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 單位決算目次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度 一、總說明 -------------------------------------------------------------------------------- 1-21 二、決算報表 (一)主要表 1.歲入來源別決算表 ---------------------------------------------------------- 22-25 2.歲出政事別決算表 ---------------------------------------------------------- 26-29 3.歲出機關別決算表 ---------------------------------------------------------- 30-35 4.以前年度歲出政事別轉入數決算表 ------------------------------------- 36-37 5.以前年度歲出機關別轉入數決算表 ------------------------------------- 38-39 (二)附屬表 1.歲出用途別決算分析表 ---------------------------------------------------- 40-43 2.歲出用途別決算累計表 ---------------------------------------------------- 44-51 3.繳付公庫數分析表 ---------------------------------------------------------- 52-53 4.公庫撥入數分析表 ---------------------------------------------------------- 54-57 5.歲入餘絀(或減免、註銷)分析表 ----------------------------------------------- 58 6.歲出保留分析表 ------------------------------------------------------------- 60-61 7.歲出賸餘(或減免、註銷)分析表 ----------------------------------------- 62-65 8.人事費分析表 ---------------------------------------------------------------- 66-67 9.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或團體個人經費報告表 ----------------- 68-69 10.委託辦理計畫(事項)經費報告表 ----------------------------------------- 70-71 11.出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表 ------------------------------------------------- 72-73 12.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 74-77 13.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彙計表 ---------------------------------------- 78-79 三、會計報表 (一)主要表 1.平衡表 ------------------------------------------------------------------------------- 80 2.收入支出表 ------------------------------------------------------------------------- 81 (二)附屬表 1.平衡表科目明細表 -------------------------------------------------------- 82-131 2.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遞秏資產及無形資產變動表 ------------- 132-133 四、參考表 1.決算與會計收支對照表 -------------------------------------------------------- 134 2.現金出納表 ---------------------------------------------------------------- 135-136 3.國有財產目錄總表 -------------------------------------------------------------- 137 4.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 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 138-209 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一、財務報告之簡述 (一)本年度 1. 歲入部分 本年度歲入預算數 1,388,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2,514,902 元,占預算數 之 181.19%,包括賠償收入 191,070 元、使用規費收入 149,824 元、財產孳息 264,210 元、廢舊物資售價 838,642 元及雜項收入 1,071,156 元,均已全部解繳國庫。 2. 歲出部分 本年度歲出預算數 1,356,142,000 元(不含統籌科目),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1,285,660,722 元,保留數 53,083,729 元,合共 1,338,744,451 元,占預算數 98.72%,賸 餘數 17,397,549 元。依各工作計畫分述如下: (1)一般行政:預算數 892,939,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882,433,227 元,占預算數 98.82%,賸餘數 10,505,773 元。 (2)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預算數 5,314,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5,301,154 元, 占預算數 99.76%,賸餘數 12,846 元。 (3)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預算數 2,661,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2,435,656 元, 保留數 225,344 元,合共 2,661,000 元,占預算數 100%,無賸餘數。上項保留數係辦 理印製「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書」勞務採購案,經以支出保留數轉入 114 年度繼 續執行。 (4)會計及決算業務:預算數 4,202,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4,199,224 元,占預算 數 99.93%,賸餘數 2,776 元。 (5)綜合統計業務:預算數 27,544,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27,136,269 元,占預算 數 98.52%,賸餘數 407,731 元。 (6)國勢普查業務:預算數 97,553,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94,611,492 元,占預算 數 96.98%,賸餘數 2,941,508 元。 (7)主計訓練業務:預算數 17,425,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17,382,640 元,占預算 數 99.76%,賸餘數 42,360 元。 (8)主計資訊業務:預算數 119,452,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118,570,287 元,占預 算數 99.26%,賸餘數 881,713 元。 (9)一般建築及設備 I. 營建工程:預算數 38,634,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9,897,887 元,保留數 28,556,750 元,合共 38,454,637 元,占預算數 99.54 %,賸餘數 179,363 元。上項保 1 留數係辦理「廣博大樓電源線路改善委託設計監造服務」勞務採購案及「廣博大 樓電源線路改善」財物採購案(含契約變更),經以支出保留數轉入 114 年度繼續 執行。 II. 其他設備:預算數 148,568,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123,692,886 元,保留 數 24,301,635 元,合共 147,994,521 元,占預算數 99.61%,賸餘數 573,479 元。上 項保留數係辦理「視訊會議室設備採購及空間裝修」財物採購案(含契約變更), 經以支出保留數轉入 114 年度繼續執行。 (10)第一預備金:原預算數 1,850,000 元,均未動支,悉數列為賸餘數。 (11)各統籌科目 I.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庫撥數 74,052,472 元,與決算實現數同。 II.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庫撥數 4,421,360 元,與決算實現數同。 III.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庫撥數 25,532,570 元,與決算實現數同。 (二)以前年度 以前年度歲出保留 22,934,507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22,794,507 元,註銷數 140,000 元,分述如下: 1. 國勢普查業務:保留 128,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128,000 元。 2. 一般建築及設備:保留 22,806,507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22,666,507 元,註銷數 140,000 元。 (三)平衡表重要科目之金額及內容 1. 資產 (1)流動資產總額 57,826,695 元,係專戶存款,為各項保管款及代收款收取之數。 (2)固定資產總額 1,056,836,174 元,包括土地 650,517,129 元,係本總處辦公房屋用地等; 土地改良物 668,969 元,係本總處中部辦公室停車場等;房屋建築及設備 268,729,898 元,係本總處辦公房屋建築及其附屬之設備;機械及設備 102,571,479 元,係電腦及印 表機等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 3,622,366 元,係公務車輛及傳真機等設備;雜項設備 29,876,083 元,係辦公事務設備等;購建中固定資產 850,250 元,係本總處未完工程等。 (3)無形資產總額 260,879,889 元,係本總處電腦軟體等。 (4)其他資產總額 1,400 元,係存出保證金 1,400 元,為租用郵局專用信箱鎖鑰押金與有線 電視租用數位機上盒保證金。 2. 負債 (1)流動負債總額 402,795 元,係應付代收款,為員工薪資代扣勞保、健保、公保、退撫基 金及勞工提存金自付額等。 (2)其他負債總額 57,423,900 元,包括存入保證金 34,518,706 元,係得標廠商繳納之履約 2 保證金、保固保證金等;應付保管款 22,905,194 元,係本總處聘僱人員提撥之公、自 提離職儲金。 3. 淨資產:淨資產總額 1,317,717,463 元,係資產減除負債後之餘額。 二、財務狀況之分析 平衡表變動情形分析: (一)資產 1. 流動資產:本年度較上年度金額變動未達 20%。 2. 固定資產:機械及設備 102,571,479 元,較上年度增加 17,721,772 元或 20.89%,主要係 因增加主計資訊平台備份硬體更新、主計資訊平台資安及網路設備更新、汰購個人電 腦及印表機等;購建中固定資產 850,250 元,較上年度減少 14,370,422 元或 94.41%,主 要係因「廣博大樓防水、地坪及圍牆改善統包工程案」及「廣博大樓備用電力新設案」 完工轉列固定資產;其餘科目本年度較上年度金額變動未達 20%。 3. 無形資產:本年度較上年度金額變動未達 20%。 4. 其他資產:本年度較上年度金額無變動。 (二)負債 1. 流動負債:應付代收款 402,795 元,較上年度減少 143,475 元或 26.26%,主要係減少代 收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公保費及退撫基金等。 2. 其他負債:本年度較上年度金額變動均未達 20%。 三、重要施政計畫執行成果之說明 (一)已完成施政計畫重點概述 1. 全面簽署內部控制聲明書;辦理內部控制監督作業相關教育訓練;推動運用資訊工具 協助內部稽核。 2. 依照施政方針,擬訂 11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並依統籌財源合理分配之原 則,訂定 114 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 3. 依據行政院施政方針,配合國家發展計畫,擬訂 114 年度國營事業計畫總綱,陳報行 政院核定,分行各事業主管機關,據以擬定其主管範圍內之事業計畫。 4. 審核及彙編 11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 並依預算法規定,於 113 年 8 月 30 日送請立法院審議;審核及彙編中央政府前瞻基礎 建設計畫第 5 期特別預算案,並於 113 年 8 月 30 日送請立法院審議。 5. 審核及彙編完成 112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 分),於 113 年 4 月 30 日提出於監察院;審核及彙編完成 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 結算報告暨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於 113 年 8 月 3 30 日送審計部。 6. 訂定 113 年度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暨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編製要點與作業手冊, 以及 113 年度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編製要點與作業手冊,俾中央及地方政府各機關 (基金)依照辦理。 7. 督導各部會依「各機關統計資料發布要點」規定,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並按時發 布各項統計資料;持續精進及充實總體統計資料庫及統計業務電子化作業;辦理地方 政府公務統計業務推動及輔導作業。 8. 按月編布各項物價指數,並完成 110 年基期服務業生產者物價指數改編,及增編住宿 業與餐飲業等作業;按季編布國民所得統計,並依國民所得統計修正機制,配合普查 等相關最新調查結果,及參照國際規範及國內需用,完成 113 年國民所得統計五年修 正作業;發布 113 年及 114 年經濟預測;編布 112 年及追溯修正 89 至 111 年社會保障 支出統計;完成 110 年產業關聯基本表及供給使用表編製作業;完成 112 年服務業營 運及投資概況調查;完成 112 年家庭收支調查及綠色國民所得帳統計結果,提供政府 施政及各界參用。 9. 完成 114 年農林漁牧業普查方案並辦理試驗調查、110 年工業及服務業普查總報告統 計結果編製作業,並辦理人口及住宅普查專題研究與編製常住人口統計;完成地理資 訊系統圖資、平台與工業及服務業母體資料庫更新作業。 10.辦理人力資源、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及相關專案調查,及時提供最新勞動市場人力供需 統計資訊;編製完成「111 年國富統計結果」及「110 年家庭財富分配統計結果」,供 為政府研擬政策之參據。 11.訂定 113 年度主計人員訓練實施計畫,完成辦理主計人員基礎訓練班、養成訓練班、 幹部培育班、領導研究班及各項專業研習班等各項班次,訓練人數 2,823 人次;營造英 語學習環境,加強英語能力,本總處截至 113 年通過英文檢定考試者計 275 人。 12.辦理歲計會計共通性資訊系統之規劃發展及維運管理等業務,協助中央及地方政府各 機關(基金)使用本總處建置之共通性資訊系統,完成歲計會計資訊作業;辦理國勢普查 及統計調查相關資訊系統開發及維運,完備普查資訊作業環境,俾利統計調查工作之 推展;辦理共用性經費結報系統擴充及推廣,並協助中央機關辦理國內出差旅費等項 目導入上線,推動經費結報電子化作業;辦理主計人員人事及訓練資訊系統之增修及 維運,提供全國主計機構使用;精進及推廣薪資管理系統,供所需機關使用;強化資 通安全管理、行政資訊系統及本總處網站服務,促進各項資訊服務順利持續運行。 4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一、一般行 政 府 內 部 控 制 一、輔導機關簽署內部 1. 全面簽署內部控制聲明書, 政 監督機制規劃 控制聲明書。 強化機關自主管理:賡續推 及督導 二、協助機關深化內部 動機關簽署內部控制聲明 控制監督作業各 書,促使機關徹底檢討改善 項工作,並推動運 內部控制缺失,並督促主管 用資訊工具協助 機關針對所屬簽署非「有 內部稽核。 效」類型內部控制聲明書等 情況採取例外管理,以提升 機關內部控制之有效性。 2. 辦理內部控制監督作業教 育訓練:為協助機關強化內 部控制監督各項工作,舉辦 3 期「內部稽核基礎研習 班」及 3 期「稽核理論及實 務研習班」課程;另協助中 央及地方政府宣講相關教 育訓練課程 5 場次,其中包 括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辦 理之「行政機關風險管理研 習班」,講授「政府內部控 制監督作業及聲明書簽署 作業」課程 2 場次,俾利推 展政府內部控制監督作業, 協助機關達成施政目標。 3. 推動運用資訊工具:於「內 部稽核基礎研習班」教育訓 練課程,介紹通用稽核模組 並進行實作演練,持續推動 運用資訊工具,協助提升機 關內部稽核效率。 二、中央總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一、研 提 增 進 公 務 及 1. 依照預算法第 28 條規定, 預算核 算之核編與執 財務效能之建議, 完成研提以前年度財政、經 編及執 行 供行政院訂定施 濟狀況之會計、統計分析資 行 政方針參考。 料,與增進公務及財務效能 二、參 酌 總 資 源 供 需 之建議,於 113 年 1 月 30 估測趨勢,推估未 日函送行政院供其作為決 來 4 年中程預算收 定下年度施政方針之參考。 支規模,核定分行 2. 參酌總資源供需估測趨勢, 各主管機關中程 按 113 年度預算數據為基 歲出概算額度。 礎及未來經濟發展情勢檢 三、依照施政方針,擬 討,推估 114 至 117 年度中 5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訂 114 年度中央政 程歲出概算額度,並於 113 府總預算編製辦 年 4 月 30 日分行各主管機 法,並依照統籌財 關,據以擬編 114 年度概 源合理分配之原 算。 則,訂定中央及地 3. 依照統籌財源合理分配之 方政府預算籌編 原則,於 113 年 4 月 29 日 原則。 以院函訂定 114 年度中央 四、審 核 中 央 政 府 各 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 機關單位概算,彙 另依預算法規定,遵照施政 編 114 年度中央政 方針擬訂 114 年度中央政 府總預算案,送立 府總預算編製辦法,呈報行 法院審議。 政院核定,於 113 年 5 月 8 五、依據公共建設、科 日分行各機關依照辦理。 技發展計畫先期 4. 賡續檢討預算科目、共同性 作業審查結果編 費用基準及機關單位分級 具完成中央政府 等項目,以精進預算編製作 前瞻基礎建設計 業。 畫第 5 期特別預算 5. 規定各主管機關歲出概算, 案,送立法院審 除配合新增法律規定、另覓 議。 有特定收入來源或屬新增 六、檢討修正 114 年度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 總預算編製與各 件之相關規劃作業經費外, 機關單位預算執 均應在核定歲出概算額度 行規範。 範圍內檢討容納,不得超 七、精 進 中 央 對 地 方 編,以落實歲出額度制之相 之補助與考核機 關作業機制,及加強對民間 制。 參與公共建設之鼓勵與促 八、加 強 對 地 方 預 算 進規劃之要求。 編列與執行之督 6. 審核及彙編 114 年度中央 導及辦理相關預 政府總預算案,經提報行政 警機制等。 院會議通過後,依照預算法 九、辦理 113 年度直轄 規定,於 113 年 8 月 30 日 市及縣(市)總預算 送請立法院審議。 彙編及建立歷年 7. 審核及彙編中央政府前瞻 地方預算資料庫 基礎建設計畫第 5 期特別 (含鄉、鎭、市、直 預算案,經提報行政院會議 轄市山地原住民 通過後,於 113 年 8 月 30 區)。 日送請立法院審議。 十、辦 理 地 方 災 害 防 8. 依照預算法等有關規定,按 救經費之協助相 各機關施政計畫進度,核定 關業務。 其 113 年度分配預算、112 年度暨以前年度歲出保留 6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款及其分配。 9. 檢討修正各機關單位預算 執行要點,於 113 年 12 月 24 日分行中央各主管機關 及地方政府。 10.嚴密審核第一、二預備金動 支案件及專案動支經費,期 使預算執行更臻健全。 11. 因應政策需要及地方政府 建議等,檢討調整 114 年度 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一 般性補助款之設算方式, 並依地方制度法第 87 條之 3 規定,保障地方政府 114 年度獲配財源不低於改制 基準年 103 年度之相同基 礎水準。 12. 依據本總處對地方預算編 列及執行預警項目表規 定,完成對地方 113 年度總 預算、112 年度追加(減)預 算後之檢核、查證、督導、 考核,與對地方 114 年度總 預算案籌編階段及審議期 間事前預警作業。 13. 為瞭解地方財政實況,作 為政策制定參考,於 113 年 度直轄市、縣(市)總預算完 成法定程序後,將相關預 算資料予以彙整,完成「各 直轄市及縣(市)總預算彙 編」。 14. 依據「中央對各級地方政 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 處理辦法」等規定,完成 112 年度各受災地方政府 災害準備金支用情形書面 審查作業,並修正中央對 地方應撥補數額,及 113 年 對地方政府有關 0403 震 災、0423 震災及 4 月豪雨 災害、6 月豪雨災害、凱米 風災、9 月豪雨及山陀兒風 7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災、1027 震災及康芮風災、 1122 震災等救災經費協助 工作。 三、特種基 特 種 基 金 預 算 一、研提增進特種基金 1. 研提增進特種基金效能之 金預算 核編及執行 經營效能之建議, 建議,作為行政院訂定 114 核編及 供行政院訂定施 年度施政方針之參考。 執行 政方針參考。 2. 依據行政院施政方針,配合 二、擬訂 114 年度國營 國家發展計畫,擬訂 114 年 事業計畫總綱,陳 度國營事業計畫總綱,經陳 院核定後分行各 報行政院核定後,分行各事 事業主管機關,據 業主管機關,據以擬定其主 以擬定其事業計 管範圍內之事業計畫。 畫。 3. 訂定 114 年度中央政府總 三、擬訂 114 年度中央 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 政府總預算附屬 法、114 年度直轄市及縣 單位預算編製辦 (市)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 法、直轄市及縣 編製要點,以及附屬單位預 (市)總預算附屬單 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 位預算編製要點。 作為中央政府各特種基金 四、合理核列中央政府 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編 特種基金盈(賸)餘 製附屬單位預算之依據。 目 標 及 重 要 投 資 4. 核列 114 年度特種基金之 計畫等,彙編 114 盈(賸)餘及繳庫數,以及重 年度中央政府總 要投資目標。 預 算 案 附 屬 單 位 5. 審核及彙編 114 年度中央 預算及綜計表(營 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 業及非營業部分), 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 送立法院審議。 部分),經提報行政院會議 五、檢討修正附屬單位 通過後,依照預算法規定, 預算執行要點等 於 113 年 8 月 30 日隨同中 相關規定,提升特 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 種基金經費運用 審議。 效能。 6. 配合業務推動需要,修正附 六、監控特種基金財務 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 預警指標,力守特 7. 修正「國營事業固定資產投 種基金財政紀律。 資計畫編製評估要點」,強 化國營事業固定資產投資 計畫之編製及評估、配合政 府淨零轉型政策與基金運 作實務等。 8. 複核各基金 113 年度第 1 期 及第 2 期實施計畫及收支 8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估計表,並專案查核特種基 金,研提具體建議,送主管 機關督促所屬基金改善,以 加強預算執行及提升基金 運作效能。 9. 監督主管機關督導農業科 技園區作業基金、住宅基金 等財務預警改善情形。 四、會計及 會計事務處理 一、按月彙整中央政府 1. 按月彙編中央政府各機關 決算業 及決算核編 各機關(基金)預算 (基金)預算執行情形,針對 務 執行情形,針對執 資本支出(購建固定資產計 行進度落後機關 畫)預算執行落後者,函請 (基金),適時督促 各主管機關督促提升預算 加速執行。 執行績效。 二、編造 112 年度中央 2. 審 核 中 央 政 府 各 機 關 ( 基 政府總決算暨附 金)112 年度決算,並與國庫 屬單位決算及綜 收支報告勾稽相符後,彙編 計表(營業及非營 完成 112 年度中央政府總 業部分)。 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 三、編造 113 年度中央 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 政府總預算半年 經行政院會議通過後,於 結算報告暨總預 113 年 4 月 30 日提出於監 算附屬單位預算 察院。 半年結算報告及 3. 訂定 113 年度總決算暨附 綜計表(營業及非 屬單位決算編製要點與作 營業部分)。 業手冊,俾供中央及地方政 四、辦理中央政府各機 府各機關(基金)依照辦理。 關(基金)會計事務 4. 訂定 113 年度總預算半年 處理及 112 年度決 結算報告暨附屬單位預算 算之查核作業。 半年結算報告編製要點與 五、賡續推動政府會計 作業手冊,俾供中央及地方 研究發展。 政府各機關(基金)依照辦 六、審議、核定各類會 理;如期完成 113 年度中央 計制度。 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 七、辦理內部審核相關 暨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 規制檢討,精進內 報告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 部審核作業。 業部分)之編造,於 113 年 8 月 30 日送審計部。 5. 擇選內政部移民署、國家公 園署及所屬(雪霸國家公園 管理處、陽明山國家公園管 理處)、新住民發展基金、原 9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綜 合發展基金、教育部、學產 基金、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 校退場基金、國立中興大學 校務基金、台灣自來水股份 有限公司(總管理處、第七 區管理處、第十二區管理 處)、農業部農糧署、農村發 展及水土保持署、動植物防 疫檢疫署、文化部、文化資 產局、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 處作業基金,並會同主管機 關辦理 112 年度決算實地 查核,有關查核結果所提建 議改善事項並分行受查單 位之主管機關轉知檢討改 進。 6. 繼中央公務機關之後,賡續 推動直轄市及縣(市)公務 機關與中央政府特別收入 基金、債務基金及資本計畫 基金會計月報電子化傳輸, 分別自 113 年 1 月份與 113 年 5 月份會計月報起正式 實施;另中央政府營業基金 及作業基金,經請內政部等 5 個主管機關所屬之基金 自 113 年 8 月份會計月報 起先行參與試辦,將視試辦 情形,全面展開試辦作業, 並持續拓展會計月報數位 轉型。 7. 為賡續瞭解國際政府會計 發展趨勢,於 113 年 3 月參 與第 24 屆經濟合作暨發展 組織(OECD)年度資深財務 管理及報導官員研討會,並 於會前參訪比利時聯邦公 共服務策略機構所屬聯邦 會計及採購總局就該國聯 邦政府會計規範、聯邦政府 財務報告編製情形等重要 議題進行交流,作為後續精 10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進我國政府會計報導之參 考。 8. 完成核定中小企業發展基 金會計制度、文化發展基金 會計制度、國軍退除役官兵 安置基金會計制度、榮民醫 療作業基金會計制度、國防 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會計 制度及科技產業園區作業 基金會計制度。 9. 檢討內部審核相關規制,包 括因應近年物價上漲等情 形,調高各機關赴外處所辦 理各類會議及講習訓練膳 雜費標準;修正財物標準分 類,以符機關財產及物品管 理實務需要;修正經費結報 常見疑義問答集部分內容, 重申民間團體辦理補(捐) 助案件相關費用之支用,非 屬中央政府共同性費用規 定之適用範疇,係依各機關 所定補助作業規範辦理。 五、綜合統 一、綜合統計與 一、強 化 統 計 法 制 與 1. 督導各部會依「各機關統計 計業務 統計管理 公務統計行政管 資料發布要點」規定,預告 理。 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並依 二、精 進 統 計 資 料 服 表定時間發布各項統計。 務 效 能 及 管 理 機 2. 精進總體統計資料庫維運, 制;優化總體統計 並強化服務質量,以友善作 資料庫維運及統 業效率及系統環境: 計業務資訊化等 (1)簡化資料庫維護及強化 作業。 檢核自動化作業。 三、按 月 編 布 物 價 統 (2)於快捷工具中,新增統 計;辦理服務業生 計表之背景說明功能。 產者物價指數 110 (3)加強例外事件原因檢核 年基期改編作業, 及跨表檢核機制。 及擴增編布住宿、 3. 按月編布各項物價指數,並 餐飲等業別。 上載物價統計月報電子書 四、按 季 辦 理 國 民 所 供各界參用;完成 110 年基 得統計,並完成 期服務業生產者物價指數 113 年國民所得統 之權數結構與查價項目修 計 5 年修正作業; 訂,及增編住宿業與餐飲業 11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編布 112 年社會保 等作業。 障支出統計及 110 4. 113 年 2、5、8、11 月辦理 年產業關聯基本 完成 112 年第 4 季及 113 年 表及供給使用表; 第 1 至 3 季國民所得初步 辦理服務業營運 統計,並依國民所得統計修 及投資概況調查。 正機制,配合普查等相關最 五、辦理 113 年與 114 新調查結果,及參照國際規 年總資源供需估 範及國內需用,完成 113 年 測及編布各季經 國民所得統計 5 年修正作 濟預測。 業。 5. 編布 112 年及追溯修正 89 至 111 年社會保障支出統 計;另更新 41 項福祉衡量 指標。 6. 完成 110 年產業關聯基本 表及供給使用表編算作業。 7. 完成 112 年服務業營運及 投資概況調查。 8. 完成 113 年與 114 年總資源 供需估測及發布各季經濟 預測,除併入中央政府總預 算案送立法院參考外,並公 布供外界參用。 二、綜合統計與 一、辦理家庭收支調查 1. 完成 112 年家庭收支調查 輔導地方政 ,並優化地方政府 報告,相關統計結果業經國 府統計 應用家戶面統計 民所得統計評審會審議通 調查系統效能。 過,正式對外發布。 二、充實環境資源資料 2. 完成政府實物給付對所得 內涵,精進綠色國 分配之改善效果估算作業。 民所得統計之編 3. 完成 112 年綠色國民所得 算。 帳統計結果摘要,併 114 年 三、輔導地方政府精進 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 公務統計業務及 法院。 建置公務統計管 4. 召開「113 年地方政府應用 理資訊系統,並優 統計分析分享會議」,並完 化公務統計業務 成地方政府公務統計業務 資訊化加值服務, 評核作業,精進業務推動輔 提升地方政府公 導措施及提升業務評核效 務統計服務效能。 能。 5. 完成統計年鑑之編印,提供 各界應用。 6. 輔導地方政府建置共通性 12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公務統計管理資訊系統,並 持續應用系統之各項加值 功能。 六、國勢普 國勢普查業務 一、研訂 114 年農林漁 1. 完成 114 年農林漁牧業普 查業務 牧業普查方案,並 查方案並辦理試驗調查,供 辦理試驗調查。 為普查各項作業之參據。 二、辦理 110 年工業及 2. 完成 110 年工業及服務業 服務業普查報告 普查總報告及 112 年攤販 編製作業。 經營概況調查統計結果分 三、辦理人口及住宅普 析與發布作業,提供各界應 查專題研究及編 用。 製常住人口統計。 3. 完成人口及住宅普查專題 四、辦理地理資訊系統 研究及編製常住人口統計 圖資、平台與工業 推估作業。 及服務業母體資 4. 完成地理資訊系統圖資、平 料庫之更新、管理 台與工業及服務業母體資 及維護。 料庫更新維護作業,以增進 五、蒐集各部門資本存 普查資料流通應用。 量資料,編製國富 5. 編製完成「111 年國富統計 統計。 結果」及「110 年家庭財富 六、按月提供就業及失 分配統計結果」,供為施政 業狀況統計資訊; 與研究之參據。 按年辦理人力運 6. 完成 113 年各月人力資源 用相關專案調查 調查及 113 年人力運用調 統計。 查,並編製報告及電子書提 七、按月提供受僱員工 供各界應用。 薪資、工時及進退 7. 完成 113 年各月受僱員工 狀況統計結果;按 薪資調查,編製生產力統計 季辦理受僱員工 及 113 年事業人力僱用狀 補充性專案調查 況調查,編製相關報告及電 統計。 子書,提供各界應用。 八、辦理統計調查之審 8. 辦理各機關統計調查之審 議與管理。 議與管理,確保調查品質, 九、辦理普查及中央機 並降低受訪者填報負荷。 關重要統計調查 9. 辦理中央機關國家重要統 執行作業,定期蒐 計調查,維持定期指標之編 集經濟及社會基 布,發揮政府統計功能。 本資訊。 七、主計訓 主計人員訓練 辦理主計人員基礎訓 1. 為提升主計人力素質,本總 練業務 練班、養成訓練班、幹 處配合主計人員職務層級 部培育班、領導研究班 及專業需求,研訂全國主計 13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及專業研習班。 人員年度訓練進修實施計 畫,並據以推動實施,另提 供多元學習及進修管道,以 培養與時俱進、前瞻創新的 優質主計人力,達提升整體 主計體系服務效能之目標。 2. 本總處訂定 113 年度主計 人員訓練實施計畫,並運用 「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 統」進行管考,落實訓練進 修計畫之執行。 3. 依本總處同仁參加全民英 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獎勵 措施,鼓勵同仁強化語文能 力,營造英語學習環境,經 統計本總處截至 113 年通 過英文檢定考試者計 275 人。 4. 本總處辦理主計人員訓練 班 11 個班次及專業研習班 54 個班次,合計 65 個班次, 訓練 2,823 人次,各項班次 如下: (1) 基礎訓練班:經由考試 分發或首次由非主計機 構轉任之新進主計人員 為調訓對象,另調訓以 前年度因請假、公假等 未及參訓者,計辦理 7 期,每期 2 週,計訓練 395 人。 (2) 養成訓練班:以各主計 機構所屬合格實授薦任 第 7 或第 8 職等主管人 員及各主計機構所屬合 格實授薦任第 7 職等以 上非主管人員為遴選對 象,辦理 2 期 4 週,計 訓練 82 人。 (3) 幹部培育班:以各主計 機構合格實授薦任第 9 職等主管人員為遴選對 象,辦理 1 期 4 週,計 14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訓練 29 人。 (4) 領導研究班:以各一級 主計機構主辦人員及本 總處各單位正、副主管 為調訓對象,辦理 1 期, 為期 2 日,計訓練 115 人。 (5) 專業研習班:對在職主 計人員施以 1 週以內之 會(統)計等相關領域之 專業訓練,計辦理中央 對地方政府補助及考核 制度暨預算管理研習班 第 3-4 期、計畫評估及預 算編審研習班第 21-22 期、公務預算執行研習 班第 16-17 期、公務預算 研習班第 32-33 期、中央 政府特種基金預算編審 與執行研習班第 19 期、 地方政府特種基金預算 編審與執行研習班第 15 期、附屬單位預算研習 班第 13-14 期、統計應用 分析研習班第 17 期、家 庭收支調查講師研習班 第 1 期、物價調查實務 研習班第 14 期、家庭收 支調查系統(管理)研習 班、家庭收支調查系統 (操作)研習班、基層統計 調查網人員研習班第 31 期、大數據處理及分析 研習班第 1 期、內部審 核研習班第 119-125 期、 公務決算編製實務研討 班第 2 期、政府會計公 報及普通公務單位會計 制度研習班第 22-23 期、 特種基金決算編製研習 班第 2 期、會計實務研 習班第 8 期、主計人事 實務研習班第 48-50 期、 15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稽核理論及實務研習班 第 33-35 期、內部稽核基 礎研習班第 4-6 期、綜合 規劃研習班第 3 期、特 種基金歲計會計資訊管 理 系 統 - 作 業 基 金 會計 研習班第 4 期、特種基 金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 統 - 政 事 基 金 會 計 研習 班第 4 期、主計資訊業 務研習班第 23-24 期、中 央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 理系統(GBA)-會計處理 研習班第 3 期、中央政 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 統(GBA)-預算編製研習 班第 3 期、特種基金歲 計 會 計 資 訊 管 理 系統 - 非營業特種基金預算研 習班第 15 期、中央政府 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 (GBA)-預算執行研習班 第 3 期、地方政府歲計 會 計 資 訊 管 理 系 統 -預 算編製研習班第 3 期、 地方政府歲計會計資訊 管 理 系 統 - 會 計 處 理研 習班第 3 期、地方政府 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 - 預 算 執 行 作 業 研 習班 第 3 期、Power BI 數據 分析與圖表視覺研習班 第 3 期、特種基金歲計 會 計 資 訊 管 理 系 統 -營 業基金預算研習班第 3 期、特種基金歲計會計 資 訊 管 理 系 統 - 營 業基 金會計研習班第 3 期, 共計 54 個班次,訓練 2,202 人。 八、主計資 主計資訊業務 一、辦理中央及地方政 1. 辦 理 歲 計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訊業務 府歲計會計資訊 (GBA、SBA 及 CBA)之開發 16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共用軟體之規劃、 精進、推廣諮詢及維運管 開發、維運與推廣 理,協助本總處及各主計機 。 構完成 114 年度總預算案、 二、辦理統計調查資料 113 年度法定預算、帳務處 處理作業及共用 理與會計月報及半年結算 軟體之規劃、開 報告、112 年度總決算、新 發、維運與推廣。 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年度 三、辦理行政業務相關 會計報告、海空戰力提升計 資訊系統之規劃、 畫採購特別預算年度會計 開發、維運與推廣 報告,迅速並確實產製相關 。 報表,並開發會計月報電子 四、辦理主計資訊系統 化相關功能,協助本總處及 維運平台、網路資 各主計機構發展文書電子 源及資訊安全之 化作業,提升書表編製、報 規劃、建置與維運 送及彙整作業效率。 。 2. 推廣地方政府使用歲計會 五、辦理政府主計資料 計資訊系統(SBA、CBA), 開放、品質提升及 113 年新增彰化縣、嘉義 推動數據分析應 縣、屏東縣、雲林縣與宜蘭 用。 縣所屬鄉、鎮、市使用 SBA 系統,有效撙節政府整體資 訊經費;新增 CBA、SBA 系 統會計月報電子化傳輸作 業,協助 22 市縣、57 家中 央政事基金運用系統將會 計月報電子化傳輸於 113 年 1、5 月份正式實施,46 家業權基金於 113 年 8 月 份會計月報試辦作業。 3. 配合110年工業及服務業普 查期程,完成結果表編製等 系統功能,並優化「三大普 查動態查詢系統」。 4. 完成共通性網路填報系統 增修、推廣及維運管理,協 助本總處「112年受僱員工 薪資調查」、「112年服務業 營運及投資概況調查」、衛 生福利部「112年醫事機構 服務量調查」、內政部國土 管理署「112年營造業經濟 概況調查」等12項調查運用 網路填報系統,提供線上填 17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報作業。另推廣並增修問卷 調查系統,提供線上滿意度 調查、需求調查、意向調查 等服務。 5. 規劃及建置主計資料倉儲 儲存架構,並建構機敏資料 加密保護機制,完成55項重 要資料集轉入倉儲系統;開 辦 Power BI等數據分析軟 體教育訓練16場次68人次 數;配合政府資料開放政策 ,持續開放政府預算、決算 及統計等資料,截至113年 計有1,907項資料集,逾255 萬人次瀏覽。 6. 配合行政院推動電子化政 府政策,持續擴充及推廣共 用性經費結報系統,已完成 建置國內出差旅費等24項 報支項目 ;迄113年底計有 503個機關上線使用,以電 子化方式辦理國內出差旅 費等經費結報作業。 7. 為強化薪給作業內控機制 及發揮共通系統效能,辦理 薪資管理系統推廣作業,至 113年底計有393個機關使 用。 8. 推動本總處行政資訊應用 與維運服務,並持續維運全 球資訊網及統計資訊網。另 為強化主計系統身分驗證 機制,辦理單一簽入平台, 逐步推動各系統單一簽入 整合,確保資訊安全及業務 流程順暢。 9. 依資通安全管理法及其子 法規定,完成各項應辦事項 ,並維持全總處ISO 27001 國際標準驗證之有效性。 10. 配合主計資訊業務推廣需 要,精進主計資訊系統集中 維運平台,汰換老舊資安、 18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伺服器等設備及軟體升級, 並建置異地備份與備援機 制,強化資安防護並提升服 務品質。 19 (三)施政計畫分項說明-以前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一、國勢普 國勢普查業務 112 年度「赴加拿大研 因經外交部駐加拿大代表處 施 查業務 習農業普查作業方法 多次協洽加拿大國家統計局, 與資料應用情形」出國 終獲確認於 113 年 1 月中旬 計畫預算保留案。 進行研習活動,致經費須予保 留。已於 113 年 1 月辦理完成 並付款 12 萬 8,000 元。 二、營建工 營建工程 「廣博大樓電源線路 1. 「廣博大樓電源線路改善 程 改善委託設計監造服 委託設計監造服務」:於 務」、「廣博大樓防水、 112 年 10 月 26 日決標,依 地坪及圍牆改善統包 契約給付條件,於廠商提送 工程」、「廣博大樓防 細部設計成果經本總處核 水、地坪及圍牆改善統 可後給付,致經費須予保 包工程委託監造服 留。已於 113 年 4 月辦理設 務」、「113 年廣博大 計費第 1 期付款 40 萬 2,750 樓無障礙坡道新設工 元。 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 2. 「廣博大樓防水、地坪及圍 服務」預算保留案。 牆改善統包工程」及「廣博 大樓防水、地坪及圍牆改善 統包工程委託監造服務」: 依契約價金給付條件,俟工 程全部完工驗收合格後付 款,致經費須予保留。已於 113 年 5 月分別辦理驗收付 款 1,443 萬 2,932 元及 79 萬 5,000 元。 3. 「113 年廣博大樓無障礙 坡道新設工程委託規劃設 計監造服務」:於 112 年 12 月 18 日決標,依契約價金 給付條件,俟完成規劃設計 工作經本總處審查通過及 本案工程決標後付款 52.25%,及工程全部完成並 經 驗 收 合 格 後 付 款 47.75%,致經費須予保留。 因 113 年 10 月簽准俟後續 有實際需求再行辦理,爰本 案予以終止,本項保留經費 無須執行。 20 (三)施政計畫分項說明-以前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三、其他設 其他設備 「廣博大樓備用電力 「廣博大樓備用電力新設委 施 備 新設委託規劃設計監 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及「廣 造服務」、「廣博大 博大樓備用電力新設」,依契 樓備用電力新設」預 約價金給付條件,俟全案完成 算保留案。 且驗收合格後付款,致經費須 予保留。已於 113 年 3 月分別 辦理驗收付款 677 萬 8,930 元 及 25 萬 6,895 元。 