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 單位決算目次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書表名稱 甲、 總說明 一、 施政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 1-25 二、 預算執行概況............................................................................................... 26-27 三、 資產負債實況............................................................................................... 28 乙、 主要表 一、 歲入來源別決算表...................................................................................... 30-31 二、 歲出政事別決算表...................................................................................... 32-33 三、 歲出機關別決算表...................................................................................... 34-37 四、 以前年度歲出政事別轉入數決算表........................................................ 38-39 五、 以前年度歲出機關別轉入數決算表........................................................ 40-41 六、 經費類平衡表.............................................................................................. 42 丙、 附屬表 一、 歲入類現金出納表....................................................................................... 43 二、 經費類現金出納表....................................................................................... 44 三、 經費類平衡表各科目明細表 (一) 經費類專戶存款明細表.............................................................................. 45 (二) 經費類押金明細表....................................................................................... 46 (三) 經費類保管有價證券明細表...................................................................... 47-48 (四) 經費類保管品明細表................................................................................... 49-50 (五)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51-57 (六) 經費類應付歲出款-本年度明細表......................................................... 58 (七) 經費類代收款明細表................................................................................... 59-60 (八) 經費類應付歲出保留款-本年度明細表................................................. 61 (九) 經費類經費賸餘明細表............................................................................... 62-65 四、 歲出用途別決算分析表............................................................................... 66-67 五、 歲出用途別決算綜計表............................................................................... 68-75 六、 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76-79 七、 公用財產目錄總表....................................................................................... 80 八、 本年度經費預算國庫已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82-83 九、 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國庫已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84-85 十、 歲入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86 十一、歲出保留數(或未結清數)分析表.............................................................. 88-89 十二、歲出賸餘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90-91 十三、人事費分析表.............................................................................................. 92-93 十四、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或團體私人經費報告表............................ 94-95 十五、委託辦理計畫(事項)經費報告表.............................................................. 96-97 十六、出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表......................................................................... 98-99 十七、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 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100-141 十八、立法院審議通過 101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所提決議事項 辦理情形報告表........................................................................................... 142 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一、施政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 (一)已完成施政計畫重點概述: 1. 籌辦完成行政院內部控制推動及督導小組 4 次委員會議;加強政府內部控制理論與實務 之研究;訂(修)頒「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 103 年度重點工作」等 9 項內部控制相關 規範,以及研訂 1 項政府內部稽核實作範例,提供各機關建立有效內部控制之觀念、作 法及實作指引;推動簽署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試辦作業;辦理內部控制作業之教育訓 練;督導行政院所屬各主管機關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各項工作;審議或備查行政院所屬各 主管機關提報檢討現有內部控制作業辦理情形。 2. 依照施政方針,擬定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並依統籌財源合理分配之原則, 訂定 104 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 3. 審核及彙編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 , 並依照預算法規定,於 103 年 8 月 29 日送請立法院審議。 4. 依據行政院施政方針,配合國家建設計畫,完成訂定 104 年度國營事業計畫總綱,分行 各事業主管機關,據以擬定其主管範圍內之事業計畫。 5. 審核各機關及特種基金 102 年度決算,彙案編成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 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於 103 年 4 月 30 日提出於監察院。 6. 訂頒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暨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編製要點及作業手冊。完成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暨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 之編造,於 103 年 8 月 29 日送審計部。 7. 檢討統計標準及統計法制作業;配合各機關組改,完成「各級政府及中央各機關統計範 圍劃分方案」103 年修訂版;督導各部會依「各機關統計資料發布要點」規定,按時發 布統計資料,並完成各部會 104 年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之審查及列管應發布統計資 料一覽表之檢討;持續充實及維護總體統計資料庫各領域資料,提供各界應用;輔導地 方政府公務統計業務推動作業。 8. 編布我國 103 年國民幸福指數及進行社會福祉議題分析;按月編布物價指數;按季編算 國民所得統計及經濟預測;配合聯合國 2008SNA 規範,完成「研發支出改列固定投資」 , 以及「政府部門彙編社會安全基金統計」相關作業;完成 100 年產業關聯基本表編製作 業、102 年家庭收支調查及綠色國民所得帳;辦理教育消費支出、建築工程概況、服務 業營運及投資概況等調查,提供政府施政及各界參用。 9. 完成 104 年農林漁牧業普查方案報院核定、第 1 次試驗調查實地訪查與檢討報告作業; 完成 100 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報告書編印及專題研究,與 102 年攤販經營概況調查統計 結果發布;完成人口及住宅普查專題研究。 10. 辦理人力資源及受僱員工薪資調查與相關補充性專案調查,即時提供最新勞動市場人力 供需統計資訊,並編製完成「101 年國富統計報告」 ,供為政府研擬政策之參據;強化各 機關統計調查管理效能,以提升調查品質,降低受訪者填報負荷。 11. 辦理主計人員領導研究班、基礎訓練班、養成訓練班、幹部訓練班及專業研習班等各項 班次,訓練人數約 2,835 人次;營造英語學習環境,加強英語能力,本總處截至 103 年 度通過英文檢定考試者計 171 人。 12. 辦理歲計會計共通性資訊系統之規劃發展及維運管理等業務,協助中央政府各公務機關 及特種基金,以及地方政府使用本總處建置之共通性資訊系統,完成歲計會計資訊作 業;建置及完備普查資訊作業環境,完成普查相關檔案移轉,辦理普調查相關資訊系統 發展及維運,俾利統計調查業務之推展;精進推廣「內控型公務機關薪資發放系統」 、 「政 府內部控制作業管理系統」,供所需機關使用;強化行政資訊系統及本總處網站資訊應 用服務,使各項行政作業均順利持續運行。 1 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一、一般行 政 府 內 部 控 制 一、訂(修)頒辦理 1. 籌辦完成行政院內部控制 政 規劃及督導 強化內部控制實 推動及督導小組 4 次委員會 (綜合規 施方案年度重點 議,通過政府內部控制相關 劃處) 工作。 規範及備查經濟部水利署 二、增(修)訂內部 個別性業務內部控制制度 控制相關規範, 設計等範例,以提供各機關 以完備整體內部 建立內部控制正確觀念與 控制機制。 推動內部控制工作指引,並 三、加強政府內部控 督促各主管機關檢討改善 制理論與實務之 現有缺失、提報重要議題並 研究。 督導所屬機關辦理內部控 四、推動簽署內部控 制各項工作。 制制度聲明書之 2. 經研析政府內部控制新進 試辦作業。 理論與機關實務運作需 五、辦理內部控制作 要,陸續訂頒及修正「強化 業之教育訓練。 內部控制實施方案 103 年度 六、督導行政院所屬 重點工作」等 9 項政府內部 各主管機關落實 控制相關規範,以利各機關 執行內部控制各 檢討強化內部控制作業、設 項工作。 計有效內部控制制度,並予 七、審議或備查行政 落實執行。 院所屬各主管機 3. 為精進我國政府內部控制 關提報檢討現有 監督機制,經就國內、外相 內部控制作業辦 關理論與實務之發展趨勢 理情形。 及機關實作情形辦理自行 研究,提出簡化自行評估作 業流程與評估項目及強化 缺失追蹤複查機制等建 議,研究報告並經審查會議 審查通過。另委託國立政治 大學辦理「政府內部控制法 制化及相關配套措施之研 究」,經廣為蒐整試辦簽署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機 關實作情形及國內、外內部 控制法制化推動方向等相 關資料供委託研究團隊參 考,期末報告完成後並經審 查會議審查通過。 2 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4. 基於行政院第一階段試辦 簽署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已具成效,為循序漸進順利 推動各機關簽署內部控制 制度聲明書相關作業,另以 第一階段試辦計畫及推動 經驗為基礎,研訂「第二階 段試辦簽署內部控制制度 聲明書推動計畫」(含「試 辦機關內部控制制度聲明 書處理原則」) ,擴大擇定機 關參與試辦簽署 103 年度內 部控制制度聲明書,除第一 階段之 6 個機關外,增加外 交 部 等 10 個 機 關 參 與 試 辦,並提高出具聲明書之時 效性、參考民間企業作法修 改 3 種類型聲明書之定義, 同時增訂機關首長於年度 中異動時所適用之聲明書 範例,以行政院函分行試辦 機關辦理。 5. 考量內部稽核尚在初期推 展階段,本總處製作「政府 內部稽核實作範例」,以協 助各機關落實內部稽核作 業。另鑒於政府多數重要施 政計畫與目標須仰賴各級 政府協力合作方能達成,爰 請經濟部水利署就「督導直 轄市及縣(市)政府執行地 下水管制區工廠內水井查 察與處置作業」設計其內部 控制制度個別性作業範 例,分行各主管機關轉知所 屬參採在案。 6. 為利各機關了解內部控制 觀念、作法及辦理內部控制 制度自行評估作業,除舉辦 3 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3 場次政府內部控制種子教 師研習班、1 場次主管機關 內部控制專案小組幕僚單 位主管研習班、6 場次內部 控制自行評估及內部稽核 研習班及 4 場次內部控制作 業管理系統研習班外,並編 製內部控制制度設計、自行 評估及內部稽核等課程之 數位教材上載至 e 等公務園 學習網供各機關同仁點閱。 7. 督促各機關就監察院彈劾 與糾正(舉)案件、審計部 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 重要審核意見、上級與權責 機關督導、機關辦理內部控 制制度評估、中央廉政委員 會及各機關廉政會報所提 相關議題與近期外界關注 事項等,涉及內部控制缺失 部分,積極檢討。截至 12 月底各主管機關針對 98 至 101 年度監察院彈劾、糾正 (舉)之內部控制缺失案 件、審計部重要審核意見所 涉及內部控制缺失,已改善 比率均達 9 成以上。另協助 經濟部水利署就工程品質 管理機制、國防部就國軍採 購作業、文化部就演藝團隊 補助作業及考核機制、國家 發展委員會就 102 年跨部會 政院管制計畫強化管考機 制,分別檢討強化其內部控 制機制,其檢討強化結果及 訪查報告已分別提報行政 院內部控制推動及督導小 組第 19 次、第 20 次及第 22 次委員會議。 4 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二、中央總 一、中央政府總 一、研提以前年度財 1. 依照預算法第 28 條規定,於 預算核 預算之核編 政、經濟狀況之 籌編 104 年度概算前,研提 編及執 與執行 會計、統計分析 以前年度財政、經濟狀況之 行 資料,與增進公 會計、統計分析資料,與增 (公務預 務及財務效能之 進公務及財務效能之建 算處) 建議。 議,供行政院作為決定下年 二、參酌總資源供需 度施政方針之參考。 估測趨勢,推估 2. 依預算法規定,遵照施政方 未來 4 年中程預 針訂定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 算收支規模,核 預算編製辦法,俾各機關依 定分行各主管機 照辦理。 關中程歲出概算 3. 審核及彙編 104 年度中央 額度。 政府總預算案,經提報行政 三、依照施政方針, 院院會通過後,依照預算法 擬訂 104 年度中 規定,於 103 年 8 月 29 日 央政府總預算編 送請立法院審議。 製辦法,並依照 4. 依照預算法等有關規定,按 統籌財源合理分 各機關施政計畫進度,核定 配之原則,訂定 其 103 年度分配預算、102 中央及地方政府 年度暨以前年度歲出保留 預算籌編原則。 款及其分配。 四、審核中央政府各 5. 嚴密審核第一、二預備金動 機關單位概算, 支案件及專案動支經費,使 彙編 104 年度中 預算執行更臻健全。 央政府總預算 6. 規 定 各 主 管 機 關 歲 出 概 案,送立法院審 算,除另覓有特定收入來源 議。 或屬新增促進民間參與公 五、檢討強化總預算 共建設案件之相關規劃作 業務作業流程及 業經費外,均應在核定歲出 資料庫建置等。 概算額度範圍內檢討容 六、檢討修訂中央政 納,不得超編,以落實歲出 府各機關單位預 額度制之相關作業機制,及 算執行要點。 加強對民間參與公共建設 七、賡續檢討改進中 之鼓勵與促進規劃之要求。 央對地方之補助 與考核機制。 7. 賡續檢討預算科目、共同性 費用標準及機關單位分級 等項目,以精進預算編製作 業。 5 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8. 參 酌 總 資 源 供 需 估 測 趨 勢,確立 104 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案歲出規模,並按上 開 104 年度預算案數據為基 礎及未來經濟發展情勢檢 討,推估未來 4 年中程歲出 概算額度,以期達成縮減歲 入歲出差短及有效控制舉 債額度之目標。 9. 完成 104 年度一般性補助款 分配事宜,由於桃園縣於 103 年 12 月 25 日改制為直 轄市,爰依地方制度法第 87 條之 3 規定,保障各地方政 府獲配財源不低於改制基 準年 103 年度相同基礎之水 準,賡續編列保障財源補助 102 億元。又為紓解地方政 府財政壓力,改善其財務結 構,爰賡續編列平衡預算及 繳款專案補助經費 250 億 元,以鼓勵地方清償以前年 度積欠之全民健康保險保 費、勞工保險保費及退休公 教人員優惠存款差額利息 等款項。 二、地方政府主 一、研(修)訂 104 1. 依據「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 計業務之 年度直轄市、縣 籌編原則」規定,訂(修) 督導與查 (市)地方總預 定 104 年度直轄市及縣(市) 核 算編製及單位預 地方總預算編製要點、直轄 算執行規範,並 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 加強對地方預算 要點、直轄市預算共同性費 用編列基準等相關規定,並 編列與執行之督 如期完成縣(市)總預算編 導,推動辦理相 製、縣(市)單位預算執行作 關預警機制等。 業手冊彙整及印製作業,分 二、編印 103 年度直 別於 103 年 6 月 19 日及 103 轄市及縣(市) 年 12 月 31 日函送中央相關 總預算彙編及建 機關、審計機關及各地方政 立歷年地方預算 府。 6 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資 料 庫 ( 含 鄉 、 2. 依據本總處對地方預算編 鎭、市),俾利分 列及執行預警表規定,如期 析地方財政資料 完成對地方 103 年度總預算 等。 及 102 年度追加(減)預算 三、辦理地方災害防 後,包括「預算編列」 、 「預 救經費之協助相 算執行」及「對所屬區、學 關業務。 校與所轄鄉(鎮、市)之補 助或年度預算收支管考」3 大類 15 項目,與非屬預警項 目表所訂之財產收入、補助 收入以外其他歲入預算項 目之檢核、查證、督導及考 核等預警作為。另完成提供 各縣(市)100 至 102 年度已定 案之預警結果,促使其就迄 未檢討改進之部分研謀改 善時程及措施,妥為籌編 104 年度總預算。 3. 為瞭解地方財政實況,作為 政策制定參考,於 103 年度 直轄市、縣(市)總預算完 成法定程序後,將相關預算 資料予以彙整,如期完成 「各直轄市及縣(市)總預 算彙編」及印製作業,並於 103 年 6 月 30 日函送中央相 關機關、審計機關及各地方 政府。 4. 依據「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 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 理辦法」規定,如期完成 103 年對地方政府有關麥德姆 及鳳凰風災等災害防救經 費之協助工作。 5. 為因應相關法規、制度或釋 示等之更動,於重新檢討與 整合重歸類原已編印之 90 至 100 年間案例,及新增 101 至 103 年間之案例後,如期 7 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編印完成「地方歲計業務解 釋案例彙編」,並於 103 年 12 月 31 日函送各縣(市)政府 參考。 三、特種基 特 種 基 金 預 算 一、研提增進特種基 1. 研提增進特種基金效能之 金預算 審編、執行及預 金經營效能之建 建議,作為行政院訂定 104 核編及 算管理制度之 議,作為行政院 年度施政方針之參考。 執行 建立 訂定施政方針之 2. 依據行政院施政方針,配合 (基金預 參考。 國家建設計畫,訂定 104 年 算處) 二、擬訂國營事業計 度國營事業計畫總綱,經陳 畫總綱,陳院核 報行政院核定後,分行各事 定後分行各事業 業主管機關,據以擬定其主 主管機關,據以 管範圍內之事業計畫。 擬定其事業計 3. 訂定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畫。 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 三、訂頒 104 年度中 及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 央政府總預算附 (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俾 屬單位預算編製 各特種基金依照辦理。依 辦法、直轄市及 「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 編原則」規定,訂頒「104 縣(市)地方總預 年度直轄市及縣(市)地方總 算附屬單位預算 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要 編製要點。 點」,俾各直轄市、縣(市) 四、合理核列中央政 政府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 府特種基金盈餘 遵循。 目標及重要投資 4. 核列 104 年度特種基金之盈 目標等,並配合 餘及繳庫數,以及重要投資 政府財政需要, 目標。 妥訂盈(賸)餘繳 5. 審核及彙編 104 年度中央政 庫額度,以增加 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 國庫收入。 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 五、辦理 104 年度中 分),經提報行政院院會通 央政府總預算案 過後,依照預算法規定,於 附屬單位預算及 103 年 8 月 29 日隨同中央政 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 綜計表(營業及 議。 非營業部分),送 6. 修訂「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 請立法院審議。 算執行要點」及「直轄市及 六、修訂中央政府、 縣(市)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 直轄市及縣(市) 點」等相關規定。 8 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附屬單位預算執 7. 運用網際網路傳輸系統傳 行要點等相關規 送 104 年度預算,簡化預算 定,杜絕浪費, 編審作業流程及縮短預算 進而有效提升特 編製時程。 種基金之經費使 8. 複核各基金 103 年度第 1 期 用效能。 及第 2 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 七、運用特種基金歲 計表。 計會計資訊管理 9. 專案派員實地訪查特種基 系統共同軟體, 金,研提具體建議送主管機 提高基金預決算 關作為督促所屬基金改善 及綜計表編製作 營運,以加強預算之執行, 業效率。 及對基金業務深入瞭解,俾 八、賡續檢討並督促 對嗣後審核預算或承辦相 改進各特種基金 關業務有所助益。 預算之執行。 10. 依「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 九、審慎規劃特種基 金存續原則」持續檢討非營 金之設置。 業特種基金之存續。 十、持續檢討非營業 11. 賡續以 IFRSs 為基礎,編製 特種基金之存 國營事業 104 年度預算案及 續。 綜計表,並於 103 年 8 月 29 十一、持續推動國營 日送請立法院審議。 事業導入國際 12. 持續推動「自償性公共建設 財務報導準 預算制度實施方案」。 則,精進預算 13. 審查 104 年度附屬單位預算 編製相關作 案,對於長期虧絀之特種基 業。 金提出建議改進事項,請主 十二、積極推動自償 管機關妥為研處,以避免不 性公共建設預 經濟支出,減少其虧損。 算制度。 十三、加強活化特種 基金之資金, 並對長期虧絀 之基金,持續 督促積極檢 討。 四、會計及 一、中央總會計 一、中央總會計、總 1. 按月審核各機關會計報告 決算業 總決算之處 決算之處理與核 並整理彙編作成統制紀錄 務 理與核編 編 及有關分析報告。 9 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會計決 (一) 按月彙整分 2. 按月彙編中央政府總預算 算處) 析各機關預 及特別預算收支執行狀況 算 執 行 狀 月報表。對於資本支出預算 況,對於執 執行較落後之機關,並適時 行進度落後 函請主管機關督導本撙節 機關,適時 原則加速執行有關計畫,俾 督促檢討改 有效提升預算執行績效。 善。 3. 會同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 (二) 辦理 103 年 辦理法務部、行政院農業委 度中央總會 員會及所屬等單位 102 年度 計 事 務 處 決算查核,並將查核結果彙 理。 提建議改善事項分行各該 (三) 編造 102 年 機關檢討改進。 度中央政府 4. 審核各機關 102 年度決算 總 決 算 及 (包含主管決算、單位決 103 年度中 算),並與國庫收支報告勾 央政府總預 稽相符後,彙案編成 102 年 算半年結算 度中央政府總決算,經行政 報告。 院院會通過後,於 103 年 4 月 30 日提出於監察院。 5. 訂頒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算半年結算報告編製要點 暨作業手冊及 103 年度各直 轄市及縣(市)政府編製各 類半年結算報告應行注意 事項暨作業手冊,俾各機 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依照辦理;並如期完成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 結算報告之編造,於 103 年 8 月 29 日送審計部。 6. 檢討 102 年度決算辦理情 形,據以訂頒 103 年度中央 政府總決算編製要點暨作 業手冊及 103 年度各直轄市 及縣(市)政府編製地方總 決算應行注意事項暨作業 手冊,俾各機關、直轄市及 縣(市)政府依照辦理。 10 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二、政府會計理論與 1. 辦理「內部審核研習班第 69 實務之研究 至 71 期」專業訓練,以提升 (一) 辦理會計事 會計同仁內部審核之素養。 務處理作業 2. 為強化我國政府會計與國 查核並加強 際接軌,經再蒐整研析參採 內部審核, 國際政府會計理論規範與 提升經費支 先進國家實務發展等,研修 用效能。 我國政府會計各項原理原 (二) 加強政府會 則與公務機關辦理會計業 計理論及實 務之規制,增進政府財務資 務之研究。 訊之透明度與有用性。 二、特種基金會 一、按月審核中央政 1. 按月審核各國營事業及非 計事務處理 府各國營事業及 營業特種基金會計報告,並 及決算核編 非營業特種基金 彙編其預算收支執行狀況 會計報告,並彙 月報表及預算執行總表。 編其預算收支執 2. 會同主管機關依規定辦理 行狀況月報表及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及 預算執行總表, 醫療藥品基金 102 年度決算 以適時掌握並檢 實地查核,有關查核結果所 討預算執行績 提建議改善事項並已分行 效。 受查單位之主管機關轉知 二、編造 102 年度中 檢討改進。 央政府總決算附 3. 審核各國營事業及非營業 屬單位決算及綜 特種基金 102 年度決算,彙 計表(營業及非 案編成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 營業部分)。 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 三、編造 103 年度中 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 央政府總預算附 隨同中央政府總決算,提經 屬單位預算半年 行政院院會通 過 後,於 103 結算報告(營業 年 4 月 30 日提出於監察院。 及 非 營 業 部 4. 訂頒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分)。 算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 報告編製要點暨作業手 冊,俾各特種基金依照辦 理;並如期完成 103 年度中 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 算半年結算報告及綜計表 11 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之編 造,於 103 年 8 月 29 日送審 計部。 5. 檢討102年度決算辦理情形 ,據以訂頒103年度中央政府 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編製 要點暨作業手冊及103年度 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編 製地方總決算附屬單位決 算應行注意事項暨作業手 冊,俾各特種基金、直轄市 及縣(市)政府依照辦理。 五、綜合統 一、 統 計 行 政 一、檢討統計標準及 1. 配合各機關組改,完成「各 計業務 與統計標 統計法制作業。 級政府及中央各機關統計 (綜合統 準 範圍劃分方案」103年修訂 計處) 版,並自104年1月1日起實 施。 2. 參酌聯合國及北美行業標 準分類,檢討我國行業標準 分類。 二 、 督 導 各 部 會 依 完成各部會104年1至12月預告 「各機關統計資 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之審查作 料發布要點」辦 業,並持續督導各機關依「各 理預告統計資料 機關統計資料發布要點」規定 發布時間,並按 ,按時發布統計資料。 時發布統計資 料。 三、精進總體統計資 1. 於「總體統計資料庫」之「 料庫維護作業, 教育統計」-「教育概況」 並辦理統計業務 分類下增建「學生視力不良 電子化等相關工 率」項目,並更新維護各領 作。 域資料,提供各界應用。 2. 完成總體統計資料庫跨領 域查詢功能,並精進物價統 計與家庭收支統計領域資 料自動化維護;辦理國民所 得資料庫查詢系統之建置 等工作。 12 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3. 為使租用PC-AXIS軟體之公 帑發揮更大效益,持續加強 PX-Web統計資料庫推廣建 置,103年完成行政院農業 委員會農糧署及高雄市文 化局、交通局、工務局、消 防局、地政局之建置;截至 103年底計4個中央部會、16 縣市及其所屬21個單位完 成使用PC-AXIS軟體建置統 計資料庫查詢系統。 4. 辦理教育消費支出、建築工 程概況調查系統及物價調 查網路填報系統、國民幸福 指數網站維護;完成服務業 營運及投資概況調查系統 之建置等工作。 5. 配合主計資訊處規劃,辦理 「統計隨身GO」APP中文版 功能精進、英文版上線及統 計資訊網中、英文版改版上 線與功能精進等相關作業。 二、辦理綜合統 一、 辦理社會指標統 1. 編布我國103年國民幸福指 計 計。 數。 2. 辦理社會福祉議題分析,刊 載於國民幸福指數年報及 國情統計通報。 3. 出版「性別圖像」中、英文 版手冊,並完成性別統計專 刊電子書,供各界參用。 二、 按月編布 100 年 1. 於每月上旬編布 100 年基期 基期消費者、躉 各項物價指數,並上載物價 售、進出口及營 統計月報電子書供各界參 造工程等物價指 用。 數;督導物價查 2. 督導縣市主計處消費者及營 價工作並改進查 造工程物價查價作業,並分 編技術。 別按月及按季辦理考核。 13 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3. 按月調查倉儲、銀行手續 費、證券、產險及壽險等服 務價格資料,並蒐集批發、 零售、運輸、住宿、餐飲、 電信、銀行利差、健康及傷 害險、不動產經紀、教育、 醫療保健、運動、娛樂及休 閒與其他服務等服務業價 格資料,按季試編指數,並 於 103 年 11 月完成 100 年 基期服務業物價指數改基 作業。 