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3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23日(星期五)10時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韓院長國瑜 秘書長 周萬來 副秘書長 張裕榮 主席:報告院會,請秘書長報告出席人數。 周秘書長萬來:報告院會,出席委員92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我們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請秘書長宣讀第3會期第12次會議議事錄。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3會期第12次會議議事錄,並沒有委員或黨團提出遺漏或錯誤之處。現在作以下決定:第3會期第12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報告院會,現在在議場2樓旁聽的是來自新竹市竹光國中未來的主人翁、同學們,歡迎你們。 請宣讀第二案。 二、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3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0人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4人擬具「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7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7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7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醫療法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王正旭等18人擬具「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8人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8人擬具「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3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4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2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七、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八、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九、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三十、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3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4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七、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5人擬具「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八、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9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九、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0人擬具「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0人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一、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0人擬具「人工生殖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8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0人擬具「氣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現在在議場2樓旁聽的是來自新竹縣芎林鄉婦女會的所有好朋友們,我們掌聲歡迎。好,謝謝,請坐。 下一案。 四十五、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9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本院委員郭昱晴等21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6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6人擬具「公路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8人擬具「反滲透法增訂第六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今天立法院非常熱鬧,2樓右邊是來自臺中市新社地區所有的農民朋友,我們掌聲歡迎。 下一案。 五十三、本院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四、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五、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六、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七、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八、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九、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十條之一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四十二條之一及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一、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二、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三、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四、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五、本院委員蘇清泉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六、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七、本院委員張宏陸等21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八、本院委員張宏陸等20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九、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8人擬具「鐵路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一、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7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二、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兵役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三、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四、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1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二條及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五、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18人擬具「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第九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六、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七、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八、本院委員黃建賓等16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九、本院委員黃建賓等16人擬具「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第九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一、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二、本院委員王正旭等18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三、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8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四、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5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五、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六、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七、本院委員張宏陸等30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八、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7人擬具「天然氣事業法增訂第五十五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九、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7人擬具「石油管理法增訂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7人擬具「能源管理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二及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一、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7人擬具「電業法增訂第七十一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二、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三、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6人擬具「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四、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五、本院委員張雅琳等21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六、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9人擬具「社會團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七、本院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老人福利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平交易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有機農業促進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及第九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本院委員范雲擬撤回前提之「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同意撤回。