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21日(星期三)9時3分至13時54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許委員智傑 議  程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二、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交通部主管預算凍結案計34案: (一)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委辦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第1目「交通科技研究發展」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第2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七)第3目「交通運輸規劃及產業發展」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八)第4目「營業基金」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七)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九)第6目「高雄都會區輕軌運輸系統高雄環狀輕軌捷運建設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八)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一)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三書面報告案。 (九)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二)第2目「空運管理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一)「水電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一)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二)「通訊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二)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三)「資訊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三)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四)「委辦費」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四)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五)「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五)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六)「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六)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八)第2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七)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九)第3目「氣象測報」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八)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十)「營建工程」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九)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一)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二)第2目「觀光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一)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三)第3目「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二)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一)「資訊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三)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二)「委辦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四)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三)「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五)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四)第1目「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六)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五)第3目「運輸研究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七)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及所屬決議(二)第2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八)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及所屬決議(三)第3目「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九)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一)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二)第3目「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一)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三)第4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二)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局決議(一)第2目「航港業務管理及發展」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三)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局決議(二)第3目「偏遠地區交通建設」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四)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局決議(三)第4目「交通及運輸設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數位發展部主管預算凍結案計13案: (一)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國外旅費」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七)第2目「建立全民數位韌性,連結民主網絡」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八)第3目「創新數位跨域協作,奠定智慧應用基礎」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七)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署決議(一)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八)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署決議(二)第2目「綜合規劃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九)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署決議(三)第2目「輔導培訓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一)第1目「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一)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二)「設備及投資」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二)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四)「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四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三)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五)第2目「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凍結案計7案: (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項下「委辦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項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第1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五)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六)第3目「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七)第4目「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討論事項 一、審查及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交通部主管預算凍結案計14案: (一)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凍結二分之一專案報告案。 (二)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專案報告案。 (三)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九十九)「業務費」預算凍結70%報告案。 (四)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一○一)「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20%書面報告案。 (五)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一一九)第3目「交通運輸規劃及產業發展」預算凍結28%專案報告案。 (六)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一四三)第4目第1節「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預算凍結3,000萬元專案報告案。 (七)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一四六)第4目第1節「臺鐵公司營業所需基礎設施重置計畫」預算凍結5,000萬元專案報告案。 (八)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一四七)第4目第2節「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凍結2億元專案報告案。 (九)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一七○)第2目「空運管理業務」預算凍結30%報告案。 (十)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七)第1目「氣象科技研究發展」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專案報告案。 (十一)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新增決議(一八○)第2目「觀光業務」預算凍結30%書面報告案。 (十二)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及所屬決議(一)「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三)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及所屬新增決議(二一一)「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預算凍結20億元書面報告案。 (十四)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新增決議(二四五)「業務費」預算凍結30%報告案。 二、審查及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數位發展部主管預算凍結案計7案: (一)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獎補助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三一五)第2目第1節「數位創新關鍵基礎建設計畫」預算凍結50%專案報告案。 (四)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三三八)第3目「創新數位跨域協作,奠定智慧應用基礎」預算凍結50%專案報告案。 (五)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三)「獎補助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六)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六)第2目「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臺服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專案報告案。 (七)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新增決議(三六九)第2目「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預算凍結10億元書面報告案。 三、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凍結案計1案: (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增決議(八十二)「業務費」預算凍結50%書面報告案。 答詢官員 交通部部長陳世凱 交通部監理司司長林福山 交通部會計處處長張信一 交通部公路局局長陳文瑞 交通部觀光署署長周永暉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局長何淑萍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所長林繼國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署長呂國臣 數位發展部部長黃彥男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署長林俊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金德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秘書羅天健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4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1時11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洪孟楷  魯明哲  游 顥  李昆澤  林國成  黃健豪  蔡其昌  徐富癸  林俊憲  何欣純  陳素月  陳雪生  許智傑  邱若華  廖先翔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高金素梅 劉書彬  羅明才  葉元之  張啓楷  葛如鈞    委員列席8人 列席官員: 數位發展部 部 長 黃彥男   數位策略司 司 長 蔡壽洤   法制處 處 長 張學文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政務副主任委員 陳炳宇   前瞻及應用科技處 專門委員 何紀芳 交通部 政務次長 陳彥伯   公共運輸及監理司 司 長 林福山   路政及道安司 司 長 黃運貴   會計處 處 長 張信一   法制處 處 長 許宏達 專門委員 鄭若妤   綜合規劃司 副 司 長 吳東凌  公路局 局 長 陳文瑞  高速公路局 局 長 趙興華  運輸研究所 副 所 長 王穆衡 財政部國庫署 簡任稽核 楊博淳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 組 長 陳明志 經濟部國營事業管理司 專門委員 黃旭暉    能源署 代理組長 夏峪泉    標準檢驗局 簡任技正 鄭乃元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專業總工程師 郭芳楠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工程師 陳國華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處 長 蔡博淵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專門委員 王綺華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簡任技正 林香㿨    林業試驗所 組 長 鄭美如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簡任技正 呂澄洋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王前鎧 主  席:林召集委員國成 專門委員:邱垂發 主任秘書:李健行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喻 珊 科  長 林宗賢 專  員 劉芳賢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一)委員吳宗憲等17人、(二)委員賴士葆等28人、(三)委員楊瓊瓔等26人分別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及(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人工智慧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案。 二、審查(一)委員林俊憲等23人擬具「公路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陳冠廷等18人、(三)委員徐富癸等17人分別擬具「公路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陳冠廷等16人擬具「公路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五)台灣民眾黨黨團、(六)委員馬文君等19人、(七)委員邱若華等17人分別擬具「公路法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八)委員何欣純等18人擬具「公路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六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九)委員王義川等16人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十)委員林俊憲等21人擬具「公路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一)委員林俊憲等22人擬具「停車場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廖先翔等17人擬具「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三)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停車場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日會議有委員何欣純、張啓楷【代表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廖先翔說明提案要旨,由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  長林福山及路政及道安司司長黃運貴報告後,計有委員洪孟楷、李昆澤、游顥、黃健豪、陳雪生、魯明哲、蔡其昌、林俊憲、徐富癸、陳素月、何欣純、廖先翔、許智傑、邱若華、林國成及葉元之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討論事項一「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及「人工智慧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等4案: (一)通過程序動議1項: 有鑑於各黨團及委員針對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人工智慧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所規範之中央主管機關應為數位發展部或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產生歧見,致各版本於院會中被分別交由交通委員會或教育及文化、交通兩委員會審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更已於114年4月16日即召開「制定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聯席公聽會。 且行政院版本目前尚未正式提出,然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吳誠文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詢時表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為現行政院院會審查之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提出單位。 為避免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審查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人工智慧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時重複排案審查,淪為雙頭馬車,且針對人工智慧之應用規範宜兼容科學研究創新及資安風險管理,故交由教育及文化、交通兩委員會審查應更為妥適,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13條規定,爰針對本日(114年5月12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第一案應停止審查,並作成以下決議:「院會交付交通委員會審查之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人工智慧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等4案,均報請院會改交教育及文化、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提案人:林國成  陳雪生  黃健豪  邱若華  魯明哲  廖先翔  洪孟楷  游 顥 表決結果:在場出席委員15人(含主席),贊成者7人,反對者7人;可否同數,主席加入表決並表示贊成後,贊成者8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二)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13條規定報請院會決定均改交教育及文化、交通兩委員會審查,並於議事錄經主席核定後,函報院會處理。 四、討論事項二及三各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對議事錄有沒有什麼意見?(無)沒有的話,議事錄確定。 本日會議先處理報告事項二到四,有關交通部主管34案、數位發展部主管13案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7案之解凍案,請議事人員宣讀。 報告事項 二、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交通部主管預算凍結案計34案: (一)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委辦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第1目「交通科技研究發展」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第2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七)第3目「交通運輸規劃及產業發展」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八)第4目「營業基金」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七)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九)第6目「高雄都會區輕軌運輸系統高雄環狀輕軌捷運建設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八)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一)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三書面報告案。 (九)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二)第2目「空運管理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一)「水電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一)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二)「通訊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二)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三)「資訊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三)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四)「委辦費」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四)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五)「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五)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六)「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六)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八)第2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七)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九)第3目「氣象測報」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八)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十)「營建工程」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九)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一)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二)第2目「觀光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一)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三)第3目「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二)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一)「資訊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三)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二)「委辦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四)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三)「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五)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四)第1目「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六)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五)第3目「運輸研究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七)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及所屬決議(二)第2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八)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及所屬決議(三)第3目「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九)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一)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二)第3目「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一)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三)第4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二)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局決議(一)第2目「航港業務管理及發展」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三)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局決議(二)第3目「偏遠地區交通建設」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四)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局決議(三)第4目「交通及運輸設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數位發展部主管預算凍結案計13案: (一)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國外旅費」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七)第2目「建立全民數位韌性,連結民主網絡」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八)第3目「創新數位跨域協作,奠定智慧應用基礎」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七)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署決議(一)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八)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署決議(二)第2目「綜合規劃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九)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署決議(三)第2目「輔導培訓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一)第1目「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一)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二)「設備及投資」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二)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四)「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四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三)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五)第2目「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凍結案計7案: (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項下「委辦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項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第1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五)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六)第3目「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七)第4目「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主席:宣讀完畢,作以下決定:報告事項二到四依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各案書面報告已送達,均予以備查,提報院會。 接著進行審查及處理討論事項,有關交通部主管14案、數位發展部主管7案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案之解凍案,先進行機關報告及詢答程序,先請陳世凱部長報告。 陳部長世凱: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對本部相關業務之指導與支持。今天遵照大院的議事安排,就本部114年度單位預算凍結項目提出報告。 討論事項涉及本部部分共14案,其中專案報告計7案,係針對本部「大陸地區旅費」、「派員出國計畫」、「交通運輸規劃及產業發展」、「營業基金」科目下「臺鐵公司」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營業所需基礎設施重置計畫及「桃機公司」等6案及氣象署「氣象科技研究發展」提出專案報告。書面報告經同意案計6案,其中本部業務費凍結70%、民航局空運管理業務凍結30%及鐵道局業務費凍結30%需經大院同意後始得動支,餘3案分別為本部「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凍結20%、觀光署「觀光業務」凍結30%及公路局「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凍結20億元。另公路局「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原為書面報告即可動支,惟經院會決議交貴委員會審查,本次會議同樣列為討論案。 上開各項預算均係配合本部業務推動,包括建構道路交通安全、推動臺灣觀光亮點、提升公共運輸品質、強化幸福交通網連接、優化海空運發展、精進有感氣象服務等各項重要工作維持所需經費,考量今日議程較多,為節省時間,以下容我謹針對專案報告之本部及氣象署業務推動情形,請會計處張處長及氣象署呂署長簡要報告辦理情形,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並同意動支經費,謝謝。 主席:請交通部繼續報告。 張處長信一: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院議事安排本部部分有14案,我們除以正式函報書面之外,也都逐案做口頭報告,現在僅就本部的8個案子做重點摘要,因此所有的書面報告請各位委員參閱。 本部報告基本上是按凍結數字比例大小之順序說明,第一,有關「業務費」預算7.37億元凍結70%要經同意始得動支一案,依決議凍結比例70%,本部僅餘30%可以支用,與執行至30%始得申請解凍之條件競合,因預算法明定不得在預算外動用公款,且因業務費之性質,支付作業無法控制剛好支用30%,所以本申請解凍案的報告僅能以實際簽約等執行情形、預計支用數將達30%呈現,連同本部主管其他解凍案一併提出報告。因為解凍案的高比例,所以本部已經採取各項管控措施,包含節能部分,於本年3月底之前,全日停止空調設備運轉;其餘部分,下午5點以後即轉換為最小噸數之冰水主機,維持最低限度的運轉;非上班時段,僅開放一部電梯。同時針對所有採購發包案,均加註因預算凍結得延遲付款的但書,協調廠商延後請款以為因應。經統計各項合約及交通基本維運必須支出之預計付款期程,截至4月底已支付0.55億元,其中採取前揭節能措施後,4月平均用電度數已較113年同期顯著減少3萬餘度,約13%,推估在相同節能作為下,預計至7月中整體支付數將達業務費之30%。另外,截至目前已訂有契約數加計已簽約數大概有6億5,900餘萬元,均係賡續推動道路交通安全、新車安全評等之揭露,發展智慧交通運輸等重點工作確有其必要。 第二,「大陸地區旅費」預算7.2萬元凍結二分之一案是專案報告,為掌握亞洲物流運輸發展趨勢及持續動推兩岸之間空運、海貨運直航、小三通客貨運業務,並保障國人用郵權益,需與陸方海空運及郵政等部門就航班數量及航點相關議題進行業務交流及協商,以增進往來民眾物流與郵務之便捷與暢通。 第三,「交通運輸規劃及產業發展」項下業務費預算5.5億元凍結28%專案報告一案,因應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後,中央歲入財源大幅減少,對未來年度中央負責施政之歲出資源配置必然造成影響,行政院基於事務權責與財力應相符之原則,已積極進行規劃協商,本部相關事權劃分將配合行政院整體調整結果積極辦理,並持續與地方政府交通部門溝通合作,使國家整體財政做最適切的運用。 第四,「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0.82億元,凍結20%,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為達成2030年前降低死亡人數50%的目標,本部除致力於改善危險路口、增加人行道空間等優化道路基本環境外,培養正確駕駛及用路觀念也同等重要。透過多元媒體管道,依不同目標族群特性,設計文宣及規劃通路,向民眾傳達我國當前道路交通安全重要法規及推行政策內容,以深化各族群用路知識。 第五,「派員出國計畫」預算456.6萬元,凍結五分之一專案報告案。將汲取外國經驗,接軌國際,作為我國擬定推動淨零轉型及道路安全等交通政策之參據,將更積極參與APEC運輸領域等重要場合及拜會,與各經濟體的運輸單位代表進行交流,俾使政府相關決策可以更加周延可行。 第六,投資「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預算8.5億元,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案。為確保軌道整體結構強度,本部已責成臺鐵公司切實檢討改善列車滑走及調車出軌事故,除落實定期巡檢及人員教育訓練外,加速趕辦道岔更新作業,以防範木枕型道岔螺栓因年久鬆脫致軌距擴大而造成列車出軌(落軌)事故再次發生。 第七,投資「臺鐵公司營業所需基礎設施重置計畫」預算9.5億元,凍結5,000萬元專案報告案。為強化平交道安全,本部已責成臺鐵公司切實檢討改善,進行遮斷機更新優化作業,經盤查亟需額外辦理電源改善計149處,預計於114年11月完成電源改善,並於115年7月前完成遮斷機全數安裝。 第八,投資「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預算63.8億元,凍結2億元專案報告案。為推動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因所需資金龐大,無法全數由公司營運資金支應,繼續由國庫予以部分挹注。至於該計畫項下旅客運輸系統工程終止契約案,本部已要求桃機公司檢討與精進作法,落實於後續發包作業,避免再發生類似爭議,並儘速辦理接續採購及建置作業,以期第三航廈啟用時如期提供服務。 綜上,本部各項施政計畫均係配合國家發展循序推動,懇請各位委員支持,並同意相關經費之動支,俾利各項業務推動,謝謝。 主席:好,謝謝。 繼續請交通部氣象署報告。 呂署長國臣: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本署依據114年度預算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歲出部分中央氣象署決議(七),第1目「氣象科技研究發展」編列14億8,954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就有關「臺灣南部海域地震及海嘯海底監測系統建置計畫」提出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賜教並惠予支持。 為強化臺灣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預警能力,本署提報「臺灣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海底監測系統建置計畫」,奉行政院於109年8月3日核定,規劃辦理期程為110至113年,計畫總經費新臺幣(下同)26.66億元,主要工作項目包含「建置南部海域海纜觀測系統」及「維持既有海纜觀測系統設備及陸上站穩定維運」2大部分,前揭海纜觀測系統建置案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臺灣南部海域之海纜觀測系統建置案,本署雖積極辦理,然於110至112年期間遭逢COVID-19疫情等因素導致相關費用飆漲,以及新臺幣貶值致進口成本提高、廠商須開發新通信介面、南海中菲情勢緊張致使地緣政治風險大增,諸多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廠商施做成本大幅提升及疑慮增加,疫情3年期間共8次流廢標。 本署就遭遇之問題積極辦理2次計畫書修正,第1次修正計畫於112年1月30日奉行政院核定後,雖積極辦理,仍因不可抗力而致3次流、廢標。為利計畫得以持續推動,本署於112年10月20日召開專家學者會議,討論執行該計畫之可行方案,建議朝縮減計畫規模方式辦理。本署爰依會議結論進行第2次計畫修正作業,計畫雖受限經費因素而縮減規模,然對於臺灣南部海域進行即時地震與海嘯監測之目標維持不變,並兼顧維持既有海纜系統穩定維運,預估仍可獲得地震海嘯防災之具體效益。此外,本計畫之海纜觀測系統具備延伸擴充性,未來如獲得適足經費支持,可依災防需求將海纜再往南延伸至菲律賓呂宋島,預期對於預警效益將可再次提升。 第2次修正計畫於113年5月27日奉行政院核定,續辦招標採購,惟因無廠商投標再致2次流標,本署審慎檢討後賡續辦理招標,惟國際情勢變化以及有能力承做之廠商亦屬有限,爰第3、4次開標仍因無廠商投標致流標,為利計畫目標得以持續推動,現正研議後續辦理中。 本署參據學者相關研究,位於臺灣西南方馬尼拉海溝發生規模Mw8.0、8.5、9.0的地震週期分別約100年、250年與700年,惟自1900年代迄今沒有發生大於規模Mw7.7的地震;該海溝是引發高海嘯災害潛勢之可能地震源,主要危害屏東、高雄及臺南等鄰海地區。有鑑於此,本署辦理本計畫有其必要性,以提升對於馬尼拉海溝的地震海嘯監測能力,期能降低臺灣西南部沿海地區的地震海嘯災害。 此外,本計畫雖經2次修正,但計畫完成後預估對於臺灣西南部沿海地區可提供地震預警約14秒、海嘯預警約30分鐘之應變時間。若有效配合我國災防體系的快速應變處置及防災避難訓練,應可有效降低災情,增進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保障。 本署現正持續努力徵詢潛在廠商,並依最新市場動態及國內需求,規劃進行第3次計畫修正,修正方向將朝在經費許可內是否有潛在廠商願意投標,賡續積極推動本計畫,努力達成強化臺灣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預警能力之目標。 本計畫包含既有海纜系統穩定維運與南部海域海纜觀測系統建置案,其中建置案雖經多次流廢標,惟為降低馬尼拉海溝潛在大地震可能發生致臺灣西南部沿海地區的海嘯災害威脅,本署刻正依據最新市場動態及國內需求努力徵詢潛在廠商針對價格、需求規格與契約內容等項目進行評估,賡續積極推動本計畫,戮力達成強化臺灣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預警能力目標。 此外,本署第1目「氣象科技研究發展」預算亦辦理氣象測報技術之精進與人工智慧等先進科技發展,以及既有海纜系統穩定運作等,對於氣象、地震、海嘯等防減災作業影響甚鉅。懇請各位委員支持並同意准予動支,俾利業務發展及推動,謝謝! 主席:好,謝謝。 我們現在請數發部黃彥男部長報告。 黃部長彥男: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對於本部相關業務的指導跟支持。本部主管114年單位預算凍結案共20案,已提交詳細的解凍報告給大院。以下就3案專案報告及1案書面報告須經大院同意後始得動支的辦理情形簡要報告。另外16案的書面報告解凍部分,請參閱紙本報告,請各位委員指教。 第一案是數發部的「數位創新關鍵基礎建設計畫」預算凍結50%專案報告案。數位創新關鍵基礎建設計畫的分散式驗證及授權系統,也就是所謂的數位憑證皮夾系統,就像一般民眾日常生活使用的實體皮夾,是用來存放數位憑證的容器,民眾於生活中可以依其需要放入數位憑證,需要的時候可以拿出數位憑證供驗證用,也可以隨時移除存放在數位憑證皮夾裡面的數位憑證。數位憑證皮夾有完善的隱私保護措施、嚴格的資安措施,並遵循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電子簽章法、資通安全管理法,確保整個系統運作符合相關法律要求。一方面保障了民眾個人資料的隱私權,另一方面也建立政府與社會對數位憑證服務的信任基礎。數位憑證皮夾有望成為我國兼顧便利與安全的數位公共服務,推動我國數位政府與數位生活邁向新的里程碑。 第二個是數發部「創新數位跨域協作,奠定智慧應用基礎」預算凍結50%專案報告案。創新數位跨域協作,奠定智慧應用基礎的預算編列,是維持精進整體行政部門數位運作的基本經費,無論是全國政府骨幹網路服務、政府專屬資料傳輸機制、推動政府數位韌性系統、補助地方政府數位發展及培育政府數位人才等工作,都仰賴本預算的支持跟推動,讓政府的數位服務及行政運作更快、更穩定、更具安全性。為了持續推動智慧政府計畫,完善公部門人工智慧應用參考手冊,強化資訊人才技能,優化數位服務入口,這項工作經費有積極執行的必要性。 第三,數位產業署「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臺服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專案報告案。數位產業署聚焦於推動資安產業,促進AI產業躍升、強化產業科技聯防及建構數位內容產業四大主軸。在資安產業相關技術,包括軍民通用、AI導入資安、後量子密碼與晶片檢測能量等,並透過展會擴展國際市場、AI產業透過產業聯盟驗證應用場域,協助企業導入AI。打詐方面,要求網路廣告平臺業、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電商業及網路連線遊戲業者落實防詐。數位內容產業提供場域及技術資源與國際合作,推動原創遊戲,上架國際,促進跨域創新。 