三、 辦理國民所得按 103年2、5、8、11月辦理完成 季統計及年修正 102年第4季及103年第1至3季 作業。 國民所得概估及初步統計,以 及國民所得年修正作業;並編 製國民所得統計年報,供各界 參用。 四、 配合聯合國最新 依國民所得統計修正機制,進 2008SNA 規範, 行國民所得統計五年修正,並 辦理研發支出改 配合聯合國國民經濟會計制度 列固定投資等資 (SNA)規範辦理改編作業。 本帳修正及政府 1. 主要變更內容如下: 部門彙編社會安 (1)依工商普查及其他最新調 全基金等改編作 查匡計100年GDP及各項 業。 分類規模,並回溯修正。 (2)以連鎖法取代定基法衡量 實質GDP。 (3)研發活動支出由中間消費 改列為固定投資。 (4)將符合社會安全基金定義 之社會保險整編至一般政 府部門。 (5)保險產值改以成本加估適 當利潤衡量。 2. 修正結果已於 103 年 11 月 20 日國民所得專案審查會 審議通過,並於 11 月 28 日 公布。 14 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五、 辦 理 103 年 與 完成總資源供需估測及各季經 104 年總資源供 濟預測,除併入中央政府總預 需估測及各季經 算案送立法院參考外,並公布 濟預測。 供外界參用。 六、 辦理 100 年產業 完成100年產業關聯基本表編 關聯基本表相關 製作業,並上載本總處網站, 作業事宜。 提供外界參用。 七、 辦理教育消費支 1. 完成 102 學年度教育消費支 出、建築工程概 出調查。 況、服務業營運 2. 按月辦理建築工程概況調 及投資概況調 查,據以推估建築工程投資 查。 金額。 3. 鑑於服務業發展多元且快 速,重要性不斷提升,各界 對於相關統計應用日廣,需 求益殷,整合及補強現行服 務業統計,提升其完整性甚 為必要,故本總處於 103 年 創辦服務業營運及投資概 況調查,相關結果已於 10 月底完成,並提供國民所得 年修正參考。 三、辦理家庭收 一、辦理家庭收支調 1. 完成 102 年家庭收支調查報 支及綠色國 查。 告,相關統計結果業經本總 民所得統計 處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審 議通過,正式對外發布。 2. 完成政府實物給付對所得 分配之改善效果估算作業。 二、研編綠色國民所得 1. 完成 102 年綠色國民所得帳 帳及推展地方公務 編製報告,並將編製結果摘 統計。 要併入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 預算案送立法院,並提供政 府施政及各界參考。 2. 完成地方政府公務統計業 務推動研商會議及相關業 務訪視作業,提升地方公務 統計效能。 15 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3. 完成統計年鑑、英文統計年 報、中英文統計月報及英文統 計摺頁等刊物之編印,提供各 界應用。 六、國勢普 國勢普查業務 一、辦理 104 年農林 完成 104 年農林漁牧業普查方 查業務 漁牧業普查方案 案陳報行政院核定及試驗調查 (國勢普 陳報行政院作業 實地訪查與檢討報告作業。 查處) 及試驗調查。 二、辦理 102 年攤販 102 年攤販經營概況調查統計 經營概況調查統 結果分析與發布及完成 100 年 計分析及結果發 工商及服務業普查專題研究報 布;編製 100 年 告,以及報告書編印與分送作 工商及服務業普 業。 查專題研究報 告。 三、辦理人口及住宅 完成人口及住宅普查專題研究 普查專題研究、 分析,持續運用公務檔案精進 運用公務檔案進 常住人口推計方法與技術。 行常住人口推計 研究。 四、蒐集國內外統計 持續蒐集世界主要國家普查及 調查與分析資 抽樣調查統計資訊,加強各種 訊,建置普查及 普查及抽樣調查資料檔之建 抽樣調查資料 置、資訊管理及資料供應方法 庫,提升統計資 與技術,以廣泛提供各界應 訊應用技術。 用,提升統計調查之應用層 面。 五、蒐集各部門資本 編製完成「101 年國富統計報 存量資料,延伸 告」 ,供為施政與研究之參據。 編製國富統計時 間數列資料。 六、按月提供人力資 已按月辦理人力資源調查,按 源結構、就業、 年辦理人力運用調查及附帶專 失業狀況統計資 案調查,並編印報告或電子書 訊;按年辦理人 提供各界應用,以增廣統計用 力運用相關專案 途。 16 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調查,俾作為研 訂經建計畫、人 力發展及勞工政 策之參考。 七、按月提供薪資、 已按月辦理受僱員工薪資調查 工時及進退調查 並編製生產力統計、按年辦理 統計結果;按年 受僱員工動向調查及事業人力 辦理受僱員工動 僱用狀況調查,並編印相關報 向調查及事業人 告及製作電子書,提供各界應 力僱用狀況調 用。 查,以為釐訂人 力與勞工政策之 參考。 八、辦理統計調查之 辦理各機關統計調查之審議與 審議與管理,綜 管理,以提升調查品質,並降 合評估現行列管 低受訪者填報負荷。 統計調查辦理成 效,健全調查管 理制度。 九、辦理普查及中央 辦理中央各機關國家重要統計 各機關各項重要 調查,維持定期指標之編布, 統計調查執行作 發揮政府統計功能。 業,定期蒐集經 濟及社會基本資 訊,以應國家建 設及施政決策需 要,提升政府施 政效能。 七、主計訓 主計人員訓練 一、辦理主計人員基 辦理主計人員訓練班 10 個班 練業務 礎訓練班、會計 次及專業研習班 59 個班次,合 (人事處) (統計)養成訓 計 69 個班次,訓練 2,835 人次, 練班、幹部培育 各項班次如下列: 班、簡任幹部研 1. 基礎訓練班:最近 2 年內, 究班、領導研究 經由考試分發或首次由非 班及專業研習 主計機構轉任之新進主計 班。 人員為調訓對象,計辦理 7 期(含高普考主計集中實務訓 練班 3 期),訓練 2 週。 17 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2. 養成訓練班:以實授薦任第 7 或第 8 職等主管及非主管 主計人員為對象,辦理 1 期,訓練 4 週。 3. 幹部培育班:以實授薦任第 9 職等主管及非主管人員(中 央及 5 都以外之各縣市政府 主計處及所屬一級主計機 構薦任第 8 職等主管人員) 為調訓對象,辦理 1 期,為 期 4 週。 4. 領導研究班:以各一級主計 機構主辦人員及部分主計 處副處長為調訓對象,辦理 1 期,為期 2 日。 5. 專業研習班:對在職主計人 員施以 1 週以內之會(統) 計等相關領域之專業訓 練,計辦理中央各部會與地 方政府補助及考核制度研 習班第 15 期、計畫評估與預 算編審研習班第 11 期、公務 預算執行研習班第 7 期、公 務預算研習班第 16-17 期、 地方歲計人員研習班第 18-19 期、中央政府特種基 金預算編審與執行研習班 第 11 期、地方政府特種基金 預算編審與執行研習班第 7 期、財務規劃研習班第 9 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研習 班第 6 期、附屬單位預算研 習班第 3 期、統計應用分析 研習班第 9 期、物價調查實 務研習班第 7 期、基層統計 調 查 網 人 員 研 習 班 第 24 期、內部審核研習班第 69-71 期、非營業特種基金歲計會 計資訊管理系統研習班第 18 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1-3 期、主計人事業務研習 班第 25-27 期、稽核理論及 實務研習班第 9-11 期、內部 控制及研考業務研習班第 2 期、政府內部控制管理系統 研習班第 6-9 期、「新版政府 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種 子教師與系統諮詢顧問人 員培訓班第 1-20 期、主計資 訊業務研習班第 5-6 期、資 訊分析工具會計實務應用 研習班第 2 期、資訊分析工 具統計實務應用研習班第 2 期、教你用對統計分析方法 並在 SPSS 上實作應用研習 班第 1-2 期、服務業營運及 投資概況調查實務研習班 第 1 期,共計 59 個班次。 二、審查本總處暨所 1. 為配合主計人員職務層級 屬各一級主計機 及專業需求給予訓練,以提 構年度主計人員 升人力素質,並提供多元學 訓練進修實施計 習及進修管道,提供主計人 畫。 員終身學習機會,培養與時 俱進、前瞻創新的優質主計 人力,以提升整體主計體系 之服務效能,由本總處各一 級主計機構研訂 103 年度舉 辦研習班別及進修情形,俾 據以研訂全國主計人員年 度訓練進修實施計畫。 2. 審查 103 年度主計人員訓練 進修實施計畫,並依據審查 結果訂定 103 年度主計人員 訓練進修實施計畫函送本 總處及各一級主計機構依 年度計畫辦理各項訓練研 習班。 19 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3. 本總處及各一級主計機構 辦理研習班次訓練期數計 279 期,訓練 1 萬 8,516 人 次,另進修人數計 227 人。 八、主計資 一、歲計會計資 一、辦理中央公務機 1. 辦理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系 訊業務 訊管理 關歲計會計資訊 統(GBA)、主計資訊管理 (主計資 管理系統之軟體 系統(DGA)之軟體功能增 訊處) 功能增修、系統 修、系統維運服務,提供各 維護與上線輔導 機關歲計會計資訊服務,協 工作。 助本總處及中央各公務機 關如期完成 104 年度總預算 案、103 年度法定預算、103 年度各月會計月報、103 年 度總預算半年結算、102 年 度總決算等作業,迅速正確 編製與彙總各式報表,且同 步產生立法院及審計部所 需之電子檔,有效提升主計 工作之品質與效率。 2. 為達資訊資源共享及撙節 維運成本等目標,於本總處 建置新版 GBA 系統維運環 境,完成 104 年度總預算與 103 年會計月報試編,並依 據試辦機關之回饋建議,調 整相關系統功能並提升整 合維運環境效能。 3. 辦理主計資訊系統整合諮 詢服務,持續深化服務績 效,提升系統服務品質。 二、辦理中央特種基 1. 辦理營業基金歲計會計資 金歲計會計資訊 訊管理系統(PBA) 、非營業 管理系統之軟體 特種基金歲計會計資訊管 功能增修、系統 理系統(NBA)之軟體功能 維護與上線輔導 增修、系統維運服務,協助 工作。 本總處各特種基金順利完 20 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成 104 年度總預算案附屬單 位 預 算 、 103 年 度 會 計 月 報、半年結算報告及 102 年 度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等 作業,製作立法院預算審查 所需資料光碟,彙編各式附 屬單位及綜計報表。 2. 為提升特種基金歲計會計 資訊系統穩定性,並減輕各 基金自行建置與維護系統 之成本與管理人力,建置完 成集中作業環境,有效提升 系統穩定性及執行效能。 三、辦理直轄市及縣 1. 辦理直轄市及縣市歲計會 市歲計會計暨財 計暨財政資訊系統維運服 政資訊系統之功 務,協助縣市順利完成 104 能提升、系統維 年度總預算案、103 年度會 護與上線輔導工 計月報、半年結算報告及 作。 102 年度總決算單位決算等 作業。 2. 將 14 個縣市之系統導至本 總處集中維運環境運作,節 省縣市個別建置及維運成 本,有效提升系統穩定性及 執行效能。 3. 為簡化會計作業與支付作 業間以紙本簽核憑單及人 工傳送之流程,將憑單以紙 本審核簽章方式改成以電 子憑單於線上傳遞並利用 自然人憑證簽證作業方 式,開發完成憑單線上簽核 系統,並於桃園縣政府試 辦。 4. 為讓縣市所屬各機關共用 出納系統,將原本單一機關 使用之「出納系統」改版成 多機關使用之系統。 21 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二、統計及行政 一、辦理國勢普查相 1. 為撙節經費、擴充技術多元 資訊管理 關資訊系統建 性及提升人員知能,持續將 置、維運及資料 普查資料處理作業移轉至 等業務。 視窗環境,完成檔案備份設 備及機制建立、4 萬 9,020 個檔案及 1,246 捲磁帶移轉。 2. 完成三大普查視覺化查詢 已通知廠 系統進階查詢功能,提供資 商限期改 料交叉分析服務。實作「共 善,儘速 通性普查資料檢誤系統」之 於 104 年 農林漁牧業、工商及服務業 查 驗 通 普查檢誤作業。另開發普抽 過,完成 查地址正規化系統,雖大部 經費執行 分功能符合需求,惟部分功 及核銷作 能仍有瑕疵應改善,故尚未 業。 辦理付款。 二、辦理統計調查相 完成「主計資訊系統管理平 關資訊系統開 台」 、102 年「受僱員工動向調 發、增修及維運 查」 、103 年「事業人力僱用狀 工作。 況調查」網路填報系統。辦理 電腦輔助面訪調查系統維運作 業,並因應增修訂人力運用調 查問項,完成 5 項功能調整。 處理戶役政等公務檔案,以符 合名冊編製、家戶面母體供應 業務需要。另完成 SAS 統計軟 體顧問服務案,獲取進階技術 支援。 三、持續推動本總處 配合行政院擴大推廣政府資料 政府開放資料相 開放,本總處增加歲計、會計、 關作業。 統計等 86 項資料集,超越預計 年度目標,瀏覽人次達 8 萬 1,678 人次。 四、辦理本總處行政 1. 辦理行政知識網(AKM)系統 業務相關資訊系 維運管理服務、系統功能增 統之功能增修及 修暨維護、諮詢服務,有效 維運服務。 提升行政業務效能。 22 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2. 精進公文及檔案管理資訊 系統及提升系統服務效 能,完成系統功能增修,以 提升本總處公文處理時效 及加快公文處理速度。 五、辦理主計人員人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事及訓練資訊系 之人力資源管理系統 統之功能增修及 (WebHR)導入期程,本總處 維運服務。 由 人 事 管 理 系 統 (Pemis2K) 導入 WebHR 作業,並配合 進行新舊系統功能整合及 資料移轉作業,協助本總處 與各主計機構順利辦理人 事業務。 2. 加強個資保護能力及提升 作業效能,新增訓練資訊系 統傳輸下載個資機密性資 料時之加密傳輸機制與簡 化新增學員輸入介面,並自 動介接 eBAS 擷取主計機構 資料,以確保機構從屬維護 功能正確性。 六、辦理政府內部控 為配合行政院推動內部控制制 制相關資訊系統 度,增修維護與推廣「內控型 之功能增修及維 公務機關薪資發放系統」、「政 運服務。 府內部控制作業管理系統」,提 供政府機關使用,撙節系統開 發經費及達到系統共享之綜 效。 三、資訊系統維 一、提升本總處全球 為 提 升 本 總 處 全 球 資 訊 網 運管理 資 訊 網 (WWW) (WWW) 及 全 國 主 計 網 (eBAS) 及 全 國 主 計 網 網站資訊內容與應用服務,本 (eBAS)網站資訊 年度增設 WWW 及統計網進階 內 容 與 應 用 服 搜尋功能; 增設 WWW「最新 務。 統計指標」趨勢圖;建置 eBAS 訊息通知整合平臺,以提升服 務品質及行政效率。 23 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二、辦理本總處個人 本年度整併並推動資訊安全管 資料保護及資訊 理 (ISMS)及個人資料保護管 安全管理。 理 (PIMS)雙制度,有效簡化作 業程序,增進行政效率,且有 8 個處室通過 ISO 27001 資訊安 全管理制度驗證;持續辦理資 安攻防、事件通報、系統備援 及營運持續能力等演練,落實 行政院資訊安全政策、保護個 資及提升本總處資訊安全防護 能量。 三、建置主計資訊系 賡續辦理主計資訊系統整體作 統整體維運作業 業平台環境之維運,另因應普 平台。 查作業高速印表需求及龐大的 資料運算需要,完成普查資料 處理平台之擴建,包括擴充相 關伺服器、虛擬化軟體及印表 管理相關軟體,以滿足普查資 料處理作業需求,提供穩定的 執行效能及可靠性,並提升縣 市預算會計暨財政資訊系統、 縣市主管資訊系統、中央政府 公務及基金歲計會計資訊管理 系統等主計業務資訊系統服務 品質。 四、建置主計資訊行 賡續擴展行動化應用服務「統 動化應用服務。 計隨身 Go」功能,增建「統計 隨身 GO」APP 微軟行動作業平 臺版本,及優化統計圖表自動 化顯示機制,以強化跨平台相 容性及使用操作便利性。 24 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三)施政計畫分項說明-以前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一、一般行政 政 府 內 部 控 制 辦理「我國政府會計 1. 合約總價 96 萬 4,000 元,其 規劃及督導 報告體系及主要財務 中第 1 期、第 2 期款共 64 萬 報表之研究」預算保 2,666 元已由 102 年度預算支 留案。 應,第 3 期款 32 萬 1,334 元 已於 103 年 6 月份辦理完成。 2. 受託單位已於期限內提出成 果報告書,經本總處審核通 過並完成驗收。 二、特種基金 特 種 基 金 預 算 辦理印製「102 年度中 1. 本項係印製 102 年度中央政 預算核編 審編、執行及預 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 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綜 及執行 算管理制度之 位預算及綜計表—營 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 建立 業 及 非 營 業 」( 審 定 定本所需經費(29 萬 6,175 本)預算保留案。 元),因立法院審議 102 年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 算 未 及 於 102 年 底 完 成 三 讀,致須予保留。 2. 因上開附屬單位預算迄 103 年 12 月 31 日立法院仍未完 成三讀,爰未予執行。 三、國勢普查 國勢普查業務 100 年工商及服務業 完成 100 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 業務 普查總報告書印製勞 總報告書印製勞務採購案,並 務採購案。 已付款在案。 四、其他設備 中 央 公 務 機 關 辦理「政府歲計會計 完成「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 歲計會計資訊 資訊管理系統 102 年 系統 102 年度軟體維護委外服 管理系統之軟 度軟體維護委外服務 務案」與「新版政府歲計會計 體功能增修 案」與「新版政府歲 資訊管理系統 102 年度軟體功 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 能擴充委外服務案」之軟體增 102 年度軟體功能擴 修功能查驗作業,並已付款在 充委外服務案」預算 案。 保留案。 25 二、預算執行概況 (一)本年度 1. 歲入部分 本年度歲入預算數 1,126,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2,138,021 元,占預算數之 189.88%,包括賠償收入 495,931 元、使用規費收入 427,400 元、廢舊物資售價 317,109 元及雜項收入 897,581 元,均已全部解繳國庫。 2. 歲出部分 本年度歲出預算數 1,035,959,000 元(不含統籌科目),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1,020,524,355 元,應付數 5,647,000 元,保留數 291,000 元,合共 1,026,462,355 元,占預 算數之 99.08%,賸餘數 9,496,645 元。依各工作計畫分述如下: (1) 一般行政:預算數 812,794,000 元(內含動支第一預備金 1,200,000 元),執行結果,決 算實現數 812,535,870 元,占預算數 99.97%,賸餘數 258,130 元。 (2)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預算數 4,001,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3,811,647 元, 占預算數 95.27%,賸餘數 189,353 元。 (3)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預算數 1,928,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1,636,017 元, 保留數 291,000 元,占預算數 99.95%,賸餘數 983 元。上項保留數係印製 103 年度中 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定本),經以應付歲出保留 款轉入 104 年度繼續執行。 (4) 會計及決算業務:預算數 2,586,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2,468,412 元,占預算 數 95.45%,賸餘數 117,588 元。 (5) 綜合統計業務:預算數 33,295,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30,373,196 元,占預算 數 91.22%,賸餘數 2,921,804 元。 (6) 國勢普查業務:預算數 74,157,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70,781,091 元,占預算 數 95.45%,賸餘數 3,375,909 元。 (7) 主計訓練業務:預算數 14,647,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14,604,551 元,占預算 數 99.71%,賸餘數 42,449 元。 (8) 主計資訊業務:預算數 40,664,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37,685,153 元,應付數 1,837,000 元,占預算數 97.19%,賸餘數 1,141,847 元。上項應付數係「共通性普抽查 地址正規化系統建置服務案」勞務採購案,經以應付歲出款轉入 104 年度繼續執行。 (9) 一般建築及設備 I. 營建工程:預算數 10,500,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10,107,452 元,占預算數 96.26%,賸餘數 392,548 元。 II. 其他設備:預算數 40,737,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36,520,966 元,應付數 3,810,000 元,占預算數 99%,賸餘數 406,034 元。上項應付數係「共通性普抽查地 址正規化系統建置服務案」勞務採購案,經以應付歲出款轉入 104 年度繼續執行。 (10) 第一預備金:預算數 1,850,000 元,已動支於「一般行政」工作計畫 1,200,000 元,賸 餘數 650,000 元。 26 (11) 各統籌科目 I.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庫撥數 7,282,855 元,與決算實現數同。 II. 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難照護金:庫撥數 54,000 元,與決算實現數同。 III.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庫撥數 75,402,845 元,與決算實現數同。 (二)以前年度 以前年度歲出保留數 7,202,44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6,702,780 元,註銷數 499,660 元,分述如下: 1. 一般行政:應付歲出保留款 321,334 元,與決算實現數同。 2.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應付歲出保留款 296,175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0 元, 註銷數與應付歲出保留款同,係原擬印製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綜 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定本),因該項預算立法院迄 103 年 12 月 31 日仍未完成審 議,爰未予執行。 3. 國勢普查業務:應付歲出保留款 1,425,963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1,239,983 元, 註銷數 185,980 元。 4. 一般建築及設備-其他設備:應付歲出保留款 5,158,968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5,141,463 元,註銷數 17,505 元。 27 三、資產負債實況 (一)歲入部分:資產及負債總額均無列數。 (二)歲出部分: 1. 資產總額 207,426,405 元,包括專戶存款 197,863,755 元,係各項保管款及代收款合計之 數,較上年度增加 5,309,755 元;保留庫款 5,938,000 元,較上年度減少 1,264,440 元;押 金 400 元,係租用郵局專用信箱鎖鑰押金與上年度同;保管有價證券 3,624,250 元,係廠 商以銀行定期存款存單作為履約保證金及保固金,較上年度增加 2,193,806 元。 2. 負債總額 207,426,405 元,包括保管款 196,150,733 元,係本總處約聘僱人員提撥之公自 提離職儲金及得標廠商繳納之履約保證金、保固金等,較上年度增加 3,804,669 元;應付 歲出款 5,647,000 元,係配合業務需要依規定辦理保留,並轉入下年度繼續執行之數,較 上年度增加 5,647,000 元;代收款 1,713,022 元,係代收員工薪資代扣自付部分勞保、健 保、公保及勞退提存金等,較上年度增加 1,505,086 元;應付歲出保留款 291,000 元,係 配合業務需要依規定辦理保留,並轉入下年度繼續執行之數,較上年度減少 6,911,440 元;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3,624,250 元,較上年度增加 2,193,806 元;經費賸餘-押金部分 400 元,係由年度經費支付之押金,與上年度相同。 28 乙、主要表 本頁空白 29 行政院主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決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 計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1) 實 現 數 02 0400000000-2 0 0 0 495,931 罰款及賠償收入 06 0403100000-6 0 0 0 495,931 主計總處 01 0403100300-0 0 0 0 495,931 賠償收入 01 0403100301-2 0 0 0 495,931 一般賠償收入 03 0500000000-8 249,000 0 249,000 427,400 規費收入 07 0503100000-1 249,000 0 249,000 427,400 主計總處 01 0503100300-5 249,000 0 249,000 427,400 使用規費收入 01 0503100305-9 249,000 0 249,000 427,400 資料使用費 04 0700000000-9 140,000 0 140,000 317,109 財產收入 07 0703100000-2 140,000 0 140,000 317,109 主計總處 01 0703100600-0 140,000 0 140,000 317,109 廢舊物資售價 07 1100000000-2 737,000 0 737,000 897,581 其他收入 07 1103100000-6 737,000 0 737,000 897,581 主計總處 01 1103100900-7 737,000 0 737,000 897,581 雜項收入 01 1103100901-0 116,000 0 116,000 72,216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02 1103100909-1 621,000 0 621,000 825,365 其他雜項收入 經 常 門 小 計 1,126,000 0 1,126,000 2,138,021 資 本 門 小 計 0 0 0 0 合 計 1,126,000 0 1,126,000 2,138,021 30 計總處 別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應 收 數 保 留 數 合 計 (2)-(1) (2)/(1)% (2) 0 0 495,931 495,931 0 0 495,931 495,931 0 0 495,931 495,931 0 0 495,931 495,931 0 0 427,400 178,400 171.65 0 0 427,400 178,400 171.65 0 0 427,400 178,400 171.65 0 0 427,400 178,400 171.65 0 0 317,109 177,109 226.51 0 0 317,109 177,109 226.51 0 0 317,109 177,109 226.51 0 0 897,581 160,581 121.79 0 0 897,581 160,581 121.79 0 0 897,581 160,581 121.79 0 0 72,216 -43,784 62.26 0 0 825,365 204,365 132.91 0 0 2,138,021 1,012,021 189.88 0 0 0 0 0 0 2,138,021 1,012,021 189.88 31 行政院主 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2 3300000000-6 1,035,959,000 0 0 0 行政支出 0 0 0 01 3303100100-4 811,594,000 0 0 0 一般行政 1,200,000 0 1,200,000 02 3303101000-5 4,001,000 0 0 0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0 0 0 03 3303101100-0 1,928,000 0 0 0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 行 0 0 0 04 3303101200-4 2,586,000 0 0 0 會計及決算業務 0 0 0 05 3303101300-9 33,295,000 0 0 0 綜合統計業務 0 0 0 06 3303101400-3 74,157,000 0 0 0 國勢普查業務 0 0 0 07 3303101500-8 14,647,000 0 0 0 主計訓練業務 0 0 0 08 3303101600-2 40,664,000 0 0 0 主計資訊業務 0 0 0 09 3303109000-9 51,237,000 0 0 0 一般建築及設備 0 0 0 10 3303109800-5 1,850,000 0 0 0 第一預備金 -1,200,000 0 -1,200,000 22 6800000000-2 54,000 0 0 0 福利服務支出 0 0 0 01 6806205800-3 54,000 0 0 0 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 困難照護金 0 0 0 26 7500000000-2 75,402,845 0 0 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0 0 0 01 7506205300-0 75,402,845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32 8900000000-0 7,282,855 0 0 0 其他支出 0 0 0 01 8903304500-4 7,282,855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 女教育補助 0 0 0 合 計 1,118,698,700 0 0 0 0 0 0 32 計總處 別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1,035,959,000 1,020,524,355 291,000 -9,496,645 99.08 5,647,000 1,026,462,355 812,794,000 812,535,870 0 -258,130 99.97 0 812,535,870 4,001,000 3,811,647 0 -189,353 95.27 0 3,811,647 1,928,000 1,636,017 291,000 -983 99.95 0 1,927,017 2,586,000 2,468,412 0 -117,588 95.45 0 2,468,412 33,295,000 30,373,196 0 -2,921,804 91.22 0 30,373,196 74,157,000 70,781,091 0 -3,375,909 95.45 0 70,781,091 14,647,000 14,604,551 0 -42,449 99.71 0 14,604,551 40,664,000 37,685,153 0 -1,141,847 97.19 1,837,000 39,522,153 51,237,000 46,628,418 0 -798,582 98.44 3,810,000 50,438,418 650,000 0 0 -650,000 0.00 0 0 54,000 54,000 0 0 100.00 0 54,000 54,000 54,000 0 0 100.00 0 54,000 75,402,845 75,402,845 0 0 100.00 0 75,402,845 75,402,845 75,402,845 0 0 100.00 0 75,402,845 7,282,855 7,282,855 0 0 100.00 0 7,282,855 7,282,855 7,282,855 0 0 100.00 0 7,282,855 1,118,698,700 1,103,264,055 291,000 -9,496,645 99.15 5,647,000 1,109,202,055 33 行政院主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2 0003000000-1 1,035,959,000 0 0 0 行政院主管 0 0 0 02 0003100000-4 1,035,959,000 0 0 0 主計總處 0 0 0 經 常 門 小 計 984,722,000 0 0 0 0 0 0 資 本 門 小 計 51,237,000 0 0 0 0 0 0 01 3303100100-4 811,594,000 0 0 0 一般行政 1,200,000 0 1,200,000 0100 779,963,000 0 0 0 人事費 0 0 0 0200 30,041,000 0 0 0 業務費 1,200,000 0 1,200,000 0400 1,590,000 0 0 0 獎補助費 0 0 0 02 3303101000-5 4,001,000 0 0 0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0 