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28日(星期三)9時1分至14時6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葛委員如鈞 議  程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二、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解凍書面報告案22案。 (一)教育部函,為國家運動科學中心114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總支出」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五十八)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六十)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七十)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五)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七十五)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六)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新增決議(一八五)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七)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八)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九)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一)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二)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三)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八)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四)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九)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五)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六)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七)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二)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八)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九)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決議(二)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一)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青年發展署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二)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教育研究院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討論事項 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解凍專案報告案11案。 一、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三十五)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二、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四十三)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三、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四十八)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四、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新增決議(一五六)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五、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新增決議(一七五)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六、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青年發展署新增決議(一九五)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七、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圖書館新增決議(二○六)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八、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新增決議(二○九)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九、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教育研究院新增決議(二一三)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十、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十一、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青年發展署決議(二)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答詢官員 教育部部長鄭英耀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長廖高賢 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司長楊玉惠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司長梁學政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司長李毓娟 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司長吳穎沺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司長吳林輝 教育部人事處處長林建璋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彭富源 教育部體育署署長鄭世忠 主席: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14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首先進行報告事項,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4年5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55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柯志恩  葛如鈞  陳秀寳  謝龍介  郭昱晴  張雅琳  葉元之  林沛祥  吳沛憶  范 雲  林宜瑾  羅廷瑋  萬美玲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委員出席14人 請假委員:劉書彬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委員:鍾佳濱  羅明才  何欣純  陳培瑜  蘇清泉  顏寬恒  鄭正鈐  楊瓊瓔  張嘉郡      委員列席9人 列席人員:中央研究院院院長  廖俊智率副院長周美吟及有關人員 核能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  陳明真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院長  高梓木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黃子菡 主  席:林召集委員宜瑾 主任秘書:陳錫欽 專門委員:白智榮 紀  錄:簡任秘書 盧焜鑫 簡任編審 蔡淑珍  科長 楊永綨    薦任科員 陳怡安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中央研究院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5案。 (一)中央研究院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一)略以:114年度預算編列143億5,487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中央研究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中央研究院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二)略以:114年度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編列3億312萬8千元,凍結50萬元,俟中央研究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中央研究院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三)略以:114年度第2目「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預算編列74億6,662萬元,凍結100萬元,俟中央研究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四)中央研究院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四)略以:114年度第2目「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第2節「學術研究與人才培育」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預算編列11億9,829萬9千元,凍結900萬元,俟中央研究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五)中央研究院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五)略以:114年度第4目「南部院區」預算編列6億5,131萬3千元,凍結100萬元,俟中央研究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核能安全委員會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8案。 (一)核能安全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款第12項新增決議(二十八)「游離輻射安全防護」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核能安全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款第12項新增決議(三十三)「核物料管制業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核能安全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款第12項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核能安全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款第12項決議(二)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五)核能安全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款第12項決議(三)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六)核能安全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款第12項決議(四)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七)核能安全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款第12項決議(五)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八)核能安全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款第12項決議(六)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處理114年度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單位預算解凍案1案。 核能安全委員會函,為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114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討 論 事 項 一、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中央研究院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1案。 中央研究院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新增通過決議(一)略以:針對114年度中央研究院「經常支出」─「業務費」72億6,175萬3千元,凍結30%(不包含約用人員酬金),俟中央研究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預算執行情形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核能安全委員會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1案 核能安全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款第12項新增決議(二十二)「業務費」預算凍結30%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本次議程採綜合詢答,有委員柯志恩、葛如鈞、陳秀寳、郭昱晴、謝龍介、張雅琳、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葉元之、吳沛憶、鍾佳濱、萬美玲、林宜瑾、羅廷瑋、楊瓊瓔、范雲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中央研究院院長廖俊智、副院長周美吟、核能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明真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林沛祥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四、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中央研究院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6案、核能安全委員會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9案、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解凍案1案,審查完竣,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好,請問各位委員,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沒有的話,我們就議事錄確定。 今天議程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33案。 我們現在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解凍書面報告案,計22案,請宣讀。 編號 議案名稱 (1) 教育部函,為國家運動科學中心114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總支出」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2) 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五十八)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3) 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六十)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4) 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七十)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5) 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七十五)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6) 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新增決議(一八五)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7) 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8) 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9) 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0) 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1) 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2) 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3) 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八)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4) 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九)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5) 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6) 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7) 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二)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8) 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9) 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20) 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決議(二)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21) 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青年發展署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22) 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教育研究院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好,謝謝。請問在場委員對於這22案解凍書面報告案有沒有問題?好,我想相關書面報告的案件,我們在上個會期審理過程中,其實教文委員會不分黨派都非常支持教育部的相關計畫跟作法,唯有疑義的部分,就凍結的案件,我們也看到教育部有花時間、做了相關的回復與整理,剛剛宣讀完畢以後,我們的委員也都沒有問題,我想這22案就均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我們現在請教育部鄭部長進行報告,時間8分鐘。 鄭部長英耀: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好。英耀今日應邀列席貴委員會處理及審查114年度本部主管公務預算暨行政法人預算解凍案,提出解凍報告,至為感謝。本部主管經大院審議凍結預算共33案,包含提出書面報告22案、提出專案報告11案,詳細報告資料均已依決議函送大院,謹就專案報告之辦理情形重點說明如下: 一、有關大院決議凍結本部「經常支出」之「業務費」預算25%一案:本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等各項重大教育政策均本於撙節原則支用經費,已產出超過1萬支教學影片與3萬本電子書,吸引超過110萬人次參與技職教育試探活動,持續辦理141所大學評鑑及教學品質改善等,務使計畫如期如質達成預期目標。 二、有關大院決議凍結本部「一般行政」之「業務費」預算28%一案:依114年3月21日修正公布之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與地方財政資源業經修正調整,本部配合行政院規劃盤點中央與地方事權分配,適時檢討調降補助比率或由評估地方自行負擔為原則等,持續妥善配置預算資源。 三、有關大院決議凍結本部「一般行政」項下「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預算20%一案:依據地方制度法,學校午餐業務屬地方自治項目,相關人力配置、午餐收費等,須尊重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做法,另因應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中央與地方財政資源已有所調整,本部將持續與地方政府協調以達成共識。 四、有關大院決議凍結本部「國家重點領域校際研教園區先導計畫」預算3,000萬元一案:本項公共建設計畫經本部與高雄市政府、國立清華大學、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會談後,於114年4月16日再報行政院審議,刻依國家發展委員會5月16日函復意見進行修正作業。 五、有關大院決議凍結本部體育署「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預算2,000萬元一案:持續完善教師輔導管教措施,禁止校園體罰或霸凌事件,並嚴格篩選以杜絕不適任教師等進入校園。 六、有關大院決議凍結本部體育署「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預算500萬元一案:已要求迷你足協繳回補助款,並停止補助,將強化實地訪查與補助規範,確保體育行政透明與補助經費運用合規,避免再次發生財務爭議。 七、有關大院決議凍結本部青年發展署「經常支出」之「獎補助費」預算7,000萬元一案:依據促進青年公共參與獎補助作業要點,已補助540組青年自組團隊志工行動,將加強查核及宣導受補助單位應遵守行政中立原則,確保補助計畫符合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八、有關大院決議凍結本部青年發展署「青年發展工作」預算1,000萬元一案:「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畫」已於114年1月推動,提供超過600名交流名額,強化青年全球行動力與國際視野。 九、有關大院決議凍結本部所屬國家圖書館「經常支出」之「業務費」預算30%一案:持續透過各項基本行政支出確保營運不中斷,另博碩士論文等系統累積超過數億人次使用,為全國學術與教育研究提供穩定支援。 十、有關大院決議凍結本部所屬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經常支出」之「業務費」預算30%一案:持續充實實體與電子館藏資源,數位借閱證與線上資源使用人次持續成長,並舉辦大量閱讀活動與講座,廣受民眾參與。 十一、有關大院決議凍結本部所屬國家教育研究院「經常支出」之「業務費」預算30%一案:執行超過85項研究計畫,建置教育資源資料庫,並培育超過5萬人次教育領導人才,厚植國家教育實力。 以上大院所作決議凍結之預算,均為本部主管辦理各計畫項目之必要經費,且本部及所屬「業務費」凍結數約13.5億元,倘能儘速解凍,將有助推動教育政策與維持基本行政庶務工作之執行,懇請各位委員鼎力支持,同意全部解凍,使本部各項教育事務得順利推展,年度施政目標得以有效達成。最後,敬祝各位委員健康平安,謝謝! 主席:謝謝鄭部長口頭報告。我們剛剛的案子,雖然書面報告案計22案有通過,提報院會,我想在場還是會有委員待會詢答的時候也可能會提出,我相信有這樣的交流,大家對於相關的專案也可以更加地了解。 我們現在進行綜合詢答,每位出席委員質詢8分鐘,必要時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質詢時間為4分鐘,發言登記截止時間為上午10點30分。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上午10點30分前提出,並於本會委員萬美玲委員質詢結束後,進行解凍專案報告以及臨時提案處理;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發言登記第1位柯志恩委員質詢。 柯委員志恩:(9時17分)謝謝召委,我們是不是請鄭部長? 主席:請鄭部長備質詢,謝謝。 鄭部長英耀:委員早。 柯委員志恩:部長好。我們來看看這個解凍案,在你的書面報告第16案各項教育推廣,我們是凍結了1,000萬,這個項目可以說是包羅萬象,涉及國際跟兩岸的交流,我想部長在5月中的時候,對於兩岸的交流,你的說法是不鼓勵前往大陸交流,甚至是禁止、反對,後來因為這說法引起太多的爭議,部長又開始有不同的說法,那我現在很直白地問部長,今年暑假如果學生想要參加的話,可不可以參加兩岸教育交流活動? 