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決 算 目 次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甲、總說明 (一)總說明………………………………………………………………… 1~33 乙、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決算表…………………………………………………… 36~37 (二)歲出政事別決算表…………………………………………………… 38~39 (三)歲出機關別決算表…………………………………………………… 40~43 (四)以前年度歲入來源別轉入數決算表(無) (五)以前年度歲出政事別轉入數決算表…………………………………. 44~45 (六)以前年度歲出機關別轉入數決算表…………………………………. 46~47 (七)歲入類平衡表(無) (八)經費類平衡表………………………………………………………… 48 丙、附屬表 (一)歲入類現金出納表…………………………………………………… 49 (二)經費類現金出納表…………………………………………………… 50 (三)經費類平衡表各科目明細表………………………………………… 51~62 (1) 專戶存款明細表…………………………………………………... 51 (2) 保留庫款─本年度明細表………………………………………… 52 (3) 暫付款明細表……………………………………………………… 53~54 (4) 保管有價證券明細表……………………………………………… 55 (5) 保管款明細表……………………………………………………… 56~59 (6) 代收款明細表………………………………………………….….. 60 (7) 應付歲出保留款─本年度明細表………………………………… 61 (8)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明細表……………………………...………… 62 (9) 經費賸餘明細表(無) (四)歲出用途別決算分析表……………………………………………… 64~65 (五)歲出用途別決算綜計表……………………………………………… 66~73 (六)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74~77 (七)公用財產目錄總表…………………………………………………… 78 (八)公用珍貴動產、不動產目錄總表……………………………………… 79 (九)本年度經費預算國庫已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80~81 (十)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國庫已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82~83 (十一)國庫退還以前年度納庫款明細表(無) (十二)歲入保留數(或未結清數)分析表(無)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決 算 目 次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十三) 歲入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84 (十四)歲出保留數(或未結清數)分析表………………………………. 86~87 (十五)歲出賸餘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88~89 (十六)人事費分析表……………………………………………………… 90~91 (十七)增購及汰換車輛明細表(無) (十八)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或團體私人經費報告表……………. 92~93 (十九)委託辦理計畫(事項)經費報告表…………………….…………… 94~95 (二十)出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表………………………………………… 96~99 (二十一)赴大陸計畫執行情形報告表(無) (二十二)因擔保、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支出明細表(無) (二十三)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涉及政府未來年度負擔經費明細 表(無) (二十四)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 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 100~130 (二十五)立法院審議通過 101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所提決議 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 131 (二十六)重大計畫執行績效報告表….………………….………………… 132~135 (二十七)調整年度預算支應災害防救經費報告表(無) 總 說 明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一、施政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 (一)已完成施政計畫重點概述 本總處係行政院人力資源管理之幕僚機關,亦是行政院所屬各人事機關 (構)的主管機關,負責政府人力規劃、進用、訓練、考核、待遇、福 利等事宜,其職掌事項範圍,包括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103 年 度施政計畫係根據行政院核定之施政方針,配合實際業務需要擬訂計畫 目標,並遵循法令規定,如期執行完成。有關本總處各項重要計畫辦理 情形與成果摘述如下: 1.精實政府員額規模及人力配置:為提升人力運用效能,積極達成員額 降至 16 萬人之精簡目標,並將精簡節餘人力,支應重要業務所需員 額;賡續推動全面性員額評鑑,並落實工友(含技工、駕駛)員額控 管措施。 2.辦理促進性別平等相關活動:辦理行政院第 12 屆推動性別主流化金 馨獎之評選及頒獎典禮,及辦理「推動性別主流化績效優良機關觀摩 會」與「各部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交流會」各 2 場次。 3.加強進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學校截 至 103 年 12 月底止,應進用身心障礙人員 1 萬 9,454 人,實際已進用 人數為 2 萬 8,220 人,進用比率達 145.06%;應進用原住民族 1,691 人,實際已進用人數為 7,536 人,進用比率達 445.65%。 4.強化培育中高階公務人力:辦理「國家政務研究班」、 「高階領導研究 班」、「地方政務研究班」等班別;103 年度選送高階公務人員 3 人出 國短期研習及優秀公務人員 3 人赴國外進修博士學位(含博士後研究)。 5.精進員工待遇福利業務:研議地域加給制度調整規劃,賡續研訂公務 人員獎金支給辦法(草案),並配合軍公教年金改革法案主管機關賡 續推動改革,及運用公私協力,提供福利措施。 6.加強推動員工協助方案:辦理 9 場次「公務機關員工協助方案分區訪 視及座談會」及 2 場次「公務機關員工協助方案工作坊」,並完成「 公務機關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參考手冊」,提供各機關參考運用。 (WebHR) 7.賡續優化及推動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 :開 發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推動人事業務跨機關之「 一次收件、全程運用、服務回饋」高效率人事行政整合服務,全國共 有 6,848 個機關、學校完成 WebHR 導入。 1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一、人事行 一、推動策略性 一、 推動性別主 第 12 屆金馨獎頒獎典禮已於 103 年 3 政綜合 人力資源管 流化。 月 6 日舉行,總計有 25 個機關獲表彰 規劃 理及研議增 。另為強化各部會推動性別平等專案 修訂人事法 小組運作效能,並提供經驗分享及交 規 流平台,業於 103 年 7 月 11 日辦理各 部會性平小組交流會竣事。 二、 配合相關部 一、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中山科 會研議行政 學研究院、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 法人個案之 心、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之設置條 組織法律, 例均於 103 年 1 月完成立法,本 並力求穩健 總處嗣配合文化部、國防部、科 務實推動行 技部、教育部之規劃,分別於 103 政法人制度 年 3 月 12 日及 21 日、4 月 11 日 。 、9 月 17 日簽陳行政院核定 4 行 政法人設置條例施行日期(國家 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 103 年 4 月 2 日施行、國家中山科學研究 院設置條例 103 年 4 月 16 日施行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設置條 例 103 年 4 月 28 日施行、國家運 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則於 104 年 1 月 1 日施行)。 二、協助科技部推動成立行政法人「 國家資通安全科技中心」法制化 作業及研擬設置條例草案,經由 本總處簽陳提報行政院會通過後 ,於 103 年 8 月 19 日函請立法院 審議,並列為行政院亟需立法院 在第 8 屆第 6 會期優先審議通過 之急迫性法案。 2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三、 研議增修訂 一、考量警察勤、業務特殊性及任用 人事法規。 警察人員之實際需要,同時配合 公務人員任用法相關規定之修正 ,本總處配合內政部擬具修正草 案,經提 103 年 3 月 20 日行政院 會議通過後,於同年 4 月 7 日函 請考試院辦理會銜作業。嗣經同 年 7 月 31 日考試院會議通過後, 函復行政院同意會銜並提修正建 議,復經本總處簽院核定後,採 2 案併陳方式,並於同年 9 月 15 日 由行政、考試 2 院會銜函送立法 院審議。 二、銓敍部依「考試院文官制度興革 規劃方案」擬具「高階主管特別 管理條例」草案,函請本總處等 相關機關表示意見。經本總處邀 集行政院所屬主管機關開會研商 ,擬具行政院意見簽院核可後, 於 103 年 3 月 24 日函復銓敍部。 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為配 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 約施行法」之施行及因實務運作 之需要,經擬具「公務人員安全 及衛生防護辦法」修正草案,並 經考試院函請行政院同意會銜發 布,案經本總處簽院核可,於 103 年 1 月 2 日函復考試院同意會銜 發布,並配合辦理後續刊登行政 院公報及函轉事宜。 3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四、銓敍部為建立聘任人事制度及政 府契約用人制度,經擬具聘用人 員人事條例草案及聘任人員人事 條例草案送請考試院審議,考試 院嗣分別於 102 年 8 月 19 日、102 年 12 月 16 日及 103 年 8 月 7 日 召開 3 次全院審查會,本總處均 配合研提意見,其中有關聘僱人 員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一節,因 涉及行政院之政策立場,經本總 處通盤研酌後擬具研析報告並簽 院核可,仍維持聘僱人員不適用 勞動基準法之立場。另前開 2 草 案業經考試院 103 年 8 月 7 日第 3 次全院審查會決議,退請銓敍部 研議處理。 五、國防部於 103 年 3 月 27 日函報「 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管理作業要 點」第 3 點及第 4 點修正草案, 經本總處研處並簽院核可同意修 正,復於同年 4 月 15 日函復國防 部。 四、 辦理行政院 103 年行政院人事主管會報已於 103 年 人事主管會 7 月 22 日於本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報。 前瞻廳辦理竣事,計有 153 位中央及 地方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人事主管與 會;因本次會報適逢中度颱風麥德姆 來襲,除調整議程外,並邀請交通部 中央氣象局伍簡任技正婉華蒞會宣導 防颱觀念。 4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五、 推動創新行 本總處業於 103 年 3 月 25 日於本總處 政文化、活 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前瞻廳辦理「人事 化人事管理 業務創新研發標竿學習活動」,邀請 功能,辦理 102 年度人事行政研究發展徵文之 4 「人力資源 位優等獎得獎人、團體獎勵獲第一組 管理創新獎 前二名之 2 位人事機構代表,以及第 勵」推廣活 四屆人力資源管理創新獎勵獲優等獎 動。 以上之 2 位人事機構代表,合計 8 位 ,分享徵文寫作經驗及創新研發機制 推動經驗,並與參加人員面對面進行 意見交流,共計 225 人參加。 二、加強人事機 一、 輔導各機關 為協助各機關貫徹落實員工協助方案 構組織與功 推動員工協 ,本總處業於 103 年 4 月至 6 月間辦 能 助方案。 理 9 場次公務機關員工協助方案分區 訪視及座談會竣事,計 53 個機關參加 ,並於同年 9 月 16 日將訪視成果報告 函送各機關參考。另本總處並於 103 年 7 月間辦理 2 場次公務機關員工協 助方案工作坊竣事,依參加對象身分 別(主管及非主管)設定不同研討主 題,共計 119 人參加。又本總處已完 成公務機關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參考手 冊,函送各機關作為推動參考。 二、 辦理人事業 103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評分 務績效考核 標準、分組及考核方式,前於 102 年 。 12 月 25 日及 27 日邀集各主管機關人 事機構研商竣事,本總處於 103 年 1 月 15 日及 8 月 25 日分別研訂 103 年 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及評分標準 表與績效考核計畫,經各主管機關人 5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事機構於 103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3 日 將執行成果陳報本總處後,本總處於 同年 10 月 13 日至 11 月 6 日就地方政 府及議會各組進行書面審查,並就中 央各組實施實地查證,嗣經核定各人 事機構考核成績後,於同年 11 月 28 日通函各受考人事機構。103 年度績效 考核成績並作為評定各該人事主管年 終考績及各該人事機構年終考績考列 甲等人數比例之重要參據。 三、 表揚績優人 103 年行政院各主管機關所屬績優人 事人員。 事人員,經評選審定計有 17 人獲獎, 並於 103 年 7 月 22 日舉行之「103 年 行政院人事主管會報」中頒獎完竣。 四、 辦理人事專 本總處為表彰對人事業務具有貢獻之 業獎章。 人士及激勵人事人員士氣,前於 103 年 1 月 15 日函請行政院各主管機關人 事機構薦送所屬合於資格者報本總處 審查,另並就各主管機關人事主管未 曾獲頒人事專業獎章者主動檢討;經 審查評定計有 12 人獲獎,並於 103 年 7 月 22 日舉行之「103 年行政院人事 主管會報」中頒獎完竣。 五、 委託學校及 本委託研究案係經 103 年 2 月 25 日委 團體辦理「 託研究計畫書評審會議審查後,決議 簡任第 10 職 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得標(係委託該 等人事主管 校陳副教授怡靜進行研究) ,嗣於同年 核心職能量 3 月 11 日議價完竣,並於同年 6 月 9 表之研究」 日及 9 月 23 日分別召開期中與期末報 。 告審查會議。又本案研究團隊經參酌 6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期末報告審查會議紀錄內容,業依審 查委員所提意見再予修正,並依限將 期末報告修正本 100 本及電子檔案等 送達本總處。本總處業完成計畫經費 撥付及委託研究報告結論或建議事項 可行性分析竣事。 二、加強組 一、審議編制員 一、合理規劃機 為使中央機關員額配置更趨合理精實 編人力 額及控管公 關員額配置 ,並提升整體人力運用效能,經本總 運用 務人力 。 處秉撙節原則核實控管各機關員額配 置,中央機關 103 年度預算員額編列 229,775 人,較 102 年度 231,313 人, 計減少 1,538 人,精簡率約 0.7%。另 屬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以下簡稱 總員額法)範圍之 103 年度中央機關預 算員額為 161,307 人,較 102 年度之 162,792 人,計減少 1,485 人,顯示本 總處已核實控管各機關員額配置,落 實人力運用合理精實。 二、辦理各機關 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本總處均秉持 組織編制之 「當增則增,應減則減」及「員額隨 審議及整體 同業務移撥」原則,依新機關組設規 員額調整作 劃及核心業務職掌,於總員額法規定 業,並合理 員額總量高限下,核實審議控管各新 管理員額。 機關編制及員額配置,並陸續將審議 完成之新機關編制表整理本函送行政 院組織改造推動小組,再配合機關組織 法案完成立法情形,由行政院核定函送 考試院核備。至 103 年 12 月底,已完 成立法之新機關編制員額已自組改前 99,707 人,調整為組改後 85,077 人, 7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計精簡 14,630 人,精簡幅度近一成五 ,顯示配合組改中央政府員額確已合 理控管精簡,並逐步趨向合理精實。 三、針對行政院 為精簡各機關經行政院列管出缺不補 核定之機關 之超額人力,除以超額人力自願退離 超額人力, 後減列預算員額之做法外,並要求各 持續以出缺 機關定期(每年 4 月、8 月及 12 月底前 不補及統籌 )核實彙整已出缺之超額員額數,並配 運用方式, 合減列,期促使各機關積極落實總員 精簡各機關 額法規定,檢討精簡超額人力。透過 預算員額。 前開超額員額精簡做法,103 年度中央 政府各機關列管超額出缺不補之預算 員額數 12,669 人,較 102 年度 14,232 人,計減列 1,563 人,精簡率達 11% ,顯示中央機關超額人力已逐步精簡 。 四、定期辦理行 因應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以下簡 政院所屬二 稱總員額法)明定中央一級機關應每 2 級機關員額 年評鑑所屬機關員額總數之合理性, 評鑑。 以及員額評鑑機制係瞭解各機關診斷 員額配置與人力運用之必備政策工具 ,本總處為行政院指定之員額管理專 責機關,103 年度業依總員額法及中央 政府機關員額管理辦法等規定,以實 地或書面方式對所屬各二級主管機關 進行評鑑工作,截至 103 年 12 月底止 ,已實施經濟部等 36 個機關員額評鑑 事宜,並提出員額評鑑建議事項共計 418 項,其中「組織面」建議計有 68 項、「業務功能面」建議計有 112 項、 8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人力面」建議計有 142 項、 「財務面 」建議計有 40 項、「工作流程簡化」 建議計有 51 項、 「其他」類建議計有 5 項,透過員額評鑑機制,確實檢討員 額配置及人力運用問題,並提出員額 管理策略對應建議,作為各受評機關 改善組織設置、業務規劃及人力配置 之依據。 二、辦理公務人 一、辦理行政院 對於簡任第 12 職等以上主管人員任免 員任免陞遷 各部會首長 、借調案件及各部會首長、副首長兼 、副首長及 職案件,均確依相關規定詳實審核, 所屬各一級 並確實控管時效,經統計,103 年 1 機關首長等 月至 12 月辦理任免案件 587 人次、借 人員(含國 調案件 18 人次及兼職案件 531 人次。 營事業副總 經理以上) 之任免、借 調,及各部 會首長之兼 職案件。 二、配合行政院 配合各部會新機關組織法施行日期, 組織調整, 103 年完成國家發展委員會、勞動部、 辦理 103 年 科技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等 4 個機關 1 月 1 日後 之政務人員及簡任第 12 職等以上主管 組織調整機 人員之派免任命及宣誓作業,達成政 關之政務人 務推動無縫接軌及維護人員派職權益 員、簡任第 之目標。 12 職等以上 應報院核派 職務人員之 9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派職作業。 三、公務人 一、公務人員出 規劃辦理選送公 為持續強化中高階文官國際觀,本總 員培訓 國研習 務人員個人或組 處 103 年簽院核定選送行政院中高階 與考用 團出國進修及研 公務人員個人或組團,合計 81 人出國 習 進修研習,簡要分述如下: 一、組團部分:共辦理 4 個班,選送 中高階文官 75 人分赴法國國家行 政學院、德國康士坦斯大學及英 國愛丁堡大學進行短期研習。 二、個人部分:選送 3 人赴國外進修 博士學位(含博士後研究);另選送 簡任第 12 職等以上高階公務人員 3 人出國短期研習。 二、規劃訓練進 一、加強公務人 一、自 102 年度起,業將國際人權公 修 員人權教育 約納入政策性訓練課程,由各主 。 管機關各自列入年度訓練計畫並 據以執行,期能將人權教育訓練 推廣於各機關,促使人權法治觀 念深植人心,並將之運用於各項 政策規劃及執行中。 二、本總處於 103 年 6 月 10 日以總處 培字第 1030036270 號函送各機關 辦理人權教育訓練參考資料(含 課程名稱、內容、辦理方式及講 座等),以提供規劃辦理人權教育 訓練課程參考。 三、本總處於 103 年 6 月 24 日分別以 總處培字第 10300376712 號及第 10300376711 號函請國家發展委 員會及本總處所屬公務人力發展 10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中心及地方行政研習中心辦理法 規影響評估等相關訓練時,將各 項評估技術及理論納入課程內容 。 四、本總處為加強法制人員及參事等 高階人員人權教育訓練,規劃由 所屬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辦理人權 教育訓練專班,中階主管班共 2 班期合計 66 人(按:103 年 11 月 10、11 日及同年月 17、18 日), 高階主管班共 1 班期合計 33 人( 按:103 年 11 月 24、25 日),共 3 期合計 99 人。 五、為擴大學習效益,本總處業委由 所屬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協助製作 人權影響評估數位教材完竣。 二、強化中高階 落實推動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 公務人員領 公務人力培訓推動方案,及辦理中高 導力培育發 階公務人員相關訓練: 展,整合中 一、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 高階公務人 人力培訓推動方案: 員培訓體系 為培育高素質之公務人才,進而 ,辦理相關 提高政府績效,於 103 年 1 月 29 培訓班別。 日簽奉行政院核定「行政院所屬 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力培訓推 動方案」(以下簡稱培訓方案), 計擬具「建構行政院所屬機關及 地方機關公務人員訓練進修與在 職培訓發展體系」、「強化關鍵性 職務人才培育」、「落實嚴謹選訓 11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嚴格考評及訓練成效評估」及 「有效整合訓練資源並建立資源 分享機制」4 項策略,與其對應之 12 項具體做法及 32 項工作內容 ,並自 103 年起分短、中、長程 推動。其中將培育關鍵性職務人 才列為重點之一,並系統性規劃 辦理在職培育訓練,從初階主管 逐級培育外,各機關得視需要, 搭配領導、管理等核心能力訓練 或專業訓練,以儲訓人才。又為 落實關鍵性職位人才計畫性培育 概念,特將各主管機關辦理關鍵 性人才培育情形已列入 103 年度 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以督促 各機關落實辦理。 二、提升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積極任 事及創新能力訓練: 為培養公務人員發現問題應予正 視及以創新思維有效提出解決策 略方案,並以同理心處理各項業 務,精進公務人員處事素養,本 總處於 103 年 4 月 25 日至 26 日 辦理「提升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 積極任事及創新能力訓練」竣事 ,調訓行政院及所屬機關人事處 處長、公務人員訓練機構主管及 直轄市(含桃園縣)政府人事處副 處長共 35 人,亦邀請考試院及所 屬機關推薦 5 人參與,合計共 40 12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人,並採用工作坊方式進行授課 及小組互動,提升訓練效益。 三、行政院跨領域科技管理人才培訓 班: 為強化行政院高階公務人員科技 治理及管理能力,期使渠等具備 前瞻、創新及國際觀,本總處於 103 年以跨領域科技管理為研習 主軸,開辦行政院跨領域科技管 理人才培訓班,參訓對象為行政 院所屬辦理科技相關業務之簡任 人員,計 20 人。本班課程採國內 、外課程連貫方式辦理,研習主 題包括「創新科技政策」、「科技 治理與管理」、「智財產業化」、「 創新能力培育與管理」及「科技 應用促進虛實經濟發展」 ,除進行 國內課程研習外,並赴美國聖荷 西州立大學進行 2 週課程,參訪 SRI International、IBM、HP 及 Google 等國際知名企業。參訓人 員返國後業辦理成果發表會並依 規定繳交出國報告,提出對政策 建議事項,並由行政院政務委員 及相關領域專家學者進行考評。 三、強化中高階 一、為落實 總統於 100 年 4 月 7 日 公務人員英 「提升國人英語能力行動方案」 語能力,辦 簡報會議裁示,本總處簽奉行政 理相關密集 院核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中 英語培訓班 高階公務人員短期密集英語訓練 13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別。 實施計畫」 ,自 100 年起辦理中高 階公務人員短期密集英語訓練。 103 年規劃辦理「103 年行政院所 屬各機關中高階公務人員密集英 語訓練職場專業英語技巧班」 (以 下簡稱本班)。 二、本班係以維護我國於國際事務中 之權益,並提升我國國際競爭力 為目標,經評估 102 年度與各專 業機構合作辦理之國內訓練情形 ,依政府採購法程序委由「中華 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以下簡 稱貿協)辦理;復為回應立法院對 於本訓練要求,特規劃精進訓練 課程,共可分為「共同專業英語 」10 項及「個別專業英語」12 項 等 2 大類,並由貿協依前開規劃 設計共同專業課程包括國際會議 簡報、公務文書(包括條約、協 定及契約等文書之撰擬) 、報告撰 寫及國際談判技巧等,及個別專 業課程包括經濟貿易、觀光旅遊 、綠色能源及財政金融等領域, 並依學員個別機關屬性及業務需 求進行分組,採個案教學、情境 模擬、小組討論及實際演練等多 元教學技法,由具專業英語教學 背景外籍教師全程以英語授課。 三、本班經函請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推 薦合格實授薦任第 8 職等以上, 14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辦理與行政院重大政策、六大新 興產業等業務直接相關或直接辦 理國際涉外事務,且具全民英檢 中級以上程度之業務單位人員參 訓,並經博思(BULATS)英語測驗 及綜合考評後,核定 25 人參訓, 並自 103 年 6 月 3 日開訓,同年 9 月 30 日結訓,且 25 名學員均順 利結訓。 四、又為強化學員聽說讀寫能力,發 揮情境學習之效用,本班與美國 蒙特利國際研究所合作辦理國外 課程,依學員機關性質、業務屬 性、個人需求分為「經濟貿易組 」、「觀光文創組」及「綠色能源 組」等 3 組上課,運用小組討論 、模擬國際會議及談判演練等多 元方式,使學員瞭解前開各組之 專業領域內,英語閱讀、口說、 聽力及寫作等面向之使用規則及 技巧,以提升學員專業英語能力 。 四、強化公務人 一、為強化高階文官面對媒體及對外 員溝通協調 溝通能力,本總處業於 103 年 9 力與執行力 月 18 日及 9 月 22 日分別辦理 2 。 期,行政院高階文官面對媒體研 習專班,參訓對象為擔任行政院 所屬 3 級機關(構)簡任第 11 職等 主管職務,且未曾參加本總處辦 理之媒體研習專班人員,並以機 15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關發言人為優先,每期調訓各 35 人,合計 70 人。 二、本研習課程內容包含「臺灣媒體 生態」、「平面、網路及電視新聞 產製過程」、「與媒體互動及溝通 之技巧」、「掌握媒體採訪重點」、 「政策行銷(含網路行銷)與辯護」 、 「受訪儀態及梳化妝演練」 、「訪 談實務演練」及「記者會實務演 練」等主題,由資深平面、電子 媒體人及電視臺主管級人員擔任 講座,並與參訓人員進行深度討 論及現場節目實境模擬,且安排 每位學員實際體驗,其模擬問題 內容均依受訪學員個別職域設計 ,俾達實境模擬之效。 五、辦理訓練機 一、依本總處組織法及處務規程等規 構評鑑。 定,本總處掌理行政院所屬機關 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訓練、進修 與在職培訓發展之規劃、執行與 評鑑。為瞭解行政院所屬中央及 地方機關訓練機構之實際運作, 本總處前於 101 年訂定「行政院 人事行政總處辦理行政院所屬中 央及地方機關訓練機構績效評鑑 實施計畫」 ,於 101 年及 102 年完 成 8 所訓練機構績效評鑑,並參 酌實地評鑑經驗,逐年滾動式修 正前開計畫,協助提升訓練機構 整體績效。 16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二、查 103 年度訓練機構績效評鑑共 辦理 4 場次完竣,邀請國立臺灣 大學政治學系蘇教授彩足等 4 位 學者專家,及行政院經濟能源農 業處、外交國防法務處、綜合業 務處、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 主計總處及受評鑑機構之主管機 關等相關機關代表組成評鑑小組 ,於 103 年 8 月 26 日、29 日、9 月 2 日及 5 日分別前往臺灣電力 股份有限公司訓練所(第 1 場)、行 政院海岸巡防署教育訓練中心( 第 2 場)、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 學院(第 3 場)及高雄市政府公務 人力發展中心(第 4 場)進行評鑑。 