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第9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11月14日(星期五)10時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韓院長國瑜 秘書長 周萬來 副秘書長 張裕榮 主席:報告院會,請秘書長報告出席人數。 周秘書長萬來:報告院會,出席委員65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 報告院會,因為本次會議的議程有待溝通,現在休息。 休息(10時1分) 繼續開會(11時30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 先處理朝野黨團協商結論,請議事人員宣讀。 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 時間:114年11月14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 地點:議場主席辦公室 決定事項: 一、各黨團同意行政院函請審議之「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增列納入11月14日(星期五)院會報告事項。 二、11月18日(星期二)上午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國民黨黨團推派5人、民進黨黨團推派5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進行,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名單請於11月17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議案詢答完畢後即交審查,各黨團同意不提出復議。當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 主持人:韓國瑜 協商代表:傅崐萁   羅智強   林沛祥   柯建銘 鍾佳濱   陳培瑜   黃國昌(代) 張啓楷 陳昭姿 主席:報告院會,請問院會對以上黨團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我們就通過。114年11月14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各黨團同意行政院函請審議之「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增列納入11月14日(星期五)院會報告事項。 二、11月18日(星期二)上午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國民黨黨團推派5人、民進黨黨團推派5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進行,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名單請於11月17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議案詢答完畢後即交審查,各黨團同意不提出復議。當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 報告院會,因程序委員會以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送院會處理,現有黨團依照本院議事成例,對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提出異議,現在進行處理並截止收案。 報告院會,現有黨團共識如下: 一、今天院會早上處理協商結論宣讀。 二、再處理議程草案確認,依提案先後進行處理。 三、議程草案確認畢,進行報告事項,報告事項畢休息。下午2時至紅樓302進行法案協商,處理補助型計畫財劃法修正案及光電三法之協商。 四、下午3時院會繼續開會處理討論事項。 五、討論事項所列之一般提案均不說明及發言,並不表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六、復議案均不發言,進行處理。 七、前開本日協商之財劃法及光電三法,本日院會下午3時進行處理。 八、其餘各項討論事項之法律案,均協商後再行處理,不須協商及完成協商之法律案則進行處理。 九、下週二上午進行特別預算案報告質詢,下午進行交通組施政質詢。 黨團共識 一、今天院會早上處理協商結論宣讀。 二、再處理議程草案確認,依提案先後進行處理。 三、議程草案確認畢,進行報告事項,報告事項畢休息。下午2時至紅樓302進行法案協商,處理補助型計畫財劃法修正案及光電三法之協商。 四、下午3時院會繼續開會處理討論事項。 五、討論事項所列之一般提案均不說明及發言,並不表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六、復議案均不發言,進行處理。 七、前開本日協商之財劃法及光電三法,本日院會下午3時進行處理。 八、其餘各項討論事項之法律案,均協商後再行處理,不須協商及完成協商之法律案則進行處理。 九、下週二上午進行特別預算案報告質詢,下午進行交通組施政質詢。 傅崐萁  羅智強  林沛祥  柯建銘  鍾佳濱  陳培瑜  黃國昌  張啓楷  陳昭姿 主席:現在依照黨團共識進行議程草案確認,先進行報告事項部分。請議事人宣讀黨團之內容。 民進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擬請增列報告事項22案(如附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附表第11屆第4會期第9次會議增列報告事項 序 議(法)案名稱 1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1人擬具「外送平臺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請審議案。 2 本院委員王正旭等23人擬具「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草案」,請審議案。 3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 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 本院委員林俊憲等23人擬具「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 本院委員林俊憲等21人擬具「技師法第十一條及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7 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增訂第七條之一及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8 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9人擬具「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條、第十條之一及第四十七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9 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0 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1 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9人擬具「臺灣池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2 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3 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4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5 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6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7 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8 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9 本院委員吳秉叡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0 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1 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2 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9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提議僅限列議程草案所列議案及下表所列33案。 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報告事項僅限列議程草案所列議案及下表所列33案 序號 案名 1 本院委員涂權吉等23人擬具「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 本院委員涂權吉等23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 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 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四條、第五條之二及第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 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 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7人擬具「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7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國民法官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8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0人擬具「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一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9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請審議案。 10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6人擬具「癌症防治法增訂第九條之一及第九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11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6人擬具「原住民族健康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2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3 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4 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8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5 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8人擬具「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6 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7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0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8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請審議案。 