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次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甲、總說明 (一)總説明................... 1-49 乙、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決算表.............. 52-53 (二)歲出政事別決算表.............. 54-55 (三)歲出機關別決算表.............. 56-59 (四)以前年度歲入來源別轉入數決算表....... 60-67 (五)歲入類平衡表................. 68 (六)經費類平衡表................. 69 丙、附屬表 (一)歲入類現金出納表............... 71 (二)經費類現金出納表............... 72 (三)歲入、經費類平衡表各科目明細表 1、歲入類應收歲入款明細表........... 73-75 2、歲入類應收歲入款—本年度明細表........ 76 3、歲入類有價證券—應收明細表.......... 77 4、歲入類有價證券—應收-本年度明細表...... 78 5、歲入類預收款明細表.............. 79 6、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80-84 7、經費類代收款明細表.............. 85 8、經費類經費賸餘明細表............ 86-87 (四)歲出用途別決算分析表.............88-89 目 次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五)歲出用途別決算綜計表............ 90-97 (六)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98-101 (七)公用財產目錄總表............... 102 (八)本年度經費預算國庫已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104-105 (九)國庫退還以前年度納庫款明細表......... 106 (十)歲入保留數(或未結清數)分析表....... 107-108 (十一)歲入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109-110 (十二)歲出賸餘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112-113 (十三)人事費分析表............... 114-115 (十四)增購及汰換車輛明細表........... 116-117 (十五)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118-150 總 說 明 公平交易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一、施政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 本會負責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政策及法規擬訂、審議有關公平交易事項、 事業活動及經濟情況之調查事項、違反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案件之調查、處 分事項暨其他事項等。本(104)年度施政計畫之推動,係根據行政院施政方針暨本會 既定之施政目標,並配合實際業務需求擬定工作計畫及實施內容,遵循法令規定,如期 執行完成。有關本會各項重要計畫辦理情形與成果詳如「施政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表」 (第 4-49 頁)。 二、預算執行概況 (一)歲入部分: 1.本年度預算數 3 億 7,024 萬 4,000 元,決算數 9,361 萬 8,790 元(包括實現數 8,341 萬 6,332 元及應收數 1,020 萬 2,458 元) ,其中罰金罰鍰 9,315 萬 9,142 元(包括實現 數 8,295 萬 7,092 元及應收數 1,020 萬 2,050 元) 、一般賠償收入 3 萬 9,819 元、租金 收入 21 萬 8,200 元、廢舊物資售價 3 萬 6,332 元、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2 萬 9,824 元(包 括實現數 2 萬 9,416 元及應收數 408 元)及其他雜項收入 13 萬 5,473 元,執行率約為 25.29%,主要係本會自 102 年度起調整罰金罰鍰之帳務處理,即以判決確定案件方 列為歲入實收數(含實現數及應收數),另判決未確定案件預收款為 18 億 9,565 萬 4,360 元。此外,本會對於違法事業處以罰鍰,係在於遏止違法事業繼續從事違法 行為,並對其他事業產生嚇阻效果,防範違法行為於未然,且影響罰鍰收入多寡之 因素,除與本會執法密度、執法強度相關外,亦與事業之守法程度相關,其性質與 一般歲入科目尚屬有間。未來仍將持續積極查處,落實維護交易秩序及消費者利益 之決心。 2.以前年度部分:罰金罰鍰轉入數 1 億 7,150 萬 1,107 元,減免及註銷數 1 億 2,764 萬 8,040 元,實現數 1,250 萬 6,116 元,執行率約為 7.29%,未結清數 3,134 萬 6,951 元,係因被處分人採分期繳納方式或尚未繳納,致有未結清數。 (二)歲出部分: 本年度預算數 3 億 3,755 萬 6,000 元,決算數 3 億 2,900 萬 0,549 元,執行率約為 97.47 %,結餘數 855 萬 5,451 元,主要係人事費結餘 832 萬 2,615 元,整體而言,執行績 效良好,按工作計畫分述如下: 1 1.一般行政:預算數 2 億 9,583 萬 5,000 元,決算數 2 億 8,736 萬 0,270 元,執行率約 為 97.14%,結餘數 847 萬 4,730 元,主要係人事費結餘 832 萬 2,615 元。 2.公平交易業務:預算數 4,091 萬 7,000 元,決算數 4,083 萬 6,298 元,執行率約為 99.80 %,結餘數 8 萬 0,702 元,其中 (1)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 預算數 559 萬 5,000 元,決算數 559 萬 4,074 元,執行率約為 99.98%,結餘數 926 元。 (2)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 預算數 522 萬 7,000 元,決算數 522 萬 5,613 元,執行率約為 99.97%,結餘數 1,387 元。 (3)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預算數 242 萬 9,000 元,決算數 242 萬 8,844 元,執行率約為 99.99%,結餘數 156 元。 (4)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預算數 1,137 萬 8,000 元,決算數 1,135 萬 5,386 元,執行率約為 99.80%,結餘 數 2 萬 2,614 元。 (5)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 預算數 593 萬 6,000 元,決算數 588 萬 6,985 元,執行率約為 99.17%,結餘數 4 萬 9,015 元。 (6)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 預算數 1,035 萬 2,000 元,決算數 1,034 萬 5,396 元,執行率約為 99.94%,結餘 數 6,604 元。 3.一般建築及設備:預算數 80 萬 4,000 元,決算數 80 萬 3,981 元,執行率約為 100.00 %,結餘數 19 元。 4.第一預備金:預算數 50 萬元,動支 50 萬元。 三、資產負債實況 (一)平衡表各科目內容及較上年度變動情形 1.歲入類: (1)資產科目: 「歲入結存」 18 億 9,565 萬 4,360 元,較上年度增加 12 億 4,347 萬 9,159 元;「應收歲入款」3,005 萬 7,710 元,較上年度減少 1 億 2,837 萬 4,479 元;「應 收歲入款-本年度」409 萬 1,000 元,較上年度增加 88 萬 2,082 元; 「有價證券- 應收」128 萬 9,241 元,較上年度減少 37 萬 0,759 元; 「有價證券-應收-本年度」 611 萬 1,458 元,較上年度減少 208 萬 8,542 元。「應收歲入款」係應收被處分人 2 之罰鍰數;「有價證券-應收」係收到被處分人所繳納之分期付款支票。 (2)負債科目:「預收款」18 億 9,565 萬 4,360 元,較上年度增加 12 億 4,347 萬 9,159 元;「應納庫款」3,134 萬 6,951 元,較上年度減少 1 億 2,874 萬 5,238 元;「應納 庫款-本年度」1,020 萬 2,458 元,較上年度減少 120 萬 6,460 元。「預收款」係在 判決未確定前被處分人已預先繳納之現金罰鍰。 2.經費類: (1)資產科目:「專戶存款」770 萬 5,707 元,較上年度減少 58 萬 7,402 元;「保管有 價證券」無列數,較上年度減少 3 萬元。 (2)負債科目:「保管款」748 萬 1,089 元,較上年度減少 58 萬 5,545 元;「代收款」 22 萬 4,618 元,較上年度減少 1,857 元;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無列數,較上年度 減少 3 萬元。「保管款」係廠商繳納履約保證金、保固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職 儲金;「代收款」係代扣員工公保費、勞健保費及退撫基金。 (二)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釋規定,政府會計基礎,除公庫出納會計外,應採權責發生基 礎,至對於已依法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而判決尚未確定之案件,因政府與義務人間 尚存有爭議,難謂義務人具有應繳納之義務,宜俟判決確定再行列帳。故本會對於被 處分人已依法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而判決未確定案件,其以分期付款繳納罰金罰鍰支 票數 43 億 0,110 萬 5,640 元部分,係由業務單位建立適當備查簿,以妥適管理追踪該 等案件辦理情形。 (三)無潛藏負債事項。 四、其他要點: 本會全年度共結餘 855 萬 5,451 元,均依規定停止支出,由國庫自動收回。 3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一、限制競爭 一、查處事業 一、有效規範事業獨 一、台灣大車隊股份有限公司分別 行為調查 限制競爭 占、結合、聯合 取得全球商務股份有限公司股 處理 行為 等限制競爭行 份達到有表決權股份三分之一 為。 以上,以及天網商務有限公司出 資額達到有表決權資本總額三 分之一以上,且得直接控制全球 商務股份有限公司及天網商務 有限公司之業務經營及人事任 免,應申報結合而未申報,違反 行為時公平交易法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除令其於 3 個月內向本 會提出結合申報或為其他必要 之改正行為外,分別處台灣大車 隊股份有限公司各新臺幣(下 同)25 萬元罰鍰,共計處 50 萬元 罰鍰。 二、臺南市魚中魚水族寵物有限公 司等 7 家寵物食品及用品通路業 者共同決定不從事價格競爭,並 請上游供應商對於不配合者予 以管控、斷貨等,違反公平交易 法第 14 條第 1 項(公平法修正 前)規定。另淞運泰企業有限公 司等 4 家寵物食品及用品供應商 限制下游零售業者轉售價格之 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18 條 (公平法修正前)規定,上開 2 違 法行為共處 1,395 萬元罰鍰。 三、104 年 1 月發生禽流感疫情,本 會立即配合「行政院禽流感疫情 應變中心」運作,參與執行民生 經濟組分組任務,出席歷次應變 中心會議及電宰廠協調等會 議,同時主動與農政主管機關、 禽肉類等相關協會團體聯繫,派 員實地訪查,發函警示相關事業 團體,更針對白肉雞電宰場、禽 肉類業者及電動屠宰工業同業 公會主動立案調查,共同維護市 4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場競爭及交易秩序。 四、有關國內 5 家主要連鎖便利商店 涉及商品價格一致性、銷售自有 品牌商品及收取附加費用等行 為,依現有事證,尚難認有違反 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 五、針對 Google Inc.是否濫用於搜 尋市場之優勢地位,阻礙電子地 圖市場之競爭,立案調查。依調 查所得事證,尚難認違反公平交 易法規定。 六、針對 Microsoft Corporation 停止 支援 Windows XP 及對電腦品牌 實施捆綁折扣,是否阻礙競爭立 案調查。依調查所得事證,尚難 認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 七、香港商三洋聯合有限公司商用 設 備分公司與翔菱冷凍空調 設備有限公司圍標國內大型量 販店冷凍冷藏改裝設備招標案 達成圍標合意並據以實施,違反 行為時公平交易法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處三洋公司 100 萬元罰 鍰、翔菱公司 50 萬元罰鍰。 八、香港商 Nichicon (Hong Kong) Ltd.等 7 家鋁質電容器業者與日 商 Matsuo Electric Co.,Ltd.等 3 家業者藉共同參與會議或雙邊 聯繫,交換價格、數量、產能及 對客戶之因應等資訊,違反行為 時公平交易法第 14 條第 1 項規 定,共處 57 億 9,660 萬元罰鍰。 九、因應日元貶值,汽車、化妝品、 藥品、零食、衣物類等日貨進口 商促銷情形,涉及違反公平交易 法相關規定,依現有事證,尚難 認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 十、臺紐經濟合作協定生效後,國內 烘焙用奶油、奶粉進口業者調價 5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情形,依現有事證,尚難認違反 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 十一、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亞洲 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東南水泥 股份有限公司被檢舉涉及違反 行為時公平交易法第 14 條、第 19 條第 2 款及第 24 條規定,依 現有事證,尚難認有違反公平交 易法相關規定。 十二、因應歐元貶值,衣物、鞋類、 酒類等歐貨促銷情形,涉及違反 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依現有事 證,尚難認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相 關規定。 十三、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之液 化石油氣計價公式是否合理及 瓦斯業者是否涉有聯合行為,依 現有事證,尚難認有違反公平交 易法相關規定。 十四、統清股份有限公司與強冠企 業股份有限公司疑藉相互採購 棕櫚油而減少價格競爭,依現有 事證,尚難認有違反公平交易法 相關規定。 十五、美商亞培經典系列、友華生技 卡洛塔妮等嬰兒奶粉業者調價 是否涉有聯合行為,依現有事 證,尚難認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相 關規定。 二、有效規範事業限 一、新天鵝堡企業有限公司限制下 制轉售價格、限 游事業須依其訂定之建議售價 制競爭或妨礙 銷售桌上遊戲商品,違反公平交 公平競爭,及影 易法第 18 條(公平法修正前)規 響交易秩序之 定案,處 20 萬元罰鍰。 欺 罔 或 顯 失 公 二、荷蘭商戴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平等行為。 以損害特定事業為目的,促使代 理商或經銷商對該特定事業斷 絕供給 SonicWALL 產品,而有 6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限制競爭之虞,違反行為時公平 交易法第 19 條第 1 款規定,處 200 萬元罰鍰。 三、達飛國際有限公司限制下游交 易相對人轉售價格涉及違反公 平交易法第 19 條第 1 項規定 案,處 30 萬元罰鍰。 四、佑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下游交 易相對人轉售價格涉及違反公 平交易法第 19 條第 1 項規定 案,處 20 萬元罰鍰。 五、久福興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餐 券及住宿招待券商品廣告不 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規 定,處 10 萬元罰鍰。 六、威達雲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推 出「辦光纖送有線電視」促銷方 案,贈品價值已逾服務價值之二 分之一,為以不當提供贈品之方 法爭取交易機會之行為,違反公 平交易法第 23 條規定,處 5 萬 元罰鍰。 七、主動調查寶路開發建設股份有 限公司銷售「台北灣-江南大宅」 預售屋,要求須支付定金始提供 契約書,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4 條(公平法修正前)規定案,處 100 萬元罰鍰。 八、主動調查仁發建築開發股份有 限公司銷售「仁發大都匯」預售 屋,要求購屋人須給付定金或一 定費用始提供預售屋買賣契約 書審閱,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 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 第 25 條規定,處 80 萬元罰鍰。 九、香港商世界健身事業有限公司 台灣分公司被檢舉不當購買競 爭對手的營業表徵之關鍵字廣 告行為,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 7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 第 25 條規定,依同法第 42 條前 段規定,處 30 萬元罰鍰。 十、主動調查東誠國際仲介經紀股 份有限公司招募加盟,未於締結 加盟經營關係前,以書面向交易 相對人充分且完整揭露所有縣 (市)同一加盟體系之數目及上 一年度解除、終止契約比率之統 計資料等加盟重要資訊,為足以 影響連鎖加盟交易秩序之顯失 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定,處 15 萬元罰鍰。 十一、全民安廚房設備有限公司假 藉瓦斯安全檢查名義行銷售瓦 斯遮斷器之實,其整體行銷方式 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 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 定,除命該事業立即停止前述違 法行為,並處 5 萬元罰鍰。 十二、中台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合約限制交易相對人之廢椎 管交易對象、交易數量及營運計 畫等限制競爭情事,違反行為時 公平交易法第 19 條第 6 款規 定,處 200 萬元罰鍰。 十三、心安企業有限公司藉防災宣 導及贈獎活動招徠無預期交易 心理民眾參加,並對商品價格不 當陳述且強力推銷,迫使民眾於 自由意思受到壓迫情況下為交 易決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定,除命其立即停止前揭違 法行為,並處 80 萬元罰鍰。 十四、大同淨水有限公司隱匿重要 交易資訊,致消費者誤認而為淨 水器交易,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定,除命其立即停止前揭違 法行為,並處 15 萬元罰鍰。 8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十五、有關國內外保健食品價格落 差情形,依現有事證,尚難認有 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 十六、汽車銷售事業供銷零(配)件對 於維修保養(含獨立維修廠)之市 場競爭影響,依現有事證,尚難 認有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之情 事,惟有關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 限公司及台灣本田股份有限公 司於合約規定限制外售條款之 行為,已發函警示該 2 公司注意 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 十七、永豐餘集團對經銷商實行區 域限制及區域差別取價等行 為,依現有事證,尚難認有違反 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 十八、南聯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百威啤酒,疑有限制經銷區 域行為,依現有事證,尚難認有 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 十九、正隆股份有限公司疑以低價 搶接三級紙器廠訂單而有限制 競爭之虞,依現有事證,尚難認 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 三、有效審理事業聯 一、 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等 35 家 合行為申請許 事業申請延展共同合船採購玉 可案件之核駁。 米聯合許可期限 3 年案。 二、 第一銀行等 8 家事業申請延展 泛公股銀行信用卡聯盟聯合行 為許可期限 5 年案。 三、 眾益輪船股份有限公司等 5 家 事業申請東港—小琉球航線聯 合排班、共同售票、同一票證等 聯合行為許可期限 5 年案。 四、 有關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 中心暨會員機構申請延展聯合 行為許可期限 5 年案。 五、 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等 6 家 9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事業申請延展合船採購進口黃 豆案,依公平交易法第 15 條第 1 項但書第 5 款及第 16 條第 2 項規定規定,附負擔許可延展 期限至 109 年 8 月 31 日止。 六、 僑泰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 37 家事業申請延展合船採購進口 小麥案,依公平交易法第 15 條 第 1 項但書第 5 款及第 16 條第 2 項規定規定,附負擔許可延展 期限至 109 年 9 月 30 日止。 四、加速審理事業結 一、 台灣大車隊股份有限公司分別 合申報案件。 與泛亞計程車客運服務有限公 司,以及龍星車隊股份有限公 司、龍典計程車客運服務股份有 限公司及皇星計程車客運服務 業有限公司申報事業結合等 2 案,附加負擔不禁止其結合。 二、 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擬與國 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合併申報 事業結合案,不禁止其結合。 三、 美商 Fedex Corporation 與荷蘭 商 TNT Express N.V.域外結合 申報案,不禁止其結合。 四、 有 關 Morgan Stanley Private Equity Asia IV,L.L.C.擬與安順 開 發股份有限公司、博康開發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從屬公司(含 中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全球數 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吉隆等 12 家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 結合案,附加負擔不禁止其結 合。 五、 有關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申報與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結合案,不禁止其結合。 六、 盧森堡商 Allnex S.a r.l.與長興 材料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結 10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合案。 七、 英國商 Anglo American plc.與 澳洲商 BHP Billiton 申報結合 案。 八、 Toyota Industries Corporation、 LT Material Handling Holding Pte. Ltd.與台勵福股份有限公 司申報結合案。 九、 德商 Daimler AG 與日商 Nissan Motor Co., Ltd.申報結合案。 十、 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與台積 固態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結 合案。 十一、 艾睿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與聚 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結 合案。 十二、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 公司與高通顯示器製造股份 有限公司申報結合案。 十三、 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泰 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結 合案。 十四、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與台 灣凸版國際彩光股份有限公 司申報結合案。 十五、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與台 灣車輛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結 合案。 十六、 荷 蘭 商 Koninklijke Philips N.V. 及 美 商 Volcano Corporation 申報結合案。 十七、 美 商 3M Company 及 Polypore International Inc.申報 結合案。 十八、 美商蘋果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分公司與高通顯示器製 造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結合案。 十九、 荷 蘭 商 Eteris B.V. 、 美 商 Applied Materials,Inc. 與 日 商 11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Tokyo Electron Limited 申報 結合案。 二十、 審理美商 KKR & Co.L.P.與 奧 地 利 商 FIBA Beteiligungs-und Anlage GmbH 申報結合案。 二十一、 大聯大投資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及捷元股份有限公司申 報結合案。 二十二、 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份有 限公司與日商 TDK 株式會社 申報結合案。 二十三、 美 商 Berkshire Hathaway Inc. 與 美 商 The Procter & Gamble Company 申 報 結 合 案。 二十四、 美商 3M Company 與盧森 堡商 Capital Safety Group S. à.r.l 申報結合案。 二十五、 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與日商 KH Neochem 株式會社申報結 合案。 二十六、 美 商 Qualcomm Incorporated 與 美 商 Ikanos Communications,Inc.申報結合 案。 二十七、 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與 義大利商 Motovario S.p.A.申 報結合案。 二十八、 荷蘭商 Nokia Corporation 與法商 Alcatel-Lucent 申報結 合案。 二十九、 美商英特爾公司與美商拓 朗有限公司申報結合案。 三十、 新加坡商 Avago Technologies Limited 與 美 商 Broadcom Corporation 申報結合案。 三十一、 美 商 Lockheed Martin Corporation 與美商 Sikorsky 12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Aircraft Corporation 申報結合 案。 三十二、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 限公司與采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申報結合案。 三十三、 旭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 立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報 結合案。 三十四、 日商日立金屬株式會社與 陸商北京中科三環高技術股 份有限公司申報結合案。 三十五、 美商 Google Life Sciences LLC 、 法 商 Sanofi 及 美 商 Aventis Inc. 申報結合案。 三十六、 德商 LANXESS AG 與沙烏 地阿拉伯商 Saudi Arabia Oil Companry 申報結合案。 二、協調相關 一 、 因 應 季 節 性 變 一、 持續運作「防制人為操縱物價專 機關分工 化,掌握農畜產 案小組召開專案小組會議,自 合作,積 品市況,並視需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極執法 要與農政主管 共計舉行 5 次會議(第 94 次至 機關進行協調 98 次會議)。 溝通,共同維護 二、 104 年 2 月 3 日至 16 日針對農 市場交易秩序。 曆春節重要農畜漁產品及南北 雜貨價格予以監測,並派員赴 南北各主要消費區域之傳統市 場、年貨集散地訪查雞肉、猪 肉、雞蛋、白鯧、椪柑、棗子、 干貝、烏魚子、香菇、開心果、 花生及瓜子等應節農畜漁產品 與年貨價格市況,以有效掌握 相關商品價格變動情形。 三、 104 年 6 月 5 日至 17 日針對端 午節應景之重要農畜產品產銷 市況,派員赴北部及南部地區傳 統市場、雜糧行實地訪查,並函 請中華民國家畜肉類商業同業 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區冷凍肉 類工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米榖 13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等公 會團體,恪遵公平交易法相關規 定。 四、 研擬「104 年中秋節前之重要農 畜產品產銷市況查核計畫」,於 104 年 9 月 15 日至 25 日派員赴 北區及南區傳統市場實地訪 查,並函請中華民國家畜肉類商 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區 電動屠宰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 冷凍肉類工業同業公會、中華民 國禽肉行銷發展協會、中華民國 養雞協會及臺北市蛋商業同業 公會等公會團體,恪遵公平交易 法相關規定。 五、 104 年 7 月 22 日邀集農委會召 開「研商壟斷及操縱農產品價格 等案件業務協調會議」,並獲致 結論: (一)農產品因供需失衡產生價格波 動,經農委會進行產銷調節, 並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進行查 處後,倘發現有多家業者涉及 聯合操縱價格之跡象時,得移 請公平會查處,另發現涉有刑 法第 251 條意圖哄抬囤積情事 者,則移請檢察機關調查。 (二)農委會同意發布新聞稿或接受 媒體訪問,發言內容涉及公平 會者,將事前與公平會發言人 或承辦單位連繫,雙方並成立 聯繫窗口。 (三)農政主管機關依法所為各項產 銷調節措施,可排除公平交易 法之適用者,農委會將不再移 送公平會查處。 二、關注教科書市場 104 年 8 月 10 日及 10 月 13 日假高雄 發展,並依個案 蓮潭國際會館及本會競爭中心舉辦 14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檢 視 相 關 法 規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國民中小學 之妥適性,必要 教科書銷售行為之規範說明」座談 時 邀 集 相 關 機 會,對於國民中小學教科書之銷售行 關進行會商。 為規範以及教科書審定制度與評選 進行說明,並邀集教育主管機關與會 交換意見,作為本會行政規則修正參 考,現該規則業修正完畢。 三、建立市場 一、檢討研修服務業 一、 104 年 2 月 25 日第 1216 次委員 公平競爭 相關案件處理 會議審議修正通過「公平交易委 機制 原則與規範說 員會對於有線電視相關事業之 明,建立市場公 規範說明」。 平競爭環境。 二、 104 年 3 月 4 日第 1217 次委員 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事業結合申 報須知」及「事業結合申報書」。 三、 104 年 3 月 25 日第 1220 次委員 會議審議修正通過「公平交易委 員會對於不動產經紀業之規範 說明」等 17 則行政規則。 四、 104 年 4 月 29 日第 1225 次委員 會議決議通過修訂交通部會銜 本會發布之「民用航空運輸業聯 營許可審查辦法」,將本審查辦 法修正草案函送交通部,並辦理 後續之修正、預告及會銜發布等 事宜。 五、 104 年 5 月 20 日第 1228 次委員 會議決議修正通過「金融控股公 司結合案件審查辦法」,並辦理 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會銜發 布事宜。 六、 104 年 9 月 16 日第 1245 次委員 會議修正通過「公平交易委員會 對於金融業之規範說明」。 七、 104 年 11 月 18 日第 1254 次委 員會議修正通過「公平交易委員 會對於國內民用航空運輸事業 結合、聯合行為案件之處理原 則」。 八、 104 年 12 月 16 日第 1258 次委 15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員會議修正通過「公平交易委員 會對於流通事業之規範說明」, 並廢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流 通事業收取附加費用案件之處 理原則」。 九、 104 年 12 月 16 日第 1258 次委 員會議修正通過「公平交易委員 會對於不動產經紀業之規範說 明」,並廢止「公平交易委員會 對於不動產經紀業實施聯賣制 度之規範說明」。 十、 自「石油管理法」公布施行以 來,國內油品市場已全面自由 化,故廢止「油品市場全面自 由化前供油行為之規範說明」。 二、委請專家學者進 104 年 2 月 26 日委託研究計畫簽奉核 行「重要民生物 可並辦理公告事宜,4 月 8 日召開委 資市場價格預警 託研究計畫書審查會,4 月 16 日決 制度之研究」。 標,4 月 23 日簽約,8 月 14 日召開 委託計畫期中報告審查會,12 月 4 日召開委託計畫期末報告審查會並 審查通過,12 月 30 日完成印製研究 報告並辦理經費核銷事宜。 二、不公平競 一、查處事業 一、調查處理虛偽不 一、友維建設有限公司銷售「夢想家」 爭行為調 不公平競 實或引人錯誤之 建案廣告不實,處 60 萬元罰鍰。 查處理及 爭行為 表示(徵)行為。二、樸實建設有限公司銷售「夏木人 多層次傳 文」建案廣告不實,處 50 萬元 銷管理 罰鍰。 三、慶紘建設企業有限公司「觀悅行 館 7」建案廣告不實,處 20 萬元 罰鍰。 