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經濟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11月5日(星期三)9時至12時7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楊委員瓊瓔 議  程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討論事項 一、審查: (一)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吳秉叡等21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本院委員黃建賓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之一及第四百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 (一)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6人擬具「商業登記法第九條之一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 (一)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能源管理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9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0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7人擬具「能源管理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二及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以上全案於11月5日(星期三)進行合併詢答,11月6日(星期四)處理。 答詢官員 經濟部部長龔明鑫 經濟部商業署署長蘇文玲 經濟部能源署署長李君禮 經濟部國營事業管理司司長胡文中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主任秘書吳秋文 經濟部台電公司總經理王耀庭 司法院民事廳法官毛彥程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王金蓉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專門委員許根魁 財政部賦稅署專門委員林寶全 主席:請主秘報告出席人數。 游主任秘書千慧: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11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我們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經濟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4年10月29日(星期三)9時2分至12時30分 114年10月30日(星期四)9時1分至10時2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邱議瑩  林岱樺  陳亭妃  鄭天財Sra Kacaw   張啓楷  呂玉玲  邱志偉  謝衣鳯  賴瑞隆  楊瓊瓔  鄭正鈐  陳超明  張嘉郡  蔡易餘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洪孟楷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羅美玲  黃國昌  鍾佳濱  葉元之  林倩綺  邱鎮軍  賴士葆  謝龍介  王鴻薇  王美惠  何欣純  林楚茵  馬文君  蘇清泉  徐欣瑩  翁曉玲  顏寬恒  沈伯洋  羅明才    委員列席21人 列席人員:114年10月29日(星期三) 經濟部部長龔明鑫暨相關人員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副署長謝慶欽暨相關人員 內政部地政司簡任視察張則民 國家安全局第三處處長陳處長暨相關人員 交通部航港局副局長陳賓權 法務部參事廖江憲 114年10月30日(星期四) 經濟部常務次長賴建信暨相關人員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副署長謝慶欽暨相關人員 內政部地政司簡任視察張則民 國家安全局第三處專門委員黃專門委員暨相關人員 交通部航港局副局長陳賓權 法務部參事廖江憲 主  席:陳召集委員亭妃 專門委員:陳信瑞 主任秘書:游千慧 紀  錄:簡任秘書 吳人寬     簡任編審 蔡明汝    科  長 陳卉庭     專  員 費添錦 114年10月29日(星期三)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合併詢答。委員羅美玲說明提案要旨,經濟部部長龔明鑫報告後,委員邱議瑩、林岱樺、陳亭妃、鄭天財、張啓楷、呂玉玲、邱志偉、謝衣鳯、賴瑞隆、楊瓊瓔、伍麗華、黃國昌、賴士葆、葉元之、徐欣瑩、王鴻薇及鄭正鈐等17人提出質詢,均由經濟部部長龔明鑫、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副署長謝慶欽、內政部地政司簡任視察張則民及國家安全局第三處處長陳處長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黃捷、張嘉郡、林楚茵、陳超明及蔡易餘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二)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等16人擬具「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六)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9人擬具「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1人擬具「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本院委員黃捷等22人擬具「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1人擬具「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6人擬具「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等16人擬具「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9人擬具「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1人擬具「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本院委員黃捷等22人擬具「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4人擬具「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6人擬具「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自來水法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自來水法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自來水法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等16人擬具「自來水法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自來水法第三條、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9人擬具「自來水法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1人擬具「自來水法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本院委員黃捷等22人擬具「自來水法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自來水法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6人擬具「自來水法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詢答結束,114年10月30日繼續審查。 114年10月30日(星期四)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及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委員李坤城等18人、委員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等16人、委員賴瑞隆等16人、委員羅美玲等19人、委員賴惠員等21人、委員黃捷等22人、委員陳亭妃等17人、委員邱鎮軍等21人、委員吳沛憶等16人分別擬具「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11案。 決議: (一)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二)通過附帶決議1項: 1.基於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SOLAS)要求船舶應裝置電子海圖顯示及資訊系統(ECDIS),以及攜帶其航程所需足夠的航海圖與航海刊物,故為避免後續行為人主張未知悉海纜及管道相關資訊,造成故意及過失要件認定疑慮,請內政部於「海纜七法」通過前,將海纜及管道圖資對外公布,並會同相關機關加強宣導,讓各界知悉避免觸法,同時亦有利於執法及移送檢調偵辦。 提案人:陳亭妃  楊瓊瓔  邱議瑩  賴瑞隆 鄭天財 二、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及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委員李坤城等18人、委員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等16人、委員賴瑞隆等16人、委員羅美玲等19人、委員賴惠員等21人、委員黃捷等22人、委員陳亭妃等17人、委員邱鎮軍等24人、委員吳沛憶等16人分別擬具「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11案。 決議: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三、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自來水法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及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9人、委員李坤城等18人、委員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等16人、委員羅美玲等19人、委員賴惠員等21人、委員黃捷等22人、委員陳亭妃等17人、委員吳沛憶等16人分別擬具「自來水法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自來水法第三條、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10案。 決議: (一)第三條條文,不予通過,維持現行法條文。 (二)增訂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不予增訂。 (三)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四)討論事項所列第一至第三案均審查完竣,分別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均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陳召集委員亭妃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主席宣告:審查通過之條文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針對剛剛議事人員所宣讀的議事錄,請問有沒有問題?(無)議事錄確認。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請一併宣讀。 一、審查: (一)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吳秉叡等21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本院委員黃建賓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之一及第四百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 (一)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6人擬具「商業登記法第九條之一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 (一)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能源管理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9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0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7人擬具「能源管理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二及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主席:本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有3案,分別是「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商業登記法第九條之一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本日我們僅進行詢答。 現在請提案委員做說明,第一位請鄭正鈐委員,許宇甄委員請做準備。謝謝。 鄭委員正鈐: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本席提出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條修正草案,是要解決實務上一顆長年埋在臺灣家族企業傳承路上的未爆彈,股份共有時股東權利如何行使的問題。 第一,現行法規的制度陷阱:第一百六十條已成為僵局條款,在現行制度下,股份為數人共有時,理論上必須全體共有人一致同意才能出席股東會行使表決權,這就產生了一個巨大的制度陷阱。法律只規定了應推定一人,卻沒有規定當共有人無法推定一人時該怎麼辦,只要其中一個共有人不同意,公司股東會就無法召開,董事改選、決算報告通過均無法進行決議,只保護了既得利益者,卻陷企業於違法跟停擺的狀態,其他多數共有人的股權被漠視,少數霸凌多數。 第二,法體系失衡:民法、土地法已經先行,公司法嚴重落後。臺灣法律體系對於共有物的管理原則早已從全體同意走向多數決,本法參酌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以及民法第八百二十條的多數決原則,改採共有人數過半且應有部分過半,即可推定一人代理行使股東權利。這樣既能尊重多數意見,也可避免一人否決的惡性僵局,同時也保留彈性,允許共有人以書面通知公司保留部分權利,可扣除其產生共有關係的背後比例,以確保個別權益不受侵害。為避免多數決產生權利濫用疑慮,若有共有人權益受到實質損害,仍得向法院聲請救濟,由法院進行個案審酌保障權益。另無法推定代理人時,得依多數決直接召集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確保公司治理不因內部爭議而中斷。 本修法是在公司治理效率與共有人權益之間找到一個最佳平衡點,懇請各位委員同仁支持,讓臺灣的企業能有一部真正符合現實需求、與時俱進的公司法。以上。謝謝。 主席:接下來我們請許宇甄委員做提案說明。 許委員宇甄:主席以及各位同仁,大家早。本席今天提出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修正草案的目的很單純,就是希望讓法律回到常理,讓實務能被看見。現行條文規定,公司登記的代理人僅限會計師、律師,但記帳士法第十三條早已明文規定記帳士得受委任辦理營業、變更、註銷、停業、復業及其他登記事項,兩法不一致,讓想創業的民眾充滿繞路跟徒增成本的荒謬。 臺灣九成以上的中小企業其實在創業初期最倚重的專業夥伴大部分都是記帳士,他們熟悉設立、變更稅務跟帳務的流程,是協助企業從0到1的第一線,卻因為公司法的限制,明明全案都是由記帳士承辦,但是到最後送件仍要借名會計師或律師,增加費用、拉長時程,也讓責任鏈不清楚。制度與現實長期脫節,不僅壓縮記帳士依法執業的空間,亦浪費社會資源,更讓創業者承受不必要的負擔。 本案修正在第三項增列「記帳士」,明定前兩項之申請得委任代理人,代理人以會計師、律師、記帳士為限,這不是擴權而是法制的統一,不是降低門檻,而是尊重專業的分工。記帳士早就具有國家考試跟專業的監督,依法負責可受稽核,承辦登記事務的能力與責任早有制度保障。讓能者依法為之可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明確責任,亦能夠強化主管機關的追蹤與管理。修法後,會計師與律師的專業價值不會被取代,在查核、見證、訴訟等領域仍有其不可替代的角色,我們只是讓長年在做的人能夠名正言順,把流程的斷點補上,把責任的灰區釐清,這對創業者來說是利多,對行政體系來說是減壓,對產業環境來說是加速期。 法律本就應當隨社會脈動而進步,當現實走到面前,法條就不該成為絆腳石。這次的修正既是法制統一的必要,也是一種務實的選擇,它不會改變登記制度的監督強度,反而會讓制度更加透明化跟合理化。為了讓社會運作更為順暢,記帳士長年默默支持臺灣的中小企業,他們是最了解企業經營細節的一群人。