0 0 0200 4,001,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3 3303101100-0 1,928,000 0 0 0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 行 0 0 0 0200 1,928,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4 3303101200-4 2,586,000 0 0 0 會計及決算業務 0 0 0 0200 2,586,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5 3303101300-9 33,295,000 0 0 0 綜合統計業務 0 0 0 0200 33,295,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6 3303101400-3 74,157,000 0 0 0 國勢普查業務 0 0 0 0200 74,157,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7 3303101500-8 14,647,000 0 0 0 主計訓練業務 0 0 0 0200 14,647,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8 3303101600-2 40,664,000 0 0 0 主計資訊業務 0 0 0 0200 40,664,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34 計總處 別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1,035,959,000 1,020,524,355 291,000 -9,496,645 99.08 5,647,000 1,026,462,355 1,035,959,000 1,020,524,355 291,000 -9,496,645 99.08 5,647,000 1,026,462,355 984,722,000 973,895,937 291,000 -8,698,063 99.12 1,837,000 976,023,937 51,237,000 46,628,418 0 -798,582 98.44 3,810,000 50,438,418 812,794,000 812,535,870 0 -258,130 99.97 0 812,535,870 779,963,000 779,898,929 0 -64,071 99.99 0 779,898,929 31,241,000 31,136,941 0 -104,059 99.67 0 31,136,941 1,590,000 1,500,000 0 -90,000 94.34 0 1,500,000 4,001,000 3,811,647 0 -189,353 95.27 0 3,811,647 4,001,000 3,811,647 0 -189,353 95.27 0 3,811,647 1,928,000 1,636,017 291,000 -983 99.95 0 1,927,017 1,928,000 1,636,017 291,000 -983 99.95 0 1,927,017 2,586,000 2,468,412 0 -117,588 95.45 0 2,468,412 2,586,000 2,468,412 0 -117,588 95.45 0 2,468,412 33,295,000 30,373,196 0 -2,921,804 91.22 0 30,373,196 33,295,000 30,373,196 0 -2,921,804 91.22 0 30,373,196 74,157,000 70,781,091 0 -3,375,909 95.45 0 70,781,091 74,157,000 70,781,091 0 -3,375,909 95.45 0 70,781,091 14,647,000 14,604,551 0 -42,449 99.71 0 14,604,551 14,647,000 14,604,551 0 -42,449 99.71 0 14,604,551 40,664,000 37,685,153 0 -1,141,847 97.19 1,837,000 39,522,153 40,664,000 37,685,153 0 -1,141,847 97.19 1,837,000 39,522,153 35 行政院主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9 3303109000-9 51,237,000 0 0 0 一般建築及設備 0 0 0 01 3303109002-4* 10,500,000 0 0 0 營建工程 0 0 0 0300 10,500,000 0 0 0 設備及投資 0 0 0 03 3303109019-7* 40,737,000 0 0 0 其他設備 0 0 0 0300 40,737,000 0 0 0 設備及投資 0 0 0 10 3303109800-5 1,850,000 0 0 0 第一預備金 -1,200,000 0 -1,200,000 0900 1,850,000 0 0 0 預備金 -1,200,000 0 -1,200,000 02 8903304500-4 7,282,855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 育補助 0 0 0 0100 7,282,855 0 0 0 人事費 0 0 0 05 6806205800-3 54,000 0 0 0 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難 照護金 0 0 0 0400 54,000 0 0 0 獎補助費 0 0 0 05 7506205300-0 75,402,845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0100 75,402,845 0 0 0 人事費 0 0 0 統籌科目小計 82,739,700 0 0 0 0 0 0 合 計 1,118,698,700 0 0 0 0 0 0 36 計總處 別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51,237,000 46,628,418 0 -798,582 98.44 3,810,000 50,438,418 10,500,000 10,107,452 0 -392,548 96.26 0 10,107,452 10,500,000 10,107,452 0 -392,548 96.26 0 10,107,452 40,737,000 36,520,966 0 -406,034 99.00 3,810,000 40,330,966 40,737,000 36,520,966 0 -406,034 99.00 3,810,000 40,330,966 650,000 0 0 -650,000 0.00 0 0 650,000 0 0 -650,000 0.00 0 0 7,282,855 7,282,855 0 0 100.00 0 7,282,855 7,282,855 7,282,855 0 0 100.00 0 7,282,855 54,000 54,000 0 0 100.00 0 54,000 54,000 54,000 0 0 100.00 0 54,000 75,402,845 75,402,845 0 0 100.00 0 75,402,845 75,402,845 75,402,845 0 0 100.00 0 75,402,845 82,739,700 82,739,700 0 0 100.00 0 82,739,700 1,118,698,700 1,103,264,055 291,000 -9,496,645 99.15 5,647,000 1,109,202,055 37 行政院主 以前年度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102 02 3300000000-6 0 0 行政支出 7,202,440 499,660 01 3303100100-4 0 0 一般行政 321,334 0 03 3303101100-0 0 0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296,175 296,175 06 3303101400-3 0 0 國勢普查業務 1,425,963 185,980 09 3303109000-9 0 0 一般建築及設備 5,158,968 17,505 02 3303109019-7 0 0 其他設備 5,158,968 17,505 小 計 0 0 7,202,440 499,660 0 0 合 計 7,202,440 499,660 38 計總處 別轉入數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實現數 本年度調整數 本年度未結清數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0 0 0 6,702,780 0 0 0 0 0 321,334 0 0 0 0 0 0 0 0 0 0 0 1,239,983 0 0 0 0 0 5,141,463 0 0 0 0 0 5,141,463 0 0 0 0 0 6,702,780 0 0 0 0 0 6,702,780 0 0 39 行政院主 以前年度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102 02 0003000000-1 0 0 行政院主管 7,202,440 499,660 02 0003100000-4 0 0 主計總處 7,202,440 499,660 01 3303100100-4 0 0 一般行政 321,334 0 03 3303101100-0 0 0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296,175 296,175 06 3303101400-3 0 0 國勢普查業務 1,425,963 185,980 09 3303109000-9 0 0 一般建築及設備 5,158,968 17,505 02 3303109019-7* 0 0 其他設備 5,158,968 17,505 小 計 0 0 7,202,440 499,660 經 常 門 小 計 0 0 2,043,472 482,155 資 本 門 小 計 0 0 5,158,968 17,505 合 計 0 0 7,202,440 499,660 40 計總處 別轉入數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實現數 本年度調整數 本年度未結清數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0 0 0 6,702,780 0 0 0 0 0 6,702,780 0 0 0 0 0 321,334 0 0 0 0 0 0 0 0 0 0 0 1,239,983 0 0 0 0 0 5,141,463 0 0 0 0 0 5,141,463 0 0 0 0 0 6,702,780 0 0 0 0 0 1,561,317 0 0 0 0 0 5,141,463 0 0 0 0 0 6,702,780 0 0 41 行政院主計總處 經費類平衡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資產科目及編號 金 額 負債科目及編號 金 額 210100-7 專戶存款 197,863,755 221000-4 保管款 196,150,733 210510-9 保留庫款─本年度 5,938,000 221110-2 應付歲出款─本年度 5,647,000 211300-1 押金 400 221200-3 代收款 1,713,022 211600-5 保管有價證券 3,624,250 221410-6 應付歲出保留款─本年度 291,000 221500-7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3,624,250 231100-5 經費賸餘─押金部分 400 合 計 207,426,405 合 計 207,426,405 附註: 211700-0 保管品 13 221600-1 應付保管品 13 42 丙、附屬表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入類現金出納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項 目 及 摘 要 小 計 合 計 總 計 一、收 項 (一)上期結存 (二)本期收入 2,138,021 1. 123000-2 歲入實收數 2,138,021 賠償收入 497,742 495,931 減:退還數 -1,811 使用規費收入 427,400 廢舊物資售價 317,109 雜項收入 900,381 897,581 減:退還數 -2,800 收 項 總 計 2,138,021 二、付 項 (一)本期支出 2,138,021 1. 113000-6 歲入納庫數 2,138,021 賠償收入 497,742 495,931 減:退還數 -1,811 使用規費收入 427,400 廢舊物資售價 317,109 雜項收入 900,381 897,581 減:退還數 -2,800 (二)本期結存 付 項 總 計 2,138,021 43 行政院主計總處 經費類現金出納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項 目 及 摘 要 小 計 合 計 總 計 一、收 項 (一)上期結存 192,554,000 1. 210100-7 專戶存款 192,554,000 (二)本期收入 1,115,776,250 1. 221300-8 預領經費 0 領到數 332,572,842 減:沖轉數 -332,572,842 2. 212000-3 預計支用數(國庫已撥款部分) 1,103,264,055 收入數 1,103,264,055 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1,020,524,355 統籌科目部分 82,739,700 3. 210500-5 保留庫款(211100-2應領經費) 7,202,440 國庫撥款數 6,702,780 註銷數 499,660 4. 221000-4 保管款 3,804,669 收入數 27,976,508 減:退還數 -24,171,839 5. 221200-3 代收款 1,505,086 收入數 42,891,101 減:退還數 -41,386,015 收 項 總 計 1,308,330,250 二、付 項 (一)本期支出 1,110,466,495 1. 213000-9 經費支出 1,103,264,055 支付數 1,103,264,055 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1,020,524,355 統籌科目部分 82,739,700 2. 221400-2 應付歲出保留款以前年度部分 7,202,440 支付數 6,702,780 註銷數 499,660 國庫未撥款部分 499,660 3. 211400-6 暫付款 0 支付數 28,187,858 本年度部分 28,187,858 減:收回或沖轉數 -28,187,858 本年度部分 -28,187,858 (二)本期結存 197,863,755 1. 210100-7 專戶存款 197,863,755 付 項 總 計 1,308,330,250 44 行政院主計總處 經費類專戶存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97,863,755 非預算性質部分 03 94,055,830 台銀主計總處聘僱人員離職儲金存款公提 戶 04 93,328,601 台銀主計總處聘僱人員離職儲金存款自提 戶 08 8,766,302 特種基金及保管款科目-保管款 09 1,713,022 特種基金及保管款科目-代收款 總 計 197,863,755 45 行政院主計總處 經費類押金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400 以前年度部分 83 400 八十三年度 03 400 郵政信箱押金 83 03 30 300001 轉帳傳票 本處政風處租用14支郵局第14-337 400 號專用信箱鎖鑰押金 總 計 400 46 行政院主計總處 經費類保管有價證券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3,532,541 本年度部分 01 3,266,921 定存單履約保證金 103 01 09 300003 轉帳傳票 業於104年1月20日已 收到創日企業有限公司「103年度 260,683 退定存單履約保證金 主訓中心餐廳廚房及清潔勤務人力 案」已設質華銀華江分行定存單履 約保證金(履約期103年12月31日) 103 01 09 300004 轉帳傳票 業於104年1月22日已 有限責任新北市環球勞務合作社「 412,859 退定存單履約保證金 103年資料文書與普查及各項資訊 處理」已設質一銀和平分行定存單 履約保證金(履約期103年12月31日 ) 103 01 21 300008 轉帳傳票 收到宏冠清潔有限公司辦理「103 153,600 年度辦公房舍清潔維護」已設質臺 灣銀行定存單履約保證金(履約期1 03年12月31日) 103 02 12 300014 轉帳傳票 收到科藝彩色製版印刷有限公司「 210,124 103年度各項印刷品」已設質臺灣 中小企銀中和分行定存單履約保證 金(履約期103年12月31日) 103 04 03 300034 轉帳傳票 業於104年1月29日已 收奕祥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03年 154,480 退定存單履約保證金 內控型公務薪資發放暨主訓系統功 能增修維護」已設質中信銀定存單 履約保證金(履約期103年12月31日 ) 103 05 21 300040 轉帳傳票 業於104年1月21日已 收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103年 91,700 退定存單履約保證金 主計人事相關資訊功能增修維護案 」已設質上海商銀松江分行定存單 履約保證金(履約期103年12月31日 ) 103 08 04 300059 轉帳傳票 收東捷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03年 490,000 歲計會計資訊系統諮詢整合服務案 」已設質玉山銀東湖分行定存單履 約保證金(履約期104年5月31日) 103 08 19 300062 轉帳傳票 尚在履約中 收資拓宏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共 564,700 通性普抽查地址正規化系統建置案 」已設質國泰銀新板分行定存單履 約保證金(履約期103年12月15日) 103 12 04 300085 轉帳傳票 有限責任新北市環球勞務勞動合作 413,427 社「104年資料登錄文書與普查及 各項資訊處理」已設質一銀行定存 單保證金(履約期104年12月31日) 103 12 25 300088 轉帳傳票 收到科藝彩色製版印刷有限公司「 252,150 104年度各項印刷品印製」已設質 臺企銀定存單履約保證金(履約期1 04年12月31日) 103 12 30 300090 轉帳傳票 收到創日企業有限公司「104年度 263,198 主訓中心餐廳廚房及清潔勤務人力 」已設質華南銀定存單履約保證金 (履約期104年12月31日) 02 265,620 定存單保固保證金 103 01 06 300002 轉帳傳票 收到永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 105,420 年網路基礎環境改善案」已設質華 銀松山分行定存單保固保證金(保 固期107年12月11日) 103 12 30 300089 轉帳傳票 收到精誠科技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160,200 普查資料處理作業環境擴充建置服 務案」已設質兆豐銀定存單保固保 證金(保固期106年12月11日) 91,709 以前年度部分 47 行政院主計總處 經費類保管有價證券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2 91,709 一百零二年度 01 91,709 定存單履約保證金 102 12 20 300114 轉帳傳票 收科藝彩色製版印刷有限公司「10 91,709 3年度各項印刷品」已設質臺灣中 小企銀中和分行定存單差額保證金 (到期日104年1月03日) 總 計 3,624,250 48 行政院主計總處 經費類保管品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9 本年度部分 01 5 保證書履約保證金 103 01 13 300005 轉帳傳票 業於104年1月15日已 收大同奧的斯電梯股份有限公司「 1 退保證書履約保證金 103年度廣博大樓電梯保養維修」 澳盛(台灣)商銀履約保證金連帶保 證書(履約期103年12月31日) 103 03 11 300026 轉帳傳票 收藍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計資 1 訊系統平台軟硬體擴充暨機房維護 案」一銀中崙分行履約保證金連帶 保證書(履約期104年12月31日) 103 07 25 300054 轉帳傳票 收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家戶面 1 調查資訊管理系統-家庭收支及人 力資源」土銀新竹分行履約保證金 連帶保證書(履約期104年11月30日 ) 103 07 30 300055 轉帳傳票 收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3年 1 度主計服務網及行動化應用精進維 護案」土銀新竹分行履約保證金連 帶保證書(履約期104年6月30日) 103 11 12 300075 轉帳傳票 收大同奧的斯電梯股份有限公司「 1 104年度廣博大樓電梯保養維護」 澳盛(台灣)商銀履約保證金連帶保 證書(履約期104年12月31日) 02 4 保證書保固保證金 103 01 28 300010 轉帳傳票 收叡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主計資 1 料分析服務平台建置委外服務案」 上海銀總行保固保證金連帶保證書 (保固期104年1月5日) 103 01 28 300011 轉帳傳票 收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年 1 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暨行動化資訊 服務」合庫銀光復分行保固保證金 連帶保證書(保固期103年12月31日 ) 103 06 11 300044 轉帳傳票 收藍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計資 1 訊系統平台軟硬體擴充暨機房維護 案」一銀中崙分行保固保證金連帶 保證書(履約期106年1月6日) 103 07 22 300053 轉帳傳票 收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工 1 商及服務業母體資料庫管理系統委 外開發」合庫光復分行保固保證金 連帶保證書(保固期104年6月30日) 4 以前年度部分 102 4 一百零二年度 01 1 保證書履約保證金 102 05 31 300068 轉帳傳票 收東宜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02年I 1 BM電腦主機相關周邊設備維護暨備 援服務」合庫信義分行履約保證金 連帶證書(有效期104年3月31日止) 02 3 保證書保固保證金 102 01 22 300007 轉帳傳票 收台彎恩益禧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 101年異地備援中心暨監控及備份 設備建置」日瑞穗銀保固保證金連 帶證書(有效期105年5月31日止) 102 11 28 300105 轉帳傳票 已通知廠商退保證書 收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計整 1 保固保證金 合應用服務單一簽入建置案」合庫 光復分行保固保證金連帶保證書( 保固期103年10月29日) 49 行政院主計總處 經費類保管品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2 12 20 300113 轉帳傳票 收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知 1 識網平台整合及功能維護後續擴充 」合庫光復分行保固保證金連帶保 證書(保固期103年12月1日) 總 計 13 50 行政院主計總處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01 94,055,830 公提聘僱離職儲金 02 93,328,601 自提聘僱離職儲金 103 6,607,095 本年度部分 11 5,652,939 履約保證金 103 01 02 100004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宗怡文具有限公司辦理 39,970 「103年度辦公用消秏性物品-文 具類」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3 年12月31日) 103 01 03 100006 收入傳票 業於104年1月20日已 收到保管款萬濠企業有限公司辦理 12,722 付款結案 「103年度辦公用消耗性物品-五 金類」履約保證金(履約期103年1 2月31日) 103 01 03 100007 收入傳票 契約期滿雙方合意再 收到保管款蔡永安辦理「103年度 15,600 行續約一次為限 廣博大樓員工餐廳委外經營」履約 保證金(履約期103年12月31日) 103 01 10 100014 收入傳票 業於104年1月27日已 收到保管款康大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675,005 付款結案 辦理「103年縣市預算會計暨財政 資訊系統上線輔導管理作業」履約 保證金(履約期103年12月31日) 103 01 15 100018 收入傳票 業於104年1月27日已 收到慶捷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37,050 付款結案 103年家庭收支調查主系統縣市子 系統及記帳調查WEB版系統維護」 履約保證金(履約期103年12月31日 ) 103 01 16 100023 收入傳票 業於104年1月27日已 收到保管款彩之坊科技股份有限公 89,885 付款結案 司辦理「103年度中部辦公園區各 項印刷品」履約保證金(履約期103 年12月31日) 103 02 19 100051 收入傳票 業於104年1月20日已 收到保管款帝緯系統整合股份有限 125,450 付款結案 公司辦理「103年度公文及檔案管 理系統資訊服務」履約保證金(履 約期限103年12月31日) 103 05 26 100171 收入傳票 收保管款瑪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 604,880 理「縣市預算會計暨財政資訊系統 103年度軟體增修及委外服務」履 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4年5月31日) 103 06 24 100205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康大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49,420 辦理「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 103年度軟體維護委外服務」履約 保證金(履約期限104年6月30日) 103 06 27 100209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康大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893,500 辦理「103年度政府歲計會計資訊 管理系統上線輔導委外服務案」履 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4年6月30日) 103 06 27 100210 收入傳票 收國興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特 518,100 種基金歲計會計資訊管理作業103 年度系統增修暨維護服務案」履約 保證金(履約期限104年6月30日) 103 07 07 100220 收入傳票 業於104年2月4日已 收到保管款吳政聰建築師事務所辦 30,000 付款結案 理「主計人員訓練中心及廣博大樓 行政區屋頂翻修防(修)漏統包工程 委託監造服務」履約保證金 103 07 16 100236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久裕印刷事業股份有限 246,000 公司辦理「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算書」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5年 12月31日) 51 行政院主計總處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07 18 100239 收入傳票 已通知廠商退履約保 收到保管款安侯企業管理股份有限 333,000 證金 公司辦理「資安管理暨個人資料管 理制度推動服務案」履約保證金( 履約期限103年12月15日) 103 08 01 100253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唯安消防安全設備有限 14,960 公司辦理「103年度主計人員訓練 中心消防安全設備改善工程」差額 保證金 103 08 19 100274 收入傳票 收到律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30,620 普查抽樣調查應用光學閱讀辨識系 統之通用性表單系統功能擴充案」 履約保證金(履約期104年7月17日) 103 08 21 100278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唯安消防安全設備有限 14,500 公司辦理「103年度主計人員訓練 中心消防安全設備改善工程」案履 約保證金 103 10 29 100332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台灣經濟新報文化事業 44,100 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4年上市櫃 及興櫃公司財務資料庫」履約保證 金(履約期104年11月30日) 103 11 03 100338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賽仕電腦軟體股份有限 335,800 公司辦理「104年度SAS統計軟體租 用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4年 12月31日) 103 11 28 100368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有限責任新北市環球勞 7,684 務合作社「104年資料登錄文書與 普查及各項資訊處理人力委外」差 額保證金(履約期限104年12月31日 ) 103 12 04 100374 收入傳票 收保管款康大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 690,000 理「104年度縣市預算會計暨財政 資訊系統上線輔導作業委外服務」 履約保證金(履約期104年12月31日 ) 103 12 08 100377 收入傳票 業於104年1月29日已 收到保管款精準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82,110 付款結案 辦理「103年度個人電腦汰換案」 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4年1月31 日) 103 12 15 100389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安康通運有限公司辦理 27,500 「主計人員訓練中心104年度租用 大型遊覽車」履約保證金(履約期 限104年12月31日) 103 12 17 100392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宗怡企業有限公司辦理 43,419 「104年度辦公用消耗性物品-文 具類」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4年 12月31日) 103 12 22 100399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中華身心障礙公益技能 19,975 協會辦理「104年度主計人員訓練 中心寢具清洗案」履約保證金(履 約期限104年12月31日) 103 12 22 100400 收入傳票 收保管款慶捷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6,800 104年家庭收支調查主系統、縣市 子系統及記帳調查WEB版維護」履 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4年12月31日 ) 103 12 23 100404 收入傳票 收環成工程有限公司辦理「104年 25,500 度主計人員訓練中心污水處理設施 委外操作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 限104年12月31日) 103 12 23 100405 收入傳票 收正泰日用品百貨行辦理「104年 10,378 度辦公用消耗性物品-五金類」履 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4年12月31日 ) 52 行政院主計總處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12 24 300087 轉帳傳票 收到保管款-保管款明細科目轉正1 49,896 03年度謙記派報服務社報紙訂閱案 履約保證金轉104年度(履約期限10 4年12月31日) 103 12 25 100411 收入傳票 收到數聯資安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40,300 104年度資訊安全防護委託資訊服 務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05年 1月31日) 103 12 30 100421 收入傳票 