三、加強進用身 一、規劃請辦身 為積極落實身心障礙人員及原住民服 心障礙人員 心障礙人員 公職之權利,103 年身心障礙特考業於 及原住民族 特考原住民 103 年 6 月 10 日榜示,計錄取 237 人 族特考。 ,本總處辦理選填志願作業期間為 6 月 16 日至 6 月 27 日,分配結果業於 7 月 10 日公告。另 103 年原住民特考業 於 103 年 11 月 17 日榜示,計錄取 179 人,業於同年 12 月 17 日由原住民族 委員會辦理分配作業竣事。 二、協助督促各 一、為加強落實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 機關依法足 法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 額進用身心 之進用義務,本總處均定期追蹤 障礙人員及 各機關進用身心障礙人員及原住 原住民族。 民情形。有關進用身心障礙人員 部分,經統計截至 103 年 12 月止 17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學校依 法應進用身心障礙者 19,445 人, 已進用 28,062 人,進用比率達 145%;又截至 103 年 12 月止,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學校依 法應進用原住民族者 1,691 人,已 進 用 7,536 人 , 進 用 比 率 達 445.65%。 二、為落實照顧弱勢及關懷身障人士 之政策,並提升公務人力合理運 用,深入瞭解機關進用身心障礙 人員作業實務上面臨問題,業於 103 年 5 月 9、19、30 日分別於北 、中及南部舉辦 3 場次實地訪視 及分區座談會,並將會議決議函 轉衛生福利部、勞動部等相關機 關研參(處) ;另邀請相關主管機 關於 103 年 8 月 22 日開會研商, 會中除蒐集意見及發掘問題外, 並和與會學者專家共同討論,研 擬身障特考職缺工作內容範例, 供機關參考。 四、辦理公務人 一、研議規劃政 一、現行有關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及 員考核、創 府行政機關 其補假,係依內政部主管之「紀 新、獎懲及 辦公日期相 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相關規定 友好互訪業 關事宜。 辦理。至辦公日曆表有關國定假 務 日放假之擬定,係依上開實施辦 法、 「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 」及「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 理要點」 (以下簡稱處理要點)之 18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規定,於簽奉行政院核定後,據 以發布,又 103 年辦公日曆表前 業經行政院 102 年 5 月 30 日通函 各機關並登載於本總處全球資訊 網。 二、另為回應 103 年 9 月 23 日立法委 員所提建議,行政院爰於徵詢相 關部會、勞工團體、工商團體、 金融機構之意見及根據民意調查 資料,綜合考量評估後決定,104 年元旦翌日 1 月 2 日(星期五) 調整為放假日,並依處理要點規 定及往例做法,於前一週之星期 六(103 年 12 月 27 日)補行上班 ,並於 103 年 10 月 21 日奉行政 院核定修正 103 年政府行政機關 辦公日曆表並據以公告在案。 二、賡續配合銓 考試院(銓敘部)研擬之公務人員考 敍部通盤檢 績法修正草案,業於 101 年 10 月 18 討公務人員 日函送立法院審議,本總處將賡續配 考績法制。 合立法院審議進度辦理相關事宜。又 為維護女性公務人員權益,落實政府 鼓勵生育政策,103 年銓敘部與本總處 首長聯名箋函,業將「懷孕 5 個月以 上流產而請流產假者」納入,比照請 娩假者免計列機關考列甲等人數比率 ,並於 103 年 11 月 10 日通函各機關 辦理。 三、落實平時考 一、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 核,激勵同 員平時考核要點」規定,各機關 19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仁士氣。 主管人員每年 4 月、8 月辦理屬員 之平時考核,將考核情形填入平 時考核紀錄表中,每半年密陳機 關首長核閱 1 次。 二、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如有應予獎懲 事項,各機關除列入平時考核做 為年終考績之參據外,得依公務 人員考績法規定辦理專案考績, 或依各機關自訂之獎懲規定覈實 辦理;另有特殊功績及重大具體 事蹟,亦得依獎章條例、公務人 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 及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 等相關規定予以獎勵,以達激勵 士氣之目的。 四、與友好國家 一、去訪友邦 交流互訪。 本總處去訪瓜地馬拉共和國、巴 拿馬共和國及多明尼加共和國: 103 年 5 月 13 日至 25 日,由本總 處張副人事長念中率團一行 4 人 ,應瓜地馬拉共和國公民服務局 邀請出席第 17 屆「中美洲、巴拿 馬及多明尼加公共服務論壇」並 以「中華民國政府組織暨人事制 度」為題發表專題演講。論壇結 束後,順訪同為論壇成員國之巴 拿馬共和國及多明尼加共和國, 就各訪問國家之政府組織、公務 人力資源管理及當前重要人事行 政制度等議題進行交流。 20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二、友邦來訪 (一)德國青年公務人員聯盟北萊茵 西伐利亞邦分會來訪:103 年 9 月 23 日至 10 月 2 日由該分會 副主席芮邦女士率團一行 9 人 ,以「全體社會應如何因應性 別歧視問題」為主題來華訪問 ,期間參訪本總處、衛生福利 部、僑務委員會、教育部青年 發展署、勞動部、行政院性別 平等處及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 園區等機關。 (二)德國青年公務人員聯盟巴伐利 亞邦分會來訪:103 年 10 月 20 日至 25 日由該分會主席柯特先 生率團一行 6 人,以「從事青 少年工作之志願服務」為主題 來華訪問,期間參訪本總處、 立法院、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及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等機關。 四、給與福 一、規劃給與結 合理審議年度軍 有關 104 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是否調 利制度 構與標準 公教員工待遇標 整,業經本總處擬具相關研析方案, 規劃 準。 於 103 年 7 月 15 日提「軍公教員工待 遇審議委員會」討論完竣,經該委員 會考量我國經濟情況雖正緩步回溫、 失業情況已有改善,惟與 100 年下半 年軍公教員工調薪時相較,相關經濟 指標均不如當時熱絡,在目前我國政 府財政緊絀、財政赤字仍未能有效改 善之際,爰建議 104 年度軍公教員工 21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待遇不予調整。上開建議復經本總處 簽陳行政院核定在案。 二、規劃及執行 一、配合軍公教 一、為因應國民年金及勞工保險年金 退休、資遣 人員退撫法 相繼施行,並解決現行實務上若 、撫卹及志 制主管機關 干亟待處理之問題,考試院研議 願服務等業 賡續研議改 規劃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 務 革退休撫卹 保)養老給付年金化事宜。又行政 制度。 院考量僅得支領一次退休金之私 立學校教職員、部分公營事業機 構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之老年 生活安全,政策決定渠等人員採 行相同之處理原則,並於 99 年 5 月 10 日函請考試院協助研修公保 法相關規定。 二、考試院復於 100 年 4 月 29 日擬具 公保法修正草案會銜行政院函送 立法院審議,嗣因未及完成立法 程序及屆期不續審規定,考試院 再於 101 年 11 月 13 日重行擬具 公保法修正草案會銜行政院函送 立法院審議,本總處並於歷次研 商過程,研提相關建議請法制主 管機關銓敍部參考。 三、又配合軍公教及勞工年金制度改 革之推動,考試院另研提再修正 條文草案,經立法院朝野黨團協 商後,由立法院於 103 年 1 月 14 日三讀通過及經總統於同年月 29 日公布,其中公保養老年金給付 規定僅限私立學校被保險人適用 22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其他被保險人則俟年金改革法 案通過後再處理,並另增訂生育 給付,給付額度參酌本總處建議 訂為 2 個月。 四、考量 103 年 1 月 29 日修正公布之 公保法,未將現行生育補助適用 範圍全數納入生育給付適用範圍 ,亦未將部分公營事業公務員兼 具勞工身分人員及駐衛警察人員 納入養老年金給付適用對象。為 合理保障渠等人員保險權益,本 總處爰簽陳行政院於 103 年 5 月 27 日函復考試院同意會銜公保法 修正條文施行日期(103 年 6 月 1 日)及相關子法修正草案發布事 宜時,同時請考試院儘速修正公 保法相關規定,未來本總處將持 續協商相關機關並簽陳行政院建 議考試院再檢討修正。 二、賡續推動退 一、行政院為貫徹志願服務法之施行 休公教人員 ,並有效運用社會人力資源參與 參與志願服 公共事務,以提升服務品質及行 務。 政效能,前訂定「行政院及所屬 各機關推動公教志工志願服務要 點」 ,並規定各機關應於每年 2 月 底前,將推動志願服務之成果陳 報各主管機關彙整後,函送本總 處。為瞭解各機關 102 年度推動 志願服務成效,本總處於 103 年 1 月 29 日函請相關機關調查並彙齊 23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各機關調查意見據以研辦,復於 103 年 6 月 13 日彙整分析竣事及 於同年月 16 日函請相關機關加強 運用公教志工,配合政策推展相 關業務。 二、另為協助輔導退休人員瞭解其退 休前後生活調適與安排之重要性 ,並鼓勵志願參與公共事務,發 揮退而不休之精神,本總處將「 落實志工業務之推動」列為 103 年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之一, 請各人事機關(構)依本總處 101 年訂定之「強化退休公教志工人 力運用機制之推動原則」配合辦 理相關事宜,並鼓勵退休人員善 用本總處所建置之「銀髮公教志 工人力銀行」系統,引導退休公 教人員參與志願服務。 三、推動生活津 賡續推動軍公教 一、為杜絶子女教育補助重複請領情 貼及其他給 人員生活津貼及 事再發生,本總處業建置「全國 與業務 其他給與業務。 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 系統」 ,各機關依據報送時程分別 於 103 年 4 月 10 日及 10 月 25 日 前,完成 2 學期之子女教育補助 申請資料報送作業。 二、又配合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 稱公保法)於 103 年 1 月 29 日修 正增加生育給付,及行政院同年 3 月 28 日財政健全專案小組第 2 次 會議之決議,本總處於同年 4 月 24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18 日邀集有關機關開會研商,並 於同年 5 月 29 日簽奉行政院核定 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 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 助表」,配合公保法施行日期自 103 年 6 月 1 日生效。「全國軍公 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 」之「婚喪生育補助維護作業」 亦配合調整相關操作功能。且為 使各機關能確實瞭解法規修正及 系統操作,本處於同年 6 月 5 日 假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舉辦 2 場次 說明會,由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 關人事機構指派 1 至 2 名相關業 務承辦人員參加,會後並依與會 人員所提意見,增修「公教人員 生育補助常見問題問答集」通函 各機關參考。 三、另為通盤檢討現行各機關支領獎 金等法定給與以外其他給與項目 之適當性、合理性,並妥適處理 其法制化型態,本總處經參酌相 關研究報告建議與各機關就現支 給與項目所提相關法制化之擬議 及衡酌實務需求後,擬具「軍公 教人員法定給與以外其他給與項 目法制化推動計畫」(草案),嗣於 103 年 2 月 27 日邀集相關機關開 會研商修正後,於同年 4 月 1 日 簽奉行政院核定函知各機關自同 25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日實施。本總處業依該計畫盤點 各機關函報給與項目,以同年 9 月 26 日函及同年 11 月 4 日函請 各主辦機關配合該計畫辦理所統 籌之給與項目初審作業。 四、辦理文康活 賡續辦理各項文 103 年度賡續辦理中央機關員工運動 動及福利業 康活動及福利措 會、全國公教美展、中央機關未婚同 務 施。 仁聯誼活動等文康活動,辦理情形如 下: 一、中央機關員工運動會 103 年中央機關員工運動會於 10 月 4 日至 10 月 24 日間舉行,活 動內容包括:聯合開幕典禮、表 演節目、首長健走、拔河、趣味 競賽(二人三足、互助合作、呼 拉圈競賽) 、員工大隊接力、游泳 (大隊接力、划向勝利、泳往直 前、分工合作) 、桌球、羽球、網 球、籃球、保齡球及慢速壘球等 活動。開幕儀式由馬總統及大會 會長行政院江前院長、本總處黃 人事長、教育部吳部長等共同啟 動,現場氣氛熱絡。各項比賽皆 按既定期程與地點,順利舉辦完 畢。計有 47 個中央二級以上機關 ,組成 349 支隊伍,共 5,795 人參 加,團體總冠軍經各機關激烈角 逐,最後由內政部獲得。 二、全國公教美展 103 年全國公教美展計有 1,451 件 26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參選作品,共評選出 102 件得獎 作品,於同年 8 月 1 日上午假國 立國父紀念館舉行頒獎暨首展開 幕典禮,並邀請評審委員各提供 一幅作品共計 30 幅共同參展。另 規劃於新北市、苗栗縣、高雄市 及宜蘭縣等地區巡迴展出,並結 合當地藝文活動,提供公教同仁 及各界同好,相互觀摩砥礪的機 會。 三、中央機關辦理未婚聯誼活動 (一)本總處辦理 103 年未婚聯誼活 動,藉由「統一規劃、分工執 行」方式建立合作平台,邀集 有合作意願之桃園、宜蘭、新 竹、苗栗、彰化、南投、雲林 、嘉義、屏東、臺東、花蓮等 縣政府,及基隆、新竹、嘉義 等市政府,計 14 個縣(市)政府 規劃合作辦理 17 梯次,行程包 括 2 天 1 日、1 日及半天下午茶 ,惟其中 3 梯次因報名人數不 足,而未辦理,爰實際執行 14 梯次,活動業於 10 月 25 日辦 理完竣,參加人數計 634 人次 。 (二)歷年經由本總處(及原人事行政 局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 辦理之未婚聯誼活動,而結為 連理者,共計 57 對佳偶,103 27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年則有 8 對。(註:未自動告知 喜訊者,尚無法納入統計。) 五、創新 e 全國公 務人力 推動人事業務資 一、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 化人事 資源智 慧型資 訊化與無紙化、 系統」(以下簡稱 WebHR)推動: 服務 訊服務 作業簡化與優質 (一)中央機關計有行政院、外交部 化,並達到跨機 、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 關資訊作業整合 法務部、衛生福利部、文化部 及無縫銜接,提 、國家發展委員會、僑務委員 升人事資料之正 會、行政院主計總處、國立故 確性、完整性及 宮博物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即時性,進而建 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立完整公務生涯 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客家委 全程紀錄,提供 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國家 優質人事服務。 通訊傳播委員會、臺灣省政府 、福建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 及本總處等 22 個主管機關及其 所屬機關(構)完成 WebHR 系 統導入。 (二)地方機關已全部完成 WebHR 系統導入。 (三)全國共有 6,848 個機關、學校已 完成 WebHR 導入工作。 二、人事業務之無紙化推動: (一)完成 WebHR 教師敘薪系統建置 並正式上線,提供主管機關及 各級學校之教師敘薪線上作業 自動化作業及整合相關功能。 (二)完成 WebHR 退休撫卹子系統與 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查 驗系統」之資訊流整合機制, 28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並提供自動化之退休人員資料 傳輸功功能。 (三)建置 38 個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 關之人事資料即時自動傳輸機 制,有效達成資料共享之目標 。 (四)完成退休、待遇及性別等 3 個 面向之人事資料動態統計數位 儀表板供本總處運用,並可同 時提供個人電腦及行動化裝置 上使用。 (五)完成新版「公務福利 e 化平台 」、「服務獎章線上請頒及檢 核系統」重新開發建置事宜。 (六)推廣全國共享版機關內部差勤 電子表單」(WebITR)計 81 個中 央或地方機關使用,有效提供 各機關進行差勤管理及統計作 業。 (七)103 年度本總處持續 18 大項人 事資訊業務系統之開發與維護 ,絕大部分均係免費提供全國 各人事機構免費使用,無論從 節省經費、人力、流程簡化及 整合、資源共享及利用…等面 向分析,均有極為正面之助益 。 29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三)施政計畫分項說明—以前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善 畫 名 稱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公務人員培 辦理選 送公務 選送公務人員赴 選送公務人員 100 年至 102 年赴國外 訓與考用 人員出 國研習 國外進修學位 進修學位之學費、生活費均已完成經 業務 費核銷作業,惟 102 年部分出國進修 人員(計有 2 人)臨時因個人及家庭因 素,申請放棄錄取資格,致相關經費 無法順利執行。 30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預算執行概況: (一)歲入部分: 本總處本年度歲入預算數 1,050,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1,578,510 元,執行率 150.33%。茲將預算執行情形,按來源別子目說明如下: 1.賠償收入:決算數 11,420 元。 2.廢舊物資售價:預算數 10,000 元,決算數 187,970 元,占預算數 1879.70%。 3.雜項收入:預算數 1,040,000 元,決算數 1,379,120 元,占預算數 132.61% 。 (二)歲出部分: 本總處本年度歲出預算數 2,517,253,000 元(不含統籌科目),執行結果, 決算實現數 2,322,698,220 元,保留數 4,778,850 元,合共 2,327,477,070 元,占預算數之 92.46%,賸餘數 189,775,930 元。茲將預算執行情形, 按工作計畫分別說明如下: 1.一般行政:預算數 354,781,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340,353,831 元,占預算數 95.93%,賸餘數 14,427,169 元。 2.人事行政綜合規劃:預算數 5,103,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5,015,289 元,占預算數 98.28%,賸餘數 87,711 元。 3.加強組編人力運用:預算數 2,916,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2,561,871 元,保留數 351,450,合計 2,913,321 元,占預算數 99.91% ,賸餘數 2,679 元。上項保留數係本總處委託社團法人台灣競爭力論 壇學會辦理「中央政府機關總量管理下人力供需評估及因應策略」委 託研究案,經以應付歲出保留款轉入 104 年度繼續執行。 4.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預算數 70,726,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62,042,540 元,保留數 4,427,400 元,合計 66,469,940 元,占預算數 93.98%,賸餘數 4,256,060 元。上項保留數係行政院選送優秀公務人 員赴國外進修學位人員與選送高階公務人員出國短期研習人員之公 費,及本總處委託臺灣警察學術研究學會辦理「遴選 104 年行政院國 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人才培用班心理測驗之量表編製與施行」委託研究 案,經以應付歲出保留款轉入 104 年度繼續執行。 5.給與福利制度規劃:預算數 7,716,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7,712,804 元,占預算數 99.96%,賸餘數 3,196 元。 31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6.創新 e 化人事服務:預算數 54,222,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 54,215,780 元,占預算數 99.99%,賸餘數 6,220 元。 7.第一預備金:預算數 2,000,000 元,動支 0 元,賸餘數 2,000,000 元。 8.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願退職給付:預算數 20,328,000 元,執行結果 ,決算實現數 15,864,883 元,占預算數 78.04%,賸餘數 4,463,117 元 。 9.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預算數 9,461,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 數 4,030,0000 元,占預算數 42.60%,賸餘數 5,431,000 元。 10.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預算數 20,000,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 數 18,759,597 元,占預算數 93.80%,賸餘數 1,240,403 元。本計畫係 屬專案核准動支科目,由中央各機關依規定向行政院主計總處申請動 支,憑該總處核准之動支數額通知單自行開立付款憑單支用。 11.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預算數 1,970,000,000 元,執行結 果,決算實現數 1,812,141,625 元,占預算數 91.99%,賸餘數 157,858,375 元。 12.各統籌科目: (1)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本總處執行部分):庫撥數 3,767,760 元,與決算實現數同。 (2)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難照護金:庫撥數 54,000 元,與決算實 現數同。 (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庫撥數 54,962,229 元,與決算實現數同 。 (三)本年度經費賸餘分析: 本年度經費結餘 189,775,930 元,扣除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願退職給 付、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公教人員婚喪生 育及子女教育補助等按各機關實際發生人數給付之專項與統籌計畫等 賸餘數 168,992,895 元後,實際賸餘數為 20,783,035 元,依規定停止支 用,由國庫自動收回。 (四)以前年度權責發生轉入數執行概況: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102 年度權責發生轉入數 11,623,637 元,執行結果 ,本年度實現數 7,861,192 元,減免(註銷)數 3,762,445 元,已執行竣事 。 32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三、資產負債實況: (一)資產: 1.專戶存款:本年度 26,339,028 元,較上年度 23,778,060 元增加 2,560,968 元。 2.保留庫款─本年度:本年度 450,450 元,較上年度 9,182,271 元減少 8,731,821 元。 3.暫付款:本年度 4,328,400 元,較上年度 2,441,366 元增加 1,887,034 元。 4.保管有價證券:本年度 2,686,130 元,較上年度 3,184,814 減少 498,684 元。 (二)負債: 1.保管款:本年度 25,825,433 元,較上年度 23,524,616 增加 2,300,817 元。 2.代收款:本年度 513,595 元,較上年度 253,444 元增加 260,151 元。 3.應付歲出保留款-本年度:本年度 4,778,850 元,較上年度 11,623,637 元減少 6,844,787 元。 4.應付保管有價證券:本年度 2,686,130 元,較上年度 3,184,814 元減少 498,684 元。 四、其他要點:無 33 本 頁 空 白 34 主 要 表 本 頁 空 白 35 行政院人事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決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 計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1) 實 現 數 02 0400000000-2 0 0 0 11,420 罰款及賠償收入 07 0403300000-1 0 0 0 11,420 人事行政總處 01 0403300300-5 0 0 0 11,420 賠償收入 01 0403300301-8 0 0 0 11,420 一般賠償收入 04 0700000000-9 10,000 0 10,000 187,970 財產收入 08 0703300000-8 10,000 0 10,000 187,970 人事行政總處 01 0703300600-5 10,000 0 10,000 187,970 廢舊物資售價 07 1100000000-2 1,040,000 0 1,040,000 1,379,120 其他收入 08 1103300000-1 1,040,000 0 1,040,000 1,379,120 人事行政總處 01 1103300900-2 1,040,000 0 1,040,000 1,379,120 雜項收入 01 1103300901-5 0 0 0 137,427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02 1103300909-7 1,040,000 0 1,040,000 1,241,693 其他雜項收入 經 常 門 小 計 1,050,000 0 1,050,000 1,578,510 資 本 門 小 計 0 0 0 0 合 計 1,050,000 0 1,050,000 1,578,510 36 行政總處 別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應 收 數 保 留 數 合 計 (2)-(1) (2)/(1)% (2) 0 0 11,420 11,420 0 0 11,420 11,420 0 0 11,420 11,420 0 0 11,420 11,420 0 0 187,970 177,970 1879.70 0 0 187,970 177,970 1879.70 0 0 187,970 177,970 1879.70 0 0 1,379,120 339,120 132.61 0 0 1,379,120 339,120 132.61 0 0 1,379,120 339,120 132.61 0 0 137,427 137,427 0 0 1,241,693 201,693 119.39 0 0 1,578,510 528,510 150.33 0 0 0 0 0 0 1,578,510 528,510 150.33 37 行政院人事 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2 3300000000-6 497,464,000 0 0 0 行政支出 0 0 0 01 3303300100-0 354,781,000 0 0 0 一般行政 0 0 0 02 3303300200-4 140,683,000 0 0 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 行及發展 0 0 0 04 3303309800-0 2,000,000 0 0 0 第一預備金 0 0 0 22 6800000000-2 54,000 0 0 0 福利服務支出 0 0 0 01 6806205800-3 54,000 0 0 0 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 困難照護金 0 0 0 26 7500000000-2 104,751,229 0 0 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0 0 0 01 7503303400-6 20,328,000 0 0 0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 願退職給付 0 0 0 02 7503303600-5 9,461,000 0 0 0 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 0 0 0 03 7503304300-7 20,000,000 0 0 0 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0 0 0 01 7506205300-0 54,962,229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32 8900000000-0 1,973,767,760 0 0 0 其他支出 0 0 0 01 8903304500-4 1,970,000,000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 女教育補助 0 0 0 01 8903304500-4 3,767,760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 