岸的緊張情勢逐漸緩和,但是希望你們不要把我當匪諜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不會啦! 陳委員雪生:會不會? 陳部長世凱:不會。 陳委員雪生:用什麼反滲透法,等一下人家立法委員幹不成沒關係,被抓起來關了一下。這一點拜託部長,能夠在兩岸旅遊的部分努力,因為觀光業最近很慘。 陳部長世凱:這個部分還是歡迎他們來。 陳委員雪生:謝謝部長的協助,那麼就14號馬祖見,好不好?考察的時候也拜託部長多費點心,好不好?你去馬祖……因為沒去過幾次嘛!好不好?謝謝部長。 陳部長世凱:好,謝謝委員,謝謝。 陳委員雪生:好,謝謝召委。 主席:好,謝謝,我們請陳素月委員。 陳委員素月:(11時8分)謝謝主席,請主席邀請陳部長。 主席:請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陳委員素月:部長早。今天委員會的主題就是針對人本交通及交通安全施行的狀況進行詢答。我們也看到賴總統在去年國慶日的時候,有公開宣示要加速提升全國路網的安全。這個也是我們交通部的重點政策目標,我們也看到部長2月初的時候,在記者會宣示要道安三支箭,就是針對路口的照明、停止線再退縮,還有隔熱紙的透光率等等,要來提升交通安全。我在這邊想請教一下部長,你這樣子的道安三支箭,預計的內容或者是說你要怎樣去落實,預計多久的時間可以看到成果?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針對行穿線跟停止線之間的距離,我們在今年的6月底之前會完成法制化,完成法制化之後,我們也會請地方政府先去盤點,因為有些地方雖然過去的規定是1到3公尺,但有些地方政府所劃設的停止線跟行穿線的距離可能不到1公尺,所以我們會拜託他們優先處理這一塊,距離太近的部分會先處理,6月份法制化之後,我們就會下去拜託地方政府。 另外,針對路口照明的改善,我們公路局目前有盤點了400處,在今年要來改善,目前已經完成了13處,在第3季我們會完成100處,今年會完成400處。另外,更關鍵的是地方政府,我們也會拜託他們幫忙,如果經費上需要補助,我們也可以協助,希望他們也針對自己市區的路口照明部分能夠加強。 最後一個就是針對隔熱紙的部分,我們6月份會有一個隔熱紙的相關指引,告訴大家未來前擋能夠貼的隔熱紙的透光率是多少、前側擋的透光率應該是多少,明(115)年我們就會進入法制化的階段,希望在明年完成法制化的推行,之後就會變成強制性要求大家一定要這麼做。 陳委員素月:好。因為一些習慣的改變可能還是需要宣導…… 陳部長世凱:是,要有一段時間的宣導,所以我們會先有指引出來。 陳委員素月:對,因為有些駕駛人目前針對隔熱紙的部分有一些聲音,所以我們也希望要儘量去宣導這個部分對於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也不要說一下子就有罰則,可以慢慢地讓駕駛人習慣、改善。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個部分除了宣導之外,我們還會顧慮兩個部分,第一個就是,我們要考量到我們是東南亞國家,所以其實隔熱紙有它一定的必要性,因為我們這裡比較熱,太陽比較大,所以我們只是訂一個規範,規定多少的透光率以上,但不會告訴大家不能貼,所以要考量氣候,這是第一個。第二個考量到不要影響到大家的荷包,也就是說我們針對舊車的部分不會去要求,會針對未來的新車,就是當我們法制化之後,你牽的新車要貼隔熱紙,或是當要換隔熱紙的時候,就必須要照我們新的法規來做,這樣就不會造成民眾荷包的負擔。 陳委員素月:好,謝謝部長,你這樣說明就比較明確,因為現在有的駕駛人一看到這個就在擔心他們是不是還要再去更換,或是說沒有更換就會被罰。 陳部長世凱:我們不會要求現有的車子更換隔熱紙,因為我知道隔熱紙其實也不便宜,不要增加大家的負擔,未來的新車我們就會管制。 陳委員素月:好,謝謝部長的說明。我們也看到,賴總統在參加有關還路於民的活動時,也有宣示全國799處的路口要優先改善,我們目前看到達成率達98%,看起來達成率可以說是非常滿意啦!可是以各縣市來看的話,彰化縣的達成率卻非常低,不曉得部長有沒有去了解這個部分?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當時它確實在工程發包上是有一些進度上的問題,目前應該都已經完成了,所以…… 陳委員素月:全部完工了嗎? 陳部長世凱:對,全部完成了,799處中只剩下1處還沒完成,應該在5月20號之前就可以完成。 陳委員素月:好,我想說這部分我們希望中央也可以盡力協助地方完成需要改善的路口。 陳部長世凱:是,沒有問題。 陳委員素月:另外我們也看到,運研所在今年有公布了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參考指引,當然我們也很肯定交通部做這樣的一個指引,可是我們也知道有些道路規劃有的是地方的權責,有的是中央的權責,所以難免會有中央、地方事權不一的狀況,而在這個指引公布之前,其實地方就有他們自己的標線標誌劃設,像圖片中這樣的標誌標線是屬於地方的,部長,你知道這個是代表什麼嗎? 陳部長世凱:這應該是它前面有一個圈圈的地方,如果你要左轉,要越過那個圈圈再左轉。 陳委員素月:那是圓環。 陳部長世凱:它有一個小小的、很小的圓環,我看起來是這樣。 陳委員素月:對,它的用意是在告示駕駛人前面有圓環的意思,可是這樣子的標誌就讓網友戲稱好像是畢卡索的畫。 陳部長世凱:這個比較少見,就我們所知,這個應該是高雄市政府自己在試辦。 陳委員素月:因為我們看到的圓環是用立體的圓環標誌指示,所以就是說要怎麼樣讓標誌標線可以一致,或是怎麼樣讓中央的指引可以落實,我想這個部分可能也是要交通部再去做進一步的檢討。 陳部長世凱:是。 陳委員素月:最後一個問題就是有關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的部分,剛剛部長在報告的時候,一開場就有講到,2024年對比2023年的死傷人數,總死亡人數減少了2.4%,總受傷人數減少了2.8%,可是我們就這樣的數字來看,針對大型車事故導致死亡的人數卻是增加的,2024年比2023年增加了13.7%,所以針對這樣一個特別的車型、車種的事故,我想也是蠻嚴重的。其實之前為了要降低大型車事故,在2018年就有推動新車必須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的政策,2020年也納為監理所要定檢的項目,可是到今天2025年,就是到去年2024年的事故統計數字卻沒有減少,而是增加的,對於這樣的狀況,交通部有沒有一個比較新的政策?針對這樣的交通事故要怎麼樣去調整?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對駕駛的教育訓練部分也是相當重要,所以對於停讓的宣導我們當然會加強。另外,針對大型車輛的駕駛,如果他是高違規風險的,我們都有調訓跟回訓的機制,希望能夠透過重新訓練,讓他們的觀念能夠更好。我們現在甚至針對對於行人的違規,就是不停讓行人造成死傷的話,不只是駕駛,業者的管理者以及他的負責人都必須要來做調訓。我們希望從宣導面加強,當然輔助設施要裝,但不一定能夠完全杜絕,駕駛人的習慣才是最重要的,這個部分我們會來加強。 陳委員素月:對。在上一次的質詢其實我有提到,交通安全的改善要四個面向,就是4E,就是監理、教育、工程還有罰則也就是處罰這四個面向,所以教育的部分也是非常重要。 陳部長世凱:是,教育也要做。 陳委員素月:不管是從工程面的改善或是教育或是監理,最後才是罰則,所以我們希望這四個面向都要平衡重視。 陳部長世凱:好,謝謝委員。 陳委員素月:好,謝謝。 主席:謝謝。 我們請魯明哲委員。 魯委員明哲:(11時17分)謝謝主席,有請交通部陳部長。 主席:請部長。 魯委員明哲:部長好。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魯委員明哲:因為今天時間不多,直接進入主題,剛剛很多委員有特別提到,當然您是去年才擔任交通部部長,一棒接一棒,事實上在過去十幾年來,有不斷地透過道路品質的改善、標線標誌的優化,甚至有些道安的教育講習,不斷地推動。但是我們來看整體的交通事故,從100年,那一年有31.4萬人受傷,到去年最高點,今年還有52.4萬,成長了將近超過20萬人受傷,死亡的人數也在上面,就感覺起起伏伏的。另外,事故的比率更為明顯,100年是20.6萬件,而112年最高峰的時候到達了40.3萬件,成長比率高達70%。部長請你先整體說一下,因為我看到你有蠻多的發言,但是回歸到事故,當然有很多駕駛因素或是什麼其他的因素,都有,那跟去年比起來是微幅向下修正,你覺得現在整體上大概有什麼樣的方法,能夠更有效地改善這樣的情況,以及減少傷亡的數字?請您說明一下。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其實要改善交通的安全,方方面面很多事都要做,我們剛剛有提到最簡單的就是4個E,也就是教育層面、工程面、執法面、監理面,各方面我們都必須要做,在數據上面看起來確實112年是非常的高,113年不管是受傷或者是死亡人數有稍稍降低,我們當然不滿意也不滿足,我們必須要加快所有層面的努力,也感謝委員,其實你都一直很關注這個議題,在大家都關注的狀況底下,我們今年的數據看起來相對於過去的趨勢會更好一點。我們要做的路口設置一定要把它先做好,所以我們799處的改善已經先做了,省道的2,000處路口改善也先做了,不過後續還有更細緻的內容要去做,很多事情可能三言兩語講不完,跟委員做以上報告。 魯委員明哲:部長,其實中央、地方……因為地方也負責非常多交通規劃、設計、執法的工作,但是因為整個政策帶動的方向,我還是希望交通部能夠有具體的方向。 陳部長世凱:是。 魯委員明哲:第二個,我們再把這些事故縮小到人行道,關於人行道發生的交通事故,也就是人走在正式人行道或者標線人行道發生事故,我們來看一下,過去將近十年,自104年統計到今年的3月,將近十年多一點的時間,先看一下總數,總件數有五千七百多件是行人走在人行道上面發生事故,其實這是很不應該的。 陳部長世凱:是。 魯委員明哲:其中造成了48人死亡,7,029人受傷,我覺得這類事故造成的傷亡比例蠻高的,從運具來分類的話,機慢車的比例是最多的,機慢車包括了……因為很多是在人行道或者騎樓停車順便要出入的過程中發生的,還有很多情況會讓行人在人行道發生事故,關於這個部分,今天營建署有來嗎? 陳部長世凱:有。 魯委員明哲;請營建署蔡組長來說一下,好不好?因為我看到你們給我的數字,這個關鍵點就是這十年發生這樣的情況,然後它的背景……國土署是以人本為基礎,不管是投入資金,希望在整個道路分工上面,人本部分跟你們的關係比較大,特別是你們提供的數據,從100年開始到113年這13年間,我們的人行道真是不得了!這是剛剛你給我的數據,截至113年底,人行道從三千兩百多公里增加到一萬一千多公里,成長了3.4倍,你要說明一下,成長了3.4倍之於人行道發生事故,你覺得主要是什麼原因?來,表達一下,你們努力了半天成長了3.4倍嘛!對於人行道發生的事故……還是你覺得是交通部的事?沒關係啊!我請交通部來說。 蔡組長亦強:關於人行道的事故,剛剛看委員所提供的表格,看起來確實是汽機車行駛人行道所造成的行人傷亡。 魯委員明哲:好,我再問一個問題之後你就可以稍微休息了,一共是一萬一千多公里,人行道在這幾年快速成長,有多少是標線型的人行道?就是一直加嘛,油漆一劃下去,人行道就多個2公里,有沒有去統計?有統計標線型的嗎? 蔡組長亦強:標線型目前沒有統計。 魯委員明哲:那你要統計一下,好不好?這部分我再請部長…… 陳部長世凱:是。 