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15日(星期四)9時至13時35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劉委員建國 議  程 報告事項 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59案。 一、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基金運用局決議(一)第2目項下「基金業務之研考及控管」預算凍結1萬元書面報告。 二、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五)第1目項下「研議勞工保險財務及就業保險業務」預算凍結10億元報告。 三、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九)第2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5,0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十一)第2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百分之三十書面報告。 五、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二十三)第3目項下「策劃政策推廣」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 六、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二十五)第4目項下「促進工會組織自由化」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 七、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新增決議(八十六)第3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預算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 八、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新增決議(九十八)「一般行政」預算凍結百分之二十書面報告。 九、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勞動部」預算凍結90萬元書面報告。 十、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第1目「勞動保險業務」預算凍結60萬元書面報告。 十一、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第2目項下「辦公大樓水電、管理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 十二、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第2目項下「一般公務所使用郵資、電話之通訊費、租用影印機、購置消耗品、非消耗品及處理國會聯繫事務等」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 十三、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第3目項下「策劃政策推展」預算凍結百分之五書面報告。 十四、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七)第3目項下「策劃政策推展」預算凍結百分之五書面報告。 十五、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第3目項下「強化計畫管考」預算凍結百分之五書面報告。 十六、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一)第3目項下「強化人力資源規劃」預算凍結百分之五書面報告。 十七、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二)第3目項下「業務費」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 十八、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三)第3目項下「因應貿易自由化之政策規劃協調與勞工支持服務」預算凍結百分之五書面報告。 十九、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四)第4目「勞動關係業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五)第5目項下「推動職工福利,改善勞工生活」預算凍結5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一、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六)第5目項下「策辦勞工服務」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二、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七)第5目項下「勞動基金監理」預算凍結5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三、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八)第5目項下「因應貿易自由化,提升勞工福祉」預算凍結5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四、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九)第6目「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五、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第6目「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六、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一)第7目「勞動法務業務」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七、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決議(一)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八、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決議(三)第2目「保險業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九、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決議(四)第2目項下「業務費」預算凍結百分之五書面報告。 三十、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決議(五)第2目項下「農民保險業務」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 三十一、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決議(一)「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二、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決議(二)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三、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決議(三)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四、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決議(四)第2目「勞動力發展業務」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五、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決議(五)第2目「勞動力發展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六、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決議(六)第2目項下「綜合規劃」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七、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決議(八)第2目項下「推展職業訓練發展業務」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 三十八、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決議(十)第3目「分署管理」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九、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決議(十一)第3目「分署管理」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決議(十二)第3目項下「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管理」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一、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決議(十三)第3目項下「水電費」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 四十二、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決議(十四)第3目項下「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三、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決議(十五)第3目項下「水電費」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 四十四、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決議(一)「職業安全衛生署」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五、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決議(二)第3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六、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決議(三)第2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七、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決議(四)第2目項下「水電費」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 四十八、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決議(五)第2目項下「特別費」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 四十九、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決議(六)第3目項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 五十、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決議(八)第3目項下「健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及制度」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一、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決議(九)第3目項下「建構職場安全及推動防災措施」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二、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決議(十)第3目項下「強化職業安全衛生與推動勞工健康服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三、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決議(十一)第3目項下「策進職災勞工保護制度」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四、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決議(十二)第3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五、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決議(十三)第3目項下「獎補助費」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六、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決議(十四)第3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七、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決議(一)「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八、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決議(三)第2目項下「業務費」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九、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決議(四)第2目項下「結合科技掌握職業衛生危害,開發控制技術以降低暴露風險」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 處理或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17案。 一、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基金運用局新增決議(九十七)「業務費」預算凍結百分之三十專案報告。 二、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一)「業務費」預算凍結百分之三十專案報告。 三、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二十九)第6目「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預算凍結百分之二十專案報告。 四、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新增決議(五十七)「業務費」預算凍結百分之三十專案報告。 五、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新增決議(七十一)「業務費」預算凍結百分之三十專案報告。 六、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新增決議(七十四)「勞動力發展業務」預算凍結百分之二十專案報告。 七、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新增決議(八十四)「業務費」預算凍結百分之三十專案報告。 八、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新增決議(一○○)「業務費」預算凍結百分之三十專案報告。 九、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八)第3目項下「辦理勞動政策與重要措施及勞動部臉書等相關媒體宣導資料製作、託播及刊登等所需業務費」預算凍結6萬元書面報告。 十、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九)第3目項下「辦理勞動政策與重要措施及勞動部臉書等相關媒體宣導資料製作、託播及刊登等所需業務費」預算凍結百分之五書面報告。 十一、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決議(二)第1目項下「水電費」預算凍結百分之十報告。 十二、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決議(七)第2目「勞動力發展業務」預算凍結10萬元專案報告。 十三、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決議(九)第2目項下「補助辦理就業保險業務所需行政事務費」預算凍結10萬元專案報告。 十四、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決議(十六)第3目項下「水電費」預算凍結百分之十報告。 十五、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決議(十七)第4目項下「水電費」預算凍結百分之十報告。 十六、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決議(七)第3目項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30萬元書面報告。 十七、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決議(二)第1目項下「水電費」預算凍結百分之十報告。 答詢官員 勞動部部長洪申翰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黃齡玉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組長劉玉儀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局長白麗真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局長蘇郁卿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林毓堂 勞動部綜合規劃司司長王厚誠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謝倩蒨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本日會議議程為處理或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於勞動部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76案,包括報告事項59案及討論事項17案。 現在處理報告事項計59案,請一併宣讀。 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59案: [image: image1.jpg] [image: image2.jpg] [image: image3.jpg] [image: image4.jpg] [image: image5.jpg] [image: image6.jpg] [image: image7.jpg] 主席:好,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計59案,有無異議?有異議,針對哪幾案有異議請向主席臺提出,於進行討論事項時我們再一併處理。 陳委員昭姿:有幾個案子我們希望從報告案移到討論案,麻煩主席,謝謝。這幾個案子是第1案、第2案、第10案、第13案到第22案、第24案、第31案、第34案、第35案、第37案、第38案、第40案到第43案、第45案、第47案、第51案、第52案、第54案到第56案。好,我重來一遍,謝謝主席。麻煩主席同意將報告事項裡面的第1案、第2案、第10案、第13案到第22案、第24案、第31案、第34案、第35案、第37案、第38案、第40案到第43案、第45案、第47案、第51案、第52案、第54案到第56案轉移到討論事項,謝謝。 主席:你們要不要先溝通? 王委員正旭:可以啊!先休息一段時間進行溝通。 主席:好,是不是先休息,休息10分鐘夠吧?先跟陳昭姿委員這邊溝通,我們等一下再繼續處理。好,謝謝。 休息(9時10分) 繼續開會(9時20分) 主席:休息時間到了,委員會在這邊做一個說明跟報告:剛剛陳昭姿委員有提出來,這幾案原本是在報告事項裡面,因為院會交下來是在報告事項,所以我們沒有辦法直接就移到討論事項,但是我們現在做這樣的處理,就是剛剛陳昭姿委員說的第1案、第2案、第10案、第13案到第22案、第24案、第31案、第34案、第35案、第37案、第38案、第40案到第43案、第45案、第47案、第51案、第52案、第54案到第56案這些案子我們就先暫行保留,好不好? 陳委員昭姿:謝謝。 主席:其他案子我們就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好,我們接下來就請洪部長來做報告。 洪部長申翰:主席,不好意思,我想請教一下保留的意思是等一下會討論……我想確認一下保留的意思。 主席:先保留,讓部長有時間再跟他們溝通一下,好不好? 陳委員昭姿:主席,不好意思,因為我們對「保留」兩個字不了解,您可以明確講保留的意思嗎? 主席:我剛剛有特別說明了,因為院會交下來是把它列在報告事項裡面,基本上,我們要把它挪到討論事項也要徵詢大家的意見,就是會變成這樣,那我先把它暫行保留,先讓部長報告,在部長報告完之後,是不是大家還有私底下協商的空間,就請陳委員這邊來做一個審慎的定奪,那就不需要……你懂我的意思吧?我這樣處理應該是比較和緩。 陳委員昭姿:我們希望能有發言的機會。 陳委員菁徽:就是留下會議紀錄的機會。 主席:發言一定會,在報告事項裡面原本就可以,也是可以留下發言的紀錄啊! 陳委員昭姿:現在就開始了嗎? 陳委員菁徽:所以你的意思是說在質詢完以後會處理報告事項中主席宣告保留的部分? 主席:應該是這麼說,我再強調一次,院會交下來就是把這些解凍案列在報告事項裡面,那現在各位對於其中幾案有意見,對不對?既然有意見,我們就暫行保留,然後在部長報告、詢答結束之後,我們再來針對你剛剛說的這幾個案子來做討論和處理,但是並不是把它列在討論事項。 陳委員昭姿:希望有機會讓我們發言,謝謝主席。 主席:我一定會讓你們發言,不用擔心。 陳委員昭姿:好,謝謝。 主席:這樣可以吧?我徵詢大家的意見,都沒有意見。 好,那我就請部長來做報告。 洪部長申翰: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感謝大院各位委員對本部及所屬機關業務推動之支持與監督。 本部主管114年度預算所作凍結決議,前已將書面資料76案函送大院,今天謹就院會交付委員會審查17案之辦理情形,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大院決議凍結預算內容及本部辦理情形 一、業務費之編列與執行方面 一、勞動部部分 (一)本部各項業務工作均與服務民眾極為相關,本項業務費係為辦理完善勞動基準保障、加強營造友善職場環境、落實職場工作平權、推動企業參與托育服務與推廣友善育兒職場、確保勞工保險及退休金制度穩定、強化就業保險制度、促進勞資合作及穩定勞資關係等施政目標。 (二)如未解凍,各項業務均將嚴重衝擊: 1.機關基本維運無以為繼:基本行政維持經費將無法支應。 2.法遵義務難以落實,致影響勞工權益:本部為勞動法令主管機關,職掌25部法律、257部法規命令及671則行政規則,須隨政策適時修正,並應輔導及督促事業單位恪遵勞動法令。 3.為民服務行政工作受限,致勞工福祉受損:縮減辦理勞動法令研習、活動之場次或規模,勢必影響勞工及事業單位對勞動政策、法令或措施之暸解及認知。 4.影響協力合作團體(單位、廠商)運作:本部透過公私協力方式,共同合作推動勞動行政事務,將難以為繼,協力合作單位、廠商恐需縮減業務與人力。 (三)113年度預算執行率為99.99%,各項業務均妥為落實執行。 二、勞工保險局部分 (一)本部勞工保險局係第一線為民服務機關,本項業務費係為辦理勞保等社會保險及退休金業務,攸關逾1,950萬人之權益。 (二)如未解凍,各項業務均將嚴重衝擊: 1.機關基本維運無以為繼:辦公廳舍租金、水電費、電話等基本維運經費將無法支付,致無法持續對外提供為民服務。 2.法遵義務難以落實,致影響勞工權益:輔導及查核事業單位之強度將減損,恐造成事業單位未依法辦理法遵事項,損及勞工加保、給付及退休金權益。 3.為民服務行政工作受限,致勞工福祉受損:加保及退休金提繳無法辦理、各項給付及津貼無法發放,且影響勞工對勞動權益之暸解。 4.影響協力合作廠商運作:採購契約價金將無法如期支付,除業務中斷受影響外,如終止或解除部分契約,將需補償廠商損失,及可能影響委外人力生計。 5.資訊安全防護中斷:勞保局為A級資安機關,各系統資安防護措施無法持續,增加被駭客入侵及外部攻擊的風險。 (三)113年度預算執行率為98.64%,各項業務均妥為落實執行。 三、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部分 (一)本項業務費係辦理失業或在職勞工、青少年、婦女、中高齡及高齡者、身心障礙者等對象之參與職業訓練課程及就業輔導費用,以及於各地鄉鎮就業服務台及青年職涯發展中心辦理就業服務之勞務承攬人力及服務費用等事項。 (二)如未解凍,各項業務均將嚴重衝擊: 1.為民服務基本維運無以為繼:為民服務場館水電費用、電話費、勞務承攬一線人員薪資等經費將無法支付。 2.多元勞動力發展停滯:部分培訓計畫縮減或停辦,亦使弱勢族群喪失提升職能與就業競爭力的機會。 3.服務量能與場館維運受限:影響就業服務機構及職業訓練場課程開辦及維運、就業服務人員聘用及薪資撥付、訓練機具實作,以及場館日常維運如清潔及保全委外服務,導致服務量能與品質下降。 (三)113年度預算執行率為96.56%,各項業務均妥為落實執行。 四、職業安全衛生署部分 (一)本項業務費主要係辦理各項施政計畫,以達到健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建構職場安全防災措施、強化職業衛生健康服務、策進職災勞工保護制度、加強勞動監督檢查、落實危險性機械設備管理、健全機械設備安全源頭管理等施政目標。 (二)如未解凍,各項業務均將嚴重衝擊:除了機關基本維運無以為繼外,受影響事項包括全國勞工之工作安全成效降低、預防及重建重要業務受阻、影響勞工及廠商權益等。 (三)113年度預算執行率為98.89%,各項業務均妥為落實執行。 五、勞動基金運用局部分 (一)本項業務費係因應業務需求覈實編列包括維持辦公室基本行政營運編列之租用辦公室水電費、辦公用品等必要經費,其中辦公室租金主要係支付勞保基金之用,攸關勞保基金運用收益;又如權利使用費係涵蓋金融分析軟體與資訊源服務等投資資訊支出,係為基金投資業務所需。 (二)如未解凍,各項業務均將嚴重衝擊: 1.經管基金規模日益增長,截至114年3月底止,經管基金規模超過新臺幣7兆8千餘億元,與勞工權益及退休生活保障息息相關,維持基金局營運至關重要。 2.全球金融市場波動劇烈,各項投資均需即時審慎因應,期確保基金投資系統正常營運,發揮基金投資運用業務及系統運作效能,以保障廣大勞工權益及退休生活。 (三)113年度預算執行率為99.80%,各項業務均妥為落實執行。 六、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部分 (一)本項業務費主要係為研擬各項勞動標準草案,改進安全衛生制度、建構減(防)災技術和方法,深化國人勞動安全知能,健康安全工作環境等所需。 (二)如未解凍,各項業務均將嚴重衝擊:本項預算除係為機關維持基本維運外,並規劃辦理有關AI發展就業市場影響、護理人員之勞動權益與營造業、製造業等職業災害預防及職場安全衛生整合型研究與相關成果推廣等工作。 (三)本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近3年研究計畫運用達200項次,運用率達98%;113年度預算執行率為95.74%,各項業務均妥為落實執行。 二、落實對勞工權益及職場平等之推動方面 一、本部每年積極辦理勞動條件檢查,落實勞動基準法。另為保障邊際勞工維持基本生活所需,逐年調漲基本工資。另制定《最低工資法》,於113年施行,自114年1月1日起,每月最低工資為28,590元、每小時190元。 二、透過「縮短工時」、「週休二日」及特別休假權等權益法制化,以112年我國「全時」就業者每週經常性工時為41.5小時,低於鄰近韓國43.8小時、日本42.9小時、新加坡44.5小時,整體來說,已比鄰近國家為佳。 三、本部已修訂性別平等工作法相關子法規、編製「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指導手冊」及「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範本」,並與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協力推行全面的教育宣導,另整合地方政府提供性騷擾被害人各項資源與服務。 三、勞動力發展及跨國勞動力管理方面 一、消除年齡歧視及促進中高齡勞動參與率 (一)積極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以下簡稱專法)與各項措施,依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需求提供個別化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就業獎勵、僱用獎助及協助排除工作障礙,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參率較專法施行前(109年11月)分別增加3.26%及0.81%。113年計協助12萬5,116名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 (二)為強化專法,經會商10個部會發布「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計畫(2023-2025年)」,採分齡分策略方式,期以營造友善職場環境,提升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參率。 二、補助辦理就業保險業務所需行政事務費計畫內容及成果 (一)因應就業保險法於92年開辦,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擴大辦理就業服務等相關工作,爰本部依就業保險法第35條規定編列本項經費預算,主要係以支應辦理前揭業務之257位一線就業服務人員及相關服務人員之人事費用(佔總預算99%),並依行政院調薪規劃,於總員額不變之前提下,調整其經費額度,以維就業服務人員權益。 (二)111年度運用本計畫協助推介就業人數中,投保就業人數計5萬5,873人;112年度投保就業人數計5萬1,515人;113年度投保就業人數計4萬8,164人。 三、私立就服機構異常事件之通報義務及加強仲介機構管理 (一)「加強外國人人身侵害案件業務聯繫與處理原則及流程圖」已明訂相關單位接獲移工遭受人身侵害案件通報流程機制,並規劃納入移工因故死亡案件通報流程。本部已於114年1月23日函請各單位接獲移工死亡案件時,即通報當地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及併同協處。 (二)規劃修正評鑑要點,要求仲介機構服務頻率至少每2個月1次,並確認仲介機構是否如實提供服務。 四、強化節能措施,提升用電效率方面 一、本部已擬訂「勞動部及所屬機關(構)用電效率提升計畫」,透過訂定期程並搭配短期及長期策略,確保本部與所屬按部就班提升用電效率、節約能源及節省經費支出。 二、勞工保險局部分 (一)已先行推動照明燈具減盞、調整空調冷氣開啟及關閉時間、設定室內空調溫度等節能措施。 (二)未來推動項目包括短期策略─辦理用電診斷及節電評估,強化各項設備及系統節電措施;長期策略─盤點老舊耗能設備,規劃汰換時程,採用節能設備,提升設備節能效率。 三、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及技能檢定中心部分 (一)勞發署高屏澎東分署及技能檢定中心係運用自有設施辦理職業訓練及技能檢定職類開發、測驗能力認證等業務,提供受訓學員課程必要之設備、宿舍及提供民眾各技能職類認證所需,水電費為必要之預算項目。 (二)考量節能措施為政府施政項目,後續將推動調整空調與照明時段、辦公設備節能設定、優先選用節能產品;並定期檢查用電與漏水狀況,以提升能源效率與資源利用率。另焊接、精密機械及冷凍空調等高耗電課程,亦考慮依實際用電情況進行課程內容及上課方式調整。 四、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部分 (一)114年度水電費係依113年度實際支用數覈實估算,114年電費增長,係設備老化能耗增加,及臺灣電力公司調漲電價所致,多為行政及實驗室用途,確有動支必要。 (二)已透過定期盤查現有設備、評估汰換項目及調整內部照明、空調系統等措施節電。未來推動項目包括短期策略─辦理用電診斷及調整電費計算基準;長期策略─盤點老舊耗能設備,規劃汰換時程、導入智慧電表及能源管理系統。 (三)勞安加衛體驗館為全國唯一推展勞工安全衛生觀念的主題館,113年度全年參訪人次達2萬5,495人次,114年度預估參訪將達2萬6,000人次,若預算未能同意解凍,體驗館電氣設備無法正常運作,勢必影響民眾參訪品質。 五、機關自行維運社群粉絲團與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部分 一、本部臉書粉絲團自對外提供服務以來,本部各單位及所屬機關(構)皆有指派同仁一起參與維運工作,包括每月貼文議題之設定、對外宣導重點內容、圖稿設計及呈現方式、粉絲留言與互動等。除透過定期召開營運小組會議外,亦透過工作群組分享及討論,逐步提升本部同仁經營社群媒體能力。 二、本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為提升並強化全民工安意識,除透過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等管道辦理職場安全衛生宣導事項,另為撙節政府預算,並透過機關之官網、FB、LINE、舉辦各類宣導、研討、教育訓練活動等各式管道強化職場安全衛生、職災預防事項之宣導,期在不增加政府支出下,透過各種管道以更貼近人民之方式,廣泛觸及不同族群之勞工朋友,宣導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知能,以達業務宣導之目的。 貳、結語 有關大院所作本部主管114年度預算各項凍結決議,本部業將辦理情形函送大院在案。 本部謹遵照大院決議事項積極辦理,並提出專案報告,以上各項預算均係業務所需,敬請各位委員鼎力支持及指教。 敬祝主席、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主席:謝謝部長的報告。有關本次會議各項書面資料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勞動部書面資料: 勞動部主管114年度預算凍結案專案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首先向大院各位委員對本部及所屬機關業務推動之支持與策勵,表示感謝。大院第11屆第2會期審議本部主管114年度預算所作決議預算凍結,本部前已將書面資料76案函送大院在案。今天謹就院會交付委員會審查勞動基金運用局「業務費」預算,凍結百分之三十案等17案(其內容請參閱附表)辦理情形簡要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勞動基金運用局「業務費」預算,凍結百分之三十案(新增決議九十七) 一、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一)基金局114年度單位預算原編列2億4,686萬4千元,係依114年度施政計畫相對應編列預算支應辦理,期透過各項施政計畫推動,達到建構多元資產配置,掌握金融市場投資趨勢,精進多元投資策略,創造基金長期穩健報酬,以確保穩健提升基金長期投資收益施政目標。現經大院完成預算審議,預算減列為2億4,592萬9千元。基金局為守護及保障廣大勞工的權益,在減列後經費額度下,已透過各項撙節方式,例如加強節電、節約用紙及用印、碳粉措施等調配經費使用,始勉力維持各項運作。 (二)惟大院於審議時又作成決議,凍結基金局歲出預算業務費30%,因凍結之預算何時解凍具高度不確定性,且已直接影響基金局基本工作維持,以及日常投資運用業務,不利基金投資業務之推展,將影響勞工權益與退休福祉。 (三)關於預算執行情形,因配合大院審議預算期程,於完成審議前,基金局未有大額度經費動支數。惟依行政作業慣例,部分採購項目例如「資訊設備維護委外服務案」及「基金業務資訊系統維護暨資訊源服務案」等,因涉及全年度使用需求或維持服務不中斷等因素,基金局已先行完成相關採購之決標及履約作業,但尚未撥付應付款項,致截至114年3月底止,基金局單位預算執行情形無法如實呈現,故併同說明基金局113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四)基金局113年度單位預算編列2億3,742萬9千元,執行數為2億3,696萬2千元,執行率為99.80%,辦理基金投資運用等相關事項,各項業務均妥為落實執行。 二、預算凍結之影響 (一)基金規模日益增長,機關基本維運無以為繼 基金局掌理勞動基金及受託管理國民年金保險基金與農民退休基金等基金投資業務,辦理基金國內、外投資所需投資運用規劃、資金調度、交割保管及監督管理受託機構等投資相關工作,以專業化經營,透過多元分散布局於股票、債券及另類等各類資產,同時配置於國內、外金融市場,以創造長期穩健收益。基金局經管基金規模逐年增長,截至114年3月底止,已超過新臺幣7兆8千餘億元,與廣大勞工權益及退休生活保障息息相關,維持基金局順利營運至關重要。基金局已在刪減之預算額度下,採移緩濟急方式,調配經費使用,勉力維持114年度機關基本運作。倘所凍結預算未能同意解凍,基金局於114年度下半年開始,基本工作維持勢必受到嚴重衝擊。 (二)行政及資通訊功能俱降,損及勞工權益 基金局114年度單位預算業務費係屬推動業務所必須之業務費,均已覈實編列,其中所編租用辦公室租金、水電費、辦公用品、清潔費,為維持辦公室基本行政營運編列,若未能解凍支付,將影響日常辦公環境安全與衛生,尤其辦公室租金主要係支付勞保基金之用,若未能依約支付,將影響勞保基金運用收益;又其中所編列權利使用費係涵蓋金融分析軟體與資訊源服務等投資資訊支出,係為確保基金投資運用、國內外委託、帳務處理、稽核與風險控管系統維運。如未解凍,將影響基金投資業務及系統運作效能。 (三)基金投資系統維護縮減,弱化風控及資安機制 各基金投資國內、外金融市場,全球金融市場波動劇烈,各項投資均需即時審慎因應,各項預算未能順利支用,將影響基金投資運用相關業務,諸如降低基金投資業務資訊系統維護需求,無法確保系統正常維運,影響基金投資、帳務、稽核及風控等作業;縮減電腦與網路設備維護作業,造成故障修復時間延長,不利日常行政作業正常營運;減少資安監控服務與檢測,弱化資安機制,增加外部網路攻擊風險,損及廣大勞工權益及退休保障。 (四)國內投資研究資源不足,不利及時因應市場變動 國內臺股自營投資為勞動基金主要獲利來源,而研究資源之充分性將影響研究品質,專業投資期刊與電子報均係研究人員重要資訊來源,又研究人員藉由公司參訪及參與法人座談等活動,透過與公司管理層之對話,對公司營運及展望等進行深度解析;缺乏充足經費參與公司拜訪等活動,面臨研究之深度及廣度不足之可能性,進而對研究品質產生負面影響。上述研究資源之不足,將影響研究人員對市場趨勢之判斷及投資建議之即時性與準確性,進而對基金投資運用產生負面影響。 (五)國外委託投資費用遭凍,無法支出履約 國外委託投資攸關基金運作穩定性及投資策略執行,國外委託投資批次帳戶續約、契約管理及文件認證等關鍵性支出遭凍結,倘未能及時解凍,恐影響業務推動及契約履約,並對資產配置規劃之精進、動態調整配置策略及多元投資策略之建構產生不利影響,進而影響基金長期投資績效。 (六)信評組織會費遭凍,影響維運需要 基金局辦理基金投資業務,須評估被投資標的之信評及財務狀況,故加入信評公司及財務金融相關團體會員之組織會費,為必要支出。另因經管基金規模日趨成長,與金融機構間交易數量亦隨之增加,相關的交割保管短程車資及文具、紙張、碳粉及傳真機滾筒等耗材,亦均為必要性支出。倘預算未能解凍,將影響基金投資績效。 (七)無法加入國際永續組織,發揮金融市場影響 基金局為拓展國際合作網絡,精進永續投資策略,規劃於114年加入亞洲公司治理協會(ACGA)及亞洲投資人氣候變遷聯盟(AIGCC),爰編列加入國際組織會費預算,藉由成為渠等組織會員,交流國際機構法人之實務作法,獲取相關研究資源,且透過參與會議與訓練活動,加深對相關議題之瞭解,強化管理氣候風險能力,亦可取得全球倡議協助,加入共同倡議,強化議合行動,發揮金融影響力。本案預算係為推動永續投資業務所需,如未解凍,將使前述業務推動困難。 (八)履約訪察及訓練攸關管理品質,凍結預算不利稽核防弊功能 原編列國外旅費係支應派員至國外受託機構實地訪察相關費用,為基金執行國外委託契約管理重要事項,業經刪除60%。教育訓練費原編列辦理人員培訓及教育訓練,如再凍結,將影響基金管理。 (九)無法辦理教育訓練,損及同仁基本權益 為維護基金局同仁基本權益,目前未凍結預算優先運用於員工協助方案、性別平等訓練相關業務及部分文康活動,並已盡力撙節各項費用支出;倘未解凍,將無法辦理教育訓練、減發或停發生日禮金,並影響同仁健康檢查補助費用之請領。 三、基金局經管基金規模已逾新臺幣7兆8千餘億元並持續增長,114年度業務費減列為3,354萬3千元,業積極力求精簡,節約支出。又本項預算係為辦理各項基金維運所需,確實具有儘速動支需求及必要性。業務費凍結無法支用,減損研究、投資品質,不利基金投資績效及安全性;延遲辦公室租金支付,損及廣大勞工權益;減少基金投資業務資訊系統維護,增加稽核與風險控管之風險;減少水電費、辦公用品、清潔費,影響辦公室正常營運,亦嚴重影響各項業務推動。基金局業務費編列皆本撙節原則及業務需求覈實編列,為免影響業務推動及基金正常管理運作,損及廣大勞工權益,各項被凍結預算確有動支之必要,敬請大院惠予支持解凍。 貳、勞動部「業務費」預算,凍結百分之三十案(新增決議一) 一、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一)本部114年度單位預算原編列2,859億6,956萬9千元,係依114年度施政計畫相對應編列預算支應辦理,期透過各項施政計畫推動,達到完善勞動基準保障、加強營造友善職場環境、落實職場工作平權、推動企業參與托育服務與推廣友善育兒職場、確保勞工保險及退休金制度穩定、強化就業保險制度、促進勞資合作及穩定勞資關係等施政目標。現經大院完成預算審議,預算減列為2,859億3,716萬2千元,然本部為守護及保障廣大勞工朋友的勞動權益,在減列後經費額度下,透過各項撙節方式,例如加強節電、減除較無涉職場安全衛生之支出、調整執行較有彈性之計畫項目規模與期程等方式,調配經費使用,始能勉力維持各項工作運作。 (二)上開歲出預算中,業務費部分僅編列1億2,748萬4千元,大院審議時,已刪減業務費2,148萬5千元、凍結1,683萬7千元,惟本案又作成決議,凍結本部歲出預算業務費30%,加計刪減與凍結之金額共計7,012萬2千元(刪減2,148萬5千元、凍結4,863萬7千元),占本部原編業務費預算達55%,嚴重影響機關正常運作。因凍結之預算何時解凍具高度不確定性,且已直接影響本部基本工作維持,以及推動與勞工團體、民間團體及地方政府協力合作之業務,不利相關勞動業務之推展,致影響勞工權益與福祉甚鉅。 (三)關於預算執行情形,因配合大院審議預算期程,於完成審議前,本部未有大額度經費動支數。惟依行政作業慣例,部分採購項目,例如電子公文檔案管理系統及人民陳情系統維運案、本部專屬區域物業管理專業服務案,因涉及全年度使用需求或維持服務不中斷等因素,本部已先行完成相關採購之決標及履約作業,但尚未撥付應付款項,致截至114年3月底止,本部單位預算執行情形無法如實呈現,故併同說明本部113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四)本部113年度單位預算編列2,801億8,791萬2千元,執行數為2,801億6,572萬元,執行率為99.99%,辦理營造勞工有利結社環境、健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落實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法定權益、促進職場平權,落實就業平等、落實新、舊勞工退休金制度,強化勞工退休金權益保障、落實勞動基金監理機制,增進勞動基金資產安全、確保勞工保險制度穩健運作、完備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制度等事項,各項業務均妥為落實執行。 二、預算凍結之影響 (一)機關基本維運,無以為繼 本部各項業務工作均與服務民眾極為相關,屬於為民服務機關,為免影響民眾接受服務的可及性,本部已在刪減之預算額度下,採移緩濟急方式,調配經費使用,勉力維持114年度機關基本運作。倘所凍結預算未能同意解凍,本部於114年度下半年開始,基本工作維持勢必受到嚴重衝擊,甚至無法持續對外提供相關為民服務工作。其具體影響如下: 1.涉及全年度使用需求或維持服務不中斷之採購案 (1)本部電子公文檔案管理系統(含陳情系統)於7月後將無法維運,民眾即無法透過系統陳情,並需刪減駐點人力及施作項目,除對勞工權益造成衝擊外,並影響本部法定職掌事務運作及民眾權益甚鉅。 (2)志清大樓暨勞動部專屬區域物業管理專業服務案,因預算已刪減20%,致裁員4.5名人員(保全2.5名、清潔1名、行政秘書1名)外,再因凍結30%,將無法支應大樓物業管理服務案契約金額,需再一步進行刪減人力及施作項目,除對勞工生計造成衝擊,亦影響本部大樓維安及環境衛生維持。 (3)本部檔案清理業務委外案,因預算已刪減20%,致裁員3名外,再因凍結30%,需再一步進行刪減人力,除對勞工生計造成衝擊外,亦無法依照「檔案法」相關規定辦理檔案清理與銷毀,使本部庫房使用空間需求無法降低,同時增加本部檔案管理成本及風險。 2.基本行政維持費用之相關行政業務執行 (1)預估114年6月後,本部將無法繳納水電及管理費等,本部將無法維持正常運作,致業務推動中斷或停擺,連帶影響大樓其他合署辦公機關營運。 (2)因郵資凍結,本部公文將無經費可郵寄,尤以涉及勞工權益之勞保爭議審議、訴願及裁決決定書等,影響甚鉅。 (3)本部及所屬單位進行之各項工程作業,需減少施工查核次數,以及減少採購稽核作業聘用之外部委員,將影響工程執行品質。 (二)法遵義務難以落實,致影響勞工權益 本部為勞動法令主管機關,職掌25部法律、257部法規命令及671則行政規則,須隨政策適時修正,並應輔導及督促事業單位恪遵勞動法令。但本部預算凍結後,可支配之預算額度受限,對於輔導事業單位落實法遵工作之強度及力道,亦會減損。若無法如期如質推展,恐影響事業單位未能確實完成應辦之法遵事項,致損及勞工權益。 其次,倘預算未能解凍,本部所辦各項與勞工相關之行政救濟工作,例如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訴願案件、勞工保險爭議審議案件等,將無法於法定期間內,完成調查或審議,勢將影響勞工的行政救濟權益。 (三)為民服務行政工作受限,致勞工福祉受損 本部之職責除輔導及督促事業單位落實法遵外,亦辦理各項補助業務及提供勞動行政服務。許多補助業務及勞動行政業務服務輸送或訊息傳達,均透過各種方式推廣及辦理,例如面對面溝通與說明;將各項補助及簡政便民措施或申請作業流程,直接或間接傳達給勞工朋友或事業單位知悉。雖大院凍結業務費,而非獎補助費受凍結,然若未能解凍,本部須縮減辦理勞動法令研習、活動之場次或規模,勢必影響勞工及事業單位對勞動政策、法令或措施之瞭解及認知,降低勞工接觸勞工福祉相關資訊之可近性,甚至影響民眾申領補助之權益。 例如本部114年度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原預算總額為9,714萬7千元。其中業務費之編列,部分係因應「性別平等工作法」於113年3月8日甫修正施行,為加強宣導新修正規定,並持續培訓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士,協助地方主管機關及雇主調查申訴案件,以及維運並優化職場性騷擾案件通報系統,俾利持續彙整性騷擾防治事件各項資料,所編列之相關費用,倘預算未能儘速解凍,將無法持續深化宣導及推動性騷擾防治業務,直接影響勞資相關權益及業務推動。 (四)影響協力合作團體(單位、廠商)運作 本部業務費預算如未能儘速解凍,以大院審議刪減及凍結數額達原編預算55%,預估於114年度下半年,基本工作維持將受嚴重衝擊,甚至無以為繼。又本部部分業務歷來係與勞工團體及NGO、NPO等民間團體,透過公私協力方式,共同合作推動勞動行政事務,故預算若未能即時解凍,合作關係將受到嚴重影響,除導致合作事項之執行難以為繼外,協力合作團體(單位、廠商)恐需縮減業務與人力,嚴重影響其權益及運作。 例如本部為解決企業內潛在之利益衝突,建構訴訟外調處機制、營造勞資雙贏和諧之工作及協商環境等,均採公私協力方式,辦理「建構勞資夥伴關係、調解人調處實務研習計畫」,規劃團體協商入廠輔導15家次、集體協商人才培訓班6場次、淨零排放勞動權益及團體協商知能培訓3場次、建置企業內員工關係及紛爭解決機制經驗分享座談會3場次及調解人認證訓練活動1場次等,倘預算未能同意解凍,將無法以原訂計畫規模辦理,致影響協力合作團體運作。 三、本項預算係為辦理本部各項重要施政所需,確實具有儘速動支需求及必要性。本部已於大院刪減之預算額度下,避免齊頭式一次減列,並已採取撙節原則、移緩濟急之方式,努力調配經費使用,惟僅能努力維持本部各項基本施政運作。若預算未能儘速解凍,整體預算刪、凍達原編預算55%,勢將嚴重影響本部各項業務推動,進而影響勞工個人權益甚鉅,爰為免影響業務推動及勞雇權益,各項被凍結預算確有動支之必要,敬請大院惠予支持解凍。 參、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預算,凍結百分之二十案(新增決議二十九) 一、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一)本部一向將落實勞動基準法列為施政重點,為督促雇主遵守勞動基準法,訂定勞動檢查方針,就我國勞動條件現況,規定優先受檢事業單位選擇原則、監督檢查重點等事項,由本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及授權之各地方勞動檢查機構,每年針對各業別之勞動條件及其他勞動法令事項進行專案檢查,以加強保障勞工權益。 (二)為保障邊際勞工維持基本生活所需,政府逐年調漲基本工資。另制定《最低工資法》,於113年施行,行政院並已核定自114年1月1日起,每月最低工資為28,590元、每小時190元,接續基本工資保障勞工工資之最低標準。這也是自105年以來,連續9年調漲,月薪總調幅近42.9%,時薪總調幅58.3%。未來,本部亦將定期檢討最低工資。另,為進一步精進薪資政策,日前行政院針對薪資透明化、中小企業賦能及政府作為加薪引擎等三大項目提出8項創新對策,相關部會將積極研議落實,協助經濟與產業發展,期提升產業競爭力、企業獲利及加薪能力,以同步帶動員工薪資成長的正向循環。 (三)政府相當重視勞工的工時問題,透過「縮短工時」、「週休二日」及特別休假權等權益法制化,112年我國「全時」就業者每週經常性工時為41.5小時,低於鄰近韓國43.8小時、日本42.9小時、新加坡44.5小時,整體來說,已比鄰近國家為佳。在工時問題的背後,勞工在意的,是工作與生活之間平衡的問題。本部將研議可以更友善勞工的工時彈性政策,回應勞工需求。 (四)因應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性騷擾防治相關規定,本部已修訂相關子法規、編製「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指導手冊」及「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範本」,並與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協力推行全面的教育宣導,期提升民眾認知,督促雇主落實法令。另整合地方政府提供性騷擾被害人各項資源,包括醫療、心理諮商、法律扶助等服務,於本部官網上線,提高相關資源的可近性。此外,為協助事業單位洽尋外部調查專業人士,本部已建置人才資料庫並累計納入1,611名,114年將持續辦理培訓。 二、預算凍結之影響 (一)114年度「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原預算總額為9,714萬7千元(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為8,540萬3千元,占87.9%),凍結20%併同提案刪減800萬元,預算刪減凍結數占原預算數近3成。 (二)「產檢假薪資補助」、「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係111年時為了增加勞工孕產期間福祉,將「產檢假」及「陪產檢及陪產假」由原來的5日增加為7日,並規定由雇主照給工資。但也為了避免因增加小微型企業雇主的負擔,進而影響勞資關係,增加2日的薪資費用,由政府編列預算補助,給予勞資雙方支持。 (三)該二項補助每月平均核發數為712萬元。本項預算減列與凍結,無法支應全年度之補助,將直接影響勞資相關權益及業務推動。 三、本項預算係為辦理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所需,皆本撙節原則及業務需求覈實編列,為免影響業務推動,確有動支之必要性,敬請惠予支持。 肆、勞工保險局「業務費」預算,凍結百分之三十案(新增決議五十七) 一、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一)勞保局114年度單位預算原編列10億5,811萬8千元,係依114年度施政計畫相對應編列預算支應辦理,期透過各項施政計畫推動,達到落實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納保、保費、給付業務及勞工退休金提繳、核發與個人專戶管理之目標。現經大院審議,預算減列為10億2,534萬2千元,較113年度10億5,031萬7千元,減少2.38%,然勞保局為守護及保障廣大勞工朋友的勞動權益,在減列後經費額度下,透過各項撙節方式,例如減少業務說明會場次、志工班次、網路與廣播宣導及緩辦檔案資料數位掃描等調配經費使用,始勉力維持各項運作。 (二)惟大院於審議時亦作成決議,凍結勞保局歲出預算業務費30%,因凍結之預算何時解凍具高度不確定性,且已直接影響勞保局基本工作維持,不利各項業務之推展,影響勞工權益與福祉。 (三)關於預算執行情形,因配合大院審議預算期程,於完成審議前,勞保局未有大額度經費動支數。惟依行政作業慣例,部分採購項目例如繳款單委託印製及處理、核心資訊系統及電話諮詢服務系統等,因涉及全年度使用需求或維持服務不中斷等因素,勞保局已先行完成相關採購之決標及履約作業,但尚未撥付應付款項,致截至114年3月底止,勞保局單位預算執行情形無法如實呈現,故併同說明勞保局113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四)勞保局113年度單位預算編列10億5,031萬7千元,執行數為10億3,598萬8千元,執行率為98.64%,辦理勞工保險等社會保險及退休金業務等事項,各項業務均妥為落實執行。 二、預算凍結之影響 (一)機關基本維運無以為繼 勞保局各項業務工作與民眾服務極為相關,為第一線為民服務機關,為免影響民眾接受服務的可及性,勞保局已在刪減之預算額度下,採移緩濟急方式,調配經費使用,以勉力維持114年度機關基本運作。倘所凍結預算未能同意解凍,勞保局及各地辦事處於114年度8月後,辦公廳舍租金、水電費、電話、網路通訊等基本維運經費將無法支付,致民眾無法臨櫃洽辦業務(每年逾250萬人次)及來電諮詢(每年逾600萬通),將無法持續對外提供相關為民服務工作。 (二)法遵義務難以落實,致影響勞工權益 勞保局為勞動法令執行機關,為督促雇主依規定為所屬員工加保、覈實申報投保薪資、提繳退休金及落實執行各項業務,須辦理輔導及查核事業單位事項,倘預算未能解凍,對於輔導及查核事業單位之強度及力道將減損,若無法如期如質推展,恐造成事業單位未依法辦理應行法遵事項,損及勞工加保、給付及退休金請領權益。 (三)為民服務行政工作受限,致勞工福祉受損 勞保局辦理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納保、保費、給付業務及勞工退休金提繳、核發與個人專戶管理等各項業務,攸關1,950萬人權益,因各項業務資料庫龐大,無法依賴人工作業替代,但勞保局預算凍結後,因資訊網路服務、業務核心系統及郵資等費用均無法支付,各項業務均將陸續無法運作: 1.加保及退休金提繳無法辦理:針對加退保、投保薪資調整、保費收繳及退休金等業務,每月須寄發繳款單約395萬件、納保異動處理約576萬件等,均將停擺,不利事業單位及時核對所屬被保險人加保、退保、投保薪資(提繳工資)各項異動之正確性,並確保事業單位按時繳納保險費(提繳退休金),保險費如收繳中斷,亦不利各基金穩定。 2.各項給付及津貼無法依限發放:資訊系統無法運行,將無法審核給付案件及寄發核定函等,致各項保險給付、津貼及退休金無法依限發放,包括目前每月發放年金、津貼及月退休金約450萬件,嚴重影響年邁民眾退休生活。另一次給付每月核付約37萬件(勞工發生職災所需醫療、傷病、失能及各項照護補助、勞工死亡其家屬所需之殯葬費及遺屬津貼、勞工失業所需失業給付及職訓生活津貼、民眾育兒所需生育給付及育嬰留停津貼等),衝擊民眾生計。 3.減少業務說明會及媒體宣導:必須縮減辦理業務說明會之場次或規模,以及減少網路及廣播宣導等,勢必影響勞工對勞動權益之瞭解及認知。 (四)影響協力合作廠商運作 勞保局預算如未能儘速解凍,以大院審議刪減及凍結數額已達32.62%,預估於114年度8月後基本工作維持受嚴重衝擊,甚至無以為繼。各項採購契約將無法如期支付契約價金,除業務中斷受影響外,如終止或解除部分契約,將面臨補償廠商實際產生之損失。另欠費清理、電話諮詢、清潔及保全等各項事務處理委外承攬業務約201名委外人力,若預算未能解凍,廠商恐需縮減業務、人力,影響委外人力生計。 (五)資訊安全防護中斷 勞保局為辦理各項業務需要,保有1千多萬名民眾個資,又勞保局為資通安全責任等級A級機關,預算如未能儘速解凍,各系統資安防護措施無法持續,將造成資安破口,增加被駭客入侵及外部攻擊的風險,發生資料外洩及業務營運癱瘓情形。 三、本項預算係為辦理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納保、保費、給付業務及勞工退休金提繳、核發與個人專戶管理等各項重要施政所需,確實具有儘速動支需求及必要性。勞保局已於大院刪減之預算額度下,避免齊頭式一次減列,並已採取撙節原則、移緩濟急之方式,努力調配經費使用,惟僅能努力維持勞保局各項基本施政運作。若預算未能儘速解凍,整體預算刪凍達原編預算32.62%,勢將嚴重影響勞保局各項業務推動,進而影響勞工個人權益甚鉅,從而影響業務推動及勞雇權益,各項被凍結預算確有動支之必要,敬請大院惠予支持解凍。 伍、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業務費」預算,凍結百分之三十案(新增決議七十一) 一、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一)勞發署及所屬114年度預算原編列17億3,903萬6千元,係依114年度施政計畫相對應編列預算支應辦理,期透過各項施政計畫推動,達到積極協助國人就業、推動淨零及數位轉型等多元化實務導向職業訓練、優化跨國勞動力聘僱管理以妥善攬才留用等施政目標。現經大院完成預算審議,預算減列為16億7,821萬8千元,較113年度16億9,002萬1千元,減少1,180萬3千元,然勞發署及所屬為守護及保障廣大勞工朋友的勞動權益,在減列後經費額度下,透過各項撙節方式,例如加強民眾參與職業訓練場域節電措施、縮減對民眾服務量能、評估業務辦理形式等調配經費使用,始勉力維持各項運作。 (二)又勞發署及所屬歲出預算之業務費原編列1億7,285萬3千元,主要用於辦理失業勞工及在職勞工(主要包含可能受貿易自由化影響之勞工)相關技能提升訓練課程支出(7,762萬4千元,佔45%)、於各地鄉鎮就業服務台及青年職涯發展中心提供一般失(待)業者及身心障礙者等特定弱勢就業民眾各式就業服務之57名勞務承攬人員人事及相關費用(4,187萬元,佔24%),以及為民服務機關場館營運所需之水電費用(1,056萬元,佔6%)。惟大院於審議時另作成決議,凍結本項預算業務費30%,已直接影響勞發署及所屬基本工作維持及民眾就業權益。 (三)關於預算執行情形,因配合大院審議預算期程,於完成審議前,勞發署及所屬未有大額度經費動支數。惟為利延續性業務及基本行政維持工作之穩健推動,部分涉及民眾權益之採購項目例如促進國民就業之服務與計畫、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場域之清潔與保全委外服務、公務系統維運,因涉及全年度使用需求或維持服務不中斷等因素,勞發署及所屬已先行完成相關採購之決標及履約作業,但截至114年3月底止,尚未撥付應付款項。 (四)又勞發署及所屬113年度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6,640萬5千元,執行數為1億6,068萬8,372元,執行率為96.56%,辦理失業或在職勞工、青少年、婦女、中高齡及高齡者、身心障礙者等對象之參與職業訓練課程及就業輔導費用,以及於各地鄉鎮就業服務台及青年職涯發展中心辦理就業服務之勞務承攬人力及服務費用等事項。各項業務均妥為落實執行。 二、預算凍結之影響 (一)為民服務基本維運無以為繼 本項預算113年度執行率達96.56%,若無法於114年上半年解凍,自4月起將無法支應為民服務場館營運所需之水電費用,恐致客服諮詢專線、公文等基本行政系統無法運作,影響民眾洽公權益;亦無法支應勞發署所屬五分署於各地鄉鎮就業服務台及青年職涯發展中心辦理就業服務業務之57名勞務承攬一線人員薪資,致影響其生計問題之外,亦難以足量提供民眾求職及廠商求才服務,包括就業服務推介、就業諮詢、就業機會開拓、就業保險失業認定及運用各項就業促進工具協助失業勞工就業等相關業務服務量能,影響民眾對本部各項資源服務的資訊取得與其就業權益甚鉅。 (二)多元勞動力發展停滯 勞發署所屬五分署為一線服務民眾機關,提供失業或在職勞工、青少年、二度就業婦女、中高齡及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新住民等對象職業訓練、就業輔導、職務再設計等服務。經費凍結將迫使部分培訓計畫縮減或停辦,亦使弱勢族群喪失提升職能與就業競爭力的機會,導致勞動力供應失衡。 (三)服務量能與場館維運受限 為促進國民就業,勞發署轄下之就業服務機構及職業訓練場域,提供民眾職業訓練課程與就業輔導服務。經費凍結將影響課程開辦及維運、就業服務人員聘用及薪資撥付、訓練機具實作,以及場館日常維運如清潔及保全委外服務,導致服務量能與品質下降,甚至影響機構運作,使民眾無法獲得即時協助。 三、本項預算係為推動及辦理職業訓練、就業服務、身心障礙者與特定對象就業促進等各項業務等各項重要施政所需,確實具有儘速動支需求及必要性。勞發署及所屬已於大院刪減之預算額度下,避免齊頭式一次減列,並已採取撙節原則、移緩濟急之方式,努力調配經費使用,惟僅能努力維持勞發署及所屬各項基本施政運作。若預算未能儘速解凍,整體預算刪凍達原編預算12%,勢將嚴重影響勞發署及所屬各項業務推動,進而影響勞工個人權益甚鉅,從而影響業務推動及勞雇權益,各項被凍結預算確有動支之必要,敬請惠予支持。 陸、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勞動力發展業務」預算,凍結百分之二十案(新增決議七十四) 一、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一)依據「加強外國人人身侵害案件業務聯繫與處理原則及流程圖」規定略以,各警察機關、醫療單位、勞政機關、移工來源國駐臺辦事處、移工安置單位、本部1955專線及移工相關單位接獲移工申訴遭受人身侵害案件後,其作業流程說明如下: 1.申訴:各直轄市、縣(市)之警察機關(含110報案專線)、醫療單位、移工諮詢服務中心、移工來源國駐臺辦事處、安置單位、本部1955專線及其他相關單位等申訴窗口,於接獲移工遭人身傷害申訴案件時,應於24小時內通知當地所轄地方政府勞動主管機關。 2.通報:各地方勞動主管機關於接獲移工申訴案後,原則於7日內,指派移工諮詢服務人員協助受害移工並提供相關保護措施。 3.安置: (1)依遭受人身傷害移工之意願協助安置或由移工安置單位協助被害人安置事宜,並依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臨時安置作業要點第8點規定之通報程序辦理。 (2)各地方勞動主管機關徵詢受害移工意願,協助提供法律諮詢、陪同出庭、翻譯、聘請義務律師及補助律師費用、訴訟費用等事宜,或轉介各地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提供偵查、審判中及審判後之法律協助或扶助。 4.解約: (1)協助受害移工以雙掛號寄發單方主張與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之書面通知(如存證信函)及已送達雇主之證明文件(如存證信函回執聯),並副知勞發署及各地方勞動主管機關。 (2)各地方勞動主管機關於接獲受害移工單方主張與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之書面通知後,於14日內將相關證明文件送至勞發署辦理後續事宜。 (3)各地方警察機關配合確認是否受理偵辦,並於3日內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之移送書或其證明公文書副知各地方勞動主管機關及勞發署。 5.安排轉換雇主或返國:各地方勞動主管機關於接獲移工同意轉換雇主意願意向書及移工單方主張終止勞動契約書面通知勞發署收文日起7日內完成轉換雇主案件審核及違法處分註記相關作業,並將審核結果通知雇主、移工、各地方勞動主管機關、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移工安置單位、內政部移民署各地專勤隊及服務站。 (二)本部以114年1月23日發管字第1134004493號請各單位接獲移工死亡案件時,即通報當地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並併同協助處理相關事務,以避免影響移工及遺屬權益。爰參照上開流程圖規定,倘雇主、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下稱仲介機構)、移工團體、移工來源國駐臺辦事處及安置單位等接獲移工死亡案件,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勞工主管機關;當地政府勞工主管機關,將通知移工來源國駐臺辦事處協助聯繫移工家屬;雇主及仲介機構應依就業服務法規定代為處理移工喪葬事務、協助通知移工母國駐臺機構、協助辦理死亡移工遺體後續處理,並協助當事移工家屬申請移工之社會保險或商業保險相關給付、理賠及慰問金等事宜。另為強化及明確相關單位就移工死亡後通報程序,本部規劃修正「加強外國人人身侵害案件業務聯繫與處理原則及流程圖」,以強化處理作業。 (三)現行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服務品質評鑑要點(下稱評鑑要點)附表「三、顧客服務、1.服務週期及項目」規定,仲介機構應定期電話聯繫或親自訪視移工及雇主,提供相關諮詢服務並保存服務紀錄,該項評鑑項目依照仲介機構服務頻率給予不同分數,服務頻率達每2個月1次,可取得較高分數。為加強仲介機構訪視頻率並落實服務,規劃修正評鑑要點,強化仲介機構服務頻率,確認仲介機構是否如實提供服務,仲介機構始得於該評鑑項目得到分數。 (四)另為瞭解個案委任之仲介公司是否有未善盡受任事務而有違反就業服務法等規定情形,本部於114年1月16日函請苗栗縣政府進行查察,因苗栗縣政府114年2月7日函復結果未明確,本部於114年2月8日再函請苗栗縣政府查明,倘查有違法事項將依法裁罰。 二、預算凍結之影響 本項預算113年執行率為98.24%,如未及於114年上半年辦理解凍,自114年9月起將無法支應勞發署所屬五分署及委辦直轄市政府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257名辦理就業服務業務的一線人員薪資,致影響其生計問題之外,亦難以足量提供民眾求職及廠商求才服務,包括就業服務推介、就業諮詢、就業機會開拓、就業保險失業認定及運用各項就業促進工具協助失業勞工就業等相關業務服務量能。 三、本項預算係為辦理「勞動力發展業務」所需,皆本撙節原則及業務需求覈實編列,為免影響業務推動,確有動支之必要性,敬請惠予支持。 柒、職業安全衛生署「業務費」預算,凍結百分之三十案(新增決議八十四) 一、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一)職安署114年度單位預算原編列8億9,308萬9千元,係依114年度施政計畫相對應編列預算支應辦理,期透過各項施政計畫推動,達到健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建構職場安全防災措施、強化職業衛生健康服務、策進職災勞工保護制度、加強勞動監督檢查、落實危險性機械設備管理、健全機械設備安全源頭管理等施政目標。現經大院完成預算審議,預算減列為8億5,198萬5千元,較113年度8億5,748萬4千元,減少549萬9千元,然職安署為守護及保障廣大勞工朋友的勞動權益,在減列後經費額度下,透過各項撙節方式,例如加強節電、精簡業務等調配經費使用,始勉力維持各項運作。 (二)惟大院另於審議時作成決議,凍結職安署歲出預算經常性業務費30%,因凍結之預算何時解凍具高度不確定性,且已直接影響職安署基本工作維持,以及推動與勞工團體、民間團體及地方政府協力合作之業務,不利相關勞動業務之推展,影響勞工權益與福祉。 (三)關於預算執行情形,因配合大院審議預算期程,於完成審議前,職安署未有大額度經費動支數。惟依行政作業慣例,部分採購項目例如勞動檢查機構檢查資訊管理系統、職業災害勞工服務資訊整合管理系統、公文電子檔案管理系統、陳情案件管理系統等維運,因涉及全年度使用需求或維持服務不中斷,及年度必須執行之職場安全衛生事務工作等因素,職安署已先行完成相關採購之決標及履約作業,但尚未撥付應付款項,致截至114年3月底止,單位預算執行情形無法如實呈現,故併同說明職安署113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四)職安署113年度單位預算編列8億5,748萬4千元,執行數為8億4,800萬4千元,執行率為98.89%,所辦理之各項業務均妥為落實執行。 二、預算凍結之影響 (一)全國勞工之工作安全成效降低: 1.勞動監督檢查量能降低,影響對營造業、石化業等高風險事業單位之監督。 2.勞工申訴案件可能無法有效辦理,造成民怨。 3.危險性機械設備之代行檢查業務行政委託經費不足,影響人民申請檢查權益,且危險性機械設備逾期未檢將造成工安事件風險上升。 4.無法有效督促事業單位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恐衝擊產業安全及公共安全。 (二)預防及重建重要業務受阻: 1.本部刻正研修職業安全衛生法及職場霸凌防治相關法制規範,須召開數場專家會議、公聽會、研擬配套措施,及對企業、勞工及相關人員辦理法規宣導說明會、教育訓練與訂定相關技術指引、手冊等,預算如遭凍結,將影響修法進度及後續法遵推展量能,有損人民權益。 2.影響營造業、製造業及一般行業等職場安全防災宣導及輔導等業務之推動。 3.降低監測機構之認可管理及樣本分析之品質,另我國大部分為中小企業,亦將影響職業病預防危害辨識、評估及管理相關訓練、訪視及輔導業務之推動。 4.影響事業單位運作危害性化學品之掌握及高風險廠場化學品危害預防管理業務之推動。 5.辦理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政策與職業傷病防治調查之政策研擬、推動及督導,以及法規與制度相關研修會議,以及參與國際交流會議將窒礙難行。 6.縮減辦理勞動法令研習、活動之場次或規模,勢必影響勞工對勞動政策、法令或措施之瞭解及認知,降低勞工接觸勞工福祉相關資訊之可近性,甚至影響民眾申領補助之權益。 (三)影響勞工及廠商權益: 1.造成職災勞工補助之審查、核定、帳務及撥款作業系統之維護及管理相關作業延宕,損及職災勞工權益。 2.影響職災勞工補助審核時須進行之病歷調取及醫師審查作業,致職災勞工無法及時及迅速獲得補助。 3.本部列管機械設備器具須實施申報登錄及實施邊境管制,經費凍結將影響申報案件審查之人事費及資訊系統開發維護及資安費用,進而造成待審案件累積與資安疑慮,致產品卡在海關之情事,影響廠商權益及我國發展。 (四)機關基本維運無以為繼 1.資訊維運及資安防護可能中斷或漏洞無法修補。 2.無法支付水電費、保全、清潔人力等費用,影響基層人員生計,且不利機關形象。 三、本項預算係為辦理降低職業災害及保障勞工職場安全與健康等各項重要施政所需,確實具有儘速動支需求及必要性。職安署已於大院刪減之預算額度下,避免齊頭式一次減列,並已採取撙節原則、移緩濟急之方式,努力調配經費使用,惟僅能努力維持各項基本施政運作。若預算未能儘速解凍,整體預算刪凍達原編預算30%,勢將嚴重影響本部各項業務推動,進而損害勞工個人權益甚鉅,爰各項被凍結預算確有動支之必要,敬請大院惠予支持解凍。 捌、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業務費」預算,凍結百分之三十案(新增決議一○○) 一、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一)本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114年度單位經常性支出預算原編列2億1,173萬4千元,係依114年度施政計畫相對應編列預算支應辦理,因應人口結構改變,全球化之環境及產業變遷,本所藉由掌握前瞻新興勞動市場趨勢,積極推動勞動政策與法制研究,促進勞動公平正義的社會發展;推動前瞻職場安全衛生技術研發,降低職場危害因子,創新互動及數位化勞動及安全衛生展示,完善人本安全的職場環境。研擬各項勞動標準草案,改進安全衛生制度、建構減(防)災技術和方法,深化國人勞動安全知能,創造自主公平正義的勞動關係,健康安全工作環境,保障勞工權益。 (二)惟大院於審議時又作成決議,凍結本所歲出預算業務費30%,因凍結之預算何時解凍具高度不確定性,且已直接影響本所基本工作維持,以及推動2050淨零排放勞動權益影響及就業促進、新綠能產業衍生職場安全與防災技術研究、簽訂區域貿易協定在勞動領域之因應、高科技產業身心安全健康促進、人工智慧應用提升化學性危害控制防護技術、營造四化解決營造業缺工及職災偏高、整合流行病學與暴露評估掌握職場危害、與高風險族群科技減災推廣等相關整合型研究議題之執行,不利相關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業務之推展,影響勞工權益與福祉。 (三)關於預算執行情形,因配合大院審議預算期程,於完成審議前,本所未有大額度經費動支數。惟依行政作業慣例,部分採購項目例如研究運用之電腦維護、網路連線維運資訊業務等,因涉及全年度使用需求或基本維持服務不中斷等因素,本所已先行完成相關採購之決標及履約作業,但尚未撥付應付款項,致截至114年3月底止,本所單位預算執行情形無法如實呈現,故併同說明本所113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四)本所113年度單位預算編列3億1,087萬8千元,執行數為2億9,762萬3,197元,執行率為95.74%,113年度共計執行61案,辦理勞動力發展趨勢與就業安定研究及促進勞動關係發展與勞動權益保障、職場安全防災與智慧監控技術研究、職業衛生危害調查與預防控制及職場危害因子暴露評估與職業傷病預防研究與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展示及研究成果加值應用等事項,各項業務成果說明如下: 1.因應國際趨勢及產業發展對就業市場影響研究方面 辦理「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與推動淨零轉型對勞動市場之影響與因應策略」及「AI人工智慧對國內勞動市場影響研究」之兩年期整合型研究計畫;113年針對石化業,分析供應鏈要求、稅制、法規及勞動力挑戰,以瞭解淨零排放對於石化產業及其勞工所帶來衝擊,評估相關影響,並提出政策建議,在AI部分,透過國內外相關文獻解析、量性問卷及質性深入訪談,建置AI發展之國內勞動市場之本土性研究資料,並盤點我國AI就業市場結構衝擊及產業轉型等影響,評估對白領勞動者的就業衝擊,提出因應對策及相關技能培訓與就業輔導之建議,以因應生成式AI對勞動市場與社會之影響。114年針對鋼鐵業,參考國外經驗及各界意見,並納入環境部相關碳費徵收之規定,以探討淨零轉型對鋼鐵業勞工勞動權益與就業的影響,另AI部分,在先前研究基礎上,持續就受衝擊影響之特定族群就業權益及AI人工智慧科系大專生職涯發展進行探討。 2.辦理促進勞動關係與勞動權益保障研究,提出勞動政策建議 本所於113年辦理「促進我國護理人員留才久用方案之研究」藉由實證調查護理人員的勞動條件、薪資結構、工作環境及工作型態等面向,完成文獻蒐集分析、問卷調查、焦點座談及深度訪談,辦理期間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及考試委員跨部會參與,據以掌握護理人員於職場中所面臨的問題,研議對應的留才久用策略方案,建議對象含括醫療機構、專業團體及相關主管機關,俾期有效緩解護理人員留任困境,促進其專業發展與留任。114年規劃辦理「建立護理人員友善職場策略研究」將更深入探討113年研究建議於執行層面的可行性,提出更具適用性及實用性的建議,可提供政府相關單位政策參考運用。並為協助醫療院所進行提升護理人員工作生活品質之組織評估與自我改善,預計建立適合護理人員的工作生活品質量表,後續可推廣至醫療院所、護理專業團體及相關主管機關參考運用。 另為因應我國積極加入區域貿易協定(如:「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的關鍵時刻,本所於113-114年辦理「我國簽署區域貿易協定在勞動準則之因應整合研究」,113年已完成「區域/自由貿易協定之勞工專章初探」、「我國簽訂區域貿易協定之工會角色與因應策略」及「推動企業性別平等研究I-建立自我檢核項目」等三項子計畫,掌握分析國際趨勢與國內現況並規劃政策方向。114年將更深入進行「核心國際勞動基準與我國勞動權益之研析」、「區域貿易協定下我國公共參與機制之發展」及「推動企業性別平等研究II-發展實踐方案」等子計畫,具體研提政府、企業及勞工面臨加入區域貿易協定議題的因應策略,為加入區域貿易協定預做準備。 3.辦理高風險職場安全與防災智慧監控技術研究,完成職能教材、指引與提出政策建議 編製橋梁工程營建四化職能訓練教材、營建工程整合科技防災技術職能訓練教材、高揚程高空工作車專業課程教材、太陽能電池及電池模組製造廠推廣會教材;編撰營建工程整合科技防災技術指引、太陽能電池、電池模組製造廠災害預防技術手冊、氫氣儲存運輸作業安全指引等技術指引;針對「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提出營建工程科技防災相關危害預防輔助規定;針對橋梁工程標案設計階段及施工規劃階段,提出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藉由營建四化降災之可行修正建議,並提出以營建四化控制高風險作業之政策建議,配合施政依「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第6條辦理指定國外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標準評估,包含EN14439塔式起重機、EN15011及EN13001-1輪胎(橋型或門式)貨櫃起重機等。另外,配合勞動部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減災及危害預防成果推廣,辦理「職場減災及危害預防實務做法工作坊」之教育訓練及觀摩活動,強化勞工職業安全衛生的基本觀念和科技減災之技術應用究,及跨部會推廣國內消防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方案研究成果,辦理消防機關現場訪視輔導。 4.應用科技提升化學性危害控制防護技術 本所對於化學品洩漏危害風險,發展結合快速監控及智慧運算,掌握完整暴露情形,輔助定期環境監測應用效益,為職場環境潛在重大風險之化學性洩漏逸散,結合即時偵測、快速評估、即時控制等相關技術,提出即時解決方案。參考過去獲得廣泛引用之「勞工聽力保護計畫參考指引」執行情形,整合國際趨勢、國內法規現況及近年科技應用可行技術等,提升為第五版,為提供事業單位噪音危害預防技術指導,已實際透過高噪音作業場所試行指引建議,獲得事業單位高度肯定。建構符合臺灣勞工之尺寸之工作環境,避免勞工因姿勢不自然或過度施力造成下背痛等骨骼肌肉不適問題,進行「我國勞工人體計測調查研究」,已建立特定場所工作圖譜,應用於人因性危害防止計畫,也應用於半導體勞工化學防護衣合宜尺寸及原型樣板設計參考,有助於勞工獲得較佳穿著舒適性及安全防護,有效保障勞工健康。 5.化學危害調查及容許暴露標準研究 在化學品危害評估研究方面,辦理「使用危害性化學品之職場暴露危害評估研究」,針對石化業製程中苯、丙烯腈、1,3丁二烯等CMR一級物質為優先調查項目,據以進行作業勞工暴露濃度及健康風險評估,並參考國際文獻,檢視我國CMR物質之容許暴露標準及作業場所監測方法之合宜性,並與我國現行建議採樣方法進行比較,提出未來分析方法修正之參考。辦理「耳毒性物質併噪音危害暴露資料建立」研究,調查結果藉以瞭解國內耳毒性物質併噪音暴露對作業現場勞工之傷害實態,提供事業單位相關預防管理策略擬定之參考。辦理「勞工鋯粉塵暴露職業危害評估」,調查結果提供事業單位作為職場危害控制與管理之參考應用。辦理「人造石產業職業健康介入控制評估研究」,據以了解人造石作業勞工肺功能現況以及評估肺部發生病變之早期影響,提供後續暴露及健康影響之綜合評估。辦理「職場含鹵素碳氫化合物容許暴露標準建議值增修探討」研究,彙整國際期刊文獻、國內外政府機構法規標準及技術資料,並根據風險矩陣評估結果提出含鹵素碳氫化合物(氯乙烷、氯苯等)之REL增修規劃。 6.研究成果發表、技術推廣與展示活動 本所113年舉辦「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策略論壇」,就「勞動市場」、「勞動關係」、「職業安全」、「職業衛生」、「職業危害評估」等五大主題,提出整合型研究架構規劃,改變過去從個案式、單方向思維的研究,擴展到整合式、跨領域,甚至包括經濟、氣候變遷……等範疇,積極為新型態的勞動議題,尋求最佳的解方。產官學代表、各領域專家學者及專業研究人員等,透過產官學的交流與對話,針對勞工朋友及產業界所遭遇的實務問題,提出因應解決對策,確保勞動權益與職場安全衛生,讓所有勞工朋友都能享有健康且安全的職場環境。 113年辦理全國職業安全衛生危害預防巡迴展示活動,共辦理38場次逾2.5萬人次參與,成效顯著,廣受民眾好評,活動有效提升了大眾對職安衛風險的認知與自我防護能力,對降低職災發生率具有正面影響。建置職業安全衛生多體感延伸實境(XR)防災模擬訓練館,已完成6項體感設備建置及部分視覺意象掛設。配合勞動部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減災及危害預防,辦理「職場減災及危害預防實務做法工作坊」6場次工作坊之教育訓練及觀摩活動,強化勞工職業安全衛生的基本觀念和科技減災之技術應用。 所研發之「農業輔具(時尚防曬衣帽組)」於「2023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發明競賽中榮獲銀牌;「呼吸回饋式動力輔助呼吸防護裝置」於「2024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發明競賽中榮獲銀牌,並於113年取得臺灣發明專利,製作雛型實際提供高粉塵作業場所勞工實際配戴;研發「多功能冰感製冷背心」,可應用於高氣溫戶外作業熱危害預防技術,切合產業實際需求,並受邀於農業部籌辦之「2024臺灣智慧農業週」中展出;完成拍攝「深海銲將,The Man Welding Underwater」影片,透過影片除讓民眾瞭解水下銲接之危險及辛勞外,更呈現專業培訓後增加潛水裝備、銲接安全性與安全意識,降低勞工水下銲接作業風險;充份展現本所前瞻創新技術與科技能量。 二、預算凍結之影響 (一)機關基本維運無以為繼 本所各項研究業務工作與勞工權益及福祉極為相關,為免影響民眾接受服務的可及性,本所已在刪減之預算額度下,採移緩濟急方式,調配經費使用,以勉力維持114年度機關基本運作。惟倘所凍結預算未能同意解凍,114年度下半年開始本所基本工作維持勢必受到嚴重衝擊,除將面臨沒有預算支應水電(話)費的窘境,致實驗研究運用數據資料庫之網路連線中斷,並將使辦公廳舍各項消防、機電、電梯等公共設備無法維護保養,影響實驗研究及大樓同仁安全,甚至勞務承攬人力薪資,自11月起無法發放;勞安加衛體驗館,自11月起暫停營運服務,將無法對外提供為民服務工作。 (二)研究成果與推廣受限造成重大衝擊,致影響勞工權益與福祉 1.無法即時掌握國際趨勢及產業發展對就業市場所造成之影響衝擊 在國際間重視淨零排放趨勢及AI技術快速發展情勢下,產業結構將發生急劇變化,連帶衝擊影響勞動就業市場,後續將有新興工作機會被創造,而有部分就業機會將被淘汰,勞工將面臨新的機會與挑戰;若預算未解凍,將造成相關淨零排放及AI發展等研究其部分工作項目無法如期推動,而在淨零排放相關國內外法規陸續推動,及AI技術快速變動下,恐難以即時掌握國內外最新淨零發展趨勢、碳排政策推動狀況,及新興AI技術之運用,導致不易評估勞動就業市場之後續變化及提出保障勞工就業權益之政策建議。 2.研提勞動政策建議至關重要,研究中斷將影響勞動權益保障 為促進勞動關係與勞動權益保障,本所114年規劃辦理許多重要勞動議題研究,如:護理人員友善職場策略、區域貿易協定在勞動準則之因應策略、促進企業經濟成果與勞工共享機制、煤礦業勞動文史保存與推廣數位化及工作生活條件實況分析研究……等,並研提勞動政策建議供相關主管機關參考運用。若預算凍結後,受限於可支配預算額度,研究進度被迫中斷,致研究成果無法完整呈現,勢將對於研究品質造成重大衝擊,難以達成研究成果之預期效益,將不利提出改善護理人員職場環境之建議,無法提前針對我國政府、企業及勞工加入區域貿易協定議題提出具體因應策略以及針對許多重要勞動議題研提勞動政策建議,將影響廣大勞工之勞動權益。 3.重大影響高風險產業掌握、勞工職能提升及降災成效 本所辦理營造四化及科技減災技術、鋁製模板系統工法技術、自動升降工作平臺工法安全分析、釋壓系統製程安全探討、批式製程安全評估、智慧工廠安全防護、離岸風機重件吊掛搬運安全管理等預防職業災害研究,掌握各行業高風險作業環境之施工方法及作業危害,並進一步提出預防職災發生策略,例如建築工程施工時常面對開挖、高度、區域狹小、人員及機具複雜等危害特性,作業風險較高且較困難,傳統的控制措施降災效果似仍有不足,因此針對營建工程設計標準化、構件模組化、施工機械化及人員專業化等多項新型態的職業災害預防策略,後續將探討營造四化及科技防災技術在建築工程中的可行措施,藉由工法與工序的調整、智慧機具導入及人員能力的提升,以有效預防施工階段的職業災害,並可適度克服缺工的問題。如未後續完整研究,成果無法掌握建築工程推動營造四化可行措施及營造業墜落危害之預防災技術,欠乏營造四化之職能規劃,避免職業災害發生等相關成效。 4.降低智慧科技職場環境控制及臺灣勞工人體計測資料之應用 本所結合科技開發職業衛生控制技術以降低暴露風險,持續精進相關技術,評估轉化應用可行性及技術。若預算未解凍,將造成部分研究案件無法如期推動,需檢討變更研究案實地驗證或落實推動之辦理事項,影響快速監控技術整合智慧運算於職場環境控制及臺灣勞工人體計測資料之應用,無法提供臺灣勞工較適當之工作環境尺寸設計,無法落實改善職場有害物暴露及勞工職業疾病最多之骨骼肌肉痠痛問題。 5.未能有效掌握勞工暴露危害現況,及職業病預防對策之研提 職場工業製程使用化學品日新月異,114年規劃辦理鋼鐵業、風電維運作業、廢棄資源循環產業、軌道養護作業等勞工進行危害暴露調查,透過對新興職業疾病的職業危害進行監測與介入評估,辦理高風險行業或作業別之化學性暴露調查與健康風險推估,提出勞工職業病相關預防對策。勞工暴露化學品若無適當的安全衛生策略介入,恐暴露於危害環境而不自知。本所歷年進行一系列的危害因子暴露評估研究,藉由臨場調查、測定及健康促進的方式,提昇國內事業單位及勞工對化學品使用安全衛生的認知,以預防職業疾病發生。 6.為民服務展示活動工作與研究成果推廣受限 本所113年度勞安加衛體驗館參訪約2萬人次,原住民部落工安與勞動權益巡展展示宣導活動113年度約9千人次。惟本所預算凍結後,受限可支配預算額度,下半年能否維持一定量能的服務品質,恐生疑慮,如活動無法持續,將削弱既有成果,導致民眾安全意識減弱,增加職業災害風險,對社會安全與勞動力穩定度,將造成負面影響;職業安全衛生多體感延伸實境(XR)防災模擬訓練館,相關展示空間尚未完成裝修,包含:牆面粉刷、地面整鋪、空調工程……等,另有3項體感設備未建置(機械手臂、堆高機、施工架)及空間優化美化,114年維運管理須委外辦理,預算凍結影響後續營運月份及辦理「科技化減災實務做法工作坊」推廣工作觸及範圍(如:課程場次減少),勢必影響民眾獲取勞動職業安全衛生知能的權益。 綜上,若預算未解凍,本所自9月份起須檢討變更各項研究案辦理事項,如問卷調查、實地訪視或工作坊活動等,預期降低原預期研究效益,甚或年度結束前無法產出具體成果。 三、本項預算係為機關維持基本維運及辦理有關AI發展就業市場影響、護理人員之勞動權益與營造業、製造業等職業災害預防及職場安全衛生整合型研究與相關成果推廣工作所需,確實具有儘速動支需求及必要性。本所已於大院刪減之預算額度下,避免齊頭式一次減列,並已採取撙節原則、移緩濟急之方式,努力調配經費使用,惟僅能努力維持本所各項基本施政運作。若預算未解凍,整體預算預刪凍達原編預算30%,勢將嚴重影響本所各項業務推動,進而影響勞工權益,各項被凍結預算確有動支之必要,敬請大院惠予支持解凍。 玖、勞動部「綜合規劃業務」項下「策劃政策推展」之「辦理勞動政策與重要措施及勞動部臉書等相關媒體宣導資料製作、託播及刊登等所需業務費」預算,凍結6萬元案(八) 一、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一)為傳達與民眾切身相關之勞動政策、法令、就業與職訓活動或相關勞動資訊等,以利國人即時瞭解與自身勞動權益之資訊,進而促使有需求之國人善用政府所提供之各項協助資源。本部自104年起,已透過勞動部臉書粉絲團(以下簡稱本部臉書)以活潑生動且簡明易懂貼文及圖稿,辦理各項勞動政策、法令或服務資訊之宣導。 (二)自本部臉書對外提供服務以來,本部各單位及所屬機關(構)皆有指派同仁一起參與維運工作,包括每月貼文議題之設定、應加強對外宣導重點內容、圖稿設計與呈現方式及粉絲留言與互動等。 (三)為加強參與本部臉書維運同仁之聯繫與互動,除透過定期召開營運小組會議外,亦成立工作群組,將新興的社群資訊、極具傳播效果的貼文及當前常見宣導模式,透過工作群組分享及討論,逐步提升本部同仁經營社群媒體能力。 二、預算凍結之影響 本部政策宣導均與勞工個人權益相關事項,包括補助案件申請、因應天然災害之臨時性及緊急性協助事項,如僅透過本部自有臉書、IG等宣導通路,勢將面臨政策宣導的廣度、深度及通路多元性不足之窘境。倘預算未能解凍,本部將未有相應廣告經費可投放四大媒體通路,將影響本部政策或資訊對外宣導廣度及力道,進而影響民眾對本部業管政策及服務資訊知的權利。 三、本項預算係為辦理本部整體勞動政策及服務資源宣導所需,已本撙節原則及業務需求覈實編列,為免影響業務推動,確有動支之必要性,敬請惠予支持。 壹拾、勞動部「綜合規劃業務」項下「策劃政策推展」之「辦理勞動政策與重要措施及勞動部臉書等相關媒體宣導資料製作、託播及刊登等所需業務費」預算,合併凍結百分之五案(九) 一、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一)為傳達與民眾切身相關之勞動政策、法令、就業與職訓活動或相關勞動資訊等,以利國人即時瞭解與自身勞動權益之資訊,進而促使有需求之國人善用政府所提供之各項協助資源。本部自104年起,已透過勞動部臉書粉絲團(以下簡稱本部臉書)以活潑生動且簡明易懂貼文及圖稿,辦理各項勞動政策、法令或服務資訊之宣導。 (二)自本部臉書對外提供服務以來,本部各單位及所屬機關(構)皆有指派同仁一起參與維運工作,包括每月貼文議題之設定、應加強對外宣導重點內容、圖稿設計及呈現方式及粉絲留言與互動等。 (三)為加強參與本部臉書維運同仁之聯繫與互動,除透過定期召開營運小組會議外,亦成立工作群組,將新興的社群資訊、極具傳播效果的貼文及當前常見宣導模式,透過工作群組分享及討論,逐步提升本部同仁經營社群媒體能力。 二、預算凍結之影響 本部政策宣導均與勞工個人權益相關事項,包括補助案件申請、因應天然災害之臨時性及緊急性協助事項,如僅透過本部自有臉書、IG等宣導通路,勢將面臨政策宣導的廣度、深度及通路多元性不足之窘境。倘預算未能解凍,本部將未有相應廣告經費可投放四大媒體通路,將影響本部政策或資訊對外宣導廣度及力道,進而影響民眾對本部業管政策及服務資訊知的權利。 三、本項預算係為辦理本部整體勞動政策及服務資源宣導所需,皆本撙節原則及業務需求覈實編列,為免影響業務推動,確有動支之必要性,敬請惠予支持。 壹拾壹、勞工保險局「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水電費」預算,合併凍結百分之十案(二) 一、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一)勞保局114年度水電費係參考113年度實際支用數,秉持撙節原則覈實估算,僅可維持日常運作所需,惟該局水電費預算經通案刪減10%後已是捉襟見肘,且該局及其各地辦事處為第一線為民服務單位,服務人數達1,950萬餘名,為維持機關內部及各地辦事處正常運作,刻正強化各項節能措施以為因應。 (二)為確實強化各項節能措施,勞保局除持續落實推動行政院核定之「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113-115年),亦將遵循本部擬訂之「勞動部及所屬機關(構)用電效率提升計畫」(如附件),依計畫期程並採行短期及長期策略,按部就班提升用電效率、節約能源及節省經費支出。 (三)勞保局將推動重要項目概述如下: 1.定期盤查現有設備、評估汰換項目及進行節電改善措施,並推動相關管控作業追蹤檢討。 2.短期策略 (1)辦理用電診斷,調整電費計算基準:定期檢討合理契約容量,根據用電習慣及用電量評估調整,並落實用電管理,以減少電費支出。 (2)辦理節電評估,定期追蹤改善:除辦理節電評估,並依評估內容據以實施節電作為,編列預算執行改善,並定期追蹤改善情形。 (3)推動相關節電措施:強化各項設備及系統節電措施。 3.長期策略 (1)提升設備節能效率:盤點老舊耗能設備,規劃汰換時程,採用節能設備,冷氣、空調系統、變壓器及電梯等老舊耗能設備,優先編列預算辦理汰換。 (2)依執行成效、節電技術發展情形及預算滾動式調整設備汰換期程。 二、預算凍結之影響 為因應水電費刪減,勞保局在儘量不影響同仁辦公及民眾洽公為前提,已先推動照明燈具減盞、調整空調冷氣開啟及關閉時間、設定室內空調溫度等節能措施。如預算未能動支,預估114年下半年開始勞保局將無法如期繳納水電費,致辦公場所水電停供,因該局為第一線為民服務機關,服務勢將中斷,民眾無法臨櫃洽辦業務及來電諮詢,資訊網路服務、業務核心系統亦無法運行,加退保及給付、年金、津貼發放等作業均將停擺,影響民眾權益及生活。 三、為維持機關正常運作及推展業務,本項水電費預算係基本且必要支出,皆本撙節原則及業務需求覈實編列,為免影響業務推動,確有動支之必要性,敬請惠予支持。 壹拾貳、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勞動力發展業務」預算,凍結10萬元案(七) 一、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一)為緩解缺工問題,促進中高齡者勞動參與,自109年12月4日施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以下簡稱專法)。經本部積極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狀況正逐漸好轉,113年12月中高齡勞參率達67.46%,勞動力483.1萬人;高齡者勞參率達9.93%,勞動力44.2萬人,分別較專法施行前109年11月成長3.26個百分比及0.81個百分比,合計增加勞動力44.6萬人。113年計協助12萬5,116名中高齡及高齡者重返及續留職場。 (二)為強化專法落實,經會商衛生福利部、教育部、經濟部等10個部會,於112年5月1日發布「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計畫」(2023-2025年),採分齡分策略推動各項工作:45-54歲以現行措施持續推動;55-64歲新增計畫加強推動;65歲以上鼓勵持續工作活躍老化。並於專法明定禁止就業年齡歧視,保障中高齡者平等就業機會,以及從在職者、失業者及退休者的角度推動以下措施: 1.消弭年齡歧視:為建構友善就業環境,本部除每年與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共同辦理相關職場平權研習會,邀請事業單位派員參加,強化雇主禁止就業歧視之觀念,並持續透過摺頁、網站、臉書等多元方式擴大宣導管道,提升社會大對就業歧視禁止相關意識,以促進職場工作平權。勞工如果遭到就業歧視,可以就近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申訴,並由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審議認定,認定成立者,將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2.穩定在職者就業:補助雇主辦理在職訓練或指派員工參訓,強化專業技能;運用職場支持輔導費,引導雇主提供專屬教育訓練及彈性工時等友善協助措施;透過職務再設計,優化工作流程,並提供就業輔具,消除工作障礙;協助延後退休,促進世代合作與經驗傳承,活用高齡人力資本。 