21 行政院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 (1) 02 0400000000-2 0 0 0 罰款及賠償收入 06 ˉ0403100000-6 0 0 0 ˉ主計總處 01 ˉˉ0403100300-0 0 0 0 ˉˉ賠償收入 01 ˉˉˉ0403100301-2 0 0 0 ˉˉˉ一般賠償收入 03 0500000000-8 128,000 0 128,000 規費收入 05 ˉ0503100000-1 128,000 0 128,000 ˉ主計總處 01 ˉˉ0503100300-5 128,000 0 128,000 ˉˉ使用規費收入 01 ˉˉˉ0503100307-4 128,000 0 128,000 ˉˉˉ服務費 02 ˉˉˉ0503100303-3 0 0 0 ˉˉˉ資料使用費 04 0700000000-9 380,000 0 380,000 財產收入 07 ˉ0703100000-2 380,000 0 380,000 ˉ主計總處 01 ˉˉ0703100100-7 250,000 0 250,000 ˉˉ財產孳息 01 ˉˉˉ0703100103-5 250,000 0 250,000 ˉˉˉ租金收入 02 ˉˉ0703100500-5 130,000 0 130,000 ˉˉ廢舊物資售價 07 1200000000-8 880,000 0 880,000 其他收入 07 ˉ1203100000-1 880,000 0 880,000 ˉ主計總處 22 主計總處 別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增 決算數占預 減數 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應收數 保留數 合計 (2) (2)-(1) (2)/(1)% 191,070 0 0 191,070 191,070 191,070 0 0 191,070 191,070 191,070 0 0 191,070 191,070 191,070 0 0 191,070 191,070 149,824 0 0 149,824 21,824 117.05 149,824 0 0 149,824 21,824 117.05 149,824 0 0 149,824 21,824 117.05 149,100 0 0 149,100 21,100 116.48 724 0 0 724 724 1,102,852 0 0 1,102,852 722,852 290.22 1,102,852 0 0 1,102,852 722,852 290.22 264,210 0 0 264,210 14,210 105.68 264,210 0 0 264,210 14,210 105.68 838,642 0 0 838,642 708,642 645.11 1,071,156 0 0 1,071,156 191,156 121.72 1,071,156 0 0 1,071,156 191,156 121.72 23 行政院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 (1) 01 ˉˉ1203100200-0 880,000 0 880,000 ˉˉ雜項收入 01 ˉˉˉ1203100201-3 106,000 0 106,000 ˉˉˉ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02 ˉˉˉ1203100210-4 774,000 0 774,000 ˉˉˉ其他雜項收入 經常門小計 1,388,000 0 1,388,000 資本門小計 0 0 0 合計 1,388,000 0 1,388,000 24 主計總處 別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增 決算數占預 減數 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應收數 保留數 合計 (2) (2)-(1) (2)/(1)% 1,071,156 0 0 1,071,156 191,156 121.72 123,339 0 0 123,339 17,339 116.36 947,817 0 0 947,817 173,817 122.46 2,514,902 0 0 2,514,902 1,126,902 181.19 0 0 0 0 0 2,514,902 0 0 2,514,902 1,126,902 181.19 25 行政院 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2 3200000000-0 1,378,832,053 0 0 0 行政支出 0 0 0 01 ˉˉ3203100100-9 892,939,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0 0 0 02 ˉˉ3203101000-0 5,314,000 0 0 0 ˉˉ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0 0 0 03 ˉˉ3203101100-4 2,661,000 0 0 0 ˉˉ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 0 0 0 行 04 ˉˉ3203101200-9 4,202,000 0 0 0 ˉˉ會計及決算業務 0 0 0 05 ˉˉ3203101300-3 27,544,000 0 0 0 ˉˉ綜合統計業務 0 0 0 06 ˉˉ3203101400-8 97,553,000 0 0 0 ˉˉ國勢普查業務 0 0 0 07 ˉˉ3203101500-2 17,425,000 0 0 0 ˉˉ主計訓練業務 0 0 0 08 ˉˉ3203101600-7 119,452,000 0 0 0 ˉˉ主計資訊業務 0 0 0 09 ˉˉ3203109000-3 187,202,000 0 0 0 ˉˉ一般建築及設備 0 0 0 02 ˉˉˉ3203109019-1 148,568,000 0 0 0 ˉˉˉ其他設備 0 0 0 03 ˉˉˉ3203109002-9 38,634,000 0 0 0 ˉˉˉ營建工程 0 0 0 10 ˉˉ3203109800-0 1,850,000 0 0 0 ˉˉ第一預備金 0 0 0 01 ˉˉ3277013200-0 22,690,053 0 0 0 ˉˉ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 0 0 0 備 26 主計總處 別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1,378,832,053 1,308,350,775 53,083,729 -17,397,549 98.74 0 1,361,434,504 892,939,000 882,433,227 0 -10,505,773 98.82 0 882,433,227 5,314,000 5,301,154 0 -12,846 99.76 0 5,301,154 2,661,000 2,435,656 225,344 0 100.00 0 2,661,000 4,202,000 4,199,224 0 -2,776 99.93 0 4,199,224 27,544,000 27,136,269 0 -407,731 98.52 0 27,136,269 97,553,000 94,611,492 0 -2,941,508 96.98 0 94,611,492 17,425,000 17,382,640 0 -42,360 99.76 0 17,382,640 119,452,000 118,570,287 0 -881,713 99.26 0 118,570,287 187,202,000 133,590,773 52,858,385 -752,842 99.60 0 186,449,158 148,568,000 123,692,886 24,301,635 -573,479 99.61 0 147,994,521 38,634,000 9,897,887 28,556,750 -179,363 99.54 0 38,454,637 1,850,000 0 0 -1,850,000 0.00 0 0 22,690,053 22,690,053 0 0 100.00 0 22,690,053 27 行政院 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26 7600000000-8 76,894,989 0 0 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0 0 0 01 ˉˉ7606205300-6 74,052,472 0 0 0 ˉ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01 ˉˉ7677017600-7 2,842,517 0 0 0 ˉˉ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 0 0 0 備 32 8900000000-0 4,421,360 0 0 0 其他支出 0 0 0 01 ˉˉ8903304500-4 4,421,360 0 0 0 ˉˉ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 0 0 0 ˉˉ女教育補助 合計 1,460,148,402 0 0 0 0 0 0 28 主計總處 別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76,894,989 76,894,989 0 0 100.00 0 76,894,989 74,052,472 74,052,472 0 0 100.00 0 74,052,472 2,842,517 2,842,517 0 0 100.00 0 2,842,517 4,421,360 4,421,360 0 0 100.00 0 4,421,360 4,421,360 4,421,360 0 0 100.00 0 4,421,360 1,460,148,402 1,389,667,124 53,083,729 -17,397,549 98.81 0 1,442,750,853 29 行政院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2 0003000000-1 行政院主管 02 ˉ0003100000-4 1,356,142,000 0 0 0 ˉ主計總處 0 0 0 經常門小計 1,168,940,000 0 0 0 0 0 0 資本門小計 187,202,000 0 0 0 0 0 0 01 ˉˉ3203100100-9 892,939,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0 0 0 ˉˉˉˉˉ10 852,134,000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ˉˉˉˉˉ20 40,307,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0 0 ˉˉˉˉˉ40 498,000 0 0 0 ˉˉˉˉˉ獎補助費 0 0 0 02 ˉˉ3203101000-0 5,314,000 0 0 0 ˉˉ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0 0 0 ˉˉˉˉˉ20 5,314,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0 0 03 ˉˉ3203101100-4 2,661,000 0 0 0 ˉˉ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0 0 0 ˉˉˉˉˉ20 2,661,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0 0 04 ˉˉ3203101200-9 4,202,000 0 0 0 ˉˉ會計及決算業務 0 0 0 ˉˉˉˉˉ20 4,202,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0 0 05 ˉˉ3203101300-3 27,544,000 0 0 0 ˉˉ綜合統計業務 0 0 0 30 主計總處 別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1,356,142,000 1,285,660,722 53,083,729 -17,397,549 98.72 0 1,338,744,451 1,168,940,000 1,152,069,949 225,344 -16,644,707 98.58 0 1,152,295,293 187,202,000 133,590,773 52,858,385 -752,842 99.60 0 186,449,158 892,939,000 882,433,227 0 -10,505,773 98.82 0 882,433,227 852,134,000 841,760,248 0 -10,373,752 98.78 0 841,760,248 40,307,000 40,238,979 0 -68,021 99.83 0 40,238,979 498,000 434,000 0 -64,000 87.15 0 434,000 5,314,000 5,301,154 0 -12,846 99.76 0 5,301,154 5,314,000 5,301,154 0 -12,846 99.76 0 5,301,154 2,661,000 2,435,656 225,344 0 100.00 0 2,661,000 2,661,000 2,435,656 225,344 0 100.00 0 2,661,000 4,202,000 4,199,224 0 -2,776 99.93 0 4,199,224 4,202,000 4,199,224 0 -2,776 99.93 0 4,199,224 27,544,000 27,136,269 0 -407,731 98.52 0 27,136,269 31 行政院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ˉˉˉˉˉ20 27,544,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0 0 06 ˉˉ3203101400-8 97,553,000 0 0 0 ˉˉ國勢普查業務 0 0 0 ˉˉˉˉˉ20 97,553,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0 0 07 ˉˉ3203101500-2 17,425,000 0 0 0 ˉˉ主計訓練業務 0 0 0 ˉˉˉˉˉ20 17,425,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0 0 08 ˉˉ3203101600-7 119,452,000 0 0 0 ˉˉ主計資訊業務 0 0 0 ˉˉˉˉˉ20 119,452,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0 0 09 ˉˉ3203109000-3 187,202,000 0 0 0 ˉˉ一般建築及設備 0 0 0 01 ˉˉˉ3203109002-9* 38,634,000 0 0 0 ˉˉˉ營建工程 0 0 0 ˉˉˉˉˉ30 38,634,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0 0 03 ˉˉˉ3203109019-1* 148,568,000 0 0 0 ˉˉˉ其他設備 0 0 0 ˉˉˉˉˉ30 148,568,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0 0 10 ˉˉ3203109800-0 1,850,000 0 0 0 ˉˉ第一預備金 0 0 0 ˉˉˉˉˉ60 1,850,000 0 0 0 ˉˉˉˉˉ預備金 0 0 0 02 8903304500-4 4,421,360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 0 0 0 補助 32 主計總處 別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27,544,000 27,136,269 0 -407,731 98.52 0 27,136,269 97,553,000 94,611,492 0 -2,941,508 96.98 0 94,611,492 97,553,000 94,611,492 0 -2,941,508 96.98 0 94,611,492 17,425,000 17,382,640 0 -42,360 99.76 0 17,382,640 17,425,000 17,382,640 0 -42,360 99.76 0 17,382,640 119,452,000 118,570,287 0 -881,713 99.26 0 118,570,287 119,452,000 118,570,287 0 -881,713 99.26 0 118,570,287 187,202,000 133,590,773 52,858,385 -752,842 99.60 0 186,449,158 38,634,000 9,897,887 28,556,750 -179,363 99.54 0 38,454,637 38,634,000 9,897,887 28,556,750 -179,363 99.54 0 38,454,637 148,568,000 123,692,886 24,301,635 -573,479 99.61 0 147,994,521 148,568,000 123,692,886 24,301,635 -573,479 99.61 0 147,994,521 1,850,000 0 0 -1,850,000 0.00 0 0 1,850,000 0 0 -1,850,000 0.00 0 0 4,421,360 4,421,360 0 0 100.00 0 4,421,360 33 行政院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ˉˉˉˉˉ10 4,421,360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經常門小計 4,421,360 0 0 0 0 0 0 05 7606205300-6 74,052,472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ˉˉˉˉˉ10 74,052,472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經常門小計 74,052,472 0 0 0 0 0 0 27 3277013200-0 22,690,053 0 0 0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0 0 0 ˉˉˉˉˉ10 22,690,053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27 7677017600-7 2,842,517 0 0 0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0 0 0 ˉˉˉˉˉ10 2,842,517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經常門小計 25,532,570 0 0 0 0 0 0 統籌科目小計 104,006,402 0 0 0 0 0 0 合計 1,460,148,402 0 0 0 0 0 0 34 主計總處 別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4,421,360 4,421,360 0 0 100.00 0 4,421,360 4,421,360 4,421,360 0 0 100.00 0 4,421,360 74,052,472 74,052,472 0 0 100.00 0 74,052,472 74,052,472 74,052,472 0 0 100.00 0 74,052,472 74,052,472 74,052,472 0 0 100.00 0 74,052,472 22,690,053 22,690,053 0 0 100.00 0 22,690,053 22,690,053 22,690,053 0 0 100.00 0 22,690,053 2,842,517 2,842,517 0 0 100.00 0 2,842,517 2,842,517 2,842,517 0 0 100.00 0 2,842,517 25,532,570 25,532,570 0 0 100.00 0 25,532,570 104,006,402 104,006,402 0 0 100.00 0 104,006,402 1,460,148,402 1,389,667,124 53,083,729 -17,397,549 98.81 0 1,442,750,853 35 行政院 以前年度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付數 應付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保留數 保留數 112 02 3200000000-0 0 0 行政支出 22,934,507 140,000 06 ˉˉ3203101400-8 0 0 ˉˉ國勢普查業務 128,000 0 09 ˉˉ3203109000-3 0 0 ˉˉ一般建築及設備 22,806,507 140,000 01 ˉˉˉ3203109002-9 0 0 ˉˉˉ營建工程 15,770,682 140,000 03 ˉˉˉ3203109019-1 0 0 ˉˉˉ其他設備 7,035,825 0 小 計 0 0 22,934,507 140,000 合 計 0 0 22,934,507 140,000 36 主計總處 別轉入數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實現數 本年度調整數 本年度未結清數 應付數 應付數 應付數 保留數 保留數 保留數 0 0 0 22,794,507 0 0 0 0 0 128,000 0 0 0 0 0 22,666,507 0 0 0 0 0 15,630,682 0 0 0 0 0 7,035,825 0 0 0 0 0 22,794,507 0 0 0 0 0 22,794,507 0 0 37 行政院 以前年度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付數 應付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保留數 保留數 112 02 0003000000-1 行政院主管 02 ˉ0003100000-4 0 0 ˉ主計總處 22,934,507 140,000 06 ˉˉ3203101400-8 0 0 ˉˉ國勢普查業務 128,000 0 ˉˉˉˉˉˉ20 0 0 ˉˉˉˉˉˉ業務費 128,000 0 09 ˉˉ3203109000-3 0 0 ˉˉ一般建築及設備 22,806,507 140,000 01 ˉˉˉ3203109002-9* 0 0 ˉˉˉ營建工程 15,770,682 140,000 ˉˉˉˉˉˉ30 0 0 ˉ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15,770,682 140,000 03 ˉˉˉ3203109019-1* 0 0 ˉˉˉ其他設備 7,035,825 0 ˉˉˉˉˉˉ30 0 0 ˉ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7,035,825 0 小 計 0 0 22,934,507 140,000 經常門小計 0 0 128,000 0 資本門小計 0 0 22,806,507 140,000 合 計 0 0 22,934,507 140,000 38 主計總處 別轉入數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實現數 本年度調整數 本年度未結清數 應付數 應付數 應付數 保留數 保留數 保留數 0 0 0 22,794,507 0 0 0 0 0 128,000 0 0 0 0 0 128,000 0 0 0 0 0 22,666,507 0 0 0 0 0 15,630,682 0 0 0 0 0 15,630,682 0 0 0 0 0 7,035,825 0 0 0 0 0 7,035,825 0 0 0 0 0 22,794,507 0 0 0 0 0 128,000 0 0 0 0 0 22,666,507 0 0 0 0 0 22,794,507 0 0 39 行政院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科目 經 常 支 出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小計 0003000000-1 02 行政院主管 ˉ0003100000-4 02 841,760,248 309,875,701 434,000 0 1,152,069,949 ˉ主計總處 ˉˉ3203100100-9 01 841,760,248 40,238,979 434,000 0 882,433,227 ˉˉ一般行政 ˉˉ3203101000-0 02 ˉˉ中央總預算核編及 0 5,301,154 0 0 5,301,154 ˉˉ執行 ˉˉ3203101100-4 03 ˉˉ特種基金預算核編 0 2,435,656 0 0 2,435,656 ˉˉ及執行 ˉˉ3203101200-9 04 0 4,199,224 0 0 4,199,224 ˉˉ會計及決算業務 ˉˉ3203101300-3 05 0 27,136,269 0 0 27,136,269 ˉˉ綜合統計業務 ˉˉ3203101400-8 06 0 94,611,492 0 0 94,611,492 ˉˉ國勢普查業務 ˉˉ3203101500-2 07 0 17,382,640 0 0 17,382,640 ˉˉ主計訓練業務 ˉˉ3203101600-7 08 0 118,570,287 0 0 118,570,287 ˉˉ主計資訊業務 ˉˉ3203109000-3 09 0 0 0 0 0 ˉˉ一般建築及設備 ˉˉˉ3203109002-9 01 0 0 0 0 0 ˉˉˉ營建工程 ˉˉˉ3203109019-1 03 0 0 0 0 0 ˉˉˉ其他設備 841,760,248 309,875,701 434,000 0 1,152,069,949 小 計 40 主計總處 決算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資 本 支 出 合計 備註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小計 0 133,590,773 0 133,590,773 1,285,660,722 由「業務費-臨時人員 0 0 0 0 882,433,227 酬金」列支臨時人員 年終獎金154,343元。 0 0 0 0 5,301,154 0 0 0 0 2,435,656 0 0 0 0 4,199,224 0 0 0 0 27,136,269 由「業務費-臨時人員 0 0 0 0 94,611,492 酬金」列支臨時人員 年終獎金653,688元。 由「業務費-臨時人員 0 0 0 0 17,382,640 酬金」列支臨時人員 年終獎金282,821元。 0 0 0 0 118,570,287 0 133,590,773 0 133,590,773 133,590,773 0 9,897,887 0 9,897,887 9,897,887 0 123,692,886 0 123,692,886 123,692,886 0 133,590,773 0 133,590,773 1,285,660,722 41 行政院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科目 經 常 支 出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小計 0003000000-1 02 行政院主管 ˉ0003100000-4 02 0 225,344 0 0 225,344 ˉ主計總處 ˉˉ3203101100-4 03 ˉˉ特種基金預算核編 0 225,344 0 0 225,344 ˉˉ及執行 ˉˉ3203109000-3 09 0 0 0 0 0 ˉˉ一般建築及設備 ˉˉˉ3203109002-9 01 0 0 0 0 0 ˉˉˉ營建工程 ˉˉˉ3203109019-1 03 0 0 0 0 0 ˉˉˉ其他設備 0 225,344 0 0 225,344 保 留 數 841,760,248 310,101,045 434,000 0 1,152,295,293 合 計 42 主計總處 決算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資 本 支 出 合計 備註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小計 0 52,858,385 0 52,858,385 53,083,729 0 0 0 0 225,344 0 52,858,385 0 52,858,385 52,858,385 0 28,556,750 0 28,556,750 28,556,750 0 24,301,635 0 24,301,635 24,301,635 0 52,858,385 0 52,858,385 53,083,729 0 186,449,158 0 186,449,158 1,338,744,451 43 行政院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一般行政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10人事費 841,760,248 0 0 ˉ1010 政務人員待遇 4,625,400 0 0 ˉ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18,907,718 0 0 ˉ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19,949,224 0 0 ˉ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7,447,680 0 0 ˉ1030 獎金 118,158,446 0 0 ˉ1035 其他給與 12,448,932 0 0 ˉ1040 加班費 45,366,815 0 0 ˉ1045 退休退職給付 2,683,821 0 0 ˉ1050 退休離職儲金 55,254,102 0 0 ˉ1055 保險 56,918,110 0 0 20業務費 40,238,979 5,301,154 2,435,656 ˉ2003 教育訓練費 132,986 23,580 4,800 ˉ2006 水電費 7,900,455 0 0 ˉ2009 通訊費 1,523,026 307,204 204,599 ˉ2018 資訊服務費 1,280 0 14,560 ˉ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40,077 258,819 497,230 ˉ2024 稅捐及規費 142,601 500 250 ˉ2027 保險費 478,221 6,315 918 ˉ2030 兼職費 252,000 0 0 ˉ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524,121 0 0 ˉ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79,300 111,774 34,500 ˉ2039 委辦費 0 0 0 ˉ2045 國內組織會費 12,000 0 0 ˉ2051 物品 2,588,205 816,380 473,016 ˉ2054 一般事務費 18,971,159 2,991,613 855,713 ˉ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033,058 9,100 43,050 ˉ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20,390 12,000 62,700 ˉ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650,112 16,297 57,847 ˉ2072 國內旅費 310,357 249,876 11,610 ˉ2078 國外旅費 208,908 476,196 155,988 ˉ2081 運費 63,036 1,260 3,500 ˉ2084 短程車資 65,193 20,240 15,375 ˉ2093 特別費 942,494 0 0 44 主計總處 決算累計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會計及決算業務 綜合統計業務 國勢普查業務 主計訓練業務 主計資訊業務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199,224 27,136,269 94,611,492 17,382,640 118,570,287 129,600 56,058 287,787 6,200 92,987 0 0 0 1,812,856 2,700,533 149,842 1,345,952 2,669,191 467,584 7,248,602 16,684 3,024,548 10,627,867 247,500 105,571,706 172,208 383,926 369,028 27,973 158,531 500 500 1,750 0 250 403 53,385 1,945,285 545,992 95,888 0 615,944 14,006,762 0 0 0 0 6,414,805 3,303,042 198,868 63,220 4,728,404 33,269,799 1,746,260 311,220 1,000,000 0 800,000 0 0 30,000 0 0 0 40,000 228,548 854,448 1,576,266 805,684 1,506,436 1,917,768 8,004,270 19,811,447 6,906,731 160,155 4,500 9,000 70,900 313,595 119,071 0 10,730 14,603 0 3,500 13,997 28,335 45,768 1,020,068 215,312 157,058 7,951,499 2,419,874 176,855 121,205 302,298 10,492 0 0 0 0 34,678 260,648 1,000 5,158 12,598 24,100 19,712 1,300 20,865 0 0 0 0 0 45 行政院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營建工程 其他設備 10人事費 0 0 ˉ1010 政務人員待遇 0 0 ˉ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0 0 ˉ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0 0 ˉ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0 0 ˉ1030 獎金 0 0 ˉ1035 其他給與 0 0 ˉ1040 加班費 0 0 ˉ1045 退休退職給付 0 0 ˉ1050 退休離職儲金 0 0 ˉ1055 保險 0 0 20業務費 0 0 ˉ2003 教育訓練費 0 0 ˉ2006 水電費 0 0 ˉ2009 通訊費 0 0 ˉ2018 資訊服務費 0 0 ˉ2021 其他業務租金 0 0 ˉ2024 稅捐及規費 0 0 ˉ2027 保險費 0 0 ˉ2030 兼職費 0 0 ˉ2033 臨時人員酬金 0 0 ˉ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0 0 ˉ2039 委辦費 0 0 ˉ2045 國內組織會費 0 0 ˉ2051 物品 0 0 ˉ2054 一般事務費 0 0 ˉ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0 0 ˉ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0 0 ˉ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0 0 ˉ2072 國內旅費 0 0 ˉ2078 國外旅費 0 0 ˉ2081 運費 0 0 ˉ2084 短程車資 0 0 ˉ2093 特別費 0 0 46 主計總處 決算累計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合計 841,760,248 4,625,400 418,907,718 119,949,224 7,447,680 118,158,446 12,448,932 45,366,815 2,683,821 55,254,102 56,918,110 309,875,701 733,998 12,413,844 13,916,000 119,504,145 2,407,792 146,351 3,126,407 14,874,706 11,440,836 40,844,477 1,800,000 82,000 8,848,983 59,618,856 1,602,274 423,923 4,047,736 11,398,334 1,153,882 369,280 179,383 942,494 47 行政院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一般行政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30設備及投資 0 0 0 ˉ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0 0 0 ˉ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0 0 0 ˉ3035 雜項設備費 0 0 0 40獎補助費 434,000 0 0 ˉ4085 獎勵及慰問 434,000 0 0 小 計 882,433,227 5,301,154 2,435,656 保留數 20業務費 0 0 225,344 ˉ2054 一般事務費 0 0 225,344 30設備及投資 0 0 0 ˉ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0 0 0 ˉ3035 雜項設備費 0 0 0 小 計 0 0 225,344 合 計 882,433,227 5,301,154 2,661,000 48 主計總處 決算累計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會計及決算業務 綜合統計業務 國勢普查業務 主計訓練業務 主計資訊業務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199,224 27,136,269 94,611,492 17,382,640 118,570,287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199,224 27,136,269 94,611,492 17,382,640 118,570,287 49 行政院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營建工程 其他設備 30設備及投資 9,897,887 123,692,886 ˉ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9,897,887 0 ˉ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0 120,547,612 ˉ3035 雜項設備費 0 3,145,274 40獎補助費 0 0 ˉ4085 獎勵及慰問 0 0 小 計 9,897,887 123,692,886 保留數 20業務費 0 0 ˉ2054 一般事務費 0 0 30設備及投資 28,556,750 24,301,635 ˉ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8,556,750 0 ˉ3035 雜項設備費 0 24,301,635 小 計 28,556,750 24,301,635 合 計 38,454,637 147,994,521 50 主計總處 決算累計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合計 133,590,773 9,897,887 120,547,612 3,145,274 434,000 434,000 1,285,660,722 225,344 225,344 52,858,385 28,556,750 24,301,635 53,083,729 1,338,744,451 51 行政院主 繳付公庫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加項 減項: 歲入實現數 以前年度待 項目 歲入待納庫數 (1) 納庫繳庫數 (2) (3) 合計 2,514,902 0 0 本年度 2,514,902 0 0 0403100301 191,070 0 0 一般賠償收入 0503100303 724 0 0 資料使用費 0503100307 149,100 0 0 服務費 0703100103 264,210 0 0 租金收入 0703100500 838,642 0 0 廢舊物資售價 1203100201 123,339 0 0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203100210 947,817 0 0 其他雜項收入 以前年度 0 0 0 一、以前年度應收(保留)數 0 0 0 二、以前年度歲入納庫款 0 0 0 三、收回以前年度支出賸餘款 0 0 0 1. 以前年度已撥繳之暫付、預付款 0 0 0 支用收回 2. 審計部修正減列支出實現數 0 0 0 3. 審計部修正減列應付數-已撥款 0 0 0 4. 審計部修正減列支出保留數-已撥款 0 0 0 5. 保留數、應付款-已撥款部分收回 0 0 0 不再繼續支用 6. 收回以前年度撥款之存出保證金 0 0 0 7. 收回以前年度撥款之零用金 0 0 0 8. 領用以前年度撥款之材料 0 0 0 四、收回剔除經費 0 0 0 52 計總處 數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加項 繳付公庫數 (9)=(1)- 以前年度撥款於本年度繳還數 預收款 剔除經費 (2)+(3)+ 材料 存出保證金 其他應收款 (7) (8) (4)+(5)+(6)+ (4) (5) (6) (7)+(8) 0 0 0 0 0 2,514,902 0 0 0 0 0 2,514,902 0 0 0 0 0 191,070 0 0 0 0 0 724 0 0 0 0 0 149,100 0 0 0 0 0 264,210 0 0 0 0 0 838,642 0 0 0 0 0 123,339 0 0 0 0 0 947,817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3 行政院主 公庫撥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加 項 歲出實現數 項目 (1) 預付款 材料 存出保證金 (2) (3) (4) 合計 1,412,461,631 0 0 0 本年度 1,389,667,124 0 0 0 一、本年度經費 1,285,660,722 0 0 0 3203100100 882,433,227 0 0 0 一般行政 3203101000 5,301,154 0 0 0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3203101100 2,435,656 0 0 0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3203101200 4,199,224 0 0 0 會計及決算業務 3203101300 27,136,269 0 0 0 綜合統計業務 3203101400 94,611,492 0 0 0 國勢普查業務 3203101500 17,382,640 0 0 0 主計訓練業務 3203101600 118,570,287 0 0 0 主計資訊業務 3203109002 9,897,887 0 0 0 營建工程 3203109019 123,692,886 0 0 0 其他設備 二、統籌科目 104,006,402 0 0 0 3277013200 22,690,053 0 0 0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7606205300 74,052,472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7677017600 2,842,517 0 0 0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8903304500 4,421,360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54 計總處 數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加項 減項: 公庫撥入數 以前年度撥款於本年度 歲出應付、保留數 (8)=(1)+(2)+(3)+ 退還收入(預收)款 其他應收款 實現數 公庫未撥入數 (4)+(5)+(6)-(7) (5) (6) (7) 0 0 0 1,412,461,631 53,083,729 0 0 0 1,389,667,124 53,083,729 0 0 0 1,285,660,722 53,083,729 0 0 0 882,433,227 0 0 0 0 5,301,154 0 0 0 0 2,435,656 225,344 0 0 0 4,199,224 0 0 0 0 27,136,269 0 0 0 0 94,611,492 0 0 0 0 17,382,640 0 0 0 0 118,570,287 0 0 0 0 9,897,887 28,556,750 0 0 0 123,692,886 24,301,635 0 0 0 104,006,402 0 0 0 0 22,690,053 0 0 0 0 74,052,472 0 0 0 0 2,842,517 0 0 0 0 4,421,360 0 55 行政院主 公庫撥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加 項 歲出實現數 項目 (1) 預付款 材料 存出保證金 (2) (3) (4) 以前年度 22,794,507 0 0 0 一、以前年度應付(保留)數 22,794,507 0 0 0 112年度 3203101400 128,000 0 0 0 國勢普查業務 112年度 3203109002 15,630,682 0 0 0 營建工程 112年度 3203109019 7,035,825 0 0 0 其他設備 二、退還以前年度收入數 0 0 0 0 56 計總處 數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加項 減項: 公庫撥入數 以前年度撥款於本年度 歲出應付、保留數 (8)=(1)+(2)+(3)+ 退還收入(預收)款 其他應收款 實現數 公庫未撥入數 (4)+(5)+(6)-(7) (5) (6) (7) 0 0 0 22,794,507 0 0 0 0 22,794,507 0 0 0 0 128,000 0 0 0 0 15,630,682 0 0 0 0 7,035,825 0 0 0 0 0 0 57 ˉ ˉ ˉ 行政院主計總處 ˉ 歲入餘絀(或減免、註銷)分析表 ˉ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餘 絀 數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科目名稱及編號 (或減免、註銷數) 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金 額 % 113 0403100301-2 191,070 一般賠償收入 0503100303-3 724 資料使用費 0503100307-4 21,100 16.48 服務費 0703100103-5 14,210 5.68 租金收入 0703100500-5 708,642 545.11 變賣報廢財物收入超收所致。 廢舊物資售價 1203100201-3 17,339 16.36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203100210-4 173,817 22.46 主要係本總處同仁代表參加亞洲生產力組織提 其他雜項收入 供相關統計及專業諮詢服務獲贈酬金收入繳庫 所致。 小計 1,126,902 81.19 本年度合計 1,126,902 81.19 58 本 頁 空 白 59 行政院 歲出保留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歲 出 保 留 工作計畫 年度 名稱及編號 應付數 保留數 合計 % 113 3203101100-4 0 225,344 225,344 8.47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113 3203109002-9* 0 28,556,750 28,556,750 73.92 營建工程 113 3203109019-1* 0 24,301,635 24,301,635 16.36 其他設備 經常門小計 0 225,344 225,344 0.02 資本門小計 0 52,858,385 52,858,385 28.24 經資門小計 0 53,083,729 53,083,729 3.64 經常門合計 0 225,344 225,344 0.02 資本門合計 0 52,858,385 52,858,385 25.17 經資門合計 0 53,083,729 53,083,729 3.58 60 主計總處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保留原因分析 保留原因說明 經資門 類型 金額 備註 及相關改善措施 經常門 C19 225,344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書」勞務採購案,因立 法院通過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 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於113年12月31日奉總統令公 布,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審定本未及於113年底 完成印製,爰於契約價金23萬833元內,預估印製 所需經費22萬5,344元,俟驗收合格後付款,致經 費須予保留。 資本門 A19 28,556,750 1.「廣博大樓電源線路改善委託設計監造服務」 勞務採購案179萬元(分別為112年40萬2,750元及 113年138萬7,250元),於112年10月26日決標,履 約期限為112年10月27日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之 日,已依契約規定完成給付設計階段兩期款項共 計85萬250元,未撥餘款93萬9,750元,俟「廣博大 樓電源線路改善」案完工(預計114年5月19日完 工)且驗收合格後付款,致經費須予保留。 2.「廣博大樓電源線路改善」財物採購案原契約 價金2,623萬5,000元,於113年8月15日決標,因調 增工項於113年12月辦理第一次契約變更,變更後 契約價金2,761萬7,000元,履約期限為113年8月16 日起275日曆天(預計114年5月19日完工),俟驗收 合格後付款,致經費須予保留。 資本門 B19 24,301,635 「視訊會議室設備採購及空間裝修」財物採購案 原契約價金3,908萬3,325元(分別為113年2,408萬 1,135元及114年1,500萬2,190元),於113年6月25日 決標,因調整施作項目於113年11月辦理第一次契 約變更,變更後契約價金3,930萬3,825元(分別為 113年2,430萬1,635元及114年1,500萬2,190元),分 113年及114年執行,其中113年執行部分之履約期 限為於機關通知次日起200天內安裝測試完畢(預 計114年2月15日完工),俟驗收合格後付款,致經 費須予保留。 