今天我們只是希望透過這項修正,讓法律能夠回歸常理,讓專業能夠各司其職,也能夠讓創業者少一些不必要的障礙。謝謝。 主席:謝謝我們的提案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經濟部長龔明鑫部長,就委員提案合併來做報告,請。 龔部長明鑫: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今天很感謝貴委員會邀集相關單位共同討論「公司法」、「商業登記法」及「能源管理法」修正草案相關提案,本人很榮幸有機會向貴委員會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賜教。 壹、有關公司法部分: 公司法是規範全國所有公司治理的法律,與企業之經營運作及股東之權益息息相關,而且涉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與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治理,相關規範須與相關部會及單位充分溝通,各項條文修正皆須謹慎處理;本次各委員等分別擬具公司法修正草案,共計12案,以下將依提案修正條文的條號順序進行說明: 一、第160條修正草案(委員鄭正鈐等16人提案) 有關數人共有股份時,共有人如何推定一人行使股東權利之問題,最高法院判決向來認為須回歸民法,以全體共有人同意推派。 關於委員所提改採多數決之方式,本部多次邀請相關單位及專家學者與會討論。司法院認為宜循民法共有之規範架構;股務協會及證券商公會表示,多數決將造成共有人不易認定、易造成股務處理困擾與糾紛。 綜上,因本案修正涉及司法實務見解、股務處理實務及民法體系等問題,建議維持現行規定,至個案處理上,仍應依現行司法實務,透過遺產分割方式解決。 二、第165條修正草案(委員郭國文等16人提案) 第165條規定股東常會、股東臨時會過戶之閉鎖期間,目的在於確定可出席股東會之股東,以利股東會召開之股務處理。如將閉鎖期間縮短,將大幅影響股務處理時程,經洽股務代理、證券商等實務界意見,因股東會召集前之相關程序與期間規定繁雜,縮短閉鎖期間將造成實務執行困難。 又現行條文依公司是否公開發行而有不同閉鎖期間之規定,主要考量公司規模及股東人數,所需之股務作業繁雜程度及時間有所不同,故公開發行公司訂有較長之閉鎖期間。綜合考量股務處理實務及其他股東會召集前之相關規範,本案建議維持現行規定。 三、第222條修正草案(委員吳秉叡等21人提案) 查公司與監察人間之關係,從民法關於委任之規定,監察人應忠實執行職務,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其他職員以確保其獨立監察。監察人執行職務如有違反法令、章程或怠忽職務,致公司受有損害者,應對公司負賠償責任(公司法第224條規定參照)。監察人違法兼任時,因已違反強行規定,法律效果為自始當然無效,應不需要新增限期改正及逾期不改正罰鍰之規定。 又本部前針對本案召開研商會議,多數公司法學者及專家認為就法律體系而言,不需增加行政處罰規定,爰本案建議維持現行規定。 四、第235條之1修正草案(委員楊瓊瓔等21人、委員黃建賓等17人提案) 113年7月修正公布「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6項、第7項,已規定應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該規範適用於規模較大之上市、櫃公司,多數上市、櫃公司皆有制度性調薪之體系與規劃;非公開發行之規模較小之公司,宜維持彈性、回歸公司自治。 有關委員提案公司章程明定員工酬勞之加薪比率不得低於同業平均或最低工資法第九條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擬訂調整幅度等。 本部前多次邀集產業團體、專家學者及相關部會研商,認為本條修法實務上操作無論產業面或法律面皆有困難,例如:條文所稱之「同業平均」浮動而難以定義;各地物價水準不同,以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齊一規範似有不妥;公司法第235條之1係獎勵性質之「酬勞」,與最低工資法規範「薪資」之目的不相同等,建議宜尊重公司自主決定,以保留公司經營彈性。 另外,「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已蒙大院審議通過,鼓勵中小企業增僱基層員工、為員工加薪予以租稅優惠,並積極透過多項政策提升產業附加價值,達成勞資雙贏、員工薪資實質有感提升。 綜上,有關本案修正公司法第235條之1部分,建請考量公司規模不一、產業需求及公司經營彈性,維持現行規定。 五、第387條修正草案(委員楊瓊瓔等17人、委員何欣純等16人、委員林岱樺等16人、委員張嘉郡等18人、委員謝衣鳯等16人、委員許宇甄等17人提案) 查現行公司法就公司登記事項之申請,規定可由負責人親送或律師、會計師代理登記。而記帳士及報稅代理人亦可協助公司代送件,現行規定未影響記帳士及報稅代理人之代送件申辦業務。 公司登記業務涉及會計及法律事務,具複雜性及專業性,且攸關交易安全。本部前就本項議題邀集專家學者、相關團體及部會召開研商會議,相關意見認為應經一定考訓,方可代理公司登記業務。且經查日、美、新加坡等國登記代理人資格,多限於專業職業人員,其考試科目均包含公司法及商法,並有對應之考訓項目與門檻。如欲納入記帳士為公司登記代理人,應先評估擴大考試範圍,應考科目應納入完整之公司法、證交法等法規,使之具備公司登記相關科目之學識及專業能力,以完善落實公司登記制度。建議先協調調整應考科目,再配合修正公司法。 六、新增第387條之1、第449條修正草案(委員牛煦庭等17人提案) 本案之修正主要係考量勞工權益,要求公司登記前參加勞動權益講習,立意良善。惟公司法主要規範公司組織及行為,並保護公司、股東及債權人等合法權益。故有關勞工課程及相關訓練之規定,建議可回歸勞動法規訂定,並由勞動主管機關主責。 公司登記之行政作業,原則上以簡政便民為目標。為達到我國友善經商環境之目標,近年來本部積極推動簡化公司登記行政程序及一站式線上申請等政策。故關於公司登記之行政作業,應避免過多行政作業及文件,而造成民眾及產業之投資阻礙。建議維持現行公司法規定,回歸勞動法規另行規範。 此次委員所擬具「公司法」修正草案等12件提案,涉及修正條文共7條,建議維持現行規定。 貳、有關商業登記法部分: 新增第9條之1、第37條修正草案(委員牛煦庭等16人提案) 本案之修正主要係考量勞工權益,要求商業登記前參加勞動權益講習,立意良善。惟我國企業新創初期多以獨資、合夥方式成立小型商業,測試商業模式可行性,其資金規模較小,從鼓勵新創角度,應儘量簡化商業組織設立之負擔,創造友善的經商環境。關於商業登記之行政作業,宜避免過多行政作業及文件,建議維持現行規定,回歸勞動法規另行規範。 此次委員所擬具「商業登記法」修正草案1件提案,涉及修正條文共2條,建議維持現行規定。 參、有關能源管理法部分: 能源管理法是規範我國能源需求面節約能源與能源效率管理的主要法律,在推動落實節約能源相關措施方面扮演關鍵角色。相關規範須與有關部會及單位充分溝通,各項條文修正須謹慎處理;本次各委員等分別擬具能源管理法修正草案,共計5案,以下將依提案修正條文的條號順序進行說明: 一、第2條修正草案(蔡其昌委員等19人、鍾佳濱委員等20人提案) 委員提案新增再生能源與熱能為本法所稱能源,並增訂本法所規範之能源管理事項有其他能源法律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第3條之1修正草案(蔡其昌委員等19人提案) 委員提案新增中央主管機關應協助公務機關、公有營業機關、公有事業機關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 三、第5條修正草案(鍾佳濱委員等20人提案) 委員提案法制用語如「左」調整為如「下」。 四、第6條修正草案(蔡其昌委員等19人、鍾佳濱委員等20人提案) 委員提案修正指定能源產品管理辦法之授權範圍,並增訂中央主管機關得將管理辦法部分業務委辦地方政府辦理之授權依據。 五、第6條之1修正草案(賴瑞隆、邱志偉委員等17人、蔡其昌委員等19人、鍾佳濱委員等20人提案) 委員提案增訂能源供應事業應公開能源銷售統計資料,其公開之資料種類、範圍、期間、公開方式及公開時間等授權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 六、第7條修正草案(賴瑞隆、邱志偉委員等17人、楊瓊瓔委員等21人、蔡其昌委員等19人、鍾佳濱委員等20人提案) 賴瑞隆、邱志偉委員等17人、蔡其昌委員等19人、鍾佳濱委員等20人提案將辦理「左」列事項改成「下」列事項,法制用語調整。 楊瓊瓔、黃健豪委員等21人提案能源供應事業經營能源業務,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數量者,應設置能源儲存(能)設備。 七、第7條之1修正草案(賴瑞隆、邱志偉委員等17人提案) 委員提案能源供應事業以火力發電者,應依照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申報機組及排放資料。 八、第9條修正草案(蔡其昌委員等19人、鍾佳濱委員等20人提案) 委員提案能源用戶所訂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須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後核准,係配合法制用語酌修文字。 九、第10條之1修正草案(賴瑞隆、邱志偉委員等17人提案) 委員提案能源用戶裝設汽電共生設備達一定量者,應申報機組及排放資料。 十、第18條修正草案(蔡其昌委員等19人、鍾佳濱委員等20人提案) 委員提案考量早期用電設備主要以大型空調為主,為便於管理能源負載,規定需裝設個別電表,且對其用電採行差別費率措施,惟現今已可透過需量反應措施等市場機制,達到節能及負載調節效果,爰刪除本條。 十一、第19條之1修正草案(蔡其昌委員等19人、鍾佳濱委員等20人提案) 蔡其昌委員等19人,以及鍾佳濱委員等20人分別提案主管機關/中央主管機關得派員或委託專業機構執行本法有關能源用戶查核事項。 十二、第19條之2修正草案(邱議瑩委員等17人提案) 委員提案任何人不得故意散播影響國家能源供應、國家能源基礎設施之不實謠言或假訊息。 十三、第20條修正草案(蔡其昌委員等19人、鍾佳濱委員等20人提案) 委員提案提高違反能管法第6條第1項之裁罰金額。 十四、第20條之1修正草案(蔡其昌委員等19人、鍾佳濱委員等20人提案) 委員提案增訂未經許可而經營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特定能源產品之輸入、輸出、生產、銷售之相關處罰。 十五、第20條之2修正草案(鍾佳濱委員等20人提案) 委員提案增訂未依規定繳納能源基金罰則。 十六、第21條修正草案(賴瑞隆、邱志偉委員等17人、蔡其昌委員等19人、鍾佳濱委員等20人) 賴瑞隆、邱志偉委員等17人、蔡其昌委員等19人,以及鍾佳濱委員等20人分別提案增訂主管機關應/得公布違反本法之廠商、業者名稱之規定,並新增違法態樣、提高部分罰則之裁罰金額。 十七、第22條修正草案(蔡其昌委員等19人、鍾佳濱委員等20人提案) 委員提案提高罰則之裁罰金額。 十八、第23條修正草案(蔡其昌委員等19人、鍾佳濱委員等20人提案) 委員提案考量修正草案第21條第1項第3款,已可涵蓋原第23條條文,爰刪除本條。 十九、第24條修正草案(蔡其昌委員等19人、鍾佳濱委員等20人提案) 蔡其昌委員等19人、以及鍾佳濱委員等20人分別提案增訂主管機關得/應公布違反本法之廠商、業者名稱之規定,並新增違法態樣、提高部分罰則之裁罰金額。 二十、第27條之1修正草案(邱議瑩委員等17人提案) 委員提案增訂違反國家能源供應、國家能源基礎設施之不實謠言或假訊息規定,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 二十一、第29條修正草案(蔡其昌委員等19人、鍾佳濱委員等20人提案) 委員提案修正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免報請行政院核定。 此次委員所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5件提案,涉及修正上述條文共計21條,本部研議中版本已完成預告,刻依外界建議進行檢視,並整體性考量電業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等能源相關法規之一致性,建議待行政部門修正草案版本送大院後,再併案審查、討論。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謝謝部長就今天委員提案的3個法來做說明。 有關本次會議各部會所提的書面報告,請委員自行參閱並刊登公報。 內政部書面資料: 能源管理法第7條條文修正草案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承蒙貴委員會今天邀請內政部就「能源管理法第7條條文修正草案」提出報告,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謹就委員提案內容就本部業務相關部分說明如下: 一、就委員提案內容,將能源管理法第7條第1項第2款修正為「設置能源儲存(能)設備。」本部尊重。 二、為配合淨零排放政策之能源轉型,本部就業務範疇,函頒「提升儲能系統消防安全管理指引」,提升儲能系統消防安全管理,以降低災害損失,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以上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女士、先生賜予指教。謝謝! 財政部書面資料: 財政部對大院各委員擬具「公司法」相關條文修正草案之說明 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 今日貴委員會審查大院各委員擬具「公司法」相關條文修正草案12案,謹就「公司法第387條條文修正草案」內容涉及本部業務部分,簡要說明如下: 一、依現行公司法第387條第3項規定,公司法各項登記之申請,代理人以會計師、律師為限。鑑於記帳士執行業務範圍以記帳士法第13條規定之業務為限,又依同法第6條及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記帳士或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於執行業務事件,應分別依業務事件主管機關法令之規定辦理,爰現行記帳士或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執行業務範圍尚不包括代理申請公司登記、簽證及其他法令規定應由會計師、律師辦理之業務。 二、有關許委員宇甄等17人、楊委員瓊瓔等17人、謝委員衣鳯等16人及張委員嘉郡等18人提案增列記帳士得代理申請公司法各項登記;林委員岱樺等16人提案增列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均得代理申請公司法各項登記(但依法應簽證或另有其他法令規定應由會計師、律師辦理之相關事項,依其規定辦理);何委員欣純等16人提案增列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均得代理申請公司法各項登記(但僅限公司登記之資本額未達新臺幣3,000萬元者)等部分,涉專業及政策考量,本部尊重主管機關意見及大院決議。 以上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金管會書面資料: 審查「公司法」修正草案等12案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大家好: 今天奉邀列席大院第11屆第4會期貴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承貴委員會邀請本會就大院楊委員瓊瓔等21人、黃委員建賓等17人分別擬具「公司法第235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許委員宇甄等17人、楊委員瓊瓔等17人、謝委員衣鳯等16人、林委員岱樺等16人、張委員嘉郡等18人、何委員欣純等16人分別擬具「公司法第387條條文修正草案」、吳委員秉叡等21人擬具「公司法第222條條文修正草案」及郭委員國文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165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2案,謹就涉本會業務部分簡要報告及說明,敬請指教。 一、有關修正公司法第235條之1增訂公司分派員工酬勞之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規範,說明如下: (一)本會為引導公司重視員工薪資福利,已採行下列相關措施: 1.修正證券交易法:113年8月7日修正公布證券交易法第14條,增訂上市櫃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並於113年11月8日發布令要求上市櫃公司應至遲於114年股東會提案修正章程,以引導公司適度提升員工薪酬。 2.加強揭露員工薪資資訊:已要求上市櫃公司於年度財務報告、年報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員工薪酬及福利等資訊。 3.辦理「公司治理評鑑」:「公司治理評鑑」納入公司員工薪酬、調整情形及福利等指標,鼓勵公司重視員工薪酬及福利。 4.編製相關指數:編製推廣「臺灣高薪100指數」、「薪酬指數」,引導資金投資員工福利費用成長之公司。 (二)修正公司法第235條之1規定,係屬經濟部權責,尊重主管機關(經濟部)政策意見,本會尚無意見。 二、有關修正公司法第387條增列公司登記代理人部分,說明如下: 本會原則尊重經濟部權責,惟可考量部分公司登記事項並非單純僅事項登記,或有涉及公司併購等較為複雜事項,對於社會或公益性層面均會造成影響,因此處理公司登記業務之專門職業人員,其責任承擔、專業養成過程,或者證照取得過程理應相符合。 三、有關修正公司法第222條增列罰則部分,說明如下: 考量上市(櫃)公司皆已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另興櫃公司亦皆已設置獨立董事,至公開發行公司監察人設置係依公司法規定辦理,屬經濟部權責,本會無意見。 四、有關修正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縮短股東會停止過戶期間部分,說明如下: 現行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停止股票過戶期間之應辦理事項,包括確認股東名簿、受理股東提名及提案、召開董事會審查提名(案)、委託書徵求作業、編製股東會議事手冊、寄發股東會召集通知、電子投票期間、委託書統計驗證等諸多作業,各作業時間前後串連,如縮短停止過戶期間,將大幅壓縮各作業時間,因涉及全市場實務作業調整,影響層面甚大,需整體評估並廣徵各界意見為宜。