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會議 決 算 目 次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甲、總說明 (一)總說明………………………………………………………………… 1-5 乙、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決算表…………………………………………………… 8-9 (二)歲出政事別決算表…………………………………………………… 10-11 (三)歲出機關別決算表…………………………………………………… 12-13 (四)歲入類平衡表………………………………………………………… 14 (五)經費類平衡表………………………………………………………… 15 丙、附屬表 (一)歲入類現金出納表…………………………………………………… 17 (二)經費類現金出納表…………………………………………………… 18 (三)經費類專戶存款明細表……………………………………………… 19 (四)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20 (五)經費類代收款明細表………………………………………………… 21 (六)經費類經費賸餘明細表……………………………………………… 22-25 (七)歲出用途別決算分析表……………………………………………… 26-27 (八)歲出用途別決算綜計表……………………………………………… 28-31 (九)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32-35 (十)公用財產目錄總表…………………………………………………… 36 (十一)公用珍貴動產、不動產目錄總表………………………………… 37 (十二)本年度經費預算國庫已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38-39 (十三)歲入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40 (十四)歲出賸餘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42-43 (十五)人事費分析表……………………………………………………… 44-45 (十六)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或團體私人經費報告表……………. 46-47 (十七)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 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48-63 甲、總 說 明 國家安全會議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一、施政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 (一)已完成施政計畫重點概述: 1.辦理「政軍兵推」,強化國家整合應變能力。 2.賡續「活路外交」,拓展我國際空間。 3.推動「戰略經濟」,積極參與區域經濟整合。 4.穩健「兩岸關係」,維護國家最大利益。 5.重視「非傳統安全威脅」,降低天然及人為災害損失。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 1.本年度施政計畫說明: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名 稱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改 善 措 施 一 般 1. 本 會 議 一 般 行 政 1. 辦 理 本 會 議 年 度 已完成項目: 行 政 事項之政策規 預、決算編製、執 1. 年度計畫及預算順利完 劃、文書、庶務、 行及公佈,並依立 成立法審議,各項行政 法制、圖書、資 法院決議,提報在 作業及支援系統維護等 訊、人事、主計及 總統府網站下建置 工作均依計畫進度順利 進行。 政風等作業所需 網頁及本會議組織 基本維持事項。 定位之研究報告。 2. 有 效 管 理 各 項 會 議 運 辦 理 教 育 訓 練 22 作,追蹤會議決議辦理 2. 秉 承 總 統 之 命 辦 情形,順利推動會務。 場次;圖書資訊管 理下列事項: 理;考績評鑑、公 3. 完 成 薪 資 管 理 系 統 改 (1) 國 家 安 全 各 務人員財產申報查 版,並完成個人電腦汰 換,將作業系統全面升 項會議之召 核等行政作業。 級為 Win7,並完成政府 開及議事事 電腦基本組態套用,提 2. 召 開 國 安 高 層 會 項之處理,國 升整體資訊安全。 議、國安首長會 安議題之協 議、幕僚工作會議 4.完成資訊安全教育,並 調、聯繫及研 及定期主管工作會 藉網路稽核測試、安全 究報告。 議。 檢查及攻防演習,強化 (2) 會 議 決 議 事 網際及資通安全防護。 3.配合整體資訊安全 1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名 稱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改 善 措 施 項,循憲政體 及內控要求,辦理 5.預算執行率為 91.18%。 制,依性質分 薪資管理系統改 由各主管機 版,辦理個人電腦 賡續執行中項目: 關辦理。 與伺服器汰舊換 房舍維護工程,因總統府 新。 屬古蹟建築,工法特殊, 3. 加 強 研 究 人 員 策 受限預算,部分工程將於 略思考及政策研 4.推動「臺灣電腦網 後續年度賡續辦理。 析,強化政府機關 路危機處理暨協調 間之橫向整合、改 中心(TWCERT/CC)」 善資訊評估、資源 建立國家關鍵資訊 配置和管理能力。 基礎建設保護相關 籌建工作,並針對 4. 賡 續 辦 理 應 用 程 「關鍵資訊基礎建 式升級改版,汰換 設」危機處理,加 老舊作業系統,包 速制定相關之執行 括伺服器、作業系 細則與作業要點。 統、資料庫系統及 薪資系統等。 5.辦理辦公室屋頂漏 水、外牆滲漏分段 5. 針 對 網 路 情 蒐 及 新科技戰爭,研提 整修工程及外迴廊 國家資通安全政 部分木門窗整修、 策,建構國家資通 油漆等維護工程。 及重大民生設施 整體安全環境。 諮 詢 1.結合國安網絡、擴 1.與友好國家安全單 已完成項目: 研 究 大國家安全研究 位、國內外學者、 1.建立官方與非官方之交 業 務 範圍、綜合研判危 國家及智庫建立聯 流管道,並拓展與國內 機預應與國安情 繫管道,並就國家 外學術機構及智庫之研 勢,擴大國家安全 安全各項議題交換 究合作關係。 社群網絡範圍,納 意見;適時協請權 入政府及社會各 責單位向政府相關 2.辦理政軍兵推,計總統 層次資源,以強化 機構、大專院校及 府、行政院等 30 個機關 諮詢研究及關鍵 社團組織宣導政府 近 630 人參演,對促進 決策能力。 相關政策。 跨部會危機處理能力, 甚具成效。 2.持續國防再造,爭 2.辦理政軍兵推,強 2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名 稱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改 善 措 施 取戰略利益,實施 化政府最高指揮機 3.配合外交部「久揚專案」 國防組織層級精 制應變能力,並持 高層出訪,強化與友邦 併及募兵制,從戰 續國防、外交、兩 及相關國家關係;配合 略形勢、力量對 岸、國內外重大財 辦理總統及美國智庫 比、科技發展及制 經、資安及國家重 「戰略暨國際研究中 度作業的角度,挹 大安全威脅與未來 心」(CSIS)、哈佛大學 注資源,加速反應 可能發生之危機應 與史丹佛大學、歐洲議 能力,精實國軍戰 變等重大議題,從 會等視訊會議,增進美 力。 事前瞻性研究;出 國及歐洲各國對我活路 席「固邦專案」 ,持 外交理念、我參與區域 3.因應亞太新局,開 續交流、對話;有 經濟整合及我對國際和 拓國際溝通管 效 協 調 整 合 M503 平貢獻之瞭解與支持; 道,出席國際經貿 航路專案。 與美、歐、亞太等國家 組織重要會議,並 重要學者就雙邊關係、 與重要國家安全 3.賡續活路外交,擴 區域安全及我參與區域 機構及國內外智 大並深化與各重要 經濟整合等議題交換意 庫與學者專家建 國家之互訪交流, 見;與各國進行經濟合 立多邊關係,掌握 並持續強化與各重 作諮商,納入相關論點 重大議題發展,研 要智庫之政策溝 與建議,以檢視國內自 擬因應策略,提供 通。出席亞太經濟 由化之落差,俾利與國 總統決策建議。 合作組織(APEC)、 際接軌,為我國融入區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4.關注兩岸交流,研 域經濟體系建立基礎。 (WTO)等重要國際 擬前曕策略,面對 經貿組織之相關會 4.協調落實完成國內安全 市場開放後所帶 議,並與臺美、臺 相關政策之研訂與執 來之國安問題,強 日、臺歐盟等進行 行;協助提升安全單位 化與各部會溝 經濟合作諮商,為 業務及政策指導績效, 通、協調及整合工 我國加入跨太平洋 完成社會安全防範應變 作,提供有效策 夥伴協定(TPP)及 能力。 略,落實重大政策 區域全面經濟夥伴 之效益。 5.召開各項跨部會之專案 協定(RCEP)做好 會議,就強化國防、我 5.建構安全環境,增 準備。 與重要國家關係、東海 進人民福址,以國 4.研究分析有關兩岸 與南海情勢之研析與因 家安全角度,檢視 交流、中共對我統 應、我參與國際組織、 非傳統安全如資 戰及滲透、國內治 兩岸關係、恐怖攻擊與 訊安全、基礎設施 安等相關國家安全 傳染疫情等非傳統安全 防護、疫病傳染、 問題與對策;研擬 問題等專案,協調訂定 災害防救、人口老 國家社會安全政 工作目標與作法。 化、少子化、人才 3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名 稱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改 善 措 施 外流、糧食短缺、 策,協助建構整體 6.依計畫進度完成圖書及 能源環保等問 國家安全法規之研 資料庫採購,參與國際 題,以確保國家安 訂。 學術組織活動,提升報 全。 告及相關資訊之品質並 5.協請主管機關監控 提高國際能見度。 中東呼吸症候群冠 狀 病 毒 感 染 症 7.預算執行率為 85.65%。 ( MERS ) 疫 情 發 展,提出整備報 告;掌握伊斯蘭國 等國際恐攻資訊, 協調行政及國安單 位啟動因應作為。 6.購置各式書籍、期 刊及 JSTOR 等 4 種 期刋資料庫等,並 加入英國國際戰略 研究所等國際學術 組織。 2.以前年度施政計畫說明: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重 要 計 畫 項 目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無以前年度保留項目 二、預算執行概況 (一)歲入部分: 1.本年度預算數 28,000 元,執行結果為 99,969 元,超收 71,969 元,分述如下: (1)廢舊物資售價:無編列預算數,實現數 82,172 元,較預算數超收 82,172 元,主要係檢討部分公務車輛已逾耐用年限且老舊,考量乘客及駕駛安全, 4 辦理報廢公務車輛標售。 (2)其他雜項收入:預算數 28,000 元,實現數 17,797 元,較預算數短收 10,203 元, 執行率為 63.56%,主要係本會議泰安職務宿舍自 5 月份起進住所致。 2. 以前年度預算執行:無。 (二) 歲出部分: 1.本年度預算數 201,331,000 元,執行結果為 182,031,898 元(90.41%),賸餘 19,299,102 元,分述如下: (1)一般行政:預算數 181,144,000 元,決算數 165,170,174 元(91.18%),賸餘 15,973,826 元,主要係員額未補齊,致人事費賸餘。 (2)諮詢研究業務:預算數 19,687,000 元,決算數 16,861,724 元(85.65%),賸餘 2,825,276 元,主要係諮詢委員員額未補齊,致支出減少。 (3)第一預備金:預算數 500,000 元全數未動支,由國庫自動收回。 2.以前年度預算執行:無。 三、資產負債實況 (一)歲入類平衡表:無。 (二)經費類平衡表: 資產科目金額為 7,087,185 元,僅有「專戶存款」1 項,為員工離職儲金、保險費及 保固保證金,較上年度 6,528,671 元增加 558,514 元。 負債科目金額為 7,087,185 元,包括保管款及代收款 2 項,「保管款」7,079,494 元,為聘僱人員離職儲金及保固保證金,較上年度 6,527,433 元增加 552,061 元; 「代收款」7,691 元為員工保險費,較上年度 1,238 元增加 6,453 元。 四、其他要點 本會議本年度統籌科目撥發計 14,720,704 元,包括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 助 1,224,220 元、公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13,424,484 元、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 難照護金 72,000 元等,執行率 100%,均依照有關法令規定切實執行。 