收到昶旭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8,815 104年度資料登打錄製案」履約保 證金(履約期限104年12月31日) 12 933,156 保固保證金 103 01 15 100017 收入傳票 收到叡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79,620 共通性普查資料檢誤系統委外開發 」保固保證金(保固期104年1月7日 ) 103 01 15 100019 收入傳票 業於104年1月21日已 收到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5,210 付款結案 102年主計人員人事資訊系統護及 功能新增」保固保證金(保固期103 年12月31日) 103 01 15 100021 收入傳票 業於104年1月20日已 收到保管款帝緯系統整合股份有限 64,743 付款結案 公司辦理「102年度公文及檔案管 理系統資訊服務」保固保證金(保 固期103年12月31日) 103 02 14 300015 轉帳傳票 收到保管款明細科目轉正旭宥企業 5,247 有限公司102年度高效能省電照明 設施案履約保證金轉保固保證金 103 05 26 100169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遠東開發室內裝修股份 5,586 有限公司辦理「秘書室事務科辦公 室OA屏風」保固保證金(保固期限1 04年5月22日) 103 06 24 100203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康大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134,700 辦理「縣市公務預算會計系統102 年度軟體維護委外服務」保固保證 金(保固期限104年6月15日) 103 06 24 100204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瑪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54,000 辦理「縣市財政資訊系統102年度 軟體維護委外服務」保固保證金( 保固期限104年6月15日) 103 08 06 100260 收入傳票 收保管款國興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 145,158 理「特種基金歲計會計資訊管理作 業102年度系統增修暨維護服務」 保固保證金(保固期104年7月18日) 103 08 06 100261 收入傳票 收保管款滿天星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58,590 辦理「中文作業環境建置案」保固 保證金(保固期104年7月16日) 103 08 21 100277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遠東開發室內裝修股份 8,400 有限公司辦理「內部審核研究小組 辦公室OA屏風及辦公家具」保固保 證金(保固期104年8月10日) 103 08 22 100283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瑪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55,740 辦理「縣市憑單線上簽核資訊系統 開發委外服務」保固保證金(保固 期104年8月11日) 103 12 30 100422 收入傳票 收到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4,355 行政知識網系統電子簽章相關軟體 元件案」保固保證金(保固期限104 年12月16日) 53 行政院主計總處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4 01 13 300093 轉帳傳票 收王麒營迼有限公司「103年度主 291,807 計人員訓練中心及廣博大樓行政區 建築物屋頂翻修防漏統包工程」履 約保證金轉保固保證金 13 21,000 單身宿舍保證金 103 02 11 100043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蔡玉真借用單身宿舍保 3,000 證金 103 03 05 100065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方勝詮借用單身宿舍保 3,000 證金 103 09 03 100290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林怡君借用單身宿舍保 3,000 證金 103 10 08 100312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吳信宏借用單身宿舍保 3,000 證金 103 10 16 100320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周聖淦借用單身宿舍保 3,000 證金 103 10 30 100335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謝博行、莊幃復及胡永 6,000 明借用單身宿舍保證金 2,159,207 以前年度部分 93 3,000 九十三年度 13 3,000 單身宿舍保證金 93 08 12 300034 轉帳傳票 依單身宿舍管理要點 收到保管款林淑勤借用單身宿舍保 3,000 ,借用人借用期間繳 證金 納之保證金 97 3,000 九十七年度 13 3,000 單身宿舍保證金 97 01 09 100009 收入傳票 依單身宿舍管理要點 收到保管款呂理添借用單身宿舍保 3,000 ,借用人借用期間繳 證金 納之保證金 98 199,000 九十八年度 12 199,000 保固保證金 98 12 25 100434 收入傳票 該公司於98年4月15 收到保管款柏朗尼資訊股份有限公 199,000 日核准設立,100年6 司承辦本處「高速影像掃瞄器」財 月15起至101年6月14 物採購案保固金(保固期至101年12 日停業,目前已命令 月15日) 解散。 99 6,000 九十九年度 13 6,000 單身宿舍保證金 99 06 10 100173 收入傳票 依單身宿舍管理要點 收到保管款劉珮文借用單身宿舍保 3,000 ,借用人借用期間繳 證金 納之保證金 99 06 24 100184 收入傳票 依單身宿舍管理要點 收到保管款吳貞宜借用單身宿舍保 3,000 ,借用人借用期間繳 證金 納之保證金 101 54,165 一百零一年度 12 39,165 保固保證金 101 12 27 100534 收入傳票 已通知廠退保固保證 收到保管款律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9,165 金 辦理「100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應 用光學閱讀辨織系統建置作業」保 固保證金(保固期限102年11月30日 ) 13 15,000 單身宿舍保證金 54 行政院主計總處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1 01 03 100005 收入傳票 依單身宿舍管理要點 收到保管款王珮珊、林小方及沈之 9,000 ,借用人借用期間繳 元借用單身宿舍保證金 納之保證金 101 11 20 100430 收入傳票 依單身宿舍管理要點 收到保管款蔡麗霜借用職務宿舍保 3,000 ,借用人借用期間繳 證金 納之保證金 101 12 28 100541 收入傳票 依單身宿舍管理要點 收到保管款李偉正借用單身宿舍保 3,000 ,借用人借用期間繳 證金 納之保證金 102 1,894,042 一百零二年度 11 1,295,523 履約保證金 102 01 16 300010 轉帳傳票 已通知廠商退履約保 自本(102)年度元月份起承接原電 16,256 證金 子中心收典成資訊設計服務股份有 限公司辦理「普查光學辨識系統暨 普查網路規劃建置案」履約保證金 102 01 16 300011 轉帳傳票 尚在履約中 自本(102)年度元月份起承接原電 12,000 子中心收廣博大樓男理髮部陳碧鑾 場地出租履約保證金 102 01 16 300012 轉帳傳票 尚在履約中 自本(102)年度元月份起承接原電 12,000 子中心收廣博大樓女美髮部劉珈吟 場地出租履約保證金 102 01 16 300018 轉帳傳票 已通知廠商退履約保 自本(102)年度元月份起承接原電 14,175 證金 子中心收嘉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 理「網路核心交換器模組增購案」 履約保證金 102 06 28 100245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福騰財務顧問股份有限 77,928 公司辦理「國民幸福指數研編作業 人力委外」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 03年12月31日) 102 09 09 100337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久裕印刷事業股份有限 262,200 公司辦理「印製103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書」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 03年12月31日) 102 09 09 100338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美好視覺有限公司辦理 75,600 「103年人力資源調查-電視宣導 短片、彩色海報及宣導布幔」履約 保證金(履約期限104年11月2日) 102 11 01 100402 收入傳票 業於104年1月27日已 收康大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公 551,900 付款結案 司「新版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 統102年軟體功能擴充案」履約保 證金(履約期限103年11月30日) 102 11 14 100418 收入傳票 業於104年1月16日已 收到台灣經濟新報文化事業股份有 42,190 付款結案 限公司辦理「103年上市櫃及興櫃 公司財務資料庫」履約保證金(履 約期限103年12月31日) 102 12 11 100460 收入傳票 業於104年1月22日已 收到保管款中華身心障礙公益技能 20,059 付款結案 協會辦理「103年度主計人員訓練 中心寢具清洗案」履約保證金(履 約期103年12月31日) 102 12 11 100461 收入傳票 業於104年1月22日已 收到保管款環成工程有限公司辦理 25,620 付款結案 「103年度主計人員訓練中心污水 處理設施委外操作案」履約保證金 (履約期103年12月31日) 102 12 12 100463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昶旭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14,495 辦理「103年度資料登打錄製」履 約保證金(履約期103年12月31日) 102 12 20 100483 收入傳票 業於104年1月22日已 收到保管款優實機電技術顧問股份 57,000 付款結案 有限公司辦理「103年度廣博大樓 機電設備維護保養人力委外」履約 保證金(履約期103年12月31日) 55 行政院主計總處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2 12 20 100484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優實機電技術顧問股份 56,910 有限公司辦理「103年度主訓中心 機電設備維護保養人力委外」履約 保證金(履約期103年12月31日) 102 12 24 100497 收入傳票 業於104年1月22日已 收到有限責任新北市環球勞務勞動 31,990 付款結案 合作社辦理「103年度資料登錄文 書與普查作業及各項資訊處理作業 人力委外」差額保證金 102 12 30 100513 收入傳票 收到台一遊覽車客運有限公司辦理 25,200 「103年度主訓中心租用大型遊覽 車」履約保證金(屨約期限103年12 月31日) 12 583,519 保固保證金 102 01 09 100012 收入傳票 收到永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35,580 行動化基礎環境建置」保固保證金 (保固期限104年12月31日) 102 01 15 100020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均銘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03,500 辦理「101年度電腦機房相關資訊 設施更新汰換」保固保證金(保固 期限105年1月9日) 102 01 16 300022 轉帳傳票 已通知廠商退保固保 自本(102)年度元月份起承接原電 5,844 證金 子中心收五百戶科技有限公司辦理 「100年直轄市及縣市公務預算會 計系統功能增修委外」 保固保證 金 102 01 16 300030 轉帳傳票 已通知廠商退保固保 自本(102)年度元月份起承接原電 17,100 證金 子中心收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 理「主計處全球資訊網及統計資訊 網功能精進案」 保固保證金 102 01 16 300031 轉帳傳票 已通知廠商退保固保 自本(102)年度元月份起承接原電 107,400 證金 子中心收大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高階伺服器等資訊設備軟硬體採購 案」 保固保證金 102 01 18 100024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網擎資訊軟體股份有限 136,560 公司辦理「郵件系統更新建置」保 固保證金(保固期限106年12月31日 ) 102 01 18 100028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精準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27,165 辦理「101年度異地備援中心光纖 磁碟陣列儲存系統」保固保證金( 保固期限105年1月13日) 102 01 25 300028 轉帳傳票 業於104年2月3日已 自本(102)年度元月份起承接原電 59,640 付款結案 子中心收敦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 理「100年網路防火牆軟硬體設備 」 保固保證金 102 04 24 100157 收入傳票 業於104年1月15日已 收到保管款巨匠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57,000 付款結案 辦理「101年GBA2.0系統數位課程 製作暨訓練推廣委外服務」保固保 證金(保固期限103年12月31日) 102 07 23 100273 收入傳票 已通知廠商退保固保 收到保管款天鉅企業有限公司辦理 15,600 證金 「主計人員訓練中心中央空調冷卻 水塔更新」保固保證金(保固期限1 03年7月16日) 102 10 11 300095 轉帳傳票 已通知廠商退保固保 收到保管款新振龍營造有限公司辦 6,130 證金 理國勢普查處資料管制室遷移工程 履約保證金轉保固保證金(到期日1 03年8月22日) 103 01 10 300120 轉帳傳票 已通知廠商退保固保 收到保管款新振龍營造有限公司辦 12,000 證金 理「102年度屋頂防漏零星修繕開 口契約」保固保證金(保固期103年 12月3日) 56 行政院主計總處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3 15,000 單身宿舍保證金 102 07 02 100251 收入傳票 依單身宿舍管理要點 收到保管款許榮洲及張庭蓉借用單 6,000 ,借用人借用期間繳 身宿舍保證金 納之保證金 102 08 13 100298 收入傳票 依單身宿舍管理要點 收到保管款張佩宜借用單身宿舍保 3,000 ,借用人借用期間繳 證金 納之保證金 102 10 30 100398 收入傳票 依單身宿舍管理要點 收到保管款曹全偉及尤惠瑩借用單 3,000 ,借用人借用期間繳 身宿舍保證金 納之保證金 102 11 01 100403 收入傳票 依單身宿舍管理要點 收到保管款洪瑞鴻借用單身宿舍保 3,000 ,借用人借用期間繳 證金 納之保證金 總 計 196,150,733 57 行政院主計總處 經費類應付歲出款─本年度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5,647,000 本年度部分 3303101600-2 1,837,000 主計資訊業務 0200 業務費 1,837,000 3303109000-9 3,810,000 一般建築及設備 3303109019-7* 其他設備 3,810,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3,810,000 總 計 5,647,000 58 行政院主計總處 經費類代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1,710,397 本年度部分 01 1,694,489 代扣款項 0101 代扣公保費 28,002 103 12 01 100355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103年12月員工薪資代 27,255 扣公保費 103 12 23 100402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補發103年12月新進及 747 異動員工薪資代扣公保費 0102 代扣勞保費 264,622 103 11 03 100323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103年11月員工薪資代 32,610 扣勞保費 103 12 01 100355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103年12月員工薪資代 230,961 扣勞保費 103 12 23 100402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補發103年12月新進及 419 異動員工薪資代扣勞保費 103 12 25 100410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補發103年12月異動員 265 工薪資代扣勞保費 103 12 27 100417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103年12月主計資訊處 367 臨時資料整理員薪資代扣勞保費 0103 代扣健保費 1,330,148 103 11 03 100323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103年11月員工薪資代 188,576 扣健保費 103 11 27 100364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103年11月補發異動人 298 員薪資代扣健保費 103 12 01 100355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103年12月員工薪資代 1,135,414 扣健保費 103 12 23 100402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補發103年12月新進及 3,820 異動員工薪資代扣健保費 103 12 25 100410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補發103年12月異動員 1,188 工薪資代扣健保費 103 12 27 100417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103年12月主計資訊處 852 臨時資料整理員薪資代扣健保費 0104 代扣退撫基金 13,002 103 12 01 100355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103年12月員工薪資代 13,002 扣退撫基金 0105 代扣勞退提存金 54,423 103 10 01 100298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103年10月員工薪資代 1,839 扣勞退提存金 103 11 03 100323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103年11月員工薪資代 26,292 扣勞退提存金 103 12 01 100355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103年12月員工薪資代 26,292 扣勞退提存金 0108 代扣補充健保費 4,292 103 12 01 100366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103年度主計業務創新 2,152 變革精進獎勵作業複審會議出席 費代扣補充健保費 59 行政院主計總處 經費類代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12 05 100375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103年12月于宗先國民 700 所得統計評審委員兼職費代扣補 充保險費 103 12 27 100418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103年1至12月法規會 1,440 委員兼職費代扣補充健保費 03 15,908 代辦款項 0301 互助團體壽險 15,908 103 01 07 100011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李植之台銀 166 人壽互助團體壽險 103 02 14 100046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楊德川台銀 151 人壽互助團體壽險 103 04 10 100105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范子華台銀 5,000 人壽互助團體壽險 103 05 06 100150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滕元森台銀 1,742 人壽互助團體壽險 103 06 09 100185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鄭世逢台銀 581 人壽互助團體壽險 103 06 30 100212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詹德松台銀 581 人壽互助團體壽險 103 08 22 100281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何傑台銀人 1,691 壽互助團體壽險 103 11 27 100365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魏和中台銀 5,000 人壽互助團體壽險 103 11 28 100372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李植之台銀 996 人壽互助團體壽險 2,625 以前年度部分 101 1,178 一百零一年度 03 1,178 代辦款項 0301 互助團體壽險 1,178 101 12 28 100560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吳國雄台銀 1,178 人壽互助團體壽險 102 1,447 一百零二年度 03 1,447 代辦款項 0301 互助團體壽險 1,447 102 03 26 100110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范子華台銀 1,386 人壽互助團體壽險 102 11 22 100432 收入傳票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魏和中台銀 61 人壽互助團體壽險 總 計 1,713,022 60 行政院主計總處 經費類應付歲出保留款─本年度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291,000 本年度部分 3303101100-0 291,000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0200 業務費 291,000 總 計 291,000 61 行政院主 經費類經費 中華民國 103 以 前 年 度 待 納 庫 部 分 押 項 目 其 他 審 修 小 計 其 他 一、經費賸餘-待納庫部分 1.上年度結轉數 0 0 0 2.加:以前年度應付歲出款減免(註 0 0 0 銷)數內已向國庫領款部分 3.加:以前年度應付歲出保留款減免 0 0 0 (註銷)數內已向國庫領款部分 4.加:審計部修正以前年度決算減列 0 0 0 實現數及保 留已撥款部分 5.加:剔除經費以前年度部分 0 0 0 6.加:押金部分收回結轉數 0 0 0 7.加:材料部分領用結轉數 0 0 0 8.加:待納庫移入數 0 0 0 9.減:待納庫移出數 -0 -0 -0 10.減:本年度內解庫數 -0 -0 -0 11.減:待納庫註銷數 -0 -0 -0 12.等於年度終了尚未解庫數 0 0 0 二、經費賸餘-押金部分 1.上年度結轉數 400 2.加:增列以前年度押金部分 0 3.減:註銷以前年度押金數 -0 4.加:保留庫款支付押金數 0 5.減:押金收回轉待納庫數 -0 6.加:押金移入數 0 7.減:押金移出數 -0 8.等於年度終了尚未解庫數 400 三、經費賸餘-材料部分 1.上年度結轉數 2.加:增列以前年度材料部分 3.減:註銷以前年度材料數 4.加:保留庫款支付材料數 5.減:材料領用轉待納庫數 6.加:材料移入數 7.減:材料移出數 8.等於年度終了尚未解庫數 62 計總處 賸餘明細表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部 分 金 部 分 材 料 部 分 審 修 小 計 其 他 審 修 小 計 0 40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0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63 行政院主 經費類經費 中華民國 103 本 年 度 待 納 庫 部 分 押 項 目 其 他 審 修 小 計 其 他 一、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二、統籌科目部分 1.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2.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4.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難照護金 64 計總處 賸餘明細表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部 分 金 部 分 材 料 部 分 審 修 小 計 其 他 審 修 小 計 65 行政院主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出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小計 02 0003000000-1 779,898,929 194,625,008 1,500,000 976,023,937 行政院主管 02 0003100000-4 779,898,929 194,625,008 1,500,000 976,023,937 主計總處 01 3303100100-4 779,898,929 31,136,941 1,500,000 812,535,870 一般行政 02 3303101000-5 0 3,811,647 0 3,811,647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03 3303101100-0 0 1,927,017 0 1,927,017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04 3303101200-4 0 2,468,412 0 2,468,412 會計及決算業務 05 3303101300-9 0 30,373,196 0 30,373,196 綜合統計業務 06 3303101400-3 0 70,781,091 0 70,781,091 國勢普查業務 07 3303101500-8 0 14,604,551 0 14,604,551 主計訓練業務 08 3303101600-2 0 39,522,153 0 39,522,153 主計資訊業務 09 3303109000-9 0 0 0 0 一般建築及設備 01 3303109002-4 0 0 0 0 營建工程 03 3303109019-7 0 0 0 0 其他設備 合 計 779,898,929 194,625,008 1,500,000 976,023,937 779,898,929 66 計總處 決算分析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備 註 設備及投資 小計 50,438,418 50,438,418 1,026,462,355 50,438,418 50,438,418 1,026,462,355 0 0 812,535,870 0 0 3,811,647 0 0 1,927,017 0 0 2,468,412 0 0 30,373,196 0 0 70,781,091 0 0 14,604,551 0 0 39,522,153 50,438,418 50,438,418 50,438,418 10,107,452 10,107,452 10,107,452 40,330,966 40,330,966 40,330,966 50,438,418 50,438,418 1,026,462,355 67 行政院主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一般行政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行 0100 779,898,929 0 0 人事費 0102 4,276,260 0 0 政務人員待遇 0103 388,938,927 0 0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0104 115,050,622 0 0 約聘僱人員待遇 0105 21,118,761 0 0 技工及工友待遇 0111 105,913,082 0 0 獎金 0121 12,232,282 0 0 其他給與 0131 29,454,574 0 0 加班值班費 0142 6,973,896 0 0 退休退職給付 0143 41,818,527 0 0 退休離職儲金 0151 54,121,998 0 0 保險 0200 31,136,941 3,811,647 1,927,017 業務費 0201 382,135 102,335 0 教育訓練費 0202 13,092,864 0 0 水電費 0203 1,004,026 389,420 245,196 通訊費 0215 0 0 0 資訊服務費 0219 646,657 322,164 226,224 其他業務租金 0221 224,683 0 0 稅捐及規費 0231 452,576 1,266 0 保險費 0241 72,000 0 0 兼職費 0249 1,833,873 0 0 臨時人員酬金 0250 398,370 25,530 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0251 648,000 0 0 委辦費 0261 5,000 0 0 國際組織會費 0262 0 0 0 國內組織會費 68 計總處 決算綜計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會計及決算業務 綜合統計業務 國勢普查業務 主計訓練業務 主計資訊業務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468,412 30,373,196 70,781,091 14,604,551 39,522,153 30,000 167,335 256,350 2,445,291 201,613 0 0 0 2,129,532 0 200,103 1,081,528 1,752,895 272,988 3,608,033 0 370,500 5,200 83,000 32,793,308 177,084 1,907,443 102,163 133,499 143,383 0 0 0 0 0 0 0 1,537,764 236,996 75,058 0 965,400 11,753,567 0 0 0 0 7,209,702 1,458,787 213,326 232,009 12,263,017 29,607,514 1,382,375 285,000 0 1,096,392 0 0 0 0 962,000 0 0 0 42,000 0 0 0 40,000 69 行政院主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營建工程 其他設備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0100 0 0 人事費 0102 0 0 政務人員待遇 0103 0 0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0104 0 0 約聘僱人員待遇 0105 0 0 技工及工友待遇 0111 0 0 獎金 0121 0 0 其他給與 0131 0 0 加班值班費 0142 0 0 退休退職給付 0143 0 0 退休離職儲金 0151 0 0 保險 0200 0 0 業務費 0201 0 0 教育訓練費 0202 0 0 水電費 0203 0 0 通訊費 0215 0 0 資訊服務費 0219 0 0 其他業務租金 0221 0 0 稅捐及規費 0231 0 0 保險費 0241 0 0 兼職費 0249 0 0 臨時人員酬金 0250 0 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0251 0 0 