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華 民 國 l10年 度 (2一 18) (ll0年 1月 1日 至 ll0年 12月 31日 ) 中 算 行政院公 單位 決 算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會 編 印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頁次 一、 總說明 1. 財務報告之簡述................... 1-2 2. 財務狀況之分析................... 2 3. 重要施政計畫執行成果之說明............. 3-9 4. 其他重要說明.................... 9 二、 決算報表 (一)主要表 1. 歲入來源別決算表..................10-13 2. 歲出政事別決算表..................14-15 3. 歲出機關別決算表..................16-21 4. 以前年度歲入來源別轉入數決算表...........22-23 (二)附屬表 1. 歲出用途別決算分析表................24-25 2. 歲出用途別決算累計表................26-29 3. 繳付公庫數分析表..................30-33 4. 公庫撥入數分析表..................34-35 5. 歲入餘絀(或減免、註銷)分析表............36 6. 歲出賸餘(或減免、註銷)分析表............38-39 7. 人事費分析表....................40-41 8. 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或團體個人經費報告表....42-47 9. 委託辦理計畫(事項)經費報告表............48-49 10.出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表...............50-51 11.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52-55 三、 會計報表 (一)主要表 1. 平衡表.......................56 2. 收入支出表.....................57 (二)附屬表 1. 平衡表科目明細表..................58-72 2. 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遞耗資產及無形資產變動表....74-75 四、 參考表 1. 決算與會計收支對照表................76 2. 現金出納表.....................77 3. 國有財產目錄總表..................78 4.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79-11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一、財務報告之簡述 (一) 歲入部分: 1、本年度部分:歲入預算數 53,368,000 元,決算數 40,186,798 元,執行率 75.30 %,較預算數少收 13,181,202 元。茲將執行情形分項說明如下: (1) 罰款及賠償收入:預算數 440,000 元,決算 451,875 元,執行率 102.70 %,較預算數超收 11,875 元,主要係「政府電子採購網營運及精進」廠 商違約金超收所致。 (2) 規費收入:預算數 50,014,000 元,決算數 36,202,133 元,執行率 72.38 %,較預算數短收 13,811,867 元,主要係處理採購申訴暨履約爭議調解 案件審查費收入及工程技術鑑定服務費收入短收所致。 (3) 財產收入:預算數 20,000 元,決算數 41,247 元,執行率 206.24%,較 預算數超收 21,247 元,主要係本年度出售報廢財物超收所致。 (4) 其他收入:預算數 2,894,000 元,決算數 3,491,543 元,執行率 120.65 %,較預算數超收 597,543 元,主要係出售政府採購法令彙編等出版品超 收所致。 2、以前年度部分:轉入數 111,708 元,實現數 111,708 元,主要係工程技術顧 問公司違反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罰鍰收入已於本年度收回。 (二) 歲出部分: 1、本年度部分:歲出預算數 411,162,000 元,決算數 381,944,413 元,執行率 92.89%,較預算數節減 29,217,587 元,主要係人事費節餘、撙節開支及捐助 國內工程產業赴海外拓點執行賸餘所致。茲將預算執行情形分項說明如下: (1) 一般行政:預算數 305,692,000 元,決算數 289,152,040 元,執行率 94.59 %,節減 16,539,960 元,主要係實際進用員額較少人事費節餘。 (2)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預算數 79,737,000 元,決算數 69,969,069 元,執行率 87.75%(業務費 90.69%;獎補助費 74.78%;設備及投資 100%),節減 9,767,931 元,主要係捐助國內工程產業赴海外拓點,經本 會核定捐助廠商金額與預算金額相當,惟因受疫情影響,致廠商執行捐助 經費大幅減少而執行賸餘。 (3)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預算數 12,603,000 元,決算數 11,085,872 元,執行 率 87.96%,節減 1,517,128 元。 (4)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預算數 11,922,000 元,決算數 11,737,432 元,執行 率 98.45%,節減 184,568 元。 (5) 第一預備金:預算數 1,208,000 元,未動支。 2、以前年度部分:無。 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三) 平衡表: 1、資產科目: (1) 專戶存款 11,039,236 元,係員工離職儲金及廠商履約保證金等。 (2) 機械及設備 12,107,879 元,係電腦系統設備等。 (3) 交通及運輸設備 3,094,033 元,係公務車輛等。 (4) 雜項設備 205,142 元,係辦公事務設備等。 (5) 無形資產 6,187,227 元,係電腦軟體及發展中之無形資產。 2、負債科目: (1) 應付代收款 11,814 元,係代收退撫基金等。 (2) 存入保證金 5,150,000 元,係廠商履約保證金。 (3) 應付保管款 5,877,422 元,係員工離職儲金等。 3、淨資產:21,594,281 元。 二、財務狀況之分析 平衡表: 1、資產科目: (1) 專戶存款較上年度增加 4,984,052 元,主要係廠商履約保證金增加所致。 (2) 應收帳款較上年度減少 111,708 元,係收回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違反工程技 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罰鍰收入。 (3) 機械設備較上年度增加 2,542,295 元,主要汰換電腦機房設備所致。 (4) 電腦軟體較上年度減少 3,236,020 元,主要係電腦軟體攤提所致。 (5) 發展中之無形資產較上年度增加 1,700,000 元,係認列無形資產於發展階 段之資本化支出。 (6) 其餘科目本年度金額較上年度差異未達 20%。 2、負債科目: (1) 應付代收款較上年度減少 323,611 元,主要係代收退撫基金減少所致。 (2) 存入保證金較上年度增加 4,711,100 元,主要係廠商履約保證金增加所致。 (3) 其餘科目本年度金額較上年度差異未達 20%。 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三、重要施政計畫執行成果之說明 (一)已完成施政計畫重點概述: 1、 配合政府「鬆綁與重建」施政主軸,推動法規鬆綁,積極檢討主管法規,研修政 府採購法及其子法、作業須知、契約範本及相關文件與手冊,供各機關據以辦理 採購作業,提升政府採購效率及品質。另提供司法、監察機關政府採購事項專業 意見。 2、 協助中央機關(含補助地方)辦理 5,000 萬元以上工程採購流標 2 次以上案件, 召開專案檢討會議計協處 68 案。 3、 賡續推動政府採購公開化、透明化及電子化,精進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功能,推 動「線上繳納押標金」及「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採購機制。 4、 辦理各類公共工程計畫、基本設計及災後復建審議,包括審議公共工程新興建設 計畫 108 件、6,285.84 億元及年度先期預算 214 件、2,081.34 億元;審議個案工 程基本設計 71 件,核列經費 1,640.14 億元;審議公共設施災後復建工程 2,650 件,核列經費 77.47 億元。 5、 推動技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強化技師管理及確保技師執業權益。 6、 召開「工程產業全球化平臺」會議,以「遵循新南向政策,並同步開拓全球市場」 之原則,管考各部會推動策略及措施,以暢通業者海外發展所需人流、金流及資 訊流。業者於新南向區域得標 39 件標案(114 億元);其他區域得標 4 件標案(140.7 億元),除於新南向區域再獲得百億元以上標案外,亦拓展其他領域類型標案。 7、 辦理工程技術資料庫及價格資料庫維護與強化,完成修訂或新增共通性施工網要 規範 81 篇章及更新 3,000 餘項常用工項之歷史價格資料;維護公共工程創新產品 交流平台並媒合 13 件交流案。 8、 管控及加速推動公共建設計畫,以提升預算執行績效;管控停工終解約案件,加 速復工及重新發包,運用「公共工程標案延遲付款廠商通報及主動篩選機制」加 速付款;強化公共設施維護管理機制,確保使用安全;協處穩定砂石供需,以達 自給自足。 9、 召開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督導會議協處活化困難案件,化被動為主動,成立 專案小組主動輔導,逐案瞭解閒置原因,確認活化目標具體可行,並辦理現場訪 查,瞭解區位特性,提供解決對策,加速活化進度。 10、頒修「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法」及修正與分行「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 要點」 、「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 、 「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訓練暨回訓作 業規定」 、「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回訓大綱」 、「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績效考核作業 要點」 ;辦理工程施工查核 120 件,並辦理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績效考核及強化工 安與防疫精進措施,另透過全民督工、道路品質抽查等措施,全面提升公共工程 施工品質;推動「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計分制度」,並宣導機關善用公共 工程施工廠商履歷資料挑選優良廠商。 11、辦理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進階訓練,參訓人員計 9,692 人;辦理政府採購全 生命週期概論及工程倫理講習會,參加人員計 963 人;辦理執業相關法令及規劃 設計監造階段工程技術專題講習會,參加人員計 921 人;辦理公共工程品質管理 人員訓練,參訓人員計 10,918 人;辦理高普考錄取人員集中實務訓練,參訓人 員計 292 人。 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因應改善措施 一、 推 動 政 府 精 進 政 府 採 購 一、 推 動 政 府 採 110 年度各機關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刊 採 購 電 子 電子化業務 購資訊公告。 登相關公告逾 54.2 萬筆,其中招標公告 化 (含更正)約 26.3 萬餘筆,決標公告(含 更正)約 17 萬餘筆,無法決標公告(含 更正)約 10.9 萬餘筆,民眾及廠商查詢 皆無需付費,亦無需登錄帳號,即可查 閱,資訊完全公開、透明,且無查詢身 分限制。 二、 推 動 電 子 領 提供廠商 24 小時利用政府電子採購 標。 網進行網路領標,及廠商可隨時透過 網路下載電子招標文件之便民服 務,減輕廠商往返機關領標之人力與 時間成本。110 年度機關提供電子招 標文件之案件計 25.8 萬餘件,廠商 電子領標次數計 94 萬餘次,機關提 供電子領標之案件比率 99.33%。 三、 推 動 共 同 供 以網路取代傳統書面訂購流程,使採 應 契 約 網 路 購流程電子化,簡化機關下訂及廠商 訂購。 接單行政作業流程,提升政府採購效 率。110 年度網路訂購數達 19.2 萬餘 筆,電子下訂總金額為 328 億餘元。 四、 推 動 公 開 取 推動各機關採用「公開取得電子報價 得電子報價。 單」採購機制,初期以未達公告金額 且採購性質簡單之「財物採購」案件 為適用對象,整體執行率自 104 年起 至 110 年 逐 年 成 長 (6.21% 提 升 至 52.92%),超過本會訂定 110 年度 35% 之目標值,執行成效良好,並陸續擴 大適用於繳納押標金、比減價之案 件,更於 110 年 10 月 1 日擴大適用 於工程採購。 五、 辦 理 政 府 電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子 採 購 網 教 疫情影響,110 年上半年教育訓練僅 育訓練。 辦 2 場,但本會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已 提供線上教學影片及手冊,供機關及 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因應改善措施 廠商參考。另因應疫情趨緩,110 年 下半年辦理 73 場教育訓練。 二、 提 升 公 共 一、 提 升 工 程 一、 執行「工程產 1. 110 年度「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辦 工程技術 相關產業 業全球化推 公室」委託專業服務案辦理成果 與效能,精 競爭力, 動專案」(政 如下: 進計畫與 適時與國 策白皮書), (1) 完成 6 則海外個案商情分析。 經 費 審 際接軌 定 期 召 開 平 (2) 完成 110 年度工程新聞紀錄工 議,協助工 臺會議及策 程領域公司規模排名分析報告。 程產業爭 略 聯 盟 會 (3) 舉辦工程產業全球化人才實務 取海外建 議,管考相關 培訓班 6 場次,培訓學員 436 人 設商機 策略及措施 次。 辦理情形。 (4) 召開 5 場工程產業海外發展策 略聯盟大型會議及小型座談會。 (5) 新增蒐集澳洲及紐西蘭 2 國拓 點國家資訊,並完成更新 108 及 109 年度蒐集之 6 國資訊。 (6) 完成「研析外國政府、業者或國 際組織因應 COVID-19 疫情之應 變措施及作法」建議報告。 (7) 完成「建立合作單位及潛力輸出 業者資訊庫」報告。 2. 行政院於 110 年 9 月 6 日核定「工 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政策白 皮書)第 3 期(111~114 年)」 ,本會 於 110 年 12 月 27 日召開「工程 產業全球化平臺第 16 次會議」, 策進 111 年度工程產業全球化各 項推動工作。 二、 補 助 國 內 工 110 年度核定補助 12 件計畫,14 家 程 產 業 策 略 廠商赴海外開拓海外據點,受補助業 聯 盟 赴 海 外 者於新南向區域得標 16 件標案,金 拓點。 額 112.4 億元;其他區域得標 3 件標 案,金額 140.7 億元。 三、 推 動 參 與 國 本會及社團法人中國工程師學會出 際 工 程 師 組 席於 110 年 6 月 21 日至 6 月 25 日舉 織,出席國際 行 之 「 國 際 工 程 聯 盟 會 議 」 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因應改善措施 工 程 師 會 議 (IEAM2021)視訊會議,除掌握國際間 及 辦 理 國 際 工程師證照制度發展情形以利國際 工 程 師 相 互 接軌外,亦與各國代表建立良性互 認許計畫。 動。 二、 辦 理 重 大 持續辦理重大公共 110 年度本會依「政府公共工程計畫 公 共 工 程 工程可行性評估、 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辦理個案工程 基 本 設 計 建設計畫及個案工 之基本設計審議計 71 件、1,641.99 審議 程基本設計階段審 億元,經審議核列 1,640.14 億元, 議作業,10 億元以 經費核列比率 99.89%。另 10 億元以 上個案工程於基本 上 個 案 工 程 皆 須 辦 理 替 選 方 案 評 設計階段並應辦理 估,所節省成本或增加效益金額共計 替選方案評估。 23.18 億元。 三、 強 化 公 共 一、 編 修 公 共 工 1. 依各界提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工程技術 程共通性工 公告制訂、修正及廢止之國家標 資料庫內 項施工綱要 準等進行施工綱要規範檢討,與 容 規範,提供共 時俱進,110 年度計有 94 章提案 通性工項之 編修,其中 81 章已完成進版更 施工作業參 新,餘 13 章刻依程序辦理審查中。 考。 2. 本會主動辦理公共工程共通性工 項施工綱要規範編修工作,110 年度已完成 11 章編修草案,將續 辦理審查事宜。 二、 編 修 公 共 工 針對公共工程工項編碼體系之更新 程 編 碼 系 統 擴充,刻檢討人力編碼表修正草案; 及 強 化 經 費 持續更新強化經費電腦估價系統及 電 腦 估 價 系 二代價格資料庫系統功能,友善使用 統,精準蒐集 者操作, 110 年度二代價格資料庫查 與 回 饋 工 項 詢人次約 52 萬人次。 價格資訊。 三、 持 續 更 新 技 除持續依回收各機關標案預算更新 術(含價格) 工項單價資料,亦主動進行市場調 資 料 庫 內 查。110 年度已彙整公布包括砂石、 容,提供機關 預拌混凝土、瀝青混凝土、鋼筋、鋼 研 訂 契 約 文 板及 H 型鋼等大宗營建資材價格計 件之參考。 12 期,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瀏覽查詢 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因應改善措施 約 50 萬人次。 三、 公 共 工 程 一、 公 共 工 程 一、 辦 理 列 管 公 為追蹤管控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 計畫執行 計畫執行 共 工 程 計 畫 情形,並協調解決跨部會或通案性問 督導協調 之督導協 之 追 蹤 管 考 題,本會每月召開「公共建設督導會 及考核與 調及考核 並 協 助 解 決 報」,管控計畫進度及經費支用情 公共工程 困難,使工程 形。110 年度管控 294 項重大公共計 品質管理 順利進行。 畫(一般公共建設計畫 215 項,前瞻 計畫 基礎建設公共建設類計畫 79 項) ,年 經費 4,575.18 億元(一般公共建設 計畫 3,613.87 億元,前瞻基礎建設 公共建設類計畫 961.31 億元) 。截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達成率 95.87% (較 109 年同期高 0.19%) ,再創新高。 二、 辦 理 各 項 重 為掌握各類型重大公共建設執行狀 大 公 共 工 程 況,透過列管計畫訪查作業機制,訪 協調會議、實 視防止外傘頂洲沙灘流失整體防護 地訪查,俾利 計畫、屏東榮民總醫院、興安專案、 公 共 工 程 之 前鎮漁港專案計畫及基隆港軍用碼 執行。 頭及威海營區西遷工程等各類型重 大公共建設,掌握執行情形並適時協 助解決跨部會或通案性問題,提升公 共建設執行績效。 三、 督 導 各 機 關 每季(110 年 2 月 3 日、5 月 11 日、 辦 理 閒 置 公 9 月 1 日及 12 月 8 日)召開行政院活 共 設 施 活 化 化閒置公共設施督導會議,並成立專 作業,並協調 案小組,逐案探討關鍵問題,提供改 解 決 困 難 問 善建議,以加速活化作業。 題。 二、 公 共 工 程 一、 辦 理 工 程 品 1. 110 年度辦理 120 件全國公共工 品質管理 質查核與績 程施工查核作業,達成目標。 計畫 效 考 核 等 相 2. 已於 110 年 5 月 19 日召開 109 年 關活動。 度 48 個機關(中央機關 26 個、地 方機關 22 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 績效考核複評會議,並於 5 月 26 日公布成績。 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因應改善措施 二、 辦 理 施 工 品 1. 110 年 3 月 19 日完成「工程施工 質及查核相 查核小組作業辦法」頒修及發布。 關法令修訂。 2. 110 月 5 月 21 日及 6 月 21 日完成 「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 點」修正及分行。 3. 110 年 6 月 3 日完成「公共工程施 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修正及分 行。 4. 110 年 8 月 18 日完成「公共工程 品質管理人員訓練暨回訓作業規 定」及「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 回訓大綱」修正及分行。 5. 110 年 11 月 17 日完成「工程施工 查核小組績效考核作業要點」修 正及分行。 三、 辦 理 公 共 工 1. 110 年度已委託 14 家代訓機構完 程品質管理 成 276 期品管班及回訓班訓練課 人員訓練。 程,總計 10,918 人參訓。 2. 協助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於 110 年 1 月 11 日至 2 月 26 日 辦理 5 場「109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 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土木工 程、結構工程類科及公職土木工 程技師錄取人員集中實務訓 練」,調訓 292 人。 四、 辦 理 優 良 公 第 21 屆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獎典禮已 共 工 程 頒 獎 於 110 年 12 月 23 日舉辦,計有 58 典 禮 活 動 及 件工程、12 件設施及 8 位人員得獎, 編印專輯。 另獎勵連續 5 年得獎之特別貢獻獎計 有 7 個單位獲得。 五、 落 實 推 動 全 109 年度全民督工改善完成通報案件 民 監 督 公 共 計有 1,099 件,於 110 年 3 月 24 日 工 程 管 制 考 完成考核作業,並於 4 月 23 日函知全 核作業,強化 國各機關考核結果及優良通報民眾。 通報案件查 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因應改善措施 核,辦理績效 評比及宣導 相關活動。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以前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因應改善措施 無 四、其他重要說明:本會對預算之執行,均依照預算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本撙節原則覈實 辦理。 