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行政院函請審議「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行政院函請審議「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3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3年度決算書及監察報告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3年度決算書及監察報告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八、勞動部函送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3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及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113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數位發展部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113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一、行政院函,為修正「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二、行政院函送公告「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二十一日嘉義大埔地震災區範圍」,並自114年1月21日生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三、行政院函,為修正「中央政府債務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四、內政部函,為修正「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五、內政部函,為廢止「新拌混凝土中氯離子含量檢測訓練合格人員認可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六、內政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國防部函送「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七、內政部、國防部函,為修正「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八、國防部函,為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九、外交部函送我國與史瓦帝尼王國簽署「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史瓦帝尼王國政府有關合作防制資訊操弄及促進資訊完整性瞭解備忘錄」,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農業部函,為修正「優良複合農產品驗證基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一、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新墨西哥州、猶他州、阿拉巴馬州、密西西比州、南卡羅萊納州、喬治亞州為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二、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匈牙利自口蹄疫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三、農業部函,為修正「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四、農業部函送「診療紀錄應記載事項與其製作保存方式及保存年限」,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五、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密西西比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六、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加拿大亞伯達省、薩克其萬省、曼尼托巴省、新布藍茲維省及美國華盛頓州、愛達荷州、田納西州、內布拉斯加州為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七、經濟部、內政部函,為修正「火藥庫設置期限及設置標準」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八、經濟部函送「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條文勘誤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九、經濟部函送「臺捷產業發展合作備忘錄」雙方輪先英文約本影本及中譯本,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財政部函,為修正「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一、財政部函,為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八條之二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二、財政部函,為修正「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期貨交易法第三條第二項但書規定符合主管機關規定應集中結算之非在期貨交易所進行期貨交易範圍,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三十六條之一及第四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七條、第三十一條條文及第十九條格式五之一至五之六、五之九、五之十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六、文化部函,為修正「國家人權博物館藏品圖像影音資料使用收費標準」第三條附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七、文化部函,為修正「全國性文化事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八、文化部函送「臺南國家美術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臺南國家美術館籌備處辦事細則」及「臺南國家美術館籌備處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九、教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數位發展部函,為廢止「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一、數位發展部函,為廢止「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及「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二、海洋委員會函,為修正「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編制表」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編制表」,並自113年8月11日生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三、環境部函送「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四、環境部函,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名稱修正為「環境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辦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六、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蔬果植物類、果醬和果凍食品中重金屬檢驗方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及第五條附表四,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八、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九、衛生福利部函送「精神疾病病人居家治療標準」第一條條文及條文對照表勘誤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衛生福利部函送「指定精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十七條條文及條文對照表勘誤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一、衛生福利部函送「精神復健機構設立擴充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九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二、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燻蒸劑溴化甲烷之檢驗」,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三、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金」,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四、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藍色一號鋁麗基」,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五、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蟎劑大克蟎之檢驗(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六、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紅色四十號鋁麗基」,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氟尼辛及托芬那酸之檢驗」,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八、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藍色二號鋁麗基」,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九、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紅色七號鋁麗基」,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咖啡因」,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一、勞動部函,為修正「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協助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162案至第373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162、164至166、174、176、204、205、221、230、232、233、238至242、325、339、372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宣讀後,以上提案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 請宣讀。 一六二、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推動社會住宅興辦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三、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移民署研議新住民產檢通譯服務及健保納保之法規調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四、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補助地方政府興辦社會住宅業務推動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五、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捐助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興辦社會住宅土地租金、融資利息及非自償性經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六、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捐助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興辦社會住宅業務推動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七、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土管理署「農業發展地區檢討調整機制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八、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軍老舊眷村空置眷地及相關房產等活化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六九、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資安園區專案計畫預算執行進度落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七○、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土地活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七一、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資安園區專案計畫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七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安置基金新增決議第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七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安置基金新增決議第5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七四、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轉投資事業經營績效檢討及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五、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畜殖加工場如何提升產能利用率及產品銷售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六、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轉投資事業經營績效檢討及改善」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七、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休憩事業部提升營運規劃及改善虧損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八、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進度落後改善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九、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轉投資事業經營績效檢討及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進度落後改善執行情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一、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113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編列與執行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二、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