魯委員明哲:我要拜託你們一件事,至少我在桃園跟很多縣市看到,這幾年你們必須要去突破,有新的道路就有人行道,但有很多老舊的,以前很有歷史的道路就是這麼窄,它真的沒有辦法,有時候把水溝蓋弄平整,標線型的人行道就出來了,我是不是能拜託你們一件事,因為標線型人行道剛開始做,先以實驗性質,我可以接受,但是如果半年、一年以後發覺確實有功能,要長久來做行人通行的部分,我要再次拜託,可以評估從最多人通過的地方開始做起,要加什麼呢?第一個,最簡單的就是防撞桿,但是防撞桿只是警示作用,不太防撞;第二個是防撞欄杆,這個部分我建議,當標線型人行道已經劃設成為固定的,能不能從最多人通行的地方開始評估,開始來做防撞桿或者防撞欄杆,我希望交通部或者是國土署未來補助也要針對這個議題幫忙,甚至也能夠加路緣石,如果它變固定的,可以加路緣石,可不可以朝這個方向來做呢?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我們也會補助地方政府,如果地方政府願意這麼做的話,在經費上有需要的話,交通部跟內政部國土署會一起來協助他們,這個確實是有需要的。 魯委員明哲:好的,我也拜託國土署要先統計,你們真的要統計標線型的有多少,然後請各縣市提供通行人數最多的地方,可能在學校旁邊等等,我覺得要開始去做。 最後一個還是要拜託,這要跟地方政府一起努力,因為在比較有歷史的道路,其實過去房屋的設計都沒有人行道,都是透過騎樓來通行,可是現在狀況……因為前幾天有民眾問我:某一條路很奇怪,怎麼都走在快車道上面?然後我就跟他講:其實你應該走在騎樓裡面,只是因為時代久遠,騎樓就蓋起來變店面了。所以我覺得,第一個,針對有功能的騎樓,也拜託要有補助去整平;對於重要道路,如果被違建影響到無法貫通的,我也要建議你們要鼓勵去做,至少做指標性的,這麼多人要通行,從重點開始去做,這就是我個人的建議,可不可以朝這個政策面去引導一下?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就我所知,國土署針對騎樓的貫通跟整平有一定的預算在補助地方,所以可以鼓勵地方儘量做,中央來協助,對於經費的部分,我們都會來做。 魯委員明哲:好,大家一起努力,尤其是標線型,希望能夠加這個,好不好?謝謝。 陳部長世凱:是,謝謝委員。 主席(徐委員富癸代):謝謝魯明哲委員的發言。 接著有請許智傑召委。 許委員智傑:(11時27分)謝謝主席,請部長。 主席:有請陳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許委員智傑:部長好。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我是覺得有些……當然你看了其他國家的畫面,其實你會發現我們之前沒有想到的事,所以你可以看到剛才林俊憲委員提到的兒童專用區,針對那個圖片,你把那個image想一下,跟我們的真的不一樣,也許我們以前正好沒有想到我們也可以這麼做,所以有些東西我們就換個角度去想,看怎麼樣去加強。 你看我們的兒童交通公園,簡報上面是東京杉並兒童交通公園,你看上面那兩個圖,馬路就是馬路,紅綠燈就是紅綠燈,他們的設計是模擬的跟真的一樣…… 陳部長世凱:對。 許委員智傑:所以你看,對兒童從小做交通安全常識教育的時候,你就可以看到這個圖,他們是很真實的…… 陳部長世凱:對。 許委員智傑:你看底下這兩個是我們交通部補助的,就是我們鳳山的新強公園跟萬華的青年公園,這也是兒童交通公園,你就可以發現有它不一樣的地方,我們都用大人的角度在看小孩,你看底下這個,他們是從小朋友的觀點,我們則以大人角度去看小朋友的觀點,我們的比例這麼大,這個比例才這麼大,事實上小朋友走到真實的馬路上去的時候,你還記得小時候你看到那個很大的廣場,現在長大以後來看會發現怎麼這麼小。小孩子的視野跟視角跟我們大人是不一樣的,所以如果要給他們交通安全教育,就是要給他們比較真實的交通安全教育。在兒童交通公園的部分,我希望交通部觀念可以改變一下。其實之前我一直希望,像日本杉並交通公園是很多小孩去玩的,甚至觀光客也會去玩,他們還準備了免費的自行車讓你在那邊遊玩也好,學習也好,就是很擬真,而且可以玩,所以滿熱門的,已經變成一個小景點。 像高雄機廠,在我與陳其邁市長一起努力下,已經規劃成全國最大的室內親子遊樂區。當時我曾經提過,看有沒有機會以兒童交通公園的概念去設計,現在雖然是另外不同的概念,但我們也去推動,成效也不錯。不過我還是希望交通部有沒有機會……不一定要在高雄,就是找個地方,不管是臺中也好,臺北也好,甚至在高雄再找一個好地點也可以,或者北、中、南都有也行,對兒童教育來講,這樣才會擬真,也才會真的學習。我之前跟林月琴委員還以兒童視角來看東西,當你蹲下去看路面,跟站著看真的不一樣!我們的視角差不多180度,但兒童的視角只有90度,年紀越小視角也越小,有時候大人都忘記小時候的感覺,所以我希望交通部可以做這樣子的規劃。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現在已經有規劃,我們在監理站,就是桃園監理站會做擬真道路教育設計…… 許委員智傑:桃園監理站? 陳部長世凱:桃園已經做好了…… 許委員智傑:類似這樣子嗎? 陳部長世凱:高雄所也在做了。 許委員智傑:高雄所也在做了?在哪個點? 陳部長世凱:所本部,鳳山衛武營旁邊,在監理所裡面。 許委員智傑:在鳳山?好,謝謝,這個我以前有建議過,謝謝交通部採納我們的建議,也付諸實行,這是好事。大概什麼時候會完成? 陳部長世凱:高雄什麼時候會完成? 陳局長文瑞:目前都會在今年年底完成。 許委員智傑:年底會完成?好。 陳部長世凱:總共會有四個點…… 許委員智傑:四個點?哪裡? 陳局長文瑞:士林監理站、雲林監理站、臺北所跟高雄所,都在監理所的空地做設計。 許委員智傑:北中南都有? 陳局長文瑞:是。 許委員智傑:謝謝交通部有採納意見,我們也很感謝。 再來,我以前也問過交通安全巡迴教育車的問題。這在日本其實還蠻流行的,交通部說有做,但所謂的有做是做什麼?請看下一張。有做是做行動監理車,跟所謂巡迴教育車是不一樣的性質!我們現在來檢討行動監理車。行動監理車做駕照跟牌照業務,這是好事,讓偏鄉長輩比較方便。但以換照來說,像高齡換照,現在交通部有在思考讓長輩換照更方便,所以對於危險感知體驗跟模擬駕駛……我舉下面一個例子,這樣看起來會比較直接,也就是AI實境,這個你們現在也有在做,對不對? 陳局長文瑞:目前有危險感知平臺,即模擬實境的影片。 許委員智傑:對,就是這個,這也是我從新聞看到的:這不是遊戲機!高齡換駕照,將迎AI關卡。我建議交通部再思考一下,在行動監理車加入AI實境模擬或AR,這樣長輩換照會更方便,也不用另做健康檢查,也就是將幾項基本需求設計在行動監理車裡,如此將來長輩換照就很方便,這點交通部是不是可以考量一下? 陳局長文瑞:跟委員報告,行動監理車是監理站的延伸,所以相關的網路設備都會帶出去。有關高齡換照,目前只需要做認知功能測驗,在行動監理車上做認知功能測驗沒有問題,至於延伸到AI這部分,目前我們還在試辦,也沒有強制高齡換照一定要經過這樣的關卡。 許委員智傑:希望能趕快試辦成功,將來這會是全世界潮流,所以很必要,AI一定會進入你的生活。包括行動監理車,再包括長輩換照、AI試驗,甚至再加上兒童……其實現在有很多兒童……譬如模擬方程式賽車,這些模擬的東西可以讓孩子仿實境,這些其實都可以一起思考。我今天講的重點是,第一個,對我們提到的兒童交通公園你們確實有做,謝謝,讓我們的質詢能看到實質成績。第二個,我們再繼續要求,希望能擴大行動監理車的功能,將來也許可以適用在老人,甚至未來兒童巡迴教育車也可以納入,請一併思考,好不好?謝謝。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主席(許委員智傑):現在請何欣純委員。 何委員欣純:(11時36分)謝謝許召委。是不是請陳部長? 主席:請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何委員欣純:部長好。剛剛聽到前面幾位委員對路口交通改善的關心,部長也說會把中央的資源下到地方,協助地方,讓中央、地方一起合作來改善交通。對此,運研所也有指引,本席提醒,希望指引能有因地制宜的空間,而且必須是正確的方向,只要能改善交通我們都全力支持。為什麼我要這麼講?部長來自臺中,你也知道臺中的原縣區跟原市區有都市計畫跟非都地區,參差不齊,道路也不一定連貫,所以對這類區域性設置指引,我認為必須要有地方政府的意見,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我希望指引能有因地制宜的空間,部長,這點你應該同意吧?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們會同意,這個沒有問題,其實針對都市跟鄉村我們有不一樣的指引,每個地方政府……我們一直強調一件事:因地制宜。指引是讓大家有統一的規格跟標準,但在不一樣的路口,遇到不一樣的狀況,則可以因地制宜去做改變,只要符合法規以內的都可以。 何委員欣純:我只是提醒,只要能改善交通我們都全力支持,不管是預算或法規制度面。但我們也會碰到一些問題,比如地方上的都市與非都地區的道路系統差異,可能在原臺中市為十二米的都市計畫道路,當銜接到原臺中縣的時候,就變成六米或八米的非都道路。 陳部長世凱:對。 何委員欣純:我想類似狀況不僅止於臺中市,其他縣市也一定都有,所以我希望在交通道路安全設施、設備與設置的指引裡,交通部的原則應考量地方的不同及地方區域性交通的現實狀況。 陳部長世凱:這個沒問題。 何委員欣純:這點提醒部長,因為我很怕地方政府會把指引奉為唯一標準,以致在改善路口交通時,好像把大人的衣服套在小孩子身上,或者小孩穿大衣,會有類似的事情發生。所以我希望交通部能多跟地方政府溝通,這是一個。我為什麼關心交通?因為交通是基礎建設,必須維護國人的人身安全,甚至不只國人,也包括國際觀光客在內。行人地獄的封號是國際媒體給我們的,我覺得這是一個恥辱,我們也應該要改善。既然要維護交通安全,那就要友善行人,而且不只要友善行人,還要發展觀光,部長,你也是臺中人,如果有國際友人來臺中,你會帶他去哪裡? 陳部長世凱:臺中啊? 何委員欣純:對啊! 陳部長世凱:臺中一中商圈是我比較喜歡去的地方。 何委員欣純:逛夜市,一中商圈? 陳部長世凱:我喜歡吃小吃,所以我會帶去那邊。 何委員欣純:我已經不小心給你這樣一個list,所以你會這樣子回答啦!一中商圈,說真的我也喜歡去,年輕朋友也喜歡去,國際觀光客也喜歡去。以臺中來講,我們有很多美景、美食,還有很多地方好山好水,但是以過去112年十大觀光遊憩區,我們都還有三個:一中商圈、草悟道、逢甲夜市,都侷限在原市區。 陳部長世凱:是。 何委員欣純:到了113年,我們只剩下一個一中商圈排在全臺灣的前十大,而且還在第十名,也是侷限在原市區。部長,你來自大烏龍──海線,海線也有很多美景,譬如說高美溼地是國際級觀賞落日的地方,人山人海,很多人都會去,但是我就要跟你講,我們提升觀光品質怎麼做?第二個,我們景點之間的道路交通又要如何銜接跟改善?我知道這是地方政府的事,也許你會這樣回答我,但是如果站在中央的角度,如何讓臺灣成為一個觀光最好的國家,讓國際觀光客願意選擇來臺灣觀光,進來臺灣之後又願意選擇臺中來觀光,我想這個是中央跟地方大家要一起努力的,對不對? 陳部長世凱:對,沒錯,我們跟地方政府其實一直都有在配合。 何委員欣純:可是我就要提醒你一件事,我非常肯定,也謝謝你,譬如說在機場有這樣子的旅客中心,但是從機場到高美溼地,你知道怎麼搭公車嗎? 陳部長世凱:這個我沒有體驗過,不曉得! 何委員欣純:沒有公車! 陳部長世凱:是。 何委員欣純:要轉車轉好幾次,我們也沒有shuttle bus,我只是提醒,我們可以做什麼?從高鐵站怎麼到高美溼地? 陳部長世凱:應該也是要轉車轉好幾次。 報告委員,其實在交通面,我們有臺灣好行,觀光署有臺灣好行,在各個縣市都透過臺灣好行去串接景點之間,這個部分我們會儘量協助。 