5 本 頁 空 白 6 乙、主 要 表 本 頁 空 白 7 國家安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決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 計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1) 實 現 數 04 0700000000-9 0 0 0 82,172 財產收入 02 0702100000-9 0 0 0 82,172 國家安全會議 01 0702100600-6 0 0 0 82,172 廢舊物資售價 07 1100000000-2 28,000 0 28,000 17,797 其他收入 02 1102100000-2 28,000 0 28,000 17,797 國家安全會議 01 1102100900-3 28,000 0 28,000 17,797 雜項收入 01 1102100909-8 28,000 0 28,000 17,797 其他雜項收入 經 常 門 小 計 28,000 0 28,000 99,969 資 本 門 小 計 0 0 0 0 合 計 28,000 0 28,000 99,969 8 全會議 別決算表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應 收 數 保 留 數 合 計 (2)-(1) (2)/(1)% (2) 0 0 82,172 82,172 0 0 82,172 82,172 0 0 82,172 82,172 0 0 17,797 -10,203 63.56 0 0 17,797 -10,203 63.56 0 0 17,797 -10,203 63.56 0 0 17,797 -10,203 63.56 0 0 99,969 71,969 357.03 0 0 0 0 0 0 99,969 71,969 357.03 9 國家安 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1 3200000000-0 201,331,000 0 0 0 國務支出 0 0 0 01 3202100100-5 181,144,000 0 0 0 一般行政 0 0 0 02 3202102000-1 19,687,000 0 0 0 諮詢研究業務 0 0 0 04 3202109800-6 500,000 0 0 0 第一預備金 0 0 0 22 6800000000-2 72,000 0 0 0 福利服務支出 0 0 0 01 6806205800-3 72,000 0 0 0 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 困難照護金 0 0 0 26 7500000000-2 13,424,484 0 0 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0 0 0 01 7506205300-0 13,424,484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32 8900000000-0 1,224,220 0 0 0 其他支出 0 0 0 01 8903304500-4 1,224,220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 女教育補助 0 0 0 合 計 216,051,704 0 0 0 0 0 0 10 全會議 別決算表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201,331,000 182,031,898 0 -19,299,102 90.41 0 182,031,898 181,144,000 165,170,174 0 -15,973,826 91.18 0 165,170,174 19,687,000 16,861,724 0 -2,825,276 85.65 0 16,861,724 500,000 0 0 -500,000 0.00 0 0 72,000 72,000 0 0 100.00 0 72,000 72,000 72,000 0 0 100.00 0 72,000 13,424,484 13,424,484 0 0 100.00 0 13,424,484 13,424,484 13,424,484 0 0 100.00 0 13,424,484 1,224,220 1,224,220 0 0 100.00 0 1,224,220 1,224,220 1,224,220 0 0 100.00 0 1,224,220 216,051,704 196,752,602 0 -19,299,102 91.07 0 196,752,602 11 國家安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1 0002000000-8 201,331,000 0 0 0 總統府主管 0 0 0 02 0002100000-0 201,331,000 0 0 0 國家安全會議 0 0 0 經 常 門 小 計 194,116,000 0 0 0 0 0 0 資 本 門 小 計 7,215,000 0 0 0 0 0 0 01 3202100100-5 173,929,000 0 0 0 一般行政 0 0 0 0100 151,514,000 0 0 0 人事費 0 0 0 0200 22,115,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400 300,000 0 0 0 獎補助費 0 0 0 01 3202100100-5* 7,215,000 0 0 0 一般行政 0 0 0 0300 7,215,000 0 0 0 設備及投資 0 0 0 02 3202102000-1 19,687,000 0 0 0 諮詢研究業務 0 0 0 0200 19,687,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4 3202109800-6 500,000 0 0 0 第一預備金 0 0 0 0900 500,000 0 0 0 預備金 0 0 0 02 8903304500-4 1,224,220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 育補助 0 0 0 0100 1,224,220 0 0 0 人事費 0 0 0 05 6806205800-3 72,000 0 0 0 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難 照護金 0 0 0 0400 72,000 0 0 0 獎補助費 0 0 0 05 7506205300-0 13,424,484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0100 13,424,484 0 0 0 人事費 0 0 0 統 籌 科 目 小 計 14,720,704 0 0 0 0 0 0 合 計 216,051,704 0 0 0 0 0 0 12 全會議 別決算表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201,331,000 182,031,898 0 -19,299,102 90.41 0 182,031,898 201,331,000 182,031,898 0 -19,299,102 90.41 0 182,031,898 194,116,000 174,833,500 0 -19,282,500 90.07 0 174,833,500 7,215,000 7,198,398 0 -16,602 99.77 0 7,198,398 173,929,000 157,971,776 0 -15,957,224 90.83 0 157,971,776 151,514,000 138,222,302 0 -13,291,698 91.23 0 138,222,302 22,115,000 19,533,474 0 -2,581,526 88.33 0 19,533,474 300,000 216,000 0 -84,000 72.00 0 216,000 7,215,000 7,198,398 0 -16,602 99.77 0 7,198,398 7,215,000 7,198,398 0 -16,602 99.77 0 7,198,398 19,687,000 16,861,724 0 -2,825,276 85.65 0 16,861,724 19,687,000 16,861,724 0 -2,825,276 85.65 0 16,861,724 500,000 0 0 -500,000 0.00 0 0 500,000 0 0 -500,000 0.00 0 0 1,224,220 1,224,220 0 0 100.00 0 1,224,220 1,224,220 1,224,220 0 0 100.00 0 1,224,220 72,000 72,000 0 0 100.00 0 72,000 72,000 72,000 0 0 100.00 0 72,000 13,424,484 13,424,484 0 0 100.00 0 13,424,484 13,424,484 13,424,484 0 0 100.00 0 13,424,484 14,720,704 14,720,704 0 0 100.00 0 14,720,704 216,051,704 196,752,602 0 -19,299,102 91.07 0 196,752,602 13 國家安全會議 歲入類平衡表 中華民國 104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資產科目及編號 金 額 負債科目及編號 金 額 0 0 附註: 14 國家安全會議 經費類平衡表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資產科目及編號 金 額 負債科目及編號 金 額 210100-7 專戶存款 7,087,185 221000-4 保管款 7,079,494 221200-3 代收款 7,691 合 計 7,087,185 合 計 7,087,185 附註: 國家安全會議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臺灣銀行專戶,104年12月31日結餘5,664,501元。 15 本 頁 空 白 16 丙、附 屬 表 國家安全會議 歲入類現金出納表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項 目 及 摘 要 小 計 合 計 總 計 一、收 項 (一)上期結存 (二)本期收入 99,969 1. 123000-2 歲入實收數 99,969 廢舊物資售價 82,172 雜項收入 17,797 收 項 總 計 99,969 二、付 項 (一)本期支出 99,969 1. 113000-6 歲入納庫數 99,969 廢舊物資售價 82,172 雜項收入 17,797 (二)本期結存 付 項 總 計 99,969 17 國家安全會議 經費類現金出納表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項 目 及 摘 要 小 計 合 計 總 計 一、收 項 (一)上期結存 6,528,671 1. 210100-7 專戶存款 6,528,671 (二)本期收入 197,311,116 1. 221300-8 預領經費 0 領到數 55,763,566 減:沖轉數 -55,763,566 2. 212000-3 預計支用數(國庫已撥款部分) 196,752,602 收入數 196,752,602 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182,031,898 統籌科目部分 14,720,704 3. 221000-4 保管款 552,061 收入數 2,528,670 減:退還數 -1,976,609 4. 221200-3 代收款 6,453 收入數 5,930,098 減:退還數 -5,923,645 收 項 總 計 203,839,787 二、付 項 (一)本期支出 196,752,602 1. 213000-9 經費支出 196,752,602 支付數 196,752,602 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182,031,898 統籌科目部分 14,720,704 2. 211400-6 暫付款 0 支付數 9,632,489 本年度部分 9,632,489 減:收回或沖轉數 -9,632,489 本年度部分 -9,632,489 (二)本期結存 7,087,185 1. 210100-7 專戶存款 7,087,185 付 項 總 計 203,839,787 18 國家安全會議 經費類專戶存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4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7,087,185 非預算性質部分 03 6,792,969 台灣銀行離職儲金專戶 05 294,216 國庫存款戶 總 計 7,087,185 19 國家安全會議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4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1 6,792,969 離職儲金 104 59,025 本年度部分 03 59,025 保固保證金 104 10 21 300026 轉帳傳票 地毯更新廠商保固保證金 22,005 280559 證碩企業有限公司 105 01 05 300031 轉帳傳票 薪資管理系統保固保證金 27,500 05072306 台灣敏腦股份有限公司 105 01 05 300032 轉帳傳票 資通辦-資訊軟硬體設備保固保證 9,520 金 04967550 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227,500 以前年度部分 103 227,500 一百零三年度 03 227,500 保固保證金 103 09 02 300029 轉帳傳票 虛擬平台建置及移轉委外專案 80,000 13093516 藍洋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103 09 02 300030 轉帳傳票 公文系統改版整合建置 147,500 23214665 帝緯系統整合股份有限 公司 總 計 7,079,494 20 國家安全會議 經費類代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4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4 7,691 本年度部分 20 7,691 集中支付代收款 104 12 04 100134 收入傳票 收周國健12月保費 5,648 104 12 16 100139 收入傳票 收丁崑耀12月保費 1,512 104 12 31 100145 收入傳票 收洪宏瑋12月保費 531 總 計 7,691 21 (機 關 經費類經費賸餘 中華民國 104 年 12 以 前 年 度 待 納 庫 部 分 押 項 目 其 他 審 修 小 計 其 他 一、經費賸餘-待納庫部分 1.