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28日(星期三)9時1分至12時40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賴委員惠員 議  程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討論事項 一、審查「國際金融業務條例」8案: (一)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8人、委員鍾佳濱等17人分別擬具「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二條之七及第二十二條之十六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二)行政院函請審議、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0人、委員陳菁徽等16人、委員郭國文等19人、委員羅廷瑋等17人、委員陳玉珍等16人分別擬具「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二十二條之十六條文修正草案」等6案。【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6人提案如經院會復議,本次會議不予審查】 二、審查「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9案: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0人、委員李坤城等19人、委員沈發惠等18人分別擬具「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 (二)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7人、委員王鴻薇等19人、委員郭國文等18人、委員賴士葆等32人分別擬具「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本院委員賴士葆等32人提案如經院會復議,本次會議不予審查】 (三)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十條之一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須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 答詢官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彭金隆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局長童政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局長張振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局長王麗惠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董事長張心悌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宋秀玲 主席:大家早安!請主任秘書報告出席委員人數。 謝主任秘書淑津: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我們現在開始開會。 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4年5月21日(星期三)9時4分至13時9分 地  點: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賴士葆  吳秉叡  郭國文  賴惠員  李彥秀  林德福  鍾佳濱  羅明才  李坤城  林思銘  黃珊珊  陳玉珍  顏寬恒  王世堅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謝龍介  張啓楷  何欣純  廖先翔  葉元之  蘇清泉  邱志偉  林楚茵  陳冠廷  鄭正鈐  楊瓊瓔    委員列席11人 列席官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彭金隆 金融市場發展及創新處 處長 胡則華 法律事務處 處長 林志憲 國際業務處 處長 賴銘賢 資訊服務處 處長 林裕泰 秘書室 主任 江俊德 主計室 主任 戴美英 銀行局 局長 童政彰 證券期貨局 局長 張振山 保險局 局長 王麗惠 檢查局 局長 賴欣國 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 國庫署 署長 陳柏誠 賦稅署 署長 宋秀玲 關務署 署長 彭英偉 國有財產署 署長 曾國基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張文熙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凌忠嫄 總經理 吳佳曉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何英明 總經理 張志堅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董瑞斌 總經理 黃永貞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邱月琴 總經理 周朝崇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陳芬蘭 總經理 黃俊智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林衍茂 總經理 王淑芳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胡光華 總經理 簡志光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嘉祥 總經理 李國忠 中央銀行 副總裁 嚴宗大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簡任視察 陳淑萍 主  席:賴召集委員士葆 專門委員:林靜玟 主任秘書:謝淑津 紀  錄:秘 書 汪治國  研究員 蔡檳全  編 審 伍明清  科 長 沈克彬   科 員 簡廷育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邀請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銀行就「房屋稅2.0課徵亂象與金融機構對不動產融資緊縮及中央銀行信用管制措施對房地產交易之影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三、處理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39案: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新增決議(一五三)凍結第2目「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預算3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決議(一)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7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決議(二)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決議(三)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決議(四)凍結第2目「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決議(五)凍結第2目「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決議(七)凍結第2目「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預算百分之三書面報告案。 (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決議(八)凍結第2目「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之「業務費」預算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決議(九)凍結「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之「業務費」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決議(十)凍結第2目「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之「業務費」預算5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決議(十一)凍結第2目「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4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決議(一)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5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決議(二)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決議(三)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決議(四)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1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決議(五)凍結第2目「銀行監理」項下「銀行監理」預算5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決議(六)凍結第2目「銀行監理」項下「銀行監理」預算百分之三書面報告案。 (十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決議(七)凍結第2目「銀行監理」項下「銀行監理」之「業務費」預算35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決議(八)凍結第2目「銀行監理」項下「銀行監理」之「業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決議(九)凍結第2目「銀行監理」項下「銀行監理」之「業務費」預算1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決議(一)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7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決議(二)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預算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決議(三)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7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決議(四)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證券期貨大樓外牆修繕工程」預算8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決議(五)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6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決議(六)凍結第2目「證券期貨市場監理」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決議(七)凍結第2目「證券期貨市場監理」項下「證券期貨市場監理」預算百分之三書面報告案。 (二十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決議(八)凍結第2目「證券期貨市場監理」項下「證券期貨市場監理」之「業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決議(九)凍結第2目「證券期貨市場監理」項下「證券期貨市場監理」之「業務費」預算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決議(十)凍結第2目「證券期貨市場監理」項下「證券期貨市場監理」之「業務費」預算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決議(十一)凍結第2目「證券期貨市場監理」項下「證券期貨市場監理」之「業務費」預算3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決議(一)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決議(二)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預算6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決議(三)凍結第2目「保險監理」項下「保險監理」預算百分之三書面報告案。 (三十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決議(四)凍結第2目「保險監理」項下「保險監理」之「業務費」預算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決議(一)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決議(二)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決議(三)凍結第2目「金融機構檢查」項下「金融機構檢查」之「業務費」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決議(四)凍結第2目「金融機構檢查」項下「金融機構檢查」之「業務費」預算50萬元書面報告案。 決定:上列39案均已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 處理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9案: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新增決議(一四五)凍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業務費」預算30%專案報告案。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新增決議(一五○)凍結第2目「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預算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決議(六)凍結第2目「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預算二十分之一專案報告案。 (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新增決議(一六四)凍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之「業務費」預算30%專案報告案。 (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新增決議(一七五)凍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之「業務費」預算30%專案報告案。 (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新增決議(一七九)凍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之「業務費」預算30%專案報告案。 (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新增決議(一八二)凍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第2目「保險監理」預算100萬元專案報告案。 (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新增決議(一八七)凍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之「業務費」預算30%專案報告案。 (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新增決議(一八八)凍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第2目「金融機構檢查」預算300萬元專案報告案。 (報告及討論事項合併詢答。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彭金隆、財政部部長莊翠雲及中央銀行副總裁嚴宗大分別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郭國文、賴惠員、李彥秀、鍾佳濱、羅明才、李坤城、顏寬恒、黃珊珊、陳玉珍、林思銘、王世堅、林楚茵、廖先翔、邱志偉等17人提出質詢,均經中央銀行副總裁嚴宗大、財政部部長莊翠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彭金隆、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瑞斌、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胡光華及相關人員予以說明及答復。) 決議: 一、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楊瓊瓔、陳冠廷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四、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9案均已審查完竣,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在場委員未足法定人數,所以議事錄暫不確定。請議事人員宣讀今日議程。 討論事項 一、審查「國際金融業務條例」8案: (一)大院委員沈發惠等18人、委員鍾佳濱等17人分別擬具「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二條之七及第二十二條之十六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二)行政院函請審議、大院委員李坤城等20人、委員陳菁徽等16人、委員郭國文等19人、委員羅廷瑋等17人、委員陳玉珍等16人分別擬具「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二十二條之十六條文修正草案」等6案。 二、審查「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9案: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大院委員鍾佳濱等20人、委員李坤城等19人、委員沈發惠等18人分別擬具「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 (二)大院委員林楚茵等17人、委員王鴻薇等19人、委員郭國文等18人、委員賴士葆等32人分別擬具「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 (三)大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十條之一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主席:請問對議事錄有沒有異議?(無)無異議,那我們的議事錄確定。 本次會議安排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二十二條之十六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二條之七及第二十二條之十六條文修正草案」等8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郭國文等18人擬具「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十條之一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等9案。將先請提案人員說明提案要旨以後,再請金管會彭主委說明並回應委員的提案內容。每位提案委員說明3分鐘,我們先請沈發惠委員提案說明。 沈委員發惠:主席,現在是先就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主席:一起。 沈委員發惠:兩案一起? 主席:對。 沈委員發惠:好。今天本席有提兩個修正草案,一個是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二條之七及第二十二條之十六條文修正草案,另外一個是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此做簡單的提案說明。首先,我提出有關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的相關條文修正草案,因為這個條例從民國72年開始,歷經多次修正,大部分都配合我國的金融國際化,提升保險業的國際市場競爭力,而且要打造我國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是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 對此,本席提出的修法主要有兩個重點,第一個,現行的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經營保險業務的租稅優惠,包括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以及免予扣繳所得稅,原訂生效日起算10年,於114年2月5日屆滿,為了吸引國際的資金,促進商品創新與多元化,本席提案建議將優惠期限延長,自104年2月6日起算20年,也就是到124年12月31日,跟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的租稅優惠期間一致;第二個,為了維護實質的課稅公平,明確規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及保險業務分公司他們經營的損失不得從所得額中減除,避免因為租稅優惠而產生稅基流失。 另外,關於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的部分,本席所提出的草案最主要有兩大重點,第一個是強化投資人的訴訟權益;第二個是擴充保護機構的經費來源。