第四,數位產業署「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預算凍結10億元,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數產署在有限經費之下,考慮急迫性跟必要性,將優先支持打擊詐騙(如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相關配合工作)、公權力行使(如電商業者資安與個資防護行政檢查、第三方支付服務業洗錢防制及服務能量登錄、電子簽章法、5G專網管理)等法定職掌業務的推動。另外在有限資源上,亦會持續輔導數位遊戲、資安產業及資服業者等創新研發,以及促進業者投入AI新興技術應用或方案研發與百工百業AI的普及應用,逐步實現加速產業數位創新轉型,帶動數位相關產業發展的願景。 本部將以「積極推動打詐工作」、「強化國家數位韌性」、「驅動數位經濟發展」三支箭,達到興利及防弊的雙重效果。數發部各項施政計畫與預算均配合數位發展政策循序推動,為因應業務實際的需要,以上預算凍結案,懇請各位委員支持,並同意相關經費之動支,俾利各項業務能夠順利推動,謝謝! 主席:現在請工程會陳金德主委報告。 陳主任委員金德: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對於本會相關業務之指導與支持,今天承邀列席貴委員會,就本會114年度預算解凍案進行報告。 本會114年度單位預算凍結案計8案,均已提交書面報告陳報大院,敬請參閱議案關係文書,其中列入本次會議報告事項計7案,討論事項計1案,謹就討論事項之凍結案件簡要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解凍,俾利各項業務推動。 一、討論事項: 列入討論事項之凍結案為新增決議(八十二),決議內容:「鑑於政府之組織與職權應以法定為原則,工程會之地位與職權問題不應持續拖沓,應積極定案。根據112年審計部審計報告指出該資料庫未提供決標價格對應之標比資訊或底價金額。為使各公務機關編列採購預算時有完整之參考資料,工程會應提出完善系統標比資訊或底價金額資訊。為促進工程會職能,爰此,要求業務費凍結50%,俟執行30%之後始得申請解凍並需經院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本會業依前開決議於114年4月24日提送書面報告,內容說明如下: (一)本會組改進度說明: 本會係依大院三讀通過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組織條例」設立迄今,另「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條例」業經大院110年12月21日三讀通過,該條例名稱原為「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經修法刪除「暫行」二字,以應行政院組改作業得依國家發展的政務需求、施政環境背景等,以穩健、務實及彈性的方式進行滾動調整。本會現階段維持以「工程會」運作,未來組織之調整,當配合行政院政策辦理,適時說明本會功能之重要性與必要性。 本會統籌公共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及督導,並為政府採購法、技師法、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主管機關,對「健全政府採購制度」、「提升公共工程品質」、「督導公共工程進度」及「督導公共工程安全」等業務負有重責,並肩負行政院工程專業幕僚角色,積極居間協調並整合解決跨部會工程問題,以利中央與地方各類工程順利推動。 (二)113年12月已增修公共工程價格資料庫決標標比查詢功能 本會公共工程價格資料庫(下稱價格資料庫)已完成介接政府電子採購網,可直接取得各機關上傳決標案件之底價資料,用以計算決標標比(上傳案件決標價格與底價之比率)。已於113年12月於[公共工程雲端服務網─技術雲─價格資料庫]頁面新增查詢決標標比功能選項,提供使用者查詢特定工項決標單價時,可一併查詢該工項決標單價之平均決標標比,供各機關於訂定工程採購底價時參考。 二、結語 本會是目前唯一負責跨域統合及專業協調的機關,有存在的必要性;未來將適時積極說明本會功能之重要性與必要性,確保各項功能業務與職掌事項不會呈現缺口,讓相關公共建設及產業發展能繼續推動與執行,後續並將配合行政院推動法案期程,至大院相關委員會加強說明及溝通,以利早日完成組織改造之相關法制作業。 依據112年審計部審計報告建請本會增訂公共工程價格資料庫決標標比查詢功能一節,本會已於113年完成決標標比查詢功能建置,各機關於價格資料庫查詢工項決標價格時,可一併獲取平均決標標比資訊,作為機關訂定底價之參考資訊。 本會業務主要為統籌公共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督導事項,倘無法解凍將影響全國公共工程計畫與基本設計審議、流標檢討會議、政府採購爭議案件審議量能、技師及顧問公司證照業務推動、協助工程產業海外發展業務推動、工程節能減碳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及資訊安全等。將影響重大建設之推動,進而影響民眾生活品質之提升。 本會114年度業務費截至114年4月底止,已執行1,894萬5千元,若含權責發生金額4,990萬2千元(本會辦公室租金等),合計6,884萬7千元,執行率將達35.35%,為業務推動順遂,懇請各位委員支持,並同意相關經費之動支,俾利各項業務推動,謝謝! 主席:謝謝。討論事項機關報告完畢,各案也均有送詳細書面,請各位一併參考,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交通部書面資料: 交通部主管114年度單位預算解凍案口頭報告 1.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 (1)交通部「業務費」預算凍結70%口頭報告 壹、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遵照大院議事之安排,就114年度本部單位預算新增通過決議(交通委員會編號99)業務費凍結70%,提出解凍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賜教並予以支持。 貳、說明 本項決議針對本部下列施政提出需改善事項,簡要報告如下: 一、高雄輕軌系統的交通事故問題,全面檢討其路權設計及安全措施案 高雄輕軌為非獨立專用B型路權,與行人、汽機車共用平面道路,目前高雄市府已透過降低車速、科技執法及聘用義交降低事故,未來本部審查地方政府提報輕軌計畫時,將加強檢視其路權設計及安全配套措施,提升系統及用路安全。 二、捷運系統日運量為225萬人次,持續的電價上漲將可能讓通勤票價上漲案 依優惠電價收費辦法,目前軌道運輸用電平均供電成本高於平均電價,並無優惠金額,且大眾捷運系統運價依大眾捷運法規定屬地方主管機關核定權責,又本部自112年7月起推動行政院TPASS通勤月票措施,業納入公共運具整合,已實質增加整體旅運量與營收,並減緩業者財務衝擊。 三、機車臨時停車需求大增,造成外送機車違停紅線比例增加,外送人員遭裁罰頻率逐步攀升案 本部112年11月10日及113年7月31日已函請各地方政府通盤檢討道路合理臨停或停車空間,相關意見綜合歸納參酌: (一)應綜合考量外送業者提供之訂單熱點、民眾建議與違停熱點,優先於具地方共識且交通條件允許地點設置機車限時停車位,並逐步擴及外送需求高的機關學校周邊。 (二)針對由建物內部需求產生之外送熱點,應強化宣導建築物自行於基地或退縮空間設置外送機車臨停區,落實企業社會責任,避免將私人停車問題轉嫁公部門。 四、桃園國際機場境內管理及服務業務委託保全公司負責,部分員工服務態度欠佳案 (一)機場公司已要求保全業者於每日勤前教育訓練,加強督促執勤人員應保持良好服務態度;保全業者已辦理服務禮儀教育訓練,以提升人員之服務禮儀,於課後辦理實務操作及演練,並進行評核機制,確保學習成效。 (二)機場公司亦將持續強化履約管理,要求業者落實不適人員汰除機制、加強督察現場執勤情形,針對缺失事項督促保全業者持續改善精進,強化人員服務態度及基本禮儀。 五、交通部逾1年未盤點其所主管機關應取資安職能證書人數等基本數據案 (一)定期盤點應取證書人數:考量各機關交通領域工業控制系統(下稱ICS)及人員之異動,本部每年12月定期盤點各機關ICS相關人員應取證人數,並調查次年各季預計參與評量人數,以利於各季辦理評量時規劃考場,113年12月已完成應取證人數盤點,結果確認應取證人數為308人。 (二)督促適用人員持續學習取證:本部為督促適用人員持續學習取證,已函請各機關,將交通領域ICS資安職能訓練,納入「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或相關文件中,本部將透過後續資安稽核作業加強監督落實情形。 六、應掌握兒少交通事故死傷情形增加之瘢結原因案 經分析我國兒少交通安全主要面臨之問題包含上下學通學空間不夠友善、用路人投機違規心態、無照騎乘機車及需形塑用路人正確觀念等,爰為解決兒少交通問題並協助地方政府落實行人安全及道路工程改善,本部推動各項道安改善工作: (一)積極辦理工程改善:校園周邊道路改善已完成228校;中央補助地方之優先改善路口,113年底已完成784處;113年底公路局轄管省道路口已完成2,978處路口改善;行人專用及早開時相至113年底全國已完成5,778處;行人穿越道退縮全國已完成2,226處。 (二)加強標誌標線與號誌設置:於113年底完成「道路交通號誌標誌設計規則參考指引」,改善標誌標線號誌各地不一致的情形。 (三)無照駕駛防制:本部已再研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處罰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包括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比照危險駕駛提高罰鍰上限至36,000元、提高吊扣牌照期間(初犯吊扣3個月;5年內違反2次,吊扣6個月;5年內違反3次以上者,吊扣1年)、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駛執照終身不得再考領。 (四)積極推動交通安全教育及宣導:本部與教育部自111學年度起實施高中以下各級學校交通安全課程模組,並加強兒少交通安全教育及宣導,依照兒少相關交通議題及時事製作多元主題性道安文宣。 七、新出廠大型車輛裝設緊急煞車輔助系統,執行效果不佳致多人死傷之大型車輛事故頻發案 (一)本部已於104年5月15日公告,規定自108年1月1日起新型式、110年1月1日起既有型式甲類大客車、總重量逾12噸以上大貨車應配備緊急煞車輔助系統(AEBS)。另自110年1月1日起新型式、112年1月1日起既有型式乙類大客車、總重量逾3.5噸以上未逾12噸大貨車亦同。AEBS功能要求相關性能必須配合車輛之煞車系統進行設計,並非改裝或加裝零件可輕易達成,涉及車輛原廠整體設計,實務上無法加裝於使用中車輛。 (二)車輛具備輔助設備仍需駕駛人主動操作與警覺,為提升路口安全意識,本部自112年起推動九大運輸業「停讓行人」方案,並要求納入教育訓練課程;另由公路人員訓練所製作視野死角與安全距離教材,供駕訓機構與業者運用。 參、業務費執行狀況之說明 依本項決議凍結比例(70%)與解凍條件(執行30%始得申請解凍)合計為100%,即業務費僅可於執行正好30%時申請解凍,且不可超支,惟因業務費包含大樓機電設施維護等勞務承攬合約,其性質無法將一筆分拆支付,即執行支付作業時無法控制累計支付數為某一特定金額而不超出,故本報告僅能以預計支用數呈現,並與本部主管其他解凍報告併同提報。 經統計各項合約及交通基本維運必需支出之預計付款期程,截至4月底已執行數5,537萬7千元,其中水電費透過空調設備114年3月底前全數關閉、電梯設備管控及照明設備定時啟閉等多項節能措施,截至114年4月平均用電度數較113年同期顯著減少30,671度(約13%),預估在相同節能作為下,推估整體業務費5至7月底尚需支付1億7,738萬2千元(其中已訂有契約達付款條件1億2,300萬3千元),預計1至7月底累計執行數2億3,275萬9千元(31.57%),即預計至7月中整體支付數達業務費30%。 又查8至12月已訂有契約達付款條件計有4億9,350萬3千元,為確保機關勞務承攬等已訂有契約之款項及公用事業費款業務後續運行無虞,建請准予解凍,業務費執行情形如下: [image: image2.emf]單位:新臺幣千元 114年度截至4月底推估5-7月推估累計至7月至114年底 預算數執行數尚需支付數預計累計支出尚需支付數 (A)(B)(C)(D)=(B)+(C) 合 計 737,356 55,377 177,382 232,759 504,597 一、維持交通基本維運必需支出 92,498 14,665 31,001 45,666 46,832 (一)水電費 15,854 4,673 4,179 8,852 7,002 (二)勞務承攬(機電維護、駕駛 等)及大樓設施維持費等 76,644 9,992 26,822 36,814 39,830 二、資訊安全 66,309 13,381 17,205 30,586 35,723 三、新車安全評等 167,000 - 56,439 56,439 110,561 四、智慧運輸 198,405 - 34,126 34,126 164,279 五、道路交通安全 136,909 15,932 26,601 42,533 94,376 六、航政業務 16,644 3,197 4,331 7,528 9,116 七、其他 59,591 8,202 7,679 15,881 43,710 項 目 肆、結語 本部各項施政計畫均配合國家發展循序辦理,為確保交通安全、智慧運輸等重點工作賡續推動,懇請各位委員支持,並同意業務費准予解凍,謝謝! (2)交通部「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20%口頭報告 壹、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遵照大院議事之安排,就114年度本部單位預算新增通過決議(交通委員會編號101)「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凍結20%,提出解凍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賜教並惠予支持。 貳、說明 為達成2030年前降低死亡人數50%之目標,政府延續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各項行動計畫,由工程、教育、監理、執法及其他等構面規劃並積極執行相應之行動計畫,具體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應致力於改善危險路口、增加人行道空間等道路環境根本之困境,提出更加完整、具體且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的交通政策 (一)113年道路交通事故30日死亡人數為2,950人,較112年同期減少且為近3年最低,又機車、高齡者、酒駕及行人事故死亡人數亦均較112年同期降低,其中,行人死亡數366人為歷年最低。 (二)為更完善整體道路交通安全環境,本部與中央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合作,例如:積極辦理「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113-116年中央補助地方政府經費400億元,由內政部及本部共同協助地方推動,辦理「路口行人安全設施改善」、「改善人行道」、「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行人及高齡友善示範區」、「減少路側障礙物」、「提升非號誌化路口安全」等六大面向改善作業。113年中央補助地方之799處優先改善路口,已全數完成;為提升省道路口安全,113年公路局轄管省道路口已完成2,978處路口改善;全國行人專用及早開時相113年底完成5,778處;全國行人穿越道退縮113年完成2,226處;校園周邊道路改善113年完成228處等。 (三)114年賡續推動人行環境及道安工程改善作業,扣合「永續提升人行安全」等補助型計畫年度績效指標篩選4項重點推動項目及年度預計完成目標,包含:路口行人安全設施改善1,316處、人行道改善長度120.75公里、減少路側障礙物703處以及完成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159處;另持續針對省道推動5,000處路口工程改善、400處路口照明強化、減少130處路側障礙物以及6公里人行道改善作業,提升省道整體道路安全。 (四)小結:道路交通安全改善須從3E共同著手(交通教育、交通工程及交通執法),故工程、教育、執法改善應同時併行,本部持續進行交通工程改善外,培養正確駕駛用路觀念也併同重要,相關交通安全教育宣導作為如下說明。 二、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增列項目及執行方式 經分析機車及高齡者事故分別約佔整體交通事故6成及4成,又弱勢用路人─行人及兒童少年應優先保護其安全,故114年將上開對象列為重點目標族群強化宣導,因應不同目標族群依其特性設計文宣及規劃通路。透過多元媒體管道及各類文宣(單圖、影片、懶人包、教材等)可向民眾傳達我國當前道路交通安全重要法規及推行政策內容,例如:停讓行人、微型電動二輪車、法令修正等;相關文宣素材均資源共享給予地方政府及各單位無償使用推播宣傳,將艱澀難懂的交通法令,轉化為精簡的圖文、好懂的口語,方便快速讓民眾知悉最新規定並且遵守,爰媒體宣導對於道路交通安全改善有其高度必要性。查「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係用於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導,爰謹就114年增加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規劃用於下列項目: (一)新增充實高齡者安全用路知能650萬元:使用電視廣告深化高齡者之用路知識(如八點檔、在地電視臺等)。 (二)新增強化機車駕駛人風險意識宣導600萬元:增購網路廣告提升年輕機車族群風險意識(如youtube、Instagram等)。 (三)增列形塑停讓文化落實車輛停讓行人及行人正確用路觀念1,275萬元:使用廣播或網路社群通路觸及駕駛人以強化停讓觀念(如各大廣播電臺、臉書等)。 (四)新增其他用路族群如兒少交安宣導600萬元:製拍影片及製作文宣宣傳兒少交通安全(目標對象主要鎖定家長及老師)等。 三、連續三年採限制型招標的情形居多,且得標廠商集中度甚高,可能造成獨厚特定媒體及廠商疑慮,以及有關媒體宣導實際可達成之目標效益 (一)為強化民眾安全用路觀念及促使民眾即時瞭解相關交通法規知識,本部透過媒體通路進行宣導,均依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規辦理採購。 (二)本部媒體採購多採限制性招標之「公開評選,準用最有利標決標」或「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參考最有利標精神」辦理: 1.公開評選,準用最有利標決標(金額逾150萬元):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均有上傳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並採公開評選,由組成評選委員會就廠商提供之服務建議書評分決議優勝廠商(至少委員5人以上,其中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3分之1,由政府採購網遴選專家學者名單,專家學者不得為政府機關之現職人員)。 2.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參考最有利標精神(金額逾15萬元未達150萬元):辦理公開取得廠商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公告,其公告有公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並成立評審委員會審定廠商報價之合理性。 (三)目標效益:本部於標案中有要求廠商提出執行目標,並提供執行效益,例如:113年行人安全形象廣告及民眾在合法處所攔停計程車影片執行網路媒體宣傳預估總觸及達2,385萬餘次、電視媒體宣傳預估總觸及達248萬餘次。 參、結語 促使民眾落實正確用路行為仍有賴所有面向(如工程、教育、監理、執法等)多管齊下,114年持續偕同相關部會及各縣市政府進行改善工作。爰本項計畫確有其必要性,懇請各位委員支持,並同意本項經費解凍,俾利業務推動,謝謝! (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空運管理業務」預算凍結30%口頭報告 壹、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本局依據114年度預算審查新增決議(交通委員會編號170)凍結「空運管理業務」30%,提出解凍報告,敬請各位委員賜教並惠予支持。 貳、說明 本項新增決議係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時,針對桃園機場第三航廈未來啟用後,各單位之新增人力數量如何補足,需要之修法內容與遭遇之困難如何克服,與後續之協調機制與時程提出疑義,爰予提案凍結本項預算。本局依據上述決議事項,提出說明。 一、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完工啟用後各單位人力規劃說明 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完工營運後,預估機場年客運量將隨之成長,因應未來客運量及航廈數量增加,機場內相關單位作業人力應予適時檢討調整,爰交通部已督請桃機公司召開第三航廈營運籌備說明會,妥善規劃新增業務及人力需求。針對相關重要人力檢討及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桃機公司之從業人員 交通部業於113年4月同意桃機公司於用人費用限額下,請增員額數共138人,包括113年新增86人及114年新增52人,並配合第三航廈營運籌備期程之人力所需,積極辦理人員進用作業。 (二)民航局之飛安管制與監理人力 1.飛航管制員: 民航局於109年獲行政院核增163名管制員員額,飛航服務總臺組織條例經110年6月修正完成後,自110年至114年分5年提報民航特考飛航管制科,每年錄取約33名管制員並辦理相關訓練。總臺現有航管人力自108年311人,至113年已增為391人,近5年已增補80人,目前每人每月平均值班時數約170~190小時,相較於108年平均值班時數近200小時,已有降低。該局將持續積極辦理管制員招考,並嚴謹訓練及考核,以確保飛安。 2.航空安全檢查員: 截至114年1月止,民航局航務檢查員、機務及空用電子檢查員與客艙安全檢查員預算員額為86員,實際進用63員。該局持續透過每年2次約聘檢查員招聘及民航特考等管道,積極進用具檢查員資格條件之正式公務員及約聘檢查人力,後續將透過嚴謹之訓練及考核,確保飛安監理量能持續符合國際民航組織要求。 (三)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之安檢人力 1.為因應第三航廈新增勤(業)務,航警局已向內政部警政署請增員額402人(預算缺額274人、新增員額128人),中長期則規劃辦理組織編制修編,包含「成立桃園分局」及「現有大隊擴編」等。 2.因應桃園機場未來各航廈旅運量會隨分配使用情形而有所不同,屆時航警局將配合各航廈使用狀況,適時調整各航廈之警力配置,使人力充分運用,達航空及航廈安全之目標。 (四)海關、移民及檢疫人力 機場內之海關、移民及檢疫作業,分別屬財政部、內政部、農業部及衛生福利部權責,對於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完工後人力需求,刻由前述單位配合第三航廈營運啟用目標,研議規劃新增業務及人力需求,並將循行政程序層報各該主管機關審議。 (五)後續工作重點 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完工啟用後相關作業人力,已配合第三航廈營運啟用目標,包括分階段啟用、運量成長預估及籌備計畫等,由各機關(構)妥善規劃業務及人力需求。將持續督請桃機公司與相關單位密切聯繫,做好相關追蹤與人力需求盤點,適時召開協調會議提供必要之協助,俾利第三航廈如期順遂啟用。 二、114年度民航局「空運管理業務」預算執行說明 114年度「空運管理業務」賡續編列「亞洲創新育成中心發展計畫─建立驗證與法規諮詢服務中心」預算1,519萬8千元,主要係擴增無人機檢驗能量,以因應日增之檢驗需求,說明如下: (一)擴增25公斤以上無人機檢驗能量 民航局已與中科院航空所簽署「114年度遙控無人機檢驗、人員測驗與技術發展研究」行政協助協議書,委請協助執行最大起飛重量25至150公斤及150公斤以上大型無人機檢驗作業。目前中科院航空所正執行25公斤以上型式檢驗共3型及特種實體檢驗共4型,持續協助民航局相關檢驗審查作業。 (二)擴增國內2至25公斤無人機檢測審驗能量 民航局已與工業技術研究院簽訂「最大起飛重量2至25公斤無人機檢驗作業」採購合約,除委請工研院協助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新增最大起飛重量2至25公斤無人機檢驗審查外,並因應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新修正條文自113年12月1日至114年12月1日之檢驗輔導期需求,配合研擬相關措施,以擴大無人機檢驗量能及國際相關檢驗規範研議事宜。 (三)於亞創中心無人機檢驗辦公室建置常駐人力機制 考量嘉義亞創中心聚落成形,民航局113年已於亞創中心無人機檢驗辦公室,建置常駐檢驗人力運作機制,擴增在地協助進駐業者之檢驗能量。114年持續培養常駐檢驗人力檢驗技術審查能力,以利在地協助業者進行檢驗事宜,縮短檢驗時程。 (四)參與國際無人機相關訓練及交流研討會議 為有系統學習歐美無人機相關之航電裝備軟體及硬體檢驗規範,提升我國無人機飛控、通訊等檢驗及符合能力,民航局預計114年6月及11月派員參加歐洲國際規範組織EUROCAE開設之航電裝備軟體及硬體檢驗訓練課程;為瞭解國際無人機及先進空中交通(Advanced Air Mobility,AAM)主管機關最新規範及發展趨勢,預計7月參加美國無人機及先進空中交通論壇,汲取國際安全管理經驗,加強國際聯繫,俾利我國掌握相關規範,做為未來法規修訂參考依據,並拓展我國與國際合作機會。 (五)舉辦檢驗專業研討會協助業者了解檢驗法規 為引領國內產業符合國際法規,促進民航主管機關之間合作,協助國內業者了解無人機相關法規修訂內容,民航局預計114年第4季辦理國際無人機與先進空中交通載具檢驗論壇,邀請國際相關領域專家或主管機關官員來臺,分享國際最新無人機及先進空中交通載具檢驗方法及經驗;同時預計114年5至11月間辦理工作坊等檢驗專業研討會議,邀請國內無人機業者、檢測實驗室、專業機構、學術單位等共同參與,並分享國際間有關空中廊道電子圍籬及偵測避讓等技術規範發展。 參、結語 交通部已針對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完工營運後,桃機公司之從業人員、民航局飛安管制與監理人力、航警局之安檢人力,以及海關、移民與檢疫等涉航廈營運單位重要人力辦理檢討及增補計畫,以因應未來客運量之增加。同時本局配合國內無人機檢驗需求,亦積極擴增檢驗能量,為利相關行政協議及採購契約等按期程進度付款需要,爰陳請大院同意解除凍結本項預算。 (4)交通部觀光署及所屬「觀光業務」預算凍結30%口頭報告 壹、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本署依據114年度預算審查新增通過決議(交通委員會編號180)凍結本署及所屬預算第2目「觀光業務」30%,就本署辦理獎勵旅宿業設置無障礙、住宿友善設施補助業務及其訪查機制,向貴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一案,敬請各位委員賜教並惠予支持。 貳、說明 本署為鼓勵觀光旅館業、旅館業及民宿打造友善、智慧服務空間及提升服務品質,提供國內外旅客優質住宿環境,持續辦理獎勵旅宿業品質提升補助業務,以協助旅宿業建置友善設施、打造智慧環境及推動產業永續發展,提出說明如下: 一、辦理情形 疫後觀光產業復甦,全球觀光競爭日益白熱化,來臺旅客人次逐漸成長,本署為引導旅宿業朝向「永續發展」與「數位轉型」目標邁進,鼓勵旅宿業接軌國際,於112、113年修正「交通部觀光署獎勵旅宿業品質提升補助要點」(下稱本要點),將國內外永續、環保、節能減碳等認(驗)證或標章納入補助項目,目前總計9項補助項目,臚列於下: (一)興(修)建無障礙設施或客房及固定式通用化設施。 (二)取得環保標章金級、銀級及銅級。 (三)取得國內外永續、節能減碳或綠色環保相關認(驗)證、證書或標章。 (四)取得清真Halal驗(認)證標章,專為清真餐飲用途之獨立用餐空間及廚房裝修、購置清真專用餐廚用具。 (五)辦理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 (六)導入智慧化設備或旅宿管理系統: 1.首次購置自助式入住櫃台。 2.導入行銷整合系統。 3.導入企業資源管理或飯店管理等旅宿管理系統。 (七)具座溫及水溫調節功能之免治馬桶或座墊(原稱淨下設施)。 二、審查及訪查機制 (一)書面審查:旅宿業者於申請前開(一)至(六)之補助項目時,皆應提具明確佐證文件審查,如:無障礙客房設施部分,其須備具經地方建築主管機關檢查,且符合規定之相關證明;導入智慧化設備或管理系統部分,須提供與本署數位系統串接證明;辦理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取得環保標章等,均應備具相關單位之認(驗)證文件,始具補助資格,其佐證資料充分,採書面審查為主,以增進行政效能。 (二)實地訪查:本署為提升旅宿品質特別受理旅宿業者申請設置具座溫及水溫調節功能之免治馬桶或座墊,業者提具相關文件無須相關單位審認,爰就旅宿業者申領該補助實際執行情形予以實地訪查,已於113年建立獎勵旅宿業品質提升補助業務之訪查機制,並依續辦理訪查作業,以賡續落實品保、品質及品管作為。 三、後續工作重點: (一)加強輔導業者申請:為利業者申請相關補助,114年已規劃加強宣傳及辦理輔導說明會,提供業者合適之補助方案建議,並輔導符合補助資格之旅宿業者於時限內申請本要點補助,從中瞭解業者需求,盤點整體供給數量,俾滾動檢討成效及目標達成情形,以精進本要點補助事項。 (二)跨部會合作及人才培訓:本署亦將持續與環境部、經濟部等進行跨部會合作,鼓勵旅宿業取得環保標章及使用節能設施設備;並辦理永續相關培訓,引導旅宿業永續轉型,積極提升我國旅宿環境品質,以強化旅宿業品牌形象及市場競爭力。 參、結語 有鑑於本署辦理獎勵旅宿業品質提升補助業務旨在鼓勵旅宿業打造友善、智慧服務空間,因應疫後智慧觀光新興科技發展浪潮帶動觀光產業復甦,協助旅宿業者朝智慧化、數位化方向轉型,並鼓勵業者與時俱進,接軌國際倡導永續觀光,取得「環保標章」及「國內外永續、節能減碳、綠色環保等相關認(驗)證、證書或標章」,以提供旅客優質住宿環境,兼顧環境保護效益及滿足旅客環保消費需求,相關預算確有其必要性,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 (5)交通部公路局及所屬「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預算凍結20億元口頭報告 壹、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公路局依據114年度預算審查公路局及所屬新增決議(交通委員會編號211)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20億元,並就駕照回訓制度具體時程,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一案,提出解凍報告,敬請各位委員賜教並惠予支持。 貳、說明 本項新增決議係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時,針對駕照回訓制度具體時程提出疑義,爰予提案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20億元。公路局「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經費主要係專責辦理全國各項公路監理及運輸管理工作。為提升用路人之交通安全,落實人本交通理念,亟需經費辦理市區及公路客運業營運虧損補貼及票價補貼,擴大幸福巴士服務,推動客運車輛電動化,提供及優化各項監理服務,升級汰換公路監理資料庫暨資訊安全相關設備等。故公路局依據上述決議事項,提出說明如下: 一、持續精進訓考制度,強化駕駛人管理: 駕照考驗目的係使駕駛人於考照後具備充足之實際上路技能與防禦駕駛觀念,公路局分析機車常見之肇事因素,並針對訓練及考驗部分,參考各國政策,持續精進駕訓與筆、路試內容,提升考驗鑑別度,提高駕駛人取得駕照所具備知識及技能門檻,強化考驗制度,同時精進駕駛人管理制度,強化監督作為,以達取得駕照實際上路後降低違規與事故效果。 二、強化考前教育及訓練 (一)108年起建置「機車危險感知教育平台」,藉由該平台教育功能,促使民眾學習並瞭解何謂危險感知,且將平台體驗訂為預約考照前必經體驗程序,瞭解影片所要傳達的交通法規知識及防禦駕駛觀念,並持續檢討平台學習模式,現行須完成危險感知平台評量每卷10題對8題,最多3卷),並學習完整解析說明流程後,方能預約報考,且於路試當日須參加120分鐘之初考領講習課程。 (二)公路局為鼓勵駕駛人透過完善訓練後取得駕照,自108年推動「機車駕訓1.0」場內駕訓補助,補助學員部分訓練費,經統計顯示受訓者違規風險降低59%,肇事風險降低36%。而為進一步優化訓考制度,112年起試辦「機車駕訓2.0」,導入考後道路安全駕駛訓練,透過實地道路訓練10項科目,建立機車道路學習之制度,並提升駕駛人法規認知、風險意識與駕駛技能。114年規劃辦理「機車駕訓3.0」考前道訓,透過建立道路訓練模式,將道路訓練課程融入考前駕訓課程中,俾利建立後續道路學習及訓練模式。 三、提升駕照筆、路試評量效度 (一)針對駕駛人考照測驗題庫辦理全面性檢討,經統計分析發現現行題庫存在簡易試題比重偏高、題數規格不一,以及試題類型配置未能充分反映實際駕駛知能需求等問題,為強化測驗之評量效能,爰擬訂精進措施,除規劃按季檢討汰換答錯率低於百分之一之簡易試題,並參考國外先進國家作法,研議將汽、機車筆試具較高鑑別度之題型納入題庫,透過優化題庫品質、統一測驗規格及調整題型配置,以確保更精確評估考生對交通規則及安全駕駛之認知程度。 (二)於113年6月5日起,參考危險感知平台影片內容,將危險感知影片納入機車筆試題庫,以實際交通情境拍攝影片作為測驗題目,透過各種真實路況題目,培養考生日後實際駕駛時的觀察力、判斷力及應變能力。 (三)精進路試部分,除105年增設機車路考4項項目直角轉彎、變換車道、兩段式左轉及停車再開、推動小型車道路駕駛考驗外,亦持續就重要之交通安全議題,如停讓行人、無號誌路口等,滾動檢討納入各車種考驗項目,亦蒐集國際訓考制度,持續精進考驗內容。 四、強化駕照管理制度: (一)為強化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鑒於高齡者身體機能改變,包括反應時間延長、動作速度變慢、知覺表現衰退、視覺、注意力及辨識力改變等,影響安全駕駛能力。為在年長者繼續駕車權益與道路交通安全間取得平衡,公路局自106年7月1日起,推動「75歲以上高齡駕駛人」須每3年換發駕照,且每次換照須通過體格檢查及認知功能測驗2個項目。 (二)考量違規駕駛人行為對道路交通安全影響甚鉅,為即時導正駕駛人不良駕駛行為,公路局自113年10月31日起,精進駕照管理作為,受駕照吊扣及吊銷處分者,即為高風險駕駛人,應按其違規程度分級,分別核換發短效期駕照,且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結清罰鍰,並統一律定須有6年觀察期,不同於一般民眾持用駕照效期至75歲,係透過縮短違規者駕照效期、換照前駕駛行為矯正教育(高風險駕駛人須全面施以道安講習),或重新審查駕駛資格(吊銷者應重新考領,確認熟悉交通法規及駕駛技巧),及結清違規罰鍰等措施。藉由嚴謹駕照管理制度,警惕、約束此類高違規駕駛人減少違規行為,提升整體用路人安全。 五、實施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之矯正教育制度,提升駕駛人交通法規觀念,降低違規再犯情形: (一)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自102年迄今經歷5次重大修正,針對酒駕違規、新手駕駛人及違規情節嚴重者施以講習,現行設有「一般違規班」、「未滿18歲無照駕駛違規班」、「初次領有駕駛執照違規班」、「講習再犯班」、「酒駕違規班」及「酒駕再犯違規班」等6專班,講習時數3至12小時不等。 (二)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教材,為公路局公路人員訓練所所編撰之公版教材,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定期檢視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教材並納入最新輿情,並於113年8月14日將駕駛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致人死傷而遭刑法判決之案例納入教材中。 (三)公路局自113年6月17日起,凡接受道路交通講習民眾者,於課程結束後,將請民眾線上填寫問卷調查教材、師資及設備及課後評量,課後評量未達60分者,將針對錯誤題目再重新檢視。 (四)公路局亦刻正規劃道安數位學習網,研擬一般民眾、機車自學者及特定違規條件駕駛人,透過學習網站讓民眾自學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及即時矯正民眾違規行為,以增進全民使用道路安全之觀念及防制違規行為。 參、結語 為提升駕照制度效能與道路安全,公路局持續強化訓考、管理及教育各面向,包含增強汽機車考前道路訓練,提升駕照筆、路試考驗鑑別度,推動高齡駕駛人換照制度,對受駕照吊扣及吊銷處分人員實施短效期駕照與教育矯正措施,推行道安講習專班與教材更新,增進高風險駕駛人法遵觀念及風險意識,規劃道安數位學習網,強化全民道路交通安全知能及防制違規行為。 (6)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業務費」預算凍結30%口頭報告 壹、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對鐵道局相關業務之指導與支持,謹照貴委員會就114年度預算審查新增決議(交通委員會編號245)凍結鐵道局及所屬「業務費」30%案提出報告,其辦理情形簡要報告如下,敬請各委員指教。 貳、說明 本項新增決議係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時,針對本局應要求施工團隊依規定落實執行各項作業,提出完善鐵道修復計畫,及為因應營建成本逐年墊高,應整合協助地方推動軌道建設,爰予提案凍結相關預算。故本局依據上述決議事項,提出說明如下: 一、鑑於近年因施工因素導致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臺鐵公司)發生行車異常事件,為避免相關事件再發生,本局除針對事件之發生原因逐案檢討外,並以滾動檢討方式修訂相關標準作業程序,俾利各級施工單位遵循辦理,另已依臺鐵公司相關規定完成本局「鐵路沿線施工安全須知」增(修)訂作業,使二者之規定一致,並納入工程契約函頒適用(113年11月11日交路(一)字第1137901017號函)。另本局導入業界安全管理系統(SMS),系統化管理臨軌工程安全,相關安全管理機制如成立「工程安全管理委員會」,每月召開會議審閱工程危害辨識結果、工程督導及安衛稽核涉及臨軌安全事項、開發工程管理智慧化雲端系統,整合工程危害辨識等,以PDCA循環方式將相關安全管理作業導入臨軌工程,培養各級施工人員正向的安全文化以提升安全水準,近年因本局施工造成之鐵路行車事故事件數已大幅下降,111~113年分別為10件、4件、2件。 二、鐵路立體化計畫係依「鐵路平交道與環境改善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審查作業要點」規定,由各地方政府依國土計畫及其整體都市發展方針,具體評估採行之改善方案,並提出可行性研究後,循序提報審查,報奉行政院核定後本局賡續辦理綜合規劃則係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按地方財力級次及計畫自償率,由中央及地方政府依規定計算經費分擔,提報行政院核定後循程序推動辦理。 三、本局業務費主要係一般公務行政工作維持經費,包括約用人員薪資費用、勞務人力委外(駕駛、清潔、保全、文書)、板橋辦公大樓管理費、資訊業務經費及各項基本行政維持所需費用。其中約用人員薪資預算及勞務人力委外經費占業務費預算總額將近60%,該項預算攸關基層員工薪資發放,保障基層員工的權益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薪資正常發放有助於提升工作穩定性與員工生活品質。另為辦理鐵道工程規劃設計、施工、技術規範擬定與計畫之審查,須參加及召開各項會議、工地勘查及說明會等,對於本局業務之推動為不可或缺之重要環節。此外,資訊業務經費包括各項數據交換及網路通訊費用以及各項網路機房、資訊應用系統維護及資通安全監控管理防護等業務所需,對於推動各項業務及落實維護機關資訊安全亦屬重要,以上各項所編經費確屬實需,亟需相關預算支持。 參、結語 為強化鐵路臨軌施工安全,以提升鐵路運輸行車安全服務,鐵道局導入安全管理系統(SMS)及成立「工程安全管理委員會」,以PDCA循環將系統化安全管理作業導入臨軌工程,以提升安全水準。鐵路立體化建設計畫之推動本局亦積極與地方政府偕力推動,努力達成鐵路立體化計畫之預期效益。 為保障基層員工權益及各項業務順利運作,懇請各位委員支持並同意經費之動支,俾利推動各項業務。 2.經院會決議交交通委員會審查案 交通部公路局及所屬「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口頭報告 壹、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公路局依據114年度預算審查公路局及所屬決議(一)提案凍結「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十分之一,並就10大廠商中連續3年同一廠商受委託者占半數以上,檢討得標廠商集中度之妥適性、審酌現行招標與決標方式,並根據執行實績覈實編列媒宣費,及預算執行狀況相關細節,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一案,提出解凍報告,敬請各位委員賜教並惠予支持。 貳、說明 本項決議係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時,針對10大廠商中連續3年同一廠商受委託者占半數以上,檢討得標廠商集中度之妥適性、審酌現行招標與決標方式,並根據執行實績覈實編列媒宣費,及預算執行狀況相關細節提出疑義,爰予提案凍結「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十分之一。公路局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主要係辦理公路防災、公路安全及道路通阻等訊息傳達。連續假期、特殊天候、公路工程施工期間,亟需經費辦理道路通阻訊息的即時傳遞。故本局依據上述決議事項,提出說明如下: 一、公路局114年度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主要係辦理公路防災、公路安全及臨時性道路通阻訊息等。114年度預算案增列數係「省道改善計畫」項下公路交通景觀、安全及臨時性道路通阻訊息等公共建設工程相關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公路局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13年度執行數1,032萬元。 二、公路局前10大廠商中連續3年同一廠商受委託者,係為辦理「公路防災及道路通阻資訊傳達至車上駕駛」5案及「社群媒體維護營運」1案。前者由5個養護工程分局分別依政府採購法第105條規定與警察廣播電臺訂立協議書,屬公務機關間勞務之取得,致公告之廠商數合計6個,占前10大半數以上。 三、公路局社群媒體維護營運委託專業服務案,係因應民眾使用社群媒體趨勢,110年至112年案件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招標作業,與經公開客觀評選之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進行議價方式辦理。後因公告金額調整為150萬元,113年至114年案件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採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取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各年投標廠商家數:110年7家、111年6家、112年4家、113年8家、114年3家,經評選後由較優廠商得標,且歷年預算金額並未增加。 四、為提供工程分局轄區路況資訊讓用路人知悉,公路局所轄養護工程分局與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訂立委託代辦協議書,委託其代為辦理廣播宣導製播工作,提供連續假期與特殊天候期間的道路行車資訊插播,讓用路人作為行車參考,亦宣導行車觀念,提升道路行車安全。 五、114年「省道改善計畫」共有14件省道工程動工並改道施工,如台15線竹圍大橋改建工程等。此外,路面整修工程整修長度達375公里,施工期間均需透過交通宣導,加強道路通阻訊息的即時傳遞,透過多元化的宣傳管道,如社群媒體、廣播、道路指示牌等,向駕駛人與民眾發布交通管制、災害應變及臨時性道路通阻等重要訊息。 六、工程交通宣導工作包括以下項目 (一)用路人宣導:透過多元媒體(如電視、廣播、社群媒體及道路指示牌)提醒用路人注意改道資訊與交通規範。 (二)改道路況引導:針對改道區域進行清晰標示及指引,降低混亂與事故風險。 (三)工程範圍安全宣導:透過專業媒體傳播正確駕駛觀念,減少因施工造成的交通意外風險。 七、省道改善計畫所編「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主要係省道重大工程與既有道路開工,對於區域長短程運輸路網勢必造成衝擊,為將交通、施工機具、噪音等衝擊影響降至最低,公路局辦理交通宣導或施工說明會等多元方式與管道辦理業務宣導,周知用路人有其必要性,且能消弭民怨,讓工程進行更順遂,為工程施工安全所必需之經費。 參、結語 公路局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主要用於公路防災、安全及通阻訊息等宣導,宣導方式包含廣播、社群媒體及指示牌等,並與警廣合作播報即時道路通阻訊息。為提高宣導成效,亦委託廠商辦理社群媒體維運及道路工程宣導,均依政府採購法辦理相關作業,以加強用路人公路交通安全觀念,提升整體行車安全。 二、交通部主管114年度單位預算解凍案專案報告 1.交通部「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凍結二分之一專案報告 壹、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遵照大院議事之安排,就114年度本部單位預算決議(三),「大陸地區旅費」凍結二分之一,提出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賜教並惠予支持。 貳、說明 一、為掌握亞洲物流運輸發展趨勢,本部前於113年派員赴香港參加「2024亞洲物流航運及空運會議(ALMAC)」,與各國專家學者交流亞洲物流、航運貿易生態系統發展之運輸課題,並分享及討論綠色航運及永續供應鏈等新興議題。 二、考量兩岸空運直航、兩岸海運貨運直航、小三通客貨運業務持續進行中,並保障國人用郵權益,需與陸方海空運及郵政等部門就相關議題進行業務交流及溝通,以增進往來民眾更加便利與順暢,爰本部114年度派員赴大陸地區共有4項計畫,包含「辦理兩岸航空部門及產業交流會面溝通」、「兩岸海運直航相關海運部門溝通及業務交流」、「考察大陸(含港澳)地區重要交通建設」及「參加兩岸郵政業務發展交流會議」,其需求與必要性說明如下: (一)兩岸航空部門及產業溝通交流會面溝通: 1.新冠肺炎疫情前,兩岸客運定期航線總計飛航大陸50個航點,108年平均每週飛航600班,每週載客數約20萬人,載客率約8成。因受疫情影響,自109年2月10日起縮減為北京、浦東、虹橋、廈門及成都等5航點,疫情趨緩後,自112年3月10日起,除前述北京等5航點外,恢復開放深圳、廣州、南京、重慶、杭州、福州、青島、武漢、寧波、鄭州等10個客運航點,以及瀋陽、無錫、海口、長沙、西安、濟南、合肥、南昌、天津、溫州、大連、桂林、徐州等13個包機航點。114年1至3月,兩岸客運航班平均每週飛航306班,載客數每週約9.7萬人,平均載客率為68.8%。 2.在疫情前,兩岸民航主管機關均定期就兩岸空運直航航班數量及航點等相關議題進行諮商與業務交流,期間雖因疫情中斷,惟隨疫情趨緩,逐步恢復兩岸健康有序交流為政府政策,期透過雙方溝通與協商,提供往來兩岸旅客更便捷、安全及舒適之航空旅運服務。 (二)兩岸海運直航相關海運部門溝通及業務交流: 1.新冠肺炎疫情前,兩岸海運客運直航計有臺北─平潭、臺中─平潭、廈門─臺中─基隆─大麥嶼等3條航線提供載客服務,分別為我方東聯航運股份有限公司所屬麗娜輪、陸方福建海峽高速客滾航運有限公司所屬海峽號以及廈門閩臺輪渡有限公司所屬中遠之星營運;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自109年2月10日起暫停兩岸海運客運直航業務,至貨運部分則仍維持正常運作。 2.另疫情前小三通客運航線,金門─廈門航線每日18往返航班,金門─泉州航線每日3往返航班,福澳─琅岐航線及白沙─黃岐航線每日各2往返航班,因受疫情影響,自109年2月10日起暫停小三通客運業務;隨著疫情趨緩,為協助金馬鄉親春節返鄉團圓,在疫情可控前提下,小三通客運航線自112年1月7日起分階段復航,並於112年3月25日起實施「小三通客運中轉措施」迄今,目前福澳─琅岐航線及白沙─黃岐航線已恢復到疫情前之每日各2往返航班,金門─廈門航線自114年1月14日起由每日10往返航班調增至每日12往返航班,同時金門─泉州航線由每日1往返航班調增至每日2往返航班,合計每日可提供18往返航班,約為疫情前7成左右。 3.考量疫情前,兩岸海運主管機關均定期就小三通航班等相關議題進行諮商與業務交流,期間雖因疫情中斷,惟隨疫情趨緩,為逐步恢復健康有序交流,兩岸海運主管相關單位已於113年10月就小三通相關議題進行洽商,期以透過雙方溝通與協商,提供更便捷、安全及舒適之海運客運服務。 (三)考察大陸(含港澳)地區重要交通建設: 為因應國際化與促進兩岸交流,並瞭解大陸地區之先進交通相關技術及發展方向;由本部率團赴大陸地區考察觀摩,透過實體交流與參觀,以作為鐵道、公路、航海、空運、氣象及觀光等交通建設相關政策評估或制定之參考。 (四)參加兩岸郵政業務發展交流會議: 我方及陸方郵政部門在「海峽兩岸郵政協議」架構下,以小兩會(我方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陸方海峽兩岸郵政交流協會)名義進行交流,雙方每年輪流舉辦兩岸郵政業務交流與商談。新冠肺炎疫情前,雙方輪流互訪保持制度化之運作機制,107年我方赴陸參加兩岸郵政發展研討之工作會議,108年陸方籌組訪問團來臺參訪,惟自新冠肺炎疫情迄今暫緩辦理。另郵務作業面,包裹和快捷業務之營運量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自109年至110年間皆呈現顯著成長,111至113年疫情趨緩後,實體經濟回溫,物流配送市場成長放緩,造成低運費店配增加,加劇宅配物流業強烈競爭,惟113年包裹、快捷營運量仍較疫情前(108年)分別成長9.86%、4.05%。目前郵務作業係由雙方郵政公司(我方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陸方中國郵政集團公司)依循協議架構持續常態性處理兩岸往來郵件實務,為維持兩岸郵政部門聯繫協調之溝通管道,仍須伺機進行雙方郵政部門交流,瞭解彼此郵政事務發展及議題溝通,以維護國人用郵權益。 參、結語 考量兩岸空運、海運交通運輸有維持業務交流及會面溝通之需要,以增進民眾往來兩岸之便捷與暢通;另郵政業務與國人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為保障國人用郵權益,仍須保持兩岸郵政部門聯繫協調之溝通管道,以利我航空、航運及郵政等相關業務運作順遂。為應業務實際需求,懇請各位委員支持,並同意本項經費解凍,俾利業務推動,謝謝! 2.