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6月10日(星期二)9時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韓院長國瑜 秘書長 周萬來 繼續開會 主席:報告院會,我們現在繼續開會。 進行討論事項第三案。 討 論 事 項 三、(一)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3會期第4次會議報告決定: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二)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0人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3會期第5次會議報告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三)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以上二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決定:自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五)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8人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以上二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3次會議報告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主席:本院國民黨黨團提案經第3會期第4次會議決定,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另外,林倩綺委員等、葉元之委員等、廖偉翔委員等分別提案經第3會期第5次、第13次會議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翁曉玲委員等、羅廷瑋委員等分別提案經第3會期第12次會議決定,自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鑒於國軍在面對新型態作戰需求,應增加加給種類及額度,以反映部隊勤務與演訓頻度之遽增,藉大幅度提升加給同時增設調整機制,以提升招募誘因及留住優秀人才,爰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地域加給是指對服役於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的軍人提供額外的加給,以補償不便或特殊環境下的服役條件,顧名思義應單純以地域之距離即到達難易度進行分別,現行規範恐有違項目設立之旨,爰提案修正第一項第三款,新增其分級不得以役別和階級為標準之限制。 二、原於勤務加給下之國軍志願役勤務加給,其制定主要是為了鼓勵有志青年踴躍從軍,並考量軍人服勤之辛勞而設立。隨著少子化趨勢加劇及社會企業徵才環境變化,國軍面臨人力短缺的挑戰,經查僅有此加給具備無差別之特性,爰提案新增第一項第五款志願役加給。 三、原於勤務加給下之戰鬥部隊加給,考量其與勤務之定義關係連結不深,又近期台海局勢緊張,戰鬥部隊及其支援部隊為因應,演訓規模以倍數擴增,輿論亦熱議其加給與其繁重勤務不成正比,爰提案新增第一項第六款戰鬥部隊加給,為提升官兵轉戰鬥部隊誘因,建請將現有二級之數額予以翻倍。 四、「能把『國旅補助慰勞假最少應休10日』的假請完已經很偷笑!」在國軍是常態,各部隊未能將法定特休於時效內休完已情節輕微,基礎的例假未休也只能無奈放水流;放假為勞動權益的一環,從軍為一職業之選項,排除正當之軍人特殊性情況下,應當適度導入勞動權精神,未休按日計,以日數區分級距後,由各級轉換補償金。舉凡例假應休而未休,採日計算,訂定分級標準,透過級數轉換金額予以補償,爰提案新增第一項第七款超時加給。 五、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114年1月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為2.66,若依110年消費者物價指數為100,同期物價指數已上升至109.43,且我國勞工基本工資已經歷連續九年調整,從時薪120元大幅度調漲至今(114)年的190元,然而國軍各類加給卻從未有相關調整機制,在物價持續上升之下,軍人之加給如同實質萎縮,不利於招募優秀人才。爰提案新增第三項調整機制。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傅崐萁  王鴻薇  羅智強  徐巧芯 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加給分下列七種: 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 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不得以役別和階級為分級標準。 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 五、志願役加給:對志願投入軍旅者每月新臺幣三萬元加給之。 六、戰鬥部隊加給:對戰鬥部隊或戰鬥支援部隊加給之。 七、超時加給:對例假有應休而未休者加給之。 前項第五款外各種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 第一項所列之加給發放數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三時,應予適度調整。 第五條 加給分下列四種: 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 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 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 前項各種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 一、地域加給調整:提案修正現行規定,取消以役別和階級為標準的限制,強調地域加給應依服役地區的偏遠程度與不便性來區分。 二、志願役加給新增:考量國軍面臨人力短缺,提案新增志願役加給,旨在吸引更多青年參軍並補償軍人辛勞。 三、戰鬥部隊加給調整:針對台海局勢緊張,戰鬥部隊及其支援部隊工作負擔加重,提案將現有加給數額翻倍,以提升官兵進入戰鬥部隊的誘因。 四、超時加給新增:由於各部隊未能按時休完法定特休假,提案增設超時加給,未休假日將轉換為補償金。 五、加給調整機制:隨著物價上漲與勞工基本工資調整,軍人加給未有調整機制,提案新增加給調整機制,保障軍人實質收入不受通脹影響。 委員林倩綺等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林倩綺、羅廷瑋、廖偉翔等20人,鑒於志願役士官兵招募成績不理想的情形,尤以戰鬥單位及戰鬥支援單位官士兵招募成效不佳為最,為提高其職業吸引力,改善招募困境,薪資調整應配合整體軍事改革,涵蓋職業發展、生活條件等多方面,才能真正達到吸引與留住人才的長期效果,為確保部隊穩定與國防安全,爰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加設「戰鬥加給」,以反映該類官士兵所承擔的高風險與辛勞。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據國防部呈交給立法院之「國防部主管11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資料顯示,國軍第一線戰鬥單位如陸軍特戰部隊、陸軍砲兵部隊、陸軍防空部隊、陸軍機步部隊、陸軍砲兵部隊、陸軍裝騎部隊、陸軍火箭部隊、陸軍防空飛彈部隊、海軍陸戰隊兩棲偵搜大隊及其所屬海軍陸戰隊步兵營、戰車營、砲兵營各連及守備中隊、運輸車中隊、砲車中隊、防備連、飛彈連、空軍防空暨飛彈部隊、憲兵202指揮部等單位皆各自有官士兵現編比不及八成。 二、現行條文第一項第一款中「職務加給」部分主要針對對象為肩負各種額外專業管理職及職責繁重者加給。鑑於我國安全挑戰更加嚴峻,國軍戰鬥及戰鬥支援單位勤務大幅上升,故於「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第一項」新設立第五款「戰鬥加給」,使國軍戰鬥及戰鬥支援單位服役官兵擁有專屬加給待遇,改善加給種類之不足。 三、國防戰力的核心在於具備足夠的人力與專業素養,而戰鬥單位與戰鬥支援單位的官士兵,承擔著更高風險與更嚴苛的任務,卻長期面臨待遇不佳、招募困難的問題。隨著區域安全情勢變化,軍隊的人力素質與戰力維持更顯關鍵,因此,提高這些官士兵的待遇,確保部隊穩定發展,已成為刻不容緩的課題。 提案人:林倩綺  羅廷瑋  廖偉翔     連署人:蘇清泉  陳雪生  黃建賓  鄭正鈐  黃 仁  張智倫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顏寬恒  翁曉玲  林沛祥  林德福  謝龍介  陳玉珍  馬文君  高金素梅       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加給分下列四種: 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 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 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 五、戰鬥加給:對於戰鬥單位和戰鬥支援單位中服勤者,依其單位性質加給之。 前項各種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 第五條 加給分下列四種: 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 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 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 前項各種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 於第一項增訂第五款,新設「戰鬥加給」,增加於戰鬥單位和戰鬥支援單位中服役之官士兵,除合理反映其辛勞程度以外,也可提高招募誘因,改善此單位志願役士兵招募成績不理想的情形。 委員翁曉玲等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8人,鑒於憲法第一百三十七條所賦予志願役軍人保衛國家安全之職責,而須隨時待命、承擔高風險任務,不僅犧牲個人自由,甚至付出生命,故政府應提供合理待遇照顧軍士官兵,除了是對軍人無私奉獻的尊重與補償外,亦是吸引人才、確保國防戰力的策略。現行《軍人待遇條例》對「加給」的定義未涵蓋志願服役軍人之加給,而是行政院長期以《國軍志願役勤務加給表》作為核給「志願役加給」之依據,此不僅違反法律優位原則及依法行政原則,亦不符「勤務加給」之精神。為解決此問題,應修正《軍人待遇條例》第二條,將「志願服役」類別納入「加給」範圍,並於第五條增列「志願役加給」每月新臺幣三萬元,以利提升國軍招募誘因及留住優秀人才,爰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志願役軍人基於職務特性,必須隨時準備投入戰爭或執行高風險任務而承擔更高的風險;其24小時隨時待命,為配合軍事需求隨時調動而犧牲更多個人自由;因此,對志願服役者,政府實應提供更佳的照顧以及更優渥的待遇,而非僅以物價指數等作為調整待遇之依據,這不僅是對軍人奉獻的尊重與補償,也是維持國家戰力、確保國防安全的重要策略,更是吸引優秀人才投入軍旅之直接有效方法。 二、按《軍人待遇條例》第二條定義「加給」指本俸(薪額)以外,因所任職務種類、性質及服務地區之不同,而另加之給與。又同法第五條第四項規定「勤務加給」,指「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若依前揭定義及規定,因志願服役而給予加給,顯不符現行條文所稱「因任職務種類、性質及服務地區不同」等加給條件,亦非屬「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或依其勤務特性」之態樣。行政院長期以來乃以《國軍志願役勤務加給表》作為發給「志願役加給」依據,實為行政便宜措施,不符上揭規定,有違依法行政與法律優位原則。 三、為提高國軍志願役加給並予以法制化,修正本法原條文第二條第四款加給之定義,增列「志願服役」得為發放加給之類別項目之一,使「志願役加給」制度符合法制規範。 四、另顧及志願役軍人勤務特殊性,國家應予以特別照顧,爰於本法第五條第一項增列第五款「志願役加給」,明訂依志願服役者,每月新臺幣三萬元加給之。至於其他類型之加給給與,仍由行政院定之。 五、又為確保加給逐年調整機制之合理性,於第五條增列第三項明定軍人加給發放數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三時,應即適度調整之。 提案人:翁曉玲   連署人:羅明才  游 顥  牛煦庭  謝龍介  林沛祥  林思銘  廖先翔  林德福  陳菁徽  廖偉翔  許宇甄  陳永康  蘇清泉  黃建賓  丁學忠  洪孟楷  林倩綺   軍人待遇條例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二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現役軍人:指依兵役法或其他法律服現役之軍官、士官及士兵。 二、本俸:指志願役現役軍人應領取之基本給與。 三、薪額:指義務役現役軍人應領取之基本給與。 四、加給:指本俸(薪額)以外,因志願服役或所任職務種類、性質、服務地區之不同,而另加之給與。 五、俸級:指本俸所分之級次。 六、俸點:指計算本俸折算俸額之基數。 第二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現役軍人:指依兵役法或其他法律服現役之軍官、士官及士兵。 二、本俸:指志願役現役軍人應領取之基本給與。 三、薪額:指義務役現役軍人應領取之基本給與。 四、加給:指本俸(薪額)以外,因所任職務種類、性質及服務地區之不同,而另加之給與。 五、俸級:指本俸所分之級次。 六、俸點:指計算本俸折算俸額之基數。 一、修正本條原條文第四款加給之定義,增列「志願服役」為得予以加給之類別之一,使「志願役加給」制度符合法制規範。 二、志願役軍人基於職務特性,必須隨時準備投入戰爭或執行高風險任務而承擔更高的風險;其24小時隨時待命,為配合軍事需求隨時調動而犧牲更多個人自由;因此,對志願服役者,政府實應提供更佳的照顧以及更優渥的待遇,而非僅以物價指數等作為調整依據,這不僅是對軍人奉獻的尊重與補償,也是維持國家戰力、確保國防安全的重要策略,更是吸引優秀人才投入軍旅之直接有效方法。 三、按本法第二條定義「加給」指本俸(薪額)以外,因所任職務種類、性質及服務地區之不同,而另加之給與。又本法第五條第四項規定「勤務加給」,指「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若依前揭定義及規定,因志願服役而給予加給,顯不符現行條文所稱「因任職務種類、性質及服務地區不同」等加給條件,亦非屬「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或依其勤務特性」之態樣。行政院長期以來乃以《國軍志願役勤務加給表》作為發給「志願役加給」依據,實為行政便宜措施,顯已不符上揭規定,有違依法行政與法律優位原則。 第五條 加給分下列五種: 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 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 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 五、志願役加給:依志願服役者,每月新臺幣三萬元加給之。 前項各種加給之給與,除志願役加給外,由行政院定之。 第一項所列之加給發放數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三時,應即適度調整之。 第五條 加給分下列四種: 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 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 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 前項各種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 一、本條增列第一項第五款及第三項,並配合第一項第五款修正,酌修第二項文字,除志願役加給外,其餘各項加給仍由行政院定之。 二、為提高國軍志願役加給並予法制化,明定志願服役亦屬加給發放項目之一,於本法第五條第一項增列第五款「志願役加給」,並明訂依志願服役者,每月新臺幣三萬元加給之。配合本條條文修正,前揭《國軍志願役勤務加給表》於修正通過後即不再適用。 三、又為確保加給逐年調整機制之合理性,於本條增列第三項明定軍人加給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三時,應即適度調整之。 委員羅廷瑋等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羅廷瑋、蘇清泉、李彥秀等16人,鑑於國軍因應新型態作戰需求,部隊勤務與演訓頻度大幅增加,現行加給制度已難以充分反映官兵負擔,應適時調整加給種類及額度,並建立彈性調整機制,以提升招募誘因並留住優秀人才。為確保國軍戰力,穩定役男士氣,爰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羅廷瑋  蘇清泉  李彥秀   連署人:呂玉玲  林德福  陳玉珍  徐巧芯  廖偉翔  林倩綺  黃健豪  廖先翔  丁學忠  黃建賓  林思銘  翁曉玲  盧縣一   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加給分下列七種: 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 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不得以役別和階級為分級標準。 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 五、志願役加給:對志願投入軍旅者每月新臺幣三萬元加給之。 六、戰鬥部隊加給:對戰鬥部隊或戰鬥支援部隊加給之。 七、超時加給:對例假有應休而未休者加給之。 前項第五款外各種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 第一項所列之加給發放數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三時,應予適度調整。 第五條 加給分下列四種: 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 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 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 前項各種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 一、地域加給調整:修正現行規定,取消以役別及階級為標準之限制,改採服役地區之偏遠程度與生活不便性為區分原則,使地域加給更能符合不同地區官兵之實際需求,確保公平合理之補助。 