19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2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0 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1 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2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22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3 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6人擬具「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4 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5 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2人擬具「企業併購法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二、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26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1人擬具「外送平臺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請審議案。 27 本院委員王正旭等23人擬具「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草案」,請審議案。 28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9 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0 本院委員林俊憲等23人擬具「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1 本院委員林俊憲等21人擬具「技師法第十一條及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2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3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共電視法第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9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提議僅限列議程草案所列議案及下表所列33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羅智強 11-4-9次會議報告事項僅限列議程草案所列議案及下表所列33案 序號 案名 1 本院委員涂權吉等23人擬具「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 本院委員涂權吉等23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 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 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四條、第五條之二及第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 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 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7人擬具「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7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國民法官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8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0人擬具「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一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9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請審議案。 10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6人擬具「癌症防治法增訂第九條之一及第九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11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6人擬具「原住民族健康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2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3 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4 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8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5 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8人擬具「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6 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7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0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8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請審議案。 19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2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0 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1 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2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22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3 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6人擬具「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4 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5 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2人擬具「企業併購法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二、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26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1人擬具「外送平臺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請審議案。 27 本院委員王正旭等23人擬具「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草案」,請審議案。 28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9 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0 本院委員林俊憲等23人擬具「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1 本院委員林俊憲等21人擬具「技師法第十一條及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2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3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共電視法第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依照先後處理各黨團之提議。 現在開始按鈴7分鐘,請議事人員分發表決卡。 (按鈴) 主席:報告院會,我們現在按鈴7分鐘完畢,請問每位委員是否都有拿到表決卡?有拿到。 現在開始針對民進黨的提議,我們要開始進行表決,現在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贊成民進黨黨團提議請按贊成,反對請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表決結果:在場委員出席109位,贊成51位,反對58位,贊成者少數,民進黨黨團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第9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4年11月14日 上午11時44分30秒 表決議題:議事日程草案報告事項      民進黨黨團提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1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0 贊成: 張雅琳  林月琴  陳培瑜  柯建銘  鍾佳濱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范 雲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 傅崐萁  羅智強  林沛祥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劉書彬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 主席:現在進行處理台灣民眾黨黨團僅限列之提議,因為國民黨黨團之提議與該黨團提議相同,我們一併處理。 請問院會,針對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通過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我們進行表決。 針對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現有民進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我們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贊成請按贊成,反對請按反對,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表決結果:出席59位,贊成59位,反對0位,棄權0位,贊成者多數,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第9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4年11月14日 上午11時46分34秒 表決議題:議事日程草案報告事項      台灣民眾黨、國民黨黨團提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59  贊成人數:59  反對人數:0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羅智強  林沛祥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劉書彬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李昆澤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棄權: 主席:本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照剛才表決通過及黨團共識通過。 報告院會,現在繼續處理討論事項部分,依先後處理各黨團提議,我們現在處理民進黨黨團討論事項共計1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民進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擬請僅限列如表列9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附表第11屆第4會期第9次會議討論事項 序 議案 一 本院民進黨黨團鑑於中共運用各種手段不斷擴大對台威懾壓迫,日前除對我國會沈伯洋委員立案偵查外,甚而,更透過官媒恐嚇一般台濟民眾,這不僅是對本國人民生命安全及國家主權的最大威脅,更是對國際規範和秩序的公然挑戰。