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囡 102 年度 (2.3) (102年月日至 02年 2月 3 日 尢κ 中亨政府總決 7 = = q丑 ^ 人太 行政F /、 甿擄騙 仃政院人事仃政總處褊印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決 算 目 錄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甲、總說明 (一)總說明………………………………………………………………… 1~27 乙、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決算表…………………………………………………… 30~31 (二)歲出政事別決算表…………………………………………………… 32~33 (三)歲出機關別決算表…………………………………………………… 34~37 (四)以前年度歲入來源別轉入數決算表(無) (五)以前年度歲出政事別轉入數決算表…………………………………. 38~39 (六)以前年度歲出機關別轉入數決算表…………………………………. 40~41 (七)歲入類平衡表(無) (八)經費類平衡表………………………………………………………… 42 丙、附屬表 (一)歲入類現金出納表…………………………………………………… 43 (二)經費類現金出納表…………………………………………………… 44~45 (三)經費類平衡表各科目明細表………………………………………… 46~60 (1) 專戶存款明細表…………………………………………………... 46 (2) 保留庫款─本年度明細表………………………………………… 47 (3) 暫付款明細表……………………………………………………… 48 (4) 保管有價證券明細表……………………………………………… 49 (5) 保管款明細表……………………………………………………… 50~53 (6) 代收款明細表………………………………………………….….. 54 (7) 應付歲出保留款─本年度明細表………………………………… 55 (8)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明細表……………………………...………… 56 (9) 經費賸餘明細表………………………………………………….. 58~61 (四)歲出用途別決算分析表……………………………………………… 62~63 (五)歲出用途別決算綜計表……………………………………………… 64~71 (六)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72~75 (七)公用財產目錄總表…………………………………………………… 76 (八)公用珍貴動產、不動產目錄總表……………………………………… 77 (九)本年度經費預算國庫已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78~79 (十)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國庫已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80~81 (十一)國庫退還以前年度納庫款明細表(無) (十二)歲入保留數(或未結清數)分析表(無)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決 算 目 錄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十三) 歲入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82 (十四)歲出保留數(或未結清數)分析表………………………………. 84~85 (十五)歲出賸餘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86~87 (十六)人事費分析表……………………………………………………… 88~89 (十七)增購及汰換車輛明細表(無) (十八)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或團體私人經費報告表……………. 90~91 (十九)委託辦理計畫(事項)經費報告表…………………….…………… 92~93 (二十)出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表………………………………………… 94~97 (二十一)赴大陸計畫執行情形報告表…………………………………… 98~99 (二十二)因擔保、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支出明細表(無) (二十三)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涉及政府未來年度負擔經費明細 表(無) (二十四)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 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 100~130 (二十五)立法院審議通過 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所提決議 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無) (二十六)重大計畫執行績效報告表….………………….………………… 132~135 (二十七)調整年度預算支應災害防救經費報告表(無) 總 說 明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一、 施政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 本總處係行政院人力資源管理之幕僚機關,亦是行政院所屬各人事機關(構) 的主管機關,負責政府人力規劃、進用、訓練、考核、待遇、福利等事宜, 其職掌事項範圍,包括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102 年度施政計畫係根據 行政院核定之施政方針,配合實際業務需要擬訂計畫目標,並遵循法令規定, 如期執行完成。有關本總處各項重要計畫辦理情形與成果摘述如下: (一)落實精實用人政策及精進員額評鑑機制:為使各機關人力配置更趨合理精 實,要求行政院所屬部會設定精簡超額人力目標值並落實執行;檢討修正 「中央政府機關辦理員額評鑑作業注意事項」部分規定。 (二)強化非典型人力管理: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 要點」及「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落實機關非典型人力管 理機制,並研訂非典型人力通案訪查實施計畫及進行實地訪視。 (三)辦理促進性別平等相關活動:辦理行政院第 11 屆推動性別主流化金馨獎 之評選及頒獎典禮;辦理各部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交流會以及「中央 3 級 機關(構)首長人員性別平等交流會」。 (四)加強進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學校截至 102 年 12 月底止,應進用身心障礙人員 1 萬 9,569 人,實際已進用 2 萬 8,074 人,進用比例達 143﹪;應進用原住民族 1,594 人,實際已進用數為 7,372 人,足額進用比例達 462﹪。 (五)培育公務人才與領導力:開辦「國家政務研究班」 、「高階領導研究班」 、「中 高階策勵研習班」 、「行政院跨領域科技管理人才培訓班」等課程;102 年 與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等校合作辦理 4 班期,計培訓高階公務人員 87 人。 (六)舉辦多元文康活動,規劃辦理各項福利措施:辦理全國公教員工購屋貸 款、消費性貸款、團體意外保險、特惠健檢、旅遊平安卡、網路購書優惠 方案等措施,並舉辦中央機關員工運動會及全國公教美展。 (七)辦理人事法制相關事項:依行政法人法授權規定,於 102 年 9 月 6 日由行 政院及考試院會同訂定「政府機關(構)改制行政法人隨同移轉繼續任用 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八)推動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開發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 管理資訊系統」,推動人事業務跨機關之「一次收件、全程運用、服務回 饋」高效率人事行政整合服務,並完成約 6,000 個機關推動事宜。 1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二、 預算執行概況: (一)歲入預算執行概況: 本 總 處 本 年 度 歲 入 預 算 數 1,050,000 元 , 執 行 結 果 收 入 實 現 數 為 1,632,270 元,執行率 155.45%。茲將預算執行情形,按來源別子目說明 如下: 1. 賠償收入:決算數 369,619 元。 2. 使用規費收入:預算數 1,040,000 元,決算數 1,156,418 元,執行率 111.19%。 3. 廢舊物資售價:預算數 10,000 元,決算數 28,740 元,執行率 287.40%。 4. 雜項收入:決算數 77,493 元。 (二)歲出預算執行概況: 本總處本年度歲出預算數 2,678,972,000 元,決算數 2,415,804,021 元, 與預算數比較計結餘 263,167,979 元,執行率 90.18%。茲將預算執行情 形,按工作計畫分別說明如下: 1. 一般行政:預算數 363,916,000 元,執行結果實支數 343,201,584 元, 執行率 94.31%,結餘 20,714,416 元。 2.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預算數 5,998,000 元,執行結果實支數 5,987,976 元,執行率 99.83%,結餘 10,024 元。 3. 加強組編人力運用:預算數 2,703,000 元,執行結果實支數 2,602,724 元,執行率 96.29%,結餘 100,276 元。 4.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預算數 83,187,000 元,執行結果實 支數 69,083,495 元,轉入下年度繼續執行數 11,623,637 元,決算數合計 80,707,132 元,執行率 97.02%,結餘 2,479,868 元。 5. 給 與 福 利 制 度 規 劃 : 預 算 數 10,832,000 元 , 執 行 結 果 實 支 數 10,756,739 元,執行率 99.31%,結餘 75,261 元。 6. 創 新 e 化 人 事 服 務 : 預 算 數 59,573,000 元 , 執 行 結 果 實 支 數 57,224,333 元,執行率 96.06%,結餘 2,348,667 元。 7.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願退職給付:預算數 31,378,000 元,執行結 果實支數 20,849,567 元,執行率 66.45%,結餘 10,528,433 元。 8. 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預算數 9,461,000 元,執行結果實支數 3,400,0000 元,執行率 35.94%,結餘 6,061,000 元。 2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9. 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預算數 20,000,000 元,執行結果實支數 20,000,000 元,執行率 100%,結餘 0 元。本計畫係屬專案核准動支 科目,由中央各機關依規定向行政院主計總處申請動支,憑該總處核 准之動支數額通知單自行開立付款憑單支用。 1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預算數 2,091,924,000 元,執 行結果實支數 1,871,073,966 元,執行率 89.44%,結餘 220,850,034 元。 11. 第一預備金:預算數 2,000,000 元,核准動支 2,000,000 元,無結 餘。 (三)本年度經費賸餘分析: 本年度經費結餘 263,167,979 元,扣除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願退職給 付、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公教人員婚喪生 育及子女教育補助等按各機關實際發生人數給付之專項與統籌計畫等結 餘數 237,439,467 元後,實際結餘 25,728,512 元,預算執行率達 95.11 ﹪,結餘之經費主要係依行政院訂頒「中央政府 102 年度預算執行節約 措施」,切實撙節支用相關經費所致。 (四)以前年度權責發生轉入數執行概況: 1. 創新人事服務 101 年度權責發生轉入數 3,335,325 元,執行結果實支 數 3,335,325 元,已執行竣事。 2.人事綜合規劃 101 年度權責發生轉入數 423,800 元,執行結果實支數 423,800 元,已執行竣事。 3.考核與訓練 101 年度權責發生轉入數 6,171,066 元,執行結果實支數 5,738,904 元,本(102)年度註銷數 432,162 元,已執行竣事。 三、資產負債實況: (一)資產: 1.專戶 存款 :本 年度 23,778,060 元 ,較上 年度 27,099,627 元減少 3,321,567 元。 2.保留庫款─本年度:本年度 9,182,271 元,較上年度 6,535,964 元增加 2,646,307 元。 3.暫付款:本年度 2,441,366 元,較上年度 3,394,227 元減少 952,861 元。 4.保管有價證券:本年度 3,184,814 元,較上年度 3,176,250 元增加 8,564 3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元。 (二)負債: 1.保管款:本年度 23,524,616 元,較上年度 26,626,033 元減少 3,101,417 元。 2.代收款:本年度 253,444 元,較上年度 473,594 元減少 220,150 元。 3.應付歲出保留款-本年度:本年度 11,623,637 元,較上年度 9,930,191 元增加 1,693,446 元。 4.應付保管有價證券:本年度 3,184,814 元,較上年度 3,176,250 元增加 8,564 元。 四、其他要點: 本總處全年度經費結餘 263,167,979 元,依規定停止支用,由國庫自動收回。 4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施政(業務及工作)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重 要 計 畫項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畫 名 稱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善 措 施 一、人事行 一、推動策略性 一、 推動性別主 第 11 屆金馨獎頒獎典禮已於 102 年 3 政綜合 人力資源管 流化。 月 7 日舉行,總計有 24 個機關獲表彰 規劃 理及研議增 。另為強化各部會推動性別平等專案 修訂人事法 小組運作效能,並提供經驗分享及交 規 流平台,業於 102 年 7 月 1 日辦理各 部會性平小組交流會竣事。 二、 配合相關部 一、立法院通過行政法人法時,曾作 會研議行政 成「本法公布施行 3 年內改制行 法人個案之 政法人數以不超過 5 個為原則, 組織法律, 並俟各該法人成立 3 年後評估其 並力求穩健 績效,據以檢討本法持續推動之 務實推動行 必要性」之附帶決議,行政院並 政 法 人 制 選定 5 個行政法人優先推動個案 度。 ,本總處刻正積極協助個別行政 法人設置條例草案完成立法。 二、為確實保障政府機關(構)改制 行政法人隨同移轉繼續任用人員 權益,本總處依行政法人法授權 規定擬具「政府機關(構)改制 行政法人隨同移轉繼續任用人員 人事管理辦法」 ,經 101 年 9 月 28 日召開會議邀集銓敍部等機關逐 條討論,陳請行政院函考試院同 意會銜發布,並於 102 年 9 月 6 日由行政院及考試院會同訂定發 布。 三、 研議增修訂 一、配合主管院及銓敍部相關專案小 人事法規。 組研議公務人員相關法案: (一)「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 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函送立 法院審議:配合政府年金制度 5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施政(業務及工作)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重 要 計 畫項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畫 名 稱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善 措 施 改革,國防部擬具「陸海空軍 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軍人 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並函陳行政院,經 102 年 4 月 25 日行政院第 3344 次會議 討論通過後,同日由行政院函 請立法院審議。 (二)行政院、考試院兩院會銜「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 修正草案函送立法院審議: 由行政院、考試院二院於 102 年 8 月 12 日會銜函送立法院 審議。 (三)修正發布「行政院功能業務 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 間員工權益保障處理辦法第 12 條之 1」:業於 102 年 10 月 21 日由行政院、考試院二 院會銜發布。 (四) 「政府機關(構)改制行政法 人隨同移轉繼續任用人員人 事管理辦法」:業於 102 年 9 月 6 日由行政院及考試院會 同訂定發布。 四、 蒐集研究各 一、蒐集編譯各國人事制度資料: 102 國人事制度 年度各國人事制度編譯報告計完 資料。 成「由美國員工協助專業協會『員 工協助方案標準與專業指南』探討 我國公部門推動員工協助方案情 形」等 7 篇,已於 102 年 10 月 15 日上午召開評選作業會議,並評選 6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施政(業務及工作)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重 要 計 畫項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畫 名 稱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善 措 施 前 3 名之編譯報告,為擴散編譯成 果,已於同年月 28 日辦理成果發 表會,由上開前 3 名之編譯報告研 究小組分享編譯成果。 二、定期編修「世界各國及大陸地區 人事制度簡介互動回應平台」資 料:由本總處權責單位主動蒐集 國內外政府機關(構)網站、期 刊、論文等資料,並就主管章節 及議題定期檢視,及填具檢視情 形表,按季修正並上載至「世界 各國及大陸地區人事制度簡介互 動回應平台」。 五、 賡續辦理「 一、為鼓勵各人事機構積極推動創新 人力資源管 、變革,提升人事服務品質與管 理創新獎勵 理績效,原人事局從 96 年起規劃 」活動。 辦理人力資源管理創新獎勵評選 活動,自 102 年起並開放各級人 事機構參選,採創新組及精進組 分組方式辦理。 二、第四屆創新獎勵共計 58 個人事機 構提報 75 項參選作品(其中創新 組 71 項、精進組 4 項),經依規 定辦理初審、複審及決審等三階 段評審作業,計有 9 項獲獎(創 新組:特優獎 1 項、優等獎 1 項 、績優獎 5 項;精進組:優等獎 1 項、績優獎 1 項)。 三、為利擴散創新成果,業於 102 年 7 月 26 日行政院人事主管會報公開 頒獎表揚,並請獲優等獎以上之 7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施政(業務及工作)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重 要 計 畫項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畫 名 稱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善 措 施 人事機構就其獲獎項目進行經驗 分享竣事。 二、加強人事機 一、 輔導各機關 一、研訂「行政院所屬及地方機關學 構組織與功 推動員工協 校員工協助方案」 (以下簡稱本協 能 助方案。 助方案):為加強推動員工協助, 本總處業簽陳行政院核定本協助 方案,並於 102 年 4 月 2 日通函 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 關配合辦理並轉知所屬。 二、實地訪視各機關辦理情形:為瞭 解各機關推動員工協助方案情形 ,並透過意見交流精進辦理方式 ,本總處業邀集學者專家組成訪 視小組,於 102 年 6 月 7 日、14 日、18 日、21 日及 25 日前往法 務部等 5 個機關訪視竣事,並已 綜整各場次訪視情形及學者專家 意見,於同年 8 月 27 日函送各機 關作為精進參考。 二、 辦理人事業 有關 102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之考 務 績 效 考 核項目、評分標準、分組及考核方式 核。 ,前於 101 年 12 月 21 日邀集各主管 機關人事機構研商竣事,本總處於 102 年 1 月 2 日及同年 8 月 26 日分別研訂 102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及評 分標準表與績效考核計畫,經各主管 機關人事機構於同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4 日將執行成果陳報本總處後,本總處 於同年 10 月 7 日至 11 月 1 日就中央 及議會各組進行書面審查,並就地方 政府各組實施實地查證,嗣經核定各 8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施政(業務及工作)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重 要 計 畫項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畫 名 稱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善 措 施 人事機構考核成績後,於同年 11 月 25 日通函各受考人事機構。102 年度績效 考核成績並作為評定各該人事主管年 終考績及各該人事機構年終考績考列 甲等人數比例之重要參據。 三、 表揚績優人 101 年行政院各主管機關所屬績優人 事人員。 事人員,經評選審定計有 16 人獲獎, 並於 102 年 7 月 26 日舉行之「102 年 行政院人事主管會報」中頒獎完竣。 四、 辦理人事專 本總處為表彰對人事業務具有貢獻之 業獎章。 人士及激勵人事人員士氣,前於 102 年 1 月 21 日函請行政院各主管機關人 事機構薦送所屬合於資格者報本總處 審查,另並就各主管機關人事主管未 曾獲頒人事專業獎章者主動檢討;經 審查評定計有 12 人獲獎,並於 102 年 7 月 26 日舉行之「102 年行政院人事 主管會報」中頒獎完竣。 二、加強組 一、審議編制員 一、合理規劃機 為使中央機關員額配置更趨合理精實 編人力 額及控管公 關員額配 ,並提升整體人力運用效能,經本總 運用 務人力 置。 處秉撙節原則核實控管各機關員額配 置,中央機關 102 年度預算員額編列 231,313 人,較 101 年度 233,204 人, 計減少 1,891 人,精簡率約 0.8%。另 屬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以下簡稱 總員額法)範圍之 102 年度中央機關預 算員額為 162,792 人,較 101 年度之 163,325 人,計減少 533 人,顯示本總 處已核實控管各機關員額配置,落實 人力運用合理精實。 二、辦理各機關 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本總處均秉持 9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施政(業務及工作)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重 要 計 畫項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畫 名 稱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善 措 施 組織編制之 「當增則增,應減則減」及「員額隨 審議及整體 同業務移撥」原則,依新機關組設規 員額調整作 劃及核心業務職掌,於總員額法規定 業,並合理 員額總量高限下,核實審議控管各新 管理員額。 機關編制及員額配置,並陸續將審議 完成之新機關編制表整理本函送行政 院組改小組,再配合機關組織法案完 成立法情形,由行政院核定函送考試 院核備。至 102 年 12 月底,已完成立 法之新機關編制員額已自組改前 96,161 人,調整為組改後 80,193 人, 計精簡 15,968 人,精簡幅度近二成, 顯示配合組改中央政府員額確已合理 控管精簡,並逐步趨向合理精實。 三、針對行政院 為精簡各機關經行政院列管出缺不補 核定之機關 之超額人力,除以超額人力自願退離 超額人力, 後減列預算員額之溫和精簡做法外, 持續以出缺 並訂頒「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超額預算 不補及統籌 員額有效控管計畫作業要點」 ,要求各 運用方式, 機關設定 102 年度超額預算員額減列 精簡各機關 目標值,另應定期(每年 4 月、8 月及 預算員額。 12 月底前)核實彙整已出缺之超額員 額數,函報行政院減列,期促使各機 關積極落實總員額法規定,檢討精簡 超額人力。透過前開超額員額精簡做 法,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立法院審 議之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預算 員額數計編列 229,775 人,其中列管 超額出缺不補之預算員額數 12,669 人 ,較 102 年度 14,232 人,計減列 1,563 人,精簡率達 11%,顯示中央機關超額 10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施政(業務及工作)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重 要 計 畫項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畫 名 稱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善 措 施 人力已逐步精簡。 四、定期辦理行 一、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以下簡 政院所屬二 稱總員額法)自 99 年 4 月 1 日施 級機關員額 行後,一、二級機關每兩年應評 評鑑。 鑑所屬機關員額總數之合理性。 依上開規定及行政院之授權,本 總處業於 100 年度及 101 年度代 表行政院完成總員額法施行後首 次全面性評鑑共計 39 場,透過員 額評鑑機制以協助各機關確實檢 討員額配置,以落實總員額法之 精簡用人宗旨,並提出員額管理 策略對應建議。 二、考量員額評鑑機制之精進,攸關 評鑑作業品質之良窳及評鑑作業 之成效,為使未來員額評鑑作業 流程更臻完善,並將員額評鑑執 行知識及經驗萃取留存,爰將精 進員額評鑑作業流程與評鑑方式 及研議修正「中央政府機關辦理 員額評鑑作業注意事項」 (以下簡 稱注意事項)等工作重點列為本 總處 102 年度重要業務。 三、經就各機關 101 年度辦理員額評 鑑所面臨之相關問題及實務經驗 ,檢討納入修正注意事項部分規 定,並於 102 年 9 月 27 日通函中 央各主管機關配合辦理相關評鑑 事宜,以利評鑑作業更臻完善。 