女教育補助 (本總處) 0 0 0 合 計 2,576,036,989 0 0 0 0 0 0 38 行政總處 別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497,464,000 471,902,115 4,778,850 -20,783,035 95.82 0 476,680,965 354,781,000 340,353,831 0 -14,427,169 95.93 0 340,353,831 140,683,000 131,548,284 4,778,850 -4,355,866 96.90 0 136,327,134 2,000,000 0 0 -2,000,000 0.00 0 0 54,000 54,000 0 0 100.00 0 54,000 54,000 54,000 0 0 100.00 0 54,000 104,751,229 93,616,709 0 -11,134,520 89.37 0 93,616,709 20,328,000 15,864,883 0 -4,463,117 78.04 0 15,864,883 9,461,000 4,030,000 0 -5,431,000 42.60 0 4,030,000 20,000,000 18,759,597 0 -1,240,403 93.80 0 18,759,597 54,962,229 54,962,229 0 0 100.00 0 54,962,229 1,973,767,760 1,815,909,385 0 -157,858,375 92.00 0 1,815,909,385 1,970,000,000 1,812,141,625 0 -157,858,375 91.99 0 1,812,141,625 3,767,760 3,767,760 0 0 100.00 0 3,767,760 2,576,036,989 2,381,482,209 4,778,850 -189,775,930 92.63 0 2,386,261,059 39 行政院人事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2 0003000000-1 2,517,253,000 0 0 0 行政院主管 0 0 0 03 0003300000-0 2,517,253,000 0 0 0 人事行政總處 0 0 0 經 常 門 小 計 2,477,358,000 0 0 0 0 -779,348 -779,348 資 本 門 小 計 39,895,000 0 0 0 0 779,348 779,348 01 3303300100-0 351,117,000 0 0 0 一般行政 0 0 0 0100 321,470,000 0 0 0 人事費 0 0 0 0200 28,483,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400 1,164,000 0 0 0 獎補助費 0 0 0 01 3303300100-0* 3,664,000 0 0 0 一般行政 0 0 0 0300 3,664,000 0 0 0 設備及投資 0 0 0 02 3303300200-4 140,683,000 0 0 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 行及發展 0 0 0 01 3303300201-7 5,103,000 0 0 0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 0 0 0 0200 5,103,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2 3303300202-0 2,916,000 0 0 0 加強組編人力運用 0 0 0 0200 2,916,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3 3303300203-2 70,726,000 0 0 0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0 0 0 0200 70,726,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4 3303300204-5 7,716,000 0 0 0 給與福利制度規劃 0 0 0 0200 7,716,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5 3303300205-8 17,991,000 0 0 0 創新e化人事服務 0 -779,348 -779,348 0200 17,991,000 0 0 0 業務費 0 -779,348 -779,348 05 3303300205-8* 36,231,000 0 0 0 創新e化人事服務 0 779,348 779,348 40 行政總處 別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2,517,253,000 2,322,698,220 4,778,850 -189,775,930 92.46 0 2,327,477,070 2,517,253,000 2,322,698,220 4,778,850 -189,775,930 92.46 0 2,327,477,070 2,476,578,652 2,282,034,660 4,778,850 -189,765,142 92.34 0 2,286,813,510 40,674,348 40,663,560 0 -10,788 99.97 0 40,663,560 351,117,000 336,700,619 0 -14,416,381 95.89 0 336,700,619 321,470,000 307,572,951 0 -13,897,049 95.68 0 307,572,951 28,483,000 28,021,668 0 -461,332 98.38 0 28,021,668 1,164,000 1,106,000 0 -58,000 95.02 0 1,106,000 3,664,000 3,653,212 0 -10,788 99.71 0 3,653,212 3,664,000 3,653,212 0 -10,788 99.71 0 3,653,212 140,683,000 131,548,284 4,778,850 -4,355,866 96.90 0 136,327,134 5,103,000 5,015,289 0 -87,711 98.28 0 5,015,289 5,103,000 5,015,289 0 -87,711 98.28 0 5,015,289 2,916,000 2,561,871 351,450 -2,679 99.91 0 2,913,321 2,916,000 2,561,871 351,450 -2,679 99.91 0 2,913,321 70,726,000 62,042,540 4,427,400 -4,256,060 93.98 0 66,469,940 70,726,000 62,042,540 4,427,400 -4,256,060 93.98 0 66,469,940 7,716,000 7,712,804 0 -3,196 99.96 0 7,712,804 7,716,000 7,712,804 0 -3,196 99.96 0 7,712,804 17,211,652 17,205,432 0 -6,220 99.96 0 17,205,432 17,211,652 17,205,432 0 -6,220 99.96 0 17,205,432 37,010,348 37,010,348 0 0 100.00 0 37,010,348 41 行政院人事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300 36,231,000 0 0 0 設備及投資 0 779,348 779,348 03 3303309800-0 2,000,000 0 0 0 第一預備金 0 0 0 0900 2,000,000 0 0 0 預備金 0 0 0 04 7503303400-6 20,328,000 0 0 0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 願退職給付 0 0 0 0400 20,328,000 0 0 0 獎補助費 0 0 0 05 7503303600-5 9,461,000 0 0 0 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 0 0 0 0100 9,461,000 0 0 0 人事費 0 0 0 06 7503304300-7 20,000,000 0 0 0 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0 0 0 0100 20,000,000 0 0 0 人事費 0 0 0 07 8903304500-4 1,970,000,000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 女教育補助 0 0 0 0100 1,970,000,000 0 0 0 人事費 0 0 0 02 8903304500-4 3,767,760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 育補助 0 0 0 0100 3,767,760 0 0 0 人事費 0 0 0 05 6806205800-3 54,000 0 0 0 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難 照護金 0 0 0 0400 54,000 0 0 0 獎補助費 0 0 0 05 7506205300-0 54,962,229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0100 54,962,229 0 0 0 人事費 0 0 0 統 籌 科 目 小 計 58,783,989 0 0 0 0 0 0 合 計 2,576,036,989 0 0 0 0 0 0 42 行政總處 別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37,010,348 37,010,348 0 0 100.00 0 37,010,348 2,000,000 0 0 -2,000,000 0.00 0 0 2,000,000 0 0 -2,000,000 0.00 0 0 20,328,000 15,864,883 0 -4,463,117 78.04 0 15,864,883 20,328,000 15,864,883 0 -4,463,117 78.04 0 15,864,883 9,461,000 4,030,000 0 -5,431,000 42.60 0 4,030,000 9,461,000 4,030,000 0 -5,431,000 42.60 0 4,030,000 20,000,000 18,759,597 0 -1,240,403 93.80 0 18,759,597 20,000,000 18,759,597 0 -1,240,403 93.80 0 18,759,597 1,970,000,000 1,812,141,625 0 -157,858,375 91.99 0 1,812,141,625 1,970,000,000 1,812,141,625 0 -157,858,375 91.99 0 1,812,141,625 3,767,760 3,767,760 0 0 100.00 0 3,767,760 3,767,760 3,767,760 0 0 100.00 0 3,767,760 54,000 54,000 0 0 100.00 0 54,000 54,000 54,000 0 0 100.00 0 54,000 54,962,229 54,962,229 0 0 100.00 0 54,962,229 54,962,229 54,962,229 0 0 100.00 0 54,962,229 58,783,989 58,783,989 0 0 100.00 0 58,783,989 2,576,036,989 2,381,482,209 4,778,850 -189,775,930 92.63 0 2,386,261,059 43 行政院人事 以前年度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 前 年 度 轉 入 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102 02 3300000000-6 0 0 行政支出 11,623,637 3,762,445 02 3303300200-4 0 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11,623,637 3,762,445 小 計 0 0 11,623,637 3,762,445 0 0 合 計 11,623,637 3,762,445 44 行政總處 別轉入數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 年 度 實 現 數 本 年 度 調 整 數 本 年 度 未 結 清 數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0 0 0 7,861,192 0 0 0 0 0 7,861,192 0 0 0 0 0 7,861,192 0 0 0 0 0 7,861,192 0 0 45 行政院人事 以前年度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 前 年 度 轉 入 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102 02 0003000000-1 0 0 行政院主管 11,623,637 3,762,445 03 0003300000-0 0 0 人事行政總處 11,623,637 3,762,445 02 3303300200-4 0 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11,623,637 3,762,445 03 3303300203-2 0 0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11,623,637 3,762,445 0200 0 0 業務費 11,623,637 3,762,445 小 計 0 0 11,623,637 3,762,445 經 常 門 小 計 0 0 11,623,637 3,762,445 資 本 門 小 計 0 0 0 0 合 計 0 0 11,623,637 3,762,445 46 行政總處 別轉入數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 年 度 實 現 數 本 年 度 調 整 數 本 年 度 未 結 清 數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0 0 0 7,861,192 0 0 0 0 0 7,861,192 0 0 0 0 0 7,861,192 0 0 0 0 0 7,861,192 0 0 0 0 0 7,861,192 0 0 0 0 0 7,861,192 0 0 0 0 0 7,861,192 0 0 0 0 0 0 0 0 0 0 0 7,861,192 0 0 4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經費類平衡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資產科目及編號 金 額 負債科目及編號 金 額 210100-7 專戶存款 26,339,028 221000-4 保管款 25,825,433 210510-9 保留庫款─本年度 450,450 221200-3 代收款 513,595 211400-6 暫付款 4,328,400 221410-6 應付歲出保留款─本年度 4,778,850 211600-5 保管有價證券 2,686,130 221500-7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2,686,130 合 計 33,804,008 合 計 33,804,008 附註: 48 附 屬 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入類現金出納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項 目 及 摘 要 小 計 合 計 總 計 一、收 項 (一)上期結存 (二)本期收入 1,578,510 1. 123000-2 歲入實收數 1,578,510 賠償收入 11,420 廢舊物資售價 187,970 雜項收入 1,379,620 1,379,120 減:退還數 -500 收 項 總 計 1,578,510 二、付 項 (一)本期支出 1,578,510 1. 113000-6 歲入納庫數 1,578,510 賠償收入 11,420 廢舊物資售價 187,970 雜項收入 1,379,620 1,379,120 減:退還數 -500 (二)本期結存 付 項 總 計 1,578,510 4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經費類現金出納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項 目 及 摘 要 小 計 合 計 總 計 一、收 項 (一)上期結存 23,778,060 1. 210100-7 專戶存款 23,778,060 (二)本期收入 2,397,553,848 1. 221300-8 預領經費 0 領到數 488,817,000 減:沖轉數 -488,817,000 2. 212000-3 預計支用數(國庫已撥款部分) 2,385,810,609 收入數 2,385,810,609 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2,327,026,620 統籌科目部分 58,783,989 3. 210500-5 保留庫款(211100-2應領經費) 9,182,271 國庫撥款數 5,419,826 註銷數 3,762,445 4. 221000-4 保管款 2,300,817 收入數 8,745,259 減:退還數 -6,444,442 5. 221200-3 代收款 260,151 收入數 32,295,649 減:退還數 -32,035,498 收 項 總 計 2,421,331,908 二、付 項 (一)本期支出 2,394,992,880 1. 213000-9 經費支出 2,381,482,209 支付數 2,381,482,209 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2,322,698,220 統籌科目部分 58,783,989 2. 221400-2 應付歲出保留款以前年度部分 11,623,637 支付數 7,861,192 註銷數 3,762,445 國庫未撥款部分 3,762,445 3. 211400-6 暫付款 1,887,034 支付數 143,761,327 本年度部分 136,423,613 以前年度部分 7,337,714 減:收回或沖轉數 -141,874,293 本年度部分 -132,095,213 以前年度部分 -9,779,080 (二)本期結存 26,339,028 1. 210100-7 專戶存款 26,339,028 付 項 總 計 2,421,331,908 5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經費類專戶存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26,339,028 非預算性質部分 03 11,209,861 台灣銀行離職儲金公提戶 04 10,670,725 台灣銀行離職儲金自提戶 13 4,458,442 中央銀行24033002122006保管款及代收款 總 計 26,339,028 5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經費類保留庫款─本年度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450,450 本年度部分 3303300200-4 450,45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3303300202-0 加強組編人力運用 351,450 3303300203-2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99,000 總 計 450,450 5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經費類暫付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4,328,400 預算性質部分 103 4,328,400 本年度部分 3303300200-4 4,328,40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3303300203-2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4,328,400 103 06 27 500639 付款憑單 支付林上閔行政院100年選送優秀 121,298 公務人員赴國外進修博士學位人 員103年生活費美元4,050匯率29. 95-020101 070301 考訓處(訓用處)-出國進 修美金結匯 103 11 24 501404 付款憑單 支蘇玉守行政院101年選送優秀公 464,250 務人員赴國外進修博士學位人員 第3學年第2期學費15,000匯率30. 95-020101 070301 考訓處(訓用處)-出國進 修美金結匯 103 11 28 501446 付款憑單 鮑海妮行政院102年選送優秀公務 928,762 人員赴國外進修博士學位人員第2 學年學費美金30,000匯率30.96折 合英鎊19.032匯率48.80-020101 070300 訓用處 103 11 28 501447 付款憑單 支付梁伯州行政院100年選送優秀 183,439 公務人員赴國外進修博士學位人 員第3學年學費美金5,926匯率30. 96折合英鎊3.759匯率48.80-0201 01 070300 訓用處 103 11 28 501448 付款憑單 支付羅崇功行政院100年選送優秀 15,583 公務人員赴國外進修博士學位人 員第3學年學費歐元402.56匯率38 .71-020101 070300 訓用處 104 01 05 501610 付款憑單 支付林志憲行政院101年選送優秀 267,960 公務人員赴國外進修博士學位人 員生活費美元8,400匯率31.90-02 0101 070301 考訓處(訓用處)-出國進 修美金結匯 104 01 05 501611 付款憑單 羅崇功行政院100年選送優秀公務 113,309 人員赴國外進修博士學位人員生 活費美元3,552匯率31.90-020101 070301 考訓處(訓用處)-出國進 修美金結匯 104 01 05 501612 付款憑單 支付梁伯州行政院100年選送優秀 21,533 公務人員赴國外進修博士學位人 員生活費美元675匯率31.90-0201 01 070301 考訓處(訓用處)-出國進 修美金結匯 104 01 05 501613 付款憑單 劉建邦行政院101年選送優秀公務 287,515 人員赴國外進修博士學位人員生 活費美元9,013匯率31.90-020101 070301 考訓處(訓用處)-出國進 修美金結匯 104 01 05 501614 付款憑單 支付鮑海妮行政院102年選送優秀 229,680 公務人員赴國外進修博士學位人 員生活費美元7,200匯率31.90-02 0101 070301 考訓處(訓用處)-出國進 修美金結匯 5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經費類暫付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4 01 05 501615 付款憑單 支付蘇玉守行政院101年選送優秀 267,960 公務人員赴國外進修博士學位人 員生活費美元8,400匯率31.90-02 0101 070301 考訓處(訓用處)-出國進 修美金結匯 104 01 05 501616 付款憑單 支付楊智凱行政院103年選送優秀 1,263,240 公務人員赴國外進修博士學位人 員生活費美元39,600(學費30,000 )匯率31.90-020101 070301 考訓處(訓用處)-出國進 修美金結匯 104 01 05 501617 付款憑單 教育部李彥儀103年選送行政院簡 101,921 任第12職等以上公務人員計16日 赴瑞士、德國短期研習生活費美 元3,195匯率31.90-020101 070301 考訓處(訓用處)-出國進 修美金結匯 104 01 05 501618 付款憑單 教育部李彥儀103年選送行政院簡 61,950 任第12職等以上公務人員計16日 赴瑞士、德國短期研習生活費機 票款-020101 070300 訓用處 總 計 4,328,400 5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經費類保管有價證券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2,047,130 本年度部分 103 01 23 300002 轉帳傳票 收到永松發室內裝修有限公司以定 109,740 期存款單質權設定方式繳納(秘書室 )本總處102年度辦公空間調整案(10 2/12/19-107/12/18)保固保證金 070600 秘書室 103 04 24 300022 轉帳傳票 凌群電腦(股)公司以台銀定存單(A1 890,000 57996)繳納「103年度公教人員與人 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優化及推廣專 案」(至1040630)履約保證金 070700 資訊室 103 05 26 300029 轉帳傳票 精誠系統(股)以台新銀定存單ZA013 114,000 5994繳「103年中興新村辦公室資訊 設備維修及客服行政駐點人力採購 案」1030523-1040522履保金 070700 資訊室 103 07 08 300043 轉帳傳票 收到統一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繳(訓 300,000 用處)代購公務國際機票及提供相關 服務以存單質權設定繳履約保証金( 履約期限至104年12月31日) 11645909 統一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103 07 31 300049 轉帳傳票 收凌群電腦(股)公司102年公教人員 456,000 與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優化及推 廣專案(1030630-1040630)以定存單 質權設定擔保保固保證金 070700 資訊室 103 11 21 300086 轉帳傳票 收凌群電腦(股)公司103年人事業務 177,390 申請及資料報送相關系統擴充專案( 1031110-1041109)以定存單質權設 定擔保保固保證金 070700 資訊室 639,000 以前年度部分 102 639,000 一百零二年度 102 08 01 300045 轉帳傳票 保固期限至104年6月 收凌群電腦(股)公司繳(資訊室)101 639,000 年公教人員與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 統優化及推廣專案以質權設定定存 單擔保保固金(1020630-1040629) 04967550 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總 計 2,686,130 5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 21,880,586 離職儲金 103 3,022,461 本年度部分 02 2,594,504 履約保證金 103 04 18 100154 收入傳票 收帝緯系統整合(股)公司繳103年 86,060 度「公文線上簽核系統維護服務專 案」(1030423-1040422)履約保證 金 070700 資訊室 103 04 18 100155 收入傳票 收凌網科技(股)公司繳103年度「 59,656 全球資訊網站系統維護及功能調整 專案」(1030411-1040410)履約保 證金 070700 資訊室 103 05 22 100205 收入傳票 收資通電腦(股)公司繳(資訊室)10 350,000 3年人事入口及服務系統擴充專案1 030516-1040630履約保證金 070700 資訊室 103 07 08 100267 收入傳票 收到台灣英達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繳(訓用處)代購公務國際機票及提 供相關服務(履約期限至104年12月 31日)履約保証金000027 台灣英達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103 07 10 100268 收入傳票 收到西華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繳( 300,000 訓用處)代購公務國際機票及提供 相關服務(履約期限至104年12月31 日)履約保証金000029 86028111 西華旅行社股份有限公 司 103 08 14 100330 收入傳票 收叡揚資訊(股)公司繳(資訊處)10 66,000 2年度人事資訊系統客服網功能增 修案第1次功能擴充1030813-10408 12履約保證金 070700 資訊室 103 09 05 100371 收入傳票 收全鼎資訊(股)公司繳(資訊處)10 251,300 3年度組織營運與資源調查相關系 統擴充專案-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 卹試算系統1030829-1040630履保 金 070700 資訊室 103 09 18 100395 收入傳票 收多點科技(有)公司繳(資訊處)10 93,000 3年度行政支援系統維護服務暨功 能擴充專案(1030911-1040911)履 約保證金 070700 資訊室 103 10 07 100424 收入傳票 收資通電腦(股)公司繳(資訊處)10 850,000 3年度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 平台專案(1030930-1040630)履約 保證金 070700 資訊室 103 11 13 100471 收入傳票 收彩之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繳(秘 52,638 書室)104年度人事月刊採購案履約 保證金000043 070600 秘書室 103 12 23 100538 收入傳票 收得士派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繳 101,800 (秘書室)104年度檔案點收、拆釘 、 掃描、裝釘、整卷、上架等服 務專案採購案履約保證金 070600 秘書室 5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12 23 100539 收入傳票 收臺灣富士全錄股份有限公司繳納 24,050 本總處103年度影印機設備租賃擴 充案(1040101-1040501)履約保證 金 070600 秘書室 103 12 23 300093 轉帳傳票 得士派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繳( 60,000 秘書室)104年度檔案點收、拆釘、 掃描、裝釘、整卷、上架等服務 專案採購案押標金轉履約保證金 070600 秘書室 03 427,957 保固保證金 103 01 28 300003 轉帳傳票 永松發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繳( 