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華 民 國 112年 度 (2一 17) (l12年 1月 1日 至 l12年 12月 31日 ) 中 算 行政院 單位 決算 行 政 院公 共 工 程委 員會 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2 年度單位決算 目 次 頁次 一、 總說明 1. 財務報告之簡述................... 1-2 2. 財務狀況之分析................... 2 3. 重要施政計畫執行成果之說明............. 2-9 二、 決算報表 (一)主要表 1. 歲入來源別決算表..................10-13 2. 歲出政事別決算表..................14-15 3. 歲出機關別決算表..................16-21 4. 以前年度歲入來源別轉入數決算表...........22-23 (二)附屬表 1. 歲出用途別決算分析表................24-25 2. 歲出用途別決算累計表................26-29 3. 繳付公庫數分析表..................30-33 4. 公庫撥入數分析表..................34-35 5. 歲入保留分析表............... ...36 6. 歲入餘絀(或減免、註銷)分析表............37 7. 歲出保留分析表............... ...38-39 8. 歲出賸餘(或減免、註銷)分析表............40-41 9. 人事費分析表....................42-43 10.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或團體個人經費報告表....44-47 11.委託辦理計畫(事項)經費報告表........ ...48-49 12.出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表...............50-51 13.重要社會發展、重大科技發展計畫執行情形及目標達成情 形表........................52-53 14.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54-57 15.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彙計表.............58-59 三、 會計報表 (一)主要表 1. 平衡表.......................60 2. 收入支出表.....................61 (二)附屬表 1. 平衡表科目明細表..................62-76 2. 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遞耗資產及無形資產變動表....78-79 四、 參考表 1. 決算與會計收支對照表................80 2. 現金出納表.....................81-82 3. 國有財產目錄總表..................83 4.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84-15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一、財務報告之簡述 (一) 歲入部分: 1、本年度部分:歲入預算數 47,741,000 元,決算數 49,101,836 元,占預算數 102.85%。茲將預算執行情形,按來源別子目說明如下: (1) 罰金罰鍰及怠金:預算數 440,000 元,決算數 300,000 元,占預算數 68.18 %,主要係技師違反技師法之罰鍰收入短收所致。 (2) 賠償收入:預算數 0 元,決算數 11,024 元,主要係辦理「112 年度工程 產業全球化市場資訊蒐集暨法律財務專業顧問服務」及「112 年度工程產 業全球化產業鏈結及輔導計畫」等廠商逾期違約金。 (3) 行政規費收入:預算數 42,714,000 元,決算數 44,562,700 元,占預算數 104.33%。 (4) 使用規費收入:預算數 2,352,000 元,決算數 1,792,300 元,占預算數 76.20%,主要係工程技術鑑定服務費收入短收所致。 (5) 廢舊物資售價:預算數 20,000 元,決算數 107,848 元,占預算數 539.24 %,主要係本年度出售報廢財物超收所致。 (6) 雜項收入:預算數 2,215,000 元,決算數 2,327,964 元,占預算數 105.1 %。 2、以前年度部分:轉入數 4,308,707 元,實現數 280,467 元,未結清數 4,028,240 元,係本會退休人員高家濃依貪污治罪條例判決確定,應收回以前年度發放之 退休金。 (二) 歲出部分: 1、本年度部分:歲出預算數 472,136,000 元,實現數 452,066,883 元,保留數 2,734,684 元,決算數合計 454,801,567 元,占預算數 96.33%,較預算數節 減 17,334,433 元,主要係人事費節餘、撙節開支及捐助國內工程產業赴海外 拓點執行賸餘所致。茲將預算執行情形分項說明如下: (1) 一般行政:預算數 319,505,000 元,實現數 309,012,772 元,保留數 534,684 元,決算數合計 309,547,456 元,占預算數 96.88%,節減 9,957,544 元,主要係實際進用員額較少致人事費節餘。 (2)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預算數 76,929,000 元,決算數 72,936,591 元,占預算數 94.81%(業務費 97.01%;獎補助費 86.6%;設備及投資 99.6%),節減 3,992,409 元,主要係捐助國內工程產業赴海外拓點,經 本會核定捐助廠商金額與預算金額相當,惟因受疫情影響,致廠商執行捐 助經費減少而執行賸餘。 (3)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預算數 33,956,000 元,決算數 32,239,055 元,占預 算數 94.94%,節減 1,716,945 元。 (4)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預算數 40,538,000 元,實現數 37,878,465 元,保留 數 2,200,000 元,決算數合計 40,078,465 元,占預算數 98.87%,節減 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459,535 元。 (5) 第一預備金:預算數 1,208,000 元,未動支。 2、以前年度部分:無。 (三) 平衡表: 1、資產科目: (1) 專戶存款 8,885,914 元,係員工離職儲金及廠商履約保證金等。 (2) 應收帳款 4,028,240 元,係本會退休人員高家濃因案判決確定應收回之退 休金。 (3) 機械及設備 13,342,682 元,係電腦系統設備等。 (4) 交通及運輸設備 2,173,190 元,係公務車輛等。 (5) 雜項設備 239,983 元,係辦公事務設備等。 (6) 無形資產 63,062,875 元,係電腦軟體。 2、負債科目: (1) 應付代收款 5,799 元,係代收退撫基金等。 (2) 存入保證金 5,150,000 元,係廠商履約保證金。 (3) 應付保管款 3,730,115 元,係員工離職儲金等。 3、淨資產:82,846,970 元。 二、財務狀況之分析 平衡表: 1、資產科目: (1) 機械及設備較上年度增加 2,440,993 元,主要係辦理電子公文檔案數位影 像化購置相關設備費。 (2) 雜項設備較上年度增加 73,897 元,主要係購置辦公事務設備。 (3) 電腦軟體較上年度增加 29,452,632 元,主要係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 型決策支援系統開發執行完畢,決算後移入電腦軟體。 (4) 其餘科目本年度金額較上年度差異未達 20%。 2、負債科目:本年度金額較上年度差異未達 20%。 三、重要施政計畫執行成果之說明 (一)已完成施政計畫重點概述: 1、 配合政府「鬆綁與重建」施政主軸,推動法規鬆綁,積極檢討主管法規,研修 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作業須知、契約範本及相關文件與手冊,供各機關據以 辦理採購作業,提升政府採購效率及品質。另提供司法、監察機關政府採購事 項專業意見。 2、 協助中央機關(含補助地方)辦理 5,000 萬元以上工程採購流標 2 次以上案件, 召開專案檢討會議計協處 17 案,並就因應流標之作為赴地方政府辦理 15 場次 說明會。 3、 賡續推動政府採購公開化、透明化及電子化,精進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功能, 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推動「線上繳納押標金」及「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採購機制。 4、 辦理各類公共工程計畫、基本設計及災後復建審議,審議個案工程基本設計 79 件,核列經費 2,688.37 億元;審議公共設施災後復建工程 2,608 件,核列經費 122.43 億元。 5、 推動技師法修正草案,並修正「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建築物結構與 設備專業工業技師簽證規則」等子法,確保技師執業權益及落實技師權責相符。 6、 召開「工程產業全球化平臺」會議,以「遵循新南向政策,並同步開拓全球市 場」之原則,管考各部會推動策略及措施,以暢通業者海外發展所需人流、金 流及資訊流。業者於新南向區域得標 39 件標案 319 億元,相較 110 年之 39 件 114 億元及 111 年之 41 件 168 億元,已有成長。 7、 辦理工程技術資料庫及價格資料庫維護與強化,完成修訂或新增共通性施工網 要規範 71 篇章及更新 3,000 餘項常用工項之歷史價格資料。 8、 管控及加速推動公共建設計畫,以提升預算執行績效;管控停工終解約案件, 加速復工及重新發包,運用「公共工程標案延遲付款廠商通報及主動篩選機制」 加速付款;強化公共設施維護管理機制,確保使用安全;協處穩定砂石供需, 以達自給自足。 9、 召開公共設施有效管理使用督導會議協處活化困難案件,及成立專案小組主動 輔導,加速活化進度。 10、頒修「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 、「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法」、 「工 程施工查核小組組織準則」及「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辦理工程施 工查核 120 件,並辦理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績效考核及強化工安精進措施,另透 過全民督工、道路品質抽查等措施,全面提升公共工程施工品質;推動「公共 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計分制度」,並宣導機關善用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及人員 履歷資料挑選優良廠商。 11、辦理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進階訓練,參訓人員計 11,929 人;辦理政府採 購全生命週期概論、工程倫理、執業相關法令及規劃設計監造階段工程技術專 題講習會,參加人員計 1,329 人;辦理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訓練及回訓,參 訓人員計 15,243 人;辦理高普考錄取人員集中實務訓練,參訓人員計 196 人。 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因應改善措施 一、 精 進 計 畫 一、 辦 理 重 大 持續辦理重大公共 112 年度本會依「政府公共工程計畫 與經費審 公 共 工 程 工程可行性評估、 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辦理個案工程 議,提升公 基 本 設 計 建設計畫及個案工 之基本設計審議計 79 件、2,688.51 共工程技 審議 程基本設計階段審 億元,經審議核列 2,688.37 億元, 術 與 效 議作業。 經費核列比率 99.99%。另 10 億元以 能,協助工 上個案工程皆須辦理替選方案評 程產業爭 估,各機關所節省成本或增加效益金 取海外建 額共計 73.45 億元。 設商機 二、 強 化 公 共 一、 編 修 公 共 工 依各界提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 工程技術 程 共 通 性 工 制訂、修正及廢止之國家標準等進行 資料庫內 項 施 工 綱 要 施工綱要規範檢討,與時俱進,112 容 規範,提供共 年度計有 82 章提案編修,其中 71 章 通 原 則 性 工 已完成進版更新,2 章退回修正,餘 項 之 施 工 作 9 章刻依程序規劃於 113 年召開複審 業參考。 會議審查。 二、 編 修 公 共 工 針對公共工程工項編碼體系持續更 程 編 碼 系 統 新擴充;持續更新強化經費電腦估價 及 提 供 經 費 系統及二代價格資料庫系統功能,友 電 腦 估 價 系 善使用者操作,112 年度二代價格資 統服務,精準 料庫查詢約 34.1 萬人次。 蒐集與回饋 工項價格資 訊。 三、 持 續 更 新 技 除持續依回收各機關標案預算及契 術(含價格) 約資料更新工項單價資料,亦主動進 資 料 庫 內 行營建大宗資材市場調查。112 年度 容,提供機關 已彙整公布包括砂石、預拌混凝土、 編 製 預 算 書 瀝青混凝土、鋼筋、鋼板及 H 型鋼等 及 研 訂 契 約 大宗營建資材價格計 12 期,公共工程 文件之參考。 技術資料庫瀏覽查詢約 61.2 萬人次。 三、 提 升 工 程 一、 執行「工程產 1. 依行政院於 110 年 9 月 6 日核定 相關產業 業全球化推 之「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政 競爭力,適 動專案」(政 策 白 皮 書 ) 第 3 期 ( 111~114 時與國際 策白皮書), 年)」,以團隊整合輸出、調整產 接軌 召開平臺會 業體質及強化政府支援 3 大面 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因應改善措施 議管控相關 向,提供國內工程產業人流、金 策略及措施 流及資訊流協助,112 年度成果摘 辦理情形。 述如下: (1)人流:已於 7 月至 9 月間舉辦 6 場次工程產業全球化人才培 訓班,培訓 465 人次。 (2)金流:輸出聯貸平臺完成 75 案,貸款及保證金額為 82.35 億元。另本會及內政部賡續透 過海外拓點補助,協助工程技 術服務業、營造業及建築師開 拓海外市場。 (3)資訊流:駐外單位回傳工程商 情共 16 件,經濟部已公布於 GPA 全球政府採購商機網供各 界查詢,本會亦轉送相關公會 轉知所屬會員參考。 2. 分別於 1 月 31 日及 9 月 4 日召開 2 次工程產業全球化平臺會議,追 蹤 112 年度各機關執行情形及工 作重點,以有效協助我商取得海 外標案。 二、 補 助 國 內 工 於 2 月 17 日起受理 112 年度拓點計 程 產 業 策 略 畫申請,續於 3 月 23 日召開拓點補 聯 盟 赴 海 外 助計畫審查會議,計核定 11 件申請 拓點。 計畫,總簽約補助金額約 1,509 萬 元。112 年度拓點廠商全球得標 38 件 標案,總得標金額約為 261.2 億元。 三、 推 動 參 與 國 本會及社團法人中國工程師學會出 際 工 程 師 組 席 6 月 11 日至 6 月 15 日舉行之「國 織,出席國際 際工程聯盟會議」 (IEAM 2023 會議) , 工 程 師 會 議 除掌握國際間工程師證照制度發展 及 辦 理 國 際 情形以利國際接軌外,亦與各國代表 工 程 師相互認建立良性互動。 許計畫。 二、 推 動 政 府 精 進 政 府 採 購 一、 推 動 政 府 採 112 年度各機關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 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因應改善措施 採 購 電 子 電子化業務 購資訊公告。 刊登相關公告逾 50.9 萬筆,其中招 化 標公告(含更正)約 23.3 萬餘筆, 決標公告(含更正)約 18.7 萬餘筆, 無法決標公告(含更正)約 8.9 萬餘 筆,民眾及廠商查詢皆無需付費,亦 無需登錄帳號,即可查閱,資訊完全 公開、透明,且無查詢身分限制。 二、 推 動 電 子 領 提供廠商 24 小時均可利用政府電子 標。 採購網進行網路領標,減輕廠商往返 人力及時間成本,減少機關人工作 業。112 年度機關提供電子領標案件 計 22.5 萬餘件,比率 99.66%,廠商 電子領標次數計 91.6 萬餘次。 三、 推 動 共 同 供 以網路取代傳統訂購流程,使採購流 應 契 約 網 路 程電子化,簡化機關下訂及廠商接單 訂購。 行政作業流程,提升政府採購效率。 112 年度網路訂購數達 19.8 萬餘筆, 電子下訂總金額為 371 億餘元。 四、 推 動 公 開 取 推動各機關採用「公開取得電子報價 得 電 子 報 單」採購機制,節省機關及廠商作業 價。 時間及成本,提升政府採購效率。112 年度各機關採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 方式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達成率財 物類及工程類分別為 62.8%與 18.33 %,超過本會訂定 112 年度財物類 45 %與工程類 9%之目標值,執行成效 良好。 五、 辦 理 政 府 電 112 年度已辦理 70 場次政府電子採購 子 採 購 網 教 網教育訓練,培訓 2,086 人,另本會 育訓練。 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已提供線上教學 影片及手冊,供機關及廠商參考。 三、 公 共 工 程 一、 公 共 工 程 一、 採 取 全 生 命 為追蹤列管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 計畫執行 計畫執行 週期管控,掌 情形,並協調解決跨部會或通案性問 督導協調 之督導協 握 公 共 建 設 題,本會每月召開「公共建設督導會 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因應改善措施 及考核與 調及考核 計 畫 執 行 情 報」,管控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進度及 公共工程 形 並 主 動 協 經費支用情形。112 年度列管 388 項 品質管理 助 解 決 困 難 重大公共計畫(一般公共建設計畫 計畫 問題,使公共 293 項,前瞻基礎建設公共建設類計 工 程 加 速 推 畫 95 項) ,計畫經費 6,787.42 億元 動。 (一般公共建設計畫 5,398.39 億 元,前瞻基礎建設公共建設類計畫 1,389.03 億元) 。截至 12 月 31 日止, 已執行 6,530.51 億元,經費達成率 96.21%(一般公共建設計畫已執行 5,245.76 億元,經費達成率 97.17 %;前瞻基礎建設公共建設類計畫 112 年已執行 1,284.75 億元,經費達 成率 92.49%)。 二、 辦 理 各 項 重 為掌握各類型重大公共建設執行狀 大 公 共 工 程 況,透過列管計畫訪查作業機制分別 協調會議、實 訪視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工程 地訪查,俾利 計畫─萬大中和樹林線規劃報告及 公 共 工 程 之 周邊土地發展計畫、臺灣桃園國際機 執行。 場第三航站區主體航廈、淡江大橋及 其連絡道路建設計畫、彰化漁港開發 案近程(可開港營運)計畫、農業循環 猪場改建投資計畫、高雄海洋科技產 業創新專區、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 改建計畫、故宮公共化帶動觀光產業 發展中程計畫、國立清華大學教育大 樓新建工程、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等 共計 36 項各類型重大公共建設計 畫,掌握執行情形並適時協助解決跨 部會或通案性問題,提升公共建設執 行績效。 三、 督 導 各 機 關 1. 已於 11 月 16 日召開公共設施有 有效管理所 效管理使用第 3 次督導會議,掌 屬 公 共 設 握公共設施有效管理使用情形。 施,定期召開 2. 為有效管理使用公共設施,112 督導會議,協 年度已完成 111 年主動清查統計 助解決困難 (27,486 件正常使用、75 件依規 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因應改善措施 問題。 劃執行中、3 件有閒置之虞),並 針對主動清查結果進行抽查 (1,062 件正常使用、12 件依規劃 執行中、4 件有閒置之虞)及查證 (23 件正常使用、2 件依規劃執行 中、2 件有閒置之虞),相關主管 機關皆有控管及追蹤。 3. 截至 12 月 31 日止,累計管控 429 件(含地方閒置設施) ,已解除管 控或結案 426 件,持續協處活化 者 3 件。 二、 公 共 工 程 一、 辦 理 工 程 施 1. 112 年度已完成 120 件全國公共 品質管理 工查核與績 工程施工查核作業。 計畫 效 考 核 等 相 2. 已於 6 月 7 日召開 111 年度 46 個 關活動。 機關(中央機關 24 個、地方機關 22 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績效考核 複評會議,並於 7 月 3 日公布成績。 二、 辦 理 公 共 工 1. 5 月 11 日修正「公共工程施工品 程品質管理 質管理作業要點」。 相 關 法 令 修 2. 6 月 27 日及 10 月 3 日修正「公共 訂。 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 3. 8 月 9 日修正「工程施工查核小組 作業辦法」。 4. 8 月 17 日修正「工程施工查核小 組組織準則」。 三、 辦 理 公 共 工 1. 112 年度已委託 15 家代訓機構辦 程品質管理 理品管班 143 期及回訓班 225 期 人員訓練。 訓練課程。 2. 協助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於 2 月 2 日至 3 月 31 日辦理 5 場 「111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 考試暨普通考試土木工程錄取人 員集中實務訓練」,調訓 196 人。 四、 辦 理 公 共 工 已於 12 月 26 日辦理完成第 23 屆公 程 金 質 獎 評 共工程金質獎頒獎典禮,共有 68 件 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因應改善措施 審 及 頒 發 作 工程、18 件設施及 12 位人員得獎; 業。 另獎勵連續 5 屆及 10 屆得獎之特別 貢獻獎分別有 11 個及 3 個單位得獎。 五、 落 實 推 動 全 3 月 31 日完成 111 年度全民監督公共 民 監 督 公 共 工程考核作業,計有 9 個優良主辦機 工 程 管 制 考 關、14 個優良主管機關及 10 位優良 核作業,辦理 通報民眾,並於 5 月 8 日函知全國各 績 效 評 比 及 機關考核結果及優良通報民眾。 宣導相關活 動。 四、 推 動 公 共 建 構 公 共 工 程 一、 推 動 公 共 工 目前已蒐集公共工程決標資料相關 工 程 全 生 雲端系統 程 領 域 資 料 表單,產出決標價格資料交換標準與 命週期管 交換標準。 資料字典,將持續推動公共工程領域 理電子化 資料交換標準。 二、 精 進 工 程 標 完成與國家發展委員會 GPMnet 介接 案 管 理 與 公 事宜,並擴大蒐集、串聯公共工程計 共 工 程 技 術 畫、工程及標案間資料,以利資料分 服 務 管 理 系 析及計畫進度落後警示。 統及功能。 三、 辦 理 跨 機 關 目前已完成介接司法判決、勞保資 工 程 人 員 履 料、商工資料,勾稽技師有無違法情 歷 資 料 篩 分 形;介接重大職災資料及技工與營造 及比對。 業登記資料、環保裁罰及違反職安法 資料,勾稽比對相關廠商及人員有無 異常情形,以利即時處理與補位。 四、 推 動 書 證 發 本會採購專業人員電子證書及品管 放電子化。 人員電子證書已可供民眾線上申請 電 子 證 書 , 112 年 度 合 計 共 核 發 31,724 張電子證書。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以前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因應改善措施 無 9 行政院公共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 (1) 02 0400000000-2 440,000 0 440,000 罰款及賠償收入 19 ˉ0403950000-0 440,000 0 440,000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01 ˉˉ0403950100-4 440,000 0 440,000 ˉˉ罰金罰鍰及怠金 01 ˉˉˉ0403950101-7 440,000 0 440,000 ˉˉˉ罰金罰鍰 02 ˉˉ0403950300-3 0 0 0 ˉˉ賠償收入 01 ˉˉˉ0403950301-6 0 0 0 ˉˉˉ一般賠償收入 03 0500000000-8 45,066,000 0 45,066,000 規費收入 13 ˉ0503950000-5 45,066,000 0 45,066,000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01 ˉˉ0503950100-0 42,714,000 0 42,714,000 ˉˉ行政規費收入 01 ˉˉˉ0503950101-2 40,124,000 0 40,124,000 ˉˉˉ審查費 02 ˉˉˉ0503950102-5 2,590,000 0 2,590,000 ˉˉˉ證照費 02 ˉˉ0503950300-9 2,352,000 0 2,352,000 ˉˉ使用規費收入 01 ˉˉˉ0503950303-7 0 0 0 ˉˉˉ資料使用費 02 ˉˉˉ0503950307-8 2,352,000 0 2,352,000 ˉˉˉ服務費 04 0700000000-9 20,000 0 20,000 財產收入 21 ˉ0703950000-6 20,000 0 20,000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10 工程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增 決算數占預 減數 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應收數 保留數 合計 (2) (2)-(1) (2)/(1)% 311,024 0 0 311,024 -128,976 70.69 311,024 0 0 311,024 -128,976 70.69 300,000 0 0 300,000 -140,000 68.18 300,000 0 0 300,000 -140,000 68.18 11,024 0 0 11,024 11,024 11,024 0 0 11,024 11,024 46,355,000 0 0 46,355,000 1,289,000 102.86 46,355,000 0 0 46,355,000 1,289,000 102.86 44,562,700 0 0 44,562,700 1,848,700 104.33 42,146,500 0 0 42,146,500 2,022,500 105.04 2,416,200 0 0 2,416,200 -173,800 93.29 1,792,300 0 0 1,792,300 -559,700 76.20 300 0 0 300 300 1,792,000 0 0 1,792,000 -560,000 76.19 107,848 0 0 107,848 87,848 539.24 107,848 0 0 107,848 87,848 539.24 11 行政院公共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 (1) 01 ˉˉ0703950500-9 20,000 0 20,000 ˉˉ廢舊物資售價 07 1200000000-8 2,215,000 0 2,215,000 其他收入 21 ˉ1203950000-5 2,215,000 0 2,215,000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01 ˉˉ1203950200-4 2,215,000 0 2,215,000 ˉˉ雜項收入 02 ˉˉˉ1203950210-8 2,215,000 0 2,215,000 ˉˉˉ其他雜項收入 經常門小計 47,741,000 0 47,741,000 資本門小計 0 0 0 合計 47,741,000 0 47,741,000 12 工程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增 決算數占預 減數 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應收數 保留數 合計 (2) (2)-(1) (2)/(1)% 107,848 0 0 107,848 87,848 539.24 2,327,964 0 0 2,327,964 112,964 105.10 2,327,964 0 0 2,327,964 112,964 105.10 2,327,964 0 0 2,327,964 112,964 105.10 2,327,964 0 0 2,327,964 112,964 105.10 49,101,836 0 0 49,101,836 1,360,836 102.85 0 0 0 0 0 49,101,836 0 0 49,101,836 1,360,836 102.85 13 行政院公共 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2 3200000000-0 472,136,000 0 0 0 行政支出 0 0 0 01 ˉˉ3203950100-2 319,505,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0 0 0 02 ˉˉ3203951000-3 76,929,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0 0 0 03 ˉˉ3203952000-9 33,956,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0 0 0 04 ˉˉ3203953000-4 40,538,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0 0 0 05 ˉˉ3203959800-3 1,208,000 0 0 0 ˉˉ第一預備金 0 0 0 26 7600000000-8 24,706,824 0 0 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0 0 0 01 ˉˉ7606205300-6 24,706,824 0 0 0 ˉ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32 8900000000-0 2,591,940 0 0 0 其他支出 0 0 0 01 ˉˉ8903304500-4 2,591,940 0 0 0 ˉˉ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 ˉˉ教育補助 0 0 0 合計 499,434,764 0 0 0 0 0 0 14 工程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472,136,000 452,066,883 2,734,684 -17,334,433 96.33 0 454,801,567 319,505,000 309,012,772 534,684 -9,957,544 96.88 0 309,547,456 76,929,000 72,936,591 0 -3,992,409 94.81 0 72,936,591 33,956,000 32,239,055 0 -1,716,945 94.94 0 32,239,055 40,538,000 37,878,465 2,200,000 -459,535 98.87 0 40,078,465 1,208,000 0 0 -1,208,000 0.00 0 0 24,706,824 24,706,824 0 0 100.00 0 24,706,824 24,706,824 24,706,824 0 0 100.00 0 24,706,824 2,591,940 2,591,940 0 0 100.00 0 2,591,940 2,591,940 2,591,940 0 0 100.00 0 2,591,940 499,434,764 479,365,647 2,734,684 -17,334,433 96.53 0 482,100,331 15 行政院公共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2 0003000000-1 行政院主管 17 ˉ0003950000-8 472,136,000 0 0 0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0 0 0 經常門小計 428,224,000 0 0 0 0 0 0 資本門小計 43,912,000 0 0 0 0 0 0 01 ˉˉ3203950100-2 316,939,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0 0 0 ˉˉˉˉˉ10 245,227,000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ˉˉˉˉˉ20 71,648,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0 0 ˉˉˉˉˉ40 64,000 0 0 0 ˉˉˉˉˉ獎補助費 0 0 0 01 ˉˉ3203950100-2* 2,566,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0 0 0 ˉˉˉˉˉ30 2,566,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0 0 02 ˉˉ3203951000-3 70,785,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0 0 0 ˉˉˉˉˉ20 53,014,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0 0 ˉˉˉˉˉ40 17,771,000 0 0 0 ˉˉˉˉˉ獎補助費 0 0 0 02 ˉˉ3203951000-3* 6,144,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0 0 0 ˉˉˉˉˉ30 6,144,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0 0 16 工程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472,136,000 452,066,883 2,734,684 -17,334,433 96.33 0 454,801,567 428,224,000 408,548,191 2,734,684 -16,941,125 96.04 0 411,282,875 43,912,000 43,518,692 0 -393,308 99.10 0 43,518,692 316,939,000 306,663,454 534,684 -9,740,862 96.93 0 307,198,138 245,227,000 235,825,936 0 -9,401,064 96.17 0 235,825,936 71,648,000 70,774,518 534,684 -338,798 99.53 0 71,309,202 64,000 63,000 0 -1,000 98.44 0 63,000 2,566,000 2,349,318 0 -216,682 91.56 0 2,349,318 2,566,000 2,349,318 0 -216,682 91.56 0 2,349,318 70,785,000 66,816,980 0 -3,968,020 94.39 0 66,816,980 53,014,000 51,427,392 0 -1,586,608 97.01 0 51,427,392 17,771,000 15,389,588 0 -2,381,412 86.60 0 15,389,588 6,144,000 6,119,611 0 -24,389 99.60 0 6,119,611 6,144,000 6,119,611 0 -24,389 99.60 0 6,119,611 17 行政院公共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3 ˉˉ3203952000-9 17,570,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0 0 0 ˉˉˉˉˉ20 17,570,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0 0 03 ˉˉ3203952000-9* 16,386,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0 0 0 ˉˉˉˉˉ30 16,386,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0 0 04 ˉˉ3203953000-4 