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11月5日(星期三)9時至13時2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林委員思銘 議  程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討論事項 審查「使用牌照稅法」29案:(僅詢答)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9人、委員陳超明等18人、委員羅明才等20人、委員廖偉翔等19人、委員楊瓊瓔等27人、委員許宇甄等22人、委員邱若華等17人、委員林俊憲等26人、委員王鴻薇等19人、委員李彥秀等16人、委員蘇清泉等18人、委員徐欣瑩等24人、委員郭昱晴等19人、委員王美惠等19人、委員李坤城等18人、委員羅廷瑋等17人、委員郭國文等18人、委員吳沛憶等17人、委員葛如鈞等16人、委員沈發惠等17人、委員林思銘等22人、委員賴士葆等25人、委員黃健豪等20人分別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4案。【後2案如經院會復議,本次會議不予審查】 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7人、委員鍾佳濱等16人分別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後1案如經院會復議,本次會議不予審查】 五、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答詢官員 財政部部長莊翠雲 財政部國庫署署長陳柏誠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宋秀玲 財政部關務署署長彭英偉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副主任謝明峯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專門委員趙晉緯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署長邱求慧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簡任技正呂澄洋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副司長吳希文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副局長張雅惠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局長陳榮貴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專門委員李玟玟 主席:現在開始開會。 請主任秘書報告出席委員人數。 謝主任秘書淑津: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4年10月30日(星期四)9時至11時48分 地  點: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林德福  賴士葆  郭國文  賴惠員  吳秉叡  鍾佳濱  顏寬恒  李坤城  黃珊珊  羅明才  王世堅  林思銘  李彥秀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洪孟楷  葛如鈞  王鴻薇  吳宗憲  蘇清泉  林楚茵  邱志偉    委員列席7人 請假委員:陳玉珍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官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彭金隆 銀行局 局長 童政彰 證券期貨局 局長 張振山 保險局 局長 王麗惠 檢查局 局長 賴欣國 中央銀行 副總裁 朱美麗 業務局 局長 謝鳳瑛 法務部法制司 司長 洪家原 檢察司 主任檢察官 劉怡婷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副局長 陳世煌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董事長 簡立忠 總經理 陳麗卿 主  席:李召集委員坤城 專門委員:林靜玟 主任秘書:謝淑津 紀  錄:秘 書 汪治國 研究員 蔡檳全 編 審 伍明清  科 長 沈克彬 專 員 陳治豪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彭主任委員金隆、中央銀行、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就「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及其相關子法修訂暨建立完善監理架構之進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彭金隆及中央銀行副總裁朱美麗分別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林德福、賴士葆、郭國文、賴惠員、吳秉叡、鍾佳濱、顏寬恒、李坤城、黃珊珊、王世堅、葛如鈞、吳宗憲、羅明才、王鴻薇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彭金隆、中央銀行副總裁朱美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長簡立忠、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陳世煌及相關人員予以說明及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林思銘、李彥秀、林楚茵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因為在場委員未足法定人數,議事錄暫不確定。 請議事人員宣讀今日議程。 審查「使用牌照稅法」29案:(今日僅詢答)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9人、委員陳超明等18人、委員羅明才等20人、委員廖偉翔等19人、委員楊瓊瓔等27人、委員許宇甄等22人、委員邱若華等17人、委員林俊憲等26人、委員王鴻薇等19人、委員李彥秀等16人、委員蘇清泉等18人、委員徐欣瑩等24人、委員郭昱晴等19人、委員王美惠等19人、委員李坤城等18人、委員羅廷瑋等17人、委員郭國文等18人、委員吳沛憶等17人、委員葛如鈞等16人、委員沈發惠等17人、委員林思銘等22人、委員賴士葆等25人、委員黃健豪等20人分別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4案;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廖先翔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牛煦庭等17人、委員鍾佳濱等16人分別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五、委員廖偉翔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主席:本次會議安排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邱鎮軍等19人、羅明才等20人分別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4案,還有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廖先翔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牛煦庭等17人、委員鍾佳濱等16人分別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2案,委員廖偉翔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9案。 將先請提案黨團代表委員說明提案要旨後,我們再請財政部長莊部長說明回應黨團及委員的提案內容。 台灣民眾黨代表黃珊珊委員不在,羅明才委員不在,李彥秀委員不在,李坤城委員不在,郭國文委員不在,賴士葆委員不在,鍾佳濱委員不在,邱鎮軍委員不在,陳超明委員不在,廖偉翔委員不在,楊瓊瓔委員不在,許宇甄委員不在,邱若華委員不在,林俊憲委員不在。 現在我們請王鴻薇委員作提案說明。 王委員鴻薇:謝謝主席。現場各位委員,還有來自於中央和地方的各位官員。我們今天討論使用牌照稅法的修正,主要是針對電動車輛牌照稅優惠繼續延長。 根據統計,電動車輛免徵牌照稅政策實施以來,全臺電動車確實大幅成長,到114年底為止已經突破9.7萬輛,電動機車也增加到77.5萬輛,所以也顯示民眾對於電動車接受的程度顯著提高。但是基本上,國家政策從長遠的能源政策還有環保政策,我們仍然希望能夠讓電動車普及率繼續延長。所以今天本席提出來的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要把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優惠期限能夠延長到119年12月31號,希望能夠繼續推動國人提高電動汽車和電動機車的使用。 另外,在這裡也特別提一下,牌照稅因為是屬於地方稅,當然我們基於政策希望能夠讓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延長,但是我覺得未來這樣一再延長之後,如果對於地方稅收有所影響的時候,其實中央也應該要有一個補助地方的辦法,我想這樣一個政策不應該只是完全由地方政府買單,這是我們在修法過程裡面,我覺得也應該去納入討論的。以上說明,謝謝。 主席:謝謝王鴻薇委員。 我們先確定議事錄,請問在場的委員,對於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異議?(無)沒有,好,我們議事錄確定。 接下來請李彥秀委員作提案說明。 李委員彥秀:謝謝召委。我們今天要審查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就是為了我們臺灣接下來要淨零減碳的目標按下加速鍵。這一次修法的目的,我們希望從現行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的優惠本來是在114年12月31號到期,我主張未來要把租稅優惠延長到119年12月31號,這是為了我們國家能源轉型運具電動化政策同步銜接。 根據國際能源署的統計,2024年全年全球銷售電動車的比例達到20%,但是我們從數據上也可以看到,臺灣本年度電動車銷售占比卻只有7.6%,跟國際至少大概相差3倍以上,顯見遠低於全球平均比例,也跟國發會原來設定2025年電動車占比達到20%相差許多。 所以在這次修法上,我們希望透過政策的調整延長租稅優惠,可以達到民眾購買電動車的意願。以上,謝謝。 主席:謝謝李彥秀委員。 接下來請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不在。 接下來請徐欣瑩委員作提案說明。 徐委員欣瑩:主席、各位官員、各位委員同仁,大家好。我們今天提案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目標是為了延長免稅,增設公平。推動新能源車,達成淨零排放,是我們國家刻不容緩的永續發展目標。然而目前普及率嚴重過低,到去年底全臺電動車占比只有1.15%,機車也只有5.29%。用來鼓勵換車的牌照稅免徵優惠,下個月,也就是12月31日就要到期,貿然停止這項政策誘因將重創市場,不利淨零目標,所以我們主張免稅優惠延長5年至民國119年底,以穩定市場,預期有效刺激買氣,加速產業的技術創新。 另外,現行制度下,平價電動車與千萬電動超跑同樣免稅,並不公平。我們認為租稅優惠應該精準的用在擴大普及,而不是無差別地補貼高性能的奢侈品。因此,我們主張增設排富條款,參照燃油車課稅的精神,馬達最大馬力超過262HP或是265.9PS的高性能電動車,不予免徵,恢復課稅。高性能車輛對道路資源需求更高,課稅才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公平性。 總結來說,本提案兼顧了環境永續,延長免稅鼓勵中低功率節能車車款的普及,還有社會正義,增設馬力門檻讓高性能豪華車款回歸稅制,懇請各位委員同仁支持,我們共同為臺灣的交通轉型與永續未來一起努力,謝謝。 主席:謝謝徐欣瑩委員。 現在請羅廷瑋委員做提案說明,時間2分鐘。 羅委員廷瑋:謝謝主席。提案說明:為推動綠色交通並降低化石燃料的使用,政府近年來積極地透過多元的政策工具,希望鼓勵民眾能夠選購電動車輛,以促進車輛的電動化及減碳量。電動車除能改善都市的空氣品質、降低噪音外,亦有助於整個綠色交通的布建及環境之建構。然而,我國電動車在發展階段當中,這個是你我皆知的,若於短期內終止免稅的措施,我想一定會影響到整個政策的誘因,進而不利減碳目標的持續推動。我們不是只要照顧電動車業,而是你我的環境要減碳,所以為延續政策的一貫性,特擬具這一次的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我們希望比照新購小型汽、機車減徵貨物稅及有關限期的規定,建議延長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對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延長5年到119年12月31日,以維持政策的延續跟節能減碳的目標。以上。 主席:謝謝羅廷瑋委員。 接下來請陳超明委員做提案說明。 陳委員超明:本席委員陳超明等18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的提案說明:有鑑於氣候變遷因應法第四條明確規定,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中華民國139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的目標,而目前全國汽車數量截至114年9月底約九百七十萬餘輛,到了2024年底,純電動車的登記數量將近十萬輛,顯見目前電動車的普及率仍有努力的空間。但是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的政策,將在115年1月1日恢復開徵,鑑於現階段我國電動車的普及目標尚未達成,若貿然取消免稅的政策,恐影響民眾購買的意願,進而影響我國交通運輸朝向低碳轉型的政策目標,為了促進電動車輛之推廣普及,實有延長免徵期限之必要,本席提案修正再延長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5年到119年底。 但是最重要的是使用牌照稅屬於地方稅,若對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將嚴重影響地方稅收,因此免稅政策是為了推動中央的減碳政策,但是不能變相成「中央請客、地方買單」,所以本席將另外提出修正動議,要求中央能源主管機關補助地方政府因此相對減少的稅收,以維持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稅收穩定,在此也希望各位委員同仁全力的支持,謝謝。 主席:謝謝陳超明委員。 接下來請許宇甄委員做提案說明。 許委員宇甄:主席、各位官員,大家早。本席今天提出的是使用牌照稅第五條條文的修正草案,在全球掀起淨零轉型浪潮的此刻,電動車不只是交通工具,更象徵一個國家能源政策與產業升級的決心,然而電動車的普及率未達到預期,充電樁不足、設置程序繁瑣、家用充電設備成本高昂等問題,成為民眾轉向綠能交通的最大阻力。若此時讓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的政策,在114年底劃下句點,等同在轉型的關鍵時刻鬆手,將重創整體產業的發展信心。為了確保電動車推動政策不中斷,並維持綠能運輸的發展動能,本次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建議延長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的措施5年至119年12月31日止。此舉不但能夠延續政策誘因,更能讓產業有足夠時間完善基礎建設,逐步培養穩定的市場環境,避免出現政策真空期。 我國已設定2050年達成淨零排放的長期標準,交通運輸部門是碳排放的主要來源之一,推動電動車普及是達成減碳的關鍵策略。相較傳統的燃油車、電動車具備零碳排、低污染、低噪音的優勢,不僅能改善空氣的品質,也能夠降低城市的熱島效應,是實踐永續發展的重要一步。延長免徵期限,不只是單純的稅制優惠,更是對綠能交通的長期投資,回顧過去幾年來,免徵政策確實是發揮了誘因,帶動電動車銷售的成長,也促進國內供應鏈技術加速發展,從車用電池、馬達到充電設備,臺灣的廠商逐步建立完整的體系,若在此時撤除政策,將會使能源政策的穩定性產生疑慮。所以本席在這邊懇請所有的委員,大家一起支持免徵使用牌照稅延長5年的提案,謝謝。 主席:謝謝許宇甄委員。 接下來郭昱晴委員不在,王美惠委員不在,吳沛憶委員不在,葛如鈞委員不在,沈發惠委員不在,黃健豪委員不在,廖先翔委員不在,牛煦庭委員不在。 以上提案的委員都已經發言完畢,現在請財政部莊部長說明,並回應各委員的提案內容。 莊部長翠雲: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今日貴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大院各委員、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相關條文修正草案等29案,本部謹作簡要報告及說明,敬請指教。 壹、行政院函請審議「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一、修正重點 為達成政府119年運具電動化階段性目標及實現2050淨零排放願景,並考量燃油車輛與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下稱電動車)為相互替代之產品,為期產業衡平發展,參採114年9月5日修正公布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實施期限,延長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實施期限5年,至119年12月31日,屆期併同檢討我國車輛產業及淨零排放政策。 二、預期效益 延長電動車免稅措施實施期限,可減輕民眾行的負擔,鼓勵民眾選擇購買低污染車輛,提升電動車普及率,並兼顧車輛產業之發展,對整體產業、社會及生活環境均具正面效益。 貳、大院各委員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修正草案 各委員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修正草案,修正意旨與行政院版本大致相同,謹就部分委員提案作以下說明: 一、廖委員偉翔等19人、李委員彥秀等16人及徐委員欣瑩等24人分別建議延長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年限至120年底、授權行政院得延長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年限及電動車限額免稅部分,考量租稅優惠應以達成合理政策目的為限,而電動車是否免徵使用牌照稅涉整體汽車產業政策及運具電動化目標,且114年9月5日修正公布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購買新燃油小型汽車及汰舊換新車輛減徵退還貨物稅新臺幣5萬元之施行期間訂為119年12月31日,爰宜由主管機關(經濟部)於屆期前,併同評估延長實施年限必要性,再適時研議修法。另為達成政府119年運具電動化階段性目標(電動小客車市售比達到30%),以利我國電動車產業發展,尚不宜限制電動車免稅額度,爰建議以行政院版本推動。 二、廖委員先翔等17人建議修正使用牌照稅課徵標準,改按車輛價格及年份課徵部分,考量本項租稅優惠係為降低民眾使用電動車之成本,縮小與使用燃油汽車成本之差異,而車輛價格取決於市場供需及造車技術,車輛折舊與使用及保養情形更為相關,與年份未必全然相關,倘據以訂定課徵標準,易生爭議。 參、大院各委員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修正草案 一、廖委員偉翔等17人建議增列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所有,供身心障礙者(下稱身障者)使用之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刪除身障者二親等以內親屬需同一戶籍之要件及明定施行日期,以及鍾委員佳濱等16人建議就年滿65歲身障者之同一戶籍親屬(不限二親等)所有,供身障者使用之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部分,考量同居事實認定困難,恐產生徵納爭議,並造成身障者之親屬間競相申請免稅,易滋生租稅優惠浮濫情形。另徵詢地方政府意見,均表示恐產生形式同居或僅聲稱同居規避稅負情事,且現行供身障者使用車輛之免稅規定,已兼顧照顧身障者之需求,不宜擴大免稅範圍,以免增加地方稅稽徵機關同仁查核負荷及影響地方政府財源。 二、牛委員煦庭等17人建議身障者同性婚姻配偶之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障者使用之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部分,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2條、第22條規定及第5條立法說明,同性婚姻關係之一方,與他方之血親並未成立姻親關係,無準用民法有關扶養義務規定之情形,與現行使用牌照稅法規定供身障者使用車輛免稅,係以同一戶籍二親等親屬負有照顧義務之情形不同。另徵詢地方政府意見,認為親屬關係仍應依民法規定認定,多數表示不宜再擴大免稅範圍。 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建議供長期照顧(下稱長照)需求之身心失能者(下稱失能者)使用之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部分,依現行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失能者使用之車輛及社會福利團體(機構)載送失能者之車輛,已可免徵使用牌照稅;又使用牌照稅為地方政府重要收入,擴大免稅範圍,恐影響其建設財源。另徵詢地方政府意見,多數地方政府表示,現行長照服務已提供完整服務內容,且影響地方財政甚鉅,尚不宜擴大免稅範圍;經徵詢衛生福利部意見,長照給付對象近5成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可疊加使用復康巴士,另入住住宿式機構之失能者,則由該機構車輛載送或預約復康巴士載送,現行長照服務內容已包含長照個案使用目的較高之基本交通需求(包括接送就醫、復健及到社區式服務類長照機構等服務)。 四、綜上,現行使用牌照稅法免徵規定及長照服務內容,已提供需長照服務者相關優惠措施,足資運用,基於兼顧地方財政考量,建議維持現行條文。 以上報告及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指教,建請惠予支持行政院版本。謝謝! 主席:謝謝部長。 我們現在開始詢答,先作以下宣告:每位出席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每位列席委員發言時間為5分鐘,今日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 我們現在依登記順序,請第一位林德福委員質詢。 林委員德福:(9時27分)謝謝主席,請莊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早。 林委員德福:莊部長早。莊部長,有關於電動車101年起免徵使用牌照稅到今天已經14年,造成很多地方政府的稅收收入遞減,但本席是贊成這樣的一個政策,我們推動普及電動車,以達成淨零排碳的目標,全國當然要全力推動才會達成,但是長期會造成地方政府的稅損,就是稅務上的減少,要是減了以後,誠如剛剛陳超明委員提到,能用其他的方式來補貼,像能源發展基金還有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或者是編列公務預算來彌補這些地方稅收的減少,我認為這是一個方式,部長的看法呢? 莊部長翠雲:委員,有關使用牌照稅是地方稅,收入當然是歸地方所有。 林委員德福:對啊! 莊部長翠雲:在使用牌照稅法裡面是規定地方政府「得」免徵使用牌照稅,當然地方政府可以依據它自行的財政狀況以及政策目的來做考量,使用電動車免徵牌照稅這個部分可以減輕相關的污染等等,也可以減少一些支出…… 林委員德福:我知道啊!問題是你中央請客,地方出錢,我們是希望可以用這些基金彌補而且又達到淨零排碳,讓它能夠雙門齊利,你不要硬說這是地方的稅收,地方自己要去配合。 莊部長翠雲:是,對於現在有關溫室氣體的部分,在相關法律裡面,未來會有所謂的基金,對於這個基金的運用,環境部裡面會有所規劃,關於委員的建議,今天是不是有環境部的同仁?有的話,也許可以納入研議…… 林委員德福:反正你就把這個納進去考量,像新北市政府整個下來,這些年來預估的稅損會到38億,我認為對於地方政府,講實在話,它是減少原有稅的收入,當然地方建設就會遞減,我認為這是相輔相成,我希望部長能將這個納進去考量。 部長,因為你這次有去參加APEC財長會議,以「區域永續成長與共享繁榮」為主題,各國經濟代表針對全球及區域經濟以及金融情勢、財政政策以及數位金融等這些議題做一些意見交換。