鄭部長英耀:教育交流活動基本上依法我是不能反對的,但是我也必須要講,為什麼我不支持、不贊成、不鼓勵?主要是因為來自於陸委會已經在去年就頒布兩岸交流是一個橙色警戒的狀態。 柯委員志恩:好。 鄭部長英耀:基於教育部要維護我們老師跟學生,因為他的風險是增加的,所以我才會表達說我們不鼓勵。 柯委員志恩:好,我們就來看看風險,因為也有很多大學教授不曉得教育部的底線在哪裡,他甚至很怕誤踩地雷讓他們的補助款因而被扣除,所以我們當然要在這個時候就來問一下教育部的態度到底是如何,其實我說實在的,部長,以前杜正勝部長,大家都認為他很綠,可是他其實也沒有在任何的言語公開談話當中去禁止兩岸的交流。現在的情勢當然不一樣,所以我真的還是要問一下部長,你們現在有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如果部長不鼓勵、不樂見,甚至要禁止的話,我說實在的,你真的是可以把兩岸教育司的名字好好改一下,甚至對於兩岸教育科的部分思考一下還有沒有存留的價值,因為目前為止已經到了這樣子的階段。 然後我還是要問一下,部長之前在中山大學就是因為做得還不錯,部長你了解嗎?你們中山大學裡面有45個姐妹學校,但是有27個學校是跟中國大陸,而且你所俗稱的國防七子,其中當中有3所北京理工、北京航空還有哈爾濱工業,都是跟你們中山大學互為姐妹校。部長,我就想說了,這也不是最近才發生,從你當校長的時候,你有覺得中山大學的關鍵技術有被竊取?或者學生的權益跟彼此互相交流時,你覺得這些科研結果有因為這樣子或甚至是跟對岸締結姐妹校,有被統戰的疑慮嗎?你在當校長的時候,有這樣的疑慮過嗎?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我想委員剛剛也特別提到,兩岸的關係確實跟以前…… 柯委員志恩:沒關係,你就回答鄭英耀校長跟鄭英耀部長的差別。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因為兩岸包含賴總統在去年就職的時候,所提健康有序的交流,所以我們也積極在考慮有更多的交流,但是因為隨著兩岸的情勢,它真的跟以前不太一樣。 柯委員志恩:所以你們中山大學的網站,這3個被我們所禁止的學校還在你們的……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過去兩岸沒有那麼緊張的情勢,所以這個交流,我們當然是支持的…… 柯委員志恩:還是支持? 鄭部長英耀:我也從來沒有反對,但是因為現在兩岸的情勢真的不同,所以…… 柯委員志恩:好,那這國防七子還放在你們中山大學這個地方,目前為止,就你的立場來看的話,你覺得這3個學校還需要保留嗎? 鄭部長英耀:我們當然在…… 柯委員志恩:已經被禁止了,而且我再問一下國防七子,7所大學是誰選的?剛剛說有疑慮的是誰選的?是主管大學的教育部所選的還是陸委會?還是國安高層?這7間學校是誰選的?有徵詢過你教育部長的意見嗎?你還是高教出身,有徵詢過大學校長的意見嗎?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因為兩岸確實關係不一樣。 柯委員志恩:沒有啦!我說這7間學校誰選的?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們很清楚,我們許多的科技產業,涉及到產業上的…… 柯委員志恩:好啦,這7間學校誰選的啦?部長,我下面還有很多問題,這7間學校誰選的?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是我選的。 柯委員志恩:你所選的? 鄭部長英耀:是。 柯委員志恩:其中還有3個都是你中山大學的。 鄭部長英耀:我也非常清楚,因為兩岸的關係不一樣。 柯委員志恩:所以在你當校長的時候,你不認為這3間學校有任何統戰的可能,目前為止,中山大學還在愛高雄、愛臺灣,有任何機會嗎?那個時候還存留到現在,你怎麼變成教育部長之後,就認為這3間學校跟你們締結姐妹學校就有問題呢?這個邏輯上很奇怪。 鄭部長英耀:我還是跟委員報告,兩岸的情勢不一樣了。 柯委員志恩:所以這些學校你可以請中山大學把它撤下來了是不是?還是當姐妹校可以,交流就不可以?你給我們一個底線,這是臺大校長所……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們的交流基本上就是在學術上的交流,只要不涉及、影響我們的科技產業,跟產業上許多的一些…… 柯委員志恩:部長,我們兩個在這邊已經耗了很多時間,這次臺大校長所提到的,大家都不曉得紅線在哪裡,我也接到非常多大學校長的陳情,共同論文發表可不可以?技術合作可不可以?如果我們在海外的會議當中有跟對岸的學者碰面可不可以?師生互訪可不可以?有疑慮的大學可否一次公布?還有很重要,可不可以要求大學校長共同來討論?還有你說國家關鍵技術可能外流,你說國防七子可能要考慮,北大、清大還有復旦,其他學校交流有沒有這樣的風險?一次講清楚!部長,我不想花時間在這個地方,請你把這個問題跟校長好好溝通清楚可以嗎?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事實上北大、清大,我們並沒有反對交流,我們只是希望在交流的過程,機敏的包括我們產業許多的…… 柯委員志恩:因為界線很難,就像你當鄭英耀「校長」的時候,你認為這3個學校沒有問題;當你當鄭英耀「部長」的時候,它就會背違你的部分。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時空真的不一樣,兩岸現在情勢…… 柯委員志恩:你的網站還是一樣啊! 鄭部長英耀:兩岸的交流跟我擔任校長的時候是不一樣的。 柯委員志恩:我覺得兩岸的交流也沒有什麼不一樣,有些時候是因為為了某些目的或什麼,我同意你要很謹慎,但是我還是強調這是大學校長所整理出來的,請部長好好地為大學校長來釋疑,好不好?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我們可以多跟大學端的校長多建立一些共識…… 柯委員志恩:本來就是,而且你看520總統演說的時候說要收陸生,請問過去一年當中,成效如何?有嗎?這一年來陸生的成效。 鄭部長英耀:目前我們一直保留開放態度,但是…… 柯委員志恩:但是對方不過來? 鄭部長英耀:對。 柯委員志恩:這就是因為兩岸之間,連我們認為比較單純的學術交流都已經被畫上政治性的考量,其實沒有信任就沒有這個部分,我剛剛所提到校長所關切的問題請部長好好地回應,否則會讓很多校長很怕因為這樣子刪了他們的補助款,這樣就很不好了。 接下來再來問一下,我們一般性的補助款影響學校還有影響對學生的照顧,部長,你有掌握全國各縣市因為一般性補助款被刪減完之後所造成的影響嗎?「不能窮教育,不能苦孩子」這不是口號,部長有充分地了解嗎? 鄭部長英耀:因為委員跟我一樣長期都是教育相關的專業,我們也對小孩子的……臺灣沒有天然資源,我們有的就是靠人才的培育…… 柯委員志恩:完全沒有問題,所以我才說你對22個縣市,因為這樣子…… 鄭部長英耀:22個縣市,我們對不同縣市裡面的財政,業務單位不管在體育署或者國教署都有充分掌握…… 柯委員志恩:我告訴你…… 鄭部長英耀:我們也希望能夠對經費、資源比較少的,給予大力支持。 柯委員志恩:對,部長,我不想在這個時候……因為藍綠對於到底是誰造成這樣的結果都有不同的看法,立足點都不一樣,我也不想討論總預算被砍所造成的影響,我只告訴部長,一般性補助款跟學生是非常有關係的,特別是很多縣市對於低收入、中低收入,還有身障學生、安全設備,還有包括中央政府配合支出的新設幼稚園設備、偏鄉補助、雙語實驗,都受到很大的影響。我說實在的,我也不曉得主計處審教育部預算的時候為什麼會做成這樣的決議,在我們認為非常重要的部分,它卻迫使地方政府必須要做這樣的處理,真的對我們來說是非常非常可惡的。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當財劃法通過的時候,事實上委員現在所列的就是我們在……因為我們知道跟學生權益有關的、跟經濟弱勢有關的或者特殊學生…… 柯委員志恩:這不能刪啊! 鄭部長英耀:我們都沒有刪。 柯委員志恩:我們也沒有刪!我們也沒有刪! 鄭部長英耀:我們都百分之百按照原來的去補助,只有這一些特殊狀況,我們都完全按照…… 柯委員志恩:當然要保護,這是學校的命脈基礎! 鄭部長英耀:所以我們目前的作法跟委員所提的是一致的…… 柯委員志恩:好!很好! 鄭部長英耀:只有非屬優先順序的我們才配合,因為在636億裡面,我不曉得我們要負擔…… 柯委員志恩:我告訴你636億當中,我覺得審計部在這部分預算真的是…… 鄭部長英耀:所以我們才會有後面其他一些比較保留的。 柯委員志恩:我只告訴你這些東西都是非常重要的、非常重要!我們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裡面也完全是力保這樣的措施。 鄭部長英耀:感謝委員提醒,但是委員的想法跟我們目前所做的是一致的。 柯委員志恩:我只希望這些預算都不要因為這些因素而受到非常大的影響,預算有很多,甚至中央預算還可以增列、還可以追加,不應該是匡住這個部分,然後讓我們這些小孩子受到很大影響,這是本席要不斷地補充的。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的態度是一致的。 柯委員志恩:我時間非常有限,我最後再問一個非常重要,運動的部分,因為體育署凍結了2,000萬,但是我還是要強調,你們告訴我們要聘任奧運及亞運選手來擔任教練,但是部長、署長,經費越編越少,而且重要的是預算的執行率非常差,都沒有達到50%,以112年所編的跟決算來說執行率只有46.46%,而且最重要的是,為了經費,中央那時候告訴我們要幫助這些榮耀之後、幫我們國家爭光彩的運動選手轉為運動教練,卻用約聘的方法,中央不應該帶頭用約聘的方法,而且很多是機會很好的人,相比一些地方,我知道有很多地方政府為了這些選手用專聘的方法,可是有非常多是用約聘,中央帶頭來做,這怎麼說?任何運動選手當然不會願意,你要積極發展運動怎麼可以如此?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你現在提的是國訓中心的轉任還是縣市計畫型的教練? 柯委員志恩:然後呢? 鄭署長世忠:請問你現在問的是國訓中心的績優教練轉任…… 柯委員志恩:全部啊!我說運動教練!我告訴你,署長,我都還沒有講,你們的計畫裡面110人,我先舉個例子,你們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推動菁英計畫裡面編列的奧運跟亞運選手退役後的教練工作計畫是7,800元,你們執行率不高,而且你們教育部……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去年的執行率是94%。 柯委員志恩:我告訴你,你們教育部告訴我奧運跟亞運選手要遴選100名績優運動選手,事實上是「每4年」才100,你們的寫法讓我們以為每一年有100。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是奧運年70位,亞運年30位,去年執行率是94%。 柯委員志恩:你們4年才培訓100個,4年100個! 鄭署長世忠:因為很多的教練還是當選手,所以他先保有資格,但是在幾年後、真正退役之後才會開始執行。 柯委員志恩:所以你是告訴我4年之後來做…… 鄭署長世忠:還是要保持彈性讓選手可以…… 柯委員志恩:我懂,但是你們的寫法,我們承受非常多運動…… 鄭署長世忠:是,報告委員,這部分我們會檢討我們的寫法。 柯委員志恩:很多的運動教練都跟我們反映。最重要的一句話,榮耀之後你要給人家一個非常好的生活保障,所以你成立之後,我們還是很希望能夠增加,我強調「正式專業的運動教練」不是用這個方法,是正式的運動教練,而不是約聘的。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現在我們在國立的學校都有聘任,但是現在問題是縣市政府願不願意把員額釋出來聘任,現在主要聘任低的是在縣市政府的部分。 柯委員志恩:你教育部完全甩鍋給縣市政府,縣市政府還有經費上的問題啊! 鄭署長世忠:我們甚至付錢讓他們去聘約聘的教練,計畫型教練都有在支持,但是縣市政府不願意,這部分不是我們中央可以去主導。 柯委員志恩:所以縣政府不願意,中央就沒有,所以你…… 鄭署長世忠:我們還是有給予補助,從計畫型先試行,然後鼓勵他,希望能轉正,這個我們都有做。 柯委員志恩:署長,如果是這樣,一切都是把經費給縣市政府,然後就說這是縣市政府的責任…… 鄭署長世忠:這是縣市政府必須要負的責任,因為是縣市政府的缺。 柯委員志恩:但是我告訴你,署長,中央還是有責任,否則我們要體育署幹嘛?難道錢給縣市政府,縣市政府不願意去做聘任,我們這責任就了了嗎?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在職涯輔導的部分我們會努力,謝謝。 柯委員志恩:好不好?這都是很多運動教練跟我們十足反映的,這東西是非常重要的。好,謝謝。 鄭署長世忠: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柯志恩委員質詢,官員請回座。 接下來有請郭昱晴委員質詢。 郭委員昱晴:(9時30分)好,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有請鄭部長備質詢,謝謝。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郭委員昱晴:部長早安。今天還是要來討論一下校園跟性平相關的議題,從之前成大簡姓教授2007年就涉入多起性平事件,當時其實學校老師都知道,但沒有依照程序來做性平程序的處理,案發16年之後,到2023年才接獲檢舉,監察院也提出了一些糾正,成大才對這位簡姓狼師做出停職3年的處置,當然也要求教育部持續監督成大檢討改進,教育部應該知道這件事情對不對? 鄭部長英耀:是。 郭委員昱晴:好,接下來就是臺大宿舍輔導員性騷的事件,我想我來還原一下,這件事情是從2022年6月開始到10月中一直在進行式,這位女學生其實是在2022年9月向臺大提出這樣的一個申訴,希望臺大來進行、介入調查,他同時也訴諸法律行動,由社工以及老師陪同到警方這邊來報警,在外部的部分也有在進行調查,但是我們看到校方在2022年4月份回應了這位學生說性騷是不成立的,它說性騷「不成立」喔!當然學生就遞交申復,同時遞交申復之後,學校再次回應申復無理由。 我想臺大的傲慢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一直到後來,其實監察委員也說了,整個所有的調查結果,臺大沒有承擔保護學生的責任,要糾正臺大來改善,學生再次重新申請調查,但最後臺大表示不再受理,調查已經完畢,但是這位學生花了這麼久的一段時間,到最後臺大是怎麼樣來回應呢?臺大說:如果貿然將這位輔導員停職恐有違反勞基法的疑慮,不符合重啟的法定程序,所以它不重啟調查。只是擔心這位宿舍輔導員的行為有一些逾矩,所以建議要糾正,就這樣而已喔!就這樣輕輕放下而已喔!好,結論是,這位宿舍輔導員只是從這個宿舍調離到另外一個宿舍,但是這位女學生呢?連外部跟騷及強制都已經確定,這是警方目前的調查結果,但問題是臺大是用這樣誇張的方式來對待這位女學生,這位女學生目前是學業中斷、身心受挫。 接下來又發生了4月份葉丙成次長在個人臉書,還有在其他的平台,包含臺大所謂的交流網上面po出不只一篇,而是兩篇,在平台上大家都知道他是一位具有高聲量的臉書擁有者,有30萬人在追蹤,他無意或有意、間接或直接之間透露了這位女學生的個人資訊,讓這位女同學受到極大的身心創傷來向民進黨所有教文委員會的委員求助。我們在4月25號跟教育部提醒第一次,在5月2號跟教育部再提醒一次,但後來教育部回應給我們說這是屬於葉次他個人的行為,葉次的解釋是說他出於關心,但這過度關心引起了所有現場的效應,包含上個禮拜他在中央大學的演講,有學生直接質問他到底要不要撤文,這中間經過一個多月的時間,我們要求他撤文,他沒有撤,我們要求他道歉,他也沒有道歉,接下來,他現在請假要接受調查。我現在想要問的是,為了要維護學生權益發聲,這是我們教育部的責任,但是這件事情非同小可,難道我們教育部只能用大學自主這樣一個理由來回應臺大這麼傲慢的態度嗎?接下來,臺大的事情怎麼處理?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確實我們對於這一個受害的同學是相當不捨,臺大並沒有針對校園性平及受到傷害的這一個學生給予更多的協助跟一些心理支持,而造成這個學生…… 郭委員昱晴:部長,現在怎麼處理臺大這個部分?他們要不要重啟調查? 鄭部長英耀:現在我們教育部的性平會也有組成調查小組,整個從頭檢視臺大所有的處理過程,當然,我也必須要跟委員報告,確實,臺大身為臺灣所有大學的一個標竿及引領的大學,它沒有在校園行政治理、校務治理跟行政品質裡面,對於怎樣去真正關照到學生受教權跟相關的權益…… 郭委員昱晴:所以教育部的立場…… 鄭部長英耀:我想,臺大一定要認真來檢討、改善,包含對學生的心理支持…… 郭委員昱晴:好,我們期待這個認真的改善,對於這件事情,臺大處理的態度是不是應該要重新被檢視,甚至要重新被檢討? 鄭部長英耀:我完全同意委員的看法。 郭委員昱晴:好,那我們就看接下來教育部會怎麼做。第二個問題是,因為葉次是處理高教業務,高教業務其實是非常繁重的,到目前為止,因為他要請假一個月,這一個月當中,我們的高教業務銜接有沒有問題?會不會有任何的空窗?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當時希望他……因為性平會已經組成調查小組,他理當為了讓調查能夠公正、公開,能夠讓社會大眾知道教育部的態度…… 郭委員昱晴:這個我們知道,接下來,我們…… 鄭部長英耀:所以我們內部在業務上也都做了一些分工、做了一些調配。 郭委員昱晴:好,所以不會有任何空窗的狀況出現? 鄭部長英耀:不會有空窗期。 郭委員昱晴:好,另外最後我想要請教的是,如果這個調查結果出現,葉次長的確也違反性平法當中的一些規定,請問教育部會不會護短? 鄭部長英耀:有關政務官的任務,我會跟院長來做詳細的整個性平處理的決議報告。 郭委員昱晴:好,也就是不護短,對不對? 鄭部長英耀:是。 郭委員昱晴:好,接下來我想問的第二個問題,因為現今在學校第一現場,我們接收到很多很多校方老師對我們的求救訊號,他們覺得目前他們的處境,尤其是親師之間的關係面臨了極大的挑戰,他們很擔心一句話、一個處置可能就會被很多家長放大來檢視,甚至會在很多的平台或者是在LINE群組當中,這位老師可能會被公審,甚至會被提告,我想這是在第一現場許多老師面臨到的問題,並對我們發出的求救訊號。 之前某大安區的一個國小4月28號有一位老師墜樓,當然這間學校的爭議還不只如此,現在連同代理老師甄選的制度,據說也有家長要介入,其實這個關係非常扭曲,我想要請教部長,針對教師因為正常教學或者是管教,如果受到家長過度介入,甚至濫訴的狀況,我們有沒有一個統計的數據,這個部分是不是真的有比例上升的情況? 第二個問題是教育部怎麼樣對於在第一線教學的老師給予實質的精神及資源上的支援,讓他能夠有心理支持及行政資源,以保障在第一教學現場的老師?因為這些老師不是只有熱忱,也不是不願意付出他的熱忱,更不是不願意創新,可是現在他步步為營,生怕出現剛剛我講的,一句話可能就惹怒了很多家長,一句話、一個動作可能真的就會讓很多家長介入,甚至有濫訴的狀況,我們有沒有什麼樣的行政資源來支持第一線的老師在學校面臨的現狀?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老師,確實,我也跟委員報告,我去年上來就已經發現我們因為少子化,家長對小孩子的教育都非常關注…… 郭委員昱晴:這個我們都懂,每個孩子都是寶。 鄭部長英耀:但是也因為這樣造成校安事件的數量相對就多了,因為許多是彼此之間的信任度不夠。 郭委員昱晴:是。 鄭部長英耀:所以我們現在對於國教署,我也特別強調,臺灣對於人才培育在許多國際評比是名列前三名,最差不會超過第五名,也就是說,我們對人才培育是好的,主要就是我們中小學老師的一些貢獻,我也提醒,除了要鼓勵家長跟親師合作,對老師有更多的信任,我們也希望怎樣把中小學老師那麼好的教學…… 郭委員昱晴:但我們要把…… 鄭部長英耀:能夠在許多的網路平台,包括許多親師的教學座談來分享這些好的教師怎樣…… 郭委員昱晴:我們必須說,我們都知道其實孩子的行為跟價值觀的第一站應該是家庭教育,但是很多家庭教育雖是第一現場,但是卻有失衡、失靈的狀況,到了第二現場其實就是老師,老師要承受很大壓力的同時,我們怎麼給他行政資源上的支持或者是在整個、所有心理上的支持,甚至法律上的支持?讓他不要孤單一個人面對親師之間關係的緊張。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事實上這一直都是我們的重點,包含我們也希望從社會情緒裡面家長能夠增能,設法讓社區來協助學校。另外,學校裡面除了我們過去答應支持的學生輔導法以外,我們希望校安、校舍人員在人力上也能夠有所增加。 郭委員昱晴:另外我想要提醒的就是家庭教育法我們可以再作更精進的研議,把家庭教育的宣導性轉成義務性,我們做好第一現場的家庭教育,讓學生到學校之後面對老師的第二現場能夠更有資源,我覺得親師生的關係不能失衡,也不能讓真的有熱忱想要教學的老師被卡在縫隙當中,其實他們所面臨的壓力是很大的,我們要幫老師說說話。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我們完全同意委員的看法,終身司及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確實也在做這一件事情。 郭委員昱晴:好,那我們繼續加油。 因為時間關係,最後一個問題我短短地問,就是關於載具進入校園之後要怎麼樣處理的問題,我們講到高中的部分,學生代表不能低於全體人數三分之一,但是其餘三分之二還是來自師長,他們…… 鄭部長英耀:我們目前在公告學生代表的部分,確實也朝委員所建議的方向,之前沒有明文規定三分之一,原來是授權各校去訂定比例,但是…… 郭委員昱晴:三分之一畢竟還是少數,這樣真的能夠納入他們的聲音嗎? 鄭部長英耀:目前我們有把學生代表納入三分之一,他至少要三分之一。 郭委員昱晴:最快什麼時候要跟學生坐下來談?是6月1號嗎? 鄭部長英耀:我們是6月1號實體跟線上同步,在國家圖書館…… 郭委員昱晴:好,那我們就現場看看怎麼樣把學生的聲音真的納入政策當中,如果…… 鄭部長英耀:這就是我們希望跟學生更積極地溝通,因為草案出來…… 郭委員昱晴:不要讓我們當初的好意跟初衷,因為政策太過粗暴地宣布,然後詆毀了這樣子的政策。 鄭部長英耀:我想教育部的立場跟委員所想的都是一致的。 郭委員昱晴:好,請教育部加油,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鄭部長英耀:謝謝。 主席:謝謝郭昱晴委員質詢,部長請回座。 接下來有請劉書彬委員質詢。 劉委員書彬:(9時44分)有請鄭部長。 主席:請鄭部長備質詢。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劉委員書彬:部長好。我們知道上個禮拜美國總統對於哈佛外國學生的招收下了禁令,目前大概影響到我們52位學生。今天最新的消息是美國國務院現在下令停止學生簽證的面談,準備對這些學生的社群媒體進行審查與了解,藉此決定他是否能夠進入美國的校園。我查了一下相關影響人數的資訊,從2020年到現在為止,每年大概有三千多到六千的臺灣新生要到美國去求學,面對這樣的問題,教育部有沒有掌握到相關情勢?有沒有什麼樣的協助方向?請問部長。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也跟AIT在研議,看怎麼樣協助臺灣學生能夠順利到美國繼續逐夢及圓夢。針對先前哈佛大學這52名學生,當然我們駐外館也都充分掌握訊息,然後在臺灣這邊如果他有需要,我們現在大概有兩個方式…… 劉委員書彬:部長,我的重點不是在哈佛,現在最新的消息是有新生準備要到美國去…… 鄭部長英耀:是,有關他們暫停學生的簽證面談,我們現在正在積極跟AIT做一些溝通…… 劉委員書彬:你的方向是這樣子的方向是嗎? 鄭部長英耀:研議看怎麼樣確保臺灣學生在學習生涯當中能夠順利圓夢。 劉委員書彬:我想這部分不只是要透過AIT,可能要到外交層次、學術交流方面去進行。 鄭部長英耀:我們國際司目前已經有在做這樣的事情。 劉委員書彬:另外,包括日本、韓國、香港、澳門也都遭受哈佛不能招收國際生的影響,現在他們更害怕的是,因為川普才剛剛就任不到幾個月,未來四年可能都是有波動而不穩定的狀況。因為到美國去有這樣子的疑慮,那你們有沒有採取對東南亞國家優秀學子進行招生的準備或方向? 鄭部長英耀:其實我剛才要跟委員報告的是,除了對本國生的安置之外,我們也希望臺灣的頂尖大學能夠主動宣告歡迎大家來到臺灣,甚至以哈佛為例,我們也鼓勵臺大、清大等頂尖大學看看透過什麼樣方式,現階段針對學生及老師的教學能夠建立雙聯學位,在政策還沒改變之前能夠接到臺灣來。 另外也跟委員報告,當我們看到美國川普政府及長春藤學校在校務治理上對於學生和老師有許多限制,其實上一次葉次長已經在這邊特別跟委員報告過,在200億的經費裡面,事實上我們也希望美國長春藤學校的教授能夠來到臺灣任教,也就是說,我們事實上…… 劉委員書彬:所以你們有200億是用於這方面的投資就對了? 鄭部長英耀:事實上其中有一半以上是希望能夠延攬國際一流的學者加入臺灣的高等教育。 劉委員書彬:好,我知道了,這樣子非常好,希望教育部有做這樣的準備。 我們繼續看下一個議題,針對解凍書面報告第三案關於新南向產學國際專班的部分,我還是有些問題想要詢問。在來臺就學的辦法當中規定不得委由校外機構、法人、團體辦理,這大概是因為你們想要大力去打擊仲介,包括有些學校是跟仲介有合作,針對這部分,是不是有關於跟仲介有合作的學校數字及名單?也就是說,他們是跟仲介去招生的,而不是自己到外國去招生的。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如果委託特定的仲介團體,確實是違反我們的相關規定。 劉委員書彬:那你們有查到嗎? 鄭部長英耀:目前也有學校因為這樣,我們就把他這個班停止招生。 劉委員書彬:有哪些學校? 鄭部長英耀:我想…… 劉委員書彬:如果你不方便,那就私下公布好不好? 鄭部長英耀:我們私下提供給委員。 劉委員書彬:請私下來跟本席報告,因為這件事情我們可以繼續再追蹤下去。 鄭部長英耀:我上任之後就特別注意這件事情,事實上,這部分教育部過去就一直在做,我為了產攜專班…… 劉委員書彬:我知道你花了很多時間。 鄭部長英耀:我們的國教署跟技職司聯合去學校裡面查訪。 劉委員書彬:我有看到你的努力,但是我覺得有些部分還是要透過這次的解凍報告來詢問一下,你們在報告當中特別提到要補助學校聘任熟悉學生國語文的專責人員,但這部分的費用是怎麼樣?整體預算是怎麼樣規劃的?如果沒有預算,你說要聘任這些人員可能是空話啊! 楊司長玉惠:跟委員報告,國際專修部的學生第一年就是來臺灣學華語,我們希望他的華語至少要到A2以上,所以我們以一個學生5萬元的華語訓練費用來補助學校,希望這些學生的華語能力在第一年結束時一定要達到A2。 劉委員書彬:所以這個部分就是讓教師去教他就對了? 楊司長玉惠:對,讓華語教師去教這些學生,必須是具有華語教師能力的人才可以教。 劉委員書彬:好,這樣我就知道這部分的費用了,你說一個人是5萬元對不對?那非常好。 第二個部分是……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補充報告,根據目前的數據,各個學校第一年的華語教育通過率大概有85%,如果他沒有辦法達到,我們就請他直接退學回國。 劉委員書彬:好,這樣子有繼續堅持下去是好事情。 第二個部分,因為我在質詢的時候發現這是跨部會的,包括衛福部、勞動部,甚至還包括經濟部等等,既然你們有跨部會的合作機制,請問就這個留才計畫如何來協調跟分工? 楊司長玉惠:跟委員報告,在行政院底下,我們有一個擴大招收外國學生這樣一個跨部會會議,裡面就有剛剛提到的這幾個部會,我們來做分工,以經濟部來講,當然是針對後續廠商要提供一些實習的場域;勞動部的部分,當然就是提供如何保障這些學生實習跟工讀的一些權益;教育部的部分,就是針對如何去海外延攬這一些學生來臺灣就學,所以其實相關部會都有在做這樣一個會議,而這個會議的主責召開是由國發會來做各部會相關的協調會議,以上。 劉委員書彬:好,謝謝。另外,學生畢業之後留臺工作或返回母國為我國臺商之用,有沒有相關的績效機制去處理這個部分?這部分資料能不能提供給本辦公室? 楊司長玉惠:好,跟委員報告,新南向產專有這個資料,他們的留臺率還滿的,這些詳細的數字會後我再提供給委員。 劉委員書彬:好,謝謝司長。另外一個問題,針對討論事項第三案,關於營養午餐的解凍專案報告,在3月20號的時候我有提出質詢,那個時候張廖次長有回復這個部分,重點是未來他要再找地方政府來協商,我們也知道財政收支劃分法已經修法通過,所以我想請問一下,目前有沒有跟地方政府協商?進行到什麼狀況了?請部長。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當財劃法的方向定案以後,我們就會找地方政府來協商,但事實上,目前有關營養午餐的部分,因為來自於各地方政府他們對營養午餐的看法仍舊沒有共識,所以我們在這個部分,中央除了訂有一些規範、給予經費支持補助以外,目前有關這一個部分…… 劉委員書彬:你們說的財劃法的部分,指的是等釋憲結束後才會決定還是怎麼樣呢? 鄭部長英耀:我們教育部還是行政院團隊的一員,俟整體行政院有最後一個政策決定以後,我們才能夠有一個依循,看這整個資源要怎麼樣重新做一些調整、分配。 劉委員書彬:所以包括你們部版的營養午餐,或是去年你們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及營養教育條例,當中採用的方向還是會維持並擴伸到高中,也就是他們也可以進入到營養午餐的供應對象了,是嗎?還是你們往這個方向去推動,讓行政院版能夠出現? 鄭部長英耀:目前因為中小學營養午餐還是屬於地方自治的權限,當然各地方縣市政府對營養午餐的提供,不同的教育階段可能有一些不同的看法,所以這個部分我們目前還是尊重地方,畢竟各地財政的狀況也都不太一樣,所以是不是要供餐到高中職,我們還是保留、尊重地方的權限。 