9 行政院公共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 (1) 02 0400000000-2 440,000 0 440,000 罰款及賠償收入 20 ˉ0403950000-0 440,000 0 440,000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01 ˉˉ0403950100-4 440,000 0 440,000 ˉˉ罰金罰鍰及怠金 01 ˉˉˉ0403950101-7 440,000 0 440,000 ˉˉˉ罰金罰鍰 02 ˉˉ0403950300-3 0 0 0 ˉˉ賠償收入 01 ˉˉˉ0403950301-6 0 0 0 ˉˉˉ一般賠償收入 03 0500000000-8 50,014,000 0 50,014,000 規費收入 15 ˉ0503950000-5 50,014,000 0 50,014,000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01 ˉˉ0503950100-0 47,214,000 0 47,214,000 ˉˉ行政規費收入 01 ˉˉˉ0503950101-2 45,124,000 0 45,124,000 ˉˉˉ審查費 02 ˉˉˉ0503950102-5 2,090,000 0 2,090,000 ˉˉˉ證照費 02 ˉˉ0503950300-9 2,800,000 0 2,800,000 ˉˉ使用規費收入 01 ˉˉˉ0503950307-8 2,800,000 0 2,800,000 ˉˉˉ服務費 03 ˉˉˉ0503950303-7 0 0 0 ˉˉˉ資料使用費 04 0700000000-9 20,000 0 20,000 財產收入 21 ˉ0703950000-6 20,000 0 20,000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10 工程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增 決算數占預 減數 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應收數 保留數 合計 (2) (2)-(1) (2)/(1)% 451,875 0 0 451,875 11,875 102.70 451,875 0 0 451,875 11,875 102.70 300,000 0 0 300,000 -140,000 68.18 300,000 0 0 300,000 -140,000 68.18 151,875 0 0 151,875 151,875 151,875 0 0 151,875 151,875 36,202,133 0 0 36,202,133 -13,811,867 72.38 36,202,133 0 0 36,202,133 -13,811,867 72.38 34,521,400 0 0 34,521,400 -12,692,600 73.12 31,284,000 0 0 31,284,000 -13,840,000 69.33 3,237,400 0 0 3,237,400 1,147,400 154.90 1,680,733 0 0 1,680,733 -1,119,267 60.03 1,680,000 0 0 1,680,000 -1,120,000 60.00 733 0 0 733 733 41,247 0 0 41,247 21,247 206.24 41,247 0 0 41,247 21,247 206.24 11 行政院公共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 (1) 01 ˉˉ0703950500-9 20,000 0 20,000 ˉˉ廢舊物資售價 07 1200000000-8 2,894,000 0 2,894,000 其他收入 23 ˉ1203950000-5 2,894,000 0 2,894,000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01 ˉˉ1203950200-4 2,894,000 0 2,894,000 ˉˉ雜項收入 01 ˉˉˉ1203950201-7 0 0 0 ˉˉˉ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02 ˉˉˉ1203950210-8 2,894,000 0 2,894,000 ˉˉˉ其他雜項收入 經常門小計 53,368,000 0 53,368,000 資本門小計 0 0 0 合計 53,368,000 0 53,368,000 12 工程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增 決算數占預 減數 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應收數 保留數 合計 (2) (2)-(1) (2)/(1)% 41,247 0 0 41,247 21,247 206.24 3,491,543 0 0 3,491,543 597,543 120.65 3,491,543 0 0 3,491,543 597,543 120.65 3,491,543 0 0 3,491,543 597,543 120.65 9,374 0 0 9,374 9,374 3,482,169 0 0 3,482,169 588,169 120.32 40,186,798 0 0 40,186,798 -13,181,202 75.30 0 0 0 0 0 40,186,798 0 0 40,186,798 -13,181,202 75.30 13 行政院公共 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2 3200000000-0 411,162,000 0 0 0 行政支出 0 0 0 01 ˉˉ3203950100-2 305,692,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0 0 0 02 ˉˉ3203951000-3 79,737,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0 0 0 03 ˉˉ3203952000-9 12,603,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0 0 0 04 ˉˉ3203953000-4 11,922,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0 0 0 05 ˉˉ3203959800-3 1,208,000 0 0 0 ˉˉ第一預備金 0 0 0 26 7600000000-8 25,985,473 0 0 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0 0 0 01 ˉˉ7606205300-6 25,985,473 0 0 0 ˉ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32 8900000000-0 2,934,185 0 0 0 其他支出 0 0 0 01 ˉˉ8903304500-4 2,934,185 0 0 0 ˉˉ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 ˉˉ教育補助 0 0 0 合計 440,081,658 0 0 0 0 0 0 14 工程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411,162,000 381,944,413 0 -29,217,587 92.89 0 381,944,413 305,692,000 289,152,040 0 -16,539,960 94.59 0 289,152,040 79,737,000 69,969,069 0 -9,767,931 87.75 0 69,969,069 12,603,000 11,085,872 0 -1,517,128 87.96 0 11,085,872 11,922,000 11,737,432 0 -184,568 98.45 0 11,737,432 1,208,000 0 0 -1,208,000 0.00 0 0 25,985,473 25,985,473 0 0 100.00 0 25,985,473 25,985,473 25,985,473 0 0 100.00 0 25,985,473 2,934,185 2,934,185 0 0 100.00 0 2,934,185 2,934,185 2,934,185 0 0 100.00 0 2,934,185 440,081,658 410,864,071 0 -29,217,587 93.36 0 410,864,071 15 行政院公共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2 0003000000-1 行政院主管 18 ˉ0003950000-8 411,162,000 0 0 0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0 0 0 經常門小計 403,677,000 0 0 0 0 -547,894 -547,894 資本門小計 7,485,000 0 0 0 0 547,894 547,894 01 ˉˉ3203950100-2 305,126,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0 0 0 ˉˉˉˉˉ10 237,591,000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ˉˉˉˉˉ20 67,459,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0 0 ˉˉˉˉˉ40 76,000 0 0 0 ˉˉˉˉˉ獎補助費 0 0 0 01 ˉˉ3203950100-2* 566,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0 0 0 ˉˉˉˉˉ30 566,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0 0 02 ˉˉ3203951000-3 73,293,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0 -547,894 -547,894 ˉˉˉˉˉ20 54,480,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547,894 -547,894 ˉˉˉˉˉ40 18,813,000 0 0 0 ˉˉˉˉˉ獎補助費 0 0 0 02 ˉˉ3203951000-3* 6,444,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0 547,894 547,894 ˉˉˉˉˉ30 6,444,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547,894 547,894 16 工程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411,162,000 381,944,413 0 -29,217,587 92.89 0 381,944,413 403,129,106 374,006,700 0 -29,122,406 92.78 0 374,006,700 8,032,894 7,937,713 0 -95,181 98.82 0 7,937,713 305,126,000 288,681,221 0 -16,444,779 94.61 0 288,681,221 237,591,000 222,454,442 0 -15,136,558 93.63 0 222,454,442 67,459,000 66,173,779 0 -1,285,221 98.09 0 66,173,779 76,000 53,000 0 -23,000 69.74 0 53,000 566,000 470,819 0 -95,181 83.18 0 470,819 566,000 470,819 0 -95,181 83.18 0 470,819 72,745,106 62,977,175 0 -9,767,931 86.57 0 62,977,175 53,932,106 48,909,491 0 -5,022,615 90.69 0 48,909,491 18,813,000 14,067,684 0 -4,745,316 74.78 0 14,067,684 6,991,894 6,991,894 0 0 100.00 0 6,991,894 6,991,894 6,991,894 0 0 100.00 0 6,991,894 17 行政院公共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3 ˉˉ3203952000-9 12,428,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0 0 0 ˉˉˉˉˉ20 12,428,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0 0 03 ˉˉ3203952000-9* 175,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0 0 0 ˉˉˉˉˉ30 175,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0 0 04 ˉˉ3203953000-4 11,622,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0 0 0 ˉˉˉˉˉ20 11,523,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0 0 ˉˉˉˉˉ40 99,000 0 0 0 ˉˉˉˉˉ獎補助費 0 0 0 04 ˉˉ3203953000-4* 300,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0 0 0 ˉˉˉˉˉ30 300,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0 0 05 ˉˉ3203959800-3 1,208,000 0 0 0 ˉˉ第一預備金 0 0 0 ˉˉˉˉˉ60 1,208,000 0 0 0 ˉˉˉˉˉ預備金 0 0 0 02 8903304500-4 2,934,185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 補助 0 0 0 ˉˉˉˉˉ10 2,934,185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經常門小計 2,934,185 0 0 0 0 0 0 05 7606205300-6 25,985,473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18 工程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12,428,000 10,910,872 0 -1,517,128 87.79 0 10,910,872 12,428,000 10,910,872 0 -1,517,128 87.79 0 10,910,872 175,000 175,000 0 0 100.00 0 175,000 175,000 175,000 0 0 100.00 0 175,000 11,622,000 11,437,432 0 -184,568 98.41 0 11,437,432 11,523,000 11,347,432 0 -175,568 98.48 0 11,347,432 99,000 90,000 0 -9,000 90.91 0 90,000 300,000 300,000 0 0 100.00 0 300,000 300,000 300,000 0 0 100.00 0 300,000 1,208,000 0 0 -1,208,000 0.00 0 0 1,208,000 0 0 -1,208,000 0.00 0 0 2,934,185 2,934,185 0 0 100.00 0 2,934,185 2,934,185 2,934,185 0 0 100.00 0 2,934,185 2,934,185 2,934,185 0 0 100.00 0 2,934,185 25,985,473 25,985,473 0 0 100.00 0 25,985,473 19 行政院公共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ˉˉˉˉˉ10 25,985,473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經常門小計 25,985,473 0 0 0 0 0 0 統籌科目小計 28,919,658 0 0 0 0 0 0 合計 440,081,658 0 0 0 0 0 0 20 工程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25,985,473 25,985,473 0 0 100.00 0 25,985,473 25,985,473 25,985,473 0 0 100.00 0 25,985,473 28,919,658 28,919,658 0 0 100.00 0 28,919,658 440,081,658 410,864,071 0 -29,217,587 93.36 0 410,864,071 21 行政院公共 以前年度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收數 應收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保留數 保留數 101 02 0400000000-2 111,708 0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24 ˉ0403950000-0 111,708 0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0 0 01 ˉˉ0403950100-4 111,708 0 ˉˉ罰金罰鍰及怠金 0 0 01 ˉˉˉ0403950101-7 111,708 0 ˉˉˉ罰金罰鍰 0 0 小 計 111,708 0 0 0 經常門小計 111,708 0 0 0 合 計 111,708 0 0 0 22 工程委員會 別轉入數決算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實現數 本年度調整數 本年度未結清數 應收數 應收數 應收數 保留數 保留數 保留數 111,708 0 0 0 0 0 111,708 0 0 0 0 0 111,708 0 0 0 0 0 111,708 0 0 0 0 0 111,708 0 0 0 0 0 111,708 0 0 0 0 0 111,708 0 0 0 0 0 23 行政院公共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科目 經 常 支 出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小計 02 0003000000-1 行政院主管 18 ˉ0003950000-8 222,454,442 137,341,574 14,210,684 0 374,006,700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01 ˉˉ3203950100-2 222,454,442 66,173,779 53,000 0 288,681,221 ˉˉ一般行政 02 ˉˉ3203951000-3 0 48,909,491 14,067,684 0 62,977,175 ˉˉ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 ˉˉ業務 03 ˉˉ3203952000-9 0 10,910,872 0 0 10,910,872 ˉˉ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04 ˉˉ3203953000-4 0 11,347,432 90,000 0 11,437,432 ˉˉ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小 計 222,454,442 137,341,574 14,210,684 0 374,006,700 合 計 222,454,442 137,341,574 14,210,684 0 374,006,700 24 工程委員會 決算分析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資 本 支 出 合計 備註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小計 0003000000-1 行政院主管 0 7,937,713 0 7,937,713 ˉ0003950000-8 381,944,413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0 470,819 0 470,819 ˉˉ3203950100-2 289,152,040 ˉˉ一般行政 0 6,991,894 0 6,991,894 ˉˉ3203951000-369,969,069 ˉˉ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 ˉˉ業務 0 175,000 0 175,000 ˉˉ3203952000-911,085,872 ˉˉ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0 300,000 0 300,000 ˉˉ3203953000-411,737,432 ˉˉ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0 7,937,713 0 7,937,713 小 計381,944,413 0 7,937,713 0 7,937,713 合 計 381,944,413 25 行政院公共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一般行政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10人事費 222,454,442 0 0 ˉ1010 政務人員待遇 4,460,460 0 0 ˉ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15,270,640 0 0 ˉ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20,536,712 0 0 ˉ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252,909 0 0 ˉ1030 獎金 30,921,196 0 0 ˉ1035 其他給與 2,797,834 0 0 ˉ1040 加班值班費 15,185,389 0 0 ˉ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4,718,362 0 0 ˉ1055 保險 14,310,940 0 0 20業務費 66,173,779 48,909,491 10,910,872 ˉ2003 教育訓練費 119,200 0 0 ˉ2006 水電費 2,774,882 0 0 ˉ2009 通訊費 186,493 3,269,705 453,210 ˉ2018 資訊服務費 409,922 7,477,507 2,130,694 ˉ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0,263,116 0 0 ˉ2024 稅捐及規費 86,560 4,000 0 ˉ2027 保險費 77,684 0 0 ˉ2030 兼職費 164,500 715,000 0 ˉ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184,091 6,337,472 2,135,090 ˉ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4,000 18,232,276 2,691,200 ˉ2039 委辦費 0 9,304,782 1,389,000 ˉ2045 國內組織會費 150,000 0 0 ˉ2051 物品 809,254 1,054,955 571,558 ˉ2054 一般事務費 6,945,810 1,922,238 1,155,455 ˉ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8,000 0 0 ˉ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5,453 0 0 ˉ2072 國內旅費 99,520 488,493 350,943 ˉ2081 運費 1,890 57,233 14,082 ˉ2084 短程車資 27,715 45,830 19,640 ˉ2093 特別費 705,689 0 0 30設備及投資 470,819 6,991,894 175,000 ˉ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58,119 6,991,894 175,000 ˉ3035 雜項設備費 12,700 0 0 26 工程委員會 決算累計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合計 0 222,454,442 0 4,460,460 0 115,270,640 0 20,536,712 0 4,252,909 0 30,921,196 0 2,797,834 0 15,185,389 0 14,718,362 0 14,310,940 11,347,432 137,341,574 0 119,200 0 2,774,882 425,865 4,335,273 1,495,982 11,514,105 0 50,263,116 0 90,560 67,710 145,394 0 879,500 802,270 12,458,923 2,529,950 23,547,426 0 10,693,782 0 150,000 128,827 2,564,594 4,000,743 14,024,246 0 8,000 0 65,453 1,878,840 2,817,796 0 73,205 17,245 110,430 0 705,689 300,000 7,937,713 300,000 7,925,013 0 12,700 27 行政院公共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一般行政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40獎補助費 53,000 14,067,684 0 ˉ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000 14,067,684 0 ˉ4085 獎勵及慰問 50,000 0 0 小 計 289,152,040 69,969,069 11,085,872 合 計 289,152,040 69,969,069 11,085,872 28 工程委員會 決算累計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合計 90,000 14,210,684 0 14,070,684 90,000 140,000 11,737,432 381,944,413 11,737,432 381,944,413 29 行政院公共 繳付公庫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加項 減項: 歲入實現數 項目 歲入待納庫數 以前年度待 (1) (2) 納庫繳庫數 (3) 合計 40,298,506 0 0 本年度 40,186,798 0 0 0403950101 300,000 0 0 罰金罰鍰 0403950301 151,875 0 0 一般賠償收入 0503950101 31,284,000 0 0 審查費 0503950102 3,237,400 0 0 證照費 0503950303 733 0 0 資料使用費 0503950307 1,680,000 0 0 服務費 0703950500 41,247 0 0 廢舊物資售價 1203950201 9,374 0 0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203950210 3,482,169 0 0 其他雜項收入 以前年度 111,708 0 0 一、以前年度應收(保留)數 111,708 0 0 101年度 0403950101 111,708 0 0 罰金罰鍰 二、以前年度歲入納庫款 0 0 0 三、收回以前年度支出賸餘款 0 0 0 1. 