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華 民 國 113年 度 (2一 18) (l13年 1月 1日 至 l13年 12月 31日 ) 中 算 行政院 單位 決算 行 政 院公 共 工 程 委 員會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3 年度單位決算 目 次 頁次 一、 總說明 1. 財務報告之簡述................... 1-2 2. 財務狀況之分析................... 2 3. 重要施政計畫執行成果之說明............. 2-11 二、 決算報表 (一)主要表 1. 歲入來源別決算表..................12-15 2. 歲出政事別決算表..................16-17 3. 歲出機關別決算表..................18-23 4. 以前年度歲入來源別轉入數決算表...........24-25 5. 以前年度歲出政事別轉入數決算表...........26-27 6. 以前年度歲出機關別轉入數決算表...........28-29 (二)附屬表 1. 歲出用途別決算分析表................30-31 2. 歲出用途別決算累計表................32-35 3. 繳付公庫數分析表..................36-39 4. 公庫撥入數分析表..................40-41 5. 歲入保留分析表............... ...42 6. 歲入餘絀(或減免、註銷)分析表............43 7. 歲出保留分析表............... ...44-45 8. 歲出賸餘(或減免、註銷)分析表............46-47 9. 人事費分析表....................48-49 10.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或團體個人經費報告表....50-53 11.委託辦理計畫(事項)經費報告表........ ...54-55 12.出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表...............56-57 13.重要社會發展、重大科技發展計畫執行情形及目標達成情 形表........................58-59 14.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60-63 15.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彙計表.............64-65 三、 會計報表 (一)主要表 1. 平衡表.......................66 2. 收入支出表.....................67 (二)附屬表 1. 平衡表科目明細表..................68-83 2. 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遞耗資產及無形資產變動表....84-85 四、 參考表 1. 決算與會計收支對照表................86 2. 現金出納表.....................87-88 3. 國有財產目錄總表..................89 4.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90-14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一、財務報告之簡述 (一) 歲入部分: 1、本年度部分:本年度部分:歲入預算數 47,859,000 元,執行結果,歲入實現 數 49,925,262 元,轉入下年度之應收數 3,489,828 元,決算數合計 53,415,090 元,占預算數 111.61%。茲將預算執行情形,按來源別子目說明如下: (1) 罰金罰鍰及怠金:預算數 440,000 元,歲入實現數 1,198,172 元,轉入下 年度之應收數 3,489,828 元,決算數合計 4,688,000 元,占預算數 1,065.45%,主要係技師違反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違反工程技術顧 問公司管理條例之罰鍰收入超收,並增列應收長信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違反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罰鍰收入所致。 (2) 賠償收入:預算數 0 元,決算數 93,547 元,係辦理「第 23 屆公共工程金 質獎頒獎活動」廠商違約金、購買本會遠端作業安全維護機制相關軟體(年 訂閱)廠商逾期違約罰款收入及「第 24 屆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獎活動」廠 商違約金。 (3) 行政規費收入:預算數 42,824,000 元,決算數 45,420,300 元,占預算數 106.06%。 (4) 使用規費收入:預算數 2,352,000 元,決算數 1,065,198 元,占預算數 45.29%,主要係工程技術鑑定服務費收入短收所致。 (5) 廢舊物資售價:預算數 20,000 元,決算數 56,233 元,占預算數 281.17 %,主要係本年度出售報廢財物超收所致。 (6) 雜項收入:預算數 2,223,000 元,決算數 2,091,812 元,占預算數 94.10 %。 2、以前年度部分:轉入數 4,028,240 元,本年度註銷數 4,028,240 元,係本會退 休人員高家濃依貪污治罪條例判決確定,應收回以前年度發放之退休金,因已 核發債權憑證,爰報經審計部同意註銷,未結清數 0 元。 (二) 歲出部分: 1、本年度部分:歲出預算數 492,046,000 元,實現數 471,197,511 元,保留數 537,726 元,決算數合計 471,735,237 元,占預算數 95.87%,較預算數節減 20,310,763 元。茲將預算執行情形分項說明如下: (1) 一般行政:預算數 336,963,000 元,實現數 324,750,283 元,保留數 537,726 元,決算數合計 325,288,009 元,占預算數 96.54%,節減 11,674,991 元,主要係實際進用員額較少致人事費節餘。 (2)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預算數 78,005,000 元,決算數 71,465,084 元,占預算數 91.62%(業務費 92.19%;獎補助費 87.73%;設備及投 資 99.52%),節減 6,539,916 元,主要係撙節支出、採購申訴審議委員 會調解及預審案件審查費支出減少及捐助國內工程產業赴海外拓點執行 賸餘。 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3)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預算數 32,576,000 元,決算數 31,727,249 元,占預 算數 97.39%,節減 848,751 元。 (4)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預算數 43,294,000 元,決算數 43,254,895 元,占預 算數 99.91%,節減 39,105 元。 (5) 第一預備金:預算數 1,208,000 元,未動支。 2、以前年度部分:轉入數 2,734,684 元,實現數 2,734,684 元。 (三) 平衡表: 1、資產科目: (1) 專戶存款 7,217,482 元,係員工離職儲金及廠商履約保證金等。 (2) 應收帳款 3,489,828 元,係長信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因違反工程技術顧問公 司管理條例之罰鍰收入。 (3) 預付款 537,726 元,係「華光特二辦公廳舍新建中長程個案計畫委託研析 服務案」分攤款。 (4) 機械及設備 10,588,773 元,係電腦系統設備等。 (5) 交通及運輸設備 1,740,884 元,係公務車輛等。 (6) 雜項設備 546,455 元,係辦公事務設備等。 (7) 無形資產 95,641,456 元,係電腦軟體。 2、負債科目: (1) 應付代收款 15,052 元,係代收退撫基金等。 (2) 存入保證金 5,100,000 元,係廠商履約保證金。 (3) 應付保管款 2,102,430 元,係員工離職儲金等。 3、淨資產:112,545,122 元。 二、財務狀況之分析 平衡表: 1、資產科目: (1) 機械及設備較上年度減少 2,753,909 元,主要係辦理財產報廢。 (2) 雜項設備較上年度增加 306,472 元,主要係購置辦公事務設備。 (3) 電腦軟體較上年度增加 32,578,581 元,主要係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 型決策支援系統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四期特別預算公共工程雲端系統 等系統開發案執行完畢,決算後移入電腦軟體。 (4) 其餘科目本年度金額較上年度差異未達 20%。 2、負債科目:本年度金額較上年度差異未達 20%。 三、重要施政計畫執行成果之說明 (一)已完成施政計畫重點概述: 1、 檢討修正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等 12 類採購契約範本、最 有利標作業手冊、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評分範本,並增訂資訊雲端服務採 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購契約範本、機關辦理公共工程完工開放使用作業指引、政府資訊服務採購經 費估算編列手冊、政府資訊服務採購經費估算編列手冊等,供各機關據以辦理 採購作業,提升政府採購效率及品質。另提供司法、監察機關政府採購事項專 業意見 89 案。 2、 協助中央機關(含補助地方)辦理 5,000 萬元以上工程採購流標 2 次以上案件, 召開專案檢討會議計協處 8 案,107 年至 113 年累計召開 349 案次。 3、 賡續推動政府採購公開化、透明化及電子化,精進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功能, 推動「線上繳納押標金」及「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採購機制。 4、 辦理各類公共工程計畫基本設計及地方災後復建工程審議,審議個案工程基本 設計 58 件,核列經費 3,611.75 億元;審議公共設施災後復建工程 5,466 件, 核列經費 259.72 億元。 5、 召開「工程產業全球化平臺」會議,以「遵循新南向政策,並同步開拓全球市 場」之原則,管考各部會推動策略及措施,以暢通業者海外發展所需人流、金 流及資訊流。業者於海外得標 46 件標案 332.28 億元,相較 112 年之 42 件 323.07 億元及 111 年之 40 件 168.6 億元,已有成長。 6、 辦理工程技術資料庫及價格資料庫維護與強化,完成修訂或新增共通性施工綱 要規範 14 篇章及更新約 3,000 項常用工項之歷史價格資料;維護公共工程創新 產品交流平台並媒合 11 件交流案。 7、 管控及加速推動公共建設計畫,以提升預算執行績效;管控停工終解約案件, 加速復工及重新發包,運用「公共工程標案延遲付款廠商通報及主動篩選機制」 加速付款;協調落實公共設施維護管理機制,確保使用安全;協處穩定砂石供 需,以達自給自足。 8、 召開公共設施有效管理使用督導會議協處活化困難案件,及成立專案小組主動 輔導,加速活化進度。 9、 修正「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績效考核作業要點」、「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 點」;辦理工程施工查核 120 件,以偏遠地區、具職安潛在高風險工程為優先查 核對象,並辦理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績效考核及確保工安,另透過全民督工、道 路品質抽查等措施,全面提升公共工程施工品質;推動「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 歷制度」,並宣導機關善用履歷資料挑選優良廠商。 10、 辦理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進階訓練,參訓人員計 12,242 人;辦理政府採 購全生命週期概論、工程倫理、執業相關法令及規劃設計監造階段工程技術專 題講習會,參加人員計 738 人;辦理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訓練及回訓,參訓 人員計 14,658 人;辦理高普考錄取人員集中實務訓練,參訓人員計 321 人。 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因應改善措施 一、 精 進 計 畫 一、 辦 理 重 大 持續辦理重大公共 截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會依「政府公 與經費審 公 共 工 程 工程可行性評估、 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辦 議,提升公 基 本 設 計 建設計畫及個案工 理 個 案 工 程 之 基 本 設計 審 議 計 58 共工程技 審議 程基本設計階段審 件 、 3,612.09 億 元 , 經 審 議 核 列 術 與 效 議作業。 3,611.75 億元,經費核列比率 99.99 能,協助工 %。另 10 億元以上個案工程皆須辦 程產業爭 理替選方案評估,所節省成本或增加效 取海外建 益金額共計 64.61 億元。 設商機 二、 強 化 公 共 一、 編 修 公 共 工 依各界提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 工程技術 程 共 通 性 工 制訂、修正及廢止之國家標準等進行 資料庫內 項 施 工 綱 要 施工綱要規範檢討,與時俱進,截至 容 規範,提供共 12 月止,計有 17 章提案編修,其中 通 原 則 性 工 14 章已完成進版更新,另 3 章已召開 項 之 施 工 作 審查會議,刻依程序辦理中。 業參考。 二、 編 修 公 共 工 針對公共工程工項編碼體系持續更 程 編 碼 系 統 新擴充;持續更新強化經費電腦估價 及 提 供 經 費 系統及二代價格資料庫系統功能,友 電 腦 估 價 系 善使用者操作,截至 113 年底,二代 統服務,精準 價格資料庫查詢約 26.5 萬人次。 蒐集與回饋 工項價格資 訊。 三、 持 續 更 新 技 除持續依回收各機關標案預算及契 術(含價格)約資料更新工項單價資料,亦主動進 資 料 庫 內 行營建大宗資材市場調查。113 年已 容,提供機關 彙整公布包括砂石、預拌混凝土、瀝 編 製 預 算 書 青混凝土、鋼筋、鋼板及 H 型鋼等大 及 研 訂 契 約 宗營建資材價格計 12 期,公共工程 文件之參考。技術資料庫瀏覽查詢約 45.8 萬人次。 三、 提 升 工 程 一、 執行「工程產 1. 依行政院於 110 年 9 月 6 日核定 相關產業 業全球化推 之「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政 競爭力,適 動專案」(政 策 白 皮 書 ) 第 3 期 ( 111~114 時與國際 策白皮書), 年)」,以團隊整合輸出、調整產 接軌 召開平臺會 業體質及強化政府支援 3 大面 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因應改善措施 議管控相關 向,提供國內工程產業人流、金 策略及措施 流及資訊流協助,113 年度成果摘 辦理情形。 述如下: (1)人流:於 8 月至 11 月間舉辦 6 場次工程產業全球化人才培 訓班,累計培訓 414 人次。 (2)金流:輸出聯貸平臺完成 49 案,貸款及保證金額為 65.41 億元。另本會及內政部賡續透 過海外拓點補助,協助工程技 術服務業、營造業及建築師開 拓海外市場。 (3)資訊流:駐外單位回傳工程商 情共 16 件,經濟部已公布於 GPA 全球政府採購商機網供各 界查詢,本會亦轉送相關公會 轉知所屬會員參考。 2. 於 3 月 11 日及 10 月 1 日召開「工 程產業全球化平臺會議」,追蹤 113 年度上半年各機關執行情形 及下半年工作重點,以有效協助 我商取得海外標案。 二、 補 助 國 內 工 於 2 月 17 日起受理 113 年度拓點計 程 產 業 策 略 畫申請,續於 4 月 17 日召開拓點補 聯 盟 赴 海 外 助計畫審查會議,計核定 9 件申請計 拓點。 畫,總簽約補助金額為 1,510 萬元。 截至 12 月 31 日止,拓點廠商全球得 標 38 件標案,總得標金額約為 201.71 億元。 三、 推 動 參 與 國 本會及社團法人中國工程師學會出 際 工 程 師 組 席 6 月 9 日至 6 月 14 日於印度舉行 織,出席國際 之「國際工程師聯盟大會」 (IEAM 2024 工 程 師 會 議 會議),除掌握國際間工程師證照制 及 辦 理 國 際 度發展情形以利國際接軌外,亦與各 工 程 師相互認國代表建立良性互動。 許計畫。 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因應改善措施 二、 推 動 政 府 精 進 政 府 採 購 一、 推 動 政 府 採 113 年度各機關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 採 購 電 子 電子化業務 購資訊公告。刊登相關公告逾 55.1 萬筆,其中招 化 標公告(含更正)約 25.8 萬餘筆, 決標公告(含更正)約 19.7 萬餘筆, 無法決標公告(含更正)約 9.6 萬餘 筆,民眾及廠商查詢皆無需付費,亦 無需登錄帳號,即可查閱,資訊完全 公開、透明,且無查詢身分限制。 二、 推 動 電 子 領 提供廠商 24 小時均可利用政府電子 標。 採購網進行網路領標,減輕廠商往返 人力及時間成本,減少機關人工作 業。113 年度機關提供電子領標案件 計 23.9 萬餘件,比率 99.68%,廠商 電子領標次數計 92.6 萬餘次。 三、 推 動 共 同 供 以網路取代傳統訂購流程,使採購流 應 契 約 網 路 程電子化,簡化機關下訂及廠商接單 訂購。 行政作業流程,提升政府採購效率。 113 年度網路訂購數達 23.6 萬餘筆, 電子下訂總金額為 490 億餘元。 四、 推 動 公 開 取 推動各機關採用「公開取得電子報價 得 電 子 報 單」採購機制,節省機關及廠商作業 價。 時間及成本,提升政府採購效率。113 年度各機關採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 方式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達成率財 物 類 及 工 程 類 分 別 為 57.42 % 與 25.33%,超過本會訂定 113 年度財 物類 50%與工程類 12%之目標值, 執行成效良好。 五、 辦 理 政 府 電 113 年度已辦理 76 場次政府電子採購 子 採 購 網 教 網教育訓練,培訓 1,931 人,另本會 育訓練。 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已提供線上教學 影片及手冊,供機關及廠商參考。 三、 公 共 工 程 一、 公 共 工 程 一、 採 取 全 生 命 1. 為追蹤列管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執 計畫執行 計畫執行 週期管控,掌 行情形,並協調解決跨部會或通 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因應改善措施 督導協調 之督導協 握公共建 設 案性問題,本會每月召開「公共 及考核與 調及考核 計畫執行情 建設督導會報」 ,管控重大公共建 公共工程 形並主動協 設計畫進度及經費支用情形。113 品質管理 助解決困難 年度列管 311 項重大公共計畫 (一 計畫 問題,使公共 般公共建設計畫 224 項,前瞻基 工程加速推 礎建設公共建設類計畫 87 項) , 動。 計畫經費約 6,325 億元(一般公 共建設計畫約 4,742 億元,前瞻 基礎建設公共建設類計畫約 1,583 億元)。截至 12 月 31 日止, 一般公共建設計畫已執行約 4,435 億元,年計畫經費達成率約 93.54%;前瞻基礎建設公共建設 類計畫已執行約 1,487 億元,經 費達成率約 93.89%。 2. 另每月自公共工程雲端服務網篩 選工程進度落後 10%及統計分析 停工、終解約案件之案件,函送 主管機關加強列管;並每季針對 待執行金額達 5,000 萬元以上之 停 工 、 終 解 約 案件 召開 檢 討 會 議,協助排除困難,以加速復工 或重新發包。 二、 辦 理 各 項 重 為掌握各類型重大公共建設執行狀 大 公 共 工 程 況,透過列管計畫訪查作業機制分別 協調會議、實 訪視購建郵政局所計畫-臺南麻豆郵 地訪查,俾利 局新建工程、機場捷運增設機場第三 公 共 工 程 之 航廈站(A14 站)計畫、前鎮漁港建設 執行。 專案中長程計畫、天然氣事業部第三 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台南 山上淨水場供水系統改善工程計 畫、離島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二期、 光榮水資源回收中心、淡江大橋及其 連絡道路建設計畫、臺灣桃園國際機 場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及臺灣桃園 國際機場第三跑道及基礎設施建設 計畫等各類型重大公共建設,掌握執 行情形並適時協助解決跨部會或通 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因應改善措施 案性問題,提升公共建設執行績效。 三、 督 導 各 機 關 1. 已於 113 年 7 月 9 日及 114 年 1 有效管理所 月 14 日召開公共設施有效管理使 屬 公 共 設 用第 4、5 次督導會議,掌握公共 施,定期召開 設施有效管理使用情形。 督導會議,協 2. 為有效管理使用公共設施,本會 助解決困難 及各主管機關 113 年度總計抽查 問題。 1,169 件公共設施,其中 1,146 件正常使用,餘 23 件未正常使 用,分屬整修(11 件)、拆除重建 (3 件)、暫停使用之危老或受損建 物(3 件)、轉型規劃(1 件)、標租 中(2 件)、變更非公用財產(1 件) 及有閒置之虞者案件(2 件),相關 主管機關皆有控管及追蹤。 3. 截至 114 年 1 月 14 日止,列管各 主管機關需活化案件計 10 件。 二、 公 共 工 程 一、 辦 理 工 程 施 1.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已完成 120 品質管理 工查核與績 件全國公共工程施工查核作業。 計畫 效 考 核 等 相 2. 已於 6 月 4 日召開 112 年度 48 個 關活動。 機關(中央機關 26 個、地方機關 22 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績效考 核複評會議,並於 6 月 17 日公布 成績。 二、 辦 理 公 共 工 1. 2 月 6 日修正「工程施工查核小組 程品質管理 績效考核作業要點」 。 相 關 法 令 修 2. 7 月 26 日修正「公共工程金質獎 訂。 頒發作業要點」 。 三、 辦 理 公 共 工 1.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已委託 15 家 程品質管理 代訓機構辦理品管班 143 期及回 人員訓練。 訓班 227 期訓練課程。 2. 協助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於 1 月 18 日至 3 月 18 日辦理 6 場「112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 考試暨普通考試土木工程錄取人 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因應改善措施 員集中實務訓練」 ,調訓 321 人。 四、 辦 理 公 共 工 12 月 27 日辦理完成第 24 屆公共工程 程 金 質 獎 評 金質獎頒獎典禮,共有 70 件工程、 審 及 頒 發 作 15 件設施及 9 位人員得獎;另獎勵連 業。 續 5 屆、10 屆及 15 屆得獎之特別貢 獻獎則分別有 14 個、3 個及 1 個單位 得獎。 五、 落 實 推 動 全 4 月 9 日完成 112 年度全民監督公共 民 監 督 公 共 工程考核作業,計有 8 個優良主辦機 工 程 管 制 考 關、11 個優良主管機關及 10 位優良 核作業,辦理 通報民眾,並於 5 月 17 日函知全國 績 效 評 比 及 各機關考核結果及優良通報民眾。另 宣 導 相 關 活 113 年度全民監督公共工程考核作業 動。 正進行中。 四、 推 動 公 共 建 構 公 共 工 程 一、 推 動 公 共 工 完成「公共工程施工日誌」資料交換 工 程 全 生 雲端系統 程 領 域 資 料 標準訂定及 OpenAPI 開發,以利各機 命週期管 交換標準。 關使用一致性格式和標準進行資料 理電子化 交換。 二、 精 進 工 程 標 建置「公共建設督導會報」所需統計 案 管 理 與 公 報表,以利管控公共建設執行進度及 共 工 程 技 術 問題協處;建置技術服務薪資成本資 服 務 管 理 系 料庫雛型,未來逐步推動機關於技術 統及功能。 服務決標後上傳案件種類、規模、與 廠商投標時預估之人月分析。 三、 辦 理 跨 機 關 目前已完成介接司法判決、勞保資 工 程 人 員 履 料、商工資料,勾稽技師有無違法情 歷 資 料 篩 分 形;介接重大職災資料、環保裁罰紀 及比對。 錄及技工與營造業登記資料,比對相 關廠商及人員有無異常情形,以利即 時處理與補位。 四、 推 動 書 證 發 113 年度已辦理 76 場次政府電子採購 放電子化。 網教育訓練,培訓 1,931 人,另本會 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已提供線上教學 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因應改善措施 影片及手冊,供機關及廠商參考。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以前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因應改善措施 一、 一般行政 公 文 檔 案 數 位 本項業務係將本會 1. 本案已執行完成。。 影 像 化 委 外 服 紙本公文進行數位 2. 本案契約金額為新臺幣 908 萬 務案 影像化,並匯入本 7,930 元,共分 6 期執行,截至 會電子公文檔案管 113 年 12 月 31 日,本案清查整卷 理系統,在符合檔 完成 1 萬 1,295 卷、影像掃描完 案管理規範及撙節 成 282 萬 8,055 頁,並已上傳至 經費之前提下,以 電子公文檔案管理系統供同仁調 提升檔案應用價值 閱使用,支付經費累計 908 萬 與調案效率,爰規 7,930 元,執行率為 100%。 劃委託廠商辦理。 二、 公 共 工 程 工 程 特 輯 影 片 一、 工 程 特 輯 影 1. 本案已執行完成。 管理業務 製 作 及 媒 體 託 片 製 作 部 2. 工程特輯影片製作部分:得標廠 播專業服務案 分:工程特輯 商已製作 5 部各 2 分鐘影片為全 共 6 部影片, 國公共工程建設總篇、交通建設 其中 5 部各 2 篇、水資源建設篇、建築及住宅 分鐘影片及 1 建設篇及能源建設篇及製作 1 部 30 秒影片。 部 30 秒影片為全國公共工程建 設總篇精簡版,符合契約約定。 二、 媒 體 託 播 部 3. 媒體託播部分: 分: (1)電視託播:得標廠商於東森新聞 (一) 電視託播:契 /財經新聞、東森超視、民視新 約約定電視 聞、民視台灣台,託播時間合計 託播於東森 3,240 秒,符合契約約定。 新聞/財經新 (2)網路媒體託播:得標廠商於 112 聞、東森超 年 12 月 27 日至 113 年 4 月 24 視 、民視新 日辦理託播,計 120 日,曝光數 聞、民視台灣 1,636 萬 1,488 次、觀看數 22 台,託播時間 萬 9,084 次及點擊數 7 萬 6,376 合 計 3,000 次,符合契約約定。 秒。 (3)其他媒體託播: (二) 網 路 媒 體 託 A.得標廠商於 Google、Line 平台託 播:契約約定 播,託播時間 112 年 12 月 27 日 1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名稱 重 要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內 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因應改善措施 YouTube 、 至 113 年 2 月 25 日,計 60 日, FB/IG 、 曝光數 365 萬 3,888 次,符合契 YAHOO 平台託 約約定。 播,託播 120 B.得標廠商於全國 7-1l 便利商店電 日,曝光數 視廣告,託播時間 112 年 12 月 1,600 萬次、 27 日至 113 年 1 月 2 日,計 7 日, 觀看數 10 萬 曝光數 220 萬 9,263 次,符合契 次及點擊數 7 約約定。 萬次。 (三) 其 他 媒 體 託 播: 1. 契 約 約 定 於 Google 、 Line 平台託播,託播 60 日,曝光數 300 萬次。 2. 契 約 約 定 全 國 7-1l 便利商店 電視廣告,託播 7 日,曝光數 200 萬次。 