交通部「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專案報告 壹、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遵照大院議事之安排,就114年度本部單位預算決議(四),「派員出國計畫」凍結五分之一,提出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賜教並惠予支持。 貳、說明 為厚植我國國際運籌實力,提升我國交通環境及服務品質,本部114年出國計畫主要係定期與不定期國際會議,與國際智慧運輸及軌道建設發展進行交流,有其必要性,說明如下: 一、參加國際道路安全會議或研討會:道安攸關每位國人行的安全,近年來廣受各界重視,並常被要求接軌國際並與國際間做各項比較,鑒於道安工作為當前我國施政重點,藉由掌握國際推動道安政策作為加強與國際交流,俾利借鏡先進國家實現2030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減半目標,以了解其進展與對策並進行溝通。114年度擬編列出1名代表出席歐洲相關道安研討會,透過會議上吸取各國改善道安實務推動經驗、實施安全系統方法或相關政策,並利用該平台進行實務交流,可助於未來國內擬定交安政策參考。 二、考察各國自行車路網建設:為推動我國國家級自行車道,藉由參考世界各國之國家級自行車道及參加國際研討會,蒐集國際自行車路網建設經驗,做為我國自行車建設政策參考。 三、考察鐵路資產開發與活化利用:為推動鐵路立體化完工後,鐵路沿線都市縫合、車站周邊或鐵路立體化沿線路廊土地空間活化,藉由考察國外之案例,作為我國鐵道建設車站周邊土地整體開發規劃之政策參考。 四、參加鐵道建設相關會議或研討會:藉由參與國際會議或研討會,透過國際相關領域專家意見交流,加強國際相關資訊與經驗之蒐集,俾利國內軌道建設與國際接軌,作為我國相關鐵道建設政策參考。 五、參加WTO、APEC等國際組織車輛安全調和工作會議:參與WTO或APEC定期於每年上、下半年舉辦運輸工作小組會議,積極參與車輛類國際組織會議及討論車輛安全法規相互認證調和等事宜,以持續與國際接軌促進我國車輛行車安全。 六、辦理「交通部督導國外認可檢測機構及監測實驗室年度評鑑查核作業」:查核審驗機構辦理本部認可之國內、外可執行車輛安全檢測基準法規之檢測機構及監測實驗室年度監督評鑑作業,除督導審驗機構公正執行本部委辦事項,強化檢測機構之查核及確認其品質與技術能力,並與國外檢測機構交流車輛發展等實務,擘劃推動後續我國車輛安全制度及車輛產業升級等相關重點政策。 七、「考察國際標竿機場建設、智慧化及永續發展未來趨勢」、「考察國際智慧港埠發展建設與、郵輪航線及物流航運與供應鏈產業發展情形」及「洽商航權、修約事宜」,需求及必要性說明如下: (一)考察國際標竿機場建設、智慧化及永續發展未來趨勢:為使桃園機場成為東亞樞紐機場及提升我國機場群競爭力,各機場積極展開建設計畫,考量相關機場建設與發展須符合國際最新智慧化與永續潮流,汲取國際標竿機場軟硬體設施規劃及營運管理經驗,將可據以作為我國機場建設規劃與永續發展之參考。 (二)考察國際智慧港埠發展建設與、郵輪航線及物流航運與供應鏈產業發展情形: 1.為因應全球推動再生能源及港埠智慧化發展趨勢,我國港埠建設與發展亟需符合智慧科技運用及永續經營潮流趨勢,故規劃由本部派員赴亞洲標竿港口,實地參訪港口智慧化建設,以汲取相關技術發展及航港營運經驗,作為未來港埠營運發展及基礎設施規劃之參考。 2.鑒於疫後郵輪旅遊復甦,亞洲郵輪港口積極推廣郵輪旅遊,為促進我國郵輪產業發展、加強與亞洲區域郵輪港口合作,規劃派員參加亞洲區域郵輪論壇,透過國際大型會議,與國際郵輪重要業者進行經驗交流,並藉此行銷宣傳我國港群郵輪靠泊能力及我國觀光資源,及掌握全球國際郵輪港口發展規劃及智慧技術運用,作為我國郵輪港埠建設與營運管理之借鏡。 3.為持續強化我國港口於全球供應鏈系統之競爭力,我國港埠物流基礎建設須導入智慧科技及AI,爰規劃本部派員參訪亞洲標竿港口(如新加坡、日本等),透過參訪港埠物流園區瞭解物流技術應用及智慧化新穎科技等,以掌握先進國家實際推動作法及創新科技應用發展,俾利我國港埠建設與營運管理相關措施與時俱進,強化我國海港自由港區功能。 (三)洽商航權、修約事宜:有關航權洽商部分,目前我國已與57個國家或地區簽署雙邊通航協定,已建立直達航網計有34個國家地區、客運航線177條、貨運航線108條,合計285條航線,可連接全球117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後,我國已陸續與荷蘭、義大利及芬蘭等國家進行航空諮商,近期更與芬蘭簽署航空服務協議,並與義大利完成空運服務協定修正,對於提升航空公司營運彈性及旅客往返之便利均有所助益,另基於國家整體利益,兼顧機場競爭力及航空公司需求,透過航權洽商持續策略性拓展航權,提升國籍航空公司營運空間及彈性,並促進我國與歐美亞各國之間的經貿往來與觀光文化交流。 八、疫後雖有新型態如視訊會議,但各國考量拓展雙邊或多邊合作機會、實際學習先進運輸技術服務,暨出席國際會議與相關國家實體交流等,考量實體交流仍有不可替代性,多恢復以實體會議進行,確有前往出席會議或參展之必要。 參、結語 本部出國計畫藉由參加國際公共運輸、智慧型運輸科技研討會、APEC、WTO、國際道路安全會議等國際會議,另透過實際拜會及溝通,協助我國海空陸運業務與國際交流,汲取國外經驗,接軌國際作為我國擬定交通政策之參據。爰本項計畫確有其必要性,懇請各位委員支持,並同意本項經費解凍,俾利業務推動,謝謝! 3.交通部「交通運輸規劃及產業發展」業務費預算凍結28%專案報告 壹、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遵照大院議事之安排,就114年度本部單位預算新增通過決議(交通委員會編號119),「交通運輸規劃及產業發展」─「業務費」凍結28%,提出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賜教並惠予支持。 貳、說明 以下就「應移轉回歸地方自治之事權事項、金額、組織編制調整」及「配合事權調整所需之法規調適及時程規劃」,簡要報告如下: 一、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之影響 (一)財財政收支劃分法(下稱財劃法)係我國各級政府收支劃分、調劑及分類之依據(財劃法第2條參見),而稅收為各級政府之最大宗財源,現今三讀通過之財劃法,提高分配地方政府之稅收比例,如第8條第2項,即將中央統籌分配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之所得稅總收入由10%調高至11%,營業稅總收入減除依法提撥之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後由40%調高為100%;新修正第30條文並規定,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項金額,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1年度預算編列數。財政部日前新聞稿已提及,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稅收推估,修法後,中央須再增加釋出3,753億元予地方,可見對中央整體財政衝擊之鉅。 (二)財劃法財劃法修正大幅增加中央釋出之財源占比,對原有政策經費分配情形(即中央與地方之垂直分配或各地方政府間之水平分配),將產生相當影響,其中因中央政府財源減少,原中央規劃之建設或補助計畫,即可能受財源減少之影響,延長原有建設計畫期程,或減少補助款之挹注,行政院預計將修改「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及「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力分級表」,本部計畫型補助如「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等補助要點將據以調整因應。 二、中央及地方事權移轉應通盤一致性檢視中央及地方事權移轉,本部將配合行政院整體盤點結果積極辦理 中央與地方事權之調整事項,所涉範圍非僅交通事務,如內政、教育等部會業務均有影響,屬行政院整體盤點議題。行政院相關單位日前已就各級政府財政收支劃分及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指標等議題,聽取學者專家與地方政府之意見,基於權責與財力相符原則,期能提出合理分配政府整體資源之調整機制。本部未來相關事權劃分將配合行政院整體支出配置調整結果積極辦理,並持續與地方政府溝通合作,使國家整體財政有最適切之運用。 參、結語 本部各項施政計畫均係配合國家發展循序推動,懇請各位委員支持,並同意相關經費之動支,俾利各項業務推動,謝謝! 4.交通部「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預算凍結3,000萬元專案報告 壹、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遵照大院議事之安排,就114年度本部單位預算新增通過決議(交通委員會編號143),第4目「營業基金」第1節「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項下「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凍結3,000萬元,提出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賜教並惠予支持。 貳、說明 以下就「臺鐵452次EMU3000型新自強號於海端站發生滑走事件」及「1140103臺鐵第125次自強號七堵站出軌與設備損害事故」,簡要報告如下: 一、有關臺鐵公司452次EMU3000型新自強號於海端站發生滑走事件,臺鐵公司為避免颱風過後風雨夾帶落葉與雜草並附著於鋼軌,經列車車輪輾過,導致軌面摩擦力降低,使列車滑走之情事發生,經後續召開會議討論,已責請轄區工務段於颱風過後且安全無虞之前提下辦理路線巡檢作業時,如有樹葉等雜物附著於軌面上有肇生列車空轉滑行情形之虞,應辦理清除並拍照紀錄備查,若面積範圍過大清潔不及,應通知行控處限制該路段運轉速度以慢行60K/H行車。 二、有關七堵調車場調車出軌事故現正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成立「1140103臺鐵第125次自強號七堵站出軌與設備損害事故」專案小組調查中,臺鐵公司就本次事故相關車型機務運轉及維修等教育訓練持續進行中,並已將此應變過程列為案例研討教材;另已針對七堵調車場道岔群辦理巡檢,就調車場內W股道至月台要徑之道岔已完成特檢,鋼軌磨耗值經量測大於10mm之道岔,已於114年2月7日完成尖軌、基本軌及導軌材料之抽換;調車場內道岔(191套)螺栓孔已全面完成檢修作業,七堵調車場刻正辦理道岔更新作業,預計116年全面將木枕型道岔更新為PC枕型道岔;為加強鐵路整體結構強度並防範木枕型道岔螺栓因年久鎖定不緊密,致軌距擴大造成列車出軌(落軌)事故再次發生,臺鐵公司已於「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刻正辦理全線1,943套(占全線道岔約52.7%)道岔抽換作業,預計117年底前完成全線更新。 三、為有效降低鐵路行車事故(事件),提升行車安全,臺鐵公司持續辦理安全改革精進作為並推動安全管理系統(SMS)。另交通部委託外部單位對臺鐵公司辦理SMS第三方評鑑,確保安全管理落實執行。同時以「五年安全提升方案」(第1期113年─117年),擬定「降低人員的失誤率」、「提升設備的妥善率」、「消除不安全的環境」、「完善組織安全體系」四策略計23個項目,據以落實推動,降低事故發生率。 參、結語 本部各項施政計畫均係配合國家發展循序推動,為降低鐵路行車事故(事件),提升行車安全,懇請各位委員支持,並同意相關經費之動支,俾利各項業務推動,謝謝! 5.交通部「臺鐵公司營業所需基礎設施重置計畫」預算凍結5,000萬元專案報告 壹、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遵照大院議事之安排,就114年度本部單位預算新增通過決議(交通委員會編號146),第4目「營業基金」第1節「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項下「臺鐵公司營業所需基礎設施重置計畫」凍結5,000萬元,提出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賜教並惠予支持。 貳、說明 以下就「臺鐵公司營業所需基礎設施重置計畫」中「遮斷機1,424套(含安裝)」,簡要報告如下: 一、既有平交道遮斷機建置已逾30年整體機件磨耗、劣化、可靠度降低,故障率頻繁,因建置廠牌型號多家致缺乏零組件備品及原廠商維修技術支援服務等,為確保平交道安全防護系統之運作正常,故更新優化遮斷機及相關設施有其迫切性。為加速平交道遮斷機汰舊換新及優化提升安全防護功能,臺鐵公司於109年起辦理「遮斷機1,424套(含安裝)」採公開招標作業,計有三家廠商參與投標,並於110年3月16日決標,決標金額約4億7,990萬元,採購標的為1,424套,已於同年3月17日開工,依契約工期於114年7月5日竣工。截至114年1月31日已完成生產1,424套遮斷機,已安裝上線使用計396套遮斷機,完成預定進度70.4%,實際進度68.0%,落後2.4%。(配合平交道電源改善工程,預計115年7月前遮斷機全數安裝完成)。 二、有關新版遮斷機動作電流規範: (一)109年9月核定之遮斷機規範中訂有遮斷機本體須重錘配比之要求,又僅參考既有使用其他廠牌來訂定電流限制,經廠商反映後檢討,於同年12月修訂進版時取消電流限制,將規格規範修訂為功能導向之公開研發規範,使更多國內外廠商得參與投標開發。 (二)此外,既有舊式有遮斷機重錘配比無斷桿偵測告警功能,斷桿需靠民眾或列車司機員發現通報,早期遮斷桿材質為竹竿其直徑、長度、重量無法定性化又容易脫漆不易警識,天然材質受天候乾燥、潮濕造成水平度浮動告警,導致需不定時移動配重塊重新調整平衡水平度,臺鐵公司鑒於一般竹竿本質之缺點,後續制訂定性、定量規格化之「財物規範」為第一階段優化提升平交道設備。 (三)其次,舊式遮斷機直流馬達碳刷磨損與接點短路之偶發性異常故障造成強制封閉平交道作動,使公路人車壅塞與闖越情形發生,為徹底解決設備逾齡及優化遮斷機本體設備功能,續以現代化伺服馬達與數位科技電子模組可設定調整功能並具有診斷告警及遠端監控動作狀態等功能,臺鐵公司參考國外現代化遮斷機及環島系統平交道安全防護場域需求與設備全生命週期維護管理考量,並配合國產化政策,新制訂功能性規範,以達降低故障率,提升穩定、可靠度。 三、臺鐵公司電務處業於112年8月23日針對7月12日五號碼頭平交道之安裝測試結果召開會議討論,既有平交道電源老舊劣化,供電不穩定,將影響新式遮斷機正常作動。其次,經檢視盤點,前歷次改善計畫案,臺鐵公司執行「鐵路行車保安計畫」、「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前瞻計畫」等各項計畫,新增站間計軸器系統、列車自動安全防護系統、大型方向指示器,及閃光燈雙面化及建置CCTV監控系統等設備,亦增加對原有供電系統容量之負載,為確保平交道安全防護系統之正常穩定運作,亟需辦理老舊電源供應之改善。爰由設計、監造單位(台灣世曦)邀集立約商與公司轄管段再依現況進行電源供應容量功能普查盤點,業於113年1月18日提出平交道電源供電能力及負載需求、平交道電源普查盤點資料,續113年3月26日電務處召開前揭電源供電能力、負載需求研討改善會議,同年4月16日監造及廠商提送平交道電源改善書面分析暨變更預算書(初稿)資料。 四、經盤點需改善之老舊劣化電源計304處,其中已於CMT案內更新平交道電源計有155處,另尚有亟需額外辦理149處電源改善。有關149處「平交道電源改善工程」,將採另案發包方式,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預算約9,000萬元,已於114年5月15日完成發包,預計11月完成電源改善,決標後配合遮斷機進場施工,在115年7月前遮斷機全數安裝完成。 五、臺鐵公司針對本計畫通盤檢討審視確認必要性及合理性,排列優先次序,並於114年1月8日、1月23日、2月17日、3月20日以及4月17日由業管副總經理及總工程師召開檢討會議,亦於每月於臺鐵公司重大工程督導會報由業管副總經理主持,針對進度執行督導及解決計畫執行問題及困難,讓計畫順利執行,達成任務。 參、結語 本部各項施政計畫均係配合國家發展循序推動,為確保鐵路行車安全並提升旅運服務能量與效率,懇請各位委員支持,並同意相關經費之動支,俾利各項業務推動,謝謝! 6.交通部「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凍結2億元專案報告 壹、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遵照大院議事之安排,就114年度本部單位預算新增通過決議(交通委員會編號147),第4目「營業基金」第2節「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凍結2億元,提出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賜教並惠予支持。 貳、說明 本項決議係針對桃園機場第三航站區旅客運輸系統工程(下稱本工程)中,所負責自駕控制系統之分包商提出疑義,簡要報告如下: 一、採購招標及評選 (一)採購內容及招標方式 1.採購內容:於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及第二航廈間全長2.2公里封閉之專用路權道路,建置自駕電動巴士系統提供載運旅客服務,可服務單方向500人次/每小時,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7.45億元。 2.招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第52條第1項第3款、第56條規定,採公開招標、最有利標決標。 3.評選委員會之組成: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由9人組成,其中外聘專家學者6人(自工程會資料庫遴選),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桃機公司)內部委員3人。 (二)招標過程 1.招標公告上網:於112年10月2日辦理公開招標上網公告,等標期自112年10月2日至112年11月7日。 2.開標及審標作業: (1)112年11月7日辦理開標,計有3組廠商投標: A.成運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成運公司)。 B.勤崴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和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標,下稱勤崴六和)。 C.華電聯網股份有限公司/創奕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標)。 (2)審標結果:3組廠商投標文件經審查結果皆合格。 3.評選會議:於112年12月8日召開評選會議,邀請投標廠商進行簡報,辦理評選。各評選委員評分後,因成運公司及勤崴六和兩組投標廠商序位合計值同為第一,依評選須知,由獲得評選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決標,故評選委員會決議評定成運公司為最有利標廠商。 4.決標作業:112年12月20日召開決標會議,並宣布決標予成運公司;112年12月25日刊登決標公告。 二、履約過程及終止契約 本工程得標廠商成運公司因與其分包商理立公司間之爭議,致未能依合約里程碑提出細部設計成果,經桃機公司及其工程顧問團隊檢視合約規定,成運公司已有未依契約規定履約、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契約、轉包及重大違反法令及其他契約規定之情事,遂於113年12月19日函知成運公司終止合約。 三、原案檢討精進作法與終止契約後續處置 (一)原案檢討精進作法 經桃機公司重新檢視本工程招標過程,招標、決標、評選文件及實際作業,均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範本訂定及辦理;至有關分包商理立公司過往實績不佳之疑慮,經核理立公司提出之特定資格實績證明為其承作臺灣鐵路管理局(現為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多元通訊為架構之行車控制4.0系統」標案之結算驗收證明書,並經向該局核實無誤。惟在招標文件中分包協議書須記載項目、評選項目分類等項有再精進空間,精進作法如下: 1.律定分包協議書須記載具體之分包比例或金額,以利掌握廠商間之分工情況,減少分包爭議。 2.針對評選項目中凸顯重要系統技術,將「行車管理系統」設為單獨之評選項目,以利委員聚焦評選,可助於選出最優廠商組合。 (二)終止契約及後續處置 1.桃機公司尚未支付成運公司任何契約價金 本工程為統包合約,截至契約終止前尚處於設計階段,未達合約應付款之階段,故桃機公司並未支付任何契約價金予成運公司。 2.桃機公司已追究成運公司違約責任 本工程乃成運公司洽理立公司為其分包商,組成團隊一同合作參與投標,惟成運公司得標後,成運公司與理立公司間之分工矛盾日益擴大,而致彼等未能依約履行,已影響工程期程,本部已督責桃機公司及其工程顧問團隊,徹底追究得標廠商之下列責任: (1)沒收履約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金額新臺幣1億7,454萬482元,桃機公司已於114年2月3日予以沒收。 (2)逾期違約金及損害賠償: 桃機公司已於114年2月13日召開結算會議,確認成運公司原案所履約之內容對桃機公司無價值,有關逾期違約金數額(648萬8,000元)及所衍生之相關賠償,後續俟契約結算程序完成後,辦理追償。 (3)另桃機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程序,續辦刊登不良廠商之作業。 四、新案之招標規劃 (一)桃機公司已與總顧問、設計顧問團隊緊密合作,加速推動新案之招標規劃,除將依先前檢討報告提出之精進作為優化招標及評選文件外,並仔細評估各項作業及工期縮短之可能性,以不影響第三航站主體航廈啟用時之旅客運輸服務為目標,積極推動新案之招標作業。 (二)本部已要求桃機公司依其檢討與精進措施,落實於後續招標作業中,避免再發生類似爭議,並將持續督促桃機公司把握時程,儘速辦理接續採購招標及建置作業,且預為準備相關服務不中斷之因應備案,確保未來第三航站區主體航廈116年底啟用時如期提供服務。 參、結語 本部各項施政計畫均係配合國家發展循序推動,為確保116年底第三航站區主體航廈啟用時如期提供服務,懇請各位委員支持,並同意相關經費之動支,俾利各項業務推動,謝謝! 7.交通部中央氣象署「氣象科技研究發展」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專案報告 壹、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本署依據114年度預算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歲出部分中央氣象署決議(七),第1目「氣象科技研究發展」編列14億8,954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就有關「臺灣南部海域地震及海嘯海底監測系統建置計畫」提出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賜教並惠予支持。 貳、背景說明 為強化臺灣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預警能力,本署提報「臺灣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海底監測系統建置計畫」,奉行政院於109年8月3日核定,規劃辦理期程為110至113年,計畫總經費新臺幣(下同)26.66億元,主要工作項目包含「建置南部海域海纜觀測系統」及「維持既有海纜觀測系統設備及陸上站穩定維運」2大部分,前揭海纜觀測系統建置案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參、辦理情形 臺灣南部海域之海纜觀測系統建置案,本署雖積極辦理,然於110至112年期間遭逢COVID-19疫情等因素導致相關費用飆漲,以及新臺幣貶值致進口成本提高、廠商須開發新通信介面、南海中菲情勢緊張致使地緣政治風險大增,諸多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廠商施做成本大幅提升及疑慮增加,疫情3年期間共8次流廢標。 本署就遭遇之問題積極辦理2次計畫書修正,第1次修正計畫於112年1月30日奉行政院核定後,雖積極辦理,仍因不可抗力而致3次流、廢標。為利計畫得以持續推動,本署於112年10月20日召開專家學者會議,討論執行該計畫之可行方案,建議朝縮減計畫規模方式辦理。本署爰依會議結論進行第2次計畫修正作業,計畫雖受限經費因素而縮減規模,然對於臺灣南部海域進行即時地震與海嘯監測之目標維持不變,並兼顧維持既有海纜系統穩定維運,預估仍可獲得地震海嘯防災之具體效益。此外,本計畫之海纜觀測系統具備延伸擴充性,未來如獲得適足經費支持,可依災防需求將海纜再往南延伸至菲律賓呂宋島,預期對於預警效益將可再次提升。 第2次修正計畫於113年5月27日奉行政院核定,續辦招標採購,惟因無廠商投標再致2次流標,本署審慎檢討後賡續辦理招標,惟國際情勢變化以及有能力承做之廠商亦屬有限,爰第3、4次開標仍因無廠商投標致流標,為利計畫目標得以持續推動,現正研議後續辦理中。 有關歷次開標辦理情形,詳列如下表: 開標日期(招標次數) 流廢標 說 明 110年9月16日(1) 流標 無廠商投標流標。 110年9月27日(2) 流標 無廠商投標流標。 110年12月29日(3) 流標 經修改部分招標文件內容並續行招標,僅L3 Technologies, Inc. Maripro 1家廠商投標,未達3家流標。 111年1月11日(4) 流標 無廠商投標流標。 111年1月18日(5) 廢標 僅L3 Technologies, Inc. Maripro 1家廠商投標,資格符合,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予以廢標。 辦理第1次計畫書修正,將觀測系統由節點式改為嵌入式,112年1月30日奉行政院核定。 112年8月24日(6) 流標 無廠商投標流標。 112年9月6日(7) 廢標 僅台灣恩益禧股份有限公司1家廠商投標,資格符合,但投標規格文件不合格,廢標。 112年10月17日(8) 廢標 僅台灣恩益禧股份有限公司1家廠商投標,資格符合,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予以廢標。 辦理第2次計畫書修正,縮減海纜舖設規模,113年5月27日奉行政院核定。 113年9月12日(9) 流標 無廠商投標流標。 113年9月24日(10) 流標 無廠商投標流標。 調整廠商投標資格及規格文件 113年12月25日(11) 流標 無廠商投標流標。 114年1月3日(12) 流標 無廠商投標流標。 研議後續辦 上揭因計畫修正導致經費略為變動之說明如下表: 歷次計畫 工作項目及經費 說 明 原計畫 1.建置南部海域海纜觀測系統:25.37億元 2.維持既有海纜觀測系統設備及陸上站穩定維運:1.29億元 1.總經費:26.66億元。 2.期程:110至113年。 3.奉行政院於109年8月3日核定。 第1次修正 1.建置南部海域海纜觀測系統:22.87億元 2.既有海纜觀測系統部分設備升級與測站重置:2.5億元 3.維持既有海纜觀測系統設備及陸上站穩定維運:1.617億元 1.總經費:26.987億元。 2.期程:110至115年。 3.維運需求經費因期程延長由1.29億元調增為1.617億元,總經費由26.66億元調增為26.987億元。 4.修改系統架構,將觀測系統由節點式(Node)改為嵌入式(In─line),經費由25.37億元調減為22.87億元。 5.新增工作項目:「既有海纜觀測系統部分設備升級與測站重置」,經費來自前述修改系統架構之調減款2.5億元。 6.奉行政院於112年1月30日核定。 第2次修正 1.建置南部海域海纜觀測系統:20.37億元 2.既有海纜觀測系統部分設備升級與測站重置:5.0億元 3.維持既有海纜觀測系統設備及陸上站穩定維運:2.271億元 1.總經費:27.641億元。 2.期程:110至117年。 3.維運需求經費因期程延長由1.617億元調增為2.271億元,總經費由26.987億元調增為27.641億元。 4.縮減海纜舖設規模,原規劃舖設800公里長海纜並設置6座測站,調整為舖設200公里長海纜並設置3座測站,經費由22.87億元調減為20.37億元。 5.工作項目「既有海纜觀測系統部分設備升級與測站重置」,除原規劃工作內容外,另,因應臺灣東部海纜訊號異常之應變處理,所增經費來自前述縮減海纜舖設規模之調減款,經費由2.5億元調增為5.0億元。 6.奉行政院於113年5月27日核定。 肆、後續規劃檢討 本署參據學者相關研究,位於臺灣西南方馬尼拉海溝發生規模Mw8.0、8.5、9.0的地震週期分別約100年、250年與700年,惟自1900年代迄今沒有發生大於規模Mw7.7的地震;該海溝是引發高海嘯災害潛勢之可能地震源,主要危害屏東、高雄及臺南等鄰海地區。有鑑於此,本署辦理本計畫有其必要性,以提升對於馬尼拉海溝的地震海嘯監測能力,期能降低臺灣西南部沿海地區的地震海嘯災害。 此外,本計畫雖經2次修正,但計畫完成後預估對於臺灣西南部沿海地區可提供地震預警約14秒、海嘯預警約30分鐘之應變時間。若有效配合我國災防體系的快速應變處置及防災避難訓練,應可有效降低災情,增進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保障。 本署現正持續努力徵詢潛在廠商,並依最新市場動態及國內需求,規劃進行第3次計畫修正,修正方向將朝在經費許可內是否有潛在廠商願意投標,賡續積極推動本計畫,努力達成強化臺灣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預警能力之目標。 伍、結語 本計畫包含既有海纜系統穩定維運與南部海域海纜觀測系統建置案,其中建置案雖經多次流廢標,惟為降低馬尼拉海溝潛在大地震可能發生致臺灣西南部沿海地區的海嘯災害威脅,本署刻正依據最新市場動態及國內需求努力徵詢潛在廠商針對價格、需求規格與契約內容等項目進行評估,賡續積極推動本計畫,戮力達成強化臺灣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預警能力目標。 此外,本署第1目「氣象科技研究發展」預算亦辦理氣象測報技術之精進與人工智慧等先進科技發展,以及既有海纜系統穩定運作等,對於氣象、地震、海嘯等防減災作業影響甚鉅。懇請各位委員支持並同意准予動支,俾利業務發展及推動,謝謝! 數發部書面資料: 數位發展部主管114年度單位預算解凍案報告 壹、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 首先對主席及各位委員給予本部各項業務的支持與指導,表示由衷的感謝。 依據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有關本部主管歲出部分通過預算凍結案共20案,均已函送解凍報告至大院審查,嗣經大院會議決定交付審查或處理,以下就辦理情形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支持指教。 貳、專案報告 一、(討論事項三)數位發展部「建立全民數位韌性,連結民主網絡」第1節「民主網絡之連結與創新」項下「數位創新關鍵基礎建設計畫」預算凍結50%案 (一)數位創新關鍵基礎建設計畫之分散式驗證及授權系統(簡稱數位憑證皮夾),係在符合國內法規、保障民眾數位自主權及隱私的前提下,採行國際標準以建構我國數位基礎建設服務。 1.不強制性使用,非數位身分識別證 (1)數位憑證皮夾為提供民眾自主使用的數位服務,為提供民眾整合存放既有憑證(如駕照等)之安全容器,就像民眾生活上的實體皮夾,可依其生活中需要放入數位憑證,並依其需要出示以供驗證,也可隨時移除存放於數位憑證皮夾內的數位憑證,各憑證仍受原法規管轄,無涉及人民權利與義務而需於現行法規外另立專法始能執行者。與數位身分識別證差異如下: 數位憑證皮夾 數位身分驗證 是否強制換發 非強制,機關與民眾皆自主決定使用與否 是,強制換發 是否發行實體卡片 否,民眾僅需使用自己的智慧型手機,線上換發虛擬卡片 是 卡片個資曝露風險 低,須解鎖手機與數位憑證皮夾App才能存取卡片個資(儲存於手機安全晶片)。 分區管理,實體卡面上仍記載個資,若遺失卡片仍有風險。 數位自主揭露個資 是,民眾可自主「選擇性揭露」出示哪幾個欄位,落實個資最小化權利 僅分區管理,無法針對個別欄位揭露 法規調適 不涉及人民權利與義務而需另立專法。本部將持續研究國際數位憑證認證及監管架構。 尚待制定國內專法,取得社會共識後,再依法辦理。 (2)為確保數位憑證皮夾發展符合國人期待,於113年已辦理10餘場說明會及研討會,與民眾、產業、學界及社群充分溝通並蒐集各方意見,並將其意見納入系統規劃內容,各界均認同數位憑證皮夾可為民眾帶來便利且安全的數位服務。114年起,已陸續邀集各界共同參與測試,並持續辦理說明會及研討會,蒐整各界應用情境建言及擇定優先次序,公私協力規劃臺灣首個數位憑證皮夾應用案例。 2.符合國內法律規範,持續盤點與調適國際趨勢 數位憑證皮夾是憑證的載具與交換平台角色,其涉及的法律議題大多已有對應規範(如個資保護、資安要求、電子簽章效力等),本部於114年3月邀請產官學研社各方專家代表進行討論,並依照我國相關業務主管機關建議,進行法規盤點,說明如下: (1)個資法方面: 具遵循資料最小必要原則與使用者知情同意機制,確保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要求。系統設計強調目的明確、最小蒐集,僅提供特定服務所需個資,並以隱私保護技術(如選擇性揭露、零知識證明等)減少個資暴露。使用者授權第三方查驗時,對方只能存取與業務相關的必要資訊,避免過度暴露個資,符合個資法第5條的資料最少必要性規範。 此外,數位憑證皮夾採取全面事前同意機制,第三方須獲得使用者授權後才能存取資料,且每次授權行為均會留存紀錄,以便日後查核,符合個資法對知情同意的規範。 (2)資安法方面: 數位憑證皮夾在系統開發與資料傳輸方面,採取多重資安防護措施,確保符合《資通安全管理法》,相關系統運作亦須依資通安全管理法設定安全等級並落實防護措施,且數位憑證皮夾系統亦將納入資安法管理體系,接受我國資安定期查核作業,持續維持其安全防護能力。 (3)電子簽章法方面: 依據《電子簽章法》運作,確保其數位憑證與簽署流程符合法律效力與信任基礎,所有數位證件均由政府機關或受認證機構簽發,內含電子簽章,以保證文件未被篡改。 使用者出示憑證時,系統將驗證發證機關的簽章,確保其憑證之真實性,數位憑證皮夾亦採用電子簽章技術,當使用者授權提供資料予第三方時,亦將以使用者私鑰簽署該同意事實,確保不可否認性。 數位發展部將依未來可能使用場景,持續檢視各國相關法規,如歐盟第二代電子識別、驗證與信任服(electronic IDentification, Authentication and trust Services , eIDAS2.0)、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等要求,滾動檢討執行策略與規定,確保我國法制能隨數位憑證皮夾服務的發展同步完善。 3.源頭納入資安規範,強化系統運作安全 採用隱私設計(Privacy by Design)及預設安全(Secure by Default)原則,依循安全系統發展生命週期(SSDLC)規劃進行系統開發,說明如下: (1)開發設計 遵循政府資安規範,進行滲透測試與弱點掃描,確保程式碼無後門風險,於114年8月起逐步開放原始碼,公開透明揭露所有運作程式碼供各界檢視及提供精進建議,即時強化潛在資安風險。 (2)資料加密 採用國際最新之分散式架構及加密技術,民眾資料只保存於民眾的手機端,並受到高安全性的加密機制保護只有民眾本人可以解開以讀取資料,且所有之通訊皆經加密保護,防止中途攔截與竄改,並使用國際標準協議與加密演算法,確保資料機密性與完整性。 (3)授權驗證 採用多因子驗證,結合裝置安全晶片與生物辨識技術(如指紋、人臉辨識),所有認證資訊只儲存於民眾裝置端,為確保隱私與安全,使用者須透過生物識別或PIN碼才能授權存取皮夾內的憑證,降低未經授權存取風險。 (4)第三方監督 引入第三方獨立公正機構在系統需求蒐集、分析、規劃、開發、整合測試及上線等各階段,逐一對於品質及系統可靠度及資安檢測等進行確認。 (5)資安認證 預計取得ISO27001及ISO27701等安全認證,上線前亦將依「行動應用APP基本資安規範」,取得「行動應用App基本資安標章」(Mobile Application Basic Security, MAS)的最高等級檢測標章。 (6)持續營運計畫 依照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規訂於上線前制定營運持續計畫,由本部實施持續監控,即時偵測攻擊跡象,並建置完整的事件通報與應變機制。 整體而言,數位憑證皮夾之需求、設計、開發、測試及維運均受到嚴格監督,並搭配政府資安管理制度(如定期稽核與通報機制),確保系統符合資訊安全要求。 (二)數位創新關鍵基礎建設計畫之分散式驗證及授權系統對民眾便利且安全之數位服務至關重要,數位憑證皮夾透過預先完善隱私保護設計、嚴格的資安措施,遵循我國個資法、電子簽章法及資通安全管理法,確保系統運作符合相關法律要求。一方面保障民眾個人資料與隱私權,另一方面也建立政府與社會對數位憑證服務的信任基礎。在法律與技術雙重保護下,數位憑證皮夾有望成為兼顧便利與安全的數位公共服務,推動我國數位政府與數位生活邁向新的里程碑。 二、(討論事項四)數位發展部「創新數位跨域協作,奠定智慧應用基礎」預算凍結50%案 (一)因應大院刪減預算,數位發展部114年「創新數位跨域協作,奠定智慧應用基礎」已刪除部分工作項目。以下謹就114年預計辦理工作項目進行說明: 1.掌握全球政府數位轉型動態與政策發展趨勢,積極參與國際數位政府活動:積極參與國際組織,114年將於臺灣辦理ICA第45屆年會,展現我國政府數位發展之具體成效,擴大與世界先進國家互動與合作之機會。 2.善用新興科技公私協力厚植政府數位體質,協助機關發展便民服務,打造便捷高效的智慧政府 (1)為提升政府網站服務品質,113年已辦理5個機關UCD工作坊,引導機關實作使用者中心設計量表指標,114年度將持續推動政府網站導入使用者中心設計概念,辦理機關UCD工作坊。 (2)「公部門人工智慧應用參考手冊(草案)」展開一年試辦;114年將著手建置「公部門人工智慧應用參考手冊互動式網站」,以AI技術提供智慧諮詢服務。 3.完備政府數位人才培力機制;推展政府服務設計,提升民眾使用政府服務體驗 (1)本部113年已開辦政府資訊人員數位68門課程,包括21門AI新知及新興科技類課程,共計2,183人次參訓,達22,083人時訓練。114年度預定開辦650小時以上資訊在職訓練課程、及辦理至少3梯次中高階主管訓練、2梯次基礎實務訓練、1梯次跨域策略管理訓練。 (2)「我的e政府」截至113年12月「我的e政府」完成78項主題策展,並已提供超過2,673項網路申辦項目,114年將賡續新增跨機關申辦服務,優化入口網功能,提升民眾使用政府服務體驗。 (3)本部「普及與深化政府網站與行動化應用軟體無障礙設計行動方案(113-115年)」,業經行政院113年8月9日院臺科字第1135012017號函核定。114年將賡續推動上開行動方案,與各機關及民間共同打造無障礙網路空間。 4.厚植政府資通訊環境量能,增進政府數位發展基礎環境效率與韌性運作 (1)本部推動資安A級機關導入T-Road與零信任架構,截至113年已完成44個資安A級機關(3個機關其業務無跨機關傳輸資料與導入T-Road需求)導入T-Road;及完成39個資安A級機關的零信任身分鑑別機制(8個機關已自行規劃導入),並協助20個機關導入零信任設備鑑別機制,114年將繼續推動19個資安A級機關導入零信任設備鑑別。 (2)持續輔導各級機關透過T-Road進行資料傳輸,目前逾50個機關逾150項服務介接T-Road,每月逾180萬筆傳輸量。預計114年度達成200項服務介接T-Road之目標。 (3)本部政府骨幹網路防護措施113年平均每月阻擋超過13億次攻擊,協助64機關透過GSN DNS並聯服務,提升機關服務量能。114年度將持續強化防禦架構及即時監控,有效提升網路安全防護韌性及應變能力。 (4)政府短網址服務截至113年12月底已超過2.8萬筆短網址,逾7,572萬人次使用,預計114年度達成1億人次使用。 (5)111政府專屬短碼簡訊服務截至113年12月底,共376個機關單位使用,累計發送逾6,436萬則簡訊,預計114年度至少發送2千萬則政府專屬短碼簡訊。 (6)配合113年電子簽章法修法,及數位化需求之增加,114年規劃提供符合AATL信賴規範之數位簽章憑證IC卡,供機關對PDF檔案簽章使用,協助民眾快速辨別政府電子文件之真偽。 5.建立「政府韌性服務環境」機制;推動機關資料傳輸安全及建置政府各類發放作業共用基礎平臺 (1)本部針對民生關鍵資訊系統及機關主要業務系統進行數位韌性健檢作業,截至113年完成62項政府資訊系統數位巡航健檢;114年將賡續辦理39項政府資訊系統數位巡航健檢,透過實地輔導協助機關落實數位韌性。 (2)本部規劃「政府發放共用基礎平臺」以支援政府機關辦理發放作業,刻正與中央銀行「數位公共建設金流平台」合作,進行資訊流串接金流,預計114年第二季完成建置。 6.辦理非政府及民間組織數據能力培力、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國內數據公益資料生態以及政府資料開放與再利用,打造資料創新應用生態 (1)「政府資料開放平臺」集中列示政府機關開放之資料集逾5萬筆、瀏覽量達1億4,515萬次、下載量2,147萬人次,其中符金標章比率已逾90%。114年將持續拓展高應用價值主題公私協作,帶動更多資料開放釋出或應用資料動力。 (2)個人化資料自主平臺MyData截至113年底提供140項個人化資料下載、814項線上服務及133項便民臨櫃核驗服務,累計超過297萬餘次使用量。114年持續推動各機關相關主題式服務與MyData平臺介接,免去民眾來回奔波及節省等候時間。 (3)113年1月函頒「數據公益運作指引」及「隱私強化技術應用指引」,打造公眾信任之數據共享環境。114年將持續深化及發展新興隱私強化技術之研究及公益創新應用,並辦理APEC國際技術交流活動,以及推動「促進資料創新利用發展條例(草案)」法制作業。 (4)「數據賦能公益創新」專案協助NGO/NPO運用資料發展創新服務,已規劃辦理15場數據培力課程,吸引503人次參與,涵蓋176家組織。另辦理NGO/NPO數據應用輔導,經遴選10組團隊參與深度專家輔導,截至113年底完成55場專家輔導及2場共學工作坊,於113年榮獲IT Matters Awards 2024年度社會影響力專案獎,彰顯本部推動成果。114年將持續辦理NGO/NPO數據培力及數據應用客製化輔導等各項工作,提升我國NGO/NPO資料運用能力,深化多元社會服務的社會影響力。 (二)綜上,本項經費所涉工作均具積極執行之必要性,為避免延遲政策及業務之推動,懇請委員惠予支持,以利相關業務推動。 三、(討論事項六)數位產業署「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項下「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臺服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案 因應大院刪減預算,數位產業署114年「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下的「策進數位跨域應用平臺服務」已刪除部分計畫及項目。以下謹就數位人才培育與數位內容產業生態系建設、促進AI產業躍升、強化產業科技聯防及推動資安產業等工作項目進行說明: (一)推動資安產業發展 1.資安技術研發 (1)軍民通用資安技術:113年已推動16案軍民通用資安技術研發,補助國內業者研發國防資安關鍵技術,提升臺灣資安防禦能力。114年本部將依據國科會「國防科技產業發展審議會」指導,持續參與國防部「產業化圓桌會議」,推動我國資安產業發展軍民通用所需之資安關鍵技術。 (2)AI導入資安技術:113年已研發6式AI資安偵防技術,結合威脅情資,幫助企業縮短資安事件應變時間並賦能中小企業開發雲端SOC資安維運技術。114年將導入AI分析學習技術,強化多場域資安監控與威脅分析,提升防護商機。 (3)後量子密碼技術:113年已依美國國家標準暨技術研究院(NIST)公告之後量子密碼標準研發晶片公版矽智財,開發金鑰加密與數位簽章解決方案。114年將持續進行研發,並輔導業者開發產品,推動後量子密碼晶片產業發展。 (4)建構晶片安全檢測能量:為協助國內晶片「在地檢測,國際通行」,113年晶片檢測實驗室已獲國際認證機構TrustCB認可,降低送驗成本。114年將推動臺灣成立晶片安全標準驗證機構,並輔導民間能自主成立晶片安全檢測實驗室。 2.資安產業發展環境建構 (1)資安產業國際拓銷:113年於資安大會設置臺灣資安館,共48家廠商參展,並辦理Asia Cyber Channel Summit東南亞買家參訪活動,促成75場媒合會。114年將持續支持資安大會,並拓展日歐美東南亞市場,提升臺灣品牌海外商機。 (2)資安人才培育:113年辦理43場資安課程,並透過沙崙資安新秀選拔與Google證照計畫,培訓逾3,000人次。114年將續依產業需求辦理課程,提升資安人力供給與實務技能。 (3)CMMC合規:輔導我國企業符合美國國防部「網路安全成熟度模型驗證」(CMMC),113年培育專業人才68人及輔導7家業者導入CMMC;另進行2場臺美交流。114年將持續參與臺美國際論壇,協助業者打入美國國防供應鏈。 (4)資安能量登錄及自主產品認定:113年辦理資安能量登錄共69家廠商、540項國產資安產品/服務通過,資安自主產品附加價值率認定則共有26家廠商、110項通過,且已有單位將「通過能量登錄」列為廠商招標資格。114年將持續辦理,推動資安廠商展現專業能力發展品牌價值。 (5)資安企業募資輔導:113年輔導6家資安企業籌資,並與Gartner合作提供進入國際市場建議。114年將持續協助有募資需求之潛力企業串接多元資源,加速資安產業發展。 (6)國際白帽駭客競賽:113年辦理HITCON CTF國際白帽駭客競賽,吸引98國942隊參與,促進我國白帽駭客與國際好手交流、強化技術實力。114年持續辦理HITCON CTF及Cyber Range,透過模擬演練,強化企業應變能力,提升資安實力。 3.產業資安強化 (1)半導體設備資安標準(SEMI E187):113年推廣半導體設備資安標準(SEMI E187)至面板產業;另輔導臺達電子等10家設備通過驗證。114年規劃與臺積電、SEMI協會合作推動國際SEMI E187第三方驗證機制,協助我國產業符合國際規範、拓展國際市場。 (2)網路零售資安聯防:113年辦理2場電商零售業資安交流活動,提升業者對個資法規與資安技能的認知;完成15家次資安技術檢測,提供改善建議,降低個資外洩風險;提供10家次資安事件顧問服務,協助建立應變處理能力。114年預計辦理2場資安交流活動,協助10家業者進行檢測,另提供資安事件諮詢,了解業者資安事件處理方式及現有資安防護機制,並提改善方針。 (3)供應鏈資安評級:113年與9家公協會合作,共輔導108家協會企業成員進行資安評級,協助企業掌握自身資安成熟度及資安防護現況。114年將持續與公協會合作,輔導協會企業進行資安評級協助檢視企業資安缺口。 (二)促進AI產業躍升,共創智慧繁榮 1.補足產業AI需求:113年協同產業公協會、產學研的力量,籌組10個產業聯盟(SIG)投入發展AI應用實地驗證,推動落地應用服務;同時亦開發易上手的AI工具,協助中小企業導入解決方案。114年目標促成產業應用AI技術擴散至1,500家中小微型企業,使數位經濟產業導入應用AI普及率提升至35%,以達到117年至50%之目標。 2.推動技術創新與企業應用落地:113年共輔導94家業者取得「人工智慧技術服務機構能量登錄」認證,114年將持續推動,擴大AI應用能量並促進產業升級轉型。透過補助措施推動AI技術落地,截至113年導入124處國內外場域,帶動近10億元投資。案例如富邦銀行開發「鷹眼防詐系統」,已攔阻逾2.5萬件可疑帳戶、控管金額達26.43億元。114年將持續引導9家獲補助業者商轉,導入150場域,創造3億元投資與1.2億元產值。 3.培育產業所需AI專業人才:113年透過線上課程、線下實作營及企業包班等方式,培育AI高中生3,236人次、產業應用人才962人次及實戰競賽團隊700人次。114年將持續辦理各類活動,結合國際與社群資源,預計培育至少2,500名AI人才,補足產業缺口。 4.提升我國AI產業國際曝光度:113年舉辦「AI TAIWAN」展會,參展人次超過15,000人;另與微軟合辦「Devdays Asia亞太技術年會」,線上線下總參與人次破百萬。114年將擴大舉辦「World AI Vision Exhibition」等國際活動,設置多元專區展示AI技術成果,促進跨域合作與市場拓展。完善國內可信任的AI應用環境。 5.完善國內可信任的AI應用環境:為推動AI評測機制,112年底成立AI產品與系統評測中心,113年建立語言模型初步評測項目,涵蓋公平性、準確性、資安等,並與國內業者協作進行產品評測,不僅提升業者產品競爭力,也讓產品的表現能更精準且符合在地文化認知。亦與法國國家計量與測試研究院LNE簽署合作備忘錄。114年將拓展影像與語言模型評測方法,協助部會建立評測機制,強化我國AI評測與認驗證體系。 (三)強化產業科技聯防,共築反詐防線 行政院於112年5月通過「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並於113年7月31日公布施行《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下稱詐防條例),將網路廣告平臺業、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電商業及網路連線遊戲業納入管理,要求業者落實防詐措施,114年延續1.5版,實施行動綱領2.0版,新增本部為「防詐」面向主政機關,聚焦數位經濟防詐措施為核心,以「防制網路詐騙廣告」、「遏止詐騙網站」、「建立政府專屬短碼簡訊發送機制」、「加強電商業者資安維護」、「防制第三方支付詐騙」、「防制遊戲點數成為詐騙工具」等六大策略,相關說明如下: 1.網路廣告平臺業: 開發「詐騙樣態分析」並建置《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開發「詐騙樣態分析」工具,結合AI技術每日巡查網路廣告,並透過公私協力機制通報下架可疑廣告。113年9月推出《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App,至114年4月止,總共通報了194,114則疑似詐騙訊息,其中105,433則經由被偽冒的公眾人物本人或主責的政府機關確認為詐騙訊息,並由本部通知平臺業者將詐騙內容下架。高風險金融投資廣告掃獲案件數已自113年單週最高77,484件,下降至114年4月平均每週約11,622件,降幅達85%。身分冒充詐騙廣告掃獲案件數已自113年單週最高38,139件,下降至114年4月平均每週約734件,降幅達98%。另啟用「公眾人物反詐專用郵箱」,迄今與495位名人建立通報機制,加速偽冒廣告下架。 2.《詐防條例》納管網路廣告平臺業者:依《詐防條例》公告網路廣告平臺業相關子法,並據以公告納管業者名單,包括Google LLC(Google、YouTube)、LY Corporation(Line)、Meta Platforms, Inc.(Facebook、Instagram),以及TIKTOK PTE. LTD.(TikTok)等4家業者6個經營平臺。要求網路廣告平臺業者源頭管理防詐作為,落實「廣告實名制」,配合下架詐騙廣告,並業者訂定防詐計畫落實法遵。後續持續關注實務上詐欺風險變化,以及網路廣告平臺業者規模之更迭,與詐騙目標轉移之可能性,檢討更新納管業者名單,降低詐欺廣告擴散及移轉。 3.第三方支付服務業: (1)本部建立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及服務能量登錄制度,並公告《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及服務能量登錄辦法》,截至114年5月13日止,通過能量登錄業者共55家,廢止登錄15家。 (2)邀集法務部調查局、財政部國稅局持續辦理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跨部會聯合查核,要求業者落實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強化客戶身分確認,113年已完成100%查核覆蓋率,114年截至5月13日止,已查核29家,1家通過,1家廢止登錄並裁罰,3家主動申請廢止,24家改善中。 (3)建置「第三方支付虛擬帳號查詢平臺」,與檢警調合作快速圈存受詐款項,自113年3月上線後,整體流程由原本7至30天,縮短為1至3天,並納入超商條(代)碼資訊,俾利檢警調快速查詢,截至114年5月13日已累計查詢3萬8千餘筆。 4.電商業:本部為強化電商業者資安與個資防護,自111年8月27日成立起至114年4月共辦理43次行政檢查,針對高風險或疑似個資外洩業者加強查核;並提供資安檢測資源,累計協助35家次業者進行檢測。另辦理資安課程與法規宣導活動,輔導75家電商零售業者加入TWCERT。