部長,因為你有與會,我請問會中參與的國家代表對當前以及未來經濟情勢主要有哪些看法? 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我想在APEC財長會議裡面,相關的經濟體對於這個主題都有發表一些意見,包含比如說美國也在積極改善他自己從疫情以後債務上升的情形,然後推行相關的放寬管制。同時也為企業提供有關投資的誘因還有促進基礎建設的投資,日本也表示他們國家的財政狀況也有逐漸的改善,會持續的推動因應通膨的政策,韓國也致力在推動AI轉型還有創新,並且推動AI的教育,降低數位的落差,而我們也在這個會上裡面來表達我們國內的經濟狀況,很重要的,因為AI整個高效能運算的需求,所以我們的出口非常的暢旺,比其他年度都來得高,這個出口的暢旺支撐了我國經濟的成長,除了資通訊科技的發達之外,其他部分的產業仍然不是那麼好,因為關稅的因素還有匯率的變動等等,但是政府也推出了相關的有關支持產業、安定就業以及照顧民生及強化韌性等特別條例,來讓我們的其他產業也能夠持續的發展。 同時,在財政政策裡面,我們也強調說明我國對於財政管理是用非常嚴謹的態度來支應,因此我們的債務比占GDP的比例從36%一直下降到今年底的24%,我們一貫用非常審慎的態度來對我們的財政做管控,我想這個部分是勝於其他的國家。 同時我們的財政政策裡面包含用所謂的PPP,也就是引進民間的來投資,強化我們的基礎建設,能夠帶動經濟成長,更增加稅收以及從事循環,可以做更好的建設。我想這個部分,我們都把我國的經驗以及成果在會上來做表達。 林委員德福:部長,APEC部長級的會議在會後發表聯合聲明,強調要促進整個貿易投資和提升供應鏈韌性,用來強化區域的連結,就部長的了解,APEC國家當中有哪些國家是臺灣可以再加強貿易投資,有哪些國家? 莊部長翠雲:加強貿易投資的部分是政府一直在推動的,我們會和理念相近的國家持續來推動貿易投資,比如說新南向國家裡面,就有9個是APEC會員,也都是我們新南向政策裡面積極投資的對象…… 林委員德福:那你認為哪些國家是我們重要的目標? 莊部長翠雲:我想一些國家都是可以的,而且供應鏈的布局也有關係,我們的產業在設置、在海外投資的時候都會考量客戶的需求,我想這個是重要的。 林委員德福:你沒有說出哪些是重點國家,我請問你,你認為臺灣目前是不是其他APEC國家加強貿易投資的目標,是不是?你認為呢? 莊部長翠雲:裡面會員的經濟體都是我們在這裡面可以去表達我們對其他國家的友善,以及我們國家是一個可以信任的夥伴。 林委員德福:部長,其次是要提升供應鏈的韌性,你認為臺灣有哪些優勢跟吸引力? 莊部長翠雲:關於供應鏈的韌性,我們在產業裡面的供應鏈分工是相當的精密,而且良率是非常高的,我想臺灣的經驗是非常值得再推廣的。 林委員德福:林信義表示,APEC與會中,許多國家的領袖紛紛向臺灣表達合作的意願,並且特別用「花若盛開,蝴蝶自來」的氛圍來強調不少經濟體都主動向臺灣汲取經驗,明年APEC峰會將由中國大陸主辦,外界都關注臺灣要如何確保公平參與。請問部長,就您的了解,兩岸目前對立情形升高的態勢,你認為臺灣這朵花明年在APEC到底開不開得成? 莊部長翠雲:我們是APEC的會員,所有會員在經濟體、在APEC裡面應該是平等的。 林委員德福:你有沒有信心?明年在對岸召開,現在政府幾乎很多政策都是跟對岸對幹,真的是對幹,而且你看陸委會,有跟沒有一樣,真的很糟糕。 莊部長翠雲:在APEC裡面,主要是財政、經濟等等的主題,我們會以這樣的主題來分享我們的經驗,也聽取其他國家分享相關的經驗,以及整體區域的趨勢走向。 林委員德福:部長,有媒體報導,中國外交部駁斥了臺灣對於明年由中國主辦的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安全問題的擔憂,強調臺灣能否參與,取決於是否遵守既定慣例「一中原則」。我請問部長,以中國的回應內容,就你自己的看法,你認為臺灣明年參加APEC領袖級和部長級會議的機會高不高? 莊部長翠雲:如果是APEC的主辦國,它必須要有一定的高度,對於所有參與APEC的會員國經濟體都必須平等且給予尊嚴,我們在這樣的情況下去參與。 林委員德福:當然我們希望能夠參加,但是以目前整個政府的氛圍,跟對岸反正就是處處作梗、對立,對不對?我們真的很擔憂啊!明年到底成不成,我真的打一個問號。 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林德福委員。 接下來請吳秉叡委員質詢。 吳委員秉叡:(9時38分)主席,麻煩請財政部莊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吳委員秉叡:部長早。今天的會議是審查使用牌照稅法,關於電動車的部分,基本上大家幾乎都沒有什麼異議,因為要配合這個政策,而且本來就是要檢討,其他相關領域也都已經到119年12月底了,所以這個大家應該都不會有什麼異議。另外就是有個別的提案,是關於身障者的部分,保護身心障礙者是我們照顧社會弱勢的一個好意,但是它裡面有提到同一戶籍裡面的親屬,或是二親等裡面的親屬也免牌照稅,這個目的是要讓身心障礙者獲得保護,但如果這樣修,你會不會覺得是擴大到身心障礙者家屬的同居住親屬都會變成免稅的範圍?這樣會不會太寬? 莊部長翠雲:是的,確實如委員所說的,我覺得身心障礙者使用或是所擁有的車輛給予使用牌照稅的免徵,這個部分就是為了要保護身心障礙者可以降低一些稅負的負擔,因此在現行的法律裡面,其實已經有相關的規範,包含如果他有身心障礙的手冊,然後他有駕照,也是他的車輛,那麼他的這個部分就可以免徵;如果他自己沒有辦法擁有駕照,但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的親屬所有,這個車輛是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話,那就可以免徵。這個目的是真正讓身心障礙者能夠用,而不是讓他的親屬可以免徵牌照稅,目的是讓他擁有的或真正給他使用的免徵,在同一戶籍二親等裡面是真的跟他比較有親近的關係,而且有照顧的事實,所以是在這個情況下來做這樣的免徵規範。 吳委員秉叡:稽徵租稅也是有成本的,是不是符合這個要件?稽徵是由稅捐處還是國稅局? 莊部長翠雲:這個是地方稅,因此由地方的稅捐稽徵機關來課徵。 吳委員秉叡:所以是稅捐稽徵處嘛!稅捐稽徵處有辦法落實去查核是不是真的有在那邊居住嗎?如果他只是戶籍放在這裡,事實上沒有跟身心障礙者一起居住,就算是二親等內的親屬,其實也不符合這個規定嘛!因為你剛剛講的立法意旨是要照顧身心障礙者,不是要照顧身心障礙者的親屬嘛! 莊部長翠雲:是。 吳委員秉叡:假設他的戶籍跟身心障礙者放在一起,他雖然符合親等的規定,他名下的這些車輛是不是也免牌照稅?這個不符合立法意旨,所以必須核實,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這個部分我想因為在核實上……其實這樣相關的委員建議,我們有請地方政府表達意見,認為在核實上,尤其是要有同居事實的這個部分是比較困難,因此法條才規定是以同一戶籍,因為這樣在認定上會比較簡便,然後戶籍一般來說都是要經過登記的。 吳委員秉叡:所以就是會出現漏洞,常常媒體在批評,事實上那輛車是身心障礙者二親等內的親屬所有,不是身心障礙者在用,他只是戶籍放在一起而已,這跟立法意旨其實是不符合的。但是事實上,這也是剛剛我講到的另外一個矛盾的問題,因為稅捐稽徵也是有成本的,如果每一臺車都去認定,都要去看他是不是有同居的事實,這會增加非常多的勞費,所以現在才用這樣的狀況,如果這樣子再無限擴大的話,我個人認為將來出現漏洞的狀況會更多,會被批評得更厲害。 莊部長翠雲:是的。 吳委員秉叡:而且我跟你講,批評是不會批評稅捐稽徵處,大家都想到使用牌照稅是中央立法,然後都怪到你頭上來。 莊部長翠雲:是。 吳委員秉叡:是不是會有這樣的狀況? 莊部長翠雲:會有。 吳委員秉叡:變成你要背黑鍋。 莊部長翠雲:是。 吳委員秉叡:所以這個你要慎重思考。第二個,我上次在總質詢的時候問跨境電商落地的狀況,院長有答應要儘快讓淘寶、拼多多必須在臺灣裡面落地,不一定是它本身,它設立的公司要來臺灣落地,這樣才能夠做電商,你們確定有多久嗎? 莊部長翠雲:沒有錯,如同委員所說的,關於境外電商來臺,目前因為沒有開放中資來臺經營電商,所以它沒有做落地的登記,這個部分究竟要怎麼樣處理,涉及到數發部及經濟部相關的登記規定,因此這個部分已經責成數發部會同相關部會,當然經濟部及財政部也一起會參與。 吳委員秉叡:開會了嗎? 莊部長翠雲:這個部分是不是請關務署做一個補充說明? 吳委員秉叡:好,署長。 彭署長英偉:報告委員,據我了解,應該是前天院長有找數發部等相關機關去開會。 吳委員秉叡:我覺得經濟部的那個回答,我實在是頭很大,把頭埋進沙子裡面,沒有看到、逃避問題,然後就當問題不存在。這些有在臺灣落地的,像蝦皮、Coupang,我現在光談消費者保護的部分,如果我收到加害的商品還可以跟他們求償,而經濟部的講法是,因為中國電商不能在臺灣經營,所以沒有落地的問題,雖然沒有落地的問題,但問題是它一直在賣啊!除非你學教育部把TikTok那個網域封掉,不然每一個臺灣人在上電商網站的時候都可以看得到拼多多,廣告還做那麼大,每天鋪天蓋地的廣告。然後淘寶,結果每一個月買幾萬件、幾十萬件的包裹再寄進來,然後說不用登錄,反而守法的要負擔更多的成本,不守法的就完全放任他不管,這個態度是不對的喔!卓院長還有部長你也在場,你答應我的事情要趕快去進行啊!這個是為了保護臺灣的消費者,我們的消費者萬一買到對自己有加害的商品,我還有一個地方可以求償,我還可以對落地公司……而且請財政部去開會的時候,你要主張我的講法──要有適當的資本額,他不是拿百萬臺幣在臺灣落個地,那是不夠的,他賣多少商品,你對他落地公司要求的資本額要有一定的保障,在我來看,沒有10億、20億是絕對不夠的,因為他每一年賣的商品這麼多,而且加害商品如果一來都是整批的,你有沒有看到最近法國就出了一個例子,他賣未成年兒童外型情趣用品,然後這個中國電商就被法國警告,當然嘴巴上都很會講,他說他會趕快下架,但事實上做不到吧!我們臺灣也一再告訴他,所有非洲豬瘟疫區的肉品不可以銷售到臺灣來,他也是滿口保證,但事實上是不是賣了很多來?光你們查獲的就很多了嘛,署長是不是? 彭署長英偉:是。 吳委員秉叡:你們查獲多少件? 彭署長英偉:今年到現在為止應該有850件的豬肉製品了。 吳委員秉叡:850件嘛! 彭署長英偉:是。 吳委員秉叡:那是被你查獲的,沒有查獲的還更多喔!因為你不可能百分之百查獲,你很努力我知道,但是你也不可能百分之百查獲。每一次跟他講,他就講官話說他們一定嚴格禁止疫區的肉品賣到臺灣去,他們會下架,這也沒有用啊!所以如果不來落地,要學對TikTok這樣子,把他的網域給封了,讓臺灣的消費者看不到拼多多、看不到淘寶,自然就不能購買,你可不可以同意這樣的作法?你和數發部開會的時候要做這樣的主張啊!這個技術都已經成熟了,教育部都做得到了,數發部跟財政部沒有道理做不到,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行政院有要求數發部這個部分,包含廣告的推播,不斷地一直推播廣告,但是他又有不合法的情況,所以這個部分部會會聯合起來一起來規範。 吳委員秉叡:我跟你講,你們如果沒有拿出適當的作為,因為他在境外,他在中國,他根本完全不怕嘛!你就把那個網域封了之後,他急於要打開這個網域,就換他來跟你談,你沒有這樣做,變成他站在優勢,你站在被動,他理都不理你,你只有學教育部這個方法把他封了之後,他發現怎麼都沒有訂單,他了解問題之後,就會趕快來跟你談到底該怎麼做。既然署長說已經有要求數發部趕快開會,我第一個要求就是趕快開會,第二個是我的主張你至少要在會中幫我轉達到,因為我沒有資格去參加那個會議,那是你們部會之間的會議,屆時要轉達我的意見。你要站在主動的立場,而不是被動去因應,你要主動的做了之後,他才會急著要趕快來跟你談。 莊部長翠雲:對。 吳委員秉叡:1111光棍節又要開始大量賣貨物,每一年都說賣幾百億來,現在1111如果讓他不落地,然後賣這些商品賣幾百億,社會大眾又會很有意見。 莊部長翠雲:是。 吳委員秉叡:加油,謝謝! 莊部長翠雲:好,委員的意見我們會表達。 主席:謝謝吳秉叡委員。 接下來請賴士葆委員質詢。 賴委員士葆:(9時49分)謝謝主席以及各位先進,有請財政部莊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 賴委員士葆:幕僚人員有需要可以來幫忙沒關係。今天開始普發現金登記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預登記開始了。 賴委員士葆:大家很怕被詐騙,所以這裡面有教戰守則說不要點簡訊、不要跟LINE連結、不要ATM轉帳,可以去ATM領錢,但是不要轉帳,重點是只認「.gov.tw」。我看到你們原來就有推出一個東西是「.com.tw」,你們的網站是這個網站,政府是gov,結果你們沒有gov,你看一下普發現金登記網站,雖然你這裡是test,可是民眾向我檢舉,他說不是只認gov嗎?怎麼這個不是gov,怎麼會這樣子呢?你要不要解釋一下?或者是哪一位長官幫忙解釋一下到底是怎樣?這關係老百姓的權益,很怕被騙啊! 莊部長翠雲:我們一再說明網站只有「10000.gov.tw」,僅此一家別無分號,這個網站是來自於數發部還是…… 賴委員士葆:這是你們的、這是財政部的,怎麼會是數發部呢? 莊部長翠雲:但財政部沒有這個網站啊! 賴委員士葆:有啦,你看機關名稱寫的是「財政部國庫署」,網站名稱叫做「普發現金登記網站」,還有網址,怎麼沒有呢? 陳署長柏誠:跟委員報告,我們普發現金的網站就只有「10000.gov.tw」,所有不是這樣網址的都會被我們封鎖,所以有些會…… 賴委員士葆:所以畫面上這個是假的? 陳署長柏誠:對。 賴委員士葆:可是這個是標章資訊耶!從這樣看的話,這個是標章資訊,你們後來撤掉了,我現在替你講答案,你們發現問題之後才把它撤掉,然後才說網站是「10000.gov.tw」。 莊部長翠雲:沒有,就只有一個。 賴委員士葆:只有一個,所以這是假的? 莊部長翠雲:就只有一個。 賴委員士葆:所以這是假的? 莊部長翠雲:對,假的,不是「10000.gov.tw」都不是真的,都不是用來發1萬塊的,我們會到網路上搜尋,如果有類似的,我們都會處理。 賴委員士葆:你們現在每天開放身分證後面兩個數字,上一次上網大概935萬人,總共登記5天,所以平均每一天大概100萬人,你們有沒有做過壓力測試?因為這次整套都換了,你們為了要消化預算,所以整套都換了,其實用上一套就好了,你們不用上一套,硬要花錢重新搞一套,請問重新搞一套有沒有做過壓力測試? 莊部長翠雲:當然有做壓力測試,而且把頻寬都加大。過去在112年的時候,一天平均大概是65萬人,今天…… 賴委員士葆:現在算起來平均100萬人,到現在為止,你知道多少人嗎?部長,我查了到this moment有20萬人,現在才幾點?9點開放到現在才一個小時不到啊! 莊部長翠雲:對。 賴委員士葆:一個小時不到就有20萬人,按照這樣算的話,一天會超過100萬人啊! 莊部長翠雲:這次數發部在做規劃設計時都有把頻寬放大。 賴委員士葆:確定嗎? 莊部長翠雲:對,我們有做過壓力測試。 賴委員士葆:你們一天最大頻寬可以到多少?200萬、300萬還是500萬? 莊部長翠雲:我們會後跟數發部確認再向委員報告。 賴委員士葆:第二個問題我很簡單的問,財政部一直開口閉口說要提財劃法,什麼時候可以出爐? 莊部長翠雲:年底前一定會出爐。 賴委員士葆:年底前一定出爐? 莊部長翠雲:對,年底前一定會出爐。 賴委員士葆:在出爐的過程當中,是不是跟各地方政府都討論過了? 莊部長翠雲:財政部其實已經開過四次會議,對於水平的分配…… 賴委員士葆:各縣市都同意你這種版本嗎? 莊部長翠雲:我們已經做了最大的共識,當然…… 賴委員士葆:另外有一個345億,現在又有民進黨的委員提出來說要怎麼用,用在坐月子補助、補助這個、補助那個,但是不要忘了,這裡面離島可能就要拿掉220億,所以沒有剩這麼多,應該只剩一百多億而已喔! 莊部長翠雲:345億是因為公式的問題沒有辦法分配出去。 賴委員士葆:那要怎麼處理?你們認為該怎麼處理? 莊部長翠雲:要修法,才能決定345億要怎麼分配啊! 賴委員士葆:其實財劃法本身是給地方政府的,再怎麼修都應該給地方政府,這是一個中心思想,因為財劃法本來就是中央給地方的,這是我跟你強調的。事實上也沒有這麼多,因為我們只同意修一條,除了第十六條之三,以後如果還有剩的要立什麼法、要來發什麼,那再說啦! 我們再看,APEC期間有財長會議,我知道這次APEC期間你並沒有去,對不對?你是前面財長會議去,後面沒有嘛? 莊部長翠雲:我參加第一個就是財長會議,是一整天;第二天有一個結構部長跟財政部長的雙部長會議,是早上、半天;接下來就是結構部長會議,結構部長會議是由我們國發會主委代表。 賴委員士葆:你見到的美國官員是什麼等級的? 莊部長翠雲:他們是副部長出席……美國副助理部長來出席…… 賴委員士葆:是副助理部長,不是副部長。 莊部長翠雲:副助理部長,對。 賴委員士葆:副助理部長跟你見面。我們在這裡已經討論了不知道幾次、講了幾次了,你從前年開始答應,一直到去年,又到現在,你有沒有再跟他談臺美租稅協定? 莊部長翠雲:在那個場合我們有跟他提,就是臺美的租稅協定是雙方大家各界都希望能夠儘快簽署的,這個部分希望在他們國內能夠儘速推動…… 賴委員士葆:他有沒有給你一點…… 莊部長翠雲:也感謝他們的財政部跟我們的財政部,其實我們都有做工作小組,技術性地持續在做交流跟討論。 賴委員士葆:我現在要一個答案,請問你,他有沒有給你一個具體的承諾,說hopefully大概多少、什麼時候可以過? 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部分涉及他們國會的業務,以他們的財政部也很難肯定告訴我們國會一定會通過…… 賴委員士葆:所以今年不可能囉?今年現在11月了,而且整個美國政府都停擺了,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您也很了解美國目前的狀況…… 賴委員士葆:對啊。 莊部長翠雲:但是我方其實一直都沒有放棄,一直透過各種管道……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所以今年底又沒有了,這個題目已經講了兩年了耶。 莊部長翠雲:對,這個題目我們雙方其實都很希望…… 賴委員士葆:我們都講了兩年了,講到我都不好意思了,還跟你一直講同一個題目,我都不好意思了,一直問,對不對?但是你都沒有答案、都沒有進度。 莊部長翠雲:是,但是委員的關切其實是可以表達、代表我們國內的民意,希望能夠儘快地簽署臺美租稅協定。 賴委員士葆:我是做球給你,因為美國AIT的人說不定也在看也不一定。 莊部長翠雲:對,所以委員…… 賴委員士葆:講給他們聽…… 莊部長翠雲:是,委員的關心…… 賴委員士葆:說我們這裡希望趕快簽,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委員的關切其實就是表達我們國內的意思。 賴委員士葆:好,最後一個小題目……也不算小題目了,現在民間金金併的規模越來越大,泛公股相對的排名就越來越後面了。比如這樣講,第一金、兆豐金都沒有壽險,老實講不夠完全變成一個金控,對不對?你有沒有想要推動公併私、公私併,有沒有這樣的計畫? 莊部長翠雲:就是公股跟民間的去合併? 賴委員士葆:對,去併民間的。 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部分要綜合的評估、要有綜效,而且能夠可以互補我們比較弱的部分。當然,金控可以去做評估,財政部基本上是看他們評估出來的結果可以給予支持。 賴委員士葆:因為現在民間都一直私私併,越來越大。 莊部長翠雲:是。 賴委員士葆:我們的競爭力相對地就會低。 莊部長翠雲:就會受到影響。 賴委員士葆:對,所以我希望你能不能夠提出一個評估報告,可不可以?就是要不要推動公私併,你的答案可以說不要、暫時不要,或者你準備想要,都可以,給我一個答案。 莊部長翠雲:是,好。 賴委員士葆:時間表什麼時候可以給我? 莊部長翠雲:好,我們會給委員一個評估報告。 賴委員士葆:大概什麼時候? 莊部長翠雲:給我們三個月時間,好嗎? 賴委員士葆:一個月啦,三個月…… 莊部長翠雲:我們還要去彙整各個行庫的意向和評估。 賴委員士葆:好,那就兩個月好了,可以吧?兩個月。 莊部長翠雲:好。 賴委員士葆:兩個月提出財政部要不要推動公私併的計畫,好不好?評估一下。 莊部長翠雲:好,我們評估,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賴士葆委員。 接下來請郭國文委員質詢。 郭委員國文:(9時59分)主席,有請莊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郭委員國文:部長好。今天討論使用牌照稅法的修法,本席也有提案,跟其他委員的爭議性不大。我想要探討的部分有幾點:第一個,我想要問一下部長,最近國票金控的爭議在整個報章媒體上不斷地浮現出來,甚至有不同的系統,兩邊有不同主流、非主流的系統當中,也希望政府能夠來主導,免得三年一亂後來每年都持續上演。就這個部分,其實公股本身這麼積極地介入國票金控的案子,明年的主導權將揭曉,但是目前為止就我知道、側面去了解,進場滿多的。我要問的是,站在公股主導的角色,不是在跟特定的家族合作,主要是要健全整個國票金控,第一階段你取得主導權之後,第二階段的方式我覺得是你介入的重要的關鍵性,也就是說,你到底是要把國票金控正常化(畢竟現在國票金控是畸形的發展,沒有銀行作為主體,沒有一個金控是這樣子),或者要跟另外一個銀行來做搭配,形成另一個金控?我很想知道部長你的態度是怎麼樣、方向是怎麼樣、政策是怎麼樣,請具體回答。 莊部長翠雲:是,謝謝委員。我想就這個部分,對於公股有買入國票金控股票、股數的部分,我想大家也都了解,我想最重要還是如同委員剛剛所說的,是要把國票金控的公司治理能夠做好,我想這個是最主要我們未來在裡面的股權的時候…… 郭委員國文:公司治理當然是要做好,哪有公司治理不做好的道理?我現在問你的是方向上,不是單純地介入現在主流跟非主流的派系,而是有一個清楚的目標,要把整個國票金控健全化,有沒有這個目標? 莊部長翠雲:是這個目標。 郭委員國文:是這個目標的話,那就有兩個方向,一個是單獨把國票金控健全化,或者是跟其他來做組合。 莊部長翠雲:這個都是,我覺得第一個健全化、未來的組合都是可以考慮的方向。 郭委員國文:都不排除這個可能性? 莊部長翠雲:對,沒錯。 郭委員國文:這要對外說明清楚,好不好?不是變成整個公股去介入單純公司派或市場派的行為,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對,是的。 郭委員國文:我覺得部長要站在一個高度,對這個問題要出來澄清。 莊部長翠雲:是,好。 郭委員國文:不能悶不吭聲、不發言或迴避。另外,像財劃法的部分,本席就一直非常關心,你看針對財劃法的修正,你一直說拖到年底的時候要出來。我剛剛就接到一個通知,國民黨團待會10點要開會,說要召開「延宕財劃修法 民進黨罔顧政治承諾」記者會,你知道這個嗎?我剛剛已經傳簡訊給你了。一個本來亂修法通過的版本,應該是對於這個要修法的態度是相對保守的,一個被亂修法的執行單位、行政單位應該要積極去修法,反而一個該急的不急、一個該不急的卻很急,部長,你不覺得很錯亂嗎?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對於財劃法的修正,我們現在已經到了差不多後續的階段,應該會在今年底以前送出來院版的版本,在水平分配的部分,我們四次召開跟地方政府的會議;在垂直部分,院裡面也已經跟各部會去討論有關事權回歸地方的部分,都已經討論到一個程度。 郭委員國文:對,事權、還有相關法律的修正,簡單地講,像地方制度法就一定要修。 莊部長翠雲:對,回歸到地方自治的事項。 郭委員國文:對,然後這種連帶的財權跟事權的劃分要去面對。 莊部長翠雲:是。 郭委員國文:你年底要押出來的話,有沒有可能在這個會期通過?有沒有打算? 莊部長翠雲:我們當然希望這個會期能夠通過院版本。 郭委員國文:有這個目標。那有這個目標之前、在你法案提出來之前,可能要跟各黨派稍微溝通一下,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是,好。 郭委員國文:另外一個部分,回到我今天要跟你質詢的內容,目前整個發展來說,我們臺灣整個產業發展的速度非常快,在AI的部分,大家都全民共享,但是整個臺灣的社會發展卻越來越兩極化,呈現M型的社會發展。就本席看到的資料,貧富差距的部分從16倍變66倍,你看,從家庭財富所得的部分,其他的欄位都是倍數成長,部長,對不對?最高20%的是3.93倍,人均的部分是3.67倍,可是家庭財富最低的20%的部分卻minus,部長,有沒有看到?在這個情況底下,顯然我們過去的稅制想要達到財富重分配是失能的,沒有這個效果,可能有減稅到一部分人,但是並不能分配給其他的人,在這種情況底下,有沒有可能你去做一個調查,這些人在目前為止,經濟弱勢者這20%當中有沒有還承受哪一些稅務負擔?譬如他可能還有其他的,現在很多的稅金都是綜合所得稅在減免,對這些人是無感的,一來他是低所得,或者他是無所得,有沒有其他的方式來減免,減少他們在稅務的負擔,有沒有可能?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所得稅制的優化其實從107年已經逐步逐項在推動,也跟委員報告,目前來說,44%的家戶其實都沒有繳納所得稅…… 郭委員國文:這個我都知道啦!到底有沒有在聽我…… 莊部長翠雲:至於委員提到家庭最低20%,再去了解他有哪一些還繼續在繳稅…… 郭委員國文:對。 莊部長翠雲:這個部分,我想這個可能要跟主總這邊討論一下,因為他…… 郭委員國文:麻煩財政部跟主總那邊了解一下。 莊部長翠雲:是,我們去了解一下。 郭委員國文:你一個月做一份報告給本席,要如何減輕這些人,讓經濟弱勢者沒有這樣的負擔,有沒有可能? 莊部長翠雲:我們會跟主總就這部分進行了解,好不好? 郭委員國文:我一個月等你的報告。 莊部長翠雲:好。 郭委員國文:還有另外一個部分,整個產業發展非常的不平均,明明知道貿易逆差的結果是來自於科技創造大幅的出超,但是你要課的關稅對象卻是傳產跟農業,傳產跟農業都是在中南部,本席就要講了,每次看到這個部分,我們在地方上,一些退稅的方式,要協調地方政府退稅的速度都非常慢,再加上這次天災,我看到這個條款,天災列入扣除額的部分,提列損失的部分分5年,但是個人的損失就只有當年度列舉扣除。 部長,一樣天災頻繁的日本,他們的企業跟個人都已經是5年了,甚至對於天災頻繁的部分,他想再把這5年繼續延長,我們財政部有沒有可能朝向這個方式,也就是個人跟企業都是用5年的方式,而且要朝延長的方式來進行修法?本席會修法,我想要先聽你的意見。 莊部長翠雲:個人的部分目前是當年度扣減,就是如同委員所說的,我想這個部分,委員的提案…… 郭委員國文:不合理啊! 莊部長翠雲:不合理?您認為又要再5年,延長5年可以扣減?對於這個部分,我們再來考量看看,好不好? 郭委員國文:再來考量看看,不排除? 莊部長翠雲:好,我們再跟委員做一個討論。 郭委員國文:不排除嘛,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做個討論。 