此外,本總處亦於 102 年 8 月 14 日邀請實際參與員額評鑑之專家 11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施政(業務及工作)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重 要 計 畫項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畫 名 稱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善 措 施 學者及相關主管機關,以座談研 討方式進行雙向溝通,以精進員 額評鑑機制內涵及提升整體評鑑 效能。 二、辦理公務人 一、辦理行政院 對於簡任第 12 職等以上主管人員任免 員任免陞遷 各部會首長 、借調案件及各部會首長、副首長兼 、副首長及 職案件,均確依相關規定詳實審核, 所屬各一級 並確實控管時效,經統計,102 年 1 月 機關首長等 至 12 月辦理任免案件 766 件、借調案 人員(含國 件 30 件、兼職案件 331 件。 營事業副總 經理以上) 之任免、借 調,及各部 會首長之兼 職案件。 二、配合行政院 配合各部會新機關組織法施行日期, 組織調整, 102 年完成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 辦理 102 年 衛生福利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1 月 1 日後 員會等 5 個機關之政務人員及簡任第 組織調整機 12 職等以上主管人員之派免任命及宣 關之政務人 誓作業,達成政務推動無縫接軌及維 員、簡任第 護人員派職權益之目標。 12 職等以上 應報院核派 職務人員之 派職作業。 三、公務人 一、辦理公務人 一、研議規劃合 103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前經 員培訓 員考核、創 理辦公時間 行政院 102 年 5 月 30 日院授人培字第 與考用 新、獎懲及 相關事宜。 1020036371 號函核定公告,於同年 8 友好互訪業 月 30 日印製完竣,並分送各主管機關 12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施政(業務及工作)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重 要 計 畫項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畫 名 稱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善 措 施 務 及相關民間團體參用 二、賡續配合銓 為合理改進公務人員考績制度,考試 敍部通盤檢 院(銓敘部)研擬之公務人員考績法 討公務人員 修正草案,業於 101 年 10 月 18 日函 考績法制。 請立法院審議。本總處為配合銓敘部 研議相關事宜,前於 102 年 7 月 4 日 及 7 月 31 日邀集相關機關召開 2 次工 作圈會議,並將與會機關所提實務執 行意見於同年 8 月 29 日函請主管機關 銓敘部參考。本案將賡續配合立法院 審議進度辦理相關事宜。 三、落實平時考 一、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 核,激勵同 員平時考核要點」規定,各機關 仁士氣。 主管人員每年 4 月、8 月辦理屬員 之平時考核,將考核情形填入平 時考核紀錄表中,每半年密陳機 關首長核閱 1 次。 二、公務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如有應 予獎懲事項,各機關除據以列入 平時考核作為年終考績考評之參 據外,平時得按公務人員考績法 之規定辦理專案考績,或各機關 自訂之獎懲標準,公平審慎覈時 辦理;另有特殊功績及重大具體 事蹟,亦得依獎章條例、公務人 員品德修養及工作潛能激勵辦法 及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 等相關規定予以獎勵,以達激勵 士氣之目的。 四、與友好國家 一、去訪友邦 交流互訪。 (一)本總處去訪薩爾瓦多共和國及 13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施政(業務及工作)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重 要 計 畫項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畫 名 稱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善 措 施 尼加拉瓜共和國:102 年 6 月 8 日至 20 日,由本總處張副人 事長念中率團一行 4 人,赴薩 爾瓦多共和國總統府策略秘 書處及尼加拉瓜共和國公共 服務局踐行友好互訪協議,就 人事制度運作及改革情形等 相關議題交換意見。 (二)本總處去訪德國青年公務人 員聯盟北萊茵西伐利亞分會 及巴伐利亞邦分會:102 年 7 月 7 日至 19 日,由本總處顏 副人事長秋來率團一行 4 人 ,踐行友好互訪協議,並就德 國公部門員額管理及公務人 員培訓等相關議題交換意見。 二、友邦來訪 (一)瓜地馬拉共和國國家公民服 務局來訪:102 年 9 月 22 日 至 27 日由局長凱西雅率團一 行 4 人來訪,期間參訪本總 處、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 員會、新北市政府新聞局、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行政 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桃 園職業訓練中心等機關,以 瞭解我國政府組織改造及人 力資源管理情形。 (二)薩爾瓦多共和國總統府策略 秘書處來訪:102 年 12 月 2 日至 6 日由副執行秘書長摩 14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施政(業務及工作)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重 要 計 畫項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畫 名 稱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善 措 施 拉 雷 斯 (Jose antonio Morales Carbonell) 一 行 2 人來訪,就公務人員培訓等相 關議題進行參訪,參訪本總處 、外交部及本總處公務人力發 展中心。 二、規劃訓練進 一、落實依法行 辦理性別主流化、人權訓練 修 政,提升法 一、本總處業將「性別主流化相關課 治素養及加 程(包含性別主流化及消除對婦 強公務人員 女一切歧視公約等課程)」 、「國際 人權教育。 人權公約」、「消費者保護」及「 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涉及法 治及人權課程列入 102 年政策性 訓練項目,並納入各機關人事業 務績效考核之評分項目,積極管 考。 二、為增進政務首長對於國家政策之 瞭解,提升決策品質,本總處於 102 年 2 月 23 日辦理「102 年行 政院政務首長研討會」 ,行政院院 長、副院長、秘書長、副秘書長 及各部會首長級人員共計 43 人參 加,就「年金制度改革」、「能源 政策及核能安全」及「媒體壟斷 防制」等主題進行政策簡報。 三、為推動性別平權相關訓練,本總 處於 102 年 8 月 14 日辦理性別平 等交流座談會,邀請行政院性別 平等會民間委員及行政院所屬中 央三級機關(構)首長級人員 79 人 ,就「各機關如何建立友善職場 15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施政(業務及工作)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重 要 計 畫項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畫 名 稱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善 措 施 以運用女性人力資本」、「現行性 別主流化工具執行成效與建議」 及「機關如何兼顧業務推動及母 性保護」等議題討論。 四、為強化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 關公務人員對於公務倫理紀律規 範核心價值及法制層面之了解, 本總處規劃,由所屬公務人力發 展中心及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分別 於 102 年 9 月 26 日及 25 日開設 「公務倫理紀律規範」專班。 五、為加強相關業務主管或承辦人員 對於將人權影響評估運用成效運 用於法案及中長程計畫審議之能 力,本總處規劃,由所屬公務人 力發展中心於 102 年 11 月 25 日 及 29 日辦理 2 場次人權影響評估 教育訓練。 二、加強公務人 本總處業將「多元族群與文化 (合併 員人文素養 『多元族群』及『多元族群文化』) 」 教育。 、 「生命教育」 、「環境教育」及「廉政 倫理(含『公務倫理』) 」等相關涉及 人文素養課程列入 102 年政策性訓練 項目,並納入各機關人事業務績效考 核之評分項目,積極管考。 三、強化中高階 為強化高階文官面對媒體及對外溝通 公務人員領 能力,本總處分別於 102 年 6 月 17 日 導力培育發 、6 月 24 日及 8 月 20 日辦理 3 期「102 展,整合中 年行政院高階文官面對媒體研習專班 高階公務人 」 ,調訓行政院所屬三級機關(構)簡任 員培訓體系 第 11 職等以上主管人員,合計 102 人 16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施政(業務及工作)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重 要 計 畫項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畫 名 稱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善 措 施 ,辦理相關 參訓。 培訓班別。 四、強化中高階 一、為落實 總統於 100 年 4 月 7 日 公務人員英 「提升國人英語能力行動方案」 語能力,辦 簡報會議裁示,爰本總處擬定「 理相關密集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中高階公務 英語培訓班 人員短期密集英語訓練實施計畫 別。 」並簽奉行政院核定,自 100 年 辦理行政院及所屬機關短期密集 英語訓練。102 年業奉核可規劃辦 理「102 年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高 階公務人員密集英語訓練之職場 英語致用技巧進階班」 (以下簡稱 本班)。 二、考量本班具高度專業性,以精進 國際事務專業人才之英語能力, 以維護我國於國際事務中之權益 ,並提升我國國際競爭力為目標 ,經評估去年度與各專業機構合 作辦理國內訓練情形後,擇定成 效優異之「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 展協會」(以下簡稱貿協)辦理, 由貿協配合本總處需求,設計國 際會議簡報、公務文書(包括條 約、協定及契約等文書之撰擬)、 報告撰寫及國際談判技巧等處理 國際事務人員需要之實用性英語 課程,並以小班教學配合課程講 授、個案教學、情境模擬、小組 討論及實際演練等多元教學技法 ,由具專業英語教學背景外籍教 17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施政(業務及工作)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重 要 計 畫項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畫 名 稱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善 措 施 師全程英語授課。 三、本班經函請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推 薦合格實授薦任第 8 職等以上, 辦理與行政院重大政策、六大新 興產業等業務直接相關或直接辦 理國際涉外事務,且具全民英檢 中級以上程度之業務單位人員參 訓,經英語測驗及綜合考評後核 定受訓學員,自 102 年 5 月 17 日 開訓,同年 11 月 21 日結訓,共 計 24 名學員完成課程,依貿協執 行成果報告書,學員英語程度均 較參訓前有相當之提升。 三、公務人員出 規劃辦理選送公 為持續強化中高階文官國際觀,本總 國研習 務人員個人或組 處 102 年簽院核定合計選送行政院中 團出國進修及研 高階公務人員 103 人出國進修研習: 習。 一、組團部分:共辦理 4 個班,選送 中高階文官 87 人赴赴美國柏克萊 加州大學、德國康士坦斯大學及 法國國家學院短期研習。 二、個人部分:選送 8 人赴國外進修 碩博士學位,5 人赴國外進行個人 出國專題研究,並選送簡任第 12 職等以上高階公務人員 3 人出國 短期研習。 四、加強進用身 一、規劃請辦身 為積極落實身心障礙人員及原住民服 心障礙人員 心障礙人員 公職之權利, 102 年身心障礙特考業 及原住民族 特考原住民 於 102 年 6 月 14 日榜示,計錄取 290 族特考。 人,本總處辦理選填志願作業期間為 6 月 21 日至 7 月 3 日,分配結果業於 7 月 16 日公告。另 102 年原住民族特考 18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施政(業務及工作)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重 要 計 畫項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畫 名 稱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善 措 施 業於 102 年 12 月 17 日榜示,計錄取 182 人,預計 103 年 1 月由行政院原住 民族委員會辦理分配作業。 二、協助督促各 一、為加強落實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 機關依法足 法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 額進用身心 之進用義務,本總處均定期追蹤 障礙人員及 各機關進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 原住民族。 情形,並研議改善措施,以落實 上開法律之執行。截至 102 年 11 月止,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 )學校依法應進用身心障礙者人 數 19,722 人,已進用身心障礙者 人數 28,294 人,進用比率達 143% 。另進用原住民部分,經統計截 至 102 年 11 月,各機關依法應進 用原住民 1,675 人,實際進用 7,522 人,進用比率平均達 449.03%,除 機關因臨時出缺致不足額外,均 已足額進用。 二、為增進瞭解各機關進用原住民族 情形,以實地訪視及意見交流, 業於 102 年 6 月 19、21 日、28 日 及 7 月 2 日於南部、中部、北部 及東部原鄉地區辦理 4 場次精進 各機關依法進用原住民族實地訪 視及座談會,由本總處率隊會同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業務主管 共同參與。 四、給與福 一、規劃給與結 合理審議年度軍 有關 103 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是否調 利制度 構與標準 公教員工待遇標 整,業經本總處擬具相關研析方案, 規劃 準。 於 102.7.10 提「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 19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施政(業務及工作)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重 要 計 畫項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畫 名 稱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善 措 施 委員會」討論完竣,並經該委員會考 量目前我國經濟及財政狀況仍不樂觀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整體收支差 短規模仍巨,為避免衝擊民間企業人 事成本,爰建議 103 年度軍公教員工 待遇不予調整。上開建議復經本總處 簽陳行政院核定在案。 二、規劃退休資 一、配合軍公教 一、為解決我國整體年金制度問題, 遣撫卹業務 人員退撫法 行政院於 101 年 11 月成立年金制 制主管機關 度改革小組,秉持財務健全、社 賡續研議改 會公平、世代包容、務實穩健四 革退休撫卹 原則,就所得替代率、保險費率 制度。 、給付條件、基金運用效率、政 府責任等五面向,全面檢討我國 各職域之年金制度。依年金制度 改革小組第一階段「啟動改革、 聽取建言、資訊透明」目標,本 總處辦理多場次年金制度改革座 談會並蒐集與會人員對年金制度 改革之建言,相關意見均彙整送 請公務人員退休、保險法制主管 機關銓敍部作為方案規劃參考, 後續並配合考試院(銓敍部)研訂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 於 102 年 4 月 11 日送請立法院審 議。 二、至軍、教人員部分,亦由主管機 關國防部及教育部同步辦理相關 作業。國防部所研擬「陸海空軍 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軍人保 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業 20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施政(業務及工作)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重 要 計 畫項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畫 名 稱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善 措 施 分別於 102 年 4 月 2 日及 3 日函 報行政院審議;教育部所研擬「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 草案,亦於同年月 11 日函報行政 院審議。為期軍公教年金改革得 以同步實施並求一致,本總處積 極辦理行政院幕僚作業並協調軍 教年金法案相關條文,該 3 草案 分經本總處於同年月 12 日、15 日 邀集相關機關開會研商,並請行 政院政務委員邀集相關機關於同 年月 14 日及 17 日審查完竣後, 提同年月 25 日行政院院會討論通 過後,於同日由行政院函送立法 院審議。 三、目前各年金法案草案均已送立法 院審議,本總處將持續協助、配 合各年金法案主管機關辦理立法 推動作業。 二、賡續推動退 一、為前瞻規劃因應高齡化社會所引 休公教人員 發退休人員的生活調適與安排, 參與志願服 及有效運用優質且豐沛的退休人 務。 力,協助公共事務推動,本總處 已著手招募志工,並藉由志工從 事志願服務之經驗參與「銀髮公 教志工人力銀行」之維運,以提 供更符合需要的退休公教人員志 願服務媒合管道,提升平臺媒合 成效。 二、 又本總處為提升退休公教人員參 與志願服務,除研訂「強化退休 21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施政(業務及工作)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重 要 計 畫項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畫 名 稱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善 措 施 公教志工人力運用機制之推動原 則」 ,引導各機關積極推動外,並 藉由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機制 ,進一步促使機關落實退休公教 人員參與志願服務業務,透過鼓 勵目前機關與退休人員建立實體 之聯繫機制,並進行評估考核, 推廣退休公教人員參與志願服務 。 三、 最近 3 年推動成果:99 年退休公 教志工參與志願服務人數為 4 萬 5,535 人、100 年為 4 萬 2,781 人 及 101 年為 4 萬 5,732 人;至 99 年參與總時數為 351 萬 3,099 小 時、100 年為 307 萬 4,458 小時及 101 年為 380 萬 8,198 小時。 三、推動生活津 賡續推動軍公教 一、為杜絶子女教育補助重複請領情 貼及其他給 人員生活津貼及 事再發生,本總處業建置「全國 與業務 其他給與業務。 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 系統」 ,各機關依據報送時程分別 於 102 年 4 月 9 日、5 月 24 日、 10 月 25 日、12 月 13 日前,完成 2 學期之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 稽核作業。 二、另為賡續維護行政院高階主管人 員身心健康及鼓勵中央各機關學 校簡任第 10 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 主人員加強維護身心健康,經本 總處於 101 年 11 月 28 日邀集相 關機關及三軍總醫院等 40 所各受 理檢查醫院舉行研商 102 年行政 22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施政(業務及工作)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重 要 計 畫項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畫 名 稱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善 措 施 院高階主管人員全身健康檢查事 宜會議,並經簽奉陳行政院核定 後,本總處業於 102 年 1 月 9 日 以總處給字第 10200200361 號通 函各機關據以辦理。又為因應行 政院組織改造,保障移撥之主管 人員權益,經簽奉行政院核定後 由本總處於 102 年 7 月 18 日以總 處給字第 10200419541 號通函規 定,原為主管人員全身健康檢查 適用對象之移撥主管人員,於組 織調整當年度得併同納入主管人 員全身健康檢查適用對象。 四、辦理文康活 賡續辦理各項文 102 年度賡續辦理中央機關員工運動 動及福利業 康活動及福利措 會、全國公教美展、中央機關未婚同 務 施。 仁聯誼活動等文康活動,辦理情形如 下: 一、 中央機關員工運動會 102 年中央機關員工運動會於 102 年 10 月 5 日至同年 11 月 8 日間 舉行,活動內容包括:聯合開幕 典禮、表演節目、首長健走、拔 河、趣味競賽(二人三足、互助 合作、呼拉圈競賽) 、員工大隊接 力、游泳(大隊接力、划向勝利 、泳往直前、分工合作)、桌球、 羽球、網球、籃球、保齡球及慢 速壘球等活動。開幕儀式由大會 會長行政院江院長、人事行政總 處黃人事長、教育部蔣部長等共 同啟動,現場氣氛熱絡。102 年除 23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施政(業務及工作)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重 要 計 畫項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畫 名 稱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善 措 施 首長健走及大隊接力因雨取消, 慢速壘球因雨延後一周舉行外, 各項比賽皆按既定期程與地點, 順利舉辦完畢。102 年度計有 50 個中央二級以上機關,組成 342 支隊伍,共 5,795 人參加本活動, 團體總冠軍經各機關激烈角逐, 最後由內政部獲得。 二、 全國公教美展 102 年全國公教美展計有 1,355 件 參選作品,共評選出 105 件得獎 作品,於 102 年 8 月 2 日上午假 國立國父紀念館舉行頒獎暨首展 開幕典禮,並邀請評審委員各提 供一幅作品共同參展。另規劃於 新竹縣、雲林縣、臺南市及花蓮 縣等地區巡迴展出,並與該縣市 政府合辦開幕典禮活動。各巡迴 場次開幕典禮活動規劃,結合終 身學習政策,邀請藝文界先進講 演藝術人文議題,且安排剪綵儀 式、茶會、書法揮毫示範、樂團 或舞團表演,以及民俗藝術現場 展演等活動,當地機關公教人員 及愛好藝文的民眾前往觀賞者甚 為踴躍,平均各場開幕典禮參觀 人數達 151 人。 三、 中央機關未婚同仁聯誼活動 102 年春季未婚聯誼活動辦理 8 梯次,於 102 年 5 月 19 日辦理完 竣,共 600 位未婚男女參加。秋 24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施政(業務及工作)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重 要 計 畫項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畫 名 稱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善 措 施 季未婚聯誼活動辦理 8 梯次,於 102 年 11 月 10 日辦理完竣,共 600 人參加。102 年 2 季透過愛情 小天使及簡訊發送等互動,實際 配對數共 61 對。 五、創新 e 全國公 務人力 推動人事業務資 一、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 化人事 資源智 慧型資 訊化與無紙化, 系統」(以下簡稱 WebHR)推動: 服務 訊服務 並達到跨機關資 (一)中央機關計有行政院、國防部 訊作業整合及無 、本總處、國立故宮博物院、 縫銜接,進而建 中央選舉委員會、僑務委員會 立完整公務生涯 、客家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 全程紀錄。 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臺 灣省政府、福建省政府、臺灣 省諮議會等 12 個主管機關及其 所屬機關構已完成 WebHR 系統 導入。 (二)地方機關約有 5,900 地方政府 機關、學校及 22 個地方議會完 成 WebHR 系統導入。 二、人事業務之無紙化推動: (一)建置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間 之獎懲、考績、退休等作業之 線上申辦及調查。 (二)建置人事資料線上調查、人事 資料自動傳輸、主管機關及所 屬之資料統計服務等。 三、跨機關資訊作業整合及無縫銜接 : (一)強化 WebHR 系統與銓敘部之組 編-職務歸系資料、任免-銓 審審定資料、考績-考績核定 25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施政(業務及工作)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重 要 計 畫項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畫 名 稱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善 措 施 資料、退休撫卹-退休及撫卹 核定資料、月退休金發放資料 等之資訊作業整合。 (二)完成本總處「人事服務網」及 銓敘部「銓敘部業務網路作業 系統」之雙向認證作業。 (三)完成本總處「公務人力資料庫 」與銓敘部的銓審、考績等資 料庫之資料傳輸。 26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施政(業務及工作)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以前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重 要 計 畫項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一、 創新人 全國公 務人力 Unix 主機擴充暨 Unix 主機擴充暨機房改善資訊服務案 事服務 資源智 慧型資 機房改善資訊服 及公文線上簽核系統維護暨功能擴充 訊服務 務案及公文線上 案等,因配合契約履約期間,爰辦理 簽核系統維護暨 相關經費保留,前揭保留經費業辦理 功能擴充案等 核銷完竣。 二、人事綜 推動策 略性人 本總處編印 101 本總處編印 101 年版人事行政法令彙 合規劃 力資源 管理及 年版人事行政法 編案,因資料篇幅較多,致增加作業 研議增 修訂人 令彙編案 時程辦理保留,前揭保留經費業辦理 事法規 核銷完竣。 