四、好運道農產品有限公司舉辦傢俱 展覽,宣稱「唯一真正公會主辦」 等語不實,處 10 萬元罰鍰。 五、亞太名床有限公司銷售記憶床 墊,宣稱「榮獲國家三大品牌認 證」等語不實,處 10 萬元罰鍰。 六、華盛頓國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16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君銷售「捷豹汽車引擎強 化鉬元素」等商品廣告不實,分 別處 20 萬元、10 萬元罰鍰。 七、寶順建設有限公司「景闊」建案 廣告不實,處 10 萬元罰鍰。 八、○○○君於網站宣稱「東元家電 全台灣據點」等語不實,處 8 萬 元罰鍰。 九、群祥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富旺國 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銷售「圓舞 曲」建案廣告不實,分別處 20 萬元、10 萬元罰鍰。 十、崇福五金有限公司於「三角型專 利矽利康刮刀」等商品包裝廣告 宣稱「專利產品,請勿仿冒」不 實,處 5 萬元罰鍰。 十一、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森 森百貨股份有限公司、鑫科有限 公司銷售 LAPOLO 12 吋 360 度旋轉扇,宣稱「風扇不用拆可 直接水洗」等語不實,各處 10 萬元罰鍰。 十二、美好家庭購物股份有限公司、 鑫科有限公司銷售中央興 18 吋 高效速涼風扇,宣稱「馬達可水 洗」等語不實,各處 10 萬元罰 鍰。 十三、正群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上華 事業有限公司銷售「中央都匯」 建案廣告不實,分別處 20 萬元 罰鍰、10 萬元罰鍰。 十四、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刊登 「100M+看電視節目費」比較廣 告,就「中華電信」之「高畫質 頻道」稱「83 個」不實,處 30 萬元罰鍰。 十五、又一山建設有限公司「一見森 晴」建案廣告不實,處 10 萬元 罰鍰。 17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十六、鈞航小客車租賃有限公司之名 片載有「出國商旅 結婚禮車 機 場接送」等文字,且網頁廣告宣 稱「鈞航小客車租賃有限公司為 老字號的租車品牌,提供顧客長 短期租車、機場接送、商務接 送、觀光旅遊等服務」等語不 實,處 10 萬元罰鍰。 十七、二階堂建設有限公司銷售「日 不落」建案廣告不實,處 60 萬 元罰鍰。 十八、悅揚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麥特 廣告股份有限公司銷售「敦揚」 建案廣告不實,分別處 120 萬 元、50 萬元罰鍰。 十九、漢翔開發有限公司銷售「新捷 都」建案廣告不實,處 150 萬元 罰鍰。 二十、億嘉國際有限公司銷售「冰立 移動式水冷氣」廣告不實,處 20 萬元罰鍰。 二一、寶君建設有限公司、華冠廣告 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寶君有 謙」建案廣告不實,分別處 40 萬元、20 萬元罰鍰。 二二、甲士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甲 山林廣告股份有限公司銷售「甲 山林水立方」建案廣告不實,分 別處 100 萬元、60 萬元罰鍰。 二三、忠信汽車商行於 8891 汽車交 易網刊登「納智捷 LUXGEN 7 SUV」中古車廣告不實,處 10 萬元罰鍰。 二四、幸福空間有限公司於散發之電 子文宣,就其「幸福空間」節目 與其他競爭同業節目為收視率 比較,並宣稱「幸福空間穩居七 年收視率冠軍寶座」等語不實, 處 30 萬元罰鍰。 18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二五、台灣阿桶企業社於報紙廣告宣 稱「全國最大製造批發工廠」等 語不實,處 5 萬元罰鍰。 二六、虔誠科技有限公司銷售塑膠玩 具,宣稱「所有元件均可重複使 用永不變形,不遺失可用一輩 子」不實,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 為。 二七、大能寰宇科技有限公司於網站 刊載「奈米省油裝置產品」廣告 不實,處 5 萬元罰鍰。 二八、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 Google AdWords 及手機版網頁 宣稱「榮獲業界金獎」等語不 實,處 5 萬元罰鍰。 二 九 、 晶 石 有 限 公 司 於 PChome Online 商 店 街 網 路 平 台 銷 售 「MOTUL 摩特 7100 4T 全合成 機油 10W-40」廣告不實,處 5 萬元罰鍰。 三十、華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於 PChome Online 商店街網路平台 銷售「億而富 elf Moto 4 tech 4t 10W-50 全 合 成 機 油 」 廣 告 不 實,處 5 萬元罰鍰。 三一、全壘打商城銷售「DA 全功能 自動變頻超音波驅蚊、驅鼠器」 廣告不實,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 為。 三二、金弘笙實業有限公司於 YAHOO! 奇 摩 超 級 商 城 網 路 平 台銷售「AGIP(義)ENI I-SINT 5W40 合成機油」廣告不實,處 5 萬元罰鍰。 三三、中淶增旺有限公司銷售多款標 註「減肥」 、「瘦身」之鞋款廣告 不實,處 5 萬元罰鍰。 三四、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巴 第費琳股份有限公司於東森購 19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物 2 臺刊播「Bellewear 歐洲同 步美體膠囊衣」商品廣告不實, 分別處 20 萬元、10 萬元罰鍰。 三五、坤成建設有限公司、總穎廣告 事業有限公司銷售「大溪皇品」 建案廣告不實,分別處 15 萬元、 10 萬元罰鍰。 三六、野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成鼎 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銷售「常 在」建案廣告不實,各處 20 萬 元罰鍰。 三七、億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富冠 地產有限公司銷售「湖森堡」建 案廣告不實,分別處 20 萬元、 10 萬元罰鍰。 三八、京璽建設有限公司銷售「陶璽 NO.8」建案廣告不實,處 10 萬 元罰鍰 三九、佳美電器行於樂天市場購物網 站銷售「萬國牌 10 人份不鏽鋼 厚釜電鍋 AQ-10ST/AQ10ST」 商品廣告不實,處 5 萬元罰鍰。 四十、佳美電器行於網路銷售 「SANYO 三洋 10 吋節能標 章定時桌扇(EF-10DT)」廣告不 實,處 5 萬元罰鍰。 四一、國榮桌球館於網站刊登桌球課 程廣告,宣稱「國家級教練教學」 等語不實,處 8 萬元罰鍰。 四二、寶登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銷售 「大學上院」建案廣告不實,處 10 萬元罰鍰。 四三、佐佐木裝潢行於 591 裝潢設 計網站平台刊登廣告,宣稱「佐 佐 木 空 間 設 計 - 統 編 38736298,成立時間 1995 年, 註冊資本:500 萬」不實,處 5 萬元罰鍰。 四四、金如億建設有限公司、首馥廣 20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告有限公司銷售「如意之星」建 案廣告不實,分別處 20 萬元、 10 萬元罰鍰。 四五、能保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 吹風機(型號:NBK-D11002)商 品,宣稱「節能標章」 ,處 5 萬 元罰鍰。 四六、台灣樂金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銷 售直立式變頻洗衣機,於網站宣 稱「節能標章認證」 ,處 20 萬元 罰鍰。 四七、新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 「馥御」建案廣告不實,處 10 萬元罰鍰。 四八、太茂建設有限公司「大和埕」 建案廣告不實,處 10 萬元罰鍰。 四九、九泰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於網站 登載節能標章圖示,處 5 萬元罰 鍰。 五十、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 司、幫浦群網股份有限公司於 PChome 線 上 購 物 網 站 銷 售 「【MIDAS 茂德】台灣製 60x60 LED 平板燈(1、2、5 組入)」 商品廣告不實,各處 5 萬元罰鍰。 五 一 、 元 暉 有 限 公 司 於 「 PChome Online 商店街」網站銷售「東富 艾美特 DC 芳香遙控節能大廈扇 FT47R」商品,宣稱「榮獲節能 標章」,處新 5 萬元罰鍰。 五二、富堃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 「荷墅」建案廣告不實,處 10 萬元罰鍰。 五三、日森開發有限公司銷售「日勝 彩虹」建案廣告不實,處 15 萬 元罰鍰。 五四、允成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允成 方見築」建案廣告不實,處 10 萬元罰鍰。 21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五五、立鑫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元辰 廣告有限公司銷售「麗園道」建 案廣告不實,分別處 30 萬元、 10 萬元罰鍰。 五六、崇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台北 大公園」建案廣告不實,處 10 萬元罰鍰。 五七、幫浦群網股份有限公司於 「PChome Online 商店街」網站 平 台 銷 售 喜 特 麗 牌 JT-2009S 等 16 項瓦斯爐商品,宣稱該等 商品「榮獲節能標章」,處 5 萬 元罰鍰。 五八、在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誠楷 企業有限公司於 123 團購網刊 登銷售「嬰幼兒安全座椅背帶」 廣告不實,各處 5 萬元罰鍰。 五九、銓懋建設有限公司、翌富廣告 事業有限公司銷售「幸福我家 No.2」建案廣告不實,分別處 15 萬元、10 萬元罰鍰。 六十、森森百貨股份有限公司、雙喬 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於森森購物 網 銷 售 「 喜 特 麗 熱 水 器 JT-5602、5216」商品廣告不實, 各處 5 萬元罰鍰。 六一、日越開發有限公司銷售「大學 新城」建案廣告不實,處 10 萬 元罰鍰。 六二、俊泰科技有限公司、年代網際 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夠麻吉股份 有限公司、康太數位整合股份有 限公司、渥奇數位資訊股份有限 公司銷售「日本排隊美食展」活 動門票,以廣告宣稱贈送總價值 500 元現金抵用券,然未併同揭 露現金抵用券之使用條件重要 交易資訊,分別處 10 萬元、8 萬元、5 萬元、5 萬元、5 萬元罰 22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鍰。 六三、成盛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 「現代金典」建案廣告不實,處 10 萬元罰鍰。 六四、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 司、康廚居家生活館於 Yahoo 奇摩購物中心刊登銷售「櫻花牌 SH-1220RSK(LPG/RF) 電 池 表 顯示 12L 屋外型熱水器」等商 品廣告不實,各處 5 萬元罰鍰。 六五、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 司、臺灣移動滅菌科技有限公司 於「PChome 線上購物」網站刊 載「TWMST 小米 紅米 Note 鋅矽奈米滅菌 99.9%螢幕保護 貼」商品廣告不實,各處 5 萬元 罰鍰。 六六、南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 「印象西湖」建案廣告不實,處 60 萬元罰鍰。 六七、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 司、源恆科技有限公司於 「PChome Online 線上購物」網 站銷售行動電源,標示通過經濟 部標準檢驗局之商品檢驗標識 號碼,各處 5 萬元罰鍰。 六八、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於 momo 購 物 網 刊 登 銷 售 「SAMPO 聲寶 T5 節能 28W 燈 管 (25 入 裝 )LB-U28TD( 白 光)」等商品,宣稱「通過經濟 部節能標章」等語不實,各處 5 萬元罰鍰。 六九、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超聯國際企業有限公司於 momo 購物型錄、momo 購物網 銷售「名模衣櫃中大尺碼宮廷復 古印花上衣組」廣告不實,各處 23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5 萬元罰鍰。 七十、將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 「藍山」建案廣告不實,處 30 萬元罰鍰。 七一、常舜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於 「 ALSTRONG 反 爪 白 球 超 長 六角扳手組」廣告,宣稱臺灣及 德國專利權,處 5 萬元罰鍰。 七二、冠濠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星興開發有限公司銷售「敦南 觀止」建案廣告不實,分別處 30 萬元、15 萬元罰鍰。 二、調查處理不當贈 有關○公司被檢舉推出鮮乳「買一送 品贈獎行為。 一」促銷活動,涉有違反公平交易法 第 23 條規定案,尚難認被檢舉人涉 有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 三、調查處理其他足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刊登「100M+ 以影響交易秩序 看電視節目費」比較廣告,就「其他 之欺罔或顯失公 業 者 」 之 「 上 傳 分 享 的 速 率 」 稱 平行為。 「10M」、「生活資訊」稱「無」,對 於競爭者上網及電視服務之內容為 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為足以 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處 50 萬元罰鍰。 四、辦理公平交易法 一、舉辦政令溝通活動計 2 場次: 有關不公平競爭 (一)104 年 8 月 28 日於臺北市舉辦 行為之政令溝通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網路廣 活動。 告行為規範說明會」。 (二)104 年 9 月 18 日於臺北市舉辦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不動產 廣告等相關行為規範說明會」。 二、派員擔任本會服務業競爭處舉辦 之政令溝通活動講師計 3 場次: 派員擔任本會服務業競爭處 104 年 1 月 22 日於新北市、104 年 2 月 6 日於高雄市、104 年 3 月 20 24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日於臺中市舉辦「公平交易委員 會對於預售屋銷售行為規範說 明會」之「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 不動產廣告行為之規範及案例 介紹」課程講師計 3 場次。 三、派員赴各地說明公平交易法有關 不公平競爭行為之規範計 11 場 次: (一)派員擔任桃園市不動產開發商 業同業公會於 104 年 1 月 9 日 舉辦「預售屋銷售行為規範說 明會」之「不動產廣告行為之 規範與案例介紹」課程講師。 (二)派員擔任台南市不動產開發商 業同業公會於 104 年 2 月 10 日 舉辦「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不 動產廣告行為之規範與案例說 明會」講師。 (三)派員於 104 年 5 月 26 日、6 月 16 日、9 月 2 日、9 月 3 日、 9 月 17 日赴屏東縣政府、花蓮 縣政府、苗栗縣政府、連江縣 政府、彰化縣政府說明本會對 於網路廣告之規範計 5 場次。 (四)派員擔任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 於 104 年 6 月 9 日舉辦「新修 正公平交易法暨禁止仿冒規定 之適用」專題講座講師。 (五)派員擔任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 管理署於 104 年 6 月 13 日舉辦 「藥物、化粧品廣告審查共識 營」之「廣告薦證廣告比較廣 告」課程講師。 (六)派員擔任新竹市政府於 104 年 9 月 4 日舉辦「公平交易委員會 對於不動產廣告之規範及案例 說明會」講師。 (七)派員擔任李奧貝納股份有限公 司於 104 年 11 月 3 日舉辦「廣 25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告與公平交易競爭問題案例研 討」說明會講師。 二、管理多層 一、調查處理違反多 一、天璽盛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從事 次傳銷 層次傳銷管理法 多層次傳銷,變更參加契約有關 規行為。 商品事項,未事先向本會報備, 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7 條 第 1 項規定,處 10 萬元罰鍰。 二、康園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從事 多層次傳銷,變更傳銷制度及銷 售商品,未於實施前向本會報 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處 10 萬元罰鍰。 三、泛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層 次傳銷,變更營業所,未事先向 本會辦理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 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處 5 萬元罰鍰。 四、台醋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層 次傳銷,變更銷售商品品項,未 於實施前向本會報備,違反多層 次傳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規 定,處 5 萬元罰鍰。 五、創純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 銷,變更營業所,未事先向本會 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處 5 萬元罰鍰。 六、美商亞洲美樂家有限公司台灣分 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營業 所所在地,未於實施前向本會報 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處 5 萬元罰鍰。 七、環球探旅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層 次傳銷,變更參加契約內容,未 事先向本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 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處 5 萬元罰鍰。 八、松栢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 銷,變更傳銷制度,未於實施前 26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向本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 理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處 5 萬 元罰鍰。 九、成泰國際事業有限公司從事多層 次傳銷,變更銷售商品未依法向 本會報備等行為,違反多層次傳 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等規定, 處 10 萬元罰鍰。 十、沐華國際美容股份有限公司從事 多層次傳銷,變更銷售商品品 項,未事先向本會報備,違反多 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規 定,處 5 萬元罰鍰。 十一、禮御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從 事多層次傳銷,變更傳銷制度, 未於開始實施前向本會報備等 行為,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等規定,處 210 萬元 罰鍰。 十二、玖茂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從事多層次傳銷,與傳銷商締結 之參加契約內容未包括法定事 項,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14 條規定,處 10 萬元罰鍰。 十三、歐瑪聖絲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從 事多層次傳銷,未依限向財團法 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繳納 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及 104 年 度年費,為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38 條第 3 項規定之違法行為, 處 10 萬元罰鍰。 十四、愛地球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從事多層次傳銷,未依限向財團 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繳 納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為多層 次傳銷管理法第 38 條第 3 項規 定之違法行為,處 10 萬元罰鍰。 十五、美商新褔有限公司 SENUVO LLC 從事多層次傳銷,未依限向財團 27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繳 納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及 104 年度年費,為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第 38 條第 3 項規定之違法行 為,處 10 萬元罰鍰。 十六、超群雅國際行銷有限公司從事 多層次傳銷,未依限向財團法人 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繳納多 層次傳銷保護基金及 104 年度 年費,為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38 條第 3 項規定之違法行為, 處 10 萬元罰鍰。 十七、久隆開發實業有限公司從事多 層次傳銷,未依限向財團法人多 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繳納多層 次傳銷保護基金及 104 年度年 費,為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38 條第 3 項規定之違法行為,處 10 萬元罰鍰。 十八、風淩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從 事多層次傳銷,未於開始實施前 向本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 理法第 6 條第 1 項規定,處 30 萬元罰鍰。 十九、○○○從事多層次傳銷,於介 紹他人參加時,就傳銷制度為虛 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處 5 萬元罰鍰。 二十、佰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 層次傳銷,變更公司名稱,未依 法定期限向本會報備,違反多層 次傳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規 定,處 5 萬元罰鍰。 二一、大日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 層次傳銷,未於開始實施前向本 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第 6 條第 1 項規定,處 10 元罰 鍰。 28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二二、蘿雅蒂詩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 司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營業 所,未事先向本會報備,違反多 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規 定,處 5 萬元罰鍰。 二三、愛佳倍優質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銷售商品 品項,未於實施前向本會報備, 違反多層次傳銷管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處 5 萬元罰鍰。 二四、暄弘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 傳銷,變更傳銷制度,未依法於 實施前向本會報備,違反多層次 傳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 處 5 萬元罰鍰。 二五、奇異恩典貴金屬有限公司從事 多層次傳銷,變更銷售商品品 項、傳銷制度及傳銷商參加條 件,未於實施前依法向本會報備 等行為,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第 7 條第 1 項等規定,處 140 萬 元罰鍰。 二六、艾兒長榮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 傳銷,未於傳銷商契約終止後 30 日內辦理退出退貨,違反多 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21 條第 2 項 規定,處 10 萬元罰鍰。 二七、慶云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 層次傳銷,未依法定期限處理傳 銷商解除與終止契約之退出退 貨,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20 條第 2 項及第 21 條第 2 項規 定,處 200 萬元罰鍰。 二八、台灣艾姆希有限公司從事多層 次傳銷,變更銷售商品品項,未 於實施前向本會報備,違反多層 次傳銷管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 處 5 萬元罰鍰。 二九、大台灣旅遊網股份有限公司從 29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事多層次傳銷,變更傳銷制度, 未於實施前向本會報備,違反多 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規 定,處 5 萬元罰鍰。 三十、環宇全球有限公司舉辦活動及 透 過 其 網 站 引 進 美 國 「 WorldVentures Marketing, LLC」公司等 7 家外國多層次傳 銷事業之多層次傳銷計畫及組 織,未事先向本會報備等行為, 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6 條 第 1 項等規定,處 200 萬元罰鍰。 三一、家家富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銷售商品 品項,未於實施前向本會報備, 違反多層次傳銷管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處 5 萬元罰鍰。 三二、艾兒長榮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 傳銷,變更傳銷制度及銷售商 品,未於實施前向本會報備,違 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處 10 萬元罰鍰。 三三、台灣威仕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銷售商品 及服務品項,未於實施前向本會 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處 10 萬元罰 鍰。 三四、美科達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層 次傳銷,變更營業所未事先向本 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處 5 萬元罰 鍰。 三五、美商美立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 分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銷 售商品品項,未於實施前向本會 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處 5 萬元罰鍰。 三六、○○○君及○○○君從事多層 30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次傳銷,未於開始實施前向本會 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6 條第 1 項規定,分別處 25 萬 元、15 萬元罰鍰。 三七、創盈整合營銷有限公司從事多 層次傳銷,未於開始實施前向本 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第 6 條第 1 項規定,處 10 萬元 罰鍰。 三八、愛身健儷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 層次傳銷,變更營業所、傳銷制 度及銷售商品,未於實施前向本 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處 15 萬元 罰鍰。 二、調查處理違反個 有關多層次傳銷事業○公司被檢舉 人資料保護法規 洩漏會員個人資料案,尚難認被檢舉 行為。 人涉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三、審視多層次傳銷 104 年總計辦理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 事業報備資料。 案件 4,749 件,每件平均處理天數為 0.6 天,其中向本會報備實施多層次 傳銷之事業計 105 家,本會於審閱新 報備事業之報備資料,均要求業者配 合法規規範,加強辦理傳銷商之教育 訓練,並於報備資料補正完備函發例 稿,提示依據法規辦理。除有缺漏要 求補正外,另對違反報備規定者進行 查處。 四、辦理多層次傳銷 104 年針對「民眾反映或檢舉次數較 事業業務檢查。 多」 、「財稅資料顯示異常」、「獎金制 度特殊」 、 「銷售商品特殊」、「未依規 定期限完成報備遭退件」 、 「最近 3 年 內未曾受檢」 、 「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 該事業或其傳銷商違反衛生法規之 次數較多」及「遭本會處分在案」等 多層次傳銷事業,辦理業務檢查計 52 31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家(其中 16 家併同檢查個資事項), 檢查發現有缺失者計 39 家,迄 104 年 12 月底止,已改善者計 34 家,檢 查發現有缺失者已改善之比率為 87.18%。總計主動立案調查 21 家業 者,迄 104 年 12 月底止,已處分 10 家、警示 1 家業者,罰鍰合計 200 萬 元,並已將檢查結果提 104 年 12 月 23 日本會第 1259 次委員會議報告。 五、辦理多層次傳銷 一、舉辦政令溝通活動計 10 場次: 法令、個人資料 (一)104 年 3 月 10 日於高雄市、6 保護法規範、多 月 15 日於臺中市,舉辦「多層 層次傳銷保護機 次傳銷管理與保護說明會」計 2 構制度之政令溝 場次。 通活動。 (二)104 年 3 月 23 日於臺南市、6 月 12 日於南投縣、8 月 20 日於 宜蘭縣,針對原住民、新住民、 銀髮族及一般民眾,舉辦「多 層次傳銷法令規範說明會」計 3 場次。 (三)104 年 5 月 11 日於臺中市、7 月 24 日於臺北市、9 月 11 日於 高雄市,針對多層次傳銷事 業、傳銷商及預計從事多層次 傳銷相關業務人員,舉辦「多 層次傳銷相關法令說明會」計 3 場次。 (四)104 年 5 月 22 日、10 月 20 日 於臺北市,針對多層次傳銷事 業及擬從事多層次傳銷之事業 或個人,舉辦「多層次傳銷系 統線上操作及其應注意事項說 明會」計 2 場次。 二、派員赴各地說明多層次傳銷法令 計 9 場次: (一)派員擔任嘉義市政府於 104 年 8 月 11 日舉辦「多層次傳銷法 令與案例說明會」講師。 32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二)派員擔任臺東縣政府於 104 年 8 月 21 日舉辦「公平交易法與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簡介」及「多 層次傳銷法令與相關案例」說 明會講師。 (三)派員擔任新竹縣政府於 104 年 8 月 28 日舉辦「多層次傳銷法 令與相關案例說明會」講師。 (四)派員擔任中華民國多層次傳銷 商業同業公會於 104 年 10 月 27 日、12 月 8 日、12 月 10 日舉 辦「傳銷法學院」之「多層次 傳銷管理法」課程講師計 3 場 次。 (五)派員於 104 年 12 月 2 日赴臺 北大學說明「多層次傳銷管理 法」。 (六)派員擔任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 保護基金會於 104 年 12 月 5 日、12 月 6 日舉辦「多層次傳 銷法律交流座談會」講師計 2 場次。 三、於本會行動版網頁設立「多層次 傳銷行動專區」 : (一)104 年 1-2 月檢視規劃本會網 站上多層次傳銷專區之傳銷 相關法令措施、案例及政策推 動與彙整民眾較關心之多層 次傳銷相關法令措施及案例。 (二)104 年 3 月透過 Web 2.0 之方 式,舉辦 Google 好問「對公 平會成立多層次傳銷行動專 區提供建議」活動,主動蒐集 民意,以作為創建 QR Code 圖 示之重要參考。活動期間共有 74 位網友提出計 52 個建議, 並投了 769 票。 (三)104 年 4 月彙整 Google 好問活 動所獲建議,發布新聞稿予以 33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答覆回應。 (四)104 年 6 月參酌 Google 好問網 友所提建議、本會既有網站資 料、本會對外辦理多層次傳銷 法令規範說明會之簡報檔圖 表及本會出版之「認識多層次 傳銷管理法」等相關資料後, 重新規劃以較為簡潔、白話、 活潑之表示,於本會行動版網 頁設立多層次傳銷行動專區。 (五)104 年 7 月創建多層次傳銷行 動專區 QR Code 圖示,並登載 於本會電腦版網站,方便民眾 以行動載具掃描登入該行動 專區網頁。 (六)104 年 7 月 22 日以本會多層次 傳銷管理系統通函發送向 345 家多層次傳銷事業,宣傳使用 該行動專區。 (七)將「多層次傳銷行動專區」相 關資訊刊登於 104 年 8 月 5 日 本會第 32 期電子報及 104 年 8 月 19 日本會第 33 期電子報。 (八)於 104 年 9 月 4 日本會與地方 機關協調聯繫會議、104 年 9 月 11 日及 104 年 10 月 20 日多 層次傳銷相關法令說明會之會 議資料上印製 QR Code 連結圖 示,向與會人員宣傳使用該行 動專區。 (九)104 年 11 月印製多層次傳銷行 動專區宣傳摺頁及 L 型文件 夾,並發送 34 家多層次傳銷相 關公(工)、協會。 四、製播廣播廣告: 擇定中國廣播電台製播「瞭解多 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廣播廣 告,並於 104 年 2 月 14 日至 3 月 14 日播出,針對財團法人多 34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之設立及 運作廣為溝通及說明。 六、辦理多層次傳銷 一、104 年 1 月彙整至 103 年底報備 事業經營發展狀 之多層次傳銷事業名單,確認調 況調查。 查規模及對象,並完成問卷設計 及系統建置。 二、104 年 1 月 19 日發送線上查報訊 息。 三、104 年 3 月開放線上填報經營發 展狀況調查表,並由系統自動催 收。 四、104 年 5 月依系統所獲資料,彙 整分析及完成結果報告。 五、104 年 6 月 17 日提報第 1232 次 委員會議通過,並於本會全球資 訊網發布新聞稿與調查結果報 告,供各界參考。 七、輔導多層次傳銷 104 年賡續輔導已完成報備之多層次 事業建立個人資 傳銷事業訂定個人資料保護事項。 料保護措施。 八、其他 一、104 年針對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 業務,推動整合流程跨機關合作 機制: 104 年 2 月 12 日函送「多層次傳 銷相關法令說明會」跨機關合作 計畫予法務部、衛生福利部及行 政院農業委員會,並已於 104 年 5 月 11 日、7 月 24 日、9 月 11 日分別於臺中市、臺北市、高雄 市,針對多層次傳銷事業及傳銷 商各辦理 1 場次綜合法令說明 會,內容安排多層次傳銷管理 法、個人資料保護法、食品安全 衛生管理法、化粧品衛生管理條 例、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等 相關法令規範,充分使傳銷事業 35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知悉多層次傳銷經營所需之多 元法令知識,提供產官溝通管 道,有效提升業者自律及降低傳 銷商品標示或內容違法之情 形。另於 104 年 11 月 6 日邀集 法務部、衛生福利部及行政院農 業委員會,召開研商「多層次傳 銷事業報備(備查)業務整合流 程跨機關合作機制」會議並獲致 結論,訂定「公平會處理傳銷商 品報備(備查)業務整合流程」, 明確商品報備受理、移送及審查 合作分工及作業標準,減化商品 行政審核之流程與成本,增進本 會與他部會跨機關之合作,提供 傳銷事業更具效率之報備服務。 二、與他機關分工合作,共同防範雲 端網路跨國非法吸金行為: 104 年 5 月 7 日邀集法務部檢察 司、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 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召開研 商「雲端網路跨國吸金行為之防 範」合作機制會議,獲致「各機 關將更緊密結合,加強彼此網站 連結、文宣資料相互提供及宣導 活動之互惠支援,透過機關通力 合作,使非法吸金行為之防範更 加周全」結論。 三、賡續監督與輔導「財團法人多層 次傳銷保護基金會」(下稱基金 會),協助推動其業務運作: (一)辦理「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 護基金會」廣宣活動: 1.104 年 2 月 3 日及 10 月 2 日將 基金會文宣資料通函全體已報 備傳銷事業,請其配合宣傳, 同時並將該等文宣至於本會網 站、電子報及公平交易通訊, 36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以利宣傳基金會。 2.擇定中國廣播電台製播「瞭解 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廣播 廣告,並於 104 年 2 月 14 日至 3 月 14 日播出,針對多層次傳 銷保護基金會之設立及運作廣 為溝通及說明。 3.104 年 3 月 10 日及 9 月 11 日於 高雄市、6 月 15 日於臺中市、8 月 20 日於宜蘭縣,舉辦「多層 次傳銷管理與保護說明會」 ,說 明法規規範並由基金會說明其 服務內容及運作實況。 4.104 年 6 月 29 日印製完畢「多 層次傳銷保護機構法規手 冊」,內含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機構業 務規則及問答集等,供對外說 明使用。 5.輔導基金會透過各種管道與方 式對外說明,包含參加傳銷事 業及傳銷商工會舉辦之活動, 辦理律師講習、產業專題研討 會等,迄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計參加或舉辦 13 場次說明會或 研討會;又基金會並透過發行 電子報、電台廣播及臉書等網 路平台等方式傳達基金會相關 訊息。 6.104 年 9 月 4 日透過本會與地方 機關協調聯繫會議,向地方機 關之與會人員簡介基金會業務 內容,傳達相關訊息以利各地 方機關瞭解。 (二)就「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 基金會」廣宣及擬定回饋機制 事宜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1.104 年 1 月 23 日函請基金會以 製作廣宣資料等方式對外加強 37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說明,將成果彙整提供本會, 並應擬定對傳銷事業之回饋機 制。 2.104 年 2 月 2 日透過本會多層次 傳銷管理系統,通函全體傳銷 事業於事業手冊夾附基金會宣 傳資料,於網站、各營業所或 刊物併同揭示該資料,以籲知 所屬傳銷商加入基金會。 3.104 年 3 月 16 日參與基金會第 1 屆第 7 次董事會,就該會提供 予傳銷事業之回饋機制討論案 提供意見。 4.104 年 3 月 30 日分別函送基金 會廣宣成果及回饋機制之專案 報告予立法院。 三、法務及行 研修公平交易 一、檢討修正公平交 公平交易法修正條文於 104 年 2 月 4 政救濟業 法及其相關子 易法。 日公布施行,另立法委員丁守中等人 務 法與行政規則 提案增訂「公平交易法第 47 條之 1」 設立反托拉斯基金之規定,亦於 104 年 6 月 24 日公布施行,為因應此次 公平交易法大幅修正: 一、彙整法案審理經過、法案重點及 配套規劃等事項,104 年 1 月 28 日提陳本會第 1212 次委員會議 報告。 二、研擬「公平交易法修正條文施行 後新舊法規適用說明」 ,置於本會 內部網站,以供同仁參考。 三、分別於 104 年 2 月 5 日及 2 月 9 日舉辦 2 場教育訓練。 四、為免適用新法產生疑義,本會法 律事務處會簽各業務處處理個案 對外做成決定或回復函文,至 104 年 6 月底止,共約 250 件。 五、各處室配合辦理法規命令及行政 規則檢討修正事宜、注意處分書 教示條款寫法及結合案件過渡適 用等事項。 38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六、隨時檢視更新本會網站之法規及 行政規則。 七、研擬反托拉斯基金設置計畫書報 行政院審核。 八、配合法規檢修,辦理法規小組開 會事宜(計 9 次)。 二、配合多層次傳銷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前於 103 年 1 管理法立法,辦 月 29 日公布施行,本年度賡續辦理 理相關子法之法 相關法制作業及研究,包括: 制作業。 一 、 104 年 10 月 7 日 公 法 字 第 10415608581 號令修正多層次傳 銷管理法施行細則第 19 條規定。 二、針對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函詢 保護基金及年費等 2 案,進行研 究並表示法律意見。 三、檢討修正本會相 截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會制定、 關子法及行政規 訂定、修正及廢止法律、法規命令及 則。 行政規則情形: 一、「訂定」(共 8 則): (一)不列入獨占事業認定範圍之總 銷售金額門檻。 (二)事業結合應向公平交易委員會 提出申報之銷售金額標準及 計算方法。 (三)事業提供贈品贈獎額度辦法。 (四)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相關市場 界定之處理原則。 (五)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中止調查 案件之處理原則。 (六)公平交易委員會卷宗閱覽須 知。 (七)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發放辦 法。 (八)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汽車零 (配)件交易案件之處理原則。 二、「修正」(共 54 則): 其中包括:公平交易法施行細 39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行細 則、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9 條及第 15 條情節重大案件之裁處罰鍰 計算辦法、聯合行為違法案件免 除或減輕罰鍰實施辦法、金融控 股公司結合案件審查辦法等等。 三、「廢止」(共 30 則): 其中包括:公平交易委員會卷宗 閱覽辦法、事業結合應向行政院 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申報之「銷 售金額」標準、公平交易委員會 對於公平交易法第 20 條案件之 處理原則、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 贈品贈獎促銷額度案件之處理 原則、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組 織條例、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報 業間有關報紙閱讀率調查數據 之公布及發行量排名行為之行 業警示等 18 則行業警示(或導正 案) 等等。 四、辦理公平交易法 一、辦理法制研討會:104 年 2 月 5 專題及系列講 日及 2 月 9 日辦理 2 場法制研討 座。 會。 二、對內教育訓練: (一)104 年 5 月 29 日辦理本會「處 分書撰寫原則及公文書送達 應行注意事項」教育訓練。 (二)104 年 11 月 6 日辦理「法規作 業要點」及「行政規則作業要 點」教育訓練。 三、針對相關同業公會、團體及業者 辦理「公平交易法最新修正重點 及本會寬恕政策實施辦法簡介」 專題講座: (一)104 年 4 月 14 日於本會舉辦臺 北場專題講座,共有 91 人出 席,業者出席踴躍。 (二)104 年 8 月 21 日於臺中市全國 40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大飯店舉辦臺中場專題講 座,出席人數 76 人,與會人 員參與度高、發問踴躍。 (三)104 年 10 月 23 日於高雄市蓮 潭國際會館舉辦高雄場專題 講座,共 76 人出席,參與人 員反應熱烈,有助相關產業公 會及律師瞭解公平交易法之 規範。 五、辦理行政執行及 一、辦理行政執行案件: 行政救濟答辯。 (一)104 年度本會計裁罰 185 件, 欠繳罰鍰移送執行案 33 件, 行政執行移送率達 95%,罰鍰 收繳率達 96%。 (二)完成 104 年度按季註銷債權憑 證 9 件及 104 年度債權憑證總 清查業務再移送執行案 18 件。 二、104 年辦理行政救濟案件計有 115 家業者(含判決確定及爭訴中案 件),其中重大行政救濟案件摘要 如次: (一)IPP、三大工業用紙、惠嘉電 實業等 5 家業者、台南 14 家 瀝青業者、嘉義 7 家瀝青混凝 土業者、大台北汽車加氣站等 9 業者、三星等光碟機業者、 喜多納等廠商會、光碟機案、 桃園縣地政士公會、高雄市不 動產估價師公會等聯合行為 案。 (二)荷蘭商皇家飛利浦、台塑及台 化獨占案。 ( 三 ) 燁 聯 公 司 、 Microsoft 及 Nokia、錢櫃及好樂迪等結合 案。 (四)美商蘋果亞洲公司限制轉售價 格案。 (五)新世紀廣告企業社促使他事業 41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聯合行為案。 四、綜合規劃 一、倡議公平 一、自辦或委請縣市 本會 104 年度自辦或請縣市政府辦理 及宣導業 交易法及 政府辦理本會主 之主管法規說明會或訓練營成效如 務 多層次傳 管法規說明會或 下: 銷管理法 訓練營。 一、大學院校訓練營 16 場次,與會 青年學子對本會主管法規認知 程度比率為 94.13%。 二、國民中學公平交易法種子教師研 習營 2 場次,與會人員教師對本 會主管法規認知程度比率為 98.81%。 三、「交易陷阱面面觀」系列倡議活 動 10 場次,與會之南部地區婦 女、老人、原住民、新住民等對 本會主管法規認知程度比率為 91.89%。 四、請地方機關參酌本會 104 年度 7 項倡議主題辦理地區性法規說 明會 19 場次,邀請各縣市業者、 教職員、基層民眾、婦老族群及 相關承辦人等參與。經彙整法規 說明會回收問卷,出席之業者及 一般民眾對本會主管法規的認 知程度比率為 93.35%。 二、運用大眾傳播媒 本會 104 年度除賡續透過網際網路將 體及文宣資料進 本會重要施政及重要處理案件提供 行政令溝通。 予民眾參考外,並印製公平交易季刊 2,800 本、公平交易委員會 103 年工 作成果報告 210 本(電子檔光碟 330 片)分送民眾及各界參閱,俾利本會 主管法規之推廣。 二、聯繫協調 一、規劃、舉辦「與 分別於 104 年 4 月及 9 月召開本會與 地方及其 地方機關業務協 地方機關業務協調會報第 43 次會 他主管機 調會報」。 議、104 年度本會與地方機關協調聯 關 繫會議,邀集各地方機關協辦人員就 公平交易業務推動進行雙向溝通及 檢討,並表揚 103 年度協辦公平交易 42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業務績效優良機關。 二、辦理各縣市政府 於 104 年 10 月中旬行文各縣市政府 協辦公平交易法 103 年度協辦公平交易業務成績優異 及多層次傳銷管 機關敘獎,計有 4 個優良機關及 15 理法業務成績優 個良好機關。 異機關敘獎。 三、充實競爭 一、彙編國內競爭政 彙編國內、外競爭政策、競爭法及相 政策與競 策、競爭法及相 關執法實務等資料,每月定期出刊公 爭法專業 關執法實務等資 平交易通訊中、英文版本,並於每月 資料 料,提供競爭政 第 1 週及第 3 週之星期三發行「公平 策 專 業 研 究 園 交易委員會電子報」。邀請國內、外 地。 相關專家學者,定期舉辦專題演講、 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訓 練營及學術研討會等,並於學術研討 會會後出版論文集。經統計,104 年 度前揭活動共計近 900 人報名參加。 二、蒐集各國有關競 蒐集國內外競爭法圖書 2 萬 2 千冊、 爭政策與競爭法 中外文報紙、期刊近 45 種;並藉由 專 業 圖 書 及 期 圖書自動化查詢系統功能,有效管理 刊,並提供專業 各類圖書資料,提供讀者更快速便利 諮詢服務,推廣 之網路書目查詢及預約服務。經統 競爭政策理念。 計,104 年度使用借閱近 2,000 人次。 三 、 建 置 並 維 護 APEC 21 個會員體相關之競爭法制基 「 APEC 競 爭 政 本資料,係一套有助於研究國內外競 策資料庫」21 個 爭法制發展之重要資料庫。經統計, 會員體 14 項資 104 年度點閱數達 300 萬次。 料,提供競爭政 策資料國際交流 平台。 五、政策擬訂 推動國際交流 一、積極參與競爭法 一、出席於法國巴黎舉行之 OECD「競 及國際交 合作,提供競 國際論壇,拓展 爭委員會」2 次例會及「全球競 流業務 爭法技術援助 國際交流合作, 爭論壇」: 掌握國際執法趨 (一)104 年 6 月 15 日至 19 日派員參 勢,交換執法專 加「競爭委員會」6 月例會。 業意見。 (二)104 年 10 月 26 日至 30 日派員 參加「競爭委員會」10 月例會 43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及「全球競爭論壇」。 二、出席 OECD-韓國政策中心各項競 爭法研討會: (一)104 年 3 月 24 日至 26 日派員至 韓國濟州島參加「有效結合管 制的實務觀點研討會」。 (二)104 年 6 月 24 日至 26 日派員至 新加坡參加「競爭倡議領導人 研討會」。 (三)104 年 9 月 15 日至 17 日派員至 韓國首爾參加「電信及電子通 訊研討會」。 (四)104 年 12 月 2 日至 4 日派員至 韓國濟州島參加「結合案件中 之補救措施研討會」。 三、出席 ICN 年會暨其相關會議: (一)104 年 4 月 27 日至 5 月 1 日派 員至澳洲雪梨參加 ICN「第 14 屆澳洲年會及相關會議」。 (二)104 年 9 月 24 日至 25 日派員至 比利時布魯塞爾參加「ICN 結合 研討會」。 (三)104 年 10 月 18 日至 21 日派員 至哥倫比亞喀他基那參加「ICN 卡特爾研討會」。 (四)104 年 11 月 11 日至 13 日派員 至土耳其伊斯坦堡參加「ICN 單 方行為研討會」。 四、出席 APEC 經濟委員會會議暨相 關會議: (一)104 年 2 月 2 日至 5 日派員至菲 律賓克拉克參加「經濟委員會 第 1 次會議」(EC1)及「競爭 政 策 及 法 律 小 組 會 議 」 (CPLG)。 (二)104 年 7 月 21 日至 22 日派員至 菲律賓馬尼拉參加「APEC 法規 影響評估與競爭評估國際研討 會」。 44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三)104 年 9 月 2 日至 3 日派員至菲 律賓宿霧參加「經濟委員會第 2 次會議」(EC2)。 (四)104 年 9 月 7 日至 8 日派員至菲 律賓宿霧參加「第 2 屆結構改 革部長會議」(SRMM2)。 (五)104 年 10 月 13 日至 15 日派員 至俄羅斯喀山參加「APEC 競爭 政策訓練課程」。 五、104 年 9 月 18 日派員至韓國首爾 參加「第 19 屆競爭政策國際研討 會」。 六、104 年 8 月 25 日至 26 日邱副主 任委員率團至越南胡志明市參加 「第 11 屆東亞競爭政策高峰會 議」及「第 9 屆東亞競爭法與政 策會議」。 七、參加美國喬治梅森大學法學院之 「法律及經濟學研究中心」下設 之「全球反托拉斯學院」辦理之 「競爭法執法官員經濟學研習課 程」: (一)104 年 5 月 3 日至 6 日派員至澳 洲雪梨參加。 (二)10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 日派員 至美國夏威夷參加。 八、雙邊交流: (一)104 年 4 月 27 日至 5 月 1 日赴 澳洲雪梨參加 ICN 年會及相關 會議期間,與美國司法部反托 拉斯署副署長 Brent Snyder、 日本公平交易委會員主任委員 杉本和行就臺美、臺日競爭法 事務交換意見。 (二)104 年 8 月 25 日至 26 日邱副主 任委員率團赴越南胡志明市參 加「第 11 屆東亞競爭政策高峰 會議」及「第 9 屆東亞競爭法 與政策會議」期間,與澳洲競 45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爭及消費者委員會主任委員 Rod Sims、日本公平交易委員 會主任委員杉本和行、印尼商 業競爭監督委員會主任委員 Syarkawi Rauf 就臺澳、臺日、 臺印國際事務交流合作與競爭 法現況廣泛交換意見。 (三)104 年 9 月 2 日與哥倫比亞共和 國工商總署以異地簽署方式正 式完成簽署臺哥競爭法適用瞭 解備忘錄,此為本會與外國簽 署之第 9 宗,亦為首度與南美 洲競爭法主管機關簽署之備忘 錄。 (四)104 年 9 月 15 日本會派員出席 由國立政治大學舉辦之「海峽 兩岸競爭法執法經驗交流學術 研討會」 ,與中國大陸「國家發 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監督檢查 與反壟斷局」代表團就執法近 況進行交流。 (五)104 年 9 月 21 日至 10 月 30 日 派員至澳洲坎培拉參與澳洲競 爭暨消費者委員會(ACCC)「臺 澳競爭法主管機關交流人員計 畫」 ,於澳洲首都領地之執法調 查處參與案件調查工作及其他 交辦事項,以瞭解 ACCC 相關 案件之調查處理情形,並就相 類似案件進行交流。 (六)104 年 10 月 5 日本會赴馬來西 亞吉隆坡舉辦「競爭政策國際 研討會─打擊卡特爾與濫用市 場優勢地位之有效工具」前, 與馬國競爭委員會主任委員 Tan Sri Dato'SeriSiti Norma Yaakob 女士就臺馬間競爭法執 法現況廣泛交換意見。 (七)104 年 10 月 26 日至 30 日赴法 46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國巴黎參加 OECD「競爭委員會」 10 月例會期間,與加拿大競爭 局局長 John Pecman,就臺加競 爭法修法概況廣泛交換意見。 (八)104 年 11 月 25 日至 26 日至日 本東京出席第 40 屆臺日經濟貿 易會議及臺日競爭法主管機關 雙邊會議,並於 11 月 26 日見 證簽署臺日競爭法適用瞭解備 忘錄,此為我國簽署之第 10 宗,亦是首度與亞洲先進國家 所簽署之競爭法合作文件。 二、客製化技術援助 一、104 年 5 月 19 日至 21 日應泰國 活動,強化區域 內貿廳所屬「交易競爭委員會辦 執法優勢,瞭解 公室」(OTCC)邀請,派員赴曼谷 新興國家執法現 擔任其內部教育訓練講師,介紹 況,回饋國際社 市場界定的重要性及功能、市場 會。 界定的基本概念、本會市場界定 的處理原則、本會受理結合申報 及案件審理的原則,並輔以相關 案例加以說明。 二、104 年 5 月 25 日至 29 日對蒙古 公平競爭與消費者保護局 (AFCCP)來臺 4 名人員提供競爭 法訓練課程參加「ICN 卡特爾研 討會」。 三、104 年 9 月 10 日應日本公平會邀 請,派員赴東京擔任「競爭法與 競爭政策訓練課程」講師,講述 本會案件調查程序、調查技巧及 案例評析等。受訓人員包括:喀 麥隆、蘇丹、伊拉克、科索沃、 黎巴嫩、烏茲別克、蒙古、中國 大陸、菲律賓、越南、緬甸及巴 基斯坦等國,共計 15 名代表。 四、104 年 10 月 6 日至 7 日本會於馬 來西亞吉隆坡舉辦「競爭政策國 際研討會─打擊卡特爾與濫用市 47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場優勢地位之有效工具」 ,除邀請 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 、日本 公平會及馬來亞大學派遣專家學 者與會外,另共有來自香港、印 尼、印度、韓國、菲律賓、蒙古、 泰國、新加坡、越南及地主國馬 來西亞等 10 國 29 人參加。 六、產業調查 一、強化產業 一、辦理市場結構及 已於 104 年 3 月展開「103 年產業市 經濟分析 資 訊 體 產業營運活動調 場結構調查」,本調查以製造業及水 及資訊管 系,建立 查,並整合相關 電燃氣業中營業額達一定規模以上 理 有效執法 機 關 之 產 業 資 之事業計 4 千餘家為調查對象,主要 之決策支 料,充實完善產 蒐集事業各項基本、生產產品之產銷 援系統 業資訊系統。 量值、三角貿易及國內成品進貨來源 資料,另針對「固定與行動通訊服務 業」等 8 項特定產業 8 百多家事業辦 理產業調查。其間陸續完成調查表審 查、明信片催表作業,並於 8 月已完 成調查資料登錄、檢核,除建置於本 會產業資訊系統外,並整合財政部、 經濟部、海關等機關相關次級資料, 提供本會審理案件及釐訂政策參考。 二、配合「電子化政 一、104 年度「公文整合系統功能擴 府」,支援資訊 充案」於 104 年 12 月 30 日完成 上網公開、線上 驗收。 服務及節能減紙 二、「多層次傳銷事業營運發展狀況 政策,辦理公文 線上查報系統改版」於 104 年 5 文書製作及老舊 月 14 日完成驗收,並於 104 年 2 應用系統改版計 月 2 日及 3 月 2 日分階段上線; 畫及各項資訊服 另「結合申報暨聯合行為線上填 務設施,提升電 報系統擴充及 WWW 網站行動版建 腦及網路系統運 置」於 104 年 6 月 9 日完成驗收, 作效能。 並正式上線使用。 三、完成 42 台桌上型個人電腦、20 台筆記型電腦、3 台伺服器及 1 台儲存系統設備汰換,以及 2 套 Win Server、250 人 Win Server 用 戶 端 授 權 、 1 套 External Connector 授權及 1 套虛擬化軟 48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體採購。 二、整合開發 推動「產業資料 產 業 資 整合及開發計畫」中 料,強化 程 個 案 計 畫 之 工 作 經濟分析 內容: 功能 一、針對本會關注之 為 配 合 本 會 辦 案 掌 握 產 業 市 場 動 產業,辦理委外 態、企業資訊、產品資訊需要,針對 產業調查,將蒐 本會關注之重點產業委外辦理產業 集資料建置於資 調查,104 年辦理「不動產經紀業(連 料庫中;及購置 鎖加盟部分)調查」及「西藥產業調 外單位之相關產 查」2 項產業調查,調查資料轉錄至 業資料。 產業資訊系統內;另採購台灣經濟研 究院 3 項產業資料庫線上使用權,以 供本會審理案件時之產業資料參據。 二、配合新增之重點 已於本會內部入口網站建置全文檢 查察委外調查產 索系統,查詢產業資訊文檔資料,並 業建置資料查詢 辦理「產業資訊系統功能擴充案」於 介面,並與現有 104 年 11 月 24 日完成驗收。 資料庫整合。 三、辦理產業資料及 已分別辦理 5 場反托拉斯經濟學 經濟分析方法運 (antitrust economics)專題討論及 用與整合訓練課 5 場「競爭法經濟分析參考手冊」教 程,提升經濟分 育訓練,參訓人次計達 393 人次。 析方法運用於公 平交易法案件之 效能。 四、委請學者專家進 經依規定完成招標公告,並分別依計 行「結合決定事 畫時程召開研究計畫書、期中報告、 後影響評估之研 期末報告等 3 次審查會議後,受託單 究」計畫,並實 位國立政治大學業分別依各次審查 際運用評估具體 意見修正內容,並於 104 年 12 月 28 個案,提升執法 日將相關研究報告與電子檔函送本 效 能 及 決 策 參 會,本會並已完成研究報告書面驗收 考。 與經費核銷撥付事宜。 49 本 頁 空 白 50 主 要 表 本 頁 空 白 51 公平交易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決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 計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1) 實 現 數 02 0400000000-2 369,934,000 0 369,934,000 82,996,911 罰款及賠償收入 17 0403820000-8 369,934,000 0 369,934,000 82,996,911 公平交易委員會 01 0403820100-2 369,934,000 0 369,934,000 82,957,092 罰金罰鍰及怠金 01 0403820101-5 369,934,000 0 369,934,000 82,957,092 罰金罰鍰 02 0403820300-1 0 0 0 39,819 賠償收入 01 0403820301-4 0 0 0 39,819 一般賠償收入 04 0700000000-9 180,000 0 180,000 254,532 財產收入 18 0703820000-4 180,000 0 180,000 254,532 公平交易委員會 01 0703820100-9 180,000 0 180,000 218,200 財產孳息 01 0703820106-5 180,000 0 180,000 218,200 租金收入 02 0703820600-1 0 0 0 36,332 廢舊物資售價 07 1100000000-2 130,000 0 130,000 164,889 其他收入 18 1103820000-8 130,000 0 130,000 164,889 公平交易委員會 01 1103820900-9 130,000 0 130,000 164,889 雜項收入 01 1103820901-1 0 0 0 29,416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02 1103820909-3 130,000 0 130,000 135,473 其他雜項收入 經 常 門 小 計 370,244,000 0 370,244,000 83,416,332 資 本 門 小 計 0 0 0 0 合 計 370,244,000 0 370,244,000 83,416,332 52 委員會 別決算表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應 收 數 保 留 數 合 計 (2)-(1) (2)/(1)% (2) 10,202,050 0 93,198,961 -276,735,039 25.19 10,202,050 0 93,198,961 -276,735,039 25.19 10,202,050 0 93,159,142 -276,774,858 25.18 10,202,050 0 93,159,142 -276,774,858 25.18 0 0 39,819 39,819 0 0 39,819 39,819 0 0 254,532 74,532 141.41 0 0 254,532 74,532 141.41 0 0 218,200 38,200 121.22 0 0 218,200 38,200 121.22 0 0 36,332 36,332 408 0 165,297 35,297 127.15 408 0 165,297 35,297 127.15 408 0 165,297 35,297 127.15 408 0 29,824 29,824 0 0 135,473 5,473 104.21 10,202,458 0 93,618,790 -276,625,210 25.29 0 0 0 0 10,202,458 0 93,618,790 -276,625,210 25.29 53 公平交易 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19 6100000000-4 337,556,000 0 0 0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0 0 0 01 6103820100-4 295,835,000 0 0 0 一般行政 0 0 0 02 6103821000-5 40,417,000 0 0 0 公平交易業務 500,000 0 500,000 03 6103829000-9 804,000 0 0 0 一般建築及設備 0 0 0 04 6103829800-5 500,000 0 0 0 第一預備金 -500,000 0 -500,000 26 7500000000-2 23,156,398 0 0 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0 0 0 01 7506205300-0 23,156,398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32 8900000000-0 3,988,490 0 0 0 其他支出 0 0 0 01 8903304500-4 3,988,490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 女教育補助 0 0 0 合 計 364,700,888 0 0 0 0 0 0 54 委員會 別決算表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337,556,000 329,000,549 0 -8,555,451 97.47 0 329,000,549 295,835,000 287,360,270 0 -8,474,730 97.14 0 287,360,270 40,917,000 40,836,298 0 -80,702 99.80 0 40,836,298 804,000 803,981 0 -19 100.00 0 803,981 0 0 0 0 0 0 23,156,398 23,156,398 0 0 100.00 0 23,156,398 23,156,398 23,156,398 0 0 100.00 0 23,156,398 3,988,490 3,988,490 0 0 100.00 0 3,988,490 3,988,490 3,988,490 0 0 100.00 0 3,988,490 364,700,888 356,145,437 0 -8,555,451 97.65 0 356,145,437 55 公平交易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2 0003000000-1 337,556,000 0 0 0 行政院主管 0 0 0 13 0003820000-6 337,556,000 0 0 0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 經 常 門 小 計 331,644,000 0 0 0 -500,000 0 -500,000 資 本 門 小 計 5,912,000 0 0 0 500,000 0 500,000 01 6103820100-4 295,835,000 0 0 0 一般行政 0 0 0 0100 282,002,000 0 0 0 人事費 0 0 0 0200 13,653,000 0 0 0 業務費 0 -13,500 -13,500 0400 180,000 0 0 0 獎補助費 0 13,500 13,500 02 6103821000-5 40,417,000 0 0 0 公平交易業務 500,000 0 500,000 01 6103821010-9 5,595,000 0 0 0 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 理 0 0 0 0200 5,595,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2 6103821020-2 5,227,000 0 0 0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 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 0 0 0 理 0200 3,802,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400 1,425,000 0 0 0 獎補助費 0 0 0 03 6103821030-6 2,429,000 0 0 0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0 0 0 0200 2,429,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4 6103821040-0 11,378,000 0 0 0 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0 0 0 0200 11,378,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5 6103821050-3 5,936,000 0 0 0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 業務 0 0 0 0200 5,356,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400 580,000 0 0 0 獎補助費 0 0 0 06 6103821070-0 4,744,000 0 0 0 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 資訊管理 0 0 0 56 委員會 別決算表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337,556,000 329,000,549 0 -8,555,451 97.47 0 329,000,549 337,556,000 329,000,549 0 -8,555,451 97.47 0 329,000,549 331,144,000 322,593,643 0 -8,550,357 97.42 0 322,593,643 6,412,000 6,406,906 0 -5,094 99.92 0 6,406,906 295,835,000 287,360,270 0 -8,474,730 97.14 0 287,360,270 282,002,000 273,679,385 0 -8,322,615 97.05 0 273,679,385 13,639,500 13,487,385 0 -152,115 98.88 0 13,487,385 193,500 193,500 0 0 100.00 0 193,500 40,917,000 40,836,298 0 -80,702 99.80 0 40,836,298 5,595,000 5,594,074 0 -926 99.98 0 5,594,074 5,595,000 5,594,074 0 -926 99.98 0 5,594,074 5,227,000 5,225,613 0 -1,387 99.97 0 5,225,613 3,802,000 3,800,613 0 -1,387 99.96 0 3,800,613 1,425,000 