郭委員國文:有道理嘛!一樣天災頻繁的日本,已經都是5年了,這是第一個,而且他們還要再延長,所以這個修法的部分,我們要思考一下,要跟進腳步。 莊部長翠雲:我們參考一下國外的案例,也再跟委員做討論…… 郭委員國文:本席就跟你講日本的案例了,不排除嘛!好不好?來積極修法,可以吧? 莊部長翠雲:我們再跟委員討論。 郭委員國文:連修法的態度都不敢講,你實在是!例子都幫你舉出來了。 還有,後面這個其實是老問題,有關載具的部分,弄了載具之後,還要有一個紙本的明細,這明明是在統一發票裡頭就可以列入了,電子發票這部分的實施作業當中,有沒有真正落實無紙化的可能性?部長。 莊部長翠雲:這個部分存入載具就是無紙化,仍有明細這個部分涉及到廠商,有時候他自己會印出來,有的還拉出一大堆廣告出來,所以這個部分…… 郭委員國文:你就是看你有沒有可能在修法作業裡頭來要求嘛! 莊部長翠雲:要求它都不要出明細? 郭委員國文:對啦!明細就放在電子發票就好啦,有的電子發票裡頭就有了,這一併處理,免得真的很麻煩,你去看那個櫃臺,一大堆紙就丟在那邊! 莊部長翠雲:以前我記得也曾經有討論過這樣的議題。 郭委員國文:有討論過,但還沒有執行啊! 莊部長翠雲:是。我請我們中心副主任跟委員說明。 郭委員國文:副主任。 謝副主任明峯:跟委員報告,針對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裡面,其實已經規範廠商可以不用附明細,只是因為在不同場合之下的消費情境不一樣,舉例來說,到了大賣場,可能很多的客戶還是習慣在出這個櫃臺的時候,對一下有哪一些貨品,針對像這些超商賣場的部分,我們都有極力的去宣導不要再印明細…… 郭委員國文:對,宣導不足嘛! 謝副主任明峯:所以會有兩個不同的作法來處理。 郭委員國文:你既然要無紙化,你要宣導,辦法都已經修了,那就是宣導的問題嘛!好不好? 最後一個問題,我問一下部長,放寬入境免稅的酒類這一個部分,當初我在上半年看到的時候,你們所有的宣傳因為預算的刪除,來不及做新的宣傳影片,但是到6月份了,你們新的宣傳影片終於出來了,可以攜帶1.5公斤的酒類進來,但是到了上個月10月底,華航的班機上面還在播放只能攜帶1公升的舊影片,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你們不是修法通過了嗎? 莊部長翠雲:對,已經修法通過,我想這個部分,我們再做加強的處理,好不好? 郭委員國文:已經弄了1年了。 莊部長翠雲:我們再去盤點一下。 郭委員國文:對啊,你們難道溝通上有問題嗎?有什麼困難,上次都說是預算的問題,這次是什麼問題? 莊部長翠雲:好,謝謝委員的提示,針對這個部分,我們再來盤點,趕快去做調整。 郭委員國文:請部長跟署長補救一下,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是,謝謝委員。 郭委員國文:謝謝部長、謝謝署長、謝謝主席。 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的提示。 主席:謝謝郭國文委員,也謝謝部長。 接下來請賴惠員委員質詢。 賴委員惠員:(10時10分)謝謝主席。有請財政部莊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 賴委員惠員:還有臺南市財稅局專門委員。 主席:是,臺南市的李玟玟專委。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賴委員惠員:部長,首先本席要肯定這一次有關使用牌照稅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支持。 賴委員惠員:可是這樣的修法,當然我們目的是要讓整個運具電動化,甚至我們也支持2050淨零排碳的一個國家的目的,事實上全國的地方政府已經減少90億的地方稅收了,減少90億的地方稅收,然後我們來支持再延長5年這一個法的修正。首先我先請教一下臺南市政府財稅局李專委,因為你們支持中央這樣的政策,所以每一年臺南市少收了多少錢? 李專門委員玟玟:我們今年少了6億,這是114年,整個…… 賴委員惠員:對。 李專門委員玟玟:今年少了兩億,整個政策下來是少了6億,不好意思。 賴委員惠員:今年少兩億? 李專門委員玟玟:對。 賴委員惠員:一年少兩億? 李專門委員玟玟:對。 賴委員惠員:專委,你看一下我的投影片,這是你們臺南市政府稅務局的公文,你們講了,就是在說明裡提到稅收的損失累計將達20億9,000萬…… 李專門委員玟玟:那是說未來5年。 賴委員惠員:未來的5年嘛! 李專門委員玟玟:對。 賴委員惠員:所以你一年少收了兩億嘛! 李專門委員玟玟:是。 賴委員惠員:好,謝謝。李專委,你請回。 部長,你知道1臺油車大概多少錢起跳? 莊部長翠雲:使用牌照稅嗎? 賴委員惠員:不是,1臺油車賣了多少錢?80萬、100萬? 莊部長翠雲:基本上還是要看它是哪一種車款或者是…… 賴委員惠員:對,大概1,500cc的。 莊部長翠雲:大概要百萬吧! 賴委員惠員:電動車大概就是150萬以上,150萬以上的電動車跟500萬的電動車,我們有沒有分級去扣牌照稅? 莊部長翠雲:在電動車沒有,應該是沒有。 賴委員惠員:沒有嘛? 莊部長翠雲:因為是「免」,免就沒有分級了。 賴委員惠員:我們是一致性的嘛。今天要跟部長探討,有錢的人不用繳稅,一般的人要繳稅,這個顯然好像不是非常的合理。部長,每一年我們花了這麼多的錢,地方政府就是在這5年,我們可能會少收376億的稅收,在全國地方政府有376億的稅收流失掉了,然後我們拿來補貼這一些電動車,為了配合我們的政策,達到節能減碳,這樣的方式,你有沒有算到它每一年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減少了多少? 莊部長翠雲:這個部分應該環境部或經濟部都有計算,我請請署長補充。 宋署長秀玲:是,根據經濟部所做的稅式支出評估,未來5年可以減少310萬公秉的燃油消耗量及739萬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賴委員惠員:這邏輯其實我是聽得不太懂啦!事實上,是差了多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少了多少?這個數據應該是要很明確地讓我們知道,才可持續每5年來修法,這才有意義啊!現在全國地方政府的財稅局代表都在這裡,他們為配合中央的政策,少收了很多地方稅,進而增加財政負擔,這地方稅是壓榨到他們的長照、教育,還有其他林林總總,就像臺南這5年少收了20.6億,有沒有一個比較公平的方式呢?是不是應該要有分級式的減稅制度?不然,只要是買電動車,不管是1,000cc、1,500cc或是3,000cc減的稅都是一樣的嘛!這樣有道理嗎?我想聽聽你們的建議。 莊部長翠雲:是,謝謝委員的提示。針對這個部分,您認為應該要有一個更公平的制度,也就是你買更高價的貨物,有享受更高的減稅利益,就委員的建議,也許我們可以再徵詢經濟部以及環境部這方面的意見,看要怎麼樣的方式更為合理。 賴委員惠員:部長,你看這稅賦是倒退啊!你買電動車可以享受免貨物稅、免牌照稅、免燃料稅的多重優惠,這樣一個政策的設計,就在一個環保的框框裡,我們要追求環保也是有道理,可是如果長期一直這樣下去的話,我覺得不是非常的合理啦! 莊部長翠雲:所以我們的租稅優惠都訂有一定的期限,就是實施到什麼時間,並且在這期限屆滿前,可以再做一些檢討跟調整。 賴委員惠員:當然你每5年都會有一個檢討嘛!每5年就會檢討,電動車每年的成長率是30%,它的成長率是30%在成長耶!現在到底電動車占整個市場的百分比有多少?這你們也要跟我們報告啊! 莊部長翠雲:我們在稅式支出評估裡都有提出來,到今年9月統計的結果,電動車大概有12萬834輛,而電動機車大概有79萬4,000輛,占的比例…… 賴委員惠員:不是。這電動車的成長比例到底占了多少百分比?我看你們寫是每年30%嘛! 莊部長翠雲:是。 賴委員惠員:一年是30%,是不是到了第二年的時候,會不會有60%? 莊部長翠雲:也就是它成長的比例。 賴委員惠員:到第三年是90%,我為什麼要同意讓你們延到2030年?這沒有道理,你們保障有錢人啊! 莊部長翠雲:委員,成長的比例…… 賴委員惠員:因為你知道所有人買電油車大概都是100萬的價位,但要買到電動車的話,就是要150萬起跳啊!剛才我在跟你陳述及溝通的,就是這樣的道理。 莊部長翠雲:是的,我了解委員的理念。 賴委員惠員:你了解我的理念? 莊部長翠雲:是。 賴委員惠員:好,謝謝。 莊部長翠雲:謝謝。 賴委員惠員:是不是有比較好的建議方式? 莊部長翠雲:對於電動車,我們不管在貨物稅也好、在牌照稅也好,都有給予免徵,這確實達到的一個效果是希望能夠趕快增加燃油車的汰換並能改用電動車的目的;同時,我們也希望國內電動車的產業能夠持續的發展,並鼓勵消費者買,我們的產業也才能夠發展起來,我覺得這也是有同樣的目的。 賴委員惠員:有關政策修正,我是建議你們要延長授權給地方政府免徵電動車輛的使用牌照稅。 莊部長翠雲:我們目前是授權的,因為它是地方稅,所以地方政府「得」…… 賴委員惠員:雖然是地方稅,可是他們拿不到這些錢,沒有受益到啊! 莊部長翠雲:所謂地方政府沒有受益到是什麼意思? 賴委員惠員:我的意思是地方政府沒有收到這些錢。沒關係!部長,我們可以會後再一起探討一下。 莊部長翠雲:好的。 賴委員惠員:我還是建議你,剛才你就有特別提到要跨部會的合作,是不是可以設置電動車免稅的補助基金?而這個基金可以用來調整免稅的範圍跟對象,還有逐步的退場機制,其實你現在推動的非常好,但你的退場機制要出來啊! 莊部長翠雲:是,了解。我想委員這項建議很好,我們會跟相關的部會再來討論,也會跟委員請教。 賴委員惠員:好。再請教你,你們有沒有建立成效評估的制度? 莊部長翠雲:這個部分都會有的,因為我們在提出稅法優惠的時候,都要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作稅式支出的評估,而每一年也會提…… 賴委員惠員:請說明一個比較具體的,好不好?請署長來補充一下成效評估。 宋署長秀玲:報告委員,現在納保法的規定都是要做稅式支出評估,像這個法案的稅式支出評估,我們也會送立法院來參考。另外,我們會要求他必須要定期揭露整個實施的成效。 賴委員惠員:我還是要繞回來再請教部長跟署長,對於這個稅制,你們是滿意的,但是它減碳的成效,基本上我一直找不到一個比較具體的數目,所有官方的資料裡都找不到,可能是環境部、環保局用的方式是我們不了解的,或是剛才署長回答的,我也聽不懂,你告訴我有幾千輛的電動車,這些都太籠統了,到底排放量是減少了多少?我們希望有一個正確的數字給我們作參考,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我們會後再提供報告給委員,同時會評估可以在哪裡揭露這些成果,讓全國民眾了解。 賴委員惠員:是嘛!這樣我們支持你們修法的正當性才會更強,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的提示,謝謝。 賴委員惠員: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賴惠員委員的質詢。 接下來請李彥秀委員質詢。 李委員彥秀:(10時22分)謝謝召委,我可不可以請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李委員彥秀:部長好。今天雖然是使用牌照稅的修法,但我今天早上提案報告說明已經說明很清楚了,我就不再占用時間。因為時間有限,我還是要請教你幾個我長期關注的議題,第一個是有關於公益出租,包括包租代管的免稅額豁免的部分,賴總統為了達到居住正義,因為現在要找土地蓋社宅,這成本都非常非常的高,所以他有兩個重要的手段,就是透過公益出租人跟包租代管的制度。事實上,我個人非常的支持這個制度,但是如何達到最好、最高的效益,我在我辦公室也跟你討論過好幾次,當然我們現在也透過稅制的誘因,抑制稅金的逃漏稅,還有要想辦法提升房東投入市場的意願,也就是讓願意提供出租的房東更多。 根據預算中心的統計,我們近5年來,還有包括查核租賃所得的申報案件,大概有將近三成的案件都要補稅,也就代表很多房東事實上是沒有繳稅的,他們不願意報稅,表示租屋市場逃漏稅的問題到現在為止還是非常的嚴重。依據主計總處的調查,在2020年我們的人口,包括住宅普查顯示,全臺灣有87.6萬戶租屋的房戶,但是在財政部綜合所得稅所列出有出租所得的僅有32萬筆,也就是80萬戶扣掉32萬筆,可能有50萬戶的租賃收入是沒有申報的狀況,所以我們現在不斷的鼓勵房東把空的房子釋出來出租。 在2023年到2024年,從政府申請租金補貼的戶數,其實成效還不錯,有將近78萬戶申請內政部租屋的補貼,但是從房屋稅、地價稅或綜合所得稅減免的戶數,大概只有15萬戶到26萬戶的狀況,從這個數據上看,很多出租給補貼戶的房東,很多都不是公益出租人,所以這個部分未來我們如何增加誘因,因為國家沒有太多的錢,我們雖然有超徵稅收,但是我們有更多的地方需要運用,我想這個部分你應該是比我還要清楚。所以如何提高出租還有包租代管的意願是當務之急,所以在這邊我再次地強調,從內政部106年統計實施包租代管公益出租人之後,我們租賃契約有不斷地上升,包括從110年提高免稅額1萬5,000塊之後,我們看到擴大租金補貼之後,租賃契約有大幅攀升到達60萬戶,但是這樣足不足夠?我上次有跟你提,因為你用1萬5,000塊的免稅額全體適用,但是我們有城鄉的差距,在臺北市、在雲林、在苗栗,可能租金的狀況落差非常大,這幾年我們也都知道,外食跟租金是漲幅最高的,所以這個部分我覺得不能只有考慮稅損的部分,我覺得在財政部的立場,你們都只考慮到稅損,但是如果配合國家政策,我們怎麼樣讓更多的人願意加入公益出租人,然後把房子出租,包括包租代管,那什麼樣的提高免稅額是一個合理的狀況,我覺得內政部跟財政部應該統一一起來檢討這個課題,達到賴總統百萬戶……就是社宅供出來,我不應該講社宅供出來,就是有需要的人,讓人人都有房可以住。我覺得因為現在弱勢族群越來越多,希望部長可以去考量這個議題,部長可以嗎? 莊部長翠雲:了解,謝謝委員。委員對於希望要租房子的人都能夠租到房子,然後租金…… 李委員彥秀:我再次提醒,不能只考慮到稅損。 莊部長翠雲:對,我了解,除了稅損之外,我們也要考慮租稅的一個公平性,不能只考慮稅損。那目前來說,房東每個月租金收入的免稅額是1.5萬,1.5萬是參考六都直轄市的平均租金算出來的,這個部分的1.5萬也跟我們所謂的租金特別扣除額是相對的,他們兩個正好也相對到18萬。這個部分我們也要考慮到,如果房東收的租金不需要繳所得稅,而薪資所得者都要繳所得稅,這個部分我們要考慮一下平衡性的問題。 李委員彥秀:部長,因為我今天議題很多,我建議找內政部一起來考量,從更多的公益出租人願意加入,在全國六都直轄市包括偏鄉,大家都願意加入之外,如何能夠用你手邊的工具、手段,不要只考慮到稅損,如何去提高或因地制宜去做一些調整,我希望用專案來討論,好不好?跟內政部一起來討論。 莊部長翠雲:對,跟內政部,我們用各種方法,看看有沒有其他的方法。 李委員彥秀:好,謝謝部長。我的第二個問題,我要請問一下護理人員獎勵金的所得,總統的重要政策跟政見,特別在衛福部的部分,在醫療的部分改善我們醫療人員的環境,包括在去年賴總統的政見當中,留住醫事人員,包括讓醫護人員留在職場上,留人留才是他重要的政策。在去年度113年7月,我們推出了三班輪班值夜班護理人員直接獎勵的企劃,還有三班護病比達標的有一個醫院的獎勵,讓願意值夜班的同仁,還有包括一些負責執行這些企劃的醫護人員,可以拿到一些獎勵。在這邊我再次提醒,去年在這一塊,你們把它列入其他所得,但是今年你們把它調成薪資所得,在這一塊的部分,當然對於稅基的部分是沒有差別,但是我要再次提醒,這一塊如何達到目的,不要因為處理這一塊而增加醫院的負擔,這一塊我希望部長可以一併納入考量,因為你把它納入薪資所得的同時,醫院也有一定的負擔在裡面,所以怎麼樣去把它做一些權衡的考量,我希望財政部在這一塊也一併去做處理。 那我最後一個問題,還有兩分鐘時間,我要再問一下財劃法的部分。因為今天我們國民黨黨團也在開記者會,我覺得從去年包括前一次我在質詢的時候,雖然部長沒有來,阮次長在現場,到底我們對於財劃法的修法,你們跟地方溝通了4次,當時你們提到說,地方大部分其實都覺得目前的溝通方法是可以的,但是我覺得財政部是報喜不報憂。另外,我們當時修法的內容是指說今年一般性的補助款不得低於去年,我要請問部長,我們的修法說不得低於去年,我們當時在三讀的版本,我們指的到底是113年還是114年?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 李委員彥秀:我們的基期年到底是指113年還是114年?我們修法的內容,我們當時修法的目的到底是113年還是114年? 莊部長翠雲:對,去年12月底三讀通過的財劃法,有提到一般性補助款不得低於前一年,所以…… 李委員彥秀:我們當時的目的,到底修法的國民黨的版本、民眾黨的版本,到底目的是什麼? 莊部長翠雲:那個目的可能…… 李委員彥秀:我們基期年到底指的是哪一年? 莊部長翠雲:我覺得提案黨團的說明裡面,也沒有提到是哪一年,所以在計算上…… 李委員彥秀:我們當時修法通過,其實是去年通過的。 莊部長翠雲:對。 李委員彥秀:那就是指113年或112年嘛!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可是您提的這個部分,有關一般性補助款,主總這次在計算115年的時候,它是用今年114年的2,501億來算一般性補助款的額度。 李委員彥秀:我們指的是不得低於去年喔!我們指的是不得低於去年喔! 莊部長翠雲:對,比前一年…… 李委員彥秀:我們的版本是不得低於去年,你們現在跟地方溝通是用114年的版本耶!所以我覺得你們財政部在玩文字遊戲,睜眼說瞎話耶!如果財劃法已經通過,特別是部長你是基層出來的,你應該守法才對啊!你們跟地方溝通是用114年當基期年,你們以上對下溝通,各地方政府怎麼敢跟你們講,而且違背我們在立法院修法的目的,你非常清楚立法院修過的版本是什麼內容,你們用這樣的方式在跟地方溝通,你們就是在玩文字遊戲。如果到今天為止,過了大罷免,如果從過去的賴市長到現在的賴總統還不知民間疾苦,還在玩這些文字遊戲,我非常遺憾,在玩兩面手法,到現在還在玩政治遊戲,只苦了地方。以臺北市為例,今年砍掉的就是學校班班有冷氣,還有重要的基礎建設,包括兒少、老人、身心障礙,包括學校的電費補助,這些都變成是地方買單,甚至有些縣市可能因為你們這樣子把一般補助款砍掉,或者是基期年你們把它認定是114年,很多縣市都走不下去。 莊部長翠雲:委員,臺北市的…… 李委員彥秀:這個就是…… 莊部長翠雲:臺北市的115年…… 李委員彥秀:我的時間已經到了,我的時間已經到了。 莊部長翠雲: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增加452億。 李委員彥秀:我要提醒你,我要提醒你們,基期年我們的版本是113年,我們的基期年是113年,也就是每一年你們都應該是比照前一年,當時我們通過的版本意思是113年,我非常遺憾你們到現在還在玩文字遊戲。 主席:謝謝李彥秀委員的質詢。 接下來請顏寬恒委員質詢。 顏委員寬恒:(10時3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委員同仁大家早。主席,要先請交通部趙專委、經濟部邱署長。 主席:交通部趙專委,還有經濟部邱署長。 趙專門委員晉緯:委員好。 邱署長求慧:委員好。 顏委員寬恒:大家好。今天要審查使用牌照稅法,我想沒有什麼爭議,電動汽機車是國際潮流,主要是因為配合永續再生以及淨零排碳,今天要延長電動汽機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其實不只是要鼓勵民眾多購買電動汽機車,主要是提醒政府必須為電動汽、機車做更完善的規劃。近年來我們可以看到電動汽、機車在街上有變多的趨勢,公車也逐漸地轉型為電動化,但是實際上因為整體規劃做得不夠完善,所以電動汽、機車的比例……我想請問一下交通部,到今天純電動車的占比規模是多少? 趙專門委員晉緯:跟委員報告,電動小客車到目前的總登記數大概是11萬,將近12萬輛。 顏委員寬恒:我說的是占比,不是數量。 趙專門委員晉緯:大概…… 顏委員寬恒:是百分之幾? 趙專門委員晉緯:電動機車到目前為止的登記數大概是79萬,將近80萬,其占比大概是5.4%。就普及率來說,如果以總車輛數來看的話,大概在5.4%左右。 顏委員寬恒:5.4%,我想這不成比例啦!我們臺灣的電動車一年會比一年更加競爭,SMAT協會在10月底公布電動機車2025民意大調查,調查結果顯示有八成的民眾要求政府應該更積地推動這些相關的政策,超過半數的民眾直指政府推動力道不足,現行補助效益有限,已經大幅延宕運具電動化的進程,實際上面臨購車選擇的時候,民眾最重視的都是車價,還有就是政府的補助,這個都是影響購買意願首要跟次要的因素。從調查結果來看,依現行政策的目標與實際執行之間的政策落差,導致民眾認為購買力道不足。交通部這邊對於電動汽、機車未來有沒有更積極的規劃?這個對電動汽、機車在尚未普及中央補助就大幅縮水的情況,經濟部對於新購電動車有沒有考慮恢復以往的補助金額?這兩點,請說明。 邱署長求慧:報告委員,有關電動機車補助的部分,今年經濟部有加大補助的力道,就是針對電動機車補助加碼1,000元,針對電能補充設施的部分,我們是從上限30萬元,增加到60萬元,希望能夠增加更多的誘因,鼓勵企業還有民眾可以多使用。 顏委員寬恒:民眾現在對購買都轉為觀望,原本想要購買的,就是因為政府補助的部分,當然還是會考慮到選擇購買油車,因為現在加油方便嘛,對不對?里程焦慮是因為充電椿的不普及,這要如何才能達成2050淨零排碳的目標?我覺得應該還是要像財政部一樣大方一點,有心要推動這個政策,補助就不要吝嗇,尤其是如果失去這些誘因導致整個銷量整體大幅下滑,你之前做的努力就全部都白費掉了,所以請經濟部回去研議,針對這些新購電動車以及汰舊換新的獎勵補助方面,看能不能再加碼,恢復以前的補助水準,好不好? 邱署長求慧:是。 顏委員寬恒:你先請回。再請教交通部,我們一般的油車隨時到加油站加油,沒油就馬上可以解決,但是因為充電椿而來的充電焦慮、里程焦慮,根據公路總局的數據,還有歐盟的建議,電動車跟充電椿的比例應該是10:1,他們建議是10:1,臺灣目前大概是40:1,相差了4倍,等於這種量能遠遠不足,所以光是這個原因,我們要買車、要汰舊換新就會考慮到充電不方便而來的里程焦慮等等。 從民意調查發現電動車車主使用家用充電的比例高達八成,也就是我們剛剛講的這個原因,所以只有二成多的車主在他們的社區有這種充電椿的設施,其他都是自行購買來安裝的,而且花費也非常高。尤其是這部分要跟社區管委會來回溝通,時間可能就要非常長,所以這個就是購買電動車的痛點之一。 我想理想的部分大家都希望能夠這樣,主要就是減碳嘛!但是充電椿不足已經變成我國電動車數量及發展2050淨零碳排最大的瓶頸。就算財政部祭出一些免稅、減稅、減徵優惠效果也不大,所以等於是政府無法消除民眾對於電動車的充電焦慮。經濟部對於這個問題有沒有什麼改善措施?有沒有什麼目標可以跟民眾保證2030電動車與充電椿的比例可以達到10:1,有沒有計畫? 趙專門委員晉緯:跟委員報告,目前到今年9月,我們全國大概已經有1萬3,135支充電椿,它對…… 顏委員寬恒:那電動車的數量呢? 趙專門委員晉緯:相對於現在電動車的數量,其車椿比目前是8.9:1。委員簡報提到,歐盟建議電動車跟充電椿的比例是10:1,這部分其實現在國內是8.9:1,事實上是優於歐盟建議10:1的這個數字,所以在數量上是比歐盟來得更好的。 後面有一個39.7:1的這個部分,歐盟有另外一個數字就是充電除了慢充之外還有快充,快充的部分是希望能夠達到80:1,國內快充的充電椿大概有3,386支,快充的車椿比是34.7:1,所以也優於歐盟的標準。 顏委員寬恒:這些技術上需要去克服的問題,請你們趕快去按照計畫加緊腳步把這些……把我國推動電動車的決心……更要設法化解民眾的充電焦慮,好不好? 趙專門委員晉緯:好,我們會來研議。 顏委員寬恒:好,你請回。最後一點時間,我請交通部莊部長。 主席:請財政部。 顏委員寬恒:不好意思,講錯了,是財政部。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顏委員寬恒:部長早。以往一開始都是請部長,所以……部長,主要是每一次我都會跟你討論到租屋黑市的問題,根據2021到2023年度個人非自住房屋租賃所得需補稅者每年都超過25萬件,個人房屋租賃查核的查獲率都超過五成,更發現2020年到2024年須補徵件數的稅額都呈現增加的趨勢。從這些執行的成效來看,財政部還是流於紙上宣示。 所以部長,加強個人房屋租賃所得專案查核這項計畫已經4年,就數據來看,要加強的空間還是很大,所以部長要怎麼做才能降低房東逃漏報稅的情況?還有沒有什麼積極的辦法? 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就這個部分的提示,我們也會積極地加強查核,讓有房屋出租而有租金所得的人要誠實申報所得稅,這是委員質詢的主要目的。當然,我們也會選擇一定的、適當的區域來加強查核。 顏委員寬恒:部長,我再強調,這個黑市的存在不是只有稅務的問題,因為主要是居住正義還有租屋安全。 莊部長翠雲:是的。 顏委員寬恒:安全的問題更重要。 莊部長翠雲:是。 顏委員寬恒:所以對於這些漏報的房東,不要一再地寬容。 莊部長翠雲:是的。 顏委員寬恒:要讓年輕世代有一個安全……對制度的信任,所以我想部長,除了宣傳、宣導之外,我們要看到的是有什麼具體的改革能夠改善這些,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好的,謝謝委員。 顏委員寬恒:謝謝部長。 莊部長翠雲:謝謝。 主席:謝謝顏寬恒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鍾佳濱委員質詢。 鍾委員佳濱:(10時44分)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的工作夥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有請我們財政部莊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 鍾委員佳濱:還有交通部的趙專門委員。 主席:交通部趙專門委員。 鍾委員佳濱:然後是衛福部的吳副司長。 主席:衛福部吳副司長。 鍾委員佳濱:經濟部的邱署長請準備。 主席:經濟部邱署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鍾委員佳濱:部長好。臺灣是高齡化社會,你覺得高齡化社會有哪些現象?現在臺灣還有三代同堂的大家庭嗎?多不多? 莊部長翠雲:大家現在都是小家庭為主。 鍾委員佳濱:小家庭嘛。超高齡化社會,超過65歲以上的年長者,我考一下你,你知道現在65歲以上的長者持有身心障礙手冊的多不多?比例多少? 莊部長翠雲:就我們跟衛福部的瞭解,大概有超過一半。 鍾委員佳濱:超過一半?長照司副司長在嗎?怎麼剛剛有請你,你沒有上來呢?對啊!那就回答啊!