上年度結轉數 0 0 0 2.加:以前年度應付歲出款減免(註 0 0 0 銷)數內已向國庫領款部分 3.加:以前年度應付歲出保留款減免 0 0 0 (註銷)數內已向國庫領款部分 4.加:審計部修正以前年度決算減列 0 0 0 實現數及保 留已撥款部分 5.加:剔除經費以前年度部分 0 0 0 6.加:押金部分收回結轉數 0 0 0 7.加:材料部分領用結轉數 0 0 0 8.加:待納庫移入數 0 0 0 9.減:待納庫移出數 -0 -0 -0 10.減:本年度內解庫數 -0 -0 -0 11.減:待納庫註銷數 -0 -0 -0 12.等於年度終了尚未解庫數 0 0 0 二、經費賸餘-押金部分 1.上年度結轉數 0 2.加:增列以前年度押金部分 0 3.減:註銷以前年度押金數 -0 4.加:保留庫款支付押金數 0 5.減:押金收回轉待納庫數 -0 6.加:押金移入數 0 7.減:押金移出數 -0 8.等於年度終了尚未解庫數 0 三、經費賸餘-材料部分 1.上年度結轉數 2.加:增列以前年度材料部分 3.減:註銷以前年度材料數 4.加:保留庫款支付材料數 5.減:材料領用轉待納庫數 6.加:材料移入數 7.減:材料移出數 8.等於年度終了尚未解庫數 22 名 稱) 費類經費賸餘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部 分 金 部 分 材 料 部 分 審 修 小 計 其 他 審 修 小 計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3 (機 關 經費類經費賸餘 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本 年 度 待 納 庫 部 分 押 項 目 其 他 審 修 小 計 其 他 一、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二、統籌科目部分 1.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2.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4.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難照護金 5.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6.退休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調整準備 24 名 稱) 費類經費賸餘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部 分 金 部 分 材 料 部 分 審 修 小 計 其 他 審 修 小 計 25 國家安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出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小計 01 0002000000-8 138,222,302 36,395,198 216,000 174,833,500 總統府主管 02 0002100000-0 138,222,302 36,395,198 216,000 174,833,500 國家安全會議 01 3202100100-5 138,222,302 19,533,474 216,000 157,971,776 一般行政 02 3202102000-1 0 16,861,724 0 16,861,724 諮詢研究業務 合 計 138,222,302 36,395,198 216,000 174,833,500 26 138,222,302 全會議 決算分析表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備 註 設備及投資 小計 7,198,398 7,198,398 182,031,898 7,198,398 7,198,398 182,031,898 7,198,398 7,198,398 165,170,174 0 0 16,861,724 7,198,398 7,198,398 182,031,898 27 國家安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一般行政 諮詢研究業務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0100 138,222,302 0 人人人 0102 20,053,483 0 政政人政政政 0103 57,284,238 0 法法法法人政政政 0104 2,768,073 0 約約約人政政政 0105 11,327,685 0 技技技技技政政 0111 18,100,533 0 獎獎 0121 1,964,595 0 其其其其 0131 6,335,592 0 加加加加人 0142 776,577 0 退退退退其退 0143 10,952,399 0 退退退退退獎 0151 8,659,127 0 保保 0200 19,533,474 16,861,724 業政人 0201 240,200 19,000 教教教教人 0202 4,043,153 0 水水人 0203 967,938 773,520 通通人 0212 0 503,889 權權權權人 0215 2,990,042 0 資通資政人 0219 212,446 466,129 其其業政其獎 0221 420,270 0 稅稅技稅人 0231 696,802 0 保保人 0241 4,548 0 兼退人 0250 336,000 719,511 按按按按按資按獎 0251 0 675,006 委委人 0261 0 75,932 國國國國國人 0271 2,741,061 852,840 物物 28 全會議 決算綜計表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合計 138,222,302 20,053,483 57,284,238 2,768,073 11,327,685 18,100,533 1,964,595 6,335,592 776,577 10,952,399 8,659,127 36,395,198 259,200 4,043,153 1,741,458 503,889 2,990,042 678,575 420,270 696,802 4,548 1,055,511 675,006 75,932 3,593,901 29 國家安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一般行政 諮詢研究業務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0279 3,815,059 5,522,066 一一人政人 0282 472,449 0 房房房房房房人 0283 722,264 0 車車技委車車車房房人 0284 652,285 0 設設技設設設設房房人 0291 55,462 243,446 國國國人 0293 0 6,989,617 國國國人 0294 0 780 運人 0295 12,755 19,988 短短車資 0299 1,150,740 0 特特人 0300 7,198,398 0 設設技設資 0302 1,137,889 0 房房房房技設設人 0306 4,780,589 0 資通資資資設設人 0319 1,279,920 0 雜雜設設人 0400 216,000 0 獎獎獎人 0475 216,000 0 獎獎技獎獎 合 按 165,170,174 16,861,724 30 全會議 決算綜計表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合計 9,337,125 472,449 722,264 652,285 298,908 6,989,617 780 32,743 1,150,740 7,198,398 1,137,889 4,780,589 1,279,920 216,000 216,000 182,031,898 31 國家安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經 常 經 常 移 轉 受雇人員報 商品及勞務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 酬 購買支出 出 對企業 對家庭及民間 職能別分類 非營利機構 總 計 154,605 34,584 0 0 0 288 01一般公共事務 139,957 34,584 0 0 0 216 02防衛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13,424 0 0 0 0 72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1,224 0 0 0 0 0 32 全會議 濟性綜合分類表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資 本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投 資 及 增 資 資本移轉 經常支出合計 對政府 對國外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種基金 0 76 189,554 0 0 0 0 0 76 174,83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3,49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224 0 0 0 0 33 國家安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資 本 資 本 移 轉 固定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 對家庭及民間 對政府 對國外 購入 住宅 非住宅房屋 非營利機構 職能別分類 總 計 0 0 0 0 0 0 1,138 01一般公共事務 0 0 0 0 0 0 1,138 02防衛 0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0 0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0 0 0 0 0 0 0 34 全會議 濟性綜合分類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104 年度 支 出 固 定 資 本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資訊軟體 機器及 土地改良 其他設備 0 0 2,654 3,406 0 7,198 196,752 0 0 2,654 3,406 0 7,198 182,03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3,49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224 35 國家安全會議 公用財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 104年12月 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分 類 項 目 單 位 數 量 價 值 備 註 筆 7 106,312,634 土 地 公 頃 0.129792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0 0 棟 0 2,618,659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0.00 房屋建築及設備 棟 7 宿 舍 平方公尺 1,235.92 其 他 個 0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634 28,292,163 船 艘 0 20,827,714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設備 汽(機)車 輛 18 其 他 件 45 圖 書 冊(套) 59 29,219,331 雜 項 設 備 其 他 件 812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0 0 總 值 187,270,501 36 國家安全會議 公用珍貴動產、不動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 104年12月 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分 類 項 目 單 位 數 量 價 值 備 註 筆 0 0 土 地 公 頃 0.000000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0 0 棟 0 0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0.00 房屋建築及設備 棟 0 宿 舍 平方公尺 0.00 其 他 個 0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0 0 船 艘 0 0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設備 