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處 決算目次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甲、 總說明 (一) 施政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 1-18 (二) 預算執行概況............................................................................................. 19-20 (三) 資產負債實況............................................................................................. 21 乙、 主要表 (一) 歲入來源別決算表.................................................................................... 24-25 (二) 歲出政事別決算表.................................................................................... 26-29 (三) 歲出機關別決算表.................................................................................... 30-35 (四) 以前年度歲出政事別轉入數決算表...................................................... 36-37 (五) 以前年度歲出機關別轉入數決算表...................................................... 38-39 (六) 經費類平衡表............................................................................................. 40 丙、 附屬表 (一) 歲入類現金出納表..................................................................................... 41 (二) 經費類現金出納表..................................................................................... 42 (三) 經費類平衡表各科目明細表 1. 經費類專戶存款明細表................................................................................ 43 2. 經費類應付歲出保留款-本年度明細表................................................... 44 3. 經費類押金明細表......................................................................................... 45 4.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46-50 5. 經費類代收款明細表..................................................................................... 51-53 6. 經費類保管品明細表..................................................................................... 54 7. 經費類保管有價證券明細表......................................................................... 55 8. 經費類經費賸餘明細表................................................................................. 56-59 (四) 歲出用途別決算分析表.............................................................................. 60-63 (五) 歲出用途別決算綜計表.............................................................................. 64-71 (六) 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72-75 (七) 公用財產目錄總表...................................................................................... 76 (八) 本年度經費預算國庫已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78-79 (九) 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國庫已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80-81 (十) 歲入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82 (十一) 歲出保留數(或未結清數)分析表........................................................... 84-85 (十二) 歲出賸餘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86-89 (十三) 人事費分析表............................................................................................ 90-91 (十四) 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或團體私人經費報告表.......................... 92-93 (十五) 委託辦理計畫(事項)經費報告表............................................................ 94-95 (十六) 出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表....................................................................... 96-99 (十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 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100-130 甲、總說明 行政院主計處 決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一、施政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 (一)已完成施政計畫重點概述: 1. 依照施政方針,擬定 10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並依統籌財源合理分配之 原則,訂定 101 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 2. 配合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及社會救助法修法等需要,編具 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追加預算案,並於 100 年 4 月 29 日送請立法院審議,並於 100 年 6 月 10 日審議通 過。 3. 審核及彙編 10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 分),並依照預算法規定,於 100 年 8 月 31 日送請立法院審議。復為辦理老農等社 福津貼年金給付之調整,提出前述 10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 計表(非營業部分)之修正案,於 100 年 12 月 5 日再次送請立法院審議,其中總預算 案於 100 年 12 月 13 日審議通過。 4. 依據行政院施政方針,配合國家建設計畫,完成訂定 101 年度國營事業計畫總綱, 分行各事業主管機關,據以擬定其主管範圍內之事業計畫。 5. 訂頒 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暨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編製作業手冊。完成 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半年結算報告 之編造,於 100 年 8 月 30 日送審計部。 6. 訂頒 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編製作業手冊,函送各機關(構)等 據以辦理決算。 7. 審核各機關及特種基金 99 年度決算,彙案編成 99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 決算及綜計表(營業部分及非營業部分),於 100 年 4 月 29 日提出於監察院。 8. 完成我國行業標準分類第 9 次修訂;持續督導各機關依「各機關統計資料發布要點」 之規定,按時發布統計資料,並完成 46 個機關 100 年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之審 查及本處列管各機關應發布統計資料一覽表之檢討;另充實本處網際網路版統計資 料庫內容,增建衛生與環保統計,充實勞工與金融等相關統計資料,並新增總體統 計資料庫互動統計圖表功能。 9. 續辦社會福祉議題分析;按月編布物價指數,並自 100 年 2 月起按月併同發布低、 中、高 3 種所得別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按季編算國民所得統計及各季經濟預測, 並新增發布概估統計,全年發布次數由 4 次增為 8 次;完成 99 年綠色國民所得帳、 100 年產業關聯表部門分類修訂事宜;辦理家庭收支調查、辦理建築工程概況調查 及教育消費支出調查等,提供政府施政及各界參用。 10. 完成 99 年農林漁牧業普查各項前置作業、資料處理及初步統計結果表編製;完成 100 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實施計畫及各項作業要點,並完成 2 次試驗調查;完成 99 年人口及住宅普查實地訪查及事後複查,並編製完成普查初步綜合報告。 11. 辦理人力資源及受僱員工薪資調查與相關補充性專案調查,及時提供最新勞動市場 人力供需統計資訊,並編製完成「98 年國富統計報告」 ,供為政府研擬政策之參據; 強化各機關統計調查管理效能,以提升調查品質,降低受訪者填報負荷。 12. 辦理主計人員領導研究班、基礎訓練班、養成訓練班、幹部訓練班及專業研習班等 各項班次,訓練人數約 3,001 人次;營造英語學習環境,加強英語能力,本處截至 100 年度通過英文檢定考試者計 157 人。 13. 籌辦完成行政院內部控制推動及督導小組 8 次委員會議;檢討 9 項主管機關提報內 部控制缺失議題;訂頒「健全內部控制實施方案」、「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原則」等 7 項內部控制相關規範,以提供各機關建立有效內部控制正確觀念及指引。 1 行政院主計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一、 中央總 101 年度中央政 一、研提以前年度財 1. 配合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 預算核 府總預算之籌 政、經濟狀況之 及社會救助法修法等需 編及執 劃、審編與執行 會計、統計分析 要,編具 100 年度中央政府 行 資料,與增進公 總預算追加預算案,於 100 務及財務效能之 年 4 月 29 日送請立法院審 建議。 議,並於 100 年 6 月 10 日審 二、參酌總資源供需 議通過。 估測趨勢,推估 2. 審核及彙編 101 年度中央政 未來 4 年中程預 府總預算案,並依照預算法 算收支規模,核 規定,於 100 年 8 月 31 日送 定分行各主管機 請立法院審議,復為辦理老 關中程歲出概算 農等社福津貼年金給付之 額度。 調整,提出前述 101 年度中 三、依照施政方針, 央政府總預算案,於 100 年 擬訂 101 年度中 12 月 5 日再次送請立法院審 央政府總預算編 議,並於 100 年 12 月 13 日 製辦法,並依照 審議通過。 統籌財源合理分 3. 依照預算法等有關規定,按 配之原則,訂定 各機關施政計畫進度,核定 中央及地方政府 其 100 年度分配預算、99 年 預算籌編原則。 度暨以前年度歲出保留款 四、審核中央政府各 及其分配。 機關單位概算, 4. 嚴密審核第一、二預備金動 彙編 101 年度中 支案件及專案動支經費,期 央政府總預算 使預算執行更臻健全。 案,送請立法院 5. 適時派員實地查核各公務 審議。 機關預算執行情形,以加強 五、檢討強化總預算 管理,並作為核編 101 年度 業務作業流程及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參考。 資料庫建制等。 6. 規 定 各 主 管 機 關 歲 出 概 六、檢討修訂中央政 算,除另覓有特定收入來源 府各機關單位預 或屬新增促進民間參與公 算執行要點。 共建設案件之相關規劃作 七、賡續檢討改進中 業經費外,均應在核定歲出 央對地方之補助 概算額度範圍內檢討容 與考核機制。 納,不得超編,以落實歲出 額度制之相關作業機制,及 加強對民間參與公共建設 之鼓勵與促進規劃之要求。 7. 賡續檢討預算科目、共同性 費用標準及機關單位分級 2 行政院主計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等項目,以精進預算編製作 業。 8. 參 酌 總 資 源 供 需 估 測 趨 勢,確立 101 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案歲出規模,並按上 開 101 年度預算案數據為基 礎及未來經濟發展情勢檢 討,推估未來 4 年中程歲出 概算額度,以期達成縮減收 支差短及有效控制舉債額 度之目標。 9. 完成 101 年度一般性補助款 分配事宜,另依地制法第 87 條之 3 規定,保障各地方政 府獲配財源不低於改制基 準年 99 年度相同基礎之水 準,101 年度爰賡續編列保 障財源補助 164 億元。又為 紓解地方政府財政壓力,以 改善地方財務結構,爰賡續 增編平衡預算及繳款專案 補助經費 340 億元,以鼓勵 地方清償以前年度積欠之 全民健康保險保費、勞工保 險保費及退休公教人員優 惠存款差額利息等款項。 10. 依據「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 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 理辦法」規定,完成 100 年 對地方政府有關 7 月豪雨、 南瑪都風災及 11 月豪雨等 災害防救經費之協助。 二、 中央總 一、中央總會計 一、中央總會計、總 1. 完成按月審核各機關會計 會計事 事務處理 決算之處理與核 報告並整理彙編作成統制 務處理 及總決算 編 紀錄及有關分析報告。 及總決 核編 (一) 按月彙整分析 2. 完成按月彙編中央政府預 算核編 各機關預算執 算收支執行狀況月報表。 行狀況,對於 3. 會同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 執行進度落後 辦理內政部、行政院海岸巡 機關,適時督 防署及所屬等單位 99 年度 3 行政院主計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促檢討改善。 決算查核,並將查核結果彙 (二) 辦理 100 年度 提建議改善事項分行各該 中央總會計事 機關檢討改進。 務處理。 4. 審核各機關 99 年度決算 (包 (三) 編造 99 年度 含主管決算、單位決算), 中央政府總決 並與國庫收支報告勾稽相 算及 100 年度 符後,彙案編成 99 年度中央 中央政府總預 政府總決算,經行政院會議 算半年結算報 通過後,於 100 年 4 月 29 告。 日提出監察院。 (四) 加 強 內 部 審 5. 於 100 年 6 月 8 日訂頒「中 核,杜絕不當 華民國 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 支出。 預算半年結算報告編製作 業手冊」 ,如期完成 100 年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 報告之編造,於 100 年 8 月 30 日送審計部。 6. 檢 討 99 年 度 決 算 辦 理 情 形,據以訂定「中華民國 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編製 作業手冊」,並於 100 年 12 月 15 日函送各機關據以辦 理。 7. 於 100 年 6 月 10 日訂頒「中 華民國 100 年度各縣(市) 政府編製各類半年結算報 告作業手冊」,並於 100 年 12 月 15 日訂頒「中華民國 100 年度各縣(市)政府地 方總決算編製作業手冊」, 函送 各縣(巿)政府據以辦 理。 二、政府會計理論與 辦理「內部審核研習班第 60 至 實務之研究 63 期」、「政府會計觀念公報推 (一)加強推動中央 廣班第 27 期」 、 「中央政府普通 政府新會計制 基金普通公務會計制度研習班 度之試辦,並 第 16 至 18 期」、「中央政府政 就實施狀況加 事型特種基金一致規定研習班 以查。 第 3 至 4 期」及「中央政府作 (二)加 強 政 府 會 業基金一致規定研習班第 3 至 4 行政院主計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計理論及實務 4 期」等專業訓練,以提升會 之研究,建立 計同仁內部審核之素養。 政府會計一致 性規範。 二、地方政府主 一、研(修)訂 101 1. 依「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 計業務之督 年度直轄市共同 編原則」規定,訂頒 101 年 導與查核 性費用編列基 度縣(市)地方總預算編製 準、縣(市)地方總 作業手冊與縣(市)單位預算 預算編製作業手 執行作業手冊及直轄市預 冊及縣(市)單位 算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等 預算執行作業手 相關規定。 冊,並督導地方 2. 為及時導正並督促地方政 預算之編製與執 府切實檢討改進預算編列 行等。 及執行相關缺失,建置對地 二、編印 100 年度縣 方預算編列及執行預警機 (市)總預算彙 制,期藉由該機制的推動, 編及建立歷年地 促使地方首長重視財政自 方政府預算資料 主自律,將財政漸次導回正 庫(含鄉、鎭、 軌。 市),俾利分析地 3. 於 100 年度直轄市、縣(市) 方財政資料等。 總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將 三、辦理地方災害防 相關預算資料,予以彙編印 救經費之協助相 製成冊提供相關機關及地 關業務。 方政府參考。 三、 特種基 特 種 基 金 預 算 一、研提增進特種基 1. 研提增進特種基金效能之 金預算 審編、執行及預 金經營效能之建 建議,作為行政院訂定 101 核編及 算管理制度之 議,作為行政院 年度施政方針之參考。 執行 建立 訂定施政方針之 2. 依據行政院施政方針,配合 參考。 國家建設計畫,完成訂定 二、擬訂國營事業計 101 年度國營事業計畫總 畫總綱,陳院核 綱,經陳報行政院核定後, 定後分行各事業 分行各事業主管機關,據以 主管機關,據以 擬定其主管範圍內之事業 擬定其事業計 計畫。 畫。 3. 訂定 10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三、訂頒中央政府總 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 預算附屬單位預 及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 算編製辦法及縣 (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俾 (市)政府總預算 各特種基金依照辦理。依 5 行政院主計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附屬單位預算編 「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 製要點。 編原則」規定,訂頒「101 四、合理核列中央政 年度縣(市)地方總預算附屬 府特種基金盈餘 單位預算編製要點」,俾各 目標及重要投資 縣(市)政府編製附屬單位預 目標等,並配合 算之遵循。 政府財政需要, 4. 核列 101 年度特種基金之盈 妥訂盈(賸)餘繳 餘及繳庫數,以及重要投資 庫額度,以增加 目標。 國庫收入。 5. 彙編 10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五、辦理 101 年度中 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 央政府總預算案 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及 並依照預算法規定,隨同總 綜計表(營業及 預算案於 100 年 8 月 31 日 非營業部分),送 送請立法院審議。復為辦理 請立法院審議。 老農等社福津貼年金給付 六、修訂中央政府及 之調整,提出前述 101 年度 縣(市)附屬單位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 預算執行要點等 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 相關規定,杜絶 分)修正案,隨同總預算案 浪費,進而有效 修正案,於 100 年 12 月 5 提升特種基金之 日再次送請立法院審議中。 經費使用效能。 6. 完成修訂「中央政府附屬單 七、持續推廣運用特 位預算執行要點」及「縣(市) 種基金歲計會計 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等 資訊管理系統共 相關規定。 同軟體,提高基 7. 運用網際網路傳輸系統傳 金預決算及綜計 送 101 年度預算,簡化預算 表編製作業效 編審作業流程及縮短預算 率。 編製時程。 八、賡續檢討並督促 8. 複核各基金 100 年度第 1 期 改進各特種基金 及第 2 期實施計畫及收支 預算之執行。 估計表。 九、審慎規劃特種基 9. 專案派員實地訪查特種基 金之設置。 金,研提具體建議送主管機 十、持續檢討非營業特 關作為督促所屬基金改善 種基金之存續。 營運,以加強預算之執行, 十一、推動國營事業 及對基金業務深入瞭解,俾 導入國際財務 對嗣後審核預算或承辦相 報導準則,規 關業務有所助益。 劃預算編製相 10. 依「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 6 行政院主計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關事宜。 金存續原則」持續檢討非營 十二、持續積極推動 業特種基金之存續。 自償性公共建 11. 為期各國營事業機構自 102 設預算制度。 年度開始採用國際財務報 十三、加強活化特種 導準則基礎編製預、決算與 基金之資金, 財務報告,研訂「國營事業 並 對長期虧 機構導入國際財務報導準 絀之基金,持 則會計科(項)目及其編號 續督促積極檢 參考表」及 102 年度「營業 討。 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書表格 式」,分行相關主管機關及 其所屬事業,作為各事業歲 計及會計資訊系統、會計制 度等後續檢討修正之依 據,俾順利執行接軌作業。 12. 積極推動自償性公共建設 預算制度。 13. 審查 101 年度附屬單位預 算,對於長期虧絀之特種基 金提出建議改進事項,請主 管機關妥為研處,以避免不 經濟支出,減少其虧損。 四、 特種基 特 種 基 金 會 計 一、按月審核中央政 1. 按月審核各國營事業及非 金會計 事務處理及決 府各國營事業及 營業特種基金會計報告,並 事務處 算核編 非營業特種基金 彙編其預算收支執行狀況 理及決 會計報告,對於 月報表及預算執行總表。 算核編 執行進度落後基 2. 因應特種基金之業務執行 金,適時督促檢 需要,及配合國內財務會計 討改善。 準則公報修訂情形,賡續檢 二、編造 99 年度中央 討修訂會計科目及其編號 政府總決算附屬 參考表等,並分行各特種基 單位決算及其綜 金據以辦理。 計表(營業及非 3. 依規定會同主管機關辦理 營業部分)。 臺灣銀行等 99 年度決算實 三、編造 100 年度中 地查核,並已將查核結果所 央政府總預算附 提建議改善事項分行受查 屬單位預算半年 單位之主管機關轉知檢討 結算報告(營業 改進。 及 非 營 業 部 4. 依規定審核各國營事業及 分)。 非營業特種基金 99 年度決 7 行政院主計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四、審議、核頒各基 算,彙案編成 99 年度中央政 金會計制度。 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 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 分 ), 隨 同 中 央 政 府 總 決 算,提經行政院會議通過 後,於 100 年 4 月 29 日提出 於監察院。 5. 訂頒「中華民國 100 年度中 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 算半年結算報告編製作業 手冊」,如期完成 100 年度中 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 算半年結算報告及綜計表 (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之編 造,於 100 年 8 月 30 日送審 計部。 6. 檢 討 99 年 度 決 算 辦 理 情 形,據以訂定「中華民國 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 單位決算編製作業手冊」, 並於 100 年 12 月 15 日函送 各相關基金據以辦理。 7. 審查核定「桃園國際機場股 份有限公司」等 8 個現行會 計制度。 五、 統計行 健全統計法制及 一、參酌聯合國及美、 參考聯合國國際行業標準分類第4 政與統 加強統計行政管 日等主要國家各種 次修訂版(ISIC Rev.4) ,完成我國 計標準 理與服務 統計標準,檢討我 行業標準分類第9次修訂,並於 國各種統計標準。 100年3月1日發布實施,提供各 界參用。 二、持續督導各機關依 1. 完成 46 個機關 100 年預告統 「各機關統計資料 計資料發布時間表之審查及本 發布要點」之規 處列管各機關應發布統計資料 定,預告統計資料 一覽表之檢討。 發布時間,並按時 2. 全年計 99.8%之列管統計資料 發布統計資料。 依預告時間發布。 三、持續擴增本處總體 1. 增建衛生與環保統計,充實勞 統計資料統計項 工與金融等相關統計資料,納 目,增建衛生及環 入本處總體統計資料庫,並持 8 行政院主計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境保護二大領 續更新維護,提供各界應用。 域;並辦理統計業 2. 為讓租用公帑發揮更大效益, 務電子化等相關 持續加強PX-Web統計資料庫 工作。 推廣應用,100年續增新竹市完 成中、英文查詢系統之建置; 並授權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及高 雄市政府衛生局、教育局、警 察局、財政局、都市發展局、 經濟發展局、環境保護局、農 業局、水利局及空中大學等單 位,請使用PC-AXIS軟體建置 統計資料庫查詢系統。 3. 新增總體統計資料庫互動統計 圖表功能,提供使用者更友善 便利的查詢介面。 六、 辦理綜 按 期 編 布 綜 合 一、進行社會福祉等議 1. 辦理社會福祉議題分析及彙編 合統計 性經社統計 題分析及彙編我國 98 年社會安全收支統計,刊載 社會安全收支統 於社會指標統計年報及國情統 計。 計通報。 2. 出版「性別圖像」中、英文版 手冊,並完成性別統計專刊電 子書,供各界參用。 二、按月編布 95 年基 1. 於每月5日編布95年基期各 期消費者、躉售、 項物價指數,並上載物價統 進出口及營造工程 計月報電子書,供各界參用。 等物價指數;進行 2. 自100年2月起併各月物價統 100 年基期營造工 計結果發布低、中、高3種 程物價指數權數結 所得別CPI,提供各界參用。 構調查作業;督導 3. 辦理100年基期營造工程物 物價查價工作並改 價指數權數結構調查,依規 進查編技術;試編 劃進度完成99年營造工程工 部分服務業價格指 料投入成本調查。 數;研編所得層級 4. 督導縣市主計單位辦理消費 別消費者物價指 者物價及營造工程物價查價 數。 作業,並按月及按季辦理考 核。 5. 按月調查倉儲、銀行(手續 費)、證券及財產保險等服 務價格資料,並蒐集批發、 9 行政院主計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零售、餐飲、運輸、通信、 銀行利差、人身保險、不動 產經紀、代書、教育、醫療 及文化休閒、其他服務等服 務業價格資料,並按季試編 指數。 三、辦理國民所得按季 1. 100 年 2、5、8、11 月辦理完成 統計及年修正作 99 年第 4 季及 100 年第 1 至 3 業;試編國民所得 季國民所得初步統計,以及國 實質數以連鎖法衡 民所得年修正作業。並編製國 量。 民所得統計年報,供各界參 用。 2. 自 100 年 1 月起,於每季終了 第 1 個月月底增加發布經濟成 長率等概估統計,並修正全年 經濟預測,以強化國民所得統 計之時效性與應用價值。 3. 配合 2008SNA,進行研發支出 改列固定投資等資本帳研編, 以及國民所得實質數以連鎖法 衡量之編算作業。 四、辦理 100 年與 101 完成總資源供需估測及各季經濟 年總資源供需估測 預測,並上載國民經濟動向統計 及各季經濟預測。 季報電子書,供各界參用。 五、辦理非營利機構 1. 研讀聯合國非營利機構(NPI) (NPI) 衛星帳試編 衛星帳之編算方法及蒐集加拿 作業。 大、澳洲等國家之 NPI 行業範 圍與編製帳表內容,據以研訂 我國編算帳表。 2. 