進度落後改善執行情形」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三、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降低職業災害案件發生具體改善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四、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導入ESCO深度節能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五、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管理費用─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預算編列合理性及必要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六、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生技材料廠掌握牡蠣殼原料及提升對外銷售比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七、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生技材料廠掌握牡蠣殼原料及提升產品銷售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八、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循環技術暨材料創新研發專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九、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降低公司財務負擔相關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加強工安管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一、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研發工作重點及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二、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健全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資金來源及減少外借資金」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三、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新建材料創新研發大樓及中油綠能研發大樓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四、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財務結構及經營績效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五、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A10601高雄港洲際貨櫃二期大林石化油品儲運中心投資計畫預算變更、施工安全及營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六、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超低硫燃油、改質瀝青及汽油減苯等投資計畫相關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七、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A10601高雄港洲際貨櫃二期大林石化油品儲運中心投資計畫確保儲槽、地下管線、施工安全並減少影響居民」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八、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開徵碳費因應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九、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財務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兼顧房東資訊隱私與租客用電資訊透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興達發電廠室外煤場防塵網復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線損率之精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三、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研究發展辦理概況及各研究計畫對提升公司營運效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如何確保供電穩定及不重啟核電維持民生平均售電價2.7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電廠除役階段之用人費用分攤之適當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六、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加強AMI智慧電表布建規劃」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七、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高產業園區閒置土地使用效益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帳款收繳管理與稽催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大林蒲遷村作業之全計畫執行進度及全經費使用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工業區土地資源優化與有效釋出策略研究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一、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辦理進度暨世居無房無地居民遷村協助方案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二、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高雄軟體園區第二園區第一棟大樓興建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三、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前鎮科技產業園區老舊廠辦更新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四、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速產業園區閒置土地使用活化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五、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產業園區閒置土地使用效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六、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產業園區閒置土地使用活化效率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七、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推動楠梓科技產業園區容積率提升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八、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多元水源開發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九、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老舊高地社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進度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加強辦理小區管網封閉及與WADA系統介接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一、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改善暨精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二、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原住民族進用方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三、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加強辦理小區管網封閉及與WADA系統介接作業」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四、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老舊高地社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進度落後檢討及改善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五、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勞務成本項下『專業服務費』委託專業單位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六、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維持水資源作業基金財務健全發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七、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盤檢討各區水資源分署營運績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八、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強化給水銷貨成本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經費管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九、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分年性項目」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三○、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協助產業因應中國大陸取消ECFA關稅減讓之配套措施及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三一、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協助我國廠商開拓國際市場,落實出口市場多元發展,提升我國出口動能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三二、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三三、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強化系統韌性、減少停電事故之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三四、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離岸風力發電加強電力網計畫(第一階段區塊開發)費用分攤原則及收費方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三五、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屏東、潭子及臺中港科技產業園區污水廠營運績效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三六、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協助我國業者爭取商機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三七、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服務費用─旅運費』編列之必要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三八、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紐經濟合作協定開放零關稅進口紐西蘭液態乳品衝擊國產牛乳銷量之因應策略及配套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三九、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114年紐西蘭進口液態乳零關稅影響之因應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紐經濟合作協定生效之因應策略及配套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一、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紐經濟合作協定開放零關稅進口紐西蘭液態乳品衝擊國產牛乳銷量之因應策略及配套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二、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養牛產業升級轉型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三、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業科技園區提高出租率及基金收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四、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撙節預算支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五、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業科技園區撙節作業基金預算支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六、