三、考核與 公務人 員出國 高普初等考試增 高普初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作業 訓練 進修研究 額錄取人員分配 流程診斷專案服務案,因配合契約履 作業流程診斷專 約期間,爰辦理相關經費保留,另選 案服務案與選送 送公務人員出國專題研究及進修經費 公務人員出國專 ,需俟 102 年度返國後始得結報,故 題研究及進修 辦理相關經費保留,該等保留經費業 已辦理核銷完竣。 27 本 頁 空 白 28 主 要 表 本 頁 空 白 29 行政院人事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f︻f﹁ll﹂jft}‘‘},{︻f圭,!ξ1壬;雪j;f{馨1 算 目 預 數 >、 合 實 』七 寸 斥人 項 目 即 名手苒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現 數 q) 02 0400000000.2 0 0 0 369β19 罰款及賠償收入 07 0403300000.1 0 0 0 369,619 人事行政總處 02 0403300300.5 0 0 0 369β,9 賠償收入 01 04033003ω.8 0 0 0 369 619 一般賠償收入 03 0500000000.8 1,040,000 0 1,040,000 1,156,418 規費收入 08 0503300000.7 1,040,000 0 j,040,000 ↑,156,418 人事行政總處 01 0503300300-0 1,040,000 0 1,040,000 ↑,156,418 使用規費收入 01 0503300305.4 870,000 0 870,000 1,030,016 資料使用費 02 0503300312.0 170,000 0 170,000 126,402 場地設施使用費 04 0700000000.9 10,000 0 10,000 28,740 財產收入 08 0703300000.8 10,000 0 10,000 28,740 人事行政總處 01 ω03300600.5 10,000 0 10,000 28,740 廢舊物資售價 07 Ⅱ00000000.2 0 0 0 77,493 其他收入 08 Ⅱ03300000.1 0 0 0 77,493 人事行政總處 01 Ⅱ03300900.2 0 0 0 77,493 雜項收入 01 Ⅱ仍300901.5 0 0 0 75,333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02 Ⅱ03300909-7 0 0 0 2 160 其他雜項收入 經常門小計 1,050,000 0 1,050,000 1β32,270 資本門小計 0 0 0 0 f;圭,!}f圭圭圭言},卡}圭,};虐E偃偃曇} 合 ,十 1,050,000 0 1,050,000 1,632,270 30 行政總處 別決算表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j j l ︻︻︻︻︻︻tl;;; jJ;1聿聿 j偃十聿};J聿一;奮扈皂, ^目呀﹁ 數 預洪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合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J^.’ 收數 保 留 寸 (2).(D (2)/q)% (2) 0 0 369,619 369,619 0 0 369β,9 369,619 0 0 369,6j9 369,619 0 0 369,619 369,619 0 0 1,156,418 116,418 Ilj.19 0 0 1,156,418 116,418 1 , 1 . 19 0 0 1,156,4↑8 116,418 111.19 0 0 1,030,016 160,016 118.39 0 0 126,402 .43,598 74.35 ﹂,雇仁{聿,;Ef︼}層f} 0 0 28,740 18,740 287.40 0 0 28,740 18,740 287.40 0 0 28,740 18,740 287.40 0 0 77,493 77,493 0 0 77,493 77,493 聶 0 0 77,493 77,493 0 0 75,333 75,333 0 0 2,160 2,160 ,圭{}言呈ff,{一圭{ 0 0 1β32,270 582,270 155.45 0 0 0 0 0 0 1,632 270 582,270 155.45 31 行政院人事 歲出政事 E: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算 EJ,聿i-,ξξ﹁f︻;}尋{譬fE{{tt;馨;︼;ξ;J圭}偃孛,仁ξEf偃,F{}ι,J;jFj{圭}司聿‘{卦言ξ蜃匽疌f仨鼻耄,f聿};﹄事;垕毌彥‘匽‘一玊偃偃;, 科 目 預 數 預算增減數 ιP ﹄且 彳人 項 目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J 、 寸 00 00 00 02 3300000000-6 526,209,000 行政支出 00 01 3303300100.0 361,916,000 0 0 一般行政 2,000,000 2,000,000 00 00 00 02 3303300200.4 162,293,00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 行及發展 00 04 3303309800.0 2,000,000 0 0 第一預備金 .2,000,000 .2,000,000 00 00 00 22 6800000000.2 54,000 福利服務支出 00 00 00 01 6806205800.3 54,000 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 困難照護金 00 26 7500000000-2 115,891,476 220,400 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0 220,400 00 00 00 01 7503303400.6 31,378,000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 願退職給付 00 00 00 02 7503303600δ 9,461,000 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 00 00 00 03 7503304300-7 20,000,000 公教員工資遛退職給付 00 01 7506205300.0 55,052,476 220,40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220,400 00 00 00 32 8900000000∼0 2,096,393,965 其他支出 00 00 00 01 8903304500-4 2,091,924,00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 女教育補助 00 00 00 01 8903304500.4 4,469,965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 女教育補助 00 合 廾 2,738,548,441 220,400 0 0 220,400 32 ξ亍政總處 別決算表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目弓﹁ 數 f曇{}一曇EFffff;=一三斗量f卡}}卞:{耆一,}曇;﹁,三一{;ξ;}扈仁;j芒毛ι}手三三;三圭{‘毛:;;;,fl J、 實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合 現數 保 留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寸 合 q) 寸 (2)-(D (2)/q)% 應付數 526,209,000 488β56,851 ↑1,623,637 .25,728,512 95.11 0 500,480,488 363,916,000 343,201,584 0 .20,714,416 94.31 0 343,201,584 162,293,000 145β55,267 11,623,637 .5,014,096 96.91 0 157,278,904 00 00 0 0 54,000 54,000 0 0 100.00 0 54,000 54,000 54,000 0 0 100.00 0 54,000 116,111β76 99,522,443 0 .16,589,433 85.71 0 99,522,443 31,378,000 20β49,567 0 “10,528,433 66.45 0 20,849,567 9,4引,000 3,400,000 0 .6,061,000 35.94 0 3,400,000 20,000,000 20,000,000 0 0 100.00 0 20,000,000 55,272,876 55,272,876 0 0 100.00 ,; 0 55,272β76 2,096,393,965 1,875,543,931 0 .220,850,034 89.47 0 1,875,543,931 2,091,924,000 1,871,073,966 0 .220,850,034 89.44 0 1,871,073,966 4,469,965 4,469,965 0 0 100.00 0 4,469,965 2,738768,841 2,463,977,225 11,623β37 .263,167,979 9039 0 2,475 600,862 33 f亍政院人事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目,↑ 目 預 數 預算增減數 節 次 項 目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 經費流用數 、J、 寸 00 00 00 02 0003000000.1 2,678,972,000 行政院主管 00 00 00 03 0003300000.0 2,678,972,000 人事行政總處 00 00 00 經常門小 ,f 2,622,441,000 00 00 00 資本門小計 56,531,000 00 01 3303300100.0 353β85,000 0 0 一般行政 2,000,000 2,000,000 00 00 00 0100 322,154,000 人事費 00 0200 30,217,000 0 0 業務費 2,000,000 2,000,000 00 00 00 0如0 1,314,000 獎補助費 00 00 00 01 3303300】00.0* 8,231,000 一般行政 },ξ‘‘玉fξ達雪曇豈三,﹁﹂玊Jf‘‘f{卡E︹-E耄,}:};,︻ 00 00 00 0300 8,231,000 設備及投資 00 00 00 02 3303300200.4 162,293,00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 行及發展 00 00 01 33033002ω.7 5,998,000 00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 00 00 00 0200 5,998,000 業務費 00 00 00 02 3303300202.0 2,703,000 加強組編人力運用 00 00 00 0200 2,703,000 業務費 00 00 00 03 3303300203.2 83,187,000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00 00 00 0200 83,187,000 業務費 00 00 00 04 3303300204.5 10,832,000 給與福利制度規劃 00 00 00 0200 10,832,000 業務費 00 00 00 05 3303300205.8 ↑!,273,000 創新e化人事服務 00 00 00 0200 ↑1,273 000 業務費 00 00 00 05 3303300205.8* 48,300,000 創新e化人事服務 34 行政總處 別決算表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弓r 、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貫 合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十 倉 q) (2)石] 102 07 02 300035 轉帳傳票 83,40 收帝違ポ統美=()ム盲(維護 服務賢功能擴充專案保固葆證金a 02仍]9‑1030318) 23214665 帝緯系統整合股价有限 立}ト石] 102 08 m 300043 轉帳傳票 收蛮通電脳股枌有限公司緻(資訊 126,00 室)rl01年度人声嬰務網及終身學 習入口網系統功能第擴充專案」葆 J卓ぜ'1f11E盲1宝1享,"1畔上ノー書1写11舌1ーヱι一1﹁1ーー!ーエ重1E豊 固保證金(102/フ/24‑104/フ/23) 20釘3360 蛮通電脳股价有限公司 102 10 25 300056 轉帳傳票 81,フフ 跨各峰質訊顧問(股)公司緻(資訊 室)102年公務人力倉儲系統擴充專 案履保金轉保固保證金U0210Ⅱ・1 03101の̲ 28723560 睿峰質訊顧問股价有限 立>石] 102 " 15 300062 轉帳傳票 將尿知科技(股)公司緻(資訊室)10 41,55 2年度人事質料査詢及考核相關系 統擴充專案履約像證金轉保固葆證 金a02/Hn2‑10311νID 070700 資訊室 102 " 22 300063 轉帳傳票 96 00 努華經質訊企業i股)公司緻【資訊 室玉02年度組織營運與蛮源調査相 雨系統功能擴充專案履約保詮蚕轉 保固保證金a02nν19・103nν19 070700 賞訊室 102 12 03 100514 收入傳墓̲ 67,50 收凱巖聿肢股价有限公司緻(資訊 室)102夕度全國共享版各機閥内部 人事服務網優化璽案保固保證金a 02H29‑1031]28) 070700 資訊室 102 12 30 300069 轉帳傳票 55,06 錦泓精密工業豆限公司緻(訓用處) ]02年度公教人員服務獎章履約保 証金轉爲保固金a021223‑1031222 )000037 ̲ 804809]8 錦泓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102 12 31 300074轉娠̲傳票̲ 26,55 收空黙科技有限公司緻(資訊室)行 政支援系統功能擴充專案保面一保證 金a02n2/27‑103112126) 070700 資訊室 5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2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合 備 ,主 摘 要 年 月 日 /1、 ,十 ,十 103 01 02 300077 轉帳傳票 凌網科技(股)公司緻(寅訊室1]02 63,00 年度公務福利目七平台稚運服務案 以履需保證金轉保固保證金a02n 2110、]03n2/9) 070700 資訊室 103 01 07 300078 轉帳傳票 85,50 精誠系統(股)公司緻資訊声機房規 劃葬置及辧公廃舎搬遷服務採購案 履約保證金轉保固保證金ab21226 、]031225) 070700 資訊室 {ー[E[[[[﹂f 694,554 以前年度部分 91 4 140 九十一年度 .ー{ヨー.'キ!!ま1←ι1ーーーーーーr]1f1],ー'1ξ1瓢妄f長1,ーーーD11壬 03 4,140 保固保證金 91 07 23 ]00200 收入傳票 已於100.1.4月質字. 第160002仍21驍函請 收建置軟硬體設備線上請修系統保 4,14 廠商儘速辧理退款 固金(吃援驍砺 0909) 20Ⅱ賀通科技 93 71,000 九十三年度 02 71,000 ︑需 履約保證金 25辧 ーフ理 住呪速 00 ︑驍退 子請 ︑︑0 93 03 16 100074收入傳票' 71,00 網路防火墻委外服務案履約保證金 (收擦驍礪:H5の 2020 天弓科技 98 15,000 九十八年度 仍 15,000 保固保證金 't昏戸E1ーーー︑]三一1"ーー三,i1ーー一1丘武11]Ξι11J1ー,ーー重,ーー 己於99.12.8局秘字 98 01 22 300004 轉帳偲"票 15,00 第0990069349Ξ虎函請 益誠士木包工茎緻(秘書室)98年度 局長辧公室石英地碑購置鋪貼案履 廠商儘速辧理退款 保金轉爲保固保証金(990Ⅱ9)Φ98 FOMO0133)(收掠ヨ虎砥:00067フ) 益誠士木包工業 99 141950 九十九年度 02 81 600 履約期限至104年3月 履約保證金 99 03 31 100157 收才、傳裏̲ 收中華電信股价有限公司緻(資訊 81 60 . 室)r天然災害停止辧公上課訊息 系統」設宿租賃維逵服務案(99040 1‑104033D履約保電̲金001211 4002 中華電信股价有限公司台灣 北匠電信分公司 03 60,350 保固保證金 300038 轉帳傳票 己通知辧理 99 07 07 26 50 收瑞元賞訊!股)公司緻(資訊室)「 99年度光纖通道介面耒、網路介面 下及儲存設備硬礫採購案コ履保金 轉保白金(991619,ト玲.001296) 28665766 瑞元資訊股价有限公司 保固期至104年9月 99 10 15 300057 轉帳傳豆 收本局單房問職務宿舍屋頂防水̲、 内部離水畳地坪整修工裡保固保證 33,85 金(鉦山營造有限公司X990929‑10 40929).、4 89643723 鉦山營造有限公司 100 116250 一百年度 03 卞16,250 保固保證金 5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2 年12 月舡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額 摘 要 備 .主 /△、0 年 月 日 /J、 十 寸 300067 轉帳傳票 保固期至103年9月 ;︻,量‘ , 00 10 05 將仁大資訊(股)公司繳(資訊室)消 20,40 ‘玆設備採購案履約保證金轉保固保 證金(保固期10ω9/29.103γ9γ29) 巧890535 仁大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J圭曇弋聿手{J}J曩;書;曇ι;{1孛耄晝,事奎一;Fξf 100 10 07 300068 轉帳傳票 保固期至105年9月 1605 三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檔案庫房屋 頂防水、內部滲水及外牆雨遮整修 工程履保金轉為保固金 0000仍至1 05γ9γ22保固期滿 28177915 三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10, 01 06 300091 轉帳傳票 保固期至103年1月 79,80 收100年度檔搴點收、︷聿〒釘、掃瞄 、裝釘、整卷、上架等作業專案保 固保證金(得土派零庪股份有限公 司乂103/ν3保固期滿)“_ 27768645 得士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口 101 346 214 一百零一年度 02 20,207 履約保證金 101 們 12 100408 收入傳票 已通知辦理 20,20 收安暮資訊<股)公司繳(資訊室)10 ﹁工ξ;jξJ卡吇}崔圭耄÷f言薹,J尋}曇 1年資訊設備安全掃描委外服務案( 10ν11γ06.102/1ν05).021501 70565450 安暮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03 326ρ07 保固保證金 , 01 07 05 300036 轉帳傳票 保固期至104年6月 25 56 將藍新科技(股)公司繳(資訊室)10 1年度記憶體插槽擴充卡及2鵬硬碟 採購案履約保證金轉保固保證金(1 01γ06γ27.】04/06/2ω 70565326 藍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1 竹 2, 300066 轉帳傳票 保固期至103年n月 收到眾知科技(股)公司繳(資訊室) 40,05 101年度人事資料查詢及考核相關 系統擴充案保固保證金(10ν1ν14 重=;j譬童蜃τfl .103γⅡn3) 89326260 眾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1 竹 21 300067 轉帳傳票 保固期至103年Ⅱ月 收華經資訊企業(股)公司繳(資訊 40,50 室)1ω年度組織營運與資源調查相 藺系統功能籤充案保葡保證金Πω γ1 ν 14.103γ11γ13) 12Ⅱ5702 華經資訊企業股份有限 三>言J 10﹁ 12 14 300075 轉帳傳票 保固期至103年12月 將睿峰資訊顧問(股)公司繳(資訊 68β8 室)101年度 r公務人力倉儲系統專 案」履約保證金轉保固保證釜001 12Ⅱ.1031210) 28723560 睿峰資訊顧問股份有限 三>;三〕 1m 12 28 300077 轉帳傳票 已通知辦理 收凌網科技(股)公司繳(資訊室)10 48,00 1年度全球資訊網站功能擴增及串 流影音平台建置專案保圁保證金(1 01γ12/25.102γ12/24) 1654B33 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2 01 04 300078 轉帳傳票 保固期至106年8月 永松發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本總 42,01 處(秘書室)101年度辦公空問調整 案履約保證金轉保固保證金__ 205418B 永松發室內褽修工程有 限公司 102 01 ,0 100507 收入傳票 已通知辦理 61 20 收101年度公務福利e化平台第一期 款軟體維護及營運摧廣案保固保證 金(保固至102年12月X凌網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 _ 16541333 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升 23,524β16 5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經費類代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2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 日 期 額 合 摘 要 備 .主 年 月 日 、J、 寸 十 102 253,444 本年度部分 01 8,944 代扣款項 102 們 25 100499 收入傳票 102年】2月員工薪資公保費等代扣 4,84 示人 102 12 j3 100528 收入傳票 收資訊室許明貴】02年12月公保、 1,81 健保及退撫基金 102 12 25 100543 收入傳票 收人力處鍾詠宸102年12月公保、 1,691 健保及退撫基金 102 12 31 100552 收入傳票 收給與處賴玫蓓102年12月公保、 59 健保及退撫基金 02 244,500 代收雜項費用 102 07 04 100289 收入傳票 行政院研考會補助訓用處辦理現行 244,50 公務人員休假補助制度檢討改革及 替代方案之研究第2期款000007 ;尋1J÷}‘三圭雪圭Ji ,f圭曇; j︼;ξ:F:{↓;;f 、=、 升 253,444 54 ;; 彳亍政F完人事彳亍政ξ息處 經費類應付歲出保留款一本年度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2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 日 期 額 摘 要 備 .主 厏兮 年 月 日 、J 、 寸 寸 102 Ijβ23,637 本年度部分 3303300200.4 11,623,637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3303300203.2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11,623β37 I﹁﹂ jξ;;ξ E if︼ f ︼,jf卡f→曇4孝董璽﹁妻f偃,f},E三卡 f→}且;偃E仁F‘f譬fξ{︼,聿︼j︻f︼﹁曇=聿j!畫;十ξ扈f︻;‘!-}﹁一喜一,言‘ ξ 、0、 ξ十 1’1,623,637 55 彳亍正文F完人事彳亍政ξ息處 經費類應付保管有價證券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2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額 合 摘 要 備 .主 年 月 日 、1、 計 寸 102 2,734,814 本年度部分 01 1,984,514 履約保證金 102 04 19 300019 轉帳傳票 1,520,00 凌群電腦轡殳)公司繳<資訊室)102 年公教人員與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 統優化及推廣專案以質權設定定存 單擔保履保金(102γ4γ4.103γ6/3ω 04967550 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102 05 31 300029 轉帳傳票 收精誠系統(股)公司繳(資訊室)10 124,61 2年度中興新村辦公室資訊設備維 修及客服行政駐點人力案1020523. 1030522定存單質權設定擔保履保 28220201 精誠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102 09 25 300051 轉帳傳票 收到永松發室內裝修有限公司以定 339,90 期存款單質權設定方式繳納本總處 102年度辦公空間調整案履約保證 070600 秘書室 02 750,300 保固保證金 , 02 08 01 300045 轉帳傳票 639,00 收凌群電腦(股)公司繳(章訊室)10 1年公教人員與人力資源管理資訊 系統優化及推廣專案以質權設定定 存單擔保保固金(1020630.1040629 0496?550 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 f︻︻︻{︻ 102 捫 26 300065 轉帳傳票 凌群電』鰍股)公司以定存單質權設 111,30 定方式繳(資訊室)102年度人事業 務申請及資料報送相關系統擴充專 保固保證金(102γ11γ5.103/1ν4) 1}ξξ}Flf 04967550 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450,000 以前年度部分 101 450,000 一百零一年度 ︼}尋}},孑事ξ事:卡聿,訾ξ曇ξ重ff ω 225,000 履約保證金 101 10 09 300060 轉帳傳票 225,00 國立臺北大學繳(訓用處)101年度 行政院暨所屬中央機關中高階公務 人員國內進修行政管理與法制碩土 在職學分春季班質權設定履保金 國立臺北大學 02 225,000 保固保證金 101 12 07 300073 轉帳傳票 凌群電』鰍股)公司以薹銀定存單質 225,00 權設定擔保(資訊室)】01年度人事 業務申請及資料報送相關系統擴充 專案保固金(101γ1ν14.103/1VB 04967550 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扈ff‘圭三ξ一!f‘︼:f}{書J‘!f聿fJ-;f 、【:、 圭十 3,184,814 56 本 頁 空 白 5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 經費類經費賸餘 中華民國 102 年 12 以 前 年 度 待 納 庫 部 分 押 項 目 其 他 審 修 小 計 其 他 一、經費賸餘-待納庫部分 1.上年度結轉數 0 0 0 2.加:以前年度應付歲出款減免(註 0 0 0 銷)數內已向國庫領款部分 3.加:以前年度應付歲出保留款減免 0 0 0 (註銷)數內已向國庫領款部分 4.加:審計部修正以前年度決算減列 0 0 0 實現數及保 留已撥款部分 5.加:剔除經費以前年度部分 0 0 0 6.加:押金部分收回結轉數 150 0 150 7.加:材料部分領用結轉數 0 0 0 8.加:待納庫移入數 0 0 0 9.減:待納庫移出數 -0 -0 -0 10.減:本年度內解庫數 -150 -0 -150 11.減:待納庫註銷數 -0 -0 -0 12.等於年度終了尚未解庫數 0 0 0 二、經費賸餘-押金部分 1.上年度結轉數 150 2.加:增列以前年度押金部分 0 3.減:註銷以前年度押金數 -0 4.加:保留庫款支付押金數 0 5.減:押金收回轉待納庫數 -150 6.加:押金移入數 0 7.減:押金移出數 -0 8.等於年度終了尚未解庫數 0 三、經費賸餘-材料部分 1.上年度結轉數 2.加:增列以前年度材料部分 3.減:註銷以前年度材料數 4.加:保留庫款支付材料數 5.減:材料領用轉待納庫數 6.加:材料移入數 7.減:材料移出數 8.