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決算目次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一) 總說明.….….….….….….….….….….….….….….….….….….….… 1-4 (二) 歲入來源別決算表….….….….….….….….….….….….….….….…. 5-8 (三) 歲出政事別決算表….….….….….….….….….….….….….….….…… 9-10 (四) 歲出機關別決算表….….….….….….….….….….….….….….….….… 11-16 (五) 以前年度歲入來源別轉入數決算表…………………………………… 17-20 (六) 以前年度歲出政事別轉入數決算表………………………………….… 21-22 (七) 以前年度歲出機關別轉入數決算表………………………………….… 23-24 (八) 平衡表………………………………………….………………………… 25-25 (九) 資本資產表…………………………………….………………………… 26-26 (十) 現金出納表……………………………………………….……………… 27-28 (十一) 平衡表各科目明細表…………………………………….……………… 29-175 (十二) 資本資產變動表………………………………………….……………… 176-177 (十三) 歲出用途別決算分析表.………………………………………………… 178-179 (十四) 歲出用途別決算累計表.………………………………………………… 180-183 (十五) 收入實現數與繳付公庫數分析.………………………………………… 184-187 (十六) 支出實現數與公庫撥入數分析.………………………………………… 188-189 (十七) 收入支出彙計表……………………….………………………………… 190-190 (十八) 歲入保留分析表……………………….………………………………… 191-191 (十九) 歲入餘絀(或減免、註銷)分析表……………………………………… 192-192 (二十) 歲出保留分析表………………………………………………………… 193-194 (二十一) 歲出賸餘(或減免、註銷)分析表…………………………………… 195-196 (二十二) 人事費分析表…………………………………………………………… 197-198 (二十三) 增購及汰換車輛明細表………………………………………………… 199-200 (二十四) 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或團體私人經費報告表……………… 201-202 (二十五) 委託辦理計畫(事項)經費報告表……………………………………… 203-204 (二十六) 出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表……………………………………………… 205-206 (二十七) 國有財產目錄總表……………………………………………………… 207-207 (二十八) 珍貴動產不動產目錄總表……………………………………………… 208-208 (二十九) 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209-210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及注意 (三十) 211-233 事項辦理情形報………………………………………………………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壹、財務報告之簡述: 一、歲入部分: (一)本年度歲入預算數 2,470,000 元,執行結果,包括罰金罰鍰及過怠金實現數 18,424,128 元、 應收數 7,855,800 元、一般賠償收入 13,706 元、沒入金 11,400,000 元、財產孳息實現數 1,241 元、廢舊物資售價實現數 158,791 元、雜項收入實現數 449,159 元,合計 38,302,825 元,較預算數超收 35,832,825 元。 (二)以前年度歲入應收數由 107 年度轉入應收數罰金罰鍰 5,647,566 元,於本年度註銷 689,119 元,本年度應收實現數 1,483,500 元,未結清數 3,474,947 元,轉入下年度繼續執行。 二、歲出部分: 本年度原預算數 1,629,798,000 元,動支第二預備金 73,292,000 元,合共 1,703,090,000 元, 本年度實現數 733,999,384 元, 應付數 208,446,370 元,保留數 673,176,908 元, 合共 1,615,622,662 元與預算數比較計賸餘 87,467,338 元。 (一)一般行政: 本年度原預算數 94,150,000 元,本年度實現數 92,922,895 元,與預算數比較計賸餘 1,227,105 元。 (二) 選舉業務: 本年度原預算數 1,203,214,000 元,動支第二預備金 73,292,000 元,合共 1,276,506,000 元,本年度實現數 333,146,850 元,應付數 208,446,370 元,保留數 673,176,908 元,合共 1,214,770,128 元,與預算數比較計賸餘 61,735,872 元。 (三)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本年度原預算數 330,942,000 元,動支第一預備金 1,000,000 元,合共 331,942,000 元,本 年度實現數 307,453,514 元,與預算數比較計賸餘 24,488,486 元。 (四)一般建築及設備: 本年度原預算數 492,000 元,本年度實現數 476,125 元,與預算數比較計賸餘 15,875 元。 (六)第一預備金: 本年度原預算數 1,000,000 元,動支數 1,000,000 元。 三、統籌科目部分: 本項包括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4,597,349 元,公教人員退休撫恤給付 94,790,908 元,合共 99,388,257 元。 貳、財務狀況之分析: ㄧ、歲入部分-本年度收入實現數 30,447,025 元,較預算數 2,470,000 元,超收 27,977,025 元; 以前年度轉入數 5,647,566 元,本年實現數 1,483,500 元,本年減免(註銷)數 689,119 元, 本年度未結清數 3,474,947 元,轉入 109 年度繼續執行。 二、歲出部分-本年度決算由於對預算經費之嚴格控制,在不影響業務計畫需求下,儘量撙節開支, 使工作均能順利完成並賸餘 87,467,338 元,已由國庫自行收回。 三、平衡表-本年度資產科目部分:專戶存款 191,656,444 元,較上年度增加 46,861,265 元,暫 付款 189,096 元;較上年減少 210,000,705 元;預付款 707,846,142 元,較上年增加 692,011,525 元,係辦理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0 屆選舉選務經費;應收帳款 11,330,747 元,較上年度 增加 5,683,181 元,係增加應收違反選罷法罰款收入,資產科目總計 911,022,429 元。本年度 負債科目部分:應付帳款 208,446,370,較上年增加 207,059,065 元,係辦理第 15 任總統副 總統及第 10 屆選舉選務經費;存入保證金 186,672,522 元,較上年度增加 158,298,476 元, 係辦理選舉收候選人保證金等經費;應付代收款 4,606,860 元,較上年度減少 320,713,649 元; 應付保管款 566,168 元,較上年度減少 724,267 元,淨資產 510,730,519 元,較上年度增加 490,635,641 元,負債科目總計 911,022,429 元。 參、重要施政計畫執行成果之說明: 一.本年度部分: 重 要 施 政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實 施 內 容 計 畫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因 應 改 善 措 施 選舉業務 辦理選務幹部 提 升 選 務 人 員 為充實各直轄市、縣(市)選舉 人員講習 專業知識 委員會專(兼)任人員、各直 轄市、縣(市)政府民政局(處 )選舉業務主管及承辦人、各 鄉(鎮、市、區)公所民政課 長及選舉業務承辦人等選務 幹部人員之專業知能,提升 辦理選務之品質與績效,落 實為民服務之目的,108 年選 務幹部人員講習班共辦理 6 期完竣,每期 3 天,總計 236 人到訓,及格人數 231 人, 及格率 97.88%,高於 108 年 度設定之 95%目標值。 標準化電腦計 標 準 化 電 腦 計 藉由研訂各項公職人員選舉電 票作業流程,提 票作業流程,提 腦計票標準作業程序、加強資 升選務效率 升選務效率 訊安全措施、作業人員訓練及 演練測試作業等方式,進而提 高公職人員選舉開票統計資訊 之正確性及時效,提升選務效 率。 多元化選務服 多 元 化 選 務 服 選舉之辦理過程包括投開票所 務,增進選務滿 務,增進選務滿 設置、選舉宣傳、選舉公報及 意度 意度 投票當日之各項服務等,本會 及所屬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時 均致力於提供多元化的選務服 務,便利候選人及選民之需求 ,營造更友善的投票環境,以 提升民眾對選舉相關選務工作 的滿意度。 審慎裁處選舉 依 公 職 人 員 選 108 年度由本會按季檢附公職 違規案件 舉罷免法第 112 候選人資料函送法務部透過系 條規定,就符合 統查對公職候選人之確定判決 重 要 施 政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實 施 內 容 計 畫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因 應 改 善 措 施 該條之案件,裁 ,經勾稽比對,應裁罰件數為 罰 推 薦 該 公 職 14 件,均已由管轄之選舉委員 候 選 人 之 政 黨 會作成裁罰處分,總計 1,225 罰鍰 萬元。 二、以前年度部分: 重 要 施 政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實 施 內 容 計 畫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因 應 改 善 措 施 選舉業務 辦理第 9 屆立 辦理第 9 屆立法 辦理第 9 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 法委員補選 委員補選 2 選舉區及臺中市第 5 選舉區 缺額補選已於 108 年 1 月 27 日 完成投票。 辦 理 公 民 投 票 辦理公民投票紀錄片、委託研 因應 107 年臺北市市長選 紀錄片、委託研 究、訴訟費、選舉實錄業已完 舉無效訴訟案,選舉人名 究、訴訟費、選 成。 冊應延長保管至裁判確定 舉實錄等 後 3 個月,該案於 108 年 12 月 17 日裁判確定,俟保 管期限屆滿後,始得抽調 選舉人名冊並進行分析, 爰須展延履約期限。 中央選舉委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 (1) 02 0400000000-2 2,160,000 0 2,160,000 罰款及賠償收入 15 ˉ0403670000-4 2,160,000 0 2,160,000 ˉ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01 ˉˉ0403670100-9 2,160,000 0 2,160,000 ˉˉ罰金罰鍰及怠金 01 ˉˉˉ0403670101-1 2,160,000 0 2,160,000 ˉˉˉ罰金罰鍰 02 ˉˉ0403670300-8 0 0 0 ˉˉ賠償收入 01 ˉˉˉ0403670301-0 0 0 0 ˉˉˉ一般賠償收入 03 ˉˉ0403670200-3 0 0 0 ˉˉ沒入及沒收財物 01 ˉˉˉ0403670201-6 0 0 0 ˉˉˉ沒入金 04 0700000000-9 6,000 0 6,000 財產收入 16 ˉ0703670000-0 6,000 0 6,000 ˉ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01 ˉˉ0703670100-5 0 0 0 ˉˉ財產孳息 01 ˉˉˉ0703670101-8 0 0 0 ˉˉˉ利息收入 02 ˉˉ0703670600-8 6,000 0 6,000 ˉˉ廢舊物資售價 07 1100000000-2 304,000 0 304,000 其他收入 16 ˉ1103670000-4 304,000 0 304,000 ˉ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01 ˉˉ1103670900-5 304,000 0 304,000 ˉˉ雜項收入 2 員會及所屬 別決算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增 決算數占預 減數 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應收數 保留數 合計 (2) (2)-(1) (2)/(1)% 29,837,834 7,855,800 0 37,693,634 35,533,634 1,745.08 29,837,834 7,855,800 0 37,693,634 35,533,634 1,745.08 18,424,128 7,855,800 0 26,279,928 24,119,928 1,216.66 18,424,128 7,855,800 0 26,279,928 24,119,928 1,216.66 13,706 0 0 13,706 13,706 13,706 0 0 13,706 13,706 11,400,000 0 0 11,400,000 11,400,000 11,400,000 0 0 11,400,000 11,400,000 160,032 0 0 160,032 154,032 2,667.20 160,032 0 0 160,032 154,032 2,667.20 1,241 0 0 1,241 1,241 1,241 0 0 1,241 1,241 158,791 0 0 158,791 152,791 2,646.52 449,159 0 0 449,159 145,159 147.75 449,159 0 0 449,159 145,159 147.75 449,159 0 0 449,159 145,159 147.75 3 中央選舉委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 (1) 01 ˉˉˉ1103670901-8 0 0 0 ˉˉˉ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02 ˉˉˉ1103670909-0 304,000 0 304,000 ˉˉˉ其他雜項收入 經常門小計 2,470,000 0 2,470,000 資本門小計 0 0 0 合計 2,470,000 0 2,470,000 4 員會及所屬 別決算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增 決算數占預 減數 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應收數 保留數 合計 (2) (2)-(1) (2)/(1)% 48,106 0 0 48,106 48,106 401,053 0 0 401,053 97,053 131.93 30,447,025 7,855,800 0 38,302,825 35,832,825 1,550.72 0 0 0 0 0 30,447,025 7,855,800 0 38,302,825 35,832,825 1,550.72 5 中央選舉委 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7 3800000000-3 1,629,798,000 0 73,292,000 0 民政支出 0 0 73,292,000 01 ˉˉ3803670100-0 94,150,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0 0 0 02 ˉˉ3803671000-0 1,203,214,000 0 73,292,000 0 ˉˉ選舉業務 0 0 73,292,000 03 ˉˉ3803671100-5 330,942,000 0 0 0 ˉˉ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1,000,000 0 1,000,000 05 ˉˉ3803679000-4 492,000 0 0 0 ˉˉ一般建築及設備 0 0 0 06 ˉˉ3803679800-0 1,000,000 0 0 0 ˉˉ第一預備金 -1,000,000 0 -1,000,000 26 7500000000-2 94,790,908 0 0 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0 0 0 01 ˉˉ7506205300-0 94,790,908 0 0 0 ˉ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32 8900000000-0 4,597,349 0 0 0 其他支出 0 0 0 01 ˉˉ8903304500-4 4,597,349 0 0 0 ˉˉ婚喪生育、子女教育及低 ˉˉ薪配套補助 0 0 0 合計 1,729,186,257 0 73,292,000 0 0 0 73,292,000 2 員會及所屬 別決算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1,703,090,000 733,999,384 673,176,908 -87,467,338 94.86 208,446,370 1,615,622,662 94,150,000 92,922,895 0 -1,227,105 98.70 0 92,922,895 1,276,506,000 333,146,850 673,176,908 -61,735,872 95.16 208,446,370 1,214,770,128 331,942,000 307,453,514 0 -24,488,486 92.62 0 307,453,514 492,000 476,125 0 -15,875 96.77 0 476,125 0 0 0 0 0 0 94,790,908 94,790,908 0 0 100.00 0 94,790,908 94,790,908 94,790,908 0 0 100.00 0 94,790,908 4,597,349 4,597,349 0 0 100.00 0 4,597,349 4,597,349 4,597,349 0 0 100.00 0 4,597,349 1,802,478,257 833,387,641 673,176,908 -87,467,338 95.15 208,446,370 1,715,010,919 3 中央選舉委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2 0003000000-1 1,629,798,000 0 73,292,000 0 行政院主管 0 0 73,292,000 經常門小計 1,618,823,000 0 73,292,000 0 -803,000 -99,412 72,389,588 資本門小計 10,975,000 0 0 0 803,000 99,412 902,412 11 ˉ0003670000-2 1,629,798,000 0 73,292,000 0 ˉ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0 0 73,292,000 經常門小計 1,618,823,000 0 73,292,000 0 -803,000 -99,412 72,389,588 資本門小計 10,975,000 0 0 0 803,000 99,412 902,412 01 ˉˉ3803670100-0 94,100,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0 0 0 ˉˉˉˉˉ01 82,008,000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ˉˉˉˉˉ02 12,002,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0 0 ˉˉˉˉˉ04 90,000 0 0 0 ˉˉˉˉˉ獎補助費 0 0 0 01 ˉˉ3803670100-0* 50,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0 0 0 ˉˉˉˉˉ03 50,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0 0 02 ˉˉ3803671000-0 1,194,651,000 0 73,292,000 0 ˉˉ選舉業務 0 -99,412 73,192,588 ˉˉˉˉˉ01 10,145,000 0 1,348,00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1,348,000 ˉˉˉˉˉ02 1,184,506,000 0 51,596,00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99,412 51,496,588 2 員會及所屬 別決算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1,703,090,000 733,999,384 673,176,908 -87,467,338 94.86 208,446,370 1,615,622,662 1,691,212,588 723,484,776 673,176,908 -86,104,534 94.91 208,446,370 1,605,108,054 11,877,412 10,514,608 0 -1,362,804 88.53 0 10,514,608 1,703,090,000 733,999,384 673,176,908 -87,467,338 94.86 208,446,370 1,615,622,662 1,691,212,588 723,484,776 673,176,908 -86,104,534 94.91 208,446,370 1,605,108,054 11,877,412 10,514,608 0 -1,362,804 88.53 0 10,514,608 94,100,000 92,872,937 0 -1,227,063 98.70 0 92,872,937 82,008,000 82,008,000 0 0 100.00 0 82,008,000 12,002,000 10,780,937 0 -1,221,063 89.83 0 10,780,937 90,000 84,000 0 -6,000 93.33 0 84,000 50,000 49,958 0 -42 99.92 0 49,958 50,000 49,958 0 -42 99.92 0 49,958 1,267,843,588 325,480,072 673,176,908 -60,740,238 95.21 208,446,370 1,207,103,350 11,493,000 5,920,814 4,510,288 -1,061,898 90.76 0 10,431,102 1,236,002,588 309,244,028 668,666,620 -49,645,570 95.98 208,446,370 1,186,357,018 3 中央選舉委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ˉˉˉˉˉ04 0 0 20,348,000 