5,790 秘書室)本總處103年度11樓部分辦 公空間調整案部分履約保證金轉為 保固金(保固至104.1.22) 20541813 永松發室內裝修工程有 限公司 103 02 25 300011 轉帳傳票 廣展新企業有限公司繳(秘書室)本 3,552 總處檔案庫房輕型移動式檔案櫃採 購案部分履約保證金轉為保固金( 保固至105.2.18) 84097112 廣展新企業有限公司 103 05 20 300027 轉帳傳票 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繳( 9,750 訓用室)102至103年度國民旅遊卡 檢核系統新增新舊機關代碼比對及 異動查核機制功能履保金轉保固金 070300 訓用處 103 06 27 300035 轉帳傳票 錦泓精密工業有限公司繳(訓用處) 59,993 103年度公教人員服務獎章履約保 証金部分轉為保固金000012(保固 期限至104年6月9日) 80480918 錦泓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103 07 08 300044 轉帳傳票 凱發科技(股)公司繳(資訊處)103 43,500 年度全國共享版各機關內部人事服 務網優化專案履保金轉保固金(103 0703-1040702) 070700 資訊室 103 10 01 300068 轉帳傳票 多點科技(有)公司繳(資訊處)102 16,200 年度行政支援系統維護服務專案履 保金轉保固金(1030819-1040818) 070700 資訊室 103 10 30 300071 轉帳傳票 睿峰資訊顧問(股)公司繳(資訊處) 50,100 103年度公務人力倉儲系統擴充專 案履保金轉保固金(1030925-10409 24) 070700 資訊室 103 11 01 300077 轉帳傳票 眾知科技(股)公司繳(資訊處)103 39,900 年度人事資料查詢及考核相關系統 擴充案履保金轉保固金(1031027-1 041026) 070700 資訊室 103 11 04 300078 轉帳傳票 全鼎資訊(股)公司辦理103年度組 54,572 織營運與資源調查相關系統擴充案 履保金轉保固金(1031031-1041030 ) 070700 資訊室 103 11 19 300082 轉帳傳票 帝緯系統整合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 16,500 3年公文線上簽核系統功能擴充專 案履保金轉保固金(1031114-10411 13) 070700 資訊室 5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11 27 300088 轉帳傳票 鼎盛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本總處 34,440 103年度9樓人事資訊處辦公空間調 整案履保金轉保固金(1031121-105 1120) 070600 秘書室 103 11 27 300089 轉帳傳票 偉大證章社有限公司繳(訓用)處委 25,920 託製作103年度功績獎章專案採購 部分履約保證金轉為保固保証金00 0041(履約期限至104年11月26日) 2021 偉大證章社有限公司 103 12 15 300092 轉帳傳票 凌群電腦(股)公司辦理103年度公 45,900 教人員與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優 化及推廣擴充專案履保金轉保固金 (1031209-1041208) 070700 資訊室 104 01 08 300094 轉帳傳票 精誠科技整合(股)公司辦理103年 21,840 度南投機房整合型網路安全防護閘 道器及路由器採購案履約保證金轉 保固金(1031115-1061114) 070700 資訊室 922,386 以前年度部分 91 4,140 九十一年度 03 4,140 已於100.1.4局資字 保固保證金 第1000020321號函請 廠商儘速辦理退款 91 07 23 100200 收入傳票 收建置軟硬體設備線上請修系統保 4,140 固金(收據號碼:0909) 2011 賀通科技 93 71,000 九十三年度 02 71,000 履約保證金 93 03 16 100074 收入傳票 已於100.2.17局資字 網路防火牆委外服務案履約保證金 71,000 第1000025175號函請 (收據號碼:1150) 廠商儘速辦理退款 2020 天弓科技 98 15,000 九十八年度 03 15,000 保固保證金 98 01 22 300004 轉帳傳票 已於99.12.8局秘字 益誠土木包工業繳(秘書室)98年度 15,000 第0990069349號函請 局長辦公室石英地磚購置鋪貼案履 廠商儘速辦理退款 保金轉為保固保証金(990119)(098 F0D000133)(收據號碼:000677) 益誠土木包工業 99 115,450 九十九年度 02 81,600 履約保證金 99 03 31 100157 收入傳票 履約期限至104年3月 收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繳(資訊 81,600 室)「天然災害停止辦公上課訊息 系統」設備租賃維運服務案(99040 1-1040331)履約保證金001211 4002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台灣 北區電信分公司 03 33,850 保固保證金 99 10 15 300057 轉帳傳票 保固期限至104年9月 收本局單房間職務宿舍屋頂防水、 33,850 內部滲水暨地坪整修工程保固保證 金(鈺山營造有限公司)(990929-10 40929) 89643723 鈺山營造有限公司 5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0 16,050 一百年度 03 16,050 保固保證金 100 10 07 300068 轉帳傳票 保固期限至105年9月 三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檔案庫房屋 16,050 頂防水、內部滲水及外牆雨遮整修 工程履保金轉為保固金 000003至1 05/9/22保固期滿 28177915 三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101 67,575 一百零一年度 03 67,575 保固保證金 101 07 05 300036 轉帳傳票 保固期限至104年6月 將藍新科技(股)公司繳(資訊室)10 25,560 1年度記憶體插槽擴充卡及2TB硬碟 採購案履約保證金轉保固保證金(1 01/06/27-104/06/26) 70565326 藍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2 01 04 300078 轉帳傳票 保固期限至106年8月 永松發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本總 42,015 處(秘書室)101年度辦公空間調整 案履約保證金轉保固保證金 20541813 永松發室內裝修工程有 限公司 102 633,171 一百零二年度 02 421,671 履約保證金 102 04 22 100159 收入傳票 於104年1月16日退還 收資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繳(資訊 245,000 室)102年度人事服務網及終身學習 入口網系統擴充專案(102/4/15-10 3/6/30)履保金 20873360 資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102 06 14 100255 收入傳票 履約期限至105年6月 收仁大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繳(資訊 55,821 室)102年度雷射印表機設備租賃案 (102/06/06-105/06/08)履約保證 金 16890535 仁大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102 06 14 300031 轉帳傳票 履約期限至105年6月 將仁大資訊(股)公司繳(資訊室)10 80,000 2年度雷射印表機設備租賃案(102/ 06/06-105/06/08)押標金轉履約保 證金 16890535 仁大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102 10 29 100457 收入傳票 履約期限至104年12 收數聯資安(股)公司繳(資訊室)10 40,850 月 2年資訊設備安全掃描委外服務案( 102/10/22-104/12/31)履約保證金 27545716 數聯資安股份有限公司 03 211,500 保固保證金 102 08 01 300043 轉帳傳票 保固期限至104年7月 收資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繳(資訊 126,000 室)「101年度人事服務網及終身學 習入口網系統功能第擴充專案」保 固保證金(102/7/24-104/7/23) 20873360 資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103 01 07 300078 轉帳傳票 已通知辦理 精誠系統(股)公司繳資訊室機房規 85,500 劃建置及辦公廳舍搬遷服務採購案 履約保證金轉保固保證金(1021226 -1031225) 070700 資訊室 總 計 25,825,433 5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經費類代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513,595 本年度部分 01 18,595 代扣款項 103 10 22 100439 收入傳票 103年11月員工薪資公保費等代扣 54 款 103 11 21 100484 收入傳票 103年12月員工薪資公保費等代扣 8,873 款 103 12 17 100531 收入傳票 收到退休人員蔡經103年12月至104 1,870 年5月個人負擔健保費 103 12 19 100532 收入傳票 收103年12月主計室陳主任美珠自 830 付健保(1,555)公保(830)及綜規處 陳柏羽自付健保(647) 103 12 22 100534 收入傳票 收103年12月給與處劉筱珊自付公 419 健保費(419+1,420) 103 12 24 100540 收入傳票 收朱副人事長12月自付公健保費(1 148 ,335+2,492) 103 12 27 100548 收入傳票 收秘書室莫主任永榮12月自付公健 1 保費(395+1,489) 104 01 07 100561 收入傳票 103年國家政務研究班赴法國國家 3,200 行政學院短期研習班(國政8期)科 技部學員鄒幼涵繳退票手續費0000 01 104 01 09 100565 收入傳票 103年國家政務研究班赴法國國家 3,200 行政學院短期研習班(國政8期)衛 福部學員許明琿繳退票手續費0000 03 02 495,000 代收雜項費用 103 02 18 100072 收入傳票 國家發展委員會補助人力處辦理中 45,000 央政府機關總量管理下人力供需評 估及因應策略第1期款000001 103 04 24 100164 收入傳票 國家發展委員會補助人力處辦理中 450,000 央政府機關總量管理下人力供需評 估及因應策略第2期款000004 總 計 513,595 6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經費類應付歲出保留款─本年度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4,778,850 本年度部分 3303300200-4 4,778,85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3303300202-0 加強組編人力運用 351,450 3303300203-2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4,427,400 總 計 4,778,850 6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經費類應付保管有價證券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2,047,130 本年度部分 01 1,304,000 履約保證金 103 04 24 300022 轉帳傳票 凌群電腦(股)公司以台銀定存單(A 890,000 157996)繳納「103年度公教人員與 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優化及推廣 專案」(至1040630)履約保證金 070700 資訊室 103 05 26 300029 轉帳傳票 精誠系統(股)以台新銀定存單ZA01 114,000 35994繳「103年中興新村辦公室資 訊設備維修及客服行政駐點人力採 購案」1030523-1040522履保金 070700 資訊室 103 07 08 300043 轉帳傳票 收到統一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繳( 300,000 訓用處)代購公務國際機票及提供 相關服務以存單質權設定繳履約保 証金(履約期限至104年12月31日) 11645909 統一旅行社股份有限公 司 02 743,130 保固保證金 103 01 23 300002 轉帳傳票 收到永松發室內裝修有限公司以定 109,740 期存款單質權設定方式繳納(秘書 室)本總處102年度辦公空間調整案 (102/12/19-107/12/18)保固保證 金 070600 秘書室 103 07 31 300049 轉帳傳票 收凌群電腦(股)公司102年公教人 456,000 員與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優化及 推廣專案(1030630-1040630)以定 存單質權設定擔保保固保證金 070700 資訊室 103 11 21 300086 轉帳傳票 收凌群電腦(股)公司103年人事業 177,390 務申請及資料報送相關系統擴充專 案(1031110-1041109)以定存單質 權設定擔保保固保證金 070700 資訊室 639,000 以前年度部分 102 639,000 一百零二年度 02 639,000 保固保證金 102 08 01 300045 轉帳傳票 收凌群電腦(股)公司繳(資訊室)10 639,000 1年公教人員與人力資源管理資訊 系統優化及推廣專案以質權設定定 存單擔保保固金(1020630-1040629 ) 04967550 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總 計 2,686,130 62 本 頁 空 白 63 行政院人事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出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小計 02 0003000000-1 2,142,504,173 127,338,454 16,970,883 2,286,813,510 行政院主管 03 0003300000-0 2,142,504,173 127,338,454 16,970,883 2,286,813,510 人事行政總處 01 3303300100-0 307,572,951 28,021,668 1,106,000 336,700,619 一般行政 02 3303300200-4 0 99,316,786 0 99,316,786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 發展 01 3303300201-7 0 5,015,289 0 5,015,289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 02 3303300202-0 0 2,913,321 0 2,913,321 加強組編人力運用 03 3303300203-2 0 66,469,940 0 66,469,940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04 3303300204-5 0 7,712,804 0 7,712,804 給與福利制度規劃 05 3303300205-8 0 17,205,432 0 17,205,432 創新e化人事服務 04 7503303400-6 0 0 15,864,883 15,864,883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願退 職給付 05 7503303600-5 4,030,000 0 0 4,030,000 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 06 7503304300-7 18,759,597 0 0 18,759,597 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07 8903304500-4 1,812,141,625 0 0 1,812,141,625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 育補助 合 計 2,142,504,173 127,338,454 16,970,883 2,286,813,510 64 2,142,504,173 行政總處 決算分析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備 註 設備及投資 小計 40,663,560 40,663,560 2,327,477,070 40,663,560 40,663,560 2,327,477,070 3,653,212 3,653,212 340,353,831 37,010,348 37,010,348 136,327,134 0 0 5,015,289 由一般事務費列支人事行政 研究發展獎金75萬元及金馨 獎特別事蹟獎金12萬元 0 0 2,913,321 0 0 66,469,940 由一般事務費列支參與及建 議制度獎金88萬元及模範公 務人員獎金150萬元 0 0 7,712,804 由一般事務費列支全國公教 美展獎金85萬2千元 37,010,348 37,010,348 54,215,780 0 0 15,864,883 0 0 4,030,000 0 0 18,759,597 0 0 1,812,141,625 40,663,560 40,663,560 2,327,477,070 65 行政院人事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一般行政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 加強組編人力運用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0100 307,572,951 0 0 人事費 0102 4,222,758 0 0 政務人員待遇 0103 182,383,667 0 0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0104 11,162,178 0 0 約聘僱人員待遇 0105 11,299,652 0 0 技工及工友待遇 0111 45,161,018 0 0 獎金 0121 4,512,045 0 0 其他給與 0131 11,220,195 0 0 加班值班費 0142 0 0 0 退休退職給付 0143 17,224,976 0 0 退休離職儲金 0151 20,386,462 0 0 保險 0200 28,021,668 5,015,289 2,913,321 業務費 0201 204,520 0 0 教育訓練費 0202 952,082 0 0 水電費 0203 1,324,845 55,871 98,348 通訊費 0215 4,936,276 0 0 資訊服務費 0219 1,010,284 0 0 其他業務租金 0221 154,477 0 0 稅捐及規費 0231 136,627 0 0 保險費 0241 0 21,000 0 兼職費 0250 833,247 1,348,505 472,84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0251 0 371,450 639,000 委辦費 0271 1,406,626 235,750 228,587 物品 0279 13,036,227 2,439,567 977,570 一般事務費 0282 2,018,337 0 0 房屋建築養護費 66 行政總處 決算綜計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給與福利制度規劃 創新e化人事服務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 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 願退職給付 0 0 0 0 4,030,00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030,00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66,469,940 7,712,804 17,205,432 0 0 47,361,355 0 0 0 0 0 0 0 0 0 1,603,357 325,243 804,505 0 0 0 0 14,554,326 0 0 0 151,640 0 0 0 0 0 0 0 0 0 74,591 0 0 0 0 0 0 0 0 843,065 1,987,139 520,000 0 0 1,084,000 680,000 0 0 0 1,165,402 325,915 375,219 0 0 13,057,296 3,986,505 834,210 0 0 0 0 0 0 0 67 行政院人事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女教育補助 0100 18,759,597 1,812,141,625 人事費 0102 0 0 政務人員待遇 0103 0 0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0104 0 0 約聘僱人員待遇 0105 0 0 技工及工友待遇 0111 0 0 獎金 0121 0 1,812,141,625 其他給與 0131 0 0 加班值班費 0142 18,759,597 0 退休退職給付 0143 0 0 退休離職儲金 0151 0 0 保險 0200 0 0 業務費 0201 0 0 教育訓練費 0202 0 0 水電費 0203 0 0 通訊費 0215 0 0 資訊服務費 0219 0 0 其他業務租金 0221 0 0 稅捐及規費 0231 0 0 保險費 0241 0 0 兼職費 0250 0 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0251 0 0 委辦費 0271 0 0 物品 0279 0 0 一般事務費 0282 0 0 房屋建築養護費 68 行政總處 決算綜計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合計 2,142,504,173 4,222,758 182,383,667 11,162,178 11,299,652 45,161,018 1,820,683,670 11,220,195 18,759,597 17,224,976 20,386,462 127,338,454 47,565,875 952,082 4,212,169 19,490,602 1,161,924 154,477 211,218 21,000 6,004,796 2,774,450 3,737,499 34,331,375 2,018,337 69 行政院人事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一般行政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 加強組編人力運用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0283 726,417 0 0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0284 6,100 0 0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0291 247,207 208,694 138,796 國內旅費 0293 0 318,802 344,285 國外旅費 0294 78,220 0 0 運費 0295 12,110 15,650 13,895 短程車資 0299 938,066 0 0 特別費 0300 3,653,212 0 0 設備及投資 0304 76,750 0 0 機械設備費 0306 2,719,502 0 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0319 856,960 0 0 雜項設備費 0400 1,106,000 0 0 獎補助費 0454 0 0 0 差額補貼 0475 1,106,000 0 0 獎勵及慰問 合 計 340,353,831 5,015,289 2,913,321 70 行政總處 決算綜計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給與福利制度規劃 創新e化人事服務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 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 願退職給付 0 0 0 0 0 0 0 0 0 0 273,660 86,911 116,972 0 0 1,044,532 79,400 0 0 0 8,988 200 200 0 0 28,285 15,260 0 0 0 0 0 0 0 0 0 0 37,010,348 0 0 0 0 49,750 0 0 0 0 36,921,598 0 0 0 0 39,000 0 0 0 0 0 15,864,883 0 0 0 0 15,864,883 0 0 0 0 0 0 66,469,940 7,712,804 54,215,780 15,864,883 4,030,000 71 行政院人事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女教育補助 0283 0 0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0284 0 0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0291 0 0 國內旅費 0293 0 0 國外旅費 0294 0 0 運費 0295 0 0 短程車資 0299 0 0 特別費 0300 0 0 設備及投資 0304 0 0 機械設備費 0306 0 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0319 0 0 雜項設備費 0400 0 0 獎補助費 0454 0 0 差額補貼 0475 0 0 獎勵及慰問 合 計 18,759,597 1,812,141,625 72 行政總處 決算綜計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合計 726,417 6,100 1,072,240 1,787,019 87,608 85,200 938,066 40,663,560 126,500 39,641,100 895,960 16,970,883 15,864,883 1,106,000 2,327,477,070 73 行政院人事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經 常 經 常 移 轉 受雇人員報 商品及勞務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 購買支出 出 對企業 對家庭及民間 酬 非營利機構 職能別分類 總 計 2,254,758 73,814 0 0 0 17,025 01一般公共事務 361,097 73,814 0 0 0 1,106 02防衛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77,752 0 0 0 0 15,919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1,815,909 0 0 0 0 0 備註: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列入「15其他支出」1,815,227千元,包括本總處動支數3,768千元。 74 行政總處 濟性綜合分類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資 本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投 資 及 增 資 資本移轉 對政府 對國外 經常支出合計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種基金 0 0 2,345,597 0 0 0 0 0 0 436,017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93,67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815,909 0 0 0 0 75 行政院人事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資 本 資 本 移 轉 固定資本形成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 對政府 對國外 購入 住宅 非住宅房屋 非營利機構 職能別分類 總 計 0 0 0 0 0 0 0 01一般公共事務 0 0 0 0 0 0 0 02防衛 0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0 0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0 0 0 0 0 0 0 76 行政總處 濟性綜合分類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103 年度 支 出 固 定 資 本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資訊軟體 機器及 土地改良 其他設備 0 0 38,041 2,623 0 40,664 2,386,261 0 0 38,041 2,623 0 40,664 476,68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93,67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815,909 7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公用財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 103年12月 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分 類 項 目 單 位 數 量 價 值 備 註 筆 4 176,918,511 土 地 公 頃 0.321977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0 0 103年度房屋建築及設 棟 3 453,947,521 備價值較102年度453,8 94,391元增加53,130元 辦公房屋 ,係因檔案室增設防火 門。 