有沒有…… 吳副司長希文:報告委員,就是…… 鍾委員佳濱:我們的長者人口已經降兩成了,有身障手冊的多少? 吳副司長希文:身障者人口大概是120萬左右。 鍾委員佳濱:我是問你65歲以上的占比啦! 吳副司長希文:65歲以上的大概差不多一半左右。 鍾委員佳濱:對嘛!所以只要年齡超過65歲,一半有身障手冊。再請莊部長,我們看一下這些人的身心障礙別,他可能要去洗腎、可能要去領藥、採買,還常常有回診需求,那復康巴士夠不夠?你們有沒有照顧長者的經驗?在場、你們在臺前的有沒有人照顧過?再問一下長照司,地方政府的復康巴士足以滿足這些需求嗎? 吳副司長希文:目前來說,除了復康巴士以外,當然在長照的部分,也還有交通接送的一些服務。 鍾委員佳濱:家人是不是最主要的支持者?同住家人。 吳副司長希文:同住家人是會有協助照顧,跟提供身障及長照的相關資源。 鍾委員佳濱:很好。部長,我們現在長輩要照顧,你靠政府還是不夠,主要是家庭。照顧長輩的,我們看到一個二親等的規定,我再告訴你什麼是二親等。你的配偶不是一親等,你的手足不是一親等,不可能由你的尊親屬來照顧你,對不對?65歲以上的人,這些人可能都沒有辦法照顧他,他一親等的子女,如果他是沒有子女的,或者說他有子女,但是子女不在;他的孫子女可能年紀還小,沒有領駕照,如果跟他同住的姪甥跟他配偶的姪甥,有沒有可能來協助照顧這個長輩? 莊部長翠雲:家人的照顧是一定會有的。 鍾委員佳濱:我是指這樣的照顧狀況,由二親等照顧的可能性,只要遇到沒有子女的,幾乎就很難,三親等的反而還有機會,對不對?是不是這樣子?二等親、三等親。往下看,現在我們的使用牌照稅法怎麼規定? 莊部長翠雲:目前使用牌照稅法對於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鍾委員佳濱: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才能夠幫他開車,得到使用牌照稅的減免,是不是這樣子? 莊部長翠雲:目前是這樣。對,要同戶籍二親等,或者是本人、配偶。 鍾委員佳濱:如果是剛剛我說的那個情況,由二親等都很困難的情況下,又是無子女的,他的姪甥來照顧,可不可以得到同樣的優惠?現在法令不行嘛!所以我就提出修法。我們這裡是以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我希望把它加入,如果是要同住,不受二親等的限制,至於不受這個限制,哪些可以納入,你們再按照實際的需求去擬定,可以嗎? 莊部長翠雲:第一個,我們現在因為是以戶籍登記,這比較明確,要同住。在稽徵機關,目前來說,這是地方稅…… 鍾委員佳濱:我現在不是說同住不好認定啦!我是說不受二親等的限制,只要有這個事實,他是三親等的姪甥,可不可以適用使用牌照稅的優惠? 莊部長翠雲:你是指把二親等放寬為三親等…… 鍾委員佳濱:我沒有說三親等,我說不受這個限制,但是什麼樣的人可以納入,就不要那麼硬邦邦的,我已經告訴你目前現行法二親等的規定實況上很困難,他只要沒有子女,幾乎沒有二親等以內的人可以照顧他,但如果有同住其他的姪甥,或者是其他的人,經過你們認定的,我問一下衛福部長照司,支不支持?支不支持同住家人來照顧他的長者? 吳副司長希文:感謝委員,針對這個部分…… 鍾委員佳濱:簡單講支不支持啦! 吳副司長希文:是,等於是針對照顧者的這個部分…… 鍾委員佳濱:你簡單回答,支不支持同住家人照顧長者嘛? 吳副司長希文:可以減輕家庭照顧者的負擔,這個部分…… 鍾委員佳濱:所以支持嘛!對不對? 吳副司長希文:只是說法規的部分,我們其實還是尊重財政部的評估。 鍾委員佳濱:是嘛!法規你們要遵守,所以我告訴財政部,我修這個法,讓你們有機會不受這個二親等的限制,支不支持嘛?聽懂了沒有?我問財政部長。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當然這個部分要放寬,以後讓身心障礙的人都可以運用…… 鍾委員佳濱:由行政部門來決定。 莊部長翠雲:但這個是地方稅,我們其實還要尊重地方政府的看法。 鍾委員佳濱:所以你們也可以授權讓地方政府根據他們的需求,高齡化嚴重的他們自然放得比較寬,是不是這樣子?你們在稅法上的制定不要那麼死硬,這些人民有實際需求,你不要為德不卒,你訂定二親等,結果實際上太少人能夠適用,不能達到照顧的美意,這就很可惜,好不好? 接下來,我們來看一下經濟部,臺灣成為全世界少數具有自製氫能電巴的國家,我們有一輛自製的電巴,還有加氫站,而且我們的氫能巴是人家售價的一半,是氫能巴不是電巴,我們的自製率可以達到7成5,還要引進氫燃料電池的重型卡車。署長,是不是這樣子? 邱署長求慧:對,因為氫能車也是國際發展的重要方向,所以經濟部也會支持相關產業的技術研發,來support氫能車的發展。 鍾委員佳濱:所以經濟部是支持的? 邱署長求慧:支持。 鍾委員佳濱:氫能車除了補助,有沒有機會免稅?站在經濟部的立場來講,如果我們要發展氫能車,有補助嘛,補助是經濟部產業的角色,你支不支持也比照電動車可以免稅,還有使用牌照稅? 邱署長求慧:氫能車現在就認定上來講,也是屬於電動車的一種。 鍾委員佳濱:所以可以得到貨物稅跟使用牌照稅的減免,可以嗎?確定?點頭。財政部長,我做球給你了,你爽快地點頭,就很簡單。 莊部長翠雲:氫能車的部分,經車輛主管機關交通部認定,它是屬於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車範圍。 鍾委員佳濱:所以可以嘛? 莊部長翠雲:對!如果是這樣認定的。 鍾委員佳濱:那就可以。謝謝署長。 我們現在問一下普發現金,回顧一下普發現金,在疫情期間有三倍券、五倍券,目的是鼓勵消費,部長,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是的。 鍾委員佳濱:目前普發現金1萬元是要鼓勵消費嗎?還是讓部分民眾減輕負擔,滿足他急迫的需求,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我想都有。 鍾委員佳濱:都有? 莊部長翠雲:對。 鍾委員佳濱:好。如果沒有急迫需求的,我們鼓不鼓勵沒有急迫需求的人將1萬元拿去儲蓄或投資? 莊部長翠雲:大家領了以後,各自有自己的想法,自己去運用嘛。 鍾委員佳濱:所以普發現金1萬會急著去領的,是有急需的,對不對?但是如果不是很急的,我們希望他儲蓄或者是投資。在投資的部分,目前行政院的政策,不是你財政部的政策,行政院的政策是不是要把臺灣打造成亞資中心,是不是? 莊部長翠雲:對,沒錯。金管會在推動。 鍾委員佳濱:行政院的政策,財政部支不支持? 莊部長翠雲:行政院的政策,財政部當然是遵循。 鍾委員佳濱:所以我們鼓勵投資TISA,我們要免徵資本利得稅、股利二擇一課稅制度、可抵減稅額,只要在不違反所得稅的課稅原則之下,財政部都會支持,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有關TISA現在的限制裡面已經有相關的…… 鍾委員佳濱:有,寫在這裡啊!股利所得併入綜所稅後,有5%免稅上限8萬元,或不併入所得稅,採稅率28%分離課稅,或者債券的利息採分離課稅10%,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現在都有這個規則。 鍾委員佳濱:都有了,好,可以再進一步。我們舉例,以前我要上班的時代,我們會儘量想辦法爭取加薪,現在的上班族不是只有看加薪,他希望財富自由,他會有被動收入,被動收入就是去投資,就算年薪50萬,他可能也會去投資。這些投資的內容,假設這個個案年薪50萬,股利有10萬元,很厲害,被動所得還不錯,扣掉這些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扣除額之後,可能乘以5%的所得稅適用稅率,要繳7,700元的稅;如果適用目前財政部的作法,這個10萬元目前是8.5%為上限,他可以得到8,500元的可抵減稅率,所以7,700減去8,500,他可以退回800元,是不是這樣子?是這樣子嘛!所以這是有鼓勵效果的,對不對? 現在假如我們也鼓勵,如果他領了1萬元的現金,他去買TISA,連續10個月,因為TISA每個月至少要1,000,我們鼓勵他定期定額,他把這個被動收入存下去之後,只要他有做這個動作,我們就讓他的8.5%提升到10%;換言之,他可退稅的金額變成可以退多少?退1,300元,OK。部長,你覺得這樣有沒有鼓勵到那些手頭不是很寬裕,但是他對未來有期望,他希望讓自己的未來更美麗,我們用這樣的稅率來支持他。剛剛那個情況8.5%,只能退800,如果他把這1萬元投資TISA,在未來10個月內他有持續地購買,我們就讓他明年有機會多退一些錢,您支持嗎? 莊部長翠雲:稅制的調整,委員,如果您這邊只指就普發1萬元這個部分去投資TISA…… 鍾委員佳濱:對!我只說普發1萬元。這個趕快研議,因為明年才用嘛!如果他今年有把這1萬元去買TISA,定期定額至少1,000,連續10個月,你告訴他明年可以多退1,500左右,你覺得他開不開心? 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部分,我們再來審慎研議…… 鍾委員佳濱:不是研究,要趕快積極地去促成。 莊部長翠雲:對!我們來審慎研議。 鍾委員佳濱:行政院的政策,財政部要一體支持,不要談到減稅,你們就摳得跟什麼一樣,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瞭解,好,謝謝委員。 鍾委員佳濱:最後一個,要看你們端出來了,我已經講很久了。在2025年行動支付享有的營業稅1%優惠即將落幕,什麼時候可以推出新的延續型優化的政策? 莊部長翠雲:目前正在處理當中,相關的…… 鍾委員佳濱:現在是幾月? 莊部長翠雲:現在是11月。 鍾委員佳濱:現在是11月5號,請問什麼時候可以推出? 莊部長翠雲:我請署長來補充。 宋署長秀玲:報告委員,我們現在已經擬好方案,現在請各地區國稅局表示意見…… 鍾委員佳濱:擬好方案了嘛! 宋署長秀玲:因為總是要確認稽徵實務上的可行性。 鍾委員佳濱:等國稅局表示意見,國稅局會拖著不表示意見嗎? 宋署長秀玲:不會、不敢。 鍾委員佳濱:不敢嗎?那11月底可不可以公布? 宋署長秀玲:11月底可能…… 鍾委員佳濱:部長,爽快地答應一下,11月底前公布,好不好? 宋署長秀玲:12月底之前…… 鍾委員佳濱:部長,11月底前公布,好不好?讓這些中小型的業者有機會吧!不要什麼好事都拖到最後一刻,好不好?11月底公布。 莊部長翠雲:好,我們就以這個為目標來做。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 莊部長翠雲:謝謝。 主席:謝謝鍾佳濱委員的質詢。我作以下宣告:待會李坤城委員發言完畢,由本席發言之後,我們休息10分鐘。 接下來我們請李坤城委員質詢。 李委員坤城:(10時57分)謝謝主席。我們請莊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李委員坤城:部長好。今天我們普發1萬開始線上預登記,是不是? 莊部長翠雲:是的。 李委員坤城:剛好我的身分證字尾是1,所以我今天可以去登記,早上我也去登記了,用線上登記的方式,早上看起來沒什麼塞車,可能因為我們分流的關係,今天好像是0跟1嘛! 莊部長翠雲:我們有分流,是、是。 李委員坤城:請問一下,如果我今天去預先登記,最快哪時候可以領到1萬塊? 莊部長翠雲:11月12號入帳。 李委員坤城:11月12號入帳? 莊部長翠雲:對,開始入帳。 李委員坤城:請問一下,現在有很多的銀行或是商家在講如何放大這1萬塊,我們的國銀或是泛公股銀行有放大1萬塊的紅利、激勵措施,還是希望我們能夠把這1萬塊拿去消費比較好? 莊部長翠雲:都有很多的措施,但是都有配合他們的信用卡,就是希望大家都能夠去做一些消費活動。 李委員坤城:不過,好像是把它存進去,存進去才有這一個…… 莊部長翠雲:也有一些是用存的啦,對。 李委員坤城:部長認為是存進去比較好,還是把它花出去比較好? 莊部長翠雲:看大家的各自選擇,自由運用。 李委員坤城:部長,你會存起來,還是花出去? 莊部長翠雲:我大概會有自己相關的一些決定來處置這1萬塊。 李委員坤城:就1萬塊啊! 莊部長翠雲:對,就1萬塊,對啊! 李委員坤城:就促進經濟來講,應該是花出去吧? 莊部長翠雲:花出去,平常也在花嘛!也不會因為這1萬塊再去……我會有其他的處理。 李委員坤城:我們不是在處理100萬,我們就講處理這1萬塊而已,我就會花出去啦!請教一下,因為我們今天的議題是使用牌照稅,延長使用牌照稅的實施期間到2030年嘛,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對,119年12月底。 李委員坤城:再延長5年嘛! 莊部長翠雲:對,5年。 李委員坤城:再延長5年是因為要配合行政院2030年淨零排放階段性的目標,我先請教一下部長,因為我們有貨物稅也有牌照稅,就貨物稅的部分,這其實應該都沒有爭議,貨物稅是完稅價格在140萬的為限,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140萬以下的純電動車免徵,140萬以上是徵二分之一。 李委員坤城:好,我請教一下部長,署長也在這邊,我們希望減免貨物稅能讓消費者感受到,進口商或是經銷商在簽訂買賣契約的時候,是否確實跟消費者說明該車應退還的貨物稅,並依定價策略反映在售價上面,或是另行約定退還的方式,這個有說清楚嗎?我們目前的方式是怎麼樣? 莊部長翠雲:目前來說,我想這個部分請署長在實務稽徵上,我們來做一個說明。 宋署長秀玲:報告委員,目前不管是進口商或經銷商,因為貨物稅是出廠稅,是由產製廠商就先繳納,或是進口商在進口時就先繳了這些貨物稅,所以後面我們退是退給納稅義務人,就是進口商或是產製的廠商,基本上,目前實務上,他們全部…… 李委員坤城:那是退給車商? 宋署長秀玲:對。 李委員坤城:好,那退給車商,能夠反映在消費者上面嗎? 宋署長秀玲:等於車商沒有繳稅,目前我們看到的是他就會在買賣契約上扣掉。 李委員坤城:有確定扣除的部分……比如140萬以下大概可以扣掉多少? 宋署長秀玲:看他的完稅價格,我們如果以140萬為例,現在是25%的稅,就是35萬,所以等於……因為我們完稅價格跟市售價格不一樣,完稅價格是課稅價格,市售他還會疊加,譬如他的利潤、運費、保險費等等之類,他會疊加上去,所以他最後就必須要把那35萬,如果以完稅價140萬為例,如果他最後疊加售價是170萬,他要把那35萬退給消費者。 李委員坤城:這個目前都有規定得很清楚嗎? 宋署長秀玲:我們目前是沒有在法令上這樣說,但是在實務上,因為既然沒有繳這個稅,他就會把這個稅扣掉。 李委員坤城:這樣對於車商有什麼約制力呢?我們當然希望扣掉貨物稅可以讓我們消費者願意去買電動車嘛! 宋署長秀玲:是。 李委員坤城:對,增加電動車就能讓我們淨零排放的目標達成,如果有扣掉貨物稅、免納牌照稅……牌照稅應該是消費者,我說貨物稅的話,如果沒有反應給消費者的話,我們只是讓車商得到這些好處而已啊! 宋署長秀玲:報告委員,根據過去我們退還減徵貨物稅的經驗,目前看到的是都有反應啦!就像我們上次未含糖飲料要免徵貨物稅的時候,我們也有要求,因為金額太小,所以我們請主管部會做消費稽查。 李委員坤城:這個金額比較大啦! 宋署長秀玲:對,這金額比較大。如果有必要……目前我們看到的是都有反應,因為金額太大,消費者自己知道,他就會爭取這個權益。 李委員坤城:雖然這是延續性的政策,但是我還是希望財政部在這方面能不能把它訂得更清楚? 宋署長秀玲:好,我們研究看看怎麼訂,或是透過請主管部會加強,就像上次一樣,請主管部會加強去稽查有沒有…… 李委員坤城:這個應該是經濟部? 宋署長秀玲:對,目前是經濟部。 李委員坤城:好,那你們跟經濟部討論一下。我們還是希望免掉貨物稅之後,能夠讓消費者覺得的確因為我買電動車,貨物稅有減免,140萬以下全免,140萬以上就看那個比率做調整。我覺得還是要把比較清楚的方式訂出來,好不好? 宋署長秀玲:是、是。 李委員坤城:這可能要請經濟部回答一下,因為這是配合行政院2030年運具電動化階段性的目標…… 主席:請經濟部邱署長。 李委員坤城:有一個2030年運具電動化的目標是電動小客車市售比要30%,電動機車市售比35%,這有可能透過免貨物稅、免牌照稅,能夠達到這個目標嗎?是署長嗎? 邱署長求慧:是,報告委員,我們透過這樣租稅的減免,可以鼓勵更多的消費者願意買,我想…… 李委員坤城:是啊,我是說可以達到這個目標嗎? 邱署長求慧:我們很有信心可以達到這個目標。 李委員坤城:有信心達到這個目標?現在距離目標還有一段差距,現在是多少? 邱署長求慧:現在大概10%左右。 李委員坤城:對啊,現在10%,等於要成長20%,5年的時間20%有辦法嗎? 邱署長求慧:但是因為這一、兩年電動車的成長率都蠻高的,以這樣的成長趨勢的話,我們是很樂觀的。 李委員坤城:我們當然希望能夠達到,因為我們政策上面已經做一些優惠了。署長請回。 請教一下部長,部長剛從韓國參加APEC回來,現在韓國的媒體,他們對於臺灣的經濟成長感到驚訝,我們的人均GDP有可能今年會超過韓國,是不是? 莊部長翠雲:是的。 李委員坤城:今年預測韓國的人均GDP是3萬7,430美元,這是韓國的部分,臺灣是3萬8,066美元,這是時隔22年之後,臺灣的人均GDP再度超越韓國,我們的經濟成長率也超越他們。請教一下部長,您剛從韓國回來,你認為我們經濟成長率跟人均GDP贏韓國的策略是什麼? 莊部長翠雲:主要是我們整個國家的政策選對了方向,因為第一個,我們知道之前有加速投資臺灣三大方案,吸引國外的資金回來投資臺灣,這個投資其實就奠定了我們後續AI整個供應鏈更為完整,我們的出口暢旺,所以這一次我們在APEC的時候,南韓的幾位官員都很羨慕我們臺灣這一次的經濟成長率,幾乎是比他們高出很多。最主要是我們加速臺灣投資三大方案的策略選擇,讓臺商回臺投資,以及讓我們支撐出口這一次的暢旺,整個出口都創歷年的新高。 李委員坤城:好,請教一下部長,今年經濟成長率看起來是會在5%以上,對於明年經濟成長率,你的看法呢? 莊部長翠雲:經濟成長率整個估測是在主計總處,主計總處都會定期的公布。 李委員坤城:應該是不會超過5%,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目前我看他的資料大概沒有到5%,這也會隨時的調整修正。 李委員坤城:大概2.5%到3%左右。 莊部長翠雲:初步他是這樣估測,但是也都會調整。 李委員坤城:我再請教一下部長,主計總處也預估在經濟規模成長,還有新臺幣升值的兩大因素助攻之下,明年的GDP有可能突破4萬美元,部長覺得有可能達到嗎?我們上次突破3萬美元是在2021年,您認為在這種經濟成長的規模之下,有可能明年GDP成長突破4萬美元嗎? 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部分還是要尊重主計總處的估測。 李委員坤城:沒有啦,就您的看法呢?當然,預測是他在預測,就您的看法呢? 莊部長翠雲:我想我們後續還是要持續的觀察,因為還有許多不確定的因素存在。 李委員坤城:那你有信心嗎? 莊部長翠雲:美國關稅的稅率最後是怎麼樣,以及匯率的一些變動等等,地緣政治風險,這都是要考慮的一些變動因素。 李委員坤城:部長有信心嗎? 莊部長翠雲:我們希望我們都有信心,全國一起努力,同胞們一起努力。 李委員坤城:謝謝。 莊部長翠雲:謝謝。 主席:謝謝李坤城召委。 主席(李委員坤城代):請林思銘召委。 林委員思銘:(11時8分)謝謝主席。主席,我先請交通部趙專委還有經濟部邱署長。 主席:請經濟部邱署長、交通部趙專委。 林委員思銘:專委、署長,我想行政院推動延長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的政策,藉以來鼓勵民眾購買新能源車,也實現我們節能減碳,進而達成淨零排碳的目標。經濟部也設定2030年電動汽車占新售汽車的比重達到30%的目標,來扶植我們國內電動車產業的發展。我們修法延長5年,基本上大家都贊成,但是我比較關心的議題就是有關於油電混合車的部分,我們看環境部在112年所公布的老舊汽車汰舊換新溫室氣體減量獎勵辦法,這個辦法提到關於油電混合動力車,只要該車輛於我國能源效率的標示中,但它的純電行程測試值達80公里以上者,可視為電動車,但這個辦法在去年12月31號已經廢止了。我比較好奇的是在環境部現在推出的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臺中,溫室氣體減量汰換活動除同樣列入油電混合車輛外,也依據相同的油電混合動力車純電行車標準規定,就是對達80公里以上者訂有不同獎勵金辦法。所以我要請問趙專委和邱署長,你們是否贊同環境部的規範定義,也就是只要該油電車於我國能源效率標示中的純電行程測試值達80公里以上,即可視為電動車?你們贊不贊成?這個獎勵辦法現在還有喔! 趙專門委員晉緯:跟委員報告,針對環境部的法規,建議請環境部說明。 林委員思銘:我知道,我是說辦法已規定在那裡、有獎勵辦法,你站在交通部的角度來看,是否贊同?因為法規明定視為電動車啊!也就是經過測試,純電行程測試值達80公里以下就是走電的,80公里以上才走油的車,環境部視為電動車,而且也有獎勵規定。那麼你認為這個視為電動車的規定合理嗎?請表達交通部的看法。 趙專門委員晉緯:首先跟委員報告,以我們的了解,針對油電混合車,依照現在的貨物稅條例,也有減徵的相關規定。 林委員思銘:對,它有減徵嗎? 趙專門委員晉緯:有。 林委員思銘:有減徵規定? 趙專門委員晉緯:依照我的了解,應該是在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裡面,針對油電混合車有減半的優惠。 林委員思銘:有減半的規定?好。 經濟部呢?我的問題是可以視為電動車嗎? 邱署長求慧:報告委員,要分成兩種,一種就是油電混合車,剛剛專門委員提到貨物稅可以減半。另外一種就是Plug-in類型,也就是電力續航可以超過80公里者,在國際上,有些國家也把它視為電動車的一種,因為其性能是跟電動車比較接近的。 林委員思銘:是啊!我看到相關規定,也就是對油電混合車不能免徵貨物稅、還是要徵貨物稅,雖然剛剛專委提及有減半規定,但總而言之就是不能視為電動車。所以我建議,為了達到節能減碳目標,油電混合車在民眾從油車完全轉換成純電動車的過程中,也是一種銜接選項,只要符合環境部相關獎勵辦法規定,實在沒有理由不把這種車輛依照環境部規定視為電動車。所以部長,是不是請財政部研擬其可行性?也就是在里程數達到80公里以上才用油、之下都用電這種情況之下,其實都跟電動車差不多啊!可不可以為了鼓勵、也視為電動車啊?有沒有可能? 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我想,能不能視為電動車還是要主管機關認定,不管是交通部、經濟部或環境部,他們可以認定這樣的範疇,接下來就可以適用法規規定。 林委員思銘:那要由誰研擬?可行性要由誰研議? 莊部長翠雲:交通部吧! 林委員思銘:交通部嗎? 莊部長翠雲:因為上次對於氫能車也是由交通部認定。 林委員思銘:好,那我請交通部研議,好不好?研議可行性啦! 趙專門委員晉緯:好,我們跟經濟部、環境部與財政部一起研議這件事情。 林委員思銘:1個月內提供給本席,OK? 趙專門委員晉緯:好。 林委員思銘:部長,我們今天一直提到電動車免徵牌照稅,但畢竟它屬於地方稅,所以大家關心如果延長這樣的政策,地方稅收會嚴重地減少。我看到新北市財政局預估,這個法令通過之後,未來五年會減少38億元,我想各縣市政府稅務局也一樣面臨這樣的問題。財政部對於各縣市政府未來五年會減少的稅損,有沒有與各地方稅務局討論?目前為止有沒有? 莊部長翠雲:都做過討論,包含這次法案修正,也都徵詢過地方政府的意見,他們對於延長5年這點基本上是支持的。至於這個部分稅收減少,這項法令主要還是授權地方政府、因為用「得」嘛!我想地方政府也會就自己的財政能力考量。以目前來說,執行上當然都是免徵使用牌照稅。 林委員思銘:是,就是為了達到政府的政策目標嘛! 莊部長翠雲:是,要達到這個目標。對於他們城市的空氣…… 林委員思銘:他們為了達到這個政策,應該會免徵嘛! 莊部長翠雲:對,在目前執行上,他們也都是免徵的,對於城市的空氣也是有幫助的。 林委員思銘:部長,但是稅損呢?每一個縣市政府大概稅損多少?有沒有做過統計? 莊部長翠雲:各有不同。 林委員思銘:可不可以把統計表儘速整理出來給本席? 莊部長翠雲:好,我們整理出來以後提供給委員。 林委員思銘:林德福委員跟我有一項提案,對於所造成的稅損,希望中央政府主管機關編列相關預算補足,所以我們在這次修正條文第三項增訂:「前項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起,因免徵使用牌照稅造成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稅損,減少之稅收應由中央能源主管機關補足之。」在說明理由中,我們建議中央補足稅收財源可由相關基金,比如說經濟部的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還有環境部的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或者編列相關公務預算支應。請問部長或經濟部、環境部,你們的看法如何?對於這樣修法,你們贊同嗎? 莊部長翠雲:委員所提的幾項基金大概都屬於相關部會所設置的基金。 林委員思銘:是,先請經濟部說明,你贊同嗎?這樣修法你贊同嗎?表達你的態度。 邱署長求慧:能源基金是能源署主管的,而我是產發署署長,所以能不能容我帶回去,請能源署署長慎重考慮? 林委員思銘:好,儘速提供給本席及委員會。 環境部呢?從你們的溫室氣體管理基金補足可不可以? 呂簡任技正澄洋:委員好,這個部分其實牽涉還滿廣的,而我們環境部的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其實也才剛開始收,是不是也容我們帶回去,再補一份說明給委員? 林委員思銘:好。對於相關修法建議,我希望你們儘速做出相關對應。 幾位請回,請部長留下來。部長,剛才大家一直關心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第一項第八款明定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照者,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我想這一條的立法理由是很清楚的,就是希望該車輛提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一定要提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以此作為要不要給他適用非常重要的依據。如果是具配偶身分者,即便不是同一戶籍,也就是身心障礙者跟配偶分居的話,根據現行法令,這輛車也可以免徵牌照稅,對不對?只要是配偶,不限制同一戶籍。 莊部長翠雲:對,本人配偶。 林委員思銘:但是二親等以內親屬就限於同一戶籍啊!針對這個規定,剛剛有幾位委員也很關心,甚至認為要擴大親等範圍。為什麼大家會有這樣的想法?就是因為現在的少子化問題。