委辦費 0261 0 0 國際組織會費 0262 0 0 國內組織會費 70 計總處 決算綜計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合計 779,898,929 4,276,260 388,938,927 115,050,622 21,118,761 105,913,082 12,232,282 29,454,574 6,973,896 41,818,527 54,121,998 194,625,008 3,585,059 15,222,396 8,554,189 33,252,008 3,658,617 224,683 2,303,660 12,790,967 10,715,688 44,193,815 1,744,392 967,000 82,000 71 行政院主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一般行政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行 0271 1,172,157 313,862 318,849 物品 0279 7,674,911 2,208,621 1,067,254 一般事務費 0282 666,653 0 0 房屋建築養護費 0283 240,719 6,300 3,600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0284 1,458,143 100 47,200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0291 147,111 341,962 14,359 國內旅費 0293 0 72,726 0 國外旅費 0294 32,508 0 0 運費 0295 45,432 27,361 4,335 短程車資 0299 939,123 0 0 特別費 0300 0 0 0 設備及投資 0302 0 0 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0306 0 0 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0319 0 0 0 雜項設備費 0400 1,500,000 0 0 獎補助費 0475 1,500,000 0 0 獎勵及慰問 合 計 812,535,870 3,811,647 1,927,017 72 計總處 決算綜計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會計及決算業務 綜合統計業務 國勢普查業務 主計訓練業務 主計資訊業務 267,301 668,702 1,828,952 459,064 1,122,777 1,244,998 9,760,301 14,045,198 4,301,638 488,763 0 0 0 351,372 0 0 14,385 13,170 50,400 3,800 0 15,500 17,350 1,266,927 147,100 63,670 1,048,990 2,330,284 32,682 145,855 193,453 3,174 0 0 250,725 1,650 26,676 316,182 0 0 16,144 21,853 4,800 0 3,41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468,412 30,373,196 70,781,091 14,604,551 39,522,153 73 行政院主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營建工程 其他設備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0271 0 0 物品 0279 0 0 一般事務費 0282 0 0 房屋建築養護費 0283 0 0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0284 0 0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0291 0 0 國內旅費 0293 0 0 國外旅費 0294 0 0 運費 0295 0 0 短程車資 0299 0 0 特別費 0300 10,107,452 40,330,966 設備及投資 0302 10,107,452 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0306 0 38,472,23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0319 0 1,858,730 雜項設備費 0400 0 0 獎補助費 0475 0 0 獎勵及慰問 合 計 10,107,452 40,330,966 74 計總處 決算綜計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合計 6,151,664 40,791,684 1,018,025 332,374 2,952,320 4,124,913 520,078 377,016 123,337 939,123 50,438,418 10,107,452 38,472,236 1,858,730 1,500,000 1,500,000 1,026,462,355 75 行政院主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經 常 經 常 移 轉 受雇人員報 商品及勞務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 購買支出 出 對企業 對家庭及民間 酬 非營利機構 職能別分類 總 計 930,558 125,685 0 0 0 1,554 01一般公共事務 847,872 125,685 0 0 0 1,500 02防衛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75,403 0 0 0 0 54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7,283 0 0 0 0 0 76 計總處 濟性綜合分類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資 本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投 資 及 增 資 資本移轉 對政府 對國外 經常支出合計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種基金 0 967 1,058,764 0 0 0 0 0 967 976,02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75,457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7,283 0 0 0 0 77 行政院主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資 本 資 本 移 轉 固定資本形成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 對政府 對國外 購入 住宅 非住宅房屋 非營利機構 職能別分類 總 計 0 0 0 0 0 0 10,107 01一般公共事務 0 0 0 0 0 0 10,107 02防衛 0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0 0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0 0 0 0 0 0 0 78 計總處 濟性綜合分類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103 年度 支 出 固 定 資 本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資訊軟體 機器及 土地改良 其他設備 0 0 31,312 9,019 0 50,438 1,109,202 0 0 31,312 9,019 0 50,438 1,026,46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75,457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7,283 79 行政院主計總處 公用財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 103年12月 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分 類 項 目 單 位 數 量 價 值 備 註 筆 33 426,919,027 土 地 公 頃 2.164610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0 0 棟 8 204,133,921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20,683.07 房屋建築及設備 棟 3 宿 舍 平方公尺 881.22 其 他 個 2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2,134 231,001,204 船 艘 0 20,339,812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設備 汽(機)車 輛 14 其 他 件 74 圖 書 冊(套) 9 56,445,960 雜 項 設 備 其 他 件 881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0 0 938,839,924 總 值 80 本頁空白 81 行政院主 本年度經費預算國庫已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國 庫 已 申請保留數 原預算數 款 項 目 名稱及編號 合 計 實 現 數 應 付 數 預算增減數 保 留 數 甲、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1,035,959,000 1,035,959,000 1,020,524,355 0 0 0 02 0003000000-1 1,035,959,000 1,035,959,000 1,020,524,355 0 行政院主管 0 0 02 0003100000-4 1,035,959,000 1,035,959,000 1,020,524,355 0 主計總處 0 0 01 3303100100-4 811,594,000 812,794,000 812,535,870 0 一般行政 1,200,000 0 02 3303101000-5 4,001,000 4,001,000 3,811,647 0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0 0 03 3303101100-0 1,928,000 1,928,000 1,636,017 0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 行 0 0 04 3303101200-4 2,586,000 2,586,000 2,468,412 0 會計及決算業務 0 0 05 3303101300-9 33,295,000 33,295,000 30,373,196 0 綜合統計業務 0 0 06 3303101400-3 74,157,000 74,157,000 70,781,091 0 國勢普查業務 0 0 07 3303101500-8 14,647,000 14,647,000 14,604,551 0 主計訓練業務 0 0 08 3303101600-2 40,664,000 40,664,000 37,685,153 0 主計資訊業務 0 0 09 3303109000-9 51,237,000 51,237,000 46,628,418 0 一般建築及設備 0 0 10 3303109800-5 1,850,000 650,000 0 0 第一預備金 -1,200,000 0 乙、統籌科目部分 82,739,700 82,739,700 82,739,700 0 0 0 02 8903304500-4 7,282,855 7,282,855 7,282,855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 育補助 0 0 05 6806205800-3 54,000 54,000 54,000 0 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難 照護金 0 0 05 7506205300-0 75,402,845 75,402,845 75,402,845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合 計 1,118,698,700 1,118,698,700 1,103,264,055 0 0 0 82 計總處 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撥 款 部 分 國庫尚未撥款部分 經 費 賸 餘 申請保留數 經費賸餘 備 註 押金部分 合 計 應 付 數 未支用預 待繳還國庫數 算餘額 材料部分 保 留 數 0 0 1,020,524,355 5,647,000 9,496,645 0 291,000 0 0 1,020,524,355 5,647,000 9,496,645 0 291,000 0 0 1,020,524,355 5,647,000 9,496,645 0 291,000 0 0 812,535,870 0 258,130 0 0 0 0 3,811,647 0 189,353 0 0 0 0 1,636,017 0 983 0 291,000 0 0 2,468,412 0 117,588 0 0 0 0 30,373,196 0 2,921,804 0 0 0 0 70,781,091 0 3,375,909 0 0 0 0 14,604,551 0 42,449 0 0 0 0 37,685,153 1,837,000 1,141,847 0 0 0 0 46,628,418 3,810,000 798,582 0 0 0 0 0 0 650,000 0 0 0 0 82,739,700 0 0 0 0 0 0 7,282,855 0 0 0 0 0 0 54,000 0 0 0 0 0 0 75,402,845 0 0 0 0 0 0 1,103,264,055 5,647,000 9,496,645 0 291,000 83 行政院主 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國庫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國庫 截至上年度止國庫 本年度國庫收 撥款數 年 已撥款留抵保留數 回以前年度庫 度 款 項 目 名稱及編號 小 計 撥款 本年度支 別 截至上年度止應領經 出實現數 費或保留庫款餘額 102 02 0003000000-1 0 7,202,440 0 6,702,780 行政院主管 7,202,440 6,702,780 02 0003100000-4 0 7,202,440 0 6,702,780 主計總處 7,202,440 6,702,780 01 3303100100-4 0 321,334 0 321,334 一般行政 321,334 321,334 03 3303101100-0 0 296,175 0 0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296,175 0 06 3303101400-3 0 1,425,963 0 1,239,983 國勢普查業務 1,425,963 1,239,983 09 3303109000-9 0 5,158,968 0 5,141,463 一般建築及設備 5,158,968 5,141,463 小 計 0 7,202,440 0 6,702,780 7,202,440 6,702,780 合 計 0 7,202,440 0 6,702,780 7,202,440 6,702,780 84 計總處 已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 年 度 未 結 清 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國庫已撥款部分 國庫未撥款部分 小 計 國庫在以前年度 國庫未撥款 已撥款部分 部分 備 註 應付數 應付數 應付數 國庫在本年度 小 計 保留數 保留數 保留數 已撥款部分 0 0 0 0 499,660 0 0 0 0 499,660 0 0 0 0 499,660 0 0 0 0 499,66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96,175 0 0 0 0 296,175 0 0 0 0 185,980 0 0 0 0 185,980 0 0 0 0 17,505 0 0 0 0 17,505 0 0 0 0 499,660 0 0 0 0 499,660 0 0 0 0 499,660 0 0 0 0 499,660 85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入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科目名稱及編號 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金 額 % 103 0403100301-2 495,931 採購案廠商違約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0503100305-9 178,400 71.65 電腦媒體轉錄機時費收入增加所致。 資料使用費 0703100600-0 177,109 126.51 變賣報廢財物及出售廢紙收入增加所致。 廢舊物資售價 1103100901-0 -43,784 -37.74 收回前臺灣省政府組織精簡人員繳回勞工保險補償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金之繳庫數短收所致。 1103100909-1 204,365 32.91 主要係綜合統計處梅家瑗委員代表參加亞洲生產力 其他雜項收入 組織提供相關服務獲贈酬金及主計人員訓練中心場 地借用服務費收入增加所致。 小 計 1,012,021 89.88 合 計 1,012,021 89.88 86 本頁空白 87 行政院主 歲出保留數(或未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歲 出 保 留 數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應 付 數 保 留 數 合 計 % 103 3303101100-0 0 291,000 291,000 15.09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3303101600-2 1,837,000 0 1,837,000 4.52 主計資訊業務 3303109019-7* 3,810,000 0 3,810,000 9.35 其他設備 經常門小計 1,837,000 291,000 2,128,000 0.20 資本門小計 3,810,000 0 3,810,000 7.44 經資門小計 5,647,000 291,000 5,938,000 0.53 經常門合計 1,837,000 291,000 2,128,000 0.20 資本門合計 3,810,000 0 3,810,000 7.44 經資門合計 5,647,000 291,000 5,938,000 0.53 88 計總處 結清數)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保 留 原 因 分 析 經資門 類 型 金 額 保留原因說明及相關改善措施 備 註 經常門 (2)(C) 291,000 久裕印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印製「103年度中央政 府總預算書」採購案,其中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 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定本),該 項預算迄103年12月31日止立法院尚未審議通過,致經 費須予保留。 經常門 (12)(C) 1,837,000 資拓宏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共通性普抽查地址正 規化系統建置服務案」之提供移轉作業服務,依契約價 金之給付條件,廠商應完成本專案系統程式執行檔、文 件及所交付IBM大型主機程式與資料移轉作業之工作, 於103年12月29日辦理查驗,因系統程式執行檔之部分 功能有瑕疵,通知廠商限期改善,致移轉作業服務費須 予保留。 資本門 (12)(C) 3,810,000 資拓宏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共通性普抽查地址正 規化系統建置服務案」之建立地址正規化系統,於103 年12月29日辦理查驗,因系統程式執行檔之部分功能有 瑕疵,通知廠商限期改善,需俟查驗通過後,始能撥付 款項,致經費須予保留。 2,128,000 3,810,000 5,938,000 2,128,000 3,810,000 5,938,000 89 行政院主 歲出賸餘數(或減免 中華民國 賸餘數(或減免、註銷數) 經 常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金 額 % 類 型 金 額 102 3303101100-0 296,175 100.00 (13) 296,175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3303101400-3 185,980 13.04 (10) 185,980 國勢普查業務 3303109019-7 17,505 0.34 0 其他設備 小 計 499,660 7.26 482,155 103 3303100100-4 258,130 0.03 (8) 54,800 一般行政 (10) 203,330 3303101000-5 189,353 4.73 (10) 189,353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3303101100-0 983 0.05 (10) 983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3303101200-4 117,588 4.55 (10) 117,588 會計及決算業務 3303101300-9 2,921,804 8.78 (8) 1,369,235 綜合統計業務 (10) 1,552,569 3303101400-3 3,375,909 4.55 (8) 582,890 國勢普查業務 (10) 2,367,504 (13) 425,515 3303101500-8 42,449 0.29 (8) 42,449 主計訓練業務 3303101600-2 1,141,847 2.81 (8) 1,141,847 主計資訊業務 3303109002-4 392,548 3.74 0 營建工程 3303109019-7 406,034 1.00 0 其他設備 3303109800-5 650,000 100.00 (3) 650,000 第一預備金 小 計 9,496,645 0.92 8,698,063 合 計 9,996,305 0.96 9,180,218 90 計總處 、註銷數)分析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門 資 本 門 賸餘原因說明及相 賸餘原因說明及相 備 註 關改善措施 類 型 金 額 關改善措施 印製102年度中央政府 0 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 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 分(審定本),該項預算 ,迄103年12月31日止 立法院尚未審議通過, 致保留經費未執行。 0 (13) 17,505 17,50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7) 392,548 (8) 406,034 0 798,582 816,087 91 行政院主 人事費 中華民國 預 算 數 人 事 費 別 決 算 數(2)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 計(1) 一、民意代表待遇 0 0 0 0 二、政務人員待遇 4,276,000 0 4,276,000 4,276,260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90,891,000 0 390,891,000 388,938,927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17,361,000 0 117,361,000 115,050,622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21,639,000 0 21,639,000 21,118,761 六、獎金 107,020,000 0 107,020,000 105,913,082 七、其他給與 12,900,000 0 12,900,000 12,232,282 八、加班值班費 30,719,000 0 30,719,000 29,454,574 九、退休退職給付 0 0 0 6,973,896 十、退休離職儲金 43,000,000 0 43,000,000 41,818,527 十一、保險 52,157,000 0 52,157,000 54,121,998 十二、調待準備 0 0 0 0 合 計 779,963,000 0 779,963,000 779,898,929 92 計總處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人 比 較 增 減 數 員 工 人 數 說 明 金 額(3)=(2)-(1) 百分比(3)/(1) 預計數 實有數 0 0 0 260 0.01 2 2 -1,952,073 -0.50 497 485 1.支付個人之「臨時人員」支出,決算實現數12,460,0 86元,係辦理文書檔案資料登打,以及調查表件點收 、電話訪查等相關事務人員計23人。 2.支付勞力外包公司之「派遣人力」支出,決算實現數 7,062,622元,依年度終了實際人數計列,進用人數 計15人(因應受僱員工薪資調查與調查附帶專案調查 資料處理作業之需,於年度中派遣人數會配合作業量 而增加)。 3.支付「勞務承攬」支出,決算實現數4,689,191元, 進用人數計11人。 -2,310,378 -1.97 255 253 -520,239 -2.40 56 52 -1,106,918 -1.03 0 0 1.考績獎金:39,556,535元。 2.特殊公勳獎金:172,000元。 3.年終工作獎金:66,184,547元。 -667,718 -5.18 0 0 -1,264,426 -4.12 0 0 內含超時加班費15,766千元,未逾90年度超時加班費實 支數額24,587千元之八成計19,670千元。 6,973,896 0 0 -1,181,473 -2.75 0 0 1,964,998 3.77 0 0 0 0 0 -64,071 -0.01 810 792 93 行政院主 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 中華民國 補、捐(獎)助金額 受補、捐(獎)助單位 補、捐(獎)助 列支科目名稱 決算數 名稱 計畫名稱 預算數 已撥數 未撥數 合計 九.獎助 1,590,000 1,500,000 0 1,500,000 6.獎勵及慰問 1,590,000 1,500,000 0 1,500,000 退休退職人員 三節慰問金 一般行政 1,590,000 1,500,000 0 1,500,000 小 計 1,590,000 1,500,000 0 1,500,000 合 計 1,590,000 1,500,000 0 1,500,000 94 計總處 關或團體私人經費報告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補、捐(獎)助金額 計畫執 是否納入 計畫完成結餘款 是否派員 行情形 受補助單 計畫未完成原因 就地抽查 備 註 預決算 已 未 收回繳 完 完 位預算 金額 比較增減數 成 成 是 否 庫日期 是 否 90,000 90,000 90,000 90,000 90,000 V V 90,000 90,000 90,000 90,000 90,000 95 行政院主 委託辦理計畫( 中華民國 完成時間 本 期 年 接受委託單位 度 或個人名稱 委託辦理事項 合約金額 訂約日期 金 別 預定 實際 科目 實現數 102 國立政治大學 我國政府會計報告 964,000 102/06/26 103/06/30 103/06/30 一般行政 0 體系及主要財務報 表之研究 964,000 科目小計 0 小 計 964,000 0 103 國立政治大學 政府內部控制法制 648,000 103/04/03 103/12/03 103/12/02 一般行政 648,000 化及相關配套措施 之研究 648,000 科目小計 648,000 103 中央研究院 國民幸福指數調查 1,093,770 103/03/19 103/09/19 103/09/19 綜合統計業務 1,096,392 暨主觀幸福感研究 1,093,770 科目小計 1,096,392 小 計 1,741,770 1,744,392 合 計 2,705,770 1,744,392 96 計總處 事項)經費報告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按政 委託辦理事項類 報告 評審 委託事項 是否 執 行 數 府採 別(請勾選) (報告)處理 派員 購法 委託研究計畫 其他 有 無 有 無 存 納入 其 就地 辦理 行政 科學 委託 備註 額 參 計畫 他 抽查 及政 及技 事項 實施 應付數 保留數 合計 是 否 策類 術類 是否 0 321,334 321,334 v v v v v v 0 321,334 321,334 0 321,334 321,334 0 0 648,000 v v v v v v 0 0 648,000 0 0 1,096,392 v v v v v v 1.本總處與中央研 究院均屬公務機 關,依政府採購 法第一百零五條 第一項第三款可 不受政府採購法 招標、決標規定 限制,另依第九 條第二項及該法 施行細則第五條 第二項規定,本 總處可執行上級 機關核准之職權 。 2.本計畫實現數較 合約金額高2,62 2元,主要係電 訪時間延長致訪 員費提高,惟仍 在本計畫原編列 預算經費119萬 元之內。 0 0 1,096,392 0 0 1,744,392 0 321,334 2,065,726 97 行政院主 出國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經 費 來 源 年 出國 出國計畫名稱及內 度 工作計畫 用途別科目(二級) 預算(保留) 決算金額 類別 容簡述 別 金額 (含保留數) 103 3303100100-4 0201 145,000 270,400 (7) 研習澳洲政府內部控 一般行政 教育訓練費 制實務作業 小 計 145,000 270,400 103 3303101000-5 0293 90,000 72,726 (4) 出席2014年OECD第10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國外旅費 屆亞洲資深預算官員 會議 小 計 90,000 72,726 103 3303101200-4 0293 220,000 193,453 (1) 參訪紐西蘭政府會計 會計及決算業務 國外旅費 理論與實務運作 小 計 220,000 193,453 103 3303101300-9 0293 110,000 3,174 (4) 亞洲開發銀行「2011 綜合統計業務 國外旅費 年回合亞太地區國際 比較計畫(ICP)第3次 統計主管會議」 小 計 110,000 3,174 103 3303101400-3 0201 102,000 100,566 (7) 研習美國農業普查及 國勢普查業務 教育訓練費 其資訊技術之運用 小 計 102,000 100,566 103 3303101600-2 0293 118,000 102,612 (4) 參加2014年SAS全球 主計資訊業務 國外旅費 論壇會議(SAS GLOBA L FORUM) 103 3303101600-2 0293 129,000 148,113 (4) 參加2014年美國會計 主計資訊業務 國外旅費 學會年會(AAA Annua l Meeting) 小 計 247,000 250,725 年度合計 914,000 891,044 合 計 914,000 891,044 98 計總處 情形報告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地點 出 國 人 員 報告提出日期 報告建議採納情形 國家 備註 起迄日期 城市 服務單位(部 姓名 年 月 日 建議 已採行 未採行 研議中 門)及職稱 項數 項數 項數 項數 1030915- 澳洲 布里 綜合規劃處 103 12 25 8 6 0 2 決算金額逾預算金額 1030927 斯本 簡任視察 戴美英 主要係因澳洲政府之 坎培拉 科員 何俞賢 內部控制機制分採立 墨爾本 法及行政規則等二種 方式之推動經驗值得 作為內部控制法制化 研究之參考,爰增派 1名出國人員所致。 8 6 0 2 1031217- 泰國 曼谷 公務預算處 0 0 0 0 因出國日期於12月份 1031220 簡任視察 吳月萍 ,故出國報告尚撰擬 專員 鄭傑珊 中。 0 0 0 0 1031206- 紐西蘭 威靈頓 會計決算處 0 0 0 0 因出國日期於12月份 1031214 視察 陳怡華 ,故出國報告尚撰擬 專員 林盈妗 中。 0 0 0 0 1030407- 馬來西亞 吉隆坡 綜合統計處 103 06 10 0 0 0 0 1.會議係由亞銀主辦 1030411 科長 陳雅玫 並補助2名與會人 專員 林雪娟 員來回機票、旅館 住宿及每日津貼, 本總處僅需支付該 2員之部分雜費及 出國手續費。 2.會議目的係確認20 11年回合執行結果 ,故無建議。 0 0 0 0 1030727- 美國 華盛頓 國勢普查處 103 10 08 5 4 0 1 1030802 專員 徐宏元 5 4 0 1 1030321- 美國 華盛頓 主計資訊處 103 05 27 2 0 0 2 1030327 分析師 任晶蓉 1030731- 美國 亞特 主計資訊處 103 10 17 5 1 0 4 決算金額逾預算金額 1030808 蘭大 分析師 陳婷妤 主要係出國期間適逄 國內暑假,機票費用 較高所致。 7 1 0 6 20 11 0 9 20 11 0 9 99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伍、審議 (一)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 本事項由財政部、經濟部、交通部、 總結 預算編列「釋股收入」380 億元, 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果 釋股對象不以三大基金(中華郵政 及勞動部逕復。 