等於年度終了尚未解庫數 5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費類經費賸餘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部 分 金 部 分 材 料 部 分 審 修 小 計 其 他 審 修 小 計 0 150 0 0 -0 -0 0 0 -0 -15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 經費類經費賸餘 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本 年 度 待 納 庫 部 分 押 項 目 其 他 審 修 小 計 其 他 一、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二、統籌科目部分 1.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2.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4.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難照護金 6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費類經費賸餘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部 分 金 部 分 材 料 部 分 審 修 小 計 其 他 審 修 小 計 61 ξ亍正文院人事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常 科 目 ιτ< 支 出 節 肩υ、 頊 目 名稱及編號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小十 02 0003000000.1 2,, g7,966,758 142,187,378 21,963,567 2,362,417,703 行政院主管 03 0003300000.0 2,197,966,758 142,, 87,378 21,963,567 2,362,1’17,703 人事行政ξ虐、處 01 3303300100-0 303,492,792 30,861,235 1,1’14,000 335,468,027 一般行政 02 3303300200.4 0 111,326,143 0 11’1,326,143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 發展 01 33033002ω.7 0 5,987 976 0 5,987,976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 02 3303300202.0 0 2,602,724 0 2β02,724 加強組編人力運用 03 3303300203.2 0 80,707,132 0 80,707,, 32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04 3303300204.5 0 10,756739 0 10,756,739 給與福利制度規劃 05 3303300205.8 0 11,271,572 0 11,271,572 創新e化人事服務 05 7503303400.6 0 0 20,849,567 20,849,567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願退 職給付 06 7503303600,5 3,400,000 0 0 3,400,000 因公殘廢死亡慰間給付 7503304300.7 0 0 20,000,000 };L峙卡L‘f事f;‘玊f;}‘;fE卡︼圭,; 07 20,000,000 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08 8903304500-4 1,871,073,966 0 0 1,871 073,966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 育補助 f‘亡f f :,,手;=,=,,}E}j;Jf 合 .十 2,197,966,758 142,, 87,378 21,963,567 2,362,1’17,703 ; F P! 62 行政總處 決算分析表 102 年度 單位:新耋幣元 ︷^貝 本 支 出 乂△、 備 .主 十 設備及投資 可︾十 53,686,3‘ 8 53β86,3﹃8 2,415,804,021 53,686,引8 53 686,3, 8 2,4, 5,804,021 7,733,557 7,733,557 343,201,584 45,952,761 45,952,761 , 57,278,904 ;‘ 0 0 5,987,976 由一般事務費列支人事行政 研究發展獎金83萬元、金譬 t 獎特別事蹟獎金9萬元與行政 t 院所屬及地方人事機糖λ力 ︻‘︻f 0 0 2,602,724 資源管理創新獎勵獎金巧萬 尢 j f﹁﹂三{j“i“三ξ峷;f司暑f 0 0 80,707,132 由一般事務費列支建立參與 憂建議制磨獎金78萬元及模 範公務人員獎金150萬元 0 0 10,756,739 由一般事務費列支全國公教 美展獎金81萬元 45,952761 45,952,761 57,224,333 L卡耄{哇f三一重ξJ晝;董虐晝卞}-,‘畫一ξ考 1,曇;曇f;,-、}j;十 0 0 20,849,567 0 0 3,400 000 0 0 20,000,000 0 0 1,87‘,073,966 53,686,318 53,686,3, 8 2,415,804,021 63 彳亍政院人事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圭 工‘ 作 寸 目 名 稱 一般行政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 加強組編人力運用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0100 303,492,792 0 0 人事費 0102 4,276,260 0 0 政務人員待遇 0103 177,352,355 0 0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0104 11β14,930 0 0 約聘僱人員待疆 0106 11,863,988 0 0 技工及工友待遇 0111 43,999,791 0 0 獎金 0121 4,413,080 0 0 其他給與 0131 11,564,942 0 0 加班值班費 0142 531,904 0 0 退休退職給付 0143 17,167β14 0 0 退休離職儲金 0151 20,507,928 0 0 保險 0200 30,861,235 5,987,976 2,602,724 業務費 0201 540,760 0 0 教育訓練費 0202 710,258 0 0 水電費 0203 1,247,468 342,202 186,914 通訊費 0215 6,577,625 0 0 }尋毣董}仨;卡ι}屮彰曇,韋一J,{t:fξ{曇尋}︼卞Ff十︼f 資訊服務費 0219 1,099,758 0 38,500 其他業務租金 0221 190,540 0 0 稅捐及規費 0231 151,762 0 0 保險費 0241 0 51,000 0 兼職費 0249 0 0 0 臨時人員酬金 0250 815,8j9 1,309,741 90,6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0251 0 544,000 4jo,761 委辦費 0262 5,000 0 0 國內組織會費 0271 1,88,,992 182,234 224,810 聿聿﹄,{ 物品 64 ξ亍政總處 決算綜計表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圭 工. 作 計 目 名 稱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給與福利制度規劃 創新e化人事服務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 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 願退職給付 0 0 0 0 3,400,000 ff︻{︻︻‘︻︻i 0 0 0 0 0 ‘;‘{‘jj耄曇考ξ譬E﹁偃電 E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圭己ξJ;事圭喜孝產f卡﹄雪三J;毛J圭ξ孝ι董寥﹁{;圭手﹂季J手聿圭 0 0 0 0 0 0 0 0 0 3,400,00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ξ“尋f;L三:﹁、蜃疌三;牟,董一,譬蠡t層};ξ奮雪﹂fE}三毛f聿;︼‘f居j奮重言‘峷Eξ{;iFf 80,707,132 10,756,739 11,271,572 0 0 63,778β56 0 0 0 0 0 0 0 0 0 1,031,764 554,211 1,040,269 0 0 0 2β16,910 6,996,482 0 0 0 676,574 0 0 0 1,343 0 0 0 0 0 84,578 0 0 0 0 0 0 0 0 0 8↑1,000 0 0 0 899,203 1,582,300 606,800 0 0 f{耄 1,373,600 77,905 0 0 0 0 0 0 0 0 492,379 690730 1,429,258 0 0 65 ξ亍政院人事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 畫 工. 作 寸 目 名 稱 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j﹄‘,‘E曇 女教育補助 0100 20,000,000 1,871,073,966 1圭善雇{;﹄tf砉}ξ薹薹耄,曇,卡奮亡fJξ,ξ蚤言產卑置︼E,偃{﹂手‘÷f;﹂聿j︼}fi﹁E曇{譬{雪,一毛;聿τ;},薹爹;f偃譬偃f}}→圭響宭手J曇董﹁音J言,f{聿 人事費 0102 0 0 政務人員待遇 0103 0 0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0, 04 0 0 約聘僱人員待遇 0105 0 0 技工及工友待遇 Oljl 0 0 獎金 012j 0 1β7↑,073,966 其他給與 0131 0 0 加班值班費 0142 20,000,000 0 退休退職給付 Oj43 0 0 退休離職儲金 Oj51 0 0 保險 0200 0 0 業務費 0201 0 0 教育訓練費 0202 0 0 水電費 0203 0 0 通訊費 0215 0 0 資訊服務費 0219 0 0 其他業務租金 0221 0 0 稅捐及規費 0231 0 0 保險費 0241 0 0 兼職費 0249 0 0 臨時人員酬金 0250 0 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0251 0 0 委辦費 0262 0 0 國內組織會費 0271 0 0 物品 66 ξ亍政總處 決算綜計表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圭 工. 作 寸 目 名 稱 合計 2,197,966758 4,276,260 ξ︻j 177,352,355 { 1i﹂ξ,“f‘!f ↑!,814,930 11β63,988 尋{j尋,;司ξ︼ξξ{匽、﹁曇垂尋聿考董J{,f蜃﹁雹圭垕﹂書、τ{尋 43,999791 1,878β87,046 11,564,942 20,531,904 17,167β14 20,507,928 142,187,378 蠡iF{偃︼層fff考f尋ξf吾亳鼻毛f薹﹁,虐}fξ手一;={;f‘曇}扈峷,ξf圭,j;: 64,319,416 710,258 4,402,828 16,191,017 1,814,832 191,883 236,340 51,000 811,000 5,304,引3 2,406,266 5,000 4,901,403 67 ξ亍政院人事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圭 工. 作 寸 目 名 稱 一般行政 人事f亍政綜合規劃 加強組編人力運用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0279 13,204,274 2,726,709 1,171,350 一般事務費 0282 2,646,271 0 0 房屋建築養護費 0283 518,003 0 0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0284 171,632 0 0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0291 126,209 427,329 192,224 國內旅費 0292 0 0 0 大陸地區旅費 0293 0 395,296 261,000 ξ;E唇,‘圭i︻F偃,垕‘{尋f}{f‘}尋一晝f店虐ff雪;}E;Ff卡{三j! F f 國外旅費 0294 13,000 0 5,000 運費 0295 18,015 9,465 21,515 短程車資 0299 942,849 0 0 特別費 0300 7,733,557 0 0 設備及投資 0302 4,293,570 0 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0306 2,511,707 0 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0319 928,280 0 0 雜頊設備費 0400 1,↑14,000 0 0 獎補助費 0454 0 0 0 差額補貼 0475 j,↑14,000 0 0 獎勵及慰問 合 升 343,201,584 5,987,976 2,602,724 68 f亍政總處 決算綜計表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圭 工. 作 ,十 科 目 名 稱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給與福利制度規劃 創新e化人事服務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 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 願退職給付 ↑1,182,920 3,388,767 935,27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86,895 163β78 263,493 0 0 0 82,596 0 0 0 1,635,302 0 0 0 0 6,000 13,055 0 0 0 19,070 j4,435 0 0 0 {尋一圭重辜;;毛圭;{重喜,f‘{蚶:尋考ι耄譬fξ‘}︼丟圭亡聿,fF;重{f圭玊};雪ξ司詹偃j;; 0 0 0 0 0 0 0 45,952,761 0 0 0 0 0 0 0 0 0 45,952761 0 0 0 0 0 0 0 0 0 0 20,849,567 0 0 0 0 20,849,567 0 0 0 0 0 0 80,707,132 10,756,739 57,224,333 20,849,567 3,400,000 69 〒亍政院人事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畫 ﹂工‘ 作 寸 科 目 名 稱 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女教育補助 0279 0 0 一般事務費 0282 0 0 房屋建築養護費 0283 0 0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聿工﹁E玊ι;;直曇言{,聿﹂玉曇才霎;薹i一三一孛{曇=幸}﹁壽;ξ孓i‘喜f垂圭置;︹fξ{,;;,喜偃一; 0284 0 0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0291 0 0 國內旅費 0292 0 0 大陸地區旅費 0293 0 0 國外旅費 0294 0 0 運費 0295 0 0 短程車資 0299 0 0 特別費 0300 0 0 設備及投資 0302 0 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0306 0 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0319 0 0 雜項設備費 0400 0 0 獎補助費 0454 0 0 差額補貼 0475 0 0 獎勵及慰問 合 .十 20,000,000 1,871,073,966 70 ξ亍政總處 決算綜計表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作 圭 工. 卅 目 名 稱 合計 32β09,290 2β46,271 ξ︻ 518,003 1{‘; EEj};毛;i;偃t圭J}jj令暑ξf毛﹄ξ尋‘ξJ圭;J圭雪‘ξEξJf圭尋{曇呈孚孝;層f,考︹E言層ξ;;曇,j,逆言ξJ{ 17j,632 1,459β28 82,596 2,291,598 37,055 82,500 942β49 53,686,318 4,293,570 48,464,468 928 280 21,963,567 20,849,567 1,↑14,000 2,415,804,02↑ 71 行政院人事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常 經濟性分類 雲巠 重表 泮‘ 移 轉 受雇人員報 商品及勞務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 酬 購買支出 出 對企業 對家庭及民間 職能別分類 非營利機構 0 玄囪 .f 2,327 815 72,082 0 0 22,018 ξ f tt{︻↓1 量三ji }j‘ 0 0 0 01一般公共事務 373,598 72,082 1,↑14 0 0 02防衛 0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f;︼}言仁,f尋卡,玉E;i-,出聿圭={ξ圭事ξ,奮ι聿J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78β73 0 0 0 0 20,904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Ⅱ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B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巧其他支出 1β75,544 0 0 0 0 0 ︼}聿手司{‘τ垕{,;手三匽言叵︻ξ:,聿三十;÷;︼,卡}f 聿=;÷聿=,fl :}f÷f 一曇 備註: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列入 r15其他支出」 1,875,544 千元,包括本總處動支數 4,470 千元。 72 彳亍政.總、處 濟性綜合分類表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本 支 -J﹄﹂ 出 常 ︷^貝 ︷^貝 姭巠 移 轉 投 及 J苗 資本移轉 對政府 對國外 經常支出合計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種基金 0 0 2,421,914 0 0 0 0 ︻ t {︻j ﹂ξξ,f,事j譬fι審}‘}凄;﹁→,孝﹂;f气妻孝聿{Jf{曇孝,,ξ;,f 0 0 446,79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99,57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875,544 0 0 0 0 三ξ‘奮E詹:}毛三忑手咠{, 73 行政院人事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貧 經濟性分類 本 坎貝 本 移 轉 固︷坎 幵J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 對家庭及民問 對政府 對國外 f主宅 非住宅房屋 購入 非營利機構 職能別分類 玄囪 0 0 0 0 0 0 4,294 .十 0 0 0 0 0 0 4,294 01一般公共事務 0 0 0 0 0 0 ‘ 02防衛 0 f 0 0 0 j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 j 0 0 0 0 0 0 0 04教育 ︻}︻j}‘ξ‘,︻EtE‘{ξ}‘差jf{卡}ξ﹄{卡﹄{三﹁j妻二喜ξ﹁=E!卡ff‘f雩手‘f三ξ、豸f 0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0 0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 勰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0 10農、林、漁吽女業 0 0 0 0 0 0 0 Π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B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0 巧其他支出 fj毛;毌:-,尋手F曇r聿颯玉}f‘︼;︼}曇;︹︻‘f︹f皂f罩尋f言j︻f聿,,f-!FfF尋曇;, 74 行政總處 濟性綜合分類表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幵 ;﹄jξξ}}至÷f薹、tf;b{;j,孝偃,;魯耄十;f圭}ξ孓 固 定資本、 成 重由 ,’、^ 寸 資本支出合計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資訊軟體 機器及 土地改良 其他設備 0 0 44,098 5,294 0 53,686 2,475,600 0 0 44,098 5,294 0 53β86 500,48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99,57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曇,古1F毛{亨鼻ξ事圭薹ξ;‘‘1,聿屮{﹁fF}薹聿三f.韋三重;}F眉鼻}聿聿爹峷一{J,︹,{;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875,544 7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公用財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 102年12月 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百璽 0 / 項 目 ‘立 數 什 值 備 .主 t ︻︻‘F 耄辜 J ‘‘ f尋j呵聿;﹁,︹j毛可}爭圭﹂ξ巴重曇,ξELE‘‘Eξ聿工=孝f;,Ji峷‘-ff玉圭寺耄耄薹曇言圭辜{眉E戶偃f卡‘f{J薹重三薹靠圭f 1.1月土地公告地價調 筆 4 176,918,511 整增力凹,644,304元 0 土 地 2.8月研考會撥入富陽 街宿舍土地增加0.02 / 頃 0.321977 1245公頃,金額增加 12,452,451 元。 土 地 改 良物 個 0 0 1.102年度辦公房屋面 楝 3 453,894,391 積為12,035.20平方 公尺,較101年度減 辦公房屋 少1平方公尺,係因1 01年度辦理辦公廳舍 平方公尺 12,03520 室內裝橫時,應僅增 加裝灑金額,登錄財 產時誤植數量增力m ,致面積數增力Ⅲ 房屋建築及設備 楝 2 平方公尺,為符合實 重三, 於102年1月財產 ︷‘ 舍 增減單時更正。 2.辦公廳舍裝修增加金 平方公尺 1,022.04 額59,549元。 他 個 5 . 機械 備 件 θ.JL 及 音乂. 1,322 136,060,483 船 艘 0 13,905,416 飛 機 J、 0 交通及運輸設備 汽(機)車 輛 8 吾偃仁:‘‘} 他 件 241 J 4τ,考言隹盾書︼虐:, 圖 圭 冊(套) 8 24,305,832 ÷n, J, 項 ‘^ 備 .J 、 他 件 731 哇羲 有 粳 股 0 0 .L 利 0 0 805 084,633 ,.,^ 值 76 彳亍正文F完人爭彳亍正文ξ息處 公用珍貴動產、不動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 102年12月 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百重 = /、 類 項 目 位 數 們 值 備 .主 0 筆 0 土 地 γ 頃 0.000000 0 0 土 地 改 良物 個 0 楝 0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000 房屋建築及設備 楝 0 尸﹄, 舍 平方公尺 0.00 個 0 他 . 0 0 機械 及 屺.JL. 石乂. 備 件 0 0 船 艘 機 0 飛 /、 交通及運輸設備 汽(機)車 輛 0 譬E唇f,圭;,層;},;雪一}脣,;︼fff;圭{i‘圭}}司}言十{f曇主;E}::f /、 他 件 0 目前本總處珍貴動產所 0 列為2幅畫作<郎靜山攝 圖 圭 冊(套) 0 影作品及逼壽長券),、 因年代久遠,取得來源 =仁 雜 項 備 已不可考,無法評估價 博 物 件 2 格,依規定僅以名稱及 數量列管,價值登錄為 0. 0 他 件 / 證 0 0 有 ‘舀 券 股 ... 0 0 利 0 ξ皂 值 77 j ξ亍政院人事 本年度經費預算國庫已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算 目 預 數 , 庫 已 申請保留數 實 原預算數 合 亓人 項 目 名稱及編號 寸 現數 .^.’ 付數 預算增減數 保 留 數 甲、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2,678,972,000 2,678,972,000 2,404,180,384 0 0 2,441,366 02 0003000000.1 2,678,972,000 2,678,972,000 2,404,180,384 0 行政院主管 0 2,441,366 03 0003300000.0 2,678,972,000 2,678,972,000 2,404,180,384 0 人事行政總、處 0 2,441,366 00 33仍300100-0 ξ︻︻{‘︻‘fξ﹄‘‘‘!Etfιf 01 361,916,000 363,916,000 343,201,584 一般行政 2,000,000 02 3303300200-4 162,293,000 162,293,000 145β55,267 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 0 2,441,366 行及發展 00 04 3303309800.0 2,000,000 0 0 第一預備金 .2,000,000 00 主壽重﹁,﹄ξfξ;i尋,圭;署}ξ{雪ξ耋一言f 05 75仍303400-6 31,378,000 31,378,000 20,849,567 第一屆資深巾央民代自 0 願退職給付 00 06 7503303600δ 9,461,000 9,461,000 3,400,000 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 0 00 07 7503304300.7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公教員工資遐退職給付 0 00 08 8903304500.4 2,091,924,000 2,091,924,000 1,871,073,966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 0 女教育補助 00 乙、統籌科目部分 59,576,441 59,796,841 59,796,841 玉畫f尋ιf﹁聿孓蠡J;弓ξξ{圭fξ皂才=-j司}一奮Ji 層{}f;聿奎尋ξ尋;ξ︻; F 220,400 00 02 8903304500.4 4,469,965 4,469,965 4,469,965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 0 育補助 00 05 6806205800-3 54,000 54,000 54,000 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難 0 昭護金 00 05 7506205300.0 55,052,476 55,272,876 55,272,876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220,400 合 ,十 2,738,548,441 2,738,768,841 2,463,977,225 0 220,400 2,441,366 78 ξ亍政總處 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撥 亓妒、 部 國庫尚未撥款部分 雲巠 費 賸 餘 申請保留數 經費賸餘 合 備 .