3.促進失業者重返職場:提供就業獎勵,鼓勵55歲以上或依法退休者重返職場;運用僱用獎助等措施引導雇主積極僱用;推動職場學習與再適應計畫,協助勞工提升職場適應能力;協助職業訓練,培訓企業所需人才,落實訓用合一;辦理免費創業諮詢及創業貸款利息補助,支持中高齡失業者創業。 4.支持退休後再就業:擴大退休再就業補助對象,鼓勵雇主提供職涯諮詢、創業輔導及職業訓練等再就業支持;協助雇主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提供退休調適方案,營造友善職場。 二、預算凍結之影響 本項預算113年執行率為98.24%,主要係支應勞發署所屬五分署及委辦直轄市政府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257名辦理就業服務業務的一線人員薪資,以提供民眾求職及廠商求才服務,包括就業服務推介、就業諮詢、就業機會開拓、就業保險失業認定及運用各項就業促進工具協助失業勞工就業等,對於協助失業者促進就業,實為重要。 三、本項預算係為推動及辦理職業訓練、就業服務、身心障礙者與特定對象就業促進等各項業務等各項重要施政所需,皆本撙節原則及業務需求覈實編列,為免影響業務推動,確有動支之必要性,敬請惠予支持。 壹拾參、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勞動力發展業務」項下「就業服務」中「補助辦理就業保險業務所需行政事務費」預算,凍結10萬元案(九) 一、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一)有關「補助辦理就業保險業務所需行政事務費」,係因應就業保險法於92年開辦,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擴大辦理就業服務推介、就業諮詢、就業機會開拓、失業認定及其他就業服務相關工作,爰本部依據就業保險法第35條規定,編列本項經費預算,主要係以支應辦理前揭業務之257位一線就業服務人員及相關服務人員之人事費用(佔總預算99%),並依行政院調薪規劃,於總員額不變之前提下,調整其經費額度,以維就業服務人員權益。 (二)111年度運用本計畫協助辦理求職推介就業人數中,投保就業人數計5萬5,873人;112年度投保就業人數計5萬1,515人;113年度投保就業人數計4萬8,164人。 二、預算凍結之影響 本項預算113年執行率為98.36%,主要係支應勞發署所屬五分署及委辦直轄市政府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257名辦理就業服務業務之一線人員薪資,以提供民眾求職及廠商求才服務,包括就業服務推介、就業諮詢、就業機會開拓、就業保險失業認定及運用各項就業促進工具協助失業勞工就業等,對於協助失業者促進就業,實為重要。 三、本項預算係為辦理「就業服務─補助辦理就業保險業務所需行政事務費」所需,皆本撙節原則及業務需求覈實編列,為免影響業務推動,確有動支之必要性,敬請惠予支持。 壹拾肆、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分署管理」項下「高屏澎東分署管理」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編列「水電費」預算,合併凍結百分之十案(十六) 一、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一)本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以下簡稱高屏澎東分署)114年度電費係依113年度實際支用數稟持撙節預算原則覈實估算,僅可維持日常運作所需,惟高屏澎東分署水電費預算經刪減10%後已是捉襟見肘,且本部與所屬多為合署辦公,為維持機關內部及合署辦公大樓正常運作,本部刻正強化各項節能措施以為因應。 (二)為確實強化各項節能措施,本部業擬訂「勞動部及所屬機關(構)用電效率提升計畫」(如附件),除落實推動行政院核定之「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113年─115年),透過訂定期程並搭配短期及長期策略,確保本部與所屬按部就班提升用電效率、節約能源及節省經費支出。 (三)高屏澎東分署落實執行各項節能措施分述如下: 1.照明系統節電措施: (1)以不影響同仁辦公照明為前提,逐層辦理走道及無人辦公區域燈具減盞作業。 (2)室內燈具採用省電燈炮,並全面汰換成LED燈。 (3)中午午休時間關閉不必要電源(照明電燈與電腦)。 2.空調系統節電措施: (1)氣溫需達28℃時方能開啓冷氣且最低設定溫度為26℃。 (2)調整上班時段空調冷氣開啟及關閉時間。 (3)關閉空調區域內門窗,與外氣隔離,減少冷氣外洩。 3.設備節電措施: (1)飲水機裝設定時控制器,並於下班時段及非上班日設定休眠以節省用電。 (2)長時間不使用(如下班、假日等)之用電器具或設備(影印機、印表機)關閉設備電源,以減少待機電力之浪費。 4.調整電費計算基準及檢討契約容量: (1)配合台灣電力公司之二段式/三段式時間電價方案,高分署經由該公司電價試算結果改採三段式較為有利,故已於113年3月21日申辦理三段式時間電價計價,以利節省電費支出。 (2)另有關用電契約容量,經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檢視評估,高分署契約容量值549(瓩)與功率因數95%尚屬合理範圍。 (四)高屏澎東分署未來持續推動重要項目概述如下: 1.定期盤查現有設備、評估汰換項目及進行節電改善,推動相關管考作業追蹤檢討。 2.短期策略: (1)縮短辦公場所及學員宿舍冷氣開放時間及提高設定溫度。 (2)研議焊接、精密機械、冷凍空調等較高耗電課程是否依用電狀況調整實習頻率及方式,改由分組共同操作或改採室內學科方式辦理。 3.長期策略: (1)提升設備節能效率:盤點老舊耗能設備,規劃汰換時程,冷氣、冰箱、空調系統等老舊耗能設備,優先編列預算辦理汰換。 (2)依執行成效、節電技術發展情形及預算滾動式調整設備汰換期程。 二、預算凍結之影響 (一)經查113年度本項預算執行數已達預算數,如無法於114年上半年解凍,自7月起將調整焊接、精密機械、冷凍空調等較高耗電課程實習操作頻率,影響訓練成效。 (二)為控制用電成本,部份訓練教室及洽公空間將縮減使用時間,導致影響學習效率及服務品質,進而可能無法維持正常運作,且民眾參訓品質及就業權利可能受到不利衝擊。 三、本項預算係為辦理高屏澎東分署訓練場域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所需,皆本撙節原則及業務需求覈實編列,為免影響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等業務推動,確有動支之必要性,敬請惠予支持。 壹拾伍、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技能檢定中心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水電費」預算,合併凍結百分之十案(十七) 一、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一)本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以下簡稱技能檢定中心)」114年度水電費係依113年度實際支用數稟持撙節預算原則覈實估算,僅可維持日常運作所需,惟技能檢定中心水電費預算經刪減10%後已是捉襟見肘,且本部與所屬多為合署辦公,為維持機關內部及合署辦公大樓正常運作,本部刻正強化各項節能措施以為因應。 (二)為確實強化各項節能措施,本部業擬訂「勞動部及所屬機關(構)用電效率提升計畫」(如附件),除落實推動行政院核定之「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113年-115年),透過訂定期程並搭配短期及長期策略,確保本部與所屬按部就班提升用電效率、節約能源及節省經費支出。 (三)技能檢定中心落實執行各項節能措施分述如下: 1.向機關單位所在聯合管理委員會提案,建議評估與台電公司洽訂適合之用電容量契約案。 2.照明系統節電措施: (1)以不影響同仁辦公照明為前提,逐層辦理走道及無人辦公區域燈具減盞作業。 (2)室內燈具採用省電燈炮,並全面汰換成LED燈。 (3)中午午休時間關閉不必要電源(照明電燈與電腦)。 3.空調系統節電措施: (1)氣溫需達28℃時方能開啓冷氣且最低設定溫度為26℃。 (2)調整上班時段空調冷氣開啟及關閉時間。 (3)關閉空調區域內門窗,與外氣隔離,減少冷氣外洩。 (4)妥適運用循環扇,提升空調效果。 (5)定頻式冷氣機全部汰換為變頻式冷氣機。 4.設備節電措施: (1)飲水機裝設定時控制器,並於下班時段及非上班日設定休眠以節省用電。 (2)長時間不使用(如下班、假日等)之用電器具或設備(影印機、印表機)關閉設備電源,以減少待機電力之浪費。 5.警衛人員夜間加強巡檢,關閉不必要燈源。 (四)技能檢定中心未來持續推動重要項目概述如下: 1.定期盤查現有設備、評估汰換項目及進行節電改善,推動相關管考作業追蹤檢討。 2.短期策略: (1)縮短辦公場所冷氣開放時間及提高設定溫度,並搭配循環扇使用。 (2)水龍頭加裝節水器。 (3)持續加強宣導節能及人員巡點。 3.長期策略: (1)提升設備節能效率:盤點老舊耗能設備,規劃汰換及改善時程,優先編列預算辦理冷氣、冰箱汰換及改善空調系統等老舊耗能設備。 (2)依執行成效、節電技術發展情形及預算滾動式調整設備汰換期程。 二、預算凍結之影響 (一)「技能檢定」攸關國內技術勞動力提升,「技能競賽」攸關青年學子競技舞台。技能競賽優秀選手,代表臺灣參與「國際技能競賽」,臺灣選手競技優異表現,更是攸關臺灣國際形象提升之機會。 (二)查113年水電費執行數已達預算數,如無法於114年上半年解凍,技能檢定及技能競賽業務預估114年9月以後將無法及時召開命題會議、技能競賽籌備會議、無法辦理換補發技術士證等,將影響約15萬名應檢人權益及亞洲技能競賽之籌辦作業。 三、本項預算係為辦理「技能檢定」及「技能競賽」行政工作維持之所需,皆本撙節原則及業務需求覈實編列,為免影響機關正常運作及業務推動,確有動支之必要性,敬請惠予支持。 壹拾陸、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衛生業務」項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合併凍結30萬元案(七) 一、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一)為提升並強化全民工安意識,113年度編列90萬元預算,執行成果透過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全國治安交通網(FM104.9))等管道辦理職場安全衛生宣導事項,包含製作播出1分鐘劇化插播6則,播出432次、輪播製作10-15分鐘錄音專訪1則,播出1檔次,及製作相關減災圖檔投放社群媒體等(依規定廣宣費執行情形均須按季公告於官網)。另為撙節政府預算,除前述各項宣導措施外,並透過機關之官網、FB、LINE、舉辦各類宣導、研討、教育訓練活動等各式管道強化職場安全衛生、職災預防事項之宣導,期在不增加政府支出下,透過各種管道以更貼近人民之方式,廣泛觸及不同族群之勞工朋友,宣導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知能。 (二)為持續宣導強化人民工安意識,本(114)年度編列90萬元預算(額度與113年相同),將秉持撙節公帑之原則,選用更有效率之方式,貼近人民廣泛宣導,以達預算執行目的。 二、預算凍結之影響 (一)鑒於全民工安意識之提升需透過長期、廣泛、多元之方式進行方能逐步落實深耕,如本(114)年度未辦理相關宣導,不利持續宣導,提升人民工安意識。 (二)如本(114)年度未辦理相關宣導,恐無法周知廣大勞工配合政府政策,運用政府相關資源,強化工安知能學習,維護職場作業安全。 三、本項預算係為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所需,皆本撙節原則及業務需求覈實編列,為免影響業務推動,確有動支之必要性,敬請惠予支持。 壹拾柒、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水電費」預算,合併凍結百分之十案(二) 一、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一)本所114年度水電係依113年度實際支用數秉持撙節預算原則覈實估算,僅可維持日常運作所需,惟本所水電費預算經刪減10%後已是捉襟見肘,且本所多為行政及實驗室用途,為維持機關大樓正常運作,本所刻正強化各項節能措施以為因應。 (二)為確實強化各項節能措施,除落實推動行政院核定之「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113年-115年),並依勞動部訂定「勞動部及所屬機關(構)用電效率提升計畫」,透過短期及長期策略,確保本所逐步提升用電效率、節約能源及節省經費支出。 (三)本所將推動重要項目概述如下: 1.本所近三年來電費增長,主要係設備老化導致能耗增加,以及臺灣電力公司調漲電價所致,但仍能控制於經濟部所訂之基期用電度數下,惟本所戮力透過減少非必要支出,如差旅費、辦公用品等,以挪出部分資金支應水電費用外,將定期盤查現有設備、評估汰換項目及進行節電改善,推動相關管考作業追蹤檢討。 2.短期策略: (1)推動相關節電措施:調整大樓內部照明、空調系統、電梯、機電設備等運作,導入節能績效保證專案,強化各項設備及系統節電措施。 (2)辦理用電診斷,調整電費計算基準:定期檢討合理契約容量,根據用電習慣及用電量評估調整,以減少電費支出。 (3)辦理節電評估報告:洽專業技師或顧問公司辦理節電評估,並依照評估內容據以施行節電作為,編列預算執行改善,並定期追蹤改善情形。 3.長期策略: (1)提升設備節能效率,盤點老舊耗能設備,規劃汰換時程,如電梯、變壓器、空調冷卻水塔等老舊耗能設備,優先編列預算辦理汰換。 (2)導入智慧電表及能源管理系統,以精準監控用電狀況並及時調整。 (3)依執行成效、節電技術發展情形及預算額度,滾動式調整設備汰換期程。 二、預算凍結之影響 (一)本所為提升節能且不影響同仁辦公照明下,已全面換裝LED照明燈具,並更新行政大樓空調系統為變頻式冰水主機,惟為厲行節電,已常態性關閉一臺冰水主機及實驗大樓一臺電梯運作,若預算未能同意解凍,將無法維持大樓的正常運作,影響公務推動。 (二)如預算未能動支,預估114年9月後本所將無法繳納水電費,屆時大樓內部空調系統、電梯、電氣、實驗設備等,將有大部分被迫關閉,影響機關運作。 (三)本所勞安加衛體驗館為全國唯一推展勞工安全衛生觀念的主體館,113年度全年參訪人次達2萬5,495人次,114年度預估參訪將達2萬6,000人次,若預算未能同意解凍,體驗館電氣設備無法正常運作,勢必影響民眾參訪品質。 三、本項預算係為辦理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所需,皆本撙節原則及業務需求覈實編列,於大院刪減之預算下已採移緩濟急,努力調配經費使用,為免影響業務推動,確有動支必要,敬請惠予支持。 以上謹就本部主管114年度預算凍結案作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多多支持並惠賜指教。 敬 祝 主席、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image: image8.jpg] [image: image9.jpg] [image: image10.jpg] [image: image11.jpg] [image: image12.jpg] [image: image13.jpg] [image: image14.jpg] [image: image15.jpg] [image: image16.jpg] 主席:現在來做詢答,作以下宣告:本會委員詢答時間6加2分鐘,列席委員4加1分鐘,10點半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暫定10點半休息10分鐘,本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 現在請登記第一位委員陳昭姿委員詢答。 陳委員昭姿:(9時30分)謝謝主席。麻煩請部長。 主席:請部長。 洪部長申翰:陳委員早。 陳委員昭姿:部長辛苦。部長,我想跟您討論移工權益的問題,我相信部長知道這個報告,這個報告是美國非營利勞權團體「透明組織」(Transparentem)今年發布的報告,他們調查了臺灣九十幾位紡織業的移工,然後寫出這個報告,你看它的標題,看了很難過欸!它的標題寫著「臺灣紡織業的勞工剝削」,我直接翻譯,他們訪問九十幾位的紡織業移工,發現了很多像侵害勞工權益的證據,包括收取買工費、服務費、防止逃跑的押金、扣留身分證件、執行宵禁、恐嚇跟威脅、欺騙等等。部長,我知道你看過這個報告,所以你有講過要嚴查、嚴辦,不好意思,我想知道到現在為止,你做了什麼?嚴查、嚴辦做了什麼? 洪部長申翰:跟陳委員說明,確實臺灣相關的制度過去在國際上面一直有被批評的地方…… 陳委員昭姿:有很多,等一下我會舉例。部長,可不可以就這部分?因為你回答了嘛! 洪部長申翰:剛剛陳委員講到包括像收取買工費,也包括一些不合理的,如透過債務的方式來控制移工…… 陳委員昭姿:那個報告很清楚,對、對!你們現在啟動什麼機制? 洪部長申翰:這段時間我們一直在檢討接下來移工相關的政策,也包括像剛才講到的買工費,其實過去常常會把相關的重要文件…… 陳委員昭姿:部長,你們現在才開始開會吧?開了幾次會? 洪部長申翰:陳委員,不是現在開始開會。 陳委員昭姿:因為我們還有很多資料想要跟你討論。 洪部長申翰:比方說,很多買工費的收取可能是透過扣住你重要的身分文件,所以我們這段時間也把這些重要的身分文件網路化、線上化,移工也可以去做申請,希望能夠降低被收取買工費的機會,這件事情我們都在進行。 陳委員昭姿:整體的進度會後我跟你們要一下資料,瞭解現在進度到什麼程度。 洪部長申翰:沒問題! 陳委員昭姿:因為我還有很多相關的問題要跟部長請教。 洪部長申翰:因為這個事情我們也非常、非常關切。 陳委員昭姿:這很重要,因為國際都知道這件事。 洪部長申翰:是! 陳委員昭姿:剛你也提到了,根據訪談資料許多移工表示他的護照被工廠保管,我要提醒部長,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的認定,保留身分證件是強迫勞動指標之一,這個就是最壞的指標,即保留人家的身分證,工人如果沒有身分證的話,可能會覺得沒辦法離職,也沒辦法使用一些服務,甚至會害怕,他根本不敢跟政府做任何的要求、協助。這個報告還提到臺灣的法律只要獲得工人同意,雇主可以保管護照,這是合法的,但是美國國務院在2024年的人口販運報告中指出,臺灣雇主往往能夠輕易地脅迫移工自願交出身分證件,你看這個自願還打上引號('voluntarily')就是這個自願可能有問題喔!他們的自願是真的自願嗎?還是被迫?這個是美國國務院的報告。部長,勞動部是不是要修法,全面禁止雇主擁有或拿走、押住移工的證件及護照?就一句話嗎? 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目前在人口販運防制法裡面其實已經把相關規定也納入,接下來我們也願意在修訂就服法的時候來檢討、跟著人口販運防制法來修訂,我們願意。 陳委員昭姿:你願意改? 洪部長申翰:對! 陳委員昭姿:就是把它入法? 洪部長申翰:因為這件事情是不應該被允許的。 陳委員昭姿:好,而且被人家國際報告公然的…… 洪部長申翰:護照被扣住,這件事情一定會有強迫勞動的問題。 陳委員昭姿:目前是合法的喔!所以這個部分,你同意要提出修法。好,沒關係,部長,以你說得算啊! 洪部長申翰:我們願意對這件事情進行法規檢討。 陳委員昭姿:謝謝部長。部長,調查報告也提到一個長久被詬病,而且讓臺灣在國際上惡名昭彰的一件事,就是仲介服務費,其實這件事我從許部長開始就一直質詢到現在,雖然勞動部都說服務費不是強制的,就是有服務才會有收費,但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卻很骨感,因為這個調查報告寫了,針對有服務才能收費的這個說法,很多移工說:我沒有得到好處,我只是每個月都交錢啊!仲介沒有提供我任何幫助啊!請問部長,雖然它不是強制的,請問你知道有多少移工拒絕繳仲介費嗎?你有統計嗎?因為他有權利拒絕,但他拒絕了嗎?有多少人? 洪部長申翰:跟陳委員說明,這件事情的關鍵是在於我們自己也期望政府未來在聘僱方面的角色及功能必須更加地強化,讓政府的公共服務在移工聘僱過程裡面是扮演更多的角色。 陳委員昭姿:部長,我知道你的理想,但是…… 洪部長申翰:這段時間我們一直在檢討包括直聘的作法,確實沒有錯,國際上面對於我們的服務費確實有很多的指教。 陳委員昭姿:部長,我可不可以問你一件事,勞工有拒絕的權利,請問你認為有多少勞工敢拒絕雇主的要求呢?你認為有嗎? 洪部長申翰:第一個,服務費不是雇主的要求,服務費其實是跟著仲介,主要是跟著仲介。 陳委員昭姿:抱歉,我講的就是仲介,他一進來就被剝削了一些費用,全世界都沒有人這樣做啊? 洪部長申翰:我們現在希望能夠更強化直聘,就是希望未來在聘僱移工的過程可以減少對仲介的依賴。 陳委員昭姿:部長,在巴氏量表鬆綁的時候,您到我辦公室來溝通,你也說有困難,因為進來的移工遠遠不及需求又要排擠等等,那我也理解,但是我們都很清楚地告訴你,對之前的部長也是,我們就是沒有競爭力嘛!其中一個很重要的理由就是我們不學其他國家進行政府對政府的直聘,你一直都對這部分保留,只要移工一進來,他就背負了超過10萬、甚至20萬的債務,部長,就是一句話而已,你沒有競爭力啊! 洪部長申翰:陳委員,我這幾天在APEC,其實我們也跟其他的國家正在討論是不是來參考其他國家的作法,包括在直聘或者是更多政府角色的作法,這件事情我們目前確實在規劃中。 陳委員昭姿:關於直聘,希望你以勞運出身的部長,能夠真的把這件事放在心上,而且要去做。 洪部長申翰:這件事情我們對強化直聘在規劃中,所以關於…… 陳委員昭姿:部長,我聽到你承諾了喔! 洪部長申翰:我們就是希望接下來可以再減少對仲介的依賴,讓政府的角色可以承擔更多的責任,最大的關鍵是在這個地方。 陳委員昭姿:部長,再回到剛剛的議題,紡織業是勞力密集的出口產業,高度仰賴移工,所以國際上會非常關注。2016年美國白宮論壇就把臺灣紡織業的勞權問題視為焦點,尤其是仲介服務費這一塊,當時有警告,它警告我們欸!如果我們不改善,就會影響出口,但是9年、10年過去了,問題還沒有改變。現在的問題是碰到川普關稅戰,對於臺灣的紡織產業及很多產業,尤其對紡織產業來說,是雙重打擊,所以勞動部真的要好好思考,如何解決國際上對臺灣移工的疑慮,這是雙重的,你本來就有勞權的問題,你現在又要去談判,紡織業又是出口最重要的部分。部長,剛才你也承諾了,你瞭解,那你承諾…… 洪部長申翰:我們確實有看到現在國際上面有很多在討論像公平聘僱這樣的重要主題,其實就是…… 陳委員昭姿:剛剛我也有提到…… 洪部長申翰:對,就是委員剛才指教的這些議題。 陳委員昭姿:就是身分證等等那些被剝削的事實,在國際上被報告出來。 洪部長申翰:對,就是公平聘僱的議題,我們其實有留意到這件事情。從勞動部的角度,當然現在產業的部分是我們的談判團隊在跟美方進行談判,可是我想從勞動部的角度,我們當然要顧住勞工權益的部分,不管是本勞或者是移工,勞動部最重要的出發點會在這裡。 陳委員昭姿:部長,另外有一群很需要你幫忙的是身障及早療兒童家庭團體的陳情,目前身障兒童申請外籍看護的條件跟成人一樣,狀況要非常嚴重,右邊這個圖你應該非常熟悉,但是爸爸媽媽們認為中輕度的兒童……其黃金療癒時間是前6個月,如果在18歲以前能夠持續做復健,未來有很高的比例他們能回到社會跟社會接軌,這些家長需要一些鬆綁的標準,第一個,讓家長能夠繼續工作,照顧他們的家人,能夠專注於幫助這些孩子進行早療的復健,所以他們不是只有喘息服務或短期服務,他們需要是一個比較長期的協助。部長,我的時間有限,我要跟你說,身心障礙目前有五萬多人,但是其中屬於這一群的人,很重度的大概有84%(四萬多人),目前早療通報有三萬多人,加起來有8萬個家庭在期待,部長可不可以研議一下,這8萬個家庭是特別需要照顧的孩子及家庭,有沒有辦法幫幫他們? 洪部長申翰:跟陳委員報告,因為這個議題比較大的程度是關於很多身心障礙,包括這些可能比較需要幫助的小孩,關於這個整體的照顧政策,我們當然願意…… 陳委員昭姿:你思考一下,納入你的…… 洪部長申翰:我們當然願意在這個部分跟衛福部合作或者是討論,我們願意,可是因為這個議題本身包括早療、包括身障兒童整體照顧政策的部分,尤其這裡面…… 陳委員昭姿:部長,我要你的態度,你要不要照顧這群人?有沒有準備、想辦法照顧這群人? 洪部長申翰:陳委員,我要說明一下,一個政策可能不只是簡單……我們願意跟衛福部來討論這件事情…… 陳委員昭姿:我要的是你的態度…… 洪部長申翰:尤其是早療跟身障兒童在照顧方面的門檻比較高…… 陳委員昭姿:部長,我在講背後的……很多事都是跨部會的。 洪部長申翰:對,它會涉及到……所以就跨部會的角度來說,我們願意跟衛福部來做這個事情的討論。 陳委員昭姿:好,你願意做這件事情。 洪部長申翰:我們願意跟衛福部討論這個議題,看怎麼樣協助早療跟身障兒童更多,可是這可能不是單一片面…… 陳委員昭姿:很寶貝、很照顧他們…… 洪部長申翰:但它是一個整體的照顧政策。 陳委員昭姿:勞工真的很辛苦,需要你們好好照顧。 最後一個問題,口罩國家隊──宏瑋爆出經營不善,有員工控訴他們突然沒了工作、沒了收入,去跟勞工局申請失業補助時才知道宏瑋根本沒有幫他們繳勞、健保費。過去我們三不五時就會聽到經營不善,然後勞工失業了、沒有繳勞、健保費;換句話說,這些公司沒有繳勞、健保費,對於這件事情,勞動部、地方勞工局都沒有辦法預防嗎?你看他們勞、健保費繳不出來就知道經營有問題了,為什麼要到最後爆炸了呢?讓勞工直接去面對呢? 白局長麗真:跟委員說明,站在確保勞工權益上面,如果公司今天有從勞工的薪資裡面扣繳保費而沒有繳交給勞保局,依據勞保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只要勞工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一樣可以保險給付,權益不受影響。 陳委員昭姿:不是,它沒有繳勞、健保費,那你說讓業者……你們應該要防範啊,還是等它出問題了才處理?他們勞、健保費欠繳就讓它欠繳?墊償基金欠繳就讓他們欠繳?等出事了、勞工失業了,勞工自己再來救濟,這是方法嗎?你們不是在最後的時候…… 白局長麗真:委員,我這邊再做一個補充,勞保局平常在做保費的催繳,如果遇到投保單位欠費達一定程度,我們會依相關法令規定通知地方主管機關…… 陳委員昭姿:我的意思是,你們就知道他們經營不善嘛,某個程度就要去關注跟處理這個問題,不然受害的就是勞工,而且勞工根本不知道他的老闆沒有幫他繳勞、健保費,我的重點在這個地方。 洪部長申翰:委員,因為你現在談的是保費,關於保費的部分,我們當然有一定程度去要求他們趕快來補繳…… 陳委員昭姿:但是受害勞工…… 洪部長申翰:對於經營不善的部分,其實坦白說,欠繳的企業也不見得都是經營不善的,我們看到有些經營不錯的也欠繳…… 陳委員昭姿:部長,你們可以有一些機制先稍微看看,有些沒有繳的,他們出問題的機會很高…… 洪部長申翰:是。 陳委員昭姿:因為你們要照顧勞工基本權益嘛。 洪部長申翰:所以我們可以來看,如果欠繳時間比較長的話,我們可以重點關注,我想這部分我們可以…… 陳委員昭姿:你可以做吧? 洪部長申翰:我們可以重點關注。 陳委員昭姿:勞動部要保護勞工,就知道路會走到那裡,那我們現在就讓這條路不要走下去。 洪部長申翰:我們可以重點關注,如果有欠繳時間比較長的。 陳委員昭姿:好,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好,謝謝。 接下來請林月琴委員來詢答。 林委員月琴:(9時44分)主席,麻煩請勞動部部長。 主席:請部長。 洪部長申翰:林委員好。 林委員月琴:部長早。針對於解凍案,本席想跟你做一些討論。根據大法官釋字第549號解釋,勞工保險的遺屬年金請領人資格,包括配偶、小孩跟受到被保險人生前扶養並有共同生活事實的兄弟姐妹;在勞工保險條例的規定裡面,被保險人在投保期間內死亡,這些對象是可以領取的,如果在退保後死亡的話則可領一半。這些法條都不斷有民眾反映,生前扶養被保險人的兄弟姐妹或者沒受到被保險人扶養的兄弟姐妹,在被保險人死亡後,兄弟姐妹事實上是沒有請領資格,等同於處罰單身的條款。所以本席認為,儘管無法滿足民眾的需求,至少應該要有充分的資料去支持政府的立場,好向民眾說明,而不是一句大法官解釋就糊弄過去,本席認為這個解凍條件是希望能夠評估這項修正並預估涉及人數跟增加的費用,這部分你們都沒有給我回復,是不是可以請部長回答? 陳司長美女:跟委員報告,這個議題主要是勞保的單身條款…… 林委員月琴:是。 陳司長美女:主要是依照91年大法官會議第549號解釋,認為遺屬津貼是所得的替代,目的在於避免遺屬生活無依,所以要受被保險人生前扶養為條件…… 林委員月琴:這個我都知道,我們當初希望你們……假設去做修正的話,涉及的人數跟增加的費用是多少?我主要是想先請你們預估,這樣才可以為下一步考量,如果要修正的話,那個鋪陳有沒有可能性?可是我至今都還沒有收到這些資料。 陳司長美女:有關財估的部分其實我們也處理了,但前提主要是涉及大法官會議解釋,這個案子在104年的時候我們也曾經提過修法草案…… 林委員月琴:我現在就是想先知道資料,我並沒有說你們要不要修正,我現在想知道的是,如果一旦修正的話,那個財估狀況到底是什麼?我只是要資料,可是一直都沒有拿到,你們就一直在跟我解釋大法官解釋怎樣,也就是現在民眾的感覺,你們每次都解釋說,因為大法官解釋…… 陳司長美女:因為這個部分…… 林委員月琴:我只要你們現在去估算,從過往的經驗去估算出金額大概是多少,這種資料不能給嗎? 陳司長美女:這個問題的前提其實是這個議題能不能放寬,能放寬的時候我們才去處理財估,主要是因為大法官會議解釋以及各個社會保險的連動關係,那當然這個部分…… 林委員月琴:我就反過來講,就是因為想知道這種估算,才知道未來可能會應對的狀況是什麼,所以我不知道為什麼資料不能給? 陳司長美女:是。 林委員月琴:部長,是不是可以麻煩一下? 洪部長申翰:這樣好不好?關於這個事情,我們就一個禮拜內提供給委員初步的估算,好不好? 林委員月琴:好,謝謝部長。因為這一直存在爭議,不是一張沒有通過申請的公文就可以平息,而且我覺得真的要……如果真的有窒礙難行,也要有個精準的數據之後再來做說明。 洪部長申翰:是。 林委員月琴:接下來本席想問的是,我相信部長也聽我講過好幾次,針對屆齡退休年齡還一段時間的人,像55歲以上者,他們遭受到雇主逼退或是優退的這個社會問題是存在的,從我進來就一直收到滿多案子,我每次質詢時都會問,這次審預算的時候我也再度提出來,他們等於是55歲就離開了職場,而且我們又缺工,可是因為雇主的心態是,因為他已經到主管級,當然他的薪水偏高,雇主把他優退之後可以聘薪水稍微偏低的人來做主管。我希望能夠提出一些解方,所以我本來提出來的解凍條件是請勞動部針對未滿65歲遭受到雇主提出提前退休或者離開原有職位者去做一些調查,可是質詢始終也沒辦法拿到,然後凍結預算也是希望你們可以提出這個,可是現在也都還是沒有任何結果。我們希望你們可以做一個調查計畫,可是到現在還是沒有辦法,為什麼? 謝司長倩蒨:跟委員報告,上次在預算處理的時候我們也很關心這個部分。事實上他被勸優退……也就是說,不管是勸優退或是他自己提請退休,我們會請縣市政府來協助…… 林委員月琴:不好意思,我要的不是這個,我一直希望你們去做調查、去了解這種狀況。 謝司長倩蒨:好,我再跟統計處討論。 洪部長申翰:我想這個我們可以來調查。 林委員月琴:好,謝謝部長。 第三個就是針對身心障礙現在大概有120萬人,113年身心障礙者的勞動人口跟非勞動人口的比例,大概是22比78,15歲以上的勞動參與率為21.9%,失業率為7.1%。身心障礙勞動力需要政府提供就業服務者,占32.5%;身心障礙非勞動力有14.4%具工作能力,7.7%有工作意願。面對這樣的數字,本席關注的問題有二:身心障礙勞動力是否得以充分就業?以及非勞動力有工作能力者是否被發掘出來並獲得工作機會?在臺灣的現狀之下,本席要求勞動部提出身心障礙者一般性工作…… 洪部長申翰:提出的意思是? 林委員月琴:所謂提出就是推介之促進方法與推動時程規劃,避免用庇護性工作來混充統計數字,畢竟現在身心障礙者幾乎都去庇護工廠工作。就勞動部的解凍報告,我想提出一個要求希望你們回應我,我的要求是希望你們能提出更多……因為你們給我的是現行的就業促進措施,但這些措施不需要你們告訴我,我自己會查閱。我想問的是精進部分,也就是身心障礙勞動力到底有沒有充分就業?還有,非勞動力身心障礙工作者到底能不能被發掘,讓他們有工作機會? 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第一個,這幾年在身權法通過後,包括我們所訂定的進用足額單位比率一直在創新高,我覺得這邊的努力是有效果的;第二個,其實我們一直在研擬有關身心障礙者在職場的合理調整行政指導,我們認為這部分也會有幫助,如果有更多的職場可以在合理調整上做得更好,也會有所幫助。再來,其實現在我們在擬定規劃職業重建服務對象,包括整體職業重建服務量能、包括職務再設計部分,我們希望能夠做得更仔細。我想這些都是希望能讓身心障礙者在就業上可以更精進的作法,而不是僅限於既有的。 林委員月琴:部長,我相信你也了解,其實私人事業單位跟公務體系一樣,都有定額進用制度。可是臺灣產業的中小企業比較多,所以開出來的職缺相對少,為什麼?因為中小企業要滿一百人才會聘用一名身心障礙者,甚至有些雇主就直接繳錢,不聘身心障礙者。所以勞動部應該要思考的是,有沒有真的讓身心障礙者……而不是以庇護工廠的工作來作為他們的就業機會。 洪部長申翰:我剛才跟委員所報告的並沒有特別提到庇護工廠,當然庇護工廠是另外一個區塊。但就我剛才講到的定額進用包括職場的合理調整、包括很直接的職業重建,這些都是高度專業,我們希望把這些專業的能量做得更好。 