11 行政院公共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 (1) 02 0400000000-2 440,000 0 440,000 罰款及賠償收入 21 ˉ0403950000-0 440,000 0 440,000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01 ˉˉ0403950100-4 440,000 0 440,000 ˉˉ罰金罰鍰及怠金 01 ˉˉˉ0403950101-7 440,000 0 440,000 ˉˉˉ罰金罰鍰 02 ˉˉ0403950300-3 0 0 0 ˉˉ賠償收入 01 ˉˉˉ0403950301-6 0 0 0 ˉˉˉ一般賠償收入 03 0500000000-8 45,176,000 0 45,176,000 規費收入 13 ˉ0503950000-5 45,176,000 0 45,176,000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01 ˉˉ0503950100-0 42,824,000 0 42,824,000 ˉˉ行政規費收入 01 ˉˉˉ0503950101-2 40,124,000 0 40,124,000 ˉˉˉ審查費 02 ˉˉˉ0503950102-5 2,700,000 0 2,700,000 ˉˉˉ證照費 02 ˉˉ0503950300-9 2,352,000 0 2,352,000 ˉˉ使用規費收入 01 ˉˉˉ0503950307-8 2,352,000 0 2,352,000 ˉˉˉ服務費 02 ˉˉˉ0503950303-7 0 0 0 ˉˉˉ資料使用費 04 0700000000-9 20,000 0 20,000 財產收入 22 ˉ0703950000-6 20,000 0 20,000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12 工程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增 決算數占預 減數 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應收數 保留數 合計 (2) (2)-(1) (2)/(1)% 1,291,719 3,489,828 0 4,781,547 4,341,547 1,086.72 1,291,719 3,489,828 0 4,781,547 4,341,547 1,086.72 1,198,172 3,489,828 0 4,688,000 4,248,000 1,065.45 1,198,172 3,489,828 0 4,688,000 4,248,000 1,065.45 93,547 0 0 93,547 93,547 93,547 0 0 93,547 93,547 46,485,498 0 0 46,485,498 1,309,498 102.90 46,485,498 0 0 46,485,498 1,309,498 102.90 45,420,300 0 0 45,420,300 2,596,300 106.06 42,830,500 0 0 42,830,500 2,706,500 106.75 2,589,800 0 0 2,589,800 -110,200 95.92 1,065,198 0 0 1,065,198 -1,286,802 45.29 1,064,000 0 0 1,064,000 -1,288,000 45.24 1,198 0 0 1,198 1,198 56,233 0 0 56,233 36,233 281.17 56,233 0 0 56,233 36,233 281.17 13 行政院公共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 (1) 01 ˉˉ0703950500-9 20,000 0 20,000 ˉˉ廢舊物資售價 07 1200000000-8 2,223,000 0 2,223,000 其他收入 23 ˉ1203950000-5 2,223,000 0 2,223,000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01 ˉˉ1203950200-4 2,223,000 0 2,223,000 ˉˉ雜項收入 01 ˉˉˉ1203950201-7 0 0 0 ˉˉˉ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02 ˉˉˉ1203950210-8 2,223,000 0 2,223,000 ˉˉˉ其他雜項收入 經常門小計 47,859,000 0 47,859,000 資本門小計 0 0 0 合計 47,859,000 0 47,859,000 14 工程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增 決算數占預 減數 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應收數 保留數 合計 (2) (2)-(1) (2)/(1)% 56,233 0 0 56,233 36,233 281.17 2,091,812 0 0 2,091,812 -131,188 94.10 2,091,812 0 0 2,091,812 -131,188 94.10 2,091,812 0 0 2,091,812 -131,188 94.10 835 0 0 835 835 2,090,977 0 0 2,090,977 -132,023 94.06 49,925,262 3,489,828 0 53,415,090 5,556,090 111.61 0 0 0 0 0 49,925,262 3,489,828 0 53,415,090 5,556,090 111.61 15 行政院公共 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2 3200000000-0 499,354,818 0 0 0 行政支出 0 0 0 01 ˉˉ3203950100-2 336,963,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0 0 0 02 ˉˉ3203951000-3 78,005,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0 0 0 03 ˉˉ3203952000-9 32,576,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0 0 0 04 ˉˉ3203953000-4 43,294,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0 0 0 05 ˉˉ3203959800-3 1,208,000 0 0 0 ˉˉ第一預備金 0 0 0 01 ˉˉ3277013200-0 7,308,818 0 0 0 ˉˉ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0 0 0 26 7600000000-8 23,992,543 0 0 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0 0 0 01 ˉˉ7606205300-6 23,120,580 0 0 0 ˉ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01 ˉˉ7677017600-7 871,963 0 0 0 ˉˉ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0 0 0 32 8900000000-0 1,908,830 0 0 0 其他支出 0 0 0 01 ˉˉ8903304500-4 1,908,830 0 0 0 ˉˉ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 ˉˉ教育補助 0 0 0 合計 525,256,191 0 0 0 0 0 0 16 工程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499,354,818 478,506,329 537,726 -20,310,763 95.93 0 479,044,055 336,963,000 324,750,283 537,726 -11,674,991 96.54 0 325,288,009 78,005,000 71,465,084 0 -6,539,916 91.62 0 71,465,084 32,576,000 31,727,249 0 -848,751 97.39 0 31,727,249 43,294,000 43,254,895 0 -39,105 99.91 0 43,254,895 1,208,000 0 0 -1,208,000 0.00 0 0 7,308,818 7,308,818 0 0 100.00 0 7,308,818 23,992,543 23,992,543 0 0 100.00 0 23,992,543 23,120,580 23,120,580 0 0 100.00 0 23,120,580 871,963 871,963 0 0 100.00 0 871,963 1,908,830 1,908,830 0 0 100.00 0 1,908,830 1,908,830 1,908,830 0 0 100.00 0 1,908,830 525,256,191 504,407,702 537,726 -20,310,763 96.13 0 504,945,428 17 行政院公共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2 0003000000-1 行政院主管 18 ˉ0003950000-8 492,046,000 0 0 0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0 0 0 經常門小計 447,557,000 0 0 0 0 -157,890 -157,890 資本門小計 44,489,000 0 0 0 0 157,890 157,890 01 ˉˉ3203950100-2 332,126,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0 -157,890 -157,890 ˉˉˉˉˉ10 253,440,000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ˉˉˉˉˉ20 78,616,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157,890 -157,890 ˉˉˉˉˉ40 70,000 0 0 0 ˉˉˉˉˉ獎補助費 0 0 0 01 ˉˉ3203950100-2* 4,837,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0 157,890 157,890 ˉˉˉˉˉ30 4,837,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157,890 157,890 02 ˉˉ3203951000-3 73,280,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0 0 0 ˉˉˉˉˉ20 55,509,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0 0 ˉˉˉˉˉ40 17,771,000 0 0 0 ˉˉˉˉˉ獎補助費 0 0 0 02 ˉˉ3203951000-3* 4,725,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0 0 0 ˉˉˉˉˉ30 4,725,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0 0 18 工程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492,046,000 471,197,511 537,726 -20,310,763 95.87 0 471,735,237 447,399,110 430,844,265 537,726 -16,017,119 96.42 0 431,381,991 44,646,890 40,353,246 0 -4,293,644 90.38 0 40,353,246 331,968,110 324,026,393 537,726 -7,403,991 97.77 0 324,564,119 253,440,000 246,218,365 0 -7,221,635 97.15 0 246,218,365 78,458,110 77,746,028 537,726 -174,356 99.78 0 78,283,754 70,000 62,000 0 -8,000 88.57 0 62,000 4,994,890 723,890 0 -4,271,000 14.49 0 723,890 4,994,890 723,890 0 -4,271,000 14.49 0 723,890 73,280,000 66,762,728 0 -6,517,272 91.11 0 66,762,728 55,509,000 51,171,494 0 -4,337,506 92.19 0 51,171,494 17,771,000 15,591,234 0 -2,179,766 87.73 0 15,591,234 4,725,000 4,702,356 0 -22,644 99.52 0 4,702,356 4,725,000 4,702,356 0 -22,644 99.52 0 4,702,356 19 行政院公共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3 ˉˉ3203952000-9 17,786,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0 0 0 ˉˉˉˉˉ20 17,786,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0 0 03 ˉˉ3203952000-9* 14,790,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0 0 0 ˉˉˉˉˉ30 14,790,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0 0 04 ˉˉ3203953000-4 23,157,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0 0 0 ˉˉˉˉˉ20 23,057,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0 0 ˉˉˉˉˉ40 100,000 0 0 0 ˉˉˉˉˉ獎補助費 0 0 0 04 ˉˉ3203953000-4* 20,137,000 0 0 0 ˉˉ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0 0 0 ˉˉˉˉˉ30 20,137,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0 0 05 ˉˉ3203959800-3 1,208,000 0 0 0 ˉˉ第一預備金 0 0 0 ˉˉˉˉˉ60 1,208,000 0 0 0 ˉˉˉˉˉ預備金 0 0 0 02 8903304500-4 1,908,830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 補助 0 0 0 ˉˉˉˉˉ10 1,908,830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經常門小計 1,908,830 0 0 0 0 0 0 05 7606205300-6 23,120,580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20 工程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17,786,000 16,937,249 0 -848,751 95.23 0 16,937,249 17,786,000 16,937,249 0 -848,751 95.23 0 16,937,249 14,790,000 14,790,000 0 0 100.00 0 14,790,000 14,790,000 14,790,000 0 0 100.00 0 14,790,000 23,157,000 23,117,895 0 -39,105 99.83 0 23,117,895 23,057,000 23,017,895 0 -39,105 99.83 0 23,017,895 100,000 100,000 0 0 100.00 0 100,000 20,137,000 20,137,000 0 0 100.00 0 20,137,000 20,137,000 20,137,000 0 0 100.00 0 20,137,000 1,208,000 0 0 -1,208,000 0.00 0 0 1,208,000 0 0 -1,208,000 0.00 0 0 1,908,830 1,908,830 0 0 100.00 0 1,908,830 1,908,830 1,908,830 0 0 100.00 0 1,908,830 1,908,830 1,908,830 0 0 100.00 0 1,908,830 23,120,580 23,120,580 0 0 100.00 0 23,120,580 21 行政院公共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ˉˉˉˉˉ10 23,120,580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經常門小計 23,120,580 0 0 0 0 0 0 27 3277013200-0 7,308,818 0 0 0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0 0 0 ˉˉˉˉˉ10 7,308,818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27 7677017600-7 871,963 0 0 0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0 0 0 ˉˉˉˉˉ10 871,963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經常門小計 8,180,781 0 0 0 0 0 0 統籌科目小計 33,210,191 0 0 0 0 0 0 合計 525,256,191 0 0 0 0 0 0 22 工程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23,120,580 23,120,580 0 0 100.00 0 23,120,580 23,120,580 23,120,580 0 0 100.00 0 23,120,580 7,308,818 7,308,818 0 0 100.00 0 7,308,818 7,308,818 7,308,818 0 0 100.00 0 7,308,818 871,963 871,963 0 0 100.00 0 871,963 871,963 871,963 0 0 100.00 0 871,963 8,180,781 8,180,781 0 0 100.00 0 8,180,781 33,210,191 33,210,191 0 0 100.00 0 33,210,191 525,256,191 504,407,702 537,726 -20,310,763 96.13 0 504,945,428 23 行政院公共 以前年度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收數 應收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保留數 保留數 111 07 1200000000-8 4,028,240 4,028,240 其他收入 0 0 23 ˉ1203950000-5 4,028,240 4,028,240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0 0 01 ˉˉ1203950200-4 4,028,240 4,028,240 ˉˉ雜項收入 0 0 01 ˉˉˉ1203950201-7 4,028,240 4,028,240 ˉˉˉ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0 0 小 計 4,028,240 4,028,240 0 0 經常門小計 4,028,240 4,028,240 0 0 合 計 4,028,240 4,028,240 0 0 24 工程委員會 別轉入數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實現數 本年度調整數 本年度未結清數 應收數 應收數 應收數 保留數 保留數 保留數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5 行政院公共 以前年度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付數 應付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保留數 保留數 112 02 3200000000-0 0 0 行政支出 2,734,684 0 01 ˉˉ3203950100-2 0 0 ˉˉ一般行政 534,684 0 04 ˉˉ3203953000-4 0 0 ˉˉ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2,200,000 0 小 計 0 0 2,734,684 0 合 計 0 0 2,734,684 0 26 工程委員會 別轉入數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實現數 本年度調整數 本年度未結清數 應付數 應付數 應付數 保留數 保留數 保留數 0 0 0 2,734,684 0 0 0 0 0 534,684 0 0 0 0 0 2,200,000 0 0 0 0 0 2,734,684 0 0 0 0 0 2,734,684 0 0 27 行政院公共 以前年度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付數 應付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保留數 保留數 112 02 0003000000-1 行政院主管 17 ˉ0003950000-8 0 0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2,734,684 0 01 ˉˉ3203950100-2 0 0 ˉˉ一般行政 534,684 0 ˉˉˉˉˉˉ20 0 0 ˉˉˉˉˉˉ業務費 534,684 0 04 ˉˉ3203953000-4 0 0 ˉˉ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2,200,000 0 ˉˉˉˉˉˉ20 0 0 ˉˉˉˉˉˉ業務費 2,200,000 0 小 計 0 0 2,734,684 0 經常門小計 0 0 2,734,684 0 資本門小計 0 0 0 0 合 計 0 0 2,734,684 0 28 工程委員會 別轉入數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實現數 本年度調整數 本年度未結清數 應付數 應付數 應付數 保留數 保留數 保留數 0 0 0 2,734,684 0 0 0 0 0 534,684 0 0 0 0 0 534,684 0 0 0 0 0 2,200,000 0 0 0 0 0 2,200,000 0 0 0 0 0 2,734,684 0 0 0 0 0 2,734,684 0 0 0 0 0 0 0 0 0 0 0 2,734,684 0 0 29 行政院公共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科目 經 常 支 出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小計 02 0003000000-1 行政院主管 18 ˉ0003950000-8 246,218,365 168,872,666 15,753,234 0 430,844,265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01 ˉˉ3203950100-2 246,218,365 77,746,028 62,000 0 324,026,393 ˉˉ一般行政 02 ˉˉ3203951000-3 0 51,171,494 15,591,234 0 66,762,728 ˉˉ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 ˉˉ業務 03 ˉˉ3203952000-9 0 16,937,249 0 0 16,937,249 ˉˉ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04 ˉˉ3203953000-4 0 23,017,895 100,000 0 23,117,895 ˉˉ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小 計 246,218,365 168,872,666 15,753,234 0 430,844,265 02 0003000000-1 行政院主管 18 ˉ0003950000-8 0 537,726 0 0 537,726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01 ˉˉ3203950100-2 0 537,726 0 0 537,726 ˉˉ一般行政 保 留 數 0 537,726 0 0 537,726 合 計 246,218,365 169,410,392 15,753,234 0 431,381,991 30 工程委員會 決算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資 本 支 出 合計 備註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小計 0003000000-1 行政院主管 0 40,353,246 0 40,353,246 ˉ0003950000-8 471,197,511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0 723,890 0 723,890 ˉˉ3203950100-2 324,750,283 ˉˉ一般行政 0 4,702,356 0 4,702,356 ˉˉ3203951000-371,465,084 ˉˉ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 ˉˉ業務 0 14,790,000 0 14,790,000 ˉˉ3203952000-931,727,249 ˉˉ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0 20,137,000 0 20,137,000 ˉˉ3203953000-443,254,895 ˉˉ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0 40,353,246 0 40,353,246 小 計471,197,511 0003000000-1 行政院主管 0 0 0 0 ˉ0003950000-8 537,726 ˉ公共工程委員會 0 0 0 0 ˉˉ3203950100-2 537,726 ˉˉ一般行政 0 0 0 0 保 留 數 537,726 0 40,353,246 0 40,353,246 合 計 471,735,237 31 行政院公共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一般行政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10人事費 246,218,365 0 0 ˉ1010 政務人員待遇 6,850,444 0 0 ˉ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30,740,013 0 0 ˉ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9,833,217 0 0 ˉ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3,372,000 0 0 ˉ1030 獎金 32,459,085 0 0 ˉ1035 其他給與 3,029,172 0 0 ˉ1040 加班費 17,673,104 0 0 ˉ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6,444,177 0 0 ˉ1055 保險 15,817,153 0 0 20業務費 77,746,028 51,171,494 16,937,249 ˉ2003 教育訓練費 178,850 0 0 ˉ2006 水電費 3,531,454 0 0 ˉ2009 通訊費 120,945 2,078,528 983,840 ˉ2018 資訊服務費 467,000 9,954,652 5,000,000 ˉ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0,263,116 0 0 ˉ2024 稅捐及規費 97,810 0 0 ˉ2027 保險費 86,124 0 0 ˉ2030 兼職費 256,000 295,000 0 ˉ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329,088 5,647,126 2,989,181 ˉ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8,980 18,991,513 1,560,077 ˉ2039 委辦費 0 10,176,400 2,000,000 ˉ2045 國內組織會費 150,000 0 0 ˉ2051 物品 1,897,353 435,030 669,424 ˉ2054 一般事務費 15,198,888 1,932,679 2,645,811 ˉ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27,970 0 0 ˉ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6,171 0 0 ˉ2072 國內旅費 466,727 658,467 1,040,623 ˉ2078 國外旅費 0 934,818 0 ˉ2081 運費 55,375 16,711 30,753 ˉ2084 短程車資 60,015 50,570 17,540 ˉ2093 特別費 944,162 0 0 30設備及投資 723,890 4,702,356 14,790,000 ˉ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94,583 4,702,356 14,790,000 32 工程委員會 決算累計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合計 0 246,218,365 0 6,850,444 0 130,740,013 0 19,833,217 0 3,372,000 0 32,459,085 0 3,029,172 0 17,673,104 0 16,444,177 0 15,817,153 23,017,895 168,872,666 0 178,850 0 3,531,454 92,071 3,275,384 6,110,000 21,531,652 0 50,263,116 0 97,810 88,185 174,309 0 551,000 894,656 12,860,051 3,197,600 23,918,170 3,000,000 15,176,400 0 150,000 221,695 3,223,502 7,456,034 27,233,412 0 427,970 0 46,171 1,948,789 4,114,606 0 934,818 0 102,839 8,865 136,990 0 944,162 20,137,000 40,353,246 20,137,000 40,023,939 33 行政院公共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一般行政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ˉ3035 雜項設備費 329,307 0 0 40獎補助費 62,000 15,591,234 0 ˉ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000 15,591,234 0 ˉ4085 獎勵及慰問 60,000 0 0 小 計 324,750,283 71,465,084 31,727,249 保留數 20業務費 537,726 0 0 ˉ2054 一般事務費 537,726 0 0 小 計 537,726 0 0 合 計 325,288,009 71,465,084 31,727,249 34 工程委員會 決算累計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合計 0 329,307 100,000 15,753,234 0 15,593,234 100,000 160,000 43,254,895 471,197,511 0 537,726 0 537,726 0 537,726 43,254,895 471,735,237 35 行政院公共 繳付公庫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加項 減項: 歲入實現數 項目 歲入待納庫數 以前年度待 (1) (2) 納庫繳庫數 (3) 合計 49,925,262 0 0 本年度 49,925,262 0 0 0403950101 1,198,172 0 0 罰金罰鍰 0403950301 93,547 0 0 一般賠償收入 0503950101 42,830,500 0 0 審查費 0503950102 2,589,800 0 0 證照費 0503950303 1,198 0 0 資料使用費 0503950307 1,064,000 0 0 服務費 0703950500 56,233 0 0 廢舊物資售價 1203950201 835 0 0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203950210 2,090,977 0 0 其他雜項收入 以前年度 0 0 0 一、以前年度應收(保留)數 0 0 0 二、以前年度歲入納庫款 0 0 0 三、收回以前年度支出賸餘款 0 0 0 1. 