225,344 52,858,385 53,083,729 225,344 52,858,385 53,083,729 61 行政院 歲出賸餘(或減 中華民國 賸餘數 經常門 工作計畫 (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名稱及編號 金額 % 類型 金額 112 3203109002-9 140,000 0.89 0 營建工程 小計 140,000 0 以前年度合計 140,000 0 113 3203100100-9 10,505,773 1.18 1 97,334 一般行政 2 10,373,752 10 34,687 3203101000-0 12,846 0.24 10 12,846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3203101200-9 2,776 0.07 10 2,776 會計及決算業務 3203101300-3 407,731 1.48 8 407,731 綜合統計業務 3203101400-8 2,941,508 3.02 1 1,681,508 國勢普查業務 62 主計總處 免、註銷)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經常門 資本門 備註 賸餘原因說明 賸餘原因說明 類型 金額 及相關改善措施 及相關改善措施 4 140,000 140,000 140,000 0 0 0 0 0 0 0 63 行政院 歲出賸餘(或減 中華民國 賸餘數 經常門 工作計畫 (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名稱及編號 金額 % 類型 金額 10 1,260,000 3203101500-2 42,360 0.24 1 42,360 主計訓練業務 3203101600-7 881,713 0.74 8 881,713 主計資訊業務 3203109002-9 179,363 0.46 0 營建工程 3203109019-1 573,479 0.39 0 其他設備 3203109800-0 1,850,000 100.00 3 1,850,000 第一預備金 小計 17,397,549 16,644,707 本年度合計 17,397,549 16,644,707 64 主計總處 免、註銷)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經常門 資本門 備註 賸餘原因說明 賸餘原因說明 類型 金額 及相關改善措施 及相關改善措施 0 0 0 7 179,363 1 573,479 0 752,842 752,842 65 行政院 人事費 中華民國 預算數 人事費別 決算數(2)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1) 一、民意代表待遇 0 0 0 0 二、政務人員待遇 4,630,000 0 4,630,000 4,625,400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28,577,000 0 428,577,000 418,907,718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24,277,000 0 124,277,000 119,949,224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7,500,000 0 7,500,000 7,447,680 六、獎金 116,972,000 0 116,972,000 118,158,446 七、其他給與 12,464,000 0 12,464,000 12,448,932 八、加班費 48,181,000 0 48,181,000 45,366,815 九、退休退職給付 0 0 0 2,683,821 十、退休離職儲金 53,453,000 0 53,453,000 55,254,102 十一、保險 56,080,000 0 56,080,000 56,918,110 十二、調待準備 0 0 0 0 合 計 852,134,000 0 852,134,000 841,760,248 66 主計總處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人 比 較 增 減 數 員 工 人 數 金額 說明 % 預計數 實有數 (3)=(2)-(1) 0 0 0 -4,600 -0.10 2 2 -9,669,282 -2.26 506 472 法定預算員額為506人,經行政院113 年7月22日院授人組字第1132001398號 函核定員額505人。 1.支付個人之「臨時人員」支出,決 算實現數13,476,836元,計22人,其中 短期進用1人,期間5個月,係協助檔 案整理及公文繕打校對工作,普查與 各項按月抽樣調查資料審表、檢誤、 更正等相關工作,以及協助辦理公文 收發、講座聯繫、教學器材維護管 理、園區維護管理,以及餐廳膳食廚 房清潔維護等工作。 2.支付「勞務承攬」支出,決算實現 數34,542,595元,計進用人數54人,主 要係辦公室房舍清潔、機電設備維 護、公務車輛駕駛、保全警衛、普抽 查資料整理、檢誤、登錄、催報及查 核等相關工作;協助各機關完成中央 政府歲計會計、經費結報、全國主計 網等相關系統作業,提供諮詢服務。 -4,327,776 -3.48 248 244 法定預算員額為248人,經行政院113 年7月22日院授人組字第1132001398號 函核定員額247人。 -52,320 -0.70 23 18 法定預算員額為23人,經行政院113年 7月22日院授人組字第1132001398號函 核定員額18人。 1,186,446 1.01 0 0 1.考績獎金:47,973,659元。 2.特殊功勳獎賞:378,000元。 3.年終工作獎金:69,806,787元。 -15,068 -0.12 0 0 -2,814,185 -5.84 0 0 2,683,821 0 0 1,801,102 3.37 0 0 838,110 1.49 0 0 0 0 0 -10,373,752 -1.22 779 736 67 行政院 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 中華民國 補、捐(獎)助金額 受補、捐(獎)助單位 補、捐(獎)助計畫名稱 列支科目名稱 名稱 決算數 預算數(1) 已撥數 未撥數 九、獎助 498,000 434,000 0 6.獎勵及慰問 498,000 434,000 0 退休退職人員 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 一般行政 498,000 434,000 0 小 計 498,000 434,000 0 合 計 498,000 434,000 0 68 主計總處 關或團體個人經費報告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計畫執 )助金額 是否納 計畫完成結餘款 行情形 入受補 助單位 計畫未完成原因 備註 預決算 已 未 預算 決算數 收回繳庫 比較增減數 完 完 金額 日期 (3)=(1)-(2) 成 成 合計(2) 是 否 434,000 64,000 64,000 434,000 64,000 64,000 434,000 64,000 V 64,000 434,000 64,000 64,000 434,000 64,000 64,000 69 行政院 委託辦理計畫( 中華民國 年 接受委託單 完成時間 本 期 執 行 度 位或個人名 委託辦理事項 合約金額 訂約日期 別 稱 金 預定 實際 科目 實現數 113 財團法人中華 從IPSASs探討我 500,000 1130605 1131204 1131203 會計及決算業 500,000 民國會計研究 國政府投資國營 務 發展基金會 事業之會計處理 研究 113 社團法人台灣 中央政府年度會 500,000 1130528 1131213 1131212 會計及決算業 500,000 公益責信協會 計報告之公務機 務 關組成及關聯之 探討 1,000,000 科目小計 1,000,000 113 國立政治大學 普查細緻分類統 1,300,000 1130701 1140630 國勢普查業務 800,000 計推估模型之研 究 1,300,000 科目小計 800,000 小 計 2,300,000 1,800,000 合 計 2,300,000 1,800,000 70 主計總處 事項)經費報告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委託辦理事項類別 報告公開 委託事項 按政 報告 評審 期 執 行 數 (請勾選) 日期 (報告)處理 府採 購法 委託研究計畫 有 無 年 月 日 有 無 存 納入 其 民意 其他 備 註 額 辦理 行政 科學 調查 委託 參 計畫 他 及政 及技 作業 事項 實施 應付數 保留數 合計 是 否 策類 術類 0 0 500,000 v v v 113 12 18 v v 本案作為內 部業務執行 之參考。 0 0 500,000 v v v 113 12 27 v v 本案作為內 部業務執行 之參考。 0 0 1,000,000 0 0 800,000 v v 1.本項配合 110年工業及 服務業普查 作業期程及 資料處理, 於113年5月 辦理委託相 關作業,並 於同年7月完 成簽約。 2.合約總價 1,300,000元 ,其中第3期 款計500,000 元由114年度 預算支付。 0 0 800,000 0 0 1,800,000 0 0 1,800,000 71 行政院主 出國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經費來源 出 年 國 用途別科目 預算(保留) 決算金額 出國計畫名稱及內容簡述 度 工作計畫 類 (二級) 金額 (含保留數) 別 別 113 3203100100-9 207800 260,000 208,908 (4) 參加OECD第19屆績效及成果工作 一般行政 國外旅費 小組年度會議 小 計 260,000 208,908 113 3203101000-0 207800 300,000 390,037 (4) 派員出席第46屆OECD資深預算官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國外旅費 員委員會會議 113 3203101000-0 207800 95,000 86,159 (4) 派員出席第18屆OECD亞洲資深預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國外旅費 算官員會議 小 計 395,000 476,196 113 3203101100-4 207800 160,000 155,988 (4) 出席第10屆OECD綠色預算巴黎合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國外旅費 作會議及參訪法國氣候經濟研究 機構 小 計 160,000 155,988 113 3203101200-9 207800 315,000 302,298 (4) 參加第24屆OECD年度資深財務管 會計及決算業務 國外旅費 理及報導官員研討會與赴比利時 政府相關機構參訪其會計理論及 小 計 315,000 302,298 實務 113 3203101300-3 207800 68,000 10,492 (4) 參加亞洲開發銀行主辦之國際統 綜合統計業務 國外旅費 計計畫相關會議-「2024 年回合國 際比較計畫(ICP)第 2 次暨第 3 次 區域訓練及技術檢核會議」 小 計 68,000 10,492 113 3203101400-8 200300 250,000 248,977 (7) 赴美國研習「地址母體檔作業方 國勢普查業務 教育訓練費 法及差分隱私技術」 小 計 250,000 248,977 113年度合計 1,448,000 1,402,859 112 3203101400-8 200300 128,000 128,000 (7) 赴加拿大研習農業普查作業方法 國勢普查業務 教育訓練費 與資料應用情形 小 計 128,000 128,000 112年度合計 128,000 128,000 72 計總處 情形報告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地點 出國人員 報告提出日期 報告建議採納情形 起訖日期 服務單位(部 備註 國家 城市 姓名 年 月 日 建議項數 已採行項數 未採行項數 研議中項數 門)及職稱 1130206 法國 巴黎 綜合規劃處 113 05 08 1 1 0 0 1130211 專門委員 邵雅雯 薦任視察 邱美雅 1 1 0 0 1130531 法國 巴黎 公務預算處 113 09 05 3 3 0 0 本案所需經費不 1130607 副處長 劉嘉偉 足數由「中央總 專門委員 李翊柔 預算核編及執 專員 張耘庭 行」計畫業務費 項下調整支應。 1131211 泰國 曼谷 公務預算處 因回國日期於12 1131216 專門委員 黃子菡 月份,出國報告 專員 李瑞瑜 尚撰擬中。 3 3 0 0 1130329 法國 巴黎 基金預算處 113 07 04 1 1 0 0 1130407 科長 謝閔傑 專員 廖培君 1 1 0 0 1130302 法國 巴黎 會計決算處 113 06 05 9 9 0 0 1130310 比利時 布魯塞爾 專門委員 王惠津 視察 張浚仰 9 9 0 0 1130721 泰國 曼谷 綜合統計處 113 10 04 0 0 0 0 由亞銀主辦並補 1130726 研究員 林冠宏 助與會人員來回 科員 顏庭蓁 機票、旅館住宿 及每日津貼,本 總處僅需支付出 國人員部分雜費 及出國手續費。 0 0 0 0 1130921 美國 華盛頓特 國勢普查處 113 12 12 4 0 0 4 1130926 區 專員 謝博行 費城 專員 林昌諒 4 0 0 4 18 14 0 4 1130109 加拿大 渥太華 國勢普查處 113 04 02 5 0 0 5 本案係112年度 1130114 專員 許雅琳 保留款於113年 度執行。 5 0 0 5 5 0 0 5 73 行政院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經 常 經 常 移 轉 商品及勞務 土地租金 受僱人員報酬 債務利息 對家庭及民間 職能別分類 購買支出 支出 對企業 非營利機構 總 計 1,013,076 242,791 0 0 0 434 01一般公共事務 931,760 242,791 0 0 0 434 02防衛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4教育 4,421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76,895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0 0 0 0 0 0 74 主計總處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資 本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本 移 轉 經常支出 對非營業特種 對政府 對國外 合計 對營業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基金 0 0 1,256,301 0 0 0 0 0 0 1,174,98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42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76,89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75 行政院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資 本 支 出 資 本 移 轉 固定資本形成 土地 無形資 對家庭及民間 職能別分類 對政府 對國外 購入 產購入 住宅 非住宅房屋 非營利機構 總 計 0 0 0 0 0 0 38,455 01一般公共事務 0 0 0 0 0 0 38,455 02防衛 0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0 0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0 0 0 0 0 0 0 76 主計總處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固 定 資 本 形 成 資本支出 總計 機器及其他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資訊軟體 土地改良 合計 設備 0 0 86,282 61,713 0 186,450 1,442,751 0 0 86,282 61,713 0 186,450 1,361,43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42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76,89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77 行政院 媒體政策及業務 中華民國 預算數/以前年度轉入數 年 預算科目-工作計畫 度 原預算數/以前年度轉入 預算增減數 合計 別 數 (1) 113 3203101300-3 20,000 0 20,000 綜合統計業務 小計 20,000 0 20,000 合計 20,000 0 20,000 78 主計總處 宣導費彙計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比較增減 合計 金額 備註 實現數 應付數 保留數 % (2) (3)=(2)-(1) 0 0 0 0 -20,000 -100.00 3203101300-3 綜合統計業務 0 0 0 0 -20,000 -100.00 小計 0 0 0 0 -20,000 -100.00 合計 79 行政院主計總處 平衡表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科 目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科 目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1 資產 1,375,544,158 1,361,792,751 2 負債 57,826,695 60,280,354 11 流動資產 57,826,695 60,280,354 21 流動負債 402,795 546,270 110103 專戶存款 57,826,695 60,280,354 210302 應付代收款 402,795 546,270 14 固定資產 1,056,836,174 1,024,722,083 28 其他負債 57,423,900 59,734,084 140101 土地 650,517,129 635,885,415 280301 存入保證金 34,518,706 32,652,136 140201 土地改良物 729,120 729,120 280401 應付保管款 22,905,194 27,081,948 減:140202 累計折舊─ -60,151 0 3 淨資產 1,317,717,463 1,301,512,397 土地改良物 140401 房屋建築及設備 409,015,670 369,943,831 31 資產負債淨額 1,317,717,463 1,301,512,397 減:140402 累計折舊─ -140,285,772 -118,529,625 310101 資產負債淨額 1,317,717,463 1,301,512,397 房屋建築及設備 140501 機械及設備 268,086,396 238,719,027 減:140502 累計折舊─ -165,514,917 -153,869,320 機械及設備 140601 交通及運輸設備 11,298,805 15,369,820 減:140602 累計折舊─ -7,676,439 -10,908,653 交通及運輸設備 140701 雜項設備 70,572,867 69,490,290 減:140702 累計折舊─ -40,696,784 -37,328,494 雜項設備 141101 購建中固定資產 850,250 15,220,672 16 無形資產 260,879,889 276,788,914 160102 電腦軟體 260,879,889 272,168,734 160104 發展中之無形資產 0 4,620,180 18 其他資產 1,400 1,400 180201 存出保證金 1,400 1,400 合 計 1,375,544,158 1,361,792,751 合 計 1,375,544,158 1,361,792,751 備註: 保證品(應付保證品) 4,829,658元 80 ˉ 行政院主計總處 ˉ 收入支出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科目名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比較增減數 (1) (2) (3)=(1)-(2) 收入 1,414,976,533 1,424,325,940 -9,349,407 公庫撥入數 1,412,461,631 1,421,167,837 -8,706,206 罰款及賠償收入 191,070 868,128 -677,058 規費收入 149,824 102,756 47,068 財產收益 1,102,852 1,212,085 -109,233 其他收入 1,071,156 975,134 96,022 支出 1,418,930,014 1,379,345,221 39,584,793 繳付公庫數 2,514,902 3,158,103 -643,201 人事支出 945,766,650 927,368,283 18,398,367 業務支出 310,472,250 301,770,073 8,702,177 獎補助支出 434,000 430,000 4,000 財產損失 1,002,913 689,449 313,464 折舊、折耗及攤銷 158,739,299 145,929,313 12,809,986 收支餘絀 -3,953,481 44,980,719 -48,934,200 81 行政院主計總處 專戶存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57,826,695 本年度部分 57,826,695 03 11,519,144 臺銀聘僱離職儲金公提專戶 04 11,386,050 臺銀聘僱離職儲金自提專戶 05 34,518,706 國庫存款戶-保管款 06 402,795 國庫存款戶-代收款 總 計 57,826,695 82 行政院主計總處 土地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650,517,129 本年度部分 650,517,129 總 計 650,517,129 83 行政院主計總處 土地改良物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729,120 本年度部分 729,120 總 計 729,120 84 行政院主計總處 累計折舊─土地改良物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60,151 本年度部分 60,151 總 計 60,151 85 行政院主計總處 房屋建築及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384,337,351 本年度部分 384,337,351 預算性質部分 24,678,319 本年度部分 9,450,387 113 9,450,387 一百一十三年度 3203109000-3 9,450,387 一般建築及設備 3203109002-9* 9,450,387 營建工程 以前年度部分 15,227,932 112 15,227,932 一百一十二年度 3203109000-3 15,227,932 一般建築及設備 3203109002-9* 15,227,932 營建工程 總 計 409,015,670 86 行政院主計總處 累計折舊─房屋建築及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40,285,772 本年度部分 140,285,772 總 計 140,285,772 87 行政院主計總處 機械及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227,093,841 本年度部分 227,093,841 預算性質部分 40,992,555 本年度部分 33,956,730 113 33,956,730 一百一十三年度 3203109000-3 33,956,730 一般建築及設備 3203109019-1* 33,956,730 其他設備 以前年度部分 7,035,825 112 7,035,825 一百一十二年度 3203109000-3 7,035,825 一般建築及設備 3203109019-1* 7,035,825 其他設備 總 計 268,086,396 88 行政院主計總處 累計折舊─機械及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65,514,917 本年度部分 165,514,917 總 計 165,514,917 89 行政院主計總處 交通及運輸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1,157,298 本年度部分 11,157,298 預算性質部分 141,507 本年度部分 141,507 113 141,507 一百一十三年度 3203109000-3 141,507 一般建築及設備 3203109019-1* 141,507 其他設備 總 計 11,298,805 90 行政院主計總處 累計折舊─交通及運輸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7,676,439 本年度部分 7,676,439 總 計 7,676,439 91 行政院主計總處 雜項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67,728,628 本年度部分 67,728,628 預算性質部分 2,844,239 本年度部分 2,844,239 113 2,844,239 一百一十三年度 3203109000-3 2,844,239 一般建築及設備 3203109019-1* 2,844,239 其他設備 總 計 70,572,867 92 行政院主計總處 累計折舊─雜項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40,696,784 本年度部分 40,696,784 總 計 40,696,784 93 行政院主計總處 購建中固定資產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預算性質部分 850,250 本年度部分 447,500 113 447,500 一百一十三年度 3203109000-3 447,500 一般建築及設備 3203109002-9* 447,500 營建工程 以前年度部分 402,750 112 402,750 一百一十二年度 3203109000-3 402,750 一般建築及設備 3203109002-9* 402,750 營建工程 總 計 850,250 94 行政院主計總處 電腦軟體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74,598,028 本年度部分 174,598,028 預算性質部分 86,281,861 本年度部分 86,281,861 113 86,281,861 一百一十三年度 3203109000-3 86,281,861 一般建築及設備 3203109019-1* 86,281,861 其他設備 總 計 260,879,889 95 行政院主計總處 存出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400 以前年度部分 1,400 083 400 八十三年度 300001 轉帳傳票 083 03 30 本處政風處租用14支郵局第14-337號 400 專用信箱鎖鑰押金 105 1,000 一百零五年度 300263 轉帳傳票 105 12 20 主計訓練中心有線電視租用數位機上 1,000 盒保證金 總 計 1,400 96 行政院主計總處 保證品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4,829,658 本年度部分 2,439,421 113 2,439,421 一百一十三年度 300009 轉帳傳票 收東捷資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3年 113 01 05 主計資訊系統諮詢整合服務案」華南 1 商銀西門分行履約保證金連帶保證書( 113/12/31) 300010 轉帳傳票 收葳橋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12年經費 113 01 08 結報系統功能擴充暨上線輔導委外服 1 務案」華銀埔墘分行保固保證金連帶 保證書(113/12/27) 300013 轉帳傳票 收奕祥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13年薪資 113 01 09 管理系統精進暨維護服務案」設質中 661,550 國信託商銀承德分行定存單履約保證 金(履約期限113/12/31) 300014 轉帳傳票 收凌網「113年家戶面統計調查資訊管 113 01 09 理系統-家庭收支訪問調查及人力資源 1 調查系統增修及維護」合庫光復履保 金連帶保證書113/12/31 300017 轉帳傳票 收卓越動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13年 113 01 12 主計知識管理平臺功能增修及維護案 178,600 」設質中信商銀承德分行定存單履約 保證金(期限113/12/31) 300018 轉帳傳票 收卓越動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13年 113 01 12 民間團體補(捐)助系統功能增修及維 226,900 護案」設質中信商銀承德分行定存單 履保金(期限113/12/31) 97 行政院主計總處 保證品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300019 轉帳傳票 收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113年主計 113 01 12 人員人事應用系統功能增修及維護案 277,000 」設質上海商銀松江分行定存單履約 保證金(期限113/12/31) 300091 轉帳傳票 收智景有限公司「廣博大樓備用電力 113 03 12 203,367 新設」採購案設質台中商銀林口分行 定存單保固保證金(期限116年2月28日) 300275 轉帳傳票 收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114年及11 113 09 19 5年普查網路填報系統資訊服務案」聯 1 邦銀行仁愛分行履約保證金連帶保證 書(115/06/30) 300364 轉帳傳票 收奕祥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14年薪資 113 12 25 管理系統精進暨維護服務案」設質中 664,500 國信託商銀承德分行定存單履約保證 金(履約期限114/12/31) 300365 轉帳傳票 收卓越動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14年 113 12 25 民間團體補(捐)助系統功能增修及維 227,500 護案」設質中信商銀承德分行定存單 履保金(期限114/12/31) 以前年度部分 2,390,237 110 80,730 一百一十年度 300251 轉帳傳票 收得禾公司「全國中央機關公有屋頂 110 08 26 聯合標租-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租賃」設 80,730 質永豐商銀長安分行定存單履約保證 金(履約期限130年8月) 111 707,555 一百一十一年度 98 行政院主計總處 保證品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300278 轉帳傳票 收康宏營造有限公司「廣博大樓外牆 111 10 21 及1樓設施整修工程」採購案設質華南 707,555 商銀城內分行定存單保固保證金(期限 116年9月6日) 112 1,601,952 一百一十二年度 300174 轉帳傳票 收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112至113 112 05 31 年資訊安全防護系統軟體更新採購案 1,580,000 」設質臺灣銀行萬華分行定存單履約 保證金(期限114/6/30) 300291 轉帳傳票 收得禾「全國中央機關公有屋頂聯合 112 09 22 標租」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租賃第1次契 21,950 變補繳設質永豐商銀建成分行定存單 履保金(期限132/8/23) 300352 轉帳傳票 收中勤人力資源管理顧問公司「113年 112 11 16 度資料登錄文書處理工作及公文傳遞 1 勞務承攬案」土銀中崙分行履約保證 金連帶保證書(113/12/31) 300394 轉帳傳票 收葳橋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13年經費 112 12 29 結報系統功能擴充暨上線輔導委外服 1 務案」華銀埔墘分行履約保證金連帶 保證書(113/12/31) 總 計 4,829,658 99 行政院主計總處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402,795 本年度部分 200,124 113 200,124 一百一十三年度 01 197,661 代扣款項 100028 收入傳票 113 01 22 收到113年1月第7批破月薪資補發-代 24 扣款 100066 收入傳票 113 04 01 47 收到113年4月薪資-代扣款 100100 收入傳票 113 05 01 23,627 收到113年5月薪資-代扣款 100133 收入傳票 113 05 23 收到113年5月第2批薪差薪資補發-代 4,450 扣款 100141 收入傳票 113 06 03 7,412 收到113年6月薪資-代扣款 100141 收入傳票 113 06 03 12,275 收到113年6月薪資-代扣款 100 行政院主計總處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155 收入傳票 113 06 19 收到113年6月第1批破月薪資補發-代 25 扣款 100164 收入傳票 113 06 25 收到育嬰留職停薪賴O伶113年7/12-1 543 14年1/16退撫基金及公保費 100164 收入傳票 113 06 25 收到育嬰留職停薪賴O伶113年7/12-1 5,949 14年1/16退撫基金及公保費 100172 收入傳票 113 06 28 收到育嬰留職停薪賴O雯113年7/8-11 5,223 4年7/7公保費 100167 收入傳票 113 07 01 8,963 收到113年7月薪資-代扣款 100183 收入傳票 113 07 10 收到侍親留職停薪林O絢113年7/10-1 20,022 14年7/9公保及健保費 100183 收入傳票 113 07 10 收到侍親留職停薪林O絢113年7/10-1 6,774 14年7/9公保及健保費 100195 收入傳票 113 07 26 收到113年7月第4批破月薪資補發-代 6,731 扣款 100243 收入傳票 113 08 28 收到育嬰留職停薪魏O璇113年9/2-11 678 4年1/17公保費 100268 收入傳票 113 09 19 收到113年9月第3批破月薪資補發-代 80 扣款 101 行政院主計總處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268 收入傳票 113 09 19 收到113年9月第3批破月薪資補發-代 1,203 扣款 100277 收入傳票 113 09 26 收到113年9月第5批破月薪資補發-代 1,009 扣款 100277 收入傳票 113 09 26 收到113年9月第5批破月薪資補發-代 1,217 扣款 100306 收入傳票 113 10 30 收到113年10月第4批破月薪資補發- 1,345 代扣款 100300 收入傳票 113 11 01 2,981 收到113年11月薪資-代扣款 100300 收入傳票 113 11 01 7,396 收到113年11月薪資-代扣款 100300 收入傳票 113 11 01 6,037 收到113年11月薪資-代扣款 100331 收入傳票 113 11 12 收到113年10月第5批破月薪資補發- 368 代扣款 100331 收入傳票 113 11 12 收到113年10月第5批破月薪資補發- 1,184 代扣款 100338 收入傳票 113 11 14 收到113年11月第2批破月薪資補發- 20,325 代扣款 102 行政院主計總處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353 收入傳票 113 12 02 382 收到113年12月薪資-代扣款 100353 收入傳票 113 12 02 133 收到113年12月薪資-代扣款 100353 收入傳票 113 12 02 27,581 收到113年12月薪資-代扣款 100365 收入傳票 113 12 06 收到113年12月第2批薪差薪資補發- 585 代扣款 100365 收入傳票 113 12 06 收到113年12月第2批薪差薪資補發- 152 代扣款 100366 收入傳票 113 12 06 收到113年12月第1批破月薪資補發- 2,672 代扣款 100366 收入傳票 113 12 06 收到113年12月第1批破月薪資補發- 10,153 代扣款 100388 收入傳票 113 12 17 收到113年12月第3批破月薪資補發- 623 代扣款 100427 收入傳票 113 12 27 收到113年12月第5批破月薪資補發- 1,526 代扣款 100474 收入傳票 114 01 09 收到113年12月第6批破月薪資補發- 5,893 代扣款 103 行政院主計總處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474 收入傳票 114 01 09 收到113年12月第6批破月薪資補發- 2,073 代扣款 02 2,463 代辦款項 100038 收入傳票 113 02 06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楊O川台銀人壽 191 互助團體壽險 100174 收入傳票 113 07 02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詹O松台銀人壽 581 互助團體壽險 100252 收入傳票 113 09 06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何O台銀人壽互 1,691 助團體壽險 以前年度部分 202,671 106 7,561 一百零六年度 02 7,561 代辦款項 100281 收入傳票 106 10 24 收到退休人員范子華台銀人壽互助團 7,146 體壽險 100289 收入傳票 106 10 30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李植之台銀人壽 415 互助團體壽險 104 行政院主計總處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11 121,506 一百一十一年度 01 120,568 代扣款項 100146 收入傳票 111 07 01 25,468 收到111年7月薪資-代扣款 100146 收入傳票 111 07 01 37,385 收到111年7月薪資-代扣款 100177 收入傳票 111 08 01 34,092 收到111年8月薪資-代扣款 100218 收入傳票 111 09 01 22,478 收到111年9月薪資-代扣款 100393 收入傳票 111 12 20 收到111年12月第3批破月薪資補發- 845 代扣款 100456 收入傳票 112 01 10 收到111年12月新進員工破月薪資補 300 發(112年1月第1批)-代扣款 02 938 代辦款項 100227 收入傳票 111 08 31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吳國雄台銀人壽 938 互助團體壽險 105 行政院主計總處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12 73,604 一百一十二年度 01 72,922 代扣款項 100047 收入傳票 112 02 13 收到112年2月第2批破月薪資補發(新 2,234 進及復職人員)-代扣款 100047 收入傳票 112 02 13 收到112年2月第2批破月薪資補發(新 1,287 進及復職人員)-代扣款 100056 收入傳票 112 03 01 1,963 收到112年3月薪資-代扣款 100060 收入傳票 112 03 01 收到112年2月第4批破月薪資補發(新 541 進員工)-代扣款 100060 收入傳票 112 03 01 收到112年2月第4批破月薪資補發(新 1,169 進員工)-代扣款 100060 收入傳票 112 03 01 收到112年2月第4批破月薪資補發(新 1,585 進員工)-代扣款 300077 轉帳傳票 112 03 07 收到公保費預付111年12月勞退提存 18,159 金自繳不足額部分辦理繳還 100069 收入傳票 112 03 09 收到112年3月第2批破月薪資補發(新 1,456 進員工)-代扣款 106 行政院主計總處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069 收入傳票 112 03 09 收到112年3月第2批破月薪資補發(新 4,426 進員工)-代扣款 100081 收入傳票 112 04 06 6,951 收到112年4月薪資-代扣款 100098 收入傳票 112 04 12 收到112年4月第1批破月薪資補發(新 1,794 進人員)-代扣款 100161 收入傳票 112 06 01 114 收到112年6月薪資-代扣款 100173 收入傳票 112 06 12 收到112年6月第4批破月薪資補發-代 117 扣款 100190 收入傳票 112 06 21 收到112年6月第7批破月薪資補發-代 766 扣款 100186 收入傳票 112 07 03 358 收到112年7月薪資-代扣款 100208 收入傳票 112 07 12 收到112年7月第3批破月薪資補發-代 301 扣款 100242 收入傳票 112 07 28 收到112年7月第4批破月薪資補發-代 3,991 扣款 100242 收入傳票 112 07 28 收到112年7月第4批破月薪資補發-代 446 扣款 107 行政院主計總處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242 收入傳票 112 07 28 收到112年7月第4批破月薪資補發-代 7,823 扣款 100235 收入傳票 112 08 01 2,280 收到112年8月薪資-代扣款 100305 收入傳票 112 10 02 3,827 收到112年10月薪資-代扣款 100322 收入傳票 112 10 06 收到112年10月第1批破月薪資補發- 1,273 代扣款 100322 收入傳票 112 10 06 收到112年10月第1批破月薪資補發- 6,515 代扣款 100323 收入傳票 112 10 06 收到112年9月第5批破月薪資補發-代 268 扣款 100323 收入傳票 112 10 06 收到112年9月第5批破月薪資補發-代 2,024 扣款 100433 收入傳票 112 12 19 收到112年12月第4批破月薪資補發- 45 代扣款 100444 收入傳票 112 12 25 收到112年12月第3批破月薪資補發- 1,148 代扣款 100463 收入傳票 112 12 28 收到112年12月第5批破月薪資補發- 61 代扣款 108 行政院主計總處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02 682 代辦款項 100034 收入傳票 112 02 02 收到代收款退休人員滕元森台銀人壽 682 互助團體壽險 總 計 402,795 109 行政院主計總處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34,518,706 本年度部分 22,837,069 113 22,837,069 一百一十三年度 02 19,656,094 履約保證金 100005 收入傳票 收到謙記派報服務社辦理「113年度 113 01 03 31,000 報紙訂閱」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 13年12月31日) 300022 轉帳傳票 收到大業開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13 01 19 「113年度主計人員訓練中心電梯保 9,600 養維護」案112年轉至113年履約保證 金(履約期限113年12月31日) 100029 收入傳票 收到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01 22 3年人力資源調查網路填報系統維護 42,200 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3年12月 31日) 100055 收入傳票 收到崧旭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02 27 3年普抽查地址整編系統增修暨維護 153,500 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3年12月 31日) 100068 收入傳票 收到丞楊禮品工藝社辦理「113年人 113 03 21 力資源暨附帶專案調查填表紀念品- 466,950 家庭生活用品」案履約保證金(履約 期限113年12月6日) 110 行政院主計總處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300098 轉帳傳票 收到丞楊禮品工藝社辦理「113年人 113 03 21 力資源暨附帶專案調查填表紀念品- 450,000 家庭生活用品」案押標金轉履約保證 金(履約期限113年12月6日) 100079 收入傳票 收到安侯企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13 04 08 「113年資安暨個資管理制度精進及 538,000 驗證服務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 13年12月15日) 100080 收入傳票 收到上校基業有限公司辦理「110年 113 04 08 工業及服務業普查總報告與攤販經營 64,430 概況調查報告印製」案履約保證金( 履約期限113年10月31日) 100089 收入傳票 收到戴夫寇爾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04 16 3年資安暨個資紅隊演練及核心資通 510,000 系統安全性檢測服務案」履約保證金 (履約期限113年12月31日) 100097 收入傳票 收到久裕印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13 04 23 「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書暨特別 373,000 預算書等印刷品」案履約保證金(履 約期限114年12月31日) 100113 收入傳票 收到慶捷星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13 05 06 113年度公務統計管理資訊系統功能 190,000 擴增及推廣應用作業案」履約保證金 (履約期限113年12月10日) 100132 收入傳票 收到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05 23 3年下半年及114年上半年人力資源調 23,000 查樣本名冊製作」案履約保證金(履 約期限113年12月17日) 100143 收入傳票 收到國興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05 30 3年特種基金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 727,000 增修暨維護服務案」履約保證金(履 約期限114年6月30日) 111 行政院主計總處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157 收入傳票 收到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客戶 113 06 19 分公司辦理「113年主計資訊系統備 485,000 援服務採購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 限114年6月30日) 100169 收入傳票 收到立工營造有限公司辦理「主計人 113 06 25 449,200 員訓練中心防水工程」案履約保證金 (履約期限113年9月18日) 300190 轉帳傳票 收到立工營造有限公司辦理「主計人 113 06 25 479,800 員訓練中心防水工程」案押標金轉履 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3年9月18日) 100178 收入傳票 收到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07 04 3-114年度物價網路查報與管理系統 98,500 委外維護及功能增修案」履約保證金 (履約期限114年6月30日) 100180 收入傳票 收到晶茂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13 07 05 「113年地方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 1,483,400 系統增修暨維護服務案」履約保證金 (履約期限114年6月30日) 100181 收入傳票 收到晶茂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13 07 05 「113年中央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 965,500 系統增修暨維護服務案」履約保證金 (履約期限114年6月30日) 100188 收入傳票 收到圓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視 