0 ˉˉˉˉˉ獎補助費 0 0 20,348,000 02 ˉˉ3803671000-0* 8,563,000 0 0 0 ˉˉ選舉業務 0 99,412 99,412 ˉˉˉˉˉ03 8,563,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99,412 99,412 03 ˉˉ3803671100-5 329,072,000 0 0 0 ˉˉ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197,000 0 197,000 ˉˉˉˉˉ01 282,661,000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ˉˉˉˉˉ02 46,111,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197,000 -4,800 192,200 ˉˉˉˉˉ04 300,000 0 0 0 ˉˉˉˉˉ獎補助費 0 4,800 4,800 03 ˉˉ3803671100-5* 1,870,000 0 0 0 ˉˉ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803,000 0 803,000 ˉˉˉˉˉ03 1,870,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803,000 0 803,000 05 ˉˉ3803679000-4 492,000 0 0 0 ˉˉ一般建築及設備 0 0 0 01 ˉˉˉ3803679011-0* 140,000 0 0 0 ˉˉˉ交通及運輸設備 0 0 0 ˉˉˉˉˉ03 140,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0 0 02 ˉˉˉ3803679019-2* 352,000 0 0 0 ˉˉˉ其他設備 0 0 0 ˉˉˉˉˉ03 352,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0 0 06 ˉˉ3803679800-0 1,000,000 0 0 0 ˉˉ第一預備金 -1,000,000 0 -1,000,000 4 員會及所屬 別決算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20,348,000 10,315,230 0 -10,032,770 50.69 0 10,315,230 8,662,412 7,666,778 0 -995,634 88.51 0 7,666,778 8,662,412 7,666,778 0 -995,634 88.51 0 7,666,778 329,269,000 305,131,767 0 -24,137,233 92.67 0 305,131,767 282,661,000 260,383,661 0 -22,277,339 92.12 0 260,383,661 46,303,200 44,460,106 0 -1,843,094 96.02 0 44,460,106 304,800 288,000 0 -16,800 94.49 0 288,000 2,673,000 2,321,747 0 -351,253 86.86 0 2,321,747 2,673,000 2,321,747 0 -351,253 86.86 0 2,321,747 492,000 476,125 0 -15,875 96.77 0 476,125 140,000 131,926 0 -8,074 94.23 0 131,926 140,000 131,926 0 -8,074 94.23 0 131,926 352,000 344,199 0 -7,801 97.78 0 344,199 352,000 344,199 0 -7,801 97.78 0 344,199 0 0 0 0 0 0 5 中央選舉委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ˉˉˉˉˉ09 1,000,000 0 0 0 ˉˉˉˉˉ預備金 -1,000,000 0 -1,000,000 02 8903304500-4 4,597,349 0 0 0 婚喪生育、子女教育及低薪配 套補助 0 0 0 ˉˉˉˉˉ01 4,597,349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經常門小計 4,597,349 0 0 0 0 0 0 05 7506205300-0 94,790,908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ˉˉˉˉˉ01 94,790,908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經常門小計 94,790,908 0 0 0 0 0 0 統籌科目小計 99,388,257 0 0 0 0 0 0 合計 1,729,186,257 0 73,292,000 0 0 0 73,292,000 6 員會及所屬 別決算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0 0 0 0 0 0 4,597,349 4,597,349 0 0 100.00 0 4,597,349 4,597,349 4,597,349 0 0 100.00 0 4,597,349 4,597,349 4,597,349 0 0 100.00 0 4,597,349 94,790,908 94,790,908 0 0 100.00 0 94,790,908 94,790,908 94,790,908 0 0 100.00 0 94,790,908 94,790,908 94,790,908 0 0 100.00 0 94,790,908 99,388,257 99,388,257 0 0 100.00 0 99,388,257 1,802,478,257 833,387,641 673,176,908 -87,467,338 95.15 208,446,370 1,715,010,919 7 中央選舉委 以前年度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收數 應收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保留數 保留數 100 02 0400000000-2 5,000 0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16 ˉ0403600000-0 5,000 0 ˉ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0 0 01 ˉˉ0403600100-4 5,000 0 ˉˉ罰金罰鍰及怠金 0 0 01 ˉˉˉ0403600101-7 5,000 0 ˉˉˉ罰金罰鍰 0 0 小 計 5,000 0 0 0 104 02 0400000000-2 1,676,736 0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16 ˉ0403670000-4 1,676,736 0 ˉ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0 0 01 ˉˉ0403670100-9 1,676,736 0 ˉˉ罰金罰鍰及怠金 0 0 01 ˉˉˉ0403670101-1 1,676,736 0 ˉˉˉ罰金罰鍰 0 0 小 計 1,676,736 0 0 0 105 02 0400000000-2 2,653,330 689,119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15 ˉ0403670000-4 2,653,330 689,119 ˉ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0 0 01 ˉˉ0403670100-9 2,653,330 689,119 ˉˉ罰金罰鍰及怠金 0 0 01 ˉˉˉ0403670101-1 2,653,330 689,119 ˉˉˉ罰金罰鍰 0 0 小 計 2,653,330 689,119 0 0 107 02 0400000000-2 1,312,500 0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2 員會及所屬 別轉入數決算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實現數 本年度調整數 本年度未結清數 應收數 應收數 應收數 保留數 保留數 保留數 0 0 5,000 0 0 0 0 0 5,000 0 0 0 0 0 5,000 0 0 0 0 0 5,000 0 0 0 0 0 5,000 0 0 0 333,700 0 1,343,036 0 0 0 333,700 0 1,343,036 0 0 0 333,700 0 1,343,036 0 0 0 333,700 0 1,343,036 0 0 0 333,700 0 1,343,036 0 0 0 100,800 0 1,863,411 0 0 0 100,800 0 1,863,411 0 0 0 100,800 0 1,863,411 0 0 0 100,800 0 1,863,411 0 0 0 100,800 0 1,863,411 0 0 0 1,049,000 0 263,500 0 0 0 3 中央選舉委 以前年度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收數 應收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保留數 保留數 15 ˉ0403670000-4 1,312,500 0 ˉ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0 0 01 ˉˉ0403670100-9 1,312,500 0 ˉˉ罰金罰鍰及怠金 0 0 01 ˉˉˉ0403670101-1 1,312,500 0 ˉˉˉ罰金罰鍰 0 0 小 計 1,312,500 0 0 0 經常門小計 5,647,566 689,119 0 0 資本門小計 0 0 0 0 合 計 5,647,566 689,119 0 0 4 員會及所屬 別轉入數決算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實現數 本年度調整數 本年度未結清數 應收數 應收數 應收數 保留數 保留數 保留數 1,049,000 0 263,500 0 0 0 1,049,000 0 263,500 0 0 0 1,049,000 0 263,500 0 0 0 1,049,000 0 263,500 0 0 0 1,483,500 0 3,474,947 0 0 0 0 0 0 0 0 0 1,483,500 0 3,474,947 0 0 0 5 中央選舉委 以前年度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付數 應付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保留數 保留數 107 07 3800000000-3 1,387,305 14,002 民政支出 42,503,902 13,412,084 02 ˉˉ3803671000-0 1,387,305 14,002 ˉˉ選舉業務 42,503,902 13,412,084 小 計 1,387,305 14,002 42,503,902 13,412,084 合 計 1,387,305 14,002 42,503,902 13,412,084 2 員會及所屬 別轉入數決算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實現數 本年度調整數 本年度未結清數 應付數 應付數 應付數 保留數 保留數 保留數 1,373,303 0 0 28,351,346 0 740,472 1,373,303 0 0 28,351,346 0 740,472 1,373,303 0 0 28,351,346 0 740,472 1,373,303 0 0 28,351,346 0 740,472 3 中央選舉委 以前年度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付數 應付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保留數 保留數 107 02 0003000000-1 1,387,305 14,002 行政院主管 42,503,902 13,412,084 11 ˉ0003670000-2 1,387,305 14,002 ˉ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42,503,902 13,412,084 02 ˉˉ3803671000-0 1,387,305 14,002 ˉˉ選舉業務 42,503,902 13,412,084 ˉˉˉˉˉˉ01 0 0 ˉˉˉˉˉˉ人事費 776,337 228,141 ˉˉˉˉˉˉ02 1,387,305 14,002 ˉˉˉˉˉˉ業務費 28,142,565 4,166,623 ˉˉˉˉˉˉ04 0 0 ˉˉˉˉˉˉ獎補助費 13,585,000 9,017,320 小 計 1,387,305 14,002 42,503,902 13,412,084 經常門小計 1,387,305 14,002 42,503,902 13,412,084 資本門小計 0 0 0 0 合 計 1,387,305 14,002 42,503,902 13,412,084 2 員會及所屬 別轉入數決算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實現數 本年度調整數 本年度未結清數 應付數 應付數 應付數 保留數 保留數 保留數 1,373,303 0 0 28,351,346 0 740,472 1,373,303 0 0 28,351,346 0 740,472 1,373,303 0 0 28,351,346 0 740,472 0 0 0 548,196 0 0 1,373,303 0 0 23,235,470 0 740,472 0 0 0 4,567,680 0 0 1,373,303 0 0 28,351,346 0 740,472 1,373,303 0 0 28,351,346 0 740,472 0 0 0 0 0 0 1,373,303 0 0 28,351,346 0 740,472 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平衡表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科 目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科 目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1 資產 911,022,429 376,467,163 2 負債 400,291,910 356,372,285 11 流動資產 911,022,429 376,467,163 21 流動負債 400,291,910 356,372,285 110103 專戶存款 191,656,444 144,795,179 210301 應付帳款 208,446,370 1,387,305 110303 應收帳款 11,330,747 5,647,566 211201 存入保證金 186,672,522 28,374,046 110701 暫付款 189,096 210,189,801 211301 應付代收款 4,606,860 325,320,509 110901 預付款 707,846,142 15,834,617 211401 應付保管款 566,158 1,290,425 3 淨資產 510,730,519 20,094,878 31 資產負債淨額 510,730,519 20,094,878 310101 資產負債淨額 510,730,519 20,094,878 合 計 911,022,429 376,467,163 合 計 911,022,429 376,467,163 附註: 保管有價證券(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3,749,700元、保證品(應付保證品) 1,093,342元、債權憑證(待抵銷債權憑證) 13元 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資本資產表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科目名稱 本年度 上年度 科目名稱 本年度 上年度 固定資產 791,647,271 797,980,816 資本資產總額 807,475,194 818,368,606 土地 293,422,132 291,883,942 資本資產總額 807,475,194 818,368,606 土地改良物 193,894 253,945 房屋建築及設備 473,026,439 485,150,227 機械及設備 10,110,427 8,189,094 交通及運輸設備 3,985,197 4,249,553 雜項設備 10,909,182 8,254,055 無形資產 15,827,923 20,387,790 無形資產 15,827,923 20,387,790 合 計 807,475,194 818,368,606 合 計 807,475,194 818,368,606 備註: 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現 金 出 納 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項 目 及 摘 要 金 額 收項 一、上期結存 144,795,179 ˉ1.專戶存款 144,795,179 二、本期收入 1,423,928,902 ˉ1.本年度歲入 38,302,825 ˉˉ(1.)實現數 30,447,025 ˉˉ(2.)應收數 7,855,800 ˉ2.歲入應收數 -5,683,181 ˉˉ(1.)以前年度轉入實現數 1,483,500 ˉˉ(2.)以前年度轉入註銷數 689,119 ˉˉ(3.)本年度新增應收數(-) -7,855,800 ˉ3.存入保證金淨增(減)數 158,298,476 ˉ4.應付代收款淨增(減)數 -320,713,649 ˉ5.應付保管款淨增(減)數 -724,267 ˉ6.公庫撥入數 1,555,123,829 ˉˉ(1.)本年度歲出撥款 1,541,233,783 ˉˉ(2.)以前年度歲出撥款 14,547,265 ˉˉ(3.)退還以前年度歲入繳庫款 14 ˉˉ(4.)收回以前年度歲出撥款(-) -657,233 ˉ7.資產負債淨額淨增(減)數 -675,131 ˉˉ(1.)退還以前年度歲入繳庫數(-) -14 ˉˉ(2.)註銷以前年度歲入應收數(-) -689,119 ˉˉ(3.)註銷以前年度歲出應付數 14,002 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 收 項 總 計 1,568,724,081 付項 一、本期支出 1,377,067,637 ˉ1.本年度歲出 1,715,010,919 ˉˉ(1.)實現數 833,387,641 ˉˉ(2.)應付數 208,446,370 ˉˉ(3.)保留數 673,176,908 ˉ2.歲出應付數 -207,059,065 ˉˉ(1.)以前年度轉入實現數 1,373,303 ˉˉ(2.)以前年度轉入註銷數 14,002 ˉˉ(3.)本年度新增應付數(-) -208,446,370 ˉ3.歲出保留數 -644,825,562 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現 金 出 納 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項 目 及 摘 要 金 額 ˉˉ(1.)以前年度轉入實現數 28,351,346 ˉˉ(2.)本年度新增保留數(-) -673,176,908 ˉ4.暫付款淨增(減)數 -210,000,705 ˉ5.預付款淨增(減)數 692,011,525 ˉ6.繳付公庫數 31,930,525 ˉˉ(1.)本年度歲入繳庫 30,447,025 ˉˉ(2.)以前年度歲入繳庫 1,483,500 二、本期結存 191,656,444 ˉ1.