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占用處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七、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固定資產建設計畫完成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八、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中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經營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九、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嘉南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經營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雲林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經營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一、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財務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二、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我國農業實際缺工情形及因應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三、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畜禽營運及生乳產銷目標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四、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科園區管理中心作業基金補辦預算檢討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五、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研議每年定期發布永續報告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五六、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改善內部管理相關制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五七、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永續金融推動淨零轉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五八、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研議每年定期發布永續報告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五九、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導入人工智慧(AI)應用技術之變革及挑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六○、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弭平數位金融落差落實公平待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六一、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發拓展新業務以增裕多元收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六二、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落實風險性資產管理機制並提升資本使用效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六三、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升代理業務營運量及收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六四、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改善執行公平待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六五、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改善證券經紀業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六六、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近年違約交割情形及改善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六七、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落實中央政府資通安全政令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六八、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落實風險性資產管理機制並提升資本使用效益」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六九、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改善內部控制制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七○、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消弭代際數位落差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七一、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印刷廠新增決議第3項因應人力缺口及經驗斷層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七二、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印刷廠新增決議第6項「降低統一發票銷毀率精進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七三、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提升速食麵產品銷售,研擬運用現有產能,優化產銷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七四、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酒品生產成本連年提高」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七五、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其相關規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七六、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竹南製瓶場營運狀況及因應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七七、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海外業務銷售績效檢討改進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七八、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外銷市場經營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七九、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拓展海外業務銷售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八○、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加熱菸開放如何因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八一、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因應菸害防制法修法,對菸品銷售影響及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八二、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菸害防制法修正之因應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八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供IFRS永續揭露準則正體中文版供外界使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八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保險公司對實支實付住院理賠開放到門診理賠爭議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八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0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八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八七、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運動發展基金決議第5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八、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金門大學校務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九、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屏東大學校務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新增決議第4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一、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運動發展基金新增決議第7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二、中央研究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科學研究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三、文化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新增決議第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新增決議第2項有線電視數位機上盒適當收費標準進行研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九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0項提升人力招募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九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3項檢討貨運列車貨物綁紮問題及精進查核流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九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3項研擬開源管道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九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決議第19項檢討貨運列車貨物綁紮問題及查核流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九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決議第23項提升品牌價值與拓展各項附業收入策略及具體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三○○、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9項「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委託技術服務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三○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6項違反勞動基準法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三○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1項無人機防制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三○三、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19項國道3號增設北土城交流道工程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三○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21項「國道通行費逾期欠費清理作業及管控機制」具體改善計畫及追繳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三○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23項檢討充電樁收入及精進充電車位管理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三○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11項國道3號增設金城交流道工程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三○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12項精進追討欠費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三○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