去年八月統計的戶籍資料顯示,我國每戶平均人口數為2.51人,不要說三代同堂,現在連兩代同堂都可能非常少、愈來愈難,在這種情況之下,身心障礙本人與他的二親等親屬在同一戶籍者愈來愈少耶!所以原法律的美意就完全喪失了。如果是子女的話,子女要照顧其父母,而子女在外買房居住,為了照顧父母,買了一輛車給父母親代步,卻因為跟父母不在同一戶籍,就沒有辦法享受使用牌照稅免稅的優惠,這不合理嘛!所以本席提案刪除同一戶籍的規定,只要是二親等以內,且這輛車確實提供給身障父母或親屬使用,就應該予以免稅。部長,你贊不贊成? 莊部長翠雲:委員所提跟現在社會的家庭結構有關係,但是在稅務課徵上也要考慮到執行的難易度。由於這部分實際上是由地方稅務機關課徵,對於委員這樣的提議,我們可能還要再徵詢地方政府未來在執行上有沒有相關困難,以避免發生爭議。 林委員思銘:部長,我想要與時俱進,以免立法的美意完全沒有達到效果。 莊部長翠雲:是,了解,我們再徵詢地方政府的意見。 林委員思銘:好,謝謝。 主席:謝謝林思銘召委、謝謝所有與會官員,先休息10分鐘。 休息(11時20分) 繼續開會(11時32分) 主席(林委員思銘):繼續開會。 接下來請王世堅委員質詢。 王委員世堅:(11時32分)謝謝主席,我請關務署彭署長。 主席:好,請關務署彭署長。 彭署長英偉:委員好。 王委員世堅:彭署長,你先前很多表現都很不錯啦!在關務把關這部分,你們確實可以說做到滴水不漏,不過,還是有相當大的破口,而這個破口竟然是毒品!這一點讓我覺得是非常可怕的事情。現在的毒品已經不是早年的海洛因等過去常被吸食的種類,很多都是新時代、新類型。比方說最厲害的這一種,叫做依托咪酯,無色、無味,它不但已經網路化銷售,而且已經滲透年輕這一輩。根據教育部委託國健署共同查估的結果,在全國大概55萬高中職生裡面,竟然有高達6.5%使用電子煙,而電子煙就可能會用到這種所謂的喪屍煙彈──依托咪酯;國中生的數字大概一半,也有1萬7,000位學生。也就是說,這種喪屍煙彈已經大量年輕化、滲透年輕這一輩,國中生、高中生加起來,大概有5萬2,000位很可能涉入喪屍煙彈的吸食。 在喪屍煙彈的查緝方面,我認為關務署責無旁貸。關務署在前幾年、民國110年建置了人工智慧輔助緝私系統,你們花了一億多元建置這個系統。可是我調了數字出來,發現你們當年判讀了4,256萬件行李,顯示行李裡面有可疑毒品者竟然高達522萬件!522萬件顯示出來,警鈴大響,大家神經緊繃、趕快過來查看疑似查獲毒品的行李,結果522萬件行李裡面竟然只有124件有毒品!124件行李中是真的有毒品。天啊!這個AI系統,花費上億元建置的AI系統,判讀的錯誤率竟然高達99.989%!有這麼烏龍的系統嗎?所以我認為你們要針對這個系統想辦法,看看怎麼改善,因為現在還在用!你的看法呢?我認為對於毒品的查緝,引進AI系統當然很好,可是你們引進的是什麼樣的AI啦?會不會處理、建置這個系統的官員有什麼官商勾結?官商勾結「A」,百姓「哀」,不是這樣嗎?要不然怎麼有這麼荒唐的事情?你的看法呢?有什麼方式可以改善對毒品的判讀? 彭署長英偉:如同委員說的,目前AI輔助判讀毒品系統的誤判率真的比較高,而且高很多沒有錯。我們是跟工研院合作…… 王委員世堅:跟工研院? 彭署長英偉:是跟工研院合作的。 王委員世堅:喔!這點更令我訝異。那他們現在提出了什麼改善方式嗎? 彭署長英偉:跟委員報告,關於現在的查堵方式,這個AI系統不是針對毒品種類直接判定是毒品,第一階段是研判藏匿方式,我們會拿過去藏毒品的方式讓AI學習,所以目前錯誤率會比較高沒有錯,但是都已經在改善當中。 王委員世堅:在改善當中?過去有緝毒犬啊!還用X光方式調查,也是屢建大功啊!這些系統也應該仿照國外,國外在X光系統、緝毒犬這些部分都屢有斬獲,不曉得你們到底做得怎麼樣,我是指這種傳統方式。還有,其實有經驗的關務員或警方人員,光靠看行李的大概情況,尤其出關時行李提領人的神色,那也是很重要的判讀方式,不是嗎? 彭署長英偉:是,委員講的都沒有錯,我們有44組緝毒犬,就是一隻狗配一個人員,有44組,成效也不錯。在X光判讀方面,我們是用高風險篩選可疑貨物,包含有密報跟沒有密報者,其中由海關查獲,也就是沒有接獲密報、自行查獲的比例高達九成以上,一年大概都會查獲大概五百件毒品,喪屍毒品也是我們查緝的重點。 王委員世堅:如同我剛剛講的,你們這個AI系統,總判讀量4,256萬件,竟然有高達520萬件判讀為有毒品,然後就警示燈大亮、警鈴大作、大家緊張,若真有520萬件的話,那確實要大緊張啦!問題是當判讀錯誤率這麼高的時候,是對關務署、對所有政府官員造成困擾,還有威信掃地啊!對於被檢查行李的出入關國人也是多難堪的一件事,不是這樣嗎? 好啦!你說要加強、要改善,我相信工研院有那個能力啦!所以你們要加緊聯絡。但是你們每年又編列六到七千萬、還要再增加辨識違禁品,比方說肉類製品、電子煙、加熱菸、鉅額成綑紙鈔,或者要辨識特定農產品,你們大概加了5項,說要增加辨識這幾項。欸!光是對毒品這一項,誤判率就這麼高了,你何來的信心啊?加這些錢、增加附帶設施,到底情況會怎麼樣?對於相關布置的成效,到現在也沒看到你提出任何報告。做好了沒?你說要增加這五項,對鈔票、對電子煙、對特定農產品、對肉製品辨識,那麼這套系統你們用了沒? 彭署長英偉:報告委員,在次世代人工智慧輔助緝私判讀系統會做,這是計畫。我們之所以會把這些物品列為AI輔助判讀的項目,最主要是因為海關查緝重點項目實在非常多,人力卻非常有限,我們以後要儘量朝智慧科技查緝的方式努力,所以才會針對這些列入重點項目。 王委員世堅:朝向數位科技查緝是對的,但是你們改善AI判讀的速度太慢了!如我剛剛講的,這幾年來,我看你們的誤判率也沒什麼改善啊!現在又看到你們的新編預算,這兩年你們每年都花七千多萬、六千多萬增設AI輔助系統,又要增加判讀這五大項。我認為你們確實要加緊啦!不但要加緊建置,而且要跟工研院研討專業技術,請他們更用心在這塊,不要認為金額不大、一億多,現在要增設、附設的這幾項也才七千多萬,對於工研院而言,可能是小case就對了,在那樣的心態下,誤判率才會那麼高,誤判率高達99.99989%!這大概是世界級的大烏龍,你回去好好改善啦!好不好? 彭署長英偉:好,謝謝委員的指導。 王委員世堅:部長,請你多盯一盯關務署,好不好? 彭署長英偉:跟委員補充、修正一下,工研院我是口誤,是中山科學研究院,我們跟中山科學研究院合作。 王委員世堅:跟中山科學研究院? 彭署長英偉:是。 王委員世堅:喔!它確實比工研院……抱歉,它確實比工研院差了一些啦!謝謝。 主席:謝謝王世堅委員。 接下來請陳玉珍委員發言。 陳委員玉珍:(11時44分)謝謝主席,我質詢房屋稅要請財政部賦稅署。 主席:莊部長。 陳委員玉珍:還要請交通部代表,專委有來嘛! 主席:請趙專委。 陳委員玉珍:等一下還有一題是關於財劃法。 主席:財劃法?請國庫署署長。 陳委員玉珍:我先講房屋稅。部長好。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陳委員玉珍:房屋稅2.0改革的重點是要加重持有多戶,而且未做有效利用者的房屋稅負擔,合理化房屋的稅賦嘛! 莊部長翠雲:是。 陳委員玉珍:然後,你們現在的執行手段是這樣,對於以下這幾種人:自住3戶以下、公益出租人、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維持1.2%。其中自住3戶者須是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所有人或使用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也就是說要有戶口、戶籍登記在裡頭嘛;第三點是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現在我們討論自住這個部分。 莊部長翠雲:是。 陳委員玉珍:但你們這種執行手段遇到一些錯殺的狀況,對於被房屋稅錯殺的人,你們來看一下怎麼改進。產生的後果有都是自住,卻沒有辦法享受自住稅率,比如說金門鄉親,夫妻兩人中,變成一個戶口要在金門、一個戶口在臺灣。因為戶籍在金門與臺灣的意義大不相同,不表示他們都住金門或都住臺灣,因為以離島來講,很多人是常常在金門與臺灣間飛來飛去的、很正常,可能住在金門,有時候會到臺灣,不管是為了就醫、小孩子就學等各方面,這是很普遍的現象。不像住在臺北就在臺北工作、就學等,什麼都在臺北,金門居民這樣飛來飛去是很普遍的,你要說他完全住在金門也不完全,說他完全住在臺灣也不完全。但這樣的夫妻其中一人就要喪失離島、金門的自住資格,因為如果戶口不在金門,連飛機票都貴很多,這點你們可能不知道。我不是指金門酒廠那些福利,而是機票、就醫等,很多費用都要增加很多,不得已要到臺灣來的話,損失也很大,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也有一種特別的情形,有臺灣鄉親──比如說臺北長大的、原來臺北籍的鄉親好了,他到金門工作,比如當公務人員,也就是說他考上公務人員、到金門工作,而他們全家只有一戶自住房,比如說在臺北有一間房子。他去金門工作時,可能是租房子,但是因為當地工作涉及我剛剛講的那些福利,比如回臺北的家要搭飛機等等,影響很大,所以他的戶口必須放在金門,因為他在金門擔任公務人員。這是原本住在臺灣、在金門工作的公務員反映的,因為這樣的關係,他的戶籍必須遷到金門,但也喪失了自用住宅稅率,您了解我的意思嗎? 莊部長翠雲:了解。 陳委員玉珍:這是實際發生的情形,不只是原籍金門的金門人,原籍臺灣的臺灣人變成金門籍的新金門人現在也遇到這樣的情形,事實上就不符合你們原來規定適用房屋稅自住稅率的用意,但他們全家都住在臺灣沒錯啊!您了解我的意思嗎? 莊部長翠雲:了解。 陳委員玉珍:沒關係,因為今天題目很多。這種特殊情形包括自住3戶以內,卻要求夫妻中之一人必須喪失離島戶籍,或此人在全國明明只有1戶,卻無法享有自用住宅稅率這種問題,請你們幫我們提出修法建議,我今天要提出的問題在這裡。我們當然有我們的想法,但先尊重主管機關嘛!針對我們提出的這些問題,請你們做相關研究,給我們報告,看看要不要提出修法,或者如果你們不願意,我們也會主動提出修法。 莊部長翠雲:好,我再就您剛剛所提的幾項問題提出詳細報告給委員。 陳委員玉珍:對,才不會因為這樣誤殺一些真的有工作等實際需求的人。因為離島比較特別,如果住臺北、去臺中工作再回臺北,事實上也不會有什麼影響,對不對?但是往返離島就有飛機票等一些差額,價錢不但不一樣,而且差很多,一趟飛機差好幾千塊,想回家省親等等也都沒辦法。有可能家人在臺灣,但他在金門工作,這就是原籍臺灣者的狀況,所以這部分請研究一下,好嗎? 莊部長翠雲:好。 陳委員玉珍:第二個部分,我想請教交通部,關於我國進口車輛檢驗的項目和流程,這個問題也要請你們帶回去研究。你看,電動車檢驗涉及3個部會:環境部、能源署和交通部,檢驗完以後要到監理站領牌,金門也是。金門進口了少量自用電動車,但因為都是自用,所以很少量,以前交通部102年的作法是派整批人到金門,因為累積很多,等每個人都進了車以後,可能等累積多少臺以後,交通部再到金門做相關檢驗,但這畢竟不是長久之計啦,我覺得這樣很不方便。後來交通部說,不然就先將車子運來臺灣檢驗,再運回金門領牌,但是一來一回,光運費就多少錢啦?還有時間呢?買一臺車子還要運過去再運過來,事實上造成很大的困擾。 現在國內檢驗機構不是只有一家,交通部認可很多家,所以國內外檢測機構有52家,環保署認可檢驗排氣污染的有5家、噪音部分有6家,能源局針對耗能檢驗認可的有3家,這個市場是自由的,對吧? 趙專門委員晉緯:對。 陳委員玉珍:這是自由開放的市場嘛!那我想請交通部……經濟部有沒有來?邱求慧署長有來是嗎?好,請邱求慧署長也上來,這也牽涉到經濟部,因為裡面有一項檢測是經濟部主管,還有交通部。環境部今天也有來,但是業務不同,沒關係,你們都上來一下,因為這個題目你們也要了解一下,就是如何不對離島區民造成困擾,買了車子又要運過來、運過去,檢驗後才能掛牌,您了解嗎?對於剛剛我所提的,經濟部和環境部這幾位官員都有聽到嘛!就這個部分,請你們研究一下,可不可以輔導金門成立具檢驗資格的民間業者?因為這個市場本來就是開放的嘛,其中有各種檢驗的機構,來輔導我們金門成立,成立以後,金門人就不用這樣奔波啦,也是一種比較便民的手續。你們是不是可以把這個問題拿回去研究一下?有沒有,可以嗎? 趙專門委員晉緯:好,我們帶回去研究。 陳委員玉珍:請問要多久? 趙專門委員晉緯:應該可以…… 陳委員玉珍:交通部先答,然後一個部、一個部回答。 趙專門委員晉緯:跟委員報告,因為進口車的檢驗有三個部會、四個檢測。 陳委員玉珍:對、對。 趙專門委員晉緯:交通部的部分,我們了解、盤點一下目前的狀況之後,再跟委員報告。 陳委員玉珍:大概多久?沒關係,我給你時間。 趙專門委員晉緯:兩個月給委員會書面報告。 陳委員玉珍:兩個月,現在是11月,好啦,OK,反正還有時間。來,經濟部。 邱署長求慧:我們也是比照兩個月。 陳委員玉珍:兩個月,那環境部呢? 呂簡任技正澄洋:環境部也請比照兩個月。 陳委員玉珍:我既然給你們這麼充裕的時間,麻煩你們就要做出可行的方案,不是給我研究完再研究,我要答案、可行的方案,你不能研究完,兩個月之後告訴我要再研究。好,謝謝。 接著請問財政部財劃法。其他部會可以回座了。再來是國庫署,財劃法是國庫署的嘛! 陳委員玉珍:部長,我剛剛聽說你們在12月底以前會提出相對應的院版,對嗎? 莊部長翠雲:我們會在年底以前把院版提送出來。 陳委員玉珍:好,那我跟你們提醒一下,我們之前也提過,不是我提的,事實上,不管是民進黨執政或是國民黨執政,針對財劃法第八條金馬地區所徵菸酒稅80%的部分留給金馬地區使用,不只是本席有提出來,林思銘召委也有提。再加上過去五年行政院送進來的版本,這一條都是有列在裡頭,從民國91年到現在,歷經二十幾年,要修財劃法的時候,不管是國民黨當執政黨,或是民進黨當執政黨,這一條,就是第八條第四項有關從金馬地區所徵菸酒稅,留給金馬地區使用,鼓勵地方要創造自己的財源,這個部分都有提出來。我希望在本次行政院版本中,這個部分是不是列入考慮?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我知道委員本來就有對這個有提案,只是很可惜,上次在國民黨團那個版本裡面並沒有把委員這個部分放進去。 陳委員玉珍:是這次沒有,但是你們要提院版嘛! 莊部長翠雲:提院版的時候,當然委員這個建議,我們都會一併納入考量。 陳委員玉珍:對,以前你們就提過了,我是提醒你們不要再遺漏。這個東西事實上是很公平的,因為這是當初加入WTO,原來金馬地區菸酒專賣制度改革而產生的財務衝擊,所以那時候才會提出這點,我想這點國庫署署長很了解嘛!這是你管的稅,民國91年就已經有這個制度了,只是財劃法延宕這麼多年,一直沒有修,既然這次財政部已經要提出院版,請把這一條也一併處理,按照以往,不管是哪一個黨執政都有提出來,可以不要忘掉這一條,可以嗎? 莊部長翠雲:我們會納入裡面做考量。 陳委員玉珍:OK,好,謝謝部長,謝謝署長。 莊部長翠雲:謝謝。 主席:謝謝陳玉珍委員。 接下來請羅廷瑋委員質詢。 我宣布一下:我們待會12點現場直接開放用餐,12點就開放用餐。 羅委員廷瑋:(11時54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羅委員廷瑋:部長好。 臺灣現在發生非洲豬瘟,外界關注兩個問題,一個問題是廚餘,第二個問題就是邊境的管制。我想請問部長,目前針對高風險的國家,包括中國、越南、泰國入境的旅客、快遞的郵包以及查緝發現豬肉的比例為何? 莊部長翠雲:對於郵包也好,快遞貨物也好,我們高風險國家進來的旅客、行李都是X光百分之百的檢測。 羅委員廷瑋:請問貨櫃呢?貨櫃怎麼查,百分之百嗎? 莊部長翠雲:貨櫃的部分也是按照風險來做鎖定,有不同的查驗比例。 羅委員廷瑋:所以它是有比例的嘛,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對,而且高風險國家的比例就相對更高。 羅委員廷瑋:但是我要講的是,沒有100%嘛!我們當然知道你針對快遞的郵包現在是百分之百,入境的旅客百分之百,但是貨櫃就是沒有100%!我們看這個新聞,您看一下,坦尚尼亞的一個雜貨輪走私肉品來臺,它就是貨櫃來的,如果沒有做到100%的查驗,我們要如何確保肉類不會走私進來? 莊部長翠雲:對於這個豬肉的防線,第一個邊境的防線,第二個是後市場的防線,第三個就是廚餘的防線,這三道防線都應該要做得很好。 羅委員廷瑋:我想每一個防線都應該各司其職的把它都做好,沒有問題。 莊部長翠雲:是、對。 羅委員廷瑋:廚餘要不要關注,要!但是我現在就問貨櫃沒有100%,我們怎麼處理嘛,當然你有跟我講,現在高風險國家來的貨櫃查驗比增例加,對吧? 莊部長翠雲:我們一直都是這樣做。 羅委員廷瑋:但是可不可以高風險國家查驗的比例來到100%? 莊部長翠雲:我想第一個人力上,當然對於高風險,我們的查驗比例一定會提很高的,我們已經提過。 羅委員廷瑋:部長,我想沒有所謂人員的問題,因為現在是關乎整個豬肉產業鏈二千多億元,我想我們應該要提高。現在我點出的問題:貨櫃沒有100%、貨櫃沒有100%、貨櫃沒有100%!這個部分就是我們現在要關注的議題。近五年來,查獲未經檢驗豬肉製品的數量、來源國家以及裁罰落實的情形,部長你有掌握嗎?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我們關務署的同仁在這方面一直是用最高標準與最嚴謹的態度來做處理的。 羅委員廷瑋:我相信所有的同仁在這個崗位上,一定是非常認真的執行他們的業務,但是我們這些坐在辦公室的長官還有行政院能不能給予更多的人力、更多的資源,這是行政院的責任!所以作為部長,你有沒有反應?現在貨櫃檢驗沒有100%,需要什麼樣的人力、物力來支持?對所有同仁在執行上能夠給予更多的支援。坦尚尼亞這個雜貨輪絕對是冰山一角。 部長,請你看這一份報告。這一份報告是農業部在10月29日衛環委員會關於防範非洲豬瘟疫情擴散的專案報告,農業部的書面報告提到跨部會的協同合作:本部防檢署與財政部關務署,還有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建立溝通機制協同合作,嚴查入境旅客、貨櫃貨物,還有國際快遞郵包以及岸際漁船,聯合防堵相關的走私問題。我想請問部長,跨部會協同合作是怎麼樣的合作方式,近五年來的合作到底有幾次,可以說明一下嗎? 莊部長翠雲:我們合作是一直持續在進行的。 羅委員廷瑋:對,是怎麼樣的合作方式?合作有幾次? 莊部長翠雲:合作的方式,我們各有不同的職掌,在職掌面上,我們是一直都在合作的,包含情資交換,各方面都一直在連繫。 羅委員廷瑋:整個政府都會一直在合作,我們都相信,但是我想了解一下效率嘛,可不可以說明一下,在跨部會的合作下這五年來查緝過幾件,比例為何? 莊部長翠雲:這個數據,我可以在會後再提供給委員。 羅委員廷瑋:所以到底有沒有跨部會的協作? 莊部長翠雲:當然是有跨部會的協作。 羅委員廷瑋:到底合作過幾次? 莊部長翠雲:我們一直…… 羅委員廷瑋:還是每天都在合作,就叫做合作? 莊部長翠雲:持續、持續的、持續的,當然是要持續的合作,不是只有偶爾合作。 羅委員廷瑋:我們希望的是不要只有豬瘟爆發以後,現在用這樣的書面報告,農業部有沒有說謊?農業部有沒有真的落實跨部會的協助?以及財政部有沒有支持?會後希望你能夠提供數據給我知道,可以嗎? 莊部長翠雲:我們把相關數據蒐集以後就可以提供。 羅委員廷瑋:另外我想問一下,在所得稅法裡有幾項特別的扣除額,儲蓄投資的扣除額、教育學費的扣除額,以及幼兒學前特別的扣除額、長期照顧的扣除額,皆是透過稅制的設計來滿足地方政府的目標、社會公益。目前社會上有在倡議的綠色扣除額,部長,您的態度如何? 莊部長翠雲:有關所謂的綠色稅制,在氣候變遷因應法裡,第一個是以碳價先行,我們會等碳價進行一段時間後,整體再來做。目前貨物稅也具有這樣的功能,在綠色稅制,貨物稅…… 羅委員廷瑋:部長,我今天提出來,希望你重視綠色扣除額這個問題。當然你有先講了,先從碳價處理,後續再研議,但是我希望目前整個民間在倡議的部分,你要聽到這些心聲。 召委站起來了。召委您非常的英明,剛剛說發便當了。再給我1分鐘,拜託,最後1分鐘。不用擔心,大家都在休息。部長繃緊神經聽一下。 主席:廷瑋,就1分鐘。 羅委員廷瑋:30秒、30秒。 主席:OK,快! 羅委員廷瑋:最後30秒。 美國最高法院現在就川普援引IEEPA法案所課徵的關稅是否違憲來做討論,如果最高法院最後也支持這樣的裁決,我要講的是,如果最後川普違憲了,財政部有沒有幫廠商預先規劃,幫我國廠商、業者統合之後,統一由財政部聯合其他部會向美國交涉處理,而不是讓廠商各個單打獨鬥,向美國政府討要他們之前受損的權益,甚至繳出去的關稅?我希望財政部應該要趕快預先準備,讓這些廠商沒有後顧之憂。大廠商好談判,中小廠商則根本美國官員不會理他。部長,最後可不可以回應一下? 莊部長翠雲:有關臺美之間關稅部分的協議跟討論,是由經貿辦公室在主責,也是由我們的鄭副院長領軍,在持續的進行討論跟溝通當中。 羅委員廷瑋:我希望你能夠把我今天的意思帶到,幫所有的中小業者來發聲,統一企業需要,拜託由政府來處理。 莊部長翠雲:當然委員的意見,我們會轉達,謝謝。 羅委員廷瑋:謝謝。 主席:謝謝羅廷瑋委員。 接下來請黃國昌委員質詢。 黃委員國昌:(12時2分)謝謝召委,麻煩有請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黃委員國昌:部長好。2023年夏天,在凱道上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公民活動,那場活動發起的人,我是其中之一。2023年夏天,頂著酷暑,那個時候在凱道上的年輕人提出了二個重要的訴求,一個是司法正義,當然過去這幾年司法正義成為笑話。第二個是居住正義,當年我們大力倡導囤房稅跟空屋稅,政府說他聽到了,然後推出了所謂的囤房稅2.0。這個囤房稅2.0,當初我看了這個版本以後,就曾經預言過,這個囤房稅2.0,財政部所推出來的版本,是沒有辦法達成成效的,這是我當年的預言,公開資料通通都有,這不是在唱衰政府,這是提出示警。不過行政院還是堅持要通過行政院的版本,那個時候民進黨的委員佔多數,也順利的三讀通過了行政院的版本。好,三讀通過了,在民主國家,我們在國會當然是服膺多數的決定,但多數的決定也要接受事後的檢視。關於囤房稅2.0,部長你覺得有達成釋出空屋、減少囤房的政策目標嗎?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這一次房屋稅2.0,我們有幾個基礎,還是要再跟委員報告,第一個原來是縣市歸戶,這一次是全國歸戶…… 黃委員國昌:不好意思喔,因為我質詢的時間有限,我不需要你再告訴我你們規範了什麼內容,你們規範的內容我都很清楚,我現在問的是成效的問題。囤房稅2.0,你們那時候說有包括空屋稅在裡面,那我現在的問題很簡單,對釋出空屋、釋出空屋沒有人住的房子,房子是拿來住的,房子不是拿來炒的,也不是拿來囤的,對於釋出空屋這樣的政策目標有達成嗎? 莊部長翠雲:因為今年是第一年實施,到5月底為止,目前相關的數據,我們一直在統計當中,希望…… 黃委員國昌:是,統計以後的結果咧? 莊部長翠雲:我們要去做回饋,看看當時政策的…… 黃委員國昌:是,統計以後的結果呢? 莊部長翠雲:目前還在統計中。 黃委員國昌:目前還在統計,來…… 莊部長翠雲:對,第二個就是房屋稅的稅收也成長了…… 黃委員國昌:來,我先秀給你看啦!來、來、來,你說你還在統計當中,你們回去慢慢統計啦!空屋率9.79%,過去六年最高;囤房稅2.0三讀後,空屋率持續上升。我完全都是按照官方的資料,我完全都是按照官方的資料,這是NGO團體合作,大家做出來的結果。NGO做得出來,我們的財政部現在為了閃躲問題,回去還要統計喔?還是他做的數字不對? 莊部長翠雲:沒有,這個部分我們目前正在統計當中,我們按照個別的狀況來做分別的統計。 黃委員國昌:是嘛,你一樣在講空話,所以我具體的請教你,你看上面全部都是官方公布的數字啊,全部都是官方公布的數字,我現在告訴你,但你迴避問題、閃躲問題,說你要回去研究?!NGO把數字都亮出來了,囤房稅2.0三讀通過以後,空屋的數量與空屋率持續的上升,這個數字不對嗎?有達成政策效果嗎? 第二個,沒關係啦,你們回去統計要多久?一個禮拜夠不夠?還是要再統計一年? 莊部長翠雲:不會,我覺得…… 黃委員國昌:一個禮拜夠不夠? 莊部長翠雲:我們一個禮拜以內把它分析出來。 黃委員國昌:一個禮拜之內,把財政部的數字交出來,可不可以? 莊部長翠雲:可以。 黃委員國昌:可以,好。 第二個新青安,兩任行政院長大力宣傳的新青安,財政部覺得成效如何? 莊部長翠雲:新青安確實幫助了沒有房屋的青年朋友們購得房屋,這個部分確實有它的成效。 黃委員國昌:是幫助他們,還是讓他們陷入更深的深淵? 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部分…… 黃委員國昌:新青安上路以後,房價指數漲多少,你知不知道? 莊部長翠雲:房價上漲有諸多的因素。 黃委員國昌:是。我現在只問你,新青安上路以後,房價指數漲多少,你知不知道? 莊部長翠雲:就我所知,大概有10%左右,10%、15%。 黃委員國昌:12.3%。 莊部長翠雲:對。 黃委員國昌:12.3%。我們在許諾年輕人居住正義的時候,要讓他買得到、買得起,要讓他租得到、租得起。過去大家在關注的是什麼,他們在關注的就是空屋有沒有釋出來?是不是繼續有囤房的現象?房價是不是繼續攀高?房價所得比是不是繼續惡化?這個才是讓人民,特別是年輕世代最深刻的感受,這是他們最深刻的感受,不是聽你部長上來照本宣科啊!房價指數上漲12.3%,部長你覺得有實現居住正義的理念嗎?有嗎?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居住正義所採取的手段有多種。 黃委員國昌:是。 莊部長翠雲:新青安是其中協助民眾買房,包含…… 黃委員國昌:所以我才問你,你認為新青安是真的在幫助他們,還是推他們進入更痛苦的深淵?我請教你這個問題嘛! 莊部長翠雲:購屋者他要從財務上來做考量,銀行在貸款的時候,貸前的審核以及貸後的管理都需要做,包含他的所得、支出,銀行都會作考量…… 黃委員國昌:銀行貸後管理跟房價上漲有什麼關係? 莊部長翠雲:貸後管理就是他要做自住使用。 黃委員國昌:是。 莊部長翠雲:對,而且他必須要去…… 黃委員國昌:所以你的意思是說,現在因為銀行貸後管理不好,有很多新青安被拿來炒房? 莊部長翠雲:貸後管理是讓他一定要自住使用,不能夠出租,也不能夠做人頭。 黃委員國昌:是,那你覺得有達到這個目標嗎? 莊部長翠雲:目前來說,銀行都在做這方面的清理啊! 黃委員國昌:是,所以我問你,你覺得有達到這個目標嗎? 莊部長翠雲:您的目標是指…… 黃委員國昌:不是啊,你剛說貸後管理很重要,要拿來自住嘛! 莊部長翠雲:對、對。 黃委員國昌:那我就問你,現實上有落實嗎? 莊部長翠雲:現實上…… 黃委員國昌:因為你一直在迴避一個最根本的問題,我們的政府推出了各式各樣的政策,有囤房稅2.0,結果呢?結果空屋率持續上升,空屋數持續上升,我當年2023年就講了,你們推的沒有用,當然要檢驗嘛! 莊部長翠雲:可以。 黃委員國昌:光看出來的數字就是這樣嘛,新青安2.0要協助購屋者,很多年輕人現在在問的事情是什麼?是真的在協助他們?還是更多的錢到了不動產市場,房價越炒越高?他們的主觀感受,我當然要用客觀數字來呈現啊,呈現出來的結果就是這個樣子,他們的主觀感受沒有錯啊!他們要看的不是財政部一樣照本宣科講的內容,大家要看的是實際的效果,到底有沒有效果?