113 07 12 訊會議室設備採購及空間裝修」案履 1,958,332 約保證金(預估履約期限114年12月31 日) 300221 轉帳傳票 收到圓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視 113 07 12 訊會議室設備採購及空間裝修」案押 1,950,000 標金轉履約保證金(預估履約期限114 年12月31日) 112 行政院主計總處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193 收入傳票 收到鉅林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13 07 19 876,500 「主計資料倉儲系統擴充案」履約保 證金(履約期限114年6月30日) 100228 收入傳票 收到藍新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08 19 3年主計資訊平台備份軟硬體更新」 812,600 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3年12月10 日) 300249 轉帳傳票 收到藍新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08 19 3年主計資訊平台備份軟硬體更新」 847,400 案押標金轉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3 年12月10日) 100233 收入傳票 收到智景有限公司辦理「廣博大樓電 113 08 21 1,313,500 源線路改善」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 限114年5月2日) 300252 轉帳傳票 收到智景有限公司辦理「廣博大樓電 113 08 21 1,310,000 源線路改善」案押標金轉履約保證金 (履約期限114年5月2日) 100240 收入傳票 收到財團法人經濟資訊推廣中心辦理 113 08 27 「113年全球總體經濟資訊分析查詢 159,900 系統」案履約保證金及差額保證金( 履約期限114年8月31日) 100245 收入傳票 收到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基 113 08 29 層統計調查網調查費管理資訊服務建 187,800 置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4年6 月30日) 100288 收入傳票 收到丞楊禮品工藝社辦理「114年2月 113 10 11 事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紀念品-折疊 78,880 手機架」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3 年12月13日) 113 行政院主計總處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300299 轉帳傳票 收到藍新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10 17 3年主計資訊平台資安及網路設備暨 263,500 軟體更新」案押標金轉履約保證金( 履約期限113年12月20日) 100297 收入傳票 收到藍新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10 21 3年主計資訊平台資安及網路設備暨 263,500 軟體更新」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 13年12月20日) 100322 收入傳票 收到帝緯系統整合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13 11 06 「114年公文及檔案管理系統增修暨 271,900 維護服務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 14年10月31日) 100323 收入傳票 收到崧旭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Su 113 11 06 82,950 perGIS Server Standard」案履約保 證金(履約期限113年11月29日) 100324 收入傳票 收到台灣經濟新報文化事業股份有限 113 11 07 公司辦理「114年上市櫃及興櫃公司 60,000 財務資料庫」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 限114年12月31日) 100333 收入傳票 收到凱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11 12 12,124 4年差勤系統資訊服務案」履約保證 金(履約期限114年12月31日) 100334 收入傳票 收到崧旭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11 12 62,900 4年普抽查地址整編系統維護案」履 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4年12月31日) 100372 收入傳票 收到晨揚國際事業有限公司附設晨揚 113 12 10 庇護工場「114年度主計人員訓練中 23,600 心寢具清洗」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 限114年12月31日) 114 行政院主計總處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392 收入傳票 收到史代新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4 113 12 18 35,200 年度辦公用消耗性物品-文具類」履 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4年12月31日) 100393 收入傳票 收到永登豐企業有限公司辦理「主計 113 12 18 15,888 節頒獎用獎座」案履約保證金(履約 期限114年3月4日) 100394 收入傳票 收到利達通運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12 19 52,080 4年度租用接駁專車」案履約保證金( 履約期限114年12月31日) 100404 收入傳票 收到奕祥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12 23 4年主計人員訓練中心行政管理資訊 24,800 系統委外服務案」履約保證金(履約 期限114年12月31日) 100407 收入傳票 收到一新事業有限公司辦理「114年 113 12 23 18,112 度辦公用消耗性物品-五金類」案履 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4年12月31日) 100414 收入傳票 收到數聯資安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12 24 377,500 4年資訊安全防護委託資訊服務案」 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4年12月31日) 100431 收入傳票 收到全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12 30 4年客服資訊系統增修暨維護服務案 143,000 」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4年12月31 日) 100432 收入傳票 收到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資 113 12 30 68,800 料外洩防護軟體1年更新授權」案履 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3年12月30日) 115 行政院主計總處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438 收入傳票 收到潤利艾克曼國際事業有限公司辦 113 12 30 理「114年新聞輿情蒐集與即時通報 98,000 服務」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4年 12月29日) 100445 收入傳票 收到弘揚派報社辦理「114年度報紙 113 12 31 31,248 訂閱」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4年 12月31日) 100448 收入傳票 收到敦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12 31 357,500 4年SAS統計軟體授權採購案」履約保 證金(履約期限114年12月31日) 300376 轉帳傳票 收到敦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4 01 07 4年SAS統計軟體授權採購案」押標金 358,500 轉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4年12月31 日) 03 3,168,975 保固保證金 100010 收入傳票 收慶捷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112年 113 01 04 家庭收支記帳調查Web版系統增建適 14,400 用各項行動裝置之數位化記帳登載網 頁案」保固金(113/12/24) 100011 收入傳票 收到金諄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01 05 76,200 2年總體統計資料庫系統功能增修及 維護案」保固保證金(114年1月4日) 100013 收入傳票 收到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01 05 2年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功能增修 72,870 及維護案」保固保證金(113年12月25 日) 116 行政院主計總處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017 收入傳票 收到東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分公 113 01 08 37,200 司辦理「油電混合動力車」案保固保 證金(116年12月11日) 100070 收入傳票 收到藍新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廣 113 03 26 16,200 博機房不斷電系統蓄電池更新案」保 固保證金(115年3月21日) 300153 轉帳傳票 收到虹泰營造有限公司辦理「廣博大 113 05 15 樓防水、地坪及圍牆改善統包工程」 80,468 案履約保證金轉保固保證金(期限117 年4月14日) 300153 轉帳傳票 收到虹泰營造有限公司辦理「廣博大 113 05 15 樓防水、地坪及圍牆改善統包工程」 339,532 案履約保證金轉保固保證金(期限120 年4月14日) 100201 收入傳票 收到鉅林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13 07 29 262,500 「主計資料倉儲系統建置案」保固保 證金(114年7月26日) 100202 收入傳票 收到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07 31 2-113年度物價網路查報與管理系統 24,606 委外維護及功能增修案」保固保證金 (114年7月22日) 100203 收入傳票 收到國興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08 02 2年特種基金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 265,260 增修暨維護服務案」保固保證金(114 年7月29日) 100206 收入傳票 收到全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08 06 107,784 2年客服資訊系統改版建置案」保固 保證金(114年7月29日) 117 行政院主計總處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231 收入傳票 收到晶茂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13 08 20 「112年中央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 375,300 系統增修暨維護服務案」保固保證金 (114年7月30日) 100232 收入傳票 收到晶茂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13 08 20 「112年地方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 421,020 系統增修暨維護服務案」保固保證金 (114年8月2日) 100357 收入傳票 收到帝緯系統整合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13 11 29 「113年公文及檔案管理系統增修暨 82,500 維護服務案」保固保證金(114年11月 25日) 100379 收入傳票 收到崧旭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Su 113 12 11 24,885 perGIS Server Standard」案保固保 證金(114年12月5日) 100421 收入傳票 收到崧旭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12 26 2年度普抽查統計資料查詢系統增修 59,400 暨維護案」保固保證金(114年12月31 日) 100422 收入傳票 收到崧旭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12 26 46,050 3年普抽查地址整編系統增修暨維護 案」保固保證金(114年12月31日) 100436 收入傳票 收到藍新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12 30 3年主計資訊平台資安及網路設備暨 158,100 軟體更新」案保固保證金(116年12月 26日) 100437 收入傳票 收到藍新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12 30 498,000 3年主計資訊平台備份軟硬體更新」 案保固保證金(116年12月26日) 118 行政院主計總處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443 收入傳票 收到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基 113 12 31 42,600 層統計調查網作業系統改版建置案」 保固保證金(114年12月6日) 100444 收入傳票 收到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3 12 31 164,100 2-113年網路填報系統功能增修及維 護案」保固保證金(114年12月25日) 04 12,000 單身宿舍保證金 100075 收入傳票 113 03 29 收到保管款黃O維借用單身宿舍保證 3,000 金 100241 收入傳票 113 08 27 收到保管款林O宣借用單身宿舍保證 3,000 金 100282 收入傳票 113 10 07 收到保管款陳O翰借用單身宿舍保證 3,000 金 100361 收入傳票 113 12 05 收到保管款高O凱借用單身宿舍保證 3,000 金 以前年度部分 11,681,637 099 6,000 九十九年度 119 行政院主計總處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04 6,000 單身宿舍保證金 100173 收入傳票 099 06 10 收到保管款劉珮文借用單身宿舍保證 3,000 金 100184 收入傳票 099 06 24 收到保管款吳貞宜借用單身宿舍保證 3,000 金 102 3,000 一百零二年度 04 3,000 單身宿舍保證金 100251 收入傳票 102 07 02 收到保管款許榮洲及張庭蓉借用單身 3,000 宿舍保證金 105 3,000 一百零五年度 04 3,000 單身宿舍保證金 100212 收入傳票 105 07 20 收到保管款黃宇亭借用單身宿舍保證 3,000 金 106 3,000 一百零六年度 120 行政院主計總處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04 3,000 單身宿舍保證金 100268 收入傳票 106 10 06 收到保管款陳琬慈借用單身宿舍保證 3,000 金 108 19,000 一百零八年度 04 19,000 單身宿舍保證金 100161 收入傳票 108 06 04 收到保管款錢奕升借用單身宿舍保證 3,000 金 100238 收入傳票 108 08 14 10,000 收到保管款林嶢借用職務宿舍保證金 100424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李瑞彬、劉韋成、林宣亜 108 12 20 6,000 、陳春萍、郭慕筠、郭喬卉及陳叡晴 等7人借用單身宿舍保證金 109 3,000 一百零九年度 04 3,000 單身宿舍保證金 100073 收入傳票 109 03 12 收到保管款蔡綾娟及林昌諒借用單身 3,000 宿舍保證金 121 行政院主計總處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10 338,456 一百一十年度 03 326,456 保固保證金 100424 收入傳票 收到旭德資訊有限公司辦理「110年 110 12 15 辦公室資訊硬體設備儲存空間擴充採 7,316 購案」保固保證金(期限113年12月13 日) 100446 收入傳票 收到藍新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0 12 21 0年主計資訊平台儲存設備汰換暨軟 319,140 體採購案」保固保證金(期限113年12 月14日) 04 12,000 單身宿舍保證金 100227 收入傳票 110 07 09 收到保管款黃小翠借用單身宿舍保證 3,000 金 100342 收入傳票 收到保管款賴祐群、王文宏、曾彥順 110 10 21 、吳秉謙、莊凱博、杜宇舜、簡正印 9,000 、陳元、李謙等9人借用單身宿舍保 證金 111 1,598,326 一百一十一年度 02 779,000 履約保證金 122 行政院主計總處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295 收入傳票 收到網擎資訊軟體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11 10 21 「112至114年電子郵件系統軟體授權 127,000 採購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4年 12月31日) 100301 收入傳票 收到網擎資訊軟體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11 10 26 「112至114年電子郵件系統軟體授權 105,000 採購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4年 12月31日) 100334 收入傳票 收到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112-11 111 11 17 3年網路填報系統功能增修及維護案 547,000 」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3年12月31 日) 03 783,326 保固保證金 100350 收入傳票 收到精誠科技整合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11 11 30 「111年資料備份系統更新授權採購 140,921 案」保固保證金(期限113年12月31日) 100363 收入傳票 收到永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1 12 09 204,795 0年無線網路設備汰換暨軟體採購案 」保固保證金(期限114年12月6日) 100403 收入傳票 收到藍新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1 12 21 1年主計資訊平台虛擬主機伺服器汰 437,610 換暨軟體採購案」保固保證金(期限1 16年12月15日) 04 36,000 單身宿舍保證金 100026 收入傳票 111 02 09 收到保管款黃麗妃借用職務宿舍保證 10,000 金 123 行政院主計總處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027 收入傳票 111 02 09 收到保管款林正中借用職務宿舍保證 10,000 金 100028 收入傳票 111 02 09 收到保管款陳世凱借用職務宿舍保證 10,000 金 100093 收入傳票 111 04 29 收到保管款何德賢借用單身宿舍保證 3,000 金 100288 收入傳票 111 10 18 收到保管款徐瑋駿借用單身宿舍保證 3,000 金 112 9,707,855 一百一十二年度 02 7,043,117 履約保證金 100006 收入傳票 收到崧旭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2 01 06 2年度普抽查統計資料查詢系統增修 198,000 暨維護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3 年12月31日) 100009 收入傳票 收到劉珈吟辦理「標租廣博大樓1樓 112 01 07 14,000 部分房地提供女子美髮服務案」履約 保證金(履約期限114年12月31日) 100213 收入傳票 收到久裕印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12 07 12 245,980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書」案履 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3年12月31日) 124 行政院主計總處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214 收入傳票 收到金諄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2 07 12 2-113年普抽查結果表編製系統資訊 208,400 服務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3年 12月31日) 100233 收入傳票 收到哈瑪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12 07 20 112-113年主計服務網站功能增修暨 988,200 維護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3年 12月31日) 100285 收入傳票 收到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基 112 08 25 142,000 層統計調查網作業系統改版建置案」 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3年10月31日) 100351 收入傳票 收到鎧鉅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辦理「廣 112 10 31 博大樓電源線路改善委託設計監造服 179,000 務」勞務採購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 限113年12月31日) 100352 收入傳票 收到台灣經濟新報文化事業股份有限 112 11 02 公司辦理「113年上市櫃及興櫃公司 60,000 財務資料庫」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 限113年12月31日) 100356 收入傳票 收到中原機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12 11 08 「113年度辦公室機電設備及水電設 135,000 施維護保養人力委外」案履約保證金 (履約期限113年12月31日) 100378 收入傳票 收到敦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2 11 20 453,615 3年SAS統計軟體授權採購案」履約保 證金(履約期限113年12月31日) 100381 收入傳票 收到金諄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2 11 22 78,000 3年總體統計資料庫維護案」履約保 證金(履約期限113年12月31日) 125 行政院主計總處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386 收入傳票 收到大業開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12 11 23 「113-114年度廣博大樓電梯保養維 48,400 修」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4年12 月31日) 100392 收入傳票 收到敦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2 11 27 163,000 3年地方統計SAS軟體授權」案履約保 證金(履約期限114年12月30日) 300362 轉帳傳票 收到敦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2 11 27 3年地方統計SAS軟體授權」案押標金 160,000 轉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4年12月30 日) 100394 收入傳票 收到潤豐清潔事業有限公司辦理「11 112 11 29 2年12月及113年度主計人員訓練中心 151,130 清潔勤務人力」案履約保證金(履約 期限113年12月31日) 100401 收入傳票 收到凱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2 12 05 12,124 3年差勤系統資訊服務案」履約保證 金(履約期限113年12月31日) 100404 收入傳票 收到晨揚國際事業有限公司附設晨揚 112 12 06 庇護工場「113年度主計人員訓練中 23,600 心寢具清洗」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 限113年12月31日) 100407 收入傳票 收到肯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2 12 07 291,000 3年度各項印刷品」案履約保證金(履 約期限113年12月31日) 100411 收入傳票 收到宗怡企業有限公司辦理「113年 112 12 08 27,049 度辦公用消耗性物品-文具類」案履 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3年12月31日) 100415 收入傳票 收到一新事業有限公司辦理「113年 112 12 11 14,668 度辦公用消耗性物品-五金類」案履 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3年12月31日) 126 行政院主計總處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417 收入傳票 收到高展印刷有限公司辦理「113年 112 12 13 86,401 度地方統計推展中心各項印刷品」案 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4年1月10日) 100420 收入傳票 收到奕祥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2 12 14 3年主計人員訓練中心行政管理資訊 24,750 系統委外維護案」履約保證金(履約 期限113年12月31日) 100439 收入傳票 收到利達通運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2 12 25 3年度租用接駁專車(主計人員訓練中 43,400 心)」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3年1 2月31日) 100441 收入傳票 收到晶茂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12 12 25 「113年地方政府歲計會計系統諮詢 1,118,000 整合服務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 13年12月31日) 100442 收入傳票 收到中原機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12 12 25 「113年度主計人員訓練中心機電設 72,600 備維護保養人力委外」案履約保證金 (履約期限113年12月31日) 100451 收入傳票 收到綠人清潔實業有限公司辦理「11 112 12 27 3年度中部辦公園區清潔勤務人力」 147,100 案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3年12月31 日) 100471 收入傳票 收到月桃清潔企業社辦理「113年度 112 12 29 380,500 辦公房舍清潔維護」案履約保證金( 履約期限113年12月31日) 100476 收入傳票 收到藍新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2 12 29 1,577,200 3年資訊基礎設施維運服務案」履約 保證金(履約期限113年12月31日) 127 行政院主計總處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03 2,640,738 保固保證金 100002 收入傳票 收到全擎科技有限公司辦理「廣博大 112 01 04 166,800 樓緊急發電機汰換」案保固保證金( 期限114年12月29日) 300092 轉帳傳票 收到源茂工程有限公司辦理「廣博大 112 03 23 214,497 樓檔案庫房改善」案履約保證金轉保 固保證金(保固期限114年3月14日) 300158 轉帳傳票 收到大業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辦理 112 05 19 「111-112年廣博大樓室內裝修工程 32,254 」案履約保證金轉保固保證金(保固 期限117年4月26日) 100155 收入傳票 收到中區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1 112 05 22 63,000 1年中部辦公園區通訊機房建置暨設 備搬遷案」保固保證金(115年5月1日) 100194 收入傳票 收到塔里星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112 06 29 765,953 中部辦公園區搬遷及家具設備增置與 汰換」案保固保證金(114年6月26日) 300380 轉帳傳票 收到大業照明有限公司辦理「主計人 112 12 06 員訓練中心學員宿舍窗簾(布簾)」案 6,714 履約保證金轉保固保證金(保固期限1 13年11月21日) 100445 收入傳票 收到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客戶 112 12 26 分公司辦理「112年廣博機房空調備 123,000 援系統建置案」保固保證金(115年12 月11日) 100447 收入傳票 收到崧旭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2 12 26 62,760 2年普抽查地址整編系統增修暨維護 案」保固保證金(113年12月22日) 128 行政院主計總處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453 收入傳票 收到卓越動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12 12 27 「112年主計知識管理平臺功能增修 53,100 及維護案」保固保證金(113年12月31 日) 100454 收入傳票 收到卓越動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12 12 27 「112年民間團體補(捐)助系統功能 43,560 增修及維護案」保固保證金(113年12 月31日) 100456 收入傳票 收到慶捷星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12 12 27 112年度公務統計管理資訊系統功能 57,000 增修、優化及推廣應用作業案」保固 保證金(113年12月19日) 100460 收入傳票 收到藍新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 112 12 28 2年主計資訊平台儲存設備汰換暨軟 911,400 體採購案」保固保證金(115年12月26 日) 100480 收入傳票 收到卓越動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12 12 29 「111-112年共通性普查資料處理資 140,700 訊系統資訊服務案」保固保證金(114 年1月5日) 04 24,000 單身宿舍保證金 100026 收入傳票 112 01 30 收到保管款鄭惠如借用單身宿舍保證 3,000 金 100230 收入傳票 112 07 24 收到保管款王O懿借用單身宿舍保證 3,000 金 129 行政院主計總處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245 收入傳票 112 07 31 收到保管款彭O宇借用單身宿舍保證 3,000 金 100338 收入傳票 112 10 24 收到保管款吳O岳、劉O易、莊O家、 12,000 卓O楓借用單身宿舍保證金 100397 收入傳票 112 11 29 收到保管款王O妤借用單身宿舍保證 3,000 金 總 計 34,518,706 130 行政院主計總處 應付保管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22,905,194 本年度部分 22,905,194 01 11,519,144 公提聘僱離職儲金 02 11,386,050 自提聘僱離職儲金 總 計 22,905,194 131 行政院主 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遞 中華民國 以前年度累計折舊(耗) 取得成本 科 目 /長期投資評價 (1) (2) 長期投資 0 0 土地 635,885,415 0 土地改良物 729,120 0 房屋建築及設備 369,943,831 -118,529,625 機械及設備 238,719,027 -153,869,320 交通及運輸設備 15,369,820 -10,908,653 雜項設備 69,490,290 -37,328,494 收藏品及傳承資產 0 0 權利 0 0 小 計 1,330,137,503 -320,636,092 租賃資產 0 0 租賃權益改良 0 0 購建中固定資產 15,220,672 0 遞耗資產 0 0 電腦軟體 272,168,734 0 發展中之無形資產 4,620,180 0 其他無形資產 0 0 什項資產 0 0 小 計 292,009,586 0 合 計 1,622,147,089 -320,636,092 備註: 1.本年度成本增加數200,603,487元=預算執行增加數175,629,246元+調整公告地價16,149,002+其他財產撥入 8,825,239元。 2.預算執行增加數175,629,246元=本年度設備及投資實支數133,590,773元+以前年度設備及投資保留實支數 22,666,507元+以前年度發展中無形資產於本年度轉列電腦軟體4,620,180元+以前年度構建中固定資產於本年度 轉列房屋建築及設備15,220,335元-未達財產標準468,549元。 132 計總處 耗資產及無形資產變動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成本變動 本年度累計折舊(耗) 期末帳面金額 增加數 減少數 /長期投資評價變動數 (6)=(1)+(2)+(3)-(4)+(5) (3) (4) (5) 0 0 0 0 19,034,456 4,402,742 0 650,517,129 729,120 729,120 -60,151 668,969 42,258,633 3,186,794 -21,756,147 268,729,898 42,613,621 13,246,252 -11,645,597 102,571,479 141,507 4,212,522 3,232,214 3,622,366 2,844,530 1,761,953 -3,368,290 29,876,083 0 0 0 0 0 0 0 0 107,621,867 27,539,383 -33,597,971 1,055,985,924 0 0 0 0 0 0 0 0 850,250 15,220,672 0 850,250 0 0 0 0 92,131,370 103,420,215 0 260,879,889 0 4,620,180 0 0 0 0 0 0 0 0 0 0 92,981,620 123,261,067 0 261,730,139 200,603,487 150,800,450 -33,597,971 1,317,716,063 133 行政院主計總處 決算與會計收支對照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預算項目 決算數 調整數 會計收支 會計科目 歲入 2,514,902 1,412,461,631 1,414,976,533 收入 ˉ - 1,412,461,631 1,412,461,631 ˉ公庫撥入數 ˉ稅課收入 - - - ˉ稅課收入 ˉ罰款及賠償收入 191,070 - 191,070 ˉ罰款及賠償收入 ˉ規費收入 149,824 - 149,824 ˉ規費收入 ˉ財產收入 1,102,852 - 1,102,852 ˉ財產收益 ˉ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 - - ˉ投資收益 ˉ捐獻及贈與收入 - - - ˉ捐獻及贈與收入 ˉ其他收入 1,071,156 - 1,071,156 ˉ其他收入 歲出 1,442,750,853 -23,820,839 1,418,930,014 支出 ˉ - 2,514,902 2,514,902 ˉ繳付公庫數 ˉ人事費 945,766,650 - 945,766,650 ˉ人事支出 ˉ業務費 310,101,045 371,205 310,472,250 ˉ業務支出 ˉ獎補助費 434,000 - 434,000 ˉ獎補助支出 ˉ設備及投資 186,449,158 -186,449,158 -ˉ ˉ - 1,002,913 1,002,913 ˉ財產損失 ˉ - - - ˉ投資損失 ˉ債務費 - - - ˉ利息費用及手續費 ˉ - 158,739,299 158,739,299 ˉ折舊、折耗及攤銷 ˉ - - - ˉ其他支出 歲計餘絀 -1,440,235,951 1,436,282,470 -3,953,481 收支餘絀 備註: 1.歲入調整數1,412,461,631元=本年度累計實支數1,412,461,631元。 2.歲出調整數-23,820,839,係以下各項調整數增減互抵結果: (1)繳付公庫數調整數2,514,902元=本年度累計實收數2,514,902元。 (2)業務支出調整數371,205元=購置設備及電腦軟體未達財產標準468,549元-本年度申請預算保留數225,344元+本年度支付以前 年度保留數128,000元。 (3)設備及投資-186,449,158元。 (4)財產損失調整數1,002,913元=報廢財產帳面殘值數1,002,913元。 (5)折舊、折耗及攤銷調整數158,739,299元=本年度提列折舊及攤銷累計數158,739,299元。 3.累計餘絀調整數1,436,282,470元=歲入調整數1,412,461,631元-歲出調整數-23,820,839。 134 行政院主計總處 現 金 出 納 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項 目 及 摘 要 金 額 收項 一、上期結存 60,280,354 ˉ(一).專戶存款 60,280,354 二、本期收入 1,272,939,209 ˉ(一).本年度歲入 2,514,902 ˉˉ1.實現數 2,514,902 ˉˉ(1).其他 2,514,902 ˉ(二).應付代收款淨增(減)數 -143,475 ˉ(三).存入保證金淨增(減)數 1,866,570 ˉ(四).應付保管款淨增(減)數 -4,176,754 ˉ(五).公庫撥入數 1,412,461,631 ˉˉ1.本年度歲出撥款 1,389,667,124 ˉˉ2.以前年度歲出撥款 22,794,507 ˉ(六).資產負債淨額淨增(減)數 -139,583,665 ˉˉ1.未涉公庫撥入數、繳付公庫數、應收(付)帳款之項目 -139,583,665 ˉˉ(1).財產交易利益(損失) -1,002,913 ˉˉ(2).折舊、折耗及攤銷(-) -158,739,299 ˉˉ(3).其他影響非流動資產之項目 20,158,547 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 收 項 總 計 1,333,219,563 付項 一、本期支出 1,275,392,868 ˉ(一).本年度歲出 1,442,750,853 ˉˉ1.實現數 1,389,667,124 ˉˉ(1).取得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遞耗資產、無形資產) 133,122,224 ˉˉ(2).其他 1,256,544,900 ˉˉ2.保留數 53,083,729 ˉ(二).歲出保留數 -30,289,222 ˉˉ1.以前年度轉入實現數 22,794,507 ˉˉ(1).取得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遞耗資產、無形資產) 22,666,507 ˉˉ(2).其他 128,000 135 行政院主計總處 現 金 出 納 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項 目 及 摘 要 金 額 ˉˉ2.本年度新增保留數(-) -53,083,729 ˉ(三).固定資產淨增(減)數_扣除因公庫撥入數/繳付公庫數/應收(付)帳款增(減)之固定資產 -37,392,779 ˉ(四).無形資產淨增(減)數_扣除因公庫撥入數/繳付公庫數/應收(付)帳款增(減)之無形資產 -102,190,886 ˉ(五).繳付公庫數 2,514,902 ˉˉ1.本年度歲入繳庫 2,514,902 二、本期結存 57,826,695 ˉ(一).專戶存款 57,826,695 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 付 項 總 計 1,333,219,563 136 行政院主計總處 國有財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分類項目 單位 數量 價值 備註 650,517,129 筆 49 土地 公頃 2.358698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1 668,969 268,729,898 棟 12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21,706.55 房屋建築及 棟 22 設備 宿 舍 平方公尺 2,408.90 其 他 個 3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2,258 102,571,479 3,622,366 船 艘 0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 設備 汽(機)車 輛 9 其 他 件 48 29,876,083 圖 書 冊(套) 3 雜項設備 其 他 件 1,375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0 0 總 值 1,055,985,924 137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壹、113 年度總預算部分 伍、審議 (一)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總結 機關及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果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30%,其中中 八、通案 央研究院、國立故宮博物院、國家 決議 發展委員會、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 屬、大陸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 及所屬、移民署、財政部、賦稅署、 關務署及所屬、教育部、國民及學 前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 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廉政署、 矯正署及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 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 屬、智慧財產局、地質調查及礦業 管理中心、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觀光署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航 港局、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及所屬、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 疫檢疫署及所屬、農糧署及所屬、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品藥 物管理署、環境部、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海洋委員會、 海巡署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2.