21,722,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0 0 0 ˉˉˉˉˉ20 21,622,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0 0 ˉˉˉˉˉ40 100,000 0 0 0 ˉˉˉˉˉ獎補助費 0 0 0 04 ˉˉ3203953000-4* 18,816,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0 0 0 ˉˉˉˉˉ30 18,816,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0 0 05 ˉˉ3203959800-3 1,208,000 0 0 0 ˉˉ第一預備金 0 0 0 ˉˉˉˉˉ60 1,208,000 0 0 0 ˉˉˉˉˉ預備金 0 0 0 02 8903304500-4 2,591,940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 補助 0 0 0 ˉˉˉˉˉ10 2,591,940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經常門小計 2,591,940 0 0 0 0 0 0 05 7606205300-6 24,706,824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18 工程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17,570,000 15,929,649 0 -1,640,351 90.66 0 15,929,649 17,570,000 15,929,649 0 -1,640,351 90.66 0 15,929,649 16,386,000 16,309,406 0 -76,594 99.53 0 16,309,406 16,386,000 16,309,406 0 -76,594 99.53 0 16,309,406 21,722,000 19,138,108 2,200,000 -383,892 98.23 0 21,338,108 21,622,000 19,038,108 2,200,000 -383,892 98.22 0 21,238,108 100,000 100,000 0 0 100.00 0 100,000 18,816,000 18,740,357 0 -75,643 99.60 0 18,740,357 18,816,000 18,740,357 0 -75,643 99.60 0 18,740,357 1,208,000 0 0 -1,208,000 0.00 0 0 1,208,000 0 0 -1,208,000 0.00 0 0 2,591,940 2,591,940 0 0 100.00 0 2,591,940 2,591,940 2,591,940 0 0 100.00 0 2,591,940 2,591,940 2,591,940 0 0 100.00 0 2,591,940 24,706,824 24,706,824 0 0 100.00 0 24,706,824 19 行政院公共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ˉˉˉˉˉ10 24,706,824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經常門小計 24,706,824 0 0 0 0 0 0 統籌科目小計 27,298,764 0 0 0 0 0 0 合計 499,434,764 0 0 0 0 0 0 20 工程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24,706,824 24,706,824 0 0 100.00 0 24,706,824 24,706,824 24,706,824 0 0 100.00 0 24,706,824 27,298,764 27,298,764 0 0 100.00 0 27,298,764 499,434,764 479,365,647 2,734,684 -17,334,433 96.53 0 482,100,331 21 行政院公共 以前年度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收數 應收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保留數 保留數 111 07 1200000000-8 4,308,707 0 其他收入 0 0 23 ˉ1203950000-5 4,308,707 0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0 0 01 ˉˉ1203950200-4 4,308,707 0 ˉˉ雜項收入 0 0 01 ˉˉˉ1203950201-7 4,308,707 0 ˉˉˉ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0 0 小 計 4,308,707 0 0 0 經常門小計 4,308,707 0 0 0 合 計 4,308,707 0 0 0 22 工程委員會 別轉入數決算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實現數 本年度調整數 本年度未結清數 應收數 應收數 應收數 保留數 保留數 保留數 280,467 0 4,028,240 0 0 0 280,467 0 4,028,240 0 0 0 280,467 0 4,028,240 0 0 0 280,467 0 4,028,240 0 0 0 280,467 0 4,028,240 0 0 0 280,467 0 4,028,240 0 0 0 280,467 0 4,028,240 0 0 0 23 行政院公共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科目 經 常 支 出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小計 02 0003000000-1 行政院主管 17 ˉ0003950000-8 235,825,936 157,169,667 15,552,588 0 408,548,191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01 ˉˉ3203950100-2 235,825,936 70,774,518 63,000 0 306,663,454 ˉˉ一般行政 02 ˉˉ3203951000-3 0 51,427,392 15,389,588 0 66,816,980 ˉˉ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 ˉˉ業務 03 ˉˉ3203952000-9 0 15,929,649 0 0 15,929,649 ˉˉ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04 ˉˉ3203953000-4 0 19,038,108 100,000 0 19,138,108 ˉˉ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小 計 235,825,936 157,169,667 15,552,588 0 408,548,191 02 0003000000-1 行政院主管 17 ˉ0003950000-8 0 2,734,684 0 0 2,734,684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01 ˉˉ3203950100-2 0 534,684 0 0 534,684 ˉˉ一般行政 04 ˉˉ3203953000-4 0 2,200,000 0 0 2,200,000 ˉˉ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保 留 數 0 2,734,684 0 0 2,734,684 合 計 235,825,936 159,904,351 15,552,588 0 411,282,875 24 工程委員會 決算分析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資 本 支 出 合計 備註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小計 0003000000-1 行政院主管 0 43,518,692 0 43,518,692 ˉ0003950000-8 452,066,883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0 2,349,318 0 2,349,318 ˉˉ3203950100-2 309,012,772 ˉˉ一般行政 0 6,119,611 0 6,119,611 ˉˉ3203951000-372,936,591 ˉˉ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 ˉˉ業務 0 16,309,406 0 16,309,406 ˉˉ3203952000-932,239,055 ˉˉ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0 18,740,357 0 18,740,357 ˉˉ3203953000-437,878,465 ˉˉ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0 43,518,692 0 43,518,692 小 計452,066,883 0003000000-1 行政院主管 0 0 0 0 ˉ0003950000-8 2,734,684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0 0 0 0 ˉˉ3203950100-2 534,684 ˉˉ一般行政 0 0 0 0 ˉˉ3203953000-4 2,200,000 ˉˉ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0 0 0 0 保 留 數2,734,684 0 43,518,692 0 43,518,692 合 計 454,801,567 25 行政院公共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一般行政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10人事費 235,825,936 0 0 ˉ1010 政務人員待遇 6,615,381 0 0 ˉ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21,425,892 0 0 ˉ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20,194,747 0 0 ˉ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3,423,830 0 0 ˉ1030 獎金 34,906,818 0 0 ˉ1035 其他給與 2,956,310 0 0 ˉ1040 加班值班費 15,744,448 0 0 ˉ1045 退休退職給付 303,273 0 0 ˉ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5,516,348 0 0 ˉ1055 保險 14,738,889 0 0 20業務費 70,774,518 51,427,392 15,929,649 ˉ2003 教育訓練費 162,600 0 0 ˉ2006 水電費 3,115,975 0 0 ˉ2009 通訊費 54,049 2,558,189 742,883 ˉ2018 資訊服務費 478,780 8,832,475 4,484,000 ˉ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0,263,116 0 0 ˉ2024 稅捐及規費 92,160 0 0 ˉ2027 保險費 74,174 0 0 ˉ2030 兼職費 255,500 522,500 0 ˉ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893,443 5,666,917 2,649,309 ˉ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2,500 19,562,333 1,847,084 ˉ2039 委辦費 0 10,033,424 2,400,000 ˉ2045 國內組織會費 150,000 0 0 ˉ2051 物品 1,039,388 613,019 597,672 ˉ2054 一般事務費 9,686,675 2,236,150 2,658,139 ˉ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65,835 0 0 ˉ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92,008 0 0 ˉ2072 國內旅費 283,130 787,589 504,827 ˉ2078 國外旅費 0 549,237 0 ˉ2081 運費 19,570 15,274 28,835 ˉ2084 短程車資 51,425 50,285 16,900 ˉ2093 特別費 904,190 0 0 30設備及投資 2,349,318 6,119,611 16,309,406 26 工程委員會 決算累計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合計 0 235,825,936 0 6,615,381 0 121,425,892 0 20,194,747 0 3,423,830 0 34,906,818 0 2,956,310 0 15,744,448 0 303,273 0 15,516,348 0 14,738,889 19,038,108 157,169,667 0 162,600 0 3,115,975 32,400 3,387,521 5,956,525 19,751,780 0 50,263,116 0 92,160 72,230 146,404 0 778,000 855,523 13,065,192 3,012,400 24,514,317 2,600,000 15,033,424 0 150,000 49,036 2,299,115 4,644,515 19,225,479 0 65,835 0 92,008 1,805,604 3,381,150 0 549,237 0 63,679 9,875 128,485 0 904,190 18,740,357 43,518,692 27 行政院公共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一般行政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ˉ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245,000 6,119,611 16,309,406 ˉ3035 雜項設備費 104,318 0 0 40獎補助費 63,000 15,389,588 0 ˉ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000 15,389,588 0 ˉ4085 獎勵及慰問 58,000 0 0 小 計 309,012,772 72,936,591 32,239,055 保留數 20業務費 534,684 0 0 ˉ2054 一般事務費 534,684 0 0 小 計 534,684 0 0 合 計 309,547,456 72,936,591 32,239,055 28 工程委員會 決算累計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合計 18,740,357 43,414,374 0 104,318 100,000 15,552,588 0 15,394,588 100,000 158,000 37,878,465 452,066,883 2,200,000 2,734,684 2,200,000 2,734,684 2,200,000 2,734,684 40,078,465 454,801,567 29 行政院公共 繳付公庫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加項 減項: 歲入實現數 項目 歲入待納庫數 以前年度待 (1) (2) 納庫繳庫數 (3) 合計 49,382,303 0 0 本年度 49,101,836 0 0 0403950101 300,000 0 0 罰金罰鍰 0403950301 11,024 0 0 一般賠償收入 0503950101 42,146,500 0 0 審查費 0503950102 2,416,200 0 0 證照費 0503950303 300 0 0 資料使用費 0503950307 1,792,000 0 0 服務費 0703950500 107,848 0 0 廢舊物資售價 1203950210 2,327,964 0 0 其他雜項收入 以前年度 280,467 0 0 一、以前年度應收(保留)數 280,467 0 0 111年度 1203950201 280,467 0 0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二、以前年度歲入納庫款 0 0 0 三、收回以前年度支出賸餘款 0 0 0 1. 以前年度已撥繳之暫付、預付款 0 0 0 支用收回 2. 審計部修正減列支出實現數 0 0 0 3. 審計部修正減列應付數-已撥款 0 0 0 4. 審計部修正減列支出保留數-已撥 0 0 0 款 5. 保留數、應付款-已撥款部分收回 0 0 0 不再繼續支用 6. 收回以前年度撥款之存出保證金 0 0 0 30 工程委員會 數分析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加項 繳付公庫數 (9)=(1)-(2)+(3)+ 以前年度撥款於本年度繳還數 預收款 剔除經費 (4)+(5)+(6)+ 材料 存出保證金 其他應收款 (7) (8) (7)+(8) (4) (5) (6) 0 0 0 0 0 49,382,303 0 0 0 0 0 49,101,836 0 0 0 0 0 300,000 0 0 0 0 0 11,024 0 0 0 0 0 42,146,500 0 0 0 0 0 2,416,200 0 0 0 0 0 300 0 0 0 0 0 1,792,000 0 0 0 0 0 107,848 0 0 0 0 0 2,327,964 0 0 0 0 0 280,467 0 0 0 0 0 280,467 0 0 0 0 0 280,467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1 行政院公共 繳付公庫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加項 減項: 歲入實現數 項目 歲入待納庫數 以前年度待 (1) (2) 納庫繳庫數 (3) 7. 收回以前年度撥款之零用金 0 0 0 8. 領用以前年度撥款之材料 0 0 0 四、收回剔除經費 0 0 0 32 工程委員會 數分析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加項 繳付公庫數 (9)=(1)-(2)+(3)+ 以前年度撥款於本年度繳還數 預收款 剔除經費 (4)+(5)+(6)+ 材料 存出保證金 其他應收款 (7) (8) (7)+(8) (4) (5) (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3 行政院公共 公庫撥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加 項 歲出實現數 項目 (1) 預付款 材料 存出保證金 (2) (3) (4) 合計 479,365,647 0 0 0 本年度 479,365,647 0 0 0 一、本年度經費 452,066,883 0 0 0 3203950100 309,012,772 0 0 0 一般行政 3203951000 72,936,591 0 0 0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3203952000 32,239,055 0 0 0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3203953000 37,878,465 0 0 0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二、統籌科目 27,298,764 0 0 0 7606205300 24,706,824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8903304500 2,591,940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以前年度 0 0 0 0 一、以前年度應付(保留)數 0 0 0 0 二、退還以前年度收入數 0 0 0 0 34 工程委員會 數分析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加項 減項: 公庫撥入數 以前年度撥款於本年度實 歲出應付、保留數公 (8)=(1)+(2)+(3)+ 退還收入(預收)款 其他應收款 現數 庫未撥入數 (4)+(5)+(6)-(7) (5) (6) (7) 0 0 0 479,365,647 2,734,684 0 0 0 479,365,647 2,734,684 0 0 0 452,066,883 2,734,684 0 0 0 309,012,772 534,684 0 0 0 72,936,591 0 0 0 0 32,239,055 0 0 0 0 37,878,465 2,200,000 0 0 0 27,298,764 0 0 0 0 24,706,824 0 0 0 0 2,591,94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保留分析表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歲入保留 年度 科目名稱及編號 保留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應收數 保留數 合計 % 111 1203950201-7 4,028,240 0 4,028,240 93.49 係本會退休人員高家濃因案判決確定應收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回之退休金,移送強制執行中。 小計 4,028,240 0 4,028,240 93.49 合計 4,028,240 0 4,028,240 93.49 3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餘絀(或減免、註銷)分析表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餘 絀 數 (或減免、註銷數)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科目名稱及編號 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金額 % 112 0403950101-7 -140,000 -31.82 技師違反技師法之罰鍰收入短收。 罰金罰鍰 0403950301-6 11,024 廠商違約金超收。 一般賠償收入 0503950101-2 2,022,500 5.04 審查費 0503950102-5 -173,800 -6.71 證照費 0503950303-7 300 資料查閱收入超收。 資料使用費 0503950307-8 -560,000 -23.81 工程鑑定服務費短收。 服務費 0703950500-9 87,848 439.24 報廢財產標售收入超收。 廢舊物資售價 1203950210-8 112,964 5.10 其他雜項收入 小計 1,360,836 2.85 本年度合計 1,360,836 2.85 37 行政院公共 歲出保留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歲出保留 工作計畫 年度 名稱及編號 應付數 保留數 合計 % 「公文檔案數位影像化委外服務案」53萬4,684元,配 112 3203950100-2 合履約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爰需保留至113年度繼續 0 534,684 534,684 0.17 一般行政 執行。 「工程特輯影片製作及媒體託播專業服務案」220萬 112 3203953000-4 元,配合履約期限至113年5月10日,爰需保留至113年 0 2,200,000 2,200,000 10.13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度繼續執行。 經常門小計 0 2,734,684 2,734,684 0.60 經資門小計 0 2,734,684 2,734,684 0.55 經常門合計 0 2,734,684 2,734,684 0.60 經資門合計 0 2,734,684 2,734,684 0.55 38 工程委員會 分析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保留原因分析 保留原因說明 備註 經資門 類型 金額 及相關改善措施 經常門 C13 534,684 「公文檔案數位影像化委外服務案」53萬4,684元,配 合履約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爰需保留至113年度繼續 3203950100-2 執行。 一般行政 經常門 C13 2,200,000 「工程特輯影片製作及媒體託播專業服務案」220萬 元,配合履約期限至113年5月10日,爰需保留至113年 3203953000-4 度繼續執行。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2,734,684 經常門小計 2,734,684 經資門小計 2,734,684 經常門合計 2,734,684 經資門合計 39 行政院公共 歲出賸餘(或減 中華民國 賸餘數 經常門 工作計畫 (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名稱及編號 金額 % 類型 金額 112 3203950100-2 9,957,544 3.12 1 338,798 一般行政 2 9,401,064 6 1,000 3203951000-3 3,992,409 5.19 1 1,416,032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6 2,551,988 3203952000-9 1,716,945 5.06 1 1,640,351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3203953000-4 459,535 1.13 1 383,892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3203959800-3 1,208,000 100.00 0 第一預備金 小計 17,334,433 15,733,125 本年度合計 17,334,433 15,733,125 40 工程委員會 免、註銷)分析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經常門 資本門 備註 賸餘原因說明 賸餘原因說明 及相關改善措施 類型 金額 及相關改善措施 8 216,682 0 0 8 24,389 0 8 76,594 8 75,643 0 393,308 393,308 41 行政院公共 人事費 中華民國 預算數 人事費別 決算數(2)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1) 一、民意代表待遇 本年度臨時人員29人,決算數 0 0 0 0 13,065,192元;勞務承攬12人,決 算數5,581,141元。 二、政務人員待遇 6,831,000 0 6,831,000 6,615,381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法定預算員額142人,經行政院 128,847,000 0 128,847,000 121,425,892 111年10月20日院授人組字第 1112001510號函、112年7月21日 院授人組字第1122001363號函及 112年11月30日院授人組字第 11220020866號函增加預算員額10 人。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法定預算員額27人,經行政院 20,689,000 0 20,689,000 20,194,747 111年10月20日院授人組字第 1112001510號函減列預算員額1 人。 2.實有數含進用約僱人員1人 (職務代理人)。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法定預算員額10人,經行政院112 4,200,000 0 4,200,000 3,423,830 年8月29日院授人綜字第 11210017313號函減列預算員額2 人。 六、獎金 考績獎金15,121,973元,特殊功勳 34,518,000 0 34,518,000 34,906,818 獎賞60,000元,年終工作獎金 19,724,845元。 七、其他給與 3,006,000 0 3,006,000 2,956,310 八、加班值班費 16,983,000 0 16,983,000 15,744,448 九、退休退職給付 0 0 0 303,273 十、退休離職儲金 15,543,000 0 15,543,000 15,516,348 十一、保險 14,610,000 0 14,610,000 14,738,889 十二、調待準備 0 0 0 0 合 計 245,227,000 0 245,227,000 235,825,936 42 工程委員會 分析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人 比較增減數 員工人數 金額 說明 % 預計數 實有數 (3)=(2)-(1) 0 0 0 本年度臨時人員29人,決算數 13,065,192元;勞務承攬12人,決 算數5,581,141元。 -215,619 -3.16 2 2 -7,421,108 -5.76 152 127 法定預算員額142人,經行政院 111年10月20日院授人組字第 1112001510號函、112年7月21日 院授人組字第1122001363號函及 112年11月30日院授人組字第 11220020866號函增加預算員額10 人。 -494,253 -2.39 26 27 1.法定預算員額27人,經行政院 111年10月20日院授人組字第 1112001510號函減列預算員額1 人。 2.實有數含進用約僱人員1人 (職務代理人)。 -776,170 -18.48 8 8 法定預算員額10人,經行政院112 年8月29日院授人綜字第 11210017313號函減列預算員額2 人。 388,818 1.13 0 0 考績獎金15,121,973元,特殊功勳 獎賞60,000元,年終工作獎金 19,724,845元。 -49,690 -1.65 0 0 -1,238,552 -7.29 0 0 303,273 0 0 -26,652 -0.17 0 0 128,889 0.88 0 0 0 0 0 -9,401,064 -3.83 188 164 43 行政院公共 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 中華民國 補、捐(獎)助 受補、捐(獎)助 補、捐(獎)助 列支科目 單位名稱 計畫名稱 名稱 決算數 預算數(1) 已撥數 未撥數 六、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7,781,000 15,394,588 2.其他團體 17,781,000 15,394,588 對民間團體及學術機構舉 一般行政 10,000 辦研討會活動之捐助計畫 社團法人中國土木水利工 50周年慶系列活動暨社團 3,000 程學會 法人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 會112年年會 中華民國生態專業技術服 2023生態普拉斯ECO- 2,000 務商業同業公會 PLUS+生態檢核標竿案例 研討會 小 計 10,000 5,000 對國內工程產業開拓全球 公共工程企劃 15,100,000 市場等活動之捐助計畫 及法規業務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 中興工程集團海外業務拓 1,532,000 司 展計畫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 台灣世曦新南向基礎建設 1,431,113 限公司 拓點計畫 惇陽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惇陽工程赴海外拓點計畫 1,333,672 黎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 黎明及萬年清赴越南、印 682,877 司、萬年清環境工程股份 度、印尼、泰國等新南向 有限公司 國家拓點計畫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鼎工程赴印尼、印度、 1,700,000 泰國、美國及卡達拓點計 畫 立洲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赴馬來西亞及印尼海外拓 92,490 佑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點計畫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工程海外拓點計畫 1,645,347 永峻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 司 遠通電收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ETC技術赴泰國、馬 3,214,108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 來西亞、越南、菲律賓、 限公司 印尼、美國拓點計畫 鈞耀冷凍空調技師管理事 馬來西亞與泰國海外拓點 342,902 務所 計畫 李依玲建築師事務所、鴻 李依玲建築師事務所暨鴻 767,808 耀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耀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越南 拓點計畫 小 計 15,100,000 12,742,317 44 工程委員會 關或團體個人經費報告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是否納 計畫 入受補 金額 執行 計畫完成結餘款 助單位 情形 預算 計畫未完成原因 備 註 預決算比較 已 未 收回 增減數 完 完 是 否 金額 繳庫 合計(2) (3)=(1)-(2) 成 成 日期 15,394,588 2,386,412 15,394,588 2,386,41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補助 民間團體辦理研討活動處理 要點 3,000 V 0 2,000 V 0 5,000 5,000 原核定捐助3案計8,000元, 其中1案受捐助單位結算尚 有盈餘,爰不申請捐助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補助 國內工程產業策略聯盟赴海 外拓點計畫作業要點 1,532,000 V 0 1,431,113 V 0 1,333,672 V 0 682,877 V 0 1,700,000 V 0 92,490 V 0 1,645,347 V 0 3,214,108 V 0 342,902 V 0 767,808 V 0 12,742,317 2,357,683 45 行政院公共 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 中華民國 補、捐(獎)助 受補、捐(獎)助 補、捐(獎)助 列支科目 單位名稱 計畫名稱 名稱 決算數 預算數(1) 已撥數 未撥數 中國工程師學會推動國際 公共工程企劃 2,600,000 工程師組織等活動之捐助 及法規業務 計畫 社團法人中國工程師學會 中華台北亞太工程師暨國 2,600,000 際工程師監督委員會民國 112年度工作計畫 小 計 2,600,000 2,600,000 捐助技師公會及相關團體 公共工程企劃 71,000 辦理年會及研討會 及法規業務 台灣省測量技師公會 112年度測量科技研討會 10,000 台灣省水利技師公會 工程倫理研討會 8,500 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 提升鑑定品質(含技師執 9,771 業、工程鑑定之法律責任) 研討會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大地工 112年度鑑定講習會 9,000 程技師公會 台灣省環境工程技師公會 112年度技師執業執照換 10,000 發辦法必修課程暨有害空 氣污染物(HAP)健康風險 評估講習 小 計 71,000 47,271 九、獎助 154,000 158,000 6.