二、志願役加給新增:考量國軍人力短缺問題,增設志願役加給,藉以提高從軍誘因,吸引更多青年志願服役,並適當補償軍人長期投入軍旅所承受之職業風險及工作負擔,以穩定國軍人力資源。 三、戰鬥部隊加給調整:鑑於當前台海局勢緊張,戰鬥部隊及其支援部隊負擔日益加重,提案將現行戰鬥部隊加給數額倍增,以反映官兵執行高風險任務之貢獻,並提升從軍意願及部隊戰力。 四、超時加給新增:由於各部隊未能按時休完法定特休假,提案增設超時加給,未休假日將轉換為補償金。 五、加給調整機制:現行軍人加給未設有調整機制,隨著物價指數上升及基本工資調整,軍人實質收入恐受影響。爰提案增設加給調整機制,確保軍人薪資待遇得隨經濟變動適時檢討,以維持合理報酬標準,確保軍人生活品質 第六條 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額月支數額,由國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前項薪額月支數額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所定之最低工資。 第六條 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額月支數額,由國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一、本條新增第二項。 二、現行義務役軍人最低月薪為新臺幣20,320元,雖於前年度依公教薪資調整4%,然調整後二等兵薪資僅達21,350元,仍低於現行最低工資標準28,590元。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國內通膨持續攀升,基本工資亦已調升至時薪190元,惟軍人薪資未有相應調整,致使其實質收入縮減。義務役軍人雖非勞工,然服役期間長時間參與高強度、高工時之戰備訓練及救災任務,其勞動性質與強度遠高於一般職場勞工,應適用相應保障機制。爰此,提案增訂本條第二項,明定義務役軍人薪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以確保其基本經濟權益,維護服役期間之生活品質,並展現國家對軍人貢獻之合理保障。 委員葉元之等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葉元之、林沛祥等18人,考量國軍面對新型態作戰需求,部隊勤務與演訓頻率大幅提升,且近年物價、房租、房價之漲幅均為歷年最高,現行加給制度應立即調整,以反映國軍官兵實際負擔。爰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提升薪給待遇並提高招募吸引力,留任優秀人才,增加加給額度、增列加給種類,確保國軍待遇與時俱進。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2024年1月的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達2.66%。若以2021年CPI基準值100計算,現今物價指數已達109.43。此外,我國基本工資自2015年起連續九年調漲,時薪從120元大幅提升至2024年的190元。然而,國軍各類加給長年未有相應調整機制,導致軍人實質待遇相對下降,不利於人才招募與留任。為確保加給標準能適時反映物價變動,擬新增第三項「調整機制」,確立定期檢討與調整機制,使軍人待遇隨經濟環境變化適時調整,維護軍職人員的合理薪資保障。 二、近年國軍志願役人員短缺,編現比未達理想水準,使部隊運作壓力增加。目前志願役人力缺額尚未完全填補,亟需提高軍職待遇,以吸引與留任優秀人才。且人力不足會導致官兵負擔過重,影響戰備運作與戰力維持,故透過提高各類加給與薪資來增強部隊人員穩定性。 三、地域加給本意為補償軍人在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服役時所面臨的不便與特殊環境影響。依其設立本意,應單純以地理距離與可達性作為區分標準。然而,現行規範在分級時可能納入役別與階級作為考量,與設計初衷有所背離。因此,擬修正第一項第三款,明確規範地域加給的分級不得以役別或階級為標準,確保公平。 四、國軍現行的勤務加給項下雖設有志願役勤務加給,其目的在於提升從軍意願並補償軍人執勤負擔。然隨少子化問題加劇及勞動市場競爭加大,國軍人力資源面臨嚴峻挑戰。經檢視現行加給制度,僅志願役勤務加給具備無差別適用之特性,為提高志願役吸引力,特擬新增第一項第五款「志願役加給」,以適當提升待遇,穩定軍力發展。 五、戰鬥部隊加給原屬勤務加給的一環,但其與一般勤務的連結度較低。近期台海局勢升溫,戰鬥部隊及支援部隊的演訓規模急劇擴大,勤務壓力隨之增長,然而現行加給未能反映其實際負荷,亦引發社會關注與討論。為提升官兵加入戰鬥部隊的誘因,擬新增第一項第六款「戰鬥部隊加給」,並調整現行二級加給標準,將數額提高至原本的兩倍,以合理反映其執勤強度與風險。 六、現行軍中長期存在例假與特休假難以全數休完的問題,部分官兵甚至連例假都無法確保休息,導致假期遭到犧牲,卻無相應補償。放假為基本勞動權益之一,從軍亦為職業選擇的一環,除特定軍事需求外,應適度參考一般勞動權益保障機制。故新增第一項第七款「超時加給」,將未休例假按日計算,依據天數劃分補償級距,並轉換為相應補償金,確保官兵的合理權益。 提案人:葉元之  林沛祥   連署人:邱鎮軍  羅智強  黃 仁  涂權吉  盧縣一  黃健豪  馬文君  高金素梅 廖先翔  呂玉玲  林德福  張智倫  陳玉珍  黃建賓  楊瓊瓔  謝龍介   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加給分下列七種: 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 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不得以役別和階級為分級標準。 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 五、志願役加給:對志願投入軍旅者每月新臺幣三萬元加給之。 六、戰鬥部隊加給:對戰鬥部隊或戰鬥支援部隊加給之。 七、超時加給:對例假有應休而未休者加給之。 前項第五款外各種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 第一項所列之加給發放數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三時,應予適度調整。 第五條 加給分下列四種: 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 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 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 前項各種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 一、地域加給調整:取消以役別和階級為標準之限制,強調地域加給應依服役地區之偏遠程度與不便性區分。 二、增列志願役加給:有鑒於國軍面臨人力短缺,爰擬具新增志願役加給,旨在吸引更多青年參軍並補償軍人辛勞。 三、戰鬥部隊加給調整:因應台海局勢緊張,戰鬥部隊及其支援部隊工作負擔加重,提案將現有加給數額翻倍,提升官兵進入戰鬥部隊之誘因。 四、增列超時加給:各部隊常有未能按時休完法定特休假之情況,故提案增列超時加給,未休假日轉換為補償金。 五、加給調整機制:相較於物價上漲與勞工基本工資調整,軍人加給未有調整機制,故提出加給調整機制,保障軍人實質收入不受通脹影響。 委員廖偉翔等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有鑑於國防情勢嚴峻,人員招募缺口不斷擴大。又隨國軍設備迭代,對人員素質要求提高之前提下,卻無法提升待遇以增加招募誘因,爰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透過明訂加給待遇,提升招募誘因與留住優秀人才。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因少子化及社會經濟環境變化,造成國軍人力招募困難度年年升高。若未提升軍人待遇,恐怕未來更難以與就民間業環境競爭優秀人才。 二、勤務加給下之國軍志願役勤務加給,本初制定目的主要為鼓勵一般民眾踴躍從軍,並考量軍人服勤之辛勞而訂定之。又國軍人才招募,不能僅靠愛國心與榮譽感,應經理性評估後,提出制度調整。且此項加給對志願役具普遍性,若增加此項加給,即可提升軍人待遇,與民間就業環境相較之下更具誘因與就業優勢。 提案人:廖偉翔   連署人:羅智強  林沛祥  徐巧芯  王育敏  黃 仁  黃健豪  許宇甄  牛煦庭  葉元之  盧縣一  游 顥  王鴻薇  丁學忠  林德福  邱鎮軍   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加給分下列五種: 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 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 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 五、志願役加給:對志願投入軍旅者每月二萬元加給之。 前項各種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 第五條 加給分下列四種: 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 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 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 前項各種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 一、新增第一項第五款。 二、因少子化及社會經濟環境變化,造成之國軍人力招募困難度年年升高。若未提升軍人待遇,恐怕未來更難以與就民間業環境競爭優秀人才。 三、勤務加給下之國軍志願役勤務加給,本初制定目的主要為鼓勵一般民眾踴躍從軍,並考量軍人服勤之辛勞而訂定之。又國軍人才招募,不能僅靠愛國心與榮譽感,應經理性評估後,提出制度調整。且此項加給對志願役具普遍性,若增加此項加給,即可提升軍人待遇,與民間就業環境相較之下更具誘因與就業優勢。 主席:報告院會,本案現已完成協商,請宣讀協商結論。 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 時間:114年6月6日(星期五)上午11時 地點:議場主席辦公室 協商主題:軍人待遇條例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協商結論: 一、第二條及第六條均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 二、本案院會進行處理時,廣泛討論,由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民進黨黨團推派10人、國民黨黨團推派10人,輪流交叉發言,每人發言時間為3分鐘。逐條討論時,各黨團均不發言,並依各黨團版本提出先後進行表決及處理。 主 持 人:韓國瑜 江啟臣  協商代表:傅崐萁  王鴻薇  羅智強  柯建銘  吳思瑤  陳培瑜  黃國昌  張啓楷  陳昭姿(代)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本案後續依協商結論進行處理。 現在我們進行廣泛討論,請各黨團推派代表發言。 首先請王定宇委員發言,時間3分鐘,接下來請徐巧芯委員準備。 王委員定宇:(9時2分)各位同仁,我們都認同,國軍弟兄24小時保家衛國,待遇應該合理適度的調升,我們也了解,為了提高留營率以及新招募的成效,待遇提高確實是方法之一,除了待遇以外,訓練跟裝備也是留營相當重要的因素,我個人長期主張國防不應該拿來做政黨之間的競爭,因為國防不分黨派,國軍保護的對象更是不分黨派。 首先就待遇來講,去年由顧立雄部長在國防委員會承諾要提出調整國軍待遇方案,而待遇方案已經在2025年4月1號實施,其中在整體薪資方面,最多可以增加到1萬2,000元,以個別的單兵或者軍士官來說,4月1號以後,原來志願役的二兵起薪從3萬6,000元變成4萬1,000元,若在戰鬥兵種,戰鬥加給加上去,剛任職的二兵可以領5萬3,000元,少尉的起薪從原來的5萬2,000元調高到5萬7,000元,加上戰鬥加給,一個初任官的少尉可以領到6萬9,000元,這待遇高嗎?我不認為,但是待遇合不合理?我們若看歷年調整的比例,民進黨執政的政府是最照顧國軍的政府,以整體軍公教調薪來講,蔡英文政府分別調整三次,3%、4%、4%,賴清德政府一就任,2025年1月調整3%;在軍人的各項加給,地域加給2017年調整30%,專業加給的部分,像電偵加給從原來的1,100元調整到6,600元,後續還有戰鬥部隊加給、士官領導加給等等,所以這幾年,將近十年的時間我們持續的調整國軍的待遇。 有人說,那我們給他3萬吧!我們給他2萬吧!在場有很多服過役的好朋友,我昨天剛從飛訓部回來,裡面一個飛官說,人人都希望薪資越高越好,但是薪資不應該漫天喊價,不要把國軍放在政治鬥爭的第一線,更不應該當作反罷免的遮羞布。如果由立法院單方向的調整薪資待遇,恐有違憲之虞,把國軍放到這個境地是不適合的,請各位三思,謝謝。 主席:謝謝王定宇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徐巧芯委員發言,林憶君委員請準備。 徐委員巧芯:(9時5分)謝謝院長以及所有關心軍人加給案的同仁們。人才守得住,國防才守得住,支持國防預算的提升,應該要從軍人待遇開始。國民黨支持國防預算的提升,但是我們是不是應該先由我們自己臺灣、我們自己中華民國的軍人開始照顧起呢?我們當然知道民進黨政府在先前提出了相關的加薪案,可是大家捫心自問,這樣子的加給是夠的嗎?這樣子的加薪幅度是合理的嗎?有非常多的志願役軍人都在等待今天的條例通過,因為志願役的加給是唯一一條不論官階都是原本1萬元的,所以當它統加到3萬元,也就是多2萬元的時候,大家都沒有差別待遇,大家都心服口服,也不會造成軍中的困擾或是相關的鬥爭。 我們看到國際趨勢日益緊張,我們軍人的工作變得更加的繁複,演訓也不斷的攀升,而且還面臨招募困難、待遇落後、人才流失等等的問題,所以這個修法真的不能再拖。當時義務役的薪資從過去的六千元提到兩萬多塊錢,那我們要問,志願役呢?既然義務役提高了2萬左右,志願役一旦加入了,志願役的加給是不是也應該提高2萬,這是一個非常合理的計算。所以我要強調的事情是,志願役加給提高2萬元,合情合理,而且它占整體國防預算的比例並沒有那麼高,我們可以花大錢買武器,為什麼不能花錢在我們國軍薪資的身上?如果只是這樣的提升GDP到3%,不免會讓我們非常多的國軍寒心,會思考到為什麼我們的國家只顧著買武器,卻沒有對國軍人才留用、招募以及現役的軍人提出更好的薪資水平跟待遇?所以這樣子的法案與所謂的大罷免根本無關,因為照顧軍人、提升國防預算以及加強中華民國的軍力,就是每一個中華民國國民都應該要守的義務,也是我們立法院的責任。所以我們今天要通過這樣子的條例,跟所謂大罷免並沒有任何關係,但我要在這裡強調:大惡罷若成功,臺灣民主一場空! 主席:謝謝徐巧芯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林憶君委員發言,沈伯洋委員請準備。 拜託、拜託,尊重發言委員的權益,謝謝。 麻煩請林憶君委員。 林委員憶君:(9時9分)院長、各位同仁。針對近年來國軍志願役人力缺額尚未完全的貼補,人數逐漸降低,顯示志願役人員短缺的問題非常嚴重,加上有眾多戰鬥部隊編現比不及八成,均恐不利新式武器裝備籌獲後專業操作人員之培訓與長留久用。此外,我們也發現國軍的編現比更是每況愈下,未能達到理想的水準,根據統計,國軍的編現比從2020年開始逐年下降,從88.57%一路降到2024年的78.6%,造成實際服役人員的不足、任務輪替的困難,少數人員更是超時服勤,導致軍人過度的疲勞與戰備的鬆弛,讓單位無法完成整個編組,進而影響作戰演練與整個合作的效能。顯見國軍人力不足,已經嚴重導致官兵的負擔過重,更是影響整個戰備運作與戰力的維持,急需提高軍職的待遇,以吸引留任優秀人才。當前臺灣軍隊的戰力漏洞已經達到非常危機的程度,第一線實戰的部隊嚴重缺人,國軍的後備動員系統整個鬆散,隨著中國對臺的軍事威脅加劇,兩岸情勢日益嚴峻,臺灣一旦無可用之兵,該如何保衛國土,所以台灣民眾黨提出本次的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希望從立法源頭,將志願役從基層的軍官、士官到將官的加給全部法制化,針對志願役加給,對志願投入軍旅者,將官每月新臺幣1萬3,000元、上校及中校每月1萬8,000元、少校及以下每月2萬5,000元的加給,希望透過提高各類加給與薪資,來增強國軍部隊尤其是戰鬥部隊人員的穩定性。但為了兼顧法制化,台灣民眾黨另外提案提出附帶決議,要求國防部將過去依照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的勤務加給內屬於志願役加給性質的加給,於本次修正實施後廢除,以避免重複給予。軍人為人民犧牲,民眾做軍人後盾,謝謝。 主席:謝謝林憶君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沈伯洋委員發言,王鴻薇委員請準備。 沈委員伯洋:(9時12分)軍人待遇這個部分,其實說真的,我知道現在國民黨的委員面臨大罷免,一定會覺得坐在這邊還不如回選區,但我要告訴大家為什麼現在要坐在這邊?為什麼我們要一直上來發言?說真的,我現在以下講的這一些,還有像剛剛定宇委員講的這些內容都應該在委員會討論,問題是委員會的討論在哪裡?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第六條上個禮拜就已經有12個版本,照理說到委員會有12個版本,好歹在協商的時候,把它聚焦在3個版本、4個版本,然後最後來這邊每一個人稍微介紹自己的版本後就交給大家投票,不就得了嗎?但是,當版本那麼多的時候,請問我們現在討論的意義到底在哪裡?我要告訴大家,在委員會協商的時候,我等一下的發言全部都已經講過了,但是怎樣?講完了,然後國民黨一個委員講完後就直接保留,結束,根本就沒有一個正常的討論空間,連協商的餘地都不存在。所以我還是要嚴正的抗議,沒有公聽說明就算了,用這樣的方式,通通丟進來表決,這種程序過水的方式,真的是沒有辦法讓人信服。 我再來講內容的部分,內容有幾個問題,第一個就是不要忘記立法院是不能夠增加支出的,我們今天要做增加預算的法案,就一定要先指出財務規劃跟來源,這是兩、三百億的事情。請問財務規劃跟來源在哪裡?不要跟我講超徵,超徵是有法定的目的要使用。所以簡單來講,沒有任何的財務規劃,然後就把這一個當作是預算訂在法條上面,這是一個錯誤的立法方式。更不要講更大的問題在哪裡?當今天把相關的金額直接訂在上面的時候,會產生什麼困擾?如果今天國家的預算不足發不出來,直接變違法。這本來都是行政院要核定的東西,剛剛定宇委員也已經把歷年以來我們不斷的核定幫忙加薪的部分都列出來,4月1日也才剛加過。更不要講戰鬥加給這個部分,戰鬥的加給總共11種,為什麼就只有1種訂在法律上面?請問戰航管的加給呢?網路戰的加給呢?空勤的加給呢?這些加給為什麼不放上來?請問這個的公平性在哪裡?我還是必須說,一方面提出這種完全不符合法制的法案,連超時加給的定義都搞錯,超時是補償金性質,不是加給性質,怎麼可能會訂在軍人條例?這種亂七八糟的立法方式,說是要提升軍人的待遇,結果另外一方面砍國防預算、砍特別預算、廢掉海巡,然後說這個叫做照顧軍人,我相信軍人不會吃這一套。我們應該回歸原本核定的方式,用彈性的方式繼續來照顧軍人才對。謝謝。 主席:謝謝沈伯洋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王鴻薇委員發言,林楚茵委員請準備。 