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次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甲、總說明 (一)總説明................... 1-54 乙、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決算表.............. 56-57 (二)歲出政事別決算表.............. 58-59 (三)歲出機關別決算表.............. 60-63 (四)以前年度歲入來源別轉入數決算表....... 64-69 (五)歲入類平衡表................ 70 (六)經費類平衡表................ 71 丙、附屬表 (一)歲入類現金出納表.............. 73 (二)經費類現金出納表.............. 74 (三)歲入、經費類平衡表各科目明細表 1、歲入類應收歲入款明細表........... 75-84 2、歲入類應收歲入款—本年度明細表....... 85 3、歲入類有價證券—應收明細表......... 86-87 4、歲入類有價證券—應收-本年度明細表..... 88 5、歲入類預收款明細表............. 89-104 6、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105-108 7、經費類代收款明細表.............. 109-110 8、經費類保管有價證券明細表.......... 111 9、經費類經費賸餘明細表............ 112-113 目 次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四)歲出用途別決算分析表............ 114-115 (五)歲出用途別決算綜計表............ 116-123 (六)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24-127 (七)公用財產目錄總表.............. 128 (八)本年度經費預算國庫已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130-131 (九)國庫退還以前年度納庫款明細表........ 132 (十)歲入保留數(或未結清數)分析表....... 133-134 (十一)歲入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135 (十二)歲出賸餘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136-137 (十三)人事費分析表............... 138-139 (十四)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140-183 總 說 明 公平交易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一、施政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 本會負責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政策及法規擬訂、審議有關公平交易事項、 事業活動及經濟情況之調查事項、違反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案件之調查、處 分事項暨其他事項等。本(103)年度施政計畫之推動,係根據行政院施政方針暨本會 既定之施政目標,並配合實際業務需求擬定工作計畫及實施內容,遵循法令規定,如期 執行完成。有關本會各項重要計畫辦理情形與成果詳如「施政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表」 (第 4-54 頁)。 二、預算執行概況 (一)歲入部分: 1.本年度預算數 2 億 5,778 萬 3,000 元,決算數 7,451 萬 7,772 元(包括繳庫數 6,310 萬 8,854 元及應收數 1,140 萬 8,918 元),其中罰金罰鍰 7,425 萬 0,719 元(包括實 現數 6,284 萬 1,801 元及應收數 1,140 萬 8,918 元)、廢舊物資售價 2 萬 7,782 元、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5,427 元及其他雜項收入 23 萬 3,844 元,執行率約為 28.91%, 主要係本會自 102 年度起調整罰金罰鍰之帳務處理,即以判決確定案件方列為歲入 實收數(含繳庫數及應收數),如加計已依法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而判決未確定案件 預收款 6 億 2,545 萬 7,201 元,總計 6 億 9,997 萬 4,973 元,已達成全年度預算數目 標。 2.以前年度部分:罰金罰鍰轉入數 2 億 6,379 萬 9,686 元,註銷數 9,351 萬 5,557 元, 實現數 1,019 萬 1,940 元,執行率約為 3.86%,未結清數 1 億 6,009 萬 2,189 元,係 因被處分人採分期繳納方式或尚未繳納,致有未結清數。 (二)歲出部分: 本年度預算數 3 億 4,459 萬 7,000 元,決算數 3 億 3,137 萬 4,535 元,執行率約為 96.16 %,結餘數 1,322 萬 2,465 元,主要係人事費結餘及立法院凍結數 350 萬元(一般行 政 50 萬元、公平交易業務與一般建築及設備計 300 萬元)所致,整體而言,執行績 效良好,按工作計畫分述如下: 1.一般行政:預算數 3 億 0,042 萬 2,000 元,決算數 2 億 9,022 萬 1,146 元,執行率約 為 96.60%,結餘數 1,020 萬 0,854 元,主要係人事費結餘及立法院凍結數 50 萬元 所致。 1 2.公平交易業務:預算數 4,320 萬 4,000 元,決算數 4,023 萬 8,790 元,執行率約為 93.14 %,結餘數 296 萬 5,210 元,主要係預算遭立法院凍結數所致,其中 (1)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 預算數 613 萬 5,000 元,決算數 561 萬 2,890 元,執行率約為 91.49%,結餘及凍 結數 52 萬 2,110 元。 (2)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 預算數 369 萬元,決算數 324 萬 1,709 元,執行率約為 87.85%,結餘及凍結數 44 萬 8,291 元。 (3)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預算數 293 萬 8,000 元,決算數 261 萬 9,133 元,執行率約為 89.15%,結餘及凍 結數 31 萬 8,867 元。 (4)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預算數 1,196 萬 2,000 元,決算數 1,191 萬 6,635 元,執行率約為 99.62%,結餘 及凍結數 4 萬 5,365 元。 (5)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 預算數 709 萬 5,000 元,決算數 688 萬 2,571 元,執行率約為 97.01%,結餘及凍 結數 21 萬 2,429 元。 (6)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 預算數 1,138 萬 4,000 元,決算數 996 萬 5,852 元,執行率約為 87.54%,結餘及 凍結數 141 萬 8,148 元。 3.一般建築及設備:預算數 97 萬 1,000 元,決算數 91 萬 4,599 元,執行率約為 94.19 %,結餘及凍結數 5 萬 6,401 元。 4.第一預備金:預算數 50 萬元,動支 50 萬元。 三、資產負債實況 (一)平衡表各科目內容及較上年度變動情形 1.歲入類: (1)資產科目: 「歲入結存」 6 億 5,217 萬 5,201 元,較上年度增加 4 億 6,197 萬 6,498 元;「應收歲入款」1 億 5,843 萬 2,189 元,較上年度減少 9,219 萬 7,880 元;「應 收歲入款-本年度」320 萬 8,918 元,較上年度減少 43 萬 4,699 元; 「保管有價證 券」無列數,較上年度減少 1,068 萬 8,350 元;「有價證券-應收」166 萬元,較 上年度減少 269 萬 6,000 元; 「有價證券-應收-本年度」820 萬元,較上年度增 加 303 萬元。 (2)負債科目:「預收款」6 億 5,217 萬 5,201 元,較上年度增加 4 億 6,197 萬 6,498 2 元;「應納庫款」1 億 6,009 萬 2,189 元,較上年度減少 9,489 萬 3,880 元;「應納 庫款-本年度」1,140 萬 8,918 元,較上年度增加 259 萬 5,301 元; 「應付保管有價 證券」無列數,較上年度減少 1,068 萬 8,350 元。 「應收歲入款」係應收被處分人 之罰鍰數; 「有價證券-應收」係收到被處分人所繳納之分期付款支票。 「預收款」 係在判決未確定前被處分人已預先繳納之現金罰鍰。 2.經費類: (1)資產科目:「專戶存款」829 萬 3,109 元,較上年度減少 42 萬 3,469 元;「押金」 無列數,較上年度減少 400 元; 「保管有價證券」3 萬元,較上年度減少 3 萬 1,420 元。 (2)負債科目:「保管款」806 萬 6,634 元,較上年度減少 44 萬 0,935 元;「代收款」 22 萬 6,475 元,較上年度增加 1 萬 7,466 元;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3 萬元,較上 年度減少 3 萬 1,420 元。 「經費賸餘-押金部分」無列數,較上年度減少 400 元。 「保管款」係廠商繳納履約保證金、保固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代收 款」係代扣員工公保費、勞健保費、退撫基金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等。 (二)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釋規定,政府會計基礎,除公庫出納會計外,應採權責發生基 礎,至對於已依法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而判決尚未確定之案件,因政府與義務人間 尚存有爭議,難謂義務人具有應繳納之義務,宜俟判決確定再行列帳。故本會對於被 處分人已依法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而判決未確定案件,其以分期付款繳納罰金罰鍰支 票數 54 億 6,559 萬 8,616 元部分,係由業務單位建立適當備查簿,以妥適管理追踪該 等案件辦理情形。 (三)無潛藏負債事項。 四、其他要點: 本會全年度共結餘 1,322 萬 2,465 元,均依規定停止支出,由國庫自動收回。 3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一、限制競爭 一、查處事業 一、有效規範事業獨 一、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臺中 行為調查 限制競爭 占、結合、聯合 港收取「建物租金」時,就非合 處理 行為 等限制競爭行 作興建者之建物租金採取建物 為。 之重置價值或現值作為租金計 算基礎,惟就合作興建者則僅以 建物原始造價作為計算基礎,而 免除營造工程物價年增率之重 估,為無正當理由對下游貨物裝 卸承攬業者之必要性關鍵設施 給予差別待遇之行為,屬獨占事 業其他濫用市場地位之行為,違 反公平交易法第 10 條第 4 款規 定。 二、 台灣大車隊股份有限公司、龍星 車隊股份有限公司、龍典計程車 客運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皇星計 程車客運服務業有限公司、泛亞 計程車客運服務有限公司投資 新設龍星車隊股份有限公司,並 持有龍星車隊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達到有表決權股份三分之一 以上,且得直接或間接控制龍星 車隊股份有限公司之業務經營 及人事任免,合致公平交易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2 款及第 5 款規定 之結合型態,已達同法第 11 條 第 1 項第 2 款規定之申報門檻, 且未有同法第 11 條之 1 事前申 報之除外適用情形,應申報結合 而未申報,違反同法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除命其於 3 個月內為 必要之改正行為外,並分別處台 灣大車隊新臺幣(下同)150 萬 元、龍星車隊 20 萬元、龍典計 程車 15 萬元、皇星計程車 10 4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萬元、泛亞計程車 10 萬元罰 鍰,共計處 205 萬元罰鍰。 三、 洄瀾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東 台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及東 亞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等事 業結合應申報而未申報,違反公 平交易法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 共處 3 家事業 180 萬元罰鍰。 四、 社團法人桃園縣地政士公會開 會決議製發收費參考表予所屬 會員,約束會員事業活動且足以 影響相關市場之供需功能,違反 公平交易法第 14 條第 1 項聯合 行為禁止規定,除命其立即停止 違法行為,並處 40 萬元罰鍰。 五、 社團法人高雄市不動產估價師 公會藉理監事會議決議限制會 員自由決定投標金額,約束事業 活動且足以影響相關市場之供 需功能,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除命其立即停止 違法行為,並處 40 萬元罰鍰。 六、 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好樂 迪股份有限公司經常共同經 營,合致公平交易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4 款之結合型態,已達同法 第 11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之申 報門檻,又無同法第 11 條之 1 除外適用情形,應申報結合而未 申報,違反同法第 11 條第 1 項 規定,各處 500 萬元及 400 萬元 罰鍰。 七、 高雄市北一升學文理工商管理 短期補習班、北一鳴志文理短期 補習班、統一文理會計短期補習 5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班及鳴志升學文理短期補習班 等 4 家升科大四技補習班業者 協議互不為競爭,違反公平交易 法第 14 條第 1 項聯合行為禁止 規定,各處 5 萬元罰鍰。 八、 永登瀝青有限公司、佑晟瀝青企 業有限公司、景皇營造有限公 司、新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展 源瀝青股份有限公司、坤慶瀝青 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建生實業股 份有限公司、智勝瀝青拌合工廠 有限公司、永晟瀝青實業有限公 司、士成興業有限公司、永鵬瀝 青有限公司、宏展瀝青有限公 司、東柏有限公司、富廣鑫瀝青 混凝土有限公司、季豐瀝青有限 公司、建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永康廠)等 16 家業者合意向 下游客戶收取穩定基金方式,促 使瀝青混凝土價格上漲之聯合 行為,足以影響臺南地區瀝青混 凝土市場供需功能,經本會 103 年 4 月 9 日第 1170 次委員會議 決議,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14 條 第 1 項規定,除命渠等停止前項 違法行為外,並分別處 50 萬元 至 500 萬元不等罰鍰,計 3,950 萬元罰鍰。 九、 光利瀝青工業有限公司、山慶瀝 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石庫瀝青 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廷隆瀝青工 業股份有限公司、宏基瀝青有限 公司、益興瀝青股份有限公司、 勇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 7 家 瀝青混凝土業者,聯合調漲瀝青 6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混凝土價格,影響嘉義地區瀝青 混凝土市場之供需功能,經本會 103 年 4 月 9 日第 1170 次委員 會議決議,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除命渠等停 止前項違法行為外,並分別處 50 萬元至 630 萬元不等罰鍰, 計 2,050 萬元罰鍰。 二、有效規範事業限 一、京站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舉辦 3 週 制轉售價格、限 年慶抽獎活動,其最大獎項「京 制競爭或妨礙公 站幸福宅免費住 10 年+現代汽 平競爭,及影響 車」獎額過當,為以利誘之方 交易秩序之欺罔 法,使競爭者之交易相對人與自 或顯失公平等行 己交易之行為,有限制競爭或妨 為。 礙公平競爭之虞,違反公平交易 法第 19 條第 3 款規定,處 5 萬 元罰鍰。 二、呈澄股份有限公司於招募加盟 過程涉及不實廣告,及未於締結 加盟經營關係前,以書面向交易 相對人充分且完整揭露重要交 易資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及第 24 條規定,處 10 萬元罰 鍰。 三、紅茗國際有限公司、綠歐蕾餐飲 事業有限公司、萊爾富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中舞國際事業有限公 司等 4 家於招募加盟過程中,未 於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前,以書面 方式向交易相對人充分且完整 揭露加盟重要資訊,為足以影響 連鎖加盟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 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4 條 規定,共處 90 萬元罰鍰。 四、親嘉開發公司、名達建設公司、 浩瀚開發建設公司、合康建設公 司、益騏建設公司等 5 家未揭露 7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預售屋重要交易資訊、先收定金 始提供契約書等違反公平交易 法第 24 條規定,共處 280 萬元 罰鍰。 五、華藝數位股份有限公司促使上 游出版社將「電子書銷售價格應 為紙本書價 3-5 倍」作為授權其 他電子書供應商之交易條件,以 不正當方法,使他事業不為價格 之競爭,而有限制競爭或妨礙公 平競爭之虞,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19 條第 4 款規定,命其立即停止 前述違法行為。 六、英屬曼島商樂吉美股份有限公 司台灣分公司以不當宣稱現金 回饋促銷國外渡假村 CVC 會員 卡,及以不當宣稱轉售服務促銷 VIP ASIA 會員權,誘使消費者 作成交易決定,為足以影響交易 秩序之欺罔及顯失公平行為,違 反本會最初裁處時之公平交易 法第 24 條規定,處 400 萬元罰 鍰。 七、臺東縣荖葉荖花產銷協會理事 長等 3 人被檢舉訂定荖葉、荖花 價格,並以簡訊通知協會會員, 以不正當方法,使其他事業不為 價格競爭之行為,且有限制競爭 或妨礙公平競爭之虞,違反公平 交易法第 19 條第 4 款規定,除 命其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共 處 18 萬元罰鍰。 八、學林文理短期補習班於招募「劉 毅兒童美語」加盟過程中廣告不 實,以及未於締結加盟經營關係 前,以書面向交易相對人充分且 完整揭露重要交易資訊,違反公 平交易法第 21 條及第 24 條規 定,處代表人及招募加盟之受託 8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人共 30 萬元罰鍰。 九、屏東縣家畜肉類商業同業公會 以不正當方法,使他事業參與聯 合之行為,而有限制競爭之虞, 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19 條第 4 款 規定,除命其立即停止前揭違法 行為,處 30 萬元罰鍰(嗣經行 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撤銷行政 處分)。 十、中埔鄉菁仔聯誼會會長自行訂 定檳榔價格,並由該聯誼會之幹 部轉知所屬會員,以不正當方 法,使其他事業不為價格競爭之 行為,且有限制競爭或妨礙公平 競爭之虞,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19 條第 4 款規定,除命其立即停止 前揭違法行為,處 30 萬元罰鍰。 十一、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招 募「SKINFOOD 彩妝保養專賣」 加盟過程中涉及廣告不實,且未 於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前,以書面 充分完整揭露加盟重要資訊,違 反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及第 24 條 規定,處 30 萬元罰鍰。 十二、古迪寵物食品有限公司及四 隻腳有限公司限制下游經銷商 銷售寵物飼料商品之轉售價 格,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18 條規 定,各處 15 萬元罰鍰。 十三、三怡水族寵物用品有限公司 限 制 下 游 經 銷 事 業 轉 售 「Nutripe」紐萃寶寵物飼料等商 品之價格,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18 條規定,除命其立即停止前揭違 法行為,處 5 萬元罰鍰。 十四、永信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被檢舉銷售云南白葯牙膏(100 公克)附送贈品行為,涉及違反 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經本會 9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103 年 1 月 8 日第 1157 次委員會 議決議,依現有事證,尚難認有 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 十五、欣中瓦斯管路設備有限公司 不當銷售瓦斯安全器材乙案,經 本會 103 年 1 月 15 日第 1158 次 委員會議決議,除命其立即停止 前項違法行為外,並處 5 萬元罰 鍰。 十六、勁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與經 銷商間簽立「經銷商合約書」, 約定若經銷商不遵守該公司所 定零售價格將被處罰,剝奪經銷 廠商自由決定價格之能力,經本 會 103 年 2 月 26 日第 1164 次委 員會議決議,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18 條規定,除命其停止前項違法 行為,並處 5 萬元罰鍰。 十七、台灣櫻花股份有限公司限制 經銷商轉售櫻花牌產品之價 格,剝奪下游業者自由決定價格 之能力,經本會 103 年 4 月 2 日 第 1169 次委員會議決議,違反 公平交易法第 18 條規定,除命 其停止該項違法行為,並處 100 萬元罰鍰。 十八、雅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限制 經銷商轉售莊頭北產品之價 格,剝奪下游業者自由決定價格 之能力,經本會 103 年 4 月 2 日 第 1169 次委員會議決議,違反 公平交易法第 18 條規定,除命 其停止該項違法行為,並處 10 萬元罰鍰。 十九、欣欣瓦斯管路企業社不當銷 售瓦斯安全器材乙案,經本會 103 年 4 月 23 日第 1172 次委員 會議決議,命其立即停止前項違 法行為外,並移送司法機關依刑 10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事法律追究責任。 二十、安鑫企業社不當銷售瓦斯安 全器材乙案,經本會 103 年 4 月 23 日第 1172 次委員會議決議, 除命其立即停止前項違法行為 外,並處 60 萬元罰鍰。 二十一、新願景股份有限公司於網 站宣稱加盟和康醫療用品門市 「平均回收期 6 至 8 個月」,就 服務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 誤之表示,經本會 103 年 5 月 7 日第 1174 次委員會議決議,違 反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第 3 項準 用第 1 項規定,除命其停止前項 違法行為外,並處 20 萬元罰鍰。 二十二、達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 知競爭者調整過低之網路價 格,並對不配合之競爭者佯稱為 權利人,向拍賣網站提出著作權 侵權檢舉,促使其不為低價競 爭,核屬以不正當方法,使他事 業不為價格競爭之行為,經本會 103 年 5 月 21 日第 1176 次委員 會議決議,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19 條第 4 款規定,並處 5 萬元罰鍰。 二十三、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利 用其成本優勢於魚罐頭市場低 價銷售進行市場掠奪,涉及違反 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經本會 103 年 5 月 21 日第 1176 次委員 會議決議,依現有事證,尚難認 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 二十四、欣彰有限公司不當銷售瓦 斯安全器材乙案,經本會 103 年 5 月 28 日第 1177 次委員會議決 議,除命其立即停止前項違法行 為外,並處 10 萬元罰鍰。 二十五、欣湖天然瓦斯企業行(原欣 泰瓦斯工程行) 不當銷售瓦斯 11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安全器材乙案,經本會 103 年 7 月 2 日第 1182 次委員會議決 議,除命其立即停止前項違法行 為外,並處 20 萬元罰鍰。 二十六、欣中天然瓦斯工程行不當 銷售瓦斯安全器材乙案,經本會 103 年 7 月 30 日第 1185 次委員 會議決議,除命其立即停止前項 違法行為外,並處 10 萬元罰鍰。 二十七、長興隆包裝有限公司寄發 專利侵害之存證信函,就專利技 術報告之取得為欺罔之行為,且 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經本會 103 年 8 月 20 日第 1189 次委員會議 決議,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4 條 規定,除命其立即停止前項違法 行為外,並處 5 萬元罰鍰。 二十八、統一淨水有限公司於政府 機關辦理活動中,藉摸彩活動之 名,取得參與者個資,偽稱中 獎,並隱匿重要交易資訊,致消 費者誤認而為淨水器及濾心之 交易,核其整體銷售行為,足以 影響交易秩序,經本會 103 年 10 月 8 日第 1196 次委員會議決 議,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4 條規 定,除命其立即停止前項違法行 為外,並處 10 萬元罰鍰。 二十九、順陞企業社不當銷售瓦斯 安全器材乙案,經本會 103 年 12 月 3 日第 1204 次委員會議決 議,除命其立即停止前項違法行 為外,並處 80 萬元罰鍰。 三十、欣彰瓦斯有限公司不當銷售 瓦斯安全器材乙案,經本會 103 年 12 月 10 日第 1205 次委員會 議決議,除命其立即停止前項違 法行為外,並處 5 萬元罰鍰。 三十一、天燃有限公司不當銷售瓦 12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斯安全器材乙案,經本會 103 年 12 月 10 日第 1205 次委員會議決 議,除命其立即停止前項違法行 為外,並處 5 萬元罰鍰。 三十二、欣南天然氣管線企業社不 當銷售瓦斯安全器材乙案,經本 會 103 年 12 月 31 日第 1208 次 委員會議決議,除命其立即停止 前項違法行為外,並處 5 萬元罰 鍰。 三、有效審理事業聯 一、 陽明海運公司等 13 家我國籍船 合行為申請許可 舶運送業者申請合船運送政府 案件之核駁。 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進口物資 器材聯合行為許可延展案。 二、 臺灣區大麥製品工業同業公會 代理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等 5 家事業申請延展共同合船採 購大麥聯合行為許可期限案。 三、 大統益股份有限公司、統一企業 股份有限公司、大成長城企業股 份有限公司、泰華油脂工業股份 有限公司及美藍雷股份有限公 司等 5 家業者延展合船採購進 口黃豆之期限 3 年,許可期限至 106 年 3 月 12 日止。 四、 精鍾實業有限公司、聯暉有限公 司與祿正貿易有限公司等 3 家 新業者加入合船採購小麥,許可 期限至 104 年 9 月 30 日止。 一、 日商伊藤忠商事株式會社與日 四、加速審理事業結 合申報案件。 商全家便利商店株式會社申報 結合案。 二、 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與山 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就山隆苓 13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雅加油站以特許加盟方式經營 便利商店申報結合案。 三、 悠 遊 卡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全 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臺灣 伊藤忠股份有限公司、伊藤忠商 事株式會社、神腦國際企業股份 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 司與富邦金控創業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等 8 家事業共同投資與 經營點鑽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 司紅利點數業務申報結合案。 四、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與聯合 報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結合案。 五、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光世代 建設開發公司及耀榮不動產股 份有限公司申報結合案。 六、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中華國 際黃頁股份有限公司及域動行 銷有限公司申報結合案。 七、 中 華 電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Benefit One Asia Pte. Ltd.擬於 我國成立中華優購股份有限公 司申報結合案。 八、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與中華 碩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結 合案。 九、 臺北文創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與 臺北文創餐旅管理顧問股份有 限公司、誠品旅館事業股份有限 公司申報結合案。 十、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遠鼎股 份有限公司、鼎鼎聯合行銷股份 有限公司、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 司、太平洋崇光百貨股份有限公 14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司、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與遠鑫電子票證股份有限 公司申報結合案。 十一、 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擬取得台灣數位寬頻有線電視 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申報結 合案。 十二、 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擬與臺灣人壽保險股份有 限公司、台壽保產物保險股份有 限公司結合案。 十三、 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與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申報結合案。 十四、 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財團 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及財 團法人台灣票據交換業務發展 基金會合資經營行動支付平台 業務申報結合案。 十五、 Microsoft Corporation 受 讓 Nokia Corporation 裝置及服務 部門結合案。 十六、 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與森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結合 案,依公平交易法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十七、 美商 Photronics, Inc、翔準先 進光罩股份有限公司、日商大日 本印刷株式會社及台灣大日印 光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結合 案,依公平交易法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十八、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與永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結合 案,依公平交易法第 12 條第 1 15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十九、 輔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景 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依 公平交易法第 12 條第 1 項規 定,不禁止其結合。 二十、 美 商 Kraton Performance Polymers,Inc. 與 李 長 榮 化 學 工 業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依公平 交易法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不 禁止其結合。 二十一、 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與 璨圓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結合 案,依公平交易法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二十二、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與山富 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依公 平交易法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 不禁止其結合。 二十三、 台灣巴斯夫股份有限公司 與台灣欣順股份有限公司結合 案,依公平交易法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二十四、 審理德商 Merck KGaA 擬 與 盧 森 堡 商 AZ Electronic Materials S.A.結合申報案。 二十五、 審理日商三菱電機大樓技 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與台灣三 菱電梯股份有限公司結合申報 案。 二十六、 審理新日鐵住友株式會社 Nippon Steel & Sumitomo Metal Corporation 與 JX Holdings, Inc.、Toho Titanium Co., Ltd.結 合申報案。 二十七、 審理世界先進積體電路股 16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份有限公司與勝普電子股份有 限公司結合申報案。 二十八、 審理美商 Entegris, Inc.與 ATMI,Inc.結合申報案。 二十九、 審理香港商聯想集團有限 公司擬與美商萬國商業機器股 份有限公司結合申報案。 三十、 審 理 韓 商 Samsung SDI Co.,Ltd.與韓商 Cheil Industries Inc.結合申報案。 三十一、 審理卓識股份有限公司等 與台灣蠟品股份有限公司結合 申報案。 三十二、 審 理 Clayton,Dubilier & Rice Fund IX,L.P. 與 Ashland Inc.結合申報案。 三十三、 審 理 英 屬 開 曼 群 島 商 FocalTech Corporation, Ltd.與旭 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結合申報 案。 三十四、 審 理 韓 商 SK Innovation Co., Ltd. 與 沙 烏 地 阿 拉 伯 商 Saudi Basic Industries Corporation 結合申報案。 三十五、 審理美商 Alcoa Inc.與賽普 勒 斯 商 Firth Rixson (Cyprus) Limited 結合申報案。 三十六、 審 理 Petroliam Nasional Berhad 與 ENI S.p.A.結合申報 案。 三十七、 審 理 Mitsubishi Chemical Holdings Corporation 與 Taiyo Nippon Sanso Corporation 結合 申報案。 三十八、 審理日商 Mitsubishi Heavy 17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Industries, Ltd.與德商 Siemens AG 結合申報案。 三十九、 審理沙烏地阿拉伯商 Saudi Arabian Oil Company 與 韓 商 S-Oil Corporation 結合申報案。 四十、 審 理 美 商 Albemarle Corporation 與美商 Rockwood Holdings, Inc. 結合申報案。 四十一、 審理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 限公司與韶陽科技有限公司結 合申報案。 四十二、 審理英商 GlaxoSmithKline Plc 與瑞士商 Norvatis AG 結合 申報案。 四十三、 審 理 荷 蘭 商 Koninklijke DSM N.V.與香港商 Aland (HK) Holding Limited 結合申報案。 四十四、 審理日商 Fujitsu Limited、 與日商 Panasonic Corporation、 及 日 商 Development Bank of Japan Inc. 結合申報案。 四十五、 審理澳洲商 BHP Billiton Limited 與 澳 洲 商 Groote Eylandt Mining Company Pty Limited 結合申報案。 四十六、 審 理 美 商 Baker Hughes Incorporated 與環洋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結合申報案。 二、協調相關 一 、 因 應 季 節 性 變 一、本會持續運作「防制人為操縱物 機關分工 化,掌握農畜產 價專案小組」,自 103 年 1 月 1 合作,積 品市況,並視需 日至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共計召 極執法 要與農政主管 開 6 次會議(第 88 次至 93 次會 機關進行協調 議)。 溝通,共同維護 二、103 年 1 月 9 日至 103 年 1 月 28 市場交易秩序。 日針對農曆春節重要農畜漁產 18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品及南北雜貨價格予以監測,並 派員赴北、中、南各主要消費區 域之傳統市場、年貨集散地訪查 雞肉、豬肉、白鯧、椪柑、棗子、 甘藍、干貝、烏魚子、鮑魚罐頭、 香菇、開心果、花生及瓜子等應 節農畜漁產品與年貨價格市 況,以有效掌握相關商品價格變 動情形。 三、103 年 5 月 21 日至 103 年 5 月 30 日針對端午節重要農畜產品 價格予以監測,派員赴北部及南 部地區傳統市場、雜糧行實地訪 查糯米、花生、香菇、豬肉及鴨 蛋等重要農畜產品價格市況,掌 握相關商品價格變動情形,並函 請中華民國家畜肉類商業同業 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區冷凍肉 類工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米榖 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等公 會團體恪遵公平交易法相關規 定。 四、103 年 6 月 23 日召開「研商檳榔 及荖葉荖花運銷業者屢經本會 處分後農政主管機關辦理行情 報導之可行性座談會」,請中央 及地方農政主管機關提供產地 價格資訊避免運銷業者屢遭本 會調查及處分。 五、103 年 8 月 27 日至 103 年 9 月 5 日針對中秋節重要農畜產品價 格予以監測,派員赴北部及南部 地區傳統市場實地訪查豬肉、雞 肉、文蛤、蔬菜、水果等重要農 畜產品價格市況,掌握相關商品 價格變動情形,並函請中華民國 19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家畜肉類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 合會、台灣區電動屠宰工業同業 公會、台灣區冷凍肉類工業同業 公會、中華民國禽肉行銷發展協 會、中華民國養雞協會、中華民 國養鴨協會、台北市蛋業商業同 業公會等公會團體恪遵公平交 易法相關規定。 二、因應數位匯流、一、 103 年 5 月 6 日、5 月 16 日、6 雲端相關產業 月 19 日、8 月 25 日、8 月 28 發展,掌握數位 日派員參加通傳會舉辦之資費 匯 流 產 業 市 管理方案、有線廣播電視數位化 況,並視需要與 實驗區、通傳匯流修法議題、納 相關主管機關 管事業定義、分類及參進等公聽 進 行 協 調 溝 會,掌握產業動態。 通,共同維護市 二、 103 年 6 月 26 日、9 月 3 日派員 場交易秩序。 出席通傳會召開之「數位匯流發 展方案-調和匯流管制環境組會 議」,說明本會數位匯流相關案 件辦理情形。 三、 103 年 11 月 7 日出席「行政院 NICI 小組-數位匯流組」第 1 次 會議。 四、 103 年 1 月 15 日、5 月 22 日、 10 月 8 日、11 月 18 日本會與通 傳會就因應有線電視經營區調 整及實施分組付費政策,頻道代 理商未完成授權事宜協商。 三、關注教科書市場 103 年 5 月 22 日於桃園市婦女館舉辦 發展,並依個案 「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銷售行為之規 檢視相關法規之 範說明」宣導說明會,對於國民中小 妥適性,必要時 學教科書之銷售行為規範以及教科 邀集相關機關進 書審定制度與評選進行說明,並邀集 行會商。 教育主管機關與會交換意見。 20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三、建立市場 一、檢討研修服務業 一、103 年 12 月 1 日修正發布「公平 公平競爭 相關案件處理原 交易委員會對於預售屋銷售行 機制 則與規範說明, 為之規範說明」,修正內容係綜 建立市場公平競 合參照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 爭環境。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不動產 經紀業管理條例、商業團體分業 標準等規範,將不動產經紀業者 一併納入規範對象、修正締約前 資訊揭露項目、以及業者不得不 當限制購屋人攜回審閱契約 等,作為本會執法標準與不動產 業者經營遵循之參據。 二、103 年 8 月 27 日修正發布「公平 交易委員會對於贈品贈獎促銷 額度案件之處理原則」,修正內 容係配合產業現況,放寬全年贈 獎總額及最大獎項金額上限,減 少對事業經營自由之限制。 三、103 年 11 月 14 日修正發布「公 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非法委託家 庭式代工案件之處理原則」,並 更名為「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委 託家庭式代工案件之處理原 則」,以維持交易秩序及避免代 工業者透過直接或間接方式為 欺罔或顯失公平之情事。 四、「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國內個體 加油站業者申請聯合購油案件 之處理原則」,經檢討後暫無須 修正。 二、委請專家學者進 103 年 2 月 12 日及 21 日委託研究計 行「公平交易法 畫辦理招標公告,3 月 17 日就公開取 對企業集團事業 得之研究計畫書辦理評審會議,4 月 之結合管制」研 21 日簽訂合約書,9 月 26 日召開委 究。 託研究計畫期中報告審查會議,12 月 11 日召開期末報告審查會議並完 成審查程序,12 月 31 日奉核研究報 告書面驗收完竣並辦理經費核銷事 21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宜。 三、委請專家學者進 103 年 1 月 23 日委託研究計畫簽奉核 行「國內電力市 可並辦理公告事宜,3 月 4 日召開委 場相關問題之研 託研究計畫書審查會議,3 月 21 日決 究」。 標,4 月 16 日簽約,8 月 21 日召開 委託計畫期中報告審查會,11 月 24 日召開委託計畫期末報告審查會 議,12 月 8 日修訂送本會複審,12 月 25 日通過複審,12 月 30 日完成印 製研究報告送本會並辦理完成經費 核銷事宜。 二、不公平競 一、查處事業 一、調查處理仿冒行 一、有關波波薩有限公司等事業被檢 爭行為調 不公平競 為。 舉仿冒案,依現有事證,尚難認 查處理 爭行為 被檢舉人涉有違反公平交易法 規定。 二、有關 YAHOO 奇摩超級商城網站 被檢舉仿冒案,依現有事證,尚 難認被檢舉人涉有違反公平交 易法規定。 三、有關「新榕樹下陽春麵」被檢舉 仿冒案,依現有事證,尚難認被 檢舉人涉有違反公平交易法規 定。 四、有關網路販售盜版 KT 案,依現 有事證,尚難認被檢舉人涉有違 反公平交易法規定。 五、有關驊捷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被檢舉仿冒案,依現有事證,尚 難認被檢舉人涉有違反公平交 易法規定。 六、有關家宏實業有限公司被檢舉仿 冒案,依現有事證,尚難認被檢 舉人涉有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 七、有關鑫富邦國際開發有限公司等 事業被檢舉仿冒案,依現有事 證,尚難認被檢舉人涉有違反公 平交易法規定。 八、有關大仿食品行被檢舉仿冒案, 22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依現有事證,尚難認被檢舉人涉 有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 九、有關綜廉廣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銷售「BEST 麵條耳機」被檢舉 仿冒案,依現有事證,尚難認被 檢舉人涉有違反公平交易法規 定。 十、有關碁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檢 舉仿冒案,依現有事證,尚難認 被檢舉人涉有違反公平交易法 規定。 二、調查處理虛偽不 一、保麗捷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銷售臭 實或引人錯誤之 氧式水洗油煙處理機廣告不實, 表示(徵)行為。 處 5 萬元罰鍰。 二、西海岸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刊 載哈 NET 寬頻「費用最低」不實 ,處 5 萬元罰鍰。 三、日勝展業有限公司刊載「履約保 證:透過大聯盟專業技師認證, 車況透明雙重認證」不實,處 10 萬元罰鍰。 四、大江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於廣 告傳單宣稱「餐飲、住宿土地變 建地」等語不實,處 5 萬元罰鍰 。 五、大賀建設有限公司、葛里德廣告 有限公司銷售「大清.城品」建案 廣告不實,分別處 10 萬元、5 萬 元罰鍰。 六、世紀城國際行銷有限公司於 ESC 省電卡商品廣告刊載「節省電費 10%~30%」等語不實,處 15 萬 元罰鍰。 七、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於平板電 腦廣告宣稱其繪圖效能速度勝過 競爭者商品不實,處 10 萬元罰鍰 。 八、捷盛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仲 23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介銷售「三禾硯」建案廣告不實 ,處 5 萬元罰鍰。 九、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遠 雄房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遠 雄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銷售「 遠雄御東方」、「遠雄奧斯卡」、「 遠雄三名園」等建案廣告不實, 分別處 20 萬元、20 萬元、10 萬 元罰鍰。 十、百仕達科技有限公司晶華電冰箱 商品廣告不實,處 30 萬元罰鍰。 十一、易油網有限公司銷售 RED LINE 5W30 機油廣告不實,處 5 萬元罰鍰。 十二、圓頂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 圓頂 20e3」建案廣告不實,處 60 萬元罰鍰。 十三、積電電能股份有限公司銷售「 UCB 超電容電池」商品廣告不實 ,處 5 萬元罰鍰。 十四、晶莊工程有限公司於公司網站 宣稱「晶莊 1999 年創業至今」不 實,處 5 萬元罰鍰。 十五、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遠雄房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銷 售「山綺」建案廣告不實,各處 20 萬元罰鍰。 十六、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卡刷卡滿額禮」廣告未揭露 消費範圍之限制條件,處 5 萬元 罰鍰。 十七、菲凡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銷 售「悍馬王」商品廣告不實,處 5 萬元罰鍰。 十八、三景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於 公司網站宣稱「中和森之郡案新 北市中和區圓通路 299 巷○○號 投報率:13%」不實,處 10 萬元 罰鍰。 24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十九、台灣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於 網站宣稱 2013 年「榮獲國家品牌 玉山獎『卓越貢獻』」不實,處 5 萬元罰鍰。 