專戶存款 191,656,444 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 付 項 總 計 1,568,724,081 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專戶存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91,656,444 本年度部分 191,656,444 036700 中選會本部 89,861,866 036702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16,427,000 036703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2,093,969 036704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6,529,045 036705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3,261,696 036706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2,800,000 036708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2,102,680 036714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4,064,042 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專戶存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036715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1,574,183 036716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2,436,164 036717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640,153 036718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1,235,182 036719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1,480,510 036720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9,921,778 036721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2,406,911 036722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7,526,872 036723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13,694,477 036724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10,780,140 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專戶存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036727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1,000,000 108 11,819,776 一百零八年度 036700 中選會本部 1,647,919 036709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3,923,907 036710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2,030,477 036711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2,203,809 036726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2,013,664 總 計 191,656,444 4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應收帳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預算性質部分 11,330,747 本年度部分 7,855,800 108 7,855,800 一百零八年度 0403670100-9 罰金罰鍰及怠金 7,855,800 0403670101-1 罰金罰鍰 7,855,800 036700 中選會本部 1,000,000 036702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1,255,800 036705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100,000 036724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5,500,000 以前年度部分 3,474,947 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應收帳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 5,000 一百年度 0403600100-4 罰金罰鍰及怠金 5,000 0403600101-7 罰金罰鍰 5,000 036702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5,000 104 1,343,036 一百零四年度 0403670100-9 罰金罰鍰及怠金 1,343,036 0403670101-1 罰金罰鍰 1,343,036 036700 中選會本部 310,003 036702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778,517 036706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254,516 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應收帳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5 1,863,411 一百零五年度 0403670100-9 罰金罰鍰及怠金 1,863,411 0403670101-1 罰金罰鍰 1,863,411 036700 中選會本部 713,411 036717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1,150,000 107 263,500 一百零七年度 0403670100-9 罰金罰鍰及怠金 263,500 0403670101-1 罰金罰鍰 263,500 036702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253,500 036720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10,000 4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應收帳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總 計 11,330,747 036700 中選會本部 2,023,414 036702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2,292,817 036704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036705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100,000 036706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254,516 036708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036714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036717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1,150,000 036720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10,000 5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應收帳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036724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5,500,000 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暫付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89,096 本年度部分 189,096 108 189,096 一百零八年度 036721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180,000 036722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9,096 總 計 189,096 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預付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預算性質部分 707,846,142 本年度部分 707,846,142 108 707,846,142 一百零八年度 3803671000-0 選舉業務 707,846,142 036700 中選會本部 50,000 036702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109,278,276 036703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14,103,369 036704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55,766,129 036705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20,268,727 036706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20,218,449 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預付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036708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20,204,877 036709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47,618,291 036710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18,767,452 036711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25,256,192 036714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29,246,891 036715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9,661,356 036716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18,496,321 036717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6,963,884 036718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13,795,236 036719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12,682,165 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預付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036720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76,791,575 036721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8,878,400 036722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60,418,068 036723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76,369,063 036724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58,797,120 036726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4,028,717 036727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185,584 總 計 707,846,142 4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保管有價證券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3,749,700 本年度部分 3,090,000 108 3,090,000 一百零八年度 036700 中選會本部 3,090,000 以前年度部分 659,700 107 659,700 一百零七年度 036700 中選會本部 659,700 總 計 3,749,700 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保證品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093,342 本年度部分 1,093,342 108 1,093,342 一百零八年度 036724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1,093,342 總 計 1,093,342 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債權憑證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3 036700 中選會本部 9 036706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1 036714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1 036723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1 036724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1 總 計 13 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應付帳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預算性質部分 208,446,370 本年度部分 208,446,370 108 208,446,370 一百零八年度 3803671000-0 選舉業務 208,446,370 036700 中選會本部 39,150,000 036702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111,853,574 036703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3,165,849 036704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10,671,659 036708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2,780,474 036709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5,364,530 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應付帳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036711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28,577,221 036714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4,486,325 036724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847,858 036726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1,548,880 總 計 208,446,370 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86,672,522 本年度部分 185,906,855 036702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14,800,000 036714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3,400,000 108 167,706,855 一百零八年度 036700 中選會本部 90,473,371 036702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1,547,000 036703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1,518,377 036704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6,528,000 036705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3,260,000 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036706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2,700,000 036708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2,102,680 036709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3,923,907 036710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2,030,477 036711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2,188,000 036714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547,360 036715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1,400,000 036716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1,708,752 036717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630,000 036718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1,234,215 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036719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270,000 036720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9,896,686 036721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1,743,553 036722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7,150,000 036723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13,569,477 036724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10,285,000 036726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2,000,000 036727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1,000,000 以前年度部分 765,667 105 10,320 一百零五年度 4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036719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10,320 106 385,027 一百零六年度 036700 中選會本部 285,027 036706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100,000 107 370,320 一百零七年度 036700 中選會本部 145,320 036716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100,000 036723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125,000 總 計 186,672,522 036700 中選會本部 90,903,718 5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036702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16,347,000 036703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1,518,377 036704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6,528,000 036705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3,260,000 036706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2,800,000 036708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2,102,680 036709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3,923,907 036710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2,030,477 036711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2,188,000 036714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3,947,360 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036715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1,400,000 036716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1,808,752 036717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630,000 036718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1,234,215 036719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280,320 036720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9,896,686 036721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1,743,553 036722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7,150,000 036723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13,694,477 036724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10,285,000 7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036726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2,000,000 036727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1,000,000 8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4,606,860 本年度部分 3,593,676 108 3,593,676 一百零八年度 036700 中選會本部 38,909 