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及支持,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司法院書面資料: 一、審查:(四)委員鄭正鈐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先進: 今天奉邀列席 貴委員會,就一、審查:(四)委員鄭正鈐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代表本院進行報告,並備質詢,深感榮幸。謹說明本院意見如下,敬請指教。 一、有關委員鄭正鈐等16人(委員提案第11003640號)擬具公司法第160條修正草案(下稱草案),鑑於股東會若未達法定出席定足數時,即未能作成合法之決議,而明定以多數決方式推定行使股東權利之股東,提案條文事涉政策考量,本院尊重主管機關及貴院職權。惟因以股東行使權利之目的為分類標準,股東之權利可分為「共益權」與「自益權」。前者係指股東以參與公司之管理、營運為目的所享有之權利,如表決權、監察權;後者則純以股東為自己利益而行使之股東權利,如盈餘分派請求權、股份讓與權。是以,股東依其股份得行使之權利,於財產權內部關係之性質,不僅限於「管理」行為,尚包含「處分」行為(例如:股份之讓與、變更、設定負擔)。草案第3項規定:「第一項推定之人得為共有人全體利益行使一切股東權利」,且說明欄既敘及共有物之管理行為(「民法第八百二十條第一項已仿多數立法例,於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二十三日就共有物之管理,修正為依多數決為之」),亦敘及共有土地之處分行為(「爰參酌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一項、第五項以多數決解決分別共有、公同共有不動產糾紛之立法」),是以草案關於「行使股東之權利」範圍,是否包含「管理」及「處分」,抑或僅涉及「管理」而不包含「處分」,建請釐明,以杜將來適用之爭議。再者,草案第3項但書規定:「共有人先以書面通知公司保留權利者,不在此限」,其中「保留權利」之意涵為何?倘若行使股東之權利而生共有人日後需共同承擔行為法效之情形,如新股認購權、盈餘分派請求權、股份收買權等,是否亦因不同意之股東就推定之人行使權利時保留權利,即於嗣後當然不取得新股認購權、盈餘分派請求權、股份收買權等權利,亦建請釐明。 二、關於其餘部分本院無意見,尊重權責機關之決定及 貴院之立法裁量權。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各位。 法務部書面資料: 審查「公司法」條文修正草案、「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商業登記法」條文修正草案等18案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奉邀列席 貴委員會審查「公司法」條文修正草案」、「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商業登記法」條文修正草案」等案,深感榮幸,謹代表法務部說明如下: 本次會議審查大院委員擬具「公司法」條文修正草案等12案,「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商業登記法」條文修正草案1案。 草案能源管理法第20條之1第2項就未經許可而經營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能源產品輸入、輸出、生產、銷售業務,致生公共危險者,規範刑事責任〈委員蔡其昌等19人提案、委員鍾佳濱等20人提案〉,較諸現行法第20條之1規定,增訂構成要件「致生公共危險」,性質上屬具體危險犯,須個案判斷所營業務導致公共危險者,始足該當。至於能源管理政策上,是否妥適,尊重主管機關之意見。 草案其餘內容分別規範公司分派員工酬勞、登記代理人資格放寬、監察人兼任限制、股份共有人權利行使、股東過戶閉鎖期限縮;能源事業監督管理、新型態能源納管、能源政策規劃;商業登記管理等事宜,尊重相關主管機關職權意見與大院決定。 以上報告,敬請 主席及各位委員指教。 主席:本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合併詢答,分開處理。委員質詢前,依照慣例,主席臺作以下宣告:每位委員發言的時間,本委員會委員6分鐘,必要時延長1分鐘,非本委員會委員4分鐘;上午十點半截止發言登記。 首先我們請登記第一位的張嘉郡委員,請做發言。 張委員嘉郡:(9時23分)謝謝主席,我想請龔部長。 主席:我們請龔部長。 張委員嘉郡:部長早安。 龔部長明鑫:張委員早。 張委員嘉郡:首先想請問部長,距離立法院三讀通過核管法已經過了多久,您記得嗎? 龔部長明鑫:核管法…… 張委員嘉郡:從今年5月15日開始,已經過了快要半年了。 龔部長明鑫:對。 張委員嘉郡:請問現在核電廠延役,經濟部這邊有掌握到任何的進度嗎? 龔部長明鑫:我們說有兩個必須跟三個原則…… 張委員嘉郡:那個你不要重複了。 龔部長明鑫:兩個必須在核管法的辦法裡面都已經有規定了。 張委員嘉郡:我現在是問你進度。 龔部長明鑫:對、對、對,就是說台電公司按照這個辦法先提了現狀的評估報告。 張委員嘉郡:現狀的評估報告…… 龔部長明鑫:會送到經濟部來。 張委員嘉郡:什麼時候? 龔部長明鑫:已經送來了。 張委員嘉郡:已經送來了? 龔部長明鑫:對、對、對。 張委員嘉郡:所以可以告訴我們一下現在的評估報告的內容嗎? 龔部長明鑫:評估報告就是看看現在的機組大致上的狀況是怎麼樣。 張委員嘉郡:那是怎麼樣? 龔部長明鑫:沒有,我們現在還在審查當中啦。 張委員嘉郡:所以是已經有評估報告了? 龔部長明鑫:已經有評估報告,但是我們還在評估那個報告…… 張委員嘉郡:但是你沒有辦法告訴我們評估報告的內容? 龔部長明鑫:對,因為我們還在針對評估報告內容裡面來確認是不是這樣子。 張委員嘉郡:所以你是不相信它的評估報告? 龔部長明鑫:我們當然要check,還有行政的流程。 張委員嘉郡:所以你現在在check,那多久才可以確認它的評估報告是詳實的?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我知道評估報告已經送到經濟部來,但是還沒簽到我這邊來。 張委員嘉郡:所以你也還沒看到? 龔部長明鑫:對,還在行政流程當中。 張委員嘉郡:還沒有看到? 龔部長明鑫:對、對、對。 張委員嘉郡:上週王總經理在本委員會回應有關於核能延役的時候就有提到,目標是在2029年可以重啟核三。部長,您支持嗎? 龔部長明鑫:我們這個評估報告出來,如果確認以後,他們就會啟動,啟動就會按照流程…… 張委員嘉郡:所以你的意思是說,上個禮拜的發言是沒有經過確認的,是嗎?上個禮拜王總經理說目標是2029年可以重啟核三,然後有信心可以在2029年甚至進度超前。 王總經理耀庭:跟委員報告,您後面那幾句我沒有說哦! 張委員嘉郡:這個是我說的啦。 王總經理耀庭:這個越說越明確…… 張委員嘉郡:這個是我說的、這個是我說的。 王總經理耀庭:跟委員報告,當時…… 張委員嘉郡:我希望你們把這個當目標,一定要進度超前。 王總經理耀庭:當時賴委員在問整個時程,我是說這個都充滿了高度的不確定性,那他硬要我給一個日期,就是說這些不確定性都當作是可以確定的,之後的時間是多少…… 張委員嘉郡:那可以告訴我們委員會大概哪些是重啟核三或重啟核能的不確定性嗎? 王總經理耀庭:不確定性當然就是我們的再運轉計畫,就是接下來依法規做再運轉計畫及自主安全檢查的部分,檢查的結果到底有多少設備…… 張委員嘉郡:你們不是已經檢查完了嗎? 王總經理耀庭:不是、不是、不是。 張委員嘉郡:剛才部長說你們已經有重新盤點,然後報告…… 王總經理耀庭:那個是現況而已。 龔部長明鑫:現況。 張委員嘉郡:現況、現況、現況。 王總經理耀庭:現況的部分做完,還要做真正的核子反應爐裡面的每一個組件,還有它的狀況,它是不是老化、是不是還能夠再撐20年。 張委員嘉郡:我們現在就是希望這些進度要加快、要加快,然後要能夠儘快地來重啟核能,為什麼呢?我們台電董事長曾文生在9月的時候也說過,10月初就會有現況盤點,然後會對外說明,但到目前為止也還沒有現況說明,你看連簽到部長桌上都還沒有,這個進度是不是有點慢? 王總經理耀庭:跟委員報告,所有的工作都是同時在進行,絕對不會說因為一個簽辦然後就停下來。 張委員嘉郡:那為什麼還沒有辦法對外說明?說是10月初,現在已經11月初了。現在本席給你一個機會,可不可以告訴我們這3座核電廠目前盤點的結果情形如何?有哪幾座廠、有哪幾座反應爐評估後是可以到下一個階段? 王總經理耀庭:目前台電只是把3座核電廠目前的現況做初步的報告。 張委員嘉郡:是不是核三最有可能延役呢?還是核二也有機會呢? 王總經理耀庭:這個部分要經過經濟部再看一下有沒有什麼問題…… 張委員嘉郡:你現在不是已經盤點過了嗎? 王總經理耀庭:那是台電的觀點而已。 張委員嘉郡:你說是台電的觀點,我現在就問你,你是台電總經理,台電的觀點是什麼?你覺得是核三比較有機會還是核二比較有機會? 王總經理耀庭:我想這句話我先不要回答,以避免一些爭議,我想還是等經濟部…… 張委員嘉郡:你在怕什麼?這是一個國家的方向,為什麼本席會這麼關心核電延役的進度?因為不只是用電穩定,更是為了臺灣未來接軌國際產業著想。 根據國際能源署預估,未來5年全球的資料中心用電量會增加1倍以上,甚至說如果專為AI算力設計的資料中心,用電量會多出整整4倍,如果我們臺灣沒有重啟核電,我們哪裡來的電力資源?那我們怎麼樣跟上國際的角度呢?這一點是部長要擔心的啊!所以我現在才問說,既然你都可以喊出2029了,那你有沒有信心可以再超前呢? 王總經理耀庭:台電在對於用電需求方面絕對都是超前在規劃跟部署,所以我們整個用電計畫…… 張委員嘉郡:請問你的超前規劃跟部署是什麼? 王總經理耀庭:包括所有用電需求量的評估以及這麼多的用電需求量在成長之後,我們的電廠是不是要再增加興建,都有在評估、都有在做。 張委員嘉郡:那你目前的評估是什麼?部長,你知道他的評估嗎? 龔部長明鑫:知道。 張委員嘉郡:你知道,那你幫他回答,他的評估、他的計畫是什麼? 龔部長明鑫:每一年能源署也會滾動式檢討需求面和供給面,所以我們要確保在2032年之前至少所有的電力需求…… 張委員嘉郡:那你們的目標是怎樣?再繼續不斷地燒煤炭、燒天然氣嗎?是不是? 龔部長明鑫:因為就像委員講的,即便核能重啟都順利的情況下,那也是三年、四年以後,所以這段時間我們要確保…… 張委員嘉郡:是三年或是四年就差很大一截了。 龔部長明鑫:我們確保在這當中不確定的…… 張委員嘉郡:所以本席在這裡是希望…… 龔部長明鑫:我了解、我了解。 張委員嘉郡:部長跟總經理至少要有一個目標嘛!你們要有一個明確的目標,然後每一階段的這些時程,我們把它訂定出來…… 龔部長明鑫:對啊!對啊!一定會有一個check point。 張委員嘉郡:我們大家共同來……不是說你都不要講,我們就沒機會監督你們,這樣就不對了。 龔部長明鑫:不是,每一階段…… 張委員嘉郡:這是我們共同的目標,不是好像我們要給你們找麻煩一樣。 龔部長明鑫:不會、不會。 張委員嘉郡:而是你把目標訂定起來,你有什麼困難是大家要一起來幫你們克服,而不是說我現在沒有辦法告訴你我的目標,否則會惹麻煩,你覺得這種態度是正確的嗎? 龔部長明鑫:我們在每一個階段就會有check point,如果過的話…… 張委員嘉郡:你說有check point,你可以告訴我們啊,現在就是給你們一個機會,好好的對全國人民說明一下,我們現在重啟核能的進程是什麼?現況是什麼? 龔部長明鑫:現況就是他們有送過來的,我們現在正在check當中。 張委員嘉郡:所以現況是一定有內容的。但是您也還沒有看到,然後總經理說他不能說。 龔部長明鑫:對,我們儘快看那個內容可不可以confirm。 張委員嘉郡:總經理,你簡單說一下台電的立場就好了。 王總經理耀庭:因為台電跟經濟部對外說明的立場必須是一致的,不能是不一致,所以我們必須要內部再跟經濟部討論完之後,確定了我們才對外說明,以免國人覺得有矛盾。 張委員嘉郡:我之前也有問過,核二廠乾式貯存場的進度是怎麼樣呢? 王總經理耀庭:目前已經在施工中,就是核二室外的乾式貯存場正在施工中。 張委員嘉郡:那什麼時候可以完工呢? 王總經理耀庭:明年初就會完工。 張委員嘉郡:明年初就會完工? 王總經理耀庭:完工之後還要做測試。 張委員嘉郡:我知道,安全評估嘛!這個對延役與否的決定會不會有所影響呢? 王總經理耀庭:核二廠絕對有影響,因為核二廠燃料束還在反應爐裡面,我們必須要等室外乾貯做好,然後把用過的核廢料反應束放到室外乾貯之後,我們才能夠派人進去做檢查,所以會稍後一點。 張委員嘉郡:是,我最後呼籲一下部長,我們不能夠只講臺灣要成為AI島,卻沒有把背後的這些能源跟所有的電力支援說清楚,這等於是畫大餅,你知道嗎?是你可以畫大餅,但你後面支援不上,那沒有意思嘛!好不好?加油、加油,謝謝。 龔部長明鑫:謝謝。 主席:好,謝謝。 接下來我們請邱議瑩委員做詢答。 邱委員議瑩:(9時33分)好,謝謝主席,我請一下部長。 主席:我們再請龔部長。 龔部長明鑫:邱委員早。 邱委員議瑩:部長好。部長,我想我們今天要審查公司法跟能源管理法。 龔部長明鑫:是的。 邱委員議瑩:本席就能源管理法提出了一個修正的版本,增訂第十九條之二,本席的內容是明定「任何人不得故意散播影響國家能源供應、國家能源基礎設施之不實謠言或假訊息。」以及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一:「違反第十九條之二規定,危害社會秩序、引發公眾恐慌者,處新臺幣十萬以上六十萬以下罰鍰。」 部長,我想您大概也非常清楚,這幾年其實臺灣受到境外這一些認知作戰的影響是非常的巨大,包括其實在今年興達電廠的火災之後,就有媒體寫說不排除分區限電,然後前一陣子,大家一直在講說烏山頭水庫的太陽能板是不是有毒,是不是用清潔劑去洗太陽能板,甚至昨天、前天在社群媒體的平臺上面還有人說嘉義東石外海有這麼多漂流的光電板、漂浮的光電板,民進黨是怎麼做事的?東石外海的這個不是光電板,是蚵棚啦,是人家養蚵所架的蚵棚,但是類似這樣的一些假訊息一直不斷來做干擾,部長,您到底怎麼看本席的這個提案,你支不支持?雖然你剛剛講說是不是要等你們行政院的版本出來,但我覺得對於假訊息、對於故意散播謠言這一件事情,還需要等嗎?還要再等你們的版本出來嗎?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對這個方向當然我們也是樂觀其成、是支持,但是現在因為有關於謠言主要還是已經有社會秩序維護法,怎麼樣跟社會秩序維護法在內容上有一些協調或是執行上要怎麼去處理,可能我們還要再思考一下。 邱委員議瑩:所以你還是要等社會秩序維護法? 龔部長明鑫:對,要思考一下就是怎樣…… 邱委員議瑩:部長,我請教一下,你們有沒有去做過一些調查、統計?針對這種來自境外IP的組織操作這些跟能源相關的議題,有沒有去做過調查?有沒有去做過統計?然後這樣的攻擊頻率跟次數影響的程度,你們有沒有去做過調查跟統計? 龔部長明鑫:沒有詳細的,但是有感覺到是越來越…… 邱委員議瑩:你如果沒有做過統計,當然你就會覺得我就等社維法、我就等什麼法,如果你有去做過統計的話,你會知道…… 龔部長明鑫:越來越頻繁,這個感受得到。 邱委員議瑩:這樣的境外攻擊,對臺灣的整體能源政策來講其實是非常嚴重的。 龔部長明鑫:是的、是的。 邱委員議瑩:境外的攻擊不只是在政治面上面,它在國家的很多的施政上面其實都會造成巨大的影響,所以我想請您回去好好想一下。 龔部長明鑫:好的。 邱委員議瑩:如果這一件事情你們認為這些境外的攻擊是嚴重的,是不是能夠考慮把本席的提案納入在我們明天的審查討論裡頭?這個是第一點。 龔部長明鑫:好,謝謝。 邱委員議瑩:第二點,關於境外中國電商落地納管,部長,我要請教一下,你所謂的落地納管是什麼意思?落地納什麼管?納哪一個法來管理?管理它的哪一些部分?比如現在我們知道淘寶,其實我們都知道它是中資,可是它在臺灣的落地、它在臺灣的設立是用港資淘寶公司臺灣分公司。 龔部長明鑫:對。 邱委員議瑩:好,港資的臺灣分公司在臺灣具不具備有法人的身分?歐洲、日本、韓國都早就已經要求跨境電商要設立法人,可是臺灣沒有,你要求它落地納管,要管理它什麼?要用什麼法去管理它?它要遵循哪一個法?如果說這樣的一個跨境電商,現在陸委會也講,我們的中資管理辦法裡頭沒有開放電商,可是大家都知道,淘寶就是中資,你可以告訴我,你要怎麼管嗎?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基本上我們現在的態度還是不會讓淘寶來臺灣經營電商,現在這個香港商…… 邱委員議瑩:你這樣不是很鄉愿嗎?不要讓淘寶來臺灣經營電商,可是淘寶就在臺灣啊! 龔部長明鑫:沒有,它只能有一些傳單上的傳送而已,這個是廣告、小傳單的傳送…… 邱委員議瑩:網路上到處都有啊! 龔部長明鑫:然後它不能透過媒體來做廣告。 邱委員議瑩:它只是不能透過媒體做廣告,現在淘寶需要透過什麼媒體做廣告?大家都知道淘寶,它還需要做什麼廣告?它繞了一個彎,用港資成立臺灣的分公司,你要落地納管,你要管它什麼?我就簡單問你這一句話嘛!你要用哪一個法來管它?我簡單問你,這一家臺灣的分公司有沒有繳稅?它的營業額有沒有繳稅? 龔部長明鑫:它幾乎沒有營業額,它只是一個推播……就是發放小傳單或等等一些情況。 邱委員議瑩:你說它幾乎沒有營業額,這跟我們社會的認知差別太大了吧,那它沒有營業,你為什麼要納管它?你為什麼要叫它落地納管?你要管它什麼?我剛剛一直問你這句話嘛!你一直說要納管,你要管他什麼?然後你現在告訴我他沒有營業,他沒有營業你還要管他什麼?你叫他直接公司收起來? 蘇署長文玲:跟委員報告,香港淘寶在我們這邊只有核准他廣告傳單的分送,現在大家在上的淘寶,其實並沒有落地在我們臺灣成立淘寶購物網,他大概都是用大陸的淘寶電商,這個部分目前納管的話,就是如果你沒有在臺灣落地,我們就不讓你可以經營,因為這個部分涉及到跨部會,可能我們還要跟數位部一起來討論一下怎麼去管理跨境電商這種沒有落地而違法經營的問題。 邱委員議瑩:其實淘寶這個問題已經很久了,還不只淘寶,另外還有拼多多等各式各樣的跨境電商,他現在就是鑽臺灣的法律漏洞啦!過去大家從中國跨境買的包裹,常常我們收到包裹的時候,裡面會有一條豬肉條、會收到豬肉乾、會收到豬肉香腸,這些都是漏洞。現在非洲豬瘟入侵臺灣,很有可能是透過這些郵包,或者是被不知名人士在航運的時候偷帶豬肉進來臺灣,總之非洲豬瘟已經在臺灣出現。現在我們要亡羊補牢,要來管理這一些中國跨境郵包的時候,郵包數量最多的我想應該就是淘寶,大家都知道淘寶是跨境電商,都知道是中國的阿里巴巴集團在管控,你們現在一直跟我說要落地納管,當然你要…… 龔部長明鑫:我們沒有要讓他落地,因為我們不希望他在這邊合法經營。 邱委員議瑩:部長,我們要認真務實的去處理這件事情,你不讓他在這裡落地合法經營,他透過港資成立臺灣的分公司,你現在又說臺灣的分公司沒有在經營,他是直接到網站上面去買,那就沒有什麼落地納管的問題,你管不了他嘛!你都講了他沒有在臺灣營業,他沒有在臺灣經營嘛!政府自己的立場都踩得這麼不穩了,你還替他說話,你說他沒有在臺灣經營,這個我聽不下去,然後行政院長又跟我們說要落地納管。 龔部長明鑫:他不能在臺灣有前臺的交易,他也不能有第三方的…… 邱委員議瑩:他現在不需要在臺灣有前臺的經營,直接網站連結到中國就上去了,直接在中國的網站上就買了嘛!那你要怎麼管理這件事情?我現在一直要問的就是你要怎麼管理這一件事情? 龔部長明鑫:所以為什麼要跨部會就是這樣,因為就經濟部來講,就只有讓中資能不能落地這件事情而已,事實上,電商的管理是數位發展部在管的,我們會跨部會來…… 邱委員議瑩:部長,中資不能落地或者是該怎麼落地、能不能落地這件事情的確討論很久,中資拐了一個彎,變成其他不知名的資,不管是港資、新加坡資或是什麼資,他實際的後臺還是在中國,這件事情你們也要正視,這件事情我們不能鄉愿,不能蒙著頭說他沒有在臺灣實際經營、實際營業,我們不能蒙著頭去處理這件事情,否則後面你很難管啊! 龔部長明鑫:我知道,他如果違規的話,我們就會把他取消資格。 邱委員議瑩:你又說他沒有在臺灣營業,所以他怎麼違規? 