因為證券期貨市場國際化,雖然現行法已經有規定代表訴訟、解任訴訟這些機制,但是還不夠完備,本席特別把董監事涉及財報、公開說明書不實,還有證券詐欺、非常規交易、侵占、背信等等這些重大的不法行為,明列為保護機構可以提起代表訴訟、解任訴訟的獨立事由,這是第一點。 第二個重點就是有關於經費來源的擴充。過去這些保護機構的經費主要來自當年度保護基金的孳息,但是隨著訴訟案件增加,這樣的經費來源已經不太足夠,所以這次修法除了當年的孳息以外,也把歷年孳息扣除掉業務支出之後的餘額,一併納入經費來源,讓這個保護機構有更充裕的財源來推動相關的業務。 總結來講,這部分的修法不但強化投資人的保護,也讓保護機構有更穩定的財源,有助於我證券市場的健全發展,以上這兩個法在這裡懇請各位委員支持,順利推動修法。以上。 主席:謝謝沈發惠委員。 接著請林楚茵委員說明提案要旨。 林委員楚茵:謝謝主席。各位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的同仁,還有今天各位與會的官員。今天本席要針對我所提出的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十條之一修正案進行說明,我們都知道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主要立法目的就是在保障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相關人的權益,而投保中心是依據這個法規而設立的保護機構。其中第十條之一規定,投保中心在發現上市櫃公司董監事有重大損害公司或違法行為的時候,得提起代表訴訟或解任訴訟,以促管理階層善盡職責,適時解任不適任的董監事。但是現行法規將不法範圍過度限縮,導致本席長期關注有關於公司治理,其中包括財報、公開說明書不實的情況,或者是董監事做出侵占、背信、非常規交易,都沒有辦法由投保中心代位阻止不適任的董監事繼續任職。因此本席這一次在條文中特別增訂了違法的樣態,讓投保中心可以對公司追究責任,讓公司治理可以更為健全,也讓投資人的保護能夠更全面。 另外一方面,目前法規投保中心在發現不法,可是發現不法的「發現」這兩個字其實在定義上是非常模糊的,所以在執行上面就容易造成判斷上的困難,所以本席特別也在這個提案當中,改以比較明確的檢察官起訴為標準,以利於投保中心在判斷時間的起始點上可以有一個依據。 我們都知道,隨著國際金融環境快速的變化,金融商品跟投資行為也越來越多樣與複雜,相關法規更應該與時俱進,才能夠提供投資人一個公平、安全的交易環境。這一次的修法,就是希望能夠強化保護機構給予投資人的保障範圍更加明確,以利維持金融市場的健全發展,也希望我們財政委員會各位委員及官員能夠支持本席的提案,謝謝。 主席:謝謝楚茵委員。 接著請鍾佳濱委員說明提案要旨。鍾佳濱、鍾佳濱委員不在。 請李坤城委員,李坤城、李坤城、李坤城委員不在。 請郭國文委員,郭國文、郭國文、郭國文委員不在。 請陳玉珍委員,陳玉珍、陳玉珍、陳玉珍委員不在。 請賴士葆委員,賴士葆、賴士葆、賴士葆委員不在。 請林思銘委員,林思銘委員、林思銘委員不在。 請陳菁徽委員,陳菁徽委員、陳菁徽委員不在。 請羅廷瑋,羅廷瑋、羅廷瑋委員不在。 請王鴻薇、王鴻薇、王鴻薇委員說明提案要旨,王鴻薇委員不在。 我們請金管會彭主委說明,並且回應委員的提案內容。 彭主任委員金隆: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媒體先進,大家早安。首先對於大院貴委員會今天審議行政院函報「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二十二條之十六修正草案」、「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承 貴委員會邀請提出報告,表達由衷的謝意。以下謹就上開草案,以及大院諸位委員所提「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二條之七及第二十二條之十六條文修正草案」、「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二十二條之十六條文修正草案」、「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十條之一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分別提出本會意見,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行政院函請審議「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二十二條之十六修正草案」 一、修法緣由 104年2月4日修正公布之「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22條之16規定,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經營國際保險業務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及免予扣繳所得稅,租稅優惠年限於114年2月5日屆滿。為配合我國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之重要政策,擴大我國保險業國際市場經營與國際競爭力,持續提供租稅優惠為推展之重要誘因,實有再予延長之必要。 二、草案主要內容 經與財政部溝通擬具本條例第22條之16修正草案,將OIU經營國際保險業務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及免予扣繳所得稅之實施期間,由自本條文生效日起算10年,修正為自104年2月6日起至124年12月31日止。稅式支出評估報告經財政部114年5月13日複評尚無不同意見。 貳、「國際金融業務條例」各委員提案 一、有關大院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二條之七及第二十二條之十六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OSU)、OIU經營業務之損失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另將OIU之租稅優惠年限修正為自104年2月6日起算20年: (一)委員提案內容與本會114年2月14日預告修正之草案相同。 (二)第13條、第22條之7第1項、第22條之16第1項有關經營業務之損失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部分,係配合憲法法庭之判決意旨,以法律明定涉及人民之租稅負擔,應屬可行,本會敬表贊同。 (三)本條例屬稅式支出法規,租稅優惠期間獲財政部建議OIU延至124年12月31日止,到期再予檢討。爰建議第22條之16第5項依行政院提案修正為「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六日起至一百二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有關大院委員鍾佳濱等17人擬具「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二條之七及第二十二條之十六條文修正草案」,明定OBU、OSU、OIU經營業務之損失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將OSU及OIU租稅優惠年限修正為自104年2月6日起至124年12月31日止: (一)同上對大院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修正草案之意見,第13條、第22條之7第1項、第22條之16第1項有關經營業務之損失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部分,應屬可行,本會敬表贊同。 (二)第22條之16第5項OIU租稅優惠與行政院提案條文內容相同,本會敬表贊同。 (三)至於第22條之7第5項有關OSU免稅期限修正為自104年2月6日起至124年12月31日乙節: 1.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22條之7第5項規定係於102年6月19日公布,故OSU經營國際證券業務租稅優惠自102年6月21日生效,實施期限為15年,將於117年6月20日到期,租稅優惠起始日建議修正為102年6月21日。 2.考量提供OSU持續進行擴充國際證券業務的租稅誘因,可使證券業保持和鄰近國家競爭對手相同的競爭優勢,透過外溢效果,可連帶帶動國內金融業的持續發展,促進金融產業的多元化和國際化,審酌OIU免稅期限延長至124年12月31日止(約再延長10年),基於OSU/OIU免稅期限延長期限宜採相同標準,爰建議OSU免稅期限比照OIU延長10年至127年12月31日,本條文修正為「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二十一日起至一百二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三、有關大院委員李坤城等20人、委員陳菁徽等16人、委員郭國文等19人、委員羅廷瑋等17人、委員陳玉珍等16人分別擬具「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二十二條之十六條文修正草案」:與行政院提案條文內容相同,本會敬表贊同。 參、行政院函請審議「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一、擬訂背景與目的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自公布施行以來,歷經三次修正,本次為完備代表訴訟、解任訴訟之法規制度,促進公司治理,維護公益,及考量保護機構相關訴訟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訴訟業務加重,實有擴充保護機構經費來源以因應未來業務發展。 二、修正重點 (一)擴大代表、解任訴訟之獨立事由,繫屬中案件適用新法:擴大保護機構提起代表訴訟、解任訴訟之獨立事由範圍,增列證券詐欺、財報或公開說明書不實、非常規交易、侵占、背信,並明定已起訴且未確定訴訟案件,適用修正施行後規定(修正條文第十條之一及第四十條之一)。 (二)擴大保護機構執行業務之經費來源:放寬保護機構執行業務之支出及費用之限制,除現行當年度保護基金孳息外,亦將歷年保護基金孳息支應業務支出賸餘撥回基金累積數之合計,一併作為保護機構之經費來源(修正條文第二十條)。 三、預期效益:本次修正擴大保護機構得提起代表訴訟及跨公司解任董事監察人之事由範圍,對有重大不法行為之董事監察人究責,俾達保護公益目的;另擴大保護機構依法執行業務之經費來源,以因應未來業務發展。建請委員支持「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肆、「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各委員提案 一、有關大院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一案 (一)有關委員提案修正第十條之一條文,主係於第一項序文增列「經檢察官起訴後」保護機構得提起代表訴訟或解任訴訟,其餘與行政院提案方向一致。 (二)查經檢察官起訴目前為保護機構啟動裁判解任之判斷情形之一,考量適時裁判解任不適任董事監察人之立法目的,及司法實務上亦有案例不涉及刑事程序而經裁判解任案例,故為落實保護公益目的,不宜增列「經檢察官起訴後」等文字,爰建議採行政院提案條文。 二、有關大院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一案 (一)有關委員提案修正第十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第七項,明定已卸任之董事或監察人,亦為解任訴訟對象及三年失格效。 (二)查商業法院曾建議對已卸任董事或監察人訴請法院裁判三年內不得充任,惟因司法院提出請求權依據、處分性質、管轄權等法律定性及司法實務見解尚有疑義,因無法達成共識,本會爰未納入本次投保法修正,爰建議採行政院提案條文。 三、有關大院委員鍾佳濱等20人擬具「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案 (一)有關委員提案修正第二十條,將保護基金孳息支應業務支出賸餘撥回基金累積數之支用限縮僅「前三年」(行政院提案係「歷年」);另第三十二條修正判決結果通知投資人方式,除不利於投資人而應以書面通知外,得以網站公告替代書面通知,其餘與行政院提案方向一致。 (二)委員所提第二十條修正內容,支出賸餘撥回基金僅以前三年為限,如遇前三年合計賸餘較低或當年度有較大需求,可能有賸餘無法支應業務支出情事。考量近年保護機構業務不斷擴增,且其設置保護基金之目的係為保障投資人權益及促進市場健全發展,行政院提案修正第二十條並未動用歷年來提撥款項總額,而係以歷年基金孳息賸餘支應未來業務發展所需,又目前保護機構依據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規定,年度預算編列須經董事會決議,申報本會核定,其各期餘絀數、累積餘絀數及動用情形等重要資訊,應分別按季及按月提報董事會報告,並向本會申報,已具控管機制,爰建議採行政院提案條文。 (三)所提第三十二條有關判決結果通知投資人方式,考量基於尊重投資人知的權益及其是否續行授權之意願,仍維持原條文所定皆以書面通知為宜,以保障其權益,爰建議維持現行條文。 四、有關大院委員沈發惠等18人、委員李坤城等19人擬具「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郭國文等18人擬具「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案,與行政院提案條文相較,修正條文文字皆相同,差異處僅法制作業規範格式,爰建議採行政院提案條文。 五、有關大院委員賴士葆等32人擬具「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案,與行政院提案條文相較,差異處為第十條之一第一項序文部分,行政院提案將相關條文所涉及之項次列明,較符合法制作業,爰建議採行政院提案條文。 六、有關大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十條之一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一案 (一)有關委員提案修正第十條之一第一項序文新增「或已卸任之董事或監察人」等文字部分,金管會意見同上開貳、二、(二),建議採行政院提案條文。 (二)至於第二十條與行政院提案方向一致。 伍、結語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與支持,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謝謝彭主委。 現在開始詢答,先作以下宣告:每位出席委員發言時間是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每位列席委員發言時間是4分鐘;今天早上10點截止發言登記;本次會議委員若是有相關修正動議,請逕送主席臺,以便議事人員整理。 現在依登記順序,請登記第一位林德福委員質詢。 林委員德福:(9時26分)謝謝主委、謝謝主席,還有彭主委、與會各位列席官員。請金管會彭主委。 主席:請金管會彭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早安。 林委員德福:主委早。我請教,因為金管會公布4月高資產理財統計,媒體報導,由於川普對等關稅造成全球股災,衝擊投資人的信心,因此在高資產大戶的資產值存款比重來到46.2%,比起3月多出了0.7個百分點,是去年11月以來最高紀錄。我請問主委,高資產大戶現金存款比重增加,是不是因為大多數金融商品投資不確定性的風險提高已成定數,所以這些大戶寧可把錢放在銀行,不去投資?你的看法呢? 彭主任委員金隆:跟委員報告,我想剛剛委員有提到,從川普提出對等關稅政策,全球資本市場都出現波動,不過我們剛才講,若以現在的狀況,全球主要的股市大概都已經回到原來的水準,甚至已經比原來還更高,至於說高資產客戶的理財行為,這確實需要再做深入的分析。不過剛剛委員指正的所謂現金部位或是資金部位,是不是有顯著因為這樣提高?我們看到數據,就我們知道,並沒有太大的差異,但剛剛委員提到說有比較高,本來他們的理財行為就跟一般的我們是不太一樣,所以這部分大概很難因為微幅的增幅,就說是因為這件事情有一個連動的關係。 林委員德福:主委,我請教,又或者還有哪些是屬於低風險的金融商品,仍可以作為投資的參考標的?依您看呢?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很多人也想知道這個答案,我想我們有一句話是投資都有風險,我們要審慎的評估跟投資。從很簡單的學理面,風險跟報酬是相對應的,風險低,當然是報酬低,而大部分都希望追求高的報酬,那就要忍受比較多的波動。尤其最近這段時間,全球很多過去我們可能認為相對比較穩定的投資工具,也面對到一些波動,這也是讓所有投資人要注意風險。 林委員德福:主委,財政部半個月前公布4月證券交易稅徵得178億元,年減幅高達31%,3月、4月連續兩個月負成長,台股交易動能顯著降溫,顯示投資人的信心明顯受挫。但據本席觀察,台股4月9日來到17,306點的低點,解除限空令之後,到5月26日大盤指數21,536點,也已反彈了四千多點,請問主委,你認為這一個多月來的大盤反彈是台股完全回歸基本面,還是台股超跌的技術面的反應? 彭主任委員金隆:跟委員報告,因為去年大概是台股成交量最暢旺的一段時間,我們也觀察到今年上半年台股的成交量,日均量大概減少了15%左右,這個數值都很清楚,主要是因為今年上半年,包括大家所知道這些國際經濟情勢的變動,那當然是有影響。剛剛提到,我們假設以對等關稅來看,這個確實誠如委員所說,我們從兩萬一千多點來到了一萬七千多點的低點,現在又回到了原點,甚至高一點。其實我們在很多場合都提到,臺灣過去在經濟的表現上,包括截至4月,我們所有上市櫃公司其實營收等表現大概都有差不多超過15%以上,比去年同期還高。當然有人說這是因為提前拉貨的原因,但是臺灣在經濟上相對亞洲其他國家的基本面,這是無庸置疑的。股市如果回歸市場機制,自然就會反映出我們真實的狀況,因為不管怎麼樣,消息面最後還是要回到基本面。 林委員德福:主委,因為一個多月內的台股大盤指數以及台股成交量的統計,金管會上個禮拜五宣布解除限空令,請問主委,是不是台股面對關稅戰的壓力測試已經過關,所以金管會才會決定解除限空令? 彭主任委員金隆:未來的事情大家都很難預料,我們要戒慎恐懼,我們所謂的過去,是因應4月7日的措施,大家回想一下,4月7日因為我們放連假的關係,市場充滿了不理性的預期心理,所以這時候我們進行了一些所謂市場上的措施來穩定非理性行為的可能,確實也發揮了效用。有句話說,手伸久了會痠。我們必須適度的收回來,才有下一次出手的力道。未來充滿了不確定性,金管會這個措施是隨時保持高度的機動、隨時因應各種的狀況,我覺得我們可以透過更彈性的方式,但是回歸市場機制還是最重要的。 林委員德福:主委,因為有股民擔憂金管會雨天收傘恐釀變盤,你認為有沒有可能股市空方大軍捲土重來,來催化整個端午變盤?會不會? 彭主任委員金隆:如果從單天來看,當然大家會有這樣的想法,不過最近幾年,尤其最近十年,臺灣的資本市場已經逐步的成長茁壯,其排名已經接近全世界前十名的資本市場,我想臺灣具有一定的韌性,而且國際上面也高度肯定我們這次在資本市場的一些作為,這是一個長期性的,而不是只從一個端午節或是一個簡單的漲跌來看待這個制度。 林委員德福:好。我再請教主委,關心大盤之餘,本席也注意到有三家上市櫃公司因未如期公告2025年第一季財報而遭主管機關列入觀察名單,目前都已經是停止交易的狀態。請問主委,這幾家公司在未如期繳交財報前,是不是已經出現有別於正常上市櫃公司的交易異狀?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我們現在的上市櫃公司家數已經接近2,000家,市場有進有退,這都是非常正常的現象,我們的證券交易所跟櫃買中心針對這些異常的現象都有嚴密的監控。剛才委員所提到的那幾家公司,每家情況不一樣,有些是因為經營權的爭執、有些是因為財務的問題,這些在現有機制上都按照我們的機制在運作跟管控中。 林委員德福:如果有,金管會、證交所會在停止交易處分前採取哪些處置或措施?如果沒有的話,投資民眾又該怎麼樣來避免踩雷?你的看法呢? 彭主任委員金隆:所有的投資都會有風險,但是以臺灣的資本市場規模,跟現在發生的家數及內容來看,我覺得臺灣的資本市場相對是穩健的。不過我們還是要提醒所有的投資人,其實所有上市櫃公司定期都有做財務的揭露,還有一些訊息,如果重大影響到股東權益跟影響到公司的話,都要做重大資訊的揭露,我們也提醒所有投資人要注意資訊的觀察以及風險。 林委員德福:主委,因為三家之中的一家是老牌食品大廠──福懋油脂,近年營運狀況大致上是穩定,過去八年也都發放過超過億元的現金股利,但是從108年以來開始經營權的爭奪戰,創辦家族與市場派代表之間的鬥爭成為最後公司沒有辦法如期繳交財報的關鍵因素。主委,近幾年上市櫃公司經營權之爭頻傳,幾年前大同公司的經營權之爭更如連續劇般的熱度,請問主委,上市櫃公司出現經營權之爭,有沒有分良性與惡性之別? 彭主任委員金隆:經營權之爭是市場上面的稱呼,事實上就是比如說對於董監的選舉,我們都有一套相關的遊戲規則,我們就按照這個法律來走,違規的,我們就會來處理;大家都守法的話,我們就按照這套制度來進行。 林委員德福:金管會跟證交所對上市櫃經營權之爭出現白熱化,目前可採取的處置和措施有哪些?金管會或證交所採取的處置措施是不是有更明確的訊號,讓公司的小額投資人或股東能夠清楚的判斷,以避免手中股票變成壁紙?你的看法呢? 彭主任委員金隆:關於這一點,我剛剛跟委員報告過了,所有的這些都要依照現行的法規來進行,如果違法,我們一定是嚴格處置;如果是合規的行為,我們就尊重市場。 林委員德福:對啦,你要是沒有好好的處置,這些小股東們到時候會不會傻傻的坐以待斃、會不會變成這個樣子? 彭主任委員金隆:就像我們今天審議的這些條文裡面,針對違規行為投資人保護的部分,我們就會啟動這套機制,比如說這些有問題的,我們投保中心都會參與會議,這就是其中的一個機制。 林委員德福:最後一題,主委,這幾天新臺幣升值,又升破30元,重返29.59元,因為金融行業中的壽險公司多將龐大的保費收入投資在美元計價的海外債券與股票來賺取較高的收益,所以新臺幣升值時,這些海外投資帳面價值縮水,未充分避險,將產生可觀的匯兌損失。請問主委,你認為推行外匯準備金的新制對保險業經營上會有哪些優點和缺點? 彭主任委員金隆:所謂外價準備金跟傳統用工具避險是兩種不同的方法,一種是利用風險管理上面叫風險移轉,一個就是自我保險,這兩個都是風險管理的方法,我想這些都是可行的,我們是建議公司基於它的專業來做審慎的運用。 林委員德福:換句話說,若壽險業避險後有匯損,可使用外匯準備金全額沖抵,如果有匯兌利益,也必須有百分之百的提存,是不是對保險業整體獲利與未來展望也會有一些負面的影響?會不會? 彭主任委員金隆:剛剛委員也有提到,這次是帳面價值的縮水,剛剛所謂的提存外價金,就是它把未實現的收益提存起來,主要是要面對以後的未實現損失,實際上都是未實現的,跟很多人理解所謂的損失叫做虧錢,其實都是帳面上的,這也是壽險業的特性,所以我們透過這套機制,讓保險公司有兩種工具可以來選擇。 林委員德福:這樣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的。 林委員德福:好,謝謝。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 主席:謝謝德福。 接著請吳秉叡委員質詢。 吳委員秉叡:(9時40分)主席,麻煩請金管會彭主委。 主席:請彭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早。 吳委員秉叡:主委早。投資人保護中心現在的編制是什麼樣子?有多少人? 彭主任委員金隆:詳細的數字可不可以…… 吳委員秉叡:幫忙講一下……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可以請董事長跟委員簡單說明一下。 張董事長心悌:投資人保護中心的編制是58人,但實際是50人。 吳委員秉叡:你們現在聘了幾位駐在你們裡面的律師? 張董事長心悌:18位。 吳委員秉叡:50位當中,有18位是律師,這18位律師的薪資是什麼狀況? 張董事長心悌:按照年資不同,我們之前統計過,平均大概是八萬多。 吳委員秉叡:主委,我要請教你,投資人保護中心如果遇到比較大的訴訟是自己的這18位律師去打官司,還是要外聘律師? 