立法院代表中華民國全體國民對此提出強烈抗議,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如下:「一、針對中共將我國國會議員羅織入罪,並威脅恫嚇台灣人民之跨國鎮壓惡行,予以最嚴厲譴責。二、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中國對台灣沒有任何管轄權,亦無權對我國人民實施任何懲戒,台灣人民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享有不可剝奪的自由、民主與權利。立法院應無分朝野,堅守國家主權不容侵犯、自由民主不容踐踏、台灣人民不容恫嚇之基本立場,共同捍衛台灣主權與民主自由。三、為保障我國人民的基本權利與人身安全,政府應積極採取必要的應處措施及防範作為,並與國際社會加強合作,共同反制與杜絕任何侵犯他國主權、危害民主自由及人身安全之粗暴行為,以確保民主社會不受跨國鎮壓之威脅。」。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二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5次會議報告事項第53案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反渗透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提出復議。 三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10次會議報告事項第86、93、95案及第11次會議報告事項第28、29、30、50、69案之院會決定,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42條規定提出復議。 四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16次會議報告事項第65案之院會決定,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42條規定提出復議。 五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3次會議報告事項第69案之院會決定,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42條規定提出復議。 六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8次會議報告事項第11案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三、第九條之四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及第9次會議報告事項第117案委員沈伯洋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三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 七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2次會議報告事項第11案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之院會決定,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42條規定提出復議。 八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牛煦庭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2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魯明哲等1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淑芬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曜等22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27人、委員黃秀芳等21人分別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翁曉玲等23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范雲等18人、委員劉建國等17人分別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沈發惠等18人、委員王育敏等19人、委員王育敏等25人、委員郭國文等17人分別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郭昱晴等17人、委員羅廷瑋等18人、委員王正旭等23人、委員吳沛憶等19人分別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九條條文修草案」、委員林月琴等21人、委員林淑芬等21人、委員邱鎮軍等22人、委員徐富癸等16人、委員黃捷等16人、委員蔡易餘等17人、委員陳亭妃等16人分別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 (一)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林月琴等21人、委員邱鎮軍等18人、委員王育敏等24人、委員許宇甄等18人、委員林淑芬等22人、委員劉建國等19人分別擬具「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等7案。 (二)本院委員王正旭等20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主席:現在針對民進黨黨團所提議進行表決,贊成請按贊成,反對請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表決結果:在場委員109位,贊成51位,反對58位,贊成者少數,民進黨黨團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第9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4年11月14日 上午11時49分01秒 表決議題:議事日程草案討論事項      民進黨黨團提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1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0 贊成: 張雅琳  林月琴  陳培瑜  柯建銘  鍾佳濱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范 雲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 傅崐萁  羅智強  林沛祥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劉書彬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進行處理台灣民眾黨黨團僅限列之提議,因國民黨黨團之提議與該黨團提議相同,我們一併來處理,請議事人員一併宣讀提議內容。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提議增列討論事項,僅限列如附表16案,並於施政質詢前處理。 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第11屆第4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討論事項 案號 案由 1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報告事項第33案委員丁學忠等19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2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報告事項第2案委員陳玉珍等17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第3案委員陳玉珍等17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第7案委員王鴻薇等16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第22案委員徐欣瑩等26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及第26案委員徐欣瑩等23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3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我國憲法第68條規定,立法院法定會期應至114年12月31日止,然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至今仍陷於朝野僵局,致無法付委進行實質審查,追究原因乃是行政院違法亂紀,罔顧憲政體制權力分立之原則所致,行政院竟未依法編列經本院三讀通過之《軍人待遇條例》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之相關預算,刻意排擠軍人加薪與警消退休金替代率提高的經費,漠視行政院應遵循之法定義務,已嚴重侵蝕法治國之法治根基。行政院更濫權宣稱該二法有違憲疑慮,以聲請憲法法庭釋憲為由刻意延宕,悍然踐踏軍警消之尊嚴與合法權益,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爰於114年10月7日針對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提出復議案。 截至114年11月13日為止,行政院皆不願依法追加編列軍人加薪、提高警消退休金替代率等預算,亦未撤回總預算案並待重新編列上開預算後再行提出。有鑑於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仍尚待立法院審查,為落實對人民承諾與立法院職權,不因時間緊迫而為草率審查,更要積極捍衛軍警消人員及全體國民之各項權利及福祉,重建預算誠信與憲政秩序,爰提案建請院會作成決議:「本(第4)會期延會至115年1月31日止。」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4 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 (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1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7 (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地質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9人擬具「地質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8 (一)本院委員陳雪生等2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9 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1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張智倫等17人、委員葉元之等21人及委員羅美玲等18人分別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0 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1人、國民黨黨團、委員張智倫等17人、委員葉元之等21人及委員羅美玲等18人分別擬具「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案。 11 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政府近年積極推動能源轉型,因涉及鉅額利益,弊案頻傳。日前媒體爆料觀塘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三接)外推方案工程遭灌水百億,經兩度檢舉,檢調均無下文。爆料者指陳中油高層要求浮報三接工程經費,不僅態度惡劣,更根本無視民脂民膏不把公帑當一回事。爆料者聲稱於111年「三接」開標後即向檢調檢舉,但三年過去均未見調查。最不可思議的是,「外推防波堤工程」原規劃工程預算為94億元,廠商報價122億元,但中油高層一再明示「報價太低」,並表示「中油錢最多!」授意廠商抬高工程費,經4度加價,灌水到253億元,整整高出160億元,還斥責廠商「不會做頭路」。由於110年5月3日行政院召開「三接外推方案」記者會,宣布工業觀用港再外推455公尺,工期延長2.5年、經費增加150億元三大重點,然而最後光是外推方案之防波堤新建工程決標金額即高達253億元,導致計畫總經費爆增305億5058萬4千元,前後說明差距甚大,是工程規劃失據,還是官商勾結浮報濫用民脂民膏? 