聯繫我國 NPI 相關主管部會蒐 集建立 NPI 母體名冊。 3. 函請各部會及縣市政府提供業 管之人民團體 99 年收支明細 表。 六、辦理 100 年產業關 1. 完成 100 年產業關聯表部門分 聯基本表前置作業 類修訂事宜。 事宜。 2. 配合 100 年工商普查作業,完 成 1000 大樣本抽選作業,並完 成「100 年工商普查製造業產 10 行政院主計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品及原材物料名稱編號參考 表」 。 七、研編 99 年綠色國 完成 99 年綠色國民所得帳編製 民所得帳。 報告,並將編製結果摘要併入 10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 法院參考。 八、辦理家庭收支調 1. 完成 99 年家庭收支調查,並編 查、教育消費支出 製調查報告,供各界參用。 調查及建築工程 2. 完成 99 年政府實物給付對所 概況調查。 得分配之改善效果估算作業。 3. 完成 99 學年度教育消費支出 調查,並進行 100 年學年度第 一學期教育消費支出調查。 4. 辦理建築工程概況調查後段檢 誤推估及調查結果研編作業。 七、 基本國 辦 理 基 本 國 勢 一、辦理 99 年農林 完成 99 年農林漁牧業普查各 勢調查 調查 漁牧業普查臨時 項前置工作、實地訪查、業務 組織成立、人員 檢討、組織及人員考核等相關 訓練、宣導、實 作業。 地訪查、業務檢 討、組織及人員 考核等相關作 業。 二、辦理 100 年工商 1. 完成 100 年工商及服務業普 及服務業普查實 查實施計畫及各項作業方 施計畫及各項細 法,並分行各分工調查機關 部作業規定之研 與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實 訂及分行作業, 施。 並 辦 理 試 驗 調 2. 完成 100 年工商及服務業普 查、母體檔更 查 2 次試驗調查。 新、名冊編製、 3. 持續蒐集相關資訊,連結最 表件製作及宣導 新普查檔,建置及更新母體 等普查前置作 資料。 業。 三、辦理 99 年人口 完成 99 年人口及住宅普查實 及住宅普查實地 地訪查、巡迴督導及事後複查 訪查、巡迴督 工作,並完成組織及人員考 導、事後複查、 核、初步統計結果資料處理及 11 行政院主計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組 織 及 人 員 考 報告編製等相關作業。 核、資料處理及 初步結果分析等 相關作業。 四、加強各種普查及 持續蒐集世界主要國家普查及 抽樣調查資料檔 抽樣調查統計資訊,加強各種 之建置,提升資 普查及抽樣調查資料檔之建 訊管理及供應之 置、資訊管理及資料供應方法 方法與技術,充 與技術,以廣泛提供各界應 分提供各界應 用,提升統計調查之應用層 用。 面。 八、 專案抽 辦 理 專 案 抽 樣 一、蒐集各部門資本 編製完成「98 年國富統計報 樣調查 調查 存量資料,延伸 告」 ,供為施政與研究之參據。 編製國富統計時 間數列。 二、按月提供人力資 已按月辦理人力資源調查,按 源之數量及品 年辦理人力運用調查及中老年 質、就業、失業 就業狀況調查,並編印報告或 等統計資料;按 電子書提供各界應用,以增廣 年辦理人力運用 統計用途。 調查及相關調 查,俾為研訂經 建、人力發展及 勞工政策之參 考。 三、按月及按年提供 已按月辦理受僱員工薪資調查 薪資、工時及進 並編製生產力統計、按年辦理 退調查統計結果 受僱員工動向調查及事業人力 及辦理受僱員工 僱用狀況調查,並編印相關報 動向調查,以為 告及製作電子書,提供各界應 釐訂人力與勞工 用。 政策之參考;按 年辦理事業人力 僱用狀況調查, 俾供總體經濟預 測等參考。 四、對各機關送核之 辦理各機關統計調查之審議與 統計調查實施計 管理,以提升調查品質,並降 畫詳予審核,於 低受訪者填報負荷。 12 行政院主計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年度開始前彙編 各機關辦理統計 調查一覽表,俾 加強統計調查管 理。 九、 基層統 辦理臺北市、 一、辦理普查及中央 辦理中央各機關國家重要統計 計調查 高雄市及各縣 各機關各項重要 調查,維持定期指標之編布, 網管理 市基層統計調 統計調查,定期 發揮政府統計功能。 查網管理 蒐集經濟及社會 基本資訊,以應 國家建設及施政 決策需要,提升 政府施政效能。 二、強化基層統計調 依基層統計調查網管理要點規 查網管理與應 定,按年辦理基層統計調查網 用,增進調查技 綜合考核,考核成績優良縣市 術與經驗,提升 依各類別調查人員,分別予以 統計調查精確 記功、嘉獎或獎狀等獎勵措 度。 施,並辦理優秀統計調查員保 舉作業,提升人員工作效能及 調查資料品質。 三、定期評估人力運 每年年底預先安排翌年各月工 用效率,妥善運 作量,並定期評估基網人力運 用調查人力。 用效率,妥善運用調查人力。 十、主計業 主計人員培育 一、甄審優秀人才、 本處暨所屬各一級主計機構皆 務視導 與訓練 貫徹職期輪調、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及「本 與訓練 落實考核。 處暨各一級主計機構辦理所屬 人員陞遷作業規定」辦理甄選 優秀人才,為使本處及所屬主 計機構薦任第 9 職等主計主辦 以上職務出缺遴用人員管道更 加公平、暢通、合理,依「本 處核派之人員遴薦陞遷運作機 制」,以增進資深績優同仁陞遷 機會。另為落實主辦人員職期 輪調作業,依據「主計機構編 制訂定及人員任免遷調辦法」 第 20 條、第 21 條及「本處暨 13 行政院主計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所屬主計人員職務遷調作業規 定」分 3 階段執行職期輪調作 業,100 年度計辦理主計主辦 人員職期輪調 220 人。另 100 年為落實績效與考績結合,訂 定「行政院主計處評核各一級 主計機構 100 年度業務績效考 評標準表」作為評核各一級主 計機構之依據。各一級主計機 構之年終考績甲等比例配置, 係依上開評核結果予以調配。 二、辦理主計人員基 本處 100 年度辦理主計人員訓 礎訓練班、養成 練班 11 個班次及專業研習班 訓練班、幹部訓 44 個班次,合計 55 個班次, 練班、領導研究 訓練 3,001 人次,各項班次如下 班及專業研習 列: 班。 1. 領導研究班:以本處各單位 主管及各一主計機構為調 訓對象,計辦理 1 期。 2. 基礎訓練班:以最近 2 年內 進入各級主計機關(構)工 作之新進主計人員為調訓 對象,計辦理 8 期(會計班 7 期、統計班 1 期) ,會計班 訓練 2 週,統計班訓練 1 週。 3. 養成訓練班:以薦任第 6 職 等至薦任第 9 職等主計人員 為對象,辦理 1 期,會計班 訓練 6 週,統計班訓練 3 週。 4. 薦任幹部訓練班:以薦任第 8 至第 9 職等主計主管為調 訓對象,辦理 1 期,為期 4 週。 5. 專業研習班:對在職主計人 員施以 1 週以內之會(統) 計等相關領域之專業訓 練,計辦理計畫評估與預算 編審研習班第 8 期,公務預 算研習班第 10、11 期,公務 預算執行研習班第 4 期,中 14 行政院主計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央各部會與縣市政府補助 及 考 核 制 度 研 習 班 第 11 期,地方歲計人員研習班第 14-15 期,中央政府特種基 金預算編審與執行研習班 第 8 期,地方政府特種基金 預算編審與執行研習班第 4 期,統計應用分析研習班第 6 期,基層統計調查網人員 研習班第 21 期,財務規劃研 習班第 6 期,內部審核研習 班第 60-63 期,內部審核種 子教師研習班第 1-3 期,中 央政府普通基金公務會計 制度研習班第 16-18 期,主 計人員人事業務研習班第 19-20 期,中央政府作業基 金 一 致 規 定 研 習 班 第 3-4 期,中央政府政事型特種基 金 一 致 規 定 研 習 班 第 3-4 期,新版政府歲計會計資訊 管理系統操作研習班第 36-39 期,主計人員數位影 音應用混成研習班第 4 期, 主計人員個人電腦保健混 成研習班第 4 期,主計人員 辦公室資訊軟體研習班第 23-24 期,鄉鎮市主辦會計 研習班第 1 期,國際會計準 則實務研討班第 3 期,政府 公報研習班第 27 期,稽核理 論及實務研習班第 1-3 期, 國民所得及產業關聯研習 班第 1 期,國營事業研習班 第 1 期,統計研習班第 1 期, 物價調查研習班第 2-3 期, 共計 44 個班次。 三、提供英語學習資 1. 為營造英語學習環境,本處 訊,增加同仁選 業於行政知識網設置英文 擇英語學習管 學習網,聯結網路上各種英 道。 語學習資訊,本處圖書館室 15 行政院主計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備有英語會話雜誌、英檢相 關書籍、光碟、於辦公處所 張貼英文短句、海報,並定 期更換營造學習情境,提供 本處同仁多元學習英語環 境,以利提升語文能力,並 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 定各級測驗。 2. 本處截至本年度通過全民 英檢或相當英語能力測驗 人數者計有 157 人。 3. 本處開辦中高階公務人員 英語初級班及中級班各 1 班,總計 50 人參加。 4. 本處推薦中高階人員至其 他機關參加語文訓練班人 數計有 4 人。 四、審查本處暨所屬 1. 為配合主計人員職務層級 各一級主計機構 及專業需求給予訓練,以提 年度主計人員訓 升人力素質,以多元學習及 練進修實施計 進修管道,提供主計人員終 畫。 身學習機會,培養與時俱 進、前瞻創新的優質主計人 力,以提升整體主計體系之 服務效能,本處研擬全國主 計人員年度訓練進修實施 計畫。 2. 「本處審查 100 年度主計人 員訓練進修實施計畫相關 事宜會議」業於 99 年 12 月 1 日召開,會議紀錄並函送 本處暨所屬一級主計機 構,請依年度計畫辦理各項 訓練研習班。本處暨所屬一 級主計機構 100 年度預定辦 理研習班次訓練期數計 365 期,訓練 27,239 人次,截至 100 年 12 月 31 日止,已全 數辦理完成。 十一、督導 督 導 政 府 內 部 一、建立內部控制制 1. 籌辦完成行政院內部控制 政府 控制業務 度相關規範。 推動及督導小組 8 次委員會 16 行政院主計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內部 二、辦理內部控制作 議,陸續函頒「健全內部控 控制 業宣導。 制實施方案」等 7 項內部控 業務 三、督導行政院所屬 制制度相關規範,全面啟動 各主管機關落實 內部控制各項工作。 執行內部控制工 2. 100 年 4 月於行政院會議提 作。 報內部控制作業辦理情 四、督導行政院所屬 形,且在 5 月間對各主管機 各主管機關提報 關內部控制專案小組召集 檢討現有內部控 人及幕僚單位主管與主要 制作業情形。 三級機關(構)首長舉辦行政 院推動強化內部控制機制 宣導課程,爭取各機關首長 支持。 3. 於 100 年度開辦 3 期政府內 部控制種子教師培訓課 程,以充實各機關內部控制 宣講人力。 4. 為協助各機關設計內部控 制制度與避免已發生之違 失案件在其他機關又再度 發生,已製作 3 篇教材範例 及蒐集 62 則違失案例等供 各機關參用。 5. 督導行政院衛生署、農委 會、外交部等主管機關陸續 選定 9 項議題提報行政院內 部控制推動及督導小組,並 邀請專家學者參與提供建 設性意見,使各機關檢討強 化現有內部控制作業更為 周妥有效。 6. 為減輕各機關各自規劃共 通性作業項目之歧異及負 擔,督導財政部、法務部、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 會等各權責機關,研訂 10 項共通性作業範例。 17 行政院主計處 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三)施政計畫分項說明-以前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一、基本國勢 辦 理 基 本 國 勢 一、 99 年農林漁牧業 完成 99 年農林漁牧業普查致受 調查 調查 普查表件及物品 訪戶(單位)函印製及運送等相 印製。 關作業,並已付款在案。 二、 99 年農林漁牧業 完成 99 年農林漁牧業普查真空 普查宣導品財物 不銹鋼保溫杯財務採購案及驗 採購。 收,於普查前送達各級普查組 織應用,並已付款在案。 二、基層統計 辦 理 直 轄 市 及 辦理統計調查訪查員 已於 100 年 6 月結案,完成各 調查網管 各 縣 市 基 層 統 背心財務採購。 縣市背心發放作業。 理 計調查網管理 18 二、預算執行概況: (一)本年度 1. 歲入部分 本年度歲入預算數 1,450,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1,473,254 元占預算數之 101.6%,包括賠償收入 302,398 元、使用規費收入 784,884 元、廢舊物資售價 177,890 元 及雜項收入 208,082 元,均已全部解繳國庫。 2. 歲出部分 本年度歲出預算數 1,289,331,000 元(含第二預備金 12,340,000 元,不含統籌科目) ,執 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1,215,363,874 元,保留數 8,607,929 元,合共 1,223,971,803 元,占 預算數之 94.93%,賸餘數 65,359,197 元。依各工作計畫分述如下: (1) 一般行政:預算數 664,353,000 元(內含第一預備金 1,350,000 元、第二預備金 12,340,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664,169,739 元,占預算數 99.97%,賸餘數 183,261 元。 (2) 公務機關歲計會計業務 I.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預算數 4,483,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3,849,943 元, 保留數 99,000 元,占預算數 88.09%,賸餘數 534,057 元。上項保留數係出席泰國曼 谷舉辦之 2011 年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亞洲資深預算官員會議,經以應付歲 出保留款轉入 101 年度繼續執行。 II. 中央總會計事務處理及總決算核編:預算數 3,233,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2,869,653 元,占預算數 88.76%,賸餘數 363,347 元。 (3) 特種基金歲計會計業務 I.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預算數 2,405,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2,146,197 元,占預算數 89.24%,賸餘數 258,803 元。 II. 特種基金會計事務處理及決算核編:預算數 748,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663,059 元,占預算數 88.64%,賸餘數 84,941 元。 (4) 統計業務 I. 統計行政與統計標準:預算數 3,528,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3,131,754 元, 占預算數 88.77%,賸餘數 396,246 元。 II. 辦理綜合統計 :預算數 33,771,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27,597,422 元,保留 數 960,050 元,占預算數 84.56%,賸餘數 5,213,528 元。上項保留數係印製「99 年 國民所得統計年報」及「100 年基期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權數結構調查」勞務採購案, 經以應付歲出保留款轉入 101 年度繼續執行。 (5) 普查及抽樣調查業務 I. 基本國勢調查:預算數 487,156,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430,450,291 元,保 留數 6,288,629 元,占預算數 89.65%,賸餘數 50,417,080 元。上項保留數係印製「100 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表件」、「100 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宣導品製作及媒體購買整合 行銷」及「100 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L型資料夾」勞務採購案,經以應付歲出保留款 轉入 101 年度繼續執行。 19 II. 專案抽樣調查:預算數 44,842,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39,144,036 元,占預 算數 87.29%,賸餘數 5,697,964 元。 III.基層統計調查網管理;預算數 14,320,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12,636,254 元, 保留數 148,050 元,占預算數 89.28%,賸餘數 1,535,696 元。上項保留數係「統計 調查訪查員防身器材警報器」財務採購案,經以應付歲出保留款轉入 101 年度繼續 執行。 (6) 主計業務視導與訓練:預算數 15,462,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15,457,272 元, 占預算數 99.97%,賸餘數 4,728 元。 (7) 一般建築及設備 I. 交通及運輸設備:預算數 198,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194,880 元,占預算數 98.42%,賸餘數 3,120 元。 II. 其他設備:預算數 14,832,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13,053,374 元,保留數 1,112,200 元,占預算數 95.51%,賸餘數 666,426 元。上項保留數係「公文及檔案管 理資訊系統」勞務採購案第 4 期款及「公文系統憑證(自然人憑證)結合員工電子識 別證(雙卡合一)」製作,經以應付歲出保留款轉入 101 年度繼續執行。 (8) 第一預備金:預算數 1,350,000 元,已動支於「一般行政」工作計畫。 (9) 各統籌科目 I.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庫撥數 5,386,875 元,與決算實現數同。 II. 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難照護金:庫撥數 116,000 元,與決算實現數同。 III.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庫撥數 52,310,091 元,與決算實現數同。 (10)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庫撥數 7,205,430 元,與決算實現數同。 (二)以前年度 以前年度歲出保留數 12,496,505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12,485,051 元,註銷數 11,454 元,分述如下: 1. 普查及抽樣調查業務 (1) 基本國勢調查:應付歲出保留款 912,803 元,與決算實現數同。 (2) 基層統計調查網管理;應付歲出保留款 538,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529,075 元,註銷數 8,925 元。 2. 一般建築及設備 (1) 營建工程:應付歲出款 8,070,702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8,068,173 元,註銷數 2,529 元。 (2) 其他設備:應付歲出保留款 2,975,000 元,與決算實現數同。 20 三、資產負債實況 (一)歲入部分:資產及負債總額均無列數。 (二)歲出部分: 1. 資產總額 176,042,289 元,包括專戶存款 165,985,800 元,係各項保管款及代收款合計之 數,較上年度增加 11,221,457 元;保留庫款 8,607,929 元,較上年度減少 3,888,576 元; 押金 400 元,係租用郵局專用信箱鎖鑰押金與上年度同;保管有價證券 1,448,160 元,係 廠商以銀行定期存款存單作為履約保證金及保固金,較上年度減少 492,655 元。 2. 負債總額 176,042,289 元,包括保管款 163,554,669 元,係本處約聘僱人員提撥之公自提 離職儲金及得標廠商繳納之履約保證金、保固金等,較上年度增加 11,081,645 元;代收 款 2,431,131 元,係代收員工薪資代扣自付部分勞保、健保、公保及勞退提存金等,較上 年度增加 139,812 元;應付歲出保留庫款 8,607,929 元,係配合業務需要依規定辦理保留, 並轉入下年度繼續執行之數,較上年度減少 3,888,576 元;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1,448,160 元,較上年度減少 492,655 元;經費賸餘-押金部分 400 元,係由年度經費支付之押金, 與上年度相同。 21 本頁空白 22 乙、主要表 本頁空白 23 行政院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決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 計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1) 實 現 數 02 0400000000-2 0 0 0 302,398 罰款及賠償收入 06 0403100000-6 0 0 0 302,398 主計處 01 0403100300-0 0 0 0 302,398 賠償收入 01 0403100301-2 0 0 0 302,398 一般賠償收入 03 0500000000-8 1,000,000 0 1,000,000 784,884 規費收入 07 0503100000-1 1,000,000 0 1,000,000 784,884 主計處 01 0503100300-5 1,000,000 0 1,000,000 784,884 使用規費收入 01 0503100305-9 550,000 0 550,000 462,355 資料使用費 02 0503100312-4 450,000 0 450,000 322,529 場地設施使用費 04 0700000000-9 250,000 0 250,000 177,890 財產收入 07 0703100000-2 250,000 0 250,000 177,890 主計處 01 0703100600-0 250,000 0 250,000 177,890 廢舊物資售價 07 1100000000-2 200,000 0 200,000 208,082 其他收入 07 1103100000-6 200,000 0 200,000 208,082 主計處 01 1103100900-7 200,000 0 200,000 208,082 雜項收入 01 1103100901-0 0 0 0 155,876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02 1103100909-1 200,000 0 200,000 52,206 其他雜項收入 經 常 門 小 計 1,450,000 0 1,450,000 1,473,254 資 本 門 小 計 0 0 0 0 合 計 1,450,000 0 1,450,000 1,473,254 24 主計處 別決算表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應 收 數 保 留 數 合 計 (2)-(1) (2)/(1)% (2) 0 0 302,398 302,398 0 0 302,398 302,398 0 0 302,398 302,398 0 0 302,398 302,398 0 0 784,884 -215,116 78.49 0 0 784,884 -215,116 78.49 0 0 784,884 -215,116 78.49 0 0 462,355 -87,645 84.06 0 0 322,529 -127,471 71.67 0 0 177,890 -72,110 71.16 0 0 177,890 -72,110 71.16 0 0 177,890 -72,110 71.16 0 0 208,082 8,082 104.04 0 0 208,082 8,082 104.04 0 0 208,082 8,082 104.04 0 0 155,876 155,876 0 0 52,206 -147,794 26.10 0 0 1,473,254 23,254 101.60 0 0 0 0 0 0 1,473,254 23,254 101.60 25 行政院 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2 3300000000-6 1,276,991,000 6,378,364 12,340,000 0 行政支出 0 0 18,718,364 01 3303100100-4 650,663,000 0 12,340,000 0 一般行政 1,350,000 0 13,690,000 02 3303101000-5 7,716,000 0 0 0 公務機關歲計會計業務 0 0 0 01 3303101020-2 4,483,000 0 0 0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 行 0 0 0 02 3303101021-5 3,233,000 0 0 0 中央總會計事務處理 及總決算核編 0 0 0 03 3303101100-0 3,153,000 0 0 0 特種基金歲計會計業務 0 0 0 01 3303101120-7 2,405,000 0 0 0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 執行 0 0 0 02 3303101121-0 748,000 0 0 0 特種基金會計事務處 理及決算核編 0 0 0 04 3303101200-4 37,299,000 0 0 0 統計業務 0 0 0 01 3303101231-8 3,528,000 0 0 0 統計行政與統計標準 0 0 0 02 3303101232-0 33,771,000 0 0 0 辦理綜合統計 0 0 0 05 3303101300-9 546,318,000 0 0 0 普查及抽樣調查業務 0 0 0 01 3303101320-6 487,156,000 0 0 0 基本國勢調查 0 0 0 02 3303101321-9 44,842,000 0 0 0 專案抽樣調查 0 0 0 03 3303101322-1 14,320,000 0 0 0 基層統計調查網管理 0 0 0 06 3303101500-8 15,462,000 0 0 0 主計業務視導與訓練 0 0 0 07 3303109000-9 15,030,000 0 0 0 一般建築及設備 0 0 0 02 3303109011-5 198,000 0 0 0 交通及運輸設備 0 0 0 03 3303109019-7 14,832,000 0 0 0 其他設備 0 0 0 08 3303109800-5 1,350,000 0 0 0 第一預備金 -1,350,000 0 -1,350,000 01 3377013300-0 0 6,378,364 0 0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 備 0 0 6,378,364 26 主計處 別決算表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1,295,709,364 1,221,742,238 8,607,929 -65,359,197 94.96 0 1,230,350,167 664,353,000 664,169,739 0 -183,261 99.97 0 664,169,739 7,716,000 6,719,596 99,000 -897,404 88.37 0 6,818,596 4,483,000 3,849,943 99,000 -534,057 88.09 0 3,948,943 3,233,000 2,869,653 0 -363,347 88.76 0 2,869,653 3,153,000 2,809,256 0 -343,744 89.10 0 2,809,256 2,405,000 2,146,197 0 -258,803 89.24 0 2,146,197 748,000 663,059 0 -84,941 88.64 0 663,059 37,299,000 30,729,176 960,050 -5,609,774 84.96 0 31,689,226 3,528,000 3,131,754 0 -396,246 88.77 0 3,131,754 33,771,000 27,597,422 960,050 -5,213,528 84.56 0 28,557,472 546,318,000 482,230,581 6,436,679 -57,650,740 89.45 0 488,667,260 487,156,000 430,450,291 6,288,629 -50,417,080 89.65 0 436,738,920 44,842,000 39,144,036 0 -5,697,964 87.29 0 39,144,036 14,320,000 12,636,254 148,050 -1,535,696 89.28 0 12,784,304 15,462,000 15,457,272 0 -4,728 99.97 0 15,457,272 15,030,000 13,248,254 1,112,200 -669,546 95.55 0 14,360,454 198,000 194,880 0 -3,120 98.42 0 194,880 14,832,000 13,053,374 1,112,200 -666,426 95.51 0 14,165,574 0 0 0 0 0 0 6,378,364 6,378,364 0 0 100.00 0 6,378,364 27 行政院 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22 6800000000-2 116,000 0 0 0 福利服務支出 0 0 0 01 6806205800-3 116,000 0 0 0 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 困難照護金 0 0 0 27 7500000000-2 50,915,969 