劉委員書彬:沒有,因為你們送到行政院的部版就已經包括高級中學。 鄭部長英耀:是。 劉委員書彬:現在可能因為財劃法還有地方的需求等等,會把它再降低,是嗎? 鄭部長英耀:因為有一些地方確實有對高中職提供,但並不是每一個縣市,所以我們在法源上是不是讓它有依據,但是各地方本於它的財政、本於它對人才培育的一些想像,針對這個部分,我們尊重地方的自治。 劉委員書彬:好,謝謝。最重要的還是要把我們民眾黨現在的訴求跟大家說明一下,我想這也應是教育部在跟地方協商時候的一個重點,包括供餐制度要確保權責明確;然後供餐品質還有食品的部分,要安全、要有保障;食農教育也應該要有;弱勢的部分跟偏鄉的部分也要有保障;監督跟激勵機制都要具備,希望能往這個方向去進行。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我們目前的作法跟委員的主張是一致的。 劉委員書彬:好,謝謝部長。 主席(羅委員廷瑋代):好,謝謝劉書彬委員的發言,部長請回。下一位由葛如鈞委員來做質詢。 葛委員如鈞:(9時57分)謝謝代理主席,有請教育部鄭英耀部長。 主席:有請部長。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葛委員如鈞:部長,請問您對國家忠誠嗎?您有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嗎?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應該沒有。 葛委員如鈞:應該沒有。再問一次,部長,請問您對國家忠誠嗎?您有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嗎? 鄭部長英耀:我對國家一定是忠誠,無庸置疑。 葛委員如鈞:但是您應該沒有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不太確定是嗎?我再問一次,部長…… 鄭部長英耀:沒有。 葛委員如鈞:我再問一次,部長,請問您對國家忠誠嗎? 鄭部長英耀:我對國家忠誠。 葛委員如鈞:您有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嗎? 鄭部長英耀:沒有。 葛委員如鈞:我再問一次,部長,請問您對國家忠誠嗎?您有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嗎?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我對國家絕對是忠誠的,我也沒有中國任何的居住證跟身分證。 葛委員如鈞:再問一次,部長,請問您對國家忠誠嗎?您有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嗎?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知道委員大概認為我們,第一…… 葛委員如鈞:部長,請您回答,您是不是忠誠?有沒有申領持用? 鄭部長英耀:我的立場已經跟委員報告過,我絕對是忠誠的,無庸置疑。 葛委員如鈞:再問一次,部長,請問您對國家忠誠嗎?您有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嗎? 鄭部長英耀:我對國家是忠誠的,也沒有申請居住證。 葛委員如鈞:好,再問一次,部長,請問您對國家忠誠嗎?您有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嗎?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對國家絕對是忠誠的,也沒有申請中國居留證。 葛委員如鈞:部長,經過7次的詢問,請問您對國家的忠誠度有沒有變高?有變高嗎?同樣的問題問7次,你感覺如何?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教育部沒有調查7次。 葛委員如鈞:沒有調查什麼? 鄭部長英耀:就是對我們第一線、國立學校的主管或者是老師等相關人員的調查,我們只是把陸委會的資訊轉發給第一線的各縣市政府。 葛委員如鈞:所以轉發就不是調查? 鄭部長英耀:在這個轉發裡面,當然中央有政策,希望老師們能夠清楚地重新審視,看他到底有沒有這樣的…… 葛委員如鈞:部長,您這樣的回答,我真的不禁要問,您是不是對陸委會忠誠?您對陸委會忠誠嗎? 鄭部長英耀:沒有,我們是對國家忠誠,陸委會是中央的一個部會,所以有許多跨部會的政策合作,當然我們依法行政。 葛委員如鈞:部長,您剛剛幾次的問答裡面,有很多次的答案其實都不一樣,我想我們可能還要再問第8次、第9次嗎?為了清查軍公教是不是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戶籍或相關證件,中央各部會頻繁發文。據了解,有學校收到7份來自不同機關的公文,甚至有基層教師簽了7次切結書、具結書。本席光是在台上詢問您同樣的問題,老實說都覺得有一點對您不太尊重,台下的眾人也感到荒謬可笑,大家甚至笑出聲的是您第一次都還搞不清楚您到底有沒有中國大陸居住證。面對各個部會的疲勞轟炸,所有的基層教師有非常多人疲於奔命,他們笑得出來嗎?教育部口口聲聲說要行政減量,結果現在完全不尊重專業,變成施政提款機,變成對其他部會忠誠,事實上……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教育部絕對沒有、絕對是減少行政。 葛委員如鈞:部長,您剛剛有說您有轉文啊!這些同仁不需要回復嗎?不是說要去填寫嗎?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陸委會透過我們轉文的次數只有兩次,第一次就是全面調查,那第二次只是在提醒我們這些第一線的老師是不是已經填答了,如果已經填答就不需要再回復。 葛委員如鈞:好,部長,我給你時間了,我剛剛沒有請你發言。但是我要問你,現在老師們收到這麼多次的詢問,老師的權益、老師的時間是不是教育部應該關心的? 鄭部長英耀:當然這個…… 葛委員如鈞:當然是嘛! 鄭部長英耀:是。 葛委員如鈞:那他們收到了7次具結書,跟教育部有沒有關啊?你說裡面只有兩次跟我有關,您這樣的態度對嗎?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們當然感受到委員的關心…… 葛委員如鈞:有沒有關係嘛?這7次跟你們有沒有關係嘛?你回答我到底有沒有關係。 鄭部長英耀:我要跟委員報告…… 葛委員如鈞:你剛剛有解釋,我都聽過了。 鄭部長英耀:如果這一個跨部會的作法造成第一線老師工作的負擔、行政的干擾,我想我們會來了解。 葛委員如鈞:當然有關嘛!請部長看這個螢幕裡的公文,你覺得熟悉嗎?這就是你們函轉的行政院人事總處轉知陸委會的公文,關於這個公文的內容、要求,我真的不知道部長有沒有看過,就是要求各機關公務員不論平、假日赴中國大陸均應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請服務機關同意,並於差勤系統登錄。請問部長,我們要依法行政,您知不知道在各級公立學校教育人員當中有哪些具有公務員的身分,依規定要在赴陸前提出申請? 鄭部長英耀:赴陸前要上這個登錄平臺去登錄。 葛委員如鈞:哪些人要啊?您知道哪些人要嗎? 鄭部長英耀:目前來講…… 葛委員如鈞:這裡是寫全部公務員均需,包括平日、假日,不分任何理由,全部要申請許可,到底是誰需要?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這就是因為現在兩岸是處於比較緊張的狀態…… 葛委員如鈞:對不起,部長,我們要依法行政,你要做就依法,法令是怎麼規定就是怎麼做,現在不是你覺得緊張、你覺得不一樣就可以做。 鄭部長英耀:我完全同意委員講的,我們是依法行政。 葛委員如鈞:這是你們轉文的陸委會的資訊,請您看清楚第三點,如果沒有兼任行政職務者,無須依照許可辦法申請或報准,那你這一份全部一竿子打盡是什麼意思呢? 林處長建璋:跟委員報告,陸委會這個函只是希望我們在赴陸的時候能夠依照規定來申請…… 葛委員如鈞:這就違反它自己的規定嘛!你們怎麼沒有保護好教師呢? 林處長建璋:這個部分就會回到學校的差勤規定,委員剛剛也有說明,就是老師在兼任行政職的部分是有公務員服務法的適用…… 葛委員如鈞:我在這裡講的第三點是沒有的。 林處長建璋:老師是不是要去大陸地區這個部分要回到學校的差勤規定,我們只針對於…… 葛委員如鈞:這裡白紙黑字寫了,如未兼行政職務者就不需要啊!現在是怎麼樣?因為我們兩岸關係很緊張,連閱讀中文都有問題了嗎? 林處長建璋:所以我們在公文上面並沒有去針對…… 葛委員如鈞:你現在直接講就是回歸由學校各自辦理,我必須告訴各位,我們現在這樣的作法已經逾越陸委會自己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所規範的範圍,有侵害人民隱私權甚至違反憲法所保障人民居住權及遷徙自由的可能喔!請問部長,你們自己知不知道你們在做這件事啊?這件事情你們剛剛說差勤系統登錄,其實有很多公立學校在實際執行上面是有困難的,因為有分有兼行政職、沒有兼行政職,我請問教育部有沒有向陸委會反映? 林處長建璋: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還是我剛剛有強調的,就是說在學校端針對出國包括赴陸這個部分是回到學校自行的規範,那我們只針對你兼行政職的部分才有服務法的適用,所以他必須要…… 葛委員如鈞:請問你這份公文哪裡有分兼行政職、沒有兼行政職? 林處長建璋:我們在上面並沒有去寫明,所以回到依差勤的規定去做處理。 葛委員如鈞:那我問是不是有老師沒有兼行政職也收到?你們有沒有了解啊? 林處長建璋:報告委員,這個部分因為文是轉到學校去…… 葛委員如鈞:我剛剛問教師是不是教育部要管的範圍、學校是不是教育部要關心的範圍?你們現在轉一個文就不關你們的事了嗎?好,沒有關係,部長現在在旁邊思考這個問題,我要幫陸委會講話,陸委會可能不知道學校行政上的實務困難,人事行政總處可能也不清楚,教育部會不知道嗎?還在裝傻、還在裝睡!剛剛真的時間是沒有暫停,畫面也沒有停格,可是我們的教育部長是完全停滯的喔!事實上,這樣真的會扼殺我們教育人員的權益啊!追究起來、看起來根本就是行政怠惰,實際上甚至會讓特定的人覺得這是一種思想清洗的活動嗎?我們教育部變成思想教育部了嗎?我再問一次部長,如果是沒有兼任行政職的教育人員,他們沒有向主管機關或服務機關申請許可或報准赴陸的義務,教育部憑什麼法條以差勤系統為由要求沒有兼行政職的教育人員要一體適用啊?他們都收到通知了,他們到底要還是不要?如果學校自己要求未兼行政職的人也要填表,你們同意這個作法嗎?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依據第三條,有兼行政的,當然一定要報准,但是沒有兼行政的,就是依學校相關的規定來做處理。 葛委員如鈞:那現在教育部的態度到底是什麼嘛? 鄭部長英耀:我想對這個部分我們會再主動跟陸委會來協調。 葛委員如鈞:是嘛!好,謝謝教育部,對於以上要求,教育部要幫我們做到,本席要求教育部就上述我們今天所詢問的事項,你們真的應該要發函向陸委會表達校方實務上的困難,能不能在1個月內將辦理情形以書面提供給本席? 鄭部長英耀:可以的。 葛委員如鈞:好,謝謝。不好意思,我爭取一點點時間,因為AI是大事,但是我想要問一下,我們現在臺灣AI人才的培訓跟人才的培育,這麼厚一本的書面解凍報告,對AI人才培育的回復只有在319頁寫了181個字,部長,你認為這樣子足夠嗎?你覺得這樣我們能夠培育足夠的人才嗎?我直接給你看數字,從110年到112年,AI陸續成長,我們的人才竟然是減少啊!我們是怎麼樣?我們跟全世界是平行時空嗎?我們不是AI內閣嗎?如果今年又再減少,我們要怎麼辦呢?現在全世界都有缺乏AI人才的問題啊!美國在1月份專門做了AI Talent Report,就是人工智慧的人才報告,他們說供不應求啊!他們非常努力,他們用三種方式增加:第一個是增加本地訓練;第二個是增加在國外受訓的,減少本地生的流出;第三個是增加激勵措施。我現在要問部長,近期川普有國際生禁令,全球都在搶人啊!中港澳各地大學開綠色通道,日本文部科學省直接表示他們要收這些學生。我們今天早上又收到消息,學生簽證的面談可能會受到影響,結果部長剛剛在我們委員質詢的時候說我們有雙聯學位,歡迎各個學校去洽談,這不是應該要用專案嗎?這不是應該要用教育部的高度嗎?我們看到日本文部科學省、我們看到中港澳在搶人啊!部長有沒有作法?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在第一時間,剛才委員所提到的,我相信還有許多國家……我為什麼在高等教育200億裡有一半以上……我就是當時看到川普在對Columbia的經費可能縮減的時候,我們就已經想到能不能讓這些人才……我想我們這個部分的態度是積極的,當然因為在這個場域,我也會儘量讓委員能夠給我們一些意見…… 葛委員如鈞:兩個問題,有沒有發新聞稿?像日本就直接發新聞稿啊!第二,有沒有專案?人家有沒有綠色通道,有沒有做? 鄭部長英耀:事實上我們現在是有…… 葛委員如鈞:還沒嘛!就是還沒嘛,是不是還沒? 廖司長高賢:跟委員報告,其實在第一時間針對這些外國學生要來臺就讀的意願,我們有跟我們的大學傳達相關的訊息,學校也表達他們願意來招收這些外國學生。 葛委員如鈞:好,謝謝,這個高度要做出來。同時,我們是不是也有學生權益受到影響?我們賴清德總統說「脫中入北」啊!結果現在北不給你入,哈佛的學生可能進不去,可能還有更多的學生權益受到影響啊!老實說我一直都覺得我們要廣結善緣,部長,你回應一下,我們有沒有學生受到影響?接下來怎麼處理? 鄭部長英耀:我們初步調查以哈佛來講有52位學生,包含已經申請甚至住宿都已經找好,繳了……我想我們駐外…… 葛委員如鈞:今天早上的新聞有沒有收到啊?教育部同仁有給你吧? 鄭部長英耀:有。 葛委員如鈞:學生現在還不只哈佛啊!這個影響範圍是不是會擴大? 鄭部長英耀:是,所以我跟委員報告,我們也跟AIT在溝通協調這一方面怎麼樣去照顧到我們臺灣留學生的權益。 葛委員如鈞:部長,少花一點時間做政治思想的這些清洗,我想我們各部會都非常負責……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完全不做政治思想。 葛委員如鈞:教育部有更多、更重要人才培育的事情要做…… 鄭部長英耀:我只有做國家認同,我不做思想控制,我想委員這樣講對我是不公平的。 葛委員如鈞:我沒有這樣說,我說少做一些,然後多做一些對的事情。 鄭部長英耀:我從來不做政治思想的控制。 葛委員如鈞:我沒有說你控制喔! 鄭部長英耀:我很清楚是來自於一個教育專業,我服從教育基本法,怎麼樣人才培育讓我們新世代的年輕人對國家有多一份的喜愛…… 葛委員如鈞:好,我最後爭取幾秒鐘。部長,數發部在做專案報告推估AI人才需求,你知不知道這份報告? 鄭部長英耀:我知道…… 葛委員如鈞:你不是說你要推展人才嗎?你要依法啊!對不對? 鄭部長英耀:感謝委員,委員本身也是這個專業,我們一上來的時候,因為AI人才產業確實需才恐亟,所以為什麼我們開始有大的、來自於線上AI課程的規劃,我想這方向目標都是一樣。 葛委員如鈞:部長,我要告訴你的是,你們現在正有被AI內閣所有其他部會孤立的可能喔!國科會、經濟部都有相關的計畫,跟你們有關的人才供給卻完全沒有問過你們啊!跟AI人才培育有關的東西涉及之部會是空白啊!為什麼呢?因為大家看到你們的都是這些「國防七子」、「禁止赴陸交流」,是不是連其他部會都在誤會你們的工作啦?老實說這樣真的不好,所以我希望部長,我們希望跟各個部會更增強聯繫、跟學校增強聯繫,要幫老師跟學校來維護權益,這是教育部以及教育部部長的工作。我最後提醒,我們的學生版AI手冊,從我去年2月1號上任以來到現在還沒看到,什麼時候要推出?這是我最後一個問題。代理主席不好意思! 吳司長穎沺:謝謝委員的關心,AI手冊的部分…… 葛委員如鈞:學生版。 吳司長穎沺:是,我們在年底會有初版出來,然後昨天已經開完專家對於這整個手冊架構的諮詢會,所以我們會儘快在年底把初版處理出來,謝謝委員。 葛委員如鈞:好,謝謝,希望教育部可以硬起來,真的好好來做好教育還有教育部長分內應該做的事,我們大家一起來努力,謝謝。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 主席:我們謝謝葛委員的發言,部長請回座。 下一位請葉元之委員質詢。 葉委員元之:(10時16分)麻煩請教育部長,謝謝。 主席:有請教育部部長,謝謝。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葉委員元之:部長好。前兩天臺北市長蔣萬安公開地呼籲一件事情,就是臺北市近3年有代理教師荒,很多學校6招、7招找不到人,然後有的學校甚至要招45次才招到代理老師。這個部分我有跟新北市一些學校詢問過,確實現在大家要招代理教師都遇到相當的困難,有的也是要招好幾次才有,我不知道部長有沒有看到這樣的現象? 鄭部長英耀:確實我非常清楚臺北市,特別在我們現在的科技產業一枝獨秀的時候,我們老師的報酬各方面,在延攬人才上面臨了一個更大的挑戰。 葉委員元之:原因是什麼?不是只有臺北市喔!我剛剛講新北市有一些學校也一樣,您的了解為什麼會出現這個狀況? 鄭部長英耀:剛才委員也特別提到了臺北市在整個生活、物價各方面的挑戰確實很多。 葉委員元之:物價是其中一個因素,還有沒有其他因素?部長,人家直轄市臺北市長都公開喊話了,然後部長都沒有看到? 鄭部長英耀:沒有,我知道臺北市…… 葉委員元之:部長平常都在忙什麼? 鄭部長英耀:市長特別提到說代理教師3年的限制。 葉委員元之:沒關係,第一個有物價因素嘛!好,那除了這個之外呢?你有沒有去跟學校了解一下,各個學校有沒有遇到這個狀況?大致的原因是什麼?你有沒有稍微去了解一下? 鄭部長英耀:我是不是請署長? 葉委員元之:沒關係啦,部長,我來講啦,你每個學校稍微去問一下就會知道,這是有些學校的回饋,譬如說現在校園的環境到底對老師來說是不是夠友善?我覺得這也是其中一個問題。現在有的小朋友,像我知道有的學校前一段時間才發生的,學生對老師罵三字經、五字經,然後還吐口水,老師也不知道怎麼辦,因為如果老師比較有一些反應、回應稍微激烈一點很可能就會被告,被告就要進入校事會議,校事會議也許要進行大概兩個月左右,最後結果或許有可能會還老師清白,但是這兩個月的煎熬,對老師來說,其實也是心理上一個很大的負擔。所以第一個,就是校園對老師是否夠友善,不知道這個部分部長有什麼看法?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其實我們大概可以從兩個面向來看,第一個,也感謝大院通過了學生輔導法,我們希望更積極地去協助學生在整個學習過程能夠有一個更好的發展,這對老師來講是讓他能夠專心教學的穩定力量。第二個…… 葉委員元之:部長,不要答非所問,我是說一個學校對老師…… 鄭部長英耀:我思考這個問題是從系統性在思考,所以委員過去也關心的就是學務的工作、校安的事件,確實對老師、對學校造成了一些困擾,壓力也相對比較大,這也是造成老師不願意到學校,等於說專業的人才不願意投入到教師的工作。所以我們從今年開始,事實上我們也開始在補助地方增聘這一些所謂校務的行政人力,希望能夠來…… 葉委員元之:這個我等一下會跟你討論。第一個,我覺得我們要怎麼樣去提高校園對老師友善這一塊,我認為還是要對症下藥,不是說什麼系統性,講一個那麼大的方向,但針對具體的狀況卻沒有一個方案出來。我順便問一下,部長,今年9月28號教師節來得及放假嗎? 鄭部長英耀:放假我們就按照這一個…… 葉委員元之:來得及嗎? 鄭部長英耀:法令規定可以全國放假,我們當然就可以…… 葉委員元之:我有一個建議,好不好?我覺得9月28號如果有放假的話,可不可以擴大來辦理一些敬師親師的活動,讓大家找回尊師重道的那種價值? 鄭部長英耀:非常感謝委員提醒,我想這是很有價值的一個活動。 葉委員元之:讓大家要尊重老師啦!第二個,代理教師荒我還有問到一個狀況,很多代理教師很擔心進到學校以後馬上就要接行政職,這個部分我上次在總質詢的時候也有跟部長討論過,因為行政職現在正式老師很多不願意接,所以通常行政職一開缺都是找剛考進學校的正式教師去接,如果正式教師也不夠的話就找代理老師,上次有跟部長說過這會衍生兩個問題:第一個,正式老師剛考進去,他是數學老師,正準備要教數學,結果卻跟他講:你先不用教數學,你去兼行政。我覺得這對老師教學或是學生受教權也會有影響;第二個就是找代理教師,問題是我們現在整個教育環境對行政人員不友善,才會產生行政大逃亡,我還聽說南部開了6個校長缺,只有4個人報考,現在行政大逃亡的狀況真的非常嚴重。當然教育部現在也在推行政減量,我們來看一下……對了,這邊還有一個對老師不友善的案例,我請教育部也去了解一下,現在教師受傷的案件數也呈現上升,109年教師受傷是77件,現在是113年,從113年8月1號統計到114年的5月23號,受傷教師已經有211件,呈倍數成長,這個我今天就不問了,但是你們去研究一下,為什麼老師受傷的案件倍增那麼多? 我現在要講就是行政減量的部分,剛剛我們召委葛如鈞也在問這個問題,可能教育部要配合陸委會去查老師到底有沒有中國大陸的身分證、戶籍或相關證件,這個不是不能查啦,國家政策要了解軍公教到底有沒有大陸的戶籍,這不是不能查,但是不同單位全部發文給學校,發文了7次,確實有不同單位都發文,坦白說,我問的狀況是,老師大概只具結了一次,為什麼?很多學校人事收到以後,因為已經統計過了,所以就沒有叫老師再來具結一次,但這也是一個行政負擔,人事收到每一個文都要回一次,類似的狀況很多,教育部能不能做一個統籌的單位,以後問一樣的問題,是不是就由教育部來做單一窗口就好?不要陸委會發一次、行政院秘書長發一次、銓敘部發一次,大家都發一次,學校人事單位、人事主任、組長或相關人等都很忙,重複做7次一樣的事情,這就是行政負擔,違背教育部的行政減量,我不知道部長能不能做到?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提醒,行政減量本來就是教育部一直在努力的。 葉委員元之:對啊。 鄭部長英耀:但也讓委員知道,教育部轉發的當然有,有一次我同意的,但是有時候可能中央部會直接到地方,譬如說其他的中央部會轉到…… 葉委員元之:我們現在講的是……你聽我講一下,我的意思是,教育部就是要照顧學校…… 鄭部長英耀:這我完全同意。 葉委員元之:不要讓學校的行政負擔越來越增加,一件事情要行政人員回7次,站在教育主管機關、教育部的立場,難道不能夠站在學校角度去跟其他單位溝通? 鄭部長英耀:這個我們來努力處理。 葉委員元之:以後這個東西不要各自發過去,就由教育部統籌,讓行政人員不要有那麼大的負擔,這個教育部都做不到喔?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提醒,這倒是我們可以來努力的。 葉委員元之:對嘛,就是這樣子而已。 鄭部長英耀:我也利用這個機會跟委員報告,有時候教育部在減量的同時,因為各縣市的地方發展,他們是縣市政府團隊,他們可能也有許多的公文書或者政策推動是透過學校的系統,但學校老師可能並不知道這不是教育部發的文,它是來自於地方縣市政府,但這個帳全部都算在教育部。 葉委員元之:部長,我今天不是讓你吐苦水,我舉的問題很具體。 鄭部長英耀:沒有,我只是要描述事實。 葉委員元之:例如像剛剛那個例子,查有沒有大陸戶籍這件事情就讓老師對同樣一件事情回了7次,如果認為這個也會造成負擔,那以後教育部就溝通嘛,當然你也會講其他問題,我們可以一個一個來解決,可是那是不相干的,好不好?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這個我們會努力。 葉委員元之:再來,我跟你請教一下,你也可以去了解一下,陸委會說還要繼續查,應該是內政部啦,內政部說第二波要鎖定公立教師跟公職,5月26號中央社的新聞說,之前只是第一波,第二波要針對公職與公立學校教師展開清查,關於這個部分,部長你有掌握嗎? 林處長建璋:跟委員報告,關於這個部分,我們目前沒有接到…… 葉委員元之:沒有接到?你去了解一下好不好? 林處長建璋:是。 葉委員元之:不要再造成我們剛剛講的那種狀況,各單位又再問一次,讓人事主任忙死了。 林處長建璋:這個部分我們會再做了解。 葉委員元之:以後要查就找教育部發一次,大家回復就好了,不要7次,現在又要第二波了,就我的了解,公立學校教師都已經填過了,填過為什麼還要再查一次?我就覺得很奇怪,今天陸委會不在,你們如果不知道就去了解一下,好不好?去提醒一下。 林處長建璋:是,謝謝。 葉委員元之:有關於行政減量,最近有一個議題在學校討論得很熱烈,想跟教育部長討論一下,就是專職交通導護的問題,因為前一段時間在三峽發生一個很不幸的交通重大意外事故事件,所以有些校園在討論是不是還要讓老師來兼交通導護,老師兼交通導護也會造成老師的一些風險,有沒有可能教育部可以跟警政署或相關機關討論一下,請他們支援專職的交通導護人力,這有沒有可能?還是教育部有看到學校這樣的呼籲,已經有類似的想法,有沒有?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從中央的角度,我們當然會請警政署從行政上給予地方一些協助,但是也跟委員報告,國民教育以我們教育法規來講,它確實屬於地方自治,所以各縣市政府中,譬如我也在行政院的校安會議裡面特別提到,針對通學步道,中央的交通部補助了非常多錢…… 葉委員元之:不要這樣子好不好,我跟你講的是專職交通導護問題,你又給我扯到那個通學巷去了! 鄭部長英耀:如果這樣,我就直接跟委員報告…… 葉委員元之:對啊! 鄭部長英耀:從我的觀點,那是地方的權責…… 葉委員元之:不是地方權責…… 鄭部長英耀:他們怎麼樣去維護各縣市政府內孩子們的安全,縣市政府…… 葉委員元之:部長,這樣子就推卸責任了。 鄭部長英耀:我不是推卸責任,了解我的人就很清楚,我一路以來,鄭英耀絕對不會推卸責任。 葉委員元之:臺北市可能會有專職交通導護問題,新北市可能有需要、臺中可能有需要、花蓮可能有需要、臺南可能有需要、高雄有可能有需要…… 鄭部長英耀:各縣市政府有自己的…… 葉委員元之:我還沒有講完,你不要插話好不好?如果全國都有類似、一致的需要,那就是全國一致性的問題,教育部是全國主管教育的最高機關,教育部不能訂出一個政策出來嗎?難道臺北市比較重視交通,所以有專職導護,臺南沒有就沒關係,這就是推卸責任嘛!如果什麼事情都推給地方的話,那教育部到底要負責什麼?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這不是推卸責任。 葉委員元之:至少教育部可以召集各縣市政府來聊一下嘛,問他們有沒有這樣的需求,臺北市也可以聽聽臺南的意見,然後臺中也聽聽新北的意見,大家來思考一下,看怎麼樣在交通這一塊可以做得更好,而且這是一個重大事件,全國關注三峽這個重大交通事件…… 鄭部長英耀:我想讓學童…… 葉委員元之:教育部的態度竟然說:那是地方政府的事,跟我無關!怎麼會是這種態度呢? 鄭部長英耀:維護學童的安全,這絕對是大家一致且共通的一個基本態度。 葉委員元之:所以我現在問的是一個政策問題,我的政策問題就是,現在還要讓老師去兼交通導護嗎?教育部能不能夠協同其他單位去思考,比如說由警察機關來推動,警政署有一個政策,各地可以請當地的警察局、義交協助學生上下學,這當然是中央一致的政策,怎麼會推給地方政府呢?這能不能做? 鄭部長英耀:這當然……我剛才也跟委員報告…… 葉委員元之:教育部最起碼也可以召集各縣市政府來討論一下嘛,怎麼會一講就說這是地方政府的事?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事實上我們有跟地方政府討論這一件事情的,而且也…… 葉委員元之:有討論? 鄭部長英耀:是。 葉委員元之:是開會討論嗎?還是電話討論? 鄭部長英耀:開會。 葉委員元之:開會討論? 鄭部長英耀:是。 葉委員元之:然後呢?結論是什麼?什麼時候開的會? 彭署長富源:我們在會後、今天下班前給委員資料,當時討論中有把一些縣市的經驗彙整,有些縣市用校安的導護,有些縣市用義交的導護,這些經驗我們都彙整給縣市,有些縣市發現他們還是需要老師,但老師相關的保險要做一點處理,人事總處也配合協助,所以這些資料會在下班前向委員做個報告,謝謝。 葉委員元之:所以中央就是有角色嘛,怎麼會問到相關議題之後,中央就說那是地方政府的事,我不能接受部長這種態度啦。 最後我要問一下校安人力的問題,上次在總質詢時有跟你請教,你說5月份就會實施,對吧? 鄭部長英耀:是,事實上這個經費也都撥到…… 葉委員元之:5月份的時候就已經撥到各學校去了,所以現在學校已經可以二選一了,一個是減課津貼,另外一個是可以聘請專職的校安人員,是不是? 鄭部長英耀:是。 葉委員元之:我這邊有兩個建議,再請部長研究一下,第一個,如果有些學校選擇用減課津貼的方式,請未來在師培過程中增加一些校安的課程,這樣可以嗎? 鄭部長英耀:是不是在師培…… 葉委員元之:或者是其他教育訓練也可以。 鄭部長英耀:對於教師增能,這個我們同意。 葉委員元之:增能這一塊,增加校安的,好不好? 鄭部長英耀:而且甚至未來引進的專業行政人員也必須要有這樣的素養。 葉委員元之:好,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是人力上面,因為上次我有跟部長報告,高中是6個班設置一個校安人員,國中現在好不容易有了二選一方案,要嘛可以增加一個副組長的減課津貼,第二個就是可以有一個專職校安人員,但這是全校一個,30個班也是一個,60個班也是一個,而高中是6個班就一個,請問可不可以增加?我知道部長一定會說這個和預算有關、這個是地方政府的事又怎麼樣,一定會講這些東西,搞不好又要扯到財劃法什麼的!我現在只是問你:你覺得有沒有必要增加? 鄭部長英耀:增加校安人力,讓學校有更安全的學習、教學環境,一直是教育部努力的目標。委員事實上也很清楚,我們必須全盤去考量總體的預算跟人力上…… 葉委員元之:部長,因為我們今天在這邊就是討論教育議題,你認為有沒有必要增加?如果部長在這邊宣示說你覺得有必要增加,因為你也覺得高中6班一個,國中現在全校一個,確實人數懸殊,我們應該朝向增加的目標,後面大家再來談中央、地方大家怎麼做經費的分配嘛! 