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決 算 目 次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甲、總說明 (一)總說明…………………………………………………………………………1 乙、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決算表…………………………………………………………22 (二)歲出政事別決算表…………………………………………………………24 (三)歲出機關別決算表…………………………………………………………26 (四)以前年度歲出政事別轉入數決算表………………………………………28 (五)以前年度歲出機關別轉入數決算表………………………………………30 (六)歲入費類平衡…………………………………………………….. ………32 (七)經費類平衡表……………………………………………………….. ……33 丙、附屬表 (一)歲入類現金出納表…………………………………………………………..34 (二)經費類現金出納表…………………………………………………………..35 (三)歲入類實收數明細表………………………………………………………..36 (四)歲入類納庫數明細表………….…………………………………….. ……..37 (五)經費類專戶存款明細表…………………………………………. ………… 38 (六)經費類暫付款款明細表………………………………………………. …… 39 (七)經費類保管明細表………………………………………………. ………… 40 (八)經費類代收款明細表………………………………………………. ……… 41 (九)經費類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 42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決 算 目 次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十Ο)經費類應付歲出款—本年度明細表………………………………………43 (十一)歲出用途別決算分析表……………………………………………………44 (十二)歲出用途別決算綜計表表…………………………………………………46 (十三)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50 (十四)公用財產目錄總表…………………………………………………………54 (十五)本年度經費預算國庫已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56 (十六)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國庫已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58 (十七)歲入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60 (十八)歲出保留數(或未結清數)分析表…………………………………………62 (十九)歲出賸餘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64 (二Ο)人事費分析表………………………………………………………………66 (二一)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或團體私人經費報告表…………….........68 (二二)委託辦理計劃(事項)經費報告表……………………………………..70 (二三)出國計劃執行情形報告表………………………………………………..72 (二四)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決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74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一、施政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 (一) 已完成施政計畫重點概述: 一、充實新進外交領事人員本職學能: 辦理第 47 期外交領事人員專業講習班,建立新進人員正確工作態度及核心 職能。除外交專業課程外,另兼顧兩岸、經貿、勞工、人權、金融、科技、文 化、農業、新聞、環保、能源等相關領域之課程,以期充實外交領事人員各領 域之知識,加強外交領事人員對外工作能力。 二、增進在職人員實務經驗及專業技能: 1.增進外調、調部人員瞭解政府政策:分別辦理外調同仁行前講習班、新近調 部同仁講習班。 2.強化人員涉外事務能力:辦理經貿談判與訴訟人才培用班、府院政策系列講 習班;另因應我當前外交工作重點,辦理歐盟班及東南亞班等跨領域駐外人 才培訓班,以拓展駐外人員專業領域以外之其他專長。 3.強化初任中階主管及符合進陞中階主管資格人員核心職能:課程內容以我政 府重要國策及中階人員應具備之領導及管理知能為主,並以行政院人事總處 訂定之「政策性訓練課程」為輔,以強化初任中階主管及符合進陞中階主管 資格人員須具備之知能。 4.推展全民外交:舉辦全民外交研習營活動,協助其他機關或民間團體,舉辦 全民外交相關研習活動。 三、推動國際合作: 1.鼓勵各國駐華官員及眷屬學習華語:辦理各國駐華官員及眷屬華語研習 班,以增進其對我國文化之瞭解與認同。 2.與各國外交學院、外交訓練機構及智庫交流與互訪:加強與各國外交學院、 外交訓練機構及智庫交流,辦理人員互訪,建立聯繫與合作關係。 3.加強與友好國家外交人員互動,開辦相關課程或研習活動,以加深學員對 我國政府政策、重要文經建設及民情等方面之瞭解。 四、拓展外交政策研究途徑: 1.辦理中、長期外交政策研究:與國內相關智庫及大學相關系所合作進行相 關重要外交政策及國際與區域議題之研究。 2.加強與學者智庫策略聯盟:與國內外研究外交事務之學者、智庫,就外交 時事及重大外交事件舉辦專題演講、研討會、座談會及國際會議,提供建 言,以策略聯盟方式拓展人脈,集思廣益,俾作為我研擬外交政策之參考。 1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 1.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一、 外交 外交領事人員訓練。 外交領事人員訓練: 外交 領事 (一)本教育訓練課程自 103 年 1 月 6 日 領事 人員 至 7 月 4 日,為期 25 週,受訓時數總 人員 訓練 計 984 小時,訓練如期執行完畢,結 訓練 業人數共 38 位,其中外領人員 29 位、 外交行政人員 6 位及代訓僑務人員 3 位。此外,外交領事學員 1 名因健康 因素申請停止訓練,另有 2 名分別因 期中及期末考核不及格廢止資格。本 課程外交領事學員教育訓練 4.5 個月 及部內各單位實務訓練 1.5 個月;外 交行政人員訓期 4 個月,包括教育訓 練 2.5 個月、部內各單位實習訓練 1.5 個月。 (二)本班課程辦理各項區域專題週、國 家安全議題週、我國政策週、國際組 織及國際經貿議題週、國際傳播與軟 實力週、兩岸關係主題週、人權法治、 外交經驗分享等主題週課程,並隨時 依據我外交政策動向,安排各項時事 課程。 (三)課程主要單元包括「認識外交部」、 「我國政策」、「國際談判」、 「招商引 資」、「國際合作」、「政情研析能力」、 「公眾外交及軟實力」、「國際新聞傳 播」 、「語言能力」 、「參觀訪問」及「公 務人員基本知能」等。重要演練及實 2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作課程包括口語表達練習、模擬國際 會議、模擬國內記者會、中文即席演 講比賽、外賓接待演練、公文習作及 專題演講之紀錄與摘要等。 (四)本學院特聘請外交部歷任部長、退 休大使、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主管官 員、大學院校教授及社會各界專業人 士等擔任講座,教學品質及內容均符 合學員需要;學員結業後分發到外交 部各單位,多能即時應用,發揮所學。 (五)主要課程內容如後: 1.外交專業與我國政策: (1)外交部各司處業務介紹、外館運作、國 際情勢、國際組織、全球及區域議題、 國際法及國際公約等。 (2)安排我國外交政策及經貿、大陸、文 化、環保、科技、國防政策等課程, 使學員瞭解我國重要政策方針與立 場,以及如何結合外交工作。 (3)安排口語表達、演講、談判技巧等課 程,透過中文演講比賽、模擬國內記 者會等活動,培養學員口語表達及政 策說明之基本能力。 2. 語文訓練:外語能力為外交人員之核心 職能,爰特別加強辦理,其訓練成績 並占訓練考核總成績 25%。本期語文訓 練每週 2 次,每次上課 2 小時,開設 英、法、德、西、日、葡、俄共 7 個 班別各 48 小時課程。師資教材及教學 3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方式部分,特別聘請本部退休大使、 資深人員、外交部資深翻譯及優秀之 大專院校教授及自由譯者擔任,依據 我外交政策之需求,並彙整各講座之 建議後辦理,以強化學員在論述我國 政策、國際時事、外交議題及行銷我 國軟實力等方面之聽、說、讀、寫及 口筆譯能力。 3. 加強「實務演練」:計辦理「即席式中 文演講比賽」、「模擬記者會」、「模擬 國際會議」等課程,對增進學員外交 專業知識及即席口語表達能力甚具助 益。另續辦上(46)期首次開辦之國 際公法帶狀課程,以傑賽普(Jessup) 辯論模式授課,並以釣魚臺列嶼主 權、廣大興 28 號、南海爭議、光華寮 案、台美特權豁免協定談判、臺灣加 入 TPP、太陽能板傾銷案、福明輪、民 主女神號、我國參與國際貨幣基金等 議題,由學員分組扮演正反二方進行 辯論,以強化學員對相關法律議題之 瞭解。本期學員認為安排之各類中文 演講、模擬記者會、區域研究專題及 課程摘要寫作等演練,對於實務工作 甚具助益,並在緊湊之作業及演練 中,養成良好之時間管理習慣。 4. 其他重要課程: (1) 經貿招商課程:為強化外交人員致力 招商引資工作,以因應我正積極加入 4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TPP 及 RCEP 之政策,邀請政府首長經 貿領域資深官員、學者及業界人士擔 任經貿招商等課程之講座。 (2)人文及法治素養:陶冶藝文與美學涵 養、參觀相關展演,包括繪畫、音樂、 戲劇等;另加強法治課程,如國際人 權公約、勞工法、政府採購法、公務 人員保障法等。 (3)增加國防、安全、兩岸議題課程:安排 學員赴國防大學進行一日參訪課程, 增進學員對我國防政策、戰略布局及 全民國防之認識。此外,亦安排學員 與國安局安幹班學員合訓 2 週,增進 雙方對外交及國安工作之瞭解。另為 強化學員對兩岸關係之認識,政府官 員及相關學者專家講授中共涉台事 務、中共駐外機構介紹、中國大陸社 會情勢分析及重大政治運作等相關議 題課程。 (4) 加強人權法治與公務倫理課程:政府 官員及相關學者專家講授有關廉政、 人權、衛生、勞工、公務倫理;外交 人員之風紀與法律議題、使學員自始 即建立積極正確之工作態度及倫理。 (5)交流部分:加強學員與其他國家外交部 官員之交流,安排 47 期學員與「美國 在台協會華語學校」學員進行語言交 流及社交聯誼,另安排學員與「中東 歐(V4)青年外交官臺灣研習營」訪 5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團成員進行交流、共同參訓一週並進 行歐洲區域專題報告。 (6)參觀訪問部分: 安排參訪中南部重要地方政經建設。 二、 二、 1.辦理新進外交領事人員密集 辦理新進外交領事人員密集英語班: 短期 短期 英語班。 為培養我政府參與國際會議與談判,並可 進 進 獨立作業之英語人才,本學院賡續辦理第 47 修、 修、 期外交領事人員密集英語訓練。 專業 專業 本期辦理時間自 103 年 7 月 7 日起至 8 月 訓導 訓導 15 日止,為期 1.5 個月(共 6 週),每日授 及國 及國 課 6 小時,課程總時數計 180 小時。 際交 際交 本案採分班授課及大班授課併行方式辦 流 流 理,課程規劃如下: (一)分班授課:英語組 2 班(各 9 人) 、非 英語組 1 班(12 人) ,每班以 1 名本籍 講座搭配 1 名外籍講座方式辦理,原 則由本籍講座教授閱讀、寫作及口筆 譯技巧,外籍講座指導聽力及口說。 (二)大班授課:全體學員同時上課,聘請 我高階政府官員及相關領域專家學者 擔任講座,並以情境模擬、案例分組 討論或實作等作為主要上課方式,並 由講座依學員表現予以評分,以增加 學習效果。課程包含: 「口筆譯實務」、 「英語專題討論」、「外交議題研析」、 「國際文宣寫作」、「英語專文摘要」、 「英語公開演說」、「國際傳播」、「英 語專題報告、 「外交政策研究及論述技 巧演練」、「溝通說服策略與談判技 6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巧」、「國際會議紀錄及演練」、「英文 司儀演練及司儀稿寫作」及「英文簡 報技巧」等。 2.辦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儲備及 辦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儲備及外派駐外人 外派駐外人員行前訓練。 員行前訓練講習班: 為因應全球化趨勢及國際政經變遷,並 培養我駐外人員間之協調合作與團隊精 神,發揮整體戰力,本學院依據「行政院 所屬各機關儲備及外派駐外人員行前訓練 要點」辦理旨揭講習班,以加強我駐外人 員專業知能、建構符合我重要政策及國家 利益之外交思維,並提前熟悉外館業務, 以為駐外工作作準備。 (一)每年上、下年度各辦理乙次,103 年度上半年於 5 月 12 日至 23 日及 6 月 17 日、18 日辦理,計有 114 名駐外人員參訓 (外交部 45 名,其他機關 69 名) ,總時數 55 小時;下半年則於 11 月 10 日至 17 日辦 理,共 95 名駐外人員參訓(外交部 47 名, 其他機關 48 名) 。本訓練業如期執行完畢, 達成率為 100%。 (二)本講習課程內容: 1、上半年:主要包括我國外交政策與實 務、經貿政策與實務、國家安全政策與兩 岸政策、文創產業及軟實力、國際文宣、 外館實務與駐外生活,以及外館情境模擬 分組演練等七大類別。另亦加強釣魚臺列 嶼主權、東海和平倡議、臺日漁業協議、 7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東海空域安全聲明、南海議題、TPP/RCEP、 招商引資、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等重大政策 性議題之課程。 下半年:講習內容除包括「招商引資」、 我加入 TPP/RCEP 及文化創意產業等我重要 國策外,另以強化我駐外人員之綜合知能 為主,並以行政院人事總處訂定之「政策 性訓練課程」為輔。 3.辦理初任館長職前講習班 初任館長職前講習班: 針對首次外放擔任駐外館(處)館長或具擔 任館長資格人員,於 103 年 1 月 21 日至 28 日首次開辦館長職前講習班,安排領導統 御、內部管理及對外工作推動等重要工作項 目培訓課程,共有 16 位人員參訓。 4.辦理新近調部同仁講習班。 新近調部同仁講習班: 配合人事處整批調動日期,每年舉辦上 下年度兩梯次,以期協助渠等於返國後儘 速瞭解國內政、經、社會現況及政府施政 理念等,達到提升工作效率之預定目標。 103 年上半年於 3 月 25 日至 27 日辦理完 畢,計有 34 位新近調部同仁參與 13 小時 之課程;下半年於 9 月 30 至 10 月 3 日辦 理完畢,計有 31 位新近調部人員參與 21 小時之課程。 5.辦理第 46 期外交領事人員回流 第 46 期外交領事人員回流教育:為持續精進 教育: 新進人員職能,提升工作效率,外交學院於 11 月 10 日上午安排「如何培養外交人員之社交 能力」課程,另由中階主管就第 46 期外交人 8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員承辦業務一年來之內容、收獲及遭遇之困 難給予建議,本訓練時數共計 3 小時,參訓 人數 27 人。 6.辦理「東南亞事務專班」。 辦理「東南亞事務專班」: 為因應我現階段將東南亞地區列為外交 工作重點區塊,並利推動加強與該地區國 家實質關係、參與該區域經濟整合並爭取 參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等 重要國策,本學院每年配合外交部外派人 員輪調作業於上、下半年各辦理乙次。 103 年上半年於 5 月 12 日至 6 月 17 日期 間安排 6 個半天共 13 小時課程,參訓人員 共 25 位,包括外交部上半年公布外放東南 亞地區同仁 5 位及行政院涉外機關業務相關 同仁 20 位。以東南亞經濟整合及東協對外 關係、中國大陸對東南亞外交政策與作為、 我對東南亞外交三大主題授課;下半年於 11 月 14 日至 20 日期間安排共 10.5 小時課程, 以東南亞經濟整合及東協對外關係、中國大 陸對東南亞外交政策與作為、我對東南亞外 交三大主題授課。計有來自外交部等 11 個 機關共 38 位參訓人員,包括外交部下半年 公布外放東南亞地區 7 位同仁及行政院各涉 外機關之 31 位人員。 7.辦理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人 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人才培用班: 才培用班: 1.103 年 2 月 5 日至 5 月 2 日辦理 「行政院 高階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人才培用班」共 366 小時之課程,共 18 名行政院各機關簡 9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任 10 職等以上高階人員參訓。 2.103 年 12 月 15 日至 17 日辦理「102 年行 政院中高階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人才培 用班回流課程」21 小時課程,共 37 名參 訓。 8. 辦理 「 性別主流化專題講 「性別主流化專題講座」課程訓練計畫: 座」。 依據「外交部 103 至 106 年推動性別主流 化實施計畫」 ,103 年規劃分以「專班」及「隨 班」方式,延聘專家學者多人,辦理相關教 育訓練課程。103 年共辦理「人權公約(涵蓋 婦女人權公約 CEDAW)」、「談如何贏造愉悅的 兩性關係」、「以性別議題拓展外交」、「移民 署業務介紹及人口販運議題」、「人權譜系的 開展」、「性別議題電影導讀會」、「我國人權 現況與發展」、「接納與尊重-談多元性別」、 「台灣如何落實 CEDAW 公約第五條-習俗意識 的性別省思」共 10 班次課程。 「性別議題-男 性觀點」、「臺灣性別主流化發展現況」、「臺 灣新活水-新住民與外籍移工」及「性別統計 與性別影響評估」與「公務處理與性別主流 化法規」2 進階課程,共 14 班次課程。 前述課程總時數共 32 小時,參訓總人數 1198 人次,其中男性 533 人次(佔 44%)、 女性 665 人次(佔 56%)。 9.辦理國際情勢分析講師培訓 國際情勢分析講師培訓課程: 課程 為增加國內青年學子對國際情勢之瞭 解、爭取民眾對外交政策之支持,本學院於 103 年 5 月 12 日辦理第 3 期國際情勢分析講 10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師培訓課程,課程包括「我國推動加入 TPP 及 RCEP 之方向與策略」及「公眾演說與溝 通」 ,嗣於同月 26 日安排每名參訓人員進行 5 分鐘試講,由外交部相關單位主管及媒體 人士擔任評審與現場提問,另第 47 期新進 外 交 領 事 人 員亦 列 席 以青 年 學 子 身分 提 問,以考驗參訓人員之臨場反應。本課程共 培訓 11 名種子師資(含外交部中高階人 員),作為校園巡講之師資庫。 10.內部控制課程 內部控制課程: 為加強外交部各單位人員對於內部控制 制度內容及實務運作之瞭解,本學院於 103 年依據 外交 部內部控制幕僚 小組會議決 議,共辦理 6 次內部控制制度教育訓練及宣 導課程,包括 1 月 20 日「內部控制制度自 行評估」 、2 月 25 日「司處檔案管理」 、8 月 12 日「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 、8 月 28 日 「內部稽核與實作」 、10 月 3 日「內部控制」 及 11 月 11 日「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參 訓人員計 330 人次,部分課程並全程錄影上 載外交部內部網站「工具箱」,供部內外人 員自行參考運用,有助釐清觀念、統合部內 各單位執行內部控制各項實施方案並落實 自我監督機制。 11.充實我駐外人員有關我重要 辦理「招商引資班」 經貿政策及如何招商引資之 為強化我駐外人員經貿知能,以利渠等推 知能 動我國加入 TPP 及 RCEP 等區域經貿機制並 協助我商爭取商機,本學院於 103 年 5 月 11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20 日至 23 日及 6 月 18 日辦理「招商引資 班」,課程內容包括全球經濟發展、我國參 與亞太區域經濟整合情形、我國投資環境簡 介、從自由經濟示範區看如何招商引資、兩 岸投資現狀及如何吸引台商回流、如何有效 招商引資及招商引資成功案例,另邀請外商 分享在台投資經驗。參訓人員共有來自行政 院所屬 各機 關儲 備及外 派駐 外人 員 120 人,共 9 堂課,總計 15 小時。 12.增進在職人員培訓及提升 1.103 年 5 月 5 日至 7 月 24 日開辦上半年夜 涉外事務人員外國語文能 間語文班,共開設有英語會話、英語閱讀 力。 