主 押金部分 寸 應付數 未支用預 待繳還國庫數 算餘額 材料部分 保 留 數 00 0 2,406,621,750 0 263,167,979 9,182,27j 00 0 2,406,621,750 0 263,167,979 9,182,271 00 0 2,406β21,750 0 263,167,979 9,182,271 00 00 0 343,201,584 20,714,416 ;ξ‘:ξEj 00 0 148,096,633 0 5,014,096 ,﹄}ξ{三}t耄}凄‘ξ;也,卡fξ{圭亨直雇毛一聿尋; 9,182,271 00 00 0 0 0 00 00 0 20,849β67 10,528,433 00 00 0 3,400ρ00 6,061,000 00 00 0 20,000,000 0 00 00 0 1,871,073,966 220β50,034 00 言f;→耄三孝;置︻f{;韋聿﹄聿孝;;孝孝晝,子ξ言{}j半ξ聿,!聿三暑;};;} 00 0 59,796,841 0 00 00 0 4,469,965 0 00 00 0 54,000 0 00 00 0 55,272β76 0 E: 00 0 2,466,418,591 0 263,167,979 9,182,271 79 f亍正文院人事 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國庫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國庫 年度別 截至上年度止國庫 本年度國庫收 撥款數 己撥款留抵保留數 回以前年度庫 斤人 項 目 名稱及編號 、J 、 寸 撥款 本年度支 截至上年度止應頜經 出實現數 費或保留庫款餘額 101 02 0003000000.1 3,394,227 9,930,191 0 6,103,802 行政院主管 6,535,964 9,498,029 05 0003300000.0 3,394,227 9,930,191 0 6,103,802 人事行政局 6,535,964 9,498,029 02 3303302100.0 3,394,227 9,930,191 0 6,103,802 人事業務之策進執行及人 員之考訓 6,535,964 9,498,029 /J、 .十 3,394,227 9,930,191 0 6,103,802 6,535,964 9,498,029 ft}}J﹁曇拿ξ﹁爹手圭蠹f‘,;圭十曇,fξ‘卡主 iJξ扈仁偃Lf,;置ffι圭︼聿︼;砉垏一,= ff{:書圭︼if圭十},;﹃f雪}一曇手 合 ξ十 3,394,227 9,930,191 0 6,103,802 6,535,964 9,498,029 80 行政總處 已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耒 廈主 J月 數 本年度減免 G主銷)數 國庫已撥款部分 國庫未撥款部分 、J、 十 國庫在以前年度 國庫未撥 己撥款部分 彳欠奢F勿 備 .主 應付數 應付數 應付數 國庫在本年度 保留數 保留數 保留數 、1、 計 已撥款部分 00 00 00 00 432,162 432,162 00 00 00 00 432,162 432,162 00 00 00 00 432,162 432,162 00 00 00 00 432,162 432,162 f ︻︻︻︻︻J ;譬 f{‘{七}圭=薹咠譬偃曇譬虐︻{卡}屺;重孝圭虯i‘,坴芼一fξ一ff宭圭辜粵毌耄ξ︼ξ卡毛fJ;‘ 00 00 00 00 432,162 432,162 8j 彳亍正文F完人事彳亍正文ξ息處 歲入餘絀婁支(或減免、註銷婁支)分析表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餘絀凄支(或減免唁主銷數)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科目名稱及編號 /、 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額 9石 102 04033003ω.8 369,619 主要係中高階公務人員郭苔馥101年赴美國研究所 一般賠償收入 密集英語訓練課程賠償款及廠商逾期罰款等收入。 0503300305‘4 160,016 18.39 資料使用費 0503300312.0 .43,598 .25.65 主要係借用首長宿舍及單房間職務宿舍人數減少所 場地設施使用費 致。 0703300600‘5 18,740 187.40 主要係本總處報廢物品變賣等收入繳庫數。 廢舊物資售價 Ⅱ03300901.5 75,333 主要係收回100年選送優秀公務人員陳素芬出國進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修博士學位結餘款及張連票等4人溢領退職金繳還 等經費繳庫。 Ⅱ03300909.7 2,160 其他雜項收入 /J、 .十 582,270 55.45 ;;;“ξ f;j j書圭奮奮曇,f偃圭十圭畫占f匽,τ﹄事毫馨f ;聿;J聿,{j=EJ十圭÷,,圭ι量疌喜司量E﹄偃{J;=譬疌,f聿聿,,f}呈聿 合 ”十 582,270 55.45 82 本 頁 空 白 83 行政院人事 歲出保留數(或未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歲 出 保 留 數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應 付 數 保 留 數 合 計 % 102 3303300203-2 0 11,623,637 11,623,637 13.97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經 常 門 小 計 0 11,623,637 11,623,637 0.43 經 資 門 小 計 0 11,623,637 11,623,637 0.43 經 常 門 合 計 0 11,623,637 11,623,637 0.43 經 資 門 合 計 0 11,623,637 11,623,637 0.43 84 行政總處 結清數)分析表 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保 留 原 因 分 析 經資門 類 型 金 額 保留原因說明及相關改善措施 備 註 經常門 4C 11,623,637 1.行政院選送公務人員赴國外進修學位研習人員楊釗偉 等6人公費2,441,366元,因未即於年度內檢據辦理核 銷作業,故辦理相關經費保留。 2.行政院選送高階公務人員出國短期研習人員邱淑媞、 詹庭禎及選送出國進修學位人員鮑海妮等人出國研習 經費共9,182,271元,故辦理相關經費保留。 11,623,637 11,623,637 11,623,637 11,623,637 85 行政院人事 歲出賸餘數(或減免 中華民國 常 ^< 賸餘數(或減免、註銷婁支)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 額 9石 類 型 額 101 3303302126-4 432,162 7.00 (D 432,162 考核與訓練 yj、 .十 432,162 7.00 432,162 102 3303300100.0 20,714,416 569 ( 2) j8β61,208 一般行政 (1ω 1,555,765 3303300201.7 10,024 0.17 (1ω 10,024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 3303300202.0 100,276 3.71 qω 100,276 加強組編人力趣用 3303300203-2 2,479β68 2.98 (】ω 2,479,868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三‘f 3303300204.5 75,261 0.69 (1ω 75,261 給與福利制度規劃 f{三聿垟j︼偃=偃偃虍;;三董;聶量亨臺︹J{芏氳f,{︻‘︻‘F︻爭f董孛ff 3303300205.8 2,348,667 3.94 (10) 1,428 創新e化人事服務 0 7503303400-6 jo,528,433 33.55 ( 1 ) 10,528,433 第一屆資深巾央民代自願退職給付 7503303600δ 6,061,000 64.06 q) 6,061,000 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 8903304500-4 220,850,034 10.56 (D 220,850,034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yJ、 .f 263,167,979 9.90 260,323,297 f︼﹁鼻聿‘三i‘直E聿ff毌i‘虐;三f=f , 合 ‘f 263,600,141 9.89 260,755,459 86 ξ亍政總處 、註銷婁支)分析表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貝 門 本 門 賸餘原因說明及相 賸餘原因說明及相 備 .主 關改善措施 類 型 金 額 關改善措施 按業務需要減少支出。 0 0 實賤進用員額較少人事 (13) 450,000 排除通刪耒動支數。 費節餘。 撙節支出。 (8) 47,443 採購財物結餘。 撙節支出。 0 撙節支出。 0 撙節支出。 0 ﹁﹄﹂;fJ 撙節支出。 0 ‘‘,1 撙節支出。 (8) 239 採購財物結餘。 ;{直::fξ薹曇七﹁=聿薹可圭聶孝﹂f言{‘丰,奎;{ξf﹁卡譬,ι玉孝手咠偃,圭手︼手一言{ (13) 2,347,000 排除通刪耒動支數。 按業務需要減少支出。 0 因各機關實際發生人數 0 較預計數減少所致。 按各機關實際發生數支 0 付。︿ 2,844,682 1 2,844β82 87 行政院人事 人事費 中華民國 算 預 數 合 人 事 費 別 決算數(2)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計(D 民煮代表待遇 0 0 0 0 、政務人員待遇 4,277,000 0 4,277,000 4,276,260 三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90,413,000 0 190,4j3,000 ,77,352,355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0,322,000 0 10,322,000 11,8j4,930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2,360,000 0 12,360,000 1’1,863,988 /、 、獎金 47,311,000 0 47,31’1,000 43,999791 七、其他給與 2,106,402,000 0 2,106,402,000 1,878,887,046 八、加班值班費 13,153,000 0 13,,53,000 11,564,942 九、退休退職給付 20,000,000 0 20,000,000 20,531,904 十、退休離職儲金 19,069,000 0 19,069,000 17,167,614 十一、保險 20,232,000 0 20,232,000 20,507,928 十二、調待準備 0 0 0 0 ;J;辜三jξ言{};鼻尋{聿,聿三f,書ξf,聿;聿言fff 雪司:里 合 廾 2,443,539,000 0 2,443,539,000 2,197,966,758 88 行政總處 分析表 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人 比 f交 ,苗 J 數 員 工. 人 數 ξ兄 明 金額(3)訌2)-(D 百分比(3)/(D 預計數 實有數 0 0 0 ‘︻ t︻︻t{{‘;}};Ef}圭聿事;→‘虐三f圭f{‘置,署,ιξ年嘍;J﹁一卡偃毛},孝ξ﹂f層j{︼圭曇 .740 .0.02 2 2 .13,060,645 .6.86 255 241 1,492,930 14.46 18 18 本總處依r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及r職務代理應行 注意事項」之規定,聘僱人員代理申請留職停薪人員職 務。 496,012 4.0, 31 30 .3,31’1,209 .700 0 0 考繽獎金18,292,721元、年終工作獎金25,183,678元、 月退休人員年終慰間金361,592元、模範公務人員獎金1 00,000旡、獎章獎勵金61,800元。 .227,514,954 .10.80 0 0 內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j,588,058 .12.07 0 0 1.102年度超時加班費預算數5,677千元,耒逾該科目90 年度實支數8成計6,333千元。 2.102年度加班費決算數為5,666,839元。 531,904 2.66 0 0 、1,901,386 .9.97 0 0 275,928 1.36 0 0 0 0 0 102年度勞務承攬人員7人由業務費支用5,000,952元。 ;薹j孝置E,}‘曇4ξ古圭薹j}虐卡=上ι;it‘f︼層f‘}孛聿垕J;ff};;f可;=垕E!聿f,-f;︼ 、245,572,242 ‘10.05 306 291 89 L 行政院人事 補峙趴獎)助其他政府機 中華民國 補、捐(獎)助金額 受補、捐(獎)助單 補、捐(獎)助 列支科目名稱 決算數 位名稱 計畫名稱 預算數 已撥數 耒撥數 合計 九.獎助 32,692,000 21,963,567 0 21,963,567 4.差額補貼 31,378,000 20,849,567 0 20,849,567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 第一屆資深中央 第一屆資深中央 31,378,000 20β49,567 0 20,849,567 民代自願退職優 民代自願退職給 惠存款差額利息、 付 /J、 .十 31,378,000 20,849,567 0 20,849,567 6.獎勵及慰問 1,314,000 1,114,000 0 1,114,000 退休退職人員 退休退職人員三 一般行政 1,314,000 1,1 14,000 0 1,j 14,000 節慰問金 yj、 .十 1,314,000 1 ,1 14,000 0 1,1 14,000 ︻︻︻﹄{﹄=‘,:,‘ j}零}曇孝︼;壴言‘司f‘1聿事薹﹁聿手J{‘崢十事ξ,言J;,;{;E;圭圭{f壽=一耋毣;尋:,f 合 三f 32,692,000 21,963,567 0 21,963,567 90 行政總處 關或團體私人經費報告表 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畫情 執形耒完, 計行己完, ^言 補、捐(獎)助金額 是否納入 圭吐,’虐壬圭ι 是否派員 受補助單 計畫耒完成原因 就地抽查 備 .主 預決算 位預算 金額 收回繳 比較增減數 g 庫日期 臼 10,728,433 0 10,528,433 0 10,528,433 V 0 10,528,433 0 200,000 0 200,000 V 0 200,000 0 ξ︻﹄;E ‘‘ f1孝耄,晝;ξ雪曇︻‘f,,jf毛雪一聿}ξf聿}-;ξξ}f‘J聿聿聿尋;!;十圭毛聿 10,728,433 0 91 ξ亍政院人事 委託辦理計晝( 中華民國 完成時間 本 期 年度 別 接受委託單位 委託辦理事項 合約金額 訂約日期 或個人名稱 預定 “拿際 夙冉菁 料目 實現數 102 立臺北大學 建立行政法/、制度 544,000 ﹃ 02γ04γ’15 1OZI1γ15 1OZI1γ15 人事行政綜合規 544,000 評鑑機制之研究 劃 544,000 科目刁唁f 544 000 ,02 立政治大學 落實中央機關員額 440,000 1OZ05γ09 1OZ,2γ13 jozlZ們 加強組編人力運 410,761 總量管理之研究. 用 我國員額評鑑制度 之具體改善策略 440,000 科目小計 4, 0,76, 102 ,立高雄大學 公務人員高普初等 405,600 102γ04γ22 102/! 2γ, 5 1OZIZ15 公務人員培訓與 405,600 考試錄取人員分發 考用 任用後流動情形之 研究 公務人員培訓與 尋尋ξj︼;乍偃f}聿唾峙壹唇;;‘,芛‘手=;ξ雪青=ξ‘‘,‘ 102 華民國對外貿易 中高階公務人員密 968,000 102γ04γ25 , OZI1γ30 1OZI1γ21 968,000 展協會 集英語訓練之職場 考用 英語致用技巧進階 1,373β00 科目刁唁十 1 373,600 , 02 么立淡江大學 我國機關學校公教 760,000 102γ05γ’10 1OZ12γ31 1OZ12/31 給與福利制度規 77,905 員工地域加給表支 劃 給合理性之研究 760,000 科目小計 77,905 曇三直;ξf︼,﹁ι;;︼fE;;事;{J‘ff}︼ξ:1}砉÷;,, /」、 許 3,117,600 2,406 266 F!;{=芛聿音皂聿 合 .十 3,卞17β00 2,406,266 92 =}ξξ毛仁,;︼i},J毛芼=,;f聿}}E} 單位:新臺幣元 期爰查 耒派 論行涉責處宋耒.辦查地 7元 各一規未畫期爰查 1.本案之結論或建 議事項總項數︿ 結進,權參期爰查託審就 6項,其中已辦 及,抽 議辦 項數為 3 期耒 為本、碼 提進部淌計 及,抽 耒來 研究採 理或 依研究 及,抽委面員 數,本, 所須細前羼 中查地 項’/ 、餘3項 中查地 及爰。 究項析關送 備註 研事分機霤 、算元7 案尚與目總期審就 期審就 中,查 中查地屬.書派 算 ,η 理告員 期查抽 託議性他將期審就係項理耒. 結厂攤 究策議爰本.理告員 辦報派 理審地 倭建行其項理告員項事辦爰查 案兜分 研政砰,入施辦報派 已末耒. 辦告就 依或可及事.辦報派本理已,抽 本乞處.該項步劃納實已耒朱. 2 已報員 .1 2 1 2 1 2 3 否 V V V V V 就地 抽查 尺否 γ民員 γξ 其他 V V V 項 入畫施 納計 實 V 託少 委 存參 報告 評審 有 V V V V 有 V V V V 委託 苴他 事項 V 委託辦理事項類 ’鏖 Ⅲ, 及技 科專 ^ 亡主 J 93 政L 韭支 ︻心 V V V V ‘﹁. J及:十 政採法理 否 按府購辦 是 V V V V V 544,000 544ρ00 2,406,266 405β00 968,000 77,905 1,373,600 2,406,266 410,761 410,7引 77,905 合計 數 0 0 0 0 0 0 0 0 0 0 0 保留數 事項)經費報告表 項 . 0 0 0 0 0 0 0 0 0 0 0 執 行政總處 應付數 102年度 行政院人 出國計畫執 中華民國 經費來源 年 出國計畫名稱 工作 用途別科目 預算(保留) 決算金額 出國類別 及內容簡述 度 計畫 (二級) 金額 (含保留數) 別 102 人事行政綜合 國外旅費 288,000 219,570 (1) 外國人事政策與法制考察:考察 規劃 瑞典公務人力進用(含非典型人 力進用及管理)、公務人員個別 薪資制度、性別主流化等議題。 102 人事行政綜合 國外旅費 81,000 175,726 (1) 參加考試院國外人事考銓業務考 規劃 察:考察北歐-挪威、丹麥及瑞 典三國之國家文官制度。 102 人事行政綜合 國外旅費 126,000 (4) 參加國際人事行政年會:參加年 規劃 會及瞭解國際人力資源管理最新 理論發展趨勢及實務運作。 科 目 小 計 495,000 395,296 102 加強組編人力 國外旅費 261,000 261,000 (1) 考察英國政府因應預算縮減之員 運用 額管理策略:為瞭解英國政府員 額縮減目標訂定之方式、達成目 標之管理作為及相關配套措施、 組織設置審議原則,並瞭解該國 員額評鑑相關機制及派遣人力運 用等情形。 科 目 小 計 261,000 261,000 102 公務人員培訓 國外旅費 90,000 124,121 (1) 考察加拿大力資源發展政策及培 與考用 訓業務運作。 102 公務人員培訓 國外旅費 182,000 99,066 (4) 參加國際性訓練與發展會議:國 與考用 際培訓總會(IFTDO)第42屆年 會。 102 公務人員培訓 國外旅費 190,000 134,033 (4) 參加國際性訓練與發展會議:美 與考用 國訓練與發展協會(ASTD)年會。 102 公務人員培訓 國外旅費 213,000 210,404 (4) 參加國際性訓練與發展會議:亞 與考用 洲國際培訓總會(ARTDO)第40屆 年會。 94 事行政總處 行情形報告表 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地點 出國人員 報告提出日期 報告建議採納情形 起迄日期 已採 未採 研議 備 註 服務單位(部 建議 國家 城市 姓名 年 月 日 項數 行 行 中 門)及職稱 項數 項數 項數 1020901- 瑞典 斯德哥 國立中興大學人 鍾明宏 102 11 6 5 0 0 5 1020908 爾摩 事室主任 經濟部人事處科 張聰根 長 1020822- 挪威、 奧斯 綜合規劃處副處 黃麗玲 102 12 1 8 0 0 8 1020902 丹麥及 陸、哥 長 瑞典 本哈根 及斯德 哥爾摩 本案奉准不參加該 年會。 1021208- 英國 倫敦 組編人力處簡任 王崇斌 考察報告刻正由出 1021216 視察 國人員撰擬中。 組編人力處科長 林延增 1020921- 加拿大 多倫多 培訓考用處專門 陳碧蓮 102 12 16 1 1 0 0 1020927 與渥太 委員 華 1020422- 印度 新德里 培訓考用處科員 林昆儀 102 6 3 7 0 0 7 1020427 1020518- 美國 達拉斯 培訓考用處科員 張嘉欣 102 8 28 4 0 0 4 1020526 1020409- 澳洲 墨爾本 綜合規劃處專門 黃喜敘 102 7 1 10 0 0 10 1020413 委員 培訓考用處科員 李玉雲 95 行政院人 出國計畫執 中華民國 經費來源 年 出國計畫名稱 工作 用途別科目 預算(保留) 決算金額 出國類別 及內容簡述 度 計畫 (二級) 金額 (含保留數) 別 102 公務人員培訓 國外旅費 1,336,000 476,914 (3) 本總處102年度赴德國及捷克共 與考用 和國友好訪問: 1.拜會德國聯邦政府內政部官 員、德國聯邦公共行政學院、德 青聯盟北萊因分會與德國公務人 員聯盟巴邦分會等。 2.拜會捷克總理府辦公室及布拉 格公共行政學院等。 102 公務人員培訓 國外旅費 590,764 (3) 本總處102年赴薩爾瓦多共和國 與考用 及尼加拉瓜共和國友好訪問: 1.拜會薩國第一夫人、總統府技 術秘書處及中美洲統合體總部。 2.拜會尼國國會議長、中央銀行 總裁、財政部及公共服務局。 科 目 小 計 2,011,000 1,635,302 102 公務人員培訓 教育訓練費 58,885,000 58,713,676 (6)、(7) 辦理選送公務人員出國進修。 與考用 科 目 小 計 58,885,000 58,713,676 102 給與福利制度 國外旅費 90,000 0 (4) 參加第14屆國際義工協會IAVE亞 規劃 太區義工會議 科 目 小 計 90,000 0 合 計 61,742,000 61,005,274 96 事行政總處 行情形報告表 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地點 出國人員 報告提出日期 報告建議採納情形 起迄日期 已採 未採 研議 備 註 服務單位(部 建議 國家 城市 姓名 年 月 日 項數 行 行 中 門)及職稱 項數 項數 項數 1020707- 德國及 杜賽爾 副人事長 顏秋來 102 9 27 6 0 0 6 廖鴻達之費用由外 1020719 捷克共 多夫、 培訓考用處簡任 李花書 交部負擔。 和國 慕尼黑 視察 及布拉 培訓考用處專員 王維德 格 外交部人事處科 廖鴻達 長 1020608- 薩爾瓦 聖薩爾 副人事長 張念中 102 8 28 7 0 0 7 簡碧櫻之費用由外 1020620 多共和 瓦多及 組編人力處科長 李靜宜 交部負擔。 國及尼 馬那瓜 培訓考用處科長 邱怡璋 加拉瓜 外交部人事處科 簡碧櫻 共和國 長 本案配合年會辦理 地點在澳門,已報 院核定變更為赴大 陸地區。 97 行政院人 赴大陸計畫執 中華民國 經費來源 年 用途別科 出國計畫名稱 工作 預算(保 決算金額 出國類別 度 目 及內容簡述 計畫 留)金額 (含保留數) 別 (二級) 102 給與福利制度 國外旅費 0 82,596 (4) 參加第14屆國際義工協會IAVE亞 規劃 太區義工會議 科 目 小 計 0 82,596 合 計 0 82,596 98 事行政總處 行情形報告表 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地點 出國人員 報告提出日期 報告建議採納情形 省(自 治區、 已採 未採 研議 起迄日期 服務單位(部 建議 備 註 直轄市 城市 姓名 年 月 日 項數 行 行 中 門)及職稱 項數 項數 項數 或特別 行政) 1021208- 澳門 澳門 給與福利處科長 黃明怡 本計畫原編列於 1021212 給與福利處專員 謝靉倫 派員出國計畫預 算項下,因配合 年會辦理地點在 澳門,已報院核 定變更為赴大陸 地區,另出國報 告刻正由出國人 員撰擬中。 9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通案決議 立法院朝野對年終慰問金議題達成以下 一、業依立法院決議所定原則簽奉行政院於 (一) 共識:原 102 年度中央政府(含公務預 102 年 1 月 24 日以院授人給揆字第 算與營業及非營業基金)所編列之 134 1020022159 號函訂頒「一百零一年退休軍 億 7,852 萬 7,000 元之退休人員年終慰 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通 問金,以「支領月退休金(俸)2 萬元以 函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據以辦理。 下的退休(伍)人員或遺眷;及因作戰 二、機關部分:已依決議事項辦理。 演訓或因公成殘、死亡軍公教退休(伍) 人員或遺族」為發放對象,所需年終慰 問金額為 18 億 0,668 萬 2,000 元,故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含公務預算與營 業及非營業基金)共應刪除 116 億 7,184 萬 5,000 元。 另地方政府之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發放 原則,亦應比照行政院制定之注意事項 辦理。據此,行政院制定年度年終慰問 金發放注意事項時,需納入上述原則。 通案決議 中央政府各機關以行政命令方式比照台 已依決議事項辦理。 (二) 北市標準,核發各機關學校員工上下班 交通費,102 年度共計編列 12 億 8,163 萬 8,000 元。惟該上下班交通補助費非 屬員工待遇,亦未有法源依據,且只要 上班地點距離住處超過 1 公里,即可支 領,形同由全民納稅錢變相為公教人員 加薪,對於同樣奔波通勤的勞工情何以 堪。在政府財政極度拮据之情況下,此 等不符合時宜且未具法源之人事福利, 實不應再沿襲,且新北市、台南市亦均 因經費不足,不再編列。為符社會公平 正義,並撙節開支,102 年度中央政府各 機關員工上下班交通補助費全數刪除, 並自 103 年度起,不得再編列。 通案決議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機關編列 遵照辦理。 (三) 政策宣導經費統刪 10%;各機關於平面媒 體、網路媒體、廣播媒體及電視媒體辦 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均應按月於機 關網站資訊公開區中單獨列示公布,以 10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供國人檢視,並由各該主管機關按季彙 整送立法院;103 年度起,各機關(含附 屬單位)編列政策宣導經費,應於預算 書表內將經費編列情形妥適表達,以利 國會及社會大眾監督。 通案決議 各機關及其所屬單位,於預算科目下之 已依決議事項辦理。 (四) 業務費、委辦費、獎補助費中,編列高 額委外研究費,造成公務機關成為研究 發包中心,卻不思索研究成果如何應用 於公務推動,顯有浪費。故各機關及其 所屬單位,102 年度「委託研究費」統刪 5%,剩餘部分由各機關自行調整、運用, 以撙節國家財政支出。 通案決議 針對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列水電 已依決議事項辦理。 (五) 費 67 億 7,151 萬 1,000 元,較 101 年度 58 億 3,390 萬 4,000 元,預算金額漲幅 16.07%(未計算電價上漲因素) 。考量 101 年 6 月 10 日電價上漲因素之後,102 年 度估算用電量為 17 億 2,303 萬 0,788 度 (3.93 元/度)仍較 101 年度用電度數為 15 億 6,404 萬 9,330 度(3.73 元/度) 增加 1 億 5,898 萬 1,458 度,增幅為 10.16%。按行政院核定「四省專案」計 畫個別執行單位四省目標:節約用電目 標,執行單位每年用電量以較前一年減 少 1%,執行單位每年用水量以較前一年 減少 2%為原則。即使不強求中央政府各 機關達成較前一年度節電 1%目標,僅要 求用電零成長,根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 公司電價折扣獎勵措施,水電費亦有 5% 之折扣,可以撙節政府預算。