二十、維多利亞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VICTOR 嘉醴」建案廣告不實, 處 30 萬元罰鍰。 二一、燁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統揚 廣告事業有限公司銷售「SUPER 新都」建案廣告不實,分別處 140 萬元、60 萬元罰鍰。 二二、荷商葛蘭素史克藥廠股份有限 公司台灣分公司刊播「舒酸定」 品牌抗敏感牙膏廣告不實,處 50 萬元罰鍰。 二三、永寅建設有限公司銷售「藍光 城市」建案廣告不實,處 350 萬 元罰鍰。 二四、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銷售 行動答鈴服務廣告不實,處 30 萬元罰鍰。 二五、台灣雅芳股份有限公司「淨 活水」廣告不實,處 100 萬元 罰鍰。 二六、君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山水 京華」建案廣告不實,處 20 萬元 罰鍰。 二七、昌泰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於網站 宣稱「本公司成立營建開發已 35 年,為同業歷史悠久,信譽卓著 之專業建設公司」不實,處 5 萬 元罰鍰。 二八、喬山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銷 售 ezTone 震動搖擺塑身機廣告 不實,處 10 萬元罰鍰。 二九、光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於產品 廣告宣稱其為「百貨專櫃品牌羽 絨被寢具唯一製造商」不實,處 20 萬元罰鍰。 25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三十、○○○君銷售「LA MORE」 建案廣告不實,處 40 萬元罰鍰。 三一、月老國際資訊網有限公司於網 頁刊登比較廣告中,宣稱「會員 最多」不實,處 10 萬元罰鍰。 三二、沐華國際美容有限公司於公司 網頁宣稱於民國 89 年 12 月 2 日 創立不實,處 10 萬元罰鍰。 三三、世運汽車商行刊登「普騰 Proton Gen2 2006 年出廠灰色系」 中古車廣告不實,處 10 萬元罰 鍰。 三四、東陽行動股份有限公司刊載 「SK networks V902」商品廣告 不實,處 5 萬 元罰鍰。 三五、威寶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東陽 行動股份有限公司刊載「SK V902」平板電腦商品廣告不實, 各處 5 萬元罰鍰。 三六、金亮億建設有限公司銷售「鴻 福」建案廣告不實,處 10 萬元罰 鍰。 三七、美商勁量舒適股份有限公司台 灣分公司舉辦抽獎活動,未依廣 告所揭露消費者上網登錄期限辦 理,處 20 萬元罰鍰。 三八、台灣富士通將軍國際股份有限 公司於其網站宣稱ASCG22LMT 等 14 款型號冷氣機「榮獲經濟部 能源局節能標章」不實,處 20 萬元罰鍰。 三九、敦柏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皇品 苑 2」建案廣告不實,處 10 萬元 罰鍰。 四十、台灣小米通訊有限公司舉辦 3 波網路購買紅米手機活動,就商 品之數量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 之表示,處 60 萬元罰鍰。 四一、晏宇國際有限公司銷售「村玉 26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富御 NO.6 印象北歐」建案廣告 不實,處 10 萬元罰鍰。 四二、潤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 「發現之旅」建案廣告不實,處 30 萬元罰鍰。 四三、尚欣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 「林語堂 11」建案廣告不實,處 10 萬元罰鍰。 四四、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於網站 宣稱「網路訂購離島居民票 獨家 最優惠」不實,處 50 萬元罰鍰。 四五、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立 婕國際企業社銷售「7792 光觸媒 防水抗裂壁癌專用塗料」商品廣 告不實,分別處 8 萬元、5 萬元 罰鍰。 四六、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立婕國際企業社銷售「霉來銀去 三效合一-防水除霉壁癌修復劑」 商品廣告不實,各處 5 萬元罰鍰。 四七、華翊居家有限公司、香港商雅 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 司、大買家股份有限公司床墊商 品廣告不實,處華翊公司、雅虎 公司各 10 萬元罰鍰,處大買家公 司 5 萬元罰鍰。 四八、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大同 12 吋箱型扇 TF-B12BT」商品廣 告不實,處 5 萬元罰鍰。 四九、寶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 「麗池香榭」建案廣告不實,處 50 萬元罰鍰。 五十、漢曜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宏元 廣告行銷有限公司銷售「晶曜」 建案廣告不實,分別處 40 萬元、 20 萬元罰鍰。 五一、日光行舘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日光行舘 2」建案廣告不實, 處 10 萬元罰鍰。 27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五二、永勗建設有限公司「市政藝心」 建案廣告不實,處 10 萬元罰鍰。 五三、弘軒建設有限公司銷售「蘭‧ 會所」建案廣告不實,處 30 萬元 罰鍰。 五四、仟奕建設有限公司、堂鷹廣告 有限公司銷售「首邑」建案廣告 不實,分別處20萬元、10萬元罰 鍰。 五五、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玖建家電有限公司銷售奇美DC 節能立式雙向循環渦流扇商品廣 告不實,各處5萬元罰鍰。 五六、溪福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 「三希堂」建案廣告不實,處20 萬元罰鍰。 五七、家喜建設有限公司銷售「家喜 大富來」建案廣告不實,處15萬 元罰鍰。 五八、金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 「金富帝寶」建案廣告不實,處 10萬元罰鍰。 五九、裕隆日產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於 其網站宣稱「 SUPER SENTRA 才是真正史上最強中大型房 車」,未充分揭露相關重要資訊, 處20萬元罰鍰。 六十、日月光淨水股份有限公司刊載 晶工牌全開水溫熱開飲機型號 JD-1211 及 JD-3233廣告不實, 處5萬元罰鍰。 六一、明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 「極豐」建案廣告不實,處10萬 元罰鍰。 六二、傲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亞東 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銷售 「OS-935 uShape 摩塑板」產品 廣告不實,分別處10萬元、5 萬 元罰鍰。 28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六三、和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半山 滙」建案廣告不實,處50萬元罰 鍰。 六四、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玖建家電有限公司銷售聲寶10吋 DC節能循環扇商品廣告不實,各 處5萬元罰鍰。 六五、群益汽車有限公司刊載Toyota Yaris中古車廣告不實,處10萬元 罰鍰。 六六、達文西積木企業社於網站宣稱 商品具有特定專利權不實,處5 萬元罰鍰。 六七、城邦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於 散發之電子文宣為不實之宣稱, 處20萬元罰鍰。 六八、名傑建設有限公司銷售「首耀」 建案廣告不實,處150萬元罰鍰。 六九、大買家股份有限公司銷售不鏽 鋼內鍋(17CM/5人份)商品廣告 不實,處5萬元罰鍰。 七十、怡心社姻緣有限公司於網站宣 稱「唯一榮獲立法院頒獎的婚友 社」等語不實,處5萬元罰鍰。 三、調查處理違法多 一、榮騰創意行銷有限公司從事多層 層次傳銷行為。 次傳銷,變更公司所在地,未依 法定期限報備,違反依據公平交 易法第 23 條之 4 所訂定之多層次 傳銷管理辦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 ,處 5 萬元罰鍰。 二、臺灣保麗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層 次傳銷,變更負責人未依法定期 限向本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 管理辦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處 5 萬元罰鍰。 三、世紀城國際行銷有限公司從事多 層次傳銷,未於開始實施前向本 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辦 29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法第 5 條第 1 項規定,處 15 萬元 罰鍰。 四、○○○君從事多層次傳銷,未於 開始實施前向本會報備,違反多 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 5 條第 1 項 規定,處 5 萬元罰鍰。 五、美加醫學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層 次傳銷,變更參加契約條款及格 式,未於實施前向本會報備,違 反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處 5 萬元罰鍰。 六、鴻森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層 次傳銷,未於傳銷商解除及終止 參加契約後 30 日內,依法辦理傳 銷商退出退貨,違反多層次傳銷 管理法第 24 條準用同法第 20 條 第 2 項及第 21 條第 2 項規定,處 100 萬元罰鍰。 七、堤沃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 層次傳銷,變更銷售商品之品項 未依法定期限向本會報備,違反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 規定,處 5 萬元罰鍰。 八、慶云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層 次傳銷,變更銷售商品品項,未 於實施前向本會報備,違反多層 次傳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規 定,處 10 萬元罰鍰。 九、台灣完美資源有限公司從事多層 次傳銷,變更銷售商品品項,未 於實施前向本會報備,違反多層 次傳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 ,處 5 萬元罰鍰。 十、美德國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從事多層次傳銷,未依多層次傳 銷管理法第 37 條第 1 項規定於法 定期限內向本會補正其應報備之 文件、資料,違反同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處 5 萬元罰鍰。 30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十一、和潤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從 事多層次傳銷,未依多層次傳銷 管理法第 37 條第 1 項規定於法定 期限內向本會補正其應報備之文 件、資料,違反同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處 5 萬元罰鍰。 十二、啟景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 銷,未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37 條第 1 項規定於法定期限內向本 會補正其應報備之文件、資料, 違反同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處 5 萬元罰鍰。 十三、璉衡事業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 傳銷,於傳銷商終止契約辦理退 出退貨時,未以傳銷商原購價格 90%買回傳銷商所持有之商品, 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21 條 第 2 項規定,處 20 萬元罰鍰。 十四、沐華國際美容有限公司從事多 層次傳銷,未於開始實施前向本 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第 6 條第 1 項規定,處 20 萬元罰 鍰。 十五、紘基生活家股份有限公司從事 多層次傳銷,未於開始實施前向 本會報備等行為,違反多層次傳 銷管理法第 6 條第 1 項等規定, 處 15 萬元罰鍰。 十六、華人數位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從 事多層次傳銷,未於傳銷商契約 解除生效後 30 日內,返還傳銷商 購買退貨商品所付價金,違反多 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20 條第 2 項及 第 24 條準用第 20 條第 2 項規 定,處 10 萬元罰鍰。 十七、曲嘉綠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銷售商品 品項,未於實施前向本會報備, 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31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1 項規定,處 5 萬元罰鍰。 十八、格柏蕾蒂國際有限公司從事多 層次傳銷,變更傳銷制度未於實 施前向本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 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處 5 萬元罰鍰。 十九、美商福萊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銷售商品 品項,未於實施前向本會報備, 違反多層次傳銷管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處 5 萬元罰鍰。 二十、睿立濠國際有限公司從事多層 次傳銷,招募限制行為能力人為 傳銷商,未事先取得法定代理人 書面允許,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 法第 16 條第 2 項規定,處 10 萬 元罰鍰。 二一、美兆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從 事多層次傳銷,招募限制行為能 力人為傳銷商,未事先取得該限 制行為能力人之法定代理人書面 允許,並附於參加契約,違反多 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16 條第 2 項規 定,處 10 萬元罰鍰。 二二、登峰國際企業有限公司從事多 層次傳銷,變更傳銷制度及銷售 商品,未依法定期限向本會報 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處 5 萬元罰鍰。 二三、總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從 事多層次傳銷,變更銷售商品品 項,未於實施前向本會報備,違 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處 5 萬元罰鍰。 二四、天帝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從事 多層次傳銷,未於開始實施前向 本會報備等行為,違反多層次傳 銷管理法第 6 條第 1 項等規定, 處 120 萬元罰鍰。 32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二五、○○○君介紹他人參加時,就 多層次傳銷事業之營業額及傳銷 制度,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 表示等行為,違反多層次傳銷管 理法第 10 條第 2 項等規定,處 15 萬元罰鍰。 二六、美商嘉康利股份有限公司台灣 分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銷 售商品品項,未於實施前向本會 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處 10 萬元罰鍰。 二七、生命之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未於開始實 施前向本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 銷管理法第 6 條第 1 項規定,處 10 萬元罰鍰。 二八、榮騰網路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從 事多層次傳銷,於傳銷商加入 時,使其簽署不利於傳銷商退出 退貨之書面切結,違反多層次傳 銷管理法第14條第3款規定,處10 萬元罰鍰。 四、調查處理其他足 一、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於平板電 以影響交易秩序 腦廣告規格之比較,忽略他事業 之欺罔或顯失公 較優項目,致整體印象上對競爭 平行為。 者商品品質為不公平之比較結 果,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顯失公 平之行為,處10萬元罰鍰。 二、月老國際資訊網有限公司於網頁 刊登比較廣告中,以不實及引人 誤認方式呈現競爭對手並無契約 審閱及退費機制服務,為足以影 響交易秩序顯失公平之行為,處 10萬元罰鍰。 三、桃花開有限公司於網頁刊登「一 對一比較表」,就他事業「排約 費」重要交易資訊為引人錯誤之 表示,意圖在整體印象上造成不 33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公平之比較結果,構成足以影響 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處5 萬元罰鍰。 五、宣導公平交易法 一、舉辦宣導活動計 5 場次: 有關不公平競爭 (一)103 年 7 月 17 日、8 月 15 日、 行為之規範。 8 月 22 日分別於臺北市、臺中 市、高雄市,舉辦「公平交易 委員會對於薦證廣告行為規範 宣導說明會」計 3 場次。 (二)103 年 9 月 4 日、9 月 23 日分 別於臺北市、高雄市,舉辦「公 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不實廣告案 件之處理與規範宣導說明會」 計 2 場次。 二、派員擔任本會服務業競爭處、綜 合規劃處舉辦之宣導活動講師 計 4 場次: (一)派員擔任服務業競爭處 103 年 4 月 24 日於高雄市、5 月 23 日 於臺中市舉辦「公平交易委員 會對於預售屋銷售行為規範宣 導說明會」之「公平交易委員 會對於不動產廣告行為之規範 及案例介紹」課程講師計 2 場 次。 (二)派員擔任綜合規劃處 103 年 5 月 8 日於屏東科技大學農企業 管理系、6 月 11 日於澎湖科技 大學行銷與流通管理系舉辦 「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 理法訓練營」之「不實廣告等 不公平競爭行為之規範與案例 說明」課程講師計 2 場次。 三、派員赴各縣市政府及事業等宣導 計 17 場次: (一)派員於 103 年 5 月 8 日、6 月 19 日、7 月 25 日、8 月 15 日、 9 月 2 日、10 月 1 日赴花蓮縣、 34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桃園縣、嘉義縣、新北市、苗 栗縣、臺中市政府宣導本會對 於不動產廣告之規範計 6 場 次。 (二)派員於 103 年 5 月 26 日、6 月 25 日、8 月 26 日、10 月 8 日、10 月 20 日赴屏東縣、嘉 義市、宜蘭縣、新竹縣、臺南 市政府宣導本會對不實廣告 之規範計 5 場次。 (三)派員於 103 年 5 月 30 日、6 月 5 日赴臺東縣政府、金門縣 政府宣導本會對於薦證廣告 之規範計 2 場次。 (四)派員擔任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 103 年 6 月 11 日舉辦「商標實 務系列講座」之「公平交易法 之仿冒禁止規定」課程講師。 (五)派員於 103 年 9 月 5 日赴花王 (台灣)股份有限公司宣導「薦 證廣告行為規範說明」。 (六)派員擔任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 產業發展協會(TiEA)於 103 年 11 月 28 日舉辦之「網路行 銷與公平交易法」專題講座講 師。 (七)派員擔任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 業同業公會 103 年 12 月 26 日 舉辦「預售屋銷售行為規範宣 導說明會」之「不動產廣告行 為之規範與案例介紹」課程講 師。 六、調查處理其他案 丞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於「丞燕政策 件。 與規範」中限制經銷商轉售丞燕商品 之價格,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18 條規 定,處 10 萬元罰鍰。 二、管理多層 一、審視多層次傳銷 103 年總計辦理多層次傳銷事業報 次傳銷 事業報備資料。 備案件 6,459 件,每件平均處理天數 35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為 0.6 天,其中向本會報備實施多層 次傳銷之事業計 126 家,本會於審 閱新報備事業之報備資料,均要求 業者配合法規規範,加強辦理傳銷 商之教育訓練,並於報備資料補正 完備函發例稿,提示依據法規辦 理。除有缺漏要求補正外,另對違 反報備規定者進行查處。 二、辦理多層次傳銷 103 年業針對「民眾反映或檢舉次數 事業業務檢查。 較多」、「傳銷事業前經本會處分在 案」 、「財稅資料顯示營業異常」 、「超 過 3 年未業務檢查」、「銷售特殊商 品」、「未依規定期限完成報備遭退 件」等多層次傳銷事業辦理業務檢查 計 48 家(其中 12 家併同檢查個資事 項) ,檢查發現有缺失者計 32 家,迄 103 年 12 月底止已改善者計 30 家, 檢查發現有缺失者已改善之比率為 93.75%。總計主動立案調查 15 家業 者,迄 103 年 12 月底已處分 6 家、 警示 2 家業者,罰鍰合計 50 萬元, 並已將檢查結果提本會第 1209 次委 員會議報告。 三、辦理多層次傳銷 一、辦理宣導活動計 19 場次: 法令及個人資料 (一)辦理 103 年度「多層次傳銷管 保護法規範宣導 理法宣導說明會」計 3 場次: 工作。 1、103 年 2 月 20 日、2 月 21 日 於臺北市,針對多層次傳銷事 業舉辦第 1、2 場次。 2、103 年 3 月 21 日於高雄市,針 對南部地區多層次傳銷事業及 一般民眾,舉辦 1 場次,並赴 中廣高雄台錄製宣導內容。 (二)103 年 3 月 20 日、6 月 13 日、 9 月 18 日、11 月 18 日於臺北 市,針對多層次傳銷事業及擬 從事多層次傳銷之事業或個 36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人,舉辦「多層次傳銷系統線 上操作及其應注意事項宣導 說明會」計 4 場次。 (三)103 年 3 月 31 日於新北市政 府、5 月 22 日於高雄市桃源區 公所、9 月 16 日於臺中市政 府,針對原住民及一般民眾, 舉辦「多層次傳銷法令規範說 明會」計 3 場次。 (四)103 年 4 月 18 日於臺中市、103 年 6 月 27 日於臺北市、103 年 8 月 29 日於高雄市,針對多層 次傳銷事業、傳銷商及有意從 事多層次傳銷相關業務人員, 舉辦「多層次傳銷法令暨個人 資料保護法規範說明會」計 3 場次。 (五)103 年 5 月 15 日、5 月 16 日、 5 月 20 日、11 月 14 日分別於 大漢技術學院、元智大學、逢 甲大學、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 學,舉辦「公平交易委員會對 於大專院校之多層次傳銷法 令宣導說明會」計 4 場次。 (六)103 年 11 月 4 日於臺北市,針 對各傳銷事業之所屬傳銷 商、中華民國多層次傳銷商業 同業公會、臺北市多層次傳銷 人員職業工會、彰化縣直銷工 會等單位人員,舉辦「多層次 傳銷管理與保護宣導說明 會」。 (七)103 年 12 月 3 日於臺北市舉辦 「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 立、運作及收費標準座談 會」,邀請中原大學財經法律 學系系主任陳志民副教授、理 律法律事務所合夥人蔡東賢 律師、立法委員蔡煌瑯國會辦 37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公室、劉建國國會辦公室、林 岱樺國會辦公室、財團法人多 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以及全 體已報備傳銷事業參加。 二、派員擔任本會綜合規劃處 103 年 5 月 8 日於屏東科技大學農企業 管理系、6 月 11 日於澎湖科技大 學行銷與流通管理系舉辦「公平 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訓練 營」之「多層次傳銷法令與案例 說明」課程講師計 2 場次。 三、製播廣播廣告: 擇定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 臺製播「瞭解多層次傳銷保護基 金會」廣播廣告,針對多層次傳 銷保護基金會之設立及運作廣 為宣導。 四、辦理多層次傳銷 一、103 年 1 月彙整至 102 年底報備 事業經營發展狀 之多層次傳銷事業名單,確認調 況調查。 查規模及對象,並完成問卷設計 及系統建置。 二、103 年 2 月通知受調查多層次傳 銷事業,自 103 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於本會多層次傳銷管理 系統填報 102 年度營運發展狀 況資料。 三、103 年 3 月開放線上填報經營發 展狀況調查表,並由系統自動催 收。 四、103 年 5 月依系統所獲資料,彙 整分析及完成結果報告。 五、103 年 5 月 28 日提報本會第 1177 次委員會議通過,並於本會全球 資訊網發布新聞稿與調查結果報 告。 五、輔導多層次傳銷 一、修正「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 事業建立個人資 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 38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料保護措施。 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作業辦 法」(下稱本法)(計 2 次): (一)配合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公布 施行,103 年 4 月 18 日修正發 布本法第 5 條、第 9 條條文。 (二)103 年 10 月 24 日修正發布本 法第 2 條、第 3 條至第 5 條、 第 9 條至第 13 條條文,嗣後所 有多層次傳銷事業皆應於完成 報備後 2 個月內,訂定個人資 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 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 二、分階段指定並輔導計 240 家多層 次傳銷事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 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 人資料處理方法: (一)103 年 3 月 21 日以公競字第 1031460318 號函指定第 4 階 段計 100 家多層次傳銷事業訂 定。 (二)103 年 6 月 19 日以公競字第 1031460716 號函指定第 5 階 段計 95 家多層次傳銷事業訂 定。 (三)103 年 10 月 24 日以公競字第 1031461278 號函指定第 6 階 段計 45 家多層次傳銷事業訂 定。 五、 其他 一、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於 103 年 1 月 29 日公布施行,因應其施 行,研擬修訂相關法規及行政 規則: (一)訂定「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及 變更報備準則」。 (二)訂定「多層次傳銷事業財務報 表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營 業額數額」。 (三)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多 39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層次傳銷案件之處理原則」。 (四)廢止「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 。 (五)廢止「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及 變更報備須知」。 二、配合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劃設立 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 (一)配合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於 103 年 1 月 29 日公布施行,研訂 「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 及管理辦法」: 1、103 年 2 月 20 日邀集中華民 國直銷協會及台灣直銷產業 工會代表,就「多層次傳銷保 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草案」 (以下稱本草案)第 21 條有關 保護基金及年費收取標準交 換意見。 2、彙整 102 年 11 月 6 日至 103 年 2 月 20 日期間各界意見, 以及本會 102 年 11 月 27 日第 1152 次委員會議意見,修正本 草案初稿,提本會 103 年 3 月 5 日第 1165 次委員會議討論。 3、於 103 年 3 月 14 日至 103 年 3 月 24 日期間,將本草案刊登 行政院公報及本會全球資訊 網,對外公告徵詢意見,並再 次透過本會多層次傳銷管理 系統徵詢所有已報備傳銷業 者意見。 4、分別於 103 年 3 月 17 日、103 年 3 月 18 日派員拜會中華民 國多層次傳銷商業同業公會 籌備會及中華民國直銷協會 等團體,聽取其對於本草案之 建言,前開團體且於 103 年 3 月 24 日提供書面意見供參。 為求本草案立法更臻完備,本 會另於 103 年 4 月 3 日邀集前 40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開團體,就其於本草案預告期 間所提書面意見續為溝通。 5、彙整本草案預告期間各界意 見,修正本草案部分條文,提 本會 103 年 5 月 7 日第 1174 次委員會議討論後,於 103 年 5 月 19 日公布施行,完成立法 作業。 (二)指定已報備多層次傳銷事業籌 設保護機構: 1、103 年 3 月 6 日及 103 年 4 月 7 日召開第 2 次、第 3 次傳銷 保護機構專案小組會議,討論 指定多層次傳銷事業為捐助 人之標準、考量因素,以及指 定捐助傳銷事業名單和確認 方式與程序。 2、103 年 3 月 17 日、103 年 3 月 18 日分別拜會中華民國多 層次傳銷商業同業公會籌備 會及中華民國直銷協會,探詢 邀請所屬會員擔任捐助人之 協力可能性及方式。另於 103 年 3 月 21 日函請前揭團體代 為洽詢所屬會員先行捐助籌 備意願。 3、103 年 4 月 11 日邀集 101 年 營業額前 30 名、非傳銷公會 或直銷協會等事業團體所屬 會員,且無重大違法紀錄之 5 家傳銷事業到會,說明多層次 傳銷保護機構架構、保護內容 及對象,以及指定捐助人資格 及籌設等事項,使其等有機會 表達擔任捐助人意願。 4、彙整表達願擔任指定捐助人傳 銷事業名單(計 12 家) ,提 103 年 5 月 7 日第 1174 次委員會 議報告,確認由安麗日用品股 41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份有限公司等 12 家傳銷事業 擔任指定捐助人。 5、103 年 5 月 13 日邀集 12 家指 定擔任捐助人事業開會,討論 保護機構籌設規劃期程相關 事宜,會中決議請安麗日用品 股份有限公司負責召集全體 捐助事業會商籌設事務並擔 任聯繫窗口。 6、103 年 5 月 23 日安麗日用品 股份有限公司邀集全體捐助 人,成立保護機構籌備處,並 召開籌備處第 1 次會議,本會 並派員列席。 (三)輔導保護機構籌備處訂定捐助 章程、申請財團法人登記以及 規劃董事、監察人遴選事宜: 1、於 103 年 5 月 13 日全體捐助 人會中,請全體捐助人共同研 擬保護機構董事、監察人推薦 方案、捐助章程訂定,以及前 開事項之規劃期程等,儘速陳 報本會研議。 2、103 年 6 月 12 日、103 年 6 月 13 日及 103 年 6 月 17 日與保 護機構籌備處就捐助 章程內 容,及其所擬董事推薦資格及 方式溝通意見。 3、保護機構籌備處代表於 103 年 6 月 12 日及 103 年 6 月 17 日 到會,就捐助章程草案內容交 換意見。 4、103 年 6 月 12 日函請中華民 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 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 聯合會 等推薦監察人人選供參。 5、103 年 6 月 4 日發函 30 餘個 傳銷商工會組織,請其派員參 加本會於 103 年 6 月 10 日舉 42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辦之「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 立及管理辦法」說明會。會後 將傳銷商代表董事推 薦書交 予與會傳銷商工會代表,請其 於 103 年 6 月 30 日前推薦人 選。另為使徵詢人選程序更臻 完備,本次說明會書面資料及 傳銷商代表董事推薦 書等文 件,亦隨同本次會議紀錄寄發 予全體 30 餘個傳銷商工會組 織,並載明前開推薦截止日。 6、103 年 6 月 30 日及 103 年 7 月 3 日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 聯合會及中華民國會 計師公 會全國聯合會分別函 復其推 薦之監察人人選。 7、103 年 7 月 8 日於本會全球資 訊網公告徵求傳銷商 代表董 事推薦人選。同時本會亦自行 擇優洽詢學者專家代 表董事 推薦人選。 8、經本會依據所訂定遴選作業標 準及流程,遴選 7 位董事及 2 位監察人。至本會代表董事則 遴派 2 位董事。前開 9 席董事 及 2 席監察人遴選(派)結果業 經本會 103 年 7 月 30 日第 1186 次委員會議確認通過。 9、103 年 7 月 24 日保護機構籌 備處函送捐助章程, 本會於 103 年 7 月 30 日准予核定。 10、籌備處於 103 年 9 月 3 日提出 法 人 設立 許可 文件 ,本 會 於 103 年 9 月 12 日許可設立。籌 備處嗣於 103 年 9 月 19 日向臺 北 地 方法 院遞 件聲 請法 人 登 記,103 年 9 月 29 日臺北地方 法院函知完成法人設立登記。 (四)督導保護機構完備相關人員、 43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場所及網站: 1、103 年 8 月 22 日籌備處召開第 1 次董事、監察人聯席會議, 並選任林宜男教授為董事長。 2、保護機構「財團法人多層次傳 銷保護基金會」分別於 103 年 9 月 25 日、103 年 10 月 9 日、 103 年 10 月 30 日、103 年 11 月 27 日及 103 年 12 月 25 日 召開第 2 次至第 6 次之董(監) 事會議,陸續訂定法令要求之 各項內部規章及遴選調處委 員會 12 位委員。 3、103 年 12 月基金會完成辦公場 所建置、外網架設及網站收費 系統,並於 103 年 12 月 29 日 揭牌,104 年 1 月正式運作。 三、法務及行 研修公平交易 一、檢討修正公平交 一、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於 101 年 6 政救濟業 法及其相關子 易法。 月 19 日以公法字第 1011560834 務 法與行政規則 號函報請行政院審查。 二、行政院於 101 年 7 月 31 日、8 月 14 日、10 月 16 日召開 3 次審 查會,101 年 12 月 6 日行政院第 3326 次院會通過。 三、行政院於 101 年 12 月 13 日以院 臺經字第 1010149963 號函請立 法院審議。 四、立法院於 101 年 12 月 28 日立法 院第 8 屆第 2 會期第 15 次會議 決議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五、立法院於 103 年 5 月 12 日及 5 月 26 日召開兩次審查會,就行 政院函送之「公平交易法修正草 案」及立法委員黃昭順、丁守 中、蘇震清、潘孟安等人之相關 提案併案審查,審查結果共計通 過全文 51 條,待交付二、三讀。 六、104 年 1 月 22 日立法院第 8 屆第 6 會期第 19 次會議三讀通過,待 44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咨請總統公布後施行。 二、配合多層次傳銷 一、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經 103 年 1 管理法立法,辦 月 14 日立法院第 8 屆第 4 會期 理相關子法之法 第 18 次會議完成二、三讀程序, 制作業。 於 103 年 1 月 29 日總統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300013741 號令公 布施行。 二、配合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制定, 本會訂定下列法規命令: (一)103 年 4 月 17 日公法字第 10315602971 號令訂定「多層 次傳銷管理法施行細則」。 (二)103 年 5 月 1 日公競字第 10314604591 號令訂定「多層 次傳銷事業報備及變更報備 準則」。 (三)103 年 5 月 1 日公競字第 10314604631 號令訂定「多層 次傳銷事業財務報表應經會 計師查核簽證之營業額數 額」。 (四)103 年 5 月 19 日公競字第 1031460543 號令訂定「多層次 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 法」。 三、配合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制定, 本會修正下列法規命令: (一)修正「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 29 條。 (二)修正「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 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 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 作業辦法」。 四、配合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制定, 廢止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 三、檢討修正本會相 一、訂定命令(4 則): 關子法及行政規 (一)「多層 次傳 銷 管理法 施行細 45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則。 則」(103.4.17) (二)「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及變更 報備準則」(103.5.1) (三)「多層次傳銷事業財務報表應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營業額 數額」(103.5.1) (四)「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 管理辦法」(103.5.19) 二、修正命令(4 則): (一)「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提供 政府資訊收費標準」第 1 條條 文,並修正名稱為「公平交易 委員會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 準」(103.2.19) (二)「金融控股公司結合案件審查 辦法」(103.3.25) ( 三 )「 公 平 交 易 法 施 行 細 則 」 (103.4.18) (四)「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料 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 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作業 辦法」(103.10.24) 三、修正行政規則(8 則): (一)「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多層次 傳銷案件之處理原則」 (103.2.21) (二)「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結合申 報案件之處理原則」(103.7.7) (三)「公平交易委員會舉行聽證應 行注意事項」(103.7.7) (四)「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贈品贈 獎促銷額度之處理原則」 (103.8.29) (五)「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案件關 係 人 旅 費 支 給 要 點 」 (103.9.23) (六)「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人民陳 情案件要點」(103.10.1) (七)「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委託家 46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庭式代工案件之處理原則」 (103.11.14) (八)「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預售屋 銷售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 (103.12.1) 四、廢止(3 則): (一)「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顧問 遴聘辦法」(103.2.7) (二)「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及變更 報備須知」(103.3.12) (三)「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 (103.4.18) 四、辦理公平交易法 一、辦理法制研討會:103 年 3 月 25 專題及系列講 日、9 月 11 日與 9 月 18 日完成 座。 辦理 3 場法制研討會。 二、對內教育訓練:103 年 5 月 27 日辦理「處分書撰寫原則」與「罰 鍰執行事項及公文書送達」會內 同仁教育訓練 1 場。 三、對外法令宣導:辦理「公平交易 法對聯合行為之最新修訂規範 及處分案例說明」宣導說明會: (一)103 年 5 月 13 日針對相關公會 團體及業者舉辦臺北場第 1 場 宣導,共有 91 人出席,業者反 應熱烈。 (二)103 年 9 月 30 日應臺北市進出 口商業同業公會之請,於本會 舉辦臺北場第 2 場次之宣導活 動,出席人數 60 人,與會人員 參與度高、發問踴躍。 (三)103 年 11 月 14 日於高雄市蓮潭 國際會館舉辦高雄場宣導,出 席人數 64 人,參與人員反應熱 烈,有助相關產業公會及律師 瞭解公平交易法之規範。 47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五、辦理行政執行及 一、辦理行政執行案件:本會應移送 行政救濟答辯。 行政執行之罰鍰處分案件,業依 本會「辦理罰鍰執行事項處理要 點」規定,備齊資料移送法務部 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辦理行政執 行,並積極配合執行分署之作業 程序,查報義務人之財產資料, 以彰顯本會收繳罰鍰之決心。 二、辦理行政救濟案件: (一)訴願案件:依本會「辦理訴願 案件重新審查暨答辯之流程」 及本會「接獲派員至行政院為 陳述意見或言詞辯論通知之辦 理流程」等規範,妥善辦理訴 願書面答辯、到院陳述意見或 言詞辯論等事宜。 (二)行政訴訟案件:依本會「辦理 行政訴訟案件答辯之流程」 、本 會「派員至行政法院為準備或 言詞辯論程序應行注意事 項」、本會「不服高等行政法院 判決提起上訴案件之流程」及 本會「辦理不服行政法院確定 終局判決提起再審之訴案件之 流程」等行政規則,妥善辦理 行政訴訟案件書面答辯、言詞 辯論、上訴及再審等事宜,以 捍衛本會執法立場,並落實維 護交易秩序及消費者利益之立 法目的。 四、綜合規劃 一、宣導公平 一、辦理地區性宣導 請地方主管機關參酌本會 103 年度 8 及宣導業 交易法 說明會。 項宣導主題辦理地區性宣導說明會 務 18 場次,邀請各縣市業者、教職員、 基層民眾、婦老族群及相關承辦人等 參與。經彙整宣導活動回收問卷,參 加宣導說明會之業者及一般民眾對 本會主管法規的認知程度比率為 91.92%,達原訂目標值 88%。 48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二、辦理公平交易法 本會 103 年度宣導活動辦理情形如 大 學 院 校 訓 練 下: 營 、 宣 導 說 明 一、大學院校訓練營 18 場次,與會 會。 青年學子對本會主管法規認知 程度比率為 90.88%。 二、國民中學公平交易法種子教師研 習營 2 場次,與會人員教師對本 會主管法規認知程度比率為 98.00%。 三、「交易陷阱面面觀」系列宣導活 動 11 場次,與會之南部地區婦 女、老人、原住民、新住民等對 對本會主管法規認知程度比率 為 90.40%。 三、運用大眾傳播媒 本會 103 年度除賡續透過網際網路將 體辦理宣導及印 本會重要施政及重要處理案件提供 製 宣 導 文 宣 資 予民眾參考外,並印製公平交易季刊 料。 3,200 本、公平交易委員會 102 年工 作成果報告 220 本(電子檔光碟 340 片)分送民眾及各界參閱,俾利公平 交易法令之推廣。 二、聯繫協調 一、規劃、舉辦「與 分別於 103 年 4 月及 9 月召開第 41 地方及其 地方機關業務協 次會議(行政聯絡小組成員)與第 42 他主管機 調會報」。 次會議(局長、處長級),邀集各地 關 方主管機關協辦人員就公平交易業 務推動進行雙向溝通及檢討,並表揚 102 年度協辦公平交易法績效優良機 關。 二、辦理各縣市政府 於 103 年 10 月中旬行文各縣市政府 協辦公平交易法 102 年度協辦公平交易法業務成績優 業務成績優異機 異機關敘獎,計有 4 個優良機關及 15 關敘獎。 個良好機關。 三、充實競爭 一、彙編國內競爭政 彙編國內、外競爭政策、競爭法及相 政策與競 策、競爭法及相 關執法實務等資料,每月定期出刊公 爭法專業 關執法實務等資 平交易通訊中、英文版本,並於每月 資料 料,提供競爭政 第 1 週及第 3 週之星期三發行「公平 策 專 業 研 究 園 交易委員會電子報」。邀請國內、外 49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地。 相關專家學者,定期舉辦專題演講、 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訓 練營及學術研討會等,並於學術研討 會會後出版論文集。經統計,103 年 度前揭活動共計近1,100人報名參加。 二、蒐集各國有關競 蒐集國內外競爭法圖書 2 萬 2 千冊、 爭政策與競爭法 中外文報紙、期刊近 45 種;並藉由 專 業 圖 書 及 期 圖書自動化查詢系統功能,有效管理 刊,並提供專業 各類圖書資料,提供讀者更快速便利 諮詢服務,推廣 之網路書目查詢及預約服務。經統 競爭政策理念。 計,103 年度使用借閱近 2,000 人次。 三、建置並維護「AP APEC 21 個會員體相關之競爭法制基 E C 競 爭 政 策 資 本資料,係一套有助於研究國內外競 料庫」21 個會員 爭法制發展之重要資料庫。經統計, 體 14 項資料,提 103 年度點閱數達 300 萬次。 供競爭政策資料 國際交流平台。 五、政策擬訂 推動國際交流 一、積極參與競爭法 一、出席於法國巴黎舉行之 OECD「競 及國際交 合作,提供競 國際論壇,拓展 爭委員會」3 次例會及「全球競 流業務 爭法技術援助 國際交流合作, 爭論壇」: 掌握國際執法趨 (一)103 年 2 月 24 日至 28 日派員 勢,交換執法專 參加「競爭委員會」2 月例會 業意見。 及「全球競爭論壇」。 (二)103 年 6 月 16 日至 19 日派員 參加「競爭委員會」6 月例會。 (三)103 年 12 月 15 日至 18 日派員 參加「競爭委員會」12 月例 會。 二、出席 OECD-韓國政策中心各項競 爭法研討會: (一)103 年 3 月 16 日至 21 日派員 至韓國首爾參加「10 週年紀 念」暨「跨境競爭案件國際合 作研討會」。 (二)103 年 6 月 3 日至 5 日派員至 韓國濟洲島參加「證明支配市 場地位之證據議題研討會」。 50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三)103 年 12 月 3 日至 5 日派員至 韓國釜山參加「零售業競爭問 題研討會」。 三、出席 ICN 年會暨其相關會議: (一)103 年 4 月 22 日至 25 日派員 至摩洛哥馬拉喀什參加 ICN 「第 13 屆摩洛哥年會」。 (二)103 年 12 月 1 日至 2 日派員至 印度德里參加「ICN 結合研討 會」。 四、出席 APEC 經濟委員會會議暨相 關會議: (一)103 年 2 月 21 日至 24 日派員 至中國大陸浙江寧波參加「經 濟委員會第 1 次會議」(EC1) 及「競爭政策及法律小組會 議」(CPLG)。 (二)103 年 8 月 17 日至 18 日派員 至中國大陸北京參加「經濟委 員會第 2 次會議」(EC2)。 五、103 年 9 月 4 日至 5 日派員至韓 國首爾參加「第 8 屆首爾國際競 爭論壇」及「第 18 屆競爭政策 國際研討會」。 六、103 年 9 月 16 日至 18 日派員至 瑞士日內瓦參加世界貿易組織 (WTO)「我國第 3 次貿易政策檢 討會議」。 七、103 年 10 月 20 日至 22 日吳主 任委員率團至日本東京參加「第 10 屆東亞競爭政策高峰會議」及 「國際律師協會年會亞洲執法 者圓桌會議」。 八、雙邊交流: (一)103 年 7 月 4 日歐盟競爭總署 政策官 Torben TOFT 先生到會 拜會。 (二)103 年 8 月 8 日出席「第 7 屆 臺韓經貿諮商會議」,與韓國 51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公平交易委員會就競爭政策 進行意見交流。 (三)103 年 10 月 6 日美國司法部反 托拉斯署副署長 Brent Snyder 先生拜會本會主任委員,並於 同日以「美國對於卡特爾案件 之調查與起訴」為題,對本會 同仁進行專題演講。 (四)103 年 10 月 20 日至 22 日吳主 任委員率團參與「第 10 屆東亞 競爭政策高峰會議」及「國際 律師協會年會亞洲執法者圓桌 會議」期間,分別與日本公平 會主任委員及韓國公平會副主 委進行會談,就臺日、臺韓兩 國競爭法現況廣泛交換意見。 (五)103 年 11 月 19 日出席「第 39 屆臺日經濟貿易會議」 ,並於同 月 20 日在本會舉行臺日競爭 法工作層級會議,與日本公平 交易委員會代表就雙方政策最 新發展及國際調查合作等議題 交換意見。 (六)103 年 12 月 18 日與法國競爭 委員會以異地簽署方式正式完 成簽署臺法競爭法適用瞭解備 忘錄,本備忘錄為因應雙方機 關改組,機關組織職掌變更, 爰重新展開合作備忘錄新約協 商,取代 2004 年雙方簽署之合 作協議,持續拓展彼此合作關 係。 二、客製化技術援助 一、103 年 9 月 4 日應日本公平會邀 活動,強化區域 請,派員赴東京擔任「競爭法與 執法優勢,瞭解 競爭政策訓練課程」講師,講述 新興國家執法現 本會案件調查程序、調查技巧及 況,回饋國際社 案例評析等。受訓人員包括:印 會。 尼、迦納、巴基斯坦、越南等國, 52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共計 6 名代表。 二、103 年 10 月 1 日至 3 日資助蒙古 公平競爭與消費者保護局 (AFCCP)來臺參加「ICN 卡特爾 研討會」,共計 2 人來臺。 三、103 年 10 月 1 日至 3 日於臺北舉 辦「國際競爭網絡(ICN)卡特爾 研討會」,包括我國在內共計 41 國 165 位與會者出席,除美、加、 歐盟、日、澳等主要競爭法主要 國家外,亦有來自印度、墨西哥、 肯亞、尚比亞、辛巴威等新興競 爭法主管機關官員參與討論。 六、產業調查 一、強化產業 一、辦理市場結構及 已於 103 年 3 月展開「102 年產業市 經濟分析 資 訊 體 產業營運活動調 場結構調查」,本調查以製造業及水 及資訊管 系,建立 查,整合相關機 電燃氣業中營業額達一定規模以上 理 有效執法 關之次級資料, 之事業計 4 千餘家為調查對象,主要 之決策支 充實產業資訊系 蒐集事業各項基本、生產產品之產銷 援系統 統。 量值、三角貿易及國內成品進貨來源 資料,另針對「固定與行動通訊服務 業」等 6 項特定產業 8 百多家事業辦 理產業調查。期間陸續完成調查表審 查、明信片催表作業,並於 8 月完成 調查資料登錄、檢核,除建置於本會 產業資訊系統外,並整合財政部、經 濟部、海關等機關相關次級資料,提 供本會審理案件及釐定政策參考。 二、配合「電子化政 一、103 年度「公文整合系統功能擴 府」,支援資訊 充案」於 103 年 12 月 29 日完成 上網公開、線上 驗收。 服務及節能減紙 二、「多層次傳銷事業營運發展狀況 政策,辦理線上 線上查報系統改版」於 103 年 2 簽核系統備援及 月 5 日及 3 月 3 日分階段上線, 應用系統改版計 並於 103 年 4 月 18 日完成驗收; 畫及各項資訊服 另「公平法令剪報資料庫改版」 務設施,提升電 於 103 年 11 月 13 日完成驗收, 腦及網路系統運 並於 103 年 12 月 1 日正式上線 作效能。 使用。 53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三、完成 23 台 Windows XP 個人電腦、 13 台 Windows XP 筆記型電腦及本 會骨幹網路 1 台骨幹核心交換 器,7 台網管交換器之汰換。 二、整合開發 一、針對本會關注之 為 配 合 本 會 辦 案 掌 握 產 業 市 場 動 產 業 資 產業,辦理委外 態、企業資訊、產品資訊需要,針對 料,強化 產業調查,將蒐 本會關注之重點產業委外辦理產業 經濟分析 集資料建置於資 調查,103 年辦理「線上音樂服務業」 功能 料庫中;並購置 及「菸酒產業」2 項產業調查,調查 外單位之相關產 資料轉錄至產業資訊系統內;另採購 業資料。 台灣經濟研究院 8 項產業資料庫線上 使用權,以供本會審理案件時之產業 資料參據。 二、配合新增之重點 已於本會內部入口網站建置全文檢 查察委外調查產 索系統,查詢產業資訊文檔資料,並 業建置資料查詢 辦理「產業資訊系統功能擴充案」於 介面,並與現有 103 年 12 月 22 日完成驗收。 資料庫整合。 三、編製「公平交易 蒐集國、內外資料,撰擬「競爭法經濟 法運用經濟分析 分析參考手冊」各章節初稿後,召開 3 方法手冊」,作 次審查會議,依審查意見修正全文內 為處理具體個案 容,並印製成冊供辦理案件參考。 之使用參考。 54 主 要 表 本 頁 空 白 55 公平交易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決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 計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1) 實 現 數 02 0400000000-2 257,603,000 0 257,603,000 62,841,801 罰款及賠償收入 16 0403820000-8 257,603,000 0 257,603,000 62,841,801 公平交易委員會 01 0403820100-2 257,603,000 0 257,603,000 62,841,801 罰金罰鍰及怠金 01 0403820101-5 257,603,000 0 257,603,000 62,841,801 罰金罰鍰 04 0700000000-9 0 0 0 27,782 財產收入 17 0703820000-4 0 0 0 27,782 公平交易委員會 01 0703820600-1 0 0 0 27,782 廢舊物資售價 07 1100000000-2 180,000 0 180,000 239,271 其他收入 17 1103820000-8 180,000 0 180,000 239,271 公平交易委員會 01 1103820900-9 180,000 0 180,000 239,271 雜項收入 01 1103820901-1 0 0 0 5,427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02 1103820909-3 180,000 0 180,000 233,844 其他雜項收入 經 常 門 小 計 257,783,000 0 257,783,000 63,108,854 資 本 門 小 計 0 0 0 0 合 計 257,783,000 0 257,783,000 63,108,854 56 委員會 別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應 收 數 保 留 數 合 計 (2)-(1) (2)/(1)% (2) 11,408,918 0 74,250,719 -183,352,281 28.82 11,408,918 0 74,250,719 -183,352,281 28.82 11,408,918 0 74,250,719 -183,352,281 28.82 11,408,918 0 74,250,719 -183,352,281 28.82 0 0 27,782 27,782 0 0 27,782 27,782 0 0 27,782 27,782 0 0 239,271 59,271 132.93 0 0 239,271 59,271 132.93 0 0 239,271 59,271 132.93 0 0 5,427 5,427 0 0 233,844 53,844 129.91 11,408,918 0 74,517,772 -183,265,228 28.91 0 0 0 0 11,408,918 0 74,517,772 -183,265,228 28.91 57 公平交易 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19 6100000000-4 344,597,000 0 0 0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0 0 0 01 6103820100-4 300,422,000 0 0 0 一般行政 0 0 0 02 6103821000-5 42,704,000 0 0 0 公平交易業務 500,000 0 500,000 03 6103829000-9 971,000 0 0 0 一般建築及設備 0 0 0 04 6103829800-5 500,000 0 0 0 第一預備金 -500,000 0 -500,000 27 7500000000-2 21,294,010 0 0 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0 0 0 01 7506205300-0 21,294,010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33 8900000000-0 4,544,923 0 0 0 其他支出 0 0 0 01 8903304500-4 4,544,923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 女教育補助 0 0 0 合 計 370,435,933 0 0 0 0 0 0 58 委員會 別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344,597,000 331,374,535 0 -13,222,465 96.16 0 331,374,535 300,422,000 290,221,146 0 -10,200,854 96.60 0 290,221,146 43,204,000 40,238,790 0 -2,965,210 93.14 0 40,238,790 971,000 914,599 0 -56,401 94.19 0 914,599 0 0 0 0 0 0 21,294,010 21,294,010 0 0 100.00 0 21,294,010 21,294,010 21,294,010 0 0 100.00 0 21,294,010 4,544,923 4,544,923 0 0 100.00 0 4,544,923 4,544,923 4,544,923 0 0 100.00 0 4,544,923 370,435,933 357,213,468 0 -13,222,465 96.43 0 357,213,468 59 公平交易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2 0003000000-1 344,597,000 0 0 0 行政院主管 0 0 0 12 0003820000-6 344,597,000 0 0 0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 經 常 門 小 計 337,641,000 0 0 0 -500,000 0 -500,000 資 本 門 小 計 6,956,000 0 0 0 500,000 0 500,000 01 6103820100-4 300,422,000 0 0 0 一般行政 0 0 0 0100 285,851,000 0 0 0 人事費 0 0 0 0200 14,391,000 0 0 0 業務費 0 -3,000 -3,000 0400 180,000 0 0 0 獎補助費 0 3,000 3,000 02 6103821000-5 42,704,000 0 0 0 公平交易業務 500,000 0 500,000 01 6103821010-9 6,135,000 0 0 0 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 理 0 0 0 0200 6,135,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2 6103821020-2 3,690,000 0 0 0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 處理 0 0 0 0200 3,690,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3 6103821030-6 2,938,000 0 0 0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0 0 0 0200 2,938,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4 6103821040-0 11,962,000 0 0 0 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0 0 0 0200 11,962,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5 6103821050-3 7,095,000 0 0 0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 業務 0 0 0 0200 6,495,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400 600,000 0 0 0 獎補助費 0 0 0 06 6103821070-0 4,899,000 0 0 0 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 資訊管理 0 0 0 0200 4,899,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60 委員會 別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344,597,000 331,374,535 0 -13,222,465 96.16 0 331,374,535 344,597,000 331,374,535 0 -13,222,465 96.16 0 331,374,535 337,141,000 325,115,978 0 -12,025,022 96.43 0 325,115,978 7,456,000 6,258,557 0 -1,197,443 83.94 0 6,258,557 300,422,000 290,221,146 0 -10,200,854 96.60 0 290,221,146 285,851,000 276,160,253 0 -9,690,747 96.61 0 276,160,253 14,388,000 13,877,893 0 -510,107 96.45 0 13,877,893 183,000 183,000 0 0 100.00 0 183,000 43,204,000 40,238,790 0 -2,965,210 93.14 0 40,238,790 6,135,000 5,612,890 0 -522,110 91.49 0 5,612,890 6,135,000 5,612,890 0 -522,110 91.49 0 5,612,890 3,690,000 3,241,709 0 -448,291 87.85 0 3,241,709 3,690,000 3,241,709 0 -448,291 87.85 0 3,241,709 2,938,000 2,619,133 0 -318,867 89.15 0 2,619,133 2,938,000 2,619,133 0 -318,867 89.15 0 2,619,133 11,962,000 11,916,635 0 -45,365 99.62 0 11,916,635 11,962,000 11,916,635 0 -45,365 99.62 0 11,916,635 7,095,000 6,882,571 0 -212,429 97.01 0 6,882,571 6,495,000 6,332,571 0 -162,429 97.50 0 6,332,571 600,000 550,000 0 -50,000 91.67 0 550,000 4,899,000 4,621,894 0 -277,106 94.34 0 4,621,894 4,899,000 4,621,894 0 -277,106 94.34 0 4,621,894 61 公平交易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6 6103821070-0* 5,985,000 0 0 0 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 資訊管理 500,000 0 500,000 0300 5,985,000 0 0 0 設備及投資 500,000 0 500,000 03 6103829000-9 971,000 0 0 0 一般建築及設備 0 0 0 01 6103829019-7* 971,000 0 0 0 其他設備 0 0 0 0300 971,000 0 0 0 設備及投資 0 0 0 04 6103829800-5 500,000 0 0 0 第一預備金 -500,000 0 -500,000 0900 500,000 0 0 0 預備金 -500,000 0 -500,000 02 8903304500-4 4,544,923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 育補助 0 0 0 0100 4,544,923 0 0 0 人事費 0 0 0 05 7506205300-0 21,294,010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0100 21,294,010 0 0 0 人事費 0 0 0 統 籌 科 目 小 計 25,838,933 0 0 0 0 0 0 合 計 370,435,933 0 0 0 0 0 0 62 委員會 別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6,485,000 5,343,958 0 -1,141,042 82.40 0 5,343,958 6,485,000 5,343,958 0 -1,141,042 82.40 0 5,343,958 971,000 914,599 0 -56,401 94.19 0 914,599 971,000 914,599 0 -56,401 94.19 0 914,599 971,000 914,599 0 -56,401 94.19 0 914,59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544,923 4,544,923 0 0 100.00 0 4,544,923 4,544,923 4,544,923 0 0 100.00 0 4,544,923 21,294,010 21,294,010 0 0 100.00 0 21,294,010 21,294,010 21,294,010 0 0 100.00 0 21,294,010 25,838,933 25,838,933 0 0 100.00 0 25,838,933 370,435,933 357,213,468 0 -13,222,465 96.43 0 357,213,468 63 公平交易 以前年度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 收 數 應 收 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92 03 0400000000-2 10,904,684 505,864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16 0403920000-0 10,904,684 505,864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1 0403920100-5 10,904,684 505,864 罰金罰鍰及過怠金 0 0 01 0403920101-8 10,904,684 505,864 罰金罰鍰 0 0 小 計 10,904,684 505,864 0 0 93 04 0400000000- 364,107 240,107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11 0403920000-0 364,107 240,107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1 0403920100-5 364,107 240,107 罰金罰鍰及過怠金 0 0 01 0403920101-8 364,107 240,107 罰金罰鍰 0 0 小 計 364,107 240,107 0 0 94 04 0400000000- 15,007,436 0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11 0403920000-0 15,007,436 0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1 0403920100-5 15,007,436 0 罰金罰鍰及怠金 0 0 01 0403920101-8 15,007,436 0 罰金罰鍰 0 0 小 計 15,007,436 0 0 0 95 02 0400000000-2 12,863,154 0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20 0403920000-0 12,863,154 0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1 0403920100-5 12,863,154 0 罰金罰鍰及怠金 0 0 01 0403920101-8 12,863,154 0 罰金罰鍰 0 0 小 計 12,863,154 0 0 0 96 02 0400000000-2 24,863,360 7,972,018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64 委員會 別轉入數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 年 度 實 現 數 本 年 度 調 整 數 本 年 度 未 結 清 數 應 收 數 應 收 數 應 收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22,840 0 10,375,980 0 0 0 22,840 0 10,375,980 0 0 0 22,840 0 10,375,980 0 0 0 22,840 0 10,375,980 0 0 0 22,840 0 10,375,980 0 0 0 24,000 0 100,000 0 0 0 24,000 0 100,000 0 0 0 24,000 0 100,000 0 0 0 24,000 0 100,000 0 0 0 24,000 0 100,000 0 0 0 8,000 0 14,999,436 0 0 0 8,000 0 14,999,436 0 0 0 8,000 0 14,999,436 0 0 0 8,000 0 14,999,436 0 0 0 8,000 0 14,999,436 0 0 0 244,451 0 12,618,703 0 0 0 244,451 0 12,618,703 0 0 0 244,451 0 12,618,703 0 0 0 244,451 0 12,618,703 0 0 0 244,451 0 12,618,703 0 0 0 129,000 0 16,762,342 0 0 0 65 公平交易 以前年度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 收 數 應 收 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21 0403920000-0 24,863,360 7,972,018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1 0403920100-5 24,863,360 7,972,018 罰金罰鍰及怠金 0 0 01 0403920101-8 24,863,360 7,972,018 罰金罰鍰 0 0 小 計 24,863,360 7,972,018 0 0 97 02 0400000000-2 41,863,315 0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22 0403920000-0 41,863,315 0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1 0403920100-5 41,863,315 0 罰金罰鍰及怠金 0 0 01 0403920101-8 41,863,315 0 罰金罰鍰 0 0 小 計 41,863,315 0 0 0 98 02 0400000000-2 120,056,329 84,797,568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24 0403920000-0 120,056,329 84,797,568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1 0403920100-5 120,056,329 84,797,568 罰金罰鍰及怠金 0 0 01 0403920101-8 120,056,329 84,797,568 罰金罰鍰 0 0 小 計 120,056,329 84,797,568 0 0 99 02 0400000000-2 2,029,640 0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24 0403920000-0 2,029,640 0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1 0403920100-5 2,029,640 0 罰金罰鍰及怠金 0 0 01 0403920101-8 2,029,640 0 罰金罰鍰 0 0 小 計 2,029,640 0 0 0 100 02 0400000000-2 9,664,199 0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24 0403920000-0 9,664,199 0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66 委員會 別轉入數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 年 度 實 現 數 本 年 度 調 整 數 本 年 度 未 結 清 數 應 收 數 應 收 數 應 收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129,000 0 16,762,342 0 0 0 129,000 0 16,762,342 0 0 0 129,000 0 16,762,342 0 0 0 129,000 0 16,762,342 0 0 0 179,212 0 41,684,103 0 0 0 179,212 0 41,684,103 0 0 0 179,212 0 41,684,103 0 0 0 179,212 0 41,684,103 0 0 0 179,212 0 41,684,103 0 0 0 305,401 0 34,953,360 0 0 0 305,401 0 34,953,360 0 0 0 305,401 0 34,953,360 0 0 0 305,401 0 34,953,360 0 0 0 305,401 0 34,953,360 0 0 0 19,750 0 2,009,890 0 0 0 19,750 0 2,009,890 0 0 0 19,750 0 2,009,890 0 0 0 19,750 0 2,009,890 0 0 0 19,750 0 2,009,890 0 0 0 408,983 0 9,255,216 0 0 0 408,983 0 9,255,216 0 0 0 67 公平交易 以前年度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 收 數 應 收 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01 0403920100-5 9,664,199 0 罰金罰鍰及怠金 0 0 01 0403920101-8 9,664,199 0 罰金罰鍰 0 0 小 計 9,664,199 0 0 0 101 02 0400000000-2 17,369,572 0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24 0403920000-0 17,369,572 0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1 0403920100-5 17,369,572 0 罰金罰鍰及怠金 0 0 01 0403920101-8 17,369,572 0 罰金罰鍰 0 0 07 1100000000-2 273 0 其他收入 0 0 29 1103920000-0 273 0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1 1103920900-1 273 0 雜項收入 0 0 01 1103920901-4 273 0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0 0 小 計 17,369,845 0 0 0 102 02 0400000000-2 8,813,617 0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16 0403820000-8 8,813,617 0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1 0403820100-2 8,813,617 0 罰金罰鍰及怠金 0 0 01 0403820101-5 8,813,617 0 罰金罰鍰 0 0 小 計 8,813,617 0 0 0 經 常 門 小 計 263,799,686 93,515,557 0 0 資 本 門 小 計 0 0 0 0 合 計 263,799,686 93,515,557 0 0 68 委員會 別轉入數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 年 度 實 現 數 本 年 度 調 整 數 本 年 度 未 結 清 數 應 收 數 應 收 數 應 收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408,983 0 9,255,216 0 0 0 408,983 0 9,255,216 0 0 0 408,983 0 9,255,216 0 0 0 3,809,822 0 13,559,750 0 0 0 3,809,822 0 13,559,750 0 0 0 3,809,822 0 13,559,750 0 0 0 3,809,822 0 13,559,750 0 0 0 0 0 273 0 0 0 0 0 273 0 0 0 0 0 273 0 0 0 0 0 273 0 0 0 3,809,822 0 13,560,023 0 0 0 5,040,481 0 3,773,136 0 0 0 5,040,481 0 3,773,136 0 0 0 5,040,481 0 3,773,136 0 0 0 5,040,481 0 3,773,136 0 0 0 5,040,481 0 3,773,136 0 0 0 10,191,940 0 160,092,189 0 0 0 0 0 0 0 0 0 10,191,940 0 160,092,189 0 0 0 69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平衡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資產科目及編號 金 額 負債科目及編號 金 額 110100-4 歲入結存 652,175,201 121000-1 預收款 652,175,201 111000-5 應收歲入款 158,432,189 121300-5 應納庫款 160,092,189 111010-9 應收歲入款─本年度 3,208,918 121310-9 應納庫款─本年度 11,408,918 111700-7 有價證券─應收 1,660,000 111710-0 有價證券─應收─本年度 8,200,000 合 計 823,676,308 合 計 823,676,308 附註: 111500-8 債權憑證 171 121800-8 待抵銷債權憑證 171 70 公平交易委員會 經費類平衡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資產科目及編號 金 額 負債科目及編號 金 額 210100-7 專戶存款 8,293,109 221000-4 保管款 8,066,634 211600-5 保管有價證券 30,000 221200-3 代收款 226,475 221500-7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30,000 合 計 8,323,109 合 計 8,323,109 附註: 71 本 頁 空 白 72 附 屬 表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現金出納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項 目 及 摘 要 小 計 合 計 總 計 一、收 項 (一)上期結存 190,198,703 1. 110100-4 歲入結存 190,198,703 (二)本期收入 628,792,849 1. 123000-2 歲入實收數 63,108,854 罰金罰鍰及怠金 65,291,801 62,841,801 減:退還數 -2,450,000 廢舊物資售價 27,782 雜項收入 239,271 2. 111000-5 應收歲入款以前年度部分 103,707,497 收入數 10,191,940 註銷數 93,515,557 3. 121000-1 預收款 461,976,498 收入數 1,286,748,059 減:退還或沖轉數 -824,771,561 4. 124000-8 收回以前年度納庫款 51,347,395 5. 114000-1 退還以前年度歲入款 -51,347,395 收 項 總 計 818,991,552 二、付 項 (一)本期支出 166,816,351 1. 113000-6 歲入納庫數 63,108,854 罰金罰鍰及怠金 62,841,801 廢舊物資售價 27,782 雜項收入 239,271 2. 121300-5 應納庫款以前年度部分 103,707,497 應收歲入款 103,707,497 納庫數 10,191,940 註銷數 93,515,557 (二)本期結存 652,175,201 1. 110100-4 歲入結存 652,175,201 付 項 總 計 818,991,552 73 公平交易委員會 經費類現金出納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項 目 及 摘 要 小 計 合 計 總 計 一、收 項 (一)上期結存 8,716,578 1. 210100-7 專戶存款 8,716,578 (二)本期收入 356,789,999 1. 221300-8 預領經費 0 領到數 102,151,000 減:沖轉數 -102,151,000 2. 212000-3 預計支用數(國庫已撥款部分) 357,213,468 收入數 357,213,468 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331,374,535 統籌科目部分 25,838,933 3. 221000-4 保管款 -440,935 收入數 3,911,107 減:退還數 -4,352,042 4. 221200-3 代收款 17,466 收入數 646,958,866 減:退還數 -646,941,400 收 項 總 計 365,506,577 二、付 項 (一)本期支出 357,213,468 1. 213000-9 經費支出 357,213,468 支付數 357,213,468 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331,374,535 統籌科目部分 25,838,933 2. 211400-6 暫付款 0 支付數 34,169,324 本年度部分 34,169,324 減:收回或沖轉數 -34,169,324 本年度部分 -34,169,324 3. 211300-1 押金 -400 減:收回數 -400 以前年度部分 -400 4. 231000-0 經費賸餘-待納庫以前年度部分(繳庫數) 400 收回以前年度押金 400 (二)本期結存 8,293,109 1. 210100-7 專戶存款 8,293,109 付 項 總 計 365,506,577 74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應收歲入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期 金額 摘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以前年度部分 158,432,189 92 10,375,980 九十二年度 0403920100-5 10,375,980 罰金罰鍰及過怠金 0403920101-8 92 12 31 10,375,980 罰金罰鍰 合利國際汽車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10,375,980 (三)92-124 93 100,000 九十三年度 0403920100-5 100,000 罰金罰鍰及過怠金 0403920101-8 93 12 31 100,000 罰金罰鍰 美莉爾國際行銷有限公司 100,000 (三)93-130 94 14,999,436 九十四年度 0403920100-5 14,999,436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920101-8 94 12 31 14,999,436 罰金罰鍰 全球蛋白能量生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470,000 (三)94-026 王○○(玖昱互助會決策委員) 997,752 (三)94-071 朱○○(玖昱互助會決策委員) 977,301 (三)94-071 林○○(玖昱互助會第1任會長) 2,978,666 (三)94-071 何○○(玖昱互助會第2任會長) 2,942,960 (三)94-071 吳○○(玖昱互助會決策委員) 993,458 (三)94-071 洪○○(玖昱互助會決策委員) 715,647 (三)94-071 高○○(玖昱互助會決策委員) 996,180 (三)94-071 葉○○(玖昱互助會決策委員) 961,926 (三)94-071 林○○(玖昱互助會決策委員) 795,767 (三)94-071 彭○○(玖昱互助會決策委員) 985,740 (三)94-071 農盟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三)94-095 75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應收歲入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期 金額 摘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華銀國際財經行銷有限公司 184,039 (三)94-104 臺北縣照相商業同業公會 500,000 (一)94-112 95 12,418,976 九十五年度 0403920100-5 12,418,976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920101-8 95 12 31 12,418,976 罰金罰鍰 庭豐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416,314 (三)95-009 胡○○ 49,549 (三)95-010 中華哈拉購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三)95-028 現代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三)95-037 台灣聯合顧問有限公司 100,000 (三)95-038 台灣友達通路有限公司 207,918 (三)95-040 鑫鑅行銷顧問社 12,000 (三)95-041 合群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 2,997,878 (二)95-055 美而婷健美器材有限公司 1,752 (二)95-067 台灣省餐盒食品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890,000 (一)95-070 台中縣餐盒食品商業同業公會 44,660 (一)95-070 台中市餐盒食品商業同業公會 100,000 (一)95-070 全方位綜合百業有限公司 100,000 (三)95-071 達康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00,000 (三)95-075 臺中縣餐盒食品商業同業公會 290,000 (二)95-085 雅仕國際美容有限公司 80,000 (三)95-097 龍億實業有限公司 381,469 (二)95-130 福恩樂富股份有限公司 470,000 (三)95-132 富爾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 (三)95-133 牛頓開發教科書股份有限公司 887,500 (二)95-138 76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應收歲入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期 金額 摘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台灣佳事通電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159,936 (三)95-159 96 16,762,342 九十六年度 0403920100-5 16,762,342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920101-8 96 12 31 16,762,342 罰金罰鍰 穎寶國際事業有限公司 49,155 (三)96-027 京紳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41,605 (三)96-062 階梯股份有限公司 4,187,363 (三)96-078 寶盈有限公司 90,000 (三)96-081 卡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584,380 (三)96-087 鮮果多事業有限公司 395,559 (一)96-090 艾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 (三)96-096 佐帝亞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750,000 (三)96-097 訊息資通有限公司 79,707 (三)96-105 金寶利威國際商貿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三)96-109 娜莎國際事業有限公司 250,000 (三)96-113 祥宏科技有限公司 73,891 (三)96-118 嘉新食品化纖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三)96-135 憲朋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3,482,944 (三)96-137 環宇國際精品有限公司 460,417 (三)96-139 台安煤氣有限公司 132,958 (二)96-147 邱○○ 60,000 (二)96-147 鳴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3,987 (三)96-152 森青利通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三)96-159 神奇傑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631,048 (三)96-160 朱○○ 120,000 (三)96-168 77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應收歲入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期 金額 摘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大台北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三)96-174 長鶴健康事業有限公司 3,999,328 (三)96-177 亞煜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80,000 (三)96-180 97 41,684,103 九十七年度 0403920100-5 41,684,103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920101-8 97 12 31 41,684,103 罰金罰鍰 名歐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20,059 (三)97-002 遇人超準網路有限公司 100,000 (三)97-008 富康生活家股份有限公司 91,251 (三)97-009 大國民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109,500 (三)97-010 黃○○ 596,974 (三)97-014 臺灣省調酒協會 118,033 (三)97-016 英川奈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三)97-023 白甘蔗涮涮鍋有限公司 4,400,569 (三)97-034 清記煤氣有限公司 1,453,098 (二)97-044 謝○○ 129,392 (二)97-044 真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一)97-047 穩鮑國際有限公司 980,000 (三)97-048 全通物產貿易有限公司 470,000 (三)97-048 尚逸開發實業有限公司 80,000 (三)97-066 新時代立即購有限公司 4,000,000 (三)97-068 子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999,769 (三)97-068 世宇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三)97-069 大中健康事業有限公司 3,914,269 (三)97-078 銘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999,331 (三)97-078 78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應收歲入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期 金額 摘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長鶴健康事業有限公司 4,000,000 (三)97-078 太禾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754,590 (三)97-099 高雄市豆腐商業同業公會 200,000 (二)97-107 豪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三)97-131 詠琪國際行銷有限公司 492,469 (三)97-134 新時代立即購有限公司 500,000 (三)97-134 美商好時葳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 85,000 (三)97-148 司 保誠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70,000 (三)97-155 啟航文教有限公司 50,000 (三)97-158 娜莎國際事業有限公司 80,000 (三)97-162 八色鳥國際假期股份有限公司 489,799 (一)97-169 98 34,953,360 九十八年度 0403920100-5 34,953,360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920101-8 98 12 31 34,953,360 罰金罰鍰 光明遍照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三)98-003 何○○ 80,000 (三)98-003 張○○ 70,443 (三)98-003 威軒食品行 189,113 (三)98-008 鼎邦食品行 138,612 (三)98-008 京采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三)98-011 大田藥品有限公司 4,966,861 (二)98-022 徐○○ 1,998,764 (二)98-029 華弘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79,149 (三)98-032 八方小客車租賃有限公司 100,000 (一)98-038 拉斯維加斯國際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三)98-046 79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應收歲入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期 金額 摘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大眾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三)98-054 臺北市私立上綺文理短期補習班 80,000 (三)98-077 幫体康行 23,750 (三)98-082 南灣企管顧問有限公司 400,000 (一)98-083 府城魯味美食有限公司 50,000 (一)98-119 欣桃瓦斯管路設備行 200,000 (二)98-120 廖○○ 100,000 (一)98-145 吳○○ 45,719 (一)98-145 吳○○ 100,000 (一)98-145 邱○○ 36,296 (一)98-145 州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三)98-158 李○○ 50,000 (二)98-166 彥榮工程有限公司 50,000 (二)90-166 美國宋氏企業公司 500,000 (二)90-171 雄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三)90-178 鈺盛企業有限公司 1,000,000 (二)91-020 中華防火安全協會 9,964,797 (三)91-110 疏○○ 192,558 (一)91-145 超哈網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10,991,455 (三)91-170 呂○○ 905,852 (三)91-170 趙○○ 89,991 (三)91-170 99 2,009,890 九十九年度 0403920100-5 2,009,890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920101-8 99 12 31 2,009,890 罰金罰鍰 康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三)99-006 80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應收歲入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期 金額 摘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東毅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50,000 (一)99-037 德南企業行 57,250 (二)99-039 欣中瓦斯設備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 (二)99-050 訊美通訊有限公司(原林田國際) 399,670 (一)99-055 鴻海不動產企業社 50,000 (三)99-073 大台北瓦斯管路企業社 150,000 (二)99-100 欣欣瓦斯管路企業社 200,000 (二)99-101 國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3,815 (三)99-127 大台北北區瓦斯企業社 150,000 (二)99-137 欣林瓦斯有限公司 150,000 (二)99-138 