獎勵及慰問 154,000 158,000 本會退休退職人員 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一般行政 54,000 58,000 小 計 54,000 58,000 優良通報人 全民監督優良通報人獎勵 公共工程管理 100,000 100,000 金 業務 小 計 100,000 100,000 合 計 17,935,000 15,552,588 46 工程委員會 關或團體個人經費報告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是否納 計畫 入受補 金額 執行 計畫完成結餘款 助單位 情形 預算 計畫未完成原因 備 註 預決算比較 已 未 收回 增減數 完 完 是 否 金額 繳庫 合計(2) (3)=(1)-(2) 成 成 日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師 相關活動申請補助處理原則 2,600,000 V 0 2,600,000 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師 相關活動申請補助處理原則 10,000 V 0 8,500 V 0 9,771 V 0 9,000 V 0 10,000 V 0 47,271 23,729 技師公會辦理本會指定課程 方得申請捐助,部分公會雖 有辦理相關課程,惟經評估 由其自行負擔費用,另部分 公會因時程安排未及於年底 前辦理相關課程,113年度 本會將加強宣導 158,000 -4,000 158,000 -4,000 58,000 -4,000 V 0 退休人員照護事項、 公務人員遺族照護辦法 58,000 -4,000 100,000 0 V 0 全民監督公共工程管制考核 作業要點 100,000 0 15,552,588 2,382,412 47 行政院公共 委託辦理計畫( 中華民國 完成時間 本 期 年 接受委託單 委託辦理事 度 位或個人名 合約金額 訂約日期 金 項 別 稱 預定 實際 科目 實現數 112 財團法人資訊 公共工程暨政 24,000,000 1120317 1131231 公共工程企劃 7,000,000 工業策進會 府電子採購資 及法規業務 訊體系獨立驗 證測試整合服 務案 112 淡江大學學校 112年度工程 2,280,174 1120517 1121231 1121231 公共工程企劃 2,280,174 財團法人淡江 產業全球化產 及法規業務 大學 業鏈結及輔導 計畫 112 安侯企業管理 112年度工程 753,250 1120526 1121231 1121231 公共工程企劃 753,250 股份有限公司 產業全球化市 及法規業務 場資訊蒐集暨 法律財務專業 顧問服務 小 計 預算數 27,033,424 科目小計 10,033,424 10,204,000 112 財團法人資訊 公共工程暨政 24,000,000 1120317 1131231 公共工程技術 2,400,000 工業策進會 府電子採購資 業務 訊體系獨立驗 證測試整合服 務案 小 計 預算數 24,000,000 科目小計 2,400,000 2,400,000 112 財團法人資訊 公共工程暨政 24,000,000 1120317 1131231 公共工程管理 2,600,000 工業策進會 府電子採購資 業務 訊體系獨立驗 證測試整合服 務案 小 計 預算數 24,000,000 科目小計 2,600,000 2,600,000 合 計 預算數 75,033,424 15,033,424 15,204,000 48 工程委員會 事項)經費報告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委託辦理事項類別(請 報告公開 委託事項 按政 報告 評審 執 行 數 勾選) 日期 (報告)處理 府採 購法 委託研究計畫 民 額 辦理 意 其他 納入 備 註 行政 科學 調 委託 有 無 年 月 日 有 無 存 計畫 其 應付 保留 及政 及技 查 事項 參 他 合計 是 否 策類 術類 作 實施 數 數 業 7,000,000 v v 合約金額 24,000,000元,其 中第1次至第2次付 款12,000,000元由 112年度預算支付。 2,280,174 v v 753,250 v v 0 0 10,033,424 2,400,000 v v 合約金額 24,000,000元,其 中第1次至第2次付 款12,000,000元由 112年度預算支付。 0 0 2,400,000 2,600,000 v v 合約金額 24,000,000元,其 中第1次至第2次付 款12,000,000元由 112年度預算支付。 0 0 2,600,000 0 0 15,033,424 49 行政院公共 出國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經費來源 出 年 國 用途別科目 預算(保留) 決算金額 出國計畫名稱及內容簡述 度 工作計畫 類 (二級) 金額 (含保留數) 別 別 112 3203951000-3 207800 70,000 106,812 (4) 出席亞銀相關活動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國外旅費 112 3203951000-3 207800 90,000 86,171 (1) 查核受捐助之海外拓點公司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國外旅費 22,799 (3) 出席「第5屆臺日第三國市場合作委員會」 會議順訪日本技術士會(IPEJ) 62,607 (4) 出席FEIAP2023大會 270,848 (3) 關鍵基礎設施防護國際合作交流 112 3203951000-3 207800 251,000 0 (4) 出席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國外旅費 GPA)6月例會 0 (4) 出席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 GPA)11月例會 112 3203951000-3 207800 83,000 0 (4) 出席工程技術顧問業條約協定國際事務相關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國外旅費 會議 112 3203951000-3 207800 74,000 0 (4) 與澳洲洽簽相互認許協議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國外旅費 小 計 568,000 549,237 112年度合計 568,000 549,237 50 工程委員會 情形報告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地點 出國人員 報告提出日期 報告建議採納情形 服務單位 起訖日期 建議 已採行 未採行 研議中 備註 國家 城市 (部門) 姓名 年 月 日 項數 項數 項數 項數 及職稱 1121002 菲律賓 馬尼拉 技術處 113 1 3 2 2 0 0 1.112年9月5日 1121006 簡任技正 陳義昌 簽奉核可。 技正 葉奕穎 2.由國外旅費勻 支36,812元。 1121121 印尼 雅加達 技術處 113 1 24 1 1 0 0 1121124 泗水 簡任技正 陳義昌 技士 黃政羚 1120207 日本 東京 技術處 1.112年2月6日 1120210 處長 曾鈞敏 簽奉核可。 簡任技正 陳義昌 2.報告由行政院 經貿談判辦公室 提出。 1120909 緬甸 仰光 技術處 112 10 20 1 1 0 0 112年8月17日簽 1120914 內比都 簡任技正 陳義昌 奉核可。 1121021 德國 柏林 技術處 1.112年8月24日 1121029 波昂 處長 曾鈞敏 簽奉核可。 2.報告由行政院 提出。 1120607 企劃處 112 10 31 3 3 0 0 受嚴重特殊傳染 處長 徐肇晞 性肺炎疫情影響 助理研究員 張立欣 ,會議以實體視 訊綜合方式舉行 ,本會考量整體 業務、人力調度 情形,以視訊方 式參加。 1121108 企劃處 1.受嚴重特殊傳 科長 翁嘉陽 染性肺炎疫情影 助理研究員 張立欣 響,會議以實體 視訊綜合方式舉 行,考量本次議 程尚無新提案, 本會以視訊方式 參加。 2.出國報告撰擬 中。 未執行原因: WTO未就服務貿 易協定(TISA) 召開會議。 未執行原因: 因技師法尚在修 法程序中,前置 作業未完成,故 未赴澳洲洽簽相 互認許協議。 7 7 0 0 7 7 0 0 51 行政院公共 重要社會發展、重大科技發展 中華民國 計畫核定 截至本年度已 截至本年底止 計畫名稱 計畫類型 計畫期程 本年度預定工作摘要 總經費 編列預算數 累計執行數 服 務 型 智 科技發展 110 年 1 月 135,967 50,486 50,106 1.建立初期營建產業電子化 慧 政 府 2.0 至 114 年 及資料交換應用示範環 推動計畫- 12月 境。 公共工程 2.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資料 全生命週 蒐集之平台規劃與雛型建 期智慧型 置。 決策支援 3.公共工程決策支援服務先 服務計畫 期功能雛型開發。 4.工程人員證書電子化發放 並推動初步應用。 52 工程委員會 計畫執行情形及目標達成情形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績效目標已達成或未達成 本年度執行情形說明 績效目標及本年度目標值 之說明 1.已建置資料交換標準及平台,並訂定 1.完成訂定1項資料交換標準。 年 度 績 效 目標 皆已 達成 ,如 決標價格資料交換標準,及開發決標價 2.累計10萬次資料篩分及比對 下: 格之資料交換標準驗證 OPEN API。 作業。 1.有關訂定工程標案資料交換 2.完成與國家發展委員會GPMnet介接事 3. 累 計 1 種 工 程 類 型 人 員 標準部分,已訂定決標價格資 宜,持續釐整標案管理層、工程層與計 MyData應用。 料交換標準。 畫層之整合資料,以強化公共工程全生 4.電子發證達100%,累計採用 2.有關工程人員及廠商履歷資 命週期資料蒐集及管理。另精進公共工 電子化證書者占總數5%。 料比對部分,已透過系統介接 程雲端系統服務計24項,提升公共工程 分 析 資 料 篩分 及比 對, 截至 全生命週期管理之品質。 3.建立計畫工程標案串聯分析功能,以 112 年 底 已 使 用 約 115,632 利檢核可能影響計畫執行之異常因子。 次。 另完成標案管理數位儀表板呈現,提升 3.建置公共工程品管人員電子 多維度分析之能量,並提供互動式查詢 證書線上作業及MyData 應用 界面。 服務功能,節省民眾申辦時間 4.建置公共工程品管人員電子證書線上 ,便捷為民服務。 申請及發證作業與MyData 應用服務功能 4.已建置書證電子化功能,電 ,節省民眾申辦時間,便捷為民服務。 子發證達100%且累計採用電 子化證書者占總數達15.3%。 53 行政院公共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經 常 經 常 移 轉 受僱人員 商品及勞務 土地租金支 債務利息 對家庭及民間 報酬 購買支出 出 對企業 職能別分類 非營利機構 總 計 301,522 121,507 0 0 12,742 2,810 01一般公共事務 274,223 121,507 0 0 12,742 2,810 02防衛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27,299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0 0 0 0 0 0 54 工程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資 本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本 移 轉 經常支出 對非營業特種 對政府 對國外 合計 對營業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基金 0 0 438,581 0 0 0 0 0 0 411,28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7,29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5 行政院公共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資 本 支 出 資 本 移 轉 固定資本形成 土地 無形資 對家庭及民間 對政府 對國外 購入 產購入 住宅 非住宅房屋 職能別分類 非營利機構 總 計 0 0 0 0 0 0 0 01一般公共事務 0 0 0 0 0 0 0 02防衛 0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0 0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0 0 0 0 0 0 0 56 工程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固 定 資 本 形 成 資本支出 總計 機器及其他設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資訊軟體 土地改良 合計 備 0 0 36,601 6,918 0 43,519 482,100 0 0 36,601 6,918 0 43,519 454,8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7,29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7 行政院公共 媒體政策及業務 中華民國 預算數/以前年度轉入數 年 預算科目-工作計畫 度 原預算數/以前年度轉入 預算增減數 合計 別 數 (1) 112 3203953000-4 2,200,000 0 2,200,000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小計 2,200,000 0 2,200,000 合計 2,200,000 0 2,200,000 58 工程委員會 宣導費彙計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比較增減 合計 金額 備註 實現數 應付數 保留數 % (2) (3)=(2)-(1) 0 0 2,200,000 2,200,000 0 0.00 3203953000-4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0 0 2,200,000 2,200,000 0 0.00 小計 0 0 2,200,000 2,200,000 0 0.00 合計 5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平衡表 中華民國112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科 目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科 目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1 資產 91,732,884 60,031,617 2 負債 8,885,914 8,432,994 11 流動資產 12,914,154 12,741,701 21 流動負債 5,799 5,018 110103 專戶存款 8,885,914 8,432,994 210302 應付代收款 5,799 5,018 110303 應收帳款 4,028,240 4,308,707 28 其他負債 8,880,115 8,427,976 14 固定資產 15,755,855 13,679,673 280301 存入保證金 5,150,000 5,213,580 140501 機械及設備 38,259,292 54,216,477 280401 應付保管款 3,730,115 3,214,396 減:140502 累計折舊─ -24,916,610 -43,314,788 3 淨資產 82,846,970 51,598,623 機械及設備 140601 交通及運輸設備 6,340,666 6,606,666 31 資產負債淨額 82,846,970 51,598,623 減:140602 累計折舊─ -4,167,476 -3,994,768 310101 資產負債淨額 82,846,970 51,598,623 交通及運輸設備 140701 雜項設備 6,932,543 6,935,503 減:140702 累計折舊─ -6,692,560 -6,769,417 雜項設備 16 無形資產 63,062,875 33,610,243 160102 電腦軟體 63,062,875 33,610,243 合 計 91,732,884 60,031,617 合 計 91,732,884 60,031,617 備註: 保證品(應付保證品) 5,000,000元、債權憑證(待抵銷債權憑證) 6元 60 ˉ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ˉ 收入支出表 ˉ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科目名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比較增減數 (1) (2) (3)=(1)-(2) 收入 528,467,483 479,642,588 48,824,895 公庫撥入數 479,365,647 425,733,246 53,632,401 罰款及賠償收入 311,024 1,256,285 -945,261 規費收入 46,355,000 45,452,154 902,846 財產收益 107,848 139,467 -31,619 其他收入 2,327,964 7,061,436 -4,733,472 支出 497,236,942 476,737,272 20,499,670 繳付公庫數 49,382,303 49,600,635 -218,332 人事支出 263,124,700 263,924,387 -799,687 業務支出 157,169,667 139,161,526 18,008,141 獎補助支出 15,552,588 16,124,156 -571,568 財產損失 231,905 111,105 120,800 折舊、折耗及攤銷 11,775,779 7,815,463 3,960,316 收支餘絀 31,230,541 2,905,316 28,325,225 6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專戶存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2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8,885,914 本年度部分 8,885,914 03 3,673,815 台灣銀行 04 56,300 國庫保管款收入 05 5,155,799 國庫存款戶 總 計 8,885,914 6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應收帳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2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預算性質部分 4,028,240 以前年度部分 4,028,240 111 4,028,240 一百一十一年度 1203950200-4 4,028,240 雜項收入 1203950201-7 4,028,240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12 01 18 300807 轉帳傳票 4,028,240 本會退休人員高嘉濃因案判決確定 應收回之退休金 S120944312 高嘉濃 總 計 4,028,240 6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械及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2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31,446,072 本年度部分 31,446,072 預算性質部分 6,813,220 本年度部分 6,813,220 112 6,813,220 一百一十二年度 3203950100-2* 1,755,000 一般行政 3203951000-3* 4,891,933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3203952000-9* 70,287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3203953000-4* 96,000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總 計 38,259,292 6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累計折舊─機械及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2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24,916,610 本年度部分 24,916,610 總 計 24,916,610 6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交通及運輸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2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6,340,666 本年度部分 6,340,666 總 計 6,340,666 6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累計折舊─交通及運輸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2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4,167,476 本年度部分 4,167,476 總 計 4,167,476 6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雜項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2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6,828,225 本年度部分 6,828,225 預算性質部分 104,318 本年度部分 104,318 112 104,318 一百一十二年度 3203950100-2* 104,318 一般行政 總 計 6,932,543 6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累計折舊─雜項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2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6,692,560 本年度部分 6,692,560 總 計 6,692,560 6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電腦軟體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2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26,461,721 本年度部分 26,461,721 預算性質部分 36,601,154 本年度部分 36,601,154 112 36,601,154 一百一十二年度 3203950100-2* 490,000 一般行政 3203951000-3* 1,227,678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3203952000-9* 16,239,119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3203953000-4* 18,644,357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總 計 63,062,875 7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2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5,799 本年度部分 5,799 01 1,146 公保費 04 905 勞保費 06 3,748 新制勞退金 總 計 5,799 7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2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5,150,000 本年度部分 100,000 112 100,000 一百一十二年度 01 100,000 履約保證金 112 08 04 100426 收入傳票 100,000 辦理「第23屆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獎活 動專業服務」廠商履約保證金(履約 期限113.3.31) 12958652 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 公司 以前年度部分 5,050,000 110 5,000,000 一百一十年度 01 5,000,000 履約保證金 110 04 22 100193 收入傳票 5,000,000 「公共工程雲端系統資訊服務案」廠 商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 114.12.31 ) 28859051 資拓宏宇國際股份有限 公司 111 50,000 一百一十一年度 01 50,000 履約保證金 112 01 04 100698 收入傳票 50,000 「112 年度一般事務、文書處理、檔 案處理等業務委外承攬」廠商履約保 證金(履約期限113.3.31) 28031525 萬通國際人力開發股份 有限公司 總 計 5,150,000 7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應付保管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2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3,730,115 本年度部分 3,730,115 02 1,285,791 離職儲金自提部分 03 2,388,024 離職儲金公提部分 04 56,300 國庫保管款收入 總 計 3,730,115 7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保證品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2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5,000,000 以前年度部分 5,000,000 107 5,000,000 一百零七年度 107 01 16 300026 轉帳傳票 5,000,000 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營運及精進案 」廠商以2 張定存單質押為履約保證 (定存單最後到期日為113.1.12) 96979997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數據通信分公司 總 計 5,000,000 7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債權憑證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2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6 以前年度部分 6 100 1 一百年度 100 07 29 300334 轉帳傳票 1 應收昌信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之罰鍰20 萬元取得執行憑證(100.7.8 台審部 五字第1000003250號函) 00000000 昌信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102 2 一百零二年度 102 01 30 300031 轉帳傳票 1 應收創見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罰 鍰30萬元取得執行憑證(102.1.24台 審部五字第1020000237號函) 12928314 創見工程顧問股份有限 公司 102 08 22 300324 轉帳傳票 1 應收新世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罰鍰2 萬元取得執行憑證(102.8.16台審部 五字第1020003546號函) 70841569 新世紀技術顧問股份有 限公司 103 2 一百零三年度 103 02 12 300045 轉帳傳票 1 應收亞太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罰 鍰49萬 8,902元取得執行憑證(103.2 .7 台審部五字第1030050958號函) 16174673 亞太工程顧問股份有限 公司 103 04 24 300156 轉帳傳票 1 應收力鼎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罰 鍰10萬元取得執行憑證(103.4.21台 審部五字第1030054113號函) 23098292 力鼎技術顧問股份有限 公司 108 1 一百零八年度 108 06 19 300410 轉帳傳票 1 應收惠元環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之罰 鍰14萬 2,343元取得執行憑證(108.6 .13台審部五字第1080054904號函) 89448236 惠元環境資源股份有限 7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債權憑證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2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公司 總 計 6 76 本 頁 空 白 77 行政院公共 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遞 中華民國 以前年度累計折舊(耗) 取得成本 科 目 /長期投資評價 (1) (2) 長期投資 0 0 土地 0 0 土地改良物 0 0 房屋建築及設備 0 0 機械及設備 54,216,477 -43,314,788 交通及運輸設備 6,606,666 -3,994,768 雜項設備 6,935,503 -6,769,417 收藏品及傳承資產 0 0 權利 0 0 小 計 67,758,646 -54,078,973 租賃資產 0 0 租賃權益改良 0 0 購建中固定資產 0 0 遞耗資產 0 0 電腦軟體 33,610,243 0 發展中之無形資產 0 0 其他無形資產 0 0 什項資產 0 0 小 計 33,610,243 0 合 計 101,368,889 -54,078,973 備註: 「本年度成本變動增加數」43,536,498元,係購置資訊軟硬體設備43,414,374元、雜項設備104,318元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撥入本會借用承德首長官舍之財產17,806元。 「本年度成本變動減少數」30,310,011元,係報廢財產 23,161,489元及電腦軟體攤銷7,148,522元。 78 工程委員會 耗資產及無形資產變動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成本變動 本年度累計折舊(耗) 期末帳面金額 增加數 減少數 /長期投資評價變動數 (6)=(1)+(2)+(3)-(4)+(5) (3) (4) (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6,813,220 22,770,405 18,398,178 13,342,682 0 266,000 -172,708 2,173,190 122,124 125,084 76,857 239,983 0 0 0 0 0 0 0 0 6,935,344 23,161,489 18,302,327 15,755,85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6,601,154 7,148,522 0 63,062,87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6,601,154 7,148,522 0 63,062,875 43,536,498 30,310,011 18,302,327 78,818,730 7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決算與會計收支對照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預算項目 決算數 調整數 會計收支 會計科目 歲入 49,101,836 479,365,647 528,467,483 收入 ˉ - 479,365,647 479,365,647 ˉ公庫撥入數 ˉ稅課收入 - - - ˉ稅課收入 ˉ罰款及賠償收入 311,024 - 311,024 ˉ罰款及賠償收入 ˉ規費收入 46,355,000 - 46,355,000 ˉ規費收入 ˉ財產收入 107,848 - 107,848 ˉ財產收益 ˉ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 - - ˉ投資收益 ˉ捐獻及贈與收入 - - - ˉ捐獻及贈與收入 ˉ其他收入 2,327,964 - 2,327,964 ˉ其他收入 歲出 482,100,331 15,136,611 497,236,942 支出 ˉ - 49,382,303 49,382,303 ˉ繳付公庫數 ˉ人事費 263,124,700 - 263,124,700 ˉ人事支出 ˉ業務費 159,904,351 -2,734,684 157,169,667 ˉ業務支出 ˉ獎補助費 15,552,588 - 15,552,588 ˉ獎補助支出 ˉ設備及投資 43,518,692 -43,518,692 -ˉ ˉ - 231,905 231,905 ˉ財產損失 ˉ - - - ˉ投資損失 ˉ債務費 - - - ˉ利息費用及手續費 ˉ - 11,775,779 11,775,779 ˉ折舊、折耗及攤銷 ˉ - - - ˉ其他支出 歲計餘絀 -432,998,495 464,229,036 31,230,541 收支餘絀 備註: 調整數「公庫撥入數」479,365,647元係歲出實現數。 調整數「繳付公庫數」49,382,303元係本年度歲入實現數49,101,836元+以年年度歲入實現數280,467元。 調整數「業務支出」2,734,684元係本年度歲出保留數。 調整數「設備及投資」43,518,692元係購置電腦軟硬體設備43,414,374元及雜項設備104,318元。 調整數「財產損失」231,905元係報廢財產所致。 調整數「折舊、折耗及攤銷」11,775,779元係提列固定資產折舊及無形資產攤銷數。 8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現 金 出 納 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項 目 及 摘 要 金 額 收項 一、上期結存 8,432,994 ˉ(一).專戶存款 8,432,994 二、本期收入 517,210,992 ˉ(一).本年度歲入 49,101,836 ˉˉ1.實現數 49,101,836 ˉˉ(1).其他 49,101,836 ˉ(二).歲入應收數 280,467 ˉˉ1.以前年度轉入實現數 280,467 ˉ(三).應付代收款淨增(減)數 781 ˉ(四).存入保證金淨增(減)數 -63,580 ˉ(五).應付保管款淨增(減)數 515,719 ˉ(六).公庫撥入數 479,365,647 ˉˉ1.本年度歲出撥款 479,365,647 ˉ(七).資產負債淨額淨增(減)數 -11,989,878 ˉˉ1.未涉公庫撥入數、繳付公庫數、應收(付)帳款之項目 -11,989,878 ˉˉ(1).財產交易利益(損失) -231,905 ˉˉ(2).折舊、折耗及攤銷(-) -11,775,779 ˉˉ(3).其他影響非流動資產之項目 17,806 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 收 項 總 計 525,643,986 付項 一、本期支出 516,758,072 ˉ(一).本年度歲出 482,100,331 ˉˉ1.實現數 479,365,647 ˉˉ(1).取得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遞耗資產、無形資產) 43,518,692 ˉˉ(2).其他 435,846,955 ˉˉ2.保留數 2,734,684 ˉ(二).歲出保留數 -2,734,684 ˉˉ1.本年度新增保留數(-) -2,734,684 ˉ(三).固定資產淨增(減)數_扣除因公庫撥入數/繳付公庫數/應收(付)帳款增(減)之固定資產 -4,841,356 ˉ(四).無形資產淨增(減)數_扣除因公庫撥入數/繳付公庫數/應收(付)帳款增(減)之無形資產 -7,148,522 ˉ(五).繳付公庫數 49,382,303 ˉˉ1.本年度歲入繳庫 49,101,836 ˉˉ2.以前年度歲入繳庫 280,467 二、本期結存 8,885,914 8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現 金 出 納 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項 目 及 摘 要 金 額 ˉ(一).