彭主任委員金隆:剛才董事長有提到,既然有自己的律師,就由自己來處理。 吳委員秉叡:對律師這個行業,我有一些了解,平均薪資八萬多算是低的,如果是一般律師,有專門職業技術的license,基本上,他也是有一點商業行為的色彩,我是說一般在外面的律師。如果他在外面執業狀況良好,他的收入遠不只平均八萬多,也就是用平均八萬多養18個律師在投資人保護中心裡面專門等待訴訟這樣的想法,跟只請幾位比較能夠了解、判斷這個案件該不該提起訴訟,如果要提訴訟,再外聘比較優秀、訴訟方面表現成效良好的律師來打官司,你覺得這個效果會不會不一樣?花費可能也會有點不一樣,搞不好會比較省?請說。 張董事長心悌:謝謝委員的垂詢。基本上,我們上次有考慮過是不是要有外聘或雙軌的方式,就是我們有自己的律師跟外聘的律師,當然投保中心在不同的個案當中有一些訴訟上的策略考量必須有一致性,再加上外部的市場,其實他們也可以考慮跟投保中心有利衝的一些案子。我們目前大概有一百多個案子在運作,所以外部律師市場是不是有這樣的可能性也還要再研議。 吳委員秉叡:有關你們過去三年的訴訟成果,我看到的統計資料都是勝訴的部分,有多少敗訴的? 張董事長心悌:委員要看不同的類型,是看財報還是看…… 吳委員秉叡:因為我現在看到的資料,你們過去三年求償的金額是新臺幣799億,判決得到賠償的金額是324億,和解金額是63億,這樣勝訴的比例,如果把起訴的求償金額扣掉和解金額大概是730億,獲勝數才324億,如果從我粗略的統計數字來看,代表獲勝的金額不到一半,所以勝訴的案件當然有,可是敗訴的案件也不少,敗訴之後有沒有檢討是什麼原因敗訴或是當初根本就不應該起訴?這一方面是由誰來控管、由誰來判斷? 張董事長心悌:委員剛才這些數字是歷年、從投保中心設立到現在的數字,所以大概有一半左右敗訴的可能性。基本上,我們現在所有的案子收案可能90%都是從檢察官起訴的案件移轉給我們的,所以我們會從檢察官起訴案件中評估,評估如果訴訟的標的有10億,我們就會送董事會,假如董事會通過,我們才會提起訴訟。 吳委員秉叡:對,經過檢察官起訴、你們再審查認為這個應該要去告,結果告了之後,法院對你支持的比例不到一半,坦白講,這中間是有什麼問題?今天檢察官起訴的案件就是檢察官認為有犯罪嫌疑的,基本上,檢察官就過濾了一遍,從檢察官起訴案件裡面,你們的董事會去選擇哪一些該告,所以你們再經過一次的篩選,這樣的篩選在告了之後,還是你們投保中心裡面18位專門的律師去進行訴訟,結果勝訴的比例不到一半。坦白講,如果摒除掉大訴,民事訴訟的勝率應該是一半、一半。 張董事長心悌:我可以跟您報告一下嗎?其實現在很多訴訟,特別是財報不實,金額都非常大,但是在損害賠償的計算上,目前法院沒有穩定的見解,所以我們一開始在計算的時候,會採取對投資人比較保護的損害賠償計算方法,叫毛損益法,早期的案件都是這樣。現在法院的見解比較穩定,會採稍微貼近實際狀況的淨損法,所以早期的案件金額都會非常大。 吳委員秉叡:我很敬佩你們要保護投資人這樣的想法跟作法,但是我遇到很多訴訟個案的陳情,就以我以前曾經擔任過的職務來看,有些訴訟是不合理的,在我來看他就是濫訴,所以我現在問你們,這個機制如何設置?我很贊成你們的名稱叫做投保中心,我也很贊成這個工作,問題是你怎麼去踐行這個機制?你一方面要保護名義上的投資被害人,另外一個角度、反面來講,也有可能會發生讓不該告的人去告,被告的人也非常痛苦。何況你們有的是資本,可以對人家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你們有的是資本,所以用的是強勢的訴訟方法,被你告的人有一些是很該告的,如果是不該被告的,你卻用保全處分去查封他的財產,而他連生活都出問題!我就曾經遇到過這樣的陳情案件。主委,我認為投保中心這個政策很好,但是它的設置跟要達到的目標、跟現在踐行之後你去檢驗它,中間是不是有可以再改進的地方?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當然所有制度運行一陣子,他們都會持續的做。剛剛委員提到,包括如何選案、如何決定訴訟,是不是有更精細的篩檢標準?還有是不是能夠找更專業的人來協助、是不是能夠提升勝率?就剛剛委員提到的,假設是不應該提起訴訟的部分,是不是應該有個比較嚴謹的機制檢核訴訟,第一個降低成本,也能夠更精準的保護投資人。董事長領導的投保中心過去也一直跟我們保持密切合作,相關需要改善的地方,我們會請相關業務局跟他們進一步研商。 吳委員秉叡:我要提供一個我認為比較關鍵的問題,就是你要決定起不起訴,大概要由比較專業、可以判斷訴訟走向的人來做,我不知道你們董監事的聘請是怎麼樣,不是大家覺得有損失、該告就告,你認不認同我認為你要選擇訴訟?該告的案件當然要告,但是有一些告的選擇,也不能濫訴。只要檢察官送來的就全部都告,這個也不見得正確!我認為誰在決定告不告是關鍵問題。 張董事長心悌:跟委員補充報告一下,基本上,如果是故意的行為人,我們大部分會列成被告,如果是法律上其他的過失跟推定過失的,目前在獨立董事的部分已經有一個內部的審議機制,去衡量這個獨立董事的行為,看有沒有符合法律上盡職的概念,如果有的話,我們就不會提起訴訟,而且我們實務上還有三種情況是當然不會對獨立董事提起訴訟的情況。 吳委員秉叡:你講到獨立董事,我就要提醒你,你們如果沒有好好審慎評估就去訴訟,將來上市櫃公司的獨立董事沒有人敢幹啦!獨立董事在很多上市櫃公司所領取的待遇其實非常微薄,結果動不動就告他,然後再對他進行保全程序,公司做了一些壞事,連它的董事會都已經表達反對,然後它還用存證信函告訴董事會說你這樣違法,那一種的你們都在告!我是以過去我所收到的陳情案為例,如果這樣下去的話,這件事情是因為現在大家相當專業,所以沒有聚焦在這上面,照這樣弄下去之後,以後要找獨立董事都有困難了。 張董事長心悌:跟委員報告,現在有三種情況,如果他已經表示異議或者他有去檢舉吹哨,或是他有請獨立外部專家來協助的話,我們當然不提告。 吳委員秉叡:這是現在新改的政策嗎? 張董事長心悌:之前就有。 吳委員秉叡:之前就有?但是我遇到的陳情不是這樣啊! 張董事長心悌:當然他有一些細緻的部分,就是說他的反對是不是針對財報不實的情況,有沒有講到確實有虛偽的情況,這有一些差距,確實在構成要件上還有一些更細緻的部分。 吳委員秉叡:我們在這裡當然不方便檢討個案,但他山之石可以攻錯,過去的案例你們也可以參考。 張董事長心悌:好,謝謝委員。 吳委員秉叡:以前做的事情,如果事後證明這相當離譜,那麼判斷部分的檢討以及檢討之後到底這裡面有沒有責任,我如果是駐你們那邊的律師,我會怎麼想?反正我的薪水就是這樣,我告贏也是這樣、告輸也是這樣啊,告人就變成不用去承擔後果,但被訴訟除了國家有司法成本之外,被你告的人也要付出司法成本,這些成本可能不是你在文字上看到的,有人說你被告就被告嘛!其實你不知道被告的痛苦。再來,如果你做保全程序的話,他的財產全部都被你封走了,那他要如何生活?所以要訴訟這件事情,在我來看是一個嚴肅的事情,當然該告的人必須要告,如果是利用這個制度在為惡的人,我也很贊成告他,但是誰來決定告不告就變成一件很重要的事,我覺得這一方面要加強。 張董事長心悌:好。 吳委員秉叡:也不是檢察官移給你的案子,你就絕對都要告,就我以前在法院的經驗,檢察官起訴的案件,定罪的比例有一些……我舉個例子,以貪瀆罪為例,到最後判決確定了,有罪的不到五成。當然有一些他已經自白了、有一些輕微的犯罪他也懶得跟你爭執,當然那個定罪的比例就高,我的意思是說自己要有判斷的能力,該告或要不要告,這是你們這個機關對社會有沒有公信力的一個關鍵點。 張董事長心悌:好,謝謝委員。 吳委員秉叡:主委,請你督導加油好不好?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沒問題,我們會請證期局跟他們保持密切的聯繫,針對剛才委員提到的那兩點,包括是不是增加專業的協助,以及對於選案的部分有一個更精準且更符合社會期待的標準。 吳委員秉叡:好,謝謝,加油!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 主席:接著請賴士葆召委質詢。 賴委員士葆:(9時54分)謝謝主席今天安排這麼有水準的題目,請彭主委及賦稅署署長。 主席:請彭主委及賦稅署宋署長。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早。 賴委員士葆:先請教主委好了,你前面「落落長」講了一大堆,有好幾個委員針對國際金融業務提出一堆提案,主要就是我們要打造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給他免稅對不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他原來就有,只是期限到了。 賴委員士葆:現在OBU是沒有期限啦! 彭主任委員金隆:OBU是早期、是沒有期限。 賴委員士葆:OSU是117年期限到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它在三年後到期。 賴委員士葆:OIU呢?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今年到期。 賴委員士葆:已經到期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今年2月到期。 賴委員士葆:所以再不修法就來不及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希望在年底以前,還來得及。 賴委員士葆:年底以前就沒有…… 彭主任委員金隆:它可以追溯,因為那個報稅是明年報。 賴委員士葆:我請教宋署長,這樣子稅損有多少? 宋署長秀玲:根據稅捐稽徵評估報告,這是由金管會提供的,我記得金額不大…… 賴委員士葆:不大是多少? 宋署長秀玲:應該是幾百萬而已,對不起,我現在手上…… 賴委員士葆:有沒有20億? 宋署長秀玲:沒有,只有幾百萬而已。 賴委員士葆:只有幾百萬嗎? 宋署長秀玲:對,因為他們的最初還有最終以及他們用同樣的方式,如果要達到效果,他們的直接支出需要更多。 賴委員士葆:所以你們樂見其成? 宋署長秀玲:我們敬表尊重。 賴委員士葆:主委你來說明一下,到底是幾百萬?100萬還是900萬? 彭主任委員金隆:跟委員報告,就是過去我們另外…… 賴委員士葆:這裡不繳稅哦,這裡是營所稅、營業稅、印花稅、所得稅。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跟委員報告,過去我們在境外的保險分公司,也就是OIU的部分,因為過去確實業績不彰,所以剛才講我們的稅損是很有限的,我們也看到過去這麼多年來……最近我們在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特別針對境外的客戶,也就是外國人,我們希望打造一個整合的金融服務,這裡面就…… 賴委員士葆:未來規模會擴大多少?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部分我無法預期,但是我覺得…… 賴委員士葆:你預期一下,這總是要預期!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上次給保險局的一個想法…… 賴委員士葆:預期漲五倍好不好?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給的稅式支出,就是估計未來每年稅損大概是六百多萬而已。 賴委員士葆:對,那會漲幾倍?業務會漲幾倍? 彭主任委員金隆:如果漲幾倍就非常可觀,因為我們去年總共才多少?我記得是…… 賴委員士葆:你們基底很低啊!漲個五倍也不多、漲十倍也差不多啊! 彭主任委員金隆:如果漲十倍,假設我們今年…… 賴委員士葆:超過十倍? 彭主任委員金隆:如果是以去年那麼低的基期,我覺得應該是很有機會。 賴委員士葆:超過二十倍? 彭主任委員金隆:如果是以去年那麼低的基期,今年因為我們已經公告會開放新的產品…… 賴委員士葆:超過二十倍啦!這樣的稅損我們支持啦!就是稅損省了600億,然後有超過20億的規模,這樣應該可以。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20億啦,就是…… 賴委員士葆:署長請回。這一波的臺幣升值對壽險業傷害很大,根據你看到的報表,壽險業的虧損有多少? 彭主任委員金隆:跟委員報告一下,其實這很好估計,現在我們壽險業37兆資金當中有23兆在海外,扣掉七兆多是外幣保單不用有匯率的問題,所以大概是15兆,在15兆裡面有六成避險,所以就是剩6兆臺幣,合2,000億美元左右,所以一塊錢的漲跌,總體約略估計就是2,000億的影響數。 賴委員士葆:6兆,2,000億是怎麼算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6兆臺幣等於2,000億美金,所以如果美金跟臺幣差一塊錢,比如說臺幣貶值一塊錢,那麼未實現損益…… 賴委員士葆:所以跟我原來講的數字差不多,外面一直講差了2,000億,也就是虧損2,000億嘛!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扣掉了外匯價格準備金…… 賴委員士葆:那我請問你,公會希望針對這裡面的RBC計價,過去都是6月底……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6月30號,單點。 賴委員士葆:就一個點對不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 賴委員士葆:現在他們有要求、有拜託,希望能夠用均價,比如以過去半年內的均價來計算,這樣子財務報表比較好看一點,你覺得怎麼樣? 彭主任委員金隆:跟委員報告,均價是一個非常非常中性的作法,其實我們現在RBC的股票就是用均價,假設我們的市場是緩跌的時候,你會覺得均價有利,但是往上走的時候,均價是不利的,我想這是一個中性的…… 賴委員士葆:現在在問你的立場,你贊不贊成用均價? 彭主任委員金隆:昨天在記者會上我也表達維持市場穩定是很重要的,特別是我們明年要接新的制度,目前RBC只剩半年的效期,RBC接下來就會走入歷史,所以我們…… 賴委員士葆:RBC走入歷史,換成…… 彭主任委員金隆:換成新一代清償能力,這是新的制度,針對這部分我們昨天也有對外說我們會仔細思考公會的建議,以穩定市場、順利過渡為優先,所以這部分…… 賴委員士葆:你說這樣我聽不懂,你說一下,你贊成還是反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覺得這個方向我們已經正在研議中。 賴委員士葆:贊成,什麼時候可以出來? 彭主任委員金隆:比如我們有一個半年報,今年來講的話,接軌之前最重要的一個時間點就是6月30日這個半年報的財報,因為到了12月31日那個點已經要換成新的制度了。 賴委員士葆:所以6月30日給答案? 彭主任委員金隆:6月30日的報表應該就會有這個答案。 賴委員士葆:所以現在還不能講?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因為現在還要經過公會給我們一些數值…… 賴委員士葆:但是你傾向於同意? 彭主任委員金隆:可以這麼說。 賴委員士葆:好,就是主委的意思傾向於同意,可以考慮不需要6點,就是用平均值可能比較好。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也跟委員說明為什麼要這樣做,其實就像我們當時考慮股價為什麼用在RBC的時候要用這套制度,因為6月30日那個時間點並不代表……它只是一個結帳日…… 賴委員士葆:對,好,我瞭解……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看清償能力是看長期的,所以我們覺得這是可以思考的。 賴委員士葆:好,我請教你,今天雖然財政部相關官員、國庫署署長不在,只有賦稅署署長,我就不問他了。行政院已經正式地對外講了,要設立國家主權基金,這是賴總統親自對外宣布的,因為央行堅持不可以無償使用外匯存底,所以政院也善意回應了,說會有償使用,出錢的人是誰?當然是財政部,財政部部長也在這裡說他會挑起來、沒有問題,問題是財政部到哪裡找錢?稅收即使有賸餘,幾千億也不夠,幾千億算什麼?除了拿稅收放在主權基金,還有一個方式就是發行主權基金公債,這個點子好不好? 彭主任委員金隆:剛剛委員提到一個重點,其實主權基金這個概念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財源,最有名的像挪威,這是大家都知道的…… 賴委員士葆:挪威外匯存底七百多億…… 彭主任委員金隆:它是用開採北海石油的財富做成這個,也有國家是採用公債的方式、用債券的方式來發行。 賴委員士葆: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關於這部分,我們尊重相關權責部會的思考,只是假設從我們金融市場資金投資的去向來講的話,確實長期、穩定而且具有一定收益的公債,尤其是以臺幣計價的公債,會是我們現在壽險業很重要的…… 賴委員士葆: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的資本市場老是只有股票市場發展得還可以,我們的債券市場都是一塌糊塗,多發行公債,此其時也。我們要發行主權基金,錢怎麼來?向老百姓來……中華民國這麼勇,對不對?可以用老百姓的錢,20年以後看看還利息多少,這是一個很好的方式,而且可以把公債市場活絡起來,一舉好幾得,怎麼看都是對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我們也有跟壽險業者瞭解他們的需求,他們確實…… 賴委員士葆:也願意? 彭主任委員金隆:以他們的資產負債管理來講的話,他們真的需要有更多的臺幣投資機會,所以我才講像我們的兆元投資計畫就是朝這個方向來走。 賴委員士葆:好,所以我就問你,你會不會鼓勵壽險公司買主權基金公債?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我們是鼓勵他們要做好資產負債管理,這是最根本的,如果這是一個好標的,當然就是很好的投資對象。 賴委員士葆:賴清德說得這麼讚,說要去美國投資,對不對?也要去日本投資。日本要跟美國成立聯合的主權基金,我不知道怎麼會有兩個國家的主權基金,我聽不懂。我資質駑鈍,聽不懂為什麼會有兩個國家的主權基金,但是他們要弄。 最後一個議題,你是專家……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 賴委員士葆:昨天有某一個曾任金控公司的董事長說臺幣不應該一次驟升,而應該緩升,你聽過這個話了嘛? 彭主任委員金隆:有很多種說法,各式各樣都有。 賴委員士葆:昨天那位董事長講的你知道吧?姓蔡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有很多種說法。 賴委員士葆:這是昨天比較update的消息。可是緩升就會回到1985年廣場協議,緩升的結果導致日本失落30年,因為緩升,大家認為它一定會慢慢升,所以熱錢一直進來,跑到哪裡去?跑到兩個地方,一個是股票市場,另一個是房地產市場,結果股票價格不斷地上升,房地產價格也不斷地上升,上升到後來形成泡沫化,對國家來講,就變成一個disaster、一個很大的災難。 所以到底要緩升還是一次升足?緩升可以讓出口業者有時間調整,可是因為緩升,太多的外資會進來,進來以後就do nothing,等著升值以後再出去,然後再去買房地產、買股票,最後就變成泡沫化,這個你擔不擔心? 彭主任委員金隆:就剛剛委員提到的,匯率我真的不是專家,央行的同仁也在這邊,其實我們…… 賴委員士葆:你是經濟學博士,你客氣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沒有。我想匯率的部分,就我個人對這個事情的粗淺瞭解,廣場協議是很久以前的,那時候國際政經的複雜度及連結度跟現在完全不同,而且美國的態度也沒辦法像當年這樣完全的……就是跟現在狀況很不一樣。當然,過去的歷史大家都會好好地去看,我想從過去這幾個月來大家就看到了,這個不是第一次被提出來,很多的講法都有,是不是歷史會重演?我覺得這個事情都需要很大的觀察。 賴委員士葆:我的發言時間到了,我最後再提出幾個comment。廣場協議那時候是英、法、美、德等4個國家去打1個日本,現在是川普打世界其他國家,兩者是不一樣的,這是第一個。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不一樣。 賴委員士葆:我們都知道現在川普希望美元強勢地長期走弱,這個對其他國家的貨幣都有升值的壓力,我就問你一個小問題,你結束了,我就下去。你贊成緩升,還是一次到位?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覺得我們沒辦法預期,但是…… 賴委員士葆:你這樣講等於沒給我答案,你就給我一個爽快的答案。 彭主任委員金隆:它有可能是…… 賴委員士葆:你prefer。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沒辦法prefer,它應該有可能是緩貶,未來就是很難預測,我覺得我們都要有兩方的想法。 賴委員士葆:昨天那一位現在是大公司、大集團的董事長,以前當過金控的董事長。 彭主任委員金隆:那也是一家公司,我想…… 賴委員士葆:我就不要講他的名字,大家都有看到。他講了緩升,我嚇一跳,緩升就是鼓勵熱錢慢慢進來臺灣,然後造成我們的股市泡沫、房市泡沫,要很小心耶。謝謝。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我們隨時都保持警戒跟小心。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賴士葆委員。 接著請郭國文委員質詢。 郭委員國文:(10時8分)主席,有請彭主委。 主席:請彭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早安。 郭委員國文:主委好。主委,今天還是就教你中鼎的問題,我的辦公室有特別針對中鼎的財報去瞭解,才發現中鼎孫公司的控股公司在投資中鼎美國,基本上這家公司對其孫公司的支援非常多,除了資金給與83億之外,去年還增資了31億,總體投資超過了56億,而且在去年認賠16億的情況底下,還繼續增資31億。甚至在今年第1季的財報當中還對客戶端違約的這家能源公司,也就是建造生質柴油廠的子公司,答應其要重整,重整協議中除了指派股東及特別條款之外,還提供22.5億,也就是說,它回收的不過是45億,卻還要先投資22.5億下去,總體來說,我們在上週提到這個問題,中鼎合併資產的總金額當中,196億占了15.7%,對財務有一定程度的挑戰。它回收才45億,又要投入22.5億,原來這個工程是228億,結果總共投資變250億,這好像看起來是無底洞,所以財報當中有很多誇張的地方,我跟您說明一下。財報當中寫到,工程採完工百分比進行認列收入,也就是所謂的里程碑付款方式,做到多少拿多少,但事實上它完工100%,卻只拿到20%,付款條件很清楚不合理。所以這個公司治理很顯然出問題嘛!我講到這邊,主委有沒有這樣的感覺? 彭主任委員金隆:上週委員就關心這個議題,我也承諾要請交易所和證期局仔細去瞭解,這裡面有兩個層面,一個是公司經營的層面,雖然我們是上市(櫃)公司的主管機關,但我們對它不像對金融機構一樣有這麼多的監理…… 郭委員國文:是,我理解。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主要是針對比如說證交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有沒有如實針對剛剛講的、委員提到的重大訊息,還有它的合理性…… 郭委員國文:它很顯然已經違反公司治理的原則了嘛!而且你看喔,它整個子公司的總經理、高層一直在變動,相繼辭職,獨厚BKRF這個生質燃油廠的公司之後,總經理就辭職了,後來找一個又辭職,所以很清楚、很異常嘛!你要去看喔,它投資下去的22.5億當中有追加投資異常的現象,追加投資異常的現象可能會導致什麼結果?一來是工程洗錢的可能性,第二個是暗盤紛立的可能性,第三是私下酬庸的可能性,這都有啊,你不要等到事情發生了,才造成投資人的損失。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剛剛講說我們對資本市場的管理有一定的強度範圍,這點有跟委員報告過。細節的部分,我可以請張局長跟委員說明交易所調查的結果。 郭委員國文:好,請局長講一下。這件事情已經積欠上百億了喔!中鼎過去都沒有寫未逾期,而且違反百分之百認列的模式,在財報上也都沒有披露,這有沒有涉及財報不實? 張局長振山:跟委員報告,財報的部分交易所已經全面去查核它的狀況,目前…… 郭委員國文:還在查? 張局長振山:對。大概再一個禮拜就會有初步的看法。 郭委員國文:再一個禮拜就會有結果是不是? 張局長振山:會有初步的看法。 郭委員國文:好,因為股票連跌4次,引起投資人的恐慌,今天投保中心董事長也有列席,本席要請教你一下。 主席:董事長。 張董事長心悌:委員好。 郭委員國文:董事長,我就教於您,中鼎我們都有持股,對不對? 張董事長心悌:我沒有。 郭委員國文:不是你啦! 張董事長心悌:是。 郭委員國文:你們投保中心有沒有派人去? 張董事長心悌:投保有。 