以前年度已撥繳之暫付、預付款 0 0 0 支用收回 2. 審計部修正減列支出實現數 0 0 0 3. 審計部修正減列應付數-已撥款 0 0 0 4. 審計部修正減列支出保留數-已撥 0 0 0 款 5. 保留數、應付款-已撥款部分收回 0 0 0 不再繼續支用 6. 收回以前年度撥款之存出保證金 0 0 0 36 工程委員會 數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加項 繳付公庫數 (9)=(1)-(2)+(3)+ 以前年度撥款於本年度繳還數 預收款 剔除經費 (4)+(5)+(6)+ 材料 存出保證金 其他應收款 (7) (8) (7)+(8) (4) (5) (6) 0 0 0 0 0 49,925,262 0 0 0 0 0 49,925,262 0 0 0 0 0 1,198,172 0 0 0 0 0 93,547 0 0 0 0 0 42,830,500 0 0 0 0 0 2,589,800 0 0 0 0 0 1,198 0 0 0 0 0 1,064,000 0 0 0 0 0 56,233 0 0 0 0 0 835 0 0 0 0 0 2,090,977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7 行政院公共 繳付公庫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加項 減項: 歲入實現數 項目 歲入待納庫數 以前年度待 (1) (2) 納庫繳庫數 (3) 7. 收回以前年度撥款之零用金 0 0 0 8. 領用以前年度撥款之材料 0 0 0 四、收回剔除經費 0 0 0 38 工程委員會 數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加項 繳付公庫數 (9)=(1)-(2)+(3)+ 以前年度撥款於本年度繳還數 預收款 剔除經費 (4)+(5)+(6)+ 材料 存出保證金 其他應收款 (7) (8) (7)+(8) (4) (5) (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9 行政院公共 公庫撥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加 項 歲出實現數 項目 (1) 預付款 材料 存出保證金 (2) (3) (4) 合計 507,142,386 537,726 0 0 本年度 504,407,702 537,726 0 0 一、本年度經費 471,197,511 537,726 0 0 3203950100 324,750,283 537,726 0 0 一般行政 3203951000 71,465,084 0 0 0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3203952000 31,727,249 0 0 0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3203953000 43,254,895 0 0 0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二、統籌科目 33,210,191 0 0 0 3277013200 7,308,818 0 0 0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7606205300 23,120,580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7677017600 871,963 0 0 0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8903304500 1,908,830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以前年度 2,734,684 0 0 0 一、以前年度應付(保留)數 2,734,684 0 0 0 112年度 3203950100 534,684 0 0 0 一般行政 112年度 3203953000 2,200,000 0 0 0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二、退還以前年度收入數 0 0 0 0 40 工程委員會 數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加項 減項: 公庫撥入數 以前年度撥款於本年度實 歲出應付、保留數公 (8)=(1)+(2)+(3)+ 退還收入(預收)款 其他應收款 現數 庫未撥入數 (4)+(5)+(6)-(7) (5) (6) (7) 0 0 0 507,680,112 0 0 0 0 504,945,428 0 0 0 0 471,735,237 0 0 0 0 325,288,009 0 0 0 0 71,465,084 0 0 0 0 31,727,249 0 0 0 0 43,254,895 0 0 0 0 33,210,191 0 0 0 0 7,308,818 0 0 0 0 23,120,580 0 0 0 0 871,963 0 0 0 0 1,908,830 0 0 0 0 2,734,684 0 0 0 0 2,734,684 0 0 0 0 534,684 0 0 0 0 2,200,000 0 0 0 0 0 0 4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保留分析表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歲入保留 年度 科目名稱及編號 保留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應收數 保留數 合計 % 113 0403950101-7 3,489,828 0 3,489,828 793.14 係長信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違反工程技術顧 罰金罰鍰 問公司管理條例之罰鍰收入,移送強制執 行中。 小計 3,489,828 0 3,489,828 793.14 合計 3,489,828 0 3,489,828 793.14 4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餘絀(或減免、註銷)分析表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餘 絀 數 (或減免、註銷數)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科目名稱及編號 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金額 % 111 1203950201-7 4,028,240 100.00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小計 4,028,240 100.00 以前年度合計 4,028,240 100.00 113 0403950101-7 4,248,000 965.45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違反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 罰金罰鍰 條例、技師違反技師法之罰鍰收入超收。 0403950301-6 93,547 廠商違約金超收。 一般賠償收入 0503950101-2 2,706,500 6.75 審查費 0503950102-5 -110,200 -4.08 證照費 0503950303-7 1,198 資料查閱收入超收。 資料使用費 0503950307-8 -1,288,000 -54.76 工程鑑定服務費短收。 服務費 0703950500-9 36,233 181.17 報廢財產標售收入超收。 廢舊物資售價 1203950201-7 835 收回約用人員重複支給之薪資。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203950210-8 -132,023 -5.94 其他雜項收入 小計 5,556,090 11.61 本年度合計 5,556,090 11.61 43 行政院公共 歲出保留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歲出保留 工作計畫 年度 名稱及編號 應付數 保留數 合計 % 「華光特二辦公廳舍新建中長程個案計畫委託研析服 113 3203950100-2 務案」53萬7,726元,因先導計畫於113年12月31日尚未 0 537,726 537,726 0.16 一般行政 核定,爰需保留至114年度繼續執行。 經常門小計 0 537,726 537,726 0.11 經資門小計 0 537,726 537,726 0.10 經常門合計 0 537,726 537,726 0.11 經資門合計 0 537,726 537,726 0.10 44 工程委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保留原因分析 保留原因說明 備註 經資門 類型 金額 及相關改善措施 經常門 C13 537,726 「華光特二辦公廳舍新建中長程個案計畫委託研析服 務案」53萬7,726元,因先導計畫於113年12月31日尚未 3203950100-2 核定,爰需保留至114年度繼續執行。 一般行政 537,726 經常門小計 537,726 經資門小計 537,726 經常門合計 537,726 經資門合計 45 行政院公共 歲出賸餘(或減 中華民國 賸餘數 經常門 工作計畫 (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名稱及編號 金額 % 類型 金額 以前年度合計 0 0 113 3203950100-2 11,674,991 3.46 1 174,356 一般行政 2 7,221,635 6 8,000 3203951000-3 6,539,916 8.38 1 4,337,506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6 2,179,766 3203952000-9 848,751 2.61 1 848,751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3203953000-4 39,105 0.09 1 39,105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3203959800-3 1,208,000 100.00 3 1,208,000 第一預備金 小計 20,310,763 16,017,119 本年度合計 20,310,763 16,017,119 46 工程委員會 免、註銷)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經常門 資本門 備註 賸餘原因說明 賸餘原因說明 及相關改善措施 類型 金額 及相關改善措施 0 13 4,271,000 0 0 8 22,644 0 0 0 0 4,293,644 4,293,644 47 行政院公共 人事費 中華民國 預算數 人事費別 決算數(2)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1) 一、民意代表待遇 本年度臨時人員29人,決算數 0 0 0 0 12,860,051元;勞務承攬12人,決 算數5,997,902元。 二、政務人員待遇 6,831,000 0 6,831,000 6,850,444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法定預算員額152人,經行政院 134,508,000 0 134,508,000 130,740,013 113年06月25日院授人組字第 1132001159號函減列預算員額1 人。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法定預算員額26人,經經行政 19,577,000 0 19,577,000 19,833,217 院113年06月25日院授人組字第 1132001159號函增列預算員額1 人、113年07月22日院授人組字第 1132001398號函減列預算員額1人 及113年08月22日院授人組字第 1132001589號函增列預算員額3 人。 法定預算員額8人。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3,372,000 0 3,372,000 3,372,000 六、獎金 考績獎金13,335,816元,特殊功勳 36,126,000 0 36,126,000 32,459,085 獎賞265,600元,年終工作獎金 18,857,669元。 七、其他給與 3,118,000 0 3,118,000 3,029,172 八、加班費 17,658,000 0 17,658,000 17,673,104 九、退休退職給付 0 0 0 0 十、退休離職儲金 16,197,000 0 16,197,000 16,444,177 十一、保險 16,053,000 0 16,053,000 15,817,153 十二、調待準備 0 0 0 0 合 計 253,440,000 0 253,440,000 246,218,365 48 工程委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人 比較增減數 員工人數 金額 說明 % 預計數 實有數 (3)=(2)-(1) 0 0 0 本年度臨時人員29人,決算數 12,860,051元;勞務承攬12人,決 算數5,997,902元。 19,444 0.28 2 2 -3,767,987 -2.80 151 146 法定預算員額152人,經行政院 113年06月25日院授人組字第 1132001159號函減列預算員額1 人。 256,217 1.31 29 26 1.法定預算員額26人,經經行政 院113年06月25日院授人組字第 1132001159號函增列預算員額1 人、113年07月22日院授人組字第 1132001398號函減列預算員額1人 及113年08月22日院授人組字第 1132001589號函增列預算員額3 人。 0 0.00 8 8 法定預算員額8人。 -3,666,915 -10.15 0 0 考績獎金13,335,816元,特殊功勳 獎賞265,600元,年終工作獎金 18,857,669元。 -88,828 -2.85 0 0 15,104 0.09 0 0 0 0 0 247,177 1.53 0 0 -235,847 -1.47 0 0 0 0 0 -7,221,635 -2.85 190 182 49 行政院公共 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 中華民國 補、捐(獎)助 受補、捐(獎)助 補、捐(獎)助 列支科目 單位名稱 計畫名稱 名稱 決算數 預算數(1) 已撥數 未撥數 六、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7,781,000 15,593,234 2.其他團體 17,781,000 15,593,234 對民間團體及學術機構舉 一般行政 10,000 辦研討會活動之捐助計畫 中華民國生態專業技術 2024生態普拉斯:生態專 2,000 服務商業同業公會 業來幫忙研討會 小 計 10,000 2,000 對國內工程產業開拓全球 公共工程企劃 15,100,000 市場等活動之捐助計畫 及法規業務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 中興工程集團海外業務拓 1,540,000 公司 展計畫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 台灣世曦新南向基礎建設 1,578,176 有限公司 拓點計畫 惇陽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惇陽工程赴海外拓點計畫 1,377,625 黎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 黎明及萬年清赴越南、印 769,898 公司、萬年清環境工程 度、印尼、泰國等新南向 股份有限公司 國家拓點計畫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鼎工程赴印度、泰國、 1,700,000 美國、越南、沙烏地阿拉 伯及卡達拓點計畫 立洲工程顧問有限公 赴馬來西亞及印尼海外拓 276,549 司、佑昌工程顧問有限 點計畫 公司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 台灣ETC技術赴泰國、馬 3,731,084 有限公司、遠通電收股 來西亞、越南、菲律賓、 份有限公司 印尼、美國拓點計畫 林同棪工程顧問股份有 林同棪工程顧問股份有限 1,467,287 限公司 公司赴新南向國家拓點及 發展計畫 李依玲建築師事務所、 李依玲建築師事務所暨鴻 793,651 鴻耀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耀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越南 拓點計畫 小 計 15,100,000 13,234,270 50 工程委員會 關或團體個人經費報告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是否納 計畫 入受補 金額 執行 計畫完成結餘款 助單位 情形 預算 計畫未完成原因 備 註 預決算比較 已 未 收回 增減數 完 完 是 否 金額 繳庫 合計(2) (3)=(1)-(2) 成 成 日期 15,593,234 2,187,766 15,593,234 2,187,76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補助 民間團體辦理研討活動處理 要點 2,000 V 0 2,000 8,000 原核定捐助3案,其中1案經 通知補正未補正,不予審 查;1案撤回申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補助 國內工程產業策略聯盟赴海 外拓點計畫作業要點 1,540,000 V 0 1,578,176 V 0 1,377,625 V 0 769,898 V 0 1,700,000 V 0 276,549 V 0 3,731,084 V 0 1,467,287 V 0 793,651 V 0 13,234,270 1,865,730 51 行政院公共 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 中華民國 補、捐(獎)助 受補、捐(獎)助 補、捐(獎)助 列支科目 單位名稱 計畫名稱 名稱 決算數 預算數(1) 已撥數 未撥數 中國工程師學會推動國際 公共工程企劃 2,600,000 工程師組織等活動之捐助 及法規業務 計畫 社團法人中國工程師學 中華台北亞太工程師暨國 2,336,964 會 際工程師監督委員會民國 113年度工作計畫 小 計 2,600,000 2,336,964 捐助技師公會及相關團體 公共工程企劃 71,000 辦理年會及研討會 及法規業務 台灣省測量技師公會 113年度第九屆第一次會 10,000 員大會 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 「2050永續經營淨零碳目 10,000 標VRF/智慧建築方案」研 討會 小 計 71,000 20,000 九、獎助 160,000 160,000 6.獎勵及慰問 160,000 160,000 本會退休退職人員 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一般行政 60,000 60,000 小 計 60,000 60,000 優良通報人 全民監督優良通報人獎勵 公共工程管理 100,000 100,000 金 業務 小 計 100,000 100,000 合 計 17,941,000 15,753,234 52 工程委員會 關或團體個人經費報告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是否納 計畫 入受補 金額 執行 計畫完成結餘款 助單位 情形 預算 計畫未完成原因 備 註 預決算比較 已 未 收回 增減數 完 完 是 否 金額 繳庫 合計(2) (3)=(1)-(2) 成 成 日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師 相關活動申請補助處理原則 要點 2,336,964 V 2,336,964 263,03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師 相關活動申請補助處理原則 10,000 V 0 10,000 V 0 20,000 51,000 技師公會辦理本會指定課程 方得申請捐助,部分公會雖 有辦理相關課程,惟經評估 由其自行負擔費用,另部分 公會因時程安排未及於年底 前辦理相關課程,114年度 本會將加強宣導。 160,000 0 160,000 0 60,000 0 V 0 退休人員照護事項、 公務人員遺族照護辦法 60,000 0 100,000 0 V 0 全民監督公共工程管制考核 作業要點 100,000 0 15,753,234 2,187,766 53 行政院公共 委託辦理計畫( 中華民國 完成時間 本 期 年 接受委託單 委託辦理事 度 位或個人名 合約金額 訂約日期 金 項 別 稱 預定 實際 科目 實現數 112 財團法人資訊 公共工程暨政 24,000,000 1120317 1131231 1131231 公共工程企劃 7,000,000 工業策進會 府電子採購資 及法規業務 訊體系獨立驗 證測試整合服 務案 112 財團法人中華 113年度工程產 2,415,200 1130509 1131231 1131231 公共工程企劃 2,398,700 經濟研究院 業全球化產業 及法規業務 鏈結及輔導計 畫 113 安侯企業管理 113年度工程產 859,600 1130417 1131231 1131231 公共工程企劃 777,700 股份有限公司 業全球化市場 及法規業務 資訊蒐集暨法 律財務專業顧 問服務 小 計 27,274,800 科目小計 10,176,400 112 財團法人資訊 公共工程暨政 24,000,000 1120317 1131231 1131231 公共工程技術 2,000,000 工業策進會 府電子採購資 業務 訊體系獨立驗 證測試整合服 務案 小 計 24,000,000 科目小計 2,000,000 112 財團法人資訊 公共工程暨政 24,000,000 1120317 1131231 1131231 公共工程管理 3,000,000 工業策進會 府電子採購資 業務 訊體系獨立驗 證測試整合服 務案 小 計 24,000,000 科目小計 3,000,000 合 計 75,274,800 15,176,400 54 工程委員會 事項)經費報告表 113年 單位:新臺幣元 委託辦理事項類別(請 報告公開 委託事項 按政 報告 評審 執 行 數 勾選) 日期 (報告)處理 府採 購法 委託研究計畫 民 額 辦理 意 其他 納入 備 註 行政 科學 調 委託 有 無 年 月 日 有 無 存 計畫 其 應付 保留 及政 及技 查 事項 參 他 合計 是 否 策類 術類 作 實施 數 數 業 7,000,000 v v 合約金額24,000,000 元,其中第3次至第 4次付款12,000,000元 由113年度預算支 付。 2,398,700 v v 777,700 v v 0 0 10,176,400 2,000,000 v v 合約金額24,000,000 元,其中第3次至第 4次付款12,000,000元 由113年度預算支 付。 0 0 2,000,000 3,000,000 v v 合約金額24,000,000 元,其中第3次至第 4次付款12,000,000元 由113年度預算支 付。 0 0 3,000,000 0 0 15,176,400 55 行政院公共 出國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經費來源 出 年 國 用途別科目 預算(保留) 決算金額 出國計畫名稱及內容簡述 度 工作計畫 類 (二級) 金額 (含保留數) 別 別 113 3203951000-3 207800 98,000 105,128 (1) 查核受捐助之海外拓點公司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國外旅費 113 3203951000-3 207800 324,000 0 (1) 訪查政府工程及採購電子化之推動與創新機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國外旅費 制 113 3203951000-3 207800 370,000 250,172 (4) 出席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國外旅費 (GPA)、自由貿易協定(FTA)政府採購相關會 議及諮商 113 214,236 (4) 出席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 (GPA)、自由貿易協定(FTA)政府採購相關會 議及諮商 113 3203951000-3 207800 112,000 133,440 (4) 出席國際工程師聯盟大會(IEAM2024)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國外旅費 113 3203951000-3 207800 123,000 0 (4) 出席工程技術顧問業條約協定國際事務相關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國外旅費 會議 113 3203951000-3 207800 72,000 80,547 (4) 出席亞銀相關活動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國外旅費 113 3203951000-3 207800 79,000 101,648 (4) 出席第28屆臺澳經貿會議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國外旅費 113 3203951000-3 207800 49,647 (4) 出席第7屆臺日第三國市場合作委員會會長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國外旅費 級會議 小 計 1,178,000 934,818 113年度合計 1,178,000 934,818 56 工程委員會 情形報告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地點 出國人員 報告提出日期 報告建議採納情形 服務單位 起訖日期 建議 已採行 未採行 研議中 備註 國家 城市 (部門) 姓名 年 月 日 項數 項數 項數 項數 及職稱 1131125 越南 河內、胡志 技術處 114 1 22 1 1 0 0 113年10月7日 1131129 明 科長 陳聿甫 簽奉核可。 技士 黃政羚 未執行原因: 原規劃訪查國家 因適逢總統大選 ,致訪查時程無 法配合。同時聯 繫其他先進國家 以評估訪查可行 性,然而尚未進 入具體行程規劃 與議題討論階段 ,爰綜合評估時 程及成效,取消 此次出國訪查行 程。 1130606 瑞士 日內瓦 企劃處 113 8 26 3 3 0 0 112年2月6日簽 1130614 科長 翁嘉陽 奉核可。 助理研究員 張立欣 1131005 瑞士 日內瓦 企劃處 113 12 24 4 4 0 0 112年8月17日 1131011 科長 翁嘉陽 簽奉核可。 助理研究員 張立欣 1130608 印度 新德里 技術處 113 7 19 2 2 0 0 113年5月17日 1130615 簡任技正 陳義昌 簽奉核可。 未執行原因: WTO未就服務 貿易協定( TISA)召開會議 1131008 菲律賓 馬尼拉 技術處 113 11 28 1 1 0 0 113年9月11日 1131011 簡任技正 陳義昌 簽奉核可。 技士 耿紫越 1131020 澳洲 坎培拉 技術處 113年10月4日 1131025 簡任技正 陳義昌 簽奉核可,報告 由經濟部國際貿 易署提出。 1131217 日本 東京 技術處 113年12月10日 1131219 處長 曾鈞敏 簽奉核可,報告 簡任技正 陳義昌 由行政院經貿談 判辦公室提出。 10 10 0 0 10 10 0 0 57 行政院公共 重要社會發展、重大科技發展 中華民國 計畫核定總 截至本年度已編 截至本年底止累 計畫名稱 計畫類型 計畫期程 本年度預定工作摘要 經費 列預算數 計執行數 服務型智慧 科技發展 110 年 1 月 至 117,007 92,048 91,668 1.