當年中油公司要設立觀塘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時,為應環保團體要求避開柴山多杯孔珊瑚棲息地,將油氣接收站外推,國人以為這項工程是單純保護藻礁,豈料成為超級大錢坑,甚至有學者認為三接工程的漂沙嚴重、突堤效應明顯,反破壞藻礁生態。 中油公司自109年起迄今,營運連續五年虧損,今(114)年6月更因認列海外礦區資產減損損失122.7億元,董事長方振仁曾於年初提到中油公司負債比接近93%,附息負債已高達7,200億元,財務狀況堪憂,希望政府補助或增資以改善中油整體財務體質。鑑於預算來自於人民納稅錢,不論是否為中油高層聯合業者將原工程款哄抬三倍,亦或是工程案從規劃到審查概估預算控管失準所致,均代表中油內控機制已然失靈。再者,因民進黨執政後強推錯誤能源政策,天然氣發電占比高達五成,未來配套之儲存設施規模龐大,然而面對極端氣候颱風頻生、戰爭等不確定性因素提高,恐遭受破壞失能,對我供電將造成嚴重影響。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鑑於經濟部部長龔明鑫表示2024年曾接獲舉報三接工程弊案,雖經政風單位調查並無不法,惟現又有媒體提出新事證,為免再次官官相護掩飾真相,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就『觀塘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三接)工程弊案』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以釋群疑。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12 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我國自2018年已成功將非洲豬瘟阻絕於境外,2025年5月29日並獲第92屆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認定為「豬瘟非疫國」,然而短短不到5個月,10月21日於台中梧棲養豬場驗出非洲豬瘟陽性,民眾譁然中央政府第一時間不是檢視邊境管制有無出現疏漏、重新檢討廚餘養豬之必要性等補救環節,反而傾全力攻擊地方政府檢疫不實,絲毫未見提出積極措施以維護民眾食安、重視養豬及關聯產業從業人員生計。 台灣已為非洲豬瘟非疫區,梧棲養豬場非洲豬瘟病毒發生,可證來自境外。究其原因,係執政的民進黨去年一年全力推動「大罷免」以致政務廢弛,邊境檢疫與攔截查驗懈怠破功所導致的結果。非洲豬瘟疫區豬肉製品可能因邊境檢疫疏漏或經非法管道進入國內,在民眾未食用完後變為廚餘,因賴清德總統於行政院長任內未明令禁用廚餘養豬,而非洲豬瘟病毒存活力強、在豬隻間具高度傳染性,病毒極可能在廚餘處理過程中因未能蒸煮完全而存活下來,如再用於餵養豬隻,將成非洲豬瘟防疫破口。 為根絕非洲豬瘟,國際上已有多個國家立法禁止廚餘養豬,由於我國養豬產值及關聯產業經濟高達2,000億元,相關從業人口達150萬人,加以豬肉為國人主要的消費肉品,如再爆發疫情,影響層面極為巨大,中華民國養豬協會於114年10月28日召開緊急會議,會中一致通過「禁止廚餘養豬」之決議,反觀農業部雖早於10月22日即公告全面禁止搬運廚餘、動物性廢渣、畜禽屠宰下腳料至豬隻飼養場所,且不得作為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使用,然而環境部身為廚餘多元再利用之中央主管機關,為求廚餘去化,竟仍規劃補助廚餘養豬戶安裝「蒸煮設備監控系統」,此舉作法明顯與農業部公告禁用廚餘養豬相衝突,更是浪費政府公帑。 此次因應非洲豬瘟緊急防疫措施而實施15天禁運禁宰,已造成豬隻延後上市、生產排程大亂,產業的防疫代價極高,而目前全國廚餘養豬僅占8%,卻可能造成破口對2,000億產值造成巨大傷害。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有鑑於廚餘養豬已成為防疫破口,為強化台灣豬肉外銷競爭力,避免對養豬產值造成巨大傷害損失,行政院應統一作法,明令『禁用廚餘養豬』,並主動輔導豬農改以飼料養豬,轉型所生之成本給予一定補助」,以阻絕非洲豬瘟於境外。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13 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太子集團」在台涉嫌跨國詐欺及洗錢案,台北地檢署雖拘提主嫌等25名被告,然竟有19人獲准交保,交保比例高達76%;面對如此重大的跨國犯罪與洗錢案件,賴政府竟讓多數被告輕易交保,根本就是縱容詐騙集團犯罪的最大幫凶! 詐騙集團在台囂張橫行,已成為嚴重的國安危機,「太子集團」長期從事博弈、詐欺、洗錢等犯罪行為,早已被國際指控為「亞洲最大跨國犯罪組織之一」,面對如此龐大的異常金流在台流竄,金管會在虛擬資產監管及房地產大額交易行為的洗防機制完全失靈;財政部身為台北101大股東,對設立目的不明且有明顯洗錢風險的租戶公司未事先進行查核,讓詐騙團體利用國門地標作為洗錢跳板,嚴重傷害國家形象;內政部部長劉世芳更是在「美國壓力」下才開始啟動調查,凸顯賴政府在打詐及洗錢防制上擺爛失能,讓台灣淪為國際犯罪溫床,無怪乎被國際譏諷為「詐騙王國」、「亞太地區網路詐騙活動之犯罪洗錢中心」。 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針對太子集團跨國詐欺及洗錢案,賴政府打詐及洗錢防制上全面失能,財政部、金管會及內政部等相關部會怠惰不作為,以致形成重大的防詐破口,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及國際形象,對於行政院院長卓榮泰監督不周應予最嚴厲之譴責」。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14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牛煦庭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2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魯明哲等1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淑芬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曜等22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27人、委員黃秀芳等21人分別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翁曉玲等23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范雲等18人、委員劉建國等17人分別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沈發惠等18人、委員王育敏等19人、委員王育敏等25人、委員郭國文等17人分別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郭昱晴等17人、委員羅廷瑋等18人、委員王正旭等23人、委員吳沛憶等19人分別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月琴等21人、委員林淑芬等21人、委員邱鎮軍等22人、委員徐富癸等16人、委員黃捷等16人、委員蔡易餘等17人及委員陳亭妃等16人分別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5 本院民進黨黨團鑑於中共運用各種手段不斷擴大對台威懾壓迫,日前除對我國會沈伯洋委員立案偵查外,甚而,更透過官媒恐嚇一般台灣民眾,這不僅是對本國人民生命安全及國家主權的最大威脅,更是對國際規範和秩序的公然挑戰。立法院代表中華民國全體國民對此提出強烈抗議,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如下:「一、針對中共將我國國會議員羅織入罪,並威脅恫嚇台灣人民之跨國鎮壓惡行,予以最嚴厲譴責。二、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中國對台灣沒有任何管轄權,亦無權對我國人民實施任何懲戒,台灣人民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享有不可剝奪的自由、民主與權利。立法院應無分朝野,堅守國家主權不容侵犯、自由民主不容踐踏、台灣人民不容恫嚇之基本立場,共同捍衛台灣主權與民主自由。三、為保障我國人民的基本權利與人身安全,政府應積極採取必要的應處措施及防範作為,並與國際社會加強合作,共同反制與杜絕任何侵犯他國主權、危害民主自由及人身安全之粗暴行為,以確保民主社會不受跨國鎮壓之威脅。」。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16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林月琴等21人、委員邱鎮軍等18人、委員王育敏等24人、委員許宇甄等18人、委員林淑芬等22人、委員劉建國等19人分別擬具「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等7案。 逕付二讀併案協商:委員王正旭等20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提議增列討論事項僅限列16案(如下列表),並於施政質詢前處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羅智強 第11屆第4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討論事項 案號 案由 1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報告事項第33案委員丁學忠等19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2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報告事項第2案委員陳玉珍等17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第3案委員陳玉珍等17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第7案委員王鴻薇等16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第22案委員徐欣瑩等26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及第26案委員徐欣瑩等23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3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我國憲法第68條規定,立法院法定會期應至114年12月31日止,然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至今仍陷於朝野僵局,致無法付委進行實質審查,追究原因乃是行政院違法亂紀,罔顧憲政體制權力分立之原則所致,行政院竟未依法編列經本院三讀通過之《軍人待遇條例》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之相關預算,刻意排擠軍人加薪與警消退休金替代率提高的經費,漠視行政院應遵循之法定義務,已嚴重侵蝕法治國之法治根基。行政院更濫權宣稱該二法有違憲疑慮,以聲請憲法法庭釋憲為由刻意延宕,悍然踐踏軍警消之尊嚴與合法權益,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爰於114年10月7日針對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提出復議案。 截至114年11月13日為止,行政院皆不願依法追加編列軍人加薪、提高警消退休金替代率等預算,亦未撤回總預算案並待重新編列上開預算後再行提出。有鑑於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仍尚待立法院審查,為落實對人民承諾與立法院職權,不因時間緊迫而為草率審查,更要積極捍衛軍警消人員及全體國民之各項權利及福祉,重建預算誠信與憲政秩序,爰提案建請院會作成決議:「本(第4)會期延會至115年1月31日止。」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4 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 (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1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7 (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地質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9人擬具「地質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8 (一)本院委員陳雪生等2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9 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1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張智倫等17人、委員葉元之等21人及委員羅美玲等18人分別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0 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1人、國民黨黨團、委員張智倫等17人、委員葉元之等21人及委員羅美玲等18人分別擬具「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案。 