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現 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 統刪5%,其中總統府、行政院、主 計總處、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 發展學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 管理局、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 族文化發展中心、客家委員會及所 屬、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公平 交易委員會、大陸委員會、考試院、 考選部、銓敘部、國家文官學院及 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 局、監察院、審計部、內政部、國 土管理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 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國 家公園署及所屬、移民署、建築研 究所、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領 138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事事務局、國防部、國防部所屬、 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 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 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 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 資訊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 育署、體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 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 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 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 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 察署、調查局、經濟部、產業發展 署、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及新 創企業署、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 屬、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能 源署、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 氣象署、觀光署及所屬、運輸研究 所、公路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 航港局、勞動基金運用局、農業部、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所屬、農村發 展及水土保持署及所屬、農業試驗 所及所屬、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 所、畜產試驗所及所屬、獸醫研究 所、農業藥物試驗所、生物多樣性 研究所、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種 苗改良繁殖場、臺中區農業改良 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 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 防疫檢疫署及所屬、農業金融署、 農糧署及所屬、農田水利署、衛生 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 理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民健康 署、社會及家庭署、環境部、氣候 變遷署、資源循環署、化學物質管 理署、環境管理署、國家環境研究 院、數位產業署、僑務委員會、國 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 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保險局、海洋委員會、 139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 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3.委辦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 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總統 府、國家安全會議、主計總處、國 立故宮博物院、國家發展委員會、 檔案管理局、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 屬、大陸委員會、立法院、司法院、 考試院、銓敘部、審計部、內政部、 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 民署、建築研究所、國防部所屬、 財政部、國庫署、國家教育研究院、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廉政署、矯 正署及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調 查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業 發展署、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觀 光署及所屬、公路局及所屬、航港 局、獸醫研究所、農業藥物試驗所、 生物多樣性研究所、種苗改良繁殖 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 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 屬、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 學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 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 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 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4.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 養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統刪5%,其中主計總處、人事行政 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國立故 宮博物院、檔案管理局、原住民族 文化發展中心、大陸委員會、司法 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 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 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 法官學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 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 140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 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 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 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 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 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 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 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 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 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 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 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 院、考選部、銓敘部、審計部、審 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 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 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 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 政部、國土管理署及所屬、警政署 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 所屬、移民署、建築研究所、外交 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 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 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 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 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 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 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 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 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 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 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 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 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 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 141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 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 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 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 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 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 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 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 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 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 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 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 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 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 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 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及所屬、商業發展署、中小及新創 企業署、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能源署、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觀 光署及所屬、公路局及所屬、鐵道 局及所屬、航港局、農業部、農村 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及所屬、農業試 驗所及所屬、畜產試驗所及所屬、 獸醫研究所、生物多樣性研究所、 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 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 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 屬、農業金融署、農糧署及所屬、 農田水利署、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 心、疾病管制署、環境部、資源循 環署、化學物質管理署、環境管理 署、僑務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 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 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 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軍事裝備及設施:統刪3%,其中國 防部所屬、海巡署及所屬改以其他 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6.一般事務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 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3%,其中 142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總統府、主計總處、國立故宮博物 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 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 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 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智慧財 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 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 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 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 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 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 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 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 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 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 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 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 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 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 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 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 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 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 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試院、 考選部、銓敘部、審計部、審計部 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 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 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 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 國土管理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 屬、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空中 勤務總隊、外交部、國防部所屬、 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高 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 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 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 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 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 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 143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 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 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 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 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 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 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 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 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 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 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 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 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 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 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 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 商業發展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能源署、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署、 觀光署及所屬、公路局及所屬、鐵 道局及所屬、航港局、農業部、農 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及所屬、獸醫 研究所、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 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 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農業金融 署、農糧署及所屬、疾病管制署、 中央健康保險署、環境部、資源循 環署、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 科學園區管理局、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銀行局、檢查局、海洋委員 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 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 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除農業部 144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衛生福 利部疾病管制署及1,000萬元以下 機關不刪外,其餘統刪25%。 8.設備及投資: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 支出、資產作價投資及增資台灣電 力股份有限公司不刪外,其餘統刪 3.8%,其中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屬、立法院、司法院、最高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 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 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 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 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 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 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 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 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 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 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 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 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 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 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 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 連江地方法院、監察院、審計部臺 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 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 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 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消防署 及所屬、國防部、財政部、國庫署、 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 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 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 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 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法醫研究所、廉政署、最高檢察署、 145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 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 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 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 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 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 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 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 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 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 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 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 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 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 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產業發 展署、標準檢驗局及所屬、商業發 展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交通部、 公路局及所屬、航港局、農業部、 疾病管制署、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 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9.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 之補助: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 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總統 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所屬、 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財 政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法務部、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臺北地方檢 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 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 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 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 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 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 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 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 146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 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 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 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 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 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 察署、智慧財產局、產業園區管理 局及所屬、觀光署及所屬、公路局 及所屬、航港局、農村發展及水土 保持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及所屬、疾病管制署、環境部、僑 務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 會、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現行法律明 文規定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不刪 外,其餘統刪4%,其中內政部、警 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民 署、財政部、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 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 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 方檢察署、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 疫署及所屬、疾病管制署、中央健 康保險署、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 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 行調整。 (二)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編列 本總處依決議事項辦理。 2 兆 8,818 億元,較 112 年度大增 1,927 億元,成長幅度約達 7.2%。 截至 112 年度,中央政府債務未償 餘額實際數為 5 兆 8,488 億元,較 蔡政府上台時的 5 兆 3,988 億元, 增加 4,550 億元,且近 2 年中央政 府稅課收入超徵金額,一年大約 3,000 餘億元。常態性超徵稅收表 示稅收預測失準、財政管理落伍; 147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沒有列入施政規劃的稅收,表示預 算程序失靈、政府行政不效率;如 有虛增的稅賦,則表示整體稅制失 修、恐使整體稅制的正當性受質 疑。一味忽略常態性超徵的情形, 是因循苟且、便宜行事。顯見常態 性超徵稅收不僅使政府無法正確 預估、掌握財源,導致施政進度落 後、行政效率不彰;也有讓政府的 實際舉債數遠低於預算數,有美化 財報之嫌;超徵稅收的金額也成為 政府的小金庫,只要是符合法規就 可以運用,缺乏被監督的功能。政 府預算編列原則應量入為出,鉅額 超徵為量入之失敗、政府之數字管 理失靈。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顯 示,106 年度稅課收入 1.52 兆元, 107 至 109 年度均逾 1.6 兆元,110 年度攀升到逾 2 兆元,除 109 年度 稍有下降外,其餘各年度皆增加, 且屢創新高;年度預算達成率介於 95.58%至 119.38%間,5 年平均預 算達成率為 105.03%,合計超過預 算數 4,053 億元。為解決政府常態 性超徵稅收之情形、精進稅收預測 的模式與調整技術官僚的心態,按 部就班、有系統性地檢修整體稅 制,爰於 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稅課收入實徵數高於預算數時,優 先減少舉債、增加還本或累計至歲 計賸餘及適當支持勞工保險基金。 (三)數位發展部提出 4 年期(113 至 116 本事項由數位發展部逕復。 年)「行政部門關鍵民生系統精進 雲端備份及回復計畫」 ,共匡列 13 億 4,000 萬元,用以推動政府資料 加密分持及跨境備援,其性質屬新 興計畫。跨境備份涉及主權及傳輸 安全問題,理應透過政府間談判, 以愛沙尼亞為例,其 2018 年於駐 盧森堡大使館內開設數據大使館, 148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兩國經過談判確立該伺服器視為 愛沙尼亞領土,非經許可不得進 入、完全獨立。請數位發展部向立 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詳列各計畫 之名稱、各年度期程及經費等細項 說明之專案報告。 (四)近幾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決算數 本事項由財政部逕復。 常遠遠超過原編列之預算數,除了 111 年度超徵 5,237 億元創下歷史 最高紀錄之外,根據財政部公布之 數據,112 年度前 10 個月稅課收入 已達 3 兆 0,223 億元,續創歷年同 期新高,年增 6.9%,全年稅收預估 將超過預算數 3,000 至 3,700 億元。 財政部表示截至 112 年度 10 月為 止,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 證券交易稅、贈與稅、遺產稅、房 屋稅、牌照稅、娛樂稅、印花稅、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等 10 稅目,都 已提前達成全年預算目標。其中, 證券交易稅前 10 月累計稅收達 1,598 億元,年增 8.4%,比預算數 超出約 47 億元;綜合所得稅截至 10 月已超過全年預算數逾 1,082 億 元;營利事業所得稅累計稅收已超 過全年預算 111 億元以上;遺產稅 已超過全年預算 75 億元;贈與稅 已超過全年預算 57 億元;特種貨 物及勞務稅目前達成率已逾 162%。近幾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 決算數多遠超原編列預算數,顯見 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預估稅收 過於保守,執行結果與預測存在極 大差距,稅課收入估計編列作業之 精準性不足,爰要求財政部邀集其 他相關單位召開會議檢討,並成立 稅收估測專案小組,縮短稅收估測 時間落差,及進一步瞭解消費與營 業稅稅基之關聯性,並於 3 個月內 向立法院提出稅收估測精進專案 149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報告。 (五)近幾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決算數 本事項由財政部逕復。 常遠遠超過原編列之預算數,除了 111 年度超徵 5,237 億元創下歷史 最高紀錄之外,根據財政部公布之 數據,112 年度前 10 個月稅課收入 已達 3 兆 0,223 億元,續創歷年同 期新高,年增 6.9%,全年稅收預估 將超過預算數 3,000 至 3,700 億元。 儘管稅課收入超乎期待使得國庫 進帳數大幅增加,卻不見政府機關 因此將超徵之稅收中更高的比例 用在債務還本和付息上;然而近幾 年總預算編列之還本預算數均低 於千億元,相對於當年度到期債務 總額明顯不足,其中 111 年度總預 算編列債務還本預算 960 億元,雖 然確實有如數執行並於預算外增 加還本 540 億元,合計實際還本數 達 1,500 億元,但是相較於 111 年 度到期債務高達 7,500 億元卻僅占 20%,其不足數仍須透過債務基金 舉新以還舊、舉債為還債的方式調 度財源來攤還。政府每年依據公共 債務法之法定最低比例來編列債 務還本付息數,但在近年稅收大幅 超徵數千億元,且未來 5 年間乃至 10 年間將面臨沉重的待償付債務 壓力下,為免債留子孫、債留下一 任政府,爰要求行政院召集行政院 主計總處、財政部及其他相關單 位,就未來若在前年度稅收大幅超 徵數千億元之情況下將額外提撥 法定 5%至 6%之外的多少比例來 用於債務還本及付息提出具體方 案,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書 面報告。 (六)財政部於 112 年 11 月 9 日發布全 本事項由財政部逕復。 國賦稅收入初步統計,112 年 10 月 150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實徵淨額達 2,318 億元,較 111 年 同月增加 318 億元(+15.9%);112 年 累計至 10 月份,實徵淨額 3 兆 0,223 億元,較 111 年同期增加 1,963 億 元,約占累計分配預算數 112.0%、 占全年預算數 98.4%。據財政部推 估,112 年稅收超徵大約 3,700 億 元。面對外界詢問 113 年是否還會 有普發現金,財政部則表示,若歲 入執行優良,首先還是要減少舉 債,或用來增加國家財政韌性。為 進一步了解政府對於 112 年稅收超 徵大約 3,700 億元之具體規劃,爰 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及財政部說 明將如何運用超徵之 3,700 億元減 少舉債數額或增加還債數額,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 (七)113 年適逢總統大選,1 月 13 日選 本總處依決議事項辦理。 舉結果出爐後,新任總統及行政團 隊將在 5 月 20 日宣誓就職,其中 將有長達近 4 個多月的看守內閣 時期。爰此,為避免各行政機關有 提前濫行消耗預算之情事發生,使 新政府上任後恐面臨經費不敷使 用,施政捉襟見肘之虞。於 113 年 度總預算三讀通過後,各行政機關 應依循下列注意事項執行預算:1. 各機關應確實依分配預算及計畫 進度嚴格執行。2.有關人事費用部 分,應力求精簡,避免有不足之情 事發生。3.各機關應先行檢討年度 相關預算支應空間仍有困難後,始 得申請動支總預算第二預備金。4. 各機關(基金)之媒體政策及宣導經 費,除應詳述辦理方式及所需預算 經費,並應依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及其執行原則等相關規範,由各該 主管機關從嚴審核及執行,並就執 行情形加強管理。相關預算事件若 151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有違法或違反相關規定,應依預算 法第 95 條規定,由監察委員、主 計官、審計官、檢察官就預算事件 起訴相關機關或附屬單位,以維護 國家財政紀律。 (八)預算法第 64 條規定:「各機關執行 本事項由國防部逕復。 歲出分配預算遇經費有不足時,應 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定,轉請中央 主計機關備案,始得支用第一預備 金,並由中央主計機關通知審計機 關及中央財政主管機關。」意即歲 出分配預算遇經費不足為第一預 備金動支條件,經向行政院主計總 處備案後,不需再經立法院同意, 即可支用。蔡政府執政近 8 年,通 過「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 算」及「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 畫採購特別預算」2 個以特別預算 方式編列的軍購案,且該特別預算 案從行政院院會通過後,朝野各黨 團均全力支持,至多歷時一個半月 即於立法院完成三讀程序;國防部 113 年度第一預備金增加 20 億元, 並針對新增建案不及納編年度預 算,研議修訂行政規則予以動支第 一預備金,若未經立法院審查恐不 符預算法精神。行政規則必須符合 法律保留原則,不得侵犯立法權。 軍事投資計畫往往涉及經費龐大 且多以分年度編列,如果計畫未及 核定即以第一預備金支應首年的 經費,立法院將無法善盡監督之責 進行事前完整的審議。爰此,要求 未來行政院主計總處應依照預算 法規定嚴格核定各項預算經費,避 免行政部門利用巧門編列預算;國 防部未及列入 113 年度總預算的新 增投資建案,動支第一預備金支應 時,應審慎嚴謹,並向立法院外交 152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同意後,始 得動支。 (九)政府為確保國家經濟持續發展,提 本事項由國家發展委員會逕復。 升國家競爭力,每年均編列鉅額預 算,持續推動重大公共建設計畫, 有助增進國家整體發展及人民生 活品質。惟相關設施興建完工後, 常未能達到預計使用目標,易致公 帑支出效益偏低,爰行政院公共工 程委員會訂有行政院活化閒置公 共設施續處作法及 10 類閒置公共 設施活化標準以為管理依循等。 然,各部會補助地方建設完成案之 利用率、運用率等曾低於前開活化 標準而須予管控案件來源並非每 年例行全面清查結果,而主要係依 審計部審核或監察院調查結果、民 眾舉報、媒體報導等案件辦理,且 只要達到活化標準並經地方政府 報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及送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通過後即 予 解 除列 管 ( 尚非 達長 期 體質 改 善),另尚有各部會列管欠周妥情 形或列為特別預算案件而未提等。 又查,部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重大 公共建設計畫年計畫經費執行率 雖達 95%以上,惟均有於年度內辦 理計畫修正,展延計畫期程及調整 年度經費情形,顯示現行著重於預 算執行之控管方式,無法覈實反映 計畫實際執行進度與原計畫之差 異。爰要求行政院強化相關管控機 制,評估將計畫經費與期程變動情 形納為計畫管考會議參據,以提升 執行成效,並確立公共建設計畫營 運評估作業之揭露機制,將有關案 件管理結果公開上網,以落實政府 資訊公開透明原則。 (十)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源協 本總處依決議事項辦理。 助,係透過一般性補助款予以挹 153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注,以達成保障地方財源之目標, 並提升地方財政自主程度,建構完 善財政調整制度。依中央對直轄市 與縣(市)政府計畫及預算考核要點 規定,中央對市縣政府辦理社會福 利、教育、基本設施等計畫執行效 能與相關預算編製及執行情形,暨 市縣政府財政績效與年度預算編 製及執行情形之考核,分別由中央 相關主管機關主辦,並由各主辦考 核機關依考核作業期程,將考核結 果送行政院主計總處彙整陳報行 政院,據以增加或減少其當年度或 以後年度所獲之一般性補助款。近 年中央各部會補助各市縣數額龐 鉅,各部會辦理之補助地方業務, 原則上須符合具效益及整體性、重 大示範性及跨越市縣之建設,或屬 因應重大政策或建設者方予編列 及補助。惟各市縣多有受補助業務 僅屬宣導推廣、行銷管理或單項特 定活動者,顯示目前中央各部會補 助範圍恐過於廣泛;又其中多有僅 具短期效益者,並常因規劃、執行 及管理欠妥致未達預期目標、使用 成效呈不足或下降等。為提升中央 政府運用補助引導區域合作治理 之辦理成效、加強相關規劃、執行、 管理之督導,爰要求各部會依規定 加強辦理跨區域計畫型補助業務, 並落實蒐集前置資料妥予規劃補 助計畫,且須辦理公平審核機制, 切實依成本效益分析結果核給經 費,及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 府補助辦法第 15 條規定等切實管 考督導,俾利相關公帑支出效益。 (十一)依據預算法第 34 條、第 37 條、 本總處依決議事項辦理。 第 39 條、第 43 條及第 49 條等 規定,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 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 154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 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 金運用之說明,始得編列概算 及預算案。各項計畫,除工作量 無法計算者外,應分別選定工 作衡量單位,計算公務成本編 列。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 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 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 惟目前預算書編製及表達不夠 詳實,或多以文字抽象描述,未 具體表達績效衡量指標及預期 成果,且預算書中金額重大之 項目,其說明亦太過簡略。由於 相關預算編製不夠詳實,使立 法委員不易清楚了解預算編列 之內容,難以針對預算之合理 性與效益性進行有效的審查, 致影響預算審議之效率。中央 政府總預算之籌編,行政部門 所投入參與的人力,數以萬人 計,且相關預算資訊均掌握於 行政部門,致形成行政、立法部 門資訊不對稱,使立法院在蒐 集預算資訊不易,且需耗費大 量成本及時間。國會要在 3 個 月內,以十分有限的人力,對專 業性高而龐雜的預算案進行全 盤審查,有賴預算相關資訊的 透明化及公開化,才能事半功 倍。爰要求自 114 年度起,中央 政府各機關(構)依預算法第 34 條規定函送重大施政計畫之選 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 分析報告暨相關財源籌措與資 金運用說明予立法院時,一併 將相關計畫書核定本上網公 布,以提升立法院審查效率,避 免因審查預算時間不足而有前 緊後鬆或虎頭蛇尾之現象,以 155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建立立法院預算審查之專業性 及權威性。 (十二)行政院宣布軍公教人員 113 年調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1 月 26 日以主預 薪 4%,地方政府人事費用因而 補字第 1130100231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增加。對此行政院表示,涉及中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央部分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 一、依據地方制度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 至於地方政府人事費用,依據 規定,地方政府人事費用係屬自治 地方制度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 事項,應以其自有財源優先支應,惟 之規定,地方政府人事費用為 中央基於協助立場,將各直轄市及 地方自治事項,應先以自有財 縣(市)政府正式編制人員人事費納 源優先支應,惟為平衡全國經 入中央一般性補助款基本財政支出 濟發展,中央政府已將地方政 設算,並就其基本財政收入不足支 府之正式人員人事費用納入一 應部分予以補助,爰於既有協助機 般性補助款基本財政支出之 制已考量地方財政狀況予以補助; 中,若有差短之處則予以補助, 至鄉(鎮、市)因屬縣政府所轄,則由 但考量地方財政情形,雖部分 其透過縣統籌分配稅款或補助款予 縣市未有差短情況,行政院仍 以補(協)助。 予以半數補助。為不使中央政 二、近年中央協助地方政府軍公教人員 府讓軍公教人員加薪的美意反 待遇調整經費,如配合年度預算籌 倒造成地方政府財政負擔,爰 編時程,係依前開機制以基本財政 要求行政院依據各地方政府之 收支差短補助辦理,如 94 年度及 107 財政狀況綜合考量後分別給予 年度待遇調整;如已逾地方制度法 不同程度或比例的補助款,以 規定地方政府預算案送議會時間, 促成各地方政府財政之健全穩 因地方未及納編待遇調整經費,始 定以及均衡發展,並於 3 個月內 由中央全數補(協)助,如 100 年度及 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 111 年度待遇調整。 報告。 