藉由行政檢查、資安技術輔導以及法制宣導,大幅強化電商業者個資法遵及資安意識並降低個資外洩風險,自112年10月迄今本部主管之大型電商業者已未列名165網站公告之高風險賣場。 5.遊戲業:本部與點數卡、遊戲及超商業者合作推動四大自律措施,包括OTP驗證、儲值與異常行為監控、超商限額與警語設置、客服通報機制等,並促使業者導入點數延遲入點與鎖卡退費服務。遊戲點數詐騙案件自112年單月高峰1,600件,降至114年4月約200餘件,有效降低詐騙風險。 (四)數位人才培育與數位內容產業生態系建設 1.重點人才培訓:透過以戰代訓之培訓模組,推動數位內容技術(如:AR、VR、AI)人才培訓,孕育具競爭力之關鍵技術人才,並媒合國際專案與亞灣團隊合製,促進數位內容國際合製,113年促成企業投資逾8,000萬元。於「CG ARK」人培基地辦理42場培訓活動,培訓近千人次。114年將加強實務技術人才的培訓,拓展新興數位內容產業領域(如遊戲企劃、音樂等),並推動產業升級與創新。 2.硬體支援:於臺北圓山digiBlock C數位創新基地,建置「沉浸式內容拍攝實驗室」,讓臺灣業者在這個空間進行各種創新技術實驗,扶植數位內容相關產業發展,並與產學社群合作。另舉辦Hackathon、Game Jam等交流活動,促進人才、業者等加速提升所需之新興科技技術,發展數位跨域產品或服務產業之興趣。 3.國際輸出:整合產官學等單位資源,結合展會如資訊月、臺北電玩展、BitSummit等,推動國產作品國際曝光。114年擬進一步透過研析國內外基礎環境、制定數位建模相關技術共通規範,並建構地方產業協作溝通機制,作為城鄉建模數位雙生應用推動之基礎,為內容產業提供數位公建服務。 參、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動支 一、(討論事項七)數位產業署「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預算凍結10億元案 114年度編列42億6,550萬8千元,配合大院審議刪減為19億4,482萬6千元。針對刪減後預算,數位產業署考量急迫性及必要性,將優先支持打擊詐騙(如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相關配合工作)、公權力行使(如電商業者資安與個資防護行政檢查、第三方支付服務業洗錢防制及服務能量登錄、電子簽章法、5G專網管理等)及申辦服務(如政府軟體共同供應契約採購、產業創新條例投資抵減審查)等法定職掌業務。 另在有限資源下,亦會持續輔導數位遊戲、資安及資訊服務業者創新研發,以及促進業者投入AI新興技術應用或方案研發與百工百業AI普及應用等,俾逐步實現「加速產業數位創新與轉型,帶動數位相關產業發展」願景。 114年工作規劃與預期成效概述如下: (一)強化跨部會合作機制,持續健全數位信任環境與落實智慧防詐通報查詢與數位信任應用發展: 1.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要求網路廣告平臺業者源頭管理防詐作為,落實「廣告實名制」並配合下架詐騙廣告;制定詐欺防制計畫落實法遵,且持續檢討更新納管業者名單,降低詐欺廣告擴散。 2.優化網路詐騙訊息處理平臺,讓民眾可以快速辨識、查詢及通報詐騙訊息,同時透過建立跨部會聯防機制,快速下架詐騙內容,推廣10萬人次以上使用網頁及APP。 3.透過AI技術分析詐騙樣態,並建構模型,另與電商、電信業者等建立聯防機制,擴大情資來源,達成10家以上業者與電商、電信業者公私協防串接,並使用電商產業偽冒情資分析模型與服務,以及掃描至少100萬次數位經濟平臺之網頁/帳號/商品,確保民眾線上購物安全。 4.推動隱碼技術與安全身分識別應用,強化電商供應鏈個資保護,擴大電子簽章應用場域,盤點各領域指標業者並推動導入快速身分識別,預計推廣廠商導入數位信任技術(FIDO、隱碼、電子簽章等)達150萬以上人次應用,建立可信賴的數位環境。 5.精進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制度,114年將持續達成100%查核覆蓋率,並按查核結果要求業者改善或廢止登錄。另「第三方支付虛擬帳號查詢平臺」,114年納入超商條(代)碼資訊,並擴充疑似涉詐客戶通報功能,提供第三方支付業者主動通報司法警察機關疑似涉詐客戶相關資料。 6.為提升全民數位素養與防詐意識,將於全臺巡迴辦理40場宣導活動,深入北、中、南、東各地社區及樂齡據點,內容聚焦AI識詐及科技工具應用,同時涵蓋資安防護、AI推廣與數位轉型等。活動更將結合各地特色節慶、展覽或市集,設置防詐攤位並設計闖關遊戲,透過寓教於樂、貼近民眾生活型態之方式,強化宣導效果。 (二)辦理5G專頻專網之申請與諮詢等相關服務,並推動國際資料中心來臺投資,共創雲端服務創新生態: 1.依據本部訂頒之「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數位產業署推動5G專頻專網管理與產業輔導,透過公協會等擴散成功案例,加速產業導入應用。預計受理35件申請案,並持續追蹤已建置的5G專網使用情形,作為後續政策調整的重要依據。 2.為維持臺灣資訊與半導體技術優勢及亞太數位樞紐的戰略地位,持續掌握國際大廠布局與技術發展,並建立產官協商平臺,協助解決國際大廠在臺投資問題。預計將促成15案商機洽談,協助5家以上國內企業成功接軌國際雲端市場。 (三)持續推動政府軟體共同供應契約採購與提升數位服務公共建設: 1.維運既有40片GPU的AI算力池,提供免費算力支援,協助資服業者及新創業者訓練AI模型,加速開發AI應用服務並推向市場,預期至少輔導150家次資服業者開發各領域應用,訓練至少150個AI領域應用模型,並鎖定產業數位發展需求,維運及拓增數位應用實證共3案。 2.精進「數位核銷服務網」,配合MyData平臺驗證電子發票資料,並與衛福部社家署攜手推動全核銷流程數位化,以縮短受補助民間團體上傳發票的行政作業時間,及節省承辦人員確認發票真偽的過程。 3.建立數位服務採購平台及電腦軟體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機制,優化政府採購環境與雲端服務品質,至少700家廠商上架,銷售金額達60億元以上。 (四)持續推動數位內容產業研發實證與跨域合作,並向網路遊戲產業界宣導法遵概念,以健全數位娛樂環境,保護兒少身心健全發展: 1.我國數位內容產業以創新創意為競爭優勢,惟以中小企業為主,普遍面臨開發資源、行銷通路、產品展示機會與市場驗證空間缺乏等問題;又因實境體感相關內容開發工具之動作捕捉(Motion Capture)設備需大量資源與空間建置,一般內容業者難以自行建置,爰數位產業署將持續維運digiBlock C數位創新基地,並規劃辦理各式創作競賽,促進創意交流及產品測試場域;亦提供沉浸式拍攝實驗室、國內外大廠如HTC、微軟之VR頭盔供內容業者開發使用,預計促成產業投資額2億元。 2.與文策院執行國發基金「加強投資文創產業方案」及創業加速器合作,協助內容業者取得研發資金及輔導資源,預計辦理交流會及新型態展會逾30場次,參與人次逾3萬人。 3.持續與民間團體(如數位遊戲產業自律推動委員會等)合作,進行遊戲軟體分級內容適切性審查,推動業者遵循遊戲軟體分級相關規範,並持續配合行政院消保處推動查核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輔導措施,促進網路遊戲業者落實法規遵循及消費者保護。 (五)因應新興科技發展,持續推動AI技術深耕與評測服務,促進產業AI轉型與跨產業合作: 1.持續輔導前期已獲補助之9家廠商,積極投入AI創新科技應用研究,並協助業者將創新產品方案進行實證。預計促進AI創新應用導入國內外驗證場域累計達150個以上,帶動AI潛力廠商衍生投資累計達新臺幣3億元以上,落實新開發產品進入市場及創造產值累計達1.2億元以上。 2.鼓勵臺北富邦銀行成立「鷹眼識詐聯盟」,至114年2月止,全體聯盟成員已運用AI模型偵測的疑似異常帳戶逾2.5萬件、管控累計金額達臺幣26.43億元。114年將持續輔助業者精進技術,大幅提升聯盟成員警示帳戶偵測率,藉此提前掌握可疑帳戶、阻絕詐騙。 3.建立偽冒網站AI即時偵測機制,協助企業主動偵測偽冒案件預估約達8萬筆,防止企業損失金額近2億元。 4.為推動可信任的AI應用環境,已建立AI產品與系統評測中心,目前已就語言模型建立初步評測項目,涵蓋公平性、準確性、可靠性、隱私及資安等項,並透過開源模型(如TAIDE、ChatGPT、LLaMA)精進評測機制。 5.依循ISO/IEC17025、ISO/IEC17065等規範,推動測試實驗室與驗證機構於115、116年向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申請認可,並精進評測工具開發、鼓勵國內業者送測,以及與國際組織進行交流合作。 6.透過下列工作,促成數位經濟產業導入應用AI普及率提升至35% (1)與產官學、平台、資服業者等合作,深入了解產業需求,開發相應之AI技術或模型,促進產業領域通用性解決方案推廣至1,500家中小微型企業。 (2)輔導AI新創及資服業者取得人工智慧技術服務機構能量登錄認證。 7.透過辦理工作坊、論壇、開發者社群大會等,每年培育至少2,500人次能運用AI技術解決產業問題之AI應用專業人才,補足我國AI人才缺口。 8.舉辦國際大廠技術論壇與「World AI Vision Exhibi-tion」等大型商業展會,協助業者提升國際曝光度並創造合作機會。 (六)鼓勵產業持續投入創新研發,並掌握各行各業數位化現況,依需求開發適用之雲服務: 1.透過獎、補助資源平臺,協助業者擴散研發成果效益與串聯資源,另提供加值輔導,以對接企業需求。 2.輔導資服業者運用AI、大數據分析、物聯網或區塊鏈等創新技術,開發符合各行各業需求之智慧便捷雲服務,協助中小企業創新服務與商業模式,並將方案推向國際市場。預計推動10個數位雲服務解決方案,上架國際雲平臺5案,帶動至少1,600家中小企業滲透使用雲服務,促進投資逾2億元,提升營收達2億元以上。 3.推動資服業者與國際雲平臺及國內大廠合作,籌組海外拓銷團,帶領國內資服方案輸出海外。同時,透過整合服務案例,帶動業者複製擴散,並藉由與國際組織的串聯,深化國內外交流網絡及促成商業合作,預計帶動國內外商機達1.9億元。 4.辦理資訊創新競賽和創新創業新秀選拔活動,加強產學合作,預計至少300隊參與大專校院資訊應用服務創新競賽,促成產學合作30案,同時透過新創與資訊服務業媒合交流,孕育並扶植新創。 (七)健全資安產業生態系,發展晶片安全檢測、零信任資安防護技術等,並推動資安領域人才養成,以及深化供應鏈資安評級與接軌國際: 1.輔導民間業者協助成立晶片安全實驗室,初步建立業者、實驗室、驗證機構之晶片安全驗證生態系,以利臺灣實驗室可直接核發證書,減少半導體產業認證時間與成本;促進晶片與資安產業合作,並開設相關課程4場次、至少200人次參與,以培育我國晶片安全設計與檢測人才。 2.持續引導產業導入零信任資安產品,預計完成橡膠製品、機械設備及通信機械等領域應用案例,預期可帶動5家廠商及其供應鏈導入零信任資安方案。 3.透過企業資安評級工具提升企業資安治理,搭配外部資安曝險掃描分析工具,輔導公協會或中心廠成立至少5個產業資安工作小組,協助公協會所屬會員廠商或中心廠所屬衛星廠商共50家廠商,共同掌握零信任資安治理成熟度。 4.依產業需求及國防專家的建議,修正徵案主題,推動資安廠商研發軍民通用資安關鍵技術2案,並透過推動與媒合,促成資安技術研發與國防領域合作之試煉場域,帶動廠商自主資安技術研發。 5.發展混域智動偵防技術,賦能10家企業提升混域資安能量,達到資安技術自主化之目的。 6.帶動高科技產業成立資安強化推動工作小組以擴散SEMI E187效益;輔導企業完成投資評估3案,活絡資安產業投資市場;完成企業資安檢測15案並協助電商資安技術檢測10家;引導及諮詢物聯網廠商推動標準,取得資安標章至少750件;辦理資安在職培訓課程,完成資安人才訓練達400人次;辦理國際級資安展會或競賽,強化我國資安人才技術能力;輔導企業於海外落地成立分公司或據點,並推動國際企業合作解決方案累計2案次;預計促進資安產業產值逾895億元。 7.透過沙崙資安服務基地展示產業資安應用情境,更新主題產業資安應用情境,新增至少3套資安攻防劇本,並協助帶動至少3家次業者參與至少3項次產品檢測;並藉由至少7場次參訪導覽觀摩活動,參與人數至少1,000人次,加深企業與公眾對數位安全的認知;藉由沙崙資安新秀媒合培育計畫,鼓勵大專院校學生組隊投入資安實作。 8.輔導關鍵產業(如半導體、航太)7家業者導入CMMC(Cybersecurity Maturity Model Certification)採購規範及資安標準,對接國際供應鏈需求;培育產業資安合規人員及資安服務業CMMC專業人員至少40人以上。 9.協助2家廠商發展後量子晶片應用產品,另運作後量子資安產業聯盟,協助7家廠商拓銷國際市場。 10.協助2家廠商預檢測符合國際標準之晶片安全檢測系統,加速產品進入市場,另促成場域主與資安廠商合作案,提升後量子解決方案商品化程度;協助2家高風險產業(如軍工、金融)業者遷移至後量子密碼環境。 (八)完備新興數位內容產業技術人才與國際合製試煉環境,並強化我國新興數位內容產業人才及關鍵廠商持續接軌國際: 1.透過以戰代訓培育數位內容技術關鍵人才,114年預計和7家指標企業合作,培訓至少240人次。 2.維運數位內容人才培育基地「CG ARK」,為中小型業者提供場域進駐、設備資源共享、研發基地、輔導諮詢、共創合作等服務,並拓展3個新興數位內容產業領域(如遊戲企劃、音樂、分鏡製作)。 (九)鏈結產學研資源共同培育跨域數位人才,強化我國數位人才之供應: 1.為落實智慧國家方案之數位平權目標,並發揮跨部會資源整合效益,數位產業署配合教育部媒介資源前進非山非市區域,114年協助偏鄉在地組織培育數位人才110人次及運用數位科技至少7案次,增進地方數位創新應用服務,加速偏鄉數位發展。 2.與產業合作辦理實務主題培訓與見習,推動學生見習實作,為創新產業訂製所需之即戰力,114年促成7家數位創新企業共同培訓人才,培育70名兼具數位科技與產業知識之數位創新人才。 3.輔導8家次學習業者合作,導入相應之解決方案,衍生新商模或服務,並建置國際示範案例。 (十)強化數位產業策略規劃與深化智庫合作,並持續調整精進計畫管考機制與系統: 1.透過觀測國際數位產業政策與法制、掌握指標性國家之政策動態與關鍵議題,作為研擬我國數位產業發展方向之參據,及制定切合我國數位產業發展需求之前瞻政策。 2.透過觀測數位科技如AI之影響,釐清政府、企業在數位信任生態系共存與治理之需求,研擬數位信任治理框架。 3.修正相關機制與文件,加強計畫管理人員知能外,並維持計畫管理系統基本運作所需之雲端服務及維運人力,依據資安政策提升系統面、資料面之安全性,並依實務需求增加或修改系統相關功能。 (十一)以數位建模及雙生應用為主軸,制定共通規範與規格作為未來數位建模推動之基礎: 除制定共通技術規範及介面串接規格外,並協助串聯產業,推動各部會場域參與建置數位建模,以利後續建立數位場域之虛擬體驗商業模式;預計完成國內外數位建模及雙生應用之基礎環境研析報告1份、制定數位建模共通及開放介面規格制訂1式、建置數位建模與數位雙生概念性實證案1案、推動1項以上數位建模雙生應用,作為未來年度數位建模及雙生應用推動之基礎。 (十二)促進數位科技應用及智慧解決方案輸出與擴大我國數位產業參與國際合作: 1.為協助臺灣智慧解決方案輸出東南亞國家,研析東南亞國家數位產業政策及調查當地市場,媒合臺灣供給端與海外需求端,114年預計促成4份合作備忘錄簽署。 2.透過蒐集國際金融組織專案資源、與國際金融組織合辦融資、標案資訊分享會等工作,對應國際組織之技術需求及基金等資源,協助國內廠商向國際組織提案,累計至少爭取2案受援國標案。 3.與臺中、臺南、高雄電腦商業同業公會合作,參與中南部資訊月巡迴展,邀請輔導或合作的標竿業者、新創業者及產學研發單位參與,並透過產業活動與論壇沙龍進行跨界、跨域合作商談,推廣研發成果與創新應用服務能量。 肆、書面報告 一、(討論事項一)數位發展部「獎補助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案 (一)有關委員考量政府長期捐助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財團法人臺灣網路資訊中心等國內財團法人,應清楚說明相關辦理成效、檢討補捐助必要性,並具體說明補助團體之經費使用計畫;另有關打詐的相關具體作為及成效,分述如後: (二)本部114年度相關捐助計畫辦理內容摘述如下: 1.「總統盃黑客松應用創新推動計畫」:本計畫以公私協力方式促進跨部門、跨領域合作,運用資料與數位科技解決社會問題。如獲獎提案「街道醫生」打造「全民參與街道改善平台」,內政部與全民攜手共創與人為本街道環境。114年度將由環境部擔任承辦部會。 2.「web3分散式數位驗證與自治組織技術研發資訊服務委託案」:深化我國技術實力,與國內外組織合作,推廣技術與活動交流,提升臺灣全球數位地位。 3.「無線電頻率核配相關干擾評估計畫」:因應新興地空整合網路發展,協助無線電頻率申請諮詢、核配與干擾評估,研析頻率管理機制,建構新興通訊技術與既有業務的和諧共存環境。 4.「電信事業申請頻率使用費折扣查核計畫」:執行電信事業偏遠地區779處村里、56處交通路段、20處山林區域的網路建設通訊量測查核,認定涵蓋係數與折扣費用,加速偏遠地區數位服務建設。 5.「強化我國網際網路技術社群參與及觀測稀缺資源發展計畫」:掌握國際網域名稱、網路位址議題,維護我國權益;支援專家參與國際會議,強化交流;籌辦網際網路工程任務組(IETF)等研習,擴大人才庫;協助有關機關強化網路技術治理,構建安全數位環境。 6.「於安全第三地建置雲端5GC及基地臺採低軌道衛星後傳網路,建構強韌性之5G行動通信網路計畫」:於安全第三地建置行動通信系統核心網路,採低軌道衛星鏈路作為後傳網路,在商用網路核心無法運作時,作為政府緊急指揮體系通訊網路,確保中央與國內外通訊暢通不中斷。 7.「鼓勵擴增海纜登陸站」:延續113年度補助案,持續鼓勵電信事業強化海纜登陸站的防護措施,提升韌性,以維持緊急狀況的必要連外通訊。 8.「維運並精進衛星緊急應變驗證網路驗證計畫」:補助電信技術中心維運113年建置完成的非同步衛星應變驗證網路關鍵站點,建置網管中心掌握站點運作,確保政府指揮體系於緊急狀況下維持基本安全通訊能量。 9.「資安驗證環境建置計畫」:補助電信技術中心深化低軌通訊衛星資安檢測規範,建構我國低軌通訊衛星資安驗證基礎環境。 10.「提升通傳領域資安聯防機制及強化通傳網路預警應變能力計畫」:透過資安教育訓練、攻防演練、情資分享、完善NCCSC營運等,強化通傳領域聯防效益,降低資安風險,提升防護能量與應變韌性。 11.「AI網路主動式防禦關鍵技術研究計畫」:整合人工智慧(AI)技術,建構具威脅預警、異常檢測及即時應變的前瞻防禦系統,實現從情資分析到事件應變的全方位防護架構。 12.「整體政府資通安全防禦技術暨系統韌性強化計畫」:捐助資安院執行政府韌性系統服務工作,113年度執行率達95.2%。114年度將賡續並擴大辦理數位韌性領航員培訓及資訊系統韌性巡航,透過實地評估與輔導提供具體改善建議。過去成果包括盤點機關系統、開設課程培訓領航員、主動協助確保政府服務持續提供(如協助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觀光署網站優化、修補臺南市府地政系統個資存取控制異常)、推廣零信任與資安合規、建置數位服務無障礙環境等。 13.「資料保護驗測機制推動計畫」:接軌國際技術趨勢,運用新興隱私強化技術,推動機關強化隱私保護,發展開源工具,培育人才。114年度將續辦前瞻研究、發展評估開源工具、精進驗測流程、推動專業培訓,並輔導機關應用,透過競賽與國際交流,促進技術多元應用,建構合規安心的資料流通機制。 (三)另關於打詐的相關具體作為及成效,行政院114年1月起正式實施「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2.0版,此次新增本部為「防詐」面向主政機關,聚焦數位經濟防詐措施為核心,涵蓋六大策略:「防制網路詐騙廣告」、「遏止詐騙網站」、「建立政府專屬短碼簡訊發送機制」、「加強電商業者資安維護」、「防制第三方支付詐騙」、「防制遊戲點數成為詐騙工具」,期能從數位經濟產業源頭防堵詐欺犯罪危害,降低詐騙受害事件,進一步保障國人的財產安全。目前本部透過公私協力從源頭防堵詐騙,民眾因電商個資外洩、遊戲點數詐騙受害已大幅減少。相關具體作為及成效簡述如下: 1.自112年10月至114年3月,本部所轄大型電商平台已不再列為165全民防騙網公告的高風險賣場。 2.整體遊戲點數詐騙案件數從單月最高峰的1,600件,下降至114年3月約200餘件。 3.截至114年3月底,高風險金融投資廣告掃獲案件數已從單週最高77,484件,下降至114年3月平均每週約10,259件,降幅達到87%。 4.身分冒充詐騙廣告掃獲案件數已從曾經單週最高38,139件,下降至114年3月平均每週約779件,降幅達到98%。 二、(討論事項二)數位發展部「業務費」項下「一般事務費」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案 本部主要負責推動我國數位政策,整合電信、資訊、資安、網路與傳播五大領域,整體規劃數位發展政策,統籌基礎建設、環境整備及資源運用業務,確保國家資通安全、促進跨域數位轉型、提升全民數位韌性。 為推動我國數位發展,本部「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主要用於辦理下列業務: (一)數位策略規劃及管理,策製文宣素材及刊播多元媒體廣告辦記者會等業務之推廣宣傳: 政府與民眾溝通是政策擬定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除為使施政符合民眾所需,並讓公眾瞭解施政結果,政府有責任向社會大眾說明與溝通重大政策內涵。 為強化本部政策願景之說明,並有效回應社會民意多元參與及營造良好公共關係,透過資料視覺化,策製文宣素材及刊播多元媒體廣告,加強相關政策或法案說明及預算順利推動,以達到政策溝通加乘效果,使重要訊息廣為周知,進而使社會大眾認識本部業務與政策。 (二)開辦公民科技試驗場域,串連政府機關與公民科技團體,加速推動智慧政府和鼓勵創新數位公共服務: 公民科技的推動需要公民積極的參與,為業務推動核心。本部除以既有政府宣傳管道發布公民科技相關訊息外,亦以多元管道宣傳方式,包括網路社群媒體、廣播媒體,積極宣傳本部公民科技試驗場域、數位憑證皮夾、總統盃國際松辦理成果及數位公共基礎建設等業務推動重點成果,推廣公民參與公眾事務及政府數位轉型,並彰顯臺灣與國際接軌的努力,不管是在「數位結合淨零」、「數位基礎建設」、「公私協力」等議題上,都有重大發展,不僅吸引跨國合作與關注,也進一步提升政策宣傳效果,讓世界看見臺灣的數位創新與實力。 (三)規劃、協調及推動政府跨域數位合作,透過官方社群網站辦理智慧政府政策宣導製作及刊登: 鑒於我國近年推動數位發展成績亮眼,為讓民眾了解現行政府推動數位政策成效,以及推動方向,本項經費實有保留之必要性,以持續推動宣導數位轉型工作。 (四)持續推廣MyData平臺,提升民眾使用意願及加強對MyData的認知,擴大平臺使用之效益: 依審計部來函建議,MyData平臺提供之服務總數已達計畫預定目標,宜加強推廣,擴大平臺使用效益。本部為發展個人化資料自主運(MyData)平臺,擴大觸及使用族群,將製作服務介紹影片宣導,使民眾瞭解本平臺特色、服務項目、服務亮點、常用功能及操作方式,並配合本部於機關交流、教育訓練、民眾推廣等場合露出,擴展民眾對MyData平臺服務認知及肯定。 承上,本部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將與時俱進,運用新興數位科技媒介,掌握目標對象偏好之通路與形式,視需要審慎規劃觸及率較高之媒體類型,並依據大眾及分眾傳播效益,秉持撙節公帑之原則,向各界說明相關政策內容及進程等,期廣為觸達各階層民眾,以達到政策溝通加乘效果,惟運用新興科技媒介進行政策傳播,其傳播素材之創意發想與製作仍需經費支應,且實體宣傳活動(如活動啟動記者會)仍具有不可取代之傳播效益,因此是項經費仍有其必要性。 三、(討論事項五)數位產業署「獎補助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案 (一)關於補助計畫審查委員組成應符合性別主流化政策 數位產業署致力推動我國數位產業升級與創新發展,並透過獎補助鼓勵企業投入創新研發,以提升資訊服務業研發能量,加速我國數位經濟發展。在審查機制上,將依據性別主流化政策目標,強化委員組成性別平衡,並朝「任一性別比例不低於三分之一」的方向努力,具體措施如下: 1.根據我國性別主流化政策,公共政策的制定與執行應重視性別平等,組織與人員組成中應達到性別比例平衡,即任一性別比例不應低於三分之一。 2.數位產業署深知性別平衡的重要性,已納入各項計畫執行考量,惟部分領域如通訊技術、資安、遊戲領域女性專家較少,審查委員的性別比例仍有改善空間。 3.數位產業署將透過擴充審查委員資料庫、優化遴選機制及強化領域多元性別代表等作為,確保計畫符合性別主流政策,將努力於114年底前達成性別平衡目標。 (二)關於捐助計畫114年度內容與成效 數位產業署致力於推動各行各業數位轉型,捐助經費主要運用於支持數位創新、科技跨域整合及厚植資安研發等,對產業數位轉型具有重要作用。114年度編列捐助費編列10億8,104萬2千元,因配合大院審議刪減為2,915萬1千元,針對刪減後凍結部分補助內容說明如下: 1.數位雲服務躍升計畫(108萬元,全數凍結):為協助培育產業發展所需之數位人才,辦理大專校院資訊應用服務創新競賽及創新創業新秀選拔,鼓勵大專校院及新創團隊運用數位工具開發各行各業解方、協助產業注入創新及創意的能量,活絡產業發展及應用。 2.軍民通用資安技術研發補助計畫(1,600萬元,凍結892萬元):為推動臺灣資安產業投入軍民通用資安技術研發,透過主題式研發補助,聚焦軍民通用資安技術範疇,推動至少2案資安技術研發,促使我國資安產業具備符合國防需求的自主技術能量,減少對外部技術依賴,提升國家資安自主能力。 (三)113年度主要捐助計畫辦理成果,略述如下: 1.前瞻晶片驅動韌性安全創新應用發展計畫:由學研合作發展國內首套自製後量子加密矽智財解決方案、推動晶片安全檢測實驗室發展符合NIST的檢測能量、研發後量子安全檢測工具和建立資安評測制度等,以評估產品安全性和防禦能力;透過分析國際後量子密碼轉換策略,發展產業密碼系統升級指引,協助半導體產業導入後量子加密技術,共輔導16家國內企業進行後量子技術應用開發,如協助晶片業者智能資安研發應用於資料保護之後量子安全晶片,並規劃運用於電信或金融領域,整體預期促進產業投資達9,400萬元。 2.數位創新研發計畫:透過補助形式協助並引導軟體及資訊服務業者開發前瞻技術或具市場應用價值之創新解決方案,以提升研發能量,113年度新增20家補助廠商開發解決方案,帶動投資至少2.48億元。此外數位創新研發計畫另規劃以透過選拔獎勵15家軟體與資訊服務之新創企業,並協助新創企業品牌形象與後續國外市場拓展與資本市場資金鏈結。 3.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數位雲服務躍升計畫:針對112年核定補助113年執行中之59家資服業者,包括凌聚農業、寧思科技等輕量速效雲42家,以及飛達智能、和盟電子等領域整合雲17家,促進資服業者投資約6億元,帶動至少3,000家以上中小企業使用雲服務,新增客戶營收7億元以上。 4.智慧感知系統強化產業韌性發展計畫:協助軟體資服業者建立智慧感知軟體解決方案,帶動88家軟體資服業者支持各產業數位轉型;科技養殖協助漁民每百公頃年省2,000萬人力成本,增產3倍漁獲量,據此技術技轉並協助24家軟體資服產業(如臺中儀興科技等)發展傳統漁牧養殖產業數位轉型方案,成果獲2024亞太資訊服務業組織國際資通訊獎(ASOCIO DX Award),帶領資訊服務業者(如銘祥公司)取得越南科技養殖訂單;為8,968位長者提供健康與失能風險預測服務,帶動9家資服業者成功協助偏鄉照護產業數位轉型;運用AI快速生成3D沉浸互動內容技術,成功打造臺東熱氣球嘉年華XR360沉浸體驗,吸引遊客體驗達2,064人次,協助15家軟體資服業者快速建立XR觀光應用;運用AI進行不同程式語言轉譯及自動修補軟體安全性漏洞,將系統雲端化,促進40家資服業者提升軟體安全開發作業,成功協助資服業者節省50%程式轉譯時間、70%人工除錯作業時間及提升軟體安全。 5.軍民通用資安技術研發補助計畫:藉由持續辦理國防及產業代表之交流會議,推動軍方與民間之合作與鏈結,並蒐集國防領域資安需求,聚焦「攻防演練平台」、「供應鏈安全」、「通訊與端點安全」及「新興資安技術」等徵案主題,推動產業發展軍民通用資安關鍵技術研發能量共8案,促成資安技術研發與國防領域合作之試煉場域,如協助全濠科技研發整合通訊安全和網路管理服務之衛星通訊安全閘道器,並於中華電信進行衛星連線與場域實證。 6.人工智慧速捷與領航推動計畫:透過輔導及補助機制,引導廠商積極投入AI創新科技應用,協助業者創新產品方案商業落地及解決產業問題,加速AI應用擴散,帶動產業數位轉型。第一及第二期已輔導及核定補助企業約共36案;第一期補助共27家廠商,其中12家國際市場訂單成長30%以上,取得專利40件,促進投資金額達37億元;第二期補助9家廠商投入AI技術產品/應用開發,引導AI技術落地商用,截至113年已帶動AI創新應用導入124個以上國內外場域,衍生投資總額累積近新臺幣10億元,例如臺北富邦銀行,開發智慧金融AI防詐鷹眼系統,透過AI辨識異常帳戶,更建立鷹眼識詐聯盟,落地導入35家金融機構,建構金融安全防護網。至114年2月止,全體聯盟成員已運用AI模型偵測的疑似異常帳戶逾2.5萬件、管控累計金額達新臺幣26.43億元。 四、(報告事項一)數位發展部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案 有關委員提案內容關切本部多項業務委由外部機構執行之透明度,要求公開補助名單及外包項目之詳細資料,包括受補助單位名稱、資金分配及具體用途;另要求本部與警政署針對日益猖獗的詐欺問題,研擬具體有效的改善方案,分述如下: (一)本部114年度預算編列聚焦於三大核心面向:「民主網絡之連接與創新」、「數位韌性之應用與強化」以及「健全政府數位服務基礎環境及人才培力」,這三個面向計畫內容如下: 1.總統盃黑客松應用創新推動計畫:全額補助總統盃黑客松(國內松)競賽,藉由跨公私部門、跨領域及跨世代的協力共創,運用資料及數位科技解決社會問題,促進永續發展。 2.114年度本部海內外補(捐)助計畫:為促進我國國際資訊技術資源之運用或促進數位發展活動,補予國內相關研究機構或海外各級學校或海外民間組織等,提升數位人權價值、網路開放標準與多方關係人等之數位轉型進程。 3.無線電頻率核配相關干擾評估計畫:因應新興地空整合網路發展之頻率核配,協助辦理無線電頻率申請案件諮詢、核配與干擾評估,並就不同用途之頻率管理機制進行研析及管理規範調適,從而建構新興通訊技術與既有業務和諧共存環境。 4.電信事業申請頻率使用費折扣查核計畫:執行電信事業偏遠地區779處村里、56處交通路段、20處山林區域的網路建設通訊量測查核,認定涵蓋係數與折扣費用,加速偏遠地區數位服務建設,降低城鄉數位落差。 5.強化我國網際網路技術社群參與及觀測稀缺資源發展計畫:掌握關鍵議題維護我國權益,蒐研國際網域名稱、網路位址重點議題最新進展並擬定相關政策;提升我國於世界舞台佈建速度;支持網路專業人才促進數位轉型,籌辦網路技術治理研習課程;強化有關機關處理爭議網站業務量能。 6.於安全第三地建置雲端5GC及基地臺採低軌道衛星後傳網路,建構強韌性之5G行動通信網路計畫:於安全第三地建置行動通信系統核心網路,作為在我國緊急情況下商用行動通訊網路核網無法運作時的政府緊急指揮體系通訊網路,基地臺採用低軌道衛星鏈路取代傳統固網光纖鏈路,確保指揮體系與國內外通訊管道暢通不中斷。 7.鼓勵擴增海纜登陸站:延續113年度補助案,持續鼓勵電信事業強化海纜登陸站防護措施,包括提升韌性之備援及電力設備、強化建築主體防護(防電磁攻擊、無人機偵測)等,提升海纜登陸站之韌性,俾維持緊急狀況之必要連外通訊。 8.維運並精進衛星緊急應變驗證網路驗證計畫:補助電信技術中心賡續維運113年完成建置之非同步衛星應變驗證網路關鍵站點,並建置衛星應變驗證網路網管中心即時掌握站點運作狀態,確保政府指揮體系於緊急狀況下,仍可維持基本且安全之通訊能量。 9.資安驗證環境建置計畫:補助電信技術中心,持續深化低軌通訊衛星資安檢測規範。推動低軌通訊衛星本體資安檢測指引草案立案,並持續擴充衛星資安驗證實驗室能量,建構我國低軌通訊衛星資安驗證基礎環境。 10.提升通傳領域資安聯防機制及強化通傳網路預警應變能力計畫:強化通傳領域聯防效益,藉資安教育訓練、攻防演練、情資分享、完善NCCSC營運,提升通傳領域資安防護能量與應變韌性。 11.AI網路主動式防禦關鍵技術研究計畫:因應全球資安威脅演變,整合AI深度學習與自動化分析能力,建構具威脅預警、異常檢測及即時應變機制的前瞻防禦系統,實現從威脅情資分析、攻擊特徵辨識到事件應變的全方位防護架構。 12.整體政府資通安全防禦技術暨系統韌性強化計畫:捐助資安院執行「辦理政府韌性系統服務工作執行計畫」。賡續並擴大辦理數位韌性領航員培訓及資訊系統韌性巡航等作業,透過實地評估及輔導提供具體改善建議,協助機關強化及落實資訊系統數位韌性。 13.資料保護驗測機制推動計畫:積極運用新興隱私強化技術,建構跨域協作創新環境,以技術方法降低利用原始資料衍生風險並保有資料可用性。接軌國際技術趨勢,發展相關技術開源工具,推動政府機關強化隱私保護機制,並辦理技術相關競賽及國際(APEC)交流活動,提升數位發展能見度,建構完善之資料合規安心流通機制。 (二)針對委員高度關注的詐欺防制問題,本部積極作為並已展現具體成效。自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14年1月起正式實施「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2.0版,本部被新增為主政機關,主責「防詐」面向,尤其聚焦於數位經濟相關的防詐措施。本部透過與公私部門的協力合作,從源頭防堵詐騙已取得顯著進展,截至114年3月底,整體高風險金融投資廣告掃獲案件數已由單週最高峰的7萬7,484件,顯著下降至平均每週約1萬0,259件,降幅高達87%。身分冒充詐騙廣告掃獲案件數也從單週最高峰的3萬8,139件,降低至114年3月平均每週約779件,降幅達98%,顯示本部在數位場域防詐工作上已取得正面成果。 五、(報告事項二)數位發展部「業務費」項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 本部一般事務費編列之必要性說明如下: (一)本部自112年起陸續參與臺英促進貿易夥伴關係協定(ETP)等數位貿易相關談判,並持續深化與自由線上聯盟(FOC)及亞太經濟合作(APEC)等國際組織之合作,目前已成功於113年邀請FOC來臺舉辦AI治理座談會,獲得各國肯定,成功拓展我國國際能見度。為基於既有基礎持續深耕國際合作,以創造我國數位經濟利益,推動國際組織之參與工作,及國外數位合作相關會議。 (二)本部為持續辦理海纜申設與韌性提升之服務窗口,推進我國陸海空網路基礎建設布局,優化行政流程並以一站式服務,強化海纜申設行政效率,降低國際策略夥伴進入門檻,並藉由推動既有國際海纜登陸站韌性強化之補助作業,針對既有之國際海纜登陸站進行韌性強化,提升海纜資源調度彈性。以及實踐智慧國家方案,完成數位基盤分組各年度具體目標;因應數位經濟韌性基礎環境發展趨勢,健全我國通傳網路韌性政策與法制;強化數位韌性議題交流,擴散數位經濟韌性基礎環境效益,引領我國建立全民數位韌性,需增列一般事務費。 (三)本部為推動各項施政規劃、數位轉型調查及計畫管制考核順利進行,爰召開各項資源協調會議、調查分析會議、計畫管制與列管追蹤會議;辦理未來情境及創新應用計畫、AI主動式防禦關鍵技術計畫相關審查會議等事務費用;另強化本部對外公共關係,說明政策願景,並有效回應社會民意多元參與及營造良好公共關係,透過資料視覺化,策製文宣素材及刊播多元媒體廣告,加強相關政策或法案說明及預算順利推動,為強化本部對外公共關係,說明政策願景,並有效回應社會民意多元參與及營造良好公共關係,透過資料視覺化,以達到政策溝通加乘效果,使重要訊息廣為周知,以利於各項政策推動。 六、(報告事項三)數位發展部「業務費」項下「國外旅費」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案 (一)本部本(114)年原編列出國經費經立法院院會決議全額刪除,謹就本年度出國經費刪除後之影響說明如下: 1.嚴重影響我國維繫國際地位及確保跨國數位治理與網路管理之能力: (1)我國以臺灣名義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自由線上聯盟(FOC),出席高階官員會議及策略協調會議,與各國政府合作規劃全球數位新興科技治理制度;然經費刪除導致我國無法參與該組織之會議及交流,影響我國維繫在該組織之官方地位。 (2)我國參與網際網路網域名稱及位址指配機構(ICANN),掌握全球網際網路最新發展趨勢及維護我國之網域管理代表權;無法出席該組織相關會議影響我國捍衛.TW網域管理權利。 (3)亞太網路資訊中心(APNIC)、亞太地區網路治理(APrIGF)為亞太地區網際網路治理及網路技術社群國際組織,本部持續參與以掌握國際IP位址、ASN管理及發放授權與網路安全等趨勢;無法參與會議,影響我國對網際網路管理之國際影響力。 2.中斷資安交流合作契機: (1)本部持續參與臺美安全對話會議,與美國國防部、國土安全部及國務院等部會,研商通訊韌性相關議題;無法出席會議,影響臺美資安聯防領域合作,並影響我國之數位安全防護能力。 (2)本部長期參與黑帽駭客(BLACK HAT)會議、美國國際資訊安全(DEFCON)會議等跨國資安攻防演練,以導入最新資通安全防護措施,強化資通訊系統之資安防護,中斷參與將影響我國資安防禦能力。 3.國際數位經貿談判及技術合作受阻: (1)本部配合國家政策推動或參與臺日及他國數位經貿談判會議,然今年無法配合前往進行談判及交流,喪失拓展我國數位產業國際市場之契機。 (2)本部持續參與全球資訊網協會(W3C)年會、線上快速身分認證聯盟(FIDO)等重要數位技術國際組織會議,參與國際標準與規範制定過程並洽談臺美、臺日等技術合作;無法參與該等會議,影響我國與各國洽談合作之機會,延宕我國推動數位驗證機制之建立。 (二)復就本部113年出國計畫執行主要成果說明如下: 1.鞏固資訊安全,建構社會安全基礎:本部積極參與國際資安會議與雙邊交流,掌握新興威脅並厚植資安量能。包含出席「2024年布拉格資安大會」、「亞洲黑帽駭客大會」,並赴北約合作網路防禦中心進行實務交流。高階官員亦率團與美國NIST、美澳資安專家深入研議衛星安全、資通設備防護、資安框架等政策,強化我國資安政策對接與情報合作網絡。 2.促進數位經濟,拓展產業商機:本部推動數位經濟國際合作,包括簽署「臺英提升貿易夥伴關係協議」、更新「臺日電子商務協議」,並與歐盟DG CONNECT商討數位經濟對話。為建構數位信任產業基礎,亦積極參與W3C、FIDO、Internet Identity Workshop等會議,融入分散式身分認證國際標準;並於Gartner、ODSC等資料治理會議掌握趨勢,強化我國資料應用與治理能力。 3.強化數位治理,增進社會福祉:本部參與CommunicAsia、ICA、IAC等國際會議,與各國就數位政府、AI應用、轉型治理深入對話;並與美國、新加坡等國進行寬頻政策、AI產業化、政府資料共享等議題交流,借鏡國際經驗推動我國智慧公共服務與數位包容。 4.參與國際社會,捍衛我國權益:持續參與FOC、APEC、APNIC、ICANN等國際組織運作,於APEC成功爭取7萬美元數位創新子基金計畫補助,亦確保我國網路主權與「.TW」網域之穩定應用。此外,成功邀請自由線上聯盟於臺北舉辦「AI與科技信賴關係」座談,並爭取全球最大科技與人權會議「RightsCon」於114年度來臺舉辦,促進國際了解臺灣在人工智慧、數位人權及網路自由的政策成果,強化我國數位治理國際形象與話語權。 七、(報告事項四)數位發展部「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案 (一)本部「一般行政」工作計畫,為執行本部一般性之行政管理工作,包含人員維持費、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數位策略規劃及管理、資訊管理分支計畫,以下謹就委員提案內容說明,重點摘要如下: 1.有關「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為執行本部一般經常性業務所需,以維持機關正常運作,供秘書處、法制處、人事處、主計處、政風處之幕僚單位使用,含括首長、副首長及主任秘書辦公室業務所需經費。該預算編列之重要業務支出如: (1)「水電費」係維持機關基本行政運作所需,因應電價調漲,本部將賡續實施節電措施、汰換老舊空調設備及增設能源管理系統來有效使用能源達節能減碳之效果。 (2)「其他業務租金」係因本部成立時,經洽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盤點無適合之國有房地可供使用,爰經採購程序承租房舍,本部將視辦公空間取得結果,檢討評估退租目前租賃之新光大樓,以撙節租金開支,又未來俟行二行三辦公廳舍、中央機關公西聯合檔案庫房工程完成後即無承租需求,屆時將可節省該筆經費。 (3)「一般事務費」支應本部印刷裝訂、租用辦公廳舍管理費、委外人力費用、員工健康檢查及協助方案、法制作業等。另有關委外人力費用包含委外清潔、保全、駕駛、文書及事務工作人員,係為落實工友、技工及駕駛員額精簡政策,採委外承攬方式請廠商派駐人力協助辦理。 (4)另「按日按件計資酬金、物品、國內旅費、運費、短程車資」等係為支應採購案評選委員出席費、油料及因公出差之差旅費等基本行政工作費用,皆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相關規定編列及覈實報支。 2.有關「一般行政─數位策略規劃及管理」編列之重點業務及說明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係邀請專家學者提供業務相關建議、協助審查案件、培力課程及辦理年度各項策略規劃、調查分析、管制考核之相關業務會議,所需之委員出席費、書面審查費或講座鐘點費,如各項委辦案必要之評選、期中及期末審查會議外聘專家學者出席費、本部研擬之中長程個案計畫、性別平等及兒童權利公約(CRC)相關資料之書面審查費。 (2)「委辦費」係為數位發展及轉型涉及社會發展、經濟發展與突發應變等多個層面,結合產研學界共同進行未來願景及策略藍圖的擘劃,並透過公私協力共同推動,確保我國在世界數位潮流的競爭中脫穎而出,各項計畫包含辦理建構數位韌性社會主軸推進策略及先進協作體系、數位發展統計調查暨強化各項計畫執行品質、辦理數位發展部主管財團法人及行政法人監督管理作業支援與諮詢服務。 (3)「一般事務費」係推動本部施政規劃、數位轉型調查、計畫管制考核、國會聯絡、新聞媒體聯繫及國內外新聞輿情蒐集、彙整及研析掌握公共議題之所需預算。 3.有關「一般行政─資訊管理」編列之重點業務及說明 (1)「教育訓練費」主要用於辦理資通安全教育訓練及職能訓練等費用,提升業務相關人員資訊及資安專業技能並學習新型技術,以支援數位發展及資安政策推動。 (2)「資訊服務費」:「<1>資訊操作維護費」主要針對機關內資訊及資安相關作業以採購「人力」服務之方式,委託廠商提供相關人力代為處理;「<2>雲端服務費」主要係為建置及推動本部雲端資料中心,以推動內部雲原生架構及持續整合/持續部署(CI/CD),並依政策要求針對本部及所屬機關逐步導入零信任架構之身分驗證、設備鑑別及信任推斷等相關機制,以持續強化本部及所屬機關資通安全防護能量;「<3>軟體使用費」主要用於採購期間未達2年之軟體授權費用或單價低於1萬元之軟體購置,另因本部及所屬機關人員成長,以及各項訂閱軟體之授權費逐年增長,致使維持機關資通環境基礎運作之費用增加。 (3)「設備及投資」中「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資安設備擴充等經費,主要係因應資安威脅日益增加與資訊業務持續成長,如本部系統介接T-Road平臺、落實法遵要求及強化資通安全環境等,爰編列相關經費用於擴增網通設備、儲存設備、資安設備及伺服器等,以提供基礎運算及資安防護能量。「軟體購置費」主要用於採購需維持2年以上使用期限之重要軟體授權,以確保重要服務可長期持續穩定使用;「系統開發費」旨在推動辦公室自動化、優化內部作業,提升行政效能與服務品質,主要係用以針對本部及所屬機關共用之全球資訊網、行政資訊入口網、公文系統進行相關功能增修。 八、(報告事項五)數位發展部「建立全民數位韌性,連結民主網絡」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案 本部114年度預算「建立全民數位韌性,連結民主網絡」項下分為「民主網絡之連結與創新」與「數位韌性之應用與強化」等二節。 (一)第一節「民主網絡之連結與創新」,此部分工作著重於國家數位發展的政策基礎與關鍵基礎建設,主要包含以下計畫: 1.網絡政策發展規劃:推動數位國際參與,例如積極參與全球資訊網協會(W3C)、FIDO聯盟等開放標準組織,並將相關標準應用於數位憑證皮夾等發展。深化公民科技,已與4個縣市政府合作開發公私協力系統,並正規劃擴大合作範圍。因應淨零趨勢,已開發碳盤查與網頁碳排計算工具,並規劃綠色數位服務,促進國家數位技術和軟體產業發展。 2.強化通傳網路韌性:辦理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防護演練及資通安全專業訓練等。 3.資源管理業務規劃及推動:因應部分行動通信頻譜(700/900/1800MHz)將於119年底屆期,需提前規劃頻譜重耕政策、建立緊急時期頻率管理應變機制、評估地空整合網路頻率分配等。透過與ICANN等國際組織保持良好互動,確保我國網域名稱及網路位址治理政策與國際同步,鞏固我國權益與國際地位。這有助於最大化頻譜使用效率,保障合法權益,並促進新興產業發展。 4.數位創新關鍵基礎建設:包含政府數位工具入口網站及公共程式平臺建置兩大執行策略,促進各級政府資源共享,減少重複開發,形成公民科技參與生態系。目前已有內政部、環境部、臺北市政府等機關響應。另一項是數位憑證皮夾建置,運用分散式驗證與授權概念,實現「個人身分自主權(SSI)」,加速政府機關證件數位化,建構安全的線上認證授權公共基礎設施,並規劃釋出為公共程式。已有內政部、經濟部、衛福部、勞動部等多個公私部門表達合作意願。 5.運用MOCN技術建置雲端核網提升行動通信網路韌性:為應對天災、急難等緊急情況下可能影響通訊的需求,規劃辦理安全第三地建置雲端5G核心網路(5GC)並採低軌道衛星後傳網路,在商用網路核心網損毀時,利用MOCN技術整合多家業者基地台,並透過低軌衛星鏈路作為回傳網路,確保政府緊急指揮體系能維持基本通訊。 (二)第二節「數位韌性之應用與強化」,著重於通訊網路的實際強化與前瞻技術的應用,主要包含以下計畫: 1.通訊網路韌性整備:核心工作包括深化資安跨域整合聯防,透過情資分析、聯防機制、檢驗認證及捐助防護等,提升通傳網路資安防禦與應變能力。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透過補助國際海纜登陸站等強化網路基礎。建置資安驗證環境,特別是針對低軌通訊衛星,研擬資安規範與建置實驗室能量,以配合國家太空政策;本部強調,此計畫與國家太空政策密切相關,預算凍結將影響衛星資安推動。特別是新增的「維運並精進衛星緊急應變驗證網路驗證計畫」,旨在維護既有非同步衛星應變網路站點並建置網管中心,以確保政府指揮體系在緊急狀況下能維持基本且安全的通訊能量。 2.6G產業發展先期研發:持續觀測國際6G趨勢、頻譜規劃與應用,參與國際標準組織(ITU),為我國未來6G發展奠定基礎。 3.未來情境及創新應用:研析AI風險分類框架,透過民眾意見徵集,促進AI發展兼顧人權與產業,並提升全民數位知能及韌性。 4.總統盃黑客松應用創新推動:補助環境部辦理國內黑客松,運用公私協力及數位科技解決社會問題。 5.數位跨域創新淨零先期計畫:用於辦理總統盃黑客松國際松競賽,以數位與淨零為主題,發掘創新應用並深化國際合作。 6.AI網路主動式防禦關鍵技術研究計畫:旨在整合AI技術,建立具備威脅預警、異常偵測及即時應變能力的前瞻性防禦系統,研究成果可應用於惡意郵件分析、密罐攻擊分析、漏洞概念驗證初判等,強化我國整體資安防禦能力。 九、(報告事項六)數位發展部「創新數位跨域協作,奠定智慧應用基礎」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案 (一)因應大院刪減預算,數位發展部114年「創新數位跨域協作,奠定智慧應用基礎」已刪除部分工作項目。以下謹就114年預計辦理工作項目進行說明: 1.掌握全球政府數位轉型動態與政策發展趨勢,積極參與國際數位政府活動:積極參與國際組織,114年將於臺灣辦理ICA第45屆年會,展現我國政府數位發展之具體成效,擴大與世界先進國家互動與合作之機會。 2.善用新興科技公私協力厚植政府數位體質,協助機關發展便民服務,打造便捷高效的智慧政府 (1)為提升政府網站服務品質,113年已辦理5個機關UCD工作坊,引導機關實作使用者中心設計量表指標,114年度將持續推動政府網站導入使用者中心設計概念,辦理機關UCD工作坊。 (2)「公部門人工智慧應用參考手冊(草案)」展開一年試辦;114年將著手建置「公部門人工智慧應用參考手冊互動式網站」,以AI技術提供智慧諮詢服務。 3.完備政府數位人才培力機制;推展政府服務設計,提升民眾使用政府服務體驗 (1)本部113年已開辦政府資訊人員數位68門課程,包括21門AI新知及新興科技類課程,共計2,183人次參訓,達22,083人時訓練。114年度預定開辦650小時以上資訊在職訓練課程、及辦理至少3梯次中高階主管訓練、2梯次基礎實務訓練、1梯次跨域策略管理訓練。 (2)「我的e政府」截至113年12月「我的e政府」完成78項主題策展,並已提供超過2,673項網路申辦項目,114年將賡續新增跨機關申辦服務,優化入口網功能,提升民眾使用政府服務體驗。 (3)本部「普及與深化政府網站與行動化應用軟體無障礙設計行動方案(113-115年)」,業經行政院113年8月9日院臺科字第1135012017號函核定。114年將賡續推動上開行動方案,與各機關及民間共同打造無障礙網路空間。 4.厚植政府資通訊環境量能,增進政府數位發展基礎環境效率與韌性運作 (1)本部推動資安A級機關導入T-Road與零信任架構,截至113年已完成44個資安A級機關(3個機關其業務無跨機關傳輸資料與導入T-Road需求)導入T-Road;及完成39個資安A級機關的零信任身分鑑別機制(8個機關已自行規劃導入),並協助20個機關導入零信任設備鑑別機制,114年將繼續推動19個資安A級機關導入零信任設備鑑別。 (2)持續輔導各級機關透過T-Road進行資料傳輸,目前逾50個機關逾150項服務介接T-Road,每月逾180萬筆傳輸量。預計114年度達成200項服務介接T-Road之目標。 (3)本部政府骨幹網路防護措施113年平均每月阻擋超過13億次攻擊,協助64機關透過GSN DNS並聯服務,提升機關服務量能。114年度將持續強化防禦架構及即時監控,有效提升網路安全防護韌性及應變能力。 (4)政府短網址服務截至113年12月底已超過2.8萬筆短網址,逾7,572萬人次使用,預計114年度達成1億人次使用。 (5)111政府專屬短碼簡訊服務截至113年12月底,共376個機關單位使用,累計發送逾6,436萬則簡訊,預計114年度至少發送2千萬則政府專屬短碼簡訊。 (6)配合113年電子簽章法修法,及數位化需求之增加,114年規劃提供符合AATL信賴規範之數位簽章憑證IC卡,供機關對PDF檔案簽章使用,協助民眾快速辨別政府電子文件之真偽。 5.建立「政府韌性服務環境」機制;推動機關資料傳輸安全及建置政府各類發放作業共用基礎平臺 (1)本部針對民生關鍵資訊系統及機關主要業務系統進行數位韌性健檢作業,截至113年完成62項政府資訊系統數位巡航健檢;114年將賡續辦理39項政府資訊系統數位巡航健檢,透過實地輔導協助機關落實數位韌性。 (2)本部規劃「政府發放共用基礎平臺」以支援政府機關辦理發放作業,刻正與中央銀行「數位公共建設金流平台」合作,進行資訊流串接金流,預計114年第二季完成建置。 6.辦理非政府及民間組織數據能力培力、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國內數據公益資料生態以及政府資料開放與再利用,打造資料創新應用生態 (1)「政府資料開放平臺」集中列示政府機關開放之資料集逾5萬筆、瀏覽量達1億4,515萬次、下載量2,147萬人次,其中符金標章比率已逾90%。114年將持續拓展高應用價值主題公私協作,帶動更多資料開放釋出或應用資料動力。 (2)個人化資料自主平臺MyData截至113年底提供140項個人化資料下載、814項線上服務及133項便民臨櫃核驗服務,累計超過297萬餘次使用量。114年持續推動各機關相關主題式服務與MyData平臺介接,免去民眾來回奔波及節省等候時間。 (3)113年1月函頒「數據公益運作指引」及「隱私強化技術應用指引」,打造公眾信任之數據共享環境。114年將持續深化及發展新興隱私強化技術之研究及公益創新應用,並辦理APEC國際技術交流活動,以及推動「促進資料創新利用發展條例(草案)」法制作業。 (4)「數據賦能公益創新」專案協助NGO/NPO運用資料發展創新服務,已規劃辦理15場數據培力課程,吸引503人次參與,涵蓋176家組織。另辦理NGO/NPO數據應用輔導,經遴選10組團隊參與深度專家輔導,截至113年底完成55場專家輔導及2場共學工作坊,於113年榮獲IT Matters Awards 2024年度社會影響力專案獎,彰顯本部推動成果。114年將持續辦理NGO/NPO數據培力及數據應用客製化輔導等各項工作,提升我國NGO/NPO資料運用能力,深化多元社會服務的社會影響力。 (二)綜上,本項經費所涉工作均具積極執行之必要性,為避免延遲政策及業務之推動,懇請委員惠予支持,以利相關業務推動。 十、(報告事項七)資通安全署「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00萬元案 (一)覈實支用人事費:資通安全署114年人事費編列方式,原以113年人事費法定預算為基礎,加計待遇調整、考績晉級及其他依相關法規所需經費足額編列,提列需求數為2億3,603萬4千元,較113年度增加1,058萬7千元。嗣後係經本部採撙節原則,核列2億1,420萬1千元,較113年度減少1,124萬6千元。資通安全署將依規定覈實辦理薪資、加班費、獎金等各項人事費發放事宜,倘後續執行如有不敷,則依預算執行相關規定動支,以維護同仁權益。 (二)精進節能措施,節省使用水電費:資通安全署與行政院合署辦公,依據行政院所定院區內各機關按實際使用辦公面積及人數,依比例共同分攤該院區整體水、電及瓦斯等費用。為因應電價調漲,資通安全署已賡續精進節能措施,例如配合行政院區空調節電措施、汰換耗電螢光燈具為LED燈組、定期辦理年度空調健檢、汰換安裝符合一級節能效率冷氣機及加強宣導各項節能措施及作為。 (三)依實際需求,撙節業務租金:資通安全署因借用行政院區空間,檔案儲藏空間有限,爰配合本部向中華電信於桃園市中壢區租用廳舍作為檔案庫房,並依各機關使用面積共同分攤租金,114年度應給付年租金為65萬元。另有關多功能事務機租金,係依臺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辦理請購租用,採相鄰單位共同合用單一事務機方式,以撙節經費,並倡導紙張節約使用原則,例如採雙面列印、使用回收用紙再利用及預設以黑白影印等原則,並按月檢視各樓層實際印量是否有異常情事。 (四)加強職場霸凌宣導,建立友善職場環境:資通安全署已訂定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作業要點,設置申訴專線、電子信箱,透過多元方式宣導,提供同仁安心、隱密的申訴專責管道,並將職場霸凌防治列入114年訓練或員工協助方案講座辦理。資通安全署將持續注意同仁工作狀況,適時提醒單位主管關心同仁或進行工作調整,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提供軟性課程關懷同仁身心健康,使同仁於工作繁忙之餘能有紓壓管道,營造友善職場環境。 (五)依行政基本需求,覈實購置物品及消耗品:資通安全署114年預計有多個系統建置上線及人員增補(如研發替代役),另因其資安業務機敏性高,密件公文、檔案儲存所需儲存設備、公文檔案架等日顯不足,復以紙本密件公文所需事務耗材用量亦顯著增加,另於行政院區辦公,亦須配合分攤院區所用洗手乳、酒精等消耗品;各項物品及消耗品費用支出用途,確為維持行政運作基本需求,資通安全署將本於預算有效使用原則,按實際業務需求覈實辦理,力求撙節支用。 (六)因應必要需求,依實支用雜項設備費:資通安全署編列本科目設備預算,係因114年規劃汰換公務基本安全維運設備(如門禁系統設備、公務車安全設備),以及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遵要求,購置相關資安防護軟硬體設備(如Log Server、防毒及EDR、VANS等軟體),係為維護廳舍、公務車輛及資安法規要求之必要設備。 (七)綜上,資通安全署114年度預算「一般行政」經費,係屬該署為維持機關基礎行政運作並兼顧同仁權益之需求覈實編列,並接受大院監督。期盼委員支持該署各項一般行政事務推行及管理,俾提供各項資安業務推動之行政支援。 十一、(報告事項八)資通安全署「資通安全業務」項下「綜合規劃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案 (一)資通安全署各項計畫執行內容工項不同,實需相互協輔: 1.數位政府資安生態防護推動計畫:藉由建構資安人才生態系,因應強化推動政府機關資安人力補實策略執行等;透過優化政府領域資安監控平台(N-ISAC),持續收容與整合國內外資安情資並強化與N-ISAC會員等合作;強化資安警戒、主動防禦機制佈建誘捕平台於特定場域,吸引和誘捕企圖未經授權或非法利用主機系統;推動電郵偵測、惡意威脅偵測,協助風險較高或較缺乏防護機制之重要機關,評估與推動機關導入偵測駭侵活動機制。 2.整體政府資通安全防禦技術暨系統韌性強化計畫:發展網通設備與瀏覽器類別電腦組態基準(GCB),研究並設計部署機制,藉由一致性之應用程式組態設定,強化資安防護;透過分析駭侵樣本萃取網路攻擊威脅情資特徵,製作並部署偵測規則,對發動攻擊之族群進行辨識與追蹤,增強我國資訊網路防護能量;因應國際趨勢及新興科技發展增修資安參考指引,供機關與企業從中汲取建議,以利適應變遷之資安環境;針對重要機關資通系統以模擬駭客方式攻擊演練,並以社交工程簡訊與郵件演練測試機關人員資安意識;協助機關執行資安技術檢測服務,找出潛在資安風險與提供建議。 (二)為促進我國資通安全政策跨部會溝通與協調,透過會議與相關部會共同研商並檢討: 1.資通安全署為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之幕僚單位,進行國家資通安全政策、通報應變機制諮詢審議,及跨部會資通安全事務之協調及督導,另因應國家資安發展之各項議題研商與諮詢,不定期辦理資安長及資安策略會議。 2.資通安全署依據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蒐集意見,並邀集相關專家學者、機關等辦理諮詢會議,滾動檢討危害風險產品廠商情資。 (三)資通安全署委託公正第三方研析政府資安政策,引入外部專業團隊共同研析重點國家政府資安政策及法制發展: 1.透過辦理座談會等廣納意見,並因應我國資安政策執行績效、優劣勢及法制架構完整性、適切性,進而提出我國資安政策前瞻發展、法制修正研究報告,與重點國家資安政策及法制發展觀測更新。 2.因應國際情勢快速變遷等,規劃委託公正第三方辦理特定議題研析,包含針對國際資安重要趨勢進行標竿研究、國際即時性資安議題進行監測,並就先進國家法制規範等提供相關幕僚建議。 (四)持續規劃資安人力配置,補實政府資安人力:資通安全署已於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增設資通安全類科,增加公務機關選才管道,並推動「政府資安人力職能轉換訓練」,協助具意願之現職公務人員參加資訊處理職系專長訓練,供用人機關補充缺口;並將透過全國大型資安活動或會議,加強宣導政府機關多元取才管道措施。 (五)資通安全署114年度推動資通安全作業系統:強化資安業務資料關聯及資安防護,並建置系統底層共通運作基礎包含零信任之身份驗證共通模組,以提升系統處理效能與自動化彙整分析,降低人工處理負擔,因應日益增多之資安威脅。 (六)新興科技發展助長資安威脅,增加防禦難度: 1.資通安全署鼓勵各機關落實資安事件通報,以掌握機關所遭遇之資安議題及網攻重點,並據以研析事件根因,提供各機關案例學習及研提應對措施。另資通安全署偕同我國八大關鍵基礎設施領域主管機關,提高事前預警、事中即時應變能力及事後情資分享聯防。 2.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附表10資通系統防護基準,已明確規範系統與通訊保護構面傳輸之機密性與完整性措施,資訊系統防護基準之落實可經由內外部資通安全稽核確認。 3.機關機敏資料外洩根因主要為人員疏失,資通安全署於教育訓練持續強化使用者資安意識,傳輸資料應研判夾帶資料是否具機敏性並採對應處置。若為機敏資料,應確認其機敏等級與保護措施,訂定適當存取權限及採加密傳輸機制納入資安作業管控流程。 4.資通安全署協輔資通安全管理法納管機關相關資安應處作為包含網路實兵攻防演練、跨國網路攻防演練、籌組資安服務團實地輔導等。 (七)持續密切注意AI技術:現行生成式AI對政府機關的威脅主要係以透過自動化攻擊等方式,大幅增加網路攻擊效率及複雜性。「AI網路主動式防禦關鍵技術研究計畫」利用AI建立威脅情資自主智慧分析技術,強化政府機關在資安防護、監控、預警管理及通報等緊急應變能力,如AI導入資安防護作業,以AI相似性比對及推論模型解決傳統資安以規則(rule base)為主的過濾條件不易維護管理及快速應變之痛點。同時將整體分析結果應用於新興資安技術(如零信任機制等),強化規則之制定達到動態調整之可能。 (八)隨著行動應用普及、萬物聯網持續增加,全球面對的資安威脅日益嚴峻:資通安全署將持續宣導政府機關App應依現行規範,注意資安風險並依法落實防護措施,包含資通系統分級防護、安全性檢測等措施。另針對物聯網設備的資安防護,資通安全署將持續就機關常見資安共同發現事項加強宣導,或於資安稽核檢視受稽機關整體資安防護作為,以提升資安防護水準。 (九)有關資訊系統弱點通報機制(VANS)軟體及端點偵測及應變機制(EDR)軟體之說明: 1.針對各VANS軟體轉換資料品質部分,資通安全署已委託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定期辦理資訊資產CPE格式轉換測試作業,測試題庫也納入中英文名稱軟體進行測試,如有轉換失敗樣態,均有彙整提供給參與廠商檢視調修其產品程式邏輯;另針對通過轉換測試之廠商名單則公布於該院官網。 2.機關建置或使用雲端服務可參考「政府機關雲端服務應用資安參考指引」,並建立EDR事件資料回傳管道,以利EDR偵測之事件資料順利回傳。資通安全署亦已於跨機關會議宣導,建議優先擇選通過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連通測試之EDR廠牌。 十二、(報告事項九)資通安全署「資通安全業務」項下「輔導培訓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案 (一)有關資安人力補實策略: 1.於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增設資通安全類科(資安考科),期透過考試遴選制度增加公務機關選才管道,並推動「政府資安人力職能轉換訓練」,協助具意願之現職公務人員參加資訊處理職系專長訓練,優先投入政府資安工作,供用人機關彈性補充資安人員人力缺口,有助於推動政府機關資安防護工作。 2.為利延攬及留任公務機關資安專業人才,資通安全署業辦理重點資安業務機關資安人員增支專業加給,鼓勵人員投入A級與關鍵機關之資安工作;針對資安責任等級C級以上機關與人員,規劃設置績效評核獎勵機制,期藉由鼓勵績效優良之機關及資安人員,提升資安人員士氣與整體待遇,吸引優秀資安人才投入公務機關服務及留才。 3.公務機關資安專職人員之配置,除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規定配置資通安全人員數量外,各機關可依實際業務需求增加配置人員,惟為妥適辦理及推動機關資安業務,仍應優先於機關總員額內配置,如因機關規模或未設置資訊單位等原因導致現行編制暫無缺額人力,或可考量將資通系統及資源向上集中,由上級機關統籌辦理,減少機關自行維運之負擔。 (二)針對113年度資安考科提報職缺數偏少: 1.資通安全署偕同考試院等機關推動於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增設資安考科,透過考試遴選制度增加政府機關選才管道,提供資安人力穩定來源。 2.針對資安考科推動精進作為,資通安全署未來將透過全國大型資安活動或會議,加強宣導政府機關多元取才管道相關措施,由機關依人員進用策略、自身業務需求、預算員額配置等情形,採取適當作法補實人力;並持續督促各政府機關落實資安人力配置法遵要求,請未完成者積極改善,以強化機關資安防護量能。 (三)針對「政府資安人力職能轉換訓練」規劃與辦理情形: 資通安全署規劃專長轉換訓練,協助現有非資訊處理職系之公務人員取得資安專長及職能,後續優先投入資安工作。規劃於114年底前培訓達至少450名公務體系資安人才(得視預算核撥情形調整),協助機關強化資通安全防護能量,並規劃專案積極推動辦理課程規劃與品質管理、學員學習歷程追蹤、行政作業及諮詢服務協助等。目前辦理情形如下: 1.協調各大專院校配合開設關於轉任資訊處理職系專長課程 (1)調查各校設立資訊(資安)學分班課程之量能:經協調溝通北中南東大專校院,至114年1月計有17所大專校院有意願配合開設符合現職公務人員轉任資訊處理職系專長訓練課程。 (2)規劃全修及選修班各類課程組合:本案規劃之職能轉換訓練包含全修班及選修班,且課程組合均要求包含至少2學分資安職能訓練。 2.研訂執行方案重點工作包括: (1)辦理學員參訓情形輔導、掌握學校課程品質及協助學員修課學分(時數)認可審查事宜。 (2)登錄所有參訓學員學習歷程資料,包括持續更新記錄各學員修課進度、學分數(成績)等,並進行統計分析與追蹤訓練成效。 (3)成立單一服務窗口,協助學員辦理相關修課費用核銷,以及各項課程相關諮詢服務。 3.考量學員多非本科生,規劃課程以資訊處理職系所需,併參考高普考考試科目、職系說明書、資安職能及新興資安威脅趨勢等,循序漸進規劃課程組合;同時,課程師資來自產、官、學界,從不同面向由淺入深講授,並貼合工作情境,提供實務經驗及案例分享,如近期國內外資安事件及防護建議等,以協助未具資訊背景學員,快速上手資安工作。 4.持續推展開課計畫,積極洽北、中、南、東各大專校院配合專案開設轉任資訊處理職系訓練課程,把關學校開課品質及協助審查學分(時數)認列事宜,協助人員取得資訊處理職系所需資格【得支領專業加給表(二十)】,期提升其薪資待遇誘因並整合業界與教育機構相關資源,強化資安人員專業知能,持續掌握學員訓練成效。 (四)有關完善資安人才培訓生態系: 1.職能訓練:資通安全署已完成資安職能訓練發展藍圖應具備之核心與專業能力課程教材開發,後續將持續精進資安課程開發及提升培訓量能,並透過評量機制,強化資安人員專業職能。113年度已開辦資安職能訓練110班次,培訓2,566人次。114年度預計開設120班次。 2.增能培訓:每年透過辦理資安人員專業訓練、稽核員訓練、實戰技術工作坊、菁英人才班等,持續培訓資安專職人員與時俱進所需知能,113年已培訓超過2,000人,有助政府機關與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透過各項訓練,強化資安人員之資安實務能力,瞭解目前最新資安威脅與強化防護思維,以培訓機關資安專業能力。 (五)針對「資安業務服務整合平台」辦理內容: 1.資通安全署113年起辦理資安業務服務整合平台,設置客服專線提供《資通安全管理法》納管之7,000餘個公務機關及特定非公務機關之公務電話洽詢服務,並定期針對進線電話類型、數量等進行統計分析,掌握相關資安業務關注領域,俾精進整體資安業務服務效率。 2.我國為國際上受資安攻擊頻繁地區,資安攻擊事件日趨增加,各機關資安防護業務亦相形成長。為確保公務詢問管道暢通,資通安全署規劃於114年提升平台服務量能,擬增加1位專業客服值機及擴充應答資料庫,依據共同供應契約計價標準進行採購,爰114年預算較前年度估計需增加約79萬餘元。 十三、(報告事項十)數位產業署「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案 本項係數位產業署114年業務推動基本行政之工作維運及設備運作所需經費,謹就其必要性說明如下: (一)水電費部分 1.本項係支應辦公空間及中壢檔案庫房事務、機電和空調等設備運轉之水電費。而較上年度增幅除預估電價調漲外,亦考量114年新增執行公建及社發計畫等業務,增加跨部門業務溝通會議,致使延長同仁工時、空間照明及空調、事務設備之使用,爰配合調增預算。 2.為撙節經費,將賡續推動節能措施,例如空調設備節電(包含設定溫度區間、時間管控、定期清潔等)、照明設備節電(包含利用自然光源、設定分區照明、汰換為高效率燈具等)、事務設備節電(包含設置定時器及影印設備密碼、採購節能標章設備等)、節水措施(包含裝設感應式水龍頭等),並加強節能宣導。 (二)其他業務租金部分 3.辦公室租金部分:支應數位產業署辦公空間、中壢檔案庫房等之租金。係因成立前曾洽詢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稱國產署)無適合空間,爰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承租程序。 (1)辦公空間租金:分別由本部及數位產業署依使用面積覈實編列分攤租金,且成立後為撙節開支,自112年度起每季度函請國產署提供合適之國有房地,惟皆函復無符合條件之標的可供搬遷,將賡續函請國產署協助,如有適當之國有辦公空間,將檢討及評估退租新光大樓之可行性,以撙節政府預算。 (2)中壢檔案庫房租金:為依檔案法令規定設置之檔案典藏處,以集中管理機關檔案,由數位產業署及資通安全署依使用面積覈實編列分攤租金,屬法定應設置空間且有其必要性,未來俟「中央機關公西聯合檔案庫房新建工程」竣工並遷入後退租,屆時將可節省該筆經費。 4.相關事務設備租金部分:為租用影印機(含掃描)設備及AED等避難相關設備之租金,為撙節預算,指派專人每年檢討設備租賃必要性,並配合節約能源政策以降低租金費用,克盡職責發揮預算最大效益。 (1)影印機(含掃描)設備租金:每年度透過臺銀採購部共同供應契約下訂,並依該契約決標單價及預估印量核實編列預算。考量114年新增執行公建及社發計畫等業務,增加跨部門業務溝通會議致印量增加等因素,爰配合調增預算。為撙節預算,將配合節能措施積極管控印量,鼓勵視訊會議等減紙相關作為。 (2)AED、移動式電信、電子螢幕等避難相關設備:依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建議設置急難救護及防空避難訓練所需,及配合環境部以租代購政策,為因應安全維護所需而設置,有其租用之必要性。 (三)一般事務費、物品及房屋車輛養護費等部分:為支應勞務委外(包含文書檔案及事務性工作15人、公務車駕駛3人、保全及清潔3人等)、大樓管理費、處理一般經常性公務印刷、員工健康檢查費用及文康活動、辦公所需事務用品、消耗與非消耗品等例行性行政工作維持之費用。其中勞務委外係依人事行政總處員額精簡及行政事務委外政策辦理,預算較上年度增加,係因配合勞動部調整基本工資及預估臺銀代辦共同供應契約薪資漲幅4%~6.5%編列;另考量114年新增執行公建及社發計畫等業務,為因應企業或產業申請案件增加,預算調增印製各式信封及文書用紙費用;又因政府採購法大幅修法,為使同仁熟稔法規,增購採購法用書費用。為撙節經費,將積極依循相關節能措施,並宣導同仁貫徹減紙政策。 十四、(報告事項十一)數位產業署「設備及投資」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案 本項「設備及投資」係包含「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辦理「城鄉建模與數位雙生基礎建設應用計畫」計6,000萬元,及「一般行政」以支應公務車導航及環景、採購投影機(含安裝)、觸控式電子白板及可攜式多功能無線混音雙頻擴音機等設備計49萬5,000元。 配合大院審議刪減,已取消辦理「城鄉建模與數位雙生基礎建設應用計畫」,爰謹就「一般行政」之設備及投資預算,說明如下: (一)公務車導航及環景等車用設備部分:為配合節能減碳,113年購置之公務車,係於臺銀採購部共同供應契約訂購之油電混合車,該契約並無提供環景、導航、盲區偵測、行車紀錄器等相關配備。考量公務車駕駛行車安全所需,減少行駛過程可能碰上的擦撞風險或視覺死角、增加駕駛人行車便利性及因應突發行程變更,提升行車安全。經評估購買行車導航設備以提升行車效率及降低汽油量耗損;購買盲點偵測設備以輔助駕駛的視線盲區感知,避免碰撞發生;購買行車紀錄器以記錄事故發生過程,減少行車糾紛。以上設備均可拆裝移動,供公務車彈性共用,協助駕駛能在資訊充分的工作環境下,安心出行。 (二)其他辦公設備部分:為因應數位產業署會議空間不足及有效多元彈性利用空間,提升公共空間討論公務、舉辦活動或會議之便利性,經評估購買短焦投影機以突破空間限制及提升投影品質;購買觸控式電子白板以提升會議互動性及溝通效率;購買可攜式無線擴音機以強化非固定區域會議之品質與效率。前開設備均由專責單位管控,供同仁於活動或會議時借用及彈性運用。 十五、(報告事項十二)數位產業署「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四分之一案 (一)「晶片驅動臺灣產業創新─AI產業應用與普及發展計畫」編列131萬5千元 1.114年度規劃:經費規劃用以結合國際大廠,辦理「World AI Vision Exhibition」AI大型展會、技術論壇,推廣人工智慧至中小微企業及一般民眾。透過多元管道,如平面媒體、電子媒體及社群平台等,加強與產業及民眾的溝通,預計114年8月辦理年度展會時執行完成。 2.預期效益:透過「World AI Vision Exhibition」AI大型展會、數位科技新媒體、電子郵件行銷(EDM)及社群媒體傳播,觸及廣大群眾,除可協助國內科技業者展現AI科技應用及開發成果,並可運用展會體驗加速民眾瞭解人工智慧最新趨勢。 (二)「實境體感暨虛擬科技創新應用推廣計畫」編列28萬元 1.114年度規劃:經費規劃用以搭配大型展會,辦理如臺北電玩展獨立遊戲展區、資訊月數發部展區,透過電子及社群媒體等方式進行活動宣傳,並藉由媒體宣導提升活動訊息曝光,加強與產業及民眾的溝通,預計114年11月執行完成相關活動。 2.預期效益:透過電子及社群媒體宣導活動及相關展示內容,擴大實體活動效益,協助業者曝光新興科技應用及開發成果,並加強民眾掌握新興科技應用趨勢。 (三)「城鄉建模與數位雙生基礎建設應用計畫」編列40萬元 1.114年度規劃:經費規劃用以搭配產業,辦理相關交流活動、徵件作業及成果宣傳等,透過電子及社群媒體等方式,經媒體宣導擴大活動曝光,促進與產業及民眾的交流,預計114年11月執行完成相關活動及宣傳。 2.預期效益:透過電子及社群媒體宣導活動宣傳產業交流活動、徵件作業,加強觸及本新興計畫之目標產業及民眾,以利進行相關意見蒐集及基礎環境研析,作為建模應用建置之基礎,並進一步促進本計畫未來年度建置案之可行性。 (四)「智慧防詐通報查詢與數位信任應用發展計畫」編列5萬元 1.114年度規劃:經費規劃用以搭配大型展會(例如資訊月)防詐專區推廣詐騙態樣及識詐觀念,預計114年11月完成宣導執行。 2.預期效益:將透過多元化的媒體管道,包括平面媒體、電子媒體及社群媒體等方式,提升活動資訊的傳播效果,加強與大眾的互動溝通,強化民眾對詐騙防制政策的認知和參與,進一步促進政策落實的成效。 (五)「數位服務普及暨人才深耕計畫」編列14萬3千元 1.114年度規劃:經費規劃用以辦理在地數位種子人才招募,於數位人才平台之網站頁面、社群媒體及電子報等多元渠道,以圖文整合方式,刊登在地數位種子人才培力方案之招募資訊,推廣在地數位種子人才培力方案,透過平台累積的數位人才客群,提升招募訊息曝光度,吸引及鼓勵數位人才加入方案,促進數位人才參與,相關作業預計於114年11月前完成。 2.預期效益:以數位人才平台累積的瀏覽率與觸及率,提高本方案招募推廣之擴散性,並依託平台累積的數位人才客群,提高本方案數位人才招募之精準度。 十六、(報告事項十三)數位產業署「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案 (一)數位產業署主要任務係推動數位經濟產業發展,及促進各行各業數位轉型,除111年8月成立時由原機關移撥之計畫外,尚須配合國家重大議題或政策方案,推動智慧防詐、軟體基盤、城鄉建模等公共建設與社會發展計畫。其中,委辦費之編列,係運用資源與民間協作,透過公私協力推動具前瞻性計畫,進而強化我國數位經濟產業實力,帶動民間相關產業能量,例如: 1.為擴散5G專頻專網之應用,與社團法人臺灣智慧自動化與機器人協會、臺灣區電機電子同業公會、臺灣旅遊交流協會、臺灣板金經營協會、臺灣機械工業同業公會等13個公協會合作,發展5G專網於製造、展演、旅宿、倉儲、娛樂、食品加工、媒體等領域之應用,有效凝聚國內電信商、系統整合商、國產5G網路設備商、應用方案業者等,合計超過160家業者投入落地驗證。 2.為強化產業資安,與臺灣國防產業發展協會、中華產業機械設備協會、臺灣物聯網協會、臺灣區航太工業同業公會、臺灣區絲織工業同業公會、臺灣糖果餅乾麵食工業同業公會、新竹縣工業會、臺南市總工業會等24個產業公協會合作推動資安評級,協助超過377家企業進行資安健檢,領域包含國防、航太、絲織、食品加工、物聯網等,逐步打造可信任之數位產業環境。 3.為加速產業數位轉型,與社團法人臺灣電子商務暨創業聯誼協會、臺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社團法人臺灣醫療影像資訊標準協會等產業公協會合作發展智慧醫療、行銷等領域之AI應用落地實證,建立產業示範案例,發展創新商業模式。 (二)又數位產業署所研提之各項工作項目,均係考量當前及未來施政實際需要,經過審慎審核,並配合國科會及本部規範,於執行階段辦理相關查核或查證作業,以確保計畫執行績效符合預期。 伍、結語 本部將以「積極推動打詐工作」、「強化國家數位韌性」及「驅動數位經濟發展」三支箭,達到興利及防弊的雙重效果。各項施政計畫均係配合數位發展政策循序推動,為應業務實際需求,以上預算凍結案,懇請各位委員支持,並同意相關經費之動支,俾利各項業務順利推動,謝謝! 公共工程委員會書面資料: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度單位預算解凍案口頭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 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對於本會相關業務之指導與支持,今天承邀列席貴委員會,就本會114年度預算解凍案進行報告。 本會114年度單位預算凍結案計8案,均已提交書面報告陳報大院,敬請參閱議案關係文書,其中列入本次會議報告事項計7案,討論事項計1案,謹就討論事項之凍結案件簡要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解凍,俾利各項業務推動。 一、討論事項: 列入討論事項之凍結案為新增決議(八十二),決議內容:「鑑於政府之組織與職權應以法定為原則,工程會之地位與職權問題不應持續拖沓,應積極定案。根據112年審計部審計報告指出該資料庫未提供決標價格對應之標比資訊或底價金額。為使各公務機關編列採購預算時有完整之參考資料,工程會應提出完善系統標比資訊或底價金額資訊。為促進工程會職能,爰此,要求業務費凍結50%,俟執行30%之後始得申請解凍並需經院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本會業依前開決議於114年4月24日提送書面報告,內容說明如下: (一)本會組改進度說明: 本會係依大院三讀通過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組織條例」設立迄今,另「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條例」業經大院110年12月21日三讀通過,該條例名稱原為「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經修法刪除「暫行」二字,以應行政院組改作業得依國家發展的政務需求、施政環境背景等,以穩健、務實及彈性的方式進行滾動調整。本會現階段維持以「工程會」運作,未來組織之調整,當配合行政院政策辦理,適時說明本會功能之重要性與必要性。 本會統籌公共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及督導,並為政府採購法、技師法、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主管機關,對「健全政府採購制度」、「提升公共工程品質」、「督導公共工程進度」及「督導公共工程安全」等業務負有重責,並肩負行政院工程專業幕僚角色,積極居間協調並整合解決跨部會工程問題,以利中央與地方各類工程順利推動。 (二)113年12月已增修公共工程價格資料庫決標標比查詢功能 本會公共工程價格資料庫(下稱價格資料庫)已完成介接政府電子採購網,可直接取得各機關上傳決標案件之底價資料,用以計算決標標比(上傳案件決標價格與底價之比率)。已於113年12月於[公共工程雲端服務網─技術雲─價格資料庫]頁面新增查詢決標標比功能選項,提供使用者查詢特定工項決標單價時,可一併查詢該工項決標單價之平均決標標比,供各機關於訂定工程採購底價時參考。 二、結語 本會是目前唯一負責跨域統合及專業協調的機關,有存在的必要性;未來將適時積極說明本會功能之重要性與必要性,確保各項功能業務與職掌事項不會呈現缺口,讓相關公共建設及產業發展能繼續推動與執行,後續並將配合行政院推動法案期程,至大院相關委員會加強說明及溝通,以利早日完成組織改造之相關法制作業。 依據112年審計部審計報告建請本會增訂公共工程價格資料庫決標標比查詢功能一節,本會已於113年完成決標標比查詢功能建置,各機關於價格資料庫查詢工項決標價格時,可一併獲取平均決標標比資訊,作為機關訂定底價之參考資訊。 本會業務主要為統籌公共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督導事項,倘無法解凍將影響全國公共工程計畫與基本設計審議、流標檢討會議、政府採購爭議案件審議量能、技師及顧問公司證照業務推動、協助工程產業海外發展業務推動、工程節能減碳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及資訊安全等。將影響重大建設之推動,進而影響民眾生活品質之提升。 本會114年度業務費截至114年4月底止,已執行1,894萬5千元,若含權責發生金額4,990萬2千元(本會辦公室租金等),合計6,884萬7千元,執行率將達35.35%,為業務推動順遂,懇請各位委員支持,並同意相關經費之動支,俾利各項業務推動,謝謝! [image: image3.jpg]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先宣告以下事項:詢答時間出席委員5分鐘,列席委員4分鐘;委員發言登記於10點30分截止;各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10點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暫定10點30分休息10分鐘,中午原則上不休息。 現在請登記第1位洪孟楷委員發言。 洪委員孟楷:(9時38分)主席謝謝,麻煩請交通部陳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洪委員孟楷:部長好。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洪委員孟楷:前天在新北三峽的這個車禍真的是讓國人都非常痛心,我也看到交通部動作很快,不只取消520週年記者會,並且昨天宣布要調整三項檢討措施,其中包括現行的高齡換照制度,75歲到70歲。 陳部長世凱:是。 洪委員孟楷:有提到換照考試還要增加實地演練。 陳部長世凱:是。 洪委員孟楷:是不是可以說明一下實地演練跟現在預期的規劃方向是什麼?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我們是針對有肇事紀錄者,希望能夠增加安全駕駛能力的訓練課程,這個課程除了有講習之外,另外一個重要的是實地演練,希望實際上讓他在車上開車的狀況底下我們有人在旁邊看。 洪委員孟楷:跟現行的筆試及路考有什麼不同? 陳部長世凱:跟現行的筆試…… 洪委員孟楷:現行的駕照考試。 陳部長世凱:跟現行的駕照考試應該不會是一樣的,但我們要去檢測的是他在車上的反應能力可不可以,還有他的駕駛能力可不可以,這個部分我們會有另外一套系統,跟一般第一次考照的狀況一定是不一樣。 洪委員孟楷:一定不一樣。 陳部長世凱:是。 洪委員孟楷:好,可是現行制度的問題在於,高齡換照只要檢附體檢證明跟失智證明,換言之,現在都是所謂的文件審查而已……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們有認知能力這個考驗。 洪委員孟楷:考試嘛? 陳部長世凱:對。 洪委員孟楷:未來你要針對這樣實地演練的部分,國人也很關心,因為在這一起事件上面,當然這一起事件的成因為何…… 陳部長世凱:目前還不知道。 洪委員孟楷:還在調查。 陳部長世凱:對。 洪委員孟楷:但你也講了一句,就是說不希望對於高齡駕駛有誤解,也不要有歧視。 陳部長世凱:是。 洪委員孟楷:不過過去也有很多所謂高齡駕駛的事故,所以我們才會做這樣的修正。 陳部長世凱:是,沒錯。 洪委員孟楷:對不對? 陳部長世凱:對。 洪委員孟楷:所以有關實地演練,未來什麼時候會讓國人清楚明白?而且你剛剛提到是只針對有肇事前科的? 陳部長世凱:對,沒有肇事前科的我們會用教育訓練、講習的部分。另外,這一次我們的改革方向比較重要的是,大家也相當關心,就像剛剛委員所提到的,我們的測驗能不能夠反映出長者在駕駛過程當中的反應能力。 洪委員孟楷:是。 陳部長世凱:所以我們就危險感知的測驗也會放進來,包含他的反應速度跟對於危險事物的感知能力,這個我們也都會放進來。那委員剛剛所提到的細節部分,我昨天有跟民眾報告過、跟媒體報告,3個月之後我們會把細節提出來。 洪委員孟楷:3個月研擬出方案。 陳部長世凱:對。 洪委員孟楷:什麼時候實施? 陳部長世凱:我們希望明(115)年能夠實施。 洪委員孟楷:明年1月開始實施,是不是? 陳部長世凱:我們希望明年可以實施,對。 洪委員孟楷:好,這個部分我們一起努力,就是希望能夠降低交通事故,尤其看到新北三峽這一件非常讓人難過的事故。不過很多人也提到高齡駕駛的部分,在偏鄉地區他可能會有一些交通的需求。 陳部長世凱:沒錯。 洪委員孟楷:你之前提到所謂的幸福小黃或幸福巴士的部分,目前覆蓋率還是沒有辦法達到100%。你之前提過2028年要到100%,這個目標有沒有可能再提前? 陳部長世凱:我們來努力。 洪委員孟楷:因為如果75歲往下變成70歲的話,可能182萬人都會受到影響。 陳部長世凱:是,沒有錯。報告委員,現在人數上確實在我們高齡化社會之後增長蠻多,70歲以上差不多有182萬人,10年之後我們會有272萬人,這個問題一定要解決,就是大家行的問題。我們都會老,我們老了之後一方面有可能需要駕駛,二方面有可能像剛剛委員所提到的幸福小巴部分。 洪委員孟楷:是,簡單說明一下好不好?針對這個部分。 陳部長世凱:目前我們的覆蓋率94%,大概只有4、5個鄉鎮沒有,委員提醒的我們一定會努力做,看可不可以提早,如果只差幾個鄉鎮,我們儘量想辦法讓它趕快有幸福小黃跟幸福巴士的建置。 洪委員孟楷:覆蓋率可以達到100%,是不是? 陳部長世凱:我們請局長。 洪委員孟楷:好。 陳局長文瑞:跟委員報告,因為覆蓋率的定義是,住戶500公尺範圍內有公共運輸通行,有些住戶的500公尺內其實車子是進不了的,有一些部分他可能是步行…… 洪委員孟楷:沒關係,局長,這個事後再給本席資料,好不好? 陳局長文瑞:對,只要車子能夠到得了,我們的小車能夠到得了,我們會儘量做。 洪委員孟楷:不過來看一下這次事故的狀況,因為你看,很多人現在也都開始在看,媒體也整理了,其實他從國慶路、學成路這邊第一個點已經有所謂的肇事。 陳部長世凱:是。 洪委員孟楷:不管是撞到後車之後加速逃逸的情況,到北大國小,甚至第三個點以及到第四個點,撞到分隔島才停下來。 陳部長世凱:是。 洪委員孟楷:我們特別算了一下,這個距離有多長,你知道嗎?有將近四百多公尺。 陳部長世凱:對。 洪委員孟楷:換言之這樣的距離四百多公尺,整個又是直線,已經很難是單一的因素,他不一定是……當然高齡,有沒有可能他誤踩,因為就這位余男來講,他5年前也有肇事紀錄,而當時他太太的說法是他把煞車誤踩成油門,所以才會造成5年前的肇事紀錄,新聞上都有看到。那5年後發生那麼令人難過的一個意外狀況,我們現在來講,除了所謂的行人地獄要改善、工程要維護以外,軟體以及相關車輛主動行人防撞的部分是不是也應該加強?因為如同你現在講的,調整高齡駕駛的年齡,比照英國、日本,日本是70歲以上就要換照,對不對? 陳部長世凱:我們這一套系統是學習、參考日本,因為日本比我們更早進入超高齡社會。 洪委員孟楷:非常好,日本就有強迫要加裝防爆衝裝置,因為在車輛上面的防爆衝裝置的話,是不是可能就比較有機會降低今天這樣的事故發生?不然您看,從第一個點一直到第二個點、直線,尤其我們看到那個影片,甚至影片、行車紀錄器資料出來之後,很多人講根本沒有閃的空間。部長,請說明一下,日本有強迫加裝防暴衝裝置或防撞輔助系統等等,我們未來有沒有思考這樣的方向?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我所理解的是日本不一定有強迫加裝,但是我們知道他們有補助加裝這方面的設備,我們也來研議一下日本的做法,來參考他們模式。 洪委員孟楷:我現在得到的資料是高齡者的部分,日本是有強迫加裝。 陳部長世凱:他們有補助啦!我知道他們補助了九成,未來臺灣要不要也採取這樣的做法,我們來參考他們的案例。 洪委員孟楷:這才是治標、治本一起啊! 陳部長世凱:是,沒錯,這個我們會參考他們的…… 洪委員孟楷:部長,現在看到的狀況是,大家也都在講說是不是道路設計有問題,所以目前為止,根據交通部的瞭解,道路設計有沒有問題?如果道路設計沒有問題,那問題是不是就在車輛駕駛人的行為?不管他是肇事逃逸、心生畏懼,還是他故意,想要逃離現場、加速逃逸,或者是他年長,誤踩油門,其實任何理由都不構成理由跟藉口,因為3人已經天人永隔了。他的刑責讓檢察單位好好地去做釐清和調查,但我們現在要做的是未來怎麼樣防範,而我剛剛已經跟部長提到了,當日本或是其他國家都有針對車輛做防暴衝裝置的安裝,補助也好、強制也好,或者是對什麼年齡做要求,這才是配套啊!不然今天只是把75歲改成70歲,那未來呢? 陳部長世凱:不只是把75歲改成70歲…… 洪委員孟楷:是,我知道,但我指的是在車輛上面…… 陳部長世凱:委員,您說的車輛上面,其實我們現在對於新車在安全上面的限定是有的啦,有要加裝一些安全的感知跟安全的系統,這個都有,但是對於未來年長者駕駛的部分,使用中的車輛要不要補助或加裝,這個我們來研議。 洪委員孟楷:是不是一起在3個月內?您有講到3個月嘛! 陳部長世凱:是。 洪委員孟楷:是不是在這3個月內,除了把75歲改成70歲,還有相關的實地演練制度一起出來的時候,也把這個部分一起提出來? 陳部長世凱:科技防禦的部分,我們也在這3個月裡面來做檢討。 洪委員孟楷:國人在看!是,沒錯,部長,本席有看到520內閣當中,你的滿意度很高、負評最低…… 陳部長世凱:謝謝。 洪委員孟楷:本席當然就期待交通部長是專業,我每次都講,交通委員會開會,只要後面沒有攝影機都是好事,因為沒有發生事情嘛!但是現在發生事情,我們要做檢討,而你也提到3個月內會把相關配套拿出來,那我們當然希望連同你剛剛講到的,仿照日本、學習日本、參考日本的制度,日本有什麼好的制度,我們來學習,用在臺灣身上,讓臺灣能夠更進一步防止行人地獄、防止這樣的憾事再發生,可以嗎? 陳部長世凱:可以,這個部分我們來研議。 洪委員孟楷:3個月內提出來! 陳部長世凱:好,我們來研議,3個月之內來研議。 洪委員孟楷:召委,不好意思,我問一下數發部好不好?數發部黃部長,麻煩一下,2分鐘就好。謝謝召委。 主席:已經超過很久了,再1分鐘。 洪委員孟楷:好,謝謝。今天發言時間是5分鐘,但是有3個部會──交通部、數發部和工程會,都那麼重要。 黃部長,詐騙廣告抓不完!打詐指揮官520的時候希望跨部會阻詐,並且跟臉書高層面對面溝通。我要先請教這則新聞,警方說有移交15案給數發部審理並裁罰,所以兩個禮拜前在交通委員會這邊,本席有問內政部到底有沒有移交相關的案件,那天來的應該是次長,他說沒有收到,這不是事實吧? 黃部長彥男:是5月1日早上收到,我們是5月1日早上來備詢,所以是會議結束之後,回去才看到公文。 洪委員孟楷:這麼巧?就是剛好那一天。 黃部長彥男:是。 洪委員孟楷:沒關係,15案移給數發部審理並裁罰,請問目前進度為何? 黃部長彥男:我們這個禮拜一和檢警調開會,已經決定要裁罰,但是目前還在走行政程序。 洪委員孟楷:裁罰誰? 黃部長彥男:就是Meta。 洪委員孟楷:裁罰臉書? 黃部長彥男:是,Meta。 洪委員孟楷:為什麼? 黃部長彥男:因為必須落實實名制這一段,確實是由……因為剛剛講15個案子裡面有一個案子確實有資料不全的問題,再加上我們自己發現的一個案子,所以有2個案子目前已決定開罰,但是還在走行政流程,我們短期內就會公告。 洪委員孟楷:部長,本席實在不想講亡羊補牢,猶未晚矣,因為每天有多少個詐騙案件,而到現在,我們通過了打詐四法,2月才開始到位,結果4月、5月才從內政部移交案件到數發部,數發部又再一個月左右的時間,今天是5月21日,你說下個禮拜才要處理,預計5月底處理…… 黃部長彥男:不會那麼久。 洪委員孟楷:也不要講才2個案子啦,你說國人每天受到多少詐騙、一個月有幾百億的詐騙,結果現在說要開罰2案…… 黃部長彥男:那個…… 洪委員孟楷:但是有做是好事,可是我現在在想的是,如果連到現在打詐指揮官都說希望能跟臉書高層碰面…… 黃部長彥男:我們是從法律…… 洪委員孟楷:那我想請教,從過去到現在,我們都知道你的通報系統裡面九成的詐騙訊息來自Meta…… 黃部長彥男:報告委員…… 洪委員孟楷:到底我們跟Meta是多麼不對等的關係? 黃部長彥男:我們隨時保持溝通,後面也有我們的系統在溝通。剛剛講那麼多案子,為什麼只有查到這麼少?因為叫他們24小時下架,他們都有配合,所謂的實名制,15個案子裡面,他們也都有,但只有一個案子資料不全,這是我們要…… 洪委員孟楷:部長,您再看一下本席提供的這份資料所說的:「警方沒有人力能一天到晚去逐一檢視廣告」,其實這就是重點!我們一直講的是說,在詐騙廣告投放的時候,它就是源頭,源頭如果沒有管理的話,就會讓國人很容易接收到詐騙廣告,如果這些廣告都需要警方逐一檢視才去做通報,那就變成我們的警方或是我們相關政府部門的人是在幫Meta做管理、做廣告審查! 黃部長彥男:報告委員,我們用…… 洪委員孟楷:照理講,如果這是詐騙廣告的話,Meta公司要刊登這個廣告,就應該負責任,不管是它自己的內稽內控或是相關的法務查核,他們放任這個廣告出來,讓警方看到,警方看到的時候再通報你們,然後你說24小時內讓它下架,覺得這樣Meta就已經盡到企業相關責任…… 黃部長彥男:這個是我們的打詐專法裡面…… 洪委員孟楷:本末倒置嘛! 黃部長彥男:我們目前的法規是這樣子,以後要不要修法再說,但目前法規確實有24小時的下架期,而它是有符合的。但是我跟委員講,也不是完全靠警政署,我們用AI去掃描,每天詐騙這塊掃描到……就是過去這幾個月,我們大概下架了十幾萬筆。 洪委員孟楷:部長,你們的通報系統上線之後,我發覺一個很大的問題跟bug,根據你們的訊息處理流程,民眾檢舉或AI掃描之後給數發部,數發部收到之後再給各部會確認,不管這是公文往返,或者這是確認的過程…… 黃部長彥男:系統、系統。 洪委員孟楷:系統確認後再回來,然後再通知,這樣數發部是不是算一個總機?你們收案,然後再給各部會確認…… 黃部長彥男:因為…… 洪委員孟楷:時間關係,本席只建議,而且真的是強烈建議,新加坡2019年成立跨部會打詐中心,就讓各部會有專職人員進駐同一個辦公室,在同一個辦公室裡面,大家共同針對詐騙的訊息進行討論,這樣就可以縮短溝通流程,並且能夠及時通知社群媒體平臺做後續處理…… 黃部長彥男:報告委員,這個…… 洪委員孟楷:2019年人家就已經做了,到現在2025年,6年過去了,新加坡的打詐在國際上大家是認同的,大家也看到他們有實際的成效,我們能不能學習別人好的經驗? 黃部長彥男:我們會繼續改進,不過目前我們通報到各部會,他們的平均反應時間是1到3個小時,所以已經比過去進步很多了,當然還有改進的空間,我們會繼續努力,讓整個流程更順暢,更快速。 洪委員孟楷:部長,今天解凍,本席對於數發部該用的預算沒有意見,但是你最後的結語講的還是積極推動打詐工作,我們希望看到的真的是積極、看到的是專業、看到的是真的有決心要打詐,能夠部會整合、源頭管理,而不是直接放任,好嗎?謝謝。 黃部長彥男:好,這個我們會繼續努力。 主席:謝謝。因為剛剛洪委員提到有這麼多部門,因為今天有三十幾位委員登記發言,所以我們會尊重委員的發言,也請委員尊重主席必須控制時間。以後希望大家互相尊重,謝謝。 請李昆澤委員。 李委員昆澤:(9時54分)謝謝召委,請陳世凱部長、陳文瑞局長,還有伍勝園伍董事長。 主席:請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李委員昆澤:部長,新北三峽發生嚴重的傷亡車禍,社會大眾與受害者家屬同感傷痛,當然現在相關的肇事原因,不管是人為的因素、個人的因素,或者是車輛的因素,相關單位都應該要積極的調查,提早讓真正的真相對社會大眾有一個交代。 這一次事件當中,高齡駕駛跟換照制度成為社會嚴肅討論的一個焦點。關於世界各國主要國家對於這種換照制度,我來做一個基本的盤點。我們看臺灣、日本、韓國、美國、加拿大以及澳洲,其實我們目前的換照制度跟日、韓在體格測驗、認知測驗,就是檢查項目的部分,大概是一致的,但是在增加路考的部分、特殊的狀況,這個部分是有差異的。我請教一下部長,你的基本看法?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個部分也是大家都希望能夠加強的部分,所以在未來新的規範裡面,我們在道路考試的部分,針對有肇事紀錄者,我們就會增加路考的部分,就是除了講習之外,再增加路考的部分。 李委員昆澤:好,我們交通部目前公布的作法是換照年齡要從75歲下修到70歲,這個是要修法的。 陳部長世凱:是。 李委員昆澤:另外,強化的檢測項目,還有增加交通安全教育的課程,以及對有肇事紀錄者必須要增加實地駕駛訓練,我具體建議,我們應該要參考日、韓、美、澳等國建立分階段的換照制度,就是以不同的年齡,例如70歲到75歲或是75歲以上年齡差異,以及更重要的是否有特定違規項目,來建立不同階段的換照檢測項目,例如增加路考或是特定違規樣態課程,部長簡單說明一下。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我們確實應該分階段,至於細部的細則,以委員這個建議,我們在3個月之後會提出來。 李委員昆澤:另外有關ADAS,就是駕駛的輔助系統,我們應該協助民眾加裝這樣一個設備,交通部應該更進一步研議。在日本,他們有補助高齡者駕駛購買有ADAS系統的新車,這個部長也清楚。 陳部長世凱:是。 李委員昆澤:加拿大2025年開始也強制新車要搭載部分的ADAS系統,歐盟在一般安全法裡面,新車配備要強制加裝ADAS系統,對於這種先進的駕駛輔助系統,交通部的看法是如何?來,部長。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們跟歐盟其實是調和的,所以我們的規範跟歐盟是差不多的,也就是說,我們的新車都有加裝ADAS的系統,這個部分其實都有。 李委員昆澤:我們會要求高齡駕駛者處理這樣一個先進駕駛的輔助系統嗎?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其實新車的部分,現在只要買新車都會有。 李委員昆澤:高齡駕駛者? 陳部長世凱:高齡駕駛者的部分,我們現在看到他們駕駛的大部分不是新車,但如果委員這樣建議的話,我們就朝這個方向研議,也就是說,對於高齡駕駛者的補助部分,購買新車讓他有更好的科技系統可以防護。 李委員昆澤:首先是要研究各國實施的成效,我們再來討論是否有強制高齡者加裝的必須性。第二個,也必須跟社會做更廣泛的民意討論。另外,對於加裝這樣一個系統的費用,我們是否要給予補助?這個交通部都必須更進一步研議,也儘快向社會公布。 陳部長世凱:好。 李委員昆澤:另外就是有關於建立高齡者友善的出行空間,昨天我有看到交通部所作出的回應,65歲以上的長者繳回駕照可以提供TPASS的月票補助,另外也擴大針對65歲以上記點達到3次,或常見違規者,會加強關懷服務。這個部分我要提醒部長,高齡者自願繳回駕照補助TPASS,其實在雙北的大眾運輸使用率比較高,都有百分之三十幾以上,但是中南部都是個位數。 陳部長世凱:對,沒錯。 李委員昆澤:這樣的繳回駕照補助TPASS,成效恐怕不會太高,在中南部來說。 陳部長世凱:是,沒錯。 李委員昆澤:另外我是研議要更進一步,我們是否要提供每個月固定次數或是金額的公共小黃,就是說,這個補助金額是不累積的,用完就完了,或是沒用完,到下個月是沒有累積上去的,這樣一個公共小黃的補助對於中南部長者出門,會有比較實際的幫助,這個部分部長來說明一下。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第一個部分,自願繳回者,我們補助TPASS,這個部分我們會做。另外,委員剛剛所建議的公共小黃,尤其在中南部確實是有這樣的需求,我們來研議看看,看有沒有機會以不累積的方式提供這樣子的服務跟補助。 李委員昆澤:好。另外,不止換照的制度,交通建設也關係到民眾的安全,交通部報告有相關的,不管是路口行人安全設施的改善,或是校園周邊道路的改善以及公路局要進行路口的改善,或是行人穿越道退縮的改善,以及行人專用時相和及早開時相這樣的處理,希望都能夠全力的督促,儘快完成,部長簡單說明一下。 陳部長世凱:好,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我們儘量跟地方政府也好,或者是內政部也好,我們一起來努力,加速推動,民眾對於這方面的需求其實殷殷期盼,我們希望速度可以再更加快。 李委員昆澤:最後一項就是我們還要強化學區周邊道路的安全設施,對於強化學區周邊道路安全設施,我們必須針對學區周邊路段或是接送區沿線設置減速丘,然後針對學區周邊的行人穿越道設置庇護島,以及路口設置防撞路擋,協調有空間的校區,在交通動線以外的地方設置安全接送區或者是封閉的車輛禁行區,僅提供這些接送者進入。當然,我們交通部跟內政部有一個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計畫,內政部是負責校園周邊道路安全的設計改善,交通部有補助部分的經費,而且是交由各地方政府執行,這個要全力督促,部長來簡單說一下你的目標。 陳部長世凱:是,沒有問題。報告委員,都市計畫區內當然就是內政部跟地方政府大家努力,都市計畫區外,我們會補助一部分,我們會加速,這個部分其實是現在民眾特別關注的,尤其是通學廊道的部分,我們會加速進行。 李委員昆澤:部長在昨天的記者會有初步說明我們對三峽這樣一個嚴重傷亡車禍之後相關政策的改善,但是必須在更快的時間之內提出相關的細節說明以及具體的目標,讓社會大眾了解交通部對於學童安全、社區的交通安全,以及高齡駕駛議題,必須要有明顯的改善成效。 陳部長世凱:好,沒問題,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 請傅崐萁總召。 傅委員崐萁:(10時4分)謝謝主席。請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傅委員崐萁:部長好。賴總統520就職週年,蘇花鐵公路3天斷兩次,這真的是賴總統在就職一週年帶給花東人民最直接的成績單,這種痛苦指數飆高到無法言喻,一個人均GDP3萬5,000塊美金的國家,竟然連一條能夠平安回家的路都沒有,本席在這裡很好奇,民進黨政府這9年來到底為花東人做了什麼?本席在詢問,你們在旁邊不要這樣子嘛!到現在部長還不了解嗎?還需要你指導嗎?那他當什麼部長呢?我都還沒有問問題,你們就開始在講,講什麼?從去年0403大地震,台8線做了4個明隧道來防止落石,到現在為止,本席請教部長一下,針對台9線要如何回家?部長,短、中、長期計畫一個月內能不能到花蓮來,跟人民做個報告?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您剛剛所提到這個道路的狀況,跟人均GDP有多少不一定相關。去年4月3號的地震,委員也感受很深,因為您也在現場,經過了這一年多,其實有千餘次的餘震,那個路段確實也是相對脆弱,再加上最近時常有短時強降雨,所以有些土石流的狀況,所以這個不是政府不努力做,政府有努力做,但是這是一個天災,天災造成的結果,我們當然要努力想辦法克服,所以也跟委員報告,這3天斷了兩次沒有錯,但是公路局其實相當地努力,像昨天下午四點多斷了,八點多就馬上搶通;我們的鐵路也相當地努力,在前天雖然有中斷,但我們用12個小時的時間就已經搶通,今天早上也已經讓所有的車正常在運行,其實這個部分交通部都相當努力在做。委員,您剛剛所提到的,如果是台9線改善的計畫,我們會儘快提供短、中、長期……委員講得非常好,短、中、長期其實都要列出來,我們一個月左右跟委員報告短、中、長期的計畫。 傅委員崐萁:主席,本席今天有讓部長充分發言,所以時間上請斟酌,好不好?剛剛部長講得很清楚,公路總局的人以及鐵路局維修、搶救的工作人員,他們都非常的勤奮,都把自己的生命放在次要,而為人民趕快做好搶通道路的工作,那是第一線工作人員,他們做到他們該做的事情。本席現在請教的是,一個高層的部長、政策指導的部長,你做到了什麼?不要拿基層的工作人員,他用生命為人民疏通道路,當作你的遮羞布,本席請教的是政府的政策是什麼?為什麼讓第一線人員冒著生命的危險,你的政策在哪裡?本席問的是台8線要做明隧道,為什麼到現在為止,台9線明隧道要做幾個?要怎麼做?易崩塌路段一年一千多次餘震,本席不了解嗎?你的應對政策是什麼? 陳部長世凱:改善的計畫都有在做。 傅委員崐萁:臺鐵鐵道就在邊坡旁邊,一場大雨路就斷了,這現在已經是生活的日常,但你身為一個高層,你的政策是什麼?為什麼永遠要讓基層搶救的工作人員冒著生命危險?這是上位者的失能,才讓第一線的人永遠在那裡做這麼危險的搶救工作。一個月提出計畫,謝謝部長,剛剛講了一個月。 本席剛剛才問你一個很簡單的明隧道,本席講了多久?下面該做涵管、該做排水,這些都可以去做,現在蘇花公路已經老生常談,本席在交通委員會從來沒有去強烈質疑你的專業性,但是你起碼要有協調性,當大家提出這些民間的痛苦指數以及解決的辦法,你起碼要予以尊重,應該把所有交通部下面的主管單位做一個協調。本席就照您剛剛說的,你們很努力,那本席請教一下,蘇花改跟蘇花安,蘇花安什麼時候要動工?根絕的源頭就是蘇花安什麼時候要動工?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目前都還在審議當中。 傅委員崐萁:在哪裡審議? 陳部長世凱:目前在行政院審議。 傅委員崐萁:行政院什麼地方審議? 陳部長世凱:在行政院審議當中。 傅委員崐萁:國發會已經送出,到了卓榮泰院長辦公室桌上,在卓榮泰院長辦公室桌上審議多久了?幾個月了? 陳部長世凱:目前還在審議當中。 傅委員崐萁:幾個月嘛?到行政院多久了?不知道,這基本流程怎麼會不曉得。 陳部長世凱:委員,現在還在審議當中,審議過了我們會儘快動作。 傅委員崐萁:對,所以本席請教你,政府的流程是公開的,有什麼好懼怕的呢?審議流程到哪裡不曉得,行政院哪裡?行政院誰可以來審議?國發會已經送出了。 陳部長世凱:委員,您剛剛說的,我們需要有協調,在這段時間,這3天您可以問一下花蓮的鄉親,您自己也有搭到,我們在疏運整體的計畫也很快速啟動,3個小時之內就啟動,您要到臺北也都沒問題,您是搭接駁火車,不是嗎? 傅委員崐萁:本席現在請教的是蘇花安,不是本席也有搭到…… 陳部長世凱:蘇花安我們會加速研議。 傅委員崐萁:本席確實有自己上網訂到機票,但是到了松山機場時有更急迫、有需要去醫院的人,本席昨天晚上把座位讓給他們,我也沒有搭,所以今天在這裡。本席現在再一次請問,蘇花安的進度到哪裡?在行政院的哪一個人的辦公桌上? 陳部長世凱:我再一次跟委員回答,它現在在行政院審議當中。 傅委員崐萁:好,本席讓你看一下顏色不同,結果大不同,蘇花改行政院99年2月8號核定,100年1月29號動工,花了11個月;蘇花安108年12月20號核定,到現在還躺在行政院,5年多了,5年5個月了,什麼時候要動工?