安蕎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150,000 (三)99-147 欣湖天然瓦斯管路企業社 150,000 (二)99-150 高○○ 199,155 (二)99-155 100 8,565,216 一百年度 0403920100-5 8,565,216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920101-8 100 12 31 8,565,216 罰金罰鍰 陽明山瓦斯管路設備行 150,000 (二)100-007 陳○○ 50,000 (二)100-008 欣欣瓦斯管路企業社 250,000 (二)100-011 震安科技有限公司 4,000,000 (二)100-050 欣欣天然瓦斯設備行 50,000 (二)100-060 亞藝工作室 100,000 (二)100-083 上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三)100-088 摩天輪活動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66,695 (三)100-089 康聖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32,000 (三)100-090 81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應收歲入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期 金額 摘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白甘蔗涮涮鍋有限公司 50,000 (三)100-098 名揚國際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三)100-129 振揚影音科技有限公司 893,383 (一)100-142 蔡○○ 200,000 (二)100-158 傳真國際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9,017 (三)100-185 欣泰瓦斯管路企業社 100,000 (二)100-190 天然瓦斯安全設備工程行 120,000 (二)100-192 陽明山瓦斯管路企業社 50,000 (二)100-193 愛朔美體事業有限公司 250,000 (三)100-218 唐崧通訊有限公司 199,576 (三)100-222 暄民有限公司 50,000 (三)100-234 旺德餐飲有限公司 104,545 (三)100-238 利騏名生活事業有限公司 1,000,000 (三)100-241 鑫煌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50,000 (三)100-252 美商瑪克雅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600,000 (三)100-272 101 101 12 31 13,499,750 一百零一年度 0403920100-5 13,499,750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920101-8 13,499,750 罰金罰鍰 家康富通路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84,220 (三)101-001 欣湖瓦斯管路企業社 50,000 (二)101-011 進益煤氣行 45,000 (二)101-013 南山興氣體有限公司 95,000 (二)101-013 元璟煤氣有限公司 100,000 (二)101-013 中本興記企業有限公司 100,000 (二)101-013 廣成號 15,000 (二)101-013 82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應收歲入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期 金額 摘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大力液化煤氣行 50,000 (二)101-013 德力邦克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 (三)101-018 陽明山瓦斯管路企業社 200,000 (二)101-049 謙慧股份有限公司 91,620 (一)101-050 謝○○ 33,691 (一)101-051 蘇○○ 50,000 (一)101-051 蕭○○ 50,000 (三)101-060 億迪發國際有限公司 300,000 (三)101-067 楊○○ 48,064 (三)101-071 顏○○ 269,432 (一)101-082 黃○○ 50,000 (一)101-098 白藜蘆醇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147,246 (三)101-106 白藜蘆醇國際有限公司 55,163 (三)101-107 創健生技有限公司 123,751 (三)101-110 飛利浦建興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 (二)101-130 新壢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114,483 (二)101-138 盛麗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50,000 (三)101-155 陳○○ 50,000 (二)101-168 賴○○ 50,000 (二)101-169 欣湖瓦斯管路企業社 47,332 (二)101-170 十星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36,790 (三)101-181 欣雄瓦斯有限公司 100,000 (二)101-183 南屋企業社 592,958 (二)101-184 102 102 12 31 3,063,136 一百零二年度 0403820100-5 罰金罰鍰及怠金 3,063,136 83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應收歲入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期 金額 摘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0403820101-8 3,063,136 罰金罰鍰 環島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472,904 (一)102-007 欣欣天然瓦斯企業社 50,000 (二)102-017 瑞安健康一生股份有限公司 795,207 (三)102-022 朗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 (三)102-027 香港商世奧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99,094 (三)102-048 天燃有限公司 242,000 (二)102-055 欣南瓦斯設備有限公司 50,000 (二)102-062 新海天然瓦斯設備行 100,000 (二)102-070 捷聯廣告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三)102-078 台灣好創意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80 (三)102-080 龍暘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三)102-093 陳○○ 699,737 (二)102-099 欣欣瓦斯管路企業社 50,000 (二)102-104 全球批發有限公司 49,834 (三)102-126 順富國際機電有限公司 49,280 (三)102-187 誠智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5,000 (三)102-188 台灣易健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三)102-197 合計 158,432,189 84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應收歲入款-本年度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期 金額 摘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3 3,208,918 本年度部分 0403820100-5 3,208,918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820101-8 103 12 31 3,208,918 罰金罰鍰 中美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38,575 (三) 102-157 韋恩企業社 24,773 (三) 102-167 三景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三) 102-194 大台北區瓦斯設備行 100,000 (二) 102-201 欣中瓦斯管路設備有限公司 50,000 (二) 103-008 陳○○ 50,000 (一) 103-023 三景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三) 103-030 林○○ 150,000 (一) 103-037 永晟瀝青實業有限公司 1,215,570 (二) 103-044 永鵬瀝青有限公司 880,000 (二) 103-044 欣彰有限公司 100,000 (二) 103-069 華人數位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三) 103-082 欣湖天然瓦斯企業社 200,000 (二) 103-086 欣中天然瓦斯工程行 100,000 (二) 103-096 合計 3,208,918 85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有價證券─應收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660,000 以前年度部分 95 199,727 九十五年度 0403920100-5 199,727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920101-8 罰金罰鍰 199,727 01 第一處 199,727 101 08 07 300260 轉帳傳票 收到寶田好房屋仲介有限公司繳 199,727 交罰鍰支票49張(內含執行費273 元),每張1萬元,到期日101/8/31- 105/8/31,(一)95-119 16682446 寶田好房屋仲介有限公 司 100 690,000 一百年度 0403920100-5 690,000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920101-8 罰金罰鍰 690,000 03 第三處 690,000 100 12 29 300232 轉帳傳票 收到收到群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690,000 繳交罰鍰支票59張,每張3萬元,到 期日100/12/31-105/10/31,(三)1 00-209 79952951 群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101 60,273 一百零一年度 0403920100-5 60,000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920101-8 罰金罰鍰 60,000 02 第二處 60,000 101 03 15 300093 轉帳傳票 收到大安全煤氣行繳交罰鍰支票3 10,000 5張,每張1萬元,到期日101/3/30- 104/1/30,(二)101-013 65190165 大安全煤氣行 101 06 15 300213 轉帳傳票 收到雲林縣液化氣體燃料商業同 50,000 業公會繳交罰鍰支票33張,32張1 萬5千元,1張2萬元,到期日101/7/ 5-104/3/5,(二)101-044 10104401 雲林縣液化氣體燃料商 業同業公會 1103920900-1 273 雜項收入 1103920901-4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273 101 08 07 300263 轉帳傳票 收到寶田好房屋仲介有限公司繳 273 交執行費支票273元,到期日105/8 /31,(一)95-119 16682446 寶田好房屋仲介有限公 司 102 710,000 一百零二年度 0403820100-2 710,000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820101-5 罰金罰鍰 710,000 02 製造業競爭處 710,000 86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有價證券─應收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2 07 12 300150 轉帳傳票 收到久發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550,000 罰鍰支票19張,每張275,000到期 日102/8/21-104/2/21,(二)102-0 96 22926912 久發環保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 102 07 31 300170 轉帳傳票 收到瑞原環保有限公司罰鍰支票1 160,000 9張,每張80,000,到期日102/8/30 ~104/2/28,(二)102-096 80426350 瑞原環保有限公司 總 計 1,660,000 87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有價證券─應收─本年度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8,200,000 本年度部分 0403820100-2 8,200,000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820101-5 罰金罰鍰 8,200,000 02 製造業競爭處 6,000,000 103 11 30 300168 轉帳傳票 收到博威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繳 3,000,000 交本年度應收歲入款之支票 16725373 博威特實業股份有限公 司 104 01 08 300186 轉帳傳票 收到宏青及王○○等2家繳交本年 3,000,000 度應收歲入款之支票 16393240 宏青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3 公平競爭處 2,200,000 103 11 13 300155 轉帳傳票 收到永寅建設有限公司繳交本年 2,100,000 度應收歲入款之支票 53170290 永寅建設有限公司 104 01 08 300186 轉帳傳票 收到宏青及王○○等2家繳交本年 100,000 度應收歲入款之支票 P120343465 王祥峰 總 計 8,200,000 88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預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652,175,201 非預算性質部分 103 652,175,201 本年度部分 01 15,950,000 服競處罰金罰鍰 103 01 01 100097 收入傳票 102年度處分案判決未確定前義務 4,000,000 人已預先繳納之罰鍰,業奉核准改 以預收款入帳(屬於非預算性質明 細部分) 11145904 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03 02 11 100054 收入傳票 收到捷盛.桃園縣地政士公會.邱○ 400,000 ○罰鍰預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 繳99-101,罰624-626,(三)103-014 .(一)103-012.(一)102-178 103012 社團法人桃園縣地政士公 會 103 05 16 100176 收入傳票 收到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罰鍰預 5,000,000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296,罰8 20,(一)103-051 22327867 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03 05 22 100186 收入傳票 收到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罰鍰預收 4,000,000 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313,罰835 ,(一)103-051 84256265 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 103 08 12 100290 收入傳票 收到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罰鍰預 50,000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500,罰1 012,(一)103-093 80117376 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 08 26 100303 收入傳票 收到美商福萊.東台.洄瀾.東亞罰 500,000 鍰預收款繳存國庫(手續費20元,由 零用金墊繳),繳515-517,罰1026-1 029,(三)103-099.(一)103-098 97177762 東台有線電視事業股份 有限公司 103 08 26 100303 收入傳票 收到美商福萊.東台.洄瀾.東亞罰 300,000 鍰預收款繳存國庫(手續費20元,由 零用金墊繳),繳515-517,罰1026-1 029,(三)103-099.(一)103-098 16080958 東亞有線電視股份有限 公司 103 08 26 100303 收入傳票 收到美商福萊.東台.洄瀾.東亞罰 1,000,000 鍰預收款繳存國庫(手續費20元,由 零用金墊繳),繳515-517,罰1026-1 029,(三)103-099.(一)103-098 16449841 洄瀾有線電視股份有限 公司 103 09 10 100317 收入傳票 收到山慶.皇宇罰鍰預收款並繳存 50,000 國庫存款戶,繳543-544,罰1061-10 62,(二)103-045.(一)103-093 80117376 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 09 15 100322 收入傳票 收到永鵬.萊爾富罰鍰預收款並繳 500,000 存國庫存款戶,繳553-554,罰1070- 1071,(二)103-044.(一)103-101 23285582 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 司 103 10 13 100349 收入傳票 收到山慶.皇宇罰鍰預收款並繳存 50,000 國庫存款戶,繳594-595,罰1115-11 16,(二)103-045.(一)103-093 80117376 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預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11 08 100384 收入傳票 收到山慶.皇宇罰鍰預收款並繳存 50,000 國庫存款戶,繳658-659,罰1178-11 79,(二)103-045.(一)103-093 80117376 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 12 09 100418 收入傳票 收到山慶.皇宇罰鍰預收款並繳存 50,000 國庫存款戶,繳715.716,罰1231.12 32,(二)103-045.(一)103-093 80117376 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2 632,605,201 製競處罰金罰鍰 103 01 01 100097 收入傳票 102年度處分案判決未確定前義務 200,000 人已預先繳納之罰鍰,業奉核准改 以預收款入帳(屬於非預算性質明 細部分) 24270566 大中和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 103 01 01 100097 收入傳票 102年度處分案判決未確定前義務 320,000 人已預先繳納之罰鍰,業奉核准改 以預收款入帳(屬於非預算性質明 細部分) 28772597 大台北加氣站股份有限 公司 103 01 01 100097 收入傳票 102年度處分案判決未確定前義務 1,050,000 人已預先繳納之罰鍰,業奉核准改 以預收款入帳(屬於非預算性質明 細部分) 27224616 大南方資源再生股份有 限公司 103 01 01 100097 收入傳票 102年度處分案判決未確定前義務 360,000 人已預先繳納之罰鍰,業奉核准改 以預收款入帳(屬於非預算性質明 細部分) 70378082 六通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03 01 01 100097 收入傳票 102年度處分案判決未確定前義務 3,000,000 人已預先繳納之罰鍰,業奉核准改 以預收款入帳(屬於非預算性質明 細部分) 58650902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 公司 103 01 01 100097 收入傳票 102年度處分案判決未確定前義務 2,000,000 人已預先繳納之罰鍰,業奉核准改 以預收款入帳(屬於非預算性質明 細部分) 75708007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103 01 01 100097 收入傳票 102年度處分案判決未確定前義務 260,000 人已預先繳納之罰鍰,業奉核准改 以預收款入帳(屬於非預算性質明 細部分) 22745790 西歐加油站股份有限公 司 103 01 01 100097 收入傳票 102年度處分案判決未確定前義務 100,000 人已預先繳納之罰鍰,業奉核准改 以預收款入帳(屬於非預算性質明 細部分) 97036779 金玉盟股份有限公司 103 01 01 100097 收入傳票 102年度處分案判決未確定前義務 200,000 人已預先繳納之罰鍰,業奉核准改 以預收款入帳(屬於非預算性質明 細部分) 16570266 莒光路加氣站股份有限 公司 90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預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01 01 100097 收入傳票 102年度處分案判決未確定前義務 1,500,000 人已預先繳納之罰鍰,業奉核准改 以預收款入帳(屬於非預算性質明 細部分) 16181490 惠嘉電實業股份有限公 司 103 01 01 100097 收入傳票 102年度處分案判決未確定前義務 100,000 人已預先繳納之罰鍰,業奉核准改 以預收款入帳(屬於非預算性質明 細部分) 24343462 鈉叡股份有限公司 103 01 01 100097 收入傳票 102年度處分案判決未確定前義務 200,000 人已預先繳納之罰鍰,業奉核准改 以預收款入帳(屬於非預算性質明 細部分) 16385585 新安和加氣站股份有限 公司 103 01 01 100097 收入傳票 102年度處分案判決未確定前義務 320,000 人已預先繳納之罰鍰,業奉核准改 以預收款入帳(屬於非預算性質明 細部分) 16330442 瑞山液化石油氣汽車加 氣站股份有限公司 103 01 01 100097 收入傳票 102年度處分案判決未確定前義務 1,400,000 人已預先繳納之罰鍰,業奉核准改 以預收款入帳(屬於非預算性質明 細部分) 16821593 綠建股份有限公司 103 01 01 100097 收入傳票 102年度處分案判決未確定前義務 552,000 人已預先繳納之罰鍰,業奉核准改 以預收款入帳(屬於非預算性質明 細部分) 16636181 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103 01 13 100018 收入傳票 收到美商蘋果.清玉罰鍰預收款並 20,000,000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34-35,罰564-5 65,(二)103-002.(一)102-208 23826594 美商蘋果亞洲股份有限 公司(APPLE ASIA LLC.) 103 01 16 100023 收入傳票 收到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罰鍰預 22,000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42,罰56 9,(二)102-096 16636181 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103 02 07 100046 收入傳票 收到新桃.嘉惠.宏青.綠建.惠嘉電 175,000 .大南方罰鍰預收款並繳存國庫存 款戶,繳81-82,罰599-604,(二)102 -192.(二)102-096 27224616 大南方資源再生股份有 限公司 103 02 07 100046 收入傳票 收到新桃.嘉惠.宏青.綠建.惠嘉電 250,000 .大南方罰鍰預收款並繳存國庫存 款戶,繳81-82,罰599-604,(二)102 -192.(二)102-096 16181490 惠嘉電實業股份有限公 司 103 02 07 100046 收入傳票 收到新桃.嘉惠.宏青.綠建.惠嘉電 200,000 .大南方罰鍰預收款並繳存國庫存 款戶,繳81-82,罰599-604,(二)102 -192.(二)102-096 16821593 綠建股份有限公司 103 02 17 100059 收入傳票 收到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罰鍰預 22,000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109,罰6 34,(二)102-096 16636181 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91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預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03 05 100080 收入傳票 收到綠建等10家罰鍰預收款並繳存 175,000 國庫存款戶,繳140-141,罰665-674 ,(二)102-096.(二)102-192 27224616 大南方資源再生股份有 限公司 103 03 05 100080 收入傳票 收到綠建等10家罰鍰預收款並繳存 250,000 國庫存款戶,繳140-141,罰665-674 ,(二)102-096.(二)102-192 16181490 惠嘉電實業股份有限公 司 103 03 05 100080 收入傳票 收到綠建等10家罰鍰預收款並繳存 200,000 國庫存款戶,繳140-141,罰665-674 ,(二)102-096.(二)102-192 16821593 綠建股份有限公司 103 03 17 100106 收入傳票 收到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罰鍰預 22,000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175,罰6 96,(二)102-096 16636181 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103 04 02 100126 收入傳票 收到星元.森霸.星能.新桃.嘉惠. 175,000 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名達罰鍰 ,繳212-214,罰727-733.735-737,( 二)102-192.102-096.(一)103-006 27224616 大南方資源再生股份有 限公司 103 04 02 100126 收入傳票 收到星元.森霸.星能.新桃.嘉惠. 250,000 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名達罰鍰 ,繳212-214,罰727-733.735-737,( 二)102-192.102-096.(一)103-006 16181490 惠嘉電實業股份有限公 司 103 04 02 100126 收入傳票 收到星元.森霸.星能.新桃.嘉惠. 200,000 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名達罰鍰 ,繳212-214,罰727-733.735-737,( 二)102-192.102-096.(一)103-006 16821593 綠建股份有限公司 103 04 16 100144 收入傳票 收到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罰鍰預 420,000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235,罰7 55,(二)102-096 16636181 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103 05 01 100157 收入傳票 收到名達.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 175,000 .嘉惠.新桃罰鍰,繳262-264,罰789 -795,(一)103-006.(二)102-096.1 02-192 27224616 大南方資源再生股份有 限公司 103 05 01 100157 收入傳票 收到名達.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 250,000 .嘉惠.新桃罰鍰,繳262-264,罰789 -795,(一)103-006.(二)102-096.1 02-192 16181490 惠嘉電實業股份有限公 司 103 05 01 100157 收入傳票 收到名達.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 200,000 .嘉惠.新桃罰鍰,繳262-264,罰789 -795,(一)103-006.(二)102-096.1 02-192 16821593 綠建股份有限公司 103 05 01 100158 收入傳票 收到建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罰鍰預 500,000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265,罰7 96,(二)103-044 18793600 建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92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預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05 12 100168 收入傳票 收到宏基瀝青有限公司罰鍰預收款 2,400,000 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285,罰812,( 二)103-045 27294773 宏基瀝青有限公司 103 05 15 100174 收入傳票 收到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罰鍰預 420,000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300,罰8 22,(二)102-096 16636181 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103 06 05 100197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電.大南方罰 175,000 鍰,繳334,罰852-855,(二)102-096 27224616 大南方資源再生股份有 限公司 103 06 05 100197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電.大南方罰 250,000 鍰,繳334,罰852-855,(二)102-096 16181490 惠嘉電實業股份有限公 司 103 06 05 100197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電.大南方罰 200,000 鍰,繳334,罰852-855,(二)102-096 16821593 綠建股份有限公司 103 06 05 100200 收入傳票 收到飛利浦.啟景罰鍰預收款並繳 1,800,000 存國庫存款戶,繳341.342,罰859.8 60,(二)103-060.(三)103-064 103060 荷蘭商.皇家飛利浦電子 股份有限公司 103 06 18 100209 收入傳票 收到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罰鍰預 230,000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358,罰8 74,(二)102-096 16636181 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103 06 24 100213 收入傳票 收到山慶.陳○○.璉衡罰鍰預收款 1,000,000 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368-370,罰8 82-884,(二)103-045.(一)103-072 .(三)103-070 86435692 山慶瀝青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103 06 25 100220 收入傳票 收到廷隆瀝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罰 500,000 鍰預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含手 續費20元,另由零用金墊繳),繳381 ,罰892,(二)103-045 66553116 廷隆瀝青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103 06 27 100223 收入傳票 收到光利瀝青工業有限公司罰鍰預 800,000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385,罰8 95,(二)103-045 66614438 光利瀝青工業有限公司 103 07 04 100227 收入傳票 收到佑晟.勇宗.日勝罰鍰預收款並 60,000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389-391,罰899 -901,(二)103-044.103-045.(三)1 03-007 22541445 勇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03 07 07 100228 收入傳票 收到智勝瀝青拌合工廠有限公司罰 785,284 鍰預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392 ,罰902,(二)103-044 89910946 智勝瀝青拌合工廠有限 公司 103 07 07 100229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電.大南方罰 175,000 鍰,繳393,罰903-906,(二)102-096 27224616 大南方資源再生股份有 限公司 93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預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07 07 100229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電.大南方罰 250,000 鍰,繳393,罰903-906,(二)102-096 16181490 惠嘉電實業股份有限公 司 103 07 07 100229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電.大南方罰 200,000 鍰,繳393,罰903-906,(二)102-096 16821593 綠建股份有限公司 103 07 07 100230 收入傳票 收到永登瀝青有限公司罰鍰預收款 5,000,000 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398,罰914,( 二)103-044 28131778 永登瀝青有限公司 103 07 10 100240 收入傳票 收到山慶.坤慶.景皇罰鍰預收款並 100,000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418-420,罰933 -935,(二)103-045.(二)103-044 86435692 山慶瀝青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103 07 10 100240 收入傳票 收到山慶.坤慶.景皇罰鍰預收款並 3,000,000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418-420,罰933 -935,(二)103-045.(二)103-044 80700737 坤慶瀝青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103 07 10 100240 收入傳票 收到山慶.坤慶.景皇罰鍰預收款並 2,466,000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418-420,罰933 -935,(二)103-045.(二)103-044 27401083 景皇營造有限公司 103 07 14 100246 收入傳票 收到益興.勇宗罰鍰預收款並繳存 540,000 國庫存款戶,繳428.430,罰941.943 ,(二)103-045 22541445 勇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03 07 14 100246 收入傳票 收到益興.勇宗罰鍰預收款並繳存 500,000 國庫存款戶,繳428.430,罰941.943 ,(二)103-045 66629235 益興瀝青股份有限公司 103 07 15 100249 收入傳票 收到智勝.季豐罰鍰預收款並繳存 487,201 國庫存款戶,繳432.433,罰945.946 ,(二)103-044 28131171 季豐瀝青有限公司 103 07 15 100249 收入傳票 收到智勝.季豐罰鍰預收款並繳存 815,600 國庫存款戶,繳432.433,罰945.946 ,(二)103-044 89910946 智勝瀝青拌合工廠有限 公司 103 07 15 100250 收入傳票 收到石庫瀝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罰 5,100,000 鍰預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436 ,罰949,(二)103-045 23837924 石庫瀝青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103 07 15 100251 收入傳票 收到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罰鍰預 420,000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435,罰9 48,(二)102-096 16636181 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103 07 18 100256 收入傳票 收到景皇營造有限公司罰鍰預收款 2,495,559 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443,罰956,( 二)103-044 27401083 景皇營造有限公司 103 07 22 100264 收入傳票 收到展源瀝青股份有限公司罰鍰預 5,732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454,罰9 66,(二)103-044 23177612 展源瀝青股份有限公司 94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預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07 25 100265 收入傳票 收到和平及長生罰鍰預收款並繳存 22,000,000 國庫存款戶,繳455.456,罰967.968 ,(二)103-090 16096852 和平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07 25 100265 收入傳票 收到和平及長生罰鍰預收款並繳存 10,166,667 國庫存款戶,繳455.456,罰967.968 ,(二)103-090 96933037 長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07 29 100270 收入傳票 收到國光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罰鍰預 6,183,353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461,罰9 73,(二)103-090 70833553 國光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07 29 100271 收入傳票 收到新桃.森霸.星元罰鍰預收款並 1,666,666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462-464,罰974 -976,(二)103-090 27945086 星元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07 29 100271 收入傳票 收到新桃.森霸.星元罰鍰預收款並 8,150,000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462-464,罰974 -976,(二)103-090 70783499 森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07 29 100271 收入傳票 收到新桃.森霸.星元罰鍰預收款並 8,000,000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462-464,罰974 -976,(二)103-090 16596337 新桃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07 30 100272 收入傳票 收到星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罰鍰預 6,533,333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465,罰9 77,(二)103-090 70783765 星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07 31 100275 收入傳票 收到廷隆瀝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罰 262,500 鍰預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470 ,罰982,(二)103-045 66553116 廷隆瀝青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103 07 31 100276 收入傳票 收到景皇營造有限公司罰鍰預收款 38,441 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472,罰984,( 二)103-044 27401083 景皇營造有限公司 103 08 07 100279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電.大南方.光 175,000 利.嘉惠電罰鍰,繳477-479,罰990- 995,(二)102-096.(二)103-045.( 二)103-090 27224616 大南方資源再生股份有 限公司 103 08 07 100279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電.大南方.光 50,000 利.嘉惠電罰鍰,繳477-479,罰990- 995,(二)102-096.(二)103-045.( 二)103-090 66614438 光利瀝青工業有限公司 103 08 07 100279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電.大南方.光 250,000 利.嘉惠電罰鍰,繳477-479,罰990- 995,(二)102-096.(二)103-045.( 二)103-090 16181490 惠嘉電實業股份有限公 司 103 08 07 100279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電.大南方.光 6,060,000 利.嘉惠電罰鍰,繳477-479,罰990- 995,(二)102-096.(二)103-045.( 二)103-090 96976990 嘉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95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預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08 07 100279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電.大南方.光 200,000 利.嘉惠電罰鍰,繳477-479,罰990- 995,(二)102-096.(二)103-045.( 二)103-090 16821593 綠建股份有限公司 103 08 07 100284 收入傳票 收到山慶瀝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罰 100,000 鍰預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489 ,罰1003,(二)103-045 86435692 山慶瀝青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103 08 08 100287 收入傳票 收到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罰鍰預 30,216,706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493,罰1 006,(二)103-090 96975970 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 103 08 08 100288 收入傳票 收到季豐.格柏.敦柏罰鍰預收款並 80,000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495.497.499, 罰1007.1009.1010,(二)103-044.( 三)103-094.103-095 28131171 季豐瀝青有限公司 103 08 15 100295 收入傳票 收到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罰鍰預 420,000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505,罰1 017,(二)102-096 16636181 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103 08 26 100306 收入傳票 收到和平.長生.國光罰鍰預收款並 22,000,000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519,罰1030-10 32,(二)103-090 16096852 和平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08 26 100306 收入傳票 收到和平.長生.國光罰鍰預收款並 10,166,667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519,罰1030-10 32,(二)103-090 96933037 長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08 26 100306 收入傳票 收到和平.長生.國光罰鍰預收款並 6,183,333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519,罰1030-10 32,(二)103-090 70833553 國光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08 27 100307 收入傳票 收到智勝瀝青拌合工廠有限公司罰 100,000 鍰預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520 ,罰1033,(二)103-044 89910946 智勝瀝青拌合工廠有限 公司 103 08 28 100308 收入傳票 收到森霸.星元.星能罰鍰預收款並 1,666,666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521,罰1034-10 36,(二)103-090 27945086 星元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08 28 100308 收入傳票 收到森霸.星元.星能罰鍰預收款並 6,533,333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521,罰1034-10 36,(二)103-090 70783765 星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08 28 100308 收入傳票 收到森霸.星元.星能罰鍰預收款並 8,150,000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521,罰1034-10 36,(二)103-090 70783499 森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08 29 100309 收入傳票 收到新桃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罰鍰預 8,000,000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522,罰1 037,(二)103-090 16596337 新桃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96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預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09 03 100311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電.大南方.廷 175,000 隆.光利.