讓我們變得比較好,還是讓我們變得比較不好?政府推政策的目的不就在這裡嗎?是要聽你們站在這邊照本宣科嗎? 到目前為止,你們針對新青安上路到現在,因為卓榮泰自己對社會講,要用其他的方式來處理我聽了以後就覺得很有意思,如果本來做得很好,幹嘛用其他的方式,就繼續這樣幹就好啦!連卓榮泰自己都知道有問題了,所以才要修正嘛!才要用其他的方式來處理嘛!院會質詢的時候也有委員問他,新青安要繼續搞嗎?他看起來是沒有要繼續搞啦,因為他知道問題嚴重了,他說要用其他方式。財政部會建議行政院繼續搞新青安嗎?會嗎?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新青安目前執行狀況是要到115年7月31號,當然,在時間截止之前我們會重新再檢討。 黃委員國昌:不用等到時間截止啦,現在效應都出來了,有多少年輕人因此墜入了更深、更重的負擔?政府的承諾根本是在畫大餅,這就是你們制度的成效啊!財政部如果覺得我說的不對沒有關係,拿出具體的數字來反駁我,拿出具體的數字來告訴全國的年輕人:我們的政策方向正確,我們做得非常棒,我財政部部長一定會告訴卓榮泰這件事情一定要繼續幹!你會給卓榮泰這樣的建議嗎? 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部分我們會再做檢討…… 黃委員國昌:繼續檢討、慢慢研議,我已經知道你要說什麼了啦! 主席:好,謝謝黃國昌委員。 接下來請羅明才委員質詢。 羅委員明才:(12時13分)主席、各位委員、出列席官員,大家好。主席,可否請財政部莊部長及關務署彭署長? 主席:請莊部長及彭署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羅委員明才:部長,新青安實施至今大概多少時間了?目前嘉惠了多少年輕人?總金額又是多少? 莊部長翠雲:新青安是從112年的8月開始實施的,總共核貸的戶數約有13萬6,500戶,等於是協助了13萬的朋友們買房。 羅委員明才:這個中間可能有很多人買兩戶、買三戶啊!在一開始的時候。 莊部長翠雲:不會也不能,必須是他本人、配偶跟未成年子女的名下沒有房子才可以申請新青安。 羅委員明才:你說新青安嘉惠了多少人? 莊部長翠雲:多少人?你說的人是指戶還是指一個人? 羅委員明才:戶好了。 莊部長翠雲:以戶來說的話,13萬6,518戶…… 羅委員明才:13萬? 莊部長翠雲:對,最少13萬,那是戶。 羅委員明才:我發現其實很多年輕朋友想要買房,但現在也不敢買,因為買了之後,所有的東西還是繳不起啊!而且房屋的價格節節高升,即便現在我們普發現金1萬塊也沒有用,相較之下可以說是越差越遠,距離越來越大。部長,明年7月新青安就到期了,請問新青安政策還會繼續再延續下去嗎?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我們當然會就執行情況再來做一些檢討,看要不要做調整。 羅委員明才:會不會調整大概什麼時候會對外公布? 莊部長翠雲:當然會在截止之前。 羅委員明才:所以是7月底、7月30號公布? 莊部長翠雲:之前,我們會再說明…… 羅委員明才:之前的意思是前一個月、前半年還是? 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確定的時候就可以說明。 羅委員明才:現在有時候到了分戶的時候,銀行就不撥款啊,現在這個情況還有出現嗎? 莊部長翠雲:這個新青安已經做了一些調整,因為他們是沒有房屋的人去買房子,所以在銀行法的部分金管會做了處理,就是去除了銀行法第七十二條之二的總額計算,然後在排撥、等待撥款的部分也已經舒緩了。 羅委員明才:所以第七十二條之二開始解禁了以後,這段時間有多少戶數又成交了?就是分戶的部分有順利貸款貸成的。 莊部長翠雲:這個部分舒緩了排撥情況,因為原來有天條的限制,所以都必須要等待、排隊,現在整個已經舒緩了,在時間上都已經加快…… 羅委員明才:現在還有沒有在排隊、沒有辦法完成的?多不多? 莊部長翠雲:目前看起來都沒有,都不會了,都按照原來既定的時程來撥款。 羅委員明才:好,我覺得提出一個好案子是因為有它的動機嘛,我們希望能真正的照顧到年輕人。 莊部長翠雲:是的。 羅委員明才:至少讓大家買得起、住得起、付得起,然後有未來嘛!無論如何要想一個好的方法,如果真的造成年輕人的壓力,所以就不敢買房、不敢結婚、不生小孩,事實上這個是很嚴重的國安問題。全世界這樣的例子滿多的,建議部長可以參考新加坡組屋的例子,推出一個更好的政策,讓年輕人可以有未來,願意繼續留在臺灣認真努力的打拚,這才是政府存在的原因嘛! 莊部長翠雲:對,委員所提的也就是政府提出各項住宅政策裡面的許多作法,包含社會住宅,社會住宅基本上是用出租的…… 羅委員明才:還有現在的制度…… 莊部長翠雲:新青安則是協助他們購買。 羅委員明才:其實現在就是把一些政策像雞鴨同籠一樣的全部放在一個籠子裡面,但雞鴨根本就應該不同籠嘛,雞鴨同籠就打架啊,想的東西、政策方面思考的點就會不一致,比如現在一直打房、一直打房,如果以另外一個角度來看,請問臺北市豪宅的定義是幾千萬? 莊部長翠雲:定義是說央行的…… 羅委員明才:幾千萬?兩個不一樣,央行有央行的定義,財政部有財政部的定義。以財政部定義豪宅的標準,臺北市的豪宅是幾千萬以上? 莊部長翠雲:我們是房屋所得的部分…… 宋署長秀玲:臺北市是六千…… 羅委員明才:6,000萬?事實上如果臺北市豪宅的定義是6,000萬,等於幾坪叫豪宅? 宋署長秀玲:報告委員,我們不是真的定義豪宅,我們只是定義適用舊制財交所得…… 羅委員明才:課稅的基礎啦! 宋署長秀玲:那個課稅方式而已,那不是真的要定義。 羅委員明才:可是銀行說的大家都聽不懂啊!央行豪宅的定義是多少? 莊部長翠雲:7,000萬。 羅委員明才:7,000萬? 莊部長翠雲:臺北市7,000萬。 羅委員明才:其實以現在的生活水平來看,比較新加坡、日本東京或者上海、香港等等,7,000萬怎麼能算是豪宅啊?我就倒著算,豪宅等於一個房子是幾坪? 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定義因為有政策上的不同,央行因為信用管制所以定一個價格,我們這邊因為有不同的…… 羅委員明才:這個部分你們思考一下,其實是兩個概念啦,臺北市比較蛋黃區,想要讓它經濟蓬勃發展,貴就要讓它貴嘛,但是年輕人要住的則是要離臺北市區大概二十、三十分鐘,像日本東京都的概念,要讓年輕人在周圍有捷運可以通的地方能住得起、付得起嘛!這個概念要包括住宅政策以及銀行融資貸款、新青安政策要包裹在一起想,所以你看新加坡、香港有很多都市中心周邊的市中心會出現,你要把這整個融合在一起。 另外,講到今天議程所排定的牌照稅免徵的部分,這個影響最大的就是新北市啊,新北市因為這樣稅損多少? 莊部長翠雲:新北市的稅損我們大概要再查一下。 羅委員明才:十一億多啊! 莊部長翠雲:啊? 羅委員明才:十一億多啦! 莊部長翠雲:不會,一年沒有那麼多吧? 羅委員明才:沒有嗎? 莊部長翠雲:有那麼多嗎? 羅委員明才:請新北市說明。 陳局長榮貴:跟委員報告,過去是11.7億,未來五年如果再免徵是38億。 羅委員明才:對,所以你未來這幾年再免徵是38億…… 莊部長翠雲:他講的是累計數,不是一年。 羅委員明才:對,累計數啦,未來還有38億。部長,對於少掉的部分,中央要怎麼樣補回來?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第一個,在稅法裡面的規定是地方政府「得」免徵使用牌照稅,所以地方政府可以依照自己的財政狀況去考量怎麼樣執行,當然目前實務上地方政府都是給予免徵,這是第一個。第二個,鼓勵使用電動車對於空氣污染是有好處的,我想這對地方政府在空氣污染的防制上也有所幫助。剛才也有許多委員提到,是不是要有其他中央的相關基金來做一些補貼或補助的部分…… 羅委員明才:這是很需要的。 莊部長翠雲:以目前來說,相關部會在會後會去做進一步的研議。 羅委員明才:請部長多多考量,因為少了這38億,對我們新北市四百多萬的人民來說情何以堪啊!因為我們教育也要錢、長照也要錢,少了38億這麼大的一塊,我們必須要補上去啊!這有賴中央多多給予照顧,不要因為推了這個法案而造成地方上的弱勢團體,或者對年輕人、老人的一些關懷照顧減少,整個政策的推動就為德不卒啊,所以拜託減多少請補多少,這是一個觀念。 部長,我們好不容易爭取到的普發現金1萬,請問今天開始上路了嗎? 莊部長翠雲:今天開始預登記了,就是分流…… 羅委員明才:開始了,總算喔,努力了一年多,從開始中央喊沒錢、這個政策不可能啊,我們也證明了國家至上民眾第一嘛!還好你們所有的方向轉回來,開始普發現金1萬,1人領1萬,快樂長相伴!我希望這是一個開始,未來每年稅收超徵的時候,還是要時時刻刻想到人民、照顧人民,希望你們莫忘世上苦人多,希望1萬、1萬,有機會年年都要來,好不好? 現在詐騙很多,財政部在宣導方面還是要多多加強,我知道財政部有在宣導,只是到目前為止很多人還是擔心自己會不會被騙。請問部長,以你個人來說,你會選擇劃撥入帳還是領現金? 莊部長翠雲:我上一次是用登記入帳,也就是在網站上面輸入相關資料以後會自動撥款。 羅委員明才:那是因為你比較熟悉,一般民眾覺得詐騙多,還是希望領到熱騰騰的現金比較實在,當然,這個錢大家隨意,想領的就領。部長,你會不會鼓勵大家不要領?因為不領的就會回歸到國庫嘛! 莊部長翠雲:我想以今天來看,一個早上預登記的就已經有47萬人,很多民眾都已經開始進去做預登記…… 羅委員明才:你看,大家等好久了喔,如果以這47萬來計算,你們去算一算,上一次來領的超過99%,沒有領的不到1%,這次部長有沒有預計? 莊部長翠雲:我們認為應該也可以達到99%以上。 羅委員明才:好。部長,你領了1萬之後要做什麼使用? 莊部長翠雲:我會有自己的決定。 羅委員明才:什麼樣的決定? 莊部長翠雲:什麼樣決定,我想這是我個人自己的選擇…… 羅委員明才:像我是要捐出來啦,是因為現在弱勢團體包括單親家庭或者一些關懷團體這幾年的收入很少,所以我領到1萬後要捐出來,部長領到1萬後要做什麼用? 莊部長翠雲:委員充滿愛心,捐款的部分,其實我平常使用信用卡扣款就有在捐款了,這次的1萬塊我會自己做相關的決定。 羅委員明才:做什麼啊?1萬塊想那麼久! 莊部長翠雲:想很久…… 羅委員明才:我問行政院長,他就說他要捐出來,我說你捐我也捐,所以你要不要捐出來? 莊部長翠雲:我會做自己的決定,捐款我平常就都有在捐了,我不會只等這1萬塊才捐的。 羅委員明才:喔,你等很久喔!好啦,你加加自己的小菜,為自己補一下。 莊部長翠雲:好。 羅委員明才:要促進經濟的成長。 莊部長翠雲:好。 主席:謝謝羅明才委員,部長請回。 接下來請黃珊珊委員質詢。 黃委員珊珊:(12時25分)謝謝主席,請莊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黃委員珊珊:部長早。您10月21號去仁川參加了APEC的財政部長會議,我想問一下這次我們到底有多少成果?對國內政策有沒有什麼新的啟發,或回來之後會做哪些調整?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在APEC裡面,基本上各國會就他們國內的情形以及國際的趨勢做分享,這個部分對於數位金融的發展以及區域經濟的合作都有非常正面的…… 黃委員珊珊:裡面最重要的好像是人工智慧嘛! 莊部長翠雲:人工智慧也很討論很多,大家也知道這個的運用以目前來說是一個很重要的趨勢。 黃委員珊珊:現在全世界都在發展人工智慧,我們立法院今年4月也三讀通過了產創條例,擴大所謂的資本投資抵減項目,目前為止我們調高的金額到20億左右。但是大家都知道,以人工智慧來說,20億是很少的錢啦,人家是數百億、數千億美金計喔,所以這個部分在稅務上或相關基礎設施的建設上面,財政部跟財稅優惠是不是也要開始做一些檢討? 莊部長翠雲:10億調到20億是今年才修正通過的產創條例…… 黃委員珊珊:是,目前有沒有人來適用了? 莊部長翠雲:這是在設備投資的部分,如果是研發部分或其他部分也都有相關可以做投資抵減的。 黃委員珊珊:我的意思是說,這個我們不要輸給人家啦! 莊部長翠雲:我知道委員的意思。 黃委員珊珊:大家都把它當成未來最重要的事情,我們的法令還要等到立法院修正,修完之後,現在有新的狀況了,我覺得我們還是要隨時,甚至為了提升國家競爭力,你的稅賦是一個很重要的工具,好嗎? 莊部長翠雲:是,了解。 黃委員珊珊:第二個部分就是剛剛很多委員提到的,我前天也就內政議題質詢了卓榮泰院長,就是新青安政策,院長給我的明確回答是不會延長,不會延長的原因是因為要用新的方式。我想問一下,財政部有參與不會延長的新方式的討論嗎?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 黃委員珊珊:還是還沒開始討論? 莊部長翠雲:這個部分的執行是從112年8月到現在,我知道大家都有一些不同的反映,但是我們也不可否認它確實有協助到一些青年朋友們買了要自住的房子…… 黃委員珊珊:有一些好處,但是也找到一大堆壞處…… 莊部長翠雲:當然,也有一些問題,如同…… 黃委員珊珊:我們質詢完,你們發現有很多人頭戶、很多出租戶嘛! 莊部長翠雲:對、對、對,這個部分…… 黃委員珊珊:抓到一千多戶了,現在還有再繼續抓嗎? 莊部長翠雲:有的,我們大概…… 黃委員珊珊:要回了多少錢? 莊部長翠雲:已經要回總共有一億多。 黃委員珊珊:一億多? 莊部長翠雲:對,一億多。 黃委員珊珊:上一次我在這邊問的時候還有一個,就是年收入300萬以上的人也有六千多戶。 莊部長翠雲:對,我知道,委員…… 黃委員珊珊:也就是說,接下來不管你是不是繼續去適用,在這一次的政策執行上就應該檢討了。 莊部長翠雲:對,這個部分我們也進一步請……因為新青安都是公股行庫在承作,請公股行庫…… 黃委員珊珊:是,所以是財政部本身就可以檢討到的。 莊部長翠雲:我們去把它做一些盤整。 黃委員珊珊:如果年收入300萬的人還來拿我們的政府補貼,這的確跟我們居住正義的本意是相違背的啦! 莊部長翠雲:我知道委員的意思。 黃委員珊珊:如果可能的話,在你們內部跟公股行庫溝通的過程裡面,這個其實不應該讓人感覺到有相對剝奪感。 莊部長翠雲:我瞭解。 黃委員珊珊:這些人當然也是符合條件,但是拿的是政府的補助,這有一點太過為德不卒。 莊部長翠雲:好,我們會把這個部分整理出來。 黃委員珊珊:所以不要等到明年7月再檢討,這個部分我希望你在年底前,至少高所得的部分要有一個……說難聽點,水要關起來或者就是不給了,請他自己去想辦法,他一般貸款也拿得到啊,如果他的所得有300萬要一般貸款也沒有問題啊,拿新青安的補貼要幹嘛,一年住宅基金給公股行庫45億耶!45億的補貼,他們好意思拿嗎?好嗎? 莊部長翠雲:好。 黃委員珊珊:年底之前,因為高所得貸款項目跟我們原來設定的目標,的確是有相違背部分,我希望你們有個檢討紀錄給我。 莊部長翠雲:好。 黃委員珊珊:接下來就是今天排審的牌照稅部分,部長,我們的使用牌照稅連年超徵耶,113年全國收到687.3億,比原來預期多了11.4億,這是一個什麼樣的狀況?就是大家很愛買車,所以繳了很多牌照稅? 莊部長翠雲:第一個,使用牌照稅的預算數…… 黃委員珊珊:還是估得很差? 莊部長翠雲:比如說我看114年的預算數大概是681億,這個都是地方政府他們估出來的。 黃委員珊珊:地方政府估的? 莊部長翠雲:對,因為它是地方稅,地方去預估的。 黃委員珊珊:顯然每一年都在增加。另外就是使用牌照稅跟燃料費不太一樣,燃料費大部分是用來做公路建設,屬於規費,交通部的監理機關自己收,但是使用牌照稅目前法規上是地方稅,所以就是要讓地方政府收使用牌照稅,這也是地方的稅收之一。 莊部長翠雲:是的。 黃委員珊珊:所以它應該是用在地方建設。 莊部長翠雲:地方政府應該是在統籌統支裡面應用。 黃委員珊珊:關於牌照稅,有些民眾來反映,非常有趣。現在監理所的車籍資料登記,比如說我的戶籍在臺北市,我們就登記在臺北市,但是監理所的車籍資料現在已經可以登錄通訊地址了,剛剛講到牌照稅是要建設地方用的,可是我們的牌照稅只能放在戶籍地,但眾所周知有多少民眾在臺北、北臺灣工作,但戶籍可能在中南部,要回去投票。同樣的他的牌照稅就交給了地方政府,可是他的車子在大臺北趴趴走,對於這個狀況有沒有去了解一下?當然這是地方重要的稅,我的意思是它畢竟是要輔助地方的活動,是不是有可能在居住城市跟單純車籍登記上,至少要了解狀況,部長知道我的意思嗎? 莊部長翠雲:以監理機關登記的一個地方…… 黃委員珊珊:對,但是監理機關現在已經可以登錄通訊地址,很多人其實沒有住在戶籍地,一樣的意思。針對使用牌照稅,這一次我們台灣民眾黨有兩個提案,一個當然就是電動車的部分繼續。 第二個部分是長照。請衛福部,好嗎?衛福部說財政部反對長照車輛免徵牌照稅或減徵,衛福部是長照相關業務主管機關,現在很多民眾要叫復康巴士幾乎非常非常難叫到,就像搶演唱會門票一樣,要一大早準時上網登記。所以復康巴士的量能,其實有一大半領有長照的民眾是沒有辦法用到,所以我想問一下衛福部的立場,對於家裡有需要長照的民眾,使用牌照稅的立場是什麼? 吳副司長希文:針對這個部分,我們其實是尊重財政部的評估,不過在長照的部分,其實個案如果本身有身障資格跟長照資格,他也可以同時使用身障復康巴士或長照交通車。 黃委員珊珊:是,但是我剛剛跟你說了,叫復康巴士比登天還難,大部分都跟搶演唱會門票一樣,要很認真的去搶網路登記。所以我的意思是長照是臺灣未來必經的道路,而且現在將近有一半的人沒有身心障礙手冊,但是目前在使用政府的長照,他拿不到身心障礙免稅的機會,但還是用家人的車輛去接送需要長照的家人,所以這個部分也是我們希望如果拿到政府長照的人,是不是有機會在交通方面也有一些相關的優惠?請衛福部也表示一下你們的意見,好嗎? 吳副司長希文:這個部分…… 黃委員珊珊:不是只有尊重財政部,財政部只要講到稅都不會同意啦!但是衛福部身為主管機關,你們要表達你們的立場,今天拿不到身心障礙手冊,可是他又拿到長照,然後他沒有相關的機會,復康巴士也不見得坐得到,這才是今天最大的問題,你知道我的意思嗎?有一些人是需要家人自己送去醫院或者是相關使用的,但他沒有辦法得到相關的優惠,好嗎?請衛福部一樣,1個月給我一份你們的評估報告,我覺得對於這些拿不到身心障礙車牌的長照民眾,我們有什麼樣其他的優惠方式,好嗎? 吳副司長希文:是,針對長照的部分,我們會再進行回復說明,謝謝委員。 黃委員珊珊:好,謝謝部長。 主席:謝謝黃珊珊委員。部長請回。 接下來我們請楊瓊瓔委員質詢。 楊委員瓊瓔:(12時36分)謝謝主席。楊瓊瓔發言,邀請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楊委員瓊瓔:部長好。本席提出了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的修正,今天早上大家也討論了一個上午。本席首先要請教部長,你應該是支持本席的提案吧?就是從114年延長到119年。 莊部長翠雲:是,院版也是從114年延長到119年底。 楊委員瓊瓔:好,那我們終於有了一個共識,方向一致!因為我們推動電動車政策是ESG的概念,大家要怎麼樣全面去推動,所以本席才會提出這個修法,就從114年延長5年,到119年底。因為我們知道現在電動車購車成本還是高,同時我們充電的環境還沒有很普及;換句話說,整個布建、建構還不是很完整,所以我們更應該要支持、更應該要推動。我們希望市場要有信心,讓整個轉型不要斷層,這是整個國家的政策,所以我們同意這個共同的方向,我相信一定對我們的淨零碳排會有很大的幫助,等於在整個轉型方面也會有一個銜接面,會成功!所以我們希望讓產業投資跟基礎建設有喘息跟布局的空間,最重要的就是形成綠色交通長期發展的穩定基礎,這一點很重要,我們也希望各位同仁支持,儘速將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修正條文可以趕快送出去,讓它三讀通過,在這邊也向國人報告。 接下來本席要跟您討論的是公股銀行防範詐騙,現在只要講到詐騙,全民都要炸鍋了,甚至連今天開始的普發現金登記也有相關討論。部長,今天開始登記,我相信你的指標應該可以達到99%吧! 莊部長翠雲:對,根據上一次的經驗,大概超過99%的民眾有去申領普發現金。 楊委員瓊瓔:對,換句話說,這個政策是對的,是民眾需要的,終於我們一直吶喊、我們一直建議,因為探求民瘼,政府也聽到了民意,我覺得很好,而且執行率就有99%以上,代表這個政策是正確的。 但是就在這個過程當中,條例通過之後馬上就有詐騙的釣魚簡訊出來了,這個讓我們非常咋舌!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看到公股銀行的防範詐騙,本席也跟你討論過幾次,我們也投入了資源跟經費,但是針對國庫署統計,2021年到2024年八大公股銀行防詐經費總共大概6,500萬元,2025(今)年大概再投資1.8億左右,甚至還超過。所以各家銀行也積極導入AI監測模型,我們希望透過疑似帳戶預警平台跟跨行的聯防通報機制要強化內部教育訓練,我相信大家都做了。但是我看到我們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顯示警示的帳戶數仍舊在攀升,甚至發生銀行內部也有勾結的,這個媒體上面也都有報出來,表示內控機制成效是有落差。 部長,我們既然希望強化整個績效,我們要有一個怎麼樣的作為?因為給公股銀行的資源,也就是防詐基金已經超過1億以上,但是警示帳戶還是不斷在增加,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你們是不是有一定的量化指標來衡量在整個投資報酬率裡面,針對防詐的部分不會流於形式?要怎麼去精進呢?請教部長。 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我想第一個就是您剛剛提到的警示帳戶,當然累積上面總數額是有在增加,但是事實上與去年同期相比1到9月份減少了20%的警示帳戶。 楊委員瓊瓔:但這個數字不足以參考。 莊部長翠雲:對。 楊委員瓊瓔:因為我們投資的金額比去年還要多。 莊部長翠雲:是。 楊委員瓊瓔:所以剛剛本席特別跟你說的,你必須量化去衡量你的成效。 莊部長翠雲:是的,會的。另外委員提到內部同仁如果對外勾結,這個部分是絕不寬貸,一定會移送法辦,而且一定會給予免職,這個部分我們要求各公股行庫對銀行同仁都要能夠加強他們的教育訓練,以及告訴他們絕對不可以做這樣的事情,同時對於相關的懲處,也把層級拉高,不是只有分行,我們要求總行都必須要有懲處。 楊委員瓊瓔:這個一定要加強,不要讓某一個人影響到我們整個公股銀行的士氣,這是不行的。 莊部長翠雲:是,沒有錯。 楊委員瓊瓔:但是本席還是著重在於你的量化跟你的衡量,投資下去的金額跟你精進的方案。 莊部長翠雲:對,會的。這個部分各公股行庫會用各種方式,包含對於未實名登錄社群,我們都不再投注廣告,以及跟高檢署聯防這個部分也都有相關的合作機制。 楊委員瓊瓔:部長,你現在所回答的就是你目前在做的。 莊部長翠雲:對。 楊委員瓊瓔:本席已經告訴你詐騙帳戶數還是在增加,所以換句話說,目前所用的方式是不足以應對,本席才具體要求你應該去精進方案,請你將精進方案的方式給本席。 莊部長翠雲:是,持續的精進是一定會要做的,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楊瓊瓔委員,也謝謝部長。 接下來請徐欣瑩委員、徐欣瑩委員,徐欣瑩委員不在。 接下來請王鴻薇委員質詢。 王委員鴻薇:(12時43分)謝謝主席,我請財政部長莊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 王委員鴻薇:請今天也有到場列席的新北市財政局局長。 主席:請新北市陳榮貴陳局長。 王委員鴻薇:部長好、局長好。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王委員鴻薇:我們今天主要討論電動車使用牌照稅優惠的延長,我想這部分包含行政院,還有立法院跨黨派委員都非常支持,剛才我提案說明的時候有特別講,今天為什麼找六都財政局,或者是相關稅制局的主管來,就是因為牌照稅是屬於地方稅,我相信在你們研擬這個稅法修正的時候,也會找地方財主單位來討論。 但是近年來其實是有一個問題,確實我們最近討論很多中央財政收支劃分,但是過去常常會有一個問題就是中央請客,地方買單!所以我想請問一下陳局長,有關電動車牌照稅的優惠延長,你們應該是支持,尤其六都的電動車會比較多,在你們稅收損失的部分,你們有沒有期望或希望中央未來對於牌照稅或者地方相關稅收損失的部分,應該給予一些相關的補助跟分攤? 陳局長榮貴:跟委員報告,未來5年如果再減免,我們新北稅損大概是38億。 王委員鴻薇:38億。 陳局長榮貴:對,我們是希望由中央能源相關主管機關,不管是經濟部的能源發展基金,還是環境部的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如果再不足,就是公務預算編列撥補基金也可以。 王委員鴻薇:好,其實38億對中央可能是九牛一毛。 對不起,時間暫停一下,我也請臺北市的副局長,謝謝。 主席:好,時間暫停。請臺北市張雅惠張副局長。 王委員鴻薇:我們臺北市的稅收損失是多少呢? 張副局長雅惠:跟委員報告,如果接下來再延長5年時間,目前我們這邊推算大概可能會有到88億的情況,但是這還是要看在未來5年整體電動車成長的幅度以及推估的方式。 王委員鴻薇:對,沒有錯,當然電動車越多,相對的稅損會越高,這是必然的!因為時間關係,雖然還有臺中、桃園、臺南,但我就不一一請教了。時間暫停一下,兩位局長可以請回,謝謝。當然桃園、臺南或者是臺中如果要給我們相關數字,我們也會非常歡迎。 部長,這個政策大家都支持,但是它的稅收損失會集中在六都,越是都會區越會使用電動車的,稅收損失會越大。你可以看得出來,對地方政府來講,臺北市會有88億稅損,新北市會有38億稅損,其實對他們來講都是會肉痛的!你看光是新壽,就是輝達那塊T17、T18,大家在講的權利金也不到40億,大概是34億左右,來來回回就談了那麼久!所以,牌照稅未來有沒有可能我們也來做一個協調,如同剛才陳局長說的,比如說透過能源發展基金或者是其他相關基金,對地方給予相關的補貼跟分攤?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剛剛好幾位委員也都提出這樣一個意見,環境部、交通部、經濟部都說相關基金未來是不是要做補貼的部分,他們帶回去研議。 王委員鴻薇:帶回去研議? 莊部長翠雲:是。 王委員鴻薇:非常好。時間有限,有關臺美貿易談判,照理講應該接近尾聲了,因為賴總統告訴我們很快就有好消息,只是所謂的好消息到現在為止還不知道! 我曾經問過經濟部長,因為大家一般認為,美製汽車的進口關稅會是一個重點,會不會最後我們對美國進口的汽車關稅降到零?我想請問部長,如果把美製汽車進口關稅降至零,對稅損的部分會有很大影響嗎? 莊部長翠雲:根據我們大概算過是44億。 王委員鴻薇:44億嘛! 莊部長翠雲:對。 王委員鴻薇:44億應該覺得是可容忍的範圍嘛!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 王委員鴻薇:就你們稅損的評估來說。 莊部長翠雲:目前來說,談判還在進行當中。 王委員鴻薇:對,因為經濟部長考慮到的是產業的影響,而財政部長考慮的就是稅收的影響,44億是可容忍的範圍嘛! 莊部長翠雲:當然還要看其他的項目,要整體來看。 