何委員欣純:今天雖然觀光署沒有來,但是因為今天在討論交通,那我就說,交通跟觀光的連結互相都是非常必要的,不僅僅是國人要去觀光、要去景點,國際觀光客,尤其現在自由行的散客越來越多,而且我認為絕大部分是自由行的散客,自由行散客要規劃的就是觀光路線跟交通安全。 陳部長世凱:是。 何委員欣純:交通裡面的道路系統又如何銜接我們的觀光景點?這個是環環相扣的,對不對?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這樣說,交通部有台灣好行可以協助地方政府,但那只是一部分,真正的市區串接,它的公共運輸、市區公車,市政府要想辦法趕快把它建置得更完整。 何委員欣純:是。 陳部長世凱:在建置的過程當中,我們公路局其實也在經費上給予很多補助,我們也希望地方政府要積極一點,不可能全部都靠觀光署的台灣好行去串接所有,舉例來講,臺中不可能所有都透過我台灣好行來串接。 何委員欣純:是。 陳部長世凱:臺中市政府的公共運輸跟客運系統自己要建置起來。 何委員欣純:如果未來我可以的時候,我也要請交通部來幫忙臺中市政府,可以嗎? 陳部長世凱:可以啊!你一定可以的啦!未來有機會的話,我們一定在觀光署的部分,台灣好行還是會做,但我剛剛一直強調…… 何委員欣純:所以我們現在可以開始來討論啦!部長,你也是臺中人啊!對不對? 陳部長世凱:是。 何委員欣純:我是臺中在地的立委,我也想為臺中這個城市做更多事,我們發現了這些問題,我們可不可以先開始進行?我們如何解決?如何改善?觀光跟交通唇齒相依,而且不只是國人的人身安全而已,還是國際觀光客對臺灣、對臺中的一個印象,我們的城市印象不能是不安全的,臺灣也不能讓國際觀光客認為是不安全的,對不對? 陳部長世凱:是。 何委員欣純:所以拜託部長要全力支持臺中。 陳部長世凱:我一定會全力支持臺中。 何委員欣純:未來我們一起合作,好不好?以上,謝謝。 陳部長世凱:好,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部長,我說TPASS要結合景點就是這樣啦!你們可以思考一下,現在我們高雄做得不錯,我們高雄好玩卡做得不錯,其他城市也可以參考。TPASS可以再加上景點,你們可以跟觀光署結合一下,這我已經建議好幾次了,你們可以參考一下。謝謝。 請邱若華委員。 邱委員若華:(11時45分)謝謝主席。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 主席:請部長。 邱委員若華:部長好。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邱委員若華:部長,本席先問部長一個生活化的問題,部長小時候有玩過電子遊戲器嗎? 陳部長世凱:有啊! 邱委員若華:有玩過嘛,如果現在有機會再玩,你認為現在玩起來的反應跟小時候比起來會是一樣的嗎? 陳部長世凱:會差很多。 邱委員若華:會差很多喔! 陳部長世凱:我跟我兒子玩起來,我的反應變很慢。 邱委員若華:OK,根據德國海德堡大學研究,他們分析哈佛資料庫將近120萬名10到80歲受試者的反應,結果發現10到16歲的反應最快,30歲之後開始變慢,60歲之後是最明顯的變慢,也是人體自然老化的科學現象之一。我們的交通也受到這樣的影響,也點出一個迫切需要我們來關注的公共安全問題──高齡駕駛。 陳部長世凱:是。 邱委員若華:部長,您本身應該有駕照吧? 陳部長世凱:有。 邱委員若華:有駕照,也實際開過車,您是否認同當我們在道路上開車的時候,突發狀況的應變反應是維護行車安全的關鍵因素之一? 陳部長世凱:是,沒有錯。 邱委員若華:沒錯嘛!我們來看,就在上個月桃園八德發生一起令人痛心的死亡車禍,一名67歲的駕駛疑似身體不適,因為手部劇烈抖動,沒辦法控制方向盤,事故當下完全沒有減速,車輛爆衝,釀成一死二傷的悲劇,這樣的事件也不是個案。所以請問部長,在高齡化社會中,對於高齡駕駛者的身體狀態變化,還有持續駕駛的資格,我們有沒有足夠的檢核機制?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們針對75歲以上有換照的機制,換照的過程當中我們就會檢核,認知功能的檢測我們都會來做,所以75歲以上這個部分,我們是有做的。 邱委員若華:其中包含了視力,還有聽力和操作能力。 陳局長文瑞:對,還有一些協調,就是認知功能測驗裡面,因為要注意腦部跟手眼的協調,所以會有空間、時間相關的一些測驗。 邱委員若華:交通部跟衛生局有沒有做聯防機制? 陳局長文瑞:目前就是衛福部有一些資料,其實我們現在已經跟他們討論要做相關的介接。 邱委員若華:OK,了解。我們接下來看到另外一份數據,數據顯示,最多事故不是發生在75歲以上,而是65歲到74歲,這是不是代表我們對高齡駕駛的管理起點訂得有點太晚了?因為這個現象也間接說明75歲以後強制換照的制度…… 陳部長世凱:75歲開車的比較少。 邱委員若華:它也確實在程度上提高了風險。 林司長福山:針對這個部分,我大概跟委員報告一下,現在委員提到的這個課題,大概就是體格適性駕駛的一個課題,體格適性駕駛課題基本上分成普通駕駛人跟職業駕駛人的部分,職業駕駛人這塊,3年就要體檢一次。現在講自用駕駛人這個部分,委員剛剛所提到的確實是現行領照之後,在體格這個部分,原則上是75歲要強制做適性檢查。 邱委員若華:這邊請教部長一個問題,部長,你認為我們是否應該更進一步將強制換照制度往前推進到70歲?如果照這個數據來看。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我們可以討論,因為這個影響的人數其實相當的多。剛剛委員有提供這個數據,65歲左右這一段其實還滿多的。 邱委員若華:肇事率最高。 陳部長世凱:其實75到84這一段,開車的人數其實相對也是減少了。 邱委員若華:對。 陳部長世凱:減少了,所以它的事故數當然也會比較少。不過您所提到的65到74這一段,我覺得我們應該可以再更關注一下,看怎麼樣降低它的肇事率。 邱委員若華:是,我們來討論看看,看能不能往前推到70歲的時候就開始強制讓這些駕駛者回去做…… 陳部長世凱:我們可以研議這個方面。 邱委員若華:好。 陳部長世凱:看執行面要怎麼做,因為這個影響的人數其實還滿多的。 邱委員若華:本席會這樣提,因為同樣是交通工具,大型的職業駕駛65歲就必須繳回駕照,但是一般駕駛卻是到75歲才開始繳回。這再請交通部研議,好嗎? 陳部長世凱:好。 邱委員若華:部長,我們接著看公務局為了宣導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推出了4支影片,您可以看到數字最高的觀看次數分別是8萬次、1.9萬次、1.8萬次,還有1.7萬次,每部影片平均一年點閱率都不到1萬5,000次,這樣的政策推廣效果,您滿意嗎?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點閱率我們都希望能夠提高,就看他們做的內容是什麼,我不可以說完全滿意,因為現在民眾都感覺到我們的宣導還是不足。不過也要跟委員報告,我們宣導的預算其實真的是滿有限,我們工程做了很多,但是我也發現宣導的經費其實不太足夠,宣導經費其實只要拉高一點…… 邱委員若華:今天看到交通部報告有說要加強宣導,我們的政策不只要做到,也要有效果。 陳部長世凱:我們會加強宣導,要把它做好,委員在提醒的是要把它做好。 邱委員若華:部長,我們再來看另外一個不幸的事故,在本(5)月1日桃園八德和平路發生一起重大車禍,一輛小客車逆向高速撞上機車,造成一名45歲男騎士當場死亡,後座的妻子也多處擦傷,經警方調查駕駛者是越南籍的阮姓男子,他的酒測值是0.49,且早已經滯臺長達7年了,另外同車兩名乘客也是失聯移工,事發後當場逃逸。請部長看看這封信,這是家屬提供給本席的陳情信,本席想問的是,面對這樣的悲劇,政府到底應該如何來防堵? 陳局長文瑞:報告委員,失聯移工的部分,當然不是交通部來做。 邱委員若華:是,是在內政部移民署。 陳局長文瑞:對,我們對於道路上面的安全要想辦法來維護。 邱委員若華:交通部有沒有去了解這些失聯移工,到底多少人有取得駕照? 陳局長文瑞:跟委員報告,失聯移工這個部分,確實現在我們還沒有跟內政部做相關資訊的介接,未來如果能夠介接的話,我們比較能夠比對失聯移工跟駕照的狀況。 邱委員若華:是,公路局跟移民署有沒有定期比對資料? 陳局長文瑞:目前這個部分的話…… 邱委員若華:有這個對接機制嗎? 陳局長文瑞:在移工資料的部分,我們確實現在還沒有,我們大概有其他的…… 邱委員若華:所以這就是制度上的漏洞,那什麼時候可以把它補起來?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們目前跟移民署正在做介接的這些工作,會儘速把它介接起來。 邱委員若華:是,請務必要把這個制度上的漏洞補起來,我們不希望再看到有這樣的憾事發生。 陳部長世凱:我們有移工的部分,失聯移工的部分,我們再來商討看要怎麼樣補齊。 邱委員若華:OK,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好,謝謝。 我們請廖先翔委員。 廖委員先翔:(11時52分)謝謝主席。麻煩陳部長。 主席:請部長。 廖委員先翔:警政署陳組長一起。 主席:陳組長。 廖委員先翔:兩位好。這邊一個小問題先提,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如果我們在號誌化路口有交通指揮人員在指揮的時候,指揮人員的指示優於號誌,這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二條的明文規定。現在實務上會有很多民眾檢舉或科技執法的一些案件透過警方舉發,變成很多民眾都說他會這樣子行駛是依據警察同仁或義交的指揮,才做出違反號誌的一些駕駛行為,但是被民眾檢舉的時候,可能民眾檢舉裡的影像沒有錄到指揮人員的指揮,或者科技執法沒有拍到指揮人員,導致有違規案件警察同仁就會舉發,但是可能民眾的行車紀錄器被複寫,所以他沒有辦法去舉證,這樣子的情況下就會造成一些駕駛人的權益受損,因為他是依照交通指揮人員的指揮。我想關於這一點這是很明確的,我們必須要幫這些駕駛人的權益去平反,我覺得這也沒什麼好討論,後續是不是請交通部跟警政署研議針對這類型的交通違規檢舉案件,怎麼樣去做一些適法性的確認,就違規的部分是不是要更嚴謹地檢視?這部分麻煩交通部跟警政署,針對這樣子的樣態更嚴謹的檢視駕駛人有沒有違規,好不好?以上,這兩點再麻煩,謝謝。組長,你先回沒關係。 部長,我今天也是要跟您討論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只是我要跟您討論的是第九十九條第一項,也請運研所陳所長一同討論。針對第九十九條的部分,我想聽交通單位說文解字,我們是怎麼樣理解這樣的一個條文,看是部長要說明,還是要交給幕僚單位來說明? 林司長福山:這個部分我大概跟委員報告一下,道安規則第九十九條基本上是機車行駛車道的相關規定,在第一項內文機車行駛的車道應依標誌標線的規定行駛,如果沒有標誌標線的話,才會有後面通則的規定。這條為什麼會有後面通則的規定,可能基於行政成本等等原因,沒有辦法在每一條道路去劃標誌、標線,而且交通環境比較單純的情況之下,不需要特別用標誌、標線處理的時候,才會有後面通則的規定。目前以國內像都會區的話,不管是汽車或機車使用的車道,都會透過標誌、標線的方式處理。 廖委員先翔:所以有標誌、標線,就依標誌、標線在規範。假設現在有3個車道,如果3個車道都沒有做禁行機車的標示,那機車行駛在最內側的車道,他到底有沒有違規? 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如果3個車道都沒有標示…… 廖委員先翔:禁行機車,沒有標誌或標線規定不能騎機車。 林司長福山:沒有禁行機車標誌的話,基本上機車應該都可以行駛。 