龔部長明鑫:所以我們現在就是因為…… 邱委員議瑩:你的講法是前後矛盾的嘛!部長,我不要再問你了,我再問下去會很難看,但是你自己的立場要站穩。 龔部長明鑫:我們不會讓他營業,我們不會讓他合法在臺灣…… 邱委員議瑩:我的建議是,不是你要不要讓他營業這件事情,而是跨境電商,包括有中資成分的這一些跨境電商,拐了一個彎進來,實際後頭控制還是在中國,我們政府應該要怎麼面對…… 龔部長明鑫:這個就是跨部會…… 邱委員議瑩:這個是源頭的管理,好不好? 龔部長明鑫:好,謝謝。 主席:謝謝,接下來請鄭正鈐委員詢答。 鄭委員正鈐:(9時44分)謝謝主席,我想請一下龔部長。 主席:我們再請經濟部龔部長。 龔部長明鑫:鄭委員好。 鄭委員正鈐:部長好。我想請教一下,因為之前的經濟部長郭智輝在113年7月30號有先預告修正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結果已經一年多了,到現在都還沒有送來立法院,請問一下部長,這到底是為什麼,現在進度到哪裡?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事實上我們已經有送到行政院,行政院還在做條文的一些檢視,因為還要配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及電業法,希望有一致性。 鄭委員正鈐:所以現在在行政院,對不對? 龔部長明鑫:對,現在在行政院。 鄭委員正鈐:有沒有預計什麼時候會送到立法院來?還要拖多久? 李署長君禮:跟委員報告,事實上行政院已經有開過幾次會議,當然我不能幫行政院決定時間,但是我相信很快,我想最晚大概兩個月內應該就會送出來,也許會更快,但因為在討論中,我們沒有辦法幫行政院…… 鄭委員正鈐:理解,我想請教一下,當時在預告修正的時候,我覺得裡面有三個部分是比較新的概念,第一個部分是需求面節約能源管理,也就是從原本的定位朝向需求面的節約能源管理,這部分部長是支持的對不對? 龔部長明鑫:支持。 鄭委員正鈐:另外一個部分,當時也表示要把再生能源納入規範,這個部分也是支持的對不對? 龔部長明鑫:是。 鄭委員正鈐:OK,第三個部分是當時預告修正版本的時候,有提到要公開能源銷售相關的資料。 龔部長明鑫:這個也是支持的。 鄭委員正鈐:所以這三個部分都有送到行政院版裡頭對不對? 龔部長明鑫:是。 鄭委員正鈐:這個部分我們非常期待,希望能源管理法能夠儘快把它完善,對臺灣接下來的能源管理有更好的助益。 另外,今天本席有提出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條修正案,我想請教一下部長,資誠在2023年曾經發布一份全球暨臺灣家族企業調查報告,特別提到全臺灣有七成以上的上市上櫃公司都是家族企業,其中第一代掌管的高達54%,而有43%的企業對於接班及股權傳承並沒有規劃,部長應該知道這個狀態,因為部長對企業的了解應該也是非常深。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如果我們現在還是用全體同意的方式來處理公同共有持股的部分,我想請問一下部長,你覺得接下來有多少臺灣的家族企業會陷入這樣子的企業僵局當中?部長,你可不可以簡單回應一下?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事實上,我剛剛在報告的時候也有說明,我們也跨部會徵詢過意見,過去最高法院的判決向來是認定要回歸民法,而現在民法的規定還是採用共識決的方式,司法院也認為…… 鄭委員正鈐:部長,你這邊有特別提到透過遺產分割方式來解決,你知道很多家族企業在第一代老闆走掉之後,關於他的遺產,只要他在外面有私生子的話,這個問題一定沒有辦法在短期內解決。如果要透過遺產分割這樣的方式來解決的話,曠日費時啊!部長,你有沒有稍微去了解一下在目前臺灣的上市櫃公司當中,到底有多少公司碰到這樣子的情況?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司法院有代表,是不是也讓他說明一下? 鄭委員正鈐:可以。 主席:請司法院。 毛法官彥程:謝謝委員的垂詢,這個部分其實在我們今天的書面報告裡面有寫到,就是關於共有股份權利行使的部分,因為事涉政策考量,所以本院是尊重主管機關以及立法院的職權。也就是說,如果今天條文規定明確,其實…… 鄭委員正鈐:我們要修法的就是這個部分,這就是我們要修法的原因。現在企業界碰到這麼多公同共有的持股狀態,所以我們要解決。部長,現在司法院的說法完全不是要解決問題,你知道嗎?他只尊重現在的法律狀態,我們修法不就是要解決現在企業碰到的問題嗎?我想請教部長,在現在的上市櫃公司當中,到底有多少企業碰到這樣的問題沒有辦法解決?你有沒有統計數字?如果沒有,你回去了解之後,再到本辦公室來報告。我再問一下部長,現行公司法的法條有多少條?不曉得!連這個都不曉得。 蘇署長文玲:有四百多條。 鄭委員正鈐:具體數字都還不曉得! 蘇署長文玲:449條。 鄭委員正鈐:你知道裡面有多少條跟股東會有關?都不知道,對不對? 蘇署長文玲:它有一個專章。 鄭委員正鈐:我稍微統計大概有80條以上跟董事會的權責有關。這麼多的狀態,如果有僵局的時候,董事會都沒辦法召開,股東會沒辦法召開,然後董事會沒有辦法改選,這樣企業不就當在那邊?經濟部沒有責任來解決這個問題嗎? 蘇署長文玲:有關這個部分,我們事實上有開過非常多次的專家會議討論,股東權除了管理權之外,可能還包括處分。這邊必須要釐清,因為在民法上,如果處分就必須回到共識決。 鄭委員正鈐:理解。 蘇署長文玲:但股東權利的行使不是只有管理,我們徵詢司法院的意見也是這樣。 鄭委員正鈐:本席理解這個狀態,因為你來本辦公室溝通過好多次。我們知道這個部分包括整個權益的問題,還有行為處分上相關的一些問題。可是問題是如果我們idle在這個地方的時候,這個問題永遠沒辦法解決,然後一個遺產的問題打了十幾年的官司所在多有。如果因為這樣的狀態,就沒有辦法去做董事會的改選、股東會的召開等等,對企業長期發展而言,肯定是有很大的問題,所以本席希望部長可不可以針對這個部分好好來解決?我剛剛提到的那幾個問題,目前上市公司有多少碰到這樣的問題還沒有解決的?之後到本辦公室來很清楚的說明。因為現在連土地法對靜態的財產都可以用多數決的方式來解決,為什麼動態的股東權益沒有辦法解決?本席認為不太應該,剛剛本席一開始在修法說明當中也有特別提到。 最後我再提一個問題,立法院有特別提到能源署對於陸域風機選址管制的相關規定,之前能源署表示,沒有提供陸域風機的用地指引是因為權責單位太多,所以你們沒有辦法提出來。可是問題是這也不是解決問題的一個方式,因為既然是由能源署管這個部分,是不是應該要進行跨部會的協商,然後提出用地指引?不要把這個問題直接丟給環境影響評估,當作主管單位推卸責任的狀態,可不可以? 龔部長明鑫:我們跟環境部還有各單位討論一下。 鄭委員正鈐:大概什麼時候可以有一個結果出來? 龔部長明鑫:年底之前可以。 鄭委員正鈐:今年年底,是不是? 龔部長明鑫:對。 鄭委員正鈐:OK。針對公司法,我希望部長能夠再去多了解一下,之後再到本辦公室詳細說明。因為我覺得這個部分是很多臺灣的家族企業都碰到的問題,現在不解決,未來問題只會越來越多,好不好? 龔部長明鑫:好的。 鄭委員正鈐:好,謝謝。 主席:謝謝鄭委員。謝謝龔部長。 接下來請張啓楷委員詢答。 張委員啓楷:(9時54分)謝謝主席。請龔部長。 主席:再請龔部長。 龔部長明鑫:張委員早。 張委員啓楷:龔部長早。10月31號路透社做了一個很重要的報導,說臺灣化石燃料發電比例竟然高達87%,臺灣已經成為淨零碳排的反指標。他明確講出數據,今年前八個月臺灣超過87%的電力供應都是來自於化石燃料,臺灣現在是亞洲第八大的經濟體,有史以來,化石燃料占最高的一次,創了臺灣歷史的新高。他還特別講,臺灣化石燃料發電數額超過亞洲平均水準,亞洲平均水準是62%,我們87%,全球是57%,這意味著臺灣在主要經濟體裡面的能源轉型「脫穎而出」,人家是用諷刺的字眼。我今天是要問你這個,這對國家發展很重要,但在國際上很丟臉。部長,你還記得嗎?你去年6月在這邊答詢,那時候你是國發會的主委,我引用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8公布我們減碳的結果是全世界倒數第七,當時我還要求你、國發會主委龔明鑫要趕快去解決這個問題,對不對?去年6月。 龔部長明鑫:沒有!當時我在秘書長任內。 張委員啓楷:你先當國發會主委,才去當秘書長。那你在國發會的時候,我就問過你,要你去解決這個問題了。 龔部長明鑫:那應該是前年吧? 張委員啓楷:結果你看最近這一、兩年我們在碳排這一塊的國際排名都這麼糟糕,怎麼辦?這不只是很沒有面子,而且對我們整個健康、整個產業,甚至環境永續,還有電價…… 龔部長明鑫:為什麼要趕快發展再生能源?因為不是用化石的百分之十幾就是再生能源,所以我們在努力發展再生能源。 張委員啓楷:化石燃料為什麼這麼高?就是再生能源沒有跟上來,本來政府今年底再生能源要達到多少? 龔部長明鑫:以氣代替煤炭的效果是存在的。 張委員啓楷:對嘛! 龔部長明鑫:對減碳是有成效的。 張委員啓楷:對嘛!可是你兩件事沒有做好,對不對?第一個就是再生能源的速度太慢,本來今年底應該至少要到20%,到目前還在13、14%徘徊,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更重要,你把18%沒有排碳的核能停掉了,所以全世界當然就笑你。 龔部長明鑫:沒有18%。 張委員啓楷:17到18%,三個廠包括核一、核二、核三,一個大概6%左右。最重要的是什麼?來,我們看一下,每次政府都說我們減碳有成,其實我們是亞洲倒數,而且現在有一個很嚴重的,沙烏地阿拉伯生產石油,對不對?人家是石油國家,排名206,我們是207,連大陸都排在180。現在嚴重在什麼地方?你看一下,我們的非核家園是不是用健康、環境跟電價去堆疊出來的?部長,你看一下左下角。 龔部長明鑫:當然就是我剛剛提到的,以氣替換煤就是往健康方向,空污也減少了,這個效果是明顯…… 張委員啓楷:目前你只有做了一個,就是把煤炭少一點變成天然氣,用這個來說嘴嘛! 龔部長明鑫:再生能源也有發展啊! 張委員啓楷:就像我剛才所說的,第一個、你就是把核電停了之後造成污染跟排碳。 龔部長明鑫:再生能源也能高到百分之十幾了。 張委員啓楷:第二個也很嚴重,我現在跟你說。你看一下這一張,核能在今年6月份歸零之後,火力發電就一直成長,再生能源又沒跟上來,所以趕快把這兩個問題解決,好不好? 繼續看路透社還講了一件事情,就是我接下來要跟你討論的。在大罷免期間民進黨立委都在講「我那小小多山的國家」,結果路透社說什麼?臺灣是多山而且人口稠密的島嶼,不適合建造大規模的再生能源發電廠。所以我們的再生能源到底要怎麼做?這段期間出現那麼多弊案,特別是光電要好好去……不要山跟海都出現一堆弊案。 來,我給你看一個非常聳動而且非常重要的案子,請部長看一下,北門有一個光電的開發案,結果有十幾位黑道,你看他的身體刺龍刺鳳,跑到宮廟去威脅當地的居民說你一定要同意這個開發,隔一天人家就去報案了,檢察官後來都傳去了,很聳動的是什麼?這些人裡面,包括了力暘案,就是臺南開88槍的力暘案其中一個主嫌蔡金郎也在裡面,你看,多麼無法無天、多麼無法無天!我今天更生氣的是什麼?民眾求助無門來陳情,我從7月份開始就跟經濟部索資,居民要的訴求只有3個,前面兩個跟你經濟部都有絕對的關係:第一、說明會不通知相關利害人,程序明明是有問題;第二、整個光電的開發面積不斷在增加,壓縮他們的生活空間跟生活品質。這兩個都是經濟部能源署管的,對不對?我從7月份跟你索資到現在,資料為什麼不給我?居民求救無門,立法委員行使職權要把問題弄清楚,你到現在資料都不給我們,現在民眾都講,你們是什麼?光電黑金的門神嗎?你們是共犯嗎? 龔部長明鑫:沒有這回事。 張委員啓楷:這不是你們該做的事嗎?部長? 龔部長明鑫:說明一下。 張委員啓楷:為什麼連一個程序有問題了,居民就直接問啊,說明會都不找相關的關係利害人,然後面積為什麼讓它擴大?來,我跟你索資的內容給大家看。 李署長君禮:是。 張委員啓楷:你看,我們請全民來看,當一個立法委員接到陳情,民眾那麼可憐,黑道都找上門了,還有88槍擊案的主嫌,我跟你們要資料,這是不是都是你主管的?我要釐清到底什麼環節出問題,你為什麼到現在資料不給我? 李署長君禮:委員好。我們來說明一下,因為這個是好幾個不同的案件,有的當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剛才委員提到的就是…… 張委員啓楷:你說司法,人家檢察官後來就傳了,包括這個主嫌都被傳去。 李署長君禮:是。 張委員啓楷:我們現在談的是行政的問題,包括剛剛講的,他們陳情的部分不都是你管的?來,你看看第二項,你看一下我索資的資料,你看第二項,我要了解土地性質跟使用分區,它的開發用途有沒有變更,你當初為什麼會核准?核准的文件在哪裡?第三項,你有沒有相關紀錄,對不對?當初有關說明會跟地方協調會,會議紀錄一定要送到你這邊,對不對?都出問題了,你連這個東西都不拿出來給大家看。 李署長君禮:是的。 張委員啓楷:第一項談的是什麼?他們說範圍一直在擴大,我請你把所有旁邊到底有沒有擴大的資料給我,你到現在……民眾那麼可憐,你不幫他們?連立委跟你要資料…… 李署長君禮:謝謝委員的關心,我知道委員長期很關心這些民眾所關心的事情,剛才提到的資料事實上有好幾個案件,有的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另外,如果有發生什麼弊案,事實上我們有一個打擊綠能犯罪小組,我們隨時都可以提供到那個小組,回到剛才委員比較關心的資料…… 張委員啓楷:先停一下,你有送嗎?你發現…… 李署長君禮:有。 張委員啓楷:你有送去? 李署長君禮:對。 張委員啓楷:那這個資料為什麼不能給?司法有司法的程序,我現在跟你要的是行政的資料,你為什麼不給我? 李署長君禮:是,跟委員報告,委員在7月14日有提到有關睿日有一些民眾抗爭的事情,事實上,我們在8月15日有給,委員當時是要我們當時組長主持相關會議的資料,我們有把他主持的16場會議紀錄的資料給委員。另外,委員還有要相關的資料,剛才講到這些地籍,這個我們正在整理,我們完成之後…… 張委員啓楷:都已經3個月了,到現在還整理喔? 李署長君禮:是,因為委員要的資料很細。 張委員啓楷:你3天內可以給我嗎?特別是第一項到第二大項裡面的案場跟他們開會的過程、會議紀錄,這3個在3天內給我。 李署長君禮:我們先整理,因為委員當時要的資料很多,我們可以先把整理好的就提供給委員,陸續是不是容許我們再來整理? 張委員啓楷:3天內可以嗎? 李署長君禮:我們可以先把手上的…… 張委員啓楷:我跟你講,現在地方怎麼傳你啦! 李署長君禮:是。 張委員啓楷:經濟部以前的形象是很好的,孫運璿一路……部長,經濟部的形象,現在人家地方說你怎樣?變成光電黑金的門神了啦! 李署長君禮:不會啦!委員長期關心,我們很重視委員需要的這些資料,我們會全力來儘速提供。 張委員啓楷:3天內。 李署長君禮:我們可以先提供我們已經完成的部分,是不是先給委員?因為這個資料蠻多的,我們陸續整理,慢慢完備之後,如果允許我們逐批給委員,這樣子讓委員馬上也可以同步來做…… 張委員啓楷:你已經整理了3個月了,你現在手上有的趕快給我,好不好? 李署長君禮:因為我們要盤點一些…… 張委員啓楷:最晚什麼時候會完成然後給我? 李署長君禮:我們可能要調閱資料,因為委員要的資料滿多,我們會儘快…… 張委員啓楷:最主要是現在居民最在意的是為什麼案場一直在增加,把他們那個地方整個包圍起來?第二個,明明已經陳情了,協調會跟說明會有狀況,這個紀錄都在你手上嘛!還要整理3個月?你本來7月就要有了,你至少把這兩個……這兩個都是現成的,你3天內先送到我這邊來。 李署長君禮:如果要會議資料,我們可以比較早提供。 張委員啓楷:可以喔! 李署長君禮:有些地目、地號,那個我們要仔細盤點,因為我們怕給的不清楚,有關那個案的會議紀錄…… 張委員啓楷:好,先把那個會議紀錄在3天內先送過來,其他相關的儘快好不好? 李署長君禮:是。 張委員啓楷:然後注意一下,部長,你現在是經濟部長,我剛才就強調,經濟部長久以來的形象是好的。 龔部長明鑫:對,是的。 張委員啓楷:地方跟你們陳情,新聞已經鬧這麼大,88槍擊案的主嫌檢方都調去問了。 龔部長明鑫:只要是違法,我們現在都是送廉政平臺,只要違法,我們就送檢調。 張委員啓楷:對嘛!一條是司法,一條是你的行政體制,你要去處理啊,人家現在罵就是罵你啊。 龔部長明鑫:畢竟整個綠能產業違規、違法的部分還是少部分,但是我們一定要把這些違規、違法去除掉。 張委員啓楷:你說少部分,但這個案子就很嚴重,好不好?把經濟部的形象做好,把人民的生活跟他們……他們已經受到很大的影響,好不好? 龔部長明鑫:好。 張委員啓楷:資料趕快給我,好,謝謝。 主席:好,謝謝張啓楷委員,也謝謝龔部長。行政部門請一定要加油,因為委員要的資料,大家都理性在討論,剛剛回答說地籍的部分你們還要怎麼樣,這麼久的時間,地籍本來就有地政事務所,你只要申請就會馬上出來,為什麼會拿這個來當理由?所以必須要加油,好不好?將委員所需要的相關資料趕快跟委員來說明清楚。 接下來我們請陳亭妃委員做詢答。 陳委員亭妃:(10時7分)謝謝主席,我們請龔部長。 主席:我們再請龔部長。 龔部長明鑫:陳委員好。 陳委員亭妃:龔部長,我們現在有推出「城鄉在地共好能量提升計畫」,非常感謝我們臺南有兩個重點:一個是「府城鞋」,一個是「台南優繡」。府城鞋是從無到有,因為在整個國內鞋的產業,我們臺南應該是占最大宗的,就是目前還有工廠在生產,否則現在大概都是用進口外銷這樣的一個平臺而已,可是唯一有在做實質的生產製造比例最多的就是臺南,所以現在我們府城鞋目前也擴大異業結合,和社頭襪──鞋跟襪子一起做跨產業合作。我要詢問的是,部長,府城鞋開始記者會打出了我們的品牌之後,我們重要的是通路,通路很重要。 龔部長明鑫:是。 陳委員亭妃:在臺灣鞋的通路,是不是可以把我們所有鞋的通路一起拉進來?讓他們看到我們臺南鞋的光,這個很重要,我們之前是全家福,現在可能明年是DK,如果是這樣子的話,到底這個通路可以擴展到什麼程度?有沒有去預計過? 龔部長明鑫:我們現在當然有包括線上的通路,也有實體的通路。我是不是請商業署署長稍微說明一下? 陳委員亭妃:好。 蘇署長文玲:委員,府城鞋在年初的時候,因為跟刺繡也有相關,鞋子的部分,我們有辦一些展售會,也主動邀請這些鞋業的業者能夠一起來。未來府城鞋我們會跨局處辦一些展售活動,不管是實體通路或是線上,我們都會一起納進來。 陳委員亭妃:我必須肯定的是,從去年到現在我們感受到終於有被關心了,說真的在臺南「鞋」是我們非常傳統的產業,我們從小的時候,可能周邊的一間房子做鞋就養一家人,但是到現在,慢慢地好像整個需求量沒那麼高。我們一雙一雙用手工做的鞋子,我們一直在說,過去我們鞋子的品質,在世界各國如果說Made in Taiwan,大家就豎起大拇指,可是那是多久前的時間,我們怎麼樣再重新把品牌製造出來?所以很感謝我們有了府城鞋這樣的一個依靠。 現在正式記者會公開了府城鞋這個品牌,經濟部所管轄的各個相關機構都有盡力在協助沒有錯,可是我們要問,雖然我們有網路通路、有實體通路,但是我們怎麼讓大家能夠更清楚了解府城鞋就是過去的Made in Taiwan的這種光景?穿一雙臺灣鞋、穿一雙府城鞋,他可以多光榮!因為這代表著我們臺南的品牌跟臺灣的品牌。我們要怎麼做,署長,你有沒有想過? 蘇署長文玲:委員,我們可以針對這個鞋子或者府城鞋來做一個專案的協助輔導,是不是讓我們再跟業者這邊來接洽? 陳委員亭妃:其實他們都已經覺得你們有在幫忙了,但是我們希望的是真的讓很多的產業繼續扎根,所以通路很重要,我們有品牌之後,通路很重要。 另外,部長,你記不記得我們上個禮拜一到臺南做對談的時候,我們有講到「輔導」,我們現在有一個很重要的智慧科技輔具,如何從這個來延伸AI加上鞋子?因為現在失智有越來越多的案例,而且根據研究,在失智之前,可能他會對於某一個顏色或是過去的某一個樣態,特別記憶猶新。所以我們怎麼讓所謂的鞋,因為鞋永遠都是穿在腳下,怎麼讓所謂的智慧科技輔具延伸用AI輔導,智慧科技輔具跟府城鞋結合資策會跟金工中心,其實這是一個很好的點,對不對? 龔部長明鑫:對。 