專戶存款 8,885,914 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 付 項 總 計 525,643,986 8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國有財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分類項目 單位 數量 價值 備註 0 筆 0 土地 公頃 0.000000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0 0 0 棟 0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0.00 房屋建築及 棟 0 設備 宿 舍 平方公尺 0.00 其 他 個 0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633 13,342,682 2,173,190 船 艘 0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 設備 汽(機)車 輛 5 其 他 件 46 239,983 圖 書 冊(套) 0 雜項設備 其 他 件 286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0 0 總 值 15,755,855 8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壹 總預算部分 一、通案決議部分 (一) 112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減用 遵照辦理。 途別項目決議如下: 1.減列大陸地區旅費 50%,不得流用。 2.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現 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3.減列委辦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5%。 4.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 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 5.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 3%。 6.減列一般事務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 支出)5%。 7.減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不含農委會 防檢局、衛福部疾管署及 1,000 萬元以下 機關)20%。 8.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 支出、資產作價投資及增資台電公司)6 %。 9.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 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 規定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4%。 11.前述一至六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圍內 調整。 12.前述九至十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 內調整。 13.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則調整者, 可提出其他可刪減項目,經主計總處審 核同意後予以代替補足。 14.如總刪減數未達 300 億元(扣除增資台電 公司及撥補勞保基金後,約 1.2%),另 予補足。 8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 統刪項目如下: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50%,其中國家發展 委員會、大陸委員會、警政署及所屬、役 政署、移民署、財政部、賦稅署、關務署 及所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 育署、國家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法 務部、司法官學院、廉政署、矯正署及所 屬、調查局、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交通部、 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 屬、原子能委員會、林業試驗所、漁業署 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環境 保護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2.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現行法律 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 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行政院、主計總 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國家發展委員 會、檔案管理局、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 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 大陸委員會、立法院、考試院、考選部、 銓敘部、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公務人員 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 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監察院、審計部、 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 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 移民署、建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外 交部、領事事務局、國防部、國防部所屬、 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 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 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 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 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 8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 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 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工業局、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中小企 業處、能源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 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 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僑務委 員會、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 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林務局、 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 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 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 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 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 局及所屬、農糧署及所屬、農田水利署、 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環境檢 驗所、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國家科 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 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海洋 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 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目自行調整。 3.委辦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 外,其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國家安 全會議、主計總處、檔案管理局、原住民 族文化發展中心、大陸委員會、立法院、 考試院、銓敘部、審計部、營建署及所屬、 警政署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建築研 究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所 屬、財政部、國庫署、國家教育研究院、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公路總局及所屬、 僑務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 林務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 8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 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改良 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 局及所屬、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 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 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4.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統刪 5%, 其中主計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檔案 管理局、大陸委員會、考選部、銓敘部、 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 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 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 大學、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建築研究 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國防 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 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 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 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 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 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 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 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 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 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 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 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 8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 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 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 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 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 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 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 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 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 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 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 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 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 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鐵 道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原子能委員 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畜產試驗所、 家畜衛生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 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 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 農糧署及所屬、農田水利署、環境保護 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新竹科學園區管 理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 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 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軍事裝備及設施:統刪 3%。 6.一般事務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 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主計總 處、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員會、立法 院、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 8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 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 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 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 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 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 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 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 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 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 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 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 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試 院、考選部、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部臺 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 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 處、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 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建築 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國防部、 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 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 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 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 訊中心、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家圖書 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 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 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 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 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 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 8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 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 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 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 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 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 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 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 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 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 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 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 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 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 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中小企業 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能源局、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 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 屬、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 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 局、家畜衛生試驗所、臺南區農業改良 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 農糧署及所屬、中央健康保險署、毒物及 化學物質局、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海洋委員會、 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 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7.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除農業委員會動 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 管制署及 1,000 萬元以下機關不刪外,其 9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餘統刪 20%。 8.設備及投資: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 資產作價投資及增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 公司不刪外,其餘統刪 6%,其中大陸委員 會、立法院、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 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 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 法官學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 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 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 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 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 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 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 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 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 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 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 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 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 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監察院、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 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 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警政署及所屬、建 築研究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 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 署、臺北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及所屬、關 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 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 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 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行政執行署 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 9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 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 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 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 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 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 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 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 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 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 連江地方檢察署、經濟部、工業局、標準 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 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 屬、勞動部、保險局、海洋保育署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9. 對 國 內 團 體 之 捐 助 及 政 府 機 關 間 之 補 助: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 餘統刪 5%,其中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 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建築研究 所、財政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法務部、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 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 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 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 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 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 9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 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 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 檢察署、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 部、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僑 務委員會、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漁 業署及所屬、環境保護署、文化部、中部 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 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現行法律明文規 定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不刪外,其餘統 刪 4%,其中警政署及所屬、役政署、移 民署、財政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動 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中央健康保險 署、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 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1.財政部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 1,200 萬 元,科目自行調整。 (二) 有鑑於行政院主計總處 111 年度中央政府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總預算案的委辦費與一般事務費中,應依立 法院 110 年度主決議要求,加入「辦理媒體 政策及業務宣導」項目。然行政院主計總處 112 年度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卻加碼,允許 「臨時人員酬金」、「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對外之捐助」 、「對 國內團體之捐助」 、「對私校之獎助」預算項 目,也可編列「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 預算,顯見行政院主計總處為讓政府單位可 濫編政策行銷費用,刻意迴避預算法監督。 為此,請行政院要求各部會根據 110 年度立 法院審議總預算案主決議要求,列表編列所 有媒體行銷相關費用。 9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三) 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自 100 年 1 月 26 日公 遵照辦理。 布施行後,歷經數次修正,然近來因政府施 政過度依賴網路宣傳,甚至成為攻擊在野黨 的政治工具。最近一次於 110 年修正,特地 將中央政府各機關辦理四大媒體政策及業 務宣導之預算,要求須明確標示並揭示相關 內容。行政院主計總處雖要求各機關於單位 預算書中應妥適表達經費編列情形以及於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彙計表」列明辦 理金額及預計執行內容。然實際情形僅能從 預算書粗略了解預計執行內容,經費彙計表 也只是重複內容,至於各項辦理方式分別預 計是多少預算經費,無從得知。爰此,為有 利立法院能更清楚各行政部門媒體政策及 業務宣導預算經費內容,要求自 113 年度預 算書起,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彙計表」 中,應詳細敘述辦理方式及所需預算經費。 (四) 鑑於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於 110 年 6 月 9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日公布修正後,行政院主計總處考量實務運 作現況,已多次檢討修正相關執行原則,然 而政府機關各項作為,皆為落實政府政策, 則任何型態之政策宣導方式,除透過平面媒 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 外,尚有舉辦活動、說明會、園遊會,或發 放各式宣傳品等,宣導樣態眾多。為了讓立 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能全面了解 「政策宣導」預算經費編列之全貌,爰請研 議自 113 年度起之單位預算書中,應將非屬 以四大媒體方式,但性質同屬於「政策宣導」 之預算經費,於「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 概況表」妥適表達經費編列情形。 (五) 為使立法院監督政府編列各項預算更為明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確,讓民眾得以清楚知悉政府於各機關編列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之全貌,爰要求 9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自 113 年度起,行政院編列之中央政府總預 算案總說明及附表中,應新增「媒體政策及 業務宣導費」機關別預算總表。 (六) 數位發展部於 111 年 8 月底掛牌成立,其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首年編制人員近 600 人中,竟有一半採約聘 僱制,居各部會之冠。數位發展部表示,因 專業人才尋得不易,為滿足多元化人才進用 需求,必須輔以具彈性之聘用人員機制,聘 用具數位科技與應用及管理等相關領域背 景專業人員。然此可見,考試院並未針對數 位發展部所需之多元化人才,設計相應之考 試科目,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亦未就政府人 力需求進行盤點,導致數位發展部有一半的 員額必須採約聘僱才能獲取需要的專業人 力。另數位發展部的約聘僱人員,平均月薪 高達 6 萬多元,數位發展部中經過國家考試 的公務人員,平均月薪卻只有 7 萬多元,等 同數位發展部讓約聘僱人員薪資與經過國 家考試的公務人員薪水並駕齊驅,甚至比初 任公務人員的薪資還要高,完全破壞文官體 制。爰此,考試院、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 針對考試類科、約聘僱人員進用制度及薪資 水準進行通盤檢討,以兼顧實務需求及公平 性。 (七) 民間團體於 111 年初就政府設置數位發展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部專責機構之議題進行訪查,訪問結果顯示 超過半數受訪民眾對數位發展部「完全不了 解」或是「不太了解」,而民眾期望專責機 關成立後,可望加強資安、數位隱私保護與 加速數位法規完備等工作,產業界則提出加 速資料治理,輔導產業數位轉型等需求。更 明確指出「數位部專責機構」和「數位中介 服務法」如出一轍,民眾要的沒給不要的一 籮筐。以數位中介服務法而言,其主要精神 9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是在於完善數位產業的中介和服務,以促進 數位產業發展和維護消費民眾權益。爰此, 要求行政院責成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 委員會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於 3 個 月內,就相關平台蒐集之爭議事項及民眾反 應意見,並由數位發展部針對媒體議價法機 制及產業發展相關工作並向立法院交通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八) 機關辦理「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服務」委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外服務,應將機敏的資安事件紀錄保存於機 關內,進行事件分析、通報與應變。 