三、113 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政策 經行政院於 112 年 6 月 1 日宣布,因 尚於地方預算籌編時程中,倘依往 例協助方式,係納入一般性補助款 設算,就有基本財政收支差短者予 以補助,惟中央基於儘力予以協助 立場,經考量地方財政情形後,就無 差短市縣(財政狀況較好)酌予協助 50%,就有差短市縣(財政狀況較差) 協助 100%,另考量各縣對所轄鄉 (鎮、市)之協助機制不一,則全額予 以協助,爰 113 年度中央對地方政府 待遇調整經費之協助方式,已按地 方政府不同財政狀況給予不同比例 156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之協助,俾利減輕地方財政負擔並 兼顧區域均衡發展。 (十三)有鑑於詐騙已成為跨國界的產 本事項由內政部、數位發展部、金融監督 業,隨著詐騙日趨科技化、智慧 管理委員會、法務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化與跨境化,已成為各國的治 會逕復。 安挑戰,由於個資外洩問題嚴 重,政府無力解決,尤其電子化 程度愈高的國家,詐騙案件的 成長更為顯著。爰要求數位發 展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 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及國家通 訊傳播委員會與電信業者合 作,探討研究詐騙常使用的工 具,積極盤點資源,加重法制刑 責,並檢討分析如何監控防堵 通訊網路、訊息廣告及人頭帳 戶等浮濫管理問題,以有效全 力打擊詐騙,保護人民財產安 全,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相關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四)據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推估,全台 本事項由環境部逕復。 灣一年浪費 220 萬公噸的食物, 換算下來廚餘桶可以堆出 5 萬 座台北 101;同時衛生福利部至 111 年第 4 季的低收入戶統計, 台灣共有 14.6 萬戶,換言之,國 人一年浪費的食物可以援助弱 勢十餘年。進一步來說,當今台 灣社會最缺乏的不是食物,而 是缺少途徑傳遞資源給有困難 、有需要的人們手中,且有效利 用剩食之目的,除解決貧窮的 目標之外,應加上環境永續的 新意涵。惟迄今剩食再利用方 式未臻完善,尚無實際具體的 成效,國內仍存在食物浪費和 供給不均的矛盾,亦發生過期 品流入黑市再出售給消費者之 情事。因此,為有效推廣愛惜食 物、落實零飢餓的目標,爰要求 157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行政院研擬跨部會意見,結合 過剩食物數及求援人數之登錄 資料,建置跨部會剩食再利用 方案,同時評估商家主動捐贈 食物可抵扣加值稅之可能性, 以達食物互助體系在地化,擴 大社會安全照護之願景。 (十五)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 112 年 2 月 本事項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逕復。 編製之國民所得統計摘要,110 年度 GDP 達 21 兆 1,605 億元, 經濟成長率 6.53%,創下自 100 年以來新高。另依據經濟部 111 年 5 月發布之產業經濟統計簡 訊,由於全球景氣穩定成長、終 端需求增溫,上市上櫃公司 110 年度之主要營運指標皆創下 106 至 110 年度以來的新高。然 而儘管經濟、產業表現可圈可 點,上市上櫃公司員工似乎並 未因此而提升薪資待遇,110 年 度上市上櫃公司用人費用為 1 兆 5,963 億 元 , 約 占 營 收 的 6.59%,甚至較 109 年度下降 0.06%。為使企業在獲利豐碩之 餘能提升員工薪資水準,爰要 求行政院邀集相關單位研議修 法來增加上市上櫃公司員工於 公司有盈利時的薪資待遇之可 行性,並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確實督導各上市上櫃公司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規 定,揭露公司薪資報酬政策、全 體員工平均薪資、董監事之酬 金等相關資訊,於 3 個月內向立 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 (十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112 年 9 本事項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逕復。 月底公布「管理虛擬資產平台 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指導原 則」,十大原則內容包括:1.加強 158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虛擬資產發行面管理;2.業者必 須要訂定虛擬資產上下架審查 機制,並納入內控制度;3.強化 平台資產與客戶資產分離保 管;4.強化交易公平及透明度; 5.強化契約訂定、廣告招攬及申 訴處理;6.建立營運系統、資訊 安全及冷熱錢包管理機制;7.資 訊公告揭露;8.強化內部控制及 機構查核機制;9.明定對個人幣 商洗錢防制監理等同法人組 織;10.嚴禁境外幣商非法招攬 業務。對於是否禁止業者販賣 穩定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券期貨局表示,由於穩定幣 由中央銀行負責辦理,並非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權責,因 此,這項指導原則僅針對非穩 定幣的發行,並未針對穩定幣 進行規範。為促進虛擬資產交 易市場之健全,避免灰色地帶 出現,爰要求行政院邀集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銀行針 對是否禁止業者販賣穩定幣進 行磋商和研議,並於 3 個月內向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 (十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強化金 本事項由財政部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融業資安防護能力,於 109 年 8 逕復。 月發布金融資安行動方案,又 於 111 年 12 月為因應金融科技 發展趨勢而研訂金融資安行動 方案 2.0 版,要求一定規模之銀 行、保險、證券業設置資安長, 並推動金融機構聘任具資安背 景之董事或設置資安諮詢小 組。但部分金融機構之資安長 人事異動頻繁,其中公股行庫 部分,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於 111 年度 1 年內 3 度更 159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換資安長;第一金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於 111 年 1 月聘任之資 安長就任未及 4 個月即辭職,其 職務更懸缺超過 3 個月才又新 聘;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兆 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公 股行庫的資安長更被指出其僅 有財金背景,但沒有資安相關 背景和專業。為強化各金融機 構之資安治理效能,爰要求行 政院責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財政部督導各金融機構確 實依相關規定設置資安長,並 避免其因公司內部職務調整而 造成短期內之頻繁人事異動; 另公股行庫在金融業資安防護 層面應做好表率,各公股行庫 資安長宜具備資安專業始得擔 任,若逢人事異動之情況,各公 股行庫應同時研提內部資安專 長訓練課程,以因應人員調任。 上述問題請於 3 個月內向立法 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八)為避免政府於選舉前以大筆國 行政院業於 113 年 2 月 22 日以院授 家資源遂行各項人事酬庸甚至 主基營字第 1130200302 號函,請各主管 移轉國家財產之虞,爰要求行 機關針對本年度如有籌設新設公司事 政院通令各機關及其所屬與所 宜,請依決議衡酌辦理。 主管的附屬單位營業及非營業 基金、財團法人、行政法人、暨 泛公股持股逾 20%之轉投資事 業及其再轉投資事業,即刻暫 緩籌設新設公司作業,並於 2 個 月內就相關籌設計畫、效益評 估等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後,始得執行。 (十九)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 本事項由原住民族委員會逕復。 法令執行職務,公務人員行政 中立法第 10 條規定: 「公務人員 對於公職人員之選舉、罷免或 公民投票,不得利用職務上之 160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不 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 次依同法第 9 條規定:「公務人 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 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 人,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 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 品或辦理相關活動」 ;約聘人員 是行政機關依法進用之人員, 為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準用之 對象,亦應嚴守行政中立。爰 此,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就上 開事件進行檢討,並於 3 個月內 針對文化健康站業務執行情形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 (二十)近期接獲不少基層民眾反映,於 本總處依決議事項辦理。 各部會之官方臉書宣傳中,可 見許多部會粉專帳號發布與其 業務毫無相關之宣揚政績文 案,例如:環境部分享「0~22 歲 國家一起栽培」、「投資台灣三 大方案」、「軍公教調薪 3 次」、 「基本工資連八年調漲」 ;又或 是同一篇「落實居住正義」之貼 文,竟有核能安全委員會、交通 部、交通部航港局、國軍退除役 官兵輔導委員會、農業部等多 個部會協助大肆宣傳。在總統 及立委選舉期間將民進黨過去 執政 8 年之豐功偉業,透過官方 臉書等社群媒體宣導政策。各 部會之社群平台經營,應著重 於其業務相關之宣傳,或協助 行政院宣傳具緊急且重大之政 策,而非作為執政黨公器私用 大外宣之平台,爰要求各部會 應恪守本業,遵循行政中立原 則,依法行政,避免政府機關官 方帳號於選舉期間淪為特定政 161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黨競選之工具,公私不分。 (二十一)法律案之制定、修正或廢止之 本事項由行政院及司法院逕復。 權責,若法案涉及跨院際,送 請立法院審議前應完成會銜 之作業。但實務運作上,例如 司法、行政兩院會銜所送立 法院審議之法案,常見兩院 意見分歧,甚至正反意見併 陳,以致法案在立法院審議 過程中,難以取得共識而無 法議決。爰此,要求司法院及 行政院,未來若有需兩院會 銜之法案送立法院審議前, 宜充分進行溝通,協調出兩 院意見一致之版本後,再行 函請立法院審議,俾利法案 審查順利進行。 (二十二)查 112 年引爆進口蛋驗出禁用 本事項由衛生福利部及農業部逕復。 抗生素、蛋液農藥超標等風 波,讓消費者「食」在不安心。 再者,甚至有液蛋業者混用進 口蛋涉標示不實,賣給下游餐 廳、烘焙坊,引起社會譁然; 凸顯政府在蛋液管理未臻完 善。然而,由於蛋品都有沙門 氏菌、李斯特菌等風險,且冷 藏液蛋未經殺菌程序,更應不 得供售為生食用途使用,有鑑 於此,為求全民食品安全健康 嚴加把關,爰要求行政院及其 相關單位,由於部分西式糕餅 類產品之製程不一定會經過 充分加熱程序,為避免誤用 (未經充分加熱之產品)及交 叉汙染,應要求蛋液製造業者 應標示(未殺菌液蛋),強制供 售為生食用途使用者皆需要 採購殺菌液蛋,以確保消費者 食用之安全。 162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財政委 (一)11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案於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2 月 7 日以主綜 員會 第 1 目「一般行政」項下編列「政 督字第 1130600248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二、歲 府內部控制監督機制規劃及督導」 立法院,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113 年 4 月 出部分 229 萬 4 千元,係為強化政府內部 18 日決議審查通過,並經該院於 113 年 第2款 控制監督機制等。政府推行公部門 5 月 22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1847 號 行政院 內部控制多年,惟仍有部分機關未 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主管 落實內部控制機制,發生不肖人員 一、輔 導 機 關 簽 署 年 度 內 部 控 制 聲 明 第2項 藉由職務之便,超額採購從公庫詐 書,強化機關課責及自主管理:各機 主計總 鉅款。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 關每年度應辦理自行評估及內部稽 處決議 俟行政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 核等作業,檢查機關內部控制建立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及執行情形,落實自我監督機制,合 。 理確保內部控制持續有效運作,且 自 107 年起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應簽 署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並公開於 機關官方網站,可協助機關檢討改 善內部控制缺失,精進作業流程,又 為結合政府施政績效報告管理作 業,國家發展委員會亦規範各主管 機關應於年度施政績效報告揭露本 機關及所屬機關內部控制聲明書簽 署情形等資訊,以提升機關自我課 責。 二、促請主管機關檢討缺失,落實逐級 督導:依行政院「政府內部控制聲明 書簽署作業要點」及「行政院及所屬 各機關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原 則」規定,各主管機關針對所屬機關 遇有未落實辦理風險評估、外界關 注事項涉及內部控制缺失,簽署部 分有效或少部分有效類型內部控制 聲明書等,應綜合評估對所屬機關 內部控制之影響程度,適時採取例 外管理;本總處每年針對簽署非有 效類型內部控制聲明書之機關,均 以行政院函請其主管機關確實依上 開規定辦理,以落實逐級督導。如有 必要,本總處亦配合國家發展委員 會就各機關推動風險管理(含內部控 制)及危機處理之執行情形,進行輔 導訪視,協助落實內部控制機制。 163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三、深化內部控制觀念,賡續辦理教育 訓練及製作稽核範例:為利各機關 落實執行內部控制監督各項工作, 本總處每年辦理相關研習課程以傳 達內部控制監督作業最新觀念及實 務做法,協助機關建立並維持有效 內部控制,且為精進機關內部稽核 業務,運用機關實務案例,結合稽核 方法及工具,製作相關內部稽核範 例,提供各機關參考運用,協助機關 提升稽核效率及效果。 (二)11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案於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1 月 23 日以主預 第 2 目「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彙字第 1130100143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編列 531 萬 4 千元。係為辦理中央 立法院,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113 年 4 月 政府總預算之核編,並控管預算執 18 日決議審查通過,並經該院於 113 年 行以有效控制歲出規模。我國政府 5 月 22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1847 號 資源未做合理配置與有效運用,影 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響政府施政效能及資源分配效率, 一、為強化由下而上之經費需求檢討作 行政院主計總處卻未能加強督考, 業,本總處於「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 未重視支出增加、收入減少之狀況 一百十三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 ,未完善替代財源之籌措及債務 項」規定,各機關應依落實零基預算 清償之規劃。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 精神強化預算編製作業精進措施加 之一,俟行政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 強開源節流,並本先減法、後加法原 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 則,將原有之計畫或預算,全部歸零 動支。 重新檢討,按行政院施政方針所列 重大政策規劃預算資源,且就所獲 113 年度基本運作需求額度,檢討調 減至少百分之十舊有經費,用以安 排新興施政所需,如未依上開規定 檢討辦理者,各審議機關得依審查 結果逕予調整,以容納其他重大施 政所需。 二、另為確保各項計畫辦理之必要性及 經費之合理性,各主管機關所編概 算送達行政院後,即交由各權責機 關進行審查,並組成行政院年度計 畫及預算審核會議,檢討歲入、歲出 及融資調度事項,在既定施政目標 及符合相關概算編製規定之原則 下,審查各機關歲出概算數額及內 164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容,以強化預算資源配置之合理性。 三、預算編製及執行為政府施政效能之 重要指標,本總處將依落實零基預 算精神強化預算編製作業精進措 施,賡續強化中長程計畫及預算籌 編作業,配合行政院要求督促各部 會加強各項計畫先期可行性評估與 規劃作業,並衡酌計畫執行能量覈 實編列預算,俾使計畫與預算能緊 密結合。另為提升預算執行績效,亦 將持續督促各機關加速各項重大計 畫執行進度,以提升整體資源配置 效能。 (三)11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案於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2 月 6 日以主預 第 2 目「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政字第 1130100359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項下「中央總預算之核編與執行」 立法院,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113 年 4 月 編列「業務費」468 萬 6 千元,相 18 日決議審查通過,並經該院於 113 年 較於 112 年度法定預算數增加 124 5 月 22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1847 號 萬 7 千元。惟隨科技進步,近期各 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機關均在維護國家資訊安全的基 一、「中央總預算之核編與執行」計畫 礎上,透過電子、無紙化的方式進 辦理內容包括研提增進公務及財務 行作業,可大幅減少文件影印所需 效能之建議供行政院訂定施政方針 的成本及資源浪費。據此,基於撙 參考、推估未來 4 年中程預算收支 節政府支出、提倡環境保護之原則 規模、擬定 11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行 編製辦法、審核中央政府各機關單 政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 位概算暨彙編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 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檢討 114 年度總預算編製與各機關 單位預算執行規範等事項。113 年度 編列 468 萬 6 千元,較 112 年度法定 預算增加 124 萬 7 千元,主要係因應 印刷品物價成本上漲,爰增列總預 算書及相關書表等印製費用。 二、由於近年薪資及物價成本增加,致 多有印刷品採購案流標而須提高採 購金額重新招標之情形,以總預算 編製作業手冊及各機關單位預算執 行作業手冊之標案為例,111 年度採 購案及 112 年度採購案分別流標 3 次 及 1 次,並將原採購金額調增 24% 及 40%後始順利決標,爰 113 年度印 165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刷品預算係參考近年執行數成長情 形推估。 三、各機關對總預算書及總預算編製作 業手冊等各類書表須經常性查閱使 用,惟為落實節能減碳減少用紙,印 製數量已逐步減少,以中央政府總 預算書(含預算案及法定預算)印製 數量為例,由 95 年度 5,555 本逐步 減少為 100 年度 4,375 本、107 年度 3,565 本及 112 年度 3,405 本,未來仍 將繼續滾動檢討各類書表印製數 量,並持續鼓勵各機關盡量使用電 子檔查找資料。 (四)11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案於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1 月 30 日以主預 第 2 目「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彙字第 1130100232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項下「中央總預算之核編與執行」 立法院,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113 年 4 月 編列 468 萬 6 千元,較 112 年度增 18 日決議審查通過,並經該院於 113 年 加 124 萬 7 千元,增幅 36.26%,工 5 月 22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1847 號 作內容包括籌編 114 年度中央政府 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總預算案,推動落實零基預算精神 一、中央政府自 91 年度起全面推動實施 強化預算編製作業精進措施等。查 中程計畫預算制度,在該制度作業 行政院主計總處自 84 年起辦理中 下,本總處依據國家發展長期展望, 央政府收支中程推估,並揭露於總 參考國內外經濟發展情勢,逐年辦 預算案,惟因考量未來收支狀況不 理以 4 個會計年度為期程之中程預 易掌握,自 92 年度起中央政府總 算收支推估,並擬訂以下一年度為 預算未再編具中程預算收支推估 開始之中程資源分配方針,再據以 相關表件。鑑於中程預算收支推估 核定各主管機關中程歲出概算額 有助瞭解未來財政收支發展趨勢。 度,以有效控管政府支出規模,合理 爰凍結該項預算二十分之一,俟行 分配全國資源,並提升資源使用效 政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 率。 會提出中程預算收支推估再附入 二、考量中程收支推估時間長達 4 年, 總預算案之可行性評估書面報告 推估過程中須運用各項參數,如經 後,始得動支。 濟成長率、消費者物價指數、計畫執 行率等,惟國內外政經情勢詭譎多 變,易受外在政治、經濟或無法預期 之重大事件等因素影響,不易掌握, 爰行政院於每年度預算籌編過程 中,均須不斷滾動檢討,方能符合施 政需要,倘公布單一時點收支之推 估結果,恐造成外界誤解,爰中程收 166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支推估仍宜僅供作行政部門內部參 考,作為擬訂中程施政計畫,以及擬 編年度施政計畫及概算之依據。 (五)11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案於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2 月 20 日以主預 第 2 目「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政字第 1130100463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項下「中央總預算之核編與執行」 立法院,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113 年 4 月 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編 18 日決議審查通過,並經該院於 113 年 列 302 萬元,編印中央政府總決算 5 月 22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1847 號 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中央政 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府總預算暨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 一、 中央政府總預算書暨特別預算書 算報告及綜計表、總決算及半年結 (含預算案及法定預算)、總預算編製 算報告編製作業手冊等,該項預算 作業手冊、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作 較 112 年度同項增加 98 萬 1 千元 業手冊及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 ,各機關已有公布預算書電子版, 金動支數額表等書表,係請各機關 為減少紙張浪費節能減碳。爰此, 依實際需要覈實提出需求數量,由 凍結該項預算二十分之一,俟行政 本總處彙整後委託廠商印製及發 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送,並將相關電子檔置於本總處官 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網供各界查閱。 二、近年薪資及物價成本增加,致多有 印刷品採購案流標而須提高採購金 額重新招標之情形,以總預算編製 作業手冊及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作 業手冊之標案為例,111 年度及 112 年度採購案分別流標 3 次及 1 次, 並將原採購金額調增 24%及 40%後 始順利決標,爰 113 年度印刷品預算 係參考近年實際執行數及因應薪資 與物價成長情形推估。 三、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各機關對中 央政府總預算書暨特別預算書(含預 算案及法定預算)及總預算編製作業 手冊等各類書表印製數量已逐步減 少。以中央政府總預算書印製數量 為例,由 95 年度 5,555 本逐步減少 為 100 年度 4,375 本、107 年度 3,565 本及 112 年度 3,405 本,未來仍將鼓 勵各機關盡量使用電子檔查找資 料,並滾動檢討各類書表印製數量。 (六)11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案於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1 月 31 日以主預 第 2 目「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補字第 1130100254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167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項下「地方政府主計業務之督導與 立法院,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113 年 4 月 查核」編列 62 萬 8 千元,辦理督 18 日決議審查通過,並經該院於 113 年 導地方政府預算編製及執行等工 5 月 22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1847 號 作。中央政府為平衡地方財政,每 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年透過一般性補助款挹注直轄市 一、依據憲法及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 及縣市政府財源,並訂定預警機制 市及縣市政府為地方自治團體,其 ,以增減分配補助款,然依審計部 財務收支及管理、公共債務等財政 查核結果,111 年度相關計畫項目 事項係屬自治事項,應本地方自治 之預算執行率多有未達 80%,且部 精神依權責辦理,中央基於尊重各 分縣市債務管理待加強、欠稅待積 市縣政府因地制宜情形,爰對其財 極處理,為強化輔導各市縣財務管 政收支及管理係透過一般性補助款 理及預算籌編與執行,提升財政紀 考核進行事後監督。 律。爰凍結該項預算二十分之一, 二、為導正部分已瀕臨或超逾債限之市 俟行政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 縣政府,自 100 年度起本總處建立對 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書面報告後, 地方預算編列及執行預警機制,針 始得動支。 對「整體收支不平衡」 、「高估補助收 入」及「編列超過中央一致標準社會 福利支出」等重要項目加以檢視並 與考核制度結合,另對各市縣政府 人事費撙節情形、資本支出預算保 留情形等節流措施進行考核,期能 敦促地方改善財政狀況。 三、對地方財務管理與預算籌編及執行 之督導考核成效: (一) 人事費支出撙節情形:各市縣人事 費占歲出比率由 105 年度 37.8%,降 低至 111 年度 32.4%。 (二) 資本支出保留比率:由 105 年度 36.2%降至 111 年度 28.2%。 (三) 累計短絀缺失情形:由 105 年(以 104 年度決算計算)5 個市縣降至 112 年 (以 111 年度決算計算)1 個市縣有缺 失。 (四) 地方政府 1 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 額占前 3 年度名目 GDP 平均數比率, 由 103 年度高峰 5.6%下降至 111 年 度 4%,減少 1.6 個百分點,其中縣 (市)長期債務自 103 年度起連續 8 年 均呈現減少趨勢,顯示地方債務情 形已逐步獲得改善。 168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四、未來本總處將持續檢討精進考核制 度,提高市縣改善誘因,以有效發揮 導正的功能,並期各市縣政府共同 努力,妥善運用資源於社會褔利、教 育、基本設施等用途,以兼顧施政推 動及財政健全。 (七)11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案於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2 月 27 日以主基 第 3 目「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 作字第 1130200365A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 行」編列 266 萬 1 千元,係為辦理 送立法院,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113 年 4 特種基金預算之籌編、編印與執行 月 18 日決議審查通過,並經該院於 113 經費。惟部分非營業特種基金,其 年 5 月 22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1847 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執行 號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 率,有連續 3 年未達八成,或仍保 下: 留 107 年度以前預算未執行等情 一、部分非營業特種基金固定資產建設 形。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 改良擴充(以下簡稱購建固定資產) 行政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委 計畫執行率連續 3 年未達 80%者,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要係興建工程無法如期決標或水 土保持等計畫未獲地方政府審查通 過等因素所致;111 年度購建固定資 產計畫仍保留 107 年度以前預算者, 主要係占用人地上物尚未清除致無 法撥用土地或與廠商發生履約糾紛 等,目前除少數因涉及用地、履約等 爭議進行訴訟外,其餘多已完工付 款。 二、本總處為督促主管機關積極提升所 屬非營業特種基金購建固定資產計 畫執行率,已訂定預算編製與執行 相關規定,以及從嚴核列各基金購 建固定資產預算,並定期函請主管 機關改善。 三、經本總處積極督促後,非營業特種 基金自109年度起購建固定資產計畫 執行率均已超過8成,較106至108年 度之70.2%、69.8%、76.2%,已有顯著 改善。 (八)11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案於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2 月 15 日以主會 第 4 目「會計及決算業務」業務計 公字第 1130500215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畫編列 420 萬 2 千元,係為促使各 立法院,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113 年 4 月 機關及特種基金會計事務之處理, 18 日決議審查通過,並經該院於 113 年 169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以掌握各機關預算執行情況。惟部 5 月 22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1847 號 分機關因事前規劃欠周導致預算 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編列未能核實;或因執行能力欠佳 一、為督促各機關(基金)覈實編列預算, 、未能積極,導致計畫進度落後。 提升整體資源使用效益,本總處業 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行政 訂定「一百十三年度中央及地方政 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府預算籌編原則」等預算籌編相關 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規定。 二、本總處為督促各機關有效執行各項 重大計畫,業協同國家發展委員會 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督促加強 各機關預算執行,其中本總處並訂 有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及附屬 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相關規定,按月 依各機關(基金)報送之會計報告等 控管及督導預算執行情形,針對總 預算資本支出、特別預算歲出及附 屬單位預算購建固定資產計畫執行 落後機關(基金),適時函請主管機關 加強督導所屬加速執行。 三、本總處 113 年度「會計及決算業務」 預算編列編印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 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 部分)等 78 萬 2 千元,較 112 年度預 算數增列 9 萬 5 千元,係兼顧環保 及業務推動需要,以近年度實際發 包數並參酌市場行情推估。為依規 定如期如質完成各類決算彙編作 業,編列充足印製經費尚屬必要。 (九)11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案於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2 月 21 日以主統 第 5 目「綜合統計業務」項下編列 地家字第 1131400108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 2,754 萬 4 千元辦理各項統計業務 送立法院,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113 年 4 。經濟全球化後,由於社會資訊化 月 18 日決議審查通過,並經該院於 113 程度加深,經濟行為及結構變化快 年 5 月 22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1847 速,使得政府施政資料的產製及需 號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 求日益劇增,而政府資料範圍極廣 下: 且多元,政府統計的品質將影響政 一、我國家庭所得分配情形:本總處按 策的推動。政府統計部門的責任不 年辦理家庭收支調查,每年除調查 是創造好的數字,而是估算出正確 資料外,並運用政府相關公務登記 的數據,提供施政參考,尤其財富 大數據資料編製我國家庭所得分配 分配是極重要的基本國勢,我國財 統計。觀察我國家庭所得分配情形, 富分配統計已消失了 30 年,如今 「每戶」可支配所得五等分位差距 170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政府擁有許多大數據資料,行政院 倍數近 10 年均在 6.05~6.15 倍之間狹 主計總處預計將於 113 年公布財富 幅變動。另因以「每戶」計算之所得 分配統計,行政院主計總處應透過 易受戶內人數消長影響,以每人觀 大數據整合技術,研議如何每年編 察較能反映實況。我國每人差距倍 製我國家庭所得、財富分配情況, 數民國 90 年代在 4.16~4.59 倍間變 以了解我國財富集中情況。爰凍結 動,民國 100 年代介於 3.84~4.29 倍 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行政院主計 之間,110 及 111 年則分別為 3.91 倍 總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 及 3.93 倍,有縮小趨勢。 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財富分配統計編製情形:為健全財 富分配統計資訊,了解台灣家庭經 濟的變化,提供施政參用,刻正積極 研編家庭財富分配統計,惟受資安 規定限制,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及 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之資料無法連結 應用,僅能以統計方法推估及機器 學習模式估算,相關作法仍在審慎 評估中,如果可行,再規劃提報本總 處普查評審會審議。 (十) 11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案於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1 月 19 日以主統 第 5 目「綜合統計業務」項下「辦 價字第 1130300065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理綜合統計」之「業務費」編列 立法院,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113 年 4 月 1,298 萬 5 千元,其中一項預期成 18 日決議審查通過,並經該院於 113 年 果為按月編布各項物價指數,供政 5 月 22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1847 號 府施政及各界參用。惟行政院主計 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總處對外公布之物價指數與民眾 一、CPI 是衡量家庭在不同時間購買「消 實際生活感受落差過大,因而遭致 費性」商品及服務的價格變動,選定 不少批評。爰凍結該項預算 50 萬 市面上具代表性的主流商品或服務 元,俟行政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 按月查價,惟市面上的商品或服務 政委員會提出精進調整物價查報 不斷推陳出新,CPI 選查的商品或服 技術與標準,以接近民眾感受,或 務亦須隨之改變,以維持代表性。 主動擴大與民眾說明差異之書面 二、我國 CPI 維持代表性的機制包括: 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 查價樣本中的商品或服務若隨時間 推移已非主流或停售,查價標的須 隨之更替,新、舊樣本間的價格比較 尚須經品質調整,仔細比對品質差 異並評估設算後方可衡量純粹價格 變動。 (二) 查價項目係依「家庭收支調查」記錄 的消費明細歸納選定,分為 7 大類 計 368 項,各項目係「產品群」概念, 171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家庭所有消費支出皆可對應至 CPI 查價項目,利於依消費情勢適時調 整各查價項目內的樣本產品。 (三) 各項目權數每年均依國民所得家庭 消費及家庭收支調查等相關統計按 年更新,即時反映國人消費內涵,以 維繫 CPI 編算確度。 三、善用資訊技術與公務資料,提升價 格蒐集效率: (一) 運用網路爬梳技術,蒐羅大型網路 購物平台之部分商品價格,擴增 CPI 查價範疇,提升價格蒐集效率。 (二) 利用業者開立的電子發票資訊,透 過資料清洗、處理,得到可明確與 CPI 項目對應之商品,將其價格逐步 納入 CPI 樣本,以減輕調查負荷。 四、提供 CPI 多元分類以貼近民眾感受: (一) 依國外研究結果顯示,民眾對購買 頻度較高之商品或服務之價格漲跌 感受較為深刻,為貼近民眾感受,本 總處按月發布購買頻度別分類指 數,分為「每月」、「每季(不含每月) 至少購買一次」及「每季購買不到一 次」3 種。 (二) 盱衡外界對不同所得族群的經社指 標之關注,且考量不同可支配所得 層級別家庭消費權數之差異,按月 發布所得層級別 CPI。 (三) 隨我國高齡人口(65 歲以上)比重日 益提升,加上高齡家庭消費結構與 全體家庭具差異性,經參考主要國 家近年編算高齡或退休家庭 CPI 之 實務經驗,自 113 年起按年公布我國 高齡家庭 CPI。 (十一)11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案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2 月 27 日以主普 於第 6 目「國勢普查業務」編列 農字第 1130400202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9,899 萬 2 千元,辦理農林漁牧 立法院,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113 年 4 月 業普查、工業及服務業普查、國 18 日決議審查通過,並經該院於 113 年 富統計、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及生 5 月 22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1847 號 產力統計等。惟行政院主計總處 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172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公布之薪資、物價等數據與民眾 一、薪資、物價統計皆為觀察國家整體 實際感受有所落差。爰凍結該項 經濟發展的重要指標,其中薪資平 預算十分之一,俟行政院主計總 均數統計之作法與美、日、韓等國相 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 同,另亦編製薪資分布統計,詳盡呈 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現員工薪資現況;消費者物價統計 依國際規範編布,且民眾對經常購 買項目感受較深,本總處將持續精 進前揭統計之編製,以利各界參考 應用。 二、為妥善規劃設計「114 年農林漁牧業 普查」,本總處 113 年預計辦理試驗 調查,以測試普查名冊內容可行性、 普查問項設計之適切性;並積極規 劃建置農業普查資料庫,以掌握普 查對象及定期產製重要統計結果, 爰編列相關經費以為支應,其與「國 勢普查業務」工作計畫項下編列之 普查資訊供應管理及發展經費,有 關資料庫管理系統維護費用係指本 總處已建置之工商母體資料庫,二 者並不相同。 (十二)11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案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2 月 17 日以主普 於第 6 目「國勢普查業務」項下 工字第 1130400160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辦理工業及服務業普查」中 立法院,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113 年 4 月 「業務費」之「委辦費」編列 120 18 日決議審查通過,並經該院於 113 年 萬元,係委託辦理普查相關資訊 5 月 22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1847 號 應用之研究,有鑑於行政院主計 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總處年度重要施政計畫主計資 一、為精進下一次工業及服務業普查效 訊業務工作計畫,實施內容含有 能及減輕廠商填報負擔,本總處於 辦理統計調查資料處理作業及 非普查年間(普查結果發布至下一次 共用軟體之規劃、開發、維運與 普查開始)對於普查辦理方法、內涵、 推廣,再委託辦理普查相關資訊 遭遇之困難等,均積極檢討與研議 應用之研究,所費不貲,其必要 改進方案,並編列委辦費委託專家 性,實有待商榷?爰凍結該項預 學者進行相關研究。 算十分之一,俟行政院主計總處 二、委託辦理普查相關資訊應用研究對 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 未來普查執行成效至關重大,且委 報告後,始得動支。 辦內容皆係針對工業及服務業普查 作業之相關內容,與主計資訊業務 工作計畫所包含之辦理統計調查資 料處理作業及共用軟體之規劃、開 發、維運與推廣等資訊系統共通性 173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業務有所不同。 (十三)11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案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2 月 15 日以主普 於第 6 目「國勢普查業務」項下 薪字第 1130400155 號函將解凍書面報告 「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及生產力 函送立法院,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113 年 統計」之「業務費」編列 1,407 萬 4 月 18 日決議審查通過,並經該院於 113 8 千元,主要係辦理受僱員工薪 年 5 月 22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1847 資調查、按季辦理相關附帶專案 號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 調查,並編印統計調查報告,及 下: 生產力統計相關報告。經查,該 一、本總處為應當前社會經濟發展情勢 項計畫 112 年度預算案編列為 及人力決策需求,並補充「受僱員工 1,157 萬 8 千元,113 年度增列 薪資調查」資訊,爰以相同受查樣本 250 萬元。然是項計畫係常年性 為對象,每半年辦理附帶專案調查。 