陳委員亭妃:因為我們現在剛好都在推智慧科技輔具,如果我們可以藉著這一次大家開始在討論失智,然後我們怎麼用科技的一個脈絡,保護我們的長者、失智的長者,避免他跑不見,或是我們可以把他找回來,所以我覺得鞋很重要。而且以前都是用手環,對不對?可是手環如果他拿掉了,你完全就找不到了,但是鞋子不會啊!而且鞋子還有足跡,走到哪裡都很清楚。所以那一天跟你對談之後,我覺得如果我們可以把這部分用AI,然後導入到我們的傳產,那麼鞋是一個很好的代表性。剛好現在大家都在談失智這個狀態,我們要怎麼協助越來越多的案例,部長,你覺得呢? 龔部長明鑫:謝謝委員提醒,我覺得非常棒,所以不僅把AI跟智慧導入之外,我們可以把它形成專案,順便也把通路一併用一個專案輔導。就是除了科技導入之外,還有通路把它設計出來,在這個專案裡面一併形成,我請金工中心協助。 陳委員亭妃:部長,因為傳統產業你要個別去找每一個公司其實有它的困難度,你可以先找公會。 龔部長明鑫:可以。 陳委員亭妃:就像我們這個計畫,它是以臺南市皮革製品公會為主嘛,那麼其實我剛剛提的這個案子,你就可以請資策會,因為資策會現在都有跟公會在做對接,那是不是把金工中心也加進來,然後讓AI協助他們去做轉型,如果可以研發出來,說真的,這對於我們在尋找萬一是失智狀態的案例,其實會有很大的幫助,所以這部分再拜託,謝謝。 龔部長明鑫:好的。 陳委員亭妃:再來就是我們現在地下管線的圖資,部長,其實我之前已經講過很多次了,不論是公營、民營,包括天然氣管線還有瓦斯管線、所有相關的國營事業管線,到底現在有多少整合?這些系統到底建立了沒?從新設管線、既有管線、過去的管線,這些部分呢?沒關係,司長請直接回答。 胡司長文中:我們新設管線就會把圖資提供給內政部國土署;既有的管線,我們也是配合,除了巡檢以外,我們會配合每次在換新的時候就會提供圖資。 陳委員亭妃:可是問題是換新多久啊? 胡司長文中:就是我們會把既有的也已經上傳了,那趁著換新的時候,如果有在做維修的時候會再檢查確定。 陳委員亭妃:可是既有的管線,你知道嗎?有些是一、二十年了…… 胡司長文中:是、是、是,我們會…… 陳委員亭妃:你怎麼去尋找這些既有管線的圖資? 胡司長文中:我們過去就有圖資,只是說我們要確定對不對。 陳委員亭妃:沒有,你們的都不完整,我就跟你講過嘛,連自來水都會去挖到天然氣管線,臺南就有這個案例,表示你們的圖資是不完整的,而且是…… 胡司長文中:是,應該是說早期的圖資不是三維的,我們現在會趁著檢修的時候,慢慢把它變成立體化,然後也會上傳。 陳委員亭妃:對,司長,我就說有些已經一、二十年了,你要怎麼把它變成三維?沒有辦法啊,所以現在如果有扞格的時候就挖到了啊,因為它的深度沒有明顯標示,所以你根本不清楚就挖下去,而且現在都是用潛盾直接往前,所以這個很重要。之前就已經說過,我們要用一個專案,要求所有的管線系統,不只是我們國營事業要帶頭,從台電、自來水,甚至電信,還有天然氣瓦斯,要怎麼樣變成一個專案,讓他們來提供這些圖資?我們之前就已經建議過了,所以表示都還沒建立嗎? 胡司長文中:不,我剛剛就跟委員報告,我們有請大家來,因為我們會配合每次試挖的時候,第一個我們所有工程在挖掘的時候,他一定會去…… 陳委員亭妃:司長,我已經說了,那個太慢了,你試挖,那請問一、二十年前的這些圖資,我就說臺南就發生…… 胡司長文中:了解。 陳委員亭妃:就是自來水管去撞到天然氣管,那嚴不嚴重?很嚴重啊,因為資料不清楚,深度給的不對,這很嚴重,那是剛好有發現,如果當時在潛盾的這個工程師沒有經驗的話,他硬往前推,你知道會發生什麼事嗎?所以這很重要,起碼那個極具危險。像天然氣管線,我們臺南已經有20年以前的管線要怎麼辦?你要先處理啊,先要求民間業者給相關的資料,好不好? 胡司長文中:我們會把比較具有危險性的,像天然氣管和電線管路的部分先建起來。 陳委員亭妃:是啊!我們自己以身作則,再來要求民間業者。你這個計畫一定要出來! 部長,還有我們的地下管線,包括電線的地下管線和電纜的地下管線,因為臺南這次總共兩、三千支的電線桿倒塌,這到底要怎麼編列預算?這個很重要!我們現在是特別預算,那公部門的預算怎麼辦?你們思考好了嗎?那天行政院長說未來會思考公部門的預算,要來編列,那怎麼辦? 王總經理耀庭: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的預算是台電在編列,不是經濟部在編列。台電編列時當然也會思考整體施工的量能…… 陳委員亭妃:不是啦!由台電編的話,我告訴你啦,台電到時候就說:因為都虧損,所以編不出來。所以我為什麼叫經濟部?為什麼上到卓院長?就是這個問題啊!叫台電編,你們一定編不出來,說自己都虧損嘛!重點是,這個是韌性電纜,韌性電纜要怎麼做?我們要實質!如果沒有倒塌兩、三千支,可能大家的要求還不高,可是這次倒了兩、三千支,老天爺已經在告訴你了:如果不注意,以後可能會倒更多。如果我們沒有未雨綢繆,怎麼辦? 王總經理耀庭:所以我們逐步來做,至於公務預算、撥補的預算…… 陳委員亭妃:沒有!你們把計畫報出來,到底是你們要編,還是經濟部要編? 王總經理耀庭:是、是。 陳委員亭妃:好不好?謝謝。 主席:好,謝謝。 接下來請鄭天財委員詢答。謝衣鳯委員請準備,謝衣鳯委員詢答完,我們再休息3分鐘,謝謝。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0時22分)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我們再請龔部長。 龔部長明鑫:鄭委員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好。有關今天討論的公司法修正案,針對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楊瓊瓔召委提案的第二項特別提到「前項公司章程訂明應分派員工酬勞之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不得低於同業平均加薪比率。」黃建賓委員提案的第二項是:「前項章程訂明分派員工酬勞之當年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之調整,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第九條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擬訂調整幅度。」最主要的立法目的是,我們都知道勞工平均所得不高,只有三萬多而已,很多公司的營利都非常好,我們也支持,但是怎麼樣讓勞工也能獲得應有的薪資?這是最主要的立法目的,對於這個條文要怎麼樣修得更符合立法目的,大家可以討論。 經濟部的報告裡面提到你們多次邀集產業團體、專家學者及相關部會來討論,針對這個部分,部長要不要說明一下?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希望員工薪資可以提升,現在有幾個保障:如果是上市公司,當然就是證券交易法裡面有規定一定要予以保障;另外,為了鼓勵中小企業加薪,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裡面也有規範,如果加薪的話,薪資費用可減除金額的減除率已經從130%調整為175%,也就是以提升稅的優惠為誘因來鼓勵中小企業對員工加薪。 公司法涵蓋的範圍除了上市(櫃)公司之外,還有雖然是公發公司,但是還沒有上市(櫃),更多的是非公發公司,那都是非常非常小的部分,用這個方法來規範他們,尤其對非常中小微的企業來講是比較難的。而且委員的版本是說不要低於同業的加薪比率,但是這樣就變成兩邊都是動態的,很難去定義。 以上是從實務上還有保障上提出我們的看法。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但是這個部分還是要去解決,所以你們要提出一個解決的方法。立法委員提出這兩種版本,到底要用哪一種,或者是經濟部基於勞工的權益,應該要提出符合各方需求的版本,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保障勞工的薪資。針對這個部分,我希望經濟部能提出更好的版本,讓大家在討論的時候有更好的方向。 接下來是石油管理法,這和能源署有關,本席在第8屆的時候曾經針對本法第三十六條提出修正,特別針對偏遠地區、原住民族地區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運輸費用之補助及差價之補貼,後來能源署也依照本條的授權規定,訂定了「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簡單講就是桶裝瓦斯的補貼,也謝謝能源署在本法修正之後訂定這個補貼辦法,而且也實施很多年了。 因為全國桶裝瓦斯均價這幾年都有調漲,本席出示的這則媒體報導又說,中油宣布今年11月起,桶裝瓦斯每桶要漲9元,所以相關配套,包括能源署訂定的這些補助辦法也要予以配合。今年的已經發了嘛!對不對?現在就是明年的,明年的是不是可以配合調整?部長,可以嗎? 龔部長明鑫:是,我們會配合調整。這個計算公式會配合調整,補助金額也會增加。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對偏遠地區、原住民族地區來講非常非常重要,因為路途遙遠,廠商在賣的時候就會賣得比較貴,所以本席才會提出這樣的修法,行政部門也才會訂定這個辦法,所以請經濟部能源署能夠配合處理。 最後要和部長談的是,花蓮光復馬太鞍溪因為潰壩造成重大傷亡,包括部落和社區這麼大的災情,所以很重要的堤防、疏濬等相關工作,你們都有在進行,這個沒有錯。現在是這樣,你們中期是到明年4月以前? 龔部長明鑫:對。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4月以前要完成中期的部分,第一個是部會之間,要讓內政部或是原民會了解如果到明年4月中期完成,然後你們跟農業部去了解目前堰塞湖的水量萬一又潰壩,到底會不會造成現在部落社區的災害?為什麼說要有這樣的了解,這是因為大家都擔心,這會跟內政部規劃的中繼屋有關係,或者是每一個家戶是不是都要有中繼屋,隨時要逃離,這也會跟每一次有颱風的時候,是不是就要撤離,都會有關係。所以這個部分,你們去評估到底怎麼樣,今天不必馬上給答案,因為那個真的要去評估,好不好? 龔部長明鑫: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知道我的意思嘛! 龔部長明鑫:我知道,事實上謝謝委員提醒。現在跨部會平臺還是存在的,對於堰塞湖狀況還是持續在監視,在既定的時間,甚至於每天都在通報,至於我們的部分,包括疏濬跟加高堤防的部分就會儘快來做,明年汛期之前就趕快把它做完。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對。 龔部長明鑫:之前也有演練的部分,那有一段一段的,事實上就……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的重點是,對你們來講,這個到明年4月以前完成的那個階段,是不是現在的水再潰壩的話就不會造成災害? 龔部長明鑫:現在就是實際一直在監控當中。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加油! 龔部長明鑫:謝謝。 主席:謝謝。 接下來請謝衣鳯委員,請做詢答,謝謝。 謝委員衣鳯:(10時32分)謝謝主席。我想要請龔部長。 主席:我們再請龔部長。 龔部長明鑫:謝委員好。 謝委員衣鳯:龔部長早安。我想要請問你,你知道美國最高法院現在在審理川普政府對等關稅的合法性,什麼時候會出來,你們有沒有評估?好像大家評估是1月吧,是不是? 龔部長明鑫:這就要看美國最高法院…… 謝委員衣鳯:他們的審理進度,是不是? 龔部長明鑫:對。 謝委員衣鳯:你們都沒有評估嗎?行政院或者你們經濟部,相關的都沒評估嗎? 龔部長明鑫:我們現在就是對等談判還是做好最好的準備,因為我們不曉得談判可能的結果,但是我們也理解美國政府…… 謝委員衣鳯:談判會在判決前還是判決後出來,你認為?你們現在已經在談了,是不是? 龔部長明鑫:對,還是持續談。我們也有發現美國會把對等關稅很多的項目基本上慢慢移到232條款去,所以他當然也有一些他們的因應作法,我是說美國行政部…… 謝委員衣鳯:會把它移到232,有些項目? 龔部長明鑫:有些現在在討論當中,但是232因為還要做產業調查,時程上會有一點…… 謝委員衣鳯:232是不會受影響的嘛? 龔部長明鑫:對,232不會受影響。 謝委員衣鳯:不會受最高法院審理的影響? 龔部長明鑫:對,不會。 謝委員衣鳯:貝森特也有提到,即便不合法的情況下,他有可能會引用其他的、有可能是貿易法的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百二十二條目前相對上,對部分的商品徵收15%,然後是150天,這比目前我們臺灣的對等關稅還要有利,就是15%,我們現在是20%疊加嘛,如果貿易法第一百二十二條150天內徵收最高15%的關稅,那是比目前的20%加N還要再好。另外,他也有可能採取的是關稅法第三百三十八條,最高稅率就會到50%。請問如果未來面對這個情況,當然第一個情況是,對等關稅會不會在審理之前出來,如果在審理之前出來,我們是不是能夠爭取到最有利的?所以像你們當初所認為的目標關稅15%,是不是就像貿易法第一百二十二條這樣的一個15%的關稅,是不是?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我們還是至少要比20%低,往下談,希望這樣子,如果可以到15%,當然也是我們的期待,但是這還是中間要談,而且不疊加,也希望232的部分我們也可以有比較好的優惠待遇。剛剛跟委員報告過,因為他們行政部門事實上除了可能會引用其他的法案之外,也有可能把很多的項目移到232去,所以232我們還是要談,這是為什麼我們要求…… 謝委員衣鳯:你們擔心的應該是他們把可能加徵關稅的部分移到232去。 龔部長明鑫:對,如果被判違憲的話,合憲就沒有問題,所以再怎麼樣,我們還是要跟他們行政部門持續的談,才可以保障我們可能的權益。 謝委員衣鳯:所以你也沒有說會在審理前,我們的對等關稅就會出來,因為美中也談了,對不對? 龔部長明鑫:對,因為這個還是很難去預估,還是要看雙方的…… 謝委員衣鳯:美中談完了,他們的稀土也都暫緩一年了,那麼現在我們臺美的部分,是不是應該要有一個比較明朗的狀況,然後也跟民眾說明,是不是? 龔部長明鑫:當然我們態度上還是期待,如果可以快的話,我們是希望儘快,因為畢竟現在臨時性的對等關稅還是20%,我們希望如果可以儘早決定、可以往下調的話,對我們幫助是比較好的。 謝委員衣鳯:所以你覺得會儘快談? 龔部長明鑫:我們期待是希望儘快。 謝委員衣鳯:然後談到15%,是不是? 龔部長明鑫:盡力啦!盡最大的努力。 謝委員衣鳯:有可能嗎? 龔部長明鑫:盡力、盡力。 謝委員衣鳯:就是按照貿易法的第一百二十二條,談到15%? 龔部長明鑫:我們來盡力,也希望委員給我們支持、加油。 謝委員衣鳯:我給你加油,川普有沒有給你加油? 龔部長明鑫:我們盡力。 謝委員衣鳯:還有我還要再提到,美中談到輝達晶片這個問題,看來就是如果我們臺灣要以AI為發展這樣子的一個半導體的未來規劃,我們勢必要面臨的,第一點,美國會不會還是持續要求我們把我們整個半導體的供應鏈移往美國? 龔部長明鑫:照美國的看法是這樣,他是他國內的需求有一部分希望在美國生產,因為他有經濟安全上的一些問題。 謝委員衣鳯:會不會希望加大? 龔部長明鑫:還沒有看到這樣的跡象。 謝委員衣鳯:會不會加大?因為已經是…… 龔部長明鑫:他主要還是在滿足他美國需求為主,他並沒有額外說要出口到其他地區的部分是希望在美國生產,他倒是沒有這樣。 謝委員衣鳯:對,因為他已經改變了,過去我們是以效率為導向的,現在他已經以安全、韌性為導向,他一直要求我們加大,過去在臺灣生產,對他們來講最有效率,可是他們現在因為安全跟韌性的問題,一直要求我們加大對美的投資。 龔部長明鑫:對我們來講,如果那邊有訂單可以獲益的話,當然廠商的布局也有他的…… 謝委員衣鳯:我跟你講,這是陷阱,你一直去、你一直去,但是未來如果…… 龔部長明鑫:沒有一直去啦。 謝委員衣鳯:我是說他要求我們一直去嘛!未來如果他們又調高臺灣相關的產品對美的關稅,這個東西掌握在他們手上,這個主控權不在我們。 龔部長明鑫:所以這個也是談判的過程。 謝委員衣鳯:對,我是說如果啦,我們一直去的情況下,當然不是這一次的談判,如果是下次或者是未來他們反而提高了臺灣輸美半導體相關的關稅時,那我們就完了啊!那時候你可能不是經濟部長了,是不是? 龔部長明鑫:談判總要有一個合理性跟一個依據,你說你為了滿足美國國內的需求,有一部分的產能在美國,我覺得這個是還算是合理,但是你如果要過多的話,而且假設是沒有效率的生產,那就是不合理啊!這個討論的過程我們就沒有辦法接受啊! 謝委員衣鳯:對啊!也會影響到我們的就業人口,會影響到臺灣的就業人口啊!是不是? 龔部長明鑫:臺灣的部分倒沒有問題,臺灣的半導體一直持續在增加,我們現在擔心的只是土地或是相關資源不足以支撐那麼多的半導體廠,包括你剛才提到的人力部分。 謝委員衣鳯:是啊!如果要去美國設廠,我們的人力勢必就有一部分要過去規劃、建廠等等,一定是往美國去嘛!那相關的…… 龔部長明鑫:沒有、沒有。 謝委員衣鳯:我們在臺灣如果要發展相關半導體…… 龔部長明鑫:不是,報告委員,你看台積電,它是建廠的人過去,蓋完廠後就回來了,所以不會一直留在美國。 謝委員衣鳯:如果美國要求我們加大呢?你有辦法嗎?有沒有辦法讓它不要要求我們加大?因為加大,到時候美國生產太多,未來臺灣要輸美的這些半導體關稅,如果它突然加高我們的關稅呢? 龔部長明鑫:沒有,這個就是談判的過程,它要我們去投資,關稅一定會有最惠國待遇,我們才會同意,這是一個談判過程。 謝委員衣鳯:好。還有,我覺得我們也必須考量到大陸市場的AI發展,從全球視角來看,美國跟大陸是AI兩個相關發展的國家,一個是高階,一個是低階,大陸的市場對我們也相當有誘因,在這樣的情況下,未來我們的科技業要如何分散風險?我想這也是我們政府必須要考量的。 龔部長明鑫:是,只要不是管制的項目範圍,或者實體清單中,我們跟中國還是有正常的交易,這沒有問題。 謝委員衣鳯:對,我是說我們還是必須……就是說,未來如果AI產業在全球要蓬勃發展,不要泡沫化,我們對於美國高階跟大陸低階的AI相關發展都必須並重,這樣臺灣在這個位置上才有最大的立基點,就是我們的AI產業發展才會有最大立基點,經濟部必須審慎考量兩者間的相關性,好不好? 龔部長明鑫:是,所以我剛才特別提到,如果不在實體清單中,也不在管制項目範圍裡面,我們當然是樂觀其成,這個本來就是正常的貿易在進行當中。 謝委員衣鳯:好,謝謝。 主席:謝謝謝衣鳯委員,謝謝龔部長。 現在休息3分鐘。 休息(10時42分) 繼續開會(10時49分) 主席:繼續開會。 接下來請賴瑞隆委員詢答。 賴委員瑞隆:(10時49分)謝謝召委,請龔部長。 主席:我們再請龔部長。 龔部長明鑫:賴委員好。 賴委員瑞隆:部長,我們第3季的經濟成長率衝到7.64%,是很好的成績,對於全年可以達到5%以上,部長怎麼看? 龔部長明鑫:對啊!事實上在年中的時候,我就覺得應該會有比較好的成績。 賴委員瑞隆:這個成績應該有比你預期來得更高吧? 龔部長明鑫:對,因為AI的需求真的比想像中要大。 賴委員瑞隆:所以到年底前5%以上應該沒有問題? 龔部長明鑫:沒有問題。 賴委員瑞隆:沒有問題啦! 龔部長明鑫:可能比想像中還要好。 賴委員瑞隆:甚至可能會更高啦!好,但是在這樣的狀況下,我還是要提醒一點,就是在AI的相關部分,包括出口,我還是要特別提醒,有關傳產部分,其實也要特別給予更多的支持跟重視。 龔部長明鑫:是,沒有錯。 賴委員瑞隆:部長要不要講一下,對傳產這一塊,政府如何加強對他們的支持跟重視,不然那個差距感會更加強烈? 