32項針對檢查員進用對鐵路安全效益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三○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新增決議第15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三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決議第50項還款及文化資產完整保存經營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三一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決議第51項債務利息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三一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29項檢查員補足人力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三一三、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5項及第14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三一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15項財務狀況及各項支出優先順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三一五、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平均月提繳工資、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平均投保薪資相異原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一六、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檢討人才培育策略,並調整高等教育方向,精進各項青年就業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一七、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現行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不足之檢討並研議精進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一八、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青年失業率未達投資青年就業方案第一期目標調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一九、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研議相關措施以留任優質基層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二○、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國人就業量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二一、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職能基準發展與應用推動方案預算執行未如預期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二二、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就業安定基金財務資源控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二三、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財務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二四、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檢討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二五、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二六、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內缺工問題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二七、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改善缺工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二八、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改善產業缺工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二九、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精進追償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三○、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支應業務外費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三一、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促進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三二、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照顧服務員訓練自訓自用留用率精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三三、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國人照服員專業知能並協助就業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三四、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精進青年就業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三五、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求職求才與就業媒合等措施檢討改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三六、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服務站在台移工求職、轉換雇主媒合功能之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三七、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如何杜絕移工買工費亂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三八、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改善青年失業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三九、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與各來源國召開勞工會議提出國對國直聘議題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四○、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精進照顧服務員訓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四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四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豬肉產品標示稽查及補助地方政府衛生局辦理促進食品安全之相關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四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家庭暴力防治推展精進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四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精進身心障礙者家暴事件防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四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113保護專線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四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食品安全保護基金運用管理監督小組會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四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邊境檢驗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四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降低身心障礙者受家暴案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四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家庭醫師制度之精進策略、如何進一步擴大規模和照護量能及時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年金被保險人財力及就業情況優化收繳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五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癌症篩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五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強化癌症登記資料之查詢與再利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五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肺癌早期偵測計畫成果及效益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五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我國兒童重症醫師人力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五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針對山地原鄉地區肺結核防治與嬰兒死亡率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針對花蓮縣中區醫療資源嚴重不足問題」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七、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新增決議第4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八、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決議第19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五九、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決議第26項辦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六○、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決議第28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六一、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新增決議第5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六二、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新增決議第6項、第8項及第9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六三、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決議第16項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六四、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決議第18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六五、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新增決議第10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六六、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新增決議第14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六七、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新增決議第16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六八、司法院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新增決議(一三七)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三六九、司法院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新增決議(一四八)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三七○、司法院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0項決議(一)及新增決議(一九三)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三七一、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七)資訊(安)人才之培育及健康友善職場情形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七二、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2項決議第19項督導公股銀行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精進方案之優化措施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七三、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亞洲.