廖委員先翔:可以行駛,沒有標誌、標線的情況下,也沒有特別標示禁止的話,原則上就是可以。 林司長福山:但是現在大概3個車道以上的話,大部分內側車道都會劃禁行機車道。 廖委員先翔:好,沒關係,剛剛我問的就是如果3個車道的道路都沒有禁行機車標誌,原則上機車行駛在每個車道都是沒有違規的,對不對? 林司長福山:委員,後面還有第二款的部分,還有快慢車道的規定。 廖委員先翔:對,如果有快慢車道,當然慢車道也是一個樣態。好,就這樣的情況下,地方政府要怎麼解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九條,是給地方政府去劃標誌、標線的依據,還是給機車駕駛人行駛的參考準則? 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第九十九條基本上是駕駛人遵守的規定,並不是道路車道劃設配置的原則,所以才會講機車行駛的車道就要看標誌、標線,而標誌、標線,基本上就是地方道路主管機關基於車流、車種的組成去劃分車道要如何規劃。 廖委員先翔:所以我們的機車騎士可以很明確地依照現況來看,如果沒有禁止標誌就是可以,我們可以這樣理解。 林司長福山:對! 廖委員先翔: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既然是給機車騎士看的話,我不知道在每個縣市是怎麼樣,至少在新北市,甚至是交通部公路局的地方交通單位,常常會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九條規定搬出來說,因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九條第一款在未劃分快慢車道或已劃分快慢車道,反正就是外側兩個車道可以行駛機車,其他的不能行駛機車,地方政府,甚至公路局常常會拿這條規定來說,我們必須要劃禁行機車標誌。對於他們這樣子的說法,交通部可不可以明確的在這邊告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九條是給機車駕駛人行駛遵循的,並不是給地方政府或交通單位去繪設交通標誌、標線的一個準則,可不可以做這樣的宣示?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是給駕駛人看的,我相信地方政府也都理解,它不可能不理解,過去交通部這樣子的函已經發過好多次了,現在地方政府還是依據因地制宜原則在劃設,它劃設有它的理由,這個我們不會去反對…… 廖委員先翔:但是它說的理由不能夠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出來當理由,對不對? 陳部長世凱:您剛剛希望我們來函釋,這個部分已經函釋好幾次了。 廖委員先翔:好,沒關係。部長,其實不只地方政府,包括我們自己的公路局在劃設標線的時候,也常常會拿出第九十九條的規定說內側不行,當然個案是依照個案適不適合禁行機車可以討論,但是不可以拿第九十九條當作劃設禁行機車的一個理由。 陳部長世凱:我們交通部內部向公路局溝通,這個我們好溝通,希望公路局就不要拿這個當理由,但是地方政府…… 廖委員先翔:好。那拜託部長,可不可以再一次函釋給地方政府跟我們的公務單位、自己的公路局,副本也給我們委員?以後如果地方政府又很明確地把這條拿出來的話,至少我有一個交通部的函釋或公文跟地方政府講,不要再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九條來搪塞了。可不可以? 陳部長世凱:沒有問題。 廖委員先翔:好。就麻煩部長。好,謝謝各位。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我們請鍾佳濱委員。 鍾委員佳濱:(12時1分)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工作夥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有請我們交通部陳部長和公路局的陳局長,也麻煩請警政署交通組陳組長,請三陳準備。 主席:三位都姓陳,請部長、局長、組長。 鍾委員佳濱:部長好。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鍾委員佳濱:局長好,還有組長好。慢慢來。首先,謝謝部長,上次質詢關於地方的交通建設,你馬上有指示同仁來垂詢關心如何辦理。 接下來,我的標題是「改善道路建設,降低交通事故,非都用路安全有賴中央挹注」,部長,你看一下,我們屏東的交通事故的死傷數居然只遜於臺中、臺南,還排第三,還不低於北北桃都會圈。我們在去年(113年)每10萬人的死傷還第三高,您覺得是什麼原因?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屏東因為鄉村相對是比較多的,然後老人家要移動的時候,公共運輸的量體也可能不太夠,所以這個部分可能會是…… 鍾委員佳濱:所以你認為是汽車的事故,還是機車的肇事事故造成的傷亡多?要不要請組長告訴一下部長? 陳部長世凱:通常是機車會比較多。 鍾委員佳濱:我們屏東是機車多還是汽車? 陳部長世凱:通常是機車會比較多吧。 鍾委員佳濱:是不是這樣? 陳組長明志:其實屏東年長者的案件也滿多的。 鍾委員佳濱:是。好,謝謝部長的關心,表示部長非常了解。我們來看一下,為什麼我們會提到機車呢?你看一般的十字路口,像我們地方上常常有大型的聯結車,如果路口的路幅不夠,或者缺乏喇叭彎,車會跑到交錯的對向車道,是不是這樣子?這樣是誰受害?很多時候就是內輪差的機車或是在對岸等候的機車騎士。所以是不是未來道路在拓寬的時候,這些標線要考慮到大型車的內輪差?您覺得地方政府有沒有辦法做到?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如果內輪差的標線也要做下去的話,那個寬度應該會很寬。 鍾委員佳濱:我的意思是說,交叉路口路幅要足夠,是不是這樣? 陳部長世凱:是。 鍾委員佳濱:因為地方政府會負責道路的用地徵收,但是很多工程建設經費需要中央支持,部長願不願幫我們來考慮一下? 陳部長世凱:可以,這個我們可以來思考。 鍾委員佳濱:好。那我們來看一下再舉例。 陳部長世凱:截角的問題這個可以…… 鍾委員佳濱:對。這樣的道路問題出在哪裡呢?這是在停止線已經內縮,但是沒有設置截角,這個是路寬不足,只有兩車道,交會車的時候,常常會發生事故。我們一般非都的鄉間道路也常常出現路幅不夠的狀況,一旦出事是怎麼樣?是不是大車擠小車?包括路寬不夠會造成大車擠小車,這種情況之下,我們的道路交通安全真的需要有效的道路建設來支持,部長同意嗎? 陳部長世凱:同意。 鍾委員佳濱:好。尤其是這一張,這條道路鄰近一個工業區,大型車輛特別多,所以路幅不足的問題、大車擠小車的問題就更加容易發生事故。我們屏東的鄉村道路多,設施跟建設不比都市,我告訴您,我上星期才去看,這邊是台糖地,是往六堆客家文化園區,這一條路是兩個鄉非常便利的道路,您看看,您覺得這有可能交會車嗎? 陳部長世凱:應該困難。 鍾委員佳濱:很困難嘛。現在它需要拓寬,可是拓寬了,就會遇到用地取得的問題,所以過去我也曾經這樣跟你請教過,屏東未來有一個產業園區擴大設置,你也認同交通路網要一併升級,是嗎? 陳部長世凱:是啊。 鍾委員佳濱:是不是除了我們中央支持的屏東科學園區之外,其他屬於地方型的工業區也能夠一併檢討? 陳部長世凱:這個部分就看地方政府怎麼樣檢視。 鍾委員佳濱:是。所以我的結論,來,我們要給你們看一下,這個部分,譬如說,這裡是農科,這是中央設置的,這邊有長治工業區,這裡的交通瓶頸需要更順暢,是不是請部長指示公路局偕同地方政府,就上述的路段瞭解地方的用戶需求,可以嗎? 陳部長世凱:瞭解這個可以啊。 鍾委員佳濱:好。那也請交通部協同相關單位,去檢討我們屏東各產業園區周邊道路的負載能量,必要的時候由中央協助提升,可以嗎? 陳部長世凱:可以。我們先瞭解地方政府的需求。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謝謝部長,謝謝局長,也謝謝組長,謝謝。 陳部長世凱:好,謝謝委員。 主席(林委員國成代):好,謝謝鍾佳濱委員。 現在請林宜瑾委員質詢。 林委員宜瑾:(12時6分)謝謝主席。有請陳部長。 主席:陳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林委員宜瑾:部長好。本席曾經向你們交通部提出書面質詢跟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盤點全國各路段的合理速限。公路局有一本資料,是探討國內外道路速限訂定原則的成果報告,這份資料其實有許多可以參考的資料,可以來做研究,我今天就透過這個資料,跟您探討科學化的速限調整跟檢討。成果報告裡面指出,因為臺灣的地形多變化,然後道路的型態也很多元,有市區、郊區、山區、高快速道路等等,所以如果全面統一調整的話,可能反而會造成很多路段不適用。可是報告中有說明,美國、歐洲、日本等國都強調操作速率,就是所謂的第85百分位速率部長,你知道第85百分位速率的意思嗎? 陳部長世凱:我不知道。請局長。 陳局長文瑞:是。第85百分位速率是說,在道路上面行駛的車輛,大概有85%的車輛用那樣子的速率…… 林委員宜瑾:有85%低於這個速限的速度,那這個速限就適合。 陳局長文瑞:對。這個是學理上面有這樣子的說法。 林委員宜瑾:好。同時也根據道路功能、路形、事故紀錄、周邊環境做一些精細的分級,定期檢討速限,所以最後報告建議,我國應該要針對速限明顯與實際操作速率的落差太大,還有事故率偏高、興建跟改善道路等,這些重點的路段,進行專案的檢討跟調整。所以想要請教部長的是,目前我們針對這些科學化、數據化檢討特定道路的速限,有沒有什麼樣的規劃跟安排?既然做出這個報告,有沒有根據這個報告做一些執行的規劃跟安排?另外,我國的道路那麼多的樣態,是不是有細緻化分級檢討的必要?部長。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依據剛剛的研究結果,我們自己管轄的省道全部都有檢視過一遍,但是縣市政府的檢視可能要透過他們自己的方法下去做。這個部分我們可以把資料提供給縣市政府,請縣市政府依據這個原則、這個研究結果,也依據我們現在省道檢視的經驗下去做。 林委員宜瑾:對。那你們要給縣市政府指引,或者是你們要發函給他們,讓他們有這樣的指引可以作為改善的依據。 陳部長世凱:這是一個研究的結果,還沒有到指引的程度。 陳局長文瑞:對,因為當初其實就是在省道上面,大家對於速限也有一些希望檢討的地方,所以我們特別做了一個研究,然後有一些原則,透過這些原則,其實我們公路局針對主管的所有省道,我們自己做了一些檢討,有一些可以放寬速限的,我們都放寬了。相關的部分,基本上各地方政府的交通單位跟工務單位,對於相關的原則其實是熟悉的,如果有更新的結果,我們會提供給他們。 林委員宜瑾:好,所以這個成果報告都會提供給地方政府。 陳部長世凱:對。我們提供給地方政府。 林委員宜瑾:我們臺灣現行的一些道路速限的制度,是所謂的設計速率,當然有它的歷史背景跟它的基礎,可是隨著車輛的性能越來越好,道路的設計越來越進步,還有國際標準的演進,部分路段的速限如果還沒有檢討的話,確實造成很多行人的不便,所以我覺得檢討確實是很必要的。我覺得其實可以優先針對速限跟實際車流明顯不符的路段或一些事故的熱點,這些真的要好好的設計,因為人民的感受是,每天在開車時,有的道路速限就是設得太低,開車動不動就變成超速,造成很多民眾的困擾。這個路段或許後面拓寬了,可是速限並沒有調整,這些林林總總的問題,也請中央跟地方政府交通局去做比較好的溝通,讓全國都可以感受到,因為民眾罵都是罵中央政府,他們搞不清楚地方的市道、縣道的速限是地方政府所定的。 