鄭部長英耀:今年我會有這一個就是已經展現教育部的態度,我們也希望中央跟地方大家一起來合作,能夠朝這一個…… 葉委員元之:部長,我們先訂一個目標出來再去講經費嘛!你認為國中應該要增加到幾班一個校安人員比較合理? 鄭部長英耀:我必須要有一個更完整的評估。 葉委員元之:更完整的評估?現在沒辦法回答?那要評估多久?可不可以評估好之後跟我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委員講一下?要評估多久? 鄭部長英耀:是不是讓我們先在這一學期裡面先做,然後再整體評估,看怎麼樣是合適的校安人力支持,我想那個方向跟委員的想法是一致的,但是請讓我們有一個更詳細的…… 葉委員元之:那你講一個時間嘛!就是有關增加校安人力這一塊,你大概要評估多久? 彭署長富源:謝謝委員,剛剛部長有提到,114學年會增加校安人力,現在增置學務人力跟副組長已經在調查,我們先做一學期看看,會蒐整一下資料…… 葉委員元之:一學期之後來做一個評估報告? 彭署長富源:做為新學年的評估資訊,好不好? 葉委員元之:好,謝謝。 彭署長富源:謝謝委員。 主席(葛委員如鈞):謝謝葉元之委員質詢,官員請回座。 接下來有請陳秀寳委員質詢。 陳委員秀寳:(10時34分)謝謝主席,請教育部鄭部長。 主席:有請鄭部長備質詢。謝謝。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陳委員秀寳:部長好。首先還是要關心美國川普政府禁止哈佛收外籍學生這個消息,本席相信這個消息不論是對已經被錄取的學生還是教育部來說,都是很令人震驚的,接下來我們最要緊要想的是它所會衍生的問題以及相對應的解決辦法。目前除了被錄取的新生之外,也有說外籍生舊生離校返鄉,像寒暑假回國之後是沒有辦法持續註冊就讀的,關於這個部分的說法,不知道教育部有沒有聽說?針對這樣的狀況,你們有沒有管道去協助臺灣這些哈佛學生,或是對他們的後續學業提供什麼樣的幫助?尤其剛才也有委員提到,現在最新的消息是全面暫停學生簽證面談,這對已經決定要去美國念書且做足準備的學生而言真的是晴天霹靂。針對這些受影響的學生,目前教育部有什麼協助的辦法? 鄭部長英耀:感謝委員的關心。對這52名哈佛的學生,我們的駐外單位都會主動跟他們保持聯絡,如果他們要回來臺灣,高教司也分別跟臺、清、交這些頂尖大學聯繫,請學校在這個部分能夠做到無縫接軌,讓他們要進臺大……因為能夠進入哈佛,事實上這些學生的各項才識都是非常好的。 陳委員秀寳:部長的意思是說,這些學生如果想回臺就讀是沒有問題的? 鄭部長英耀:是,沒有問題,我們…… 陳委員秀寳:那我想請教,如果學生是寒暑假返臺,之後會不能繼續註冊就讀,這是真的嗎?這部分你們有沒有管道協助學生進行瞭解? 李司長毓娟:這個部分我們目前查了美國國務院的官網,其實並沒有宣布這項禁令。 陳委員秀寳:所以舊生目前不需要擔憂這個部分? 李司長毓娟:對,但他們可能會針對是否曾經參與過以色列對加薩行動的相關抗議事件這個部分的學生…… 陳委員秀寳:其實這次他們全面暫停學生面談,主要也是在針對社群調查的部分,應該是對全球的學生都是這樣調查的。 李司長毓娟:今天雖然有這個新聞,但是我們跟AIT瞭解之後,AIT目前還沒有接到國務院的任何指示,所以目前已經排定的學生面談還是會照常進行。 陳委員秀寳:好,謝謝。其實就像部長剛剛說的,能夠被哈佛錄取的學生都是非常優秀的,本席也相信這是國際間大家都認定的。川普政府禁止哈佛收外籍生的消息一傳出,周邊國家像日本、香港就對這些優秀的學生招手,請問部長,我們會不會邀請這些優秀的學生來我國就讀? 鄭部長英耀:我們的想法跟委員或者委員所提供的這些不管日本等等,事實上在國際上反應最快的是新加坡國立大學,我們都有充分掌握資訊,當新加坡國立大學對川普總統針對哥倫比亞在學校經費上的一些可能的縮減有所反應,我們就開始在規劃臺灣怎麼樣吸引美國優秀的師資人才來到臺灣,包含招生,事實上教育部在今年暑假就積極規劃歐洲攬才跟美國攬才,我們希望不只是學生,對於師資人力、年輕學者,我們同時也有很多規劃。 陳委員秀寳:所以教育部已經著手在規劃相關的、對這些學生的一些…… 鄭部長英耀:是的,跟委員報告,當中美貿易競爭、川普宣示新的關稅,我們就已經著手了;這個消息一出來,事實上教育部就已經著手在做許多規劃。 陳委員秀寳:好。其實新聞裡面也有提到,這些無法進入哈佛就讀的學生後續到歐洲學校就讀的意願是比較高的,可能是因為語系的關係,本席希望教育部不僅要全面照顧我國學生的權益,也可以協助這些優秀的國際學生到臺灣來。像香港、日本就相當積極,他們不只是成立專屬團隊來提供協助,包括住宿、簽證的安排,還有簡化入學流程、無條件錄取等等,相關的學術支援都非常積極,日本也是,他們境內的大學已經開始在商量如何儘速協助願意到日本就讀的學生,請問我們是不是也有比較積極的方案來對應? 鄭部長英耀:感謝委員提醒,我們國內現在的頂尖大學確實都百分之百歡迎哈佛的學生來臺灣就讀,這個部分我們不只是做,而是也要見賢思齊,日本有這樣的新聞發布,我想我們也可以來做,但是我要跟委員報告,我們所規劃的東西絕對……因為事實上只要川普宣布要對哪所大學縮減經費,新加坡國立大學(NUS)的人就已經到那所大學去招兵買馬,這些資訊我們都充分掌握,也希望能夠見賢思齊。 陳委員秀寳:就是我們也應該提供對等的優渥、簡便的流程,來吸引這些學生,讓他們不會覺得麻煩。換句話說,來臺灣念書,我們有頂尖大學、有很好的國家風情,但是我們也有很簡便的手續,讓他們根據簡便度去選擇要到哪個國家就讀的時候,我們不會因此輸給人家,所以我們應該有一個配套的流程提供給這些學生。 鄭部長英耀:這個部分我們積極來做,會後我們馬上進行規劃。 陳委員秀寳:接下來要跟部長討論高中以下學生手機管理規範的問題,本席一直非常關心校園及學生使用手機的問題,我相信這也是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所有委員非常關心的議題。針對教育部,我們定調手機在校園裡面應該進行管理的部分,我是肯定的,但是規範的內容是不是有廣納學生意見,進行與受影響群眾,包含像學生、家長、老師進行有效的溝通?我覺得教育部是真的做得不夠,我們在探討短影音內容的時候,我們是要求教育部這邊要進行媒體識讀的課程,讓學生有正確的觀念,他可以去判斷、可以去思考關於他所接觸到的短影音,對他自己是不是有負面影響的,以及是不是必須的,我們在討論使用手機的時候,我們有沒有跟孩子們灌輸、溝通、教育合理使用手機的方式?問題不在手機,而是我們如何使用、如何正確使用,當然國中小生跟高中生脫鉤的方式,我也是支持的,但是目前看起來,教育部真的在溝通的部分跟廣納意見的部分是做得不到位,所以會讓高中的學生反彈的聲浪很強烈,那麼6月1日我們會有個說明會,之後教育部後續的期程規劃是什麼?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確實我們當時考慮到高中職跟國中小是脫鉤分流管理,然後因為高中在整個學習課程上,確實跟國中小有許多的差異,所以我們在初訂的草案辦法,包含跟地方、跟各個團體裡面的座談,我們確實比較是授權各地方政府跟學校裡面訂定相關的規則,當然包含納入學生的代表,沒有明文規定,但是後來委員也很關心,希望學生的意見能夠達到三分之一,我們也從善如流,具體要求至少要三分之一這裡邊的代表,我們目前預告在網路上的預告平臺,也把學生的意見改為三分之一的代表,我想委員所提的,我們本來就希望在科技的一個世代裡邊,怎麼樣善用科技能夠有助於年輕新世代更好的學習、更好的成長,但是也不要因為科技,而使得他在上課上得不專心,或者有一些負向身心發展的影響。對校園的一些學生權益的維護,包括尊重學生的一些聲音,我們事實上也希望透過這一次手機辦法的修訂,在6月1日裡邊能夠再有一個更大型的實體跟線上的公聽會,然後作為我們更完善定案上的修正意見。 陳委員秀寳:謝謝部長,意思就是在6月1日之後,我們還會再有一個比較大型的,對象是可以包含到比較廣面的這樣子一個公聽會。 鄭部長英耀:是。 陳委員秀寳:因為其實學生所反映上來的意見,他們會覺得如果你們都沒有問過他們、學生的意見都沒有被採納,其實他們有時候在學校使用手機是要跟學校或是跟老師溝通相關的事務,下課的時間應該是不是要回歸給學生有他們自主選擇,而不是全面禁用等等?其實在學校端,他們也會因為是不是不想惹事端、不想讓學生反彈,這樣子在規範寬還是鬆、還是嚴?這個部分就可能是不是會觸犯了我們相關的法規,或者反而讓學生反彈、讓教師反彈,我覺得這個部分在尺度上,我們還是要一個更廣泛的討論。其實國際間對於學生使用手機,到目前都慢慢地也祭出了規範,而且是越來越嚴的狀況,因為是希望把手機的正面跟負面能讓學生可以去理解,不要因為手機的方便性、便利性,反而帶給他的是學習上的阻力。這個部分,我想家長們及教師們都是支持的,但是如何讓孩子們去理解到也感受到他們的權益不會被教育部剝奪,而且他們的聲音、他們的意見,你們是尊重的、是可以採納的,關於這個部分,我也希望教育部這邊能夠讓學生感受到你們是很善意地在對手機做規範,這個部分,除了公聽會廣納意見之外,我們會不會參採國外的範例,就是有試辦期,或者我們會持續地在怎樣的時間裡面滾動檢討?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那一個方向確實一直都是我們在努力的,包含學校的規範、管理,我們初步也提出了四種的方式,這四種的方式裡面,有的是我們尊重學校,它可能通過的是採用由學校統一來管理,或者是各班班級裡面設置手機置物櫃,也有第三個選項,譬如學生是關機,然後放在書包裡邊,配合因應學習上需要的時候才拿出來,我想這裡邊,我們事實上也都參考了一些國外的經驗,也希望在6月1日以後,我們有更完善的學生意見,事實上,在過去不管在高雄或者在臺北,我們也都蒐集了一些學生團體的意見,我們希望透過6月1日有更完整的一些政策上的確定,我想我們會根據學生在6月1日的一些意見,我們再看怎麼樣來調整,能夠真正落實,讓學生有更好的科技使用,也不會影響到他整個學習。 陳委員秀寳:謝謝部長,但是我還是要提醒一下隨時滾動檢討的必要性,我們不是一個方案訂下去就一定這樣子做,我們可以隨時根據不同的狀況來調整,這個部分,我希望有這樣的空間。好,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陳秀寳委員質詢,官員請回座。 接下來有請林宜瑾召委質詢。 林委員宜瑾:(10時48分)謝謝主席,有請鄭部長。 主席:有請鄭部長備質詢,謝謝。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林委員宜瑾:部長好。本席首先還是先關心校園手機管制這個議題,當然你們這個草案確實引發很多高中生的反彈,我們來想一下這個問題,管制學生手機,因為我們是為了要來防治所謂網路成癮這件事情,當然學生手機網路成癮治標的方式有很多,可是我今天想跟部長談治本,本席認為第一個,自由是必須要學習的,我想部長一定很認同,我們現在的臺灣已經是一個資訊化、自由化的時代,你要限縮學生的自由,沒有辦法讓學生去學習如何使用手機的知識,或者是在網路上太自我保護的這種觀念,我們試著要這樣做,可是我覺得你會讓這些所謂的高中生,他們某個程度是準大人,你們會讓這些準大人沒有機會去學習面對即將到來是全面開放、全面自主的大學生活,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是我們需要一個新時代的校園,因為校園平權或者是校園民主化這個趨勢,我們沒辦法擋,所以我們必須要更有新的思維,去面對每個學生是一個對等的個體,不大可能像以前那種集體的管制,換個話講,你現在如果要求導師獨立來管理一個班級,我覺得也是一個不可能的任務,因為現在的班級治理可能需要跨專業、跨領域人才的分工合作,過去老師靠一些高壓的方法或威權來領導那個班級,我覺得那個已經被淘汰,手機的問題其實也是類似,它反映出單一導師要管理一個班級也不可能,教育部發布這樣的禁令,我覺得某個程度也就是類似這樣的類比,也是治標不治本。再來,其實手機跟網路不是毒藥,我舉個例子,像菜刀,它可以是殺人的武器,可是它也可能是一個國宴主廚的良伴,他可以透過菜刀煮成一桌的佳餚。所以管制菜刀,大家就會覺得很荒謬,為什麼要管制菜刀?可是菜刀有可能殺人。 所以怎麼樣去運用這樣的概念,手機、網路是現代人生活的一部分,不可或缺,所以教育部怎麼樣從旁協助去導正,或者讓學生學會怎麼樣跟手機、網路和平共存,我想這才是治本的方式,而不是要學生類似戒斷這種方式。我想當然剛剛有很多委員提及我們6月1日就要開座談會,我猜學生勢必會提出很多看法,教育部到底要如何去整理或參酌學生的意見,然後來修正目前公告的版本?面對我剛剛提的這個問題,不曉得部長有什麼樣的看法?你覺得什麼樣的教育思維勢必要隨之更新? 鄭部長英耀:我首先要感謝委員的提醒,但是委員剛才所提的,自由是要學習的…… 林委員宜瑾:對! 鄭部長英耀:校園的民主,包括學生的權益怎麼樣去維護,事實上都是我們這次校園手機管理實施要點草案的規劃方向,也感謝委員在訂定的過程提供許多寶貴意見。我們原來是想,高中職學生確實某種程度也是一個我們希望給予學習權益,包含他的學習方式、課程都不一樣,應該有更大的主張跟空間,所以學校老師在訂定管理要點是包含學校老師、家長代表和學生代表。我們當時沒有訂定明確的學生代表比例,是想說學校本來就是剛才委員所關心的,校園民主化的過程,許多權益的維護,包括人我之間的一些權益界線為何,應該讓他們充分表達意見,結束以後才提校務會議。當時的起心動念也是對高中生的尊重,但是後來學生團體,包括委員也在關心,說針對這個要點的訂定能不能把學生實質提升到三分之一,我們教育部也就從善如流,因為我們原來是想讓學校和老師、學生有更多民主討論的過程,不要去訂一個三分之一的比例,如果他們的討論過程是學生可以有二分之一的代表…… 林委員宜瑾:當然、當然。 鄭部長英耀:類似這樣。我們總是希望校園的政策制定需要法制化並展現民主的精神,所以委員所關心的正是我們教育部一直在做的,但是當時確實有一些要點並沒有凸顯不同教育階段的差異…… 林委員宜瑾:對,像國中小和高中是不是要脫鉤。 鄭部長英耀:雖然我們的精神是這樣,但是沒有明文把它更清楚地展現出來,可能也因此而造成地方在執行上有許多不必要的爭議或困擾,對此我們也在這次的預告裡面做了一些調整和補充。 林委員宜瑾:好。再來要跟部長談的是,教育部從去年就開始推動公立幼兒園平價的課後和寒暑假實施延長照顧服務,這個政策真的是公幼教育的福音,特別是去年寒假開辦率就達到88.4%,比前一年的同期成長17.6%,而且去年7月底教育部也開始補助加置照顧服務人力,以減輕幼兒園外聘人力的壓力。不過當公幼課後留園成為常態之後,就開始浮現照顧人力不足的問題,近期就有一些幼教團體在反映,不管園所的規模大小如何,每個園所只能申請一名加置照顧服務人力,這對留園人數比較多的園所來講,人力確實不足。幼教團體也反映,有不少學校開始讓加置照顧人力來代班,雖然是課後人力,他們被要求早上就要去上班,做的工作也幾乎跟正職人力一樣,而且加置照顧人力也說,他們有些人也有教保員的資格,卻沒有2,000元的教保費補助,久而久之,人員之間的工作內容和責任等於沒有差別,可是薪資卻有落差,從而在職場上產生一些互相歧視的問題。 另外,加置照顧服務人員的經費是國教署補助的,可是新版財劃法通過之後,從中央拿走三千多億到地方去,中央的經費減少之後,這些經費到底有沒有著落?也就是未來經費會不會補助到地方?這些加置照顧服務人員當然會擔心。再來就是,地方願不願意維持這筆人事經費?當公幼的課留成為常態之後,如果經費充滿不確定性,這些人力又怎麼會願意留下來?再者,偏鄉的狀況又更加困難,因為偏鄉的小校人數真的很少,無法申請加置人力,等於教保的服務人員從早上七、八點開始工作,要忙到晚上六、七點,真的沒有人力可以替換,讓他們喘一口氣。 對於本席以上提到的這些問題,首先想要請問教育部,你們到底有沒有規劃依照學校規模來增加加置照顧人力的員額?還有,加置照顧人力可以代班嗎?他跟正職工作到底怎麼界定、區分?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我們對年輕家庭的支持力量,我也要利用這個機會感謝全國的公立幼稚園、學校附設的幼稚園,因為我們目前已經達到95%,去年原來才百分之八十幾,也就是說,大部分的公幼都已經協助、看到年輕家庭在小孩照顧跟工作、職場上的時間需要,所以他們在課後的延長照顧已經達到95%以上。委員所關心的怎麼樣增加一些課後照顧人力,目前全國也增加了五百多位,但是有關報酬或者許多上課的運作和對幼兒照顧的時間怎麼樣安排,我們再來跟地方政府瞭解實際上的需求,看怎麼樣處理,儘管有一個所謂的財劃法包含地方的特殊性,我們還是希望中央跟地方合作,看怎麼樣能夠對年輕家庭有更多支持的力量,這個我們來努力。 林委員宜瑾:現在就是因為財劃法的關係,所以這筆錢國教署還可以一直support地方嗎? 鄭部長英耀:這就要跟地方來看,我們怎麼樣透過合作,如果財劃法這個經費到地方,對於年輕家庭的照顧,我相信地方政府也都會樂於承接更多的責任,這點我們來努力。 林委員宜瑾:好。最後想要跟您談的就是偏鄉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從2017年開始計算久任年份,連續服務滿8年,等於從今年的12月起,我們就要針對第一批符合資格的教師來發放久任獎金。依照現行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久任獎金規定,在同一所學校連續服務滿8年,表現優良者就會發獎金。可是現在重點來了,有現場教師反映,要在同一所學校任職確實有一些難度,像是代理老師,他可能是非自願離開學校,因為他時間到了就要離開到其他的偏鄉去服務,如果都在偏鄉地區服務,可是按照你的規定好像又不能,因為你要在同一所學校,所以他就領不到久任獎金,這樣子的話,他在偏鄉服務的意願當然就會降低,因為這要鼓勵他在偏鄉服務!另外,你們有制定偏遠地區學校校長教師久任獎金發給相關疑義的問答集,裡面有提到在偏遠地區學校的教師跟候用校長,如果商借到教育局,因為沒有實際服務在偏鄉,所以不得採計年資。可是借調通常都是公務需求,這個教師的職缺還是在原學校!假設有一個老師在偏鄉服務了7年,可是他被借調到教育局1年,結果他因為這樣子就沒辦法領到久任獎金。久任獎金的母法就是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二十一條,它並沒有說要在同一所學校,裡面並沒有這樣講,是我們的解釋、我們的辦法是這樣規定,所以想要請教部長可不可以來研議從寬認定在偏遠地區學校服務的年資,不要以同一所學校為限?還有可不可以研議商借到教育局服務的這些年資也納入久任獎金的年資裡頭?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謝謝委員關心對偏鄉老師的照顧。確實我們也看到這個問題,老師這部分,因為偏鄉學校可能老師已經補滿了,或者他可能因為育嬰假回來了,就沒有代理人力上的需求,他可能因為類似的狀況離開甲學校,到乙學校、偏鄉的學校服務,這個年資我們目前的辦法,我們是務實地會同意累加,也就是說這8年…… 林委員宜瑾:只要都在偏鄉…… 鄭部長英耀:偏鄉是可以累加的,不是因為他個人的一些因素,我們目前…… 林委員宜瑾:不是個人的因素? 鄭部長英耀:等於因為這個老師的缺已經沒有了…… 林委員宜瑾:對。 鄭部長英耀:所以他不能再當代理老師,必須要離開,但是他離開後任教的學校還是在偏鄉,所以…… 林委員宜瑾:這樣可以? 鄭部長英耀:這個年資是可以的。 林委員宜瑾:OK。 鄭部長英耀:第二個就是譬如說某一個主任或者校長,他可能在原來學校任教已經滿6年或者7年,現在因為他的專業,或者因為他的特殊專長,地方縣市政府需要借調1年、2年,這個部分我們是可以跟地方談。就是說我們按比例,譬如說他實際在當老師或者當主任、校長有6年,那他的缺還是在這個學校,只是這1年被調到…… 林委員宜瑾:被借調去。 鄭部長英耀:這一個我們也許就可以給八分之七的……就是說他的缺還是在,我想我們都可以來跟地方建立共識,然後對偏鄉老師的權益儘量支持,大概做以上的…… 林委員宜瑾:好,謝謝,謝謝部長很善意的回應。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林宜瑾召委質詢,官員請回座。 接下來我們在羅廷瑋委員質詢後會休息5分鐘。現在請張雅琳委員質詢。 張委員雅琳:(11時4分)謝謝主席,我們有請部長。 主席:有請部長備質詢,謝謝。 張委員雅琳:部長好。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張委員雅琳:首先我還是要針對臺大性平事件來請教部長。因為我想部長應該非常清楚我非常關心這個議題,我從一開始就一直不停地在關切這件事情,這次之所以引發這麼多的爭議,是因為教育部處理的速度太慢了!教育部作為最高的性平主管機關,應該要樹立典範,所以我認為還有精進的空間,不曉得我這樣子說,部長您認同嗎? 鄭部長英耀:我想我同意委員的說法。確實,教育部怎麼責成臺大有更積極的作為,在對學生權益的維護,包含事後對受傷害的學生有更多的心理或者輔導上的支持、力量,我想確實臺大是可以有精進的空間。 張委員雅琳:好,我想不只是臺大,包含教育部都還有精進的空間,所以我想接下來在這件事情上面,我們有一些要檢討的地方。目前葉次長已經請假,正準備要調查,所以我想要知道,雖然性平會已經正式立案調查,但可不可以簡單說明一下目前的調查進度?什麼時候可以有調查結果?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性平會確實在上個禮拜五已經召開,而葉次長應該接受調查,也組成專案,至於星期一的會議決議也讓性平委員都看過了,等於說已確定會議紀錄,所以現在調查小組也正式在下禮拜…… 張委員雅琳:下禮拜一就會有調查小組? 鄭部長英耀:下禮拜一就會召開第1次的會議進行調查,在調查期間,我們希望為了公平…… 張委員雅琳:沒問題,我只是想了解一下,我也知道部長大概要說什麼。現在我們還是回到現實上面我們可以處理的事情,既然下禮拜一會有調查小組,有沒有預估什麼時間會完成調查結果呢?因為我希望這個結果是可以越快越好啦! 鄭部長英耀:現在教育部的立場也是希望越快越好,因為某種程度來說,這個調查期間對葉次長相當程度,他也是……事實上也是相當…… 張委員雅琳:我想還是回到學生啦!從學生的角度來看,大家現在關切的就是這件事情到底有沒有影響到學生?為什麼我希望它可以儘快出來?因為我們要保障的還是這個學生。 鄭部長英耀:是。 張委員雅琳:所以重點應該是放在學生身上。我想知道現在有沒有規劃,什麼時候會有調查結果呢?因為在性平法的規定大概是2個月要完成,必要時可延長2次,每次不得逾1個月,但我知道今天的情況可能不一定適用。所以我想知道你們有沒有抓時間點?希望什麼時候可以得到結果? 鄭部長英耀:誠如委員所講的,因為涉及到政務官,所以我們希望能夠在公平、公正、不受干擾的情況下,在1個月裡…… 張委員雅琳:好,1個月。 鄭部長英耀:能夠有完整的調查報告出來。 張委員雅琳:好,了解。我也想再請問一下,現在對這個學生,臺大有沒有提供給他相關的心理輔導資源呢?因為根據性平法是應該要提供的。 吳司長林輝:跟委員報告,這個學生基本上是輔導中心長期協助的對象,因為他本身就有一些…… 張委員雅琳:所以在這次的事件之後有再多給嗎?還有再多給是不是?有再多給一些支持? 吳司長林輝:是的,心理師都有在持續提供心理諮商的服務。 張委員雅琳:OK。這一次我們看見整個教育部的性平意識不足,所以我想請教,現在對部裡的人員有沒有進行常態的性平教育訓練?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確實,就整個案件來說,我們也在深切檢討整個行政過程到底疏漏在哪裡?也希望能夠導正、強化整個機制,希望這個事件不會再發生,我想這是屬於我們內部……當然,包含性平意識或者課程,或者我們教育部…… 張委員雅琳:目前是有常態的嗎? 鄭部長英耀:過去是主要的主管機關,但是如果我們同仁在這部分有所不足,我們應該怎麼樣去增能,我想這個確實是我們要努力的。 張委員雅琳:我剛剛的問題就是說,現在教育部裡面到底有沒有定期做這件事情?因為我們有要求學校老師要定期回訓,那我們對自己部裡的人員到底有沒有做這些要求呢? 吳司長林輝:有,我們人事單位每年都固定辦理員工培訓,尤其最近性平法、性工法、性騷法修正之後,有很多新的規定,以及當中的一個法的差異,針對這部分其實有做了蠻多詳細的說明,而且邀請的講師都是性平會裡頭非常有經驗的學者專家。 張委員雅琳:你們有沒有一些相關的評估機制來看這個成效呢? 吳司長林輝:我們都有請他們填回饋問卷。 張委員雅琳:讓我們來看一下回饋的問卷好不好?提供給我一下回饋問卷還有結果,好不好?大概一個禮拜之內應該可以提供吧? 吳司長林輝:我們請我們的人事處來協助,謝謝。 張委員雅琳:好。我想問一下,剛剛說你們有定期做這件事情,但是這件事情就顯示是不足的,應該要再增能,有關增能的部分有相關的計畫嗎? 鄭部長英耀:我想我們會整體來看,哪一個地方有疏漏,我們就先從那個地方來補強。 張委員雅琳:好,沒問題,今天我大概還會有一些要求,希望待會都可以得到部長比較正面的回應。 第二個部分,我想請教有關個資保護與洩密,教育部在2019年修訂教育部個資保護管理要點,明定各單位應指定專人協助辦理個資保護相關事項。我想問一下,在這次的事件上,有應循這個要點來做嗎? 吳司長林輝:有,確定有。 張委員雅琳:好。我想問一下,因為承辦有洩漏個資的問題,所以我們看到承辦已經被懲處,對不對? 吳司長林輝:是。 張委員雅琳:但是我想問一下,學特司司長吳林輝是否也應該對這件事情負起一些監督不周的責任呢?因為我現在沒有看到您的部分。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事實上吳司長也自請處分、他有自請處分。 張委員雅琳:也有處分是不是?好。其實學特司是最重要的,因為它就是性平事件最重要的教育主管機關,可是這次的事件,我覺得會對於基層的信心打擊很大,所以我們必須要採取更積極的作為。 接下來,這一次的個資洩漏事件,除了懲處之外,我認為應該要再加強個資保護的制度,是不是有更嚴謹的資料管理流程,或是加強資安保護、個資保護的訓練?這個部分是我的第二個訴求。 第三個部分,在這次事件上面,我覺得教育部也應該要建立相對應的問責機制,確保未來我們可以更謹慎地來處理性平與個資的相關事務。關於這三點,是不是可以提出相關的精進計畫或檢討報告?因為我認為不只是對立法委員要交代清楚,最重要是要對社會,而且也要讓學生很清楚地知道我們是如何應對這件事情,讓這樣子的事情未來不要再發生,這個部分部長可以承諾我嗎?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確實也因為這個事件,我們內部已經在內控內稽的部分做了一些流程調整,過去可能當事人本於分層負責,他就直接回應那一個陳情人…… 張委員雅琳:我知道。 鄭部長英耀:我們現在在程序裡面加一個流程,就是科長一定要整個看過、檢視過,這個文才可以出去。我們加強了內控內稽這樣的程序,希望能夠遵循性平法所有的規定,而不要讓所有關心性平工作,或者讓這個受傷害的人受到再次傷害。 張委員雅琳:我知道,不要再受第二次的傷害。所以相關的檢討報告,還有剛剛有提到的在個資保護上多加了一個層級,這些是不是也都可以提供?大概什麼時候可以提供給我們辦公室呢? 吳司長林輝:我想我們會後就提供。 張委員雅琳:檢討報告嗎?我是說整個機制的檢討報告,會後就可以提供? 吳司長林輝:因為我們先前內部已經有做檢討,而且也強化了相關人員的培訓。 張委員雅琳:好,那就會後提供給我。 最後一件事情,我想請教關於臺大這件事情,我們要一直不停地關心,其實最關鍵的問題還是在臺大。我知道部長已經發了公文,一直不停地在跟臺大做溝通,但顯然臺大還是認為它的處置沒有問題,接下來我們到底該怎麼辦呢? 吳司長林輝:跟委員報告,我們性平會已經成立專案小組,會協助我們從監察院的糾正文、從法院的起訴書,重新檢視學校處理流程有沒有缺漏。如果當中有涉及到重大違失,我們會去評估是不是需要重啟調查,專案小組會再處理。 張委員雅琳:所以專案小組現在已經成立了,什麼時候可以有下一波的進度呢? 吳司長林輝:我們會努力在一個月內把整個審視的過程,對於部裡頭後續如何督導學校來改善,提出完整的評估建議。 張委員雅琳:所以一個月內這個外部的調查小組就會提供一個結果?如果他們認為裡面有疏漏,你們就會重啟調查,對不對?是會由部的性平會還是由臺大來調查?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目前這是部的性平會作成的決議,第一個決議就是這樣,所以我們會整個審視。當然,如果臺大有疏漏,我們一定要重啟調查,這是無庸置疑的。 張委員雅琳:對,我是說到時候是誰來重啟調查? 鄭部長英耀:目前是由教育部裡邊的性平會組成調查小組。 張委員雅琳:對,我知道,但這個調查小組是來看流程有沒有缺失,看完如果覺得有問題就要重啟調查,那是由誰來重啟這個調查呢?如果有疏漏的話。 吳司長林輝:跟委員報告,依照性平法,這部分還是學校性平會的權責;但如果將來真的需要重啟調查,我們會對調查小組的成員提供建議,希望另組一個不是原來的…… 張委員雅琳:為什麼我要再確認這一點?因為我怕到時候的結果……我想司長也非常清楚,民間一直在講,在很多性平調查資料庫裡面,其實很多人都不一定真的有更新的性平意識,所以這件事情會非常、非常地重要,這件事情我也會持續追下去。 再來還是回到行動載具這件事情,這也是最近很多學生所關心的,包含我之前也有幫學生跟教育部召開協調會,學生其實非常強調一個重點,我也想問一下教育部對於這件事情的看法。也就是他們希望可以比照服儀委員會的規範,建立諮詢委員會,確保他們的聲音可以被聽見。服儀委員會其實已經行使多年了,學生也蠻習慣的,當天是說會帶回去討論,現在已經一個多禮拜了,我不曉得你們有沒有討論?是不是可以簡單說明一下?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這個草案目前還在預告,6月1號還有一個實體跟線上討論,我們也希望能夠廣聽高中職學生的意見。會後我們會把委員的意見一併都納入我們的草案裡面,看怎麼樣去做一些必要的調整。 張委員雅琳:因為不管是之前我跟部長在提這件事情,或是當天我們開協調會,或是今天早上學生開記者會,其實這些學生蠻在乎的就是他們的聲音會不會被聽見?尤其是在學校裡面,而不是只有這一次教育部的會議,是在學校裡面。