王委員鴻薇:另外一個我比較關心的,去年我應該也有問過,對消費者來講,非常關心的兩大關稅,一個就是汽車,當然還有所謂的菸品,還有保健食品,最主要是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方面,以我們跟其他國家進口關稅稅率來說,我們確實偏高,臺灣高達30%,這個比其他國家或東南亞國家都要偏高,所以使得很多人到美國一定要去買保健食品。請問一下,保健食品的進口關稅是不是可以調降? 莊部長翠雲:第一個,在臺美談判裡面,保健食品談判的稅率是多少還在討論當中,經濟部的產發署也有提出有關保健食品調降關稅的一些方案,已經有提出來了。 王委員鴻薇:好,時間暫停,正好產發署有來嘛,是不是? 主席:經濟部產發署邱署長。 王委員鴻薇:署長,這個是很多消費者非常關心的,就是進口保健食品30%稅率太高了,可不可以調降到零?或者至少可以調降到跟其他亞洲國家差不多吧? 邱署長求慧:報告委員,現在經濟部跟財政部已經在啟動調降保健食品關稅的過程,因為這牽涉到……對消費者來講,應該要給他們更多的好處、優惠。另外就是產業的發展,所以我們現在正在開會協調,是不是能夠降到一個大家可以接受的數字,兼顧到消費者的利益以及產業的發展。 王委員鴻薇:所以降一半是合理範圍吧? 邱署長求慧:這個也是個考慮的方向。 王委員鴻薇:因為如果降一半的話就跟日本差不多,降一半之後還有可能再往下降嗎?如果跟韓國比的話。 邱署長求慧:如果說要再往下降的話也可以考慮用比較階段性的方式調降,也是一種可以考慮的方向。 王委員鴻薇:用階段性?但階段性可能也要有一個期限,對不對? 邱署長求慧:對。 王委員鴻薇:所以降50%是絕對可以看到的? 邱署長求慧:是一個可以討論的方向。 王委員鴻薇:是可以討論的方向。我知道你不會告訴我現在詳細的稅率,但是我們希望能夠知道是往這個方向,因為這個是消費者長期都在討論,好不好? 邱署長求慧:好。 王委員鴻薇:我覺得至少你要比照日本或者韓國,好不好?可以嗎? 邱署長求慧:好。 王委員鴻薇:好,謝謝。 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王鴻薇委員,部長請回。 接下來請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不在。 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 謝衣鳯委員、謝衣鳯委員,謝衣鳯委員不在。 何欣純委員、何欣純委員,何欣純委員不在。 葉元之委員、葉元之委員,葉元之委員不在。 今日登記發言委員均已詢答完畢。 本次會議作如下決議:說明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求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本日將先宣讀使用牌照稅法及修正動議等30案提案內容,另擇期繼續審查。 本次會議議程已進行完畢,倘有不在場委員補提書面質詢,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人員協助處理。 現在請議事人員宣讀使用牌照稅法等29案提案內容,宣讀完畢後散會。 一、提案條文: 行政院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為節能減碳,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以利我國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以下簡稱電動車輛)相關產業發展,達成政府一百十九年運具電動化階段性目標及實現二○五○淨零排放;又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租稅優惠應明定實施年限並以達成合理政策目的為限,爰修正第二項各款,將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配合電動車輛減免貨物稅措施延長五年,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委員邱鎮軍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氣候變遷因應法第四條已確立「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中華民國一百三十九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之目標,為促進電動車輛之推廣普及,實有延長免徵期限之必要。爰修正第二項再延長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五年。 委員陳超明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氣候變遷因應法第四條已確立「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中華民國一百三十九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之目標,為促進電動車輛之推廣普及,實有延長免徵期限之必要。爰修正第二項再延長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五年。 委員羅明才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修正第二項,延長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至119年12月31日。 委員廖偉翔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二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二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一、依國家發展委員會「2050淨零碳排路徑」規劃,我國預計在2030年達成市售電動汽車、機車占比分別為30%、35%,並於2040年包括新售小客車一同全面電動化。惟目前台灣純電自小客車市占率僅1%,顯離目標甚鉅。 二、根據112年交通部「自用小客車使用狀況調查報告」,消費者不願意購置純電動車之考量因素依序為:「充電設施不健全」、「車輛單次充電後的續航限制」及「電動車價格太高」。顯見購置、使用成本及相關措施之方便性,對推展電動車之成效至關重要。 三、電動汽機車持有之稅費成本需有消費者每年繳納,又電動汽機車持有年限動輒五年以上,為創造政策利多避免影響市場推廣,延長適用年限應以六年為宜。 四、綜上,為避免增加電動車使用者之成本,賡續鼓勵民眾購買電動汽機車及業者投入建設相關設備,應延長免收牌照稅期限六年。 委員楊瓊瓔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修正第二項,延長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委員許宇甄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一、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四條,我國已明定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預計於民國139年(2050年)達成淨零排放,為促進電動車輛之推廣及普及,以有效減少運輸部門碳排放,延長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之適用時間,實屬必要。相較於燃油車輛,電動車輛具低汙染、零碳排等環保效益,有助於我國落實綠能發展及環境永續政策;爰修正本條第二項,授權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再延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五年,以強化政策誘因,促進電動車市場發展。 二、政府推動電動車輛使用牌照稅免徵政策,迄今已有效減輕車主負擔,提升民眾購買電動車之意願,進而推動國內電動車產業技術創新與發展,為維持政策延續性及提升產業競爭力,實有延長免徵適用期間之必要;爰修正本法第五條,以延長免徵期限,確保電動車政策推動與產業發展之銜接,並強化我國邁向淨零排放目標之政策效益。  委員邱若華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一、為達到淨零碳排目標,政府近年來極力推廣車主購買電動汽機車,並予以免使用牌照稅作為優惠,藉此鼓勵車主購買電動汽機車。 二、此淨零碳排目標原先在100年時原先規範免稅期為3年,後續又視情況修正延長至107年。 三、復在110年免稅期又延長至114年,惟目前電動車市場佔比約1/3,雖節稅之政策有利於電動汽機車數量成長,但仍有數量持續往上成長之空間。 四、綜上,為持續推動淨零碳排目標,並鼓勵車主更換或繼續持有電動汽機車,爰酌修本法內容。  委員林俊憲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為推動政府綠能科技創新產業願景,鼓勵低污染車輛的使用,並持續支持國內電動車輛產業及永續發展環境,修正第二項相關規定,將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對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的期限延長五年,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委員王鴻薇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修正第二項,延長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至119年12月31日。 委員李彥秀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前項減免年限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得依電動車登記數量、充電基礎設施覆蓋率及其他低碳運具推展情況,決定是否延長減免年限。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一、為鼓勵民眾轉向低碳運具,針對電動車輛有免徵使用牌照稅等優惠,惟免徵使用牌照稅時程將於民國(下同)114年12月31日屆期,然據經濟部統計113年度1到10月電動汽車銷售約僅占汽車市場8%;電動機車占13%,顯見民眾對於更換低碳運具仍有疑慮,為持續推廣電動車普及,及配合電動車之燃料費徵收時程擬於120年實施,故宜將電動車減免使用牌照稅延長至119年12月31日,以實現潔淨家園願景,達成永續發展目標。 二、參酌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第3項規定,賦予行政院得視推廣電動車之相關因素,如電動車登記數量、充電基礎設施覆蓋率或其他低碳運具推展情況等,於徵詢財政部、交通部或相關部會等意見後,在減免期限屆滿半年前,決定是否延長減免年限。 委員蘇清泉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修正第二項,延長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委員徐欣瑩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前項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馬達最大馬力超過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者,不予免徵。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一、為有效刺激新能源車市場,促進產業技術創新,並推進國家永續發展與淨零排放目標,修正延長電動車輛免徵牌照稅優惠期限至119年12月31日。 二、為避免低功率電動車車款與高功率車款在稅負計算上混淆,且為確保各類車輛能夠按其對道路資源需求與潛在載重、安全風險進行合理分級索稅。經參照本法第七條第一項第十一款,設定超過262HP或265.9PS馬力之電動車輛,不予免徵牌照稅,以符公平正義原則。 三、雖然電動車在節能減碳上具有優勢,但高性能車款在電能消耗、電池需求與路面適應性上則可能對基礎建設和安全管理帶來更大挑戰。以262HP作為分界值,既鼓勵車廠推廣符合日常使用需求的節能型車款,也在一定程度上對高性能車型施以較高的稅負要求,以促使全國整體交通資源朝向更環保、更安全的方向發展。 委員郭昱晴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為推動政府綠能科技創新產業願景,鼓勵低污染車輛的使用,並持續支持國內電動車輛產業及永續發展環境,修正第二項相關規定,將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對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的期限延長五年,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委員王美惠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為節能減碳,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以利我國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以下簡稱電動車輛)相關產業發展,達成政府一百十九年運具電動化階段性目標及實現二○五○淨零排放;又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租稅優惠應明定實施年限並以達成合理政策目的為限,爰修正第二項各款,將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配合電動車輛減免貨物稅措施延長五年,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委員李坤城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一、修正本條文。 二、為節能減碳,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以利我國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相關產業發展,達成政府一百十九年運具電動化階段性目標及實現二○五○淨零排放;又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租稅優惠應明定實施年限並以達成合理政策目的為限。 三、爰修正第二項各款,將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配合電動車輛減免貨物稅措施延長五年,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委員羅廷瑋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為節能減碳,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及實現二○五○淨零排放,又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租稅優惠應明定實施年限並以達成合理政策目的為限,爰修正第二項各款,將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配合電動車輛減免貨物稅措施延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委員郭國文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為節能減碳、落實國家2050淨零碳排目標,本條規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考量運具電動化政策仍在持續推動,並配合貨物稅條例延長電動車輛免徵貨物稅修正案提出,將本條得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間延長至119年12月31日,爰為第二項之修正。 委員吳沛憶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我國已提出二○五○淨零排放路徑,並將「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列為關鍵戰略。為推動節能減碳,並鼓勵民眾選用低污染之電動車輛,並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六條第一項之規定,租稅優惠應以達成合理政策目的為限,故《使用牌照稅法》授權地方政府得在一定期限內對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惟該期限將屆滿,基於持續引導民眾轉換至電動車、降低轉型成本,並推動電動車相關產業發展及能源轉型,爰擬具本修正草案,將地方政府得免徵使用牌照稅之期限延長五年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委員葛如鈞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為節能減碳,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以利我國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以下簡稱電動車輛)相關產業發展,達成政府一百十九年運具電動化階段性目標及實現二○五○淨零排放;又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租稅優惠應明定實施年限並以達成合理政策目的為限,爰修正第二項各款,將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配合電動車輛減免貨物稅措施延長五年,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委員沈發惠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為節能減碳,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以利我國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以下簡稱電動車輛)相關產業發展,達成政府運具電動化階段性目標及實現二○五○淨零排放;又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租稅優惠應以達成合理政策目的為限,爰修正第二項各款,將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延長四年至一百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委員林思銘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一、截至2024年底,國內電動小客車普及率僅1.33%,市售比為9.32%,雖與2025年的1.4%與10%之目標相差不遠,但仍有成長空間。且交通部調查也發現,也僅27.8%機車族有意換購電動機車,所以可看出電動汽機車之滲透與使用率,仍然偏低。故為達節能減碳,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以利推動,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機車輛與相關產業之發展,宜延長免徵使用牌照稅之期限。 二、爰提案修正本條第二項第一款及第二款部分文字,延長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三、第一項文字未修正。  委員賴士葆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一、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11年3月30日宣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計劃在119年將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及電動車30%/與電動機車35%的銷售占比,並於124年達到電動車60%/與電動機車70%,最終於129年達到100%電動化的銷售比例。 二、國際能源署「2025年全球電動車展望」報告指出,電動車113年在全球汽車市占率破20%。然審計部113年度中央總決算報告依交通部資料,104至113年度電動小客車穩定成長,截至113年,電動小客車普及率與市售比分別為1.33%及9.32%,電動機車為5.38%及10.77%,與全球市占率仍有差距,有賴政府賡續提供更多的租稅優惠政策。 三、考量電動車市占率仍顯不足未突破兩成,為配合淨零排放目標,節能減碳推動全面普及,原免徵的電動車使用牌照稅即將屆期,有再延長租稅優惠政策免徵使用牌照稅至119年12月31日之必要,爰提修正本條第二項。  委員黃健豪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修正第二項,將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之措施再予延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為節能減碳,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以利我國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以下簡稱電動車輛)相關產業發展,達成政府運具電動化階段性目標及實現二○五○淨零排放;又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租稅優惠應以達成合理政策目的為限,爰修正第二項各款,將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延長五年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七條 下列交通工具,免徵使用牌照稅: 一、屬於軍隊裝備編制內之交通工具。 二、在設有海關地方行駛,已經海關徵收助航服務費之船舶。 三、專供公共安全使用,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如警備車、偵查勘驗用車、追捕提解人犯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及海難救險船等。 四、衛生機關及公共團體設立之醫院,專供衛生使用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如救護車、診療車、灑水車、水肥車、垃圾車等。 五、凡享有外交待遇機構及人員之交通工具,經外交部核定並由交通管理機關發給專用牌照者。 六、專供運送電信郵件使用,有固定特殊設備或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 七、專供教育文化之宣傳巡迴使用之交通工具,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者。 八、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且為該身心障礙者所有之車輛,每人以一輛為限;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但汽缸總排氣量超過二千四百立方公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者,其免徵金額以二千四百立方公分、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車輛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九、專供已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使用,並經各地社政機關證明者,每一團體和機構以三輛為限。但專供載送身心障礙、長期照顧服務需求而有合法固定輔助設備及特殊標幟者之社會福利團體與機構,經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同意者,得不受三輛之限制。 十、經交通管理機關核准之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專供大眾運輸使用之公共汽車。 十一、離島建設條例適用地區之交通工具在該地區領照使用者。但小客車汽缸總排氣量超過二千四百立方公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者,不予免徵。 十二、因長期照顧需求,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使用之車輛,每一符合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以一輛為限。