因此,中 央政府 102 年度總預算編列水電費統刪 3%。 通案決議 中央政府各機關員工文康活動費 102 年 已依決議事項辦理。 (六) 度標準調降為每人 2,500 元。 通案決議 中央機關出國計畫金額龐大,102 年度編 遵照辦理。 10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七) 列 10 億 5,129 萬 6,000 元(尚不包含部 分機關編列於所屬非營業基金之國外旅 費) ,惟實際執行時計畫項數變更或新增 甚多,甚至選派人員過多或與業務無關 人員,致常遭外界詬病「 假考察真觀 光」。以 100 年度決算為例,100 年度中 央政府各機關預算出國計畫 3,194 項, 決算增為 3,245 項,其中計畫變更及新 增部分計有 786 項,且多數內容及目的 均與原計畫不一致。此外,教育部 100 年 7 月中選派 7 人赴馬來西亞「辦理招 生說明及宣導」 ,其中與招生業務無關之 會計處處長一同前往;行政院經濟建設 委員會 100 年 9 月初選派 11 人至日本辦 理「投資臺灣、全球招商說明會」 ,首長 室秘書 2 人亦隨行;交通部觀光局 100 年 8 月底選派 3 人前往韓國辦理「臺韓 觀光合作會議」 ,其中與推展觀光業務無 關之政風室主任也隨同。而 100 年度教 育部主管出國計畫預算 40 項、521 萬 2,000 元,實際執行卻增為 50 項、915 萬 9,000 元;文化部及所屬出國計畫預 算數 888 萬元,決算數亦增為 984 萬 5,000 元。此等預算執行與所編計畫經費 差異過大、選派與業務無關人員出國之 情形,不僅有違「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 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所定出 國計畫人數應精簡且選派熟悉業務與具 備專長人員之原則,並有逃避立法院監 督之嫌。爰此,102 年度「國外旅費」除 統刪 10%外(委員會審查刪減數超過 10% 者,照委員會審查結果) ,自 102 年度起 各機關出國決算數並不得超出預算數, 俾免浪費公帑。 通案決議 102 年度中央各機關「特別費」共編列 1 已依決議事項辦理。 (八) 億 4,581 萬 2,000 元,依據行政院「各 10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級政府機關特別費支用規定」 ,「特別費」 之使用範圍主要在於贈禮、獎(犒)賞、 招待、餽(捐)贈、慰勞(問) 、餐敘… 等支出,於此政府財政困窘之際,相關 贈禮、餽贈、餐敘…等消費性支出應儘 量減少,故 102 年度中央各機關特別費 統刪 25%(各委員會審查之「特別費」刪 減數超過 25%者,改列為刪減 25%),以 為撙節。 通案決議 中央政府部分機關編有補助公務人員協 遵照辦理。 (九) 會經費,依公務人員協會法第 27 條規 定,協會經費來源應以會員的入會費及 常年會費為主,不應仰賴納稅人繳稅支 應之公務預算補助;且全國公務人員協 會於總統大選期間,除成立「馬吳競選 全國公教暨退休人員後援總會」外,並 在該會網站上置放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 英九之致詞內容,明顯違反行政中立。 爰此,中央各機關(包括總統府、考試 院銓敘部、監察院、法務部、行政院勞 工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 、臺灣省政 府…)補助公務人員協會經費,應予刪 減 30%。 通案決議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檢討公 遵照辦理。 (十) 務車輛汰換年限均延長 2 年,使用里程 數不得低於 12 萬 5,000 公里,經按上開 原則通案檢討,合共減列 1 億 2,302 萬 6,000 元,扣除各委員會審查減列 1,402 萬 5,000 元,恢復免予減列 293 萬 5,000 元,尚須再減列 1 億 1,193 萬 6,000 元。 通案決議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 已依決議事項辦理。 (十一) 及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1.水電費:除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 政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調查局、 地方行政研習中心不刪外,其餘統刪 3%。 10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2.委託研究:除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 主管、法務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5%。 3.國外旅費:除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屬、警政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外 交部主管、法務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 刪 10%。 4.員工上下班交通費:全數刪減。 5.政策宣導費: 除警政署及所屬不刪 外,其餘統刪 10%。 6.特別費:統刪 25%。 7.補助公務人員協會經費:統刪 30%。 8.文康活動費: 編列標準由每人每年 3,840 元調降為 2,500 元。 9.公務車輛汰購經費:除駐外機構用車 滿 8 年或 10 萬公里、救護車使用年限 滿 10 年、教育部首長專用車不刪外, 其餘統刪大型交通車未滿 12 年、偵緝 車與警用巡邏車未滿 7 年、首長與副首 長專用車及其他公務車輛使用年限未 滿 10 年,或達以上汰換年限,未滿 15 年且里程數未超過 12 萬 5,000 公里所 編列之汰購經費。 10.委託辦理:除立法院主管、外交部主 管、智慧財產局、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及所屬辦理屠宰衛生檢查、畜禽藥物 殘留檢測及檢疫偵測犬業務、勞工委 員會辦理危險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 理、衛生署委託辦理長照整合照顧管 理制度計畫不刪外,其餘統刪 10%, 其中主計總處、大陸委員會、內政 部、營建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 署、國防部主管、國庫署、賦稅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家教 育研究院、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 光局及所屬、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 10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 屬、原子能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及所 屬、衛生署、國民健康局、食品藥物 管理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 自行調整。 11.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房屋建築養護 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 機械設備養護費:除中央研究院科技 發展計畫及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 畫、地方行政研習中心、中央選舉委 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國家文官 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空中勤 務總隊、法務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 刪 5%,其中國家安全會議、經濟建設 委員會、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大陸 委員會、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 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 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營建署及所 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 入出國及移民署、國防部主管、財政 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 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 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 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 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交通部、中 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 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 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 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林業試驗 所、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 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疾病管 制局、中醫藥委員會、食品藥物管理 局、海洋巡防總局、證券期貨局改以 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2.大陸地區旅費:除中央研究院科技發 10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展計畫及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 畫、大陸委員會、立法院主管、警政 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法務部主 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12%,其中中央 警察大學、役政署、財政部、關務署 及所屬、國家教育研究院、工業局、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 屬、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林 務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茶業 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 食品藥物管理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3.出國教育訓練費:除中央研究院科技 發展計畫、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 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 所屬、空中勤務總隊、法務部主管不 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主計總處、 經濟建設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 大陸委員會、審計部、消防署及所 屬、外交部、國防部主管、財政部、 關務署及所屬、中央氣象局、原子能 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 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 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 所、家畜衛生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 保育中心、茶業改良場、種苗改良繁 殖場、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臺中區農 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 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 所屬、食品藥物管理局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4.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央 研究院科技發展計畫、公共建設計畫 與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人事行 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地方行 10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政研習中心、經濟建設委員會撥充花 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中央選舉委員 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國家文官學 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空中勤務 總隊、外交部主管房屋建築及設備 費、法務部主管、國際貿易局及所屬 興建高雄世貿展會中心計畫、國家科 學委員會增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 金、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辦理漁 業署及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等機關 (構)合署辦公廳舍新建工程、海岸 巡防總局及所屬不刪外,其餘統刪 8%,其中經濟建設委員會、客家委員 會及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 理委員會、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 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 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 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所 屬、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領事事 務局、國防部主管、財政部、國庫署、 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 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 國稅局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民 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中央氣象 局、觀光局及所屬、國軍退除役官兵 輔導委員會、農業委員會、臺中區農 業改良場、海洋巡防總局、證券期貨 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 調整。 15.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 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中央研究院 科技發展計畫、立法院主管、內政部 辦理推動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警 政署及所屬、兒童局辦理發展遲緩兒 童早期療育服務及療育補助、外交部 主管、法務部主管、經濟部捐助財團 10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科技專案計 畫、中小企業處捐助財團法人中小企 業信用保證基金、國家科學委員會對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與國家同 步輻射研究中心之捐助、衛生署捐助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 畫、中央健康保險局補助職業工會與 農漁會辦理健保業務不刪外,其餘統 刪 5%,其中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內政 部、營建署及所屬、國防部主管、財 政部、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衛生 署、疾病管制局、環境保護署、臺灣 省政府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 自行調整。 16.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 出、一般性補助款、內政部辦理推動 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兒童局辦理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 與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及療 育補助、中央健康保險局補助鄉鎮市 公所辦理健保業務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入 出國及移民署、財政部、交通部、動 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 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7.獎勵金:除警政署及所屬、法務部主 管、智慧財產局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公共工程委員會、國防部 所屬、國庫署、標準檢驗局及所屬、 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疾病管制 局、食品藥物管理局、環境保護署、 福建省政府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18.配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檢討,減 列「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17 億 4,265 萬 3,000 元與教育部「對特種 10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基金之補助」3 億 6,429 萬元及國民 及學前教育署「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6 億 4,878 萬 1,000 元。 通案決議 1.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 一、查除左列決議外,立法院亦於 102 年 1 月 (十二) 份有限公司、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1 日院會作成決議略以,行政院應先行擬 台 灣 自來 水 股份 有限 公司 四 家公 司 具「公營事業機構及財團法人經營績效獎 100 年度經營績效獎金不得超過 1.2 個 金核算辦法」及其相關配套方案,於 3 個 月。 月內送立法院備查。 2.自 101 年度起,國營事業有盈餘者, 二、據上,行政院、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 始得發放績效獎金,但不得超過 1.2 會及本總處業依前開及本項立法院決議 個月。 召開多次會議,將公營事業區分為「競爭 型事業」及「非競爭型事業」兩類,其績 效獎金部分以 1.2 個月為平均高限基準, 依事業類別設計具差異性的獎酬結構;即 未達法定盈餘者,以 1.2 個月按達成比率 設定高限;超過法定盈餘者,績效獎金高 限原則為(1.2+ x)個月,並經本總處簽 奉行政院於 102 年 4 月 3 日以院授人給字 第 1020029640 號函修正核定「公營事業 機構員工待遇授權訂定基本原則」,由各 公營事業機構主管機關依上開基本原則 配合修訂所屬事業機構用人費薪給管理 要點、所屬事業機構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 點及核發績效獎金應行注意事項相關規 定,並均溯自 101 年 1 月 1 日生效。 通案決議 依據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100 年 遵照辦理。 (十三) 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含附屬單位共辦理近 1,439 萬 7,719 則、實支金額 11 億 9,585 萬元(不含製作成本) ,惟其中未依預算 法第 62 條之 1 規定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 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者,高達 1 萬 7,577 則、金額 4 億 0,452 萬元。審核報告並 指出,行政院主計總處 101 年 6 月雖配 合訂定「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執行原則」 , 但內容卻自行規定若標示廣告後有損及 公信力、真實性或廣告內容有攸關國家 安全、社會秩序等情形,得在報請主管 同意後,排除適用等「豁免條款」 ;然預 10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算法第 62 條之 1 並無排除適用之相關規 定,該執行原則明顯牴觸預算法第 62 條 之 1,自應無效。爰要求中央政府各機 關應確實依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規定執 行,不得擅自排除適用;並請審計部持 續查核各機關辦理情形,若有不符預算 法規定者,應予檢討改進。 通案決議 目前各機關公共工程預算之編列,於預 遵照辦理。 (十四) 算書中僅表達工程經費總額,相關工程 管理費皆隱藏於資本支出預算項下,編 列透明度明顯不足;而依「中央政府各 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所訂之工程 管理費支用項目範圍甚廣,如:規劃設 計費、加班費、人事費、租金、設備費、 訴訟費、證照費、慰勞費、工程獎金、 因公派員出國費用等,均係機關得自行 運用且不受國會監督之經費,恐有淪為 各機關私房錢之虞。為使政府工程施作 相關資訊公開、透明,並利國會監督, 爰要求自 103 年度起,各機關應於預算 書中完整揭露相關工程管理費提列標 準、金額及計算方式;請審計部加強查 核中央各機關相關工程管理費支用情 形,並將查核情形併予 103 年度決算審 核報告揭露。 通案決議 行政院雖針對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 一、行政院業於 102 年 5 月 20 日以院授人給 (十五) 活動訂定實施要點,第四點但書規定「在 字第 1020032439 號函頒修正「中央各機 不影響業務正常進行情形下,得利用辦 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第 2 點、 公時間舉辦,參加人員以公假登記」 ,然 第 4 點規定,以符合本通案決議事項。其 而公教人員已可以國家預算辦理文康活 中第 2 點將屬於訓練進修事項之「研習」 動,如再允以公假參加,則為雙重優遇, 刪除;第 4 點將公假登記範圍限縮在奉派 為此要求中央及以下各級機關學校員工 代表機關參加藝文競賽及體能競賽活動 參加文康活動不得以公假登記,並不得 者。 登記為公務人員進修時數,以避免造成 二、機關部分:遵照辦理。 民眾觀感不佳。 通案決議 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中,列有 本項決議涉及公教人員保險法及軍人保險條 (十六) 「生育補助(2 個月俸額)」、「眷屬死 例,係分屬銓敘部及國防部權責,本總處業綜 亡之喪葬補助(最高 5 個月俸額)」等 整法制主管機關研處結果簽陳行政院,由行政 11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未具法源之生活津貼,而公教人員保險 院 於 102 年 8 月 12 日 以 院 授 人 給 字 第 法中另訂有眷屬之「喪葬津貼(最高 3 1020041022 號函送立法院。 個月俸給)」;惟查「勞工保險」及「國 民年金」等相關法規,「生育給付」係 為保險給付項目,另查「勞工保險」亦 將眷屬死亡可請領喪葬津貼列入保險給 付項目。為求社會保險之一致性,並令 相關給付有所依據,爰要求行政院應會 同考試院銓敘部等相關單位,於半年內 提出將軍公教人員「生育給付」、眷屬 死亡之「喪葬給付」改列為軍公教人員 保險給付項目之修法草案,送立法院審 議,以調整目前由政府各機關編列預算 補助之制度紊亂情形。 通案決議 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係配合政府 一、茲以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獎金發給事 (十七) 政策所成立,且為公益性團體,自應兼 項,向係由各主管機關或財團法人依其營 顧其公益本質。惟目前政府各機關出資 運實需,於各該人事管理規定中自行訂 成立之財團法人,其各項獎金與福利項 定。是以,本通案決議事項業由各主管機 目大多逕行援引公務人員待遇或自訂標 關依權責辦理。 準,未視其營運結果,不論營運盈虧均 二、另為適度回應立法院決議有關應對於政 如數發放;或執行政府賦予之公權力事 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獎金發給加強監督之 項,非自行拓展業務者,卻比照國營事 要求,並肆應各財團法人產業別或領域別 業機構領取最高 4.6 個月之獎金,實有 不同之現況,行政院業於 102 年 5 月 3 日 未當。爰要求自 102 年度起政府捐助成 以院授人給字第 10200334213 號函請行政 立之財團法人,年終獎金(包括工作獎 院各部會行總處署,請各主管機關於財團 金、考核獎金、考績獎金或績效獎金), 法人法草案完成立法程序前,本權責確實 應比照公務人員標準考核發放。 督促所管屬預算法第 41 條第 4 項規定及 立法院決議,須將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 議之財團法人,應於相關管理規定中納入 獎金發給相關規範,並陳報主管機關核定 或備查,俾適度規範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獎金發給事項。 通案決議 有鑑於行政院轄下各部會機關派任至各 本總處無是項情事。 (十八) 公股民營事業、轉投資公司或財團法人 之董事長(理事長) 、副董事長(副理事 長)及總經理(秘書長)常編列過高之 「公關費」或「特別費」給予董事長(理 事長)、副董事長(副理事長)及總經理 11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秘書長)使用,易造成上述兩項費用 淪為私用,為此,要求自 102 年度起, 行政院轄下各部會機關派任至各財團法 人所編列之「公關費」或「特別費」使 用上限應比照其主管機關首長之「公關 費」或「特別費」編列。 通案決議 依審計部 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 本總處未捐助成立財團法人。 (十九) 報告,各主管機關捐助之財團法人共計 157 家、基金總額 2,242 億 2,200 餘萬 元。