寫作、日語、法語、西班牙語初級、英語 口譯等 10 班次,計有中央各部會、及臺北 市政府、新北市政府等國際事務相關業務 人員共 170 人報名上課。 2. 103 年 9 月 9 日至 12 月 8 日辦理下半年 夜間語文班,共開設有英語會話、英語閱 讀寫作、日語、法語、英語口譯等 10 班次, 計有中央各部會及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 府等國際事務相關業務人員共 161 人報名 上課。 提升涉外事務人員外國語文能力: 為加強我對東南亞地區工作人員之駐地 語文能力,本學院依據外交部本年下半年將 派駐東南亞地區 7 名人員之業務需要,於 103 年 11 月 10 日至 104 年 1 月 10 日辦理 馬來西亞、菲律賓及越南等 3 種特殊語文共 4 個班別之夜間課程,每週上課 2 次,每次 12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3 小時,為期 8 週,實施總時數 48 小時, 並開放外交部各單位人員及配偶參加,參訓 人數共計 17 人。 13.中階主管班及中階主管培育 (一)中階主管班: 班 為加強外交部中階主管人員之溝通協調與 領導管理能力,以凝聚團隊精神並提高團隊 工作績效,本學院於 103 年 9 月 15 日至 10 月 6 日辦理「中階主管班」 ,課程計 41 小時, 共 14 人參訓。課程內容包括:外交部對科 長級主管之工作期許、「活路外交」政策分 組專題報告、我國參與 TPP/RCEP 之策略與 規劃、科長與媒體應對及處理新聞應掌握之 重點、國際合作發展法及我援外技術合作概 況、外交預算編列與執行、準備立法院答詢 資料之重點事項、高效能管理與領導、組織 學習與組織文化、中階主管必備五大能力、 外交決策與運作模擬演練(兵棋推演)、外 交工作如何使民眾有感、危機處理及實作- 以越南排華暴動事件為例、外交工作興革建 議-個人報告及分組提問、部屬培育與指導 及主管情緒管理。 (二)中階主管培育班: 為培訓符合晉升中階主管人員之核心 職能,本學院於 103 年 9 月 24 日至 10 月 15 日辦理「中階主管培育班」,課程計 44 小時課程,共 13 人參訓。課程內容包括: 外交部對科長級主管之工作期許、 「活路外 交」政策分組專題報告、我國參與 TPP/RCEP 13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之策略與規劃、科長與媒體應對及處理新 聞應掌握之重點、國際合作發展法及我援 外技術合作概況、外交預算編列與執行、 準備立法院答詢資料之重點事項、高效能 管理與領導、組織學習與組織文化、中階 主管必備五大能力、外交決策與運作模擬 演練(兵棋推演) 、外交工作創新思維、團 隊領導與激勵、如何以同理心處理民眾陳 情、公務處理與應對及科長職能座談。 14 第.20 期及第 21 期科長專業 為強化本學院辦理外交人員專業培訓成 講習班回流教育課程 效追蹤機制,以精進各項教育訓練內容, 以符各層級工作同仁需要,於 103 年 9 月 1 日舉辦 102 年參加第 20 期及第 21 期科長 專業講習班回流教育共 0.5 天包括「業務橫 向溝通協調」及業務座談課程,共調訓該 講習班仍在職 14 位人員參訓。 15.文創產業專班 奉高層指示,為加強駐外人員向海外宣 介及行銷我文創軟實力之工作知能,於 103 年 11 月 24 日至 27 日首度辦理 7 堂共 11 小時之「文創產業專班」 ,包括外交部及其 他部會共 39 位人員參訓。 16.高階主管班及高階主管培 為強化外交部高階人員之領導與管理知 育班 能,於 10 月 27 日至 11 月 26 日分別辦理 「高階主管班」及「高階主管培育班」各 12 小時課程,課程內容包括績效管理、與 媒體應對、主管情緒管理、政策行銷實務 經驗、團隊領導與激勵、國會溝通及大陸 政策與兩岸關係,以及外交工作興革腦力 14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激盪等課程。參訓者分別為外交部簡任 12 職等以上單位主管及資深人員 10 位,以及 簡任 10 至 11 職等單位副主管及資深人員 20 位。 17.辦理「援外合作計畫流程」 以承辦雙邊合作援贈計畫案之外交部相 關司處科長、專門委員及副司長層級之同 仁為對象,並開放各司處同仁報名參訓, 於 103 年 1 月 7 日辦理「辦理援外合作計 畫流程」第 2 梯次 2 小時課程,共計 18 位 同仁參訓。 另續於 103 年 1 月「館長職前講習班」 辦理同主題 3 小時課程,計 16 位發布將擔 任駐外館長及符合資格人員參訓。 18.駐外館長集體返國述職研習 103 年駐外館長集體返國述職研習共辦 理 2 梯次。第 1 梯次於 5 月 1 日至 8 日辦 理,9 位館長參加。第 2 梯次於 8 月 19 日 至 26 日辦理,11 位館長參加。期間除安 排述職館長晉見總統、行政院長、立法院 長,及與外交部部次長及相關單位就外交 業務進行意見交流外,並就我國家安全政 策、大陸政策與兩岸關係、我經濟發展策 略、我加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RCEP)及跨 太平洋夥伴協定(TPP)、我文化政策、我國 防政策、內部管理與人際溝通等主題與相 關部會首長或學者專家座談,及參觀我自 由經濟示範區及重要民間企業,期使述職 館長深入瞭解政府政策及社會脈動,並瞭 解國內產業發展現況,期於返回駐地後具 15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體提升我與相關駐在國之關係,並協助推 廣國際經貿。 19.辦理駐華官員暨眷屬華語 為增進各國駐華官員及眷屬之華語能力, 班。 提升彼等對中華文化之興趣與瞭解,並協 助融入我國社會與民情,厚植友我情誼, 本學院 103 年計辦理 2 梯次「駐華官員暨 眷屬華語班」 ,第 14 期華語班於 4 月 15 日 至 7 月 3 日辦理,分 6 班上課(館長班 2 班 及館員班 4 班),57 名完訓。於 9 月 1 日至 11 月 19 日辦理之第 15 期華語班特別增開 進階班次,共分 8 班上課(館長班 3 班及館 員班 5 班),62 名完訓。 20.各國外交學院或外交訓練 在加強與友好國家外交學院或外交訓練 機構交流與互訪 機構及智庫之交流合作方面,本學院係透過 互訪交流、人員代訓、參與或舉辦會議、交 換出版品等,建立聯繫與合作關係。103 年 辦理情形如后: 1.本學院徐副院長等一行於 11 月 16 日至 21 日參訪馬來西亞及印度之外交學院及智 庫,與兩國外交學院及智庫進行交流;同 年亦曾接待匈牙利、越南及約旦等國外交 學院,及日本與越南等國智庫、大學與人 員訓練機構訪團。 2.捷克外交學院函邀本學院派員參加 103 年 8 月 25 日至 29 日舉行「歐洲夏令營」 活動,經外交部指派相關駐處人員參加。 21.代訓友邦及友好國家政府 1.103 年 4 月 12 日至 20 日辦理「中東歐國 官員及民間組織 家青年外交官台灣研習營」 ,計有中東歐 16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4 國 7 位優秀青年外交官員至本學院受 訓。 2.103 年計有 4 位友好國家外交人員至本學 院研習,具體加強雙邊交流。 3.辦理 「太平洋島國青年領袖培訓計畫」 (PILP),本學院與美國夏威夷「東西中心」 (East -West Center)自 102 年起合辦 PILP 計畫,規劃於 5 年內培訓 125 名太平洋 島國青年領袖。103 年計有來自 13 國 26 位學員參訓,此計畫為我國、美國與太 平洋島國間之三邊合作關係建立良好典 範。。 22.與國內學者、智庫舉辦專題 1.本學院與國內各地重要學術機構、智庫及 演講及外交時事座談 學者合辦有關外交議題之研討會,並視 國際局勢動向,適時邀集學者專家進行 討論,以鼓勵學者持續關注國際情勢發 展並促進彼等對外交工作之了解與支 持,進而使外交實務經驗與智庫學者之 觀察研究相結合,對擬訂具創意與深度 之外交策略有所助益。 2.103 年外交學院除自行辦理 10 餘場內部 座談會外,並與國立政治大學在台北合辦 「第 31 屆華歐會議」 ,及與國內相關大學 以策略聯盟方式合辦多場座談會等,以擴 大政策研究之廣度。涵蓋主題包括相關國 家及區域情勢及與我關係、國際及區域經 貿發展、活路外交、文化外交、環境外交 等。 17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3. 103 年本學院另委託學者及智庫辦理有 關中長期外交政策之研究案共 3 件。 23 外交決策與運作模擬演練 進行外交決策與運作模擬演練: 103 年 9 月 27 日調訓外交部中高階人員 30 人,就 104 年我國所可能面對國際環境擬 定想定狀況,以訓練外交部人員掌握國際情 勢,瞭解重要外交議題及因應危機。 24.全民外交研習營 本學院舉辦之「全民外交研習營」系列活 動,有助提高國人對外交政策之認識,及 建立外交部人員與民眾之雙向溝通。103 年辦理要點如后: 1.於全國北、中、南、東部地區計辦理 13 場研習活動,包括菁英班(2 梯次)、主題 班(3 梯次)及青年班(7 梯次,包括高中及 國中)及 1 場青年外交論壇。辦理總時數 80 小時,參加總人數 2,202 人次。 2.本案曾安排外交部史次長亞平、石主任秘 書瑞琦、及相關單位主管、高階人員及 科長等授課。有助外交部政策宣導及與 民眾之雙向溝通。 3.課程內容規劃包括:我國當前外交政策、 外交業務及工作經驗分享、促進經貿外 交、國際情勢分析、國際禮儀,以及領 務為民服務等相關課程。 3.參加學員於課後問卷調查之整體滿意度 達 90.9 分,大多數學員表示「願再度參 加外交部辦理之其他活動」。 18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一、 1.施政計畫分項說明—以年度 已於 103 年元月份完成場地管理系統改善 一般 部分 案,使各承辦人員可直接上網登錄及預約 行政 大樓內所有上課及活動場地,除簡化預約 場地所需公文往返時間外,同時亦可活化 場地之使用,增加場地之使用率。 二、 1.代訓友邦及友好國家政府官 1 位友好國家外交人員至本學院研習,具體 短期 員及民間組織 加強雙邊交流。 進 2..與國內學者、智庫舉辦專題 2.本學院委託智庫辦理有關「當前外交政 修、 演講及外交時事座談 策之機遇與挑戰」之中長期外交政策研 專業 究案,業於 103 年 6 月完成。 訓導 及國 際交 流 19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預算執行概況: (一)本年度部分 1.歲入部分 本年度歲入預算數為 136,000 元,歲入實收數為 265,010 元,全年度計超收 129,010 元,預算執行率 194.86%,主要為「雜項收入」科目預算數為 136,000 元,實現數為 265,010 元,執行率 194.86%,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及管理費,增加停車場使用費等收入。導致全年超收 106,956 元,執行率 178.64%,「雜項收入」實現數為 242,956 元,收回以前年度已列支出之各項費 用實現數為 22,054 元。 2.歲出部分 本年度歲出預算數為 96,703,000 元,歲出實現數為 77,983,103 元,應付歲 出保留款為 1,935 元,權責發生數為 4,321,388 元,預算節餘數為 14,396,574 元,預算執行率為 85.11%。分別為基本工作維持:節餘 9,001,767 元,係撙節 支用按業務需要減少支出;外交領事人員講習結餘:為短期進修、專業訓練及 國際交流:結餘 5,269,807 元,主要因調整部分課程及撙節支出所致。本年度 第一預備金 125,000 元未動支。 (一)以前年度部分 歲出部分 「一般行政科目」保留 99,750 元,本案已於 1 月份執行完畢,「外交領事人 員講習」科目保留 480,330 元,本案已於 103 年 6 月份執行完畢,節餘 600 元。 三、資產負債實況: (一)資力及資產情形: 專戶存款:包括保管款計 363,447 元。 保留庫款-本年度: 包括一般事務費、設備及投資計 4,321,388 元。 暫付款:一般事務費計 1,935 元。 保管有價證劵:包括廠商繳交履約保證金計 455,000 元。 (二)負擔及負債情形: 保管款:包括履約保證金,計 330,647 元。 代收款:包括員工代扣款,計 32,800 元 應付歲出款-本年度;一般事務費計 1,935 元。 應付歲出保留款-本年度: 設備及投資及一般事務費計 4,321,388 元。 應付保管有價證劵:包括繳交廠商有價證劵計 455,000 元。 20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三)資產負債變動情形: 本年度 上年度 變動數 負債科目 本年度 上年度 變動數 資產科目 專戶存款 363,447 362,420 1,027 保管款 330,647 316,466 14,181 代收款 32,800 45,954 -13,154 應付歲出 保留庫款 4,321,388 499,686 3,821,702 保留款- 4,321,388 499,686 3,821,702 -本年度 本年度 應付歲出 暫付款 1,935 80,394 -78,459 款-本年 1,935 80,394 -78,459 度 保管有價 應付保管 455,000 906,347 -451,347 455,000 906,347 -451,347 證劵 有價證劵 合計 5,141,770 1,848,847 3,292,923 合計 5,141,770 1,848,847 3,292,923 21 外交部外交及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決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 計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1) 實 現 數 07 1100000000-2 136,000 0 136,000 265,010 其他收入 83 1111200000-6 136,000 0 136,000 265,010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01 1111200900-7 136,000 0 136,000 265,010 雜項收入 01 1111200901-0 0 0 0 22,054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02 1111200909-1 136,000 0 136,000 242,956 其他雜項收入 經 常 門 小 計 136,000 0 136,000 265,010 資 本 門 小 計 0 0 0 0 合 計 136,000 0 136,000 265,010 22 國際事務學院 別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應 收 數 保 留 數 合 計 (2)-(1) (2)/(1)% (2) 0 0 265,010 129,010 194.86 0 0 265,010 129,010 194.86 0 0 265,010 129,010 194.86 0 0 22,054 22,054 0 0 242,956 106,956 178.64 0 0 265,010 129,010 194.86 0 0 0 0 0 0 265,010 129,010 194.86 23 外交部外交及 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8 3900000000-9 96,703,000 0 0 0 外交支出 0 0 0 01 3911200100-7 74,004,000 0 0 0 一般行政 0 0 0 02 3911201000-8 22,574,000 0 0 0 外交領事人員講習 0 0 0 04 3911209800-8 125,000 0 0 0 第一預備金 0 0 0 7506205300-0 1,003,003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75 7500000000-2 1,003,003 0 0 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0 0 0 89 8900000000-0 574,075 0 0 0 其他支出 0 0 0 01 8903304500-4 574,075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 女教育補助 0 0 0 合 計 98,280,078 0 0 0 0 0 0 24 國際事務學院 別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96,703,000 77,983,103 4,321,388 -14,396,574 85.11 1,935 82,306,426 74,004,000 61,210,845 3,791,388 -9,001,767 87.84 0 65,002,233 22,574,000 16,772,258 530,000 -5,269,807 76.66 1,935 17,304,193 125,000 0 0 -125,000 0.00 0 0 1,003,003 1,003,003 0 0 100.00 0 1,003,003 1,003,003 1,003,003 0 0 100.00 0 1,003,003 574,075 574,075 0 0 100.00 0 574,075 574,075 574,075 0 0 100.00 0 574,075 98,280,078 79,560,181 4,321,388 -14,396,574 85.35 1,935 83,883,504 25 外交部外交及 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8 3900000000-9 96,703,000 0 0 0 外交支出 0 0 0 01 3911200100-7 74,004,000 0 0 0 一般行政 0 0 0 02 3911201000-8 22,574,000 0 0 0 外交領事人員講習 0 0 0 04 3911209800-8 125,000 0 0 0 第一預備金 0 0 0 7506205300-0 1,003,003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75 7500000000-2 1,003,003 0 0 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0 0 0 89 8900000000-0 574,075 0 0 0 其他支出 0 0 0 01 8903304500-4 574,075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 女教育補助 0 0 0 合 計 98,280,078 0 0 0 0 0 0 24 國際事務學院 別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96,703,000 77,983,103 4,321,388 -14,396,574 85.11 1,935 82,306,426 74,004,000 61,210,845 3,791,388 -9,001,767 87.84 0 65,002,233 22,574,000 16,772,258 530,000 -5,269,807 76.66 1,935 17,304,193 125,000 0 0 -125,000 0.00 0 0 1,003,003 1,003,003 0 0 100.00 0 1,003,003 1,003,003 1,003,003 0 0 100.00 0 1,003,003 574,075 574,075 0 0 100.00 0 574,075 574,075 574,075 0 0 100.00 0 574,075 98,280,078 79,560,181 4,321,388 -14,396,574 85.35 1,935 83,883,504 25 外交部外交及 以前年度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 前 年 度 轉 入 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102 08 3900000000-9 80,394 0 外交支出 499,686 600 01 3911200100-7 0 0 一般行政 99,750 0 02 3911201000-8 80,394 0 外交領事人員講習 399,936 600 小 計 80,394 0 499,686 600 80,394 0 合 計 499,686 600 28 國際事務學院 別轉入數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 年 度 實 現 數 本 年 度 調 整 數 本 年 度 未 結 清 數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80,394 0 0 499,086 0 0 0 0 0 99,750 0 0 80,394 0 0 399,336 0 0 80,394 0 0 499,086 0 0 80,394 0 0 499,086 0 0 29 外交部外交及 以前年度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 前 年 度 轉 入 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102 08 0011000000-9 80,394 0 外交部主管 499,686 600 03 0011200000-4 80,394 