林委員月琴:我再提醒部長,精障者在人際溝通上是有一些困難的,就此勞動部未來有什麼對策?畢竟他們在職場中有時候會碰到這樣子的障礙。 劉組長玉儀:我們有辦理精障者社區支持計畫,並透過精障者的支持性就業服務來協助他們順利進入一般職場…… 林委員月琴:不好意思,我聽不太到。 劉組長玉儀:我們有辦理精障者社區支持計畫,並透過精障者的支持性就業服務來協助他們順利轉銜到一般職場。 林委員月琴:最後,針對外籍家庭看護工的照顧訓練與精進作法上,本席想請教,移工的照顧服務訓練不是在比誰上課的時數多,是看授課後的結果。請問,移工海外訓練的結果能具備本國照顧服務員的功力嗎? 洪部長申翰:就訓練時數來說,我認為跟本國照顧服務員在技能上還是會有差距。 林委員月琴:所以該如何補足?之所以在國外訓練,為的是進入本國後能立即上工。 洪部長申翰:就訓練來說,我們可以做課程強化,不過這需要與母國相關單位合作。確實沒錯,跟本國訓練比起來,包括受訓強度在內,甚至薪資都還有落差,這是目前確實的狀況。 林委員月琴:勞動部對海外訓練中心有無查驗制度?知道其上課內容嗎?如何確保品質? 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就整體移工政策來說,我們正在做整體檢討,包括是不是能多瞭解海外招募、包括檢或訓的能量,這部分現在確實在檢討中。 林委員月琴:另外,關於海外訓練的時數跟收費狀況,勞動部有掌握嗎?如何確保時數灌水不是為了多收錢? 黃署長齡玉:跟委員說明,海外訓練原則上由海外仲介公司所提供,移工入臺之後我們發現,雇主普遍反應他們在語言方面及技能方面不夠成熟。所以本署也針對這部分提供入境後的學科及語言方面的訓練時數,有實體的也有數位課程,均可供雇主選擇。所以目前我們有開辦,也有一定的訓練量,相關資料我們可以提供給委員參考。 林委員月琴:再麻煩。最後這四項是我一直很關注與期待的,後面的相關資料再麻煩提供給本席,特別是就業促進也麻煩部長多費心,以上,謝謝。 洪部長申翰:謝謝林委員。 主席:接下來請陳菁徽委員做詢答。 陳委員菁徽:(9時56分)謝謝主席,謝謝各位委員。請洪部長。 主席:請部長。 洪部長申翰:陳委員好。 陳委員菁徽:謝謝部長。這應該也是您非常關心的,很多人都知道你是棒球迷,新一屆的職棒球員工會理事長已經出爐,在上一任陳傑憲當理事長時創了首例,也就是運動產業的首次團體協約,明訂工作條件、福利保障以及選手代表的制度性地位等等。當時勞動部從旁扮演了輔導角色,也建立互動。新任工會理事長上任後說,他有一個新目標,希望可以催生團體協約2.0,並列出一些他很在意的內容給部長參考。第一個,他希望制定像大聯盟已有的溝通平臺,也就是可以有例行性的、制度性的讓大家一起坐下來談的勞資關係小組;第二個,希望可以更促進選手的權益,這些權益包括高溫、白天、正中午時可以延賽等等;第三點,這是國外的趨勢,即贊助選手的廠商要用選手的肖像,卻需要自己的球團同意等等,希望可以改變肖像權的問題。以上三大目標是在當選那天所提出來的,是他未來希望達成的目標。不過他們現在擔心的事情是,聯盟蔡其昌會長可能在2027年卸任,理事長吉力吉撈‧鞏冠則到2028年才會換人,所以他們很害怕這一、兩年在談進度時,可能談到一半會長就換人,因此希望藉由這個機會來向部長反映,是不是可以請勞動關係司幫忙?因為你們有一些很不錯的團體契約案例,可以從旁輔導並分享給他們,進而協助他們。 洪部長申翰:這幾年各工會有關團體協約的進展其實滿好的,針對職棒球員工會所提的要求,我們會全力來協助。 陳委員菁徽:所以你們可以主動跟工會…… 洪部長申翰:當然。 陳委員菁徽:主動跟聯盟接洽? 洪部長申翰:我們其實有參與當天的會長交接,所以我們會全力協助。 陳委員菁徽:對於這三點他所在意的內容,您是審慎樂觀的? 洪部長申翰:我不是說審慎樂觀,但我們會全力協助。 陳委員菁徽:好。其次,有關4,100億特別預算,我們看到勞動部也占了其中一部分,包含受衝擊再就業,簡單來說,就是協助這些可能會面臨失業的勞工為主,是嗎? 洪部長申翰:這個部分確實比較是針對已經受到關稅衝擊或者因此產生的失業,我們要怎麼協助他們重返職場,甚至希望能夠做到比過去對失業勞工的協助再更進一步,所以我們會整合更多其他的就業服務。 陳委員菁徽:好,我在5月2號其實有跟您索資,但是過了快半個月,今天早上才拿到再就業計畫相關的說明資料,因為您有好幾個再就業計畫,我也想知道之前的成效是如何。之前我看您當立委的時候其實常常質詢這個議題,您說臺灣婦女的再就業跟日、韓比是偏低的,您在APEC也有講到這一類的議題。投影片是跟你們索資13天之後,才終於在早上拿到了數據,在113年婦女再就業計畫協助3萬8,000人重返職場,你們認為有達到原本訂的3.5萬人,可是本席覺得非常可惜的是預算執行率只有25.5%,也就是說這3萬8,000人大部分沒有辦法請領到你們的補助,針對這一點,您有什麼想法?是不是可以提升? 洪部長申翰:跟陳委員報告,其實對於目前預算的執行率我自己也不滿意,所以我們新任的黃署長在4月上任後,我也交付給他一個重要的任務,因為就業計畫不是只有一支,其實是很多支相關的計畫,有些計畫之間彼此都有一點重疊,有時候也會影響彼此之間執行的效能,所以我在4月的時候就請黃署長……接下來我們會有一個關於就業計畫的總體檢,會有一個總體檢的計畫…… 陳委員菁徽:因為這個是執行率最差,還有其他也不太好的。 洪部長申翰:就是希望能夠把這些相關執行率可以做得更到位或幫助的人可以更多。當然我們有一些KPI是有達到,可是我自己是希望能夠做到、能夠協助到,尤其是拿到我們的獎勵,包括拿到我們獎助的人,其實可以更多,這個部分我們可能包括…… 陳委員菁徽:所以我們什麼時候可以看到您的新方案? 洪部長申翰:其實黃署長4月的時候剛上任,因為計畫很多,計畫不是單一單一檢討,可能是幾十支計畫同時要檢討…… 陳委員菁徽:是。 洪部長申翰:所以這部分我是給黃署長大概3個月的時間。 陳委員菁徽:好,我們3個月跟您追一下你們想要怎麼改善再就業計畫。 洪部長申翰:好。因為我也很關心這個部分,我覺得確實我們有可以做得更好的空間。 陳委員菁徽:好,再來,這也是這幾天很多網友他們在討論的,執政黨委員有提到,多放假很擔心勞工會被AI取代,我們想知道勞動部長對這一件事情的看法如何? 洪部長申翰:我想AI的普及本來就會有相關勞動的議題,這是一個很多學者相關的問題,但是我講,因為現在…… 陳委員菁徽:但是這跟放假有關係嗎? 洪部長申翰:所以我說現在國定假日的條例通過以後,從勞動部的角度,我們其實就是應該要依法協助這個條例的執行。我想我們的態度就是這樣子。 陳委員菁徽:對,但是AI跟放假有關嗎? 洪部長申翰:我想AI本身是一個議題,針對國定假日的議題,我想我們勞動部的態度就是協助執行這個依法通過的條例,尤其是兼顧到勞工相關的權益。比方說,如果雇主真的同意勞工要在國定假日出勤,是要給雙倍工資的,像這樣子的提醒跟協助執行,我想這是勞動部在修法通過後會來做的。 陳委員菁徽:是,理解。在這邊簡單的跟部長報告,為什麼AI跟放假並沒有特別的相關?因為AI取代的是簡單或者是重複性高的事情,但是放假這件事情是保障勞工的權益,所以部分技術被取代跟保障勞工的權益,其實這兩個議題是不能混為一談的!在這邊比較希望部長重視的地方是,因為根據勞動部自己的一個大調查,有3%的企業已經開始使用AI做為面試協助的工具,34%正在考慮使用,可是最近國際上發現,像Amazon用之前內部的數據去做,他們從2014年開始研發,結果他們在2015年發現,用之前的數據會反映可能履歷表出現「女性」會被扣分,因為他們過去的聘用紀錄大部分聘僱的是男性,他們2014年開始研發,結果2018年就決定放棄這個實驗性的系統;另外,其他像華盛頓大學也做了大規模的分析,發現如果用AI評估履歷,有可能比如說,男性的姓氏會被評比較高分或是黑人的姓氏比較容易被評低分,它無意中會加劇原本就存在的職場歧視問題。 部長也知道,AI基本法這個禮拜在立法院有密切地討論、有聯席的會議,我們想追一下您的進度,因為之前勞動部希望針對就業市場使用AI的相關規範提出指引,相關進度如何? 洪部長申翰:我想剛剛陳委員提到,也有很多人都提醒,在AI的使用裡面,可能會強化某些主流觀點的偏誤,跟主流觀點的產生的歧視,所以這也是在這裡面,尤其運用在職場上面大家需要注意的問題,所以其實我們現在也在擬定相關指引的部分。 王司長厚誠:跟委員報告,總共有3個指引在今年年底會完成。 陳委員菁徽:今年年底。 王司長厚誠:對,就業歧視的部分。 陳委員菁徽:在這邊其實只是稍微提醒,投影片是歐洲2024年通過的人工智慧法案,它規定在招聘的時候要注意以下,比如說透明度或是資料的品質,有沒有偏誤、人為的監督和干預,還有AI的素養培訓,希望在這邊給部長建議,這些國際上把列入求職的方式,也可以放到您的指引當中。 洪部長申翰:我想這些問題是在使用AI時大家會共同面對到的問題,所以我們也會跟AI相關應用的專業者來討論怎麼克服這些問題,這是大家共同的問題,這不是只有臺灣會面對這件事。 陳委員菁徽:是,好,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好,謝謝陳委員,謝謝部長。委員會在這邊作宣告:我們到王育敏委員詢答結束後,休息10分鐘。 接下來請邱鎮軍委員詢答。 邱委員鎮軍:(10時7分)主席好。請洪部長。 主席:部長。 洪部長申翰:邱委員好。 邱委員鎮軍:部長好。我剛剛聽了一下,今天我們談解凍案,解凍案現在送進來之後,未來應該要加快執行的進程吧? 洪部長申翰:當然就是我們希望…… 邱委員鎮軍:會影響嗎? 洪部長申翰:我們希望編的預算都可以如期執行。 邱委員鎮軍:我現在比較好奇,我們地方的補助款現在是50%嗎? 洪部長申翰:地方的補助款? 邱委員鎮軍:地方的補助款。 洪部長申翰:哪方面的補助款? 邱委員鎮軍:就是我們勞動部補助地方的有限制嗎? 洪部長申翰:其實我想不同的項目、不同的計畫會有不一樣…… 邱委員鎮軍:我講會影響嗎?就給地方的? 洪部長申翰:你說預算凍結或刪除會不會造成影響,是不是? 邱委員鎮軍:現在行政院不是說先減少50%嗎? 洪部長申翰:對,這部分指的是明年度的預算。 邱委員鎮軍:所以今年不會就對了? 洪部長申翰:我想行政院主要在敘述跟規劃的是針對財劃法通過後跟地方補助的部分…… 邱委員鎮軍:財劃法還沒有實施對不對?可是有些地方,我看其他單位、其他部會好像已經開始實施。 洪部長申翰:實施什麼? 邱委員鎮軍:減少50%的部分。 洪部長申翰:我想我們現在…… 邱委員鎮軍:勞動部沒有是不是? 洪部長申翰:因為我們現在在討論的是114年的預算,跟114年預算的解凍。 邱委員鎮軍:我知道,我現在是問別的。 洪部長申翰:114年的預算目前還沒有用財劃法在做相關的規劃跟分配。 邱委員鎮軍:所以勞動部還沒有就對了? 洪部長申翰:對,我們現在就是按照114年相關的編列來去處理。 邱委員鎮軍:我再問你,關於勞動及就業平等業務這項預算我問了好幾次,你一直在反駁,我再問一次,在這筆預算裡面,除了產檢假、陪產檢假補助,是不是還有其他被質疑過去執行成效不彰的經費,有嗎? 洪部長申翰:主要這個項目,還有其他比方說落實勞基法,包括說我們協助勞政機關的培訓,也包括最低工資審議、減班、休息相關的統計通報、職場性騷擾的防治,然後跟…… 邱委員鎮軍:都在裡面,對不對? 洪部長申翰:對,相關的業務費執行大概花一千一百七十幾萬。 邱委員鎮軍:對啊,都在裡面嘛。你上次說凍結的原因你覺得很困惑,我們看一下我們上次講的,你說為什麼其他勞基法的問題去影響到新手爸媽的權益,當時你是這樣認為的嘛! 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其實我想表達的是,如果覺得我們這邊做得不足,可是你卻把這方面相關經費刪掉,那不是對於勞基法的落實、性騷擾防治反而會更不利嗎?我的困惑主要是這件事。 邱委員鎮軍:你說影響到新手爸媽的權益……你先不要說話,你就我的問題回答就好了。你認為決議(十九)、(二十)就平司這一項目王正旭委員、楊曜委員、林月琴委員、林淑芬委員、范雲委員、陳培瑜委員還有劉召委等這幾位民進黨委員都針對這部分提凍結案,所以他們也是亂凍結嗎? 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我討論的是因為我們其中有一個提案,這個提案裡面是刪減800萬再加上凍結20%…… 邱委員鎮軍:對嘛,所以他們也是打壓新手爸媽嗎? 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我指的是我們這個提案裡面是刪減800萬再加上凍結20%,可是這些委員並沒有提刪減啊! 邱委員鎮軍:凍結啊! 洪部長申翰:所以我跟委員說明,我其實指的是我們有一個提案,這個提案是刪減800萬再加上凍結20%。 邱委員鎮軍:你那天講的是2,000萬,不要現在又變了。你們現在的說法就是拿新手爸媽當盾牌去掩護你們。 洪部長申翰:委員,不是。 邱委員鎮軍:你是挑在野黨來做這個指控,那其他委員講的都不算。 洪部長申翰:委員,我可以來說明,這一整項裡面是9,700萬,其中新手爸媽陪產檢的補助是8,500萬,所以還有大概1,200萬左右,可是這1,200萬是用在什麼地方? 邱委員鎮軍:刪減800萬,對不對? 洪部長申翰:我剛才說,1,200萬是用在落實勞基法、最低工資審議、落實職場性騷擾、我們很多性別平權相關的培訓,我並不是要把這個刪減或者凍結全部用在產檢、跟陪產檢的獎補助,並不是,可是一定會影響產檢跟陪產檢的獎補助,因為這一整項裡面就是給新手爸媽跟勞工落實勞基法或者是性騷擾防治相關的業務,無論怎麼刪都一定會影響到這個大水庫裡面的這些項目。 邱委員鎮軍:好啦,你可以選擇不認錯,但你也改變不了你誤導民眾、刻意抹黑,把正常的監督預算說成打壓新手爸媽,這個其實就是造謠。 洪部長申翰:邱委員,我沒有造謠。 邱委員鎮軍:你把我們大家的信任當成操作的工具,就像拿火點在自己身上,這就會讓民眾對你的信任爆炸。 洪部長申翰:邱委員,這個案子被刪減是事實、這個刪減是事實。 邱委員鎮軍:你既然不承認,所以我想我們就這樣認定,就不要再講了。 洪部長申翰:邱委員,我在講的是事實。 邱委員鎮軍:我再問,勞動部的粉專有些貼文可以直接留言,為什麼有一些設定要追蹤滿24小時才能留言? 洪部長申翰:因為會有一些假帳號。 邱委員鎮軍:會有一些假帳號,所以不是碰到爭議的議題你才去限制? 洪部長申翰:所以我們還是讓大家都有……沒有。 邱委員鎮軍:我們同意政策需要宣導,尤其勞動權益的部分,不能讓人民不知道自己的權益該怎麼主張,但我請問一下,我們現在社群經營的宣傳方式真的有效嗎?效果怎麼樣? 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在去年底我們檢討開口契約的時候,我們就把勞動部開口契約的標案停下來了,所以現在勞動部是處在一個沒有開口契約宣傳標案的狀態,目前很多我們社群媒體的宣傳都是很辛苦的靠我們公務同仁在協助的。 邱委員鎮軍:所以都是自己弄就對了,沒有在做……那以後怎麼做? 洪部長申翰:以後我們當然還是希望能夠有專業的人士來協助,可是至少我可以跟委員說,從今年1月到現在,目前都是沒有開口契約媒宣標案的狀況,我們很辛苦努力在經營,但這部分也是在檢討去年大家詬病的一些問題。 邱委員鎮軍:未來如果再發包開口合約的時候,關於你們的一些規定,當然希望你們對整個成效要追蹤,比如說勞工對勞保不了解的部分、勞工對工時加班權益理解不清楚的部分或者是勞工對勞動契約的誤解等等,我想這些在線上都可以說明;我也希望互動性要好一點,為了要便民,你必須要把這個東西放在開口合約的規定裡面。 洪部長申翰:委員,你現在講的是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我們會對開口契約的適用範圍做檢討、做適當的限定,因為大家現在都不希望開口契約被擴大使用,這部分會檢討;第二個是在宣傳內容上面的成效希望能提升,我覺得這兩個部分我們都會來做。 邱委員鎮軍:好啦,一起加油。我看今天大家都比較忙,謝謝。 主席:謝謝邱委員,謝謝部長。邱委員,因為你剛剛有提到,我要回應一下,我是有凍一個50萬,但提出報告後就始得動支,謝謝。 邱委員鎮軍:差不多啦。 主席:誰跟你差不多! 接下來請王育敏委員來詢答。 王委員育敏:(10時16分)謝謝主席,有請洪部長。 主席:請部長。 洪部長申翰:王委員好。 王委員育敏:部長好。部長,我先請教一個80歲以上、有老人的家庭關心的問題,就是在113年(去年)12月31號通過80歲以上老人免評巴氏量表,你們要訂定相關子法,現在已經快要半年了,我去地方走動,很多有老人家的家人都在問說:委員,那個不是立法通過了嗎?什麼時候會實施? 洪部長申翰:我們現在目標是在7月底、8月的時候,希望讓它上路。 王委員育敏:怎麼又變7月底、8月?我記得第一時間你們不是說半年嗎? 洪部長申翰:因為公告是1月。 王委員育敏:怎麼作業時間這麼慢,你們遇到什麼問題嗎?能快則快,這是立法已經通過的東西,按照立法的原則,你們如果是一個有效率的部會,半年內應該要提出子法吧? 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因為這裡面涉及我們要讓重症能夠分流,還涉及到其實有很多人力需要補實,有關人力的財源,我們在上個禮拜就安基金委員會通過,現在有相關財源跟人力規劃,這些人力要再訓練;也包括我們要跟來源國協商、要有更多移工進入,這裡面涉及到的層面非常非常多,所以我們才會訂半年的時間。 王委員育敏:你說半年,6月底就到半年了,現在已經是5月中了,你們原來講的是半年,大家期待就是6月底,你現在又變8月。 洪部長申翰:不是,王委員,這是1月20號公告的。 王委員育敏:那也不會到8月啊! 洪部長申翰:我剛才說7月底。 王委員育敏:你剛說7、8月。 洪部長申翰:我剛才說7月底,我們現在的目標就是7月底。 王委員育敏:好,那就7月底。 洪部長申翰:希望能夠上路,現在都還在程序內。 王委員育敏:7月底可以正式上路? 洪部長申翰:是。 王委員育敏:好,這個是很多家裡有老人的家庭很關心的。 接下來,我要問你有關勞保會不會破產的問題,因為今天有很多的解凍案,當時本席在提預算監督也非常關切勞保會不會破產的問題,在解凍報告你們提出來會再延後3年,從原來2028年再延後3年就是2031年勞保會有破產的問題。不過大家還是要很嚴肅看待這個問題,我們如果看到潛藏負債,潛藏負債增加為13.23兆,這是個天文數字,這件事情我們看到民進黨執政之後,上一任的部長發明了一個「撥補就是改革」,洪部長也是follow這樣的基調,只要有撥補就是改革。 洪部長申翰:我沒有說這句話。 王委員育敏:你沒有? 洪部長申翰:我沒有說這句話。 王委員育敏:我記得我當時問你的時候,你說撥補是改革,所以你現在…… 洪部長申翰:委員可能記錯了。 王委員育敏:我記錯了,是不是?好,你對於勞保會破產這一題,上一任的部長說撥補就是改革,他覺得他已經改革完畢了,請問洪部長,在這件事情上,你要怎麼做? 洪部長申翰:對於勞保的問題,我們一直很嚴肅面對,包括如何讓勞保基金維持水位的作法,我們其實一直主張用多元的方式來維持水位,而撥補是其中之一;包括我們也在看要如何提高投資效益;甚至在整體的勞保制度上,如何克服勞保保費在收取上或給付上的一些問題,這些其實我們都很積極在做,當然這是一個很艱難的問題,可是我們並不認為這只是一個純粹的撥補問題。 王委員育敏:我剛剛聽到的是,你有打算更動撥補跟給付的部分?就是給付的條件…… 洪部長申翰:不是,我是說在給付的操作面上,我們要怎麼去確認可以如實收到該收的保費,在這部分,我們也做了一些精進的檢討。 王委員育敏:你的那個檢討可以提供給我們委員會嗎?因為過去很少聽到部長在這件事情上有所著墨,你剛剛說我可能記錯了,因為我當時的印象就是你認為政府會負起最終責任,所以不需要進行相關的勞保改革,對不對? 洪部長申翰:欸,政策…… 王委員育敏:你說政府要負起最終責任,本席就要問你的態度了,因為本席還有其他委員也都有提出來,希望政府最終支付責任能夠入法,也已經送到委員會來了,請問你會不會支持這樣的修法?既然民進黨執政完全沒有要去做任何勞保制度的改革,以前還會說要研議,現在是完全不研議了,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我們看數字,當然最終勞保是要破產的,只有政府擔起最終支付責任,只要有政府在,它就不會倒,因為之前你們都是這樣講的,如果是這樣,是不是就讓它明文入法?這個修法部長贊成嗎? 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其實我並沒有說不研議,只是這個研議必須要非常審慎,因為這確實涉及到很多勞工退休或者老年生活的相關權益,所以我是說這個事情要非常審慎。我想不管政府最終支付責任有沒有入法,現在的政策就是政府負最後責任。 王委員育敏:所以到時候進委員會討論這樣的版本,你不會反對這樣的修法吧? 洪部長申翰:我是持開放的態度。 王委員育敏:開放的態度?好,那就拜託召委,劉建國召委很關心勞工議題,而很多委員其實都有提相關版本,我覺得要讓勞工安心,如果政府願意扛起最終支付責任,至少勞工會覺得即使破產也沒有關係,只要有政府在,就能領得到錢,這也是一種安心…… 洪部長申翰:現在的政策就是政府負最終責任,所以只要有財源,我們也在思考是不是能夠增加撥補…… 王委員育敏:好,那就讓它入法,政府負最終責任,希望到時候討論的時候大家可以支持這樣的修法。 另外,我要請教有關極端氣候之下的熱危害部分。我們可以看到具體數字,2023年跟2024年比較起來,6、7、8月份熱傷害就診人數都是呈現上升趨勢,因為極端氣候,到了夏天,外面氣溫可能都是36度、38度,在這樣的工作場域工作,對勞工的健康真的會產生很大危害。職安署針對風險比較高的戶外作業的事業單位勞檢時,就會發現違規比率一年比一年高,2021年、2022年違規比率是三成,到了2023年,違規比率已經來到73%,比率真的是蠻高的,也代表雇主在這個部分其實是忽略的,該有的一些降溫措施可能沒有做,或者當勞工感到不舒服的時候,就是有一些健康風險時,就應該要立刻讓他休息,可能雇主也沒有那麼關注。針對這一塊,勞動部有沒有更積極的改善措施?因為我們看到去年違規比率高達73%,很多高風險單位幾乎都沒有做到位,七成三算是蠻高的比率,你們打算怎麼做?這件事情,你們有專案檢討嗎? 洪部長申翰:是,跟委員說明,就目前整體的氣候變遷趨勢來看,未來的溫度恐怕還會持續升高,所以當氣溫不斷升高的時候,針對高風險的熱危害問題,我們一定需要花更多的資源跟力氣去預防,現在我們是用職業安全的相關措施要求雇主實施,可是的確沒有錯,在雇主部分,尤其是戶外工作的雇主,對這件事情的意識不足,所以第一個部分,我們還是會加強宣導,但是不會只靠宣導;第二個部分,我們會有更多的能量放在勞動檢查上,因為如果雇主真的不好好面對這個問題,在未來確定氣溫會更高的情形下,可能會有更多勞工的職安風險會在這個地方發生,這是我們很不樂見的事情。 王委員育敏:好,希望勞動部要把這個部分視為重要的工作,因為它危及的就是勞工的…… 洪部長申翰:而且會越來越危及。 王委員育敏:對,勞工的健康,有些中暑是很嚴重的,勞工可能會因此喪命,所以這個部分,希望你們一方面要加強勞檢,一方面也要請專家研議一些具體、有效的方案,針對這樣的作業環境要如何有效降溫或者有更好的防護措施來協助勞工,另外就是允許勞工一旦有不舒服情況,應該就可以有立刻停工的權利,我覺得這幾項你們應該都要有更好的落實,好不好? 洪部長申翰:好。剛剛委員說的,包括現場的作業、包括設計休息的場所,讓勞工有地方休息,而這個休息場所的設計跟規劃都會是在我們整體檢查的範圍內。 王委員育敏:OK,好,謝謝。 洪部長申翰:好,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 休息(10時26分) 繼續開會(10時39分) 主席:繼續開會。 請黃秀芳委員質詢。 黃委員秀芳:(10時40分)謝謝主席,請部長。 主席:有請部長。 洪部長申翰:黃委員好。 黃委員秀芳:部長好。去年我們通過80歲以上長者免巴氏量表,一般民眾以為這個法通過之後,80歲長者申請外籍看護工就可以免巴氏量表,但勞動部這邊其實應該還有一些相關配套,請問部長,80歲以上長者免巴氏量表預計什麼時候可以開始實施? 洪部長申翰:就服法第四十六條修法三讀通過後,配套其實是蠻龐雜的工作,因為案件量會大幅增加,所以我們要協助地方政府,包括人力的增加、人員的訓練,也包括我們要跟海外移工來源國討論增加引進移工的數量,還有相關法規系統的修訂等等,有些地方甚至還需要空間的改變,所以我們預計大概要6個月時間,也就是到7月底比較能夠上路,因為如果不把這些相關配套做好的話,很可能會對移工聘僱市場造成很大的衝擊跟混亂。其實我們現在已經陸續聽到一些重症家庭的擔心,覺得未來聘僱移工會更為困難,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在這裡面一定要能夠去設計一個重症跟一般分流的機制,希望讓重症的家庭能夠減少聘雇相關的時間成本跟阻礙。 黃委員秀芳:好。一般的民眾他們以為這個法通過之後……其實還有一些相關的配套措施。 洪部長申翰:是。 黃委員秀芳:就是預計在7月就可以上路? 洪部長申翰:預計7月底。 黃委員秀芳:OK,好。 接下來我想請教,在這個禮拜……5月20號應該是算下禮拜,是臺北國際電腦展,大家看到這一次的主題有很多,譬如聚焦在智慧運算、機器人、次世代科技、未來移動等主題。那我想請教,在這樣的AI浪潮下,勞動部的角色是什麼?其實很多人擔心,不論是藍領或白領會擔心這樣子的AI浪潮,會不會變成有一些工作可能會被機器人所取代?不論是白領或藍領都有可能被機器人所取代,我不知道勞動部針對這部分有什麼樣的因應措施? 洪部長申翰:因為現在對於AI應用的普及度越來越高,也在很多的層面都有應用,可是確實AI對於勞工的工作影響可能會有好幾個不同的向度,有些人會認為AI其實好像可以來協助克服一些缺工的問題,或者是讓很多的職場或者是企業的運作更有效率,可是它可能也會取代一些低技術的勞工,目前看到是有這種可能性,所以它的影響層面是很多的。我想這些議題,勞動部其實都跟相關的專業者在研擬、在研討中,但是我們也一直在觀察接下來AI的整體發展,因為具體的發展情境可能還是要跟著發展的狀況,那我們當然可以做一些預判,但是這個會是國際上面我想很多的……不管是很多國家的勞動部會或者是勞動部門,其實都非常嚴肅跟審慎在應對的一個新的浪潮。 黃委員秀芳:其實之前我到我們彰化一個公司去參觀,原本他的公司可能一個廠房裡面也許有三、四十個人,現在因為他導入一些機器人、機器手臂,所以他這個廠房的空間裡面只需要2個人去操作就好了,這個你真的會嚇一跳耶!就全部都是用自動化、全部都自動化,然後用AI、用機器人,連搬運也是用機器人這樣去搬運。當然就是說少子化,然後一般企業的缺工議題也是滿大的,但如果全部都用AI來取代的話,其實我覺得勞動部針對這一部分應該也要有一些因應措施。 洪部長申翰:會,而且這是很大的挑戰。 黃委員秀芳:對,未來也許不是只有勞動部,可能還有其他部會,也許是從教育方面,你要進入職場,你可能就要先做一些訓練,不論是事先的訓練或者是在職訓練,我覺得這個都是一個挑戰,不知道勞動部針對這一部分,你們未來會怎麼去做?因為再來就是畢業季,學生要進入職場,也許他看到可能需要有一些電腦操作或者是機器人的操作,或者是這家公司它如果要轉型的話,也是需要在職訓練。我希望勞動部你們的在職訓練應該是要跟企業有所配合,而不是你們做你們的,然後企業做企業的,這樣培訓出來的人是沒辦法在第一線直接上工的,所以我是不是可以請部長針對這個部分再做回應? 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我們其實現在也在訂定因應AI在職場上面應用的這些相關指引,下半年我們應該會把這些指引給做好,希望提供很多企業參考。但第二個也是大家最關心的事情,就是在職業訓練或技能訓練上面,我們確實是需要更擴大的來協助,其實我們有很多勞工朋友能夠掌握相關跟AI一起協作的技能,這才有辦法去提高很多勞工在職場裡面、在工作上面的價值,或者是他的適應能力,所以原本可能會被AI去取代的,反而你反過來是能夠去駕馭AI,或駕馭這些相對應資訊化、自動化的狀況,這比較能夠因應接下來這個世代在AI浪潮裡面的需求。我想我們在一些相關的訓練裡面,也必須朝這個方向更大步的邁進,我想其實我們的心裡是有準備的,也開始要做。 黃委員秀芳:所以部長,我想請教,那你們也會跟企業有一些聯繫溝通,就是說你們未來職訓的項目是什麼樣的類型,或者他們缺工是缺什麼樣的職缺,未來你們開的職訓可以銜接,而不是說你們訓練出來的可能跟他們會有一些落差。 洪部長申翰:我們現在包括跟企業合作,也包括跟其他的產業主管部會合作,比方像經濟部,我們認為我們應該跟經濟部來合作、跟企業合作,甚至跟學校,我想多方面的合作才有辦法把這個新的勞動課題跟挑戰,做比較好的因應,勢必這需要多方的協作。 黃委員秀芳:對,其實我覺得只要到地方去看一下,真的衝擊還滿大的,就是以前可能需要很多的人力,類似水五金拋光,以前可能要用人工去做,那現在用機器手臂就可以直接做了,所以你能看到人力真的減少非常多,那未來我們的就業市場會不會因為這樣子被機器人取代,當然剛剛部長有講說,希望AI是來輔助我們,讓我們的工作能夠更有效率,而不是我們的工作會被機器人所取代。 洪部長申翰:從勞務部的角度來看,我們認為AI應用的浪潮跟影響勢必一定會發生,現在我們能夠做的是我們要強化去因應跟適應它的能力,甚至能夠駕馭它的能力,我想我們很難去心存僥倖說這個對於就業的衝擊不會發生,我們大概不能這樣去思考了,所以我們其實現在也在強化勞工AI能力的訓練,目前這一、兩年下來,其實也滿有成效的,每年訓練的人數也超過1萬人以上,可是我們希望未來還有機會可以更多,甚至跟多方來合作。 黃委員秀芳:因為我們一直覺得臺灣是一個AI的國家,不論我們從台積電半導體或是什麼,就是大家會覺得應該是要從我們自己本身怎麼樣讓臺灣成為一個科技島,那當然也不能因為這樣子,然後造成不論是白領或藍領的失業率增加。 洪部長申翰:是。 黃委員秀芳:所以我們希望勞動部應該也是要有一個跨部會的合作,而不是只有勞動部,勞動部其實也沒有那麼偉大,要做的工作很多,所以應該也是要跨部會的去合作,好不好? 洪部長申翰:是,謝謝黃委員。 黃委員秀芳:謝謝。 主席(黃委員秀芳代):接下來請劉建國委員發言。 劉委員建國:(10時50分)謝謝主席,有請洪部長。 主席:請部長。 洪部長申翰:劉委員好。 劉委員建國:部長好。部長,可不可以說一下什麼叫窒礙難行跟執行窒礙? 洪部長申翰:應該是同樣的意思吧! 劉委員建國:啊? 洪部長申翰:應該是同樣的意思。 劉委員建國:你確定? 洪部長申翰:窒礙難行跟執行窒礙,我覺得是差不多的意思。 劉委員建國:沒有先後順序?沒有一個是尚未啟動,感覺上整個計畫……就像我們在審查預算的過程裡面,跟貴單位綁了任何的條件,那這個條件基本上就會讓你們感覺是窒礙難行,所以我們就會做這樣的回應。另外一個應該是整個預算通過之後,可能在執行上出了一些問題,叫做執行的窒礙,所以這兩個應該是不太一樣的意思,對不對?我這樣解釋。 洪部長申翰:可能放在不同的語境裡面比較能夠去看出它意思的差別。 劉委員建國:這不叫做放在不同的語境吧,應該是在整個執行的面向裡面,一個是知道這個計畫這樣做出來可能會很難去執行;另外一個是可能執行到10%、5%就覺得再也執行不下去,才會叫執行窒礙嘛,我這樣解釋你能不能接受? 洪部長申翰:我可以接受,也能理解委員的意思。 劉委員建國:因為我怕你以前當委員的時候,大家的理解都一致,但是你當了部長之後,跟我們的理解就有顯著的落差,我很擔心這樣,因為在這樣的溝通上,顯然會有溝通上的窒礙,我為什麼要這麼講?因為剛剛黃秀芳委員有特別提到80歲以上免巴氏量表這件事情,你說7月就可以如期來實施,你確定? 洪部長申翰:7月下旬。 劉委員建國:7月下旬? 洪部長申翰:我們還是會讓它上路,可是上路的過程裡面其實還是會有……我剛才有補充上路過程裡面還是會造成一些衝擊,當然我們現在的配套是希望為減少衝擊做一些努力,可是確實這個法的修法通過,對於這些重症的家庭來講,就我們目前的預判來看,還是會產生衝擊的。 劉委員建國:是衝擊還是窒礙? 洪部長申翰:我們認為會先有衝擊。 劉委員建國:最後就變成窒礙難行? 洪部長申翰:是。 劉委員建國:是不是這樣?我要提醒啦,好不好?部長,因為你剛剛特別提到很多面向你都必須要去做應變嘛,對不對? 洪部長申翰:是。 劉委員建國:人力的培訓、行政上的一些措施,然後還有外籍看護來源國的供給。 洪部長申翰:是。 劉委員建國:然後還有需求者提出了相關的這些,包括輕症的、重症的、正常的、亞健康的,對於這樣的需求你們有評估過嗎? 洪部長申翰:目前是有推估…… 劉委員建國:譬如說在7月下旬開始實施的時候,你面對到提出申請的量對照過去平均量可能會增加多少的差異? 洪部長申翰:我們目前推估是可能會在很快的速度裡面,可能會增加也許10萬這樣的量。 劉委員建國:對照以前的量,差異是差了幾倍以上? 洪部長申翰:這個增加的幅度當然很大,但是我只是說,這個所謂的很快,不一定是在那個當下馬上就會來,可是我們認為它增加的速度會很快。 劉委員建國:你們足以因應? 洪部長申翰:現在就是在為因應或者減少衝擊做整備。 劉委員建國:我希望是這樣啦,希望你們不要執行不到1個月時間就產生了很多不可逆的傷害啦,這會讓人民百姓對這個政策產生很大的挑戰跟疑慮,他們會認為不是80歲以上就已經可以免巴氏量表了,那為什麼這麼難申請?這個政策的使然,執行單位要如何去因應、要如何去說明?這個你們有沒有想過? 洪部長申翰:當然現在都是在做規劃,可是確實它一開始出來的量我們預計到會很大,那在原本21萬看護工的比例裡面,其實它的幅度真的是很大的,這就是我們說的那個衝擊,而可能會衝擊到重症,確實可能會有一些想要來申請的民眾,他從提出申請到獲得許可,時間上面可能會在一開始的時候…… 劉委員建國:那我就簡單請教部長,衝擊到重症,你如何因應? 洪部長申翰:當然我們現在在因應的就是如何把重症跟這個部分給分流,其實我們現在陸陸續續都聽到很多重症家庭看護工已經表達,他們未來是不是有機會可以到比較輕症的或者是80歲以上免巴氏量表的這些亞健康家庭裡面去工作?其實這樣的聲音已經陸陸續續出來,這是我們很擔心的地方。 劉委員建國:7月下旬你們就要實施了嘛,對不對? 洪部長申翰:對。 劉委員建國:現在已經5月中旬了,不到兩個月的時間,我希望你可能要做好萬事的具備啦。 第二件事情我再請教部長,昨天我也在這個委員會請教過彭部長,彭部長有提出相關的一些計畫跟報告,根據環境部所發布綠領人才就業的趨勢報告,2024平均每月徵求2.2萬名的綠領人才,8年它的飆速成長會達到3.29倍,會直追AI人才的缺口,甚至還會超越,甚至還會超越喔!彭部長也這樣認為,他說未來隨著法規趨嚴,國際減碳的壓力升高,預估未來5年內,綠領職缺將有1到3倍的成長空間,市場對於具備碳管理與減排知識的人才需求持續增加,所以環境部在今年3月成立了淨零綠領人才的培育聯盟,在北、中、南、東四個區成立區域培育中心,結合國內的大專院校,讓民眾可以就近的來接受淨零綠領人才培訓的課程。