所以他們非常希望可以以服儀委員會的方式來進行,這個部分教育部的態度到底是什麼呢?我覺得這是學生非常、非常堅持的部分。 吳司長穎沺:跟委員說明,因為我們這次蒐集的是參採各方意見,如果學生對於這方面的意見非常強烈,我們就會慎重考慮把它做這樣子的版本調整。 張委員雅琳:所以我可以解讀為你們有意願接受的,對嗎? 吳司長穎沺:跟委員說明一下,這是一個社會溝通的過程,所以必須在參採各方的意見之後,我們去做這樣的…… 張委員雅琳:我懂你的意思。其實我們可以聽到學生非常在乎這件事情,當然,到底要不要收手機,這裡面還有很多的爭議,但是他們希望在學校裡面可以用這種方式來進行。我這樣問好了,如果你們在6月1號開完會,學生都極力要求這個部分,教育部就會支持嗎? 吳司長穎沺:跟委員報告,我們會跟現場執行面再做一些協商之後,想辦法把這樣的訴求納入原則內。 張委員雅琳:好,了解,謝謝司長。 我最後快快問,再耽誤一點點時間,我本來其實很想問學生輔導法,但今天可能時間不太夠。我先問體育署,我們過去一直不停在講的就是如何展現體育署會監督單項協會,3月的時候,今周刊也專題報導民間對於體育改革後的國體法修法,其實都還是有很大的疑慮,特別是針對單項協會這件事情。過去我們也曾看到冰球協會疑似暗槓補助款,或是足協浮報過高的轉播費,甚至去年我還處理過幾件與協會有關的事件等等,其實我知道這些體育署都有進行調查,我們也有提出主決議希望可以公告。但是體育署給我的回復還是說,會把這個懲處放在訪評報告當中,而不是公告來讓民眾知道體育署的確是有在監督的。我想問一下,我們還是希望這件事情可以公告,到底可不可以呢?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因為這部分如果要公告的話,它算是行政罰,所以這部分必須要有法源依據。我是建議,會後我們是不是來努力看看?如果國體法要修法來公布這件事情,那我們要從它的適宜性、原則比例、最小侵害性,還有是不是有達到它的目的、公益性等等,我們來做評估,未來再修法。因為如果沒有修法,我們的確沒有辦法直接公布在網站上。 張委員雅琳:所以這件事情你們是要跟自己的法務單位?還是要再跟法務部討論? 鄭署長世忠:目前是一定要修法,只是說修法的過程還要做評估這件事情,接下來我會再跟委員這邊討論,如果真的有必要,我們再來啟動。 張委員雅琳:好,我們就儘快約,好不好?因為接下來9月體育署就要掛牌了,而這件事是一直以來、長期以來,民間都非常關心的重要議題。好,謝謝。 鄭署長世忠: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張雅琳委員的質詢,官員請回座。 接下來請伍麗華委員質詢。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1時22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有請部長備質詢,謝謝。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部長好。部長,原住民族教育法有提到要成立原住民族學校,在蔡英文總統2016年上任之後,其實在他的政見裡面就有提到要做原住民族學校。賴清德總統去年520的政見中,也揭露、提到要建立雙軌的原住民教育體系。他是提到,要以原住民的文化、語言、知識、體系為核心的來推動原住民族學校。可是經歷了這麼長的時間,立法院也曾經提案和排審,但是都不了了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大家對於什麼是原住民族學校?原住民族學校要怎麼做?沒有一個定見和共識。所以我很高興今天看到教育部的解凍書面報告中有提到「規劃臺灣原住民族學校制度規劃之研究整合型研究計畫」,裡面有特別提到國際趨勢、學校型態的運作、課程與教學設計、師資的培育、教材的發展,以及校長培訓等等議題。 我覺得計畫案很重要,這個部分可以幫助我們去釐清,但是我還是要提到,我另外有2個要求,就是原住民族實驗學校至今已經幾十所了,國小、國中,現在甚至已經要有高中的原住民族實驗學校了。我的意思是說,2016年開始補助推動,到明年就屆滿10年,而且辦法裡面是補助實驗學校12年,但是補助幾年這個還不是重點,而是說這些原住民族實驗學校都已經從國小、國中長到高中,它何去何從?它的定位到底在哪裡?所以我希望這個部分部長可以編列經費,這個計畫很重要,也要來做。 再來,這些年實驗學校有各種不同的實驗理念、作法,開發出各式各樣的課程、教材和教法,但是有沒有可能也用計畫案來計畫、研究這些課程的模組,到底有什麼地方是可以讓大家互相來看,哪一種作法有什麼優點?有什麼缺點?應該怎麼做?我認為這一些都應該要比照並做一個整合性的研究計畫,部長你同意嗎? 鄭部長英耀:我完全同意委員的說法。原住民族文化的多樣性和人才的培育,要怎麼樣突顯它的價值?我想這都是原民會跟教育部共同在努力的。剛才委員所關心的原住民族學校的制度,基本上,這是原民會跟國教院的合作,我們也非常希望能夠理出一個更好的模式。以目前教育部的原住民族實驗學校來說,國中小有48所,確實這些年來,我們對於原住民族的教育、委員也長期關心,像520之後我也有去巴楠花學校看過原住民族學校,在這個學校裡面,確實,他們不僅展現了他們在原住民族文化上的保留、結合現有的課程、永續校園,包含國際教育,都做得非常好。所以我們也一直期待第一所的原住民族實驗學校能夠先在巴楠花裡面成立,這個部分國教署也全力支持,希望能夠朝那個方向讓原住民的教育銜接能夠有更好的發展。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部長。所以部長的意思是說,願意支持我剛才所講的,不僅僅是原住民族學校制度的研究計畫案,因為原住民族實驗學校明年即將屆滿10年,它何去何從?這個部分也要成立一個計畫案。再來就是這些年,各個學校所研發的課程、教材和教法,也希望能夠有一個計畫案來做整合及分析,這樣可以嗎? 鄭部長英耀:我跟委員報告,這是可以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那就謝謝部長。 鄭部長英耀:因為我們現在有很多的、我們每年都有在徵原住民的教材。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希望能有一個整合型的研究計畫案…… 彭署長富源:我補充一下。委員剛才講的民族學校的部分,現在是原民會的權責,他們現在正跟國教院就學術在合作,這個計畫剛才部長也有表達樂觀其成,我們也會到委員的辦公室做說明。至於教育部的權責,就是48所實驗學校的部分,剛才部長也有特別的講到,像巴楠花這種有成的學校,我們會從旁就這48校過往所進行的實驗情形做一些整理,這個我們也會跟國教院合作,謝謝。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那就委託國教院,我希望能夠做這些計畫案,好不好?因為院長也在這邊。 第二個部分,我也要跟部長做一個建議。其實我在2016年,就是我離開學校的最後一年,我有跟當時的部長做過建言,我說:因為我們已經在推動民族教育,而且是全面的推展,原民會和教育部都非常給力。可是我們的學習場域,像我們的這些校舍都是早期1960年、1970年、1980年代,這些非常樣版、一致的校舍,但是在推動原民教育很重要的就是文化學習場域,所以我特別希望能夠推動「原住民學校新校園運動」。這是一個中長期的計畫,106年到110年已經結束,110年到114年,也就是到今年,它的名稱叫做:「營造原住民族文化學習場域計畫」,就是將課程教學結合到學校場域,提供各個學校可以來申請經費。但是我今天要講的是,因為過去它補助的對象是原住民重點學校,以及非原住民重點學校原民學生達70人以上的都會學校,但是這個部分,因為這8年來,幾乎所有的學校都有來申請,可是我們來看一下這些都會區的學校,像新北市,我們可以看到,其實學校的原民學生如果要達到70人以上,沒有幾個學校符合,就2間、3間,六都幾乎都是如此。可是有沒有學校想要去為他們的原住民孩子,以及非原住民的孩子在學校裡建置這樣的文化學習場域?有的,依然有學校有這個心,所以他們就來跟我們陳情說,教育部國教署能不能夠也提供他們一些經費?我很贊同的原因是,我們一直在談「全民原教」、「全民原教」,原住民族教育法的對象不是只有原住民而已,而是全體國民,所以這樣的一個訴求,我認為非常合理。部長,你覺得如果從115年度開始,新一期的中長程計畫能不能夠納入所有的學校? 鄭部長英耀:感謝委員的提醒。確實,我完全同意委員所提的,臺灣的可貴就是來自於多元族群,多元文化的美就是因為大家不一樣,然後能夠彼此認識,透過認識、理解與欣賞,然後甚至能夠有一些推廣。原住民學校、如果是在一般的學校裡面、都會區的學校要推廣原住民教育或文化,我想我們會編列相關的經費。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對,我覺得可以用級距、學生數。 鄭部長英耀:中央和地方看要怎麼樣來協助,這個我們樂於協助。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部長。最後一個問題就是有關大家都很關心的「校事會議」,部長,你先看一下,前陣子我們幾個委員處理臺東一個學前特幼班的兒虐案,調查報告已經出來了,確有其事,整個也都處置完畢。我只是要請你看一下,這個是法定代理人、也就是家長拿到的調查報告,6頁,你看一下,碼成這個樣子!家長說他完全不知道孩子到底發生什麼事?所以這個部分,我想我們也要約束規範一下,我怎麼知道他碼的是不是真的需要碼的?我想這個部分你瞭解一下。 為什麼我要提到這個問題?因為我們的幼教輔導管教系統在處理這些案子時,其實也有人詬病說,這會造成兩種極端,就是真正不適任的教師,就像剛才碼了6張的這個報告得不到真相。也有一些是無辜的,他可能是遭到濫訴,覺得身心俱疲。我們來看一下國小的校安通報,有關師生管教的衝突。110年2,171件,111年成長到2,524件,我要特別的講112年4,120件,我還沒有看到113年的資料數據,但這樣的成長比例實在是很驚人,所以為什麼很多人都關心這件事情。 我們來看一下,為什麼會這樣?當然,我們可以理解公立學校教師被調查的流程,我們都知道,有的是家長陳情就做校方通報;有的是家長直接跟教育局投訴,它有它的流程。現在的重點是到了校事會議的時候,有很多學校都感到很困擾,為什麼會困擾?因為濫訴,它覺得費時、費錢,這個部分我看到教育部有回應,教育部說113年修正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有明定了,已經有寫了可以不受理事項,例如非屬性平肢體霸凌的,這種是一定要受理的,但是有很多是沒有具體內容;有很多是匿名檢舉,像這種的,當然學校可以不受理,可是,我要跟部長報告的就是,幾乎全部都會成案,因為就像我這種民意代表、地方的議員,他很怕上媒體,然後很怕民代施壓、關切,所以呢?乾脆就統統受理、統統成案,學校不敢負責任。在這當中,學校的校事會議,校長、家長代表、行政人員代表、學校教師代表、一個公正人士,也就是說5位當中、它只會聘5位,因為每一個都要錢嘛!學校還要負擔出席的費用,所以通常都是儘量只聘5個人、3個人,在這當中的4個人,原本我們是期待校事會議是中立的,可是我剛剛講的校長、家長代表、行政人員、學校教師會,本來我們是期待他們中立,但是他們不敢中立,而且他們的關係很緊密。 我講這些只是想說,其實很多、很多在意的只是什麼?它的核心是什麼?就是不希望濫訴、不希望冤枉,然後不希望造成學校很大的行政負擔或是心裡的壓力,我想核心是在這個地方。甚至投訴說老師長太高,不適合當幼兒園的老師,校方也不知道到底要不要成案?或者控訴某個老師不教孩子唱國歌之類的,對學校來講,這到底要成不成案?到底是不是具體的內容?這個很辛苦。所以我在這邊要提出我的訴求:針對目前校事會議的這些投訴,校事會議受理案件的樣態,教育部是不是應該做相關的統計,然後做出處遇指引的手冊?我先請教一下部長,你們有沒有做過相關的統計?署長? 彭署長富源:我先簡單的說明一下兩件事:第一個,新的解聘辦法是因應當時不當管教走一條路、霸凌走一條路,現場不堪其擾,走不完,所以把它合併之後,獲得大家的認同。接著是學校內要怎麼讓這件事、其實一個案件到底是走考核?還是走解聘?它本來就已經在做,只是整合在這個解聘辦法內,所以剛剛委員有看到受不受理?以及決定走考核?或是決定走停解聘?這些都在那個辦法內,因此,它前端做案件的整合,不要有多個委員會。在終端,剛才講的處置可以由學校決定,只走考核就好,不用成立調查小組,所以如果整套嚴謹的執行,那是可以解決以往的不利。 至於你剛剛提到的現行辦法,這個辦法去年4月19日運作至今已經超過1年,部長也要求我們可以做一個檢視,這個目前已經在整理中,謝謝。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那很好,我就是希望不要造成校方的困擾。這個辦法已經走了1年,要有相關的統計樣態分類、處遇的指引原則,畢竟最重要的是孩子,有快樂的老師,才有快樂的孩子!老師是學校最重要的資產,都是要來服務我們的孩子,所以我希望能夠重視濫訴的狀態,看要怎麼樣改善,這個才是我們最關切的部分,在這邊就謝謝部長、署長和主席。 主席:謝謝伍麗華委員的質詢。官員請回座。 接下來有請羅廷瑋委員質詢。 羅委員廷瑋:(11時38分)謝謝召委。有請部長。 主席:請部長備質詢,謝謝。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羅委員廷瑋:部長辛苦了。部長,你還記得「夜光天使」嗎?還記得嗎?沒關係,不記得可以講,我不會考試。慢慢來,我等你沒關係。 鄭部長英耀:幫忙做課後輔導到晚上。 羅委員廷瑋:不好意思,聲音可能要大聲一點,麥克風可能沒有對到。97年9月起,「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將課後照顧延伸至夜間,我們在國小推動。目前我們一直在延伸,去年5月27日部長就職沒多久,我也向你爭取,要試辦延伸至國中夜間、國小寒暑假,那時候也非常感謝你承諾持續幫我們,臺中市也變成第一個試辦。目前正在試辦期間,從113年7月1日到114年7月31日,共試辦了3所國中、1所國小:育英、四育、東峰以及樂業國小,試辦的狀況都不錯,我們也稍微詢問了他們的試辦意願、願不願意續辦。部長,我想請問您一下,是否願意支持夜光天使繼續試辦延伸至國中夜間的教育政策?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國中生的學習成長空間。根據委員剛剛所提的,我們除了感謝委員的關心外,在成效上,學校也認為有一定的效益,所以國教署會跟臺中市政府研討後續怎麼樣讓這項計畫能夠繼續、延續。 羅委員廷瑋:首次對國中夜間試辦就獲得不錯的評價,不只是家長端、學生端,在教師、學校這個部分我們也有詢問。基本上,第一,我們問到的3所國中都有意願續辦,這一點我要先代他們轉達。國小部分,雖然校方說沒有需求,但我也要跟您報告,因為國小有夜間課後照顧,可能也是因為在市區,資源豐富。國中部分則因為孩子在成長的過程需要更多關切,所以3所國中都說OK。 第二,我們也詢問教育局,因為有部分經費地方要自籌嘛!結果教育局也有意願繼續編列這樣的預算。所以我才要特別再向您拜託,每一位學生都不可放棄,這是教育的宗旨。試辦計畫初步成果顯示對於弱勢國中生的情感支持、學習自信、生活照顧有明顯的助益,而且能夠減輕家庭的負擔。所以未來若能有穩定的經費與師資,並加強學業的輔導,有望進一步縮小學習落差。我想脫貧是成長過程中很漫長的一條路,而教育顯然是公平的途徑,讓莘莘學子在教育制度的建置之下有向上流動的機會,我希望您能夠繼續支持,可以嗎?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關於夜光天使計畫,委員當時所提出來的主要是針對偏鄉或非山、非市的這些國中,其資源相對於市區確實比較少。所以對於那個目標、那個方向,我們會繼續支持,國教署會跟臺中市教育局研討,看看怎麼樣持續支持這樣的計畫。對國中生課後、放學後,包括到晚上提供更多照顧,確實能夠彌補偏鄉跟非山、非市學校資源相對不足的情況,我想我們可以…… 羅委員廷瑋:部長,我可以相信城鄉有差距、對於非山、非市學校都需要給予更多資源,我都支持,但是你不能否認市區的確有一些孩子也可能有資源上的落差。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我也希望對於市區弱勢孩子……我們也都去看了這些試辦國中,去了解孩子目前的生活等相關標準以及生活上是不是需要給予一些幫助,基本上,老師都在第一線做了解。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那個大方向我們是樂意支持的,只是比較詳細的推動規劃是不是容我請署長跟臺中市教育局…… 羅委員廷瑋:進一步地磋商好不好? 鄭部長英耀:是。 羅委員廷瑋:但我希望整體目標不要改變。 鄭部長英耀:我們會朝支持…… 羅委員廷瑋:就是要續辦啦! 第二點我想請問你,就像今天很多位委員都詢問、也都很關切的,川普將暫停外國學生簽證面談,並將審查申請人的社群帳號,這件事情看起來好像屬實,您和教育部有掌握嗎? 鄭部長英耀:我們確實是從相關報導得知,也做了一些因應措施。 羅委員廷瑋:目前美方對於社群媒體的審查標準不明,教育部是否已經主動發布提醒,協助相關學生注意權益呢? 李司長毓娟:我們已經透過駐外單位教育組提醒在美國的留學生注意相關訊息,以及必須遵守當地國的法令。 羅委員廷瑋:針對臺灣高等教育的國際化布局,以及現階段已就讀與即將入學哈佛的學生,教育部有沒有應變措施協助學生多元選擇留學國家?並強化與其他國家的學術合作?這也是我們很關切的。面對這個危機能不能變成轉機、教育部能不能加強部署這個部分,部長,您覺得呢? 鄭部長英耀:因應川普政府對美國高等教育確實有一些不一樣的期待,我們也利用這個機會看到可能有優秀師資流動,同時關注怎麼樣有機會來到臺灣、為臺灣培養人才。另外,對於本國留學生學習權益上的照顧,也包含讓來自全世界到哈佛大學或其他學校讀書者願意轉到臺灣來,這些都是我們在積極努力的。 羅委員廷瑋:應變措施的後續資料可不可以給我們? 鄭部長英耀:可以的。 羅委員廷瑋:可以嗎?有準備嗎? 鄭部長英耀:可以,沒有問題。 羅委員廷瑋:好,我們想了解一下。 第三個想跟你請問一下的是高中校園手機納管問題。教育部在21日預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原則草案,其中高中訂定管理規範時應邀集教師、家長、學生各方代表召開會議,共同探討管理機制。請問教育部在制定高中校園手機管理政策時,是否參考國際間相關經驗跟研究成果?這些國家怎麼做?國際經驗在臺灣推動有什麼幫助?這部分你有掌握嗎?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針對手機的管理,從學理、國際研究、也包括我們臺灣衛福部的許多data來看,我們確實覺得國外有許多做法是針對怎麼為學生學習創造更好的環境,包含手機的管理在內,而且我們的團隊用了將近一年的時間,做出從學理到實務的規劃。剛才也有委員特別提到,所以整個管理辦法不是以集中管理一句話就解決,並不是這樣的!我們連怎麼樣保管的機制都有4種選項,也希望讓學生跟家長、老師充分討論完,再形成學校的保管原則。 羅委員廷瑋:這就是我要說的。原本高中各校就有自己的使用原則,現在草案一出來,看起來偏向逐步趨嚴,在這個背景下,會不會變成統一納管?針對這部分,草案提到應邀集教師、家長、學生各方代表召開會議,請問學生代表要怎麼產生? 鄭部長英耀:對於學生代表這個部分,我們還是讓學校透過民主化的過程討論,看是要由學生自己遴選或由各班派代表等等。比較細節的部份,我們尊重學校。 羅委員廷瑋:草案雖然規定學校討論手機管理的時候,學生代表應占委員會的1/3,但最終決策仍須經校務會議通過,而校務會議的學生代表比例僅有8%!部長,如何確保校務會議上,學生在決策過程中能實質參與?這部分是不是也應該幫忙、協助?所以不只是探討草案,校務會議也是很重要的決策過程啊!現在比較令人擔心的是共識怎麼產生?產生的過程是否符合民主機制?而不是直接說要民主機制,卻還有校務會議,最後還是校務會議才可以通過!那怎麼辦? 鄭部長英耀:校園民主化本來就是基本精神啦!我也相信在第一線上的校長或老師,對於管理方式已經有全面共識提報校務會議的時候,除非過程裡有一些缺乏正當性的情況,不然校務會議基本上就會尊重…… 羅委員廷瑋:所以你的意思是校務會議要尊重所謂的共識? 鄭部長英耀:這是我們的基本精神,我們也朝那個方向,有共識以後…… 羅委員廷瑋:所以共識如果產生,校務會議應該尊重? 鄭部長英耀:是。 羅委員廷瑋:好,這是你說的喔! 在草案中,我們看到學生的申訴救濟機制就是「向本校○○處/室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申訴」,請問部長,學生申訴與救濟機制將如何落實?教育部是否有上級申訴管道,以避免校內自我審查產生不公?有沒有考慮設置上級申訴管道? 彭署長富源:委員,申訴管道的建置是透過現行既已建置的程序,是既有程序,所以這樣嫁接之後,是在合法的基礎上運作申訴流程。 羅委員廷瑋:好。這部分我還是要提醒啦!要讓他們保有更彈性的申訴管道。我們基本上就怕校內自我審查時涉及不公,畢竟是在學校內!大家因為都身為老師,也有一些不方便、不好意思的可能性,且在申訴過程中,包括受理在內,都可能讓人家產生疑義。為因應這些部分,我都希望能夠儘量公開、透明,甚至有上級申訴管道。 在政策的推動過程中,共識是經過民主機制討論出來的,而不是由教師、家長做決定。當然,我們也相信這個政策立意良善,但如何落實要有很大的智慧,尤其老師也很擔憂他們在落實的過程中會不會遇到更多困境?所以也要關注老師的權益,這個部分我要再一次提醒部長。 第四,我想跟部長討論新北市三峽北大國小旁所發生的重大車禍案。這起車禍不僅暴露學區周邊道路設計與管理的重大缺失,更凸顯學生通學的安全仍有極大改善空間。部長,教育部對於全國學校通學步道的安全現況有何掌握?現階段的具體數據跟檢討有嗎? 彭署長富源:報告委員,我們是否可於會後、大概今天之內跟您回報? 羅委員廷瑋:去年12月有基金會針對六都19所學校抽驗檢查,結果都不及格,檢核的平均分數是33.79分。請問部長,教育部如何與中央其他部會──交通部、內政部及地方政府合作,強化學區周邊的交通安全?教育部應不應該也幫忙、一起處理? 彭署長富源:跟委員回報兩點:第一點剛才部長講過,我們跟內政部警政署一直都合作盤點,對於比較危險的學校會檢送給內政部,內政部也會跟當地的地區警員或以相關機制、網絡處理。第二點是針對通學步道部分,我們跟內政部國土署有一項長年期計畫,國土署會就學校周邊跟一些延伸至社區的通學步道規劃設置跟補助,這點我們會提供資料給您。 羅委員廷瑋:你講這些我都知道啦!但是就現階段而言,去年12月該基金會針對六都19所學校抽驗,平均33.79分,全數都不及格,可以顯現過往這些跨部會措施成效有限……召委站起來了!召委,再給我最後1分鐘。我們看到就是因為這些措施成效有限,基金會評比結果才會這麼差。 根據屏東縣教育產業公會的公文指出,保護制度與接送區域的規劃未具一致性、強制性,各校執行成效不一,以及交通安全的教育宣導不足,學童、家長自我防護、合作意識待加強。部長,這個公文你認不認同? 鄭部長英耀:我想各個學校之間確實有其差異性,怎麼共同從中央到地方、跨部會、跨局處合作,讓學童有更好、更安全的上、放學環境,我們來努力。 羅委員廷瑋:有很多要改善啊!部長,教師導護一直是臺灣中小學常見的校園安全工作人員,但是教師本身就非專業交通指揮人員,面對複雜的交通狀況,教師導護還要面臨安全風險,你們政次也說現階段就呼籲交通導護不是老師的業務啊!關於教師導護的政策,特別是在降低教師因執行導護發生意外風險相關責任的爭議上,教師導護政策有沒有重新思考其必要性的空間,部長? 鄭部長英耀:我想,這部份我們會繼續努力啦! 羅委員廷瑋:教師的主要責任就是教學、輔導學生,他沒有受過交通指揮的專業訓練啊!不是我們不支持,但教師畢竟不是警察,也沒有公權力啊!若仍然要教師導護,那應該給予什麼樣的訓練、給予什麼樣的保障?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要馬兒能做這樣的服務,卻沒有給予相關支持,這是我要提出的啊!藉由這份公文,我要再次呼籲教育部重視這樣的問題。我不是反對他們去,而是主張給予強度的支持、協助他們的權益,這部分應該做到。部長,拖很久了!希望你能夠有所突破。 鄭部長英耀:就這個部分,我們會跟地方一起合作、努力。 羅委員廷瑋:幾個月內可以努力完、並且有個成果? 鄭部長英耀:這個確實涉及各地方的特性,包括社區、都會區跟…… 羅委員廷瑋:那什麼時候要溝通?溝通會議內容什麼時候給我們? 鄭部長英耀:兩個月內。 羅委員廷瑋:兩個月內? 鄭部長英耀:兩個月後,我們跟22個縣市…… 羅委員廷瑋:希望我等得到。不要超過兩個月後再延兩個月、再一次兩個月!我上一次就跟你講了,政次也說他覺得交通導護這個部分有疑義,講到現在,我還沒等到相關具體改善。 鄭部長英耀:對不起,我不曉得葉次長當時有承諾委員。我們在行政上……署長現在給我的訊息是他在520、還沒有進來之前有這樣的主張,當然我們會就整個政策全面了解。 羅委員廷瑋:好啦!一年過了又一年,真的要做啦!好不好?拜託、拜託! 主席:謝謝羅廷瑋委員的質詢,官員請回座。 接下來休息5分鐘。 休息(11時56分) 繼續開會(12時2分) 主席:會議繼續。 接下來有請吳沛憶委員質詢。 吳委員沛憶:(12時2分)謝謝主席,我請教育部鄭部長。 主席:有請部長備質詢,謝謝。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吳委員沛憶:部長好。葉丙成次長現在因為性平疑慮送交教育部性平會進行調查,所以我今天要來請教,畢竟外界也很關心。我們看一下現在教育部性平會的成員名單,首先性平會的主委就是部長您,再來,次長也是性平會委員,還包括署長以及兩位司長,一共有5位教育部內部人員都是性平會成員,而其中的主委就是部長,所以外界會關切送到教育部性平會調查是不是就代表中立跟客觀呢?目前教育部性平會在調查小組部分是否都為外部委員?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是的。 吳委員沛憶:調查小組有外部委員? 鄭部長英耀:3位都是外部。 吳委員沛憶:但是針對調查小組的結果還是要開性平會。所以我現在要求教育部依據……其實也是教育部網站上的資料,對於在性平調查程序上什麼叫做重大瑕疵,教育部有給各界一個說明,其中包括依照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規定。第一,第三十二條講的是如果在調查程序中,當事人應該迴避,而我認為在本案中,其實教育部就是當事人,所以包含部長、次長、司長都應該迴避。第二,依照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三條,公務員職務執行有偏頗之虞者──也就是有這樣疑慮的人,也可以申請迴避。部長,依我來看,因為成員裡面有兩位司長,學特司甚至是葉次長督導的,你要司長調查……即便他沒參與調查,但最後可能處置次長,這點有違職場上正常的經驗法則。所以我認為在性平會裡面,包含教育部部長、次長、署長、兩位司長,五位成員都應該迴避。部長可不可以承諾? 鄭部長英耀:確實,在利害關係人的部分,他是應該要迴避的,這個我可以承諾。 吳委員沛憶:好。本席覺得我們一定要以最高的標準,甚至是優於法規的最高標準進行接下來的性平調查,這樣才能夠重新贏得社會各界的信任。因為你們是中華民國臺灣教育的最高主管機關,一定要用最嚴謹的態度看待。接下來是有關臺大的案件,還有一個部分本席必須和部長討論。 因為在監察院的報告當中,其實至今我們能夠看到的報告就是監察院這一份。監察院的報告去年7月份就出來了,在裡面的第4頁,本席認為有一個非常大的問題。監察院調查的時候,經由訪談指出這位當事學生多次告訴學校的心理師「拜託,不要再叫我去找宿舍輔導員」,結果心理師卻和當事學生說「輔導員是離你靠近且安全的角色」,言下之意是說,你就去找輔導員,沒有問題。 再來,他除了叫學生去找輔導員以外,監察院的調查報告還說,臺大有一個工作人員B員,他是誰?我們不知道,但是他三次聯繫宿舍輔導員,也就是可能的加害人。聯繫他做什麼呢?要這個宿舍輔導員多關心當事學生,這是請可能的加害人去關切可能的受害人,就像請狼師去關心被害學生,如果是其他師生的性平案件,就是這樣的情形!而且當時還在調查當中,假設他是狼,這就是引狼入室啊! 部長,你看到這文字有沒有覺得非常奇怪?真的非常不恰當!這是發生在臺大校園的事情,本席甚至認為不歸性平會處理,因為這是非常重大的行政疏失。這是監察院的報告,不是性平會的報告,監察院的報告去年7月就告訴我們,臺大校園有這樣的情況,結果呢?到現在教育部還沒有去詢問臺大為什麼做這樣的處置。也有可能是當時的心理師覺得性平案件要保密嘛!或是他們沒有收到相關資訊,也許是因為這樣造成不當處置,但這確實是不當。 誠如部長今天受訪時說的,我們要檢討,而且要避免同樣的情事再次發生,對吧?但是依本席來看,臺大這個處置是這麼大的疏失,可是到今天都沒有被檢討,那麼同樣的事情絕對還會再發生。你怎麼會叫可能的加害人去關切受害人?而且這個臺大的工作人員B員是什麼職務?他是不是長官?所謂的希望他多關心被害學生,當中有沒有權力關係?這一定要去調查清楚。 所以部長,現在案件送性平會了,就是要重新檢視臺大的程序,但是監察院公開在網路上的已知報告當中,這是全國國人都可以看到的,根據這一段描述,本席認為已經很明確,處置的確不當,所以一定要要求臺大。如果有行政疏失、行政不當,可是教育部卻沒有要求臺大檢討的話,部長,那就是教育部督導不周、就是教育部的督導疏失。我們一定要去把事情調查清楚,可不可以?部長。 鄭部長英耀:可以的,謝謝委員。臺大這樣的處理,在行政上確實有許多地方我們應該做更進一步的調查,了解可能造成的傷害。 吳委員沛憶:部長,我們要再積極一點,因為教育部是最高主管機關。本席剛剛說的這一份報告,去年7月就在網路上公開,但是至今臺大沒有被檢討有無行政責任!性平會是性平會,但學校有行政責任,誰去要求輔導員?還三次叫他去關切學生,是誰?你們一定要調查清楚,好不好? 鄭部長英耀:好。 吳委員沛憶:這個性平案件,全臺灣真的都非常關切,尤其是發生在校園裡面。