036702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80,000 036703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67,732 036704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1,044 036705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1,696 036711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15,809 036714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116,682 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036715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165,000 036716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627,412 036717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10,153 036718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967 036719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1,200,190 036720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25,092 036721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843,358 036722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385,968 036726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13,664 以前年度部分 1,013,184 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5 1,000 一百零五年度 036700 中選會本部 1,000 107 1,012,184 一百零七年度 036703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507,860 036704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1 036715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9,183 036724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495,140 總 計 4,606,860 4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應付保管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566,158 036700 中選會本部 566,158 總 計 566,158 2 中央選舉委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科目 經 常 支 出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小計 02 0003000000-1 348,312,475 572,931,441 10,687,230 0 931,931,146 行政院主管 11 ˉ0003670000-2 348,312,475 572,931,441 10,687,230 0 931,931,146 ˉ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01 ˉˉ3803670100-0 82,008,000 10,780,937 84,000 0 92,872,937 ˉˉ一般行政 02 ˉˉ3803671000-0 5,920,814 517,690,398 10,315,230 0 533,926,442 ˉˉ選舉業務 03 ˉˉ3803671100-5 260,383,661 44,460,106 288,000 0 305,131,767 ˉˉ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 ˉˉ業務 05 ˉˉ3803679000-4 0 0 0 0 0 ˉˉ一般建築及設備 01 ˉˉˉ3803679011-0 0 0 0 0 0 ˉˉˉ交通及運輸設備 02 ˉˉˉ3803679019-2 0 0 0 0 0 ˉˉˉ其他設備 小 計 348,312,475 572,931,441 10,687,230 0 931,931,146 02 0003000000-1 4,510,288 668,666,620 0 0 673,176,908 行政院主管 11 ˉ0003670000-2 4,510,288 668,666,620 0 0 673,176,908 ˉ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02 ˉˉ3803671000-0 4,510,288 668,666,620 0 0 673,176,908 ˉˉ選舉業務 保 留 數 小 計 4,510,288 668,666,620 0 0 673,176,908 合 計 352,822,763 1,241,598,061 10,687,230 0 1,605,108,054 2 員會及所屬 決算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資 本 支 出 合計 備註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小計 0 10,514,608 0 10,514,608 0003000000-1 942,445,754 行政院主管 0 10,514,608 0 10,514,608 ˉ0003670000-2 942,445,754 ˉ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0 49,958 0 49,958 ˉˉ3803670100-092,922,895 ˉˉ一般行政 0 7,666,778 0 7,666,778 ˉˉ3803671000-0 541,593,220 ˉˉ選舉業務 0 2,321,747 0 2,321,747 ˉˉ3803671100-5 307,453,514 ˉˉ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 ˉˉ業務 0 476,125 0 476,125 ˉˉ3803679000-4 476,125 ˉˉ一般建築及設備 0 131,926 0 131,926 ˉˉˉ3803679011-0131,926 ˉˉˉ交通及運輸設備 0 344,199 0 344,199 ˉˉˉ3803679019-2344,199 ˉˉˉ其他設備 0 10,514,608 0 10,514,608 小 計942,445,754 0 0 0 0 0003000000-1 673,176,908 行政院主管 0 0 0 0 ˉ0003670000-2 673,176,908 ˉ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0 0 0 0 ˉˉ3803671000-0 673,176,908 ˉˉ選舉業務 0 0 0 0 保 留 數 673,176,908 小 計 0 10,514,608 0 10,514,608 合 計 1,615,622,662 3 中央選舉委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一般行政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01人事費 82,008,000 5,920,814 260,383,661 ˉ0102 政務人員待遇 3,434,032 0 0 ˉ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2,470,874 0 147,838,560 ˉ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724,344 0 1,143,814 ˉ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385,720 0 23,065,648 ˉ0111 獎金 11,095,149 0 46,445,024 ˉ0121 其他給與 881,694 0 3,997,663 ˉ0131 加班值班費 2,090,922 5,915,232 6,926,613 ˉ0142 退休退職給付 0 0 615,692 ˉ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4,480,809 0 13,390,341 ˉ0151 保險 4,444,456 5,582 16,960,306 02業務費 10,780,937 517,690,398 44,460,106 ˉ0201 教育訓練費 20,300 18,080,007 96,310 ˉ0202 水電費 31,318 177,004 4,201,218 ˉ0203 通訊費 484,620 1,817,380 1,164,304 ˉ0215 資訊服務費 0 43,079,128 109,630 ˉ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00 4,963,506 27,324 ˉ0221 稅捐及規費 77,350 494 358,398 ˉ0231 保險費 19,287 36,198 118,093 ˉ0241 兼職費 741,334 29,537,481 26,610,503 ˉ0249 臨時人員酬金 0 3,861,173 0 ˉ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4,500 133,126,122 50,000 ˉ0251 委辦費 0 85,977,907 0 ˉ0261 國際組織會費 0 343,752 0 ˉ0271 物品 464,530 54,273,572 1,334,607 ˉ0279 一般事務費 7,753,316 137,074,765 5,444,490 ˉ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54,900 0 1,401,875 ˉ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1,771 811,830 570,367 ˉ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0 160,385 1,850,506 ˉ0291 國內旅費 323,870 2,827,405 1,120,060 ˉ0293 國外旅費 0 1,302,394 0 ˉ0294 運費 28,500 238,730 2,421 ˉ0295 短程車資 0 1,165 0 ˉ0299 特別費 604,841 0 0 2 員會及所屬 決算累計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交通及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合計 0 0 348,312,475 0 0 3,434,032 0 0 190,309,434 0 0 1,868,158 0 0 25,451,368 0 0 57,540,173 0 0 4,879,357 0 0 14,932,767 0 0 615,692 0 0 27,871,150 0 0 21,410,344 0 0 572,931,441 0 0 18,196,617 0 0 4,409,540 0 0 3,466,304 0 0 43,188,758 0 0 4,991,330 0 0 436,242 0 0 173,578 0 0 56,889,318 0 0 3,861,173 0 0 133,210,622 0 0 85,977,907 0 0 343,752 0 0 56,072,709 0 0 150,272,571 0 0 1,556,775 0 0 1,423,968 0 0 2,010,891 0 0 4,271,335 0 0 1,302,394 0 0 269,651 0 0 1,165 0 0 604,841 3 中央選舉委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一般行政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03設備及投資 49,958 7,666,778 2,321,747 ˉ0304 機械設備費 0 29,880 232,065 ˉ0305 運輸設備費 0 0 0 ˉ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0 3,351,612 0 ˉ0319 雜項設備費 49,958 4,285,286 2,089,682 04獎補助費 84,000 10,315,230 288,000 ˉ0475 獎勵及慰問 84,000 0 288,000 ˉ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0 10,315,230 0 小 計 92,922,895 541,593,220 307,453,514 01人事費 0 4,510,288 0 ˉ0131 加班值班費 0 4,510,288 0 02業務費 0 668,666,620 0 ˉ0201 教育訓練費 0 20,979,851 0 ˉ0203 通訊費 0 442,211 0 ˉ0215 資訊服務費 0 4,350,000 0 ˉ0219 其他業務租金 0 4,688,142 0 ˉ0241 兼職費 0 6,981,007 0 ˉ0249 臨時人員酬金 0 122,716 0 ˉ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0 306,594,442 0 ˉ0251 委辦費 0 121,362,443 0 ˉ0271 物品 0 11,579,567 0 ˉ0279 一般事務費 0 186,841,298 0 ˉ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0 209,380 0 ˉ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0 132,000 0 ˉ0291 國內旅費 0 846,304 0 ˉ0294 運費 0 3,537,259 0 保留數小計 0 673,176,908 0 合 計 92,922,895 1,214,770,128 307,453,514 4 員會及所屬 決算累計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交通及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合計 131,926 344,199 10,514,608 0 0 261,945 131,926 0 131,926 0 0 3,351,612 0 344,199 6,769,125 0 0 10,687,230 0 0 372,000 0 0 10,315,230 131,926 344,199 942,445,754 0 0 4,510,288 0 0 4,510,288 0 0 668,666,620 0 0 20,979,851 0 0 442,211 0 0 4,350,000 0 0 4,688,142 0 0 6,981,007 0 0 122,716 0 0 306,594,442 0 0 121,362,443 0 0 11,579,567 0 0 186,841,298 0 0 209,380 0 0 132,000 0 0 846,304 0 0 3,537,259 0 0 673,176,908 131,926 344,199 1,615,622,662 5 中央選舉委 支出實現數與公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加 項 支出實現數 項目 (1) 預付款 材料 存出保證金 (2) (3) (4) 支出合計 863,112,290 707,277,582 0 0 本年度 833,387,641 707,846,142 0 0 一、本年度經費 733,999,384 707,846,142 0 0 3803670100 92,922,895 0 0 0 一般行政 3803671000 333,146,850 707,846,142 0 0 選舉業務 3803671100 307,453,514 0 0 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3803679011 131,926 0 0 0 交通及運輸設備 3803679019 344,199 0 0 0 其他設備 二、統籌科目 99,388,257 0 0 0 7506205300 94,790,908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8903304500 4,597,349 0 0 0 婚喪生育、子女教育及低薪配套補助 以前年度 29,724,649 -568,560 0 0 一、以前年度應付(保留)數 29,724,649 -568,560 0 0 107年度 3803671000 29,724,649 -568,560 0 0 選舉業務 二、退還以前年度收入數 0 0 0 0 107年度 0703670101 0 0 0 0 利息收入 2 員會及所屬 庫撥入數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加項 減項: 公庫撥入數 以前年度撥款於本年度實 歲出應付、保留數公 (8)=(1)+(2)+(3)+ 退還收入(預收)款 其他應收款 現數 庫未撥入數 (4)+(5)+(6)-(7) (5) (6) (7) 14 0 15,266,057 1,555,123,829 174,517,608 0 0 0 1,541,233,783 173,777,136 0 0 0 1,441,845,526 173,777,136 0 0 0 92,922,895 0 0 0 0 1,040,992,992 173,777,136 0 0 0 307,453,514 0 0 0 0 131,926 0 0 0 0 344,199 0 0 0 0 99,388,257 0 0 0 0 94,790,908 0 0 0 0 4,597,349 0 14 0 15,266,057 13,890,046 740,472 0 0 15,266,057 13,890,032 740,472 0 0 15,266,057 13,890,032 740,472 14 0 0 14 0 14 0 0 14 0 3 中央選舉委 歲出保留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歲出保留 工作計畫 年度 名稱及編號 應付數 保留數 合計 % 107 3803671000-0 因應臺北市長選舉無效訴訟案,選舉人名冊應延長保 0 740,472 740,472 1.69 管至裁判確定後3個月,始得抽調並進行分析,該案於 選舉業務 108年12月17日裁判確定,爰須保留至109年度繼續執 行。 經常門小計 0 740,472 740,472 1.69 經資門小計 0 740,472 740,472 1.69 108 3803671000-0 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訂於109年1月 208,446,370 673,176,908 881,623,278 69.07 11日舉行投票,相關經費未及於年度結束前執行完 選舉業務 竣,須保留至109年度繼續執行。 經常門小計 208,446,370 673,176,908 881,623,278 54.77 經資門小計 208,446,370 673,176,908 881,623,278 54.52 經常門合計 208,446,370 673,917,380 882,363,750 53.36 經資門合計 208,446,370 673,917,380 882,363,750 53.12 2 員會及所屬 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保留原因分析 保留原因說明 備註 經資門 類型 金額 及相關改善措施 經常門 C13 740,472 因應臺北市長選舉無效訴訟案,選舉人名冊應延長保 管至裁判確定後3個月,始得抽調並進行分析,該案於 108年12月17日裁判確定,爰須保留至109年度繼續執 行。 740,472 740,472 經常門 C19 881,623,278 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訂於109年1月 11日舉行投票,相關經費未及於年度結束前執行完 竣,須保留至109年度繼續執行。 881,623,278 881,623,278 882,363,750 882,363,750 3 中央選舉委 歲出賸餘(或減 中華民國 賸餘數 經常門 工作計畫 (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名稱及編號 金額 % 類型 金額 107 3803671000-0 13,426,086 30.59 1 4,408,766 選舉業務 辦理第9屆立法委員補選投票率未達預 6 9,017,320 期致補貼候選人競選費有節餘。 小計 13,426,086 30.59 13,426,086 108 3803670100-0 1,227,105 1.30 1 1,221,063 一般行政 6 6,000 3803671000-0 61,735,872 4.84 1 1,061,898 選舉業務 辦理第9屆立法委員補選投票率未達預 3 19,960,935 期致補貼候選人競選費有節餘。 原預計辦理公投聽證會直播及其他資 4 39,717,405 訊 業務支出,惟公投聽證會數量不如 預期致執行進落後。 3803671100-5 24,488,486 7.38 1 1,859,894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2 22,277,339 3803679011-0 8,074 5.77 0 交通及運輸設備 3803679019-2 7,801 2.22 0 其他設備 小計 87,467,338 5.14 86,104,534 合計 100,893,424 5.78 99,530,620 2 員會及所屬 免、註銷)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經常門 資本門 備註 賸餘原因說明 賸餘原因說明 及相關改善措施 類型 金額 及相關改善措施 0 辦理第9屆立法委員補選投票率未達預 0 期致補貼候選人競選費有節餘。 0 0 0 8 995,634 辦理第9屆立法委員補選投票率未達預 0 期致補貼候選人競選費有節餘。 原預計辦理公投聽證會直播及其他資 0 訊 業務支出,惟公投聽證會數量不如 預期致執行進落後。 8 351,253 0 8 8,074 8 7,801 1,362,762 1,362,762 3 中央選舉委 人事費 中華民國 預算數 人事費別 決算數(2)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1) 一、民意代表待遇 0 0 0 0 二、政務人員待遇 本會李主任委員進勇於108年6月 4,429,000 0 4,429,000 3,434,032 份任職,致本項經費有賸餘。