精進營建產業電子化及資料交 政 府 2.0 推 動 114年12月 換應用基盤。 計畫 -公 共工 2.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資料蒐集 程全生命週 及管理機制雛型建置與精進。 期智慧型決 3.公共工程決策支援服務機制雛 策支援服務 型建置。 計畫 4.擴大證書電子化發放並提升應 用範圍。 58 工程委員會 計畫執行情形及目標達成情形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績效目標已達成或未達成 本年度執行情形說明 績效目標及本年度目標值 之說明 1.建立「公共工程施工日誌」資料交換標準及開 1.訂定1項公共工程領域資料交換標 年度績效目標皆已達成,如下: 發OpenAPI。 準;開發1項公共工程應用Open API。 1.訂定施工日誌所需資料交換標準規 2.完成「公共建設督導會報」需求訪談會議,蒐 2.完成第2階段工程標案管理功能精進 範,以利各機關使用一致性格式和標 集所需統計報表之資料需求,並定期展示成果, ,並蒐集工程標案資料1項;建置公 準進行資料交換;開發「公共工程施 反覆確認符合使用者需要,以利管控公共建設執 共工程技術服務管理系統雛型;開發 工日誌」OpenAPI,未來推廣有成後 行進度及問題協處。 影像監控平台雛型。 ,可減少人工重複系統填報,提高各 3.建置計畫、工程及標案串聯分析智慧輔助決策 3.建置決策支援分析系統雛型,完成1 工程執行機關工作效率。 ,進行計畫進度落後數據分析,並建置計畫工程 項決策支援分析主題;開發公共工程 2.建置「公共建設督導會報」所需統 標案儀表板,以利協助計畫、工程及標案執行監 執行狀態數位儀表板顯示功能,完成 計報表、技術服務薪資成本資料庫雛 督之決策判斷與異常警示。 2種圖像顯示方式;建置地理圖資套 型及開發完成影像監控平台雛型,並 4. 建置技師電子證書之MyData服務應用,節省民 疊 功 能 , 完 成 2 種 地 形 圖 層 套 疊 功 進行概念性測試(POC),產出執行成 眾申辦時間,便捷為民服務。 能。 果報告。 4.累計完成跨機關人員資料篩分及比 3.建置決策支援分析系統環境,及開 對 30 萬 次 ; 完 成 1 種 類 型 工 程 人 員 發建立計畫、工程及標案串聯分析智 MyData服務;電子發證達100%,累計 慧輔助決策,完成公共工程標案執行 採用電子化證書者占總數20% 進度及廠商履歷數位儀表板顯示功能 ,以利協助計畫、工程及標案執行監 督之決策判斷與異常警示;建置災後 復建地理圖資套疊雛型,包括「全臺 活動斷層分步位置圖」及「土石流潛 勢溪流」及「淹水潛勢圖(24小時 200mm)」,以便檢視災害潛勢圖 4.已完成「技師證書」電子化,並於 MyData 平台提供前述證書下載服務 ,電子發證達100%且採用電子化證 書達37.9%。 59 行政院公共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經 常 經 常 移 轉 受僱人員 商品及勞務 土地租金支 債務利息 對家庭及民間 報酬 購買支出 出 對企業 職能別分類 非營利機構 總 計 0 0 0 0 0 0 01一般公共事務 0 0 0 0 0 0 02防衛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0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0 0 0 0 0 0 60 工程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資 本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本 移 轉 經常支出 對非營業特種 對政府 對國外 合計 對營業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基金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61 行政院公共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資 本 支 出 資 本 移 轉 固定資本形成 土地 無形資 對家庭及民間 對政府 對國外 購入 產購入 住宅 非住宅房屋 職能別分類 非營利機構 總 計 0 0 0 0 0 0 0 01一般公共事務 0 0 0 0 0 0 0 02防衛 0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0 0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0 0 0 0 0 0 0 62 工程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固 定 資 本 形 成 資本支出 總計 機器及其他設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資訊軟體 土地改良 合計 備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63 行政院公共 媒體政策及業務 中華民國 預算數/以前年度轉入數 年 預算科目-工作計畫 度 原預算數/以前年度轉入 預算增減數 合計 別 數 (1) 113 3203953000-4 2,200,000 0 2,200,000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小計 2,200,000 0 2,200,000 合計 2,200,000 0 2,200,000 64 工程委員會 宣導費彙計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比較增減 合計 金額 備註 實現數 應付數 保留數 % (2) (3)=(2)-(1) 2,200,000 0 0 2,200,000 0 0.00 3203953000-4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2,200,000 0 0 2,200,000 0 0.00 小計 2,200,000 0 0 2,200,000 0 0.00 合計 6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平衡表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科 目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科 目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1 資產 119,762,604 91,732,884 2 負債 7,217,482 8,885,914 11 流動資產 11,245,036 12,914,154 21 流動負債 15,052 5,799 110103 專戶存款 7,217,482 8,885,914 210302 應付代收款 15,052 5,799 110303 應收帳款 3,489,828 4,028,240 28 其他負債 7,202,430 8,880,115 110901 預付款 537,726 0 280301 存入保證金 5,100,000 5,150,000 14 固定資產 12,876,112 15,755,855 280401 應付保管款 2,102,430 3,730,115 140501 機械及設備 35,976,524 38,259,292 3 淨資產 112,545,122 82,846,970 減:140502 累計折舊─ -25,387,751 -24,916,610 31 資產負債淨額 112,545,122 82,846,970 機械及設備 140601 交通及運輸設備 6,179,596 6,340,666 310101 資產負債淨額 112,545,122 82,846,970 減:140602 累計折舊─ -4,438,712 -4,167,476 交通及運輸設備 140701 雜項設備 7,231,126 6,932,543 減:140702 累計折舊─ -6,684,671 -6,692,560 雜項設備 16 無形資產 95,641,456 63,062,875 160102 電腦軟體 95,641,456 63,062,875 合 計 119,762,604 91,732,884 合 計 119,762,604 91,732,884 備註: 保證品(應付保證品) 5,000,000元、債權憑證(待抵銷債權憑證) 7元 66 ˉ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ˉ 收入支出表 ˉ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科目名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比較增減數 (1) (2) (3)=(1)-(2) 收入 561,095,202 528,467,483 32,627,719 公庫撥入數 507,680,112 479,365,647 28,314,465 罰款及賠償收入 4,781,547 311,024 4,470,523 規費收入 46,485,498 46,355,000 130,498 財產收益 56,233 107,848 -51,615 其他收入 2,091,812 2,327,964 -236,152 支出 535,577,965 497,236,942 38,341,023 繳付公庫數 49,925,262 49,382,303 542,959 人事支出 279,428,556 263,124,700 16,303,856 業務支出 171,607,350 157,169,667 14,437,683 獎補助支出 15,753,234 15,552,588 200,646 財產損失 40,829 231,905 -191,076 折舊、折耗及攤銷 18,822,734 11,775,779 7,046,955 收支餘絀 25,517,237 31,230,541 -5,713,304 6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專戶存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7,217,482 本年度部分 7,217,482 03 2,047,130 台灣銀行 04 55,300 國庫保管款收入 05 5,115,052 國庫存款戶 總 計 7,217,482 6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應收帳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預算性質部分 3,489,828 本年度部分 3,489,828 113 3,489,828 一百一十三年度 0403950100-4 3,489,828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950101-7 3,489,828 罰金罰鍰 114 01 15 300820 轉帳傳票 3,489,828 應收長信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因違反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移送行 政執行署強制執行之罰鍰收入(保 留至114 年度) 97394114 長信工程顧問有限公 司 總 計 3,489,828 6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預付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預算性質部分 537,726 本年度部分 537,726 113 537,726 一百一十三年度 3203950100-2 537,726 一般行政 114 01 14 600021 轉帳憑單 537,726 內政部消防署辦理「華光特二辦公廳 舍新建中長程個案計畫委託研析服務 」分攤費(113 年保留案) 總 計 537,726 7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械及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34,427,830 本年度部分 34,427,830 預算性質部分 1,548,694 本年度部分 1,548,694 113 1,548,694 一百一十三年度 3203950100-2* 394,583 一般行政 3203951000-3* 679,111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3203952000-9* 175,000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3203953000-4* 300,000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總 計 35,976,524 7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累計折舊─機械及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25,387,751 本年度部分 25,387,751 總 計 25,387,751 7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交通及運輸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6,179,596 本年度部分 6,179,596 總 計 6,179,596 7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累計折舊─交通及運輸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4,438,712 本年度部分 4,438,712 總 計 4,438,712 7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雜項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6,901,819 本年度部分 6,901,819 預算性質部分 329,307 本年度部分 329,307 113 329,307 一百一十三年度 3203950100-2* 329,307 一般行政 總 計 7,231,126 7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累計折舊─雜項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6,684,671 本年度部分 6,684,671 總 計 6,684,671 7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電腦軟體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57,166,211 本年度部分 57,166,211 預算性質部分 38,475,245 本年度部分 38,475,245 113 38,475,245 一百一十三年度 3203951000-3* 4,023,245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3203952000-9* 14,615,000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3203953000-4* 19,837,000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總 計 95,641,456 7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5,052 本年度部分 15,052 01 724 公保費 02 2,792 退撫基金 03 7,246 健保費 04 1,252 勞保費 06 3,038 新制勞退金 總 計 15,052 7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5,100,000 本年度部分 100,000 113 100,000 一百一十三年度 01 100,000 履約保證金 113 09 23 100496 收入傳票 100,000 「第24屆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獎活動」 廠商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114.3.31 ) 12958652 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 公司 以前年度部分 5,000,000 110 5,000,000 一百一十年度 01 5,000,000 履約保證金 110 04 22 100193 收入傳票 5,000,000 「公共工程雲端系統資訊服務案」廠 商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限 114.12.31 ) 28859051 資拓宏宇國際股份有限 公司 總 計 5,100,000 7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應付保管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2,102,430 本年度部分 2,102,430 02 715,353 離職儲金自提部分 03 1,331,777 離職儲金公提部分 04 55,300 國庫保管款收入 總 計 2,102,430 8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保證品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5,000,000 本年度部分 5,000,000 113 5,000,000 一百一十三年度 113 01 09 300016 轉帳傳票 5,000,000 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營運及精進案 」廠商以台灣銀行信義分行連帶保證 書為履約保證(保證書效期113 年1 月1 日至117 年3 月31日) 96979997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技術分公司 總 計 5,000,000 8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債權憑證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7 本年度部分 1 113 1 一百一十三年度 113 03 29 300196 轉帳傳票 1 應收本會退休人員高嘉濃因案判決確 定之退休金402萬8,240元取得執行憑 證(113.3.27台審部五字第113001326 5號函) S120944312 高嘉濃 以前年度部分 6 100 1 一百年度 100 07 29 300334 轉帳傳票 1 應收昌信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之罰鍰20 萬元取得執行憑證(100.7.8 台審部 五字第1000003250號函) 00000000 昌信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102 2 一百零二年度 102 01 30 300031 轉帳傳票 1 應收創見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罰 鍰30萬元取得執行憑證(102.1.24台 審部五字第1020000237號函) 12928314 創見工程顧問股份有限 公司 102 08 22 300324 轉帳傳票 1 應收新世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罰鍰2 萬元取得執行憑證(102.8.16台審部 五字第1020003546號函) 70841569 新世紀技術顧問股份有 限公司 103 2 一百零三年度 103 02 12 300045 轉帳傳票 1 應收亞太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罰 鍰49萬 8,902元取得執行憑證(103.2 .7 台審部五字第1030050958號函) 16174673 亞太工程顧問股份有限 公司 103 04 24 300156 轉帳傳票 1 應收力鼎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罰 鍰10萬元取得執行憑證(103.4.21台 8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債權憑證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審部五字第1030054113號函) 23098292 力鼎技術顧問股份有限 公司 108 1 一百零八年度 108 06 19 300410 轉帳傳票 1 應收惠元環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之罰 鍰14萬 2,343元取得執行憑證(108.6 .13台審部五字第1080054904號函) 89448236 惠元環境資源股份有限 公司 總 計 7 83 行政院公共 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遞 中華民國 以前年度累計折舊(耗) 取得成本 科 目 /長期投資評價 (1) (2) 長期投資 0 0 土地 0 0 土地改良物 0 0 房屋建築及設備 0 0 機械及設備 38,259,292 -24,916,610 交通及運輸設備 6,340,666 -4,167,476 雜項設備 6,932,543 -6,692,560 收藏品及傳承資產 0 0 權利 0 0 小 計 51,532,501 -35,776,646 租賃資產 0 0 租賃權益改良 0 0 購建中固定資產 0 0 遞耗資產 0 0 電腦軟體 63,062,875 0 發展中之無形資產 0 0 其他無形資產 0 0 什項資產 0 0 小 計 63,062,875 0 合 計 114,595,376 -35,776,646 備註: 「本年度成本變動增加數」48,562,401元係購置資訊軟硬體設備40,023,939元、雜項設備329,307元、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撥 入本會借用承德首長官舍之財產59,155元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四期特別預算無償移入電腦軟體8,150,000元。 「本年度成本變動減少數」18,129,075元係報廢財產4,082,411元及電腦軟體攤銷14,046,664元。 84 工程委員會 耗資產及無形資產變動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成本變動 本年度累計折舊(耗) 期末帳面金額 增加數 減少數 /長期投資評價變動數 (6)=(1)+(2)+(3)-(4)+(5) (3) (4) (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548,694 3,831,462 -471,141 10,588,773 0 161,070 -271,236 1,740,884 388,462 89,879 7,889 546,455 0 0 0 0 0 0 0 0 1,937,156 4,082,411 -734,488 12,876,11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6,625,245 14,046,664 0 95,641,45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6,625,245 14,046,664 0 95,641,456 48,562,401 18,129,075 -734,488 108,517,568 8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決算與會計收支對照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預算項目 決算數 調整數 會計收支 會計科目 歲入 53,415,090 507,680,112 561,095,202 收入 ˉ - 507,680,112 507,680,112 ˉ公庫撥入數 ˉ稅課收入 - - - ˉ稅課收入 ˉ罰款及賠償收入 4,781,547 - 4,781,547 ˉ罰款及賠償收入 ˉ規費收入 46,485,498 - 46,485,498 ˉ規費收入 ˉ財產收入 56,233 - 56,233 ˉ財產收益 ˉ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 - - ˉ投資收益 ˉ捐獻及贈與收入 - - - ˉ捐獻及贈與收入 ˉ其他收入 2,091,812 - 2,091,812 ˉ其他收入 歲出 504,945,428 30,632,537 535,577,965 支出 ˉ - 49,925,262 49,925,262 ˉ繳付公庫數 ˉ人事費 279,428,556 - 279,428,556 ˉ人事支出 ˉ業務費 169,410,392 2,196,958 171,607,350 ˉ業務支出 ˉ獎補助費 15,753,234 - 15,753,234 ˉ獎補助支出 ˉ設備及投資 40,353,246 -40,353,246 -ˉ ˉ - 40,829 40,829 ˉ財產損失 ˉ - - - ˉ投資損失 ˉ債務費 - - - ˉ利息費用及手續費 ˉ - 18,822,734 18,822,734 ˉ折舊、折耗及攤銷 ˉ - - - ˉ其他支出 歲計餘絀 -451,530,338 477,047,575 25,517,237 收支餘絀 備註: 調整數「公庫撥入數」507,680,112元係歲出實現數507,142,386元+預付款537,726元。 調整數「繳付公庫數」49,925,262元係歲入實現數。 調整數「業務支出」2,196,958元係112年度歲出實現數2,734,684元扣除113年度保留數 537,726元。 調整數「設備及投資」40,353,246元係購置資訊軟硬體設備40,023,939元及雜項設備329,307元。 調整數「財產損失」40,829元係報廢財產所致。 調整數「折舊、折耗及攤銷」18,822,734元係提列固定資產折舊及無形資產攤銷數。 8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現 金 出 納 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項 目 及 摘 要 金 額 收項 一、上期結存 8,885,914 ˉ(一).專戶存款 8,885,914 二、本期收入 545,282,534 ˉ(一).本年度歲入 53,415,090 ˉˉ1.實現數 49,925,262 ˉˉ(1).其他 49,925,262 ˉˉ2.應收數 3,489,828 ˉˉ(1).其他 3,489,828 ˉ(二).歲入應收數 538,412 ˉˉ1.以前年度轉入註銷數 4,028,240 ˉˉ2.本年度新增應收數(-) -3,489,828 ˉ(三).應付代收款淨增(減)數 9,253 ˉ(四).存入保證金淨增(減)數 -50,000 ˉ(五).應付保管款淨增(減)數 -1,627,685 ˉ(六).公庫撥入數 507,680,112 ˉˉ1.本年度歲出撥款 504,945,428 ˉˉ2.以前年度歲出撥款 2,734,684 ˉ(七).資產負債淨額淨增(減)數 -14,682,648 ˉˉ1.註銷以前年度歲入應收數(-) -4,028,240 ˉˉ2.未涉公庫撥入數、繳付公庫數、應收(付)帳款之項目 -10,654,408 ˉˉ(1).財產交易利益(損失) -40,829 ˉˉ(2).折舊、折耗及攤銷(-) -18,822,734 ˉˉ(3).其他影響非流動資產之項目 8,209,155 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 收 項 總 計 554,168,448 付項 一、本期支出 546,950,966 ˉ(一).本年度歲出 504,945,428 ˉˉ1.實現數 504,407,702 ˉˉ(1).取得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遞耗資產、無形資產) 40,353,246 ˉˉ(2).其他 464,054,456 ˉˉ2.保留數 537,726 ˉ(二).歲出保留數 2,196,958 ˉˉ1.以前年度轉入實現數 2,734,684 ˉˉ(1).其他 2,734,684 8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現 金 出 納 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項 目 及 摘 要 金 額 ˉˉ2.本年度新增保留數(-) -537,726 ˉ(三).預付款淨增(減)數 537,726 ˉ(四).固定資產淨增(減)數_扣除因公庫撥入數/繳付公庫數/應收(付)帳款增(減)之固定資產 -4,757,744 ˉ(五).無形資產淨增(減)數_扣除因公庫撥入數/繳付公庫數/應收(付)帳款增(減)之無形資產 -5,896,664 ˉ(六).繳付公庫數 49,925,262 ˉˉ1.本年度歲入繳庫 49,925,262 二、本期結存 7,217,482 ˉ(一).專戶存款 7,217,482 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 付 項 總 計 554,168,448 8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國有財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分類項目 單位 數量 價值 備註 0 筆 0 土地 公頃 0.000000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0 0 0 棟 0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0.00 房屋建築及 棟 0 設備 宿 舍 平方公尺 0.00 其 他 個 0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623 10,588,773 1,740,884 船 艘 0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 設備 汽(機)車 輛 5 其 他 件 43 546,455 圖 書 冊(套) 0 雜項設備 其 他 件 320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0 0 總 值 12,876,112 8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一、通案決議部分 (一) 113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減用 遵照辦理。 