王委員鴻薇:(9時15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我們討論非常重要的為國軍加薪法案,大家都知道近來我國嚴重面臨兵源不足的問題,根據國防部最新統計顯示,志願役的總人數從2021年的十六萬四千多人下降到2024年的十五萬兩千多人,所以現在的編現比其實是相當不足夠的。這不是冷冰冰的數字,是提醒我們中華民國的國防體系出現了問題,而民進黨政府花了大筆的鈔票要去買軍備,但是沒有最重要的人,再多的資源、再多的武器都沒有用。我們剛才聽到民進黨的委員有提到,或者待會兒他們也會講,說我們不應該這樣直接幫國軍加薪,有財政上的問題,可是跟大家報告,我們為國軍加薪完全符合美國要求我們的國防支出提高到GDP的3%或5%,如果我們明明要花這麼多的錢,卻只是要去買武器、買軍品,不願意幫國軍加薪,這是什麼樣的心態?另外,我們又聽到說,這樣的修法有違憲之虞,所以我在這邊要敬告民進黨政府,不要又把國軍加薪這樣的福利拿來不管是搞覆議也好,或者搞釋憲也好。我們又聽到民進黨委員說,在野黨都在刪國防預算,然後現在又幫國軍加薪,再次跟所有社會大眾鄭重聲明,國防部114年的法定預算4,712億,比前一年增加了367.4億,增加了8.46%,所以今年的國防預算是增加的,不要再繼續造謠。 我們也希望透過對軍人加薪,不管是志願役、義務役,包含對偏遠特殊地區以及戰鬥部隊加薪,能夠真正提高國軍士氣,也能夠提高國軍編現比。我們也希望不要再搞什麼違憲、再去釋憲,否則大惡罷若成功,國軍加薪一場空! 主席:謝謝王鴻薇委員的發言。 報告院會,林倩綺委員發表聲明,對上週五的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接下來請林楚茵委員發言,牛煦庭委員請準備。 林委員楚茵:(9時19分)謝謝主席,立法院的同仁,還有各位在看線上直播的朋友,大家早安、大家好。剛剛前面兩位國民黨的委員一上來都不忘要提到罷免,原因是什麼?很清楚啊!因為他們怕罷免,為了怕罷免,現在只好不斷地提出所謂的肉桶法案,不斷地幫自己展現出假象,好像自己很照顧人民、很照顧現在的軍公教,但事實是什麼?就是為了掩飾過去這一陣子以來他們在立法院亂砍預算、亂刪凍預算所造成的因果,現在怕罷免了,所以就趕快提法案。 剛剛前面民進黨的兩位委員都說了,有關於國軍的福利,民進黨重視,所以從107年、111年、113年到114年,到今年4月都有軍公教的加薪,軍人也包含在內,加薪幅度來到14.7%,這個都是鐵錚錚的數字跟案例。可是對國民黨來講,現在要的不是這種經過討論、經過國家包括行政院財政部門相關財務評估的試算,而是用喊價式的方式,就把軍人推到第一線,我要說這種就是一手說要加薪,但另一手看不到的是他們的亂凍刪國防預算,這都是鐵錚錚的事實。 為什麼現在我們還要再來延會討論這個?上個星期五本來就已經需要來討論這個案子,但是主席的一個休息,整個星期五沒有討論,而當時我們準備發言的時候,我們桌上連該有的版本、草案統統都沒有放上來,當時民進黨的委員就像瞎子摸象一樣,完全不知道這十幾個版本到底長什麼樣,到底是從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還是第六條?到底加薪的幅度是什麼?都不知道,只看到國民黨做了滿滿的板子說要幫國軍爭取3萬的加薪,這個有經過試算評估嗎?有經過稅式支出評估嗎?完全沒有,他們只是想要博得一個照顧軍人的假名,為的是什麼?只是為了怕罷免。 但是我要告訴大家,現在沒有罷免,臺灣立法院的院會、整個國家最高的民主殿堂就已經被占了多數的藍白委員搞得一團亂,民眾問為什麼要大罷免大成功?就是為了挽救我們的民主,不要讓民主一場空! 主席:謝謝林楚茵委員發言。 報告院會,林俊憲委員、羅美玲委員發表聲明,對於上週五的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我們列入公報紀錄。 接下來請牛煦庭委員發言,陳冠廷委員請準備。 牛委員煦庭:(9時22分)謝謝主席。民進黨號稱最支持國防,國防預算確實有上升,但是我們志願役的人數卻連續3年下滑,今年志願役人數更已經達到近7年的低點,這讓我們思考這些增加的國防預算真的有花在正確的地方嗎?我們的國軍有因為國防預算的上升而得到實質待遇的改善嗎? 我們認為要解決國防問題,就應該要對症下藥,用最務實的方法解決最迫切的挑戰,現階段國軍面對到最嚴重的問題不是買不到武器,而是找不到人,國軍的招募陷入嚴重低潮與困境,根據國防部在今年1月的說法,國軍人力短缺跟招募困難的主要原因,除了少子女化之外,就是企業徵才的影響,換句話說,現行的國軍薪資待遇已經沒有辦法跟民間企業互相比較,軍人待遇的吸引力顯然是不足夠的,因此對於提升待遇的必要性,我想應該有充分的社會共識,相較於購買武器設備,提升軍人待遇本來就應該更加優先,也更為重要,畢竟高科技的武器如果沒有專業而且訓練有素的精兵來操作,又怎麼能夠發揮戰力。 軍人絕對沒有加薪太多的問題,職業軍人犧牲自由、擔負風險,而且工作訓練繁重,他們理應用更高的待遇來提高招募誘因。因此本黨版本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修正內容包含,第一,地域加給公平化,強調地域性,而非役別與階級;第二,志願役加給全面提升至3萬元,軍士官待遇一併提升;第三,戰鬥部隊的加給,超時工作加給法制化,改善服役環境;第四,加給數額隨物價指數滾動調整,國軍的待遇未來不受通膨的影響。我想解決軍人待遇不足的問題,能夠直接解決國軍募兵的困境,我要再次強調,我們必須先有優秀的軍事官兵才能建立強大的國防,因此我們呼籲所有政黨攜手合作,共同關注待遇問題,我不樂見在戰爭風險節節上升的同時,這樣一個有效強化國防、能夠加強招募誘因、深具正當性的法案會有人投下反對票。這個法案馬上就要進入表決,表決的結果恐怕可以告訴社會大眾一件事情,如果照他們所謂的大罷免、大成功,恐怕國軍的加薪將會是一場空,謝謝。 主席:謝謝牛煦庭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我們請陳冠廷委員發言,翁曉玲委員請準備。 陳委員冠廷:(9時26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我們討論的是軍人待遇條例,有關國民黨提案的軍人待遇條例修正案,我是強力反對的,我認為這是不負責任的一個政治操作,它無視於國家的財政規劃,其實政府已經有具體作為,不管是在志願役或者是義務役,在義務役的待遇,我們從過去的從6,510元已經大幅提升,加上政府的各項補助,總計是3萬374元,其實明顯優於其他徵兵的國家,就這個比例來說,我們必須考量的是一個國家的財政規劃,財政的規劃更重要的是在三權分立裡面,行政機關是怎麼樣去規劃國家如何分配它的財源。當在野黨認為是把這些福利增加的時候,它必須也要按照預算法第九十一條以及財政紀律法第五條,將這290億元的財源從哪裡來,是透過加稅還是其他的預算來的,這些都必須要講清楚、說明白。我要特別提到,之前也說過要普發1萬元等等,這也是一樣的,每一個事情我們提案的時候都要思考它的財源從哪裡來,如果有財源的話,我們才去思考它的可行性。 同時我必須再指出第二點,當你指出財源的時候,你就必須要排優先順序,義務役優先、志願役優先、軍備優先還是訓練優先,其實在一定的國防預算裡面,我們本來就是要做出很困難但是必須要做的排序,在這個排序裡面,我們也要考量到總體的金額有多少,也就是說,國家的預算是總體的金額,在這預算裡面要怎麼樣分配資源,這兩個都要考量進去之後,我們才能夠提出這樣子的計畫。但是現在我們看起來,既沒有把290億元的財源講清楚、說明白,也沒有說出要加稅還是要排擠其他預算;而排擠其他預算還不僅是國防內部的預算會不會影響到其他公務員的預算也好,還是其他加給等等,我們都必須要總體考量。 所以我們一直都認為,在預算的編列上,當然是要由行政機構來準備,而不由我們立法機構單純的來說我們應該這麼做,因為沒有掌握到整體分配的權力,我們能做的是審視預算,我們必須要提出財源,所以才會有剛才提到的預算法第九十一條還有財政紀律法第五條,而財政紀律法我想也是民眾黨非常重視的,可是我們也沒有聽到他們對此有什麼意見。所以我還是要再強調,我們都希望預算越多越好,我們都希望能夠照顧越多人越好,但是很遺憾的是,在有限的資源裡面,我們必須要做最有效的分配,謝謝。 主席:謝謝陳冠廷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我們請翁曉玲委員發言,陳俊宇委員請準備。 翁委員曉玲:(9時29分)主席、各位同仁,大家好。剛剛林楚茵委員說改善軍人待遇的法案是肉桶法案,你們有良心嗎?軍人保家衛國,任務是何其艱辛,他們肩負守護國土、保衛人民的重責大任,常年執勤、演訓、拋家棄子,承受巨大的壓力與風險,政府本來就應該提供合理的待遇,照顧軍士官兵不只是基本責任,更是天經地義,改善軍人待遇,不僅是對軍人無私奉獻的尊重與補償,更是確保國防戰力、吸引人才投身軍旅的重要關鍵策略,如果沒有堅強的國軍,哪裡來的國家安全?沒有優秀的人才,再先進的武器也無法發揮戰力,留才、育才、用才就是最重要的國防投資。然而民進黨政府多年來基於意識型態,處處貶低、打壓軍人,甚至還縮減軍人的退伍金,嚴重打擊士氣,傷害軍人的尊嚴,如今後果已經浮現,志願役軍官大量提前退伍,新進士官兵招募困難,部隊人力雪上加霜,在兩岸局勢緊張、部隊擴編的情形之下,國軍人力捉襟見肘,整體的編現比到現在還不到八成,戰鬥部隊甚至低於七成,嚴重影響戰力。軍旅生活高度緊繃,充滿了約束與危險,勞力密集,可以說是現代版的3K行業,也就是辛苦、骯髒、危險的工作。相較於其他國家,其實臺灣軍人的薪資待遇是偏低的,即使與臺灣其他專業領域的職業相比也不具有競爭力,所以軍人薪資待遇如果再不改革,重塑尊嚴,國軍將面臨嚴重的斷層危機。 有鑑於此,本黨提出修正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增列志願役每個月加給新臺幣3萬元,提升招募的誘因,留住優秀的人才。本席要再呼籲,尊重與善待軍人是一個文明國家的根本價值,今天我們提高軍人待遇,不只是給勞苦功高的國軍官兵一點實質與精神上的鼓勵,還給他們應有的尊嚴,更是國防安全最關鍵的一步,再次請大家支持軍人待遇條例修法。大罷免若成功,臺灣民主一場空!謝謝。 主席:謝謝翁曉玲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陳俊宇委員發言,黃健豪委員請準備。 陳委員俊宇:(9時32分)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要討論的是由國民黨幾位委員所提出的軍人待遇條例相關條文修正草案,在此必須先表明一個基本的立場,我們絕對挺國軍兄弟姐妹,不但要給他們最充分的資源,也應該要讓所有的軍人可以得到合理的待遇,提供最大的支持和鼓勵,但是待遇條例修法不能倉促進行,欠缺財政評估就要胡亂調整,這是我們無法贊成的作法。我想全臺灣的民眾都可以認同國軍是守護我們國家安全最堅強的後盾,他們不分晝夜、無論風雨,時時刻刻都堅守在他們的崗位,守護著所有國人的安全,尤其面對中國不斷在灰色地帶軍事侵擾的行為愈來愈頻繁,我們的國軍無論在勤務上、戰備的任務上,都擔負著非常沉重的責任。所以為了穩固我們國家的國防戰力,鼓勵志願役軍人可以長年留在軍中,同時也希望可以吸引社會更多青年有意願投身到國軍行列,從今年4月1日開始,政府實施國軍加薪相關方案,針對基層士官兵調整志願役加給及戰鬥部隊加給,我們也了解國防部對於後續第二波調薪也已經在規劃當中。薪資待遇的調整應該要建立在一套公平、專業的制度之上,不能為了得到掌聲,而忽略了財政穩定的問題,在面對國防議題的時候,朝野應該要放下對立,以國家的利益為優先,而不是為了政治考量在那邊畫大餅。當兩個人在打架的時候,對手已經使用大砲、機關槍,我們卻還在撿棍子、撿石頭,在這種武器不對等的狀況之下,是完全不公平的。 在這裡我要呼籲在野黨,你們如果真的挺國軍,就應該要全力支持國防預算,不能胡亂刪減,並強化我們國土防衛的韌性,我們自己的「跤後蹬」(腳後跟)要先長肉,我們要有自己的武器,才能夠讓前線的士官兵無後顧之憂,這才是照顧國軍最好的良策。 主席:謝謝陳俊宇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黃健豪委員發言,王義川委員請準備。 黃委員健豪:(9時35分)謝謝主席。各位委員。今年國防預算總額是6,470億,大約占了我們GDP的2.45%,如果以目標要占GDP3%為例的話,換算下來,國防總預算大約可以增加到8,040億,換句話說,從6,470億到8,040億大約還有1,600億的成長空間,我們要問的是,這1,600億增加的空間要全部拿去買武器、全部拿去買戰車、戰機、飛彈嗎?我們買了這麼多的武器,但如果沒有人能夠來操作,請問我們買這麼多國防武器的意義在哪裡? 從立法院預算中心的報告可以看得出來,2020年的時候國軍的編現比還有88.57%,到了2024年國軍的編現比降了10%,只剩下78.6%,換句話說,國軍的流失人數年年在上升,國防部也發現這個問題而提出了解決方案,確實就是放寬條件及提升待遇。 我們今天在這邊討論的就是在提升待遇這件事情上,既然大家有共識要提升待遇,問題在怎麼提升待遇,我想經費、錢的問題是最主要的問題。有當過兵的人都知道,部隊的軍旅生活苦悶、自由被限制,而且一個口令、一個動作,是充滿限制的生活,要怎麼樣提升他們的待遇,就是在薪資待遇上提升,這對於基層的國軍弟兄才確實有幫助。 我們提到了加給,志願役加給是軍人待遇中碩果僅存、齊頭式平等的加給,如果分配所得不公,很現實地,不只是基層會不滿,還會有高階低薪的荒謬現象,也會引發各軍種、各單位間的比較及衝突,所以我們主張要有齊頭式的加給,才能夠真正穩住部隊的士氣,建立公平的共識。 另外,在地域加給的部分,在原來的版本、部版裡面還提到要依據階級來分,但是我們知道,地域加給是因為可能比較遠,受到有些限制,所以我們要提出相關的加給,讓大家願意到比較偏遠的地方、比較危險的地方當兵。所以在地域加給的部分,我們主張應該以地域的遠近來區分,而不是以將官、士兵的階級來區分。 剛剛有委員提到幫國軍加薪是肉桶法案,我們要問,幫國軍加薪是肉桶法案嗎?幫國軍加薪應該是朝野共識,所以我們這一次提出了軍人加薪法案,希望朝野都能夠支持。大惡罷若成功,我想國軍加薪就會是一場空。謝謝。 主席:謝謝黃健豪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王義川委員發言,許宇甄委員請準備。 王委員義川:(9時39分)謝謝主席。罷免不適任的立委,臺灣才會成功,把韓國瑜罷免掉,整個高雄都旺起來了,這就是重點。 今天談軍人的待遇,各位記得當時在審國防預算的時候,國民黨的立委怎麼羞辱潛艦國造的預算?是怎麼要求刪除的?說:「浮起來!浮起來!浮起來才有錢!」這個畫面多羞辱國軍啊!這個畫面多羞辱正在準備潛艦國造的國軍啊!國民黨在去年、在今年刪除了國防部的預算,刪除了無人機的預算,刪除了潛艦國造的預算,凍結軍方人事、相關器材的維修費用、水電的費用以及一些業務費都凍結了,不然就是刪除。現在你給他加薪水,而不是給他好的工作環境,這樣一直刪、一直刪,刪到美國人在江啟臣跟王定宇去美國的時候,美國人當面問江啟臣這是什麼意思?刪國防預算是什麼意思?你們國防預算刪了那麼多,後來被罵、嚇到了,現在回來臺灣才說「不然這樣好了,加軍人的薪水」,剛才俊宇就說了,國防部今年4月就已經公布實施要加軍人的薪水,你們現在把這些軍人當作肉票,幫這些軍人加薪、加薪、加薪,你就不會被罷免了嗎?不要忘記整個源頭是你們自己刪除國防預算、凍結國防預算,讓國軍沒有士氣啊!人家來當兵後才發現,薪水有提高沒有錯,但環境變差了,因為國家沒有重視國防預算,國家沒有重視當兵的環境,這樣他為什麼要來當兵呢?不僅當兵的環境不好,連優秀的阿兵哥、優秀的軍官要出國去交流,你也要刪除這些預算,這樣有道理嗎?你現在才說要給他們加薪,每個加3萬或是幾萬,今天加薪了,到了明年又說,不然明年再加3萬,後年再加3萬,看這樣能否再多拿一些票,大罷免、大成功,來不及了啦! 主席:謝謝王義川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許宇甄委員發言,莊瑞雄委員請準備。 許委員宇甄:(9時42分)主席、各位同仁,大家好。在當前國際與兩岸局勢日趨嚴峻的情勢之下,賴清德總統已於114年國安高層會議中明確指示,我國的國防預算應提高至國內生產毛額的3%,這不僅是對周邊安全環境的因應,更是為了展現我國堅定自我防衛的決心與實力。 我國生育率持續下滑,去年為全球最低,少子化的趨勢使年輕人口逐年遞減,連帶的衝擊國軍的兵源,國軍兵力的編現比自109年的88.6%大幅下降至113年的78.6%,短短5年間,減幅達10%,遠低於85%的作戰合理水準,再多先進的武器系統,再高昂的軍事預算,若缺乏穩定、專業、堅強的官兵人才,都難以發揮實質的戰力,這是一個危機,也是我們必須正視的國安警訊。 國軍官兵長期面對高強度、高風險、高責任的勤務與演訓任務,不但無法適用勞基法保障的每日8小時的工作時限,也難以獲得與其付出相稱的經濟報酬,當我們要求軍人招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必勝,我們要檢討的是,是否能夠給予國軍應有的薪資保障與尊嚴,全面提升志願役官兵薪資的待遇,是攸關國家安全與全民未來的關鍵修法,不僅可以強化國防人力體系,還能為建構堅實的國防實力穩固堅定的根基。 今天本席提出一項明確的修法主張,調升志願役官兵的基本本俸至少要高於最低工資法所定的標準,軍人職涯的穩定與待遇的提升,能夠為家庭帶來安全感,能夠為社會帶來穩定的力量。當年輕人願意選擇軍職作為終身志業,不但能夠捍衛國家的安全,也能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創造經濟活力;提升國軍待遇,不但是對單一族群的改善,更是對國家整體治理能力的展現。 國防是全民的事,提升志願役官兵薪資待遇是對專業軍事人力的基本肯定,提高待遇有助於提升招募的效率與留營的意願。官兵待遇的提升,不但是對軍人職業的尊重與保障,更是一項具有長遠效益的國安投資及全國一致共同守護家園的具體表現,我們要求軍人為國犧牲,卻在待遇與制度上吝嗇且斤斤計較,我們不能只期待他們在危難時挺身而出,卻在平日忽視他們的權益與需求,讓我們共同支持這項修法,讓我們的行動撐起國軍守護臺灣,大惡罷若大成功,臺灣民主一場空! 主席:謝謝許宇甄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莊瑞雄委員發言,黃建賓委員請準備。 莊委員瑞雄:(9時45分)謝謝主席。在場所有的立法院同仁、媒體朋友。大罷免真的是一面照妖鏡,我們可以看到國民黨今天好多的朋友一直在講「大罷免如果成功,民主就會成空」,會嗎?不會!看看我們在主席臺上的韓國瑜院長,他本來是高雄市長,他在被罷免掉以後創造了他人生的高峰,沒有那一場大罷免,韓國瑜怎麼會當立法院院長?大罷免會創造各位藍軍朋友你們事業的另外一個高峰,罷免的時間到了,你們就開始在演戲了!民主進步黨從蔡英文總統執政到我們賴總統對國軍弟兄的照顧,不用騙了,你們也很清楚,我們大家一起聯手調薪了4次,將近15%,這是對國軍弟兄最紮實的照顧,不管是地域加給、戰備部隊的勤務加給、志願役人員留營的慰助金或各類訓練的津貼跟獎勵措施,這一些民主進步黨在做,而且也做到了。但是我們反觀國民黨的朋友,從剛剛上臺發言到現在都在講今天國防預算增加了,是啊!為了國家安全,我們當然會去增加國防預算,但是也不要忘記了,這一次對國防預算最下重手、最狠的去把它刪掉、去把它凍結的是誰?就是國民黨的朋友啊!今天你對國防預算去把它砍掉、刪掉這84億,刪掉的是哪一些?就是裝備、教育訓練,不要忘記這些經費都是支持國軍日常戰備跟演訓的,是支持士官兵訓練基地營運的基本開銷,在整體的國防預算凍結案,這304案的金額高達899億,部會中被下重手砍得最多……就是我們在野黨、國民黨的朋友對我們國防預算去下重手,你們這個叫做支持國軍?這個叫做打擊士氣!結果剩下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這一場大罷免來了,不要擔心啦!大罷免如果成功,就會創造藍軍你們這些兄弟事業的第二高峰,冤有頭、債有主,敢在立法院裡面這樣亂搞,民意就是會反撲。 我們再來想想看,在行政院這次所提出的國土安全韌性預算裡面,你們也揚言要再砍掉1,500億,民進黨做的是實質的政策,在野黨朋友你們做的是短線,是為了召喚更多的選票來支持你們不要被罷免掉,我相信這種政治操作到最後還是會被民眾所唾棄。謝謝。 主席:謝謝莊瑞雄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我們請黃建賓委員發言,鍾佳濱委員請準備。 黃委員建賓:(9時49分)主席、各位同仁、現場的媒體朋友,大家早安。國軍是守護中華民國、守護臺澎金馬這塊土地的第一線英雄,無論是在平時或戰時都擔負著保家衛國的責任,但政府對這些英雄們的照顧卻常常只是嘴巴說說,尤其是在待遇提升部分跟不上物價,通膨和物價飆漲造成從軍的意願越來越低,同時也難以提升國軍的榮譽感。