1.現有機關辦理「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服 務」委外服務時,普遍採用廠商提供之資 料收集器,不論收集的資安事件機敏程 度,均回傳至廠商的監控中心,在廠商的 監控中心進行事件應變、事件分析及追 蹤。機關只能從遠端監看平台畫面,被動 收到資安預警通報,無法在第一時間進行 聯防阻斷,造成時間上的落差,對於防護 現代資安威脅零信任架構下,恐成破口。 2.依據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 中心於「政府資訊作業委外資安參考指 引」v6.3_1110830 之報告,報告中指出, 廠商履約管理常見的缺失包括: (1)發生資安事件時隱匿不報。 (2)未能確實追蹤管制缺失改善情形。由於 機關只有資料收集器,不具備報表與分 析功能,因此容易發生以上 2 種缺失。 3.機關應將資料收集器提升為具備 SIEM 功 能之資安平台,以符合政府資安政策要 求。 4.依據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 中心之領域聯防監控作業規範,機關應完 成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機制與惡意偵 9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查或情蒐活動相關情資,並持續維運及依 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提交監控管理資料。 5.行政院資通安全處不定時提供之惡意中 繼站清單、高危險惡意特徵情資及其他情 資通報。各機關應於收到惡意中繼站清 單、高危險惡意特徵情資時,立即將情資 自動轉為防禦策略,在防火牆、IPS 或是 其他資安設備上,立刻進行偵測與阻斷惡 意連線,進行零信任架構的安全防護。 6.依據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將於 112 年 規劃開放情資分享,完成主動式防禦應用 平台自動化效率精進。因此,機關辦理「資 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服務」時,機關內的 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系統必須要具備 情資分享能力,並能夠逐漸成為主動式防 禦應用平台。 爰此,要求數位發展部應督導各機關落實資 通安全威脅偵測機制,並將稽核成效提報立 法院相關委員會。 (九) 有鑑於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107 年完成建置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及連署系統與全國性 公民投票案電子連署系統,編列預算辦理系 統營運、維護、資安檢測等,惟迄 4 年尚未 能上線運作,顯示政府怠惰失能浪費公帑。 爰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徹查檢討已驗收案 件,為何浪費民脂民膏閒置荒廢上述連署系 統而不作為,於 3 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交 立法院。 (十) 有鑑於政府部門每年均編列高額預算執行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委託研究案。然,相關委託研究案之繳交, 政府相關部門卻未全數要求需進行原創性 比對,致使部分委託研究案以相似名稱或方 法,僅變更不同地點不斷進行重複性研究, 恐造成國家預算之浪費。爰要求,自 112 會 9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計年度起,凡以政府預算執行之委託研究 案,當報告繳交時,須由受託者提出原創性 舉證,作為行政機關驗收參據。 (十一) 近年中央政府推動各項重大政策、計畫,多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以特別預算方式提出,輔以公務預算支應, 如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中 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 興特別預算等;而按預算法第 84 條規定, 符合國家經濟重大變故情形,因應緊急需要 得於未經立法院審議程序前先支付其中一 部,然長此以往,將使政府預算多處於未審 議卻已分配執行之情況,無異使立法機關淪 為政府預算之背書人。爰要求行政院應於 3 個月內就尚未經立法院審議之特別預算,研 議「得先行支付其一部」之比例,並將研議 結果彙報立法院。 (十二) 近年來中央政府各機關或基金基於引進新 本會無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 技術、政策推動或扶持產業發展目的等原 因,持續轉投資各領域事業,或將原有國營 事業經過幾次釋股,使公股股權比率降至 50%以下而轉為民營企業;然因監督密度不 若國營事業,亦衍生相關監理問題。查國營 事業管理法第 3 條第 3 項規定: 「政府資本 未超過 50%,但由政府指派公股代表擔任董 事長或總經理者,立法院得要求該公司董事 長或總經理至立法院報告股東大會通過之 預算及營運狀況,並備詢。」是以,政府對 於公私合營事業可透過指派公股代表擔任 董事長或總經理等方式,參與公司相關營運 與監督管理。惟部分公私合營事業之公股比 率已為最大股東,相關主管機關未充分利用 股權優勢,積極派任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 據 109 年之統計顯示,公股比率逾四成之加 工出口區作業分基金轉投資之台灣絲織開 9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發股份有限公司(公股 45.24%)與台灣糖業 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之越台糖業有限責任 公司(公股 40.0%) ;另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 與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轉投資之台 灣花卉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公股 24.31%,若加計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 委員會投資之泛公股比率 34.16%) ,及國軍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轉投資之欣彰 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公股 34.08%)與大台 南區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公股 28.80%)等 事業,公股均為最大股東,卻未派任公司董 事長或總經理,形成政府高額投資卻未實際 參與公司經營之妥適性爭議;且非官股派任 之董事長或總經理,則無法依據前揭國營事 業管理法規定,要求渠等至國會報告事業營 運狀況或重大決策,恐形成政府鉅額投資卻 乏相對應有之管理責任與監督機制。查立法 院於年度總預算案及單位預算審議過程 中,各部會亦常須配合國會問政需要而提供 主管投資事業之書面報告等資料;另倘外界 欲瞭解政府投資民營事業概況,亦須透過各 機關官網逐一檢視,內容不僅分散龐雜,且 公開資訊內容不一,與所稱可達外界考核與 監督成效尚有落差,目前中央政府機關投資 公私合營事業之資訊揭露方式容有再審酌 空間。爰要求行政院研擬訂定各部會官網應 公開轉投資事業資訊之一致標準,及建置整 合資料庫之規劃,以相同密度監督管理,俾 減少資訊不對稱情形。 (十三) 為避免政府於選舉前以大筆國家資源遂行 本會無轉投資事業。 各項人事酬庸甚至移轉國家財產之虞,爰要 求行政院通令各機關及其所屬與所主管的 附屬單位營業及非營業基金、財團法人、行 政法人、暨泛公股持股逾 20%之轉投資事業 9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及其再轉投資事業,於 3 個月內就投資效益 評估等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四) 我國財政因 103 年起馬政府時期推動之「財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政健全方案」,讓財政收支結構開始逐年改 善。據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 出,中央政府總決算自 106 年度轉為賸餘, 107 至 109 年 度 歲 入 歲 出 賸 餘 均 逾 千 億 元,110 年度更高達 2,978 億餘元,因「財 政健全方案」之改革得宜,使得該年度債務 全數未舉借。然民進黨執政後,卻頻繁以特 別預算方式大肆舉債,將政府原本應以公務 預算支出的政務,隱藏於特別預算中,藉以 製造總決算財政收支平衡的假象。從行政院 主計總處公布之中央政府收支概況表(包含 總預算及特別預算)顯示,僅 107 及 108 年 度為賸餘外,其餘 106、109 及 110 年度均 為短絀,110 年度短絀 1,422 億元,111 年 度短絀更高達 4,387 億元。又據財政部國庫 署公布之中央政府 1 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 餘額,自 111 年度起正式突破 6 兆元,112 年度更高達 6 兆 6,748 億元以上,我國債 務餘額迅速增長且屢創新高。公共債務不斷 累增,國債鐘訊息至 111 年 8 月底已增加 為 25.1 萬元,已使國人財務負擔倍感沉 重。另依財政紀律法第 13 條規定,有關各 級政府中長期平衡預算之目標年度及相關 之歲入、歲出結構調整規劃,應於網站公 布。而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中央政府財政 收支推估情形表顯示,我國歲入歲出至 119 年度始有賸餘,亦即政府財政中長期平衡預 算目標年度尚有 8 年,足證政府財政有長期 潛藏的巨大壓力。我國經濟情勢在面臨俄烏 戰爭、美國聯準會緊縮貨幣政策、國內外疫 情持續延燒影響下,對於我國財政歲入執行 10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恐蒙上許多不確定性。爰此,要求各機關應 嚴格遵守財政紀律法及公共債務法等相關 規定,財政部會同行政院主計總處提出加強 債務控管計畫,以加速還清債務,縮短財政 收支平衡年度。 (十五) 近 10 年來,中央政府推動各項重大政策多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仰賴特別預算,包括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新 式戰機採購預算、海空戰力提升計畫等,以 及近 2 年因 COVID-19 疫情影響,訂定之嚴 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 例,各項政策、計畫之預算總額逾 2 兆元; 而前述各特別預算財源多數均以舉債方式 提出,舉債金額亦逾 2 兆元,無疑已為國家 埋下財政崩壞之隱憂。為確保國家財政體制 健全,爰要求行政院研擬提高債務還本比 率,就各特別預算案舉債情形制定還款規 劃,並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十六) 根據新聞報導指出,芬蘭、冰島、蘇格蘭、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威爾斯和紐西蘭組成的幸福經濟政府聯盟 (Wellbeing Economy Governments)正努 力擴大影響力,希望 2040 年前促成全球各 地經濟體轉型,放棄以國內生產總值(GDP) 的成長率當成衡量進步的指標,重新制定能 提供優質生活的經濟政策,讓人類與環境和 諧相處。觀察我國現況,近年經濟成長持續 攀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亦預測台 灣 GDP 將超越日韓,成為東亞第一,然而也 明確指出我國經濟高度成長集中於高科技 產業。而近年來,政府大肆宣揚國家整體經 濟的發展,卻未納入貧富差距擴大及高物價 及高房價所衍生的各種社會問題,民眾生活 日益艱困。蔡英文總統亦於社群網站發布選 後檢討文章,指出「執政的人,常常看的是 國家整體,尤其是在各項數字所表現出來的 10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國家整體的表現及實力。但這些數字背後的 虛實,與人民實際感受的落差,確實是我們 應該去檢討和檢視的。」綜上,爰要求行政 院應重新檢討現行指標,參酌國際社會相關 指標,擬定相關精進措施,以符合貼近民眾 實際感受,並於 3 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 法院。 (十七) 全球經濟活動因疫情不斷肆虐,造成新一波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的金融風暴,讓失業率不斷攀升,以至於準 備踏入社會的和甫入職場的新鮮人,因尚缺 乏工作經驗,不但薪水被壓低,其失業率更 高於平均值。然我國過去 2 年經濟成長率因 國人的努力呈現亮眼,雖值得肯定,但實際 上原因是因地緣政治和美、中兩國各種角力 戰緣故,使我國在這段期間可以在出口有高 成長,但這些成長卻僅集中在半導體等高科 技產業上,經濟成長的果實,無法和多數勞 工共享。我國勞工普遍感受薪資多年沒有調 漲,還間接被物價上漲給抵消。雖然行政院 主計總處公布的平均薪資數據皆有調升,但 更坐實經濟成長果實的分享僅侷限於上市 上櫃公司及高科技產業,尤其是社會新鮮人 的年輕人,相對剝奪感更重。行政院雖宣布 自 112 年起,調整基本工資至每月 2 萬 6,400 元,但根據勞動部於 109 年所做的 「15-29 歲青年勞工就業狀況調查」,初次 就業的平均薪資 2 萬 7,687 元,已經與 112 年要調整的基本工資相差不遠。且調查指 出,超過半數的青年勞工於應徵時,並沒有 提出薪資期望,顯示大環境已經讓他們沒有 更多的選擇。再加上疫情影響、物價飆漲, 薪水不漲的青年勞工,處境更是雪上加霜, 也近一步導致消費不振、結婚生子意願大 減。為長遠的提升國家競爭力及改變人口結 10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構,爰要求行政院於下(第 7)會期至立法 院進行施政報告時,應將「有感調漲勞工薪 資,促進婚生環境」列入報告。 (十八) 全球各國目前首要之務就是如何對抗通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膨,皆為如何穩定物價制定各項策略。然根 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於 111 年 9 月公布的最 新薪資統計調查指出,111 年前 7 個月消費 者物價指數(CPI)平均 3.17%,考量通膨因 素後,實質經常性薪資年減 0.07%,顯示微 薄的薪資已經被物價上漲速度給吞噬。美國 消費者物價指數持續攀升超出預期,我國 111 年 8 月 CPI 雖從 6 月 3.59%高峰降至 2.66% ,然前 一波 上漲的 物價 卻已降 不回 來,民眾對於薪資無法調漲、物價居高不 下,形同雙重打擊。爰此,行政院既然設置 聯合物價稽查小組專案會議,除針對民生物 資物價哄抬進行嚴格監控,另應針對大宗物 資降稅實施期間將近 1 年,應全面稽查各民 生物資是否有隨同物價指數及大宗物資降 稅而有調整銷售價格,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 院提出書面報告,如此才能協助減少民眾對 於生活的壓力。 (十九) 有鑑於近期我國農產品屢屢遭大陸以各種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名義禁止輸入,造成我國農民損失。但因政 府開拓國際市場成效有限,最後甚至必須依 賴國軍及校園營養午餐系統進行農產品去 化。然,營養午餐費用係由家長出錢,實沒 有配合政府去化農產品之義務。爰要求凡學 生營養午餐配合政府去化農產品政策,其所 增加之額外費用,均需由政府編列預算足額 補貼,不得轉嫁學校或家長支付。 (二十) 我國經濟對大陸有大幅順差,鑑於地緣政治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局勢變幻莫測,除農漁牧產品被暫停輸入 外,我國目前其他仍享受零關稅的輸往大陸 10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商品也將面臨風險。對此,政府應加以正 視,速謀對策。說明: 1.財政部於 111 年 8 月初公布數據,111 年 前 7 個月,我國進出口總額約為 5,474 億 美元。其中出口為 2,899.7 億美元,貿易 順差為 327.2 億美元,而對大陸和香港的 輸出則達 1,131 億美元,占比高達 39%, 而 111 年前 7 個月,我國對大陸和香港 的貿易順差為 602.78 億美元,這意味著 如果不是大陸和香港為台灣帶來的貿易 順差,台灣 111 年前 7 個月將出現近 285 億美元的貿易赤字。 2. 其 實 如 果 從 相 關 數 據 的 檢 視 便 可 以 發 現,近 10 年我國連年保持貿易順差,其 貢獻主要來自大陸和香港。如果沒有大陸 和香港的順差支撐,我國自 101 年起都將 保持逆差狀態,且規模巨大。以 110 年為 例,我國全年貿易順差為 648.85 億美 元,而大陸和香港貢獻的順差為 1,046.98 億美元。如扣除這項數據,全年貿易逆差 高達 398 億美元。 3.另依據經濟部過往數據,對外出口在我國 GDP 中的比重逐年上升,且一直是 GDP 增 長的重要拉動力,對大陸和香港的巨額貿 易順差在其中起著重要作用。以 111 年第 1 季 度 數 據 為 例 , 我 國 GDP 增 長 了 3.91%,而其中 3.88%來自商品及勞務出 口。在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爆發 的 109 年,出口對我國經濟增長貢獻率高 達 88%,若非大陸和香港的巨額貿易順 差,我國經濟在 109 年極可能出現下滑。 4.我國經濟對大陸有大幅順差,111 年 8 月 9 日彭博社引用花旗集團某經濟學家的 觀點指出,鑑於地緣政治局勢變幻莫測, 10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除農漁牧產品被暫停輸入外,我國目前其 他仍享受零關稅的輸往大陸商品也將面 臨風險。對此,政府應加以正視,速謀對 策。 (二十一) 有鑑於國內部分產業勞動力供給不足及人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口結構日趨老化等問題,自 78 年起陸續引 進產業及社福移工,以紓解部分產業基層勞 力需求與減輕國人家庭照護負擔,惟近來台 海局勢緊張若持續升級,在台移工約近 70 萬人可能要求返回母國。爰要求勞動部、經 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衛生福利部等相 關部會針對外籍移工若因兩岸戰事要返 國,分別研究分析評估是否衍生影響所轄產 業、事業、家庭看護移工不足問題及勞力缺 口因應措施,於 3 個月內提書面報告送立法 院。 (二十二) 有鑑於台海兩岸地緣政治緊張持續惡化,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111 年 8 月大陸對我周邊海域實施軍事演 習,導彈穿越侵犯我國土領空,顯示政治軍 事走向對峙,為免擦槍走火破壞人民安居樂 業生活。爰要求數位發展部針對國內電信通 信及網路線路安全,提出防範及因應替代方 案,於 3 個月內提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二十三) 憲法賦予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 無本會應辦事項。 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 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立法院各黨團與行 政部門代表經過充分溝通後,對於 112 年度 各機關所編列之預算案達成共識,並完成三 讀程序後隨即送請總統公布。然 111 年度中 央政府總預算卻發生衛生福利部要求審計 部,將立法院審議通過之審計部預算決議案 要求列為密件。此舉已嚴重破壞權力分立及 片面更改立法院合議通過之決議。爰要求各 行政機關對立法院所通過之非列為機密預 10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算決議,其需函送之相關文件,若認為有改 列為密件之必要,應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及文 書處理手冊等相關法規辦理。 (二十四) 查行政院與各部會之單位預算案附屬表中 遵照辦理。 列有「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 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 表」,說明各單位辦理立法院作成之相關決 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之結果。惟各 單位對於預算凍結解凍案報告之表述方式 不一。以 111 年度經濟部單位預算為例,僅 說明「本案業經立法院○年○月○日台立院 議字第○○○號函復准予動支在案」,未提 供該報告送立法院之相關資訊,使外界難以 更一步查找與瞭解其報告內容、後續辦理結 果及審議之過程。為便利立法院工作同仁及 民眾查詢相關報告內容,爰要求行政院與各 部 會於 112 年 起向 立法 院所 提出之 預算 案,應於前述決議辦理情形報告表中明載以 下事項:1.函請立法院安排報告議程之公文 發文日期與發文字號。2.經立法院相關委員 會審查通過,決議准予動支之日期。3.經立 法院函復在案之公文發文日期與發文字號。 (二十五) 綜觀各行政機關預算書所附「立法院審議中 遵照辦理。 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 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針對立法委員 或黨團所提預算提案,行政機關(構)擬具 書面報告說明時,常僅於辦理情形載明「本 案相關書面報告,業於○年○月○日以(發 文字號)函送立法院在案」。再從立法院議 案系統查詢,相關書面報告之受文者,往往 僅有立法院及業務單位,而未包括原提案之 立法委員或黨團辦公室,使相關內容不易查 找或追蹤。立法院議事處雖負責彙整各行政 機關函復之書面報告,並上傳至議案系統, 10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惟承辦人力顯無法即時處理為數眾多之書 面報告。爰要求各行政機關自 112 年度起, 針對審議通過之預算提案、主決議或附帶決 議等議案所擬具之書面報告,均應一併函復 原提案立法委員或黨團辦公室,不得僅送達 立法院議事處及其他業務單位,以落實預算 監督機制。 (二十六)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政府 本會無主管預算。 機關除依法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 動公開預算及決算書;行政院 101 年 2 月 7 日院授主預字第 1010100162A 號函規定,各 機關除機密預算外,應將所有預算及決算書 完整資料公布於網站上,以便民眾查閱。中 央政府各主管機關均有公開單位預算、決算 及主管決算,惟各主管機關主管預算,多數 主管機關未公開,致民眾難以知悉主管機關 主管預算相關財務資訊情形,爰此,應請行 政院要求中央各主管機關應自 113 年度起 主動公開主管預算。 (二十七) 各級政府機關(構)基於公益目的辦理勸募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活動,無論係主動發起或被動接受捐贈,均 應依公益勸募條例第 5 條第 2 項規定辦 理,及依同條例第 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規 定開立收據、定期辦理公開徵信、依指定用 途使用及於年度終了後 2 個月內將辦理情 形函報上級機關備查。企業獲政府補助及政 府輔助之會計處理及揭露係依企業會計準 則公報第 21 條規定辦理;有鑑於各機關以 貨幣性資產補捐助民間團體或企業依中央 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及 政府會計準則公報處理,惟政府各機關以非 貨幣性資產性質等服務輔助民間團體或企 業之會計處理及揭露並無相關規定,以資依 循辦理;為使政府各機關以非貨幣性資產性 10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質等服務輔助民間團體或企業之會計業務 處理更臻妥適,以達成充分揭露之目的,俾 利國人能明白政府各機關輔助企業屬於非 貨幣性資產性質等服務的真貌,要求行政院 應於 3 個月內研議訂定各機關以非貨幣性資 產補助民間團體或企業之會計業務處理相 關規定之可行性。 (二十八) 有鑑於公播系統的代理商常以市場價格因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素,任意中止 49 至 58 台新聞頻道的代理, 造成機場、醫院、營區等場所看不到完整的 所有新聞頻道,影響其視聽權利。爰要求政 府各單位(如國防部、交通部、教育部等) 對公播系統代理業者提出招標規格時,需要 求其必需有 49 至 58 台新聞台之代理,如 不能滿足得由其他代理商補足。 (二十九) 鑑於虛擬貨幣衍生眾多問題,造成許多詐騙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案件,政府不應漠視,爰請行政院儘速研議 虛擬貨幣之定性,並指定主管機關與納管機 制,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 主計總處 行政院主計總處曾於 93 年 5 月 31 日函釋 本會自 111 年度起均已編列臨時人員文康活 (十四) 文康活動費之編列不包含約聘僱人員以外 動費。 之臨時人員,然現今許多臨時人員為契約年 聘,後於 110 年 12 月 18 日行政院主計總 處回應媒體表示,自 111 年起各機關文康活 動預算得以編列臨時人員。然審查預算時, 各機關臨時人員文康活動經費預算編列情 形不同,部分機關編列但也有機關未編列, 恐產生同工不同權益之事。建請行政院主計 總處周知各機關文康活動預算得以編列臨 時人員。 主計總處 112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案「中央總預 遵照辦理。 (四十五) 算核編及執行」項下「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 行」編列 357 萬 8 千元。查主計法規要求 各機關之單位預算書、法定預算,均應附錄 10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 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 表」,其用意在於充分揭露遵循立法院決議 情形,以利立法院以及一般公眾之監督。次 查,行政院主計總處自身之上開報告表,在 決議為提出報告、書面報告之情形時,除報 告之公文字號外,均為摘述公文之內容供參 閱,然而其他機關卻只簡略記載公文函號。 此種情形,有規避外界監督預算執行情形之 嫌,不應再延續。爰要求動支本項經費時, 行政院主計總處應明確以書面督導要求各 機關,於單位預算書、法定預算附錄之「立 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 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不 得僅記載函送立法院報告之公文字號,須確 實記載辦理情形,並隨同預算法定程序之期 程加以公開。 二、交通委員會審查決議部分 歲出部分第 2 款第 17 項 (一) 112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委辦費」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預算共編列 1,600 萬 4 千元,其用途為委外 年 3 月 6 日工程資字第 1121500045 號函復立 辦理 4 項業務,包括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交通委員會 112 年 案、政府電子採購雲端服務及功能躍升案 11 月 29 日處理完竣,並經立法院於 112 年 12 等,然而相關計畫之需求與目標並未明確, 月 25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4334 號函復本會 工程會應加強說明,爰此,112 年度行政院 准予備查,摘要如下: 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委辦費」共編列 1,600 本會 112 年度「委辦費」主要用以委外辦理協 萬 4 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 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及資訊體系獨立驗證測試 程委員會於 1 個月內針對 112 年度委辦計畫 二類必要之業務,皆有明確需求及目標,說明 之必要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如下: 告後,始得動支。 一、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 (一)全球工程產業市場已逐漸回暖,需投入資 源協助業者搶占先機:112 年度將依據業 者實務上所面臨之需求提供相關專業服 務,並提供業者相關人才培訓、法律資 10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訊、稅務資訊、商機媒合等必要之專業協 助,以因應全球後疫情時代及停滯性通膨 下之市場變化。 (二)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 112 年之目標: 111 年度於新南向區域得標 38 件標案,約 168.6 億元,相較 109 年及 110 年,已有 成長。但因前兩年疫情影響,雖目前經濟 狀況已逐漸回暖,然預估 112 年全球仍會 因停滯性通膨導致經濟衰退,在大環境條 件仍處不佳情形下,推動海外輸出工作實 屬不易,惟本會將依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 方案所列各項協處措施,與相關部會一同 合作,連結相關資源,務實地協助工程業 者,俾使 112 年可維持不低於 111 年之得 標金額。 二、資訊體系獨立驗證測試: (一)內容複雜需專業人力及能力執行:因資訊 系統計畫涉及軟硬體設備細部盤點、程式 開發檢測、系統及資料轉移測試驗證、資 訊安全管理及維運監測等作業,需不同領 域之專業人才及能力參與。本會目前能力 及人力,在技術與執行層面均難以負荷, 爰規劃委請專業資訊廠商協助辦理。 (二)依資安法規定辦理獨立驗證機制:依資安 法相關規定,超過一千萬元以上之核心資 通系統委外案需辦理獨立驗證與認證機 制,以確保產出項目符合可追溯性、完整 性、正確性、合理性、一致性、可讀性等 各項作業目標。 (三)需求與目標明確:上線前分析、檢測與驗 證工作,強化資訊安全;維運審查驗證管 理,確保順利運作。 (二) 112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 1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一般行政」編列 3 億 2,043 萬 2 千元,凍 年 3 月 16 日工程秘字第 1120400098 號函復立 11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結 100 萬元,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交通委員會 112 年 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11 月 29 日處理完竣,並經立法院於 112 年 12 支。 月 25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4334 號函復本會 准予備查,摘要如下: 一、本會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經費編列情形 說明: (一)員工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計算基準隨 年資逐年成長。 (二)本會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均依行政院 通案規定覈實編列。 二、水電費預算編列說明: (一)本會向中油公司租用中油大樓 9 及 10 二 個樓層作為本會辦公使用,水電費係採以 租用樓層面積比例分攤方式辦理。 (二)本會將持續推動落實淨零碳排政策,並加 強執行各項節能減水措施,促使能源合理 與有效運用,降低能源費用支出。 三、本會公文檔案數位影像化之機密保護辦理 情形說明: (一)公文保密之規定: 1.於契約內針對保密部分,規範廠商應於決 標次日起 15 個工作天內,提供「保密切 結書」及「保密同意書」約束廠商及其參 與人員,應負永久保密責任,如有違反將 處以違約金或追究法律責任。 2.廠商應於簽定契約後提報專案小組成員 與代理人名冊,並由本會審查其適任資 格,且作業人員進入本會時需全程配戴識 別證,其可拍照、攝影等設備需統一保 管,不可攜入至作業區。 3.本會將於影像化作業區架設監視系統妥 為監控。 (二)作業過程之文件銷毀:檔案影像化作業過 程中,因掃描、校對作業列印之資料、產 11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生之紀錄、流程、管控等資料,廠商應嚴 守業務機密,文件等資料使用後裁碎不得 外流,並落實相關保密及銷毀作業。 (三)公文檔案銷毀作業之規劃:逾保存年限之 公文檔案,本會將依「檔案法」及「機關 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等相關規定, 逐年報送檔案銷毀目錄,並經檔管局審查 同意後據以製作檔案銷毀清冊,辦理銷毀 檔案原件,以強化本會檔案管理作業。 (三) 112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 2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編列 7,790 萬 年 3 月 14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98 號函復立 9 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交通委員會 112 年 委員會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 11 月 29 日處理完竣,並經立法院於 112 年 12 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月 25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4334 號函復本會 准予備查,摘要如下: 一、加強採購稽核之量能,以發揮稽核監督效 果: (一)強化採購稽核作為,減少機關採購缺失。 (二)強化小額採購監督機制,避免機關違法分 批辦理。 二、檢討工程流標情形及其改善對策: (一)經本會赴現地訪視及召開工程流標專案 檢討會議,協處瞭解重大公共工程採購流 標原因,並分析歸納流標主因。 (二)本會已有「源頭控管因應物價上漲」 、「兼 顧整體策略,解決缺工問題」 、「針對流標 主因本會提出相關因應對策,並要求各機 關作為」、「基本設計審議及備標同時併 進」及「成立專案小組決議是否與招標併 行作業」等對策,從源頭協調解決。 三、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之精進方案:本會已 擬具精進措施拓展廠商爭取新南向標 案,並複製成功經驗開拓非新南向市場。 四、調升公告金額及小額採購金額之相關防弊 11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措施:為免機關辦理採購發生違法情形, 本會訂有「政府採購各階段防弊機制及執 行要點」及「標準化作業流程及控制重點 -採購業務」等相關作業要點或參考資 料,並將修正「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 增列可能涉有意圖分批辦理採購情形,及 研議訂定小額採購作業流程,以利機關人 員遵循。 五、於相關網站揭露「拒絕往來廠商」歷史資 料:本會於 112 年 1 月 6 日邀集個人資料 保護法及政府資訊公開法主管機關-國家 發展委員會及法務部召開「研商政府採購 法『拒絕往來廠商』歷史資料應否公開會 議」,依會議討論情形及本會研析意見說 明如下: (一)公開停權中廠商資料任何人得以查詢係 為執行採購法之規定。 (二)廠商歷史停權資料已無確認法定資格之 必要,如公開允任意查詢,有侵害個人、 法人或團體之權利、競爭地位或其他正當 利益之虞。 (三)本會以強化履歷機制,以達到擇優汰劣之 目的。 六、本會 112 年度編列資訊服務費經費較 111 年度增加部分,說明如下:設備維護及軟 體授權經費係配合資通安全管理法及業 務執行覈實編列。 七、近三年內違反勞動法令發生重大職安事故 之公司不得獲頒公共工程金質獎及罰鍰 處分金額額度之妥適性:加強重視職安, 並邀勞動部滾動檢討金質獎推薦及評審 之職安規定。 八、配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修正情形修正 政府採購法: 11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一)代金課徵上限,已訂定為採購案之決標金 額。 (二)配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目前修正方 向擬刪除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107 條及第 108 條規定。 九、交通部鐵道局 CCL531 標案發生廠商人員 對機關人員犯妨害他人行動自由罪,採購 法已有因應廠商違反法令行為之對策: (一)機關認定廠商有違反法令行為,應依採購 法及個案契約處置,辦理終止或解除契 約、停權處分。 (二)前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 CCL531 標案應 屬主辦機關未積極處置。 十、研議將開設機關廉政採購平臺義務化:法 務部訂定「機關採購廉政平臺分級開設原 則」,本會已通函各機關確實依開設原則 成立採購廉政平臺。 十一、研議於資通系統採購流程納入資安人 員,說明如下: (一)依資安法相關規定,已要求機關辦理資通 系統採購時,機關及廠商皆應配置必要之 資通安全專業人員。 (二)本會資訊服務契約範本已納入資安配合 事項,亦將持續滾動檢討,供各機關應用。 (三)研修採購評選範例,納入資安事項為評分 項目。 十二、研議細緻化資通系統採購技術規範,說 明如下: (一)契約範本已規定資安配合事項。 (二)研修契約範本資安共通性技術性規範內 容。 十三、研議推動綠色採購及檢討採購法規定, 說明如下: (一)環保署與本會合作推動相關綠色採購。 11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持續推廣運用採購法促進綠色採購作法。 十四、具體說明公共建設平台之整合方式,說 明如下: (一)依業務需要建立公共工程體系相關系統。 (二)推動「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策支 援體系」 。 (四) 112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 3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編列 3,565 萬元,凍 年 3 月 13 日工程資字第 1121500047 號函復立 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交通委員會 112 年 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11 月 29 日處理完竣,並經立法院於 112 年 12 支。 月 25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4334 號函復本會 准予備查,摘要如下: 一、「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策支援服 務計畫」之整體完善規劃,目標、效益及 預計成果明確,具創新性且無重複執行情 形: (一)整體計畫期程分三階段,依序為規劃及開 發 期 (112/01~113/08) 、 建 置 及 驗 測 期 (112/09~114/06) 及 推 動 及 維 運 期 (113/ 01~114/12),已明確規劃、推動及執行順 序與步驟。 (二)目標及預期效益部分,將打造營建產業電 子化及資料交換應用基盤、強化公共工程 全生命週期資料蒐集及管理、建構公共工 程決策支援服務機制及精進查核督導及 個人化資料應用機制。 (三)本計畫 112 年預計成果,包括推動資料交 換標準及開放應用程式、強化計畫、工程 及標案資料蒐集及管理、勾稽及監督公共 工程參與者資料、推動電子證書及 MyData 服務,並將辦理試辦作業及教育訓練,同 時提供線上手冊及教學影片,持續宣導及 推廣,具技術、應用創新性且無疊床架屋 情形。 11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種樹百里 2.0 之景觀優化評估原則及減少 施工期間交通衝擊作法: (一)有關屏鵝公路種樹百里 2.0 計畫涉及將原 有行道樹移除再補植,浪費公帑預算一 案,就本案之部分路段重新種植及換(移) 植之評估原則,包括全線喬木以補植為原 則、汰換外來種、生長良好喬木妥予保 留、深挖中央分隔島植穴補實客土,並適 當更換台灣原生灌木、主要以借景方式規 劃植栽、灌木綠籬採密植以節省除草及維 養成本、規劃 3 處樹木銀行。 (二)有關種樹百里 2.0 造成常態性大塞車,嚴 重影響國人行車,對生活造成不便,亦增 加汽車耗油量及排碳量一案,就本案施工 期間減少造成當地交通衝擊之作為,包括 減少衝擊性及縮短施工時對用路人之干 擾及加速完成電纜下地作業,以最短時程 減少用路干擾。 三、營造工程物價上漲對工程之影響及相關因 應措施: (一)營造工程物價上漲對工程之影響:依據行 政院主計總處每月統計公布之營造工程 物價指數,以總指數而言(以 110 年全年 指數為基期 100) ,從 110 年 1 月之 94.9, 上漲至 112 年 1 月之 108.69,漲幅達 13.79%。為避免因物價上漲影響廠商投標 意願及契約執行,本會已研提相關因應措 施。 (二)營造工程物價上漲之因應措施,包括穩定 營建物料價格、降低工程案件流標及調整 中央補助地方工程費用。 四、公共工程資料跨機關系統介接取得及後續 擴充,已有詳細及整體規劃: (一)整體規劃公共工程資料跨機關系統介 11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接,秉「能做先做」原則逐步建置: 1.廠商部分:介接商工資料、重大職災資 料、營造業登記資料、稅務資訊、票信資 料及司法判決資料等。 2.工程人員部分:介接技工資料、營造業登 記、勞保及商工資料及司法判決等。 (二)推動「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策支 援服務計畫」,擴充精進完善公共工程人 員及廠商履歷資料庫: 1.積極協調介接,強化勾稽分析及查核督 導。 2.訂定資料交換標準及應用程式模組,促進 資料交換。 (五) 112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 4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 4,243 萬 3 千 年 3 月 20 日工程管字第 1120300178 號函復立 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交通委員會 112 年 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11 月 29 日處理完竣,並經立法院於 112 年 12 得動支。 月 25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4334 號函復本會 准予備查,摘要如下: 一、「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策支援服 務計畫」依業務需要,整合推動創新及便 民之服務,預算覈實編列無重複執行: (一)前瞻預算「公共工程雲端系統計畫」,係 將舊有系統重新整合雲端化,強化數位韌 性。 (二)公務預算「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 策支援服務計畫」,係在雲端系統之穩固 及安全基礎上,強化資料蒐集管理及整合 歸納分析,持續精進決策支援。並依業務 性質及實際需要分二處編列預算。 二、追蹤管考工程流廢標情形及其改善對策: (一)採購金額規模越大,決標率較低;經本會 赴現地訪視及召開工程流標專案檢討會 議,協處瞭解重大公共工程採購流標原 11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因,並分析歸納流標主因。 (二)物價上漲、缺工缺料是事實,本會已有對 策從源頭協調解決。 (三)逐月召開公共建設督導會報管控執行情 形並協助重大工程個案克服流標問題。 三、公共建設諮詢會議協助解決契約條款認知 歧異: (一)公共建設諮詢機制協處工程採購之履約 爭執。 (二)公共建設諮詢納入公正第三方參與機制。 (三)近 7 成公共建設諮詢案件採納諮詢建議, 有助解決雙方對契約條款之認知歧異。 (四)擴大公共建設諮詢機制。 四、強化公共工程之審查機制,加強閒置公共 設施之督導管理: (一)強化新提出公共工程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審查機制部分,各機關、國發會及本會為 避免新提出之公共設施淪為閒置公共設 施,採取相關因應措施。 (二)加強閒置公共設施之督導管理。 五、修正金質獎相關規定,精進施工品質: (一)預算增列係「公共工程金質獎」自 110 年 增加「公共設施維護管理獎」,且「公共 工程品質優良獎」參選案件逐年上升。 (二)辦理公共工程金質獎之展望及強化遴選 品質。 六、內政部及環保署已訂有營建剩餘土石方及 廢棄物考核機制,將要求各機關加強落實 監造及辦理工程查核作業,以避免不法情 事發生: (一)內政部及環保署已訂有營建剩餘土石方 及廢棄物處理及流向管制等相關規定。 (二)內政部及環保署已訂有營建剩餘土石方 及廢棄物考核機制。 11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七、檢討「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 維持整體工程品質一致性: (一)本會於「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 就推薦案件職安部分之資格審查及評審 標準,參考勞動部「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 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之規定及標 準進行修正,並於 111 年 7 月 21 日函頒。 (二)每年精進、檢討「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 業要點」,鼓勵廠商維持整體工程品質及 避免劣質廠商獲獎。 八、本會已訂定相關辦法,將持續請全國查核 小組對於施工材料之品質加強把關: (一)再生粒料需符合再利用法規、品質標準及 施工規範才可運用於公共工程。 (二)再生粒料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已建立全程 流向管理機制。 (三)本會已訂有公共工程品質抽查及考核機 制,並依三級品管制度執行。 九、已協調營建署與環保署檢討營建剩餘土石 方管理流程之合理性並改善營建剩餘土 石方之管理流程: (一)本會於 111 年 11 月 4 召開會議協調營建 署及環保署,已有共識及結論。另本會已 將土石方處理納入契約範本,由工程主辦 單位透過三級品管機制進行施工查核。 (二)本會於 111 年 12 月 20 日召開「再生粒料 運用於公共工程跨部會推動小組」第 19 次會議,提出解決土石方濫倒之改善建 議,並於 112 年 3 月 25 日召開第 20 次會 議追蹤內政部及環保署之辦理情形。 十、主辦機關落實品質查證責任,且查核以現 場為主,書面為輔,注重工程品質提升: (一)提出相關改善措施,如主辦機關落實品質 查證責任、查核以現場為主,書面為輔及 11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加強宣導等。 (二)有關施工品質類缺失項目,主要係因機關 未及時更新資訊,本會將持續要求各機關 加強改善,並持續追蹤、協處。 十一、建立並確實落實查核、登載機制及完善 勾稽系統: (一)依據借牌定義定出疑似借牌行為,協助機 關發現廠商有無借牌行為。 (二)研訂參考原則,協助機關認定廠商有無該 當採購法借牌之罰則。 (三)落實審核廠商人員資格,遏止廠商借牌。 (四)介接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裁判書資 料,落實登載機制及完善勾稽系統。 十二、已修正品管要點,強化監造單位檢驗停 留點簽認與複核責任,落實工地履約監 督權責與分工: (一)工程主辦機關與監造單位應共同善盡「品 質查證」責任。 (二)已強化監造權責,明確工作事項。 十三、公共工程資料跨機關系統介接取得及後 續擴充,已有詳細及整體規劃: (一)整體規劃公共工程資料跨機關系統介 接,秉「能做先做」原則逐步建置。 (二)推動「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策支 援服務計畫」,擴充精進完善公共工程人 員及廠商履歷資料庫。 十四、公共工程開工至驗收之管理與開放使用 之正確辦理方式: (一)施工廠商負施工品質管制責任,機關監造 單位負品質查證責任。 (二)機關應依採購法及契約辦理驗收,並取得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始開放使用。 (三)機關有部分先行使用之必要,應先辦理部 分驗收,且該部分並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 12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關之許可後,始開放使用。 (六) 截至 111 年 7 月止,全國查核金額以上之公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共 工 程 採 購 案 計 444 案 , 採 購 金 額 共 年 3 月 24 日工程企字第 1120100184 號函復立 4,597.72 億元,其中不續辦者,107 至 109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年各約 38 至 39 案,然 110 年起已增至 68 一、本會已初步依工程規模分級統計,有工程 案,111 年截至 7 月更高達 80 案不續辦;另 規模越大,決標比率較低情形:111 年工 續辦案流廢標 3 次以上者,110 年為 9 案, 程類採購招標 2 次內決標之件數比率統計 111 年截至 7 月暴增至 26 案,同案流廢標最 結果,確實有採購金額越大,招標 2 次內 高次數達 19 次。惟經查工程流標問題癥結, 決標比率有較低之情形。惟 111 年全年巨 在於計畫能否妥為規劃並覈實編列,鑑於近 額工程決標金額 5,26 億元,較 110 年 2 年公共工程流標情形愈趨嚴重,故建議行 4,042 億元增加 1,223 億元,為近 4 年決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針對查核金額以上 標金額最高,顯示工程採購尚能順利進 之公共工程流標情形研議改善措施,並於 3 行。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二、近年大型工程流標以捷運工程為大宗,案 告,以利國家重大工程持續進行。 量集中為流標原因之一:本會已歸納工程 流標主因為「未按實際價格編列預算」、 「未按實際需要訂定工期」 、「契約書圖條 件不合理」及「案量集中廠商觀望」。就 案量集中,以捷運工程為例,綜整其流標 原因包括招標機關未依標案路線特性編 列合理預算、都會區施工未妥善規劃工程 相關配合工作、招標資訊不明確、同時推 出多件同性質工程致廠商承攬量能不足 等因素。 三、工程流標皆有個別因素,針對流標主因, 本會已有對策從源頭協調解決: (一)核定計畫通盤考量國家年度經費資源分 配及廠商承攬量能。 (二) 協調各機關採取因應對策,源頭控管因 應物價上漲。 (三)不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及不影響本國勞 工權益之前提下,協調勞動部合理修正公 共工程相關引進外籍移工規定。 (四)本會業已彙整「工程招標前各階段機關應 12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注意重點及說明」於 111 年 6 月 22 日通 函各機關,要求機關辦理公共工程,應將 全生命週期各階段納入考量,要求各機關 作為。 (五)基本設計審議及備標同時併進,並成立專 案小組決議是否與招標併行作業,以因應 物價上漲致計畫預算不足。 (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前瞻基礎建設計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畫第 4 期特別預算案「強化公部門網路服務 年 3 月 6 日工程資字第 1121500048 號函復立 與運算雲端基礎設施-行政院公共工程委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員會雲世代雲端基礎建設計畫」編列 112 及 一、第 3 期特別預算執行情形及預算支用符合 113 年所需經費 4,285 萬元,辦理雲端系統 預期: 需求規劃、分析、開發、建置、資料移轉及 (一)執行符合預期:迄今已完成公共工程專業 資安事宜並購置相關軟硬體。惟經查第 3 期 人員及廠商資料雲、公共工程技術雲、公 110 及 111 年編列經費 4,110 萬元,爰截至 共工程管理雲之整合規劃及設計,刻正進 111 年 7 月有 2,030 萬元尚未執行,占該計 行系統開發及測試階段,整體執行符合預 畫第 3 期特別預算 49.39%;另該計畫預計於 期。 111 年度提供 8 項公共工程公開資料,截至 (二)預算支用符合預期:第 3 期特別預算編列 111 年 7 月尚有 5 項未完成,為確保各項計 4,110 萬元,截至 111 年 11 月底累計分配 畫預算覈實編列,故建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 數 2,080 萬元,已全數執行。 員會應針對該系統建置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 (三)績效指標已達標:原訂資料開放項目之目 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俾順利推動公共 標 111 年為 8 項,經本會推動迄 111 年 11 工程生命週期資料蒐集及管理。 月已公開 8 項,順利達成今年目標;原訂 發放電子化證書之目標 111 年為 4,000 張,經本會推動迄 111 年 11 月已達 14,438 張,已達標並超過預期。 二、第 4 期特別預算案已覈實編列: (一)112 年編列 1,995 萬元:持續進行 6 個系 統整合及雲端化作業,邀請各機關進行測 試及教育訓練,同時持續辦理系統驗測及 優化作業後,逐步移轉至雲端平台。 (二)113 年編列 2,290 萬元:完成所有系統整 合及教育訓練,全部移轉至雲端平台,並 精進及優化系統效能及服務,持續擴大開 12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放資料與建置開放應用程式介面。 (八)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2 年度預算案「一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 7,520 年 3 月 8 日工程秘字第 1120400081 號函復立 萬 5 千元,較 111 年度預算增加 650 萬 7 千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元(增幅 9.47%),主要係新增公文檔案數位 一、本會自督導會報時期及民國 84 年成立迄 影像化所需經費 600 萬元。111 年 5 月研提 今,累積公文數量高達 890 萬頁,考量本 「公文檔案數位影像暨影像調閱系統建置 會為「政府採購法」 、「技師法」及「工程 計畫」,規劃於 112 至 116 年間將 80 至 110 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等相關法令主管 年度之非機密性紙本公文,約 770 萬頁掃描 機關,辦理相關案件時需溯源瞭解立法旨 為電子公文,規劃由得標廠商搬運文件、架 意與修法歷程,惟公文檔案尚未數位電子 設內部區域網路,並派員至該會指定地點進 化,致人工調案過程耗時,影響機關行政 行掃描作業,落實相關保密及文件銷毀作 效率甚鉅,爰規劃辦理「公文檔案數位影 業。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該計 像化計畫」實有其必要性。 畫之公文保密及銷毀作業提出規劃,並於 1 二、本會已針對公文保密與銷毀作業於招標及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履約階段訂有相關管理規定,分述如下: (一)公文保密之規定: 1.於契約內針對保密部分,規範廠商應於決 標次日起 15 個工作天內,提供「保密切 結書」及「保密同意書」約束廠商及其參 與人員,應負永久保密責任,如有違反將 處以違約金或追究法律責任。 2.廠商應於簽定契約後提報專案小組成員 與代理人名冊,並由本會審查其適任資 格,且作業人員進入本會時需全程配戴識 別證,其可拍照、攝影等設備需統一保 管,不可攜入至作業區。 3.本會將於影像化作業區架設監視系統妥 為監控。 (二)作業過程之文件銷毀:檔案影像化作業過 程中,因掃描、校對作業列印之資料、產 生之紀錄、流程、管控等資料,廠商應嚴 守業務機密,文件等資料使用後裁碎不得 外流,並落實相關保密及銷毀作業。 (三)公文檔案銷毀作業之規劃:逾保存年限之 12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公文檔案,本會將依「檔案法」及「機關 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等相關規定, 逐年報送檔案銷毀目錄,並經檔管局審查 同意後據以製作檔案銷毀清冊,辦理銷毀 檔案原件,以強化本會檔案管理作業。 (九)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2 年度預算案「公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共工程管理業務」-「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計 年 3 月 14 日工程管字第 1120300190 號函復立 畫」編列 1,297 萬元,其中較 111 年度預算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增加 350 萬 5 千元,增幅 37.03%,主要係辦 一、將依決議嚴選製作得獎特輯影片: 理公共工程金質獎所需經費增加所致。經 (一)嚴選工程影片:製作工程特輯影片之案 查:107 至 111 年 7 月間共 6 家得獎廠商因 件,除歷屆獲得金質獎優等以上之案件 其他工程,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列為拒絕往來 外,並加入具有代表性、創新性、挑戰性 廠商而遭取消得獎資格,金質獎目的為表揚 及周延性等特色之國家重大建設,且剔除 優異工程,故應嚴選製作得獎特輯影片之工 拒絕往來廠商之案件。 程。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檢討評 (二)評選創意廠商:將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 選標準,並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第 1 項第 9 款及「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 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招標作業,並準用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經公開客觀評選 具創意性、專業性之優良廠商,以製作吸 引民眾觀看並加深印象之影片。 (三)本會落實把關:為確保工程特輯影片品 質,本會落實把關,使工程特輯影片如期 如質完成。 二、檢討金質獎相關規定: (一)金質獎已規定推薦案件之廠商如有政府 採購法第 101 條至第 103 條被刊登為拒絕 往來廠商之情事,將不得推薦。 (二)本會「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已 訂有評審標準,評審標準分為 8 項評分指 標及評審項目。 (三)引導廠商得獎後,持續維持優良表現。 (十) 有鑑於 109 至 111 年 7 月止未決標查核金額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以上工程採購案件,共有 322 案,其中 187 年 3 月 7 日工程企字第 1120100128 號函復立 案不續辦,其中 111 年度最為嚴重,截至 7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12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月為止共計 80 案不續辦,為近 6 年來次數 一、工程流標皆有個別因素,針對流標主因, 最多。另外流廢標次數多數介於 1 至 3 次, 本會已有對策從源頭協調解決: 惟仍有部分案流廢標次數逾 10 次以上,最 (一)本會赴現地訪視及召開工程流標專案檢 高者為 20 次,恐不利後續公共工程推動, 討會議,協處瞭解重大公共工程採購流標 造成公共建設之延宕。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 原因,分析歸納流標主因為「未按實際價 程委員會應檢討相關流廢標之情況,避免因 格 編 列 預 算 」、「 未 按 實 際 需 要 訂 定 工 限制投標廠商家數以致流廢標之情況一再 期」 、「契約書圖條件不合理」及「案量集 發生,並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 中廠商觀望」 。 出書面檢討報告。 (二)針對流標主因本會提出相關因應對策,並 已彙整「工程招標前各階段機關應注意重 點及說明」於 111 年 6 月 22 日通函各機 關,要求機關辦理公共工程,應將全生命 週期各階段納入考量。 (三)因應物價上漲致計畫預算不足之機制,採 基本設計審議及備標同時併進,並成立專 案小組決議是否與招標併行作業。 二、工程第 1 次招標流標比率與政府採購法規 定須有 3 家廠商投標有關,本會支持第 1 次開標不受 3 家合格廠商家數限制,將適 時研提修法草案: (一)近 3 年查核金額(新臺幣 5 千萬元)以上之 工程,計 8 成於 2 次以內招標決標。查核 金額以上之工程採購多採公開招標,採購 法第 48 條規定,公開招標於第 1 次招標 須有 3 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能開標,由 統計及實務之瞭解,第 2 次決標件數比率 提升係因不受 3 家投標廠商家數限制。如 無此一投標廠商家數之規定,則第 1 次招 標即可決標之件數比率應可大幅提升。 (二)本會於 97 年提案刪除採購法第 48 條第 1 項所定 3 家合格廠商投標始得開標之規 定,惟因立法院屆期不續審,始未能修正 通過。考量採購法第 48 條第 1 次須達 3 家廠商投標始得開標之規定,並未真正達 12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到原定促進競爭目的,且影響採購效率, 本會將於未來適時研提修正條文,並依法 制作業程序辦理。 (十一) 有鑑於近期國際原物料大漲,以致影響國內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營造工程物價亦同步上揚。依據行政院主計 年 3 月 6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68 號函復立 總處統計資料,111 年 1 月至 9 月營造工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物價指數持續攀升,由 1 月 126.19 逐步增 一、減緩營造物價上漲之因應措施: 為 9 月 131.41。其中營造工程材料類之各項 (一)預拌混凝土部分:本會針對預拌混凝土重 指數之年增率均逾 10%,恐影響公共建設順 要原料砂石、飛灰及水泥之供應採取相關 利推動,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針 穩定措施,砂石、飛灰採固定價格標售方 對營造物價持續上漲之情況,提出減緩營造 式供應;水泥則已延長減半徵收水泥貨物 原物料漲幅之因應措施,以減少公共工程及 稅至 112 年 6 月,以降低進口燃煤上漲對 營造產業之衝擊,並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 水泥物價之影響,使混凝土量足價穩供應 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營建市場。 (二)鋼料部分:以契約三層級物價調整機制調 整契約價款因應。如有鋼料供需、價格問 題,可透過經濟部工業局與鋼鐵公會成立 之鋼料供需平台協處,另本會每月追蹤鋼 料供需、價格變動等情形,俾有需要時作 必要之協處。 二、本會已彙整工程招標前各階段機關應注意 重點及說明,通函各機關注意辦理,以降 低流標情形。 三、計畫、設計、招標及履約等工程作業各階 段之因應措施: (一)計畫階段:依市場行情及計畫內容核實編 列經費,並編列物價調整款及預備費。 (二)設計階段:編列預算應符合當時物價,並 應有物價調整機制。 (三)招標階段:檢核招標預算是否符合行情。 (四)履約階段:無物調契約者可合意辦理契約 變更。 四、因物價因素須修正計畫,應儘速提出,並 採修正計畫及備標併行。 12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十二) 斥資 12 億元重建的新竹棒球場,在開幕兩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天內造成 3 名職業球員受傷,其施工品質及 年 3 月 14 日工程管字第 1120300212 號函復立 管控都出現極大之問題,而該球場重建工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獲得中央前瞻建設經費 6.135 億元補助,行 一、本會 111 年 8 月 10 日實地訪查瞭解: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身為中華民國監督政 (一)缺失情形:經實地勘查報載所述相關缺 府工程建設之中央部會,應針對新竹棒球場 失,包含草皮網目過疏及碎石露出、紅土 施工品質及控管進行查察,為遏止公共工程 鬆軟、外野看台區地坪面漆剝落及顏色過 偷工減料,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針 淺及打擊視覺區範圍不足等。 對新竹棒球場改建一案進行調查,並於 1 個 (二)發生原因研析:經瞭解並研析各項缺失發 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生原因,涉及工程設計、施工至營運維管 各階段問題,亦有複合性問題(設計及施 工綜合因素),另尚有配合需求調整及報 導誤解(非缺失)項目。 二、本會 112 年 2 月 7 日召會整合督導主辦機 關作正確處置: (一)狀況說明:施工期間配合比賽停工,比賽 過程發現缺失接續進行改善,改善期間又 經市府於球場草皮土壤隨機取樣 17 處, 發現 3 處未符合契約要求。 (二)本會協處作為:於 112 年 2 月 7 日邀集教 育部及市府召開會議,瞭解市府後續處理 方式,並提供契約面及行政面相關建議, 協助工程主辦機關對於施工品質不合格 之處置,應遵循相關法規及契約規定辦 理,以利新竹棒球場工程確保品質,儘速 完工供球員及民眾安心使用。 (十三) 近日桃園市政府公共工程頻頻出現瑕疵,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111 年 918 地震中,桃園震度僅 3 級但桃園 年 3 月 10 日工程管字第 1120300199 號函復立 八德運動中心羽球館天花板卻塌落,同為北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景雲計畫中的大湳消防分隊更是有上百項 一、辦理工程施工查核,協助提升品質: 之缺失未改善,不僅如此,蘆竹運動中心 RC (一)本會修正「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 牆壁因為滴水而有鐘乳石現象,包含 110 年 法」,增訂「查核以現場查核為主,書面 的楊梅區公所興建工程因雨上浮 45 公分, 資料為輔」之規定,落實施工查核以現場 足以證明桃園市政府公共工程出了極大的 為主。 12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問題,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身為監督公 (二)本會 111 年度查核桃園市政府計 6 案,其 共工程最高機關,應善盡監督之職責,以防 中 4 案列為甲等,2 案列為乙等,皆無重 止類似瑕疵再度發生。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 大缺失,將於 112 年度持續針對桃園市政 程委員會針對桃園市政府進行工程施工查 府加強查核。 核及採購稽核作業,並調查桃園市近期重大 二、辦理採購稽核作業,強化監督機制: 公共工程之瑕疵,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 (一)本會已針對北景雲統包工程、蘆竹運動中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心工程及楊梅區行政大樓工程辦理採購 專案稽核,發現有招標、履約、驗收及保 固等階段缺失。 (二)本會將列管相關缺失,針對類案進行複 查,如有改善不彰情形,將施以教育訓 練,以導正機關採購行為,降低錯誤發生 頻率。 (十四)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2 年度預算案新增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策支援服 年 3 月 6 日工程資字第 1121500049 號函復立 務計畫」5,407 萬 5 千元,分別於「公共工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程技術業務」 項下編列 2,508 萬 9 千元及 「公 一、整體規劃公共工程資料跨機關系統介接, 共工程管理業務」項下編列 2,898 萬 6 千 秉「能做先做」原則逐步建置: 元。經查該計畫主要目的為整合現有老舊系 (一)廠商部分: 統,精進並擴充相關功能,並將串聯各機關 1.介接商工資料,勾稽廠商資格。 之相關資料,惟截至 111 年 7 月尚有部分公 2.介接重大職災資料,俾利重視職業安全衛 共工程人員(如:「執業技師」、「開業建築 生管理。 師」、「廠商負責人」等…)及廠商履歷資料 3.介接營造業登記資料,勾稽廠商資格。 庫尚未完備。為有效資料庫資料完備,提供 4.介接稅務資訊,勾稽廠商資格。 政府機關等發包單位獲取有效且完整之廠 5.介接票信資料,勾稽廠商資格。 商資訊,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 6.介接司法判決,勾稽廠商有無違反政府採 跨機關系統介接進行說明,於 1 個月內向立 購法或顧管條例。 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工程人員部分: 1.介接技工資料,勾稽專任技工專職情形。 2.介接營造業登記資料,勾稽工地主任及專 任工程人員兼職情形。 3.介接勞保及商工資料,勾稽技師兼任情 形。 4.介接司法判決,勾稽技師有無違反技師 12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法。 二、推動「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策支 援服務計畫」,持續精進完善公共工程人 員及廠商履歷資料庫: (一)積極協調介接,強化勾稽分析及查核督 導。 (二)訂定資料交換標準及應用程式模組,促進 資料交換。 (十五)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112 年度預算案,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事宜預算 年 3 月 10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89 號函復立 321 萬 8 千元及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等相關事宜預算 1,601 萬 5 千元。經查近年 一、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推動情形: 度推動成果,109 至 110 年海外市場總得標 (一)整合資源協助工程產業爭取海外標案商 件數呈減少之勢,由 32 件降至 19 件,111 機:由本會透過「工程產業全球化平臺」 年截至 7 月為 12 家,各年度獲補助廠商家 整合各部會資源,除由主管部會籌組海外 數有限,排除單一巨額標案後之平均得標金 工程輸出團隊,推動基礎建設工程合作與 額並不高,為提升我國工程相關業者海外發 系統整合輸出,爭取海外基礎建設商機 展能量,協助國內工程顧問服務業爭取國際 外,並以調整產業體質及強化政府支援等 工程案件及工程產業之海外輸出,爰要求行 各項具體措施,暢通工程產業之人流、金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積極改善相關措 流及資訊流,俾做為工程輸出團隊的後勤 施,拓展補助廠商及非新南向之目標市場, 支援。 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改 (二)111 年度於新南向區域得標金額及件數均 善報告。 逐漸成長:109 年至 110 年度受疫情影 響,部分業主因疫情關係取消或延遲相關 標案,致 109 年至 110 年度我國工程業者 海外得標金額較以往年度同期為低。而 111 年度截至 11 月底止,我國 7 大工程輸 出團隊及拓點業者於新南向區域得標 41 件標案,約新臺幣 168 億元,相較 109 年之 36 件 23.8 億元及 110 年之 39 件 113.9 億元,已有成長。 二、拓展補助廠商及非新南向目標市場改善措 施: (一)續辦工程產業全球化人才實務培訓班,視 12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業者需求提供進階實務課程,針對海外個 別市場狀況、個案履約實務經驗分享、跨 領域等海外發展所需能力研提培訓課程。 (二)續辦補助國內工程產業策略聯盟赴海外 拓點計畫,導入潛力中小型業者,增添拓 點成效,並引導大型業者協助下游業者成 為合格供應商,或做為主力商帶領其他中 小型業者組成競標團隊。 (三)掌握全球市場動態,務實以業者需求,就 其核心領域及選定之目標市場,於市場進 入及標案取得等階段,給予整合式協助。 (十六)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112 年度預算案,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事宜預算 年 3 月 10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90 號函復立 321 萬 8 千元及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等相關事宜預算 1,601 萬 5 千元。且該計畫 一、111 年度工程產業全球化執行成效: 111 年訂有「於新南向市場得標金額達 200 (一)整合資源協助工程產業爭取海外標案商 億元」之工作目標,截至同年 7 月止得標金 機:由本會透過「工程產業全球化平臺」 額僅 13.05 億元,執行成效不彰。爰要求行 整合各部會資源,除由主管部會籌組海外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檢討提升相關工作 工程輸出團隊,推動基礎建設工程合作與 目標,並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 系統整合輸出,爭取海外基礎建設商機 出書面檢討報告,以落實預算之執行。 外,並以調整產業體質及強化政府支援等 各項具體措施,暢通工程產業之人流、金 流及資訊流,俾做為工程輸出團隊的後勤 支援。 (二)111 年度於新南向區域得標金額及件數均 逐漸成長:109 年至 110 年度受疫情影 響,部分業主因疫情關係取消或延遲相關 標案,致 109 年至 110 年度我國工程業者 海外得標金額較以往年度同期為低。而 111 年度截至 11 月底止,我國 7 大工程輸 出團隊及拓點業者於新南向區域得標 41 件標案,約新臺幣 168 億元,相較 109 年之 36 件 23.8 億元及 110 年之 39 件 113.9 億元,已有成長。 13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檢討精進作法提升 112 年工作目標: (一)務實各項工作檢討執行情形,112 年依業 者需要研擬有效協助措施。 (二)盼 112 年可維持不低於 111 年度新南向區 域得標金額。 (十七) 有鑑於中央政府於 112 年度預算數公共債務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已達 6 兆 6,748 億元,中央政府各機關於預 年 3 月 13 日工程人字第 1120500125 號函復立 算編列時允宜撙節支出,避免浮編以增加政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府財政負擔。經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一、本會 111 年因退撫基金及健保提撥費率調 110 年度預算案,辦理「一般行政」編列 3 升,與臨時人員薪資調升,致一般行政費 億 0,569 萬 2 千元,決算數已賸餘 1,653 萬 用編列較 110 年增加。有關軍公教人員退 9,621 元,然 111 年度編列 3 億 0,722 萬元、 撫基金提撥費率自 111 年 1 月 1 起調整為 112 年度編列 3 億 2,043 萬 2 千元,預算數 14%,另健保費費率亦調升至 5.17%,調 卻有逐年增加之趨勢,顯有浮編之虞。爰要 升後人事費約增列 91 萬 9 千元。又本會 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檢討相關預算 為保障勞工基本生活,111 年比照公務人 編列之必要性,以撙節政府財政支出,並於 員調薪 4%,將臨時人員之每月工資由原 1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 2 萬 5 千元調整至 2 萬 6 千元,且符合 111 報告。 年基本工資規定,約增列 61 萬 3 千元。 二、本會 112 年因配合 111 年現職軍公教員工 待遇調薪,及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調升,軍 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率至 112 年調整為 15%,綜合二項因素調升後,人事費約增 列 671 萬 7 千元。又本會自督導會報時期 及民國 84 年成立迄今,累積公文數量高達 890 萬頁,考量公文檔案尚未數位電子 化,致人工調案過程耗時,影響機關行政 效率甚鉅,爰規劃辦理本會公文檔案數位 影像化 600 萬元,及調增相關系統維護費 20 萬元。依據行政院函頒「公部門主動解 決低薪方案」 ,調整本會部分臨時人員及承 攬人員薪資,以符合 112 年基本工資規 定,約增列 30 萬元。 (十八)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2 年度預算案新增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策支援服 年 3 月 6 日工程資字第 1121500050 號函復立 13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務計畫」5,407 萬 5 千元,分別於「公共工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程技術業務」 項下編列 2,508 萬 9 千元及 「公 一、整體計畫具體期程分三階段規劃、推動及 共工程管理業務」項下編列 2,898 萬 6 千 執行:本計畫全期程為 112 年至 114 年, 元。係為整合現有老舊系統,精進並擴充相 依安全系統發展生命週期,審慎規劃推 關功能,並將串聯各機關之相關資料,惟截 動,持續追蹤執行進度,並導入獨立驗證 至 111 年 7 月尚有部分公共工程人員及廠商 與認證機制(IV&V),落實系統之測試及驗 履歷資料庫尚未完備,仍待跨機關系統介接 證程序;資料交換過程亦將進行檢核及比 以取得相關資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 對;系統上線前將進行試辦並據以修正, 評估後續擴充情形,通盤整體規劃,加強公 以符合使用需要並順利上線。 共工程全生命週期資料蒐集管理及分析,俾 二、預期效果明確,可促進資料交換、串聯、 供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各階段之決策支援 勾稽及應用: 參考。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於 2 (一)打造營建產業電子化及資料交換應用基 個月內,就「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 盤。 策支援服務計畫」提出具體期程及預期效 (二)強化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資料蒐集及管 果,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理。 (三)建構公共工程決策支援服務機制。 (四)精進查核督導及個人化資料應用機制。 (十九) 近期我國縣市常有公共工程建設於完工驗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收後,發現硬體設備、排水設施等基礎建設 年 3 月 6 日工程企字第 1120100146 號函復立 不佳之情事,以致民眾使用不便及對政府公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共工程品質之疑慮。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一、公共工程開工至驗收之工程品質管理制 應設法建立公共工程驗收之務實標準、強化 度: 各縣市政府落實驗收程序及後續使用狀況 (一)工程施工為連續性工作,履約過程即有工 追蹤,以確保我國公共工程品質。爰要求行 程品質管理及保留施工查驗相關紀錄之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於 2 個月內,就目前 機制。 公共工程驗收程序之改善方針,向立法院交 (二)施工廠商、監造單位、主辦機關各有其職 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責。 (三)驗收時,以抽查驗核方式確認施作成果。 (四)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定期查核工程,確保廠 商履約品質管理及施工安全衛生。 二、採購法已定有驗收標準及缺失改正機制, 以維工程品質: (一)公共工程驗收標準: 1.驗收係抽查驗核履約結果是否符合個案 13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契約約定。 2.依法令或個案契約所載標準辦理驗收。 (二)驗收不符者,機關應限期改正,以符個案 契約約定;施工廠商改正後,機關應再行 辦理驗收,必要時機關得辦理減價收受。 三、強化及改善措施: (一)落實公共工程驗收程序作業: 1.強化機關內控作業,落實公共工程驗收程 序。 2.驗收人員各盡其職,確保公共工程驗收品 質。 (二)持續追蹤驗收後維護使用情形: 1.本會已建立「公共設施維護管理資訊系 統」 ,追蹤驗收後維護使用情形。 2.本會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 15 條已載明保 固期內瑕疵處理機制。 (二十) 我國自 111 年 8 月起陸續有行政部門網站及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相關系統皆遭受資安攻擊,已成我國重大國 年 3 月 6 日工程資字第 1121500051 號函復立 安事件,為避免相關機敏資料遭駭客竊取、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藉此散播不利我國之假訊息及癱瘓網路造 一、持續盤點系統設備皆符合我國資安標準: 成民眾生活不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 (一)為避免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所生國 所屬單位應持續強化人員訓練、資安防護, 安及資安風險或疑慮,並符合行政院資安 且採購落實須符合我國資安檢核事項,並重 要求,本會已於 109 年全面盤點無使用大 新檢視既有資訊設備、外包廠商營運之系統 陸廠牌之資通訊產品,且持續嚴格禁止使 是否符合我國資安標準及擬訂相關資安緊 用大陸廠牌資通產品。 急應變措施,以維護我國資訊安全。爰要求 (二)相關採購契約中皆要求委外廠商不得使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於 2 個月內,盤點 用大陸廠牌之資通產品,並透過稽核及檢 目前所有相關系統設備是否符合我國資安 查措施確保落實執行。 標準,並就「資安攻擊之應處作為及整體資 二、資安攻擊已有應處作為並定期演練,包括 安防護策略」,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 完成訂定資安事件應變處理程序、定期辦 面報告。 理演練,以及常見攻擊已備妥應處機制。 三、整體資安防護策略: (一)辦理社交工程演練強化資安意識,並加強 宣導及訓練,以利即時辨識攻擊,降低資 13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安風險及可能之危害。 (二)系統向上集中雲端化,提升資源調度與應 變能量,以利資源即時調度及應處。 (三)層層防護措施持續監控,包括完善資訊安 全防護體系,進行 7*24 持續監控及資安 情資分享。 四、核心系統通過 ISO 27001 資訊安全管理系 統驗證:已依資安法規定,就本會核心資 訊系統導入 ISO 27001 資訊安全管理系統 標準,並已通過第三方驗證。 (二十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於 ll2 年度預算案「公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共工程管理業務」計畫編列 4,243 萬 3 千 年 3 月 14 日工程管字第 1120300215 號函復立 元,相較 1l1 年度編列 l,370 萬 9 千元增加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將近 2,872 萬 4 千元,主要支出在協調解決 一、原因分析:公共工程發生變更設計追加金 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困難問題,列管追蹤公共 額或展延工期之原因包括疫情影響、異常 工程建設計畫執行情形、辦理閒置公共設施 天候狀況、業主需求變更、用地問題、行 活化補助經費審議執行及考核作業、建構公 政作業或審查問題、管遷問題、人民陳情 共工程全生命週期品質管理機制,建置及維 或抗爭及他標影響等。 護公共工程管理資訊體系等業務。但是近年 二、本會已採取全生命週期督導方式,具體作 來政府採購決標金額 l00 萬元以上工程標案 為如下: 屢傳變更設計,追加金額與展延工期情事連 (一)計畫應扣合需求定位。 年增長,不利工程如期執行完成,並增加經 (二)強化設計者責任。 費支出,明顯看不出相關經費執行成效,依 (三)核實審查設計內容合理可行。 此,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確實檢討改 (四)要求機關於工程招標前檢核應辦事項。 善,並研議相關處置作為,向立法院交通委 (五)主動篩選案件通知主管機關並公布。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六)異常案件稽(查)核。 (二十二) 現行公務機關作業逐步改採無紙化作業,除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了環保考量外,亦能提升行政作業效率,但 年 3 月 6 日工程資字第 1121500052 號函復立 目前政府採購、招標作業仍多以傳統書面作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業為主,爰此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邀集 一、邀集機關研商並協同合作,持續推動及擴 有關機關,研議政府採購數位化之可行性, 大數位化及電子化服務: 並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 (一)介接數位資料以加速廠商電子投標及機 書面報告。 關電子審標作業,以利廠商投標及機關確 認廠商之資格是否可參與投標或作為決 13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標對象。 (二)整合金流推動押標金、保證金線上繳納作 業,節省廠商及機關之所需人力及時間。 二、每年透過工作圈及教育訓練宣導及廣納意 見,以利持續及優化相關服務。 三、政府採購數位化及電子化已有成效: (一)數位化公告資料每年逾 60 萬筆。 (二)電子領標比例逾 99%。 (三)電子訂購每年逾 20 萬餘筆。 (四)電子投標逐年提升並達目標。 (五)推動線上押標金即時繳納,每年繳納金額 超過 1.5 億元。 四、後續精進作為: (一)建置及推動線上比減價機制。 (二)建置證明書數位化機制。 (三)押標金線上發還作業。 (二十三)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協助工程產業全球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化專案」103 至 110 年度委由財團法人金屬 年 3 月 14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210 號函復立 工業研究中心成立「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辦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公室」,主要工作項目包括協助執行拓點補 一、本會網站已建置工程產業全球化專區即時 助計畫、辦理工程產業全球化人才實務培 公開各項工作成果:為協助我國工程產業 訓、海外商情蒐集分析、召開工程產業海外 全球化業務推展,爭取新南向區域市場商 發展策略聯盟會議、建立海外相關資訊資料 機及標案,本會針對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 庫等。據工程會說明,相關工作之主要成果 各年度各項工作之主要成果,除於完成時 於完成時即函送相關單位及業者,並公開於 立即函送相關單位及業者參考運用外,亦 該會網站;另該辦公室並將各年執行成果彙 於本會官網建置工程產業全球化專區,將 整提出「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辦公室委託專 各項工作成果依屬性分類後,立即公開於 業服務案成果報告書」 。 官網供使用者下載參考,俾各界即時掌握 103 至 106 年度之工程產業全球化成果報告 所需資訊;以工程產業全球化課程教材及 書全文於政府研究資訊系統(GRB)公開,107 蒐集海外商情 2 項工作為例,本會除於專 年度起之工程產業全球化成果報告書未於 區公開各年度相關人才培訓課程教材,俾 GRB 公開,而據 110 年度之工程產業全球化 工程人員瞭解實務運作情形,增進赴海外 成果報告書載明「本書同時登載於行政院公 發展所需職能外,亦提供各國工程商情及 共工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站」,但各年度工 駐外單位蒐集資料,以利各界即時掌握各 13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程產業全球化成果報告書僅是上傳政府出 國最新資訊,做為評估是否赴海外發展或 版品資訊網,僅能付費閱覽。 研議因應作為之參考;爰本會工程產業全 雖工程會表示已及時於其網站公開相關工 球化專區已就工程產業全球化各項工作 作之主要成果,惟工程產業全球化成果報告 成果以分門別類方式呈現,讓資訊更具系 書係彙整各年度之工程產業全球化之業務 統性及可讀性,提升使用者運用資料之便 內容及辦理情形,可提供各該年度工程產業 利性。 全球化推動成效之全貌資訊,爰此行政院公 二、歷年成果報告書已公開於本會網站: 共工程委員會應研議在其網站公開各年度 (一)公開年度成果報告書有助各界更為瞭解 之工程產業全球化成果報告書,並於 1 個月 推動成效全貌,做更妥適之應用。 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本會工程產業全球化專區已公開各年度 成果報告書。 (二十四) 有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計將獲得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 4 期特別預算案「強化 年 3 月 6 日工程資字第 1121500053 號函復立 公部門網路服務與運算雲端基礎設施-行政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雲世代雲端基礎建設計 一、前瞻預算中「公共工程雲端系統計畫」, 畫」112 年度起共計 4,285 萬元特別預算數, 係將舊有系統重新整合雲端化,強化數位 藉次將辦理建置公共工程專業人員及廠商 韌性:本會「公共工程雲端系統計畫」, 資料雲、技術雲、全生命週期管理雲及大數 主要係為配合政府系統雲端化政策,汰換 據資料雲所需業務。然而,考量該特別預算 本會現有老舊、維護及擴充不易之系統, 經費所計劃之執行業務,已屬工程會既有常 引進雲端技術建置完善系統基礎環境,強 態業務內容,且將再受到工程會規劃透過年 化數位韌性,並逐步於 112 年起將本會原 度重要施政計畫、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辦 有各自獨立之公共工程管理與技術相關 理。爰此,有關公務預算之編列,應重視避 資訊系統雲端化,以解決系統資料整合性 免疊床架屋以及重複執行致行政量能虛耗 低及應變彈性不足之問題,俾利後續創新 之嫌,是以特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限 應用與服務之建置與推動。 期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 二、公務預算中「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 報告。 決策支援服務計畫」,係在雲端系統之穩 固及安全基礎上,強化資料蒐集管理及整 合歸納分析,持續精進決策支援: (一)打造營建產業電子化及資料交換應用基 盤。 (二)強化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資料蒐集及管 理。 (三)建構公共工程決策支援服務機制。 13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四)精進查核補位及個人化資料應用機制。 (二十五) 有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執行日前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行政院核定之「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第 年 3 月 10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91 號函復立 3 期(111-114 年)」 ,刻正透過專案辦公室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負責推動,並定期召開平臺會議及策略聯盟 一、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執行成效與運作 會議管考相關策略及措施辦理情形。然而, 情形: 考量該方案之推動執行成效,以及專案辦公 (一)定期召開會議整合資源協助產業爭取海 室運作狀況等對外揭露之資訊明顯不足,爰 外標案商機。 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限期於 1 個月內 (二)111 年度各項具體措施辦理情形: 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工程產業全球化 1.人流:111 年度於 6 月至 10 月間辦理 6 推動方案第 3 期(111-114 年)當前執行成 場次工程產業全球化人才實務培訓課程。 效與運作情形暨 112 年預計成效」 書面報告。 2.金流:財政部已責成輸出入銀行建立「系 統、整廠及工程產業輸出聯貸平臺」,截 至 111 年 9 月底止共完成 425 案,貸款及 保證金額新臺幣 319.68 億元。另內政部 及本會賡續透過海外拓點補助,協助營造 業、建築師及工程技術服務業開拓海外市 場。 3.資訊流:統計截至 111 年 11 月底,駐外 單位回傳之商情資訊共有 132 件。 (三)111 年度於新南向區域得標金額較前 2 年 成長:111 年度截至 11 月底止,我國 7 大工程輸出團隊及拓點業者於新南向區 域得標 41 件標案,約新臺幣 168 億元, 相較 109 年之 36 件 23.89 億元及 110 年 之 39 件 113.94 億元,已有成長。 二、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檢討精進及 112 年預計成效: (一)務實各項工作檢討執行情形,112 年依業 者需要研擬有效協助措施。 (二)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 112 年預計成 效,盼可維持不低於 111 年之得標金額。 (二十六) 有鑑於我國中央政府 2021 年宣示 2050 年淨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零轉型目標,並相繼正式公布「臺灣 2050 年 3 月 7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85 號函復立 13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提供至 2050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年淨零之軌跡與行動路徑。查目前行政院公 一、建立公共工程建設落實節能減碳機制: 共工程委員會雖有受行政院永續會工作分 (一)建立公共工程建設落實節能減碳機制,要 組辦理「政府機關綠色採購達業務費預算之 求各機關辦理之公共工程均應納入節能 比率」作業,然而對於公共工程建設以及工 減碳觀念。 程採購中落實「零碳建築」之指引以及規範 (二)優先以重大公共工程為推動列管範疇,並 上仍有欠積極訂定。是以考量行政院公共工 建立追蹤管考機制瞭解執行情形。 程委員會以身作則之重要,以及公務機關所 二、工程採購落實零碳建築之指引: 遵行後,方可進一步再對民間進行輔導與引 (一)提高公有新建建築物能源效率之指引。 領,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限期於 3 (二)改善既有公有建築物能源效率之指引。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精進政府 (三)建築節能減碳新技術及工法研發與推廣 機關辦理零碳建築之推動作業」書面報告。 應用之採購策略指引(本會 101 年 9 月 27 日工程企字第 10100364460 號函)。 (二十七) 為減輕公共工程對於生態環境造成之負面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影響,自 106 年訂有《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 年 3 月 7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84 號函復立 意事項》,第二點明訂不須實施生態檢核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排除條款第五款為「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並 一、精進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之工程無須辦理 納入生態範疇相關指標之建築工程」。然經 生態檢核規定: 查,取得綠建築標章並納入生態範疇相關指 (一)106 年規定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無須辦理 標,著重於建築工程本體對於生態環境之考 生態檢核之考量:鑒於綠建築是符合生 量,並未能完全取代於工程核定、規劃、設 態、節能、減廢、健康之建築,內政部已 計、施工及維護管理等階段皆以落實生態保 建立評估系統,至少須符合 4 項指標,並 育、公民參與與資訊公開為宗旨之生態檢核 經過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始可發給綠建 機制。 築標章,且建築工程基地多位於人口聚集 為確認前揭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排除條款是 之處,較水利、交通或水保工程對環境影 否足以取代生態檢核機制之功能,請行政院 響層面較小,故於 106 年訂定「公共工程 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2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 生態檢核機制」時,規定規劃取得綠建築 員會提出「取得綠建築標章並納入生態範疇 標章之建築工程即無須辦理生態檢核。 相關指標」之公共工程足以取代現行生態檢 (二)109 年增列需取得生態範疇指標以落實生 核機制之論述,並包含具體案例(亦可通案 態保育,以確保加強對環境生態之友善。 應用)之書面報告,作為後續修法之基礎參 (三)如實取得綠建築標章情形納入部會管控 考資料。 及資訊公開項目。 二、具體案例: (一)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大武分院新建統包 13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工程(屏東榮民總醫院)-「第 22 屆公共工 程金質獎」公共工程品質優良獎特優工 程。 (二)新北市新店區寶高智慧產業園區統包工 程-「第 21 屆公共工程金質獎」公共工程 品質優良獎特優工程。 (三)教學研究綜合大樓和第三學生宿舍大樓 新建工程(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第 21 屆公共工程金質獎」公共工程品質優良 獎優等工程。 (二十八) 為減輕公共工程對於生態環境造成之負面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影響,自 106 年訂有《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 年 3 月 8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83 號函復立 意事項》,然第二點明訂不須實施生態檢核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之排除條款第五款為「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 一、研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資訊公開作業指引 並納入生態範疇相關指標之建築工程」,經 草案。 查,卻未能確立未實施生態檢核者有如實取 二、如實取得綠建築標章情形納入部會管控及 得綠建築標章並納入生態範疇相關指標之 資訊公開項目。 檢核機制。 三、如未能取得綠建築標章,部會之改進作法 為避免公共工程以「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並 及改善結果,亦將檢討納入其資訊公開必 納入生態範疇相關指標」規避生態檢核,爰 要項目之一。 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1 個月內研擬未 四、上開作業指引草案俟彙整機關意見召開會 實施生態檢核之公共工程有如實取得綠建 議確認後通函各機關辦理。 築標章並納入生態範疇相關指標之檢核機 五、依注意事項第 13 點第 2 項規定,部會應 制(包含資訊公開),並研擬如未能取得者之 於每年二月二十八日前,將前一年度辦理 因應作為。 生態檢核執行情形,提送本會備查,爰將 併請部會將如實取得綠建築標章辦理情 形及如未能取得綠建築標章之改進作法 及改善結果納入上開執行情形報告。 (二十九)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0 年初稱全台閒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蚊子館」活化高達九成,但民間仍質疑其 年 3 月 14 日工程管字第 1120300203 號函復立 成效,且 110 年迄今,全台又新增多處閒置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的公共設施,且部分閒置的公共設施活化成 一、針對待活化案件,成立專案小組積極主動 效不佳,實應持續管考追蹤活化情形。爰 排除閒置障礙:針對待活化 5 案,本會化 此,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針對閒置 被動為主動,成立專案小組,主動逐案瞭 13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之公共設施需定期考核,至少追蹤 3 年以 解閒置原因,並已確認活化目標具體可行 上,即不應僅是一時活化的曇花一現,需確 將陸續完成活化,避免設施管理機關為解 定活化方式得以長久,而非短期應付之假 除列管而提出短期一時之活化措施。 象,應以長期維持公共設施運作為目標,明 二、持續追蹤解除列管之公共設施使用情形, 定解除列管的條件,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避免再次閒置:本會自 103 年啟動實地抽 會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最新 查解除列管之公共設施使用情形機制,持 活化運作現況書面報告,以確保公共設施發 續督促活化使用,截至 111 年底本會及各 揮功能。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完成 187 案抽 查。另依本會 111 年 12 月 14 日函頒「公 共設施有效管理使用作業要點」第 10 點 規定,解除列管之案件主管機關應辦理主 動清查,主管機關及本會必要時得辦理抽 查;如再有閒置情形,設施管理機關應研 提活化計畫據以辦理活化作業,以符合開 發或興建之預期使用情形及效益目標,或 符合公共設施有效管理使用督導會議訂 定之閒置公共設施活化基準,方能解除列 管或結案。 三、要求各機關化被動為主動,清查公共設施 是否閒置:依上開作業要點第 5 點規定主 管機關對於轄管之公共設施(含解除列管 之公共設施)應有效管理,督導設施管理 機關每年至少辦理一次主動清查使用情 形,作成紀錄,並彙整傳送至本會指定之 資訊系統。另為查證設施管理機關經管之 公共設施是否有效管理使用,主管機關應 定期或不定期辦理抽查,本會必要時得辦 理抽查。 (三十) 金質獎旨在透過公開表揚優異工程,進而激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勵廠商間之良性競爭以提升公共工程施工 年 3 月 14 日工程管字第 1120300217 號函復立 品質,自 89 年開辦至 110 年已舉辦 21 屆;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2 年度新增製作金 一、嚴選工程影片:製作工程特輯影片之案 質獎得獎工程特輯影片及於電視託播所需 件,除歷屆獲得金質獎優等以上之案件 經費,惟部分廠商於得獎次年即因其他政府 外,並加入具有代表性、創新性、挑戰性 14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標案列為拒絶往來廠商,遭該會取消得獎資 及周延性等特色之國家重大建設,且剔除 格之情形,顯示部分得獎之廠商並無法維持 拒絕往來廠商之案件。 其整體工程品質之一致性,是以,要求行政 二、評選創意廠商:將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 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必須嚴選製作得獎特輯 第 1 項第 9 款及「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 影片之工程,並發揮創意以吸引民眾觀看並 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招標作業,並準用 加深印象。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經公開客觀評選 具創意性、專業性之優良廠商,以製作吸 引民眾觀看並加深印象之影片。 三、本會落實把關:為確保工程特輯影片品 質,本會落實把關,使工程特輯影片如期 如質完成。 (三十一) 為因應營建工程原物料上漲情形,政府業已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採取多項措施,惟物價仍持續上漲,實務上 年 3 月 6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69 號函復立 工程之執行仍將深受物價上漲之影響,要求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持續關注營建工 一、營造物價上漲方面,本會已協調各機關以 程物價上漲對工程之影響,預為研謀有效因 源頭控管方式採取因應對策,並每月追蹤 應措施及加強管考,以利公共工程之推動。 價格及供需情形: (一)預拌混凝土部分:本會針對預拌混凝土重 要原料砂石、飛灰及水泥之供應採取相關 穩定措施,砂石、飛灰採固定價格標售方 式供應;水泥則已延長減半徵收水泥貨物 稅至 112 年 6 月,以降低進口燃煤上漲對 水泥物價之影響,使混凝土量足價穩供應 營建市場。 (二)鋼料部分:以契約三層級物價調整機制調 整契約價款因應。如有鋼料供需、價格問 題,可透過經濟部工業局與鋼鐵公會成立 之鋼料供需平台協處,另本會每月追蹤鋼 料供需、價格變動等情形,俾有需要時作 必要之協處。 二、本會已彙整工程招標前各階段機關應注意 重點及說明,通函各機關注意辦理,以降 低流標情形。 三、計畫、設計、招標及履約等工程作業各階 14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段之因應措施: (一)計畫階段:依市場行情及計畫內容核實編 列經費,並編列物價調整款及預備費。 (二)設計階段:編列預算應符合當時物價,並 應有物價調整機制。 (三)招標階段:檢核招標預算是否符合行情。 (四)履約階段:無物調契約者可合意辦理契約 變更。 四、因物價因素須修正計畫,應儘速提出,並 採修正計畫及備標併行。 (三十二)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因其組織改造未確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定,致公文檔案達保存年限未能銷毀,且常 年 3 月 8 日工程秘字第 11204000811 號函復立 須調閱前案參考法規之立法旨意或檢核稽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核報告等,爰於 111 年 5 月研提「公文檔案 一、本會已於「公文檔案數位影像化計畫」內 數位影像暨影像調閱系統建置計畫」,總經 規劃於 112 至 116 年間將 80 至 110 年度 費 3,000 萬元,規劃於 112 至 116 年間將 80 之非機密性紙本公文約 770 萬頁,轉置為 至 110 年度之非機密性紙本公文,約 770 萬 數位影像,並配合影像調閱系統,減少人 頁掃描為電子公文,以利公文系統搜尋及影 工調案耗費時間,藉此提升機關行政效 像調閱,於 112 年度編列數位掃描作業經費 率。 