4月26號就已經啟動了第一班,在臺師大,第一班的學員平均年齡是37歲,社會人士有八成以上,具碩士學位以上的達到73%,學員的職業有工程師、業務人員、行政助理、會計、總務等等等,顯示勞工群組對這樣的課程有高度的興趣,而且願意進修,但是勞動部在這個部分好像跟環境部目前相關的課程都還沒有進行對接。 洪部長申翰:應該是環境部有相關的課程,勞務部也有相關的課程,我們接下來預計在這些課程或者是合作辦訓上面要來進行合作。 劉委員建國:我時間有限,我昨天問彭部長的時候,他是這麼答復我啦,我請教他「部長,這個對失業的勞工有沒有很大的幫助啦?」,彭部長回答我那是非常大的幫助,就是這樣。可是你們勞動部又有一項產業人才投資計畫的資源,可以補助勞工參訓80%到100%的訓練費用,每人在三年內最高可以補助到10萬塊。 洪部長申翰:是。 劉委員建國:這個部分,貴部跟環境部也有對談喔,也談了4次了。 洪部長申翰:之前有談過,可是我們…… 劉委員建國:談了4次了。 洪部長申翰:其實在近期我會跟彭部長會面,我們會針對……就是變成…… 劉委員建國:不是近期啦,你們明天就要見面了嘛,對不對? 洪部長申翰:是、是、是。 劉委員建國:你們底下的幕僚可以談了4次,然後你們的勞發署主秘跟我講說錢不是問題,是相關細節還沒有談妥。 洪部長申翰:是,我們還要再討論,因為這包括要跟民間團體進行一些合作。 劉委員建國:我是覺得這個速度有點慢了啦,這樣的因應作為是有點不太及格啦,談了4次,錢沒有問題,細節還談不出來!然後你的近期是明天就要見面了,那是不是明天就可以談出來?因為你們兩個在部會中也算是中青輩的,應該在行動力及智慧上都是非常高的,所以速度應該可以加強…… 洪部長申翰:我們也希望能夠擴大合作,現在我們是希望能夠擴大合作,而且其實有些資源我們不希望重複浪費,所以這個合作或互相的支援,我覺得是有必要的。 劉委員建國:彭部長答應我1個星期內應該就可以跟你談出來了,那你能不能一併答應? 洪部長申翰:可以啊。 劉委員建國:可以?好,謝謝。 洪部長申翰:他說1個星期,是不是? 劉委員建國:對,沒有錯,所以在這邊講話都不能有絲毫的虛假跟作為。 洪部長申翰:是。 劉委員建國:那大家就都是1個星期。好,謝謝。 然後勞動部在5月4號又有一篇新聞報導是這麼講,臺灣少子化趨勢越來越明顯,為補足勞動力缺口,勞動部鎖定中高齡族群,訂定未來4年,就是今年開始為期4年目標,每年要增加12萬中高齡及高齡者續留或重返職場,換言之,4年要增加48萬中高齡勞動大軍。你這48萬怎麼來?怎麼推估的?給部長看一個計畫,勞動部目前規劃是若雇主繼續僱用屆齡退休勞工,勞動部會提供雇主前6個月每人每月補助1.3萬,第7到18個月補助到每月1.5萬,部分工時每小時發給70到80元,最高25.8萬,要繼續僱用高齡者促進經驗傳承與世代合作,對不對?沒有錯嘛! 劉組長玉儀:是。 劉委員建國:這是其一嘛! 洪部長申翰:對。 劉委員建國:多少人?這個目前補助多少人?已經在執行了,你們4年要增加到48萬,一年就要12萬,這個項目裡面目前為止執行了多少人數? 劉組長玉儀:目前要增加每年重返職場的中高齡12萬的目標,去年度113年有達到12萬5,000人重返職場。 劉委員建國:12萬5,000人就超標了? 劉組長玉儀:是,達到目標。 劉委員建國:那我要給你肯定嘛! 劉組長玉儀:但是在執行相關的就業促進津貼措施,因為相關的就業促進津貼措施有一些相關的條件,還有補助的一些內容及資格…… 劉委員建國:我知道你們有很多項目、很多計畫,去年有達標,對不對? 劉組長玉儀:但是就業津貼的部分仍在持續加強,因為…… 劉委員建國:你們就業津貼補助多少人數? 劉組長玉儀:以55歲以上的就業促進津貼獎勵措施,去年度是執行1,050人。 劉委員建國:1,050人? 劉組長玉儀:去年度,但是他是55歲以上…… 劉委員建國:對嘛!55歲嘛! 劉組長玉儀:對。 劉委員建國:現在你們自己講48萬中高齡勞動大軍,然後這個計畫裡面才一千多人? 洪部長申翰:我跟委員說明,我們希望讓中高齡能夠重新進入到職場的數字是有,可是我們在發出相關獎補助的人數確實是比較少,這部分我也請新任的署長針對此必須做出檢討。 劉委員建國:部長,你再聽我再講一個計畫──補助雇主繼續僱用高齡者的預計補助,這是在114年度就安基金裡面要動用一個「辦理特定對象就業促進津貼及相關僱用獎助津貼」的6.85億,是這麼寫嘛!預計補助一樣是一千多人,1,498人我們估且算1,500嘛!然後補助雇主僱用退休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38家、補助雇主辦理勞工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有30家,編了2.74億嘛!沒有錯嘛!對不對? 洪部長申翰:對。 劉委員建國:如果又以這一項來加總,坦白講,其實一年1,500人,4年也才6,000人,也占你48萬人的1.6%而已。 洪部長申翰:對,所以我們相關編列經費的資源,其執行率確實是有需要檢討的地方。 劉委員建國:45歲到65歲的中高齡除了失業還有失能外,本來還在職場,如果依照內政部的資料應該是每年約有幾十萬65歲屆齡退休高齡人口,尤其今年跟明年是退休潮的高峰。 洪部長申翰:對。 劉委員建國:怎麼讓他們屆齡之後還留在職場?然後從你的預算面向顯示基本上是很衝突的,落差值是非常大的。 劉組長玉儀:是,我們的雇主繼續僱用高齡者的獎勵措施,目的就是希望屆齡的勞工朋友能夠職場續航,然後延緩退休,所以這支計畫主要就是希望能夠補助繼續僱用的高齡者,鼓勵雇主進用,那我們今年度會持續加強來推動,以增加補助人數。 劉委員建國:部長,你聽我在跟他對話,你應該知道我要點出什麼問題。 洪部長申翰:知道。 劉委員建國:好,第三個,時間超過很多,對不起。一樣在就安基金裡面有編列一個辦理繼續僱用高齡者及中高齡者的相關補助業務,但是只編列二千多萬,同時又辦理55歲以上的壯世代,這個壯世代名稱你們還是要繼續用嗎?就業促進獎勵措施預計補助3,000人,然後匡列了1.35億。 洪部長申翰:跟劉委員說明,關於壯世代3個字,因為這個名詞是去年在預算編列的時候,但是我們其實有說,未來接下來在勞動部的計畫裡面,我們會把壯世代這3個字……因為這個名詞的使用比較爭議,可是事情我們會繼續做,但是這3個字的使用我們會來做修正。剛剛講到,確實我們在這幾支計畫裡面,相關預算的執行我都認為是有很大必須改進的空間。 劉委員建國:很大必須改進的空間嘛,對不對? 洪部長申翰:是。 劉委員建國:執行上是不是有執行障礙? 洪部長申翰:包括我們可能一些條件的設定、包括對象的設定、包括條件的設定,包括我們要怎麼樣來協助這些需要幫助的中高齡朋友可以走完,最後能夠達到政策的目標,這部分都是請發展署,也不只這個計畫,我剛才說我們會做一個整體的總體檢。 劉委員建國:好,部長就很清楚問題的所在了嘛!對不對?這個有一點算是非常破碎嘛!3個年齡群組的資源基本上是非常的分散。 洪部長申翰:是。 劉委員建國:而且也不集中,然後整個補助好像看起來很零碎,如果要做整個統計的資料,其實是會被挑戰的。 洪部長申翰:或者互相會有競合,然後會互相影響效益,其實這些事情我們都有發現,所以這個檢討不是檢討單一支計畫,是要做整體的檢討,甚至要不要做計畫的整併。 劉委員建國:那就正確了,我就是希望部長回答這句話,所以這樣我就要要求勞動部一週內針對「淨零綠領人才培育課程」同時可以研議勞工進修及失業勞工的補助計畫,這是其一。其二是針對促進高齡者續留或重返職場計畫,勞動部應該提出更具體的留參數據及方案,也希望一週內可以提出檢討方案。最後是協助45歲到65歲的資源應該是要集中共用,吸引65歲以上的退休勞工重返職場的資源也必須要再擴大增加,但是這個必須要重新盤點,先去了解各個計畫的執行狀態,才有辦法誠如部長剛剛講的,把問題點出來之後再做修正、調整。 洪部長申翰:劉委員,針對這三點,第一點,沒有問題,我們會來規劃。 劉委員建國:謝謝。 洪部長申翰:但是第二點確實需要多一點時間,因為我剛才說它不是單一支計畫的檢討,它可能是整個相關的計畫都需要一併檢討,所以真的需要多一點時間。 劉委員建國:時間給部長講。 洪部長申翰:3個月好不好? 劉委員建國:不要吧! 洪部長申翰:3個月。 劉委員建國:你的行動力…… 洪部長申翰:計畫真的很多,我是請他們做總體檢,因為新的署長上來以後,我是請他針對這些就業計畫做總體檢,所以確實需要的時間會比較多,也希望比較周全。 劉委員建國:好,3個月就3個月,應部長所講。 最後一點應該也沒有多大問題吧? 洪部長申翰:是,我們就是針對這個方向來做檢討。 劉委員建國:好,謝謝。 洪部長申翰:好,謝謝。 主席:接下來請林淑芬委員發言。 林委員淑芬:(11時8分)謝謝主席,請洪部長。 主席:請洪部長。 洪部長申翰:林委員好。 林委員淑芬:部長,AI正夯喔!黃仁勳來臺灣,AI相關的股票也很夯,但是跟就業有關的AI議題也很夯,現在很多大學生……大家都覺得大學就是產業後備軍的養成所,雖然我不贊成是這樣子,但是現在所有的大學的確就變成是產業後備軍的培訓所。大學生很多都用ChatGPT或是Notion或是Gemini這種網站作為學習的輔助工具,我現在要討論的議題就是報導過的,就是AI廣泛應用在人資管理系統還有數位轉型,連企業的組織都將AI應用在營運管理和決策當中,在這種狀況裡面整個典範可能會創造出企業經營上的典範轉移。根據2024年人資F.B.I.報告,你知道嗎?2023年企業在招募人才的過程當中,從通知面試到成為新進員工到職整體平均人才招募天數花了幾天?你要不要猜猜看?你猜猜看嘛! 洪部長申翰:兩天。 林委員淑芬:2023年你招募一個人、選定一個人、面試他到他來上班就職是花了54.4天,平均招募一個一般的員工花48.2天,主管職的人員花更長的時間,要66.4天。這幾年都在講缺工、缺工,所以大家投遞的履歷數量變多,人資在徵才方面的工作量也變多,況且現在幾乎都是以線上徵才作業作為企業攬才的主要管道,求職的人會用AI寫履歷,現在連人資都使用AI來篩選履歷,所以我說這是人資管理上的典範轉移,這是一個很需要思考的問題,你知道在人資管理上有什麼樣比較主流的系統來應徵追蹤、以AI篩選這些人才嗎?你有聽過任何的系統或應用程式嗎? 洪部長申翰:有,但是我說針對這個問題確實沒有比較專業的研究。 林委員淑芬:你說有,那你講一個來聽聽看。 洪部長申翰:這個委員可以…… 林委員淑芬:你都說有了,我就聽你講講看,因為事實上我不太知道。 洪部長申翰:因為我們這段時間有跟一些人資在做討論,但他們也讓我們知道說……他們現在確實都用AI來做一些面試跟履歷表篩選的工具。 林委員淑芬:對,我說那他們用什麼系統? 洪部長申翰:我沒有特別問他們個別是用什麼系統。 林委員淑芬:所以你沒聽過,我也沒聽過,我是為了質詢助理才去找的。你知道現在有一個ATS是人力資源的應用程式,其實是協助企業用數位的方式來管理招募以及僱用工作的軟體,許多企業為了精簡人事成本,提升招募的效率,剛剛講了平均54.4天,多沒有效率啊!不可思議,我們聽到都會覺得不可思議,部長用猜的是猜兩天啦…… 洪部長申翰:我是說如果用AI以後會大幅縮短到接近兩天。 林委員淑芬:OK,現在導入ATS,以AI技術進行履歷的掃描和分析,可以在初步階段就初篩符合條件的應徵者,節省很多時間、節省很多人資,而且確保篩選標準的一致性,只有分數超過門檻的履歷才會送到人資的手上,進行第二階段或是下一階段,這個就是ATS,但是ATS主要是以英文履歷為主。 但是我舉這個例子,主要不是要講ATS,我是要講AI的技術正在改變招募和人才管理的生態,所以我一直在講整個典範要轉移,可是這麼大的一個問題,大家思考的很廣喔!企業人資作業導入e化的比例在逐年成長,AI技術取代了過去的人事行政管理,包括薪酬管理、數位化的線上學習平臺,人資的管理系統會導入自動化來處理員工數據,像是員工的入職、離職、休假、申請等程序,同時人事行政管理的數位化也提供了管理階層即時的數據分析,讓管理階層有好的運用,管理階層可以更了解員工的需求和行為。AI會蒐集大量的員工數據來進行分析預測,讓企業發現管理面的潛在問題,所以相對於沒有AI的時代,它可以很精準地訂出培訓計畫、薪酬政策,符合員工的期待,提升員工的滿意度和留任率,當然更可能會讓老闆很滿意。所以我們才問說AI技術能夠取代人資作業的項目還有哪些?部長,你覺得呢?沒思考過?其實我以前也沒思考過。 洪部長申翰:應該是說我們在跟…… 林委員淑芬:你可以讓旁邊的幕僚講,沒關係。 洪部長申翰:因為我來我們部裡面以後,其實我們也跟滿多人資在做進一步的座談,他們都跟我們講到他們現在確實大幅地在使用更多的AI工具,滿多在跟我們討論的時候是談到訓練的問題,包括一些招募的問題,也談到可能會產生的招募偏見。 林委員淑芬:沒關係,我要問你的是接下來人資管理上要面臨什麼挑戰?我問你最簡單的,現在有多少比例的企業已經導入AI的人資管理模式、運用AI,你有沒有做過調查和統計?你有沒有了解這些數據?大企業有多少已經在使用AI做人資的管理? 洪部長申翰:這部分我們確實還沒有去做統計,可是我們有觀察到這個現象已經在發生。 林委員淑芬:我有一份來自於勞動部台灣就業通的統計資料「2024AI世代求才條件大調查」讓就業通的會員、你們自己網站上的會員去填寫,回收樣本數578份,整理後有效的樣本數是533份,有3%企業已經使用AI作為面試的輔助工具來徵才,而有34.3%的企業考慮未來要使用,如果把統計範圍擴大到全臺,如果這個樣本算是精準的話,擴及到全臺的所有企業,你會發現使用普及率可能相當、相當地高,是現在進行式,已經使用AI面試工具在徵選人才。而AI這麼普遍化的使用,對於市場的挑戰會有很多面向,以就業市場來看,我要問部長,問題會是什麼? 洪部長申翰:委員剛剛說的那個數據其實應該是在台灣就業通上面的統計,可是我自己認為實際上的數據可能甚至比在就業通上面的數據來得更高。 林委員淑芬:對啦,但我要問你的是,這麼廣泛、這麼高比例的使用,對就業市場的挑戰是什麼?它可能會產生的問題是什麼? 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我們現在有幾個議題也正在討論,第一個,這會有產生員工監控的問題,包括隱私權的問題,包括在AI的使用裡面,它可能會不斷地複製跟加深某些主流的偏見或刻板意見的問題,這些會在AI裡面發生。我們看到,如果大量用這樣子的AI工具來招募的話,看起來很方便或是時間會縮短,甚至減少很多人資資源的投入,可是它反而會複製這些事情,這是大家比較擔心的事情。 林委員淑芬:沒錯,AI的人資管理系統提升了效率,但它存在這些弊端,其模式都是由既有資料庫的檔案所訓練的,AI的資料庫數據作為評斷的標準,雖然很有效,可是不要忘了,這麼多的數據,如果數據本身就存在著對於性別、年齡有相當的偏見和喜好,你餵它的數據本身就存在這些偏見和喜好,篩選的時候,它就會有不公平的狀況產生。所以這些偏見、喜好會排除掉不在偏好範圍內的履歷,這些履歷可能就會直接被淘汰掉了。 洪部長申翰:是。 林委員淑芬:所以AI是訓練了,可是你的data本身存在歧視偏見、存在特殊喜好,如果你是它歧視的、如果你是它所偏見的、如果你不是它特殊喜好的,在這種狀況裡面,在關鍵字匹配篩選的時候,好的履歷但關鍵字不符合,可能就被排除在外了。你知道他們的偏見最大、最主要的主流觀點的喜好和偏見歧視會產生在哪幾個變項嗎? 洪部長申翰:就我知道是性別跟年齡。 林委員淑芬:沒錯,性別跟年齡。所以面對這個問題,你們剛才回答說要訂出三個指引,因應AI時代的來臨,使用AI作為面試工具,對人資管理的影響這麼大,會對於性別、年齡的歧視這麼嚴重,請問你們訂了三個指引是什麼樣的指引?來,司長來回答沒關係。 王司長厚誠:跟委員報告,其中一個指引是就業歧視的部分;第二個指引是隱私權保護的部分;第三個是在勞資關係裡面使用AI上的指引。 林委員淑芬:好,我想大家想的最基本的都是一樣的,就是人資部門經常處理敏感的員工資訊,如身分證字號、薪資明細、銀行帳戶,如果缺乏嚴格的資料保護規範和防範機制,可能會被濫用而且會外流、外洩,如果你要使用AI,相對資訊安全的程度,你要課責於企業什麼責任?在美國、歐盟的法令都要求,如果使用自動聘僱決策工具,要做資訊揭露、企業招募、勞動管理、績效評估、離職預測管理、解僱上都會衍生風險。你用了這麼多的數據,每一個被蒐集資訊的人當然要有知情權、要有同意權,要告知而且取得每個人同意。所以綜合這些看法,我們要釐清AI真實使用的情形對勞動者產生的影響,還有一個不要忘了,AI的監控,企業在資料的蒐集和監測,已經可能導致過度干預員工的個人隱私,造成員工心理上的不良反應,現在新型態的遠端監測控制技術,透過追蹤員工在電腦螢幕前和鍵盤活動,計算員工投入的時間、衡量他的生產力,像是StaffCop、Teramind、Hubstaff、CleverControl還有Time Doctor,企業廣泛使用監控員工螢幕的軟體系統,追蹤員工的電腦螢幕、分析被監控的員工,以利於主管評估員工的工作效率,這一些要怎麼管理?你們想過了嗎? 洪部長申翰:林委員,這個部分其實剛才我有說這會衍生員工監控問題的控制…… 林委員淑芬:你們剛剛的3個指引,沒有涉及到這一部分。 洪部長申翰:是,其實就是相關監控跟數據控制所帶來隱私的部分,所以切入點會比較是…… 林委員淑芬:但是你們的3個指引都沒有關係到我剛剛講的這個問題。 洪部長申翰:它比較是跟隱私這個部分高度相關的。 林委員淑芬:對啊,所以你們3個指引是不夠的,還有這方面要怎麼處理? 洪部長申翰:我們可以針對3個指引的範疇來看…… 林委員淑芬:再來,第二,AI的運用在勞資關係上被討論最多的重點是道德倫理的問題,尤其是將AI導入工作職場通常是組織的高層片面做決定,在導入前沒有跟員工討論,所以最主要還是在勞資溝通和協商上,如何成為AI導入和必須運用的路徑?我們講勞資協商,可是AI工具偏偏就是沒有勞資協商,它破壞了企業裡面最核心我們普遍認為企業的經營管理是需要更多的、更大量的勞資共管、共同協議的。可是你在組織內AI的運用,相對的弱化勞資溝通和共識,這部分破壞我們要往前進的勞資關係的協調、溝通、共識、協商,而且是走回頭路的,要怎麼因應? 洪部長申翰:確實AI的使用在勞資關係裡面,尤其是在導入前後有沒有經過勞資協商的同意,這是接下來在勞資關係裡面一個很大的挑戰,所以也是為什麼我們有一個指引在處理這件事情的原因。 林委員淑芬:你們的指引有處理到這個程序嗎? 洪部長申翰:是,就是處理這件事情。 林委員淑芬:好,我現在講你們還有一個委託研究報告,就是提到對於AI技術在勞動市場的實際應用進行研究和數據的蒐集,在法制面要建立指引,其實就職場AI的使用目前是沒有規範,你們未來要訂指引嘛!再來,在個人數據方面,我剛剛講要有知情權、要得到每一個人的同意權,然後要告知這些都是使用AI在管理的。第三個,現有的隱私保護措施是不足的,剛剛有討論過要不要有外部監督機制?剛剛講的是,你有指引但是僅限於企業內部的監督,我們需不需要引進外部的監督?我們需不需要訂出法律上的處分、罰則?沒有罰則等於有指引也沒用,指引只有道德上的規勸,沒有處罰的罰則等於形同虛設,法律配套是什麼? 洪部長申翰:相關在法規面的部分,我們都願意一併來盤點跟檢討,就是怎麼讓這個指引…… 林委員淑芬:部長,我知道其實你也不知道啦!我也不是很知道啦!我今天的質詢是要告訴你這件事情很嚴重,衝擊到整個企業界內部的人資管理、衝擊到勞資關係、衝擊到相當相當大的勞動市場,對勞動者的偏見歧視,其實對中高齡勞工很不利,在性別上的歧視也一樣不利。所以我現在告訴你,你要開始花更多時間投入更多資源,在法制面、在執行面真的要好好思考。 洪部長申翰:是。 林委員淑芬:好,謝謝。 洪部長申翰:謝謝。 主席(劉委員建國):好,謝謝林委員,也謝謝部長,這個確實要快速因應。 接下來請王正旭委員詢答。 王委員正旭:(11時26分)好,謝謝主席。我們請洪部長。 主席:請部長。 洪部長申翰:王委員好。 王委員正旭:部長好。剛剛聽了林淑芬委員很期待你在各方面都能夠更精進,尤其未來在AI的時代,如何能夠讓我們的勞動朋友在職場服務的過程,可以跟資方有更好的關係,我相信淑芬委員對您的期望非常、非常的高,我相信你有能力可以做得更好。 我今天利用機會跟您討論兩個問題,一個是有關於推動有薪彈性育嬰假的部分,一個是針對勞工健檢跟成人健檢,如何把資料的整合做得更具有前瞻性。 第一部分是有關於有薪彈性育嬰假,其實大家都非常關心,未來我們的兒童應該是要國家養,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目標,透過這樣的目標跟政策的執行,才能讓臺灣的年輕人可以有更多生育的機會,讓少子化的危機可以快速解除。我們也知道之前勞動部推出彈性育嬰假,試辦結果也出來了,當時大家討論如何能夠更精進,你也提到近期將會提方案跟配套的措施…… 洪部長申翰:是。 王委員正旭:不過,依照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做的調查,以臺北市為例,2024年托嬰中心因為腸病毒停課,家長平均要請假19天,最高甚至到28天,這個過程裡面,這些在職的家長們特休假根本不夠請,對於這些年輕父母來講,如果是雙就業或者是有需求,真的會非常辛苦,他不得不請假,但是請假又要扣薪,而勞動部目前也在積極的規劃。我想要請教部長,目前有沒有什麼特別的進度?未來在提案方面的時程?以及有沒有特別對有2歲以下小孩的受僱父母在請假需求上做過相關研究? 黃司長維琛:報告委員,目前相關的案子其實都已經在盤點規劃,針對2歲以下小孩的部分,我們大概做過一些了解,包括小孩要做預防注射、生病,還有保母臨時請假等等的情況會有一些需求,他們目前的需求大概用家庭照顧假或者是搭配事假、特別休假,或者長一點的需求可能搭配育嬰留職停薪,現在也有一些短天期,目前為止是30天的相關規定來做處理。 王委員正旭:有基本的資料可以參考嗎?我們想要提出來針對2歲以下的育嬰假如果有特別需求的時候,如何能有更嚴謹的現況調查?那我們知道,針對有2歲以下小孩的受僱父母,在過程中針對不同的性別(爸爸或媽媽)申請的需求,包含請假時間的日數、請假原因,很重要的是他用了哪些假別,透過了解他們的需求來符合請假的內容,這個對未來的政策規劃會有很大的幫助。 我們很期待在下個會期之前,能不能有相關符合這些要求的調查讓我們能夠做參考?我相信未來部裡在做政策制訂的時候,會有更大的幫助。 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在政策研擬的過程我們其實也做了不少訪談,可是數量統計上的調查,我們覺得可以再強化,所以這部分我會請部裡面相關研究單位來針對這個再做一個更完整的調查,不只是質性的訪談,這部分我們會來做。 第二個,現在大家使用的假別裡面,目前有些會使用特休,可是因為特休真的比較有限,所以很多會用事假,可是事假是沒有薪資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希望規劃用育嬰留停的方式來因應,因為育嬰留停相對是有薪水的,讓大家在請休的時候有比較多經濟上的支持。我們現在還是朝以日來請休這個方向來做規劃跟研擬,現在要克服的是要怎麼降低很多企業在排班上面的挑戰,這件事情我們現在還在研商幾個方案,這是重要的配套。因為我們希望能讓勞工,尤其是育嬰的家庭能有比較大的彈性空間去兼顧工作跟家庭,但同時也希望對一些職場,尤其臺灣有蠻多企業是中小企業,它在人力上面的職代制度不一定都這麼完整,所以這些相對應的配套,我們在做總體的規劃當中,也在跟行政院討論。 王委員正旭:所以部長可以允諾,我們在下會期之前就會有初步這些了解的成果嗎? 洪部長申翰:我希望不要到下會期,我希望能夠更快。 王委員正旭:好,那就麻煩部長,能夠越快越好。至少在兩個月左右的時間能夠看到初步成果,這是第一個部分。 第二個部分,在今天這個解凍報告裡面有一項跟我一直長期在關心的有關,就是這些健檢資料,不管是勞工健檢或是成人健檢,如何有效地適當的併用?我們可以看到,之前希望如符合四項條件,雇主可併結合勞工健檢跟成人健檢,至少可以讓健檢的過程可以更順利,一方面可以幫助雇主來抵免部分的檢查費用,同時也可以避免醫療資源重複浪費跟節省勞工的時間,針對需要能夠併用的部分這已經行之多年,目前有沒有相關資料知道企業有多少是一併的處理?參與勞工有多少人是這樣做?政策的執行率是多少?部長,你知道這個政策已經執行多久了嗎? 林署長毓堂:跟委員報告,委員一直關心勞工健檢資料可不可以跟成人健檢資料介接,但在法制上現在是有個資法限制,就像委員今天在簡報裡面提的,目前我們是採鼓勵勞工接受勞工健康檢查的時候,可以將他的健康檢查資料上傳到衛福部成人健檢資料,還是在持續推動中,我們透過很多管道在宣導。 王委員正旭:其實這個政策已經執行將近20年了,勞動部推動勞工健檢採納成健資料可以一致化執行已經一段時間,我們很期待如何能讓這個政策執行可以更周全,而且是在符合相關的條件之下,來做這方面的努力,所以這是為什麼我們一直期待有機會能夠把這兩份的資料做整併。衛福部其實也希望請各部會主動上傳各種不同的健檢資料,不管是教育部或其他部會,他們希望透過不同的誘因,還有覆蓋率的了解,跟法律適用的問題提供給各部會來參考。 我們之前也請教過貴部,如何能夠協助讓我們未來在打造「健康台灣」,將很多慢性病資料的整合做有效運用,那個時候部裡面給我們的回復是說,會提供去識別化的資料,讓將來80%的資料可以匯入到未來提供慢性病這些處理的模式。去識別化的資料當作大數據的研究是很好,可是你針對個別勞工有問題的時候,事實上是無法銜接的,這部分我們也持續來考量。最後希望,如果貴部跟衛福部針對勞工的這些健檢資料,還有成人健檢資料能有效整併的話,我相信我們可以達到剛剛的目標。我們了解勞動部所管轄的勞工健檢跟衛福部處理的成人健檢,很多都是雷同或者是重疊的,所以我們很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把這些勞工福利的部分,我們可以有更好的方式做更好的精進措施。部長,有沒有其他的想法可以給我們參考? 洪部長申翰:因為職安法法規中,要求檢查的項目主要是職業安全的預防,所以要跟衛福部的資料串接,我們願意跟衛福部直接研議,但是可能確實還是會涉及到一些法規上面的問題,因為這些授權資料的應用,包括個資使用能不能夠用在法規上目的外的使用,這裡面可能也會有一些法規上面的議題要來研究。因為這涉及到個資,雖然我們手上有個資,可能也不是我想跟誰、跟哪一個單位、跟哪一筆資料愛怎麼串就怎麼串,所以這可能有技術上的問題必須要克服,這部分我們願意跟衛福部討論。 王委員正旭:好,非常謝謝部長的回復,我們知道健康福利資料的運用是未來對國人的健康有更大的幫助,也很期待透過跨部會研議來解決更多的問題。好,謝謝。 洪部長申翰:謝謝。 主席:謝謝王委員,謝謝部長。 接下來請郭國文委員來詢答。 郭委員國文:(11時38分)謝謝主席,有請洪部長跟基金運用局蘇局長。 主席:有請兩位。 洪部長申翰:郭委員好。 郭委員國文:部長好。我想就教部長,勞工的請假規則大概多久沒有改,你有沒有了解過? 洪部長申翰:我們最近在檢討。 郭委員國文:最近有在檢討? 黃司長維琛:112年的時候有修正過。 郭委員國文:啊? 黃司長維琛:112年的時候有修正過。 郭委員國文:112年可能是微幅的修正,大部分應該都雷同,部長,我想慎重提醒一下,因為整個社會型態的變化,少子化的結果,有些假別是不得不請,但是職業別的差異非常大,本來在去年的時候,公務人員要調整,事實上也沒有調整,假別上幾乎落差非常大,我就屢屢接到一些陳情跟反應。實務上有時請假未必請得到假或者不一定能夠有薪水,這假別的落差非常之大,我想讓部長看一個表,要如何讓勞工朋友能夠善盡孝道,在少子化的情況下,有一些儀式雖然減少,但是卻要花相對多的時間。部長,是不是有一些調整的可能性?勞工朋友跟軍公教的差異不論是在婚假跟喪假,除了有微幅的增加6天,少數的項目就繼父母、祖父母跟配偶父母……去年10月我質詢的時候,勞動部居然是用6天的差別。用不少於公務人員的方式也是一個調整的方式或是做局部的調整,也是一個思考的方向,不知道部長怎麼看? 洪部長申翰:針對這個議題,我覺得我們是可以來做有沒有一些調整思考的研議,不過確實跟公務員的部分有些不同,因為這個是相對應薪資的部分,當然是由雇主來給付,公務員的部分,其實是政府給付。 郭委員國文:這基本上不是經常性的假別,是一次性的啦,這個部分其實對勞工朋友來說是相當重要。 洪部長申翰:對,確實,因為它也不是經常性會請的東西,可是我覺得這些相關的研議,當然我覺得我們可以綜合來考慮各種因素,我們來討論看看這件事情。 郭委員國文:部長稍微思考一下,不要用之前回復我那種方式,做一個單項的比較來回復本席,我覺得這不夠有誠意啦,好不好?請部長好好慎重思考一下。 另外一個部分,我個人也收到一個陳情,因為勞動部對補助地方政府有關於身障者就服人員薪資的同時,在設立地方政府就服站的業務內容,其實跟勞動部直屬就服中心的業務內容相差無幾。但是就地方政府的部分,薪資跟獎金有所調整,但是勞動部直屬的這個部分卻未見有所調整的空間,這個部分是不是會形成一種差別待遇啊?部長,這個問題是不是要處理一下? 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因為之前委員就有來關心這個問題,所以我們也做了檢討,在今年的5月1日開始,其實我們就有調整包括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的薪資補助,這部分已經開始調整了。 郭委員國文:從這個月就要開始調整了? 洪部長申翰:5月1日。 郭委員國文:那速度算很快。 洪部長申翰:但是我們現在因為…… 郭委員國文:可是這個預算…… 洪部長申翰:這部分的人員會先調整,可是…… 郭委員國文:是既有的預算嗎? 洪部長申翰:其實這當然是來自…… 郭委員國文:用基金? 洪部長申翰:來自基金。 郭委員國文:比較彈性。 洪部長申翰:但是因為我們在薪資調整部分也不太能夠只調整某一群人,可能會跟其他之間會連動,所以其他連動的部分,我們其實現在也在做相關的檢討。 郭委員國文:我主要強調的是同樣的業務內容不應該有差別待遇。 洪部長申翰:是。 郭委員國文:因為這個薪資的調整其實是相當敏感,那麼這禮拜六他們要跟我陳情就不用來了嘛? 洪部長申翰:委員,你還是可以跟他們談一談。 郭委員國文:那你就給我一點資料。 洪部長申翰:好,沒問題。 郭委員國文:部長,還有一個問題,我想這個問題可能是基金運用局蘇局長會比較清楚一點的,我請蘇局長。蘇局長,我不知道整個基金運用局有關於投入臺股ETF的這個額度,相對國外來說,比重到底高或低啊? 蘇局長郁卿:我們目前有投資臺股的ETF,因為我們內部對於投資個別的ETF占發行額度有一定的比例性質…… 郭委員國文:當然有一個配比嘛! 蘇局長郁卿:對。 郭委員國文:就風險的評估一定會有一個配比,但是就配比而言,我有一點讓您知道一下,臺灣的ETF其實基本上購買者越來越多,你作為一個基金的操盤手,它不失是一個好的選項。但是就現實而言,有關手續費的部分,在臺灣ETF的手續費用是高達0.4%到1%之間,在美國的ETF大概只有0.1%以下,那個是倍數的差別,來回之間將近有十倍之多,最高跟最低的部分。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應該去跟相關的業者,畢竟勞動基金運用局是大戶,你應該用這個方式來做一個談判的籌碼,把它壓低,這對一般非基金運用局做投資的勞工朋友來說,也是一項利多,有沒有可能朝向這部分來跟相關的業者討論? 蘇局長郁卿:是,跟委員報告,過去我們也曾經就我們基金運用局有投資的ETF標的跟發行機構、投信提出,我們希望降低這個管理費的一個…… 郭委員國文:可能性? 蘇局長郁卿:對,彈性,我們也有提出來。 郭委員國文:麻煩再加強一下啦! 蘇局長郁卿:是。 郭委員國文:我想對基金運用局也好或者是對勞工朋友都是一件好事,這實在太貴了,十倍! 蘇局長郁卿:是。 郭委員國文:好,謝謝部長、謝謝局長。 主席:謝謝。 接下來請葉元之委員、葉元之委員,葉元之委員不在。 請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不在。 請廖偉翔委員來做詢答。 廖委員偉翔:(11時44分)謝謝主席。請洪部長。 主席:請部長。 洪部長申翰:廖委員好。 廖委員偉翔:部長好,部長辛苦了。我們節假日的條例修正後,有委員說放假太多,有勞工擔心放假太多會被AI取代,請問部長認同嗎?認同這個觀點嗎? 洪部長申翰:我想勞工部在修法過後,我們的角色就是協助這個條例後續的執行…… 廖委員偉翔:沒關係。部長,請問你認同這個講法的觀點嗎? 洪部長申翰:我想我們就是會協助這個條例後續的執行。 廖委員偉翔:不是,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你認同剛剛我說的委員的觀點嗎? 洪部長申翰:AI的討論,剛才前面委員討論很多,我覺得關於AI,當然我們會有一些它就業衝擊的部分,但是國定假日修法通過…… 廖委員偉翔:所以你不認同他的觀點? 洪部長申翰:我們就會協助這個法規後續的執行,尤其是怎麼樣顧到勞工的權益…… 廖委員偉翔:所以部長您的意思就是不認同他的觀點嗎?對不對? 洪部長申翰:我覺得AI有AI的討論,但是國假的通過,我們就來執行…… 廖委員偉翔:部長,您說不認同也沒關係,因為黃仁勳其實也不認同,黃仁勳說AI不會取代人類,但是不會用AI的會被用AI的取代,這樣子可以吧,您懂吧?您懂他講的意思吧,對不對?所以我想在AI裡面,黃仁勳應該是教父級別,所以您說不認同,其實跟黃仁勳的意思是沒有問題的,所以您可以直接大方說您其實不認同這個觀點,好嗎?部長?不用護航這個觀點。 好,部長,我想要告訴你,其實我想要問一下現在因應關稅衝擊和匯率衝擊對於勞工的這些衝擊,請問有哪一些方案? 洪部長申翰:我想我們其實現在有幾個方案都在進行,針對減班休息的部分,我們的僱用安定措施也包括適用的產業、包括啟動的條件,我們現在也單純重新做了一些設定。 廖委員偉翔:好。部長,其實我們上次有到臺中考察,我想要請教一下,部長知不知道有哪些方案裡面有幫助到所謂的自營作業者跟無一定雇主? 洪部長申翰:我們現在其實也在針對要給自營作業者協助,我們提出增加的方案。 廖委員偉翔:所以原本沒有,對不對? 洪部長申翰:我們現在也針對這部分要提出增加的方案。 廖委員偉翔:謝謝。部長,我跟你說,我這裡就是要幫他們爭取,因為上次到臺中考察完之後,這些人是被漏接的一群。部長,這些人是被漏接的一群,所以要請您好好的把他們加入這個方案當中,各種補助方案甚至幫助勞工轉型,他們都很需要,因為現在有很多的方案只給這些所謂的企業或是有一定雇主的人,所以這個部分要跟部長講一下、跟部長報告,也要盯緊一下,請部長可以趕緊重新擬定這個方案,然後提給本席辦公室一個報告,可以嗎? 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現在針對這部分,我們也在做方案的研商,但是它開始實施的時機點會要看關稅影響的情境推演,所以我的意思是,就方案部分我們會準備,可是每一支方案什麼時候適合啟動跟上路,這會看各種不同的情境,會找適合的時候…… 廖委員偉翔:部長,我跟你說一件事,因為其實第一線的感受,我想署長那天也在現場,那天李次長在現場講的好像是非常樂觀,以他目前知道現在談判的狀況,他覺得應該是樂觀的,所以可能不會啟動到最後一個階段,包含上次我想要爭取的即時安心上工或是擴大臨時津貼、工作津貼的部分。