業務,且 113 年度並未新增各項 近年因少子女化及國內投資大幅成 新興業務計畫。為撙節政府財政 長帶動用人需求,致勞動市場職缺 支出,有效預算使用。爰凍結該 發生情形增加,原按半年發布之職 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行政院主計 缺統計已不敷當前政策所需,故將 總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 上述附帶專案調查整併為「事業人 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力僱用狀況調查」 ,其中職缺統計每 半年改為每季。為確保調查作業順 利推動並兼顧調查資料品質,爰 113 年度預算增編 250 萬元。本總處業考 量實務所需,審慎規劃相關預算,秉 持核實編列、撙節執行原則,俾順利 推動按季職缺統計相關業務。 二、薪資統計為觀察國家整體經濟發展 的重要指標,本總處持續精進薪資 統計層面及延伸涵蓋範圍,並就納 入政府部門受僱員工薪資研究試 編,期更完整呈現國內受僱員工薪 資分布情形,將俟評估其資料確度 與可行性後提供各界參用。 (十四)11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案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2 月 16 日以主綜 於第 7 目「主計訓練業務」編列 督字第 1130600232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1,742 萬 5 千元。主計機關為政 立法院,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113 年 4 月 府財務監督體系及公共治理重 18 日決議審查通過,並經該院於 113 年 要之一環,為減少各機關不必要 5 月 22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1847 號 之浪費及防止弊端,主計機關應 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強化查核工作,尤其部分機關內 一、強化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提升政 控制度確有加強之必要,行政院 府治理效能:本總處以行政院函訂 主計總處應督促各機關落實及 定政府內部控制監督作業要點,要 174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發揮內稽內控機制。爰凍結該項 求各機關落實自我監督機制,合理 預算十分之一,俟行政院主計總 確保內部控制持續有效運作,並規 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 範各機關執行內部稽核得加強評估 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機關資源使用效率,提出建議或預 警性意見,作為政策制定及改善內 部管理之參據,進而提升政府整體 治理效能。 二、辦理教育訓練及製作範例,深化內 部控制監督觀念:辦理內部控制監 督相關研習班,傳達內部控制監督 作業最新觀念及實務做法,協助機 關建立並維持有效內部控制;另為 持續精進機關內部稽核業務,本總 處與相關部會合作製作內部稽核範 例,提供各機關參考運用。 三、賡 續 推 動 內 部 控 制 聲 明 書 簽 署 作 業,強化機關自主管理:督促行政院 及所屬各機關(構)、學校應依「政府 內部控制聲明書簽署作業要點」規 定每年出具內部控制聲明書,將內 部控制納入常態工作,並透過公開 機關簽署內部控制聲明書,有助於 機關確實檢討改善內部控制缺失, 精進作業流程與落實執行各項內部 控制工作。 四、促請主管機關檢討缺失,落實逐級 督導及例外管理:對於未簽署有效 類型聲明書之機關,本總處以行政 院函請其主管機關就相關缺失對該 等機關內部控制影響程度進行綜合 評估並督促改善,如有須進一步實 地瞭解者,將由國家發展委員會與 本總處共同進行訪視。另為瞭解機 關內部控制監督作業實施情形,本 總處定期對機關進行實地查核,提 出建議意見請機關檢討改善,並綜 整共同性缺失事項,請主管機關轉 知所屬落實辦理相關工作,避免缺 失重複發生。 五、配合行政簡化,持續協助機關強化 內部控制監督機制:為落實行政簡 175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化及強化機關自主管理,國家發展 委員會以行政院函訂定「行政院及 所屬各機關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 業原則」,自 110 年起將機關風險管 理及內部控制機制整併融入施政績 效管理作業,本總處將配合行政院 政策,賡續協助各機關強化內部控 制監督機制,精進內部稽核作業,有 效推動各項政務,提升政府施政效 能。 (十五)11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案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3 月 4 日以主資 於第 8 目「主計資訊業務」項下 行字第 1136000320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統計及行政資訊管理」中「業 立法院,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113 年 4 月 務費」之「資訊服務費」編列 18 日決議審查通過,並經該院於 113 年 1,031 萬 3 千元,較 112 年度增 5 月 22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1847 號 加 107 萬 6 千元。資安即國安, 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目前公、私部門遭資安攻擊次數 一、本年度預算案「主計資訊業務」項下 多,頻率高且逐年增加,根據統 「統計及行政資訊管理-業務費- 計,109 年中央與地方政府資安 資訊服務費」編列 1,031 萬 3 千元, 事件共 677 件,110 年 733 件、 分別較 112 年度及 111 年度預算案 111 年 806 件。行政院主計總處 數增加 107 萬 6 千元及 239 萬元,主 應加強自身資訊安全,包含對委 要係統計與行政業務相關資訊系統 外作業安全建立相關管理程序, 110-111 年增修功能保固到期之軟體 及訂定通報及應變機制,核心資 維護費用,及建置、擴充並升級資料 通系統定期進行安全性檢測等, 分析軟體授權,並開辦相關教育訓 以提升部門資訊系統韌性。爰凍 練 , 包 含 SAS 、 Tableau Creator 、 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行政院 PowerBI 等,以提升國勢普調查資料 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分析效率。 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本總處為資通安全責任等級 A 級機 關,業依資通安全管理法及資通安 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等相關規定持 續辦理防護措施,包括完成導入資 通安全管理系統及通過第三方驗 證、辦理業務持續運作演練、資安治 理成熟度評估(為全國唯 2 全機關通 過 ISO 27001 驗證,且資安治理成熟 度達等級 4 之 A 級公務機關之一)、 弱點掃描、滲透測試及紅隊演練、建 立設備安全設定、建置資通安全威 脅偵測管理機制及端點偵測應變機 176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制等作業,已就資訊安全辦理相關 強化措施及程序,並適時精進,確保 本總處資訊安全與系統韌性,提供 安全及穩定資訊服務。 (十六)11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案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3 月 4 日以主資 於第 8 目「主計資訊業務」項下 行字第 1136000321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資訊系統維運管理」中「業務 立法院,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113 年 4 月 費」之「資訊服務費」編列 4,990 18 日決議審查通過,並經該院於 113 年 萬 1 千元,較 112 年度增加 2,071 5 月 22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1847 號 萬 5 千元。資安即國安,目前公 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私部門遭資安攻擊次數多,頻 一、本年度預算案「主計資訊業務」項下 率高且逐年增加,根據統計,109 「資訊系統維運管理-業務費-資 年中央與地方政府資安事件共 訊服務費」編列 4,990 萬 1 千元,分 677 件,110 年 733 件、111 年 806 別較 112 年度及 111 年度法定預算 件。行政院主計總處應加強自身 數增加 2,071 萬 5 千元及 3,442 萬 4 資訊安全,包含對委外作業安全 千元,係因應資安情勢嚴峻,本總處 建立相關管理程序,及訂定通報 積極完備資通安全責任等級 A 級機 及應變機制,核心資通系統定期 關應辦事項之要求,並建置雲端備 進行安全性檢測等,以提升部門 援機制,相關項目包括因應核心系 資訊系統韌性。爰凍結該項預算 統數增加,資通安全管理法之資安 十分之一,俟行政院主計總處向 需求(如弱點掃描、滲透測試、資安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管理制度輔導及驗證)、紅隊演練及 告後,始得動支。 核心系統進階安全性檢視,及近期 軟體採購趨勢由買斷改為訂閱制, 本總處部分需用軟體配合改列經常 門,以符合相關規定;另為防範機敏 資料外洩,本總處已完成資料外洩 防護(DLP)導入,爰編列後續年度經 費需求。 二、本總處為資通安全責任等級 A 級機 關,業依資通安全管理法及資通安 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等相關規定持 續辦理防護措施,包括完成導入資 通安全管理系統及通過第三方驗 證、辦理業務持續運作演練、資安治 理成熟度評估(為全國唯 2 全機關通 過 ISO 27001 驗證,且資安治理成熟 度達等級 4 之 A 級公務機關之一)、 弱點掃描、滲透測試及紅隊演練、建 立設備安全設定、建置資通安全威 177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脅偵測管理機制及端點偵測應變機 制等作業,已就資訊安全辦理相關 強化措施及程序,並適時精進,確保 本總處資訊安全與系統韌性,提供 安全及穩定資訊服務。 (十七)11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案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3 月 4 日以主資 於第 8 目「主計資訊業務」項下 行字第 1136000322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經費結報及薪資資訊管理」中 立法院,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113 年 4 月 「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編 18 日決議審查通過,並經該院於 113 年 列 2,148 萬元。資安即國安,目 5 月 22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1847 號 前公、私部門遭資安攻擊次數 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多,頻率高且逐年增加,根據統 本總處為資通安全責任等級 A 級機關, 計,109 年中央與地方政府資安 業依資通安全管理法及資通安全責任等 事件共 677 件,110 年 733 件、 級分級辦法等相關規定持續辦理防護措 111 年 806 件。行政院主計總處 施,包括完成導入資通安全管理系統及 應加強自身資訊安全,包含對委 通過第三方驗證、辦理業務持續運作演 外作業安全建立相關管理程序, 練、資安治理成熟度評估(為全國唯 2 全 及訂定通報及應變機制,核心資 機關通過 ISO 27001 驗證,且資安治理成 通系統定期進行安全性檢測等, 熟度達等級 4 之 A 級公務機關之一)、弱 以提升部門資訊系統韌性。爰凍 點掃描、滲透測試及紅隊演練、建立設備 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行政院 安全設定、建置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 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機制及端點偵測應變機制等作業,已就 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資訊安全辦理相關強化措施及程序,並 適時精進,確保本總處資訊安全與系統 韌性,提供安全及穩定資訊服務。 (十八)11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案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3 月 4 日以主資 於第 9 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 行字第 1136000323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3 節「其他設備」項下「設備及 立法院,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113 年 4 月 投資」之「設備及投資」編列「 18 日決議審查通過,並經該院於 113 年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 億 2,673 萬 5 月 22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1847 號 8 千元。資安即國安,目前公、 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私部門遭資安攻擊次數多,頻率 一、本年度預算案「一般建築及設備- 高且逐年增加,根據統計,109 年 其他設備」項下「設備及投資-設備 中央與地方政府資安事件共 677 及投資-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編列 1 件,110 年 733 件、111 年 806 件 億 2,673 萬 8 千元,較 112 年度增加 。行政院主計總處應加強自身 1,300 萬 6 千元,係本總處為推動資 資訊安全,包含對委外作業安全 料治理,落實資料盤點及分級,建構 建立相關管理程序,及訂定通報 資料加密保護機制、權限控管、軌跡 及應變機制,核心資通系統定期 紀錄等整體規劃,規劃建置資料倉 進行安全性檢測等,以提升部門 儲系統、相關軟硬體及資安設備所 178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資訊系統韌性。爰凍結該項預算 需經費。 十分之一,俟行政院主計總處向 二、本總處為資通安全責任等級 A 級機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關,業依資通安全管理法及資通安 告後,始得動支。 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等相關規定持 續辦理防護措施,包括完成導入資 通安全管理系統及通過第三方驗 證、辦理業務持續運作演練、資安治 理成熟度評估(為全國唯 2 全機關通 過 ISO 27001 驗證,且資安治理成熟 度達等級 4 之 A 級公務機關之一)、 弱點掃描、滲透測試及紅隊演練、建 立設備安全設定、建置資通安全威 脅偵測管理機制及端點偵測應變機 制等作業,已就資訊安全辦理相關 強化措施及程序,並適時精進,確保 本總處資訊安全與系統韌性,提供 安全及穩定資訊服務。 (十九)11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案 本總處已依決議事項辦理,審慎評 於第 4 目「會計及決算業務」項 估委託必要性及合理性,說明如下: 下「會計事務處理及決算核編」 一、本 總 處 職 司 全 國 政 府 會 計 事 務 處 分支計畫,編列「委辦費」100 萬 理,包括公務機關、營業基金、作業 元,係精進我國政府公務機關會 基金、特別收入基金、資本計畫及債 計處理及報導方式之研究經費, 務基金(下稱政事基金)等性質殊異 有鑑於行政院主計總處組織編 之會計事務,其會計準則並依性質 制設有會計發展科,負責蒐整研 分流,其中公務機關與政事基金參 究國內外政府會計、財務會計等 採國際公共部門會計準則(下稱 理論新知於我國政府部門運用 IPSASs),營業基金採用國際財務報 等事項及中央政府總會計事務 導準則(下稱 IFRSs),以及作業基金 相關事項。應由行政院主計總處 採用企業會計準則公報(下稱 EAS)。 負責自行研究,且預算資源有 二、近年國際準則制定機構持續發展各 限,應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審慎評 類會計準則,復以政府會計涵蓋範 估其委託必要性及合理性。 圍廣泛,與 IPSASs、IFRSs 及 EAS 等 眾多規範均有相關,增加研究與發 展複雜度,本總處會計決算處會計 發展科,為接軌國際,更透過各種管 道蒐整國內外理論新知,包括積極 參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年 度資深財務管理及報導官員研討 會,以及觀摩先進國家的政府會計 理論與實務,以瞭解各國際準則制 179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定機構近年工作重點及各國政府會 計發展現況,並戮力建構符合我國 國情與法令規定,且趨近國際做法 與理論之政府會計規範,未來賡續 掌握國際發展脈動,與時俱進研修 我國政府會計規制。 三、鑑於各類國際準則發展進程,係以 IFRSs 為領頭羊,且最為完整,IPSASs 主要係以 IFRSs 為基礎並考量公共 部門特殊性訂定,國內之 EAS 則參 考 IFRSs 架構進行簡化修改,爰熟稔 IFRSs 者對會計規制之研修將有所 助益,而我國民間專業會計研究機 構引進 IFRSs,其對編訂會計準則之 專業領域具長期經驗及專業知識。 政府會計,藉由該權威機構的解析 提供其專業建議,對於我國政府會 計發展大有裨益。因此,持續善用上 述外部資源進行合作研究,再結合 本總處自身研究能量,參酌我國國 情研訂適合的政府會計規制,達到 公私協力的目的,並借力使力發揮 更大效益,促進我國政府會計規制 更臻完備周妥,爰確有持續依國際 最新發展趨勢委外辦理政府會計研 究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二十)蔡政府上任 7 年多來,預算數超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1 月 19 日以主預 徵金額高達 1.33 兆元,宣稱要與 彙字第 1130100142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全民分享經濟果實,卻編列許多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的特別預算,幾乎花光超徵的稅 一、105 年度迄今,為因應兩岸與國際情 收,如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 勢、防疫緊急需求,以及為呈現政府 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 多年期、一貫性、連續性的施政計畫 特別預算案,3,800 億元的經費 及預算,行政院依法提出之特別預 中,普發現金編列 1,417 億元, 算,除均符合預算法第 83 條規定條 其餘經費用來撥補勞工保險基 件,且業擬具各相關特別條例,就預 金、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虧損 算得編列內容、期限、經費上限及債 等。這些特別預算不僅破壞財政 務舉借管控等詳予規範,經立法院 紀律,且幾乎靠舉債,累積到 1 審議通過後,始據以編列,其過程嚴 12 年底將有 6.7 兆元的債務。政 謹,尚無浮濫之情事。 府舉債愈來愈多,就是上一代花 二、近年稅課收入優於預期,業已用以 180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錢享受建設,卻讓下一代還錢, 減少舉債、增加還本及累計賸餘: 不但所得成長緩慢,還要繳交更 (一) 減少舉債:中央政府105年度至112年 多的稅支應。爰要求行政院主計 度總預算累計減少舉債8,884億元。 總處於 2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 (二) 增加還本:108年度、110年度、111年 委員會提出降低財政赤字,改善 度及112年度中央政府共計增加還本 債務狀況書面報告。 1,090億元,達成實質減債。 (三) 累計賸餘:各年度歲入歲出賸餘扣 除債務還本後之餘額,均累計至歲 計賸餘,供未來年度融資調度之財 源運用。 三、我 國 財 政 管 理 受 國 際 組 織 高 度 肯 定: (一) 110年度及111年度惠譽、穆迪及標準 普爾等三大信用評等機構將我國信 用評等調升或給予正向評價;瑞士 洛 桑 管 理 學 院 112 年 6 月 20 日 公 布 「2023年世界競爭力年報」,我國在 64個受評比經濟體排名第6,較111年 進步1名,整體排名連續第5年進步; 其中「財政情勢」進步4名到第6名, 顯見近年我國債務管控良好,落實 財政健全。 (二) 未 來 政 府 將 賡 續 落 實 健 全 財 政 措 施、致力於開源節流,並恪遵預算 法、公共債務法及財政紀律法等規 定,嚴格管控年度歲入歲出差短及 債務規模,於實際執行時視歲入執 行狀況,審酌增加還本數,降低中央 政府債務負擔。 (二十一)行政院主計總處近年對於經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3 月 7 日以主統 濟景氣之預估,原預測 111 年 預字第 1130300227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經濟成長率為 3.76%,但實際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經濟成長率為 2.35%;受國際 一、主要國家未來景氣、國際油價與農 局勢影響,行政院主計總處首 工原料價格等均為模型之外生變 次發布 112 年經濟成長率預 數,本總處係參酌國際機構如標普 測值為 3.05%,至 112 年 8 月 全球(S&P Global)、美國能源資訊署 連續 4 次調整下修經濟成長 (EIA)及國際貨幣基金(IMF)等預測 率至 1.61%。對於 113 年經濟 資料設定,相關國際經濟及地緣政 成長率則預估為 3.32%,高於 治因素會影響前述機構之預測。 外部評估機構 GDP 預測。我 二、各國政府與國內外專業機構多有定 181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國為出口導向國家,經濟活動 期依最新情勢修正預測結果之機 易受國內外不確定因素影響, 制。 近年國際政經情勢變化迅速, 三、主要預測機構對我國近 2 年經濟預 行政院主計總處應研議如何 測修正趨勢與本總處一致。 評估國際經濟及地緣政治等 四、主要機構預測我國 113 年經濟成長率 對我國經濟影響程度,以提高 均在 3%以上。 經濟預測之準確度,並於 2 個 五、持續關注國際動態,提升預測確度: 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 (一) 本總處對我國整體經濟之預測結果 出書面報告。 與國內外主要預測機構相較,並無 明顯偏誤,惟仍將不斷檢討精進。 (二) 我國屬小型開放經濟體,商品出口 占GDP比重逾6成,經濟活動極易受 瞬息萬變之國際情勢影響,許多經 濟或非經濟因素常非操之在我,經 濟預測有其侷限性。因模型終究無 法涵蓋所有影響經濟成長的因素, 本總處將密切關注最新國內外情勢 變化,以利綜合研判,提升經濟預測 確度。 (二十二)行政院主計總處 112 年度中央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3 月 7 日以主統 政府總預算案(111 年 8 月)原 預字第 1130300226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預 測 111 年 經 濟 成 長 率 為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3.76%,惟 111 年度實際經濟 一、 經濟預測係許多假設條件下之估算 成長率為 2.35%,低於預測值 結果,經學者專家及部會代表組成之 1.41 個百分點;112 年全年經 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審議後發布,並 濟成長率部分,受國際局勢及 於新聞稿中說明主要外生變數設定 金融情勢影響,國內重要機構 狀況,以及預測的重要不確定性因 對我國經濟成長率之經濟預 素。 測均多次下修,該處自 111 年 二、 外在條件改變即影響預測,各預測 8 月首次發布 112 年經濟成長 機構多有更新預測機制。愈接近統 率預測值 3.05%起,至 112 年 計發布時點,假設條件愈接近實際 8 月亦連續 4 次調整下修經濟 情況,統計資料也較充實,預測準確 成長率至 1.61%,累計下修 度愈高,此為經濟預測的常態。 1.44 個百分點。而 113 年度中 三、 主要預測機構對我國 111、112 年經 央政府總預算案預測 113 年 濟成長預測修正趨勢一致。 經濟成長率為 3.32%,高於外 四、 總資源供需估測外部評估會議決議 部評估會議 GDP 預測區間 與經濟預測: (2%至 3%)之上限,惟以往年 (一) 依據「財政紀律法」第4條規定,本 度經濟成長率預測值多落於 總處於發布正式總資源供需估測 外部評估會議 GDP 預測區間 前,應邀集民間機構、專家與學者進 182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內,為利政府財政收支之核實 行外部評估,若評估結果差異達20% 推估,行政院主計總處應具體 時,本總處應提出差異說明。 說明其估列基礎並強化國際 (二) 本總處112年8月預測113年經濟成 情勢變遷之預測,提高經濟預 長3.32%(113年2月上調為3.43%),介 測之準確度,俾供政府財政及 於決議區間±20%(1.6%~3.6%)之內, 經濟政策研擬之參據,並於 2 而國內外主要預測機構亦皆預期我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國113年經濟成長率在3%以上,差異 提出書面報告。 不大。 (二十三)行政院主計總處與財政部於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1 月 23 日以主預 111 年 10 月依據財政紀律法 彙字第 1130100194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第 13 條規定辦理未來 8 年度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112 至 119 年度)中央政府財 一、政府財政狀況可能受到總體經濟景 政收支情形推估,惟觀諸 112 氣變化或災害等事件造成之一次性 及 113 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 因素影響而變動,為在經濟、環境變 算歲入歲出差短實際編列數 化情況下,因應衝擊、支持國家發 分別為 6,185 億元及 4,364 億 展,並兼顧維護政府財政健全,設定 元,分別高於 111 年所推估之 政府平衡預算目標之相關作為,並 112 及 113 年度數額 2,432 億 非以追求逐年預算平衡為目的,而 元及 2,308 億元,行政院主計 是設計預警機制,確保政府長期性 總處復於 112 年 10 月 4 日以 財政穩建。 113 年度預算案為基礎重予規 二、近年來為振興經濟、提升國防戰力, 劃並修正前揭中央政府財政 中央政府陸續編列前瞻基礎建設特 收支推估(113 至 119 年度), 別預算、新式戰機採購、海空戰力提 惟其是否能有效達成前揭推 升計畫採購、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 估之歲入、歲出結構調整規 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等特別預 劃,實不無疑義,允宜賡續依 算,考量上開特別預算係於特定期 規定落實中長期平衡預算調 間辦理,倘總預算稅課收入穩定成 整規劃,如有規劃與執行間發 長,預估可於 119 年達成整體預算無 生重大差異,應參考 OECD 差短目標。 預算透明化最佳實務之精神, 三、未 來 政 府 將 賡 續 落 實 健 全 財 政 措 適時於網站上更新相關規劃 施、致力於開源節流,並恪遵預算 並對外妥予說明。行政院主計 法、公共債務法及財政紀律法等規 總處應研謀強化中程預算收 定,嚴格管控年度歲入歲出差短及 支推估之審慎及準確性並加 債務規模,俾使中央政府早日達成 強資訊揭露,且賡續落實於預 整體預算無差短之目標。 算編列,俾提高施政透明度並 利財政健全,並於 2 個月內向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 183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二十四)蔡英文總統上任後,除 109 年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1 月 26 日以主預 稅收短徵 223 億元外,其餘均 彙字第 1130100222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為超徵。其中 103 年 1,088 億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元、104 年 1,878 億元、105 年 一、因預算編列、審議至通過,與實際執 1,278 億元、106 年 960 億元、 行預算仍存有 1 年餘之時間落差, 107 年 897 億元、108 年 830 億 期間如發生重大政治、經濟或其他 元、110 年 4,034 億元、111 年 變數(例如戰爭、全球或國內人為不 更高達 4,500 億元,112 年也 可抗力災害或疾病),因未涵蓋於預 預計將超徵。蔡政府上任後, 算編列當時所使用推估基礎及參考 稅收超徵戲碼幾乎年年上演。 因子,爰仍可能造成實徵數與預算 爰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研議 數發生差異之情形,觀諸主要國家 如何提升預算編列透明度,強 稅收亦有類似情形。 化預算收支推估準確性,以及 二、為期稅收估測更貼近實際,財政部 加強資訊揭露,並於 2 個月內 採行下列精進措施: 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 (一) 112年2月24日財政部邀集相關機關 面報告。 及專家學者召開「精進中央政府內 地稅稅收估測專家會議」 ,嗣依會議 建議成立「財政部稅收估測專案小 組」。 (二) 以營業稅為例,建立智慧系統中央 政府稅課收入估測模型,並將適時 規劃導入其他稅目(營所稅、綜合所 得稅、證券交易稅)。 (三) 112年度委外研究精進中央政府內地 稅稅收估測模型,蒐集主要國家估 測稅課收入之經驗,分析影響稅課 收入增減之關鍵影響因素,並研議 建置系統化稅收估測模型,以提升 稅收估測精準度。 三、藉由提升預算透明度與加強資訊揭 露,予以監督及考核政府施政之效 能: (一) 為落實政府預算資料的透明化及便 利查閱,本總處全球資訊網已於每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暨附屬單位預 算送請立法院審議時,以及配合立 法院審議之結果,同步將預算書內 容以多種檔案格式(如:PDF、EXCEL) 上載供各界查閱運用,各機關亦依 法於其機關網站公布其預決算資 184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訊。 (二) 依據國際貨幣基金(IMF)定義,政府 債務不包括公營事業負債、社會保 險給付義務、政府保證及或有負債 等,僅於財務報表附註揭露。惟考量 政府不列入公共債務法債限規範之 未來或有給付責任深受各界關注, 本總處為應各界了解,爰於中央政 府總預(決)算總說明內作相關表達。 (二十五)針對稅制規劃與改善所得分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1 月 25 日以主 配,財政部長指出希望所得稅 預社字第 1130100206 號函將書面報告 能夠達到量能課稅原則,讓中 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低所得者能夠減輕租稅負擔, 一、 為增進全民福祉,營造全齡照顧的 甚至不需要繳稅,高所得者則 幸福社會,政府持續建構友善育兒 是繳稅比較多,也透過租稅收 政策,均衡長照服務資源,落實兒 入比較好時,提供相關津貼補 童及少年、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權益 助。有學者表示,我國透過稅 保障,強化弱勢族群的關懷照護, 制改革達到所得重分配的效 讓人民從出生到終老,每一個階段 果非常非常有限。尤其稅制改 都能受到政府妥善的照顧。109 至 革與社會福利支出兩者是連 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社會福利 動的,要先有稅收,政府才有 支出分別編列 5,235 億元、5,588 億 餘力進行社福支出,否則舉債 元、6,004 億元、7,129 億元及 7,897 來支應社會福利支出,就容易 億元,占整體歲出比率分別為 被外界批評是債留子孫,也會 25.2% 、 26.2% 、 26.7% 、 26.5% 及 造成所得分配公平性更趨惡 27.7%,概呈遞增趨勢,且均居各年 化。爰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針 度政事別占比之首位。 對社會福利支出在稅課收入 二、 109 至 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社 與舉債兩者占比,比較統計近 會福 利支出預算 數占中央 稅課收 5 年內之數據,且提出精進改 入預算數之比率,分別為 31.2%、 善之處,並於 2 個月內向立法 33.3%、31.5%、32.5%及 34.3%,分 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年占比尚屬相當;復查同期間中央 稅課收入實際徵收情形,由 109 年 之 1 兆 6,054 億元,逐年增加至 112 年之 2 兆 4,745 億元(財政部 113 年 1 月 11 日公布資料),呈穩定成長 趨勢,顯示我國經濟成長所帶來之 稅收,得以支撐政府重大政策預算 增加之量能,政府並已在兼顧國家 整體 發展與人民 實際需求 之基礎 上,妥善配置各項政事支出,未有 185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資源失衡情形。 三、 我國 社會福利支 出主要係 對各項 社會保險之補助、辦理社會福利服 務及醫療保健等業務,多屬經常支 出,其主要財源來自於稅課收入, 並非舉債。近年政府持續落實各項 支出檢討,中央政府累計債務未償 餘額占前 3 年度名目 GDP 平均數 比率,由 101 年度 36.3%,降至 113 年度 30.1%,距公共債務法規定上 限 40.6%,舉債空間尚有 10.5 個百 分點,約 2.3 兆元,足敷支應未來 重大政事之需求。 (二十六)物價高漲,導致國人薪資負成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2 月 21 日以主統 長,受僱員工報酬占國內生產 地家字第 1131400109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 毛額(GDP)比重更逐年下降, 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家庭可支配所得倍數加大,對 一、有 效 縮 小 所 得 分 配 不 均 的 統 計 數 於所得分配不均是政府責任 據: 大還是企業責任大?行政院 (一) 政府持續推動社會福利措施,有效 主計總處主計長表示:政府責 改善所得分配:我國中央政府編列 任大,因此政府要採用各種財 的社福預算規模已由105年4,606億 政及社會福利支出改善所得 元增至112年7,130億元(+54.8%),有 分配。責任越大,就應該要具 效減緩所得差距。111年家庭來自政 備相對承擔的能力。既然行政 府的移轉收入使所得差距縮小1.19 院主計總處表示有承擔責任 倍;政府課稅亦使所得差距縮小0.15 的辦法及方式。爰要求行政院 倍,併計後,縮減1.34倍;若再加計 主計總處分析統計有效縮小 政府提供的實物給付,可再縮小所 所得分配不均的實際數據,以 得差距0.42倍,使所得差距由政策前 及政府機關相關執行方式或 之7.50倍減為5.73倍,有效減緩所得 辦法,並於 2 個月內向立法院 差距。 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 105至113年基本工資調漲37.3%,落 實照顧基層勞工:根據本總處最新 薪資分布統計,111年薪資10等分位 分 界 點 第 1 個 十 分 位 數 較 105 年 增 19.5%,第2個十分位數增19.1%,明 顯高於中位數增幅(+11.6%),顯示基 本工資調升對基層勞工薪資成長確 有幫助。 二、政府改善所得分配相關執行方法: 改善所得分配涉及面向廣泛,應包 186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含經濟發展及產業升級等相關宏觀 政策,惟考量促進經濟發展及產業 升級等重要政策已有既存管考機 制,且於各部會施政計畫中持續推 動,為聚焦於未來強化方向,行政院 改善所得分配小組爰提出「社福」、 「就學及就業」、 「薪資」及「租稅」 四大策略,以持續提升改善所得分 配之綜效。 (二十七)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資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2 月 21 日以主統 料,110 年我國受僱人員報酬 地家字第 1131400109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 占 GDP 比重降至 43.03%,為 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史 上 最 低 ; 營 業 盈 餘 占 比 一、政府推動企業加薪之政策: 36.53%則創歷年新高。鑑於受 (一) 政府運用中小企業加薪抵減租稅優 僱者勞動報酬占 GDP 比重可 惠政策,積極推動企業加薪:依據本 看作勞工從經濟大餅中分得 總處事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工業 多少,比例愈高,表示勞工分 及服務業調升員工薪資之家數占比 的愈多,比例較低則更凸顯獲 由 105 年 20.9%升至 111 年 33.3%, 利分配偏重企業、忽略勞工的 顯示租稅優惠政策確可提升企業加 失衡現象,被解讀為勞工在分 薪意願。 配經濟成長果實中居於弱勢, (二) 持續調高基本工資,落實照顧基層 對此政府亦連年提高基本工 勞工:近年來政府持續調漲基本工 資,積極改善勞工所得,並祭 資,月薪及時薪分別由 105 年 20,008 出租稅優惠鼓勵中小企業加 元及 120 元,逐年調升至 113 年 薪,以改善所得分配,並積極 27,470 元及 183 元,增幅分別為 照顧弱勢,回應社會期待。行 37.3%及 52.5%。 政院主計總處負有健全政府 (三) 創造企業獲利,強化加薪動能:政府 會計制度,強化政府會計管 推動 5+2 產業創新計畫,以及六大 理,以及發揮內部控制功能, 核心戰略產業推動計畫,作為驅動 協助達成施政目標之職責,應 台灣下世代產業成長的核心,創造 就各項預算執行成果及統計 本國就業機會與提升薪資水準,觀 指標,為企業加薪與經濟成長 察 105 至 111 年名目及實質總薪資 進一步提出建議,供相關部會 平均年增率分別達 2.36%、1.12%,累 作為改善所得分配之決策參 計增加 8,704 元及 4,045 元。 考。爰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針 二、改善所得分配之政策: 對政府推動企業加薪與改善 (一) 政府持續透過社會福利措施,加強 所得分配之各項政策提出具 照顧弱勢族群,提升家庭所得,減緩 體意見,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 所得分配不均:111 年家庭來自政府 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的移轉 收入 使所 得差 距縮小 1.19 倍;政府課稅亦使所得差距縮小 0.15 187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倍,併計後,縮減 1.34 倍;若再加 計政府提供的實物給付可再縮小所 得差距 0.42 倍,使所得差距由政策 前之 7.50 倍減為 5.73 倍,有效減緩 所得差距。 (二) 落實教育平等,強化就業能力,促進 薪資成長:持續推動高級中等學校 全面免學費、學生就學貸款、拉近公 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 方案,並對經濟弱勢學生加碼補助, 以舒緩城鄉或貧富差距所造成之學 生學習弱勢問題,落實教育機會公 平均等。另推動社會企業發展及就 業促進相關措施,積極協助弱勢及 偏鄉民眾就業,以提升就業水準及 收入穩定性。 (三) 強化租稅公平,縮小所得差距:政府 持續檢討並推動土地房屋稅負合理 化,落實基本生活費不受課稅權利, 訂定不得對基本生活費課稅之相關 規定,強化稅制之重分配效果。 (二十八)按行政院主計總處近年人口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2 月 17 日以主普 統計,人口老化及少子女化狀 薪字第 1130400158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況逐年增加;又另按行政院主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計總處所發布之 CPI 年增率 一、影響生育率之成因多元複雜,主要 趨勢來看,亦有持續增加的狀 受到經濟發展程度、社會變遷、育兒 況,可見物價指數的波動,與 負擔與政策面支持等因素影響。 少子化趨勢之間似乎有一定 二、關於「CPI 年增率及非經常性薪資提 程度的影響。然而,行政院主 高對我國生育率的影響」 ,我國歷年 計總處近期另一份報告稱,我 CPI 年增率隨景氣變化與市場供需 國 GDP 及人均薪資雖逐年增 狀況,或高或低,總生育率則呈長期 加,但薪資中位數卻低於平均 下降走勢,不易釐析二者間關係。至 薪資許多,顯見有超過一半的 於薪資部分,係廠商支付給員工之 國民薪資未達平均薪資;且從 工作報酬,薪資成長通常與勞動市 公告之薪資結構也可發現,非 場供需及生產力變化有關,影響廠 經常性薪資的比例也有逐年 商發放薪資因素主要是廠商的獲利 上升的趨勢。鑑此,請行政院 能力、員工表現及相關勞動等政策, 主計總處針對「CPI 年增率及 與生育率的關聯情形,由歷年相關 非經常性薪資提高對我國生 統計結果並無法釐析。 育率的影響」及「各薪資級距 三、至「各薪資級距家庭間生育率之影 188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家庭間生育率之影響關聯性」 響關聯性」,以 110 年度綜合所得總 兩者為題,於 2 個月內向立法 額按戶數分十等分觀察,每百戶申 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報單位扶養未滿 3 歲子女數大致隨 綜合所得總額增加而增加,且扶養 數較 100 年減少亦隨之增加而越益 明顯。 四、生育率主受經濟、社會、文化等因素 影響,實難僅由物價及薪資釐析其 關聯,惟在政府積極推動相關政策 計畫,或可減緩生育率下滑速度與 幅度。 (二十九)112 年 CPI 漲幅持續在 2%至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2 月 16 日以主統 3%的偏高區間波動,但民眾 價字第 1130300176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抱怨數字失真,現實生活感受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的通膨程度遠不只如此。我國 一、依 CPI 編製手冊規範,CPI 係衡量 CPI 僅調查房租,未納入房 家庭在不同時間購買「消費性」商 價,且 CPI 中的房租指數屢被 品及服務之價格水準變動情形,即 質疑走勢相對平穩,無法反映 涵蓋食、衣、住、行、育、樂等「消 真實市況。顯然台灣 CPI 當中 費性」支出,排除股票、房地產等投 居住成本的估算已經失真,導 資性支出,因此房價不在 CPI 查編 致普羅大眾認為數據與實際 範圍。 感受有嚴重差距,惟將房價納 二、CPI 編製手冊指出「住宅」為固定投 入物價指數中,可能造成 CPI 資,而非消費性商品,購屋支出(房價 的大幅波動,影響層面相當 或房貸)計入固定投資,不宜重複列 大。爰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研 計消費,家庭使用住宅提供的「居住 議調整設算租金計算方式,透 服務」 所須支付的費用才會納入 CPI。 過房價的使用者成本逐漸提 居住服務的價格,若為向他人租用, 高設算租金及其變動,再逐步 以實付租金反映;若是自有住宅,CPI 將房價、房貸及利率等因素納 編製手冊建議 4 種衡量方式,分別為 入 CPI,以讓數據更貼近民眾 租金等價法、淨取得法、用戶成本法 現實感受,並於 2 個月內向立 及支付法。 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三、我國與美國、英國、德國、日本及新 告。 加坡等多數國家相同,採租金等價 法,以實際租屋市場與自有住宅相 近類型之租金變動來代表自有住宅 之居住服務價格變化,目前多數國 家採用此法,最有利於相關統計之 國際比較。 四、本總處持續提升 CPI 房租資料品質: (一) CPI 房租資料由受查樣本據實提供, 189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每年亦有電話或實地複查機制,確 保資料正確性。用於計算房租指數 的調查樣本均遵循 CPI 編製原則, 在品質規格一致條件下,才能觀察 租金的純粹價格變化。 (二) 在兼顧 CPI 總指數的確度及統計資 源配置限制下,實際私有住宅查價 樣本逾 1,400 個,目前仍持續擴增, 且每年均有 1~2 成樣本更新替換,並 規劃以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 詢服務網」所揭示的各市縣建物門 牌(即地址)作為抽樣基礎,配置更貼 近市場結構的調查樣本,持續提升 房租資料品質。 (三十)台灣將於 114 年進入超高齡化社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2 月 22 日以主統 會,平均每 5 個人當中,就有一 價字第 1130300196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名是 65 歲以上人口;初步統計,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我國高齡家庭已超過 150 萬戶, 一、CPI 具國際規範,高齡家庭 CPI 則尚 日本對於高齡家庭 CPI 的調查 無一致性規範: 工作推行已久,依據其相關經 (一) 近年隨人口漸趨高齡化,各國日益 驗,當通膨加劇時,高齡家庭最 重視與高齡相關的 CPI,但目前國際 有感,爰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 上對高齡或退休家庭相關 CPI 並無 高齡家庭 CPI 除反映現實狀況 一致性規範,僅少數國家有編布,這 外,應研議如何與退休金制度連 些國家界定的「高齡家庭」範圍也不 結,讓多數沒有勞動力收入來源 盡相同。 的高齡家庭,能有更多生活保 (二) 另由於家庭具資源共享特性,若一 障,更貼近民眾需求,並於 2 個 家庭有高齡者與非高齡者,高齡或 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 退休者各項商品或服務消費支出可 書面報告。 能由非高齡者(其他家庭成員)使用, 反之情形亦有,實務上難以離析,美 國、英國及加拿大等國發布之高齡 或退休家庭 CPI 均屬試驗或研究性 質,僅適用於研究目的,尚未納入官 方用途。 (三) 鑒於我國高齡人口比重快速提升, 經 參 考主 要 國家 編 布高 齡 或退 休 家庭 CPI 之實務經驗,將高齡家庭 界定為「戶內皆為 65 歲以上人口 之家庭」,並自 113 年起按年編布 190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我國高齡家庭 CPI。 二、高齡家庭 CPI 漲幅未必均高於全體 家庭:就各國已發布資料觀察,我 國、日本、加拿大、韓國高齡家庭 CPI 漲幅高於全體家庭,美國及新加坡 則低於全體家庭,由於各消費品各 有其供需因素,價格時有變化,高齡 家庭 CPI 漲幅未必均高於全體家庭。 三、退休金制度由主管機關本於權責制 (修)訂:為肆應各界需求及貼近民眾 感受,在物價統計工作精益求精,編 布多種 CPI 分類指數,供各界參用, 並不斷提升品質。