因此國民黨立委們的提案就是希望能夠提高義務役以及志願役的待遇,讓國家能夠妥善照顧保家衛國的英雄。今天將處理的法案,除了讓一年期義務役薪資比照現行最低工資,提升至2萬8,590元,讓義務役從軍的時候也能夠保障他的基本生活需求。另外,還有現在討論的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目標就是要增加志願役加給種類及額度,以反映部隊勤務與演訓頻度之大幅增加,在修法通過後,志願役加薪幅度將大幅提升,藉此提升招募國軍的誘因,並留住優秀的人才。 國軍主動離退人數暴增以及青年從軍意願不高,是臺灣目前面臨的嚴峻現實壓力,更是嚴重的國安危機,解決的關鍵就是要實質的照顧國軍,因此國民黨黨團正式提出修法,就是要實質強化國軍量能,希望不分黨派都應該共同支持,為國軍招募人才、留下人才,這才是真正地挺臺灣、挺國軍,大罷免若成功,國軍加薪一場空。謝謝。 主席:謝謝黃建賓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我們請鍾佳濱委員發言,李彥秀委員請準備。 鍾委員佳濱:(9時51分)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曾幾何時在野黨也來支持臺灣的國防,也來支持我們現役辛苦的軍人,很好!但是做要做全套,不要說一套做一套,調整現役軍人的待遇,行政院早就在做了,而且毋待立法的規定,行政院就已經在推動,國防部就已經在執行了。就像前不久我們的賴總統宣告,從即日起,國航在辦理國際線本國軍人登機的時候給予優先的待遇,這個需要立法通過嗎?不需要!現役軍人待遇的提升本來就是我們全民的共識,就是國防部的職責所在。過去藍白一再反對年金改革的重點只有一個,對於過去曾經服役、現在的退職軍人,要予以他們的待遇調得比過去其他的公教勞農還高,其中還不乏到對岸去宣示效忠對方的退將。這樣的亂象在大罷免眼前開始調整了,藍白開始,應該是藍而已,因為白、民眾黨沒有要罷免,所以現在民眾黨跟國民黨開始命運不同,作法不同,提案也不同,因此我們看到這樣一個多此一舉的提案,把行政院、國防部早就在做的現役軍人待遇提升拿來加入立法,攬為自己的功勞,說實在的有點可笑,但是用心,我們對於它的效果還是要予以肯定。但是我們還是要強調,在前不久行政院提出的特別預算特別條例,要強化我們國家的韌性,當中就有提高相關的國防預算,包括海委會強化海洋防衛能力的預算,結果藍白還是跟過去一樣,嘴巴說肯定我們的現役軍人,但是下手刪的、擋的卻是強化國防的預算。 我們還是希望藍白你們可以條例、法案不同,但是支持臺灣國家安全的用意要跟我們全民一樣,不要嘴巴說一套、立法做一套,然後在審預算的時候又來大刪一套。總之,從現在世界的國際情勢,臺灣的國家安全不能只依賴職業軍人來防護,全民都要來支持,我們希望藍白揚棄過去的黨派成見,跟民主進步黨一樣,全力加入防衛臺灣的立場,加油! 主席:謝謝鍾佳濱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我們請李彥秀委員發言,羅美玲委員請準備。 李委員彥秀:(9時54分)謝謝,我再次跟大家報告,國民黨絕對支持所有國家需要的相關武器設備,在國防上,特別是下個會期或這個會期,如果有相關的國防預算特別條例,只要是我們國家需要的,國民黨一定全力支持。回到今天軍人條例的部分,我們澈底地檢討志願役軍人的薪資結構,從三個面向去做思考,第一個是從國家整體的戰略思維;第二個是從社會的韌性強化;還有包括少子化的人才競爭。從這三個角度去做思考,為義務軍人加薪,也為中華民國國家安全的防衛加油。從國家整體戰略思維角度來說,我們認為現在民進黨執政之後,是重軍事輕政治,事實上,軍事跟政治都是同樣的重要,在兩岸關係方面,臺海情勢是越來越緊張,經濟學人也說臺灣是全世界最危險的地方;CNN也評論,臺灣沒有最危險,只有更危險。特別是我們新式的戰機、新式的戰艦,還有包括新式陸戰武器的引進,我們必須爭取更優質的人才投入軍中,才能讓我們武器發揮最大的功效,包括強化我們的社會韌性。 美國常常在講如何去強化國防的人才跟軍事,其實都是現在的重中之重,目前二兵的薪資是5萬7,000塊,少尉是7萬塊,比照二十多歲剛畢業的人來說,面對薪資更高的高科技AI產業,如何留才在我們國防部當中,是我們現在的重中之重,所以薪資的調整相對是重要的。義務軍人職業的自由度、風險,包括可以從事軍職的期間其實非常短暫,如何讓軍中人才具有更多的吸引力,留住他們是關鍵。少子化的問題,讓我們義務役的招募非常困難,過去1990年,我們還有38萬人口出生,但是不要忘記,我們現在只剩下13萬人,而且還在持續地減少當中,近幾年很多人才都已經流到AI產業跟彈性的外送產業,所以為義務役加薪,不僅是充實我們國防力量最需要的軟體人才的競爭力,更是厚植我們未來社會韌性的民防工作。 所以我們再一次強調,對民進黨政府來說,臺灣的經濟是過去二十年以來最好的,這些都是靠軍人的犧牲奉獻,才讓臺灣有安全的環境發展經濟、發展科技,所以再怎麼辛苦,我們也不能苦了犧牲個人自由換取所有臺灣2,300萬人民自由的國軍手足,我們應該給國軍更好的待遇跟保障,以上。 主席:謝謝李彥秀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我們請羅美玲委員發言,廖偉翔委員請準備。 羅委員美玲:(9時57分)主席、各位同仁,大家早安。國軍是國家安全的基石,提升軍人待遇、改善服役環境,更是全民共識,尤其在當前區域情勢緊張、中共威脅升高的情況之下,強化志願役官兵招募跟留用的誘因,不僅僅是國軍建軍備戰的關鍵,更攸關全民安全。因此,民進黨政府並未忽視軍人的待遇問題,而是採取務實而且負責的方式,陸續推動改革。蔡英文總統上任之後,軍人待遇已經逐步地調升;賴清德總統上任之後,更是要求國防部調整相關的待遇,優先照顧第一線戰鬥部隊與基層官兵,提出具體的加給調整方案,包括志願役加給、戰鬥部隊加給、戰航管加給,還有電偵加給、網路戰加給。事實上,國防部從今年4月1號開始,剛剛調整過志願役士兵的待遇,最高可以增加1萬2,000,目的就是強化招募的誘因,提升戰力的穩定性,並兼顧不同單位職務的性質差異,這些方案都是評估過國家財政狀況之後才提出的。行政院本來就有調薪制度,每一年會依照經濟成長率及物價變動,針對軍公教員工整體待遇進行檢討跟調整,軍人也在這種調整架構之下穩定地受益。 民進黨政府照顧役男、重視國防的實際作為,在考量國家整體支出平衡與政策穩定之下,我們對基層的義務役男、志願役士官兵的照顧從未懈怠,而且是用具體政策回應官兵與役男需求的同時,也會持續透過合理規劃與制度的調整,穩健地推動國防人力政策的改革。 可是反觀國民黨嘴巴說要支持國防、支持國安,可是又和民眾黨聯手阻擋國安法437次,提案刪除國防預算還有1,500億的國土安全預算,這種兩面手法明顯不是有心要照顧官兵、支持國防國安,而是為了怕罷免所做的政策買票,所以面對如此傲慢的在野黨,我們呼籲民眾一起來大罷免、大成功。 主席:謝謝羅美玲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我們請廖偉翔委員發言,吳思瑤委員請準備。 廖委員偉翔:(10時)主席、各位同仁,大家早安。今天懇請大家支持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修正草案,將志願役加給由1萬元提升至3萬元,這不只是待遇調整,更是攸關我們國家發展的關鍵決定。國防不是口號,照顧國軍要用行動來說話,第一,國軍人力嚴重流失,國安受威脅,沒有穩定的軍心,哪來堅實的國防,近5年志願役人力大量地流失,編現比降至78%,已低於理想標準,若只重軍購忽略人才,武器再多,沒有人才,只是昂貴的裝飾品。待遇提升是留才關鍵,現行加給僅1萬元,對比民間薪資缺乏吸引力,導致招募困難,提升至3萬元能讓官兵感受到政府支持、穩定軍心,吸引優秀青年投入軍旅,強化戰力穩定,所以待遇提升不只是發薪水,更是給官兵一份尊嚴,我們要打破國軍不是廉價勞工,而是國家最堅強的盾牌。 情勢嚴峻,國軍是國安基石,臺海緊張情勢未解,國軍肩負保家衛國的責任,提升待遇不只是短期解決缺員,更是長期的人才投資,讓國軍成為年輕人嚮往的職涯選擇,這筆加給不僅是薪水,更是對於官兵犧牲奉獻的肯定跟回饋,所以讓年輕人願意穿上軍服,國家才有希望。再來,財政可行,效益明確,加給調升每年增資約384億元,與國防預算相較屬於可負擔的範圍,且有助於解決人力短缺,減少訓練成本,提升整體效益,更重要的是,這能有效解決招募問題,減少訓練新兵的重複成本,提升整體國防效益,我們投資國軍的每一分錢都是投資臺灣的安全與未來。 再來,以行動支持國軍、照顧國軍不能停留的口號,今天就是展現行動的時刻,懇請大家一同支持本案,讓軍官可以安心服役,守護我們共同的家園。比起整天在喊大罷免、大成功,這才是攸關國家安全,並且也是尊重軍人的具體作為,請讓國家恢復正常,不要繼續大罷免、大發瘋,所以待會兒表決,希望不要有人投反對票來阻止增加國軍的待遇,因為若民進黨還是執意反對,不就代表大罷免若成功,國軍加薪一場空,謝謝。 主席:謝謝廖偉翔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我們請吳思瑤委員發言,羅廷瑋委員請準備。 吳委員思瑤:(10時4分)主席、各位同仁。請全體的國人朋友看清楚,藍白當家的立法院一手砍國防預算、一手要為軍人加薪,國民黨已經撂狠話,要在4,100億的特別預算當中大砍1,500億的國土安全預算,但是今天國民黨卻又慷國家之慨,大筆一揮,增加國庫支出386億要為國軍來加薪。我想社會看得很清楚,國民黨上上下下搶救罷免總動員,加薪、放假、普發現金樣樣都來,今天輪到軍人族群,都是國民黨要特地的討好來挽救自己的政治生命。 照顧軍人是政府的責任,不論誰執政,增進軍人的福祉都是政策的方向,但是沒有比較沒有傷害,照顧軍人民進黨做更好、做更多。前幾天有一個新的措施,7月起,現役軍人從國內的機場搭乘6家國籍航空的國際線班機,登機時憑軍人證件就可以享有優先登機禮遇,這是小事,但是軍愛民、民敬軍,民進黨執政,關心軍人的權益連小細節我們都用心。而強化國軍的招募,攬才、留才也是政策的現在進行式,4月1日已經上路,每年為軍人加薪的經費也高達一年235億的新增。不只如此,為軍公教一體的調薪,馬英九任內只調一次,只調3%;民進黨執政調了4次,調幅是14.7%,足足是馬英九的五倍。國民黨做不到的,民進黨做到了。 剛剛李彥秀委員說,國民黨絕對支持國防預算、支持國軍提升設備,那麼請說到做到。逝者已矣,來者猶可追,橫在眼前,你們救罷免最後的機會就是來支持1,500億的國土安全防衛韌性預算,設備精良了,國軍才能壯大,國軍才能安心,也能安全。國民黨起義來歸,不要再重蹈覆轍。再次呼籲立法院不要違憲上癮,這一個修法又是踩到違憲的紅線,立法院的委員請三思。大罷免,大成功,民主不會一場空。 主席:謝謝吳思瑤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登記最後一位委員羅廷瑋委員,請發言。 羅委員廷瑋:(10時7分)今天就是抗共產主義最好的時機,為國軍加薪就是增加兵力,買武器總要有人力來操作吧!沒有誘因,擴兵源就是困難。臺灣的兵力結構嚴重的不足,國軍的編現比從2020年的88%,到現在的編現比只有78%,如何提升編現比?攬才、留才才是政府最應該重視的課題。現在民間企業都在搶人才,國軍呢?大家知道臺灣軍人的待遇跟其他國家比較差了多少嗎?我們就以臺灣的下士為例,薪資差新加坡的下士8,000,臺灣的士官長薪資差新加坡的士官長2.2萬,臺灣的少校薪資比南韓少校差了1.4萬,將軍級的軍官我們就不比了,光比這些基層部隊的官士兵就夠了。 臺灣的現役軍人對比鄰近國家待遇偏低,有人說每一個國家所面臨的物價不一樣,但是我要講的是,臺灣現在面對的戰爭風險也跟其他國家不一樣,臺灣更應該如履薄冰,更應該拿出誘因來留人,許多的優秀國軍才因此選擇了離開軍旅,因為他看到在國軍所給予的待遇沒有辦法讓他們能夠留下來,致國軍的人才流失,總不能老是愛國心,還是要他們做功德嗎?弟兄姐妹也需要能夠養家活口吧!國軍護國,讓解放軍不敢武力犯臺,國軍的眷屬希望政府可以找回軍人的尊嚴,國軍的弟兄姐妹希望政府多照顧國軍還有他們的家庭,讓軍人保衛國家的時候可以安心安家。 針對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分別從地域加給新增分級不得以役別、階級為標準之限制;新增志願役加給,將現有的加給數額翻倍;增設超時加給,未休假日轉換為補償金;增加調整機制,保障軍人實質收入不受影響。大惡罷若成功,國軍加薪一場空。 主席:謝謝羅廷瑋委員的發言。 報告院會,我們即將進行處理,在處理之前先休息10分鐘,請各黨團幹部進主席休息室進行溝通,現在休息。 休息(10時10分) 繼續開會(10時35分) 主席:報告院會,我們現在繼續開會。 依照最新的黨團共識:討論事項第三案至第五案本日進行處理,13點30分進入討論事項第五案之表決,上開討論事項三讀之後均不發言;討論事項第三案至第五案已經登記廣泛討論及三讀後發言之委員,未及發言者,書面發言意見均補列入公報紀錄;討論事項第六案賡續處理,並不進行三讀之後的發言,委員書面發言意見補列入公報紀錄;程序委員會會議在休息之後進行。 報告院會,現在我們進行逐條討論。 軍人待遇條例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二讀) 主席:第二條維持現行條文。 現在進行第五條,請宣讀各黨團版本,其餘提案條文列入公報紀錄。 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提案: 軍人待遇條例第二條、第五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再修正動議 修正動議 第五條 加給分下列七種: 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 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不得以役別和階級為分級標準。 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 五、志願役加給:對志願投入軍旅者每月新臺幣三萬元加給之。 六、戰鬥部隊加給:對戰鬥部隊或戰鬥支援部隊加給之。 七、超時加給:對各類休假有應休而未休者加給之。 前項第五款,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其餘各款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 第一項所列之加給發放數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三時,應予適度調整。 第五條 加給分下列七種: 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 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不得以役別和階級為分級標準。 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 五、志願役加給:對志願投入軍旅者每月新臺幣三萬元加給之。 六、戰鬥部隊加給:對戰鬥部隊或戰鬥支援部隊加給之。 七、超時加給:對各類休假有應休而未休者加給之。 前項第五款外各種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 第一項所列之加給發放數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三時,應予適度調整。 第二條及第六條 不予修正 第二條及第六條 不予採納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王鴻薇 台灣民眾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提案: 軍人待遇條例第二、五及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再修正動議 國民黨黨團逕付二讀之提案條文 第五條 加給分下列七種: 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 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不得以役別和階級為分級標準。 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 五、志願役加給:對志願投入軍旅者,將官每月新臺幣一萬三千元、上校及中校每月一萬八千元、少校及以下每月二萬五千元加給之。 六、戰鬥部隊加給:對戰鬥部隊或戰鬥支援部隊加給之。 七、超時加給:對例假有應休而未休者加給之。 前項第五款,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其餘各款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 第一項所列之加給發放數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三時,應予適度調整。 第五條 加給分下列七種: 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 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不得以役別和階級為分級標準。 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 五、志願役加給:對志願投入軍旅者每月新臺幣三萬元加給之。 六、戰鬥部隊加給:對戰鬥部隊或戰鬥支援部隊加給之。 七、超時加給:對例假有應休而未休者加給之。 前項第五款外各種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 第一項所列之加給發放數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三時,應予適度調整。 第二條及第六條 不予修正 第二條及第六條 不予採納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提案: 軍人待遇條例第二、五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修正動議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案條文 第五條 加給分下列七種: 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 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不得以役別和階級為分級標準。 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 五、志願役加給:對志願投入軍旅者每月新臺幣三萬元加給之。 六、戰鬥部隊加給:對戰鬥部隊或戰鬥支援部隊加給之。 七、超時加給:對各類休假有應休而未休者加給之。 前項第五款外各種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 第一項所列之加給發放數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三時,應予適度調整。 第五條 加給分下列七種: 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 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不得以役別和階級為分級標準。 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 五、志願役加給:對志願投入軍旅者每月新臺幣三萬元加給之。 六、戰鬥部隊加給:對戰鬥部隊或戰鬥支援部隊加給之。 七、超時加給:對例假有應休而未休者加給之。 前項第五款外各種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 第一項所列之加給發放數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三時,應予適度調整。 