以前年度已撥繳之暫付、預付款 0 0 0 支用收回 2. 審計部修正減列支出實現數 0 0 0 3. 審計部修正減列應付數-已撥款 0 0 0 4. 審計部修正減列支出保留數-已撥 0 0 0 款 5. 保留數、應付款-已撥款部分收回 0 0 0 不再繼續支用 30 工程委員會 數分析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加項 繳付公庫數 (9)=(1)-(2)+(3)+ 以前年度撥款於本年度繳還數 預收款 剔除經費 (4)+(5)+(6)+ 材料 存出保證金 其他應收款 (7) (8) (7)+(8) (4) (5) (6) 0 0 0 0 0 40,298,506 0 0 0 0 0 40,186,798 0 0 0 0 0 300,000 0 0 0 0 0 151,875 0 0 0 0 0 31,284,000 0 0 0 0 0 3,237,400 0 0 0 0 0 733 0 0 0 0 0 1,680,000 0 0 0 0 0 41,247 0 0 0 0 0 9,374 0 0 0 0 0 3,482,169 0 0 0 0 0 111,708 0 0 0 0 0 111,708 0 0 0 0 0 111,70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1 行政院公共 繳付公庫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加項 減項: 歲入實現數 項目 歲入待納庫數 以前年度待 (1) (2) 納庫繳庫數 (3) 6. 收回以前年度撥款之存出保證金 0 0 0 7. 收回以前年度撥款之零用金 0 0 0 8. 領用以前年度撥款之材料 0 0 0 四、收回剔除經費 0 0 0 32 工程委員會 數分析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加項 繳付公庫數 (9)=(1)-(2)+(3)+ 以前年度撥款於本年度繳還數 預收款 剔除經費 (4)+(5)+(6)+ 材料 存出保證金 其他應收款 (7) (8) (7)+(8) (4) (5) (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3 行政院公共 公庫撥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加 項 歲出實現數 項目 (1) 預付款 材料 存出保證金 (2) (3) (4) 合計 410,864,071 0 0 0 本年度 410,864,071 0 0 0 一、本年度經費 381,944,413 0 0 0 3203950100 289,152,040 0 0 0 一般行政 3203951000 69,969,069 0 0 0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3203952000 11,085,872 0 0 0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3203953000 11,737,432 0 0 0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二、統籌科目 28,919,658 0 0 0 7606205300 25,985,473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8903304500 2,934,185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以前年度 0 0 0 0 一、以前年度應付(保留)數 0 0 0 0 二、退還以前年度收入數 0 0 0 0 34 工程委員會 數分析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加項 減項: 公庫撥入數 以前年度撥款於本年度實 歲出應付、保留數公 (8)=(1)+(2)+(3)+ 退還收入(預收)款 其他應收款 現數 庫未撥入數 (4)+(5)+(6)-(7) (5) (6) (7) 0 0 0 410,864,071 0 0 0 0 410,864,071 0 0 0 0 381,944,413 0 0 0 0 289,152,040 0 0 0 0 69,969,069 0 0 0 0 11,085,872 0 0 0 0 11,737,432 0 0 0 0 28,919,658 0 0 0 0 25,985,473 0 0 0 0 2,934,18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餘絀(或減免、註銷)分析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餘 絀 數 (或減免、註銷數)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科目名稱及編號 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金額 % 110 0403950101-7 -140,000 -31.82 技師違反技師法之罰鍰收入短收。 罰金罰鍰 0403950301-6 151,875 廠商違約金及逾期違約金超收。 一般賠償收入 0503950101-2 -13,840,000 -30.67 採購申訴審議調解收入短收。 審查費 0503950102-5 1,147,400 54.90 技師證書、執業執照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 證照費 證等證照費收入超收。 0503950303-7 733 資料查閱收入超收。 資料使用費 0503950307-8 -1,120,000 -40.00 工程鑑定服務費短收。 服務費 0703950500-9 21,247 106.24 報廢財產標售收入超收。 廢舊物資售價 1203950201-7 9,374 收回以前年度廠商款項等。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203950210-8 588,169 20.32 出售政府採購法令彙編等出版品超收。 其他雜項收入 小計 -13,181,202 -24.70 本年度合計 -13,181,202 -24.70 36 本 頁 空 白 37 行政院公共 歲出賸餘(或減 中華民國 賸餘數 經常門 工作計畫 (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名稱及編號 金額 % 類型 金額 110 3203950100-2 實際進用員額較少人事費節餘。 16,539,960 5.41 2 15,136,558 一般行政 10 1,308,221 3203951000-3 主要係捐助國內工程產業赴海外拓 9,767,931 12.25 6 5,528,534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點,經本會核定捐助廠商金額與預算 金額相當,因受疫情影響,致廠商執 行捐助經費大幅減少而執行賸餘。 10 4,239,397 3203952000-9 1,517,128 12.04 6 898,000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10 619,128 3203953000-4 184,568 1.55 6 9,000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10 175,568 3203959800-3 1,208,000 100.00 0 第一預備金 小計 29,217,587 7.11 27,914,406 本年度合計 29,217,587 7.11 27,914,406 38 工程委員會 免、註銷)分析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經常門 資本門 備註 賸餘原因說明 賸餘原因說明 及相關改善措施 類型 金額 及相關改善措施 實際進用員額較少人事費節餘。 8 95,181 0 主要係捐助國內工程產業赴海外拓 0 點,經本會核定捐助廠商金額與預算 金額相當,因受疫情影響,致廠商執 行捐助經費大幅減少而執行賸餘。 0 0 0 0 0 0 95,181 95,181 39 行政院公共 人事費 中華民國 預算數 人事費別 決算數(2)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1) 一、民意代表待遇 本年度臨時人員28人,決算數 0 0 0 0 12,458,923元;勞務承攬11人,決 算數4,595,693元。 二、政務人員待遇 本年度副主任委員1人未遴補核 6,565,000 0 6,565,000 4,460,460 派。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25,648,000 0 125,648,000 115,270,640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含進用約僱人員3人(職務代理 19,614,000 0 19,614,000 20,536,712 人)。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行政院109年8月31日院授人綜字 4,860,000 0 4,860,000 4,252,909 第10900403153號函及110年12月28 日院授人綜字第1101001394號函 減列非超額工友預算員額2人。 六、獎金 考績獎金12,697,714元,特殊功勳 34,048,000 0 34,048,000 30,921,196 獎賞105,000元,年終工作獎金 18,118,482元。 七、其他給與 2,970,000 0 2,970,000 2,797,834 八、加班值班費 15,837,000 0 15,837,000 15,185,389 九、退休退職給付 0 0 0 0 十、退休離職儲金 13,523,000 0 13,523,000 14,718,362 十一、保險 14,526,000 0 14,526,000 14,310,940 十二、調待準備 0 0 0 0 合 計 237,591,000 0 237,591,000 222,454,442 40 工程委員會 分析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人 比較增減數 員工人數 金額 說明 % 預計數 實有數 (3)=(2)-(1) 0 0 0 本年度臨時人員28人,決算數 12,458,923元;勞務承攬11人,決 算數4,595,693元。 -2,104,540 -32.06 2 1 本年度副主任委員1人未遴補核 派。 -10,377,360 -8.26 142 127 922,712 4.70 27 30 含進用約僱人員3人(職務代理 人)。 -607,091 -12.49 10 10 行政院109年8月31日院授人綜字 第10900403153號函及110年12月28 日院授人綜字第1101001394號函 減列非超額工友預算員額2人。 -3,126,804 -9.18 0 0 考績獎金12,697,714元,特殊功勳 獎賞105,000元,年終工作獎金 18,118,482元。 -172,166 -5.80 0 0 -651,611 -4.11 0 0 0 0 0 1,195,362 8.84 0 0 -215,060 -1.48 0 0 0 0 0 -15,136,558 -6.37 181 168 41 行政院公共 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 中華民國 補、捐(獎)助 受補、捐(獎)助 補、捐(獎)助 列支科目 單位名稱 計畫名稱 名稱 決算數 預算數(1) 已撥數 未撥數 六、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8,823,000 14,070,684 2.其他團體 18,823,000 14,070,684 對民間團體及學術機構舉 一般行政 10,000 辦研討會活動之捐助計畫 社團法人中國土木水利 社團法人中國土木水利工 3,000 工程學會 程學會110年年會 小 計 10,000 3,000 對國內工程產業開拓全球 公共工程企劃 16,100,000 市場等活動之捐助計畫 及法規業務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永峻工程顧問股份有限 中華工程海外拓點計畫 645,781 公司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 中興工程集團海外業務拓 1,795,793 公司 展計畫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 疫情時期台灣世曦新南向 550,778 有限公司 拓點計畫 遠通電收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ETC技術赴海外南向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 3,220,102 拓點計畫 有限公司 拓展馬來西亞、印尼及東 自強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帝汶空間資訊產業創新加 467,691 值計畫 惇陽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惇陽工程赴海外拓點計畫 1,446,544 筑誠工程顧問股份有限 筑誠工程越南拓點計畫 1,253,621 公司 鼎漢國際工程顧問股份 海外工程技術服務推廣計 130,842 有限公司 畫 何仁群建築師事務所暨基 何仁群建築師事務所 亞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越南 729,749 基亞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拓點計畫 黎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 黎明工程顧問公司赴海外 161,267 公司 拓點計畫 中鼎工程赴美國、泰國及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700,000 印尼拓點計畫 林同棪工程顧問股份有 林同棪工程顧問股份有限 82,619 限公司 公司赴新南向國家拓點計 小 計 16,100,000 12,184,787 42 工程委員會 關或團體個人經費報告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是否納 計畫 入受補 金額 執行 計畫完成結餘款 助單位 情形 預算 計畫未完成原因 備 註 預決算比較 已 未 收回 增減數 完 完 是 否 金額 繳庫 合計(2) (3)=(1)-(2) 成 成 日期 14,070,684 4,752,316 14,070,684 4,752,316 補助民間團體辦理研討活動 處理要點 3,000 V 0 3,000 7,000 補助國內工程產業策略聯盟 赴海外拓點計畫作業要點 645,781 V 0 1,795,793 V 0 550,778 V 0 3,220,102 V 0 467,691 V 0 1,446,544 V 0 1,253,621 V 0 130,842 V 0 729,749 V 0 161,267 V 0 1,700,000 V 0 82,619 V 0 12,184,787 3,915,213 43 行政院公共 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 中華民國 補、捐(獎)助 受補、捐(獎)助 補、捐(獎)助 列支科目 單位名稱 計畫名稱 名稱 決算數 預算數(1) 已撥數 未撥數 中國工程師學會推動國際 公共工程企劃 工程師組織等活動之捐助 2,600,000 及法規業務 計畫 中華台北亞太工程師暨國 社團法人中國工程師學 際工程師監督委員會民國 1,805,897 會 110年度工作計畫 小 計 2,600,000 1,805,897 捐助技師公會及相關團體 公共工程企劃 113,000 辦理年會及研討會 及法規業務 中華民國交通工程技師 110年交通安全專題研討 8,000 公會 會 第八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暨 台灣省測量技師公會 8,000 測量科技研討會 社團法人臺中市土木技 鑑定技能培訓班(四)-第 2,000 師公會 一單元 社團法人臺中市土木技 鑑定技能培訓班(四)‐第二 2,000 師公會 單元 社團法人臺中市土木技 鑑定技能培訓班(四)‐第三 2,000 師公會 單元 社團法人臺中市土木技 技師執能培訓班(第四 2,000 師公會 期)-第二單元 社團法人臺中市土木技 技師執能培訓班(第四 4,000 師公會 期)-第三單元 社團法人臺中市土木技 技師執能培訓班(第四 4,000 師公會 期)-第四單元 社團法人臺中市土木技 技師執能培訓班(第四 3,000 師公會 期)-第五單元 社團法人臺中市土木技 第四屆第三次會員大會暨 8,000 師公會 工程倫理研討會 社團法人臺中市土木技 建築結構設計導論講習會 6,000 師公會 社團法人臺中市土木技 深開挖工程與分析實務講 2,000 師公會 習會 社團法人臺中市土木技 土木工程非破壞檢測理論 2,000 師公會 與實務研討會 社團法人臺中市土木技 政府採購全生命週期概論 2,000 師公會 及執業相關法令講習會 社團法人臺中市土木技 地質敏感區地質調查及安 4,000 師公會 全評估報告審查講習會 社團法人臺中市土木技 由法院判決看透政府採購 4,000 師公會 契約-技術服務篇研討會 社團法人臺中市土木技 常用非破壞檢測方法介紹 4,000 師公會 及實例研討會 44 工程委員會 關或團體個人經費報告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是否納 計畫 入受補 金額 執行 計畫完成結餘款 助單位 情形 預算 計畫未完成原因 備 註 預決算比較 已 未 收回 增減數 完 完 是 否 金額 繳庫 合計(2) (3)=(1)-(2) 成 成 日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師 相關活動申請補助處理原則 1,805,897 V 274,103 1110113 1,805,897 794,10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師 相關活動申請補助處理原則 8,000 V 0 8,000 V 0 2,000 V 0 2,000 V 0 2,000 V 0 2,000 V 0 4,000 V 0 4,000 V 0 3,000 V 0 8,000 V 0 6,000 V 0 2,000 V 0 2,000 V 0 2,000 V 0 4,000 V 0 4,000 V 0 4,000 V 0 45 行政院公共 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 中華民國 補、捐(獎)助 受補、捐(獎)助 補、捐(獎)助 列支科目 單位名稱 計畫名稱 名稱 決算數 預算數(1) 已撥數 未撥數 社團法人臺中市土木技 鋼構橋樑鏽蝕處理及建築 4,000 師公會 物性能評估研討會 社團法人臺中市土木技 耐震標章及住宅性能評估 6,000 師公會 講習會 小 計 113,000 77,000 九、獎助 165,000 140,000 6.獎勵及慰問 165,000 140,000 本會退休退職人員 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一般行政 66,000 50,000 小 計 66,000 50,000 全民監督優良通報人獎勵 公共工程管理 優良通報人 99,000 90,000 金 業務 小 計 99,000 90,000 合 計 18,988,000 14,210,684 46 工程委員會 關或團體個人經費報告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是否納 計畫 入受補 金額 執行 計畫完成結餘款 助單位 情形 預算 計畫未完成原因 備 註 預決算比較 已 未 收回 增減數 完 完 是 否 金額 繳庫 合計(2) (3)=(1)-(2) 成 成 日期 4,000 V 0 6,000 V 0 77,000 36,000 140,000 25,000 140,000 25,000 退休人員照護事項、 50,000 16,000 V 0 公務人員遺族照護辦法 50,000 16,000 全民監督公共工程管制考核 90,000 9,000 V 0 作業要點 90,000 9,000 14,210,684 4,777,316 47 行政院公共 委託辦理計畫( 中華民國 完成時間 本 期 年 接受委託單 委託辦理事 度 位或個人名 合約金額 訂約日期 項 金 別 稱 預定 實際 科目 實現數 110 財團法人資訊 現行政府電子 13,300,000 1090429 1101231 1101231 公共工程企劃 6,700,000 工業策進會 採購網功能躍 及法規業務 升及建置第三 代政府電子採 購網之監督審 驗委外服務案 110 財團法人金屬 「110年度工 2,604,782 1100326 1101231 1101231 公共工程企劃 2,604,782 工業研究發展 程產業全球化 及法規業務 中心 專案辦公室」 委託專業服務 案 15,904,782 科目小計 9,304,782 110 國立成功大學 公共工程共通 926,000 1100610 1101231 1101231 公共工程技術 926,000 性工項施工綱 業務 要規範編修維 護及技術諮詢 委託專業服務 案 110 聯宏資通股份 110年公共工程 463,000 1100502 1101231 1101231 公共工程技術 463,000 有限公司 技術資料庫維 業務 護及更新委託 專業服務案 1,389,000 科目小計 1,389,000 小 計 17,293,782 10,693,782 合 計 17,293,782 10,693,782 48 工程委員會 事項)經費報告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委託辦理事項類別 委託事項 按政 報告 評審 執 行 數 (請勾選) (報告)處理 府採 購法 委託研究計畫 其他 納入 備 註 額 辦理 行政 科學 存 其 委託 有 無 有 無 計畫 及政 及技 事項 參 他 實施 應付數 保留數 合計 是 否 策類 術類 0 0 6,700,000 v v 合約金額13,300,000元 ,其中第5期至第8期 款6,700,000元由110年 度預算支付。 