但汽缸總排氣量超過二千四百立方公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者,其免徵金額以二千四百立方公分、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車輛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前項各款免徵使用牌照稅之交通工具,應於使用前辦理免徵使用牌照稅手續,非經交通管理機關核准,不得轉讓、改裝、改設或變更使用性質。 第七條 下列交通工具,免徵使用牌照稅: 一、屬於軍隊裝備編制內之交通工具。 二、在設有海關地方行駛,已經海關徵收助航服務費之船舶。 三、專供公共安全使用,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如警備車、偵查勘驗用車、追捕提解人犯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及海難救險船等。 四、衛生機關及公共團體設立之醫院,專供衛生使用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如救護車、診療車、灑水車、水肥車、垃圾車等。 五、凡享有外交待遇機構及人員之交通工具,經外交部核定並由交通管理機關發給專用牌照者。 六、專供運送電信郵件使用,有固定特殊設備或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 七、專供教育文化之宣傳巡迴使用之交通工具,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者。 八、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且為該身心障礙者所有之車輛,每人以一輛為限;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但汽缸總排氣量超過二千四百立方公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者,其免徵金額以二千四百立方公分、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車輛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九、專供已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使用,並經各地社政機關證明者,每一團體和機構以三輛為限。但專供載送身心障礙、長期照顧服務需求而有合法固定輔助設備及特殊標幟者之社會福利團體與機構,經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同意者,得不受三輛之限制。 十、經交通管理機關核准之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專供大眾運輸使用之公共汽車。 十一、離島建設條例適用地區之交通工具在該地區領照使用者。但小客車汽缸總排氣量超過二千四百立方公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者,不予免徵。 前項各款免徵使用牌照稅之交通工具,應於使用前辦理免徵使用牌照稅手續,非經交通管理機關核准,不得轉讓、改裝、改設或變更使用性質。 為擴大照顧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對供身心失能者用以代步之交通工具,比照照顧身心障礙者之意旨,列入免稅範圍。 委員廖先翔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車輛價格及年份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牌照稅自民國34年起開始徵收,並自民國51年起以汽車排氣量作為徵稅標準,至今已逾80年。期間雖曾進行數次修訂,但修訂幅度均有限,徵收原則仍以車輛排氣量為主要依據,且排氣量越大者,其所需繳納的牌照稅亦較高。然而,隨著車輛製造技術的迅速發展,市面上出現了許多高價、小排氣量但具備大馬力的車型。由此可見單純依排氣量為徵稅依據的制度已顯過時,且可能對市場中某些車型造成不公平的徵稅負擔。因此,為求徵稅標準更為公正合理,改以車輛的價格及年份作為徵稅的主要依據,從而更加符合現今車輛市場的發展趨勢與實際狀況。 第三十八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三十日修正之第七條及一百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修正之第六條附表五規定、本法修正之第五條,自修正公布日之次年一月一日施行。 第三十八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三十日修正之第七條及一百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修正之第六條附表五規定,自修正公布日之次年一月一日施行。 配合第五條修正,訂定施行日期。 委員牛煦庭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七條 下列交通工具,免徵使用牌照稅: 一、屬於軍隊裝備編制內之交通工具。 二、在設有海關地方行駛,已經海關徵收助航服務費之船舶。 三、專供公共安全使用,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如警備車、偵查勘驗用車、追捕提解人犯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及海難救險船等。 四、衛生機關及公共團體設立之醫院,專供衛生使用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如救護車、診療車、灑水車、水肥車、垃圾車等。 五、凡享有外交待遇機構及人員之交通工具,經外交部核定並由交通管理機關發給專用牌照者。 六、專供運送電信郵件使用,有固定特殊設備或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 七、專供教育文化之宣傳巡迴使用之交通工具,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者。 八、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且為該身心障礙者所有之車輛,每人以一輛為限;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或成立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二條關係之人就同一戶籍對方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但汽缸總排氣量超過二千四百立方公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者,其免徵金額以二千四百立方公分、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車輛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九、專供已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使用,並經各地社政機關證明者,每一團體和機構以三輛為限。但專供載送身心障礙、長期照顧服務需求而有合法固定輔助設備及特殊標幟者之社會福利團體與機構,經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同意者,得不受三輛之限制。 十、經交通管理機關核准之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專供大眾運輸使用之公共汽車。 十一、離島建設條例適用地區之交通工具在該地區領照使用者。但小客車汽缸總排氣量超過二千四百立方公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者,不予免徵。 前項各款免徵使用牌照稅之交通工具,應於使用前辦理免徵使用牌照稅手續,非經交通管理機關核准,不得轉讓、改裝、改設或變更使用性質。 第七條 下列交通工具,免徵使用牌照稅: 一、屬於軍隊裝備編制內之交通工具。 二、在設有海關地方行駛,已經海關徵收助航服務費之船舶。 三、專供公共安全使用,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如警備車、偵查勘驗用車、追捕提解人犯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及海難救險船等。 四、衛生機關及公共團體設立之醫院,專供衛生使用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如救護車、診療車、灑水車、水肥車、垃圾車等。 五、凡享有外交待遇機構及人員之交通工具,經外交部核定並由交通管理機關發給專用牌照者。 六、專供運送電信郵件使用,有固定特殊設備或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 七、專供教育文化之宣傳巡迴使用之交通工具,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者。 八、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且為該身心障礙者所有之車輛,每人以一輛為限;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但汽缸總排氣量超過二千四百立方公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者,其免徵金額以二千四百立方公分、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車輛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九、專供已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使用,並經各地社政機關證明者,每一團體和機構以三輛為限。但專供載送身心障礙、長期照顧服務需求而有合法固定輔助設備及特殊標幟者之社會福利團體與機構,經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同意者,得不受三輛之限制。 十、經交通管理機關核准之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專供大眾運輸使用之公共汽車。 十一、離島建設條例適用地區之交通工具在該地區領照使用者。但小客車汽缸總排氣量超過二千四百立方公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者,不予免徵。 前項各款免徵使用牌照稅之交通工具,應於使用前辦理免徵使用牌照稅手續,非經交通管理機關核准,不得轉讓、改裝、改設或變更使用性質。 一、因司法院釋字七四八號施行法未準用民法上關於姻親之規定,因此第一項第八款規定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其同一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無從比照異性結合適用民法計算姻親認定,為落實平等保障同性結合,爰修正第一項第八款。 二、第一項其餘款項及第二項未修正。 委員鍾佳濱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七條 下列交通工具,免徵使用牌照稅: 一、屬於軍隊裝備編制內之交通工具。 二、在設有海關地方行駛,已經海關徵收助航服務費之船舶。 三、專供公共安全使用,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如警備車、偵查勘驗用車、追捕提解人犯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及海難救險船等。 四、衛生機關及公共團體設立之醫院,專供衛生使用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如救護車、診療車、灑水車、水肥車、垃圾車等。 五、凡享有外交待遇機構及人員之交通工具,經外交部核定並由交通管理機關發給專用牌照者。 六、專供運送電信郵件使用,有固定特殊設備或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 七、專供教育文化之宣傳巡迴使用之交通工具,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者。 八、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且為該身心障礙者所有之車輛,每人以一輛為限;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上述之身心障礙者若年滿六十五歲,就無駕駛執照之身心障礙者適用之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之親屬,不受二親等之限制,其相關規定由主管機關定之。但汽缸總排氣量超過二千四百立方公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者,其免徵金額以二千四百立方公分、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車輛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九、專供已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使用,並經各地社政機關證明者,每一團體和機構以三輛為限。但專供載送身心障礙、長期照顧服務需求而有合法固定輔助設備及特殊標幟者之社會福利團體與機構,經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同意者,得不受三輛之限制。 十、經交通管理機關核准之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專供大眾運輸使用之公共汽車。 十一、離島建設條例適用地區之交通工具在該地區領照使用者。但小客車汽缸總排氣量超過二千四百立方公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者,不予免徵。 前項各款免徵使用牌照稅之交通工具,應於使用前辦理免徵使用牌照稅手續,非經交通管理機關核准,不得轉讓、改裝、改設或變更使用性質。 第七條 下列交通工具,免徵使用牌照稅: 一、屬於軍隊裝備編制內之交通工具。 二、在設有海關地方行駛,已經海關徵收助航服務費之船舶。 三、專供公共安全使用,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如警備車、偵查勘驗用車、追捕提解人犯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及海難救險船等。 四、衛生機關及公共團體設立之醫院,專供衛生使用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如救護車、診療車、灑水車、水肥車、垃圾車等。 五、凡享有外交待遇機構及人員之交通工具,經外交部核定並由交通管理機關發給專用牌照者。 六、專供運送電信郵件使用,有固定特殊設備或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 七、專供教育文化之宣傳巡迴使用之交通工具,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者。 八、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且為該身心障礙者所有之車輛,每人以一輛為限;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但汽缸總排氣量超過二千四百立方公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者,其免徵金額以二千四百立方公分、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車輛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九、專供已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使用,並經各地社政機關證明者,每一團體和機構以三輛為限。但專供載送身心障礙、長期照顧服務需求而有合法固定輔助設備及特殊標幟者之社會福利團體與機構,經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同意者,得不受三輛之限制。 十、經交通管理機關核准之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專供大眾運輸使用之公共汽車。 十一、離島建設條例適用地區之交通工具在該地區領照使用者。但小客車汽缸總排氣量超過二千四百立方公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者,不予免徵。 前項各款免徵使用牌照稅之交通工具,應於使用前辦理免徵使用牌照稅手續,非經交通管理機關核准,不得轉讓、改裝、改設或變更使用性質。 一、為因應家庭型態之變化及多元性,身心障礙者之親屬使用牌照稅免徵資格不應限制於二親等內,應以是否共同居住生活作為判斷照顧事實的主要依據,親等僅為附帶條件。若有其他親屬願意照顧,也應納入免徵牌照稅範圍,以資鼓勵,爰修正本條第八款。 二、基於實務上行政效率及管理需求,關於六十五歲以上身心障礙者親屬不受二親等限制之適用條件,其認定標準、審查程序及應檢附文件等相關事項,由主管機關定之。 委員廖偉翔等提案: 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七條 下列交通工具,免徵使用牌照稅: 一、屬於軍隊裝備編制內之交通工具。 二、在設有海關地方行駛,已經海關徵收助航服務費之船舶。 三、專供公共安全使用,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如警備車、偵查勘驗用車、追捕提解人犯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及海難救險船等。 四、衛生機關及公共團體設立之醫院,專供衛生使用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如救護車、診療車、灑水車、水肥車、垃圾車等。 五、凡享有外交待遇機構及人員之交通工具,經外交部核定並由交通管理機關發給專用牌照者。 六、專供運送電信郵件使用,有固定特殊設備或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 七、專供教育文化之宣傳巡迴使用之交通工具,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者。 八、身心障礙者及其配偶、二等親以內親屬及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之車輛,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但汽缸總排氣量超過二千四百立方公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者,其免徵金額以二千四百立方公分、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車輛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九、專供已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使用,並經各地社政機關證明者,每一團體和機構以三輛為限。但專供載送身心障礙、長期照顧服務需求而有合法固定輔助設備及特殊標幟者之社會福利團體與機構,經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同意者,得不受三輛之限制。 十、經交通管理機關核准之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專供大眾運輸使用之公共汽車。 十一、離島建設條例適用地區之交通工具在該地區領照使用者。但小客車汽缸總排氣量超過二千四百立方公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者,不予免徵。 前項各款免徵使用牌照稅之交通工具,應於使用前辦理免徵使用牌照稅手續,非經交通管理機關核准,不得轉讓、改裝、改設或變更使用性質。 第七條 下列交通工具,免徵使用牌照稅: 一、屬於軍隊裝備編制內之交通工具。 二、在設有海關地方行駛,已經海關徵收助航服務費之船舶。 三、專供公共安全使用,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如警備車、偵查勘驗用車、追捕提解人犯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及海難救險船等。 四、衛生機關及公共團體設立之醫院,專供衛生使用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如救護車、診療車、灑水車、水肥車、垃圾車等。 五、凡享有外交待遇機構及人員之交通工具,經外交部核定並由交通管理機關發給專用牌照者。 六、專供運送電信郵件使用,有固定特殊設備或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 七、專供教育文化之宣傳巡迴使用之交通工具,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者。 八、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且為該身心障礙者所有之車輛,每人以一輛為限;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但汽缸總排氣量超過二千四百立方公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者,其免徵金額以二千四百立方公分、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車輛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九、專供已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使用,並經各地社政機關證明者,每一團體和機構以三輛為限。但專供載送身心障礙、長期照顧服務需求而有合法固定輔助設備及特殊標幟者之社會福利團體與機構,經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同意者,得不受三輛之限制。 十、經交通管理機關核准之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專供大眾運輸使用之公共汽車。 十一、離島建設條例適用地區之交通工具在該地區領照使用者。但小客車汽缸總排氣量超過二千四百立方公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者,不予免徵。 前項各款免徵使用牌照稅之交通工具,應於使用前辦理免徵使用牌照稅手續,非經交通管理機關核准,不得轉讓、改裝、改設或變更使用性質。 一、第一項第八款有關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予以免徵使用牌照稅之規定,原係以車為主,然考量現實情況,應以人為主,方為法律制訂之道。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重點應於車輛為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至於是否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應非所問。 二、現行法對於有駕駛執照卻無車輛之障礙者,其對外交通多為配偶或親近家屬協助,然卻無該款免稅之適用,係為立法疏漏,應即予改正。 三、身心障礙者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是政府照顧障礙族群的福利措施,在考慮政府資源有限,且兼顧租稅平等原則,爰限定於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二等親以內親屬及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之車輛,且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 第三十八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第七條,自修正公布日之次年一月一日施行。 第三十八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三十日修正之第七條及一百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修正之第六條附表五規定,自修正公布日之次年一月一日施行。 一、修正本條但書。 二、爰配合本次第七條之修正,明定修正後之條文自公布日之次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二、修正動議: [image: image2.jpg] 散會(13時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