第二條及第六條 不予採納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王鴻薇 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提案: 軍人待遇條例第二、五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動議 國民黨黨團逕付二讀之提案條文 第五條 加給分下列七種: 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 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不得以役別和階級為分級標準。 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 五、志願役加給:對於志願投入軍旅者,將官每月新臺幣一萬三千元、上校及中校每月一萬八千元、少校及以下每月二萬五千元加給之。 六、戰鬥部隊加給:對戰鬥部隊或戰鬥支援部隊加給之。 七、超時加給:對例假有應休而未休者加給之。 前項第五款,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其餘各款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 第一項所列之加給發放數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三時,應予適度調整。 第五條 加給分下列七種: 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 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不得以役別和階級為分級標準。 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 五、志願役加給:對志願投入軍旅者每月新臺幣三萬元加給之。 六、戰鬥部隊加給:對戰鬥部隊或戰鬥支援部隊加給之。 七、超時加給:對例假有應休而未休者加給之。 前項第五款外各種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 第一項所列之加給發放數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三時,應予適度調整。 第二條、第六條 不予採納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 第 五 條  加給分下列七種: 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 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不得以役別和階級為分級標準。 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 五、志願役加給:對志願投入軍旅者每月新臺幣三萬元加給之。 六、戰鬥部隊加給:對戰鬥部隊或戰鬥支援部隊加給之。 七、超時加給:對各類休假有應休而未休者加給之。 前項第五款,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其餘各款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 第一項所列之加給發放數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三時,應予適度調整。 台灣民眾黨黨團再修正動議: 第 五 條  加給分下列七種: 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 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不得以役別和階級為分級標準。 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 五、志願役加給:對志願投入軍旅者,將官每月新臺幣一萬三千元、上校及中校每月一萬八千元、少校及以下每月二萬五千元加給之。 六、戰鬥部隊加給:對戰鬥部隊或戰鬥支援部隊加給之。 七、超時加給:對例假有應休而未休者加給之。 前項第五款,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其餘各款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 第一項所列之加給發放數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三時,應予適度調整。 主席:報告院會,我們現在進行處理,開始按鈴7分鐘,並分發表決卡。現在開始按鈴。 (按鈴) 主席:報告院會,請問是否都有拿到表決卡?好,都有拿到,我們現在依序進行表決,其中有任何一案通過,我們就不再處理其他案。 首先表決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現在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請按贊成,反對請按反對,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好,謝謝,各位委員麻煩保持議場肅靜。 報告表決結果:在場委員出席109位,贊成52位,反對49位,棄權8位。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4年6月10日 上午10時47分37秒 表決議題: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      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2  反對人數:49  棄權人數:8 贊成: 傅崐萁  王鴻薇  羅智強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江啟臣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郭昱晴  林月琴  陳培瑜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王義川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林憶君  麥玉珍  劉書彬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主席:報告院會,本案表決結果可否兩方均未過半數,依照規定我們應重行表決,重行表決時,以多數為可決。 現在進行重行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劉建國委員發表聲明,對剛才的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院會,現在再次報告表決結果:在場委員出席110位,贊成52位,反對50位,棄權8位,贊成者多數,第五條照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4年6月10日 上午10時50分00秒 表決議題:重行表決 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      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10  贊成人數:52  反對人數:50  棄權人數:8 贊成: 傅崐萁  王鴻薇  羅智強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江啟臣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郭昱晴  林月琴  陳培瑜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王義川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林憶君  麥玉珍  劉書彬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主席:報告院會,第六條不予處理。 全案經過二讀,現有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請宣讀經過二讀之條文。 軍人待遇條例修正第五條條文(三讀) ─與經過二讀內容同,略─ 主席:報告院會,三讀條文已經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無文字修正?(無)沒有文字修正。 報告院會,現有民進黨黨團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一條規定提請將全案付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民進黨黨團,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一條規定,提請院會將本案「全案付表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主席:報告院會,我們現在進行全案之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好,謝謝。 報告院會,現在報告表決結果:在場委員110位,贊成60位,反對50位,贊成者多數,全案表決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4年6月10日 上午10時55分01秒 表決議題: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民進黨黨團提議全案表決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10  贊成人數:60  反對人數:50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王鴻薇  羅智強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劉書彬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郭昱晴  林月琴  陳培瑜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王義川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現在作以下決議: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通過。 報告院會,現在處理附帶決議。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附帶決議共1項,請議事人員宣讀附帶決議之內容。 台灣民眾黨黨團附帶決議: 本次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修法將志願役加給法制化,以達照顧國軍並增加國人從軍之意願,隨著修法通過後,要求國防部將過去依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之勤務加給內屬於志願役加給性質之加給,於本次修正施行後廢除,以避免重複加給。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針對本項附帶決議,現有民進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贊成請按贊成,反對請按反對,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附帶決議表決結果:在場委員出席109位,贊成60位,反對49位,贊成者多數,本項附帶決議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4年6月10日 上午10時57分49秒 表決議題: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      台灣民眾黨黨團附帶決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60  反對人數:49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王鴻薇  羅智強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劉書彬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郭昱晴  林月琴  陳培瑜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王義川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蔡易餘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委員林倩綺書面意見: 《軍人待遇條例》三讀後發言(第五條) 今日《軍人待遇條例》順利完成三讀,代表立法院以具體行動回應國軍基層部隊長期以來的困境,也為我國軍事人力政策邁出關鍵一步。此次修法所增訂的「戰鬥加給」,不只是簡單的待遇項目補充,更是國防改革朝人本導向邁進的象徵性里程碑。 多年來,國軍戰鬥單位與戰鬥支援單位長期面臨人力招募困難與高流動率問題。據國防部報告顯示,多數第一線戰力單位編現比不及八成,尤其是陸軍特戰、砲兵、防空、海軍陸戰隊、空軍飛彈部隊等,更是兵力不足的重災區。這些單位承擔高風險與高強度任務,卻無專屬的待遇設計,導致基層官士兵對服役缺乏誘因,國防穩定也因而面臨潛在危機。 因此,本條文修正將「戰鬥加給」明定為法定加給類型之一,針對在戰鬥單位與戰鬥支援單位服勤之官士兵,依其單位性質給予加給。這不僅合理補償他們所承擔的風險與責任,也使國軍待遇結構首次具備針對性獎勵機制,進一步落實「同工同酬、風險對價」的原則。 此外,區域安全局勢日益緊張,中共軍事行動頻繁,台海周邊情勢持續升溫,使得我國對常備戰力的穩定性有更高要求。此時提出並通過戰鬥加給,不僅是對基層官兵辛勞的實質肯定,更是國防體系強化韌性、確保人才不流失的必要手段。 國防的根本,在於人。唯有讓願意為國效命的年輕人,看到明確的待遇保障與職涯前景,我們才能真正凝聚國防意志,建構堅實的安全防線。感謝所有支持本案的同仁,我們共同為穩定部隊、強化戰力立下里程碑。期待行政部門能儘速研擬配套,將戰鬥加給具體落實於人員薪資體系之中,不讓修法美意停留在紙上。 主席:報告院會,進行討論事項第四案。 四、(一)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3會期第4次會議報告決定: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二)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9人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3人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以上二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決定:自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四)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3次會議報告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五)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4次會議報告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主席:本院國民黨黨團提案經第3會期第4次會議決定,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另外,賴士葆委員等、翁曉玲委員等分別提案經第3會期第12次會議決定,自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廖偉翔委員等、許宇甄委員等分別提案經第3會期第13次、第14次會議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近期我國國防情勢嚴峻,同時考慮到我國一年義務役軍人未來將會根據政府目前政策投入到第一線戰鬥部隊,以及加強各類演訓與參加重大演習,並面臨我國物價水準、通膨、及最低基本薪資的持續增長,有必要修正本法第六條提升義務役軍人之待遇,爰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鑑於義務役軍人之最低月所得僅20,320元(薪額10,130元及專業加給10,190元),雖然義務役軍人有於去年跟進公教薪資調整4%,但以二等兵為例,原領取薪資原本20,320元,調整後為21,350元(本薪10,550元、加給10,800元),雖有增加1,030元,但還是低於目前政府定義最低工資的28,590元。 二、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114年1月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為2.66%,連三個月超過通膨警戒線,另查我國基本工資已連續八年進行調整,時薪自120元提升至今年190元,然而軍人各種加給卻從未有類似調整機制,在通膨持續上升及演訓勤務加重的現實下,軍人實際待遇如同逐漸萎縮。 三、義務役軍人雖非勞工身分,但須負擔長時間全天候的各種戰訓本務及救災勤務,可被視為高密集、高工時的勞動付出。由此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額月支數額應參考於今年實施的《最低工資法》第一條及第五條,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之規定,故於《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明定義務役現役軍人之待遇,不得低於最低基本工資,爰提案第六條增訂第二項。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傅崐萁  王鴻薇  羅智強  徐巧芯 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六條 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額月支數額,由國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前項薪額月支數額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所定之最低工資。 第六條 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額月支數額,由國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一、本條新增第二項。 二、義務役軍人目前的最低月所得為20,320元,雖然去年有跟隨公教薪資調整4%,但調整後仍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28,590元。以二等兵為例,調整後薪資為21,350元,雖增加1,030元,仍無法達到最低工資標準。