0 0 2,604,782 v v 0 0 9,304,782 0 0 926,000 v v 0 0 463,000 v v 0 0 1,389,000 0 0 10,693,782 0 0 10,693,782 49 行政院公共 出國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經費來源 出 年 國 用途別科目 預算(保留) 決算金額 出國計畫名稱及內容簡述 度 工作計畫 類 (二級) 金額 (含保留數) 別 別 110 3203951000-3 207800 96,000 0 (1) 查核受捐助之海外拓點公司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國外旅費 110 3203951000-3 207800 251,000 0 (4) 出席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國外旅費 (GPA)、自由貿易協定(FTA)政府採購相關會 議及諮商 110 3203951000-3 207800 133,000 0 (4) 出席國際工程師組織 IEAM2021研討會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國外旅費 110 3203951000-3 207800 94,000 0 (4) 出席工程技術顧問業條約協定國際事務相關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國外旅費 會議 110 3203951000-3 207800 46,000 0 (4) 出席亞銀相關活動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國外旅費 110 3203951000-3 207800 74,000 0 (4) 與澳洲洽簽相互認許協議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國外旅費 小 計 694,000 0 110 3203953000-4 207800 234,000 0 (1) 公共工程制度與實務考察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國外旅費 小 計 234,000 0 110年度合計 928,000 0 50 工程委員會 情形報告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地點 出國人員 報告提出日期 報告建議採納情形 服務單位 起訖日期 建議 已採行 未採行 研議中 備註 國家 城市 (部門) 姓名 年 月 日 項數 項數 項數 項數 及職稱 0 0 0 0 未執行原因: 受補助廠商拓點 目標市場多屬新 南向國家,因疫 情影響,爰取消 查核作業。 0 0 0 0 未執行原因: 因疫情影響, 110年3月3日及 110年6月2日會 議本會改以視訊 方式出席。 0 0 0 0 未執行原因: 因疫情影響, 110年6月21日至 6月25日會議改 以視訊方式辦 理。 0 0 0 0 未執行原因: WTO未就服務貿 易協定(TISA) 召開會議。 0 0 0 0 未執行原因: 因疫情影響,經 與亞銀永續發展 和氣候變遷局研 商後,決議改採 視訊方式辦理。 0 0 0 0 未執行原因: 因疫情影響, 110年11月11日 臺澳年度經貿會 議以視訊方式洽 談。 0 0 0 0 0 0 0 0 未執行原因: 因疫情影響,爰 取消出國考察。 0 0 0 0 0 0 0 0 51 行政院公共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經 常 經 常 移 轉 受僱人員 商品及勞務 土地租金支 債務利息 對家庭及民間 報酬 購買支出 出 對企業 職能別分類 非營利機構 總 計 288,359 100,356 0 0 12,185 2,026 01一般公共事務 259,440 100,356 0 0 12,185 2,026 02防衛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4教育 2,934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25,985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0 0 0 0 0 0 52 工程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資 本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本 移 轉 經常支出 對非營業特種 對政府 對國外 合計 對營業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基金 0 0 402,926 0 0 0 0 0 0 374,007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93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5,98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3 行政院公共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資 本 支 出 資 本 移 轉 固定資本形成 土地 無形資 對家庭及民間 對政府 對國外 購入 產購入 住宅 非住宅房屋 職能別分類 非營利機構 總 計 0 0 0 0 0 0 0 01一般公共事務 0 0 0 0 0 0 0 02防衛 0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0 0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0 0 0 0 0 0 0 54 工程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固 定 資 本 形 成 資本支出 總計 機器及其他設 合計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資訊軟體 土地改良 備 0 0 2,289 5,648 0 7,937 410,863 0 0 2,289 5,648 0 7,937 381,94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93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5,98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平衡表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科 目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科 目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1 資產 32,633,517 27,308,843 2 負債 11,039,236 6,055,184 11 流動資產 11,039,236 6,166,892 21 流動負債 11,814 335,425 110103 專戶存款 11,039,236 6,055,184 210302 應付代收款 11,814 335,425 110303 應收帳款 0 111,708 28 其他負債 11,027,422 5,719,759 14 固定資產 15,407,054 13,418,704 280301 存入保證金 5,150,000 438,900 140501 機械及設備 61,804,490 62,799,515 280401 應付保管款 5,877,422 5,280,859 減:140502 累計折舊─ -49,696,611 -53,233,931 3 淨資產 21,594,281 21,253,659 機械及設備 140601 交通及運輸設備 6,665,989 6,665,989 31 資產負債淨額 21,594,281 21,253,659 減:140602 累計折舊─ -3,571,956 -3,043,477 310101 資產負債淨額 21,594,281 21,253,659 交通及運輸設備 140701 雜項設備 7,329,614 7,723,420 減:140702 累計折舊─ -7,124,472 -7,492,812 雜項設備 16 無形資產 6,187,227 7,723,247 160102 電腦軟體 4,487,227 7,723,247 160104 發展中之無形資 1,700,000 0 產 合 計 32,633,517 27,308,843 合 計 32,633,517 27,308,843 附註: 保證品(應付保證品) 5,000,000元、債權憑證(待抵銷債權憑證) 6元 56 ˉ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ˉ 收入支出表 ˉ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科目名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比較增減數 (1) (2) (3)=(1)-(2) 收入 451,050,869 436,475,867 14,575,002 公庫撥入數 410,864,071 389,847,502 21,016,569 罰款及賠償收入 451,875 554,592 -102,717 規費收入 36,202,133 41,771,737 -5,569,604 財產收益 41,247 128,064 -86,817 其他收入 3,491,543 4,173,972 -682,429 支出 450,772,510 440,273,607 10,498,903 繳付公庫數 40,298,506 46,628,365 -6,329,859 人事支出 251,374,100 235,289,465 16,084,635 業務支出 137,341,574 134,838,875 2,502,699 獎補助支出 14,210,684 14,765,616 -554,932 財產損失 70,864 222,315 -151,451 折舊、折耗及攤銷 7,476,782 8,528,971 -1,052,189 收支餘絀 278,359 -3,797,740 4,076,099 5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專戶存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1,039,236 本年度部分 11,039,236 03 5,832,204 台灣銀行 04 45,218 國庫保管款收入 05 5,161,814 國庫存款戶 總 計 11,039,236 5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械及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56,168,735 本年度部分 56,168,735 預算性質部分 5,635,755 本年度部分 5,635,755 110 5,635,755 一百一十年度 3203950100-2* 337,255 一般行政 3203951000-3* 4,823,500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3203952000-9* 175,000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3203953000-4* 300,000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總 計 61,804,490 5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累計折舊─機械及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49,696,611 本年度部分 49,696,611 總 計 49,696,611 6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交通及運輸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6,665,989 本年度部分 6,665,989 總 計 6,665,989 6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累計折舊─交通及運輸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3,571,956 本年度部分 3,571,956 總 計 3,571,956 6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雜項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7,316,914 本年度部分 7,316,914 預算性質部分 12,700 本年度部分 12,700 110 12,700 一百一十年度 3203950100-2* 12,700 一般行政 總 計 7,329,614 6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累計折舊─雜項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7,124,472 本年度部分 7,124,472 總 計 7,124,472 6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電腦軟體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3,897,969 本年度部分 3,897,969 預算性質部分 589,258 本年度部分 589,258 110 589,258 一百一十年度 3203950100-2* 120,864 一般行政 3203951000-3* 468,394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總 計 4,487,227 6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展中之無形資產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預算性質部分 1,700,000 本年度部分 1,700,000 110 1,700,000 一百一十年度 3203951000-3* 1,700,000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總 計 1,700,000 6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1,814 本年度部分 11,814 01 1,317 公保費 02 8,594 退撫基金 03 1,903 健保費 總 計 11,814 6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5,150,000 本年度部分 5,150,000 110 5,150,000 一百一十年度 01 5,150,000 履約保證金 110 01 08 100012 收入傳票 50,000 「110 年度一般事務、文書處理、檔 案處理等業務委外承攬」廠商履約保 證金(履約期限111.3.31) 28031525 萬通國際人力開發股份 有限公司 110 04 22 100193 收入傳票 5,000,000 「公共工程雲端系統資訊服務案」廠 商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 114.12.31 ) 28859051 資拓宏宇國際股份有限 公司 110 06 18 100306 收入傳票 100,000 「第21屆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獎典禮活 動專業服務」廠商履約保證金(履約 期限111.3.31) 12958652 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 公司 總 計 5,150,000 6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應付保管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5,877,422 本年度部分 5,877,422 02 2,516,879 離職儲金自提部分 03 3,315,325 離職儲金公提部分 04 45,218 國庫保管款收入 總 計 5,877,422 6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保證品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5,000,000 以前年度部分 5,000,000 107 5,000,000 一百零七年度 107 01 16 300026 轉帳傳票 5,000,000 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營運及精進案」 廠商以2 張定存單質押為履約保證(定 存單最後到期日為113.1.12) 96979997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數 據通信分公司 總 計 5,000,000 7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債權憑證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6 以前年度部分 6 100 1 一百年度 100 07 29 300334 轉帳傳票 1 應收昌信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之罰鍰20萬 元取得執行憑證(100.7.8 台審部五字 第1000003250號函) 00000000 昌信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102 2 一百零二年度 102 01 30 300031 轉帳傳票 1 應收創見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罰鍰 30萬元取得執行憑證(102.1.24台審部 五字第1020000237號函) 12928314 創見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 司 102 08 22 300324 轉帳傳票 1 應收新世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罰鍰2 萬元取得執行憑證(102.8.16台審部五 字第1020003546號函) 70841569 新世紀技術顧問股份有限 公司 103 2 一百零三年度 103 02 12 300045 轉帳傳票 1 應收亞太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罰鍰 49萬 8,902元取得執行憑證(103.2.7 台審部五字第1030050958號函) 16174673 亞太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 司 103 04 24 300156 轉帳傳票 1 應收力鼎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罰鍰 10萬元取得執行憑證(103.4.21台審部 五字第1030054113號函) 23098292 力鼎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 司 108 1 一百零八年度 108 06 19 300410 轉帳傳票 1 應收惠元環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之罰鍰 14萬 2,343元取得執行憑證(108.6.13 台審部五字第1080054904號函) 89448236 惠元環境資源股份有限公 7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債權憑證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司 總 計 6 72 本 頁 空 白 73 行政院公共 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遞 中華民國 以前年度累計折舊(耗) 取得成本 科 目 /長期投資評價 (1) (2) 長期投資 0 0 土地 0 0 土地改良物 0 0 房屋建築及設備 0 0 機械及設備 62,799,515 -53,233,931 交通及運輸設備 6,665,989 -3,043,477 雜項設備 7,723,420 -7,492,812 收藏品及傳承資產 0 0 權利 0 0 小 計 77,188,924 -63,770,220 租賃資產 0 0 租賃權益改良 0 0 購建中固定資產 0 0 遞耗資產 0 0 電腦軟體 7,723,247 0 發展中之無形資產 0 0 其他無形資產 0 0 什項資產 0 0 小 計 7,723,247 0 合 計 84,912,171 -63,770,220 備註: 「本年度成本變動增加數」8,002,813元,係購置設備7,937,713元及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補助擴視輔具軟硬體設備 65,100元。 74 工程委員會 耗資產及無形資產變動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成本變動 本年度累計折舊(耗) 期末帳面金額 增加數 減少數 /長期投資評價變動數 (6)=(1)+(2)+(3)-(4)+(5) (3) (4) (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688,255 6,683,280 3,537,320 12,107,879 0 0 -528,479 3,094,033 12,700 406,506 368,340 205,142 0 0 0 0 0 0 0 0 5,700,955 7,089,786 3,377,181 15,407,05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601,858 3,837,878 0 4,487,227 1,700,000 0 0 1,700,000 0 0 0 0 0 0 0 0 2,301,858 3,837,878 0 6,187,227 8,002,813 10,927,664 3,377,181 21,594,281 7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決算與會計收支對照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預算項目 決算數 調整數 會計收支 會計科目 歲入 40,186,798 410,864,071 451,050,869 收入 ˉ - 410,864,071 410,864,071 ˉ公庫撥入數 ˉ稅課收入 - - - ˉ稅課收入 ˉ罰款及賠償收入 451,875 - 451,875 ˉ罰款及賠償收入 ˉ規費收入 36,202,133 - 36,202,133 ˉ規費收入 ˉ財產收入 41,247 - 41,247 ˉ財產收益 ˉ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 - - ˉ投資收益 ˉ捐獻及贈與收入 - - - ˉ捐獻及贈與收入 ˉ其他收入 3,491,543 - 3,491,543 ˉ其他收入 歲出 410,864,071 39,908,439 450,772,510 支出 ˉ - 40,298,506 40,298,506 ˉ繳付公庫數 ˉ人事費 251,374,100 - 251,374,100 ˉ人事支出 ˉ業務費 137,341,574 - 137,341,574 ˉ業務支出 ˉ獎補助費 14,210,684 - 14,210,684 ˉ獎補助支出 ˉ設備及投資 7,937,713 -7,937,713 -ˉ ˉ - 70,864 70,864 ˉ財產損失 ˉ - - - ˉ投資損失 ˉ債務費 - - - ˉ利息費用及手續費 ˉ - 7,476,782 7,476,782 ˉ折舊、折耗及攤銷 ˉ - - - ˉ其他支出 歲計餘絀 -370,677,273 370,955,632 278,359 收支餘絀 備註: 1.「設備及投資」調整數-7,937,713元,係購置資訊軟硬體設備7,925,013元(其中購置擴視輔具軟、硬體設備93,000元,臺北市勞動力重 建運用處補助7成65,100元,本會負擔3成27,900元)及雜項設備12,700元。 2.「財產損失」調整數70,864元,係報廢財產所致。 3.「折舊、折耗及攤銷」調整數7,476,782元,係提列固定資產折舊及無形資產攤銷數。 7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現 金 出 納 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項 目 及 摘 要 金 額 收項 一、上期結存 6,055,184 ˉ(一).專戶存款 6,055,184 二、本期收入 448,661,246 ˉ(一).本年度歲入 40,186,798 ˉˉ1.實現數 40,186,798 ˉˉ(1).其他 40,186,798 ˉ(二).歲入應收數 111,708 ˉˉ1.以前年度轉入實現數 111,708 ˉ(三).應付代收款淨增(減)數 -323,611 ˉ(四).存入保證金淨增(減)數 4,711,100 ˉ(五).應付保管款淨增(減)數 596,563 ˉ(六).公庫撥入數 410,864,071 ˉˉ1.本年度歲出撥款 410,864,071 ˉ(七).資產負債淨額淨增(減)數 -7,485,383 ˉˉ1.未涉公庫撥入數、繳付公庫數、應收(付)帳款之項目 -7,485,383 ˉˉ(1).財產交易利益(損失) -70,864 ˉˉ(2).折舊、折耗及攤銷(-) -7,476,782 ˉˉ(3).其他影響非流動資產之項目 62,263 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 收 項 總 計 454,716,430 付項 一、本期支出 443,677,194 ˉ(一).