平方公尺 12,035.20 房屋建築及設備 棟 2 宿 舍 平方公尺 1,022.04 其 他 個 6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1,200 123,389,898 船 艘 0 12,597,208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設備 汽(機)車 輛 8 其 他 件 216 圖 書 冊(套) 8 19,541,104 雜 項 設 備 其 他 件 609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0 0 總 值 786,394,242 7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公用珍貴動產、不動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 103年12月 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分 類 項 目 單 位 數 量 價 值 備 註 筆 0 0 土 地 公 頃 0.000000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0 0 棟 0 0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0.00 房屋建築及設備 棟 0 宿 舍 平方公尺 0.00 其 他 個 0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0 0 船 艘 0 0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設備 汽(機)車 輛 0 其 他 件 0 目前本總處珍貴動產所 列為2幅畫作(郎靜山攝 圖 書 冊(套) 0 0 影作品及李玉梅、熊宜 雜 項 設 備 中、黃啟龍、楊鄂西及 張俊傑等5人合繪之福 博 物 件 2 壽長春畫作),因年代 久遠,取得來源已不可 考,無法評估價格,依 規定僅以名稱及數量列 其 他 件 0 管,價值登錄為0。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0 0 總 值 0 79 行政院人事 本年度經費預算國庫已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國 庫 已 申 請 保 留 數 原預算數 款 項 目 名 稱 及 編 號 合 計 實 現 數 應 付 數 預算增減數 保 留 數 甲、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2,517,253,000 2,517,253,000 2,322,698,220 0 0 4,328,400 02 0003000000-1 2,517,253,000 2,517,253,000 2,322,698,220 0 行政院主管 0 4,328,400 03 0003300000-0 2,517,253,000 2,517,253,000 2,322,698,220 0 人事行政總處 0 4,328,400 01 3303300100-0 354,781,000 354,781,000 340,353,831 0 一般行政 0 0 02 3303300200-4 140,683,000 140,683,000 131,548,284 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 行及發展 0 4,328,400 03 3303309800-0 2,000,000 2,000,000 0 0 第一預備金 0 0 04 7503303400-6 20,328,000 20,328,000 15,864,883 0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 願退職給付 0 0 05 7503303600-5 9,461,000 9,461,000 4,030,000 0 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 0 0 06 7503304300-7 20,000,000 20,000,000 18,759,597 0 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0 0 07 8903304500-4 1,970,000,000 1,970,000,000 1,812,141,625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 女教育補助 0 0 乙、統籌科目部分 58,783,989 58,783,989 58,783,989 0 0 0 02 8903304500-4 3,767,760 3,767,760 3,767,76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 育補助 0 0 05 6806205800-3 54,000 54,000 54,000 0 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難 照護金 0 0 05 7506205300-0 54,962,229 54,962,229 54,962,229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合 計 2,576,036,989 2,576,036,989 2,381,482,209 0 0 4,328,400 80 行政總處 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撥 款 部 分 國庫尚未撥款部分 經 費 賸 餘 申請保留數 經費賸餘 備 註 押金部分 合 計 應 付 數 未支用預 待繳還國庫數 算餘額 材料部分 保 留 數 0 0 2,327,026,620 0 189,775,930 0 450,450 0 0 2,327,026,620 0 189,775,930 0 450,450 0 0 2,327,026,620 0 189,775,930 0 450,450 0 0 340,353,831 0 14,427,169 0 0 0 0 135,876,684 0 4,355,866 0 450,450 0 0 0 0 2,000,000 0 0 0 0 15,864,883 0 4,463,117 0 0 0 0 4,030,000 0 5,431,000 0 0 0 0 18,759,597 0 1,240,403 0 0 0 0 1,812,141,625 0 157,858,375 0 0 0 0 58,783,989 0 0 0 0 0 0 3,767,760 0 0 0 0 0 0 54,000 0 0 0 0 0 0 54,962,229 0 0 0 0 0 0 2,385,810,609 0 189,775,930 0 450,450 81 行政院人事 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國庫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國庫 截至上年度止國庫 本年度國庫收 撥款數 年 已撥款留抵保留數 回以前年度庫 度 款 項 目 名 稱 及 編 號 小 計 撥款 本年度支 別 截至上年度止應領經 出實現數 費或保留庫款餘額 102 02 0003000000-1 2,441,366 11,623,637 0 5,419,826 行政院主管 9,182,271 7,861,192 03 0003300000-0 2,441,366 11,623,637 0 5,419,826 人事行政總處 9,182,271 7,861,192 02 3303300200-4 2,441,366 11,623,637 0 5,419,826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 及發展 9,182,271 7,861,192 小 計 2,441,366 11,623,637 0 5,419,826 9,182,271 7,861,192 合 計 2,441,366 11,623,637 0 5,419,826 9,182,271 7,861,192 82 行政總處 已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 年 度 未 結 清 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國庫已撥款部分 國庫未撥款部分 小 計 國庫在以前年度 國庫未撥 已撥款部分 款部分 備 註 應付數 應付數 應付數 國庫在本年度 小 計 保留數 保留數 保留數 已撥款部分 0 0 0 0 3,762,445 0 0 0 0 3,762,445 0 0 0 0 3,762,445 0 0 0 0 3,762,445 0 0 0 0 3,762,445 0 0 0 0 3,762,445 0 0 0 0 3,762,445 0 0 0 0 3,762,445 0 0 0 0 3,762,445 0 0 0 0 3,762,445 8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入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科 目 名 稱 及 編 號 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金 額 % 103 0403300301-8 11,420 主要係廠商逾期罰款等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0703300600-5 177,970 1779.70 主要係本總處報廢物品變賣等收入繳庫數。 廢舊物資售價 1103300901-5 137,427 主要係第一屆資深民代死亡繳回優惠存款利息差額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及張連票等4人溢領退職金繳還等經費繳庫。 1103300909-7 201,693 19.39 主要係人事月刊等政府出版品銷售數量增加所致。 其他雜項收入 小 計 528,510 50.33 合 計 528,510 50.33 84 本 頁 空 白 85 行政院人事 歲出保留數(或未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歲 出 保 留 數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應 付 數 保 留 數 合 計 % 103 3303300202-0 0 351,450 351,450 12.05 加強組編人力運用 3303300203-2 0 4,427,400 4,427,400 6.26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經 常 門 小 計 0 4,778,850 4,778,850 0.19 經 資 門 小 計 0 4,778,850 4,778,850 0.19 經 常 門 合 計 0 4,778,850 4,778,850 0.19 經 資 門 合 計 0 4,778,850 4,778,850 0.19 86 行政總處 結清數)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保 留 原 因 分 析 經資門 類 型 金 額 保留原因說明及相關改善措施 備 註 經常門 14C 351,450 辦理「中央政府機關總量管理下人力供需評估及因應策 略」委託研究案,研究期程依契約規定為103年3月28日 至104年1月21日止,故無法於103年度辦理結案,爰就 尚未支付之經費辦理保留。 經常門 4C 4,328,400 1.行政院選送優秀公務人員赴國外進修學位人員林上閔 等12人公費4,164,529元,因未即時於年度內檢據辦 理核銷作業,爰辦理相關經費保留。 2.行政院選送高階公務人員出國短期研習人員李彥儀出 國研習經費163,871元,因未即時於年度內檢據辦理 核銷作業,爰辦理相關經費保留。 經常門 14C 99,000 辦理「遴選104年行政院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人才培用 班心理測驗之量表編製與施行」委託研究案99,000元, 研究期程依契約規定為103年9月21日至104年2月17日止 ,故無法於103年度辦理結案,爰就尚未支付之經費辦 理保留。 4,778,850 4,778,850 4,778,850 4,778,850 87 行政院人事 歲出賸餘數(或減免 中華民國 賸餘數(或減免、註銷數) 經 常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金 額 % 類 型 金 額 102 3303300203-2 3,762,445 32.37 1 3,762,445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小 計 3,762,445 32.37 3,762,445 103 3303300100-0 14,427,169 4.07 1 519,332 一般行政 2 13,897,049 3303300201-7 87,711 1.72 1 87,711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 3303300202-0 2,679 0.09 1 2,679 加強組編人力運用 3303300203-2 4,256,060 6.02 1 4,256,060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3303300204-5 3,196 0.04 1 3,196 給與福利制度規劃 3303300205-8 6,220 0.01 1 6,220 創新e化人事服務 3303309800-0 2,000,000 100.00 3 2,000,000 第一預備金 7503303400-6 4,463,117 21.96 1 4,463,117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願退職給付 7503303600-5 5,431,000 57.40 1 5,431,000 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 7503304300-7 1,240,403 6.20 1 1,240,403 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8903304500-4 157,858,375 8.01 1 157,858,375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小 計 189,775,930 7.54 189,765,142 合 計 193,538,375 7.65 193,527,587 88 行政總處 、註銷數)分析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門 資 本 門 賸餘原因說明及相 賸餘原因說明及相 備 註 關改善措施 類 型 金 額 關改善措施 因業務需要減少支出。 0 0 按業務需要減少支出。 0 實際進用員額較少人事 8 10,788 採購財物結餘。 費結餘。 按業務需要減少支出。 0 按業務需要減少支出。 0 按業務需要減少支出。 0 按業務需要減少支出。 0 按業務需要減少支出。 0 第一預備金未動支。 0 按業務需要減少支出。 0 因各機關實際發生人數 0 較預計數減少所致。 按業務需要減少支出。 0 按各機關實際發生數支 0 付。 10,788 10,788 89 行政院人事 人事費 中華民國 預 算 數 人 事 費 別 決 算 數(2) 原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合 計(1) 一、民意代表待遇 0 0 0 0 二、政務人員待遇 4,277,000 0 4,277,000 4,222,758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92,729,000 0 192,729,000 182,383,667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0,322,000 0 10,322,000 11,162,178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1,664,000 0 11,664,000 11,299,652 六、獎金 46,175,000 0 46,175,000 45,161,018 七、其他給與 1,983,661,000 0 1,983,661,000 1,820,683,670 八、加班值班費 12,581,000 0 12,581,000 11,220,195 九、退休退職給付 20,000,000 0 20,000,000 18,759,597 十、退休離職儲金 19,121,000 0 19,121,000 17,224,976 十一、保險 20,401,000 0 20,401,000 20,386,462 十二、調待準備 0 0 0 0 合 計 2,320,931,000 0 2,320,931,000 2,142,504,173 90 行政總處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人 比 較 增 減 數 員 工 人 數 說 明 金 額(3)=(2)-(1) 百分比(3)/(1) 預計數 實有數 0 0 0 -54,242 -1.27 2 2 -10,345,333 -5.37 255 243 840,178 8.14 18 17 本總處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及「職務代理應行 注意事項」之規定,聘僱人員代理申請留職停薪人員職 務。 -364,348 -3.12 30 26 -1,013,982 -2.20 0 0 考績獎金19,027,483元、年終工作獎金25,663,885元、 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381,850元、模範公務人員獎金5 0,000元、獎章獎勵金37,800元。 -162,977,330 -8.22 0 0 內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1,360,805 -10.82 0 0 1.103年度超時加班費預算數5,677千元,未逾該科目90 年度實支數8成計6,333千元。 2.103年度加班費決算數為5,314,375元。 -1,240,403 -6.20 0 0 -1,896,024 -9.92 0 0 -14,538 -0.07 0 0 0 0 0 103年度勞務承攬人員10人由業務費支用5,781,918元。 -178,426,827 -7.69 305 288 91 行政院人事 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 中華民國 補、捐(獎)助金額 受補、捐(獎)助單 補、捐(獎)助 列支科目名稱 決算數 位名稱 計畫名稱 預算數 已撥數 未撥數 合計 九.獎助 21,492,000 16,970,883 0 16,970,883 4.差額補貼 20,328,000 15,864,883 0 15,864,883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 第一屆資深中央 第一屆資深中央 20,328,000 15,864,883 0 15,864,883 民代自願退職優 民代自願退職給 惠存款差額利息 付 小 計 20,328,000 15,864,883 0 15,864,883 6.獎勵及慰問 1,164,000 1,106,000 0 1,106,000 退休退職人員 退休退職人員三 一般行政 1,164,000 1,106,000 0 1,106,000 節慰問金 小 計 1,164,000 1,106,000 0 1,106,000 合 計 21,492,000 16,970,883 0 16,970,883 92 行政總處 關或團體私人經費報告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補、捐(獎)助金額 計畫執 是否納入 計畫完成結餘款 是否派員 行情形 受補助單 計畫未完成原因 就地抽查 備 註 已 未 預決算 完 完 位預算 金額 收回繳 比較增減數 成 成 是 否 庫日期 是 否 4,521,117 0 4,463,117 0 4,463,117 V 0 4,463,117 0 58,000 0 58,000 V 0 58,000 0 4,521,117 0 93 行政院人事 委託辦理計畫( 中華民國 完成時間 本 期 年 接受委託單位 度 或個人名稱 委託辦理事項 合約金額 訂約日期 金 別 預定 實際 科目 實現數 103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簡任第10職等人事 371,450 103/03/11 103/09/30 103/09/30 人事行政綜合規 371,450 主管核心職能量表 劃 之研究 371,450 科目小計 371,450 103 社團法人台灣競爭 中央政府機關總量 1,539,000 103/03/28 104/01/21 加強組編人力運 287,550 力論壇學會 管理下人力供需評 用 估及因應策略委託 研究 1,539,000 科目小計 287,550 103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 103年行政院及所 985,000 103/04/28 103/09/30 103/09/30 公務人員培訓與 985,000 發展協會 屬各機關中高階公 考用 務人員短期密集英 語訓練職場專業技 巧班 103 臺灣警察學術研究 遴選104年度行政 99,000 103/09/19 104/02/17 公務人員培訓與 0 學會 院國際經貿談判與 考用 訴訟人才培訓班心 理測驗之量表編製 與施行專案研究 1,084,000 科目小計 985,000 103 國立政治大學 建構公務人員專業 680,000 103/04/14 103/12/22 103/12/22 給與福利制度規 680,000 加給分類、評價及 劃 調整機制之研究 680,000 科目小計 680,000 小 計 3,674,450 2,324,000 合 計 3,674,450 2,324,000 94 行政總處 事項)經費報告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按政 委託辦理事項類 報告 評審 委託事項 是否 執 行 數 府採 別(請勾選) (報告)處理 派員 購法 委託研究計畫 其他 有 無 有 無 存 納入 其 就地 辦理 行政 科學 委託 備註 額 參 計畫 他 抽查 及政 及技 事項 實施 應付數 保留數 合計 是 否 策類 術類 是否 0 0 371,450 v v v v v v 1.依委託研究之8 項結論或建議事 項進行可行性分 析,其中已辦理 或已依研究建議 辦理項數為2項 ,另有4項將依 研究建議採行, 其餘2項因涉及 其他機關權責事 項將函送參辦。 2.已辦期中及期末 報告審查,爰未 派員就地抽查。 0 0 371,450 0 351,450 639,000 v v v v v v 1.本案合約數1,53 9,000元,本總 處與行政院國家 發展委員會分別 分攤 639,000元 與900,000元。 2.本案所提各項政 策建議尚須經期 末報告審查會審 查修正,爰尚未 就其可行性考量 納入本總處計畫 實施。 3.已辦期中報告審 查,並預計於10 4年1月19日審查 期末報告,爰未 派員就地抽查。 4.因履約期限為10 4年1月21日,爰 辦理經費保留。 0 351,450 639,000 0 0 985,000 v v v 1.本案係屬委託辦 理事項。 2.已辦書面審查, 爰未派員就地抽 查。 0 99,000 99,000 v v v 1.本案係屬委託辦 理事項。 2.為嚴謹選訓,將 心理測驗納入10 4年談判班遴選 方式,爰配合談 判班期程,於10 3年9月委託臺灣 警察學術研究學 會辦理本案。 3.因履約期限為10 4年2月17日,爰 辦理經費保留。 0 99,000 1,084,000 0 0 680,000 v v v v v v 1.本研究案所提各 項政策建議涉本 總處權責事項尚 須進行可行性分 析,另涉及其他 機關權責事項將 函送參處。 2.已辦期中及期末 報告審查,爰未 派員就地抽查。 0 0 680,000 0 450,450 2,774,450 0 450,450 2,774,450 95 行政院人事 出國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經 費 來 源 年 出國 出國計畫名稱及內 度 工作計畫 用途別科目(二級) 預算(保留) 決算金額 類別 容簡述 別 金額 (含保留數) 103 3303300201-7 0293 68,000 53,822 (1) 參加考試院國外人事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 國外旅費 考銓業務考察:考察 日本文官制度 103 3303300201-7 0293 0 60,637 (1) 參加考試院國外人事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 國外旅費 考銓業務考察:考察 日本文官制度 103 3303300201-7 0293 0 33,343 (1) 參加考試院國外人事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 國外旅費 考銓業務考察:考察 韓國文官制度 103 3303300201-7 0293 259,000 171,000 (1) 外國人事政策與法制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 國外旅費 考察:考察希臘公務 人員性別主流化、裁 減公務員、非典型人 力之進(運)用及管 理、培訓業務、終身 學習、待遇、獎金、 退休與年金改革等議 題 103 3303300201-7 0293 104,000 0 (4) 參加國際人事行政年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 國外旅費 會:參加年會及瞭解 國際人力資源管理最 新理論發展趨勢及實 務運作。 小 計 431,000 318,802 103 3303300202-0 0293 235,000 344,285 (1) 新加坡、韓國政府員 加強組編人力運用 國外旅費 額管理及高階文官管 理考察:瞭解新加坡 政府員額管理、高階 公務人員管理及訓練 制度,與韓國地方政 府人事及員額管理作 法等相關議題。 小 計 235,000 344,285 103 3303300203-2 0201 50,115,000 44,092,055 (6) 辦理選送公務人員出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教育訓練費 國進修 小 計 50,115,000 44,092,055 96 行政總處 情形報告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地 點 出 國 人 員 報告提出日期 報告建議採納情形 國家 備註 起迄日期 城市 服務單位(部 姓名 年 月 日 建議 已採行 未採行 研議中 門)及職稱 項數 項數 項數 項數 1030708- 日本 東京 培訓考用處 陳明忠 103 08 16 9 0 0 9 本案奉准變更出國地 1030712 副處長 點。 1031116- 日本 東京 給與福利處 游振中 0 0 0 0 1.奉准新增本項出國 1031120 科員 計畫,所需經費由 參加國際人事行政 年會支應。 2.本案係考試院主辦 ,並請本總處派員 陪同。依考試院年 度考銓業務出國考 察實施要點規定, 應於考察完畢後3 個月內向考試院會 提出考察報告,經 洽考試院表示,考 察報告尚在陳核中 。 1031208- 韓國 首爾 人事室科員 林家宏 0 0 0 0 1.奉准新增本項出國 1031210 計畫,所需經費由 參加國際人事行政 年會支應。 2.本案係考試院主辦 ,並請本總處派員 陪同。依考試院年 度考銓業務出國考 察實施要點規定, 應於考察完畢後3 個月內向考試院會 提出考察報告,經 洽考試院表示,考 察報告尚在陳核中 。 1030804- 希臘 雅典 綜合規劃處 陳雅玲、 103 09 05 5 3 0 2 1030811 科長、外交 陳美智 部人事處專 門委員 0 0 0 0 本案奉准不參加該年 會,調整6萬637元支 應參加考試院考察日 本文官制度案及3萬3 ,343元參加考試院考 察韓國文官制度案。 14 3 0 11 1030709- 新加坡、韓 新加坡 副人事長、 顏秋來、 103 10 02 5 0 0 5 本案奉准變更考察地 1030716 國 、首爾 組編人力處 王崇斌 點,經費不足部分, 市、京 專門委員 由考察人力資源發展 畿道 政策及培訓業務運作 計畫項下調整支應9 萬元與參加國際培訓 總會(IFTDO)第43屆 年會節餘款支應1萬9 ,285元。 5 0 0 5 0 0 0 0 0 0 0 0 97 行政院人事 出國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經 費 來 源 年 出國 出國計畫名稱及內 度 工作計畫 用途別科目(二級) 預算(保留) 決算金額 類別 容簡述 別 金額 (含保留數) 103 3303300203-2 0293 90,000 0 人力資源發展政策及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國外旅費 培訓業務運作考察 103 3303300203-2 0293 278,000 195,968 (4) 參加國際性訓練與發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國外旅費 展會議:國際培訓總 會(IFTDO)第43屆年 會 103 3303300203-2 0293 106,000 153,332 (4) 參加國際性訓練與發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國外旅費 展會議:國際培訓總 會(ARTDO)第41屆年 會 103 3303300203-2 0293 1,336,000 695,232 (3) 本總處103年赴瓜地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國外旅費 馬拉共和國、巴拿馬 共和國及多明尼加共 和國友好訪問 小 計 1,810,000 1,044,532 103 3303300204-5 0293 81,000 79,400 (4) 參加第23屆IAVE國際 給與福利制度規劃 國外旅費 志工年會 小 計 81,000 79,400 年 度 合 計 52,672,000 45,879,074 合 計 52,672,000 45,879,074 98 行政總處 情形報告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地 點 出 國 人 員 報告提出日期 報告建議採納情形 國家 備註 起迄日期 城市 服務單位(部 姓名 年 月 日 建議 已採行 未採行 研議中 門)及職稱 項數 項數 項數 項數 0 0 0 0 本案奉准不辦理該項 考察,經費全數調整 至考察新加坡、韓國 政府員額管理及高階 文官管理計畫項下。 1030308- 阿拉伯聯合 杜拜 給與福利處 李美惠、 103 05 29 5 0 0 5 本案奉准變更天數, 1030314 大公國 專門委員、 張芸甄 並由節餘款調整1萬9 培訓考用處 ,285元支應考察新加 科員 坡、韓國政府員額管 理及高階文官管理案 ,另4萬7,332元支應 參加國際培訓總會(A RTDO)第41屆年會。 1030907- 印尼 日惹 參事、培訓 蔡祈賢、 103 10 30 3 0 0 3 奉准變更天數及人數 1030913 考用處科員 劉晟民 ,經費不足部分,由 參加國際培訓總會(I FTDO)第43屆年會節 餘款項下調整支應4 萬7,332元。 