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07,718,000 0 207,718,000 190,309,434 職務代理人員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0 0 0 1,868,158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26,720,000 0 26,720,000 25,451,368 六、獎金 考績獎金28,277,492元年終獎金 63,002,000 0 63,002,000 57,540,173 29,029,081元特殊功勳獎賞233,600 元。 七、其他給與 5,395,000 0 5,395,000 4,879,357 八、加班值班費 本(108)年度核實發放不休假加班 20,894,000 1,348,000 22,242,000 19,443,055 費8,676,134元及超時加班費 10,766,921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0 0 0 615,692 十、退休離職儲金 為避免撥付本會及所屬技工工友 22,678,000 0 22,678,000 27,871,150 退休金不足爰依法提撥舊制勞工 退休準備金 十一、保險 23,978,000 0 23,978,000 21,410,344 十二、調待準備 勞務承攬2人計891,520元,辦理 0 0 0 0 亞洲選舉官署協推展業務人員1人 643,381元,辦理第15任總統副總 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進用臨 時人員16人計3,340,508元。 合 計 374,814,000 1,348,000 376,162,000 352,822,763 2 員會及所屬 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人 比較增減數 員工人數 金額 說明 % 預計數 實有數 (3)=(2)-(1) 0 0 0 -994,968 -22.46 2 2 本會李主任委員進勇於108年6月 份任職,致本項經費有賸餘。 -17,408,566 -8.38 258 249 1,868,158 0 3 職務代理人員 -1,268,632 -4.75 65 62 -5,461,827 -8.67 0 0 考績獎金28,277,492元年終獎金 29,029,081元特殊功勳獎賞233,600 元。 -515,643 -9.56 0 0 -2,798,945 -12.58 0 0 本(108)年度核實發放不休假加班 費8,676,134元及超時加班費 10,766,921元。 615,692 0 0 5,193,150 22.90 0 0 為避免撥付本會及所屬技工工友 退休金不足爰依法提撥舊制勞工 退休準備金 -2,567,656 -10.71 0 0 0 0 0 勞務承攬2人計891,520元,辦理 亞洲選舉官署協推展業務人員1人 643,381元,辦理第15任總統副總 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進用臨 時人員16人計3,340,508元。 -23,339,237 -6.20 325 316 3 中央選舉委 增購及汰換 中華民國 預算數/以前年度轉入數 決算金額(含保留 車輛類別型 年度 原預算數/以前 預算增減數 合計(1) 數)(2) 別 年度轉入數 一般公務用機車 1.宜蘭縣選委會於87年10月購置一般公務用機車 108 140,000 0 140,000 131,926 於本(108)年汰換。 2.彰化縣選委會於87年10月 購置一般公務用機車於本(108)年汰換。 ˉ 合 計 140,000 0 140,000 131,926 2 員會及所屬 車輛明細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輛 比較增減數 車輛數 金額 說明 % 預計購入數 實際購入數 (3)=(2)-(1) -8,074 -5.77 2 2 1.宜蘭縣選委會於87年10月購置一般公務用機車 於本(108)年汰換。 2.彰化縣選委會於87年10月 購置一般公務用機車於本(108)年汰換。 ˉ -8,074 -5.77 2 2 3 中央選舉委 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 中華民國 補、捐(獎)助金額 受補、捐(獎)助單位名稱 補、捐(獎)助計畫名稱 列支科目名稱 決算數 預算數(1) 已撥數 未撥數 0 八、其他補助及捐助 20,348,000 10,315,230 0 第9屆立法委員補選補貼候 第9屆立法委員補選補貼候 選舉業務 20,348,000 10,315,230 0 選人競選經費 選人競選經費 小 計 20,348,000 10,315,230 0 九、獎助 394,800 372,000 0 6.獎勵及慰問 394,800 372,000 0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一般行政 90,000 84,000 0 小 計 90,000 84,000 0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304,800 288,000 0 小 計 304,800 288,000 0 合 計 20,742,800 10,687,230 0 員會及所屬 關或團體個人經費報告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計畫執 是否納 計畫完成結餘款 行情形 入受補 助單位 預決算 已 未 預算 計畫未完成原因 備註 收回繳庫 比較增減數 完 完 金額 合計(2) 日期 (3)=(1)-(2) 成 成 是 否 10,315,230 10,032,770 10,032,770 10,315,230 10,032,770 V V 10,032,770 10,315,230 10,032,770 10,032,770 372,000 22,800 22,800 372,000 22,800 22,800 84,000 6,000 V V 6,000 84,000 6,000 6,000 288,000 16,800 V V 16,800 288,000 16,800 16,800 10,687,230 10,055,570 10,055,570 中央選舉委 出國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經費來源 出 年 國 用途別科目 預算(保留) 決算金額 出國計畫名稱及內容簡述 度 工作計畫 類 (二級) 金額 (含保留數) 別 別 108 3803671000-0 020100 34,000 21,926 (7) 世界選舉機關協會專業進修 選舉業務 教育訓練費 小 計 34,000 21,926 108 3803671000-0 029300 116,000 207,348 (1) 參加世界選舉機關協會執行委員會議 選舉業務 國外旅費 108 3803671000-0 029300 679,000 615,997 (1) 考察瑞士公民投票業務實施概況 選舉業務 國外旅費 108 3803671000-0 029300 245,000 361,493 (2) 參加世界選舉機關協會會員大會 選舉業務 國外旅費 108 3803671000-0 029300 346,000 0 (2) 參加亞洲選舉官署協會會員大會 選舉業務 國外旅費 108 3803671000-0 029300 0 95,335 (4) 參加首爾2019年選舉國際研討會 選舉業務 國外旅費 108 3803671000-0 029300 0 22,221 (6) 世界選舉機關協會專業進修 選舉業務 國外旅費 小 計 1,386,000 1,302,394 108年度合計 1,420,000 1,324,320 2 員會及所屬 情形報告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地點 出國人員 報告提出日期 報告建議採納情形 起迄日期 服務單位(部 備註 國家 城市 姓名 年 月 日 建議項數 已採行項數 未採行項數 研議中項數 門)及職稱 1080326 韓國 首爾 高級分析 王明德 108 05 30 5 4 0 1 1080405 專員 張瑜明 5 4 0 1 1080218 保加利亞 索菲亞 委員 許惠峰 108 05 09 3 3 0 0 1080223 選務處科員 賴宗佑 1080820 瑞士 蘇黎世、伯恩、 副主任委員 陳朝建 108 11 28 2 2 0 0 1080829 日內瓦 法政處處長 賴錦珖 選務處科長 陳宗蔚 1080831 印度 班加羅爾 主任委員 李進勇 108 11 28 2 2 0 0 1080906 主任秘書 莊國祥 選務處科員 賴宗佑 菲律賓 0 0 0 0 未開會 1081023 韓國 首爾 委員 林瓊珠 109 01 20 5 2 0 3 1081026 選務處副處長 蔡金誥 1080326 韓國 首爾 高級分析師 專 王明德 108 05 30 5 4 0 1 1080405 員 張瑜明 17 13 0 4 22 17 0 5 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國有財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分類項目 單位 數量 價值 備註 293,422,132 筆 38 土地 公頃 1.598792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3 193,894 473,025,875 棟 28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41,615.92 房屋建築及 棟 0 設備 宿 舍 平方公尺 0.00 其 他 個 2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1,026 10,110,427 3,985,197 船 艘 0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 設備 汽(機)車 輛 39 其 他 件 299 10,909,182 圖 書 冊(套) 1 雜項設備 其 他 件 1,604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0 0 總 值 791,646,707 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珍貴動產、不動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分類項目 單位 數量 價值 備註 0 筆 0 土地 公頃 0.000000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0 0 564 棟 0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0.00 房屋建築及 棟 1 設備 宿 舍 平方公尺 56.96 其 他 個 0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0 0 0 船 艘 0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 設備 汽(機)車 輛 0 其 他 件 0 0 圖 書 冊(套) 0 雜項設備 博 物 件 0 其 他 件 0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0 0 總 值 564 2 中央選舉委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經 常 支 出 職能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1,693,465 0 0 11,031 1,704,496 01一般公共事務 1,594,077 0 0 11,031 1,605,108 02防衛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94,791 0 0 0 94,791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4,597 0 0 0 4,597 2 員會及所屬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10,515 0 0 0 0 10,515 1,715,011 10,515 0 0 0 0 10,515 1,615,62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94,79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597 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伍、審議總 結果 十、通案決 (一)108 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通案刪減用途別項目決 依決議事項辦理。 議 議如下: 1.減列政令宣導費 5%。 2.減列委辦費(不含法律義務支出)3%。 3.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 4.減列大陸地區旅費 30%。 5.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法律義務支出)5%。 6.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資產作價投資)5%。 7.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不含法律義務支 出)4%。 8.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法律義務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3%。 9.前述 1 至 5 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0.前述 7 至 8 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1.前述 1 至 8 項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則調整者,可提出其 他可刪減項目,經主計總處審核同意後予以代替補足。 12.如總刪減數未達 240 億元(約 1.19%),另予補足。 108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1.政令宣導費:統刪 5%,其中國立故宮博物院、銓敘部、審計部、 內政部、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建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 領事事務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國有財 產署及所屬、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 教育廣播電臺、工業局、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 中央氣象局、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林務局、漁 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改以其他 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2.委辦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3%,其中國家安全 會議、行政院、國立故宮博物院、檔案管理局、中央選舉委員 會及所屬、審計部、內政部、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國防部 所屬、國庫署、國家教育研究院、觀光局及所屬、農業藥物毒 物試驗所、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中 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3.軍事裝備及設施、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統刪 4%,其中行政院、主計總處、公 務人力發展學院、國立故宮博物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 理局、公平交易委員會、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 委員會、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 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 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 及所屬、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所屬、賦稅署、高雄國 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 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 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 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 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 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 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 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 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 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 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 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 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工業局、中小企業 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 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 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水土保持局、特 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新 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海巡署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4.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30%,其中行政院、國立故宮博物院、國家 發展委員會、役政署、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國庫署、關務 署及所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家圖書館、國家教 育研究院、工業局、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交通部、 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 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林業試驗所、畜產 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 究保育中心、茶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及所屬、農糧署及所屬、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新竹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銀行局、檢查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 調整。 5.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 刪 5%,其中國家安全會議、行政院、主計總處、人事行政總處、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國立故宮博物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 管理局、客家委員會及所屬、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公平交 易委員會、考選部、銓敘部、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公務人員 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 會、審計部、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建築 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外交及國際事 務學院、國防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北 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 訊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 資訊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 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臺灣高等 檢察署、調查局、工業局、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交通部、民用航 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 所屬、鐵道局及所屬、職業安全衛生署、僑務委員會、原子能 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 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畜 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茶業改良 場、種苗改良繁殖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 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糧署及所屬、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 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銀行局、檢查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6.