本年度歲出 410,864,071 ˉˉ1.實現數 410,864,071 ˉˉ(1).取得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遞耗資產、無形資產) 7,937,713 ˉˉ(2).其他 402,926,358 ˉ(二).固定資產淨增(減)數_扣除因公庫撥入數/繳付公庫數/應付帳款/應收帳款增(減)之固定資產 -3,660,105 ˉ(三).無形資產淨增(減)數_扣除因公庫撥入數/繳付公庫數/應付帳款/應收帳款增(減)之無形資產 -3,825,278 ˉ(四).繳付公庫數 40,298,506 ˉˉ1.本年度歲入繳庫 40,186,798 ˉˉ2.以前年度歲入繳庫 111,708 二、本期結存 11,039,236 ˉ(一).專戶存款 11,039,236 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 付 項 總 計 454,716,430 7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國有財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分類項目 單位 數量 價值 備註 0 筆 0 土地 公頃 0.000000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0 0 0 棟 0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0.00 房屋建築及 棟 0 設備 宿 舍 平方公尺 0.00 其 他 個 0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797 12,107,879 3,094,033 船 艘 0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 設備 汽(機)車 輛 5 其 他 件 52 205,142 圖 書 冊(套) 0 雜項設備 其 他 件 291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0 0 總 值 15,407,054 7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壹 總預算部分 一、通案決議部分 (一) 110 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減 遵照辦理。 用途別項目決議如下: 1.減列大陸地區旅費 40%。 2.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現 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3.減列委辦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5%。 4.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 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 5.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 3%。 6.減列一般事務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 支出)5%。 7.減列政令宣導費 20%。 8.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 支出及資產作價投資)6%。 9.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 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 規定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5%。 11.前述 1 至 6 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圍內 調整。 12.前述 9 至 10 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 內調整。 13.前述 1 至 10 項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 原則調整者,可提出其他可刪減項目, 經主計總處審核同意後予以代替補足。 14.如總刪減數未達 255 億元(約 1.18%) , 另予補足。 11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 屬統刪項目如下: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40%,其中國家發展 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役政署、移民 7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署、賦稅署、關務署及所屬、教育部、國 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 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 屬、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 調查局、工業局、智慧財產局、交通部、 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 屬、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林業試驗所、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漁業署及所屬、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糧署及所 屬、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 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2.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法律義務 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國家安全 會議、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力發展 學院、國立故宮博物院、檔案管理局、原 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考選部、銓 敘部、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公務人員退 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 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移民署、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 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 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青年發展 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臺 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工業局、智慧財 產局、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 質調查所、能源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 8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所、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勞 動基金運用局、僑務委員會、原子能委員 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 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水產 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 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中區農業改良 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 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 所屬、農業金融局、農糧署及所屬、環境 檢驗所、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保險局、海洋委員 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 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3.委辦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 刪 5%,其中國家安全會議、行政院、公務 人力發展學院、立法院、考試院、銓敘部、 內政部、移民署、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國防部所屬、國庫署、國家教育研究院、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 署、矯正署及所屬、經濟部、交通部、中 央氣象局、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 屬、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 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 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改良 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環境檢驗所、 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 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 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4.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統刪 5%,其 8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中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 院、國立故宮博物院、檔案管理局、客家 委員會及所屬、公平交易委員會、立法 院、銓敘部、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 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 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 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 部、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領事事務局、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所屬、財政 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 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 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 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教育部、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 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 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 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 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 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 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 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 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 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 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 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 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 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 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 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 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 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 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 8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 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 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 所屬、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 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 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原子 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 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家畜衛 生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桃園 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高雄 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 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 業金融局、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環境檢驗 所、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 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軍事裝備及設施:統刪 3%。 6.一般事務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 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行政院、主計總 處、國家發展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所 屬、公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會、公共工程委員會、立法院、最高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 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 法院、法官學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 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 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 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 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 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 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 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 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 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 8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 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 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 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 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考試院、考選部、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 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 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 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 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空中勤務 總隊、外交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 庫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 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 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 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 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 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 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 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 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 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 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 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 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 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 8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 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 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 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 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 所屬、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 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 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輻 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 員會、水土保持局、家畜衛生試驗所、桃 園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 業署及所屬、中央健康保險署、毒物及化 學物質局、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 險局、檢查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 屬、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科目自行調整。 7.政令宣導費:統刪 20%。 8.