0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499,686 600 01 3911200100-7* 0 0 一般行政 99,750 0 0300 0 0 設備及投資 99,750 0 02 3911201000-8 80,394 0 外交領事人員講習 399,936 600 01 3911201025-9 80,394 0 外交領事人員訓練 399,936 600 0200 80,394 0 業務費 399,936 600 小 計 80,394 0 499,686 600 經 常 門 小 計 80,394 0 399,936 600 資 本 門 小 計 0 0 99,750 0 合 計 80,394 0 499,686 600 30 國際事務學院 別轉入數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 年 度 實 現 數 本 年 度 調 整 數 本 年 度 未 結 清 數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80,394 0 0 499,086 0 0 80,394 0 0 499,086 0 0 0 0 0 99,750 0 0 0 0 0 99,750 0 0 80,394 0 0 399,336 0 0 80,394 0 0 399,336 0 0 80,394 0 0 399,336 0 0 80,394 0 0 499,086 0 0 80,394 0 0 399,336 0 0 0 0 0 99,750 0 0 80,394 0 0 499,086 0 0 31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歲入類平衡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資產科目及編號 金 額 負債科目及編號 金 額 0 0 附註: 1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經費類平衡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資產科目及編號 金 額 負債科目及編號 金 額 210100-7 專戶存款 363,447 221000-4 保管款 330,647 210510-9 保留庫款─本年度 4,321,388 221110-2 應付歲出款─本年度 1,935 211400-6 暫付款 1,935 221200-3 代收款 32,800 211600-5 保管有價證券 455,000 221410-6 應付歲出保留款─本年度 4,321,388 221500-7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455,000 合 計 5,141,770 合 計 5,141,770 附註: 33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歲入類現金出納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項 目 及 摘 要 小 計 合 計 總 計 一、收 項 (一)上期結存 (二)本期收入 265,010 1. 123000-2 歲入實收數 265,010 雜項收入 265,010 收 項 總 計 265,010 二、付 項 (一)本期支出 265,010 1. 113000-6 歲入納庫數 265,010 雜項收入 265,010 (二)本期結存 付 項 總 計 265,010 34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經費類現金出納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項 目 及 摘 要 小 計 合 計 總 計 一、收 項 (一)上期結存 362,420 1. 210100-7 專戶存款 362,420 (二)本期收入 80,062,829 1. 221300-8 預領經費 0 領到數 21,020,000 減:沖轉數 -21,020,000 2. 212000-3 預計支用數(國庫已撥款部分) 79,562,116 收入數 79,562,116 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77,985,038 統籌科目部分 1,577,078 3. 210500-5 保留庫款(211100-2應領經費) 499,686 國庫撥款數 499,086 註銷數 600 4. 221000-4 保管款 14,181 收入數 829,566 減:退還數 -815,385 5. 221200-3 代收款 -13,154 收入數 7,655,626 減:退還數 -7,668,780 收 項 總 計 80,425,249 二、付 項 (一)本期支出 80,061,802 1. 213000-9 經費支出 79,560,181 支付數 79,560,181 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77,983,103 統籌科目部分 1,577,078 2. 221100-9 應付歲出款以前年度部分 80,394 支付數 80,394 3. 221400-2 應付歲出保留款以前年度部分 499,686 支付數 499,086 註銷數 600 國庫未撥款部分 600 4. 211400-6 暫付款 -78,459 支付數 8,549,514 本年度部分 8,469,120 以前年度部分 80,394 減:收回或沖轉數 -8,627,973 本年度部分 -8,467,185 以前年度部分 -160,788 (二)本期結存 363,447 1. 210100-7 專戶存款 363,447 付 項 總 計 80,425,249 35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歲入類歲入實收數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265,010 本年度部分 1111200900-7 265,010 雜項收入 1111200901-0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22,054 1111200909-1 其他雜項收入 242,956 總 計 265,010 1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歲入類歲入納庫數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265,010 本年度部分 1111200900-7 265,010 雜項收入 1111200901-0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22,054 1111200909-1 其他雜項收入 242,956 總 計 265,010 37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經費類專戶存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363,447 非預算性質部分 02 32,800 保管款專戶 04 330,647 收到保管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 總 計 363,447 38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經費類暫付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935 預算性質部分 103 1,935 本年度部分 3911201000-8 1,935 外交領事人員講習 3911201025-9 外交領事人員訓練 1,935 103 12 03 500414 付款憑單 支付第31屆華歐學術會議斯洛伐 1,935 克外交司長Dusan BELLA及國際經 濟組織司長Zuzana CHUD訪華機票 款 023 外交學院 總 計 1,935 39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330,647 本年度部分 01 330,647 履約保證金 103 01 16 100006 收入傳票 履約期間尚未到期 收五雄實業有限公司承攬本學院「 17,044 103年一般行政文書處理服務派遣 人力採購案」履約保證金並繳存國 庫存款戶 五雄實業有限公司 103 03 18 100037 收入傳票 收本學院103年圖書館管理維護委 50,000 外服務案得標廠商得士派人力資源 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履約保證金並繳 存國庫存款戶 得士派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103 11 21 100181 收入傳票 收到本學院「大樓玻璃帷幕牆外露 50,000 鋼構鏽蝕及其周邊填縫膠劣化改善 工程」委外服務採購案得標廠商謝 明諭建築師事務所之履約保證金 謝明諭建築師事務所 103 12 11 100195 收入傳票 收到本學院104年「一般行政文書 16,728 處理服務派遣人力採購案」委外服 務案之得標廠商威勤有限公司履約 保證金 威勤有限公司 104 01 06 100209 收入傳票 收到本學院辦理「日本新防衛政策 50,000 與東亞海域爭端」研討會委外服務 案得標廠商中華民國國際關係學會 之履約保證金 中華民國國際關係學會 104 01 08 100212 收入傳票 收到本學院「大樓玻璃帷幕牆室外 105,000 鋼構鏽蝕及其周邊填縫膠劣化改善 裝修工程」委外服務案得標廠商佢 翔顧問有限公司履約保證金 佢翔營造有限公司 104 01 12 100216 收入傳票 收到本學院「導入建置外交部規限 41,875 建置薪資管理系統」委外服務案得 標廠商凌(君+羊)電腦股份有限公 司履約保證金 凌(君+羊)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總 計 330,647 40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經費類代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32,800 以前年度部分 102 32,800 一百零二年度 12 32,800 其他 102 05 31 100068 收入傳票 第三人陳報扣押薪資 收本學院同仁廖公使偉平102年6月 32,800 3/1債權。 份員工薪資代扣健保、退撫基金及 第三人陳報扣押薪資1/3債權 023 外交學院 總 計 32,800 41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經費類應付保管有價證券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455,000 本年度部分 103 11 11 300031 轉帳傳票 收到信實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 395,000 限公司大樓維護履約保證金 信實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 司 103 11 11 300032 轉帳傳票 收到信實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 60,000 限公司大樓空調維護履約保證金 信實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 司 總 計 455,000 42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經費類應付歲出款─本年度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1,935 本年度部分 3911201000-8 1,935 外交領事人員講習 3911201025-9 外交領事人員訓練 1,935 總 計 1,935 43 外交部外交及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出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小計 08 0011000000-9 47,637,720 33,313,614 14,000 80,965,334 外交部主管 03 0011200000-4 47,637,720 33,313,614 14,000 80,965,334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01 3911200100-7 47,637,720 16,009,421 14,000 63,661,141 一般行政 02 3911201000-8 0 17,304,193 0 17,304,193 外交領事人員講習 01 3911201025-9 0 17,304,193 0 17,304,193 外交領事人員訓練 合 計 47,637,720 33,313,614 14,000 80,965,334 44 47,637,720 國際事務學院 決算分析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備 註 設備及投資 小計 1,341,092 1,341,092 82,306,426 1,341,092 1,341,092 82,306,426 1,341,092 1,341,092 65,002,233 0 0 17,304,193 0 0 17,304,193 1,341,092 1,341,092 82,306,426 45 外交部外交及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一般行政 外交領事人員訓練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0100 47,637,720 0 人事費 0103 29,470,276 0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0105 1,452,092 0 技工及工友待遇 0111 6,129,926 0 獎金 0121 512,258 0 其他給與 0131 1,966,552 0 加班值班費 0143 3,703,280 0 退休離職儲金 0151 4,403,336 0 保險 0200 16,009,421 17,304,193 業務費 0202 2,511,716 0 水電費 0203 563,915 0 通訊費 0219 69,000 0 其他業務租金 0221 11,920 0 稅捐及規費 0231 29,041 38,317 保險費 0250 32,000 5,431,61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0251 0 3,478,000 委辦費 0262 20,000 0 國內組織會費 0271 428,758 0 物品 0279 8,117,671 8,356,266 一般事務費 0282 3,044,933 0 房屋建築養護費 0283 30,019 0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0284 936,579 0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0291 5,000 0 國內旅費 0293 185,856 0 國外旅費 0295 23,013 0 短程車資 46 國際事務學院 決算綜計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合計 47,637,720 29,470,276 1,452,092 6,129,926 512,258 1,966,552 3,703,280 4,403,336 33,313,614 2,511,716 563,915 69,000 11,920 67,358 5,463,610 3,478,000 20,000 428,758 16,473,937 3,044,933 30,019 936,579 5,000 185,856 23,013 47 外交部外交及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一般行政 外交領事人員訓練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0300 1,341,092 0 設備及投資 0304 49,900 0 機械設備費 0306 1,147,972 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0319 143,220 0 雜項設備費 0400 14,000 0 獎補助費 0475 14,000 0 獎勵及慰問 合 計 65,002,233 17,304,193 48 國際事務學院 決算綜計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合計 1,341,092 49,900 1,147,972 143,220 14,000 14,000 82,306,426 49 外交部外交及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經 常 經 常 移 轉 受雇人員報 商品及勞務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 購買支出 出 對企業 對家庭及民間 酬 非營利機構 職能別分類 總 計 54,678 27,850 0 0 0 14 01一般公共事務 53,101 27,850 0 0 0 14 02防衛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1,003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574 0 0 0 0 0 50 國際事務學院 濟性綜合分類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資 本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投 資 及 增 資 資本移轉 對政府 對國外 經常支出合計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種基金 0 0 82,542 0 0 0 0 0 0 80,96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00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74 0 0 0 0 51 外交部外交及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資 本 資 本 移 轉 固定資本形成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 對政府 對國外 購入 住宅 非住宅房屋 非營利機構 職能別分類 總 計 0 0 0 0 0 0 0 01一般公共事務 0 0 0 0 0 0 0 02防衛 0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0 0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0 0 0 0 0 0 0 52 國際事務學院 濟性綜合分類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103 年度 支 出 固 定 資 本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資訊軟體 機器及 土地改良 其他設備 0 0 1,016 325 0 1,341 83,883 0 0 1,016 325 0 1,341 82,30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00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74 53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公用財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 103年12月 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分 類 項 目 單 位 數 量 價 值 備 註 筆 1 248,451,678 土 地 公 頃 0.116100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0 0 棟 1 195,465,463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7,878.22 房屋建築及設備 棟 0 宿 舍 平方公尺 0.00 其 他 個 0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188 11,389,110 船 艘 0 821,942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設備 汽(機)車 輛 1 其 他 件 6 圖 書 冊(套) 1 36,128,662 