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雖有其特殊 任務或目的,但隨著環境快速變遷,部 分任務已達成、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 已無營運實益等,卻未建立退場機制, 或對於性質相同、業務相近者,亦未予 以整併,致使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繼續存 在之正當性與效益性,備受外界質疑。 爰此,要求各該主管機關於 6 個月內針 對所捐助財團法人之設置目的、工作計 畫、經費運用、財務狀況、營運績效等, 以及任務已達成、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 或已無營運實益等之財團法人,應向立 法院提出相關評估報告及退場計畫。 通案決議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在即,執政當局 遵照辦理。 (二十) 蠻橫堅持錯誤政策,令國人備感痛心。 為求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之永續健全發 展,呼籲政府體察民意,勿將社福團體 與非營利組織辛苦募集的社會資源強徵 補充保費。現行法令制度對於身為扣費 義務人的民間團體將造成可預見的嚴重 影響,因此我們提出兩點強烈訴求:1. 行政院應要求各部會及各級政府將社福 團體所大幅提升的補充保費費用納入經 費需求考量。2.全民健康保險會組成應 考量至少有一名具社會福利背景代表, 以保障社福界之發聲與權益。 通案決議 針對旺旺中時集團參與壹傳媒購併案,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二十一)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經濟部投 11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資審議委員會、 法務部等必須嚴格把 關,以杜媒體超級怪獸嚴重壟斷、損害 言論自由。 通案決議 有鑑於中央政府依賴以債養債方式,藉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二十二) 由舉借債務支應債務還本之財源,造成 到期債務以舉新還舊方式遞延,無法實 質有效減少債務,亟待建立有效償債制 度,俾確實降低債務負擔,避免債務付 息持續龐大,排擠其他政務支出。行政 院應於 102 年 6 月前向立法院相關委員 會報告「中央政府償債計畫專案報告」, 並研擬修正公共債務法,建立有效償債 制度,以積極處理公共債務並強化財政 管理效能。 通案決議 有鑑於中央政府財政資源拮据,財源嚴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二十三) 重不足,無法釋出足夠財政資源挹注地 方政府財政收支差短,為解決地方政府 債務累積龐大,債務付息支出日漸排擠 政務支出,特別是新升格直轄市因承受 原升格前縣(市)政府龐大債務,而嚴 重影響財政調度。建請中央政府評估是 否設置「地方財政再生基金」 ,由基金概 括承受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債務,並搭 配每年由中央及地方政府共同依稅課收 入之一定比例編列預算強制還本,使基 金確實俱有自償性的財政紀律措施規 範,來積極處理地方政府債務累積龐大 問題,並重建社會大眾及國際機構對我 國政府財政管理信心。 通案決議 為使工程獎金之發放,能激勵實際辦理 本總處業於 102 年 3 月 1 日以總處給字第 (二十四) 工程之人員,朝野黨團要求中央及地方 1020025543 號函請各主管機關依本項決議辦 支領工程獎金之機關,其首長及副首長 理。 排除於工程獎金支領範圍之外。 通案決議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檢討不 已依決議事項辦理。 (二十五) 休假加班費,鑑於公務人員如確因機關 公務需要未能休假,以即時因應處理相 關業務,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等相關規 定核發未休假加班費,免予刪減。 11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通案決議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檢討休 已依決議事項辦理。 (二十六) 假補助,鑑於公務人員因公未能休假原 得全數發給「不休假加班費」 ,後為撙節 支出及促進國內經濟發展,始改為強制 休假並將休假旅遊補助結合國旅卡方式 發給,現行制度對促進國內經濟發展甚 有助益,免予刪減。 通案決議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檢討退 已依決議事項辦理。 (二十七) 休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鑑於政府對於 退休人員生活之照顧,且在少子化趨勢 及國人生育年齡逐漸遞延之情形下,本 項助學措施亦屬政府鼓勵生育之一環, 免予刪減。 通案決議 退休軍公教人員奉獻一生最精華之時光 一、有關研訂 101 年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 (二十八) 給國家,任勞任怨,卻因年終慰問金議 金一節,行政院業依本項決議於 102 年 1 題被質疑,導致退休人員背負污名,對 月 24 日以院授人給揆字第 1020022159 號 所有軍公教人員著實不公。 函訂頒「一百零一年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 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給,主 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通函各機關辦理在 要係政府考量早期基層教師、公務人員 案。 及士官兵之月退休金(俸)確屬微薄, 二、至研訂年終慰問金制度化調整機制一節, 實有給予關懷照顧之必要。然而,在近 本總處業依立法院決議蒐集各方意見,參 年軍公教人員退休所得漸有改善,而政 考「一百零一年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 府面對財經情勢較為險峻之際,對年終 金發給注意事項」,仍以「照顧弱勢」及 慰問金進行必要調整,也是不得不做的 「對國家有重大犧牲貢獻」為原則進行規 抉擇。 劃,擬具「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 為了使社會資源合理分配,調整年終慰 問金亦不致影響生活困苦及為國犧牲奉 問金發給辦法」(草案)於 102 年 7 月 9 獻的退休軍公教人員應得之適當照顧, 日邀集相關機關開會研商後簽奉行政院 要求行政院 101 年年終慰問金應以「照 核定,並由行政院於 102 年 9 月 5 日發布 顧弱勢」及「對國家有重大犧牲貢獻」 並同時送請立法院查照,以作為未來發給 (「關懷忠良」)為原則進行檢討,發給 之法源依據,同時於上開發給辦法第 2 對象應包括「支領月退休金(俸)2 萬 條規定,對於月退休金(俸)基準數額,行 元以下的退休(伍)人員或遺眷」 ,以及 政院得參酌國民所得、消費者物價指數及 「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伍 中低收入戶生活費變動情形調整,爰已從 人員或遺族;因公傷殘支領月退休金 照顧弱勢需求面,考量配合相關經濟條件 (俸)之人員」 。另因公死亡之公教人員 之變動,設計適當之制度化調整機制。 遺族及因公傷殘之公教人員亦涵蓋在 內。 11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另為避免逐年訂定發給注意事項引發爭 議,對社會造成負面的影響,102 年以 後應以 101 年注意事項所訂的內容為底 線賦予制度化調整機制,並於發布後送 立法院查照,以符立法機關監督之要求。 行政院主 承擔政治責任為政務官之職,部會對法 遵照辦理。 管決議 案之態度,皆為政治決定,亦為重大之 (十七) 政治責任。故法案主管部會列席立法院 各委員會作法案說明時,皆應由政務首 長或政務副首長代表,以符合民主政治 運作之常規。 行政院主 請行政院檢討研議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 一、有關調查行政院及所屬各單位內接聽電 管附帶決 接受民眾陳情之工作,不得延用派遣 話之聘僱人員之情形部分,業經行政院於 議(一) 工,由正式編制之工作人員擔任;並請 102 年 1 月 2 日以院臺綜字第 1010155474 行政院調查行政院及所屬各單位內接聽 號函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全體委員。 電話之聘僱人員之情形,在 2 星期內書 二、有關請行政院研議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 面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全體委員。 接受民眾陳情之工作,不得延用派遣工一 節,本總處業於 102 年 7 月 23 日邀集行 政院各主管機關開會研商,並於 102 年 8 月 30 日以行政院函送各機關,考量兼顧 落實為民服務及機關業務順利推動,各機 關接受民眾陳情工作,除應有機關正式人 員督導辦理外,答復民眾內容如係機關日 常業務事項(如證件申辦流程等),其內容 (含 SOP)均應先由機關內部簽經核定後, 再提供派遣人員(或委外人員)據以答 復。 財政委員 針對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補助款之 遵照辦理。 會歲出部 編列及監督方式應促使縣市政府專款專 分決議 用,並切實監督不適當之經費挪用。另 (五) 中央對地方政府之補助資訊應主動公 開,俾報表使用者窺知政府各機關單位 補助對象及項目。又目前政府補助經費 之表達過於簡略,無法供資訊使用者充 分了解中央政府對各地方政府財政補助 情形,與預算法第 38 條立法精神欠符, 且運用彈性過大,允宜檢討於總預算案 內詳列,並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向 11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社會大眾及監督機關公開補助經費之分 配方式,以符透明化及公開化原則。 財政委員 針對中央主計機關基於審編中央政府總 遵照辦理。 會歲出部 預算及控管單位預算額度之職責,應要 分決議 求各主管機關確實依照中央對直轄市及 (六) 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等規範,將應予 公開事項,於政府資訊公開專區予以公 開。 司法及法 鑑於海基會日前選出新任董事長林中 業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於 102 年 5 月 30 制委員會 森,同時通過修改組織章程,將原本「無 日第 8 屆第 3 會期第 24 次會議審查完竣,決 審查決議 給職」的董事長改成「得為有給職」 ,副 議: 「准予動支」 ,並經該委員會擬具審查報告 (一) 董事長及董事則維持無給職。陸委會副 送立法院第 8 屆第 4 會期第 4 次會議報告。 主委劉德勳表示,主管機關一般都會尊 重財團法人的決議,新任董事長薪資將 比照行政院所訂標準及相關流程辦理, 故引發外界爭議。現任海基會副董事長 高孔廉兼秘書長月薪為 23 萬 5,000 元, 即新任董事長之月薪高於部長級薪資, 已違反行政院「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從 業人員薪資處理原則」第 3 點第 1 項之 「各主管機關對支領政府捐助之財團法 人薪資之董事長或經理人,除因羅致不 易或具有專長特殊者外,應衡酌設置性 質、規模、人員屬性、民間薪資水準及 專業人才市場供需等因素,在不超過中 央部會特任首長待遇範圍內核定或備查 其薪資基準。」又許多政府捐助之財團 法人董事長或經理人,為官員退任或退 休後接任,有其薪資待遇不符合該處理 原則第 3 點第 1 項及受外界質疑為政治 酬庸之情事。另審計部之《中華民國 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 ,有關對 接受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重要審核意 見中指出,衛生署自上述薪資處理原則 生效後,遲未依規定就轄管財團法人「醫 藥品查驗中心」及「國家衛生研究院」 之經理人薪資超限者,邀集外部學者專 家評定薪資水準,並報行政院核定,甚 11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分別繼續補助前揭中心與研究院 9,067 萬餘元及 24 億 2 千 5 百萬餘元。行政院 人事行政總處為該處理原則之主管機 關,應核復行政院所屬機關遴薦政府捐 助之財團法人負責人、經理人卻失職。 爰此,凍結人事行政綜合規劃預算之四 分之一,直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建置 並維護違反前揭薪資處理原則之財團法 人查詢平台,全面檢討上述處理原則, 並至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後, 始得動支。 司法及法 第 2 目「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 業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於 102 年 5 月 30 制委員會 展」第 2 節「加強組編人力運用」項下 日第 8 屆第 3 會期第 24 次會議審查完竣,決 審查決議 「審議編制員額及控管公務人力」之「業 議: 「准予動支」 ,並經該委員會擬具審查報告 (二) 務費」210 萬 9,000 元,凍結四分之一, 送立法院第 8 屆第 4 會期第 4 次會議報告。 並就以下 2 項提案刪減或凍結之理由, 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並經同 意後,始得動支。 1.為利各機關區分勞動派遣及勞務承攬 之不同,及確認各機關得運用派遣勞工 人數總量上限(99 年 1 月 31 日實際運 用派遣勞工人數),儘管人事行政總處 於 99 年 12 月 3 日、7 日、10 日及 14 日辦理 4 場次審查會議,惟審查後仍便 宜行事,沿用各主管機關原填報資料為 運用派遣勞工人數控管上限。例如勞委 會職訓局就服機構大量使用派遣勞工 眾所皆知,立法院近年度亦就此做出多 項決議,人事行政總處無視勞動主管機 關對派遣勞工人數認定之意見,對勞委 會運用派遣勞工仍以原填報 32 人為上 限控管,人數之控管顯與事實不符。又 101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預 算 案 通 案 決 議:「……目前中央政府使用大量派遣 勞工,並非使用在非核心的支援性工 作,有許多是該行政機關的法定核心業 務。例如:職業訓練局外勞組負責審核 人員、就服中心負責失業登記與認定人 員、雪山隧道的待命消防人員、行政院 11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辦理水處理 廠及高壓變電站設施運轉人員……。行 政院人事行政局應按季全面清查各行 政機關運用派遣勞工有無此情形,以杜 爭議。」惟目前上述如勞工委員會職業 訓練局、就服中心等機關仍有派遣勞工 工作內容涉及核心業務之情事。爰此, 建議凍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加強組 編人力運用預算之二分之一,共計 105 萬 4,000 元,直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全面檢討各機關派遣、承攬人力之區 分,及派遣人力涉及公權力之問題,提 出改善措施,並至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 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2.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度預算「加 強組編人力運用」項下「01 審議編制 員額及控管公務人力」210 萬 9,000 元。該計畫說明係以辦理審議、控管各 機關編制及預算員額,精簡人力,經查 近三年公務人力總額 98 年 33 萬 9,875 人、99 年 34 萬 0,106 人、100 年 34 萬 3,323 人,總額人數逐年增加,顯見 年年編列之「審議編制員額及控管公務 人力」預算,對於總額精簡控管毫無實 際效果,爰予全數刪除。 司法及法 我國高階文官之訓練機構,依現行制度 業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於 102 年 5 月 30 制委員會 下分別由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陪訓委 日第 8 屆第 3 會期第 24 次會議審查完竣,決 審查決議 員會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從法 議: 「准予動支」 ,並經該委員會擬具審查報告 (三) 制層面來看,二者間雖有明確分工,但 送立法院第 8 屆第 4 會期第 4 次會議報告。 實務上,兩院的平行協調仍有不足,協 調會報之功能並未完全發揮,訓練課程 多所重複,致使訓練資源分散,無法發 揮最大的效能。以簡任第十二職至第十 四職等的高階主管人員訓練為例,行政 院現階段開辦了「國家政務研究班」 ,而 考試院過去曾開辦「高階主管人員研究 班」 、99 年開始試辦「高階文官培訓飛躍 方案」 ,行政、考試兩院各自訓練,無法 使總統府暨五院所屬、中央與地方之高 11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階文官一起訓練,彼此瞭解各機關業 務,營造政府團隊合作,使訓練成效大 為減低。為避免培訓業務資源重複及浪 費,爰針對「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1 億 0,029 萬 3,000 元予以凍結四分之 一,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 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司法及法 人事行政總處(原人事行政局)主辦之 業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於 102 年 10 月 2 制委員會 出國研習,依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顯 日第 8 屆第 4 會期第 4 次會議審查完竣,決 審查決議 示,部分出國研習之中高階公務人員出 議: 「准予動支」 ,並經該委員會擬具審查報告 (四) 現進修課程與業務職掌不相符之情況。 送立法院第 8 屆第 4 會期第 7 次會議報告。 再者出國進行專題研究部分,亦發生選 送出國之公務員不具備政策決定權限之 情況,致其出國研究成果是否對我國制 度決策有所助益產生疑慮。綜上關於選 送公務人員出國研習實有過於浮濫之 虞。爰此,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辦理 選送公務人員出國研習業務—業務費— 教育訓練費 6,243 萬 4,000 元刪除四分 之一,並凍結三分之一,直至人事行政 總處提出「選送公務員出國研習之必要 性、資格、審查辦法及事後評估對該次 出國研習對我國制度、政策之影響等事 項」之檢討,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 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司法及法 依據「行政院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實 業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於 102 年 5 月 30 制委員會 施計畫(99 至 102 年度)」,各部會「性 日第 8 屆第 3 會期第 24 次會議審查完竣,決 審查決議 別平等專案小組」乃由各部會首長或副 議: 「准予動支」 ,並經該委員會擬具審查報告 (五) 首長擔任召集人。但觀察各部會之會議 送立法院第 8 屆第 4 會期第 4 次會議報告。 召開情形,卻發現功能參差不一,部分 召集人於主持性平會議時,不清楚性別 主流化之精神,嚴重影響決議品質,不 利於落實各項政策的性別主流化 。因 此,實有必要加強政務人員及高階文官 之性別訓練。 鑑於政務官及各級公務人員性別意識有 待加強,惟目前的性別主流化訓練主要 以基層及中階公務員為主,而高階文官 11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及政務官的性別訓練較為不足,為使政 務人員及高階文官更加重視行政院訂定 之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性別平等政策 綱領及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 約》 ,爰此,凍結「規劃訓練進修」經費 之四分之一,共計 194 萬元,請行政院 人事行政總處會同性別平等處,向立法 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政務人員及高 階文官之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之檢討規 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司法及法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 102 年度「給與 業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於 102 年 5 月 30 制委員會 福利制度規劃」計畫下之「規劃給與結 日第 8 屆第 3 會期第 24 次會議審查完竣,決 審查決議 構與標準」分支計畫,預算編列 61 萬 議: 「准予動支」,並經該委員會擬具審查報告 (六) 7,000 元,為改進公務人員給與結構,研 送立法院第 8 屆第 4 會期第 4 次會議報告。 擬合理調整給與標準。惟現行「全國軍 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所附之公務人 員專業加給表,曾分別於 91 年、94 年將 原 55 種公務人員專業加給簡併為 25 種,嗣因 100 年 7 月 1 日軍公教人員待 遇調整,適逢行政院組織改造,各機關 編制及人員安置尚未底定,自 94 年迄今 未進行簡併。又檢視現行各類公務人員 專業加給之給與標準,有以工作性質(職 系) 、有以個別機關、有以行政或專業(業 務)人員為支給對象,種類過多、對象 繁雜,且給與數額差距頗大,致形成各 類公務人員同工不同酬之不合理現象; 如台北翡翠水庫管理局、警察機關(學 校)、稅務機關、行政院經建會及農委 會、原能會、國科會、各級法院及檢察 機關等行政人員支領較一般公務人員標 準為高之專業加給;教官並非所謂學術 研究人員,卻與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員之 專業加給相同。爰此,凍結行政院人事 行政總處「給與福利制度規劃」計畫下 之「規劃給與結構與標準」分支計畫預 算之三成,即 18 萬 5,000 元,直至行政 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盤檢討現行公務人員 專業加給制度,並至立法院司法及法制 12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司法及法 人事行政總處編列「公教人員婚喪生育 本項決議涉及公教人員福利法制,係分屬銓敘 制委員會 及子女教育補助」預算 20 億 9,192 萬 部及教育部權責。經綜整該二機關意見,研處 審查決議 4,000 元,此一預算乃依「全國軍公教員 如下: (七) 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然其母法【公 一、銓敘部 102 年 5 月 6 日部銓二字第 務人員俸給法】並未對公教人員婚喪生 1023721812 號書函略以,查俸給法第 1 育及子女教育補助訂定相關條文,此筆 條規定: 「公務人員之俸給,依本法行之。」 預算有無法源依據之疑。 第 3 條第 1 項規定:「公務人員之俸給, 近來社會對於公教人員的待遇及相關福 分本俸(年功俸)及加給,均以月計之。」 利有諸多討論,人事行政總處應全面檢 準此,俸給法係規範公務人員之俸給事 討公教人員福利,建立合法合理之福 項,尚不包括俸給以外之其他待遇等福利 利,避免公教人員一再被汙名,製造不 事項。又「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 必要的族群對立。 之適用對象除公務人員外,另包括政務人 員、各機關雇員、技工及工友、各級公立 學校教職員工以及國軍官兵,且該要點另 規範生活津貼之給與標準等,爰俸給法尚 非該要點之母法,又有關公務人員婚喪生 育及子女教育補助等生活津貼相關福利 事項,亦非屬公務人員之俸給項目。 二、公教人員各項生活津貼係在法定待遇以 外,為應公教人員發生結婚、眷屬喪葬、 生育及子女教育之一時性、特殊性等特定 事實及配合政策性需要所設計之待遇工 具。公教人員生活津貼各項補助統籌款每 年均透過預算案之提出,經立法機關審議 通過始得據以辦理,依司法院釋字第 391 號解釋及第 520 號解釋,屬措施性法律。 為期檢討公務人員福利時,能在兼顧政府 財政狀況下合理衡平處理,101 年 3 月 27 日考試院與行政院會銜函送立法院審議 之「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第 57 條明定: 「為安定公務人員生活,激勵工作士氣, 政府應視財政狀況,規劃辦理相關福利措 施。」。 三、「銓敘部組織法」第 6 條第 4 款規定以, 12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退撫司掌理關於公務人員福利事項,爰公 務人員福利法制部分,係屬銓敘部主管權 責;又教育人員福利法制部分,親民黨黨 團前擬具「教師法第二條及第十九條之一 條文修正草案」,擬納入教師福利相關規 範,未來公教人員福利法制事項,本總處 將配合銓敘部及教育部辦理。 司法及法 現行軍公教員工應領月俸(薪水)包含 本案業於 102 年 4 月 15 日以總處給字第 制委員會 本俸+專業加給+主管職務加給+其他加 1020031028 號函將本總處辦理情形函復立法 審查決議 給,而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 院並副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八) 點」所附之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共有 25 種之多。而現行各類公務人員專業加 給之給與標準,有以工作性質(職系)、 有以個別機關、有以行政或專業(業務) 人員為支給對象,種類過多、對象繁雜, 且給與數額差距頗大;如財政部業務人 員專業加給比一般公務員多出三千七百 六十元到一萬兩千三百二十元,有「權」 的單位,專業加給更高,監察院調查人 員比一般公務員多一萬兩千一百八十五 元至一萬六千一百四十五元,法務部調 查局調查官最高多出三萬六千餘元,法 官與檢察官專業加給全國最高,每月多 領四萬八千九百五十元到五萬九千三百 五十五元。由此可見,公務人員專業加 給之適用對象等仍處於不透明作業,肇 致各類公務人員同工不同酬現象,待遇 公平性備受質疑。 而時值政府組織再造之際,爰要求人事 行政總處應在組改後 ,並在整體考量 下,對各職級重新評價,並確實衡酌給 與之各項要素,依規定檢視調整簡併各 類專業加給,以減少各類公務人員間動 輒要求援引比照,致增國庫之負擔。 司法及法 按非主管人員支領主管職務加給,依公 本案業於 102 年 12 月 26 日以總處給字第 制委員會 務人員俸給法第五條規定,應以職務繁 1020059434 號函將本總處辦理情形函復立法 審查決議 重為要件。惟查目前行政院暨所屬機關 院並副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九) 中,有 8 個機關,簡任非主管人員支領 12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主管加給之人數,超過主管人員。究其 原因,主要係對「職務繁重」之認定無 客觀一致之標準,且無適當員額比例之 限制,曝露出現有機關員額職等職務編 列,可能存有未盡理想的問題,且易造 成人情鄉愿之質疑。建議人事行政總處 應參酌比照核給主管加給,訂出客觀之 標準,並檢討其比例之適當限制,以符 合俸給制度之精神。 