1030513- 瓜地馬拉共 瓜地馬 副人事長、 張念中、 103 08 20 3 0 0 3 廖鴻達之費用,由外 1030525 和國、巴拿 拉市、 簡任視察、 楊良彬、 交部負擔。 馬共和國、 巴拿馬 培訓考用處 曾逸群、 多明尼加共 市、聖 科長、外交 廖鴻達 和國 多明哥 部人事處科 市 長 11 0 0 11 1030916- 澳大利亞 黃金海 給與福利處 林玫宏 103 12 02 8 0 0 8 1030921 岸市 視察 8 0 0 8 38 3 0 35 38 3 0 35 9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通案決議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預算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一) 編列「釋股收入」380 億元,說明如下: 1.各部會釋股收入如次: 預算編 釋股標的 釋股收入 列單位 合作金庫 45 億元 金融控股 財政部 公司 兆豐金融 30 億元 控股公司 中國鋼鐵 經濟部 25 億元 公司 中華電信 交通部 80 億元 公司 行政院 台灣肥料 農業委 20 億元 公司 員會 行政院 台灣積體 國家發 180 億元 電路公司 展基金 合計 380 億元 2.上述釋股對象不以三大基金(中華郵 政公司、勞工保險基金及勞工退休基 金)為限,並以長期持有為原則。 3.釋股相關費用併同調整。 通案決議 查「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法無據,且 已依決議事項辦理。 (二) 與業務推廣無關,此時正值政府財政赤 字節節攀升,各部門應撙節支出、同舟 共濟之際,故將中央政府各機關之「文 康活動費」減列 20%。 通案決議 歷年中央政府各機關車輛養護費及辦 已依決議事項辦理。 (三) 公器具養護費之編列標準浮動,且依其 性質,應可視各機關實際需求編列,而 非統一按人頭方式編列;且我國中央政 府長期推動「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 計畫」,更應撙節支出,非增列預算。 爰刪減中央政府各機關「車輛及辦公器 具養護費」9 億 5,088 萬 5,000 元之 5%, 10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計 4,754 萬 4,000 元,並要求未來年度 「車輛養護費」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之編列,應據各年度需求,如實編列。 通案決議 針對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有 本總處 103 年度未編列「大陸地區旅費」相關 (四) 關各部會及所屬皆編列有「大陸地區旅 預算。 費」預算,主要是支應派員進行兩岸開 會、談判、考察等交流業務;惟鑑於中 國對台政策仍堅守「一中原則」立場, 其官員來台參加活動皆公開大肆宣傳 「一中政策」,更何況是面對我國至中 國參與交流的官員,中國欲進行統戰企 圖顯已昭然若揭,實不宜編列預算支應 與中國太過頻繁之交流,就連國際專家 都建議台灣應該要放緩兩岸交流。準 此,為使國家政策更加優質化,公務人 員本應選擇與更進步、更自由的歐、美 國家交流,以參照學習先進國家之優良 施政做法,而非讓台灣生存與發展「僅 有一條與中國結合之路」;爰針對各部 會及所屬編列之「大陸地區旅費」預 算,統刪 10%。 通案決議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 已依決議事項辦理。 (五) 及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10%。 2.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統刪 5%。 3.文康活動費:編列標準由每人每年 2,500 元調降為 2,000 元。 4.委辦費:除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 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 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教 育部主管委託辦理 、體育署委託研 究、法務部主管委託研究、工業局工 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動植物防疫檢 疫局及所屬屠宰衛生檢查、畜禽藥物 殘留檢測及檢疫偵測犬業務、勞工委 員會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 10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 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算、食品藥 物管理署、文化部主管委託辦理不刪 外,其餘統刪 10%,其中國史館臺灣文 獻館、行政院、主計總處、經濟建設 委員會、審計部、內政部、營建署及 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建築研究所、 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國家 教育研究院、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 局及所屬、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 屬 、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 屬 、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 屬、茶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及所屬、農業金融局、勞工安全衛生 研究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 自行調整。 5.一般事務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 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 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 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 管、體育署、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 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 服務體系相關預算、中央健康保險署 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經濟建設 委員會、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 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 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入出 國及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 主管、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高 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 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 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 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際貿易局及所 10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屬、能源局、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 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科 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 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 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放射性物料管 理局、核能研究所、水土保持局、農 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家畜衛生試 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種苗改 良繁殖場、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 理署、環境檢驗所、海岸巡防署、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6.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設施及機 械設備養護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 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 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 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體育署、 法務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 中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研究發 展考核委員會、考選部、監察院、審 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 臺中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 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 營建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領事 事務局、國防部主管、國庫署、賦稅 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 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 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 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 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 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 局及所屬、蒙藏委員會主管、僑務委 員會主管、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 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10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林業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臺南區農業 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疾病管 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海岸巡防署 主管、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國內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 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 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 及所屬、體育署、法務部主管、衛生 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 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算不刪外,其餘 統刪 5%,其中經濟建設委員會、公共 工程委員會、考選部、監察院、審計 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 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 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役政署、入 出國及移民署、領事事務局、國防部 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 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 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 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 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科學 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 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 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 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 土保持局、林業試驗所、農業藥物毒 物試驗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 所、海岸巡防署、檢查局改以其他項 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8.國外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 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 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 10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 體育署、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長 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 體系相關預算、文化部主管不刪外, 其餘統刪 10%,其中行政院、主計總 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國立故宮博 物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客家委員會 及所屬、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檔案 管理局、公平交易委員會、考試院、 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 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 基金管理委員會、監察院、審計部、 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 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 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北區 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年發 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 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標準檢驗局 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交通部、 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 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 僑務委員會主管、科學工業園區管理 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 所屬、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農 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 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畜產試驗所、 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 所、種苗改良繁殖場、漁業署及所屬、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 局、農糧署及所屬、職業訓練局及所 10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屬、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衛生福利 部、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 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 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銀行局、 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改以其他 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9.出國教育訓練費:除中央研究院、公 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 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法務部 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主計 總處、經濟建設委員會、公平交易委 員會、審計部、營建署及所屬、中央 警察大學、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 屬、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交通部、 中央氣象局、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 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 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畜 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 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 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改 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臺東區農 業改良場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 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品 藥物管理署、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 所、海岸巡防署、銀行局改以其他項 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0.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 央研究院、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 籌建計畫、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 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 及所屬、外交部主管營建工程與交通 及運輸設備、體育署、法務部主管、 國家科學委員會增撥國家科學技術 發展基金、中央健康保險署、文化部 主管不刪;教育部主管(不含體育署) 10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統刪 4%外,其餘統刪 8%,其中經濟 建設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司法院、 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中高等 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公務 員懲戒委員會、智慧財產法院、臺灣 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 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 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 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 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 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 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 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 南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 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 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 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 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 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 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 選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 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 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 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領事 事務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 部主管、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 臺北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國 有財產署及所屬、教育部、國民及學 前教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 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 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中央氣 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 公路總局及所屬、臺中區農業改良 場、漁業署及所屬、環境保護人員訓 練所、海洋巡防總局、海岸巡防總局 10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及所屬、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 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1.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 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中央研究 院、司法院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 會之捐助、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 管、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經濟 部科技預算、國家科學委員會對財團 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與國家同步輻 射研究中心之捐助、衛生福利部主管 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 服務體系相關預算、衛生福利部捐助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 畫、中央健康保險署補助職業工會與 農漁會辦理健保業務、食品藥物管理 署、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入 出國及移民署、國防部所屬、交通 部、觀光局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 局及所屬、疾病管制署、環境保護署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12.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 出、一般性補助款、教育部主管、法 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主管長期照顧 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 相關預算、中央健康保險署補助鄉鎮 市公所辦理健保業務、食品藥物管理 署、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役政署、交通部、動植物防 疫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3.經濟部主管、內政部主管及農業委 員會主管辦理「易淹水地區後續治理 及維護管理計畫」23 億元全數刪除。 14.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 11 億 3,000 10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萬元。 通案決議 財政部 97 年 1 月 2 日函文政府各機關 業於 103 年 6 月 30 日修正本總處中央聯合辦公 (六) 學校,要求機關學校附設公園供停放車 大樓北棟停車位管理要點,增訂停車位收取租 輛之停車場,應依「規費法」規定徵收 金規定,並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開始收費。 使用規費;惟效果不彰,絕大多數機關 均未針對員工使用機關附設停車場收 費;少數有收費者,收費標準亦相當紊 亂,包括同棟建築,不同部會,標準不 一;同一主管機關中,不同單位,收費 不同;收費標準低於一般行情甚多等 等。 規費法第 1 條即敘明立法目的在於「增 進財政負擔公平,有效利用公共資源, 維護人民權益」,同法第 8 條有關應徵 收使用規費之項目中,即包括各機關學 校交付特定對象或提供其使用之「公有 道路、設施、設備及場所」 ,第 10 條有 關收費標準之計費原則並規定除須依 興建、購置、維護等相關成本訂定收費 標準外,亦應考量市場因素。一般民眾 利用公有停車場均須按規定繳費,但公 務人員使用政府機關停車場,卻可享免 費或低價之優惠,無疑是慷人民之慨。 況中央政府機關多位於大台北地區,捷 運、公車等大眾運輸路網密集,交通便 捷;且政府機關無償提供員工使用停車 場,增加自行開車之誘因,亦與近年來 政府力倡之節能減碳政策大相違背。爰 此,要求行政院應依規費法相關規定, 參考同地段一般停車場收費情形,於 103 年清查各機關學校附設停車空間供 員工使用情形,並於 104 年研擬相關規 範,送立法院備查後實施,以落實規費 法「增進財政負擔公平、維護人民權益」 之立法精神。 通案決議 現行軍公教員工居住公有宿舍房租津 遵示配合辦理。 10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七) 貼扣繳標準,係按職務等級而訂;月薪 含「公費」之院長或部長級政務人員居 住公有宿舍,每月扣繳 800 元;一般軍 公教人員按職級每月分別扣繳 400 元至 700 元不等。 公務人員之待遇、加給係依「公務人員 俸給法」規定,其中並無配住宿舍或提 供房租津貼之規定。因此,配住宿舍僅 扣繳低額之房租津貼,形同對配住者之 額外津貼;且各單位職務宿舍區位、面 積均不同,但不論位於台北市或花蓮、 台東,不論居住單房或 1 戶多房者,亦 均依同樣標準扣繳,實未盡合理。另「中 央各機關學校職務宿舍之設置管理規 定事項」第 6 點規定:「各機關學校提 供職務宿舍予借用人住用,應收取管理 費,由宿舍管理機關學校經收後悉數解 繳國庫。……」,然各該公有宿舍雖大 多收有管理費,但費用仍較一般行情為 低,且除極少數如中央研究院將管理費 等相關收入繳庫外,其餘機關所收取之 管理費均未按規定繳回國庫。 綜上,公務人員住宿舍本於法無據,且 房租津貼扣繳及管理費標準,均悖離一 般市場行情,並與宿舍面積及價值無 關,顯不符宿舍使用之對價,形同變相 津貼;公務人員職務宿舍均為運用政府 預算興建或租用,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 則,爰要求行政院應參酌宿舍座落區 位、面積及市場行情,於 104 年訂定宿 舍使用之收費相關規範,送立法院備查 後實施。 