可是我要跟您報告,其實第一個,我剛剛講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所謂自營作業者跟無一定雇主,當天有一個整復師、復健師來現場,他就告訴現場所有的長官、行政部門,他說:你知道為什麼我今天可以來嗎?然後大家不知道,他說因為從4月開始,他去他的店裡面做整復、做復健、做按摩的客人少了七成,不然他以前才沒時間來,他以前每天光接這些客人就不夠時間了,所以他那天有來,是因為他從4月開始就有七成的客人損失了。當天除了他之外,還有其他產業包含自營工作者,有一些人是在家裡可能是幫中小企業、中小工廠代工的,其實他們都受到了衝擊。 所以我剛剛特別講,部長,我覺得你的感受、你現在制定政策的感受,可能跟第一線的有落差,而且這些人事實上已經被衝擊了,包含有一些是直接影響,可是他可能是無一定雇主或是在家裡幫忙做一些加工的,這部分要請部長重視,我這邊要特別請部長重視。 洪部長申翰:跟廖委員說明,第一個,我們沒有用樂觀的態度或樂觀的心態來看待…… 廖委員偉翔:其實那天次長是這樣講的。 洪部長申翰:我們也沒有用樂觀的心態來看待這個相對關稅的衝擊,可是我們也要針對這種嚴峻的狀況做出準備,所以現在這些相關計畫,我們都必須準備好。 廖委員偉翔:部長,因為這跟第一線的感受真的差蠻遠的,第一線包含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相關處室,處長也說他們開始去訪談之後,感覺對這種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的影響是很大的,而你講的這些在你們研議出來之後,時程上要怎麼安排?你要怎麼保障他們的工作權益?因為聽起來你就說一直在研議,可是到底實踐是什麼? 洪部長申翰:跟廖委員說明,我們並不只是一直研議,第一個,這段時間,其實我們也一直跟這些可能潛在受衝擊的產業工會持續不斷座談,包括中部、彰化…… 廖委員偉翔:好,沒關係,部長我問一下具體的…… 洪部長申翰:這部分我們都持續在了解大家的意見。 廖委員偉翔:請問,即時安心上工這類的方案,你現在說會準備,請問從整體準備到確切可以實施,要多久時間? 洪部長申翰:跟廖委員說明,即時安心上工的這支計畫,主要是提供就業機會,甚至用公部門的資源來提供就業機會,這一支計畫推出的時間,基本上會是在失業程度已經有開始發生的情況…… 廖委員偉翔:沒關係,所以我問你現在準備的要多久可以營運? 洪部長申翰:但是就我們現在…… 廖委員偉翔:部長,你回答我的問題,拜託!你剛剛講的都是一些解釋,我只問具體的要多久時間,包含行政流程、程序,要多久時間…… 洪部長申翰:現在這些…… 廖委員偉翔:因為如果突然發生了,很多人受到衝擊,你要多久時間才可以上路? 洪部長申翰:所以我跟廖委員說明,在發生的過程裡面,第一個,可能會先從減班休息開始發生,而減班休息開始發生以後,如果開始發生失業,包括有協助就業計畫等,到我們要來創造就業機會的這件事情本身,這個計畫的推出會相對比較後面…… 廖委員偉翔:沒有,部長,我剛講的…… 洪部長申翰:但是如果你把推出的次序對調,反而可能會製造…… 廖委員偉翔:我沒有要你對調,我只是問你多久時間可以準備好,因為我怕等到那個時間點,你後面的程序來不及,這是第一個…… 洪部長申翰:不會,我們在6月前就會把這些相關的準備,包括剛剛說的…… 廖委員偉翔:第二個,你剛剛講的那幾個方案,針對我剛剛前面提到的自營作業者和無一定雇主者,一定要趕快把這兩個身分別納進去,我看署長頻頻點頭,請部長認同就好,因為署長是主管這個業務的。 洪部長申翰:我們在上個禮拜其實就已經要求應該針對自營作業者設計協助方案。 廖委員偉翔:對,但你現在還沒有嘛!請問多久時間可以給本席一個報告? 洪部長申翰:現在在進行中,應該很快。 廖委員偉翔:多久? 洪部長申翰:因為這甚至還涉及到法規的研修,我們是希望6月可以出來。 廖委員偉翔:所以一個月,好不好?一個月內給本席一個報告,然後也開始推動。 洪部長申翰:這個協助方案本身,我們希望6月下旬可以出來,但什麼時候上路,還要看關稅衝擊情境的發生,也包括談判的結果。 廖委員偉翔:部長,我跟你講,不只喔!包含你們所謂的「充電再出發」計畫等等,究竟有沒有把自營工作者及無一定雇主者放進去?其實這應該是不管什麼時間點都要放進去的,我舉個例子,現在面對的衝擊是整個臺灣產業要轉型,不管是關稅或匯率問題,產業都要轉型,政府應該帶頭轉型,可是產業要轉型,勞工也要升級。當天現場反映的不只是整復師,也包含小廚師等一些受影響的,他們也希望知道如果生意不好的時候,他可以怎麼幫助自己去上課、去轉型,勞動部要怎麼幫助他?這個部分是我想要強調的,部長。 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確實產業持續需要轉型,勞工的知能、技能也需要持續提升,所以就自營作業者來說,當然包括我們的產業投資人才計畫等,這部分其實是可以的,我們相關的訓練也有相關補助,這部分就都可以參與。 廖委員偉翔:其實憑良心講,當天大家的問題,勞動部是沒有辦法具體回應人家的,你現在講的這些……好,不然你把具體方案給我,我馬上回答他們,好不好?因為當天講的所有回應,其實對那些自營工作者而言,他會完全想說這跟我有什麼關係,像什麼微型創業…… 洪部長申翰:其實針對關稅議題,如果影響到自營作業者,相關的協助方案,我們現在也確實正在研擬…… 廖委員偉翔:所以這樣回答我就好了嘛! 洪部長申翰:正在研擬,對。 廖委員偉翔:我知道,所以你後面那些解釋其實…… 洪部長申翰:這部分其實也在做研擬。 廖委員偉翔:一個月,好不好?一個月內請大家關照到這些人。 洪部長申翰:相關的規劃,會在一個月的時間提出來。 廖委員偉翔:是,我要講的是,因為現在面對的問題是整個臺灣的產業轉型,勞工也要轉型,所以請不要漏接這些勞工,也把他們算進去…… 洪部長申翰:這當然是我們最重要的政策目標。 廖委員偉翔:是。另外,有關勞動基金部分,這一段時間因為匯率問題,請問運用局,我們的基金持有多少美債?產生了多少匯損? 蘇局長郁卿:我們每個月月底都會評估持有外幣部位…… 廖委員偉翔:比率多少?這次匯損多少? 蘇局長郁卿:不好意思,報告委員,我們大概都是月底才會評價,但是我要報告…… 廖委員偉翔:月底?現在5月初,4月底時是多少?因為我現在看到的數據只有到3月底而已。 蘇局長郁卿:對,4月底我們還沒有公布,但是我要跟委員報告,這是一個評價的損益,並不是實現的損益,它會影響我們的…… 廖委員偉翔:我當然知道,未實現損益嘛! 蘇局長郁卿:是,是。 廖委員偉翔:我就是想知道未實現損益是多少,然後我想要問的是,面對這樣的事件,你們有沒有好的減緩衝擊或避險的措施?目前到底表現得怎麼樣?我想這是所有勞工朋友都很關心的。 蘇局長郁卿:是,我們持續在注意這個議題,但是我們也透過投資配置分散風險,包括不同的標的,事實上,目前我們已經投資的國家有七十幾個,透過各種分散的方式來…… 廖委員偉翔:這個都是投資公報會講的官方話,但我想知道的是具體數字,我想要知道你持有美債的比率多少、面臨到匯損的未實現損益是多少?我想你這樣會讓我有點擔心,我怕你們沒有時時掌握、沒有辦法做即時避險,因為你剛剛講的,我想不管投資什麼東西都會寫類似的話,是不是? 蘇局長郁卿:呃,對!但是…… 廖委員偉翔:如果你現在沒有辦法馬上告訴我,你就說現在沒有辦法馬上告訴我,然後會後提供給本席辦公室一份相關的資料、報告,可以嗎? 蘇局長郁卿:好。 廖委員偉翔:好,謝謝。 主席:好,謝謝。 接下來請陳瑩委員質詢。 陳委員瑩:(11時57分)謝謝主席,麻煩請職安署署長。 主席:請職安署林署長。 林署長毓堂:委員好。 陳委員瑩:署長好。今天我們委員會要審議預算解凍案,所以在預算解凍之後,我想請教幾個職安署預算使用的問題。目前就安基金10億的預算整體執行率大概多少?哪些計畫的執行率是最差的?原因是什麼? 林署長毓堂:欸,委員…… 陳委員瑩:你不知道? 林署長毓堂:委員應該是指就安基金裡面使用到就保基金預算的部分,目前大概有6支計畫,我手上沒有相關資料,但確實有部分……如果以就保基金裡面的計畫來看,有部分的…… 陳委員瑩:就安計畫…… 林署長毓堂:平均是95.12%。 陳委員瑩:95.12%是什麼? 林署長毓堂:執行率。 陳委員瑩:執行率95.12%,你確定是就保…… 林署長毓堂:現在講的這個95.12%是整個使用到就安基金預算的所有計畫。 陳委員瑩:所以沒有執行最差的?執行率95%你覺得好,還是不好? 林署長毓堂:執行率比較不高的部分,有一個計畫是百分之七十點多,這是有關於…… 陳委員瑩:對啊!我的題目很清楚啊!我一開始就問你執行率最差的,你怎麼就報喜不報憂!還是你沒有聽清楚我的問題?我可以再講一次,目前就安基金10億的預算!整體執行率大概多少?然後哪些計畫的執行率是最差的? 林署長毓堂:跟委員報告,整體執行率是95.12%,其中執行率比較低70.05%的部分是有關高風險、高違規廠房工作環境改善的輔導。 陳委員瑩:你覺得原因是什麼? 林署長毓堂:主要有部分是涉及經費的補助,就是一些高風險的工廠或是屬於過去說的3K產業、較辛苦產業的廠房輔導,所以會有一些經費的補助,如果申請案不多的話,可能就會影響到經費的執行。 陳委員瑩:你上任之後覺得要如何改善這些情形?因為你是從副署長升任署長的,所以你要怎麼去確保這些預算執行之後,未來可以改善,並且有助於提升我們職業安全的水準? 林署長毓堂:既然有編這樣的經費,這個經費就要補助到位,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未來會了解在事業單位申請上,到底是我們的程序,還是我們的項目沒有配合上它真正的需求,這個部分我們會來檢討。 陳委員瑩:未來針對職災預防有沒有什麼創新的措施跟作法,跟過去可以有不一樣的思考,能夠真正解決前任署長沒有辦法解決的問題,例如像我不久前才質詢的重大職災高居不下的這個問題等等? 林署長毓堂:跟委員報告,其實在整個減災裡面最重要還是在法規跟制度的部分,我們認為在法規的部分,現在整個職安法正在做研修,再來,制度面我們也會去檢討是不是…… 陳委員瑩:不好意思,你可能要大聲一點點,因為你聲音要壓過這邊我才聽得清楚。 林署長毓堂:是,除了加強勞檢以外,我們認為在制度上也必須要去做一些讓事業單位自己可以運作內部的安衛管理機制,我覺得這個是我們未來要努力的方向。 陳委員瑩:好,謝謝。過去本席曾在4月9號提到,職安署的主管即將有很多人不想幹了,想要提早退休或調職,而且也聽說署長有自己比較偏好的子弟兵,期待署長可以提拔升官,這些主管是不是還會離退?你要如何穩定軍心,好好的跟這些主管合作,讓你帶領的職安署的業務能夠順利推動呢? 林署長毓堂:跟委員回報,剛剛委員提到什麼子弟兵或是……這個在內部完全沒有聽到這樣的訊息,確實,在我上任之前就有部分的主管因為屆齡要退休,這個部分我們是希望他能留下來跟我們一起合作,這個部分會持續跟同仁溝通。到目前為止,有關於人事的部分,我們內部還在持續考量當中。 陳委員瑩:我想人事的穩定其實是讓整個業務穩定、順利推動的一個重要因素,你沒聽到的,但外面卻傳得沸沸揚揚,沒關係,我是提出來提供大家討論、討論。職安署過去好像比較偏向職業安全的領域,未來你要如何兼顧職業衛生領域的工作? 林署長毓堂:確實,在安全上,過去我也有回答我們在整個減災部分還要再持續努力,目前來講,在整個產業的發展中,衛生跟健康的部分也是現在不管國內外都非常重視的一塊,所以這個部分未來在整個計畫上跟執行上我們都要特別去強化。 陳委員瑩:好,我想以上的問題是讓你這個新上任署長可以簡單的政見發表一下,我們也留下紀錄,作為未來檢視的一個參考。 現在要問一些比較嚴重的問題,食品裡面會有PFAS殘留,那麼勞工在生產的過程當中有沒有可能暴露? 林署長毓堂:不管是剛才委員提到的,它會使用在什麼樣的器材上,基本上生產都是勞工在生產,所以這個部分在環境部的行動計畫裡面,我們有扮演一定的角色,不管是整個健康、衛生個人的保護部分…… 陳委員瑩:好,那個待會我會再問你,我想問的是,這些勞工的暴露風險相較於國人,誰的暴露風險比較高? 林署長毓堂:當然是在做這樣的業務的本國勞工風險比較高。 陳委員瑩:本國勞工? 林署長毓堂:沒有,我說在現場作業的勞工。 陳委員瑩:一直到現在,有沒有勞工朋友因為這樣的暴露而導致職業病? 林署長毓堂:就我們的資料目前是沒有。 陳委員瑩:沒有不代表沒有發生,可能是我們沒有做研究。 林署長毓堂:是。 陳委員瑩:你們在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管理行動計畫裡面的分工我看到的只有兩項,就是因應國際趨勢,依主管業務權責強化勞工對PFAS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及危害認知,以及對勞工宣導安全及健康之保護,對化學品危害之認知進行教育宣導。請問這個部分你們做了些什麼? 林署長毓堂:我們主要是讓現場的作業勞工知道…… 陳委員瑩:我知道,你們已經做了什麼?你們做了哪些,還是還沒開始? 林署長毓堂:如果是在法規部分,針對危害標示的部分,我們目前已經讓事業單位第一線的勞工知道,從事這個工作是有危害的,我們在做這樣的宣導。 陳委員瑩:所以只有宣導標示,只有標示而已? 林署長毓堂:目前是。 陳委員瑩:你剛剛也講到,勞工對於PFAS的健康風險其實應該是很高的吧? 林署長毓堂:是。 陳委員瑩:所以我想你們後續可不可以再多做一點事情? 林署長毓堂:可以。 陳委員瑩:好,謝謝。除了土壤跟食品以外,勞工的暴露也只會比國人還高,因為他們更增加了職業的暴露,希望職安署不要忽視這個問題的嚴重性,應該有更多的精進作法,包括作業環境監測、相關的採樣分析方法,還有容許濃度標準,以及特別危害勞工的健檢,這些都是職安署應該要有的責任跟職掌,署長,你認同嗎? 林署長毓堂:是,認同。 陳委員瑩:我剛剛提的這些,你們大概多少時間內可以做出來? 林署長毓堂:這個部分因為也涉及到長期的研究,我們是不是跟我們研究所再來討論一下? 陳委員瑩:那你可不可以先預估抓個時間?因為如果我們不訂時間,大家都會拖。 林署長毓堂:是,那委員給我們三個月時間好不好? 陳委員瑩:兩個月行嗎? 林署長毓堂:好。 陳委員瑩:好,謝謝。關於多氟烷基化合物(PFAS)的危害預防,因為PFAS的作業類型很多,事實上應該有很多勞工可能暴露在這種危害物質中,重點是你們要先掌控可能的暴露族群。因為這種物質存在於生物可堆肥的餐具、不沾的廚具、滅火器、雨衣、家具等產品中,製作這些產品的勞工,還有油漆工,特別是化妝品的製造業者,這些都是很危險的族群。署長,你有沒有辦法追蹤到這些族群暴露的勞工?如果你追蹤到了,又能夠怎麼樣去協助他們做好足夠的健康管理呢? 林署長毓堂:這一塊我們必須要再更深入去研究,因為這個還沒有辦法鎖定、聚焦到哪一些勞工確實是暴露在這個地方,是不是委員給我們一些時間去做研究? 陳委員瑩:我想署長應該也大概了解有哪些產品、哪些業者比較會接觸PFAS這些危害的物質,所以我們是不是可以事先來協助這些雇主做危害暴露的監督管理?因為看起來你們實在是做得不多啦! 林署長毓堂:目前跟環境部的配合事項是比較少,沒有錯。 陳委員瑩:對啊!但因為這就是最毒的,比那些塑膠微粒還要可怕。 林署長毓堂:是。 陳委員瑩:所以麻煩你們加速一下,要很積極。 林署長毓堂:是,謝謝。 陳委員瑩:最後,本席想要請你明確的回應,身為署長,未來在職場不法侵害及勞動條件的檢查業務會顯著的增加,你們舊有的組織框架能夠應付得來嗎? 林署長毓堂:跟委員報告,現在因為我們配合整個職安法在修法,未來修法後業務會不會增加?我想我們會通盤來盤點。 陳委員瑩:對啊,其實有的法都已經修訂完成了,那你支不支持職安署的組織編制應該有所調整? 林署長毓堂:跟委員報告,以目前這樣的業務推動,我們目前的組織編制在運作上還算可以。 陳委員瑩:但問題是你們有的組別因應修法也早該落日啦!結果還存在,也搞不清楚是哪個。 林署長毓堂:委員,我們這邊會持續來研議、來檢討。 陳委員瑩:好,我剛剛講的是基本常識,你自己回去好好想一想後續該做哪些調整,並於兩週內提出書面報告給本辦跟委員會。 林署長毓堂:是。 陳委員瑩:謝謝。 主席:接下來請楊委員曜來做詢答。 楊委員曜:(12時11分)主席,請一下洪部長。 洪部長申翰:委員好。 楊委員曜:部長好。勞動力發展署假如有需要的話,就自己直接上臺。部長,我先問一下,勞動部有預告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的相關工作資格跟審查標準,預計要開放工作6年以上的資深移工可以擔任護佐,其實其他還有六項工作啦!且在4月10日就已經預告終止。據媒體報導,本月7日勞動部就把公告刪除了,發展署的意見是,關於中階技術人力部分,預告期間收到不同的意見,所以將與交通部、衛福部、經濟部討論後,並做好風險評估及配套再做規劃。本席這邊有兩個問題:第一個,你們要預告之前,在程序上不是應該先跟相關部會做過溝通,再行預告嗎?這是第一題。第二題,勞發署這樣子的話,也會讓人家對於日後資深移工擔任護佐這件事情產生疑慮。這兩個問題,請部長或是發展署回答,今天發展署是署長來,署長回答也可以。 黃署長齡玉:謝謝委員。有關本案,基本上我們在事前都會跟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開會研商,他們會針對他們該產業缺工的情況做出評估,提供相關資料之後,我們會提送勞動力諮詢小組進行討論,通過了之後,我們才會進行法制作業,這是應該有的SOP,我們也都按照這個程序在進行,公告…… 楊委員曜:就是預告之前已經做過…… 黃署長齡玉:有,有跟各部會協商。 楊委員曜:署長,你是不是麥克風的聲音…… 黃署長齡玉:是,我大聲一點。開始進行預告的時候,我們預告的目的也是蒐集各界的意見,在這個期間,因為各界針對開放的這六個職類有一些相關的疑慮,所以我們也召會,又請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再回來開會討論了一下,針對他們所要求的語言、技能、條件等等,希望他們能夠再去思考是不是有一些配套要再充分一點,然後再上路。該相關目的事業機關其實也都已經知道各界的意見,所以他們表示他們可以再收回去,跟相關單位再做一些溝通、再做一些研議,所以目前我們的法制作業是暫緩的。 楊委員曜:也就是說,事前其實你們已經有做過相關的溝通了? 黃署長齡玉:是的。 楊委員曜:納入外界意見以後,你們再溝通,對不對? 黃署長齡玉:是,持續溝通。 楊委員曜:政策的擬定就是很繁瑣,而且過程中必須不斷滾動加入新的意見。我直接問署長好了,現在已經通過80歲以上長者免巴氏量表就可以聘請外籍看護,這樣讓看護的需求量大增,針對社福移工人力的部分,你們要怎麼因應? 黃署長齡玉:這個有幾個面向,包括為了要確保重症不會受影響,所以我們目前正在跟衛福部以及相關醫學團體研究,怎麼樣做出輕重症分流的原則,輕重症分流做出來之後,我們可能配合的包括系統法規、相關表單、申請流程以及人員配置、人員教育訓練等等,都需要做相關的配套。 楊委員曜:有關輕重症分流,署長的意思是以後要引進家庭看護工必須先經過審核,大家來評比誰比較需要,對不對?你剛才這樣的回答就是…… 黃署長齡玉:應該是說我們為了要讓……因為預期案件量可能會很多…… 楊委員曜:沒關係,署長不用緊張,你慢慢講。 黃署長齡玉:好,我們預期案量可能會增加…… 楊委員曜:對,一定會增加。 黃署長齡玉:增加了以後重症者的需求應該比較迫切,比起那些健康或亞健康的人,他們的權益可能更需要受到保障,所以我們可能會做出一個分流的機制。根據他所檢附的應備文件,如果是屬於重症,我們可能有加速的機制,讓他可以先…… 楊委員曜:不是!你現在講的在80歲以上免巴氏量表修法的時候,本席就提過以後一定會有排擠效應。 黃署長齡玉:對。 楊委員曜:但我們的主張沒有被立法院的多數採納,所以現在就是免巴氏量表,你們又透過行政手段變成你們審核,這個比巴氏量表更有問題。 洪部長申翰:我跟楊委員說明,其實不是審核,而是我們跟這些職業的醫學會來討論,先把有重症資格的人分出來,就是狀況是重症的先分出來,讓重症的家庭要聘請有一個更快速的申請方式,或者是降低時間成本的方式,比較便利申請。坦白說,要做到不會有衝擊是不可能…… 楊委員曜:不可能啦! 洪部長申翰:一定會有衝擊,我們的作法只是希望能夠減少衝擊。 楊委員曜:讓你轉介過去的外籍看護工也不見得願意待,所以在修法之前我們都提過了。 洪部長申翰:我們必須很誠實的說,不可能對重症的家庭都沒有衝擊,這是幾乎不可能的,一定會有衝擊,只是我們的作法是在降低一些衝擊,應該是這樣說。 楊委員曜:對,我並沒有想要為難你們的意思。我只是跟你們說,這樣的作法其實還是會有一定的問題產生。 洪部長申翰:會,我們只是提出配套降低影響,可是很難完全沒有影響,我們心裡都很清楚。 楊委員曜:還是必須要從引進外籍移工的來源來思考,好不好? 洪部長申翰:是。 楊委員曜:時間的關係,所以我最後問一個問題,就是失聯的外籍移工積欠醫療院所的費用,他假如是在職,本來就都有勞健保嘛? 洪部長申翰:對。 楊委員曜:假設他逃逸、失聯了,現在全國的醫院光是有函請你們協助處理失聯移工積欠的醫療費用就有1,600萬,這個到底怎麼處理?他雖然失聯了,可是他就醫,基於人道立場不可能不幫他醫治,但他的醫療費用不能從健保給付,因為他沒有健保,他欠下來的錢怎麼處理? 洪部長申翰:確實很多醫院有來詢問我們,能不能夠從就安基金來出這個錢,可是我們認為這個事情要非常審慎,因為如果用就安基金出的話,那就會變成合法的是他自己要出,非法的反而是政府出,這反而會形成一個反向的道德風險的問題。 楊委員曜:不是,部長,我這樣子講,重點是就業安定基金成立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它也有一部分是外籍移工這邊繳納的。 洪部長申翰:對。 楊委員曜:部長剛剛的論述是說有繳健保費的用不到就業安定基金,沒有繳的反而要,對不對?然後他失聯以後就業安定…… 洪部長申翰:不是,因為他們之前應該都有繳過就業安定基金,但是我的意思是說我們不希望變成一個狀況,等於是合法的移工自己繳健保,對不對? 楊委員曜:他用不到。 洪部長申翰:變成合法的移工自己繳,可是非法的是政府來繳,這樣反而會有一點變相,這裡面相對應的對待反而會讓一些人覺得是在鼓勵非法或者是產生逃逸的道德風險。 楊委員曜:部長,你們回去做思考,我不覺得這樣子的論述一定對,因為政府存在的功能,譬如說,有很多人必須要繳很多稅,可是他用不到社會福利的補貼,通常社會福利補貼多數是不用繳稅的人在使用,你懂我的意思嗎? 洪部長申翰:對。 楊委員曜:所以說有一些看法可能必須要更宏觀一點,對這一題我今天並沒有要答案,部長,你們帶回去做思考。 洪部長申翰:跟楊委員再補充一點,我們其實現在有請各個來源國大家一起提出來怎麼樣協助這部分管理的方案,目前這部分是有做,但是確實就像剛才我們主要講到的,因為一些醫院希望用就安基金來做,其實會產生一些相對應的爭議,在這段時間我們有蒐集到很多人的意見,就是會有這個疑慮。 楊委員曜:對,可能還有很多面向要做考慮,部長剛剛講的那個理由,我也舉繳稅跟社福來做相對應的比照,讓部長帶回去做思考,好不好? 洪部長申翰:好,我們綜合來思考。 楊委員曜:好,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好,謝謝。 本日會議詢答全部結束,現在作以下決議:第一,報告及詢答完畢;第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二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我們接下來進行討論事項,計有17案,請一併宣讀,在宣讀完之後,我們就先來處理剛剛報告事項暫行保留的部分,請宣讀。 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17案: [image: image17.jpg] [image: image18.jpg] 主席:現在處理方才保留的報告事項,我們逐案來做處理。 第1案請委員表示意見。 廖委員偉翔:是報告事項第1案,對不對? 主席:對。 廖委員偉翔:有關於ACGA,請問ACGA與AIGCC的會費各是多少?總數多少?是這個報告事項第1案嗎?我桌上沒有那一本。 主席:我們現在是處理早上的報告事項,報告事項有59案,因為剛剛陳昭姿委員有針對報告事項59案裡面提出30案。 廖委員偉翔:就是這本報告事項,對不對? 主席:對。 廖委員偉翔:報告事項第1案凍結第2目基金運用業務項下的「基金業務之研考及管控」1萬元,是這一案沒有錯吧? 主席:對,沒有錯。 廖委員偉翔:所以我剛剛在問,因為你們的解釋裡面提到有關於要參加ACGA和AIGCC,也就是亞洲公司治理協會和亞洲投資人氣候變遷聯盟,這兩個會費各是多少? 蘇局長郁卿:報告委員,亞洲公司治理協會是美金1萬7,250元,AIGCC是1萬5,200元。 廖委員偉翔:美金嗎? 蘇局長郁卿:美金,所以一個大概是60萬左右,一個是53萬7,000元。 廖委員偉翔:這科目總共編了1,200萬2,000元的預算,社環委員會凍結1萬元,所以占比其實是萬分之八點三三,沒有錯吧?你們的解凍說明第4頁裡面有提到,有關於預算解凍之影響,提到本案預算是推動永續投資業務所需,如未解凍,將影響相關業務推動,我想要請問一下,萬分之八點三三大概是一千二百分之一,怎麼影響你們的業務推動? 蘇局長郁卿:報告委員,我們非常尊重委員的決議,所以我們還是會在這個過程積極去推動,但是因為預算有被凍結,所以我們會比較謹慎,希望可以解凍以後才能夠正式加入會員。 廖委員偉翔:你是說解凍以後才可以正式加入嗎?你確定嗎? 蘇局長郁卿:我們現在已經在…… 廖委員偉翔:所以你要解凍才可以加入,我如果解凍了,你加入不了怎麼辦? 蘇局長郁卿:不會啦,我們現在先用…… 廖委員偉翔:這個案子我剛剛已經說了是凍結1萬塊,那我就進一步問,預算書上面明明寫到加入國際永續倡議組織會員會籍交流活動是118萬1,000元,所以你們在這一筆預算裡面,剛剛算的會費大概臺幣60萬9,000元和53萬7,000元,總共是114萬6,000元,你在這裡寬列了118萬1,000元,你已經寬列了3.5萬。按照你們的解凍說明,凍結1萬元會影響業務推動的話,我想要請問明年你們在編列的時候是不是不要寬列,就完全的精準編列?當初我們在審的時候也已經保有彈性了。所以你剛剛跟我說這1萬元沒有解凍會影響到你們入會,我覺得…… 蘇局長郁卿:報告委員,我補充更正一下,這個項目不是編一千多萬,我們其實是覈實編列,根據會員的年費,兩個會員的年費加上一個交流活動的雜費3萬5,000…… 廖委員偉翔:但是在這下面是可以讓你們挪調…… 蘇局長郁卿:我們這個項目只有118萬而已,不是一千多萬。 廖委員偉翔:好,剛剛也說了,118萬你已經寬列了,對不對? 蘇局長郁卿:我們是根據會費覈實編列。 廖委員偉翔:當初在這個下面,你們是不是可以調整? 蘇局長郁卿:調整必須跟其他科目,我們這個項目其實是覈實,當時根據會員年費多少,是確實的數目乘以匯率,然後再加上一個雜項,也就是其他的往來文件等等是3萬5,000元,並沒有多編,所以其實任何…… 廖委員偉翔:對,這一塊是寬列3萬5,000元,對不對? 蘇局長郁卿:那不是寬列。 廖委員偉翔:這個部分你們可以調整,對不對? 蘇局長郁卿:哪邊可以調整? 廖委員偉翔:就是這個科目,下面的科目啊!你說118萬都要用在這裡,對不對? 蘇局長郁卿:是,是。 廖委員偉翔:118萬,科目下面的其他項目你是可以調整的。 蘇局長郁卿:除了扣掉年費之外,就只剩3萬5,000啊! 廖委員偉翔:那其他的呢?這個下面其他的,還有你們上面的大項裡面? 蘇局長郁卿:沒有其他的,這個項目118萬就是會費跟雜項3萬5,000。 廖委員偉翔:我剛剛說了,這個科目總共編了1,200萬,這是在下面的細項,我剛剛講到這個細項,沒有錯,我剛才是講這個東西,可是這整個科目總共編了一千二百多萬。你加入的會費,的確你剛剛講了、我們剛剛也算了,是114萬6,000,你們總共編了118萬1,000,所以有3.5萬,而在一千二百多萬的科目裡面,其他東西也是可以調啊!你真的會因為這1萬塊,完全影響到你們可不可以加入嗎?這部分是我想要點出來的重點,不過憑良心講,目前這1萬塊要解凍,我也是沒什麼意見啦! 蘇局長郁卿:謝謝委員。 廖委員偉翔:我只是要告訴你,這1萬塊、一千二百分之一搞得好像是沒有辦法加入,我只是要點出這個問題。接著,是不是第2案? 主席:沒有,楊委員不是要講?你只是說比較久一些。 楊委員曜:廖偉翔委員已經在他的結論講出來了,當初提案委員凍結1萬大概也是在給你們一個示警,反正廖偉翔委員剛剛的結論也是他沒有意見,所以我想要說的已經被他說完了。 主席:好,還有誰為了這1萬塊要再說一次?如果沒有的話,本案解凍有無意見?(無)沒有,我們就同意解凍。 接下來第2案。 陳委員昭姿:謝謝主席。像第2案,因為金額比較高,我必須做一個說明,民眾黨團提案凍結10億,我們的條件就是勞動部要提出勞保條例修法,把政府最終給付責任入法。請容許我說明一下,總統府2017年召開的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當時年金改革方案大概有10大重點,但是到現在為止,只有實現了撥補政策,我們等待的、最重要的政府最終給付入法還是沒有提出來。目前勞保平均每年虧損大概1,000億以上,撥補是緩不濟急,而且勞動部跟行政院一直強調勞保不會倒,政府有最終給付責任,既然如此,我們就不要空口說白話,如果勞動部跟行政院都認為本來就是這個態度,那麼入法才會有保障啊!否則,如果將來換了院長、換了部長、又換了執政黨,空口白話的承諾對人民完全沒有保障,所以我們是希望能夠將政府最終給付責任入法,但很遺憾我們這次勞動部沒有提出任何資料,沒有達到當初解凍的條件。不過,勞動部有來溝通,希望能夠解凍,我們黨團也願意釋出善意、退一步,我們同意解凍,但前提是勞動部要接受我們剛剛提出來的附帶決議,附帶決議請勞動部讀一下,在年底前提出修法,也就是這個10億我們今天可以解凍,但是再多給勞動部大概半年以上的時間去準備修法,我想這樣應該是有誠意跟善意的作法。我覺得大家都知道這個法已經存在很大的問題了,好像又是「房間裡的大象」,大家又視而不見,一直拖、一直拖,要拖到哪一年?哪一月?是不是遲早要去面對它?洪部長,你就勇敢地去面對它,你從勞運出身、勞團出身,就開始來做這件事情,所以我們不是不能解凍,而是把提出說明的進度延後到年底之前提出來,可以嗎? 主席:來,請說明。 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因為這個涉及到10億元,我們希望10億元可以解凍。我有幾個補充,第一個,確實是「政府最終給付責任」這幾個字有沒有入法,我想現在政務上面是政府來負擔最終責任;第二個事情,從勞動部的角度確實是認為修法的討論,我們是可以持一個比較開放的態度。可是我也要提醒,這裡面涉及到的可能不是只有勞動部,也包括財主單位,如果要提出這樣的修正草案,這也要經過行政院及行政院財主單位的同意,因為涉及到撥補,撥補這件事情並不是勞動部自己就可以做的事情。所以我想跟陳委員說明,坦白說以勞動部的角度,我們確實覺得這件事情是可以開放性的討論,這部分我們的態度是這樣,但是我很難代替其他的財主單位承諾我們在什麼時候一定會提出什麼樣子的法案,尤其是經過行政院通過的法案,我很難代替其他單位。因為這裡面確實是涉及到其他財主單位的權責,因為它涉及到一些撥補的法制化的問題…… 陳委員昭姿:部長,那…… 洪部長申翰:我們比較難直接答應你說這件事情我什麼時候就可以,因為我的答應或者是我的承諾對於……我沒有辦法代替其他的單位承諾,我的問題會是在這裡。 陳委員昭姿:當然你有提到說主總處態度是一件事,但是因為這個還是勞動部主管,勞保條例還是勞動部主管,你可不可以嘗試把法寫出來?就是開始去行動、去做爭取,這樣主計總處它就會加進來討論,你不用自己承擔責任啦,就今天從這裡起步,我們解凍的數字可以討論,但是你有一個進度嘛!不然就是又擺著,再過一個幾十年嗎? 洪部長申翰:陳委員,我們是在想可不可以這樣,因為文字上面是寫說今年底前要提出修正草案,我自己是覺得說有沒有可能可以給我們一些時間,然後我們願意來研議最終責任入法的可行性。當然在研議可行性的過程裡面,我們就會跟其他相關的主計單位或者是財主單位,因為也不只是主總,坦白說不只是主總,跟財主單位做這方面的討論。 陳委員昭姿:部長,你也不用幫行政院擋子彈,所以我剛剛講得很清楚,就是你來啟動這件事情,然後就開始有動作、有行動…… 洪部長申翰:我們願意找相關部會來做這個事情的討論,這我們願意…… 陳委員昭姿:對,你就把它提出來。 洪部長申翰:可是我的意思是說,我今天從一個部的角度,我今天要提出一個方案,確實我們很可能是要經過行政院內不同單位的同意的。 陳委員昭姿:我了解,因為你有一直在重複這件事,那這樣,就是說我們解凍數字可以討論或者由你先提出來,你這個進度要跑嘛!開始動嘛!不然我們還是在原位嘛! 洪部長申翰:這樣好不好? 陳委員昭姿:10年後、20年後還在原位啊! 洪部長申翰:委員,我們可不可以比方3個月內研議最終責任入法的可行性?我們在3個月內來研議這件事情,在研議的過程當然我們會跟相關的單位、財主單位來做討論,我們就用研議可行性的方式好不好?因為我想委員也很希望這10億元在整個勞保基金裡面可以解凍,我想這目標大家是一致的。 陳委員昭姿:部長,我們在場每一個人都懂研議是什麼意思啦,研議就是說今天我們大家回家之後什麼事都沒有了啦! 洪部長申翰:當然不是啊! 林委員淑芬:他只能講研議,不然要講什麼? 陳委員昭姿:但是這個法要啟動啦,你要啟動,你把這個法送出來,但是你不用自己來扛責任嘛!你就是開始跑,你就是讓它開始跑,行政院的責任就該行政院的責任,賴政府的責任就賴政府的責任啊! 林委員淑芬:就是要這樣子啊,不然要怎麼樣?他就說他要研議,他要開始做了,他就是要開始啦! 洪部長申翰:我們就是在研議這事情,所以我們在研議的過程就會找其他單位一起來討論,這當然也是一種討論跟部分啟動…… 陳委員昭姿:就是往入法的方向去走,你就是入法…… 林委員淑芬:入法立委也可以提修法啊! 陳委員昭姿:你跟我說研議,那這是空白的啊!是空白啊! 范委員雲:藍白…… 林委員淑芬:入法我們就直接提修法就可以改啦! 主席:楊委員要講一下,好不好?各位先休息一下,請聽楊委員的想法。 楊委員曜:我其實一直對勞動部遲遲不肯提出政府最終給付責任這件事情是很有意見,我相信不同黨派的委員提案版本已經很多,我是建議本委員會,行政院不提,我們是不是下一個會期就排審委員的提案? 林委員淑芬:委員自己提案嘛! 楊委員曜:對,我相信…… 林委員淑芬:然後自己通過啊! 楊委員曜:我的已經提案一陣子了,我覺得勞保改革講了這麼多年,連政府最終給付責任執政黨都不敢擔保,這件事情我自己覺得非常不可思議,其他的難改我們可以體諒,可是勞工辛苦了一輩子,你連讓他安心一定領得到,這個我們都不做,我還真的不知道怎麼替黨辯護! 