郭委員國文:今天有沒有派人去? 張董事長心悌:有,今天有派4位同仁去。 郭委員國文:他們有沒有發問? 張董事長心悌:有,我們已經準備一個清單。 郭委員國文:什麼清單? 張董事長心悌:問題的清單。 郭委員國文:站在投資人保護的立場,今天早上9點的股東大會,你們有沒有上場去問? 張董事長心悌:有,我們上禮拜五就發函給中鼎,中鼎昨天就已經回函說明一些問題,我們根據它的回函,今天又再追加了一些問題,請它在股東會上向股東說明。 郭委員國文:請就你們所問到的內容,跟證交所和證期局彙整一下,以昭公信。 張董事長心悌:是。 郭委員國文:好,你請回,你有進入狀況啦! 另外請問主委,其實你們花一個禮拜的時間去查,種種跡象顯示,它在治理上出了很多問題,不論是內控的審計制度問題、企業風險的問題、合約履約管理的問題、子公司管理的問題或資訊透明度的問題,每一個面向都有問題啊!在問題這麼多的情況底下,獨董難道都沒有看到嗎?也就是說,證期局要求交易所去查這件事情的時候,也應該把獨董的責任和角色瞭解清楚。 彭主任委員金隆:剛剛也有委員提到投保中心應對獨董的角色及責任予以釐清,要不要再請張董事長說明一下? 郭委員國文:好,請說明。 張董事長心悌:報告委員,我們禮拜五發函也有給獨董,所以今天在股東會上,如果有必要,我們會詢問獨董的意見。 郭委員國文:當然也要問清楚啊!4個獨董都非常大咖耶!如果獨董不適任,主委,之前我就要求過,獨董的角色之所以這麼關鍵、被賦予這麼重要的角色和任務,就是要讓公司治理得以落實嘛!如果他們沒有辦法扮演這種角色,就應該列入黑名單嘛!是不是這樣?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因為這個事實還在釐清當中,而且我們也不適合公開說要對誰究責,但是制度在那邊,我們就會來處理。 郭委員國文:我就針對制度而已嘛!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對、對。 郭委員國文:如果查有類似情事產生,那就應該考量列入黑名單嘛! 彭主任委員金隆:如果我們現在對獨立董事有這樣的資格要求,我們就會按照這樣來處理。 郭委員國文:對!獨董是內部監督很重要的關鍵,但是有一個你還沒有執行的就是影子董事,這是更大的麻煩。 今天就跟你談公司治理,主委去年7月22日接受訪問時,表示會提出有關杜絕大股東職權不符亂象的修法,所謂大股東就是影子董事,還說要力拼下個會期修法,現在已經一年了耶!主委,我要提醒你一下,你去年7月就說要拼「下個會期」修法,也就是去年底嘛!可是後來我看你們的法案也沒有送出來。 彭主任委員金隆:相關條文我們內部確實擬過很多版本,但是覺得這裡面還要更周延,我們昨天在記者會中有對外說明,包括幾個重點,未來會朝什麼方向來擬。我們會儘快提出草案送行政院。 郭委員國文:主委,你要快一點!有影子董事的產生和存在,就沒有公司治理的可能啦!如果影子董事都可以存在、在外面指揮、有權無責的話,何來公司治理?不是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沒錯。所以我也有揭露兩個非常重要的原則,第一個就是要權責相符,不能有權的人無責,有責的人卻要承擔這個…… 郭委員國文:是啊!承擔法律風險啊!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是一個很簡單的公司治理原則。第二個就是,所有的決策都是透明的,透明當然不是都公開,而是都有跡可循。 郭委員國文:你要送行政院之前,接下來就6月了嘛!你應該再拼個下會期修法或這會期要送進來、下會期修法,至少有個工作目標嘛!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本來就是我們預計的時程。 郭委員國文:以我個人的理解,影子董事的存在還算普遍耶!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應該…… 郭委員國文:傳聞不斷耶!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已經朝這個方向在努力,其實不只這個,還有其他的部分…… 郭委員國文:可是你們修法的方向是和之前黃前主委一樣,停留在只有罰款的部分嗎?因為他之前是要限權。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不是,我們會更從整個制度面來看。 郭委員國文:增責?一種是限權,一種是增責。 彭主任委員金隆:所謂權責相符就是…… 郭委員國文:增責就包括處罰? 彭主任委員金隆:那當然,罰責是一定有的,如果訂了一個規定卻沒有明確的罰責,那個規定就沒有用。 郭委員國文:對!麻煩一下啦!希望透過你在法制面的努力,能夠把影子董事杜絕。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這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郭委員國文:接下來是最後一個問題,央行升息的時候會帶動貸款方的利息成本,但是在第7波信用管制之前,五大銀行新承做購屋貸款利率和央行重貼現率都是同比例成長,但是在那之後,五大銀行新承做的購屋貸款利率卻異常偏高,偏高的方向已經開始增加,去年9月開始,央行明明沒有升息,但是貸款利率卻不斷攀升,已經接近0.1%。銀行的資金成本一樣,購屋貸款利率卻不斷提升,我認為接下來對購屋族會是一種額外的負擔,甚至會造成斷頭。看起來好像是要以量制價,但卻是銀行自行圖利,造成一些市場亂象。主委對此要不要注意一下?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我們對房貸從去年開始信用管制以後,幾乎每週都在控管相關的內容。當然,我們也看到現在房貸的逾放比是0.08%…… 郭委員國文:連九升喔! 彭主任委員金隆:九升是因為最近存款的成長沒那麼高,也就是因為分母的關係。零點零幾之間那個些微已經不具有統計的顯著性,我只是說,現在相對還很低,而且所有不動產都有提列1.5%的壞帳,等於反算在20倍,其實銀行在做這件事情的時候都非常謹慎,這個部分是這樣,即使我們的建築融資,也只有0.16%,那實際上是一個非常、非常低的水準,假設以1.5%來算,差不多有10倍的安全啦!所以我只是說,這個我們都在嚴格地監控,利率誠如委員剛剛講的,最近真的有可能二字頭以下是看不到了,當然確實我們要確保幾件事情,因為信用管制不是我們的措施,但是我們要確保我們的房貸能夠順利的供應民生需要,這是我們金管會會來努力。 郭委員國文:除了量之外,不應該讓他負擔太大,不要用以價制量的這種概念來增加貸款戶的負擔,我主要是做這樣的提醒。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我們會來關注這個議題。 郭委員國文:好,麻煩主委費心,謝謝。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 主席:請鍾佳濱委員質詢。 鍾委員佳濱:(10時20分)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及官員、會場工作夥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有請金管會彭主委。 主席:好,請彭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早安。 鍾委員佳濱:主委好。今天來跟你請教一個有點歷史的問題,因為我個人在大學是念歷史。好,回顧一下2020年,5年前高鐵公司疫情當年度大發股利,這個時間寫得很清楚,2020年初已經有疫情了,但是到了3月的時候,高鐵要配息給股東1.22元,連三年創新高,結果要發多少?要發69億,幫你回顧一下當年這個情況。結果過一個星期,高鐵公司宣布暫緩他們本來在前一年度2019年宣布的2020年員工要調薪,因為COVID-19,所以暫時不實施,結果那時候我就被工會找上了,高鐵當年發高額股利卻暫緩調薪,員工認為是瘦小肥大,瘦了小員工,肥了大股東,請問當高鐵當年這樣做的時候,你認為合理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這個案子可能委員比較清楚,中間可能不是這麼簡單,不過我覺得這是兩件事情,一個是針對股東,一個是針對員工…… 鍾委員佳濱: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可能那個狀況,我這邊不便評論,因為我沒辦法知道它所有的面貌。 鍾委員佳濱:我再舉例,公司治理的部分,2019年公司大賺錢,那麼大賺錢,到隔年才會發放股利,所以對股東來講,我在2019年買了高鐵高價的股票,我就期待高鐵當年大賺錢之後,隔年發放股利,同樣的,高鐵當年的員工領的薪水比較少,但是公司大賺錢,當然他希望兩件事,第一個,當年的年終獎金發多一點;第二個,公司承諾獎金沒有發那麼多,但是來年更好,公司給他們調薪,因為獎金只有一年,調薪上去之後年年薪水都提高……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調薪是持續的。 鍾委員佳濱:你是高鐵員工,你當然希望來年能夠調薪調高一點。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調薪。 鍾委員佳濱:可是到了第二年,因為COVID-19,高鐵整個營運down下來,你覺得高鐵這時候對於前年的盈餘是要保留下來度過寒冬,還是趕快給去年高價買高鐵股票的股東股利發一發?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這跟行業別也不太一樣,假設它今天是有個資本適足率的行業,其實它有一個資本成本在裡面,它就要好好想這件事情,如果它是一個以本身來講,牽涉它未來營運來判斷,因為本來事業經營就有上有下,對股東而言,股東不會是永續股東,他可能今年參與,明年不會參與,但是員工可能也不太一樣,我說行業不同,其實有很大、很大的不同。 鍾委員佳濱:是,您說到重點了,股東跟員工,高鐵要照顧誰?同樣道理,壽險公司有兩個對象,一個是保戶,一個是什麼?股東。當臺幣升值重創保險業的RBC,還能發放股利嗎?後來高鐵經過我們這樣呼籲之後,它意思意思,本來要發1.22元的,它發1.21元,它的股利少發了5,572萬,發了五千多萬,可能後來列入資本公積,但是今年我們壽險業現在已經核定的,是不是壽險業應該保留銀彈,不要把去年的獲利在今年把股息發放出去,主委您的看法呢?您說要審慎思考,對不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確實,因為…… 鍾委員佳濱:審慎思考,您的決定是怎樣、您的看法是怎麼樣? 彭主任委員金隆:一樣,其實我們壽險公司在發放股利的時候,如果各位有注意到的話,帳面跟實質能發的,即便是太平的時候,我們也不是比如這帳面上有100的淨利,就能夠發100,不是!我們現在大概的cap是定在20%,原則上是這樣。 鍾委員佳濱:四分之一…… 彭主任委員金隆:本來就很保守了。再來,其實在發現金的時候,上一次的會期,也有委員質詢這件事情,我們確實也請他們審慎的思考,為什麼?因為總體經營,當時在發放股利,可能很早前就決定了,甚至都要經過股東大會的決議。但是現在壽險公司有分兩大類,一個是獨立的公司、一個是金控下面,金控下面已經沒有股東大會,它隨時可以決定,它是用董事會來代替,所以這裡面的話,我們也有跟它講,這個部分他們要不要再審慎考慮,確實有一家就說:好,他們考慮了…… 鍾委員佳濱:好,這是一種道德的勸說。 彭主任委員金隆:另外一個,其實在金控下面的子公司,它發放股利的不是這家壽險公司發給那個…… 鍾委員佳濱:母公司嘛!它有持股啊!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其實我們金控法第五十三條有個強制增資的義務,所以金控公司的顧慮可能跟一般獨立公司不太一樣,所以他們經過審慎評估,因為前面已經大概有20%保守的發放以後,再來它其實上面還有金控那個層次還有加上法定增資的義務,他們仔細考慮過,而且金額也沒有很大,所以他們大概還是決定那樣,我覺得他們是有在審慎考慮。 鍾委員佳濱:周延啦!簡單講啦!壽險公司背後上面的金控,如果壽險公司賺錢是回饋上面的母公司…… 彭主任委員金隆:它虧錢也要增資啊! 鍾委員佳濱:對,虧錢要增資,但是如果它虧錢不增資,賺錢要回饋母公司,這樣是不是就不對等?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但是因為這是金控法第五十三條強制增資的義務,它沒有選擇。 鍾委員佳濱:是,我們就要等著看那些RBC資本適足率不足的有沒有強制增資。我們來看一下,您過去常常提到壽險公司有兩個,一個是保險監理,一個是公司治理,保險監理要有檢查報表,然後要有人身保險業資本適足率的報告、要填具相當表格,以便接軌ICS新一代的清償能力,但是在公司治理部分有財務報表,未來要接軌IFRS17,還要加上你們金管會規定的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請問一下,這兩者投射到我們保戶跟股東,這邊講到IFRS17,IFRS17真的是那麼一定放諸四海都皆準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現在…… 鍾委員佳濱:我們未來這個IFRS17,每個國家都要用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因為基本上IFRS是我們在國際上最共通的一個,但是也不是所有。 鍾委員佳濱:好,不是所有的國家都要用,那是不是所有的行業都要用公平性? 彭主任委員金隆:那是一個基本的原則。 鍾委員佳濱:壽險業適合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這要看公平性的定義是什麼,就以字面來看,當然是。 鍾委員佳濱:每個壽險公司都要用?還是產險業用,壽險業就不用? 彭主任委員金隆:沒有,就是公平性,比如我們民法上的誠信原則,我想大家都不會反對啦。 鍾委員佳濱:好,但是你說到一個,還有一致性,不能前後矛盾,但是一致性,在2022年就發生過,重分類嘛!這是2022年嘛!對不對?那時候原來訂的是OCI,後來改列為AC,當年2022年的時候,保險公司很多大型公司,才因此而逃過了RBC的問題。 彭主任委員金隆:那是一個美國大幅快速升息…… 鍾委員佳濱:對,聯準會鷹式升息,我們都說暴力升息,但是這樣的改分類有沒有前後一致?改分類之後,它流動性在改變,改到今年的流動性就不足啦!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它這樣分類也是符合IFRS的精神,只是它的過程當中,本來IFRS就允許公司經營模式的改變,只是在那個當下可能認為這個時機上是不是…… 鍾委員佳濱:好,這是歷史案子啦。我們來看一下,壽險業的財務報表沒有辦法正確的反映什麼?沒辦法反映保險業的特性,我們人壽保險產品週期長,因此保險公司要做投資,保留一些未實現資產來應付未來的償付能力,是不是這樣子?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的。 鍾委員佳濱:所以我們的人身壽險業,你看過去的海外投資高達七成,這也是目前我們匯率跟利率,雙率對我們臺灣本國壽險業造成衝擊的影響。那麼如何顧及清償能力跟股價呢?你的檢查報表要看資本適足率,未來保戶長期的清償能力,但是短期內,你要年度結清,關於年度結清,剛剛講到了,如果有可觀獲利,維持高位股價還有發放股利,剛剛前面幾位委員都問到了,6月30日那一個日期財報怎麼訂?有人說要從前半年的日均價,主委您的看法呢?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剛才講的,假設像委員非常、非常清楚剛才兩個分業,一個叫監理會計的範疇,我們看的是,它的報表所顯示的是未來清償能力,比較接近未來長期有沒有清償能力,這時候我們就不會看單點,所以我們在股票就是用均價來衡量,比較能衡量它長期的趨勢,因為它的持股大部分都不會變賣的,所以用一個均價來衡量。但是因為我們現在的會計準則,它就希望每天、每天反映相關的資訊,所以它特別著重幾個時間點,就是月底的月報、半年的6月30號、12月31號的年報,實際上就以實質來看,這幾個時間點並沒有什麼特別意義,只是會計方法原則上公定那一天,所以就以那天的反應來看,那常常會捕捉到不是一個全貌的樣子。所以剛剛委員如果問,以長期經營觀點的話,剛剛也有委員問,是否我們未來有考慮用均價的概念,我剛才說我們朝這個方向來思考。 鍾委員佳濱:這是兩件事情。 彭主任委員金隆:但是財報的部分因為牽涉到各行各業,那可能就不太一致。 鍾委員佳濱:我記得主委過去曾經說,長期的清償能力,如果是用過去來預測未來,是不可能的,你拿照後鏡不可能看到前面的風景。 彭主任委員金隆:用照後鏡開車滿危險的。 鍾委員佳濱:我們金管會作為監理機關怎麼去預估、判斷它未來的清償能力,然後現在的股市大眾看的是股價、看的是公司的財報,那怎麼平衡?你們怎麼做?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也是在臺灣這麼獨特的壽險業所必須要面對的一個挑戰,因為確實這套財報制度,若以這樣衡量,各位就可以看到那個波動會非常的大,因為主要是很大部位的未實現損益會進入它的損益表裡面,就剛才講的是評價的問題,但是一般投資人可能用一般產業來看,比如它的損益數字這麼壞,大概就做出了很不好的判斷,或是看它損益這麼好,就做出很好的判斷,其實上,這是一個會計制度跟這個行業特性之間所形成的關係。 鍾委員佳濱:所以主委最後要講出你的謎底了,這些保險業的未實現資產透過財報到金管會,除了看會計師公報之外,是不是金管會還有一個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你們如何透過這個編制準則去調整長期跟眼前的這兩個矛盾?是不是為了要採取半年的均價,又或者是說過去三年他們的保費獲利創高,那麼怎麼樣去限制它的股利發放?請問金管會有沒有一個很清楚的立場?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我們現在還在努力溝通中,剛才講說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原則上應該是follow IFRS的精神,因為它本來是編制財報用的,但是剛才講RBC的填報手冊或是未來的ICS,這個部分有另外一套的方式來計算,但是我剛才講…… 鍾委員佳濱:金管會會對這個進行檢討? 彭主任委員金隆:但是那個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也是我們法定的工具啦,所以我們也來想想看,因為這牽涉到各行各業,需要社會共識,本質上金管會又是財報準則主管機關,所以這部分我們就要更審慎。 鍾委員佳濱:你們會做出一個研究後的結果?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我們要更審慎來因應這個問題。 鍾委員佳濱:是會有一個結果? 彭主任委員金隆:希望能夠在剛才委員提到那個很專業的兩個能夠平衡。 鍾委員佳濱:好。最後還是要問你,那你覺得在這種情況下現行的壽險業要不要發放股利?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剛剛提過了,假設很多人以為它今年帳面多少就發多少,我剛才已經解釋過了,它頂多只有在兩成的額度之內,再來,假設他們又是在金控下面的話,其實金控本來就有保證的義務,我覺得由他們專業來判斷,我們已經提醒過了。 鍾委員佳濱:提醒過他們,不要試圖迎合市場大眾的需求,讓大家誤解,以為會發放很多股利。所以最後的結論就是,為使壽險業的財務報表吻合其未實現資產的特性,請研議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制準則的調整方向,是不是可以一個月內給我們一個書面說明? 彭主任委員金隆:可以,我可以給委員一個比較完整的說明。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主席,也謝謝主委。 主席:謝謝鍾佳濱委員。 接著請林思銘委員質詢。 林委員思銘:(10時33分)謝謝主席,請彭主委。 主席:請彭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早。 林委員思銘:主委早。針對金融國際業務條例、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的相關修正,我看過你的報告,財政部也做了報告,行政院相關的修正草案,我想我是可以支持啦,沒有太大的意見。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委員。 林委員思銘:我今天就針對限空令的退場、普發現金還有融資專法來就教主委。首先針對限空令的退場,主委,上週我們臺股終止五連紅,加上金管會宣布在星期一就是26號限空令退場,我想投資人擔心的是臺股還在震盪的走勢,加上川普總統時常變臉,最近他又宣示6月起將對歐盟課徵高達50%的關稅,結果稍稍降溫的關稅又發爐了,甚至還預告可能對iPhone和半導體加稅,導致全球資本市場立刻風聲鶴唳,但是金管會卻選在這個時候把這個保險傘收起來,宣布限空令退場,我想請問為何選在這個時機點?也就是說,看起來整個川普的關稅政策還不確定,整個股市的走勢還是在震盪,甚至有往下的一個趨勢,那現在來解除,是不是雨天收傘?為什麼選在這個時機? 彭主任委員金隆:也跟委員報告,我們做這個不是臨時起意,我們也觀察過過去我們兩個最重要的穩定股市措施,一個就是金管會針對非理性因素的暫行措施,實施期間都不長,過去這麼多次,平均的時間大概就1.5個月左右,因為這是一個每天時時會影響市場機制的動作,我們主要是針對不理性的行為,回想今天的情況跟4月2號到4月7號狀況是不是相同?應該有很大的不同。再來,我也特別重申,金管會是一個資本市場的主管機關,某種程度來講的話,我們是針對擾亂市場機制的突發狀況進行調整,這個工具我們隨時都可以做,不需要比如開會。另外一個,我剛才講就像我們的國安基金,它必須有一套的程序,那是不一樣的。所以我的意思是,我們市場要儘早回歸市場機制,讓市場去看。就像昨天兩天跌,很多人就說雨天收傘,那如果今天漲起來,又怎麼說?就像我們在做判斷時,我們不知道川普下一秒會說什麼,即使延後,我也不知道他會說什麼,我們要隨時因應這個不確定性。 林委員思銘:所以主委,你認為這個期限不宜太久?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就是…… 林委員思銘:這樣聽起來可能要回歸市場機制,不宜太久。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時的時空我們可以看,因為我們這個措施本來就是暫行的,不會是常態性的,因為我們市場……剛剛有委員提到…… 林委員思銘:好,主委,我大概知道你意思,我問你一下,因為4月7號採行的限空令有救市三支箭,但是我們現在看到你是把兩支箭收回,就是限空令拿掉,另外一支箭就是調整回復每日盤中借券賣出委託數量,以及最低融券保證金成數,但是你仍維持最後一支箭,就是多元擔保品補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的差額措施,這最後一支箭你又保留,為什麼你保留最後一支箭?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假設你融資的時候,你要提供擔保品,過去我們有一些規定,比如你的擔保品只有ABC三種,但是我們發現其實你可以做擔保品的東西,在那個特別的情況下,不是只有這三種而已,那我們可以假設在臨時的情況下,比如零股也可以或是債券也可以,比如這樣,這是臨時性加進來,但是做了以後,發現這個可行,我沒有必要把它拿走,這是為什麼?券商自己決定要融資給他的時候,我需要有個什麼對我擔保,那已經做了以後,當然就保留,假設我們現在正在做,那不是很奇怪?所以我們就說,好,這樣的話,那就希望把這個東西常態化,但是法規要做一些調整。 林委員思銘:主委,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我說你最後一支箭,當初保留了最後一支箭,當時證期局表示訂定這樣一個措施是因為狀況緊急,恐有規定不明確的疑慮,會跟證交所研擬確切的規範。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就是因為我剛才講的…… 林委員思銘:目前研擬出來了嗎?現在保留這支箭,我覺得很奇怪。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很快的就會請交易所跟櫃買,去把這個訂出來,因為主要是券商說…… 林委員思銘:其實你這個都是很臨時的去想出來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不是。 林委員思銘:所以現在退場的時候,這支箭你還保留,所以我們就懷疑你是不是還沒準備好?另外兩支箭你拿掉,這支箭你又保留。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個跟那個情況很不一樣,我可以找時間再跟委員做說明。 