1,425,000 0 0 100.00 0 1,425,000 2,429,000 2,428,844 0 -156 99.99 0 2,428,844 2,429,000 2,428,844 0 -156 99.99 0 2,428,844 11,378,000 11,355,386 0 -22,614 99.80 0 11,355,386 11,378,000 11,355,386 0 -22,614 99.80 0 11,355,386 5,936,000 5,886,985 0 -49,015 99.17 0 5,886,985 5,356,000 5,306,985 0 -49,015 99.08 0 5,306,985 580,000 580,000 0 0 100.00 0 580,000 4,744,000 4,742,471 0 -1,529 99.97 0 4,742,471 57 公平交易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200 4,744,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6 6103821070-0* 5,108,000 0 0 0 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 資訊管理 500,000 0 500,000 0300 5,108,000 0 0 0 設備及投資 500,000 0 500,000 03 6103829000-9 804,000 0 0 0 一般建築及設備 0 0 0 01 6103829019-7* 804,000 0 0 0 其他設備 0 0 0 0300 804,000 0 0 0 設備及投資 0 0 0 04 6103829800-5 500,000 0 0 0 第一預備金 -500,000 0 -500,000 0900 500,000 0 0 0 預備金 -500,000 0 -500,000 02 8903304500-4 3,988,490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 育補助 0 0 0 0100 3,988,490 0 0 0 人事費 0 0 0 05 7506205300-0 23,156,398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0100 23,156,398 0 0 0 人事費 0 0 0 統 籌 科 目 小 計 27,144,888 0 0 0 0 0 0 合 計 364,700,888 0 0 0 0 0 0 58 委員會 別決算表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4,744,000 4,742,471 0 -1,529 99.97 0 4,742,471 5,608,000 5,602,925 0 -5,075 99.91 0 5,602,925 5,608,000 5,602,925 0 -5,075 99.91 0 5,602,925 804,000 803,981 0 -19 100.00 0 803,981 804,000 803,981 0 -19 100.00 0 803,981 804,000 803,981 0 -19 100.00 0 803,98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988,490 3,988,490 0 0 100.00 0 3,988,490 3,988,490 3,988,490 0 0 100.00 0 3,988,490 23,156,398 23,156,398 0 0 100.00 0 23,156,398 23,156,398 23,156,398 0 0 100.00 0 23,156,398 27,144,888 27,144,888 0 0 100.00 0 27,144,888 364,700,888 356,145,437 0 -8,555,451 97.65 0 356,145,437 59 公平交易 以前年度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 收 數 應 收 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92 03 0400000000-2 10,375,980 10,375,980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16 0403920000-0 10,375,980 10,375,980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1 0403920100-5 10,375,980 10,375,980 罰金罰鍰及過怠金 0 0 01 0403920101-8 10,375,980 10,375,980 罰金罰鍰 0 0 小 計 10,375,980 10,375,980 0 0 93 04 0400000000- 100,000 100,000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11 0403920000-0 100,000 100,000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1 0403920100-5 100,000 100,000 罰金罰鍰及過怠金 0 0 01 0403920101-8 100,000 100,000 罰金罰鍰 0 0 小 計 100,000 100,000 0 0 94 04 0400000000- 14,999,436 14,997,893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11 0403920000-0 14,999,436 14,997,893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1 0403920100-5 14,999,436 14,997,893 罰金罰鍰及怠金 0 0 01 0403920101-8 14,999,436 14,997,893 罰金罰鍰 0 0 小 計 14,999,436 14,997,893 0 0 95 02 0400000000-2 12,618,703 9,813,470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20 0403920000-0 12,618,703 9,813,470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1 0403920100-5 12,618,703 9,813,470 罰金罰鍰及怠金 0 0 01 0403920101-8 12,618,703 9,813,470 罰金罰鍰 0 0 小 計 12,618,703 9,813,470 0 0 96 02 0400000000-2 16,762,342 11,756,671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60 委員會 別轉入數決算表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 年 度 實 現 數 本 年 度 調 整 數 本 年 度 未 結 清 數 應 收 數 應 收 數 應 收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543 0 0 0 0 0 1,543 0 0 0 0 0 1,543 0 0 0 0 0 1,543 0 0 0 0 0 1,543 0 0 0 0 0 228,006 0 2,577,227 0 0 0 228,006 0 2,577,227 0 0 0 228,006 0 2,577,227 0 0 0 228,006 0 2,577,227 0 0 0 228,006 0 2,577,227 0 0 0 868,730 0 4,136,941 0 0 0 61 公平交易 以前年度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 收 數 應 收 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21 0403920000-0 16,762,342 11,756,671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1 0403920100-5 16,762,342 11,756,671 罰金罰鍰及怠金 0 0 01 0403920101-8 16,762,342 11,756,671 罰金罰鍰 0 0 小 計 16,762,342 11,756,671 0 0 97 02 0400000000-2 41,684,103 26,939,732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22 0403920000-0 41,684,103 26,939,732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1 0403920100-5 41,684,103 26,939,732 罰金罰鍰及怠金 0 0 01 0403920101-8 41,684,103 26,939,732 罰金罰鍰 0 0 小 計 41,684,103 26,939,732 0 0 98 02 0400000000-2 34,953,360 32,958,369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24 0403920000-0 34,953,360 32,958,369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1 0403920100-5 34,953,360 32,958,369 罰金罰鍰及怠金 0 0 01 0403920101-8 34,953,360 32,958,369 罰金罰鍰 0 0 小 計 34,953,360 32,958,369 0 0 99 02 0400000000-2 2,009,890 1,952,640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24 0403920000-0 2,009,890 1,952,640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1 0403920100-5 2,009,890 1,952,640 罰金罰鍰及怠金 0 0 01 0403920101-8 2,009,890 1,952,640 罰金罰鍰 0 0 小 計 2,009,890 1,952,640 0 0 100 02 0400000000-2 9,255,216 6,489,833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24 0403920000-0 9,255,216 6,489,833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62 委員會 別轉入數決算表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 年 度 實 現 數 本 年 度 調 整 數 本 年 度 未 結 清 數 應 收 數 應 收 數 應 收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868,730 0 4,136,941 0 0 0 868,730 0 4,136,941 0 0 0 868,730 0 4,136,941 0 0 0 868,730 0 4,136,941 0 0 0 415 0 14,743,956 0 0 0 415 0 14,743,956 0 0 0 415 0 14,743,956 0 0 0 415 0 14,743,956 0 0 0 415 0 14,743,956 0 0 0 689,098 0 1,305,893 0 0 0 689,098 0 1,305,893 0 0 0 689,098 0 1,305,893 0 0 0 689,098 0 1,305,893 0 0 0 689,098 0 1,305,893 0 0 0 57,250 0 0 0 0 0 57,250 0 0 0 0 0 57,250 0 0 0 0 0 57,250 0 0 0 0 0 57,250 0 0 0 0 0 392,000 0 2,373,383 0 0 0 392,000 0 2,373,383 0 0 0 63 公平交易 以前年度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 收 數 應 收 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01 0403920100-5 9,255,216 6,489,833 罰金罰鍰及怠金 0 0 01 0403920101-8 9,255,216 6,489,833 罰金罰鍰 0 0 小 計 9,255,216 6,489,833 0 0 101 02 0400000000-2 13,559,750 10,058,558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24 0403920000-0 13,559,750 10,058,558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1 0403920100-5 13,559,750 10,058,558 罰金罰鍰及怠金 0 0 01 0403920101-8 13,559,750 10,058,558 罰金罰鍰 0 0 07 1100000000-2 273 0 其他收入 0 0 29 1103920000-0 273 0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1 1103920900-1 273 0 雜項收入 0 0 01 1103920901-4 273 0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0 0 小 計 13,560,023 10,058,558 0 0 102 02 0400000000-2 3,773,136 1,766,319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16 0403820000-8 3,773,136 1,766,319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1 0403820100-2 3,773,136 1,766,319 罰金罰鍰及怠金 0 0 01 0403820101-5 3,773,136 1,766,319 罰金罰鍰 0 0 小 計 3,773,136 1,766,319 0 0 103 02 0400000000-2 11,408,918 438,575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16 0403820000-8 11,408,918 438,575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1 0403820100-2 11,408,918 438,575 罰金罰鍰及怠金 0 0 01 0403820101-5 11,408,918 438,575 罰金罰鍰 0 0 64 委員會 別轉入數決算表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 年 度 實 現 數 本 年 度 調 整 數 本 年 度 未 結 清 數 應 收 數 應 收 數 應 收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392,000 0 2,373,383 0 0 0 392,000 0 2,373,383 0 0 0 392,000 0 2,373,383 0 0 0 136,000 0 3,365,192 0 0 0 136,000 0 3,365,192 0 0 0 136,000 0 3,365,192 0 0 0 136,000 0 3,365,192 0 0 0 0 0 273 0 0 0 0 0 273 0 0 0 0 0 273 0 0 0 0 0 273 0 0 0 136,000 0 3,365,465 0 0 0 1,129,080 0 877,737 0 0 0 1,129,080 0 877,737 0 0 0 1,129,080 0 877,737 0 0 0 1,129,080 0 877,737 0 0 0 1,129,080 0 877,737 0 0 0 9,003,994 0 1,966,349 0 0 0 9,003,994 0 1,966,349 0 0 0 9,003,994 0 1,966,349 0 0 0 9,003,994 0 1,966,349 0 0 0 65 公平交易 以前年度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 收 數 應 收 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小 計 11,408,918 438,575 0 0 經 常 門 小 計 171,501,107 127,648,040 0 0 資 本 門 小 計 0 0 0 0 合 計 171,501,107 127,648,040 0 0 66 委員會 別轉入數決算表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 年 度 實 現 數 本 年 度 調 整 數 本 年 度 未 結 清 數 應 收 數 應 收 數 應 收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9,003,994 0 1,966,349 0 0 0 12,506,116 0 31,346,951 0 0 0 0 0 0 0 0 0 12,506,116 0 31,346,951 0 0 0 67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平衡表 中華民國 104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資產科目及編號 金 額 負債科目及編號 金 額 110100-4 歲入結存 1,895,654,360 121000-1 預收款 1,895,654,360 111000-5 應收歲入款 30,057,710 121300-5 應納庫款 31,346,951 111010-9 應收歲入款─本年度 4,091,000 121310-9 應納庫款─本年度 10,202,458 111700-7 有價證券─應收 1,289,241 111710-0 有價證券─應收─本年度 6,111,458 合 計 1,937,203,769 合 計 1,937,203,769 附註: 111500-8 債權憑證 179 121800-8 待抵銷債權憑證 179 68 公平交易委員會 經費類平衡表 中華民國 104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資產科目及編號 金 額 負債科目及編號 金 額 210100-7 專戶存款 7,705,707 221000-4 保管款 7,481,089 221200-3 代收款 224,618 合 計 7,705,707 合 計 7,705,707 附註: 69 本 頁 空 白 70 附 屬 表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現金出納表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項 目 及 摘 要 小 計 合 計 總 計 一、收 項 (一)上期結存 652,175,201 1. 110100-4 歲入結存 652,175,201 (二)本期收入 1,467,049,647 1. 123000-2 歲入實收數 83,416,332 罰金罰鍰及怠金 83,457,092 82,957,092 減:退還數 -500,000 賠償收入 39,819 財產孳息 218,200 廢舊物資售價 36,332 雜項收入 164,889 2. 111000-5 應收歲入款以前年度部分 140,154,156 收入數 12,506,116 註銷數 127,648,040 3. 121000-1 預收款 1,243,479,159 收入數 1,324,522,159 減:退還或沖轉數 -81,043,000 4. 124000-8 收回以前年度納庫款 25,000,000 5. 114000-1 退還以前年度歲入款 -25,000,000 收 項 總 計 2,119,224,848 二、付 項 (一)本期支出 223,570,488 1. 113000-6 歲入納庫數 83,416,332 罰金罰鍰及怠金 83,457,092 82,957,092 減:退還數 -500,000 賠償收入 39,819 財產孳息 218,200 廢舊物資售價 36,332 雜項收入 164,889 2. 121300-5 應納庫款以前年度部分 140,154,156 應收歲入款 140,154,156 納庫數 12,506,116 註銷數 127,648,040 (二)本期結存 1,895,654,360 1. 110100-4 歲入結存 1,895,654,360 付 項 總 計 2,119,224,848 71 公平交易委員會 經費類現金出納表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項 目 及 摘 要 小 計 合 計 總 計 一、收 項 (一)上期結存 8,293,109 1. 210100-7 專戶存款 8,293,109 (二)本期收入 355,558,035 1. 221300-8 預領經費 0 領到數 102,942,000 減:沖轉數 -102,942,000 2. 212000-3 預計支用數(國庫已撥款部分) 356,145,437 收入數 356,145,437 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329,000,549 統籌科目部分 27,144,888 3. 221000-4 保管款 -585,545 收入數 1,721,197 減:退還數 -2,306,742 4. 221200-3 代收款 -1,857 收入數 46,974,340 減:退還數 -46,976,197 收 項 總 計 363,851,144 二、付 項 (一)本期支出 356,145,437 1. 213000-9 經費支出 356,145,437 支付數 356,145,437 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329,000,549 統籌科目部分 27,144,888 2. 211400-6 暫付款 0 支付數 20,076,422 本年度部分 20,076,422 減:收回或沖轉數 -20,076,422 本年度部分 -20,076,422 (二)本期結存 7,705,707 1. 210100-7 專戶存款 7,705,707 付 項 總 計 363,851,144 72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應收歲入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期 金額 摘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以前年度部分 30,057,710 95 95 12 31 2,487,500 九十五年度 0403920100-5 2,487,500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920101-8 2,487,500 罰金罰鍰 達康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00,000 (三)95-075 牛頓開發教科書股份有限公司 887,500 (二)95-138 96 96 12 31 4,136,941 九十六年度 0403920100-5 4,136,941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920101-8 4,136,941 罰金罰鍰 階梯股份有限公司 3,426,524 (三)96-078 嘉新食品化纖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三)96-135 環宇國際精品有限公司 430,417 (三)96-139 亞煜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80,000 (三)96-180 97 97 12 31 14,743,956 九十七年度 0403920100-5 14,743,956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920101-8 14,743,956 罰金罰鍰 黃○○ 596,974 (三)97-014 白甘蔗涮涮鍋有限公司 4,400,569 (三)97-034 新時代立即購有限公司 3,999,585 (三)97-068 子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999,769 (三)97-068 太禾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754,590 (三)97-099 詠琪國際行銷有限公司 492,469 (三)97-134 新時代立即購有限公司 500,000 (三)97-134 98 98 12 31 1,305,893 九十八年度 0403920100-5 1,305,893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920101-8 1,305,893 罰金罰鍰 73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應收歲入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期 金額 摘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大眾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三)98-054 南灣企管顧問有限公司 305,893 (一)98-083 100 100 12 31 2,043,383 一百年度 0403920100-5 2,043,383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920101-8 2,043,383 罰金罰鍰 上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三)100-088 白甘蔗涮涮鍋有限公司 50,000 (三)100-098 振揚影音科技有限公司 893,383 (一)100-142 利騏名生活事業有限公司 1,000,000 (三)100-241 101 101 12 31 3,365,192 一百零一年度 0403920100-5 3,365,192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920101-8 3,365,192 罰金罰鍰 廣成號 8,000 (二)101-013 德力邦克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 (三)101-018 黃○○ 35,000 (一)101-098 創健生技有限公司 123,751 (三)101-110 新壢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114,483 (二)101-138 南屋企業社 583,958 (二)101-184 102 102 12 31 877,737 一百零二年度 0403820100-2 877,737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820101-5 877,737 罰金罰鍰 天燃有限公司 128,000 (二)102-055 陳○○ 699,737 (二)102-099 台灣易健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三)102-197 103 103 12 31 1,097,108 一百零三年度 0403820100-2 1,097,108 罰金罰鍰及怠金 74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應收歲入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期 金額 摘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0403820101-5 1,097,108 罰金罰鍰 韋恩企業社 24,773 (三)102-167 三景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三)102-194 三景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三)103-030 林○○ 147,335 (一)103-037 欣湖天然瓦斯企業社 200,000 (二)103-086 永寅建設有限公司 525,000 (三)103-049 合計 30,057,710 75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應收歲入款-本年度明細表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期 金額 摘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4 104 12 31 4,091,000 本年度部分 0403820100-2 4,091,000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820101-5 4,091,000 罰金罰鍰 王○○ 600,000 (二) 103-048 蔡○○ 30,000 (三) 103-110 統一淨水有限公司 50,000 (二) 103-117 欣彰瓦斯有限公司 50,000 (二) 103-143 天燃有限公司 50,000 (二) 103-147 陳○○ 88,000 (三) 104-011 申聖化企業有限公司 930,000 (二) 104-023 保您能貿易有限公司 100,000 (二) 104-023 傅○○ 95,000 (二) 104-023 全民安廚房設備有限公司 50,000 (二) 104-030 中淶增旺有限公司 50,000 (三) 104-055 歐瑪聖絲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三) 104-058 愛地球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三) 104-059 美商新福有限公司 100,000 (三) 104-060 超群雅國際行銷有限公司 100,000 (三) 104-061 佰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三) 104-074 田○○ 48,000 (三) 104-081 奇異恩典貴金屬有限公司 1,400,000 (三) 104-092 艾兒長榮有限公司 100,000 (三) 104-125 合計 4,091,000 76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有價證券─應收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4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289,241 以前年度部分 95 89,727 九十五年度 0403920100-5 89,727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920101-8 罰金罰鍰 89,727 01 第一處 89,727 101 08 07 300260 轉帳傳票 收到寶田好房屋仲介有限公司繳 89,727 交罰鍰支票49張(內含執行費273 元),每張1萬元,到期日101/8/31- 105/8/31,(一)95-119 16682446 寶田好房屋仲介有限公 司 100 330,000 一百年度 0403920100-5 330,000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920101-8 罰金罰鍰 330,000 03 第三處 330,000 100 12 29 300232 轉帳傳票 收到收到群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30,000 繳交罰鍰支票59張,每張3萬元,到 期日100/12/31-105/10/31,(三)1 00-209 79952951 群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101 273 一百零一年度 1103920900-1 273 雜項收入 1103920901-4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273 101 08 07 300263 轉帳傳票 收到寶田好房屋仲介有限公司繳 273 交執行費支票273元,到期日105/8 /31,(一)95-119 16682446 寶田好房屋仲介有限公 司 103 869,241 一百零三年度 0403820100-2 869,241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820101-5 罰金罰鍰 869,241 02 製造業競爭處 869,241 104 01 08 300186 轉帳傳票 收到宏青及王祥峰等2家繳交本年 250,000 度應收歲入款之支票 16393240 宏青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04 12 15 300174 轉帳傳票 收到永鵬瀝青繳交以前年度應收 619,241 歲入款之支票 97051216 永鵬瀝青有限公司 總 計 1,289,241 77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有價證券─應收─本年度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4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4 6,111,458 本年度部分 0403820100-2 6,111,050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820101-5 罰金罰鍰 6,111,050 02 製造業競爭處 3,502,000 104 04 30 300047 轉帳傳票 收到綠電.惠嘉電.綠建.鑫科等4 250,000 家繳交本年度應收歲入款之支票 16181490 惠嘉電實業股份有限公 司 104 04 30 300047 轉帳傳票 收到綠電.惠嘉電.綠建.鑫科等4 3,252,000 家繳交本年度應收歲入款之支票 16636181 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03 公平競爭處 2,609,050 104 08 31 300110 轉帳傳票 收到禮御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 繳交本年度應收歲入款之支票 53929549 禮御生活事業股份有限 公司 104 10 31 300145 轉帳傳票 收到大日生醫繳交本年度應收歲 20,000 入款之支票 24783778 大日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104 12 15 300170 轉帳傳票 收到悅揚開發繳交本年度應收歲 1,089,050 入款之支票 13069635 悅揚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103820900-9 408 雜項收入 1103820901-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408 104 12 15 300173 轉帳傳票 收到永鵬瀝青繳交執行費支票408 408 元,到期日105/2/29,(二)103-044 97051216 永鵬瀝青有限公司 總 計 6,111,458 78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類預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4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895,654,360 非預算性質部分 104 1,298,617,159 本年度部分 01 8,000,000 服競處罰金罰鍰 02 1,285,387,159 製競處罰金罰鍰 03 5,230,000 公競處罰金罰鍰 597,037,201 以前年度部分判決尚 以前年度部分 未確定。 