矽谷3.0推動方案』中長期推動作法」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報告院會,第374案,宣讀後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 第375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均准予備查。 請宣讀。 三七四、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委員吳宗憲等17人、委員賴士葆等28人、委員楊瓊瓔等26人分別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人工智慧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等4案,建請改交教育及文化、交通兩委員會審查,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委員吳宗憲等17人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等4案均改交教育及文化、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三七五、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決議第1項『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案」等2案,業已處理完竣,均予以備查,請查照案。 三七六、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該部第1目項下「人員維持」之「法定編制人員待遇」預算凍結200萬元等50案,業經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三七七、(密)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該部主管第2項決議(二)預算凍結等4案,業經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三七八、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二四七)預算凍結專案報告」等49案,業已審查完竣,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三七九、本院議事處彙報各黨團參加第11屆第3會期經費稽核委員會委員名單。 質 詢 事 項 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坤城就第11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林委員俊憲就第11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劉委員書彬就第11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智傑就第11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吳委員秉叡就優化社宅申請制度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王委員美惠就排除強制執行之保險契約範圍變動之原因與相關決策之原委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王委員美惠就嘉義市交通運輸量能及服務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以上質詢事項,詳見本期質詢事項全文)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事項均已處理完畢。 針對後續議程所有的進行事宜,請所有黨團幹部在10點40分到主席休息室,我們繼續進行溝通,現在休息。 休息(10時34分) 繼續開會(11時1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 在進行討論事項之前,先處理變更議程之提議,並截止收案。我們依提案先後順序進行處理。 首先處理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共1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13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提議僅限列如附表6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第11屆第3會期第13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討論事項 案號 案由 1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院會所作將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自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台灣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自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2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文各縣市政府,將中央編列給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自114年度5至12月份分配及撥付數全數改為未分配數,已嚴重違反立法院通案刪減、促進政府資源有效配置之決議精神。中央政府預算編列浮濫,原編列三兆一千億,立法院通案刪減後仍有二兆九千億餘元之數,為中華民國史上最高之中央政府總預算,本院本於職責審議預算,以督促中央政府增進財務效能、減少不當經濟支出甚至浪費之目的,中央政府不思檢討如何有效節用分配資源,卻意圖慷地方政府之慨,緊縮一般性補助款補助事項,將直轄市、準用直轄市規定之縣及縣(市)基本財政收支差短與定額設算之教育、社會福利及基本設施等改為未分配數,此舉將嚴重影響地方財政及運作,對地方長期建設造成劇烈衝擊。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行政院主計總處應依立法院審議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刪減之決議意旨,由中央各機關及所屬編列之預算刪減調整,並立即將一般性補助款足額撥付予地方政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3 本院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114年度)」案。 4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羅廷瑋等16人、委員高金素梅等21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林思銘等22人、委員邱若華等19人分別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魯明哲等17人、委員顏寬恒等16人、委員魯明哲等18人分別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四條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若華等19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5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魯明哲等19人及委員謝衣鳯等17人分別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6 (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案(不含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14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本案照案通過。 報告院會,現在進行處理國民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1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13)次院會建請將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自財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王鴻薇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本案照案通過。 現在進行處理民主進步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共1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民主進步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民進黨黨團擬請院會將行政院函請審議「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俊宇等21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自財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陳培瑜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本案照案通過。 報告院會,因為院會剛才通過台灣民眾黨黨團僅限列之提議,與國民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2案相同,我們列入公報紀錄。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13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提議僅限列6案(如下列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王鴻薇 第11屆第3會期第13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討論事項 案號 案由 1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院會所作將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自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台灣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自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2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文各縣市政府,將中央編列給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自114年度5至12月份分配及撥付數全數改為未分配數,已嚴重違反立法院通案刪減、促進政府資源有效配置之決議精神。中央政府預算編列浮濫,原編列三兆一千億,立法院通案刪減後仍有二兆九千億餘元之數,為中華民國史上最高之中央政府總預算,本院本於職責審議預算,以督促中央政府增進財務效能、減少不當經濟支出甚至浪費之目的,中央政府不思檢討如何有效節用分配資源,卻意圖慷地方政府之慨,緊縮一般性補助款補助事項,將直轄市、準用直轄市規定之縣及縣(市)基本財政收支差短與定額設算之教育、社會福利及基本設施等改為未分配數,此舉將嚴重影響地方財政及運作,對地方長期建設造成劇烈衝擊。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行政院主計總處應依立法院審議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刪減之決議意旨,由中央各機關及所屬編列之預算刪減調整,並立即將一般性補助款足額撥付予地方政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3 本院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114年度)」案。 4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羅廷瑋等16人、委員高金素梅等21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林思銘等22人、委員邱若華等19人分別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魯明哲等17人、委員顏寬恒等16人、委員魯明哲等18人分別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四條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若華等19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5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魯明哲等19人及委員謝衣鳯等17人分別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6 (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案(不含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14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主席:報告院會,變更議程已經處理完畢,依照黨團共識,今天院會處理至討論事項第二案完畢之後休息,討論事項第二案定於今天下午5點進行表決。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一案。 討 論 事 項 一、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將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自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台灣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及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自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決議:另定期處理。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處理。) 