雜 項 設 備 其 他 件 312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0 0 總 值 492,256,855 54 外交部外交及 本年度經費預算國庫已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國 庫 已 申 請 保 留 數 原預算數 款 項 目 名 稱 及 編 號 合 計 實 現 數 應 付 數 預算增減數 保 留 數 甲、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96,703,000 96,703,000 77,983,103 1,935 0 0 08 0011000000-9 96,703,000 96,703,000 77,983,103 1,935 外交部主管 0 0 03 0011200000-4 96,703,000 96,703,000 77,983,103 1,935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0 0 01 3911200100-7 74,004,000 74,004,000 61,210,845 0 一般行政 0 0 02 3911201000-8 22,574,000 22,574,000 16,772,258 1,935 外交領事人員講習 0 0 03 3911209800-8 125,000 125,000 0 0 第一預備金 0 0 乙、統籌科目部分 1,577,078 1,577,078 1,577,078 0 0 0 03 8903304500-4 574,075 574,075 574,075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 育補助 0 0 06 7506205300-0 1,003,003 1,003,003 1,003,003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合 計 98,280,078 98,280,078 79,560,181 1,935 0 0 56 國際事務學院 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撥 款 部 分 國庫尚未撥款部分 經 費 賸 餘 申請保留數 經費賸餘 備 註 押金部分 合 計 應 付 數 未支用預 待繳還國庫數 算餘額 材料部分 保 留 數 0 0 77,985,038 0 14,396,574 0 4,321,388 0 0 77,985,038 0 14,396,574 0 4,321,388 0 0 77,985,038 0 14,396,574 0 4,321,388 0 0 61,210,845 0 9,001,767 0 3,791,388 0 0 16,774,193 0 5,269,807 0 530,000 0 0 0 0 125,000 0 0 0 0 1,577,078 0 0 0 0 0 0 574,075 0 0 0 0 0 0 1,003,003 0 0 0 0 0 0 79,562,116 0 14,396,574 0 4,321,388 57 外交部外交及 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國庫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國庫 截至上年度止國庫 本年度國庫收 撥款數 年 已撥款留抵保留數 回以前年度庫 度 款 項 目 名 稱 及 編 號 小 計 撥款 本年度支 別 截至上年度止應領經 出實現數 費或保留庫款餘額 102 08 0011000000-9 80,394 580,080 0 499,086 外交部主管 499,686 579,480 03 0011200000-4 80,394 580,080 0 499,086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499,686 579,480 01 3911200100-7 0 99,750 0 99,750 一般行政 99,750 99,750 02 3911201000-8 80,394 480,330 0 399,336 外交領事人員講習 399,936 479,730 小 計 80,394 580,080 0 499,086 499,686 579,480 合 計 80,394 580,080 0 499,086 499,686 579,480 58 國際事務學院 已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 年 度 未 結 清 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國庫已撥款部分 國庫未撥款部分 小 計 國庫在以前年度 國庫未撥 已撥款部分 款部分 備 註 應付數 應付數 應付數 國庫在本年度 小 計 保留數 保留數 保留數 已撥款部分 0 0 0 0 600 0 0 0 0 600 0 0 0 0 600 0 0 0 0 60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600 0 0 0 0 600 0 0 0 0 600 0 0 0 0 600 0 0 0 0 600 0 0 0 0 600 59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歲入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科 目 名 稱 及 編 號 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金 額 % 103 1111200901-0 22,054 收回以前年度已列支出各項費用。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111200909-1 106,956 78.64 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管理費,增加停 其他雜項收入 車場使用費等收入。 小 計 129,010 94.86 合 計 129,010 94.86 60 外交部外交及 歲出保留數(或未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歲 出 保 留 數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應 付 數 保 留 數 合 計 % 103 3911200100-7 0 2,953,888 2,953,888 4.07 一般行政 3911200100-7* 0 837,500 837,500 62.45 一般行政 3911201025-9 1,935 530,000 531,935 2.36 外交領事人員訓練 經 常 門 小 計 1,935 3,483,888 3,485,823 3.60 資 本 門 小 計 0 837,500 837,500 62.45 經 資 門 小 計 1,935 4,321,388 4,323,323 4.40 經 常 門 合 計 1,935 3,483,888 3,485,823 3.60 資 本 門 合 計 0 837,500 837,500 62.45 經 資 門 合 計 1,935 4,321,388 4,323,323 4.40 62 國際事務學院 結清數)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保 留 原 因 分 析 經資門 類 型 金 額 保留原因說明及相關改善措施 備 註 經常門 4C 2,953,888 計劃(採購)期程跨越年度,預計於104年6月完成驗收。 資本門 B4 837,500 計劃(採購)期程跨越年度,預計於104年10月間完成驗 收。 經常門 4C 531,935 原定籌辦時間因適逢年底,時間上過於倉促,以致該研 討會延至104年7月完成。 3,485,823 837,500 4,323,323 3,485,823 837,500 4,323,323 63 外交部外交及 歲出賸餘數(或減免 中華民國 賸餘數(或減免、註銷數) 經 常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金 額 % 類 型 金 額 102 3911201025-9 600 0.12 600 外交領事人員訓練 小 計 600 0.12 600 103 3911200100-7 9,001,767 12.16 1.2 9,001,767 一般行政 3911201025-9 5,269,807 23.34 1.4 5,269,807 外交領事人員訓練 3911209800-8 125,000 100.00 125,000 第一預備金 小 計 14,396,574 14.89 14,396,574 合 計 14,397,174 14.81 14,397,174 64 國際事務學院 、註銷數)分析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門 資 本 門 賸餘原因說明及相 賸餘原因說明及相 備 註 關改善措施 類 型 金 額 關改善措施 按業務需要而減少支付 0 。 0 實際進用員額較少,按 0 業務需要而減少支付。 行政院中高階國際經貿 0 談判班計畫變更而減少 支付,部份業務配合節 約措施撙節支出。 專案經費第一預備金未 0 動支。 0 0 65 外交部外交及 人事費 中華民國 預 算 數 人 事 費 別 決 算 數(2) 原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合 計(1) 一、民意代表待遇 0 0 0 0 二、政務人員待遇 0 0 0 0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4,252,000 0 34,252,000 29,470,276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0 0 0 0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544,000 0 1,544,000 1,452,092 六、獎金 9,190,000 0 9,190,000 6,129,926 七、其他給與 573,000 0 573,000 512,258 八、加班值班費 2,766,000 0 2,766,000 1,966,552 九、退休退職給付 0 0 0 0 十、退休離職儲金 2,998,000 0 2,998,000 3,703,280 十一、保險 3,503,000 0 3,503,000 4,403,336 十二、調待準備 0 0 0 0 合 計 54,826,000 0 54,826,000 47,637,720 66 國際事務學院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人 比 較 增 減 數 員 工 人 數 說 明 金 額(3)=(2)-(1) 百分比(3)/(1) 預計數 實有數 0 0 0 0 0 0 -4,781,724 -13.96 30 30 鑒於本部部內外各單位人員調動頻繁,本學院部分時段 有員缺係因暫無相關職務人員可資調派,因此造成實際 支薪員額與預算員額差距較大之現象。 0 0 0 -91,908 -5.95 4 4 -3,060,074 -33.30 0 0 103年度考績獎金2,993,030元、特殊公勳獎賞21,600元 、年終工作獎金3,115,296元共計新台幣6,129,926元。 -60,742 -10.60 0 0 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勞務承攬人數計8人,決算數為3,4 24千元。 -799,448 -28.90 0 0 超時加班費編列1,001千元,係前奉行政院98年9月17日 院授人給字第0980064509號函核定核定編列722千元, 加計配合組織改造員額增加23名,經外交部101年7月3 日會一字第10145010770號函移撥279千元。 0 0 0 705,280 23.53 0 0 退休離職儲金預算未編足。 900,336 25.70 0 0 保險費預算未編足。 0 0 0 -7,188,280 -13.11 34 34 67 外交部外交及 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 中華民國 補、捐(獎)助金額 受補、捐(獎)助單 補、捐(獎)助 列支科目名稱 決算數 位名稱 計畫名稱 預算數 已撥數 未撥數 合計 九.獎助 60,000 14,000 0 14,000 6.獎勵及慰問 60,000 14,000 0 14,000 本學院退休退職人員 退休退職人員慰 一般行政 60,000 14,000 0 14,000 問金 小 計 60,000 14,000 0 14,000 合 計 60,000 14,000 0 14,000 68 國際事務學院 關或團體私人經費報告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補、捐(獎)助金額 計畫執 是否納入 計畫完成結餘款 是否派員 行情形 受補助單 計畫未完成原因 就地抽查 備 註 已 未 預決算 完 完 位預算 金額 收回繳 比較增減數 成 成 是 否 庫日期 是 否 46,000 0 46,000 0 46,000 V 0 46,000 0 46,000 0 69 外交部外交及 委託辦理計畫( 中華民國 完成時間 本 期 年 接受委託單位 度 或個人名稱 委託辦理事項 合約金額 訂約日期 金 別 預定 實際 科目 實現數 102 財團法人亞太和平 當前外交政策之機 267,980 102/12/30 103/05/30 103/05/30 外交領事人員訓 0 研究基金會 遇與挑戰 練 267,980 科目小計 0 小 計 267,980 0 103 財團法人亞太和平 103年度外交決策 580,000 103/07/17 103/09/06 103/08/30 外交領事人員訓 580,000 研究基金會 與運作模擬推演委 練 外服務案 103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 103年全民外交研 2,368,000 103/06/04 103/12/15 103/12/16 外交領事人員訓 2,368,000 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習營 練 103 方外智庫實業有限 推動我國參與RCEP 75,000 103/11/03 103/12/31 外交領事人員訓 75,000 公司 之策略 練 103 財團法人亞太和平 103年度中長期外 380,000 103/06/01 103/11/30 外交領事人員訓 380,000 研究基金會 交政策研究委託研 練 究案 103 李貴英 台歐盟簽署經濟合 75,000 103/11/01 103/12/30 103/12/01 外交領事人員訓 75,000 作協議及雙邊投資 練 協定對方之利基 3,478,000 科目小計 3,478,000 小 計 3,478,000 3,478,000 合 計 3,745,980 3,478,000 70 國際事務學院 事項)經費報告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按政 委託辦理事項類 報告 評審 委託事項 是否 執 行 數 府採 別(請勾選) (報告)處理 派員 購法 委託研究計畫 其他 有 無 有 無 存 納入 其 就地 辦理 行政 科學 委託 備註 額 參 計畫 他 抽查 及政 及技 事項 實施 應付數 保留數 合計 是 否 策類 術類 是否 80,394 187,586 267,980 v v v v v v 委託辦理報告書隨 103年06月份原始 憑證送審計部存參 。 80,394 187,586 267,980 80,394 187,586 267,980 0 0 580,000 v v v v v v 委託辦理報告書隨 103年08月份原始 憑證送審計部存參 。所撰寫報告涉及 敏感內容,不宜公 開,僅提供外交部 作為決策參考。 0 0 2,368,000 v v v v v v 委託辦理報告書隨 103年12月份原始 憑證送審計部存參 。 0 0 75,000 v v v v v v 委託辦理報告書隨 103年12月份原始 憑證送審計部存參 。 0 0 380,000 v v v v v v 委託辦理報告書隨 103年12月份原始 憑證送審計部存參 。 0 0 75,000 v v v v v v 0 0 3,478,000 0 0 3,478,000 80,394 187,586 3,745,980 71 外交部外交及 出國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經 費 來 源 年 出國 出國計畫名稱及內 度 工作計畫 用途別科目(二級) 預算(保留) 決算金額 類別 容簡述 別 金額 (含保留數) 103 3911200100-7 0293 445,000 185,856 (3) 訪問印度、東南亞地 一般行政 國外旅費 區外交學院及智庫 小 計 445,000 185,856 年 度 合 計 445,000 185,856 合 計 445,000 185,856 72 國際事務學院 情形報告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地 點 出 國 人 員 報告提出日期 報告建議採納情形 國家 備註 起迄日期 城市 服務單位(部 姓名 年 月 日 建議 已採行 未採行 研議中 門)及職稱 項數 項數 項數 項數 1031116- 馬來西亞、 吉隆坡 副院長、研 徐勉生、 103 12 15 3 0 0 3 1031121 印度 、新德 究交流組組 張惟忠 里 長 3 0 0 3 3 0 0 3 3 0 0 3 73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一、施政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 (一) 已完成施政計畫重點概述: 一、充實新進外交領事人員本職學能: 辦理第 47 期外交領事人員專業講習班,建立新進人員正確工作態度及核心 職能。除外交專業課程外,另兼顧兩岸、經貿、勞工、人權、金融、科技、文 化、農業、新聞、環保、能源等相關領域之課程,以期充實外交領事人員各領 域之知識,加強外交領事人員對外工作能力。 二、增進在職人員實務經驗及專業技能: 1.增進外調、調部人員瞭解政府政策:分別辦理外調同仁行前講習班、新近調 部同仁講習班。 2.強化人員涉外事務能力:辦理經貿談判與訴訟人才培用班、府院政策系列講 習班;另因應我當前外交工作重點,辦理歐盟班及東南亞班等跨領域駐外人 才培訓班,以拓展駐外人員專業領域以外之其他專長。 3.強化初任中階主管及符合進陞中階主管資格人員核心職能:課程內容以我政 府重要國策及中階人員應具備之領導及管理知能為主,並以行政院人事總處 訂定之「政策性訓練課程」為輔,以強化初任中階主管及符合進陞中階主管 資格人員須具備之知能。 4.推展全民外交:舉辦全民外交研習營活動,協助其他機關或民間團體,舉辦 全民外交相關研習活動。 三、推動國際合作: 1.鼓勵各國駐華官員及眷屬學習華語:辦理各國駐華官員及眷屬華語研習 班,以增進其對我國文化之瞭解與認同。 2.與各國外交學院、外交訓練機構及智庫交流與互訪:加強與各國外交學院、 外交訓練機構及智庫交流,辦理人員互訪,建立聯繫與合作關係。 3.加強與友好國家外交人員互動,開辦相關課程或研習活動,以加深學員對 我國政府政策、重要文經建設及民情等方面之瞭解。 四、拓展外交政策研究途徑: 1.辦理中、長期外交政策研究:與國內相關智庫及大學相關系所合作進行相 關重要外交政策及國際與區域議題之研究。 2.加強與學者智庫策略聯盟:與國內外研究外交事務之學者、智庫,就外交 時事及重大外交事件舉辦專題演講、研討會、座談會及國際會議,提供建 言,以策略聯盟方式拓展人脈,集思廣益,俾作為我研擬外交政策之參考。 1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 1.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一、 外交 外交領事人員訓練。 外交領事人員訓練: 外交 領事 (一)本教育訓練課程自 103 年 1 月 6 日 領事 人員 至 7 月 4 日,為期 25 週,受訓時數總 人員 訓練 計 984 小時,訓練如期執行完畢,結 訓練 業人數共 38 位,其中外領人員 29 位、 外交行政人員 6 位及代訓僑務人員 3 位。此外,外交領事學員 1 名因健康 因素申請停止訓練,另有 2 名分別因 期中及期末考核不及格廢止資格。本 課程外交領事學員教育訓練 4.5 個月 及部內各單位實務訓練 1.5 個月;外 交行政人員訓期 4 個月,包括教育訓 練 2.5 個月、部內各單位實習訓練 1.5 個月。 (二)本班課程辦理各項區域專題週、國 家安全議題週、我國政策週、國際組 織及國際經貿議題週、國際傳播與軟 實力週、兩岸關係主題週、人權法治、 外交經驗分享等主題週課程,並隨時 依據我外交政策動向,安排各項時事 課程。 (三)課程主要單元包括「認識外交部」、 「我國政策」、「國際談判」、 「招商引 資」、「國際合作」、「政情研析能力」、 「公眾外交及軟實力」、「國際新聞傳 播」 、「語言能力」 、「參觀訪問」及「公 務人員基本知能」等。重要演練及實 2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作課程包括口語表達練習、模擬國際 會議、模擬國內記者會、中文即席演 講比賽、外賓接待演練、公文習作及 專題演講之紀錄與摘要等。 (四)本學院特聘請外交部歷任部長、退 休大使、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主管官 員、大學院校教授及社會各界專業人 士等擔任講座,教學品質及內容均符 合學員需要;學員結業後分發到外交 部各單位,多能即時應用,發揮所學。 (五)主要課程內容如後: 1.外交專業與我國政策: (1)外交部各司處業務介紹、外館運作、國 際情勢、國際組織、全球及區域議題、 國際法及國際公約等。 (2)安排我國外交政策及經貿、大陸、文 化、環保、科技、國防政策等課程, 使學員瞭解我國重要政策方針與立 場,以及如何結合外交工作。 (3)安排口語表達、演講、談判技巧等課 程,透過中文演講比賽、模擬國內記 者會等活動,培養學員口語表達及政 策說明之基本能力。 2. 語文訓練:外語能力為外交人員之核心 職能,爰特別加強辦理,其訓練成績 並占訓練考核總成績 25%。本期語文訓 練每週 2 次,每次上課 2 小時,開設 英、法、德、西、日、葡、俄共 7 個 班別各 48 小時課程。師資教材及教學 3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方式部分,特別聘請本部退休大使、 資深人員、外交部資深翻譯及優秀之 大專院校教授及自由譯者擔任,依據 我外交政策之需求,並彙整各講座之 建議後辦理,以強化學員在論述我國 政策、國際時事、外交議題及行銷我 國軟實力等方面之聽、說、讀、寫及 口筆譯能力。 3. 加強「實務演練」:計辦理「即席式中 文演講比賽」、「模擬記者會」、「模擬 國際會議」等課程,對增進學員外交 專業知識及即席口語表達能力甚具助 益。另續辦上(46)期首次開辦之國 際公法帶狀課程,以傑賽普(Jessup) 辯論模式授課,並以釣魚臺列嶼主 權、廣大興 28 號、南海爭議、光華寮 案、台美特權豁免協定談判、臺灣加 入 TPP、太陽能板傾銷案、福明輪、民 主女神號、我國參與國際貨幣基金等 議題,由學員分組扮演正反二方進行 辯論,以強化學員對相關法律議題之 瞭解。本期學員認為安排之各類中文 演講、模擬記者會、區域研究專題及 課程摘要寫作等演練,對於實務工作 甚具助益,並在緊湊之作業及演練 中,養成良好之時間管理習慣。 4. 其他重要課程: (1) 經貿招商課程:為強化外交人員致力 招商引資工作,以因應我正積極加入 4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TPP 及 RCEP 之政策,邀請政府首長經 貿領域資深官員、學者及業界人士擔 任經貿招商等課程之講座。 (2)人文及法治素養:陶冶藝文與美學涵 養、參觀相關展演,包括繪畫、音樂、 戲劇等;另加強法治課程,如國際人 權公約、勞工法、政府採購法、公務 人員保障法等。 (3)增加國防、安全、兩岸議題課程:安排 學員赴國防大學進行一日參訪課程, 增進學員對我國防政策、戰略布局及 全民國防之認識。此外,亦安排學員 與國安局安幹班學員合訓 2 週,增進 雙方對外交及國安工作之瞭解。另為 強化學員對兩岸關係之認識,政府官 員及相關學者專家講授中共涉台事 務、中共駐外機構介紹、中國大陸社 會情勢分析及重大政治運作等相關議 題課程。 (4) 加強人權法治與公務倫理課程:政府 官員及相關學者專家講授有關廉政、 人權、衛生、勞工、公務倫理;外交 人員之風紀與法律議題、使學員自始 即建立積極正確之工作態度及倫理。 (5)交流部分:加強學員與其他國家外交部 官員之交流,安排 47 期學員與「美國 在台協會華語學校」學員進行語言交 流及社交聯誼,另安排學員與「中東 歐(V4)青年外交官臺灣研習營」訪 5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團成員進行交流、共同參訓一週並進 行歐洲區域專題報告。 (6)參觀訪問部分: 安排參訪中南部重要地方政經建設。 二、 二、 1.辦理新進外交領事人員密集 辦理新進外交領事人員密集英語班: 短期 短期 英語班。 為培養我政府參與國際會議與談判,並可 進 進 獨立作業之英語人才,本學院賡續辦理第 47 修、 修、 期外交領事人員密集英語訓練。 專業 專業 本期辦理時間自 103 年 7 月 7 日起至 8 月 訓導 訓導 15 日止,為期 1.5 個月(共 6 週),每日授 及國 及國 課 6 小時,課程總時數計 180 小時。 際交 際交 本案採分班授課及大班授課併行方式辦 流 流 理,課程規劃如下: (一)分班授課:英語組 2 班(各 9 人) 、非 英語組 1 班(12 人) ,每班以 1 名本籍 講座搭配 1 名外籍講座方式辦理,原 則由本籍講座教授閱讀、寫作及口筆 譯技巧,外籍講座指導聽力及口說。 (二)大班授課:全體學員同時上課,聘請 我高階政府官員及相關領域專家學者 擔任講座,並以情境模擬、案例分組 討論或實作等作為主要上課方式,並 由講座依學員表現予以評分,以增加 學習效果。課程包含: 「口筆譯實務」、 「英語專題討論」、「外交議題研析」、 「國際文宣寫作」、「英語專文摘要」、 「英語公開演說」、「國際傳播」、「英 語專題報告、 「外交政策研究及論述技 巧演練」、「溝通說服策略與談判技 6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巧」、「國際會議紀錄及演練」、「英文 司儀演練及司儀稿寫作」及「英文簡 報技巧」等。 2.辦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儲備及 辦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儲備及外派駐外人 外派駐外人員行前訓練。 員行前訓練講習班: 為因應全球化趨勢及國際政經變遷,並 培養我駐外人員間之協調合作與團隊精 神,發揮整體戰力,本學院依據「行政院 所屬各機關儲備及外派駐外人員行前訓練 要點」辦理旨揭講習班,以加強我駐外人 員專業知能、建構符合我重要政策及國家 利益之外交思維,並提前熟悉外館業務, 以為駐外工作作準備。 (一)每年上、下年度各辦理乙次,103 年度上半年於 5 月 12 日至 23 日及 6 月 17 日、18 日辦理,計有 114 名駐外人員參訓 (外交部 45 名,其他機關 69 名) ,總時數 55 小時;下半年則於 11 月 10 日至 17 日辦 理,共 95 名駐外人員參訓(外交部 47 名, 其他機關 48 名) 。本訓練業如期執行完畢, 達成率為 100%。 (二)本講習課程內容: 1、上半年:主要包括我國外交政策與實 務、經貿政策與實務、國家安全政策與兩 岸政策、文創產業及軟實力、國際文宣、 外館實務與駐外生活,以及外館情境模擬 分組演練等七大類別。另亦加強釣魚臺列 嶼主權、東海和平倡議、臺日漁業協議、 7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東海空域安全聲明、南海議題、TPP/RCEP、 招商引資、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等重大政策 性議題之課程。 下半年:講習內容除包括「招商引資」、 我加入 TPP/RCEP 及文化創意產業等我重要 國策外,另以強化我駐外人員之綜合知能 為主,並以行政院人事總處訂定之「政策 性訓練課程」為輔。 3.辦理初任館長職前講習班 初任館長職前講習班: 針對首次外放擔任駐外館(處)館長或具擔 任館長資格人員,於 103 年 1 月 21 日至 28 日首次開辦館長職前講習班,安排領導統 御、內部管理及對外工作推動等重要工作項 目培訓課程,共有 16 位人員參訓。 4.辦理新近調部同仁講習班。 新近調部同仁講習班: 配合人事處整批調動日期,每年舉辦上 下年度兩梯次,以期協助渠等於返國後儘 速瞭解國內政、經、社會現況及政府施政 理念等,達到提升工作效率之預定目標。 103 年上半年於 3 月 25 日至 27 日辦理完 畢,計有 34 位新近調部同仁參與 13 小時 之課程;下半年於 9 月 30 至 10 月 3 日辦 理完畢,計有 31 位新近調部人員參與 21 小時之課程。 5.辦理第 46 期外交領事人員回流 第 46 期外交領事人員回流教育:為持續精進 教育: 新進人員職能,提升工作效率,外交學院於 11 月 10 日上午安排「如何培養外交人員之社交 能力」課程,另由中階主管就第 46 期外交人 8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員承辦業務一年來之內容、收獲及遭遇之困 難給予建議,本訓練時數共計 3 小時,參訓 人數 27 人。 6.辦理「東南亞事務專班」。 辦理「東南亞事務專班」: 為因應我現階段將東南亞地區列為外交 工作重點區塊,並利推動加強與該地區國 家實質關係、參與該區域經濟整合並爭取 參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等 重要國策,本學院每年配合外交部外派人 員輪調作業於上、下半年各辦理乙次。 103 年上半年於 5 月 12 日至 6 月 17 日期 間安排 6 個半天共 13 小時課程,參訓人員 共 25 位,包括外交部上半年公布外放東南 亞地區同仁 5 位及行政院涉外機關業務相關 同仁 20 位。以東南亞經濟整合及東協對外 關係、中國大陸對東南亞外交政策與作為、 我對東南亞外交三大主題授課;下半年於 11 月 14 日至 20 日期間安排共 10.5 小時課程, 以東南亞經濟整合及東協對外關係、中國大 陸對東南亞外交政策與作為、我對東南亞外 交三大主題授課。計有來自外交部等 11 個 機關共 38 位參訓人員,包括外交部下半年 公布外放東南亞地區 7 位同仁及行政院各涉 外機關之 31 位人員。 7.辦理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人 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人才培用班: 才培用班: 1.103 年 2 月 5 日至 5 月 2 日辦理 「行政院 高階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人才培用班」共 366 小時之課程,共 18 名行政院各機關簡 9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任 10 職等以上高階人員參訓。 2.103 年 12 月 15 日至 17 日辦理「102 年行 政院中高階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人才培 用班回流課程」21 小時課程,共 37 名參 訓。 8. 辦理 「 性別主流化專題講 「性別主流化專題講座」課程訓練計畫: 座」。 依據「外交部 103 至 106 年推動性別主流 化實施計畫」 ,103 年規劃分以「專班」及「隨 班」方式,延聘專家學者多人,辦理相關教 育訓練課程。103 年共辦理「人權公約(涵蓋 婦女人權公約 CEDAW)」、「談如何贏造愉悅的 兩性關係」、「以性別議題拓展外交」、「移民 署業務介紹及人口販運議題」、「人權譜系的 開展」、「性別議題電影導讀會」、「我國人權 現況與發展」、「接納與尊重-談多元性別」、 「台灣如何落實 CEDAW 公約第五條-習俗意識 的性別省思」共 10 班次課程。 「性別議題-男 性觀點」、「臺灣性別主流化發展現況」、「臺 灣新活水-新住民與外籍移工」及「性別統計 與性別影響評估」與「公務處理與性別主流 化法規」2 進階課程,共 14 班次課程。 前述課程總時數共 32 小時,參訓總人數 1198 人次,其中男性 533 人次(佔 44%)、 女性 665 人次(佔 56%)。 9.辦理國際情勢分析講師培訓 國際情勢分析講師培訓課程: 課程 為增加國內青年學子對國際情勢之瞭 解、爭取民眾對外交政策之支持,本學院於 103 年 5 月 12 日辦理第 3 期國際情勢分析講 10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師培訓課程,課程包括「我國推動加入 TPP 及 RCEP 之方向與策略」及「公眾演說與溝 通」 ,嗣於同月 26 日安排每名參訓人員進行 5 分鐘試講,由外交部相關單位主管及媒體 人士擔任評審與現場提問,另第 47 期新進 外 交 領 事 人 員亦 列 席 以青 年 學 子 身分 提 問,以考驗參訓人員之臨場反應。本課程共 培訓 11 名種子師資(含外交部中高階人 員),作為校園巡講之師資庫。 10.內部控制課程 內部控制課程: 為加強外交部各單位人員對於內部控制 制度內容及實務運作之瞭解,本學院於 103 年依據 外交 部內部控制幕僚 小組會議決 議,共辦理 6 次內部控制制度教育訓練及宣 導課程,包括 1 月 20 日「內部控制制度自 行評估」 、2 月 25 日「司處檔案管理」 、8 月 12 日「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 、8 月 28 日 「內部稽核與實作」 、10 月 3 日「內部控制」 及 11 月 11 日「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參 訓人員計 330 人次,部分課程並全程錄影上 載外交部內部網站「工具箱」,供部內外人 員自行參考運用,有助釐清觀念、統合部內 各單位執行內部控制各項實施方案並落實 自我監督機制。 11.充實我駐外人員有關我重要 辦理「招商引資班」 經貿政策及如何招商引資之 為強化我駐外人員經貿知能,以利渠等推 知能 動我國加入 TPP 及 RCEP 等區域經貿機制並 協助我商爭取商機,本學院於 103 年 5 月 11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20 日至 23 日及 6 月 18 日辦理「招商引資 班」,課程內容包括全球經濟發展、我國參 與亞太區域經濟整合情形、我國投資環境簡 介、從自由經濟示範區看如何招商引資、兩 岸投資現狀及如何吸引台商回流、如何有效 招商引資及招商引資成功案例,另邀請外商 分享在台投資經驗。參訓人員共有來自行政 院所屬 各機 關儲 備及外 派駐 外人 員 120 人,共 9 堂課,總計 15 小時。 12.增進在職人員培訓及提升 1.103 年 5 月 5 日至 7 月 24 日開辦上半年夜 涉外事務人員外國語文能 間語文班,共開設有英語會話、英語閱讀 力。 寫作、日語、法語、西班牙語初級、英語 口譯等 10 班次,計有中央各部會、及臺北 市政府、新北市政府等國際事務相關業務 人員共 170 人報名上課。 2. 103 年 9 月 9 日至 12 月 8 日辦理下半年 夜間語文班,共開設有英語會話、英語閱 讀寫作、日語、法語、英語口譯等 10 班次, 計有中央各部會及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 府等國際事務相關業務人員共 161 人報名 上課。 提升涉外事務人員外國語文能力: 為加強我對東南亞地區工作人員之駐地 語文能力,本學院依據外交部本年下半年將 派駐東南亞地區 7 名人員之業務需要,於 103 年 11 月 10 日至 104 年 1 月 10 日辦理 馬來西亞、菲律賓及越南等 3 種特殊語文共 4 個班別之夜間課程,每週上課 2 次,每次 12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3 小時,為期 8 週,實施總時數 48 小時, 並開放外交部各單位人員及配偶參加,參訓 人數共計 17 人。 13.中階主管班及中階主管培育 (一)中階主管班: 班 為加強外交部中階主管人員之溝通協調與 領導管理能力,以凝聚團隊精神並提高團隊 工作績效,本學院於 103 年 9 月 15 日至 10 月 6 日辦理「中階主管班」 ,課程計 41 小時, 共 14 人參訓。課程內容包括:外交部對科 長級主管之工作期許、「活路外交」政策分 組專題報告、我國參與 TPP/RCEP 之策略與 規劃、科長與媒體應對及處理新聞應掌握之 重點、國際合作發展法及我援外技術合作概 況、外交預算編列與執行、準備立法院答詢 資料之重點事項、高效能管理與領導、組織 學習與組織文化、中階主管必備五大能力、 外交決策與運作模擬演練(兵棋推演)、外 交工作如何使民眾有感、危機處理及實作- 以越南排華暴動事件為例、外交工作興革建 議-個人報告及分組提問、部屬培育與指導 及主管情緒管理。 (二)中階主管培育班: 為培訓符合晉升中階主管人員之核心 職能,本學院於 103 年 9 月 24 日至 10 月 15 日辦理「中階主管培育班」,課程計 44 小時課程,共 13 人參訓。課程內容包括: 外交部對科長級主管之工作期許、 「活路外 交」政策分組專題報告、我國參與 TPP/RCEP 13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之策略與規劃、科長與媒體應對及處理新 聞應掌握之重點、國際合作發展法及我援 外技術合作概況、外交預算編列與執行、 準備立法院答詢資料之重點事項、高效能 管理與領導、組織學習與組織文化、中階 主管必備五大能力、外交決策與運作模擬 演練(兵棋推演) 、外交工作創新思維、團 隊領導與激勵、如何以同理心處理民眾陳 情、公務處理與應對及科長職能座談。 14 第.20 期及第 21 期科長專業 為強化本學院辦理外交人員專業培訓成 講習班回流教育課程 效追蹤機制,以精進各項教育訓練內容, 以符各層級工作同仁需要,於 103 年 9 月 1 日舉辦 102 年參加第 20 期及第 21 期科長 專業講習班回流教育共 0.5 天包括「業務橫 向溝通協調」及業務座談課程,共調訓該 講習班仍在職 14 位人員參訓。 15.文創產業專班 奉高層指示,為加強駐外人員向海外宣 介及行銷我文創軟實力之工作知能,於 103 年 11 月 24 日至 27 日首度辦理 7 堂共 11 小時之「文創產業專班」 ,包括外交部及其 他部會共 39 位人員參訓。 16.高階主管班及高階主管培 為強化外交部高階人員之領導與管理知 育班 能,於 10 月 27 日至 11 月 26 日分別辦理 「高階主管班」及「高階主管培育班」各 12 小時課程,課程內容包括績效管理、與 媒體應對、主管情緒管理、政策行銷實務 經驗、團隊領導與激勵、國會溝通及大陸 政策與兩岸關係,以及外交工作興革腦力 14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激盪等課程。參訓者分別為外交部簡任 12 職等以上單位主管及資深人員 10 位,以及 簡任 10 至 11 職等單位副主管及資深人員 20 位。 17.辦理「援外合作計畫流程」 以承辦雙邊合作援贈計畫案之外交部相 關司處科長、專門委員及副司長層級之同 仁為對象,並開放各司處同仁報名參訓, 於 103 年 1 月 7 日辦理「辦理援外合作計 畫流程」第 2 梯次 2 小時課程,共計 18 位 同仁參訓。 另續於 103 年 1 月「館長職前講習班」 辦理同主題 3 小時課程,計 16 位發布將擔 任駐外館長及符合資格人員參訓。 18.駐外館長集體返國述職研習 103 年駐外館長集體返國述職研習共辦 理 2 梯次。第 1 梯次於 5 月 1 日至 8 日辦 理,9 位館長參加。第 2 梯次於 8 月 19 日 至 26 日辦理,11 位館長參加。期間除安 排述職館長晉見總統、行政院長、立法院 長,及與外交部部次長及相關單位就外交 業務進行意見交流外,並就我國家安全政 策、大陸政策與兩岸關係、我經濟發展策 略、我加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RCEP)及跨 太平洋夥伴協定(TPP)、我文化政策、我國 防政策、內部管理與人際溝通等主題與相 關部會首長或學者專家座談,及參觀我自 由經濟示範區及重要民間企業,期使述職 館長深入瞭解政府政策及社會脈動,並瞭 解國內產業發展現況,期於返回駐地後具 15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體提升我與相關駐在國之關係,並協助推 廣國際經貿。 19.辦理駐華官員暨眷屬華語 為增進各國駐華官員及眷屬之華語能力, 班。 提升彼等對中華文化之興趣與瞭解,並協 助融入我國社會與民情,厚植友我情誼, 本學院 103 年計辦理 2 梯次「駐華官員暨 眷屬華語班」 ,第 14 期華語班於 4 月 15 日 至 7 月 3 日辦理,分 6 班上課(館長班 2 班 及館員班 4 班),57 名完訓。於 9 月 1 日至 11 月 19 日辦理之第 15 期華語班特別增開 進階班次,共分 8 班上課(館長班 3 班及館 員班 5 班),62 名完訓。 20.各國外交學院或外交訓練 在加強與友好國家外交學院或外交訓練 機構交流與互訪 機構及智庫之交流合作方面,本學院係透過 互訪交流、人員代訓、參與或舉辦會議、交 換出版品等,建立聯繫與合作關係。103 年 辦理情形如后: 1.本學院徐副院長等一行於 11 月 16 日至 21 日參訪馬來西亞及印度之外交學院及智 庫,與兩國外交學院及智庫進行交流;同 年亦曾接待匈牙利、越南及約旦等國外交 學院,及日本與越南等國智庫、大學與人 員訓練機構訪團。 2.捷克外交學院函邀本學院派員參加 103 年 8 月 25 日至 29 日舉行「歐洲夏令營」 活動,經外交部指派相關駐處人員參加。 21.代訓友邦及友好國家政府 1.103 年 4 月 12 日至 20 日辦理「中東歐國 官員及民間組織 家青年外交官台灣研習營」 ,計有中東歐 16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4 國 7 位優秀青年外交官員至本學院受 訓。 2.103 年計有 4 位友好國家外交人員至本學 院研習,具體加強雙邊交流。 3.辦理 「太平洋島國青年領袖培訓計畫」 (PILP),本學院與美國夏威夷「東西中心」 (East -West Center)自 102 年起合辦 PILP 計畫,規劃於 5 年內培訓 125 名太平洋 島國青年領袖。103 年計有來自 13 國 26 位學員參訓,此計畫為我國、美國與太 平洋島國間之三邊合作關係建立良好典 範。。 22.與國內學者、智庫舉辦專題 1.本學院與國內各地重要學術機構、智庫及 演講及外交時事座談 學者合辦有關外交議題之研討會,並視 國際局勢動向,適時邀集學者專家進行 討論,以鼓勵學者持續關注國際情勢發 展並促進彼等對外交工作之了解與支 持,進而使外交實務經驗與智庫學者之 觀察研究相結合,對擬訂具創意與深度 之外交策略有所助益。 2.103 年外交學院除自行辦理 10 餘場內部 座談會外,並與國立政治大學在台北合辦 「第 31 屆華歐會議」 ,及與國內相關大學 以策略聯盟方式合辦多場座談會等,以擴 大政策研究之廣度。