通案決議 針對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務 一、本總處業於 103 年 2 月 6 日以總處培字第 (八) 費」項下「教育訓練費」科目合計編列 1030022304 號函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 15 億 9,147 萬 7,000 元,經查,其中內 關,重申公務人員國內進修費用,應依公 含「對現職員工赴國內外公私立各級學 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及行政院所屬機關學校 11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校修習學位、學分或研究等所需補貼之 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辦法規定辦理,公 學分費、雜費等教育費」。有鑑於公務 餘進修且進修科目與職務性質相關者,始 人員進修費用依規定雖可申請部分補 得核予補助,並以每人每學期最高新臺幣 助,但細節乃授權各機關學校得視預算 2 萬元為限,得由機關視預算經費狀況, 經費狀況而定,可知公務人員進修費用 從嚴規定。 實非必須應給予之補助;此外,進修人 二、機關部分:遵照辦理。 員甚至還可因此申請公假上課,實不合 理。加以近年來,更發現公務人員違規 到中國進修情形嚴重之問題發生,「連 論文題目都是中國指定的」,恐已涉及 國家安全疑慮。準此,對現職員工赴國 內外公私立各級學校修習學位、學分或 研究等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教育 費預算,自 103 年度起,就公餘時間與 業務相關之進修核予補助。 通案決議 有鑑於民國 50 至 60 年代軍公教人員待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九) 遇及福利較低,政府以行政命令頒定各 項補助及優惠措施政策,改善軍公教家 庭生活。惟多年來,歷經多次之大幅調 薪後,目前軍公教人員整體待遇及福利 已比民間企業優厚許多。加以目前政府 財政惡化之際,各界紛紛檢討政府長期 對特定對象進行各項補助問題,其中以 「退役軍人及軍眷醫療免掛號費補 助」,其相關費用實不合情理,相較於 一般民眾(尤其對繳不起健保費遭鎖卡 之民眾)而言,都無醫療免付掛號費之 優待,造成相對剝奪感嚴重,實有違反 社會公平正義原則。基於目前政府財政 惡化之際,軍人應與全民共體時艱,況 且政府設立之醫療院所本亦應為國庫 增加收入,有所營運績效才能自給自 足,而非為特定族群給予掛號優惠,更 造成各公立醫院長期為吸收該項優惠 而減少國庫收入。職是之故,政府亟應 重視且重新檢討廢止就醫免掛號費制 11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度,取消「退役軍人及軍眷醫療免掛號 費補助」,爰要求針對 103 年度所有編 列「退役軍人及軍眷至醫療院所『就診 免付掛號費』」之優待相關預算,應予 檢討優待掛號費之次數,並自 104 年度 起實施,超過部分亦不得要求相關所屬 之醫療院所自行吸收。 通案決議 依據審計部決算審核報告指出,過去政 遵照辦理。 (十) 府辦理政令宣導採購,曾發生未編有專 項預算,逕由相關科目勻支經費辦理 (如由各工作計畫之業務費支應 等),……由各項工作計畫之業務費支 應辦理廣告或宣導,勢將排擠其他業務 支出,值此政府財政困難之際,為能有 效監督控管執行成效,允宜透過編列專 項預算方式,明確列示各機關辦理廣告 或宣導之計畫,俾有效監督控管。102 年度立法院審議預算亦通過決議要求 「103 年度起,各機關編列政策宣導經 費,應於預算書表內將經費編列情形妥 適表達,以利國會及社會大眾監督。」。 103 年度起,除依立法院要求妥適表達 編列之專項宣導經費,除突發事件所需 外,不得動支任何經費進行宣導。 通案決議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年,此案 遵照辦理。 (十一) 執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政策,令國人備 感痛心。立法院於審議 102 年度中央政 府總預算時曾做決議:「為求全民健康 保險制度之永續健全發展,呼籲政府體 察民意,勿將社福團體與非營利組織辛 苦募集的社會資源強徵補充保費。現行 法令制度對於身為扣費義務人的民間 團體將造成可預見的嚴重影響,因此我 們提出兩點強烈訴求:一、行政院應要 求各部會及各級政府將社福團體所大 幅提升的補充保費費用納入經費需求 11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考量。……」,而行政院遂於 102 年 4 月 30 日公布補助原則, 「社福團體如因 執行政府委託或補助計畫而增加保費 負擔,由各機關於年度預算調整支應, 倘預算執行經費確有不敷,再由各機關 循程序報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未來年度 則納入經費需求考量。」 經查,102 年度社福團體執行政府委託 或補助計畫時,並未得到各部會及各級 政府就增加之補充保費負擔予以額外 補助,反而因招標之統包金額變相由社 福團體自行吸收,讓社福團體的財務更 加捉襟見肘。爰要求行政院應督促各機 關及各級政府就社福團體因執行政府 委託或補助計畫而增加之補充保費負 擔,納入經費需求。 通案決議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年,此案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十二) 執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政策,不顧十餘 年來二代健保之法令研修,令國人備感 痛心。其中,補充保費來源之一的兼職 所得,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第 1 項 第 2 款「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 得」,讓廣大兼職的弱勢大眾被剝兩層 皮。經社會輿論反彈後,衛生福利部雖 陸續排除兒童及少年、中低收入戶、中 低收入戶老人、領取身障者生活補助費 者或勞保投保薪資未達中央勞工主管 機關公告基本工資之身障者、在國內就 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專科學校或大學學 士班學生等身分適用,但掛一漏萬,仍 無助解決兼職所得不公的問題。近年台 灣薪資凍漲、低薪化,卻又面臨物價卻 節節上漲,許多青壯年往往須兼任第二 份工作才能勉強餬口養家,現在又要繳 納兩份健保費,看到有錢人買豪宅竟可 貸款 99%,相對剝奪感油然而生。爰要 11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求衛生福利部應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扣 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將在國內 就業且無專職工作之大專學生之兼職 所得扣取補充保險費之下限提高。 通案決議 中央各機關單位辦理人力派遣採購作 一、為符本項決議並考量各機關實際業務需求 (十三) 業,除應公開招標外,派遣契約中之勞 與保障派遣勞工工作權,本總處業檢討各 動者權益亦應與正式職工維持同工同 主管機關得運用派遣勞工之上限,於 103 酬、同待遇原則;各機關單位並應同時 年 4 月 16 日會商各相關機關完竣,並經行 針對未來業務人力之規劃進行全盤檢 政院 103 年 6 月 4 日簽奉核定修正「行政 討,派遣員工人數不得新增。 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第 6 點及 第 7 點」 ,將各主管機關業務採購契約重新 釐定得運用派遣勞工上限數,並以行政院 103 年 6 月 4 日院授人組字第 10300355791 號函請各機關遵守在案。 二、另派遣勞工維持同工同酬一節,本總處於 103 年 4 月 16 日會商各相關機關並併同上 開院函,請各機關重新檢視派遣勞工所辦 理之業務內容與機關內各類人員之分工及 合理性,避免同工不同酬之質疑。 通案決議 目前各機關運用派遣勞工人數,原則不 一、有關要求重新檢討現行中央政府各機關運 (十四) 得超過 99 年 1 月 31 日各機關實際進用 用派遣人力之規範,依照各機關人力結構 派遣勞工人數,並由主管機關進行總量 及業務實際需求,調整派遣勞工人數之上 管控。惟以控管基準日填報資料為派遣 限一節,已併通案決議(十三)項辦理。 勞工人數之上限,且未衡酌各機關業務 二、另針對「勞務承攬」訂定運用規範,事涉 增減情形及既有人力寬緊度,實過於便 政府採購法有關勞務採購類型及方式,係 宜行事。此外,由於聘用人員、約僱人 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 員及臨時人員亦均有控管措施,惟承攬 會)權責,業經行政院主計總處會請工程 人力未予列管,因此,派遣勞工人數雖 會辦理。 經控管後,有減少現象,但「勞務承攬」 卻增加,亦即各機關勞務承攬方式規避 控管,使派遣勞工人數之控管流於形 式。爰要求行政院應責令相關機關重新 檢討現行中央政府各機關運用派遣人 力之規範,依照各機關人力結構及業務 實際需求,調整派遣勞工人數之上限; 此外,鑑於各機關以「勞務承攬」代替 「勞務派遣」,或將部分業務以「勞務 11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承攬」方式外包情形有增加之趨勢,行 政院亦應針對「勞務承攬」訂定運用規 範,必須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俾以提 升機關人力運用效益,減少非必要之資 源浪費;相關檢討報告及規範應於 3 個 月內送立法院。 通案決議 自日本福島核災後,世界各國皆開始檢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十五) 討核安管制機關的獨立性和位階,國際 原子能總署更制定核能安全公約 (CNS),於第 8 條明訂「管制機關需賦 予足夠的職權,並有效區隔管制機關與 促進核能利用機構。」惟世界各國皆提 升核安管制機關位階,我國卻於組改後 擬將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降級為「三級 獨立機關」之位階;惟查我國三級獨立 機關中,僅有任務型委員會之設置,並 無常態管制機構之往例,此舉不僅無助 於我國即將面臨的除役、核廢料運送及 儲存、人員儲備等問題,更恐將造成下 層機關無力對上層機關(經濟部與台灣 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行使監督權之問 題,且易恐致立法院原本僅有的監督及 質詢權力付之闕如,顯有迴避國會監督 之嫌。鑑於以上,爰建請行政院及相關 主管機關應研擬提升我國核安管制機關 位階至二級機構,並明確解決核安管制 與核能運用功能混淆現狀,且能獨立行 使監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權責之組 織改造與修法配套方案,並針對行政院 原子能委員會之組改事宜,向立法院相 關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 通案決議 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補助團體或 本總處未編列補助團體或個人之相關經費。 (十六) 個人之經費,雖已公布補助對象,但對 於補助對象所在之縣市別等則未予公 布,為利瞭解政府補助資源分配之情 形,爰要求中央政府各機關補助團體或 個人之經費,應增列直轄市或縣市別, 就獲補助團體或個人可歸屬之直轄市 11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或縣市分別列示。 通案決議 為確保食品安全、強化食品級化學原料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十七) 之管理,立法院於 102 年 5 月三讀通過 食品衛生管理法時曾通過附帶決議: 「未 來工業級的化學原料和食品級的化學原 料進口時海關編碼要分開處理。」,經 查,食品衛生管理法公布迄今已半年有 餘,相關部會仍未能就增列食品添加物 之貨品分類號列達成共識,甚至有部會 一直以實務執行有困難、違反世界潮流 等理由來推諉,顯見行政院無心解決食 安問題、放任相關部會藐視國會決議, 使「食品添加物邊境分流、製造分區、 販賣分業」乙案仍無有效進展。爰要求 行政院應督促衛生福利部、經濟部、財 政部於 6 個月內完成「食品添加物邊境 分流、製造分區、販賣分業」之各項管 理措施,落實食品添加物之管理。 通案決議 102 年台灣發生化製澱粉及劣質油品事 有關寬列補助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相關人力一 (十八) 件,嚴重損及台灣人民身體健康與重創 節,查「重建食品藥物安全(清雲行動五五方 台灣美食王國之招牌,衛生福利部啟動 案)計畫」前經行政院 103 年 5 月 2 日函同意 「油安行動」時提到衛生福利部已經追 修正,103 年度並由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 加食品安全管理相關經費,新聞稿指稱 福部)先行動支第二預備金新臺幣 5,000 萬元 「自 102 年起,重建食品安全五五專案 支應;復查衛福部已於 103 年 5 月 9 日將工作 已每年投入 3.2 億元,103 年增加 3 億 項目及需求明細報院(請增聘用預算員額 43 元投入擴增補助各縣市衛生局食品安 人之人事費,及補助地方衛生局加強食品工廠 全稽查經費」。經檢視食品藥物管理署 之稽查人力 86 人),並經行政院主計總處(以 102 年度與 103 年度的預算,可以發現 下簡稱主計總處)請本總處等機關表示意見; 實 際 預 算 數 遠 比 新 聞 稿 所 述 短 缺 甚 又本總處業於 103 年 5 月 27 日以總處組字第 多,若扣除 103 年度新增一筆調查計畫 1030033984 號書函復主計總處略以,有關聘用 後,可發現 103 年度的「五五專案」還 43 人所需人事費一節,符合行政院 102 年 12 比 102 年度少編 1,116 萬元。況且五五 月 31 日號函核定食藥署聘用人員之薪點,爰本 專案並非只針對食品安全來管理,還包 總處無意見;另有關衛福部補助地方衛生局稽 括藥物、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的查緝與檢 查人力 86 人一節,本總處予以尊重,並請衛福 驗經費,因此分到食品安全的經費根本 部督導各地方政府應依「勞動基準法」及「行 未如新聞稿上所稱 3.2 億元全部拿來重 政院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 建食品安全。其次,103 年度食品藥物 點」規定辦理;又本案業經主計總處於 103 年 管理署並未多編 3 億元補助各縣市衛生 6 月 30 日以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核定動 11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局稽查食品安全,統計食品藥物管理署 支數額通知單同意簽撥。 所有補助各縣市衛生局的經費(包括藥 品及化粧品) ,103 年度反而較 102 年度 短編 2,146.3 萬元。 立法院於 102 年 5 月底三讀通過食品衛 生管理法時曾通過附帶決議,要求「中 央主管機關應於原列預算外另行編列 專款專用於補助地方政府進行全面清 查所有食品化工業之人力與經費。」, 103 年度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不僅未編 列專款,五五專案也短編,竟連補助各 縣市衛生局的經費也縮水 2,146.3 萬 元,除藐視國會外,這種「要前線打仗, 後方卻糧草供應不足」,反映出馬政府 根本無心為國人解決食品安全。 綜上,爰要求行政院應比照「99 年核定 『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 畫』 ,於 6 年內增加社工人力 1,462 人, 並逐年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 1.5 億元」 之做法,與各地方政府溝通需求,寬列 補助經費、人力,除可補強現行食安稽 查人力嚴重不足、提高留任率之現象, 確實建構充足的食品稽查能量,以確保 國人食品安全。 通案決議 為落實藥物之管理,確保國人用藥安 有關建議取消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 (十九) 全,並推動生技醫藥產業之發展,避免 署)藥品審查人員及稽查人員之人事費用額度 因臨時人員之進用與運用限制,而影響 限制一節,業經本總處以行政院 103 年 3 月 6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延攬與留 日院授人組字第 1030025255 號函同意食藥署 用專業之審查人員及稽查人員。爰建議 就「藥品、醫療器材、食品、化粧品查驗登記 行政院對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 及查廠」業務進用,協助辦理藥品審查及藥廠 署規費收入之用人經費,同意取消人事 查核業務之不定期契約人員,其所需用人經費 費用額度限制,用以進用足夠之審查人 未來 3 年(104 年度至 106 年度)以收支併列 員及稽查人員,以提升藥物查驗登記與 歲出預算之 50%編列,並請該署依業務與規費 查廠案件之品質與效率;並為擴增對國 收入消長情形及人力實際需用狀況,定期檢討 外藥廠實地查核之廠數,建議行政院同 調整。 意該等稽查人員可投入執行海外查廠 業務,以利加強對輸入藥品之管理。 11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通案決議 近年食品安全問題年年發生,重創我國 查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103 年 2 月 11 (二十) 食品產業形象,影響國際聲譽與觀光, 日函行政院略以,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 衛 生 福 利 部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職 掌 食 藥署)自 99 年度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施行 品、藥物與化粧品之管理、查核、檢驗 起,歷次經行政院核增辦理食品安全相關業務 等業務,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負責食 之預算員額共 181 人,建請依本項決議排除 99 品加工、製造、流通、銷售等涉及層面 年度立法院附帶決議有關中央政府機關員額未 廣泛且複雜。100 年的塑化劑事件突顯 來應於 5 年內降為 16 萬人之計算,業經本總處 源頭管理及上市後流通稽查管理重要 以行政院 103 年 2 月 18 日院授人組字第 性,102 年接連爆發修飾澱粉、油品混 1030022764 號函同意在案。次查衛福部為應嗣 充及違法添加香料色素等事件,再再顯 後行政院 103 年 12 月 12 日函再核增食藥署辦 示現有制度之缺失與人力之短缺。此次 理食品稽查業務之職員 70 人,復以 104 年 1 違法欺詐消費者之不肖廠商主管機關 月 23 日函請行政院同意,上開職員 70 人得併 未主動察覺,雖有怠忽之嫌,然根究其 原 因 在 於 缺 乏 專 精 的 檢 驗 技 術 與 方 依本項決議排除上開應於 5 年內降為 16 萬人之 法、蒐集國外相關風險資訊,建立確效 計算,爰本總處刻正依本項決議簽陳,將俟奉 的業者登錄管理、稽查管理制度等。從 核後函復該部【按:上開經行政院核增辦理食 接連爆發之重大食品安全危機,可發現 品安全相關業務之預算員額,如加計上開行政 目前食品藥物管理署專門技術人員不 院 103 年 12 月 12 日函核增之職員 70 人,共計 足,檢驗設備缺乏,為使完善之食品安 251 人(=181+70)得排除計算】。 全機制得以建制,除積極修法改善外, 爰要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應 儘速完成修法、增加人力及相關設備, 以建置完善的食品安全網,且為因應食 品安全業務所增加之人力,得不受立法 院 99 年通過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時 做成之附帶決議有關機關員額未來應 於 5 年內降為 16 萬人之限制。 通案決議 目前各機關國有土地參與都市更新或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二十一) 聯合開發後分回之房地,包括住宅、套 房等,多以標售或標租方式處分。政府 機關以標售方式處分,其標售價格易成 為區域性指標,更易形成政府帶頭炒房 之不良印象,且與平抑房價之政策相 違。行政院應責成相關單位將該等分回 之住宅優先作為公營出租住宅或社會 住宅,以較低價格出租給青年、弱勢家 庭等,並協調建置一統籌運用之機制、 平台統籌規劃辦理。 11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通案決議 近年來各級政府為發展經濟,屢以新訂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二十二) 或 擴 大 都 市 計 畫 方 式 進 行 特 定 區 開 發,並採大範圍之區段徵收方式辦理, 引發土地所有權人抗爭事件時有所 聞;包括苗栗大埔案、林口 A7 開發案、 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 計畫案等;惟該等土地徵收案是否符合 公益性與必要性備受各界質疑。政府不 斷以配合經濟發展為由進行之特定區 開發,卻未見因經濟成長所帶動之失業 率下降或實質薪資增加,以嘉惠全民; 反而推升土地價格上漲,使整體房價所 得比持續攀升,造成民眾苦不堪言。爰 要求行政院應全面檢討該等以發展經 濟為目的將非都市土地劃入特定區之 合理性及必要性,並責令相關機關調查 已開發特定區用地之使用情況,於 6 個 月內向立法院提出報告。 通案決議 針對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二十三) 部營建署於 103 年度單位預算項下,皆 編列「易淹水地區後續治理及維護管理 計畫」,共計編列 17 億 9,980 萬 2,000 元(計畫期程預定為 103 至 108 年,總 經費計 635 億元,分 6 年辦理),有鑑 於經濟部在「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 畫」之成效檢討報告未盡詳實且後續治 理計畫尚在草案階段,即逕行編列後續 計畫預算;然立法院現已為即將屆滿之 「水患治理特別條例」,重新針對「流 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預計經費 上限為 600 億元,分 6 年執行,以特別 預算編列),刻正進行朝野黨團協商 中。囿於目前國家財政拮据,為避免政 府預算及資源重複投入造成浪費,爰要 求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部 營建署應會同相關單位,俟「流域綜合 治理特別條例草案」於立法院三讀通過 後,除應加強治理計畫之監督管理及考 核機制,並應重新檢討是項後續治理計 11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畫預算重複編列造成中央政府總預算 排擠問題與繼續編列之必要性。 通案決議 根據中央銀行統計,截至 2013 年 9 月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二十四) 底止,全體本國銀行對中國跨國債權攀 升至 351 億美元,再創新高,更較 2008 年底之 34.8 億美元成長逾 10 倍,扣除 第一名海外基金掛帳的盧森堡,中國實 質上已成為本國銀行最高風險之國 家。此外,我國銀行業赴中國投資風險 總量增加快速(至 2013 年第 2 季止, 國銀赴中投資風險總量占淨值倍數為 0.46 倍;上限為 1 倍)、人民幣存款急 速累積(至 2013 年 11 月底,國內人民 幣存款餘額為 1,551.23 億元,約新臺 幣 7,600 億元),在中國金融業面臨影 子銀行、房地產波動、地方政府財政惡 化、逾放比升高之潛在危機下,我國金 融業對中國之曝險增加,將升高整體營 運風險;而新臺幣與人民幣之連結度加 深,亦可能造成「通貨替代」效果,進 而影響我國貨幣政策之效果。 金融是一國經濟結構的關鍵部門,關係 經濟、社會穩定及國家安全,行政院應 責令相關單位嚴格遵守銀行業赴中投 資風險限額控管,不應逕以放寬投資風 險總量計算內涵之方式變相擴大風險 限額,且風險總量為前一年度決算後淨 值 1 倍之規範,不應再調整;另中央銀 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相關單位亦 應密切注意我國人民幣需求增加對新 臺幣連動及金融業之影響,並研擬相關 因應措施,向立法院提出報告。 通案決議 有鑑於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二十五) 定(TPP)是目前全球最具影響力的自 由貿易協定(FTA) ,也是台灣重要貿易 夥伴。然因中國、韓國及新加坡近幾年 積極加入重要區域經濟整合(如東協、 TPP、RCEP 等) ,而我國參與區域經濟整 12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合程度卻相對偏低,已嚴重落後其他國 家。然而,適當的自由貿易協定應是可 引導資源運用以獲取高利益,帶來產業 技術的升級與薪資水準的提高;反之則 會使資源錯置,無法協助產業升級反而 還會拉低薪資水準,升高失業率。有鑑 於此,為避免其他國家 FTA 之洽簽,使 我國經貿發展陷入困境,行政院、經濟 部、外交部及相關各部會實應立即整合 擬定我國 FTA 戰略藍圖、計畫及行動, 並立即提出具體可行之產業、經貿調整 策略及因應方案,且應致力於全球布 局,更應以加入 TPP 等重要區域經濟整 合為首要目標,積極融入亞太經貿整合 的政策,停止依賴 ECFA 使我國經濟過 度傾中,而使台灣主權受到侵蝕。 通案決議 為杜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等之董事 一、本案業簽行政院核定,並於 103 年 4 月 3 (二十六) 長、執行長、總經理、院長或秘書長等 日以院授人組字第 1030028691 號函知各 職,淪為主管機關官員或特定人士退休 主管機關辦理。 或轉任時作為酬庸之用,更為避免官員 二、機關部分:本總處無捐助設立財團法人之 於任職期間即不當行使職權企圖染指 情事。 相關職位,爰要求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 針對各該財團法人之政府遴(核)派人 員,其初任年齡不得逾 62 歲,任期屆 滿前年滿 65 歲者,應於 3 個月內更換 之。但處理兩岸、國防或外交、貿易及 科技事務之財團法人負責人或經理 人,因有特殊原因或考量,報經行政院 核准者不在此限。但本人二親等內、在 對岸涉及經濟利益者,不得出任。 通案決議 為杜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等之董事 一、本案業簽行政院核定,並於 103 年 4 月 3 (二十七) 長、執行長、總經理、院長或秘書長等 日以院授人組字第 1030028691 號函知各 職,淪為主管機關官員或特定人士退休 主管機關辦理。 或轉任時作為酬庸之用,爰要求行政院 二、機關部分:本總處無捐助設立財團法人之 及所屬各部會應於官方網站公開揭露 情事。 各該財團法人政府遴(核)派人員之相 關規定,及政府遴派人員之姓名、任 期、遴(核)派理由等相關資訊。 12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通案決議 針對行政院及所屬依預算法第 41 條規 本總處無捐助設立財團法人之情事。 (二十八) 定應函送立法院審議之財團法人預算 書案,各財團法人應將政府遴(核)派 人員之職權說明、個人簡歷資料(學、 經歷)、薪酬、福利(各名義之獎金及 補貼等)等相關資料,一併函送立法 院,以利國會監督。 通案決議 行政院及所屬主管之各該財團法人應 本總處無捐助設立財團法人之情事。 (二十九) 遵循利益迴避,爰要求各該財團法人之 董事、監察人、政府遴派或核派人員不 得假藉職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 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且政府遴派或核 派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不得 與其所屬財團法人為買賣、租賃、承攬 等交易行為。 通案決議 據資料顯示,行政院轄下所屬單位捐助 一、本案業簽行政院核定,並於 103 年 4 月 3 (三十) (贈)、投資之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 日以院授人組字第 1030028691 號函知各 中,高達 33 家之董(監)事或總經理 主管機關辦理。 等重要職務,由行政院 10 職等以上之 二、機關部分:本總處無捐助設立財團法人之 退休人員擔任,比率高達 19.64%,如再 情事。 包括其他 10 職等以下或現任公務人 員,比率將更大幅提升,為此,要求行 政院轄下所屬機關捐助(贈)財產累計 金額超過 50%之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之 常務董(監)事(理事長、副理事長) 及經理人(總經理、秘書長) ,應專任, 不得於其他公司有兼任之情事。 通案決議 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對於立法院 本總處對於立法院及各該委員會通過之提案, (三十一) 各委員會會議通過之臨時提案,多敷衍 均積極辦理並逐案列管追蹤辦理情形,且依限 了事,未積極辦理;為落實國會之監督 辦理完竣函送立法院提案委員及各該委員會參 權,爰要求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應列管 考。 追蹤立法院各委員會會議通過臨時提 案之辦理情形,並自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始,於每會期初向各該委員會提出 報告。 通案決議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年,此案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三十二) 執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政策,不顧十餘 年來二代健保之法令研修,令國人備感 12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痛心。其中,補充保費來源之一的兼職 所得,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第 1 項 第 2 款「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 得」,讓廣大兼職的弱勢大眾被剝兩層 皮。經社會輿論反彈後,衛生福利部雖 陸續排除兒童及少年、中低收入戶、中 低收入戶老人、領取身障者生活補助費 者或勞保投保薪資未達中央勞工主管 機關公告基本工資之身障者、在國內就 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專科學校或大學學 士班學生等身分適用,但掛一漏萬,仍 無助解決兼職所得不公的問題。近年台 灣薪資凍漲、低薪化,卻又面臨物價卻 節節上漲,許多青壯年往往須兼任第二 份工作才能勉強餬口養家,現在又要繳 納兩份健保費,看到有錢人買豪宅竟可 貸款 99%,相對剝奪感油然而生。