嘉惠罰鍰,繳528-530,罰1 046-1052,(二)102-096.(二)103-0 45.(二)103-090 27224616 大南方資源再生股份有 限公司 103 09 03 100311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電.大南方.廷 50,000 隆.光利.嘉惠罰鍰,繳528-530,罰1 046-1052,(二)102-096.(二)103-0 45.(二)103-090 66614438 光利瀝青工業有限公司 103 09 03 100311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電.大南方.廷 262,500 隆.光利.嘉惠罰鍰,繳528-530,罰1 046-1052,(二)102-096.(二)103-0 45.(二)103-090 66553116 廷隆瀝青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103 09 03 100311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電.大南方.廷 250,000 隆.光利.嘉惠罰鍰,繳528-530,罰1 046-1052,(二)102-096.(二)103-0 45.(二)103-090 16181490 惠嘉電實業股份有限公 司 103 09 03 100311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電.大南方.廷 6,060,000 隆.光利.嘉惠罰鍰,繳528-530,罰1 046-1052,(二)102-096.(二)103-0 45.(二)103-090 96976990 嘉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09 03 100311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電.大南方.廷 200,000 隆.光利.嘉惠罰鍰,繳528-530,罰1 046-1052,(二)102-096.(二)103-0 45.(二)103-090 16821593 綠建股份有限公司 103 09 03 100314 收入傳票 收到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罰鍰預 30,216,666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535,罰1 056,(二)103-090 96975970 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 103 09 10 100317 收入傳票 收到山慶.皇宇罰鍰預收款並繳存 100,000 國庫存款戶,繳543-544,罰1061-10 62,(二)103-045.(一)103-093 86435692 山慶瀝青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103 09 12 100321 收入傳票 收到季豐.永晟.美兆罰鍰預收款並 80,000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549-551,罰106 7-1069,(二)103-044.(三)103-104 28131171 季豐瀝青有限公司 103 09 15 100323 收入傳票 收到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罰鍰預 420,000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555,罰1 072,(二)102-096 16636181 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103 09 25 100336 收入傳票 收到智勝瀝青拌合工廠有限公司罰 100,000 鍰預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569 ,罰1086,(二)103-044 89910946 智勝瀝青拌合工廠有限 公司 103 09 25 100338 收入傳票 收到和平.長生.國光罰鍰預收款並 22,000,000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572,罰1088-10 90,(二)103-090 16096852 和平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09 25 100338 收入傳票 收到和平.長生.國光罰鍰預收款並 10,166,667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572,罰1088-10 90,(二)103-090 96933037 長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97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預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09 25 100338 收入傳票 收到和平.長生.國光罰鍰預收款並 6,183,333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572,罰1088-10 90,(二)103-090 70833553 國光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09 30 100341 收入傳票 收到森霸.星元.星能.新桃罰鍰預 1,666,666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575,罰1 095-1098,(二)103-090 27945086 星元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09 30 100341 收入傳票 收到森霸.星元.星能.新桃罰鍰預 6,533,333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575,罰1 095-1098,(二)103-090 70783765 星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09 30 100341 收入傳票 收到森霸.星元.星能.新桃罰鍰預 8,150,000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575,罰1 095-1098,(二)103-090 70783499 森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09 30 100341 收入傳票 收到森霸.星元.星能.新桃罰鍰預 8,000,000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575,罰1 095-1098,(二)103-090 16596337 新桃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10 03 100344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廷隆 175,000 .光利.嘉惠.麥寮罰鍰,繳584-586, 罰1105-1112,(二)102-096.(二)10 3-045.(二)103-090 27224616 大南方資源再生股份有 限公司 103 10 03 100344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廷隆 50,000 .光利.嘉惠.麥寮罰鍰,繳584-586, 罰1105-1112,(二)102-096.(二)10 3-045.(二)103-090 66614438 光利瀝青工業有限公司 103 10 03 100344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廷隆 262,500 .光利.嘉惠.麥寮罰鍰,繳584-586, 罰1105-1112,(二)102-096.(二)10 3-045.(二)103-090 66553116 廷隆瀝青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103 10 03 100344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廷隆 30,216,666 .光利.嘉惠.麥寮罰鍰,繳584-586, 罰1105-1112,(二)102-096.(二)10 3-045.(二)103-090 96975970 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 103 10 03 100344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廷隆 250,000 .光利.嘉惠.麥寮罰鍰,繳584-586, 罰1105-1112,(二)102-096.(二)10 3-045.(二)103-090 16181490 惠嘉電實業股份有限公 司 103 10 03 100344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廷隆 6,060,000 .光利.嘉惠.麥寮罰鍰,繳584-586, 罰1105-1112,(二)102-096.(二)10 3-045.(二)103-090 96976990 嘉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10 03 100344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廷隆 200,000 .光利.嘉惠.麥寮罰鍰,繳584-586, 罰1105-1112,(二)102-096.(二)10 3-045.(二)103-090 16821593 綠建股份有限公司 103 10 13 100349 收入傳票 收到山慶.皇宇罰鍰預收款並繳存 100,000 國庫存款戶,繳594-595,罰1115-11 16,(二)103-045.(一)103-093 86435692 山慶瀝青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98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預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10 13 100352 收入傳票 收到東森.寶德.富邦.季豐罰鍰預 80,000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599-602 ,罰1119-1122,(三)103-109.103-1 13.103-110(二)103-044 28131171 季豐瀝青有限公司 103 10 15 100358 收入傳票 收到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罰鍰預 420,000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608,罰1 127,(二)102-096 16636181 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103 10 21 100364 收入傳票 收到長興隆包裝有限公司罰鍰預收 50,000 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618,罰113 8,(二)103-102 12749115 長興隆包裝有限公司 103 10 27 100367 收入傳票 收到和平.長生.國光罰鍰預收款並 22,000,000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622,罰1142-11 44,(二)103-090 16096852 和平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10 27 100367 收入傳票 收到和平.長生.國光罰鍰預收款並 10,166,667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622,罰1142-11 44,(二)103-090 96933037 長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10 27 100367 收入傳票 收到和平.長生.國光罰鍰預收款並 6,183,333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622,罰1142-11 44,(二)103-090 70833553 國光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10 27 100368 收入傳票 收到智勝瀝青拌合工廠有限公司罰 100,000 鍰預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623 ,罰1145,(二)103-044 89910946 智勝瀝青拌合工廠有限 公司 103 10 28 100369 收入傳票 收到森霸.星元.星能罰鍰預收款並 1,666,666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625,罰1146-11 48,(二)103-090 27945086 星元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10 28 100369 收入傳票 收到森霸.星元.星能罰鍰預收款並 6,533,333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625,罰1146-11 48,(二)103-090 70783765 星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10 28 100369 收入傳票 收到森霸.星元.星能罰鍰預收款並 8,150,000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625,罰1146-11 48,(二)103-090 70783499 森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10 29 100372 收入傳票 收到新桃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罰鍰預 8,000,000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628,罰1 150,(二)103-090 16596337 新桃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10 30 100374 收入傳票 收到廷隆.家喜罰鍰預收款並繳存 262,500 國庫存款戶,繳633.634,罰1153.11 54,(二)103-045.(三)103-123 66553116 廷隆瀝青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103 11 06 100377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光利 175,000 .嘉惠.麥寮罰鍰,繳639-641,罰115 8-1164,(二)102-096.(二)103-045 .(二)103-090 27224616 大南方資源再生股份有 限公司 99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預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11 06 100377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光利 50,000 .嘉惠.麥寮罰鍰,繳639-641,罰115 8-1164,(二)102-096.(二)103-045 .(二)103-090 66614438 光利瀝青工業有限公司 103 11 06 100377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光利 30,216,666 .嘉惠.麥寮罰鍰,繳639-641,罰115 8-1164,(二)102-096.(二)103-045 .(二)103-090 96975970 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 103 11 06 100377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光利 250,000 .嘉惠.麥寮罰鍰,繳639-641,罰115 8-1164,(二)102-096.(二)103-045 .(二)103-090 16181490 惠嘉電實業股份有限公 司 103 11 06 100377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光利 6,060,000 .嘉惠.麥寮罰鍰,繳639-641,罰115 8-1164,(二)102-096.(二)103-045 .(二)103-090 96976990 嘉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11 06 100377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光利 200,000 .嘉惠.麥寮罰鍰,繳639-641,罰115 8-1164,(二)102-096.(二)103-045 .(二)103-090 16821593 綠建股份有限公司 103 11 08 100383 收入傳票 收到玖建.溪福.季豐罰鍰預收款繳 80,000 存國庫(手續費20元,由零用金墊繳 ),繳653-655,罰1173-1175,(三)10 3-121.(三)103-122.(二)103-044 28131171 季豐瀝青有限公司 103 11 08 100384 收入傳票 收到山慶.皇宇罰鍰預收款並繳存 100,000 國庫存款戶,繳658-659,罰1178-11 79,(二)103-045.(一)103-093 86435692 山慶瀝青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103 11 17 100392 收入傳票 收到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罰鍰預 420,000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669,罰1 186,(二)102-096 16636181 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103 11 26 100400 收入傳票 收到智勝瀝青拌合工廠有限公司罰 100,000 鍰預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683 ,罰1197,(二)103-044 89910946 智勝瀝青拌合工廠有限 公司 103 11 26 100401 收入傳票 收到和平.長生.國光罰鍰預收款並 22,000,000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684,罰1198-12 00,(二)103-090 16096852 和平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11 26 100401 收入傳票 收到和平.長生.國光罰鍰預收款並 10,166,667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684,罰1198-12 00,(二)103-090 96933037 長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11 26 100401 收入傳票 收到和平.長生.國光罰鍰預收款並 6,183,333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684,罰1198-12 00,(二)103-090 70833553 國光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11 26 100402 收入傳票 收到廷隆.明峰.總裁罰鍰預收款繳 1,050,000 存國庫(手續費40元,零用金墊繳), 繳685.688.689,罰1201.1204.1205 ,(二)103-045.(三)103-129.130 66553116 廷隆瀝青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100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預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11 28 100406 收入傳票 收到森霸.星元.星能罰鍰預收款並 1,666,666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693,罰1208-12 10,(二)103-090 27945086 星元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11 28 100406 收入傳票 收到森霸.星元.星能罰鍰預收款並 6,533,333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693,罰1208-12 10,(二)103-090 70783765 星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11 28 100406 收入傳票 收到森霸.星元.星能罰鍰預收款並 8,150,000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693,罰1208-12 10,(二)103-090 70783499 森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12 08 100407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光利 175,000 .新桃.嘉惠罰鍰,繳698-700,罰121 5-1221,(二)102-096.(二)103-045 .(二)103-090 27224616 大南方資源再生股份有 限公司 103 12 08 100407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光利 50,000 .新桃.嘉惠罰鍰,繳698-700,罰121 5-1221,(二)102-096.(二)103-045 .(二)103-090 66614438 光利瀝青工業有限公司 103 12 08 100407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光利 250,000 .新桃.嘉惠罰鍰,繳698-700,罰121 5-1221,(二)102-096.(二)103-045 .(二)103-090 16181490 惠嘉電實業股份有限公 司 103 12 08 100407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光利 5,000,000 .新桃.嘉惠罰鍰,繳698-700,罰121 5-1221,(二)102-096.(二)103-045 .(二)103-090 16596337 新桃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12 08 100407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光利 6,060,000 .新桃.嘉惠罰鍰,繳698-700,罰121 5-1221,(二)102-096.(二)103-045 .(二)103-090 96976990 嘉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12 08 100407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光利 200,000 .新桃.嘉惠罰鍰,繳698-700,罰121 5-1221,(二)102-096.(二)103-045 .(二)103-090 16821593 綠建股份有限公司 103 12 08 100411 收入傳票 收到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罰鍰預 30,216,666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704,罰1 224,(二)103-090 96975970 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 103 12 09 100418 收入傳票 收到山慶.皇宇罰鍰預收款並繳存 100,000 國庫存款戶,繳715.716,罰1231.12 32,(二)103-045.(一)103-093 86435692 山慶瀝青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103 12 12 100426 收入傳票 收到季豐瀝青有限公司罰鍰預收款 80,000 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725,罰1242, (二)103-044 28131171 季豐瀝青有限公司 103 12 16 100428 收入傳票 收到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罰鍰預 420,000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729,罰1 245,(二)102-096 16636181 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101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預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12 27 100443 收入傳票 收到和平.長生.國光罰鍰預收款並 22,000,000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752,罰1258-12 60,(二)103-090 16096852 和平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12 27 100443 收入傳票 收到和平.長生.國光罰鍰預收款並 10,166,667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752,罰1258-12 60,(二)103-090 96933037 長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12 27 100443 收入傳票 收到和平.長生.國光罰鍰預收款並 6,183,333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752,罰1258-12 60,(二)103-090 70833553 國光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12 27 100445 收入傳票 收到智勝.富邦罰鍰預收款並繳存 100,000 國庫存款戶,繳754.755,罰1261.12 62,(二)103-044.(三)103-140 89910946 智勝瀝青拌合工廠有限 公司 103 12 30 100448 收入傳票 收到森霸.星元.星能.新桃罰鍰預 1,666,666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763,罰1 267-1270,(二)103-090 27945086 星元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12 30 100448 收入傳票 收到森霸.星元.星能.新桃罰鍰預 6,533,333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763,罰1 267-1270,(二)103-090 70783765 星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12 30 100448 收入傳票 收到森霸.星元.星能.新桃罰鍰預 8,150,000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763,罰1 267-1270,(二)103-090 70783499 森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3 12 30 100448 收入傳票 收到森霸.星元.星能.新桃罰鍰預 5,000,000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763,罰1 267-1270,(二)103-090 16596337 新桃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4 01 02 100455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光利 175,000 .嘉惠罰鍰,繳774-776,罰1278-128 3,(二)102-096.(二)103-045.(二) 103-090 27224616 大南方資源再生股份有 限公司 104 01 02 100455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光利 50,000 .嘉惠罰鍰,繳774-776,罰1278-128 3,(二)102-096.(二)103-045.(二) 103-090 66614438 光利瀝青工業有限公司 104 01 02 100455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光利 250,000 .嘉惠罰鍰,繳774-776,罰1278-128 3,(二)102-096.(二)103-045.(二) 103-090 16181490 惠嘉電實業股份有限公 司 104 01 02 100455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光利 6,060,000 .嘉惠罰鍰,繳774-776,罰1278-128 3,(二)102-096.(二)103-045.(二) 103-090 96976990 嘉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04 01 02 100455 收入傳票 收到宏青.綠建.惠嘉.大南方.光利 200,000 .嘉惠罰鍰,繳774-776,罰1278-128 3,(二)102-096.(二)103-045.(二) 103-090 16821593 綠建股份有限公司 03 3,620,000 公競處罰金罰鍰 102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預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05 30 100195 收入傳票 收到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罰鍰 300,000 預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327, 罰844,(三)103-052 97176270 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 司 103 09 22 100333 收入傳票 收到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罰鍰預 500,000 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565,罰1 083,(三)103-108 22958771 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03 11 26 100404 收入傳票 收到立婕國際企業社罰鍰預收款並 10,000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691,罰1206,( 三)103-109 10527860 立婕國際企業社 103 12 08 100410 收入傳票 收到亞東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罰 50,000 鍰預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705 ,罰1223,(三)103-133 53115987 亞東電子商務股份有限 公司 103 12 18 100430 收入傳票 收到王○○.天帝海罰鍰預收款並 100,000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733,罰1249.12 50,(三)103-136.(三)103-135 66271622 天帝海國際股份有限公 司 103 12 19 100431 收入傳票 收到劉陳○○、群益汽車(手續費2 100,000 0元由零用金墊付)罰鍰預收款並繳 存國庫存款戶,繳731、732,罰1247 .1248,(三)103-145.(三)103-144 54603056 群益汽車有限公司 103 12 19 100431 收入傳票 收到劉陳○○、群益汽車(手續費2 50,000 0元由零用金墊付)罰鍰預收款並繳 存國庫存款戶,繳731、732,罰1247 .1248,(三)103-145.(三)103-144 S202376818 劉陳○○ 103 12 25 100441 收入傳票 收到生命之泉.和築罰鍰預收款並 100,000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749.750,罰125 6.1257,(三)103-141.(三)103-138 54650590 生命之泉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103 12 25 100441 收入傳票 收到生命之泉.和築罰鍰預收款並 500,000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749.750,罰125 6.1257,(三)103-141.(三)103-138 27353890 和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03 12 27 100445 收入傳票 收到智勝.富邦罰鍰預收款並繳存 50,000 國庫存款戶,繳754.755,罰1261.12 62,(二)103-044.(三)103-140 27365925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103 12 30 100449 收入傳票 收到榮騰.名傑罰鍰預收款並繳存 1,500,000 國庫存款戶,繳765.766,罰1271.12 72,(三)103-142.(三)103-148 27580353 名傑建設有限公司 103 12 30 100449 收入傳票 收到榮騰.名傑罰鍰預收款並繳存 100,000 國庫存款戶,繳765.766,罰1271.12 72,(三)103-142.(三)103-148 53286665 榮騰創意行銷有限公司 104 01 02 100452 收入傳票 收到城邦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罰 200,000 鍰預收款並繳存國庫存款戶,繳767 ,罰1273,(三)103-146 97125343 城邦文化事業股份有限 公司 103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預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4 01 02 100454 收入傳票 收到玖建家電有限公司罰鍰預收款 50,000 ,並自本會郵局帳號領出繳存國庫 存款戶(郵局手續費20元,由零用金 墊繳),繳773,罰1277,(三)103-140 28139526 玖建家電有限公司 104 01 06 100457 收入傳票 收到立婕國際企業社罰鍰預收款並 10,000 繳存國庫存款戶,繳779,罰1286,( 三)103-109 10527860 立婕國際企業社 總 計 652,175,201 104 公平交易委員會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2,272,839 本年度部分 01 378,000 履約保證金 103 01 27 100020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度本會暨競爭政策資 7,000 料及研究中心辦公大樓火險及附加 險案」履約保證金(103.2.1-104.2 .1) 11099303 美亞產物保險股份有限 公司 103 01 29 300006 轉帳傳票 103.12.31合約期滿 保管款明細轉正,沖銷傳票應為101 40,000 ,已辦理發還。 .11.23 100221,誤植為102.11.28 100201;本會103年資訊網路、伺 服器暨個人電腦週邊設備履保金 28804628 西喬系統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103 03 14 100047 收入傳票 103.12.31合約期滿 收到「續訂103年度外文期刊」履 8,000 ,已辦理發還。 約保證金(103.3.3-103.12.31) 86033521 百合圖書有限公司 103 10 13 100198 收入傳票 收到中翊科技有限公司繳交本會「 10,000 104年度電腦機房相關設施維護服 務案」履約保證金(自104年1月1日 起至104年12月31日止) 89783723 中翊科技有限公司 103 10 29 100212 收入傳票 收到優易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繳交本 20,000 會「104年度資安防護及電子郵件 系統維護服務案」履約保證金(自1 04年1月1日至104年12月31日止) 80513220 優易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103 11 28 100242 收入傳票 收到本會「104年度數位式電話交 40,000 換主機系統維護服務案」履約保證 金(104.1.1-104.12.31) 23978959 台恩通信有限公司 103 12 03 100243 收入傳票 收到本會「104年度公平交易季刊 28,000 排版印製及寄送等採購案」履約保 證金(104.1.1-104.12.31) 30903716 萬達打字印刷有限公司 103 12 17 100257 收入傳票 收到本會「104年度辦公室環境清 50,000 潔維護服務案」履約保證金(104.1 .1-104.12.31) 26228924 富心企業社 103 12 23 100261 收入傳票 收到大塊系統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繳 20,000 交本會「104年度資訊網路、伺服 器暨個人電腦週邊設備維護服務案 」履約保證金(至104年12月31日) 54022240 大塊系統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 103 12 23 100262 收入傳票 收到本會「104年度事務性工作承 130,000 攬服務案」履約保證金(104.1.1-1 04.12.31) 84943341 一一一又清潔服務有限 公司 103 12 31 100269 收入傳票 收到本會「104年度公平交易通訊 25,000 排版、印製及寄送、電子報編排案 」履約保證金(104.1.1-104.12.31 ) 53743564 鴻遠數位文化有限公司 02 112,500 保固金 103 04 28 300019 轉帳傳票 收到「多層次傳銷事業營運發展狀 20,000 況線上查報委外服務案」履約保證 金轉保固金(至104.12.31) 53314016 欣富科技有限公司 105 公平交易委員會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06 24 100114 收入傳票 收到多點科技有限公司承包本會10 2,000 3年度「線上投票系統委外服務案 」保固金(103.6.17-104.6.16) 28333697 多點科技有限公司 103 10 06 100193 收入傳票 收到本會秘書室辦公室裝修採購案 10,500 保固金(案號FTC10320)(103.9.30- 104.9.29) 70573629 霈昌營造有限公司 103 10 20 300047 轉帳傳票 收到本會「骨幹網路系統建置採購 20,000 案」履約保證金轉保固金(至106.1 0.7) 70771557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103 10 21 100203 收入傳票 收到本會議案表單系統資料庫改版 2,000 委外服務案保固金(至104年12月31 日) 53684586 臻果資訊有限公司 103 11 27 300052 轉帳傳票 收到本會剪報系統暨BBS內部入口 6,000 網站擴充建置委外服務案履約保證 金轉保固金(至104.12.31) 16593514 楓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 12 31 300058 轉帳傳票 收到103年度「產業資訊管理系統 20,000 擴充委外服務採購案」履約保證金 轉保固金(至104.12.31) 80147940 威知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104 01 07 300059 轉帳傳票 收到「103年度公文整合系統功能 20,000 擴充委外服務採購案」履約保證金 轉保固金(至104.12.31) 53314016 欣富科技有限公司 104 01 08 300062 轉帳傳票 收到「103年度個人電腦主機及顯 12,000 示器採購案」履約保證金轉保固金 (至106.12.25) 70771557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04 1,782,339 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 103 01 29 100022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1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40,068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3 02 27 100037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2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40,521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3 03 31 100054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3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35,770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3 04 30 100073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4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46,349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3 05 30 100097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5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38,413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3 06 30 100120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6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54,723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3 07 31 100145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7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45,640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6 公平交易委員會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08 29 100165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8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45,032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3 09 30 100188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9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68,400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3 10 30 100214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10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 162,034 利息 0181 離職儲金 103 11 28 100238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11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 155,653 利息 0181 離職儲金 103 12 31 100278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12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 149,736 利息 0181 離職儲金 5,793,795 以前年度部分 101 3,879,605 一百零一年度 04 3,879,605 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 102 01 09 300058 轉帳傳票 99年1月份至101年12月份離職儲金 3,879,605 本金及利息轉為1筆 0181 離職儲金 102 1,914,190 一百零二年度 01 95,000 履約保證金 102 11 13 100188 收入傳票 103.12.31合約期滿 收到「本會103年度資安防護及電 30,000 ,已辦理發還。 子郵件系統維護服務案」履約保證 金(103.1.1-103.12.31) 80513002 優易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102 11 14 100190 收入傳票 103.12.31合約期滿 收到「本會103年度電腦機房相關 20,000 ,已辦理發還。 設施維護服務案」履約保證金(103 .1.1-103.12.31) 89783723 中翊科技有限公司 102 12 09 100210 收入傳票 103.12.31合約期滿 收到本會「103年度數位電話交換 40,000 ,已辦理發還。 機維護服務」履約保證金(103.1.1 -103.12.31) 23978959 台恩通信有限公司 102 12 09 100213 收入傳票 103.12.31合約期滿 收到本會「第二代全文檢索系統暨 5,000 ,已辦理發還。 