主席: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將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鄭天財等19位委員提案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自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由黨團負責召集協商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 本案經第3會期第12次會議決議,另定期處理。我們現在進行處理。 現在依照登記發言順序,本案沒有委員登記發言,我們就不再發言。 請問院會,針對民進黨黨團所提復議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我們要進行表決。 現在按鈴7分鐘,請議場人員分發表決卡。 (按鈴)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是不是都有拿到表決卡?都有拿到。我們開始進行表決。 報告院會,現在針對民進黨黨團所提復議案,我們要進行表決。現在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贊成民進黨黨團所提復議案請按贊成,反對請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表決結果:在場委員107位,贊成50位,反對57位,贊成者少數。現作以下決議:復議案不通過。本案照原作決定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4年5月23日 上午11時13分54秒 表決議題:討1民進黨黨團所提第11次會議      自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復議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7  贊成人數:50  反對人數:57  棄權人數:0 贊成: 郭昱晴  林月琴  陳培瑜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王義川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 傅崐萁  王鴻薇  羅智強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游 顥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我們現在進入討論事項第二案。 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文各縣市政府,將中央編列給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自114年度5至12月份分配及撥付數全數改為未分配數,已嚴重違反立法院通案刪減、促進政府資源有效配置之決議精神。中央政府預算編列浮濫,原編列三兆一千億元,立法院通案刪減後仍有二兆九千億餘元之數,為中華民國史上最高之中央政府總預算,本院本於職責審議預算,以督促中央政府增進財務效能、減少不當經濟支出甚至浪費之目的,中央政府不思檢討如何有效節用分配資源,卻意圖慷地方政府之慨,緊縮一般性補助款補助事項,將直轄市、準用直轄市規定之縣及縣(市)基本財政收支差短與定額設算之教育、社會福利及基本設施等改為未分配數,此舉不僅違反原預算刪減提案之意旨,更將嚴重影響地方財政及運作,對地方長期建設造成劇烈衝擊。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行政院主計總處應依立法院審議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刪減之決議意旨,由中央各機關及所屬編列之預算刪減調整,並立即將一般性補助款足額撥付予地方政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主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行政院主計總處應依立法院審議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刪減之決議意旨,由中央各機關及所屬編列之預算刪減調整,並立即將一般性補助款足額撥付予地方政府。」請公決案。 現在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文各縣市政府,將中央編列給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自114年度5至12月份分配及撥付數全數改為未分配數,已嚴重違反立法院通案刪減、促進政府資源有效配置之決議精神。中央政府預算編列浮濫,原編列三兆一千億元,立法院通案刪減後仍有二兆九千億餘元之數,為中華民國史上最高之中央政府總預算,本院本於職責審議預算,以督促中央政府增進財務效能、減少不當經濟支出甚至浪費之目的,中央政府不思檢討如何有效節用分配資源,卻意圖慷地方政府之慨,緊縮一般性補助款補助事項,將直轄市、準用直轄市規定之縣及縣(市)基本財政收支差短與定額設算之教育、社會福利及基本設施等改為未分配數,此舉不僅違反原預算刪減提案之意旨,更將嚴重影響地方財政及運作,對地方長期建設造成劇烈衝擊。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行政院主計總處應依立法院審議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刪減之決議意旨,由中央各機關及所屬編列之預算刪減調整,並立即將一般性補助款足額撥付予地方政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主席:報告院會,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三項之規定,本案經提案人說明提案旨趣、大體討論之後,即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 現在請提案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代表黃珊珊委員說明提案旨趣,時間5分鐘。 黃委員珊珊:(11時17分)主席、各位同仁。台灣民眾黨現在所提的這個提案是有鑑於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文各縣市政府,將中央編列給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從114年度5至12月份的分配及撥付數全數改為所謂的未分配數,嚴重違反立法院預算通案刪減及促進政府資源有效配置的決議精神。 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列非常浮濫,原編列3兆1,000億,立法院通案刪減後仍然有2兆9,000億的數額,這是中華民國史上最高的中央政府總預算。立法院本於職責審議預算,並促使中央政府增高財務效能,減少不經濟支出甚至浪費的目的,中央政府竟然不檢討如何有效節用分配資源,卻意圖慷地方政府之慨,緊縮一般性補助款的補助事項,將直轄市、準用直轄市規定之縣及縣(市)基本財政收支差短與定額設算之教育、社會福利及基本設施等改為未分配數,這個舉動嚴重影響地方財政運作,對地方長期建設造成劇烈的衝擊。 我們希望院會能夠作成行政院主計總處應依照立法院審議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刪減的決議,立刻恢復將一般性補助款足額撥付地方政府,並將中央各機關及所屬應刪減另予補足的經費來源提出說明,而且要在一個月之內送交立法院。 重點是還原114年預算審議的背景,過去8年,特別預算常態化、公務預算浮濫編列,造成國家的債務雪上加霜。根據最新的國債統計,到5月16號,我國的國債已經超過了5.9兆元,國人平均的負債高達26萬5,000元。在財政壓力日益嚴重的情況下,我們看到行政院提出3.1兆元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在野黨秉持戒慎恐懼的態度,決議必須通案刪減部分預算,以免放任政府支出無限制的擴張或開啟未來年度預算暴增的惡例。 中央政府已經拿到了史上最高的預算,在通案刪減的文裡面寫得非常清楚,就是針對中央各機關及所屬的通案刪減,並沒有包括所謂的刪減地方政府的一般預算。更何況長期以來,就算有通案刪減的情況,也從來沒有這樣大幅度灌水在刪減地方的補助款。長期以來,中央政府總預算在立法院每年都會有統刪的狀況,112年統刪了300億,111年統刪了270億,都維持在總預算的1%左右,年度固定刪減1%的制度反而讓行政機關在編列預算的時候同時浮編同樣的比例,讓立法院配合刪除,這是一種虛應故事而且破壞誠信的制度性錯誤。 這一次行政院送來的總預算,第一次看到的是所謂的黑字預算,也就是歲入預估暴增,年度成長高達15.7%,這是近四年來增幅最高的一次,這樣子虛報可能的歲入情況,又暴增所謂的支出金額,顯然將來如果沒有收到這麼多的錢,可能會造成將來舉債的困難,所以在野黨提前預防,而且採取通案刪減的理由非常的正當。最重要的是,在野黨提出939億的刪減案,其中六百三十多億是由行政院自行擇定刪除項目,是希望行政部門發揮施政彈性,盤點浪費,刪除不必要的支出。但是我們看到的是行政院並沒有依據必要性跟優先性,反而用最懶惰、最不負責任的方式,直接將636億砍在對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上,而且刪減幅度超過立法院針對中央政府總預算的6%左右,竟然在地方補助款上的刪幅高達25%,這樣的作法令人遺憾,而且也是對地方自治的嚴重打擊。 一般性補助款是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承諾,這更證明了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正才是真正能夠解決地方自治以及地方建設重要的相關法令。中央集權、集錢,什麼東西都由它說了算,所以今天這個案子是我們希望中央政府立刻改正錯誤。 主席:謝謝黃珊珊委員的說明。 報告院會,現在進行大體討論,依照登記順序發言,並截止發言登記。 首先請徐巧芯委員發言,張嘉郡委員請準備。 徐委員巧芯:(11時22分)謝謝主席,還有各位關心財政收支劃分法的所有臺北市民朋友。財政收支劃分法在114年3月21號已經正式通過,就算政府要釋憲,在結果出來之前,也應該遵守三讀通過的法律,這才叫做依法行政。因為第三十條清楚規定「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項金額,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編列數。」而現在賴政府所刪除的地方補助款,事實上都已經編列在地方政府的預算裡面,等於是中央已經承諾地方,但現在耍賴皮、耍無賴,用公然違法、報復性的方式刪減地方的社會福利以及交通改善的民生預算,我們的地方政府真的是非常非常的辛苦。說了過去所有的、所謂的凍刪預算造謠,目前大多數的凍結案也都在解凍當中,政府是可以正常運作的。尤其是賴清德拿到了史上最高的總預算3兆,在這個時間上面,我們去苛扣地方縣市政府對基層民眾的福利,只能說完全沒有良心。 以臺北市來說,賴清德砍掉了37億的預算,其中大家關心的三峽車禍事件的交通問題,賴清德政府更是毫不留情的刪除了將近7億,占比66%。說好的要改善地方的交通悲劇呢?更重要的是,黃仁勳要落腳到北士科,其中的交通改善相關計畫全部被賴政府砍掉了,好不容易邀請到黃仁勳來臺設廠深耕,中央政府卻想著要怎麼樣砍掉市府協助輝達的交通配套。請問這要讓外界怎麼看呢?賴清德政府有沒有想過臺灣的產業要如何提升?為什麼中央政府要來扯自己國家的後腿?難道賣了台積電還不夠,還要再砍北士科,對黃仁勳輝達在臺灣的投資設下障礙嗎?不讓產業成長,阻礙國家發展,根本就是賣臺的行為! 此外,兒少、婦女、身障的社會福利補助被砍掉了14.66億,剩下9.5億;教育預算也被賴清德砍掉了12.41億,包含低收入戶、兒童、學生、老年人、身心障礙的相關補助被砍了40%,今年如果領不到相關的補貼,請去找賴清德算帳。 拜託!我們說的團結520才剛講完,結果呢?前面一手說團結,後面一手馬上苛刻地方的人民,這樣子的中央政府,只想著鬥爭跟報復,難道大家還不站出來反抗嗎?勸賴清德回頭是岸,否則只會失去民心,難怪賴清德的520周年民調史上最差。謝謝。 主席:謝謝徐巧芯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我們請張嘉郡委員發言。吳宗憲委員請準備。 張委員嘉郡:(11時25分)謝謝主席。各位同仁,今天在此我們要為全國被中央刪減補助款的縣市、為基層的人民發出最嚴正的抗議。全國各縣市今年度的一般性補助款遭到中央統刪25%,這就是把基層人民的福祉當作犧牲品來進行政治鬥爭,為大罷免添柴火。首先,中央帶頭違法,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條第三項,中央所撥付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不得低於前一年度的預算數,全國各縣市政府也因此納入了今年度的預算,並開始執行相關計畫,結果中央卻臨時變卦,請問這還是依法行政的政府嗎?這根本是摧毀國家公信力的體制崩壞。 一般性補助款屬於法律義務,用於支出教育、社福等人民福利,中央今天帶頭違法刪減一般性補助款,是根本不把法制看在眼裡,不把人民放在心上。更荒謬的是,中央總預算今年增加了731億,創下歷史新高,請問怎麼不是檢討浮濫的中央計畫,而是拿地方政府開刀?怎麼不是撙節中央開支,而是奪走人民的福利?我們看到內政部有錢補助改路名,搞政治工程,卻沒有錢支持教育、社福基礎建設。有錢改路名,沒錢顧人民,這是什麼政府,教人民怎麼信任? 中央政府這樣違法一砍,砍掉了地方推動的公共政策、砍掉了孩子們的教育補助、砍掉了給長輩們的長照福利、砍掉了城市的道路改善、砍掉了農村的農水路建設,而中央卻在揮霍著歷年來最高的總預算。中央政府已經習慣了過去八年擁有的特權,竟然因為失去了絕對的控制,就反過來懲罰人民、刁難地方,用預算手段報復選民,讓民生成為人質。 因此在這裡我要嚴正的呼籲,行政院必須立即檢討補助款的編列邏輯,依法補齊所有縣市應得的一般性補助款。中央與地方應該是攜手為民的施政夥伴,人民是納稅者,是國家的主人,不是中央政府用來開刀懲罰的對象。尊重人民才能治理國家,保障地方才是穩定臺灣的根本。謝謝。 主席:謝謝張嘉郡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我們請吳宗憲委員發言。陳菁徽委員請準備。 吳委員宗憲:(11時29分)今天我站在這裡,是要為宜蘭人還有全臺灣被中央踐踏的地方政府說出一句話:請政府依法行政。這是最卑微的要求、人民對政府最卑微的要求,就是拜託政府依法行政。政府卻完全搞不清楚他到底要做什麼事情,中央欠宜蘭25.5億,這不是賴清德的賞賜,這是依法應分得的錢,所以一分錢不能少。這個不是黨派之爭,也不是對於政策的不同解釋,這次人民要站出來對抗這個政府,政府在違法、政府在帶頭違法、中央政府在帶頭違法! 一般性補助款大家都懂,這是法定的預算,不能說不給就不給,把宜蘭應該得到的25億5,000萬一刀砍掉,莫名其妙地把它列為未分配數,講白了,其實就是不給你錢啦!這完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再加上短撥4.6億的統籌款項,宜蘭一下子蒸發了30億!今天如果政府動不動就說,我的款項、中央的預算被立法院怎麼樣、怎麼了,然後就要砍給地方的錢,這樣子以後國家的立法院還要再監督嗎?中華民國的立法院還要再監督政府嗎?反正你監督之後,你的任何刪除、凍結,中央就是不給地方錢,那這個監督還有任何意義嗎?我們監督的是中央政府,中央政府把自己做不對的事情推給地方政府,我就不給你錢了,這個是什麼樣的政府?什麼樣無良的政府? 我們再看一下宜蘭的狀況,政府不敢告訴你的真相。第一個,宜蘭的財務狀況早就吃緊,它的平均負債是第二名,以22個縣市來說,它是第二名,它的財政是非常的脆弱,在這個狀況下,竟然中央還叫宜蘭自己去借錢,請問一下,你要怎麼借?將來要怎麼還?政府就一句話,你去借錢就對了,這個是道理嗎? 第二個,這些錢是用在基礎的地方治理,都是用在教育跟社福,所以這跟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單親家庭的補助都有關聯性,這是救命錢、救急錢、育兒的費用,你竟然這樣把人家編好的東西,你突然不給就不給,還違法的不給,這樣對得起國人嗎?中央政府,你不要集錢、集權又肥中央、瘦地方,這是不對的!你不要動不動的把全國人民、地方政府全部拉進來搞你的大罷免,你為了幫罷免添柴火,你什麼傷天害理的事都幹得出來,把錢還給宜蘭! 