103 597,037,201 一百零三年度 01 9,000,000 服競處罰金罰鍰 02 588,037,201 製競處罰金罰鍰 總 計 1,895,654,360 79 公平交易委員會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4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4 1,682,197 本年度部分 01 337,000 履約保證金 104 11 16 100209 收入傳票 收到本會「105年度數位式電話交 21,000 換主機系統維護服務案」履約保證 金(105.1.1-105.12.31) 23978959 台恩通信有限公司 104 11 18 100211 收入傳票 收到優易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繳交本 20,000 會「105年度資安防護及電子郵件 系統維護服務案」履約保證金(自1 05年1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止) 80513220 優易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104 11 27 100217 收入傳票 收到105年度電腦機房相關設施維 10,000 護服務案履約保證金(至105年12月 31日) 89783723 中翊科技有限公司 104 11 27 100218 收入傳票 收到二代全文檢索子系統改版委外 20,000 服務案履約保證金(至105年8月31 日) 53684586 臻果資訊有限公司 104 12 04 100226 收入傳票 收到捷騰數位科技有限公司繳交本 28,000 會105年度公平交易季刊印製等採 購案履約保證金(自105年1月1日至 105年12月31日止) 53115924 捷騰數位科技有限公司 104 12 10 100231 收入傳票 收到大塊系統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繳 20,000 交本會「105年度資訊網路、伺服 器暨個人電腦週邊設備維護服務案 」履約保證金(至105年12月31日) 54022240 大塊系統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 104 12 11 100232 收入傳票 收到本會「105年度事務性工作承 100,000 攬服務案」履約保證金(105.1.1-1 05.12.31) 84943341 一一一又清潔服務有限 公司 104 12 11 100233 收入傳票 收到2016年臺灣競爭政策及競爭法 30,000 國際研討會履約保證金 36523299 福華大飯店股份有限公 司 104 12 21 100234 收入傳票 收到本會「105年度辦公環境清潔 50,000 維護承攬服務案」履約保證金(105 .1.1-105.12.31) 42292253 日昌晶企業社 104 12 28 100242 收入傳票 收到續訂105年度外文期刊案履約 12,000 保證金 86033521 百合圖書有限公司 104 12 30 100244 收入傳票 收到本會「105年度公平交易通訊 26,000 排版、印製及寄送案」履約保證金 (105.1.1-105.12.31) 53743564 鴻遠數位文化有限公司 02 52,000 保固金 104 04 09 100051 收入傳票 收到104年產業市場結構調查網路 2,000 線上填報系統功能提昇委外服務案 保固保證金(104.3.27至105.3.26) 16769273 奕祥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80 公平交易委員會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4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4 05 20 100077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度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 2,000 發展狀況線上查報部分系統功能增 修委外服務案保固保證金(104.5.1 5至105.5.14) 53314016 欣富科技有限公司 104 06 23 300023 轉帳傳票 收到「結合申報暨聯合行為線上填 6,000 報系統擴充及WWW網站行動版建置 委外服務案」履約保證金轉保固金 (至105.12.31) 16593514 楓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4 07 30 100128 收入傳票 收到委員會議議案影像查詢系統改 2,000 版委外服務案保固保證金(至105.1 2.31) 53684586 臻果資訊有限公司 104 12 03 300051 轉帳傳票 收到「104年度產業資訊管理系統 18,000 擴充委外服務採購案」履約保證金 轉保固金(至105.12.31) 16769273 奕祥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104 12 23 100238 收入傳票 收到民刑事判決彙集系統改版委外 2,000 服務案保固保證金(至105.12.31) 53684586 臻果資訊有限公司 105 01 06 300052 轉帳傳票 收到「104年度公文整合系統功能 20,000 擴充委外服務採購案」履約保證金 轉保固金(至105.12.31) 53314016 欣富科技有限公司 04 1,293,197 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 104 01 30 100016 收入傳票 收到104年1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17,531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4 02 28 100028 收入傳票 收到104年2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92,455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4 03 31 100048 收入傳票 收到104年3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91,467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4 04 30 100064 收入傳票 收到104年4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12,605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4 05 31 100087 收入傳票 收到104年5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08,155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4 06 30 100110 收入傳票 收到104年6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05,356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4 07 31 100130 收入傳票 收到104年7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13,211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4 08 31 100149 收入傳票 收到104年8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16,246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4 09 30 100171 收入傳票 收到104年9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20,848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4 10 30 100197 收入傳票 收到104年10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 109,833 利息 0181 離職儲金 81 公平交易委員會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4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4 11 30 100224 收入傳票 收到104年11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 108,013 利息 0181 離職儲金 105 01 07 100253 收入傳票 收到104年12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 97,477 利息 0181 離職儲金 5,798,892 以前年度部分 101 2,181,813 一百零一年度 04 2,181,813 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 102 01 09 300058 轉帳傳票 99年1月份至101年12月份離職儲金 2,181,813 本金及利息轉為1筆 0181 離職儲金 102 1,782,740 一百零二年度 02 35,000 保固金 102 12 26 300053 轉帳傳票 本會「102年度個人電腦主機、顯 35,000 示器及筆記型電腦採購案」履約保 證金轉保固金〈至107.12.18止〉 01517124 國眾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04 1,747,740 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 102 01 31 100017 收入傳票 收到102年1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53,624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2 02 27 100030 收入傳票 收到102年2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10,029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2 03 29 100047 收入傳票 收到102年3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59,690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2 04 30 100067 收入傳票 收到102年4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35,134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2 05 31 100085 收入傳票 收到102年5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49,823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2 06 28 100104 收入傳票 收到102年6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43,601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2 07 31 100129 收入傳票 收到102年7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39,419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2 08 30 100141 收入傳票 收到102年8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52,730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2 09 30 100154 收入傳票 收到102年9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50,207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2 10 31 100180 收入傳票 收到102年10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 159,768 利息 0181 離職儲金 82 公平交易委員會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4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2 11 29 100203 收入傳票 收到102年11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 153,033 利息 0181 離職儲金 103 01 03 100231 收入傳票 收到102年12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 140,682 利息 0181 離職儲金 103 1,834,339 一百零三年度 02 52,000 保固金 103 10 20 300047 轉帳傳票 收到本會「骨幹網路系統建置採購 20,000 案」履約保證金轉保固金(至106.1 0.7) 70771557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103 12 31 300058 轉帳傳票 法院扣押中。 收到103年度「產業資訊管理系統 20,000 擴充委外服務採購案」履約保證金 轉保固金(至104.12.31) 80147940 威知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104 01 08 300062 轉帳傳票 收到「103年度個人電腦主機及顯 12,000 示器採購案」履約保證金轉保固金 (至106.12.25) 70771557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04 1,782,339 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 103 01 29 100022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1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40,068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3 02 27 100037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2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40,521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3 03 31 100054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3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35,770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3 04 30 100073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4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46,349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3 05 30 100097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5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38,413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3 06 30 100120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6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54,723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3 07 31 100145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7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45,640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3 08 29 100165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8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45,032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3 09 30 100188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9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利 168,400 息 0181 離職儲金 103 10 30 100214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10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 162,034 利息 0181 離職儲金 83 公平交易委員會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4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11 28 100238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11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 155,653 利息 0181 離職儲金 103 12 31 100278 收入傳票 收到103年12月份離職儲金本金及 149,736 利息 0181 離職儲金 總 計 7,481,089 84 公平交易委員會 經費類代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4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4 224,618 本年度部分 01 48,813 公保費 104 11 24 100213 收入傳票 收到104年12月份薪津代扣款(勞保 36,467 、健保、公保、新制勞退、退撫基 金) 104 11 26 100215 收入傳票 收到補發吳○○及蘇○○等2人薪 115 資代扣款 104 11 30 100221 收入傳票 收到施○○105年1-9月份公保自付 12,231 費用 02 34,805 勞保費 104 10 22 100187 收入傳票 收到104年11月份薪津代扣款(勞保 11,749 、健保、公保、新制勞退、退撫基 金) 104 11 06 100203 收入傳票 收到補發黃○○104.11.3-11.30薪 650 津代扣款 104 11 24 100213 收入傳票 收到104年12月份薪津代扣款(勞保 22,056 、健保、公保、新制勞退、退撫基 金) 104 12 21 100237 收入傳票 收到補發陳○○104.12.16-12.31 303 薪津代扣款 105 01 04 100246 收入傳票 收到補發魏○○104.12.28-12.31 47 薪津代扣款 05 105,820 健保費﹝職﹞ 104 11 24 100213 收入傳票 收到104年12月份薪津代扣款(勞保 105,820 、健保、公保、新制勞退、退撫基 金) 07 4,595 健保費﹝工﹞ 104 11 24 100213 收入傳票 收到104年12月份薪津代扣款(勞保 3,636 、健保、公保、新制勞退、退撫基 金) 104 12 21 100237 收入傳票 收到補發陳○○104.12.16-12.31 446 薪津代扣款 105 01 04 100246 收入傳票 收到補發魏○○104.12.28-12.31 513 薪津代扣款 09 30,585 退撫基金 104 11 24 100213 收入傳票 收到104年12月份薪津代扣款(勞保 30,151 、健保、公保、新制勞退、退撫基 金) 104 11 26 100215 收入傳票 收到補發吳○○及蘇○○等2人薪 335 資代扣款 104 11 27 100216 收入傳票 收到補發詹○○104.11.30薪資代 99 扣款 總 計 224,618 85 公平交易委員會 經費類經費賸餘明細表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1日 單位: 新臺幣元 以 前 年 度 部 分 待納庫部分 押金部分 材料部分 項 目 其他 審修 小計 其他 審修 小計 其他 審修 小計 一、經費賸餘─待納庫部分 1.上年度結轉數 0 0 0 2.加:以前年度應付歲出款減免(註 銷)數內已向國庫領款部分 0 0 0 3.加:以前年度應付歲出保留數減免 (註銷)數內已向國庫領款部分 0 0 0 4.加:審計部修正以前年度決算減列 實現數及保留已撥款部分 0 0 0 5.加:剔除經費以前年度部分 0 0 0 6.加:押金部分收回結轉數 0 0 0 7.加:材料部分領用結轉數 0 0 0 8.加:待納庫移入數 0 0 0 9.減:待納庫移出數 0 0 0 10.減:本年度內解庫數 0 0 0 11.減:待納庫註銷數 0 0 0 12.等於年度終了尚未解庫數 0 0 0 二、經費賸餘─押金部分 1.上年度結轉數 0 0 0 2.加:增列以前年度押金部分 0 0 0 3.減:註銷以前年度押金數 0 0 0 4.加:保留庫款支付押金數 0 0 0 5.減:押金收回轉待納庫數 0 0 0 6.加:押金移入數 0 0 0 7.減:押金移出數 0 0 0 8.等於年度終了尚未解庫數 0 0 0 三、經費賸餘─材料部分 1.上年度結轉數 0 0 0 2.加:增列以前年度材料部分 0 0 0 3.減:註銷以前年度材料數 0 0 0 4.加:保留庫款支付材料數 0 0 0 5.減:材料領用轉待納庫數 0 0 0 6.加:材料移入數 0 0 0 7.減:材料移出數 0 0 0 8.等於年度終了尚未解庫數 0 0 0 86 公平交易委員會 經費類經費賸餘明細表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1日 單位: 新臺幣元 本 年 度 部 分 待納庫部分 押金部分 材料部分 項 目 其他 審修 小計 其他 審修 小計 其他 審修 小計 一、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二、統籌科目部分 1.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2.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4.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難照護金 5.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6.退休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調整準備 87 公平交易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出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小計 02 0003000000-1 273,679,385 46,715,758 2,198,500 322,593,643 行政院主管 13 0003820000-6 273,679,385 46,715,758 2,198,500 322,593,643 公平交易委員會 01 6103820100-4 273,679,385 13,487,385 193,500 287,360,270 一般行政 02 6103821000-5 0 33,228,373 2,005,000 35,233,373 公平交易業務 01 6103821010-9 0 5,594,074 0 5,594,074 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 02 6103821020-2 0 3,800,613 1,425,000 5,225,613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 及多層次傳銷管理 03 6103821030-6 0 2,428,844 0 2,428,844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04 6103821040-0 0 11,355,386 0 11,355,386 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05 6103821050-3 0 5,306,985 580,000 5,886,985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 06 6103821070-0 0 4,742,471 0 4,742,471 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 管理 03 6103829000-9 0 0 0 0 一般建築及設備 01 6103829019-7 0 0 0 0 其他設備 合 計 273,679,385 46,715,758 2,198,500 322,593,643 88 273,679,385 委員會 決算分析表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備 註 設備及投資 小計 6,406,906 6,406,906 329,000,549 6,406,906 6,406,906 329,000,549 0 0 287,360,270 5,602,925 5,602,925 40,836,298 0 0 5,594,074 0 0 5,225,613 0 0 2,428,844 0 0 11,355,386 0 0 5,886,985 5,602,925 5,602,925 10,345,396 803,981 803,981 803,981 803,981 803,981 803,981 6,406,906 6,406,906 329,000,549 89 公平交易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一般行政 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 0100 273,679,385 0 0 人人設 0102 12,416,393 0 0 政政人政政政 0103 157,761,435 0 0 法法法法人政政政 0104 5,468,857 0 0 約約約人政政政 0105 7,229,240 0 0 技技設技技政政 0111 41,311,945 0 0 獎獎 0121 3,751,329 0 0 其其其其 0131 8,615,826 0 0 加加加加設 0143 20,020,943 0 0 退退退退退獎 0151 17,103,417 0 0 保保 0200 13,487,385 5,594,074 3,800,613 業政設 0201 265,451 0 0 教教教教設 0202 3,660,109 0 0 水水設 0203 2,725 575,935 564,018 通資設 0215 0 0 0 短資資政設 0219 72,800 576,568 367,842 其其業政其獎 0221 166,505 15 0 稅對設稅設 0231 286,535 0 0 保保設 0250 49,706 595,113 139,696 按按按按計短按獎 0251 0 704,873 0 委委設 0261 0 0 0 國國國國國設 0271 565,797 627,663 1,297,031 物物 0279 6,452,543 1,974,140 1,142,368 一一人政設 0282 310,410 0 0 房房房房設設設 0283 180,106 0 0 短車設委車車車設設設 90 委員會 決算綜計表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 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 其他設備 務 訊管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428,844 11,355,386 5,306,985 4,742,471 0 0 0 0 0 0 0 0 0 0 0 527,079 109,776 47,535 370,385 0 0 97,875 0 1,986,200 0 273,991 7,436,566 0 0 0 36,365 0 0 0 0 0 1,650 0 0 0 289,978 474,246 552,526 79,783 0 0 0 0 615,000 0 0 0 470,932 0 0 312,670 302,537 142,657 165,792 0 944,341 2,873,259 1,541,918 1,518,056 0 0 0 0 0 0 0 0 0 0 0 91 公平交易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0100 人人設 0102 政政人政政政 0103 法法法法人政政政 0104 約約約人政政政 0105 技技設技技政政 0111 獎獎 0121 其其其其 0131 加加加加設 0143 退退退退退獎 0151 保保 0200 業政設 0201 教教教教設 0202 水水設 0203 通資設 0215 短資資政設 0219 其其業政其獎 0221 稅對設稅設 0231 保保設 0250 按按按按計短按獎 0251 委委設 0261 國國國國國設 0271 物物 0279 一一人政設 0282 房房房房設設設 0283 短車設委車車車設設設 92 委員會 決算綜計表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合計 273,679,385 12,416,393 157,761,435 5,468,857 7,229,240 41,311,945 3,751,329 8,615,826 20,020,943 17,103,417 46,715,758 265,451 3,660,109 2,197,453 2,084,075 8,727,767 202,885 288,185 2,181,048 1,319,873 470,932 3,414,147 16,446,625 310,410 180,106 93 公平交易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一般行政 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 0284 716,789 0 0 設設設設設設設設設設 0291 67,721 523,862 272,263 國國國設 0293 0 0 0 國國國設 0295 225 15,905 17,395 短短短短 0299 689,963 0 0 特特設 0300 0 0 0 設設設設短 0306 0 0 0 短資資資資設設設 0319 0 0 0 雜雜設設設 0400 193,500 0 1,425,000 獎獎獎設 0436 0 0 0 對國對對獎 0437 0 0 1,425,000 對國國對資對對獎 0475 193,500 0 0 獎獎設獎獎 合 計 287,360,270 5,594,074 5,225,613 94 委員會 決算綜計表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 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 其他設備 務 訊管理 0 0 0 0 0 42,635 57,372 21,112 6,985 0 0 0 2,527,020 0 0 1,785 2,105 3,285 270 0 0 0 0 0 0 0 0 0 5,602,925 803,981 0 0 0 5,602,925 0 0 0 0 0 803,981 0 0 580,000 0 0 0 0 580,00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428,844 11,355,386 5,886,985 10,345,396 803,981 95 公平交易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0284 設設設設設設設設設設 0291 國國國設 0293 國國國設 0295 短短短短 0299 特特設 0300 設設設設短 0306 短資資資資設設設 0319 雜雜設設設 0400 獎獎獎設 0436 對國對對獎 0437 對國國對資對對獎 0475 獎獎設獎獎 合 計 96 委員會 決算綜計表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合計 716,789 991,950 2,527,020 40,970 689,963 6,406,906 5,602,925 803,981 2,198,500 580,000 1,425,000 193,500 329,000,549 97 公平交易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經 常 經 常 移 轉 受雇人員報 商品及勞務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 酬 購買支出 出 對企業 對家庭及民間 職能別分類 非營利機構 總 計 303,093 43,976 0 0 0 1,619 01一般公共事務 0 0 0 0 0 0 02防衛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23,156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275,949 43,976 0 0 0 1,619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3,988 0 0 0 0 0 98 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資 本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投 資 及 增 資 資本移轉 經常支出合計 對政府 對國外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種基金 0 1,051 349,73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3,15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051 322,59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988 0 0 0 0 99 公平交易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資 本 資 本 移 轉 固定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 對家庭及民間 對政府 對國外 購入 住宅 非住宅房屋 非營利機構 職能別分類 總 計 0 0 0 0 0 0 0 01一般公共事務 0 0 0 0 0 0 0 02防衛 0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0 0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0 0 0 0 0 0 0 100 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104 年度 支 出 固 定 資 本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資訊軟體 