途別項目決議如下: 1.減列大陸地區旅費 30%。 2.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現 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3.減列委辦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5%。 4.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 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 5.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 3%。 6.減列一般事務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 支出)3%。 7.減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不含農業部 防檢署、衛福部疾管署及 1,000 萬元以下 機關)25%。 8.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 支出、資產作價投資及增資台電公司)3.8 %。 9.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 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10.減列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 明文規定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4%。 11.前述一至六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圍內 調整。 12.前述九至十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 內調整。 13.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則調整者, 可提出其他可刪減項目,經主計總處審 核同意後予以代替補足。 14.如總刪減數未達 299 億元(扣除增資台 電公司及撥補勞保基金後,約 1.12%), 另予補足。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 統刪項目如下: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30%,其中中央研究 9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院、國立故宮博物院、國家發展委員會、 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大陸委員會、內 政部、警政署及所屬、移民署、財政部、 賦稅署、關務署及所屬、教育部、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家 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廉政署、矯正署及 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地質調 查及礦業管理中心、交通部、中央氣象 署、觀光署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航港 局、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所屬、 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 屬、農糧署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 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部、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海洋委員 會、海巡署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2.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現行法律 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 中總統府、行政院、主計總處、人事行政 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國家發展委員 會、檔案管理局、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 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 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公平交易委員 會、大陸委員會、考試院、考選部、銓敘 部、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公務人員退休 撫卹基金管理局、監察院、審計部、內政 部、國土管理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 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國家公園 署及所屬、移民署、建築研究所、空中勤 務總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國防部、 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 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 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 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 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青年 9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 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 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 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標準檢驗局及所 屬、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產業園區管理局 及所屬、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能源 署、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署、 觀光署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局及所 屬、鐵道局及所屬、航港局、勞動基金運 用局、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所 屬、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及所屬、農業 試驗所及所屬、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 所、畜產試驗所及所屬、獸醫研究所、農 業藥物試驗所、生物多樣性研究所、茶及 飲料作物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臺中 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花蓮 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 疫檢疫署及所屬、農業金融署、農糧署及 所屬、農田水利署、衛生福利部、疾病管 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央健康保險 署、國民健康署、社會及家庭署、環境部、 氣候變遷署、資源循環署、化學物質管理 署、環境管理署、國家環境研究院、數位 產業署、僑務委員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 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 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海洋委員會、海 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 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3.委辦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 外,其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國家安 全會議、主計總處、國立故宮博物院、國 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核能安全委 員會及所屬、大陸委員會、立法院、司法 9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院、考試院、銓敘部、審計部、內政部、 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 建築研究所、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 署、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 院、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臺灣高等檢 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 業發展署、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觀光署 及所屬、公路局及所屬、航港局、獸醫研 究所、農業藥物試驗所、生物多樣性研究 所、種苗改良繁殖場、高雄區農業改良 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 署及所屬、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 學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海 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 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4.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統刪 5%, 其中主計總處、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 發展學院、國立故宮博物院、檔案管理 局、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大陸委員 會、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 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 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 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 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 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 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 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 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 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 9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 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 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 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選 部、銓敘部、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 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 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 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 部、國土管理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 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 建築研究所、外交部、國防部所屬、財政 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 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 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 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 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 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 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 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 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 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 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 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 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 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 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 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 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 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 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 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 9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 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 檢驗局及所屬、商業發展署、中小及新創 企業署、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能源 署、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觀光署及所屬、 公路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航港局、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及所屬、 農業試驗所及所屬、畜產試驗所及所屬、 獸醫研究所、生物多樣性研究所、臺中區 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 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 檢疫署及所屬、農業金融署、農糧署及所 屬、農田水利署、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 心、疾病管制署、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化學物質管理署、環境管理署、僑務委員 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 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 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軍事裝備及設施:統刪 3%,其中國防部 所屬、海巡署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6.一般事務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 刪外,其餘統刪 3%,其中總統府、主計 總處、國立故宮博物院、國家發展委員 會、大陸委員會、立法院、司法院、最高 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 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 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智慧財產及商 業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 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 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 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 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 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 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 9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 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 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 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 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 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 連江地方法院、考試院、考選部、銓敘部、 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 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 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國土管理 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 屬、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國 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 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 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 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 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 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 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 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 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 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 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 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 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 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 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 9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 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 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 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 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 所屬、商業發展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能源署、交通 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署、觀光署及 所屬、公路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航 港局、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及 所屬、獸醫研究所、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 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農業金融署、農糧 署及所屬、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 署、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新竹科學園區 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檢查局、海洋委員 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 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 行調整。 7.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除農業部動植物 防疫檢疫署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 署及 1,000 萬元以下機關不刪外,其餘統 刪 25%。 8.設備及投資: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 資產作價投資及增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 公司不刪外,其餘統刪 3.8%,其中中央 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司法院、最 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 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 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智慧財產及商 業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 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 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 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 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 9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 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 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 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 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 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 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 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 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 方法院、監察院、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 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消防署及 所屬、國防部、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 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及 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 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 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 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 研究所、廉政署、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 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 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 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 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 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 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 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 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 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 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 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 9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 部、產業發展署、標準檢驗局及所屬、商 業發展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交通部、 公路局及所屬、航港局、農業部、疾病管 制署、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9. 