司法及法 依據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公務人員之 本案業於 102 年 3 月 20 日以總處給字第 制委員會 俸給依本法行之,公務人員之俸給分本 1020028013 號函將本總處辦理情形函復立法 審查決議 俸及加給,加給分為職務加給、技術專 院並副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十) 業加給及地域加給,各種加給之給與條 件、類別、適用對象、支給數額及其他 事項,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訂定加給給 與辦法辦理之。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依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 13 條:「本 辦法各種加給之給與條件、類別、適用 對象、支給數額,依行政院所訂各種加 給表辦理。」逕將加給部分事項以全國 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訂定,有違司 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 524 號解釋文: 「法律授權主管機關依一定程序訂定法 規命令以補充法律規定不足者,該機關 應予以遵守,不得捨法規命令不用,而 發布規範行政體系內部事項之行政規則 為之替代。倘法律並無轉委任之授權, 該機關即不得委由其所屬機關逕行發布 相關規章。」爰此,建議行政院人事行 政總處配合考試院檢討加給給與辦法。 司法及法 行政院研考會每半年會進行一次民眾對 一、為增進政府行政效能,本總處已責成行政 制委員會 於政府公務人員的服務滿意度調查,據 院所屬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落實公務人 審查決議 97 至 101 年之調查報告,在政府服務效 員平時考核及服勤紀律,訂定不得利用上 (十一) 率滿意度、政府整體服務滿意度、及政 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行為之防弊具體 府整體服務符合民眾期待度等指標,均 措施,依規定抽查公務人員勤惰管理及辦 呈現 13%至 20%不等的衰退,顯見近年媒 公紀律,並請各主管機關暨所屬機關強化 體不斷報導公務機關效率不彰已造成負 公務人員倫理觀念,提升公務人員正面形 面形象,且少數公務人員的工作能力與 象。上開措施均已列入 102 年度人事業務 12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服務態度有待加強亦間接影響政府形 績效考核項目。 象。爰此,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 二、另本總處並於 102 年 7 月 26 日召開之「102 加強督促和管考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日之 年行政院人事主管會報」加強宣導,請各 考核獎懲,達到獎優汰劣,有效提升公 人事主管除應確實辦理公務人員平時考 務人員之工作績效,扭轉公務人員「鐵 核外,對於所屬人員如涉及違失情事,應 飯碗」的形象,並提升政府的效能與競 依規定予以懲處並適時對外說明,以回應 爭力,以提供人民更優質快速的服務。 輿情及社會期待,扭轉公務人員「鐵飯碗」 97 至 101 年行政院研考會─政府服務滿 之形象。 意度民意調查報告整理 政府服務 政府整體 政府整體 效 率 滿 意 服務滿意 服務符合 度(%) 度(%) 期 待 度 (%) 101 下半年 57.3 66.8 50.6 101 上半年 54.4 66.8 52.1 100 下半年 61.3 71.2 60.6 100 上半年 61.0 72.6 58.3 99 下半年 63.5 77.6 62.7 99 上半年 60.0 72.4 59.0 98 下半年 61.9 74.8 57.6 98 上半年 67.7 78.0 61.7 97 下半年 72.6 78.4 64.7 97 上半年 76.2 79.5 64.2 司法及法 目前各機關運用派遣勞工人數,原則不 一、為落實派遣勞工人數總量管控,本總處自 制委員會 得超過 99 年 1 月 31 日各機關實際進用 99 年第 4 季起,即按季調查中央各機關 審查決議 派遣勞工人數,並由人事行政總處進行 運 用 派 遣 勞 工人 數 並 公布 於 本 總處 網 (十二) 總量管控。惟人事行政總處無視部分機 站,相關說明均已納入「中央政府各機關 關原填報運用派遣勞工人數已失真,且 運用勞動派遣情形檢討報告」,並於 102 未衡酌各機關業務增減情形及既有人力 年 2 月 5 日以總處組字第 1020023490 號 寬緊度,逕以控管基準日填報資料為派 函送立法院。 遣勞工人數之上限, 過於便宜行事在 二、依「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 先;之後又有各機關為因應派遣勞工之 規定,各機關得運用派遣勞工人數以 99 控管上限,多改以勞務承攬方式進用以 年 1 月 31 日各機關實際運用人數做為控 規避總量控管,而目前勞務承攬僅以採 管上限不得再增加。截至 102 年第 3 季止 購契約範本規範,且勞務承攬與勞動派 各機關實際運用派遣勞工人數已下降至 遣實務上實難區分。爰此,為免派遣勞 10,365 人,與 99 年 1 月 31 日運用 15,514 12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工人數之控管流於形式,特要求人事行 人相較降幅達 33%,並無浮濫用人情形。 政總處應確實依照該機關 99 年 8 月 27 三、至外界質疑各機關是否有為規避派遣注 日發布之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 意事項規定,而將派遣勞工改為勞務承攬 事項第 5 點規定,落實派遣勞工之總量 人力造成「假承攬,真派遣」一節,據本 管控,俾利業務推動及提昇各機關人力 總處調查統計,本年第 3 季派遣勞工較 運用效益。 100 年底(11,930 人)減少 13.11%,而 勞務承攬人力亦由 100 年底 35,680 人降 至本年第 3 季 34,310 人 , 同步減少 3.83%,顯示中央機關運用派遣人數逐步 降低,且承攬人力亦同步減少,並無上述 質疑之情事。 司法及法 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供資料顯示, 一、本案業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制委員會 截至 101 年 7 月底止,中央政府機關預 (一)於 101 年 12 月 25 日函要求各機關定期 審查決議 算員額為 23 萬 4,845 人,但實際員額僅 報行政院減列已出缺之超額員額數,並 (十三) 20 萬 8,648 人,預算員額較實際員額高 透過不定期抽查各機關員額進用情形等 出 2 萬 6,197 人,較 99 年 12 月底時增 方式,定期轉正減列已出缺之超額員額 加 21%,且差距呈逐年擴大趨勢。然而機 數。 關各年度人事費係依照預算員額編列, (二)於 102 年 3 月 18 日函要求各主管機關辦 因未實際進用足額之預算員額,致每年 理 103 年度中央機關預算員額籌編作業 度人事費用預算超編,近五年年度終了 時,針對逾 6 個月未進用之非暫時性缺 產生 30 至 250 億元大量人事經費賸餘, 額,確實檢討編列其預算之必要性,避 顯見預算編列有欠確實。爰此,為增進 免預算員額未確實進用,造成政府資源 人力精簡效果,立法院曾於總員額法三 閒置與浪費。 讀通過時,作成「機關員額應於 5 年內 降為 16 萬人」之附帶決議,並避免人事 (三)檢討調整現行超額員額精簡方式,於 費過度編列而排擠其他政事需求,建請 102 年 6 月 26 日簽奉行政院核定,以作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落實督促各機 為未來控管超額員額之依據,俾有效精 關,確實檢討編列預算員額與實際進用 簡超額員額及降低機關預算員額未運用 員額數間之差距,儘速研議降低未實際 情形。 進用人員之預算缺額,使政府預算員額 二、綜上,本案本總處業透過相關員額管理措 能確切反映各機關人員實際進用狀況, 施,促使各機關有效運用人力。 以達妥適運用政府有限資源之目標。 司法及法 日前媒體報導「2012 全球英語能力指標 一、為有效推動中高階公務人員學習英語,提 制委員會 調查報告」 ,全球五十四個非英語系國家 升其英語能力,本總處訂有「行政院及所 審查決議 中,台灣排第三十名,輸給日本、韓國、 屬各機關中高階公務人員短期密集英語 (十四) 香港,顯示台灣英語能力有待加強。其 訓練實施計畫」,茲說明如下: 中泰國、馬來西亞雖非屬英語系國家, 12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但他們的高階文官幾乎都能用流利的英 (一)調訓人員: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不含 語溝通。相較於台灣官員,即使是在美 外交部)現任專員或相當層級合格實授 國拿到博士學位,英語也普遍不流利。 薦任第八職等以上之業務單位人員(不 雖然英語能力不必然象徵全球化,但其 含駐外人員及機要人員) ;辦理與行政院 重要性亦不容忽視。先進國家高階文官 重大政策、六大新興產業等業務直接相 培訓除遴選過程需以外語自我介紹外, 關或直接辦理國際交涉事務者;具相當 還有外語對話,以了解其語文流暢度, 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程度,並通過本總 並要求學員於訓練期間每日閱讀英文刊 處辦理之英語能力測試者。 物,於小組討論相關內容,而且課程指 (二)訓練課程: 定主題簡報宜採對話討論之方式進行交 102 年 5 月 17 日至 11 月 21 日,委託中 流,以積極強化高階文官蒐集外文議題 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辦理,計 24 人 資料之能力。 為培養高階文官之國際 完訓。 觀,爰建請人事行政總處所屬高階文官 (簡任十職等以上)培訓應增加英語課 二、另本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針對 103 年 程,俾提昇高階文官的全球化思維與能 需求調查將規劃實施分班測驗,若該班簡 力。 任人員需求人數達一定人數,則可單獨開 班,亦將配合本總處辦理簡任高階人員相 關國際觀及英語力之規劃;本總處地方行 政研習中心業已針對地方機關所屬公務 人員開辦相關英語課程,至有關簡任十職 等以上高階文官之國際觀及英語力規 劃,該中心已於地方政務班等高階培訓班 期納入英語力等相關課程,並以影片教學 方式施訓。 司法及法 經查人事行政總處對於各機關職員及聘 為應各公立醫院提升營運效能及彈性用人需 制委員會 僱人員雖有員額控管機制,但對於臨時 要,行政院前於 90 年 3 月 1 日函核定各公立 審查決議 人員係採該等人員酬金科目預算進用之 醫院得依其醫療 作業基金收入 契僱醫事人 (十五) 人數或經費進行管理 ,其 進用管控作 力,並由各主管機關就其作業基金內自行訂定 為,已不再對以醫療作業基金進用之醫 提撥比例支應。惟為避免公立醫院控留編制職 務人員作員額上限制,僅由主計處以預 缺進用契僱醫事人員,導致契僱醫事人員比率 算額度列管。因此各公立醫院競相以其 逐年升高,衍生人力配置及同工不同酬等問 醫療作業基金收入聘僱醫事人力,形成 題,原人事行政局已於 100 年 8 月 16 日及 30 臨時人員之特例;然依據臨時人員要點 日召開「研商公立醫療機構人力配置改善措施 第 10 點規定:「為瞭解各機關臨時人員 會議」,並做成結論要求教育部、原行政院衛 進用及運用情形,本院人事行政局得會 生署、原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等 同本院主計處等相關機關進行訪查,並 主管機關所屬公立醫院,應逐年將編制空缺補 為適當之處理。」 ;惟查人事行政總處就 各公立醫院依其醫療作業基金收入聘僱 實,並於 103 年底前將職員空缺比率降至 5% 12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之醫事人力,任其變相取代法定編制職 以下;另配合上開改善編制納實做法,及保障 缺,滋生國家用人體制紛擾,爰要求人 現職契僱人員權益前提下,在 103 年底前,各 事行政總處應通盤檢討改善。 主管機關所屬公立醫院應逐年調降契僱醫事 人員之進用比率(原衛生署調降 3%、教育部 調降 2.24%、原輔導會調降 1.65%)。 司法及法 依公務人員俸給法第 5 條第 1 款規定: 有關檢討法官、檢察官支領主管職務加給之合 制委員會 「職務加給:對主管人員或職責繁重或 理性及通盤檢討簡任(派)非主管比照主管職 審查決議 工作具有危險性者加給之。……。」及 務支領職務加給之妥適性,本總處已分別於 (十六) 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 9 條第 3 項規 102 年 5 月 15 日及同年 12 月 26 日以總處給字 定:「簡任(派)非主管人員職責繁重, 第 1020034742 號及第 1020059434 號函就司法 得由機關首長衡酌職責程度,比照主管 院、法務部研復意見及會商相關機關擬具之改 職務核給職務加給。其支給人數扣除兼 善措施復立法院並副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 任或代理主管職務之簡任(派)非主管 員會。 人數後,不得超過該機關簡任(派)非 主管人員預算員額二分之一……。」但 由目前各機關主管職務加給支領概況發 現,因授權機關首長自行決定之彈性過 於寬鬆,導致支領主管職務加給之簡任 非主管與主管人數相近,甚而出現非主 管人數超出主管人數之不合常理現象, 「主管」職務加給已失去其意義;其次, 法官、檢察官不分主管與否均支領主管 職務加給,造成變相提高月支薪俸之 實,有違公務人員俸給制度之精神;爰 要求人事行政總處應通盤檢討相關規 定,與司法院溝通杜絕簡任非主管之主 管職務加給核發過於寬鬆之不當現象。 司法及法 針對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等多項 業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於 102 年 5 月 30 制委員會 津貼補助給付雖具歷史背景,現階段仍 日第 8 屆第 3 會期第 24 次會議審查完竣,決 審查決議 以「措施性法律」的概念處理,明顯違 議: 「准予動支」 ,並經該委員會擬具審查報告 (十七) 反大法官 282、299、443 及 614 號解釋 送立法院第 8 屆第 4 會期第 4 次會議報告。 意旨,均無法源依據,要求人事行政總 處對於中央政府各機關未法制化的預算 項目,應秉於職權嚴加督促相關機關檢 討,一年內提出相關改革方案,未提出 前,凍結人事行政總處一般業務費五分 之一,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 告後,始得動支。 12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司法及法 依據 102 年度預算書,人事行政總處於 業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於 102 年 10 月 2 制委員會 「加強組編人力運用-審議編制員額及 日第 8 屆第 4 會期第 4 次會議審查完竣,決議: 審查決議 控管公務人力」210 萬 9,000 元。預算內 「准予動支」,並經該委員會擬具審查報告送 (十八) 容包含:「考察英國政府因應員額縮減管 立法院第 8 屆第 4 會期第 7 次會議報告。 理策略」、「辦理員額評鑑相關作業」 ,系 爭計畫具體內容不明,而其他項目下已 編列出國考察費用,該英國考察費用有 重複且浮編預算之疑。時值國家財政困 難之際,凍結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 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司法及法 有關近日引發之退休軍公教人員支領年 一、本總處業於 102 年 5 月 29 日以總處給字 制委員會 終慰問金爭議一事,人事行政總處雖表 第 1020036305 號函將「退休軍公教人員 審查決議 示,此已行之有年且合乎法制,但民間 發給年終慰問金檢討情形」專案報告函送 (十九) 普遍認知退休公務人員之保障遠比勞工 立法院。 為優,致輿論反映不佳。此事如繼續爭 二、立法院議事處業於 102 年 11 月 11 日函請 論下去,恐將造成民怨,激起社會更大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本總處函送「退休 的對立。退休公務人員對於國家的貢獻 軍公教人員發給年終慰問金檢討情形」專 不容質疑,政府亦責無旁貸應照顧好其 案報告,並副知本總處在案,屆時將配合 退休生活,惟因時空背景已有所不同, 該委員會審查需要備妥相關資料。 除對有特殊需要之退休公務人員外,是 否有全面發放之必要,建請行政院人事 行政總處應與銓敘部從法制、財政及社 會公平性等層面進行全面性之檢討,並 於下會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 出專案報告。 司法及法 針對我國老人年金保險與退休制度設計 本總處業將辦理情形於 102 年 3 月 18 日以總 制委員會 複雜,除分類上分為軍人保險、公教人 處給字第 1020027646 號函送立法院在案,說 審查決議 員保險、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及國 明如下: (二十) 民年金保險,其給付種類、投保金額、 一、為解決我國整體年金制度問題,行政院於 費率、保費分攤比例更存在因職業別而 101 年 11 月成立跨部會之年金制度改革小 有所不同,牽涉機關更擴及銓敘部、研 組,秉持財務健全、社會公平、世代包容、 考會、人事總處、主計總處、經建會、 務實穩健四原則,就所得替代率、保險費 教育部、國防部。尤其是軍公教人員退 率、給付條件、基金運用效率、政府責任 休所得不僅已足以保障相當生活品質, 等五面向進行檢討。考試院亦同時就公務 退休所得遠高過其他勞動體系者,多數 人員年金制度全盤審視。 退休者甚至遠超過目前平均就業者薪 二、行政院主管之軍、教、勞年金制度改革方 資,幾乎 100%高所得替代率,遠高過其 案,與考試院所主管之公務人員部分已同 他勞動體系者和其他國家,嚴重不符國 步於 102 年 1 月 30 日公布,並由各主管 12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際潮流、納稅人公益及社會正義,造成 機關(國防部、教育部、行政院勞工委員 民眾不平、世代對立,要求人事行政總 會及銓敘部)就上開方案內容進行第二階 處對於我國社會保險與退休制度,應秉 段溝通及聽取建議。 於職權進行跨部會檢討並提出改進方 三、另,各主管機關於第二階段溝通及聽取建 案。 議後業研提相關法案(軍職人員部分,為 國防部研提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 例」及「軍人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教育人員部分,為教育部研提之「公 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勞工 部分,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研提之「勞工 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務人員 部分,為考試院(銓敘部)研提之「公務人 員退休撫卹法」草案);且相關年金法案 已分由主管院於 102 年 4 月底前函送立法 院審議。 司法及法 監察院日前提出「中央行政機關勞動派 本總處業依決議事項擬具「中央政府各機關運 制委員會 遣問題」調查報告,發現政府派遣勞工 用勞動派遣情形檢討報告」,於 102 年 2 月 5 審查決議 問題嚴重,農委會及所屬機關派遣勞工 日以總處組字第 1020023490 號函送立法院, (二十一) 達 2,855 人,經濟部則是 2,757 人,勞 並經立法院議事處 102 年 7 月 5 日函復本總處 委會亦有 1,829 人,高居各部會前三名,略以,本案提立法院第 8 屆第 3 會期第 15 次 中央機關派遣勞工總計逾萬人,許多機 會議報告後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 關甚至讓派遣勞工從事核心業務,有人 查」,爰本總處將俟該報告排入立法院議程 不斷轉換派遣公司,卻在同一部門累計 後,再行配合辦理。 超過十年者,遭批評為「假派遣、真僱 用」,政府帶頭規避雇主責任。 另外,勞委會調查,全國派遣勞工約 9 萬餘人,估計中央機關就占一萬餘人, 遭外界質疑「 政府是全國最大的派遣 戶」,我國鄰近的日本政府,也沒有使用 任何派遣人力,顯示出我國政府的勞動 派遣問題嚴重,損及國際形象,人事行 政總處應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 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全面檢討政府 之勞動派遣問題。 12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司法及法 澎湖地區公務人員地域加給長期不公 經本總處以「多面向評量標準」方式評量地域 制委員會 平,應比照金門、馬祖,適度檢討提高 加給表離島地區部分分級標準之結果,研擬相 審查決議 澎湖地區公務人員地域加給。 關方案於邀集相關機關開會研商,並報軍公教 (二十二) 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審議後,簽奉行政院核定 自 103 年 1 月 1 日起修正地域加給表部分規定 如下,並以行政院 102 年 12 月 17 日院授人給 字第 1020058382 號函通函各機關據以辦理: 1、調整方式:依 101 年評量結果,澎湖地區 離島均向上調整級別。 2、增加數額:公教員工每人每月增加新臺幤 1,200 元至 4,120 元。 130 本 頁 空 白 131 行政院人 重大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可支用預算數 執行數 本期執行數 累計執行數 截至本年 以 計畫總金 計畫名稱 度已編列 前 額 本年度 合計 預算數 年 應 應 度 實現數 付 賸餘數 合計 實現數 付 賸餘數 合計 數 數 推動策略性人 力資源管理及 1,581 1,581 0 1,581 1,581 1,581 0 0 1,581 1,581 0 0 1,581 研議增修訂人 事法規 加強人事機構 組織與功能 634 634 0 653 653 653 0 0 653 653 0 0 653 (註1) 審議編制員額 及控管公務人 1,349 1,349 0 1,349 1,349 1,349 0 0 1,349 1,349 0 0 1,349 力 辦理公務人員 647 647 0 647 647 639 0 8 647 639 0 8 647 任免陞遷 辦理公務人員 考核、創新、 6,240 6,240 0 6,523 6,523 6,523 0 0 6,523 6,523 0 0 6,523 獎懲及友好互 訪業務(註2) 規劃訓練進修 5,350 5,350 0 5,350 5,350 5,011 0 339 5,350 5,011 0 339 5,350 公務人員出國 46,394 46,394 0 46,394 46,394 37,212 0 0 37,212 37,212 0 0 37,212 研習 132 事行政總處 績效報告表 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執行數占預算數百分比% 計畫執行進度 本期執行數占可支用預算數百分 累計執行數占截至本年度已編列 總計 預定 實際 畫實 比% 預算數百分比% 際執 累計 行進 本期 應付 度未 累計賸 總計畫 應付 本期賸 累計實現 數占 執行未達90%之原 達預 截至 餘數占 目標達 本期實現 數占 餘數占 數占截至 因及其改進措施 定進 本年 截至本 成情形 數占可支 可支 可支用 本年度已 度之 合計 度已 年度已 合計 總累計% 年累計% 總累計% 年累計% 用預算數 用預 預算數 編列預算 編列 原因 編列預 百分比% 算數 百分 數百分 預算 及其 算數百 百分 比% 比% 數百 改善 分比% 比% 分 措施 比% 100.00% 0 0.00% 100.00% 100.00% 0 0.00% 100.00% 100% 100% 100% 100% 已達成 100.00% 0 0.00% 100.00% 103.00% 0 0.00% 103.00% 100% 100% 100% 100% 已達成 100.00% 0 0.00% 100.00% 100.00% 0 0.00% 100.00% 100% 100% 100% 100% 已達成 98.76% 0 1.24% 100.00% 98.76% 0 1.24% 100.00% 100% 100% 100% 100% 已達成 100.00% 0 0.00% 100.00% 104.54% 0 0.00% 104.54% 100% 100% 100% 100% 已達成 93.66% 0 6.34% 100.00% 93.66% 0 6.34% 100.00% 100% 100% 100% 100% 已達成 一、本項計畫預算 遭凍結,至102年 11月6日始經立法 院同意動支,致無 法如期執行,且選 送高階公務人員出 國短期研習及選送 優秀公務人員國外 進修學位等計畫, 80.21% 0 0.00% 80.21% 80.21% 0 0.00% 80.21% 尚有部分人員未完 100% 100% 100% 95% 已達成 成經費核銷。 二、將儘速辦理選 送高階公務人員出 國短期研習及選送 優秀公務人員國外 進修學位等計畫之 相關費用支付。 133 行政院人 重大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可支用預算數 執行數 本期執行數 累計執行數 截至本年 以 計畫總金 計畫名稱 度已編列 前 額 本年度 合計 預算數 年 應 應 度 實現數 付 賸餘數 合計 實現數 付 賸餘數 合計 數 數 加強進用身心 障礙人員及原 121 121 0 121 121 121 0 0 121 121 0 0 121 住民族 規劃給與結構 417 417 0 417 417 417 0 0 417 417 0 0 417 與標準 規劃退休資遣 撫卹業務(註 337 337 0 364 364 364 0 0 364 364 0 0 364 3) 推動生活津貼 及其他給與業 111 111 0 121 121 121 0 0 121 121 0 0 121 務(註4) 辦理文康活動 7,177 7,177 0 7,177 7,177 7,177 0 0 7,177 7,177 0 0 7,177 及福利業務 全國公務人力 資源智慧型資 50,000 50,000 0 50,000 50,000 47,653 0 2,347 50,000 47,653 0 2,347 50,000 訊服務 註1:原計畫經費634千元,由該分支計畫其他經費勻支19千元,勻支後可支用預算數為653千元。 註2:原計畫經費6,240千元,由該分支計畫其他經費勻支283千元,勻支後可支用預算數為6,523千元。 註3:原計畫經費337千元,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之規定,辦理經費流入27千元,流用後可支用預算數為364千元。 註4:原計畫經費111千元,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之規定,辦理經費流入10千元,流用後可支用預算數為121千元。 134 事行政總處 績效報告表 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執行數占預算數百分比% 計畫執行進度 本期執行數占可支用預算數百分 累計執行數占截至本年度已編列 總計 預定 實際 畫實 比% 預算數百分比% 際執 累計 行進 本期 應付 度未 累計賸 總計畫 應付 本期賸 累計實現 數占 執行未達90%之原 達預 截至 餘數占 目標達 本期實現 數占 餘數占 數占截至 因及其改進措施 定進 本年 截至本 成情形 數占可支 可支 可支用 本年度已 度之 合計 度已 年度已 合計 總累計% 年累計% 總累計% 年累計% 用預算數 用預 預算數 編列預算 編列 原因 編列預 百分比% 算數 百分 數百分 預算 及其 算數百 百分 比% 比% 數百 改善 分比% 比% 分 措施 比% 100.00% 0 0.00% 100.00% 100.00% 0 0.00% 100.00% 100% 100% 100% 100% 已達成 100.00% 0 0.00% 100.00% 100.00% 0 0.00% 100.00% 100% 100% 100% 100% 已達成 100.00% 0 0.00% 100.00% 108.01% 0 0.00% 108.01% 100% 100% 100% 100% 已達成 100.00% 0 0.00% 100.00% 109.01% 0 0.00% 109.01% 100% 100% 100% 100% 已達成 100.00% 0 0.00% 100.00% 100.00% 0 0.00% 100.00% 100% 100% 100% 100% 已達成 95.31% 0 4.69% 100.00% 95.31% 0 4.69% 100.00% 100% 100% 100% 100% 已達成 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