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立法 院、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法官學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 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 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 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 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 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 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 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 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警政署及所 屬、中央警察大學、國防部所屬、財政部、賦稅署、臺北國稅 局、中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 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 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 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 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 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 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 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 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 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 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 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 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工業局、中央氣象局、運輸研 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水產試驗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科目自行調整。 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 外,其餘統刪 4%,其中司法院、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警政 署及所屬、經濟部、交通部、僑務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漁業 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環境保護署、文化部、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8.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不刪外, 其餘統刪 3%,其中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9.財政部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 35 億元,科目自行調整。 (二)我國研發經費及中央政府科技預算均逐年遞增,研發投入呈 本 決 議 事 項 尚 無 本 會 成長趨勢。近年我國專利核准件數已有增加,被引用率雖曾成 應行辦理事項。 長,然近年呈遞減趨勢,且技術建設之世界排名下滑,技術輸 入金額仍遠逾技術輸出金額。細究各產業技術輸出入相抵之貿 易餘額,以「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及「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 製品製造業」等高科技產業之逆差金額最高,反映出我國高科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技產業以代工製造為主之產業結構特性。為使逐年遞增之科研 經費投入充分發揮成效,建請應強化科技創新能力及研發成效 之應用,以提升我國關鍵技術之自主程度,進而提升我國產業 競爭力。 (三)目前我國各項社會保險委託保險人辦理之行政經費,雖均由 本 決 議 事 項 尚 無 本 會 政府負擔,惟囿於法令規範或預算編列形式不同等,致經費負 應行辦理事項。 擔機關、預算編列方式與補助標準等迥異,建請行政院應研謀 改善;此外,社會保險應建立獨立自主、兼具公平性、效率性 與減少經濟負面效果之財務責任制度,政府如於負擔保險費及 補助虧損之外,尚須全額負擔保險之行政經費,建請檢討其合 理性及是否具有效撙節之誘因等問題。 (四)我國國內投資成長動能趨緩,占 GDP 比重長期偏低,近年亦 本 決 議 事 項 尚 無 本 會 未有效提升公共投資;另在經濟全球化效應影響下,各國皆積 應行辦理事項。 極利用外人直接投資帶動經濟發展,惟我國招商引資成效亦未 臻理想,建請行政院應積極改善國內投資環境,以發展國內產 業並吸引外商投資。 (五)近年中央政府資訊業務委外程度居高不下,又資訊系統建置 依決議事項辦理。 多未考量民眾需求,致網路之公民參與情形欠佳,要求各機關 應積極檢討現有資訊系統之服務形式及內容,適時了解使用者 需求,俾提升民眾使用意願,落實電子治理之願景。 (六)財團法人法將於 108 年 2 月 1 日施行。該法制定前,行政院 本 決 議 事 項 尚 無 本 會 所屬各機關係依據民法有關規定,各自訂定財團法人設立許可 應行辦理事項。 及監督要點。依據民法第 32 條,主管機關得檢查財團法人之財 產狀況,及其有無違反許可條件與其他法律之規定。惟長期以 來,各主管機關對於民間捐助財團法人之管理強度與密度不 一,各主管機關派員實地查核之頻率差異甚大,查核報告亦未 全數於網站公開。 爰要求行政院督促各主管機關,強化辦理財團法人業務實地查 核,確保其支出與活動符合設立之公益目的。並彙總各主管機 關至 107 年底止許可設立之財團法人家數,及各主管機關於 103 至 107 年度間,每年度實地查核政府捐助財團法人、民間捐助 財團法人之家數,於 108 年 6 月底前以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財 政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七)行政院訂定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 本 決 議 事 項 尚 無 本 會 用標準」,為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13 款之授權性規定。自 應行辦理事項。 68 年 7 月 19 日訂定以來,歷經 8 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於 102 年 2 月 26 日發布。 依據免稅標準規定,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每年度用於與 其創設目的有關活動之支出,不低於基金孳息及其他收入 6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即享有免稅資格;即使未達此標準,主管機關仍多核發同意函 予以展延 4 年,長此以往造成稅收損失龐鉅,且公益績效不明, 迭遭外界詬病。 有鑑於部分機關或團體涉及關係人交易、投資股票成為集團控股 機構,或未積極從事創設目的活動等不符公益目的濫用免稅資 格之情事,財政部已於 107 年 1 月 18 日預告修正免稅標準第 2 條規定,未來將規範機關或團體與其捐贈人或其關係人不得藉 相互間交易而有利益回流或變相盈餘分配之情形,與規範投資 主要捐贈人及其關係企業股票之限制,並將支出比率規定改為 按年度收入規模分級,最高可達 80%。然該修正草案於 107 年 3 月 19 日預告期結束後,截至 107 年底止,行政院尚未核定發布, 導致部分團體濫用免稅資格之情形繼續惡化。 爰要求行政院於 108 年 6 月底前,彙總各主管機關於 104 至 106 年度核發同意函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之總家 數,及經主管機關查明同意之使用計畫支出總金額,以書面報 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07 年度以後各年度之資料,並應於 次年 12 月底前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八)各公務機關於辦理各項業務時,若有購置禮品或紀念品之需 依決議事項辦理。 要,除應符合相關法規辦理外,應優先採購臺灣製產品。 (九)衛生福利部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近年來致力推動高齡者及 本 決 議 事 項 尚 無 本 會 身心障礙者安養信託業務,以保障身心障礙者在其直系親屬、 應行辦理事項。 撫養者年邁時,或高齡者於晚年期間的經濟安全,透過信託維 持財產獨立,保障其生活、教育、安養、醫療等面向受到應有 之照顧。截至 107 年 6 月底止,已有 25 家信託業者提供安養信 託之相關商品,累計安養信託契約之受益人人數 15,276 人,累 計信託財產本金達新臺幣 136 億元。 有鑑於企業經營者經常利用其優越的經濟地位,訂定有利於己而 不利於消費者的契約條款,造成締約雙方當事人地位不平等。 為積極保障消費者之權益,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金 融服務業與金融消費者訂立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之契約,應本 公平合理、平等互惠及誠信原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亦訂有 個人購屋貸款、個人購車貸款、信用卡、消費性無擔保貸款等 多個定型化契約範本與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之事項,落實保障 金融消費者之權益。 然截至 107 年底止已有高齡者安養信託契約參考範本,惟尚無身 心障礙者安養信託契約範本,爰此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 於 108 年 5 月底前完成身心障礙者安養信託契約範本,並儘速 公告周知。 內政委員會 (一)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 107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 本項專案報告業以 10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新增決議 投票,因選務規劃未周,且缺乏緊急應變機制,致出現一邊投 年 3 月 18 日中選務 票一邊開票之現象,以及選民等候投票大排長龍,對於年長者、 字第 1083150050 號 身心障礙者等未予以安排優先投票,造成民眾投票不便,亦影 函送立法院。 響工作人員投票權益。中央選舉委員會針對本次選舉及公投選 務作業缺失澈底檢討,並提出維護年長者、身心障礙者及投開 票所工作人員等投票權益改善措施,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 專案報告。 (二)中央選舉委員會對 11 月 24 日九合一大選業務,事前規劃不 本項專案報告業以 108 當,事後應對無方,已然喪失辦理選務之公信力,應予積極檢 年 3 月 18 日中選務 討,爰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於下會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 字第 1083150050 號 專案檢討報告,俾利 2020 年總統大選得順利進行。 函送立法院。 (三)我國已於 102 年制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將聯合國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08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國內法化。根據公約第 29 條參與政治與公 年 4 月 11 日中選務 共生活之權利,締約國應確保投票程序、設施與材料適當、無 字第 1083150057 號 障礙及易懂易用,並保障身心障礙者作為選民,得以自由表達 函送立法院。 意願。 查中央選舉委員會訂定之「投票所選擇具備無障礙設施場地注意 事項」 ,明定投票所應選擇具備無障礙設施場地,以利行動不便 之選舉人行使投票權。然 107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 民投票,實際上有 1,520 處投票所不符合無障礙規定,嚴重影 響身心障礙者之選舉權行使。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提供之檢討 報告,甚至有因投票所設置於有障礙之場所,迫使身心障礙者 須接受投票所工作人員以人工搬運方式協助跨越階梯,才得以 進入投票所等罔顧身心障礙者生命安全之情事。 103 年中央選舉委員會於相關研商會議中承諾身心障礙團體代 表,為避免選舉當天相關爭議發生無法由現場人員解決,將提 供民眾全國統一申訴專線,以即時保障民眾投票權益不致受 損。然迄今仍未見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相關改進方案及專線規 劃時程,顯見中央選舉委員會長期忽視身心障礙者行使其參與 政治與公共生活之權利。為使身心障礙者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 上享有投票權利,爰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108 年 6 月底前, 針對 107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情形進行分 析,提出合理調整之具體改善方案;並提出設置全國統一申訴 專線之計畫,以維護身心障礙者參與政治與公共生活之權利。 陸、審議結 果 內政委員會 中央選舉委 員會及所 (一)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108 年度單位預算第 1 目「一般行政」本項專案報告業以 10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屬 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並就以下 3 項提案理由,向立法院內政委 年 2 月 13 日中選主 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字第 1083850029 號 1.「107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公民投票」選舉辦理亂無章 函送立法院,並經 法、漏洞百出。選務機關理應降低人民投票成本,卻創臺灣投 108 年 5 月 6 日立法 票史以來,投、開票都到最晚的一次。中央選舉委員會作為選 院第 9 屆第 7 會期內 務機關,應秉持中立、公正、嚴謹的態度辦理選務,然而本次 政委員會第 17 次全 選務過程中,從規劃、執行到檢討,都只看到選務機關的怠慢。 體委員會議決議: 包括:針對「邊投票、邊開票」並無進行合法性的檢討;「107 「准予動支」。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 擅自修訂相關程序,開創違法空間;公民投票開票方式可議…… 等等。爰凍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具體檢討之專 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2.鑑於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2017 年 11 月通過立法院任命有 6 位委 員,「107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公民投票」選舉亂象發生 時,6 位委員皆無法即時解決,漏洞百出引發民怨。且此次投、 開票時間創下歷屆以來最久的一次,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深刻檢 討。下次選舉時間在即,中央選舉委員會允宜從人員編制到選 務安排都重新審慎規畫及安排,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 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3.中央選舉委員會未落實選務人員訓練,造成此次九合一選舉亂 象不斷,妨害、干擾選舉人落實自身公民權益,選務人員也未 能及時處理突發情形,造成許多民眾質疑此次選舉的公正性,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形同虛設,中央選舉委員會難辭其咎,為 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請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3 個月內提出檢 討及改善方案。爰凍結部分預算,俟提出檢討及改善方案,向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及關切委員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108 年度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務」本項專案報告業以 108 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並就以下 30 項提案理由,向立法院內政 年 2 月 13 日中選主 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字第 10838500291 號 1.九合一大選落幕,我們對於投入選務工作辛勞的選務工作人員 函送立法院,並經 和警察同仁,給予最高的敬意與謝意。這次選舉我們可以看到 108 年 5 月 6 日立法 全臺人民展現了最新民意及高度民主素養,卻也經歷了一次最 院第 9 屆第 7 會期內 亂、最差、民怨最多的選務。尤其在高雄地區民眾都頂著大太 政委員會第 17 次全 陽排隊投票,有更多老人家因為不耐炎熱而放棄投票。在 11 月 體委員會議決議: 24 日投票當天,出現冗長的排隊人龍現象,尤其高雄市一名柳 「准予動支」。 蘇姓女子投完票走出投票所時突然暈倒,警消獲報消息後緊急 送醫,仍回天乏術。 而事實上,在投票兩周前,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黃昭順要 求中央選舉委員會在委員會中模擬投票,結果遭到中央選舉委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員會拒絕,顯現該會的傲慢、民進黨介入痕跡鑿鑿,中央選舉 委員會有必要重新檢討,否則即將到來的 2020 總統及立法委員 大選,將會面臨更嚴峻的考驗。這屆中央選舉委員會,可謂民 主之恥。 中央選舉委員會 107 年九合一選舉編列之「選舉業務」預算為 3,481 萬 7 千元,然 108 年度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編列 之「選舉業務」預算卻高達 12 億 1,013 萬 9 千元,不符比例原 則,為有效預算監督,及避免浮編浪費人民血汗納稅錢。爰此 凍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確切檢討前揭應釐清及不合 理之部分,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2.有鑑於 2018 年 11 月 24 日九合一選舉及公民投票當日選務作業 紊亂,全國各地都出現選舉亂象,包括部分投開票所出現筆蓋 投票,認定有效票之標準各地不一;此次選務工作人員總數為 27 萬 5,947 人,其中初次擔任者有 11 萬 9,649 人,初次擔任比 率高達 43.36%,再加上事前培訓時數及課程規畫不周,致選舉 當日出現選務人員因為缺乏經驗,工作人員無法辨認平地山地 原住民選區、公投票未唱票並以「數鈔票」方式計票,甚至出 現選務津貼一早就發放,部分選務工作人員未留至選務工作結 束即提早離開;此外本次選舉與公民投票同時進行,事前即可 預知此次投開票所所需空間比過去選舉之投開票所大,但此次 選舉仍出現設置地點過小,選舉動線不明,導致民眾大排長龍 等現象,涉及投開票所擇址之標準與動線規劃之合理性,另外 依中央選舉委員會提供資料顯示,各選舉委員會原選務工作人 員需求人數為 28 萬 7,845 人,最終實際選務工作人員僅 27 萬 5,947 人,人數短少 1 萬 1,898 人,中央選舉委員會卻於 11 月 5 日發新聞稿說明選務工作人員全數招募完畢。爰凍結部分預 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就 2018 年 11 月 24 日選舉當日缺失及降 低選務工作人員招募目標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3.中央選舉委員會 108 年度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務」編列 12 億 1,013 萬 9 千元,其中「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編列 3,465 萬 3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公民投票案提案人及連署人名冊 查對等經費 2,349 萬 8 千元。經查本次公民投票連署機制出現 漏洞,出現偽造、死人連署、重複簽署等情事,根據公民投票 法規定,連署人名冊應依規定格式逐欄填寫,連署人應親自簽 名或蓋章,惟實務上連署人繳回連署紙本後,核對身份機制不 足,亦無法確保該份連署是否有經過本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中 央選舉委員會對於連署過程所衍生之爭議,應盡速修補法規之 闕漏,以確保公民投票之效力與信任度使之更臻完善。