11 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政府近年積極推動能源轉型,因涉及鉅額利益,弊案頻傳。日前媒體爆料觀塘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三接)外推方案工程遭灌水百億,經兩度檢舉,檢調均無下文。爆料者指陳中油高層要求浮報三接工程經費,不僅態度惡劣,更根本無視民脂民膏不把公帑當一回事。爆料者聲稱於111年「三接」開標後即向檢調檢舉,但三年過去均未見調查。最不可思議的是,「外推防波堤工程」原規劃工程預算為94億元,廠商報價122億元,但中油高層一再明示「報價太低」,並表示「中油錢最多!」授意廠商抬高工程費,經4度加價,灌水到253億元,整整高出160億元,還斥責廠商「不會做頭路」。由於110年5月3日行政院召開「三接外推方案」記者會,宣布工業觀用港再外推455公尺,工期延長2.5年、經費增加150億元三大重點,然而最後光是外推方案之防波堤新建工程決標金額即高達253億元,導致計畫總經費爆增305億5058萬4千元,前後說明差距甚大,是工程規劃失據,還是官商勾結浮報濫用民脂民膏? 當年中油公司要設立觀塘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時,為應環保團體要求避開柴山多杯孔珊瑚棲息地,將油氣接收站外推,國人以為這項工程是單純保護藻礁,豈料成為超級大錢坑,甚至有學者認為三接工程的漂沙嚴重、突堤效應明顯,反破壞藻礁生態。 中油公司自109年起迄今,營運連續五年虧損,今(114)年6月更因認列海外礦區資產減損損失122.7億元,董事長方振仁曾於年初提到中油公司負債比接近93%,附息負債已高達7,200億元,財務狀況堪憂,希望政府補助或增資以改善中油整體財務體質。鑑於預算來自於人民納稅錢,不論是否為中油高層聯合業者將原工程款哄抬三倍,亦或是工程案從規劃到審查概估預算控管失準所致,均代表中油內控機制已然失靈。再者,因民進黨執政後強推錯誤能源政策,天然氣發電占比高達五成,未來配套之儲存設施規模龐大,然而面對極端氣候颱風頻生、戰爭等不確定性因素提高,恐遭受破壞失能,對我供電將造成嚴重影響。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鑑於經濟部部長龔明鑫表示2024年曾接獲舉報三接工程弊案,雖經政風單位調查並無不法,惟現又有媒體提出新事證,為免再次官官相護掩飾真相,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就『觀塘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三接)工程弊案』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以釋群疑。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12 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我國自2018年已成功將非洲豬瘟阻絕於境外,2025年5月29日並獲第92屆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認定為「豬瘟非疫國」,然而短短不到5個月,10月21日於台中梧棲養豬場驗出非洲豬瘟陽性,民眾譁然中央政府第一時間不是檢視邊境管制有無出現疏漏、重新檢討廚餘養豬之必要性等補救環節,反而傾全力攻擊地方政府檢疫不實,絲毫未見提出積極措施以維護民眾食安、重視養豬及關聯產業從業人員生計。 台灣已為非洲豬瘟非疫區,梧棲養豬場非洲豬瘟病毒發生,可證來自境外。究其原因,係執政的民進黨去年一年全力推動「大罷免」以致政務廢弛,邊境檢疫與攔截查驗懈怠破功所導致的結果。非洲豬瘟疫區豬肉製品可能因邊境檢疫疏漏或經非法管道進入國內,在民眾未食用完後變為廚餘,因賴清德總統於行政院長任內未明令禁用廚餘養豬,而非洲豬瘟病毒存活力強、在豬隻間具高度傳染性,病毒極可能在廚餘處理過程中因未能蒸煮完全而存活下來,如再用於餵養豬隻,將成非洲豬瘟防疫破口。 為根絕非洲豬瘟,國際上已有多個國家立法禁止廚餘養豬,由於我國養豬產值及關聯產業經濟高達2,000億元,相關從業人口達150萬人,加以豬肉為國人主要的消費肉品,如再爆發疫情,影響層面極為巨大,中華民國養豬協會於114年10月28日召開緊急會議,會中一致通過「禁止廚餘養豬」之決議,反觀農業部雖早於10月22日即公告全面禁止搬運廚餘、動物性廢渣、畜禽屠宰下腳料至豬隻飼養場所,且不得作為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使用,然而環境部身為廚餘多元再利用之中央主管機關,為求廚餘去化,竟仍規劃補助廚餘養豬戶安裝「蒸煮設備監控系統」,此舉作法明顯與農業部公告禁用廚餘養豬相衝突,更是浪費政府公帑。 此次因應非洲豬瘟緊急防疫措施而實施15天禁運禁宰,已造成豬隻延後上市、生產排程大亂,產業的防疫代價極高,而目前全國廚餘養豬僅占8%,卻可能造成破口對2,000億產值造成巨大傷害。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有鑑於廚餘養豬已成為防疫破口,為強化台灣豬肉外銷競爭力,避免對養豬產值造成巨大傷害損失,行政院應統一作法,明令『禁用廚餘養豬』,並主動輔導豬農改以飼料養豬,轉型所生之成本給予一定補助」,以阻絕非洲豬瘟於境外。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13 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太子集團」在台涉嫌跨國詐欺及洗錢案,台北地檢署雖拘提主嫌等25名被告,然竟有19人獲准交保,交保比例高達76%;面對如此重大的跨國犯罪與洗錢案件,賴政府竟讓多數被告輕易交保,根本就是縱容詐騙集團犯罪的最大幫凶! 詐騙集團在台囂張橫行,已成為嚴重的國安危機,「太子集團」長期從事博弈、詐欺、洗錢等犯罪行為,早已被國際指控為「亞洲最大跨國犯罪組織之一」,面對如此龐大的異常金流在台流竄,金管會在虛擬資產監管及房地產大額交易行為的洗防機制完全失靈;財政部身為台北101大股東,對設立目的不明且有明顯洗錢風險的租戶公司未事先進行查核,讓詐騙團體利用國門地標作為洗錢跳板,嚴重傷害國家形象;內政部部長劉世芳更是在「美國壓力」下才開始啟動調查,凸顯賴政府在打詐及洗錢防制上擺爛失能,讓台灣淪為國際犯罪溫床,無怪乎被國際譏諷為「詐騙王國」、「亞太地區網路詐騙活動之犯罪洗錢中心」。 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針對太子集團跨國詐欺及洗錢案,賴政府打詐及洗錢防制上全面失能,財政部、金管會及內政部等相關部會怠惰不作為,以致形成重大的防詐破口,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及國際形象,對於行政院院長卓榮泰監督不周應予最嚴厲之譴責」。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14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牛煦庭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2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魯明哲等1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淑芬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曜等22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27人、委員黃秀芳等21人分別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翁曉玲等23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范雲等18人、委員劉建國等17人分別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沈發惠等18人、委員王育敏等19人、委員王育敏等25人、委員郭國文等17人分別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郭昱晴等17人、委員羅廷瑋等18人、委員王正旭等23人、委員吳沛憶等19人分別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月琴等21人、委員林淑芬等21人、委員邱鎮軍等22人、委員徐富癸等16人、委員黃捷等16人、委員蔡易餘等17人及委員陳亭妃等16人分別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5 本院民進黨黨團鑑於中共運用各種手段不斷擴大對台威懾壓迫,日前除對我國會沈伯洋委員立案偵查外,甚而,更透過官媒恐嚇一般台灣民眾,這不僅是對本國人民生命安全及國家主權的最大威脅,更是對國際規範和秩序的公然挑戰。立法院代表中華民國全體國民對此提出強烈抗議,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如下:「一、針對中共將我國國會議員羅織入罪,並威脅恫嚇台灣人民之跨國鎮壓惡行,予以最嚴厲譴責。二、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中國對台灣沒有任何管轄權,亦無權對我國人民實施任何懲戒,台灣人民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享有不可剝奪的自由、民主與權利。立法院應無分朝野,堅守國家主權不容侵犯、自由民主不容踐踏、台灣人民不容恫嚇之基本立場,共同捍衛台灣主權與民主自由。三、為保障我國人民的基本權利與人身安全,政府應積極採取必要的應處措施及防範作為,並與國際社會加強合作,共同反制與杜絕任何侵犯他國主權、危害民主自由及人身安全之粗暴行為,以確保民主社會不受跨國鎮壓之威脅。」。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16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林月琴等21人、委員邱鎮軍等18人、委員王育敏等24人、委員許宇甄等18人、委員林淑芬等22人、委員劉建國等19人分別擬具「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等7案。逕付二讀併案協商:委員王正旭等20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 主席:請問院會,對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所提議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我們進行表決。 針對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所提議,現在有民進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我們開始記名表決,贊成請按贊成,反對請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表決結果:在場委員109位,贊成58位,反對0位,棄權51位,贊成者多數,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第9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4年11月14日 上午11時51分26秒 表決議題:議事日程草案討論事項      台灣民眾黨、國民黨黨團提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0  棄權人數:51 贊成: 傅崐萁  羅智強  林沛祥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劉書彬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棄權: 張雅琳  林月琴  陳培瑜  柯建銘  鍾佳濱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范 雲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主席: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照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所提議通過,本次會議議事日程確定。 報告院會,李昆澤委員發表聲明,對剛才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我們列入公報紀錄。 現在進行報告事項。請秘書長宣讀第4會期第8次會議議事錄。