八、通案 公司、勞工保險基金及勞工退休基 決議 金)為限,並以長期持有為原則。 釋股相關費用併同調整。 (二)查「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法無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此時正值 政府財政赤字節節攀升,各部門應 撙節支出、同舟共濟之際,故將中 央政府各機關之「文康活動費」減 列 20%。 (三)歷年中央政府各機關車輛養護費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及辦公器具養護費之編列標準浮 動,且依其性質,應可視各機關實 際需求編列,而非統一按人頭方式 編列;且我國中央政府長期推動 「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計 畫」,更應撙節支出,非增列預算。 爰刪減中央政府各機關「車輛及辦 公器具養護費」9 億 5,088 萬 5,000 元之 5%,計 4,754 萬 4,000 元,並 要求未來年度「車輛養護費」及「辦 公器具養護費」之編列,應據各年 度需求,如實編列。 (四)針對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本總處未編列大陸地區旅費。 中,有關各部會及所屬皆編列有 「大陸地區旅費」預算,主要是支 應派員進行兩岸開會、談判、考察 等交流業務;惟鑑於中國對台政策 仍堅守「一中原則」立場,其官員 來台參加活動皆公開大肆宣傳「一 中政策」,更何況是面對我國至中 國參與交流的官員,中國欲進行統 戰企圖顯已昭然若揭,實不宜編列 預算支應與中國太過頻繁之交 流,就連國際專家都建議台灣應該 要放緩兩岸交。準此,為使國家政 策更加優質化,公務人員本應選擇 100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與更進步、更自由的歐、美國家交 流,以參照學習先進國家之優良施 政做法,而非讓台灣生存與發展 「僅有一條與中國結合之路」;爰 針對各部會及所屬編列之「大陸地 區旅費」預算,統刪 10%。 (五)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 機關及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10%。 本總處未編列大陸地區旅費。 2.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統刪5%。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3.文康活動費:編列標準由每人每年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2,500元調降為2,000元。 4.委辦費:除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 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 管、教育部主管委託辦理、體育署 委託研究、法務部主管委託研究、 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動 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屠宰衛生 檢查、畜禽藥物殘留檢測及檢疫偵 測犬業務、勞工委員會危險性機械 及設備檢查與管理、衛生福利部長 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 服務體系相關預算、食品藥物管理 署、文化部主管委託辦理不刪外, 其餘統刪10%,其中國史館臺灣文 獻館、行政院、主計總處、經濟建 設委員會、審計部、內政部、營建 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建築 研究所、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 庫署、國家教育研究院、交通部、 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 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科學工 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 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 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茶業改良 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 業金融局、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101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5.一般事務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 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 外交部主管、體育署、法務部主 管、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 算、中央健康保險署不刪外,其餘 統刪5%,其中經濟建設委員會、 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 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 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營 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入出 國及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國防 部主管、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 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 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 及所屬、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 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 際貿易局及所屬、能源局、民用航 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 屬、運輸研究所、科學工業園區管 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 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 理局及所屬、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核能研究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 驗所、林業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 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種苗改 良繁殖場、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 管理署、環境檢驗所、海岸巡防 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改以其他 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6.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設施及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機械設備養護費:除中央研究院、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 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 屬、體育署、法務部主管不刪外, 102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其餘統刪5%,其中行政院、經濟 建設委員會、研究發展考核委員 會、考選部、監察院、審計部、審 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 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 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 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領事事 務局、國防部主管、國庫署、賦稅 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 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 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 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 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 育廣播電臺、交通部、民用航空 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 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蒙 藏委員會主管、僑務委員會主管、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 屬、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 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林業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 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臺南 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 場、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 署、海岸巡防署主管、證券期貨局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 調整。 7.國內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 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 官學院及所屬、體育署、法務部主 管、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 算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經 濟建設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 考選部、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部 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 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 部、營建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 國及移民署、領事事務局、國防部 103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 局、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 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 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 育廣播電臺、交通部、中央氣象 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 公路總局及所屬、科學工業園區管 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 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 理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放射 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 保持局、林業試驗所、農業藥物毒 物試驗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 署、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保護人 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檢查局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8.國外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 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 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外 交部主管、體育署、法務部主管、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 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 算、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行政院、主計總處、地 方行政研習中心、國立故宮博物 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客家委員會 及所屬、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檔 案管理局、公平交易委員會、考試 院、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退 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 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監察 院、審計部、營建署及所屬、中央 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役政 署、入出國及移民署、空中勤務總 隊、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 賦稅署、臺北國稅局、北區國稅局 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 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 104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年 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 訊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標準 檢驗局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 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 公路總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主 管、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 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 屬、原子能委員、輻射偵測中心、 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 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 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畜 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 藥物毒物試驗所、種苗改良繁殖 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 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農糧署 及所屬、職業訓練局及所屬、勞工 安全衛生研究所、衛生福利部、疾 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 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 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銀行局、 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9.出國教育訓練費:除中央研究院、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 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 法務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主計總處、經濟建設委 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審計部、 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空 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財政 部、關務署及所屬、交通部、中央 氣象局、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 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 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 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 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 105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 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 場、臺東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 疫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 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 保護署、環境檢驗所、海岸巡防 署、銀行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10.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央研究院、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 區籌建計畫、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 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 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營 建工程與交通及運輸設備、體育 署、法務部主管、國家科學委員會 增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中央 健康保險署、文化部主管不刪;教 育部主管(不含體育署)統刪4% 外,其餘統刪8%,其中經濟建設 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司法院、最 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中高等 行政法、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公務 員懲戒委員會、智慧財產法院、臺 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 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 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 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 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 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 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 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 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 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 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 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 106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選 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 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 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 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 屬、領事事務局、外交及國際事務 學院、國防部主管、財政部、國庫 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中區國 稅局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年 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 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 家教育研究院、中央氣象局、觀光 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 及所屬、臺中區農業改良場、漁業 署及所屬、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 海洋巡防總局、海岸巡防總局及所 屬、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1.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 本總處未編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 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中央研 府機關間之補助。 究院、司法院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 基金會之捐助、警政署及所屬、外 交部主管、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 管、經濟部科技預算、國家科學委 員會對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與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之捐 助、衛生福利部主管長期照顧十年 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 關預算、衛生福利部捐助財團法人 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央健 康保險署補助職業工會與農漁會 辦理健保業務、食品藥物管理署、 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 入出國及移民署、國防部所屬、交 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動植物防疫 檢疫局及所屬、疾病管制署、環境 保護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目自行調整。 107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12.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 本總處未編列對地方政府之補助。 出、一般性補助款、教育部主管、 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主管長期 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 務體系相關預算、中央健康保險署 補助鄉鎮市公所辦理健保業務、食 品藥物管理署、文化部主管不刪 外,其餘統刪5%,其中役政署、 交通部、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 屬、衛生福利部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3.經濟部主管、內政部主管及農業委 本事項由經濟部、內政部、行政院農 員會主管辦理「易淹水地區後續治 業委員會逕復。 理及維護管理計畫」23億元全數刪 除。 14.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11億3,000 本事項由財政部國庫署逕復。 萬元。 (六)財政部 97 年 1 月 2 日函文政府各 本事項由財政部逕復。 機關學校,要求機關學校附設公園 供停放車輛之停車場,應依「規費 法」規定徵收使用規費;惟效果不 彰,絕大多數機關均未針對員工使 用機關附設停車場收費;少數有收 費者,收費標準亦相當紊亂,包括 同棟建築,不同部會,標準不一; 同一主管機關中,不同單位,收費 不同;收費標準低於一般行情甚多 等等。 規費法第 1 條即敘明立法目的 在於「增進財政負擔公平,有效利 用公共資源,維護人民權益」,同 法第 8 條有關應徵收使用規費之 項目中,即包括各機關學校交付特 定對象或提供其使用之「公有道 路、設施、設備及場所」 ,第 10 條 有關收費標準之計費原則並規定 除須依興建、購置、維護等相關成 本訂定收費標準外,亦應考量市場 因素。一般民眾利用公有停車場均 108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須按規定繳費,但公務人員使用政 府機關停車場,卻可享免費或低價 之優惠,無疑是慷人民之慨。況中 央政府機關多位於大台北地區,捷 運、公車等大眾運輸路網密集,交 通便捷;且政府機關無償提供員工 使用停車場,增加自行開車之誘 因,亦與近年來政府力倡之節能減 碳政策大相違背。爰此,要求行政 院應依規費法相關規定,參考同地 段一般停車場收費情形,於 103 年 清查各機關學校附設停車空間供 員工使用情形,並於 104 年研擬相 關規範,送立法院備查後實施,以 落實規費法「增進財政負擔公平、 維護人民權益」之立法精神。 (七)現行軍公教員工居住公有宿舍房 本事項由財政部逕復。 租津貼扣繳標準,係按職務等級而 訂;月薪含「公費」之院長或部長 級政務人員居住公有宿舍,每月扣 繳 800 元;一般軍公教人員按職級 每月分別扣繳 400 元至 700 元不 等。 公務人員之待遇、加給係依 「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其中並 無配住宿舍或提供房租津貼之規 定。因此,配住宿舍僅扣繳低額之 房租津貼,形同對配住者之額外津 貼;且各單位職務宿舍區位、面積 均不同,但不論位於台北市或花 蓮、台東,不論居住單房或 1 戶多 房者,亦均依同樣標準扣繳,實未 盡合理。另「中央各機關學校職務 宿舍之設置管理規定事項」第 6 點 規定:「各機關學校提供職務宿舍 予借用人住用,應收取管理費,由 宿舍管理機關學校經收後悉數解 繳國庫。……」,然各該公有宿舍 雖大多收有管理費,但費用仍較一 109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般行情為低,且除極少數如中央研 究院將管理費等相關收入繳庫 外,其餘機關所收取之管理費均未 按規定繳回國庫。 綜上,公務人員住宿舍本於法 無據,且房租津貼扣繳及管理費標 準,均悖離一般市場行情,並與宿 舍面積及價值無關,顯不符宿舍使 用之對價,形同變相津貼;公務人 員職務宿舍均為運用政府預算興 建或租用,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 則,爰要求行政院應參酌宿舍座落 區位、面積及市場行情,於 104 年 訂定宿舍使用之收費相關規範,送 立法院備查後實施。 (八)針對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一、本事項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業務費」項下「教育訓練費」科 逕復。 目合計編列 15 億 9,147 萬 7,000 二、機關部分:依行政院主計總處 元,經查,其中內含「對現職員工 職員申請參加國內學校進修 赴國內外公私立各級學校修習學 實施要點第 1 點規定,本總處 位、學分或研究等所需補貼之學分 同仁申請參加修習大學以上 費、雜費等教育費」。有鑑於公務 程度學科、攻讀大學以上學位 人員進修費用依規定雖可申請部 等進修,須與業務有關。依同 分補助,但細節乃授權各機關學校 要點第 4 點規定,僅利用公餘 得視預算經費狀況而定,可知公務 時間進修之同仁,才可以申請 人員進修費用實非必須應給予之 補助,每學期並以新臺幣 補助;此外,進修人員甚至還可因 15,000 元為限,補助年限為 4 此申請公假上課,實不合理。加以 年,於侍親或育嬰留職停薪期 近年來,更發現公務人員違規到中 間,均不予補助。 國進修情形嚴重之問題發生,「連 論文題目都是中國指定的」,恐已 涉及國家安全疑慮。準此,對現職 員工赴國內外公私立各級學校修 習學位、學分或研究等所需補貼之 學分費、雜費等教育費預算,自 103 年度起,就公餘時間與業務相 關之進修核予補助。 (九)有鑑於民國 50 至 60 年代軍公教人 本事項由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員待遇及福利較低,政府以行政命 導委員會逕復。 令頒定各項補助及優惠措施政 110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策,改善軍公教家庭生活。惟多年 來,歷經多次之大幅調薪後,目前 軍公教人員整體待遇及福利已比 民間企業優厚許多。加以目前政府 財政惡化之際,各界紛紛檢討政府 長期對特定對象進行各項補助問 題,其中以「退役軍人及軍眷醫療 免掛號費補助」,其相關費用實不 合情理,相較於一般民眾(尤其對 繳不起健保費遭鎖卡之民眾)而 言,都無醫療免付掛號費之優待, 造成相對剝奪感嚴重,實有違反社 會公平正義原則。基於目前政府財 政惡化之際,軍人應與全民共體時 艱,況且政府設立之醫療院所本亦 應為國庫增加收入,有所營運績效 才能自給自足,而非為特定族群給 予掛號優惠,更造成各公立醫院長 期為吸收該項優惠而減少國庫收 入。職是之故,政府亟應重視且重 新檢討廢止就醫免掛號費制度,取 消「退役軍人及軍眷醫療免掛號費 補助」,爰要求針對 103 年度所有 編列「退役軍人及軍眷至醫療院所 『就診免付掛號費』」之優待相關 預算,應予檢討優待掛號費之次 數,並自 104 年度起實施,超過部 分亦不得要求相關所屬之醫療院 所自行吸收。 (十)依據審計部決算審核報告指出,過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去政府辦理政令宣導採購,曾發生 未編有專項預算,逕由相關科目勻 支經費辦理(如由各工作計畫之業 務費支應等),……由各項工作計 畫之業務費支應辦理廣告或宣 導,勢將排擠其他業務支出,值此 政府財政困難之際,為能有效監督 控管執行成效,允宜透過編列專項 預算方式,明確列示各機關辦理廣 111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告或宣導之計畫,俾有效監督控 管。102 年度立法院審議預算亦通 過決議要求「103 年度起,各機關 編列政策宣導經費,應於預算書表 內將經費編列情形妥適表達,以利 國會及社會大眾監督。」 。103 年度 起,除依立法院要求妥適表達編列 之專項宣導經費,除突發事件所需 外,不得動支任何經費進行宣導。 (十一)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一、本事項由衛生福利部逕復。 年,此案執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 二、機關部分:本總處未委託或補 政策,令國人備感痛心。