汽(機)車 輛 0 其 他 件 0 圖 書 冊(套) 0 0 雜 項 設 備 博 物 件 0 其 他 件 0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0 0 總 值 0 37 國家安 本年度經費預算國庫已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國 庫 已 申 請 保 留 數 原預算數 款 項 目 名 稱 及 編 號 合 計 實 現 數 應 付 數 預算增減數 保 留 數 甲、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201,331,000 201,331,000 182,031,898 0 0 0 01 0002000000-8 201,331,000 201,331,000 182,031,898 0 總統府主管 0 0 02 0002100000-0 201,331,000 201,331,000 182,031,898 0 國家安全會議 0 0 01 3202100100-5 181,144,000 181,144,000 165,170,174 0 一般行政 0 0 02 3202102000-1 19,687,000 19,687,000 16,861,724 0 諮詢研究業務 0 0 04 3202109800-6 500,000 500,000 0 0 第一預備金 0 0 乙、統籌科目部分 14,720,704 14,720,704 14,720,704 0 0 0 02 8903304500-4 1,224,220 1,224,220 1,224,22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 育補助 0 0 05 6806205800-3 72,000 72,000 72,000 0 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難 照護金 0 0 05 7506205300-0 13,424,484 13,424,484 13,424,484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合 計 216,051,704 216,051,704 196,752,602 0 0 0 38 全會議 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撥 款 部 分 國庫尚未撥款部分 經 費 賸 餘 申請保留數 經費賸餘 備 註 押金部分 合 計 應 付 數 未支用預 待繳還國庫數 算餘額 材料部分 保 留 數 0 0 182,031,898 0 19,299,102 0 0 0 0 182,031,898 0 19,299,102 0 0 0 0 182,031,898 0 19,299,102 0 0 0 0 165,170,174 0 15,973,826 0 0 0 0 16,861,724 0 2,825,276 0 0 0 0 0 0 500,000 0 0 0 0 14,720,704 0 0 0 0 0 0 1,224,220 0 0 0 0 0 0 72,000 0 0 0 0 0 0 13,424,484 0 0 0 0 0 0 196,752,602 0 19,299,102 0 0 39 國家安全會議 歲入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科 目 名 稱 及 編 號 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金 額 % 104 0702100600-6 82,172 檢討部分公務車輛已達耐用年限且老舊,考量乘客 廢舊物資售價 及駕駛安全,辦理報廢公務車標售。 1102100909-8 -10,203 -36.44 泰安職務宿舍自5月份起進住。 其他雜項收入 小 計 71,969 257.03 合 計 71,969 257.03 40 本 頁 空 白 41 國家安 歲出賸餘數(或減免 中華民國 賸餘數(或減免、註銷數) 經 常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金 額 % 類 型 金 額 104 3202100100-5 15,973,826 8.82 2 15,957,224 一般行政 3202102000-1 2,825,276 14.35 10 2,825,276 諮詢研究業務 3202109800-6 500,000 100.00 3 500,000 第一預備金 小 計 19,299,102 9.59 19,282,500 合 計 19,299,102 9.59 19,282,500 42 全會議 、註銷數)分析表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門 資 本 門 賸餘原因說明及相 賸餘原因說明及相 備 註 關改善措施 類 型 金 額 關改善措施 8 16,602 0 1.賸餘原因:未動支第 0 一預備金,由國庫自 動收回。 2.改善措施:依預算法 第22條規定編列,因 各計畫皆能於預算額 度內執行,故無需動 支。 16,602 16,602 43 國家安 人事費 中華民國 預 算 數 人 事 費 別 決 算 數(2) 原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合 計(1) 一、民意代表待遇 0 0 0 0 二、政務人員待遇 22,000,000 0 22,000,000 20,053,483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6,685,000 0 66,685,000 57,284,238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3,300,000 0 3,300,000 2,768,073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1,550,000 0 11,550,000 11,327,685 六、獎金 20,610,000 0 20,610,000 18,100,533 七、其他給與 2,140,000 0 2,140,000 1,964,595 八、加班值班費 6,472,000 0 6,472,000 6,335,592 九、退休退職給付 1,520,000 0 1,520,000 776,577 十、退休離職儲金 7,725,000 0 7,725,000 10,952,399 十一、保險 9,512,000 0 9,512,000 8,659,127 十二、調待準備 0 0 0 0 合 計 151,514,000 0 151,514,000 138,222,302 44 全會議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人 比 較 增 減 數 員 工 人 數 說 明 金 額(3)=(2)-(1) 百分比(3)/(1) 預計數 實有數 0 0 0 -1,946,517 -8.85 10 9 -9,400,762 -14.10 79 67 -531,927 -16.12 6 4 -222,315 -1.92 26 26 -2,509,467 -12.18 0 0 本會議以人事費列支之各項獎金名稱及決算數如下: 1.考績獎金7,617,882元、 2.特殊公勳獎賞14,400元、 3.年終工作獎金10,468,251元。 -175,405 -8.20 0 0 -136,408 -2.11 0 0 超時加班費決算數3,358,541元,未逾該科目90年度實 支數額之八成計3,447,240元。 -743,423 -48.91 0 0 支領撫卹金1人,較預計(3人)人數減少所致。 3,227,399 41.78 0 0 主要係提撥本會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不足差額。 -852,873 -8.97 0 0 0 0 0 1.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勞務承攬人力」支出,包括: (1)「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計畫:辦理辦公 廳舍公共環境清潔維護,實際支用3人,決算實現 數為822,206元 (2)「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計畫:辦理資訊 設備定期保養、故障維修、防毒軟體、VMware及 備份系統維護,支用數1人,決算實現數為834,75 0元。 -13,291,698 -8.77 121 106 45 國家安 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 中華民國 補、捐(獎)助金額 受補、捐(獎)助單 補、捐(獎)助 列支科目名稱 決算數 位名稱 計畫名稱 預算數 已撥數 未撥數 合計 九.獎助 300,000 216,000 0 216,000 6.獎勵及慰問 300,000 216,000 0 216,000 退休退職人員 退休退職人員三 一般行政 300,000 216,000 0 216,000 節慰問金 小 計 300,000 216,000 0 216,000 合 計 300,000 216,000 0 216,000 46 全會議 關或團體私人經費報告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補、捐(獎)助金額 計畫執 是否納入 計畫完成結餘款 是否派員 行情形 受補助單 計畫未完成原因 就地抽查 備 註 預決算 已 未 收回繳 完 完 位預算 金額 比較增減數 成 成 是 否 庫日期 是 否 84,000 84,000 84,000 84,000 84,000 V V 84,000 104/12/31 V 本項預算執行之原始 憑證送審計機關查核 。 84,000 84,000 84,000 84,000 47 國家安全會議 立法院審議通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 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一、通案決議 (一)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釋股收入 380 億元不予保留。104 年度 非屬本會議辦理事項。 中央政府總預算釋股收入 380 億元如下表,倘財政狀況良好,原 則不予出售;釋股對象以政府四大基金為限,釋股費用併同調整。 預算編列機關 釋股標的 釋股金額 財政部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公司 45億元 交通部 中華電信公司 80億元 行政院 台灣積體電路公司 255億元 合計 380億元 (二)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1.油料:統刪 30%;另隨同減列交通部辦理離島載客船舶油價補 1. 本會議預算案原編 貼 0.07 億元、公路總局辦理公共運輸油價補貼 1.05 億元。 列 103 萬 7 千元, 依決議刪減 30%計 2.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10%。 31 萬 1 千元,核編 72 萬 6 千元。 3.委辦費:除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中央選舉委員 會及所屬、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警政署及所屬、外交 2. 本會議未編列大陸 部主管、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勞工保險局、職業安全衛 地區旅費預算。 生署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 屠宰衛生檢查、畜禽藥物殘留檢測及檢疫偵測犬業務、衛生福 3. 本會議未編列委辦 利部落實長照十年計畫、推動長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 費預算。 相關預算、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健全醫療衛生體系、醫事 人力培育與訓練、推動身心障礙醫療復建網絡、社會救助業務、 保護服務業務、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推動性別暴力防治相 關預算、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及食品藥物管理業務相 關預算、社會及家庭署辦理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預 算、文化部主管不刪;智慧財產局、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 計畫、標準檢驗局及所屬辦理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整體運作 與發展及民生化學計量標準計畫統刪 1%外,其餘統刪 10%,其 中大陸委員會、考試院、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入出 國及移民署、建築研究所、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交 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農業委員會、 茶業改良場、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社會及家庭署、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 48 國家安全會議 立法院審議通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 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所屬、保險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4.