爰要 求行政院除應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扣取 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將在國內就 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大專學生之兼職所 得扣取補充保險費下限提高外,並應全 面檢討兼職所得等其他補充保費課徵 項目與費率之規定,於立法院第 5 會期 開議前將「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修正 案送至立法院審查,期以改正補充保費 之缺失。 行政院主 查 99 至 101 年全國公務人員一次二 一、本總處業將左列通案決議(爾後經銓敘部 管決議 大功專案考績人員 1,109 位(非警察人 審定一次記二大功公務人員,各機關應將 (二十三) 員 210 位、警察人員 899 位) ,除警察 人員及具體事蹟於 1 個月內發布新聞及上 人員記一次二大功專案考績過於浮濫 網公告),於 103 年 3 月 19 日函行政院所 之外,另發現大多數其專案考績人員敘 屬機關及地方機關據以辦理。另考試院業 獎具體事實,皆與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 依左列決議修正「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 細則第 14 條規定「措施經採行確具重 則」第 14 條修正草案規定,一次記二大功 大成效者、提出重大革新具體方案、消 專案考績除涉及機密性業務者外,送銓敍 弭重大意外變故發生」等意旨,顯為不 部銓敍審定後,應將優良事實及獎勵令刊 符,明確違反引用,其中 1,109 位記一 登政府公報,上開規定業經考試院於 103 次二大功敘獎具體事實、核定的服務機 年 7 月 22 日修正發布並函送立法院查照在 關等審查標準及作業顯有失衡及不公 案。 之處,且有部分人員記功事實與社會觀 12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感認知有所歧異,故為讓外界共同檢視 二、機關部分:遵照辦理。 一次二大功專案獎勵案件之合理性及 公平性,特要求行政院,督促各政府機 關或機關所屬單位提報及審辦一次二 大功專案考績案件時,須明確依照公務 人員考績法、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中一次二大功敘獎之規定意旨辦理,嚴 謹加強審核機制,並責由各政府機關或 所屬單位,爾後經銓敘部審定一次之二 大功公務人員,應將人員及具體事蹟, 1 個月內予以發布新聞及上網公告周 知,以昭公信,俾利加深受獎人員之榮 譽感,激勵其他同仁自我期許,有效提 升政務推動,以符合公平、公正、公開 之原則。 行政院主 行政院制定重大政策前,應以多元的方 為強化國會溝通,本總處業依行政院 103 年 4 管決議 式與國會加強溝通,以求政策之周延合 月 30 日訂定之「行政院對立法委員施政建議之 (二十五) 理,並符民眾期待。 研辦處理計畫」列管各委員施政建議,並請機 關正、副首長或相當層級業務主管適時親向或 致電委員說明,又相關重大政策、議題亦透過 相關機制及時向相關召委妥善說明,使委員掌 握政策動態並爭取支持,俾讓議事及議案能夠 順利進行與推動。 (承辦單位:公關組、各處室) 司法及法 鑑於重大政策(含各法案及計畫案)應 業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於 103 年 5 月 29 制委員會 進行研擬規劃階段之人權影響評估,以 日第 8 屆第 5 會期第 19 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完 審查決議 及建立實施成效之人權管考指標,以免 竣,決議:「准予動支,提報院會」,並經該委 (一) 對人民權益造成衝擊,因此公務人員實 員會擬具審查報告送立法院第 8 屆第 6 會期第 有加強人權教育訓練之必要。有關法案 2 次會議報告。 之人權影響評估,依行政院 92 年 6 月 14 日頒佈之「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主管法 案報院審查應注意事項」第 3 點第 4 項 規定「法案衝擊影響層面及其範圍,包 括成本、效益及對人權之影響等,應有 完整之評估。」然自 92 年以來,報院 之各法案大多未落實此「法規影響評 估」之要求;即便有進行人權評估者, 內容亦大多簡略。至於各計畫案之審 12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議,及各重大政策之管考,均尚未建立 「人權影響評估」作法。顯見相關公務 人員仍缺乏與人權有關之訓練。爰凍結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劃訓練進修」 費用六分之一,請人事行政總處針對各 部會之法規、計畫審議、政策管考之相 關人員實施人權訓練,俾使人權影響評 估及重大政策管制考核能落實兩公約 及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之精神,向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實施成 效,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司法及法 103 年度人事行政綜合規劃項下編列辦 本總處 103 年度外國人事政策與法制考察團於 制委員會 理「外國人事政策與法制考察」之「國 103 年 8 月 4 日至 8 月 11 日赴希臘考察,2 名 審查決議 外旅費」36 萬 3,000 元,其中 28 萬 8,000 考察團成員業由人事長於 103 年度績優人事人 (二) 元係選派人事人員赴國外考察人事行 員中擇定,並已請渠等審慎撰擬考察報告;書 政、文官制度變革、策略性人力資源管 面考察報告已於 103 年 9 月 16 日以總處綜字第 理措施、政府再造及廉政制度,依人事 1030046493 號函送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行政總處規劃 103 年度將派 2 名考察希 臘公務人員員額、薪給與福利政策與調 節方案……等,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於考察結束後,將書面考察報告提送立 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司法及法 根據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八條,應 本總處業依會議決議,於辦理 103 年度員額評 制委員會 每兩年辦理一次員額評鑑,以促進機關 鑑受評報告中,增列財務面有關用人成本之表 審查決議 員額配置合理精實,提升政府人力運用 單,並於 103 年 1 月 21 日將受評機關自評報告 (三) 效率。然 99 年度中央政府人事費決算數 書面參考格式通函中央主管機關做為受評報告 (未含國營事業)為 5,110 億元,至 101 撰寫之準據;另截至 12 月底止,103 年度已辦 年度增加為 5,384 億元,顯見人事費用 理 36 場員額評鑑竣事,並將第 1 季及第 2 季評 仍為中央政府之沈痾,且公務人員所得 鑑情形報告,分別於 103 年 9 月 15 日及 11 月 部分乃編列於業務費中(如獎補助費), 7 日 以 總 處 組 字 第 1030046350 號 及 第 而未見於人事費,為求清楚瞭解中央政 1030052574 號 函 送 立 法 院 司 法 及 法 制 委 員 府人事費用花費,爰建議人事行政總處 會;至第 3 季及第 4 季評鑑情形報告,將俟相 應於 103 年度員額評鑑中載明各部會預 關機關員額評鑑結論報告核定後再另案函送。 算中實際負擔之文職人員費用(包含人 事費與業務費) ,按季將辦理情形函送立 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司法及法 經查部分政府機關之技工、工友及駕駛 本總處業於 103 年 1 月 14 日以總處組字第 制委員會 人員超出規定甚多,此前經人事行政總 1030020416 號函,將「工友(含技工、駕駛) 12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審查決議 處說明超額原因為員額設置基準改嚴所 員額精簡成效及未來管制策略」專案報告送立 (四) 致,然而現行工友員額設置標準已實施 法院並副知該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十年,技工、工友及駕駛之超額人數分 別為 3,359 人、2,728 人、1,202 人,共 計 7,289 人,顯見員額精簡政策尚未落 實。人事行政總處提出技工、工友及駕 駛人員精簡辦法,於本會期結束前向立 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 司法及法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中高階公務人 一、本總處業於 103 年 1 月 14 日以總處培字第 制委員會 員短期密集英語訓練實施計畫(以下簡 10300204521 號函,將「中高階公務人員 審查決議 稱訓練計畫)」自 100 年 12 月 1 日公布 密集英語訓練」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並副知 (五) 實施,分為國內訓練及國外訓練,國內 該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訓練期間 3 個月,國外訓練得視經費額 二、立法院議事處業於 103 年 5 月 28 日函請司 度,配合國內訓練擇優赴英語系國家受 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本總處函送「中高階 訓,該訓練計畫 100 及 101 年度所需經 公務人員密集英語訓練」專案報告,並副 費平均年需千萬餘元。依該訓練計畫第 知本總處在案。 12 點第(三)項:「本訓練以一般性通用 英語課程為主,涉及各專業領域之英語 訓練,仍應由各專業部會自行規劃辦 理。」可知該訓練計畫利用短期、密集 方式,加以英語學習環境之體驗,僅係 為強化中高階公務人員(已具中級以上 程度)一般性通用之英語能力,且課程 規劃偏重於文書作業技巧,無關專業領 域,並非只有出國一途以達目的,加以 92 年起行政院頒訂提高公務人員英語 能力計畫與改進措施,莫不以提升公務 人員一般性通用英語能力為目標。爰建 議人事行政總處於本會期結束前向立法 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 司法及法 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每年均編列數 一、本總處業於 103 年 1 月 14 日以總處培字第 制委員會 千萬元,選送公務人員出國進修,惟成 10300204521 號函,將「中高階公務人員 審查決議 效均未彰顯。爰建請人事行政總處於本 密集英語訓練」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並副知 (六) 會期結束前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該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報告。 二、立法院議事處業於 103 年 5 月 28 日函請司 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本總處函送「中高階 公務人員密集英語訓練」專案報告,並副 知本總處在案。 12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司法及法 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度「公務人員培訓 一、本總處業於 103 年 1 月 14 日以總處培字第 制委員會 與考用」下「辦理選送公務人員出國研 10300204521 號函,將「中高階公務人員 審查決議 習業務」分支計畫辦理中高階公務人員 密集英語訓練」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並副知 (七) 密集英語訓練之國外訓練相關費用預算 該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編列 500 萬元; 「規劃訓練進修」分支計 二、立法院議事處業於 103 年 5 月 28 日函請司 畫辦理中高階公務人員密集英語訓練之 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本總處函送「中高階 國內訓練相關費用預算編列 125 萬元, 公務人員密集英語訓練」專案報告,並副 然經濟效益與必要性頗值商榷,爰建請 知本總處在案。 人事行政總處於本會期結束前向立法院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 司法及法 「辦理選送公務人員出國研習業務」項 一、本總處業於 103 年 1 月 14 日以總處培字第 制委員會 下編列「辦理中高階公務人員密集英語 10300204521 號函,將「中高階公務人員 審查決議 訓練之國外訓練相關費用」計 500 萬 密集英語訓練」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並副知 (八) 元,本項業務以增進其英語能力,惟進 該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修外語之管道多元,國內各種外語訓練 二、立法院議事處業於 103 年 5 月 28 日函請司 機構繁多,並非只有出國一途,再者本 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本總處函送「中高階 項出國計畫以提升外語能力為目的,而 公務人員密集英語訓練」專案報告,並副 非以相關高階公務人員部會專業為進修 知本總處在案。 項目顯無直接關聯,其效益與必要性頗 值商榷,爰建請人事行政總處於本會期 結束前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 告。 司法及法 「辦理選送公務人員出國研習業務」項 一、本總處業於 103 年 1 月 14 日以總處培字第 制委員會 下編列「與國內外知名學校或團體合 10300204523 號函,將「選送組團出國專 審查決議 作,辦理選送組團出國專題研究等相關 題研究辦理情形」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並副 (九) 事項」計 1,440 萬元,出國研習期間不 知該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僅可請公假並帶職帶薪,還可於出國期 二、立法院議事處業於 103 年 5 月 28 日函請司 間請假 30 天返國或蒐集研究資料 2 次, 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本總處函送「選送組 本項業務屢遭外界批評公務人員變相旅 團出國專題研究辦理情形」專案報告,並 遊,受訓回國後並無實質成效或對政策 副知本總處在案。 施展上有具體進展,為避免社會觀感不 佳,爰請人事行政總處於本會期結束前 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 司法及法 「辦理選送公務人員出國研習業務」項 一、本總處業於 103 年 1 月 14 日以總處培字第 制委員會 下編列「選送高階公務人員出國短期研 10300204524 號函,將「高階公務人員出 審查決議 習」計 200 萬元,本項業務與其他參與 國短期研習辦理情形」專案報告送立法院 (十) 國際年會或赴國外進行人事行政、文官 並副知該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制度變革、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措施等 二、立法院議事處業於 103 年 5 月 28 日函請司 12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制度之考察業務功能重複,屢遭外界批 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本總處函送「高階公 評公務人員變相旅遊,受訓回國後並無 務人員出國短期研習辦理情形」專案報 實質成效或對政策施展上有具體進展, 告,並副知本總處在案。 值國庫財政困窘之際,為撙節支出,請 人事行政總處於本會期結束前向立法院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 司法及法 「辦理選送公務人員出國研習業務」項 一、本總處業於 103 年 1 月 14 日以總處培字第 制委員會 下編列「選送優秀公務人員出國進修學 10300204522 號函,將「選送優秀公務人 審查決議 位等」計 2,000 萬元,出國進修學位研 員出國進修學位」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並副 (十一) 習期間不僅可請公假並帶職帶薪,還可 知該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於出國期間請假 30 天返國或蒐集研究 二、立法院議事處業於 103 年 5 月 28 日函請司 資料 2 次,本項業務屢遭外界批評公務 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本總處函送「選送優 人員變相旅遊,受訓回國後並無實質成 秀公務人員出國進修學位」專案報告,並 效或對政策施展上有具體進展,面對近 副知本總處在案。 5 年來主管機關數度下修經濟成長率 (GDP) ,經濟衰退與失業率高的情況 下,國人求學與進修依賴就學貸款的比 率增加,而公務員薪資待遇與福利已比 一般勞工好,若還要政府補助預算出國 進修,將造成國庫財政困難惡化,為避 免社會觀感不佳,爰請人事行政總處於 本會期結束前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 會報告。 司法及法 「辦理行政院跨領域科技管理人才在 一、本總處業於 103 年 1 月 14 日以總處培字第 制委員會 職培訓發展計畫」項下編列「每年選送 10300204524 號函,將「高階公務人員出 審查決議 高階公務人員 1 至 2 人出國短期研習」 國短期研習辦理情形」專案報告送立法院 (十二) 計 200 萬元,本項業務與其他參與國際 並副知該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年會或赴國外進行人事行政、文官制度 二、立法院議事處業於 103 年 5 月 28 日函請司 變革、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措施等制度 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本總處函送「高階公 之考察業務功能重複,屢遭外界批評公 務人員出國短期研習辦理情形」專案報 務人員變相旅遊,受訓回國後並無實質 告,並副知本總處在案。 成效或對政策施展上有具體進展,值國 庫財政困窘之際,為撙節支出,請人事 行政總處於本會期結束前向立法院司法 及法制委員會報告。 司法及法 組改前,行政院院本部簡任第 10 職等 本總處業研具「配合組改中央機關簡任官等職 制委員會 以上文官總計 111 人,組改後暴增至 178 務變動情形」專案報告,於 103 年 3 月 28 日以 審查決議 人,總計增加 67 名簡任官,按行政院組 總處組字第 1030027860 號函送立法院並副知 12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十三) 織改造之三大目標為:精實、彈性與效 該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能。其中「合理配置並有效抑制員額膨 脹」乃精實重要原則。惟檢視本次行政 院推動有史以來最大規模之組織改造, 卻有行政院院本部、行政院主計總處及 衛生福利部等多個部會之簡任員額較組 改前各擴增數名至數十名之多;且揆諸 其擴編高階文官皆以「組改後業務成 長、職責較以往重大及因應未來人員調 節所需」等相類似且十分籠統事由。請 人事行政總處於 3 個月內書面報告說 明,增加簡任第 10 職等以上文官之原 因,包含增加單位部門、 (每一年)各部 會增加費用、各部會增加多少簡任官等 人數。 司法及法 人事行政總處主責研議改進公務人員 本總處業研具「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 制委員會 與結構,以及規劃合理給與結構與標 表支給合理性評估及調整規劃」專案報告,於 審查決議 準,鑑於離島與偏鄉公務人員地域加給 103 年 6 月 27 日以總處給字第 1030038144 號 (十四) 標準為人所詬病,且 102 年度人事行政 函送立法院並副知該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總處已委託研究,故建請人事行政總處 應於 103 年 6 月底前提出合理地域加給 標準之書面報告,並送立法院司法及法 制委員會。 司法及法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中高階公務人 業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於 103 年 5 月 29 制委員會 員短期密集英語訓練實施計畫(以下簡 日第 8 屆第 5 會期第 19 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完 審查決議 稱訓練計畫)」自 100 年 12 月 1 日公布 竣,決議:「准予動支,提報院會」,並經該委 (十五) 實施,分為國內訓練及國外訓練,國內 員會擬具審查報告送立法院第 8 屆第 6 會期第 訓練期間 3 個月,國外訓練得視經費額 2 次會議報告。 度,配合國內訓練擇優赴英語系國家受 訓,該訓練計畫 100 年度及 101 年度所 需經費平均年需千萬餘元。依該訓練計 畫第 12 點第(三)項:「本訓練以一般性 通用英語課程為主,涉及各專業領域之 英語訓練,仍應由各專業部會自行規劃 辦理。」可知該訓練計畫利用短期、密 集方式,加以英語學習環境之體驗,僅 係為強化中高階公務人員(已具中級以 上程度)一般性通用之英語能力,且課 12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程規劃偏重於文書作業技巧,無關專業 領域,並非只有出國一途以達目的,加 以 92 年起行政院頒定提高公務人員英 語能力計畫與改進措施,莫不以提升公 務人員一般性通用英語能力為目標。爰 凍結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培訓與考 用─辦理選送公務人員出國研習業務」 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 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司法及法 鑑於公務人員有赴大陸進修情形,人事 一、業於 103 年 3 月 11 日以總處培字第 制委員會 行政總處不得補助赴大陸進修之公務人 1030025706 號函請本總處所屬公務人力 審查決議 員。 發展中心及地方行政研習中心,並副知本 (十六) 總處(人事室)依本項決議辦理。 二、至有關政府現階段並無規劃開放公務員赴 大陸地區進修之政策,業經行政院大陸委 員會簽奉行政院核定,該會並於 103 年 4 月 29 日函請本總處協助通函行政院所屬 機關及地方機關配合辦理後續事宜。本總 處業於同年 5 月 9 日以總處培字第 1030031966 號函將上開政策轉知行政院 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 13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1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 審核報告所提決議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一、依據立法院 103 年 10 月 22 日台立 院議字第 1030704738 號函,監察院 審計部函送「中華民國 101 年度中央 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 算及綜計表)」及「中央政府莫拉克 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民 國 98 至 101 年度)」二案,已視同審 議通過。 二、無決議事項。 131 行政院人 重大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可支用預算數 執行數 本期執行數 累計執行數 截至本年 計畫 計畫名稱 度已編列 總金額 以前 預算數 本年度 合計 年度 應付 實現數 應付數 賸餘數 合計 實現數 賸餘數 合計 數 推動策略性人 力資源管理及 640 640 0 640 640 640 0 0 640 640 0 0 640 研議增修訂人 事法規 加強人事機構 1,009 1,009 0 1,009 1,009 1,009 0 0 1,009 1,009 0 0 1,009 組織與功能 審議編制員額 及控管公務人 1,338 1,338 0 1,338 1,338 1,338 0 0 1,338 1,338 0 0 1,338 力 辦理公務人員 615 615 0 615 615 509 0 106 615 509 0 106 615 任免陞遷 辦理公務人員 考核、創新、 8,216 8,216 0 8,216 8,216 7,898 0 318 8,216 7,898 0 318 8,216 獎懲及友好互 訪業務 規劃訓練進修 1,510 1,510 0 1,626 1,626 1,626 0 0 1,626 1,626 0 0 1,626 (註1) 132 事行政總處 績效報告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執行數占預算數百分比% 計畫執行進度 總計 本期執行數占可支用預算數 累計執行數占截至本年度已編列 預定 畫實 實際 百分比% 預算數百分比% 際執 累計 行進 本期 應付 度未 累計賸 執行未達90% 總計畫 應付 本期賸 累計實現 數占 達預 餘數占 之原因及其 目標達 本期實現 數占 餘數占 數占截至 截至 定進 截至本 改進措施 成情形 數占可支 可支 可支用 本年度已 本年 度之 合計 年度已 合計 總累計% 年累計% 總累計% 年累計% 原因 用預算數 用預 預算數 編列預算 度已 編列預 及其 百分比% 算數 百分 數百分 編列 算數百 改善 百分 比% 比% 預算 分比% 措施 比% 數百 分比% 100.00 0 0.00 100.00 100.00 0 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已達成 100.00 0 0.00 100.00 100.00 0 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已達成 100.00 0 0.00 100.00 100.00 0 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已達成 本項計畫係配合 行政院組織調整 辦理組改派免作 業,惟因相關機 關組織法尚未經 立法院審議通過 或施行日期尚未 82.76 0 17.24 100.00 82.76 0 17.24 100.00 經行政院核定,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已達成 爰相關組改派免 作業尚未辦理, 致部分經費未予 支用。 96.13 0 3.87 100.00 96.13 0 3.87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已達成 100.00 0 0.00 100.00 107.68 0 0.00 107.68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已達成 133 行政院人 重大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可支用預算數 執行數 本期執行數 累計執行數 截至本年 計畫 計畫名稱 度已編列 總金額 以前 預算數 本年度 合計 年度 應付 實現數 應付數 賸餘數 合計 實現數 賸餘數 合計 數 公務人員出國 41,649 41,649 0 41,649 41,649 36,756 0 0 36,756 36,756 0 0 36,756 研習 加強進用身心 障礙人員及原 21 21 0 21 21 21 0 0 21 21 0 0 21 住民族 規劃給與結構 376 376 0 376 376 376 0 0 376 376 0 0 376 與標準 規劃及執行退 休、資遣、撫 211 211 0 211 211 209 0 2 211 209 0 2 211 卹及志願服務 等業務 推動生活津貼 及其他給與業 100 100 0 100 100 100 0 0 100 100 0 0 100 務 辦理文康活動 6,219 6,219 0 6,219 6,219 6,217 0 2 6,219 6,217 0 2 6,219 及福利業務 全國公務人力 資源智慧型資 43,431 43,431 0 43,439 43,439 43,439 0 0 43,439 43,439 0 0 43,439 訊服務(註2) 註1:原計畫經費1,510千元,由同工作計畫之其他分支計畫經費勻支116千元,勻支後可支用預算數為1,626千元。 註2:原計畫經費43,431千元,由同工作計畫之其他分支計畫經費勻支8千元,勻支後可支用預算數為43,439千元。 134 事行政總處 績效報告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執行數占預算數百分比% 計畫執行進度 總計 本期執行數占可支用預算數 累計執行數占截至本年度已編列 預定 畫實 實際 百分比% 預算數百分比% 際執 累計 行進 本期 應付 度未 累計賸 執行未達90% 總計畫 應付 本期賸 累計實現 數占 達預 餘數占 之原因及其 目標達 本期實現 數占 餘數占 數占截至 截至 定進 截至本 改進措施 成情形 數占可支 可支 可支用 本年度已 本年 度之 合計 年度已 合計 總累計% 年累計% 總累計% 年累計% 原因 用預算數 用預 預算數 編列預算 度已 編列預 及其 百分比% 算數 百分 數百分 編列 算數百 改善 百分 比% 比% 預算 分比% 措施 比% 數百 分比% 選送優秀公務人員 國外進修學位之部 分人員因服務機關 組改後業務調整等 原因,爰無法依原 88.25 0 0.00 88.25 88.25 0 0.00 88.25 訂期程於103年執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已達成 行出國計畫。 100.00 0 0.00 100.00 100.00 0 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已達成 100.00 0 0.00 100.00 100.00 0 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已達成 99.05 0 0.95 100.00 99.05 0 0.95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已達成 100.00 0 0.00 100.00 100.00 0 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已達成 99.97 0 0.03 100.00 99.97 0 0.03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已達成 100.00 0 0.00 100.00 100.02 0 0.00 100.02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已達成 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