785,986 1,394,122 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0 0 2,180,108 01 7506205300-0 50,915,969 0 1,394,122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1,394,122 01 7577017500-7 0 785,986 0 0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 備 0 0 785,986 33 8900000000-0 5,386,875 41,080 0 0 其他支出 0 0 41,080 01 8903304500-4 5,386,875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 女教育補助 0 0 0 01 8977018900-9 0 41,080 0 0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 備 0 0 41,080 合 計 1,333,409,844 7,205,430 13,734,122 0 0 0 20,939,552 28 主計處 別決算表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116,000 116,000 0 0 100.00 0 116,000 116,000 116,000 0 0 100.00 0 116,000 53,096,077 53,096,077 0 0 100.00 0 53,096,077 52,310,091 52,310,091 0 0 100.00 0 52,310,091 785,986 785,986 0 0 100.00 0 785,986 5,427,955 5,427,955 0 0 100.00 0 5,427,955 5,386,875 5,386,875 0 0 100.00 0 5,386,875 41,080 41,080 0 0 100.00 0 41,080 1,354,349,396 1,280,382,270 8,607,929 -65,359,197 95.17 0 1,288,990,199 29 行政院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2 0003000000-1 1,276,991,000 0 12,340,000 0 行政院主管 0 0 12,340,000 02 0003100000-4 1,276,991,000 0 12,340,000 0 主計處 0 0 12,340,000 經 常 門 小 計 1,261,961,000 0 12,340,000 0 0 0 12,340,000 資 本 門 小 計 15,030,000 0 0 0 0 0 0 01 3303100100-4 650,663,000 0 12,340,000 0 一般行政 1,350,000 0 13,690,000 0100 622,262,000 0 12,340,000 0 人事費 1,350,000 0 13,690,000 0200 27,201,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400 1,200,000 0 0 0 獎補助費 0 0 0 02 3303101000-5 7,716,000 0 0 0 公務機關歲計會計業務 0 0 0 01 3303101020-2 4,483,000 0 0 0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 行 0 0 0 0200 4,483,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2 3303101021-5 3,233,000 0 0 0 中央總會計事務處理 及總決算核編 0 0 0 0200 3,233,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3 3303101100-0 3,153,000 0 0 0 特種基金歲計會計業務 0 0 0 01 3303101120-7 2,405,000 0 0 0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 執行 0 0 0 0200 2,405,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2 3303101121-0 748,000 0 0 0 特種基金會計事務處 理及決算核編 0 0 0 0200 748,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4 3303101200-4 37,299,000 0 0 0 統計業務 0 0 0 01 3303101231-8 3,528,000 0 0 0 統計行政與統計標準 0 0 0 0200 3,528,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2 3303101232-0 33,771,000 0 0 0 辦理綜合統計 0 0 0 30 主計處 別決算表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1,289,331,000 1,215,363,874 8,607,929 -65,359,197 94.93 0 1,223,971,803 1,289,331,000 1,215,363,874 8,607,929 -65,359,197 94.93 0 1,223,971,803 1,274,301,000 1,202,115,620 7,495,729 -64,689,651 94.92 0 1,209,611,349 15,030,000 13,248,254 1,112,200 -669,546 95.55 0 14,360,454 664,353,000 664,169,739 0 -183,261 99.97 0 664,169,739 635,952,000 635,936,822 0 -15,178 100.00 0 635,936,822 27,201,000 27,088,917 0 -112,083 99.59 0 27,088,917 1,200,000 1,144,000 0 -56,000 95.33 0 1,144,000 7,716,000 6,719,596 99,000 -897,404 88.37 0 6,818,596 4,483,000 3,849,943 99,000 -534,057 88.09 0 3,948,943 4,483,000 3,849,943 99,000 -534,057 88.09 0 3,948,943 3,233,000 2,869,653 0 -363,347 88.76 0 2,869,653 3,233,000 2,869,653 0 -363,347 88.76 0 2,869,653 3,153,000 2,809,256 0 -343,744 89.10 0 2,809,256 2,405,000 2,146,197 0 -258,803 89.24 0 2,146,197 2,405,000 2,146,197 0 -258,803 89.24 0 2,146,197 748,000 663,059 0 -84,941 88.64 0 663,059 748,000 663,059 0 -84,941 88.64 0 663,059 37,299,000 30,729,176 960,050 -5,609,774 84.96 0 31,689,226 3,528,000 3,131,754 0 -396,246 88.77 0 3,131,754 3,528,000 3,131,754 0 -396,246 88.77 0 3,131,754 33,771,000 27,597,422 960,050 -5,213,528 84.56 0 28,557,472 31 行政院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200 33,771,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5 3303101300-9 546,318,000 0 0 0 普查及抽樣調查業務 0 0 0 01 3303101320-6 487,156,000 0 0 0 基本國勢調查 0 0 0 0200 471,298,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400 15,858,000 0 0 0 獎補助費 0 0 0 02 3303101321-9 44,842,000 0 0 0 專案抽樣調查 0 0 0 0200 44,842,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3 3303101322-1 14,320,000 0 0 0 基層統計調查網管理 0 0 0 0200 14,320,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6 3303101500-8 15,462,000 0 0 0 主計業務視導與訓練 0 0 0 0200 15,462,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7 3303109000-9 15,030,000 0 0 0 一般建築及設備 0 0 0 02 3303109011-5* 198,000 0 0 0 交通及運輸設備 0 0 0 0300 198,000 0 0 0 設備及投資 0 0 0 03 3303109019-7* 14,832,000 0 0 0 其他設備 0 0 0 0300 14,832,000 0 0 0 設備及投資 0 0 0 08 3303109800-5 1,350,000 0 0 0 第一預備金 -1,350,000 0 -1,350,000 0900 1,350,000 0 0 0 預備金 -1,350,000 0 -1,350,000 02 8903304500-4 5,386,875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 育補助 0 0 0 0100 5,386,875 0 0 0 人事費 0 0 0 05 6806205800-3 116,000 0 0 0 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難 照護金 0 0 0 0400 116,000 0 0 0 獎補助費 0 0 0 32 主計處 別決算表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33,771,000 27,597,422 960,050 -5,213,528 84.56 0 28,557,472 546,318,000 482,230,581 6,436,679 -57,650,740 89.45 0 488,667,260 487,156,000 430,450,291 6,288,629 -50,417,080 89.65 0 436,738,920 471,298,000 414,592,291 6,288,629 -50,417,080 89.30 0 420,880,920 15,858,000 15,858,000 0 0 100.00 0 15,858,000 44,842,000 39,144,036 0 -5,697,964 87.29 0 39,144,036 44,842,000 39,144,036 0 -5,697,964 87.29 0 39,144,036 14,320,000 12,636,254 148,050 -1,535,696 89.28 0 12,784,304 14,320,000 12,636,254 148,050 -1,535,696 89.28 0 12,784,304 15,462,000 15,457,272 0 -4,728 99.97 0 15,457,272 15,462,000 15,457,272 0 -4,728 99.97 0 15,457,272 15,030,000 13,248,254 1,112,200 -669,546 95.55 0 14,360,454 198,000 194,880 0 -3,120 98.42 0 194,880 198,000 194,880 0 -3,120 98.42 0 194,880 14,832,000 13,053,374 1,112,200 -666,426 95.51 0 14,165,574 14,832,000 13,053,374 1,112,200 -666,426 95.51 0 14,165,57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386,875 5,386,875 0 0 100.00 0 5,386,875 5,386,875 5,386,875 0 0 100.00 0 5,386,875 116,000 116,000 0 0 100.00 0 116,000 116,000 116,000 0 0 100.00 0 116,000 33 行政院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5 7506205300-0 50,915,969 0 1,394,122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1,394,122 0100 50,915,969 0 1,394,122 0 人事費 0 0 1,394,122 27 3377013300-0 0 6,378,364 0 0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0 0 6,378,364 0100 0 6,378,364 0 0 人事費 0 0 6,378,364 27 8977018900-9 0 41,080 0 0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0 0 41,080 0100 0 41,080 0 0 人事費 0 0 41,080 27 7577017500-7 0 785,986 0 0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0 0 785,986 0100 0 785,986 0 0 人事費 0 0 785,986 統籌科目小計 56,418,844 7,205,430 1,394,122 0 0 0 8,599,552 合 計 1,333,409,844 7,205,430 13,734,122 0 0 0 20,939,552 34 主計處 別決算表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52,310,091 52,310,091 0 0 100.00 0 52,310,091 52,310,091 52,310,091 0 0 100.00 0 52,310,091 6,378,364 6,378,364 0 0 100.00 0 6,378,364 6,378,364 6,378,364 0 0 100.00 0 6,378,364 41,080 41,080 0 0 100.00 0 41,080 41,080 41,080 0 0 100.00 0 41,080 785,986 785,986 0 0 100.00 0 785,986 785,986 785,986 0 0 100.00 0 785,986 65,018,396 65,018,396 0 0 100.00 0 65,018,396 1,354,349,396 1,280,382,270 8,607,929 -65,359,197 95.17 0 1,288,990,199 35 行政院 以前年度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99 02 3300000000-6 8,070,702 2,529 行政支出 4,425,803 8,925 05 3303101300-9 0 0 普查及抽樣調查業務 1,450,803 8,925 01 3303101320-6 0 0 基本國勢調查 912,803 0 03 3303101322-1 0 0 基層統計調查網管理 538,000 8,925 07 3303109000-9 8,070,702 2,529 一般建築及設備 2,975,000 0 01 3303109002-4 8,070,702 2,529 營建工程 0 0 03 3303109019-7 0 0 其他設備 2,975,000 0 小 計 8,070,702 2,529 4,425,803 8,925 8,070,702 2,529 合 計 4,425,803 8,925 36 主計處 別轉入數決算表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實現數 本年度調整數 本年度未結清數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8,068,173 0 0 4,416,878 0 0 0 0 0 1,441,878 0 0 0 0 0 912,803 0 0 0 0 0 529,075 0 0 8,068,173 0 0 2,975,000 0 0 8,068,173 0 0 0 0 0 0 0 0 2,975,000 0 0 8,068,173 0 0 4,416,878 0 0 8,068,173 0 0 4,416,878 0 0 37 行政院 以前年度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99 02 0003000000-1 8,070,702 2,529 行政院主管 4,425,803 8,925 02 0003100000-4 8,070,702 2,529 主計處 4,425,803 8,925 05 3303101300-9 0 0 普查及抽樣調查業務 1,450,803 8,925 01 3303101320-6 0 0 基本國勢調查 912,803 0 0200 0 0 業務費 912,803 0 03 3303101322-1 0 0 基層統計調查網管理 538,000 8,925 0200 0 0 業務費 538,000 8,925 07 3303109000-9 8,070,702 2,529 一般建築及設備 2,975,000 0 01 3303109002-4* 8,070,702 2,529 營建工程 0 0 0300 8,070,702 2,529 設備及投資 0 0 03 3303109019-7* 0 0 其他設備 2,975,000 0 0300 0 0 設備及投資 2,975,000 0 小 計 8,070,702 2,529 4,425,803 8,925 經 常 門 小 計 0 0 1,450,803 8,925 資 本 門 小 計 8,070,702 2,529 2,975,000 0 合 計 8,070,702 2,529 4,425,803 8,925 38 主計處 別轉入數決算表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實現數 本年度調整數 本年度未結清數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8,068,173 0 0 4,416,878 0 0 8,068,173 0 0 4,416,878 0 0 0 0 0 1,441,878 0 0 0 0 0 912,803 0 0 0 0 0 912,803 0 0 0 0 0 529,075 0 0 0 0 0 529,075 0 0 8,068,173 0 0 2,975,000 0 0 8,068,173 0 0 0 0 0 8,068,173 0 0 0 0 0 0 0 0 2,975,000 0 0 0 0 0 2,975,000 0 0 8,068,173 0 0 4,416,878 0 0 0 0 0 1,441,878 0 0 8,068,173 0 0 2,975,000 0 0 8,068,173 0 0 4,416,878 0 0 39 行政院主計處 經費類平衡表 中華民國 100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資產科目及編號 金 額 負債科目及編號 金 額 210100-7 專戶存款 165,985,800 221000-4 保管款 163,554,669 210510-9 保留庫款─本年度 8,607,929 221200-3 代收款 2,431,131 211300-1 押金 400 221410-6 應付歲出保留款─本年度 8,607,929 211600-5 保管有價證券 1,448,160 221500-7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1,448,160 231100-5 經費賸餘─押金部分 400 合 計 176,042,289 合 計 176,042,289 附註: 211700-0 保管品 5 221600-1 應付保管品 5 40 丙、附屬表 行政院主計處 歲入類現金出納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項 目 及 摘 要 小 計 合 計 總 計 一、收 項 (一)上期結存 (二)本期收入 1,473,254 1. 123000-2 歲入實收數 1,473,254 賠償收入 302,398 使用規費收入 784,884 廢舊物資售價 177,890 雜項收入 208,082 收 項 總 計 1,473,254 二、付 項 (一)本期支出 1,473,254 1. 113000-6 歲入納庫數 1,473,254 賠償收入 302,398 使用規費收入 784,884 廢舊物資售價 177,890 雜項收入 208,082 (二)本期結存 付 項 總 計 1,473,254 41 行政院主計處 經費類現金出納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項 目 及 摘 要 小 計 合 計 總 計 一、收 項 (一)上期結存 154,764,343 1. 210100-7 專戶存款 154,764,343 (二)本期收入 1,304,100,232 1. 221300-8 預領經費 0 領到數 502,342,744 減:沖轉數 -502,342,744 2. 212000-3 預計支用數(國庫已撥款部分) 1,280,382,270 收入數 1,280,382,270 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1,215,363,874 統籌科目部分 65,018,396 3. 210500-5 保留庫款(211100-2應領經費) 12,496,505 國庫撥款數 12,485,051 註銷數 11,454 4. 221000-4 保管款 11,081,645 收入數 24,041,695 減:退還數 -12,960,050 5. 221200-3 代收款 139,812 收入數 93,798,124 減:退還數 -93,658,312 收 項 總 計 1,458,864,575 二、付 項 (一)本期支出 1,292,878,775 1. 213000-9 經費支出 1,280,382,270 支付數 1,280,382,270 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1,215,363,874 統籌科目部分 65,018,396 2. 221100-9 應付歲出款以前年度部分 8,070,702 支付數 8,068,173 註銷數 2,529 國庫未撥款部分 2,529 3. 221400-2 應付歲出保留款以前年度部分 4,425,803 支付數 4,416,878 註銷數 8,925 國庫未撥款部分 8,925 4. 211400-6 暫付款 0 支付數 457,835,121 本年度部分 457,835,121 減:收回或沖轉數 -457,835,121 本年度部分 -457,835,121 (二)本期結存 165,985,800 1. 210100-7 專戶存款 165,985,800 付 項 總 計 1,458,864,575 42 行政院主計處 經費類專戶存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0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65,985,800 非預算性質部分 02 9,509 行政院主計處301專戶 03 78,102,584 台銀主計處聘僱人員離職儲金存款公提戶 04 77,778,655 台銀主計處聘僱人員離職儲金存款自提戶 08 7,673,430 國庫存款戶-特種基金及保管款科目-保管款 09 2,421,622 國庫存款戶-特種基金及保管款科目-代收款 總 計 165,985,800 43 行政院主計處 經費類應付歲出保留款─本年度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0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0 8,607,929 本年度部分 3303101000-5 99,000 公務機關歲計會計業務 3303101020-2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99,000 3303101200-4 960,050 統計業務 3303101232-0 辦理綜合統計 960,050 3303101300-9 6,436,679 普查及抽樣調查業務 3303101320-6 基本國勢調查 6,288,629 3303101322-1 基層統計調查網管理 148,050 3303109000-9 1,112,200 一般建築及設備 3303109019-7* 其他設備 1,112,200 總 計 8,607,929 44 行政院主計處 經費類押金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0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400 以前年度部分 83 400 八十三年度 03 400 郵政信箱押金 83 03 30 300001 轉帳傳票 本處政風處租用14支郵局第14-337 400 號專用信箱鎖鑰押金 總 計 400 45 行政院主計處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0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01 78,102,584 公提聘僱離職儲金 02 77,778,655 自提聘僱離職儲金 100 6,885,909 本年度部分 11 6,838,033 履約保證金 100 01 07 100005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德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922,000 辦理100年度資料登錄文書與普查 作業及各項資訊處理人力委外履約 保證金(履約期限100年12月31日) 100 01 07 100006 收入傳票 業於101年1月16日已 收到保管款宗怡文具有限公司辦理 37,406 付款結案 100年度辦公用消耗性物品-文具 類財物採購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 00年12月31日) 100 01 07 100007 收入傳票 業於101年2月1日已 收到保管款慶捷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7,400 付款結案 100年家庭收支調查主系統、縣市 子系統及記帳調查WEB版維護案履 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0年12月31日 ) 100 01 24 100018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上校基業有限公司辦理 280,482 100年度各項印刷品採購案履約保 證金(履約期限100年12月31日) 100 01 26 100023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上校基業有限公司辦理 23,411 100年教育消費支調查表作印製勞 務採購案履約及差額保證金(履約 期限100年12月31日) 100 01 26 100025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明曜清潔服務社辦理10 138,232 0年度辦公房舍清潔維護勞務採購 案履約額保證金(履約期限100年12 月31日) 100 02 14 100043 收入傳票 業於101年2月8日已 收財政部印刷廠辦理中部辦公室「 107,831 付款結案 100年度各項印刷品」採購案履約 保證金(履約期限100年12月31日) 100 05 10 100156 收入傳票 業於101年2月1日已 收到保管款伸峰禮贈品有限公司「 521,190 付款結案 人力資源及受僱員工動向調查宣導 品-指甲剪、耳挖棒及鋼筷」履約 保證金(履約期限100年12月7日) 100 05 27 100176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帝緯系統整合股份有限 401,800 公司辦理「公文及檔案管理資訊系 統」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0年12 月15日) 100 07 05 100213 收入傳票 收昶旭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辦理「99 20,400 年農林漁牧業普查資料檢誤更正及 登錄作業」勞務採購案履約保證金 (履約期限100年10月31日) 100 07 29 100236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律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0,550 「100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應用光 學閱讀辨識系統建置作業」案履約 保證金(履約期限101年11月30日) 100 08 08 100256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久裕印刷事業股份有限 239,038 公司「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書 」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1年1 2月31日) 100 09 13 100290 收入傳票 業於101年2月2日已 