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通膨持續上升,而基本工資已經調整至190元,但軍人薪資卻未進行類似調整,軍人實際收入形同逐漸萎縮。義務役軍人雖非勞工,但長時間參與高密度、高工時的戰訓和救災工作,應被視為高強度勞動,爰提案增訂第二項,確保義務役軍人薪資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委員賴士葆等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9人,鑑於少子化及誘因、福利不足等因素衝擊,國軍編現比近5年快速下滑10%至78.6%,總統於114年國安高層會議中曾指示,國防預算應達GDP 3%,並定義對岸為境外敵對勢力,顯示兩岸的緊張態勢有螺旋升高趨勢,為有效招募兵源,考量國軍工作任務與勤務特性不同於「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規定的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工時限制,極需改善官兵待遇,即提高義務役基本待遇,及志願役基本本俸應高於「最低工資法」所定之最低工資,才能穩固部隊人力,以有效因應兩岸地緣政治風險,爰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鑑於總統114年國安高層會議中曾指示,國防預算應達GDP 3%,並定義對岸為境外敵對勢力,顯示兩岸的緊張態勢有螺旋升高趨勢。 二、國防部自113年起恢復徵集一年義務役男,除了因應台海當前防衛實際需求,同時要在少子化背景下確保兵員充足,然國軍兵力編現比連年下滑,自109年的88.6%下滑至113年的78.6%,短短5年減少10%,遠低於一般認為的作戰最低標準85%,考量國軍工作任務與勤務特性不同於「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規定的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工時限制,未來極需改善官兵待遇,刺激從軍誘因,即義務役基本待遇及志願役基本本俸應高於「最低工資法」所定之最低工資,才能汲取優秀人才與穩固部隊人力,以有效因應兩岸地緣政治風險,爰提增列本法第四條第三項及第六條第二項。 提案人:賴士葆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謝龍介  許宇甄  林沛祥  徐巧芯  林思銘  王鴻薇  王育敏  邱鎮軍  陳玉珍  陳永康  涂權吉  陳菁徽  邱若華  李彥秀  廖先翔  林德福  林倩綺   軍人待遇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四條 志願役現役軍人之俸級,區分如下: 一、一級上將本俸為一級。 二、二級上將本俸為一級。 三、中將本俸分六級,少將本俸分十級。 四、上校、中校及少校本俸各分十二級。 五、上尉本俸分十二級,中尉及少尉本俸各分十級。 六、一等士官長、二等士官長及三等士官長本俸各分二十級,上士、中士及下士本俸各分十二級。 七、上等兵本俸分六級,一等兵及二等兵本俸為一級。 前項各俸級之俸點,依附表之規定,並就所列俸點折算俸額發給。俸點折算俸額之數額,由行政院定之;必要時,得按俸點分段訂定。 前項俸點折算俸額後之數額應高於最低工資法所定之最低工資。 第四條 志願役現役軍人之俸級,區分如下: 一、一級上將本俸為一級。 二、二級上將本俸為一級。 三、中將本俸分六級,少將本俸分十級。 四、上校、中校及少校本俸各分十二級。 五、上尉本俸分十二級,中尉及少尉本俸各分十級。 六、一等士官長、二等士官長及三等士官長本俸各分二十級,上士、中士及下士本俸各分十二級。 七、上等兵本俸分六級,一等兵及二等兵本俸為一級。 前項各俸級之俸點,依附表之規定,並就所列俸點折算俸額發給。俸點折算俸額之數額,由行政院定之;必要時,得按俸點分段訂定。 一、鑑於總統114年國安高層會議中曾指示,國防預算要達到GDP3%,並定義對岸為境外敵對勢力,顯示兩岸的緊張態勢有螺旋升高趨勢,為因應台海當前防衛實際需求,同時要在少子化背景下確保兵員充足,即應提出刺激國人從軍誘因。 二、國軍兵力編現比連年下滑,自109年的88.6%下滑至113年的78.6%,短短5年減少10%,遠低於一般認為的作戰最低標準85%,考量國軍工作任務與勤務特性不同於「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規定的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工時限制,未來極需改善官兵待遇,即志願役基本本俸應高於「最低工資法」所定之最低工資,才能汲取優秀人才與穩固部隊人力,以有效因應兩岸地緣政治風險,爰提增列本條第三項。 第六條 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額月支數額,由國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前項薪額月支數額應高於最低工資法所定之最低工資。 第六條 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額月支數額,由國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考量義務役役期可以成為年輕人職涯的一部分,年資可與勞退制度銜接,並由國防部負擔雇主提撥的責任。為讓履行國民義務的役男給予更大的支持,應提高合理待遇,爰提增列本條第二項義務役基本待遇應高於「最低工資法」所定之最低工資。 委員翁曉玲等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翁曉玲、蘇清泉、羅廷瑋等23人,鑑於義務役軍人之最低月所得僅20,320元(薪額10,130元及專業加給10,190元),遠低於勞工最低基本工資27,470元(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調高為28,590元)。而義務役軍人雖非勞工身分,但其實際承受的勤務壓力、長工時及全天待命狀態,等同於高密集、高工時的勞動付出,且其個人除基本生活消費外,往往亦須維持家庭之生活開支。為確保其服役期間合理之最低所得,維持其個人及家庭生活水平,以利專心投入戰訓本務,參考《最低工資法》第一條及第五條,為確保勞工合理之最低工資,提高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水準,勞工之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之規定,於《軍人待遇條例》明定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額月支數額,不得低於最低基本工資,爰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翁曉玲  蘇清泉  羅廷瑋   連署人:顏寬恒  葛如鈞  林倩綺  羅智強  高金素梅 張智倫  廖先翔  林德福  陳雪生  盧縣一  邱若華  黃建賓  鄭天財Sra Kacaw   牛煦庭  林國成  傅崐萁  楊瓊瓔  邱鎮軍  張嘉郡  陳永康   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六條 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額月支數額,由國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前項薪額月支數額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所定之最低工資。 第六條 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額月支數額,由國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一、本條第二項新增。 二、鑑於義務役軍人之最低月所得僅20,320元(薪額10,130元及專業加給10,190元),遠低於勞工最低基本工資27,470元(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調高為28,590元)。而義務役軍人雖非勞工身分,但其實際承受的勤務壓力、長工時及全天待命狀態,等同於高密集、高工時的勞動付出,且其個人除基本生活消費外,往往亦須維持家庭之生活開支。為確保其服役期間合理之最低所得,維持其個人及家庭生活水平,以利專心投入戰訓本務,參考《最低工資法》第一條及第五條,為確保勞工合理之最低工資,提高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水準,勞工之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之規定,於《軍人待遇條例》明定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額月支數額,不得低於最低基本工資。 三、另《最低工資法》強調透過合理薪資促進勞資和諧,軍隊雖不屬典型的勞資關係,但役男在義務役期間工作性質,本質上亦屬強制性服勞務行為,理應受到合理薪資保障。提升薪資符合《最低工資法》精神,可降低軍人對現行薪資標準偏低的不滿,有助於維持軍中和諧。 委員廖偉翔等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廖偉翔、邱鎮軍等16人,有鑑於根據我國政府規劃,一年期義務役軍人將會投入到第一線戰鬥部隊,以及加強各類演訓與參加重大演習。近期國防情勢日趨嚴峻,同時考慮義務役服役期間,仍須面臨我國物價水準、通膨及最低基本薪資的持續增長,故應提升義務役軍人之待遇,以振我國軍民士氣,爰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義務役軍人之最低月所得僅20,320元(薪額10,130元及專業加給10,190元),雖然義務役軍人有於去年跟進公教薪資調整4%,但以二等兵為例,薪資原本20,320元,調整後為21,350元(本薪10,550元、加給10,800元)增加1030元,但還是低於目前政府定義最低工資的28,590元。 二、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114年1月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為2.66%,連三個月超過通膨警戒線。又114年4月預計電價、水價將再度調升,勢必更加推升通膨與生活成本。 三、基本工資已連續八年進行調整,時薪自120元提升至今年190元,然而軍人各種加給卻從未有類似調整,在通膨持續上升及演訓勤務加重的現實下,如同義務役軍人實際待遇逐漸萎縮。 四、義務役軍人雖非勞工身分,但須負擔長時間全天候的各種戰訓本務及救災勤務,可被視為高密集、高工時的勞動付出。由此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領月支數額應參考於今年實施的「最低工資法」第一條及第五條,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之規定。 提案人:廖偉翔  邱鎮軍   連署人:黃 仁  牛煦庭  游 顥  葉元之  盧縣一  王鴻薇  羅智強  黃健豪  林沛祥  許宇甄  王育敏  徐巧芯  丁學忠  林德福   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六條 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額月支數額,由國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前項薪額月支數額,應參考並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訂定之最低工資。 第六條 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額月支數額,由國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一、新增第二項。 二、義務役軍人之最低月所得僅20,320元(薪額10,130元及專業加給10,190元),雖然義務役軍人有於113年跟進公教薪資調整4%,但以二等兵為例,領取薪資原本20,320元,調整後為21,350元(本薪10,550元、加給10,800元)增加1,030元,但還是低於目前政府定義最低工資的28,590元。 三、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114年1月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為2.66%,連三個月超過通膨警戒線。又114年4月預計電價、水價將再度調升,勢必更加推升通膨與生活成本。 四、基本工資已連續八年進行調整,時薪自120元提升至今年190元,然而軍人各種加給卻從未有類似調整,在通膨持續上升及演訓勤務加重的現實下,如同義務役軍人實際待遇逐漸萎縮。 五、義務役軍人雖非勞工身分,但須負擔長時間全天候的各種戰訓本務及救災勤務,可被視為高密集、高工時的勞動付出。由此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領月支數額應參考於今年實施的「最低工資法」第一條及第五條,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之規定。 委員許宇甄等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許宇甄、林沛祥等20人,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數據顯示,2025年將超過20%邁向超齡社會,受少子化影響加劇,加上國軍招募誘因與福利制度不足等因素衝擊,導致國軍兵力編現近5年快速下滑10%至78.6%,總統於114年國安高層會議中明確指示,國防預算應提升至GDP 3%,並正式將對岸定義為「境外敵對勢力」,顯示兩岸緊張情勢正在持續升高,地緣風險日益嚴峻;鑑於此,為強化兵力結構與部隊人力,國軍應改善待遇條件,才能有效招募並留住人才,考量國軍勤務性質特殊,長期超時工時、責任制勤務等狀況,難以適用《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每日工時不得逾八小時」之一般規定,爰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我國總統於114年國安高層會議中明確指示國防預算應達國內生產毛額(GDP)3%,並將對岸明定為「境外敵對勢力」,顯示當前兩岸局勢趨於緊張並有升高風險。 二、國軍兵力編現比自109年88.6%下滑至113年78.6%,五年間減幅達10%,遠低於一般作戰所需85%的合理基準。鑑於國軍官兵所執行之任務與勤務負荷具有特殊性,難以適用《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每日八小時工時上限之規定,為確保人力穩定與部隊戰力,亟須改善官兵待遇。爰此,建議將志願役官兵之基本本俸調整至高於《最低工資法》所定最低工資標準,以吸引優秀人力投身軍旅,穩定兵源,強化國防戰力,爰此,增列第四條第三項。 三、鑑於義務役役期可視為年輕人職涯發展的一環,應將服役期間之年資納入勞工退休金制度,並由國防部承擔雇主提繳責任,以強化制度連結與保障役男未來權益,其服役期間之基本待遇,調整為高於《最低工資法》所定之最低工資標準。爰提增列第六條第二項明定上述原則。 提案人:許宇甄  林沛祥   連署人:賴士葆  徐欣瑩  翁曉玲  高金素梅 林思銘  徐巧芯  丁學忠  牛煦庭  陳玉珍  邱鎮軍  黃建賓  鄭正鈐  蘇清泉  張嘉郡  羅明才  林德福  葛如鈞  黃 仁   軍人待遇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四條 志願役現役軍人之俸級,區分如下: 一、一級上將本俸為一級。 二、二級上將本俸為一級。 三、中將本俸分六級,少將本俸分十級。 四、上校、中校及少校本俸各分十二級。 五、上尉本俸分十二級,中尉及少尉本俸各分十級。 六、一等士官長、二等士官長及三等士官長本俸各分二十級,上士、中士及下士本俸各分十二級。 七、上等兵本俸分六級,一等兵及二等兵本俸為一級。 前項各俸級之俸點,依附表之規定,並就所列俸點折算俸額發給。俸點折算俸額之數額,由行政院定之;必要時,得按俸點分段訂定。 前項俸點折算俸額後之數額應高於最低工資法所定之最低工資。 第四條 志願役現役軍人之俸級,區分如下: 一、一級上將本俸為一級。 二、二級上將本俸為一級。 三、中將本俸分六級,少將本俸分十級。 四、上校、中校及少校本俸各分十二級。 五、上尉本俸分十二級,中尉及少尉本俸各分十級。 六、一等士官長、二等士官長及三等士官長本俸各分二十級,上士、中士及下士本俸各分十二級。 七、上等兵本俸分六級,一等兵及二等兵本俸為一級。 前項各俸級之俸點,依附表之規定,並就所列俸點折算俸額發給。俸點折算俸額之數額,由行政院定之;必要時,得按俸點分段訂定。 一、我國總統於114年國安高層會議中明確指示國防預算應達國內生產毛額(GDP)3%,並將對岸明定為「境外敵對勢力」,顯示當前兩岸局勢趨於緊張並有升高風險。為強化國防應變能力,並因應台海防衛實際需要,在少子化導致我國兵力逐漸縮減的背景下,政府有必要積極提出具體措施,提升國人志願從軍之誘因。 二、國軍兵力編現比自109年88.6%下滑至113年78.6%,五年間減幅達10%,遠低於一般作戰所需85%的合理基準。鑑於國軍官兵所執行之任務與勤務負荷具有特殊性,難以適用《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每日八小時工時上限之規定,為確保人力穩定與部隊戰力,亟須改善官兵待遇。爰此,建議將志願役官兵之基本本俸調整至高於《最低工資法》所定最低工資標準,以吸引優秀人力投身軍旅,穩定兵源,強化國防戰力。爰此,增列本條第三項。 第六條 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額月支數額,由國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前項薪額月支數額應高於最低工資法所定之最低工資。 第六條 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額月支數額,由國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鑑於義務役役期可視為年輕人職涯發展的一環,應將服役期間之年資納入勞工退休金制度,並由國防部承擔雇主提繳責任,以強化制度連結與保障役男未來權益。同時,基於對履行國民義務之役男應給予實質尊重與支持,應提升其服役期間之基本待遇,調整為高於《最低工資法》所定之最低工資標準,以展現國家對役男貢獻之肯定,並提高役期制度的合理性。爰此,增列本條第二項明定上述原則。 主席:報告院會,本案現已完成協商,請宣讀協商結論。 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 時間:114年6月6日(星期五)上午11時 地點:議場主席辦公室 協商主題:軍人待遇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協商結論: 一、第四條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 二、本案院會進行處理時,廣泛討論,由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民進黨黨團推派10人、國民黨黨團推派10人,輪流交叉發言,每人發言時間為3分鐘。逐條討論時,各黨團均不發言,並依各黨團版本提出先後進行表決及處理。 