陳部長世凱:大部分民眾遇到的道路都是地方政府管轄的,除了省道跟國道以外,都是地方政府管的。 林委員宜瑾:當然,可是我覺得他們不是那麼理解速限是地方政府訂定的,他們認為可能是中央政府訂定的,我接收到的訊息都是這樣。 陳部長世凱:是啊。 林委員宜瑾:所以這部分再請部長關注。 陳部長世凱:好,這個資料我會提供給各地方政府,讓他們參考。 林委員宜瑾:可不可以一個月內,做一些全面啟動各類型速限的檢討?因為你們說你們管轄的速限…… 陳部長世凱:我們已經檢討完畢,而且修正完畢了。 林委員宜瑾:全部檢討完畢? 陳部長世凱:對。 林委員宜瑾:那他可不可以給我你們檢討完畢的報告? 陳局長文瑞:可以,上次這個報告做完以後,我們自己就做了省道的檢討。地方道路因為有縣道、市道、鄉道、區道,這些部分的話,我就把我們相關的研究成果給他們。 林委員宜瑾:好,你們把你們檢討的報告給我,好不好? 陳局長文瑞:好。 林委員宜瑾:就是根據科學化、數據化的報告。 陳局長文瑞:是。 林委員宜瑾:OK。好,謝謝。謝謝部長。 陳部長世凱:好,謝謝委員。 主席(許委員智傑):好,謝謝。我們請黃捷委員。 黃委員捷:(12時13分)謝謝主席,我們請部長。 主席:請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黃委員捷:好。部長好。昨天高雄的一件大事,你們到高雄考察航廈,也準備把第一期的計畫端出來,停車場也動工了。我當然很感謝交通部對我們高雄的照顧,但是我還是想要在這邊再提一下關於新的國際機場的事。我們跟許智傑召委也都非常積極地在爭取,其實我們陳其邁市長也提了非常多次,上一次總質詢的時候,部長也有提到會準備進行可行性評估,我不知道有沒有在準備?期程是什麼? 陳部長世凱:委員,您所指的是24小時的機場嗎? 黃委員捷:沒錯。 陳部長世凱:24小時的機場其實過去交通部已經做過12次研究了,地方也非常殷切地需求,希望能夠有24小時的機場,所以我們現在交通部內部也開始請民航局再繼續盤點跟研究,看有沒有哪一個地方是適合的,目前已經開始在做這方面的研討。 黃委員捷:好。我的意思是說,這個具體的可行性評估有沒有準備要用一個計畫來進行?還是說,就是你們內部自己的一個討論而已呢?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們過去做了12次,我們最近會啟動一次新的可行性研究。 黃委員捷:好,謝謝。我就是希望至少要有一個具體的可行性研究,如果真的要往下走的話,這件事情非常重要。還是有很多人在說,高雄真的需要一個新機場嗎?部長,你認為有需要嗎?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目前看高雄的運量是一直在上升的,所以我們才會做機場的更新和整建,第一期跟第二期的更新總共投入了880億,我們希望能夠把運量拉到1,650萬,我們就是因為看到有這個需求在,所以才會做這件事。如果長期來看的話,確實是有需要,因為24小時機場的好處是對於一些越洋的航班來說會比較方便,有時候會用到宵禁的時間,如果沒有24小時的機場,越洋的航班飛過來,剛好是宵禁的時間,就會受到限制。 黃委員捷:謝謝。高雄有沒有需要一個24小時的新機場?有需要,非常有需要。我還是再簡單補充,因為現在的空運貨運量需求非常大,尤其是在我們南部,現在南科的產值已經超越竹科了,再加上非常重要的是,因為桃園的機場已經飽和,所以我們才一直說接下來是不是應該看一下南部這邊的需求,再加上往前看50年,就是真的有這個需求。另外一件事情就是第五航權,現在高雄國際機場也有努力在爭取這件事情,最近有一個新航線是美聯航的高雄到成田。 陳部長世凱:7月會飛。 黃委員捷:對。我覺得這是一個好的例子。接下來第五航權的部分,也希望部長請民航局再多加協助。 陳部長世凱:這個我們來努力。 黃委員捷:好,再來進到人本交通的部分,部長,你知不知道現在臺灣的停讓率是多少?也就是說,駕車時看到無號誌的人行穿越道會停下來這樣的停讓率。 陳部長世凱:是看到有人還是看到沒人的時候? 黃委員捷:看到有行人的時候。 陳部長世凱:好,司長這邊應該有數字。 黃司長運貴:跟委員報告,按照目前的調查看各縣市,如果在無號誌的入口,據我們先前調查,有些甚至達到100%沒有停讓行人,不過大部分是八、九成。 黃委員捷:我以為你要說百分之百有停讓,停讓率百分之百,我還想說怎麼可能,竟是百分之百沒有停讓行人! 黃司長運貴:對,無號誌化的路口。 陳部長世凱:無號誌化的路口。 黃委員捷:百分之百沒有停讓行人,哇!這個數字聽起來有多麼恐怖啊!我必須要講,就連在日本,無號誌的行人穿越道停讓率也只有五成。 陳部長世凱:是。 黃委員捷:也就是說,我們光是要達到五成都還有一點困難,這個就是我們要努力的,所以還是希望我們可以透過更多交通工程的設計,看是不是可以讓大家自動地有意識必須要停下來這件事情,不然這個停讓率,你看日本,我們以為他們的駕駛看到行人一定會自動停下來,但其實他們計算出來的數據也是只有五成。 陳部長世凱:是。 黃委員捷:剛剛司長就說了,在臺灣是百分之百不會停下來。 陳部長世凱:有一些路口啦,有一些路口在沒有號誌的情況下。 黃委員捷:這個很慘啊! 陳部長世凱:這個部分委員提醒的就是,工程面的部分是改善的一方面,更重要的其實是駕駛人的習慣,所以駕駛人的習慣跟教育才是更重要的,我們會來加強。 黃委員捷:當然是雙向進行。在這邊我也想要再補充一個小的意見,我們現在看到很多交通事故,原因可能會寫是因為行人沒有注意車前的狀況,或者是說駕駛人沒有注意道路的狀況和左右來車,所以造成了車禍,但事實上很多原因是因為道路的設計不良,例如一些行人的設施不足,甚至是路口的窄幅等等。如果交通工程改善了,或許能夠讓他們不會有這些視線的死角。所以我是在想,接下來我們在盤點這些交通事故原因的時候,有沒有機會把交通設計不良放進去?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個一直都有。我們去年針對799處…… 黃委員捷:一直都有?可是我們在調地方的車禍原因,都會寫「沒有注意來車」,然後說是因為行人或駕駛人自己沒有注意,但事實上很多他們視線不良的情況,並不是他們自己造成的。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們每次在肇事之後的調查,都會把道路設計也放入其中一個檢討的項目,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會持續滾動處理。 黃委員捷:好,這個真的要拜託。我認為不管怎麼樣,交通部能做的就是把交通工程的設計做得更好,這才是人本交通的根本。 陳部長世凱:是。 黃委員捷:好,這個真的要拜託部長。我們跟召委都超級關心機場,對不對?所以真的要拜託,我們希望高雄的新機場有一些新的進度,可行性評估報告再拜託部長,謝謝。 陳部長世凱:好,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部長,我們希望儘速啦!儘速有可行性報告給我們。 現在請林國成召委。 林委員國成:(12時20分)謝謝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黃運貴司長、林福山司長,還有警政署陳組長。 主席:請部長、黃司長、林司長和陳組長。 林委員國成:部長辛苦了。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林委員國成:其實本席對交通部一向持支持態度,但是該講的我還是會講。請教一下,上次因為我當主席,所以無法親自質詢,但是我有書面質詢,我比較在乎的是行人專用時相這個政策,部長私底下也跟我說你們有開檢討會。我看過全國的縣市政府,確實是良莠不齊,有些做得很積極,有些是不積極。部長私下跟我說要檢討,到底結論如何? 陳部長世凱:我們不但有檢討,昨天也特別針對這件事,在道安記者會上做了說明,行人早開時相跟行人專用時相一直都是我們很重要的政策跟努力方向,所以我們現在有設定一個新目標,希望在114年,行人專用時相能夠做到198處。行人早開時相的部分,我們也會有一個1,558的目標值希望能夠完成,總共加起來就一千七百多處,我們會做行人早開跟行人專用時相。 林委員國成:特別提醒部長跟司長,當然六都較為妥當,其他縣市有必要,會是在重點的地方,但六都還是要推,這個我要特別拜託,因為我看臺北市推得很認真,有學校的地方確實是有效的。 陳部長世凱:這個效果很好,民眾真的很在乎。 林委員國成:不但不塞車,行人跟車輛也互相禮讓,交通秩序確實是好的,行的安全也受到保障,所以要拜託部長督促一下。 陳部長世凱:沒問題。 林委員國成:另外一個我還是要談,我很關心的就是大型車輛車禍比非常高,這個數據本會其他委員也有點出問題。特別提醒部長,我們從111年到現在連續三年編列預算3.3億元,要去做這些大貨車的視野補助、主動預告補助等計畫。陳局長,不好意思,沒點到你,這跟你有關,這個補助是3.3億元,已經實行兩年,但看起來效果不彰,大貨車、大客車車禍率還成長百分之十幾,問題在哪?是警察機關執行不力,還是我們的政策有問題?部長知道這個問題嗎? 陳部長世凱:這部分應該是一個科技研究的計畫,實際上落實了多少,這個我們應該也還沒完全落實,但是我們有想辦法要克服這個問題。所以我們在監理的層面有努力,包含較高肇事、高違規的駕駛,我們有做調訓的工作,會把他調回來再訓練。目前訓練完之後,違規的機率有降滿多的,有86%的比例改善。 林委員國成:但是車禍比還是提升了。 陳部長世凱:所以這個還是要加強。 林委員國成:最主要是主動預警系統的政策,當然問題很多,像使用者反饋不佳或越裝越糟糕這類的問題,司長跟部長可能要了解。還有,駕駛抱怨操作非常困難,所以陳局長可能也要去了解一下,駕駛人的接受率滿低的。我把這個問題提出來,就是希望我們部裡特別要去注意這些。當然交通的東西並非一朝一夕就可以馬上改變,但是有問題要去追蹤、要去改進,我想政府最大的存在目的,就是有問題解決問題,這很重要。既然有這個政策,但效果不佳是事實,車禍比也不斷在提升,所以這個部分要拜託部長,責成司長他們特別去留意這些,不要錢花下去又沒效果,這樣就是反效果,這點我要特別提醒部長。 陳部長世凱:好。 林委員國成:我還要再提醒過勞駕駛的問題,尤其是客運的部分,主管司長要特別針對這個問題,因為所有車禍的發生,過勞駕駛是非常嚴重的,比例非常高。我常講部長是管政策,但是督導也是你,所以我把這個問題點出來,希望部長也要特別去留意這些,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好。 林委員國成:另外一個是自行車的部分,單車事故三年來都增加,這個問題比較嚴重,當然包括不戴安全帽、未成年騎行非常之多。所以我還是要拜託部長,這是一個政策,既然無法嚇阻跟禁止,最起碼要考慮安全問題,包括未成年,以及有沒有必要戴自行車的安全帽,視同機車安全帽。我記得當初大家在推機車安全帽的時候,我就極力支持,為什麼?因為車禍發生死亡跟腦震盪的事件就大大降低啊!有戴總比沒戴好啊!而且年輕人、小孩子都騎滿快的,這部分有沒有研究?不管是黃司長或林司長也好,研究哪一個法規可以在這個部分去加強,這樣的話會更完整。部長你的看法? 陳部長世凱:有佩戴安全帽當然相對會更安全,不過這件事因為牽涉到的層面其實滿廣的,我們研議以外也要去收攏一下社會大眾對這件事的共識跟想法。 林委員國成:所以要特別拜託,一個是大貨車既然補助,要麼就統統補助,全部要貫徹,不然就沒必要再花這種補助。另外一個是自行車的問題、少年的問題、戴帽的問題,要不要推展到這裡,希望你們去做一個專案研究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好。 林委員國成:謝謝。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 我們請林月琴委員。 林委員月琴:(12時29分)主席,麻煩請陳部長。 