林委員思銘:好,時間的關係,其實我的意思是,我們希望,如果要把這三支箭拿掉,依照現在目前的情勢,我還是希望金管會你要做更審慎的評估。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我們隨時都可以做…… 林委員思銘:你現在突然拿掉,投資人都有很大的疑慮。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個遲早要退場。因為我們怎麼做…… 林委員思銘:對,遲早是一定要退場的,但時機的選擇可能要更謹慎一點。 彭主任委員金隆:沒有,我們的市場本來就應該……我再三重申,臺灣的股票市場已經跟二、三十年不一樣了,臺灣是國際上非常重要的一個資本市場,我們所有的運作方式要儘量跟國際對接。 林委員思銘:好,謝謝。 針對普發現金,上市上櫃公司的股票,如果要上漲,投資人要獲利,業績是不是很重要?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是來自於它的損益。 林委員思銘:是非常關鍵的一個因素嘛!我們看在2023年政府普發6,000元現金的時候,當時人力銀行所做的民調結果顯示,有七成企業認為普發現金對當年的業績有幫助;同時也有網路媒體調查民眾領到現金後的十大用途為何,其中排名第五大用途的是小額投資,也就是包含買股票。 主計總處與財政部是堅持反對普發現金,當然主要是因為他們不必理會股市的漲跟跌,它不必在乎民眾的投資是否有獲利。但站在金管會的角色,金管會負有股市興市的責任,我們看先前普發6,000元現金的時候企業與民眾的反應,所以金管會你是否會贊成我們在野黨所提普發現金1萬元這樣的一個……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這個問題真的不是金管會所能夠評論的事情,這個真的不是跟我們有關。 林委員思銘:主委,你不適合評論,我知道。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 林委員思銘:我剛才已經把前提告訴你了,因為你負有股市興市的責任。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但是我們有很多種方法。 林委員思銘:站在你的立場,當然財政部或主計總處有它的立場。就我剛才跟你講的,站在這樣的一個角度跟立場,你認為,這個可能對股市的興利是有幫助喔!但站在你主管機關的一個立場跟角度,你是否應該贊成,而不是一味地反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市場上所謂的利多、利空因素非常多,並不是所有利多的因素我們站在金管會的立場就要支持,也不是所有利空我們都要反對,因為金管會不是在做指數的……我們不關心這個,我們關心市場是否安全、是否公平、是否穩健。 林委員思銘:這個我都認同,但我只是說僅就這個點來看的話,因為普發現金對整個企業的業績也會有所幫助嘛!這個都是基於實質調查。對於民眾去投資股市也是有所助益的嘛!所以從這一點我是認為,金管會從股市興市的角色上面,你似乎可以大膽地說,其實這個政策是可以支持的啦!這樣的作法是可以支持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個我想我還是沒辦法回答。 林委員思銘:沒關係…… 彭主任委員金隆:還是沒辦法回答委員這個問題,謝謝。 林委員思銘:好,沒關係。最後我再問你,上週在財委會的融資公司法的公聽會中,陳彥良副主委提出幾點理由表示反對設立專法,第一個理由是認為融資公司並沒有吸收大眾資金,因此清償能力不足以產生金融風暴的問題。主委,所謂的「大眾」,你的定義是什麼?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很多人誤以為跟錢有關的就是在金管會,我想這是全世界在金融監理上非常重要的一個概念,為什麼我們要管理銀行、為什麼要管理保險公司?因為保險公司跟銀行資金是來自於不特定大眾的錢,它的經營失敗會對這個社會產生重大傷害。比如融資公司的資金來源並不是來自於不特定大眾,主要導致的不是這個機構比如經營失敗而引發的問題,而是它對消費者的行為產生問題,像銀行的話有兩個我們都要管,一個是這個機構我要管得牢牢的,不能讓它發生事情。第二個,它的行為…… 林委員思銘:所以你認定、定義的「大眾」,不包含一般的基層這些人民?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就是我們不會把錢存到融資公司去,我們也不會繳保費去…… 林委員思銘:不是,我現在是講借貸,跟融資公司借貸。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融資公司借貸是它的業務行為。 林委員思銘:這些去借貸的「大眾」,它的定義是什麼?是不是就是一般的人民或者……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這兩端…… 林委員思銘:包括學生,我們現在看到有學生、有軍人都去跟融資公司借貸。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過委員,您誤會了。 林委員思銘:這個不叫大眾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說那個機構本身,它為什麼錢可以貸給一般民眾,它的錢從哪裡來?錢從一般民眾、不特定大眾來的話,這個單位一定要嚴格管理,就像銀行、保險公司一樣。 林委員思銘:是。 彭主任委員金隆:但如果這個錢是它自己的錢,就像當鋪,它的錢如果今天借給別人,是要管這個行為有沒有不公平,比如費用…… 林委員思銘:主委,我現在很好奇哦!融資公司的錢不是很大部分都來自於跟我們金融業者所借的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但他是法人,不是對一般不特定的大眾。 林委員思銘:是。 彭主任委員金隆:所以我們不會把錢存在融資公司。 林委員思銘:可能我現在講的點跟你講的點有些對不上。我一直講所謂的大眾,我是說跟融資公司借貸的這些民眾,為什麼我要提出這個問題,就是…… 彭主任委員金隆:沒有,這也是為什麼全世界…… 林委員思銘:你們一直反對設專法。 彭主任委員金隆:沒有,我們沒有反對專法,其實我們現在就是用專法來管理。 林委員思銘:你說這個可能……依照目前融資公司的借貸問題,還不足以造成金融風暴。所以我就很好奇,依照主委的說法……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是一個消費爭議…… 林委員思銘:是要等到真正發生了金融風暴才要立法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金融風暴的意思,比如銀行倒了、保險公司倒了,民眾受到很大的影響。現在都是消費爭議,我們看到的案例是這個廣告不實,明明跟我講只有10%的利率,為什麼最後收這麼多錢?再來是說為什麼我只有一台30萬的車,你可以借我100萬,你為什麼沒有做到我們的KYC…… 林委員思銘:其實主委,為什麼設立專法,我的意思是說從保障消費者的角度來做這個立法……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我們現在就是專法,我們是用金融…… 林委員思銘:來做考量,所以我希望能夠立專法。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 林委員思銘:這樣才能夠真正……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 林委員思銘:不是只有管理所謂的這些融資公司而已,如何讓整個消費借貸、向融資公司借貸有更合理的一個專法能夠做規範,保障整個的消費者權益。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確實現在就是在做這件事情。 林委員思銘:這個比較重要。 彭主任委員金隆:沒有,我同意委員的就是,大家的目的都一樣,要保護受到不公平借貸的客戶。 林委員思銘:謝謝,時間的關係,我想主委,我最後就是建議,希望金管會要再次審慎考量設立專法的必要性。 彭主任委員金隆:現在就是在專法管理了。 林委員思銘:謝謝。 彭主任委員金隆:現在我們就朝向這個,只是型式不是單獨立一部法律,我們是用法律層次的東西…… 林委員思銘:這個我了解,我知道你…… 彭主任委員金隆:而且是用金融機構的程度來管理他們。 林委員思銘:了解,我們私下再聊。以上,謝謝。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沒問題,我再跟委員報告。 主席:謝謝思銘委員。 接著請顏寬恒委員質詢。顏寬恒委員質詢結束以後,我們休息10分鐘。 顏委員寬恒:(10時48分)謝謝主席,主席有請金管會彭主委。 主席:請彭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早。 顏委員寬恒:主委早。面對未來這幾年的國際金融環境,金管會掌理的銀行業務跟保險業務有什麼方向及風險,可不可以請主委簡單說明?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個問題非常非常廣泛,我想第一個,其實不同行業所面對的風險不太一樣,不過未來的變動性變大這件事情是所有金融機構都必須面對的。比如以銀行為例,未來假設關稅或是這些國際貿易導致經濟下行的話,當然對它的貸款、未來業務推動,甚至未來比如還款的能力都會產生影響,我想這部分是我們要看的。 另外一個就是,假設以保險業來說,剛剛很多委員指教得非常多,假設今天是因為利率、匯率跟股市,這些波動都會讓它經營上產生很大的壓力,這些也都是他們要面對的問題。 顏委員寬恒:對,未來變動很大,關稅、匯率這些都攸關至大。壽險公會對於未來的監理有兩項建議,第一個是要增加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的財源;第二個是調整匯率計算方式。我強調就是,臺灣壽險業海外投資金額高達23.28兆,影響層面可以說是非常大,所以金管會要做足準備,讓民眾能夠安心。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是,我剛才講金融監理首要的就是市場穩定跟消費信心。 顏委員寬恒:好,再請教主委,配合臺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研議修正將OIU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及免予扣繳所得稅之實施時間延長到124年12月31號,而延長OIU租稅優惠到2035年。 我們先回顧OIU租稅優惠實施的成效評估,從你們去年寫的報告,原預估國內保險公司36家設立OIU,但是到112年底為止有20家業者(包含產險4家、壽險15家、再保險1家)獲准設立並開業,達成率只有55.56%。所以要請教主委,這雖然是去年的報告,但也是金管會網站中成效最新的一篇報告,時隔一年,目前這個達成率多少?有沒有增加?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印象中應該是差不多維持這個數據。 顏委員寬恒:就沒有增加的意思? 彭主任委員金隆:但是最近應該會有明顯的改變。 顏委員寬恒:原因是什麼? 彭主任委員金隆:因為我們現在…… 顏委員寬恒:困難是什麼? 彭主任委員金隆:原因主要是過去這個市場萎縮很快,等於說主要針對外國、非本國籍客戶、做境外的客戶,當然就這部分其實保險公司有它自己的商業考量。但是最近,為什麼我剛才講可能又會活絡、為什麼要修這個法律?是因為我們在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希望留才引資,希望我們國人流落在海外的……或是這些外國人能夠跟我們進行金融服務交易,其中保險商品也是一個很重要的點。他們看到這個機會了,所以他們政策開放,他們會再加重這塊的業務,因此現在很多保險公司表達這個意願。 顏委員寬恒:有沒有具體作為?就是去輔導這些還沒設立的業者。 彭主任委員金隆:沒有,因為我們這36家雖然是很多,但真的有能力做的我覺得不見得是全部。 顏委員寬恒:所以沒有全部納入,也沒有要再去輔導他們? 彭主任委員金隆:他都可以來申請。但他自己覺得,比如我本身就是一個外資公司,我在全世界都做,其實我也沒必要做這個;還有就是我自己在臺灣做本國客戶就好了,我也不想做這個。 顏委員寬恒:好,那我再請教,我們看到保費收入的表現更落後,壽險OIU保費收入僅達預期的4.65%,這是怎麼回事? 彭主任委員金隆:就是剛才講我們過去的客戶,還有就是保險公司對這個商品、對這個市場,他們慢慢地覺得沒有需求,所以就做得少,這是他們商業上自己判斷的問題。 顏委員寬恒:那產險更是淒慘,產險的收入接近零,對不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這個就是他們自己判斷,我們的市場規定在這邊,主要來講的話…… 顏委員寬恒:那是不是有很多提到什麼原因,說是國際政治與法規的限制,還有洗錢防制強化、中國大陸限制資金流動等等,針對這些實務上的障礙,金管會有哪些具體策略還有規劃?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的策略之一就是這次透過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結合OIU、OBU、OSU,我們希望打造一個叫OAMU,就是境外資產管理分公司或分行的概念。因為這個到期了以後,假設我們開始要推動所謂的國家經濟發展政策,就失去了稅賦優惠的時候,我覺得跟國際上的競爭就有很大差異。我們既然這次推亞資中心,希望能夠跟香港、新加坡、跟其他的城市競爭,我們當然就希望維持這個,這個租稅優惠以前就有,只是今年到期了,我們希望、請求大院能夠讓我們通過,再延長10年。 顏委員寬恒:那我再問,根據報告,OIU國外再保險費收入達成率57.9%,低於預期。主要原因有很多,包括天災損失,損失率持續攀升,國際再保市場價格趨於硬化;地緣政治風險日益提高,還有近期利率變動推高的資金成本,導致這些保險業者採取更保守的核保策略,減少承接高風險業務。有這些因素,就是國際局勢還有地緣政治的不確定性,讓業者在投資決策上更加嚴謹。既然考量到OIU已有延長至2035年的租稅優惠,這個租稅優惠是一個重要的誘因,但請問主委,除了這些租稅優惠之外,其他的監理配套還有政策配套是什麼?你剛剛有提到這些。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剛剛委員講得真的是非常非常到位,我們整個保險市場在國際上有一個所謂的核保週期,有時候市場上會比較萎縮,進入到所謂的硬市場,他們稱為Hard Market。通常發生重大的事故、變化以後,損益會提高,損益提高了,市場就開始比較難買到保險、萎縮,但是隨著時間經過,又進入到Soft Market,就跟經濟景氣一樣。剛剛委員提到那段時間,大概就是屬於所謂的Hard Market時代,但這個東西本來國際上就會有這樣的週期。 顏委員寬恒:對,推動臺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這個我們當然支持。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謝謝。 顏委員寬恒:這個我們當然支持。而OIU的租稅優惠延長,就是希望能夠吸引國際保險業務進駐,擴大我國保險業在國際市場的規模跟競爭力,這些我們都知道。但擔心的是,租稅優惠如果只減輕稅負層面,無法有效帶動實際的業務擴張還有投資成長,這樣子的話,我們又沒有其他配套措施,租稅優惠淪為單純的稅收減免,如何確保這些優惠能夠轉化成國內保險業務的長期投資動能跟國際競爭力的實質提升,這才是我們想要尋找的答案。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委員剛剛指示的非常對,其實我們不是只有租稅,租稅是最基礎的。因為我們是做境外客戶,本來就是沒有的,只是他做了以後,本來你沒有,他就沒有,最重要的,剛剛委員說還有什麼措施,比如我們最近又開放了保險業在國際上面可以做的保險商品、在OIU做,我們未來對接國際上面的這些OIU產品,這是另外一個策略。就是我們會開放新的產品,讓他們可以在OIU做,針對外國人或是外國的這些資產管理客戶有這個需求,我們就看看提供這樣的一個產品,我想全新的作法會陸續推出。 顏委員寬恒:對,我們避免淪為形式上的優惠。 彭主任委員金隆:那當然。 顏委員寬恒:要有具體作法、有效提升,好不好?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謝謝。 顏委員寬恒:謝謝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顏寬恒委員。 現在我們休息10分鐘。 休息(10時57分) 繼續開會(11時9分) 主席(羅委員明才代):下一位請賴惠員賴召委發言。 賴委員惠員:(11時9分)謝謝主席,有請金管會主委。 主席:請彭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好。 賴委員惠員:主委早安。上個禮拜我們質詢有關代辦的詐騙問題,今天本席想跟你探討的是消費者貸款,消費者貸款突破了13兆,我們從央行的資料裡面看到,從2015年7.45兆,到今年3月已經突破了13兆,這就表示國人的消費貸款金額很明顯地一直在改變,國人會不會已經進入一個大負債時代?事實上、基本上是肯定的。我們又從央行和主計總處的資料裡頭看到,2015年總貸款額度是7.45兆,當時的GDP是17兆,7.45兆占GDP的44%,可是到了2024年的總貸款金額是12.92兆,GDP是25.55兆,占了51%,其實我們都看到了數字的跳動,主委,你認為消費者貸款越來越高是好事還是壞事? 彭主任委員金隆:如果是從這個數字來看,我們看到數字是往上升,但是消費者貸款要看這些消費者的分布,以及貸款的型態是什麼,有可能是信用卡或是其他的方式,比如多元支付所產生的,都有可能,另外就是房貸,不同的屬性有不一樣的風險屬性。 賴委員惠員:從這個圓餅圖來看,信用卡循環信用餘額其實才占1%,房貸占86%,房屋修繕貸款是零,汽車貸款是2%,林林總總,還有個人消費性貸款占了11%,可以看到房貸占了非常重要的比例。信貸、卡循年變化率也增加,從我們抓出來的資料可以看到都明顯地上升,尤其是在疫情這段時間,這段時間當然會上升,可是2025年基本上沒有特別的狀況,但是2024、2025年我們都明顯看到信用貸款上升,主委,你認為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委員從剛剛的圓餅圖就可以看得出來,其中大部分都是房貸,十一點多兆是自用住宅的部分,看起來有兩大塊── 一個是信用卡的部分,一個就是房貸的部分。我想大家都知道,最近幾年房地產非常的景氣,所以購屋的人也很多,移轉棟數也很多,貸款也在增加,所以去年大家很關心的就是第七十二條之二的水位是不是過高,還有央行也出來做了信用管制,我想都是因為很多因素總結起來的。 賴委員惠員:再接著跟主委探討一下信貸的部分,剛好有兩大族群,一個是30歲以下,一個是61歲以上,60歲以下有一個很大的數據讓我們很害怕,每個人平均信貸金額達50萬,而且人數一直在創高,60歲以上成長了146%,30歲以下成長了124%。30歲以下的利率一定會比較高,男生的平均利率是8.3%,女生是8.9%;60歲以上是5.3%及5.4%,甚至我們在Google鍵入借貸、投資,它很明顯就告訴你,你要去買ETF,因為可以領取固定配息。對於61歲以上有一筆退休基金的族群,銀行可能會跟你講,你可以做什麼樣、什麼樣的投資,可是30歲以下的這些大學生、這些年輕人,甚至才剛進入社會,他們面臨到的是投資觀念的不正確,才會導致負債比這麼大,我們怎麼來解決新型債務年輕化的問題?甚至我們還看到了一個非常聳動的學生貸,只要有一支手機,普匯幫你完成你的夢想,靠一支手機你可以借到額度最高15萬,每個月利息最低255元,看起來又好申請、審核又快,1個小時就放款了,普匯就是快,又有隱私,主委,你怎麼看新型債務年輕化呢?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個部分剛才委員的資料已經非常非常充分的看出各個年齡層,比如在各個年齡層中,現在年輕人確實是舉債上面看起來是比較積極的,相關的內容我可以請童局長跟你簡單做個分析。 賴委員惠員:好,童局長。 童局長政彰:謝謝委員關心這個議題,的確,我們過去其實就已經有要求銀行在貸放的部分,不管是針對哪一個族群,年輕族群也好或是高齡族群也好,我們都有DBR22倍的限制,也就是必須要衡量他的收入,才可以做對等的消費性貸款。另外一個部分,委員這個投影片所出示的,應該也就是委員所關心的,有類似這種所謂的貸款仲介公司,這個部分上一次有跟委員報告過,銀行是絕對不能夠有代辦進件的案件之外,我們會再…… 賴委員惠員:局長,你有沒有感受到有類金融或更大的新型債務風暴正在成形,你感受得到嗎?從這麼多的數據中,我列出這麼多的數據給你看,你有沒有感受到? 童局長政彰:跟委員報告,你提示的這部分我們會加強注意,但是在銀行體系的部分,消金信用的管控…… 賴委員惠員:如果撇開銀行的部分,我們不要談,其實我今天要跟你們談的就是新型債務,不管是年輕化或是一個龐大的債務,其實都正在成形。主委,2005年的卡債風暴把我們整體社會帶入一個非常恐慌的時期,甚至看到了很多案例,在那幾年有很多人攜家帶眷去躲債,跑掉了,在臺北市還有一戶只因為欠了三百多萬的卡債,6個人有5個人陸續在松山的成美橋跳河自殺,造成社會很大的震撼。我要跟你探討的是債務協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在2008年成立,可是我們有沒有去追蹤後續成效,這些成功的例子我們看不到,消債條例在上路之初好像顯然是很多人受惠了,解決了很多人的債務問題,可是後面呢?後面這一些問題怎麼辦呢? 彭主任委員金隆:剛才委員提到2005年的雙卡風暴,那時候引發很多問題,當時很多學生會辦卡、辦現金卡,剛才童局長也提到後來整個銀行體系痛定思痛,針對KYC以及風控部分已經有大幅改善。剛剛提到這部分,當然隨著另外一種環境的變更,假設未來有這些潛在的威脅,我也會請銀行局針對銀行體系的部分好好的來監控這個情況。 賴委員惠員:主委,其實你上任到現在,你算是一個非常願意做事,也非常有創意性的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委員。 賴委員惠員:如果我們給經濟弱勢的年輕人多一點不背債的機會,有沒有可能?當然有可能。我們引用及找到很多的數據,它告訴我們如果從學校到社會全面去推動金融識讀,其實在金融院2023年的報告有特別講到,他們調查有60%以上的大學生沒有辦法真正理解信用卡的循環利息,就是因為知識這麼淺薄,他們沒有辦法了解到負債的嚴重性,所以掉進來了。甚至在國外,比照美國ESA的制度,由政府跟雇主共同去建立「不可提領儲蓄帳戶」,專門用在醫療、失業及災難上,你看有很多人就是因為醫療,當他生病了、他沒有錢,還是他的人生做了一個很大的變化、降低下來,那是不是有辦法去推動這樣的設計,提升年輕人在財務上的脆弱性,有沒有機會? 彭主任委員金隆:在我上任以後,我也跟銀行局講,普惠金融很重要的是要照顧到各個年齡層,尤其現在我們的青年在金融服務上面相對是弱勢,所以這部分我們要怎麼樣提升,剛剛委員有提到幾個想法,我以前都還不知道,我想這部分我會…… 賴委員惠員:是不是回去研究看看?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當然。這個東西我們來看看,比如說,是不是金融市場能著力,還有我們針對金融機構,至少金融機構是在我們很明確地管理之下,我們鼓勵也希望他們多多提供符合青年朋友們的金融商品,這部分也是我們正在請銀行加強推動的部分。 賴委員惠員:所以主委,我們給年輕人一個不背債的機會,本席在這裡要求金管會在6月30號以前以書面回復一下研議事項。第一,檢討消債條例施行成效跟改善策略,並且研擬建立聲請消債或是債務協商者的追蹤跟輔導機制,我們要加強資訊的揭露。第二,研擬加強提升金融理財教育,這個理財教育相當相當地重要,還有風險模擬、評估暨預警機制,我們希望提升年輕世代財務韌性方案。第三點,對於金融消費者的保護,尤其是對於金融創新的業務,研擬是不是可以比照英、美等國家轉向行為監理,這個行為監理非常非常重要,不要都只靠金融機構,其實還有類金融行為都要納管,以免漏接消費者。主委,本席對你這樣的要求,請把書面回復給本席。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沒問題。特別是剛剛委員提到的第三個,剛剛也有委員提到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納管,就是針對行為管理,就是這個方向,好,謝謝。 賴委員惠員:謝謝主委,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 主席(賴委員惠員):謝謝羅明才委員。 接著請羅明才委員質詢。 羅委員明才:(11時23分)主席、各位委員、出列席官員,大家好。