主持人:韓國瑜   江啟臣    協商代表:傅崐萁   王鴻薇   羅智強   柯建銘    吳思瑤   陳培瑜   黃國昌   張啓楷    陳昭姿(代)  主席:報告院會,陳委員超明及羅委員美玲發表聲明,對剛才的表決,陳超明委員聲明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羅美玲委員聲明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請問院會,對以上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本案後續依協商結論進行處理。 現在進行廣泛討論,請各黨團推派之代表發言。 首先請王鴻薇委員發言,張啓楷委員請準備。 王委員鴻薇:(11時)主席、各位委員。軍人加薪大成功!非常感謝很多委員的努力,剛才我們通過了對志願役的加薪,現在我們所要討論以及要通過的是有關於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第六條主要是針對義務役,要把他們的薪資提高到最低工資,也就是對於現有一年期義務役的俸給,現行最低月所得是2萬320元,比照最低工資法的規定,不得低於現行最低工資的2萬8,590元。以現在來講,義務役一個月可以增加7,240元,我們這樣的配套是希望能夠提高激勵第一線國軍官兵弟兄的士氣。 剛才很多民進黨的委員一直在反對義務役的加薪及志願役的加薪,卻說我們一手來砍國防預算,跟大家報告,今年度國防預算已經比去年度大幅增加,而今年度在野黨所刪除的有關於獵鴞無人機預算,這是怎麼來的呢?在野黨砍了有關於獵鴞無人機預算45億元,最主要是美國報價只有55億元,但是國防部竟然編列115億元,足足比美國的報價多了60億元,請問一下,身為民意代表,難道不應該把關、不應該刪除嗎?哪有這樣!美國要五毛我們給一塊,如此的浮濫,難道我們立法院的在野黨不該刪除預算嗎? 我們剛才也聽到民進黨幹事長吳思瑤又說這有違憲之虞,我們要提醒民進黨,不要以為大罷免成功之後,你們想要沒收勞工的四加一的放假,在大罷免成功之後,你們又想沒收軍人的調薪嗎?所以在這邊再次的敬告民進黨,能夠真正的激勵勞工的士氣,也能夠真正的激勵我們國軍的士氣,不要心中只有鬥爭。 我們還是再說一次:大惡罷若成功,軍人加薪一場空!謝謝。 主席:謝謝王鴻薇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張啓楷委員發言,沈伯洋委員請準備。 張委員啓楷:(11時4分)歷史會記得今天,今天的民進黨立委竟然反對為我們軍人加薪!民進黨欺負我們軍人,打擊我們軍人的士氣,破壞我們的國防跟國家的安全。剛剛吳思瑤特別講,今天台灣民眾黨跟國民黨提的為軍人加薪是違憲的,意思是民進黨不只今天反對,接下來你們要覆議,還要提釋憲嗎?就像去沒收了我們幫警消人員提高他們的所得替代率,你們連軍人加薪不只反對,還要提覆議,還要提釋憲,又要沒收嗎? 今天包括台灣民眾黨及國民黨黨團跟立委,一共有7個幫軍人加薪的提案,行政院沒提案,民進黨立法委員一個提案都沒有,竟然還在這邊反對,你們怎麼對得起軍人?你們民進黨口口聲聲說抗中保臺,可是做的根本就是抗中賣臺,不只沒有保臺,你們實際做的行為是出賣臺灣。 台灣民眾黨今天的提案非常的清楚,第一個,對於義務役,我們要求提高他們的薪資到基本工資,讓他們的生活能維持基本的水準,也對於他們的犧牲表示敬意。在志願役方面,我們全面提高薪資的同時,我們要求照顧基層,所以我們精算過,如果依照台灣民眾黨的版本,增加的預算是187億。我們是非常理性務實科學的,我們去查了國防預算,目前還有充裕的經費,有372億,所以財政上面沒有問題,用民眾黨的版本,用國民黨的版本,現在財政都不是問題。 今天我要特別強調,為什麼我們的國軍現在變成招不到兵、留不住人,不是跟民進黨有很大的關係嗎?從民調看出來,第一個薪資太低,大概將近五成,所以今天我們提案要求把薪資大幅提高。另外兩個原因,這些民進黨把兩岸搞得緊張兮兮的,兩岸的惡意螺旋一直在往上升高,太危險了,民進黨,別人的孩子死不完,是不是?別人的孩子死不完,是不是?你們為什麼不多做一些讓兩岸和平的事情?第二個,請你們清查有多少民進黨的高官現在在國外,趕快全面回來當兵,全民一起加入,我們一起來準備好,不要民進黨自己的孫、自己的小孩在國外,一直叫我們人民去當兵,請民進黨不要別人的孩子死不完,謝謝。 主席:好,謝謝張啓楷委員的發言。 報告院會,現在在議場二樓旁邊,來自新竹的中華文教協會的好朋友,我們掌聲歡迎。 我們接下來請沈伯洋委員發言,林德福委員請準備。 沈委員伯洋:(11時8分)主席、各位委員。還是要再講一次,我剛剛已經提過,此案在委員會的時候,它的版本非常多,今天又提出了各式各樣的修正動議,這就是一個完全沒有經過討論的立法。 剛剛的第五條雖然已經表決了,但我還是要再講一次,這完全是一個錯誤的立法,我不知道為什麼國民黨剛剛通過的時候可以如此沾沾自喜。第一個,把這一類的金額放到第五條本身就是一個違憲的行為,這個自然不用多講,但更重要的事情是,國軍加薪已經在4月1號,4月1號已經做了。所以我剛剛不懂,像剛剛前面張啓楷委員一直在講說,民進黨是要擋這一個所謂的加薪,沒有啊!加薪已經做完了。那為什麼當加薪做完了,然後還要再提這個修法,而且還是一種錯誤的立法。更不要講說我剛剛已經提醒很多次了,超時這個完全是補償性質,它不是、它不是加給性質,把錯誤的東西訂到法律裡面,到最後一定會出事。這個我已經講過不知道多少遍了,但是國民黨聽不進去。 現在這一條第六條是針對所謂的義務役,義務役從113年開始,以二等兵為例,是從月支6,510元提高到2萬2,000元,這已經做完了,總人事成本包含保險、伙食跟勞退,現在是超過3萬,這個水準就全世界來講已經比韓國跟以色列的同等人員更高了。然後更不用講說,行政院為什麼要這樣調整?他們是審酌兵力的結構、審酌我們現在財務的壓力去訂出來的,這個不是直接立法能夠做的事,而是本來國防部跟行政院可以自動調整的,所以如果今天把義務役跟所謂的薪資底線來做掛鉤,大家都知道軍人不是勞工制度,他不是打卡制,他也不是企業員工,這種單一人員的特別立法如果做下去的話,我擔心的事情是什麼?以後就針對不同的職業別、不同的兵等,都直接用立法的方式去規範他的薪資,這不僅是錯誤的立法,這根本也不是立法、行政在憲法體制之下所分別的方向。 所以制度必須一體適用,不要去針對單一的族群,這種做法是破壞整個軍公教待遇調整的衡平性,而且會無止境的變成個別的一個立法問題。所以拜託、拜託不要再用這樣的一個……所有的待遇都從政黨去丟案、去競加,這個軍人制度垮臺,所以民眾黨跟國民黨在這邊用胡亂提案的方式,然後針對我們已經加薪的部分又再疊床架屋,然後去做競標,這根本不是一個正常討論政策的方式,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沈伯洋委員的發言。接下來我們請林德福委員發言,王定宇委員請準備。 林委員德福:(11時11分)大會主席韓院長、各位同仁、與會的各位媒體記者女士、先生。面對美國川普總統要求臺灣要增加整個國防預算,賴清德總統也宣示增加國防預算達GDP的3%,德福贊成提高國軍義務役的待遇,讓年輕人願意從軍捍衛家園。 為了因應整個印太情勢,美國也多次提到臺灣應該增加軍事支出,德福認為在大幅度支出整個國防預算的同時,也需要照顧國軍官兵弟兄,特別是在第一線基層戰鬥的部隊,也要讓義務役弟兄們的最低薪資符合最低工資的標準,提高到最基本的一個保障。 統計近四年來整個稅收超徵的狀況,2021年我們整個超徵是4,327億元,2022年超徵5,237億元,2023年超徵了3,860億元,2024年是5,283億元,累積整個超徵達到1兆8,700億,平均每年差不多有4,677億元的超徵。除了購買精良的武器之外,更要照顧整個國軍,讓義務役的月薪不得低於他的基本工資,像二等兵從原來的2萬1,350元提高到現行的最低工資2萬8,590元,增加了7,240元,一年約增加差不多6億左右的預算,超徵稅收足以因應。德福也希望我們立法院能夠不分黨派,朝野立委共同來支持,全力幫助整個國軍弟兄來爭取權益。 其實我一直認為,我們希望整個國家經濟提升、兩岸和平、政治清明,從政的人要清廉,國家才有希望。我的結語就是:大惡罷若成功,臺灣民主一場空;大惡罷若成功,軍人的加薪一場空。以上,謝謝! 主席:謝謝林德福委員的發言。接下來我們請王定宇委員發言,徐巧芯委員請準備。 王委員定宇:(11時14分)各位同仁,國防事務不應該拿來當罷免的遮羞布,也不應該拿來當作黨派之間的紛爭,因為國防是超越黨派的。比方說,剛才王鴻薇委員提到的獵鴞案,講得不完全嘛!獵鴞是美國第一次報價115億,美國後來主動降下來到48億,國防部主動提出增加的部分可以把它減列,這是在國防委員會跨黨派大家的共識。講什麼美國要五毛給一塊,這麼習慣造謠,好嗎?怎麼教孩子呢? 第二個,有關軍人待遇不跟勞基法綁定,可以詢問專業的軍人,不管是上班的型態、工作的內容、各項加給的意義,跟勞基法是不應該綁定的,你要把它綁定在最低薪資,請問一下,我們軍人的保費、主副食費要不要加進去?一加進去,其實我們的義務役役男跟基本薪資的差距並沒有那麼大。藍白喜歡說支持國軍,國軍的士氣跟反共護國有關係,不要三不五時跑去中國見王滬寧;藍白喜歡講支持國軍,訓練跟裝備重不重要?我們有關城鎮戰跟核生化戰牽涉到7個守備旅的訓場,為什麼被凍結?明天我們希望能夠把它解凍。 我們的待遇,張啓楷委員說長期忽視待遇,反對國軍調高,也許你不了解,我這裡有一本可以給你參考,從2017年開始國軍各項加給每年幾乎都提高,不管是地域加給、專業包含網路、電展室、戰航管官、士官長專業,包含戰鬥部隊勤務加給、特戰加給、續服飛行員的加給、士官長主管加給,去看一下,每一年我們在財力可以支付下,每一年都調高,隨便講一句都不重視、不調整,把它當作一次性的表演,沒用啦!破功了啦!不用再說了啦! 所以我們希望把國軍弟兄的待遇調高,但是應該循合法正常的手段,為什麼要沒收委員會的討論逕付二讀?難道不了解我們憲法第七十條、釋字第391號、預算法的規定,如果不跟行政機關協調,這樣子的加薪只是政治的表演,不能達成實質效果。 我贊成調高,應該坐下來,行政、立法部門好好來討論,綁定在罷免上,把國軍綁定,這是可恥的!把國軍辛苦付出的薪資調整綁定在自己表現不好被罷免的事情上,這是可恥的! 主席:謝謝王定宇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我們請徐巧芯委員發言。林楚茵委員請準備。 徐委員巧芯:(11時18分)主席以及各位關心國軍事務的朋友。我們會發現民進黨的說法跟國防部是一模一樣的,我們不是立法局,我們是立法委員,應該要傾聽的是基層軍官的說法。剛才中國紅熊亂講一通,我想我有必要解釋一下,軍人的薪資組成本來就是本俸再加上加給,這是在第三條明文規定的,就只有這兩項。在造謠之前,請看一下法條。 本俸因為受到軍公教的體系難以調整,所以要透過加給來替國軍加薪,那麼我們要想的是,義務役軍人不能低於基本工資是因為我們從4個月調到一年,等於就是一份一年以來正式的工作,這項提案不只是金額的調整,更是對我們軍人整體制度定位的重新檢視跟重申。義務役來服役,剛才我們竟然看到民進黨要把伙食費、洗衣費也要加進來,連給義務役吃飯都要算成他的薪水,這不是很可笑、很過分嗎?所以我們要問自己一個更根本的問題,在憲法所定的國民義務以全民國防的前提之下,國家應該如何的正當對待那些在第一線承擔實質風險的年輕人呢?現在兩岸緊張、地緣情勢劇變,國防政策的重大調整,義務役從4個月到一年,訓練及內容的強度都全面提升,並且實質納入作戰體系。我們要問的是待遇是否到位了?先前提出一個二萬一千多塊錢的內容,但完全沒有告訴我們是怎麼試算的,所以既然我們把它當成是一份國軍一年的工作,那最起碼也不能低於基本工資吧!所以我們一直希望的是,雖然軍人跟勞工是不一樣的,但是我們都希望能夠引進勞工的勞動價值到軍人體系裡面,這樣能夠讓一切更加的完整。 所以現在的2萬1,350元比基本工資還要低,換句話說,連在便利商店打工的年輕人所領的收入,都比在前線接受軍事訓練的義務役還要更高,這樣的反差要怎麼說得過去呢?我們必須面對一個現實,就是軍人包含義務役是一個強動、勞動的產業,無論具備勞工身分與否,他的實質條件都是長工時、體力密集、責任重大,這已經是超過一般的標準,所以我們希望能夠不低於最低基本工資,不是什麼特別的幫助,而是基本的勞工保障,所以在這裡我們要再一次強調:大罷免若成,軍人加薪一場空,謝謝。 主席:謝謝徐巧芯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我們請林楚茵委員發言,翁曉玲委員請準備。 林委員楚茵:(11時21分)謝謝主席,各位立法院的同仁,還有收看直播的各位朋友。我們今天討論軍人待遇的條例,我想先說結論,國民黨的委員怕罷免,所以就用造謠來當遮羞布、國民黨的委員怕罷免,就拿國庫來買票。我為什麼這樣講?剛剛王鴻薇委員是一個被罷免團體、被民眾指出來說:你上央視為匪宣傳、你去跟王滬寧握手。但現在你居然造謠,我們國防委員會當中有關於軍事、國防預算的部分,你根本沒有來開會,你講的東西就只講一半,這是造謠。而我要講的是,剛剛徐巧芯委員用栽贓抹黑的方式來講有關於軍人加薪,我就說詐騙集團都是這樣的,先把你騙上手之後,再用國庫來買票。 我為什麼這樣講?我們今天討論的不論是第四案或第六案,都沒有經過行政部門專業的財務評估跟試算,沒有經過這樣的支出,事實上對國庫是非常大的打擊。漠視權力分立的部分,我要講這一屆從去年2月1號到現在,國民黨藍白聯手就是要示範國會擴權,欺壓凌駕在行政權之上,這不就也是全民發起大罷免的緣由嗎?因為現在臺灣的民主、臺灣的立法院、臺灣整個權力分立的制度,都已經被國民黨改到、亂到不成樣了,國民黨好意思講,如果大罷免成功,民主一場空;我要說的是,大罷免如果不成功,臺灣民主就落空。 國民黨喜歡跟著民進黨有樣學樣,那就請你們好好的重視,你們之前亂砍預算、亂擋國安法案,讓我們的國防門戶大開、國安空空空,現在如果只是為了怕罷免來造謠、怕罷免拿國庫來買票,這個是拿全民的納稅錢來開玩笑,所以我要再講一遍:大罷免大成功,守護臺灣民主不成空。我也呼籲所有的朋友,看破國民黨為了大罷免拿國軍來當遮羞布,大罷免就是照妖鏡,照這些藍白妖怪現形! 主席:好,謝謝林楚茵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翁曉玲委員發言。陳冠廷委員請準備。 翁委員曉玲:(11時25分)主席、各位同仁,大家好。剛剛王定宇委員說國軍義務役待遇的改善,近幾年已經有調高了,但是我們要說這些待遇的調整足夠嗎?合理嗎? 剛剛林楚茵委員說行政機關看起來是不支持,國防部有出來反對我們這次所進行的相關法案修改嗎?民進黨委員就是造謠再造謠,他們才是真正的妖魔…… 主席:好,時間暫停。麻煩尊重發言委員的權益,再一次拜託大家。 好,翁委員請。 翁委員曉玲:目前我國義務役軍人的最低薪資所得是2萬1,350元,但是從明年1月1號開始,勞工的最低基本工資已經確定調升到2萬8,590元,兩者之間的差距是7,240元。義務役的軍人雖然在法律上的身分並非勞工,但是我們不能忽視的是他們每天辛勤工作所承受的壓力,所付出的時間與努力,絕對不少於一般的勞工。義務役役男在服役期間與志願役的軍人是一樣的,他們必須要24小時待命,隨時隨地都要應對各種突發狀況,無論是營區的衛哨、外出支援、戰備演訓等等,他們都必須全力以赴,毫無退縮。所以說他們的勤務性質,基本上與義務役軍人是完全相同的,然而他們的待遇卻是天差地遠。志願役享有完整的薪資、福利與保險,但是義務役卻連最低基本工資都達不到,這樣的薪資制度設計是合理的嗎? 我們不能忽視的是,許多義務役軍人在服役的時候已經成年,甚至都已經成家立業,在家中扮演經濟支柱的角色。他們除了基本的生活開銷之外,還必須要負擔家計,照顧父母、配偶以及子女,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每個月只領取兩萬多塊的薪資,根本無法維持個人或家庭的基本生活水準,長期以來,不僅是會打擊服役人員的士氣,更會影響到軍中整體的紀律與穩定。所以我們這次參考最低工資法的立法精神,修改軍人待遇條例,明定義務役現役軍人月薪不得低於最低基本工資。這不僅僅是對役男軍訓勞動價值的基本尊重,也是對他們家庭責任的一種體恤。 政府每年只有多付出6億的經費,卻能帶給義務役役男更多實質的支持,這個對促進軍中的和諧與士氣有極大的幫助,這是給予義務役役男犧牲小我保衛家國的最好的鼓勵,因此在這邊我要再次呼籲「大罷免若成功,義務役的加薪會是一場空!」以上,謝謝。 主席:好,謝謝翁曉玲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陳冠廷委員發言。王育敏委員請準備。 陳委員冠廷:(11時28分)主席、各位同仁,大家好。今天針對第六條修法的部分,外界還有我們本會都非常關心義務役相關的制度調整。我來說明一下我們的態度跟立場,我們一直都很支持照顧國軍,其實剛才我們多位黨籍的委員也有提到,過去義務役的薪資長期都在六千多塊錢,但是在民進黨執政時期,我們配合恢復一年一期義務役的薪水已經大幅提升。 從114年起,行政院已經核定一年的義務役及基本待遇約為臺幣二萬二千多元。如果加計政府全額負擔的健保費、軍人保險、主副食費及退休金提繳的項目,合計補助是8,374元,也就是說其整體的待遇為月薪臺幣3萬374元,已經高於114年勞工的最低月薪,所以各國實施應義務役跟徵兵制度為主的國家,我們做了比較之後得到他們給予的薪資待遇,其實都是低於各國的最低基本工資。 對於軍職人員的整體薪資調整,行政院每年都會綜合考量多項經濟指標,包含經濟成長率、平均國民所得、消費者物價指數、民間企業的薪資水準等等去做整體的規劃;統一對軍公教人員薪資進行調整,軍職人員的薪資部分當然也包含職務加給及專業加給皆會同步調整,其他地域加給、勤務加給是國防部會不定期提報給行政院核定;113年到114年義務役的薪資也同步配合軍公教調薪,已經有完整的調薪機制,應不需要再另行規定去增加調薪待遇的制度。 最後我們要針對部分黨團跟立委提出提高官兵待遇的建議,我們也必須要審慎評估。根據預算法第九十一條及我剛才提到的財政紀律法第五條規定,立法院的立法委員提出的法案,如果導致歲出大幅增加或歲入減少,應該先徵詢行政院的意見並提出資金來源,如果有必要,應要提出配套的法律修正,並兼顧施政資源的分配跟國家財政的可行性。 剛剛我提到資源的分配跟國家的財政,我們當然是希望軍方福利能不斷的增加,但是要增加多少?要怎麼增加?增加哪一個部分?針對哪一個族群?針對哪一種公務人員等等,其實都是必須要全方位去思考的,我們沒有無限的資源,但是我們可以有效的分配資源,以上說明,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陳冠廷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王育敏委員發言,陳俊宇委員請準備。 王育敏委員:(11時32分)院長、各位委員大家好。剛剛聽到了民進黨委員的發言,有人提到軍人加薪是違憲、有人提到這是「肉桶法案」、有人提到不應該再加薪了,因為我們的薪水跟其他國家比較起來已經是很好了。如果有國軍弟兄聽到這一些言論應該會覺得很失望吧!因為在剛剛的表決裡,我們看到民進黨的委員針對志願役加薪3萬元這件事,通通投下反對票。我要問的是民進黨的委員,你們真的支持國軍嗎?你們真的有看到國軍站在第一線承擔了多少的風險?多少人身安全?他們的家人有多麼的擔心他們,他們多麼的日以繼夜在捍衛我們國人的安全,您們看見了嗎? 現在要討論的是義務役加薪的部分,一樣!剛剛有很多民進黨的委員說:不需要再加薪了,他們不是勞工。對,他們不是勞工,我提醒民進黨的委員,賴清德總統在今年5月受訪說:擔任軍人的確是一個非常崇高的工作,因為軍人是保家衛國,三百六十五行沒有一行可以跟國軍相比。這個就是他們的崇高性,他們為了國家盡忠職守,義務役也一樣,從4個月變成1年之後,他們承擔了這個國家的風險,沒有自由、隨時待命,請問他們不值得提高他們的待遇跟現在的基本薪資一樣嗎?提高到2萬8,590元,這個請民進黨委員真的要看一下。 另外,我們看到民進黨委員說:我們已經是其他國家最好的了。請看看我們現在國軍整體的編現比,從2020年的88.57%下降到2024年的78.6%,短短4年減少了10%,而選擇賠錢提前退伍的軍官人數,從401人激增到1,565人,4年暴增了4倍,請問如果我們對國軍夠好了,會有這樣的一個現象嗎?所以大家剛剛可以看到國民黨的委員,我們是全力的支持國軍,無論是志願役或是義務役,我們都希望提高加給,也希望給他們更好的待遇;反觀民進黨的委員,通通都是反對的,所以請大家支持國民黨的委員,大惡罷若成功,國軍加薪一場空。 主席:謝謝王育敏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陳俊宇委員發言,丁學忠委員請準備。 陳委員俊宇:(11時35分)主席、各位委員。延續我們前面所討論的議案,一樣是為了要提高國軍待遇的訴求,我想還是要回到我們剛才說的,我們在第一線的士官兵所擔起的責任是越來越沉重,所以對於國軍各項待遇進行合理的調整,相信都是我們朝野可以共同支持的。 