對 國 內 團 體 之 捐 助及 政 府 機 關 間 之 補 助: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 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內政部、國土 管理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 所屬、財政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法務 部、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 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 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 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 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 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 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 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 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 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金門地方 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智慧財產 局、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觀光署及所 屬、公路局及所屬、航港局、農村發展及 水土保持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 所屬、疾病管制署、環境部、僑務委員會、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 局、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 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現行法律明文規 定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不刪外,其餘統 刪 4%,其中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消 防署及所屬、移民署、財政部、臺灣臺 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9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 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 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 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 署、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 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海洋委 員會、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二) 113 年 度中央 政府總預算 歲出 編列 2 兆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8,818 億元,較 112 年度大增 1,927 億元, 成長幅度約達 7.2%。截至 112 年度,中央 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為 5 兆 8,488 億 元,較蔡政府上台時的 5 兆 3,988 億元,增 加 4,550 億元,且近 2 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 超徵金額,一年大約 3,000 餘億元。常態性 超徵稅收表示稅收預測失準、財政管理落 伍;沒有列入施政規劃的稅收,表示預算程 序失靈、政府行政不效率;如有虛增的稅 賦,則表示整體稅制失修、恐使整體稅制的 正當性受質疑。一味忽略常態性超徵的情 形,是因循苟且、便宜行事。顯見常態性超 徵稅收不僅使政府無法正確預估、掌握財 源,導致施政進度落後、行政效率不彰;也 有讓政府的實際舉債數遠低於預算數,有美 化財報之嫌;超徵稅收的金額也成為政府的 小金庫,只要是符合法規就可以運用,缺乏 被監督的功能。政府預算編列原則應量入為 出,鉅額超徵為量入之失敗、政府之數字管 理失靈。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顯示,106 年度稅課收入 1.52 兆元,107 至 109 年度均 逾 1.6 兆元,110 年度攀升到逾 2 兆元,除 109 年度稍有下降外,其餘各年度皆增加, 且屢創新高;年度預算達成率介於 95.58% 至 119.38% 間, 5 年平 均預 算達成 率為 105.03%,合計超過預算數 4,053 億元。為 解決政府常態性超徵稅收之情形、精進稅收 10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預測的模式與調整技術官僚的心態,按部就 班、有系統性地檢修整體稅制,爰於 113 年 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稅課收入實徵數高於預 算數時,優先減少舉債、增加還本或累計至 歲計賸餘及適當支持勞工保險基金。 (三) 數位發展部提出 4 年期(113 至 116 年) 「行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政部門關鍵民生系統精進雲端備份及回復 計畫」 ,共匡列 13 億 4,000 萬元,用以推動 政府資料加密分持及跨境備援,其性質屬新 興計畫。跨境備份涉及主權及傳輸安全問 題,理應透過政府間談判,以愛沙尼亞為 例,其 2018 年於駐盧森堡大使館內開設數 據大使館,兩國經過談判確立該伺服器視為 愛沙尼亞領土,非經許可不得進入、完全獨 立。請數位發展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 詳列各計畫之名稱、各年度期程及經費等細 項說明之專案報告。 (四) 近幾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決算數常遠遠超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過原編列之預算數,除了 111 年度超徵 5,237 億元創下歷史最高紀錄之外,根據財政部公 布之數據,112 年度前 10 個月稅課收入已達 3 兆 0,223 億元,續創歷年同期新高,年增 6.9%,全年稅收預估將超過預算數 3,000 至 3,700 億元。財政部表示截至 112 年度 10 月為止,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證 券交易稅、贈與稅、遺產稅、房屋稅、牌照 稅、娛樂稅、印花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等 10 稅目,都已提前達成全年預算目標。其 中,證券交易稅前 10 月累計稅收達 1,598 億元,年增 8.4%,比預算數超出約 47 億元; 綜合所得稅截至 10 月已超過全年預算數逾 1,082 億元;營利事業所得稅累計稅收已超 過全年預算 111 億元以上;遺產稅已超過全 年預算 75 億元;贈與稅已超過全年預算 57 億元;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目前達成率已逾 162%。近幾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決算數多 10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遠超原編列預算數,顯見行政院主計總處、 財政部預估稅收過於保守,執行結果與預測 存在極大差距,稅課收入估計編列作業之精 準性不足,爰要求財政部邀集其他相關單位 召開會議檢討,並成立稅收估測專案小組, 縮短稅收估測時間落差,及進一步瞭解消費 與營業稅稅基之關聯性,並於 3 個月內向立 法院提出稅收估測精進專案報告。 (五) 近幾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決算數常遠遠超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過原編列之預算數,除了 111 年度超徵 5,237 億元創下歷史最高紀錄之外,根據財政部公 布之數據,112 年度前 10 個月稅課收入已達 3 兆 0,223 億元,續創歷年同期新高,年增 6.9%,全年稅收預估將超過預算數 3,000 至 3,700 億元。儘管稅課收入超乎期待使得 國庫進帳數大幅增加,卻不見政府機關因此 將超徵之稅收中更高的比例用在債務還本 和付息上;然而近幾年總預算編列之還本預 算數均低於千億元,相對於當年度到期債務 總額明顯不足,其中 111 年度總預算編列債 務還本預算 960 億元,雖然確實有如數執行 並於預算外增加還本 540 億元,合計實際還 本數達 1,500 億元,但是相較於 111 年度到 期債務高達 7,500 億元卻僅占 20%,其不足 數仍須透過債務基金舉新以還舊、舉債為還 債的方式調度財源來攤還。政府每年依據公 共債務法之法定最低比例來編列債務還本 付息數,但在近年稅收大幅超徵數千億元, 且未來 5 年間乃至 10 年間將面臨沉重的待 償付債務壓力下,為免債留子孫、債留下一 任政府,爰要求行政院召集行政院主計總 處、財政部及其他相關單位,就未來若在前 年度稅收大幅超徵數千億元之情況下將額 外提撥法定 5%至 6%之外的多少比例來用 於債務還本及付息提出具體方案,並於 3 個 月內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10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六) 財政部於 112 年 11 月 9 日發布全國賦稅收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入初步統計,112 年 10 月實徵淨額達 2,318 億元,較 111 年同月增加 318 億元(+15.9 %);112 年累計至 10 月份,實徵淨額 3 兆 0,223 億元,較 111 年同期增加 1,963 億元, 約占累計分配預算數 112.0%、占全年預算 數 98.4%。據財政部推估,112 年稅收超徵 大約 3,700 億元。面對外界詢問 113 年是否 還會有普發現金,財政部則表示,若歲入執 行優良,首先還是要減少舉債,或用來增加 國家財政韌性。為進一步了解政府對於 112 年稅收超徵大約 3,700 億元之具體規劃,爰 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及財政部說明將如何 運用超徵之 3,700 億元減少舉債數額或增加 還債數額,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 (七) 113 年適逢總統大選,1 月 13 日選舉結果出 遵照辦理。 爐後,新任總統及行政團隊將在 5 月 20 日 宣誓就職,其中將有長達近 4 個多月的看守 內閣時期。爰此,為避免各行政機關有提前 濫行消耗預算之情事發生,使新政府上任後 恐面臨經費不敷使用,施政捉襟見肘之虞。 於 113 年度總預算三讀通過後,各行政機關 應依循下列注意事項執行預算:1.各機關應 確實依分配預算及計畫進度嚴格執行。2.有 關人事費用部分,應力求精簡,避免有不足 之情事發生。3.各機關應先行檢討年度相關 預算支應空間仍有困難後,始得申請動支總 預算第二預備金。4.各機關(基金)之媒體 政策及宣導經費,除應詳述辦理方式及所需 預算經費,並應依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及其 執行原則等相關規範,由各該主管機關從嚴 審核及執行,並就執行情形加強管理。相關 預算事件若有違法或違反相關規定,應依預 算法第 95 條規定,由監察委員、主計官、 審計官、檢察官就預算事件起訴相關機關或 10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附屬單位,以維護國家財政紀律。 (八) 預算法第 64 條規定: 「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預算遇經費有不足時,應報請上級主管機關 核定,轉請中央主計機關備案,始得支用第 一預備金,並由中央主計機關通知審計機關 及中央財政主管機關。」意即歲出分配預算 遇經費不足為第一預備金動支條件,經向行 政院主計總處備案後,不需再經立法院同 意,即可支用。蔡政府執政近 8 年,通過「中 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及「中央政 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2 個以 特別預算方式編列的軍購案,且該特別預算 案從行政院院會通過後,朝野各黨團均全力 支持,至多歷時一個半月即於立法院完成三 讀程序;國防部 113 年度第一預備金增加 20 億元,並針對新增建案不及納編年度預算, 研議修訂行政規則予以動支第一預備金,若 未經立法院審查恐不符預算法精神。行政規 則必須符合法律保留原則,不得侵犯立法 權。軍事投資計畫往往涉及經費龐大且多以 分年度編列,如果計畫未及核定即以第一預 備金支應首年的經費,立法院將無法善盡監 督之責進行事前完整的審議。爰此,要求未 來行政院主計總處應依照預算法規定嚴格 核定各項預算經費,避免行政部門利用巧門 編列預算;國防部未及列入 113 年度總預算 的新增投資建案,動支第一預備金支應時, 應審慎嚴謹,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專案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會。 (九) 政府為確保國家經濟持續發展,提升國家競 本案配合行政院辦理相關作業。 爭力,每年均編列鉅額預算,持續推動重大 公共建設計畫,有助增進國家整體發展及人 民生活品質。惟相關設施興建完工後,常未 能達到預計使用目標,易致公帑支出效益偏 低,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有行政院活 化閒置公共設施續處作法及 10 類閒置公共 10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設施活化標準以為管理依循等。然,各部會 補助地方建設完成案之利用率、運用率等曾 低於前開活化標準而須予管控案件來源並 非每年例行全面清查結果,而主要係依審計 部審核或監察院調查結果、民眾舉報、媒體 報導等案件辦理,且只要達到活化標準並經 地方政府報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及送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通過後即予解除列 管(尚非達長期體質改善),另尚有各部會 列管欠周妥情形或列為特別預算案件而未 提等。又查,部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重大公 共建設計畫年計畫經費執行率雖達 95%以 上,惟均有於年度內辦理計畫修正,展延計 畫期程及調整年度經費情形,顯示現行著重 於預算執行之控管方式,無法覈實反映計畫 實際執行進度與原計畫之差異。爰要求行政 院強化相關管控機制,評估將計畫經費與期 程變動情形納為計畫管考會議參據,以提升 執行成效,並確立公共建設計畫營運評估作 業之揭露機制,將有關案件管理結果公開上 網,以落實政府資訊公開透明原則。 (十) 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源協助,係透過 本會無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 一般性補助款予以挹注,以達成保障地方財 源之目標,並提升地方財政自主程度,建構 完善財政調整制度。依中央對直轄市與縣 (市)政府計畫及預算考核要點規定,中央 對市縣政府辦理社會福利、教育、基本設施 等計畫執行效能與相關預算編製及執行情 形,暨市縣政府財政績效與年度預算編製及 執行情形之考核,分別由中央相關主管機關 主辦,並由各主辦考核機關依考核作業期 程,將考核結果送行政院主計總處彙整陳報 行政院,據以增加或減少其當年度或以後年 度所獲之一般性補助款。近年中央各部會補 助各市縣數額龐鉅,各部會辦理之補助地方 業務,原則上須符合具效益及整體性、重大 10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示範性及跨越市縣之建設,或屬因應重大政 策或建設者方予編列及補助。惟各市縣多有 受補助業務僅屬宣導推廣、行銷管理或單項 特定活動者,顯示目前中央各部會補助範圍 恐過於廣泛;又其中多有僅具短期效益者, 並常因規劃、執行及管理欠妥致未達預期目 標、使用成效呈不足或下降等。為提升中央 政府運用補助引導區域合作治理之辦理成 效、加強相關規劃、執行、管理之督導,爰 要求各部會依規定加強辦理跨區域計畫型 補助業務,並落實蒐集前置資料妥予規劃補 助計畫,且須辦理公平審核機制,切實依成 本效益分析結果核給經費,及依中央對直轄 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 15 條規定等 切實管考督導,俾利相關公帑支出效益。 (十一) 依據預算法第 34 條、第 37 條、第 39 條、 本會無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 第 43 條及第 49 條等規定,重要公共工程建 設及重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 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 籌措及資金運用之說明,始得編列概算及預 算案。各項計畫,除工作量無法計算者外, 應分別選定工作衡量單位,計算公務成本編 列。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明全部計畫 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 配額。惟目前預算書編製及表達不夠詳實, 或多以文字抽象描述,未具體表達績效衡量 指標及預期成果,且預算書中金額重大之項 目,其說明亦太過簡略。由於相關預算編製 不夠詳實,使立法委員不易清楚了解預算編 列之內容,難以針對預算之合理性與效益性 進行有效的審查,致影響預算審議之效率。 中央政府總預算之籌編,行政部門所投入參 與的人力,數以萬人計,且相關預算資訊均 掌握於行政部門,致形成行政、立法部門資 訊不對稱,使立法院在蒐集預算資訊不易, 且需耗費大量成本及時間。國會要在 3 個月 10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內,以十分有限的人力,對專業性高而龐雜 的預算案進行全盤審查,有賴預算相關資訊 的透明化及公開化,才能事半功倍。爰要求 自 114 年度起,中央政府各機關(構)依預 算法第 34 條規定函送重大施政計畫之選擇 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暨相 關財源籌措與資金運用說明予立法院時,一 併將相關計畫書核定本上網公布,以提升立 法院審查效率,避免因審查預算時間不足而 有前緊後鬆或虎頭蛇尾之現象,以建立立法 院預算審查之專業性及權威性。 (十二) 行政院宣布軍公教人員 113 年調薪 4%,地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方政府人事費用因而增加。對此行政院表 示,涉及中央部分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至 於地方政府人事費用,依據地方制度法及財 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地方政府人事費用為 地方自治事項,應先以自有財源優先支應, 惟為平衡全國經濟發展,中央政府已將地方 政府之正式人員人事費用納入一般性補助 款基本財政支出之中,若有差短之處則予以 補助,但考量地方財政情形,雖部分縣市未 有差短情況,行政院仍予以半數補助。為不 使中央政府讓軍公教人員加薪的美意反倒 造成地方政府財政負擔,爰要求行政院依據 各地方政府之財政狀況綜合考量後分別給 予不同程度或比例的補助款,以促成各地方 政府財政之健全穩定以及均衡發展,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三) 有鑑於詐騙已成為跨國界的產業,隨著詐騙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日趨科技化、智慧化與跨境化,已成為各國 的治安挑戰,由於個資外洩問題嚴重,政府 無力解決,尤其電子化程度愈高的國家,詐 騙案件的成長更為顯著。爰要求數位發展 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務部、內政部 警政署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與電信業者 合作,探討研究詐騙常使用的工具,積極盤 10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點資源,加重法制刑責,並檢討分析如何監 控防堵通訊網路、訊息廣告及人頭帳戶等浮 濫管理問題,以有效全力打擊詐騙,保護人 民財產安全,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相關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四) 據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推估,全台灣一年浪費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220 萬公噸的食物,換算下來廚餘桶可以堆 出 5 萬座台北 101;同時衛生福利部至 111 年第 4 季的低收入戶統計,台灣共有 14.6 萬戶,換言之,國人一年浪費的食物可以援 助弱勢十餘年。進一步來說,當今台灣社會 最缺乏的不是食物,而是缺少途徑傳遞資源 給有困難、有需要的人們手中,且有效利用 剩食之目的,除解決貧窮的目標之外,應加 上環境永續的新意涵。惟迄今剩食再利用方 式未臻完善,尚無實際具體的成效,國內仍 存在食物浪費和供給不均的矛盾,亦發生過 期品流入黑市再出售給消費者之情事。因 此,為有效推廣愛惜食物、落實零飢餓的目 標,爰要求行政院研擬跨部會意見,結合過 剩食物數及求援人數之登錄資料,建置跨部 會剩食再利用方案,同時評估商家主動捐贈 食物可抵扣加值稅之可能性,以達食物互助 體系在地化,擴大社會安全照護之願景。 (十五)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 112 年 2 月編製之國民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所得統計摘要,110 年度 GDP 達 21 兆 1,605 億元,經濟成長率 6.53%,創下自 100 年以 來新高。另依據經濟部 111 年 5 月發布之產 業經濟統計簡訊,由於全球景氣穩定成長、 終端需求增溫,上市上櫃公司 110 年度之主 要營運指標皆創下 106 至 110 年度以來的新 高。然而儘管經濟、產業表現可圈可點,上 市上櫃公司員工似乎並未因此而提升薪資 待遇,110 年度上市上櫃公司用人費用為 1 兆 5,963 億元,約占營收的 6.59%,甚至較 109 年度下降 0.06%。為使企業在獲利豐碩 10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之餘能提升員工薪資水準,爰要求行政院邀 集相關單位研議修法來增加上市上櫃公司 員工於公司有盈利時的薪資待遇之可行 性,並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確實督導各 上市上櫃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規 定,揭露公司薪資報酬政策、全體員工平均 薪資、董監事之酬金等相關資訊,於 3 個月 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六)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112 年 9 月底公布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管理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 (VASP)指導原則」,十大原則內容包括: 1.加強虛擬資產發行面管理;2.業者必須要 訂定虛擬資產上下架審查機制,並納入內控 制度;3.強化平台資產與客戶資產分離保 管;4.強化交易公平及透明度;5.強化契約 訂定、廣告招攬及申訴處理;6.建立營運系 統、資訊安全及冷熱錢包管理機制;7.資訊 公告揭露;8.強化內部控制及機構查核機 制;9.明定對個人幣商洗錢防制監理等同法 人組織;10.嚴禁境外幣商非法招攬業務。 對於是否禁止業者販賣穩定幣,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表示,由於穩定幣由中 央銀行負責辦理,並非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的權責,因此,這項指導原則僅針對非穩定 幣的發行,並未針對穩定幣進行規範。為促 進虛擬資產交易市場之健全,避免灰色地帶 出現,爰要求行政院邀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中央銀行針對是否禁止業者販賣穩定幣 進行磋商和研議,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 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強化金融業資安防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護能力,於 109 年 8 月發布金融資安行動方 案,又於 111 年 12 月為因應金融科技發展 趨勢而研訂金融資安行動方案 2.0 版,要求 一定規模之銀行、保險、證券業設置資安 長,並推動金融機構聘任具資安背景之董事 10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或設置資安諮詢小組。但部分金融機構之資 安長人事異動頻繁,其中公股行庫部分,華 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 111 年度 1 年內 3 度更換資安長;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於 111 年 1 月聘任之資安長就任未及 4 個月 即辭職,其職務更懸缺超過 3 個月才又新 聘;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兆豐金融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等公股行庫的資安長更被指 出其僅有財金背景,但沒有資安相關背景和 專業。為強化各金融機構之資安治理效能, 爰要求行政院責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 政部督導各金融機構確實依相關規定設置 資安長,並避免其因公司內部職務調整而造 成短期內之頻繁人事異動;另公股行庫在金 融業資安防護層面應做好表率,各公股行庫 資安長宜具備資安專業始得擔任,若逢人事 異動之情況,各公股行庫應同時研提內部資 安專長訓練課程,以因應人員調任。上述問 題請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 (十八) 為避免政府於選舉前以大筆國家資源遂行 本會無附屬單位營業及非營業基金、財團法 各項人事酬庸甚至移轉國家財產之虞,爰要 人、行政法人、暨泛公股持股逾 20%之轉投資 求行政院通令各機關及其所屬與所主管的 事業及其再轉投資事業。 附屬單位營業及非營業基金、財團法人、行 政法人、暨泛公股持股逾 20%之轉投資事業 及其再轉投資事業,即刻暫緩籌設新設公司 作業,並於 2 個月內就相關籌設計畫、效益 評估等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後,始得執行。 (十九) 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行職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務,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10 條規定:「公 務人員對於公職人員之選舉、罷免或公民投 票,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 要求他人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 次依同法第 9 條規定: 「公務人員不得為支 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 11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候選人,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 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 約聘人員是行政機關依法進用之人員,為公 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準用之對象,亦應嚴守行 政中立。爰此,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就上開 事件進行檢討,並於 3 個月內針對文化健康 站業務執行情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 (二十) 近期接獲不少基層民眾反映,於各部會之官 遵照辦理。 方臉書宣傳中,可見許多部會粉專帳號發布 與其業務毫無相關之宣揚政績文案,例如: 環境部分享「0~22 歲國家一起栽培」 、「投資 台灣三大方案」 、「軍公教調薪 3 次」 、「基本 工資連八年調漲」;又或是同一篇「落實居 住正義」之貼文,竟有核能安全委員會、交 通部、交通部航港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委員會、農業部等多個部會協助大肆宣傳。 