機器及 土地改良 其他設備 0 0 3,937 2,470 0 6,407 356,14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3,15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937 2,470 0 6,407 329,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988 101 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用財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 104年12月 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分 類 項 目 單 位 數 量 價 值 備 註 筆 11 91,576,489 土 地 公 頃 0.306406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0 0 棟 2 340,966,732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9,871.38 房屋建築及設備 棟 1 宿 舍 平方公尺 164.74 其 他 個 0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664 30,188,101 船 艘 0 11,455,725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設備 汽(機)車 輛 9 其 他 件 145 圖 書 冊(套) 0 18,290,497 雜 項 設 備 其 他 件 531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0 0 總 值 492,477,544 102 本 頁 空 白 103 公平交易 本年度經費預算國庫已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國 庫 已 申 請 保 留 數 原預算數 款 項 目 名 稱 及 編 號 合 計 實 現 數 應 付 數 預算增減數 保 留 數 甲、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337,556,000 337,556,000 329,000,549 0 0 0 02 0003000000-1 337,556,000 337,556,000 329,000,549 0 行政院主管 0 0 13 0003820000-6 337,556,000 337,556,000 329,000,549 0 公平交易委員會 0 0 01 6103820100-4 295,835,000 295,835,000 287,360,270 0 一般行政 0 0 02 6103821000-5 40,417,000 40,917,000 40,836,298 0 公平交易業務 500,000 0 03 6103829000-9 804,000 804,000 803,981 0 一般建築及設備 0 0 04 6103829800-5 500,000 0 0 0 第一預備金 -500,000 0 乙、統籌科目部分 27,144,888 27,144,888 27,144,888 0 0 0 02 8903304500-4 3,988,490 3,988,490 3,988,49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 育補助 0 0 05 7506205300-0 23,156,398 23,156,398 23,156,398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合 計 364,700,888 364,700,888 356,145,437 0 0 0 104 委員會 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撥 款 部 分 國庫尚未撥款部分 經 費 賸 餘 申請保留數 經費賸餘 備 註 押金部分 合 計 應 付 數 未支用預 待繳還國庫數 算餘額 材料部分 保 留 數 0 0 329,000,549 0 8,555,451 0 0 0 0 329,000,549 0 8,555,451 0 0 0 0 329,000,549 0 8,555,451 0 0 0 0 287,360,270 0 8,474,730 0 0 0 0 40,836,298 0 80,702 0 0 0 0 803,981 0 19 0 0 0 0 0 0 0 0 0 0 0 27,144,888 0 0 0 0 0 0 3,988,490 0 0 0 0 0 0 23,156,398 0 0 0 0 0 0 356,145,437 0 8,555,451 0 0 105 公平交易委員會 國庫退還以前年度納庫款明細表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退 庫 數 年度別 預 算 科 目 名 稱 及 編 號 備 註 金 額 小 計 101 25,000,000 0403920101-8 25,000,000 罰金罰鍰 合 計 25,000,000 106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保留數(或未結清數)分析表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歲 入 保 留 數 年度 科 目 名 稱 及 編 號 應 收 數 保留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合 計 % 保 留 數 95 0403920101-8 2,577,227 2,577,227 20.42 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 罰金罰鍰 0 完係,或係係係係係係係係,刻刻 辦辦辦辦辦辦辦,本本本本本本本 辦辦辦辦係行辦辦辦辦行行。 小 計 2,577,227 2,577,227 20.42 0 96 0403920101-8 4,136,941 4,136,941 24.68 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刻刻辦辦 罰金罰鍰 0 辦辦辦辦辦行,本本本本本本本辦 辦辦辦係行辦辦辦辦行行。 小 計 4,136,941 4,136,941 24.68 0 97 0403920101-8 14,743,956 14,743,956 35.37 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刻刻辦辦 罰金罰鍰 0 辦辦辦辦辦行,本本本本本本本辦 辦辦辦係行辦辦辦辦行行。 小 計 14,743,956 14,743,956 35.37 0 98 0403920101-8 1,305,893 1,305,893 3.74 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刻刻辦辦 罰金罰鍰 0 辦辦辦辦辦行,本本本本本本本辦 辦辦辦係行辦辦辦辦行行。 小 計 1,305,893 1,305,893 3.74 0 100 0403920101-8 2,373,383 2,373,383 25.64 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 罰金罰鍰 0 完係,或係係係係係係係係,刻刻 辦辦辦辦辦辦辦,本本本本本本本 辦辦辦辦係行辦辦辦辦行行。 小 計 2,373,383 2,373,383 25.64 0 101 0403920101-8 3,365,192 3,365,192 24.82 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 罰金罰鍰 0 完係,或係係係係係係係係,刻刻 辦辦辦辦辦辦辦,本本本本本本本 辦辦辦辦係行辦辦辦辦行行。 1103920901-4 273 273 100.00 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0 完係,或係係係係係係係係,刻刻 辦辦辦辦辦辦辦,本本本本本本本 辦辦辦辦係行辦辦辦辦行行。 小 計 3,365,465 3,365,465 24.82 0 102 0403820101-5 877,737 877,737 23.26 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 罰金罰鍰 0 完係,或係係係係係係係係,刻刻 辦辦辦辦辦辦辦,本本本本本本本 辦辦辦辦係行辦辦辦辦行行。 小 計 877,737 877,737 23.26 0 103 0403820101-5 1,966,349 1,966,349 17.24 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 罰金罰鍰 0 完係,或係係係係係係係係,刻刻 辦辦辦辦辦辦辦,本本本本本本本 辦辦辦辦係行辦辦辦辦行行。 小 計 1,966,349 1,966,349 17.24 0 104 0403820101-5 10,202,050 10,202,050 2.76 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 罰金罰鍰 0 完係,或係係係係係係係係,刻刻 辦辦辦辦辦辦辦,本本本本本本本 辦辦辦辦係行辦辦辦辦行行。 107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保留數(或未結清數)分析表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歲 入 保 留 數 年度 科 目 名 稱 及 編 號 應 收 數 保留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合 計 % 保 留 數 1103820901-1 408 408 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係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0 完係,或係係係係係係係係,刻刻 辦辦辦辦辦辦辦,本本本本本本本 辦辦辦辦係行辦辦辦辦行行。 小 計 10,202,458 10,202,458 2.76 0 本 計 41,549,409 41,549,409 8.08 0 108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科 目 名 稱 及 編 號 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金 額 % 92 0403920101-8 10,375,980 100.00 罰鍰經移送執行,無具體可供執行財產,核發債權 罰金罰鍰 憑證,尚未逾有效執行期限,將續查財產辦理債證 再移送執行。 小 計 10,375,980 100.00 93 0403920101-8 100,000 100.00 罰鍰經移送執行,無具體可供執行財產,核發債權 罰金罰鍰 憑證,已逾執行時效者,辦理註銷,尚未逾有效執 行期限者,將續查財產辦理債證再移送執行。 小 計 100,000 100.00 94 0403920101-8 14,997,893 99.99 罰鍰經移送執行,無具體可供執行財產,核發債權 罰金罰鍰 憑證,尚未逾有效執行期限,將續查財產辦理債證 再移送執行。 小 計 14,997,893 99.99 95 0403920101-8 9,813,470 77.77 罰鍰經移送執行,無具體可供執行財產,核發債權 罰金罰鍰 憑證,尚未逾有效執行期限,將續查財產辦理債證 再移送執行。 小 計 9,813,470 77.77 96 0403920101-8 11,756,671 70.14 罰鍰經移送執行,無具體可供執行財產,核發債權 罰金罰鍰 憑證,尚未逾有效執行期限,將續查財產辦理債證 再移送執行。 小 計 11,756,671 70.14 97 0403920101-8 26,939,732 64.63 罰鍰經移送執行,無具體可供執行財產,核發債權 罰金罰鍰 憑證,尚未逾有效執行期限,將續查財產辦理債證 再移送執行。 小 計 26,939,732 64.63 98 0403920101-8 32,958,369 94.29 罰鍰經移送執行,無具體可供執行財產,核發債權 罰金罰鍰 憑證,已逾執行時效者,辦理註銷,尚未逾有效執 行期限者,將續查財產辦理債證再移送執行。 小 計 32,958,369 94.29 99 0403920101-8 1,952,640 97.15 罰鍰經移送執行,無具體可供執行財產,核發債權 罰金罰鍰 憑證,尚未逾有效執行期限,將續查財產辦理債證 再移送執行。 小 計 1,952,640 97.15 100 0403920101-8 6,489,833 70.12 罰鍰經移送執行,無具體可供執行財產,核發債權 罰金罰鍰 憑證,尚未逾有效執行期限,將續查財產辦理債證 再移送執行。 小 計 6,489,833 70.12 101 0403920101-8 10,058,558 74.18 罰鍰經移送執行,無具體可供執行財產,核發債權 罰金罰鍰 憑證,尚未逾有效執行期限,將續查財產辦理債證 再移送執行。另有寬恕政策減免或撤銷罰鍰處分, 而予減列者。 小 計 10,058,558 74.18 102 0403820101-5 1,766,319 46.81 罰鍰經移送執行,無具體可供執行財產,核發債權 罰金罰鍰 憑證,尚未逾有效執行期限,將續查財產辦理債證 再移送執行。 小 計 1,766,319 46.81 103 0403820101-5 438,575 3.84 罰鍰經移送執行,無具體可供執行財產,核發債權 罰金罰鍰 憑證,尚未逾有效執行期限,將續查財產辦理債證 再移送執行。 小 計 438,575 3.84 109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科 目 名 稱 及 編 號 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金 額 % 104 0403820101-5 -276,774,858 -74.82 一、主要係本會自102年度起調整罰金罰鍰之帳務 罰金罰鍰 處理,即以判決確定案件方列為歲入實收數9,315 萬9,142元(含實現數及應收數)。另判決未確定案 件預收款為18億9,565萬4,360元。二、此外,本會 對於違法事業處以罰鍰,係在於遏止違法事業繼續 從事違法行為,並對其他事業產生嚇阻效果,防範 違法行為於未然,且影響罰鍰收入多寡之因素,除 與本會執法密度、執法強度相關外,亦與事業之守 法程度相關,其性質與一般歲入科目尚屬有間。未 來仍將持續積極查處,落實維護交易秩序及消費者 利益之決心。 0403820301-4 39,819 一般賠償收入 0703820106-5 38,200 21.22 因104年度停車位收入係首次預估數,將列為爾後 租金收入 編列此項歲入預算數之參考調整依據。 0703820600-1 36,332 廢舊物資售價 1103820901-1 29,824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103820909-3 5,473 4.21 其他雜項收入 小 計 -276,625,210 -74.71 合 計 -148,977,170 -27.50 110 本 頁 空 白 111 公平交易 歲出賸餘數(或減免 中華民國 賸餘數(或減免、註銷數) 經 常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金 額 % 類 型 金 額 104 6103820100-4 8,474,730 2.86 (2) 8,322,615 一般行政 (10) 152,115 6103821010-9 926 0.02 (10) 926 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 6103821020-2 1,387 0.03 (10) 1,387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 理 6103821030-6 156 0.01 (10) 156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6103821040-0 22,614 0.20 (10) 22,614 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6103821050-3 49,015 0.83 (10) 49,015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 6103821070-0 6,604 0.06 (10) 1,529 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 6103829019-7 19 0.00 0 其他設備 小 計 8,555,451 2.53 8,550,357 合 計 8,555,451 2.53 8,550,357 112 委員會 、註銷數)分析表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門 資 本 門 賸餘原因說明及相 賸餘原因說明及相 備 註 關改善措施 類 型 金 額 關改善措施 0 0 0 0 0 0 0 (10) 5,075 (10) 19 5,094 5,094 113 公平交易 人事費 中華民國 預 算 數 人 事 費 別 決 算 數(2) 原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合 計(1) 一、民意代表待遇 0 0 0 0 二、政務人員待遇 13,270,000 0 13,270,000 12,416,393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65,204,000 0 165,204,000 157,761,435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4,621,000 0 4,621,000 5,468,857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7,404,000 0 7,404,000 7,229,240 六、獎金 43,108,000 0 43,108,000 41,311,945 七、其他給與 3,853,000 0 3,853,000 3,751,329 八、加班值班費 9,453,000 0 9,453,000 8,615,826 九、退休退職給付 0 0 0 0 十、退休離職儲金 16,279,000 0 16,279,000 20,020,943 十一、保險 18,810,000 0 18,810,000 17,103,417 十二、調待準備 0 0 0 0 合 計 282,002,000 0 282,002,000 273,679,385 114 委員會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人 比 較 增 減 數 員 工 人 數 說 明 金 額(3)=(2)-(1) 百分比(3)/(1) 預計數 實有數 0 0 0 -853,607 -6.43 7 6 -7,442,565 -4.51 199 197 實有數含薦派回國留學生7人。 847,857 18.35 6 12 -174,760 -2.36 18 18 -1,796,055 -4.17 0 0 年終工作獎金22,178,069元、考績獎金19,033,476元、 特殊功勳獎金100,400元,合計41,311,945元。 -101,671 -2.64 0 0 -837,174 -8.86 0 0 104年度超時加班費決算數3,034千元,與90年度實支數 額8,629千元之八成金額6,903千元相較,並未超支。 0 0 0 3,741,943 22.99 0 0 本會除按月繳納政務人員、職員、約聘僱人員及職工之 退撫基金、離職儲金及勞工退休準備金等退離儲金外, 另為保障勞工之退休權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增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致費用增加。 -1,706,583 -9.07 0 0 0 0 0 -8,322,615 -2.95 230 233 115 公平交易 增購及汰換 中華民國 預 算 數 車 輛 類 別 型 決算數(2)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1) 公務轎車 0 0 0 0 合 計 0 0 0 0 116 委員會 車輛明細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輛 比 較 增 減 數 車 輛 數 金額 百分比 說 明 (3)=(2)-(1) (3)/(1) 預計購入數 實際購入數 0 0 0 無增購,汰換89年購置1部。 0 0 0 117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13 一、通案決議部分: (一)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釋股收入380億元不 未涉本會業務。 予保留。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釋股收入380 億元如下表,倘財政狀況良好,原則不予出 售;釋股對象以政府四大基金為限,釋股費用 併同調整。 預算編 釋股 釋股 列機關 標的 金額 財政部 合作金庫金 45億元 融控股公司 交通部 中華電信公 80億元 司 行政院 台灣積體電 255億元 路公司 合 計 380億元 (二)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 已遵照決議辦理。 統刪項目如下: 1. 油料:統刪30%;另隨同減列交通部辦理離 島載客船舶油價補貼0.07億元、公路總局辦 理公共運輸油價補貼1.05 億元。 2. 大陸地區旅費:統刪10%。 3. 委辦費:除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 心、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公務人員保障 暨培訓委員會、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 管、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勞工保險局、 職業安全衛生署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與 管理、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屠宰衛生檢 查、畜禽藥物殘留檢測及檢疫偵測犬業務、 衛生福利部落實長照十年計畫、推動長照服 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相關預算、健全緊 急醫療照護網絡、健全醫療衛生體系、醫事 人力培育與訓練、推動身心障礙醫療復建網 絡、社會救助業務、保護服務業務、規劃建 立社會工作專業、推動性別暴力防治相關預 算、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及食品藥 118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物管理業務相關預算、社會及家庭署辦理推 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預算、文化部主 管不刪;智慧財產局、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 輔導計畫、標準檢驗局及所屬辦理國家度量 衡標準實驗室整體運作與發展及民生化學 計量標準計畫統刪1%外,其餘統刪10%,其 中大陸委員會、考試院、營建署及所屬、消 防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建築研究 所、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交通部、 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 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疾病管制署、中 央健康保險署、社會及家庭署、新竹科學工 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 理局及所屬、保險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4. 一般事務費:除中央研究院、人事行政總處 及所屬、國立故宮博物院、中央選舉委員會 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 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監察院、警 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體育署、法務部 主管、智慧財產局、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 導計畫、勞工保險局、衛生福利部落實長照 十年計畫、推動長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 業務相關預算、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健 全醫療衛生體系、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推 動身心障礙醫療復建網絡、社會救助業務、 保護服務業務、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推 動性別暴力防治相關預算、食品藥物管理署 科技發展工作及食品藥物管理業務相關預 算、中央健康保險署、社會及家庭署辦理推 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預算、國軍退除 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聘用照顧服務員及護理 人員相關預算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 總統府、國家發展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 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119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 隊、國防部所屬、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 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 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 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家圖書館、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中小企業處、交通 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 屬、運輸研究所、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 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水土保持局、農業 試驗所、林業試驗所、種苗改良繁殖場、桃 園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衛生 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環境檢驗所、環境 保護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主管、新竹科 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證券期貨局改以 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 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車輛及辦公器 具、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除人事行政總 處及所屬、國立故宮博物院、中央選舉委員 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 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監察院、 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設施及機械設 備養護費、外交部駐外機構業務計畫、體育 署、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落實長照十年 計畫、推動長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 相關預算、保護服務業務相關預算、食品藥 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及食品藥物管理業 務相關預算、海洋巡防總局艦艇歲修及機械 儀器養護費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國 家安全會議、國史館臺灣文獻館、中央研究 院、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 考試院、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 會、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 入出國及移民署、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 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 120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 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 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 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原 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 會、水土保持局、林業試驗所、特有生物研 究保育中心、漁業署及所屬、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環境保護 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 岸巡防署主管、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 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6. 國內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人事行政總處及 所屬、國立故宮博物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 官學院及所屬、監察院主管、警政署及所 屬、體育署、法務部主管、工業局工業技術 升級輔導計畫、衛生福利部落實長照十年計 畫、推動長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相 關預算、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健全醫療 衛生體系、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推動身心 障礙醫療復建網絡、社會救助業務、保護服 務業務、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相關預算、 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及食品藥物 管理業務相關預算、社會及家庭署辦理推展 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預算不刪外,其餘 統刪5%,其中國史館臺灣文獻館、主計總 處、國家發展委員會、考試院、內政部、營 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 國及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 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 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 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 121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 育廣播電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交通 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 所、公路總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放射 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社會及家庭署、 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 練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檢 查局、臺灣省政府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科目自行調整。 7. 國外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人事行政總處及 所屬、國立故宮博物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立法院主管委員國會交流事務費、公 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 所屬、監察院、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 學、外交部主管、體育署、法務部主管、衛 生福利部落實長照十年計畫、推動長照服務 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相關預算、推動身心 障礙醫療復建網絡、保護服務業務相關預 算、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及食品藥 物管理業務相關預算、社會及家庭署辦理推 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預算、文化部主 管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行政院、主 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飛 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考 試院、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 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 會、審計部、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 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建築 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財政 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 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 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 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年發展署、國 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 122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國立海洋科技 博物館、工業局、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 財產局、水利署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 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勞 工保險局、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職業安全 衛生署、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僑務 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 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 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 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 衛生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種苗 改良繁殖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 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糧署及 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 保險署、社會及家庭署、環境檢驗所、環境 保護人員訓練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檢查局、 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福建省政府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8. 