針對義務役的軍人待遇,我們看到國防部也已經在進行調整,有沒有必要藉由條文當中另外再來增訂相關的機制來綁定基本的工資?我想在我們民進黨執政這九年多連續四次的調薪,大家都看得到,這是假的嗎?去年國防部顧立雄部長所提出主張國軍待遇調整的相關方案,在今年4月1日已經開始執行之後,我們看到成效確實是不錯,留營招募的人數增加3%,已經來到82%,主動報退的人數減少325人,實際主動留營的人數也已經來到1,714人。這幾年民進黨執政,我們以最基層的義務役二等兵來看,他們所領的薪資已經自過去國民黨的6,500元左右,來到2萬2,000元,這是實領的薪資,如果再加上相關的人事費用,包括軍保、健保、伙食費等等,實際的總額已經超過3萬元以上,高於目前的基本工資,應該對於役男在完成憲法義務的時候,經濟上有適當的保障,並且也針對現有的機制,我們統一軍、公、教薪資的待遇來進行調整,以因應經濟跟物價的成長。 除了我們針對待遇的問題討論以外,也應該要期待可以提升目前所使用相關的設備,讓他們在訓練當中掌握到現代化精良的武器,進一步增加國軍的信心,強化我們整體的戰力,讓所有軍人在軍人的這個位置上可以好好來守護我們的安全。也要在這裡呼籲在野的政黨不要右手來刪預算,左手要要求國軍加薪,放鬼的是你們,喊抓鬼的也是你們,你們這種「雙面刀鬼」的手法,還敢在這裡大呼小叫,難道不會覺得丟臉嗎?我在這裡要向你們呼籲:支持國防、相挺國軍,預算不要胡亂刪! 主席:謝謝陳俊宇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丁學忠委員發言,王義川委員請準備。 丁委員學忠:(11時39分)感謝主席、各位委員同仁。今天審查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我們站在這裡要大聲說出我要保障義務士兵的薪水,他們的薪資應比照最低工資,不得低於基本生活保障水準。政府這些年說要強化戰備,又把役期提高到一倍,同時不斷升高兩岸對立,還把對岸定位為敵對勢力,這些政策讓我們的國軍同仁被推向更高風險邊緣,但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卻看到一個荒謬的事實,一名義務役士兵每月只能領到2萬3,500元的薪資,竟然比最低工資還少七千多元,這樣的待遇不僅比不上民間一名在便利商店打工的大學生,甚至低於勞基法所保障的勞工最低收入。 很多人說當兵是保家衛國、是國民應盡的義務,但我們要問的是,履行義務就連基本生活條件都應該被犧牲嗎?為什麼在物價不斷上漲、生活成本越來越高的今天,願意為國家流血流汗的年輕人,反而成了國家遺忘的一群?我們的法律保障每一位勞工都有基本工資,請問,身為義務役青年就不該有基本保障嗎?他們每天接受嚴格操練,執行各項艱辛任務,所承擔的不只是體力的負擔,更是心理與安全的風險,但他們的價值卻常年被忽略、被低估,他們的確不是來賺錢謀生的,他們是來服役的,但國家卻不能藉此否認他們生而為人的基本需求。 這個提案不只是為了薪資的提升,更是對整體國防體系的投資,也是對公平正義的實踐。若一個社會不能尊重願意為國家付出的青年,如何要求下一代繼續投入軍旅?我們要用實際的行動證實國家不會虧待每一位願意挺身而出的年輕人,一個為國效力的年輕人,值得一份不低於基本工資的待遇,讓我們的國家不再只是口頭感謝! 大罷免若成功,軍人加薪一場空,謝謝! 主席:好,謝謝丁學忠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王義川委員發言,謝龍介委員請準備。 王委員義川:(11時42分)聽了一早上國民黨的委員說什麼國民黨最照顧軍人,笑死人!國民黨馬英九當總統的時候,阿兵哥一個月領6,000元,小英、賴清德現在一個月至少2萬2,000元,詐騙集團!怕被罷免,從6,000元到2萬2,為什麼你不說?為什麼馬英九當總統時是6,000元?笑死人!現在害怕才來講這個! 國民黨沒有跟人民解釋,為什麼去年要擋國安法案、要砍國防預算、要凍結國防預算?沒有解釋!今年提出來的國土安全韌性預算,國民黨繼續擋,擋國土安全韌性預算、擋國安法案、刪國防預算、凍結國防預算,做這些事情,你讓當阿兵哥、當軍人的人有尊嚴嗎?國民黨做這些事,你知道國軍多生氣嗎?這些當兵的阿兵哥、軍官,還有現在要當兵的,看到國民黨把國防預算亂砍亂刪,擋國安預算,在他們保家衛國的時候,國民黨把國安法案全部擋住,他們要捍衛中華民國、捍衛臺灣,看到你們國民黨做這些事,現在因為大罷免,怕被罷免就這樣搞,一個一個起來對著鏡頭拿稿子一字一字念,然後剪短片回去傳,說你們最挺國軍、最挺軍人,國軍、軍人都要挺國民黨!你以為現在國軍跟軍人看這30秒、看這3分鐘,就會支持你們嗎?不會啦!來不及了!大罷免就要大成功,你們現在上台說這個已經沒用了,因為人民都知道,你們刪這些預算、擋這些法案是要擋給誰看的,臺灣人、中華民國國民都看得懂,國民黨擋國防預算、擋國安法案是擋給誰看的啦!都看得懂啦!都看得懂,你不要以為大家都看不懂,大家都看得懂,你們就是在擋給那邊的、那邊的、那邊的、那邊的、那邊的、那邊的、那邊的看。現在為了大罷免,怕被人家罷免,出這招,你以為出了這招大家就會說國民黨好支持軍人,國民黨如果支持軍人,馬英九當總統的時候,我們的阿兵哥就不可能一個月只領6,000啦!騙鬼!假鬼假怪!假瘋假病! 主席:謝謝王義川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謝龍介委員發言。李坤城委員請準備。 謝委員龍介:(11時45分)各位偉大的中華民國國軍,大家辛苦。臺灣的鄉親都很清楚,剛才所看到的這些立法委員,一個月領20萬,我們替國軍加薪水,人家說國軍是英雄、錢是膽,我們中華民國募兵制的這些軍人,一個月領3萬5,300,這些立法委員領20萬,你們想到會流眼淚嗎?接下來……院長,請他停一下。 主席:好,時間暫停,再一次拜託委員,大家都有發言的機會,尊重發言的委員。謝龍介委員請繼續。 謝委員龍介:這些沒營養的立法委員領20萬,軍人領3萬5,300,他們把兩岸搞到很緊張,說什麼人家在刪國防預算,沒人刪國防預算,剛才他們自己講的喔!美國人的報價從110億降到55億,是不是這些錢就要降下來,這怎麼會是誰去刪的?應該買的、應該做的,我們都支持你,但不要去買那些破銅爛鐵。 過去國民黨執政,總預算是1兆7,000億,現在總預算將近3兆,差14億就3兆,達到2兆9,986億,我們的軍人領3萬5,300,聽到槍聲他就會怕,這樣有道理嗎?看美國的軍人、看韓國的軍人、看日本的自衛隊,大家的薪水都是新臺幣10萬起跳,3萬5,300要怎麼叫他們上戰場?要怎麼叫他們可以保家衛國?你們都不會不好意思,我們讓軍人加一點薪水是怎麼了,剛好而已,所以國軍也不用怕,今天沒有什麼政治目的,該做就做。 民進黨執政官商勾結,那些錢只會拿去補他們的公司,那些做綠能的,都是綠友友的公司,想盡辦法要去補台電,台電再拿去補給他們那些綠友友的公司,對於國軍是否增加薪水,他們一點都不關心,也不在意。今天在野黨會提這個案子,是讓執政黨清楚該做的要做,你們如果主動替國軍加薪水,我們也不會反對,我們仍會舉雙手贊成你,所以不要什麼事都扯到罷免,中華民國的國軍加油! 主席:謝謝謝龍介委員的發言。 再一次拜託大家、各位委員,每個政黨都有發言的代表,拜託尊重發言委員的權益。 我們請李坤城委員發言。洪孟楷委員請準備。 李委員坤城:(11時49分)謝謝主席,還有在場所有的委員。剛剛有委員說立法委員月領20萬,國軍弟兄領得太少,但是立法委員月領20萬,質詢率也要百分之百啊!哪有月領20萬的人在教育委員會的質詢率只有20%?這個大家都可以去看,質詢率只有20%。我講到民進黨照顧軍人已經是現在進行式,很多待遇都已經在照顧了,但是我也要說,在野黨擋國防預算、刪國防預算也是ing(現在進行式)。民進黨政府在今年4月1號已經為軍人調薪了,包括調整志願役的加給,還有戰鬥部隊的加給,就在今年4月1號已經開始做了,早在在野黨講之前,民進黨政府就已經為軍人調薪了;更不用說義務役的士兵,去(2024)年1月1號就開始調薪了,二兵從六千多塊調薪調到2萬2,000塊,如果加計軍健保、主副食費、勞退等費用,二兵、大頭兵所領的月薪就已經超過3萬塊了。這些都表示民進黨政府現在就對軍人有照顧了,不論你是志願役還是義務役。 但是國民黨對於國防預算的刪除,對於打擊軍人的士氣現在卻還在做,國防預算刪除了多少?刪除了84億;凍結了多少國防預算?凍結了900億。凍結到連江啟臣去美國,都要去跟美國的行政部門,還有國會議員解釋,說我們接下來會提升臺灣的自我防衛能力,但有嗎?沒有啊!回到臺灣還繼續刪除4,100億特別預算裡面的1,500億,有關國防的預算、有關海委會的預算,這些都是保家衛國的救命錢,結果在野黨現在還在繼續刪除,不是只有刪除總預算、凍結總預算。像那一種什麼「浮起來就給你錢」的這種言論,才是真正打擊國軍的士氣。現在不論是國防委員會或是海委會都希望這1,500億能夠通過,所以韓院長說,大罷免若成功,臺灣民主一場空;我要講大罷免若成功,民主反共必成功! 主席:謝謝李坤城委員的發言。鼓掌完開心了,繼續維持議場的秩序。 我們請洪孟楷委員發言,張宏陸委員請準備。 洪委員孟楷:(11時53分)力挺國軍、軍人加薪。主席、各位同仁,大家今天在這邊討論,其實最重要的是,2,350萬人大家應該都要一起共同力挺國軍,而力挺的方式大家就是應該不分朝野、不分藍綠,大家共同對國軍最需要的部分給予支持、給予鼓勵。 先說結論,今(114)年國防部的年度總預算,經過朝野共同討論到最後的結論就是比去年的預算還多增加400億,金額增加是事實。再者,過去到現在,不管朝野的委員,我們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以及相關委員會都有討論過,志願役近幾年為何大幅流失?這不是單一事件,而是長期的結構性問題,所以最根本的部分不就是希望待遇能夠提升,能夠讓更多優秀的人才投身軍旅?也因此,不管今天我們討論的是志願役的加薪,還是義務役能夠提高到最低的基本工資,其實很簡單的道理,都是希望用最實際的方式給予軍人最直接的保障。 上個禮拜賴清德總統也講,說是應該要開放軍人優先登機,我不反對。我甚至認為如果可以的話,各行各業都可以提供軍人相關的待遇,或是相關的福利,抑或相關的基本尊重。為什麼?因為這個就是我們展現出感謝軍人保家衛國的態度,也因此今天站在這邊,我們共同負責,為自己的投票負責,為自己的發言負責,也為我們做下的決定負責。 現在執政黨是民進黨,過去八年,你們執政的狀況到底有沒有讓現在的軍人(不管是志願役、義務役)感受到你們的照顧?現在我們提出來的,不管是對於志願役或是義務役來講,這樣的待遇是不是真真正正能夠把錢花在刀口上?還有更重要的是,現在美國也在講,鼓勵亞洲各國的軍費支出都要占GDP的5%。現在我們是2.5%,將近8,000億左右,明年要1兆6,000億,如果是1兆6,000億預算的話,給軍人加薪,不管是義務役,不管是志願役,把錢花在刀口上,實質的提高待遇,不也是軍費支出的一環嗎?如果真的要增加,與其買一些我們根本用不到而且不是國軍需要的武器的話,我更支持實際的回饋,讓軍人的待遇提升。也因此,我們很鄭重的講,力挺國軍就是讓軍人加薪! 最後,大惡罷若成功,軍人加薪全落空!大惡罷若成功,臺灣民主一場空!謝謝。 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張宏陸委員發言,廖偉翔委員請準備。 張委員宏陸:(11時56分)我們今天在這邊討論軍人加給的問題,我覺得都可以討論,軍人的待遇要好,我也支持,但剛剛聽了很多大家的發言,真的,如果沒有理性討論,真的是一場空!為什麼我要這樣說呢?對軍人的待遇,其實這幾年我們都有逐步的在增加,也都有逐步的讓國軍弟兄在生活上、在各方面得到全方面的照顧,這樣才對,而不是只有薪水。 我必須要說,如果國防預算不亂砍的話,我覺得有這個前提,我們再來談軍人的加給、軍人的薪水要不要增加。如果你現在說,軍人的薪水要增加多少多少,但明年的預算又是亂砍一通,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他們真的能夠拿到嗎?我覺得大家要好好的想這個問題,如果國防預算是合理的,就不要亂砍。剛剛有委員在說,買到一些可能用不到的武器,我想不要把國軍看成這樣,用不到的武器,國軍會去買嗎?你們擋國艦國造,讓這個預算不通過,讓這個預算在這邊凍結,擺明了不讓臺灣國防自主!我說如果國防預算合理的編列,大家都不亂砍、都不亂刪,在這個前提之下,我們來談軍人的加給,我覺得非常合理,但軍人的加給也不是立法院這樣用立法權來凌駕行政權,說多少就多少,這應該是要合理討論的問題。為什麼我說要合理的討論?因為軍人也有很多特種部隊,我們應該從各方面去看,有的要加更多,這個才是一個合理的討論,所以我說照顧軍人除了薪水增加之外,他的生活面有沒有更多的照顧,這也是要考慮的。我個人是覺得國防預算薪水的部分真的是可以討論的,但不是這樣粗暴的通過! 主席:謝謝張宏陸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廖偉翔委員發言,沈發惠委員請準備。 廖委員偉翔:(12時)主席、各位同仁,大家好。今天我們要討論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修正案,明文規定讓義務役的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我想這不是單純的待遇調整,而是對於每一位願意為國家站上第一線的青年所做出的最基本也最起碼的尊重。第一、憲法保障兵役義務不該成為低薪的藉口,憲法明定人民有服兵役的義務,然而這項義務從來不應該成為政府給予低薪的藉口,義務役不是志願當兵,也不是職業選擇,而是為國家承擔責任,如果國家以你有義務作為理由,讓青年服役卻領著遠低於社會標準的薪資,那不只是對個人不公,更是對於國家義務精神的扭曲。第二、保障待遇就是穩定戰力,長期以來,義務役待遇明顯偏低,雖然服役是責任,但不是犧牲尊嚴,國軍不是廉價的勞工,國防不能夠靠熱血撐起,所以我們今天提出修法,就是要讓服役的青年不再因為義務而被制度剝削,讓國軍不再淪為最低工資以下的國家機器操作員。第三、修法經費合理,不影響民生與武器採購,這項修法所需的經費在整體的國防預算中占比極低,不會影響武器採購,更不會排擠民生支出,我們要讓全民看到,國防投資不只是買設備,更是要對人投資,是對士兵、對未來戰力的投資,沒有好兵,再強的武器也是空殼。 今天應該要是朝野向國軍說出我們挺你的一天,面對日益嚴峻的臺海局勢,我們不能只靠喊口號來穩定兵源,必須從制度上給予國軍最堅實的支持。今天三讀通過這項修法的話,就是朝野一起向國軍說出:我們聽見你、看見你,我們挺你。最後我也要呼籲執政黨,再怎麼搞大罷免、大惡罷,也不要阻擋國家安全,讓我們一起為國軍統一陣線,不要繼續在那邊喊大罷免、大發瘋,大家一起跨出強化戰力的關鍵一步,因為保障義務役就是保障國防的根基,投資國軍就是確保國家的安全、保障臺灣的未來。等等表決希望不要又有人投反對票來阻擋增加義務役的待遇,若民進黨還是執意反對,不就代表大罷免若成功,國軍加薪一場空,謝謝。 主席:謝謝廖偉翔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沈發惠委員發言,羅廷瑋委員請準備。 沈委員發惠:(12時3分)各位同仁,今天國民黨這個提案,我說白了,它是看不起我們的國軍弟兄,為什麼只加3萬?你們為什麼不提案加5萬?為什麼不加30萬?因為你們知道所有的待遇調整都牽涉到國家的財務紀律,都牽涉到國家財務評估、預算紀律,牽涉到整體國家薪資結構的衡平,牽涉到勞工、農民、上班族薪資的平衡,所以你們為什麼不敢提30萬?就是因為你們知道,根據預算法第九十一條,凡涉及歲出或歲入變動的法律案,立法院必須事先向行政院徵詢,你們有嗎?有徵詢行政院嗎?不要說行政院,連立法院的委員會都沒有討論,這個是國家預算的衡平,這是國家整體財務結構的調整,國民黨不懂嗎?國民黨當然懂,但是它為什麼還是要硬幹?很簡單,就是因為大罷免,要政策買票,可以這麼幹嗎?今天大罷免,你們加3萬;再來朱立倫要選黨主席,加1萬;蔣萬安要市長連任,再加5萬;我後面的韓國瑜要選總統,再加10萬,可以這麼幹嗎?各位,國家的薪資結構可以這樣子拿來政策買票嗎?我們從小看國民黨選舉買票看到大,臺灣人很有智慧,發展出一句話叫做「拿歸拿、投歸投」,全國的國軍弟兄今天也會一樣,拿歸拿、投歸投,他們會站出來大罷免,罷免國民黨的立委,為什麼?因為他們知道現在每天在臺灣擾臺的這些軍機,後面就坐著國民黨的立委;他們知道現在滋擾臺灣海域的這些軍艦,上面就坐著國民黨的立委;他們知道未來在戰場上拿著槍指著他們的人民解放軍,背後就站著國民黨的立委。所以為了臺灣,為了中華民國,為了國軍弟兄的身家性命…… 王委員鴻薇:造謠!造謠! 主席:時間暫停、時間暫停、時間暫停!沈委員請暫停。拜託大家,尊重發言委員的權益,再一次拜託大家。 沈委員發惠:不要一說到你們的痛處,你們就跳腳。 為了中華民國,為了臺灣,為了我們子弟的身家性命,國軍弟兄一定會拿歸拿、投歸投,請站出來,罷免中共的走狗立委! 主席:好,謝謝沈發惠委員的發言。 王委員鴻薇:造謠!造謠! 主席:羅廷瑋委員稍待。再一次拜託大家,我們還有兩位委員即將發言,再一次拜託大家尊重發言委員的權益。 請羅廷瑋委員。 羅委員廷瑋:(12時7分)從去年1月開始,一年制的義務役恢復了,軍人24小時待命,薪資卻低於最低工資,有合理嗎?今天的修法,這不是喊價,如果國家連最基本的軍人待遇都做不到,還有什麼資格喊最照顧軍人?過去義務役的軍人薪水很低,以前舊制4個月的軍事訓練役月薪6,510元,就算後來的薪資,一年期義務役的月薪加上加給也大約兩萬出頭而已,還是比最低工資還要低。以前薪水低,很多人覺得當兵浪費時間,沒有價值,甚至覺得自己像廉價勞工;現在薪水若提高到最低工資,國家任何義務役的軍人付出,能提升軍人的尊嚴與認同。剛剛也有其他委員提出軍人能夠優先搭機,這是小事,他們都如此重視了,那今天呢?我們在提升這樣的薪資、在照顧他們,不也是其中一環嗎? 今天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案,增訂義務役軍人薪資不低於最低工資的標準,以確保其生活需求,讓他們的薪水能夠達到最低工資的水準,有助於確保役男在服役期間能夠維持基本生活。我們要知道,最低工資是保障勞工基本權益的重要指標,將義務役軍人納入最低工資的保障範圍,有助於縮小役男與社會其他勞工之間的待遇差距,落實社會公平正義,讓每一位服役的青年能夠無後顧之憂,專心的投身軍旅,所以我們更要保障大家。在這個時機點,我們還是要講,反共產、反共最好的方法就是增加兵力,照顧國軍。大惡罷若成功,國軍加薪一場空! 主席:謝謝羅廷瑋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黨團推派委員最後一位,蔡易餘委員請發言。 蔡委員易餘:(12時10分)院長、各位同仁,我想我們今天處理的法案,大家事實上都會講一句「大罷免、大成功」。事實上31比0這一個數字代表的就是說,這一整年來國民黨配合著黃國昌、配合著傅崐萁,從一上任就搞國會擴權,結果被大法官宣告違憲。國會擴權完就搞著要用財劃法讓行政院、中央的財政能力大幅下降,然後修選罷法讓人民的罷免權因要附身分證而讓罷免權難以實現。包括國民黨在反惡罷也不用你們自己通過的選罷法,因為大法官宣告國會擴權法案違憲,你們又要通過憲法訴訟法,這都是你們這一年來這樣亂搞的結果,讓百姓看不下去,才會有這麼多的公民團體跳出來,要把國民黨的立委一個一個罷免掉,所以才會有31個罷免案現在二階通過,準備面對接下來7月、8月第三階的投票。 我相信很多國民黨的立委現在坐在這裡但「幹在心裡」,為什麼「幹在心裡」?因為這一年來,你們就是被黃國昌亂教,他用know how教你們一下,結果你們31個要被罷免;就是傅崐萁推的這些法案,每一個都不符合人民期待。黃國昌現在說法庭直播,所有的司法界,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都說這樣的法案要三思,但是黃國昌和民眾黨還是要押著國民黨硬幹。事實上國民黨很聰明,國民黨畢竟是有執政過的政黨,知道要怎麼討好人民,知道要怎麼用這些法案來換選票,不像黃國昌去烤肉都不帶土司,只要國民黨配合他們。國民黨很聰明,他們今天過這個法案就是為了接下來面對的大罷免需要軍人的選票,所以這個法案國民黨想要通過。等一下這個法案的表決我也覺得沒關係,大家都知道民進黨才是照顧國軍,民進黨要增加國防的預算,國民黨就是怕大罷免,最後「大罷免還是大成功」! 主席:謝謝蔡易餘委員的發言。 報告院會,現在各黨團推派委員發言已經發言完畢,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之後進行本案逐條討論。 休息(12時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