一般事務費:除中央研究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國立故宮 4. 本會議預算案原編 博物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 列 一 般 事 務 費 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監察院、警政署及所屬、 1,010 萬 2 千元,依 外交部主管、體育署、法務部主管、智慧財產局、工業局工業 決議刪減 5%計 50 技術升級輔導計畫、勞工保險局、衛生福利部落實長照十年計 萬 5 千元,核編 959 畫、推動長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相關預算、健全緊急 萬 7 千元。 醫療照護網絡、健全醫療衛生體系、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推 動身心障礙醫療復建網絡、社會救助業務、保護服務業務、規 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推動性別暴力防治相關預算、食品藥物 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及食品藥物管理業務相關預算、中央健康 保險署、社會及家庭署辦理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預 算、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聘用照顧服務員及護理人員相 關預算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營 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賦 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 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 心、教育部、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 播電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中小企業處、交通部、民用航 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原子能委員 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 所、林業試驗所、種苗改良繁殖場、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花蓮 區農業改良場、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環境檢驗所、環 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主管、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 局及所屬、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車輛及辦公器具、設施及機械設備 5. 本會議預算案原編 養護費:除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國立故宮博物院、中央選舉 列養護費 195 萬 9 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 千元,依決議刪減 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監察院、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設 5%計 9 萬 8 千元, 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外交部駐外機構業務計畫、體育署、法 並依規定調整科目 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落實長照十年計畫、推動長照服務體系 以「一般行政」項 及長照服務網業務相關預算、保護服務業務相關預算、食品藥 目刪減替代。 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及食品藥物管理業務相關預算、海洋巡 防總局艦艇歲修及機械儀器養護費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 國家安全會議、國史館臺灣文獻館、中央研究院、行政院、主 49 國家安全會議 立法院審議通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 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考試院、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 理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入出國及 移民署、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 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 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 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 所、公路總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 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林業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 漁業署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 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 主管、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6.國內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國立故宮博 6. 本會議預算案原編 物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列國內旅費 42 萬 3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監察院主管、警政署及所屬、體育署、 千元,依決議刪減 法務部主管、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衛生福利部落實 5%計 2 萬 1 千元, 長照十年計畫、推動長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相關預 核編 40 萬 2 千元。 算、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健全醫療衛生體系、醫事人力培 育與訓練、推動身心障礙醫療復建網絡、社會救助業務、保護 服務業務、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相關預算、食品藥物管理署 科技發展工作及食品藥物管理業務相關預算、社會及家庭署辦 理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預算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 中國史館臺灣文獻館、主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考試院、 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 民署、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 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 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 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 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 土保持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社會及家庭署、環境保 護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 管理局及所屬、檢查局、臺灣省政府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科目自行調整。 50 國家安全會議 立法院審議通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 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7.國外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國立故宮博 7. 本會議預算案原編 物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委員國會交流事務 列國外旅費 746 萬 費、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監察 9 千元,依決議刪減 院、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外交部主管、體育署、法 5%計 37 萬 3 千元, 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落實長照十年計畫、推動長照服務體系 核編 709 萬 6 千元。 及長照服務網業務相關預算、推動身心障礙醫療復建網絡、保 護服務業務相關預算、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及食品藥 物管理業務相關預算、社會及家庭署辦理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 服務相關預算、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行政院、 主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飛航安全調查委員 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考試院、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 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計部、 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 民署、建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 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 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 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國立海洋 科技博物館、工業局、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水利 署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 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勞工保險 局、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職業安全衛生署、勞動及職業安全 衛生研究所、僑務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 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 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 家畜衛生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 高雄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 農糧署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 社會及家庭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新竹科學 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南 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檢查局、臺灣省政府、臺灣省 諮議會、福建省政府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8.