收到宗怡文具有限公司「100年工 108,425 付款結案 商及服務業普查-文具用品」履約 保證金(履約期限100年12月9日) 100 09 21 100303 收入傳票 收到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10 227,800 0年基期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權數結 構調查」勞務採購履約保證金(履 約期限101年9月30日) 46 行政院主計處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0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0 10 18 100336 收入傳票 業於101年2月1日已 收到保管款東朝影藝事業有限公司 64,525 付款結案 辦理「家庭收支調查電視宣導短片 製作及彩色海報設計」採購案履約 保證金(履約期限100年12月31日) 100 10 19 100343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輝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62,000 辦理「100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網 路填報資訊作業系統」採購案履約 保證金(履約期限101年12月31日) 100 10 19 100344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卓越數位科技有限公司 90,700 辦理「100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勤 前會議多媒體教材製作」採購案履 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1年2月9日) 100 10 24 100358 收入傳票 收到新視紀整合行銷傳播股份有限 88,000 公司辦「101年人力資源調查電視 宣導短片彩色海報及宣導布幔」履 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0年12月12日 ) 100 10 28 100364 收入傳票 收到飛凡傳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700,000 100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宣導品製 作及媒體購買整合行銷」採購案履 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1年6月30日) 100 10 31 100369 收入傳票 收到永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22,253 100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電腦連續 報紙」採購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 限100年11月30日) 100 11 28 100398 收入傳票 業於101年1月12日已 收到保管款金灝企業有限公司辦理 51,000 付款結案 「普查組織獎牌、獎狀及獎狀框」 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0年12月09 日) 100 11 28 100399 收入傳票 尚在履約中 收到保管款金宥有限公司辦理「統 16,560 計調查訪查員防身警報及噴霧器」 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0年12月21 日) 100 11 28 100400 收入傳票 收到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北區分 91,130 公司辦理「公文系統憑證結合員工 電子識別證製作及感應讀卡機」履 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1年1月9日) 100 12 01 100404 收入傳票 業於101年1月12日已 補收金灝企業有限公司辦理「普查 400 付款結案 組織獎牌、獎狀及獎狀框」履約保 證金不足部分 100 12 14 100427 收入傳票 業於101年2月2日已 收到保管款唯邦科技有限公司辦理 18,470 付款結案 「公文及檔案管理資訊系統憑證讀 卡機與條碼讀取機及手寫板」履約 保證金(履約期限100年12月26日) 100 12 22 100447 收入傳票 收到慶捷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37,200 101年家庭收支調查主系統、縣市 子系統及記帳調查WEB版系統」履 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1年12月31日 ) 100 12 27 100458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昶旭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19,118 辦理「101年度資料登打錄製」勞 務採購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1 年12月31日) 100 12 29 100464 收入傳票 收到捷騰數位有限公司「101年度 15,962 印製社會指標統計等年報及手冊」 履約保證金14,182元及差額保證金 1,780元(履約期限101年12月31日) 100 12 29 100465 收入傳票 收到新北市慈佑庇護工場「101年 22,600 度主計人員訓練中心寢具清洗」履 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1年12月31日 ) 47 行政院主計處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0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0 12 29 100466 收入傳票 收到安康通運有限公司「101年度 27,000 主計人員訓練中心租用大型遊覽車 」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1年12月 31日) 100 12 30 100471 收入傳票 收到一鳳行有限公司「101年度辦 15,150 公用消耗性物品-五金類」履約保 證金(履約期限101年12月31日) 12 44,876 保固保證金 100 01 28 300002 轉帳傳票 收到保管款築安系統工程股份有限 21,000 公司辦理主計訓練中心數位監視系 統更新履保金轉保固保證金 100 05 03 100146 收入傳票 收浦捷特企業有限公司辦理「主計 18,030 人員訓練中心教學擴音相關設備汰 」財務採購案保固保證金(保固期 至102年3月21日) 100 09 26 100311 收入傳票 收到精準國際開發有限公司「100 5,846 年度傳真機」保固保證金(保固期 限101年9月15日) 13 3,000 單身宿舍保證金 100 02 11 100041 收入傳票 尚在履約中 收到保管款陳正斌借用單身宿舍保 3,000 證金 787,521 以前年度部分 93 3,000 九十三年度 13 3,000 單身宿舍保證金 93 08 12 300034 轉帳傳票 尚在履約中 收到保管款林淑勤借用單身宿舍保 3,000 證金 94 3,000 九十四年度 13 3,000 單身宿舍保證金 94 12 30 100431 收入傳票 尚在履約中 收到保管款陳嘉鴻借用單身宿舍保 3,000 證金 97 6,000 九十七年度 13 6,000 單身宿舍保證金 97 01 09 100009 收入傳票 尚在履約中 收到保管款呂理添借用單身宿舍保 3,000 證金 97 09 08 100294 收入傳票 尚在履約中 收到保管款許石山借用單身宿舍保 3,000 證金 98 404,451 九十八年度 11 79,476 履約保證金 98 11 30 100394 收入傳票 已通知廠商退履約保 收到保管款安康通運有限公司承辦 23,379 證金 本處「99年度租用大型遊覽車」履 約保證金(履約期限99年12月31日) 98 12 25 100435 收入傳票 已通知廠商退履約保 收到保管款謙記派報服務社辦理「 56,097 證金 99年度報紙訂閱」案履約保證金( 履約期限99年12月31日) 12 318,975 保固保證金 98 02 10 100042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全鴻科技企業顧問有限 30,500 公司承辦伺服器相關硬體配備保固 金(保固期至101年1月6日) 48 行政院主計處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0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98 07 29 300040 轉帳傳票 業於101年2月2日已 收到金台灣科技有限公司承辦本處 10,500 付款結案 廣博大樓數位監控設備更新保固金 (保固期至100年7月21日) 98 12 03 100404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電腦輔助面訪調查更新 78,975 作業硬體設備額外項精誠資訊股份 有限公司保固金(保固期至102年10 月29日) 98 12 25 100434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柏朗尼資訊股份有限公 199,000 司承辦本處「高速影像掃瞄器」財 物採購案保固金(保固期至101年12 月15日) 13 6,000 單身宿舍保證金 98 02 19 100051 收入傳票 尚在履約中 收到保管款彭碧蓉借用單身宿舍保 3,000 證金 98 12 18 100423 收入傳票 尚在履約中 收到保管款高小虹借用單身宿舍保 3,000 證金 99 371,070 九十九年度 11 288,068 履約保證金 99 07 26 100224 收入傳票 業於101年1月12日已 收到保管款金諄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56,700 付款結案 承辦普抽查統計結果表編製作業系 統維護委外服務採購案履保金(期 限100/12/31) 99 07 30 100236 收入傳票 已通知廠商退履約保 收到保管款明泉冷凍空調技師事務 63,000 證金 所承辦「廣博大樓各樓層空調箱汰 換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 」採購履約保證金(期限99/12/31) 99 12 08 100380 收入傳票 已通知廠商退履約保 收到保管款昶旭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21,365 證金 辦理100年度資料登打錄製勞務採 購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0年12 月31日) 99 12 08 100385 收入傳票 辦理退保中 收到保管款奕祥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29,600 辦理100年度WEB版主計人員訓練資 訊系統軟體維護勞務採購案履約保 證金(履約期限100年12月31日) 99 12 15 100399 收入傳票 已通知廠商退履約保 收到保管款臺北縣慈佑庇護工場辦 18,160 證金 理100年度主計人員訓練中心寢具 清洗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0年12 月31日) 99 12 24 100428 收入傳票 已通知廠商退履約保 收到保管款欣聖食品有限公司辦理 30,000 證金 「100年度廣博大樓員工餐廳委外 經營」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0 年12月31日) 99 12 30 100436 收入傳票 已通知廠商退履約保 收到保管款一鳳行有限公司辦理10 17,043 證金 0年度辦公用消耗性物品-五金類 財務採購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0 年12月31日) 99 12 30 100437 收入傳票 業於101年1月13日已 收到保管款優實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52,200 付款結案 100年度主計人員訓練中心機電設 備維護保養人力委外勞務採購履約 保證金(履約期限100年12月31日) 12 68,002 保固保證金 99 03 31 300020 轉帳傳票 尚在保固中 頂益不銹鋼工業有限公司辦理本處 7,200 「主計人員訓練屈尺園區廚房排煙 風管汰換」採購案履約保證金轉正 為保固保證金 49 行政院主計處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0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99 07 02 100201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29,904 辦理「高階伺服器相關之擴充設備 」案保固保證金(保固期限102/6/2 0) 99 07 30 100235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一盛角鋼鐵櫃企業股份 13,898 有限公司辦理「普查表件存放場地 角鋼架購置及相關裝修作業」案保 固保證金(保固期限102/7/26) 99 12 31 100441 收入傳票 已通知廠商退履約保 收到保管款任翊禮品贈品社「人力 17,000 證金 資源調查及受僱員工動向調查宣導 品-不鏽鋼餐具組及指甲剪」採購 案保固金(限100/2/17) 13 15,000 單身宿舍保證金 99 01 20 100019 收入傳票 尚在履約中 收到保管款葉純如借用單身宿舍保 3,000 證金 99 05 28 100159 收入傳票 尚在履約中 收到保管款王怡程借用單身宿舍保 3,000 證金 99 06 10 100173 收入傳票 尚在履約中 收到保管款劉珮文借用單身宿舍保 3,000 證金 99 06 24 100184 收入傳票 尚在履約中 收到保管款吳貞宜借用單身宿舍保 3,000 證金 99 10 06 100307 收入傳票 尚在履約中 收到保管款楊惠萍借用單身宿舍保 3,000 證金 總 計 163,554,669 50 行政院主計處 經費類代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0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0 2,430,071 本年度部分 01 2,421,622 代扣款項 0101 代扣公保費 15,371 100 12 01 100397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本處員工100年12月薪 13,718 資代扣公保費 100 12 02 100406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補發11-12月份異動人 1,324 員薪資代扣公保費 100 12 29 100462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補發11月至12月份異 329 動人員薪資代扣公保費 0102 代扣勞保費 398,023 100 10 01 100305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本處員工10月薪資代 14,021 扣勞保費 100 10 07 100322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四局資料整理員9月份 7,635 薪資代扣勞保費 100 11 01 100360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本處員工100年11月薪 180,452 資代扣勞保費 100 11 07 100377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四局資料整理員10月 7,995 份薪資代扣勞保費 100 11 18 100391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補發10-11月異動人員 371 薪資代扣勞保費 100 12 01 100397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本處員工100年12月薪 177,418 資代扣勞保費 100 12 02 100406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補發11-12月份異動人 1,078 員薪資代扣勞保費 100 12 09 100415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四局資料整理員11月 7,995 份薪資代扣勞保費 100 12 29 100462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補發11月至12月份異 1,058 動人員薪資代扣勞保費 0103 代扣健保費 1,926,748 100 10 01 100305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本處員工10月薪資代 107,277 扣健保費 100 10 07 100322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四局資料整理員9月份 13,020 薪資代扣健保費 100 10 21 100352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本處補發8-10月異動 3,125 人員薪資之健保費 100 11 01 100360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本處員工100年11月薪 880,261 資代扣健保費 100 11 07 100377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四局資料整理員10月 13,650 份薪資代扣健保費 100 11 18 100391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補發10-11月異動人員 4,465 薪資代扣健保費 100 12 01 100397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本處員工100年12月薪 881,817 資代扣健保費 100 12 02 100406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補發11-12月份異動人 4,232 員薪資代扣健保費 100 12 09 100415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四局資料整理員11月 13,650 份薪資代扣健保費 51 行政院主計處 經費類代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0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0 12 29 100462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補發11月至12月份異 5,251 動人員薪資代扣健保費 0104 代扣退撫基金 12,867 100 12 01 100397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本處員工100年12月薪 7,324 資代扣退撫基金 100 12 02 100406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補發11-12月份異動人 4,440 員薪資代扣退撫基金 100 12 29 100462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補發11月至12月份異 1,103 動人員薪資代扣退撫基金 0105 代扣勞退提存金 68,613 100 10 07 100322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四局資料整理員9月份 10,197 薪資代扣勞退提存金 100 11 01 100360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本處員工100年11月薪 13,224 資代扣公勞退提存金 100 11 07 100377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四局資料整理員10月 15,984 份薪資代扣勞退提存金 100 12 01 100397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本處員工100年12月薪 13,224 資代扣勞退提存金 100 12 09 100415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四局資料整理員11月 15,984 份薪資代扣勞退提存金 03 8,449 代辦款項 0301 互助團體壽險 8,449 100 02 01 100032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楊德川台銀 139 人壽互助團體壽險 100 06 28 100207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鄭世逢台銀 581 人壽互助團體壽險 100 06 30 100210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李植之台銀 166 人壽互助團體壽險 100 07 05 100214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范子華台銀 462 人壽互助團體壽險 100 07 29 100237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詹德松台銀 581 人壽互助團體壽險 100 08 05 100248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何傑台銀人 2,615 壽互助團體壽險 100 10 18 100335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魏和中台銀 909 人壽互助團體壽險 100 12 29 100467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滕元森台銀 1,000 人壽互助團體壽險 100 12 29 100468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李植之台銀 996 人壽互助團體壽險 100 12 29 100469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楊德川台銀 1,000 人壽互助團體壽險 1,060 以前年度部分 98 1,060 九十八年度 03 1,060 代辦款項 0301 互助團體壽險 1,060 52 行政院主計處 經費類代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0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98 09 29 100317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吳國雄台銀 950 人壽互助團體壽險 98 12 11 100412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滕元森台銀 110 人壽互助團體壽險 總 計 2,431,131 53 行政院主計處 經費類保管品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0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0 3 本年度部分 01 2 保證書履約保證金 100 09 20 300044 轉帳傳票 收到卡登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00年 1 工商及服務業普查L型資料夾合作 金庫前鎮分公司履約及差額保證金 連帶保證書(有效期101年3月8日止 ) 100 09 20 300045 轉帳傳票 收到卡登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00 1 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表件印製」合 作金庫前鎮分公司履約保證金連帶 保證書(有效期101年5月16日止) 02 1 保證書保固保證金 100 12 07 300064 轉帳傳票 收到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1 廣博大樓各樓層空調箱汰換工程」 華南銀行永和分行保固保證金連帶 保證書(有效期102年10月5日止) 2 以前年度部分 99 2 九十九年度 01 1 保證書履約保證金 99 11 01 300051 轉帳傳票 已通知廠商退保證書 收到應付保管品中興電工機械股份 1 履約保證金 有限公司廣博大樓各樓層空調箱汰 換工程土地銀行仁愛分行保證書履 約保證金(有效期100年3月20日止) 02 1 保證書保固保證金 99 08 25 300042 轉帳傳票 收到應付保管品華經資訊企業股份 1 有限公司「高速影像掃瞄器」合作 金庫民權分行保固保證金連帶保證 書(有效期102年11月16日止) 總 計 5 54 行政院主計處 經費類保管有價證券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0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0 794,060 本年度部分 01 232,560 定存單履約保證金 100 12 30 300068 轉帳傳票 收到創日企業有限公司「101年度 232,560 主計人員訓練中心餐廳廚房及清潔 勤務人力」華南銀行定存單履約保 證金(到期日101年12月31日 ) 02 561,500 定存單保固保證金 100 12 07 300065 轉帳傳票 收到國興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中央 212,500 政府政事型特種基金會計事務系統 開發委外服務」華南銀行定存單保 固保證金(到期日101年11月17日 ) 100 12 07 300066 轉帳傳票 收律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查與 349,000 抽樣調查光學閱讀辨識系統通用性 表單升級作業」華南銀行定存單保 固保證金(到期日101年11月22日 ) 654,100 以前年度部分 99 654,100 九十九年度 01 654,100 定存單履約保證金 99 08 05 300040 轉帳傳票 已通知廠商退履約保 收到國興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政 425,000 證金 事型特種基金會計事務系統開發案 華銀定期存單履約保證金(到期日1 00年7月23日) 99 12 23 300062 轉帳傳票 已通知廠商退履約保 收到鴻雨企業有限公司辦理100年 229,100 證金 度主計訓練園區餐廳廚房及清潔勤 務人力委外定期存單履約保證金( 到期日100年12月31日) 總 計 1,448,160 55 行政院主 經費類經費 中華民國 100 以 前 年 度 待 納 庫 部 分 押 項 目 其 他 審 修 小 計 其 他 一、經費賸餘-待納庫部分 1.上年度結轉數 0.00 0.00 0.00 2.加:以前年度應付歲出款減免(註 0.00 0.00 0.00 銷)數內已向國庫領款部分 3.加:以前年度應付歲出保留款減免 0.00 0.00 0.00 (註銷)數內已向國庫領款部分 4.加:審計部修正以前年度決算減列 0.00 0.00 0.00 實現數及保 留已撥款部分 5.加:剔除經費以前年度部分 0.00 0.00 0.00 6.加:押金部分收回結轉數 0.00 0.00 0.00 7.加:材料部分領用結轉數 0.00 0.00 0.00 8.加:待納庫移入數 0.00 0.00 0.00 9.減:待納庫移出數 -0.00 -0.00 -0.00 10.減:本年度內解庫數 -0.00 -0.00 -0.00 11.減:待納庫註銷數 -0.00 -0.00 -0.00 12.等於年度終了尚未解庫數 0.00 0.00 0.00 二、經費賸餘-押金部分 1.上年度結轉數 400.00 2.加:增列以前年度押金部分 0.00 3.減:註銷以前年度押金數 -0.00 4.加:保留庫款支付押金數 0.00 5.減:押金收回轉待納庫數 -0.00 6.加:押金移入數 0.00 7.減:押金移出數 -0.00 8.等於年度終了尚未解庫數 400.00 三、經費賸餘-材料部分 1.上年度結轉數 2.加:增列以前年度材料部分 3.減:註銷以前年度材料數 4.加:保留庫款支付材料數 5.減:材料領用轉待納庫數 6.加:材料移入數 7.減:材料移出數 8.等於年度終了尚未解庫數 56 主計處 費賸餘明細表 0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部 分 金 部 分 材 料 部 分 審 修 小 計 其 他 審 修 小 計 0.00 4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7 行政院主 經費類經費 中華民國 100 本 年 度 待 納 庫 部 分 押 項 目 其 他 審 修 小 計 其 他 一、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二、統籌科目部分 1.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2.