至高齡家庭 CPI 或 其他物價指數在各項政策之參採運 用方式,本總處將基於統計職掌,提 供相關資訊,供各主管機關評估及 決策參考。 (三十一)行政院主計總處預計於 113 年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3 月 5 日以主統 正式編布高齡家庭 CPI 指數, 價字第 1130300220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 惟就目前試編結果觀之,高齡 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家庭 CPI 指數年增率高於一 一、國民年金及老農津貼等現行物價連 般家庭 CPI,顯示高齡者對於 動調整機制:行政院為適時反映物 物價波動之風險較無抵抗能 價波動,增進民眾基本經濟安全保 力。爰此,要求行政院主計總 障,於 100 年間將國民年金及老農 處針對我國各項社福指標適 津貼等八項社福津貼,建立每 4 年 用 CPI 應細緻化,例如國民年 依全體家庭 CPI 成長率連動之制 金與老農津貼,應適用高齡家 度化調整機制,且調升不調降,105 庭 CPI,使其金額調整之幅度 年 、 109 年 及 113 年 分 別 調 增 能有對抗物價波動之能力,並 3.65%、3.97%及 7.34%。 請行政院主計總處與相關部 二、因應高齡家庭 CPI 編布,主管機關 會於 2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 評估參採結果:由於國民年金及老 委員會提出改採高齡 CPI 之 農 津 貼分 由 衛生 福 利部 及 農業 部 適法性與可行性之書面評估 主管,相關制度及給付調整機制為 報告。 主管機關權責,本總處於 113 年 2 月 5 日函請前述機關評估旨揭給 付改採高齡家庭 CPI 之適法性與 可行性,獲復回函摘述如下: (一) 衛生福利部回函略以,審酌國民年 金給付請領對象包含老年、身心障 礙者、原住民及被保險人遺屬等不 191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同年齡層,並無限定以「戶內人口 皆為 65 歲以上家庭」為要件,爰 尚難適用該指標為給付調整依據, 且 需 兼顧 與 其他 社 福津 貼 採用 標 準之一致性,建請仍維持國民年金 現行規定辦理為宜。 (二) 農業部回函略以,老農津貼請領對 象為年滿 65 歲之「個人」,其所 屬家庭未必符合高齡家庭定義,故 「老農津貼採依高齡家庭 CPI 調 整發放額度」恐因家庭結構態樣不 一,而未能普遍適用於請領老農津 貼者;又如依所屬家庭結構態樣不 同,而採用不同類型 CPI 調整發放 額度,如處於高齡家庭採用高齡家 庭 CPI,其餘家庭結構態樣(如折衷 家庭)則維持全體家庭 CPI,則易衍 生差別待遇,建議與政府八大社會 福 利 津貼 之 發放 額 度調 整 作綜 整 考量。 (三十二)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2 月 27 日以主基 列補助特別收入基金 1,106 億 作字第 1130200365B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 元,惟近年特別收入基金超支 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併決算辦理者眾,且 113 年度 一、中央政府 110 至 113 年度特別收入 中,有 7 個特別收入(分)基金 基金連續 4 年國庫撥補金額占基金 連續 4 年接受公庫撥補逾九 來源達 90%以上者,主要係國庫依法 成,恐影響排擠政府其他重要 律規定須於一定期間內撥足基金一 施政計畫,造成政府財政負 定額度,以及由國庫撥補基金辦理 擔,有違特種基金自給自足原 增進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能力、農產 則。為加強政府統籌調度能 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及農業天災現金 力,避免造成政府財政負擔, 救助等特定業務。 行政院主計總處應持續檢討 二、特 別收入基金應在可用財源範圍 各該基金應具備國庫撥補以 內,完成特定政策目的或支應特定 外財源之適足性,增加可彈性 業務,為督促該等基金妥善規劃財 務、提升資源使用效率、減少國庫負 規劃應用資源,並於 2 個月內 擔,本總處採行作為如下: 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 (一) 要求各部會新設基金應恪守財政紀 面改善報告。 律法規定,具備政府既有收入或國 庫撥補以外新增適足之財源。 (二) 督促已成立之基金確依預算編製與 192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執行相關規定,加強財務控管及增 加自有財源。 三、特別收入基金 113 年度預算接受國 庫撥補(包括總預算及特別預 算)1,123.63 億元,已較 112 年度預算 1,356.38 億元,減少 232.75 億元,約 減 17.16%,仰賴國庫撥補情形已有 明顯改善。本總處將持續督促各主 管機關加強各基金財務控管,提升 資源使用效率,改善仰賴國庫撥補 情形。 (三十三)11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2 月 27 日以主基 案於第 3 目「特種基金預算核 作字第 1130200365B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 編及執行」編列 266 萬 1 千 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元,工作內容包括研提增進特 一、本總處已訂有預算編製與執行相關 種基金經營效能之建議、檢討 規定,督促特種基金辦理具自償性 修正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 之公共建設計畫,優先發行乙類公 等相關規定,提升特種基金經 債等籌措建設財源,以活絡資金市 費運用效能、加強各特種基金 場,促進經濟發展及降低政府財政 財務控管,落實財政紀律等。 負擔。 按 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二、截至112年底特種基金依有關規定辦 案部分基金編列有長年度、具 理情形如下: 自償性之公共建設計畫,且預 (一)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中油 計增加長期負債。爰請行政院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綠色債券,主要 主計總處督促各單位應發行 係辦理再生能源設備等綠色投資計 乙類公債、ESG 公債、促進民 畫。 間參與等作為籌資手段,除可 (二)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臺灣土地 吸引市場資金投入公共建設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可持續發展 項目外,亦可降低國家財政負 債券,主要用途係紓困振興貸款等 擔、增進特種基金經費運用效 社會效益投資計畫之放款。 能,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 (三) 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民航事業 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作業基金及鐵道發展基金發行乙類 公債,主要係辦理高速公路建設計 畫等重大交通建設,未來以通行費 收入等營運資金償還借款。 三、未來本總處將賡續配合財政部推動 永續發展債券、乙類公債及促進民 間參與等措施,滾動檢討精進預算 相關規定。 193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三十四)聯合國為實現永續發展,於 2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3 月 12 日以主綜 015 年通過 2030 永續發展議 規字第 1130600353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程,提出 17 項永續發展目標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 一、發布永續發展目標自願檢視報告: s,SDGs),作為各國共同推動 為響應全球永續發展行動,我國設 永續發展指引。為響應聯合國 立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以下 鼓勵各國進行永續發展定期 簡稱永續會)以推動永續發展各項業 審查,並健全永續發展推動機 務,並通過「臺灣永續發展目標」(T- 制,爰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應 SDGs)18項核心目標及143項具體指 研議每年定期發布永續報告 標,作為推動及衡量依據。又為協助 書,並與國際潮流接軌,發揮 各機關實踐永續發展目標,永續會 對行政部門倡議永續發展之 訂有「部會推動臺灣永續發展目標 角色,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 執行方案」及「部會自願檢視報告撰 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寫指引」供各機關參採。本總處業參 據永續會所定T-SDGs核心目標及具 體指標,規劃完成本總處永續發展 藍圖,並盤點與主計業務攸關之T- SDGs 4項核心目標,於2021年底提出 本總處永續發展目標自願檢視報告 (VDR)。 二、本總處永續發展推動方向:為發揮 主計業務效能,協助國家永續均衡 發展,本總處以「宏觀分配整體公共 資源,建置國際化政府會計規範,全 面提升政府統計效用,促進更透明、 具效率性及負責任之政府」為發展 願景。未來將配合永續會所定期程, 賡續檢討本總處永續發展推動情 形,發布自願檢視報告,透過強化計 畫與預算審查深度,控制政府支出 規模,協助地方財政穩定;關注永續 發展會計準則等國際發展趨勢,提 升財務資訊有用性;賡續推動會計 月報數位轉型及經費核銷電子化; 積極創新統計技術,提升政府統計 效能,以展現主計業務永續發展之 價值與效益。 (三十五)依 113 年度立法院預算中心預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2 月 27 日以主基 算評估報告指出,109 至 111 作字第 1130200365B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 年度特別收入基金因部分業 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194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務計畫經費編列不足而將超 一、部分特別收入基金業務計畫連續3 支併決算辦理者眾,其中新住 年超支併決算,主要係因年度預算 民發展基金、農業特別收入基 在前一年編送立法院,實際執行時, 金、就業安定基金、衛生福利 特別收入基金因應營運環境改變, 特別收入基金及金融監督管 須配合業務增減調整收支,均符合 理基金等多個基金,甚至有同 預算法等相關規定。 一業務計畫連續 3 年超支之 二、本總處已於法制面強化控管超支併 情事(詳表)。 決算,以及針對特別收入基金超支 中央政府特別收入基金同一 併決算案件,已適時提出具體改善 業務計畫連續 3(109-111)年度 建議。另本總處對各一級主計機構 超支併決算辦理情形表。 年度業務績效考評,亦將特別收入 基金併決算情形列為評核項目,且 評核標準將依各年度考評結果滾動 檢討。 三、經本總處積極督促後,就業安定基 金「促進國民就業計畫」及社會福利 基金「兒童之家院舍遷建計畫」111 年度超支併決算數較以前年度已大 幅減少改善。本總處將持續要求主 管機關對特別收入基金超支併決 算,應確實符合預算法第87條、第88 行政院主計總處應確實檢討 條及第89條規定,並審慎運用預算 特別收入基金執行,研擬改善 法賦予之執行彈性。 財務精進措施,並於 2 個月內 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 (三十六)有鑑於政府各機關暨公營事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1 月 25 日以主預 業、政府捐助基金百分之五十 政字第 1130100158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以上成立之財團法人及政府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轉投資資本百分之五十以上 為使外界瞭解宣導經費全貌及便於查 事業,編列預算於平面媒體、 考,考量各機關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 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含社群 導業務態樣不一,如機關自行辦理或委 媒體)、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及 託廠商辦理等,本總處於 111 及 112 年已 業務宣導等費用,行政院主計 依各機關實際辦理經費性質增設 8 個宣 總處雖依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導經費專屬三級用途別科目,並新增宣 網站專區公布,惟相關媒體政 導經費彙計表及機關別分析表,且建置 策及業務宣導經費仍散布於 網站專區揭露各機關執行情形,未來將 各二級用途別預算科目中不 視實際情形持續精進,期藉由公開透明 利查考。爰要求行政院主計總 降低不必要之爭議,並達成宣導之預期 處於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之 成效。 195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用途別預算科目分類定義及 計列標準表第二級科目中增 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以 使用途別科目之劃分及其執 行標準更為明確,於 2 個月內 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具 體作法之書面報告。 (三十七)111 年度各縣市自籌財源占歲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2 月 5 日以主預 出比例多偏低,且自籌成效存 補字第 1130100294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有較 108 年度下降之情形,縱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經中央政府以統籌分配稅款 一、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及縣市 進行財政調整後,仍有多數縣 政府為地方自治團體,稅捐、公共債 市之自有財源占歲出比率未 務、財務收支及管理等財政事項係 及 50%,仰賴獲取補助經費支 屬其自治事項,由直轄市及縣市政 應所需。建請行政院主計總處 府本地方自治精神依權責辦理,中 協助各地方政府檢討收入績 央則基於尊重各市縣政府因地制宜 效不足或下降之歲入項目,有 情形,爰對其財政管理係透過考核 效督導地方政府增益自籌財 增減補助款等方式進行事後督導。 源,以及加強節流規劃及執 二、財政部對地方增裕自籌財源之督導 行,以切實充裕地方財政並利 作為:持續推動地方財政業務輔導 落實地方分權及自治並符平 方案,透過考核輔導、教育研習及績 等原則,於 2 個月內向立法院 優案例經驗分享等方式,協助地方 財政委員會提出輔導改善之 政府提升財政效能。 書面報告。 三、本總處對地方加強節流規劃及執行 之督導作為: (一) 將各市縣政府年度資本支出計畫預 算保留情形、人事費撙節情形、歲入 歲出決算餘絀及改善情形等列入考 核項目,並依考核結果增減其所獲 一般性補助款。 (二) 依各市縣政府辦理社會福利預警項 目變動標準後預估實施1年所節省 (擴增)經費增(減)補助款;又考量社 會福利仍屬地方自治事項,倘財政 狀況符合一定條件者,採扣分方式 辦理,以兼顧預警考核成效及地方 自治權限。 四、督導地方開源節流之辦理成效: (一) 增裕自籌財源:各市縣自籌財源由 108年度5,151億元,增加至111年度 196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5,592億元。 (二) 資本支出計畫預算保留情形:由108 年度31.9%,降低至111年度28.2%。 (三) 人事費撙節情形:各市縣人事費占 歲出比率由108年度35.3%,降低至 111年度32.4%。 (四) 累計短絀及改善情形:各市縣政府 累計短絀改善及情形不佳者由108年 度3個降為111年度1個。 (五) 社會福利預警機制辦理情形:111年 度起計有9個市縣政府未再新增或 調增社會福利預警項目發放標準, 另有1個市縣主動調降支出金額。 五、未來本總處及財政部將參酌立法院 及各界建議,賡續檢討精進對地方 開源節流之督導,以引導市縣政府 改善財政狀況,確保地方財政永續 發展。 (三十八)中央政府以一般性補助款支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2 月 5 日以主預 應地方基本設施與教育設施 補字第 1130100295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及社會福利需求,惟依 111 年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度審計部查核結果相關計畫 一、依憲法及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 項目之預算執行率未達 80% 及縣市政府為地方自治團體,地方 者計項(含無執行數 99 項),相 社會福利、教育、基本設施等計畫推 關預算執行成效容待提升,另 動與財務收支及管理均為其自治事 有部分縣市償債計畫未滾動 項,爰相關預算之編列及執行,係由 檢討修正,公共債務未償餘額 各市縣政府本地方自治精神依權責 龐鉅,或有鉅額欠稅未能徵起 辦理,中央基於尊重各地方政府因 情形,尚待加強輔導管理。為 地制宜情形,就各市縣政府辦理社 增加一般性補助業務支出成 會福利、教育、基本設施等計畫及財 效及增進地方民眾利益以符 政監督管理採事後考核,並依考核 平等原則,爰請行政院主計總 成績予以增減補助款,以促使其提 處針對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 升經費使用效能。 計畫項目執行情形,於 2 個月 二、為提高地方改善誘因,101 年度起額 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 外提撥獎勵金 1 億元,分配予考核 書面檢討報告。 成績績優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102 年度將考核進步幅度顯著之直轄市 或縣市政府納入獎勵範圍,以提升 地方對考核作業之重視程度,其中 0.9 億元分配予四大面向考核成績直 197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轄市與縣市各自排名前 1/3 者,其餘 0.1 億元就各市縣政府四大面向考核 總分較前一年度進步之前 3 名予以 分配;108 年度提高進步獎勵金至 0.9 億元,另市縣政府四大面向考核總 分較前一年度進步者均可獲配獎勵 金;110 年度將考核成績績優及進步 獎勵金提高至各 1.5 億元,112 年度 再就上開獎勵額度提高至各 5 億元, 以期透過鼓勵方式,持續激勵地方 落實考核作業。 三、一般性補助款之監督考核成效: (一) 資本支出保留比率由105年度36.2% 降至111年度28.2%。 (二) 111年度人事費占歲出之比率由105 年度37.8%降至111年度32.4%。 (三) 累計短絀缺失情形由105年(以104年 度決算計算)5個市縣降至112年(以 111年度決算計算)1個市縣有缺失。 (四) 編列超過一致標準社會福利支出已 初步有改善成效,部分市縣政府已 陸續檢討取消發放超過一致標準社 會福利項目,或調降發放額度,或增 訂排富機制。 四、本總處將持續檢討精進考核制度, 督促各市縣政府應本財政自我負責 精神,逐步檢討預算編審作業,務實 規劃最適歲出規模,引導提升預算 執行成效,並確保地方財政永續發 展。 (三十九)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1 月 29 日以主預 二預備金編列 74 億元,惟 111 經字第 1130100268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年度動支第二預備金,部分機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關仍有預算編列未盡覈實、註 一、第二預備金係依預算法規定編列, 銷數過多、保留數過鉅及連續 並按其法定條件核實動支,近年中 2 年以同一事由動支情形,爰 央各機關配合計畫修訂、業務量增 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應研議 加,或因應法律及政事臨時需要,致 如何改善第二預備金動支成 增加經費需動支第二預備金者,為 效,並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 數頗鉅。本總處根據各主管機關申 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請內容,予以嚴格審核控制,近 5 年 198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度(108 至 112 年度)核准動支數占預 算數比率約 82%至 99%,占各機關申 請動支數比率約 41%至 80%不等,顯 示本總處對第二預備金之審核與控 管實屬嚴謹。 二、有關 111 年度部分機關有預算編列 未盡覈實、註銷數過多、保留數過鉅 及連續 2 年以同一事由動支第二預 備金者,分項簡述如下: (一) 部分機關預算編列未盡覈實: 1. 財政部賦稅署部分單位進駐該部財 政人員訓練所 6、7 樓整修工程不敷: 係因工程實際施工後,發現部分走 道及管道間磚牆強度不足,基於安 全考量,需增加施作工項,致原編預 算不敷。 2. 衛福部社家署辦理育有未滿 2 歲兒 童育兒津貼不敷:行政院為落實「0 到 6 歲一起養」之政策目標,於年度 中修正「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並 調高每人每月育兒津貼發放金額, 因未及納編預算,致原編預算不敷。 (二) 註銷數過多或保留數過鉅: 1. 通傳會因應數位部成立,配合辦理 辦公室搬遷及裝修等所需經費:該 會原規劃長期租賃檔案庫房,嗣因 內政部同年決議將建置聯合檔案庫 房,並將通傳會及數位部需求納入 規劃,爰該會將現行檔案庫房改採 簡易裝修,致相關經費需求減少。 2. 行政院為因應數位部成立,辦理辦 公廳舍租賃、搬遷及裝修等,以及為 應人權及轉型正義處成立所需人事 費、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等保留款:係 因履約期程跨年度、未及完成驗收 等,致經費未及於 111 年底前核銷結 案。 3. 本總處、國發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及農業部農水署為配合「中興新村 整體規劃」政策,辦理辦公廳舍搬遷 199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等保留數:係因工程多次流標、履約 期程跨年度等,致經費未及於 111 年 底前核銷結案。 (三) 連續2年以同一事由動支: 1. 財政部國產署 110 及 111 年度繳納 國有非公用土地地價稅不敷:因該 署積極收回被占用國有土地及追收 使用補償金,並依法辦理活化,造成 使用補償金、租金及權利金收入較 原預期增加,致原編預算不敷。 2. 法務部 110 及 111 年度司法官退休 退養給付不敷:係因實際退休人數 較預期多,又年度中調整待遇及月 退休金,致原編預算不敷。 3. 農業部 110 及 111 年度辦理產銷調 節緊急處理計畫不敷:係該部配合 產銷實況,於 110 年度調節鳳梨、釋 迦等水果,以及 111 年度調節石斑 魚、白帶魚等,其調節項目不同所 致。 三、為改善第二預備金動支成效,本總 處將持續落實第二預備金動支與撥 款之管控機制,以增進政府有限資 源效率。 (四十)國內爆發缺蛋危機,政府啟動專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2 月 27 日以主基 案進口雞蛋,112 年 3 到 7 月農 作字第 1130200365B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 業部專案進口 1 億 4,000 多萬顆 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雞蛋,所需資金,據農業部表示 一、為了解農業部專案進口雞蛋相關作 係由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向全 業情形,本總處已依預算法規定函 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貸款 請該部說明如下: 15 億元,其中五成由財團法人農 (一) 農業部為穩定國內雞蛋產銷供需辦 業信用保證基金擔保、五成無擔 理專案進口,均研擬計畫報經行政 保。茲為確保農業部專案進口雞 院同意,其中進口帶殼雞蛋因屬生 蛋相關作業適法性,依 113 年度 鮮畜產品,依政府採購法第7條第2 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案書所載 項規定,不適用政府採購法,至進口 施政目標與重點略以,掌理全國 冷凍蛋黃及冷凍蛋液、進口殼蛋委 歲計、會計、統計及主計資訊事 託代工、蛋品調度運輸、倉儲及過期 宜,所辦理各項業務內容包括預 雞蛋銷毀處理等,均依政府採購法 算編製、預算執行控管等,持續 第4條規定辦理採購。 強化內部審核。且依預算法第 66 (二) 另農業部補助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 200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條規定中央主計機關對於各機 專案進口雞蛋之經費來源,係撙節 關執行預算之情形,得視事實需 農業發展基金項下糧政業務等計畫 要,隨時派員調查之。及第 68 條 支出因應。 規定,中央主計機關、審計機關 (三) 農業部已於官網建立「專案進口雞 及中央財政主管機關得實地調 蛋專區」,公布專案進口雞蛋資訊, 查預算及其對待給付之運用狀 讓社會大眾清楚查閱,瞭解專案進 況,並得要求下列之人提供報 口雞蛋政策目的與執行過程,確保 告:1.預算執行機關。2.公共工程 民眾消費信心。 之承攬人。3.物品或勞務之提供 二、本總處針對農業部撙節農業發展基 者。4.接受國家投資、合作、補 金其他業務計畫支出,支應專案進 助金或委辦費者。5.管理國家經 口雞蛋所需經費,應再強化預算編 費或財產者。6.接受國家分配預 列合理性等情形,請該部加強基金 算者。7.由預算經費提供貸款、 財務控管,本量入為出原則於可用 擔保或保證者。8.受託辦理調 資金範圍內核實編列計畫預算,後 查、試驗、研究者。9.其他最終 續本總處將持續監督該基金預算編 領取經費之人或受益者。行政院 列及執行情形。 主計總處應依預算法第 66 條及 第 68 條規定,調查農業部專案 進口雞蛋相關作業事宜,並於 2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 (四十一)我國中央政府推動中程計畫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1 月 30 日以主預 預算制度推估,先於 58 至 68 彙字第 1130100233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年度總預算案試編「中央政府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預算收支 4 年概算總表」,列 一、中央政府自 91 年度起全面推動實施 為總預算之參考表,後行政院 中程計畫預算制度,在該制度作業 主計總處自 84 年度起辦理中 下,本總處依據國家發展長期展望, 央政府預算收支中程推估,將 參考國內外經濟發展情勢,逐年辦 中程推估之結果附入總預算 理以 4 個會計年度為期程之中程預 案,作為立法院審議預算的參 算收支推估,並擬訂以下一年度為 考,而 92 年度開始,中央政 開始之中程資源分配方針,再據以 府總預算案即不再附入中程 核定各主管機關中程歲出概算額 推估表,因此,目前中央政府 度,以有效控管政府支出規模,合理 總預算案送至立法院之書表 分配全國資源,並提升資源使用效 中,並未提供中程收支推估相 率。 關資料,僅於歲出「機關別預 二、考量中程收支推估時間長達 4 年, 算表」說明欄中列示跨年期個 推估過程中須運用各項參數,如經 案計畫之各年度經費需求,另 濟成長率、消費者物價指數、計畫執 編具「因擔保、保證或契約可 行率等,惟國內外政經情勢詭譎多 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支出明 變,易受外在政治、經濟或無法預期 201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細表」,揭露與未來年度經費 之重大事件等因素影響,不易掌握, 需求相關之資訊。然因跨年期 爰行政院於每年度預算籌編過程 專案計畫分散於各個相關機 中,均須不斷滾動檢討,方能符合施 關總預算書之說明中,無法得 政需要,倘公布單一時點收支之推 知各中程個案計畫對我國未 估結果,恐造成外界誤解,爰中程收 來財政的整體影響;此外,中 支推估仍宜僅供作行政部門內部參 程計畫預算制度在先進國家 考,作為擬訂中程施政計畫,以及擬 已普遍推廣,中程預算收支推 編年度施政計畫及概算之依據。 估結果作為設定中程資源分 配依據極為重要,藉由中程預 算收支之推估,可促使行政及 立法機關正視決策之長期效 應,了解公共政策對長期收支 之可能影響及未來整體財政 收支發展趨勢,對提升財政透 明度有極大益處。爰此,行政 院主計總處於 113 年度預算 案「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項下「中央總預算之核編與執 行」編列 468 萬 6 千元,爰要 求行政院主計總處提出將中 程預算收支之推估表重新附 入中央政府總預算之書面研 議報告。 (四十二)中央政府基於政策議定及預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1 月 30 日以主預 算規劃需要,須預先為研判未 彙字第 1130100233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來經濟情勢之可能變化,因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此,自 67 年起即利用總體經 一、中央政府自 91 年度起全面推動實施 濟劑量模型進行經濟情況預 中程計畫預算制度,在該制度作業 測,供各界掌握景氣動向。中 下,本總處依據國家發展長期展望, 央政府每年 8 月開始對次年 參考國內外經濟發展情勢,逐年辦 之經濟進行預測,該預測為政 理以 4 個會計年度為期程之中程預 府及民間判斷未來投資的重 算收支推估,並擬訂以下一年度為 要依據,經濟預測品質之精準 開始之中程資源分配方針,再據以 度對於一個國家的財政及經 核定各主管機關中程歲出概算額 濟政策擬定之方向至關重要; 度,以有效控管政府支出規模,合理 然檢視行政院主計總處近年 分配全國資源,並提升資源使用效 對於經濟景氣之預估情形, 率。 11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原 二、考量中程收支推估時間長達 4 年, 預 測 111 年 經 濟 成 長 率 為 推估過程中須運用各項參數,如經 202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3.76%,而 111 年度實際經濟 濟成長率、消費者物價指數、計畫執 成長率僅為 2.35%,低於預測 行率等,惟國內外政經情勢詭譎多 值 1.41 個百分點;112 年全年 變,易受外在政治、經濟或無法預期 經濟成長率部分,受國際局勢 之重大事件等因素影響,不易掌握, 及金融情勢影響,國內重要機 爰行政院於每年度預算籌編過程 構多次下修我國經濟成長率 中,均須不斷滾動檢討,方能符合施 之經濟預測,行政院主計總處 政需要,倘公布單一時點收支之推 自 111 年 8 月首次發布 112 年 估結果,恐造成外界誤解,爰中程收 經濟成長率預測值 3.05%起, 支推估仍宜僅供作行政部門內部參 至 112 年 8 月亦連續 4 次調整 考,作為擬訂中程施政計畫,以及擬 下修經濟成長率至 1.61%,累 編年度施政計畫及概算之依據。 計下修 1.44 個百分點。而 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預測 113 年經濟成長率為 3.32%, 高於外部評估會議 GDP 預測 區間(2%至 3%)之上限,參據 以往年度經濟成長率預測值 多落於外部評估會議 GDP 預 測區間內,顯見行政院主計總 處對我國每年經濟預測之準 確度仍有待商榷。爰此,行政 院主計總處於 113 年度預算 「綜合統計業務」編列 2,754 萬 4 千元,爰要求行政院主計 總處提出將中程預算收支之 推估表重新附入中央政府總 預算之書面研議報告。 (四十三)為強化地方財政自主能力,各 本總處業於113年2月5日以主預補 地方政府宜積極開源,提高自 字第1130100294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立 籌財源,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 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估報告指出,111 年度各縣市 一、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及縣市 自籌財源占歲出比例僅台北 政府為地方自治團體,稅捐、公共債 市 66.5%、新北市 55.3%及桃 務、財務收支及管理等財政事項係 園市 55.9%高於五成,允宜積 屬其自治事項,由直轄市及縣市政 極協助各市縣檢討收入績效 府本地方自治精神依權責辦理,中 不足或下降之歲入項目,爰要 央則基於尊重各市縣政府因地制宜 求行政院主計總處督導各縣 情形,爰對其財政管理係透過考核 市積極增益自籌財源,於 3 個 增減補助款等方式進行事後督導。 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 二、財政部對地方增裕自籌財源之督導 出書面報告,俾利地方財政自 作為:持續推動地方財政業務輔導 203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主。 方案,透過考核輔導、教育研習及績 優案例經驗分享等方式,協助地方 政府提升財政效能。 三、本總處對地方加強節流規劃及執行 之督導作為: (一) 將各市縣政府年度資本支出計畫預 算保留情形、人事費撙節情形、歲入 歲出決算餘絀及改善情形等列入考 核項目,並依考核結果增減其所獲 一般性補助款。 (二) 依各市縣政府辦理社會福利預警項 目變動標準後預估實施1年所節省 (擴增)經費增(減)補助款;又考量社 會福利仍屬地方自治事項,倘財政 狀況符合一定條件者,採扣分方式 辦理,以兼顧預警考核成效及地方 自治權限。 四、督導地方開源節流之辦理成效: (一) 增裕自籌財源:各市縣自籌財源由 108年度5,151億元,增加至111年度 5,592億元。 (二) 資本支出計畫預算保留情形:由108 年度31.9%,降低至111年度28.2%。 (三) 人事費撙節情形:各市縣人事費占 歲出比率由108年度35.3%,降低至 111年度32.4%。 (四) 累計短絀及改善情形:各市縣政府 累計短絀改善及情形不佳者由108年 度3個降為111年度1個。 (五) 社會福利預警機制辦理情形:111年 度起計有9個市縣政府未再新增或 調增社會福利預警項目發放標準, 另有1個市縣主動調降支出金額。 五、未來本總處及財政部將參酌立法院 及各界建議,賡續檢討精進對地方 開源節流之督導,以引導市縣政府 改善財政狀況,確保地方財政永續 發展。 (四十四)11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2 月 27 日以主基 案於「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 作字第 1130200365B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 行」業務計畫編列 266 萬 1 千 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204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元,主要係辦理特種基金預算 一、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及故宮文物 之籌編、編印與執行等所需經 藝術發展基金之購建固定資產計畫 費。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 執行進度落後,主要係廠商受疫情 告指出,109 至 111 年度國立 影響等因素致工程進度延宕,以及 文化機構作業基金及故宮文 文物收購作業較為嚴謹,審議期間 物藝術發展基金之固定資產 較為耗時所致。 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執行率已 二、本總處為督促主管機關積極提升所 連續 3 年未達五成,允宜督促 屬非營業特種基金購建固定資產計 基金加強計畫進度控管,爰要 畫執行率,已訂定計畫審議、預算編 求行政院主計總處檢討前揭 製與執行相關規定,以利各該機關 計畫執行情形,使有限資源能 遵循。 合理分配及有效運用,於 3 個 三、本總處將賡續精進預算籌編及執行 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 相關規定,從嚴審查預算,並持續請 出書面檢討報告,俾提升預算 主管機關督促該 2 基金加速辦理各 執行績效。 項購建固定資產計畫。 (四十五)經濟預測攸關財政、經濟及金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3 月 11 日以主 融政策之擬定方向,依立法院 統預字第 1130300228 號函將書面報告 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行政 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院主計總處對我國 112 年經 一、世界貿易量大幅下修影響我國商品 濟成長率預測值歷次修正,包 出口及投資: 括 111 年 8 月 12 日經濟成長 (一)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111年 7月 率預測 3.05%、111 年 11 月 29 預測112年世界貿易量成長3.2%, 日預測 2.75%、112 年 2 月 22 最新(113年1月)下修至0.4%,由於 日預測 2.12%、112 年 5 月 26 出口占我國GDP比重高,國內經濟 日預測 2.04%、112 年 8 月 18 表現受外需變化影響甚大。 日預測 1.61%。我國為出口導 (二) 本總處111年8月預測我國112年經 向國家,經濟活動易受國內外 濟成長3.05%,隨外貿動能持續降 不確定因素影響,允宜賡續精 溫,全球經濟前景不確定性高,企 進經濟預測準確度,爰要求行 業投資計畫益趨謹慎,資本支出預 政院主計總處密切關注國際 估規模逐季調降,本總處經濟預測 經濟及地緣政治等對我國經 即須依最新國內外情勢變化修正, 濟之影響程度,以提高經濟預 112 年 11 月 預 測 112 年 經 濟 成 長 測準確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 1.42%,113年2月發布初步統計數 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為1.31%。 二、各 國 政 府 與國 內 外 專業 機 構 發布 經濟預測,多有定期依最新情勢修 正預測結果之機制。國內外主要預 測機構 111 年下半年對我國 112 年 經濟成長率之首次預測多在 2.8%以 上,之後逐次下修,修正趨勢與本總 205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處一致。 三、各種國際因素會影響國際機構對相 關國家未來景氣及原物料價格等的 預測結果,本總處據以設定模型的 外生變數,納入預測考量,惟效果無 法單獨釐析。 四、因預測模型終究無法涵蓋所有影響 經濟成長的因素,本總處將持續密 切關注最新國內外經濟及產業情勢 變化,以利綜合研判,提升經濟預測 確度。 (四十六)11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 本總處依決議事項辦理。 案於「一般行政」編列 8 億 9,313 萬 9 千元,係為改善行 政院主計總處工作品質、增進 效率效能,並促使各機關強化 內部控制監督作業。請行政院 主計總處延續 112 年度,因應 立法院審查預算決議後之作 法,之後訂定「中央政府各機 關執行立法院審查 XXX 年 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做決 議之應行配合事項」(逐年訂 定),均應在預算書附表之相 應部分,直接摘錄決議辦理情 形,而非僅記載送立法院之文 號。爰請行政院主計總處自 113 年度起,制定前述逐年訂 定之配合事項規定時,均應納 入要求各機關詳載決議辦理 情形之條文。 (四十七)11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 案於第 5 目「綜合統計業務」 總處)於 112 年 11 月 20 日總處給字 編列 2,754 萬 4 千元,係為改 第 1120024437 號函請銓敘部、國防 善行政院主計總處工作品質、 部、教育部及本總處就行政院院臺 增進效率效能,並促使各機關 綜字第 1125024344 號函旨揭退休軍 強化內部控制監督作業。前經 公教人員退休金調整幅度時,參考 立法院審議預算時,做成行政 高齡家庭消費者物價指數一案共同 院主計總處主管(四十四)項決 研議。 206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議,要求研議高齡消費者物價 二、本總處業於 112 年 12 月 5 日以主統 指數。嗣經行政院主計總處 價字第 1120019543 號函復略以: 112 年 8 月 18 日發布新聞稿, (一) 本總處依國際機構制定之CPI編製 試編高齡家庭 CPI,並表示 113 手冊規範,按月編布我國全體家庭 年後將會定期公布。有鑑於年 CPI總指數及多種分類指數(如核心 金三法中公務人員退休資遣 CPI、基本分類、購買頻度及所得層 撫卹法第 67 條第 1 項規定以 級別等指數),並不斷檢討精進。 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 (二) 目前國際上對高齡家庭CPI尚無一 物價指數,作為調整機制啟動 致性編算規範,有定期編布的國家 之條件,惟該等條文立法時僅 並不普遍,經查主要有美國、英國、 有一般家庭 CPI,而未恢復編 日本、法國及新加坡(德國、義大利、 列高齡家庭 CPI,目前有此項 荷蘭、澳洲及紐西蘭等國未編),且 更適合退休族之指標,銓敘 各自依國情,界定高齡家庭的範圍 部、教育部、國防部應共同研 不盡相同,發布的頻率與內容也有 議是否採納高齡家庭 CPI 作 所差異。 為調整機制啟動之指標,並且 三、人事總處綜整銓敘部、國防部、教 研議是否修正有關法規(例如 育部及本總處等機關意見後,考量 年金三法之施行細則)。爰要 退休金(俸)為第二層職業年金,在 求動支本項經費時,行政院主 第 一 層 社 會保 險 基 礎年 金 調 整機 計總處應在權責範圍內,配合 制仍以「全體家庭 CPI」累計成長 上述三主管機關研議。 率作為啟動調整條件之情況下,不 宜另為不同規範而改為「高齡家庭 CPI」累計成長率。本總處高齡家庭 CPI 界定為戶內人口皆為 65 歲以上 家庭,與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家庭 組成(戶內人口未必皆為 65 歲以上) 不盡然符合,故人事總處建議維持 現行軍公教退撫法律規定。 四、前述研處情形行政院業於113年1月 19日以院臺綜長字第1121046011號 函復立法院在案。 (四十八)政府進行氣候變遷因應與調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2 月 20 日以主統 適工作,需要有科學統計方 地推字第 1131400101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 式,以協助制訂並驗證各項政 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策之成效。然而我國綠色國民 一、我國綠色國民所得帳之編算內涵、 所得帳之計算方式,未涵蓋溫 架構及方法,係依聯合國 SEEA 之相 室氣體排放量、生態系服務等 關規範及我國國情予以規劃完整帳 層面,因此將大幅低估台灣經 表架構,並按年依可取得之現況資 濟體的環境外部成本,恐對淨 料編算我國綠色國民所得帳(環境與 零排放政策沒有實質助益。過 經濟帳)。在各帳表資料權管機關配 207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去國家發展委員會成立的地 合下,精進及突破資料現況,於民國 方創生資料庫,也有類似的問 106 年新增森林資源類別,民國 107 題,無法以其統計資料評估政 年新增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類別,此 策、預算的成效。環境與經濟 外,亦參酌 OECD 綠色成長指標 視為對立的時代已過,國際減 (Green Growth Indicators)架構,依環 碳趨勢背後也是綠色經濟之 境與資源生產力、自然資源基礎、生 商機,建立適切的環境經濟統 活環境品質,以及經濟機會與政策 計資料有相當之重要性。綠色 回應等 4 面向,建構我國環境與經 國民所得帳、地方創生資料庫 濟帳指標(共計 117 項),並每年滾動 等統計資料需要更加精進。先 檢討指標。 進國家如美國正建立自然資 二、美國白宮於 2023 年 1 月公布「建立 本估算與環境經濟統計系統, 環境經濟決策所需統計資料之國家 提出為期 15 年的規劃,集結 戰略:美國自然資本估算與環境經 27 個部會,共同建立方法學 濟統計系統之建立」 ,提出為期 15 年 與統計量能,建立完整超越 之規劃,集結 27 個部會,共同建立 GDP 的統計系統。爰請行政 方法學與統計量能,係利用所蒐集 院參考先進國家或是美國的 之新資料、方法及技術進行調整,加 方式,邀請專家學者進行研 強自然資本帳之深度、廣度,以及各 商,提出改良目前綠色所得帳 帳表間之連結,以建置美國環境經 與地方創生資料庫之計算方 濟統計系統。主計總處除依循聯合 式。 國 SEEA 最新規範,亦將持續關注美 國及世界各國之發展,以作為我國 推動發展之依據。 三、為使環境經濟統計資料更加完備, 以符施政決策需求,未來亦將賡續 關注國際發展趨勢,並促請各帳表 資料權管機關配合建置所需基礎資 料,持續精進帳表內涵及編製結果。 第 29 款 (一)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二預 本總處業於 113 年 2 月 22 日以主預 第二預 備金編列 74 億元,由各機關於年 經字第 1130100486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備金 度進行間,衡酌實際需要依預算法 立法院,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113 年 4 月 第 70 條申請動支,惟部分機關近 18 日決議審查通過,並經該院於 113 年 2 年皆以同一事由動支第二預備 5 月 22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1847 號 金,且多數機關動支金額未見明顯 函復本總處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減少,行政院主計總處應責請各機 一、中央政府年度總預算自籌編迄立法 關視實際需要優先編足未來年度 院審議通過正式執行,前後需時 1 年 所需預算,並加強審核,避免連年 以上,為應年度進行中發生籌編預 以相同事由動支第二預備金。爰凍 算時未予考量或無法預料事項、國 結第 29 款「第二預備金」預算 74 內外情勢發展及客觀環境之變遷等 億元之二十分之一,俟行政院主計 實際需要,爰依預算法第 22 條規定 208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總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改 於總預算中編列第二預備金,並按 善方案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其法定條件核實動支。 二、110 至 111 年度仍有部分機關連續因 同一事由動支第二預備金,包括財 政部國產署、法務部、農業部,係分 別因積極執行被占用國有非公用土 地清理及活化致繳納之土地地價稅 增加、實際退休司法官人數較預期 大幅成長、因應氣候變遷辦理產銷 調節等整體客觀環境變化、難以預 估或無法避免之不可抗力因素影 響。 三、未來本總處將持續督導各機關精進 預算編製作業,並加強第二預備金 之審核及控管,避免連年以相同事 由動支第二預備金。 貳、111 年度總決算部分 肆、審議 立法院於審核報告送達後一年內未 總結 完成其審議,視同審議通過,無須填 果 列。 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