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4會期第8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4會期第8次會議議事錄,並沒有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我們現在作以下決定:第4會期第8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報告院會,現在議場二樓旁聽的是來自宜蘭縣華德福實驗高中的同學,我們掌聲歡迎各位同學。 報告院會,現在議場二樓旁聽的是另外一批來自南投縣青工總會的朋友們,我們掌聲歡迎。 我們現在進行處理增列部分,先進行處理黨團協商結論增列報告事項。請宣讀。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案。 主席:本案依照黨團協商結論,訂於11月18號(星期二)上午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編製經過並備質詢。 我們繼續處理黨團增列部分。請宣讀第一案。 一、本院委員涂權吉等23人擬具「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本院委員涂權吉等23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四條、第五條之二及第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六、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7人擬具「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國民法官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0人擬具「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一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6人擬具「癌症防治法增訂第九條之一及第九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6人擬具「原住民族健康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8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十五、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8人擬具「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0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2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一、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羅廷瑋等22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三、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6人擬具「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2人擬具「企業併購法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二、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1人擬具「外送平臺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委員王正旭等23人擬具「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本院委員林俊憲等23人擬具「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本院委員林俊憲等21人擬具「技師法第十一條及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三十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共電視法第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報告院會,本次會議報告事項記載於議事錄順序授權議事處進行調整。 現在繼續處理原列報告事項,請宣讀第二案。 二、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9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7人擬具「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8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五、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8人擬具「校園飲食均衡及健康促進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林月琴等20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林月琴等20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9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1人擬具「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7人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廖先翔等22人擬具「教育基本法第二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廖先翔等25人擬具「鐵路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廖先翔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一、本院委員廖先翔等21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二、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廖先翔等22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1人擬具「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海岸管理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委員楊曜等18人擬具「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本院委員楊曜等16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本院委員葉元之等20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本院委員葉元之等20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9人擬具「癌症防治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9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本院委員馬文君等21人擬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七、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9人擬具「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八、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三十九、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8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四十、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一、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0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四十三、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家庭教育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8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商港法第十五條及第六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8人擬具「自殺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6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本院委員林德福等31人擬具「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三、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商港法第十五條及第六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四、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五、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船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六、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七、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自來水法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八、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九、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一、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商港法第十五條及第六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二、本院委員丁學忠等18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三、本院委員丁學忠等17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四、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三條及第一百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五、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六十六、本院委員洪孟楷等22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七、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八、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商港法第十五條及第六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九、內政部函,為修正「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第四條、第十四條及第十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內政部函,為修正「地政士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一、內政部函,為修正「消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二、內政部函,為修正「地政士證照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三、內政部函送更正之「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得讓與或轉售情形」第一點規定,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四、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本院制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