立法院 助社福團體與非營利組織。 於審議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算時曾做決議:「為求全民健康 保險制度之永續健全發展,呼籲 政府體察民意,勿將社福團體與 非營利組織辛苦募集的社會資 源強徵補充保費。現行法令制度 對於身為扣費義務人的民間團 體將造成可預見的嚴重影響,因 此我們提出兩點強烈訴求:一、 行政院應要求各部會及各級政 府將社福團體所大幅提升的補 充保費費用納入經費需求考 量。……」,而行政院遂於 102 年 4 月 30 日公布補助原則, 「社 福團體如因執行政府委託或補 助計畫而增加保費負擔,由各機 關於年度預算調整支應,倘預算 執行經費確有不敷,再由各機關 循程序報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未 來年度則納入經費需求考量。」 經查,102 年度社福團體執 行政府委託或補助計畫時,並未 得到各部會及各級政府就增加 之補充保費負擔予以額外補 助,反而因招標之統包金額變相 由社福團體自行吸收,讓社福團 體的財務更加捉襟見肘。爰要求 112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行政院應督促各機關及各級政 府就社福團體因執行政府委託 或補助計畫而增加之補充保費 負擔,納入經費需求。 (十二)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本事項由衛生福利部逕復。 年,此案執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 政策,不顧十餘年來二代健保之 法令研修,令國人備感痛心。其 中,補充保費來源之一的兼職所 得,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非所屬投保單位給 付之薪資所得」,讓廣大兼職的 弱勢大眾被剝兩層皮。經社會輿 論反彈後,衛生福利部雖陸續排 除兒童及少年、中低收入戶、中 低收入戶老人、領取身障者生活 補助費者或勞保投保薪資未達 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 資之身障者、在國內就學且無專 職工作之專科學校或大學學士 班學生等身分適用,但掛一漏 萬,仍無助解決兼職所得不公的 問題。近年台灣薪資凍漲、低薪 化,卻又面臨物價卻節節上漲, 許多青壯年往往須兼任第二份 工作才能勉強餬口養家,現在又 要繳納兩份健保費,看到有錢人 買豪宅竟可貸款 99%,相對剝奪 感油然而生。爰要求衛生福利部 應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 納補充保險費辦法」,將在國內 就業且無專職工作之大專學生 之兼職所得扣取補充保險費之 下限提高。 (十三)中央各機關單位辦理人力派遣 本總處為合理運用勞動派遣及保 採購作業,除應公開招標外,派 障派遣勞工權益,已依派遣勞工辦 遣契約中之勞動者權益亦應與 理業務內容與機關各類人員之分 正式職工維持同工同酬、同待遇 工及合理性考量其薪資數額,且 原則;各機關單位並應同時針對 103 年度派遣勞工人數經依業務需 113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未來業務人力之規劃進行全盤 求檢討結果計運用 28 人,較 102 檢討,派遣員工人數不得新增。 年度減少 2 人。 ( 十 四 ) 目 前 各 機 關 運 用 派 遣 勞 工 人 本事項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 數,原則不得超過 99 年 1 月 31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逕復。 日各機關實際進用派遣勞工人 數,並由主管機關進行總量管 控。惟以控管基準日填報資料為 派遣勞工人數之上限,且未衡酌 各機關業務增減情形及既有人 力寬緊度,實過於便宜行事。此 外,由於聘用人員、約僱人員及 臨時人員亦均有控管措施,惟承 攬人力未予列管,因此,派遣勞 工人數雖經控管後,有減少現 象,但「勞務承攬」卻增加,亦 即各機關勞務承攬方式規避控 管,使派遣勞工人數之控管流於 形式。爰要求行政院應責令相關 機關重新檢討現行中央政府各 機關運用派遣人力之規範,依照 各機關人力結構及業務實際需 求,調整派遣勞工人數之上限; 此外,鑑於各機關以「勞務承攬」 代替「勞務派遣」,或將部分業 務以「勞務承攬」方式外包情形 有增加之趨勢,行政院亦應針對 「勞務承攬」訂定運用規範,必 須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俾以提 升機關人力運用效益,減少非必 要之資源浪費;相關檢討報告及 規範應於 3 個月內送立法院。 (十五)自日本福島核災後,世界各國皆 本事項由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原 開始檢討核安管制機關的獨立 子能委員會逕復。 性和位階,國際原子能總署更制 定核能安全公約(CNS) ,於第 8 條明訂「管制機關需賦予足夠的 職權,並有效區隔管制機關與促 進核能利用機構。」惟世界各國 皆提升核安管制機關位階,我國 114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卻於組改後擬將行政院原子能 委員會降級為「三級獨立機關」 之位階;惟查我國三級獨立機關 中,僅有任務型委員會之設置, 並無常態管制機構之往例,此舉 不僅無助於我國即將面臨的除 役、核廢料運送及儲存、人員儲 備等問題,更恐將造成下層機關 無力對上層機關(經濟部與台灣 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行使監督權 之問題,且易恐致立法院原本僅 有的監督及質詢權力付之闕 如,顯有迴避國會監督之嫌。鑑 於以上,爰建請行政院及相關主 管機關應研擬提升我國核安管 制機關位階至二級機構,並明確 解決核安管制與核能運用功能 混淆現狀,且能獨立行使監督台 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權責之組 織改造與修法配套方案,並針對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之組改事 宜,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進行專 案報告。 (十六)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補助 一、本總處前研訂「中央政府各機關 團體或個人之經費,雖已公布補 執行立法院審查 103 年度中央政 助對象,但對於補助對象所在之 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之應行配合 縣市別等則未予公布,為利瞭解 注意事項」,其中注意事項第 7 政府補助資源分配之情形,爰要 點規定,為利瞭解政府補助資源 求中央政府各機關補助團體或 分配之情形,爰各機關補助團體 或個人之經費,於網際網路公開 個人之經費,應增列直轄市或縣 時,應增列直轄市或縣市別,就 市別,就獲補助團體或個人可歸 獲補助團體或個人可歸屬之直轄 屬之直轄市或縣市分別列示。 市或縣市分別列示。上述注意事 項業於103 年2 月26 日函送請中 央各部會參照辦理。 二、機關部分:本總處未編列補助 團體或個人之經費。 (十七)為確保食品安全、強化食品級化 本事項由衛生福利部、經濟部、財政 學原料之管理,立法院於 102 年 部逕復。 5 月三讀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 115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時曾通過附帶決議:「未來工業 級的化學原料和食品級的化學 原料進口時海關編碼要分開處 理。」,經查,食品衛生管理法 公布迄今已半年有餘,相關部會 仍未能就增列食品添加物之貨 品分類號列達成共識,甚至有部 會一直以實務執行有困難、違反 世界潮流等理由來推諉,顯見行 政院無心解決食安問題、放任相 關部會藐視國會決議,使「食品 添加物邊境分流、製造分區、販 賣分業」乙案仍無有效進展。爰 要求行政院應督促衛生福利 部、經濟部、財政部於 6 個月內 完成「食品添加物邊境分流、製 造分區、販賣分業」之各項管理 措施,落實食品添加物之管理。 (十八)102 年台灣發生化製澱粉及劣質 一、為提升我國食品安全相關業務 油品事件,嚴重損及台灣人民身 人力需求,業經行政院 102 年 體健康與重創台灣美食王國之 12 月 31 日函同意衛生福利部 招牌,衛生福利部啟動「油安行 請增聘用預算員額 43 人,前 動」時提到衛生福利部已經追加 開員額除其中 10 人維持以聘 食品安全管理相關經費,新聞稿 用進用外,其餘 33 人自 104 指稱「自 102 年起,重建食品安 年度起,分 3 年(104 年度 5 人、 全五五專案已每年投入 3.2 億 105 年度 10 人、106 年度 18 人) 元,103 年增加 3 億元投入擴增 改以職員進用,且逐年依考選 補助各縣市衛生局食品安全稽 部辦理公職專技類科考試期 查經費」。經檢視食品藥物管理 程,提報考試用人需求。 署 102 年度與 103 年度的預算, 二、另行政院 103 年 5 月 2 日函亦 可以發現實際預算數遠比新聞 同意衛生福利部修正「重建食 稿所述短缺甚多,若扣除 103 年 品藥物安全(清雲行動五五方 度新增一筆調查計畫後,可發現 案)計畫」,新增及增列辦理 103 年度的「五五專案」還比 102 「補助地方衛生局食品工廠 年度少編 1,116 萬元。況且五五 稽查人力及相關費用」 、「兼售 專案並非只針對食品安全來管 食品添加物之化工/食品原料 理,還包括藥物、醫療器材及化 行進行現場實地輔導」及「強 粧品的查緝與檢驗經費,因此分 化產品之風險監控、評估及應 到食品安全的經費根本未如新 變」等工作項目,總經費由 116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聞稿上所稱 3.2 億元全部拿來重 13 億 6,000 萬元增加為 20 億 建食品安全。其次,103 年度食 500 萬元,並照相關審議意見 品藥物管理署並未多編 3 億元 修正計畫內容後落實執行。 補助各縣市衛生局稽查食品安 三、為進用前開員額及辦理前開業 全,統計食品藥物管理署所有補 務,行政院已於 103 年 6 月 30 助各縣市衛生局的經費(包括藥 日動支第二預備金 7,454 萬 品及化粧品),103 年度反而較 6,000 元(含補助地方衛生局加 102 年度短編 2,146.3 萬元。 強食品工廠之稽查經費 3,095 立法院於 102 年 5 月底三讀 萬 9,000 元)在案。 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時曾通過 四、復因 103 年度發生劣質豬油及 附帶決議,要求「中央主管機關 黑心油品食安事件,為建立全 應於原列預算外另行編列專款 民把關機制及擴大稽查所有市 專用於補助地方政府進行全面 售油品,行政院業於 103 年 10 清查所有食品化工業之人力與 月 16 日及 11 月 6 日分別動支 經費。」,103 年度食品藥物管 第二預備金 970 萬 5,000 元及 理署預算不僅未編列專款,五五 50 萬元,核撥舉發人檢舉獎金 專案也短編,竟連補助各縣市衛 及補助地方衛生局配合稽查所 生局的經費也縮水 2,146.3 萬 需正式人員加班費。衛生福利 元,除藐視國會外,這種「要前 部將於 104 年度依食品安全衛 線打仗,後方卻糧草供應不 生管理法第 56-1 條規定成立食 足」,反映出馬政府根本無心為 安基金,以保障食安事件消費 國人解決食品安全。 者權益及作為食安獎金之財 綜上,爰要求行政院應比 源。 照「99 年核定『充實地方政府 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於 五、另因應前開事件,為提升食品 6 年內增加社工人力 1,462 人, 稽查管理績效需要,業經行政 並逐年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 1.5 院 103 年 12 月 13 日函同意核 億元」之做法,與各地方政府溝 增衛生福利部職員預算員額 通需求,寬列補助經費、人力, 70 人,配置於食品藥物管理署 除可補強現行食安稽查人力嚴 北、中、南區管理中心,協助 重不足、提高留任率之現象,確 地方落實稽查管理業務。 實建構充足的食品稽查能量,以 確保國人食品安全。 (十九)為落實藥物之管理,確保國人用 一、為強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 藥安全,並推動生技醫藥產業之 理署辦理藥物查驗登記與查 發展,避免因臨時人員之進用與 廠業務推動,行政院業於 102 運用限制,而影響衛生福利部食 年 7 月 16 日函同意將原各自 品藥物管理署延攬與留用專業 獨立之查驗登記及查廠 2 項收 之審查人員及稽查人員。爰建議 支併列予以合併,並統一提撥 117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行政院對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 率至 90%(查廠提撥率由原 70 物管理署規費收入之用人經 %提高至 90%) ,並於 103 年 3 費,同意取消人事費用額度限 月 6 日函同意未來 3 年(104 制,用以進用足夠之審查人員及 至 106 年度)辦理前開業務臨 稽查人員,以提升藥物查驗登記 時人員用人費用得以收支併 與查廠案件之品質與效率;並為 列歲出預算之 50%編列。 擴增對國外藥廠實地查核之廠 二、又於 103 年 4 月 30 日函亦同 數,建議行政院同意該等稽查人 意放寬稽查臨時人員赴海外 員可投入執行海外查廠業務,以 查廠得依「行政院及所屬各級 利加強對輸入藥品之管理。 機關因公派員出國編審要點」 及「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核實辦理,將可有效提升藥物 查驗登記與查廠案件之品質 與效率。 (二十)近年食品安全問題年年發生,重 本事項由衛生福利部、行政院人事行 創我國食品產業形象,影響國際 政總處逕復。 聲譽與觀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 物管理署職掌食品、藥物與化粧 品之管理、查核、檢驗等業務, 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負責食品 加工、製造、流通、銷售等涉及 層面廣泛且複雜。100 年的塑化 劑事件突顯源頭管理及上市後 流通稽查管理重要性,102 年接 連爆發修飾澱粉、油品混充及違 法添加香料色素等事件,再再顯 示現有制度之缺失與人力之短 缺。此次違法欺詐消費者之不肖 廠商主管機關未主動察覺,雖有 怠忽之嫌,然根究其原因在於缺 乏專精的檢驗技術與方法、蒐集 國外相關風險資訊,建立確效的 業者登錄管理、稽查管理制度 等。從接連爆發之重大食品安全 危機,可發現目前食品藥物管理 署專門技術人員不足,檢驗設備 缺乏,為使完善之食品安全機制 得以建制,除積極修法改善外, 爰要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 118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理署應儘速完成修法、增加人力 及相關設備,以建置完善的食品 安全網,且為因應食品安全業務 所增加之人力,得不受立法院 99 年通過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 法時做成之附帶決議有關機關 員額未來應於 5 年內降為 16 萬 人之限制。 (二一)目前各機關國有土地參與都市 本事項由內政部、財政部逕復。 更新或聯合開發後分回之房 地,包括住宅、套房等,多以標 售或標租方式處分。政府機關以 標售方式處分,其標售價格易成 為區域性指標,更易形成政府帶 頭炒房之不良印象,且與平抑房 價之政策相違。行政院應責成相 關單位將該等分回之住宅優先 作為公營出租住宅或社會住 宅,以較低價格出租給青年、弱 勢家庭等,並協調建置一統籌運 用之機制、平台統籌規劃辦理。 (二二)近年來各級政府為發展經濟,屢 本事項由內政部逕復。 以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方式進 行特定區開發,並採大範圍之區 段徵收方式辦理,引發土地所有 權人抗爭事件時有所聞;包括苗 栗大埔案、林口 A7 開發案、桃 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 定區計畫案等;惟該等土地徵收 案是否符合公益性與必要性備 受各界質疑。政府不斷以配合經 濟發展為由進行之特定區開 發,卻未見因經濟成長所帶動之 失業率下降或實質薪資增加,以 嘉惠全民;反而推升土地價格上 漲,使整體房價所得比持續攀 升,造成民眾苦不堪言。爰要求 行政院應全面檢討該等以發展 經濟為目的將非都市土地劃入 119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特定區之合理性及必要性,並責 令相關機關調查已開發特定區 用地之使用情況,於 6 個月內向 立法院提出報告。 (二三)針對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本事項由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 及內政部營建署於 103 年度單 會、內政部逕復。 位預算項下,皆編列「易淹水地 區後續治理及維護管理計畫」, 共計編列 17 億 9,980 萬 2,000 元 (計畫期程預定為 103 至 108 年,總經費計 635 億元,分 6 年 辦理),有鑑於經濟部在「易淹 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之成效檢 討報告未盡詳實且後續治理計 畫尚在草案階段,即逕行編列後 續計畫預算;然立法院現已為即 將屆滿之「水患治理特別條 例」,重新針對「流域綜合治理 特別條例草案」(預計經費上限 為 600 億元,分 6 年執行,以特 別預算編列),刻正進行朝野黨 團協商中。囿於目前國家財政拮 据,為避免政府預算及資源重複 投入造成浪費,爰要求經濟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部營 建署應會同相關單位,俟「流域 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於立法 院三讀通過後,除應加強治理計 畫之監督管理及考核機制,並應 重新檢討是項後續治理計畫預 算重複編列造成中央政府總預 算排擠問題與繼續編列之必要 性。 (二四)根據中央銀行統計,截至 2013 本事項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 年 9 月底止,全體本國銀行對中 銀行逕復。 國 跨 國 債 權 攀 升 至 351 億 美 元,再創新高,更較 2008 年底 之 34.8 億美元成長逾 10 倍,扣 除第一名海外基金掛帳的盧森 堡,中國實質上已成為本國銀行 120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最高風險之國家。此外,我國銀 行業赴中國投資風險總量增加 快速(至 2013 年第 2 季止,國 銀赴中投資風險總量占淨值倍 數為 0.46 倍;上限為 1 倍) 、人 民幣存款急速累積(至 2013 年 11 月底,國內人民幣存款餘額 為 1,551.23 億元,約新臺幣 7,600 億元),在中國金融業面臨影子 銀行、房地產波動、地方政府財 政惡化、逾放比升高之潛在危機 下,我國金融業對中國之曝險增 加,將升高整體營運風險;而新 臺幣與人民幣之連結度加深,亦 可能造成「通貨替代」效果,進 而影響我國貨幣政策之效果。 金融是一國經濟結構的關 鍵部門,關係經濟、社會穩定及 國家安全,行政院應責令相關單 位嚴格遵守銀行業赴中投資風 險限額控管,不應逕以放寬投資 風險總量計算內涵之方式變相 擴大風險限額,且風險總量為前 一年度決算後淨值 1 倍之規 範,不應再調整;另中央銀行、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相關單 位亦應密切注意我國人民幣需 求增加對新臺幣連動及金融業 之影響,並研擬相關因應措施, 向立法院提出報告。 (二五)有鑑於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 本事項由經濟部、外交部逕復。 關係協定(TPP)是目前全球最 具影響力的自由貿易協定 (FTA),也是台灣重要貿易夥 伴。然因中國、韓國及新加坡近 幾年積極加入重要區域經濟整 合(如東協、TPP、RCEP 等), 而我國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程度 121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卻相對偏低,已嚴重落後其他國 家。然而,適當的自由貿易協定 應是可引導資源運用以獲取高 利益,帶來產業技術的升級與薪 資水準的提高;反之則會使資源 錯置,無法協助產業升級反而還 會拉低薪資水準,升高失業率。 有鑑於此,為避免其他國家 FTA 之洽簽,使我國經貿發展陷入困 境,行政院、經濟部、外交部及 相關各部會實應立即整合擬定 我國 FTA 戰略藍圖、計畫及行 動,並立即提出具體可行之產 業、經貿調整策略及因應方案, 且應致力於全球布局,更應以加 入 TPP 等重要區域經濟整合為 首要目標,積極融入亞太經貿整 合的政策,停止依賴 ECFA 使 我國經濟過度傾中,而使台灣主 權受到侵蝕。 (二六)為杜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等 一、本事項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之董事長、執行長、總經理、院 逕復。 長或秘書長等職,淪為主管機關 二、機關部分:本總處尚無捐助設 官員或特定人士退休或轉任時 立財團法人之情形。 作為酬庸之用,更為避免官員於 任職期間即不當行使職權企圖 染指相關職位,爰要求行政院及 所屬各部會針對各該財團法人 之政府遴(核)派人員,其初任 年齡不得逾 62 歲,任期屆滿前 年滿 65 歲者,應於 3 個月內更 換之。但處理兩岸、國防或外 交、貿易及科技事務之財團法人 負責人或經理人,因有特殊原因 或考量,報經行政院核准者不在 此限。但本人二親等內、在對岸 涉及經濟利益者,不得出任。 (二七)為杜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等 一、本事項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之董事長、執行長、總經理、院 逕復。 長或秘書長等職,淪為主管機關 二、機關部分:本總處尚無捐助設 122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官員或特定人士退休或轉任時 立財團法人之情形。 作為酬庸之用,爰要求行政院及 所屬各部會應於官方網站公開 揭露各該財團法人政府遴(核) 派人員之相關規定,及政府遴派 人員之姓名、任期、遴(核)派 理由等相關資訊。 (二八)針對行政院及所屬依預算法第 本總處尚無捐助設立財團法人之 41 條規定應函送立法院審議之 情形。 財團法人預算書案,各財團法人 應將政府遴(核)派人員之職權 說明、個人簡歷資料(學、經 歷)、薪酬、福利(各名義之獎 金及補貼等)等相關資料,一併 函送立法院,以利國會監督。 (二九)行政院及所屬主管之各該財團 本總處尚無捐助設立財團法人之 法人應遵循利益迴避,爰要求各 情形。 該財團法人之董事、監察人、政 府遴派或核派人員不得假藉職 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 人或關係人之利益;且政府遴派 或核派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直系 親屬,不得與其所屬財團法人為 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 (三十)據資料顯示,行政院轄下所屬單 一、本事項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位捐助(贈)、投資之財團法人 逕復。 或事業機構中,高達 33 家之董 二、機關部分:本總處尚無捐助設 (監)事或總經理等重要職務, 立財團法人之情形。 由行政院 10 職等以上之退休人 員擔任,比率高達 19.64%,如 再包括其他 10 職等以下或現任 公務人員,比率將更大幅提升, 為此,要求行政院轄下所屬機關 捐助(贈)財產累計金額超過 50%之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之 常務董(監)事(理事長、副理 事長)及經理人(總經理、秘書 長),應專任,不得於其他公司 有兼任之情事。 123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三一)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對於 本總處於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財 立法院各委員會會議通過之臨 政委員會第 3 次全體委員會議,將 時提案,多敷衍了事,未積極辦 立法院第 8 屆第 4 會期臨時提案辦 理;為落實國會之監督權,爰要 理情形併入本總處主管業務報告 求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應列管 中向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嗣後會 追蹤立法院各委員會會議通過 期之臨時提案辦理情形亦將比照 臨時提案之辦理情形,並自立法 辦理。 院第 8 屆第 5 會期始,於每會期 初向各該委員會提出報告。 (三二)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本事項由衛生福利部逕復。 年,此案執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 政策,不顧十餘年來二代健保之 法令研修,令國人備感痛心。其 中,補充保費來源之一的兼職所 得,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非所屬投保單位給 付之薪資所得」,讓廣大兼職的 弱勢大眾被剝兩層皮。經社會輿 論反彈後,衛生福利部雖陸續排 除兒童及少年、中低收入戶、中 低收入戶老人、領取身障者生活 補助費者或勞保投保薪資未達 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 資之身障者、在國內就學且無專 職工作之專科學校或大學學士 班學生等身分適用,但掛一漏 萬,仍無助解決兼職所得不公的 問題。近年台灣薪資凍漲、低薪 化,卻又面臨物價卻節節上漲, 許多青壯年往往須兼任第二份 工作才能勉強餬口養家,現在又 要繳納兩份健保費,看到有錢人 買豪宅竟可貸款 99%,相對剝奪 感油然而生。爰要求行政院除應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 補充保險費辦法」,將在國內就 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大專學生之 兼職所得扣取補充保險費下限 提高外,並應全面檢討兼職所得 124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等其他補充保費課徵項目與費 率之規定,於立法院第 5 會期開 議前將「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 修正案送至立法院審查,期以改 正補充保費之缺失。 內政 (一)行政院 103 年度歲入預算「其他雜 本事項由財政部逕復。 委員 項收入」編列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 會 扣回繳庫數及廠商租用場地設施 歲入 使用收入 104 萬 9,000 元。經查行 部分 政院院區停車位共 232 個,其中公 第7 務車及洽公使用共 44 個,非公務 款第6 用 188 個,供員工使用,並未訂定 項行 收費標準。行政院自 98 年 11 月 20 政院 日起成立「節能減碳推動委員 主管 會」,並由副院長擔任召集人,秘 -其 書長、政務委員擔任副召集人,該 他收 會重大施政目標之一為「綠色運 入 輸—提升公共運輸使用率」。行政 院臨近台北車站、捷運善導寺站, 大眾運輸遠較其他機關更為發 達,不應鼓勵員工開車通勤。行政 院應於 104 年度總預算送達立法院 前,就各所屬部會停車場使用情形 清查,並訂定管理辦法。 內政 (二三)要求行政院督促各政府機關或 一、本事項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委員 機關所屬單位提報及審辦一次 逕復。 會 二大功專案考績案件時,須明確 二、機關部分:有關行政院人事行 歲出 依照公務人員考績法、公務人員 政總處 103 年 3 月 19 日函知立 部分 考績法施行細則中一次二大功 法院審議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 第2 敘獎之規定意旨辦理,嚴謹加強 預算案決議:「爾後經銓敘部 款第 審核機制,並責由各政府機關或 審定一次記二大功公務人 1項 所屬單位,爾後經銓敘部審定一 員,各機關應將人員及具體事 行政 次之二大功公務人員,應將人員 蹟於 1 個月內發布新聞及上網 院主 及具體事蹟,1 個月內予以發布 公告等事項」一事,業於 103 管 新聞及上網公告周知,以昭公 年 3 月 27 日轉知各一級主計 信,俾利加深受獎人員之榮譽 機構遵示辦理在案。本總處亦 感,激勵其他同仁自我期許,有 將配合上開決議事項辦理相 效提升政務推動,以符合公平、 關作業。 公正、公開之原則。 125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二五)行政院制定重大政策前,應以多 本總處將配合重大政策之制定,積 元的方式與國會加強溝通,以求 極處理重大輿情回應,將相關說明 政策之周延合理,並符民眾期 資料提供行政院新聞傳播處,俾利 待。 其後續之處理。 財政 主計總處原列 10 億 4,360 萬 7,000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委員 元,減列第 9 目「一般建築及設備」 會 第 3 節「其他設備」項下「設備及投 歲出 資」經費 100 萬元,其餘均照列,改 部分 列為 10 億 4,260 萬 7,000 元。 第 2 (一)當前財政惡化,102 年經濟成長率 本總處業於103 年 5 月28 日向立法院 款第 保二岌岌可危,對照一般勞工實質 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該院於 103 2 項 薪資倒退 16 年前,行政院主計總 年 10 月 1 日 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主計 處卻依然放縱各部會 103 年度預算 1030703689 號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 總處 繼續編列沒有法源依據的公務員 在案。 「黑箱獎金」,高達 24 億 1,898 萬 5,000 元(包括 16 個部會依全國軍 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編列「黑箱 獎金 」22 億餘元,另又巧立名目 以業務費編列獎金 1 億餘元) 。不 但未盡責於預算籌編、彙核整理時 把關在先,又抱持僥倖闖關之心 態,事後又推說「立法院審查通過 才發放」,毫無承擔起主計機關應 有之法定職責。更無視中央法規標 準法所列「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 者」應以法律定之,及「應以法律 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之 規定,倘若行政院主計總處輕忽看 緊國家預算編列之責,致國家財政 負擔加劇,爰針對第 2 目「中央總 預算核編及執行」經費 413 萬 5,000 元,凍結五分之一,俟 103 年上半 年度經濟成長率等相關預測成 效,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 始得動支。 126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二)有鑑於我國政府財政困難,行政院 本總處業於103 年 5 月28 日向立法院 主計總處為負責預算編列單位,更 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該院於 103 應嚴格把關預算編列情形。惟 103 年 10 月 1 日 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年度預算編列,行政院主計總處獨 1030703689 號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 讓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預算編 在案。 列增加百分之十。但卻對於行政院 經濟建設委員會預算所增加之金 額如何使用、使用情形全然不知, 僅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為經 濟建設需增加預算,卻未了解調查 經濟建設是否必要、其所帶來之經 濟效益及其相關評估,顯見行政院 主計總處編列預算鬆散浮濫。本 (102)年 10 月 7 日於立法院財政 委員會通過決議,要求行政院主計 總處兩週內將行政院經濟建設委 員會預算增加之百分之十其使用 情形、所帶來之經濟效益等相關資 料回覆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至今已 超過兩週行政院主計總處仍尚未 回覆。爰此,凍結行政院主計總處 103 年度預算第 2 目「中央總預算 核編及執行」經費五分之一,共計 新臺幣 82 萬 7,000 元。待行政院主 計總處針對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 會增列預算詳細使用情形、其效益 及影響等相關資料研議完畢回覆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三)決算法第 20 條規定: 「各主管機關 本總處業於103 年 5 月28 日向立法院 接到前條決算,應即查核彙編,如 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該院於 103 發現其中有不當或錯誤,應修正彙 年 10 月 1 日 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編之,連同單位決算,轉送中央主 1030703689 號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 計機關。前項彙編之修正事項,應 在案。 通知原編造機關及審計機關。中央 主計機關彙編總決算,準用前兩項 之規定。」