講不出來。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審議完畢之後我們會加速動工。 傅委員崐萁:蘇花改已經做好了,所有地質調查、湧水通通都很清楚,第一段做完了,第二段是延續的,第一段經可行性評估核定到動工共11個月,第二段現在已經核定了5年多,所以不是你的層級可以負責,所以你不敢回答是嗎?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蘇花安跟蘇花改的複雜度其實相當的不同、內容也相當的不同,所以所需要的時間當然也就不一樣。 傅委員崐萁:本席就直接講明,就是你不了解嘛!所以才講這種外行的話。 陳部長世凱:並不是不了解。 傅委員崐萁:沒有關係。 陳部長世凱:委員,您也不是工程專家吧? 傅委員崐萁:你外行沒有關係,但是所有工程單位都已經核定的東西,不要到部長嘴上,交通部自己都已經送出去,你現在再來講很複雜。本席說從行政院核定可行性研究到現在…… 陳部長世凱:您剛剛說的歷程5年,那就是因為複雜。 傅委員崐萁:行政院核定可行性研究,核定之後,蘇花改國民黨政府執政11個月動工,蘇花安11個月…… 陳部長世凱:內容不一樣。 傅委員崐萁:好、好、好,沒有關係啦!你再狡辯,沒有關係啦!本席在這裡……只要選前是一張臉,選後是一張臉。我們看一下「西高鐵、東快鐵」,2020蔡英文總統參選政策白皮書,然後在你任內,在你手上正式跳票,選前山盟海誓,選後你家的事,現在也沒有「西高鐵、東快鐵」。再過來是前瞻計畫,花東雙軌在8,400億的前瞻裡面收了269億,最後只用了62億,消失了207億,所以選前……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公務預算一樣有支出,沒有消失。 傅委員崐萁:本席當然知道公務預算,不要再狡辯嘛!本來就應該是交通部公務預算做的嘛! 陳部長世凱:所以一毛錢都沒有減少。 傅委員崐萁:然後你把它納入前瞻8,400億,說3%用在花蓮,8,400億的前瞻,那請問前瞻為什麼不用在花蓮?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幾年交通部跟中央政府…… 傅委員崐萁:你不要再強辯…… 陳部長世凱:已經在花蓮用了三千多億。 傅委員崐萁:你要把你的協調性拿出來。再過來,前瞻消失了207億,選前山盟海誓,選後你家的事。花蓮7個危險平交道納入雙軌,從蘇貞昌院長、陳建仁院長到林佳龍部長、王國材部長,因為那是危險平交道,而不是城市的縫合,跟嘉義、跟宜蘭完全不一樣,那是危險平交道的解決問題。中央行政院院長、交通部部長再三表達由中央納入,由中央概括承受,現在你不能說陳金德一句話,整件事情重來,這就是選前一張臉、選後一張臉,選前山盟海誓、選後你家的事。 本席讓你看一看到底這個政府有沒有良知、良能,你看一下昨天花蓮是什麼樣子!看看是什麼樣子!看看是什麼樣子! (播放影片) 傅委員崐萁:這樣的路能走嗎?這樣的路能走嗎?要讓我們公路總局的工作人員多麼的危險,上位的人無知無能,一線的工作人員多麼危險,他們的生命財產,他們的生命誰來保護?用路人的安全在哪裡?這還是一個政府、還是一個國家嗎?人均GDP三萬五,三萬五代表什麼?人均GDP三萬五美金代表什麼?代表這是一個已開發的國家,這種路要叫人走?這種路要叫人走? 陳部長世凱:委員,這是天災,第一時間我們工務局所有的人很努力…… 傅委員崐萁:天災釀自於人禍,該有的防範措施早就該做好,早就應該做好。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去年的地震您忘了嗎? 傅委員崐萁:本席忘了什麼事? 陳部長世凱:地震很大耶!這樣子的天災,我跟您報告,我是來自中部,中橫在二十幾年前,經過921到現在二十幾年…… 傅委員崐萁:本席現在告訴你,你該做的事情不是在這裡狡辯。 陳部長世凱:我沒有在跟你狡辯。 傅委員崐萁:本席開宗明義就告訴你,台8線能做的事情,為什麼台9線不好好地去規劃明隧道?我都講得這麼清楚,本席好好的、再三的明隧道講了多少次…… 陳部長世凱:委員,你跟我都不是工程的專業,我們尊重工程專業,讓他們規劃,不是我們講一句話,明隧道就是明隧道。 傅委員崐萁:本席就是請教工程專業的專家,他們告訴本席的,還在這裡狡辯。 本席再請教一下,剛剛幾個部會在講,包括交通部,說業務費沒有,因為凍結,水電費都繳不出來,講了很久…… 主席:傅委員,時間超過很久了。 傅委員崐萁:我1分鐘。講了很久,本席請教一下陳世凱部長,今天是幾號?幾月幾號? 陳部長世凱:5月21號。 傅委員崐萁:好。立法院什麼時候會期開始?什麼時候開始?立法院本會期什麼時候開始的? 陳部長世凱:日期我沒有記得很清楚。 傅委員崐萁:2月就已經開始了,今天5月21號,你們三個多月才把解凍案送來,你在演哪齣啊?你們真的有這麼迫切、這麼危急,水電費繳不出來嗎?為什麼不早點送來呢?為什麼不早點送來呢?這麼簡單的道理,你在演哪齣啊? 陳部長世凱:委員,因跟果要講清楚。 傅委員崐萁:什麼叫因跟果?你做你的專業工作就好,你覺得應該要解凍,你報告就應該送來。 陳部長世凱:委員,您剛剛一直在希望花蓮多一些建設跟預算…… 傅委員崐萁:你不要老是搞一些政治的動作,不要在這裡…… 陳部長世凱:您也在主導刪預算跟凍預算,現在又再怪我們太晚送解凍案。 傅委員崐萁:交通部比去年多多少預算?你在院會講說多了389億,刪什麼預算啊!你多了389億,比去年多,不要在這裡演,好不好? 謝謝主席,本席還是要跟主席商量一下,過去225席立委的時候,我們可以問到晚上5、6點,6、7點,本委員會10加2,非本委員會10分鐘,225席的時候,現在113席4分鐘、5分鐘,尤其地方發生這麼重大的事情,我要請主席見諒,我必須要表達,好不好?謝謝。 主席:好,謝謝。 我們請魯明哲委員。 魯委員明哲:(10時21分)謝謝主席,有請我們陳世凱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魯委員明哲:部長,呼吸有沒有緩過來?呼吸幾下再開始。 陳部長世凱:沒問題,已經深呼吸3次了。 魯委員明哲:我想直接進入最近大家非常關注的問題,因為其實車禍、車撞車相關一些事故,在整個臺灣是滿多的,最近連續3天發生了包括行車紀錄器、各式的影片在網路上不斷地流傳,讓我們全民覺得非常非常憂心,尤其是行人的部分。所以我簡單來說,近日從5月18號到520,一天一起,在網路盛傳的影片包括行人,甚至有一些在店面,我沒有出去走,我在店面吃個早餐,5月18號在花蓮市的早餐店,一輛車衝進去,13人輕重傷,駕駛47歲;5月19號在新北三峽,在國小前面3死12傷,哇!那個車速真的是非常快,讓大家都覺得這真的太離譜了,駕駛78歲;昨天520發生在臺南玉井,很多影片、新聞也出來了,造成了1死1傷,在玉井的老街,駕駛38歲。 我這樣列的意思,事實上跟部長昨天在談的,其實有一些車禍的狀況,有時候高齡可能是一個因素,但有一些其實跟年齡沒有關的,一些駕駛的行為、觀念,甚至車輛因素,甚至道路設計的因素,所以看起來這3個,尤其在報章媒體披露後,第一個,有疲勞駕駛,甚至玉井的是不是有癲癇,這個我們都還不知道,有待查證,但是我覺得不同類型的這個部分,有關於不管是犯罪違法、理賠的部分,我覺得主要是檢警他們會處理,而我們的交通部門針對這麼慘痛的經驗,有沒有我們能夠做的,是我們要去處理的問題?花蓮市的案例是不是疲勞駕駛,個人駕駛的因素是什麼? 520的玉井,玉井老街坦白講是很美的地方,這麼多的客人、遊覽車到那邊去逛街,但那邊的狀況是連人行道都沒有,影片很清楚,其實一半人是走在車道上面,這種狀況就是說,駕駛當然不對、不夠小心,可是我們要求一個觀光區只能呈現這樣的水準,或是說對於行人的保障,我是覺得我們可以去做一些事情,因為很多老街有騎樓,但是騎樓為什麼不通呢?我現在針對於中間這一項,因為昨天我有聽到部長昨天有講4個方向,你再說一遍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們其實有幾個方向在做改革,一方面,我們將年齡下修到70歲,您所關心的大概是年長者駕照的換照問題,第一個部分是下修年齡。第二個部分是加強測驗的項目,包含他對於危險的認知測驗,還有一般的認知測驗,並且強化他的安全教育的課程,我們希望他能夠參加講習至少半天以上,這個部分是加強測驗的項目。另外是針對年長者,如果年長者的年紀已經很大了,我們會鼓勵他可以繳回駕照,不要再開車。如果是這樣的話,對於公共運輸的補貼,我們也會提供TPASS的補助。另外,關懷的對象我們現在就可以馬上啟動,不用等修法,現在針對時常違規或事故的第一當事人就會啟動關懷,甚至是協助他怎麼安全駕駛。 魯委員明哲:好,因為我聽到你的方向其實有兩項,包括在取得駕照的時候要更為嚴謹,這是沒有年齡限制的,反正大家取得駕照,可能有比較年輕的…… 陳部長世凱:對,這是對整體駕照的改革。報告委員…… 魯委員明哲:有違規回訓也是沒有年齡之分的,對不對? 陳部長世凱:這個沒有年齡限制的問題。 魯委員明哲:所以你昨天提出來的政策是全面向的。我們就5月19號大家最關注的,幾個孩子的未來就這樣沒有了,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當然,駕駛人現在自己可能也昏迷,在還沒有辦法講清楚的狀況之下,就目前初步來看,如果沒有酒駕、沒有毒駕,然後車輛的問題不知道,道路看起來有沒有什麼問題?除了這個之外,駕駛的因素,我覺得現在媒體披露的部分,作為政策,未來可以考量一下。 陳部長世凱:是。 魯委員明哲:第一個,我們目前蒐集到民眾的訊息是,他是違規的慣犯,甚至像下面的這張圖,他會停在人行道,我不知道那是不是他固定的車位,還是上次5年前出車禍的情況?像這樣的情況,未來會不會在你回訓的範圍?我不知道要什麼樣的車禍才要回訓。再來,他是不是高齡駕駛?他在前一個路口就已經迴轉倒車,這是不是肇逃還要查。最後一個,可不可能是任何一個身心因素?這個我說不準,是不是他發生了什麼事,或是心裡是不是有看到路就要罵人的那種症狀,這種情況我覺得也需要調查,但是這中間有很多因素,我覺得有些政策是不是不需等到發生的時候,也許可以偵測到這個部分。 我現在請問你,第一個,目前高齡駕駛換照,你們現在預計,因為是明年所以現在預計從75歲下修到70歲,這是列管年齡的部分。我們看到其他的國家,有從65歲開始,當然也有70歲的,像韓國可能65歲就開始……大概70,在臺灣下修符合一般的標準。但是第二個,你要不要一併考量?因為你現在還沒有……還要繼續考量,換照間隔的年限就是從70歲起每3年換一次,然後是80歲,像丹麥可能到80歲以上每一年就要去換一次,因為可能身體的變化會更大,這部分你們會不會去考量?間隔的年限你們會不會一併考量?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們認為間隔的年限要分級,以年齡分級,這個部分我們會細部去討論,怎麼樣年齡的分級是比較合理的,我們也會跟醫學單位大家一起諮詢。 魯委員明哲:我也建議你們要分級一下,這個要參考一下。第三個是換照檢測的嚴謹度,因為時間不夠我就直接說了。 陳部長世凱:好。 魯委員明哲:以目前來看,因為你們要改變嘛!目前第一個是基本的體檢,對此我問了幾個單位,包括公立醫院,包括衛生所,還有部分的特約診所。目前就是基本的身高、體重量一量,視力上有沒有色盲、辨色力、聽力、血壓,大概就是基本的SOP檢查一遍。其中有一個是我們法令規定的,是不是有重大疾病。我就問了一下衛生所,哇!我的天吶!對於重大疾病要怎麼去檢測?因為有些人沒有拿到重大傷病卡,但可能不見得適合駕駛,他其實是沒有辦法,他說我只能去看,目前的部分是只能去看。這個部分能不能增加這種東西,不管是身、心的疾病,我覺得你們要一併考量。 第二個,認知功能測試的部分,三個部分我就不要再重複了,目前的情況總分是22分,你只要拿到10分及格,OK,出去開車就可以再開3年。哇!如果我們考試只得45分,給他看10張圖,只要記得3張就OK、及格,這個部分從民國106年到現在,7到8年的時間,這個部分我覺得你們要去思考一下,尤其你現在要加入危險認知,對不對? 陳部長世凱:對,是危險感知測驗。 魯委員明哲:但是我對危險感知測驗真的要給一個良心的建議,不要再公布題庫了啦!就是時鐘大家練了一天,然後來這邊畫給你看,其實對啦!是有意義啦!你好歹穩穩地照抄也要抄得出來,我理解啦!如果連抄都抄不出來就太危險了!可是針對危險感知,對於一個臨時性的,看的是他的臨場感,你不要又給題庫去練,我覺得總要有一、兩項……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們有現場測試他反應速度的方式。 魯委員明哲:會不會有題庫啊? 陳部長世凱:那個不會有題庫啦! 魯委員明哲:真的嗎?你現在全部都有題庫喔! 陳部長世凱:這個部分我們會…… 魯委員明哲:再來,有關危險感知的部分,現在的檢測以桃園市113年為例,總共有8,311人去特約醫院檢查、體檢,做認知測驗要去特約醫院,他們的服務可能比較好,至於公立醫院跟衛生所等公家單位大概只有7.3%,這是現況,所以你現在的意思是,在決定政策的時候,到最終的執行者,以目前來看,有九成都是到特約醫院,假設要有一些相關的設備、相關的場域,如果是要的部分,請你要把這個併入政策。 陳部長世凱:當然,我們會一併考量。 魯委員明哲:最後一個問題請部長或司長回答一下,是不是認知功能測驗一定要做? 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一下,其實這套認知功能測驗基本上就是失智的檢測方式,這個在70歲以上的部分,失智的風險是必須要考量的,但是我們在3個月裡面,針對整體體格檢查項目還有這個部分,我們整體會諮詢專業醫學會的意見。 魯委員明哲:因為今天最主要是你們要作一個決策,我才針對高齡提供一些完整的建議給你們思考。我覺得現在你們的法條,很多人都以為幾歲要透過立法院修法,其實並不是,道交條例第七十九條第一項就授權給你們交通部跟內政部,訂定相關車輛要怎麼去弄、駕照要怎麼換,那些都是你們內部的規則,你們部、行政院通過就可以了。這個部分在過去幾年你們是怎麼去做的,我不清楚,但是你們定的這個規則第五十二條之一跟第五十二條之二,尤其是第五十二條之二是針對普通駕照,我們在談的不是職業的,對於普通駕照你們有很明確的規定,你現在講感知功能測驗,在這個測驗裡面要加什麼危機的概念? 陳部長世凱:危險感知。 魯委員明哲:危機感知嘛!那我可以不測啊!如果你法條……我不要啊!我不要選這一項啊!因為你法條規定得很清楚,做認知功能測驗或提供未達失智症中級的,也就是說,你回去再加100項,我就不做你這一項。我的意思是說,如果法條你都沒有去調整,他可以選A或者B,但我事實上真的滿擔心的,現在一般的駕駛,你們的概念是只要沒有中度失智症就可以,但這到底符不符合?我希望你們跟專家學者針對現在的交通環境再去……這是他們本身團體的關懷,如果是輕度會有什麼症狀,包括遺忘、包括誤認、包括迷路、包括情緒轉變、暴躁、猶疑不定,可是現在這個我們不管了,你即使是輕度也一樣可以換照,只要沒有中度就可以,而且如果沒有拿到中度證明的話,也不用去做認知功能測試,甚至是這個部分。我覺得在法條上面,你們就自己規定,不用通過我們,是不是可以完整考量?部長你說一下。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您對這個部分的提醒很好,我們未來在修定整套方案的時候,一定會讓它能夠完善,不要讓大家有選擇,可以選擇這個、選擇那個,這個在法條上面該怎麼防範,我們會來注意。 魯委員明哲:好。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主席:等一下林俊憲委員質詢完,我們休息,休息之後開始開會時就處理臨時提案。 現在請陳素月委員。 陳委員素月:(10時34分)謝謝主席,請主席邀請陳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陳委員素月:部長早安。我們看到前天禮拜一下午,在三峽北大國小前面有一輛車子疑似暴衝,造成3人死亡、12人重傷的重大車禍事故。這個車禍事故傳出之後,當然舉國譁然,因為看到兩個小學生年輕的生命就這樣消逝,真的是讓人非常地不捨跟難過。肇事者是一位78歲的駕駛,也讓大家對於高齡駕駛有一些關注。確實我們也看到有關道安的統計,在高齡者發生車禍事故的數據確實是增加的,我記得在上次委員會報告的時候,部長有特別報告目前交通事故是下降的…… 陳部長世凱:整體來說是下降的。 陳委員素月:對!整體數字是下降的,但分別以統計數字來看,高齡者發生車禍事故造成死傷卻是增加的,當然也讓我們對高齡者的交通安全,包括駕駛,有特別的關注跟檢討。我們也看到部長昨天傍晚特地召開記者會,針對高齡駕駛有一些精進的方案,是不是請部長再簡單說一下?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確實對於整體的駕照管理,我們都要做一個精進的努力,其實社會現在比較關注的是高齡駕駛的部分,就像委員剛剛所提到的,這個部分我們會在3個月之內提出更細緻的方案。初步來說,我們比較會學習跟參考日本的經驗,因為日本比臺灣更早邁入超高齡社會,他們高齡駕駛的問題也是相當受到社會的關注。對這個部分,第一,我們把換照的年齡降到70歲,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我們加強他的測驗項目,包含認知測驗,那是過去就有做,我們現在要加強講習,教育講習的部分至少要半天,另外,危險感知也是我們未來會加進來的,還有年長者四肢靈活度的測試,這也是未來我們會加強。另外,您跟我都來自中部,有時候我們的地方比較鄉下,老年人有需要公共運輸的時候,他如果願意繳回他的駕照,不要再駕駛,如果他年紀比較大、不適合駕駛,繳回他的駕照的話,我們針對TPASS公共運輸的補助也會做,我們來自比較鄉下地方,有些地方需要幸福小黃、幸福巴士,我們也會加強協助。 陳委員素月:公共運輸當然都必須有配套。 陳部長世凱:對,要把整個配套做起來。 陳委員素月:畢竟對於比較偏鄉的地方,高齡者如果有駕駛能力的話,他們還是有這個需求。 陳部長世凱:對,還是有這個需求,我們還是要幫他們。 陳委員素月:我們看到各國其實對高齡駕駛一樣有比較嚴格的管理辦法,針對在三峽發生的這個車禍事故,事後也有網友挖出這個肇事者劣跡斑斑,也有前科,他之前就有不良的肇事紀錄,駕車衝撞上人行道,撞傷婦女跟嬰兒車。針對這種有重大違規紀錄者,在換照的時候,我覺得應該要特別嚴格。我們看目前的辦法,我國好像沒有針對這個部分有特別的要求……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們未來改善的方案裡面有。 陳委員素月:日本對有肇事紀錄者要特別經過駕駛能力的測驗。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我們未來也會加進來。 陳委員素月:對,我覺得這項就非常地好,這個也是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 陳部長世凱:是、是。 陳委員素月:另外,這件是高齡駕駛,昨天又發生一件臺南玉井暴衝的車禍事故,也讓我們感覺在路上好像真的危機重重、沒有什麼安全感,這部分也值得我們全面檢討。除了高齡駕駛之外,對於駕駛的監理,其實之前我有關心過藥駕的部分,有一些疾病或者是因為感冒吃了藥之後,可能造成反應能力會比較緩慢,這部分是不是未來我們也要加強?這部分應該要跟衛福部配合,就是說…… 陳部長世凱:是,我們要跟衛福部溝通,看大家怎麼一起協助。 陳委員素月:對於生病、剛好有服用某些藥物的時候,是不是在藥袋上要特別強調不宜駕駛?這些車禍事故我們還是要再回歸4E的觀念,就是教育、監理、工程設計及執法,這個都是要全面去配套的。 陳部長世凱:是,各個面向都要努力。 陳委員素月:不能只就單一個問題去解決那個問題。 陳部長世凱:是、是,沒有錯。 陳委員素月:我覺得這也沒辦法全面解決,所以可能要全面檢討,就這兩、三天的車禍事故,除了對高齡駕駛的監理再更精進之外,像昨天的暴衝事件,是不是因為他有慢性病的問題,這也涉及到另外一個用藥的問題,還有在車輛設備上,好像日本有補助高齡者去裝置反暴衝的裝置。 陳部長世凱:對,他們是用補助的方式。 陳委員素月:可是我覺得這個裝置也不一定限於高齡駕駛,是不是這部分也可以普及落實到所有的車輛?就像剛剛李昆澤委員有提到ADAS輔助駕駛部分,不曉得部長的看法如何?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其實ADAS的系統,在112年之後應該新車的部分,我們跟歐盟是一樣同步規定,也就是新車現在都有,現在大家比較關注的其實是開舊車的年長者有沒有辦法加增,這個我們來研議看看,因為每一國處理的方式不太一樣,我們參考別國的模式,然後我們自己想辦法看要怎麼加強。 陳委員素月:對,像這種車輛設備的加強,可以不限任何類型的駕駛人,讓車輛駕駛更安全。 陳部長世凱:是、是!現在新車都有。 陳委員素月:對。在工程的部分,可能就是針對校園附近的工程、道路設計,是不是要再去加強、再落實?這都是值得我們再去深思、檢討的部分,謝謝部長。 陳部長世凱:是,謝謝委員。 主席:我們請林俊憲委員。 林委員俊憲:(10時42分)感謝主席。本席邀請交通部陳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林委員俊憲:部長好。這幾天大家都在關心發生在新北市的重大車禍,它是發生在一所學校附近,是不是? 陳部長世凱:對!它是在學校附近。 林委員俊憲:從剛剛到現在,以及交通部在事件發生以後所宣布的,我們通通都是針對駕駛人,我們不希望這種悲劇再發生,但交通部目前所提的對策都是針對駕駛人。第一個,我們希望儘快調查出真正肇事的原因,是真的因為年紀太大嗎?是生理的因素嗎?還是心理的因素?其實你也不瞭解啦!每一個人的身體狀況不一樣,跟年齡又不一定直接相關,對不對?還有就算你年輕一點,也會胡亂開車啦!隨便開車的都有啦!你可以訂一個法規,就可以減少胡亂開車的嗎?當然希望可以降低,但不可能完全沒有,所以我今天要跟你討論的是另外一種不一樣的看法,就是我們要把路口設計好、把道路設計好。你沒辦法避免隨便開車的,但是對於政府該做的,我們把道路弄好的話,絕對可以大幅降低悲劇發生啦! 陳部長世凱:對。 林委員俊憲:你知不知道這發生在學校附近?交通部把學校附近定義為什麼區,你知道嗎?你可能不瞭解。2023年那時候你還沒來交通部,叫作通學區啦!交通部訂學校附近150公尺以內的道路都叫作通學區,以前學校附近的通學區是哪個部會在規範?內政部。 陳部長世凱:內政部。 林委員俊憲:有的是交通部,所以很亂啦!後來交通部在2023年頒布一個校園周邊人行空間改善參考指引,整合很多單位的意見,我覺得這個指引針對學校周邊是目前寫得最好的、最完整的,只可惜指引就是指引,你沒有強制力,就新北市這個悲劇發生,我們要去檢討,不是只有檢討駕駛,說他幾歲、太老了,以後駕照要換要怎樣、怎樣,你要檢討為什麼既然是學校,老師、學生、家長都會有很多人在那邊出入,道路安全有沒有按照一定的規範來做?臺灣道路交通相關的規範大部分都抄日本,日本的經驗好,我們當然要學習,日本也有類似規範校園周邊,就設定為一個特區,即通學區。所以要有什麼樣的措施?第一個,絕對會有物理性的設計來降低車的速度,譬如交通部訂定學校150公尺以內都是通學區,日本就讓道路的顏色不一樣,讓駕駛開車開到這裡,就知道我來到學校旁邊了;第二個,它會有物理性減速的設計,讓車要開也開不快,因為在通學區,交通部的設計是規範時速30公里而已,最高到50公里,時速到30是要怎麼開?很容易超速嘛!你就要有一些物理性的設計,車才沒辦法開太快,對不對? 陳部長世凱:對。 林委員俊憲:甚至斑馬線,因為孩子身高比較低,斑馬線是墊高,讓孩子過馬路的時候,駕駛可以看得到,這都是通學區特殊的設計,甚至道路故意做得有點歪,讓你開不快,學校圍牆邊的道路,你看這是日本人的設計,你要學日本的就要學好,學人家的長處,日本把學校周邊的道路顏色弄得不一樣;第二、還有一些減速丘讓你開不快;像這個道路的路彎很明顯有稍微設計一個彎度,讓孩子、家長頻繁進出的地方,速度沒有辦法加快。今天大家都在檢討駕駛,不是老人就身體不好、不是老人就亂開車,什麼年紀都會亂開車,政府要把該做的事情做好啦!交通部竟然訂出「校園周邊人行空間改善參考指引」規範通學區怎麼做,那縣市政府為什麼不做呢?新北市政府很明顯的嚴重失職,很多地方政府啦!我相信不是只有新北市而已,所以交通部應該利用現在民氣可用,針對這些縣市政府,你應該開一個專案會議檢討通學區,因為學校周邊最危險,任何國家交通規範最嚴格一定是在學校附近,因為學校一定有小朋友、家長、老師,所以你要把各縣市政府叫來。 陳部長世凱:是。 林委員俊憲:大家要依照規範來做,因為你訂的只是指引而已,不然你把它提高位階到行政命令,檢討對各地方政府的補助,把通學區做好,我就把錢給你嘛,是不是這樣?部長,你的看法呢?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目前內政部國土署其實也有這麼做,他們對於地方政府來要求或申請通學區的整體改善計畫的補助裡面,都有把所謂物理改善的部分列入重要要執行的…… 林委員俊憲:問題是地方政府也沒在做。 陳部長世凱:對,我們只能儘量要求…… 林委員俊憲:我再給你看這次發生車禍地點的照片,你看人行道完全沒有物理性的阻隔,所以才會去撞到,你看它是做半套的通學區,它的斑馬線顏色不一樣,對不對? 陳部長世凱:是。 林委員俊憲:問題是它沒有任何安全維護的物理性設計嘛,這完全沒有啊!這就是隨便交差了事嘛! 陳部長世凱:是。 林委員俊憲:我們再看下一張照片,你看標線型的人行道,就是畫在地上當作人行道,如果沒有物理性阻隔,很危險的啊! 陳部長世凱:對,物理性阻隔的部分,內政部國土署最近也會研議這個問題,未來對地方的這些改善,會把物理性做加強…… 林委員俊憲:那你們就趕快利用這段時間,縣市政府會乖乖做的時候。 陳部長世凱:是! 林委員俊憲:趕快去做出該做的事情啦! 陳部長世凱:好。 林委員俊憲:另外換照,現在你說檢討老人,確實我們對老人駕駛……部長,你自己也有說到,因為臺灣是高齡化社會,臺灣的老人駕駛會快速的增加,現在一百八十幾萬嘛,10年後就變280萬,10年內會增加100萬70歲以上的老人駕駛,所以對於老人駕駛,日本針對地方有做很完整的政策規範。 陳部長世凱:是,沒錯。 林委員俊憲:臺灣都抄日本,那你就抄好。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目前就是學習日本。 林委員俊憲:還有全世界駕照沒有在換照的,我看臺灣是很少數國家之一,你知不知道我們幾歲考駕照?18歲。 陳部長世凱:18歲。 林委員俊憲:好,目前規定幾歲換照?75。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有效期限都五十幾年,這個確實是…… 林委員俊憲:75歲,所以如果我18歲考上駕照,我到75歲才需要換照,我怎麼會去看一些新的交通規則? 陳部長世凱:是。 林委員俊憲:這當中漫長的五十、六十年有什麼新的交通規定、號誌、標線,除非他有在注意,不然都不知道,18歲考過一張駕照用到75歲,就算你降到70歲也是很久,對不對? 陳部長世凱:沒錯。 林委員俊憲:18歲考過到70歲,你才可能有機會去碰觸到新的交通規定,還是一些新的號誌,坦白說,我們可能開車機會比較少,你現在當部長,沒什麼機會開車,你自己注意看看路邊,有的標線、號誌根本都看不懂,跟你以前考駕照時早就天差地遠。 陳部長世凱:是,沒錯,改變很大。 林委員俊憲:所以日本的駕照有分級、分色,它有綠色駕照、藍色駕照、金色駕照,細節我沒時間講,你不要因為一個車禍就頭痛醫頭、頭痛醫腳。 陳部長世凱:當然。 林委員俊憲:你如果要訂換照制度,你就把它訂好,日本換照不是只有認知測驗,看一下交通規則,不是這樣啦!日本還有實車測試,甚至有專門設計給老人開的車輛,你看日本規範到這麼細,叫做輔助車輛限定駕照,不是剛剛立委問你,你回答的輔助駕駛電腦系統,不是,這種車就是專門設計給老人開的,它的煞車系統、它的加速系統,它的警示系統都特別經過設計,而且任何人都可以持有這種駕照,不一定是老人,但持輔助車輛限定駕照的人,就只能開這種輔助車,不能開一般的車,因為一般車設計的性能跟這種輔助車安全性都不一樣。 陳部長世凱:是。 林委員俊憲:因為不是所有地方都有TPASS可以坐。 陳部長世凱:對,沒錯。 林委員俊憲:像我們臺南鄉下的老人,你要叫他去哪裡坐捷運?坐公車就很困難了,所以像這種輔助車就可以用,而且開不快,總比摩托車還安全,對不對? 陳部長世凱:對。 林委員俊憲:而且它的安全設施很多,駕照是特別的。如果你要分級換照制度,我希望你能訂整套的出來。 陳部長世凱:好,我再思考。 林委員俊憲:我認為全世界目前對老人駕駛最先進的規範就是日本,因為日本的老人化是世界上最嚴重的。 陳部長世凱:是。 林委員俊憲:現在臺灣比日本還嚴重,所以這方面我們要趕快追上來,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好,我們再研議。 林委員俊憲:部長,辛苦啦!這個一定要做好。謝謝部長,感謝主席。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主席:好,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0時53分) 繼續開會(11時4分) 主席:現在開始開會。等一下時間的掌握,我們時間到了就響鈴,每隔一分鐘再響鈴一次,也請質詢的委員能夠控制一下時間。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請議事人員一併宣讀。 一、 案由:本院委員廖先翔等人,鑑於中華民國114年5月19日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民小學前發生高齡駕駛汽車失控暴衝,釀成學生及家長多人傷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於是高齡駕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問題又再度浮上檯面。爰請交通部通盤檢討現行高齡駕駛管理機制以及高齡者叫車津貼補助方案,包括高齡駕駛換照時增訂可測出其駕駛及反應能力的機制、增加誘因鼓勵長者繳回駕照,並提出配套保障高齡者的基本移動權。在一個月內提出報告及行動方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我國65歲以上人口已達19.18%-2025年將突破20%,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同時,公路局統計75歲以上持駕照者約60.8萬人,雖換照率提升至91.4%,但高齡駕駛肇事件數仍舊突破5萬件且逐年攀升。因此僅靠『75歲換照』其實並未真正把關道路安全。而且現行換照流程,只要體檢合格並通過認知功能測驗即可換照。如果僅是體格檢查及認知功能測驗恐難以判斷一位長者的駕駛能力,亦測不出遇到突發狀況的反應能力? 二、涉及法規: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2-2條及第64條,汽車駕駛人認知功能測驗規定。 三、高齡駕駛人肇事問題涉及長者交通權益與公共安全間的平衡。政府在加強管理之際,亦應配套保障高齡者的基本移動權,提供長者友善的替代運輸服務。並提供鼓勵高齡者主動停駕的誘因(例如補助安裝先進輔助駕駛設備、提供繳回駕照換取交通補助方案等),務求在不歧視長者的前提下,提高整體道路安全。 提案人:廖先翔  邱若華  黃健豪  魯明哲 二、 案由:經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民國108年7月26日工程技字第1080200799號函示:「依公共工程委員會再生粒料運用於公共工程跨部會推動小組會議,為達成「刨用平衡」目標,請各工程主管機關及縣市政府負責督促轄內工程,從個案工程設計階段即規劃使用AC刨除料。AC刨除料係由道路等公共工程所產生,工程會108年7月26日工程技字第1080200799號函揭示,政府有責任於公共工程中使用刨除料,以落實資源循環利用。 另,「冷拌再生瀝青混凝土」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於110年8月發布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13年11月增訂審查中之「第02727章冷拌再生瀝青混凝土施工網要規範」使用100%瀝青刨除料,於現地式或廠拌式進行拌合,過程中不需將粒料加熱,並可直接鋪設於道路基底層。 現業經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規劃研究暨試辦冷拌再生鋪面材進行面層鋪設已具成效,爰建議公共工程委員會及交通部應督促所屬暨地方政府交通路政機關儘速辦理,採用新型冷拌再生鋪面材進行道路鋪設工程,並採用逐年增加20%之使用量,落實政府循環經濟政策及資源循環利用目標,以符合氣候變遷因應法第4條:「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中華民國一百三十九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為達成前項目標,各級政府應與國民、事業、團體共同推動溫室氣體減量、發展負排放技術及促進國際合作。」 提案人:鄭正鈐  游 顥  廖先翔  黃健豪   主席:第一案,交通部有沒有什麼意見? 林司長福山:跟主席還有委員報告,針對第一案的部分,剛剛有跟廖委員報告,也取得同意,就是最後一句「在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及行動方案」。 廖委員先翔:OK,同意。 主席:謝謝。 第二案,工程會的意見? 羅主任秘書天健:跟主席及各位委員報告,有關這個提案,剛剛有跟交通部,還有跟提案委員鄭委員報告,因為這個是新材料,所以建議刪除最後一段的第四行「並採用逐年增加20%之使用量,」這幾個字,有跟鄭委員和交通部報告過了。 主席:好,現在公布完都沒有問題。第一案,委員有沒有意見? 廖委員先翔:OK。 主席:沒有意見,OK,謝謝。 第二案有沒有意見? 廖委員先翔:鄭委員沒有意見。 主席:沒有意見。好,修正後通過。 臨時提案處理完畢。如有委員對上述提案補簽,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現在繼續詢答。我們請黃健豪委員。 黃委員健豪:(11時7分)謝謝主席。主席,我們請交通部陳部長。 主席:請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黃委員健豪:部長早。部長,我想大家還是非常關注前兩天發生的意外,包含昨天也有一起,在臺南也發生類似暴衝的狀況,所以行車安全跟行人安全的部分,一直都是本席上任以來非常關注的,當時我也記得你剛擔任部長的時候,我也期許我們的人本交通能夠作為你部長任內一個重要的政績。 我們先看這是我在一個臉書上叫「行路無虎口」所看到的圖,剛好在回應新的事件,這是一個瑞士起司理論,其實前兩天會發生78歲的高齡駕駛針對性的衝撞,不管是學童也好,還是機車駕駛人也好,他是一連串的失誤發生導致這樣的結果,包含我們現在對駕駛人有沒有回訓的制度,嚴重違規有沒有要汰除,還有高齡駕駛怎麼管理,跟學區道路安全設施。我想每一項在不同單位質詢的時候,大家都提過相關的建議跟概念,但是可能每個段落都有點缺失、缺失、缺失,最後導致了三峽事件的結果。 我們回到今天討論的主題,大家現在關注所謂的高齡駕駛管理。部長,你昨天提到要從75歲降到70歲,我們看到各國的標準,我想你參考了日本的標準從70歲開始訂,各國當然都有不同的標準,我想韓國、新加坡、英國、義大利等等,大家都有不同的標準跟規範。義大利比較嚴格,它從50歲設為一個區間,50到70、70到80、80以上等等的,我們現在好像是只是針對75以上,當然你說要改到70以上,這部分我對年齡本身沒有太大的意見,要70歲、75歲、65歲、60歲都可以,但我比較有意見的是什麼?是針對換照的規定。部長,你很清楚現在不管75歲,或是你要把它下修到70歲,我們看現狀換照的標準就好,認知測驗,基本上我也做了一下測試,部長清楚嘛,基本上就是問你今天幾月幾號星期幾、你在哪裡,再來就是問10張圖,記得3張圖就可以了,最後畫一張圖,這個我畫得比較醜,就是畫個時鐘,就這樣,然後就通過了。但是這表示我的認知是沒問題的,所以我就能夠取得現在是75歲,未來70歲的駕照繼續開車。前兩天發生事情之後,這兩天我也收到很多陳情,很多中年子女來跟我陳情,說他們希望我們在換照制度上能夠更確實,他們也會陪他們父母去做這個測試。 陳部長世凱:是。 黃委員健豪:有些子女不同意、不希望他的爸媽七、八十歲還去開車,爸爸媽媽會跟他說,國家給我考駕照,我就通過了,我就開開心心的上路、我就大大方方的上路,我駕照是換照取得的。但是因為他們有參與測試的過程,所以他們知道說,測試就只做這些測驗,連新的交通法規,包含我們現在強調行人優先、人本交通,這些文化的問題,不管是法規問題還是相關的文化問題,並沒有在重新換照的過程裡面,讓他重新受到訓練、受到教育,就只是把這個認知……確定他沒有失智、確定他有基本的辨識能力、他的體檢沒有什麼太大問題,就讓他上路了。所以不知道部長,你把75歲降到70歲,我沒有什麼太大的意見,但問題是這個內容未來要不要調整?還是要怎麼調整? 陳部長世凱:其實昨天記者會說明當中我也有報告過,這個部分我會調整,包含認知功能測驗的內容,還有再加上危險感知能力的測驗也會加進來;針對他的四肢靈活度也會加進來。另外,委員剛剛有提到,有沒有需要再重新訓練?我們也會把講習加進來,至少要參加半天的交通安全講習訓練。也就是說,駕駛能力的訓練必須要把它強固起來,這個部分在未來的修正當中都會加入。 黃委員健豪:部長,我昨天看到你說,比如重新路考訓練等等,是針對可能有肇事紀錄的人。 陳部長世凱:對,有肇事紀錄的就必須要實地訓練,我們會實地訓練,就是讓他實際上開車,然後我們的考官也好,或者是訓練官也好,就會在旁邊看他實際開車的狀況。 黃委員健豪:我想問今天換照的部分是對高齡駕駛,不管是定75歲,還是未來會修正70或怎麼樣,所謂的重新換照,就像我們當年18歲考駕照一樣,是一個重新開始的作法,還是只是針對這幾項通過就可以?我還是要講,其實真的到七、八十歲重新拿駕照的時候,他的法規……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不是全面重考,是我們所訂的那幾項測驗,他必須要通過,通過了之後我們就會給他駕照。 黃委員健豪:那你們什麼時候會提出?大家關心時程。 陳部長世凱:3個月之後我們會提出。 黃委員健豪:好,我們先等你提出來,再來看怎麼檢討。 陳部長世凱:好。 黃委員健豪:除了個人之外,我想很多是政府的工程面,我們之前也提到了,包含緩速坡或行人穿越道等等,這部分我們在其他業務質詢裡面都提到,如果學區附近有所謂的緩速坡,以三峽的事情為例,即便他是蓄意的,可能他造成的傷害也不會這麼嚴重。到底什麼時候才要真正的把所謂的緩速坡、減速坡列入法規裡面?這之前也問過了。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現在國土署有訂新的方案,其實地方政府做通學步道跟通學道的部分,他們申請的經費是來自國土署,國土署現在已經有把這個列為重要的項目,他們必須要把這個設計進來,列為國土署未來願不願意補助或補助多少的一個標準。 黃委員健豪:我們希望是列到法規,不要只是政策,現在陳部長支持、隔壁劉部長支持,所以我們就做,未來萬一其他人上來當部長或其他人當局長的時候,這個東西就不了了之了,所以我們需要把它入法。 陳部長世凱:我們目前有一個指引,主要在市區裡面,主管是地方政府,國土署是協助他們補助的部分,當然交通部也會補助一部分,這個部分其實我們三個單位必須要大家來協商、協議,我們也會儘量說服,並且要求他們在物理上面防範的作為要再更加強。我所知道的是,內政部國土署已經有在研商這件事情,希望未來更有強制力,地方政府有一個可以依循的方向。 黃委員健豪:好,這要儘快。最後一分鐘,剛剛講的這些都是物理的問題,還有一個針對車輛本身。美國之前有發布一個規定,說2029年銷售車輛必須配備自動緊急煞車系統,當然現在市售有些車子已經標榜有自動緊急煞車的功能,所以可能價格稍微再高一點。但是美國有直接訂一個法規,2029年他們所有市售車輛都要往這個方向推進,這個可能就能夠完完全全解決這種蓄意的。我們現在訂的所有法規都是針對正常的、一般普通狀況。前幾天的事情看起來很像蓄意,但我沒有證據,只是假設有人蓄意要衝撞,或是上個月發生在其他城市那種蓄意衝撞路人的行為。如果今天每個車輛都有裝的自動緊急煞車系統的話,是不是就有機會在物理上、科技上避免這事情發生?我不知道我國有沒有考慮參考美國的意見,做這樣的變更?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其實我們現在的新車,我們跟歐盟的規範是一樣的,在民國112年開始,我們對於新車安全科技的規範有一定的要求,這個部分其實已經有放進去,現在我看大部分的新車應該都有這樣的設備。 黃委員健豪:我說自動緊急煞車。 陳部長世凱:自動緊急煞車…… 黃委員健豪:當然偵測沒問題,就是雷達或什麼會嗶嗶嗶嗶。 陳部長世凱:ADAS系統其實都有加裝了。 黃委員健豪:今天如果有人刻意去做這個事情,車輛本身有沒有自動緊急煞車系統能夠做呢? 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車輛技術都是日新月益在發展,法規也在發展,有關於AEBS的部分,在聯合國法規裡面,先大車後小車,大車我們已經導入;小車現在正在導入,跟歐盟的規範是一致的。 黃委員健豪:我們希望儘快納入,因為我是覺得別的國家既然有參考,也有時程表出來,我們是不是也能夠快點訂出相關的時程表跟法規,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好。 黃委員健豪:謝謝。 陳部長世凱:謝謝。 主席:好,謝謝。我們請何欣純委員。 何委員欣純:(11時17分)好,謝謝召委,我們是不是請陳世凱部長? 主席:請部長。 何委員欣純:部長好,最近辛苦了!每一件事情我們都要做好。 陳部長世凱:是,沒錯。 何委員欣純:我想今天早上大家都很關注三峽高齡駕駛肇事的問題,我也非常肯定部長在第一時間,昨天有開記者會,推出三支箭,希望能夠痛定思痛地做改變,因為事情發生,我們要如何亡羊補牢,未來能夠不要再讓悲劇重演,這個是我們執政的責任。這個責任,我想要有很多的配套措施,雖然你推了三支箭,但是每一支箭裡面的配套措施,我不知道部長未來在這半年內,因為這三支箭,您說要下半年度執行…… 陳部長世凱:我們希望115年開始。 何委員欣純:115年離現在大概還有半年多的時間,半年多的時間我們如何去盤點、如何去找配套,又如何規劃時程?我覺得需要部長再更進一步交代。我想國人都在等待這樣子的改革不是只有說一下,而是能夠真正地執行到位,我為什麼會特別這樣子講?換照年齡要不要下修,部長已經宣布,宣布了怎麼做?做得好?因為過去我也曾經在質詢臺上質詢交通部換照制度,監察院就曾經糾正過高齡駕駛的換照制度,沒有全面實施,管理只做半套。現在下修了年齡,同樣的我們還是有問題要去面對跟解決。如何分階段的解決,管理不要只做半套?我覺得部長也應該在接下來這半年間,好好的跟行政單位、學者專家研議如何處理。 陳部長世凱:是。 何委員欣純:這是第一件事。第二件事情,我們要配套,就是要鼓勵我們的高齡駕駛長者對交通駕駛規定、規則安全的認知。雖然部長在三支箭裡面有提到,對70歲以上自願繳回駕照者提供TPASS的補助。剛剛很多委員都在關心的TPASS,是比較類都會或是都會型的高齡者比較會使用的,偏鄉地區有很多不同的、多元化的交通運具的補助來解決,我希望不是只有這樣子,因為更進一步的,我必須要提醒部長,我們現在TPASS的政策成功,但是我們並沒有進一步盤點,運用AI大數據的原理去盤點出什麼?現在使用者的樣態分析,現在有的都只是大的數據,譬如說我爬梳到的,臺中、彰化、南投跟苗栗地區從2023 年7月1號開始,約有48萬人次使用TPASS通勤月票;搭乘客運、臺鐵、捷運有3,900萬人次是優惠搭車的常客,我們爬梳的數據掌握度只到這裡為止,在這48萬人次使用TPASS裡面,到底又有多少是屬於高齡者在使用?有嗎?我們有這樣的數據嗎? 陳部長世凱:這個部分,報告委員,您的提醒其實應該是要做,我們把它去識別化之後,應該要把整個數據分析出使用的年齡是哪些年齡,應該是要做。 何委員欣純:這個我們現在的技術一定做得到,一個、一個大數據分析作為政策的依據,或是未來政策的走向,這個本來就是現代行政體系該有的作法。 陳部長世凱:是,報告委員,現在運研所有一個專案正在做這件事情,這個是應該要做的。 何委員欣純:運研所的專案都很慢啦。部長,我現在要求你們第一個要有效率,第二個要運用科技,第三個要有分析為依據。當我們說要做TPASS的補助,鼓勵高齡者繳回駕照,可是你在這之前完全不知道現在使用TPASS裡面的高齡者到底有多少使用比例,你如何去訂定未來的補助跟鼓勵?部長,我現在要問你…… 陳部長世凱:是,沒有錯,所以這個要趕快做。 何委員欣純:你這半年內做得到嗎? 陳部長世凱:應該是可以。 何委員欣純:應該是可以。好,你不能說應該是,你一定要做到!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 何委員欣純:因為你已經宣布了三支箭,其中一支箭就是要…… 陳部長世凱:我即便沒有這個數據,這個政策還是可以做得到的。 何委員欣純:好,有數據為依據是讓你自己知道,這樣子的補助到底有沒有成效,所以第一個,如何補助? 陳部長世凱:我們是針對TPASS……假設目前TPASS可能要花1,000塊,然後我們會再補助一定的金額,讓他取得TPASS的成本不要這麼高,這個部分是我們目前研議的方向。 何委員欣純:目前研議的方向就是高齡者如果使用TPASS,應該說鼓勵他運用公共運輸,應該這樣子講,就是不要自己開車,可以坐公車、坐巴士、坐捷運、坐臺鐵,我們就鼓勵他用這個,對不對? 陳部長世凱:對,沒有錯。 何委員欣純:好,你鼓勵,所以第一個金錢上,每一位高齡駕駛者只要申請TPASS,優惠票價再鼓勵他,再讓他比如說,臺中是299,你可能再給他優惠變成250。 陳部長世凱:對。 何委員欣純:是這樣的方式嗎? 陳部長世凱:對,是這樣的方式沒有錯,但是他必須要繳回駕照。 何委員欣純:是啊。 陳部長世凱:就是不要再開車跟騎車。 何委員欣純:我的意思是,第一個,這三支箭裡面的每一支箭的配套還有補助的方式、執行的方式,我覺得也都要讓國人清楚。 陳部長世凱:是,報告委員,其實補助的方式我昨天有說得蠻清楚,可能媒體寫的範圍比較沒有寫那麼多。 何委員欣純:好。第二個,我認為宣導的方式應該要更多元跟生活化。我在上一次質詢的時候就已經提過,上次我還記得次長回我說,他爸爸也是高齡駕駛,要跟他溝通有時候頭腦硬邦邦、很固執、說不動,我那時候還跟次長說,跟長者溝通就要用他們聽得懂的方式跟語言,所以宣導方式要多元跟生活化。現在有沒有去盤點你們現在宣導的方式?不是死板板的只是在念法條給他聽。比如說,老人家喜歡看什麼?鄉土劇。有沒有辦法置入行銷是運用生活中的戲劇,以老人家常接觸的管道去置入、宣傳?我覺得這是必須用頭腦、用心去想的一件事。又比如說,未來在高齡駕駛管理制度裡面,是不是要針對諸如5年、8年無肇事、無違規者加以表揚?我是說類似方法啦! 陳部長世凱:對,這也很好。 何委員欣純:這都是你必須去想的宣導方式。針對高齡者駕駛,第一是宣導交通規則,第二是道路上行駛的安全規則,第三是不良習慣是不是應該導正,第四是在增進其知能、認知等各項功能方面,都要能提供安全用路的環境,而且要讓他在感知、認知上能夠做到,對不對,部長? 陳部長世凱:是,沒有錯。委員這些建議都很好,我們都會參考,尤其在宣傳模式上。 何委員欣純:所以我再拜託啦! 其實我接下來還有標誌、標線問題。針對標誌、標線,我簡單講一下啦!關於標誌、標線,交通部在一月提出一項指引,但是我們看到一到四月相關違規事件還是增加了25%啦!第一,為什麼會增加?是不是主觀違規、故意違規我不知道,或者是不是交通部自己的標誌、標線、號誌指引不清?我相信網路上大家討論過很多,譬如說光是紅綠燈號誌就有百百種,大家看不懂,在路上開車的時候,以我的感知、認知,不知道哪些燈號可以左轉、那些燈號時可以直行、也可以左轉、哪些不行。我這裡只舉了5個樣態,對於每一個樣態,其實我都不知道這4個燈的指引方式是什麼,雖然已經有指引了,卻無所適從,因為不知道,所以不是故意違規,而是因為不知道被開罰單、被檢舉。這件事一國多制啊!我建議部長自己去看一下,畢竟你自己在生活中也會開車啦! 陳部長世凱:對,沒錯。 何委員欣純:我只舉1個例子。你們自己的規則第二百十四條禁止圓綠燈跟箭頭綠燈同時顯示,但是又允許例外設置,所以有些可以、有些不可以,到底誰說了算?甚至連警察在判讀的時候都會誤判,基層員警理解不一也導致取締標準不同,這些其實都是民怨之來源。為了交通安全,我覺得號誌、標線等設施設置的指引要更明確、宣導要更多啦!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好。 何委員欣純:以上。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 請廖先翔委員。 廖委員先翔:(11時28分)謝謝主席,我一樣請陳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廖委員先翔:今天都是你喔? 陳部長世凱:到目前為止,大部分都是我。 廖委員先翔:部長,三峽事件大家當然很關心,對於肇因,其實到現在都還沒確定嘛!反正他人也還沒出院。只是在猜測可能肇因的時候,很多人都會討論到高齡駕駛這個問題,也就是在事件過後被積極討論啦!不過我認為交通部在邏輯上還是要注意。當然,社會事件發生之後,交通部總是要有一些回應,但作法上還是要有一些邏輯性來根本解決問題啦!比如說,部長提到肇事率最高的不是高齡駕駛嘛!結果卻是調整高齡駕駛的換照年齡。其實這十年來,長者的身體健康一定比……這個規定是10年前定的嘛!對不對? 陳部長世凱:是,10年前定的。 廖委員先翔:現在的75歲長者一定比10年前的75歲長者來得健康嘛!一定的嘛!但是你們又下修年齡,所以我有時候感覺你們好像是為了呼應或符合社會期待而調整。我還是認為最重要的不是年齡,重要的是考照制度跟換照制度能不能確保每個用路人都有安全駕駛的能力,這才是重點,檢測制度才是重點啦!關於檢測制度,部長昨天在記者會上大概說過,我想就靜待你們的消息,但社會期待是一定要持續加嚴。 我今天想跟部長討論的是後續賠償的問題,當然就賠償來說,金管會是主管單位,強制險由金管會主管。但是強制險上路是為了交通安全而定的,包括道安會報,也都討論到強制險這件事情嘛!所以我也希望藉由這件事情,檢視我們的強制險有沒有調整的必要。在這次事件中,很明確的是強制險沒有辦法cover相關損害賠償。依我們現在看來,應該不只機車,汽車也是這樣。在A1事故賠償方面,由於有3位離開,那最起碼就3位了,但是現行保險制度給付上限卻只有2個上限,分別是每人200萬元、總事故400萬元,但損失其實都over掉了。強制險上一次調整已經是2012年了,當年物價指數相較於現在都跟不上了、以前的200萬元跟今天的200萬元已經不一樣了。既然強制險從1998年陸續都有依據物價調整,那我也建議,經過十多年了,而強制險的相關精神就是給付社會保險的概念,不能被損失over掉嘛!所以我希望能加以調整。 另外一個部分,由於強制險是定額的,保險公司也不賺錢,所以不是用賺錢的精神來看。它是定額的,包括理賠上限跟保費……保費當然會調整啦!但是原則上基準是一樣的。所以我在想,可不可以把考照或換照精神移入強制險裡面?比如說換照時會有分數、點數。我記得現在是7項評點,滿足4點就換,對不對?以後可以把range拉大一點,可能是100分,並允許達到60分就換照,這是最基本的。但也因為還沒到100分,在60分、70分、80分到100分之間,如果只以60分低空飛過,強制險額度可能就不只是200萬元,而是要求提高,例如比別人高1.1倍、1.2倍等等。除了分數比較低,在保費的計算上,還是會涉及事故率等計算,或有性別因素……當然現在性別因素可能要拿掉啦!但就是每一個人還是會被一些變因影響保費,我也希望未來換照時可以依據不同分數課予不同繳費評點分數。這樣一個原則上的方向不曉得部長認不認同?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個我們要討論,因為影響的層面其實滿大的。不過這是滿好的建議,我們來討論一下,看看要怎麼進行。至於您剛剛所提到的保費根據物價指數…… 廖委員先翔:是理賠上限。 陳部長世凱:在理賠上限這個部分,我們會跟金管會討論,研議看看是否要往上加。 廖委員先翔:這相對起來是最簡單的啦!因為已經十多年沒調了,要是現在調,相對起來,大家不會覺得很奇怪。另外一點就是把評鑑換照制度裡的評分納到保費級距標準裡面,或者是對於分數低空掠過者要求提高保費,也就是增加他……講直接一點啦!對於技術比較不好的,就要他花更多錢繳保費,說不定他就不爽、不開心了,反而也可以篩選出一些自認沒那麼常開車,何必繳那麼多保費,而技術可能也不那麼好的人。當然,除了考照制度一定要精進之外,也可以結合到強制險裡面,包括強制險理賠上限隨物價指數調整,我都希望納入未來的道安會報,反正是院長主持的嘛!既然是院長主持跨部會協調,那我希望交通部有相對應的立場,把這個方向都討論進去。 陳部長世凱:好,我們會向金管會建議。 廖委員先翔:好,那就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 請蔡其昌委員。 蔡委員其昌:(11時34分)謝謝主席。請陳部長跟觀光署周署長。 主席:請陳部長、周署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蔡委員其昌:部長午安。今天剛好數發部也在,所以我想我們可以就一些AI的題目進行探討。我看了一下,觀光署其實也跟得上潮流啦!設立了一個名叫「喔熊AI小幫手」的平臺,署長,應該有啦! 陳部長世凱:是。 蔡委員其昌:署長,你自己測試過這個平臺沒有? 周署長永暉:我有請同仁一起測試。我們現在是希望能夠趁疫情之後,也以AI協助帶動旅行業、旅館業,所以自己也在試這個小平臺。 蔡委員其昌:對,我也知道啦!第一,我肯定觀光署跟得上時代潮流,也知道AI未來應用可以幫忙大家做很多事情,所以你們也開始嘗試做一點測試。但是這是上線的平臺,所以我問部長和署長有沒有自己上去測試過。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知道有這個系統,但是沒有測試過。 周署長永暉:我是上去看過,沒有加入。 蔡委員其昌:我請辦公室助理幫我測試了一下,那我就很簡單地講就好。其實對於這種系統,我都覺得不成熟的東西不要拿出來。你知道觀光署所代表的是中華民國的觀光產業,代表的是交通部,也就是說,對於中華民國強調要觀光立國,我們曾經有千萬來客,觀光署是一種象徵、一個代表。觀光署推出這個AI小幫手的服務平臺後,我請助理輸入幾個東西,譬如說第一,我想知道中、永和好吃的麵包在哪裡,它回答的是「很抱歉,找不到相關資料,你可以進一步查詢各景點的資料庫喔!」再來,請它介紹永和著名的甜點,回答的是一樣的東西。