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4.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難照護金 58 主計處 費賸餘明細表 0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部 分 金 部 分 材 料 部 分 審 修 小 計 其 他 審 修 小 計 59 行政院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出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小計 02 0003000000-1 635,936,822 556,672,527 17,002,000 1,209,611,349 行政院主管 02 0003100000-4 635,936,822 556,672,527 17,002,000 1,209,611,349 主計處 01 3303100100-4 635,936,822 27,088,917 1,144,000 664,169,739 一般行政 02 3303101000-5 0 6,818,596 0 6,818,596 公務機關歲計會計業務 01 3303101020-2 0 3,948,943 0 3,948,943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02 3303101021-5 0 2,869,653 0 2,869,653 中央總會計事務處理及總 決算核編 03 3303101100-0 0 2,809,256 0 2,809,256 特種基金歲計會計業務 01 3303101120-7 0 2,146,197 0 2,146,197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02 3303101121-0 0 663,059 0 663,059 特種基金會計事務處理及 決算核編 04 3303101200-4 0 31,689,226 0 31,689,226 統計業務 01 3303101231-8 0 3,131,754 0 3,131,754 統計行政與統計標準 02 3303101232-0 0 28,557,472 0 28,557,472 辦理綜合統計 05 3303101300-9 0 472,809,260 15,858,000 488,667,260 普查及抽樣調查業務 01 3303101320-6 0 420,880,920 15,858,000 436,738,920 基本國勢調查 02 3303101321-9 0 39,144,036 0 39,144,036 專案抽樣調查 03 3303101322-1 0 12,784,304 0 12,784,304 基層統計調查網管理 06 3303101500-8 0 15,457,272 0 15,457,272 主計業務視導與訓練 07 3303109000-9 0 0 0 0 一般建築及設備 02 3303109011-5 0 0 0 0 交通及運輸設備 03 3303109019-7 0 0 0 0 其他設備 60 主計處 決算分析表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設備及投資 小計 14,360,454 14,360,454 1,223,971,803 14,360,454 14,360,454 1,223,971,803 0 0 664,169,739 0 0 6,818,596 0 0 3,948,943 0 0 2,869,653 0 0 2,809,256 0 0 2,146,197 0 0 663,059 0 0 31,689,226 0 0 3,131,754 0 0 28,557,472 0 0 488,667,260 0 0 436,738,920 0 0 39,144,036 0 0 12,784,304 0 0 15,457,272 14,360,454 14,360,454 14,360,454 194,880 194,880 194,880 14,165,574 14,165,574 14,165,574 61 行政院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出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小計 合 計 635,936,822 556,672,527 17,002,000 1,209,611,349 62 主計處 決算分析表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設備及投資 小計 14,360,454 14,360,454 1,223,971,803 63 行政院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一般行政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中央總會計事務處理及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總決算核編 0100 635,936,822 0 0 人事費 0102 2,219,520 0 0 政務人員待遇 0103 301,140,524 0 0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0104 106,074,090 0 0 約聘僱人員待遇 0105 18,715,121 0 0 技工及工友待遇 0111 86,905,949 0 0 獎金 0121 16,624,308 0 0 其他給與 0131 28,114,762 0 0 加班值班費 0142 2,103,714 0 0 退休退職給付 0143 33,886,657 0 0 退休離職儲金 0151 40,152,177 0 0 保險 0200 27,088,917 3,948,943 2,869,653 業務費 0201 155,156 62,500 84,885 教育訓練費 0202 7,664,599 0 0 水電費 0203 1,150,700 477,786 312,570 通訊費 0215 296,000 0 0 資訊服務費 0219 396,785 310,586 223,122 其他業務租金 0221 303,690 0 0 稅捐及規費 0231 437,343 0 0 保險費 0241 0 0 0 兼職費 0249 2,326,103 0 0 臨時人員酬金 0250 206,000 87,400 176,442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0251 0 0 0 委辦費 0261 5,000 0 0 國際組織會費 0262 0 0 12,000 國內組織會費 64 主計處 決算綜計表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 特種基金會計事務處理 統計行政與統計標準 辦理綜合統計 基本國勢調查 行 及決算核編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146,197 663,059 3,131,754 28,557,472 420,880,920 30,000 2,500 0 166,183 45,000 0 0 0 0 0 288,779 67,892 25,101 1,337,385 1,179,083 0 0 0 456,400 283,500 226,737 73,798 2,466,196 277,964 205,552 0 0 0 0 0 0 0 0 0 1,181,247 0 0 0 987,000 17,136,542 0 0 0 0 6,560,055 14,000 9,800 13,114 7,661,482 318,953,423 0 0 0 1,594,600 0 0 0 0 778,335 0 0 30,000 0 125,287 0 65 行政院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專案抽樣調查 基層統計調查網管理 主計業務視導與訓練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0100 0 0 0 人事費 0102 0 0 0 政務人員待遇 0103 0 0 0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0104 0 0 0 約聘僱人員待遇 0105 0 0 0 技工及工友待遇 0111 0 0 0 獎金 0121 0 0 0 其他給與 0131 0 0 0 加班值班費 0142 0 0 0 退休退職給付 0143 0 0 0 退休離職儲金 0151 0 0 0 保險 0200 39,144,036 12,784,304 15,457,272 業務費 0201 175,000 0 2,863,574 教育訓練費 0202 0 0 2,045,993 水電費 0203 981,297 26,634 253,742 通訊費 0215 0 25,550 103,750 資訊服務費 0219 113,900 0 164,131 其他業務租金 0221 0 0 26,300 稅捐及規費 0231 0 287,571 207,088 保險費 0241 0 11,072,831 0 兼職費 0249 0 0 1,433,628 臨時人員酬金 0250 26,739,211 97,306 2,194,44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0251 0 0 0 委辦費 0261 0 0 0 國際組織會費 0262 0 0 0 國內組織會費 66 主計處 決算綜計表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交通及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合計 0 0 635,936,822 0 0 2,219,520 0 0 301,140,524 0 0 106,074,090 0 0 18,715,121 0 0 86,905,949 0 0 16,624,308 0 0 28,114,762 0 0 2,103,714 0 0 33,886,657 0 0 40,152,177 0 0 556,672,527 0 0 3,584,798 0 0 9,710,592 0 0 6,100,969 0 0 1,165,200 0 0 4,458,771 0 0 329,990 0 0 2,113,249 0 0 29,196,373 0 0 10,319,786 0 0 356,152,618 0 0 1,594,600 0 0 783,335 0 0 167,287 67 行政院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一般行政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中央總會計事務處理及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總決算核編 0271 1,887,354 831,818 167,319 物品 0279 8,708,801 1,861,138 1,631,076 一般事務費 0282 347,695 1,250 0 房屋建築養護費 0283 440,463 57,534 0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0284 1,132,871 8,790 0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0291 413,041 115,435 247,191 國內旅費 0293 0 99,000 0 國外旅費 0294 2,325 0 0 運費 0295 64,093 35,706 15,048 短程車資 0299 1,150,898 0 0 特別費 0300 0 0 0 設備及投資 0304 0 0 0 機械設備費 0306 0 0 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0319 0 0 0 雜項設備費 0400 1,144,000 0 0 獎補助費 0475 1,144,000 0 0 獎勵及慰問 合 計 664,169,739 3,948,943 2,869,653 68 主計處 決算綜計表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 特種基金會計事務處理 統計行政與統計標準 辦理綜合統計 基本國勢調查 行 及決算核編 147,417 91,804 304,636 452,220 2,303,650 1,356,556 302,118 280,361 13,324,821 64,620,511 0 0 0 0 0 15,992 0 14,094 20,695 253,672 8,800 0 0 6,800 0 41,194 77,671 11,094 1,177,512 7,722,813 0 0 0 161,460 0 160 0 11,473 13,940 428,124 16,562 7,476 5,685 15,388 7,74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5,858,000 0 0 0 0 15,858,000 2,146,197 663,059 3,131,754 28,557,472 436,738,920 69 行政院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專案抽樣調查 基層統計調查網管理 主計業務視導與訓練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0271 27,324 363,266 336,624 物品 0279 8,771,472 762,453 4,814,911 一般事務費 0282 0 0 43,014 房屋建築養護費 0283 7,350 19,000 92,870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0284 0 0 837,376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0291 2,138,910 126,423 37,651 國內旅費 0293 0 0 0 國外旅費 0294 183,712 3,270 180 運費 0295 5,860 0 2,000 短程車資 0299 0 0 0 特別費 0300 0 0 0 設備及投資 0304 0 0 0 機械設備費 0306 0 0 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0319 0 0 0 雜項設備費 0400 0 0 0 獎補助費 0475 0 0 0 獎勵及慰問 合 計 39,144,036 12,784,304 15,457,272 70 主計處 決算綜計表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交通及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合計 0 0 6,913,432 0 0 106,434,218 0 0 391,959 0 0 921,670 0 0 1,994,637 0 0 12,108,935 0 0 260,460 0 0 643,184 0 0 175,566 0 0 1,150,898 194,880 14,165,574 14,360,454 194,880 0 194,880 0 12,288,745 12,288,745 0 1,876,829 1,876,829 0 0 17,002,000 0 0 17,002,000 194,880 14,165,574 1,223,971,803 71 行政院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經 常 經 常 移 轉 受雇人員報 商品及勞務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 購買支出 出 對企業 對家庭及民間 酬 非營利機構 職能別分類 總 計 1,096,923 159,805 0 0 0 17,118 01一般公共事務 1,038,399 159,805 0 0 0 17,002 02防衛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53,096 0 0 0 0 116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5,428 0 0 0 0 0 72 主計處 濟性綜合分類表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資 本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投 資 及 增 資 資本移轉 對政府 對國外 經常支出合計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基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金 0 783 1,274,630 0 0 0 0 0 783 1,215,99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3,21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428 0 0 0 0 73 行政院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資 本 資 本 移 轉 固定資本形成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 對政府 對國外 購入 住宅 非住宅房屋 非營利機構 職能別分類 總 計 0 0 0 0 0 0 0 01一般公共事務 0 0 0 0 0 0 0 02防衛 0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0 0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 0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0 0 0 0 0 0 0 74 主計處 濟性綜合分類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100 年度 支 出 固 定 資 本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資訊軟體 機器及 土地改良 其他設備 0 0 9,290 5,071 0 14,361 1,288,991 0 0 9,290 5,071 0 14,361 1,230,35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3,21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428 75 行政院主計處 公用財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 100年12月 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分 類 項 目 單 位 數 量 價 值 備 註 筆 36 386,150,340 土 地 公 頃 2.221712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0 0 棟 7 181,883,634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17,356.71 房屋建築及設備 棟 4 宿 舍 平方公尺 1,045.66 其 他 個 2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1,843 85,897,819 船 艘 0 23,115,674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設備 汽(機)車 輛 17 其 他 件 78 圖 書 冊(套) 5 55,481,383 雜 項 設 備 其 他 件 769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0 0 732,528,850 總 值 76 本頁空白 77 行政院 本年度經費預算國庫已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國 庫 已 申請保留數 原預算數 款 項 目 名稱及編號 合 計 實 現 數 應 付 數 預算增減數 保 留 數 甲、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1,276,991,000 1,289,331,000 1,215,363,874 0 12,340,000 0 02 0003000000-1 1,276,991,000 1,289,331,000 1,215,363,874 0 行政院主管 12,340,000 0 02 0003100000-4 1,276,991,000 1,289,331,000 1,215,363,874 0 主計處 12,340,000 0 01 3303100100-4 650,663,000 664,353,000 664,169,739 0 一般行政 13,690,000 0 02 3303101000-5 7,716,000 7,716,000 6,719,596 0 公務機關歲計會計業務 0 0 03 3303101100-0 3,153,000 3,153,000 2,809,256 0 特種基金歲計會計業務 0 0 04 3303101200-4 37,299,000 37,299,000 30,729,176 0 統計業務 0 0 05 3303101300-9 546,318,000 546,318,000 482,230,581 0 普查及抽樣調查業務 0 0 06 3303101500-8 15,462,000 15,462,000 15,457,272 0 主計業務視導與訓練 0 0 07 3303109000-9 15,030,000 15,030,000 13,248,254 0 一般建築及設備 0 0 08 3303109800-5 1,350,000 0 0 0 第一預備金 -1,350,000 0 乙、統籌科目部分 56,418,844 65,018,396 65,018,396 0 8,599,552 0 02 8903304500-4 5,386,875 5,386,875 5,386,875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 育補助 0 0 05 6806205800-3 116,000 116,000 116,000 0 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難 照護金 0 0 05 7506205300-0 50,915,969 52,310,091 52,310,091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1,394,122 0 27 3377013300-0 0 6,378,364 6,378,364 0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6,378,364 0 27 8977018900-9 0 41,080 41,080 0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41,080 0 27 7577017500-7 0 785,986 785,986 0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785,986 0 合 計 1,333,409,844 1,354,349,396 1,280,382,270 0 20,939,552 0 78 主計處 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撥 款 部 分 國庫尚未撥款部分 經 費 賸 餘 申請保留數 經費賸餘 備 註 押金部分 合 計 應 付 數 未支用預 待繳還國庫數 算餘額 材料部分 保 留 數 0 0 1,215,363,874 0 65,359,197 0 8,607,929 0 0 1,215,363,874 0 65,359,197 0 8,607,929 0 0 1,215,363,874 0 65,359,197 0 8,607,929 0 0 664,169,739 0 183,261 0 0 0 0 6,719,596 0 897,404 0 99,000 0 0 2,809,256 0 343,744 0 0 0 0 30,729,176 0 5,609,774 0 960,050 0 0 482,230,581 0 57,650,740 0 6,436,679 0 0 15,457,272 0 4,728 0 0 0 0 13,248,254 0 669,546 0 1,112,200 0 0 0 0 0 0 0 0 0 65,018,396 0 0 0 0 0 0 5,386,875 0 0 0 0 0 0 116,000 0 0 0 0 0 0 52,310,091 0 0 0 0 0 0 6,378,364 0 0 0 0 0 0 41,080 0 0 0 0 0 0 785,986 0 0 0 0 0 0 1,280,382,270 0 65,359,197 0 8,607,929 79 行政院 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國庫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國庫 截至上年度止國庫 本年度國庫收 撥款數 年 已撥款留抵保留數 回以前年度庫 度 款 項 目 名稱及編號 小 計 撥款 本年度支 別 截至上年度止應領經 出實現數 費或保留庫款餘額 99 02 0003000000-1 0 12,496,505 0 12,485,051 行政院主管 12,496,505 12,485,051 02 0003100000-4 0 12,496,505 0 12,485,051 主計處 12,496,505 12,485,051 05 3303101300-9 0 1,450,803 0 1,441,878 普查及抽樣調查業務 1,450,803 1,441,878 07 3303109000-9 0 11,045,702 0 11,043,173 一般建築及設備 11,045,702 11,043,173 小 計 0 12,496,505 0 12,485,051 12,496,505 12,485,051 合 計 0 12,496,505 0 12,485,051 12,496,505 12,485,051 80 主計處 已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 年 度 未 結 清 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國庫已撥款部分 國庫未撥款部分 小 計 國庫在以前年度 國庫未撥款 已撥款部分 部分 備 註 應付數 應付數 應付數 國庫在本年度 小 計 保留數 保留數 保留數 已撥款部分 0 0 0 0 11,454 0 0 0 0 11,454 0 0 0 0 11,454 0 0 0 0 11,454 0 0 0 0 8,925 0 0 0 0 8,925 0 0 0 0 2,529 0 0 0 0 2,529 0 0 0 0 11,454 0 0 0 0 11,454 0 0 0 0 11,454 0 0 0 0 11,454 81 行政院主計處 歲入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科目名稱及編號 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金 額 % 100 0403100301-2 302,398 採購案廠商違約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0503100305-9 -87,645 -15.94 主要係因電腦媒體轉錄機時費短收所致。 資料使用費 0503100312-4 -127,471 -28.33 嗣後預算將參酌近年執行實收數,減少編列。 場地設施使用費 0703100600-0 -72,110 -28.84 報廢財物變賣及廢紙、舊碳粉匣回收收入短收所致 廢舊物資售價 ,嗣後預算將參酌近年執行實收數,減少編列。 1103100901-0 155,876 收回前台灣省政府主計處已退職駕駛,因已屆領取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勞保老年年金,依規定繳還其退職時已領取之勞工 保險補償金。 1103100909-1 -147,794 -73.90 主要係派兼職人員較預計為少,致收繳依標準轉發 其他雜項收入 酬勞後之餘額減少。 小 計 23,254 1.60 合 計 23,254 1.60 82 本頁空白 83 行政院 歲出保留數(或未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歲 出 保 留 數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應 付 數 保 留 數 合 計 % 100 3303101020-2 0 99,000 99,000 2.21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3303101232-0 0 960,050 960,050 2.84 辦理綜合統計 3303101320-6 0 6,288,629 6,288,629 1.29 基本國勢調查 3303101322-1 0 148,050 148,050 1.03 基層統計調查網管理 3303109019-7* 0 1,112,200 1,112,200 7.50 其他設備 經常門小計 0 7,495,729 7,495,729 0.56 資本門小計 0 1,112,200 1,112,200 7.40 經資門小計 0 8,607,929 8,607,929 0.64 經常門合計 0 7,495,729 7,495,729 0.56 資本門合計 0 1,112,200 1,112,200 7.40 經資門合計 0 8,607,929 8,607,929 0.64 84 主計處 結清數)分析表 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保 留 原 因 分 析 經資門 類 型 金 額 保留原因說明及相關改善措施 備 註 經常門 (8)(C) 99,000 出席泰國曼谷舉辦之2011年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 )亞洲資深預算官員會議,因泰國發生水災而延期於10 1年2月舉辦,所需經費須予保留。 