然檢視其所提報相關單 位決算報告,或各營業或非營業決 算報告,所修正之項目及額度,未 承擔起法所賦予之職責,明顯積極 127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度不足,爰針對第 4 目「會計及決 算業務」預算 269 萬 5,000 元,凍 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 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四)有鑑於 101 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預 本總處業於103 年 5 月28 日向立法院 算 執 行 流 出 經 費 總 額 為 182 億 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該院於 103 6,200 萬元,雖然符合目前預算法 年 10 月 1 日 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規定,卻凸顯預算編列不實、浮 1030703689 號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 濫。為使國家財政收支透明、運用 在案。 嚴謹並嚴格編列預算,行政院主計 總處負有把關之責。爰此,凍結 10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會計及 決算業務」預算五分之一,計新臺 幣 53 萬 9,000 元,俟行政院主計總 處提出 101 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經 費流出及流入完整項目及詳細金 額,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 後,始得動支。 (五)「國民幸福指數」及「物價之統計」 本總處業於103 年 5 月28 日向立法院 為行政院主計總處近年持續進行 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該院於 103 之調查,惟行政院主計總處 103 年 年 10 月 1 日 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度「綜合統計業務」項下,特別為 1030703689 號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 前二調查項目增列訪查費與審核 在案。 費共 222 萬 4,000 元。惟就何以 102 年度未有相關費用,103 年度卻須 另行編列預算,未見行政院主計總 處於預算書中說明。爰此,凍結第 5 目「綜合統計業務」預算 3,410 萬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 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六)行政院主計總處執掌全國統計事 本總處業於103 年 5 月28 日向立法院 宜,然檢視其所公布 101 年的經濟 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該院於 103 成長率遭連九度下修,102 年從年 年 10 月 1 日 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初宣布破四,邁入第四季驟降力拚 1030703689 號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 下修保二,預測失準,造成政府部 在案。 門決策依循失當,政府歲收短少。 而在不斷下修與失準後,竟用「預 測數發布太多次意義不大」與需與 「國際接軌」理由,將原本 1 年公 128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布 8 次 GDP 預測值減半為 4 次, 以避免造成 GDP 預測改來改去, 引發質疑是擔心修正次數過多再 引發批評。然查 103 年度「綜合統 計業務」預算仍較 102 年度增列 120 萬 4,000 元,再對照其預算書 所列之「預期成果」,明顯缺乏積 極態度,逃避承擔,爰針對第 5 目 「綜合統計業務」預算 3,410 萬 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檢視 103 年 上半年度預測成效,向立法院財政 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七)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 103 年度預算 本總處業於103 年 5 月28 日向立法院 案,編列「綜合統計業務」項下委 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該院於 103 託辦理國民幸福指數相關調查經 年 10 月 1 日 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費 119 萬元,編製國民幸福指數, 1030703689 號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 並於 102 年 8 月 30 日發布我國首 在案。 次國民幸福指數統計,我國幸福指 數國際指標排名第 19 名,高於亞 洲鄰國日本(22 名)及南韓(28 名);惟民眾對於跨國比較之幸福 指數較無感覺,而對於我國實質平 均薪資倒退之痛苦較為有感,顯示 政府統計結果與民眾主觀感受存 有落差。國民幸福指數之架構應輔 以非經濟指標反應民眾之福祉感 受,藉此作為政府擬定、執行政策 參考,藉以讓政府各機關運用國民 幸福指數具體擘劃可讓國民永續 幸福之政策,俾兼顧經濟發展及民 眾福祉,以發揮統計效益。故凍結 「綜合統計業務」項下「辦理國民 幸福指數相關調查」經費五分之 一,俟行政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 政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八)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 103 年度預算 本總處業於103 年 5 月28 日向立法院 案,編列「國勢普查業務」預算 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該院於 103 7,512 萬 5,000 元,作為各項目普查 年 10 月 1 日 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統計經費;惟行政院主計總處 98 1030703689 號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 129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至 101 年期間不僅屢次修正經濟成 在案。 長率預測值,且頻頻失準,101 年 度實際經濟成長率僅為 1.32%,100 年 8 月預測之經濟成長率卻為 4.58%,偏差率達 71.18%,顯示政 府經濟預測未臻準確。政府發布之 經濟成長率預測向為各政府機關 對於財政收支估算之所繫,倘經濟 成長率高估,將造成稅課收入高 估,支出膨脹,經濟預測失準連 連,亦致經濟、財政政策之擬訂失 據。故凍結「國勢普查業務」預算 7,512 萬 5,000 元之五分之一,俟行 政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 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九)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訓練業 本總處業於103 年 5 月28 日向立法院 務」項下所列預期成果,提及「逐 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該院於 103 步檢討並整合各主計機構辦理之 年 10 月 1 日 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訓練,以建構完整之人員訓練體 1030703689 號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 系」,查各該內容、班次皆已實施 在案。 多年,多所重覆,未見相關訓練內 容之整合性,及必要性之檢討,若 仍停留於「逐步檢討」顯示積極性 已不足,班次散落於各主計機構辦 理訓練是否有其必要,著實有浪費 之疑慮。爰針對第 7 目「主計訓練 業務」預算 1,487 萬 3,000 元凍結 五分之一,俟行政院主計總處向立 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 支。 (十)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營建工程」 本總處業於103 年 5 月28 日向立法院 編列主計人員訓練中心建築物修 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該院於 103 繕,倘只提供主計人員訓練所需而 年 10 月 1 日 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維持建物存在,應檢討是否有其必 1030703689 號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 要,並思考是否可就現有政府之建 在案。 築物,予以整併、借用、移用或撥 用之方式,以利國家資源整合。爰 針對第 9 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 1 節「營建工程」項下辦理主計人 員訓練中心之宿舍區等之修繕費 130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用 714 萬 5,000 元,凍結五分之一, 俟行政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 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十一)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購置含錳 本總處業於103 年 5 月28 日向立法院 便當盒,卻因驗收不實而二度浪 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該院於 103 費公帑善後,且就台電公司 10 年 10 月 1 日 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億 元 變 壓 器 採 購 弊 案 亦 未 究 1030703689 號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 責,皆顯示行政院主計總處之內 在案。 控馬虎。按行政院主計總處以新 臺幣 90 餘元單價購置 9,950 個不 鏽鋼便當盒作為問卷禮品,花費 近百萬公帑,卻草率驗收,接受 廠商以不實報告蒙混過關;其後 又再度花費公帑回收含錳便當 盒並另支新臺幣 50 餘萬元購置 廚房用品作為替代禮品,以圖善 後。整個事件皆因行政院主計總 處內控不實,然未見任何官員負 責,反都以全民買單的方式花錢 了事,顯怠忽職守。另以台電公 司變壓器採購弊案為例,行政院 主計總處迄今亦未通案檢討此 等弊案本身問題、後續契約糾 紛、連帶賠償以及必須再次採購 等對國庫造成的損失,顯未盡善 理國家預算之責。爰此,凍結 10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第一 預備金」預算五分之一,俟行政 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 會提出完整檢討報告與懲處名 單報告後,始得動支。 (十二)依行政院主計總處 103 年度預算 一、 本總處 103 年度預算員額約聘 書記載,其約聘僱人員高達 255 39 人、約僱 216 人,聘僱人員 人,預算費用高達 1 億 1,736 萬 計 255 人,占本總處預算員額 1,000 元。行政院主計總處正職 810 人約 31.48%,如扣除基層 人員兼職過多,又大量聘用約聘 統計調查網人數 192 人,計 63 僱人員,並未撙節人事費用,宜 人,比例僅為 7.78%。 檢討其合理性。 二、 本總處聘用預算員額 83 年原 編列 58 人,嗣應行政院精簡 131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聘僱員額規定,逐年減列迄 101 年僅餘 38 人,101 年 2 月 6 日因機關改制,納入所屬電 子中心聘用 1 人,並無增員情 形。而其間總預算歲出規模擴 增達 5 倍(尚未含特別預算) 、 營業基金支出規模擴增達 5 倍、非營業基金(含分基金) 家數增加 9 倍、支出規模擴增 達 94 倍、增辦財團法人 123 家 850 億元相關事宜、新增創 辦統計業務達 20 餘種及新增 創辦 6 種重要統計調查,業務 大量增加,又渠等主要係應預 決算、會計、統計調查及電子 作業等制度、編審作業規劃研 析等業務需要聘用,分別擔任 與主計業務有關之專門性業 務或技術性研究設計等,實非 現有職員在既有業務下所能 替代擔任。 三、 本總處一般約僱 24 人、統計 調查員 192 人,辦理工作如下: (一)一般約僱 24 人:分別配置本 總處各單位,辦理與主計業務 有關之臨時性、季節性等事務 或簡單工作,於本總處業務擴 增、職員人力負荷繁重情形 下,為不可或缺之輔助人力。 (二)統計調查員 192 人部分: 1.渠等人員分別配置各縣市政 府主計處(室),負責國家重 要統計調查實地訪查工作,第 一線確保調查資料正確性,惟 受限人事政策無法擴充員額 編制,長期以來進用約僱人員 辦理。 2.本總處對基層統計調查網已 建立制度化管理機制,約僱統 計調查員須定期接受訓練及 132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考核,長期累積調查豐富實務 經驗,並持續提升專業訪問技 巧,有效確保調查資料品質及 辦理時效。 3.近年社會環境快速變遷,統計 調查資料蒐集益趨困難,本總 處進用專責約僱統計調查員 執行訪查工作,因穩定度相對 較高,且受政府相關法規所規 範,有效提升統計調查公信 力,且與受訪者建立良好互動 關係,進而獲取民眾認同與配 合,提升統計調查資料確度。 4.本總處統計調查工作係不斷 精進與進行,由約僱統計調查 員辦理可確保統計調查品 質,爰持續借重渠等人員辦 理。 四、 本總處負責政府歲計、會計、 統計工作,為中央主計機關, 有關基金會、委員會等機構之 運作,均賴本總處本於主計之 專業立場提供建言,以期該等 機構運作順遂。本總處正副首 長兼職案,係因兼職主管機關 明列本總處首長為當然代 表,或指定由副首長以上人員 兼任;其他人員兼職案均係主 管機關來函將本總處列為委 員派兼機關,爰依來函視業務 需要指派相關業務人員擔任。 五、 綜上,本總處聘僱人員比例雖 達 31.48%,惟就本總處統計調 查業務之特殊性及業務成長 比例而論,尚屬相當。另兼職 案件係依據兼職主管機關業 務需要,由本總處本於主計之 專業立場提供各該兼職機構 建言,以使該機構運作順遂。 133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十三)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近年來經 一、經濟預測係基於許多變數假設 濟預測之品質,除 97 年全球金 (例如相關國家未來景氣、國際 融海嘯以外,97 至 101 年期間 油價與農工原料價格等)之計 屢次修正經濟成長率預測值,顯 算結果,一旦假設條件變動, 示其失準程度不低,而我國行政 重新估算之預測結果必然隨 院主計總處負責國民所得統計 之調整,國內外預測發布機構 及經濟預測,較國內外景氣預測 多有定期更新假設條件而修 機構更具有掌握統計資料之優 正預測結果之機制。 勢。但就中華經濟研究院每年所 二、越接近統計數公布時間,各機 公布之經濟預測,可比較從民國 構預測值與統計數之差距會 97 到 101 年行政院主計總處預 越小。本總處與國內研究機構 估數據的偏差率皆較大,證明行 發布時間不同,誤差自然各有 政院主計總處預估經濟成長之 差異。一般而言,若預測時間 方法有改進之空間,行政院主計 相近,誤差差異不大,且各機 總處須儘速檢討,以期未來能提 構預測修正方向大致相同,修 供各政府機關較精確之總體經 正幅度差異有限。 濟數字,使各單位財政收支估算 三、我國為小型開放經濟體,依賴 正確度提升。 外貿甚深,複雜的經貿情勢及 國際間產業競合關係快速變 化,皆影響預測確度,本總處 除強化預測模型之研修外,已 加強蒐集與研析國內外產業 趨勢資訊,以輔助研判國內經 濟未來走勢。 (十四)台灣食品爆發空前危機,油、 一、本總處業於 102 年 11 月 20 日 米、魚、肉、蔬果如骨牌般一一 函復辦理情形,茲說明如下: 發生偽劣情形,但衛福、農業、 (一)查我國食品衛生安全經費 100 至 經濟等食品主管相關部會卻哭 103 年度預算分別編列 8.07 億 窮,紛喊檢驗人力、設備、業務、 元、8.69 億元、8.27 億元及 8.62 檢舉獎金嚴重不足。相較於行政 億元,較 99 年度預算編列 7.98 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業務獲得重 億元均有成長,平均年增率 2%, 視,103 年度公共支出預算增加 亦較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總額負 175 億元,在 1. 4G 標金一千億 成長 0.5%為高,顯見政府在財政 元入庫;2.軍檢單位因業務移撥 極為困難情況下,已儘量優予寬 法務部而預算節省;及 3.第二預 列預算,以維護民眾之食品衛生 備金財務有餘力之下,建議行政 安全。 院主計總處得緊急追加 10 億元 (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因應 以上經費充實食品安全檢驗人 食用油脂安全事件,為保障大眾 力、設備、業務及檢舉獎金。 食品消費權益,啟動「油安行 134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動」,擴大稽查所有食用油品,因 屬緊急突發事件致各縣市衛生局 查驗人力等相關經費不敷,擬補 助地方衛生局加班費、臨時工資 等經費 650 萬元,另為確保市售 及邊境輸入產品符合食品衛生標 準,所需檢驗費與進口食品輻射 檢測費不敷 800 萬元,合共 1,450 萬元,已動支 102 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 二、另 103 年度為因應油安事件及當 前食安問題,辦理食品安全相關 業務需要,請增聘用預算員額 43 名,及配合修正「重建食品藥物 安全(清雲行動五五方案)計畫」 新增或增列工作項目,所需經費 分別為 2,454 萬 6,000 元及 5,000 萬元,合共 7,454 萬 6,000 元,已 動支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 二預備金支應。 三、復因 103 年度發生劣質豬油及 黑心油品食安事件,為建立全 民把關機制及擴大稽查所有 市售油品,行政院業於 103 年 10 月 16 日及 11 月 6 日分別動 支第二預備金 970 萬 5,000 元 及 50 萬元,核撥舉發人檢舉 獎金及補助地方衛生局配合 稽查所需正式人員加班費。衛 生福利部將於 104 年度依食品 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56-1 條規 定成立食安基金,以保障食安 事件消費者權益及作為食安 獎金之財源。 四、因應前開事件,為提升食品稽 查管理績效需要,業經行政院 103 年 12 月 13 日函同意核增 衛生福利部職員預算員額 70 人,配置於食品藥物管理署 135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北、中、南區管理中心,協助 地方落實稽查管理業務。 五、綜上,本總處針對衛生福利部因 應國內食品安全事件所需相關稽 核、檢驗等經費,已視該部實際 業務需要及國家財政情形,予以 協助辦理。 (十五)《預算法》第 41 條明文規定, 本總處業於103 年 5 月28 日向立法院 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 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該院於 103 五十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 年 10 月 1 日 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主管機關將其年度預算書,送立 1030703689 號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 法院審議。查現今各財團法人預 在案。 算書編列仍普遍簡略,且預算科 目混亂不一、不利審查。爰凍結 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 10 億 4,360 萬 7,000 元(人事、行政經費除 外)之五分之一,俟行政院主計 總處提出「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 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之相 關預算科目編列準則及定義提 報立法院,至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六)按預算法第 70 條規定:「各機關 一、總預算從籌編迄立法院審議通過 有左列情形之一,得經行政院核 正式執行,前後需時 1 年以上, 准動支第二預備金及其歸屬科 為因應年度進行中環境變遷、國 目金額之調整,事後由行政院編 內外情勢發展需要及賦予預算執 具動支數額表,送請立法院審 行彈性,爰依預算法規定於中央 議。一、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 政府總預算中編列第二預備金, 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 其數額視財政情況決定之,近年 時。二、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 來每年編列 75 至 80 億元間不 務量致增加經費時。三、因應政 等。依預算法第 70 條規定,其動 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 支條件包括:原列計畫費用因事 費時。」鑑於 101 年度中央政府 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 總預算第二預備金計編列 80 億 時;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 元,經核准動支數計 57 億 3,389 致增加經費時;因應政事臨時需 萬餘元,占該款預算數 80 億元 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 之比率為 71.67%,顯示第二預 二、本總處依前述規定嚴格審核與控 備金已非因應政事臨時需要或 管第二預備金之動支,近 5 年來 因增加業務量之備用性質,或備 (99 至 103 年度)第二預備金核准 而不用之經費性質,已淪為年度 動支數平均占各機關申請動支數 136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經常支出。另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約僅 41.2%,顯見本總處對第二 新莊稽徵所、文化部、行政院勞 預備金之審核與控管已相對嚴 工委員會本部及所屬等 13 個進 謹。另為使第二預備金之審核與 駐新北市新莊合署辦公大樓機 控管作業更為完善及動支數額更 關,依預算法第 70 條第 3 款動 趨近於實際需用數額,本總處於 支第二預備金 5 億 9,953 萬 5,000 「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 元裝潢,惟第二預備金應用於處 要點」增修有關動支第二預備金 理天災人禍等無法預估事故,如 相關規定,並由行政院於 97 年 H7N9 疫苗、狂犬病疫苗及社會 12 月 17 日以院授主忠字第 福利支出等。第二預備金申請動 0970006756 號函送各機關據以辦 支未盡嚴謹,核定亦太過寬鬆, 理,主要增修內容如下: 致淪為年度經常支出,並且動支 (一)將原規定由行政院核定後即刻撥 內容亦欠妥適。基此,建議行政 款之一階段方式,修正為先由行 院主計總處應加強第二預備金 政院承諾同意動支第二預備金, 之審核與控管,以符合設置第二 俟經費實際需用數額確定後,各 預備金之目的。 機關再於一定期間內申請分配之 二階段方式處理。 (二)增訂各機關應檢討年度預算相關 經費確實無法容納始得申請動支 第二預備金、應衡酌執行能力避 免於年度結束申請保留,並避免 每年以相同事由申請動支第二預 備金。 財 政 (一)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補助地方政府 本總處前已研擬「如何強化中央對地 委員 經費龐大,地方政府未償債務餘額 方財政監督考核機制」之專案報告, 會 不減反增,顯示補助款未達到促使 並於 103 年 3 月 17 日以主預補字第 歲出 地方財務自立之成效。為有效改善 1030100701 號函送立法院並副知財政 部分 地方政府財政狀況,行政院主計總 委員會在案。嗣將依該專案報告所擬 第 27 處應於 6 個月內提出「如何強化中 檢討中央對各地方政府計畫與預算考 款省 央對地方財政監督考核機制」之專 核項目及相關預警作為等加強努力方 市地 案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以 向,持續辦理,期能督促地方落實財 方政 訂定相關的考核辦法,建立地方預 政自主自律,改善財政結構。 府 算編列及執行的預警機制。 (二)為因應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 本項已納入前項「如何強化中央對地 尚未完成修法程序,103 年度中央 方財政監督考核機制」之專案報告一 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源補助仍 併處理。 循 102 年度方式,由中央透過一般 性與專案補助款予以挹注,其中 103 年度中央對地方政府一般性及 專案補助款編列 1,842 億元,與 102 137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年度相同,對地方財源挹注雖具助 益。經查:1.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 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與專案補助 款大致逐年增加,為建立地方財政 自律精神,有效落實地方自治,行 政院自 90 年度起改進中央對地方 補助制度,除就各縣市基本財政收 支差短予以補助外,並按其財政能 力、人口、土地面積等客觀性指 標,設算分配定額之教育、社會福 利與基本設施等補助經費,以提高 縣市政府財務自主能力。2.中央對 地方補助款雖逐年增加,然地方政 府未償債務餘額不減反增,顯示補 助款未達到促使地方財務自立之 成效。綜上,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補 助地方政府經費龐大,惟地方政府 未償債務餘額卻連年攀升,爰此, 建議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之 一般性補助款與專案補助款之補 助設算制度仍需精進以外,並應強 化事後對地方財政監督考核方 式,以有效改善地方政府財政狀 況,漸次縮小債務規模,達到財務 自立之目標。 (三)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自民國 91 年 原住民族委員會 104 年度預算案編 度之 1 兆 5,992 億 8,947 萬 1,000 列原住民鄉鎮市基本設施維持費 元,增為 103 年度之 1 兆 9,407 億 為 5 億 9,000 萬元,較 103 年度增 3,224 萬 2,000 元,增加 3,414 億 加 4,400 萬元,且本項自 104 年度 4,277 萬 1,000 元(增加 21%),查 起 並 將 採 一 般 性 補 助 款 設 算 方 全國原住民人口自 91 年的 42 萬多 式,逐年滾動檢討推估。 人,增為 102 年的 53 萬多人,增 加 11 萬人口(增加 26%) ,惟民國 91 至 103 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編 列補助原住民鄉鎮市基本設施維 持費 13 年來均未調整,始終為 5 億 4,600 萬元,早已無法支應原住 民鄉鎮市基本設施需求,爰建請行 政院主計總處於 104 年度匡列原住 民族委員會預算,並指定原住民鄉 138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鎮市基本設施維持費應提高編列。 財政 (一)當前經濟情況不佳、國家財政困 本總處業於103 年 5 月28 日向立法院 委員 難,政府應在撙節支出的原則下, 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該院於 103 會 不應為編列而寬列預算,依預算法 年 10 月 1 日 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歲出 第 22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 「第二 1030703689 號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 部分 預備金於總預算中設定之,其數額 在案。 第 29 視財政情況決定之」,又查行政院 款第 竟花費第二預備金 5.6 億元,用於 二預 裝潢新莊中央合署辦公大樓;支付 備金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9.95 億 元;花費 1,000 萬元用於辦理僑民 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計畫等多 項經常性支出,顯示第二預備金近 年來之使用,已與設立第二預備金 的立法目的相悖離,爰凍結「第二 預備金」預算 75 億元之十分之 一,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 始得動支。 (二)10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 一、總預算從籌編迄立法院審議通過 金編列 80 億元,經核准動支數計 正式執行,前後需時 1 年以上, 57 億 3,389 萬餘元,占該款預算數 為因應年度進行中環境變遷、國 80 億元之比率為 71.67%,顯示第 內外情勢發展需要及賦予預算執 二預備金已非因應政事臨時需要 行彈性,爰依預算法規定於中央 或因增加業務量之備用性質,或備 政府總預算中編列第二預備金, 而不用之經費性質,已淪為年度經 其數額視財政情況決定之,近年 常支出。綜上,第二預備金申請動 來每年編列 75 至 80 億元間不 支未盡嚴謹,核定亦太過寬鬆,致 等。依預算法第 70 條規定,其動 淪為年度經常支出,並且動支內容 支條件包括:原列計畫費用因事 亦欠妥適,行政院主計總處應加強 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 第二預備金之審核與控管,以符合 時;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 設置第二預備金之目的。 致增加經費時;因應政事臨時需 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 二、本總處向依前述規定嚴格審核與 控管第二預備金之動支,近 5 年 來(99 至 103 年度)第二預備金核 准動支數平均占各機關申請動支 數約僅 41.2%,顯見本總處對第二 預備金之審核與控管已相對嚴 謹。另為使第二預備金之審核與 139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控管作業更為完善及動支數額更 趨近於實際需用數額,本總處於 「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 要點」增修有關動支第二預備金 相關規定,並由行政院於 97 年 12 月 17 日 以 院 授 主 忠 字 第 0970006756 號函送各機關據以辦 理,主要增修內容如下: (一)將原規定由行政院核定後即刻撥 款之一階段方式,修正為先由行 政院承諾同意動支第二預備金, 俟經費實際需用數額確定後,各 機關再於一定期間內申請分配之 二階段方式處理。 (二)增訂各機關應檢討年度預算相關 經費確實無法容納始得申請動支 第二預備金、應衡酌執行能力避 免於年度結束申請保留,並避免 每年以相同事由申請動支第二預 備金。 (三)近年來行政院與考試院對於「長期 一、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經費係由 照顧預算」與「公務人員退休撫卹 銓敘部統一編列,因近年來退休 給付預算」屢次編列不足,再動支 人數逐年增加,國民平均壽命延 第二預備金。以長期照顧為例,99 長,使得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經費 至 102 年度動支第二預備金之數額 逐年增加,且其實際執行數受退 分別為 0.8 億元、3.8 億元、5.4 億 休人數及支領方式等因素影響, 元與 7.3 億元。而 101 年度公務人 變動性較大,於預算編列時難以 員退休撫卹給付亦動支第二預備 精確估算需求,爰於實際執行數 金 6.2 億元,顯與第二預備金設立 超出預算編列數之年度動支第二 之目的不符。故要求嗣後前述兩項 預備金,103 年度無動支情形。 目,不得故意編列不足,再動支第 二、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係衛生福利部 二預備金。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 為因應長期照顧保險制度之規 同以上機關別審議結果調整。 劃,自 99 年度起統一調降居家服 務民眾自付額比例,並補助地方 增設日間照顧中心,101 及 102 年 度調整照顧服務員勞健保保費補 助金額、各項服務措施之使用人 數及申請量逐步增加等,致原核 140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定補助經費有不敷狀況,爰須動 支第二預備金支應。考量其服務 需求成長情形,103 年度編列數 已較 102 年度增編 57%,爰 103 年度未動支第二預備金,未來將 賡續按各項業務實際需要,並視 國家財政情形,續予協助辦理。 141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1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 審核報告所提決議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肆、審議 立法院於審核報告送達後一年內未完 總結 成其審議,視同審議通過,無須填列。 果 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