很遺憾,我們看到東華大學也發生了性侵案件,並且已經以性侵罪起訴,這是師對師,是學校的男性老師性侵女教師。這個案件,目前性平會也同時重啟調查,因為已經起訴了,正在司法程序當中。 但本席今天要請教教育部的是,因為是師對師,適用的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二條是指性騷和性侵害案件同等適用;第十三條是針對雇主。以這一案來說就是東華大學,校方應該避免申訴人受性騷擾或性侵情形再度發生,也就是校方有責任避免這樣的情況再度發生,而且要有相關措施,要有所作為。第十三之一條是雇主有權力得暫時停止被申訴人之職務,也就是學校可以讓他停職。 本席現在想要請問,教育部有沒有去了解,東華大學在這個案件當中有沒有以性工法處置?有沒有相關措施?東華大學有沒有盡到避免受害申訴人持續遭受可能危險的措施? 鄭部長英耀:5月24日,當事的加害者在調查期間已經被停職半年。詳細情形是不是請司長說明? 吳委員沛憶:5月24日,就是前幾天? 廖司長高賢:對,前幾天。學校依照相關程序組成調查小組,也啟動性平調查。在性平調查過程當中,已經決議先對這位教師做停職處分。 吳委員沛憶:好,非常好。這個案件是什麼時候發生的? 廖司長高賢:因為當初在處理時,其實這個…… 吳委員沛憶:去年8月起訴,但是這位老師直到今年,也就是現在、5月份才被停職。部長,你知道嗎?在學校裡面,甚至是由學生主動發起護衛隊保護這位女性教師,因為從去年8月到今年5月,長達將近一年的時間,這一個已經因性侵被起訴的男性教師還在學校裡面,所以那位女性教師出入學校的時候,都要儘量避免碰觸到。 所以本席還是要再次提醒教育部,因為你們有督導責任,本席認為應當更加積極,尤其這個案件就法規來說,本席覺得很明確是適用性工法。東華大學如果可以早一點召開會議,也許可以早一點做出停職措施,這個教師的工作環境也可以早日比較安全。學校老師的安全、性平的環境,不應該是由學生發起護衛,甚至是由學生幫老師送便當,因為學生實在是看不下去了,才會站出來保護老師,希望教育部可以更積極。 最後,抱歉,請主席給本席一點時間,一樣是性侵案件,臺中幼兒園發生一起4歲女童被跆拳道教練性侵案件。因為去年臺北市發生狼師性侵案之後,我們和教育部一直在討論要修正相關法規,為什麼?因為在臺北市培諾米達案件當中,當時大家最沒有辦法接受的,就是家長已經知道有性侵的情事,所以要去調監視器,甚至是家長要看調查報告也被百般阻撓,不讓家長看報告,這讓家長覺得被二次傷害。 所以今年1月,教育部已經修正相關規定和法規,其中本席認為最重要的,就是增加受害幼童家長可以調閱調查報告的規定。所以本席現在想要請教,教育部有沒有去了解臺中這個案件?有沒有讓家長看調查報告?有沒有適用新法? 彭署長富源:這有適用新法,但詳細情況是不是容我們和臺中市確定、了解之後,今天之內向您回報? 吳委員沛憶:好,請務必確定。 彭署長富源:我也要感謝委員修了兩個辦法,還有檢核表也都給了。最後,這兩週內,我們還會給他們一個運用手冊,所以四件事都有照委員指示的方向處理。 吳委員沛憶:我們修法是為了保護孩子、保護家長,所以拜託,本席不要再看到有家長想要看報告卻被百般阻撓的情況,請你們務必了解法規有沒有被落實,好不好?謝謝部長,謝謝署長,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吳沛憶委員,官員請回座。 接下來請范雲委員質詢。 范委員雲:(12時15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請部長備質詢,謝謝。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范委員雲:部長好。關於教育部對性平案件的相關處置,今天早上郭昱晴委員和張雅琳委員,還有剛剛發言的吳沛憶委員,都表達了他們非常重視。張雅琳委員有三點要求,吳沛憶委員也針對調查性平會的運作情形,希望你們要做到利益迴避,他們所說的,本席都支持。 這不是個別委員的意見,部長應該很清楚。我們七位民進黨的教文委員兩次發公文要求,兩次和部長、次長當面討論、要求,如果再加上本席個人更早以前的質詢,就能知道我們一直對你們的回復不滿意。針對這個部分,本席再次重申,它其實是教育部系統性的問題,剛剛張雅琳委員說到你們的性平意識,其實就臺大來看,臺大也產生了系統性的問題。 本席為什麼這麼說?在形式主義上,好像你們認為是合法的,可是如果從性平意識和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精神來看,你們用的是最低標。這部分拖到今天,有這麼多委員集體發聲明,本席真的希望教育部能把危機變成轉機,好好的澈底檢討。部長,針對這部分,我們後續也會再監督,部長應該同意本席所說的吧?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關心。確實,我們現在是往這個方向在努力,也會深切檢討。 范委員雲:因為這件事情,再加上最近的手機爭議,全國不管是大學生或是高中生,對教育部有一些信心危機。不管是性平制度或者是兒少表意權,我們都在努力建構,就是要讓大家看到教育部重視這些事。因為如果教育部不重視性平機制,全國的校長、老師、學生、家長就會有很大的憂慮!如果教育部不重視兒少表意權,青年學生也不能接受! 所以當手機爭議出現的時候,當然,我們知道後來國教署長、司長都有幫忙解釋,當天並不是政策發布會,是媒體詢問,部長突然說出集中保管9月上路,所以就有很多爭議。本席第一時間就邀請全國的高中職學生代表和教育部面對面討論,其中還有遠從屏東、高雄來的,你看照片,當天來了這麼多人。雖然時間很緊急,但他們都很願意來立法院,謝謝當天主秘到場,還有廖司長、國教署長也都到場,廖司長還幫忙致歉,說之前的確沒有諮詢足夠的學生。 當然,當天真的砲聲隆隆,那天主要的訴求,一個是高中生應該要分階段管理,因為高中生的自主程度和國中小不一樣,還有校內民主學生代表這兩個部分,謝謝教育部有納入你們後來公布的草案中。本席第一時間也表示,為了彌補兒少表意權的部分,要求教育部如果來不及在草案前處理,至少草案預告期間要主辦一場學生專場的公聽會,這部分教育部答應了。 後來我們看到,教育部在這個週末會辦一場高中生專場的全國座談會,部長當天是不是能夠代表教育部到場聆聽?讓大家能感受到部長非常重視青少年表意權,願意聆聽高中生對這個草案的看法?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6月1日星期天這場會議,署長和司長都會親自參加,至於我的部分,我來努力,因為有一些既定的行程。 范委員雲:本席希望部長可以努力!因為本席相信,以您心理學的背景以及對這件事情的重視,能夠讓高中生感受到您願意聆聽的態度,也知道您重視兒少表意權。而且我們知道,當天會有120位學生參加,不只是全國的高中生,還有線上的部分。但剛剛也有高中生反映,好像只能有45人發言,本席希望無論如何都要增加,因為高中生對這件事砲聲隆隆,雖然對教育部有批判性的意見,但這也是我們實施民主的成果。 其實在座談會的時候,本席也告訴他們,鄭部長一定很高興看到你們對政府的政策有意見,因為這是我們實施民主的成果,我們應該要驕傲才對。所以本席真的非常希望,第一個,當天能夠讓越多學生發言越好,書面意見的部分也應該更開放,線上的部分也要有表達意見的機會,這部分部長都聽到了。 針對這個政策,因為部長一直提到,你們有蒐集、參考國際經驗,以本席辦公室提出的這個表格來看,教育部可以拿去參考,這是我們辦公室蒐集、整理的,它分散在許多新聞中。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也有統計,但是這個表格分項是我們辦公室做的。其實2024年底,全世界有79個國家都有手機相關的禁令政策或法規,如果我們只看民主國家的話,這裡列的是歐美民主國家和我們認為值得參考的亞洲國家日本、韓國、新加坡。 部長,你可以看到,雖然全國統一有相關禁用政策是多數,可是高中的部分幾乎都是分級管理不管制,高中不管制是民主國家的做法,包含日本都是這麼做。至於採統一集中保管策略的則是少數,我們整理到的,只有法國、荷蘭、匈牙利和瑞典。開放學校自主彈性規範,在這幾種方法中,選擇彈性規範的也是多數,這是我們辦公室整理的的國際狀況。 教育部現在公告的草案,我們覺得還是太簡略,因為全國有3,854個學校,每個學校的狀況都不同,他們都要各自討論或執行,這個指引,雖然你們叫做指引,但其實不夠詳盡。部長有沒有看過本席手上這份資料?這是我們辦公室找到的,英國針對手機政策頒布之後,他們教育部所做的指引。部長有看過嗎?本席手上這份資料在網路上也有,待會可以給您。您有沒有看過?是否知道有這個資料? 鄭部長英耀:英國這個詳細的data,我沒有看,但是我大概知道英國有一些相關規範。 范委員雲:這份資料待會可以直接給部長,它非常詳盡,這個指引有11頁,而我們的草案只有3頁。英國頒布相關政策之後還有一個說帖,這個說帖是要告訴每個學校如何和家長、老師、學生溝通,因為這個溝通是非常繁複的,你可以看到,這樣一個政策在溝通上要做得多細緻。 英國有給學校指引,就像你們也有給幾個方式,可是他們很清楚的說明這四種管理方式各自的優點和缺點,還有學校需要注意的事情,譬如入校繳手機時可能會有AB機。個人保管是禁止使用但不收繳,必須要有親師生高度信任,比較像我們現在高中的狀況,你可以看到他們的指引這麼詳盡,可是我們的並沒有。 所以本席真的希望教育部可以參考英國這兩份資料,待會可以直接給部長,希望你們能夠提供學校更詳細的溝通說帖和政策指引,讓學校在選擇的時候能夠更了解。關於這個部分,剛剛部長已經說還沒有看過,本席認為現在我們提供的內容真的太少了。另外,本席相信禮拜天的時候高中生也會反映,因為在我們辦的30所高中生座談就有談到。 還有,最近本席也請了幾個高中生代表一起直播,部長有興趣的話可以快轉看一下。你可以看到現在高中生的成熟度,就像我們當年的大學生,因為他們現在有學生議會、有代表。他們希望所謂的學生代表三分之一比例要比照服儀委員會,且不得在最後的校務會議修改,剛剛也有不同政黨委員談到是不是會被推翻?但如果是比照服儀委員會就會有但書,不知道部長有沒有可能參考呢?學生希望你們在禮拜天的公聽會之後能夠比照服儀委員會的規定,把行動載具委員會的設立更清楚明訂在這個規則中。包含如果是比照服儀委員會的規定,校務會議在什麼樣的情況下,除非是違法,否則不得任意修改委員會的決議,也包含剛剛其他委員講到的明訂成員產生的方式及三分之一決議的方式等等,不知道部長能不能考慮呢?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關心!確實委員在手機管理原則方面也給部裡許多的指導。雖然我並沒有看關於英國在這方面比較detail的東西,但我看到澳洲與英國在4個選項中分別做的一些作為也是我們這次部裡採用的管理要點。簡單來講,學校到底是要統一集中管理或是放在各班、或是由學生關機後放在書包裡,確實我們也針對國際的現況做了一些研究,感謝委員的提醒。目前我們的公告,事實上,除了草案之外,還有範本及QA,大概也有十幾頁,無論如何,感謝委員給我們這樣的意見。也許在6月1日星期天的公聽會結束之後,因為它有實體、有線上,我們要如何廣納學生的意見,做最後的要點修改,我想…… 范委員雲:部長,你說在精神上有參考澳洲的做法,但我看到你們這4個選項還是太草略,沒有想到它的優缺點以及如何與師生溝通。 鄭部長英耀:就是針對它的優缺點進行評估,原本這些訊息並沒有單一的選項,由學校回去建立共識或是在教評會中充分反映。 范委員雲:家長、老師及學生在這個議題上可能有一些各自的意見及衝突,就像我們剛剛講的各方意見,當然,我們委員對於教育部在這個部分的關心是肯定的,但是如何在政策制定過程中考慮多方意見並好好的溝通?還是要提醒部長,全臺光國中小就有七萬多班、十四萬多名教師,對於他們遇到的問題,也許能趁暑假舉辦教師的公聽會好好溝通相關問題,而且要分區舉辦。另外,那天我告訴過部長,這麼重要的政策,如果以法國為例,其實他們有做200所中學的試辦,隔了一年之後才正式上路,這樣才知道指引不足。尤其是現在如果要試辦國中、小手機集中保管的話,我知道部長很焦慮,你覺得這是一個重要的政策,沒有時間試辦,但我還是有四個訴求。第一個,制定指引要更完整,溝通也要有一個指引。第二個,三分之一的部分能不能比照服儀委員會的規定,納入你的辦法中?第三個,盡速舉辦分區場次的公聽會,最好能夠完整蒐集教師、學生及家長的意見。最後,教育部是不是能夠考慮在修正公布後有一個試辦期,晚一點再上路?我知道教育部有自己的agenda,但是從這一波的溝通經驗中,我們認為它會影響老師、影響學生以及影響家長的生活,好的政策需要好的溝通,好不好?部長,可以回去考慮嗎? 鄭部長英耀:報告委員,事實上,我們對於行動載具本來就已經有既定的辦法,現在只是修訂。 范委員雲:這個我們了解。 鄭部長英耀:第二個,在這個修訂的過程中,事實上,包括全教產、教師會及家長會等所有的團體,我們也都在座談時徵詢他們的意見,當然我們也會努力讓全國有一個更好的遵循方向。 范委員雲:我們希望教育部這個好的政策在最後能得到大家的肯定及支持,教育部加油!謝謝。 主席:謝謝范雲委員的質詢,官員請回座。 接下來有請萬美玲委員質詢。 萬委員美玲:(12時29分)謝謝召委。有請部長。 主席:請部長備質詢,謝謝。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萬委員美玲:部長好。一樣要與你談關於手機管制相關規定的問題。聽了一個早上,學生團體沒有溝通好、教師沒有溝通好、家長有不同的意見、大家對於上路的時間也有不同的說法、試辦的方式也不同,公聽會要辦、座談會要辦,我就不知道為什麼當初在草案訂定之前不能更縝密的做好這些計畫,以至於現在引起了這麼大的紛擾。 當然,現在有越來越多國家開始進行手機的管制,事實上,如果你去問很多的人,大家大概也都認為手機的確會對孩子學習產生影響,不然我們不會這麼無聊的突然間要討論這個草案嘛!但是要怎麼做?尤其我們現在要限制的對象是學生、我們要限制的對象是學生,然而要落實管理職權的人是老師,一旦我們沒有與被限制的對象進行妥適的良好溝通或制定很便利的配套,當老師要開始管理之後,可想而知,學校就會充滿著師生之間的衝突,現在就已經開始有這樣的情況了。因此,我認為部長真的要好好想想該怎麼做。 當然我們也樂見6月1日能夠多多聽取學生的想法,畢竟他們是被限制人,但是這個草案已經講了這麼久,眼看著公告日期是到6月1日。本席記得之前質詢時問過你,當時你說本來在2月就要公告,一直到6月是希望能與學生溝通。既然如此,我就請教一下,現在無論是與學校溝通、與縣市溝通、與學生溝通,各溝通了幾次? 吳司長穎沺:向委員說明一下,首先,教育部在3月召開過一個協商會議…… 萬委員美玲:我要數字就好,其他不需要。 吳司長穎沺:目前在眾開講平台上廣集各方的意見,所以有一次的實體,其他則是在平台上蒐集資料,6月1日會再做…… 萬委員美玲:所以我們總共只與學生團體做了一次的溝通,其他都是在線上蒐集資料,請問我們與教師團體溝通過嗎? 吳司長穎沺:報告委員,有。 萬委員美玲:幾次?對象? 吳司長穎沺:1次。 萬委員美玲:對象呢? 吳司長穎沺:就是全國的教師代表,譬如全教總、全教產。 萬委員美玲:幾個人? 吳司長穎沺:我們都是邀請他們以代表來參加,蒐整他們的意見。 萬委員美玲:家長團體呢? 吳司長穎沺:有。 萬委員美玲:與什麼家長團體溝通? 吳司長穎沺:向委員說明一下,國教盟與全家盟。 萬委員美玲:我想,第一個,你們的溝通次數夠不夠?談的內容有沒有辦法讓他們充分的表達?再來是蒐集的範本數夠不夠做為參考?這些都是很重要的。其次,我們看到在這個草案公布後不久就出現這麼多反彈的聲音,其中有很多是認為教育部在推諉,把這個問題丟給學校、把這個壓力丟給老師,也造成學生不開心。請問部長,無論我們現在要用哪種方式做手機的統一管理,學校方面有辦法這樣配合嗎? 鄭部長英耀:報告委員,手機的管理本來就有…… 萬委員美玲:根據我們的草案內容,與學校做過溝通嗎? 吳司長穎沺:向委員說明一下,我們當時的協商會議也有找學校的行政代表,此外,就是…… 萬委員美玲:是全國高中小學的行政代表嗎?沒有吧? 吳司長穎沺:我們有兩個行政的代表,此外,報告委員,就是…… 萬委員美玲:你是說全國的高中小學只找了兩個行政代表? 吳司長穎沺:向委員再說明一下,我們這個辦法其實是在民國108年就開始實施…… 萬委員美玲:好啦!好啦!你不要說明了,下去啦! 部長,我還是要重申一次,我們對於管理手機的這件事是贊成的,但怎麼管是一個重點!因為我們不是要限制他們使用手機,而是要思考如何對手機做一個妥適的使用,讓家長能放心、也讓學生能便利,但是現在你的草案看起來就是很混亂。因此,今天在此要提醒,第一個,我希望教育部能與全國各縣市的學校進行溝通,也能與教師代表進行人數更廣、更深切的溝通,當然也要與被限制的學生進行溝通。最後,各縣市也有許多家長會的代表,我認為要趕快蒐集他們的意見。 如果你們在9月就要上路,在本席看來,現在只剩下6月、7月及8月,其實在時間上是非常趕的,因此教育部可能要再思考一下。同時,在上路之後是不是能有一個試辦的機制?試辦之後如何做滾動式的檢討?針對以上這些問題,能不能在會後的一週內給我一個回復?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提醒!在6月1日的公聽會結束後,我們會有一個完整的…… 萬委員美玲:既然你們都要整理,就在公聽會的一週後,好不好?謝謝。 接下來一樣要請教部長,上個禮拜有一則非常沉痛的新聞事件,在三峽北大國小旁發生了嚴重的車禍。對於新聞播放的一幕幕畫面,其實我們都不忍心再看第二次,真的很心痛!部長,你是不是去學校做過關心?該如何協助受影響的學生及家庭?目前的狀況是怎麼樣?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關心!確實當天事件發生後我就陪同總統在第一時間去醫院關心受害的學生及家屬,另外,我也與新北市的張局長保持電話聯絡,如果新北市的處理有需要教育部協助配合之處…… 萬委員美玲:後續還有很多的事情,中央與地方要一起好好協助處理這個案子。我們看到這起車禍就是發生在學校旁邊,其實過去多年來在學校旁邊發生的大大小小車禍非常非常多,無論受傷的狀況或事件造成的後續嚴重性有多大,只要有一個孩子受傷,我們都是很不捨的,因此,對於學校周邊通行步道的關注就越來越高。 我們看到政府在111年開始推動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計畫,總共是50億元。本席也看了一下,執行率非常高將近97%。去年我們就接續推動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113年到116年4年共400億元,由地方縣市政府的教育局提出需求,再由內政部國土署匡列260億元、交通部公路局匡列140億元協助地方執行。但是我覺得教育部在這個部分並沒有扮演任何角色,在這件事情發生之後,是不是有思考過,教育部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協助地方政府或地方教育局與國土署及交通部一起將這個規劃做得更好?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我們看到這個預算的執行,剛剛我們說過之前50億元的執行率將近97%,但是就本席自己的桃園市而言,我們桃園市這麼大、這麼多的學校,其實,第1,有很多學校不太清楚什麼樣的案子可以報上來;第2,可能有一些些縣市教育局認為好像不太符合國土署想要推動的目標。因此,教育部在這個部分有沒有辦法成立一個跨平台提供協助或資訊、資源的整合?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目前確實是有這樣一個跨部會的平台,但是委員也特別提到,通學步道如何落實到社區的上學路隊,包括讓學生在上學及放學時能更安全,事實上,我們也在前幾天的校安行政會議中特別提出,地方政府如何協助學校在上學及放學時間有更多的警力或呼籲更多的家長,因為現在家長都是在上學及放學的時間開車或騎車…… 萬委員美玲:部長,我相信各縣市政府對這個部分都會很重視、各縣市政府的教育局也都會做,但是分為兩個部分:首先,道路上的安全、道路上的設計是不是要作一些調整?關於這個調整的因應,譬如上學情況的變更不一,或者我們現在開始鼓勵讓孩子自己上學,交通狀況的不一致,現在可能都要做一個改變。其次是什麼?就是教育、就是教育!部長,你與我及很多人都參與過、支持過靖娟文教基金會關於小黃帽交通安全教育計畫,我看到部長很可愛都有去支持,對不對?但是說真的,我們在每一年支持這樣的活動之餘……部長,你知道我也是桃園市家長協會的理事長,其實我們也試著如何將它落實到地方上,並不是這一次而已,但是我認為我們在交通安全教育上要再加強。你我都在日本看過小學生過馬路只要舉起手,開車的司機都會停下來讓他們先過。今天你在教育部終身教育解凍的報告中也提到要推動交通安全的教育,是不是可以就這兩點向我說明一下,一個是議題、一個是教育? 鄭部長英耀:我想它真的是需要中央與地方合作,而且我們在課程上也有一個交通安全五階段的課程規劃。另外,剛才委員關心的如何針對交通安全進行更縝密的規劃,交通部也提出在學校附近的十字路口如何讓汽車能夠減速,等於是距離保留由現在可能是1、2公里變成3至6公里。 萬委員美玲:部長,我給你一個具體的建議。 鄭部長英耀:是。 萬委員美玲:中央與地方當然要合作,但我給你一個具體的建議,我們以更高的高度從教育部下來。第一個,我們讓政策下去,譬如孩子要過馬路的做法,既然覺得日本做得不錯,我們就統一規範,是不是孩子都可以舉起手,養成這個習慣。從部裡下去的話,也許各縣市教育局就會落實,我們就試試看,不管有沒有導護老師帶領、有沒有交通志工、義工,我們都做這個動作,甚至以前也有過小黃旗、小黃帽等等,不管是哪一種方式,我們就試試看由中央的高度下去做。我認為要去試行,而不是只有呼籲,光呼籲其實是會來不及的。 第二個,我覺得你可以用更高的高度去看,到底現在學校周邊的道路有什麼樣的大問題是大家共有的狀況?再告訴各縣市政府遇到這樣的狀況時要如何提報上來,經由剛才我說的與內政部及交通部的合作平台,大家進行一個三方平台的溝通,組成一個小組,我認為這樣做會比較好。今天提出這些建議讓部長想一想,希望能盡快地從中央的高度去重視學生的安全,好不好? 鄭部長英耀:好,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一定會努力。 萬委員美玲:好,謝謝。 主席:謝謝萬美玲委員的質詢,官員請回座。 現在我們處理解凍專案報告11案。剛才已稍作溝通,如果有血糖的問題或需要,同仁可以先到外面用餐,但我們今天主要還是要先處理解凍專案報告。 解凍專案報告11案,請議事人員宣讀,並進行討論。 討論事項 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解凍專案報告案11案。 一、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三十五)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二、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四十三)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三、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四十八)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四、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新增決議(一五六)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五、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新增決議(一七五)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六、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青年發展署新增決議(一九五)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七、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圖書館新增決議(二○六)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八、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新增決議(二○九)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九、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教育研究院新增決議(二一三)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十、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十一、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青年發展署決議(二)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針對解凍專案報告案第一案,頁次在第1頁,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 林委員宜瑾:沒有。 主席:本席這邊做一點簡單的陳述。今天處理教育部114年度的解凍案,書面解凍的部分雖然在會議一開始就已經處理完畢,但教育部的書面報告其實完全沒有答復本席對預算案提出的問題。 針對五大信賴產業,預計4年要培育20萬AI人才,各部會到底怎麼分工?教育部負責哪個部分?預計分年度各年到底要培育多少AI人才?在另外一份書面報告的第327頁中總共只用了181個字,可以說是用一個非常簡略的說法打發全臺、甚至是全球都非常關注的問題。我想教育部這種態度其實是值得商議的,完全看不到對於AI人才的重視!更何況,依據教育部所提供的資料,近五年來教育部培育的AI人才數量不進反退,從高峰時期的一年培育二萬多人,到112學年只剩下一萬九千多人,足足少了1,500人。剛剛我聽到部會官員提出是少子化的因素,但我們不能因為少子化的問題就不關注AI人才的培育,這個產業的板塊正在移動,我想少子化只是其中一個原因,該努力的還是要努力。如果有相關的解釋就應該要做研究,並且在書面報告中提出來,但現在並沒有提出改善方案,我想教文委員會所有委員應該是不分朝野也許都難以接受這種說法及作法。 因此,針對專案解凍案的第一案,本席還是要求教育部應該針對五大信賴產業中有關AI人才培育的分工,尤其現在這個內閣又稱作AI內閣,應該要提出更詳細的書面說明,同時也針對教育部AI人才培育的數量不增反減的情況,提出完整的說明及改進的措施,況且現在也不只是不增反減的問題,還可能有供不應求的問題。請教育部就上述議題在一個月內提出完整的書面報告,以上。 鄭部長英耀:謝謝主席關心AI人才的培育!其實高教因為少子化的因素,它的比例事實上是增加的,這是第一個補充說明。第二個,去年9月就開始全國……因為我們擔心除了臺、成、清、交這些研究型大學之外,有許多學校可能沒辦法開出AI的課程,所以我們也在線上開放25個學校的學生修課,這樣學生選課的人數與人才一定會增加,以上補充。如果召委希望有一個更詳細的書面資料,我們會後再提供給主席,以上。 主席:好,謝謝部長,一個月內提出完整的書面報告。其他委員還有沒有意見?沒有見的話,第一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接下來處理解凍專案報告案第二案,頁次在第21頁。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無)如果沒有意見的話,第二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接下來處理解凍專案報告案第三案,頁次在第39頁。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 柯志恩委員。 柯委員志恩:我對這一案有一些想法。因為我們在推展一般教育的部分凍結了20%,而你在解凍報告的第43頁特別提及營養午餐的部分,我要請問教育部,說實在的,關於這一案,雖然書面報告已經完全結束,但是與前面完全都是一樣、像書面報告第十與第十三都是一樣,營養午餐法制化,教育部已經卡關五年了,我真的要利用這個機會問一下,到底什麼時候要送出版本?五年了耶!不要說是這個部分,包括在書面中大家都非常關切的大學法修法,你們已經舉辦了9場座談會及1場公聽會,到底這個又是什麼時候要提出來?都是一樣的狀況,當初說要凍結全都是因為這個理由啊!包括終身教育凍結1,200萬元也是啊!當時我們就是要檢視修正補習及教育法,對不起,部長,已經換了兩位司長,我都還沒有看到院版!這到底是行政效率的問題,還是什麼?不要每次我們在這邊凍,請大家能夠趕快提出來,特別是營養午餐法,到目前為止,都講幾次了!所以我是不是可以利用這個機會,請部長稍微告訴我們一個比較確切的時間?這攸關教育部行政效率問題! 彭署長富源:我跟委員報告,午餐法上一次有進行專案討論,那天也有跟委員們報告,目前因為有財劃法以及地方在整體運作面上希望能得到更大的尊重,跟它在規劃上怎麼樣互動來支持,所以剛剛部長也回應說,是不是等財劃法,也許在7、8月會比較明確。目前我們的草案也有準備,但是因為財劃法有一些影響,且地方能不能夠支應這樣一個財政支出,跟我們剛才所提到的幾個面向,像偏鄉地區,像營養師、午秘等等,這些都希望得到最大支持…… 柯委員志恩:沒問題,聽起來好像是8月底左右,就可以看到? 彭署長富源:這個就是等財劃法…… 柯委員志恩:財劃法要釋憲! 彭署長富源:這個如果沒有…… 柯委員志恩:你怎麼樣說? 彭署長富源:我們找地方談的話,會變成標的沒有那麼明確。