委員會議無紙化系統維護服務」案 履約保證金(103.1.1-103.12.31) 70565803 探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2 71,450 保固金 102 10 02 300040 轉帳傳票 辦公室沙發椅汰換履約保證金轉保 24,450 固保證金〈至104.9.25止〉 27918736 莎發匠實業有限公司 102 11 01 300047 轉帳傳票 14樓4台水冷吊掛式薄型機履約保 12,000 證金轉保固保證金〈至104.10.24 止〉 24333513 日創工程有限公司 102 12 26 300053 轉帳傳票 本會「102年度個人電腦主機、顯 35,000 示器及筆記型電腦採購案」履約保 證金轉保固金〈至107.12.18止〉 01517124 國眾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04 1,747,740 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 107 公平交易委員會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2 01 31 100017 收入傳票 收到102年1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53,624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2 02 27 100030 收入傳票 收到102年2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10,029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2 03 29 100047 收入傳票 收到102年3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59,690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2 04 30 100067 收入傳票 收到102年4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35,134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2 05 31 100085 收入傳票 收到102年5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49,823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2 06 28 100104 收入傳票 收到102年6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43,601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2 07 31 100129 收入傳票 收到102年7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39,419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2 08 30 100141 收入傳票 收到102年8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52,730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2 09 30 100154 收入傳票 收到102年9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50,207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2 10 31 100180 收入傳票 收到102年10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 159,768 利息 0181 離職儲金 102 11 29 100203 收入傳票 收到102年11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 153,033 利息 0181 離職儲金 103 01 03 100231 收入傳票 收到102年12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 140,682 利息 0181 離職儲金 總 計 8,066,634 108 公平交易委員會 經費類代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226,475 本年度部分 01 41,981 公保費 103 11 25 100233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12月份薪津代扣款(勞保 39,162 、健保、公保、新制勞退、退撫基 金) 103 11 28 100241 收入傳票 收到楊視察○○100.9.1-100.12.2 801 8公保費差額 103 12 05 100247 收入傳票 收到補發陳科員○○及連科員○○ 683 薪津代扣款 103 12 10 100249 收入傳票 收到補發陳分析師○○103.12.1-1 789 03.12.18薪津代扣款 103 12 11 100252 收入傳票 收到補發陳科員○○103.12.8-103 546 .12.31薪津代扣款 02 33,066 勞保費 103 10 24 100208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11月份薪津代扣款(勞保 7,397 、健保、公保、新制勞退、退撫基 金) 103 11 25 100233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12月份薪津代扣款(勞保 25,206 、健保、公保、新制勞退、退撫基 金) 103 12 17 100256 收入傳票 收到補發林○○薪津代扣款 463 05 98,754 健保費﹝職﹞ 103 11 25 100233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12月份薪津代扣款(勞保 92,919 、健保、公保、新制勞退、退撫基 金) 103 11 28 100236 收入傳票 收到曾科員○○健保費 1,420 103 12 05 100247 收入傳票 收到補發陳科員○○及連科員○○ 1,385 薪津代扣款 103 12 11 100252 收入傳票 收到補發陳科員○○103.12.8-103 710 .12.31薪津代扣款 103 12 24 100263 收入傳票 收到郎○○1眷口健保費103年12月 781 份 104 01 06 100271 收入傳票 收到黃○○1眷口健保費103年10-1 1,539 2月份 07 4,106 健保費﹝工﹞ 103 11 25 100233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12月份薪津代扣款(勞保 3,593 、健保、公保、新制勞退、退撫基 金) 103 12 17 100256 收入傳票 收到補發林○○薪津代扣款 513 09 34,092 退撫基金 103 11 25 100233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12月份薪津代扣款(勞保 28,220 、健保、公保、新制勞退、退撫基 金) 103 12 05 100247 收入傳票 收到補發陳科員○○及連科員○○ 1,987 薪津代扣款 109 公平交易委員會 經費類代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12 10 100249 收入傳票 收到補發陳分析師○○103.12.1-1 2,296 03.12.18薪津代扣款 103 12 11 100252 收入傳票 收到補發陳科員○○103.12.8-103 1,589 .12.31薪津代扣款 13 14,476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103 12 03 100244 收入傳票 收到國外競爭法案例航空策略聯盟 888 與競爭議題譯稿費代扣補充保費( 高○○) 103 12 04 100245 收入傳票 公平交易季刊第22卷第4期撰稿費 852 代扣補充保費(施○○等3人) 103 12 10 100250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9月至103年12月英文審 431 稿費代扣補充保費(施○○) 103 12 11 100253 收入傳票 競爭法經濟分析參考手冊(初稿)審 493 查費代扣補充保費(陳○○) 103 12 18 100258 收入傳票 第21屆競爭政策與公平法學術研討 1,657 會撰稿費代扣補充保費王○○、王 ○○、劉○○、陳○○、江○○, 共計5人 103 12 25 100265 收入傳票 收到APEC競爭政策資料庫建置內容 395 -103年上半年度重要案例19則審稿 費代扣健保補充保費(劉○○及林 ○○) 103 12 26 100264 收入傳票 103年度獎助研究生研究論文經費 800 代扣補充保費(毛○○等2人) 103 12 31 100270 收入傳票 收到公平交易法對企業集團事業之 8,960 結合管制委託研究代扣補充保費( 顏○○等3人) 總 計 226,475 110 公平交易委員會 經費類保管有價證券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30,000 本年度部分 02 30,000 定期存款存單 103 02 12 300007 轉帳傳票 收到103年度辦公室環境清潔維護 30,000 服務案履約保證金 53044610 泰垣有限公司 總 計 30,000 111 公平交易委員會 經費類經費賸餘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 單位: 新臺幣元 以 前 年 度 部 分 待納庫部分 押金部分 材料部分 項 目 其他 審修 小計 其他 審修 小計 其他 審修 小計 一、經費賸餘─待納庫部分 1.上年度結轉數 0 0 0 2.加:以前年度應付歲出款減免(註 銷)數內已向國庫領款部分 0 0 0 3.加:以前年度應付歲出保留數減免 (註銷)數內已向國庫領款部分 0 0 0 4.加:審計部修正以前年度決算減列 實現數及保留已撥款部分 0 0 0 5.加:剔除經費以前年度部分 0 0 0 6.加:押金部分收回結轉數 400 0 400 7.加:材料部分領用結轉數 0 0 0 8.加:待納庫移入數 0 0 0 9.減:待納庫移出數 0 0 0 10.減:本年度內解庫數 -400 0 -400 11.減:待納庫註銷數 0 0 0 12.等於年度終了尚未解庫數 0 0 0 二、經費賸餘─押金部分 1.上年度結轉數 400 0 400 2.加:增列以前年度押金部分 0 0 0 3.減:註銷以前年度押金數 0 0 0 4.加:保留庫款支付押金數 0 0 0 5.減:押金收回轉待納庫數 -400 0 -400 6.加:押金移入數 0 0 0 7.減:押金移出數 0 0 0 8.等於年度終了尚未解庫數 0 0 0 三、經費賸餘─材料部分 1.上年度結轉數 0 0 0 2.加:增列以前年度材料部分 0 0 0 3.減:註銷以前年度材料數 0 0 0 4.加:保留庫款支付材料數 0 0 0 5.減:材料領用轉待納庫數 0 0 0 6.加:材料移入數 0 0 0 7.減:材料移出數 0 0 0 8.等於年度終了尚未解庫數 0 0 0 112 公平交易委員會 經費類經費賸餘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 單位: 新臺幣元 本 年 度 部 分 待納庫部分 押金部分 材料部分 項 目 其他 審修 小計 其他 審修 小計 其他 審修 小計 一、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二、統籌科目部分 1.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2.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4.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難照護金 113 公平交易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出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小計 02 0003000000-1 276,160,253 48,222,725 733,000 325,115,978 行政院主管 12 0003820000-6 276,160,253 48,222,725 733,000 325,115,978 公平交易委員會 01 6103820100-4 276,160,253 13,877,893 183,000 290,221,146 一般行政 02 6103821000-5 0 34,344,832 550,000 34,894,832 公平交易業務 01 6103821010-9 0 5,612,890 0 5,612,890 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 02 6103821020-2 0 3,241,709 0 3,241,709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 03 6103821030-6 0 2,619,133 0 2,619,133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04 6103821040-0 0 11,916,635 0 11,916,635 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05 6103821050-3 0 6,332,571 550,000 6,882,571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 06 6103821070-0 0 4,621,894 0 4,621,894 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 管理 03 6103829000-9 0 0 0 0 一般建築及設備 01 6103829019-7 0 0 0 0 其他設備 合 計 276,160,253 48,222,725 733,000 325,115,978 114 276,160,253 委員會 決算分析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備 註 設備及投資 小計 6,258,557 6,258,557 331,374,535 6,258,557 6,258,557 331,374,535 0 0 290,221,146 5,343,958 5,343,958 40,238,790 0 0 5,612,890 0 0 3,241,709 0 0 2,619,133 0 0 11,916,635 0 0 6,882,571 5,343,958 5,343,958 9,965,852 914,599 914,599 914,599 914,599 914,599 914,599 6,258,557 6,258,557 331,374,535 115 公平交易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一般行政 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理 0100 276,160,253 0 0 人人車 0102 11,485,909 0 0 政政人政政政 0103 155,480,783 0 0 法法法法人政政政 0104 7,210,427 0 0 約約約人政政政 0105 7,455,250 0 0 技技車技技政政 0111 41,296,731 0 0 獎獎 0121 4,102,316 0 0 其其其其 0131 8,888,130 0 0 加加加加車 0143 22,541,261 0 0 退退退退退獎 0151 17,699,446 0 0 保保 0200 13,877,893 5,612,890 3,241,709 業政車 0201 481,777 0 0 教教教教車 0202 3,830,823 0 0 水水車 0203 2,070 410,139 638,280 通資車 0215 0 0 0 短資資政車 0219 60,000 361,783 761,458 其其業政其獎 0221 180,910 75 0 稅對車稅車 0231 303,304 0 0 保保車 0250 49,380 274,866 80,221 按按按按計短按獎 0251 0 1,179,304 0 委車車 0261 0 0 0 國國國國國車 0262 0 0 0 國國國國國車 0271 884,398 307,822 824,809 物物 0279 6,309,687 2,354,910 634,297 一一人政車 0282 512,298 0 0 房房房房車車車 116 委員會 決算綜計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 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 其他設備 務 訊管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619,133 11,916,635 6,332,571 4,621,894 0 0 0 0 5,000 0 0 0 0 0 0 588,183 151,534 51,585 450,242 0 0 95,600 0 2,060,237 0 93,709 7,451,002 0 29,375 0 81,840 0 0 0 0 0 41,418 0 0 0 312,991 534,945 561,800 237,831 0 0 0 0 0 0 0 51,492 534,498 0 0 0 3,000 0 0 0 450,746 406,231 2,400 231,912 0 1,006,694 3,083,008 2,582,189 1,575,055 0 0 0 0 0 0 117 公平交易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0100 人人車 0102 政政人政政政 0103 法法法法人政政政 0104 約約約人政政政 0105 技技車技技政政 0111 獎獎 0121 其其其其 0131 加加加加車 0143 退退退退退獎 0151 保保 0200 業政車 0201 教教教教車 0202 水水車 0203 通資車 0215 短資資政車 0219 其其業政其獎 0221 稅對車稅車 0231 保保車 0250 按按按按計短按獎 0251 委車車 0261 國國國國國車 0262 國國國國國車 0271 物物 0279 一一人政車 0282 房房房房車車車 118 委員會 決算綜計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合計 276,160,253 11,485,909 155,480,783 7,210,427 7,455,250 41,296,731 4,102,316 8,888,130 22,541,261 17,699,446 48,222,725 486,777 3,830,823 2,292,033 2,155,837 8,757,327 262,825 344,722 2,052,034 1,179,304 585,990 3,000 3,108,318 17,545,840 512,298 119 公平交易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一般行政 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理 0283 141,694 0 0 車車車車車車車車車車 0284 560,875 0 0 設設車設設設設車車車 0291 53,155 694,516 281,395 國國國車 0292 0 0 0 大大大大國車 0293 0 0 0 國國國車 0295 510 29,475 21,249 短短車短 0299 507,012 0 0 特特車 0300 0 0 0 設設車設短 0306 0 0 0 短資資資資設設車 0319 0 0 0 雜雜設設車 0400 183,000 0 0 獎獎獎車 0436 0 0 0 對國對對獎 0475 183,000 0 0 獎獎車獎獎 合 計 290,221,146 5,612,890 3,241,709 120 委員會 決算綜計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 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 其他設備 務 訊管理 0 1,200 0 0 0 0 0 0 0 0 80,030 95,515 20,652 31,867 0 0 0 243,532 0 0 0 0 2,332,690 0 0 4,940 1,690 3,225 375 0 0 0 0 0 0 0 0 0 5,343,958 914,599 0 0 0 5,343,958 0 0 0 0 0 914,599 0 0 550,000 0 0 0 0 550,000 0 0 0 0 0 0 0 2,619,133 11,916,635 6,882,571 9,965,852 914,599 121 公平交易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0283 車車車車車車車車車車 0284 設設車設設設設車車車 0291 國國國車 0292 大大大大國車 0293 國國國車 0295 短短車短 0299 特特車 0300 設設車設短 0306 短資資資資設設車 0319 雜雜設設車 0400 獎獎獎車 0436 對國對對獎 0475 獎獎車獎獎 合 計 122 委員會 決算綜計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合計 142,894 560,875 1,257,130 243,532 2,332,690 61,464 507,012 6,258,557 5,343,958 914,599 733,000 550,000 183,000 331,374,535 123 公平交易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經 常 經 常 移 轉 受雇人員報 商品及勞務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 酬 購買支出 出 對企業 對家庭及民間 職能別分類 非營利機構 總 計 304,151 45,485 0 0 0 183 01一般公共事務 0 0 0 0 0 0 02防衛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21,294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278,312 45,485 0 0 0 183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4,545 0 0 0 0 0 124 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資 本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投 資 及 增 資 資本移轉 經常支出合計 對政府 對國外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種基金 0 1,136 350,95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1,29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136 325,11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545 0 0 0 0 125 公平交易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資 本 資 本 移 轉 固定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 對家庭及民間 對政府 對國外 購入 住宅 非住宅房屋 非營利機構 職能別分類 總 計 0 0 0 0 0 0 0 01一般公共事務 0 0 0 0 0 0 0 02防衛 0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0 0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0 0 0 0 0 0 0 126 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103 年度 支 出 固 定 資 本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資訊軟體 機器及 土地改良 其他設備 0 0 3,551 2,708 0 6,259 357,21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1,29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551 2,708 0 6,259 331,37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545 127 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用財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 103年12月 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分 類 項 目 單 位 數 量 價 值 備 註 筆 11 91,576,489 土 地 公 頃 0.306406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0 0 棟 2 340,966,732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9,871.38 房屋建築及設備 棟 1 宿 舍 平方公尺 164.74 其 他 個 0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709 32,777,513 船 艘 0 12,938,325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設備 汽(機)車 輛 10 其 他 件 159 圖 書 冊(套) 0 20,207,544 雜 項 設 備 其 他 件 580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0 0 總 值 498,466,603 128 本 頁 空 白 129 公平交易 本年度經費預算國庫已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國 庫 已 申 請 保 留 數 原預算數 款 項 目 名 稱 及 編 號 合 計 實 現 數 應 付 數 預算增減數 保 留 數 甲、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344,597,000 344,597,000 331,374,535 0 0 0 02 0003000000-1 344,597,000 344,597,000 331,374,535 0 行政院主管 0 0 12 0003820000-6 344,597,000 344,597,000 331,374,535 0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1 6103820100-4 300,422,000 300,422,000 290,221,146 0 一般行政 0 0 02 6103821000-5 42,704,000 43,204,000 40,238,790 0 公平交易業務 500,000 0 03 6103829000-9 971,000 971,000 914,599 0 一般建築及設備 0 0 04 6103829800-5 500,000 0 0 0 第一預備金 -500,000 0 乙、統籌科目部分 25,838,933 25,838,933 25,838,933 0 0 0 02 8903304500-4 4,544,923 4,544,923 4,544,923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 育補助 0 0 05 7506205300-0 21,294,010 21,294,010 21,294,01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合 計 370,435,933 370,435,933 357,213,468 0 0 0 130 委員會 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撥 款 部 分 國庫尚未撥款部分 經 費 賸 餘 申請保留數 經費賸餘 備 註 押金部分 合 計 應 付 數 未支用預 待繳還國庫數 算餘額 材料部分 保 留 數 0 0 331,374,535 0 13,222,465 0 0 0 0 331,374,535 0 13,222,465 0 0 0 0 331,374,535 0 13,222,465 0 0 0 0 290,221,146 0 10,200,854 0 0 0 0 40,238,790 0 2,965,210 0 0 0 0 914,599 0 56,4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25,838,933 0 0 0 0 0 0 4,544,923 0 0 0 0 0 0 21,294,010 0 0 0 0 0 0 357,213,468 0 13,222,465 0 0 131 公平交易委員會 國庫退還以前年度納庫款明細表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退 庫 數 年度別 預 算 科 目 名 稱 及 編 號 備 註 金 額 小 計 98 31,347,395 0403920101-8 31,347,395 罰金罰鍰 100 20,000,000 0403920101-8 20,000,000 罰金罰鍰 合 計 51,347,395 132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保留數(或未結清數)分析表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歲 入 保 留 數 年度 科 目 名 稱 及 編 號 應 收 數 保留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合 計 % 保 留 數 92 0403920101-8 10,375,980 10,375,980 95.15 係係係係之係係未係係,本本本並 罰金罰鍰 0 並並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 之之之之之之署署署之之之之。 小 計 10,375,980 10,375,980 95.15 0 93 0403920101-8 100,000 100,000 27.46 係係係係之係係未係係,本本本並 罰金罰鍰 0 並並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 之之之之之之署署署之之之之。 小 計 100,000 100,000 27.46 0 94 0403920101-8 14,999,436 14,999,436 99.95 係係係係之係係未係係,本本本並 罰金罰鍰 0 並並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 之之之之之之署署署之之之之。 小 計 14,999,436 14,999,436 99.95 0 95 0403920101-8 12,618,703 12,618,703 98.10 係係係係之係係之係係係係係係係 罰金罰鍰 0 未係係,本本本之之本本之係係係 情情情情情情,並並並並之之之之 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 署署署之之之之。 小 計 12,618,703 12,618,703 98.10 0 96 0403920101-8 16,762,342 16,762,342 67.42 係係係係之係係未係係,本本本並 罰金罰鍰 0 並並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 之之之之之之署署署之之之之。 小 計 16,762,342 16,762,342 67.42 0 97 0403920101-8 41,684,103 41,684,103 99.57 係係係係之係係未係係,本本本並 罰金罰鍰 0 並並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 之之之之之之署署署之之之之。 小 計 41,684,103 41,684,103 99.57 0 98 0403920101-8 34,953,360 34,953,360 29.11 係係係係之係係未係係,本本本並 罰金罰鍰 0 並並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 之之之之之之署署署之之之之。 小 計 34,953,360 34,953,360 29.11 0 99 0403920101-8 2,009,890 2,009,890 99.03 係係係係之係係未係係,本本本並 罰金罰鍰 0 並並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 之之之之之之署署署之之之之。 小 計 2,009,890 2,009,890 99.03 0 100 0403920101-8 9,255,216 9,255,216 95.77 係係係係之係係之係係係係係係係 罰金罰鍰 0 未係係,本本本之之本本之係係係 情情情情情情,並並並並之之之之 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 署署署之之之之。 小 計 9,255,216 9,255,216 95.77 0 101 0403920101-8 13,559,750 13,559,750 78.07 係係係係之係係之係係係係係係係 罰金罰鍰 0 未係係,本本本之之本本之係係係 情情情情情情,並並並並之之之之 133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保留數(或未結清數)分析表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歲 入 保 留 數 年度 科 目 名 稱 及 編 號 應 收 數 保留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合 計 % 保 留 數 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 署署署之之之之。 1103920901-4 273 273 100.00 係係係係之係係之係係係係係係係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0 未係係,本本本之之本本之係係係 情情情情情情,並並並並之之之之 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 署署署之之之之。 小 計 13,560,023 13,560,023 78.07 0 102 0403820101-5 3,773,136 3,773,136 42.81 係係係係之係係之係係係係係係係 罰金罰鍰 0 未係係,本本本之之本本之係係係 情情情情情情,並並並並之之之之 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 署署署之之之之。 小 計 3,773,136 3,773,136 42.81 0 103 0403820101-5 11,408,918 11,408,918 4.43 係係係係之係係之係係係係係係係 罰金罰鍰 0 未係係,本本本之之本本之係係係 情情情情情情,並並並並之之之之 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之 署署署之之之之。 小 計 11,408,918 11,408,918 4.43 0 之 計 171,501,107 171,501,107 32.89 0 134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科 目 名 稱 及 編 號 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金 額 % 92 0403920101-8 505,864 4.64 罰鍰經移送行政執行,經執行結果義務人無可供執 罰金罰鍰 行財產,且已逾行政執行法規定執行時效。 小 計 505,864 4.64 93 0403920101-8 240,107 65.94 罰鍰經移送行政執行,經執行結果義務人無可供執 罰金罰鍰 行財產,且已逾行政執行法規定執行時效。 小 計 240,107 65.94 96 0403920101-8 7,972,018 32.06 罰鍰經移送行政執行,經執行結果義務人無可供執 罰金罰鍰 行財產,且義務人已解散清算。 小 計 7,972,018 32.06 98 0403920101-8 84,797,568 70.63 原處分(公處字第098022號)經最高行政法院撤銷信 罰金罰鍰 安等15家事業罰鍰,註銷應收歲入款。 小 計 84,797,568 70.63 103 0403820101-5 -183,352,281 -71.18 係對於已依法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而判決尚未確 罰金罰鍰 定之案件,因政府與義務人間尚存有爭議,難謂義 務人具有應繳納之義務,宜俟判決確定再行列帳; 故自102年度起調整本會罰金罰鍰之帳務處理,即 以判決確定案件方列為歲入實收數計 7,451萬7,77 2元(含累計實現數及應收數),如加計已依法提起 訴願或行政訴訟而判決未確定案件預收款6億2,545 萬7,201元,總計6億9,997萬4,973元,已達成全年 度預算數目標。 0703820600-1 27,782 廢舊物資售價 1103820901-1 5,427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103820909-3 53,844 29.91 本會103年2月份出版之「認識公平交易法」需求殷 其他雜項收入 切,銷售量穩定成長所致;將列為爾後編列此項歲 入預算數之參考調整依據。 小 計 -183,265,228 -71.09 合 計 -89,749,671 -21.68 135 公平交易 歲出賸餘數(或減免 中華民國 賸餘數(或減免、註銷數) 經 常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金 額 % 類 型 金 額 103 6103820100-4 10,200,854 3.40 (2) 9,690,747 一般行政 (10) 10,107 (11) 500,000 6103821010-9 522,110 8.51 (10) 3,110 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 (11) 519,000 6103821020-2 448,291 12.15 (10) 291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 (11) 448,000 6103821030-6 318,867 10.85 (11) 318,867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6103821040-0 45,365 0.38 (10) 1,232 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11) 44,133 6103821050-3 212,429 2.99 (10) 13,429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 (11) 199,000 6103821070-0 1,418,148 12.46 (10) 2,106 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 (11) 275,000 6103829019-7 56,401 5.81 0 其他設備 0 小 計 13,222,465 3.84 12,025,022 合 計 13,222,465 3.84 12,025,022 136 委員會 、註銷數)分析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門 資 本 門 賸餘原因說明及相 賸餘原因說明及相 備 註 關改善措施 類 型 金 額 關改善措施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0) 1,042 (11) 1,140,000 (10) 401 (11) 56,000 1,197,443 1,197,443 137 公平交易 人事費 中華民國 預 算 數 人 事 費 別 決 算 數(2) 原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合 計(1) 一、民意代表待遇 0 0 0 0 二、政務人員待遇 13,460,000 0 13,460,000 11,485,909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66,275,000 0 166,275,000 155,480,783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5,394,000 0 5,394,000 7,210,427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7,437,000 0 7,437,000 7,455,250 六、獎金 43,871,000 0 43,871,000 41,296,731 七、其他給與 3,820,000 0 3,820,000 4,102,316 八、加班值班費 9,855,000 0 9,855,000 8,888,130 九、退休退職給付 0 0 0 0 十、退休離職儲金 16,467,000 0 16,467,000 22,541,261 十一、保險 19,272,000 0 19,272,000 17,699,446 十二、調待準備 0 0 0 0 合 計 285,851,000 0 285,851,000 276,160,253 138 委員會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人 比 較 增 減 數 員 工 人 數 說 明 金 額(3)=(2)-(1) 百分比(3)/(1) 預計數 實有數 0 0 0 -1,974,091 -14.67 7 6 -10,794,217 -6.49 199 194 1,816,427 33.67 7 10 本會因職務出缺、人員請假及留職停薪等因素,爰依各 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等 規定,僱用職務代理人以應業務需要致費用增加。 18,250 0.25 19 19 -2,574,269 -5.87 0 0 年終工作獎金22,570,672元、考績獎金18,639,159元、 特殊功勳獎金86,900元,合計41,296,731元。 282,316 7.39 0 0 -966,870 -9.81 0 0 103年度超時加班費決算數3,049千元,與90年度實支數 額8,629千元之八成金額6,903千元相較,並未超支。 0 0 0 6,074,261 36.89 0 0 本會除按月繳納政務人員、職員、約聘僱人員及職工之 退撫基金、離職儲金及勞工退休準備金等退離儲金外, 另為保障勞工之退休權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增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致費用增加。 -1,572,554 -8.16 0 0 0 0 0 -9,690,747 -3.39 232 229 139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12 一、通案決議部分: (一)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預算編 未涉本會業務。 列「釋股收入」380億元,說明如下: 1.各部會釋股收入如次: 預算編 釋股 釋股 列單位 標的 收入 財政部 合作金庫金融 45 億元 控股公司 兆豐金融控股 30 億元 公司 經濟部 中國鋼鐵公司 25億元 交通部 中華電信公司 80億元 行 政 院 台灣肥料公司 20億元 農 業 委 員會 行 政 院 台灣積體電路 180億元 國 家 發 公司 展基金 合計 380億元 2.上述釋股對象不以三大基金(中華郵政 公司、勞工保險基金及勞工退休基金) 為限,並以長期持有為原則。 3.釋股相關費用併同調整。 (二)查「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 已遵照決議辦理。 業務推廣無關,此時正值政府財政赤字節 節攀升,各部門應撙節支出、同舟共濟之 際,故將中央政府各機關之「文康活動費」 減列20%。 (三)歷年中央政府各機關車輛養護費及辦公 已遵照決議辦理。 器具養護費之編列標準浮動,且依其性 質,應可視各機關實際需求編列,而非統 一按人頭方式編列;且我國中央政府長期 推動「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計畫」, 140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更應撙節支出,非增列預算。爰刪減中央 政府各機關「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9 億 5,088 萬 5,000 元 之 5% , 計 4,754 萬 4,000 元,並要求未來年度「車輛養護費」 及「辦公器具養護費」之編列,應據各年 度需求,如實編列。 (四)針對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有關 已遵照決議辦理。 各部會及所屬皆編列有「大陸地區旅費」 預算,主要是支應派員進行兩岸開會、談 判、考察等交流業務;惟鑑於中國對台政 策仍堅守「一中原則」立場,其官員來台 參加活動皆公開大肆宣傳「一中政策」, 更何況是面對我國至中國參與交流的官 員,中國欲進行統戰企圖顯已昭然若揭, 實不宜編列預算支應與中國太過頻繁之 交流,就連國際專家都建議台灣應該要放 緩兩岸交流。準此,為使國家政策更加優 質化,公務人員本應選擇與更進步、更自 由的歐、美國家交流,以參照學習先進國 家之優良施政做法,而非讓台灣生存與發 展「僅有一條與中國結合之路」;爰針對 各部會及所屬編列之「大陸地區旅費」預 算,統刪10%。 (五)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 已遵照決議辦理。 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10%。 2.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統刪 5%。 3. 文 康 活 動 費 : 編 列 標 準 由 每 人 每 年 2,500 元調降為 2,000 元。 4.委辦費:除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 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 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教 育部主管委託辦理、體育署委託研 究、法務部主管委託研究、工業局工 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動植物防疫檢 疫局及所屬屠宰衛生檢查、畜禽藥物 141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殘留檢測及檢疫偵測犬業務、勞工委 員會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 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算、食品藥 物管理署、文化部主管委託辦理不刪 外,其餘統刪 10%,其中國史館臺灣 文獻館、行政院、主計總處、經濟建 設委員會、審計部、內政部、營建署 及所屬、出國及移民署、建築研究所、 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國家 教育研究院、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 局及所屬、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 屬、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 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 屬、茶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及所屬、農業金融局、勞工安全衛生 研究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 自行調整。 5.一般事務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 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 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 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 體育署、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長 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 體系相關預算、中央健康保險署不刪 外,其餘統刪 5%,其中經濟建設委員 會、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 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營建 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入出國及 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主管、 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高雄國稅 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 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 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國家圖 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 育廣播電臺、國際貿易局及所屬、能 142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源局、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 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科學工業 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業園 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 管理局及所屬、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核能研究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 所、林業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種苗改良繁殖 場、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環境檢驗所、海岸巡防署、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科目自行調整。 6.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設施及機械 設備養護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 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 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 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體育署、 法務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 中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研究發 展考核委員會、考選部、監察院、審 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 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 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 營建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領事 事務局、國防部主管、國庫署、賦稅 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 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 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 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 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 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 局及所屬、蒙藏委員會主管、僑務委 員會主管、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 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林業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臺南區農業 143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疾病管 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海岸巡防署 主管、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國內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 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 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 所屬、體育署、法務部主管、衛生福 利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 顧服務體系相關預算不刪外,其餘統 刪 5%,其中經濟建設委員會、公共工 程委員會、考選部、監察院、審計部、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 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 部、營建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 及移民署、領事事務局、國防部所屬、 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關務 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 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 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交通 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 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科學工 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業 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 區管理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放 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 保持局、林業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 試驗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 所、海岸巡防署、檢查局改以其他項 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8.