涵蓋主題包括相關國 家及區域情勢及與我關係、國際及區域經 貿發展、活路外交、文化外交、環境外交 等。 17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3. 103 年本學院另委託學者及智庫辦理有 關中長期外交政策之研究案共 3 件。 23 外交決策與運作模擬演練 進行外交決策與運作模擬演練: 103 年 9 月 27 日調訓外交部中高階人員 30 人,就 104 年我國所可能面對國際環境擬 定想定狀況,以訓練外交部人員掌握國際情 勢,瞭解重要外交議題及因應危機。 24.全民外交研習營 本學院舉辦之「全民外交研習營」系列活 動,有助提高國人對外交政策之認識,及 建立外交部人員與民眾之雙向溝通。103 年辦理要點如后: 1.於全國北、中、南、東部地區計辦理 13 場研習活動,包括菁英班(2 梯次)、主題 班(3 梯次)及青年班(7 梯次,包括高中及 國中)及 1 場青年外交論壇。辦理總時數 80 小時,參加總人數 2,202 人次。 2.本案曾安排外交部史次長亞平、石主任秘 書瑞琦、及相關單位主管、高階人員及 科長等授課。有助外交部政策宣導及與 民眾之雙向溝通。 3.課程內容規劃包括:我國當前外交政策、 外交業務及工作經驗分享、促進經貿外 交、國際情勢分析、國際禮儀,以及領 務為民服務等相關課程。 3.參加學員於課後問卷調查之整體滿意度 達 90.9 分,大多數學員表示「願再度參 加外交部辦理之其他活動」。 18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重要 辦理情形 工作 施政 因應 計畫 實施內容 計畫 改善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施 一、 1.施政計畫分項說明—以年度 已於 103 年元月份完成場地管理系統改善 一般 部分 案,使各承辦人員可直接上網登錄及預約 行政 大樓內所有上課及活動場地,除簡化預約 場地所需公文往返時間外,同時亦可活化 場地之使用,增加場地之使用率。 二、 1.代訓友邦及友好國家政府官 1 位友好國家外交人員至本學院研習,具體 短期 員及民間組織 加強雙邊交流。 進 2..與國內學者、智庫舉辦專題 2.本學院委託智庫辦理有關「當前外交政 修、 演講及外交時事座談 策之機遇與挑戰」之中長期外交政策研 專業 究案,業於 103 年 6 月完成。 訓導 及國 際交 流 19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預算執行概況: (一)本年度部分 1.歲入部分 本年度歲入預算數為 136,000 元,歲入實收數為 265,010 元,全年度計超收 129,010 元,預算執行率 194.86%,主要為「雜項收入」科目預算數為 136,000 元,實現數為 265,010 元,執行率 194.86%,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及管理費,增加停車場使用費等收入。導致全年超收 106,956 元,執行率 178.64%,「雜項收入」實現數為 242,956 元,收回以前年度已列支出之各項費 用實現數為 22,054 元。 2.歲出部分 本年度歲出預算數為 96,703,000 元,歲出實現數為 77,983,103 元,應付歲 出保留款為 1,935 元,權責發生數為 4,321,388 元,預算節餘數為 14,396,574 元,預算執行率為 85.11%。分別為基本工作維持:節餘 9,001,767 元,係撙節 支用按業務需要減少支出;外交領事人員講習結餘:為短期進修、專業訓練及 國際交流:結餘 5,269,807 元,主要因調整部分課程及撙節支出所致。本年度 第一預備金 125,000 元未動支。 (一)以前年度部分 歲出部分 「一般行政科目」保留 99,750 元,本案已於 1 月份執行完畢,「外交領事人 員講習」科目保留 480,330 元,本案已於 103 年 6 月份執行完畢,節餘 600 元。 三、資產負債實況: (一)資力及資產情形: 專戶存款:包括保管款計 363,447 元。 保留庫款-本年度: 包括一般事務費、設備及投資計 4,321,388 元。 暫付款:一般事務費計 1,935 元。 保管有價證劵:包括廠商繳交履約保證金計 455,000 元。 (二)負擔及負債情形: 保管款:包括履約保證金,計 330,647 元。 代收款:包括員工代扣款,計 32,800 元 應付歲出款-本年度;一般事務費計 1,935 元。 應付歲出保留款-本年度: 設備及投資及一般事務費計 4,321,388 元。 應付保管有價證劵:包括繳交廠商有價證劵計 455,000 元。 20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三)資產負債變動情形: 本年度 上年度 變動數 負債科目 本年度 上年度 變動數 資產科目 專戶存款 363,447 362,420 1,027 保管款 330,647 316,466 14,181 代收款 32,800 45,954 -13,154 應付歲出 保留庫款 4,321,388 499,686 3,821,702 保留款- 4,321,388 499,686 3,821,702 -本年度 本年度 應付歲出 暫付款 1,935 80,394 -78,459 款-本年 1,935 80,394 -78,459 度 保管有價 應付保管 455,000 906,347 -451,347 455,000 906,347 -451,347 證劵 有價證劵 合計 5,141,770 1,848,847 3,292,923 合計 5,141,770 1,848,847 3,292,923 21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一、通案決議部分: (一)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預算編 本項非本學院主管業務。 列「釋股收入」380 億元,說明如下: 1.各部會釋股收入如次: 預算編列單位 釋股標的 釋股收入 合作金庫金融 45 億元 控股公司 財政部 兆豐金融控股 30 億元 公司 經濟部 中國鋼鐵公司 25億元 交通部 中華電信公司 80億元 行政院農業委 台灣肥料公司 20億元 員會 行政院國家發 台灣積體電路 180億元 展基金 公司 合計 380億元 2.上述釋股對象不以三大基金(中華郵政公 司、勞工保險基金及勞工退休基金)為 限,並以長期持有為原則。 3.釋股相關費用併同調整。 (二) 查「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 遵照決議辦理。 業務推廣無關,此時正值政府財政赤字節 節攀升,各部門應撙節支出、同舟共濟之 際,故將中央政府各機關之「文康活動費」 減列 20%。 (三) 歷年中央政府各機關車輛養護費及辦公器 遵照決議辦理。 具養護費之編列標準浮動,且依其性質, 應可視各機關實際需求編列,而非統一按 人頭方式編列;且我國中央政府長期推動 「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計畫」,更應 撙節支出,非增列預算。爰刪減中央政府 各機關「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9 億 5,088 萬 5,000 元之 5%,計 4,754 萬 4,000 元, 並要求未來年度「車輛養護費」及「辦公 器具養護費」之編列,應據各年度需求, 如實編列。 74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四) 針對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有關 遵照決議辦理。 各部會及所屬皆編列有「大陸地區旅費」 預算,主要是支應派員進行兩岸開會、談 判、考察等交流業務;惟鑑於中國對台政 策仍堅守「一中原則」立場,其官員來台 參加活動皆公開大肆宣傳「一中政策」, 更何況是面對我國至中國參與 交流的官 員,中國欲進行統戰企圖顯已昭然若揭, 實不宜編列預算支應與中國太過頻繁之交 流,就連國際專家都建議台灣應該要放緩 兩岸交流。準此,為使國家政策更加優質 化,公務人員本應選擇與更進步、更自由 的歐、美國家交流,以參照學習先進國家 之優良施政做法,而非讓台灣生存與發展 「僅有一條與中國結合之路」;爰針對各 部會及所屬編列之「大陸地區旅費」預算, 統刪 10%。 (五)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 遵照決議辦理。 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10%。 2.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統刪5%。 3.文康活動費:編列標準由每人每年2,500 元調降為2,000 元。 4.委辦費:除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 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 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教育部主管 委託辦理、體育署委託研究、法務部主 管委託研究、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 計畫、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屠宰衛 生檢查、畜禽藥物殘留檢測及檢疫偵測 犬業務、勞工委員會危險性機械及設備 檢查與管理、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 計 畫及 建置長 期照 顧服務 體系 相關 預 算、食品藥物管理、文化部主管委託辦 理不刪外,其餘統刪10%,其中國史館臺 灣文獻館、行政院、主計總處、經濟建 設委員會、審計部、內政部、營建署及 75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建築研究所、 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國家教 育研究院、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 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 屬、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南部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 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茶業改良場、 動 植物 防疫檢 疫局 及所屬 、農 業金 融 局、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一般事務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 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 障 暨培 訓委員 會、 國家文 官學 院及 所 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體育 署、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 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 預算、中央健康保險署不刪外,其餘統 刪5%,其中經濟建設委員會、審計部、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 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 雄市審計處、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 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 國防部主管、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 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 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 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國家 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 育廣播電臺、國際貿易局及所屬、能源 局、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 及所屬、運輸研究所、科學工業園區管 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 屬、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 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 家 畜衛 生試驗 所、 農業藥 物毒 物試 驗 所、種苗改良繁殖場、衛生福利部、食 品藥物管理署、環境檢驗所、海岸巡防 76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6.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設施及機械設 備養護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 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 障 暨培 訓委員 會、 國家文 官學 院及 所 屬、警政署及所屬、體育署、法務部主 管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行政院、 經 濟建 設委員 會、 研究發 展考 核委 員 會、考選部、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部 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 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空中勤 務總隊、領事事務局、國防部主管、國 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 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 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 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 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 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 所屬、蒙藏委員會主管、僑務委員會主 管、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 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林業試驗所、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 育中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 業改良場、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 署、海岸巡防署主管、證券期貨局改以 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國內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員 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 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 體育署、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長期 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 相關預算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經 濟建設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考選 77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部、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 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 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 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領事事務局、 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 稅局、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 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 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 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科學工 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業園 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 理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 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林業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衛 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 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 檢查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 行調整。 8.國外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員 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 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 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體育署、 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 計 畫及 建置長 期照 顧服務 體系 相關 預 算、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10%, 其中行政院、主計總處、地方行政研習 中心、國立故宮博物院、經濟建設委員 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研究發展考核 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公平交易委員會、 考試院、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退 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 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監察院、審計部、 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 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空 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 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北區國稅 78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 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 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 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圖 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家教育 研究院、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央地質 調查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 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 路總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主管、科學 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業 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 管理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 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 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 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畜產試驗所、 家 畜衛 生試驗 所、 農業藥 物毒 物試 驗 所、種苗改良繁殖場、漁業署及所屬、 動 植物 防疫檢 疫局 及所屬 、農 業金 融 局、農糧署及所屬、職業訓練局及所屬、 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衛生福利部、疾 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保護 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 海岸巡防署、銀行局、臺灣省政府、臺 灣省諮議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目自行調整。 