400 萬元及中階伺服器等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二、公文保密之規定: 200 萬元,預計掃描 110 萬頁。 (一)於契約內針對保密部分,規範廠商應於決 隨著資訊時代來臨,公文檔案數位影像化, 標次日起 15 個工作天內,提供「保密切 可縮短查找歷史公文之時間,提高行政效 結書」及「保密同意書」約束廠商及其參 率,建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規劃將紙 與人員,應負永久保密責任,如有違反將 本公文數位化並落實相關保密及文件銷毀 處以違約金或追究法律責任。 作業。 (二)廠商應於簽定契約後提報專案小組成員 與代理人名冊,並由本會審查其適任資 格,且作業人員進入本會時需全程配戴識 別證,其可拍照、攝影等設備需統一保 管,不可攜入至作業區。 (三)本會將於影像化作業區架設監視系統妥 為監控。 三、作業過程之文件銷毀:檔案影像化作業過 程中,因掃描、校對作業列印之資料、產 14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生之紀錄、流程、管控等資料,廠商應嚴 守業務機密,文件等資料使用後裁碎不得 外流,並落實相關保密及銷毀作業。 四、公文檔案銷毀作業之規劃:逾保存年限之 公文檔案,本會將依「檔案法」及「機關 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等相關規定, 逐年報送檔案銷毀目錄,並經檔管局審查 同意後據以製作檔案銷毀清冊,辦理銷毀 檔案原件,以強化本會檔案管理作業。 (三十三) 111 年度「營造工程物價指數年增率」截至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111 年 7 月已達 9.39%,且在持續上揚中, 年 3 月 6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70 號函復立 對施工廠商造成莫大困擾,恐對公共建設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品質及工期有所影響。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 一、營造物價上漲方面,本會已協調各機關以 程委員會針對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攀升對於 源頭控管方式採取因應對策: 廠商之影響研擬相關配套措施,限期於 1 個 (一)預拌混凝土部分:本會針對預拌混凝土重 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要原料砂石、飛灰及水泥之供應採取相關 穩定措施,砂石、飛灰採固定價格標售方 式供應;水泥則已延長減半徵收水泥貨物 稅至 112 年 6 月,以降低進口燃煤上漲對 水泥物價之影響,使混凝土量足價穩供應 營建市場。 (二)鋼料部分:以契約三層級物價調整機制調 整契約價款因應。如有鋼料供需、價格問 題,可透過經濟部工業局與鋼鐵公會成立 之鋼料供需平台協處,另本會每月追蹤鋼 料供需、價格變動等情形,俾有需要時作 必要之協處。 二、本會已彙整工程招標前各階段機關應注意 重點及說明,通函各機關注意辦理,以降 低流標情形。 三、計畫、設計、招標及履約等工程作業各階 段之因應措施: (一)計畫階段:依市場行情及計畫內容核實編 列經費,並編列物價調整款及預備費。 14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設計階段:編列預算應符合當時物價,並 應有物價調整機制。 (三)招標階段:檢核招標預算是否符合行情。 (四)履約階段:無物調契約者可合意辦理契約 變更。 四、因物價因素須修正計畫,應儘速提出,並 採修正計畫及備標併行。 (三十四)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106 至 109 年營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造 工 程 物 價 總 指 數 年 增 率 介 於 1.42% 至 年 3 月 6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71 號函復立 3.36%之間,110 年度大幅攀升 10.93%,111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年截至 7 月亦高達 9.39%,且持續上揚。除 一、營造物價上漲方面,本會已協調各機關以 營造工程物料上漲外,缺工情形亦嚴重,亦 源頭控管方式採取因應對策: 造成 2 年來公共工程採購流廢標情形增長, (一)預拌混凝土部分:本會針對預拌混凝土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儘速研謀因應措 要原料砂石、飛灰及水泥之供應採取相關 施,避免因物價上漲及缺工造成之公共工程 穩定措施,砂石、飛灰採固定價格標售方 延宕之情形。 式供應;水泥則已延長減半徵收水泥貨物 稅至 112 年 6 月,以降低進口燃煤上漲對 水泥物價之影響,使混凝土量足價穩供應 營建市場。 (二)鋼料部分:以契約三層級物價調整機制調 整契約價款因應。如有鋼料供需、價格問 題,可透過經濟部工業局與鋼鐵公會成立 之鋼料供需平台協處,另本會每月追蹤鋼 料供需、價格變動等情形,俾有需要時作 必要之協處。 二、缺工問題方面兼顧整體策略:本勞部分, 本會已持續推動技術士證照制度及營建 自動化、預鑄化等措施,以提升本勞待遇 及尊榮感,並減少工地現場人力需求;移 工部分,本會已協調勞動部合理修正公共 工程相關引進外籍勞工規定。 三、本會已彙整工程招標前各階段機關應注意 重點及說明,通函各機關注意辦理,以降 低流標情形。 14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四、計畫、設計、招標及履約等工程作業各階 段之因應措施: (一)計畫階段:依市場行情及計畫內容核實編 列經費,並編列物價調整款及預備費。 (二)設計階段:編列預算應符合當時物價,並 應有物價調整機制。 (三)招標階段:檢核招標預算是否符合行情。 (四)履約階段:無物調契約者可合意辦理契約 變更。 五、因物價因素須修正計畫,應儘速提出,並 採修正計畫及備標併行。 (三十五) 112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預算第 2 目「公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編列 7,790 萬 9 千 年 4 月 20 日工程資字第 1121500059 號函復立 元,凍結 50 萬元,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交通委員會 112 年 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 11 月 29 日處理完竣,並經立法院於 112 年 12 動支。 月 25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4334 號函復本會 准予備查,摘要如下: 一、廠商現場領取招標資料並無規定應免費情 形,且每案平均收取費用高於電子領標費 用: (一)機關就現場領標之招標文件收取費用比 率約為 61.06%,每案平均約 229 元。 (二)機關提供電子領標比率為 99.62%,其領標 費用每案平均約 62 元。 (三)經查收取領標費用之原因,主要係機關個 案需要及確保優質服務所必需。 二、機關提供電子領標比率創新高且不允許現 場領標比例亦逐年增加,本會推動電子領 標已有成效,並持續精進: (一)電子領標比率皆創新高,執行情形良好並 達節能減碳效果。 (二)優化措施提供精準及便捷之領標服務。 三、逐步擴大推動電子投標作業,建立廠商信 賴度: 14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一)提升使用者信心,簡易電子報價先行以帶 動電子投標。 (二)簡便相關作業程序,新增投標及審標所需 電子化服務。 (三)推動已有初步成效,將持續擴大。 (三十六) 因應營建工程原物料上漲,請行政院公共工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程委員會提供行政院主計總處之共同性費 年 3 月 16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95 號函復立 用編列基準,要配合市場物價行情予以檢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討。公共工程三級品管施工查核,應重視現 一、配合市場物價行情檢討共同性費用編列基 場實際施工品質,文書表件應避免過於繁 準: 瑣,請工程會加強宣導。工程會辦理申訴調 (一)本會已依據營造工程物價行情研提 113 年 解案件,外界反映公正客觀,應持續維持, 度編列基準調整建議案。 以獲得廠商對政府的信任。金門等離島之工 (二)上開調整建議,本會已於 112 年 3 月 1 日 程推動,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多予協 召開會議取得與會機關及公(協)會等共 助,並於經費審議時多予支持。前瞻計畫有 識,後續將函送主計總處參考發布(本會 關金門等離島地區補助金額,比照行政院函 後續已於 3 月 28 日函送請主計總處,主 (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及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 計總處已於 5 月公布)。 建有關地方政府辦公廳舍、村(里)集會所 二、公共工程三級品管應重視現場實際施工品 (活動中心)耐震評估及整建計畫補助作業 質: 要點),得加計至多 30%。 (一)公共工程施工品質須結合主管機關法 令,各司其職、各盡其責並落實執行。 (二)施工查核以現場品質為主,本會並已加強 宣導。 三、辦理申訴調解應持續維持公正客觀:採購 申訴審議委員會依法係採委員合議制,聘 請具有法律、工程及採購相關專門知識之 公正人士擔任委員。本會將持續透過委員 會議合議審議機制,以公正、客觀與專 業,處理爭議案件,以獲外界之信賴。 四、金門等離島之工程推動多予支持: (一)編列基準及前瞻計畫針對離島已訂有經 費加成規定,如仍不足,可再專案報核。 (二)本會審議時,將持續留意離島建設經費編 列之合理性。 14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三十七) 缺工、加上通膨造成的水泥、預拌混凝土、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鋼材等物料及工資大漲,已造成國內主要承 年 3 月 16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87 號函復立 攬公共工程為主的營造商獲利能力衰退;在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營造成本飆漲下,市場預期,公共工程概念 一、解決預算與物價上漲時間差之策略方案: 股 112 年度下半年營運壓力還會比上半年 (一)計畫階段:依市場行情及計畫內容核實編 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雖提出協處包含 列經費,並編列物價調整款及預備費。 從源頭控管,協調砂石與飛灰以固定價格讓 (二)設計階段:編列預算應符合當時物價,並 售、水泥貨物稅減半,及讓受國際價格影響 應有物價調整機制。 的鋼筋、鋼構等方案因應,以契約三層級物 (三)招標階段:檢核招標預算是否符合行情。 價調整機制調整契約價款,藉以因應物價上 (四)履約階段:無物調契約者可合意辦理契約 漲。但考量預算由編列至執行存有時間差, 變更。 實務上工程之執行仍將深受物價上漲之影 (五)因物價因素須修正計畫,應儘速提出,並 響。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 採修正計畫及備標併行。履約階段:無物 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說明現階段策 調契約者可合意辦理契約變更。 略方案是否能有效解決預算與物價上漲時 二、現階段策略方案執行成果:穩定工程順利 間差之可行性。 發包,公建執行連續 3 年經費達成率超過 95%以上,現階段策略方案可有效解決預 算與物價上漲時間差。 (三十八) 為照顧弱勢及青年族群的居住需求,蔡英文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政府上任時宣布的「居住正義三支箭」,其 年 3 月 22 日工程管字第 1120300184 號函復立 中最關鍵的就是,要在 8 年內蓋成 20 萬戶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社會住宅,包括 12 萬戶直接興建,與 8 萬 一、政策目標及推動進度:蔡總統 8 年(106 戶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目前已進入第二階段 至 113 年)推動 20 萬戶社會住宅之政策目 (110 至 113 年) :政府直接興建 8 萬戶及包 標,以直接興建 12 萬戶及包租代管 8 萬 租代管 4 萬戶,計 12 萬戶。由於距離表訂 戶來達成。經內政部統計,截至 112 年 2 的目標期限僅剩下 2 年時間,且曾發生 11 月底,累計已推動 13 萬 2,935 戶,其中 處流標之情況,恐有未能如期完工之虞。有 直接興建 7 萬 1,803 戶,包租代管 6 萬 鑑於蔡總統英文曾提出 8 年興建 20 萬戶社 1,132 戶。 會住宅之政策目標,為使社會住宅能如期如 二、直接興建 12 萬戶之推動情形: 質興建完工,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一)第一階段(106 至 109 年)興辦初期以地方 於 3 個月內應督促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政府興辦為主,109 年底已達成發包 4 萬 推動之社會住宅發包情況、實際完工近況, 戶目標。 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第二階段(110 至 113 年)預定達成發包 8 萬戶,由地方政府賡續推動約 1.2 萬戶, 14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餘 6.8 萬戶由內政部結合國家住宅及都市 更新中心(下稱住都中心)量能分期推動。 三、住都中心直接興建之推動情形: (一)工程發包情況:截至 112 年 2 月底,住都 中心已發包 3 萬 491 戶,尚有 4 萬 2,344 戶規劃中,預定 112 至 113 年目標每年發 包 2 萬戶,113 年底可達成發包 7 萬餘戶, 加上地方政府 5 萬餘戶,至 113 年底中央 及地方總計可達成 12 萬戶之目標。 (二)實際完工近況:住都中心自第二階段(110 至 113 年)陸續發包工程,爰上述已發包 之 3 萬 491 戶中,除 2,907 戶營運中,餘 1 萬 3,573 戶興建中及 1 萬 4,011 戶已決 標待開工。 四、本會協處作為: (一)本會已彙整工程採購流標原因及因應對 策提供住都中心參考。 (二)針對問題專案召會協處:建議住都中心提 早辦理先期規劃,並據以備標;提供避免 規格綁標正確作法予住都中心參考。 (三)定期追蹤進度並適時協助:住都中心先前 流標案件 11 處,已有 6 處已順利決標, 無再次流標情形,餘 5 處已排定重新招標 期程,本會按月追蹤進度並適時協處。 (三十九) 111 年前 5 月的營造工程物價指數累計平均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年增率為 10.38%,營建成本持續呈現上漲趨 年 3 月 6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72 號函復立 勢,為因應原物料上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員會雖已採取多項措施因應,實務上工程之 一、營造物價上漲方面,本會已協調各機關以 執行仍將深受物價上漲之影響,請行政院公 源頭控管方式採取因應對策,並每月追蹤 共工程委員會持續關注營建物料價格上漲 價格及供需情形: 對公共工程之影響,進行滾動式檢討與改 (一)預拌混凝土部分:本會針對預拌混凝土重 進,並協助各機關解決工程執行之困難。 要原料砂石、飛灰及水泥之供應採取相關 穩定措施,砂石、飛灰採固定價格標售方 式供應;水泥則已延長減半徵收水泥貨物 14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稅至 112 年 6 月,以降低進口燃煤上漲對 水泥物價之影響,使混凝土量足價穩供應 營建市場。 (二)鋼料部分:以契約三層級物價調整機制調 整契約價款因應。如有鋼料供需、價格問 題,可透過經濟部工業局與鋼鐵公會成立 之鋼料供需平台協處,另本會每月追蹤鋼 料供需、價格變動等情形,俾有需要時作 必要之協處。 二、本會已彙整工程招標前各階段機關應注意 重點及說明,通函各機關注意辦理,以降 低流標情形。 三、計畫、設計、招標及履約等工程作業各階 段之因應措施: (一)計畫階段:依市場行情及計畫內容核實編 列經費,並編列物價調整款及預備費。 (二)設計階段:編列預算應符合當時物價,並 應有物價調整機制。 (三)招標階段:檢核招標預算是否符合行情。 (四)履約階段:無物調契約者可合意辦理契約 變更。 四、因物價因素須修正計畫,應儘速提出,並 採修正計畫及備標併行。 (四十) 有鑑於新竹市立棒球場 111 年 7 月 22 日才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風光啟用,卻發生觀眾席地板破洞、場地不 年 4 月 27 日工程管字第 1120300331 號函復立 佳導致球員受傷之憾事。據查,該球場改建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納入「前瞻建設計畫」 ,經費從 3.5 億元一 一、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已明定各層級 路漲至 12 億元,甚至發生「還沒有驗收就 權責事項,施工廠商應落實施工「品質管 開打」離譜事件,甚至有媒體報導該案監造 制」,工程主辦機關與監造單位應共同善 廠商「艾奕康」缺乏相關專業經驗,過往有 盡「品質查證」責任,工程主管機關應辦 被起訴豆腐渣工程之前科,顯見行政院公共 理「工程施工查核」督促落實品質管理, 工程委員會督導不周。為此,請行政院公共 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落實執行。 工程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與檢討方案,以確 二、本會為瞭解新竹市立棒球場工程缺失發生 保我國公共工程之品質。 原因,並協助工程主辦機關遵循相關法規 14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及契約規定做正確處置,已於 111 年 8 月 10 日專案訪查,並於 112 年 2 月 7 日召會 協處。 (四十一) 有鑑於政府採購法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共工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程委員會,所就日前發生之採購問題如臺鐵 年 5 月 10 日工程企字第 1120100247 號函復立 太魯閣事故、外交部影片誤植等事件進行盤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點與檢視後,乃認為係機關未落實法規或契 一、政府採購法第 101 條第 1 項所定情節及必 約規範之執行,是以所致相關採購與發包後 要資訊之查核所需系統介接,屬行政機關 衍生之履約爭議。主管機關刻正辦理建置之 間相互協助事項,行政程序法第 19 條並 營造業、工地主任管理資訊、職安資訊、司 已定有通案及原則性規定。 法裁判書及履約紀錄不佳等訊息介接系統 二、系統介接事宜非須以法律定之行政機關即 作業。立法委員已提案增訂法源依據,使主 得辦理:查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5 條規定: 管機關得建置可供辦理採購機關進行是類 「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一、憲法或法 訊息勾稽之系統,藉以提升發現廠商具不良 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二、關 情形之強度,以確保採購品質。爰此,要求 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三、關於國家各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3 個月內研議「政 機關之組織者。四、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 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訂 法律定之者。」前述系統介接事宜,非須 『主管機關為第一項所定情節及必要資訊 以法律定之,機關即得辦理。 之查核所需,得辦理介接機制供採購機關核 三、本會已完成決議所述相關系統介接事宜: 實之。』」提出建議文字,以加速完成修法, 政府電子採購網已介接司法裁判書系 杜絕不良廠商參與政府採購,維護國人權 統;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亦與內政部、 益,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勞動部建置之營造業、工地主任管理資 訊、職安資訊及履約紀錄不佳等資訊辦理 系統介接作業。 (四十二)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已建置公共工程價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格資料庫,供機關辦理採購預算編列及底價 年 5 月 16 日工程企字第 1120100264 號函復立 訂定參考,惟就政策及業務宣導採購需求項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目則尚未建立相關價格資料庫,鑑於政策及 一、分階段研議建立常見宣導素材製作及宣導 業務宣導採購需求項目多元,成本分析較為 媒體通路之價格資料: 不易,且機關辦理是項業務情形,仍間有招 (一)召開研商會議討論蒐集常見宣導素材製 標簽核過程,未就採購預算需求項目逐項進 作及媒體通路之價格資料之格式。 行成本分析,相關預算編列未盡詳實,衍生 (二)將請各機關就近年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 得標廠商加值回饋金額占契約金額比率偏 採購案,依上述資料格式填寫並提供本會 高之異常情事,爰此,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彙整分析。 15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會應於 3 個月內研謀蒐集政策及業務宣導採 (三)研議增修政府電子採購網功能,提供機關 購共通性商情資訊,並建立可供運用之價格 編列預算之參考:本會並修正政府電子採 資料庫,以供機關辦理採購預算編列及底價 購網相關欄位及後端統計功能,預計於 訂定參考,確保採購預算編列之合理性等情 112 年 12 月底完成修正,請採購機關於刊 事。 登決標公告時,併填寫宣導素材製作及宣 導媒體通路之單價資料,俾統計分析後, 提供單價區間供各機關用以為編列預算 之參考。 二、本會持續蒐集常見宣導素材製作及宣導媒 體通路之價格資料:機關辦理政策及業務 宣導方式多元,本會將持續依上開規劃研 謀蒐集常見宣導素材製作及宣導媒體通 路之價格資料,以供機關作為採購預算編 列及底價訂定之參考。 (四十三) 有鑑於近年來頻傳政府機關疑濫用限制性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招標,且涉嫌貪腐舞弊之情事,例如台電抽 年 5 月 16 日工程企字第 1120100209 號函復立 水油機限制性採購案,涉嫌貪污、偽造文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書、洩密等罪遭高雄地檢署起訴;新竹棒球 一、將於政府資料開放平臺開放限制性招標案 場整建計畫從 3.5 億元增列至 12 億元,且 件資訊:本會刻正研議就限制性招標之 未驗收便賣票開賽,造成球員嚴重受傷,經 招、決標資料依開放資料格式公開於政府 媒體報導,其整建計畫多採用限制性招標, 資料開放平臺,以利各界下載整合利用; 主要營造商非但未具備營造球場之專業經 並配合進行相關資訊系統功能修正。 驗,更有偷工減料與工安危害之前科。按理 二、機關採購採行限制性招標之適用要件與公 限制性招標應作為政府對特殊工程計畫,提 開機制補充說明: 高效率與降低成本之方式,不應成為弊案貪 (一)符合採購法規定要件,機關採購得採行限 瀆之溫床,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制性招標:按採購法第 18 條第 4 項、第 3 個月內實施,依照開放採購資料標準(Open 19 條及第 22 條第 1 項之規定,機關辦理 Contracting Data Standard)於政府機關網 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符合採購法第 22 站專區開放限制性招標案件之資料,並向立 條第 1 條項各款情形之一者,始得採行限 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制性招標。 (二)機關應將採購案件之決標結果刊登決標 公告或定期彙送,並公開網站開放查詢: 按按採購法第 61 條及第 62 條規定,機關 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除有特殊情形者 15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外,應於決標後於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決標 公告,並以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無法決 標者,亦同);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但 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採購,其決標結果應 傳輸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爰機關辦理限制 性招標採購,於決標後刊登決標公告或定 期彙送,其資料皆開放查詢。 (四十四) 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統計,截至 110 年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11 月止,中央及地方政府之工程類採購案, 年 5 月 31 日工程企字第 1120100157 號函復立 於第一次招標決標之比率低於 50%,其流標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原因多為投標廠商家數未達政府採購之規 一、本會已建立多元接收廠商意見之管道:本 範,而前述採購案多數雖已於二次招標時順 會已有多元接收廠商意見之管道,如「主 利決標,惟乃係基於二次招標放寬投標廠商 委信箱」 、「民意信箱」 、「政府採購問答信 家數限制之原因;由前述情形可知,中央及 箱」、傳真、實體信件、與相關公會座談 地方政府之工程類採購案多無法引起一般 等,廠商對現有招決標方式之建議、本會 工程業者之投標意願,長此以往,即便已採 契約範本條款執行疑義等與政府採購制 取最有利標之決標方式,仍舊無法有效達到 度興革意見,均可透過前開管道提出。 維護公共工程品質之效果。為提高廠商投標 二、廠商對個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依 意願並確保政府公共工程之品質,行政院公 法於規定之期限前,以書面向機關請求釋 共工程委員會應研議建立公共工程廠商回 疑:廠商對於個案採購招標方式或招標文 饋機制,以確認現有招標方式之缺失,並彙 件內容有意見者,得依採購法第 41 條第 1 整影響廠商投標意願之原因及改善方式,向 項規定,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日期前,以書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機關回復廠商 疑義之期限,影響廠商後續備標作業,本 會於 110 年 7 月 14 日修正發布採購法施 行細則第 43 條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 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 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 1/4,俾利 廠商有合理時間因應。 三、對於個案機關辦理採購,廠商認為有違反 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法向機 關提出異議:廠商如認為個案採購招標文 件規定、機關對招標文件之釋疑、後續說 明、變更或補充內容或採購之過程、結果 15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有異議,得於採購法第 75 條第 1 項規定 之期限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另個案如於招標前有辦理公開閱覽者,廠 商亦得於閱覽期間向招標機關提出反映 意見。 (四十五) 為了維護工程品質,根據政府採購法第 70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條之規定,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成立 年 4 月 20 日工程管字第 1120300279 號函復立 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定期查核所屬(轄)機關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工程品質及進度等事宜。根據查核小組組織 一、未落實工程查核規定之機關及原因: 準則及查核作業辦法,查核小組進行查核作 (一)因 110 年 3 月 19 日修正「工程施工查核 業應以現場查核為主,書面審查為輔,主要 小組作業辦法」,增訂各查核小組年度工 查核項目包括機關之品質督導、監造單位之 程施工查核之件數比率規定,爰「107 至 監造、廠商之品質管理等相關之紀錄、稽 109 年間」與「110 年後」之最低應查核 核、文件、施工進度監督及缺失改善追蹤 件數規定不同。 等。根據工程查核作業辦法規定,100 萬元 (二)107 至 109 年有 6 機關未達最低應查核件 以上未達 1,000 萬元工程,應查核最低件數 數規定。 為 20 件(110 年 3 月後改為 10 件);1,000 (三)近 3 年(108 至 110 年)有 12 機關未達最低 萬元以上未達 5,000 萬元工程最低應查核件 應查核件數規定。 數為 15 件;5,000 萬元以上工程最低查核件 二、辦理績效考核,強化監督機制,落實達成 數為 20 件;每年查核工程總件數並不低於 查核件數規定: 100 萬元以上總工程數之 10%為原則。行政 (一)本會每年度辦理各機關工程施工查核小 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並於網站公開相關查核 組績效考核,將最低應查核件數達成率納 情形並彙整各年度工程查核嚴重缺失處置 入評分,促使各機關落實達成查核件數規 情形。惟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統計彙整,107 定。 至 109 年度工程查核件數未達最低件數之各 (二)本會已建立定期控管機制,如每季要求彙 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查核小組,竟有高達 14 送查核結果季報表,提供系統查詢功能, 個機關連續 3 年查核未達最低件數,另有 15 協助機關掌握查核執行情形,落實達成查 個機關近 3 年內發生有 1 至 2 年未達最低查 核件數規定。 核件數情形。該等機關顯有未落實工程查核 情形,爰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查明原 因,並研議於工程會網站公開資訊中增列查 核件數未達規定之說明,以期落實工程查核 作業規定。 (四十六)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0 年初稱全台閒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15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蚊子館」活化高達九成,但民間仍質疑其 年 3 月 14 日工程管字第 1120300204 號函復立 成效,且 110 年迄今,全台又新增多處閒置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的公共設施,且部分閒置的公共設施活化成 一、針對待活化案件,成立專案小組積極主動 效不佳,實應持續管考追蹤活化情形。爰 排除閒置障礙:針對待活化 5 案,本會化 此,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針對閒置 被動為主動,成立專案小組,主動逐案瞭 之公共設施定期考核,至少追蹤 3 年以上, 解閒置原因,並已確認活化目標具體可行 即不應僅是一時活化的曇花一現,需確定活 將陸續完成活化,避免設施管理機關為解 化方式得以長久,而非短期應付之假象,應 除列管而提出短期一時之活化措施。 以長期維持公共設施運作為目標,明定解除 二、持續追蹤解除列管之公共設施使用情形, 列管的條件,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3 避免再次閒置:本會自 103 年啟動實地抽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最新活化 查解除列管之公共設施使用情形機制,持 運作現況書面報告,以確保公共設施發揮功 續督促活化使用,截至 111 年底本會及各 能。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完成 187 案抽 查。另依本會 111 年 12 月 14 日函頒「公 共設施有效管理使用作業要點」第 10 點 規定,解除列管之案件主管機關應辦理主 動清查,主管機關及本會必要時得辦理抽 查;如再有閒置情形,設施管理機關應研 提活化計畫據以辦理活化作業,以符合開 發或興建之預期使用情形及效益目標,或 符合公共設施有效管理使用督導會議訂 定之閒置公共設施活化基準,方能解除列 管或結案。 三、要求各機關化被動為主動,清查公共設施 是否閒置:依上開作業要點第 5 點規定主 管機關對於轄管之公共設施(含解除列管 之公共設施)應有效管理,督導設施管理 機關每年至少辦理一次主動清查使用情 形,作成紀錄,並彙整傳送至本會指定之 資訊系統。另為查證設施管理機關經管之 公共設施是否有效管理使用,主管機關應 定期或不定期辦理抽查,本會必要時得辦 理抽查。 (四十七) 有鑑於全國四百餘家砂石場中,約四分之一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15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近百家有違法使用農地擴建問題,且據財政 年 8 月 7 日工程企字第 1120100228 號函復立 部國有財產署資料,計有 137 家占用國有地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堆置砂石或濫挖。為避免助長不法,影響土 一、召開會議釐清相關法令權責:關於部分砂 地之永續使用,各項公共工程所需之砂石不 石場違法使用農地擴建,或占用國有地堆 應向此類違法擴建之砂石場購買,成為砂石 置砂石或濫挖情形,本會於 111 年 1 月 10 場違規使用土地之幫凶。爰此,建請經濟部 日邀集相關權管機關開會釐清相關法令 整合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布砂石場違法擴 權責,研處情形概述如下述各點: 建黑名單,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通令全 (一)砂石場若有重大違法(規)情形,各權管機 國公共工程(含前瞻計畫各期公共工程)主 關已有處分規定: 辦機關,通告不應向黑名單中砂石場採購砂 1.砂石場若有違法占用土地、重大違反環 石,請經濟部礦務局要求黑名單中砂石場儘 保、水保、地政等法令之不法情事,各法 速騰空返還國有地,違法擴建之土地應儘速 令權管機關已訂有相關規定,對於相關違 恢復原狀,俟經地方地政或都發單位認定恢 法(規)行為進行處分。 復原狀後,始得自黑名單中移除,勿再放任 2.砂石場自土石資源服務平台下架後不得 砂石場違法擴建,違反國家相關法令,或圖 參與疏濬砂石投標。 透過輔導方案讓違法合法化。 3.透過履約管理機制要求承攬廠商提供合 法砂石。 (二)砂石場違反相關法令之管理與稽查: 1.請經濟部研議重大違規下架處分範圍。 2.請各機關協力防範不法情事。 (三)強化國土管理: 1.利用衛星影像變異資料積極處理。 2.加速辦理坑洞善後處理並加強河川區域 巡查。 3.加強非都市土地之管理。 二、經濟部公布砂石場違法黑名單後,本會將 適時通函各機關。 貳 總決算部分 無 155 主 辦 會 計 人 員 :孫 慧 機 關 長 官 :吳 澤成 陸簣吳澤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