國外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 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 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 所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 體育署、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長 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 體系相關預算、文化部主管不刪外, 144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其餘統刪 10%,其中行政院、主計總 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國立故宮博 物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客家委員會 及所屬、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檔案 管理局、公平交易委員會、考試院、 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 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 基金管理委員會、監察院、審計部、 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 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 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北區 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年發 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 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標準檢驗局 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交通部、 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 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 僑務委員會主管、科學工業園區管理 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 所屬、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農 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 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畜產試驗所、 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 所、種苗改良繁殖場、漁業署及所屬、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 局、農糧署及所屬、職業訓練局及所 屬、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衛生福利 部、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 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 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銀行局、 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改以其他 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45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9.出國教育訓練費:除中央研究院、公務 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 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法務部主 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主計 總處、經濟建設委員會、公平交易委 員會、審計部、營建署及所屬、中央 警察大學、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 屬、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交通部、 中央氣象局、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 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 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畜 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 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 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改 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臺東區農 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 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品 藥物管理署、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 所、海岸巡防署、銀行局改以其他項 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0.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央 研究院、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籌 建計畫、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 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 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 所屬、外交部主管營建工程與交通及 運輸設備、體育署、法務部主管、國 家科學委員會增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 基金、中央健康保險署、文化部主管 不刪;教育部主管(不含體育署)統 刪 4%外,其餘統刪 8%,其中經濟建設 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司法院、最高 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 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公務員懲 戒委員會、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 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 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 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 146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 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 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 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 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 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 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 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 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 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 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選部、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 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 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 所屬、消防署及所屬、領事事務局、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主管、 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 局、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國有財產署 及所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 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 家教育研究院、中央氣象局、觀光局 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 屬、臺中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 屬、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洋巡防 總局、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證券期 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 行調整。 11.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 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中央研究院、 司法院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之 捐助、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 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經濟部科 技預算、國家科學委員會對財團法人 國家實驗研究院與國家同步輻射研究 中心之捐助、衛生福利部主管長期照 147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 相關預算、衛生福利部捐助財團法人 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央健康 保險署補助職業工會與農漁會辦理健 保業務、食品藥物管理署、文化部主 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內政 部、營建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 國防部所屬、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疾病管制 署、環境保護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12.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 出、一般性補助款、教育部主管、法 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主管長期照顧 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 關預算、中央健康保險署補助鄉鎮市 公所辦理健保業務、食品藥物管理 署、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役政署、交通部、動植物防 疫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3.經濟部主管、內政部主管及農業委員 會主管辦理「易淹水地區後續治理及 維護管理計畫」23 億元全數刪除。 14.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 11 億 3,000 萬 元。 (六)財政部 97 年 1 月 2 日函文政府各機 本案汽車停車位租金收費標準已依限於 103 年 關學校,要求機關學校附設公園供停放車 6 月 30 日前函復財政部,並訂於 104 年 1 月 1 輛之停車場,應依「規費法」規定徵收使 日起開始收費。 用規費;惟效果不彰,絕大多數機關均未 針對員工使用機關附設停車場收費;少數 有收費者,收費標準亦相當紊亂,包括同 棟建築,不同部會,標準不一;同一主管 機關中,不同單位,收費不同;收費標準 低於一般行情甚多等等。 規費法第 1 條即敘明立法目的在 於「增進財政負擔公平,有效利用公共資 148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源,維護人民權益」,同法第 8 條有關 應徵收使用規費之項目中,即包括各機關 學校交付特定對象或提供其使用之「公有 道路、設施、設備及場所」,第 10 條有 關收費標準之計費原則並規定除須依興 建、購置、維護等相關成本訂定收費標準 外,亦應考量市場因素。一般民眾利用公 有停車場均須按規定繳費,但公務人員使 用政府機關停車場,卻可享免費或低價之 優惠,無疑是慷人民之慨。況中央政府機 關多位於大台北地區,捷運、公車等大眾 運輸路網密集,交通便捷;且政府機關無 償提供員工使用停車場,增加自行開車之 誘因,亦與近年來政府力倡之節能減碳政 策大相違背。爰此,要求行政院應依規費 法相關規定,參考同地段一般停車場收費 情形,於 103 年清查各機關學校附設停 車空間供員工使用情形,並於 104 年研 擬相關規範,送立法院備查後實施,以落 實規費法「增進財政負擔公平、維護人民 權益」之立法精神。 (七)現行軍公教員工居住公有宿舍房租津貼 本案將俟行政院訂定宿舍使用之收費相關規 扣繳標準,係按職務等級而訂;月薪含「公 範後配合辦理後續事宜。 費」之院長或部長級政務人員居住公有宿 舍,每月扣繳 800 元;一般軍公教人員 按職級每月分別扣繳 400 元至 700 元 不等。 公務人員之待遇、加給係依「公務 人員俸給法」規定,其中並無配住宿舍或 提供房租津貼之規定。因此,配住宿舍僅 扣繳低額之房租津貼,形同對配住者之額 外津貼;且各單位職務宿舍區位、面積均 不同,但不論位於台北市或花蓮、台東, 不論居住單房或 1 戶多房者,亦均依同 樣標準扣繳,實未盡合理。另「中央各機 149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關學校職務宿舍之設置管理規定事項」第 6 點規定:「各機關學校提供職務宿舍予 借用人住用,應收取管理費,由宿舍管理 機關學校經收後悉數解繳國庫。……」, 然各該公有宿舍雖大多收有管理費,但費 用仍較一般行情為低,且除極少數如中央 研究院將管理費等相關收入繳庫外,其餘 機關所收取之管理費均未按規定繳回國 庫。 綜 上 ,公 務 人員 住宿舍 本 於法 無 據,且房租津貼扣繳及管理費標準,均悖 離一般市場行情,並與宿舍面積及價值無 關,顯不符宿舍使用之對價,形同變相津 貼;公務人員職務宿舍均為運用政府預算 興建或租用,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爰 要求行政院應參酌宿舍座落區位、面積及 市場行情,於 104年訂定宿舍使用之收費 相關規範,送立法院備查後實施。 (八)針對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務 (一)本會核發同仁申請進修費用補助,向依本 費」項下「教育訓練費」科目合計編列 15 會職員國內訓練進修薦送遴選作業要點 億 9,147 萬 7,000 元,經查,其中內含 規定,參加公餘時間進修、且進修科目與 「對現職員工赴國內外公私立各級學校 職務性質相關者,始核予補助,且依規定 修習學位、學分或研究等所需補貼之學分 須事先簽奉核准同意。 費、雜費等教育費」。有鑑於公務人員進 (二)本項謹遵照決議辦理。 修費用依規定雖可申請部分補助,但細節 乃授權各機關學校得視預算經費狀況而 定,可知公務人員進修費用實非必須應給 予之補助;此外,進修人員甚至還可因此 申請公假上課,實不合理。加以近年來, 更發現公務人員違規到中國進修情形嚴 重之問題發生,「連論文題目都是中國指 定的」,恐已涉及國家安全疑慮。準此, 對現職員工赴國內外公私立各級學校修 習學位、學分或研究等所需補貼之學分 費、雜費等教育費預算,自 103 年度起, 150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就公餘時間與業務相關之進修核予補助。 (九)有鑑於民國 50 至 60 年代軍公教人員 未涉本會業務。 待遇及福利較低,政府以行政命令頒定各 項補助及優惠措施政策,改善軍公教家庭 生活。惟多年來,歷經多次之大幅調薪 後,目前軍公教人員整體待遇及福利已比 民間企業優厚許多。加以目前政府財政惡 化之際,各界紛紛檢討政府長期對特定對 象進行各項補助問題,其中以「退役軍人 及軍眷醫療免掛號費補助」,其相關費用 實不合情理,相較於一般民眾(尤其對繳 不起健保費遭鎖卡之民眾)而言,都無醫 療免付掛號費之優待,造成相對剝奪感嚴 重,實有違反社會公平正義原則。基於目 前政府財政惡化之際,軍人應與全民共體 時艱,況且政府設立之醫療院所本亦應為 國庫增加收入,有所營運績效才能自給自 足,而非為特定族群給予掛號優惠,更造 成各公立醫院長期為吸收該項優惠而減 少國庫收入。職是之故,政府亟應重視且 重新檢討廢止就醫免掛號費制度,取消 「退役軍人及軍眷醫療免掛號費補助」, 爰要求針對 103 年度所有編列「退役軍 人及軍眷至醫療院所『就診免付掛號費』」 之優待相關預算,應予檢討優待掛號費之 次數,並自 104 年度起實施,超過部分 亦不得要求相關所屬之醫療院所自行吸 收。 (十)依據審計部決算審核報告指出,過去政府 遵照決議辦理。 辦理政令宣導採購,曾發生未編有專項預 算,逕由相關科目勻支經費辦理(如由各 工作計畫之業務費支應等),……由各項 工作計畫之業務費支應辦理廣告或宣 導,勢將排擠其他業務支出,值此政府財 政困難之際,為能有效監督控管執行成 151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效,允宜透過編列專項預算方式,明確列 示各機關辦理廣告或宣導之計畫,俾有效 監督控管。102年度立法院審議預算亦通 過決議要求「103 年度起,各機關編列政 策宣導經費,應於預算書表內將經費編列 情形妥適表達,以利國會及社會大眾監 督。」103 年度起,除依立法院要求妥適 表達編列之專項宣導經費,除突發事件所 需外,不得動支任何經費進行宣導。 (十一)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年,此 本會委託研究未曾委託社福團體執行相關預 案執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政策,令國人備 算,嗣後倘有委託社福團體將遵照決議辦理。 感痛心。立法院於審議 102 年度中央政 府總預算時曾做決議:「為求全民健康保 險制度之永續健全發展,呼籲政府體察民 意,勿將社福團體與非營利組織辛苦募集 的社會資源強徵補充保費。現行法令制度 對於身為扣費義務人的民間團體將造成 可預見的嚴重影響,因此我們提出兩點強 烈訴求:一、行政院應要求各部會及各級 政府將社福團體所大幅提升的補充保費 費用納入經費需求考量。……」,而行政 院遂於 102 年 4 月 30 日公布補助原 則,「社福團體如因執行政府委託或補助 計畫而增加保費負擔,由各機關於年度預 算調整支應,倘預算執行經費確有不敷, 再由各機關循程序報請動支第二預備 金;未來年度則納入經費需求考量。」 經查,102 年度社福團體執行政府 委託或補助計畫時,並未得到各部會及各 級政府就增加之補充保費負擔予以額外 補助,反而因招標之統包金額變相由社福 團體自行吸收,讓社福團體的財務更加捉 襟見肘。爰要求行政院應督促各機關及各 級政府就社福團體因執行政府委託或補 助計畫而增加之補充保費負擔,納入經費 152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需求。 (十二)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年,此 未涉本會業務。 案執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政策,不顧十餘 年來二代健保之法令研修,令國人備感痛 心。其中,補充保費來源之一的兼職所 得,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 得」,讓廣大兼職的弱勢大眾被剝兩層 皮。經社會輿論反彈後,衛生福利部雖陸 續排除兒童及少年、中低收入戶、中低收 入戶老人、領取身障者生活補助費者或勞 保投保薪資未達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告 基本工資之身障者、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 工作之專科學校或大學學士班學生等身 分適用,但掛一漏萬,仍無助解決兼職所 得不公的問題。近年台灣薪資凍漲、低薪 化,卻又面臨物價卻節節上漲,許多青壯 年往往須兼任第二份工作才能勉強餬口 養家,現在又要繳納兩份健保費,看到有 錢人買豪宅竟可貸款 99%,相對剝奪感 油然而生。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應修正「全 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 法」,將在國內就業且無專職工作之大專 學生之兼職所得扣取補充保險費之下限 提高。 (十三)中央各機關單位辦理人力派遣採購作 本會未進用派遣人力。 業,除應公開招標外,派遣契約中之勞動 者權益亦應與正式職工維持同工同酬、同 待遇原則;各機關單位並應同時針對未來 業務人力之規劃進行全盤檢討,派遣員工 人數不得新增。 (十四)目前各機關運用派遣勞工人數,原則不 (一)為發揮人力效能,提高工作效率,以及落 得超過 99 年 1 月 31 日各機關實際進 實政府員額精簡政策,本會資料建置、公 用派遣勞工人數,並由主管機關進行總量 文傳遞等非核心業務,採改勞務承攬之替 管控。惟以控管基準日填報資料為派遣勞 代措施方式辦理,以減少技工、工友等勞 153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工人數之上限,且未衡酌各機關業務增減 務性人力之需求。在兼顧財政及業務需要 情形及既有人力寬緊度,實過於便宜行 情形下,每年均覈實檢討勞務承攬人力之 事。此外,由於聘用人員、約僱人員及臨 用人需求,避免人力過度膨脹,至 103 年 時人員亦均有控管措施,惟承攬人力未予 度已由原 22 人減為 11 人。 列管,因此,派遣勞工人數雖經控管後,(二)有關本會運用勞務承攬人力,將依行政院 有減少現象,但「勞務承攬」卻增加,亦 相關規定辦理。 即各機關勞務承攬方式規避控管,使派遣 勞工人數之控管流於形式。爰要求行政院 應責令相關機關重新檢討現行中央政府 各機關運用派遣人力之規範,依照各機關 人力結構及業務實際需求,調整派遣勞工 人數之上限;此外,鑑於各機關以「勞務 承攬」代替「勞務派遣」,或將部分業務 以「勞務承攬」方式外包情形有增加之趨 勢,行政院亦應針對「勞務承攬」訂定運 用規範,必須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俾以 提升機關人力運用效益,減少非必要之資 源浪費;相關檢討報告及規範應於 3 個 月內送立法院。 (十五)自日本福島核災後,世界各國皆開始檢 未涉本會業務。 討核安管制機關的獨立性和位階,國際原 子能總署更制定核能安全公約(CNS), 於第 8 條明訂「管制機關需賦予足夠的 職權,並有效區隔管制機關與促進核能利 用機構。」惟世界各國皆提升核安管制機 關位階,我國卻於組改後擬將行政院原子 能委員會降級為「三級獨立機關」之位 階;惟查我國三級獨立機關中,僅有任務 型委員會之設置,並無常態管制機構之往 例,此舉不僅無助於我國即將面臨的除 役、核廢料運送及儲存、人員儲備等問 題,更恐將造成下層機關無力對上層機關 (經濟部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行使 監督權之問題,且易恐致立法院原本僅有 的監督及質詢權力付之闕如,顯有迴避國 154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會監督之嫌。鑑於以上,爰建請行政院及 相關主管機關應研擬提升我國核安管制 機關位階至二級機構,並明確解決核安管 制與核能運用功能混淆現狀,且能獨立行 使監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權責之組 織改造與修法配套方案,並針對行政院原 子能委員會之組改事宜,向立法院相關委 員會進行專案報告。 (十六)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補助團體或 本會編列獎補助預算係「對國外之捐助」,為 個人之經費,雖已公布補助對象,但對於 對「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捐款,非屬對 補助對象所在之縣市別等則未予公布,為 我國團體或個人補助,嗣後倘有對我國團體或 利瞭解政府補助資源分配之情形,爰要求 個人補助之情形將遵照決議辦理。 中央政府各機關補助團體或個人之經 費,應增列直轄市或縣市別,就獲補助團 體或個人可歸屬之直轄市或縣市分別列 示。 (十七)為確保食品安全、強化食品級化學原料 未涉本會業務。 之管理,立法院於 102 年 5 月三讀通過 食品衛生管理法時曾通過附帶決議:「未 來工業級的化學原料和食品級的化學原 料進口時海關編碼要分開處理。」,經查, 食品衛生管理法公布迄今已半年有餘,相 關部會仍未能就增列食品添加物之貨品 分類號列達成共識,甚至有部會一直以實 務執行有困難、違反世界潮流等理由來推 諉,顯見行政院無心解決食安問題、放任 相關部會藐視國會決議,使「食品添加物 邊境分流、製造分區、販賣分業」乙案仍 無有效進展。爰要求行政院應督促衛生福 利部、經濟部、財政部於 6 個月內完成 「食品添加物邊境分流、製造分區、販賣 分業」之各項管理措施,落實食品添加物 之管理。 (十八)102 年台灣發生化製澱粉及劣質油品 未涉本會業務。 事件,嚴重損及台灣人民身體健康與重創 155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台灣美食王國之招牌,衛生福利部啟動 「油安行動」時提到衛生福利部已經追加 食品安全管理相關經費,新聞稿指稱「自 102 年起,重建食品安全五五專案已每年 投入 3.2 億元,103 年增加 3 億元投入 擴增補助各縣市衛生局食品安全稽查經 費」。經檢視食品藥物管理署 102 年度 與 103 年度的預算,可以發現實際預算 數遠比新聞稿所述短缺甚多,若扣除 103 年度新增一筆調查計畫後,可發現 103 年度的「五五專案」還比 102 年度少編 1,116 萬元。況且五五專案並非只針對食 品安全來管理,還包括藥物、醫療器材及 化粧品的查緝與檢驗經費,因此分到食品 安全的經費根本未如新聞稿上所稱 3.2 億元全部拿來重建食品安全。其次,103 年度食品藥物管理署並未多編 3 億元補 助各縣市衛生局稽查食品安全,統計食品 藥物管理署所有補助各縣市衛生局的經 費(包括藥品及化粧品),103 年度反而 較 102 年度短編 2,146.3 萬元。 立法院於 102 年 5 月底三讀通過 食品衛生管理法時曾通過附帶決議,要求 「中央主管機關應於原列預算外另行編 列專款專用於補助地方政府進行全面清 查所有食品化工業之人力與經費。」,103 年度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不僅未編列專 款,五五專案也短編,竟連補助各縣市衛 生局的經費也縮水 2,146.3 萬元,除藐視 國會外,這種「要前線打仗,後方卻糧草 供應不足」,反映出馬政府根本無心為國 人解決食品安全。 綜上,爰要求行政院應比照「99 年 核定『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 計畫』,於 6 年內增加社工人力 1,462 156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人,並逐年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 1.5 億 元」之做法,與各地方政府溝通需求,寬 列補助經費、人力,除可補強現行食安稽 查人力嚴重不足、提高留任率之現象,確 實建構充足的食品稽查能量,以確保國人 食品安全。 (十九)為落實藥物之管理,確保國人用藥安 未涉本會業務。 全,並推動生技醫藥產業之發展,避免因 臨時人員之進用與運用限制,而影響衛生 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延攬與留用專業 之審查人員及稽查人員。爰建議行政院對 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規費收入 之用人經費,同意取消人事費用額度限 制,用以進用足夠之審查人員及稽查人 員,以提升藥物查驗登記與查廠案件之品 質與效率;並為擴增對國外藥廠實地查核 之廠數,建議行政院同意該等稽查人員可 投入執行海外查廠業務,以利加強對輸入 藥品之管理。 (二十)近年食品安全問題年年發生,重創我國 未涉本會業務。 食品產業形象,影響國際聲譽與觀光,衛 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職掌食品、藥物 與化粧品之管理、查核、檢驗等業務,與 民眾生活息息相關,負責食品加工、製 造、流通、銷售等涉及層面廣泛且複雜。 100 年的塑化劑事件突顯源頭管理及上 市後流通稽查管理重要性,102 年接連爆 發修飾澱粉、油品混充及違法添加香料色 素等事件,再再顯示現有制度之缺失與人 力之短缺。此次違法欺詐消費者之不肖廠 商主管機關未主動察覺,雖有怠忽之嫌, 然根究其原因在於缺乏專精的檢驗技術 與方法、蒐集國外相關風險資訊,建立確 效的業者登錄管理、稽查管理制度等。從 接連爆發之重大食品安全危機,可發現目 157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前食品藥物管理署專門技術人員不足,檢 驗設備缺乏,為使完善之食品安全機制得 以建制,除積極修法改善外,爰要求衛生 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應儘速完成修 法、增加人力及相關設備,以建置完善的 食品安全網,且為因應食品安全業務所增 加之人力,得不受立法院 99 年通過中央 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時做成之附帶決議有 關機關員額未來應於 5 年內降為 16 萬 人之限制。 (二十一)目前各機關國有土地參與都市更新 未涉本會業務。 或聯合開發後分回之房地,包括住宅、套 房等,多以標售或標租方式處分。政府機 關以標售方式處分,其標售價格易成為區 域性指標,更易形成政府帶頭炒房之不良 印象,且與平抑房價之政策相違。行政院 應責成相關單位將該等分回之住宅優先 作為公營出租住宅或社會住宅,以較低價 格出租給青年、弱勢家庭等,並協調建置 一統籌運用之機制、平台統籌規劃辦理。 (二十二)近年來各級政府為發展經濟,屢以新 未涉本會業務。 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方式進行特定區開 發,並採大範圍之區段徵收方式辦理,引 發土地所有權人抗爭事件時有所聞;包括 苗栗大埔案、林口 A7 開發案、桃園國際 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案等;惟 該等土地徵收案是否符合公益性與必要 性備受各界質疑。政府不斷以配合經濟發 展為由進行之特定區開發,卻未見因經濟 成長所帶動之失業率下降或實質薪資增 加,以嘉惠全民;反而推升土地價格上 漲,使整體房價所得比持續攀升,造成民 眾苦不堪言。爰要求行政院應全面檢討該 等以發展經濟為目的將非都市土地劃入 特定區之合理性及必要性,並責令相關機 158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關調查已開發特定區用地之使用情況,於 6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報告。 (二十三)針對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 未涉本會業務。 政部營建署於 103 年度單位預算項下, 皆編列「易淹水地區後續治理及維護管理 計畫」,共計編列 17 億9,980 萬 2,000 元(計畫期程預定為 103 至 108 年,總 經費計 635 億元,分 6 年辦理),有鑑 於經濟部在「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 之成效檢討報告未盡詳實且後續治理計 畫尚在草案階段,即逕行編列後續計畫預 算;然立法院現已為即將屆滿之「水患治 理特別條例」,重新針對「流域綜合治理 特別條例草案」 (預計經費上限為 600 億 元,分 6 年執行,以特別預算編列), 刻正進行朝野黨團協商中。囿於目前國家 財政拮据,為避免政府預算及資源重複投 入造成浪費,爰要求經濟部、行政院農業 委員會及內政部營建署應會同相關單 位,俟「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於 立法院三讀通過後,除應加強治理計畫之 監督管理及考核機制,並應重新檢討是項 後續治理計畫預算重複編列造成中央政 府總預算排擠問題與繼續編列之必要性。 (二十四)根據中央銀行統計,截至2013年9月底 未涉本會業務。 止,全體本國銀行對中國跨國債權攀升至 351 億美元,再創新高,更較 2008 年底 之 34.8 億美元成長逾10 倍,扣除第一 名海外基金掛帳的盧森堡,中國實質上已 成為本國銀行最高風險之國家。此外,我 國銀行業赴中國投資風險總量增加快速 (至2013 年第 2 季止,國銀赴中投資風 險總量占淨值倍數為 0.46 倍;上限為1 倍)、人民幣存款急速累積(至 2013 年 11 月 底 , 國 內 人 民 幣 存 款 餘 額 為 159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1,551.23 億元,約新臺幣 7,600 億元), 在中國金融業面臨影子銀行、房地產波 動、地方政府財政惡化、逾放比升高之潛 在危機下,我國金融業對中國之曝險增 加,將升高整體營運風險;而新臺幣與人 民幣之連結度加深,亦可能造成「通貨替 代」效果,進而影響我國貨幣政策之效 果。 金融是一國經濟結構的關鍵部門, 關係經濟、社會穩定及國家安全,行政院 應責令相關單位嚴格遵守銀行業赴中投 資風險限額控管,不應逕以放寬投資風險 總量計算內涵之方式變相擴大風險限 額,且風險總量為前一年度決算後淨值 1 倍之規範,不應再調整;另中央銀行、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相關單位亦應密切 注意我國人民幣需求增加對新臺幣連動 及金融業之影響,並研擬相關因應措施, 向立法院提出報告。 (二十五)有鑑於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 未涉本會業務。 協定(TPP)是目前全球最具影響力的自 由貿易協定(FTA),也是台灣重要貿易 夥伴。然因中國、韓國及新加坡近幾年積 極加入重要區域經濟整合(如東協、TPP、 RCEP 等),而我國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程 度卻相對偏低,已嚴重落後其他國家。然 而,適當的自由貿易協定應是可引導資源 運用以獲取高利益,帶來產業技術的升級 與薪資水準的提高;反之則會使資源錯 置,無法協助產業升級反而還會拉低薪資 水準,升高失業率。有鑑於此,為避免其 他國家 FTA 之洽簽,使我國經貿發展陷 入困境,行政院、經濟部、外交部及相關 各部會實應立即整合擬定我國 FTA 戰略 藍圖、計畫及行動,並立即提出具體可行 160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之產業、經貿調整策略及因應方案,且應 致力於全球布局,更應以加入 TPP 等重 要區域經濟整合為首要目標,積極融入亞 太經貿整合的政策,停止依賴 ECFA 使我 國經濟過度傾中,而使台灣主權受到侵 蝕。 (二十六)為杜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等之董 未涉本會業務。 事長、執行長、總經理、院長或秘書長等 職,淪為主管機關官員或特定人士退休或 轉任時作為酬庸之用,更為避免官員於任 職期間即不當行使職權企圖染指相關職 位,爰要求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針對各該 財團法人之政府遴(核)派人員,其初任 年齡不得逾 62 歲,任期屆滿前年滿 65 歲者,應於 3 個月內更換之。但處理兩 岸、國防或外交、貿易及科技事務之財團 法人負責人或經理人,因有特殊原因或考 量,報經行政院核准者不在此限。但本人 二親等內、在對岸涉及經濟利益者,不得 出任。 (二十七)為杜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等之董 未涉本會業務。 事長、執行長、總經理、院長或秘書長等 職,淪為主管機關官員或特定人士退休或 轉任時作為酬庸之用,爰要求行政院及所 屬各部會應於官方網站公開揭露各該財 團法人政府遴(核)派人員之相關規定, 及政府遴派人員之姓名、任期、遴(核) 派理由等相關資訊。 (二十八)針對行政院及所屬依預算法第 41 未涉本會業務。 條規定應函送立法院審議之財團法人預 算書案,各財團法人應將政府遴(核)派 人員之職權說明、個人簡歷資料(學、經 歷)、薪酬、福利(各名義之獎金及補貼 等)等相關資料,一併函送立法院,以利 國會監督。 161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二十九)行政院及所屬主管之各該財團法人 未涉本會業務。 應遵循利益迴避,爰要求各該財團法人之 董事、監察人、政府遴派或核派人員不得 假藉職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 或關係人之利益;且政府遴派或核派人員 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不得與其所屬 財團法人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 為。 (三十)據資料顯示,行政院轄下所屬單位捐助 未涉本會業務。 (贈)、投資之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中, 高達 33 家之董(監)事或總經理等重要 職務,由行政院 10 職等以上之退休人員 擔任,比率高達 19.64%,如再包括其他 10 職等以下或現任公務人員,比率將更 大幅提升,為此,要求行政院轄下所屬機 關捐助(贈)財產累計金額超過 50%之 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之常務董(監)事(理 事長、副理事長)及經理人(總經理、秘 書長),應專任,不得於其他公司有兼任 之情事。 (三十一)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對於立法 遵照決議辦理。 院各委員會會議通過之臨時提案,多敷衍 了事,未積極辦理;為落實國會之監督 權,爰要求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應列管追 蹤立法院各委員會會議通過臨時提案之 辦理情形,並自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 始,於每會期初向各該委員會提出報告。 (三十二)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年, 未涉本會業務。 此案執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政策,不顧十 餘年來二代健保之法令研修,令國人備感 痛心。其中,補充保費來源之一的兼職所 得,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 得」,讓廣大兼職的弱勢大眾被剝兩層 皮。經社會輿論反彈後,衛生福利部雖陸 續排除兒童及少年、中低收入戶、中低收 162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入戶老人、領取身障者生活補助費者或勞 保投保薪資未達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告 基本工資之身障者、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 工作之專科學校或大學學士班學生等身 分適用,但掛一漏萬,仍無助解決兼職所 得不公的問題。近年台灣薪資凍漲、低薪 化,卻又面臨物價卻節節上漲,許多青壯 年往往須兼任第二份工作才能勉強餬口 養家,現在又要繳納兩份健保費,看到有 錢人買豪宅竟可貸款 99%,相對剝奪感 油然而生。爰要求行政院除應修正「全民 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 將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大專學生 之兼職所得扣取補充保險費下限提高 外,並應全面檢討兼職所得等其他補充保 費課徵項目與費率之規定,於立法院第 5 會期開議前將「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修 正案送至立法院審查,期以改正補充保費 之缺失。 二、行政院主管具通案性質之決議事項: (二十三)查 99 至101 年全國公務人員一次 遵照決議辦理。 二大功專案考績人員1,109 位(非警察人 員210 位、警察人員899 位),除警察人 員記一次二大功專案考績過於浮濫之 外,另發現大多數其專案考績人員敘獎具 體事實,皆與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 14 條規定「措施經採行確具重大成效 者、提出重大革新具體方案、消弭重大意 外變故發生」等意旨,顯為不符,明確違 反引用,其中1,109 位記一次二大功敘獎 具體事實、核定的服務機關等審查標準及 作業顯有失衡及不公之處,且有部分人員 記功事實與社會觀感認知有所歧異,故為 讓外界共同檢視一次二大功專案獎勵案 件之合理性及公平性,特要求行政院,督 促各政府機關或機關所屬單位提報及審 辦一次二大功專案考績案件時,須明確依 照公務人員考績法、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 163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細則中一次二大功敘獎之規定意旨辦 理,嚴謹加強審核機制,並責由各政府機 關或所屬單位,爾後經銓敘部審定一次之 二大功公務人員,應將人員及具體事蹟, 1個月內予以發布新聞及上網公告周知, 以昭公信,俾利加深受獎人員之榮譽感, 激勵其他同仁自我期許,有效提升政務推 動,以符合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 (二十五)行政院制定重大政策前,應以多元的 嗣後配合行政院政策並遵照決議辦理。 方式與國會加強溝通,以求政策之周延合 理,並符民眾期待。 三、經濟委員會審查決議部分: 歲入部分 罰款及賠償收入 公平交易委員會原列2 億2,400 萬3,000 本會 103 年度歲入預算「罰金罰鍰」科目,業 元,增列第1 目「罰金罰鍰及怠金」第1 節 依立法院決議增編 3,360 萬元,改列 2 億 5,760 萬 3,000 元。 「罰金罰鍰」3,360 萬元,改列為2 億 5,760 萬3,000 元。 歲出部分 (六)近來國內接連爆發混裝米、混油以及毒牛 (一)按有關不同商品標示及廣告不實案件,依 肉等事件,食品安全議題已引起社會極度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係應優先由各目 關注,政府雖已成立跨部會層級的「食品 的事業主管機關援引各該商品之專法予以 安全聯合稽查與取締小組」,擴大進行民 規範管理,而於各專法無特別規定時,始 由本會依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規定予 生食品之重點稽查,惟近日各類案件仍層 以裁罰,此乃遵循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法 出不窮,致消費者益加憂慮。公平交易委 律適用原則。又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規 員會既為上述跨部會小組之成員,且具備 定之處分類型僅限課處罰鍰、限期命其停 調查各類商品標示或廣告不實等案件之 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等, 豐富經驗,為儘快確保國內食品安全及重 惟其他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糧食管理 建消費者信心,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與 法及商品標示法等專法,對於標示或廣告 相關機關積極協調並進行分工合作,並研 不實案件之處分類型,除課予罰鍰外,尚 擬加重現有之裁罰機制,以嚇阻不肖業者 包含撤銷或廢止營業許可、命停業或歇業 等處分,爰難僅以罰鍰金額之高低評斷行 之不實標示及廣告等違規行為,維護市場 政處分之輕重。是以,就各特殊商品之標 公平交易之秩序,確實保障消費者權益。 示或不實案件,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施 以多元之規範管制手段,尚難僅以各專法 間之法定罰鍰存有落差,而忽略其他種類 164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制裁手段對違法者所產生之懲罰效果,即 謂難以有效嚇阻不肖業者投機行為,合先 敘明。 (二)本會自 81 年成立伊始,即本諸專業合作之 原則,與各類廣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調 分工,共同打擊不實廣告、標示,如(1)瘦 身美容、食品、醫療、藥品、化粧品、健 康食品廣告等與衛生署(現為衛生福利部) 分工;(2)徵才廣告與勞委會分工;(3)農產 品廣告與農委會分工;(4)移民、跨國婚姻 媒合及不動產經紀業廣告與內政部分工; (5)補習班廣告與教育部及直轄市、縣(市) 政府分工等,除尊重專業分工外,並有效 共同運用執法資源,即時查處不法,前開 分工運作方式,執行迄今尚無窒礙難行之 處。本會復分別於 101 年 12 月 5 日、102 年 1 月 25 日邀集衛生福利部及行政院農業 委員會,重新協商確立分工細節,會中亦 達成協議,依案件性質,遵循特別法優於 普通法原則,分工處理各職掌之不實標 示、廣告案件。 (三)又本會再於 102 年 12 月 19 日邀集衛生福 利部、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開會研商,會議結論如次: 1、建議各商品專法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針 對業管標示不實或廣告不實之違法案 件,視情節輕重,如依各專法之最高法定 罰鍰額度裁罰而仍有不足收懲罰效果 者,除得援引行政罰法第 18 條第 2 項規 定,於違法所得利益範圍內酌量加重其額 度外,尚得考量依行政罰法第 15 條規定, 對於執行業務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之事業 負責人,併同處以罰鍰,期使各機關間之 裁罰得以趨近一致性之標準,俾符比例原 則及社會之期待。 2、建立與會機關間對於業管不實標示或廣告 案件處理之聯繫窗口,俾供各機關間遇重 大案件處理情形相互知會、一般案件處理 疑義諮商及意見溝通之用。 (四)本會對於廣告不實案件,歷來裁處均不遺 165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餘力,無論事業廣告係刊載媒體及型態為 何,倘其內容涉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規定情形,本會均將依法進行調查,並 就違法行為進行裁處;未來除將繼續積極 參與有關不同商品標示及廣告不實議題而 召開之各種跨部會會議外,並將適時提供 本會執法經驗,配合各相關行政機關,齊 心合力各司其職處理標示不實或不實廣告 案件;並盡力突破辦案人力不足之侷限, 持續積極查處違法案件,並有效掌握審理 時效,以確實維護交易秩序及保障消費者 權益。 (七)不公平競爭行為之調查及處理為公平交 (一)按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6 條規定:「法規對 易委員會職權,關於商品之虛偽不實或引 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之規 人錯誤標示,如涉及事業間不公平競爭 定者,應優先適用之。」法規倘存有特別 者,應由公平交易委員會依公平交易法規 法優於普通法之競合關係,應適用特別 法。次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8 條第 1 定查處。查依現行各類商品管理法規,對 項規定: 「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用洗潔 於商品標示與廣告不實已訂有行政裁罰 劑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器具、食 標準,其中以公平交易法所定裁罰標準較 品容器或包裝,其標示、宣傳或廣告,不 高,而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則有不同裁 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相 罰依據,如經濟部之依商品標示法;衛生 對於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為特別規定,即有 福利部之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健康食品管 關食品廣告不實案件,應由衛生福利部適 理法、藥事法、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行 用立於特別法地位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政院農業委員會之依糧食管理法等。復依 第 28 條予以處理,而無再以立於普通法地 位之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規定介入規制,此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適用原則,目前做法 業務分工原則業於 101 年 12 月 5 日本會與 是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業務分工,惟 行政院衛生署(現改制為衛生福利部)達成 各類商品之行政裁罰間存有頗大落差,對 協調結論,嗣經 102 年 4 月 10 日行政院消 於嚇阻不肖廠商之標示與廣告不實投機 費者保護會第 13 次會議決議確認。