主席:請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林委員月琴:部長午安。今天是5月8日,三個禮拜前我有在這邊質詢交通部,對於慢車的管理政策,包含電輔、電動滑板車在內個人的行動器具,規範的執行跟推動情形,請交通部兩個禮拜內提出書面報告回復我。現在已經幾個禮拜了?當時事實上有承諾,但是到現在還沒有收到報告,不知道部長能不能掌握現在的進度是什麼?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如果這個部分還沒給您回應的話,那是我們不對,跟您抱歉,我回去趕快去追,看什麼時候可以趕快給委員回應,不好意思。 林委員月琴:過去我針對質詢,收到稿子有時候是叫我讀法條,現在連稿子都不給我了,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麻煩交通部要信守承諾。 陳部長世凱:好。 林委員月琴:今天我們來談人本交通跟交通安全,過去三十年我非常關心這個課題,首先我要針對我們的宣傳經費,這部分的確這次被刪掉1,200萬,但還是有經費預算。不過宣傳的管道方式我是有意見的,比如過去我們常看到,很多時候廠商根本不懂交通安全,卻要來承辦這樣的業務,坦白講有時候活動內容事實上是跟安全脫鉤的。另外,宣傳的管道也非常重要,可是行人密集活動的場域裡卻很少看到,像大眾運輸場站就很少看到談人本交通這些相關的觀念,我覺得有點可惜。 我們來看數據,前幾天媒體也有報導,我想部長應該有看到。 陳部長世凱:是,有看到。 林委員月琴:人本交通政策在民間的知曉度非常低,高達八成的民眾不知道什麼叫做人本交通,根本不知道政策內容是什麼,我想這也是一個警訊。部長,我知道交通部非常努力,也很願意做公眾教育跟宣傳,能不能針對這個部分回過頭去看看,你委託的廠商到底懂不懂交通安全?內容會不會事實是反向的,反而對於安全沒有幫助?還有管道跟方式是不是也應該去思考一下,找人多密集的地方來做?部長可不可以說明一下?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宣導面確實委員一直希望我們能夠加強,也確實應該加強。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執行的層面,到底效果好不好、內容好不好看、投放的點對不對?這個部分我們要檢討,這個沒有問題。包含您提醒的委託單位,它對於內容到底了不了解,這部分我們會檢討。另一方面,其實因為交通宣導的面向可以說非常多,對客運業者、駕駛等方方面面都非常多,我們也希望預算能夠增加一些,不過很可惜我們的預算沒有辦法增加…… 林委員月琴:我知道,被刪了。 陳部長世凱:被刪以外也被凍,每次只要提到我們宣傳預算要增加,大家意見就很多,這個部分我們在有限的預算下儘量把它做好。委員剛剛提醒的我們會關注,該檢討的部分我們會檢討修正。 林委員月琴:尤其你現在講人本交通,可是大家都不知道的話,要在民間去推就有點困難。 接下來我們來談另一個部分,我想今天報紙也都刊載了,大家都很支持行人專用時相,支持度有84.7%,還有行人早開時相是89.6%,相信這也是你為什麼要去推動的原因。我想你的報告已經寫很多,媒體也報導很多,可是我回頭去看14期的院頒方案,確實交通部有規劃要普設行人號誌燈,打算因時、因地制宜去調整時制開啟的方式,我認為這是很好的一步,我也相當支持,畢竟有號誌,用路人才能夠依循,才能夠兼顧效率跟安全。不過我很好奇的是,行人號誌燈的普及率如何?部長有沒有掌握數據? 陳部長世凱:其實我們現在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整體綱要,所有地方政府其實都有朝這個方向在做,至於他們的數據到底有沒有辦法掌握,這個…… 林委員月琴:沒關係,部長,我也不是要去考你、為難你,因為時間緊迫我來不及要,我手邊的就是14期院頒方案計畫規劃時的統計,當時的號誌設置比例,真的只能說慘兮兮,只有四成,除了雙北,僅基隆跟新竹有超過五成,六都只有雙北有五成以上,六都以外的話只有基隆和新竹有超過五成,其他的狀況都非常慘。那我就要問了,剛才你說要早開、專用,沒有號誌燈要怎麼去推動這些呢?這些都是要搭配號誌燈的,所以我不知道這部分有沒有考慮進去?因為你的時相和專用,都要考慮號誌燈。 陳部長世凱:委員,我們會協助地方政府增加這些號誌,不只是交通部,內政部國土署也在幫忙,我們一起合作協助地方政府。因為這些設置大部分是地方政府的權責,我們會協助他們,經費上需要補助我們也都會幫忙。 林委員月琴:否則你說要給做得比較好的獎金,問題是他沒有號誌燈,他就沒辦法去做專用跟早開時相,這個我覺得也要提醒。 再來,不知道部長有沒有印象,我上次問你會站在哪邊,你很乾脆的回答,如果你開車的話會在A。事實上交通部常常在規範法令的時候,對於現實層面好像都沒有考量到真實的狀況,而且我覺得有點獨步全球。為什麼?因為今天講人本交通政策,那個「人本」並不是只有講到行人,而是所有的用路人,當時修法的時候我就有提醒,結果你們還是按照這樣修。新條文的定義是說,接下來黃網線統統要淨空,可是相對其他國家,他們可以在黃網線等待車輛,才知道你要過。下一個畫面就是臺灣的狀況,四邊如果沒有到黃網線,誰知道誰要過?這時候沒有號誌燈,誰知道誰要過?反而讓大家就等著,變成這個梗圖的樣子,敵不動我不動,大家都不動,因為沒有號誌燈。 我們再來看,法規之間自己互相打架,這樣的狀況對學童的保護會更好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不得臨停車輛,可是我們的處罰條例竟然是說可以設置停車處所。那我就會擔心,加上前陣子又有入口的交通事故,事實上對學童來講,傷害是比較大的。兩個法規互相牴觸的時候,放在一起看,不能臨停,可是又可以劃停車格,這不是互相牴觸嗎?部長,是不是可以針對這部分去盤點、改善,然後確定?否則的話根本沒有辦法幫助。事實上,兒少交通事故也是我一直很關心的議題,也期待部長能夠多著一些力。 陳部長世凱:好。 林委員月琴:不好意思,召委,再給我一點時間,我們再看下一頁。我覺得交通部有掌握到充足人力,可是有時候在訂定法規,可不可以有自信一點?就像當初在談的時候,我們事實上是希望所謂的行人庇護島可以比照國外15到20公分,而且上方因為還要放一些東西,所以可以去考慮這樣做,結果最後你們還是按照國土署訂定的法規。我覺得如果要調整,就應該調整成實際上比較適合的,正確的事情應該要全力去推動,而不是因為國土署有這樣的規範,反而讓這邊不敢動。 最後我還是希望,在人本交通這塊能否重新檢討、宣導,也希望能夠儘速提升號誌燈的普及率,還有列管考核,以及交通部在徵詢意見的時候,可不可以多參考國外跟民間團體的意見?另外,檢討一下我剛剛講的入口周邊至少10公尺,到底要劃停車格還是要讓人臨停?部長,大家都對你有很高的期待,因為我們也覺得你來交通部主政之後,真的很多東西有提升,我們也期待保障學童安全這部分,再麻煩部長。謝謝召委、謝謝部長。 陳部長世凱:好,我們來努力,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因為我們後面還有很多人,所以拜託大家稍微掌握一下時間,謝謝。 我們請張雅琳委員。 張委員雅琳:(12時39分)謝謝主席,我們有請部長。 主席:請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張委員雅琳:部長好。今天也是想跟部長討論一些人本交通的執行細節。我看到今天的報告,有提到跟教育部合作,針對各個高中小,甚至到大專,都有一些關於安全教育的交通宣導課程跟規劃。因此我想提供一個建議給部長,我們現在有非常多跟教育部合作的交通安全種子師資培訓研習,這是一個很好的開始,因為這些大學生可能在18歲的時候就會去考照了,對不對? 陳部長世凱:對。 張委員雅琳:我們是不是可以讓他更了解兒童的視角是什麼?讓他在開車的時候更有一些警覺,不是只有小孩自己要怎麼注意,而是每個駕駛人都應該要去了解。我在網路上看到有一個團體,他們在做這樣子的一個工作坊,他們也是對大學生做,就會讓大學生更了解原來小孩子看不到。我們是不是有可能把這樣子的體驗課程放在大專學校的安全教育課程裡面呢?有沒有可能?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是很值得參考的一個建議,教育部也應該會做這方面的協助,教育部有要…… 張委員雅琳:教育部可以簡單回應一下嗎? 顏副司長寶月:跟委員報告,針對委員所提的部分,我們會把它納入相關的交通安全研習,然後提供這樣子的體驗經驗。 張委員雅琳:對,這是一個全球城市設計倡議組織,主要一開始就是北美的交通安全委員會開始的,就是有關於回到從最脆弱的兒童怎麼樣去照顧他們、大人應該要做到哪些事情。這個部分詳細的資訊我們也可以再pass給你們,好不好? 顏副司長寶月:好,謝謝委員。 張委員雅琳:下一個就是來講交通公園,今天我們的主席剛好也有質詢到這一題,我就繼續下去。據我所知,全臺灣有很多交通公園,但是只有這一個是擬真的交通公園,它的號誌燈是真的會亮的,讓孩子在真實的情境裡面學習。我不確定我的數據是不是正確,我不曉得交通部有沒有掌握全臺灣有多少的交通公園呢?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臺南這個擬真的公園我有去過,目前我們有13處的交通公園,真正擬真的可能沒有這麼多,現在桃園監理站已經有做了一個擬真的,在高雄、雲林、還有士林,也就是臺北監理所也都在做,目前都在建置。 張委員雅琳:都是在監理站對不對?好,我懂,我先確認一件事,我們在監理站有做,但是交通公園擬真的只有這一個對不對?其他12個都是交通公園…… 陳部長世凱:其他縣市我們都是補助,他們是做交通公園,但是真正擬真的我目前只有看到這一個。 張委員雅琳:好,這部分我就是想要來跟部長爭取,可不可以有更多的擬真?雖然說我們有監理所,但是我想要跟部長說明的是擬真的部分。您看在監理所的部分,它是每個月讓大家來預約,比較像是一個校外教學的課程;在東京,其實光一個東京市就有20個交通公園了。去年聯合國也都在講,讓孩子透過遊戲來學習這些東西,效果會更好。我們有沒有可能讓交通公園有更多呢?因為那個是小孩可能每一天或是每一個禮拜都可以去的,這樣子的學習效果絕對比他一個禮拜或是一個學期,甚至一個學期老師了不起帶他去一次好。這樣子我們是不是可以跟各個縣市看是要提供什麼樣的獎助、補助辦法讓大家都來做,像左邊這個就是臺中泉源公園,新竹也有,臺北也有,我們是不是可以以現在的幫它upgrade就好,讓它變接近擬真的?這可不可以做到?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個建議我們一定會參考,就是以現有還有12個沒有擬真的,我們就跟縣市政府來溝通有沒有需要怎麼樣的補助,可以讓它做得更符合實際道路的現況。 張委員雅琳:對,還有一件事情,部長看這一張,這也是一個交通公園,但是真實的路面上會有這麼多交通號誌嗎?不是吧,對不對? 陳部長世凱:委員,這個是哪一個縣市? 張委員雅琳:新店,新北市的新店交通公園,它很早期就做了,我肯定當時大家來做這件事情,但是我們是不是可以更優化?因為交通公園最主要就是幫助孩子在真實的環境下學會如何安全過馬路。這件事情我想大家現場都有笑,不太可能有這麼多號誌嘛,對不對?他到底要注意落石還是當心台車?不可能嘛!是不是有可能除了我們來upgrade之外,可不可以請各縣市的交通主管機關協助,盤點我們現在的交通公園裡面,還有沒有哪些要調整修正接近擬真?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好,我們來跟他們討論看怎麼優化,優化的層面我們儘量協助地方政府。 張委員雅琳:好,這部分大概什麼時候可以跟部長再追下一次的進度呢? 