主席,可不可以請彭主委? 主席:請彭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好。 羅委員明才:彭主委你好。自從川普的關稅大戰開始,在那段時間臺股突然急遽下跌,金管會提出限空令,這段時間為期大概多久?限空令已經解除了,對整個股市未來的發展會如何?對於美國的關稅大戰下一次再引爆,大概是什麼時候?不曉得你們有沒有做一些沙盤推演? 彭主任委員金隆:剛剛也有很多委員關注,我們已經算是國際級的資本市場,有限空令是例外,回歸市場機制才是原則的狀態,我想我們也盤點過去針對特殊情況所做的一些緊急因應措施,大概就是1到3個月,平均大概1.5個月,這次也差不多在2個月之內,我們就覺得市場在這個階段,並不是未來不會有波動,這大家都知道,只是我們已經不像上次4月7號那個時候的狀態,我想會儘快回復。剛剛我也提到,我就打個比方,我們出拳久了就會酸軟無力,至少在允許的情況下,我們先收回來,隨時保持警戒,我們才有下次出拳的實力。我的意思是說,本來我們面對未來的不確定就是常態了,我們做過很多很多的模擬推估,我們內部有很多的演練,當然這些都是未來在市場監理的常態,所以我們都會適時提出一些因應的措施,因為未來很難說,就像我們每天大家都會看到不同的國際情勢變化,我想大家也慢慢觀察到了,大家已經不如4月2號,面對相同的訊息,大家所能產生的穩定度跟韌性已經有點不同,這也是我們這時候做這個比較不一樣的決定,但我們絕對不會說我們能預知未來會發生什麼事情,我們只能預知未來都是不可預知的,我們才來做好準備。 羅委員明才:我們可以發現臺灣的股民最近好像在洗三溫暖,一下子暴跌、一下又拉升,心臟如果不好的,其實最好不要投入股市做每日的當沖或者是短期的操作。主委,你贊不贊同民眾以長期持有為準,短期的操作參考、參考就好;換言之,請教主委,現在全臺灣股民有開戶的大概有多少人?經常出入的戶頭有多少人、大戶有多少,你們手上應該有資料吧? 彭主任委員金隆:有。所謂的大戶要定義一下,我知道我們現在的開戶數應該超過一千萬。 羅委員明才:多少? 彭主任委員金隆:超過一千萬。 羅委員明才:一千萬人,那就大概接近一半嘛!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應該是有超過一千萬。我們待會馬上請同仁準備一下數字跟委員報告。 羅委員明才:好,謝謝。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對。臺灣的開戶比例算是滿高的,就一般民眾參與資本……我們的開戶數字是1,343萬7,000。 羅委員明才:那已經過半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確實。 羅委員明才:所以臺灣民眾對於臺灣證券交易市場的參與度、黏著度、關心度其實是非常高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要看交易實質的實動戶,而這個是開戶數,就像每個人手上都有好多的銀行帳戶,但你常用的可能沒幾個,對不對? 羅委員明才:所以主委,你贊不贊同鼓勵全民來投資臺灣的股市?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從其他國家裡面的實施經驗,比如說,現在普遍的開發國家都面臨少子化、高齡化、未來退休的壓力,我們也看到很多國家大概從2000年左右開始,推動所謂的鼓勵全民長期投資資本市場的促進措施,就是各位聽到很多的ISA,即個人投資儲蓄帳戶的概念,我想越來越多的國家朝向建立民眾第三支柱的概念來做,當然投資有風險,對不對?就好像我們也無法避免我們的資金總要有個投資的去路,例如大家談到買基金或是買其他不同的種類,但就以投資風險分散的角度來看,資本市場也是未來資產配置可以考慮的一個項目。 羅委員明才:所以聽起來,過去講養兒防老,現在就是不如買股好。在資產配置上,如果持有適當的股票,對於退休之後的一些規劃,也是有所幫助。 那我們再來看一下這幾天講得沸沸揚揚的主權基金,不曉得主委贊不贊同臺灣成立一個主權基金?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上次也有表達過,對於國家的政策,我們站在金管會的立場當然是支持,但這部分我們覺得,在這個時候,如果需要的話,就如剛剛有委員提到的,假設未來用發行債券的方式,我想我們的金融市場也可以來參與。 羅委員明才:那主委你覺得這個主權基金的規模大概要多大?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主權基金這個概念有很多種形式,有各種各樣的投資策略,還有各自成立的背景,很難用一個多大來決定是否適當,比如國家的規模跟目的性跟主權基金長期的目標都不一樣,還有就是主權基金資金的屬性從哪裡來,這就決定了它整個規模,我想很難有一個標準來做這件事情。 羅委員明才:是。我們看起來有的都是超過1.5兆以上,全世大概有九十幾個國家都有設立主權基金,主委你贊不贊同壽險公司可以把海外的資金引回來投入未來我們要推動的國家主權基金?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剛才跟委員報告過了,其實全世界的壽險公司都一樣,他們最好的資產配置就是同幣別的配置,比如他們現在在臺灣是賣臺幣計價的保單,負債是臺幣,那他們最好是在臺灣能夠找到相對應的資產,那這裡面假如是長期的負債,對一個長期的資產,現金流能夠匹配的話,就免除了利率風險,也免除了匯率風險,這是一個最完美的投資結構,假設未來我們有更多適合壽險公司投資的工具,壽險公司就會認真考慮。 羅委員明才:所以以後如果壽險公司要來投資我們自己推動的主權基金,金管會的態度是贊同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假設未來它是用公債的形式發行,我覺得我們現在公債本來就有四個投資的項目,而且我們的權數也非常非常低,對不對?就像我們現在很多壽險資金是投資海外的公司債,目的都是一樣,希望維持長期穩定的收益為主,如果還是跟它的負債是同幣別的,那當然壽險公司會有高度的興趣來看看這樣是否能夠讓它的資產負債不匹配程度下降,我想這也是一個大家樂見的發展方向。 羅委員明才:所以主委你覺得,主權基金每年的獲益應該是幾個百分比以上?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個有很多的研究,其實主權基金本來也是承擔風險,但是他們的投資標的不同,還有就像我們所有的基金,到底你期待的報酬是多少,長期而言,他們一定要有一個自己的目標設定,這很難說,就是投資屬性是積極的還是比較保守的,比如像新加坡有兩個主權基金,目的就不同,對不對? 羅委員明才:比較積極性的,大概一年的年報酬率是多少?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個我很難跟各位講,那牽涉到基金屬性和投資什麼標的。 羅委員明才:去年大概百分之七點多,這個算是比較積極型的,而且操作上也不錯,挪威基金也做得還不錯,所以主委你覺得最低的話,不論是投資型的或者是保守型的,總是要有個低標。 彭主任委員金隆:未來假設我們設置主權基金,他們會自己設定自己的目標。剛剛委員提到,像國際上大的主權基金,其實在面對很多情況時也會面臨到很大的波動,很難能夠維持穩定的報酬,不過這都以非常非常長期來看。主要是這樣,像我們會看到一些成功的,所以你當然會看到這個指標,但是其實像剛剛委員講的,那麼多主權基金也不是每一個都成功,所以我們很難訂一個標準,就看未來這個基金的屬性怎麼定義,我想這部分自然會設定好…… 羅委員明才:可能還是需要一段時間,希望大家再多多來研究一下,看怎麼樣是否恰當,因為最怕的就是獨立性的問題,還有人謀不臧的問題,所以這個怎麼樣來公正?當然聖地牙哥原則也有一些遵循的目標,我希望在推的時候主委也可以多發表觀點,指出國際現階段操作的嚴整性在哪裡、成功的案例在哪裡,可以多討論一下。 今天有關OIU、OBU、OSU的國際金融業務,我們希望加大力度,因為事實上努力的空間還很大,主委希望把臺灣變成亞洲的資產管理中心,看起來還需要再加把勁。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我們持續努力。 羅委員明才:因為最近看到臺灣有很多公司下市,這也透露了一些原因,希望主委能多多關心一下,公司上市很不容易,現在居然有很多公司下市,下市影響公司、影響員工,更重要的是影響了很多廣大的、受害的投資人,他們求償無門,雖然我們有投保中心,但是所有持有這些股票的投資人期待落空,股票還全部統統變成壁紙,所以這一點要請主委多多關心。 彭主任委員金隆:剛剛也有委員關心,我們會持續針對這個狀況來做一些監控跟管理。 羅委員明才:謝謝。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 主席:好,謝謝羅明才委員。 接著請李坤城委員質詢。 我們11時50分開放在現場用餐。 李委員坤城:(11時36分)謝謝主席,我們請金管會彭主委。 主席:好,請彭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好。 李委員坤城:主委好。上禮拜召開有關融資公司法人的公聽會,與會學者專家當然有持正面意見的,也有持負面意見的,也不是負面的,就是有的主張立專法,有的主張不立專法,都有,但是與會的立委同仁,大概都一致希望能立專法。可是上禮拜是副主委來列席,副主委講得很清楚,他說不立專法的話,就用金保法來規範融資租賃公司,那金管會的態度是不是先不立專法,就用金保法來規範?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委員。雖然我上次沒有來,但是我想他們傳達的意思大概就是這樣,我趁這個機會簡短說一下,立專法…… 李委員坤城:副主委的意思應該就是你的意思嘛?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 李委員坤城:就是不立專法就對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其實很多人把專法視為一部獨立的法律,叫專法,但實際上立這種法律的目的是要來解決問題,假設我們已經可以用這樣一個法律的規範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的話,我們是更簡便立法,我也講,就是說…… 李委員坤城:所以主委的意思是,用金保法就可以處理目前租賃公司的一些亂象就對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大部分的,剛剛講的是消費者爭議的部分,我講這部分,而且我再三強調,很多人說監管不力,各位想想看,一般人認為我們金融機構的管理嚴不嚴?應該很嚴吧?再來,把融資公司指定為我們管理的機構以後,除了要有金融管理的那一套,還要再加上我們針對特別融資公司的這些規範,所以我們也歡迎各界來表達意見,假設你們所關心的消費者保護哪裡不夠,我們現在法規還在預告程序中,把哪裡消費者保護不夠…… 李委員坤城:有啊,我看有一些學者專家認為光靠金保法還是不夠啊!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他們講的不夠的意思是,比如說,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要把所有的融資公司的行為全部都要納管,各位想,我們臺灣沒有一個專業的機構,像日本的貸金公司,我們很多公司只是做了這個貸款就會被納管,那個家數連邊界都搞不清楚,對不對?到底誰是融資公司?我們市場上看不到有一家公司叫融資公司,幾乎沒有專門只做融資的公司,所以我說,其實我們要非常非常清楚地知道我們這個專法到底要規範誰,而不是為了專法而專法,而且各位想想看,現在…… 李委員坤城:當然不是為了專法而專法啦。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只是…… 李委員坤城:但大家覺得專法能夠管的廣度跟密度都會比用金保法來得好,那現在金管會的態度就是先不立專法,先用金保法來做處理就對了,然後分三階段來納管?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那我們想說,第一個,假設是金管會主政,我必須講,假設按照一般專法的概念,把號稱幾千家的公司全部納管,我想這個很多人也提到,我也聽很多學者講說,未來監理的量能做得到嗎?再來就是金管會把這些只要做這個業務的人全部納管,以管銀行的態度去管它,他們當然很擔心,他們也提到日本,雖然他們一直舉貸金業法,但是日本做了以後,其實也發生很多很多的問題,所以我的意思是,這要審慎地思考,但是我們很務實地,在還沒有立專法之前,金管會會非常負責任的針對我們可以著力的地方,趕快來著力。 李委員坤城:那你現在不是還在請銀行公會討論是不是要立專法。 彭主任委員金隆:那是因為上次委員有要求我們提出草案。 李委員坤城:那他們的草案出來了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沒有,他們的草案還在調整中。 李委員坤城:我看他們應該就不用了吧,因為你的態度已經確定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過我覺得,所謂的專法的概念,大家不要執著於一部法律,我們的重點是要把問題解決,而且我們是立即可行,而且都還沒有做,就批評說這個做不到…… 李委員坤城:所以你意思是,雖然沒有融資公司的專法,但是金保法都已經要把投資公司專法所要管的東西都納進去了嗎?大部分都納進去了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就是大家所關心的消費爭議,我覺得大家都可以在公聽的時候把覺得哪裡不夠講出來,比如說剛剛講到的,我們過去看到很多個案上面的問題,實際上都已經被我們放在裡面…… 李委員坤城:好,那我就明確問,這樣子聽起來,應該是今年就不會提專法就對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覺得今年我們會先來做金融消保法,我必須講,假設以金管會的監理能量,不可能再管這幾千家公司,全世界沒有人這樣子做。 李委員坤城:好,那主委的態度就很清楚了,我只是舉出監察院4月份提出一個糾正案,不過是糾正財政部的,是針對公股銀行放款給這些投資公司,他們是糾正財政部,不過糾正案最後也有提到,希望行政院確實評估訂定融資租賃公司的專法及指定業務主管機關的可行性,當然這是監察院的糾正案裡面提到的部分,供你們參考,不過我看主委的態度已經很明確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再跟委員講,其實過去二、三十年來,當然大家都支持專法,只是當時沒有想到可以用金保法來解決,所以這個觀念在轉換的過程當中,大家當然覺得很奇怪,為什麼…… 李委員坤城:金保法當初也不是要來管這個融資公司的啊!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當然。但是各位想想看,金保法是以金融業的標準,我們說他們現在是沒有管理,假設融資公司是以金融業的管理規格來管理,各位是不是覺得比較放心?我覺得大家可以仔細思考一下這個內容…… 李委員坤城:既然金管會態度這麼明確了,那我們就看,分三階段,第一階段是上市的,第二階段大概有1,000家左右,這樣子管的家數大概有幾成?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接下來第二階段會把金融機構轉投資的15家放進來,接下來現在臺北市租賃公會的部分,我們會陸續納管。 李委員坤城:大概可以管到幾成? 彭主任委員金隆:差不多40家左右。 李委員坤城:40家左右?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 李委員坤城:全部所管的就40家左右?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我們講說,他們必須要先在公會,我們才知道標的,否則…… 李委員坤城:如果沒有在公會,就管不到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管不到,我們還有民法、刑法,還有一大堆消費者保護法在管理,不是說臺灣這些無法可管,只是沒有一部專門的法律在管,就像你現在放高利貸,民法也可以處理,刑法也可以做,並不是沒人管。 李委員坤城:好,那我現在就比較清楚知道主委的態度。 剛才很多同仁問到主權基金是不是可以用發行公債來投資,我看主委昨天跟媒體茶敘時也提到,壽險業的投資能夠改善資產負債不匹配的問題,你也滿支持主權基金可以用發行公債的方式來籌措財源,壽險業也有這個意願,如此一來就可以不用去買其他國家的公債,也可以擴大對臺幣投資,也可以降低我剛剛講到的資產負債不匹配的狀況,那我想請問一下,你怎麼吸引壽險業來參加?因為壽險業還是要有固定的收益,但是主權基金不一定。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剛剛講,因為壽險業的資金是有成本的,就跟銀行的放款一樣,是有成本的,要給存款人利息,還有存放比的問題,壽險公司也一樣,我們看世界上主要的保險大國,像美國在經營的時候,他們的壽險公司的資產都會放在公債上面,還有長期的公司債,為什麼這麼做?因為很簡單啊…… 李委員坤城:在臺灣的比例很低。 彭主任委員金隆:因為臺灣的債券市場規模沒有那麼大,這是一個問題,所以我們才會講說,其實壽險業一直希望在臺灣能夠找到期間長、獲利穩定、安全性高、能夠跟他們的負債匹配的投資標的。 李委員坤城:那主權基金有符合你剛剛講的這三個特性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要看未來發行的條件。 李委員坤城:未來發行的什麼樣條件可以符合這三個特性?因為我們要吸引壽險業回來臺灣投資。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就是剛剛講的,第一個,比如說報酬率要能夠超過它自己的成本,我覺得這個就是我們未來要看的,而且其實臺灣需要有長期穩定投資,不只有壽險業,我們自己的四大基金也有這個問題,對不對? 李委員坤城:那你希不希望壽險業回來臺灣投資主權基金?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當然是鼓勵他們做,最近大家在討論這些匯率、利率的問題,其實很根本的原因是,為什麼我們臺灣臺幣的負債沒辦法找到臺幣的資產來做對應?如果這個對應,就像美國他們賣美元保單,投美元資產,就不會有匯率的問題,一樣可以維持穩定獲利。日本的公司也是買他們自己的固定收益的商品,也就不會有匯率的問題。因為臺灣資金多,但是投資工具少,所以長年以來就形成這個結果,我們當然希望有這個管道能夠逐步扭轉這樣的趨勢,對我們壽險業長治久安還是很重要的。 李委員坤城:好,順著主委的話講,最近臺幣一直升值,升到快29塊了,所以壽險業面臨6月資本適足率的難關,剛剛同仁有問過,我再問一下,壽險公會建議,針對今年的資本適足率RBC的填報仿照股票採半年日均價的概念,匯率也採半年的日均價,那主委的態度呢?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剛剛也講過了,採日均價不是獨厚誰,它本來就是一個中性的,比如在往下滑的時候,你感覺採日均價對你有利,但是往上走的時候,你就會覺得對你不利,唯一的差別就是看單點跟看均價的概念,你是看長期還是看短期,你看即時還是看趨勢,RBC是用來衡量長期穩定經營的,所以過去在談股價的時候,我們是用均價,所以剛剛講公會提這個問題,尤其面對這樣的一個波動的情況之下,我們正在考慮這件事情。 李委員坤城:所以也會接受他們的建議,就是匯率採均價的方式就對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這個部分,我們在考慮要有數值上面分析的影響,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思考。 李委員坤城:都傾向支持就對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的。 李委員坤城:那我最後再問一下,如果臺幣繼續升值的話,會不會影響到明年我們順利接軌新一代清償能力的制度?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是隨時要變動,就是因為剛好就剩下半年的時間,我們大家往前看的話,我們當然希望能夠平穩地過渡,當然我們會儘量朝這個方向。 李委員坤城:我是說,如果臺幣繼續升值,我看大概會是一個趨勢,會不會影響?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個我不敢預期,臺幣未來的波動本來就很大,對不對? 李委員坤城:如果繼續朝升值這個方向的話呢?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個部分我們就要看情況,但是我們的制度是有期限的,比如說,我們的RBC到今年12月30日就會退場了,就會成為歷史了,所以說這部分…… 李委員坤城:那這個退場之後,我們未來看的指標是什麼?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的上一代清償能力,簡稱TW-ICS。 李委員坤城:我是說指標,我們本來是RBC,是看淨值嘛,然後看RBC不得低於200,淨值兩期不得低於3%,就是要求保險業要有清償的能力。以去年年底的財報來看的話,有兩家公司,一家是三商美邦的RBC才136.3,另外一家是新壽221,這兩家如果在6月份都還沒辦法達標呢? 彭主任委員金隆:制度的銜接我們是看長遠,打個比方,假如你明年要承接,你現在要有自備款,我才會給你寬容、給你貸款,容許逐年還。所以要滿足自備款的要件,就是你要符合舊制度的規定,這是法律的規定,大概是這樣。 李委員坤城:對。但是有給他們喘息的空間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是為了看整個波動情形,我剛才說過,市場的管理以穩定為先,因為我們要看長期。我已經說過很多次,最近的匯率和利率,特別是匯率,都是所謂的波動,這是會計方面的評價,而不是保險公司真的把錢拿回來,把那筆錢變成損失。 李委員坤城:那是財報上顯示的啦!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所以…… 李委員坤城:因為保險局王局長有提到,讓他們喘息到9月,有這個deadline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就要看情況,關於這半年怎麼順利過度,我們正在思考這個問題。 李委員坤城:好,以上先就教到此,謝謝。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 主席(陳委員玉珍代):謝謝李坤城委員。 請李彥秀委員發言。 李委員彥秀:(11時49分)謝謝主席,是不是請主委? 主席:請彭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好。 李委員彥秀:主委,剛剛聽到你對李坤城委員的回答,這半年大環境的變化,本席認為確實需要給一些彈性,因為整個大環境的變化不是我們預料得到的,確實需要一些滾動式的調整,這個部分本席也支持你的做法。主委,因為本席今天的時間有限,還有好幾個議題要問其他部會,所以請你簡答就好。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 李委員彥秀:主委,最近金管會有制定一個新規,就是壽險持有單一檔被動式ETF,持股上限只能到30%,既有超限部分只能出、不能進,媒體新聞是說5月底要上路。但是本席又聽到另外一個說法,函釋是說6月中要上路,到底是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彭主任委員金隆:具體時間請王局長簡單回答一下。 李委員彥秀:好,你只要簡答就好了,因為大家都想知道具體的時間點。 王局長麗惠:我們應該是6月份會發布函釋,現在還在開會中。 李委員彥秀:6月份發布函釋,之後會給彈性的時間嗎? 王局長麗惠:已經超過30%的部分就不再新增部位,維持現有的比率。 李委員彥秀:你可不可以回應本席,目前有幾家壽險公司持有單一ETF超過30%的持股?哪幾間是在示警邊緣? 王局長麗惠:我們事後再給委員資訊,因為這個部分我還要掌握一下,不好意思。 李委員彥秀:好。請問主委,新規一上路,會不會反向促使投信推出更多相同的追蹤標的物、同值性的ETF?有沒有可能? 彭主任委員金隆:實際上在保險…… 李委員彥秀:因為它都是追臺灣50的指數嘛!對不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知道,沒錯。 李委員彥秀:它都是追蹤相關的標的指數,例如006208、0050,其實都是追蹤類似的臺灣50指數,所以這樣的限制有沒有意義? 彭主任委員金隆:應該這麼說,我們過去在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一系列的投資規定,分散、避免集中都是我們對投資規範的概念。