出國教育訓練費:除中央研究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中央 8. 本會議未編列出國 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 教育訓練費預算。 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駐外機構業務計畫、法務部 主管、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及食品藥物管理業務相關 51 國家安全會議 立法院審議通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 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預算、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主計總處、國家 發展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消防署 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 會、農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中區農業改良場、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環境保護署、檢查局改以其他項目 9. 本會議預算案原編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列設備及投資 784 9.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央研究院、人事行政總處及 萬 2 千元,依決議 所屬、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 刪減 8%計 62 萬 7 培訓委員會基本行政維持、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監察院、審 千元,核編 721 萬 5 計部、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房屋建築及設備費、外交 千元。 部駐外機構業務計畫、購置駐外機構館舍計畫與汰換駐外機構 公務車預算、法務部主管、勞工保險局、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 雄分局檢疫行政大樓興建工程、衛生福利部健全緊急醫療照護 網絡、健全醫療衛生體系、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社會救助業 務、保護服務業務相關預算、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及 食品藥物管理業務相關預算、中央健康保險署、社會及家庭署 辦理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預算、海岸巡防署臺北港海 巡基地、海洋巡防總局艦艇大修經費及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 不刪;科技部增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統刪 1%;文化部主管 統刪 3%;國立故宮博物院故宮南部院區籌建計畫統刪 4%;教育 部主管統刪 7%外,其餘統刪 8%,其中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 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 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法官學院、智慧財產法院、臺 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 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 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 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 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 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 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 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考試院、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內政部、役政署、 國防部、財政部、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 52 國家安全會議 立法院審議通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 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國有財 產署及所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 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 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 蒙藏委員會、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環境保護署、環 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洋巡防總局、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10. 本會議未編列對國 10.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中 內團體之捐助與政 央研究院、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 府機關間之補助預 勞工保險局、漁業署捐助各級漁會辦理臺灣地區各漁業通訊電 算。 臺營運輔導、衛生福利部捐助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 畫、落實長照十年計畫、推動長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 相關預算、社會救助業務、保護服務業務、健全緊急醫療照護 網絡、健全醫療衛生體系、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食品藥物管 理署科技發展工作及食品藥物管理業務相關預算、中央健康保 險署、社會及家庭署辦理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 務體系暨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預算、文化部主管、科 技部對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與國 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之捐助不刪;經濟部科技預算、智慧財產 局、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統刪 1%外,其餘統刪 5%,其 中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國防部所屬、 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核能研究所、桃園 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環境保護署、新竹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 調整。 11. 本會議未編列對地 11.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一般性補助款、教育部 方政府之補助預 主管、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落實長照十年計畫、推動長照 算。 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相關預算、社會救助業務、健全緊 急醫療照護網絡、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及食品藥物管 理業務相關預算、中央健康保險署、社會及家庭署辦理長期照 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暨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 務相關預算、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役政署、 觀光局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2. 本會議預算案原編 53 國家安全會議 立法院審議通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 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列人事費 1 億 12.人事費:除退休退職給付、人事行政總處退休公教人員年終慰 5,302 萬 9 千元,依 問金調整準備、國立故宮博物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 決議刪減 1%計 151 法院主管(不含委員問政油料補助費)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 萬 5 千元,核編 1 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監察院主管、警政署及所屬、外 億 5,151 萬 4 千元。 交部主管、體育署、法務部主管不刪;立法院主管委員問政油 料補助費統刪 30%外,其餘統刪 1%,其中中央研究院、主計總 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地方行政研習中心、檔案管理局、飛 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司法院、最高法院、最 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 等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法官學院、智慧財產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 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 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 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 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 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高 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 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 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 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試院、考選部、 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建築研究所、空中 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 教育廣播電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水利署及所屬、中央地 質調查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 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林務局、水土保持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茶業改 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 場、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岸巡 防署主管、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3. 