復據 行為,致使成效恐打折扣。爰此,要求公 94 年 8 月 4 日法務部行政罰法諮詢小組第 平交易委員會與相關機關積極協調,俾有 2 次會議結論,特別法優先適用之原則, 效遏止不實標示及廣告等違法行為。 為更重要之法規適用原則,在法規適用之 順序上,應更高於從一重處罰之原則,故 特別法中對於同一行為雖其法定罰鍰額較 低,仍應優先適用該特別法並由該特別法 之主管機關為裁罰之管轄機關。承此,縱 認食品廣告不實之罰鍰額度太低,仍應由 衛生主管機關本於權責妥為處理。 (二)次按行政罰法第 2 條所明定裁罰性不利處 166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分,除罰鍰外,尚包括限制或停止營業、 禁止製造等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命令 歇業、撤銷或廢止許可或登記等剝奪或消 滅資格、權利之處分;公布姓名或名稱等 影響名譽之處分;警告、告誡等警告性處 分等 4 種在內,故對於違反行政法上義務 者所課處行政處罰之輕重與否,不宜僅以 法令所規定裁處罰鍰金額高低為唯一衡量 因素,而忽略其他種類制裁手段對違法者 所產生懲罰效果。依公平交易法第 41 條之 處分類型包括課處罰鍰;限期命其停止、 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等限制或 禁止行為之處分,並無撤銷或廢止許可或 登記等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之處分等類 型;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45 條及第 52 條之處分措施,除課處罰鍰外,尚包括 得命違法者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公 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 或食品業者之登錄,以及沒入銷毀違法食 品等。準此,公平交易法 41 條之罰鍰金額 或可能高於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然而食 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規定得為剝奪或消滅 資格、權利等之處分,卻為公平交易法所 無,故尚難僅以罰鍰金額之高低判斷行政 處分之輕重。 (三)另鑑於我國衛生相關法規對於侵害民眾消 費權益甚或身體健康法益之不實標示或廣 告行為所課處之罰鍰額度,較諸違反普通 規定之公平交易法案件為低,致有法益保 障失衡之情事,本會自 99 年以來數度參與 行政院及改制前之衛生福利部有關研擬食 品衛生管理法、健康食品管理法、藥事法 及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等衛生法規之相關 修正會議,會中均積極倡議提高相關不實 廣告之罰鍰額度;另查 103 年 2 月 5 日原 「食品衛生管理辦法」修正為「食品安全 衛生管理辦法」並增訂、修正條文,其中 標示、宣傳、廣告之罰鍰額度由 4 萬元以 上 20 萬元以下,提高至 4 萬元以上 400 萬元以下;且加重黑心食品業者摻偽造假 167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的罰金及刑度,將刑期 3 年加重到 5 年, 最高可重罰到 8,000 萬元,及增訂食安基 金、第三方查驗等多項重大改革,以符合 社會大眾的期待。 (四)本會業於 102 年 12 月 19 日邀集衛生福利 部、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開會研商「如何就商品標示或 廣告不實案件建立統合懲罰與查報機 制」,期使各機關間之裁罰得以趨近一致性 之標準,並建立與會機關間對於業管不實 標示或廣告案件處理之聯繫窗口,俾供各 機關間處理疑義諮商及意見溝通之用。 (五)本會對於廣告不實案件,歷來裁處均不遺 餘力,無論事業廣告係刊載媒體及型態為 何,倘其內容涉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 規定情形,本會均將依法進行調查,並就 違法行為進行裁處;未來除將繼續積極參 與有關不同商品標示及廣告不實議題而召 開之各種跨部會會議外,並將適時提供本 會執法經驗,配合各相關行政機關,齊心 合力各司其職處理標示不實或不實廣告案 件;並盡力突破辦案人力不足之侷限,持 續積極查處違法案件,並有效掌握審理時 效,以確實維護交易秩序及保障消費者權 益。 (八)公平交易委員會 103 年度預算編列「不 (一)本會業於 102 年 12 月 19 日邀集衛生福利 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經費 407 萬 部、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目的事 3,000 元,工作要項之一為「調查處理虛 業主管機關開會研商「如何就商品標示或 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廣告行為」,以消弭 廣告不實案件建立統合懲罰與查報機 制」,期使各機關間之裁罰得以趨近一致性 不實廣告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以維 之標準,並建立與會機關間對於業管不實 護交易秩序及消費者利益。惟查因目前國 標示或廣告案件處理之聯繫窗口,俾供各 內不同商品之標示與廣告行為分由不同 機關間處理疑義諮商及意見溝通之用。 主管機關管理,且各類商品標示或廣告不 (二)本會為公平交易法之執法機關,職司規範 實之行政裁罰間存有極大落差,難以有效 事業之限制競爭與不公平競爭行為,以維 嚇阻不肖廠商投機行為,公平交易委員會 護市場交易秩序與消費者權益。未來除將 應積極協調衛生福利部、經濟部、行政院 繼續積極參與有關不同商品標示及廣告不 農業委員會等事業主管機關,針對標示不 實議題而召開之各種跨部會會議外,並將 適時提供本會執法經驗,配合各相關行政 實或不實廣告提出統合懲罰與查報機 機關,齊心合力各司其職處理標示不實或 168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制,於 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 不實廣告案件。 專案檢討報告。 (三)本會業於 103 年 2 月 20 日以公競字第 1031460202 號函及 103 年 2 月 24 日以公 競字第 1031460224 號函回復立法院、相 關質詢委員及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九)鑑於目前建商販賣預售屋僅販賣「預約 (一)本會業於 103 年 3 月 11 日以公服字第 權」,舉例來說:一棟房屋賣 500 萬元, 1031260285 號函回復立法院,並副知立法院 黑心建商便把預約權分成第一、二、三順 經濟委員會。 位給消費者。第一順位可能是10 萬元、 (二)經提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第 9 次會議報告 後決定: 「交經濟委員會審查。」立法院議事 第二順位 8 萬元,第三順位 6 萬元,擁 處於 103 年 5 月 16 日函送經濟委員會。 有預約權之消費者只拿到一張「紅單」, 以此類推,若現場有 10 間房屋則可能賣 出 30 張紅單,製造現場交易熱絡假象, 互相哄抬,誘導不知情民眾以高於 500 萬元的價格買進。「預售屋紅單」是建商 以販賣預約權,結合代銷公司、投機客, 蓄意炒高房價的新型炒作方式。因此,爰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會同相關單位研議 處理,並嚴格查緝,杜絕類似炒作方式。 (十)鑑於公平交易委員會裁罰麥寮、和平等 9 (一)本會業於 103 年 7 月 9 日第 1183 次委員會 家民營電廠(IPP)案例,卻遭到行政院 議決議重為罰鍰處分,共處 9 家民營電廠 訴願審議委員會駁回,「要求另為適法之 60 億 700 萬元罰鍰在案。 處理」,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再為二次裁 (二)另針對「會同經濟部要求 IPP 降價」乙節, 罰。因此,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堅持重 按各 IPP 業者與台電公司所簽訂之 PPA(即 罰立場、杜絕聯合行為,並會同經濟部要 購售電合約),因屬私權契約,倘依契約自 由原則,由締約雙方合意簽訂或修改價 求 IPP 電廠調降賣電予台灣電力股份有 格、數量等合約條款,即約束雙方之權利 限公司價格,以維持民生電價。 與義務,不涉及其他 IPP 業者之權利與義 務,當屬民事契約範疇。惟倘 IPP 間合意 聯合拒絕調整費率之行為,自有違反公平 交易法第 14 條第 1 項本文之禁制規定。 公平交易法規範目的,在於「維護交易秩 序」、「確保公平競爭」,亦即排除市場障 礙,讓市場之交易行為回歸至競爭狀態, 目標在「回復」而非「取代」市場競爭, 爰本會無權要求各 IPP 須調降售電予台電 公司之價格。 (三)惟本會已另於 103 年 3 月 12 日以公製字第 169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1031360139 號書函行文電業主管機關經 濟部處理,獲該部交下能源局以 103 年 3 月 26 日能電字第 10300490980 號函復略 以,台電公司與 IPP 業者簽訂之 PPA 係屬 私契約行為,由合約雙方協議訂之;關於 PPA 之爭議或修正,依據 PPA 規定:「因 本合約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先協商解 決;若無法達成協議時,得報請主管機關 協調解決;協調不成時,則以被請求人之 選擇,進行仲裁或訴訟程序。」至於台電 公司與 IPP 業者修約辦理情形部分,台電 公司自 101 年 5 月起多次與 IPP 業者進行 修約協商,並經經濟部多次協調後,已於 102 年 8 月與 9 家 IPP 業者完成修約,台 電公司預估修約後每年可減少購電支出 約新臺幣 15.4 億元,合約存續期間可減少 購電支出約 249 億元。 四、公平交易委員會審查決議部分: 公平交易委員會原列 3 億 4,691 萬 6,000 本會業依立法院決議,減列「公平交易業務— 元,減列第 2 目「公平交易業務」項下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項下人力委外之勞 人力委外之勞務服務費 29 萬元、第 3 目 務服務費 29 萬元、及「一般建築及設備—其 「一般建築及設備」第 1 節「其他設備」他設備」5 萬元,共計減列 34 萬元,改列 3 億 5 萬元,共計減列 34 萬元,其餘均照 4,657 萬 6,000 元。 列,改列為 3 億 4,657 萬 6,000 元。 (一)公平交易委員會 103 年度預算歲出計畫 本 案 業 於 103 年 2 月 18 日 以 公 主 字 第 第 2 目「公平交易業務」第 1 節「限制 1032560076 號函請立法院安排預算解凍報告 競爭行為調查處理」編列 636 萬 2,000 日程,嗣經該院經濟委員會同年 10 月 2 日第 3 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至立法院經濟委員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准予動支,並提立法院 會進行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第 8 屆第 6 會期第 6 次會議報告,復以 103 年 10 月 29 日台立院議字第 1030705042 號函知本 會准予動支。 (二)公平交易委員會 103 年度預算歲出計畫 本 案 業 於 103 年 2 月 18 日 以 公 主 字 第 第 2 目「公平交易業務」第 2 節「不公 1032560076 號函請立法院安排預算解凍報告 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共計編列 407 萬 日程,嗣經該院經濟委員會同年 10 月 2 日第 3 3,000 元,凍結十分之一,向立法院經濟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准予動支,並提立法院 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第 8 屆第 6 會期第 6 次會議報告,復以 103 年 10 月 29 日台立院議字第 1030705042 號函知本 會准予動支。 170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三)國內電信業者於販售美國蘋果公司之智 本案經本會 102 年 12 月 25 日第 1155 次委員 慧型行動電話 iPhone 時,似出現美商蘋 會議決議處分,命其停止違法行為,並處罰鍰 果公司限制國內電信業者販售智慧型行 2,000 萬元。處分書抄本已於 103 年 1 月 3 日、 動 電 話 iPhone 售 價 及 補 貼 條 件 之 情 1 月 29 日函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及關切本案 事,恐有違公平交易法之規定,此案攸關 之委員。 國內電信市場秩序及消費者權益甚鉅,爰 此,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儘快調查,釐清 國內電信業者與蘋果公司的契約關係及 是否有違公平交易法情事,於 3 個月內 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以確實維 護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 (四)公平交易委員會施政重點之一為提升執 (一)本會成立至 103 年 12 月底,行政處分家數 法能力與執法工具強度,及妥慎查處事業 12,370 家,提起訴願件數 3,298 件,訴願 涉法行為。惟公平交易委員會近年來行政 被撤件數 169 件,占提起訴願件數之比例 處分案件被提起行政訴願比率及遭撤銷 為 5.12%,占處分家數之比例為 1.36%。 處分件數均呈現增加之趨勢,且其中以聯 上開處分件數中,提起行政訴訟件數 1,548 合行為處分案件居多,依各案撤銷裁罰理 件,行政訴訟被撤件數 214 件,占提起行 政訴訟件數之比例為 13.82%,占處分家 由分析之,多件係訴願認定之事實與公平 數之比例為 1.73%。另本會自 90 年 1 月 交易委員會有所差異所致,公平交易委員 至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聯合行為處分案 會之行政裁量品質容有強化空間。爰此, 共 126 件,其中被撤銷件數計 26 件。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加強查核違反事 (二)本會為公平交易法執法機關,執法審度均 證,以降低行政處分被提起行政訴願及遭 以公平交易法為依歸,以規範市場經濟之 撤銷之比率,強化執法成效。 競爭秩序,惟鑒於合致公平交易法之法律 構成要件,常須輔以經濟分析、經濟效能 等經濟因素,而行政院或行政法院撤銷理 由則大多在經濟分析與法律見解不同,對 此本會就涉及公平交易法限制競爭之重 大案件,於訴願階段即組成行政救濟專案 小組,針對救濟策略、模擬問答進行規劃 討論,並設置「資訊及經濟分析室」,負 責產業調查及經濟分析,提供個案有關之 市場界定、市場占有率等資料,以及競爭 法上經濟分析之專業意見,以充實完備公 平交易法之執法效能。相信未來在行政救 濟業務上本會處分將更能獲得維持。 (五)鑑於近年來國內網路行銷盛行,網路廣告 (一)隨著網際網路發展及線上購物交易環境 隨著科技進步,市場不斷擴大,然因網路 成熟,網路廣告數量有日益增加之趨勢, 廣告常有因廣告不實導致消費者受騙上 根據中華無店面發展協會統計,2010 年 171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當之事件發生,公平交易委員會縱已就涉 B2C 市場產值 2,596 億元,C2C 為 2,023 億 及違反公平交易法之案件進行查處,然部 元,合計達 4,619 億元,2011 年 B2C 市場 分業者在被裁罰之後,卻依然繼續於網路 產值 3,225 億元,C2C 為 2,401 億元,合 刊登不實廣告,顯見公平交易委員會之裁 計達 5,626 億元,並預估 2015 年達到兆 罰機制似不足以達到嚇阻不肖業者以不 元產業。即實務上越來越多的事業、通路 實廣告牟利之功效。爰此,為保障消費者 業者及店家,以建置網站,或透過網路商 城、商店街等模式為網路廣告或進而為線 之權益,杜絕不肖業者之違規動機與誘 上交易,是網路廣告數量係呈現大幅度成 因,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應確實研究改善 長。 或加重現有之裁罰機制,以維護市場公平 (二)基於以上背景及本會對於網路不實廣告 交易之秩序。 之重視,本會持續受理檢舉案件並積極加 強主動調查,例如 101 年度配合物價及節 能議題,主動調查及處分多件不實宣稱 「節能標章」案件,即為著例,故本會近 年來處理網路不實廣告案件比重亦有日 益增加趨勢。 (三)為阻絶業者違法,研謀續行加強方向如 次: 1、加強查處:本會總計 98 年迄 103 年處分 網路不實廣告案件 393 件,罰鍰合計 9,061 萬元,其中較常見者有瘦身美容、公司成 立時間、機油認證、3C 產品、家電商品、 汽車油耗、團購等不實廣告。本會亦將續 透過各種管道蒐集涉及不實廣告案件,積 極主動立案調查,以遏止不法。 2、加強宣導:為有效規範事業不實網路廣告 行為,本會業於 100 年訂定「公平交易委 員會對於網路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除 於 100 年 7 月 26 日、101 年 6 月 15 日、 102 年 9 月 27 日主動舉辦「公平交易委員 會對於網路廣告行為規範宣導說明會」, 並配合地方政府宣導,俾供相關業者或消 費者瞭解本會對於不實廣告之相關規範 及本會執法立場。為賡續進行加強宣導, 並已擇定網路不實廣告為施政重點督導 項目, 103 年仍續行主動舉辦宣導說明會 並配合地方政府宣導;另就多次違法之購 物網站通路及網路平台業者,本會亦得視 業界需求召開座談會,雙向交換意見,以 共謀改善之道。 172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六)為有效打擊事業違法聯合行為,公平交易 (一)本會於每年相關宣導活動,均將寬恕政策 法於 100 年 11 月 23 日公布施行之修 列為宣導重點。102 年間在北、中、南各 正條文中,已新增訂第 35 條之 1 規範 地舉辦宣導說明會,並於受地方政府機關 之「寬恕政策」條款,讓參與聯合行為事 邀請派遣講師至各縣市就公平交易法規 業可透過主動向執法機關陳述違法事 進行解說時,亦併予積極推廣。在宣導過 實、提供事證及配合調查之方式,藉以換 程中,業者多有諮詢,且反映熱烈,據本 會回收之問卷,認為參加宣導說明會有助 取罰鍰之免除或減輕;另於 101 年 1 月 於瞭解公平交易法規範內容之比例高達 6 日發布「聯合行為違法案件免除或減輕 98.31%。103 年持續在北、南各地舉辦宣 罰鍰實施辦法」規範寬恕條款之適用對 導說明會,各界參與十分踴躍。 象、資格要件、裁罰減免基準、違法事證 (二)未來本會亦會持續將「寬恕政策」作為政 檢附及身分保密等事項。公平交易委員會 策宣導重點,透過加強宣導並提供諮詢管 認為上述政策有助其取得證據並可有效 道,使業者充分瞭解寬恕政策,應更能發 查處違法聯合行為,然寬恕條款雖提供免 揮寬恕政策協助有效查處聯合行為之功 除全部罰鍰之誘因,但事業申請意願仍偏 效,並可避免勾結的惡質卡特爾活動形 低,自 101 年推行迄今,僅有 1 件處分 成,達到維護整體市場競爭秩序之目的。 案件申請適用該條款,事業申請意願偏 低,爰此,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應加強推 廣與宣導,以發揮寬恕政策應有之效果。 (七)依據 101 年度公平交易統計年報所列 (一)本會收辦檢舉案或因檢舉人未有具體事 92 至 101 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檢舉 證,或因檢舉人對政府機關期待甚高,遇 案之處理情形,處理結果分為:處分、不 消費糾紛、刑事或民事糾紛等情形,為求 處分、行政處置、中止審理及併案,其中 快速獲得處理,往往同一案件分別向多個 以中止審理為最多,101 年度中止審理案 機關反映,倘他機關已有主管法規規範 件數為 1,340 件,占檢舉案處理總件數 者,即由該他機關處理,故本會收辦案件 中中止審理者以他機關職掌及程序不符 比率達 70.71%,且檢舉案中止審理之類 者為多。 型統計資料顯示,其中以程序不符為最大 (二)另本會職司公平交易案件之調查處理事 宗,如 101 年度程序不符案件占檢舉案 項,處理結果對交易秩序、公共利益及當 件比率 36.78%,他機關執掌案件比率則 事人權益影響甚鉅,為求審慎起見,對所 為 22.64%,兩者合計高達 59.42%,上 主動立案調查之案件,均須依據公平交易 述程序不符案件及他機關執掌案件之比 法第 27 條及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踐行完 例偏高,恐致公平交易委員會之行政資源 備之調查程序,縱有未達處分要件而中止 使用效益偏低。爰此,要求公平交易委員 調查者,但其調查作為對市場競爭秩序之 會應加強對公眾宣導其職掌範疇、各行政 維持仍有助益。 機關分工機制及完整反映程序,以提高調 (三)又,本會秉持「宣導與處分並重」之原則, 查案件行政效益,避免浪費行政資源。 持續透過辦理宣導說明會或座談會、編印 發送文宣資料、設置服務中心提供法規諮 詢及運用各式媒體通路宣導等方式傳揚 公平交易理念,期使各界在瞭解公平交易 173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法的同時,引導其守法、崇法的精神,進 而達到建立公平競爭之市場秩序與深植 優質競爭文化的施政目的。 (四)為達成倡議公平交易理念,形塑優質競爭 文化之施政目標,本會業將「對業者及一 般民眾公平法宣導之效益」列為關鍵績效 指標,亦即將事業及民眾對於參與宣導說 明會後是否瞭解「公平交易法規範內容」 及「公平交易委員會職掌範疇」等認知程 度比率列為衡量標準,俾憑進行宣導效益 評估及檢討,並作為未來宣導活動規劃之 依據。 (八)行政院主計總處每月公告穩定物價小組 本會本於公平交易法主管機關之職責,已採取 監控之重要民生物資價格變動概況,包括 多項措施積極查處,除依職權或檢舉立案調查 米、麵粉、肉類、奶粉等重要民生物資,外,並配合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密切關注各 然 102 年 1 月至 8 月之雞肉與沙拉油 項重要民生物資市況積極介入,倘查獲業者涉 之物價年增率各為 9.4%及 3.3%,幅度 有違法行為,定依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加以嚴 頗大,加重民眾之消費負擔。公平交易委 懲。以確收儆示效果,並宣示政府執法及穩定 員會為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成員之一,負 民生物資立場。 責多項重要民生及大宗物資等價格之查 察工作,應本於職責,積極查察物資價格 變動是否有違公平交易法之情事,以嚇阻 不肖廠商哄抬價格。爰此,要求公平交易 委員會加強物資價格查察之效能,俾穩定 物價。 (九)政府於 2006 年推出浮動油價機制之作 (一)本案業經本會 102 年 12 月 25 日第 1156 為,主要係針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次委員會議決議,依現有事證,尚難逕認 而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並非國營事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及台塑石化股份 業,成本結構應與台灣中油公司有所差 有限公司等 2 家事業調整油品批售價格 異,然台灣中油公司及台塑石化公司 2 之行為,構成獨占事業濫用市場地位;本 家企業調整國內油品價格,幾年以來卻幾 案調查報告業於 103 年 1 月 3 日以公製字 第 10213609431 號函復立法院經濟委員 乎同時調漲油價,調漲幅度也幾乎相同, 會。 似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獨占事業濫用市 (二)惟鑑於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及台塑石 場地位之規定,嚴重影響國內油品市場及 化股份有限公司等 2 家供油業者之調價 民生經濟。爰此,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 行為向為輿論所關注,爰本會將持續立案 應就台灣中油公司及台塑石化公司 2 家 調查並嚴密監控該等業者相關事業活 企業是否涉及公平交易法濫用獨占地位 動,倘獲有 2 家供油業者經營行為違反公 進行不當定價之情事進行調查,於 3 個 平交易法之具體事證,當即予以嚴懲。 174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以確 實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 (十)公平交易委員會係為行政院穩定物價小 本會本於公平交易法主管機關之職責,已採取 組成員部會之一,於其他相關部會主責關 多項措施積極查處,除依職權或檢舉立案調查 注重要物資及服務的價格變動情況,並得 外,並配合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密切關注各 於必要時進行有關之查處行為,以有效維 項重要民生物資市況積極介入,倘查獲業者涉 持物價穩定。102 年 10 月電價調漲後,有違法行為,定依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加以嚴 帶動新一波物價波動,公平交易委員會方 懲。以確收儆示效果,並宣示政府執法及穩定 面僅回應會努力查價,未見實際有效之作 民生物資立場。 為,物價上揚未因政府喊話而有所止步, 且當原物料進口價格下跌時,亦未見物價 有所調降,爰此,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應 針對物價查察及監測加強執行效能,擴大 查察作業之項目,以盡政府平穩物價之 責。 (十一)近年來國內許多民生物品紛紛漲價,聯 (一)本會於每年相關宣導活動,均將寬恕政策 合漲價行為引發民怨四起,但有鑑於聯合 列為宣導重點。102 年間在北、中、南各 行為通常缺乏直接證據,當事人之合意查 地舉辦宣導說明會,並於受地方政府機關 處認定不易,不肖業者甚至藉用跟隨行為 邀請派遣講師至各縣市就公平交易法規 名義予以卸責,公平交易法近期修正雖已 進行解說時,亦併予積極推廣。在宣導過 針對聯合行為加重處罰,並增訂舉發及協 程中,業者多有諮詢,且反映熱烈,據本 會回收之問卷,認為參加宣導說明會有助 助調查之寬恕條款,惟自 101 年推行迄 於瞭解公平交易法規範內容之比例高達 今,僅有 1 件處分案件申請適用該條 98.31%。103 年持續在北、南各地舉辦宣 款,事業申請意願偏低,應加強推廣政策 導說明會,各界參與十分踴躍。 之誘因,俾發揮寬恕政策應有之效果,避 (二)未來本會亦會持續將「寬恕政策」作為政 免部分事業濫用市場力量,妨礙公平競爭 策宣導重點,透過加強宣導並提供諮詢管 與消費權益。 道,使業者充分瞭解寬恕政策,應更能發 揮寬恕政策協助有效查處聯合行為之功 效,並可避免勾結的惡質卡特爾活動形 成,達到維護整體市場競爭秩序之目的。 (十二)依據公平交易委員會統計,2012 年全 (一)本會業於 103 年 3 月 6 日以公服字第 國便利商店計有 9,916 家分店,在全台 1031260258 號函回復立法院,並副知立 近 1 萬家的便利商店,在水、電、瓦斯 法院經濟委員會。 費及交通運輸旅遊等幾乎是全方位的服 (二)經提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第 9 次會議報 務項目之下,民眾的生活型態已經無法脫 告後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立法 離便利商店。然從便利商店屢屢以成本考 院議事處於 103 年 5 月 16 日函送經濟委 員會。 量,將其販售之特色商品漲價,雖有民眾 175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網路號召拒買,然在人們生活已無法脫離 便利商店之情況下,民眾幾乎是無法抵抗 「便利巨獸」的漲價,又隨著時間推移人 們也淡忘微幅漲價造成的極小不便,更讓 便利商店認為漲價為民眾默許,而這種微 幅上漲的行為更間接的造成市售瓶裝飲 料普遍性的漲價。是以,公平交易委員會 應嚴密監控便利商店促銷產品價格波 動,並查緝其針對獨賣商品價格微調行 為,避免其衝擊其他傳統量販店的生存空 間及造成廣泛性的物價波動。 (十三)公平交易委員會為行政院穩定物價小 (一)按物價是整體經濟活動之綜合表現,個別 組成員之一,負責多項重要民生及大宗物 商品之價格倘係事業考量本身經營成 資等價格之查察工作,然就行政院主計總 本、市場供需、營業利潤與行銷策略、競 處每月公告穩定物價小組監控之重要民 爭環境等因素決定,乃市場機制之正常運 生物資價格資料顯示,其中沙拉油與調理 作。倘未涉及公平交易法規範之獨占事業 油等項價格年增率波動較大,尤其 102 不當定價、事業間聯合漲價行為、上游事 業對下游事業維持轉售價格、不實標示或 年 1 月至 8 月沙拉油之物價年增率 廣告等行為,乃屬營業自由範疇,尚與公 3.3%,然自大統混摻低劣油之情事爆發以 平交易法無涉。 來,國內幾家油品大廠如味全食品工業股 (二)次就油品之不實標示或廣告行為部分,按 份有限公司、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富 我國對於商品(服務)標示不實或廣告不 味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廠商,均有以高 實案件之規範管理,除有公平交易法第 價油品參雜低價劣質油販售之情況,對於 21 條為普通、原則性之規範外,尚有其 此等摻入劣質油並標示高級油品而販售 他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基於本身職掌,而 給民眾之行為,公平交易委員會應本於權 就其業管之商品或服務,另立專法而為特 責積極查緝,以維護優良廠商及民眾之權 別規範。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8 益。 條第 1 項規定:「食品、食品添加物、食 品用洗潔劑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 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其標示、宣傳 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 情形。」是以,對於食品之標示及廣告行 為,基於特別目的性考量,我國已訂有食 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專法予以單獨規範,依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法律適用原則,應由 衛生主管機關主政。 (三)另有關涉及食品攙偽之相關議題,本會向 來重視,除主動參與有關食品安全與消費 者權益保護等相關議題之研處,並積極參 176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與因食品安全議題而召開之各種跨部會 會議,秉持對食品安全問題同等關注,日 後亦將適時提供執法經驗,配合各相關行 政機關,齊心合力各司其職,處理食品安 全事件。倘食品業者涉有聯合訂價等限制 競爭行為,本會亦將依公平交易法相關規 定進行查處。 (十四)公平交易委員會在 103 年度編列 712 遵照決議辦理,並業於編列 104 年度預算時, 萬 3,000 元為辦公室租金之預算,並無 加註租用辦公室地點及用途之說明。 敘明明確租用地點,爰請該會確實遵守預 算法第 37 條之相關規定,編列預算應提 出租用辦公室之地點及用途。 (十五)公平交易委員會 103 年度預算編列人 (一)本會 103 年度人事費預算編列 2 億 8,585 事費 2 億 8,585 萬 1,000 元,已占公平 萬 1,000 元,係支應本會同仁因考績升等 交 易 委 員 會 年 度 歲 出 3 億 4,691 萬 晉級,需相對增加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 6,000 元的 82.4%,另外每年人事費即使 金、公保、退撫基金、待遇、加(值)班 在未加薪狀況下,以年度薪俸晉級,每年 費、健保費及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等各項 人事費還會持續增加,預算結構僵化,爰 人事費用支出。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人力運用進行 (二)本會業將人力運用書面檢討報告,於 103 檢討,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檢 年 1 月 28 日以公人字第 1032360074 號函 討報告。 復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及各提案委員。 (十六)公平交易委員會為有效打擊違法聯合 本 案 業 於 103 年 2 月 14 日 以 公 法 字 第 行 為 , 修 訂 「 寬 恕 政 策 」( Leniency 1031560107 號函復各委員,並副知立法院經濟委 Program/Policy)條款及「處違法事業上 員會。 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百分之十以下罰鍰」 高額罰鍰條款。然至 102 年 8 月底止僅 有 1 件申請適用該條款,顯見該條款對 事業體誘因低弱,致使申請意願偏低,為 此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積極推廣,並於 3 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 (十七)根據 101 年度公平交易統計年報資 本案業於 103 年3 月3 日以公製字第1031360098 料,對違反公平交易法所為之處分案件總 號函復各委員,並副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計 3,814 件,主動調查案件僅 966 件, 占處分總件數比率 25.33%,顯見案件處 理以民眾檢舉案件為主,為此要求公平交 易委員會加強執法主動性,積極查緝違法 行為以維護產業發展及交易市場秩序,並 於 3 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 177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十八)公平交易委員會於 101 年 10 月間主 本 案 業 於 103 年 2 月 14 日 以 公 法 字 第 動調查 9 家民營電廠與台灣電力股份有 1031560087 號函復各委員,並副知立法院經濟委 限公司購電合約有無壟斷情事,認定 9 員會。 家民營電廠合意拒絕調整與台灣電力股 份有限公司之購電費率行為,並決議裁罰 最高罰鍰 63 億 2,000 萬元。該案經行 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裁定,以估算罰鍰草 率為由,撤銷原處分,顯示其行政裁量品 質不足,應予以強化,並於 1 個月內提 出改善報告。 (十九)公平交易委員會相關統計資料顯示,該 (一)近年由於消費者意識抬頭,事業如有以「不 會收辦案件以一般民眾檢舉案件為大 實廣告」、「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行銷 宗,且大多涉及「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廣 商品或服務之嫌,消費者即向本會提出檢 告行為」、「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等攸 舉以保障其自身權益,故本會上開收辦案 關民眾切身健康或財產權益之檢舉案 件之檢舉案件數相對較高。為充分展現執 件。公平交易委員會既為公平交易法之主 法決心,本會近年已主動增加依職權主動 進行調查之案件數,自 99 年 122 件,大 管機關,即應掌握案件辦理時效,確保消 幅增加至 100 年 327 件、101 年 378 件、 費大眾權益。然該會部分案件受理逾 8 102 年 369 件、103 年 314 件,先予敘明。 月仍未辦結(占未結案件比率約 (二)本會職司限制競爭、不公平競爭及違法多 18.26%),為此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加強 層次傳銷行為之調查處理事項,案件辦結 案件辦理時效,半年內達成完全辦理,俾 率高低與個別案件之複雜度、證據蒐集難 保障消費大眾權益。 易度及人力調配等因素息息相關。在本會 近年收辦案件大幅成長(99 年 1,299 件, 100 年 1,517 件,101 年 2,114 件,102 年 1,973 件、103 年 2,003 件)、辦案人力並 未隨同增加、案件調查經費逐年縮減之情 況下,本會實已竭盡所能調查案件。再 者,案件處理結果對交易秩序、公共利益 及當事人權益影響甚鉅,為求審慎周延, 本會對所受理之檢舉案或主動立案調查 之案件,均須踐行完備之調查程序,予當 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並視案情進行相關 查證,原就較為費時。如遇新型態違法類 型態樣、爭議性高、案情複雜、資料龐雜、 所涉當事人及關係人眾多(有些甚或涉及 外國事業)之案件,處理時不免耗費時日, 致部分案件無法在 8 個月內結案。 (三)為掌握案件審理流程與進度,本會均會定 178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期追蹤管考收辦案件辦理情形,同時研訂 各項案件處理原則與規範說明,以利執法 標準化、透明化,並透過建立案件篩選機 制、簡化案件處理程序等方式,增進案件 處理時效;又為加強本會執法人員對辦理 公平交易法案件之相關知能,培養案件調 查之正確態度及技巧,提升案件調查能 力,俾精進執法品質,已規劃辦理各項人 力培訓計畫,強化執法人員專業知能,以 發揮最大行政效能。經由上開措施,本會 近幾年「收辦案件當年辦結率」分別為 96 年 81.33%、97 年 86.22%、98 年 88.54%、 99 年 89.20%、100 年 89.34%,101 年 89.53%,102 年 89.88%、103 年 94.07%, 已有明顯提升。 (四)本會未來仍將盡力突破辦案人力不足之侷 限,持續積極查處違法案件,並有效掌握 辦案時效,以確實維護交易秩序及保障消 費者權益。 (二十)鑑於韓國三星公司以聘請工讀生擔任 (一)按本會前於 102 年調查台灣三星公司等隱 「網路寫手」,假裝為一般消費者以「心 匿事業身分,佯裝一般大眾,行銷自身商 得文」、「開箱文」文章影響大眾輿論之 品,對競爭關係之他事業商品為比較和評 「寫手門事件」,嚴重打擊台灣廠商商 論之網路行銷手法,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4 譽。因此,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以後若 條規定案,係因網友提供社群網站資訊及 查獲領取公司報酬後寫手發表不實心 本會查獲相關合理懷疑事證,方據以調 查。而本會於調查該案寫手過程,發現除 得、薦證文者,必須依法處理。 寫手身分於論壇發言外,亦不乏一般消費 者分享使用心得而誤遭檢舉,是倘在無相 當事證足有合理懷疑情狀下,便廣泛主動 就類此案件展開調查,恐過分箝制言論自 由及人權侵擾;然倘本會獲有寫手領取公 司報酬卻隱匿身分發表心得之合理懷疑 事證,自當依職權查處、裁罰。 (二)另有關相關網友發表之內容或心得倘涉 有不實,除有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為普通、 原則性之規範外,尚有其他各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基於本身職掌,而就其業管之商品 或服務廣告,另立專法而為特別規範。依 前揭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法規適用原 則,倘網友發表心得涉有不實,則應依廣 179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告內容屬性(例如涉及食品衛生管理法、 化粧品管理條例等),優先由各該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依其專業職掌,援用其特別 法規定予以查處、裁罰。 (二十一)針就聯合案件處分申請適用寬恕條 (一)寬恕政策之減免處罰規定,因各國競爭法 款之情形,自 101 年度至 102 年 8 月 制對於惡性卡特爾(Hard Core Cartel) 之統計,24 件僅 1 件申請適用,顯示事 之制裁方式不盡相同,立法例主要有美國 業申請意願仍偏低,究竟是政策誘因不 之刑事制裁及歐盟之行政制裁等二種類 足,或者是因為裁罰金額不夠高,產生不 型,前者寬恕政策之意涵為「刑事寬恕」 了嚇阻作用,讓企業心存違法獲利大於罰 (免除刑事訴追),後者則為「行政寬恕」 (罰鍰減免)。依據我國公平交易法第 35 鍰成本的僥倖心理,公平交易委員會應積 條之 1 及寬恕政策辦法相關規定,已給予 極檢討,俾達到修法應有之效果。 首位申請者罰鍰全部免除,並給予 4 位減 輕名額,相較於其他國家,我國係屬給予 多位申請者可獲得罰鍰減免之立法例。 (二)另一方面,本會於增訂寬恕政策條款同 時,修正公平交易法第 41 條規定,針對 特定行為(違法類型屬獨占或聯合行為、 且情節重大者)提高罰鍰上限,將罰鍰最 高額由 2,500 萬元,提高至可處該事業上 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 10%之罰鍰,藉此並 可提高違法事業申請適用寬恕政策之誘 因。並於 101 年 8 月 22 日修正放寬申請 人得以口頭方式提出申請,不再限以要式 書面方式。 (三)本會在未來會將「寬恕政策」作為政策宣 導重點,並透過加強宣導並提供諮詢管 道,使業者充分瞭解寬恕政策的採用與違 法後誘因的提供,以期能發揮寬恕政策協 助有效查處聯合行為之功效,並可避免勾 結的惡質卡特爾活動形成,達到維護整體 市場競爭秩序之目的。 (二十二)針就公平交易委員會 103 年度預算 (一)本會中程施政目標與施政計畫以及各年 3 億 4,691 萬 6,000 元,其中用於調查 度歲出概算,均係遵照行政院施政方針與 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行為業務經費,僅 本會執法政策,就中程概算匡定額度,審 1,000 餘萬元(2.8%),此與公平交易委 慎規劃合理配置資源,未來於籌編概算時, 員會保護消費者、面對社會變化、滿足民 將配合施政計畫向行政院爭取寬列更多預 眾對公平交易委員會維護產業競爭公平 算,以發揮本會執法功效。 (二)有關本年度用於調查限制競爭或不公平 的期待,比例明顯不符,公平交易委員會 競爭行為業務經費,雖比率偏低,本會仍 180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除了在有限的預算努力維護市場交易秩 將充分有效運用此有限之預算資源,積極 序、保護消費者權益之外,未來更應向行 勇於任事,以發揮本會職責之最大效能。 政院積極爭取寬列更多的預算,以發揮公 平交易委員會更大的功能。 (二十三)現今我國保險業者多針對壽險、醫療 本 會 業 於 103 年 2 月 21 日 以 公 服 字 第 險等保單,投保人設有 75 歲到 80 歲不 1031260127 號函回復立法院,並副知立法院經濟 等之投保年齡上限,對高齡投保者未盡公 委員會。 平,亦有違反公平交易法不得有聯合行為 之疑慮,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應依法調查 並針對不法行為加以議處。 (二十四)依公平交易法第 5 條第 1 項及第 本 案 業 於 103 年 2 月 18 日 以 公 主 字 第 2 項所定獨占事業,包括 2 家以上,不 1032560076 號函請立法院安排預算解凍報告 為價格競爭且其全體對外關係具壓倒性 日程,嗣經該院經濟委員會同年 10 月 2 日第 3 地位,可排除其他競爭之能力的事業,且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繼續凍結 300 萬元,其 公平交易法明定獨占事業不得對商品價 餘准予動支,並提立法院第 8 屆第 6 會期第 6 格或服務報酬,為不當之決定、維持或變 次會議報告,復以 103 年 10 月 29 日台立院議 更等禁止行為,而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國 字第 1030705042 號函知本會。 營事業是否濫用其獨占地位為不當定 價、或維持、變更之舉,未見積極作為, 爰針對公平交易委員會 103 年度歲出預 算,除人事、行政經費外,凍結五分之一, 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十五)國營事業在馬總統號稱「戴鋼盔」下 本 案 業 於 103 年 2 月 18 日 以 公 主 字 第 102 年發動了第二度「油電雙漲」,不僅 1032560076 號函請立法院安排預算解凍報告 油電雙漲,連瓦斯也有一桶漲破千元之情 日程,嗣經該院經濟委員會同年 10 月 2 日第 3 事,政府任由國營事業帶頭從油、電、瓦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斯齊漲,造成物價不穩,且有部分廠商藉 繼續凍結 50 萬元,其餘准予動支,並提立法 由政府帶頭漲價,在國際原物料呈現下跌 院第 8 屆第 6 會期第 6 次會議報告,復以 103 趨勢,也紛紛調漲價格;政府先是罔顧民 年 10 月 29 日台立院議字第 1030705042 號函 生,恣意調漲民生用相關油、電、瓦斯價 知本會。 格,更無能監控市場,致民怨高漲;而公 平交易委員會係為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 成員之一,負責多項重要民生及大宗物資 等價格之查察,該會可針對能源、鋼鐵、 食品及大宗物資、農畜產品等價格,主動 立案調查,瞭解業者是否涉有人為操縱、 聯合壟斷等違法情事;倘查獲業者涉有上 181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開違法行為,即得依「公平交易法」規定 予以處罰之外,並得視具體個案再移送予 檢警調單位;然而,公平交易委員會顯未 能積極作為,以稍解民眾生活痛苦,爰針 對公平交易委員會第 1 目項下「基本行 政工作維持」及第 2 目「公平交易業 務」,予以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經 濟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十六)針對 103 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單位 本 案 業 於 103 年 2 月 18 日 以 公 主 字 第 預算,第 2 目「公平交易業務」原列 4,449 1032560076 號函請立法院安排預算解凍報告 萬元,係為執行公平交易法,維護交易秩 日程,嗣經該院經濟委員會同年 10 月 2 日第 3 序與消費者權益,期為國內市場建構優質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准予動支,並提立法院 競爭環境,惟鑑於國內油、電、瓦斯不斷 第 8 屆第 6 會期第 6 次會議報告,復以 103 年 調漲所衍生之聯合漲價、哄抬物資之爭 10 月 29 日台立院議字第 1030705042 號函知本 議,加以近幾年來公平交易委員會鬥大企 會准予動支。 業,屢吞敗仗,行政處分撤銷件數漸增, 就以 102 年 3 月公平交易委員會雖以 「懲罰性罰鍰」對國內 9 家民營電廠 (IPP)業者開鍘,創下 63 億 2,000 萬 元罰款的新紀錄,然而到了司法殿堂甚至 是行政院訴願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卻 是敗戰連連。再以「四大超商業者聯合調 漲現煮咖啡價格行為」案件為例,最新 (102 年 12 月 4 日)判決,竟是最高 行政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台北高等行政 法院更審,仍判超商勝訴,顯見公平交易 委員會的調查處理未見成效,未能維護公 平競爭及保護消費者權益;爰此,針對公 平交易委員會之主要業務第 2 目「公平 交易業務」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 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十七)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處理案件偏向 本 案 業 於 103 年 2 月 18 日 以 公 主 字 第 不公平競爭及非法多層次傳銷,忽略事業 1032560076 號函請立法院安排預算解凍報告 之獨占、結合或聯合行為;且公平交易委 日程,嗣經該院經濟委員會同年 10 月 2 日第 3 員會為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成員之一,聯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准予動支,並提立法院 合行為哄抬之查察效能有待加強,爰凍結 第 8 屆第 6 會期第 6 次會議報告,復以 103 年 第 2 目第 1 節「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 10 月 29 日台立院議字第 1030705042 號函知本 182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理」項下業務費預算五分之一,俟公平交 會准予動支。 易委員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後,始 得動支。 (二十八)為督促公平交易委員會與相關部會 本 案 業 於 103 年 2 月 18 日 以 公 主 字 第 整合,研討加強對不實廣告之查緝與嚇阻 1032560076 號函請立法院安排預算解凍報告 力,以及為督促該會提高檢舉案件處理效 日程,嗣經該院經濟委員會同年 10 月 2 日第 3 率,爰凍結第 2 目第 2 節「不公平競爭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准予動支,並提立法院 行為調查處理」項下業務費預算五分之 第 8 屆第 6 會期第 6 次會議報告,復以 103 年 一,俟公平交易委員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 10 月 29 日台立院議字第 1030705042 號函知本 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會准予動支。 (二十九)查公平交易委員會第 2 目「公平交 本 案 業 於 103 年 2 月 18 日 以 公 主 字 第 易業務」第 3 節「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1032560076 號函請立法院安排預算解凍報告 編列 300 萬 4,000 元,惟查本節項下一 日程,嗣經該院經濟委員會同年 10 月 2 日第 3 般事務費 148 萬 2,000 元中竟編列配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准予動支,並提立法院 合業務校繕之委外勞務服務預算 29 萬 第 8 屆第 6 會期第 6 次會議報告,復以 103 年 元,業務校繕乃承辦業務員之職責範圍,10 月 29 日台立院議字第 1030705042 號函知本 編列校繕科目預算顯非合宜;另查公平交 會准予動支。 易委員會針對民生相關案件裁罰屢遭駁 回,近年該會行政處分案件提訴願比率及 撤銷處分件數亦呈增加趨勢,又以聯合行 為處分案件居多,顯見該會法務能力確有 加強空間,爰針對第 2 目第 3 節「法務 及行政救濟業務」凍結五分之一,俟公平 交易委員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 後,始得動支。 (三十)為督促公平交易委員會強化政策運作 本 案 業 於 103 年 2 月 18 日 以 公 主 字 第 之誘因並積極推廣,提高事業申請意願,1032560076 號函請立法院安排預算解凍報告 且督促該會加強各項宣導作業,提高民眾 日程,嗣經該院經濟委員會同年 10 月 2 日第 3 與事業對於公平交易委員會業務職掌範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准予動支,並提立法院 疇及完整反映程序之認知,並設法降低檢 第 8 屆第 6 會期第 6 次會議報告,復以 103 年 舉案件終止審理比率,爰凍結第 2 目第 10 月 29 日台立院議字第 1030705042 號函知本 4 節「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項下業務費 會准予動支。 五分之一,俟公平交易委員會向立法院經 濟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