陳部長世凱:最近跟地方政府都有在開道安聯繫會議,我們找各縣市討論,大概3個月好不好? 張委員雅琳:3個月喔!可以再快一點嗎? 陳部長世凱:快一點,那2個月好不好?我們來跟他們討論。 張委員雅琳:2個月,好,謝謝。 最後一個非常簡單的問題,我們有一個全民參與街道改善平台,我覺得這是很好的,讓全民一起來參與,可是我發現裡面有一些問題,第一個梯次有8個案子,可是有7個案子都有狀況,而且這7個案子都逾期了,再進去看,很多案件完全沒有任何資料。這個平台實際上照理來講它應該要讓民眾知道我提了這個案子之後的進度是什麼,可是好像完全沒有達到這個效果,可不可以簡單說明一下為什麼?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是國土署的一個平台,我是不是請國土署來報告? 張委員雅琳:好,謝謝。 蔡組長亦強:委員,這邊報告,我們是大概半年前先公告地點,現在地方政府大概都還在規劃跟民眾溝通的階段,如果有申請規劃案的部分,我們就會在網路上公開。 張委員雅琳:但是問題是你看嘉義市案件就非常的齊全,新竹市則是什麼都沒有,這到底是…… 蔡組長亦強:因為新竹市這個案子當地反彈力量很大,民眾抗議得非常嚴重。 張委員雅琳:嗯,所以我想問一下,我們這樣……沒關係,我想時間可能有限,我們會後約時間詳細討論好不好?不能讓這種參與形同虛設,好不好? 蔡組長亦強:好,其實我們是想製造大家對話的機會。 張委員雅琳:對,可是現在看起來好像沒有任何進度啊!好不好?謝謝。 主席:謝謝。請楊瓊瓔委員。 楊委員瓊瓔:(12時46分)好,謝謝主席,楊瓊瓔發言,邀請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楊委員瓊瓔:部長好。我們繼續討論行人地獄改善的議題。過去臺灣被外媒封為行人地獄,後來朝野所有的同仁大家一起要求改善,今年的死亡率數字也有下降,但是成效仍舊還不盡理想。政府也喊出了2030年的死亡人數要下降50%,你認為目前的這些政策措施、教育安全的宣導會不會達到?這是本席首先要請教的,因為政府規劃在2025年死亡人數要下降10%,但是行人,我特別強調的是行人死亡人數要下降到15%,2027年要下降18%跟30%。本席一直非常在意的行人安全,本席非常非常重視,所以首先想請教部長的看法。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您所說的這個是我們的目標,我們希望能夠達成。過去的一年多來其實全民都很努力,包含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也都在努力。目前以今年1月到2月統計的數據看起來應該是可以達標,114年整體死亡要下降10%、行人死亡的下降幅度15%,這個至少在1月到2月的數據看起來是達成的。 楊委員瓊瓔:很好,也就是本席說的,我們訂了這個標準,但是目前統計的數字似乎還達不到完整的理想,在整個方案方面要怎麼樣去精進可以滾動式的檢討,所以本席要請教方法,我們來討論方法。您也宣布了今年會修法祭出更嚴厲的罰則,讓未停讓致行人輕傷起罰的金額由原本的7,200元上調到1.8萬元,致行人重傷從原本的1.8萬元上調到3.6萬元,吊銷駕照的部分由原本的3年有意要提高年限至4年到5年。本席要請教,據報導預估會在6月份的時候執行,請教部長,什麼時候要上路?你們修法的內容我們只是側面的了解,依照你們修法的內容,你預估可以到怎麼樣的成效?請說明。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們在5月會送行政院轉立法院,在立法的過程當中,我們希望6月能夠落實這件事情。 楊委員瓊瓔:6月落實?時間點還是在6月份執行? 陳部長世凱:對,我們還是希望在6月份。另外就是成效的部分,其實坦白講我們有很多的面向要去做,包含建設,也就是設置的工程面、教育層面、監理面,執法面也是其中一項而已。我們這次比較針對的是行穿線,也就是斑馬線上面,而且我們的處罰加重是針對已經撞傷人或者是已經撞死人的罰則,這個部分我們認為如果加重的話其實是個提醒,坦白說用懲罰的方式都只是個提醒,告訴大家這件事很嚴重,大家在進入行穿線的時候要注意。 楊委員瓊瓔:很好,部長所說的也就是本席的觀點,重罰不是唯一的解方。 陳部長世凱:對,不是唯一。 楊委員瓊瓔:你認同重罰不是唯一的解方,因此我們必須要有相關的配套。 陳部長世凱:是。 楊委員瓊瓔:因為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以及行人環境的改善,還有標誌標線的設置,甚至在整個安全教育意識的宣導上面去著墨,這非常重要。 陳部長世凱:是。 楊委員瓊瓔:我們有了這個共識點,本席要跟你繼續討論的就是學區限速的部分,本席上一次也跟你討論過,目前本席非常關心學童的通勤安全,就像他上下學的安全。我認為下一代的安全非常的重要,這也是一個宜居城市最重要的KPI,非常、非常的重要,所以本席也一再跟交通部討論。我看到韓國在學區限速30公里執行之後,他們學童的交通傷亡大幅下降,我看了很感動。 陳部長世凱:是。 楊委員瓊瓔:所以本席要請教,臺灣目前也有這樣的方案,而且從108年就開始執行,到現在將近7年,我們的成效究竟是如何呢?為什麼會這樣子?上一次本席請教你的時候,你告訴我只有幾十%,現在的進度有增加嗎?請說明。 陳部長世凱:好,報告委員,這個部分其實我們都一直希望能夠執行,臺灣也有相關的法令,在通學區我們也希望是30的時速,但是…… 楊委員瓊瓔:現在的進度、進展如何呢? 陳部長世凱:目前在學區改善的部分,我請司長回答。 黃司長運貴:跟委員報告,今年我們預計要完成159處學區周邊道路的改善,當然這裡面也包括限速政策,目前為止統計只有43處已經完成。 楊委員瓊瓔:好,部長聽到了,我們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上一次告訴我的是大概只有30%左右,我希望每一次我質詢的時候都能夠看到進展,因此我要告訴你,既然你的答案是不理想的,你要怎麼樣有方法去解決?本席認為你們應該也可以在日後的道安會報當中把這一個列為你的考核指標,同時你們可以指派專人協助各方面,以落實這個政策,你覺得呢? 陳部長世凱:是,報告委員,沒有錯,這是地方政府要做的,我們未來道安會報也會把它納入。 楊委員瓊瓔:一定要納入,你同意納入道安會報。 陳部長世凱:好,一定納入,這沒有甚麼問題。 楊委員瓊瓔:本席在這邊最後跟你討論的也就是我們有一致的觀念,重罰不是唯一的解決方法。本席必須提醒,要落實整個學區的安全也應該要有其他的配套,比如在學校路口300公尺範圍設置紅綠燈、限速的標誌、下坡的部分要有降速設置、道路標誌以及人行道設置保護措施、人行道的寬度要比車輛的寬度還要更寬、在學校主要出入口的地方,不能做為停車而阻撓學童通學的安全,還有一個,降低車輛靠近跟兒童間接接觸的衝擊,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每一個環境的基礎建設是不一致的,我們絕對不容許這些道路的車輛跟我們的孩童直接衝突、直接接觸,這是我非常、非常嚴謹的要求。本席提出了這幾項,敬請部長採納。你認同嗎? 陳部長世凱:是,這個我們都很認同。 楊委員瓊瓔:都很認同,那要執行喔! 陳部長世凱:所以我們在指引的部分也都有放進去。 楊委員瓊瓔:好,要執行,道路交通安全你們要放入學童安全為考核指標之一。 陳部長世凱:好,這個都會。 楊委員瓊瓔:一起加油,謝謝。 陳部長世凱:好,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 我們請李坤城委員。 李委員坤城:(12時55分)謝謝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李委員坤城:部長好,辛苦了!我想請教一下,針對兒童還有青少年交通事故,我們來看一下,左手邊這個是2024年去年的一個數據,看兒童0歲到12歲的死傷人數其實是增加的,增加了1.5%,雖然13歲到17歲少年的部分有降了6.8%,但是在兒童部分12歲以下死傷人數這個數據還是呈現成長。我不曉得部長或是次長有沒有去研究過、討論過兒童交通事故死傷人數仍然降不下來的原因在哪裡?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我們一直都有掌握,所以我每次在開每個月道路安全記者會的時候,看到數據也都很關心兒少的部分。兒少的部分有幾個層面,一個是有可能他是由爸爸媽媽載或者是由別人來載,這個過程當中的安全性其實要想辦法去加強,包含安全座椅或者是安全帽。另外有一些所謂兒少的部分也包含了少年,青少年有一些騎自行車或者是無照騎機車的比例其實相當高,這個部分我們也特別關注,在無照駕駛的部分,看要怎麼從學校層面去輔導他不要做這樣的事。另外就是在罰則上面我們也希望能夠加重,應該要讓他的監護人也要去注意到這個問題。 李委員坤城:最主要12歲以下的我會把焦點放在上學途中的這個區域,我不曉得你們有沒有做過這方面的研究?剛剛部長提出很多的因素,如果是在學校周圍附近,你們有沒有做過這個研究跟調查? 黃司長運貴:我想受傷比例可能還在統計,不過也跟委員報告,基本上我們現在跟國土署也非常重視校園周邊道路的改善,尤其是通學巷。現在據我了解,國土署在今年被要求先從直轄市……每個直轄市做兩個示範區出來,做出來以後如果有成效,可以讓其他縣市效法。此外我們也注意到,可能讓小朋友了解他從家裡到學校通學路徑上的一些潛在危險地點在哪裡,如果經過那邊要注意哪些事項,所以我們現在也補助地方政府,拍攝學校周邊通學的交通安全影片,在拍攝過程中,我們也希望學生還有家長跟老師都能夠共同參與,希望拍攝這個影片讓學生們更了解在通學過程中要注意哪些交通安全。 李委員坤城:好,通學從家裡到學校的這一段,我們希望是安全的,不論是去或是回來。你們不論是提到有示範區或是特定學校周邊的道路環境改善,那都有經費投進去,但是我是覺得點太少。比如我以三重為例,大概有幾間學校,他們學校旁邊的人行道或是接送區其實都做得很好,但是如果沒有在這個示範區裡面,錢沒有進去的話,還是有很多學校連學生走出來都沒有一個綠色的人行道,就是已經沒辦法去做這個人行道,只能做在路面上劃設屬於綠色人行道的這部分,但有些都劃不出來耶!所以我是希望這個東西不是只有城鄉差距,光是在新北市裡面其實就有示範的、有經費補助的真的是做得不錯,但是有些學校沒有在這個補助裡面,你要讓他劃一條安全的路回家其實都劃不太出來。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個部分如果學校有需求、地方政府有需求,他們可以向中央申請補助,我們都會協助,現在就是要看地方政府能做的量能到哪裡,再來就是學校有沒有提出這樣的需求。 李委員坤城:有啦!其實我們也有告訴地方政府,這部分地方政府當然也要做,但本席希望中央的經費能夠再多挹注一點啦! 陳部長世凱:如果地方政府來申請的話,我們大部分都會協助。 李委員坤城:好,不過財劃法通過之後,可能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另外本席再請教一下,2023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罰則修訂的比較重,本席看了數據,2024年行人死傷人數是1萬7,162人,較2023年減少498人,死亡人數由380人減少至366人。當然,在重罰之下,死亡人數有稍微下降,但如果要達到你們2030年死亡人數降50%的目標,其實還有一段滿長的距離,你們要怎麼改善? 陳部長世凱:其實方方面面該做的事情很多,從工程層面來說,我們要做的事情就非常多;另外教育層面也得做,因為關係到駕駛人的習慣和觀念;至於監理面,我們也在努力;還有執法面,這部分我們大概會放在最後,因為我們希望罰則只是一個提醒,提醒大家不要觸犯這個罰則,針對方方面面,其實交通部一直在努力。