龔部長明鑫:是,所以為什麼院長一開始就指示我們推出中小微企業振興發展方案,連續兩年各編了超過100億來支持中小微企業,之後還有兩個振興特別預算,我們也編了460億,這些經費主要都會用在剛才委員提到的傳統產業跟中小微企業,全部會用在這邊,在資金面支持的部分,包括貸款展延、雨天不收傘,甚至於增加貸款信保額度或利息補貼等等,另外還有一個是升級轉型的協助,所以每一家企業…… 賴委員瑞隆:部長,希望這些政策都能夠很務實地落實下去,讓這些傳統產業有感。 龔部長明鑫:是。 賴委員瑞隆:你不要在我們經濟高成長的狀況下…… 龔部長明鑫:是,我們現在也組織了輔導團,有北、中、南分區,每一區都有它的責任範圍,希望在這個區域裡的中小微企業和傳統產業都可以受到升級轉型的支持跟輔導。 賴委員瑞隆:好,謝謝部長。另外,我們科技產業園區老舊廠房的更新也很重要,包括前鎮、楠梓,甚至潭子都做了更新,這個我全力支持,希望這三個、特別是老舊廠房更新速度要持續來做,部長,這個沒有問題吧? 龔部長明鑫:沒有問題。 賴委員瑞隆:前鎮的部分是把舊有警察廳舍改成財經大樓,經費6億6,預計在2029年完成,這部分我希望可以加速完成外,之後的騰籠換鳥工作也要持續進行,部長,這個政策上應該沒有問題吧? 龔部長明鑫:是,沒有問題。 賴委員瑞隆:就是把舊廳舍拆掉蓋新的之後,原來移走的廳舍繼續蓋新的,然後再把其他的移進來,一棟一棟換,因為這些都是早期、50年的園區了,希望把舊大樓更新,成為符合科技園區的大樓,這個才是讓前鎮園區、楠梓園區、潭子園區可以風華再現的最好作法,這個部長會全力支持嗎? 龔部長明鑫:全力支持。 賴委員瑞隆:好,謝謝。剛剛提到了前鎮計畫經費6.6億,潭子也編了13億,但楠梓這一塊還沒有進行,需要先價購跟拆除老舊廠房,再來興建,這部分我也希望加速進行,部長,這個工程可以加速嗎? 龔部長明鑫:可以。 賴委員瑞隆:好,一個月內給我你們規劃的進度報告,好不好? 龔部長明鑫:一個月,可以。 賴委員瑞隆:土地是國有的、是經濟部的,但上面老舊廠房要先價購,然後再重新蓋新的廠房,一樣以騰籠換鳥的方式,希望這部分可以加速進行,好不好?一個月內給我你們規劃的報告。 龔部長明鑫:是,好的。 賴委員瑞隆:好,謝謝。另外,台積電的部分,台積電1奈米的部分傳出已落地中科,當然2奈米現在在高雄楠梓也加速在進行,而1奈米部分,其實白埔園區也持續在爭取,這部分希望部長能夠持續協助,南科,包括高雄白埔,都是有機會的,因為我們的電力、水、土地都已經準備好了,所以希望鼓勵台積電可以持續往南邊走,讓南邊能夠有區域均衡發展的效果,這個部長可不可以繼續支持? 龔部長明鑫:好。 賴委員瑞隆:跟台積電持續溝通,進到白埔、進到我們高雄。再來請教有關用電的部分,現在全臺用電的環境成本,其實高雄、雲林,甚至臺中都承擔了比較重的環境成本,我認為政府對地方應該有公平、合理的對待,所以希望部長能夠思考推動差異電價政策,就是有些地方不願意蓋電廠,但有些地方為了國家電力需求而蓋電廠,在這樣的情況下,其實應該思考某些區域承受相當多的空污、付出相當多代價的同時,我們能不能在電價上給予合理的對待?當然有些地方用電量高,卻沒有電廠,也不願意付出,所以針對差異電價部分,部長,對這個考不考慮?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這個改變比較大,所以我們現在是用促協金或回饋金的方式來支持在地民眾。 賴委員瑞隆:促協金跟回饋金如果有具體成效,就不會發生很多地方不要蓋電廠,現在在建電廠上遇到的是這樣的狀況,我是希望至少政府可以用差別電價方式,比如高雄發了很多電,燃氣電廠一直蓋,雲林也在蓋、臺中也在蓋,讓他們覺得自己有被照顧到,電價可能比較便宜一點點,因為有電廠,所以便宜一點,至少心理上會覺得政府有在重視他們的感受啊!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那個…… 賴委員瑞隆:如果本身用電量大,卻都沒有也不願意蓋電廠,電價稍微高一點點……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事實上有電廠也有一個好處,尤其是算力或者AI時代來臨,事實上它有極大優勢,很多好的這些…… 賴委員瑞隆:部長,那就必須讓這些優勢很具體的呈現出來,但在很多時候,我並沒有看到這樣的情況,譬如輝達總部的選擇,還是選擇在臺北啊! 龔部長明鑫:總部比較不需要電力,但是它的算力中心,是跟…… 賴委員瑞隆:對,我知道,但是我們要的是更好的產業嘛! 龔部長明鑫:是,所以它的算力中心在高雄啊! 賴委員瑞隆:部長,這樣的思維其實是有點問題的,我要的不是那個,我要的不是比較辛苦、比較低薪、低端、第一線的東西,我要的是高端的東西啊! 龔部長明鑫:沒有,算力中心是很高端的。 賴委員瑞隆:算力中心跟總部,當然大家選擇要總部啊!誰會希望自己用的是一個高耗電、高用電的……當然,沒錯,都是好的,但是如果能選擇,相較之下,大家要的當然是總部、研發中心,誰會希望在自己那邊的是算力中心! 龔部長明鑫:像台積電製造廠,它一定要在有電…… 賴委員瑞隆:希望這兩件事情部長要同步思考,你要讓發電量大的城市感受到政府的鼓勵力道是大的,讓企業進去的力道是大的,這樣當然他們會覺得我發的電多,是為了儲備更多電力,讓更多產業進來,這樣人民才有感,如果沒辦法做到這一點,那你就要思考差別電價,要讓真正為國家付出這麼多電的地區,感受到有沒有得到政府公平的對待?你看!六都的電力自給率,高雄是第一名,桃園第二,臺北最低,只有1.4%而已,但所有類似總部的東西幾乎都設在臺北,這樣是嚴重不公平,包括統籌分配款,臺北拿了四百多億,是六都中最多的,中南部反而相對是少的,在這種失衡、不公平的狀況下,一定要用各種方式讓人民感受到政府有在思考公平性原則,如果在電力上,中南部不斷供應電力,然後北部在使用,但是電價卻全部一樣,多數投資也都集中在北部的時候,中南部鄉親的感受怎麼會好呢?所以我覺得要整體思考,也希望差別電價這件事情,經濟部跟台電要納入思考,當然,我知道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但唯有思考的時候,你們才會認真對待這件事情,才會認真去思考:一邊的人是認真、積極配合國家政策在發電,但有一邊的人是要用電、要招商,但不要發電,希望這件事情經濟部長要審慎思考,好不好? 龔部長明鑫:好,不過我們現在還是優先推動均衡臺灣的相關政策。 賴委員瑞隆:部長,剛剛你講的均衡臺灣和差別電價這兩件事,請你一個月給我一個評估報告,好不好?給我評估意見,謝謝。 龔部長明鑫:好。 主席(鄭委員天財代):接下來請召委楊瓊瓔委員質詢。 楊委員瓊瓔:(10時59分)謝謝主席,楊瓊瓔發言,邀請龔部長。 龔部長明鑫:召委好。 楊委員瓊瓔:部長好。首先本席跟你討論有關台電盤點核電的議題,對內,我們希望產業發展,對外,更希望它能鞏固國安,因為我們現在的能源大概是依賴進口的天然氣,但是萬一遭到封鎖的時候,怎麼辦?之前郭部長在任時,政府也告訴我們,核電部分是採開放式的態度,到目前為止,經濟部的立場是不是也延續郭部長的開放式態度呢? 龔部長明鑫:是!我們就是依法行政、依規定來辦理。 楊委員瓊瓔:針對核電還是開放性的態度? 龔部長明鑫:是,因為核管法已經修了,那我們就按照這個法來進行。 楊委員瓊瓔:台電在10月初已盤點好也送到經濟部了,經濟部什麼時候會核定呢? 龔部長明鑫:在院長總質詢那時候,我們說希望一個月之內趕快處理。 楊委員瓊瓔:一個月之內是什麼時候呢? 龔部長明鑫:昨天是院長答詢,就一個月之內,現在是11月,最晚是12月初吧! 楊委員瓊瓔:現在是11月初,所以你等於是12月初會核? 龔部長明鑫:對,就是核定它的現況評估報告這個部分。 楊委員瓊瓔:對,因為你核定之後,它才能夠有下一個動作嘛。 龔部長明鑫:對! 楊委員瓊瓔:才能夠去安檢嘛。 龔部長明鑫:對。 楊委員瓊瓔:這個安檢要多久時間呢? 龔部長明鑫:台電的規劃是這樣,就是這個同意以後,他們會啟動一個再運轉計畫,這個再運轉計畫當然要送到核安會,然後也要開始啟動它的自主安全檢查,這個檢查就要看…… 楊委員瓊瓔:本席非常清楚,因為這個法也是本席所提出。 龔部長明鑫:是。 楊委員瓊瓔:所以本席要請問,你們預計要多久時間?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我剛剛提到的自主安全檢查…… 楊委員瓊瓔:現在11月初嘛,你說12月初你們要核嘛,核可了才會有下一個動作? 龔部長明鑫:對。 楊委員瓊瓔:你如果核定之後,它們下一個動作大概要多久時間? 龔部長明鑫:下一個動作,這個自主安全檢查就要看跟西屋公司怎麼樣合作,因為這不是我們自己檢查而已,要國外的團隊…… 楊委員瓊瓔:當然,因為我們有法可依,所以你一定有你的KPI,是不是請王總經理說一下,如果12月初核定了,你們預計會花多久時間? 王總經理耀庭:這個部分牽涉到剛剛部長提到的,我們還要有跟其他原廠商…… 楊委員瓊瓔:本席清楚,所以請問你的KPI到底是什麼?因為經濟部說針對核電也是持開放性的態度,所以你們就要開始工作了,它12月初核了,你們預估需要多久時間呢? 王總經理耀庭:我們現在只是評估有哪一些項目要去做測試,至於每一個項目測試的時間會有多長?多短?都是需要真正做下去以後,才知道它問題的…… 楊委員瓊瓔:不是真正做下去啦!有各國的經驗嘛,你們應該要設定KPI,對不對?對啊,你要很誠實地回答這個問題,既然是採開放性的態度,當然你們必須要將你們的流程、時間點提出,還有你要檢核的重點是什麼? 王總經理耀庭:對,現在都有在準備當中。 楊委員瓊瓔:準備什麼?你的重點是什麼? 王總經理耀庭:就是剛剛部長提到的再運轉計畫,還有自主安全檢查,這兩個項目。 楊委員瓊瓔:好,所以曾董事長也說。核二在北東電網最具供電的價值;核三比較符合安檢的條件,如果依照董事長所說,部長,你們是兩座一起,還是會擇一?還是如何呢? 龔部長明鑫:啟動的時間應該是會併行,但是它的程序會不一樣,因為核二有多一道手續…… 楊委員瓊瓔:你現在說的是核二跟核三啟動後會一併安檢,因為我們看到發展AI的算力要很大的電力,這個大家都非常清楚,因此美國、日本、韓國、輝達、蘋果、Google都是在發展這樣的電力。我們看到重啟核能是國安的關鍵,因為剛剛本席說了,一旦能源遭到封鎖,這個是非常嚴重的議題,所以我們必須要有能源生產跟保存的能力,這是非常重要的,對不對?部長。 龔部長明鑫:是,所以我們依法行政,現在法已經給我們一些空間了。 楊委員瓊瓔:好,今天我們聽到核二跟核三是要同步,我們也希望這個部分台電跟經濟部要去盤點,需要多少時間,讓我們在會議當中再繼續討論,讓國人可以安心下來,謝謝。 接下來,本席要跟你討論今天的議題,本席所提案的修正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明定公司分派員工酬勞之定額或比率,不得低於同業平均加薪比率,我們的目的是要健全薪酬分派機制,改善低薪樣態。因為我們的薪資跟全世界來評比是低的,既然認定是低的,我們要怎麼樣去協助所有的員工?所以本席提出修正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 同時也提出修正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為配合實務需求,將公司登記代理人增列「記帳士」,以提升中小企業營運效率。我們也非常地清楚會計師對臺灣的產業是非常有貢獻的,記帳士對於臺灣的產業也非常地有貢獻,所以兩者都非常地用心為臺灣的產業來努力,所以我們也提出這樣子的方向,剛剛本席也聽到部長的回答,你認為在考試方面必須要怎麼樣精進,這是你剛剛的回答。 龔部長明鑫:是。 楊委員瓊瓔:所以本席也希望你提出你的方案,因為我們臺灣必須聯合、合作去創造最大利基賺全世界人的錢,所以我剛剛也聽到你的應對方案,也希望聽到你所提出的方案要怎麼做。 最後一個,本席修正能源管理法第七條,將「設置能源儲存設備」修正為「設置能源儲存(能)設備」,我們希望確保併網後的電力穩定性與供需平衡。所以這個部分,你們的版本還在行政院? 龔部長明鑫:是。 楊委員瓊瓔:剛剛你回答說還要再兩個月? 龔部長明鑫:他是說兩個月之內。 李署長君禮:兩個月之內。 楊委員瓊瓔:能源法現在這麼的重要…… 李署長君禮:因為那是行政院的權責,我沒有辦法幫行政院決定,不過我們討論過好幾次,應該已經成熟了,所以我們預估它不會太久。 楊委員瓊瓔:你不能這麼回答,你沒有辦法替行政院決定,而是本席要請問你…… 龔部長明鑫:我們來跟行政院反映,儘快。 楊委員瓊瓔:既然你們認為這麼重要,為什麼到現在還提不出來?我們立法委員已經看到產業界的需求並提出,行政院到底什麼時候會送到立法院來討論呢? 龔部長明鑫:我們儘快跟行政院反映。 楊委員瓊瓔:你的儘快是多快?因為我們今天已經詢答了,你的儘快是多快? 龔部長明鑫:剛剛署長說是不是給我們一、兩個月的時間? 李署長君禮:是,我們會拜託行政院儘快,因為去年我們預告有草案嘛,但是因為它牽涉到其他的意見,還有牽涉到電業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跟其他的,所以我們可能還需要一些時間。 楊委員瓊瓔:部長,您聽到署長的回答「去年已經預告」,去年到現在已經多久時間了? 李署長君禮:因為它牽涉到好幾個不同的法律要同時考慮。 楊委員瓊瓔:已經多久時間了?所以腳步一定要積極,因為本席在主持的時候,我都認為我們必須要經過充分的討論,才能夠真正去制定一個好的方向出來,讓產業界、讓國人可以安心、穩定這個能源嘛,所以你們的腳步務必要加強,因為去年就已經預告了啦!是不是? 龔部長明鑫:我們儘快跟行政院反映。 楊委員瓊瓔:趕快加緊腳步去溝通、趕快送到立法院來,是不是? 龔部長明鑫:好的,是! 楊委員瓊瓔:最後一個議題,本席要跟你討論的是,目前為止,我們看到9月、10月的出口是四季紅,但是我們看到電子資通的部分是占了72.4%,所以我要跟你討論的是傳統中小企業所面臨的困境,現在訂單已經急凍,已經是做三天休四天,部長,你知道這個情形嗎? 龔部長明鑫:一部分企業的確是這樣。 楊委員瓊瓔:尤其我們的工具機、手工具、機械類別、零組件、扣件,對不對? 龔部長明鑫:工具機是比較不好,但是機械業現在已經慢慢回穩了。 楊委員瓊瓔:所以我們希望的是,這些產業你要怎麼樣實際去幫助他們,而不是你只有看到出口「四季紅」,但是實際上,臺灣96%都是傳統中小企業,製造業又占了90%,在167家裡頭,對不對?我們的製造業八點五萬多家,幾乎占了90%,它的勞動力也在這裡,我們要怎麼樣協助他們?你們現在提出的方案,它轉型你給它補助,它再借款,你給它利息,對不對?你現在這麼做,可是部長,我要跟你討論一個實際的問題,不要看得到吃不到!它現在就已經沒有辦法貸款了,它應該要先生存下來才是重點啊,是不是? 龔部長明鑫:對。 楊委員瓊瓔:它應該要先生存下來啊!所以針對這些努力為國家做出重大建設貢獻的傳統產業,你是不是去考慮將現有的、他們所貸款的的利息,看怎麼樣協助他們,讓他們可以先生存下來,對不對? 龔部長明鑫:是、對。 楊委員瓊瓔:因為沒有生存下來,會嚴重影響到所有的勞工,你的就業率又會有一個麻煩的事情產生。 龔部長明鑫:是的。 楊委員瓊瓔:對不對? 龔部長明鑫:是的。 楊委員瓊瓔:所以你去研議,好不好?讓我們傳統的中小企業,尤其製造類別的,能夠先生存下來,這才是重點嘛!你把你的精進方案給本席。 龔部長明鑫:好,可以。 楊委員瓊瓔:我們一起來討論,好不好? 龔部長明鑫:是的、是的。 楊委員瓊瓔:謝謝。 主席(楊委員瓊瓔):謝謝,接下來請鍾佳濱委員詢答。 鍾委員佳濱:(11時12分)主席、在場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工作夥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有請經濟部龔部長、能源署李署長,以及賦稅署林專門委員。 主席:我們請三位,謝謝。 龔部長明鑫:鍾委員好。 鍾委員佳濱:部長好、署長好、專委好。為完善能源定義,推廣深度節能,我們氫能車要納入國產車的轉型補助,先請教一下,目前的能源法制推動深度節能,包括我看到為了鼓勵節電,維護消費者權益,能源管理法當中,如果標售不實的節能家電會被罰且會提高,對不對?部長,是這樣嗎? 李署長君禮:是。 鍾委員佳濱:好,經濟部預告的能管法當中,把再生能源熱能納入這個很好,熱能不只是蒸氣,包括生質能、氫能,都可以用熱能方式來使用,是不是也要把它納入能管法?部長,是不是這樣? 李署長君禮:是的。 鍾委員佳濱:所以我們要等行政院的版本,行政院版本要趕快拿出來,但是在此之前,有個問題要請教,臺灣是不是成為全世界少數具有自製氫能電巴的國家?剛剛在財政委員會,我問了你們邱署長這一題,我們看一下投影片,國產車有個氫能巴士已經上路了,而且中油也在高雄楠梓設了加氫站,相較其他國家的氫能巴士,我們臺灣有競爭力,我們的成本只要一半,預估今年氫能車的關鍵零組件自製率可以提高七成五,而且我們還引進了第一輛氫燃料電池的重型卡車,部長,是不是很期待臺灣能夠充分運用這樣的新興能源? 龔部長明鑫:是的、是的。 鍾委員佳濱:氫能比較特別,你覺得氫能車除了經濟部補助之外,相關的貨物稅跟使用牌照稅,是不是也要比照電動車可以免稅呢? 龔部長明鑫:是,我支持這樣。 鍾委員佳濱:你支持,那目前氫能車能不能比照電動車免徵貨物稅跟牌照稅?賦稅署…… 龔部長明鑫:我們還要跟財政部討論一下。 鍾委員佳濱:賦稅署呢? 林專門委員寶全:這部分我們要再研議一下。 鍾委員佳濱:我剛剛在財政委員會,部長跟署長說:對,氫能車現在就是比照電動車。所以部長,好好地去宣傳,財政部已經親口說,氫能車就是比照電動車免徵貨物稅跟牌照稅,部長應該開心一下吧?你不要那麼緊張嘛! 龔部長明鑫:我們再確定一下,再跟…… 鍾委員佳濱:你擔心剛剛部長跟署長是被我騙了,是不是?他們親口講的啊! 龔部長明鑫:我們當然歡迎。 鍾委員佳濱:好,那麼…… 龔部長明鑫:因為它是未來的…… 鍾委員佳濱:好,往下看,氫能移動跟工業應用的部分,既然財政部都希望它免稅了,那經濟部的補助要不要提高啊?目前是1,000萬嘛? 龔部長明鑫:對,我們大概差不多補助一半。 鍾委員佳濱:對,那你們要不要再提高?因為現在的氫能車可能造價更貴囉!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現在補助不希望超過50%,因為…… 鍾委員佳濱:對,不要超過50%,但最高2,000萬可不可以考慮?如果它3,000萬,你可以補到1,500萬啊! 龔部長明鑫:最多50%。 鍾委員佳濱:對,最多50%,但是我們希望1,000萬能往上提,好不好?你都要求別人慷慨了,自己卻這麼小氣,可以嗎? 龔部長明鑫:如果50%之下可以考慮。 鍾委員佳濱:好,50%之下,把最高上限的限額提高到目標是2,000萬,好不好?怎麼又不講話了呢?免稅就很開心,補助就在那邊…… 龔部長明鑫:因為我不曉得……每一部價錢不太一樣…… 鍾委員佳濱:沒有錯啦!就是不能超過50%,但是上限如果超過2,000萬,我們上限把它提高嘛! 龔部長明鑫:OK、OK。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 國產車要轉型,因為遇到美國關稅衝擊,很多國產車的零組件廠……,我們希望把這些內容……你們已經預留了1,000億,對不對?是不是這樣?為了產業轉型,預留1,000億,國產氫能車能不能納入輔導方案? 龔部長明鑫:產業署…… 鍾委員佳濱:產業署邱署長在樓上的財政委員會。沒關係,你會後問他,我剛才也問過了,他也支持啦,不要說我騙你,你再問他,好不好? 龔部長明鑫:好、好、好。 鍾委員佳濱:部長要支持啊!產業署是支持的。往下看,你們不曉得,你們今天已經被我分離偵訊了,我剛才在財政委員會先問過兩個了,已經問了財政部長、賦稅署長,也問過你們邱求慧署長。 龔部長明鑫:氫能車國產化我們本來就會支持。 鍾委員佳濱:本來就會支持? 龔部長明鑫:對、對、對。 鍾委員佳濱:時間也到了,剛剛的詢答,你所承諾的日後都會成為呈堂證供,經濟部一定要勇於承擔,好不好? 龔部長明鑫:好。 鍾委員佳濱:謝謝。 龔部長明鑫:謝謝。 主席:謝謝。接下來請陳超明委員,我們資深委員,謝謝。 陳委員超明:(11時17分)主席好,首先有請龔部長。 主席:再請龔部長。 龔部長明鑫:委員好。 陳委員超明:今天有一個法案,就是要把記帳士納入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登記委任代理人。 