不過我們很樂意趕快跟地方政府就幾個重要的議題來做處理…… 柯委員志恩:所以時間點大概會是什麼時候? 彭署長富源:委員,我們是不是等財劃法的明確性……當然我們也會一直籌備,它一明確,我們就馬上召開會議,大概是這樣。 柯委員志恩:其他呢?大學法的修法已經搞了那麼久,學生那麼在乎。 廖司長高賢:跟委員報告,剛才您提到的大學法公聽會的舉行,大概是在111年間,這一次在預算審查的時候,針對學生代表的比例、校務會議的運作方式以及教師聘任、停聘的一些相關建議等等,我們也有遵照委員當時的建議,分別諮詢了公私立大學的協進會,我們都有邀請來,也有邀請教師團體…… 柯委員志恩:司長,沒問題,但我說的是時間點。 廖司長高賢:關於時間點的部分,因為那時候答復委員說,蒐集完意見之後,我們會把相關的意見納入條文當中…… 柯委員志恩:儘快,好不好? 廖司長高賢: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官員的答復。第三案還有沒有其他委員有提問?(無)如果沒有的話,第三案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接下來處理第四案,頁次在第49頁。請問有沒有委員要提問?請陳秀寳委員。 陳委員秀寳:第四案有關於體育署凍結兩千萬的部分,我支持解凍,但針對校園運動教練的部分,其實不只有體育老師,還包含社團的外聘教練、體育班的專業教練等等,這些進入校園的運動教練都應該予以規範及管理。本席支持解凍,但針對校園社團外聘教練之類的管理以及體查,希望體育署可以提供一份書面說明給本席辦公室。我們希望杜絕這些大人對小孩惡意的傷害,對一般社會大眾跟家長來講,這些都應該由體育署或教育部制定出一套可以依循的規則或規範,體罰、霸凌都不應該在校園裡面出現的。以上。 主席:謝謝。接下來還有郭昱晴委員、柯志恩委員有意見,待會可以一併回復。 郭委員昱晴:謝謝主席。我們經常會在新聞當中看到類似被體罰或是被霸凌的事件發生,這已經不是幾個個案而已,其實整個教育系統更需要一個比較完整的機制來保護孩子們。對於這個部分,我當然是支持解凍。但是,我們要怎麼樣來培訓老師讓他能夠有正向的輔導能力,同時在他領導的整個社團當中,有一個完善的申訴機制?也就是讓每一個學生在遇到不公平對待的時候,還是有地方、有人可以幫他,讓他有求助的管道。如果這個預算沒辦法解凍,有些制度也許我們就真的沒辦法做到,就算這個沒辦法做到,我們也不能說這個做不全,所以一定要有一個足夠的資源來對待我們的孩子,在保障孩子他們身心上一個安全的環境,其實這個部分不應該被延後。針對陳秀寳委員剛剛所講的,我們要怎麼樣提供一個更友善的環境,就這個部分請提出一個比較完整的計畫跟報告。以上。 主席:謝謝郭昱晴委員,接下來請柯志恩委員。 柯委員志恩:第四案跟第五案都是體育署的,其實都一樣,我還是要強調署長剛剛回應我的,也就是各地方,對運動教練大多是用約聘的方式聘用,署長特別說了這是給地方的一種彈性。但我還是要說,像2017年在世大運標槍比賽摘金的鄭兆村,大家都知道他目前在母校桃園的瑞源國中任教;還有向俊賢是我們全國跳高紀錄保持人,現也在國訓中心,他們全都是約聘。你說這是彈性,可是我覺得你怎麼可以把這樣一個跳高人才安置在國訓中心裡面,還是用約聘的方式?國訓中心是體育署可以主導的,但他現在還是約聘人員,根本就是上層帶頭做起!明明已經法制化了,目的就是希望能夠更有保障,結果你們什麼都用約聘,他們年老的時候怎麼辦?對這部分,我覺得教育部還是要拿出更決斷的態度,否則我們即便將它法制化,法都是白修的! 主席:請署長說明。 鄭署長世忠:針對陳秀寳委員及郭昱晴委員所提到的,目前國教署已經有滿完整的制度,包括申訴、通報、教育等等的機制,體育署也會協同國教署對這個漏洞再檢討,讓它更完善,我們會再來努力。至於柯志恩委員提問的部分,其實我們也非常希望讓我們的選手能夠有全職的待遇,我們接下來會再加強督導縣市政府,同時也會來做評比,看看各個縣市政府首長對學校專任運動教練的支持,是不是能夠正面回應選手的需求,謝謝委員。 主席:次長要不要說明一下? 張廖次長萬堅:我們大概十幾年前就修了專任運動教練的聘任,若符合資格,是可以比照教師占員額編制,但要學校有開缺,地方政府支持,所以我也跟署長說,像鄭兆村這樣的選手在桃園的國中當教練,我們會去跟桃園地方政府協調一下。 柯委員志恩:國訓中心呢?向俊賢在國訓中心。 鄭署長世忠:國訓中心有缺啊! 柯委員志恩:沒有,他還是約聘僱啊! 鄭署長世忠:基本上沒有犯什麼錯都會一直聘下去的啦! 柯委員志恩:但約聘僱就沒有退休金,這就是為什麼很多都要用約聘僱。 鄭署長世忠:有勞退,他有加入勞保。 柯委員志恩:為什麼不能給人家一個全職full time? 鄭署長世忠:他是full time,沒有錯啊! 柯委員志恩:沒有,他還是約聘僱! 鄭署長世忠:他只是不是公務人員而已! 柯委員志恩:對,但約聘僱這點對很多人來說,就是沒有保障,還是差滿多的嘛!國訓中心總是體育署可以來負責的吧。 鄭署長世忠:他是全職人員,沒有錯! 柯委員志恩:我當然知道,但身分上就是不一樣。 鄭署長世忠:我們會跟縣市政府積極協調,像他是屬於臺中,我們會跟臺中市積極協調。 柯委員志恩:麻煩一下好不好?榮耀之後,還是要給人家一個餘生的保障,這是很重要的。 主席:我也請教一下,約聘僱是一年一約,還是它是一個長約?照你們的講法,好像約聘僱跟正職沒有差別?所以他是不是一年一約?是一年一約嘛!跟正職人員還是有差別啊! 鄭署長世忠:正職人員是兩年一約。 主席:具體一點,一年跟兩年一樣,還是不一樣? 鄭署長世忠:其實沒有犯錯,就是一直聘下去。 柯委員志恩:沒有。學校聘任何老師,像目前的這些教授,所謂的一年一聘、兩年一聘,跟全職到退休,保障是不一樣! 鄭署長世忠:委員,我想他們當然會期待留在公職,我會積極協調縣市政府來幫忙,因為也要縣市政府開缺,好不好? 主席:希望這個部分可以再研議一下。第四案還有沒有委員有意見?(無)沒有,第四案准予動友,提報院會。 接下來處理第五案,第五案的頁次在第57頁。各位委員有無意見?請劉書彬委員。 劉委員書彬:謝謝主席。第五案體育署補助中華民國迷你足球協會一項,在113年被踢爆有這樣子的溢領,甚至包括它的會計師查核並不清楚,在你們的報告當中也提到,它有再繳回補助款103萬等等。你們後來的回應是說,今年3月26日已經將本案移送到地檢署,還有函請內政部評估是否依照人民團體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去處理迷你足球協會有沒有功能不彰的情況,現在已經過了兩個月,所以想要請問現在地檢署的進度是怎麼樣?第二個問題是,對於內政部去評估這部分,你們有後續的最終結果嗎?甚至你們體育署未來在做補助,涉及到這次的解凍案500萬元的時候,依照你們本身內部評估,它是不是適合再繼續作為你們補助的標的?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我想這個案子黃國昌委員一直很關心,其實體育署過去這一年來,我們都是按照黃委員的要求,有去做所有該執行的執行面,針對迷你足球協會進入地檢署司法我們就沒辦法去干涉,這部分地檢署應該已經在處理當中。 至於人民團體法的部分,內政部目前已經有發函給迷你足球協會請它限期改善,意思就是如果7月底以前沒有限期改善,內政部會做進一步的處理,通常按照我們過去的經驗,有可能會撤換理事長或是解散等等之類的處置,但是它並沒有講,我想這部分還是由內政部在積極處理當中。 劉委員書彬:那教育部…… 鄭署長世忠:我們的部分,目前會計師的查核已經完成,我們也把報告都交給黃委員,後面追繳的部分因為目前已經發函,接下來會由執行署這邊來處理,我們都按照公部門的節奏一步一步在處理當中,我們就是按照規定來處理。 劉委員書彬:好,本辦也會繼續追蹤貴署這邊的處理情形。 鄭署長世忠:當然,我們一切都是依法行政,沒有問題。 劉委員書彬:好,OK。 主席:好,謝謝官員的回復。 第五案,還有沒有委員有意見?沒有意見的話,第五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接下來處理第六案,第六案的頁次在第65頁,請問委員有無意見? 林委員宜瑾:沒有! 柯委員志恩:你是怎樣?要趕快去吃飯是吧? 主席:大家都很支持教育部啦!他們資料也都送來了,但我還是再確認一下,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 陳委員秀寳:沒有。 主席:如果沒有意見的話,第六案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接下來處理第七案,頁次在第83頁,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 陳委員秀寳:沒有。 主席:第七案各位委員也沒有意見。好,我們處理…… 柯委員志恩:沒意見、沒意見。 主席:現在已經到第八案了。 林委員宜瑾:第七、八、九案都一樣,都是…… 主席:我們處理第七、八、九案,第七、八、九案各位委員有無意見? 陳委員秀寳:沒有。 林委員宜瑾:沒有。 主席:沒有意見,我們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接下來處理第十案,頁次在139頁,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我們讓委員翻閱一下,我看到有些委員還在翻閱。如果確認沒有意見的話,第十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接下來處理第十一案,頁次在第155頁,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請范雲委員發言,然後請郭昱晴委員發言。 范委員雲:基本上我是支持第十一案解凍,但是早上的報告事項我想在這邊一併對教育部提出一些要求。第一個,報告事項第十案關於高教的部分,剛剛柯志恩委員有問大學法,其實我也有問啦!因為最早,剛剛講的大學法公聽會其實是我們教文委員會自己辦的,如果沒有記錯的話,當時教育部的承諾好像是5月會給我們,所以想先問一下教育部那個草案的進度。 另外,也是關於第十案,一樣是高教,我要求私校產學合作涉及土地建物使用的部分應該要比照國有財產,有最低的租金跟利用費的規定,不知道教育部何時會正式公告?因為教育部說他們會處理,但還是應該有個公告,讓產學合作有一個更公平公開的規定。 再來,也是第十案,也是與高教有關的,就是大學生的居住困境,我希望高教司與內政部關於社會住宅的部分有一些合作,是不是一個月之內給我辦公室一個比較明確的進度?因為你們好像沒有在回應裡面寫到這一點。 另外,跟國教有關的是報告事項第十八案,關於高中多元選修教師鐘點費,目前我們接到很多陳情,所謂108課綱希望有選修課,有素養,可是老師們反映說開課很辛苦,都沒有一點鼓勵,所以我希望你們考慮一下,針對多元選修課,是不是能夠在課程不足的地方,譬如說能有一些鐘點費的鼓勵?如果到穩定之後,也許這個機制就不需要了,因為我自己是大學老師,我知道開新課很累,最好是開舊課,然後加一點新的就好,所以這部分應該要鼓勵,這是報告事項第十八案。 報告事項第十八案關於代理教師敘薪法規,這部分已經跟教育部溝通很多次,可是現在有學校公布114年招聘簡章的時候,還是寫不採計年資耶!明明大法官已經釋憲了,怎麼在你們要要求前,學校公布114年招聘簡章,這樣不是會讓第一線的代理教師憂慮、擔心他們不適用嗎?這部分教育部是不是也能儘快處理?還有其他的小項,我再跟你們溝通,好不好?這幾項是不是能夠回應我一下?謝謝。 楊司長玉惠:我先回應委員關心的產學合作,這個辦法我們法規會已經通過了,接下來的程序要提部務會議,部務會議通過就會公告實施了,所以進度會很快。 范委員雲:很快是3個月內還是1個月內? 楊司長玉惠:我們的部務會議每兩個禮拜開一次,所以下次的部務會議可以提。 范委員雲:好,那公告後再給我辦公室一個報告。 楊司長玉惠:好,再提供給委員。 廖司長高賢:剛才委員垂詢有關於社會住宅跟內政部的部分,我們在一個月內會提供相關書面報告給委員做參考。 范委員雲:好。 廖司長高賢:但是大學法的修法,因為委員當時也有提示我們要與各個利害關係人來溝通,其實我們也有跟學生代表,但是近期對於學生代表在邀請上面有一些困難,因為我們邀請了他們沒有出席,所以針對學生代表這部分,我會另外召開會議跟他們座談,彙整他們的意見。 針對校務會議還有教師的部分,我們也有分別跟教師團體的代表開過會,也在彙整意見當中,針對委員在預算審查時期所詢問的幾個重點,我們會把它修入到大學法的辦法當中。當時雖然有跟委員講說在情況比較好的狀況下,可能可以馬上完成,可是有一些條文有一些意見需要彙整,可能要請委員再給我們一些時間來彙整意見。 范委員雲:你們有沒有預計什麼時候會提出草案? 廖司長高賢:我們會儘快,因為確實現在有些意見,比如委員提到的四分之一學生代表,有些學校認為執行有困難,所以可能還要一些時間來凝聚共識,以上。 范委員雲:還是要有一個時間吧?因為你們之前講的是5月底嘛! 廖司長高賢:對,是,我們儘快在處理了,我們都有按照時程陸續在開會當中。 范委員雲:所以不能夠說一個時間?因為你一個時間跳票後,應該要說一個新時間吧! 柯委員志恩:對啊!應該要說一個時間。 廖司長高賢:委員,是不是容許我們在3個月內將意見完成? 范委員雲:好,3個月,就是8月底,好不好? 廖司長高賢:好,是,謝謝。 范委員雲:開議前。 廖司長高賢:好,謝謝。 彭署長富源:多元選修鐘點費的部分,之前我們就已經有行文給所有學校,高教這邊也同意,我們再把那個公文給委員。 范委員雲:OK。 彭署長富源:第二點是有關提敘的部分,6月份就會修法完成,辦法完成之後各校都會落實。現在委員看到的部分,我們再來跟他溝通,馬上就可以落實了,謝謝。 主席:請郭昱晴委員。 郭委員昱晴:第十一案我當然希望能夠解凍,青年海外圓夢計畫其實是現在非常重要的一個對外政策,這個計畫已經成功吸引將近4,000名的青年參與,這部分的解凍一定要有後續的培訓、輔導還有國際交流的活動,才能再繼續地進行,在此表達一下我的立場跟意見。我想支持青年能夠跨國,能夠更進一步地跟世界交流,其實是我們一直希望的,以上。 主席:請范雲委員。 范委員雲:抱歉,我剛剛漏掉一案,關於大家都發現性平的調查人才不足的部分,我有一個預算案,也是在書面報告裡面。關於CEDAW的委員要求教育部能夠補助性別或婦女學程設置,我知道教育部現在是有補助全國3所性別的研究所,可是如果沒有研究所的婦女研究學程,大學部的這部分我覺得也很重要,如果你們能夠直接讓這些公私立大學自己就支持這個政策是最好的,如果沒有的話,是不是能夠考慮遵照CEDAW委員的要求?因為我們有這麼多性平調查,如果沒有足夠的專業人才更深入地研究,就會出現一切合法可是調查不夠專業的問題,好不好?這部分也請你們考慮之後,再給我辦公室一個報告好嗎? 廖司長高賢:沒問題。 主席:好,謝謝范雲委員。各位委員還有無其他意見?如果沒有意見,第十一案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解凍案共11案審查完竣,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接著繼續進行質詢,請陳培瑜委員質詢,質詢時間4分鐘。 陳委員培瑜:(13時12分)主席,我超時一下下,但我保證會很快。有請教育部鄭部長。 主席:有請鄭部長備詢。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陳委員培瑜:部長好。有一題其實非常困難,就是普特融合。因為普特融合政策推下去絕對是立意良善,但是在現場的執行出現了很多狀況,我今天就一併跟部長回復,我們陸陸續續都有收到一些新的陳情與狀況。 第一個是關於特教加給的部分,我在上個月質詢教育部的時候,教育部說各個縣市都已經同意特教加給,國教署當時也說4月底會把調升案送往行政院,我再次跟國教署確定一下,目前已經送了嗎? 彭署長富源:送了。 陳委員培瑜:送了,太好了!那行政院簽核的狀況是如何?沒問題? 鄭部長英耀:現在已經送到行政院。 陳委員培瑜:好,所以我們等行政院簽核,我們辦公室也會持續追蹤。目前你們認為有沒有機會在今年完成調升?好啦!我們一起期待,我看部長答不出來,我幫你答,我們一起期待,我們也會持續…… 鄭部長英耀:那個方向是我們有在努力的,因為我們已經把文送出去了。 陳委員培瑜:我們一起拜託行政院支持。 接下來我要講的是,在整個體制當中,有一些人也在做類似的工作,但是他卻沒有相關的加給,我把相關情況向部長還有署長說明,包含有一類是商借到教育局或是特教資源中心的特教老師,他們如果沒有授課的部分就不會有這個加給,可是如果他只有行政會有行政加給,所以沒有特教加給造成的影響就還好。 第二類,有一類老師他是專職心評老師,因為是專職心評,所以他不會拿到一份1,100元的撰稿費,他只會有施測費和交通費,甚至有來自現場的案例,一個學年可能要做75案到85案,而且常常是兩、三天內要完成十幾案,工作非常吃力不討好,可是沒有相關加給。 因為事涉到經費,我今天先把問題丟出來給教育部,要拜託國教署後續請到我們辦公室來開會討論,好不好?因為這個會期大家很忙,我們沒有辦法開相關座談會,但是我們有非常多普特融合的困境要拜託國教署跟教育部協助這些地方老師、家長、學生一起解決,可以嗎? 彭署長富源:可以,我們這2週到委員辦公室詳談。 陳委員培瑜:好,我們辦公室同仁會儘快約,謝謝。 下一個是關於偏鄉代理教師的議題,我們要感謝國教署放寬偏鄉代理教師年資採計的認定,可是現在有一個困境又跑出來了,例如因為學校併校或廢校,所以他不得不去別的學校或是他因為考取了不同縣市的其他偏鄉學校,過去的年資可不可以採計的問題,這又要回到相關辦法、經費預算,對不對?部長和署長看起來一臉很難立刻給我答案,對不對? 鄭部長英耀:沒有,基本上只要非屬個人因素,我們是可以採計的。 陳委員培瑜:好,可是我剛剛說不同縣市就是非屬個人因素啦!應該是說非屬個人因素是整個體制的問題,因為我們陸陸續續有收到陳情,我認為狀況需要盤點,署長,我們是不是也來開會?我們來看一下偏鄉代理教師到底在第一線還有哪些現象,導致他們沒辦法累積這個加給,好不好? 鄭部長英耀:我們來盤點,我們同意委員所關心的這部分,我們看怎樣來協助。 陳委員培瑜:謝謝。 再來,這個問題我覺得比較可怕,昨天我看到一個新聞,臺北市說這3年都找不到代理教師,教育局希望教育部放寬3年的續聘年限,我不知道教育部的立場是什麼,可是根據第一線教師的生命經驗,我要說這個問題很大,當你把代理教師全部放好放滿的時候,是不是現場充滿了代理教師?還有,現在已經在代理教師的人會不會就上不了岸,沒有辦法成為正式教師?當現場都是代理教師的時候,我們甚至擔心他們的教學品質,而教學品質會影響到孩子的受教權。我知道你們可能還在研議,但是我也很怕很多地方政府開始學臺北市政府,有樣學樣,我認為非常可怕。 回過頭來看,我更擔心另外一件事情,因為花蓮縣政府說今年不開正式教師缺,意思就是說代理缺會開好開滿,我不知道蔣萬安跟傅崐萁有沒有講好,可是我來自第一線的地方教師,我自己當過偏鄉的老師,我完全不認同這樣的政策。我不知道教育部現在研議的進度,我更擔心後續有藍白縣市首長有樣學樣,我要積極地拜託教育部,這件事情要公正、公開、透明討論跟研議,我不知道你們的看法是什麼? 彭署長富源:的確像委員所提,各縣市的意見可能不一,所以我們要廣徵各縣市的意見,包含校長團體、教師團體,審慎地來評估,謝謝您。 陳委員培瑜:是,好,我們辦公室也會持續追蹤,因為這真的會影響到學生,不能放任現場全部都是代理教師。 下一個,我們當時都非常關心學生輔導法,當時修完法之後有4個法要修訂,我們現在看到有一個法就是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還沒有預告,我們想要知道相關的進度。 彭署長富源:6月份都會處理,而且會依委員在委員會上審議的結果來公布。 陳委員培瑜:好,因為距離6月底時間真的不多,而且不是6月底,是6月18日,只剩下3個禮拜,我們很擔心,所以拜託你們進度一定要跟上。還有就是校園內輔導主任、組長及輔導教師應該遵守的專業倫理規範,當時在附帶決議的時候有提醒教育部要做這件事情,我們也很擔心相關的進度,所以我要確定一下,距離6月到期也只剩下3個禮拜哦!還有專輔人員調整薪點的辦法目前在行政院的進度,如果都還在研議中,署長,是不是後續如我們所希望的,可以準時看到相關的進度? 彭署長富源:對,我們跟學特司會在一週內到委員辦公室,有一些進度跟您回報,謝謝。 陳委員培瑜:沒問題。 再來,一樣是特教生的問題,特教生的孩子真的有很多困境,他落在小學、中學、大學,大學端我們收到海洋科技大學學生的陳情,他們告訴我們聽打員因為落在學校資源分配的問題,所以學校做了一些我們覺得不大OK的事情。包含聽打員陳情、障礙者的陳情,還有很多障權團體告訴我們,問題有這麼多,包括人手不足的問題,服務面向沒有涵蓋學生的需求,甚至是沒有合約的,只要有聽打員說:「欸!我要跟學校簽合約,保障我們雙方的權益」,結果學校就不用了,這也非常荒謬。甚至學校的服務費用提供標準也非常不一致,我們認為這些問題很大。時間有限,司長,我們辦公室積極來找你們討論可以嗎? 吳司長林輝:可以。 陳委員培瑜:好,謝謝司長。 下一個,手機管制這一題,教育部辛苦了,期待後續的座談會我們可以廣邀更多學生一起座談,部長,好不好?好,謝謝。 主席,你看我講很快。有關足協的爭議,部長,我之前跟你說過……我在2024年3月21日,不好意思,當時的部長還不是你,我當時說足協的欠款明細問題,結果到現在已經超過一年多還沒有出來,我不知道為什麼,但我會持續追蹤,要拜託體育署持續幫忙。時間有限我不再多說,但是足協真的不應該這樣,我覺得他騙你啦!他騙你說他還了A、還了B、還了C,但是我不知道他為什麼欠款明細不敢拿出來?這件事拜託署長。 運動部成立在即,我知道部長非常關心體育界的孩子在學校的一些狀況。部長,我跟你講有兩個新聞,我覺得這個是要公開跟孩子道歉。我講這麼重的話,因為有一批大人沒有檢查出A校的報名資格不符,導致B校的小孩喪失全國賽的資格,可是他們已經打進全國賽,但是卻沒辦法去比賽。這個狀況我不知道您的幕僚有沒有跟您報告? 再來,我們甚至看到體育署本來有一個標案,是關於迷你足球計畫活動的全國性賽事,結果不知道為什麼也停辦了。我們來自於基層的聲音,看到孩子們很多在體育方面,開開心心運動的權益被犧牲了,完全都是因為我們大人的行政疏失,我真的於心不忍。事情已經發生了,我不知道我們後續還可以怎麼彌補。我想到的是公開道歉,我們去跟孩子說明,也要讓相關行政機關出來扛相關的責任。部長,你怎麼看?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有關臺南市體育局的部分,我們會再請他們妥善處理。至於全民賽事的部分,我們當時的確因為考慮到今年的量能關係,因此只有舉辦三對三跟街舞。我們明年會…… 陳委員培瑜:我知道,就是總統盃。 鄭署長世忠:我們也希望明年能夠舉辦…… 陳委員培瑜:我真的覺得很遺憾。署長,你知道我對於體育界孩子們的關心,我認為不能只有這樣,我們後續一定要來想辦法,我們辦公室可以找體育署來積極開會嗎? 鄭署長世忠:好,沒問題。 陳委員培瑜:我認為這件事情不能就只有這樣解決,因為我們做出來的行為其他的孩子會看、其他的學校會看、其他單位會看、其他縣市政府會看,可以嗎? 鄭署長世忠:是。跟委員報告,我們也不傾向辦全國的賽事,希望分區…… 陳委員培瑜:沒關係,這個細節我們再來討論,因為主席已經站起來了,我不是教文委員會的委員感謝主席多給我這麼多時間。 因為成立了運動部之後要推社區運動,要把其他國小全國賽事都停辦,我們聽了非常難過,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樣來自民間的風聲?我們以日本為借鏡,日本有社區運動,可是他們沒有取消教育部主辦的全國性賽事。其實只要有好的賽制規劃,孩子們還是可以在國小階段有全國性的舞台。部長,關鍵不是比賽,而是交流、學習,這件事情非常非常重要,在後續九月體育運動部成立之後或是在這之前,我不知道你們後續的規劃,但是我先把問題丟出來給部長,不管是社區運動還是學校運動,拜託部長在新的運動部籌備規劃會議當中,把這個問題放進去考慮,好不好? 最後,一樣是暴力的問題,體育裡面有非常多的大人喜歡用「這是訓練,這個是學習」,這種方式也就是不當的對待,用暴力的方法欺負我們的小孩。部長,我之前跟你講過,在美國有一個冠軍教練,就算他是可以拿冠軍的教練,他拉了一下小孩的頭髮就被fire掉了。但是在我們臺灣,部長我之前跟你講過,這兩個案子,一個是高中排球教練用球砸小孩,結果是記申誡一支。另一個是高中籃球隊長年的體罰,不是一次,是屢次長年的體罰,很多孩子都站出來講了,最後我們看到結果是調查不成立。運動部要成立了,體育現場這些孩子們的傷痕真的可以這樣被無視嗎? 部長,我依然焦慮、我依然擔心、我依然要把這個情況告訴部長。我知道這不是您可以立刻解決的,但是我一定要把問題丟出來,要拜託部長。我認為教育部或是體育署,對於體育暴力零容忍這件事情,真的不能遇到所謂冠軍教練就轉彎。當這樣的個案成立,當這樣的個案變成事實,我們難道是在告訴更多運動教練說,沒關係你繼續打小孩,當成是訓練嗎?部長,這樣的事件屢見不鮮耶!謝謝部長。主席,再給我最後一分鐘。 我感謝署長之前在一個公開課程宣示,兒少教練知能課程非常非常重要。你肯定兒少工作證,也肯定兒少教練知能課程,但是我不知道這個肯定……我們後續的推動會有多麼艱辛。我相信來自現場的聲音、雜音一定很多,但是我要拜託署長、部長,我要拜託所有現在在幫忙籌備運動部的大人們,要把兒少工作證跟兒少教練知能課程這件事情放進思維。說實話很多現場的大人覺得我就去聽聽投影片,甚至邊滑手機,有沒有真心在上課,有沒有真心把兒少這件事情放進心裡作為我後續職業生涯當中很重要的依據,這件事我不知道。 最後一張投影片,署長這個比較困難,我可不可以拜託你們,我不要索資,我就請你們直接來開會好不好?請教育部幫我蒐集,從六月開始,各個單項協會教練、裁判講習課程的課程錄影。我們一起來看他們的課程有沒有問題、有沒有需要調整。我也要拜託教育部提供過去一整年當中,各個單項協會教練、裁判、增能等,談到兒少、性平、禁藥等課程的講師名單,還有相關課程的設計流程有沒有哪一些問題。我們希望真的協助未來在運動部成立之後,拿著這些單項運動教練的大人們,他們真的對於兒少的認知不會只有性平,不會只有知道不能打小孩,他必須要全面地認識小孩,他必須要徹底更改過往對兒少的認知,否則運動部成立之後,可能以後你會有接不完的陳情是關於這些社區運動教練或是學校裡面的教練,繼續不當的肢體暴力對待我們的小孩,可以嗎?署長,這些資料我們可不可以共同一起來研究?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我的想法跟妳相當接近,就是除了教練證之外,未來18歲以下一定要有兒少工作證,這樣來補強,所以這部分我們往這個方向努力,而且我希望能夠登記,能做加強強度的管理。這部分就有點類似托嬰制度的感覺,不是只有上課而已,我們還是要做監管,我們往這個方向來進行。 陳委員培瑜:這些資料可以給我嗎?你們可以拍一下這個投影片,如果不清楚我們再來討論。 鄭署長世忠:好,謝謝。 陳委員培瑜:謝謝主席,我們時間有限,超級無敵謝謝主席讓我超時這麼久,謝謝。 主席:我想教育、體育不分黨派,大家一起來監督、一起來努力,謝謝。官員請回座,謝謝陳培瑜委員的質詢。張啓楷委員比較辛苦,也謝謝張啓楷委員的久候。 接下來先請張嘉郡委員質詢,張嘉郡委員、張嘉郡委員不在。 接下來有請張啓楷委員質詢,謝謝。 張委員啓楷:(13時27分)謝謝主席,請教育部部長。 主席:有請部長備詢,謝謝。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張委員啓楷:部長,我今天要來探討一個吹哨者陳情,臺灣教育界非常嚴重的問題,就是有性侵的狼師在各大補習班流竄,狼爪這個陰影籠罩全臺學子。我先給你看吹哨者陳情的內容,這個狼師的個案在2014年10月的時候就犯案了。2015年3月27號,新北市地檢依照妨害性自主起訴,在2015年判決確定。依照教育部的法令規定,這位老師應該不能再教了,但他離開學校後,竟然跑去補習班了。後來有人檢舉,在2023年7月12號,補習班官網把狼師的資訊下架,可是在去年2024年6月22號,我們追蹤他還在補習班代課,教國二的理化課。更嚴重的是吹哨者陳情說除了這個個案之外,還有其他的受害者。部長長久在教育界,現在不只是一個個案,其實包括在高雄、臺南,包括去年7月在屏東、彰化、臺東跟桃園都出現過類似的,有前科的狼師在補習班出沒的新聞。 我今天要先問一個最嚴肅的問題,這種悲劇,這種讓人心痛的事情為什麼一再發生?照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的規定,如果經判決確定,而且是有性騷或是性侵犯的,這個教師本來就要解僱,包括補習班都不行聘用,對不對?為什麼這事情一再發生,教育部出了什麼問題?部長,這種悲劇為什麼一再產生呢? 鄭部長英耀:誠如委員所關心的,當然在整個流程的監管過程,確實有疏漏。 張委員啓楷:有疏漏嘛! 鄭部長英耀:有疏漏。 張委員啓楷:我們今天很明確把它提出來,然後趕快補破網。部長一定知道林奕含條款,對不對?在臺灣被認為是文壇新星的林奕含,就是房思琪那個悲劇,在他離開世界的一個月內,我們立法院曾經做了一個很重要的修法,教育部那時候也急著要做這件事,那時候的內容,部長請仔細看,立法院通過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修正條文,明定補習班的教職員工都必須揭露他的真實姓名。這個狼師現在就用化名,這變成一個大漏洞了。第二個,為了確保學生的安全,補習班申請立案人或者人事異動的時候,還要附上教職員工的名冊跟警察刑事紀錄等證明文件,陳報地方主管機關核准。第三條也很重要,條文裡面還明定補習班相關人員如果知道有性侵害、性騷擾發生的時候,要跟相關機關通報,杜絕不適任的人員進入補教界。我要問部長,教育部有貫徹這個條文嗎?這個叫林奕含條款。 梁司長學政:跟委員報告,其實補習進修法修正以後我們就有系統,現在要求申請職員的相關名冊都要先經過縣市政府,在24小時內要通報,在中央這邊有三個工作天會跟法務部等等單位去做調查,如果證實屬實就會上這個系統登錄,那所有…… 張委員啓楷:對,現在就是沒有落實嘛!對不對?那時候雷厲風行,一個月內就修了一個法,結果漏洞百出。我剛才給你看的不是個案而是通案,這幾年來一直在出現。