因為過去有很多特殊原因,很多檔是高度集中,所以我們現在…… 李委員彥秀:主委,本席支持你的做法,本席現在只是提醒你,因為有類似的追蹤指數,所以這樣分散有沒有意義?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知道。這和證期局另外的政策一樣,他們在審核這些基金的時候也要避免雷同,這部分我們也會做。 李委員彥秀:你們以後會有其他的做法?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針對ETF也會做這樣的管理啦! 李委員彥秀:什麼時候會提出整套的管理方法?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管理ETF的時候,本來就會這麼做,避免大家…… 李委員彥秀:對。所以本席才會提出來,其實好幾檔都是類似的,都是追蹤同樣的標的,所以你們限制30%有沒有意義?這是本席要提醒主委的地方。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謝謝。 李委員彥秀:它不能集中在A,可能就會分散在兩個類似的,就是A、B都有,所以這樣的限制有沒有意義?這是本席要提醒你的地方。 彭主任委員金隆:第一個,這個我們也考慮過,因為對保險公司市場的監理,我們是基於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就是你要理解監理官的想法,如果你真的要這樣做的話,我們就會…… 李委員彥秀:所以你們要有其他的工具和手段,才有辦法達到函釋的目的嘛!對不對?本席只是提醒,因為本席還沒有看到你們是否有其他做法,所以今天透過質詢提醒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好的。 李委員彥秀:第二個,這也是本席長期關注的,本席希望後續你可以提供答案,就是我們防詐的量能,其實從防詐儀表板可以看到,2月份財損是60億元,3月份是70億元,4月份是76億元,詐騙案件仍舊層出不窮,所以金管會去年也曾經要求銀行都要設打詐的專責主管。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 李委員彥秀:之前同樣的議題,本席問過財政部,打詐的專責主管到底是兼任還是應該專任?目前公股其實都是兼任。但兼任沒有辦法達到主要的目的,為什麼?因為他有其他的業務,他會先把主要業務做好,不可能主要做打詐這件事,這是兼任和專任最主要的差別。所以本席要請問金管會,你們有沒有盤點所有的公股和民間銀行,到底有多少是兼任?多少是專任?有什麼具體做法希望他是專任?因為專任總比兼任好吧!主委,你同意本席的說法,對不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所有的事情如果有專職是最好的,但是因為…… 李委員彥秀:專職才能把事情做好嘛!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我們現在第一個是先要求他們要有負責的高階主管,這是一定要做的,以前可能沒有,但是我們現在有做這樣的要求。剛才委員說的是這個人只做這件事情,類似…… 李委員彥秀:主委,因為近期銀行行員涉詐騙案越來越多,這也顯示內控失靈的狀況。雖然部長前幾天回應本席是說,其實有一些是他們的內控機制發現的,是他們自己警覺發生。但是如果在事前,就是在更前端,他們內部有更多的警示機制或是平常的SOP制訂得更嚴謹,說不定這些事情根本連發生的機會都沒有,不需要依靠內控機制察覺。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這是我們希望的理想狀況。 李委員彥秀:因為最近我們看到內控機制失靈的頻繁度越來越高。這是本席的期望,主委,未來盤點內部機制的時候,這是我們應該要處理的地方。最後本席要提醒主委一下,打詐防制條例專法在去年7月31日公布實施,無論是投資詐騙、網路詐騙,包括學生網購被詐騙,其實都非常頻繁。本席提一個建議,本席覺得現在國人的金融教育,比照國際,例如美國和日本,他們對高中生就推動金融教育的課程,包括一般的民眾。本席覺得如果可以從學校教育做起,讓金融教育義務化,如果我們可以提早做一些鋪陳,對國人的金融教育也好或是打詐這個部分的資訊宣傳,本席覺得這樣會更嚴謹。所以本席今天提出質詢,希望可以提出一個專案和教育部溝通,未來如何從高中的課程做起、從金融教育、國際金融教育等部分開始深耕,可不可以?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個方向我們一定支持。即便沒有課程化,走入校園也是我們持續在辦的活動。 李委員彥秀:好,謝謝主委,但是本席希望有具體的做法。本席希望可以在三個月之內,針對這個提議回應,好不好?主委請回。 彭主任委員金隆:好,謝謝。 李委員彥秀:時間先暫停。可不可以請賦稅署?時間一直在走。署長,本席不要占用太多時間,但本席要提的這個個案可能會影響到很多人。現在針對不孕症,財政部的規定是不孕症的醫療費可以列為扣除額,本席這邊有一個個案,他原本以為做不孕症的治療可以列舉醫療費扣除額,之後可以退稅,但是後來卻需繳納6萬元稅款。 醫療扣除額的部分應該和生育政策相輔相成,但本席看到的是,賦稅署回應這些醫療院所必須事前申請,或經財政部認可會計紀錄完備才可以,本席覺得這和大法官的解釋是有衝突的。因為一般民眾可以申請生育補助,如果真的是不孕症,而且我們也鼓勵他去做這件事情,這時候他們都會考量費用和院所評價,還有是否有補助,但國健署是不是有補助做這件事情?這是非常明確的,至於這個醫療院所有沒有向賦稅署申請可以列扣除額?通常國人都不知道,我們只知道現在如果因為不孕症而去做這件事情,最後一定可以列扣除額,但是現在的做法和大法官的解釋互相違背,醫療院所必須先去申請,民眾才可以列舉扣除額。本席覺得這件事情和我們現在鼓勵生育是互相違背的,如果真的有不孕症的話。所以是不是可以請賦稅署基於職權依個案審核?否則我們當時規定可以列舉扣除額,但是目前申請的狀況是,14家人工生殖醫療院所,只有2家可以列舉免稅扣除額。事實上目前做人工生殖的醫療院所非常多,大家只會思考哪一間評價比較好、費用比較合理,他根本不知道這間是否可以列舉扣除額,等他做完療程之後,才發現這一間並沒有申請。 針對這個事情,本席覺得賦稅署應該要有不同的思考邏輯和方式,因為對一般的年輕夫婦來說,他們做人工生殖的費用非常高,所以署長,本席覺得這件事情應該就個案思考。 宋署長秀玲:委員,我快速回應一下。因為第十七條明文規定要公立、健保特約醫院,還有財政部核定會計紀錄完備的醫院才可以列報醫藥費扣除。它有它的立法意旨,主要是因為如果醫療院所沒有核實申報收入,它開出來的收據,如果一般的就診者可以報費用…… 李委員彥秀:署長,所有的醫療院所都是合法、合規的,現在做人工生殖的,沒有所謂地下、不合法、不合規的。只是現在要列舉扣除額,目前只有兩家可以扣除,事實上臺灣有很多家都有在做人工生殖。我們都希望人工生殖可以列舉扣除額,因為這樣可以照顧所有有需求的年輕夫妻,否則就和鼓勵生育的政府政策互相違背。所以本席才請你再進一步思考,這個政策有沒有必要做進一步的調整,因為這和大法官解釋互相違背,本席希望你去看一下大法官的解釋。 宋署長秀玲:有。其實我們現在有密切和衛福部合作,最近才剛修正一個認定要點,鼓勵所有醫療院所向財政部申請。 李委員彥秀:你們要主動,因為醫療院所根本不會管個別年輕夫妻可不可以抵扣,他們只會在意他們的醫療專業是否能做好這件事情。 宋署長秀玲:我們現在會輔導,是。 李委員彥秀:你也理解本席所說的。所以請你看一下大法官的解釋,對於給付其他合法醫療院所的醫療費用,不得列舉扣除額這件事情,和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的意旨是不符的,所以本席才請你再回頭去看一下,因為這個政策和大法官的解釋互相違背。 宋署長秀玲:有的。 李委員彥秀:本席再次強調,醫療院所做人工生殖這件事情,它不會去管病患可不可以列舉扣除,醫院關心的是自己的醫療行為會不會做好、價格是不是合理?要訂什麼樣的價格?但是政府鼓勵不孕症夫妻做人工生殖,也會給予一些補助,所以我們的做法應該再進一步調整,這是本席必須提醒你們的。 宋署長秀玲:是,了解。我們會努力讓醫療院所了解現在的規定,而且會有鼓勵的措施,我們會讓…… 李委員彥秀:你們要主動出擊啦! 宋署長秀玲:對。 李委員彥秀:署長,本席不占用別的委員時間,請你們主動出擊處理這件事情,不要讓政府的美意打對折,好不好? 宋署長秀玲:有,我們都有處理。 李委員彥秀:謝謝。 宋署長秀玲:謝謝委員。 主席(賴委員惠員):謝謝彥秀。本席針對賦稅署的部分做一個結議,因應少子化,針對人工生殖的醫藥費扣除,你們要提出比較具體的方式,兩個禮拜內提出來給委員會,好不好? 宋署長秀玲:好。 主席:謝謝。 接著請陳玉珍委員質詢。 陳委員玉珍:(12時3分)謝謝主席,請彭主委。 主席:請彭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好。 陳委員玉珍:主委好。請問一下,全國任何一家證券公司的分公司,是不是都要執行KYC?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是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 陳委員玉珍:要定期更新客戶資料嘛!know your customer,有這個程序,沒錯吧?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的。 陳委員玉珍:有喔!有這個規定喔!如果像新聞所說,詢問客戶是否是參與罷免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的青年軍,這是KYC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個當然不是金管會的規定,我有看到這個新聞,我也覺得這個…… 陳委員玉珍:你也有看到吧!還有,詢問客戶是否參與罷免民進黨立委王定宇,這是KYC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委員給我們澄清的機會,金管會不可能做這些事情。 陳委員玉珍:不可能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不可能。 陳委員玉珍:但是我們查了一下相關報導,金管會並沒有做任何澄清啊!你有看到這個新聞嘛!本席說一下這個過程,這件事有上新聞,你有看到,議員也有出來開記者會,他說金管會查水錶。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不可能,這點我要再三重申。 陳委員玉珍:不可能嘛!但是那個先生說…… 彭主任委員金隆:現在的從業人員常常都會說是金管會規定。 陳委員玉珍:他是說短短七天內,接到元大證券林森分公司許姓研究員兩通電話,對方先以例行更新客戶個人資料為由進行詢問,然後詢問那位胡先生是不是新聞上參與罷免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的青年軍,當事人追問,營業員還表示此為因應金管會要求進行的調查。你有看到吧?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個絕對不可能。我想任何在金融市場…… 陳委員玉珍:但是你們沒有做任何澄清啊!是默認?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金融市場有太多消息,我們都要澄清的話會不勝困擾,其實這就是非常簡單的常識問題,金管會怎麼可能規定做這樣的事情? 陳委員玉珍:事實上本席對金管會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在這邊正式澄清。 陳委員玉珍:好,你正式澄清一下。 彭主任委員金隆:絕不可能。 陳委員玉珍:絕不可能嘛!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的。 陳委員玉珍:我們一向覺得政府機關都是守法守紀的,一般來說不會做那種奇怪的事情,但是因為近年所謂的中立機關、獨立機關都非常不中立、不獨立,所以才會讓我們產生懷疑,理論上金管會也不應該這樣做啦!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覺得假設…… 陳委員玉珍:因為你們還沒有澄清,就會讓人家覺得是不是一種默認啦!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不會。我的意思是說,就好像每天網路上有這麼多網民發表意見,如果我們都要澄清的話,我想…… 陳委員玉珍:但是那些有的是詐騙集團,這個個案是因為的確有營業員這樣做。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覺得假如指涉到某家證券公司,他們應該自己澄清這件事情,他們應該自己去釐清…… 陳委員玉珍:你們也應該去了解一下吧? 彭主任委員金隆:他們應該自己去釐清,你們的同仁有沒有這麼做?是不是很多事情都說是金管會規定的? 陳委員玉珍:既然你已經在這邊澄清,本席也給你一個禮拜的時間調查一下,調查結果要送來委員會。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可能!這是不可能的。 陳委員玉珍:本席相信你!本席沒有不相信,本席只是說你們沒有做任何動作,會讓外界誤以為你們默認。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當然。謝謝委員給我這個機會,剛好在這邊對外澄清。 陳委員玉珍:你們也去調查一下嘛!因為就像你說的,相關的公司並沒有出來澄清啊!理論上他們應該自己站出來說句話。不然以現在這樣的氛圍,大家都覺得金管會或相關單位有可能會做這樣的事情,請你們一個禮拜內給我們報告。 彭主任委員金隆:可以。 陳委員玉珍:好,謝謝。我們來說詐騙,詐騙現在的確很猖獗,真的讓人看不下去。你看114年,今年的4月份,就是上個月,財產的損失是76億5,000萬元,有一萬五千多件詐騙案,假投資詐騙40億元,網路購物、假買家詐騙都是1億元,假交友詐騙13億元。這個行為已經變成是一個產業,而且它的產值,也就是詐騙金額越來越高,國人實在是受害很深。 你看,很多人都不學好,寧願投入這個產業,現在其他產業很慘,但是詐騙產業蒸蒸日上,案件量也一直提高。您看,你們有提出金融帳戶預警制度,對吧?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 陳委員玉珍:你們提這個制度,要聯手勸阻客戶把資金匯往疑似涉及詐騙的境內帳戶,預計今年5月底完成。距離5月底只剩幾天,會完成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已經完成了。 陳委員玉珍:已經完成了,是嗎?我們來看一下你們公布的示警帳戶,從110年第一季的四萬多戶,到隔一年的七萬多戶,112年變9萬6,000戶,113年是12萬6,000戶,到了今年是15萬個警示帳戶。關於阻詐,你們應該一直在加強嘛!對不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我們這個強度…… 陳委員玉珍:但是警示帳戶卻越來越多,這個效果…… 彭主任委員金隆:但是我們確實也看到,自從我們今年年初採取一系列措施以後,警示帳戶的成長率已經快接近零。 陳委員玉珍:成長率接近零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 陳委員玉珍:114年第1季15萬…… 彭主任委員金隆:第1季比較落後,我說還是在成長,但成長率已經比以前有明顯下降,我們是希望它趕快趨近於零,現在在…… 陳委員玉珍:第2季還沒有過完,第1季15萬,第2季預計…… 彭主任委員金隆:差不多0.4%左右,成長率從原來的…… 陳委員玉珍:理論上這種帳戶應該是要下降啊!怎麼還會繼續成長? 彭主任委員金隆:成長率差不多0.4%左右,這個部分我們一定會很努力,我們做得不好,我們覺得…… 陳委員玉珍:所以大家還要繼續努力嘛!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當然。 陳委員玉珍:因為詐騙實在是太過猖獗,很多人都被詐騙過。你們2月的時候有邀請各個銀行開會嘛,有擬定一個改善機制對吧?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我們會強力的要求。 陳委員玉珍:有兩個監控的指標,警示戶占比/存款帳戶占比,以及警示戶月新增率/警示戶同業平均月增率,這兩個比率如果一旦同時超過100%,就會被打入黑名單嘛,對不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的。 陳委員玉珍:現在已經實施三個月了吧,成效好不好? 彭主任委員金隆:請局長跟委員說明一下。 陳委員玉珍:成效好不好? 童局長政彰:跟委員報告,我們到目前為止有訂定這個指標,如果連續兩個月都超過100%的話,我們會正式發文,我們已經在上個禮拜有正式發文,目前有三家金融機構…… 陳委員玉珍:請問是哪三家銀行?讓我們知道,你們要公告啊,公告以後大家才知道這些銀行,要注意這些銀行來的帳戶,而且這會影響銀行的信用嘛,對吧?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會在適時的時候再……因為我們現在還在…… 陳委員玉珍:你公告才有嚇阻的效果。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 陳委員玉珍:老百姓才知道這些銀行不好,這些銀行才會更努力的去打詐、阻詐。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未來一定是這樣。 陳委員玉珍:那請問是哪些銀行?說實在我也不知道,哪幾家?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這個…… 陳委員玉珍:沒辦法公告是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現在我覺得這部分還是先從控管機制,我覺得在這時候當場公布,我覺得這部分我們還要再…… 陳委員玉珍:為什麼?你怕怎樣?保護哪些銀行?我也不知道哪幾家銀行,真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可以再跟委員報告,我想在這邊我們暫時先…… 陳委員玉珍:為什麼我們要保護不夠努力的銀行?或者我們這樣講沒關係,因為2月剛開始嘛,現在5月,我們是不是後面可以建立一個制度?如果做得不好就是要公告,他們才有警惕效果嘛,銀行也才會更努力嘛!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沒有錯,未來公告就是我們的武器啦,但是因為制度實施,很多時候我們希望指標更穩定、更可靠以後,當然…… 陳委員玉珍:你公告之後,銀行自然就會更努力啊,它也不想上榜變成一個好像詐騙集團都特別favor他們的銀行,或者是他們特別有詐騙集團會去那個,對不對?這對大眾有幫助,一個月76億的詐騙金額啊!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對。我想這部分當然…… 陳委員玉珍:除了這個部分以外,你們還可以再做什麼積極措施?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我們很多不能夠對外說明,因為現在詐團也在看我們會不會公布。 陳委員玉珍:看你們做什麼,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我們是希望我們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但是我的意思是,因為我們有請金融機構,我們要用科技打詐、精準打詐,意思是說,我們不會對外說我們怎麼做,因為詐團也是個產業,剛剛委員也講到…… 陳委員玉珍:實在是太誇張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他們知道我們怎麼做以後,他們也會因應。 陳委員玉珍:這個我們也可以理解,也希望你們做得好,但是如果做得不好的,你將之公告也會有幫助。 彭主任委員金隆:那是絕對的。 陳委員玉珍:當作未來的方向啦。 彭主任委員金隆:所以我們做這個指標有很重要的目的啦,希望做得好的,我們也獎勵,做得不好的,大家也願意…… 陳委員玉珍:對,事實上是要這樣做啦,其實從金融機構下手也是一個很大的幫助,因為投資詐騙的影響實在很大。 再者,本席在3月31日有質詢金管會有關OIU的事情,因為OIU最大客源是陸客,大陸限制來台所以客源少了一大塊,我也說過我們金門發展OIU的優勢,有陸客、有優惠的稅收,還有小三通,現在是唯一兩岸之間有大陸客可以來的地方。金管會那時候有給我一個報告,你們的答復竟然是,如果未來限制,我們地方有提出相關發展方向的話,你們會配合評估,樂見未來高雄專區模式成功以後可以複製到其他城市。高雄專區要做了吧?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 陳委員玉珍:我們就是相信金管會的專業,因為地方政府比較沒這方面的能力,就相信你們的專業,才請你們幫我們提供一個方法,看有沒有什麼做法,讓金門這樣一個特殊的地方可以把OIU做得更好,或者是可以開始了,OIU現在全國都做不好啦,我們有地理位置的優勢,所以就請你們提出方法,現在你們又給我回答說請縣市政府提出發展方案,這個好像有點倒過來,我們是請你們協助,用你們的專業,提供我們可以做什麼。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真的很佩服委員對金門鄉親的關懷,我的意思是,主要是因為我們這個專區的概念是由地方政府願意提出什麼配套措施…… 陳委員玉珍:地方政府的金融專業沒有貴會強啊!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不是,他們提的不是…… 陳委員玉珍:你們可以說我們需要配合什麼,我們來做,好不好?反向來做。 彭主任委員金隆:比如我舉例,他們可以提供場地,提供一些像是生活或租稅方面,就是地方可以做的優惠。 陳委員玉珍:你們列舉出來,我們可以來看地方政府可以做哪些事,你們主動提出嘛! 彭主任委員金隆:可以。 陳委員玉珍:因為地方政府不知道到底要怎麼做,我們也沒有期待像高雄一樣有15、16家銀行進駐,至少利用地利之便,有陸客到訪,看這個優勢我們怎麼樣來做。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樂於比如金門縣政府在這方面可以提出他們能夠提供什麼,我想我們在推動的時候一定是全面的,只是每個地方有他自己的…… 陳委員玉珍:還是請金管會提出來到底需要地方配合什麼事情,我們能做的都會做,好不好? 彭主任委員金隆:可以,我們再跟委員討論這件事情。 陳委員玉珍:OK,謝謝。 主席:謝謝陳玉珍委員。 接著請王世堅委員質詢。 王委員世堅:(12時15分)謝謝主席,請金管會彭主委。 主席:請彭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好。 王委員世堅:彭主委好,辛苦了。難得你推動的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現在已經有35家金融機構表態願意進駐,這本來是好消息。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 王委員世堅:可是我今天要先跟你提一下,到底我們國內血汗責任額的金融機構是哪一些?因為大概這幾個禮拜來,承接著去年開始就有的ETF熱潮,我們陸續接到金融機構的券商營業員及銀行理專都有來投訴,竟然我們的金融機構包括國營的,會給他們的員工不合理的責任額分配。對於這些責任額的分配,該券商、銀行都是用人格污辱、威脅恐嚇、經濟壓迫等不公平對待,甚至用很多奇怪的言論方式來壓榨員工。我舉幾個亂象,這些亂象或多或少我想主委應該有接到投訴,比方責任額如果做不到就自己想辦法,比方要你自掏腰包,不然就以環境不適合你,你可以離開了的威脅方式,甚至券商還直接對營業員說:我不相信IPO連10萬元都賣不到、都騙不到!說連10萬都騙不到!某一家公營行庫今天也在場,他們的證券主管在談話的時候直接強調要用話術去詐騙客戶!天啊!用話術詐騙客戶?所以就包括剛剛我講的,質疑IPO連10萬元都騙不到嗎?天啊!我先前說「薯條三兄弟」是有牌的地下錢莊,曾幾何時,我們國家的國營券商銀行竟然成了有牌的詐騙集團,要去詐騙投資人,詐騙一般的百姓,可以這樣子嗎?銀行要理專及券商要營業員去詐騙投資者,對無辜的民眾,可以這樣子做嗎? 實際上,亂象超多啦,我隨便再舉幾項。這些主管還說:你的裙子穿的比別人短,結果你的責任和別人一樣,你覺得這樣公平嗎?竟然講這樣子的話!有的主管還直接對女性講:你是女性耶、你是女人耶,你要利用自己的優勢!天啊!天啊!