設備及投資:除法律義務支出及資產作價 投資不刪外,其餘統刪 6%,其中立法院、 最高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 院、法官學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 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士林 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 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 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 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高雄 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 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 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 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審計部臺北市審 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 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 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消 8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防署及所屬、役政署、建築研究所、外交 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中區國稅 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 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 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 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 醫研究所、廉政署、行政執行署及所屬、 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 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 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 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 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 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 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 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 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 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 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 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 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 部、工業局、水利署及所屬、中央氣象局、 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 及所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海洋委員 會、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科目自行調整。 9. 對 國 內 團 體 之 捐 助 與 政 府 機 關 間 之 補 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司法院、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 消防署及所屬、法務部、臺灣臺北地方檢 8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 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 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 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 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 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 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 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 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 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金門 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標準 檢驗局及所屬、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 公路總局及所屬、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 會、水土保持局、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 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環境保護署、文化 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 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 自行調整。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及 一般性補助款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 中人事行政總處、役政署、臺灣臺中地 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 彰化地 方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 方檢察 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 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 高雄地 方檢察署、 臺灣屏東地 方檢察 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交通部、公 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漁業署 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海 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 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二) 為利公開透明,並讓立法院監督各行政機關 本會無編列政策宣導經費。 及基金預算執行情形,俾利發揮預算財務效 8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益,爰請自 111 年度起各機關編列政策宣導 經費應於單位預算書或附屬單位預算書中 以表列方式呈現預算科目、金額、預計執行 內容等,以利外界監督。 (三) 為公開透明,並利立法院監督預算執行情 遵照辦理。 形,政府各機關編列廣告費用及宣傳費用, 須符合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規定,按季將辦 理方式、政策效益及執行情形函送立法院備 查,俾利政府預算發揮最大效益。 (四) 有關部分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如經濟部所 本會無國有不動產提供財團法人無償使用情 轄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等 11 家及文化 形。 部所轄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等 3 家長期無償 使用國有不動產,無償使用國有不動產作為 實驗室、辦公處所、倉庫或職員宿舍等,尚 無相關法令許可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得以 長期無償使用國有不動產,卻將自有不動產 出租以賺取租金收入,使用期間最長有超過 50 年者,多數亦長達 2、3、40 年之久,其 合理性,有待商榷。鑑於國有不動產為國家 重要資源,政府機關應善盡管理之責任,並 為妥適有效之運用,應請行政院責成各主管 機關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全面清查,及妥適 處理國有不動產提供財團法人無償使用情 形,並研議短期保障國有財產權益及長期整 體規劃有效運用方案,俾利符合國有財產法 令之規範,及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益,增加 財政收入,爰請行政院於 6 個月內向立法院 各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五) 為完備科技創新研發環境,邁向智慧國家, 遵照辦理。 11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科技發展計 畫經費 969 億元,加計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 設計畫第 3 期特別預算案編列 200 億元、國 防科技經費 104 億元、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 金編列 256 億元,合共 1,529 億元,較 109 8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年度相同基礎增加 27 億元,增幅 1.8%。另 依據科學技術基本法第 5 條規定,為推廣政 府出資之應用性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政 府應監督或協助法人、業學界等執行研究發 展單位,將研究發展成果轉化為實際之生產 或利用。惟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 出,其中經濟部 105 至 108 年度科技專案計 畫取得國內、外專利,分別 1,956 件、1,799 件、1,651 件、1,566 件,總計 6,972 件, 件數呈現逐年趨減,已取得之專利超過 6 年 尚未應用者並逾 7,000 件,近 3 年增幅將近 五成,且未使用專利每年相關管理維護費用 達億元。鑑於研發成果攸關產業發展,近來 國內、外業界為增進自己產業競爭力,已紛 紛將專利權轉為營業秘密,我國除重視專利 權保護外,更應將營業秘密妥為管控,以防 資訊外洩,爰請行政院將近 3 年整體對科技 研發經費預算執行、科技研發成果績效及管 控機制等相關事項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各相 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六) 110 年度公共建設計畫預算共編列 5,340 億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元,包括公務預算 1,324 億元、特別預算 1,041 億元、營業基金 1,386 億元及非營業 基金 1,589 億元,金額極為龐大,計畫項目 亦極多,主要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個案計 畫管制評核作業要點」辦理管考,評核著重 於個案計畫年度目標達成情形、經費運用及 執行進度等,國家發展委員會於 107 年 1 月 起推動預警機制,將計畫「潛藏無法如期達 成風險」 、「預定工作進度明顯配衡失當」等 列入預警計畫篩選原則,整體計畫之執行亦 納入考量,國家發展委員會於同年 10 月修 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 審要點」,將營運評估納入規範,明訂個案 8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計畫執行完成後,各機關應作總結評估報 告,並回饋至計畫審議及先期作業階段,國 家發展委員會亦應適時辦理各項評估之複 評,惟國家發展委員會 108 年度總結評估複 評比率僅 11.54%,且 106 及 107 年度複評發 現,如繳庫率偏高或經費控管不良、規劃及 執行能力待加強,未進行經濟效益分析等諸 多情形,重要且相似問題一再被提出,又部 分公共建設計畫先期規劃未臻完善,未能落 實監督控管廠商履約狀況致計畫頻仍修 正、停(緩)辦或內容修正幅度頗大,顯見 國家發展委員會評估、審議未能發揮成效, 淪為紙上作業,爰請行政院檢討公共建設計 畫審議、預警及管控等機制,並於 3 個月內 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針對前揭內容提出 書面報告。 (七) 5G 具有「高頻寬(eMBB) 」、「多連結(mMTC)」 遵照辦理。 及「低延遲/高可靠(URLLC)」等特點,有 別於 4G 封閉式核心網路架構,5G 網路採用 大量軟體功能模組、核心網路雲端虛擬化設 計,且第三方服務提供者可透過電信業者之 多接取邊緣運算提供用戶高速、低延遲服 務。然而開放式設計,使得 5G 網路面臨之 資安威脅較以往更嚴峻且多元。行政院資通 安全處已制訂「107-114 年資安產業發展行 動計畫」,推動策略並持續檢討資通安全管 理法及資安相關規範內容;經濟部亦規劃建 置 5G 網路資安檢測及驗證實驗室,並完成 5G 資安偵防平台雛型。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會配合 5G 釋照時程,修增訂行動寬頻業務 管理規則及行動寬頻系統審驗技術規範等 法規。上開工作各主責部會雖已達成階段性 目標,惟因應未來 5G 應用場域陸續開放後, 恐將面臨各種新興資安威脅與攻擊,鑑於國 9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內 5G 網路資安防護機制尚未完備,相關評 估及強化 5G 網路業者之資安防護能力工作 仍待完成,行政院應督促各主管相關機關持 續調適法規並促進資安業者參與 5G 應用場 域實驗,以強化資通安全之防禦能量,爰請 行政院將各主管機關 5G 網路資安防護之規 範、相關機制、執行成效,於 6 個月內向立 法院各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八) 106 至 110 年度經濟部及科技部 5G 相關計畫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補助經費分別為 38 億 4,140 萬 8 千元及 13 億 4,488 萬 3 千元,合計 51 億 8,629 萬 1 千元,補助金額極為可觀,惟以近年補助 5G 相關計畫執行成效而言,經濟部 106 至 109 年截至 7 月底合計技術移轉,合作件數 193 件、技術暨專利移轉總收入 3 億 1,152 萬 7 千元及促進國內外廠商投資 88 億 7,407 萬 元,其中衍生產值從 106 年度 20 億 2,292 萬 5 千元增加至 108 年度 34 億 6,600 萬元, 增幅逾 71.34%;科技部 107 至 109 年截至 7 月底合計技術移轉,合作件數 5 件、技術暨 專利移轉總收入 1,627 萬元、促成產學合作 件數 23 件及產學合作金額 3,714 萬 4 千元。 由此觀之,我國 5G 專利取得數量仍偏低, 顯示對 5G 關鍵智財之掌握程度及技術自主 能量恐有不足,行政院應結合產官學之力, 共同研發 5G 前瞻關鍵技術,建立優勢 5G 核 心技術,將 5G 技術研發成果導入相關產業 供應鏈,以增加經濟產值,並提升我國 5G 通訊產業競爭力。 (九) 目前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達近 200 本會無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 家,尚未包括其再轉投資之眾多子(孫)公 司,每年所獲配股息係政府重要收入來源之 一,重要性日增,惟各主管機關對所轄公私 合營事業之資訊公開程度未盡一致,於官網 9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所揭露相關資訊,內容差異頗大,有揭露亦 僅有第一層投資事業,有關再轉投資至第二 層以下子、孫公司等,不少為母公司持股百 分之百者,公股仍具有主導權,對高階經理 人等均有決策權,屬於政府投資公私合營事 業範疇,相關資訊外界均無所知悉,易有低 估政府投資事業規模現象。鑑於中央政府轉 投資公私合營事業,家數極多且規模不小, 為利社會大眾瞭解政府轉投資事業之全 貌,請行政院研擬訂定各主管部會應於官網 公開資訊之一致標準,並適用於公股具主導 權(董、總由政府指派)之再轉投資公司, 衡量建立彙整資料之可行性,以相同密度監 督管理,減少資訊不對稱情形,以利各主管 機關之管理及國會監督,爰請行政院於 6 個 月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 依財團法人法第 67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規定, 本會無捐助之財團法人。 財團法人與該法規定不符者,應自該法施行 後 1 年內補正,但情形特殊未能如期辦理, 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延長者,不在此限,延 長期間以 1 年為限。然該法於 107 年 8 月 1 日公布,並自 108 年 2 月 1 日施行,迄今近 2 年,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截 至 109 年 4 月底止,部分政府捐助之財團法 人尚未完備財團法人法相關規定,例如訂定 內部制度及稽核制度、投資之項目及額度、 董事人數超逾 15 人或監察人未達 2 人等相 關規範,鑑於財團法人法賦予主管機關對政 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採高密度監督之權力,爰 請法務部加強督促各主管機關於 3 個月內儘 速完成相關規範之訂定,及依財團法人法第 56 條第 3 項規定,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預 算、決算書及定期查核情形,主管機關應於 網站主動公開之,以利社會大眾及國會監 9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督,並請法務部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 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一) 有鑑於行政院在未擬定相關配套措施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前便推動開放山林政策,導致該政策推動近 1 年來,行政院所屬各部會之橫向聯繫與分 工不足,山難數據不斷攀升、部落周邊環境 惡化、執行單位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 局、內政部營建署所屬各國家公園管理處、 消防救難系統或地方政府等第一線公務單 位疲於奔命。對此,行政院在未有效解決現 況與分工時,不得再行鬆綁相關山林政策, 避免無辜山友遇難死亡。 自開放山林政策推動以來,根據內政部 消防署統計,109 年截至 12 月 15 日的山難 件數,已經創下 18 年以來新高,將近 450 件,同時為 108 年之 2 倍。查行政院農業委 員會林務局轄管林道 81 條,總長 1,646 公 里,其中主要林道 15 條、274 公里;次要林 道 35 條、932 公里;一般林道 31 條、440 公里。林道皆位於台灣生態敏感地區,然行 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每年卻僅編列 2 億元 維護預算,平均每公里養護經費不到 15 萬 元,山區林道之維管根本無法保障遊客安 全。又以內政部營建署之雪霸國家公園管理 處轄內之大鹿林道東線為例,位於生態敏感 區長達 19 公里之林道,近 5 年每年平均養 護預算僅 80 萬元,平均 1 公里養護經費 4 萬元。 山難數增加,地方政府消防救災人員與 經費未隨之增加,導致經常性動用原住民族 部落民力參與救難,然一般民力於山區救援 之保險與財產(車輛),政策皆未給予適當 保障,造成爭議不斷。因遊客量暴增及山難 數的增加,造成通往山林之原住民族部落交 9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通與生活嚴重困擾,山林主管與救難單位疲 於奔命,在人力與經費毫無增加之狀況,推 動開放山林應待政策完備,爰請行政院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內政、經濟、 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 (十二) 有鑑於我國於 103 年度公布兒童權利公約施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行法,明定各級政府機關執行公約保障各項 兒童及少年權利規定所需之經費,應依財政 狀況優先編列;然依中華民國兒童健康聯盟 提供之 2016 年兒童健康幸福指標-臺灣與 OECD 國家比較,我國 0 至 2 歲兒童接受幼托 服務之比例、3 至 5 歲兒童就讀於幼兒園之 比例仍較大多數 OECD 國家為差;目前我國 幼兒園教師與教保員能量不足且薪水偏 低,而對於各種幼兒園之補助不僅複雜且不 公平,爰建請政府應研擬透過更公平的育兒 津貼方式,並研議儘早落實行政院宣示「私 立幼兒園導師費與教保津貼每月均達 3 千 元」,保障幼教人員薪資,以達到家長、教 師、業者、幼兒乃致國家之多贏局面。 (十三) 國際疫情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加強邊境防疫控管,110 年 1 月 15 日起國人 返國,除了原本要檢附的登機前 3 天內檢驗 報告,如果不住防疫旅館、選擇居家檢疫的 人,必須簽署切結書,確定一人一戶,同行 者可同住,但非居家檢疫者不能同住。然而 擁有多戶空屋的家庭畢竟少數,有多位家人 返台的家庭,就必須求助防疫旅館,卻屢屢 發生想替將回台的家人訂房,怎麼找都訂不 到;更擔心如果讓家人回家住,自己跟長輩 外出居住,會不會反而遭遇更高的風險。年 節將至,傳統返鄉團聚的習慣,恐引起急著 返台過年的國人,未找到檢疫處所就直接返 9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台,目前出現「直接衝回來」的違規事件, 成為不確定因素,對防疫更是一大挑戰,顯 見疫情的暴衝、提升防疫等級,讓防疫旅館 的需求暴增供不應求。爰請衛生福利部、交 通部、內政部、國防部、內政部營建署等應 跨部會整合,持續掌握防疫旅宿及擴充檢疫 場所量能,以因應返台檢疫需求。 (十四) 有鑑於國內年輕教授在高教與技職領域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中,竭盡心力投入技術研發、基礎科學與產 學研究等領域,然而在現今科技部與教育部 審查教授研究計畫提供補助經費評選時,未 能妥適合理分配。爰要求教育部對於高教與 技職體系中,助理教授所提出之申請計畫與 經費,應占整體受獎補助預算中至少達 30% 比率,以鼓勵年輕與傑出之助理教授人才能 有公平之競爭機會。另 科技部補助計畫應至少提升10%,並於3個月內 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五) 依據文化基本法第 26 條,文化部於 108 年 遵照辦理。 11 月發布施行文化藝術採購辦法,規範機關 採購文化藝術作品、藝文創作展演與研究、 出版或相關藝文服務等,應優先適用上開辦 法。為維護文化藝術價值、保障文化與藝術 工作者權益及促進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請各 單位包含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公營 事業、政府所屬行政法人及財團法人進行藝 文採購時,應以「與創作者共有共享著作財 產權」為原則,且不應再強制要求創作者放 棄行使著作人格權,此外,應針對第一線採 購人員進行文化藝術採購作業訓練及觀念 宣導,以保障創作者之智慧財產權。 (十六) 11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各級機關、 本會無採購中國品牌或中國所實質控制廠商 部會、單位預算編列設備資訊採購經費,進 品牌之資訊設備。 行各類如電腦設備、網路設備、無人機、虛 9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擬設備、及其他各類電子資通訊設備採購 時,為維護我國資安安全,實不應採購中國 廠商或由中國所實質控制廠商品牌之設 備。惟立法院於第 9 屆處理行政院預算解凍 案時,曾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應公布危害國 家資通安全廠商清單,然迄今未見行政院公 布該清單。而危害國家資通安全廠商清單攸 關我國 5G 資訊建設及設備採用,政府應正 視我國國安層級資安事件頻生之嚴重性,採 取積極之作為。爰要求行政院確實盤點各級 機關現行使用情形,並於 110 年底前汰換, 各項採購不得採購中國品牌或中國所實質 控制廠商品牌之設備,並應於採購驗收時, 嚴格把關,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七) 有鑑於近期立法院審查各項法案時,各目的 本會無稅式支出項目。 事業主管機關均未依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第 6 條之規定: 「…租稅優惠之擬訂,應舉 行公聽會並提出稅式支出評估」,與納稅者 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第 4 條規定:「業務主 管機關研擬稅式支出法規,應於送立法院審 議前舉行公聽會;前項公聽會會議記錄及稅 式支出評估報告應併同租稅優惠法律送交 立法院審議」。