非屬本會議辦理事 項。 13.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 2 億元。 (三) 近來國際原油價格持續重挫,國內汽、柴油價格亦不斷下跌;日 本會議遵照辦理。 前中油再度宣布自 2015 年 1 月 12 日起調降各式汽、柴油價格, 其中 95 無鉛調降為每公升 24.6 元,較編製 104 年度中央政府 54 國家安全會議 立法院審議通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 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總預算案時按每公升 35.1 元編列,已有大幅差距;爰予減列 104 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油料費 30%;另年度預算執行中,若遇油價 大幅波動,則在油料用量之共同標準範圍內,各機關應依以下原 則辦理,主計總處並應追蹤控管執行情形: 1.油價下跌時,按實際油價覈實列支,結餘部分並不得移為他用。 2.油價大幅上漲,致所須經費不足時,得以各機關第一預備金支 應;若嚴重不敷,得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 (四) 針對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有關「自由經濟示範區」相關預 本會議未編列「自由經 算共計編列 75 億 9,945 萬 5,000 元,包括:國家發展委員會編 濟示範區」相關預算。 列 1,670 萬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編列 20 萬元、行政院農業委 員會編列 3 億 8,573 萬元、衛生福利部編列 1 億 4,600 萬元、 經濟特別收入基金 1,000 萬元、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6,400 萬元、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34 億 3,715 萬 1,000 元、航港建 設基金 35 億 3,477 萬 4,000 元、農業特別收入基金 490 萬元。 經查,「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於 102 年 8 月啟動第 1 階 段推動計畫,自貿港區為自由經濟示範區第 1 階段之核心,惟推 動效益卻未如預期,無法彌補我國港埠整體進出口貨物流失量, 且入駐港區事業數及進用員工人數未見成長,此外,再以我國自 由貿易港區歷年來入駐港區事業家數及進用員工人數觀之,推行 自由貿易示範區計畫後,入駐港區事業數及進用員工人數亦未見 明顯成長;另示範區 104 年度關鍵績效指標考核面向不足,且跨 機關間衡量標準不一,有欠妥適。另,有鑑於「自由經濟示範區 規劃方案」尚未三讀通過,各部會即逕自編列該預算執行計畫, 實有未當。事實上,就政府不斷宣傳國際的案例:韓國仁川自經 區言之,現已證明也將面臨推動困難之困境,事實上,由於外國 人移住率過低、招商不易、無法吸引國外資金流入,以及對本國 企業限制過多等因素,近年來韓國各界對仁川自經區的發展狀 況,出現了諸多的批判。而面對中國上海自貿區實施一年來發現, 其光環不但嚴重消退,實施成效更是完全不如預期,但台灣卻為 了企圖與中國對接,不斷以此推銷台灣自經區的設立優勢,用錯 誤的觀念及手段,實難以帶動台灣經濟升級,更無法為台灣悶經 濟注入新的成長動力,且因示範區特別條例尚未審議通過。準此, 除交通部自由港區等海空港建設、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衛 生福利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既有不涉及落實自由經濟示範區 特別條例相關預算得編列執行外,其餘不得編列。 55 國家安全會議 立法院審議通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 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五) 鑑於多數財團法人收入來源主要依賴政府之補助與委辦收入,或 非屬本會議辦理事項。 以行使公權力特定政策任務為設置目的,且各該薪資待遇均已相 當優渥。因此,相關福利經費之支用更應撙節,避免造成外界觀 感不佳,或有浪費政府資源之嫌。爰自 104 年度起,各財團法人 除應比照公務人員取消交通補助費外,亦不得再發放高層主管之 房屋津貼。 (六) 根據審計部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政府捐助之 本會議未設置財團法 財團法人總計 152 個,基金總額高達 2,423 億 8,298 萬餘元。 人。 然諸多財團法人財源自籌能力不足,高度仰賴政府財源挹注;依 決算審核結果,152 個財團法人 102 年度營收來自政府捐補助(不 含捐助基金)或委辦之金額高達近 470 億元,超過年度整體收入 之 50%。其中有 60 家政府捐補助及委辦經費占其年度收入比例逾 50%,當中有 42 家超過 70%,逾 90%者亦不在少數。事實上,許 多財團法人或已達成設置任務,或因時空環境變遷致設立目的已 不復存在,或功能重疊,或已不具實質效益……,本院審查 102 年 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決議:「……要求各該主管機關於 6 個月 內針對所捐助財團法人之設置目的、工作計畫、經費運用、財務 狀況、營運績效等,以及任務已達成、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已 無營運實益等之財團法人,應向立法院提出評估報告及退場計 畫。」 ,惟迄今僅見公設財團法人不斷設置,卻未見有退場或整併 者;長此以往,不僅浪費行政資源,更將形成政府財政負擔。爰 此,104 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含營業及非營業基金)應就所主 管財團法人設置任務已達成、或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已無營 運實益、或績效不彰、或性質或業務相近者,提出具體之退場或 整併計畫及時程,並向立法院各該委員會報告。 (七) 公教人員保險法中訂有「眷屬喪葬津貼(最高 3 個月薪俸額)」, 非屬本會議辦理事項。 而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中,亦列有眷屬死亡之「喪葬補 助(最高 5 個月薪俸額)」之生活津貼,惟該「生活津貼」之規 定,並未有法源依據。 公教人員保險既已有眷屬喪葬給付,實已不須再另行由政府預算 編列所謂「喪葬補助」,且補助標準還過於保險給付。其他社會 保險,如「勞工保險」,亦係將眷屬死亡之喪葬津貼列入保險給 付項目,而未有其他政府補助。基於該「喪葬補助」生活津貼係 無償性之補助,與保險給付係立基於「保費」之交付而生之補償 不同,不應以「月俸」作為補助標準,況月俸愈高者,反而獲得 56 國家安全會議 立法院審議通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 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政府愈多之補助,亦有違常理;現行軍公教人員喪葬補助以事實 發生當月之薪俸額做為補助基準尚有斟酌空間,建請行政院於 6 個月內檢討研議其合理性。 (八)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訂定之「用途別預算科目分類定義及計列標 本會議遵照辦理。 準表」第一點規定「各機關應詳實按照所管費用性質,就用途別 預算科目定義範圍,確定各項費用應歸屬之科目」。惟查部分機 關或對定義範圍未盡清楚,或有明知卻仍未照規定歸類之蓄意, 例如,明知須列為委辦費,卻以委辦費每年均會被立法院統刪為 由,將相關經費改列為「一般事務費」;或明知實際用途為補助, 須於預算書中表列,並於機關網站上揭露,卻以「分攤」經費為 由改列為「一般事務費」,逃避監督。爰要求行政院應通令各機 關單位確實依照所訂標準編製預算,主計單位並應盡預算編審之 責,確實審核;日後經查出有未依規定編製預算者,機關單位首 長、相關人員應予懲處。 (九) 由於各界對於政府部門帶頭使用派遣人力多所撻伐,行政院於 99 年即鼓勵行政部門辦理勞務採購時,應優先評估以勞務承攬方式 辦理;但從行政院各部會及所屬進用之承攬人力的工作內容觀 之,多數工作要派機構仍須直接行使指揮監督權,而各部會卻為 配合行政院降低派遣勞工人數之要求,特意忽略派遣與承攬之差 別,導致派遣人力人數雖然降低,但勞務承攬卻不斷增加之怪象。 經查,依民法規定:承攬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 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在承攬業者依承攬契 約而指派所屬勞工(擔任履行輔助人)至定作人處提供勞務之場 合;勞動承攬外觀上似乎與勞動派遣相近,但二者間主要差異在 於:承攬業者並未將指揮監督權讓與定作人,而勞動派遣部分, 要派機構則可直接指揮監督使用派遣勞工。勞動部為勞政最高主 管機關,未明確定義派遣及承攬造成各界多有誤解,已屬失職; 而行政院對勞務承攬不斷增加之怪象,非但視而不見,且昧於事 實,放任各部會將應運用勞動派遣人力之事項,任意以勞動勞務 承攬為之,尤屬不該。 爰要求行政院應: 1.責成勞動部明確定義勞動派遣與勞務承攬,並提出相關檢討報 1. 非 屬 本 會 議 辦 理 事 告及改善計畫與具體實施期程。 項。 2.責成勞動部會同人事行政總處,訂定「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及 2. 非 屬 本 會 議 辦 理 事 勞務承攬之應行注意事項」。 項。 57 國家安全會議 立法院審議通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 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3.於 104 年度起逐步要求各部會通盤檢討勞務採購時勞動派遣及 3. 非 屬 本 會 議 辦 理 事 勞務承攬人力運用之需求。 項。 4.依勞動部之定義,於 105 年度起中央政府總預算書內明列勞動 4.105 年度預算書已依 派遣及勞務承攬人力實際運用情況。 規定列明勞務承攬 人力 6 人。 (十)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4 款明文規定,雇主應針 本會議遵照辦理。 對防止為採取充足通風、採光、照明、保溫或防濕等引起之危害, 提供勞工必要的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同法第 26 條亦規定,事 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先告知該承 攬人有關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既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 採取之措施。查承攬立法院院區清潔廠商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卻 只提供員工短袖制服,即便寒流低溫特報,員工在戶外低氣溫環 境工作只能自行添加薄長袖衣物於短袖衣服內,與其他在院區內 行走身著保暖外套其他人員相較保暖性不足。顯然,立法院與基 金會要求員工於低氣溫戶外工作,基金會未提供任何禦寒保護措 施,立法院也未善盡告知督促之責任。 次查政府採購網統計資訊,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亦承攬多家公家 機關清潔勞務採購案,包含監察院、科技部、高速公路局北區工 程處、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等等中央政府機關單位。 為避免基層勞工因工作遭逢職業傷病,政府機關應依職業安全衛 生法,善盡事業單位督促承攬商符合相關法令之責任,爰要求各 政府機關應優先督促清潔勞務承攬商針對戶外工作之員工提供防 風保暖之制服。 (十一)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自 101 年被前行政院長江宜樺降級為行 非屬本會議辦理事項。 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後,功能不彰,未能確實保護消費者,在歷次 食安風暴中,也未能發揮領頭羊角色保護消費者權益、提出團體 訴訟,顯見當初行政院組改決策之不當。尤其現行產業類別多元、 消費項目與爭議更是日新月異,消費者保護法裡的定型化契約範 本早已不符時代所需,許多民眾根本不知道消費者保護法能申訴 及調解消費爭議,遠不如媒體的爆料專線。爰要求行政院應強化 消費者保護處職能,並與食安辦公室定期溝通協調,定期就特定 產品稽查,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十二) 行政院各部會每年皆編列龐大數額之捐、補助費,有的部會之捐、 非屬本會議辦理事項。 補助費幾乎占其整體預算九成。其中有為數不少的捐、補助費, 係對團體及私人補助,惟如此龐大金額之預算,許多部會及所屬 58 國家安全會議 立法院審議通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 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卻未於官方網站設有專區,致民眾及團體無法簡便查詢到所需之 申請捐、補助費規定,而經常錯失申請時機,甚或因不知有相關 捐、補助費,致使本身權益受損。