龔部長明鑫:是的。 陳委員超明:我不曉得部長的看法,還是你們商業司的看法如何? 龔部長明鑫:我們認為如果要把記帳士納進來的話,因為有一些他們考試的專業領域,可能要稍微擴充,來跟他所執行的業務可以相稱,我們會跟考試院做比較好的溝通,讓程序比較完備,他才有辦法執行這樣的業務。 陳委員超明:看起來、聽起來,你不主張把記帳士納入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登記代理人。但是部長,我跟你說,我當立法委員,每一次、每一屆都有人來拜託,實在講有大有小,你們要知道中小企業、微企業剛剛創立的時候,找律師的費用特別高,所以都找記帳士,早期叫做記帳,其實這些人在這幾十年的訓練、磨練,也出了很多人才。他的公司不大,記帳士是真的陪著公司上升的一個最主要的助力啊!你們看到大公司、大律師、大會計師,你們就乖乖的,其實那些記帳士對中小企業的幫忙是非常大,我覺得你們觀點一定要分開,公司資本額到多少,就給律師跟會計師,其他記帳士在地方有的也不大不小,但是現在已經訓練到記帳士的事務所也是人才濟濟啊!不要看輕他們,這幾十年我們也左右為難,選舉一到的時候,他也來拜託、他也來拜託,我們也拜託他,他也拜託我們,但是我跟你說,記帳士比會計師、律師還要多人,所以你們要好好修改,你們不敢面對,如果你今天這樣回答,表示你不曉得中小企業成長的過程,幾乎都是跟記帳士在一起的。我希望你們好好考慮一下。司長,你的態度怎麼樣?應該是署長,現在要改了。 龔部長明鑫:我們…… 陳委員超明:你們要想啦! 蘇署長文玲:記帳士確實幫中小…… 陳委員超明:不能只看表面,會計師、律師公會比較大,你們就…… 蘇署長文玲:報告委員,不是這樣。其實記帳士跟會計師與我們的互動、對企業的協助都很大。 陳委員超明:我跟你講的是實際情形,好不好? 蘇署長文玲:是,所以我們其實是很認真地在考慮這個部分。 陳委員超明:真的要考慮啦!好不好?要考慮依照有多少人來分流。 龔部長明鑫:是啊!同樣的道理,我們才說…… 陳委員超明:因為他們陪著中小企業成長。 龔部長明鑫:對,同樣的道理,所以我們才說…… 陳委員超明:那些律師、會計師沒那麼拚啦!因為那是小錢嘛! 龔部長明鑫:所以我們才說他們在一定的考試合格以後,就可以辦理這樣的事務。 陳委員超明:你要趕快做好不好?講了幾十年,我每次都左右為難啊!選舉會欠人家人情,誰都不敢得罪。我把實情講出來啦!讓你們了解,好不好?謝謝。 龔部長,你當過國發會主委、行政院秘書長,現在又是經濟部長,那我再請教你一個問題:川普當總統還能當幾年?不要笑我現在這個問題很簡單,大家都曉得。 龔部長明鑫:他們規定就是總共8年啦!這是他們憲法上的規定。 陳委員超明:你覺得他還有下一任嗎? 龔部長明鑫:因為他們規定就是8年。 陳委員超明:不是8年,他已經當過一任,而美國憲法上限是加起來8年,沒有改變美國憲法,他就只能當一任,除非修改美國憲法對不對? 龔部長明鑫:對。 陳委員超明:但你很會巴結,說他可以當8年,大家就聽部長你說他可以連續當8年。那我為什麼問你這個問題…… 龔部長明鑫:不是,我是說他一生當中總共只能當8年。 陳委員超明:對,你不能說他可以當8年,你巴結得也很厲害欸! 龔部長明鑫:不!我剛才講的是…… 陳委員超明:你看,就像很多總統都說他應該拿諾貝爾獎一樣,你說他可以當8年,也是另外一種拍馬屁的方式,一流的! 龔部長明鑫:沒有啦!他現在已經當了四年多,現在是第5年,所以他最多只能再當3年而已啊! 陳委員超明:好。 這次APEC在釜山,對於中美貿易戰你覺得如何?誰贏誰輸? 龔部長明鑫:中美貿易戰?現在有短暫時間的和解啦!但是其根源還是存在。 陳委員超明:其根源存在,現在休戰1年? 龔部長明鑫:對。 陳委員超明:那我比較一下,你是臺灣很重要的人士,那你覺得第三次世界大戰會不會爆發? 龔部長明鑫:不會啦! 陳委員超明:但我認為很有可能。 龔部長明鑫:不會啦! 陳委員超明:所以這次APEC會議是大豆與稀土對抗關稅與晶片的大戰,戰爭非常慘烈,只有短暫的休息。稀土對臺灣的電子業影響有多大?要跟我說實話,我為了問你這個問題,特別查過喔! 龔部長明鑫:最主要就是磁鐵、馬達那個部分所受影響比較大啦!對臺灣來講。 陳委員超明:臺灣的用量很小欸!都是買國外的。 龔部長明鑫:對。 陳委員超明:但也不一定,晶圓製造也要用它啊! 龔部長明鑫:製造端現在沒有在這幾項管制範圍裡面,製造業裡面比較會用到的是鈰跟鑭。 陳委員超明:但是我告訴你,中美貿易戰從貿易、科技、軍事一直延伸下來,臺灣又把中國大陸視為境外敵對勢力,萬一他們不賣稀土給臺灣,你覺得會怎麼樣?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我們是間接進口啦! 陳委員超明:我判斷,要是真的對峙得很厲害,這種情形會產生啊!你不要以為不可能。 龔部長明鑫:我了解啊!目前為止我們是間接進口嘛!大部分從日本、歐洲和美國來,但我們現在也要開始自建,提高自製率啦! 陳委員超明:厲害喔!依照資料,如果自建產業,要達到精純度最起碼花5年以上,所以這一年休戰期間,大家都在準備啊! 龔部長明鑫:是,我們也在儘快準備,所以明年開始也啟動自己準備的存量。 陳委員超明:我覺得情況非常不好,臺灣的電子業要是整個被封鎖起來,我們真的應該啟動自己準備的方案。 龔部長明鑫:不過目前來講,半導體所受的影響還好,比較沒有受到影響。 陳委員超明:我覺得不怎麼好。我還看到一項資料,是關於一種工業鑽石,這是臺灣一定要用的,晶片一開始的製造跟切割少了它就沒有辦法。我們不要自得其樂、以為自己很強,我要跟你說這件事。 還有,現在APEC已經結束,臺灣的對等關稅談得怎麼樣? 龔部長明鑫:我還沒有新的訊息,關於談判的新訊息還是在副院長跟談判辦公室那邊。 陳委員超明:你當經濟部長,都沒有訊息? 龔部長明鑫:我有參與討論,但是…… 陳委員超明:我覺得這個政府很糟,這是經濟部最主要必須關心的問題,你卻都沒有訊息。 龔部長明鑫:不,談判的時間還是要由談判辦公室跟對方協商。 陳委員超明:你預計談判什麼時候能完成?大家都在等,剛剛楊瓊瓔召委說,傳統產業現在已經被折磨得實在沒什麼訂單、開始放無薪假了。只有AI伺服器這邊比較好,但是未來的變化還不曉得啊! 龔部長明鑫:最近無薪假人數稍微下降了啦! 陳委員超明:我跟你講的、問的,你們都要注意啦! 龔部長明鑫:有一些廠商訂單開始回流了。 陳委員超明:其實,我覺得臺灣搖來搖去比較有前途,不要靠哪一邊,否則隨時發生狀況我們都不曉得,也沒有辦法左右。我跟你講,我們現在就好像在任人宰割的境況,你自己要了解這樣的境況、要把通篇情況看過一遍。你們現在都講好聽的話,像是臺灣很強,想建立臺灣人的信心,其實在幾個產業裡已經發生了改變,會有很大的變化,希望你注意。 龔部長明鑫:臺灣過去70年來都一直在挑戰的過程當中,中小企業跟傳統產業在大家的協助下也一步一步度過這個難關,所以我們還是…… 陳委員超明:我們希望能度過難關,但是這次真的會不一樣,一定要注意整個產業發展,傳統產業裡的精密產業一定不能放。 龔部長明鑫:是,我們不會放。 陳委員超明:這點特別重要,因為那是根基。你來拜訪時,我也一直強調這一點。電子業很好,但精密產業是根基啊!一定要維持住。 龔部長明鑫:是的、一定會。 陳委員超明:尤其臺中地帶,苗栗比較少,都在臺中那個地方,一定要把他們保護好。謝謝。 主席:非常感謝陳超明委員、謝謝龔部長。 接下來請郭國文委員詢答。 郭委員國文:(11時27分)謝謝主席,有請龔部長。 主席:再請龔部長。 龔部長明鑫:郭委員好。 郭委員國文:部長好。因為今天修改公司法,本席提出閉鎖期縮短的提案。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閉鎖期高達2個月,經濟部對外的說法一直是考量股代業者的問題,沒有考慮到股東的權益。這件事情其實已經爭議許久,經濟部一直說要檢討,但是檢討10年還是在原地踏步,從有公司法以來,這個爭議不斷。更何況現階段臨時股東大會也好、常會也好,有的是2個月,有些1個月,基本上都在遂行選務的工作,為什麼有的公司1個月做得起來、有的2個月還做不起來?現在已經到數位化、無紙化的階段,電子化程度愈來愈高,根據集保作業,3天就可以確定股東名冊,我不曉得為什麼經濟部還是採取抗拒的立場,能不能請部長說明一下?應該面對這個問題、應該改進這個問題,時間已經拖這麼久,不應該停留在檢討階段。部長請回答。 龔部長明鑫:謝謝委員的指導。商業署針對這樣的議案也跟相關公司做過一些討論。 郭委員國文:對啊!你們就是考量股代業者嘛!每次的理由都是股代啊! 龔部長明鑫:對,他們都認為這個時間可以讓他們…… 郭委員國文:你們要考慮股東權益啦!這個時間從以前股票、證券還是紙本的時代就是這樣,到現在已經進入無紙時代,仍數十年如一日,都沒有任何改變。部長,我講實在話,你們基本上應該在考慮股東行動主義必要性的情況下提出配套措施。第一,如果對公司規模或公開人數意見不一樣的話……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因為您提的10天、20天看起來真的要討論,是不是能允許我們跟金管會討論一下縮短…… 郭委員國文:我剛剛才跟金管會主委討論過,他們也不反對縮短。 龔部長明鑫:對,可以縮短啦! 郭委員國文:可以縮短啊! 龔部長明鑫:但是對於天數問題,我們可能要再跟委員報告一下。 郭委員國文:對嘛!你們要講出一個方式。其他國家的基準日制度也逐漸縮短,唯獨臺灣還停留在原始狀態,對不對?可以縮短吧?要朝向縮短研議。 龔部長明鑫:好,我們儘快把它討論出來。 郭委員國文:第二點,我再問一下部長,昨天我在總質詢就教於您能源轉型2.0議題。您已經提出2.0了,ESG部分也有2.0規劃。在ESG當中,能源放在第一個喔!而且能源跟安全有關係,地緣策略又跟能源有關係。關於能源轉型的過程,我昨天就一直對你強調要有生質能的思考,結果在你寫的能源轉型方案裡頭,我沒有看到「生質能」三個字欸!還是停留在光電、風電還有地熱,地熱有一大堆人在質疑欸!我就不知道你思考了什麼。你說要多元思考,結果真正能夠解決農民問題、環境問題、發電問題的是生質能,而且可以迴避三生衝突,你們卻沒有放在方案裡,難以理解! 龔部長明鑫:試辦計畫本來就在推動。 郭委員國文:我是說你沒有放在能源轉型的重點嘛! 龔部長明鑫:關於轉型文件,在需要的時候我們會滾動式檢討。 郭委員國文:你們一定要標榜出政策上有這個目標啊!對不對? 龔部長明鑫:可以。 郭委員國文:明明有7GW的能量空間,為什麼不發展?為什麼要發展那種引發社會爭議和衝突的能源? 龔部長明鑫:沒有問題,對於策略文件,我們可以主動說明。 郭委員國文:要有示範、策略、目標,它基本上的特性就是穩定的基載電力來源欸!跟風電、光電又不一樣,如果用風電、光電,是有風才有電、有光才有電欸!基載電力來源中最穩定、24小時都可以發電的你不用,就很奇怪啊!難以理解嘛! 龔部長明鑫:有啦!我昨天也跟委員報告過,現在我們給它的躉購價格幾乎是最高的,超過7塊。 郭委員國文:價格其次啦!重點是要不要發展啦!有那麼多可能性,為什麼不發展?本席是在提醒你這個,我跟你講這是最有potential的方式,你卻不處理。而且本席也創造出一種模式,上次還邀請郭智輝部長去看,明年第一季要運轉。明明可以擴大、減少爭議,又可以解決很多問題,部長,麻煩你慎重思考一下好不好? 龔部長明鑫:好。 郭委員國文:把它列為主要的綠能發展項目之一,可以嗎? 龔部長明鑫:好。 郭委員國文:謝謝。 另外一個部分是下鄉說明非常重要。我講實在話,今天綠能、太陽光電會落到這種地步,除了與有人過度渲染、刻意造謠有關係,你們本身在推動政策的時候也要檢討,第一是有違法事件,第二是太過衝量,所以造成翻車、超車的結果,你們要好好思考,過度重視KPI會產生很多問題。 主席,我再提最後一個問題。有一項業務,部長可能還不清楚,去年10月本席就會勘過所屬地的臺南標準局,它剛好在臺南火車站的正對面一帶,最黃金的地帶卻占了一個冷衙門。這裡本來可以成為臺南市博物館的所在地,你們都同意了,我也協助國有財產署去討論,結果你們不是不同意、說不符合需要,不然就是說這個地點有償撥用、預算過高,講了老半天,你們根本在拖!要不要改嘛?憑什麼一個冷衙門占了臺南的黃金地段數十年,就在火車站前面?根本沒有需要性啊! 龔部長明鑫:請標檢局說明一下。 吳主任秘書秋文:謝謝委員。標檢局臺南分局在當地還是有辦理業務的需求,去年經過委員建議以後,其實我們已積極配合文化部與地方政府的規劃,我們也會繼續積極配合文化部與地方政府的整體評估、規劃。 郭委員國文:部長,我問一句話,你同不同意搬遷? 龔部長明鑫:抱歉,關於這件案子,我的確沒有了解,容我回去了解一下,再給委員答復,好不好? 郭委員國文:了解一下啦!其實對臺南市太不公平了啦!好不好? 龔部長明鑫:好。 郭委員國文: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郭國文委員。 接下來請王美惠委員。王美惠委員、王美惠委員不在現場。 請牛煦庭委員詢答。 牛委員煦庭:(11時35分)謝謝主席。勞動部、經濟部,有請。 主席:請龔部長跟勞動部。 龔部長明鑫:牛委員好。 牛委員煦庭:部長午安。今天本席提出公司法與商業登記法的修正案,部長了解內容嗎? 龔部長明鑫:我知道。 牛委員煦庭:你知道喔!我希望提升各界的勞動意識啦! 龔部長明鑫:是,了解。 牛委員煦庭:臺灣有八十幾萬家公司登記,其中相對小、1人可以成立的有限公司就占了六十幾萬家。現有商業行號等登記家數總共是九十九萬五千多家,其實絕大多數都是微型企業。微型企業在實務運作上常常因為開設門檻很低、速度很快,三、五個人就可以上路,但是相對來講,由於在前期準備過程中,除了硬性要件:資本、基本人力等之外,好像也就沒有其他的,後續也衍生很多勞動爭議,例如老闆不見得很了解勞基法規範的內容,後來就跟自己僱用的員工產生各式各樣摩擦。部長了解這件事嗎? 龔部長明鑫:我知道委員提議的內涵。 牛委員煦庭:這是很多人過去的習慣嘛!當初大家從黑手變老闆、變頭家,很多時候講好就好、以和為貴。這當然是一種社會氛圍,但實際上勞動法規一直在前進、一直在進步。中央社在去年8月勞基法40週年的報導裡其實也寫了很多,包括雇主不見得熟悉法規、法規的宣導力量不足夠。特別是中小企業,在很多勞資爭議的調解實務現場,中小企業主根本不清楚勞動法令,或者用過去的觀念談這件事。所以目前全國違反勞動基準法者,包含沒有給付加班費、超時加班、全額工資、特休假、出勤紀錄等,都有好幾千件勞資糾紛。每一件勞資糾紛都要走調解等漫長的流程,其實造成很大的社會負擔,甚至司法資源的浪費。所以大家都在討論,希望可以從根源解決這件事情。根源是什麼?根源就是大家都要了解勞動法令嘛!所以本席就提了公司法與商業登記法的修正。 過去都只是不斷宣導,要是宣導之後他不聽你的怎麼辦?所以要有一些硬性要件。本席的修法參考了就業服務法,現行就業服務法規定如果要增聘外勞,就要特別針對勞動法令參加講習,因為害怕侵害外籍移工各式各樣的勞動權益,結果變成對移工有保障、本國勞工反而沒有,導致本國勞工各式各樣勞資爭議還是一直發生。請問經濟部、勞動部,對於這樣的狀況有沒有什麼具體解方跟想法? 蘇署長文玲:跟委員報告,依我們目前的做法,其實在公司設立後,我們都會通知,就是主動就主管機關編製的勞動權益相關資料提供網址讓業者查。因為一直有新的勞動法規,所以我們會主動告訴新設立公司要留意這一塊。 牛委員煦庭:所以就是我剛剛講的宣導。 請問經濟部,如果今天要修正相關法規,那你們現在的見解是什麼? 蘇署長文玲:我是經濟部。 牛委員煦庭:不好意思,如果要修正相關法規,你們現在的見解是什麼? 許專門委員根魁:跟委員報告,以勞動部這邊的做法,過去我們其實開會討論過,也認為新進雇主確實要了解相關法規。但是因為我們勞政機關沒有辦法觸及新雇主,所以後來有邀集相關部會、地方政府討論,經濟部也協助我們,只要有人登記,都會把相關訊息提供給他們,包含e化資料,也包含您剛剛說的課程,希望他們在登記的同時也上這些課程。這是目前的做法,以上。 牛委員煦庭:對,所以現在問題來了!剛剛勞動部也講了,勞政系統不見得能管得到雇主嘛!因為商業登記、公司成立都在經濟部的管轄範圍之內,那這個介面要怎麼整合?所以我才提個法案,希望在業者開設公司之前,要給予業者一定的勞動講習,或者有比較強制性的規範。當然,我知道站在經濟部的立場,會認為這樣增加登記公司的門檻、降低一定的效率、有一定的成本,那麼在這個過程中,本席可以接受折衷方案、漸進式方向,但本席不接受的是照樣宣導就好,因為實務上來講,宣導的狀況就是成效不彰嘛! 我就花一點點時間講一個故事。本席的選區就有遇過,微型企業做蛋糕的業者不知道要投保就業保險,因為5人以下不用勞保,但是要保就業保險,勞基法有明文規定。他不知道,勞工知道,反過來他就賠了一大筆錢。所以對雇主來講,不了解勞動法令,不純然只是保障勞工,某些層面也是避免雇主一直被開罰。所以它其實是對勞雇雙方都有保障,能多了解總是好事,才不會踩到地雷。因此本席才希望商登法跟公司法裡面能做一些這樣的配套,但你說如果一定要講習,會浪費很多時間,建議你參考一下就業服務法的精神,它叫作線上講習,在線上把容易觸犯踩雷的熱點聽完,做個簡單的測驗,通過了就通過了,也不失為一個辦法。請問經濟部現在對於這個法條的修正,有沒有什麼特別的意見或者是方向可以參考的? 蘇署長文玲:跟委員報告,剛剛勞動部的長官也有提到,就是他們沒有辦法觸及到這些新設立的公司,所以我們現在會在新設立之後,會主動通知公司所在地或商業所在地的勞動主管機關,只要拿到這個新設立的名單,我們就直接請勞動部那邊,或者是我們這邊也可以來協助接洽這些新設立的公司來上勞動講習的課程。 牛委員煦庭:我跟你講,現在這樣子是越搞越複雜了,對不對?我們要等勞政機關的這個東西,然後又要交到地方政府,踢來踢去就很麻煩。部長,有沒有更好的方案?沒關係,今天時間比較有限,我們明天可能就要做法條討論,我希望經濟部也好、勞動部也好,你們要提出具體方案,讓這個東西至少是往前進的。我也要再次提醒,除了避免…… 龔部長明鑫:我們希望它不是登記前的門檻跟條件,希望它的登記是簡便的;但是登記完以後,我們會讓它有更多的information,線上上課等等,都希望他們能去…… 牛委員煦庭:我擔心單純的提供information是不夠的啦!因為它沒有一定的要件時,他看了就算了,或是根本就沒看,要不然現在也不會有那麼多的糾紛。我會提醒你!沒關係,機制怎麼設定,我們還有一點時間,因為明天才要進入法條的討論,我希望經濟部也好、勞動部也好,要提出具體方案,讓這個東西至少是往前進的,可以嗎? 龔部長明鑫:好。 牛委員煦庭:辛苦了!謝謝。 主席:謝謝。主管機關的方案,我們明天討論的時候,請提出來。 接下來請黃國昌委員詢答。 黃委員國昌:(11時42分)謝謝主席,麻煩請經濟部部長、台電總經理。 主席:有請兩位,謝謝。 龔部長明鑫:黃委員好。 黃委員國昌:兩位好。因為時間的關係,本席就直接切入正題。之前我一直在追蹤一些相關的弊案,2020年的時候,我揭露了可能是內稽內控出現嚴重問題的大同公司,搞了一堆狗屁倒灶的事情,有貪污的、行賄的、圍標的、詐術得標的,我在2020年的時候就公開揭露了,拖了很久,直到2024年臺北地方法院做了判決,判決到現在還沒確定,不過判決出來的結果,大概是貪污、洗錢、妨礙投標等等,一審都已經被判有罪,但也一直拖到2025年5月24日,因為公共工程委員會可能有一些程序要進行,判決雖然還沒確定,但公共工程委員會該做的事情還是做了,就宣布它從今年5月24日開始停權三年。大同公司遭工程會停權三年以後,它的電力事業群還特別發了重訊,開記者會說接下來可能沒有辦法再參與政府標案。但我們持續追蹤發現,大同公司遭停權影響好像也不是很大,它還是持續取得政府標案,其中有兩件是台電的。因為依照政府採購法的規定,有特殊需求的時候,經過上級機關核准,雖然是被停權了,還是繼續讓它做。 第一個問題要請教經濟部,經濟部核准的特殊需要是什麼?因為這是上級機關許可,所以這個不是台電的問題,這是經濟部的問題。 龔部長明鑫:我要了解一下這個個案。 黃委員國昌:你要了解一下,是不是?沒有關係,因為時間的關係,我不要占人家的時間,部長跟總經理都看到了,就把你們怎麼上簽的、怎麼准的公文,在一個禮拜之內回復給我,可以嗎? 龔部長明鑫:應該可以吧。 王總經理耀庭:這個沒有問題,原則上是…… 黃委員國昌:這可以嘛! 