為避免立法機關帶頭違法, 並陷立法委員於不義,爰要求各行政部門應 落實遵守相關規定,將公聽會與稅式支出評 估完成後,併同法案送立法院審議。 二、各組審查決議部分 交通委員會 歲出部分第 2 款第 18 項 (一) 110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 1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0 「一般行政」編列 3 億 0,570 萬 1 千元,凍 年 2 月 24 日工程人字第 1100500093 號函復立 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一、本會所編列休假旅遊補助係依「行政院與 9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支。 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 進措施」通案規定,本撙節原則核實編 列,未重複編列預算;至水電費情形係與 中油大樓以租用樓層面積(含公用空間) 比例分攤方式辦理,另本會持續檢討辦理 節能減碳等相關措施,以減少水電支出。 二、有關閒置設施解除列管之機制應當有更嚴 謹之改進作為部分,本會已訂定「閒置公 共設施提報列管及活化作業要點」,嚴格 把關解除列管程序,且每年不定期抽查解 除列管案件,以避免再閒置情形發生。 三、另有關本會組改規劃,行政院刻正針對尚 未完成組改部會重新盤點,本會是否併入 國發會一節,將整體考量通盤檢討,本會 未來將配合行政院組改規劃,確保各項業 務順利推動,另配合人事總處推動法案期 程,繼續推動與加強溝通說明,俾利早日 完成組織改造。 (二) 110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 2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0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編列 8,184 萬 年 2 月 25 日工程技字第 1100200188 號函復立 3 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一、受疫情衝擊,去年工程產業海外輸出確受 後,始得動支。 影響,在多數國家實施邊境管制及相關隔 離措施情形下,嚴重影響出入境之便捷 性,對於赴海外拓展之工程業者在洽談業 務或執行業務上造成諸多不便,另亦有部 分業主因疫情關係取消或延遲相關標 案,致去年度各項績效較以往年度同期為 低。爰本會擬具調整體質及強化支援等具 體措施協助業者面對疫情衝擊,包含「強 化工程產業疫情運維能力」 、「促進工程產 業策略結盟爭取標案」 、「配合製造業轉進 新南向區域,爭取衍生之基礎建設商 機」 、「深化業者對目標市場的認識」 、「與 9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美國印太戰略能量互補,推動基礎建設」 等,並獲具體成效。 二、本會 110 年度預算第 2 目「公共工程企劃 及法規業務」編列 8,184 萬 3 千元(法定 預算 7,973 萬 7 千元) ,其中用於辦理推 動工程國際化、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 場等相關業務之預算,係為協助我國工程 業者爭取全球海外基礎建設商機。本會前 已研提「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政策 白皮書) 」第 2 期(107-110 年),經陳報 行政院於 106 年 9 月 18 日核定,由本會 透過「工程產業全球化平臺」整合各部會 資源,除由主管部會籌組海外工程輸出團 隊,推動基礎建設工程合作與系統整合輸 出,爭取全球海外基礎建設商機外,並以 調整產業體質及強化政府支援等各項具 體措施,暢通工程產業之人流、金流及資 訊流,俾做為工程輸出團隊的後勤支援。 目前因國際疫情影響,我國工程業者赴海 外發展更需政府大力協助,敬請大院支 持。 (三) 110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 3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0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編列 1,331 萬 6 千 年 2 月 25 日工程技字第 1100200190 號函復立 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一、有關工程會擴大工程施工查核量能及盤點 得動支。 查核件數之精進措施,說明如下: (一)近年工程施工查核件數均達 3,500 件:經 統計 103 年至 108 年全國工程施工查核件 數約 3,549 件至 3,632 件之間,均穩定維 持在 3,500 件以上。 (二)擴大工程施工查核量能:經統計全國各機 關執行工程總件數約 41,457 件,總工程 施工查核總件數合計 4,209 件,查核件數 比率約 10.15%,已達成全國工程施工查核 9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件數比率 10%之目標。 二、有關本會 108 年間函頒公共工程訂定工期 參考原則之公共工程規劃設計作業時程 參考表,說明如下: (一)規劃設計作業期程係統計實際案例而 得,機關仍應依個案特性及需求調整:公 共工程訂定工期參考原則之附表一(規劃 設計作業期程)及附表二(施工期間)係 統計分析實際案例而得,又該原則第 7 點 已明定:有關作業時程,機關仍應依個案 特性及需求,予以調整。 (二)上開附表經費級距,係考量公共工程規劃 設計所需時程尚非與經費多寡成等比例 增加,並依實務需求訂定。 (三)本會於 108 年 8 月 15 日函頒「公共工程 訂定工期參考原則」,為求周妥,後續將 適時滾動檢討,並蒐集實際案例執行情 形,持續精進。 三、有關全國逾 10 萬元之工程採購案件展延 工期件數及決標金額減少之精進作為,說 明如下: (一)本會已於 109 年 9 月 29 日修正「公共工 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全面要求機關辦 理公共工程招標前,應檢核機關應辦事 項。 (二)本會每半年定期自「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 統」篩選「變更設計追加金額」及「變更 設計展延工期」前十大之案件,主動函請 該工程之主管機關,將相關案件納入推動 會報或相關會議檢討管控,並於本會全球 資訊網公布供各界參考。 (三)針對變更設計異常之案件,適時依政府採 購法辦理稽核或工程施工查核,確保工程 施工品質。 9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四) 110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 4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0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 1,193 萬 4 千 年 2 月 24 日工程管字第 1100300131 號函復立 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一、有關全民監督公共工程業務,近年通報案 得動支。 件統計數明顯下降一案,本會改善措施說 明如下: (一)結合教育訓練宣導:結合本會公共工程品 質管理訓練、各機關辦理之教育訓練等, 宣導全民督工機制,擴大全民參與瞭解督 工通報作業。 (二)公共場所宣導:請各主管機關督促所屬機 關於民眾聚集(進出)場所之電子跑馬燈 播放全民督工通報訊息,加強宣導鼓勵社 會大眾運用全民督工。 (三)工程告示牌宣導:請各工程主辦機關於工 程告示牌確實標示全民督工電話、張貼全 民督工行動版通報網頁 QR CODE 等資訊。 (四)加速處理回應民意:已於全民督工資訊系 統建立即時自動通知處理,系統自動以電 子郵件、電信簡訊及 Line 等,即時通知 主管及主辦機關,讓機關人員第一時間立 即處理通報案件,加速處理回應民意。 二、有關實地查核機制容有改善空間一案,說 明如下: (一)主動發現異常協調解決:為加強列管公共 建設之執行績效,採取全生命週期管考方 式。每月召開「公共建設督導會報」,協 調解決跨部會或通案性問題,並不定期實 地訪查,主動發現問題,協助排除困難。 (二)針對重要課題強化實地訪查:如執行遭遇 問題致進度落後之計畫、民眾關切案件、 重大政策案件等計畫,本會亦積極辦理訪 查。 三、有關工程採購追加案件數與追加金額過高 10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及展延工期一案,本會改善作為如下: (一)計畫應扣合需求定位:機關於計畫階段, 應先掌握本身需求,瞭解建設計畫的設定 目標與定位,訂定妥適之建造標準,核實 編列預算,並於設計及施工階段依所定之 建造標準落實執行,避免後續執行階段需 求一再變更。 (二)強化設計者責任:為強化設計者責任,預 告修正「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 費辦法」,要求設計者瞭解機關採購需求 及工程定位,並在此標準下進行設計。 (三)核實審查設計內容合理可行:主辦機關應 檢核技術服務廠商所提設計內容是否符 合契約約定,並督促善盡設計責任,務求 現場與圖說一致,若施工期間確有數量漏 算或設計與現況未一致,應依契約約定檢 討責任歸屬。 (四)要求機關於工程招標前檢核應辦事項:為 避免機關未完成前置作業即辦理工程招 標,導致追加金額情形發生,109 年 9 月 29 日修正「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 項」,全面要求機關辦理公共工程招標 前,應檢核機關應辦事項。 (五)主動篩選案件通知主管機關並公布:每半 年定期自「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篩選 「變更設計追加金額」前十大之案件,主 動函請該工程之主管機關,將相關案件納 入推動會報或相關會議檢討管控,並於本 會全球資訊網公布供各界參考。 (六)異常案件稽(查)核:針對變更設計異常 之案件,適時依政府採購法辦理稽核或工 程施工查核,確保工程施工品質。 四、有關最有利標採購過程將政風及審計部門 納入一案,本會說明如下: 10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一)已發函要求政風及主計單位人員列席採 購工作及審查小組會議。 (二)依採購法規定機關政風及主計單位原則 應參與工程驗收。 (三)採購人員倫理準則規定不得有之行為及 效果。 (四)廠商履約不實,機關得解除、終止契約, 如情節重大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拒絕往來。 五、有關持續促進閒置設施活化,並訂定相關 退場機制一案,本會說明如下: (一)加強督導,確認活化目標,解決關鍵問 題:研訂「閒置公共設施提報列管及活化 作業要點」,每季召開活化閒置公共設施 督導會議,並辦理專案協處會議及實地訪 查,逐案瞭解閒置原因,解決關鍵問題, 加速活化。 (二)無使用需求且不符效益,得報廢拆除:本 會於列管之初即要求設施管理機關提報 活化計畫,計畫內容包括執行策略及方 法、預期活化效益等,訂定活化里程碑, 強化事前評估機制並視實際執行狀況動 態調整修正,排除相關困難以如期完成活 化。閒置公共設施倘經檢討已無使用需 求、不符相關耐震法規等規定,且改善、 維護成本過高不符效益,得循程序報請相 關機關同意並辦理拆除報廢作業。 六、有關提高全國施工查核比率一案,本會說 明如下: (一)查核件數比率提升:本會業於 109 年 7 月 21 日邀集各機關召開「提升公共工程施工 查核件數比率研商會議」 ,協調各機關 109 年度公共工程查核目標件數(共計 3,935 件),以利全國施工查核件數比率由 108 年約 8.5%提升至 10%。 10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二)109 年全國施工查核情形:經統計全國各 機關執行工程總件數約 41,457 件,總工 程施工查核總件數合計 4,209 件,查核件 數比率約 10.15%,已達成全國工程施工查 核件數比率 10%之目標。 (五) 針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人力問題,因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0 為牽涉到組織改造,造成非正職人員的工作 年 2 月 24 日工程人字第 1100500094 號函復立 一直居高不下。根據統計,工程會降低勞務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承攬人數,卻大幅增加臨時人員。「行政院 一、本會預算員額變動情形:本會人力因配合 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 組改政策持續精簡,惟組改迄今已逾 9 點」第 8 點規定:「各機關進用臨時人員, 年,部分人力配合組改移出惟業務持續辦 以公開甄選為原則。」 ,110 年度工程會計有 理、且優惠退離減列員額長期未回補,確 16 名勞務承攬人力改以臨時人員方式聘 已產生失衡情形,近年獲行政院瞭解並同 用,90 年立法院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決 意核增員額,對於長期人力不足問題有所 議,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每年裁減聘僱人 紓緩。 數 3%,3 年內降低至規定人數比率之內。在 二、本會運用非典型人力情形:本會自 85 年 立法院強力的要求之下,行政院於是擴大委 起僱用在學夜間部學生,協助處理行政庶 外、承包或志工參與,以達精簡人員之目 務,後因夜間部就讀學生漸少,因業務需 標。有鑑於工程會迄今仍無法完全妥善處理 要運用派遣人力,至 99 年派遣人數達 51 人力問題,為儘早獲得改善解決工程會人力 人,102 年配合促參業務移撥至財政部, 問題,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3 個月內 派遣人力減為 38 人。茲依行政院 102 年 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員額評鑑結果,建議本會將一般性行政事 務改以勞務承攬方式辦理,爰自 103 年度 起將屬於較具法律、工程學經歷者 13 人 維持為派遣人員,其餘 25 人則改為勞務 承攬人員。嗣後派遣人員 13 人並配合行 政院零派遣政策,於 108 年起改以臨時人 員進用,以達強化非典型人力權益保障之 目標。 三、於行政院核定範圍持續檢討承攬人力:為 落實總統勞動政策及更強化勞工勞動條 件保障,經本會檢討現有勞務承攬人員工 作內容及其性質,其中 16 人如擔任首長、 副首長辦公室支援人力、各單位行政事務 10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人力等確有指揮監督之事實及必要,爰於 本(110)年起將其改為臨時人員並依相關 規定辦理進用,其餘 9 人如收發文登記、 檔案、圖書整理、文書繕校等較無需指揮 監督者,則維持以勞務承攬運用。又調整 後本會臨時人員為 29 人,尚在行政院核 定本會得運用臨時人員人數範圍內。進用 是類人員已成為協助推動業務不可或缺 之人力,惟本會仍將持續檢討人力配置及 運用之合理性,適時調整勞務承攬人力之 運用情形。 (六) 有鑑於協調解決工程問題是行政院公共工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0 程委員會的施政重點,工程會針對營造業缺 年 2 月 25 日工程管字第 1100300147 號函復立 工缺料問題,也提出合理化外籍移工申請法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規及穩定砂石供需的策略。但事實上,受疫 一、有關營造業缺工現象,短期上應「充份調 情衝擊,全國營建缺工、缺料問題持續嚴 查與釐清,化解外界疑慮」,合理引進移 重,當前民間房市升溫、六都住宅推案量 工以因應急需,本會已協調勞動部合理修 大,加上台商回流蓋廠等需求,導致營建物 正公共工程之外籍營造工規定,內政部亦 料砂、石、水泥製品及磁磚等需求擴大,缺 本營造業法中央主管機關權責處理民間 工問題嚴重。此外,109 年全年還將有 1,667 工程之移工規定;長期上為保障國內營造 億元招商案會釋出,營建業認為未來物料短 業勞工,應「落實技術證照制度,訓考用 缺、工人難找的問題恐怕持續加劇。為解除 合一」,並應「鼓勵發展營建自動化,減 公共工程及民間工程都面臨缺工缺料嚴重 少人力需求」,本會將持續偕同內政部及 的困境,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 勞動部共同合作,以整體性思維,共同改 會同學者專家、業界代表,找出解決之道並 善營造業缺工情形。 擬妥未來因應對策,俾群策群力解決缺工缺 二、有關全國砂石供需情形,目前國內砂石市 料嚴重的問題。 場供需量足價穩,為達成砂石供需自給自 足之政策目標,本會與經濟部礦務局等相 關單位亦將持續合作,共同穩定砂石供 需。 (七) 有鑑於公共工程的品質,是行政院公共工程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0 委員會主要任務,因此,在公共工程委員會 年 2 月 25 日工程管字第 1100300137 號函復立 推動淡江大橋使用設計年限提升到 120 年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際,建請應考量橋梁投資經費龐大及工程艱 一、本計畫主管機關為交通部,主辦機關為交 10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辛,並應避免短期內修復與重建之金額損 通部公路總局,經費為 211.94 億元,期 耗,因此,務必落實對淡江大橋的橋梁設計 程為 103 年 1 月至 113 年 12 月,計畫進 施工執行以最高安全規格、最高之施工列管 度 50.63%,尚符預期。本計畫共分三標辦 監辦,才能確保淡江大橋完工後使用 120 年 理,各標工程進度及施工照片等資料已公 的高品質、高安全狀態承諾。同時再請行政 開於該局「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新建工 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需就列管監辦之情形,如 程全球資訊網」 。 實於機關的公開平台對外周知,以利全民督 二、本會相關列管監辦作為如下: 工。 (一)辦理主橋基本設計審議,並提供相關意 見:本會對於淡江大橋主橋之基本設計, 於 105 年 11 月 19 日完成審議作業,並提 供意見供交通部參考。 (二)現地訪查,瞭解計畫實際執行現況:本會 吳主任委員澤成於 107 年 5 月 25 日前往 現地訪查,除瞭解計畫各標執行情形外, 並對於計畫修正所涉及之經費增加、期程 延長及相關檢討過程,請交通部公路總局 再予完整補充,以利相關單位審查。 (三)督導會報按月追蹤執行進度:本計畫為重 大工程之計畫,已納入本會「公共建設督 導會報」按月追蹤辦理情形,並已將相關 列管資料公布於本會網站。 (四)辦理工程查核,監督工程品質:本會曾於 104 年 12 月 1 日對計畫內屬連絡道路之 「2K+146~2K+606 段橋梁新建工程」辦理 查核,查核成績為甲等;另屬主橋段之 「5K+000~7K+035 新建工程」 ,本會將視工 程進度,適時辦理工程品質查核作業。 (八)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督導各機關對於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0 公共設施維護管理情形,主導各機關建置公 年 2 月 26 日工程管字第 1100300145 號函復立 共設施維護管理資訊公開事宜,並主導各機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關應訂定所屬維護管理手冊及標準作業程 一、訂定「公共設施維護管理資訊公開作業要 序。另外,工程會也於網站建立維護管理專 點」明確各級機關權責:為推動公共設施 頁,並作為各機關公開資訊網頁的連結彙整 維護管理情形之資訊公開,本會 110 年 1 平台。目前各機關雖已將各維護管理情形彙 月 14 日訂定「公共設施維護管理資訊公 10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整至工程會建立之平台,但無論是工程會本 開作業要點」明確各機關公開維護管理資 身所建置的彙整平台,或各機關建置的公開 訊之權責及辦理事項。 資訊資料,對於想透過網頁查詢瞭解目前公 二、開發「公共設施維護管理資訊系統」提供 共設施維管情形的民眾而言,除了操作使用 機關填報及民眾查詢:為利公共設施之維 上不夠清楚瞭解,對於各機關所建置的公開 護管理資料對外公開,本會已開發「公共 資訊,工程會恐也無法進行後續的查核、追 設施維護管理資訊系統」於 110 年 2 月 18 蹤及管考。為監督該工作計畫能夠有效運 日對外開放,公共設施之維護管理資料可 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於 1 個月內對 由各級機關定期更新及提供民眾友善之 目前網頁操作、設置提出改善,並對於往後 方式進行查詢,並可作為各主管機關掌握 各機關建置的公共設施維護管理公開資 所屬有無依規定落實維護管理之參考。另 訊,其後續查核、追蹤及管考,如何擬定配 將持續滾動檢討及盤點各機關所提設施 套機制或制定相關要點之可行性向立法院 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九)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自 94 年以來,共計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0 列管 425 件閒置公共設施,致力推動閒置設 年 2 月 26 日工程管字第 1100300132 號函復立 施活化以來,列管之閒置設施持續降低,截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至 109 年第 2 季為止,仍屬繼續列管者僅餘 一、解列案件定期填報使用情形,中央目的事 17 件,顯見推動效果顯著。惟閒置設施之認 業主管機關及本會辦理抽查,避免再次閒 定標準如無依實際情形持續修正,恐有設施 置:本會已於 109 年 1 月 22 日函頒「閒 實際使用率低,卻未被列入閒置設施清單之 置公共設施提報列管及活化作業要點」 可能。爰建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持續 (以下簡稱作業要點) ,其中第 6 點第 5 追蹤解除列管之公共設施,並依實際情況適 款規定,解除列管之案件,設施管理機關 時調整閒置設施之認定基準,以避免活化之 應於每使用屆滿一年之次一月底前,至閒 設施重歸閒置。 置資訊系統填報前一年度使用情形,至少 應填報三年;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本 會必要時得辦理抽查,如再有閒置情形, 重行依前開要點第四點規定提報。另本會 已於 102 年 12 月 23 日行政院活化閒置公 共設施 102 年第 3 季督導會議,決議自 103 年定期(原則每月一次)進行抽查已活化 設施是否有再閒置情形。 二、閒置設施之認定基準,係據個案設施之預 期使用情形及效益目標作為判斷基準,已 考量實際情況:各機關辦理重大公共設 10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施,應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 計畫編審要點」提報個案計畫,內容包括 計畫目標、預期效果、營運管理計畫等, 故未來該設施是否閒置,應依核定計畫作 判斷。另依作業要點第 2 點第 1 款規定, 公共設施是否閒置,係依開發或興建時已 訂定預期使用情形及效益目標作為判斷 基準,其預期使用情形及效益目標有修正 者,依修正者為準,已依實際情況考量閒 置之認定基準。 三、要求各機關化被動為主動,清查公共設施 是否閒置,列管案件逐案確認活化目標, 加速活化:作業要點已要求各機關對於轄 管或補助興建之公共設施使用情形,化被 動為主動,應每年至少辦理一次清查,主 動發現閒置公共設施。對於疑似閒置案 件,本會要求應先瞭解設施實際狀況,設 施管理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 實釐清是否閒置,若確實有閒置情形才納 入追蹤,以避免不必要之列管,浪費行政 資源。另針對列管案件,本會每季召開活 化閒置公共設施督導會議,逐案瞭解閒置 原因,確認活化目標具體可行,執行過程 隨時解決關鍵問題,並適時辦理專案協處 會議及實地訪查,加速活化。 (十)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確保公共建設計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0 畫之執行成效、維護公共建設品質並協助解 年 2 月 26 日工程管字第 1100300143 號函復立 決停工問題,於 110 年度預算「公共工程企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劃及法規業務」項下「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業 一、源頭減少停工終解約肇因:為避免機關未 務」及「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項下「公共工 完成前置作業(例如:環境影響評估、都 程品質管理計畫」共計編列 867 萬 6 千元。 