為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 府資訊,保障民眾知的權利,爰要求行政院及所屬應要求各部會 應將「申請捐、補助費用之相關辦法」列入網頁「政府資訊公開」 專區內,以利民眾查閱。 (十三) 行政院於 93 年為建立公報制度,統一刊載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 非屬本會議辦理事項。 涉及人民權益之法令等重要事項,以達政府資訊主動公開及保障 人民權益之目的,特發行「行政院公報」,並建置「行政院公報 資訊網」。惟查該網站部分法規命令、行政規則等修正發布之資 訊,並未檢附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人民難以得知政府機關修正 之理由與必要性。爰要求行政院公報未來刊載法規,應一併檢附 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以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 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 促進民主參與。 (十四) 為避免濫用政府預算播送形象廣告違反行政中立原則並影響選舉 本會議未編列對外辦 公平,總統副總統任期屆滿前一年內,政府政令宣導廣告應限於 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 社會治安維護、交通秩序疏導、災害防救、傳染病防治、環境保 告等預算。 護、節約能源或新法令及政策實施等之宣導廣告,不得播送其他 政治性宣導廣告。 (十五) 鑑於原住民族及離島等地區因地理環境特殊,受限於交通不便, 非屬本會議辦理事項。 醫療資源及健康照護服務相較台灣本島,普遍有不充足與不完善 之情形。為使該等地區民眾獲得平等之完善醫療與照顧,104 年 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有關「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療、照護、 保健相關服務所需及資源建置之相關預算」,請行政院責成主計 總處及相關機關覈實配賦額度。 (十六) 有鑑於臺大醫院兒童醫院已於 103 年 8 月 1 日正式開幕,肩負 非屬本會議辦理事項。 國家社會大眾之深刻期望,基於兒童是國家未來的重要棟樑,其 健康代表著國家未來的競爭力,惟面對少子化問題日益嚴重的台 灣,兒童健康問題卻仍未受到政府高度重視。基此,為落實臺大 醫院兒童醫院提供國家級兒童醫療服務、研究及教學之任務,特 建請教育部與衛生福利部自 104 年度起,應於業務計畫中,匡列 預算納入兒童醫學相關研究主題(例如:一般兒科教學研究、兒 童急診教學研究、兒童不當對待(虐待)教學研究、兒童健康褔 59 國家安全會議 立法院審議通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 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祉指標教學研究、兒童社區醫學教學研究、青少年醫學教學研 究……等等相關研究),並提撥一定比例預算、專款專用做為兒 童醫院之臨床教學研究用途,以培養我國兒童醫療與保健人才、 照顧轉診難症兒童,及增進我國兒童健康及福祉,並提高我國兒 童醫療照顧水準,落實臺大醫院兒童醫院捍衛國家兒童健康之使 命。 (十七) 中華民國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公務部分各單位預算 本會議未編列附屬單 之審查,歲入、歲出之各款、項、目涉及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 位預算。 營業部分(如營業盈餘或作業賸餘繳庫等項目) ,審查報告本應予 「暫照列,俟附屬單位預算審議確定,再行調整。」惟倘委員會 在審查時,已就該部分預算作成實質上之增刪調整或相關決議, 審查總報告仍應尊重委員會審查結果,並予照列。 (十八)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電力股份 非屬本會議辦理事項。 有限公司、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四家公司 100 年度經營績效 獎金適用 96 年修正之「經濟部所屬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 辦理。 二、各組審查決議部分: 歲出部分 國家安全會議原列 2 億 0,478 萬 1,000 元,減列第 2 目「諮詢 研究業務」項下「國外旅費」35 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 2 億 0,443 萬 1,000 元。 (一) 依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 6 條第 1 項規定:「機關組織除以法 本 案 業 於 104 年 10 月 1 律定其職稱、官等、職等及員額者外,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6 條 日立法院第8屆第 8會 規定,就其職責程度、業務性質及機關層級,依職務列等表,妥 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適配置各官等職等之人員,訂定編制表。」準此,各機關允應審 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進 慎評估其業務所需人力訂定其員額編制,以為業務權責之明確劃 行專案報告,並獲立法 分,並為相關人力效率之評鑑考核。 院 104 年 11 月 4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040706095 現行公務人員之借調制度,法無明文規定,僅行政院訂有「行政 號函同意准予備查。 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以下簡稱借調兼職要點) 以為規範,依該要點第 2 點第 1 項及第 4 點第 1 項規定,各機 關允應以一人一職為原則,因特殊或臨時需要,如專業性、科技 性、稀少性職務,本機關無適當人員可資充任,而外補亦有困難 60 國家安全會議 立法院審議通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 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者等原因,始得商借其他機關現職人員,以避免影響被借調機關 業務之推動。 查國安會截至 103 年 8 月底向各部會借調人數高達 14 人,占同 期間該會職員人數(64 人)之 21.19%,借調人數比率甚高;國 安會向外辦理借調人員,所從事業務雖多為協助長官辦理專案, 然多人借調期間已長達 1 年以上,恐影響借調人員本職所屬機關 人力之調配及業務之推動。此外,參照前揭行政院規定,借調原 則係以專業性、科技性、稀少性等職務為原則,然該會向國安局 借調人員係從事庶務工作,借調期間已長達 20 幾年,實有未洽。 爰此,建請國安會就以上借調比例過高之缺失提出檢討之書面報 告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及委員。 (二) 鑑於「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下簡稱 CEDAW)施行法 本會議已於 104 年 3 月 於 101 年 1 月 1 日實施。為使各級機關落實推動 CEDAW 及保障 1 日成立性別平等小組 性別人權,行政院於 101 年 6 月函頒「性別平等大步走─落實消 辦理相關事項。 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計畫」,辦理 CEDAW 法規檢視相關教 育訓練及宣導,以及法規措施之執行配套準備工作。該計畫適用 中央及地方各級政府(包含所屬機關及人員) ,配合推動相關教育 宣導及檢視法規是否符合 CEDAW 之工作,以全面落實性別人權之 保障。然國家安全會議目前除設置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外,並 未參照其他中央政府機關籌組專責委員會或小組,負責 CEDAW 業 務之推動及監督,顯見並未落實推動 CEDAW 業務。爰此,建請國 家安全會議應儘速籌組 CEDAW 業務推動及監督統籌單位,以落實 性別平權。 (三) 鑑於政府財政負擔日趨沉重,財主單位不斷要求各單位應緊縮經 本會議遵照辦理,已採 常支出,然國家安全會議超時加班費卻年年遞增且超出預算數, 行彈性上班,並鼓勵員 顯未撙節支出。又駕駛、技工及工友之超時加班費長年居高不下, 工採補休假方式,以減 恐造成基層工作人員過勞之狀況。爰此,要求國家安全會議應依 低加班費之支出。 「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規定,研議採行彈性上班之可行性或 鼓勵員工採補休假方式取代加班費之發放,以降低員工之加班時 數。 61 國家安全會議 立法院審議通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 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四) 國家安全會議向各行政機關辦理借調人員,所從事業務多為協助 本 案 業 於 104 年 10 月 1 長官辦理專案,且多人借調期間已長達 1 年以上,恐影響借調人 日立法院第8屆第 8會 員本職所屬機關人力之調配及業務之推動。此外,行政院規定, 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借調原則係以專業性、科技性、稀少性等職務為原則,然該會向 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進 國安局借調人員係從事庶務工作,借調期間竟長達 20 幾年,實 行專案報告,並獲立法 有未妥。爰此,要求國家安全會議應針對借調人員之必要性進行 院 104 年 11 月 4 日 台 立 檢討說明,並於 3 個月內將檢討之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 院 議 字 第 1040706095 制委員會及委員。 號函同意准予備查。 (五) 鑑於電子化政府為世界潮流趨勢,以及為求更即時有效服務人 本會議遵照辦理,已在 民,並且透過適當公開化以提供資訊於人民,行政院特於 87 至 總統府網站下,建置國 89 年實施「電子化/網路化政府中程計畫」,建立政府網際服務 家安全會議專屬網頁。 網。由於電子化政府經由網際網路傳遞政府訊息和服務,網站乃 為最具體之表徵,各級政府爰相繼設立專屬之服務網站。然國家 安全會議以「其為總統有關國家安全議題之諮詢機關,並無與民 眾直接接觸或政策宣導方面之業務」為由,迄今尚未建置其網站。 為建立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 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 並促進民主參與,建請國家安全會議應儘速建置自屬網站,以落 實政府資訊公開。 (六) 依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 6 條第 1 項規定:「機關組織除以法 本 案 業 於 104 年 10 月 1 律定其職稱、官等、職等及員額者外,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6 條 日立法院第8屆第 8會 規定,就其職責程度、業務性質及機關層級,依職務列等表,妥 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適配置各官等職等之人員,訂定編制表。」準此,各機關允應審 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進 慎評估其業務所需人力訂定其員額編制,以為業務權責之明確劃 行專案報告,並獲立法 分,並為相關人力效率之評鑑考核。 院 104 年 11 月 4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040706084 現行公務人員之借調制度,法無明文規定,僅行政院訂有「行政 號函同意准予動支。 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以下簡稱借調兼職要點) 以為規範,依該要點 683 第 2 點第 1 項及第 4 點第 1 項規定, 各機關允應以一人一職為原則,因特殊或臨時需要,如專業性、 科技性、稀少性職務,本機關無適當人員可資充任,而外補亦有 困難者等原因,始得商借其他機關現職人員,以避免影響被借調 機關業務之推動。 查國安會截至 103 年 8 月底向各部會借調人數高達 14 人,占同 期間該會職員人數(64 人)之 21.19%,借調人數比率甚高;國 62 國家安全會議 立法院審議通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 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安會向外辦理借調人員,所從事業務雖多為協助長官辦理專案, 然多人借調期間已長達 1 年以上,恐影響借調人員本職所屬機關 人力之調配及業務之推動。此外,參照前揭行政院規定,借調原 則係以專業性、科技性、稀少性等職務為原則,然該會向國安局 借調人員係從事庶務工作,借調期間已長達 20 幾年,實有未洽。 爰此,凍結國家安全會議 104 年度預算案,第 1 目「一般行政」 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五分之一,俟國家安全會議向立法院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63 本 頁 空 白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