這些都是實話耶,我在沒有看到這些投訴,沒看到他們提出證據的時候,實在不敢相信啦,無法置信。我相信彭主委或多或少也要理解到這個部分。我要請問你,第一、金管會有沒有接獲券商、投信、銀行的營業員及理專有這種被壓迫的情況?第二,這部分金管會專案金檢了沒有?專案金檢我覺得不能只針對投信券商,我看連銀行都要在內,原因是什麼?銀行因為要負責保管嘛,現在他們也要銷售投資型的保單,所以現在銀行除了對理專之外,還包括在櫃台的櫃員也都有分配額度。甚至有的主管直接挑明的說,自行購買就是自掏腰包,這就是付給公司的保護費。挑明的這樣講喔,說這個是付給公司的保護費,否則KPI不達到,年終獎金一毛也拿不到!就是這樣子,天啊!極盡恐嚇之能事,對於這一些亂象,我不曉得主委有沒有接到投訴,還有你打算怎麼樣來整頓? 彭主任委員金隆:報告委員,我們有接到投訴,對於這些事情,我們期局這邊有接到一些投訴,就像全金聯也提出一些訴求,我們當然也就採取了行動,對於這部分,我們分兩部分跟委員簡單說明一下,我先請證期局局長跟你報告一下現在券商怎麼做。 張局長振山: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已經叫券商全部去搜尋這個事項,搜尋回來,我們再來看他們怎麼方式來想。 王委員世堅:現在去搜尋資料?已經搜尋了,大概多久會有結果? 張局長振山:報告一、兩個禮拜就會回來。 王委員世堅:一或兩個禮拜你要講清楚,好不好? 張局長振山:兩個禮拜他們就會回報回來。 王委員世堅:好,那你一拿到結論,除了通報彭主委,也讓我們財委會知道,好不好? 張局長振山:好的。 王委員世堅:主委,其實你這樣也對啦,你要求他們先制定規範,先自律,這也對,可是如果已經有這麼荒腔走板的言行出現,這麼荒腔走板的要求出現了,我覺得這不只是讓他們自律而已。而且剛剛你有提到全金聯的五大訴求,我覺得這個五大訴求都滿有道理的,而且是我們應該積極去做到,包括第五個訴求是要建立吹哨者保護機制,這一點很重要,否則他們噤若寒蟬,不太敢講,這一點可不可以做到? 彭主任委員金隆:任何一個意見,只要有建設性的意見,希望市場更健全更好,我們都會來好好來研議。 王委員世堅:他們認為投信回單機制應該揭露,他們認為對違法違規的券商要從嚴處分,限期改善。這個都對,要求他們內部規範,這就是你提到的,內部規範先要求他們自律,然後他們要求IPO的評分機制要有,這個都是正確的事情。尤其最後這一點,就是我希望能做到吹哨者保護的機制,好不好?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些都很具體,我們都可以來看看,只要能夠改善市場。剛才委員提到了,剛才那些情況如果是不合理的,我上次在委員會也提到,因為我們業務端有很多促進業務的做法,但是也要合理,當然合法是不用講了。 王委員世堅:另外,去年我質詢就講了,銀行手續費收入竟然佔他們收益的大宗,還好前五名都是民營銀行,他們去拚賺這些手續費,最高的一年四百多億,其他都兩、三百億,第5名的還有166億之高,當然這些手續費的收入某個程度來講是他們的權益,但是每年加起來有上千億的手續費。另外,我講近五年的金融糾紛,五年以來,因為金融商品說明不足造成的爭議竟然高達1,390件,五年有1,390件,讓他們每年可以收上千億、兩千億的手續費,那這些金融商品,他們胡亂收一通,就是剛剛講的用騙的,結果有爭議的有1,390件,五年總共罰5件,5件總共罰5,600萬,可以說是九牛一毛、九萬牛一毛!每年二千多億,五年1兆的手續費,有爭議的那麼多,只罰5,600萬,天啊! 主席,不好意思,我再一分鐘。我最後要跟彭主委強調一下,其實我們要壯大臺灣金融市場,打造具有臺灣特色的資產管理,這個都對,但是有一點我一直覺得蠻矛盾,我一年前講到現在,就是我們壽險的資金餘額35兆,裡面有高達70%有25兆拿去買國外的債券基金,而這些國外的債券基金有兩大風險,一個匯率,一個戰爭,結果兩個我們都碰到了,匯率就是這一次美國,那台幣漲了一成,他們的損失這麼重大,他們壽險業的損失就是全民保戶的損失,是這樣吧?第二個是戰爭,結果也碰到了,俄國買的那一千三百多億,就是碰到戰爭的風險。所以我要你回去好好細思一下,當我們希望打造臺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時候,至少我們要一定程度的在國內設建設公債,引導我們這些壽險資金回到臺灣,來壯大臺灣才對,也就是說我們的錢至少相當一部分要我們自己管,這樣我們才有辦法去吸收國外的錢,要他們來給我們管嘛,不是這樣嗎?如果我們70%的錢出去給別人管,然後我們拜託他們的錢來給我們管,這不是「裝肖維」嗎?那要找誰來給我們管?找非洲的小國家嗎?所以這一點我們要好好的細思一下,也就是美國這一次關稅匯率這件事情,是不是會影響到我們導引國內壽險業的資金回臺灣,對這個部分的正反面要好好去評估,好不好? 彭主任委員金隆:好,謝謝委員。 王委員世堅:謝謝,你辛苦了。 主席:謝謝王世堅委員。 接著請黃珊珊委員質詢。 黃委員珊珊:(12時28分),謝謝主席,請彭主委。 主席:請彭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好。 黃委員珊珊:主委,今天我們討論一個很重要的案子是亞太理財中心在104年推出的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今天要修正。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 黃委員珊珊:當時的目標好像是要跟其他的國家來競爭,甚至搶國外到臺灣的人來臺灣買保險,到今天為止已經整整10年,所以我們要往下再延10年,這10年來,現在行政院要打造臺灣是亞太資產管理中心,這些名詞我們已經聽很久了,亞太理財中心現在是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主委,我們就回頭來看看前面10年的效益怎麼樣?有沒有達到金管會當時設定的目標?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這個數字不會騙人。 黃委員珊珊: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OIU尤其在最近幾年績效不好,我想這也沒有錯…… 黃委員珊珊:績效很差!應該是說這10年來我們給了這麼多優惠,好像也沒有什麼進展。 彭主任委員金隆:但是我必須講,時空不一樣啦!就像我們最近…… 黃委員珊珊:所以未來還有10年,這10年你有什麼目標跟想法?很簡單!我們原來預估要36家,目前來了20家,達成率55%。人身保險的保費收入我們預估是30億,我們只收到1.3億;然後財產保險保費收入我們預估要6.7億,結果收到0;再保險的保費收入20億,好一點,大概11億,目標57.9。也就是說,這是10年的成績單……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 黃委員珊珊:實在不好看啦!現在又是彭主委,當年是過度樂觀。時空環境不同,你覺得最大的問題出在哪裡? 彭主任委員金隆:剛才其實很多委員也指教過了,比如說當時的目的,還有…… 黃委員珊珊:當時希望用大陸客嘛!對不對?所以大陸客這10年就沒有了啊!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這是其中原因之一。當然再來就是我們的商品沒有競爭力,我覺得是很關鍵點,畢竟市場…… 黃委員珊珊:商品沒有競爭力、成本過高,所以沒有人要來,是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就是我們的商品其實還有很多的限制。就像我們這次就請保險局放寬了OIU的管理辦法裡面對商品的設計,我們有全新的商品…… 黃委員珊珊:是!如果你的商品沒有競爭力、沒有吸引力,來這邊設的成本又很高,然後又沒有客人,那就不會有人來嘛!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次不一樣,這次我們的客人不會只瞄準一個地方…… 黃委員珊珊:是,不能只有一個項目跟對象。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的,所以我們這次是一個新的、完全全新的方向,而且我們這次的OIU不是單打獨鬥,我們這次是要跟OBU、跟OSU一起,成為OAMU。 黃委員珊珊:就大家一起來變成亞洲資產管理公司?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的。 黃委員珊珊:好,現在我就是要您訂出您的目標,10年後我們再來看您今天所說的話,看能不能做得到、你有沒有具體設定的目標? 彭主任委員金隆:因為我們過去的基期很低啦!主要是我們最近幾年…… 黃委員珊珊:所以成長會很高?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覺得應該會成長很高,如果按照這個基期來看的話。因為我們馬上會有新的產品出來,再加上我們新開放的一些業務,我覺得未來…… 黃委員珊珊:好啦!10年前那個目標至少要完成之外再加一倍啦!這樣有沒有很難?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難。 黃委員珊珊:不難?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 黃委員珊珊:所以這個就是比10年前的目標完成之外再加一倍,至少這是你的底線?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個我不做預期。過去在這一塊裡面我們還在做市場的嘗試,我只是說成長,而且能夠有顯著的成長不難。 黃委員珊珊:是。什麼亞太營運中心、亞洲什麼……其實臺灣喊很久,但是我們自己的法規某個程度其實沒有國際化,沒有辦法跟其他城市或其他國家做充分的競爭,這才是今天要修這個法的原因嘛!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委員講的沒有錯,所以我可以跟委員再報告一下,我們單單比如說…… 黃委員珊珊:如果我們要變成國際化,尤其是金融自由化,我們必須在管理上面要有相應的調整。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如果委員有注意到的話,這些細節我們放寬的規定,單單高雄專區我們就放寬了大概超過25個相關規定。 黃委員珊珊:是,所以我覺得臺灣其實是有機會的。尤其在香港黑化了以後,我們現在應該把這個位置搶過來,但現在大部分被新加坡搶走嘛!那我們是不是再把它搶回來?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我們在努力中。確實!我想這個是國人一致的方向啦!因為我們希望讓我們的金融市場有更大的活動空間、讓我們的國人有更多…… 黃委員珊珊:沒錯!所以我希望主委你的目標要訂出來。這個法案修了之後,10年期的目標,至少要有這個宏大的願景嘛!這個願景就是接下來不管誰來當主委,未來的10年大家一起努力的方向。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我同意,這個是…… 黃委員珊珊:這個可能需要給我們立法院一個具體的數字,好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好的。 黃委員珊珊:第二個部分就是,我們最近一直在討論,終於看到金管會將要把所謂的融資公司公告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了,對吧?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是的。 黃委員珊珊:好。所以第一階段看起來只有14家,有4大家之外的14家上市集團的下游。 彭主任委員金隆:4家上市櫃公司跟它的子公司。 黃委員珊珊:第二階段是銀行轉投資,13家?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金融機構轉投資相關的公司。 黃委員珊珊:第三階段是有工會的小型其他融資公司15家,所以總共大概44家? 彭主任委員金隆:差不多40家左右。 黃委員珊珊:主委,你覺得我們的融資租賃公司只有44家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這是一個好問題。我想在臺灣,很難有人說得出臺灣融資公司有幾家。 黃委員珊珊: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因為主要是邊界非常不明確,很多是一般的公司,但它可能只是做了…… 黃委員珊珊:融資,但是加租賃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可能做了比如說應收帳款的買賣。 黃委員珊珊: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本質上它不是一家所謂的融資公司。 黃委員珊珊:所以我的意思是說,臺灣絕對不會只有這44家在做嘛!這其他的問題在於說,我們現在能管的先管,這個我同意。該管的先管,而且大型的我們管得到的先管,但是管不到的不等於它不存在,就像我們之前的虛擬資產業者一樣。所以它都在,只是我們要怎麼去看待它。 監察院在4月的調查報告說,金管會現行只有準備管理部分業者,對於其他從事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甚至數量更為龐大的民間融資公司沒有納管計畫,糾正了金管會。主委,所以這個不是我們想不管就可以不管。接下來我的問題是,金保法有一定限制……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我們不是該管不管,本來其實這些…… 黃委員珊珊:它都在啊!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個由誰來管才適當?全世界管這個東西,我想委員也做過研究…… 黃委員珊珊:我理解,所以我們希望有個進程…… 彭主任委員金隆:像比如日本它…… 黃委員珊珊:你要先管這個,我們也沒有意見,先納管;沒有的部分,現在還是丟給經濟部嘛!個案去協商嘛!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有其他的法律在處理,比如日本…… 黃委員珊珊:希望接下去還是一樣嘛!包括臺北市政府、法務部統計的,它的消費申訴,像中租控股旗下的仲信融資歷年都是不去參加協商。也就是納了金保法,能不能夠解決這些問題?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如果按照我們金保法裡面的規定…… 黃委員珊珊:它就被強迫了嘛!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 黃委員珊珊:但金保法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它只有在12萬以下對業者才有拘束力,你這個要不要提高呢? 彭主任委員金隆:跟委員報告,金保法還有特殊、簡便、等同於法院判決的效力。原來比如說我們現在提到以前的專法,如果不是這個,它還沒有。我想很多人在批評這件事情的時候…… 黃委員珊珊:是,金保法是好的,所以我沒有意見嘛!我說先納管。所以現在12萬你覺得合理嗎?你要不要再做這些調整?這是你金管會可以做的事啊!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會按照實際的需求,因為這畢竟是已經限縮人民的權利義務。 黃委員珊珊:因為現在一個年輕人可能借都借了幾十萬,12萬真的太低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沒有,它有分兩個不同的類型,一個是…… 黃委員珊珊:一個是投資,一個不是投資。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 黃委員珊珊:所以不是投資,只是單純借錢,這種買個機車的12萬其實都太少。主委,我的意思是說,你要納金保法我沒有意見,先管能管的,但是這個部分要檢討。如果可以的話,金保法要拉高。 第二個部分是,我們現在包括洗錢防制法,我上次已經說了,我們已經把融資租賃放在洗錢防制的對象,接下來還有我們要納管的虛擬資產VASP業者,還有現在可能正在成立工會的P2P業者,它將來可能都是類金融機構的金融行為。所以金保法,這兩個業者我們有沒有要朝向管理的方案? 彭主任委員金隆:比如講P2P好了,P2P如果涉及到…… 黃委員珊珊:P2P正在進行,正在存在,它也存在,將來也會有糾紛。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我知道。我想我們會按照融資公司實施的情況,再來看看怎麼樣把它屬於我們這部分…… 黃委員珊珊:主委,不是要等人家,是要現在就做好預防。第二個,虛擬資產業者他們開始做登記制了,那他們的爭議有沒有要納入金保法? 彭主任委員金隆:現在沒有。 黃委員珊珊:還沒有?你將來要不要把它納入呢?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未來在專法處理,這是另外一個問題。 黃委員珊珊:如果他們都幾乎等同金融行為的話,某個程度……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很不一樣。VASP裡面跟我們的金融服務是很大的不同,我想這點要特別特別地強調。 黃委員珊珊:好。接下來可能都會有類似的問題,所以要不要納入金保法,我希望主委和金管會這邊……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會審慎來思考這個問題。 黃委員珊珊:我希望給我一個方向跟目標,以及我們打算怎麼樣看待它。這些是一個態度問題,我們現在把它納管了、登錄了,然後接下來呢?接下來是你要很嚴格地管理,但是發生糾紛卻不處理,這不是很奇怪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會!它在裡面就有這些,只是它的性質跟我們的金融服務還是有點差別。 黃委員珊珊:有點不一樣?所以可以!我都沒有意見,希望金管會在一個月之內,針對VASP業者、針對P2P,甚至將來的融資公司,在金保法裡面的角度,提出一份說明;第二個,金保法所謂強制力的12萬,我覺得應該要有一些調整。如果你今天要把它納管,12萬對融資租賃公司來說太低了,好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個我們會通盤檢討後再跟委員報告,謝謝! 黃委員珊珊:好,一個月內給我一份說明,謝謝。 彭主任委員金隆:好,謝謝。 主席:接著請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 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不在。 邱志偉委員、邱志偉委員,邱志偉委員不在。 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不在。 楊瓊瓔委員、楊瓊瓔委員,楊瓊瓔委員不在。 蔡易餘委員、蔡易餘委員,蔡易餘委員不在。 今日登記發言委員均已詢答完畢,本日會議作如下決議:一、說明跟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者,請相關部會在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三、委員林楚茵、廖先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四、國際金融業務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8案、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9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委員林楚茵書面質詢: 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為吸引更多國人及外國資金來臺進行財富管理,於2019年推出「財富管理新方案」,並於2020年訂定發布「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透過法規鬆綁,開放更多元化之金融商品及服務,以因應我國高資產客群對於新種投資商品之需求,並推動我國理財產業升級。 為推動臺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政策計畫,金管會於今年3月全面開放銀行辦理高資產業務。截至今年4月底,共15家銀行獲准辦理資產超過億元之高資產客戶業務,管理資產規模(AUM)合計1兆5739億元。而其中13家銀行向金管會申請進駐亞資中心,目前審核中,另有2家投信投顧業者送件,保險業尚無公司向保險局申請進駐。 爰請金管會就下列提問,於兩週內提交書面報告予本席及財政委員會。 一、亞資中心預計於今年7月正式啟動,現已5月底,對於進駐之銀行、投信投顧,金管會仍在審核中。請問金管會目前審核進度為何?是否能在亞資中心7月營運前審核完畢? 二、我國人身保險業之資金運用,「海外投資」之占比高達七成,不僅匯兌風險高,且鉅額資金留存於海外。去年7月,行政院推動「大投資台灣計畫」,期望引導保險資金回流至台灣,爭取投資在國家重要戰略產業。而金管會亦修訂「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期望引導保險業資金投資台灣公共建設及策略性產業。 請問金管會引導保險業資金回流之成效如何?請說明近一年之保險業資金回流成果。 保險業尚無公司向保險局申請進駐亞資中心,請問如何促進保險業進駐? 三、外國公司若欲進駐亞資中心,是否需在臺灣辦理商業登記,設立子公司、分公司或分行?金管會如何輔助外資進駐亞資中心?是否已訂定相關細項規則? 委員廖先翔書面質詢: 有鑑於114年5月19日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外發生駕駛高速衝撞人群釀成3死12傷之重大交通事故,震驚社會。此一事件顯示出現行汽車強制責任保險的保障額度;《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死亡或第一級失能給付上限200萬元及醫療給付上限20萬元,加總上限220萬元,已不足以支應受害者與家屬之損失,亟待檢討與調整。汽車強制責任險實施的目的,係為使汽車交通事故所造成傷害或死亡的受害人及其家屬,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7條第二項:「前項給付項目之等級、金額及審核等事項之標準,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交通主管機關視社會及經濟實際情況定之。」然而自101年3月1日迄今已逾13年未酌予調整,而同期間消費者物價指數已從101年三月的91.27增至114年四月的109.32,增加了18.05(或19.78%)。本席茲就汽車強制險保額給付上限調整之相關議題,敬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明確說明並提出改進方案。 現行保額給付上限致使受害者常無法獲得實質賠償而陷入長期財務困境,當保額明顯低於社會合理之損害賠償,強制險即難以發揮分擔風險與穩定社會之功能。以三峽事故為例,3名罹難者之家屬在後續醫療、喪葬、心理輔導與遺屬扶養上的支出遠超強制險給付上限200萬元,12名傷者中亦有多人須進行長期復健,現行20萬元的醫療給付上限明顯不足。 本席認為,三峽事故的悲劇已再次提醒政府:最基本的保障不應該停留在13年前的數字。另比較國際上其它國家汽車強制險給付上限;以身故給付為例,日本為3,000萬日圓,德國為750萬歐元,皆遠高於我國現行200萬元新台幣的給付上限。綜上所述,金管會自101年3月至今是否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7條第二項之規定,定期會同交通部視社會及經濟實際情況精算並提出保額給付上限調整建議?並請金管會研擬將保額與消費者物價指數連動,建立自動調整機制以避免長期凍漲,另結合鼓勵車主安裝先進輔助駕駛系統(ADAS)時酌予折減保費。 強制險保額調整機制之完善,攸關每一位用路人及其家庭的安全保障。本席要求金管會以受害者權益為優先,於一個月內提出完整可行之書面報告。 委員邱志偉書面質詢: [image: image2.jpg] [image: image3.jpg] 主席:本日會議議程已進行完畢,倘若有不在場委員補提書面質詢,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人員協助處理。 現在散會。 散會(12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