9.出國教育訓練費:除中央研究院、公務人 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 所屬、警政署及所屬、法務部主管不刪 外,其餘統刪10%,其中主計總處、經濟 建設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審計部、 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空中勤 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財政部、關務署 及所屬、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原子能 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 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 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 79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育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 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臺東區農 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 理署、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海岸 巡 防署 、銀行 局改 以其他 項目 刪減 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10.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央研 究院、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籌建計 畫、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 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 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 部主管營建工程與交通及運輸設備、體 育署、法務部主管、國家科學委員會增 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中央健康保 險署、文化部主管不刪;教育部主管(不 含體育署)統刪4%外,其餘統刪8%,其 中經濟建設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司法 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中高 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公務 員懲戒委員會、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 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 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 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 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 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 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 灣南 投地方 法院 、臺灣 彰化 地方 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 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 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 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 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 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 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 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選部、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 80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 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 消防署及所屬、領事事務局、外交及國 際事務學院、國防部主管、財政部、國 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中區國稅 局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 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 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中央氣 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 路總局及所屬、臺中區農業改良場、漁 業署及所屬、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 洋巡防總局、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證 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 自行調整。 11.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 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中央研究院、司 法 院對 財團法 人法 律扶助 基金 會之 捐 助、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教育 部主管、法務部主管、經濟部科技預算、 國家科學委員會對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 究院與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之捐助、 衛生福利部主管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 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算、衛生福 利部捐助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 計畫、中央健康保險署補助職業工會與 農 漁會 辦理健 保業 務、食 品藥 物管 理 署、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5%, 其中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入出國及 移民署、國防部所屬、交通部、觀光局 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疾 病管制署、環境保護署改以其他項目刪 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2.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 一般性補助款、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 管、衛生福利部主管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算、中 81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央健康保險署補助鄉鎮市公所辦理健保 業務、食品藥物管理署、文化部主管不 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役政署、交通 部、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 利部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 調整。 13.經濟部主管、內政部主管及農業委員會 主管辦理「易淹水地區後續治理及維護 管理計畫」23 億元全數刪除。 14.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 11 億 3,000 萬 元。 (六) 財政部97年1月2日函文政府各機關學校, (一) 外交已依據財政部 103 年 1 月 29 日台財庫字第 要求機關學校附設公園供停放車輛之停車 10300507890 函轉行政院秘書長函暨立法院相 場,應依「規費法」規定徵收使用規費; 關決議,研議停車位管理辦法及收費機制,並 惟效果不彰,絕大多數機關均未針對員工 函請所屬機關配合辦理。 使用機關附設停車場收費;少 數有收費 (二) 本學院大樓停車場使用及管理辦法業於 103 年 7 者,收費標準亦相當紊亂,包括同棟建築, 月 1 日公告施行,地下停車場供於本學院大樓 不同部會,標準不一;同一主管機關中, 任職之同仁使用,該處停車場使用同仁自 103 不同單位,收費不同;收費標準低於一般 年 7 月起每月應繳停車管理費新台幣 1,000 元 行情甚多等等。 整,並比照外交部職務宿舍管理費之收取方 規費法第 1 條即敘明立法目的在於 式,按月自使用人薪資中扣收繳庫。 「增進財政負擔公平,有效利 用公共資 (三) 本學院另收取來院上課學員每次停車費用新台 源,維護人民權益」,同法第 8 條有關應 幣 1000 元,除考量「使用者付費」原則及政府 徵收使用規費之項目中,即包括各機關學 對各機關經管公有房地之諸多規範外,另可達 校交付特定對象或提供其使用之「公有道 致政府節能省油及提升財務效能等目標。 路、設施、設備及場所」,第 10 條有關收 費標準之計費原則並規定除須依興建、購 置、維護等相關成本訂定收費標準外,亦 應考量市場因素。一般民眾利用公有停車 場均須按規定繳費,但公務人員使用政府 機關停車場,卻可享免費或低價之優惠, 無疑是慷人民之慨。況中央政府機關多位 於大台北地區,捷運、公車等大眾運輸路 網密集,交通便捷;且政府機關無償提供 員工使用停車場,增加自行開車之誘因, 亦與近年來政府力倡之節能減碳政策大相 違背。爰此,要求行政院應依規費法相關 82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規定,參考同地段一般停車場收費情形, 於 103 年清查各機關學校附設停車空間供 員工使用情形,並於 104 年研擬相關規 範,送立法院備查後實施,以落實規費法 「增進財政負擔公平、維護人民權益」之 立法精神。 (七) 現行軍公教員工居住公有宿舍房租津貼扣 (一) 謹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現為「人事行政總處」) 繳標準,係按職務等級而訂;月薪含「公 曾於 100 年 1 月 14 日召集會議協調各機關意 費」之院長或部長級政務人員居住公有宿 見,決議由各機關依據宿舍特性及狀況自行訂 舍,每月扣繳800 元;一般軍公教人員按 定收費標準。 職級每月分別扣繳 400 元至700 元不等。 (二) 人事行政總處嗣於 100 年 6 月 28 日函示應收取 公務人員之待遇、加給係依「公務人 宿舍管理費繳庫,本部即於 100 年 7 月擬妥「職 員俸給法」規定,其中並無配住宿舍或提 務宿舍管理費收取要點」 ,並自同年 9 月 1 日起 供房租津貼之規定。因此,配住宿舍僅扣 按月於借住同仁薪資中扣收管理費繳庫。 繳低額之房租津貼,形同對配住者之額外 (三) 本學院宿舍管理費收費標準係參採前揭會議決 津貼;且各單位職務宿舍區位、面積均不 議,依據宿舍之特性與狀況訂定:北投居安、 同,但不論位於台北市或花蓮、台東,不 敬業、樂群樓及木柵等公寓式職務輪調宿舍每 論居住單房或1 戶多房者,亦均依同樣標 月扣收 1,000 元,明志、溫泉、致遠等較老舊小 準扣繳,實未盡合理。另「中央各機關學 宿舍每月 500 元。借住宿舍同仁另依據「全國 校職務宿舍之設置管理規定事項」第6 點 軍公教人員待遇支給要點」所定標準扣繳房租 規定:「各機關學校提供職務宿舍予借用 津貼,每月費用介於 400~800 元間。此外,借 人住用,應收取管理費,由宿舍管理機關 住宿舍同仁另需繳納宿舍維護費 1,200~2,600 學校經收後悉數解繳國庫。……」,然各 元,由宿舍聯誼會統籌支付大樓清潔、管理員 該公有宿舍雖大多收有管理費,但費用仍 等支出。 較一般行情為低,且除極少數如中央研究 (四) 外交部配住宿舍後僅協助修繕房舍結構,其餘 院將管理費等相關收入繳庫外,其餘機關 使用、維護等均需配住同仁負擔,並責由配住 所收取之管理費均未按規定繳回國庫。 人遷出前需辦理全戶油漆及清潔,回復至借住 綜上,公務人員住宿舍本於法無據, 時屋況。借住人普遍善盡借住責任,維護職務 且房租津貼扣繳及管理費標準,均悖離一 宿舍之良好屋況。 般市場行情,並與宿舍面積及價值無關, 顯不符宿舍使用之對價,形同變相津貼; 公務人員職務宿舍均為運用政府預算興建 或租用,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爰要求 行政院應參酌宿舍座落區位、面積及市場 行情,於 104 年訂定宿舍使用之收費相關 規範,送立法院備查後實施。 83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八) 針對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務費」遵照決議辦理。 項下「教育訓練費」科目合計編列 15 億 9,147 萬 7,000 元,經查,其中內含「對現 職員工赴國內外公私立各級學 校修習學 位、學分或研究等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 費等教育費」。有鑑於公務人員進修費用 依規定雖可申請部分補助,但細節乃授權 各機關學校得視預算經費狀況而定,可知 公務人員進修費用實非必須應 給予之補 助;此外,進修人員甚至還可因此申請公 假上課,實不合理。加以近年來,更發現 公務人員違規到中國進修情形嚴重之問題 發生,「連論文題目都是中國指定的」, 恐已涉及國家安全疑慮。準此,對現職員 工赴國內外公私立各級學校修習學位、學 分或研究等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教 育費預算,自 103 年度起,就公餘時間與 業務相關之進修核予補助。 (九) 有鑑於民國50 至60 年代軍公教人員待遇 本項非本學院主管業務。 及福利較低,政府以行政命令頒定各項補 助及優惠措施政策,改善軍公 教家庭生 活。惟多年來,歷經多次之大幅調薪後, 目前軍公教人員整體待遇及福利已比民間 企業優厚許多。加以目前政府財政惡化之 際,各界紛紛檢討政府長期對特定對象進 行各項補助問題,其中以「退役軍人及軍 眷醫療免掛號費補助」,其相關費用實不 合情理,相較於一般民眾(尤其對繳不起 健保費遭鎖卡之民眾)而言,都無醫療免 付掛號費之優待,造成相對剝奪感嚴重, 實有違反社會公平正義原則。基於目前政 府財政惡化之際,軍人應與全 民共體時 艱,況且政府設立之醫療院所本亦應為國 庫增加收入,有所營運績效才 能自給自 足,而非為特定族群給予掛號優惠,更造 成各公立醫院長期為吸收該項優惠而減少 國庫收入。職是之故,政府亟應重視且重 84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新檢討廢止就醫免掛號費制度,取消「退 役軍人及軍眷醫療免掛號費補助」,爰要 求針對103 年度所有編列「退役軍人及軍 眷至醫療院所『就診免付掛號費』」之優 待相關預算,應予檢討優待掛號費之次數 ,並自 104 年度起實施,超過部分亦不得 要求相關所屬之醫療院所自行吸收。 (十) 依據審計部決算審核報告指出,過去政府 遵照決議辦理。 辦理政令宣導採購,曾發生未編有專項預 算,逕由相關科目勻支經費辦理(如由各 工作計畫之業務費支應等),……由各項 工作計畫之業務費支應辦理廣告或宣導, 勢將排擠其他業務支出,值此政府財政困 難之際,為能有效監督控管執行成效,允 宜透過編列專項預算方式,明確列示各機 關辦理廣告或宣導之計畫,俾有效監督控 管。102 年度立法院審議預算亦通過決議要 求「103 年度起,各機關編列政策宣導經 費,應於預算書表內將經費編列情形妥適 表達,以利國會及社會大眾監督。」。103 年度起,除依立法院要求妥適表達編列之 專項宣導經費,除突發事件所需外,不得 動支任何經費進行宣導。 (十一)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1 年,此案執 遵照決議辦理。 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政策,令國人備感痛 心。立法院於審議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算時曾做決議:「為求全民健康保險制度 之永續健全發展,呼籲政府體察民意,勿 將社福團體與非營利組織辛苦募集的社會 資源強徵補充保費。現行法令制度對於身 為扣費義務人的民間團體將造成可預見的 嚴重影響,因此我們提出兩點強烈訴求: 一、行政院應要求各部會及各級政府將社 福團體所大幅提升的補充保費費用納入經 費需求考量。……」,而行政院遂於102 年 4 月30 日公布補助原則,「社福團體如因 執行政府委託或補助計畫而增 加保費負 85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擔,由各機關於年度預算調整支應,倘預 算執行經費確有不敷,再由各機關循程序 報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未來年度則納入經 費需求考量。」 經查,102 年度社福團體執行政府委 託或補助計畫時,並未得到各部會及各級 政府就增加之補充保費負擔予 以額外補 助,反而因招標之統包金額變相由社福團 體自行吸收,讓社福團體的財務更加捉襟 見肘。爰要求行政院應督促各機關及各級 政府就社福團體因執行政府委託或補助計 畫而增加之補充保費負擔,納入經費需求。 (十二)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年,此案執 本項非本學院主管業務。 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政策,不顧十餘年來 二代健保之法令研修,令國人備感痛心。 