主席:謝謝吳宗憲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陳菁徽委員發言,廖先翔委員請準備。 陳委員菁徽:(11時32分)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民眾基層生活所需要的穩定,這應該是沒有分顏色,也不分藍、綠、白,也不分黨派的,本席非常遺憾看到行政院近日以總預算為由,竟然帶頭違法刪減地方政府所應該要有的一般性補助款,簡直是令人莫名其妙,而且匪夷所思。國人認為的是,中央政府獲得了三讀後創史上最高金額的總預算經費,會因此把給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也連帶的增加、變多,並且這也是應該的,因為這樣才能讓地方更有錢用在造橋、鋪路、守護兒少、社福、教育等等重要的事情,但是結果卻剛好相反,行政院拿到創史上最高金額的總預算經費後,卻大砍給地方政府的一般補助款,而且還整整少了四分之一的規模,光是我責任區的高雄市就少了快要52億,這已經很明顯違反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中央給予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不得低於前一年度數額這樣的法律規範,更說不過去的是,中央政府在一般性補助款的科目根本沒有被刪除,也沒有被凍結。 今年編列給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本席幫忙算了一下,共達2,501億元,我們國民黨黨團是全數支持,因為一般性補助款本來就不屬於立法院可以刪減的項目,依法為地方應得的法定預算,結果法定預算卻被行政院自行減列,也創下最難堪的歷史紀錄,嚴重影響地方政府的救命錢。 最後,本席在此呼籲,行政院要立即收回錯誤的決策,回到依法行政的正軌,我也支持地方政府必須趕快提起訴訟,捍衛地方自治,還有人民的權益,中央如果持續的操作,用預算來懲罰地方,最後受害的絕對不只是地方政府,而是全體的百姓,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陳菁徽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我們請廖先翔委員,請發言,王鴻薇委員請準備。 廖委員先翔:(11時35分)謝謝。民進黨這一年多來不斷指控在野黨毀憲亂政,但實際上踐踏憲政目無法紀的正是民進黨自己! 首先,最近民進黨行政院將地方一般性補助款通刪了三成,卓榮泰院長知道這違法嗎?他當然知道,所以他只敢在總質詢結束之後才宣布這件事情,並且推了一個行政院發言人出來說這完全合法。他提出了兩個法律,我們來看看這兩條法律在講什麼,他說依照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九條「各上級政府為謀地方均衡發展,對於財力較差之地方政府應酌予補助;對財力較優之地方政府,得取得協助金」,條文開宗明義講的就是均衡城鄉發展,現在行政院針對地方政府的通刪叫做均衡城鄉發展?我想請問一下卓榮泰院長,你的中文跟邏輯是萬老師教的嗎? 再來一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條說上級政府有調整給予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當然剛剛有許多同仁都有說,第三十條最後一項是「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項金額,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編列數」,這什麼意思呢?現在我們行政院的作法就像是一家公司,它的獲利創新高、它的預算創新高,但是董事長跟我們的民眾說,我們今年的獲利比去年高,但是比我的預期大概低了2%,所以我要來砍你們員工的薪水,我不止砍你們員工的薪水,還把你們員工的薪水砍到比法定薪水還低、比最低薪資還低,這就是行政院目前正在做的事情! 退一萬步說,我們行政院這次的作法說是立法院砍掉了預算,但我們的立法院實際上針對2025年度總預算,並沒有針對一般性補助去刪除,我們只有請行政院自行調節六百多億的預算,其餘的都有科目指定刪除。六百多億的預算大概只占行政院總預算3億的2%左右,但行政院卻用報復式的方式刪除了地方一般性補助30%。我們請你調節2%,你卻刪了地方30%的預算,這在告訴人民什麼?只要你敢監督民進黨,民進黨政府就敢欺負人民給你看! 主席:謝謝廖先翔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王鴻薇委員發言,黃國昌委員請準備。 王委員鴻薇:(11時38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我們討論中央政府行政院違法刪除對地方的補助款,這是破天荒,以前陳水扁不敢、以前馬英九不敢、以前蔡英文不敢,但是今天賴清德瘋起來,竟然直接砍了對地方的補助款! 我們可以看到現場民進黨毫不令人意外的又在造謠,他們說這個是藍白自己刪除的,可是問題是,地方補助款是法定預算,經過立法院審查通過,還有經過總統府公告實施。請問一下,總統府公告實施的預算是假新聞嗎?如果你看到我們的預算書,有關於整個統刪的部分一共有11項,我想請問民進黨團,你告訴我哪一條跟地方補助款有關?造謠、又再造謠,這次刪地方補助款搞得地方雞飛狗跳、搞得地方還要舉債度日,所有的責任100%就是賴清德、就是卓榮泰、就是民進黨,我們一直說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地方補助款事實上報了非常多教育的預算、育兒津貼、長照,甚至學校的營養午餐,請問賴清德、請問卓榮泰,你們何其殘忍,為什麼直接刪除?要窮教育、要苦孩子呢?我也要點名,請問一下吳思瑤,你贊成臺北市的預算被刪除嗎?你贊成臺北市的教育預算被刪除嗎?我也要請問蘇巧慧,你贊成新北市的預算被刪除嗎?你贊成新北市小型工程款被刪除嗎?我也要請教想要選舉的林俊憲跟陳亭妃,你們不要再補老農經費,包含被刪除的預算,還有農水路、還有很多的小型工程款。請問一下民進黨的委員,你們被選民選出來,而今天你們動殺手去砍自己選民的預算、去砍教育的預算、社福的預算,你們對得起選民嗎?你們還好意思站在這邊說,你們在捍衛民主嗎?你們對不起選民,你們應該跟我們一樣,堅決反對。 主席:謝謝王鴻薇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我們請黃國昌委員發言,羅廷瑋委員請準備。 報告院會,現在議場二樓旁聽的是來自林淑芬委員邀請的政治大學法律系高材生,祝福大家,我們掌聲歡迎。 請黃國昌委員發言。 黃委員國昌:(11時42分)2025年中央政府總預算,行政院編列了史上最高三兆一千多億的預算,在預算審查的過程當中,我們提出了提案,要求中央政府必須要撙節,人民的血汗錢不是這樣子亂花的,因此我們在通案提案當中,要求中央政府及其所屬機關必須要針對自己的經費來加以刪減、來加以調節,而整個金額占中央政府總預算事實上是2%,但是我們沒有辦法理解的是,我們的卓榮泰院長,在行政院自己中央政府機關遭到立法院刪除了以後,他做了什麼事情?他做的事情是跟地方政府搶錢,而搶錢的項目竟然是攸關到在法令上地方政府的法定義務支出,最近這幾天已經有非常多的學者專家出來,痛批卓榮泰回去看一看財政收支劃分法的規定、回去看一看預算法的規定、回去看一看行政院自己所頒布針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款的辦法,不管是母法或行政院自己頒布的命令都清楚的講一件事情,就是行政院把自己被刪的預算轉嫁到地方政府,是澈澈底底的違法亂紀,只是我們非常遺憾看到的是,當民進黨政府面對自己過去不斷地浪費人民的納稅錢,胡搞瞎搞、欠人民的錢都還沒有吐出來,一方面貪婪地要更多預算,一方面在自己預算被刪除的時候,找地方政府出氣、找一般民眾出氣。 我們今天提出這個案子,我希望付委審查的時候,每一個參與審查的委員說清楚講明白,贊不贊成卓榮泰違法亂紀、胡搞瞎搞?謝謝。 主席:謝謝黃國昌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羅廷瑋委員發言,李彥秀委員請準備。 羅委員廷瑋:(11時45分)好,謝謝院長。我想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大家都知道是用於平衡地方政府的預算,教育、社福、基礎建設,這一次的補助款,這一次行政院粗暴地砍掉地方政府高達25%的一般性補助款,不只是違法還耍流氓。我們看到總統在520演說的過程,希望團結這個國家,在野的勢力大家坐下來談;但是一方面,我們又看到現階段行政院竟然違法亂紀。 臺灣是法治國家,請問行政院這樣子做有法源依據嗎?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條規定,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金額,不得低於前一年度預算編列數。聽清楚是「不得」,一般性補助款金額「不得」低於前一年的預算數。這是法定預算,大家都知道,行政院不能任意的刪減,中央不應該拿地方開刀;中央不該對地方政府以及各縣市市民進行秋後算帳。這些經費攸關民眾的日常生活,各地方政府面臨社會福利縮水;長者與弱勢群體失去應有的照顧;公共建設維護的停擺,影響到地方政府的正常運作。城鄉差距只會越拉越大,無疑是以全臺國人權益為代價,換取政治操作的空間。 我們還是要呼籲現在的政府應該苦民所苦,我們明明已經有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清清楚楚的寫在那邊,而如今卻視法於無物,所以要再次拜託大家,我們這一次一起來支持,付委委審查的時候共同來表態,並且要求行政院卓榮泰應該要把這項政策退回。我們要共同守護各縣市的地方性補助款,共同為國人來努力。以上。 主席:謝謝羅廷瑋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李彥秀委員發言,麥玉珍委員請準備。 李委員彥秀:(11時48分)行政院對全國各地方政府的一般補助款統刪25%,這不僅是嚴重違反預算法、財劃法,更是完全的政治惡意,這就是拿人民的權利當出氣筒,把對人民的照顧做成政治鬥爭的工具。財劃法的第三十條規定得非常清楚,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的一般補助款,不得低於前一年的預算數,這樣的作法,這一次的統刪,不僅是傷害地方政府跟市民,更是明顯的違法,中央行政院是知法違法。更何況這一次在總預算當中,我們刪的科目主要是業務費跟媒體宣傳費,完全沒有刪減地方的任何一筆補助款。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對地方政府的補助總共是2,500億,我再次強調,一塊錢也沒刪!這是立法院通過的法定預算,也是經過總統府公告施行,行政院這樣的作法是張冠李戴、指鹿為馬,更是極度的惡意。 我要再次強調,我們刪減預算,在立法院審查的過程當中,我們是在幫中央政府省支出、是替人民看緊荷包,更何況去年通過的預算是2兆9,248億元,這是創下中華民國有史以來預算數的新高,更比前年多增加了731億元,現在居然拿人民的錢來開刀,請問民進黨的良心到底在哪裡?民進黨有錢改路名,沒錢照顧人民,這就是最大的政治詐騙集團,這也是把人民當作政治鬥爭的工具。我要再一次請問執政的民進黨、請問卓榮泰院長,你們心中還有民主嗎?你們心中到底有沒有法治?你們心中到底有沒有人民?因為地方補助款,無論是造橋、鋪路、補助婦幼、身障或是兒少,每一筆都是地方真正扎扎實實的救命錢,我們堅決反對行政院統刪25%的統籌補助款,我們也支持地方政府捍衛民眾的基本權益。 對於行政院帶頭違法亂紀,賴清德總統、卓榮泰院長要負起100%完全的行政責任。以上。 主席:謝謝李彥秀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我們請麥玉珍委員發言,林國成委員請準備。 麥委員玉珍:(11時51分)院長、各位親愛的家人,大家早安。立法院明明通過的預算是要行政院自我檢討,從中央機關的預算中刪減了636億,是要中央減少揮霍、控制浮濫支出,但賴清德政府與行政院長卓榮泰居然膽大妄為、倒行逆施,公然伸手到地方政府的口袋,把本來要給各縣市政府的一般性補助通通扣下,這是什麼?這是偷拐搶騙,這是對立法院決議的指鹿為馬,這是對地方政府的肆意打壓,這是對人民赤裸裸的背叛。 賴政府還有卓院長,你們高高在上,躲在辦公室吹冷氣很爽快,出一張嘴幾十萬就沒了。你們知不知道這幾十億在臺中、南投、彰化、雲林是多少建設,是多少人民的希望,你們憑什麼為了政治鬥爭,就剝奪地方生存的基本資源?憑什麼把國家的財政變成你們手中的報復工具,是誰給你們這種權力,還是你們早就忘了人民才是這個國家的主人?你們的作法簡直是虐待地方、羞辱民主、踐踏立院、玩弄制度,難道是要讓小孩子沒有教室上課、讓長者無人照顧、讓鄉親無水電可用嗎?這就是你們賴政府溫暖堅韌的執政風格嗎?根本就是冷血、霸道、無恥! 今天我們民眾黨黨團在這裡鄭重呼籲全院支持主決議,要求行政院立即停止違法濫權,足額撥付地方所有應得的補助款,我們不容許有任何一分錢再有一秒鐘的延遲,我們也要讓全國的人民知道誰才是禍國殃民的真兇。這場戰爭,台灣民眾黨為了地方、為了人民一定會捍衛到底!臺灣加油!政府加油!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麥玉珍委員發言。 接下來,我們請林國成委員發言,張啓楷委員請準備。 拜託各位委員,請尊重發言委員的權益,拜託大家。 請林國成委員。 林委員國成:(11時54分)各位全國的同胞及各位我們本院的同仁,民進黨在執政時,陳水扁不幹、蔡英文不幹,現在的賴政府說幹就幹,這不是獨裁霸道、唯我獨尊,那什麼叫做唯我獨尊?我們所有的預算總共刪了六點多,我就感覺到很奇怪,為什麼賴政府要刪地方政府的25%?如果你不滿刪掉六點多,你可以凍結六點多,為什麼要刪掉25%?這代表什麼?這代表就是「霸道」,所以用綁架人民的心態綁架地方政府,這個叫做標準的中央集錢又集權,所以這叫做賴政府。我是覺得兩兆多是歷年來最高的預算,為什麼要砍地方的預算?不就是一切都為了大罷免嘛!所以請問賴總統良心何在?心中還有人民嗎?中央花錢、地方執行,地方花錢、中央執行,這不是都為臺灣人民嗎?我還有一點很不諒解的是用公款作為政治的籌碼,綁架全民、綁架地方政府,真正讓民主是蒙羞啊! 我還要特別呼籲啊!呼籲我們地方政府,依照你們地方制度法的相關法規,大家團結起來,對抗集錢又集權的中央政府,所以用這種方式來地方包圍中央,這是過去民進黨所主張的啊!中央集權,我們就用地方包圍中央的政策,所以我還是要呼籲我們地方政府,你們所做的事情也是為人民,中央政府所做的事情不是為了人民,當然我們就要團結一致來對抗集權現在的執政黨。我要再度呼籲我們現在的執政黨、現在的賴政府及卓院長心中要有人民,執政才會長久。在這裡我要呼籲所有地方政府的縣市長,團結起來,大家加油。 主席:好,謝謝林國成委員的發言。 報告院會,接下來我們在中午午休之前,最後一位發言的張啓楷委員發言之後,我們要進行休息到下午兩點半。 現在請張啓楷委員發言。 張委員啓楷:(11時58分)賴清德總統、卓榮泰院長、民進黨及行政院,你們心裡還有人民嗎?你們為什麼要這樣傷害、懲罰我們臺灣人民呢?這次行政院砍的是傷害了我們臺灣的民主法治,而且傷害的是我們所有的縣市政府,還有與我們每一位民眾關係最密切的,他們砍的是社會福利的預算、教育的預算及各個縣市要做基礎建設的預算,行政院跟民進黨你們怎麼砍得下手?而且一砍就是27.3%,這是立法院刪減民進黨的行政院中央政府總預算,扣掉台電之外只有3%,減3%喔!結果民進黨砍我們人民、砍各市縣市政府,一出手就是大砍27.3%,砍掉四分之一以上,民進黨無法無天、喪盡天良,根本不把我們人民放在心上,這真的是一個土匪政府,我給大家看一下,這是立法院的公文書,當初我們在審預算案的時候,清清楚楚講我們要統刪的項目是什麼?中央機關跟所屬,民進黨張開眼睛,你們哪一隻眼睛看到上面有地方政府?你們為什麼違法亂紀?為什麼去砍地方的補助款?明明我們要你去調整的636億,就是上面說到的中央各機關跟所屬,你們怎麼可以這樣違法亂砍呢?而且地方的補助款早在去年的8月份就已經通過了,跟各個地方縣市政府講,人家編為歲入而且是經過各個縣市議會通過的欸!是法定預算欸!依照預算法、財政收支劃分法,這筆錢本來就是要給地方的,你們怎麼可以目無法紀、違法亂政到這樣子呢? 更讓人家生氣的是,今年的中央政府、今年的行政院是中華民國有史以來最富有的,有將近三兆的預算,你們怎麼忍心去砍地方政府、砍我們人民的?而且每一筆都是人民最切身的。請大家注意!我們看等一下上來的民進黨委員有沒有支持我們地方的建設、有沒有幫人民講話?民進黨的立委們,你們上來如果再繼續支持行政院這樣的砍法,請大家用選票制裁他們!謝謝。 主席:謝謝張啓楷委員的發言。 報告院會,我們上午的會議進行到此為止,下午2點30分繼續開會,進行後續大體討論之委員發言,現在休息。 休息(12時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