今年一到二月的車禍死亡人數和行人死亡人數,整體來說降到10%左右,行人的部分降到15%以下,所以這個部分的初步成效是有看到的,我們會繼續努力。 李委員坤城:對啦!但是就這個數據看起來,加油的空間還是滿大的。 陳部長世凱:是,我們要努力。 李委員坤城:本席最後再問一個問題,有關地下停車場的部分,前瞻預算是不是到今年就結束了? 陳部長世凱:是。 李委員坤城:接下來你們是不是有一個4年60億元的計畫? 陳部長世凱:目前我們還在努力爭取。 李委員坤城:到底有沒有列入預算裡面? 陳部長世凱:今年還沒有。 李委員坤城:明年呢? 陳部長世凱:我們在爭取。 李委員坤城:因為像三重,至少還有三個停車場尚待努力爭取,現在前瞻預算沒有了,這個4年60億元的計畫又不知道能不能確定納入。局長,能夠確定納入嗎? 陳局長文瑞:目前已經報行政院審查中,不過還沒有確定。 李委員坤城:本席覺得有這個需求啦!不是只有三重或是新北,在前瞻計畫裡面,地下停車場興建是一個非常有感的政策啦!本席希望這個有感的政策能夠延續下去,當然,本席也是會為三重的三座地下停車場努力爭取,再麻煩了,謝謝,謝謝主席。 陳部長世凱:好,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 陳培瑜委員、陳培瑜委員,陳培瑜委員不在。 王美惠委員、王美惠委員,王美惠委員不在。 請涂權吉委員發言。 涂委員權吉:(13時3分)謝謝主席。請國土署蔡組長。 主席:請國土署蔡組長。 蔡組長亦強:主席、委員好。 涂委員權吉:蔡組長,本席想請問一下,這幾年行政院強力推動人本交通政策,在本席的選區也有開花結果,去年7月1日,內政部國土署有推動一個全民參與街道改善平台,組長知道這個案子嗎? 蔡組長亦強:我了解。 涂委員權吉:關於這個部分,本席的選區楊梅有進行中興路人本環境多目標改善工程,那時候有辦理上網投票,當然,本席也有請民眾儘量去投票,後來也爭取到這個梯次的第一名,所以這個案子有繼續進行。針對這個部分,我們也辦了一場會勘和一場說明會,今年3月的時候也特別邀請路權團體到服務處和負責規劃的桃園市政府進行對話,把人本交通的理念設計在工程裡面,可是這個案子通過補助之後,其實地方上也有一些雜音。 去年通過之後,我們10月份辦說明會時,有些在地店家憂慮這個工程會影響他的生意,而且對人本交通這個遠景也欠缺想像,甚至有些民代還懷疑是外地人在網路灌票。當然,說明會當中也有向他們說明,會針對願意施作的部分先施工,沒有爭議的部分才會優先施作。今天說的人本交通這個理念很好,但是在推動的過程中,和民眾之間可能有很多地方需要溝通,因為他們有很多疑慮。關於地方工作坊的部分,你們會補助預算,讓他們去協調、溝通這部分的問題嗎? 蔡組長亦強:會。 涂委員權吉:所以國土署對地方工作坊有編列預算補助? 蔡組長亦強:我們在補助工程的規劃設計費用,本來就可以做工作坊,這部分的經費可以包含在裡面。 涂委員權吉:好,因為我們有碰到這樣的問題啦!本席覺得補助施作是一回事,其中的溝通、協調反而是我們面臨的最大問題,所以希望地方工作坊能針對這些疑義向民眾說明清楚,因為有時候好的東西沒有說明清楚的話,反而會受到一些負面的阻力。本席希望在施作的時候,這部分也要編列預算去排除問題。 蔡組長亦強:沒有問題,這個部分我們會全力支持。 涂委員權吉:好。關於全民參與街道改善平台,當初說要做這個工程,而且已經在設計規劃當中,目前地方政府也有相關的工作進度。從說明會之後,民眾也看到這個平台,當初這個平台也有很多人去投票,後來也有很多鄉親關注,可是卻發現這個平台好像都沒有更新進度,這部分也要稍微注意,有些進度要讓民眾知道。 蔡組長亦強:這部分我們回去會加強。我們會和地方政府保持更密切的聯繫,把相關說明會、會勘之類的訊息都po上來。 涂委員權吉:對,我們認為設計這個改善平台是很好的事情,而且國土署本身也有追蹤機制,我們希望這個平台能夠好好使用,當初有參與投票,或者關心這個部分的鄉親,都能夠適時讓他們了解地方的進度,讓他們知道政府一直有在持續進行,希望這部分也幫我們好好了解一下。 在楊梅埔心的中興路工程通過之後,周邊很多里長、民眾都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政策,而且大家對人本交通人行道的改善、設置都非常注重,所以除了中興路之外,現在很多周邊民眾也希望能夠進行人行道改善,這部分國土署好像也有請市政府養工處納入設計,是不是? 蔡組長亦強:是。 涂委員權吉:好,這部分也感謝國土署,希望持續幫我們追蹤,並儘快完成工程。 蔡組長亦強:好,沒問題,我們一定全力協助。 涂委員權吉:好,謝謝組長。 主席:謝謝。 邱志偉委員、邱志偉委員,邱志偉委員不在。 游顥委員、游顥委員,游顥委員不在。 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不在。 鄭天財委員、鄭天財委員,鄭天財委員不在。 蔡易餘委員、蔡易餘委員,蔡易餘委員不在。 徐欣瑩委員、徐欣瑩委員,徐欣瑩委員不在。 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 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不在。 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作以下決定:報告及質詢完畢。委員蘇清泉、游顥、徐欣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委員蘇清泉書面質詢: 「行人地獄」的新聞,在外國媒體的推波助瀾下,讓台灣社會陷入「不禮讓行人,會被重罰」的迷思,不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讓汽機車駕駛人可能因為未禮讓行人而遭重罰,最高可能罰6,000元,還要道安講習三小時,再加上現在警方不知依哪一條法律,讓渡了執法權給民眾,讓檢舉魔人橫行,人人都有可能隨時被檢舉,駕駛人動輒得咎。 【行人闖紅燈 責任歸駕駛人?】 尤其,當行人在斑馬線上闖紅燈時,警方的宣導資料(如臉書粉專TCPB局長室2023年6月30日貼文所示)認定,汽機車駕駛人仍須停讓違規的行人,並強調若發生事故,駕駛人將會有民刑事責任,這種作法似對駕駛人課以行人違規的責任,民怨四起,有檢討的必要。 若行人闖紅燈導致肇事,基於信賴保護原則,駕駛人相信其他使用馬路的駕駛或行人,也會遵守交通規則,萬一肇事,國家法律應對守法的一方加以保護,宣導資料中應加強行人遵守交通規則,而非一味苛責汽機車駕駛人,以免陷於矯枉過正。 此外,近期以人本交通為名,各地都出現一種「行人庇護島」的工程,主要設於交叉路口行人穿越線前,以略高於路面的水泥障礙物,擋在行穿線前。然而發生許多汽機車自撞行人庇護島的意外,這些意外在交通工程上,應有可以「防愚」的設計,足以避免類似自撞意外發生。 【行人庇護島 宜適度增高】 最常被駕駛人詬病者,主要是行人庇護島的高度不足。一般轎車的前方視野,無法看到低於引擎蓋的角落,而行人庇護島高度往往不足30公分,只要轎車轉彎角度稍微過大,即有可能撞上庇護島而翻車,甚至釀成駕駛人受傷。 行人庇護島的用意,是保護行人行經馬路時,不被粗心的汽機車駕駛人撞上,而致駕駛人受傷,應不是交通工程設計的本意,因此在工程設計上,若能予以適度加高,高於駕駛人引擎蓋,相信這類意外自撞的問題將會減少許多。 【行穿線退縮 應先於設庇護島】 另外若要避免行人在行穿線上被轉彎車撞上,一個重要的設計,是「行穿線退縮」,亦即將斑馬線往路口移出,讓汽機車遇到行穿線時,車頭已經轉正,不會被A柱等既有障礙擋住視線,這部份的交通標線改良,經費應會遠比加設行人庇護島更便宜。 因此,在現場條件適合的前提下,行穿線退縮的改良,應該優先於增設行人庇護島,以更符合人性的方式來降低肇事率。請將上述情況,改進方式於一個月內回復本席辦公室。 委員游顥書面質詢: 本席針對「行人穿越線退縮政策缺乏配套與實證,恐違無障礙法制」,予以質詢。 交通部計畫於民國114年6月底前完成相關法規修正,明定行人穿越線與車輛停止線間距原則為2至3公尺,特殊條件可至少1公尺,雖說此政策參考國外實務,然而,若僅片面退縮行人穿越線,卻未同步檢討「行人專用時相、車速限制、視野遮蔽、照明配置」等交通工程整體設計,恐致使行人於駕駛可視範圍中出現得更晚,反增肇事風險。 國家有義務確保行人安全為最高原則,且行政程序法之宗旨,亦規定政策施行須具備合理性與實證依據,若政策推動前未經風險模擬與數據檢證,即強行於全台擴建實施,形同「以改善為名、行加重風險」之不當行政措施。 再者,交通部並未公布退縮行人穿越線政策之施行前後等事故對照資料,也未見明確模擬報告佐證退縮得「明確降低事故率」,卻已於全國大量施作,試問:目前退縮行人穿越線之設置地點是否已有統一資訊平台可供查詢?退縮路口改善後,有無進行「三年期事故追蹤統計」與「模擬視野辨識距離評估」?其資料是否可公開檢視? 行人穿越線退縮看似為安全設計,實際上,將拉長行人通行距離,對於高齡者、輪椅族、推助行器使用者而言,等同加重通行負擔,若未有充足坡道設計與路緣銜接評估,將違反身心障礙者、高齡者等權益,試問:退縮政策是否納入高齡與身障族群使用情境模擬?並提供有多少退縮路口,已完成無障礙坡道銜接與視障者導引設施?其通行性是否曾由身障團體實測? 現今各地方政府積極推動共享電動滑板車、單車等綠色運具,卻未有明確人行道管理標準,致使此類輕型運具與行人爭道,違反行人優先原則,國家應保障行人於人行道之通行自由,若主管機關怠於管理,恐生違法之責,試問:目前電動滑板車、共享單車於人行道上使用是否合於法規?是否已明定使用規範與「非通行區域」?是否建立「輕型電動運具專用道」?若未劃設,其與行人爭道將可能造成傷害風險,主管機關是否承擔該管理疏失責任?是否有計畫建立人行道空間使用之統一管理平台,整合行人、無障礙與共享運具動線? 綜上所述,均須詳覆,雖行人退縮穿越線政策本意良善,然若缺乏「多面向風險評估」、「配套工程設計」,不僅可能未能達成預期道安成效,更有引發國賠、違法與社會爭議之風險,故此,須提出具體建議與改進方案,期許於未來得以更謹慎、更專業、更全面性之機制,予以後續監督與政策檢討。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在智慧城市與永續發展的全球趨勢下,臺灣積極推動《市區道路養護管理暨人行環境無障礙考評計畫》,旨在打造無障礙城市,提升市區道路與人行環境的品質。 1.地方政府執行力與制度容量不足 ˙診斷事實:依考評報告,部分地方政府反映承辦業務多元且專業性高,行政人力無法負荷,導致評鑑資料不全或僅形式應付。 ˙政策風險:考評失真將使無障礙空間之真實情況無從掌握,進而弱化中央政策引導與資源配置功能。 2.基礎設施維護落後與交通工程失衡 ˙診斷事實:許多縣市在人行道標線、坡道設置與平整度上仍未達標。偏遠縣市或早期開發區因歷史設計限制,改善幅度極小。 ˙專家觀點:台灣都市人行環境長期依附汽車導向思維,無障礙設施常遭功能削弱,例如停車格壓迫斜坡、標誌標線雜亂或與無障礙路線衝突。 3.考評制度未形成閉環治理機制 ˙制度缺口:多數考評結果未與預算分配、補助申請形成連動,僅作為行政成績評核項目,無法有效激勵地方改革動能。 ˙決策問題:雖建立IRI平整度、交叉口改善比率等指標,但缺乏以使用者感受為核心之「場景式體驗指標」設計(如盲人、推車族、長者親測報告)。 政策建議(分層分類) (一)中央層級建議 1.建議建立「責任導向型考評制度」 2.設立「全國無障礙公共空間資料庫」 3.統一人行道設施標準 (二)地方層級建議 1.設立「跨局處人本道路專責小組」 2.推動「場景模擬實測機制」 3.因地制宜制定老舊社區轉型計畫 主席:本日會議結束,散會。 散會(13時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