市計畫變更、用地取得、水土保持計畫審 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 查等)即辦理工程招標,導致工程停工、 重衝擊全球經濟,連帶影響公共工程停工情 終解約情形發生,本會已於 109 年 9 月 29 形,截至 109 年 8 月底為止,停工中案件共 日修正「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 10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計 1,026 件,其中屬於 109 年度之案件數達 全面要求機關辦理公共工程招標前,應檢 692 件,占案件總量之 67.45%,顯見疫情已 核機關應辦事項。 對公共工程進行造成實質影響。為利公共工 二、每月通函各機關加強控管:本會每月自公 程順利推動,爰建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篩選停工、終解約案 應持續加強協助處理停工案件,督促此類案 件,發函主管機關加強列管,並督促主辦 件重新發包或加速復工,確保公共工程順暢 機關加速復工或重新發包。 進行且保有良好公共建設品質。 三、每季召會檢討排除困難:本會每季就未執 行金額達 5,000 萬元以上之停工、終解約 案件,召開檢討會議逐案瞭解執行障礙, 排除困難,以加速復工或重新發包。 四、復工或重新發包統計:109 年 1 月至 12 月底,已使 91 件未執行金額 5,000 萬元 以上案件加速復工或重新發包。 (十一) 政府機關用人應秉持公開、公正及公平之精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0 神,110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計有 16 年 2 月 24 日工程秘字第 1100400084 號函復立 名勞務承攬人力改以臨時人員方式聘用,該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會將採公開甄選方式辦理,而相關工作現係 一、公開甄選臨時人員辦理依據: 由勞務承攬人力辦理,渠等人員在業務及工 (一)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 作環境之熟悉度上具有優勢,於人員甄選 及運用要點第八點規定「各機關進用臨時 時,建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開甄選應 人員,以公開甄選為原則。」 注意形式及實質之公平。 (二)本會於 109 年 9 月 17 日訂頒「本會 110 年自僱臨時人員甄選作業工作計畫」,第 一點即載明:「…本會進用臨時人員,以 公開甄選方式辦理為原則,各用人單位甄 選足以勝任擬任工作者為限。」 二、公開甄選作業之作法略以如下: (一)各用人單位成立 5 人遴選小組:當然成員 2 人由本會人事政風單位 1 位主管及本會 票選甄選委員 1 位委員組成,餘由用人單 位 3 位職員擔任,並共同完成該單位職缺 公告表、面試評分表等訂定工作。 (二)職缺公告:為公開招募有意願應徵的一般 民眾,職缺公告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 求人網站及本會網站,公告 3 日以上。 10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三)面試及評分作業:各用人單位就公告條件 進行初審,由各用人單位遴選小組進行面 談及評分。 三、綜上,本會秉持以公開、公正及公平之精 神,確實已對應徵者之主客觀條件加以衡 平考量,落實機會均等,甄選足以勝任擬 任工作者。 (十二) 有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108 年間函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0 頒「公共工程訂定工期參考原則」,以協助 年 2 月 25 日工程技字第 1100200192 號函復立 各機關辦理公共工程時,妥為訂定合理工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期,惟該原則所定之規劃設計參考時程區間 一、公共工程訂定工期參考原則之說明 金額跨度頗大,且以平均日數作為不同工程 (一)規劃設計作業期程係統計實際案例而 規模之工期參考,恐不利各機關參考;108 得,機關仍應依個案特性及需求調整:本 年度展延工期件數及決標金額較 106 及 107 會為協助各機關辦理公共工程時,妥為訂 年度減少,惟件數及決標金額仍龐大,為確 定合理工期,避免工期估算不合理,影響 實協助各機關合理訂定工期,建請上開原則 廠商投標意願,或發生履約中需辦理工期 應視各機關實際參考情形調整。 展延衍生爭議之情形,特訂定公共工程訂 定工期參考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其 中附表一「公共工程規劃設計作業時程參 考表」及附表二「施工期間統計資料表」 係統計實際案例分析而得,又本原則第 7 點已明定,有關作業時程,機關仍應依個 案特性及需求,予以調整。 (二)本原則附表經費級距,係考量實務需要訂 定:上開附表一及附表二之級距區間,係 考量公共工程規劃設計所需時程尚非與 經費多寡成等比例增加,並依實務需求訂 定。 二、展延工期改善作法 (一)為避免機關未完成前置作業即辦理工程 招標,導致後續變更設計情形發生,本會 已於 109 年 9 月 29 日修正「公共工程開 工要件注意事項」,全面要求機關辦理公 共工程招標前,應檢核機關應辦事項。 10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二)每半年定期自「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 篩選「變更設計追加金額」及「變更設計 展延工期」前十大之案件,主動函請該工 程之主管機關,將相關案件納入推動會報 或相關會議檢討管控,並於本會全球資訊 網公布供各界參考。 (三)針對變更設計異常之案件,適時依政府採 購法辦理稽核或工程施工查核,確保工程 施工品質。 (十三) 有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自 94 年間迄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0 今,累計列管 425 件閒置公共設施,至 109 年 2 月 26 日工程管字第 1100300133 號函復立 年第 2 季止繼續列管者 17 件,持續列管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閒置公共設施已有減少,且解除列管之案件 一、化被動為主動,清查公共設施是否閒置: 仍需追蹤是否有再閒置情形;惟依規定,閒 本會已於 109 年 1 月 22 日訂定「閒置公 置設施之認定應先檢討釐清現狀是否未達 共設施提報列管及活化作業要點」(以下 到設施開發或興建時訂定之預期使用情形 簡稱作業要點),要求機關對於轄管或補 及效益目標,或差異顯著者,爰預期效益目 助興建之公共設施使用情形,化被動為主 標較低之設施,恐將造成實際利用率低之設 動,應每年至少辦理一次清查,主動發現 施未及列管情形,建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閒置公共設施。 會應參酌實際情形檢討相關規定並督導各 二、落實釐清列管閒置設施之必要性:過往對 相關單位注意改善,以防杜新增閒置公共設 於閒置設施列管多依賴機關接獲民眾、媒 施。 體或其他機關(構)之通報,且未瞭解設 施之實際情形,即納入列管。本會已要求 對於疑似閒置案件應先瞭解設施實際狀 況,設施管理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確實釐清是否閒置,若確實有閒置情形 才納入追蹤,以避免不必要之列管,浪費 行政資源。 三、逐案確認活化目標,解決關鍵問題:針對 列管案件,本會每季召開活化閒置公共設 施督導會議,逐案瞭解閒置原因,確認活 化目標具體可行,執行過程隨時解決關鍵 問題,並適時辦理專案協處會議及實地訪 查,加速活化。 11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十四) 現行「政府採購法」及相關之法令,均 一、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未對欠缺消極資格,而因故意或過失受聘擔 110 年 2 月 26 日工程企字第 1100100102 任委員或參與評選者,明定警示或懲處機 號函復立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 制,致曾違反相關規定之委員,除欠缺避免 下: 其違反相關規定之嚇阻機制外,事後仍有可 (一)「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修正草案業 能遭同一或其他機關聘請為採購委員。 於 109 年 12 月 3 日預告:為強化機關責 為因應現行法規之缺漏,行政院公共工 任,要求召集人及副召集人應為機關人 程委員會於 109 年 10 月 8 日之業務報告中 員,其中召集人應由機關首長或其指定之 明示,其施政重點包括:於「現行評選法令 一級主管以上人員擔任(修正條文第七 之精進作為」採取「研修採購評選委員會組 條),及增訂因評選不公或涉採購弊案等 織準則」,增訂遭該會自專家學者資料庫除 違反法令情形者,不得遴選為採購評選委 名或暫時移離者不得遴選為委員會委員之 員會委員(修正條文第五條)。 規定,以及「研修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 (二)「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修正草案業 則」,增訂利益迴避而應予辭職或解聘之情 於 109 年 12 月 10 日預告:增訂委員於所 形,及委員不得參與採購案之後續履約之規 評個案採購決標後,不得擔任該採購案得 定;並於「專家學者資料庫之精進作為」, 標廠商履約工作成員,或協助履約,以避 採取「研修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建置及 免因利益衝突,而發生不公平情形(修正 除名作業要點」,提高推薦資格條件,明定 條文第十四條之一);另為落實法規所定 不得推薦及不予納入資料庫或予以移離之 審議程序,修正評選總表應載明之事項委 規定,且明確「公開資料庫暫時移離或除名 員是否先逐項討論再評分、評選結果有無 資訊」之作業規範等措施。 明顯差異及其處置等事項(修正條文第六 為追蹤公共工程委員會辦理前開工作 條之一) 。 之作業進度,爰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三)配合「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及「採 預算案通過後,每 3 個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 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修正情形,將一 會提出工作進度之書面報告。 併修正「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建置及 除名作業要點」中,關於專家學者之推薦 條件,並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新增相關功 能,以避免招標機關遴選不適宜之人員擔 任採購評選委員。 (四)本會將依前述事項逐步推動,並與外界適 時溝通說明,以精進採購評選作業之專業 與公正性。 二、有關「現行評選法令之精進作為」將持續 依決議內容,於每 3 個月向立法院交通委 11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員會提出工作進度之書面報告。 (十五)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0 年度施政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0 標及重點所示,工程會應盤點低度利用公共 年 2 月 26 日工程管字第 1100300134 號函復立 設施,協助衛生福利、地方創生等需求,推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動活化轉型。然預算書內並未提到相關辦理 一、盤點全國低度利用公共設施,計有 5 處適 計畫、進度及成果,請工程會應儘速進行相 合規劃活化轉型作為兒育、高齡相關衛生 關設施之盤點作業,並與衛生福利、地方創 福利及地方創生設施:本會 109 年 12 月 8 生之相關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國家發展委 日函請各地方政府,盤點低度利用公共設 員會等單位,針對可活化之低度利用公設未 施且適合作為兒育、高齡相關衛生福利及 來轉型目標及績效共同研商,尤其是兒育、 地方創生設施使用者,共計 5 件,包括: 高齡相關衛生福利設施的設置,未來必定有 臺北市(2 件) 、新竹縣(1 件)、南投縣 更多需求。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3 個 (1 件)及屏東縣(1 件)等,該 5 件地 月內辦理跨部會研商,並就相關計畫辦理期 方政府刻正依規劃期程推動中,其餘縣 程、進度及成果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 (市)政府表示目前尚無低度利用公共設 關書面報告。 施可供相關衛生福利及地方創生設施使 用。 二、本會列管 17 案閒置公共設施,有 2 案活 化轉型為社福設施:截至 109 年 12 月列 管 17 件閒置公共設施,其中「衛生福利 部新營醫院北門分院」及「高雄市旗津中 興公有市場二樓」2 案,活化轉型為社福 設施。 三、衛生福利部積極推動 2 項計畫,完備照顧 服務體系:衛生福利部為擴大公共托育服 務量能,以及充實普及社區長照服務資 源,透過前瞻基礎建設「建構 0-2 歲兒童 社區公共托育計畫」及「整建長照衛福據 點計畫」2 項計畫,完備服務體系。 四、國家發展委員會積極推動地方創生:國家 發展委員會偕同相關部會輔導地方政府 提出 116 件地方創生計畫,其中 46 件經 「行政院地方創生會報」工作會議討論通 過,開始執行,其餘 70 件刻正輔導中。 另為加速地方創生推動,該會已研擬「加 11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報奉行政院 109 年 10 月 5 日核定,將依該計畫於 110 年度起 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公有空間環境整備及 活化,作為地方創生推動及經營場域,結 合地方創生事業推動執行需要,共創地方 發展契機。 五、透過溝通平台解決困難問題:針對閒置公 共設施列管案件,本會每季召開「活化閒 置公共設施督導會議」,逐案瞭解閒置原 因,確認活化目標具體可行,解決關鍵問 題,加速活化;對於相關重大建設計畫(例 如: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本會每月召開 「公共建設督導會報」委員會議,協調解 決跨部會或通案性問題,主動發現問題, 協助排除困難。 (十六)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108 年間頒行「公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0 共工程訂定工期參考原則」,以協助各機關 年 2 月 25 日工程技字第 1100200194 號函復立 辦理公共工程時訂定合理工期。經查 106 至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108 年度全國逾 10 萬元之工程採購案件,其 一、展延工期改善作法 展延工期件數及決標金額,分別為 7,322 件 (一)為避免機關未完成前置作業即辦理工程 及 2,964 億餘元、8,500 件及 2,788 億餘元、 招標,導致後續變更設計情形發生,本會 7,013 件及 1,491 億餘元(詳表 1) 。雖然 108 已於 109 年 9 月 29 日修正「公共工程開 年度工程展延工期情形較前 2 年度減少,但 工要件注意事項」,全面要求機關辦理公 工期延宕之件數及決標金額仍十分龐大,行 共工程招標前,應檢核機關應辦事項。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考量該原則是否可 (二)每半年定期自「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 進行更精準之調整,以利各機關確實訂定工 篩選「變更設計追加金額」及「變更設計 期,並有效避免工期延宕之情況,請向立法 展延工期」前十大之案件,主動函請該工 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評估書面報告。 程之主管機關,將相關案件納入推動會報 或相關會議檢討管控,並於本會全球資訊 網公布供各界參考。 (三)針對變更設計異常之案件,適時依政府採 購法辦理稽核或工程施工查核,確保工程 施工品質。 二、公共工程訂定工期參考原則之說明 11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一)規劃設計作業期程係統計實際案例而 得,機關仍應依個案特性及需求調整:本 會為協助各機關辦理公共工程時,妥為訂 定合理工期,避免工期估算不合理,影響 廠商投標意願,或發生履約中需辦理工期 展延衍生爭議之情形,特訂定公共工程訂 定工期參考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其 中附表一「公共工程規劃設計作業時程參 考表」及附表二「施工期間統計資料表」 係統計實際案例分析而得,又本原則第 7 點已明定,有關作業時程,機關仍應依個 案特性及需求,予以調整。 (二)本原則附表經費級距,係考量實務需要訂 定:上開附表一及附表二之級距區間,係 考量公共工程規劃設計所需時程尚非與 經費多寡成等比例增加,並依實務需求訂 定。 (十七) 「政府採購法」第 96 條明訂「機關得於招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0 標文件中,規定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 年 6 月 9 日工程企字第 1100100131 號函復立 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而其效能相同或相似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之產品,並得允許百分之十以下之價差。產 一、工程採購全生命週期落實環境保護原則之 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 作法: 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 (一)自源頭於規劃設計階段即將環境保護原 源者,亦同。」此外,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則列入考量: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 會另訂「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 選及計費辦法第 6 條第 2 項規定,廠商設 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亦訂定「機關綠色 計應符合節省能源、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採購績效評核作業要點」,透過評核執行績 保護環境、節約資源、經濟耐用等目的。 效以作為推動各機關綠色採購之誘因獎勵。 另本會訂定之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 經查,前開法規對於優先採購符合環保原則 本亦將其列入契約要求。前開設計成果, 之規範,因主要針對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 為工程採購之招標文件之一,工程廠商應 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僅能落實於財物採 依約執行。 購,惟勞務採購及工程採購等委商對象,亦 (二)基於促進循環經濟效益,及輔導產業健全 可能為不符環保原則之廠商。有鑑於此,行 發展,本會推動焚化再生粒料、煉鋼爐碴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研議就「政府採購 及 AC 刨除料適材、適所、適量運用於公 11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法」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等 共工程。並於 106 年 7 月成立「再生粒料 法規,考量除財物採購外,如何於勞務及工 運用於公共工程跨部會推動小組」,追蹤 程採購項目中亦能落實環保原則,爰建請行 掌握再生粒料使用及去化相關問題。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上開違反環保或 (三)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為落實資源回收 勞動法令之廠商,於評選及履約階段應有之 再利用法, 「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 2 條 處置進行制度化研議,並於 4 個月內向立法 第 4 款增訂:「本契約依『資源回收再利 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用法』第 22 條及其施行細則第 10 條規 定,機關應優先採購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 產品、本國境內產生之再生資源或以一定 比例以上再生資源為原料製成之再生產 品。廠商應配合辦理。」 二、研議於工程及勞務採購納入綠色採購機 制: (一)為利綠色採購機制擴大至工程及勞務採 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已 擬具「綠色採購推動方案(修正草案)」 , 將工程及勞務採購納入該修正草案適用 範圍,經本會協助提供意見後,環保署於 107 年開始推動該修正草案試辦。另查環 保署訂定之「109 年度機關綠色採購績效 評核作業評分方法」,已將工程及勞務採 購實施綠色採購情形,列為機關辦理綠色 採購績效評核之加分項目。 (二)本會參採環保署建議,修正「採購評選委 員會(評審小組)評選(審)委員評分表 (評選項目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 指標)」範本,加入「辦理綠色採購」指 標,鼓勵廠商提高企業社會責任,促進廠 商採購綠色產品。 (三)本會依環保署建議,修正「工程採購契約 範本」及「勞務採購契約範本」,要求廠 商依契約提供環保、節能、省水或綠建材 等綠色產品,應至環保署設置之「民間企 業及團體綠色採購申報平臺」申報,以利 11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統計民間企業及政府機關之綠色採購成 效。 三、機關於評選階段就廠商違反環境保護或勞 動法令之處理機制: (一)機關辦理評選,得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 5 條第 6 款規定就廠商過去履約績效(例 如履約紀錄、經驗、實績、法令之遵守等) 訂定評選項目或子項,使違反環境保護或 勞動法令之廠商獲得較低得分。 (二)查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已建置「列管污染 源資料查詢系統」 ,另查勞動部已建置「違 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 機關可利用該等系統查詢廠商是否曾經 有違反環境保護或勞動法令之情形。 四、機關於履約階段就廠商違反環境保護或勞 動法令之處理機制: (一)依約核計違約金:機關遇廠商有違反環境 保護或勞動法令情形,除依相關法令檢討 廠商責任外,應依契約約定之罰則處置。 (二)終止或解除契約:遇廠商違反環境保護或 勞動法令,其屬情節重大者,機關得依契 約約定辦理終止或解除契約。 (三)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拒絕往來:遇廠商違反 環境保護或勞動法令,而遭機關依約終止 或解除契約者,屬情節重大者,機關應依 政府採購法第 101 條第 1 項第 12 款將廠 商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拒絕往來為期 3 個月 至 1 年,於拒絕往來期間不得參加任一機 關採購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貳 總決算部分 無 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