「請介紹永和的觀光景點」,其實愈問愈大啦!但也是一樣的道理,平臺建議參考新北市政府的觀光旅遊網站。然後又問,想要從臺北騎……簡單講就是請問AI,從臺北騎自行車環島應該怎麼安排,結果觀光署平臺出現的3天行程是環臺北市的行程。我是說要怎麼從臺北市出發騎自行車環臺,而你們給我的是3天環臺北市的行程! 對於剛剛這些問題,其實不用講AI啦!講AI實在太羞辱AI了。自從臺灣有internet之後,我們只要在Google上輸入永和有什麼好吃的、中和有什麼好吃的、我們臺中清水有什麼好吃的,我想系統都可以跑出一大堆東西出來,還沒用到AI啦!搜尋網站就可以了,不必用到AI啦!也就是還不大需要用到智慧,只要有搜尋功能就可以做到。 周署長永暉:沒錯,我們不夠周延啦!應該加註「試用版」,因為我們也知道。關於這件事情,我們希望成立一個PMO,由工研院協助,現在也有資策會協助。針對這件事情,我們也覺得22個縣市政府做的力道還不夠,但是六都做得還不錯,我們希望把它串起來,我們會加上「試用版」。 蔡委員其昌:是啦!我的意思是上這個……部長、署長,你們也都知道大家現在可以花錢訂閱ChatGPT吧! 陳部長世凱:對,沒錯。 蔡委員其昌:你可以輸入,而它比Google更好用,因為它加入人工智慧,可以透過真正的AI幫你排程、告訴你可以去哪裡、中午去哪裡吃等等,它都幫你排好。雖然還是有一點小缺點,但是比起過去傳統上使用Google搜尋,它其實好很多。我的意思就是在臺灣,一般大家會認知什麼叫AI?就是買ChatGPT幫你排,但排好之後,大家還要在裡面討論或修正。中華民國政府主管觀光單位推出的AI平臺,做出來的卻連提供最基本的資料都沒有!這是我們稱之為代表中華民國觀光署的AI小幫手! 數發部長也在。部長,你們也在推動政府AI應用實驗站計畫,交通部觀光署推出這樣的所謂AI平臺,部長作為專家、作為數位發展的主管機關,你的看法是什麼? 黃部長彥男:我想,這個方向是對的啦!但資料的訓練可能還需要再加強,也有一些新的技術,像是RAG這種技術可以導入,增加這個網站的實用性,我們會再跟交通部合作。 蔡委員其昌:你們這個實驗站的第一件事恐怕是要趕快幫忙一下觀光署啦! 陳部長世凱:我們要拜託數發部。 蔡委員其昌:對,恐怕要第一個做、趕快做,因為我幫你們測試了一下,數發部的實驗站二月就開課了嘛! 黃部長彥男:對,AI Bots…… 蔡委員其昌:但是到今天已經五月了,我們還看到這樣的情形。我覺得這樣的東西對於觀光署來說其實是很大的羞辱啦!中華民國觀光主管機關推出的AI連Google搜尋入口網站都不如,名字卻叫AI,我覺得這是很奇怪的。要服務大家應該怎麼樣?要重視Data的訓練。ChatGPT把網路上所有資料都拿來訓練,但是連它告訴我們的,我們都覺得不一定很優質,還要再透過人工加以優化,而現在你們訓練它的方式只是透過政府內部的資料。部長,你覺得這樣訓練出來堪用嗎? 黃部長彥男:我們也在準備這些資料做訓練,我們會協助交通部把這個系統訓練得更好。 蔡委員其昌:所以這樣是不合格的啦!對不對,部長? 黃部長彥男:我們會再跟交通部研究。 蔡委員其昌:我沒有惡意啦!只是要跟署長說,既然要做,就一定要有基本的樣子啦!你丟這個出來,只會在網路上遭到大家不斷訕笑,原來中華民國觀光署說什麼叫AI,其實就只是長這個樣子。臺灣人笑完也就算了,我們號稱科技大國,還有數發部喔!結果外國人不管是在臺灣或者為了來臺灣要搜尋,AI平臺卻長這個樣子,很好笑啦!這是說實在話。我沒有反對你們做這個,只是要問做任何網站,包括觀光署下面各個相關風景區的管理、服務平臺等一大堆網站,到底效果如何?對於做這些東西要進入新紀元,也就是AI的新紀元,你們到底準備好沒有?不要做了就丟下,表示有在做這個,我覺得這樣不好啦!署長,你覺得呢? 周署長永暉:先謝謝委員指教。但當初同仁提出的時候,重點在於OhBear,也就是「喔熊」能夠比過去的喔熊更進步一點,我們是嘗試給同仁一點衝擊。委員提示的讓我們覺得思慮還是不夠周到,也表示我們的PMO還是必須加強。就這個部分,如果數發部能夠協助我們,我們會更感激。 蔡委員其昌:我的建議是先弄好再推出啦!不急嘛!畢竟數發部都還在教政府各單位怎麼應用實驗……觀光署要走在前面我沒意見,但至少要做一個不要跟ChatGPT差太遠的啦!不要差它太遠,才能讓大家覺得ChatGPT要用錢買,觀光署服務則是不用錢的。就算只限旅遊問題,沒辦法問其他問題,我也覺得OK、很讚啊!你們跟它合作也都可以啊!問題只是怎麼在旅遊資訊上跟它有所區隔。市場已經走到這裡了,政府機關離人家太遠,交代不過去啦!這樣講懂我的意思吧? 周署長永暉:是。 蔡委員其昌: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只剩下最後一個問題。我想請問一下,現在訂房率不公開的思維是什麼? 周署長永暉:不是不公開,而是現在的訂房率被大家誤認為住房率。其實現在的分析發現,疫情之後,大家決定訂房的時間點愈來愈晚,而我們在15天之前就宣布,這種宣布方式其實會影響一些選擇行為。 蔡委員其昌:我的意思是,你們在科學認證裡面發現公布臺灣各地區、各縣市或觀光景點住房率百分比產生的負面衝擊是什麼? 周署長永暉:比正面衝擊還大。 蔡委員其昌:對,但那是什麼?就是說大家…… 周署長永暉:譬如說有50%是當天才決定去住宿的。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就我所理解,當時會公布這個數據,主要是為了讓地方政府方便,例如當訂房率很高時,他們的交通輸運要怎麼準備,或者我們自己的風景區要怎麼整備。但是後來發現這個參考價值越來越低,主要是受限於現在的訂房習慣,因為50%的人是前一天才決定,但我們這個數據是前15天就公布,所以參考價值相對較低。 我們現在是公布訂房率前三名給民眾參考,參考什麼?就是哪幾個縣市的訂房率特別高,如果想去那裡遊玩的人,你可能就要趕快訂房,或者交通方面要先準備。所以這個部分還是會公布,但是其他部分或許可以考慮要不要前一天再公布,或者直接公布住房率,這樣也可以。 蔡委員其昌:因為本席不了解其中的利弊,所以今天才會特別請教。譬如以本席的消費行為來看,如果本席發現這個連假前兩個禮拜,你們就告訴大家哪裡會大塞,訂房率已經達到九成,因為我們的計畫有替代性,一年有好幾個假期,那我們就會先挑不用和別人擠的時候。這樣一來,對本席這類的消費者而言,我們就不知道哪裡比較不擁擠,或是哪裡的遊客比較沒有那麼多。 陳部長世凱:不會的,現在前三名訂房比較多的地方,我們會公布,這部分還是有的,六都和非六都都有前三名。 蔡委員其昌:本席知道。本席的意思是說,以前全部都會公布,這樣我們才知道不會人擠人的地方在哪裡。因為以前你們是全部公布,現在只公布前三名,但我們不知道第四名是不是一樣擁擠。所以本席的意思是說,站在這類消費者的立場,我們不懂為什麼你們不讓大家知道這個假期最不擁擠的地點到底在哪裡,本席只是要詢問這個部分。 陳部長世凱:是。 蔡委員其昌:所以本席的意思是說,你們是不是站在觀光業者和消費者之間的立場再評估一下,到底怎麼公布才是最好的。 陳部長世凱:好,可以。 蔡委員其昌:因為本席也不知道怎麼做才是最好的,只是認為站在這類消費者的立場,我們會覺得很不方便。以前很方便,你們的指標會告訴我們這個連假不要去哪裡,因為那裡房間難訂、車子又多,這樣我們就會選其他比較容易訂房的地方。如果沒有這項資訊,我們只能在訂房網站到處搜尋,看看哪裡的房間最好訂,這樣就表示在這個假期中,那裡的人比較少。所以本席的意思是再評估一下,看怎麼公布對消費者好,對業者也好,好不好?謝謝。 陳部長世凱:好,我們會再評估,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請徐富癸委員發言。 徐委員富癸:(11時47分)謝謝主席。請陳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徐委員富癸:部長好。部長,本席上個禮拜才在委員會針對人本交通的政策提出質詢,尤其是現在人行環境一直在做改善。當然,我們也期待這樣的改善,因為這樣做對事故減少有正面的助益。不過很遺憾,前兩天三峽發生重大車禍,這也造成臺灣社會震驚,當然,部長在記者會有特別強調,現在事故的原因還在了解當中。 陳部長世凱:是,沒錯。 徐委員富癸:部長昨天也特別強調,高齡者並不是造成傷亡人數最高的群體,不過本席調了一項數據要提醒一下部長,不管是機車或汽車,高齡者的傷亡人數和自撞人數都是逐年攀升,尤其是高齡汽車自撞的人數,兩年之內就增加一千多人。不管是機車或者汽車的駕駛,發生事故的人數,這兩年都增加將近九千多人,這個數據非常恐怖。針對這個部分,當然,本席知道部長昨天有緊急應變,就是把換照年齡從75歲降到70歲。部長,這部分未來有下修的可能性嗎? 陳部長世凱:因為高齡者的數字越來越多,不是傷亡的數字,我是說高齡者的人數越來越多,現在70歲以上…… 徐委員富癸:我們是老人化的社會。 陳部長世凱:我們已經進入超高齡社會。從現在開始算起,我們70歲以上的駕駛人有182萬人,10年之後會增加到272萬人,接近280萬人,這部分的人口一直在增加。對交通部來說,最重要的課題是如何協助高齡者安全駕駛,這是我們整體改善措施的目的,也是我們的思考方向。 這些年就數字上來說,我們看到人數一直在增加,其實是因為母數增加,所以受傷人數和傷亡人數當然也會增加一些啦!不過就整體比例來說並沒有特別高,也沒有特別突出,但這一塊確實是臺灣社會未來必須面對的重要課題。關於年齡,我們會參考日本,把它從75歲下修到70歲就要進行換照的動作。 徐委員富癸:不過部長,本席個人是這樣認為,我們也不希望有些長者開車或騎車,因為還是會存在一些風險,但是就目前的交通狀況來說,六都的大眾運輸很方便,出門有捷運、公車可以搭,也有火車可以搭,但是部長也常常到屏東,我們偏鄉、離島的大眾運輸,目前的建置並沒有那麼完整。 陳部長世凱:是,沒錯。 徐委員富癸:現在連計程車都不好叫,你叫他們怎麼辦?只好自己開車或騎車。所以當時本席一直強調要強化大眾運輸工具,甚至也請公路局研議能不能多開放一些計程車,讓民眾有車可以叫,如果沒有開放,長者只好自己冒險開車或騎車。這是一個大問題啦!這部分有沒有檢討的空間? 陳部長世凱:這個部分確實是這樣。分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還有駕車需求或騎車需求的,我們怎麼協助他,讓他有更多的安全認知,讓他有更多的危險認知,並且導入更多的安全教育模式,協助他安全駕駛,這是我們要做的。另外一塊就是偏鄉的交通,這部分的公共運輸要怎麼加強。 當然,現在都市裡面的公共運輸比較完善,但鄉下確實會遇到這樣的問題。這部分我們當然要改善,所以幸福巴士和幸福小黃的建置就相當重要,讓我們的長者能夠很方便的取得公共運輸服務,這樣他自己開車、騎車的需求才會降低,這兩個部分要同時檢討、進行才會有效。 徐委員富癸:對。部長,本席知道你們有心要做,但是我們希望把KPI訂出來,尤其像屏東在資源有限的狀況之下,到底多久能夠把路線、期程規劃出來?希望一個月之內給我們一份完整的報告,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好。是針對公共運輸的部分嗎? 徐委員富癸:對。怎麼建置這樣的大眾運輸,包含小黃。 陳部長世凱:幸福小黃及幸福巴士目前的涵蓋率已經到94%。 徐委員富癸:對。但是路線還是不足啦!看怎麼樣來調整…… 陳部長世凱:這個部分可以再加強。 徐委員富癸:因為小黃公車的使用率很高,但畢竟不是大街小巷都有,或是每個地方都可以到。 陳部長世凱:我們現在是用預約的方式,讓大家可以比較靈活運用,解決班次不足或者路線不足的問題。 徐委員富癸:部長,交通部投入將近48億元改善校園周邊的交通,但是靖娟基金會針對學校抽樣,還是發現有不及格的分數,表示校園的交通環境還有改善的空間。當然,在三峽事故發生之後,現在是由警方協助學校交管,但這畢竟不是長久之計,因為警察有他們的勤務、職責在身。未來針對校園安全的部分,交通部有沒有什麼策略? 陳部長世凱:這個部分內政部國土署是主要負責單位,就我所知,他們現在也在研議相關的設置條例。 徐委員富癸:做通學步道。 陳部長世凱:對,通學步道的部分也有,國土署有在努力做這方面的規劃,也在和地方政府溝通,包含未來的通學步道補助方案裡面,一定會把一些硬體建設項目列為重要的KPI,這個部分他們正在做。 徐委員富癸:好,謝謝部長。還是要向部長拜託一下,今年是恆春建城150週年。 陳部長世凱:是,這個部分我們要努力協助。 徐委員富癸:現在準備的如火如荼啦!尤其今天已經進入五月了,還剩下下半年的時間,部長參加交通委員會考察時,也有看到我們縣政府的努力。 陳部長世凱:對,真的很努力。 徐委員富癸:上個禮拜在小琉球,縣政府也辦了一場「琉住你音樂會」,有一萬二千多人登島。我們希望未來不管是澎管處也好,或是觀光署也好,都能和縣政府緊密合作,把建城150週年的活動辦好。 陳部長世凱:好,我會請觀光署儘量協助。 徐委員富癸:好,謝謝,部長請回。本席最後一個問題要請教一下數發部部長,謝謝。 黃部長彥男:徐委員好。 徐委員富癸:部長,我們知道數發部有在補助年輕朋友研發一款遊戲,不過我們發現,「百劍討妖傳綺譚」這個案子拿到將近300萬元補助,但是在臺灣的售價卻遠高於日本和韓國,這讓臺灣的遊戲族不能接受,為什麼有這樣的狀況? 黃部長彥男:我們補助的是它的創新部分,至於後面的行銷,這個階段我們並沒有進去輔導,這個部分我會請數產署研議以後怎麼改善。 徐委員富癸:好,本席再問最後一個重要的問題。更遺憾的是這個遊戲發生的爭議,這個遊戲公司前幾天突然發出一篇聲明,因為它把臺灣和香港形容成國家,所以要向中國大陸道歉。真的很誇張啦!這種事情可以發生嗎? 林署長俊秀:跟委員報告,這個補助案當然是補助研發,至於它的定價,可能是依照當地的經濟狀況,或者是他們和當地的代理商討論之後才定下的,這部分就我們的了解是這樣。 徐委員富癸:它的意識形態問題怎麼解決? 林署長俊秀:如果是後來行銷的一些語言發生狀況,我們會再向遊戲業者說明、提醒,請他們不要有相關的行為。 徐委員富癸:本席認為這是一個很嚴肅的課題,數發部應該拿出一個態度。 黃部長彥男:有關行銷的部分,我們以後會加強管理。我們目前的補助對後面的行銷並沒有任何措施,這個部分再看怎麼改善。 徐委員富癸:好。部長,最後,今天解凍案如果通過,你們整體的業務是否能夠繼續推動? 黃部長彥男:幫助當然很大!因為我們被刪減滿多的。 徐委員富癸:那我們就趕快努力解凍,解決這個問題。 黃部長彥男:我們有很多工作需要委員們支持,謝謝。 徐委員富癸:好,謝謝。 主席(徐委員富癸代):謝謝。請許智傑召委發言。 許委員智傑:(11時57分)謝謝主席。請陳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許委員智傑:部長好。本席儘量縮短時間。高雄機場東側停車場動工了,謝謝交通部,你們很辛苦,不過本席還是要提醒一下部長,其實民航局和觀光署可以一起思考,因為我們每次都只做一部分,但是其他的沒有做。比如新加坡的五號客運大樓,他們已經動工了,新加坡樟宜機場可以看到迪士尼和水上樂園,周圍的設施很豐富,也就是說他們動工的時候,這些也有一併考量進去。 你看泰國東部航空城也正式啟動了,他們要蓋的烏達堡國際機場和東部航空城是合併在一起的計畫,也就是說,今天除了民航的需求,觀光的需求也會一起思考。本席建議,有時候你們也要跨部會或者跨局處室思考,本席希望除了部長能夠要求之外,也請局長、署長和司長們儘量做這樣的聯合思考,才不會每次都只做一部分。 就像本席那天提到的BOT案,就是只顧B,OT就不管了,後來要OT的時候,結果OT不出去,所以像這個部分,有時候就是必須一起思考。除了這個部分,我們也要先給部長和大家一個提醒。你們可以看到高雄和松山機場不一樣的地方就是在AI的應用,現在是AI的時代,大家都在使用AI,例如智慧機器人和智慧導覽系統,這個部分松山機場有做,但是高雄機場還沒有做。有沒有辦法做? 陳部長世凱:我們現在的南北雙空港政策非常清楚,所以南部的空港對我們來說也相當重要,北部有的,我們在研議南部也一定要有。當然,高雄機場現在正在改制當中,就現有的區域和範圍,我們會做這方面的研議,這部分沒有問題,可以進行。 許委員智傑:現在就是要給部長和局長一個觀念,因為機場正在擴建,如果擴建時沒有一併思考這些附帶的東西,大家都只會說現在已經在蓋了,等蓋好再說,結果就是蓋好16年了,所以在這個過程當中,本席希望…… 陳部長世凱:現有的區域先加強啦! 許委員智傑:對。部長、局長,包括機場的主任,大家必須更積極的一起思考這些配套。 陳部長世凱:是。 許委員智傑:本席再說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在小港機場,外籍航空高雄飛香港航線想要換大飛機,但是我們爭取好久都爭取不到。像本席那天去東京做臺日交流,正好搭到彩繪皮卡丘的飛機,當時就覺得很興奮,這個部分我們爭取好久,現在已經開航了。當時我們很努力的爭取彩繪機、爭取大飛機,現在人家真的要換大飛機了,可是高雄航空站卻不同意。 陳部長世凱:不會不同意啦!只是時間帶要微調一下。他們有來詢問,我們希望時間帶稍微微調一下,因為還有其他的航班。 許委員智傑:不會不同意吧? 陳部長世凱:不會不同意啦!歡迎。 許委員智傑:局長也在旁邊,這是你和部長兩個人一起答應的,不要到時候又有問題。 最後,這都是小問題,但是都解決不了,也不知道為什麼?增加機場計程車有這麼困難嗎? 陳部長世凱:是不是請局長回答一下,好不好? 何局長淑萍:有關委員垂詢的排班計程車部分,我們也會考慮再增加,我們會照程序處理。 許委員智傑:一個月? 何局長淑萍:我們會規劃時程,因為要先公告,然後才能遴選、審查。 許委員智傑:要這麼久喔! 何局長淑萍:對。因為它有一個既定的…… 許委員智傑:之前不是已經公告,而且招標了?從324輛變成400輛。有這麼困難嗎? 何局長淑萍:如果要增加的話,還是要再走程序,我們會提供時程規劃給委員。 許委員智傑:好。本席是要讓部長也知道這個問題啦! 陳部長世凱:我們會加速啦!把時程加快。 許委員智傑:本席對高雄機場的行政速度有意見,你們應該要更積極。 陳部長世凱:對,速度要加快。 許委員智傑:請部長和局長多加要求,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好,速度要加快,沒有問題。 許委員智傑:好,謝謝。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主席(許委員智傑):以身作則在時間內結束發言,希望大家儘量幫忙,要控制時間。 現在請邱若華委員發言。 邱委員若華:(12時2分)主席,謝謝。請陳世凱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邱委員若華:部長好。部長,本席這個月月初的時候,有針對高齡駕駛上路的問題向您提出質詢,當時本席是以4月30日發生在桃園八德區公所前的死亡車禍為例,事件中一名67歲的陳姓男子駕駛的車輛,當時突然暴衝,然後偏離車道撞上一對路人夫妻,造成1死2傷的悲劇。 當時本席也有提出建議,是不是能夠將106年推動的75歲換照政策下修至70歲,部長當天也說會回去再研議嘛!但是很遺憾又發生痛心的事。事隔11天,本週一在新北市三峽發生重大車禍事故,3人不幸罹難,12人受傷,大多數都是國中小學生。那位78歲的駕駛,他在三個月前剛完成換照,短時間內又釀成3死12傷的重大事故。 交通部昨天也召開記者會,宣布75歲換照下修至70歲,預計明年上路,也針對駕駛的駕照管理發布三個策略,分別是考試加嚴,增加鑑別度,建立回訓的制度,加強安全意識和換照制度的改革。我們相信交通部目前正在規劃中,大概多久會有具體的做法? 陳部長世凱:我們三個月之後會提出換照制度改革的具體方案。 邱委員若華:也請部長說明這三個策略的主事單位分別是誰? 陳部長世凱:這三個應該都是公路局。 邱委員若華:都是在公路局嗎? 陳部長世凱:對。 邱委員若華:公路局的規定是75歲以上的駕駛人,換照需要經過體檢,還有視力、辨色力、聽力、四肢活動能力和其他的重大疾病評估,也要進行認知測驗。實務上,部長,您認為這樣的制度真的能夠篩檢出高風險的駕駛人嗎? 陳部長世凱:現在整個的改革機制裡面,其實有加其他的危險感知的部分;另外,我們對於四肢是否健全以外,他是否靈活的活動度部分,我們也會進行測驗跟測試。 邱委員若華:這項測驗是由誰來做? 陳部長世凱:目前我們是找診所,包含衛生所也都有做。 邱委員若華:請問部長,我們是重新設計這一套鑑定的檢測標準嗎?這是否還是最低門檻?還是這只是加嚴? 陳部長世凱:當然整體的危險感知部分也會加進來,所以整套的設計,我們在3個月之後會提出細部再跟委員報告。 邱委員若華:本席在上一次有針對桃園八德事故詢問過部長,如果證實駕駛是因為身體突然不適,然後導致事故,當時也有問過部長,交通部和衛福部有沒有聯防機制?當時交通部的回復是沒有既有的聯防機制,經過這次事件後,交通部和衛福部會建立什麼樣的機制? 陳部長世凱:未來我們整體的改善機制其實跟衛福部也相當相關,包含體檢的部分,我們也希望衛福部可以幫忙,因為現在衛福部有一個老人的免費健檢,我們希望能夠把安全駕駛的健檢項目放進去。未來我們會儘量跟他們連線,我們應該有開會溝通過,跟衛福部那邊連線,就是有哪些人是吃藥、哪些藥物會造成駕駛安全疑慮。 邱委員若華:部長,請問上一次你們有開過會,是什麼時候開會的? 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剛剛委員所提到的大概是資訊介接的部分。 邱委員若華:是,你們什麼時候開會的? 林司長福山:資訊介接的部分在公路局都有,我跟委員報告,這個有一個處罰條例…… 邱委員若華:可以直接回答我的問題嗎?是什麼時候? 林司長福山:應該是113年。 邱委員若華:因為現在衛福部不管是國內的健保資料庫,還是公路駕駛系統,還有身心障礙的通報平台,都已經數位化多年了,難道交通部不能直接和衛福部討論嗎?看是不是可以建立一個聯防機制。 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已經討論了,這個東西必須要有法律依據。 邱委員若華:請提供當時的討論結果。 林司長福山:已經在修處罰條例增訂第九十二條之二,現在已經在行政院了,後續會送到立法院。 邱委員若華:部長,在高齡長者換照的時候必須要進行認知的功能測試,部長知道有幾個測試嗎? 陳部長世凱:知道。 邱委員若華:總共有幾項? 陳部長世凱:三個。 邱委員若華:有三項嘛,這是第一項和第二項的,那您認為這個測試的目的是什麼?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個是針對他的認知,包含空間的認知、時間的認知,還有坦白說就是記憶力,因為我們是針對他是否失智的這個狀況在做測試。 邱委員若華:針對失智的狀況,你認為這個足夠嗎?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們有一個醫學的諮詢委員會,當時是跟交通安全的醫學諮詢委員會裡面的專家跟學者,包含各科的醫生,大家研擬出來的。 邱委員若華:因為60歲到80歲是退化最快的階段嘛,我們是不是要再跟衛福部共同研議,提升測試的難度還有精準度? 陳部長世凱:剛剛的這一套其實日本現在也是在用的,連日本的整個測試也是用這個,但未來我們還會再加強,例如危險感知的部分也會加強,還有安全駕駛的講習,他的觀念的講習也會加進來,針對有肇事的人實地的訓練部分,我們也會加強。 邱委員若華:好,本席今天也向部長提出建議,75歲以上駕駛人的換照頻率是不是可以從三年一次調整為每年一次呢? 陳部長世凱:我覺得我們可以去討論,就是分年齡用不一樣的級距而有不一樣的頻率,這個部分我們來檢討。 邱委員若華:OK,好,謝謝部長。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 繼續請鍾佳濱委員。 鍾委員佳濱:(12時9分)謝謝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工作夥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有請陳部長跟運研所林所長,公路總局局長也請準備。 主席:請陳部長、林所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鍾委員佳濱:部長、所長好。今天的問題大家都問過很多了,我就迅速的進行。這是昨天事故的現場,我們把它回復到原來淨空的畫面,這就是事故現場的道路,部長看這有沒有任何道路安全的防護措施,您覺得有嗎?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個看起來會有行人專用時相的措施,斑馬線上面也有特殊的顏色、特別的顏色,旁邊也有…… 鍾委員佳濱:但是應對昨天的那種事故狀況,這樣的一些措施只是行人被注意到,對於車輛的速度或者暴衝的情況,它有沒有防護的效果?包括我看到這些緩衝板也是顯示的。好,我們來看日本學校周邊的道路規劃,部長或者局長有看過這樣的規劃嗎?他們除了路面的塗裝之外,除了一個進來的停車彎之外,事實上他們在十字路口做了一些減速的設施,然後也把道路刻意的窄化,讓車流速度降緩。請問部長或者局長,您認為這樣有助於學校周邊道路的安全防護嗎? 林所長繼國:跟委員報告,在運研所訂定的校園周邊行人安全改善指引,我們有參考借鏡日本、韓國,包括委員剛才所秀出來的這些優良的作法,我們都有放在這個參考指引裡面。 鍾委員佳濱:部長,這個需要我們儘速加快推動,可以嗎? 陳部長世凱:可以。 鍾委員佳濱:好的做法我們趕快去做。 陳部長世凱:這個部分我們其實都有指引出來,內政部國土署主要有負責這個業務。 鍾委員佳濱:所以我會去要求內政部國土署,我們兩個部會配合,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沒有問題。 鍾委員佳濱:我們努力的把它改善。 剛剛也有很多委員問到高齡換照不考駕駛能力,我們不管什麼原因換照是不是考這三個認知能力? 陳部長世凱:認知能力是用這三個題目沒有錯。 鍾委員佳濱:好,只有這三個嗎?局長,您目前換照的措施有包含哪些? 陳局長文瑞:目前高齡換照包括體檢,還有認知功能測驗,認知功能測驗裡面有三個程序,第一個就是時間、空間,第二個就是記憶力,第三個就是協調。 鍾委員佳濱:很好。來,部長,我們看日本怎麼做,其實剛剛聽起來,家裡有長輩的不免可能會覺得好像這也是巴氏量表其中類似的做法。但是我們看一下,在日本有分成兩個年齡層,較年輕的會有一個培訓課程,通過就直接換發駕照;較高的年齡則是會有個認知測試,這個認知測試就跟剛剛講的一樣,但是重點是什麼?不是測試完就沒有了,它有培訓課程包括說明駕駛實際能力的車輛測試,目前我們有做到這個嗎?局長,有沒有? 陳局長文瑞:跟委員報告,培訓大概跟我們現在一般的受訓講習比較…… 鍾委員佳濱:那是指考照前,換照的過程會有需要測量的嗎? 陳局長文瑞:換照目前還沒有。 鍾委員佳濱:對,部長,這就是原因所在,我當然知道交通部很急著回應社會的一些感覺,但是好像你們只是停留在將原來較高年齡的認知測試年齡往下調。 陳部長世凱:我們新的方案裡面其實都有加入講習。 鍾委員佳濱:新的方案有加入了? 陳部長世凱:有加入。 鍾委員佳濱:那趕快跟社會宣布。 陳部長世凱:有宣布了,至少半天的講習。 鍾委員佳濱:有包括實際的車輛測試? 陳部長世凱:如果有肇事紀錄的年長者,他們就會加入實地的訓練。 鍾委員佳濱:很好,這個要宣布讓大家知道。 再往下看,剛剛也有委員問到用藥的問題,我們知道酒後不能開車,有沒有聽過吃藥後不能開車的?我不是講毒藥喔。 陳部長世凱:這個當然有影響。 鍾委員佳濱:我們也知道隨著年齡增加,可能長者會有經常要用藥的需求,不同的藥物會產生不同的影響力,有人說包括降血壓、止痛都有可能會妨礙你,本來是可以正常駕駛的,可能會造成你的能力下降,有沒有這個可能性? 陳部長世凱:有可能。 鍾委員佳濱:好,所以我們希望未來你們精進的換照制度,除了包括認知,除了包括實際操控能力,是不是也要增加一些用藥指引的建議?剛剛有委員問到,這個可以嗎? 陳部長世凱:我們會啟動跨部會的溝通。 鍾委員佳濱:那就請衛福部進來協助,我們最後的結論很簡單的說。 另外就是強車險,強車險目前是金管會配合推動,交通部過去對於一些有肇事風險可能的,強車險的目的是幫助受害者去填補風險,但是以昨天的例子來講,萬一我是開車的家長,我的車有保強車險,一定有嘛,我載著小孩在車內,我被撞了,我受傷有賠,我的強車險有包含我,但是不包含乘客險,這個部長知道嗎? 陳部長世凱:是。 鍾委員佳濱:如果這時候我的小孩受傷了,我的車有強車險,因為我沒有肇事責任,所以在無肇事責任的情況之下,我的強車險只保障駕駛本人,不保障乘客,您覺得這樣的保障夠不夠?萬一類似的情況有造成肇事的車輛,衝擊其他無肇事責任的車輛,造成裡面的駕駛跟乘客受傷,卻沒有得到強車險的保障,您覺得這個需不需要補強? 陳部長世凱:我們針對大車的部分有啦,運輸業有。 鍾委員佳濱:運輸業是因為他是職業運輸嘛,如果是自小客的部分呢? 陳部長世凱:自小客的部分應該可以自己加保。 鍾委員佳濱:好,您說的,這是一個部分。最後是我的結論,其實大部分的被保險人、大部分的車主認為有強車險是只要他有受傷就可以賠,車內乘客也可以賠,錯!如果你是被撞,你沒有肇事責任,車上的乘客是不賠的。這個部分我要求金管會趕快去補強,也希望未來交通部在相關對駕駛人的指引上告知他這一點,他在投保的時候,如果覺得保障不足,要自己額外加保,或者請保險局去研發,讓保險公司有新的保單來保障,你同意嗎? 陳部長世凱:同意。 鍾委員佳濱:你也支持嗎? 陳部長世凱:是。 鍾委員佳濱:最後結論我很快的講,希望在校園周邊及人口稠密地區有些減速、緩衝或一些行人防護的措施,這個部分你們有在做了,請你們把它提出來。 陳部長世凱:好。 鍾委員佳濱:另外,換照的測試項目,你們也說了,其實有說要加強宣導。另外用藥指引請融入,最後汽車第三人責任險的部分,未來怎麼強化駕駛人的認知,這個部分也請交通部加強宣導,可以嗎? 陳部長世凱:可以,沒有問題。 鍾委員佳濱:謝謝部長。 主席:謝謝。 請鄭天財委員。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2時16分)主席、各位委員,請交通部陳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好,大家辛苦了。5月18日花蓮強降雨,造成北迴線和仁至崇德路段嚴重受損,還好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也沒有造成火車的損害,這是慶幸的地方。但是這樣的強降雨,也不是豪雨,就是強降雨而已,就造成……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那個強降雨比豪雨還大,3個小時裡面降了107毫米,3個小時以內。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要說主要的因素,其實過去北迴鐵路都沒有事了,就是因為0403地震之後,地震當下也都沒有事,是後來的餘震非常非常的多,讓整個山鬆動,所以一下雨就造成這樣的情形,連蘇花公路也是一樣,都受到癱瘓。對於這樣的情形,本席還有花蓮、臺東的立委一再的希望趕快解決這個問題,真的是很嚴重。 陳部長世凱: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要繞臺灣一周,我是常常繞臺灣一周,交通很安全的作為,我會繞臺灣的,因為我的選區臺澎金馬,常常要坐火車、坐高鐵,甚至常常坐區間車,都是有它的需要性,但是安全最重要。 陳部長世凱:對。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繞臺灣,臺灣算很小了,但是就是因為很小,交通要趕快把它弄好,能夠安全回家一直是我們非常迫切的事情。 陳部長世凱:是,沒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本席在今年就質詢了兩次,今天是第三次,光是今年,先是跟院長的質詢,又另外跟部長質詢,有關臺鐵宜花東地區鐵路設施安全改善計畫,4月9日的時候還在部裡面,現在到底送到院了嗎?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們現在臺鐵董事會已經通過了,5月1日部也審過了,目前還在修正當中。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臺鐵要趕快修,已經修第二次了,這個我都有追蹤。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個部分要請部長用心。 陳部長世凱: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還要經過國發會嗎? 陳部長世凱:應該是要送到院。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個程序還很多,其實我也質詢過國發會。 陳部長世凱:我們會加速。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送到那邊的時候,我也協調過國發會,你們趕快送,送到之後趕快協助送到行政院,這個部分請繼續努力。 陳部長世凱: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最重要的,我的印象是5月16日,你們修正送到交通部了,所以已經20天了。 陳部長世凱:我們有請他們要修正。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交通部的同仁趕快陳核給部長,這個進度真的是太慢了。 另外就是蘇花公路,這個都是一樣,蘇花安4月9日也質詢部長,我那時候請你趕快跟行政院院長協調,拜託行政院院長。現在還在行政院嗎? 陳部長世凱:對,還在行政院。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太久了,上次我質詢你時說請部長跟行政院長報告,趕快核定,你答復說「好」,你會跟院長報告。 陳部長世凱: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要記得啊,要請秘書記得提醒部長,每一次要去行政院院會之前要提醒部長一下。我以前當副主委就是這樣,就是要提醒主任委員,我以前當副主委的時候都是這樣。你看這個時間,這麼多次了,這麼多次了! 陳部長世凱:好,我們會努力。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個部分要把它當成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核定之後執行還要很多年,所以這個部分務必務必要做,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今天次長沒有來? 陳部長世凱:次長在這裡。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要記得提醒,跟我以前當常務副主委的時候一樣,要提醒,謝謝。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 請黃建賓委員。 黃委員建賓:(12時23分)謝謝主席,我們有請交通部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黃委員建賓:部長,我們有默契,你就知道我要找你。 陳部長世凱:是。 黃委員建賓:部長,我今天找你有什麼事,你也很清楚。鐵路是臺東人外出、讀書、工作、返家,甚至就醫最主要的交通工具,但是這幾天臺東的連外鐵路卻接連發生狀況,造成南北鐵路分別中斷。首先我要跟臺鐵及第一線人員的辛苦表達感謝,在今天早上清晨,北迴線和仁至崇德之間的鐵路已經搶通東正線,可以恢復單線雙向通車。不過之前我們看到5月16日下午5點,南迴鐵路枋山到加祿車站的電車線斷落,大武站到枋寮站大批乘客只能透過遊覽車接駁。5月18日星期四下午,北迴鐵路和仁跟崇德之間發生的土石流,造成臺東往北方向的鐵路中斷,原本臺東的連外鐵路就是三天內斷兩次。昨天下午在搶修的過程裡面又遇到強降雨,然後再一次在和仁與崇德之間發生土石流,淹沒了東西正線,等於五天斷三次。本席再一次強調,我們很感謝臺鐵跟第一線人員的辛勞,才能夠在今天清晨恢復北迴線的單線雙向通車,不過我想要請部長你設身處地想想,如果你是臺東人,只要每到大雨就可能會中斷的鐵路,你會搭得安心嗎?尤其部長也知道,上個禮拜臺東舉辦一個很大的音樂會,叫東浪音樂嘉年華,那一天湧進非常非常多遊客,如果16日跟18日這兩件事情發生在同一天,臺東就會變成孤島,路直接斷掉,這樣的狀況其實並不是沒有發生過。事實上我還記得當年莫拉克風災的時候,本席在大武鄉公所擔任約僱人員,我記得那時候南北鐵路中斷,甚至連公路都中斷,我們一度只能靠空投物資在撐,一直堅持到道路搶通。因為這樣子,本席到立法院來,不斷地跟中央爭取兩件事情,第一個就是東部人的鐵路平權這件事情;第二個就是花東快速道路的興建。我們東部人要的很簡單,就是一條安全、平安回家的道路,很遺憾,我們政府每次都是遇到了狀況才開始喊口號。對於這幾天的事故,本席第一時間立刻請臺鐵來協助加派加班車,還有啟動公路的接駁。昨天我們也跟臺鐵、跟交通部開會,針對我們陸海空的運具聯防機制進行檢討,我們務必在最短的時間讓替代的運具到位,對旅客的衝擊降到最低。這個事情之後,再次凸顯出我們東部交通的脆弱性,很多臺東人都會問說:為什麼我們負擔跟西部一樣高額的臺鐵票價,卻要承受這種鐵路三天斷兩次的風險?尤其對於臺鐵漲票價,西部還有高鐵,還有高速公路,還有客運,有替代的方式,而臺東沒有其他的選擇,我們只有這一條鐵路,是不是中央要逼迫東部人接受這樣的結果?在這邊,我要具體地請部長回答,針對你之前答應本席會在5月底提出花東專屬優惠票價,是不是會有新的方案,而不是過去那個1%、2%的回饋機制?目前的優惠票價,部長是不是可以說明一下? 陳部長世凱:好。報告委員,您在臺東也是從出生到現在,您應該很清楚,從過去到現在,臺東的票價都跟西部是一樣的,我們現在要啟動的是史上第一次臺東人會有優惠票價,過去臺東人沒有這樣子的優惠票價。我們也清楚地知道,0403的地震之後,確實造成整個交通路網的脆弱度,所以我們也是史上第一次要讓臺東人跟花蓮的鄉親都有更便宜的票價。這個票價目前臺鐵正在研議當中,他們在這個月的月底,或者是6月初,就一定會提出具體的方案,也跟委員報告,不會是1%、2%這麼少。 黃委員建賓:提醒一下部長,部長,為什麼我會在這個時候再一次追問?是因為現在的時間點距離5月底其實也很快,我們的車票其實在28天前就可以預購,如果票價沒有出來,會直接影響到預購,所以這個部分是請交通部再加快一點? 陳部長世凱:我們來加快,我們加快。 黃委員建賓:好,謝謝。主席,再給我一點點的時間。最後我要跟部長來爭取,交通跟觀光是一體的,去年0403東部地震造成觀光重創,後來本席也在立法院強力地爭取,希望比照花蓮,將我們納入振興補助方案的範圍,後來我們也成功爭取到補助加碼。現在臺東的觀光旅宿業最仰賴的就是暑假檔期,不過我們現在面臨兩個問題,第一個就是我們提到的,目前遇到北迴鐵路的不穩定。第二個是未來臺幣升值之後,會不會造成出國旅遊熱門,然後排擠到我們國旅的市場?從這一次端午連假觀光署公布的資料就可以看到,只有澎湖、苗栗跟連江縣住宿有超過六成,其他地方都沒有,所以本席要求觀光署,是不是可以針對東部的災情狀況,提出研議的振興旅遊方案?請部長回答。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們可能會用其他的方式,例如說,我們用活動的方式去引客,那當然交通的建置是最重要的,交通的建置要穩定,旅客才會比較願意來,這個部分我們也會努力。觀光的部分,我們想辦法再多用一些活動促進東部的觀光。 黃委員建賓:部長,這個都是即刻遇到的問題。那臺東的產業其實很單純,就是農業跟觀光,也希望部裡面協助我們臺東在產業及交通上的改善。 陳部長世凱:好,我們來努力。 黃委員建賓:謝謝部長。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黃委員建賓:謝謝主席。 主席:好,謝謝。 我們請張啓楷委員。 張委員啓楷:(12時30分)請陳部長。 主席:請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張委員啓楷:今天一整個早上,大家都在問你三峽重大車禍的事情。總統和昨天的立法院大家都哀悼了,現在最重要的是要補破網,我看今天很多立委也提出了很多的方法,我建議先參考國際上一些國家怎麼做。我們現在高齡駕駛定的是75歲。部長,你知道日本是定多少歲? 陳部長世凱:我知道,我們現在正要做改革的方案,我們的改革方案就會參考日本,並且學習日本,他們是70歲就開始。 張委員啓楷:日本是70歲嘛,對不對? 陳部長世凱:對。 張委員啓楷:南韓更低,南韓是65歲以上每3年就換照一次。70歲看起來是最多的,美國加州也是70歲,英國也是70歲。 陳部長世凱:也有一些國家是80歲跟85歲。 張委員啓楷:不過看起來70歲應該是目前最理想的標準,所以交通部也會往70歲來改革。 陳部長世凱:是,沒有錯,這個是我們改革的方向。 張委員啓楷:好,今天我具體地做幾個建議,就是把75歲降到70歲之外,第一個,駕照的有效年限本來是3年,對不對?我們是不是把年限降為2年?這樣可以早期發現,而且排除一些狀況,例如說有失智的狀況,或者影響駕駛安全的因素,改革也是往這個方向走嗎? 陳部長世凱:可以分年齡的級距,例如說,70歲到75歲是一個級距,75歲以上到80歲可能是一個級距,我們用年齡的級距討論它的頻率,這個我們會討論。 張委員啓楷:這個規劃不錯。好,OK。反正至少本來的3年要稍微縮減就對了? 陳部長世凱:是,是。 張委員啓楷:OK。用級距來做。 另外一個是我特別提出來的,就是不是只有局限第一次滿75歲的,我們要針對65歲以上曾經發生過重大交通違規或事故的駕駛人,是不是應該對65歲以上有這些問題的人,強制要求他接受醫療跟認知的檢測?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有重大違規的部分,我們都有關懷機制,所謂關懷機制,其實有點類似委員所說的這些,我們的關懷機制會去針對65歲以上有特殊肇事或特殊違規的部分進行。 張委員啓楷:所以就是對65歲以上的開始要做了,對不對? 陳部長世凱:對。 張委員啓楷:OK。好。另外一個我具體的要求,就是強化認知功能測驗之外,我們要加上路考。 陳部長世凱:是。 張委員啓楷:不要只是紙上的測驗,就是實際的駕駛技術測驗,強化實際駕駛能力的評估,可以嗎?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除了認知測驗之外,我們現在有加了危險感知測驗,所謂危險感知,就是他遇到危險狀況的反應能力跟對危險的理解,危險感知也會加進來,還有就是他四肢的靈活度,這個部分我們也會加進來。再來是交通安全講習的部分也會加進來,然後針對有肇事紀錄的長者,實地的訓練也要加進來。也就是說,他真正要開車,旁邊有人跟他溝通,跟他做訓練,這個部分也會加進來。 張委員啓楷:好,很好,所以你把我提的第四項具體要求講習這一塊也加進去。 陳部長世凱:我們都有加進來。 張委員啓楷:所以就等於這四大具體要求都有加進來,再加上一個,75歲降到70歲,都是往這個方向在走嘛? 陳部長世凱:是。 張委員啓楷:OK。事實上應該要配套,除了剛剛講的保障行人的安全之外,事實上高齡長者有時候為什麼要開車?有時候很不得已,對不對?或者是一種習慣,所以我們應該配套,第一個應該做的事情,就是讓他們有合適或便捷的交通工具。 陳部長世凱:對,公共運輸要健全。 張委員啓楷:對,為什麼很多嘉義人上次很生氣,也在要求嘉義建設輕軌的事情?你想,如果嘉義有輕軌,真的是中央落實那天卓院長講的372億的工程費,趕快把輕軌蓋起來,有這麼便捷的交通工具,那我們嘉義縣市的長輩就不用開車出門了,好不好?這個我們共同再來努力一下,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是。 張委員啓楷:另外,我覺得今天很好,不管是藍、綠、白的立委,都很理性地提出很多建議配套,包括通學區或人口比較密集的地方。如果交通部已經做了很好的指引,這段時間應該找縣市政府好好再溝通一下,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是。 張委員啓楷:務必要落實。 陳部長世凱:國土署有在做這樣的事。 張委員啓楷:對,對。好的政策、好的指引一定要落實,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是。 張委員啓楷:所以我今天提出五大具體要求,一方面要保障行人跟民眾的安全,另一方面我們要照顧我們的長輩,不是說好像就是叫他們以後不要開車,而是給他們一個比較舒適、安全的大眾運輸。 陳部長世凱:是,協助他們安全駕駛。 張委員啓楷:對。謝謝。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主席(陳委員雪生代):好,謝謝張啓楷委員。 下一位請王美惠委員發言。 王委員美惠:(12時32分)主席,謝謝,請部長。 主席:部長有三個,好幾個。 王委員美惠:我請交通部長。 主席:請交通部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王委員美惠:部長,你好。在這幾天,我相信你跟我和很多同事都心情沈重。 陳部長世凱:是。 王委員美惠:在心情沉重當中,一旦發生事情,我們未來要如何去改善?不過要改善的時候,我相信每一個政策都要有專家來評估,看看要如何做讓未來可以更好。昨天和今天有很多人都說要把換照年齡從75歲改到70歲,在這裡我要說,我沒有反對我們的改革,我們要改成比較好的交通,但是在這個過程當中,我覺得比較草率,因為這個司機是78歲,你們規定從108年起75歲以上換照,到現在已經很久了,我覺得這段時間我們應該要審慎評估才對。再來,那天發生事情之後,你們趕快把換照年齡從75歲改成70歲,到底原因在哪裡?這個司機到底是什麼情形之下發生這些事情,我相信你我都還沒有確定。在這個過程中,也有很多老人在說好的政策,在75歲或80歲,需要每3年就換駕照的時候,要有一些機制,他們都不反對,但是在這個過程中,他們看到只有一天、兩天就突然把年齡規定從75歲降到70歲。發生車禍,尤其有人傷亡,不管有沒有死亡、有沒有人受傷,相信大家都不希望發生這種事,但是部長,我們要一個比較好的政策,像昨天玉井的車禍,那個司機38歲,他是有個人身體的問題,我們應該會想說開車拿到駕照,本身有問題,是不是應該要想想怎麼去處理才對?所以部長,本席在這裡要跟你探討幾歲開始這個問題。你會在這麼短的時間來解決,你看我寫的,包括我要來的時候,很多地方上退休的老師都是70歲以上的,甚至是75歲,他們跟我說:「美惠,你們要改的制度,老師沒有反對,只是要怎麼做比較好,不是一發生事情就馬上說要從75歲降到70歲,叫這些長輩、這些老人怎麼辦?他們聽到都手腳發軟。」部長,本席跟你探討,你是不是可以用這個時間回答一下? 陳部長世凱:好。謝謝委員的垂詢。其實對於駕照的管理,我們不是只有針對長者,交通部一直在討論三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對於新考照的改革,我們希望更有鑑別度,我們希望考試的難度要加高,才有鑑別度出來。第二個,針對換照的制度,我們希望強化違規者安全駕駛風險意識的回訓制度,我們要建立起來。第三個才是年長者的換照制度。其實年長者的換照制度在106年實施,到現在…… 王委員美惠:對啊。剛才本席就說從106年到現在。 陳部長世凱:是。我們中間經過了很多次的討論,我們現在也還在討論的階段,也有做出一些想法跟決定…… 王委員美惠:部長,你現在的意思就是說,你們說的75歲要改成70歲,要怎麼把這個機制做好的時候,到目前會聽很多專家的意見來配合,可以更完善一點,是不是這樣?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件事情的進行已經有一段時間了,我們在部裡跟專家學者討論已經有一段時間,當然我們現在有一些政策的方向確定,但是細節的部分要看未來如何不要造成民眾太大的困擾。我們在三個月以內會提出一個細節的方向。 王委員美惠:部長,我的質詢時間也到了,但是我覺得這些問題要審慎去評估一下,因為在我們的時代,有的健康的人70歲也看不出來有70歲,有的看起來才六十幾歲。 陳部長世凱:我要特別跟委員報告,我希望我們的整體社會不要對高齡駕駛有誤解,千萬不要有這方面的誤解。 王委員美惠:對,這才是最重要的,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這是相當重要的,我昨天有提出一個數據,其實真正最高的肇事年齡不是在高齡者,所以第一,大家不要有誤解。第二,交通部的責任是什麼?因為臺灣已經進入超高齡社會,對於高齡者的駕駛,我們要想辦法協助他們更安全地駕駛,如此而已,我們不會去限制,我們要協助,這才是最重要的。 王委員美惠:因為你我都會老。 陳部長世凱:我們都會老。 王委員美惠:所以我們要想出好的制度,看要怎麼幫他們才對,不要每次發生車禍就說都是老人引起的,這樣就不好了。 陳部長世凱:不會,制度不應該有這樣子的問題。 王委員美惠:關於交通的問題,我覺得在孩子上下課時,有需要跟當地政府跟義警、警察局交通隊多聯繫,看要怎麼樣能夠更好,因為我們不可以再讓這種事情發生。 陳部長世凱:是。好,謝謝。 主席(許委員智傑):好,謝謝。我們請郭昱晴委員。 郭委員昱晴:(12時43分)好,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現在都主動請陳部長,你們都沒有看到黃部長坐在那裡。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郭委員昱晴:好,部長,辛苦了。去年11月就已經有發生過苗栗71歲的阿公開車接孫子時,出現暴衝的狀況;前天也非常遺憾,我們看到這個重大事故,也造成很多人受傷跟死亡,駕駛是78歲。再來就是昨天又接二連三多了一個案件,是在臺南,38歲的駕駛疑似癲癇發作,造成交通事故,其實這個凸顯現行交通上的風險不僅僅是來自於駕駛的年紀,也有可能是來自於駕駛本身身心的狀況。這個駕駛到底具不具備安全駕駛的能力?針對這個事故的一些肇因分析評估,大部分都會停留在違規條目紀錄上,包含沒有讓車、轉彎不當等等這類比較表面上的原因,但是沒有進一步釐清這個背後是不是有所謂的認知或者是身體功能的退化。換句話來講,我們現在對於交通事故的研判,是不是真的能夠把真正高風險的駕駛人找出來啦!我想更關鍵的就是高齡駕駛者在完成一次換照之後,因為是三年更換一次,如果之後的這兩、三年當中,他的身體可能會有急速惡化或者什麼樣的狀況,我們要怎麼樣才能夠掌握到這個互通的機制,才不會讓很多的風險就如此的放生了?這是我們比較擔心的問題。針對A1這一類重大車禍,我們是不是能夠真正的從制度上去排除?對我剛剛所說的這些交通事故上的風險,有沒有考慮跟衛福部建立跨部會的一些資料上的通報跟駕照控管系統?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您的這個建議非常好,我們交通部會跟衛福部介接,對於醫療方面的資訊,看要怎麼樣能夠確定駕駛是在安全的狀態之下駕駛,這個資料我們正在設法介接當中,這個部分我們會努力,包含未來的修法部分,我們也會努力進行。 郭委員昱晴:至於認知測驗跟體檢的制度,其實我們都會擔心它比較過於制式化,因為在制式化之下,通常這個肇事者都是檢查合格,他其實是合格的喔!但問題是他肇事了。對這類的評估,我們要怎麼樣明確訂出門檻跟處理的機制?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當然肇事有很多的原因,不一定是跟他的體格或者健檢方面有關係啦!因為肇事的原因有非常多的樣態,但是對於他整個身體的功能跟認知功能,這個部分我們有加強。在昨天公布的新方案裡面,針對駕駛人的危險認知還有認知功能,我們都有加強。除此之外,對於四肢靈活度的測驗,未來也會加進來,對於交通安全的觀念跟概念,我們也會透過講習的方式──至少半天的講習,讓長者未來在換照的過程當中能夠參與這樣子的講習,如果有肇事紀錄的話,我們也會加入實地的訓練。 郭委員昱晴:如果他本身就有肇事的紀錄,將來是不是有可能會考慮取消他取得駕照的資格或是換照的資格?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如果他有造成傷亡,他的駕照就會被吊銷,但如果是有其他的肇事紀錄,不一定有造成傷亡的話,我們就會要求要有實地的訓練。 郭委員昱晴:剛剛是就高齡部分的討論,另外一方面,陳部長在記者會中其實也強調,說肇事者其實滿多是落在18歲到24歲這個年輕的族群。我們在這個年齡層上面,有沒有一個配套機制可以再教育或者對風險提出預警?是不是也可以比照高齡駕駛設計,比方說他違規了要回訓,在回訓之後要重新再做認證這樣的機制?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們一方面是在新考照的部分加嚴,讓他的鑑別度要出來,所以即便是很年輕然後新考到駕照,比較沒有經驗但也可以安全的駕駛,如果年輕然後新考到駕照,但是又有一些肇事的狀況出現或者是嚴重違規的狀況的話,我們會有一個回訓的機制,希望他透過回訓的機制加強安全駕駛的意識。 郭委員昱晴:我希望不要再看到類似這樣子的交通事故,其實真的是讓人覺得非常的遺憾。我們繼續加油。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陳部長世凱:好,我們會努力。 主席:謝謝。 我們請牛煦庭委員。 牛委員煦庭:(12時49分)謝謝主席!有請陳部長。 主席:請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牛委員煦庭:部長辛苦了!大家都關心最近交通的悲劇,都希望行人安全能夠再有效提升,而這次的不幸悲劇當然也導引很多人針對高齡駕駛問題去探討。昨天我們看到交通部提出了一個說法,要把高齡換照的年齡限制再降低,我想請教一下,這是因為這個個案,還是說你們針對這背後的可能成因做了通案性的研究跟調查?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針對駕照管理,我們這段時間一直都在檢討,包含新考照的管理面,也包含回訓制度的管理面,第三個才是針對換照的部分。對這三個部分其實我們都有陸續討論,也陸續在研擬新的改革方向跟方案。 牛委員煦庭:我的意思是說,你把75歲拉低到70歲,背後的數據或學理是什麼?可不可以跟大家講一下? 陳部長世凱:目前各國的年齡限制都不一樣,我們的數字是從差不多10年前開始討論,當時是用75歲作為界定,現在大家認為其實高齡的駕駛人員愈來愈多,如果以70歲以上來說的話,現在已經有182萬人,10年之後會增加到272萬人,我們認為對在這個年齡級距裡的這一群駕駛人,需要協助他更安全的駕駛。 牛委員煦庭:所以你是有一個背後的數據支撐,那你們交通部有沒有辦法提供一些相關的資料?因為我想國會對此應該有很多意見嘛,比如說各地死傷比較嚴重的A1交通事故跟駕駛者的年齡是不是有一定的正相關?我的意思是說,你們有沒有一些這樣的資料作為參考?