出國教育訓練費:除中央研究院、人事行政 總處及所屬、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公務 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 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駐外機構業務計 畫、法務部主管、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 工作及食品藥物管理業務相關預算、文化部 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主計總處、 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飛航安 全調查委員會、消防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 隊、國防部所屬、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原子能委員會、核能 研究所、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水產試 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特有 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中 123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 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衛生福利 部、疾病管制署、環境保護署、檢查局改以 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9. 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央研究 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中央選舉委員會 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 委員會基本行政維持、國家文官學院及所 屬、監察院、審計部、警政署及所屬、中央 警察大學房屋建築及設備費、外交部駐外機 構業務計畫、購置駐外機構館舍計畫與汰換 駐外機構公務車預算、法務部主管、勞工保 險局、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檢疫行政 大樓興建工程、衛生福利部健全緊急醫療照 護網絡、健全醫療衛生體系、醫事人力培育 與訓練、社會救助業務、保護服務業務相關 預算、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及食品 藥物管理業務相關預算、中央健康保險署、 社會及家庭署辦理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 務相關預算、海岸巡防署臺北港海巡基地、 海洋巡防總局艦艇大修經費及強化海巡編 裝發展方案不刪;科技部增撥國家科學技術 發展基金統刪1%;文化部主管統刪3%;國 立故宮博物院故宮南部院區籌建計畫統刪 4%;教育部主管統刪7%外,其餘統刪8%, 其中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 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 高等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法官學 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 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 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 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 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 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 124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 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 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 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 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 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試院、公 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內政部、 役政署、國防部、財政部、賦稅署、臺北國 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 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國有 財產署及所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 立教育廣播電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中 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 路總局及所屬、蒙藏委員會、農業委員會、 家畜衛生試驗所、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 員訓練所、海洋巡防總局、海岸巡防總局及 所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 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10.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 法律義務支出、中央研究院、警政署及所 屬、外交部、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勞 工保險局、漁業署捐助各級漁會辦理臺灣地 區各漁業通訊電臺營運輔導、衛生福利部捐 助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落實 長照十年計畫、推動長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 務網業務相關預算、社會救助業務、保護服 務業務、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健全醫療 衛生體系、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食品藥物 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及食品藥物管理業務 相關預算、中央健康保險署、社會及家庭署 辦理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 務體系暨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預 125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算、文化部主管、科技部對國家災害防救科 技中心、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與國家同 步輻射研究中心之捐助不刪;經濟部科技預 算、智慧財產局、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 計畫統刪1%外,其餘統刪5%,其中客家委 員會及所屬、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國防 部所屬、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 及所屬、核能研究所、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環境保護署、新 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 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1.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一般 性補助款、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衛生 福利部落實長照十年計畫、推動長照服務體 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相關預算、社會救助業 務、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食品藥物管理 署科技發展工作及食品藥物管理業務相關 預算、中央健康保險署、社會及家庭署辦理 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 系暨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預算、文 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役政 署、觀光局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 屬、衛生福利部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目自行調整。 12.人事費:除退休退職給付、人事行政總處退 休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調整準備、國立故宮 博物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 管(不含委員問政油料補助費)、公務人員 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 監察院主管、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 體育署、法務部主管不刪;立法院主管委員 問政油料補助費統刪30%外,其餘統刪1%, 其中中央研究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力發展 中心、地方行政研習中心、檔案管理局、飛 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司法 126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 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 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法官學院、智慧 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 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 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 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 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 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 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 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 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 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 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 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 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 地方法院、考試院、考選部、消防署及所屬、 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建築研究所、空 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國庫署、臺北國 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 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國有 財產署及所屬、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 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立海洋科技 博物館、水利署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 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勞 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林務局、水土保 持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茶業 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桃園區農業改良 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環境保護署、環境 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 主管、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科目自行調整。 13.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2億元。 127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三)近來國際原油價格持續重挫,國內汽、柴油價 遵照決議辦理。 格亦不斷下跌;日前中油再度宣布自2015年1 月12日起調降各式汽、柴油價格,其中95無鉛 調降為每公升24.6元,較編製104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案時按每公升35.1元編列,已有大幅差 距;爰予減列104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油料費 30%;另年度預算執行中,若遇油價大幅波動, 則在油料用量之共同標準範圍內,各機關應依 以下原則辦理,主計總處並應追蹤控管執行情 形: 1. 油價下跌時,按實際油價覈實列支,結餘部 分並不得移為他用。 2. 油價大幅上漲,致所須經費不足時,得以各 機關第一預備金支應;若嚴重不敷,得申請 動支第二預備金。 (四)針對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有關「自由經 未涉本會業務。 濟 示 範 區 」 相關 預 算共 計 編 列 75 億 9,945 萬 5,000元,包括:國家發展委員會編列1,670萬 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編列20萬元、行政院農 業委員會編列3億8,573萬元、衛生福利部編列1 億4,600萬元、經濟特別收入基金1,000萬元、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6,400萬元、臺灣港 務股份有限公司34億3,715萬1,000元、航港建 設基金35億3,477萬4,000元、農業特別收入基 金490萬元。 經查,「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於102 年8月啟動第1階段推動計畫,自貿港區為自由 經濟示範區第1階段之核心,惟推動效益卻未 如預期,無法彌補我國港埠整體進出口貨物流 失量,且入駐港區事業數及進用員工人數未見 成長,此外,再以我國自由貿易港區歷年來入 駐港區事業家數及進用員工人數觀之,推行自 由貿易示範區計畫後,入駐港區事業數及進用 員工人數亦未見明顯成長;另示範區104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考核面向不足,且跨機關間衡量 128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標準不一,有欠妥適。 另,有鑑於「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 尚未三讀通過,各部會即逕自編列該預算執行 計畫,實有未當。事實上,就政府不斷宣傳國 際的案例:韓國仁川自經區言之,現已證明也 將面臨推動困難之困境,事實上,由於外國人 移住率過低、招商不易、無法吸引國外資金流 入,以及對本國企業限制過多等因素,近年來 韓國各界對仁川自經區的發展狀況,出現了諸 多的批判。而面對中國上海自貿區實施一年來 發現,其光環不但嚴重消退,實施成效更是完 全不如預期,但台灣卻為了企圖與中國對接, 不斷以此推銷台灣自經區的設立優勢,用錯誤 的觀念及手段,實難以帶動台灣經濟升級,更 無法為台灣悶經濟注入新的成長動力,且因示 範區特別條例尚未審議通過。準此,除交通部 自由港區等海空港建設、國家發展委員會、經 濟部、衛生福利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既有 不涉及落實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相關預 算得編列執行外,其餘不得編列。 (五)鑑於多數財團法人收入來源主要依賴政府之 本會主管之「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 補助與委辦收入,或以行使公權力特定政策任 基金會」無發放交通補助費及房屋津貼 務為設置目的,且各該薪資待遇均已相當優 之情形。 渥。因此,相關福利經費之支用更應撙節,避 免造成外界觀感不佳,或有浪費政府資源之 嫌。爰自104年度起,各財團法人除應比照公 務人員取消交通補助費外,亦不得再發放高層 主管之房屋津貼。 (六)根據審計部10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 本會主管之「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 指出,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總計152個,基金 基金會」甫於104年1月設立運作,刻正 總額高達2,423億8,298萬餘元。然諸多財團法 執行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賦予該法人之業 人財源自籌能力不足,高度仰賴政府財源挹 務項目,目前並無任務已達成、或設立 注;依決算審核結果,152個財團法人102年度 目的不存在等情形。 營收來自政府捐補助(不含捐助基金)或委辦 之金額高達近470億元,超過年度整體收入之 129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50%。其中有60家政府捐補助及委辦經費占其 年度收入比例逾50%,當中有42家超過70%, 逾90%者亦不在少數。 事實上,許多財團法人或已達成設置任 務,或因時空環境變遷致設立目的已不復存 在,或功能重疊,或已不具實質效益……,本 院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決議: 「……要求各該主管機關於6個月內針對所捐 助財團法人之設置目的、工作計畫、經費運 用、財務狀況、營運績效等,以及任務已達成、 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已無營運實益等之財 團法人,應向立法院提出評估報告及退場計 畫。」,惟迄今僅見公設財團法人不斷設置, 卻未見有退場或整併者;長此以往,不僅浪費 行政資源,更將形成政府財政負擔。 爰此,104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含營業 及非營業基金)應就所主管財團法人設置任務 已達成、或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已無營運 實益、或績效不彰、或性質或業務相近者,提 出具體之退場或整併計畫及時程,並向立法院 各該委員會報告。 (七)公教人員保險法中訂有「眷屬喪葬津貼(最高 未涉本會業務。 3個月薪俸額)」,而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 給要點中,亦列有眷屬死亡之「喪葬補助(最 高5個月薪俸額)」之生活津貼,惟該「生活 津貼」之規定,並未有法源依據。 公教人員保險既已有眷屬喪葬給付,實已 不須再另行由政府預算編列所謂「喪葬補 助」,且補助標準還過於保險給付。其他社會 保險,如「勞工保險」,亦係將眷屬死亡之喪 葬津貼列入保險給付項目,而未有其他政府補 助。基於該「喪葬補助」生活津貼係無償性之 補助,與保險給付係立基於「保費」之交付而 生之補償不同,不應以「月俸」作為補助標準, 況月俸愈高者,反而獲得政府愈多之補助,亦 130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有違常理;現行軍公教人員喪葬補助以事實發 生當月之薪俸額做為補助基準尚有斟酌空 間,建請行政院於6個月內檢討研議其合理性。 (八)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訂定之「用途別預算科目 遵照決議辦理。 分類定義及計列標準表」第一點規定「各機關 應詳實按照所管費用性質,就用途別預算科目 定義範圍,確定各項費用應歸屬之科目」。惟 查部分機關或對定義範圍未盡清楚,或有明知 卻仍未照規定歸類之蓄意,例如,明知須列為 委辦費,卻以委辦費每年均會被立法院統刪為 由,將相關經費改列為「一般事務費」;或明 知實際用途為補助,須於預算書中表列,並於 機關網站上揭露,卻以「分攤」經費為由改列 為「一般事務費」,逃避監督。爰要求行政院 應通令各機關單位確實依照所訂標準編製預 算,主計單位並應盡預算編審之責,確實審 核;日後經查出有未依規定編製預算者,機關 單位首長、相關人員應予懲處。 (九)由於各界對於政府部門帶頭使用派遣人力多 遵照決議辦理。 所撻伐,行政院於99年即鼓勵行政部門辦理勞 務採購時,應優先評估以勞務承攬方式辦理; 但從行政院各部會及所屬進用之承攬人力的 工作內容觀之,多數工作要派機構仍須直接行 使指揮監督權,而各部會卻為配合行政院降低 派遣勞工人數之要求,特意忽略派遣與承攬之 差別,導致派遣人力人數雖然降低,但勞務承 攬卻不斷增加之怪象。 經查,依民法規定:承攬謂當事人約定, 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 成,給付報酬之契約,在承攬業者依承攬契約 而指派所屬勞工(擔任履行輔助人)至定作人 處提供勞務之場合;勞動承攬外觀上似乎與勞 動派遣相近,但二者間主要差異在於:承攬業 者並未將指揮監督權讓與定作人,而勞動派遣 部分,要派機構則可直接指揮監督使用派遣勞 131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工。 勞動部為勞政最高主管機關,未明確定義 派遣及承攬造成各界多有誤解,已屬失職;而 行政院對勞務承攬不斷增加之怪象,非但視而 不見,且昧於事實,放任各部會將應運用勞動 派遣人力之事項,任意以勞動勞務承攬為之, 尤屬不該。 爰要求行政院應: 1. 責成勞動部明確 定 義勞動派遣與 勞務承 攬,並提出相關檢討報告及改善計畫與具體 實施期程。 2. 責成勞動部會同人事行政總處,訂定「行政 院運用勞動派遣及勞務承攬之應行注意事 項」。 3. 於104年度起逐步要求各部會通盤檢討勞務 採購時勞動派遣及勞務承攬人力運用之需 求。 4. 依勞動部之定義,於105年度起中央政府總 預算書內明列勞動派遣及勞務承攬人力實 際運用情況。 (十)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4款明文 遵照決議辦理。 規定,雇主應針對防止為採取充足通風、採 光、照明、保溫或防濕等引起之危害,提供勞 工必要的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同法第26條亦 規定,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 承攬時,應於事先告知該承攬人有關事業工作 環境、危害因素既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 採取之措施。 查承攬立法院院區清潔廠商第一社會福 利基金會卻只提供員工短袖制服,即便寒流低 溫特報,員工在戶外低氣溫環境工作只能自行 添加薄長袖衣物於短袖衣服內,與其他在院區 內行走身著保暖外套其他人員相較保暖性不 足。顯然,立法院與基金會要求員工於低氣溫 戶外工作,基金會未提供任何禦寒保護措施, 132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立法院也未善盡告知督促之責任。 次查政府採購網統計資訊,第一社會福利 基金會亦承攬多家公家機關清潔勞務採購 案,包含監察院、科技部、高速公路局北區工 程處、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等等中央政府機 關單位。 為避免基層勞工因工作遭逢職業傷病,政 府機關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善盡事業單位督 促承攬商符合相關法令之責任,爰要求各政府 機關應優先督促清潔勞務承攬商針對戶外工 作之員工提供防風保暖之制服。 (十一)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自101年被前行政 未涉本會業務。 院長江宜樺降級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後,功 能不彰,未能確實保護消費者,在歷次食安風 暴中,也未能發揮領頭羊角色保護消費者權 益、提出團體訴訟,顯見當初行政院組改決策 之不當。尤其現行產業類別多元、消費項目與 爭議更是日新月異,消費者保護法裡的定型化 契約範本早已不符時代所需,許多民眾根本不 知道消費者保護法能申訴及調解消費爭議,遠 不如媒體的爆料專線。爰要求行政院應強化消 費者保護處職能,並與食安辦公室定期溝通協 調,定期就特定產品稽查,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十二)行政院各部會每年皆編列龐大數額之捐、補 (一)遵照決議辦理。 助費,有的部會之捐、補助費幾乎占其整體預 (二)本會捐助於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 算九成。其中有為數不少的捐、補助費,係對 護基金會資訊,業已刊登於本會全球 團體及私人補助,惟如此龐大金額之預算,許 資訊網「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項下 多部會及所屬卻未於官方網站設有專區,致民 之「支付或接受之補助」專區。 眾及團體無法簡便查詢到所需之申請捐、補助 (三)本會對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所提供 費規定,而經常錯失申請時機,甚或因不知有 技術協助計畫之捐款,係為增進我國與 相關捐、補助費,致使本身權益受損。為便利 OECD 之合作,協助 OECD 在亞洲地區推動 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民眾知的 競爭法之發展、資助亞洲地區競爭法主 權利,爰要求行政院及所屬應要求各部會應將 管機關參與 OECD 舉辦之「全球競爭論 「申請捐、補助費用之相關辦法」列入網頁「政 壇」 、協助 OECD 在韓國政策中心競爭計 府資訊公開」專區內,以利民眾查閱。 畫之推動,以增進本會與亞洲地區競爭 133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法主管機關之交流,善盡國際成員之 責,回饋國際社會。是以,此筆捐款費 用之捐助標的及用途與開放給國內團體 及私人申請之捐、補助費不同。 (十三)行政院於93年為建立公報制度,統一刊載行 遵照決議辦理。 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涉及人民權益之法令等重 要事項,以達政府資訊主動公開及保障人民權 益之目的,特發行「行政院公報」,並建置「行 政院公報資訊網」。惟查該網站部分法規命 令、行政規則等修正發布之資訊,並未檢附條 文總說明及對照表,人民難以得知政府機關修 正之理由與必要性。爰要求行政院公報未來刊 載法規,應一併檢附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以 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人民 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 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 (十四)為避免濫用政府預算播送形象廣告違反行 遵照決議辦理。 政中立原則並影響選舉公平,總統副總統任期 屆滿前一年內,政府政令宣導廣告應限於社會 治安維護、交通秩序疏導、災害防救、傳染病 防治、環境保護、節約能源或新法令及政策實 施等之宣導廣告,不得播送其他政治性宣導廣 告。 (十五)鑑於原住民族及離島等地區因地理環境特 未涉本會業務。 殊,受限於交通不便,醫療資源及健康照護服 務相較台灣本島,普遍有不充足與不完善之情 形。為使該等地區民眾獲得平等之完善醫療與 照顧,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有關「原 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療、照護、保健相關服務 所需及資源建置之相關預算」,請行政院責成 主計總處及相關機關覈實配賦額度。 (十六)有鑑於臺大醫院兒童醫院已於103年8月1日 未涉本會業務。 正式開幕,肩負國家社會大眾之深刻期望,基 於兒童是國家未來的重要棟樑,其健康代表著 國家未來的競爭力,惟面對少子化問題日益嚴 134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重的台灣,兒童健康問題卻仍未受到政府高度 重視。基此,為落實臺大醫院兒童醫院提供國 家級兒童醫療服務、研究及教學之任務,特建 請教育部與衛生福利部自104年度起,應於業 務計畫中,匡列預算納入兒童醫學相關研究主 題(例如:一般兒科教學研究、兒童急診教學 研究、兒童不當對待(虐待)教學研究、兒童 健康褔祉指標教學研究、兒童社區醫學教學研 究、青少年醫學教學研究……等等相關研 究),並提撥一定比例預算、專款專用做為兒 童醫院之臨床教學研究用途,以培養我國兒童 醫療與保健人才、照顧轉診難症兒童,及增進 我國兒童健康及福祉,並提高我國兒童醫療照 顧水準,落實臺大醫院兒童醫院捍衛國家兒童 健康之使命。 (十七)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 未涉本會業務。 公務部分各單位預算之審查,歲入、歲出之各 款、項、目涉及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 分(如營業盈餘或作業賸餘繳庫等項目),審 查報告本應予「暫照列,俟附屬單位預算審議 確定,再行調整。」惟倘委員會在審查時,已 就該部分預算作成實質上之增刪調整或相關 決議,審查總報告仍應尊重委員會審查結果, 並予照列。 (十八)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 未涉本會業務。 公司、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自來水股 份有限公司四家公司100年度經營績效獎金適 用96年修正之「經濟部所屬事業經營績效獎金 實施要點」辦理。 二、行政院主管具通案性質之決議事項: (二 十 四)鑑於國內軟體產業面臨的環境較為惡 遵照決議辦理。 劣,以及資安軟體產品事涉防護國家安全性 質,行政機關在購買資安通訊產品時,應優先 採購國內產品,以扶植國內軟體產業之發展, 135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利於提升企業競爭力,也能鼓勵優秀人才留在 國內。 三、經濟委員會審查決議: (一)針就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社會矚目,輿論一致 遵照決議辦理。 撻伐,激起重大民怨案件的裁罰案,卻一再被 行政院訴願委員會及行政法院撤銷,嚴重背離 民意激起公憤,特要求檢調單位針就這些案件 強化監控與調查,徹查有否收買放水影響裁定 情事。 (二)針對國內奶粉售價又將大幅調漲,與國際價格 本 會 業 於 103 年 11 月 14 日 以 公 製 字 第 趨勢相悖,實不合理,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 1031360685號函及104年2月9日以公製 除應立即立案調查外,調查有無獨占、聯合行 字第1041360081號函檢送專案報告予立 為與不公平競爭之情事,並應於103年11月3日 法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起2週內將調查結果及採取之必要措施,送立 法院經濟委員會。 (三)針對國際燃料價格持續下跌,要求台灣電力股 遵照決議辦理。 份有限公司應確實反映成本,調整降電價,以 落實政府照顧民生美意。 (四)針對國內近來物價高漲,包括民生消費等物價 本 會 業 於 103 年 11 月 17 日 以 公 服 字 第 價格居高不下,如柴米油鹽及進口水果,例如 1031261388號函及104年2月6日以公服 奇異果等,實不合理。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 字第1041260159號函檢送專案報告予立 應立即調查是否有聯合行為或不公平競爭等 法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行為,並於兩週內將調查結果提交至立法院經 濟委員會,以落實民生消費之正當公平原則。 (五)公平交易委員會競爭中心規劃電子資料庫、雲 遵照決議辦理,本會105年單位預算案業 端處理,104年底租約到期不再續約。 已編列購買競爭法相關電子資料庫、雲 端處理等經費,競爭中心104年底租約到 期不再續約。 (六)鑑於103年9月爆強冠香豬油染餿水油、10月爆 本 會 業 於 104 年 2 月 16 日 以 公 製 字 第 正義頂新豬油染飼料用油後,不少食品大廠、 1041360096號函及104年4月16日以公製 店家改自榨豬油,讓豬油脂價格迅速攀升,豬 字第1041360114號函檢送專案報告予立 板油每公斤批發價格已自10月初的40元,至11 法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月起飆漲至90元,漲幅高達1.25倍,恐帶動湯 圓、糕餅業者跟漲與大眾消費恐慌,實影響民 136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生甚鉅,為此日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業已表示 預計於103年11月中旬後將進口大量豬油脂以 平抑價格,為避免不肖業者趁此機會大發「國 難財」,公平交易委員會亦應主動立案調查, 積極查處是否有豬板油上、下游廠商聯合漲價 或哄抬囤積等不法情事,於1個月向立法院經 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以確保公平交易秩序 與國人消費權益。 (七)針對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1年10月間主動調查 本 會 業 於 104 年 3 月 13 日 以 公 法 字 第 9家民營電廠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購電合 1041560237 號 函 檢 送 專 案 報 告 予 立 法 約有無壟斷情事,該會102年3月15日認定9家 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民營電廠合意拒絕調整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 公司之購電費率行為,並決議裁罰最高罰鍰63 億2,000萬元。該9家電廠於102年4月間提起訴 願,案件經行政院駁回業者訴願行為不法部 分,公平交易委員會先後於102年11月及103年 7月調整裁罰處分,罰鍰金額由原本之63億 2,000萬元,先調降為60億5,000萬元,再降至 60億0,700萬元。103年10月29日台北高等行政 法院判決公平交易委員會該案敗訴,公平交易 委員會威信幾乎蕩然無存,顯見公平交易委員 會的行政裁量品質低落,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 應再強化行政裁量品質,以有效落實維持市場 交易秩序之職權,並應將具體改善措施,向立 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八)近年國內物價水準持續攀升,多項受監控之重 本 會 分 別 以 104 年 3 月 20 日 公 服 字 第 要民生物資,如豬肉、雞蛋、小吃餐飲、奶粉、1041260303號函、104年6月26日公服字 桶裝瓦斯、油品、大蒜及土雞等,漲幅都很異 第1041260619號函、104年9月30日公服 常,已經嚴重影響民眾生活消費負擔,雖公平 字第1041260896號函、104年12月23日公 交易委員會業進行多項民生物資價格異常波 服 字 第 1041261194 號 函 , 將 104 年 第 1 動調查,但是大部分的調查多查無具體違法事 季、第2季、第3季及第4季之查察民生物 證,與民眾期待的物價穩定,有明顯落差,要 資案件之執行成效書面報告送予立 法 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應再加強注意並提高對物 院。 資價格查察之效能,強化穩定物價的機制,有 效落實維持市場交易秩序之職權,並須每季將 137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公平交易委員會查察民生物資價格之執行成 效,定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九)公平交易委員會相關統計資料顯示,該會收辦 本 會 業 於 104 年 2 月 24 日 以 公 競 字 第 案件以一般民眾檢舉案件為大宗,且大多涉及 1041460147 號 函 檢 送 專 案 報 告 予 立 法 「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廣告行為」、「欺罔或 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顯失公平行為」等攸關民眾切身健康或財產權 益之檢舉案件。公平交易委員會既為公平交易 法之主管機關,即應掌握案件辦理時效,確保 消費大眾權益。然該會截至103年8月底止未結 案件總計137件,部分案件受理後逾8個月仍未 辦結,102年底前收辦而未結之檢舉案件為13 件(占未結案件比率9.49%),為此要求公平 交易委員會加強案件辦理時效,半年內達成完 全辦理,俾保障消費大眾權益,並於1個月內 提出專案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十)近年國外市場對市場壟斷行為積極進行調 本 會 業 於 104 年 2 月 24 日 以 公 競 字 第 查,國內廠商主動調查案件僅966件,占處分 10414601471號函檢送專案報告予立法 總件數比率25.33%,顯見案件處理以民眾檢舉 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案件為主,為此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加強執法 主動性,積極查緝違法行為以維護產業發展及 交易市場秩序,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檢討報 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十一)近年國外政府對於市場之壟斷行為積極進 本 會 業 於 104 年 2 月 17 日 以 公 製 字 第 行調查並處以鉅額罰款,國內已有多家廠商受 1041360072 號 函 檢 送 專 案 報 告 予 立 法 到裁罰,公平交易委員會本於職責,應主動調 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查各類限制競爭行為,以有效維護市場交易秩 序,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檢討報告送立法院 經濟委員會。 (十二)公平交易委員會相關統計資料顯示,該會收 本 會 業 於 104 年 2 月 24 日 以 公 競 字 第 辦案件以一般民眾檢舉案件為大宗,且大多涉 10414601472號函檢送專案報告予立法 及「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廣告行為」、「欺罔 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或顯失公平行為」等攸關民眾切身健康或財產 權益之檢舉案件。公平交易委員會既為公平交 易法之主管機關,即應掌握案件辦理時效,確 保消費大眾權益。為此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加 138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強案件辦理時效,半年內達成完全辦理,俾保 障消費大眾權益,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檢討 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十三)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1年10月間主動調查9 本 會 業 於 104 年 2 月 13 日 以 公 法 字 第 家民營電廠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購電合 1041560149 號 函 檢 送 專 案 報 告 予 立 法 約有無壟斷情事,認定9家民營電廠合意拒絕 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調整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購電費率行 為,並決議裁罰最高罰鍰63億2,000萬元。該案 經行政院訴願委員會裁定估算罰鍰草率為 由,二度調降罰鍰處分至60億0,700萬元,顯示 其行政裁量品質不足,應予以強化,並於1個 月內提出專案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十四)近年國內物價水準持續攀升,多項受監控之 本 會 業 於 104 年 2 月 13 日 以 公 服 字 第 重要民生物資漲幅甚高,加重民眾生活消費負 1041260180 號 函 檢 送 專 案 報 告 予 立 法 擔,雖公平交易委員會業進行多項民生物資價 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格異常波動調查,惟多查無具體違法事證,與 民眾期待之有感穩定物價,有極大落差,該會 允應再加強注意並提高對物資價格查察之效 能,俾穩定物價,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檢討 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十五)公平交易委員會在103年5月成立財團法人 本 會 業 於 104 年 3 月 30 日 以 公 競 字 第 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籌備處,以統籌規劃基 1041460256 號 函 檢 送 專 案 報 告 予 立 法 金會設置事宜。其中,傳銷事業之保護基金及 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年費係強制繳納,傳銷事業於保護機構成立3 個月內向保護機構繳納保護基金,並於每年3 月底前向保護機構繳納年費,未依規定繳納 者,不得請求保護機構予以保護,為使該機構 能積極發揮功能,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加強宣 導,鼓勵傳銷商納入,並於正式運作後3個月 內提出專案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十六)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為建構國內完整之多 本 會 業 於 104 年 3 月 30 日 以 公 競 字 第 層次傳銷管理法制,並加強多層次傳銷事業之 1041460265 號 函 檢 送 專 案 報 告 予 立 法 管理與監督設立之公益性質財團法人,應由全 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體多層次傳銷事業依其營收比例,繳納一定金 額設立基金。為此,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 139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須加強擬訂回饋機制, 並於正式運作後3個月內提出專案檢討報告送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十 七 ) 查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104 年 度 預 算 案 編 列 本 會 業 於 104 年 2 月 24 日 以 公 競 字 第 「6103821010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計575 10414601473號函檢送專案報告予立法 萬9,000元,用以調查處理事業獨占、結合、聯 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合行為等限制競爭行為案件;另編列 「6103821020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 層次傳銷管理」計540萬9,000元,進行調查處 理事業仿冒、不實廣告、損害他人營業信譽、 違法多層次傳銷及其他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 或顯失公平行為等;惟查,截至103年8月底止 未結案件總計137件,其中118件為檢舉案,屬 於102年底前收辦而未結的檢舉案件有13件, 占未結案件比率9.49%,收辦案件以民眾檢舉 為多,且部分案件受理後超過8個月仍未辦 結,雖久未辦結案件非為多數通案,但為保障 消費大眾權益,爰建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就改善 案件結案效率及提升主動查察案件數等,於3 個月內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以 期公平交易委員會積極研擬改善方案,提升整 體辦理時效。 ( 十 八 ) 查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104 年 度 預 算 案 編 列 本 會 業 於 104 年 2 月 26 日 以 公 製 字 第 「6103821010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計575 1041360070號檢送專案報告予立法院、 萬9,000元,用以辦理各級產業獨占結合及聯合 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行為之調查處理;惟查,於部分業務辦理,如 公平交易委員會102年創全球首例,對美商蘋 果亞洲股份有限公司銷售iPhone限制電信業的 手機綁約價格,違反公平交易法,處新臺幣 2,000萬元罰鍰,美商蘋果亞洲股份有限公司也 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改正方案,配合更改經 銷契約內容,然於103年,又有類似手機綁約 價聯合行為情況發生,在市場壟斷及聯合行為 監管似需就案件追蹤管理再行檢討改善,爰建 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建立市場壟斷及聯合行為 140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監管追蹤機制,並於3個月內於立法院經濟委 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以盼達保障民眾權益之 效。 (十九)近年國內物價水準持續攀升,多項受監控之 本 會 業 於 104 年 2 月 13 日 以 公 服 字 第 重要民生物資漲幅甚高,加重民眾生活消費負 10412601801號函檢送專案報告予立法 擔,雖公平交易委員會已進行多項民生物資價 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格異常波動調查,惟公平交易委員會102年至 103年8月底查察之品項包含:豬肉、白米、飼 料玉米、雞蛋、小吃餐飲、檳榔、荖葉荖花、 奶粉、桶裝瓦斯、油品、紐西蘭進口奇異果與 蘋果、大蒜及土雞等等,除檳榔與荖葉荖花2 項因違反公平交易法遭處分外,其餘多查無具 體違法事證或仍持續調查中,與民眾期待之有 感穩定物價,顯有落差。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 應拿出魄力,加強查處物資價格波動,避免不 肖廠商哄抬物價,並於1個月內提出務實之查 察策略,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二十)參據公平交易委員會提供95年至103年8月 ( 一 ) 有 關 不 同 商 品 標 示 及 廣 告 不 實 案 底止,不實薦證廣告處分情形,總計處分件數 件,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6 條關於 僅有9件,包括:瘦身美容(6件)、生髮(1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應優 件)、3C及電器商品(1件)及抗敏感牙膏(1 先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援引各該 件),尤其近5年僅有2件,其中較具指標性案 商品之專法予以規範管理,而於各 件為102年三星寫手門案件處分台灣三星等3 專法無特別規定時,始由本會依公 家公司1,305萬元罰鍰,顯見公平交易委員會歷 平交易法第 21 條予以規範。本會自 年來依法查處之不實薦證廣告案件偏少;惟近 81 年成立以來即本諸專業合作之原 年來許多業者為增加買氣,誇大或不實廣告漸 則,與各類廣告主管機關協調分 增,直接影響消費者權益及市場交易秩序,爰 工,並持續溝通協調、密切合作, 此,嚴正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應更主動積極調 共同打擊不實廣告。近年來本會更 查不實薦證廣告並依法處分。 主動積極邀請衛生褔利部、經濟 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法務部等相關機關召 開不實標示或廣告不實案件相關法 規適用之協調會議,獲致各項不實 廣告標示類型之業務分工結論。 (二)按不實薦證廣告所薦證銷售之商品 141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倘為營養保健食品、美容保養品及 減重食品,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適 用原則,係屬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法、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法 令之規範範疇,故由衛生福利部予 以處理。承此,倘薦證者故意與商 品廣告主為不實廣告行為,符合「故 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 為」要件,將與廣告主負同樣行政 處罰。薦證者於廣告中所為之薦證 行為,因已合於整體廣告內容之一 部分,不可切割,故同一薦證廣告 之廣告主與薦證者,應依其廣告內 容所涉違反之同一法規,論以個別 之違法責任。 (三)為期事前防範爭議,主動消弭違法風 險,本會於 94 年 9 月 23 日即訂定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薦證廣告之 規範說明」,歷經 6 次檢討修正(目 前最新為 104 年 3 月 12 日修正通 過),以符實際執法需求,並確立 本會執法標準,俾使業者可資遵 循。另於 103 年亦主動擇定薦證廣 告實施「不實廣告重點督導計畫」, 積極依職權及檢舉查處不實薦證廣 告;並分別於臺北市、臺中市、高 雄市舉辦「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薦 證廣告行為規範宣導說明會」,針 對商業或廣告相關公會代表與業者 等加強宣導,總計 226 人參加,會 中說明公平交易法對於薦證廣告之 規範及解析相關不實廣告案例,並 與業者進行雙向意見交流,使業者 充分認識薦證廣告規範,更讓業者 瞭解本會對於違法薦證廣告之執法 142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立場,依據該等活動問卷調查統計 資料,與會人員同意參加該等宣導 說明會有助其瞭解本會主管法規的 規範內容之比率高達 94.38%;另彙 整完成 94 年 1 月至 104 年 7 月不實 薦證廣告處分案例,足為本會同仁 辦案之參考。此外,更派員赴臺東 縣政府、金門縣政府、花王(台灣) 股份有限公司宣導本會對於薦證廣 告之規範,有利增進業者自律避免 觸法,及消費者對相關廣告之瞭解 免於受害,俾維護公平交易秩序與 消費者權益。 (二十一)公平交易委員會為有效打擊違法聯合行 本 會 業 於 104 年 2 月 12 日 以 公 法 字 第 為,修訂「寬恕政策」 (LeniencyProgram/Policy)1041560121 號 函 檢 送 專 案 報 告 予 立 法 條款,讓參與聯合行為事業可透過主動向執法 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機關陳述違法事實、提供事證及配合調查等方 式,藉以換取罰鍰之免除或減輕。然參據公平 交易委員會提供101年至103年8月底止,違法 聯合行為之處分案件中,申請適用寬恕條款之 案例,全部29件處分中僅有1件獲得適用,件 數仍為偏低;且事業申請該條款之意願顯然偏 低,恐難有效打擊違法聯合行為,爰要求公平 交易委員會積極推廣政策,並於1個月內提出 改善報告。 (二十二)據公平交易委員會統計100至103年收辦 (一)近年由於消費者意識抬頭,事業如有 案件處理情形,截至103年8月底止未結案件總 以「不實廣告」、「欺罔或顯失公平 計137件,其中118件為檢舉案,屬102年底前 行為」行銷商品或服務之嫌,消費者 收辦而未結之檢舉案件為13件,部分案件受理 即向本會提出檢舉以保障其自身權 後逾8個月仍未辦結。故請公平交易委員會應 益,故本會上開收辦案件之檢舉案件 提高辦結率,同時加強處理時效,俾保障消費 數相對較高。而本會除積極依檢舉查 大眾權益。 處涉法案件外,並隨時主動關注市 況、輿情、機關協調分工事項及經常 性辦理多層次傳銷事業業務檢查,針 對其中涉有違反本會主管法規,且攸 143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關民生及社會大眾權益、媒體反映與 輿情關注案件,或涉屬業界普遍違法 之行為態樣等,主動瞭解並酌情主動 立案調查。為充分展現執法決心,本 會近年已主動增加依職權主動進行 調查之案件數,自 99 年 122 件,大 幅增加至 100 年 327 件、101 年 378 件、102 年 369 件、103 年 314 件、 104 年 446 件。 (二)本會職司限制競爭、不公平競爭及違 法多層次傳銷行為之調查處理事 項,案件辦結率高低與個別案件之複 雜度、證據蒐集難易度及人力調配等 因素息息相關。在本會近年收辦案件 大幅成長(99 年 1,299 件、100 年 1,517 件、101 年 2,114 件、102 年 1,973 件、 103 年 2,001 件、104 年 1,666 件)、 辦案人力並未隨同增加、案件調查經 費逐年縮減之情況下,本會實已竭盡 所能調查案件。再者,案件處理結果 對交易秩序、公共利益及當事人權益 影響甚鉅,為求審慎周延,本會對所 受理之檢舉案或主動立案調查之案 件,均須踐行完備之調查程序,予當 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並視案情進行 相關查證,原就較為費時。如遇新型 態或涉及多種違法類型態樣、爭議性 高、案情複雜、資料龐雜、所涉當事 人及關係人眾多(有些甚或涉及外國 事業)之案件,處理過程不免耗費時 日,致部分重大案件無法在 8 個月內 結案,惟其比例甚低。 (三)為掌握案件審理流程與進度,本會均 會定期追蹤管考收辦案件辦理情 形,同時研訂各項案件處理原則與規 144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範說明,以利執法標準化、透明化, 並透過建立案件篩選機制、簡化案件 處理程序等方式,增進案件處理時 效;又為加強本會執法人員對辦理公 平交易法案件之相關知能,培養案件 調查之正確態度及技巧,提升案件調 查能力,俾精進執法品質,已辦理各 項人力培訓計畫,強化執法人員專業 知能,以發揮最大行政效能。經採行 上開措施,本會近幾年「收辦案件當 年辦結率」分別為 96 年 81.33%、97 年 86.22%、98 年 88.54%、99 年 89.20% 、 100 年 89.34% 、 101 年 89.53% 、 102 年 89.88% 、 103 年 94.38%、104 年 92.07%,已有明顯提 升。另收辦案件平均結案天數則逐年 降低,由 96 年 102 天、97 年 76 天、 98 年 63 天、99 年 52 天、100 年 48 天、101 年 42 天、102 年 39 天、103 年 37 天,下降至 104 年 22 天,顯示 辦案效率逐年提升。 (四)本會未來仍將盡力突破辦案人力不 足之侷限,持續積極查處違法案件, 並有效掌握辦案時效,以確實維謢市 場及多層次傳銷交易秩序,確保自由 與公平競爭,並保障消費者及傳銷商 權益。 (二十三)依據公平交易委員會統計95年至103年8 (一)鑑於事業所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 月底止資料,不實薦證廣告處分,總計處分件 之廣告行為,影響市場交易秩序及消 數為9件,其態樣包括:瘦身美容(6件)、生 費者權益甚鉅,本會向來均將查處不 髮(1件)、3C及電器商品(1件)及抗敏感牙 實廣告行為列為重點執法項目,且多 膏(1件),整體不實薦證廣告處分案件數偏 次公開宣示對於不實廣告案件之執 少。鑑於近年來不實廣告案件漸增,影響市場 法立場為加強查處並加重處罰,除對 交易秩序及消費者權益甚鉅,請公平交易委員 有具體違法事證之廣告嚴予查處 會應加強調查不實廣告之調查與處分。 外,亦透過多元化管道增進民眾對不 145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實廣告之認知,並敦促業者守法。 (二)另為期事前防範爭議,主動消弭違法 風險,本會每年均擇定攸關民生、有 經常違法之虞的產業,如不動產業、 網路業、電視媒體業、家電業、瘦身 美容業、薦證廣告等,實施不實廣告 重點督導計畫,且為有效處理不實廣 告案件,陸續增修處理原則等,並舉 辦說明會,俾利業者遵行,避免違 法。 (二十四)公平交易委員會104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 (一)本會中程施政目標與施政計畫以及 「公平交易業務」預算數4,192萬4,000元,較 各年度歲出概算,均係遵照行政院施 103年度減少78萬元,其中用於調查費用僅1千 政方針與本會執法政策,就中程概算 餘萬元,占公平交易委員會歲出比例過低,雖 匡定額度,審慎規劃合理配置資源, 經立法院103年度審查預算決議要求向行政院 未來於籌編概算時,將配合施政計畫 積極爭取寬列更多預算,但104年度公平交易 向行政院爭取寬列更多預算,以發揮 委員會預算高達87.3%為一般行政費用,業務 本會執法功效。 費僅占12.2%,導致公平交易委員會職權及效 (二)有關本年度用於調查限制競爭或不 能弱化。為發揮公平交易委員會之權能,未來 公平競爭行為業務經費,雖比率偏 應向行政院爭取更多預算,提高業務費用所占 低,本會仍將充分有效運用此有限之 比例。 預算資源,積極勇於任事,以發揮本 會職責之最大效能。 (二十五)據公平交易委員會102年公平交易統計年 (一)本會收辦案件之檢舉案件數相對較 報顯示,該會各年收辦案件以檢舉案件為最大 高原因,主要係消費者意識抬頭,遇 宗,102年收辦案件總數1,973件,檢舉案件即 有不實廣告、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之 占1,623件(占收辦總件數比率82.26%)。截至 嫌,即向本會提出檢舉以保障其自身 103年8月底止未結案件總計137件,其中118件 權益。而為充分展現執法決心,本會 為檢舉案,屬102年底前收辦而未結之檢舉案 近年已主動增加調查之案件數,自 99 件為13件(占未結案件比率9.49%),公平交 年 122 件,大幅增加至 100 年 327 件、 易委員會將掌握案件辦理時效,確保消費大眾 101 年 378 件、102 年 369 件、103 權益,列為年度施政目標,惟該會收辦民眾檢 年 314 件、104 年 446 件。 舉案件中,部分案件受理後逾8個月仍未辦 (二)本會職司限制競爭、不公平競爭及違 結。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應加強處理時效, 法多層次傳銷行為之調查處理事 俾保障檢舉人及消費大眾權益。 項,案件辦結率高低與個別案件之複 雜度、證據蒐集難易度及人力調配等 146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因素息息相關。對所受理之案件,均 須踐行完備之調查程序,予當事人陳 述意見之機會,並視案情進行相關查 證,如遇新型態或涉及多種違法類型 態樣、爭議性高、案情複雜、資料龐 雜、關係人眾多、甚或涉及外國事業 之案件,處理過程不免耗費時日,致 部分重大案件無法在 8 個月內結案, 惟其比例甚低。 (三)為掌握案件審理流程與進度,本會均 會定期追蹤管考收辦案件辦理情 形,同時研訂各項案件處理原則與規 範說明,以利執法標準化、透明化, 近幾年「收辦案件當年辦結率」分別 由 100 年 89.34% 提 升 至 104 年 92.07%。另收辦案件平均結案天數也 由 100 年 48 天下降至 104 年 22 天, 顯示辦案效率逐年提高。 (二十六)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每月公告穩定物價 本 會 業 於 104 年 2 月 13 日 以 公 服 字 第 小 組 監 控 之 17 項 重 要 民 生 物 資 價 格 變 動 概 10412601802號函檢送專案報告予立法 況,發現包括米、麵粉及特製麵粉、豬肉、雞 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肉等17項物資,其消費者物價指數平均年增率 由101年0.55%,增至102年1.59%,103年截至7 月底止更攀升至5.18%,物價飆漲幅度甚高, 其中豬肉、雞肉、雞蛋、醬油等項價格年增率 波動最大,103年1月至7月雞肉與豬肉之物價 指數年增率已達到13.31%及11.48%,到9月豬 肉的漲幅更高達17.72%,為6年以來新高,顯 示國內物價哄抬之嚴重,加重廣大民眾之消費 負擔,公平交易委員會既為平抑及查察哄抬的 重要機關,更應為大眾謀求最大福利,爰要求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 會提出物價平抑調查結果書面報告。 (二十七)近年因加盟帶動了一股創業風潮,然隨著 本 會 業 於 104 年 2 月 12 日 以 公 服 字 第 一些無良加盟商的出現,加盟陷阱越來越多, 1041260144 號 函 檢 送 專 案 報 告 予 立 法 147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不少初次創業的人動輒被騙去數十萬元的血 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本,引起了很多人的警惕。根據103年台灣連 鎖暨加盟協會最新的普查數字,連鎖總部家數 約2,264家,總店數達9萬8,399店。其中,直營 店有4萬0,888店、加盟店有5萬7,511店。從過 去鮮芋仙加盟爭議案、SPA美容加盟爭議案、 清玉加盟爭議案……等詐騙案件層出不窮,讓 加盟者蒙受龐大損失。而今連鎖加盟模式對於 我國服務業擴大規模、青年創業、人民就業一 直發揮推波助瀾的關鍵作用,然詐騙與加盟爭 議層出不窮,連鎖加盟糾紛不斷出現時,將成 為企業投資與民眾創業的阻礙,為避免上述情 況持續發生,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於3個月 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就減少加盟業詐 欺情形之改善措施,以維護加盟業者及消費者 之權益。 (二十八)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9家民營電廠成立 本 案 業 於 104 年 3 月 12 日 以 公 製 字 第 之「台灣民營發電業協進會」於97年至101年 1041360118 號 函 檢 送 專 案 報 告 予 立 法 間多次集會,達成不和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完成調整購售電費率的合意,而以「以拖待變」 等方式,聯合拒絕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 商,影響市場的供需功能,是以公平交易委員 會103年以9家電廠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4條的 聯合行為規定,重罰9家電廠共63億元罰鍰, 創下重罰民營電廠紀錄。然103年10月29日台 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9家電廠出售給台灣電 力股份有限公司電能的價格和數量,是依據彼 此購售電合約(PPA),9家業者間不具有供給 和需求替代性,無競爭關係,即使成立協進 會,也和聯合行為無涉,且與台灣電力股份有 限公司之間協商方案屬私法爭議,9家業者間 無聯合行為為由,撤銷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9 家業者具聯合行為等處分。顯見公平交易委員 會在此案調查及事證蒐集上有明顯疏失,致使 無法遏止壟斷行為,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於 148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就阻絕我國未 來聯合壟斷行為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二十九)公平交易委員會104年度預算編列「限制 本 會 業 於 104 年 2 月 12 日 以 公 法 字 第 競爭行為調查處理」經費僅575萬9,000元,而 1041560120 號 函 檢 送 專 案 報 告 予 立 法 公平交易委員會為有效打擊限制競爭行為,自 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101年實施之寬恕政策,至103年8月底止,僅 有1件獲得適用,為有效遏止違法之聯合行 為,維持市場競爭秩序,公平交易委員會應參 照韓國、英國等國家,研議採行檢舉獎勵制 度,藉以發現更多不法的限制競爭行為,並於 2個月之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 告。 (三十)公平交易委員會的預算經費分配不均,其中 本 會 業 於 104 年 2 月 12 日 以 公 法 字 第 人事及行政費占大多數(87%),但業務費與 10415601201號函檢送專案報告予立法 調查費所占比率甚低(4%),相關限制競爭或 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者不公平競爭行為之調查經費顯有不足,公平 交易委員會應研議設立反托辣斯基金的可行 性,將部分罰鍰編入基金專款專用,藉此增加 業務調查費用,俾更能有效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秩序,與消費者之權益,並將評估結果於2個 月之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三十一)針對104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單位預算, 本 會 於 104 年 3 月 4 日 以 公 製 字 第 歲出預算第2目「公平交易業務」編列4,192萬 1041360115號函請立法院安排預算解凍 4,000元,係為執行公平交易法,維護交易秩序 報告議程,嗣經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同 與消費者權益,期為國內市場建構優質競爭環 年4 月9日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准 境。經查公平交易委員會104年度單位歲出預 予動支,並提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第9次 算共計編列3億4,251萬4,000元,主要職掌業務 會議報告,復以104年5月6日台立院議字 竟占歲出預算不到2成(僅12%),光人事費總 第1040702349號函知本會准予動支。 計就占該會歲出預算83%(編列2億8,485萬餘 元),顯見該會完全都是「養人單位」,難怪 乎「好官自為之」,無法維護市場公平交易秩 序,未能確保消費者權益。加以近幾年來公平 會鬥大企業,屢吞敗仗,行政處分撤銷件數漸 增,就以公平交易委員會指標性案件為例,雖 149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已以「懲罰性罰鍰」對國內9家民營電廠(IPP) 業者開鍘,創下63.2億元罰款的新紀錄,然卻 屢遭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決議撤銷罰鍰處分,現 案件仍在審理中。再以「四大超商業者聯合調 漲現煮咖啡價格行為」案件為例,最高行政法 院於103年4月18日判決結果,公平會敗訴確 定,四家超商裁罰案均撤銷免罰,全案定讞。 顯見公平會的調查處理未見成效,未能維護公 平競爭及保護消費者權益;爰此,針對公平交 易委員會之主要業務第2目「公平交易業務」 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公平交易委員會向立法 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