爰此凍 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改進辦法並向立法院內政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4.中央選舉委員會 108 年度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務」編列 12 億 1,013 萬 9 千元,為辦理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研究發展相 關業務,並負責研修選舉法規使選舉法制更加健全。惟針對九 合一選舉綁公民投票之亂象引起國人不滿,加上選務人員與民 眾不熟悉選務流程導致大排長龍,甚至出現邊投票邊開票之情 形,可見修正公民投票法實有必要。為確保公民投票之舉辦有 合理準備期間,並考量籌辦公民投票事務實際作業所需,中央 選舉委員會應針對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 1 個月起至 6 個月內 舉行公民投票之現行規定提出修正;此外公民投票案「應」與 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之現行規定,亦可朝向放寬為得與全國性 選舉同日舉行,或是賦予更彈性之選擇空間。中央選舉委員會 應盡速邀請學者專家、相關部會召開跨部會會議,廣泛徵詢各 界意見,以期能更完整周延檢討改進選務作業方式及法規之修 正方向,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改進辦 法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5.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 107 年九合一選舉和公民投票,因選務規 劃不佳,投票當日民眾大排長龍、怨聲載道,更出現投票尚在 進行即開始開票等離譜情事,實需檢討;再者公民投票法明定 中央選選委員會應建置電子連署系統,惟至今仍未見中央選舉 委員會有進行相關系統建置之規畫、辦理公民投票辯論時,更 出現假反方等事,令人質疑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選務規劃螺絲 鬆動,實須改進。爰凍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可動支。 6.鑑於此次九合一大選,中央選舉委員會未妥善規劃,從處理連 署案到印製選舉公報亂象叢生,都是問題,中央選舉委員會應 深刻檢討,下一次選舉時間在即,中央選舉委員會允宜從人員 編制到選務安排都重新審慎規畫及安排,爰此凍結部分預算, 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 動支。 7.有鑑於中央選舉委員會非首次辦理公民投票案,但自公民投票 案成案過程中爭議不斷,加上 2018 年九合一選舉過程中更屢屢 發生許多爭議事件,包含投票邊投邊開、公投票用數鈔票方式 計票、撕毀選票等亂象。此外,公民投票法雖於 106 年 12 月 12 日全文修正,並於 107 年 1 月 3 日公布,但於 107 年實際推動 過程中,中央選舉委員會所作之行政處分或行政行為引發輿論 譁然,足見相關法制規範容有進一步檢討空間。爰凍結部分預 算,請中央選舉委員會研提相關修法計畫以使符合公民投票審 議民主精神,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支。 8.中央選舉委員會 108 年度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務」項下「綜 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編列 3,465 萬 3 千元,經查 107 年度該 項法定預算僅有 1,115 萬 5 千元,增幅達 2,349 萬 8 千元。惟 其計畫內容雷同,為避免預算浮編,中央選舉委員會應詳述增 列原因,檢討其績效。2018 年公職人員選舉與公民投票同時舉 行,許多新住民不但無法釐清相關投票流程及相關規範,更無 法了解 10 項公民投票內容所代表之意涵,造成部分新住民違反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情事。中央選舉委員會應研擬用多元語 言,持續輔導我國新住民投票法治概念及說明公民投票內容, 鼓勵新住民參與公共事務。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 委員會就「新住民多元語言投票宣導」研擬後續精進作為,向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9.中央選舉委員會 108 年度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務」項下「綜 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編列 3,465 萬 3 千元,較 107 年度增加 2,310 萬 5 千元。然公民投票法自 107 年修法施行後,首次與地 方公職人員選舉合併舉行,惟本次選舉投票動線混亂、民眾排 隊投票時間冗長、投票時間截止後,仍有大量民眾尚未投票完 畢,中央選舉委員會與地方選舉委員會因溝通協調機制及應變 能力欠缺,致無法於當下採取適當作為,使本次地方公職人員 選舉民眾怨聲載道,更降低部分民眾之投票意願。爰此,凍結 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 告後,始得動支。 10.有鑑於 2018 年公民投票提案審查過程中,中央選舉委員會對 於公民投票案之提案審查,許多未依法處理之情形,諸如:不 予補件,甚遭行政法院判決違法;不應收案之案件仍收案,如: 第 14 案,中央選舉委員會甚於公告公文內,仍不明該公民投票 案究竟係公民投票法第 2 條第 2 項何款之規定,亦無法知悉其 究竟係創制或複決,公民投票之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實有改 進之必要。爰凍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針對公民投票 案件審查之改進方式,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 動支。 11.中央選舉委員會 108 年度於「選舉業務」項下「選務策進」編 列國外旅費 138 萬 6 千元,較 107 年度 75 萬 8 千元,新增 62 萬 8 千元。查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 點第 3 點規定,考察項目應先透過國內(外)機構或網際網路 取得觀摩或學習資訊,除非必要,3 年內無相同考察計畫,且出 國人數、天數應力求精簡。然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 中央選舉委員會 107 年度預算原編列派 3 人赴瑞典考察國會議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員選舉實施概況,執行時變更計畫為派 2 人赴德國考察公民投 票及選舉實施概況,與 108 年度預算編列派員出國考察瑞士公 民投票實施概況,同屬公民投票之考察,形成二年連續辦理相 同事由考察計畫,與前開要點規定不符。又本次公民投票與地 方公職人員選舉一同舉行,其所產生之爭議及弊端,亦未因中 央選舉委員會派員出國考察德國公民投票情形而避免該情況之 發生。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 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2.九合一選舉這場全民一起排隊的大型政治活動,被部份人諷刺 為「全民罰站」及「大選加考閱讀測驗」 ,也發生許多民眾不耐 久候或看不懂公投票情況下的失序事件,全國共發生 53 件 52 人撕毀選票,這些情緒性舉動將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進行罰 款每件新台幣 5,000 元。加上其他違規事件如攜帶手機或攝影 器材進入投票所、隱匿選票、亮票、喧嘩等,總共出現 123 起, 也是近年來違規狀況最多的一次選舉。 九合一選舉綁 10 公民投票案讓每位選民手上拿著 13 張選票,部 分投票所還需排 2 次隊,造成截止時間過後,已經有縣市長宣 布當選,卻有民眾還在排隊等投票的亂象,這次選舉排隊亂象 不是因為公民投票案太多,是政府準備不足、規劃動線有問題, 導致選民根本不是在投票,只是在排隊等前面的人投票,自己 才會有空間領票,甚至連領票空間都不夠,這凸顯了中央選舉 委員會的「知、無能、無為」。 中央選舉委員會 108 年度「選務策進」編列預算為 661 萬元,為 有效預算監督,及避免浮編浪費人民血汗納稅錢。爰此凍結部 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確切檢討前揭應釐清及不合理之部 分,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3.中央選舉委員會 108 年度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務」項下「選 務策進」編列 661 萬元,經查 107 年度該項法定預算僅有 459 萬 1 千元,增幅達 201 萬 9 千元。惟其計畫內容雷同,為避免 預算浮編,中央選舉委員會應詳述增列原因,檢討其績效。 中央選舉委員會舉辦「新住民模擬投票教學實施計畫」至今,規 模仍以 50 人以下之小場次為主,其外溢效果十分有限。另外, 新住民模擬投票也未將公職人員選舉與公民投票同時舉行之情 境納入,以致本次有許多新住民無法了解選舉流程及規範,造 成部分新住民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情事。 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新住民模擬投票 教學實施計畫」之具體成效,並研擬後續精進作為,向立法院 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4.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 108 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 4 點緊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縮經常支出規定: 「8.國內外旅費與派員出國教育訓練費應嚴格 控管;108 年度編列國外旅費及派員出國教育訓練費二者合計數 以不超過該二科目 107 年度預算合計數為原則;另各機關出國 進修、研究及實習計畫應報由各該主管機關從嚴核定。」依上 開規定,派員出國計畫出國人數、天數應力求精簡為原則,合 先敘明。 中央選舉委員會 107 年度預算原編列派 3 人赴瑞典考察國會議員 選舉實施概況,執行時變更計畫為派 2 人赴德國考察公民投票 及選舉實施概況,與前述行政院規定允有未合,倘因故未能舉 行而於原列國外旅費預算範圍內,變更計畫或辦理臨時性之出 國計畫時,允宜審酌相關計畫之急迫性及必要性,確實依行政 院規定從嚴核定。 另鑒於我國公民投票風潮方興未艾,實施初期,中央選舉委員會 派員出國考察先進國家之做法,應確實借鏡國外公民投票經 驗,包括公民投票連署程序、公民投票成案程序、公民投票案 命題互斥、投票程序、選票設計等事務,以避免未來公民投票 再次發生相同紊亂情形。爰凍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5.中央選舉委員會未落實選務人員訓練,造成此次九合一選舉亂 象不斷,妨害、干擾選舉人落實自身公民權益,選務人員也未 能及時處理突發情形,造成許多民眾質疑此次選舉的公正性,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形同虛設,中央選舉委員會難辭其咎。為 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爰凍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 提出檢討及改善方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及關切委員提出專 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6.中央選舉委員會推動「新住民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計畫」, 鼓勵新住民參與公共事務。然擔任 2018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 全國性公民投票之新住民選務人員人數卻仍然稀少,甚至臺中 市、基隆市、澎湖縣、連江縣新住民擔任選務人員人數為 0 位, 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對此瞭解其原因並檢視相關績效。爰此,凍 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新住民擔任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計畫」之推動成效,並研擬後續精進作為,向立法院內 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7.有鑑於 107 年 11 月 24 日地方選舉投票大亂,因投票動線、票 匭數量不足等多項因素,導致當日晚間 7 點以後仍有民眾在投 票之情形,甚至產生一邊投票一邊開票等情形;另現況下,行 動通訊發達,資訊傳遞迅速,在排隊投票過程中,即可透過手 機了解即時開票訊息,對於投票之公正性,有產生影響之虞, 成為歷史上與國際選舉實務上之笑話。在選務策進過程中,應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首重針對如何精進國內選舉之順暢,爰凍結部分預算,俟中央 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8.中央選舉委員會 108 年度「選舉業務―選務策進」項下編列國 外旅費 138 萬 6 千元,係派員參加亞洲選舉官署協會、世界選 舉機關協會之 3 項定期會議及赴瑞士考察公民投票業務實施概 況之經費。 根據「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第 3 點規定,除非必要,3 年內無相同考察計畫;出國人數、天數應 力求精簡。經查中央選舉委員會 107 年度預算原編列派 3 人赴 瑞典考察國會議員選舉實施概況,執行時變更計畫為派 2 人赴 德國考察公民投票及選舉實施概況,與 108 年度預算案編列之 派 3 人赴瑞士考察公民投票業務實施概況,同屬公民投票之考 察,形成連續 2 年度辦理相同事由出國考察計畫之情形,且 108 年度預計派 3 人亦較 107 年實際派 2 人多 1 人,與前述行政院 規定允有未合,該項考察之必要性及派員人數容有檢討空間。 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就連續兩年赴國外進行 公民投票考察之必要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後,始得動支。 19.年度派員出國計畫,根據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 案件編審要點規定:考察項目應先透過國內(外)機構或網際 網路取得觀摩或學習資訊。除非必要,3 年內無相同考察計畫。 經查中央選舉委員會 107 年已赴德國考察公民投票業務概況,卻 於 108 年再度編列考察瑞士公民投票,且編列人數由 2 人增加 為 3 人,顯違上述規定。且此出國考察項目,也未見能針對此 次九合一選舉合併公民投票所產生亂象,有所俾益之處。爰此, 凍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就選舉與公民投票合併舉行 投票與否,完成評估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 始得動支。 20.中央選舉委員會歷年皆編列赴國外觀選及考察之國外旅費預 算,藉由借鏡先進國家選政制度與選務規劃、籌備、宣傳等事 宜,以精進並完善我國選政與選務工作;經查,近五年(103 年度―107 年度)國外旅費預算共編列 394 萬元,參加包括亞洲 選舉官署協會會員大會、亞洲選舉官署協會執行委員會議、世 界選舉機關協會會員大會、第二屆亞洲選舉菁英論壇、多明尼 加總統及國會議員選舉觀選活動、選務人員能力建構課程、考 察法國選舉實施概況、考察瑞典國會議員選舉實施概況、韓國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觀選活動、考察公民投票及選舉實施概況等 活動。然 107 年九合一選舉暨公民投票卻因選務規劃不周,致 選舉過程亂象叢生,甚至發生邊開票、邊投票之情事,不僅民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怨四起,也影響國際形象。爰凍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 會研擬改善及修法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後,始得動支。 21.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11 月 29 日向行政院長賴清德報告「107 年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選務工作檢討」 ,對於公民 投票成案時間僅有 1 個月,副主任委員陳朝建在會後記者會中 指出,建議比照世界各國公民投票成案需要 4 個月以上;另針 對公民投票綁大選的部份,中央選舉委員會也擬修法將「應」 改成「得」,讓公民投票不一定要跟選舉掛勾。 根據公民投票法第 23 條,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 1 個月起至 6 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 「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中央選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朝建 表示,現行是「應」同時舉行,改成「得」就有彈性。立法院 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案時,民進黨高呼「打破鳥籠, 還權於民」 ,許多民眾也等著迎接「公民投票元年」的大爆發到 來。如今民進黨因為選舉的挫敗及公民投票的亂象,就要重新 修訂「公民投票法」回到從前。107 年 1 月 3 日修訂公民投票法 打開鳥籠,還不到一年的時間,民進黨根據自己的偏好又想把 鳥籠關上。請問這就是所謂的還權於民嗎? 為有效預算監督,及避免浮編浪費人民血汗納稅錢。爰凍結部分 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確切檢討前揭應釐清及不合理之部 分,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22.本次九合一選舉因為地方大選綁著 10 案全國性公民投票,使 民眾投票時間拉長,甚至也影響到投開票作業進行,因此直至 11 月 25 日凌晨 3 時才開完所有選票。行政院長賴清德於 11 月 29 日在聽取中央選舉委員會「107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 性公民投票選務工作檢討」報告後表示,未來選舉合併公民投 票舉辦勢將成為常態,請國家發展委員會與資通訊業者洽談合 作,用科技解決選舉投票大排長龍的問題。 現在人手一機,等排隊投票的民眾都可邊滑手機邊看開票;另外, 還有許多老人、孕婦和身障人士都不耐久候。未來是否可修法 讓這些人享有優先投票機制?否則 2020 年總統大選及立法委員 選舉也會面臨相同問題,而民怨反撲,不是誰下臺就可處理。 蔡政府連一個投票選務工作都做不好,如何治國? 為有效預算監督,及避免浮編浪費人民血汗納稅錢。爰凍結部分 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確切檢討前揭應釐清及不合理之部 分,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23.中央選舉委員會 108 年度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務」項下「第 10 屆立法委員選舉」編列 11 億 5,707 萬 9 千元,較 105 年度「第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9 屆立法委員與第 14 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編列 7 億 7,300 萬 7 千元,增加 3 億 8,407 萬 2 千元。然中央選舉委員會為因應第 10 屆立法委員選舉所編列之預算金額較過往增加甚鉅,於 108 年度預算書中,並未說明預算增加之原因。又本次地方公職人 員選舉所產生之投票亂象,中央選舉委員會亦尚未提出具體改 善措施及針對現行相關法規上之疏漏及缺失,完成修法工作。 爰凍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 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24.有鑑於 107 年 11 月 24 日地方選舉投票大亂,因投票動線、票 匭數量過多等因素,導致當日晚間 7 點以後仍有民眾在投票之 情形,甚至產生一邊投票一邊開票等情形;另現況下,行動通 訊發達,資訊傳遞迅速,在排隊投票過程中,即可透過手機了 解即時開票訊息,對於投票之公正性,有產生影響之虞。而 109 年即將舉行第 10 屆立法委員選舉,應避免再次發生 107 年 11 月 24 日地方選舉之亂象。爰凍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 針對第 10 屆立法委員選舉如何避免再次發生 107 年地方選舉亂 象,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25.中央選舉委員會未落實選務人員訓練,造成此次九合一選舉亂 象不斷,妨害、干擾選舉人落實自身公民權益,選務人員也未 能及時處理突發情形,造成許多民眾質疑此次選舉的公正性,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形同虛設,中央選舉委員會難辭其咎。為 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爰凍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及關切委員提出檢討及改善方案之專案報 告後,始得動支。 26.中央選舉委員會 108 年度單位預算「選舉業務」項下「第 10 屆立法委員選舉」編列辦理該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工作費 4 億 3,651 萬 2 千元。經查 107 年 11 月 24 日九合一 大選,中央選舉委員會遲至投票前 20 天才倉促完成選務工作人 員之招募,導致有中央選舉委員會於檢討報告中所稱之選務人 員訓練不足之情形。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如何改善選務人員招募效率及時程之 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27.