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其實數據都有,至於為什麼我們採用這樣的年齡或者為什麼用這些方法,其實也和我昨天跟媒體報告的說法一樣,其實日本比臺灣更早進入高齡化社會,他們已經有一段時間的努力跟演進,我們參考他們的方式,做符合臺灣社會跟整個駕駛習慣的調整。 牛委員煦庭:我相信你背後應該是有做完整的說明,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是這個制度要調整或是改革後面衍生出來的兩個面向問題:第一、我覺得除了檢討駕照的制度之外,也要思考硬體。也就是說除高齡駕駛外,另外一個問題是老車很多沒有最新的安全設備,比如說制動等這樣的設備以前是沒有的,那麼相關的這些配套是不是也要跟著這次檢討一起處理?比如說AEBS、行人跟腳踏車偵測等等設備,新車有,舊車沒有,這些是不是跟交通事故也有一定的關聯性?有沒有辦法藉這樣的機會一併檢討?這是本席給你的一個建議,未來探討的時候也要把硬體的部分一起探討。第二、如果未來真的認為高齡駕駛因為相對風險比較高,所以希望他少使用私人運具,那麼你們的配套是什麼?其實就是大眾運輸嘛!我看你在昨天的記者會說會補助TPASS,我就免費給你月票嘛!可是關鍵還是回到我們常常在討論的問題,即便有了一個相對低廉的票價補助,但是如果公車的班次不夠多,路網不夠密集,沒有辦法符合本來生活的需要,那麼即便你給他TPASS,他也沒有地方可以用啊!他反而會覺得「我沒有汽機車就沒有腳」,還是回到這個命題,所以請問交通部,現在這段時間,新的年度或者也許下個年度,針對公共運輸、大眾運輸的軟硬體改善、具體的提升,現在有沒有什麼新的對策?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該做的補助我們其實一直都在做,如果大院支持、預算足夠的話,當然我們可以做得更多,所以這個部分我們繼續跟地方政府一起努力。 牛委員煦庭:你看我們剛剛一講到這裡就會說我們有補助,我一直覺得票價補助只是提升大眾運輸運量其中一種手段而已,但我覺得應該要針對提高大眾運輸服務量能這個案子本身精準的打擊、精準的補助,這樣才是對的嘛! 陳部長世凱:如果是都會區的話,其實地方政府都有規劃,我們是站在協助的角度;但是針對比較偏鄉的部分,我們透過幸福巴士…… 牛委員煦庭:對啊!比如說你有沒有一個專案、有沒有更多的幸福巴士? 陳部長世凱:我們現在已經有191個鄉鎮、總共有495條的路線,覆蓋率已經達到94%。 牛委員煦庭:我剛剛看到桃園市政府有一個新聞,他們對比較偏鄉的路線或比較少人搭的路線採用九人座的方式,然後媒介職業駕駛,把公車的駕駛空出來去跑大客車,就是採用類似這樣的政策,我希望交通部也要明確的說明。 陳部長世凱:這些我們也有。 牛委員煦庭:也就是說要去因應人口高齡化,在希望私人載具下降的時候,我覺得其他大眾運輸的配套也是交通部要同步注意的地方。相關的規劃,是不是能在會後提供一些資料,讓我們追蹤跟參考,好不好?謝謝部長,辛苦了。 陳部長世凱:沒問題。 主席:我們請陳雪生委員。 陳委員雪生:(12時54分)謝謝主席!是不是請交通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委員雪生:還有數發部部長和工程會主委。 主席:黃部長、陳主委。 陳委員雪生:三位部長早。預算解凍案其實有兩個很重要的時間點,一個是黨團協商,很可惜黨團協商時柯總召跟傅總召在吵架,當時有很多部會幕僚在後面。其實可以談,你們有什麼困難、有什麼需求可以提出來;提出來我們就可以處理,就可以解凍。但吵架到最後就是無疾而終,送院會處理……原來你們是在搞大罷免。至於第二個時間點,你們也可以提出解凍,但據我了解,行政院不讓你們提報告解凍,所以各部會說很多錢被凍結、不夠用了,像交通部有大樓用電只能到五點半、到幾點。我跟你講,你們活該!是你們不提報告,所以不能怪反對黨,對不對?其實不光反對黨,執政黨也有委員提凍結案,畢竟凍結預算行之有年,對不對?不是國民黨發明的或民眾黨發明的,民進黨也一樣有提,所以一定會有凍結案。 我跟三位部長請教,也了解一下,你們明明有兩個很好的時間點,所以不能怪我們,也不能在電視上怪藍白凍結你們的預算!當然,今天的預算解凍案我跟他們協調好了,應該會放你們過關,問題是你們講話時小心一點,好不好?我們沒有阻攔你們,這是程序,行政程序就是這樣走,是不是?黃部長跟陳主委請回,謝謝。 剛才交通部會計處張處長提到,因為財劃法讓你們有很多經費來源短絀不能用。處長,今天行政院主計總處也在這裡,跟這有什麼關係? 張處長信一:因為財劃法…… 陳委員雪生:中央政府總預算一定是在既有的歲入基礎來編列歲出預算,是不是這樣? 張處長信一:是。 陳委員雪生:你做會計那麼久了,當知財劃法是分配稅源多出來的,是超徵的、是多出來的錢,跟歲入、歲出什麼關係?你說因為財劃法造成錢不夠用?你解釋給我聽! 張處長信一:影響的是未來。 陳委員雪生:我剛剛講的話你解釋給我聽。 張處長信一:這影響的是未來。 陳委員雪生:怎麼影響? 張處長信一:所謂的超收其實還是要還債…… 陳委員雪生:跟這個沒有關係,還債關你什麼事? 張處長信一:國家的事。 陳委員雪生:國家的事…… 張處長信一:這是國家的事,我們部裡面對於財劃法的態度是尊重國會…… 陳委員雪生:你不要把交通部看得那麼大,你懂了沒有?你還管到全國財政? 張處長信一:沒有,但我們會受影響…… 陳委員雪生:全國財政是財政部跟行政院主計總處管的,不關你的事!你是就你既有的,也就是行政院主計總處給你的額度去編列預算,是不是這樣? 張處長信一:是,沒錯,委員講的是。 陳委員雪生:所以你講的不對! 張處長信一:問題是整個行政院沒有錢時,就會緊縮交通部的所有相關支出,而我們因為要滿足各地方的需求,自然就會受到影響…… 陳委員雪生:如果稅源沒有超收的話怎麼辦?用電也省了嗎? 張處長信一:是,我們…… 陳委員雪生:問題在統刪!問題出在統刪,是不是這樣?所以你就講統刪,跟財劃法什麼關係? 張處長信一:那是委員提案,要我們就財劃法對我們的影響做解釋…… 陳委員雪生:你講話已經超過你的職權了,你了解沒有?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可以講這個話,你怎麼可以講這個話?你是交通部的會計處處長,你講這個講話已經……你可以代表行政院主計長嗎?你不行啊! 張處長信一:是,不代表!但這是委員要求我們回答財劃法對我們的影響,我們只是說…… 陳委員雪生:沒有影響!一定有多少歲入在那裡,你才能編歲出的錢,是不是?難道超收多少用猜的嗎?你又不是玄天上帝,也不是濟公活佛,你怎麼會知道?你是上帝嗎?你會知道超收多少錢嗎?再給你3兆,也不夠,是不是?好,處長請回。 早上王美惠委員提到這兩天出了重大車禍,部長,這件事應該就制度上面去檢討,不要因為一個75歲的老人出了車禍,就要把換照改到70歲,我也是受害者耶!我75歲了,那我今天要去考試喔?沒有道理啊! 陳部長世凱:換照機制一直都在。 陳委員雪生:好,沒關係。如果有一個60歲的人發生重大車禍,撞死了十幾個,那你要降低到60歲嗎?我不曉得你們是誰……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們不是針對單一個案做決定的。 陳委員雪生:你就是為了這件事情啊! 陳部長世凱:不是。 陳委員雪生:去年你有提出來嗎?前年有提出來嗎? 陳部長世凱:其實這已經研議一段時間了。 陳委員雪生:沒有道理啦! 陳部長世凱:之所以會先提出來的原因,是因為現在社會大家很關注,我們就把我們目前研議的結論先跟社會報告。 陳委員雪生:我跟你講,你在應付社會,我沒有意見,問題是制度不能這樣朝令夕改,你要朝著制度面去走。 陳部長世凱:過去這個制度我們已經做10年了,到了該改的…… 陳委員雪生:這個人精神有沒有問題?體力有沒有問題?四肢有沒有問題?你去考慮這個嘛!你把它改到70歲…… 陳部長世凱:我們現在都有納入了。 陳委員雪生:我也是受害者,你知道嗎?我不是受害者嗎? 陳部長世凱:我們不會讓您受害,我們這個方案是要協助年長者…… 陳委員雪生:你不讓我受害?你以為那個S型可以隨便進去、可以隨便出來的喔?有那麼厲害喔?那個不容易的。 陳部長世凱:我們沒有說要考S型。 陳委員雪生:沒有考S型,那考什麼?考長方形,還是正方形? 陳部長世凱:三個月之後會提出整體方案,屆時再跟委員報告。 陳委員雪生:可以筆試嘛!是不是?出車禍的原因很多,喝酒、精神不濟,有些…… 陳部長世凱:我們不是為了單一個案,我們是整體的駕照管理,是包含新考照的、包含已經在路上開,但是有一些違規樣態要回訓的機制也都有,換照是另外一個,我們總共有三個方向。 陳委員雪生:所以王美惠委員剛才在講,我坐在臺下,我是受害者,我跟你講,一定會有很多鄉親出來講話。 陳部長世凱:委員如果已經75歲,本來就是到了現行機制該換照的年齡了。 陳委員雪生:不是換人喔? 陳部長世凱:是換照。 陳委員雪生:換駕駛喔? 陳部長世凱:換照。 陳委員雪生:就是叫我不要開車的意思嘛! 陳部長世凱:不會,現在很多人換照都很順利。 陳委員雪生:現在八十幾歲,生性善良,但要做壞事、要去撞人,那沒辦法,那神經有問題,你不能把精神病的人統統算在裡面啊!是不是?這沒有道理嘛!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們真的不是看個案。 陳委員雪生:修這個法,你們稍微小心一點,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好。 陳委員雪生:不要今天出了車禍,明天出了什麼風災、什麼人禍,又來啦!這要修、那要修。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不是急就章,我們不會做急就章的事情,這是制度整體的改善。 陳委員雪生:這次到馬祖去考察,大家非常辛苦,數發部部長也去了,我也感受到你們的誠意,好不好?我希望大家同心協力,因為馬祖是個藍白合作的地方。我剛才到內政委員會質詢海基會,他的專門委員每天在罵連江縣政府、罵陳雪生委員,要我們把北竿機場的配套拿出來,怎麼樣、怎麼樣、怎麼樣,一直罵我們。現在執政的是民進黨,交通部是執政黨的,他應該去喊什麼?連江縣地方黨部也好,海基會的人怎麼可以去搞這個事?吃飽飯閒著沒事做,我才問他,他吃什麼飯、做什麼事?連江縣黨部也在罵我們,他應該叫交通部陳部長下臺啊!對不對?叫何局長下臺啊!他罵我幹什麼?很奇怪耶!你覺得我是不是冤枉被罵了?部長,你回答我問題。 陳部長世凱:我不曉得他罵什麼,沒辦法評論,因為我不曉得他罵什麼。 陳委員雪生:他罵我鬼混,說什麼黑箱作業,幹什麼的。部長是沒看到啦,跟你的幕僚講去馬資網找出來看看,好不好?你可以做個參考。 陳部長世凱:我再去了解一下。 陳委員雪生:執政黨的黨員……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嘛!有點規矩嘛!是不是?我們共同譴責,好不好?謝謝你的協助。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陳委員雪生:好,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陳雪生委員。那個譴責你可以個人表態! 請林月琴委員。 林委員月琴:(13時5分)麻煩陳部長。 主席:請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林委員月琴:部長,午安。我今天只想談一件事情,就是高齡者的交通權益。我想這幾天大家心裡都非常難過,可是我還是必須提醒,高齡駕駛不只是高齡者移動權的表現方式,它同時也是如何精進駕駛能力評估的問題,所以是相對重要的。臺灣快速邁向超高齡,因為今年進入到超高齡社會,未來這件事情應該刻不容緩,我相信部長不會反對我這樣說吧! 陳部長世凱:是,沒有錯。 林委員月琴:可是,部長,針對高齡者駕駛駕照管理制度的檢討,運研所在30年前就在研究了!2022年甚至還提出要通盤檢討,其中也都有回顧各國高齡者的換照制度,30年了!我上個會期也在這邊質詢,不是我未卜先知,事實上傷亡狀況本來很嚴重。當時我提醒交通部,高齡駕駛的法規有漏洞;我也整理了日本、南韓作法,建議交通部應該儘速研議要做到三件事情,即填補我們高齡駕駛換照制度的漏洞、提供安全裝置的補助,還有建立繳回駕照的獎助機制,以及持續加強偏鄉的公共運輸。 上週我跟許智傑召委,也找了老人福利推動聯盟跟交通的學者共同召開記者會,請交通部務必要細緻化處理高齡駕駛人的管理,研擬建構階段性換照政策。同場我們也找了衛福部一起針對那個能力的評估這些應該要有,甚至具體建議是不是有高齡安全駕駛補助。我覺得很可惜的是,交通部不管是書面回復、說明、報告,或者是記者會的回復都是不斷地說,我們會再討論、會再研議,研議再研議,就是不願意把過去做的研究跟各界的建議拿出來認真考慮政策來推動。我為什麼這樣提?因為我去年10月23號就針對這個給了一些意見,甚至我提出日本、南韓補助高齡者裝設車輛安全裝置防止暴衝。部長,你們書面報告怎麼回答我的,你知道嗎? 陳部長世凱:我現在正在看。 林委員月琴:這邊寫的是什麼?這邊寫目前沒有車輛導入,也不是聯合國標準配備,所以要等聯合國納入標準配備以後再來討論要不要導入實施,當時是這樣回答我。可是我剛剛聽部長備詢的時候,有某個委員問,你說三個月內就會研議提出作法。我去年10月23日問,然後你們11月8日書面回復我是要等聯合國……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三個月是評估,不是一定會做,我們也要看我們的預算規模做不做得到。 林委員月琴:對,可是至少也比給我的回復要進一步,那時候你還說要等聯合國納入標準配備之後才討論。現在聯合國還是沒有納入標準,你們這時候就說要討論?部長剛剛回答那個委員問的是說那時候才來討論。好,不管怎麼樣…… 陳部長世凱:其實聯合國已經有納入了,然後我們也已經在小車配備的要求裡面預告,現在已經在預告當中了。 林委員月琴:我希望不要因為高齡駕駛發生問題才做。 陳部長世凱:不會,要整套的思考。 林委員月琴:因為每一條人命都是非常珍貴的,那是人家辛辛苦苦養出來的孩子,媽媽期盼他回家卻不能回家了,所以我希望交通部不是這樣子拖延。 陳部長世凱:是。 林委員月琴:再來,交通安全一直是我很關心的,所以每一次部長來,我一定都會來質詢,我還是希望能夠持續透過各種方式監督,所以我這邊再一次提醒,日韓都有階段性換照,不要說我們現在打算下降年齡!就算下降年齡,但如果他能力上有困難的話,基本上還是沒有解決問題。所以那個階段性的換照制度是不是可以去做?還有,要規劃階段性的追蹤,這個人今年檢查OK,可是明年呢?要不要階段性的去追蹤?我也同意年齡不是駕駛安全的單一決定因素,我們需要更細緻的,而且希望能夠做有鑑別度的身心能力檢核。否則的話,一跨過75歲……但現在有沒有比較年輕就失智的?有啊!在跨75歲後,有沒有對其能力做多面向篩檢跟評估的機制? 當然我非常肯認交通部在5月20號開記者會做這樣的說明,可以提出來,部長一直以來都很用心在這一塊,可是速度可不可以加快一點? 陳部長世凱:好,我們再加快。 林委員月琴:最後我建議三點主張,能不能會同社政主管機關共同研商精進高齡駕駛能力評估機制?一定要做他的能力評估,這個國外也有一套作法,我建議交通部應該要參採。第二個,針對高風險違規駕駛人的管理,應該研商結合醫療跟保險機制的可行性。還有就是偏鄉的部分,如果偏鄉沒有機車、沒有汽車的話,我們也不能影響到老人家的移動權,所以這邊都要去考慮,希望部長不要再遲到了!謝謝。 陳部長世凱:好,謝謝。 主席:謝謝林月琴委員。 那天我正好跟林委員一起開記者會,希望部長這裡再幫忙多加強,謝謝。 請邱志偉委員。 邱委員志偉:(13時11分)謝謝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 主席:請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邱委員志偉:部長,交通部業務非常多,那麼多的業務,你在那麼短的時間之內充分掌握,確實執行到位,所以內閣裡面滿意度、好感度最高的就是你,對你的工作表示肯定,交通部的團隊大家齊心協力,為了國家的交通建設努力,我這邊表示最大的感謝。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邱委員志偉:除了感謝之外還要拜託,有幾項建設我具體提出來。在我的選區,未來可能是許智傑的選區也不一定,菜寮路在岡山非常重要,雖然是在山區,但是我看了好多次,就是缺經費。岡山區高29線菜寮路有拓寬工程,它如果不拓寬,用路人的安全就會受到很嚴重的威脅,常常會有車禍。它是一般型的計畫,市政府當然財源有限,我是希望在有限的市府經費之下,是不是公路局能夠納入這個拓寬工程,讓它經費能夠到位,讓長期以來因為菜寮路沒有辦法拓寬而感到困擾的這些市民朋友更安心?這一點可不可以請部長幫忙?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高雄市政府如果提出補助申請,我們就會請公路局研議。 邱委員志偉:已經有提出了。 陳部長世凱:協助生活圈補助的部分。 邱委員志偉:已經有提出了,而排序的部分,我會請他們儘量拉到前面,如果到部裡面的時候,我懇請部長能夠支持。 陳部長世凱:好,我們盡力協助。 邱委員志偉:另外,臺61線北從八里一直到曾文溪口,如果沒記錯的話,大概是我10年前提出的臨時提案,就是臺61線不能只做到曾文溪口,必須跨過曾文溪口,往南做到高雄,經過茄萣、經過永安、經過彌陀,一直到梓官,再接到楠梓,這個臺61線才能從北貫穿到南部。 陳部長世凱:是。 邱委員志偉:對於我這個提案,交通部歷任部長也都支持,而這個部分在臺南那一段有路線的問題,因為有一些溼地跟一些國家公園,所以它的難度會比較高一點,還要經過很多環評,但是在我這一段高雄端這部分反而比較容易克服。 陳部長世凱:對,沒有錯。 邱委員志偉:高雄端的部分是不是可以優先施作?要優先施作當然需要經費,至於這個經費,我希望部裡面能夠大力支持。當然這個經費不少,但是如果有先期經費下去,我想我跟許智傑一起努力,也許再邀請部長去看一下,實際上哪些高雄端是可以優先施作的,這部分我已經質詢、會勘,說明會也辦了17次。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等行政院核定預算之後,我們會優先施作高雄這一段,高雄這一段如果可以優先施作,我相信對於地方的交通會有很大的幫助。 邱委員志偉:好,所以您是同意,也支持這部分優先施作? 陳部長世凱:對,預算如果核定之後,我們會優先施作高雄這一段。 邱委員志偉:好,預算我們一起努力,一旦核定了,我希望部長能夠劍及履及把高雄端這部分先處理。 另外,軌道建設很重要,軌道建設一般都是需要中央補助財源。高雄捷運路網的紅線、黃線、橘線,現在就是另外有一個紫線,我想許智傑委員長期在交通委員會,他也很關心,紫線的部分是橫的,西邊我希望可以延伸到梓官區蚵仔寮,有一個蚵仔寮支線,然後貫穿所有大學學園區。這部分目前因為前瞻基礎建設,軌道建設還有很多件,這些都需要中央支應,這個部分可行性研究已經報到交通部審議了,目前在修正,這樣文來文去也一年了,目前針對紫線的審議效率是不是能夠提升,速度快一點?我希望儘快把它完成。 陳部長世凱:可以,這個我們會儘量跟高雄市政府兩邊配合,我們加速讓這個程序可以走快一點,修正的速度也要加快一點。 邱委員志偉:公文往來已經一年了,所以我特別提出來,再請部長去跟相關同仁講,希望效率能夠再提升。 陳部長世凱:好,我們來努力。 邱委員志偉:好,謝謝部長,謝謝同仁,謝謝召委。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邱志偉委員。 請部長儘快幫忙,還有捷運紫線,現在還有人反映要到旗山,也幫忙我們規劃一下。謝謝。 請游顥委員。 游委員顥:(13時17分)謝謝召委。有請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游委員顥:部長好。本席也是要肯定交通部在三峽這個事件裡,針對長者的駕駛制度於第一時間回應。三峽老翁撞到學生的悲劇,真的讓社會各界感到非常悲痛、非常難過。剛才許多委員都有質詢到高齡駕駛制度,現在要從75歲降到70歲,辦公室大家也討論了很多,到底70歲跟75歲目前增加要換照的駕駛人數是多少?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如果以今年來算的話,大概會有182萬人,從70歲往上算會有182萬人,10年之後會到272萬人。 游委員顥:75歲以上,以現行來講,有進行換照的人數和比例大概多少? 陳部長世凱:換照的比例有百分之九十…… 陳局長文瑞:從106年執行到現在,符合需要換照的有八十六萬多人,現在已經辦理完畢的是80萬5,000人。 游委員顥:針對70歲以上要換照,將來的通知方式預計要怎麼樣通知才能夠齊全?坦白說,長者是不是能夠確實被通知到要換照? 陳部長世凱:當然。 游委員顥:因為社會事件,現在大家都知道長者駕駛的安全性。但許多長者和他的家人是不是能夠確實知道他們要換照,以及包括健檢、體檢報告,或是包括他們的感知測試等等這個部分?是不是都有充分的訊息能夠讓他們理解他們需要換照? 陳部長世凱:有關通知的部分,因為我們過去已經執行了很多年,從106年一直到現在,所以通知的部分沒有問題,我們只是把目前增加的年齡層,一樣照過去的方式通知,這個沒有問題。未來整個檢測的過程當中,我們也會有一個詳細的計畫做出來之後,讓所有需要換照的年長者都能夠很清楚知道,至於應該要怎麼做、怎樣便利的去做換照的動作,這個我們也會一併思考。 游委員顥:本席在這裡還是要強調一下,我相信其實許多的年長者、高齡者的家人可能不清楚他們要換照,當然,我相信監理站都有儘可能進行通知,但在家人都不知道的情況之下,這些長者是否都能夠確實被通知要換照?這個制度將來如果要改到70歲,預計多久之內會實施?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們希望在115年,也就是明年可以實施這個新的政策。 游委員顥:希望能夠落實通知。現在也配合警政單位通知社區或老人會目前是以怎樣的方式通知跟宣傳? 陳部長世凱:會有相關的預算,另外我們也會跟地方政府配合,包含鄉鎮公所也好,或地方的縣市政府,大家會一起合作通知。 游委員顥:剛才有些委員有提到這些年長者不僅是換照的鼓勵制度,我覺得其實200元或小禮物可能還不足以成為他們來換照的誘因。有沒有其他的方式? 陳部長世凱:我們來想想看獎勵和誘因的方式,我們再來思考看有沒有更有吸引力的方法。 游委員顥:有關長者駕駛車輛,現在比較新的車輛有輔助駕駛系統,或設置防止暴衝輔助系統的補助,目前研擬規劃的方式如何? 陳部長世凱:科技防制的部分,現在新車都有;對於舊車的部分,今天好幾位委員都有提到這個問題,我們來研議看看,因為這個牽涉到:第一,預算規模;第二,執行層面,在臺灣的量能有沒有辦法去真正落實執行?這個我們還要再研究一段時間。 游委員顥:從一些委員的質詢來看,確實還不知會不會有這樣子的補助方案。當然,新車來講的話,都一定會有相關的輔助系統,我覺得舊車相對來講比率會比較少。所以我建議如果可以的話,還是正向做輔助系統的補貼措施,這樣對長者來講不僅鼓勵他們換照,也鼓勵他們在道路行駛上可以安全駕駛。 陳部長世凱:這個部分我們來研議。 游委員顥:謝謝。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國成委員。 林委員國成:(13時22分)主席,大家都辛苦了。我想在這裡還沒有質詢以前,我特別請主席作一個宣告,我們明天資通安全法的審查,因為總共有19個版本,包括行政院,所以這個部分先預告一下明天是不是要逐條討論?已經答詢過了,所以要不要逐條?要不要直接審?或者要先全部宣讀?這個部分請主席可能要讓我們交通委員會所有的委員可以預備時間,特別跟主席建議。 請交通部陳部長、數位部黃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黃部長。 林委員國成:兩位部長、所有的官員,大家辛苦了,到現在都還沒有用餐,我會遵守時間,不會講太長。陳部長,我在質詢時對於你所有的工作表現都加以肯定,但是在這裡特別也要來談,所有立法院的同仁都已經談過了,就是三峽這個案子的問題,也就是人本交通改革可以講說是失敗的。你們在幾年前開始研究要把高齡換照年齡降低,這點我反對!不要忘了現在年齡的問題在於,我們的餘命越來越高,我們以前研究的政策跟現在是套不起來的,所以我要告訴部長,年齡絕對不是肇事原因之一。當然,你們有你們的想法,可是我還是要拜託,在這個部分,餘命越長的當中,你降得越低,這不是解決交通唯一一個辦法。另外一個辦法就是硬體改善非常重要,什麼硬體改善?你看看發生車禍的不是在學校就是學生發生這種不幸,當然我們心裡面有感而發、感同身受。說實在的,我們誰沒有子女?看到發生這種事情,心裡面當然會非常憤慨,但我還是要建議,除了年齡之外,硬體的改善也非常重要。所以部長,我也希望兩位司長,就是黃司長和林司長,不能老是一直坐在辦公室裡面想你們的想法,要去實際的解決問題。就像如果是在學校,你可以弄一個專案,去辦一個硬體改造如何防止碰撞,只要有學生的地方,我應該要去做什麼東西,這個硬體改善也是非常重要。所以我還是希望:第一,年齡不是絕對改善交通事故的唯一問題。第二,硬體改善,如何補助各地方政府去把這些防範的動作做好,要雙方面去做決定,不是把換照年齡降低以後,事情就不會發生,沒有那麼簡單啦!部長,我希望你把這個當成一回事,然後做一些研究,參考國外、參考我們這個……我還要建議一點,真的要換照,還是要考慮他的違規紀錄,要納入考慮。像三峽這個78歲的余姓肇事者,說實在的,他之前已經有紀錄了,竟還是在2月份換照成功,這一點我覺得還是要納入改革的方向,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是,我們一定會納入。 林委員國成:針對這個部分,我要拜託部長,你有你的想法,但你們以前所做的研究,事實上並不符合現在的時代,不是降年齡就可以解決,多方面去改革才有辦法解決。 陳部長世凱:我們的改善方案會多方面考慮。 林委員國成:黃部長,你知不知道你們補助業者,業者拿了補助以後……你看一下,拿了臺灣的補助卻給中國優惠!我不是反對跟中國往來,而是臺灣跟中國要對等,這也是我們政府一直在要求的東西,你怎麼拿我們臺灣的補助,結果給中國優惠、臺灣不優惠?這是不公平的! 黃部長彥男:報告委員,我們是補助它研發,並沒有補助它行銷,這個事情我們會再跟…… 林委員國成:你們要糾正啊!是,我知道你們補助它、幫助數位研發的進步,但它做出東西後,我們買要880元,可是中國就可以買到294元,老百姓會覺得這不公平嘛!你雖然補助研發,但是在這個部分是不對的。我對對岸也是非常友善的,但如果對臺灣人民不公平,我也是反對!你補助它但它怎麼可以做這種事呢?我一向認為一定要對等,你要賣給大陸多少錢,我沒意見,給他們優惠,我也沒有意見,但是臺灣的消費者也要一樣!怎麼會懸殊這麼大!就會讓臺灣人民覺得為什麼會這樣?可是你們的理由說補助它是做研發!我要拜託部長,以後補助這些東西一定要訂得很清楚,你被我抓到,以後我就不補助,這一點可以做得到吧! 黃部長彥男:行銷部分我們再看怎麼加強。 林委員國成:你又不是經濟部,你是研發的部分,好不好? 黃部長彥男:合約的部分我們再看怎麼處理。 林委員國成:我跟你講,這會給臺灣人民覺得不公平對待。我同意我們跟大陸一定是對等的情況之下大家來補助,我也認為應該補助的就補助,但是不能讓我臺灣人民覺得為什麼它比較便宜、為什麼我比較貴,這個部分部長了解嗎? 黃部長彥男:了解。 林委員國成:這個以後可能要特別注意一下,好不好!謝謝。 黃部長彥男:謝謝委員。 主席(陳委員雪生代):謝謝林國成召委。 下一位請林楚茵委員發言,林楚茵、林楚茵不在。 請楊瓊瓔委員發言。 楊委員瓊瓔:(13時31分)謝謝主席,楊瓊瓔發言。邀請部長。 主席:陳部長嗎?交通部還是? 楊委員瓊瓔:交通部。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楊委員瓊瓔:部長,我想新北三峽區發生重大的事故,全國都很緊張,大家想要知道到底是什麼原因,同時也希望能夠知道政府的應對方式。我們看到2017年的時候,我們實施75歲以上高齡駕駛人換照機制,而且每三年要重新評估認知和身體機能。但是我們看到統計數據,有5.6萬人沒有完成換照的手續,這是第一個議題。第二個,有20.5萬人是83歲以上長者,因為早年制度就排除掉了。所以這兩個部分沒有換照、沒有排除,仍舊是有效的駕照。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他沒有經過定期的評估,似乎大家提出了這個疑慮。請教部長,目前我們面臨到這樣的情況,要怎樣去優化呢?我們的方案、應對是什麼?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整體的駕照管理可以分三個部分:一個是新考照的部分;第二個是考完照之後,你有違規或肇事的樣態,我們需要有回訓的機制;而現在社會上大家比較關注的是年長者的換照問題。年長者的換照我在今天早上其實有說明過,臺灣已經很快速的進入超高齡社會,現在有182萬人是70歲以上的駕駛人,10年之後會有272萬人,這是相當大比率的人口數字,我們就要有更完善的協助年長者安全駕駛的機制,所以我們會用換照的模式協助這些年長者。在換照的過程中,除了認知測驗之外,還有危險感知的測驗,另外我們針對學習的部分,課程也會加進來,讓他可以訓練,這個部分我們一樣一樣都會加進來。未來在年長者的部分,甚至在年齡的部分,當然,我們現在是仿效日本,因為日本比我們更早10年進入超高齡社會,他們對高齡者的駕照管理其實有一套機制。 楊委員瓊瓔:他們有兩個方案去處理,一個是管理機制;一個是車子的防衝暴,這也是一個方法。本席要請教的是,我們目前面臨越來越多的年長者,他們也有這個需求,政府的方案到底是要怎麼樣?你早上也說了,是不是將75歲換照調降5歲至70歲?至於原本的身體機能、評估認知是原本就已經有的。 陳部長世凱:會更加強。 楊委員瓊瓔:所以本席要請教你們具體的時間表,我們總要知道社會的問題在哪裡,希望大家都能夠安心,所以你多久時間可以把你的精進方案拿出來? 陳部長世凱:我們在3個月內會提出精進的方案,我們希望在明年度,也就是115年度可以落實這樣的方案。 楊委員瓊瓔:3個月拿出你們的精進方案。第二個,針對這20.5萬83歲以上的長者、早年制度排除的,這部分怎麼處理呢? 陳部長世凱:這個部分我們還是儘量想辦法把他納進來。 陳局長文瑞:跟委員報告,83歲以上年長者目前多數其實並沒有開車,所以我們採動態的管理,83歲以上還有使用車輛且有違規的話,我們會通知他在3個月內來做認知功能測驗、來換照。 楊委員瓊瓔:所以這個結論也就是本席具體建議給部長,我們發覺到這樣的問題,也把樣態、人數都告訴你,接下來要怎樣去精進優化非常重要,我期待你在3個月內趕快提出方案讓社會大眾安心。 根據今年1月到4月高公局的統計,國道共有17起A1交通事故,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死亡的交通事故是22人死亡,其中有14起的肇事型態是追撞事故,比較去年同期是8起,所以增加率是75%。面對這樣增加75%、逐年升高的致死風險,本席要在這邊請教部長,針對A1類的追撞事故年增率如此高,你有什麼方案應對呢? 陳部長世凱:我看了這個數據,之前高公局也有讓我知道這件事。追撞的案子確實一直在增加,我們現在正在分析這些案例到底為什麼追撞會這麼快速增加。防範的部分除了宣導以外,更重要的是事前如果我們有分析出原因,我舉個例子,不一定是真的這樣。 楊委員瓊瓔:你的分析要多久時間?大家非常希望一定要安全,你自己都知道這是嚴肅的議題,高公局也讓你看過,而且增加率這麼高,光統計1到4月就增加百分之七十幾,這嚇死人!這怎麼辦呢?生命誠可貴,你知道原因,你們分析大概要多久時間? 陳部長世凱:我們1個月以內請高公局提供資訊給委員。 楊委員瓊瓔:1個月內分析並討論出可以應對執行的方案,以防範安全。 陳部長世凱:對。 楊委員瓊瓔:最後一個議題,我具體給你建議,臺鐵北迴線這次和仁到崇德這一段土石流,老天爺給我們這樣的考驗,大家只好全力以赴。現場的工作人員投入搶救,連續工作14個小時都沒有換班,我們長官要去,他們還要在那邊等,所以基層聲音很大,已經違反勞基法,部長,你認為這樣的事情OK嗎?可以如此嗎?搶救當然是一定要搶救,員工也全力以赴,我們要讚許他啊!在他們沒有搶救的時間點,還要他們在那邊等待,你覺得適當嗎? 陳部長世凱:他們有換班,是有一點耽擱,但是有換班。 楊委員瓊瓔:不可以耽擱啊! 陳部長世凱:我們不會去違反勞基法。 楊委員瓊瓔:你們怎麼沒有違反?都已經超過了啊! 陳部長世凱:是接班的人有交通問題,所以有點耽擱,但是都有換班。 楊委員瓊瓔:第一線人員已經那麼辛苦了,我們要照顧他啊! 陳部長世凱:我們一定會照顧基層員工,沒問題,第一線員工我們都會特別照顧。 楊委員瓊瓔:不可以再讓他無謂的浪費他的時間啊!他已經這麼辛苦了,是不是? 陳部長世凱:是,謝謝委員。 主席(許委員智傑):剛剛林國成召委問到明天會議進行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的逐條審查,共有20案,因為本會於4月24日第八次會議已經詢答完畢,因此明天就不再進行詢答,於繼續宣讀增列的6個草案條文後,即進行全部20個草案之逐條審查處理。 請羅廷瑋委員。 羅委員廷瑋:(13時40分)謝謝主席。有請數發部部長。 主席:請黃部長。 羅委員廷瑋:交通部部長請準備,謝謝。 部長,剛剛有委員提到「百劍討妖傳綺譚」,您目前知道這起網路事件嗎? 黃部長彥男:你說的就是我們補助的那件…… 羅委員廷瑋:補助金額給了他們,讓他們去研發,最後賣出的價格竟然比中國還高?甚至比韓國、日本都高? 黃部長彥男:對,這個是…… 羅委員廷瑋:沒關係,你已經講了是補助研發的部分。我們都支持國產,我開了好幾次公聽會,也都有找你,對不對? 黃部長彥男:對。 羅委員廷瑋:不只是電競、不只是國產遊戲,我們都支持,但現在問題點出現了!未來對於這些補助研發的資金可不可以設定一些內規,或者跟廠商探討,類似這種定價不要再有下一次,做出一個示範給大家看?這部分您覺得呢? 黃部長彥男:我想,將來可以從合約上考量怎麼規範。不過,有一些比較麻煩,因為有時候是經過行銷公司賣到國外。 羅委員廷瑋:當然,行銷公司可能有一些售價策略,這我都知道。我要求的是廠商既然已經拿了補助,行政機關、主管機關就應該給他一些規範或一些勸導,甚至給他一些指引,告訴他後續可能衍生一些公關危機!就這部分,我希望因應這次事件,你們內部能不能研討一下? 黃部長彥男:好,我們內部會再看以後怎麼宣傳、宣導。 羅委員廷瑋:後續資料可不可以給我?包括你們研討的精進方案、怎麼改善,這個資料可以給我嗎? 黃部長彥男:好,關於未來這方面的問題怎麼預防,我們會再…… 羅委員廷瑋:部長,大概多久可以給我? 黃部長彥男:1個月吧! 羅委員廷瑋:1個月可以嗎? 黃部長彥男:1個月可以。 羅委員廷瑋:好,1個月內,麻煩你,謝謝。 有請交通部。 主席:請陳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羅委員廷瑋:部長好。部長昨天有開記者會,說明政府因應重大交通事故後續影響的對策。網路上一些評論你有稍微看過嗎? 陳部長世凱:稍微看過。 羅委員廷瑋:雖然你很忙,但是因為你也是年輕人,應該都會看網路評論。 陳部長世凱:是。 羅委員廷瑋:對於你願意面對問題、解決問題,其實民眾跟網友多半是給予正向的看法,但還是有很多人擔心風頭過了以後,實際政策會不會真的到位、改善?對此,我們是很擔憂的,所以改善、改革的期程可不可以加快?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們在3個月以內會提出細部計畫。因為這件事情其實牽扯相當地廣,包含未來整個檢測機制在內,所以我們會在3個月內提出細部計畫。 羅委員廷瑋:你現在說3個月,但我要提醒的是,民眾對很多事情如此擔憂不是無中生有,一定是有前例。也就是政府面對網路新聞媒體的速度很快,但是後續真正、實際政策改革的時候很慢。怎麼說?對於升降尾門所產生的事故、所造成的傷亡,您目前掌握到的有多少人? 陳部長世凱:升降尾門? 羅委員廷瑋:升降尾門是貨車為了卸貨,而有所謂升降尾門。 陳部長世凱:喔!是。 羅委員廷瑋:貨車停車卸貨時,升降尾門形成平線,導致視野無法辨識、造成撞擊,甚至產生死亡事故,您知道有這樣的死亡事故嗎? 陳部長世凱:我不曉得這類事故的詳細數字。 羅委員廷瑋:我也不曉得數字啦!但我要簡單跟你講,透過網路搜尋都有相關新聞報導,兩年前就有一起。兩年有點久了,但對於每一起事故造成……這起是造成死亡喔!既然造成死亡,我們就必須改革嘛!已經是兩年前了,對於這樣的事故發生,我們也沒有改革啊!到3個月前……你問你旁邊的官員,3個月前是不是還有?我記得是造成夫妻傷亡,對嗎? 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針對停在路邊卸貨時升降尾門操作不當而造成受傷的部分,會有這樣的…… 羅委員廷瑋:操作不當?我用字再精準一點,基本上貨車是已經完全停放在那邊、沒有在使用,但因為形成平行線─升降尾門形成一條線,黑暗的時候的確看不太清楚,導致直接撞上。就這個部分,我要講的是3月27日我們召開了一場有關貨車升降尾門的記者會,呼籲升降尾門必須有警示燈跟車尾燈、兩者缺一不可,而且車安中心也召開會議。預計什麼時候開始新車要安裝,部長? 陳部長世凱:這個我們有規劃嗎? 林司長福山:有。跟委員報告,對於上次委員提出的意見,我們請車安中心邀車體公會開會,目前正在陸續整理相關資料。如果要規定的話,其規範會是如何?等車安中心送上來之後,我們會再研擬。 羅委員廷瑋:所以我要講嘛!部長,兩年前就發生1起傷亡了,3個月前又有1起傷亡,人命不斷地流失,我們也呼籲了這麼久,結果你到現在還是沒辦法允諾我一個時間,什麼時候可以開始要求安裝啊! 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車輛硬體是一塊,但公路總局給貨車駕駛人的指引裡面,要求這些駕駛人在升降尾門操作完畢之後一定要降下來,而且都要放交通錐。 羅委員廷瑋:這些指引我都知道,但有這份指引還是造成傷亡,沒有用啊! 林司長福山:還是要優先對駕駛人要求。 羅委員廷瑋:我們在記者會上建議新車自115年1月1日開始安裝,有沒有困難?有沒有困難?自115年1月1日起安裝有沒有困難? 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這牽涉到安裝。如果只是貼LED燈的話很快,但是要整個納入車輛設計裡面連動這個部分…… 羅委員廷瑋:不管是新車還是舊車,我們都希望有一些精進。 部長,根據車安中心的紀錄,3月27日會議之後拖了超過1個月,直到5月7日才有會議記錄。車安中心5月27日還要針對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召開一場會議,請問為什麼升降尾門警示燈和車尾旗的案子沒有列入這次會議討論?怎麼又不討論了?這件事情不重要嗎?部長,我今天提出這個問題就像你昨天開的記者會。你面對問題、願意解決問題,可是你下面這些相關主管機關並沒有積極面對,升降尾門就是其中一件!我們今天把所有注意力用來關注在三峽事件,這件事當然要重視、很重要,可是因應3個月前才發生傷亡的升降尾門案,到現階段都還沒有具體的精進方案,甚至連會議都不列入討論;然後,我問你們明年1月1日開始可不可以做到新車全面安裝?又沒有一個確定的答案。所以我們現階段對於政府不信任嘛!有一個這樣的部長願意面對,但是下面的人不願意處理,最後的結論還是沒有嘛!所以部長今天能不能承諾、對於升降尾門問題能不能積極面對?你能不能開始要求?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就我們自己部裡,我會請公運監理司先召開會議,看看如何精進,這個部分我們部裡會先做。 羅委員廷瑋:部長,我今天舉出這個案例,拜託你一定要稍加了解,因為我剛剛稍微問你,你也不太了解這樣的事故。 陳部長世凱:好,我們會積極處理。 羅委員廷瑋:對於事故的多元性,我當然能夠體諒,但是對於這種事故,我覺得精進作法有其必要性。好嗎? 陳部長世凱:好,沒有問題。 羅委員廷瑋:謝謝。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主席:徐欣瑩委員、徐欣瑩委員,徐欣瑩委員不在。 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不在。 蔡易餘委員、蔡易餘委員,蔡易餘委員不在。 羅明才委員、羅明才委員,羅明才委員不在。 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 林德福委員、林德福委員,林德福委員不在。 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作以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李昆澤、林德福所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數發部、工程會及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委員李昆澤書面質詢: 議題、臺鐵北迴線安全刻不容緩 ■大雨影響─北迴線雙向中斷 (18日下午16:10因和仁=崇德間強降雨致使河水湍急,沖下土石泥流已淹過軌面。 (5/20,16:14受強降雨影響,和仁=崇德間(k56+900至k56+950)土石泥流淹沒東、西正線。 ■和仁=崇德已多次中斷 (去年花東的和仁到崇德一帶,至少發生三次土石流、泥流等狀況,讓臺鐵運輸數次中斷,當然因為落石告警發揮以及臺鐵預警性的封閉,所有沒有實質影響台鐵營運安全。 (這次大雨對和仁到崇德路段影響遠超過去年 (我們臺鐵同仁非常辛苦,持續的監控,請臺鐵務必保障同仁的工作安全。 ■改善臺鐵北迴線安全─三階段 (有關如何因應極端氣候,加強鐵路營運安全,本席與交通部、臺鐵公司多次討論,並且具體要求。 (受到極端氣候影響,鐵道系統必須要加強安全以及進行軟硬體的改善,全面提升軌道系統面對天災的韌性。 (北迴線,特別是和仁到崇德一帶,已經是臺鐵瓶頸中的瓶頸,去年,包括花蓮地震、凱米颱風以及多次強降雨,臺鐵北迴線和平至崇德路段發生多次落石及土石流等災害,影響鐵路營運讓民眾通行受阻。 (本席多次質詢強調,要改善保障北迴線安全,要分三階段加強作為 (第一階段:落石告警等系統必須生效 (第二階段:持續加裝、增設預警及阻隔設施 (第三階段:評估北迴線改線 (過去本席有與交通部討論,針對台鐵北迴線改線要積極評估,在評估的過程中,針對目前的路線,需要有相當的短、中期改善作為,包括增設明隧道、加強土石流預警、防護等,確實保障臺鐵的行車安全。 ■北迴線目前改善辦理情形 (有關第一階段的告警、以及第二階段的增加裝設預警及阻隔設施,本席在交通委員會已經多次要求、提醒,過去預警功能多次生效,讓台鐵能夠即時預警封閉路段,保障旅客安全。 (5/18,15:40雨量系統顯示新清水隧道北口達預警值,值班同仁除持續監控監視器,亦立即通知道班同仁前往現場。 (隨後告警系統作動,值班同仁於16:10由監視器發現土石已淹沒軌道,隨即通知公司及車站路線封鎖。 (而第二階段,增加裝設預警及阻隔設施,在本席要求下,也有基本成果。 (臺鐵公司針對北迴線持續進行短、中、長期改善措施,積極辦理完成東、西小清水溪橋改建、K48土石流防護改善、K51明隧道等改善工程。 (為防範邊坡滑動、落石或車輛等異物入侵鐵道,臺鐵公司設置入侵防護及告警系統,以提升行車安全,規劃於全線易遭入侵高風險路段建置阻隔設施及告警系統。 ◇目前已於全臺38處高風險區段規劃建置實體阻隔設施,其中15處同步設置告警系統,當偵測到異物入侵,系統將即時啟動,透過列車防護無線電系統及臨時速度限制系統(TSR)通知列車駕駛緊急應變。 ◇截至114年3月,已完成25處阻隔設施,告警系統亦同步持續建置,預計114年11月全面完成。 ◇因應0403地震後新增風險,另於北迴線和平至崇德路段加設8處阻隔設施及8處告警系統,其中阻隔設施已陸續完成,告警系統亦於3月6日決標。 (本席強調,這樣的阻隔設施與告警系統雙重機制,能夠有效防止異物侵入鐵道,提升災害應變效率與韌性,確保行車安全。 ■台鐵北迴線改線評估 (就本席了解,台鐵北迴線改線有初步討論出兩個方案,無論是那個方案,有幾個議題是必需特別注意的,包括:地質、生態以及交通便利性等。 (花東的地質、生態環境有它基本的限制在,改線的評估,要儘可能的避開地質敏感地區,維護當地的生態,而如果要討論改線,交通的便利性當然也需要顧及,如何在地質生態維護的前提下,找到交通便利的地點,這是相當重要、嚴肅的課題。 (而在討論改線的過程中,原線的存廢也必須要嚴肅面對討論,本席認為,在確保且加強原線的安全性之下,原線的保留是有優勢的,除了可以提供貨運服務外,也可以作為替代路線。 (整體來說,改線的重點,就是要避開土石流潛勢區,避開落石的影響,這樣的選擇不多,一則就是高架化、設明隧道避開落石區,再者就是參考南迴鐵路利用海灘地設置高架也能夠避開落石區,但是這兩者都有相當的問題需要克服。 ■具體建議 (落實三階段安全改善 (確保預警系統運做正常,發揮告警功能 (持續增設告警系統、加裝阻隔設施、設置明隧道等 (評估北迴線改線 議題、督促華航集團,確保飛航安全 ■華航集團,近期狀況不少 (中華航空 (4/13,桃園機場、飛往新加坡的CI-753航班,下午1時多突然折返轉降高雄機場,因機務訊號異常導致。 (華信航空 (5/16,高雄飛金門AE301班機,返航高雄機場,因機械因素回航。 (台灣虎航 (5/9,桃園飛往韓國濟州島台灣虎航IT-654航班,在濟州島要降落時,受到當地強陣風影響,2次嘗試降落都未成功,返航回桃園機場。 (華航集團最近接連發生狀況,其中,4/13中華航空機務訊號異常轉降案,民航局、華航在4/30交通委員會的報告中有進行初步報告說明,後續就是針對航管制程序作業、航機狀況、維修因素、機場選擇等因素進行調查,如有違規就是依規定裁處。 (5/9台灣虎航因氣候因素無法降落濟州島,返航回桃園機場,當然飛安是最重要的,基於安全返航,如果天氣條件不符合降落標準,那當然就是依照程序返航。 (而5/16華信航空飛金門返航高雄的案件,真的非常離譜,依據新聞的資訊疑似發生機械故障,引擎罩脫落,也有傳言,可能是維修人員疏失,沒有將引擎外罩確實鎖緊所導致,無論如何這是非常離譜的狀況,民航局有無掌握具體狀況?如有違失應依法裁處。 委員林德福書面質詢: 問題一 5月19日三峽發生重大車禍,肇事轎車高速衝撞多名學童與機車騎士。目前尚不清楚肇事原因,眾說紛紜,有一說肇事逃逸失控?有一說疾病因素?有一說是高齡駕車應變能力不佳。 請「交通部」儘速調閱相關資料與「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共同合作,給國人一個真相。 問題二 針對學童與行人密集路口,尤其在通學巷部分,要以學童、家長與導護志工的安全為優先考量。 請問「交通部」是否贊成,學校附近路口設置減速設施、科技執法、人行道實體護欄,以保護學童安全? 針對此次「三峽交通意外」,未來「交通部」與「內政部」推動「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內容是否需要進行相關檢討調整?以避免類似意外再次發生! 問題三 5月19日總統賴清德前往醫院探視三峽車禍事故傷者及家屬,經媒體報導,有家屬當面向賴清德請命,認為「70歲以上的人就不要再開車」,希望政府未來能對此進行修法。 請問「交通部」,是否有接到「總統府」或其他上級的指示檢討相關規範?是否需要修法?最快何時會有方案? 問題四 台灣已經是高齡化社會,政府鼓勵長者多出門走走,增進體能、情緒健康。 但某些縣市鄉鎮,大眾運輸不足,部分高齡駕駛只能自駕,以滿足日常外出需求。 若希望長者不要自己騎車開車,方便的公共運輸就很重要,政府要拿出配套措施,與相關補助,協助高齡長者轉而使用其他交通替代工具。 目前,部分縣市有推動小黃公車,是否擴大辦理,請「交通部」與「地方政府」共同研擬合作。此外,本席也建議「交通部」與「衛生福利部」檢討「長照交通車」使用方式,增加「醫院以外」的停靠點,以嘉惠高齡長者外出的需求。 主席:接下來處理討論事項一至三解凍案共22案,請議事人員宣讀。 討論事項 一、審查及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交通部主管預算凍結案計14案: (一)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凍結二分之一專案報告案。 (二)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專案報告案。 (三)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九十九)「業務費」預算凍結70%報告案。 (四)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一○一)「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20%書面報告案。 (五)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一一九)第3目「交通運輸規劃及產業發展」預算凍結28%專案報告案。 (六)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一四三)第4目第1節「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預算凍結3,000萬元專案報告案。 (七)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一四六)第4目第1節「臺鐵公司營業所需基礎設施重置計畫」預算凍結5,000萬元專案報告案。 (八)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一四七)第4目第2節「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凍結2億元專案報告案。 (九)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一七○)第2目「空運管理業務」預算凍結30%報告案。 (十)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七)第1目「氣象科技研究發展」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專案報告案。 (十一)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新增決議(一八○)第2目「觀光業務」預算凍結30%書面報告案。 (十二)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及所屬決議(一)「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三)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及所屬新增決議(二一一)「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預算凍結20億元書面報告案。 (十四)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新增決議(二四五)「業務費」預算凍結30%報告案。 二、審查及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數位發展部主管預算凍結案計7案: (一)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獎補助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三一五)第2目第1節「數位創新關鍵基礎建設計畫」預算凍結50%專案報告案。 (四)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三三八)第3目「創新數位跨域協作,奠定智慧應用基礎」預算凍結50%專案報告案。 (五)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三)「獎補助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六)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六)第2目「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臺服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專案報告案。 (七)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新增決議(三六九)第2目「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預算凍結10億元書面報告案。 三、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凍結案計1案: (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增決議(八十二)「業務費」預算凍結50%書面報告案。 主席:以上各案,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李委員昆澤:沒有。 主席:請陳雪生委員。 陳委員雪生:召委,是不是應該一條一條處理? 主席:不用啦! 陳委員雪生:全部一次處理喔? 主席:對啊!因為大家都…… 陳委員雪生:不好看吧? 李委員昆澤:好看、好看。 主席:大家都滿有共識的。 陳委員雪生:沒幾條啊!念一下很快吧?你念快一點好不好?一條一條念嘛! 主席:剛剛不是全部都念過了嗎? 陳委員雪生:尊重一下啊!念表頭就好了,不用念那麼細啊! 李委員昆澤:陳委員,你就看看對哪一條有特別的想法,拿出來討論,剛才都念過了啊! 主席:每一條都念過啦!陳委員是最支持我們的,就一次處理啦! 陳委員雪生:我就代表國民黨還有民眾黨,好不好? 主席:好,謝謝。 陳委員雪生:我代表我的,不能代表執政黨的,好不好? 主席:謝謝陳雪生委員。 陳委員雪生:就全部同意解凍,但是要送院會處理。 主席:好。 陳委員雪生:要送院會處理! 主席:好,本來就要送院會。 陳委員雪生:我們要做成決議好不好? 李委員昆澤:本來就有這個程序,要送院會完成程序啊! 主席:好。 作以下決議:討論事項一至三各案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各位委員,針對以上決議有沒有意見?(無)沒有意見,謝謝,通過以上決議。 現在休息,明天上午9時繼續開會。謝謝。 休息(13時5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