經常門 (12)(B) 48,850 委託上校基業有限公司辦理「印製99年國民所得統計年 報」採購案,因廠商印製品質不穩定,致成品與樣書落 差甚大,考量重印未必能改善,故依採購契約書第12條 第6款規定辦理減價驗收,惟相關程序無法於年度結束 前完成,致經費須予保留。 經常門 (6)(B) 911,200 委託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辦理「100年基期營造工 程物價指數權數結構調查」採購案,依契約規定,第二 期及第三期款履約期為101年2月18日前及101年8月1日 前,致經費須予保留。 經常門 (8)(B) 94,653 委託卡登實業股份公司辦理「100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L 型資料夾」勞務採購案,因配合鄉〈鎮市區〉普查所成 立後運送,致變更契約內容之進程及明細,經費須予保 留。 經常門 (8)(B) 2,037,176 委託卡登實業股份公司辦理「100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 表件印製」勞務採購案,因配合業務需求,變更契約內 容,且普查表件印製種類繁多,致與高雄市承製廠商稿 件傳遞費時,影響印製作業時程,致部分普查表件延後 印製,經費須予保留 經常門 (8)(B) 4,156,800 委託飛凡傳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0年工商及服務業 普查宣導品製作及媒體購買整合行銷」勞務採購案,因 其中有廠商資格不符辦理重新招標,致決標較遲,延後 作業時程,致經費須予保留。 經常門 (12)(B) 148,050 委託金宥有限公司辦理「統計調查訪查員防身器材警報 器」財務採購案驗收不合格,廠商提出減價驗收意見, 目前仍在爭議處理中,爰尚無法結案,致經費須予保留 。 資本門 (4)(B) 200,900 委託帝緯系統整合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公文及檔案管理 資訊系統」勞務採購案第四期款,需通過該系統完整版 驗證文件正本始能辦理付款,惟該驗證時程依契約規定 需跨年至101度完成,致經費須予保留。 資本門 (12)(B) 911,300 委託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公文系統憑證(自然 人憑證)結合員工電子識別證(雙卡合一)製作及感應式 差勤讀卡機設置」財物採購案,業於100年12月28日辦 理驗收,因廠商未依契約規定處理防為偽設計,俟改善 修正完成後,再行辦理後續驗收付款,致經費須予保留 。 7,495,729 1,112,200 8,607,929 7,495,729 1,112,200 8,607,929 85 行政院 歲出賸餘數(或減免 中華民國 賸餘數(或減免、註銷數) 經 常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金 額 % 類 型 金 額 99 3303101322-1 8,925 1.66 (8) 8,925 基層統計調查網管理 3303109002-4 2,529 0.03 0 營建工程 小 計 11,454 0.13 8,925 100 3303100100-4 183,261 0.03 (10) 183,261 一般行政 3303101020-2 534,057 11.91 (8) 309,613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10) 224,444 3303101021-5 363,347 11.24 (4) 299,000 中央總會計事務處理及總決算核編 (10) 64,347 3303101120-7 258,803 10.76 (10) 258,803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3303101121-0 84,941 11.36 (10) 84,941 特種基金會計事務處理及決算核編 3303101231-8 396,246 11.23 (10) 396,246 統計行政與統計標準 3303101232-0 5,213,528 15.44 (8) 581,727 辦理綜合統計 (10) 4,631,801 3303101320-6 50,417,080 10.35 (1) 10,540,220 基本國勢調查 (4) 34,000,870 (8) 5,875,990 3303101321-9 5,697,964 12.71 (8) 1,041,600 專案抽樣調查 (10) 4,656,364 3303101322-1 1,535,696 10.72 (8) 204,700 基層統計調查網管理 (10) 1,330,996 3303101500-8 4,728 0.03 (10) 4,728 主計業務視導與訓練 86 主計處 、註銷數)分析表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門 資 本 門 賸餘原因說明及相 賸餘原因說明及相 備 註 關改善措施 類 型 金 額 關改善措施 0 (7) 2,529 2,529 0 0 0 0 0 0 0 0 0 0 辦理人口及住宅普查、 0 農林漁牧業普查等,調 降工作人員酬勞費支付 標準,實際支付金額較 原預算數減少,致經費 結餘。 辦理人口及住宅普查, 0 因受查戶內新增人口數 較原估數減少,實際支 付普查員調查費較原預 算數減少,致經費結餘 。 辦理工商及服務業、農 0 林漁牧業普查調查等相 關表件印製、工作袋及 宣導品等製作,因決標 金額較原預算數減少, 致經費結餘。 0 0 0 0 0 87 行政院 歲出賸餘數(或減免 中華民國 賸餘數(或減免、註銷數) 經 常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金 額 % 類 型 金 額 100 3303109011-5 3,120 1.58 0 交通及運輸設備 3303109019-7 666,426 4.49 0 其他設備 小 計 65,359,197 5.07 64,689,651 合 計 65,370,651 5.04 64,698,576 88 主計處 、註銷數)分析表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門 資 本 門 賸餘原因說明及相 賸餘原因說明及相 備 註 關改善措施 類 型 金 額 關改善措施 (8) 3,120 (8) 666,426 669,546 672,075 89 行政院 人事費 中華民國 預 算 數 人 事 費 別 決 算 數(2)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 計(1) 一、民意代表待遇 0 0 0 0 二、政務人員待遇 2,220,000 0 2,220,000 2,219,520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99,574,000 1,350,000 300,924,000 301,140,524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00,000,000 8,976,000 108,976,000 106,074,090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20,000,000 0 20,000,000 18,715,121 六、獎金 86,000,000 0 86,000,000 86,905,949 七、其他給與 17,300,000 880,000 18,180,000 16,624,308 八、加班值班費 25,255,000 792,000 26,047,000 28,114,762 九、退休退職給付 0 0 0 2,103,714 十、退休離職儲金 34,373,000 537,000 34,910,000 33,886,657 十一、保險 37,540,000 1,155,000 38,695,000 40,152,177 十二、調待準備 0 0 0 0 合 計 622,262,000 13,690,000 635,952,000 635,936,822 90 主計處 分析表 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人 比 較 增 減 數 員 工 人 數 說 明 金 額(3)=(2)-(1) 百分比(3)/(1) 預計數 實有數 0 0 0 -480 -0.02 1 1 216,524 0.07 402 394 業務費支付個人之「臨時人員」決算實現數10,245,723 元,係辦理文書檔案資料登打,以及調查表件點收、電 話訪查等相關事務人員計25人。另有關勞力外包公司之 「派遣人員」支出,依該年度終了實際人數列計,決算 實現數19,348,820元,進用人數計29人(惟因應農林漁 牧業、人口及住宅普查作業之需,於年度中派遣人數會 配合作業量而增加)。 -2,901,910 -2.66 220 242 因應社會救助法修正,奉行政院99年12月23日院授人力 字第099067872號函核定,增加本處100年度預算員額約 僱22人。 -1,284,879 -6.42 51 49 905,949 1.05 0 0 -1,555,692 -8.56 0 0 2,067,762 7.94 0 0 2,103,714 0 0 -1,023,343 -2.93 0 0 1,457,177 3.77 0 0 0 0 0 -15,178 -0.00 674 686 91 行政院 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 中華民國 補、捐(獎)助金額 受補、捐(獎)助單位 補、捐(獎)助 列支科目名稱 決算數 名稱 計畫名稱 預算數 已撥數 未撥數 合計 九.獎助 1,316,000 1,260,000 56,000 1,316,000 3.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116,000 116,000 0 116,000 退休人員 濟助費 早期退休公教人 116,000 116,000 0 116,000 員生活困難照護 金 小 計 116,000 116,000 0 116,000 6.獎勵及慰問 1,200,000 1,144,000 56,000 1,200,000 退休退職人員 三節慰問金 一般行政 1,200,000 1,144,000 56,000 1,200,000 小 計 1,200,000 1,144,000 56,000 1,200,000 合 計 1,316,000 1,260,000 56,000 1,316,000 92 主計處 關或團體私人經費報告表 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補、捐(獎)助金額 計畫執 是否納入 計畫完成結餘款 是否派員 行情形 受補助單 計畫未完成原因 就地抽查 備 註 預決算 已 未 收回繳 完 完 位預算 金額 比較增減數 成 成 是 否 庫日期 是 否 0 0 0 0 0 V V 0 V 0 0 0 0 0 V V 0 V 0 0 0 0 93 行政院 委託辦理計畫( 中華民國 完成時間 本 期 年 接受委託單位 度 或個人名稱 委託辦理事項 合約金額 訂約日期 金 別 預定 實際 科目 實現數 100 財團法人臺灣營建 100年基期營造工 2,278,000 100/09/09 101/09/30 辦理綜合統計 683,400 研究院 程物價指數權數結 構調查 2,278,000 科目小計 683,400 小 計 2,278,000 683,400 合 計 2,278,000 683,400 94 主計處 事項)經費報告表 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按政 委託辦理事項類 報告 評審 委託事項 是否 執 行 數 府採 別(請勾選) (報告)處理 派員 購法 委託研究計畫 其他 有 無 有 無 存 納入 其 就地 辦理 行政 科學 委託 備註 額 參 計畫 他 抽查 及政 及技 事項 實施 應付數 保留數 合計 是 否 策類 術類 是否 0 911,200 1,594,600 v v v v v v 1.合約總價227萬 8,000元,保留 數91萬1,200元 係第2期及第3期 款,第4期款68 萬3,400元預算 編列於101年度 支應。 2.本委辦調查係採 通訊辦理,受託 單位完成調查後 ,須將原始表件 送本處抽核。 0 911,200 1,594,600 0 911,200 1,594,600 0 911,200 1,594,600 95 行政院 出國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經 費 來 源 年 出國 出國計畫名稱及內 度 工作計畫 用途別科目(二級) 預算(保留) 決算金額 類別 容簡述 別 金額 (含保留數) 100 3303101020-2 0293 99,000 0 (4) 出席2011年OECD亞洲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國外旅費 資深預算官員會議 小 計 99,000 0 100 3303101232-0 0201 120,000 57,144 (7) 研習社會福祉之衡量 辦理綜合統計 教育訓練費 小 計 120,000 57,144 100 3303101232-0 0293 122,000 6,223 (4) 亞洲開發銀行「協助 辦理綜合統計 國外旅費 開發中國家採行93SN A供給與使用表研習 會」初步結果檢核會 議 100 3303101232-0 0293 0 60,315 (4) 亞洲開發銀行「2009 辦理綜合統計 國外旅費 年回合初步統計結果 檢視暨2011年回合家 庭消費財查價項目檢 視會議」 100 3303101232-0 0293 0 14,206 (4) 亞洲開發銀行「2011 辦理綜合統計 國外旅費 年回合購買力平價國 際比較計畫第二次會 議家庭消費財資料檢 核會議」 100 3303101232-0 0293 0 5,844 (4) 亞洲開發銀行「協助 辦理綜合統計 國外旅費 開發中國家採行93SN A供給與使用表最終 成果發表會議」 100 3303101232-0 0293 0 74,872 (4) 亞洲開發銀行「2011 辦理綜合統計 國外旅費 年回合購買力平價國 際比較計畫(ICP)」 第三次會議 96 主計處 情形報告表 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地點 出 國 人 員 報告提出日期 報告建議採納情形 備註 起迄日期 國家 城市 服務單位(部 姓名 年 月 日 建議 已採行 未採行 研議中 門)及職稱 項數 項數 項數 項數 泰國 0 0 0 0 因泰國發生水災而延 期於101年2月舉辦, 0 0 0 0 1000827- 美國 華盛頓 視察室視察 盧惠伶 0 0 0 0 考量業務之重要性, 1001126 經費移供赴美國研習 「政府內部控制架構 與作業實務」之專題 研究。人事行政局補 助研習課程,本處僅 支付來回機票、部分 雜費及出國手續費。 0 0 0 0 1000124- 馬來西亞 吉隆坡 第三局科員 王笙美 100 03 07 0 0 0 0 1.會議係由亞銀主辦 1000128 第三局研究 歐怡樺 並補助2名與會人 員 員來回機票、旅館 住宿及每日津貼, 本處僅需支付部分 雜費及出國手續費 。 2.依據會議內容,持 續配合資料檢核修 正,故無建議。 1000307- 菲律賓 馬尼拉 第三局專門 崔洲英 100 05 06 0 0 0 0 1.會議係由亞銀主辦 1000313 委員 並補助1名與會人 第三局科員 何艷萍 員來回機票、旅館 住宿及每日津貼, 本處僅需支付該員 之部分雜費及出國 手續費。 2.依據會議內容,持 續配合推動查價及 資料檢核修正作業 ,故無建議。 1000612- 尼泊爾 加德滿 第三局專員 曹志弘 100 08 08 0 0 0 0 1.會議係由亞銀主辦 1000620 都 第三局科員 何艷萍 並補助2名與會人 員來回機票、旅館 住宿及每日津貼, 本處僅需支付該員 之部分雜費及出國 手續費。 2.依據會議內容,持 續配合推動查價及 資料檢核修正作業 ,故無建議。 1000710- 菲律賓 馬尼拉 第三局科長 黃偉傑 100 08 30 0 0 0 0 1.會議係由亞銀主辦 1000714 第三局科員 王翠華 並補助2名與會人 員來回機票、旅館 住宿及每日津貼, 本處僅需支付該員 之部分雜費及出國 手續費。 2.依據會議內容,持 續精進供給與使用 表編製作業,故無 建議。 1000918- 泰國 曼谷 第三局科員 何艷萍 100 11 18 0 0 0 0 1.會議係由亞銀主辦 1000925 第三局科員 林雪娟 並補助1名與會人 員來回機票、旅館 住宿及每日津貼, 本處僅需支付該員 之部分雜費及出國 手續費。另不足經 費勻用「出席國際 經濟展望會議」出 國計畫經費。 2.依據會議內容,持 續配合推動查價及 資料檢核修正作業 ,故無建議。 97 行政院 出國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經 費 來 源 年 出國 出國計畫名稱及內 度 工作計畫 用途別科目(二級) 預算(保留) 決算金額 類別 容簡述 別 金額 (含保留數) 100 3303101232-0 0293 135,000 0 (4) 出席國際經濟展望會 辦理綜合統計 國外旅費 議 小 計 257,000 161,460 100 3303101321-9 0201 85,000 86,135 (7) 研習美國薪資與生產 專案抽樣調查 教育訓練費 力統計調查制度與作 業方法 小 計 85,000 86,135 年度合計 561,000 304,739 合 計 561,000 304,739 98 主計處 情形報告表 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地點 出 國 人 員 報告提出日期 報告建議採納情形 備註 起迄日期 國家 城市 服務單位(部 姓名 年 月 日 建議 已採行 未採行 研議中 門)及職稱 項數 項數 項數 項數 美國歐洲 0 0 0 0 考量業務之重要性, 經費移供參加亞洲開 發銀行舉辦之國際比 較計畫(ICP)會議使 用。 0 0 0 0 1001205- 美國 華盛頓 第四局科員 林利真 0 0 0 0 因出國日期於12月份 1001209 ,故報告提出日期預 計101年2月下旬完成 。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99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伍 、 審 議 通案決議 總 結 (一)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 果 關及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八 、 通 案 1. 委辦費:除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委 本處已依決議辦理。 決議 辦費中屬受委託單位之人事費用部 分、中央健康保險局委託職業工會與農 漁會及鄉鎮市公所辦理健保業務、勞工 委員會辦理危險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 理、文化建設委員會及所屬委辦費中非 屬建國百年慶祝活動部分、外交部主 管、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調查局、 法務部所屬矯正機構及看守所、智慧財 產局不刪;大陸委員會統刪 5%外,其 餘統刪 10%,其中總統府、國史館、新 聞局、大陸委員會、消費者保護委員 會、考試院、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 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建築研究 所、國防部、財政部、賦稅署、國立中 國醫藥研究所、國立教育廣播電臺、交 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 屬、蒙藏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特有生 物研究保育中心、農業金融局、勞工安 全衛生研究所、衛生署、環境保護署、 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改以 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2. 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開會、 本處已依決議辦理。 談判、警政署及所屬之國外旅費、調查 局、外交部主管、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屬、法務部所屬矯正機構及看守所不刪 外,其餘統刪 10%,其中總統府、中央 研究院、人事行政局、地方行政研習中 心、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檔案管理 局、大陸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立 法院主管、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 訓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 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 員會、監察院、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 100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之出國教育訓練費、役政署、入出國及 移民署、國防部主管、賦稅署、教育部、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法務部、法醫研究 所、行政執行署及所屬、臺灣高等法院 檢察署及所屬、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 慧財產局、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 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 會、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 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 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 中心、茶業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 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臺中區農業改良 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 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臺東區農業 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 業金融局、疾病管制局、食品藥物管理 局、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海岸巡 防署、海洋巡防總局、臺灣省政府、福 建省政府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3. 大陸地區旅費:除外交部主管、中央選 本處未編列大陸地區旅費。 舉委員會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法務 部所屬矯正機構及看守所不刪外,其餘 統刪 10%,其中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檔案管理局、大陸委員會、立法院主 管、入出國及移民署、財政部、關稅總 局及所屬、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國家 圖書館、智慧財產局、交通部、蒙藏委 員會、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 局、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特有生 物研究保育中心、茶業改良場、食品藥 物管理局、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 局、臺灣省諮議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 4. 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房屋建築養護 本處已依決議辦理。 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機 101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械設備養護費:除立法院主管、外交部 主管、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調查 局、法務部所屬矯正機構及看守所不 刪;空中勤務總隊統刪 2.5%外,其餘統 刪 5%,其中國家安全會議、地方行政 研習中心、經濟建設委員會、檔案管理 局、大陸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考 試院、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國防部 主管、關稅總局及所屬、國有財產局及 所屬、臺北區支付處、財稅資料中心、 國立編譯館、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國 立教育廣播電台、最高法院檢察署、標 準檢驗局及所屬、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 所屬、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 局及所屬、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 屬、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 射性物料管理局、林業試驗所、茶業改 良場、桃園區農業改良場、環境保護署 主管、海岸巡防署主管改以其他項目刪 減替代。 5.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 本處未編列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 助:除法律義務支出、國家科學委員會 之補助。 對國家實驗研究院與國家同步輻射研 究中心之捐助、衛生署捐助財團法人國 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文化建設委員 會及所屬獎補助費中非屬建國百年慶 祝活動部分、外交部主管、中央選舉委 員會及所屬、法務部所屬矯正機構及看 守所不刪;大陸委員會對國內團體之捐 助統刪 2%外,其餘統刪 5%,其中國防 部主管、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林務 局、海岸巡防署、臺灣省政府改以其他 項目刪減替代。 6. 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本處未編列對地方政府之補助。 一般性補助款、文化建設委員會及所屬 獎補助費中非屬建國百年慶祝活動部 分、外交部主管、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102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屬、法務部所屬矯正機構及看守所不刪 外,其餘統刪 3%,其中役政署、觀光 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7. 對外之捐助:除法律義務支出、文化建 本處未編列對外之捐助。 設委員會及所屬獎補助費中非屬建國 百年慶祝活動部分、外交部主管、中央 選舉委員會及所屬、法務部所屬矯正機 構及看守所不刪外,其餘統刪 3%,其 中交通部、農業委員會改以其他項目刪 減替代。 8. 獎勵金:除文化建設委員會及所屬獎補 本處已依決議辦理。 助費中非屬建國百年慶祝活動部分、外 交部主管、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警 政署及所屬、調查局、法務部所屬矯正 機構及看守所、智慧財產局不刪外,其 餘統刪 10%,其中教育部、國立教育廣 播電臺、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科 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農業委員 會、環境保護署、海岸巡防署改以其他 項目刪減替代。 9. 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海岸巡 本處已依決議辦理。 防總局及所屬營舍整建工程計畫、國家 科學委員會增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 金、立法院主管、外交部主管、中央選 舉委員會及所屬、國立故宮博物院、調 查局、法務部所屬矯正機構及看守所、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不刪;教育部主管統 刪 4 億 9,571 萬 2,000 元,其中 4 億 8,212 萬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外,其餘統 刪 7%,其中經濟建設委員會、考試院、 警政署及所屬、國防部所屬、國有財產 局及所屬、臺北區支付處、法務部、行 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法院檢察署、臺 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 法院檢察署、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 察署、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 改良場、海洋巡防總局、海岸巡防總局 103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及所屬非屬營舍整建工程計畫部分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10. 