中央選舉委員會 108 年度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務」項下「第 10 屆立法委員選舉」編列宣導費用 877 萬 1 千元。有鑑於公民 投票綁大選將成為常態,第 10 屆立法委員選舉宣導費用卻與第 9 屆之宣導費用預算完全相同,並未將公民投票宣傳納入業務範 圍內,預算明顯編列不周。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 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公民投票宣導計畫及經費之專 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28.中央選舉委員會最近擬修正公民投票法,讓公民投票案得與全 國性選舉同日舉行,也尚未確定此次總統立委選舉是否合併辦 理。目前依據公民投票法第 23 條,公民投票案「應」與全國性 選舉同日舉行,且近兩屆總統副總統選舉與立法委員選舉亦為 合併辦理。倘總統、立委、公民投票選舉仍為合併選舉,相關 宣導宜考量經費撙節及效益原則,整合運用資源。爰此凍結部 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針對 109 年總統、立委、公民投票 選舉是否合併選舉定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後,始得動支。 29.九合一大選已經落幕,然而選務亂象的檢討才剛剛開始。本屆 「深綠背景」濃厚的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上任一年以來,所作 所為可說是「罄竹難書」,不但審查階段採取「雙重標準」,刻 意讓檢討民進黨政策的公民投票案連署時程受到嚴重擠壓,甚 至史無前例的抹黑部分提案、揚言提告,之後更多次違法遭到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打臉,包括拒絕公民投票案的再送件、逾期 重行公告公民投票意見書等,種種作為不僅違背中央選舉委員 會的角色立場、喪失獨立機關的中立性,更浪費公帑、虛耗社 會成本,選前甚至還有選票差點被選務人員攜出外流! 本次選舉狀況百出,中央選舉委員會正、副主任委員卻棄守職責, 一同神隱至開票完畢,其餘九位中央選舉委員會的委員竟然也 沒有適時給予提醒及專業意見,放任事態如滾雪球一般越演越 烈,最後鬧到無法收拾、影響選舉公正性,中央選舉委員會顯 然全體失職,不僅要檢討究責、更應該全部撤換!距離 2020 年 總統及立委大選只剩 1 年多,在此呼籲蔡政府立即重建中央選 舉委員會,提名公正人士、放棄「用人唯親」黨同伐異的想法, 並且記取教訓、彌補「公民投票法」的疏漏,將中立客觀的形 象還給中央選舉委員會,讓類似的選務亂象不再發生! 為有效預算監督,及避免浮編浪費人民血汗納稅錢。爰此凍結部 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確切檢討前揭應釐清及不合理之部 分,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30.有鑑於 107 年 11 月 24 日地方選舉投票大亂,因投票動線、票 匭數量過多等因素,導致當日晚間 7 點以後仍有民眾在投票之 情形,甚至產生一邊投票一邊開票等情形;另現況下,行動通 訊發達,資訊傳遞迅速,在排隊投票過程中,即可透過手機了 解即時開票訊息,對於投票之公正性,有產生影響之虞。而 109 年即將舉行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應避免再次發生 107 年 11 月 24 日地方選舉之亂象。爰凍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 針對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如何避免再次發生 107 年地方選舉 亂象,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三)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108 年度單位預算第 3 目「地方選舉 本項專案報告業以 108 委員會行政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並就以下 6 項提案理由, 年 2 月 13 日中選主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字第 10838500292 號 1.中央選舉委員會 108 年度單位預算第 3 目「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函送立法院,並經 政業務」編列 3 億 3,094 萬 2 千元,較 107 年度 3 億 2,915 萬 3 108 年 5 月 6 日立法 千元,增加 178 萬 9 千元。其計畫內容乃召開選舉業務會議、 院第 9 屆第 7 會期內 協調會議、選務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等。 政委員會第 17 次全 然本次公民投票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除投票動線混亂,民眾 體委員會議決議: 排隊投票時間冗長外,投票時間截止後,仍有大量民眾尚未投 「准予動支」。 票完畢,凸顯出中央選舉委員會與地方選舉委員會欠缺溝通協 調及應變能力,致無法於當下採取適當作為,未達成前開計畫 內容之預期成果。爰凍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2.本次公民投票綁九合一大選,選務及票務複雜而繁多,又多出 數十萬首投族,且公民投票涵蓋空汙、食安、同志、能源政策 等敏感議題。可想而知,人民投票的踴躍程度,必然遠超過歷 年。但中央選舉委員會卻把全副精力放在刁難公民投票案,對 於投票流程的安排反而輕忽以對,讓選民吃足排隊久候之苦, 更發生開票 4 個多小時後還有人在等投票的怪現象。 事實上,這已造成選舉的不公。例如,選民棄投,其屬意的候選 人即少了一票。再如,各地開票後,還有數以萬計的選民待投; 而如今人手一機,難保不會有人看到開票結果而改變心意,等 於遊戲規則不公而影響選舉結果。為有效預算監督,及避免浮 編浪費人民血汗納稅錢。爰凍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 確切檢討前揭應釐清及不合理之部分,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3.鑑於此次九合一大選,中央選舉委員會未妥善規劃,從處理連 署案到印製選舉公報亂象叢生,都是問題。地方平均等待投票 時間是 1 個半小時,造成許多民眾不便,雖有事前模擬卻未盡 改善之責。公民投票開票時,選務人員多未盡到唱票、亮票之 責,引起民眾對選舉流程怨聲載道,更對中央選舉委員會產生 不信任感,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深刻檢討。下次選舉時間在即, 中央選舉委員會允宜從人員編制到選務安排都重新審慎規畫及 安排,爰凍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4.中央選舉委員會 108 年度單位預算第 3 目「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政業務」,其計畫預期目標即「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選舉、 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進展」 ,惟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 107 年九 合一選舉和公民投票,未能善盡協調督導各地方選舉委員會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理選務規劃,致使各縣市選舉委員會於投票當日,處理選務作 法未能一致,例如公民投票票匭應該至少 3 個,卻有部分投開 票所,公民投票票匭僅有 1 個的狀況;其中又以投開票所出現 投票尚在進行即開始開票最為離譜。為使未來中央選舉委員 會、各縣市選舉委員會對於投開票等選舉業務標準一致,爰凍 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 報告後,始得動支。 5.經調查全國選舉人數最多的投票所位在新北市板橋,有 4,673 位選舉人,選務人員 19 位;選舉人數最少的則位於臺東縣長濱 鄉,僅有 25 位選舉人,選務人員 12 位。面對這麼大的選舉人 數差距,卻沒有適度分配選務人員的數量;此外,位在臺南市 中西區的尊王公壇與國平里長青文康室,空間不到 10 坪,要擠 下 6 個票匭和排隊人潮,顯然對工作人員和投票民眾都過於窄 小。爰凍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重新檢討投開票所的 空間大小、選舉人數分配及選務人力配置,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6.中央選舉委員會未落實選務人員訓練,造成此次九合一選舉亂 象不斷,妨害、干擾選舉人落實自身公民權益,選務人員也未 能及時處理突發情形,造成許多民眾質疑此次選舉的公正性,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形同虛設,中央選舉委員會難辭其咎。為 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爰凍結部分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 提出檢討及改善方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及關切委員提出專 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四)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 7 條:本會委員會議,每 相 關 委 員 會 議 紀 錄 公 月舉行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均由主任委員召集之。 告形式已參考國家 經查,中央選舉委員會歷次委員會議之會議記錄,雖皆於官方 通訊傳播委員會官 網站公告,但公告形式須改善。 方網站格式,業於 就官網公告時間而言,委員會議會議記錄之公告,應於確認後即 108 年 3 月建置完 上網公告。此外,就官網之公告形式而言,係以年度、會議次 成,置於本會官網簡 數編排,對於各次會議並無彙整表與超連結,徒增民眾搜尋成 介項下供民眾查詢。 本。 是故,建請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委員會議確認後即於官方網站公 告會議記錄,並參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官方網站之包含會 議日期、討論或報告事項、提報單位及會議記錄超連結之「委 員會議歷次議案彙整表」 ,製作中央選舉委員會歷次委員會會議 紀錄總表,以便利民眾查詢。 (五)107 年 10 個公民投票案,依性質可分為三類: 「法律的複決」 、本會業以 107 年 11 月 「立法原則的創制」、以及「政策的創制與複決」。公民投票通 30 日 中 選 綜 字 第 過後,依「公民投票法」第 30 條,這三類有不同的法律效果: 1083050682 號 公 告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法律的複決」通過後,該法律條文會在公民投票結果公告後 全國性公民投票案 第 3 日起,失去效力; 「立法原則的創制」通過後,行政院需在 第 7 案至第 16 案投 3 個月內研擬相關法律,並在立法院下個會期休會前完成審議程 票結果,並函請行政 序; 「政策的創制與複決」通過後,則是「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 院、立法院查照。 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 。公民投票通過後的立法 原則、修改的法條、政策,有兩年的保證期,兩年內,行政、 立法機關不得變更。 賴清德院長 11 月 29 日在聽取中央選舉委員會「107 年地方公職人 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選務工作檢討」強調,此次公民投票 多項議題與行政院正推行的政策相關,行政院尊重公民投票結 果,同時也會負起責任,就牽涉立法及行政部分,持續與國會 執政黨團充分討論,即刻啟動各項政策檢討,並依據「公民投 票法」第 30 條相關法定程序規定,儘速完成後續工作。爰此, 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應依公民投票法第 30 條的規定,執行公 告、確保對行政機關約束力及請主管機關研修相關法律,以確 實實踐民主政治。 (六)2018 年 11 月 24 日地方公職人員九合一選舉,綁著 10 案全國 108 年 6 月 21 日修正公 性公民投票,再加上多項公民投票案提案目的近似,但提案內 布之公民投票法部 容的文字敘述冗長、使用雙重否定語句,增加一般民眾判讀時 分修正條文,其中第 間,連帶不僅使民眾投票時間拉長,甚至也影響到投開票作業 23 條第 1 項規定,公 進行,因此直至 11 月 25 日凌晨 3 時才開完所有選票。行政院 民投票日定於 8 月第 長賴清德於 11 月 29 日在聽取中央選舉委員會「107 年地方公職 4 個星期六,自 110 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選務工作檢討」報告後表示,未來 年起,每 2 年舉行一 選舉合併公民投票舉辦勢將成為常態。爰此,要求中央選舉委 次。依上開規定,公 員會研商未來「公民投票法」修法,不能將公民投票案與選舉 投與選舉將分開舉 脫勾,讓公民投票成為一種「由人民做主」、「人民直接行使創 行投票。 制、複決權」的成熟民主制度。 (七)有關 107 年九合一大選期間,中央選舉委員會指控部分提案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08 之公民投票連署書疑有大量抄寫、偽造乙案,經查負責查驗公 年 3 月 22 日中選綜 民投票連署書於各區公所組成之查驗小組,並無筆跡辨識之專 字第 1083050136 號 業儀器和人力,且判定偽造之標準「連續多張簽名字跡類似、 函送立法院。 一冊內連續多張筆跡墨色、濃淡相似、簽名外觀顯然可辨識為 偽造者」均過於模糊,於上述條件下所判定之偽造連署書,恐 有公信力不足之虞,且可能已損及提案人之參政權。爰此,建 請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3 個月內與內政部刑事警察局或相關單位 研議專業筆跡鑑定方式納入查對程序,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出檢討書面報告。 (八)107 年 1 月 3 日修正公布之公民投票法,下修提案、連署及通 本 會 規 劃 在 全 國 性 公 過門檻,成案門檻降低,因此此次 11 月 24 日大選有 10 案公民 民投票案成立時依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投票案要進行投票,但許多民眾於選舉當日反映尚未清楚了解 決議事項配合辦理 每案公民投票提案即要進行投票,考量未來仍有許多全國性公 相關宣導作業。 民投票案舉行,爰請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宣導短片、廣播帶、海 報等,善用電視、戶外媒體、網路、手機蓋版廣告及 APP 智慧 行動廣告等多元宣導通路,以擴大宣導效果。 (九)九合一選舉狀況百出,賴清德院長在聽取中央選舉委員會 本項專案報告業以 108 「107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選務工作檢討」指 年 3 月 27 日中選綜 出,此次選舉在投票當天引發嚴重民怨,開票作業延至翌日凌 字第 1083050138 號 晨 3 時才完成,中央選舉委員會事前未能規劃周延、事中未能 函送立法院,並於 有效因應並加以排除,造成國人不便,中央選舉委員會應聽取 108 年 2 月 18 日、6 社會各界意見,就此次選務工作的執行面與法規面,徹底檢討, 月 25 日分別召開「公 該修法即應儘速修法。另賴院長也請中央選舉委員會研提未來 民投票電子投票專 公民投票採「電子投票」,並請國家發展委員會與相關部會協 案小組」第 1 次及第 助,但未設定期程在下次選舉即要進行,目的在確保公平、公 2 次會議。 正、公開的前提下,提供另一種可行途徑。爰此,要求中央選 舉委員會於 3 個月內,針對「電子投票」、「不在籍投票」的可 行性分析,提出專案報告。 (十)經查,我國 107 年度公民投票提案過程,有複數公民投票提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08 案之連署書有大量連署人死亡情形,又傳有大量重複抄寫、冒 年 4 月 1 日中選綜字 用公民身份連署之情事,顯見公民投票連署過程應加強身分檢 第 1083050140 號函 驗之強度;而中央選舉委員會預計於 108 年 3 月推行電子化連 送立法院。 署系統,考量電子連署系統之身分驗證效力比紙本連署效力 強,且具快速查對、快速紀錄之優點,可避免公民投票過程勞 民傷財,且電子連署系統應建置公民查對提案進度與紀錄之功 能,使民眾可信任連署過程之確實性,爰建請中央選舉委員會 對「電子連署系統增設可供民眾查對之機制」 ,向立法院內政委 員會提出可行性評估之書面報告。 (十一)有鑑於 2018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公民投票合併舉行肇生 公 民 投 票 法 修 法 部 多項爭議,例如投票前,公民投票案發生所連署名冊、公民投 分,本會業依法制作 票案公告等爭議;再如投票中,投開票所內動線混亂、圈票處 業於 108 年 2 月 14 遮屏不足,致使投開票所外投票民眾排隊時間冗長;甚至於投 日以中選法字第 票時間截止後,有大量民眾尚未投票完畢,仍進行開票,恐有 1083550063 函 報 請 影響尚未投票民眾的投票意向之虞。諸般選舉亂象,除了檢討 行政院核轉立法院 改善選務工作外,亦需修正相關法令,以完備日後之選舉事務。 審議,行政院已於同 然 2020 年舉辦第 15 屆總統、副總統及第 10 屆立法委員選舉在即, 年月 27 日、3 月 20 經查 2016 年之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為該年 1 日及 4 月 2 日召開 3 月 16 日,而選舉公告為 2015 年 9 月 16 日。依此推估,2019 次會議審查修正草 年 9 月即可能公告第 15 屆總統、副總統及第 10 屆立法委員之 案條文內容完竣,並 選舉。是故,慮及修法歷程、選舉公告時間與選務工作之籌備 分別於 108 年 4 月 1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等事項,爰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2 個月內,提送相關修正草 日及 4 月 19 日函送 案至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審議中。至立 法院於同年 6 月 17 日三讀審議通過該 院委員蔣絜安所提 公民投票法修正草 案,並於同年月 21 日以總統華總一義 字第 10800064481 號 令公布。本會自當配 合研擬相關子法及 後續作業之處理。 (十二)2018 年九合一選舉與 10 案公民投票案合併投票,使投開票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08 所工作人員較 2014 年九合一選舉約增加近 9 萬名。由於選務責 年 3 月 29 日中選務 任重、壓力大、時間長,且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58 條規定, 字第 1083150124 號 管理員須半數以上為公教人員,導致人力招募困難。本次選舉, 函送立法院。 行政院為使選務工作順利推動,核定以第二預備金支應工作費 5 億元;並同意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比照 2004 年公民投票與選舉合 併舉行的前例,准予補假 2 日,方使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能於 10 月底前完成招募。 為因應公民投票法通過後,選務人力增加的現象,加上臺灣公民 社會已漸趨成熟,參與選務工作將能擴大公民參與,並體驗民 主選舉的可貴。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對於如何提升投開票所工作 人員人力招募彈性及效率,並吸引青年公民參與選務工作,進 行相關法規研議,並於 3 個月內針對研議結果向立法院內政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三)2018 年九合一選舉因與公民投票案一併進行,導致投開票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08 所工作人員人力增加近 9 萬名,導致各縣市一度發生選務人力 年 3 月 29 日中選務 招募不足額的現象。此外,在 2018 年選舉中總共有 27 萬 9,597 字第 1083150124 號 人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其中大學生擔任者有 6,547 人(占 函送立法院。 總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的 2.3%),其中不在籍者為 3,861 人 (59%),在籍者為 2,686 人(41%)。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17 條規定,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可以在戶籍地與工作地兩邊擇 一投票。但在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者,以戶籍地及工作地在同 一選舉區,並在同一直轄市、縣(市)為限。另依公職人員選 舉罷免法第 7 條規定,除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 縣(市)議員及縣(市)長選舉,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管;其 他地方性選舉則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辦理之。 簡言之,各縣市選舉委員會需自行招募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而大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學生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不在籍者眾,且在工作地投票者限 制多,為避免因人力招募而影響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投票權益, 在不在籍投票制度尚未有法令明確規範前,為改善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人力招募不易及提升青年投票率,請中央選舉委員會針 對如何鼓勵年滿 20 歲以上的大學生及在職青年,能夠返鄉擔任 選務人員並參與選舉投票,以及研議移轉投票之可行性,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