通過附帶決議,檢送「政府機關行事曆註明各項法定紀念日與節日」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五、外交部函,為修正「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實施前之駐外技術人員照顧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六、國防部函,為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七、國防部函,為修正「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四條及第十四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八、國防部函,為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績等及獎金標準」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九、經濟部函,為修正「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經濟部函,為修正「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部分條文及第十條附表四,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一、經濟部函,為修正「空氣壓縮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第四點規定,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二、經濟部函送「儲能電力轉換系統之資安檢測技術規範」,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三、經濟部函,為修正「中央管區域排水設施範圍使用行為規費收費標準」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四、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蒙大拿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五、農業部函,為修正「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第二十三條附表一,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六、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加拿大魁北克省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七、農業部函,為修正「產銷履歷農糧產品驗證費用補助方式」第三點及第四點規定,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八、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明尼蘇達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九、農業部函,為修正「農藥標示管理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銀行函,為修正「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第九條之一及第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一、財政部函送「因應國際情勢強化韌性發放現金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二、財政部函,為修正「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編制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編制表」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編制表」,並自114年8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三、核能安全委員會函,為修正「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四、文化部函,為廢止「文化部表揚出資獎助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五、交通部函,為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採納之「2009年香港安全及無害環境船舶拆解回收國際公約」,並訂定「國際危害物質清單證書」及「國際船舶拆解回收準備就緒證書」,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六、交通部函送「交通部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受災戶車輛受損報廢登記慰助作業要點」,並自114年10月7日生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九十七、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及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九條之一附件十五,並自114年9月30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八、教育部函送「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第十五條條文勘誤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財政三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九、銓敘部、審計部函,為修正「銓審互核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限量核配辦法」第二條附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勞動部函,為修正「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六條之一及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勞動部、交通部函,為修正「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交通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環境部函送公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月二十三日至一百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止,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之畜牧場可清運廚餘至所在地環保機關指定之地點,為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及核准之清運方式」,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104案至第158案請依序宣讀,宣讀後,均照議事處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請宣讀。 一○四、環境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通案決議(九)辦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五、環境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1款第1項決議(一)辦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六、環境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1款第1項決議(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七、環境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1款第1項決議(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八、環境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1款第2項決議(一)辦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九、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苗栗縣警察局局本部警政大樓新址重建進度控管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一○、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進度控管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一一、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執行率落後原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一二、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及全國各警察機關待勤處所之控管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一三、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南部老舊辦公廳舍數量及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一四、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產品限制規定盤點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一五、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3款第1項決議(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一六、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國土管理署人行道普及率成長幅度及人行道淨寬度不足最低標準情形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一七、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國土管理署第3目「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一八、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建築研究所推動建築減廢及既有私有建築之效能提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一九、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國土管理署「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二○、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國土管理署「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二一、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國土管理署特別預算經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二二、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通案決議(七)無法於特別預算期程內完成之計畫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二三、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城鄉建設遊憩親水計畫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二四、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改善新北市三重區停車之需求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二五、