宣導經費:除外交部主管、中央選舉委 本處已依決議辦理。 員會及所屬、法務部所屬矯正機構及看 守所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總統 府、公共工程委員會、考試院、警政署 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財政部、關 稅總局及所屬、國有財產局及所屬、智 慧財產局、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勞工退休 基金監理會、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 局、臺灣省政府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 11. 美金匯率:由 1 美元兌新臺幣 32.1 元 本處已依決議辦理。 修正為 1 美元兌新臺幣 31.1 元。 (二)立法院於審議 98、99 年度中央政府總 本事項由國防部辦理逕復。 預算案時決議,要求行政院於半年內提 出退休教育人員與退伍軍職人員杜絕 支領雙薪的相關法律修正案並送立法 院審議,其中「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 正草案」已於 99 年 5 月送立法院審議, 唯獨禁止退伍軍職人員支領雙薪的配 套修法迄未提出,嚴重影響杜絕雙薪肥 貓的法制化進程且藐視國會決議,明顯 不符社會觀感與期待。況且,國防部不 僅漠視國會所做決議,更誇張的是,國 防部比行政院還「大牌」,近半年來, 就算行政院與人事行政局「三催四 請」 ,國防部依然「慢吞吞」 ,相關法案 仍走不出國防部大門。其次,立法院亦 決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支領退休 俸軍人轉任中央政府營業及非營業基 金持有轉投資公司及財團法人,應停支 退休俸與軍人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存款 利息;但近半年來,行政院與人事行政 局兩度去函催促國防部儘速依上述決 議辦理,國防部還是使出「拖」字訣, 104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迄未將相關修正草案報院核議,傲慢態 度莫此為甚。爰此,行政院應於 6 個月 內提出相關法律修正案送立法院審議 並確實執行立法院相關決議,以澈底杜 絕支領雙薪之議,俾符社會觀感及公平 正義原則。 (三)各單位駐外人員之人事費用、業務費用 本事項由外交部及各駐外機構之主管機關 及辦公費用,應依政府各機關駐外機構 辦理逕復。 預算及會計事務處理要點規定,由外交 部統籌編列。 (四)依國有財產法第 55 條第 1 項規定:非 一、本事項由財政部及交通部辦理逕復。 公用財產類之動產不堪使用者,得予標 二、機關部分:本處對於達到強制報廢年限 售,或拆卸後就其殘料另予改裝或標 之交通及運輸設備,現係依據行政院頒 售。另依行政院主計處編列總預算編製 「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 作業手冊,針對交通及運輸設備,定有 作業程序」等規定辦理,嗣後俟報廢相 強制報廢年限,超過該年限,即不得編 關規定經相關主管機關修正頒行後即 列油料費、保養費等費用,導致部分交 據以照辦。 通及運輸設備達到強制報廢年限後,雖 仍堪使用,但不得不以不堪使用為理由 報廢,致各單位廢舊物資售價收入均偏 低。對此,對於達到強制報廢年限之交 通及運輸設備,應即認定屬國有財產法 第 55 條第 1 項規定之不堪使用,而得 予以標售,避免單純以廢鐵價值標售, 反形成浪費減少國庫收入。 (五)行政院 97 年通過「油氣(LPG)雙燃 本事項由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及行 料車推廣計畫」,要求行政部門之公務 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逕復。 車應優先採購及改裝為油氣雙燃料 車,中央各機關首長、副首長專用車應 選購油氣雙燃料車或節能標章的車 種,也因此各部會這幾年紛紛採購或改 裝油氣雙燃料車響應節能減碳政策。惟 實施迄今,屢傳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對 「油氣雙燃料車推廣計畫」推廣成效不 彰,一半機關都未採用,行政院甚至掛 零。而且在有採購油氣雙燃料車的機關 105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中,卻傳出有些部會雖購買油氣雙燃料 車,卻從未使用過天然瓦斯的功能,導 致這項政策的良法美意完全被扭曲。為 確實了解行政院所屬機關公務車採購 或改裝油氣雙燃料車之政策落實度,爰 要求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與行 政院環境保護署共同調查並彙整「中央 各部會及所屬機關(含附屬單位)近 3 年(97、98、99 年)新購或改裝油氣雙 燃料車公務車使用汽油與天然瓦斯之 比例與花費金額」(依年度、部會、車 輛、使用汽油與天然瓦斯之比例與花費 金額列表明之),並於 3 個月內同時公 布於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與行 政院環境保護署之網頁,以具體數據檢 驗各部會落實「節能減碳」的決心。 (六)優秀公務員兼任職務來貢獻其專業能 本事項由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辦理逕復。 力,對國家社會之助益是眾人樂見,惟 因公務員兼職人數龐大、種類樣態眾 多、各機關支給標準不一且缺乏合理 性、部分兼職代表係法定兼職或職務主 政所需非其所長,讓外界對公務員兼職 所引發之流弊議論紛紛,行政院迄今缺 乏專責機構以系統化管理來進行控 管,長久以來,造成人力資源運用盲 點,致衍生「公務員福利多、變相加薪」 等負面影響。 而行政院雖訂有軍公教人員兼職 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規範兼職 費支給標準,按兼職人員本職區分上 限為:簡任 3,000 元、薦任 2,500 元或 委任 2,000 元,超過標準者應專案報請 行政院核准;惟執行結果,超過標準 而另案報准者眾多,據立法院預算中 心 99 年 5 月之資料統計,超限報准者 多達 615 人,其中又以薪俸等級較高之 簡任以上官等者居多,實有欠合理。 106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另對身兼數職者因有「支領 2 個兼職 費,每月支領不超過 1 萬 6,000 元」之 規定,造成諸多兼職費,不論是否合 理,均訂為 8,000 元,形同高官額外之 收入,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標準 亦形同虛設。 為建立公務員兼職之完整規範, 並利政府人力資源管理,避免兼職浮 濫等流弊一再發生,行政院應召集相 關機關予以全面檢討,並向立法院作 專案報告。 (七)根據審計部 98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 一、本事項由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辦理逕復。 核報告指出,98 年度中央各機關以人 二、查 101 年度單位預算應編書表格式及注 事費進用之職員、約聘僱人員、技工、 意事項之「預算員額明細表」填表說 工友等正式員額,合計 12 萬 1,144 人, 明,業加註以業務費支付個人「臨時人 另於正式員額外,以非人事費科目支應 員」或勞力外包公司之「派遣人力」支 進用各類派遣人員、臨時人員或申用替 出,應於說明欄敘明進用計畫、預計進 代役等,多達 2 萬 9,734 人,占正式員 用人數及預算編列金額。 額之 24.54%,其中機關非正式員額占 三、至各機關替代役之進用及管理,係依替 機關全部人員比率超過 30%者,共有 代役實施條例規定辦理,主管機關內政 45 個單位預算機關。非正式人員大幅 部役政署均定期上網公布相關統計資 增加,但正式員額卻未隨之精簡,100 料。 年度預算員額總計仍高達 13 萬 2,814 四、機關部分:本處單位預算有關非以人事 人,顯示政府人力控管失調。有鑑於 費進用之臨時人員、勞務採購派遣人 此,除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等相關單 力、承攬人力、申用替代役等詳細資 位應全面檢討中央各機關員額編制及 料,均遵照相關編製作業規定辦理。 進用臨時人員、勞務採購派遣人力等整 體公務人力之運用及配置情形,並於立 法院第 7 屆第 7 會期內提出員額精簡檢 討報告送立法院外;自 101 年度起,各 該機關單位預算書除正式員額外,亦應 明列以非人事費進用之臨時人員、勞務 採購派遣人力、承攬人力、申用替代役 等之詳細資料(包括:計畫名稱、計畫 內容、進用人數、經費及各項待遇、獎 金、福利),以完整表達政府人力運用 之配置,俾利立法院審議監督。 107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八)行政院於 92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國民旅 本事項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及行政院 遊卡措施,期望透過全國公務人員非假 人事行政局辦理逕復。 日期間異地且隔夜之觀光旅遊消費,振 興觀光旅遊產業、帶動就業風潮,並落 實公務人員休假補助制度。 惟國民旅遊卡政策自 97 年 10 月 1 日起經數度放寬,包括:全面取消異 地與隔夜限制,放寬休假期間相連之 國定例假日之消費亦得納入補助,增 加旅行業、旅宿業及觀光旅遊業外之 特約商店業別…等,公務人員已毋須 實際從事旅遊活動,僅須申請休假於 所在地區之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包括 假日家庭購物、用餐等) ,即可納入補 助。99 年 3 月 1 日起更開放公務人員 使用國民旅遊卡對中央政府勸募帳戶 之線上捐款,得納入核銷範圍,而該 筆捐款於個人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 時,還可作為列舉扣除,減輕個人綜 合所得稅負擔,導致國庫稅收隨之減 少,明顯變相加薪。 事實上,公務人員待遇及各項福 利已較一般民眾優渥,此種變相給付 之情形,應予避免,否則恐引發民怨。 試想當政府政策容許一群公務人員請 假在大飯店前持政府經費補助之國民 旅遊卡排隊購買昂貴限量餐點之景 象,對照街頭仍為失業所苦之民眾, 所呈現之國家或政府形象會是如何? 原規劃為發展國內非假日旅遊、 調節勞動市場之國民旅遊卡措施,已 名存實亡,與政策推動之宗旨嚴重悖 離,建請行政院全面檢討公務人員休 假制度。 (九)中央政府各機關有關工程管理費之預 本事項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辦理逕復。 算編列及支用執行,目前係依「中央政 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辦 108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理,其中工程管理費之支用項目包括規 劃設計費、加班費、人事費、租金、設 備費、訴訟費、證照費、慰勞費、工程 獎金、因公派員出國費用等。依據商業 會計法及相關會計學理,工程施作中必 要且合理之支出始可計入工程成本;惟 前述要點所訂之部分支用項目,如:聘 請臨時人員、發放獎金、購置雜項設 備,甚至飲宴、因公出國等費用,並非 全屬工程施作中必要且合理之費用,而 依該要點等行政規則發放工程獎金,亦 不符法制。 此外,惟該等工程管理費之金額 及提列方式,預算書並未揭露,係隱 藏於「房屋建築及設備費」、「公共建 設及設施費」等資本門科目項下,外 界難以判斷工程管理費提列之合理 性,且該等工程管理費為機關自行運 用,不受國會監督,亦恐成為機關之 私房錢。 為使政府工程施作相關資訊公 開、透明,並利國會監督,爰要求行 政院應檢討工程管理費支用項目之合 理性,並責成各機關訂定嚴謹之支用 程序。 (十)行政院自 9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本事項由財政部辦理逕復。 起,每年均編製「所得稅稅式支出報 告」 ,包括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 稅稅式支出項目及金額。惟依行政院 「稅式支出評估作業應注意事項」第 2 點規定,所謂稅式支出指政府為達成 經濟或社會目標,利用免稅額、扣除 額、稅額扣抵、免稅項目、稅負遞延 或優惠稅率等租稅減免方式,補貼特 定對象之措施。因此, 「稅式支出」範 圍非僅所得稅,應涵蓋所有租稅減免 項目。 109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近幾年政府實施各項租稅減免措 施,除所得稅外,尚包括遺產及贈與 稅、貨物稅、期貨交易稅等等,甚至 為擴大金融機構經濟規模,對金融控 股公司、金融機構合併等資產移轉, 免徵所得稅、營業稅及證券交易稅等 租稅優惠,此等均對政府稅收造成一 定程度之影響;為利政府財政及預算 之控管,避免低估政府施政成本,爰 要求自 101 年度起,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中應儘量揭露各項國稅稅式支出情 形。 (十一)行政院為因應 ECFA 簽訂後對產業 本事項由經濟部(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造成之衝擊,規劃於 10 年內編列 952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理逕復。 億元經費,輔導與補助較為弱勢之產 業,100 年度該經費共編列 69.8 億元。 依大法官第 443 號解釋文: 「… 關於給付行政措施…倘涉及公共利 益之重大事項者,應有法律或法律 授權之命令為依據之必要,…。」 行政院計畫 10 年內投入 952 億元, 因應貿易自由化所為之輔導與損害 救濟措施,係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 事項,卻未制定相關法律,明定損 害救濟範圍、經費來源等相關事 項,倘財源未能確定,則恐無法支 應未來所需,或可能對其他施政計 畫造成排擠;而 10 年 952 億元平均 每年僅 95.2 億元,經費極為有限, 是否足以因應產業調整所需,亦恐 低估經濟損害之衝擊與損害救助之 需求。 該「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 支援方案」規劃於 10 年內編列 952 億元經費,實為涉及重大公共利益 之給付事項,請行政院於立法院第 7 屆第 7 會期內研議制定專法,明定 110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相關資金來源、損害救濟範圍等; 並應自 101 年度起依預算法繼續經 費相關規定,於預算書中列明全部 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 及各年度之分配額。 (十二)經濟部根據「產業創新條例」所提出 本事項由經濟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理逕 之「促進中小企業創新增僱員工補助 復。 辦法」,1 年所需經費高達 9 億元, 主管機關雖為經濟部,經費卻要就業 安定基金支付,行政單位更不顧就業 安定基金管理會委員提出之各項質 疑,執意於 100 年度以併決算方式處 理;此舉不僅顯示行政單位視管理會 如橡皮圖章,更引起社會各界有「政 府幫大財團減稅後,再拿勞工的錢補 貼雇主,完全不符合公平正義。」之 批評聲浪不斷。況且行政部門長期以 併決算方式擴增經費,且視就業安定 基金管理會如無物,爰要求經濟部會 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就業安定基 金管理會核准該相關經費時,應向立 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作 專案報告。 (十三)兒童少年保護工作繁重且複雜,社工 本事項由內政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辦理逕 人 員 的 工 作 範 圍 不 僅 涉 及 人 民 隱 復。 私、重大權益及天倫問題,更時常需 處理嚴重人際衝突、生命安全危機、 天倫的抉擇、嚴重情緒失控與偏差行 為等問題,若非有豐富工作與生活經 驗的社工人員恐難有效處理,顯見社 工人員所需知能,除社會工作專業知 能作基礎外,且需相當的法律及醫學 常識輔助,並需要豐富的生活經驗與 智慧以為運用。故兒童少年福利專業 人員的培養,往往需要 5 至 10 年以 上的操作與訓練方能養成,惟現行社 111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工人員因工作繁重複雜,不僅升遷不 易復以留任誘因不足,留不住有經驗 的優秀社工員,絕非兒少保護工作之 福。爰要求內政部兒童局與行政院人 事行政局應積極建立社工人員的督 導、考核及敘薪、升遷制度,使其具 備足夠成熟的專業知能,足以執行兒 童少年福利法所定之保護、輔導、療 育及家庭服務等業務,並於立法院第 7 屆第 7 會期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 委員會作專案報告。 (十四)鑑於馬政府協助因三聚氰胺污染事 本事項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 件受害的我國廠商,向中國廠商求 辦理逕復。 償,2 年多來不但進度緩慢,面對中 國態度軟弱,讓受害廠商依然求償 無門,顯然兩岸食品安全協議根本 無助於我方廠商求償,當初承諾全 是空話,惟馬政府目前對三聚氰胺 求償事宜,也只有不斷向中國傳達 我方關切,毫無任何實質作為。基 於三聚氰胺污染受害事件係為指標 案件,且我方廠商要求透過兩會平 台安排面對面溝通事宜,並希望有 兩會人員在場,俾助作成紀錄,協 助釐清責任;因此行政院大陸委員 會與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應公布(開)相關求償進度與文件, 以維民眾知的權益。爰此,要求行 政院大陸委員會應會同行政院衛生 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協助受害廠商就 三聚氰胺求償案提出具體解決方 案,且在我方廠商與大陸廠商會商 過程,陸委會及海基會亦應指派具 兩岸談判及法律專業背景人員陪 同,提供必要之協助。並在第 7 屆 第 7 會期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 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以落實 112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國會監督並維護我方廠商權益。 (十五)政府為回應選舉期間「社會住宅」議 本事項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內政部、 題,相關部會紛紛推出各種政策,財 財政部辦理逕復。 政部以公益標售地上權方式在台北 市要蓋銀髮族和學生出租住宅,內政 部營建署則號稱要保留合宜住宅的 5%作為出租住宅,不僅主管機關紊 亂,政出多門,各種住宅定義也差異 甚大。 而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原預定於 99 年 12 月 15 日以設定地上權方式, 招標興建之銀髮住宅,因附近居民強 烈反對而胎死腹中,財政部雖表示此 係單一個案,卻充分顯示政府政策之 急就章,亦令人擔憂未來將推動之社 會住宅會不會受「銀髮住宅」停標效 應影響,導致最後一事無成。 社會住宅造成反彈,在於民眾對 社會住宅的認識不夠,而政府欠缺完 善之住宅政策則為主要原因;爰要求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內政部、財 政部等相關單位應審慎規劃「社會住 宅」之推動方向、步驟、時程及配套 等,並應於立法院第 7 屆第 7 會期向 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社會住宅」 整體規劃之專案報告。 (十六)行政院轄下各單位,於颱風等天然災 本事項由行政院秘書處、內政部、交通部辦 害來臨時,常需負責第一線防災、救 理逕復。 災任務。然而,各單位之人員大多限 於氣象常識或知識之不足,而不能藉 由氣象資料預判而採取必要防災、救 災之動作。因此有必要提昇該等人員 之氣象常識及知識,行政院應強制要 求轄下有關防災、救災之單位,定期 派員由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傳授教導 有關氣象之常識、知識,俾利於日後 113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之防災、救災作業。 (十七)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績效評估作 本事項由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辦理 業,目前僅將各部會績效自評報告 逕復。 及行政院評核意見公告於行政院研 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網站上,對於各 部會施政績效整體評估分析及後續 追蹤改進情形,則未有相關資訊, 實難有效衡量績效評估之效果;爰 要求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除 應於 4 個月內將施政績效整體評估 及後續追蹤情形一併上網公告外, 亦應儘速會同各機關研議將跨部會 或團體衡量指標導入施政績效評估 作業中,並於 100 年度起開始辦理, 俾利於行政院整體施政績效之呈現 及評估。 (十八)鑑於長期以來「各級政府置入性行 一、本事項由行政院新聞局、國家通訊傳播 銷」問題衍生社會諸多討論及爭 委員會、交通部辦理逕復。 議,行政部門不論中央或地方固有 二、機關部分:本處辦理相關業務之宣導, 政令宣導之必要,但仍應遵守以下 均無置入性行銷之情形。 原則:第一、避免政府廣告強調個 別首長;第二、政府政策性文宣應 標示為廣告;第三、政府對政策宣 導不得購置業配新聞及政治性的置 入性行銷。基此,建議行政部門應 研議訂定「各部會(或地方政府) 編列預算不得進行含有政治目的的 置入性行銷」之相關修法,儘速送 立法院審議,將「廣告」 、「節目」、 「新聞」明確加以區分,以免混淆 閱聽大眾。 (十九)自即日起,行政院、各部會及所屬機 一、本事項由行政院新聞局、國家通訊傳播 關和政府所屬國營事業單位辦理政 委員會、交通部辦理逕復。 策宣導,應明確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 二、機關部分:本處辦理相關業務之宣導, 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 均無置入性行銷之情形。 行。 114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二十)國光石化投資案,投資企業已依相關 本事項由經濟部辦理逕復。 法令提出申請,並由政府相關單位依 照環境影響評估法及區域計畫法規 定審查中,該投資案應依上述法定程 序審查。 陸 、 審 議 (一)預算法、決算法、會計法及審計法,暨 一、經檢視決算法條文所列之機關與基金 結果 各法律授權另訂之附屬法令,對機關與 名稱,其定義分別為公務機關及特種基 財政委員 基金之名稱定義,及互有相關之條文, 金,與目前一般業務認知並無不同。 會 審計部及行政院主計處實應彼此配合 二、至會計法部分,因現行條文主要係 61 歲出部分 檢討修正,以期相關業務之法律定義歸 年修正公布,為免條文存有不合時宜情 通過決議 於一致。 形,業成立專案研修小組就該法進行全 盤研議,如有與預、決算法等相關條文 及定義未臻相合之處,將視研議結果, 據以作適時之修正。 第2款 (一)為解決政府部門長期以來為人所詬病 一、本事項由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辦理逕復。 行政院主 之組織龐雜、冗員過多、權責不明、缺 二、機關部分:遵照決議事項辦理。 管 乏彈性等問題,且避免政府機關假借行 歲出部分 組織精簡之名,大行擴增僱用之實,建 請行政院人事主管機關應明確訂定各 部會以人力派遣契約方式進用員額之 規模限制及經辦業務範圍,與經費報銷 之適當性,以免政府財政資源被無效率 運用。 陸 、 審 議 (一)行政院主計處逕以「中央政府總預算編 一、依據預算法第 18 條、第 19 條規定,係 結果 製作業手冊」將全部歲入、歲出應編入 規範特種基金之編列類型包括單位預 財政委員 總預算之特種基金排除在外,已明顯牴 算與附屬單位預算兩種,並未進一步規 會 觸中央法規標準法及預算法之法律適 範屬何種條件或性質應編列單位預算 歲出部分 用規定。為避免因基金歸類不當而影響 或附屬單位預算。故目前由各主管機關 第2款 公共債務舉借與揭露及國會監督機 依據基金屬性、業務及經費用途等決定 第2項 制,建請應編列單位預算之特種基金改 其預算編列型態,如編列附屬單位預 主計處 列為單位預算,使其能夠適正表達中央 算,則應訂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通過決議 政府總預算之施政全貌。 送立法院查照後據以辦理,尚無違反預 算法等相關法令之規定。又附屬單位預 算與單位預算均為政府預算之一部 115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分,兩者均須送請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方 得執行,且受審計部之查核監督,不致 影響國會監督機制。 二、至立法院所提應以單位預算型態編列 之特種基金如改以附屬單位預算型態 編列,將影響公共債務舉借與揭露一 節,查公共債務法第 4 條第 3 項規定, 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不包括中央 及各地方政府所舉借之自償性公共債 務。由於非營業特種基金 100 年度長期 債務未償餘額約 4,742 億元,全數為作 業基金債務,未來將以其營運收入等特 定財源償還,屬自償性債務,尚無需仰 賴國庫償還,爰不計入公共債務餘額, 亦無影響債務舉借與揭露之情事。 三、綜上,目前中央政府特種基金之分類歸 屬及預算編列方式,均依預算法等相關 法令規定辦理。另為避免各基金濫用預 算執行彈性,本處除已訂定「強化特種 基金預算管理提升營運效能方案」,要 求各機關落實執行外,101 年度中央政 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應行注意 事項-非營業部分亦明定,各基金補辦 預算,應確屬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遷或 正常業務之確實需要,且具急迫性及必 要性,無法循年度預算程序者,始能以 補辦預算方式辦理,各主管機關應從嚴 審核,爰未來將依上開規定賡續辦理。 (二)現行中央機關之委辦支出辦理事項未 一、本案經本處檢討並於 99 年 12 月 27 日 依法理表達,建議研修分為「科目修正」 邀集相關機關開會研商獲致下列結論 及「表格表達」二部分,1.科目修正: 並分行各機關查照辦理: 依 86 年度以前之會計科目原則,將委 (一)現行委辦費用途別科目已依會計制度 辦費單獨列為一級用途別科目,並增列 學理設計其層級架構及檢討其支出性 相關二級與三級用途別科目;(1)將「委 質按經濟性分類原則合理分級,應有助 辦費」改列一級用途別科目。(2)現行三 於政府公共支出之整體經濟分析及提 級用途別科目改列為二級用途別科 供攸關決策之管理資訊,基於維繫資訊 116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目,分別為「研究費」、「委託研究費」 歸屬正確性與一致性之品質,並賦予各 及「委託辦理費」。(3)依對象別增列三 機關適度預算執行彈性,仍宜維持現行 級用途別科目,如:「政府機關間之委 委辦費科目分級。 辦費」、 「對下級政府之委辦費」 、 「對學 (二)各機關委辦費預算之編列內容,自 101 校之委辦費」及「對其他民間團體、個 年度起除於各機關單位概(預)算書「歲 人之委辦費」。2.表格表達:參考 86 年 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中說明 度以前表達之委辦經費表格,編列研究 外,並增列「委辦經費分析表」表達, 計畫表、委託研究計畫表及委託辦理事 以供立法院審查預算案之參考。 項表三種。前述表達表格,應增列辦理 二、有關上述新增預算書表件已納入 101 年 方式及支出目標欄,俾明確表達委辦費 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中規 執行內容等資料。倘該項計畫係屬跨年 範,並分行各機關依規定辦理。 度辦理計畫,應依法表達委辦支出經費 項目之分年數額,與各經費項目之計畫 總額等,以符規定。 (三)行政院主計處所定「各類歲入、歲出預 本處所定「各類歲入、歲出預算經常、資本 算經常、資本門劃分標準」,對列為資 門劃分標準」之劃分原則係基於政府財政分 本支出項目顯較寬鬆,致行政部門難以 析管理與國際比較等需要,並參採國際規範 有效運用預算資源,並導致近年來中央 及會計、經濟學理訂定。101 年度業檢討將 政府累計債務未償餘額急速增加,且近 對外國之捐助、捐贈或贈與用於資本性之支 年來尚頻繁編列不受公共債務法規定 出,改列為經常門,未來並將適時就可能之 年度舉債限制之特別預算,造成財政平 不合宜項目為客觀之檢討與修正,俾使經資 衡之目標難以達成。行政院主計處職司 門之劃分與時俱進,更臻完備。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籌編,負有控制財 政支出之責,實應積極檢討修正不合宜 之資本支出項目,對於資本支出應採嚴 格限縮,以避免舉借債務支應類此不具 未來效益、可回收性之支出,以有效改 善中央政府財政狀況,並維護財政健 全。 (四)行政院主計處 100 年度編列補助直轄 本處已依本項決議,將 100 年度中央對各地 市及縣市政府 1,854 億 0,982 萬 8,000 方政府一般性及專案補助款分配情形公告 元、直轄市與縣市平衡預算及繳款專案 於本處全球資訊網,並按季將相關執行情形 補助 240 億元、直轄市及縣市保障財源 函送立法院。 補助 279 億 5,017 萬 2,000 元。為使各補 助計畫的執行更為透明,行政院主計處 應將關於該筆經費之補助對象、金額及 117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相關開支明細公告於行政院主計處網 站,並按季將相關執行報告送交立法院 財政委員會。 (五)目前政府補助經費之表達過於簡略,無 一、目前對於總預算書表之設計,凡屬預算 法供資訊使用者充分了解中央政府對 法第 49 條規定之預算案審議重點範圍 各地方政府財政補助情形,與預算法第 者(歲入來源別、歲出機關別、政事別 38 條立法精神欠符,且運用彈性過大。 及基金別)均列為主要表,並包含預算 允宜檢討於總預算案內詳列各機關補 表及總表,其餘則以參考表形式納入, 助對象及個別受補助對象之接受補助 「補助地方政府經費彙總表」即屬之, 金額,並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向社 考量總預算具有綜合彙整性質,該表之 會大眾及監督機關公開補助經費之分 呈現內容與預算法第 38 條之立法精神 配方式,以符透明化及公開化原則。 尚無不符。 (六)為求行政行為遵循公正、公開與民主之 二、以下分就計畫型補助款及一般性補助 程序,確保依法行政原則,中央對地方 款檢討情形說明: 政府之補助資訊應主動公開,期使報表 (一)計畫型補助款: 使用者窺知政府各機關單位補助對象 1. 考量部分補助計畫須於年度進行中辦 及項目,以保障人民權益,提高行政效 理審查評比或屬延續性工程項目須視 能,增進人民對行政之信賴。 前一年度實際執行進度方可估列或確 定地方政府分配金額,以及補助款具有 支應災害或重大緊急事項之準備金性 質者,無法事先列入地方預算,加上貴 院審查預算係以各機關單位預算為主 體,故仍宜由各機關衡酌個案計畫情 形,於單位預算書之適當表件中揭露。 2. 本處自 100 年度起,於中央各主管機關 編製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中規定,各 機關預算涉及對地方政府之計畫型補 助款,應於單位預算書表內,將補助計 畫、補助對象及金額予以明確表達,並 於教育訓練課程中加強宣導,請各機關 配合辦理。 (二)一般性補助款:因未能以單位預算編 列,本處除於總預算書之「歲出機關別 預算表」中儘量敘明外,為利於立法院 審查,對各地方政府分配金額及分配方 式,自 93 年度起均附入本處對貴院提 118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供之書面報告中,顯示對一般性補助款 之揭露已相當公開透明。 三、有關補助經費表達過於簡略,導致運用 彈性過大一節,查中央對地方補助款之 審查、編列、執行及管考等,均應依「中 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與 「中央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計畫及預 算考核要點」規定辦理,並於網站公布 相關補助資訊,故無論補助經費於預算 書中如何表達,該等經費之運用仍應受 上開規定之規範,且相關資訊亦應予公 開。 (七)近年來政府財政赤字不斷擴大,歲出歲 一、101 年底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 5 兆 1,377 入預算短差鉅增;政府債務急遽增加, 億元,占前 3 年度 GNP 平均數 37.4%, 隱藏債務未能充分揭露;地方政府虛列 尚在公共債務法規定 40%之範圍內。若 歲入或補助款以利舉債;對於公營事業 與世界主要國家相較,低於美國之 轉投資,故意降低政府持股比率,以逃 100% 、 法國 87% 、英 國 81%及 日 本 避監督;政府重大工程建設或與獎勵民 233%,顯示我國並非高負債國家,整體 間投資開發之 BOT 案,效能不彰浪費 債務規模仍受控制。 公帑,行政院主計處以辦理政府歲計、二、隱藏債務未能充分揭露一節: 會計、統計工作之職責,應加以重視及 (一)為回應外界對政府潛藏負債之關切,本 因應。 處前於 99 年 4 月間就審計部 97 年度總 決算審核報告所列項目,邀集審計部及 相關機關共同研議,並據各機關曾發布 或所提供資料,於中央政府 98 年度總 決算及 100 年度總預算案之總說明予以 分項說明揭露。 (二)又為持續檢討精進政府潛藏負債相關 資訊之揭露,本處經據各權責機關重新 辦理精(估)算資料,於 100 年 3 月 24 日再度邀集審計部及相關機關共同研 議後,已納入 99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 總說明。 (三)上開政府潛藏負債之資訊業於本處全 球資訊網(www.dgbas.gov.tw)上揭露。 (四)又 目 前 國 內 景 氣 雖 已 有 復 甦 之 趨 119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勢 ,惟歲入歲出差短及債務未償餘額 仍鉅,為能妥善因應,未來仍將積極 落實各項開源節流措施,包括: 1. 財 政 部 已 訂 定 「 中 長 程 財 政 健 全 方 案」,將由各機關落實執行,確保政府 施政穩定財源。 2. 行政院已訂定「強化中程計畫預算作業 促進資源有效運用方案」,要求各機關 應本零基預算精神檢討及建立資源分 配之競爭評比機制,對現有資源作調整 配置,以支應新興施政所需,促進資源 有效運用。 3. 以上方案在財政部與本處會同各有關 機關積極落實執行下,中央政府總預算 加特別預算差短占 GDP 比率由 98 年度 高峰 3.5%,降至 99 年度 3.0%、100 年 度 2.5%及 101 年度 1.6%,隨著我國經濟 情勢逐漸復甦,整體歲入財源可望漸趨 改善,歲入歲出差短將可持續遞減。 三、地方政府虛列歲入或補助款以利舉債 一節: (一)為及時導正及督促改正地方預算編列 及執行問題,本處業於 100 年 1 月 4 日 訂定「行政院主計處對地方預算編列及 執行預警項目表」,已建置對地方預算 編列及執行預警機制。 (二)上開機制,已將虛列補助收入及財產處 分收入納入預警項目,嗣經檢視地方 100 年度預算編列情形後,對達預警門 檻者,已請其提出說明及相關佐證資 料,經查證屬實者,除納入 100 年度對 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 考核辦理,據以扣減考核分數或補助款 外,並與各一級主計機構業務績效考核 予以結合,希望藉由該機制的推動,促 使地方首長重視財政自主自律,將財政 120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漸次導回正軌。 四、對於公營事業轉投資,故意降低政府持 股比率,以逃避監督一節: 各事業基於與其生產或銷售業務關係 密切、產品為原料作進一步發展者、以 引進國外新技術或新製造方法等目 的,且非以控制(即持股 50%以下者)合 作對象者,乃依中央政府特種基金參加 民營事業投資管理要點規定,檢具投資 計畫,報由主管機關確實審核後,依預 算程序辦理投資,至投資比例多寡,乃 依事業實際業務需要及財務狀況等通 盤考量後決定後,循年度預算程序送立 法院審議通過後辦理。 五、有關政府重大工程效能不彰浪費公帑一節: (一)國營事業辦理各項重大投資計畫時,現 行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 辦法及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國營事 業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編製評估要點、中 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及「強 化特種基金預算管理提升營運效能方 案」等,均訂有相關計畫預算編製及執 行等機制,內容摘述如下:1.購建固定 資產專案計畫應注意各項經濟因素變 動及其對計畫效益之影響,計畫效益如 較原定目標降低或難以達成者,應即檢 討停辦、緩辦或採取必要改進措施。2. 各事業每年對已完工之購建固定資產 專案計畫,應持續分析效益,如實際效 益未達成原定計畫目標者,應分析原 因,設法提升資產運用效率及實際效 益,以達成原計畫效益目標。 (二)為提升國營事業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效 益,本處於召開國營事業 101 年度預算 籌編會議,請各事業依上開規定強化購 建固定資產投資計畫之分析及管理,並 建立風險管理機制,又於 100 年 5 月間 121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修正「國營事業長期計畫與年度預算配 合作業實施要點」,將風險管理概念納 入規範。 (三)未來本處將賡續請各主管機關督促所 屬確實依上開規定辦理,俾提升計畫整 體效能。 (八)針對地方稅法通則自 91 年 12 月 11 日 本處已於 100 年 1 月 14 日邀集各地方政府 公布施行後,截至 99 年 8 月 20 日止之 研商討論 100 年度中央對地方政府考核項目 近 8 年期間,各地方政府制定地方稅自 及作業程序等事宜,其中包括將適度提高地 治條例,報請中央備查案件,共 33 案 方政府開源績效成績之比重,以上情形本處 38 稅,經財政部邀集相關機關召開地 業於 1 月 28 日函請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及 方稅自治條例審查委員會共同會商結 中央考核機關據以辦理。 果,同意備查共有 13 個地方政府 27 案 29 稅,實徵稅收合計 13 億 1,039 萬 3,000 元,平均每年地方政府開徵稅源僅 2.6 億元,開源績效顯為欠佳,致地方政府 財政依賴度甚高。有鑑於此,爰建請行 政院主計處邀集地方政府研議提高開 源績效占財政努力度比重達 60%,並自 民國 101 年起實施,以激勵地方政府努 力開源,降低對中央補助款的依賴,落實 地方自治之精神。 (九)鑑於 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 由於「省市地方政府」項下編列之一般性及 「第 25 款省市地方政府」第 3 項至第 7 專案補助款係屬財政補助性質,為落實地方 項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福建省政 自治精神,其詳細計畫係由地方政府依行政 府、臺北市及高雄市統籌分配稅款減少 院所定之支出範圍及用途予以通盤檢討分 專案補助、直轄市與縣市平衡預算及繳 配後,整體表達在其年度預算書內。又為提 款專案補助、直轄市及縣市保障財源補 升地方對於前述補助款使用效能,本處除已 助,均缺乏預算重點說明,書表格式不 建立地方預算編列及執行預警機制外,每年 一,內容欠完整。爰要求行政院主計處 度另依考核要點規定,邀集中央相關部會共 自 101 年度起,補助地方政府科目,為 同辦理對地方補助款之監督管考事宜,並依 落實補助款之執行效益,行政院主計處 考核成績及前述預警機制增減其一般性補 對補助款之編列及執行效益,應建立監 助款。 督管考機制。 (十)針對行政院主計處依「統計法」規定,一、99 年人口及住宅普查方案業於 98 年 8 將在 99 年 12 月 26 日至 100 年 1 月 22 月 31 日奉行政院核定採公務登記輔以 122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日期間,辦理每 10 年一次的人口及住 抽樣調查方式辦理,係整合政府機關之 宅普查,又行政院日前為照顧弱勢民 各項人口與住宅相關公務檔案,再結合 眾,提出「社會救助法」修正草案;為 抽樣技術,抽選樣本普查區全面訪查, 完整國內社會救助資訊體系,故要求行 獲取重要社經特性資料。實地訪查作業 政院主計處於人口及住宅普查時,應配 業於 99 年 12 月 26 日至 100 年 1 月 22 合「社會救助法」已認定之身心障礙、 日止辦理完成,刻正積極辦理各項資料 低收入戶等提供與人口普查問項相關 處理作業。 統計資訊,以利各級政府整合並調整各 二、有關本次普查各項統計結果均較 89 年 項社會救助之資源。 更為充實,除編製普查初步報告、總報 告外,亦將連結公務登記與普查資料, 按不同專題另行編製障礙補充報告,將 於編製完成總報告後陸續編製普查補 充報告,其中業已涵括身心障礙補充報 告,預定於 10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至於低收入戶相關資料業於 99 年 11 月 25 日函請內政部提供,並進行測試評估 作業,將於普查資料產生後,連結編製 低收入戶相關統計資訊,提供各界運 用。 (十一)為提高地方政府開源成效,積極落實 本處已依本決議,將中央對縣市政府財政及施 地方自治精神,爰要求行政院主計 政績效之考核結果公告於本處全球資訊網。 處會同相關部會,定期公布地方政 府財政努力成績,以提高地方政府 自籌財源比例,降低對中央補助款 的依賴,落實地方自治之精神。 (十二)行政院主計處及該處所屬主計處電 一、本處出國報告作業均依規定辦理,經上 子處理資料中心於 100 年度預算編 傳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架設之 列派員出國開會計畫共 5 項(行政 政府出版資訊網,同時亦上傳本處全球 院主計處 2 項;主計處電子處理資 資訊網研究報告項下。 料中心 3 項) ,預算共編列 66 萬 6,000 二、本處所屬電子中心已依規定將歷年「出 元(行政院主計處 36 萬 3,000 元; 國開會計畫」所編撰之出國報告,上傳 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 30 萬 3,000 至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架設之 元) 。惟該處使用政府經費出國人員 政府出版資訊網。 未將全部之出國報告上傳至行政院 三、嗣後本處及所屬之「出國開會計畫」, 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架設之 OPEN 將賡續完整於專區公開,以促進資訊流 政府出版資訊網,有悖立法院決議 通共享,提供民眾查閱周知。 123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和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規定。為促進 政府機關人員出國所獲資訊廣泛流 通,便利共享,爰要求行政院主計 處應儘速依相關規定,完整於專區 公開資訊,並同時加強機關網站間 相互搜尋、導覽之功能。 (十三)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國外旅 一、依「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 101 年度概算 費」共編列 10 億 6,523 萬 3,000 元, 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 8 點規定,國內 雖較 99 年度 10 億 7,081 萬 8,000 元略 外旅費與派員出國教育訓練費應嚴格 減,但仍較 98 年度之決算數 10 億 控管;101 年度國外旅費如屬出席國際 0,307 萬 7,000 元為高;另 100 年度中 會議或談判者,得依實際需要核實編 央政府各機關「大陸地區旅費」合計 列,其餘均不得超過 100 年度預算數; 編列 1 億 2,119 萬 5,000 元,較 99 年 教育訓練費項下之出國進修、研究及實 度 1 億 1,598 萬 9,000 元增加 520 萬 習經費以不超過 100 年度預算數為原 6,000 元,更較 98 年度審定決算 5,580 則,100 年度未編列出國進修、研究及 萬 4,000 元多出超過 1 倍。惟根據審 實習經費,而 101 年度有編列者,其 101 計部 98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 年度編列國外旅費及派員出國教育訓 告指出:「…各級政府機關間有變更 練費二者合計數以不超過 100 年度國外 計畫頻繁,且有藉出國考察機會,安 旅費預算數為原則;另各機關出國進 排旅遊觀光行程,衍生預算編列浮濫 修、研究及實習計畫應報經主管機關從 之疑慮;或出國報告提出建議事項採 嚴核定。 納情形欠佳,執行欠缺具體成果不利 二、有關各級政府機關間有變更計畫頻繁, 考核;或遴派與業務無直接關聯之人 且有藉出國考察機會,安排旅遊觀光行 員出國參訪;或列支未編列預算之出 程,衍生預算編列浮濫之疑慮;或出國 國經費等…。」行政院主計處雖訂有 報告提出建議事項採納情形欠佳,執行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但卻未 欠缺具體成果不利考核;或遴派與業務 能有效執行,事後考核亦未落實;此 無直接關聯之人員出國參訪;或列支未 外,「大陸地區旅費」快速成長,行 編列預算之出國經費等情事,考量各部 政院卻未對派員赴大陸計畫作相關 會最知悉其職掌業務,為使因公出國確 規範,顯未盡周延。爰此,要求行政 符業務所需,本處已於 100 年 7 月 11 院主計處除應針對中央政府各機關 日以處忠字第 1000004278 號函,請各相 「大陸地區旅費」參照「國外旅費」 關部會嗣後注意改進及加強督促所屬 予以規範外,亦應會同行政院研究發 有關上揭缺失之改善,以強化各部會督 展考核委員會等相關單位,針對各機 導責任並符編審要點規範之精神。 關派員出國計畫之效益嚴加考核,一 三、有關「赴大陸地區出國」計畫核定、出 旦發現審計部審核報告所指之不當 國報告管控等,相關規範之訂定,屬行 情事,則應予縮減該機關次年度出國 政院外交國防法務處之權責,該處刻正 124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計畫經費額度。 積極徵詢各機關意見、研議訂定相關規 範中。 (十四)近年來中央政府年度決算均出現鉅 一、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籌編,係本零基預 額賸餘數,96 至 98 年度中央政府總 算之精神,依各項施政之優先順序妥為 預算執行賸餘數分別為 763 億餘 檢討安排,其中屬教育或社會福利等依 元、940 億餘元及 948 億餘元,顯見 法律義務支出,均係按照實際需要情 預算案編列之審核未盡覈實。為提高 形,核實估算並優先編列,其餘各項延 年度歲出預算執行績效,將經費做有 續性施政計畫,亦須由行政部門就計畫 效運用,避免預算浮編,爰要求行政 之執行情形與成效等審慎評估,並於獲 院主計處於預算額度審核時,應參酌 配之中程歲出概算額度範圍內妥為容 歷年各部會之經費賸餘、計畫績效及 納安排,以確保各項施政均能順利推 優先順序,適度縮減其預算額度,以 展,並提升政府資源之使用效益。 提升年度預算經費使用效率及降低 二、近年來各機關編列之一般性經常支出, 舉債額度。 均有逐年緊縮情形,以立法院審議 100 年度預算案來說,已減列委辦費、國外 旅費、裝備設施等養護費、獎勵金、設 備及投資、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宣導經 費及美金匯率等通案項目計 137 億元。 至 101 年度預算案之籌編,為遵照 總 統有關各機關應全面加強開源節流之 指示,採強力緊縮原則辦理,各機關基 本需求額度均按負成長 5%匡列,人事 費亦採負成長 1%匡列,以促使各機關 切實落實零基預算精神,全面加強開源 節流。 (十五)針對我國現行房屋自有率,係以「房 一、為妥善規劃 99 年人口及住宅普查,本 子」為單位,與國外以「人」為概念 處持續蒐集國內外普查相關文獻及辦 之定義有所不同,致我國主計單位對 理經驗,並依我國調查環境與公務登記 現行房屋自有率之調查結果,無法真 資料品質審慎規劃,規劃期間曾陸續徵 實反映國內住宅自有現況,並有高估 詢十餘位人口、住宅及統計專家學者意 之嫌。有鑑於此,爰要求行政院主計 見修正普查問項及辦理方式,且自 95 處,參照國外對房屋自有率之定義, 年起召開多次專案及專家學者會議,並 將我國的住宅所有權屬(房屋自有 提報本處各次普查委員會審議,俾臻週 率)改以修正為以「人」為單位計之, 延。 且於民國 99 年 12 月 26 日至 100 年 1 二、有關委員所提房屋自有率問題,業經前 月 22 日實施的 99 年度人口及住宅普 揭會議討論決議修正「住宅所有權屬」 查方案予以執行之,以了解我國住戶 問項,原「自有」定義係包括不住在戶 125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實況,供中央與地方政府各機關作為 內之直系親屬,也就是「不住在一起的 施政之參考依據。 配偶、父母或子女所擁有」之住宅,因 此統計之住宅自有率較高,本次普查為 更確實呈現我國住宅自有情形,爰於住 宅所有權屬問項中增列「不住在一起的 配偶、父母或子女所擁有」之選項,至 於「自有」選項則必須為戶內經常居住 成員所有的才可勾選,並增加詢問「除 本住宅外,是否還有其他自有住宅」等 問項,俾真實反應住宅自有率。 (十六)鑑於行政院主計處為強化會計管理 一、查「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 28 功能,訂有「行政院主計處會計管理 條規定,機關得視業務需要設任務編 中心設置要點」,作為該處會計管理 組,所需人員,應由相關機關人員派充 中心設置依據;惟會計管理中心非屬 或兼任。本處為強化會計管理功能,增 組織法所訂之內部單位,且無法源依 進政府財務運用效能,提升我國政府會 據之會計管理中心設置要點所賦予 計水準,發揮會計輔助管理功能等需 該中心之任務,與行政院主計處組織 要,本於權責所成立任務編組性質之 法所定內部單位(第一局與第二局) 「會計管理中心」,與本處第一、二局 之任務重疊、衝突,凸顯以任務編組 主要係辦理預算籌編等之工作尚無重 成立之會計管理中心之設置,不但缺 疊、衝突。 乏法源依據、有悖憲法之規定,更意 二、復查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本處將改制 圖規避國會監督。爰此,要求行政院 為行政院主計總處,原任務編組之會計 主計處應儘速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 管理中心業經規劃改設為業務單位會 將該會計管理中心組織法送立法院 計決算處,賡續辦理會計、決算等業 審議完成法制化。 務。復查行政院主計總處組織法草案, 業經行政院以 100 年 1 月 6 日院授研綜 字第 10022600188 號函送 大院審議, 並經大院於 101 年 1 月 20 日三讀通過 在案,將改制為行政院主計總處,原任 務編組之會計管理中心業已改設為業 務單位會計決算處,其設置已具法源依 據。 三、另會計管理中心改設為會計決算處,為 本處內部業務單位,並無獨立組織法可 資函送立法院審議,併予敘明。 126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補助直轄 (一)中央對地方之補助,係依財政收支劃分 為促進地方農業發展及區域平衡,101 年度 市及縣市 法「中央為謀全國之經濟平衡發展,得 中央對地方一般性平衡預算及繳款補助,已 政府 酌予補助地方。…」之規定,惟目前中 將農林漁牧業產值及農漁戶數兩項指標列 央對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除基本 入補助款分配之依據。 財政收支差短外,其餘定額設算僅侷限 於教育、社會福利及基本設施等項目; 然農業地區向來為財政、經濟較為弱 勢,為落實財政收支劃分法平衡區域發 展之精神,爰建請中央對地方之一般性 補助款補助項目,增列「農業建設」, 參酌農業人口、面積及產值等權數設算 分配之。 (二)有關中央對地方政府基本設施補助款 基於商港建設費係配合我國加入 WTO 之需 之設算,目前僅「商業港」納入加權計 要逐年調降費率,致影響商港所在地之地方 算,而未考量工業港或工業用碼頭;惟 政府財政收入,爰本處於設算分配一般性補 工業港對國家經濟的貢獻不亞於商業 助款時,將上開因素以加計權數計算,以減 港,所在之地方同樣承擔環境壓力、交 輕對各該地方政府財源收入之影響。考量工 通衝擊等政府財政負擔,中央對地方之 業專用港或專用碼頭並無上述導致其財政 補助款不應忽略工業港或工業碼頭之 收入受影響情事之因素,爰不宜列為基本設 適用;爰建請行政院比照商業港,將工 施補助款加權項目。 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納入中央對 地方基本設施補助款之設算,以公平回 饋工業港或工業專用碼頭所在地方政 府的各種負擔。 (三)行政院為解決北高勞健保欠費問題,已 現行地方政府應負擔之老農津貼及農保保 決定將原由地方政府負擔之勞健保補 費如比照勞健保方式全數改由中央編列,尚 助經費改由中央負擔,然老農津貼及農 須修正相關主管法令,將耗費相當時間人 民保險費仍歸由直轄市負擔。依勞工保 力,惟為減輕地方政府負擔,對於合併或改 險局網站 98 年 12 月底資料,估計升格 制為直轄市原應負擔前述經費已透過一般 後之臺南直轄市,老農人數約 9 萬人及 性收支差短補助款予以挹注,至改制後所新 農保投保人數約 18 萬人,負擔農保及 增之經費負擔,則全額以外加方式補助地方 老農津貼共須 23.12 億元,合併升格後 政府,故實質上已由中央負擔。 之高雄直轄市負擔農保及老農津貼共 須 16 億元,另升格後之臺中直轄市負 擔農保及老農津貼亦須 14 億元,反觀 臺北市老農人數僅 5,000 人,農保投保 127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人數亦僅 9,900 餘人,負擔僅 1.31 億 元。勞健保大多以都會型之直轄市負擔 為重,日後將全部由中央負擔,而農保 及老農津貼,負擔最重者則為農民占大 多數之農村型直轄市,該等直轄市原財 政已相當拮据,現須增加老農津貼及農 民保險費之龐大負擔,將可能造成貧者 愈貧,農村型直轄市之財政永無翻身之 日。建請中央應考量都會型與農村型直 轄市體質上之差異,將老農津貼及農保 均比照勞健保納入中央負擔範圍,使窮 直轄市老農津貼無後顧之憂,落實照顧 老農晚年生活之美意。 災 害 準 備 (一)近年來因全球氣候變遷因素,導致國 一、現行政府因應天然災害救災財源,係包 金 內發生多次重大天災,造成重大經濟 括政府編列預算支應及民間捐款(由內 損失,據統計,近 10 年來,政府為籌 政部賑災基金會統籌運用)等二部分。 措天然災害所需的重建經費,已達到 二、其中由政府編列預算部分,依災害防救 4,268 億元,其中 3,246 億元靠舉債而 法第 43 條規定,災害防救之經費,由 來,比率高達 76%。政府為籌措巨災 各級政府按該法所定應辦事項,依法編 重建經費,不斷以編列特別預算方式 列預算,如有不敷,應視需要情形調整 為之,已造成政府重大財政負擔,且 當年度收支移緩濟急支應。以中央部會 我國民國 100 年債務未償餘額占前 3 為例,經濟部、交通部及行政院農業委 年 GNP 比重已達 37.5%,舉債空間極 員會(含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每年均 度有限,若再有重大災害發生,恐將 依其業務權責編列相關救災經費。 無法編列足夠經費因應。以莫拉克風 三、又各級地方政府依「中央對各級地方政 災為例,政府預估之重建經費就高達 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第 將近 1,200 億元,且分 4 年期特別預算 3 條規定,應編列災害準備金,倘動支 全數舉債編列,平均每年需支出 300 或調整年度預算仍有不敷時,可報請中 億元,而中央政府災害準備金每年僅 央協助。 編列 20 億元,二者差距達 15 倍,顯 四、至目前中央對地方災害經費之協助,係 然遠遠不足。爰此,建請行政院主計 以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為財源,如有 處整合相關部會,研擬因應天然災害 不敷,中央政府每年度尚編列災害準備 重建財務機制,增加救災財源對策選 金 20 億元,可視實際需要支援中央各 項,以分散政府面對天然災害損失僅 機關或地方政府辦理救災事宜。 由國庫一力承擔之巨大財政風險。 五、綜上,現行政府業就天然災害重建財源 建立完善規範機制。 128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第 二 預 備 (一)中央政府總預算中,編列第二預備金 一、總預算從籌編迄立法院審議通過正式 金 之目的,在於賦予總預算保有適度彈 執行,前後需時 1 年以上,為因應年度 性,以備各機關單位於預算執行過程 進行中環境變遷、國內外情勢發展需要 中之臨時需要,具有因應政府施政業 及賦予預算執行彈性,爰依預算法規定 務增加或政事臨時需要之備用性質, 於中央政府總預算中編列第二預備 或備而不用之經費。然自民國 85 年以 金,其數額視財政情況決定之,近年來 來,年年動支第二預備金,甚至 87、 每年編列 75 至 80 億元間不等。依預算 88、89、90 年度動支率均超過 99%, 法第 70 條規定,其動支條件包括:原 97 及 98 年度動支率分別為 98.13%及 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 79.22%,歷年來第二預備金動支比例 列經費不敷時;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 過高,已淪為年度經常性支出,顯見 務量致增加經費時;因應政事臨時需要 行政院主計處審核第二預備金之動支 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 欠缺嚴謹,為避免部會假借名目浮濫 二、本處向依前述規定嚴格審核與控管第 動支第二預備金,建請行政院主計處 二預備金之動支,近 5 年來(96 至 100 應加強檢討並改進第二預備金之審核 年度)第二預備金核准動支數平均占各 與管控,以符合設置第二預備金之目 機關申請動支數約僅 55%。另為使第二 的。 預備金之審核與控管作業更為完善及 動支數額更趨近於實際需用數額,本處 於「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 點」增修有關動支第二預備金相關規 定,並由行政院於 97 年 12 月 17 日以 院授主忠字第 0970006756 號函送各機 關據以辦理,主要增修內容如下: (一)將原規定由行政院核定後即刻撥款之 一階段方式,修正為先由行政院承諾同 意動支第二預備金,俟經費實際需用數 額確定後,各機關再於一定期間內申請 分配之二階段方式處理。 (二)增訂各機關應檢討年度預算相關經費 確實無法容納始得申請動支第二預備 金、應衡酌執行能力避免於年度結束申 請保留,並避免每年以相同事由申請動 支第二預備金。 融 資 財 源 (一)近年來中央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債 依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99 年 10 月 28 日審查 調度部分 務舉借」實際數均遠超出還本金額,致 財政部所提政府償債計畫專案報告會議所 政府債務餘額屢創新高。100 年度總預 作決議,自 101 年度起債務還本由稅課收入 129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算案連同特別預算舉債數為 4,290 億 5%調增至 7.5%,故 101 年度債務還本編列 元,扣除債務之償還 660 億元,中央政 940 億元,已較 100 年度 660 億元,大幅增 府債務未償餘額將高達 4 兆 9,618 億 加 280 億元。 元。 中央政府目前每年僅編列 650 至 660 億元之債務還本數,對於減少政府 龐大債務之作用偏低;為有效控制中 央政府債務餘額之增加,爰要求財政 部、行政院主計處除依公共債務法規 定之最低還本數編列債務還本外,預 算籌編時亦應參酌經濟成長率之估測 值,調整債務還本數,且年度決算若 有賸餘,應作為次一年度債務償還之 用。 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