王總經理耀庭:這一件的話,我所知道的,大概是因為最近電機類的設備,全球都在搶,所以設備的採購都有延宕。 黃委員國昌:所以停權也沒有關係、劣跡斑斑的廠商也沒有關係? 王總經理耀庭:其實這一件的確實情形我不知道,但如果是…… 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我給你時間回去了解。 龔部長明鑫:我們就把那個簽呈再…… 黃委員國昌:第二個問題,這是有經過經濟部點頭的,經濟部要說明為什麼開了這個後門,讓一個被停權三年的公司,不用被停權?這個我很狐疑。 第二件就更離譜了,連報上級機關准許都沒有。我們來看一下,這個採購機關是台電南部發電廠,得標廠商是大同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我看了以後就覺得很狐疑,大同公司都被停權了,經濟部也沒有核准,為什麼它還可以得標?總經理知道嗎?這大概是前兩個禮拜發生的事,即10月23日的標案。 王總經理耀庭:這一個標案,我所了解是這樣子,有些標案是延續性的,等於是要連續好幾年。 黃委員國昌:所以呢? 王總經理耀庭:那一零一條款只是針對新的標案…… 黃委員國昌:No、No、No! 王總經理耀庭:這個如果已經是…… 黃委員國昌:No、No、No! 王總經理耀庭:我可能要去了解一下。 黃委員國昌:你們一樣回去了解一下,這個要給大家一個答案,不要讓大家誤會,明明被停權了,是關係特別好,還幫它開後門?甚至上級機關都沒有准許!上級機關沒有准許,這個部分我查過了,跟下面這個標案不太一樣,就連經濟部都不知道!總公司遭到停權,分公司當然不能取得標案,這在法律上面有一定的解釋,你們回去查清楚,再公文回復給我這兩個是什麼狀況,好不好? 龔部長明鑫:好的。 黃委員國昌:第二個問題,臺鹽綠能我追了非常的久,我也不曉得該怎麼講,這到底是誰的鍋?之前經濟部部長王美花一樣在備詢台上面做了很多保證,說做了很多改革,但全體國人看到的是,這家公司拿納稅人的錢在虧,然後錢全部進了民進黨權貴的口袋。相關的司法訴訟、刑事責任追究,要追究陳啟昱,他自己到底要怎麼面對,那是他自己刑事責任的問題,我關心的是,從納稅人的角度,臺鹽綠能一開始為了協助國家發展綠能,話講得很好聽,當地居民大家都支持,結果搞了半天以後,發現不僅僅是破壞環境、破壞生態,還在胡搞瞎搞,虧是虧納稅人的,然後錢放到綠色權貴的口袋。請問這件事情現在要怎麼收尾?因為我看今年Q2的財報出來,它的股東權益是負值,股東權益負值是什麼意思,我相信部長應該很清楚,部長看得懂財報,絕對沒有問題。請教部長,股東權益是負值,那麼這家公司要不要依公司法宣告破產? 龔部長明鑫:這個我可能要了解一下,國營事業有人在嗎?還是怎麼樣? 黃委員國昌:來,冷靜一下!公司法第二百十一條,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董事會應該在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這個沒問題,但公司資產不足抵償所負的債務時,董事會應即宣告破產。如果代表公司的董事違反前兩項規定的話,這個還有處罰的規定,所以現在臺鹽綠能的計畫是什麼?錢要繼續丟下去,要辦增資嗎?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我想我們也一併提供,好不好?因為本來就要提供剛剛那兩個案子。 黃委員國昌:這個案子到底要怎麼走,大家都很關心,因為第一個…… 龔部長明鑫:我們一併提供。 黃委員國昌:我們是法治國家嘛!特別這個是泛公股的公司,現在搞到資產已經沒有辦法處理負債,有沒有要依法宣告破產?還是說沒有要依法宣告破產,打算繼續投錢下去?相信臺灣社會大眾都很關心這個事情,國會也應該監督。這個部分到底要怎麼走,一併以書面回復,可以嗎? 龔部長明鑫:好的、好的。 黃委員國昌:謝謝。 主席:接下來我們請呂玉玲委員詢答。 呂委員玉玲:(11時49分)謝謝主席。請經濟部部長跟勞動部王副司長。 主席:請兩位上台。 龔部長明鑫:呂委員好。 主席:不好意思,副司長,你的腿可以嗎?那裡有一個高架椅,你可以坐高架椅。 王副司長金蓉:沒問題。 主席:好,OK,請繼續。 呂委員玉玲:9月26日最低工資審議會已經提出來了,最低工資現在調整為2萬9,500元,請問部長的態度,是不是對此次調漲基本工資有疑義呢? 龔部長明鑫:沒有,我們支持,後來跨部會也都同意。 呂委員玉玲:支持的話,本席就要請教部長,你對調漲基本工資沒有意見,但因為對等關稅的衝擊,你現在用齊頭式調漲這個基本工資,對受到關稅衝擊的產業,沒有辦法去彌補他們,我們是不是可以比照疫情所做的補貼方式,或者擴大這整個額度?還有,什麼時候公告產業可以納入申請?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因為最低工資明年才開始實施…… 呂委員玉玲:要先規劃啊! 龔部長明鑫:對,所以我們還有一點時間可以跟勞動部討論。 呂委員玉玲:跟勞動部討論?那你什麼時候會公布?勞動部預計什麼時候? 王副司長金蓉: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跟經濟部…… 呂委員玉玲:你規劃會在在什麼時間出爐? 王副司長金蓉:我們跟產發署正在研議相關的一些作業計畫…… 呂委員玉玲:所以你們會補助嗎?會不會? 王副司長金蓉:對。 呂委員玉玲:會補助的話,討論上就可以比照疫情或採更擴大的這個方式,現在是11月,你們現在討論的話,什麼時候會把討論方案規劃出來? 王副司長金蓉:因為最低工資新調整的這個方案是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 呂委員玉玲:對,所以還剩下不到兩個月的時間。 王副司長金蓉:是的。 呂委員玉玲:那你們什麼時候出爐?還沒辦法訂出來嗎?時間這麼緊迫,你剛剛也講了1月份就要執行了! 王副司長金蓉:是,我們目前就是跟產發署這邊,就這兩個月…… 呂委員玉玲:你沒有時間表可以給我?要多久時間? 王副司長金蓉:對,所以我們會儘快來處理。 呂委員玉玲:一個月好不好?你把所有要如何規劃、什麼時候可以開始執行、哪些產業可以納入補貼的這個方案,一個月內給我好嗎? 龔部長明鑫:好,可以。 呂委員玉玲:那就一個月,一定要公布哪些產業可以正式納入,有關基本工資補貼的金額或者是補貼方式,都要更加的明確。 龔部長明鑫:對。 呂委員玉玲:本席想討論的第二個問題就是今天的公司法,根據主計總處的統計,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第二項特別提到,如果公司有盈餘獲利的時候,分配員工酬勞的比率跟定額,不能低於同業平均的加薪比率。尤其現在為了改善這個低薪環境,提高國人的產業競爭力,這部分是非常有需要的;但是在公司法執行的當下,能不能分配這個員工的酬勞,還要看董事會有沒有三分之二的出席及二分之一的人同意,在這個情況下,會不會變成空談?他們如果不發下去,怎麼辦?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現在上市櫃公司是有啦,已經有規…… 呂委員玉玲:上市櫃有,沒有上市的他們不發,就不發嗎?如果股東會就否決掉呢? 龔部長明鑫:我們鼓勵薪資上漲,適用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現在有一些稅務上的優惠跟鼓勵,希望可以加員工薪水。 呂委員玉玲:因為他們並沒有訂出…… 龔部長明鑫:另外就是剛剛提到的最低工資每年都會調漲,已經連續10年都在調漲。 呂委員玉玲:最低工資跟這個員工的酬勞有一樣嗎? 龔部長明鑫:就是他的所得至少都…… 呂委員玉玲:都是他的所得嘛! 龔部長明鑫:對。 呂委員玉玲:但是你要訂出標準,你要補助他們的話,要訂出到底幾趴,這幾趴也沒有明確性! 龔部長明鑫:因為現在提到的,就是同業的加薪比率,同業大概是什麼樣的同業? 呂委員玉玲:就是因為太空泛了,所以公司法就要訂定一個標準、一個模式這樣的制度出來,你要給他們發幾趴的酬勞也沒有明確性,就說公司賺多少錢,累進賺了多少,比如一千萬你發多少?一億你發多少?這個比率要出來,不然的話,董事會就決定了,不發都可以啊! 蘇署長文玲:跟委員報告,原來的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就有規定,章程要明定其一定的定額或是比率…… 呂委員玉玲:這是對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呢? 蘇署長文玲:非上市公司在現在的公司法就有規定,是所有的公司都適用,所以這個比率在章程裡面要明定。明定之後,他們不能不執行,因為…… 呂委員玉玲:怎麼樣明定?是訂趴數?還是訂會不會發? 蘇署長文玲:訂趴數上去,他就一定要發。 呂委員玉玲:但還是董事會決定嘛! 蘇署長文玲:我們現在章程裡面,就訂它多少要去分派酬勞,這個在現在的公司法…… 呂委員玉玲:那發不發呢? 蘇署長文玲:他一定要發。 龔部長明鑫:訂了就一定要發。 蘇署長文玲:對,因為董事會必須要去執行…… 呂委員玉玲:對於非上市的呢?我現在講的是非上市。 蘇署長文玲:我們這個公司法是上市跟非上市都一體適用。 呂委員玉玲:好,因為有法規規定如果公司不發的話,員工可以去告這個公司;但是應該沒有人會去告,告了,工作可能也不保了,所以我們的制度要更加的明確,好不好?經濟部在這方面有做過統計嗎? 蘇署長文玲:委員是說那個章程明定嗎? 呂委員玉玲:針對民間公司訂定分派員工酬勞的比率跟定額的部分,經濟部有沒有做過統計? 蘇署長文玲:我們在公司登記這邊,有一些來了就修了,現在應該是九成以上的章程都已經有訂了。 呂委員玉玲:所以都一定會發?只要有酬勞,就一定會發? 蘇署長文玲:對,它訂在上面,就一定要發。 呂委員玉玲:本席會這樣子提出來,是因為我們看到公司有盈餘的時候……還有勞工的低薪問題,我們都要一塊來解決,尤其兩者沒有很明顯的來對比,公司分配員額酬勞的比率跟所訂的會失衡,如果沒有更明確的話,它會失衡,尤其企業可以自由訂定這個象徵的比率,你說他們的章程一定會訂,可是給我們的反映是說有的章程還是沒有很明確的訂出來。本席希望你們能夠嚴格去執行,了解他們訂定的內容,尤其是對非上市的公司,不要讓董事會在決議當中否決掉,說不發了,訂了也不發,董事會有這權力嗎? 蘇署長文玲:沒有,董事會一定要發。 呂委員玉玲:可是員工都有這個爭議,因為這個資訊不夠公開、透明,員工不知道董事會開了到底會發幾趴?什麼時候會發?員工都不知道!是否可以更明確一點?就是它一定要公告出來,要不然的話,員工的福利他們自己也無法享受到,可不可以? 蘇署長文玲:我們會再加強去…… 呂委員玉玲:而且我們正要討論公司法的修正草案,我希望立法院在審議的時候,行政院趕快把相關的版本送進來,以保障我們員工的權益,可以嗎?你們還沒送進來吧? 龔部長明鑫:公司法沒有要修正的版本。 呂委員玉玲:照原例嗎?所以今天才會跟你討論啊! 龔部長明鑫:是。 呂委員玉玲:這些都是問題啊! 龔部長明鑫:了解。 呂委員玉玲:在執行辦法中要修的,你們還是要去修嘛,才能夠務實的去保障我們員工的權益。希望你們能夠送進來。 龔部長明鑫:好,謝謝。 主席:謝謝。接下來我們請洪孟楷委員、洪孟楷、洪孟楷委員不在場。 我們再請林倩綺委員、林倩綺、林倩綺委員不在場。 我們請蔡易餘委員做詢答。 蔡委員易餘:(11時58分)謝謝主席。有請經濟部部長。 主席:請龔部長。 龔部長明鑫:蔡委員好。 蔡委員易餘:部長,我看到經濟部明年預算中的一些計畫,其中一個是加速矽光子技術自主及促進產業鏈成型,我們知道未來像台積電的先進封裝──CoWoS,事實上就有這個光通訊異質整合,接下來大概是整個AI半導體的下一個階段,所以矽光子技術的異質整合,也就是要怎麼把這個光跟電變成一個傳輸、傳導的功能,這一塊產業大概已經看到未來的需求,但人才的需求似乎還沒有跟上,所以這一次在促進產業鏈的成型中,我們強調的就是要有產官研的合作,經濟部未來在這一塊要扮演怎樣的角色?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事實上,剛剛提到的聯盟的部分,就是我們要怎樣透過工研院來協助SEMI成立矽光子聯盟。 蔡委員易餘:對。 龔部長明鑫:對於技術端來講,就是開發出高速矽光子的關鍵技術,尤其是在矽光的晶片,還有封裝基板的部分,也推動整個實驗室,藉由我們的A+計畫來協助廠商開發。針對人才的部分,國科會會負責整個學界人才培養,大概有200人,我們是藉由法人技轉培養人才。至於「學」(學校)的部分,中正大學及其他學校也希望開闊矽光子的…… 蔡委員易餘:我知道我們中正大學正在努力爭取啦!因為目前研究單位大概都是在工研院嘛! 龔部長明鑫:對。 蔡委員易餘:在大學端這一塊,大概是未來需要補足的。中正大學現在正在努力籌劃中,希望可以把矽光子教學從微學程到學位學程,甚至未來朝向整個學院的推展。針對這部分,經濟部未來可不可以在關鍵的一些專案,來支持中正大學往這方面來努力,可不可以? 龔部長明鑫:可以。 蔡委員易餘:可以吧!好。這部分就拜託部長,我想未來我們可能會跟中正大學合作,教育部、國科會、經濟部技術司也可以適度給我們大力的幫忙,好嗎? 龔部長明鑫:是的。 蔡委員易餘:第二個,我想要跟部長聊一下台電的議題,今天台電總經理有來嘛? 龔部長明鑫:對,總經理。 主席:請總經理。 蔡委員易餘:我請教一下,對於這一次丹娜絲風災的災損,我們嘉義的電線桿大概是倒非常多的。可以從這一次風災看出,所謂電纜的韌性中,關於電線桿的地下化是一個很關鍵且要推動的政策。請教王總,對於電桿的地下化,目前台電怎麼規劃呢? 王總經理耀庭:台電在嘉義這個地方,已經有做初步的規劃,而這個規劃案已經報到經濟部了,目前正在核准當中。至於整個細部規劃,我們還是有同步在進行,主要針對變電所出口那些比較重要的饋線,現在先進行下地設計這個階段,正在進行當中。 蔡委員易餘:有正在推動嘛? 王總經理耀庭:有。 蔡委員易餘:有一些主要幹線,像臺17線、臺19線這些主要的幹線,以及一些關鍵的基礎設施。 王總經理耀庭:對,臺17線及臺19線。 蔡委員易餘:事實上,我在地方也有跟你們南區處的處長討論過,比方像地方公所的周邊,我們知道鄉鎮公所是每一個鄉鎮的行政中心,遇到災難的時候也會作為防災的指揮中心,公所周邊的單位,可能會有戶政、清潔隊,如果可以讓公所周邊的電纜地下化,至少可以讓它的電纜韌性相對比較強韌。這件事情應該也是都…… 王總經理耀庭:是,沒有錯。跟委員報告,以嘉義地區來講,設計的理念就如您提到的,把一些比較重要的單位、機關周邊做一些…… 蔡委員易餘:機關的周邊啦!可以優先來推動,讓它地下化。 王總經理耀庭:是。 蔡委員易餘:這個我認為很重要,因為這一次是特別預算嘛!基本上,我原本覺得這個特別預算應該要再多一點,如果你說嘉義這邊要推動,因為丹娜絲風災,我們跟臺南是最大的受災戶,可是後來看起來是僧多粥少,大家都想要進來分配這筆預算,所以事實上可以做的相對少很多。我覺得這部分可能要先挑重點來做,這才會讓人民馬上有感,好不好? 王總經理耀庭:因為台電真正做地下化的經費才80億啦!這80億分配到各個縣市…… 蔡委員易餘:當然相對的大家就少很多啦! 王總經理耀庭:因為嘉義跟臺南是重災區,是屬於重點地區,所以相對比較多一點啦!只是因為經費確實有限…… 蔡委員易餘:這我可以理解。 王總經理耀庭:還是沒有辦法滿足各縣市的需求。 蔡委員易餘:比方現在布袋、新塭正在興建臺61線的匝道,事實上,會涉及地面的道路也會更新,我認為在地面道路更新的時候,就可以搭配電纜地下化,這樣你們可以省下很多路修費,而這條匝道的更新,大概在這兩、三個禮拜就會發包了,所以我覺得你們可以去跟高公局對接一下,詢問他們道路什麼時候開始要修理?要修到哪裡?這段就可以跟著地下化,你們就可以省很多錢。 王總經理耀庭:這部分我回去再跟我們嘉義區處的許處長說一下,請他跟他們搭配。 蔡委員易餘:跟許處長說一下,我相信他也會接受啦!我還是要提醒,有一些重大的路修工程,如果台電配合跟著做,你們就可以比較省錢,好不好? 王總經理耀庭:好,我回去研究。 蔡委員易餘:謝謝經濟部及台電,感謝。 主席:謝謝蔡易餘委員的詢答、謝謝部長。 接下來請賴士葆委員、賴士葆委員、賴士葆委員不在現場。 請何欣純委員、何欣純委員、何欣純委員不在現場。 請麥玉珍委員、麥玉珍委員、麥玉珍委員不在現場。 請劉建國委員、劉建國委員、劉建國委員不在現場。 請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不在現場。 請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不在現場。 因為我們會議一開始已經有說明今天會議只有到詢答,所以詢答結束後,再休息。 接下來請羅明才委員,羅明才委員,羅明才委員不在現場。 請葉元之委員、葉元之委員、葉元之委員不在現場。 我們登記發言的除不在現場者之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邱志偉、林岱樺及楊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的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委員邱志偉書面質詢: [image: image2.jpg] [image: image3.jpg] [image: image4.jpg] 委員林岱樺書面質詢: 案由:近年全國各地商圈積極推動產業轉型,從傳統零售與傳統產業逐步邁向智慧商務、文創產業及數位創新服務。經濟部透過多項計畫,包括「商圈美學設計加值計畫」、「強化商圈品牌行銷推廣計畫」、「商圈振興補助計畫」及「綠色低碳市集」政策,並舉辦「台灣市博會」等活動,協助商圈提升品牌形象、空間品質及觀光吸引力。2025至2028年,品牌行銷推廣計畫預算約8.5億元,顯示中央對商圈轉型的支持與資源投入。然而,部分商圈轉型進度仍落後,招商與創新產業落地成效未達預期,青年就業及地方經濟活力未能充分提升,若不加速執行,恐造成地方競爭力下降及資源集中於少數城市。 請經濟部於兩周內就以下疑義回復本席國會辦公室: 1.各項商圈轉型及招商計畫,是否已完成落地進度檢視?投入預算的執行成效如何?是否達到原定目標? 2.對商圈美學設計加值及品牌行銷推廣計畫,經濟部如何確保專案真正落地,帶動地方產業活化及青年就業?是否有具體案例或成效數據可提供檢視? 3.商圈振興補助及綠色低碳市集政策,如何確保資源有效運用,並持續鼓勵業者落實創新、環保及品牌升級? 4.經濟部是否建立跨部會整合及追蹤機制,確保政策落實不流於形式,並有效檢核預算使用及成效? 5.若現行政策與計畫落後或成效不彰,經濟部將如何提出改善方案,確保全國各商圈轉型成果落地生效? 本席長期關心全國各商圈招商與創新產業發展直接影響地方經濟活力及青年就業。懇請經濟部嚴格檢視政策落實與預算運用,提出具體改善措施,確保各項計畫落地生效,讓全國商圈真正成為創新產業與青年人才的首選之地。 委員楊瓊瓔書面質詢: 產業發展署推動iPAS產業人才能力鑑定,肩負培養產業人才的重責。然據查,iPAS最新的AI應用規劃師考試機制存在四大缺失:一、測驗設計不良:考題文字敘述過於冗長,初級官方題庫與教材不足。二、體系設計失衡:上路一年僅有初級與中級測驗,高級班至今無法開課,導致人才分級與晉升制度形同虛設。三、認證公信力低落:初級證照為終身有效,理應有全民普及AI的理念,但實務上卻被反映把初級當中高級測驗,拿滿手國外證照的產業菁英參與iPAS初級檢定都認為是「讓全民放棄」的考試。四、透明度不足:考試後不公布答案,嚴重影響考生權益以及對國考的信任度。這與國際證照「盡力輔導通過」的宗旨背道而馳,恐讓全民對國家級鑑定產生放棄心態。請問部長,經濟部是否願意上述四點缺失,要求產發署儘速提出完善方案?本席認為,唯有真正落實普及AI,才能讓AI國力排名僅全球第21名的台灣,成為真正的AI應用強國! 主席:本日議程討論三案均已詢答完畢,所列法案明日繼續審查,謝謝大家。現在休息,謝謝。 休息(12時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