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加速審議臺南鐵路立體化延伸至永康地區可行性研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二六、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七)改善停車問題之投標廠商規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二七、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八)提升道路品質之投標廠商符合友善職場就業環境規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二八、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決議(二)「觀光前瞻建設計畫─魅力旅遊據點營造」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二九、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決議(三)設定來臺觀光旅客效益績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三○、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決議(四)原鄉、離島地區建設及國內旅遊區域觀光品牌形象形塑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三一、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決議(五)來臺觀光旅客目標檢討及行銷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三二、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決議(七)嘉義市嘉油鐵馬道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三三、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決議(三)綠能建設執行自駕公車實證應用及智慧公路服務環境營造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三四、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決議(四)水環境建設特別預算之編列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三五、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決議(六)改善停車問題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三六、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決議(七)停車場之停車率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三七、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決議(八)停車場工程執行進度及追蹤辦理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三八、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決議(九)停車場補助經費說明及公共充電樁建置需求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三九、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決議(十)「提升道路品質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四○、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決議(十一)提升道路品質計畫之行人安全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四一、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決議(十三)氫燃料電池大客車之電池安全管理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四二、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決議(十四)「台灣光纜通道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四三、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決議(十五)提升道路品質計畫之樹木垂枝遮蔽行車視線案件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四四、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決議(四)提出優化災害預警機制並落實安全文化具體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四五、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決議(六)嘉義車站通行動線及無障礙設施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四六、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雙語政策計畫預算執行檢討及改善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四七、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雙語政策計畫推動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四八、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雙語政策計畫預算執行檢討及改善作為」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四九、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高中以下學校雙語化及雙語行政法人推動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五○、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智慧地震防災預警服務計畫與中央氣象署業務區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五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加速推動算力建設,掌握AI運算資料中心建置情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五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數位基礎建設環境之預算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五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加速推動算力建設,資源整合應對AI競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五四、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臺南電信機房進度管控與資安防護能量提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五五、國防部函,為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所屬第1目項下「軍車集用場整修」預算凍結1億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處理。 一五六、國防部函,為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所屬第1目項下「整建軍品、保修工廠庫儲設施/整建碼頭設施及設備/整建訓(靶)場設施及設備/整建軍醫專用設施及設備/整建作戰設施及設備」預算凍結5億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處理。 一五七、國防部函,為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所屬第2目「提升資通作業環境及設備」預算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處理。 一五八、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國土管理署及所屬第1目「綠能建設」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宣讀質詢事項。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翁委員曉玲就第11屆第4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智強就「通盤檢討現行退休制度與財務永續機制,並提出具體改革作為,以符人民期待與公共利益,確保國民老年生活之安定及國家永續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智強就高鐵推動寧靜車廂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羅委員智強,鑒於我國青少年感染性病比例劇增,顯示青少年性教育與性病防治顯有不足之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蔡委員其昌,鑒於今(114)年10月21日國內首次於豬場檢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反應,而根據專家建議及考量非洲豬瘟病毒潛伏期長達15天,行政院即刻公告禁運禁宰延長十五日,並成立災害應變中心會議啟動防疫措施,以達成清零目標。另一方面,行政院為使本次疫情受影響之產業業者其相關損失降到最低,同時提出「非洲豬瘟防疫精進措施及產業輔導補助方案」,其中針對受影響一級生產鏈產業提出補助輔導方案措施:於禁宰期間,於公民有零售市場、攤販集中場,無法營業之販售生鮮豬肉攤商,每攤補助新臺幣三萬元。惟查,亦有為數不少販售生鮮豬肉的攤商不是位於市場裡,而是在零售市場(攤販集中場)之外、自行承租店面販售,他們也是此次禁運禁宰的受災戶(承受營業損失,同時還得負擔租金),但卻未列在該補助範圍,為德不卒。為全面協助受損失攤商度過非洲豬瘟難關,穩定生計,建請就此類不在市場裡、自己租店面的豬肉攤商予以相同補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黃委員仁,鑒於「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第10條,應勤務召集備役役男事故表中,義勇警察、交通義勇警察、山地義勇警察、義消人員,經編組機關出具證明,即可免除召集,民防人員卻不在其中,請內政部檢討相關辦法,將民防人員比照義警消人員納入免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黃委員健豪,鑑於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案於114年10月17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即有民眾經由網頁、社群與簡訊遭詐騙,其中尚有假冒政府機關、假登錄頁面、釣魚簡訊之詐騙手法,導致大規模個資外洩與金錢損失,顯見行政院針對普發現金政策相關之詐騙防護配套措施尚未完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羅委員智強,鑑於近日考選部公告調漲國家考試報名費,將加重青年考生負擔,且有悖政府鼓勵青年就業與吸引優秀人才投入公部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詳見本期質詢事項全文) 主席:報告院會,謝衣鳯委員聲明,對剛才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我們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院會,增列報告事項第33案更正宣告:本案逕付二讀,由台灣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報告院會,報告事項已經處理完畢,上午會議進行到此為止,下午2點至紅樓302會議室,我們進行朝野黨團的法案協商;下午3點院會繼續開會,進行討論事項。 現在休息。 休息(12時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