林奕含這個事情已經多久了?從2017年到現在,結果每隔一段時間就有類似的事爆出來,教育部要正視這個問題,要解決,好不好?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我們來加強督導,如果有補習班真的違反相關規定,我們應該責成地方要有一個更嚴厲的處分,甚至該吊銷執照的時候,我們就朝那個方向來努力。 張委員啓楷:部長,吹哨者來陳情之後,我們去做了一部分的追查。我現在跟你講,給你看一下這個畫面,我們是怎麼去查這個案子的。連陳情人都提到了,有人來檢舉提供Threads跟LINE手機上的畫面,他們在上面討論說有一個老師在這邊……你看左邊這個畫面,這都是吹哨者提供的,之後有很多人陳情,提到這個老師還在補習班教書,現在都還在喔,然後媒體也開始去追,昨天媒體都報導了。那張圖就是那個補習班,右邊那個人就是那個老師,他到這幾天都還在補習班,你看這是多大的一個漏洞。我進一步去追查,我從那個補習班的網站上去看,還可以看到他擔任老師的資訊。你看這麼明目張膽,完全不遵守我們這個規定,甚至他去補習班代課,這個影片都看得到,2024年6月23號都還在上課。你說你修了法,你要杜絕悲劇再發生,結果悲劇就一直在產生啊!今天跟你講這個個案我去追,每個畫面都有,等一下我把名字給你、把這個補習班的資料給你,好不好?更重要的是,這不是只有一個個案,這是通案,就像我剛才說的,高雄也有、彰化也有、全省都有,不要讓悲劇再產生。 鄭部長英耀:是。跟委員報告,委員所關心的這個案子,事實上因為他去沒有立案的補習班教,經過吹哨者舉發,地方政府也已經立即稽核,勒令這位老師離開這個補習班,地方政府也裁罰這個補習班25萬元的罰款。我非常同意委員所提的,我們怎麼樣去全面了解,然後能夠杜絕這樣的情形,也就是他已經違法,本來就不應該當老師。我們會積極的查核,跟地方來合作。 張委員啓楷:這個個案處理中,現在進行式對不對? 鄭部長英耀:是。 張委員啓楷:去把它處理好,整個處理過程,你給我一個很明確的處理報告,好不好? 其次,更重要的它是一個通案,所以我們明確來做幾件事情,第一個,由教育部發函給各個補習班,你要落實林奕含這個條款,請他們全面清查,到底老師裡面有沒有性侵害或是性騷的,這是條文裡面明定的,對不對?可以嗎? 鄭部長英耀:可以。 張委員啓楷:教育部發函給各補習班,馬上做這件事情。第二個,裡面提到的,就是它的名冊要實名制對不對?不允許他化名或是假名,要清查,好不好? 鄭部長英耀:好。 張委員啓楷:第三個,還有一個大問題,為什麼吹哨者會來檢舉?他們就是要舉發,查不到資料只好找立法委員。我們現在有一個大問題,就是他們如果上網去點這個補習班,可以看到老師的名字,可是他如果是不當的老師,你應該讓他可以查得到啊!你有建立一個不當老師名冊的系統,可是一般人上不去這個系統查閱,只有教育體系看得到,這樣就找不到人啊!所以是不是應該把這兩個系統整合,好不好?要讓它公開透明,這是你當初修法的一個重點。我剛𠝾講了,把這兩個系統整合起來,讓一般人如果受到不平等待遇或者要出來檢舉,他可以上這個網頁就可以查得到這個老師是不是不恰當的老師,好不好?你們現在馬上做這件事情,可以嗎? 鄭部長英耀:可以。 張委員啓楷:好,謝謝。部長,我們不允許下一個悲劇再產生,不要讓任何的狼師在補習班流竄,謝謝。 主席:謝謝張啓楷委員質詢,官員請回座。 接下來有請林月琴委員質詢。 林委員月琴:(13時37分)主席,麻煩請部長。 主席:有請部長備詢,謝謝。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林委員月琴:部長午安。今天處理的是教育部的預算,不過有幾個問題想跟部長討論,看看未來是否能有更好的改善方向。首先,我本來就一直很關心交通安全教育,過去也多次詢問相關部會推動的進度,所以想問部長,目前各級學校實施交通安全教育的狀況。這個我去年也質詢過,你現在有沒有掌握到整個狀態是什麼? 鄭部長英耀:我想交通安全這部分,我們目前也有分五個面向來實施交通安全教育,包括老師的增能研習、學生的分級教學,各年級階段也有一些不同的…… 林委員月琴:所以學校老師都受教育了嗎?因為你過去是用種子教師。另外一個問題是學生都上課了嗎?我們看下一頁,事實上這是你們給的數據,我本來就不肯定這數據的真實性,你們自己說各級學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實施率幾乎百分之九十幾。就我知道,你們是用校來看的確百分之九十幾,因為每一個學校只要一個年級實施,這我去年在質詢的時候也想問教育部,到底意欲何為?如果今天三年級才要上交通安全教育,那四年級的孩子會不會在交通上受到傷害呢?五年級會不會?六年級會不會?我這邊都已經是這麼寬列的狀態下,你都還沒辦法達到百分之百,可是相較於歐洲運輸安全協會建議應該要含到最低的教學時數。南韓也因為實施了10小時的交通安全教育之後,讓他們兒少的交通死亡少掉96%,受傷減少了63%,事實上有非常好的效果。我想問部長,你現在能清楚的掌握到數據嗎? 鄭部長英耀:我是不是能夠請彭署長? 林委員月琴:好,再麻煩彭署長。 彭署長富源:謝謝委員。我們跟委員這邊之前一直有合作,委員協助我們五階段的課程,但更重要的是在課綱到教科書這個部定課程,這邊體系就是比較能夠代表我們有沒有把握學校落實的情況。剛剛講的是課程教學,第二個是剛剛部長講的老師的增能,第三個面向是我們在教科書有沒有真的編出來,很實際跟國教院有合作一個獎勵計畫,也謝謝委員的指導。最後一個是學校間對於剛才講的增能後,像五階段課程能不能真正實踐出來,低年級、中年級到高年級到高中,這五個階段的課程能不能找有實驗的種子學校,這也是需要委員協助指導,只是這個課程的落實跟校數,可能我們還要繼續努力。 林委員月琴:我希望你們這次交給我的報告能夠真實反應現況,我們看到問題點,確實掌握數據,然後逐步去改善,可能沒有辦法一次到位,但是從去年到現在,我還是沒有看到你們真實樣態的顯現數據,現在給出來的數據還是一樣,你們都覺得做得很好,我希望不能自我感覺良好,兒少的交通事故死傷占比還是最高的,我請署長還是要再去處理。 問題二,校安通報統計分析報告裡面結論建議總共抄了7年,從105年開始,我看到報告每一年的未來工作重點建議都相同,以後113年、114年是不是都不用看這個報告了?反正複製貼上就好了,部長能否了解一下究竟發生了什麼困難,讓業務單位沒有辦法依據建議做出修正,又或是目前其實有開會討論?因為我看不到修正,就是一樣的複製貼上。 吳司長林輝:跟委員報告,因為過去都只有做全年度的分析,我們未來會做更細部的分析,按季做分析,針對發生交通事故的樣態提出檢討。 林委員月琴:是不是後面可以提出更細的報告?如果你說這邊不能完整表達你們的意思,可是我看你們的報告看到7年來都是這樣子,這不太對啊!你真正要解決校安的問題,應該要有具體未來的工作重點。 再來看問題三,我想知道我們的特教資源供給部分,因為依據特教法第二十條,為了保障幼兒的學習權,主管機關必要時要要求家長配合鑑定等,可是實務上我們很難看到這樣的狀況,家長如果不去,苦了誰?苦了第一線的教保人員,犧牲誰的權益?當然就是孩子,因為要協助的那名孩子的學習權益跟整班教學都會受到影響,這看起來是很小的問題,可是其實打擊了第一線的現場人員的士氣,沒有足夠的特教資源支持他們,只會越來越多人不願意留在第一線,所以我認為教育部應該提出具體的協助措施。部長,這部分是不是可以提出對應的辦法來解決? 吳司長林輝:跟委員說明,我想家長不願意孩子受鑑定應該還是有錯誤的觀念,認為會對孩子貼上負面標籤。 林委員月琴:對,他們都覺得大隻雞慢啼,可是重點是今天整班孩子都同時受害,強度要不要再強一點?否則的話,有時候一個班上有9個特殊需求的孩子,你覺得老師怎麼帶得下去? 吳司長林輝:我們將來一定多跟家長說明,讓他們清楚知道得到鑑定之後可以得到更多的特教資源協助,幫助孩子有更好的發展。 林委員月琴:最後我提出這三個問題,希望你們對於交通安全教育,我剛才提的,是不是應該趕快給我相關資料?不要再像去年,如果給的數據不正確的話,通常沒辦法應對後面的問題。還有校安通報可不可以給我更詳細的報告?不是你們現在複製貼上的報告。還有,特殊教育按照特殊教育法第二十條,研商可以怎麼樣更具體來協助幼教的現場,以上謝謝。 主席:謝謝林月琴委員質詢,官員請回座。 接下來有請黃國昌委員質詢。 黃委員國昌:(13時44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請部長備詢,謝謝。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黃委員國昌:部長好,我自己來自高教體系,我想對於一個學者,基本學術上面的integrity是高教教育的基本,否則的話,我們高教所有學術上面基本的要求,乃至於標準,全部都會崩毀。我為什麼特別講這件事情?老實講,我難以想像,我沒有拿到一個特定學校、特定專業的博士,我在我的履歷表上面造假,結果整個政府從上到下都在幫我掩護,我看得是瞠目結舌。我為什麼說我看得瞠目結舌?我一頁一頁帶部長看。賴清德任命駐英公使江雅綺,科技部已經認證學歷造假,當初科技部在學倫大會上面是怎麼推翻法律專業學門7位教授一致決,認定違反學術倫理?這個問題禮拜四科技部來的時候,我一定會問到底,當初這個學倫大會是怎麼開的,這是科技部要負責任的事項。但是可以確定的事情是個人資料表明顯學歷造假,現在你看的是科技部的,這部分禮拜四我一定要科技部好好說明,但我現在公開質疑這件事情以後,我接到的投訴是什麼?我接到的投訴是他不僅僅向科技部申請相關計畫的時候,在學歷表上做虛偽不實的登載,跟他取得特定教授任聘資格上面的資料也有記載,我剛前面都已經show完了,我不用一樣一樣帶你看,我相信你們高教司的人應該都已經準備好了,現在我不理解的事情是人家有跟教育部檢舉,檢舉還附證據,說他的學歷明顯登錄不實。我們看一下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四十三條,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在履歷表上面有登載不實,教育部可以通過資格審定嗎?我明明沒有拿到那個博士,我在我的履歷表上面寫我有拿到那個博士,教育部還通過審定,這是怎麼回事?後來教育部怎麼處理這個檢舉的? 廖司長高賢:當初世新大學送審助理教授這一級用博士學位的時候,世新大學已經是所謂的自審學校,所以相關的一些…… 黃委員國昌:教育部管不到? 廖司長高賢:不是教育部管不到,因為學校完成了相關他的專業領域還有博士學位…… 黃委員國昌:我先直接問,這個案子有沒有人跟教育部檢舉? 廖司長高賢:我上任之後,目前還沒有收到。 黃委員國昌:回去清查。 廖司長高賢:是。 黃委員國昌:部長,教育部在審定有關於教師任用資格的時候,不管是助理教授還是副教授還是教授,那個教授證書都是教育部審定的吧! 鄭部長英耀:是,到最後…… 黃委員國昌:當初我拿的中研院的聘書是我們中研院自己審定的,這個我知道,其他學校應該都是教育部審定的嘛! 鄭部長英耀:到最後都是教育部來發證。 黃委員國昌:現在問題來了,履歷表上面學歷登載不實,還可以通過審定,這是怎麼回事?現在不是只有這個個案的問題,絕對不是只有個案的問題,因為這個案子一旦原則下去了以後,我跟部長報告,以後天下大亂,連基本的履歷表上面,我愛怎麼填就怎麼填,我有沒有取得哪一所大學的博士,我愛怎麼填就怎麼填,部長,可以這樣嗎? 鄭部長英耀:我想這個學歷的來源跟它頒發的時候應該要精準,這當然是教育部所規範的。 黃委員國昌:我現在的問題就來了,明明就出現了這麼嚴重的不實,結果教育部上上下下沒有人要處理這件事,跟我檢舉的人說,這位江教授似乎後臺很硬,從教育部到當初的國科會,沒有人敢處理。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不是這樣,事後我有看到媒體揭露,他確實是在杜倫大學裡面Faculty of Social Sciences and Health這個…… 黃委員國昌:那個是法學院嗎? 鄭部長英耀:它不是法學院,它下面是有一個school of law。 黃委員國昌:對啊,但問題他是school of law出來的嗎?是嗎?不是啊!他是社會學系出來的啊!這個基本的客觀事實,我還要再複述嗎?還要再幫他辯解嗎?還是教育部部長今天要在立法院公開跟全國所有的學子……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如果從Faculty of Social Sciences and Health,基本上不能稱作法學院。 黃委員國昌:是,你講得很好嘛!所以上面就登載不實啦!大家現在,包括我接到一堆學者跟我檢舉,說教育部沒有打算要處理這件事,現在是怎樣?政治後臺硬?顏色對了,連教育的基本立場都可以棄守,是這樣嗎? 廖司長高賢:誠如剛才所show出來的,我們如果針對教師資格相關的登載不實或者相關違規的事情,我們確實會來查處。 黃委員國昌:這個案子有查處嗎? 廖司長高賢:我剛才有跟您報告,這個案子原本是由世新大學授權自審的一個結果,所以我們會請學校來確認當初他提報的相關學歷到底是怎樣的呈現方式。 黃委員國昌:我就直接跟你講,一路造假,到2021、2022年被揭發以後,才趕快改,中間有兩關,我帶部長看一下,剛才講的是助理教授級的,海大這個是副教授級的,他敢掛副教授就是拿到教育部的審定證書,對吧?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如果是兼任的,我必須要再確認,因為學校有時候是自己給他聘書。 黃委員國昌:沒關係,你們回去清查,我願意給你時間,因為顯然這件事情發生的時候,你也還沒有當部長,這位司長可能也還沒上任,我願意給你們時間,這個案子回去查清楚,請司長注意一件事情,最讓我無法接受的是什麼?教育部有沒有因人設事還為他改辦法?我再說一次,教育部有沒有因人設事還為他改辦法?現在司長可能在搖頭,可能是因為你還沒有看到我下一張投影片,我直接show給你看,為了這個案子,專科以上學校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原則本來是怎麼規定的?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登載不實這就違反相關規定,結果到了2021年8月25日的時候,教育部突然改法規,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上面的不實不包括身分資料誤繕或其他類此的顯然錯誤,後來就是用這個規定逃脫的,先幫他改辦法,最後再處理。部長、司長你們回去看這個辦法,全部都有,為什麼這件事情會讓我瞠目結舌?我們的教育部為了一個在履歷上面造假不實的人去改辦法,我的老天啊!臺灣的高教體系可以這樣搞喔!2021年出來了以後,先幫他改辦法再來開會,這不是因人設事是什麼?當初這個辦法怎麼改的?誰主導的?部長、司長,回去查清楚,可以嗎? 鄭部長英耀:可以。 黃委員國昌:需要多久?一個禮拜夠不夠? 廖司長高賢:好,我們一個禮拜查清楚。 黃委員國昌:一個禮拜之內給我書面回復,我下次會繼續追問這個問題,要不然的話,按照你們新改的辦法,事情大條了!以後我們在申請高教資格的時候,教育部甩鍋,履歷表上面隨便寫寫都沒關係,有這種事喔?一個禮拜回復,可以嗎? 鄭部長英耀:可以。 黃委員國昌:好,謝謝。 主席:謝謝黃國昌委員質詢,官員請回座,這真的是動搖國本,亂寫說是誤寫或誤謄,這會有很大的誤會,我想這件事大家一定會積極處理。 接下來請徐欣瑩委員質詢。 徐委員欣瑩:(13時55分)謝謝主席,有請鄭部長。 主席:有請部長備詢。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徐委員欣瑩:部長好,本席今天想用一點點時間跟你討論現在臺灣的技職教育,技職教育有所謂的證照制度,我想您了解,證照制度可以是技能能力的檢定,但是它不應該過度依賴,現在一張證照並沒辦法代表我們這些學子的實作能力,也沒有辦法對接瞬息萬變的產業需求,你認同嗎? 鄭部長英耀:確實,我們當然要看它的歷史脈絡,過去我們的證照是臺灣,比較多是傳統產業、很多產業裡面,確實反應了他的工作能力跟他所需要的專業知能。 徐委員欣瑩:你剛剛一直講過去,所以我們以現在來看的話呢? 鄭部長英耀:現在因為產業隨著科技的快速發展,確實會有一些落差。 徐委員欣瑩:所以我們應該要趕快調整我們的政策,現在我們看到教育部的統計,全臺高職生持有證照的數量有2.3萬張,但是眾所周知,很多技職畢業生在職場上沒辦法發揮他的所長,反應出證照和實務的巨大落差,所以是不是可以來調整?我們可以來推動證照品質指標的分級制度,我們讓學子可以針對他未來的就業有對接的能力,也有一個明確的學習方向,也就是說,我們學子所學的跟產業的實用性應該要有一個對接關係。第二個,我們現在的技職體系感覺上被升學主義滲透,我們都很了解我們技職體系培養出來,我們應該是要幫助他打造職場的通道,而不是幫他鋪地毯上大學吧!你認同吧!所以我們不應該讓整個技職教育變成教孩子考試考高分,其實我們應該是強化他的技能,所以這部分也希望能夠逐步逆轉,因為現在感覺還是以升學為主,學歷至上的文化在技職體系是非常不好的,所以我們希望能夠提升學生的學用合一以及職涯發展率,以上這兩個部分是不是可以簡單回復? 鄭部長英耀:感謝委員關心技職教育的人才培育,我上任以後也一直責成國教署和技職司怎樣讓我們技高的學生真正能夠學到一技專長,而且能夠為產業所用。 徐委員欣瑩:你們做了些什麼?要改善這種現況,你們有什麼樣的策略? 鄭部長英耀:我們當然也會透過跨部會,簡單來講,我們目前的技職證照是來自於勞動部規劃,但是包括產業所需要的人才,怎樣讓剛才委員所說的減少學用落差,而且能夠真正反應出他的能力本位,而不是只是……包含升學的方式…… 徐委員欣瑩:本席想請教,現在有沒有把技職就業導向設立一個指標,納入技職院校的評鑑?因為我們的技職學生就是要讓他順利進入職場。 鄭部長英耀:委員所關心的跟我們目前所做的是一致的,當然也許還可以更好,簡單來講,我們在技職校院的一些評鑑,包含看學生畢業以後從事相關領域工作的就業率,這是有納進來的,當然,如果委員覺得還可以精進,也歡迎委員隨時讓我們知道,看怎樣能在整個課程設計,包括人才培育上面有更好的模式出來。 徐委員欣瑩:我們一起來努力。最後還有一個點,現在整個技職教育的師資斷層和產學斷鏈這問題也很大,全臺灣技專院校具備5年以上實務經驗的專任教師比率遠遠低於OECD的平均值,本席也了解因為很多的技職教師都是學術出身,比較缺乏產業經歷,產業的一些專家(業師)可能會因為他兼課的一些限制或待遇太低而拒絕授課,這塊我們要為學子打造一個更好的師資給他們,加上我們的制度協助他們順利進入職場,甚至各種產學合作,我們應該要朝這個方向努力。所以有關強化業師進入學校,能夠提高鐘點費或交通補助,甚至技職教師的升等機制,你們看看能不能增設產業貢獻指標,讓業界的實務合作成果,不管是他的專利研發、技術的轉移納入考評,可以嗎? 鄭部長英耀:我們目前現況確實是這樣做,當然,我們如何隨著科技產業…… 徐委員欣瑩:剛剛本席講的有業界實務經驗的專任教師比率太少了。 鄭部長英耀:委員本身也是科技人,我們看到許多科技產業確實吸引大量人才,我們現在除了現有的技高或技專校院老師6年必須要有產業半年的經驗,我們同時也希望在技高裡面看到一些科技產業的人才來協助技高或技專校院的教學投入。 徐委員欣瑩:可是這些產業就一直反應我們的技職教育熄火,百工百業就熄火。 鄭部長英耀:所以我們包含師資培育、業師進入學校變成正式的老師,也都做了一些更彈性的人才延攬規範。 徐委員欣瑩:今天本席提的這三大方面,是不是可以請我們…… 鄭部長英耀:是,委員所看到的問題,確實也是我們現在一直積極努力要改善的,包含師資、包含產學落差、怎樣去培養、包括證照,讓培養出的人才能夠讓產業所用。 徐委員欣瑩:它要能實用,不只是一張紙在那裡。 鄭部長英耀:是,因為確實有一些落差,所以我也跟同仁講,一個技高生今天拿了10張、20張的證照,但是如果不能為產業所用,看起來這個證照…… 徐委員欣瑩:就是幾張紙在那裡。 鄭部長英耀:早期有乙級證照的時候,他還沒有畢業就有很多公司都已經先預定了。 徐委員欣瑩:對,他們是真的有一技之長。 鄭部長英耀:那時候的證照跟產業是能夠銜接的。 徐委員欣瑩:所以現在要加油,加速來努力。 鄭部長英耀:是,我們確實朝這方向來努力,謝謝委員提醒。 主席:謝謝徐欣瑩委員質詢,官員請回座。 接下來請何欣純委員質詢,何欣純委員,何欣純委員不在。 接下來請蘇清泉委員質詢,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不在。 楊瓊瓔委員質詢,楊瓊瓔委員,楊瓊瓔委員不在。 翁曉玲委員質詢,翁曉玲委員,翁曉玲委員不在。 謝龍介委員質詢,謝龍介委員,謝龍介委員不在。 鄭正鈐委員質詢,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 賴惠員委員質詢,賴惠員委員,賴惠員委員不在。 羅明才委員質詢,羅明才委員,羅明才委員不在。 李柏毅委員質詢,李柏毅委員,李柏毅委員不在。 蔡易餘委員質詢,蔡易餘委員,蔡易餘委員不在。 今天特別感謝教育部以及各教育部有關單位列席,因為今天有與各位相關的解凍案,也特別感謝高雄市政府派員來參與,也非常感謝各位的時間,委員以及部會官員都非常辛苦。 今天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有萬美玲委員、謝龍介委員、翁曉玲委員提出書面質詢。 委員萬美玲書面質詢: 一、校園手機管制規定 1.千呼萬喚,教育部終於在5月21日公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原則」草案,預定公告到6月1日,請問草案公告後,是否還有修正的可能?(答:蒐集意見後評估) 2.因為該原則公布不久,就引起各界反彈,尤其認為教育部推諉責任,又把問題丟回給學校。部長5/14出席「攜手共護網路新世代」記者會時表示(簡報1),學生手機管理已經跟各縣市政府、家長團體與教師團體取得共識,目前的狀況像是有共識嗎? 2-1.不管從媒體報導還是公共政策的網路參與平台中(簡報2),都看得出各團體對教育部的版本毫無共識可言,請問到底跟各縣市政府及各團體談了幾次?又談了哪些內容? 2-2.除了上述團體外,本席日前質詢,教育部說草案延宕的原因是因為跟學生團體溝通,但學生團體對現在公告的草案也不買單,更希望教育部退回草案(簡報3),為何跟學生團體談完後,仍無法取得共識?甚至希望教育部修正、撤案? 2-3.學生團體認為,原則中雖然有規定,高中各學校在訂定手機管理辦法的過程中,須邀請學生代表參與修訂,但最終仍須透過校務會議議決,被質疑無法落實校園民主,學生意見恐不被採納,請問這樣的狀況會不會發生? 3.另外,管理學生手機衍伸出來的保管責任問題,部長日前說學校可以針對特定狀況,提供老師適當協助來處理!請問適當的協助是什麼?學校自己都欠協助了,要怎樣協助老師?能不能具體回答? (預計答:國民教育是屬於地方自治權責,推給地方) ◎教育部既然要訂定管理原則,就要擔起責任,避免讓第一線的教職人員獨自承擔壓力,加深親師生衝突!草案已經公布一周了,各團體的反應眾多,本席希望教育部能傾聽相關建議,持續彙整並溝通,再作適當調整、修正。 二、三峽北大國小車禍 1.上周,三峽北大國小旁發生嚴重車禍,造成3人死亡,其中包含2位就讀三峽國中的女學生,並且有多名學生受傷,部長是否有到學校去關心?或成立專案小組協助受影響的學生及家庭?目前的協助狀況如何?(預計答:沒有,國教署有啟動專案處理) 2.希望教育部能妥善協助地方政府與學校,發生這種憾事,大家都很難過,而車禍就發生在學校旁,也引起民眾對學校周邊通學步道安全的關注。 3.政府從111年開始推動「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計畫」,是由地方政府提報需求,中央由內政部及交通部編列預算來執行改善。針對通學步道改善,目前有沒有跨部會協調平台?(簡報4) (預計答:沒有) 3-1.雖然教育部不是道路主責機關,但作為學生權益的主管機關,是不是能以使用者學生與老師的安全角度出發來研議,邀集協調內政部國土署、交通部公路局,一起建立「學生通學步道安全平台」(簡報5),協助盤點學校周邊的危險通學步道,提供改善建議,協助地方政府來提報改善?一個月內研議給本席書面答復。 4.今天在教育部終身教育解凍報告中,提到要推動「交通安全教育」(簡報6)運用多元管道,宣導停讓文化,以及推廣高齡交通安全教育等,教育部具體要怎麼執行? ◎這次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在學校周邊,又是放學時間,引起全國民眾關注,校園的相關交通安全作為不能等,請教育部積極與相關部會溝通,並且思考在交通安全教育上,還能多做些什麼!同樣一個月內給本席一個說明。 三、預算解凍相關問題 1.針對今天教育部送來的22篇書面報告及11篇專案報告,部長是否全部內容都看過了? 2.針對專案報告第十案「國家重點領域校際研教園區先導計畫」,委員會審查時有要求教育部應提供計畫書,但現在預算要解凍了,立法院還未收到該園區的計畫書,請問計畫書呢?(簡報5) (預計答:高雄市政府還在調整) 3.當時這個計畫,還沒函報公共建設計畫給行政院審議,是不符合規定的,而且我們教文委員會的委員,也都沒有看到完整計畫書,直到現在預算要解凍了,公建計畫行政院審議完成了嗎?而計畫書還在調整,請問多久才能調整好? (預計答:教育部5/19才轉送國發會審核結果給高雄市政府) 3-1.當前計畫還沒出來,請問教育部要如何督導該筆預算的執行狀況?今年又要執行哪些項目? 3-2.該計畫尚未審議通過,計畫書也還在修正,經費會核撥嗎? (預計答:預算要等計畫書出來後,才會核撥) 5.另外,該案的附帶決議中,有要求解凍預算時,內容須包括:具體執行方式及活化南部產業發展與廣邀大學參與等,部長有沒有在報告中,看到附帶決議要求的內容?在哪裡? 4-1.本席在報告中只有看到工程進度,部長剛說有看過所有報告,您認同這樣的報告送來教文委員會? 4-2.附帶決議還有要求該計畫自115年起,應由經濟部編列預算,避免排擠教育經費,是否有跟經濟部溝通?溝通的狀況如何?115年的預算應該不會由教育部編吧? ◎「國家重點領域校際研教園區先導計畫」預算高達9.7億元,現在不僅計畫還沒修正及審議完成,而且報告內容也未針對附帶決議要求說明。 本席要求教育部應落實預算審議的附帶決議,在行政院核定計畫後,除了將計畫書送給教文委員會各委員,還要補充一份書面報告進行說明;更要積極與經濟部溝通,將該計畫移撥到經濟部,不能再壓縮到我國教育經費。 委員謝龍介書面質詢: 1.推動「行政減量」政策毫無效果 (1)教育部近年力推「行政減量」政策,學校現場的感受卻是「愈減愈多」,關鍵在於教育部怯於堅持專業立場,淪為其他部會的「施政提款機」。 (2)引發爭議的教師「未持有大陸證件」具結案就是典型,雖然陸委會澄清「每人只需具結一次」,但還是增加學校不必要的行政負擔。 (3)教育部是否能在第一時間將全國專任教師排除?並協調各部會避免重複發文減少紛擾?現實是學校與教師仍疲於應付各單位的政令轟炸,請教育部一個月內提出面對這樣的情況,是否有積極的解方? 2.讓教師回歸教室這麼難? 近日造成學童傷亡的三峽北大社區重大車禍,凸顯通學安全的老問題。其中,由教師擔任導護的爭議已存在數十年,「導護」本非教師職責,請教育部一個月內提出校園相關專業人力取代方案? 3.校園霸凌問題,保護學生或濫訴? (1)為了保障學生權益,校園有霸凌、性平、不適任教師等申訴管道,但近年教師管教權式微,學校需花大量時間處理霸凌、性平事件。 (2)教育現場的實際情況是,部分家長僅因與老師觀念不同,便頻繁提報性平或霸凌案件,有濫訴的隱憂。 (3)有校長則指出,申訴頻繁,學校生輔組人力、經費都吃不消。 (4)依照現行準則規定,現在只要有申訴霸凌,學校就必須啟動審查,並且傳喚所有相關的師生前往說明,並且要在20天內告知該霸凌案是否成案。請教育部一週內提供全國國小、國中、高中申訴霸凌後,成案比例的統計數字? (5)愈來愈多學生間的衝突都被提報為校園霸凌,雖能夠讓更多學生的聲音被聽見,但相對的也會出現濫訴,甚至是有家長一案未成,又想針對同一名老師、學生再提霸凌或教學不力,現在大部分老師、學生選擇的做法是忍到學生畢業,但完全會影響到教師或學生的教學與學習情況。請教育部一個月內提出具體的解決方向與做法? 委員翁曉玲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翁曉玲委員,為了解課綱審議委員遴選進度、課審會委員審查會召開等事宜,特於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向教育部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按《高級中等教育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等規定,課審委員應經「課審會委員審查會」半數同意後送行政院聘任。查立法院已於114年1月8日函復行政院提交各黨團推薦之審查會委員名單,嗣後亦已完成變更名單相關程序。請針對下述問題於二周內以書面回復: 一、課審會審議大會置委員四十一人至四十九人,審議大會具非政府代表身分之委員為三十一人至三十七人。請說明目前課審委員之人數、任期。 二、據教育部3月新聞稿及4月媒體報導, 貴部後續將公開徵求課審會非政府代表委員,徵求結束交由審查會審查,過半數同意再送行政院聘任。請說明目前非政府代表委員之徵求遴選進度或期程,委員名單送「課審會委員審查會」及召開「課審會委員審查會」之規劃時程。 三、教育部曾表示不會有118年課綱,故似僅以微調現行課綱處之。請說明微調之議題、方向、重點、決策機制,及認定應否經課審會審查之標準,例如調整幅度達多少百分比應送課審會等。 主席:今天會議作如下決議: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教育部解凍案33案業已審查完竣,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報告委員會,今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各位。 散會(14時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