其中,補充保費來源之一的兼職所得,全 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非 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讓廣大 兼職的弱勢大眾被剝兩層皮。經社會輿論 反彈後,衛生福利部雖陸續排除兒童及少 年、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老人、領取 身障者生活補助費者或勞保投保薪資未達 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 資之身障 者、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專科學校 或大學學士班學生等身分適用,但掛一漏 萬,仍無助解決兼職所得不公的問題。近 年台灣薪資凍漲、低薪化,卻又面臨物價 卻節節上漲,許多青壯年往往須兼任第二 份工作才能勉強餬口養家,現在又要繳納 兩份健保費,看到有錢人買豪宅竟可貸款 99%,相對剝奪感油然而生。爰要求衛生福 利部應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 充保險費辦法」,將在國內就業且無專職 工作之大專學生之兼職所得扣取補充保險 費之下限提高。 (十三) 中央各機關單位辦理人力派遣採購作業, 本學院並無該項業務。 除應公開招標外,派遣契約中之勞動者權 86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益亦應與正式職工維持同工同酬、同待遇 原則;各機關單位並應同時針對未來業務 人力之規劃進行全盤檢討,派遣員工人數 不得新增。 (十四) 目前各機關運用派遣勞工人數,原則不得 本學院勞務承攬業務將遵守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修訂之「 超過 99 年 1 月 31 日各機關實際進用派遣 勞務承攬」相關規範。 勞工人數,並由主管機關進行總量管控。 惟以控管基準日填報資料為派遣勞工人數 之上限,且未衡酌各機關業務增減情形及 既有人力寬緊度,實過於便宜行事。此外, 由於聘用人員、約僱人員及臨時人員亦均 有控管措施,惟承攬人力未予列管,因此, 派遣勞工人數雖經控管後,有減少現象, 但「勞務承攬」卻增加,亦即各機關勞務 承攬方式規避控管,使派遣勞工人數之控 管流於形式。爰要求行政院應責令相關機 關重新檢討現行中央政府各機關運用派遣 人力之規範,依照各機關人力結構及業務 實際需求,調整派遣勞工人數之上限;此 外,鑑於各機關以「勞務承攬」代替「勞 務派遣」,或將部分業務以「勞務承攬」 方式外包情形有增加之趨勢,行政院亦應 針對「勞務承攬」訂定運用規範,必須符 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俾以提升機關人力運 用效益,減少非必要之資源浪費;相關檢 討報告及規範應於 3 個月內送立法院。 (十五) 自日本福島核災後,世界各國皆開始檢討 本項非本學院主管業務。 核安管制機關的獨立性和位階,國際原子 能總署更制定核能安全公約(CNS),於第 8 條明訂「管制機關需賦予足夠的職權, 並有效區隔管制機關與促進核 能利用機 構。」惟世界各國皆提升核安管制機關位 階,我國卻於組改後擬將行政院原子能委 員會降級為「三級獨立機關」之位階;惟 查我國三級獨立機關中,僅有任務型委員 會之設置,並無常態管制機構之往例,此 舉不僅無助於我國即將面臨的除役、核廢 87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料運送及儲存、人員儲備等問題,更恐將 造成下層機關無力對上層機關(經濟部與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行使監督權之問 題,且易恐致立法院原本僅有的監督及質 詢權力付之闕如,顯有迴避國會監督之嫌 。鑑於以上,爰建請行政院及相關主管機 關應研擬提升我國核安管制機關位階至二 級機構,並明確解決核安管制與核能運用 功能混淆現狀,且能獨立行使監督台灣電 力股份有限公司權責之組織改造與修法配 套方案,並針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之組 改事宜,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進行專案報 告。 (十六) 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補助團體或個人 本項非本學院主管業務。 之經費,雖已公布補助對象,但對於補助 對象所在之縣市別等則未予公布,為利瞭 解政府補助資源分配之情形,爰要求中央 政府各機關補助團體或個人之經費,應增 列直轄市或縣市別,就獲補助團體或個人 可歸屬之直轄市或縣市分別列示。 (十七) 為確保食品安全、強化食品級化學原料之 本項非本學院主管業務。 管理,立法院於 102 年 5 月三讀通過食品 衛生管理法時曾通過附帶決議:「未來工 業級的化學原料和食品級的化學原料進口 時海關編碼要分開處理。」,經查,食品 衛生管理法公布迄今已半年有餘,相關部 會仍未能就增列食品添加物之貨品分類號 列達成共識,甚至有部會一直以實務執行 有困難、違反世界潮流等理由來推諉,顯 見行政院無心解決食安問題、放任相關部 會藐視國會決議,使「食品添加物邊境分 流、製造分區、販賣分業」乙案仍無有效 進展。爰要求行政院應督促衛生福利部、 經濟部、財政部於 6 個月內完成「食品添 加物邊境分流、製造分區、販賣分業」之 各項管理措施,落實食品添加物之管理。 (十八) 102 年台灣 發生 化製澱 粉及 劣質油 品 事 本項非本學院主管業務。 88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件,嚴重損及台灣人民身體健康與重創台 灣美食王國之招牌,衛生福利部啟動「油 安行動」時提到衛生福利部已經追加食品 安全管理相關經費,新聞稿指稱「自102 年 起,重建食品安全五五專案已每年投入3.2 億元,103 年增加3 億元投入擴增補助各 縣市衛生局食品安全稽查經費」。經檢視 食品藥物管理署102 年度與103 年度的預 算,可以發現實際預算數遠比新聞稿所述 短缺甚多,若扣除103 年度新增一筆調查 計畫後,可發現103 年度的「五五專案」 還比102 年度少編1,116 萬元。況且五五專 案並非只針對食品安全來管理,還包括藥 物、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的查緝 與檢驗經 費,因此分到食品安全的經費根本未如新 聞稿上所稱3.2 億元全部拿來重建食品安 全。其次,103 年度食品藥物管理署並未 多編3 億元補助各縣市衛生局稽查食品安 全,統計食品藥物管理署所有補助各縣市 衛生局的經費(包括藥品及化粧品),103 年度反而較102 年度短編2,146.3 萬元。 立法院於 102 年5 月底三讀通過食 品衛生管理法時曾通過附帶決議,要求「中 央主管機關應於原列預算外另行編列專款 專用於補助地方政府進行全面清查所有食 品化工業之人力與經費。」,103 年度食 品藥物管理署預算不僅未編列專款,五五 專案也短編,竟連補助各縣市衛生局的經 費也縮水2,146.3 萬元,除藐視國會外,這 種「要前線打仗,後方卻糧草供應不足」, 反映出馬政府根本無心為國人解決食品安 全。 綜上,爰要求行政院應比照「99 年核 定『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 畫』,於 6 年內增加社工人力 1,462 人, 並逐年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 1.5 億元」之 做法,與各地方政府溝通需求,寬列補助 89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經費、人力,除可補強現行食安稽查人力 嚴重不足、提高留任率之現象,確實建構 充足的食品稽查能量,以確保國人食品安 全。 (十九) 為落實藥物之管理,確保國人用藥安全, 本項非本學院主管業務。 並推動生技醫藥產業之發展,避免因臨時 人員之進用與運用限制,而影響衛生福利 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延攬與留用專業之審查 人員及稽查人員。爰建議行政院對於衛生 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規費收入之用人經 費,同意取消人事費用額度限制,用以進 用足夠之審查人員及稽查人員,以提升藥 物查驗登記與查廠案件之品質與效率;並 為擴增對國外藥廠實地查核之廠數,建議 行政院同意該等稽查人員可投入執行海外 查廠業務,以利加強對輸入藥品之管理。 (二十) 近年食品安全問題年年發生,重創我國食 本項非本學院主管業務。 品產業形象,影響國際聲譽與觀光,衛生 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職掌食品、藥物與 化粧品之管理、查核、檢驗等業務,與民 眾生活息息相關,負責食品加工、製造、 流通、銷售等涉及層面廣泛且複雜。100 年 的塑化劑事件突顯源頭管理及上市後流通 稽查管理重要性,102 年接連爆發修飾澱 粉、油品混充及違法添加香料 色素等事 件,再再顯示現有制度之缺失與人力之短 缺。此次違法欺詐消費者之不肖廠商主管 機關未主動察覺,雖有怠忽之嫌,然根究 其原因在於缺乏專精的檢驗技術與方法、 蒐集國外相關風險資訊,建立確效的業者 登錄管理、稽查管理制度等。從接連爆發 之重大食品安全危機,可發現目前食品藥 物管理署專門技術人員不足,檢驗設備缺 乏,為使完善之食品安全機制得以建制, 除積極修法改善外,爰要求衛生福利部食 品藥物管理署應儘速完成修法、增加人力 及相關設備,以建置完善的食品安全網, 90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且為因應食品安全業務所增加之人力,得 不受立法院 99 年通過中央政府機關總員 額法時做成之附帶決議有關機關員額未來 應於 5 年內降為 16 萬人之限制。 (二十一) 目前各機關國有土地參與都市更新或聯合 本項非本學院主管業務。 開發後分回之房地,包括住宅、套房等, 多以標售或標租方式處分。政府機關以標 售方式處分,其標售價格易成為區域性指 標,更易形成政府帶頭炒房之不良印象, 且與平抑房價之政策相違。行政院應責成 相關單位將該等分回之住宅優先作為公營 出租住宅或社會住宅,以較低價格出租給 青年、弱勢家庭等,並協調建置一統籌運 用之機制、平台統籌規劃辦理。 (二十二) 近年來各級政府為發展經濟,屢以新訂或 本項非本學院主管業務。 擴大都市計畫方式進行特定區開發,並採 大範圍之區段徵收方式辦理,引發土地所 有權人抗爭事件時有所聞;包括苗栗大埔 案、林口 A7 開發案、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 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案等;惟該等土地徵 收案是否符合公益性與必要性備受各界質 疑。政府不斷以配合經濟發展為由進行之 特定區開發,卻未見因經濟成長所帶動之 失業率下降或實質薪資增加, 以嘉惠全 民;反而推升土地價格上漲,使整體房價 所得比持續攀升,造成民眾苦不堪言。爰 要求行政院應全面檢討該等以發展經濟為 目的將非都市土地劃入特定區之合理性及 必要性,並責令相關機關調查已開發特定 區用地之使用情況,於 6 個月內向立法院 提出報告。 (二十三) 針對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部 本項非本學院主管業務。 營建署於 103 年度單位預算項下,皆編列 「易淹水地區後續治理及維護管理計」, 共計編列 17 億 9,980 萬 2,000 元(計畫期 程預定為 103 至 108 年,總經費計 635 億 元,分 6 年辦理),有鑑於經濟部在「易 91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之成效檢討報告 未盡詳實且後續治理計畫尚在草案階段, 即逕行編列後續計畫預算;然立法院現已 為即將屆滿之「水患治理特別條例」,重 新針對「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預 計經費上限為 600 億元,分 6 年執行,以 特別預算編列),刻正進行朝野黨團協商 中。囿於目前國家財政拮据,為避免政府 預算及資源重複投入造成浪費,爰要求經 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部營建署 應會同相關單位,俟「流域綜合治理特別 條例草案」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後,除應加 強治理計畫之監督管理及考核機制,並應 重新檢討是項後續治理計畫預算重複編列 造成中央政府總預算排擠問題與繼續編列 之必要性。 (二十四) 根據中央銀行統計,截至2013 年9 月底 本項非本學院主管業務。 止,全體本國銀行對中國跨國債權攀升至 351 億美元,再創新高,更較2008 年底之 34.8 億美元成長逾10 倍,扣除第一名海外 基金掛帳的盧森堡,中國實質上已成為本 國銀行最高風險之國家。此外,我國銀行 業赴中國投資風險總量增加快速(至2013 年第2 季止,國銀赴中投資風險總量占淨 值倍數為0.46 倍;上限為1 倍)、人民幣 存款急速累積(至2013 年11 月底,國內 人民幣存款餘額為1,551.23 億元,約新臺 幣7,600 億元),在中國金融業面臨影子銀 行、房地產波動、地方政府財政惡化、逾 放比升高之潛在危機下,我國金融 業對中國之曝險增加,將升高整體營運風 險;而新臺幣與人民幣之連結度加深,亦 可能造成「通貨替代」效果,進而影響我 國貨幣政策之效果。 金融是一國經濟結構的關鍵部門,關 係經濟、社會穩定及國家安全,行政院應 責令相關單位嚴格遵守銀行業赴中投資風 92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險限額控管,不應逕以放寬投資風險總量 計算內涵之方式變相擴大風險限額,且風 險總量為前一年度決算後淨值 1 倍之規 範,不應再調整;另中央銀行、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等相關單位亦應密切注意我國 人民幣需求增加對新臺幣連動及金融業之 影響,並研擬相關因應措施,向立法院提 出報告。 (二十五) 有鑑於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 關係協定 本項非本學院主管業務。 (TPP)是目前全球最具影響力的自由貿易 協定(FTA),也是台灣重要貿易夥伴。然 因中國、韓國及新加坡近幾年積極加入重 要區域經濟整合(如東協、TPP、RCEP 等),而我國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程度卻相 對偏低,已嚴重落後其他國家。然而,適 當的自由貿易協定應是可引導資源運用以 獲取高利益,帶來產業技術的升級與薪資 水準的提高;反之則會使資源錯置,無法 協助產業升級反而還會拉低薪資水準,升 高失業率。有鑑於此,為避免其他國家 FTA 之洽簽,使我國經貿發展陷入困境,行政 院、經濟部、外交部及相關各部會實應立 即整合擬定我國 FTA 戰略藍圖、計畫及行 動,並立即提出具體可行之產業、經貿調 整策略及因應方案,且應致力 於全球布 局,更應以加入 TPP 等重要區域經濟整合 為首要目標,積極融入亞太經貿整合的政 策,停止依賴 ECFA 使我國經濟過度傾 中,而使台灣主權受到侵蝕。 93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二十六) 為杜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等之董事長、 本項非本學院主管業務。 執行長、總經理、院長或秘書長等職,淪 為主管機關官員或特定人士退休或轉任時 作為酬庸之用,更為避免官員於任職期間 即不當行使職權企圖染指相關職位,爰要 求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針對各該財團法人 之政府遴(核)派人員,其初任年齡不得 逾 62 歲,任期屆滿前年滿 65 歲者,應於 3 個月內更換之。但處理兩岸、國防或外 交、貿易及科技事務之財團法人負責人或 經理人,因有特殊原因或考量,報經行政 院核准者不在此限。但本人二親等內、在 對岸涉及經濟利益者,不得出任。 (二十七) 為杜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等之董事長、 本項非本學院主管業務。 執行長、總經理、院長或秘書長等職,淪 為主管機關官員或特定人士退休或轉任時 作為酬庸之用,爰要求行政院及所屬各部 會應於官方網站公開揭露各該財團法人政 府遴(核)派人員之相關規定,及政府遴 派人員之姓名、任期、遴(核)派理由等 相關資訊。 (二十八) 針對行政院及所屬依預算法第 41 條規定 本項非本學院主管業務。 應函送立法院審議之財團法人預算書案, 各財團法人應將政府遴(核)派人員之職 權說明、個人簡歷資料(學、經歷)、薪 酬、福利(各名義之獎金及補貼等)等相 關資料,一併函送立法院,以利國會監督。 (二十九) 行政院及所屬主管之各該財團法人應遵循 本項非本學院主管業務。 利益迴避,爰要求各該財團法人之董事、 監察人、政府遴派或核派人員不得假藉職 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 人之利益;且政府遴派或核派人員本人及 其配偶、直系親屬,不得與其所屬財團法 人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 (三十) 據資料顯示,行政院轄下所屬 單位捐助 本項非本學院主管業務。 (贈)、投資之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中, 高達 33 家之董(監)事或總經理等重要職 94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務,由行政院 10 職等以上之退休人員擔 任,比率高達 19.64%,如再包括其他 10 職 等以下或現任公務人員,比率將更大幅提 升,為此,要求行政院轄下所屬機關捐助 (贈)財產累計金額超過 50%之財團法人 或事業機構之常務董(監)事(理事長、 副理事長)及經理人(總經理、秘書長), 應專任,不得於其他公司有兼任之情事。 (三十一) 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對於立法院各委 遵照決議辦理。 員會會議通過之臨時提案,多敷衍了事, 未積極辦理;為落實國會之監督權,爰要 求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應列管追蹤立法院 各委員會會議通過臨時提案之辦理情形, 並自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始,於每會期 初向各該委員會提出報告。 (三十二)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1 年,此案執 本項非本學院主管業務。 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政策,不顧十餘年來 二代健保之法令研修,令國人備感痛心。 其中,補充保費來源之一的兼職所得,全 民健康保險法第31 條第1 項第2 款「非所 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讓廣大兼 職的弱勢大眾被剝兩層皮。經社會輿論反 彈後,衛生福利部雖陸續排除 兒童及少 年、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老人、領取 身障者生活補助費者或勞保投保薪資未達 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 資之身障 者、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專科學校 或大學學士班學生等身分適用,但掛一漏 萬,仍無助解決兼職所得不公的問題。近 年台灣薪資凍漲、低薪化,卻又面臨物價 卻節節上漲,許多青壯年往往須兼任第二 份工作才能勉強餬口養家,現在又要繳納 兩份健保費,看到有錢人買豪宅竟可貸款 99%,相對剝奪感油然而生。爰要求行政院 除應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 保險費辦法」,將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工 作之大專學生之兼職所得扣取補充保險費 下限提高外,並應全面檢討兼職所得等其 95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他補充保費課徵項目與費率之規定,於立 法院第 5 會期開議前將「全民健康保險法」 相關修正案送至立法院審查,期以改正補 充保費之缺失。 二、各組審查決議部分: .於全國北、中、南、東部地區計辦理 13 場研 歲出部分 習活動,包括菁英班(2 梯次)、主題班(3 梯次)及 外交部外交學院 青年班(7 梯次,包括高中及國中)及 1 場青年外 (一)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外交領事人 員訓練」項下「短期進修、專業訓練 交論壇。辦理總時數 80 小時,參加總人數 2,202 及國際交流」之「業務費」編列「全民外 人次。 交研習營」240 萬元,查此研習營或與 民間單位合作或獨自辦理,建議外交部除 對課程內容加以調整外,並應向全國 含國中以上學校推展,提升全 民外交素 質,增進學生對外交之認識 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