主席:請林委員。部長等一下。 林委員淑芬:我必須要再講,這裡是講社會保險,但是我們知道這個社會保險的族群太大了、上千萬的投保人,還包括未來的移工,不要忘了過去那麼多的移工都有繳納保費,但到第15年要領的時候,我們沒有讓他……停下來,所以他們都還沒有領,他們只有盡責任,他們都還沒有拿回他們的權利耶!他們可以回來領,如果未來開放的話也可以領。 我們知道這是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的意思是所有的保戶大家共同分擔,然後集體去承接住個人,這樣才叫做社會保險,但是因為這裡面幾乎是一半的臺灣國民了,當有一半臺灣國民的時候,政府說這是社會保險、又不是政府的福利政策,那都說不過去,所以政府要負最終責任,這是既有的,但是最終的給付責任絕對不是只有政府、不是只有政府!但是有人主張全部都丟給政府,那主張的人就提案修法,然後就可以通過啦,一旦通過,大家就遵照這個通過的法律去執行,所以這是政治,這不純粹只是一個制度,制度要可長可久,那政治隨時可以介入! 但是我要講政府當然也有道德責任,因為一半的國民都是投保的保戶,這個社會保險……雖然是社會保險、不是政府的錢,算起來也稱不上是政府的責任,但是有一半的國民在這個社會保險裡面,政府要說沒有責任,這是不可能的、這絕對是不可能的!但我們要把法律寫得這麼死嗎?法律要寫得這麼死嗎?除了法律以外,事實上政治責任隨時可以問責,有時候說不准調漲保費、也不准政府撥補。如果不准調漲保費,這個水池的水都快乾了也不能調整;也不准撥補,現在是怎樣?不能吃草又要馬兒飽,然後又要領得到,現在是要從天上掉下來喔,還不能減少給付! 所以這個制度讓他開始研議,我們講的不是今天在這裡30分鐘可以討論完的啦,我們如果要在這裡認真論,可以說個幾天幾夜,全國的學者一起來、全國的產官學都一起來,雇主、勞工、學界、政府通通都一起來,幾天幾夜都講不完!今天在這裡他就說他要開始去研議,他就只能這樣子,你還要叫他怎麼樣?你要叫他修法,我們是立法院的立法委員耶,我們如果要修法、有意見自己拿出來,我們自己可以審嘛,你站在民意這一邊,我們就讓它通過,就是這麼簡單,一個案子要認真討論,再討論3天也討論不完! 主席:謝謝。部長要回應,來。 洪部長申翰:一樣再跟陳委員及幾位委員說明,我自己對這一個議題是持開放態度的,我確實覺得政府在這裡面要負一定的政治責任。可是就像林委員剛才說明的,在我們跟財主單位討論的過程,他們所提出來的顧慮也包括林委員剛才提供的講到這件事情裡面的社會保險性質,所以這件事情確實我沒有辦法在這個當下就代替其他財主單位說我們就在什麼時候提出,我沒有辦法在這個部分做出這樣子的承諾。但是我自己或勞動部很願意啟動這個討論,我們是願意啟動這個討論的,這也是為什麼我說希望文字讓我們有一個研議的過程,而我們的這個研議過程當然要找其他單位來討論,這就是剛剛陳昭姿委員講的啟動這個討論,可是我沒有辦法在這邊承諾這件事情! 林委員淑芬:最大的責任是老闆,老闆要繳最多的錢啦,有本事叫老闆來繳錢,繳多一點啦,問責於老闆,你就叫老闆來繳錢啦! 陳委員昭姿:部長,我們民眾黨是有版本的,如果我們討論的時候行政院沒有版本,那就是立法院的版本、就是立法委員的版本喔! 洪部長申翰:當然就立法院的版本要來討論,大家也還是可以討論…… 林委員淑芬:漲保費嘛,就漲保費呀! 洪部長申翰:可是我的意思是說,如果是要行政部門提出一個代表行政院的版本,這裡面確實涉及到行政院很多不同單位之間對這件事情的看法,有些單位可能從政府的政治責任來看這件事情,有些會從……就像剛剛林淑芬委員講到社會保險本身的性質來看…… 陳委員昭姿:他講什麼我都沒聽到啦! 洪部長申翰:什麼? 陳委員昭姿:抱歉,你講,請繼續,因為我沒有聽到,我右邊耳朵關起來了,麻煩繼續。 洪部長申翰:因為確實勞保是一個社會保險,社會保險其實等於是所有參保的人大家一起來共同分擔,所以會有財主單位也會持這個看法來對於保險改革的方向…… 陳委員昭姿:部長,我期許你可以開始為勞工做一些……這個事情是長年、很久的事情。 洪部長申翰:對…… 陳委員昭姿:但是我們也不是要你一個部長來承擔嘛,所以你要嘗試啟動嘛,因為立法院這邊一定有版本,如果到時候你們自己沒有版本,那我們就推立法院的版本啊,對不對?我們就來推啊! 洪部長申翰:這當然是立法院的權力,即相關法案的審查,可是我的意思是…… 陳委員昭姿:那你今天可以明確的講你要怎麼做嗎?可不可以更具體一點?不是不能討論啦! 洪部長申翰:好,跟陳委員討論,在這一個版本裡面,我們希望是不是可以給我們三個月的時間來研議勞保修正草案將最終責任入法的可行性?我們希望能不能改成用這個方式,我們會啟動相關的討論,當然也會找其他財主單位來討論,我們也會。 陳委員昭姿:部長,那個可行性我是比較有點意見啦!就是這個修法要開始啟動了啦!你現在說可行不可行,那你回來跟我說不可行,又結束了,大家就回到原點了,你那個文字我們討論一下。 洪部長申翰:我們等一下這個可不可以…… 陳委員昭姿:我的目的是讓你趕快啟動,不是要凍結你的費用。 洪部長申翰:召委,這個案子我們可不可以稍微保留一下,我們等一下再…… 林委員淑芬:召委,要保留以前讓我發言一下。 主席:請說明。 林委員淑芬:他講完了我再講。 主席:好,兩位講完了,換林委員。 林委員淑芬:我要求有另外一種方案,這整個勞保政府的撥補,政府是誰?政府是我們大家每一個納稅人,可是這個社會保險責任最重的是雇主,繳七成的是雇主,大家都不敢得罪雇主,不敢漲保費,然後慷人民之慨,叫人民來補雇主的責任,都少子化了,你叫人民一直來撥補,你以為人民永遠都有錢,財政不就永遠都很健康正常?所以你再研議要加一個,如果政府沒有撥補、漲保費,那個狀況會是怎麼樣?要放進去風險,整個社會保險、勞保制度,它的風險會怎麼樣,財務估算你給它算一下,雇主責任才是最重要的,雇主都沒有責任,等政府來幫雇主買單,對不對?大家在這裡都做好人,叫政府出,沒有喔!政府是人民喔!慷人民之慨。 陳委員昭姿:我剛剛右耳有打開,所以林淑芬委員的意見非常好,部長也認真聽,都要把它記進去。部長,就是這樣,這個解凍是OK的,但是你最終要交給我們的東西是,你剛剛說要給我一些進度的報告…… 洪部長申翰:就是三個月我們會給相關修法研議的可行性,這樣好不好?可行性裡面不會只說可行或不可行,就是相關機制會產生什麼影響,我們都會放在這邊…… 陳委員昭姿:對啊!包括林委員提出的一些機制,你總要啟動嘛,我只是說你要啟動嘛? 洪部長申翰:對,我們都願意放進來。 陳委員昭姿:好,主席,那好了,我們解凍,但是我們等報告,報告好好寫、拜託報告好好寫,真心、誠心的寫。 洪部長申翰:謝謝。 主席:好,本案就同意動支,並通過修正後的附帶決議一項。 請宣讀。你要給我們唸也可以,你自己唸也可以。 洪部長申翰:陳委員這邊有一個提案,我唸最後一段「為確立撥補應常態化、給付確定化,政府應將最終給付責任入法始為正確作法,爰提案要求勞動部於三個月內研議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將政府最終責任入法之可行性,以回應國人期待」。 附帶決議 有鑑於總統府曾於2017年召開「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由當時的陳建仁副總統擔任召集人,並於會後彙集各界意見擬具「2017年金改革方案」十大重點,至今過去多年,只見勞動部僅實現了撥補政策,更為重要的「政府最終給付入法」至今仍未提出,依據勞動部2021年的精算報告數據,勞保平均一年將虧損1,000億元,因此撥補實為緩不濟急。遑論勞動部及行政院過去一再對外聲稱政府有最終給付責任的態度不變前提下,「政府最終給付入法」,更能落實政府承諾及責任。 基此,有關勞動部提交之202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五)第1目項下「研議勞工保險財務及就業保險業務」預算凍結10億元之解凍報告,勞動部尚未提出解凍條件所訂之勞工保險條例之修正草案,無法保障我國廣大勞工之權益。為確立撥補應常態化、給付確定化,政府應將最終給付責任入法始為正確做法,爰提案要求勞動部於今年年底前提出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將「政府最終給付責任入法」,以回應國人期待。 提案人:陳昭姿  陳菁徽  廖偉翔 主席:好,可以啦!那我們就照這樣的附帶決議修正後通過。 接下來第10案,請問對本解凍案有無意見?如果沒有意見就同意解凍,有意見?來。 廖委員偉翔:我這裡想要問一下,因為根據預算解凍說明第三頁「鼓勵勞工續留職場」部分有提到「為鼓勵勞工續留職場,勞工保險設有相關之機制,如老年給付展延年金、年金給付年資採計無上限……勞動部將持續宣導勞工保險制度相關規定」,請問一下,勞動部的宣導有沒有設定什麼樣的量化目標?如何宣導?過去也有宣導,現在宣導的成效怎麼樣?有沒有所謂的宣導成果? 我想每一分公帑都是人民的納稅錢,剛剛也有講了,所以要宣導我也很同意,我只是想至少要讓國人知道現在宣導的成效是什麼,我們怎麼去評估。何況這個部分是連立法院預算中心都有寫報告,提到媒宣費用過度集中部分媒體,我覺得這個有疑慮,既然連立法院預算中心都有提出這個部分,所以要請勞動部說明一下宣傳成果給國人知道。 主席:請簡單扼要重點說明。 陳司長美女:跟委員報告,有關勞保的宣導,其實我們每一年都有25場次到各縣市政府去宣導,每個縣市都有。另外,我們在就保或者是災保也都有各項的研習營,所以我們對於勞工,比如說承辦人、投保單位或無一定雇主的這些勞工,我們都有定期的一些…… 廖委員偉翔:我知道,你們怎麼去評估這個成效? 陳司長美女:我們其實都有問卷調查他們對於這個研討會的滿意度,大概有都有到九成。 廖委員偉翔:滿意度都有到九成? 陳司長美女:對。 廖委員偉翔:你說宣導的滿意度有九成就對了? 陳司長美女:對。 廖委員偉翔:OK。另外想要請問一下,因為剛剛也有討論到這個基金投資運用的部分,現在有關於匯率、關稅等等的雙殺,我剛剛也有跟相關部會討論,我這裡是想要再一次的強調,關於避險機制可能要再去用心一下,剛剛私下有講…… 主席:廖委員,對不起,我插一下話,好不好?因為現在處理的第10案是勞動保險業務預算凍結的解凍案,提案人是楊委員啦,你講的我剛剛也尊重,這是其一…… 廖委員偉翔:但是裡面也有我的名字啊! 主席:聽我講完,對不起,你講話我都沒有插話!因為這個是報告事項,是院會交給我們的報告事項,基本上是一包啦,但因為剛剛你們還沒有來的時候,陳昭姿委員幫你們提出要改交討論的部分,在59案中就提了30案要保留。我其實也不用保留,可以直接就進入表決,但是我沒有這麼做,還是希望如果你們要表達意見,我就給各位表達意見,我們後面還有17案的討論事項,所以在報告事項的部分,因為當初的條件很清楚,只要提書面報告就解凍嘛,除非你覺得他們提出的書面報告不行,所以我們就針對這個案子來討論,就聚焦在這個案子啦,後面還有很多案,你如果要表達我都可以接受。 廖委員偉翔:好,謝謝。你的意思就是要再更精簡一點的表達意見嘛,對不對? 主席:對啦。 廖委員偉翔:好,OK,沒有問題,我剛剛只是表達說,這個部分我剛剛質詢到的相關部門也知道了,所以這個案子我這邊沒有意見,看其他人有沒有意見。 林委員淑芬:我想跟大家同仁之間講一個程序面的問題,其實這個預算對我們委員會相當不公平,在這個委員會,大家很認真的在這裡一案一案的逐案審完,而且詳詳細細的審完,結果到院會裡面,所有委員會的審議結果都沒有被尊重,我們通過的,到那裡隨時人家要翻案就翻掉了,然後又重來一遍、然後又到這裡再跑一遍。我的意思是說,我們希望各黨團都回去跟大家講,委員會審議通過的,請他們都不要到院會再翻案,認為有不夠的……儘量都不要,否則我們下次委員會都不用審了,大家花好幾天、好幾晚,有時候還審查到晚上,結果送到院會隨時都可能被推翻,我們在這裡審的委員會中心主議蕩然無存。所以我在這裡拜託各黨團,不管誰執政都一樣,對於我們委員會的審議要尊重,不要我們在這裡說一遍,然後到院會又再說一遍,現在要解凍,報告事項說一次,把它改成討論事項再說一次,這樣我們同一條預算有可能在這裡要討論四次。這不是委員會中心主義,這真的是在浪費大家、折磨大家嘛! 主席:好,謝謝。我在這邊再做一個報告,因為早上是先處理院會交付給我們的報告事項共計59案,有委員提出來針對30案還有一些意見,所以我就暫行保留,報告事項裡面的基本上只要書面報告提出來,就請各位委員酌情是不是有意見?沒有意見就通過,有意見當然就看是要表決還是擇期,這是其一。另外,剛剛還有再宣讀的17案是列入在討論事項裡面,這17案可能大家還有一些不盡周詳之處要再討論,當然還是要尊重委員會各位的意見。所以這是有兩個部分,我來做這樣的一個處理,剛剛有跟各位做這樣的報告,就看各位怎麼樣。 現在先針對第10案,請教各位委員,本案解凍有無意見? 廖委員偉翔:沒有意見。 主席:好,謝謝,同意解凍。 接下來第13案,各位同仁就本案解凍有無意見?(無)如果沒有就同意解凍。 第14案?(無)沒有,同意解凍好不好?好,謝謝。 第15案?(無)如果沒有就同意解凍。 第16案? 林委員淑芬:水電費不會A錢啦!水電費又不能A,實報實銷的啦! 主席:接下來第16案,本案解凍有無意見?(無)沒有就解凍。 第17案,本案解凍有無意見?(無)沒有,同意解凍。 林委員淑芬:水電費以外,像文宣費要認真討論,媒體宣傳費可以認真討論,水電費其實是不用討論的,水電費能夠造假、能夠灌水、能夠A錢嗎?不可能嘛!媒體費、文宣費會不會浮用、濫用?有可能啊!所以要看項目嘛!這種的哪還要講那麼久。 主席:好,謝謝。 第18案,本案解凍有無意見?(無)沒有,同意解凍。 第19案。 范委員雲:有一個意見。 主席:好,請說。 范委員雲:針對外送員報酬,我有一個預算案是希望能夠落實其薪資計算方式要透明化,這樣子對勞工來講才有可預測性。勞動部給我的回應,看起來感覺上是交給了交通部,因為交通部最近在跟平臺談論所謂的外送費用事情。我認為因為那個費用算是平臺的盈利,跟外送員報酬的工資計算方式應該是分開的,所以是不是能夠請勞動部來積極做這件事?我還是可以解凍,我只是讓部長知道一下這個回應方式我並不太滿意,以上,可以解凍。 洪部長申翰:我先說明。 主席:好,請說明。 洪部長申翰:提到交通部的原因,是因為現在行政院是把外送平臺,尤其像Uber或這幾個外送平臺的主責機關設在交通部,但確實現在勞動部跟交通部是針對……剛剛委員在講的其實是關於運價透明化,因為外送員的薪資是來自於運價,所以主要是運價透明化部分,我們確實現在是跟交通部一起在做這個事情的討論,並沒有都丟給交通部。 范委員雲:但是因為你們給我的回復是說等到那邊討論完之後,也沒有說要來處理這件事情。 洪部長申翰:運價的透明化,我們這幾個月一直在跟交通部一起討論中,所以並不是交通部自己討論,而是一起,我們是一起討論的。 范委員雲:好,謝謝。 主席:好,所以第19案我們還是同意解凍,各位沒有意見嘛? 范委員雲:對。 廖委員偉翔:第19案嗎? 主席:對,第19案,來,請說。 廖委員偉翔:不好意思,主席,第19案我們其實是針對它的報告事項內容去問問題嘛。 主席:對,請說。 廖委員偉翔:所以本目的預算編列是6,161萬,凍結100萬,大概凍結1.6%左右,這個科目裡面02分支計畫的出國經費編列15萬1,000元,依照預算說明是參加國際勞工及就業關係協會第14屆的歐洲大會。想要請教一下部長,因為我去查了一下,這個辦在英國的杜倫大學商學院,主要是發表最新研究成果,我是好奇想請問,勞動部跟所屬的哪個單位?或是勞動部有沒有委外給學校做研究,讓這個委外成果去投稿,並且已經被接受論文發表? 第二個,因為去年也有類似的經費,也是同一個東西,第20屆世界年會,舉辦地點是紐約,但去年是年會,也只編8萬7,000元,這兩個預算弄下去怪怪的喔!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這個是有去投稿或什麼的嗎? 王司長厚偉:跟委員報告,我們並沒有在任何地方有說明到我們要去投稿或發表,沒有。 廖委員偉翔:對,我是問這個。 王司長厚偉:對,我們並沒有,我在報告上也沒有提到,我們會去那邊,主要是去聽取現在世界上很多地方最新的勞資關係現況,然後我們要帶回來,在很多政策上做很重要的參考,但是因為每一次的地點不太一樣,所以那個預算的編列……確實因為現在的交通費用也很貴,所以有時候如果地點太過遙遠的話,我們的費用可能就沒有辦法支應。 廖委員偉翔:好,我沒有意見。 主席:好,謝謝。第19案我們就同意解凍。 接下來,對第20案有沒有意見?(無)沒有意見,同意解凍。 對第21案有沒有意見?(無)沒有意見,同意解凍。 對第22案有沒有意見?(無)沒有意見,同意解凍。 對第24案有沒有意見? 范委員雲:第24案有意見。 陳委員菁徽:第24案我這邊也有意見。 主席:來。 范委員雲:好,那我儘快。針對性別薪資透明化的部分,勞動部的回復有一點點沒有回應到透明化,比較有回應到的是同工同酬的檢核表,因為同工同酬檢核表就算做得好,還是有一個性別薪資沒有透明化。我要提醒一下,那個是賴清德總統的婦女跟性別相關政見之一,這部分希望可以加強。 另外一個是針對性別工作平等法裡面非個案的制度性歧視,是不是能夠比照勞動檢查法,由工會代表提出申請?你們的回復是不行,這部分我是希望可以,因為法條中好像沒有明定,可是其實勞動檢查法中工會就可以代表,現在講的不是個案性的,而是制度性的歧視,譬如說服儀,這部分也希望勞動部可以再思考。 第三個是關於我要求職場的性別歧視納入性傾向、性別認同,並且要能夠強化宣傳,這部分你們沒有回復得很清楚,但是後來有跟我們說會找民間團體討論作法,我覺得這樣很好。 最後,也是賴清德總統提出的不分性別家長參與育兒,如果都有領滿六個月的話會加發,你們回應會修法來處理,這點我表示肯定。以上。我並沒有要凍結,只是把我滿意跟覺得不夠好的地方提出來,謝謝。 主席:好,謝謝。請陳委員。 陳委員菁徽:關於這個解凍報告裡面提到工時的部分,我這邊是想建議部長是不是再多增加幾個部分?因為這個總工時非常長,這其實是你們勞動部自己發出來的統計,可是你後來又說到比較全日工時,我是覺得你去找對你們比較有利的寫進這個報告,不是很OK,但是今天早上您在外面受訪的時候,有提到增加國定假日還不夠,其實變相也等於說您承認工時是長的,只是增加假日還不夠,你還有很多要繼續努力的地方,可是您的解凍報告裡面只有寫要用彈性工時去處理,所以你要不要把早上林林總總發表的這麼多可以解決工時問題的事,都增加進去您的報告裡面?您早上接受記者訪問的時候提到,比如說團體協約、透過勞動檢查、提為最低工資以減少勞工被迫加班等等,你講了很多欸,但是你的解凍報告裡面沒有耶! 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我當然是認為我們工時的狀況是有改善的空間,所以我並沒有覺得現在工時就已經表現得很好了,並不是這樣。所以剛剛講,不管之前大家在討論國定假日的部分、休假的部分或者是團體協約或者是勞檢,甚至我們看到一些國家,確實它的工時相對比較低,那是因為它部分工時的比例比較高。所以比方說,我們未來如果可以更擴大中高齡或者是婦女,在重返職場的部分可以做到更多,其實在數字上面相對也會再降低一些,這些種種的做法都是我們會去做的事情。 陳委員菁徽:主席,剛剛范委員的意見還有我的意見,是不是請部長補充到他的解凍報告裡面?那我們就解凍。 主席:可以吧? 洪部長申翰:可以。 主席:好,部長同意書面報告可能再修得符合兩位委員的期待,這樣好不好? 洪部長申翰:可以。 主席:好,我們還是同意解凍啦! 接下來第31案,各位同仁有沒有意見?(無)沒有意見,我們就同意解凍。 第34案。 陳委員菁徽:報告主席。 主席:請說。 陳委員菁徽:第34案是有關逃逸移工,移工的問題其實今天早上在質詢的時候,我前面陳委員、林委員也問了非常多,表示大家是很在意的。可是您的報告有五點,我講一下你有提到五點,第一點,其實只是簡單的講移工目前的狀況;第二點跟第三點是舊的,112年就有的,但沒有做好,所以我們還是會說沒有辦法解決,要拿出新的方法。第四點,其實是一個政策宣示而已,你講持續推動比如說改善缺工、改善移工薪資、加強仲介管理,可是具體你要怎麼做沒有講,這個跟你們網站的內容幾乎是一模一樣。第五點,我在寫提案的時候就說你們只有查到有3家行蹤不明,真的太少,這跟一般人民的認知完全不一樣,所以我是希望你們加強做查核,結果你又把它列到解凍報告裡面說已經辦理3次,我就是認為3次、還有3家行蹤不明真的完全不符合人民的認知。 主席:請廖委員。 廖委員偉翔:我順便針對這題也補充一下。第一個,依照解凍說明,112年的失聯移工是3.1萬人;113年是2.5萬,可是說明裡面沒有提到失聯移工的總數,請問一下部長,現在最新截至3月底失聯移工的總數是多少?第二個,補助核發查處機關團體績效獎金4,000萬,未來還要規劃調整團體績效獎金之核發方式,以激勵團隊查察的士氣,請問這個是要再提高總體的獎金嗎?預計提高多少?何時要開始執行?另外,我們發放團體獎金的目的是什麼?看起來是不是因為失能,讓逃跑移工越來越多、制度有問題,結果你就一直再補很多的錢進去,然後希望大家努力的去抓和查察,所以我覺得是不是凸顯了在這部分的制度和管理失能?以上,請部長回答。 主席:好,請說明。 黃署長齡玉:謝謝委員的指教,我想有關失聯移工議題是長期、也有結構面的問題,累積到目前為止,失聯人數大概是九萬兩千餘人,我們採取了各項的措施包括從需求面跟供給面。這兩年我們其實也針對目前市場上所反映缺工的問題進行一些處理,所以在移工的核配,包括營造業跟農業的部分,我們有採取一些放寬的措施,就是解決一些缺工問題,也避免市場的吸引力。 此外,我們在管理面也採取了各項措施,包括剛才各位所指教的強化外國仲介管理這部分,確實我們對外國仲介管理的力道還要再強化,因為基本上我們是受理民眾檢舉的部分,所以可能不是主動地去查察,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未來在機制上還是有精進的空間。現在只要是查獲失聯比例過高的部分,我們都還是會處以停權處分,讓仲介公司必須要配合去做相關的改進,我們各項措施都一直在進行當中。 我們在查緝面也是配合移民署以及相關的友軍團隊進一步的去查察,針對查察的部分,因為他們失聯人數升高,所以確實有一些經費上的需求,也希望在基金方面可以給予支持,因為他們的收容人數也越來越高,我想這個是整體面的問題,都是需要跨部會一起共同去面對的,以上先做這樣的說明。 主席:好,請林委員。 林委員淑芬:好,我現在講白的啦,從COVID-19到現在,因為在COVID-19的時候,外籍移工的引進是停滯的,所以在COVID-19那幾年,我們對移工管理的政策是視而不見,對逃跑的外籍移工視而不見,抓到了也當作沒抓到,我講白的就是要問這個,因應國內勞動力短缺、供不應求,我們對逃跑的外籍移工政策還是連續性的,基本上的默契是這樣子,對不對?如果是這樣子的話,到將近10萬人的時候,難道我們在管理政策上不用與時俱進的去想?你們如果真的要這樣子,那未來是要變更你們的管理,對管理制度要務實的看待,你們又要納管的話,那方法會是什麼?對於沒有逃跑的,他們也不是比較笨,你們對於他們的管理模式也一樣要變革。所以我在這裡說真的,不要再說什麼抓移工,那是很大的矛盾,有很大的問題才去抓啦,現在就沒在抓移工啊!都是拜託逃跑移工來幫忙上班,營造業的工廠如果沒用逃跑的,他們就缺工了,老闆、雇主就罵政府,所以現在政府沒人在抓移工啦!但是越來越多也是一個問題,面對越來越多該怎麼納管,務實的納管就是問題了嘛!所以這個問題應該是從這裡要有新思維、要有新方法。 主席:好,請陳委員。 陳委員菁徽:主席,我是建議這樣,因為剛剛他們也認為他們自己寫得不夠好…… 主席:對。 陳委員菁徽:是不是我們就擇期,等他們提供更具體的方法來說服我們委員,因為這個議題幾乎每一個人都很在意,很多人在質詢的,謝謝。 主席:所以你是建議這一案…… 陳委員菁徽:對,我是建議擇期,因為剛剛官員們也認為他們真的寫得不夠好,他們沒有新方法。 主席:好,部長要再說明是不是? 洪部長申翰:我們今天當然還是想爭取這個案子能夠解凍,但是今天在逃跑移工的問題上面,坦白說我自己認為過去有一些管理作為跟管制的做法其實才是「因」,逃跑或者逃逸是最後的「果」,所以這裡面確實是涉及到整個移工管理制度。過去可能是十幾萬、二十幾萬,到現在已經八十、九十萬,其實在數量的尺度上面都出現高度不同的時候,我同意在數量、尺度不同的狀況下,我們對移工管理的做法需要有一些變革,而且這變革是可以預見的,甚至未來在我們少子化跟高齡化的狀況之下,移工的數量可能會更多,包括像就服法第四十六條修過以後,是有可能還會增加的。在不同數量、尺度上面會有不同的做法,我是同意的,可是我還是想要爭取這一案的解凍,因為說實話,制度面的變革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大家應該可以理解,這是30年來制度的累積。 我們想爭取這個案子的解凍,但是我們會想辦法,我們要面對這件事情,因為未來移工在臺灣的數量可能還會再繼續增加,對於我們過去的管理的方法,我們必須很誠實的面對,它是有一些結構性的問題,而且在某些時空當下,我們設立了這個制度,可是對於未來是不是要調整,我們要很誠實的面對這個問題,我是用這個態度在處理這個問題的。我想署長新上任以後的壓力也很大,因為我們都是不斷不斷的在討論這個問題,甚至我們也希望能夠引進或參考別的國家相對應的做法,這部分我們一直在研議中,可是我們還是希望這個案子能夠先讓我們解凍。 王委員正旭:主席…… 主席:來,王委員。 王委員正旭:主席,不好意思,我要發表一下意見。 主席:請說。 王委員正旭:我想大家對失聯勞工所帶來的社會問題,真的非常期待有更好的解決方式,不過針對這一案,基本上凍結的數目也不是那麼多,所以陳委員這邊可不可以再考量看看?如果在積極作為上可以再請勞動部補充說明的話,那是不是就能夠讓他們依照我們所期待的,讓他們順利的解凍,以上。 主席:好,王委員這麼建議,那就看陳委員。 陳委員菁徽:不好意思,主席,因為他剛才講的內容跟他的報告落差真的蠻大的。 主席:落差很大喔? 陳委員菁徽:對。 主席:那我們就這樣處理好不好? 陳委員菁徽:擇期等他們提供……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謝謝。你們溝通一下,這樣好不好?因為已經從十點半到現在了,也讓大家去……OK?抱歉,趁機會溝通。 休息(13時16分) 繼續開會(13時21分) 主席:休息時間到,我們針對第34案。來,陳委員請說。 陳委員菁徽:我們剛剛溝通完畢,洪部長覺得這是30年的老舊窠臼累積下來的,所以他一時半刻沒有辦法想出什麼具體方法,但他會補充報告,補充在這個報告裡面。 洪部長申翰:陳委員,並不是我一時半刻無法想出什麼方法,我們現在正在研議,我確實覺得我們這個報告可以寫得更好。第一個,我們現在也在強化我們在轉換上面的功能,因為很多移工是在轉換過程中,移工可能是在等待新雇主的時候會出現逃跑或失聯的狀況,所以我們也在強化我們在轉換中心裡面的功能,其實這一、兩年經驗的累積,目前我們也累積出一些不錯的經驗,可以儘量減少在轉換過程中移工逃跑的問題,可是我剛才看了一下,我們報告裡面確實沒有提到這些地方,這是我們可以再補強的部分,所以我們願意把一些該補強的部分補強進去,我們還是希望爭取今天能夠解凍。 陳委員菁徽:好,所以他們會補充資料,然後解凍。 洪部長申翰:對。 主席:就同意解凍,然後請他們把報告修正後再陳給委員,好不好? 陳委員菁徽:好,謝謝。 主席:好,謝謝。第34案,同意解凍。 第35案,請廖委員。 廖委員偉翔:好,我這裡有一個問題,我想要請問一下,這個TTQS教育訓練的講師怎麼選的,然後你們是怎麼產生的? 主席:來,請快說明。 廖委員偉翔:有嗎?可以說明嗎?沒有辦法說明? 主席:來,請署長說明。 黃署長齡玉:委員,我請我們同仁說明一下。 江視察昱辰:這個TTQS教育訓練講師已經有將近7年沒有……我們過去遴選方式是有一個專業人員的考試、訓練,只是我們已經將近7年以上沒有再開這樣子的訓練,我們最近是針對TTQS三類專業人員的評核委員跟輔導顧問的遴選,是在去年辦理的。 廖委員偉翔:我為什麼這樣問?我上網去查了一下,你們的訓練講師有多位沒有學經歷,連畢業學校都沒有,就只有一個名字掛在那裡。如果是業師,是不是應該把相關經歷寫上去?所以我才會問你們到底是怎麼產出的?也會擔心你們是怎麼遴選的?難道覺得你可以當講師就來嗎?這是我所看到的擔憂,這部分可以解釋一下嗎? 江視察昱辰:TTQS的教育訓練講師其實都有一些業界經驗,至於網站上的資訊,尤其資訊完整揭露這部分我們會儘快改善。 廖委員偉翔:有多位沒有學經歷,連畢業學校都沒有,就一個名字掛在那裡! 江視察昱辰:對,我們會儘快補上。 廖委員偉翔:所以補上之後再解凍嗎?還是? 洪部長申翰:我們一個禮拜之內補上,好嗎?但預算希望今天還是可以解凍。 廖委員偉翔:你們一個禮拜內補上,好不好?至於TTQS講師到底怎麼產生,請把相關資料提供給本席辦公室。 黃署長齡玉:好。 主席:我們就先同意解凍,並於一個星期內把相關資料補送給廖委員。 第36案同意解凍。 第37案。 廖委員偉翔:我想請教部長,大專青年的預聘計畫、產業新尖兵計畫113年共培訓了……我看到資料的是3萬8,936人;至於投資青年就業方案,113年培訓了22萬4,008人,這幾個計畫有重複嗎?這些人有重複嗎?是重複計算還是分開的? 黃署長齡玉:報告委員,第一個提到的大人提、小人提的計畫培訓是二十六萬,後面的大專青年預聘計畫是三萬八,跟後面所稱的職前訓練四萬九都是分開的,都是不同的。 廖委員偉翔:都是各自的計畫? 黃署長齡玉:對象不同。 廖委員偉翔:對象也不同?所以裡面的人沒有重複? 黃署長齡玉:沒有。 廖委員偉翔:沒有重複?好。 黃署長齡玉:總計三支計畫應該是三十五萬人。 廖委員偉翔:我再提一下,依審計部的查核意見,各年度平均訓後一年的就業率是八成,但各領域班別就業率大概是71%到95%不等。且111年結訓的就業學員,其工作內容或就業的行業、職業別,跟訓練職類有關聯的,大概只有七成,70.38%。我要提醒,這部分你們應該要再加強改進,是不是也要回去研議一下,把改進措施提供給本席辦公室?今天這個預算可以先解凍,我是把這些數字告訴你們。 主席:可以了? 黃署長齡玉:是。 主席:好,我們就同意解凍,相關資料再補充給廖委員。第37案就同意解凍。 第38案,各位委員,針對本案解凍有無意見?(無)如果沒有,我們就同意解凍。 第40案,各位委員,針對本案解凍有無意見?(無)如果沒有,我們就同意解凍。 第41案,各位委員,針對本案解凍有無意見?(無)沒有,我們就同意解凍。 第42案,各位委員,針對本案解凍有無意見?(無)沒有,我們就同意解凍。 第43案,沒有意見的話,我們就同意解凍。 第45案,沒有意見的話,就同意解凍。 第47案,沒有意見的話,就同意解凍。 第51案,我們就同意解凍。 第52案,我們就同意解凍。 第54案,本案同意解凍。 第55案。 陳委員瑩:我講一下。 主席:請講。 陳委員瑩:我請教一下,每年重大職災平均大概幾件?歷年來。 林署長毓堂:跟委員報告,重大職災的死亡人數去年已經降到287人,較前一年減少13人。 陳委員瑩:歷年? 林署長毓堂:前一年是300人。 陳委員瑩:大概都三百多? 林署長毓堂:過去大概是三百,現在已經慢慢降到兩百多人。 陳委員瑩:這一案歷年的預算編列大概落在多少? 在場人員:在111年災保法施行之前大概是一千多萬。 林署長毓堂:跟委員報告,在災保法通過後,過去在災保法之前有編到1,200萬,最近這幾年逐步從600萬降到400萬。 陳委員瑩:但問題……你們從來……像去年沒有達標,今年也沒有達標。既然預算編列降低,表示重大職災有下降,才可以減少預算的編列,可是你們設定的目標並沒有達標。再來,從去年到今年才減少13個而已。 林署長毓堂:跟委員報告,這筆費用主要係用於未加保勞工的慰助金,災保法通過後,基本上僱用的人全部都要加保,所以會到災保基金那邊去。 陳委員瑩:歷年來在重大職災發生時,其實你們已經先調查過,之後才會列入重大職災死亡。不過在申請慰問金時,你們還要再調查一次? 林署長毓堂:委員,不用申請,基本上現在地方政府都有專業的服務人員會主動協助,不需要申請,我們會直接去協助他。 陳委員瑩:所以這就有問題了。你說會主動協助,但有落實嗎? 在場人員:有。 陳委員瑩:都聽你在說有沒有!你點頭就是有? 林署長毓堂:跟委員報告…… 陳委員瑩:我們中間曾經被刁難,搞了好久,還好意思? 林署長毓堂:跟委員報告,基本上我們只要掌握到重大職災的話,都會有專人去服務他,是這樣子。 陳委員瑩:你今年執行多少了?現在是5月,你們大概處理了幾件? 林署長毓堂:去年是26人,至於今年的數據,是不是會後再提供給委員?現在手上沒有資料。 陳委員瑩:所以去年只有26件是沒有投保的? 林署長毓堂:對。 陳委員瑩:沒有遺漏任何的…… 林署長毓堂:是、是。 陳委員瑩:我提這個案子,主要只是提醒你們,事情一發生、你們調查完、認定完,其實有些就可以直接主動發放…… 林署長毓堂:對、對。 陳委員瑩:也希望你們可以落實,不要中間還刁難東刁難西。再來,慰問金的發放金額是民國91年訂定的,一直到現在也過了二十幾年了!這二十幾年當中,你們的預算有增加,物價也有調漲,所以這部分你們應該要滾動式檢討,看慰問金的金額是否應該要調高。 林署長毓堂:是,謝謝委員關心。這部分我們確實已經在檢討,最近要簽辦了,會適度調高。 陳委員瑩:好,這部分我同意解凍。 主席:好,同意解凍,相關的補充報告再陳給陳委員。 第55案同意解凍。 第56案,我們就同意解凍。 報告事項處理完畢。 接下來審查討論事項。第1案,請問委員有無意見?(無)沒有,我們就同意解凍。 第2案有無意見?(無)如果沒有異議,我們就同意解凍。 第3案,沒有意見,同意解凍。 第4案有無異議?(無)如果沒有就同意解凍。 第5案有無異議?(無)沒有就同意解凍。 第6案有無異議?(無)沒有就同意解凍。 第7案有無異議?(無)我們就同意解凍。 第8案有無異議?(無)沒有就同意解凍。 第9案有無異議?(無)我們就同意解凍。 第10案有無異議?(無)我們就同意解凍。 第11案有無異議?(無)沒有就同意解凍。 第12案有無異議?(無)我們就同意解凍。 第13案有無異議?(無)同意解凍。 第14案有無異議?(無)沒有就同意解凍。 第15案有無異議?(無)我們就同意解凍。 第16案有無異議?(無)沒有就同意解凍。 第17案有無異議?(無)我們就同意解凍。 作以下決定及決議: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凍結案計76案(含報告事項59案及討論事項17案),以上76案均處理完畢,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該補(修)正報告給個別委員的一定要提供,謝謝。 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13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