在總統及立委選舉期間將民進黨過去執政 8 年之豐功偉業,透過官方臉書等社群媒體宣 導政策。各部會之社群平台經營,應著重於 其業務相關之宣傳,或協助行政院宣傳具緊 急且重大之政策,而非作為執政黨公器私用 大外宣之平台,爰要求各部會應恪守本業, 遵循行政中立原則,依法行政,避免政府機 關官方帳號於選舉期間淪為特定政黨競選 之工具,公私不分。 (二十一) 法律案之制定、修正或廢止之權責,若法案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涉及跨院際,送請立法院審議前應完成會銜 之作業。但實務運作上,例如司法、行政兩 院會銜所送立法院審議之法案,常見兩院意 見分歧,甚至正反意見併陳,以致法案在立 法院審議過程中,難以取得共識而無法議 決。爰此,要求司法院及行政院,未來若有 需兩院會銜之法案送立法院審議前,宜充分 進行溝通,協調出兩院意見一致之版本後, 再行函請立法院審議,俾利法案審查順利進 11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行。 (二十二) 查 112 年引爆進口蛋驗出禁用抗生素、蛋液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農藥超標等風波,讓消費者「食」在不安心。 再者,甚至有液蛋業者混用進口蛋涉標示不 實,賣給下游餐廳、烘焙坊,引起社會譁然; 凸顯政府在蛋液管理未臻完善。然而,由於 蛋品都有沙門氏菌、李斯特菌等風險,且冷 藏液蛋未經殺菌程序,更應不得供售為生食 用途使用,有鑑於此,為求全民食品安全健 康嚴加把關,爰要求行政院及其相關單位, 由於部分西式糕餅類產品之製程不一定會 經過充分加熱程序,為避免誤用(未經充分 加熱之產品)及交叉汙染,應要求蛋液製造 業者應標示(未殺菌液蛋),強制供售為生 食用途使用者皆需要採購殺菌液蛋,以確保 消費者食用之安全。 主計總處 11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案於「一般行 遵照辦理。 (四十六) 政」編列 8 億 9,313 萬 9 千元,係為改善行 政院主計總處工作品質、增進效率效能,並 促使各機關強化內部控制監督作業。請行政 院主計總處延續 112 年度,因應立法院審查 預算決議後之作法,之後訂定「中央政府各 機關執行立法院審查 XXX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算案所做決議之應行配合事項」(逐年訂 定),均應在預算書附表之相應部分,直接 摘錄決議辦理情形,而非僅記載送立法院之 文號。爰請行政院主計總處自 113 年度起, 制定前述逐年訂定之配合事項規定時,均應 納入要求各機關詳載決議辦理情形之條文。 二、交通委員會審查決議部分 歲出部分第 2 款第 18 項 (一) 113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業務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3 費」編列 1 億 7,658 萬 5 千元,凍結 150 萬 年 1 月 26 日工程秘字第 1130400053 號函復立 元,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本會委辦費預算編列說明: (一)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 11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向海外發展之各項支 援工作,其需求必要性及效益說明如下: 1.赴海外發展需政府長期協助:本會依行政 院核定之「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政 策白皮書)第 3 期(111~114 年)」 ,113 年 度將持續以委託辦理工程產業全球化專 業服務案,提供業者相關專業服務,並提 供相關人才培訓、法律資訊、稅務資訊、 商機媒合等必要之專業協助,以因應全球 後疫情時代及停滯性通膨下之市場變化。 2.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 113 年之預期效 益:本會將依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所 列各項協處措施,與相關部會合作,連結 相關資源,務實地協助工程業者,俾使 113 年度持續於海外工程市場締造佳績。 (二)資訊體系獨立驗證測試: 依資通安全管理法(下稱資安法)相關規 定,本會推動及建立之「公共工程雲端系 統計畫」 、「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決策支援 體系」及「政府電子採購網」3 項資訊服 務系統應辦理獨立驗證與認證機制,爰編 列委辦費以利執行,說明如下: 1.內容複雜需專業人力及能力執行:資訊系 統計畫涉及軟硬體設備細部盤點、程式開 發檢測、系統及資料轉移測試驗證、資訊 安全管理及維運監測等作業,需不同領域 之專業人才及能力參與。本會目前能力及 人力,在技術與執行層面均難以負荷,爰 規劃委請專業資訊廠商協助辦理。 2.依資安法規定辦理獨立驗證機制:依資安 法相關規定,超過一千萬元以上之核心資 通系統委外案需辦理獨立驗證與認證機 制,以確保產出項目符合可追溯性、完整 性、正確性、合理性、一致性、可讀性等 各項作業目標。 3.明確需求與預期效益: 11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1)上線前分析、檢測與驗證工作,強化資訊 安全。 (2)維運審查驗證管理,確保順利運作。 二、本會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說明:主要係增 列「華光特二辦公廳舍新建計畫」中長程 個案計畫委託技術服務分攤費用 125 萬 元及公文檔案數位影像化 113 年度執行 第 2 年度工作,計編列費用 600 萬元等所 需經費。 三、本會國外旅費預算編列說明: (一)訪查政府工程及採購電子化之推動與創 新機制:訪查美國推動政府工程及採購電 子化之機關(構),蒐集相關作業電子化 之技術與機制,與建置及執行過程中之作 法與措施,以利比較與我國政府工程及採 購電子化作業之差異並參考學習,以持續 精進業務及提供便民服務。 (二)出席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 (GPA)、自由貿易協定(FTA)政府採購相關 會議及諮商:派員出席世界貿易組織 (WTO)政府採購協定(GPA)、自由貿易協定 (FTA)政府採購等相關國際會議。 (三)出席國際工程師組織 IEAM2024 研討會: 出席國際工程聯盟會議(IEAM),參與有關 促進國際工程師流通議題討論,與出席會 議之各國工程師組織成員協商相互認許 等事宜。 (四)出席工程技術顧問業條約協定國際事務 相關會議:參與涉及工程技術顧問業條約 協定國際事務相關會議。 (五)其他出國旅費預算依新版日支數額表調 整編列予以酌增。 (二) 113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 2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3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編列 7,921 萬 年 2 月 29 日工程資字第 1131500044 號函復立 元,凍結 700 萬元,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一、加強採購人員專業訓練,避免流標案件增 11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得動支。 加;及仍有部分機關未採用電子報價: (一)培養機關採購專業人員,持續辦理採購專 業人員訓練,充實採購專業智識。 (二)採購專業人員訓練教材已增列內容,避免 流標案件增加。 (三)強化稽核管考作業。 (四)精進採購稽核作業。 (五)精進採購電子化作業。 二、落實廠商拓點,以達成 113 年度預期目標: (一)本會自 104 年度開始已協助超過 40 家業 者成功進駐海外據點,112 年核定補助 11 件計畫,於海外得標件數達 38 件,得標 金額 261 億元,得標金額較 111 年成長。 (二)拓點目標市場並長期深耕為工程產業獲 取海外標案不二法門,本會將持續補助業 界初期成本,提高業界赴海外意願,以爭 取更多商機及標案。 三、針對道路塌陷及建案開挖造成掏空沉陷等 事件提出具體改善措施與方案: (一)本會已於 112 年 11 月 8 日函頒「道路塌 陷及鄰房基礎淘空之防範指引」供各機關 及公會加強注意辦理。 (二)建立列管追蹤機制,持續督促主管機關檢 討強化。 四、促使工程會就汰除不肖廠商持續取得公共 採購及工程問題積極處理,落實執行汰除 不良廠商: (一)政府採購法對於違法或違約行為之廠商 已有汰除機制。 (二)政府採購法對於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 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等勞動法規廠 商已有汰除機制。 五、土木工程法立法辦理情形: (一)現行立法推動情形:土木工程法前由大院 莊瑞雄委員等 16 人擬具「土木工程法」 草案,送經第 10 屆第 3 會期第 8 次院會 11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會議決議交由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後續協調溝通面向:土木工程法之推動, 就各類土木工程之登記管理維護主管機 關權責係歸屬於各主管部會或各地方政 府,另有關監督管理相關配套措施,後續 仍需妥適協調與研議。 六、推動電子報價單已有顯著成長,仍有部分 機關未採用電子報價: (一)採逐步漸進因案制宜方式推廣已有顯著 成長。 (二)鼓勵機關達標並持續追蹤與協助達成率 低之機關。 (三)追蹤未採用機關參訓推廣專班並持續宣 導。 七、採購調解宜放入相關防弊機制及調解業務 精進策略。 八、將永續循環條件(循環度、可回收材質比 例、包裝材等)納入採購標準,促進產業 共生和循環生態系統之採購模式: (一)機關訂定技術規格得以促進自然資源保 育與環境保護為目的。 (二)機關擇定評選項目得納入與永續循環相 關之考量。 (三)機關設定採購策略,得採用「以租代購」 之循環採購模式。 九、將環境顧慮納入評選項目,給予適當配分 及權重: (一)本會通函各機關將環境顧慮納入評選項 目,並依個案特性訂定配分及權重。 (二)機關得依個案特性訂定評選項目之配分 或權重。 (三)評選項目及配分範本增列「辦理綠色採 購」指標。 (四)本會將研議修正「最有利標作業手冊」, 並納入採購教育訓練宣導教材。 十、研議補助法人或團體辦理採購之認定範 11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圍:現行政府採購法第 4 條第 1 項規定, 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補助 金額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在公告金額 (新臺幣 150 萬元)以上者,適用政府採購 法之規定。惟就其補助金額之認定,目前 僅係以個案補助金額為認定,就其他同源 於政府機關出資之金額,實務上包括事後 彌補政府為穩定市場價格而低於市價出 售之價差、辦理採購所需相關之資產來 源、年度預算支給之營運費用等是否應予 計入,本會將就行政法人法、財團法人 法、預算法、補助實務作業及國際上作法 等,平衡考量法人之運作彈性,通盤研議 其認定範圍,使其合理可行。 十一、屏東種樹百里計畫工程未依執行流程規 定辦理,且施工期間造成用路人交維陳情 與死傷財損等交通事故。 (一)工程未依執行流程規定辦理之疑義:本計 畫屬政策上需優先配合辦理增加個案計 畫,計畫經費納入省道改善計畫「公路新 建及改善」項下前,公路局已依規辦理基 本設計作業,且交通部 111 年 7 月 21 日 同意本計畫納入「省道改善計畫(108-113 年)項下「公路新建及改善」新增個案計 畫逕辦設計,爰尚符合「公路新建及改善」 新增個案計畫之流程。爾後如遇時程較急 迫之工程計畫,公路局將加速辦理計畫報 核程序,並強化工程規劃設計審查作業, 據以提升計畫與工程執行效率。 (二)工程執行期間造成用路人陳情與死傷財 損等交通事故部分:施工期間雖曾接獲民 眾國賠申請案共計有 20 件,其中有 12 件 於辦理審議期間申請人主動撤回國賠請 求;另外 8 件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處依據 國賠法召開國家賠償審議委員會議,惟該 8 件申請案因請求人之損害尚與本工程施 11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工無相當因果關係,故該處無賠償義務之 成立,惟尚有 2 件,請求人不服審議結果, 提出刑事告訴,目前由地檢署偵辦中。 (三) 113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 3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3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編列 3,360 萬 1 千 年 2 月 21 日工程資字第 1131500046 號函復立 元,凍結 300 萬元,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一、本會強化機關資料傳輸韌性計畫整體完善 得動支。 規劃,妥善安全評估並強化資通安全控管 作為,提升資料傳輸安全,預計成效明 確,分述如下: (一)本會推動「政府採購及公共工程強化資料 傳輸韌性平臺建置計畫」,主要係依行政 院政策及數位部規劃導入介接政府資料 傳輸平臺(T-Road),強化本會資料傳輸 安全與韌性,建置安全傳輸機制及強化介 接傳輸程式安全性,避免傳輸過程資料被 竊取之風險,具體期程分建置傳輸環境、 舊程式轉換及開發與維運等三階段規 劃、推動及執行。 (二)落實並持續精進資安防護基準安全控制 措施,辦理資通系統風險評鑑,建置符合 政府資料傳輸平臺安全控制要求傳輸環 境,業已妥善安全評估,識別資安風險。 (三)強化資通安全管控作為包括完善資訊安 全防護體系,即時偵測防護阻擋駭客入 侵,確保各項資訊安全防護工作能有效且 正確之運作;7*24 持續監控及資安情資分 享,發現資安異常情形,即時通知並立即 處理;導入「安全系統發展生命週期」程 式開發,以強化系統開發安全;辦理「獨 立驗證與認證機制」,確保資通系統品 質;落實資安檢測及稽核工作,確保資料 傳輸平臺之資安防護安全且有效運作。 (四)預期成效為提升資料傳輸安全與韌性,降 低介接複雜度,提升資料流通便利性。 二、積極監督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制訂相關辦 11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法指引,以緩解公共工程因技術問題流廢 標情形,說明如下: (一)本會已於 111 年 9 月 12 日函發「公共工 程採用自動化及預鑄化之規劃設計參考 指引」予各單位,作為公共建設計畫執行 之參考。 (二)本會已於 112 年 8 月 22 日召會邀主要工 程部會(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提出具 體推動作法及成果,目前推動進度如下: 1.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已依建築工程及下水 道工程之個別特性,推動朝自動化及預鑄 化方向辦理。 2.交通部:已有 5 機關訂定完成、其餘依業 務面向及工程特性持續推動。 3.經濟部:已有 4 機關訂定完成。 (三)本會將持續於工程計畫協審與基設審議 把關,為持續監督、追蹤及輔導各中央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依上開指引辦理,目前辦 理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時,已將自動 化及預鑄化之方向納為檢視重點,並適時 提出建議,引導各機關依指引內容辦理規 劃設計,促使營造產業轉型,減輕本國勞 工勞動需求壓力。 三、如何列管災後復建工程,以提升修建工程 之品質,說明如下: (一)本會「公共設施災後復建工程經費審議及 執行作業要點」第七點復建工程規劃設計 及審查,對於重複致災情形,已制定明確 之作業原則。 (二)本會歷次專案審議小組及「中央對各級地 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 法」,已有相對應之列管災後復建工程措 施。 (三)強調災後復建工程應找出致災原因,方能 採取對應之治理對策,以提升修建工程之 品質。 11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四) 113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 4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3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 4,462 萬 6 千 年 2 月 26 日工程企字第 1130100101 號函復立 元,凍結 300 萬元,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一、本會已歸納工程採購流標主因及因應對 得動支。 策,並將持續追蹤管考,適時協助機關, 說明如下: (一)大環境缺工、物價上漲之情形,政府已有 對策: 1.協調各機關源頭控管,穩定大宗資材價 格。 2.缺工問題以「本勞為主、移工為輔」及「增 加供應、減少需求」之對策因應。 (二)流標主因為招標機關就採購個案未核實 訂定招標文件: 1.本會已分析公共工程流標主因,並彙整 「機關辦理公共建設應注意事項」,提醒 工程主辦機關應有積極作為。 2.本會辦理與地方政府座談交流,瞭解地方 遭遇之問題並提供本會意見,期透過相關 措施及務實檢討,減少流標發生,使公共 工程順利執行。 3.逐月召開公共建設督導會報管控執行情 形,掌握重大公共工程流標情形並協處。 二、本會已將公共建設計畫之修正經費次數及 期程納入管考項目。說明如下: (一)計畫修正原則已有明定,並非為了達成率 符合目標。 (二)計畫修正情形回饋作為編擬或審議參考。 (三)本會已請各機關應依計畫類型訂定執行 策略,以免影響計畫執行成效: 1.計畫型案件,應先完成前置作業。 2.補助型案件,應分兩階段核定。 3.計畫推動應考量市場胃納量,使資源得有 效持續運用,並避免影響執行。 (四)納管全數公共建設計畫並全面精進,避免 出現管理缺口: 12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1.本會已修正督導會報設置要點,納管全數 公共建設計畫。 2.定期召開公共建設督導會報委員會議,以 全生命週期加強列管。 (五)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2017 年頒布「公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3 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範中央政府 年 2 月 23 日工程技字第 1130200181 號函復立 各機關辦理新建公共工程,或縣(市)政府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辦理受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 一、本會為強化機關落實生態檢核管控機制之 50%之新建公共工程時,於工程全生命週期 因應作為,研訂相關作法如下: 各階段均需辦理生態檢核作業。惟依據「公 (一)訂定公共工程生態檢核資訊公開作業指 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第 5 點「各工程 引:112 年 4 月為協助工程主辦機關落實 計畫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工程規模 各階段生態檢核資訊即時公開工作,使工 及性質,訂定符合機關工程特性之生態檢核 程計畫主管機關建立之生態檢核資訊公 機制;另經其認定可簡化生態檢核作業時, 開平台更加友善完整,且為提升公共工程 得合併辦理不同階段之檢核作業。」導致各 生態調查資料的應用及有效性,促進生態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生態檢核機制不 調查資料整合及共享,完成公共工程生態 一。部分機關於工程計畫核定以前之生態檢 檢核資訊公開作業指引,供各機關參考。 核受到簡化或合併,進入後續工程階段業已 (二)生態檢核納入預算管控機制:112 年 6 月 無法有效避免造成生態環境之負面影響;另 為研議將生態檢核納入預算管控機制之 部分上級機關審查機制不佳,亦難以有效遏 可行性,本會協同審計部並邀集相關部 止地方政府之不當工程作為。爰此,請行政 會、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召開研商會 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各中央目的事業主 議,獲致共識,中央政府主管機關相關計 管機關之生態檢核機制」進行檢視與評估, 畫補助執行要點將各階段生態檢核作業 提出完善機制與條件之相關檢討與改善方 納入補助地方政府相關審核、督導管考機 案,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及提 制,作為經費核撥之參據。未依規定辦理 案委員提出書面報告。 生態檢核者,納入爾後減列補助經費額度 或比率之參據。 (三)修正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以下簡 稱注意事項)適用範圍:考量工程主辦機 關偶有自評不確實,輕忽生態環境保育議 題,致未辦理生態檢核作業之情形,本會 於 112 年 7 月完成修正注意事項第 2 點第 1 項第 3 款及第 4 款規定,評估並經上級 機關審查確認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 之原構造物範圍內整建或改善、已開發場 所,方可無需辦理生態檢核。 12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生態檢核機制檢討 與改善,說明如下: (一)生態檢核資訊公開:內政部、經濟部、交 通部、農業部、環境部、國防部、教育部、 文化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海洋委 員會、客家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等, 均已依注意事項第 13 點第 1 項第 2 款規 定,於部會全球資訊網站建置生態檢核專 區,並將生態檢核辦理情形公開於網站。 ( 二)生態檢核納 入補 助案件之 預算管 控 機 制:上開各部會已依本會 112 年 6 月 15 日「強化機關落實生態檢核管控機制(含 預算管控)」研商會議決議,請所屬機關 配合於相關計畫補助執行要點將各階段 生態檢核作業納入補助地方政府相關審 核、督導管考機制,作為經費核撥之參 據。未依規定辦理生態檢核者,納入爾後 減列補助經費額度或比率之參據。 (三)核實辦理生態檢核自評作業:上開各部會 皆要求所屬機關依注意事項第 2 點第 1 項 第 3 款及第 4 款由上級機關審查確認之規 定,核實辦理生態檢核自評作業,尤其補 助案件須符合上開規定,作為經費核撥之 參據。 (六) 為減輕公共工程對生態環境造成之負面影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3 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2003 年開始 年 1 月 18 日工程技字第 1130200043 號函復立 辦理道路生態檢核,為我國公共工程實施生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態檢核之肇始,爾後逐步推動至各公共工程 一、公共工程生態檢核資料格式之標準化:為 項目,並於 2017 年頒布「公共工程生態檢 提升公共工程生態調查資料的應用及有 核注意事項」,規範中央政府各機關辦理新 效性,並促進生態調查資料整合及共享, 建公共工程,或縣(市)政府辦理受中央政 本會請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前為行 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 50%之新建公 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提供生態資料建 共工程時,須辦理生態檢核作業。生態檢核 議格式及公開原則,相關內容納入公共工 推動至今業已累積諸多珍貴的生態調查資 程生態檢核資訊公開作業指引」 ,並於 112 料,若能與農業部相關資料平台進行整合, 年 4 月 24 日發函各機關,提供各工程主 則可完備國內生態棲地之相關資訊。惟目前 辦機關依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辦 12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各機關之生態檢核資料格式不一,並未標準 理生態調查資料格式之參考。 化,難以有效彙整至同一平台。爰此,請行 二、後續資料整合機制:為因應國內日漸增加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會同農業部林業及自 的生物多樣性資料交流與整合需求,農業 然保育署,針對「公共工程生態檢核資料格 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於 110 年攜手 5 個相 式之標準化與後續資料整合機制」,提出相 關單位成立「臺灣生物多樣性資訊聯盟」 關評估與規劃方案,並於 2 個月內向立法院 (簡稱 TBIA),該聯盟歷經多年的合作及努 交通委員會及提案委員提出書面報告。 力,於 112 年 12 月 12 日推出「生物多樣 性資料庫共通查詢系統」平臺(TBIA 入口 網),該平臺目前已整合 10 個聯盟成員, 蒐集逾 1,950 萬筆的龐大生態資訊,提供 一站式檢索查詢服務。為整合全臺灣生物 資料資訊及推廣資料開放共享,本會於 113 年 1 月 4 日函請各機關研議共同參與 TBIA,協助於工程推動時推廣使用。 (七) 行政院於 111 年 10 月初召開中央辦公廳舍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3 評估規劃會議,於 112 年 3 月 2 日經行政院 年 1 月 23 日工程秘字第 1130400042 號函復立 同意內政部籌劃之「華光特定專用區(特二)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先導計畫」,華光特二基地由國家通訊傳播 一、依「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 24 點 委員會、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及行政院公 規定,中央政府各機關需新增或租約到期 共工程委員會等 4 機關進駐。經查,113 年 繼續租用辦公廳舍,應先洽財政部國有財 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 1 目「一般 產署及調整現有辦公廳舍確無適用房舍 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增編 552 後,始得依規定辦理租用。 萬 1 千元,而規劃中預計於華光特定專用區 二、本會每年於辦理租賃辦公室前均依前項規 所興建之辦公大樓預計最快 119 年才能啟動 定,持續積極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洽詢確 進駐事宜,工程會應持續洽詢財政部國有財 無適用國有房舍後,始依規定辦理租用。 產署提供適當之國有辦公空間。為避免浪費 三、華光特定專用區(特二)預定 119 年進駐, 公帑之使用,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為節省進駐前租金預算,行政院已有指 積極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洽詢國有辦公空 示,未來如有空間適合本會使用,可作為 間,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 本會中繼辦公使用。 書面進度報告。 (八) 111 年全國各機關辦理逾 10 萬元之採購案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3 件,其決標案件總計 20 萬 2,896 件,決標 年 2 月 21 日工程資字第 1131500047 號函復立 金額約 2 兆 2,719 億元,而採購進度皆由各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級機關透過網路方式,登錄於政府電子採購 一、已妥善安全評估資料傳輸屬性,識別資安 網,資料傳輸安全性極為重要。為確保公共 風險: 工程登錄時資料傳輸之安全性,爰要求行政 (一)落實並持續精進資安防護基準安全,依其 12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除執行「機關資料傳輸韌 所定資通系統防護基準落實執行安全控 性強化暨發放共用基礎平臺建置計畫」外, 制措施。 應針對資料傳輸屬性安全控管進行規劃,並 (二)措施辦理資通系統風險評鑑,以釐清可能 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面臨之資安風險,並選擇妥適安全控制措 告。 施,以強化資通安全。 (三)建置符合安全控制要求傳輸環境,以確保 資料傳輸安全。 二、整體完善規劃資通安全管控作為: (一)落實網站連線加密傳輸機制,確保公共工 程登錄時資料傳輸之安全性。 (二)完善資訊安全防護體系,確保各項資訊安 全防護工作能有效且正確之運作。 (三)7*24 持續監控及資安情資分享,發現資安 異常情形,即時通知並立即處理。 (四)導入「安全系統發展生命週期」程式開 發,以強化系統開發安全。 (五)辦理「獨立驗證與認證機制」落實上線前 分析、檢測與驗證等工作,以確保資通系 統品質。 (六)落實資安檢測及稽核工作,確保資料傳輸 安全。 (九) 有鑑於審計部調查各機關 111 年重大公共工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3 程建設計畫執行績效結果發現,部分計畫 年 2 月 6 日工程管字第 1130300064 號函復立 111 年度預算達成率雖達 9 成,但均有於年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度內辦理計畫修正、展延計畫期程及調整年 一、從計畫修正情形發掘問題,並適時協處解 度經費等情形,原分配計畫經費執行率介於 決及提供相關執行策略供各機關參考: 39.71%至 72.99%,經調整修正後提升至 (一)計畫修正原則已有明定,並非為了達成率 96.26%至 100.00%,足見現行管考作業無 符合目標:「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 法確實反映計畫實際執行進度與原計畫之 案計畫編審要點」第 9 點規定: 「中長程 差異。為提高公共工程計畫執行成效,爰要 個案計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各機關應即 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將重大公共建設 修正原計畫:(一)因中長程施政目標及策 修正經費次數及期程列入管考項目,並於 3 略變更,致原計畫難以執行。(二)因機關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組織或任務變更,致原計畫須調整因應。 (三)主要工作項目變更或總經費增加。 (四)執行進度嚴重落後、計畫總期程變 更。(五)因計畫預算經刪減,致無法達成 12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原計畫目標。(六)因其他不可抗力,致原 計畫須調整因應。」爰修正計畫有其應符 合之要件,非為達成率符合目標而修正。 (二)計畫修正情形回饋作為編擬或審議之參 考:本會針對個案計畫之經費與期程變動 情形,除每月於公共建設督導會報委員會 議檢討外,並藉由該變動情形發掘遭遇問 題(如部分計畫遭遇前置作業延宕、規劃 設計未符需求及補助型計畫作業時間延 遲等),適時協處及回饋機關作為計畫編 擬或審議參考,以利計畫推動順遂。 ( 三)已請各機關 應依 計畫類型 訂定執 行 策 略,以免影響計畫執行成效: 1.計畫型案件,應先完成前置作業:應先確 認實際需求並完成前置作業(如環境影響 評估、用地取得、都市設計審議等前置作 業),再編列工程預算。 2.補助型案件,應分兩階段核定:第一階段 先核定規劃設計費用,並讓受補助機關妥 為編列配合款及辦理完成設計、證照取得 等工作,第二階段再核予工程費用,辦理 發包施工。 3.計畫推動應考量市場胃納量,使資源得有 效持續運用,並避免影響執行:個案計畫 推動,應全盤瞭解各項執行面之影響條 件,並針對執行方式作適當決策(如分年 執行等),以使專業人力及設備得有效持 續運用,並避免計畫核定後產生實務上執 行之困難(如承攬廠商胃納量不足,或材 料生產不及等,而衍生流標或進度落後之 情形),影響計畫推動成效。 二、納管全數公共建設計畫並全面精進,避免 出現管考缺口: (一)修正督導會報設置要點,納管全數公共建 設計畫:為確實掌握整體公共建設計畫執 行情形,本會已於 112 年 10 月 25 日修正 12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建設督導 會報設置及作業要點」,納管全數公共建 設計畫並針對計畫所屬各工作(包含跨部 會溝通協調、用地取得、證照許可等)執 行情形加強列管,以期提升計畫執行成 效。 (二)定期召開公共建設督導會報委員會議,以 全生命週期加強列管:本會以全生命週期 管控之理念列管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就公 共建設進行整體性之全面向管考;每月定 期召開公共建設督導會報委員會議,除針 對預算達成率或執行率偏低等計畫進行 協處外,並就進度落後、具潛在問題者加 強管控及協助排除困難,以利計畫順利推 動。 (十) 111 年全國查核金額(採購金額 5,000 萬元)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3 以上之工程採購案 1,304 件,曾流標案件增 年 2 月 23 日工程企字第 1130100104 號函復立 加至 1,018 件,占比增至 78.07%;112 年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上半年,查核金額以上之工程採購案曾流廢 一、缺工、物價上漲雖為事實,政府已有相關 標案件 491 件,占比 71.99%,足見全國各 因應措施,流標主因為少數招標機關之招 機關查核金額以上未決標工程採購案之流 標條件未合理所致: 廢標案件數呈增加趨勢。為提高公共工程計 (一)協調中央各主管機關源頭控管,穩定大宗 畫執行成效,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資材價格:中央政府已採取從源頭控管, 針對如何降低未決標案件之流廢標比例進 協調河川疏濬充分供應砂石,連同台電飛 行研議,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灰等均以固定價格讓售,同時採取水泥貨 提出書面報告。 物稅減半等措施,維持混凝土穩定供應營 建市場;另就鋼料等受國際價格影響之材 料,以契約三層級(營造工程個別項目、 中分類、總體之物價指數)物調機制因應。 (二)缺工問題以「本勞為主、移工為輔」及「增 加供應、減少需求」之措施因應: 1.有關本國勞工部分,已持續推動技術士證 照制度及營建自動化、預鑄化設計等措 施,本會並於 112 年金質獎增設工班職人 獎項,具體肯定第一線基層貢獻,提升尊 榮感、吸引本國勞工投入,搭配營建自動 12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化減少現場人力需求,仍有不足部分才以 移工補充。 2.有關移工部分,本會前已協調內政部及勞 動部調整「公共工程」進用移工之規定, 修正以往不合理規定,補足公共工程人力 需求。 (三)近年約 9 成公共工程可順利決標,少數因 個案原因流標:近年約 9 成公共工程可順 利決標,僅少數工程因個案原因而流標。 本會自 107 年以來,已專案檢討逾 340 件 流標案件,歸納出流標主因為「設計內容 與預算編列不相符」 、「未按實際需要訂定 工期」 、「契約書圖條件不合理」及「案量 集中廠商觀望」,屬主辦機關應作為未作 為所致。 二、本會已彙整「機關辦理公共建設應注意事 項」提醒工程主辦機關應有積極作為,並 主動赴地方政府舉辦說明會: (一)本會已彙整「機關辦理公共建設應注意事 項」,並於 112 年 1 月 19 日通函各機關, 並附有個案流標原因之分析供機關參 考,以減少公共工程流標發生。 (二)本會已主動赴六都及流標情形較多之縣 市政府舉辦計 15 場次說明會,讓第一線 工程主辦機關瞭解因應對策,並藉由雙向 交流溝通討論,回饋實務意見予本會,期 透過相關措施及務實檢討,減少流標發 生,使公共工程順利執行。 (十一) 113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 2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3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推動政 年 2 月 22 日工程資字第 1131500043 號函復立 府採購電子化」編列 2,325 萬 2 千元,推動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政府採購電子化及辦理共同性資訊與資安 一、採逐步漸進因案制宜方式推廣已有顯著成 業務。經查,就 112 年截至 9 月之各機關公 長: 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案件比率分布情形分 (一)採簡易電子報價先行,讓使用者感受便 析,財物類及工程類未採用電子報價單之機 利:104 年起採簡易電子報價先行以帶動 關分別為 6 家及 13 家。為使公帑有效運用, 電子投標,並將開標、決標及簽約電子 12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如何輔 化,讓使用者熟悉及瞭解電子投標作業, 導相關機關採用電子報價單進行研議,並於 引導使用者感受電子投標所帶來的便利。 3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二)逐步優化服務與因案制宜,已有顯著成 告。 長:本會採漸進因案制宜方式推動,逐步 優化服務(如增加電子信用證明、納稅證 明等),擴大適用範圍(允許比減價、工 程案件、繳納押標金),以利機關因案制 宜挑選採用,帶動整體電子投標;以 103 年(158 件)與 112 年(8,616 件)廠商 電子投標件數相較,已有顯著成長。 二、鼓勵機關達標並持續追蹤與協助達成率低 之機關:為鼓勵機關採用,每年訂定目標 達成率,112 年財物類為 45%(目前 62.8 %),工程類為 9%(目前 18.33%) ,皆 已達標;除就達標者予以敍獎外,就未達 標者,函請積極辦理並予以協助(如訪 視、提供教育資源)。 三、追蹤未採用機關參訓推廣專班並持續宣 導:經本會聯繫並調查 18 個機關未採用 之原因,多為機關仍習慣採紙本、不了解 電子報價單辦理方式,以及顧慮廠商電子 化有落差,惟皆有意願參加本會舉辦或與 本會共同舉辦電子報價單之實體推廣專 班;另為便利未採用機關就近參訓及提升 參訓意願,本會已規劃 10 個機關與本會 共同舉辦教育訓練(本會提供全部教育資 源),其他 8 個機關可擇前述共合舉辦場 次,或本會舉辦場次,預估實體推廣專班 可辦理 50 個場次(含偏遠地區及離島) , 並可視需求加開場次,另為擴大宣傳及推 廣電子報價單之效益,前揭專班亦開放全 國各機關報名參訓。 (十二) 針對曳引車、砂石車等大型車輛超載破壞道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3 路、有交通安全疑慮甚至交通事故。現況車 年 2 月 23 日工程管字第 1130300105 號函復立 行及司機並不會主動要求超載,均為承造人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及承包廠商要求司機超載。而現行規範均只 一、合法載運為工程成本編列之原則,依契約 12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有罰則,無不超載獎勵制度,應秉持有罰有 要求廠商落實辦理工地車輛管理工作,避 賞原則,公共工程部分,若無超載應按聯單 免發生車輛超載行為: 資訊依個別趟次之對應司機,直接對司機發 (一)各機關編列工程預算時,係以建造工程目 放不超載獎金。爰此,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 的物所需成本編列為原則,爰對於施工過 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於公共工程 程所需載運之砂石量體費用,均依合法承 部分依聯單資訊個別趟次之對應司機發放 載體積予以計算編列,施工廠商應依工程 不超載獎金可行性」之書面報告。 採購契約作好工地內相關安全衛生工 作,包括工地車輛管理,其所需費用已納 入工程預算(可參考公共建設工程經費估 算編列手冊)。 (二)如施工廠商發生大型車輛超載行為,已違 反工程採購契約規定未善盡車輛管理工 作,應負違約之責,如情節重大者,可依 政府採購法第 101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處 理。 二、持續加強查核工地車輛管理情形,並督商 落實勤前教育,宣導正確道安觀念:本會 持續加強查核施工廠商對大型車輛進出 工地之管理情形,並要求機關督促施工廠 商依約填報「工地職業安全衛生施工前檢 查紀錄表」,包含應加強從業人員勤前教 育,宣導違法超載行為之道安法令觀念 (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交通管理處罰條 例等),以落實工程施工管理作業,俾利 防止曳引車、砂石車等大型車輛司機超載 行為。 三、研議司機不超載獎金規定納入契約執行, 以鼓勵司機不超載行為:本會將研議施工 廠商發放大型車輛司機不超載獎金之可 行性,並配合增修工程採購契約範本,據 以執行,以鼓勵司機不超載行為。 (十三) 據電子採購網資料,從 112 年 3 至 8 月南投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3 縣的工程招標案有 849 件無法決標。原因之 年 3 月 27 日工程企字第 1130100167 號函復立 一是南投縣內多山區加上極端氣候影響,造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成交通、貨運、人力成本皆增加。廠商缺乏 一、協助地方處理採購及流標問題: 投標意願,使得公共工程的時程延宕。例如 (一)赴南投縣宣導辦理採購之適當作法:本會 12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南投縣立殯儀館,因建材及國際原物料上 於 111 年 8 月 3 日赴南投縣政府辦理「採 漲,歷經 8 次流標,耗時 2 年,直至 112 年 購(含小額採購)適當作法」座談,向縣 才開始動工。鑑於公共建設與國家經濟民生 府所屬單位及所轄機關宣導辦理採購之 息息相關,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職責為 適當作法,以利正確辦理採購;再於同年 監督重大公共建設工程及預算執行之管 10 月 14 日赴信義鄉公所瞭解次年度採購 控,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考量各 規劃及執行情形,並就公所人員對法令之 地工程施作條件之差異,並將國內外物價上 誤解,提供說明及協助。後續本會仍將持 漲納入考量,對於多次流標、進度落後之公 續情形提供必要之協助。 共建設,進行個別了解與協助,使公共建設 (二)會同監察院赴原鄉公所實地訪查:本會配 不分城鄉、不分區域,都能維持公共工程應 合監察院調查「原鄉財務(物)違失困境」 有之品質與進度。 案,於 111 年 6 月至 7 月間赴各原鄉公所 實地訪查,包括信義鄉公所、仁愛鄉公所 及魚池鄉公所,瞭解原鄉地區採購遭遇困 難並協助說明解決方案。 (三)辦理地方政府座談交流:本會 112 年至六 都及流標情形較多之縣市政府舉辦計 15 場說明會,讓主辦機關同仁瞭解政策工具 及作法,並藉由雙向交流,務實探討地方 遭遇問題,使公共工程順利執行。另整理 說明會機關同仁反映意見及遭遇之問 題,並研擬對策及本會答復意見,提供各 縣市政府參考。 二、個案流標有其個案原因,並有因應措施: (一)缺工、物價上漲雖為事實,但政府已有相 關因應措施:包括協調中央各主管機關源 頭控管,使混凝土材料量足價穩供應;受 國際價格影響之材料,以契約三層級(營 造工程個別項目、中分類、總指數)物調 機制因應;缺工問題以「本勞為主、移工 為輔」及「增加供應、減少需求」因應。 (二)少數因個案原因流標,本會已通函提供因 應措施並持續宣導及掌握重大公共工程 進度事實協處: 1.經分析公共工程流標主因,機關未覈實編 列預算為主因之一:本會自 107 年以來, 已專案檢討逾 340 件流標案件,歸納出流 13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標主因為個案「設計內容與預算編列不相 符」 、「未按實際需要訂定工期」 、「契約書 圖條件不合理」及「案量集中廠商觀望」。 2.彙整「機關辦理公共建設應注意事項」, 提醒工程主辦機關應有積極作為,減少流 標發生。 3.定期召開公共建設督導會報,掌握重大公 共工程進度並適時協處。 三、機關編列預算應考量個案情形及物價因 素: (一)計畫擬定階段應依個案特性編估經費並 考量物價波動因素。 (二)設計階段應依核定之計畫及工區特性核 實辦理。 (三)招標階段應檢核預算是否符合當下市場 行情。 (十四)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112 年 9 月 25 日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3 公告「資訊服務採購作業指引」,並自同日 年 3 月 20 日工程企字第 1130100146 號函復立 上路。該指引主要有四大重點,包含要求機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關編列獨立資安預算、擴大工程會採購諮詢 一、向機關與相關業者宣導採購作業指引內 機制並納入數位部、資訊服務採購以不訂底 容: 價最有利標為原則、要求開發過程設定查核 (一)本會與數位發展部於 112 年 12 月間共同 點等。工程會列出指引最主要就是讓政府機 辦理「資訊(服務)採購之共通性資通安全 關及業者都能有更明確的方向去做資服採 基本要求參考一覽表及資訊服務採購作 購,避免後續出現爭議,惟該指引中只空泛 業指引」機關宣導說明會,於北、中、南、 的要求:「契約應依系統開發各階段載明查 東共計辦理 4 場次,說明本會 112 年 9 月 核點,反覆檢視執行成果並要求廠商展示 25 日公告之一覽表及採購作業指引內 (如開發畫面、資料庫架構、使用流程、功 容,並要求落實辦理。 能測試、整合測試等),並定期(開會)追 (二)另數位部續於 113 年 1 月辦理「資訊(服 蹤檢討……」,缺乏實際管考規定恐流於形 務)採購之共通性資通安全基本要求參考 式,為落實各機關資通安全並提升政府資服 一覽表及資訊服務採購作業指引」廠商宣 採購管理,故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導說明會,於北、中、南共計辦理 3 場次。 3 個月內針對該指引如何落實,向立法院交 (三)透過前述宣導說明會協助機關、廠商理解 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前述一覽表及採購作業指引,並進行交 流,本會採購專業人員訓練課程亦將於財 物及勞務採購實務納入上述內容,俾引導 13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機關有效落實。 二、增加政府電子採購網招標公告相關欄位, 以利機關落實編列一定比率資安費用:依 行政院 111 年 5 月 26 日函頒之「資通系 統籌獲各階段資安強化措施」規定,機關 辦理資通系統籌獲案,應至少以經費 5% 編估資安經費,本會訂頒之採購作業指引 亦載明前述措施。 三、資訊服務契約範本研議增列系統規劃之履 約標的,及請機關載明反覆檢視需求之履 約管理事項: (一)機關可就資訊系統開發另案先行辦理規 劃服務之採購,由專業廠商依機關需求規 劃所需之資訊系統架構、軟硬體效能要 求、操作流程或介面構想…等,嗣後續由 機關依規劃結果再辦理委外系統開發及 程式設計,以減少需求認知差異及確保履 約成果符合採購需求。 (二)另將於契約範本研議增訂相關內容,要求 機關應載明資訊系統開發各階段之查核 點及廠商應提出之階段性成果或畫面,以 利廠商確實掌握開發進度,並於過程中依 契約約定進行開發、展示功能畫面、與機 關反覆確認執行成果及修正等履約事項。 四、透過政府採購稽核機制,檢視資訊服務採 購落實採購作業指引情形:各採購稽核小 組稽核機關辦理之資訊服務採購案件 時,就機關執行過程是否確實依採購指引 內容辦理(例如:是否先行考量以不訂底 價之最有利標辦理、評選項目是否納入資 安相關項目、是否於契約載明查核點並進 行查核、履約過程之功能展示與確認等) 予以稽核,如未有落實者,納入稽核缺 失,要求機關檢討改善。 (十五) 有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計畫於 113 年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3 強化甫推出之「資訊服務採購需求確認之對 年 1 月 25 日工程企字第 1130100049 號函復立 13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策與作法」以及「資訊服務採購作業指引」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等行政指導業務,然考量實務上可能發生之 一、契約雙方反覆確認需求,減少履約爭議: 廠商與機關間,有人員因資訊專業不齊一, 資訊服務採購履約爭議,多係採購雙方對 而有軟體設計費用落差,或資訊功能認證與 於採購需求認知不同,而造成廠商履約結 替代等採購爭議,是以爭端排處機制理應超 果不符合機關所需及契約約定情形,為減 前部署預作情境模擬與預設,爰考量行政院 少前述情形,本會前經研析並邀集各界討 公共工程委員會超前部署之需,要求行政院 論後,訂定「資訊服務採購需求確認之對 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 策與作法」 ,並以 111 年 9 月 22 日工程資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字第 1111500157 號函各機關知悉,相關 內容本會並已納入「資訊服務採購作業指 引」,以 112 年 9 月 25 日工程企字第 1120022701 號通函各機關知悉。 二、如生爭議有多元爭議處理機制加速解決: 機關與廠商因履約而生爭議者,應依法令 及契約,考量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本誠 信和諧,盡力協調解決之。未能達成協議 者,除訴訟外,現有多元之爭議處理機制 可供利用處理: (一)機關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機關與廠 商於尋求外部第三方協助處理爭議前,得 依政府採購法第 11 條之 1 及「機關採購 工作及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辦法」,成立 「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必要時得視議 題需要邀請相關機關人員或專家、學者列 席,提供與採購有關事務之諮詢。 (二)契約雙方合意成立爭議處理小組:本會相 關採購契約範本中爭議處理之條款,已納 入雙方合意成立爭議處理小組之相關內 容,俾協助就爭議事項進行協調及作成決 議,以加速解決履約爭議。 (三)透過本會諮詢小組協助提供諮詢意見:本 會自 107 年起建立公共建設諮詢機制,協 助釐清履約階段廠商與機關間發生的狀 況及因契約條款認知歧異產生之假性爭 議,提供諮詢意見,以促成雙方進一步協 調,進而提升採購效率;又為資訊服務採 13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購亦得運用前開機制,本會於 112 年 8 月 29 日將「公共建設諮詢」修正為「政府採 購諮詢」 ,將資訊服務採購納入適用範圍。 (四)申請調解:政府採購法第 85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機關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 成協議者,得以下列方式之一處理:一、 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政府 採購調解係藉申訴會委員或諮詢委員表 達專業的意見,重於促成雙方同意調解建 議或方案內容,有較訴訟程序更具便利、 迅速之優點。 (十六) 有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3 年度將加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3 班費,以及進用法制及技師懲戒覆審、民意 年 1 月 19 日工程人字第 1130500052 號函復立 信箱及公報文稿等相關業務臨時人員 10 人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酬勞、公提勞工退休提撥金及勞工保險與全 一、113 年度加班費編列 17,658 千元,包含超 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等,含糊 時加班費 9,912 千 元及 未休 假加班 費 的統一編列為單一預算支出項次,尚有欠詳 7,746 千元,編列基準均依行政院通案規 實分列載明金額與說明,爰要求行政院公共 定並按員工年資逐年調增,並核實支給。 工程委員會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 二、進用相關業務臨時人員酬勞編列 5,038 千 會提出書面報告。 元,包含臨時人員 10 人酬勞 4,337 千元, 支付進用法制及技師懲戒覆審、民意信箱 及公報文稿等相關業務臨時人員 10 人之 每月薪資及加班費、公提勞工退休提撥金 216 千元及勞工保險與全民健康保險之保 險費政府負擔部分 485 千元,均為雇主依 法應行負擔費用。編列基準依基本工資調 漲及員工年資逐年調增。 (十七) 113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 3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3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及第 4 目「公共工程 年 2 月 23 日工程資字第 1131500045 號函復立 管理業務」項下各增編「公共工程全生命週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期智慧型決策支援服務計畫」450 萬元,共 一、計畫整體規劃期程,分三階段規劃、推動 計 900 萬元,以作為強化機關資料傳輸韌性 及執行:本計畫全期程為 113 年至 116 之經費。公共工程委員會應具體說明此計畫 年,主要係依行政院政策及數位部規劃導 之預計設置內容、預期目標及效益,並提供 入介接政府資料傳輸平臺(T-Road),強 詳盡管考及時程等相關資訊,涉及其他中央 化本會資料傳輸安全與韌性,建置安全傳 部會、地方政府合作也應一併敘明相關合作 輸機制及強化介接傳輸程式,避免傳輸過 13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內容及執行分工。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 程資料被竊取之風險,本會計畫無涉及與 員會應於 2 個月內,就「公共工程全生命週 其他中央部會、地方政府合作事項。 期智慧型決策支援服務計畫之具體細節」, 二、預計設置資安防護措施,以強化資通安全: 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一)建置資訊安全防護體系,即時偵測防護阻 擋駭客入侵。 (二)7*24 持續監控及資安情資分享,發現資安 異常情形,即時通知並立即處理。 (三)建置符合政府資料傳輸平臺安全要求傳 輸機制,以確保資料傳輸安全。 (四)開發安全介接傳輸程式,以強化資料傳輸 安全。 (五)辦理資安服務工作,主動發現問題並予以 改善,以提升資料傳輸韌性。 三、計畫目標為建置安全可靠之機關資料傳輸 環境,預期效益如下: (一)提升資料傳輸安全性。 (二)強化資料傳輸韌性。 (三)降低介接複雜度。 (四)提升資料流通便利性。 四、納入行政院政府計畫管考,積極落實推 動:本計畫屬「公共建設類計畫」且為「部 會管制計畫」,依規定將每月於行政院政 府計畫管理資訊網(管考系統)填報計畫 執行進度,並設定查核點,以如期如質完 成。 (十八) 113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 3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3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項下第 1 節「公共工 年 1 月 24 日工程技字第 1130200041 號函復立 程計畫之審議與永續公共工程之推動」編列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330 萬元,凍結 50 萬元,俟行政院公共工程 一、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之精進作為: 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一)生態檢核作業原則:依公共工程生態檢核 後,始得動支。 注意事項規定,針對中央政府各機關辦理 新建公共工程或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 府辦理受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 經費百分之五十之新建公共工程時,除例 外情形外,須辦理生態檢核,並依照工程 全生命週期,計畫核定、規劃、設計、施 13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工及維護管理等階段辦理生態檢核。 (二)已建立生態檢核管理機制及強化措施: 1.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第 13 點明定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督導工程主辦 機關於計畫核定至完工過程建立與民眾 協商溝通機制,及建立統一友善資訊平 台,公開各階段生態檢核資訊,落實公民 參與。 2.持續落實民眾參與及加強資訊公開作業。 (三)強化生態檢核精進作為: 1.建立生態檢核抽查機制:本會擬建立抽查 機制每季抽查一定比例案件,每季從決標 公告、標案管理系統填列生態檢核情形案 件中篩選案件抽查,並視案件特性邀請生 態及工程領域專家現地勘查。 2.持續辦理生態檢核教育訓練:持續於本會 品質管理訓練班、技師講習等課程納入生 態檢核教育訓練,並請各中央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持續辦理教育訓練及案例宣導,以 使工程人員落實執行生態檢核作業。 二、本會將持續與各工程主管部會合作,加強 推動監督生態檢核之落實,以減輕公共工 程對生態環境之影響,透過教育訓練,提 升機關及工程人員執行生態檢核之能 力,以努力達成工程執行與生態保育雙贏 之目標。 (十九) 113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 4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3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項下第 1 節「公共工 年 2 月 15 日工程管字第 1130300088 號函復立 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編列 47 萬 7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千元,凍結 6 萬元,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一、為避免不當公共建設浪費公帑與有限能資 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源,各機關、國發會及本會採行「強化事 得動支。 前評估機制」策略之具體措施:國發會於 112 年 8 月 11 日修訂「行政院所屬各機關 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要求各機關 於研提公共工程興建計畫時,應納入全生 命週期精神,事前進行整體資源盤點,瞭 13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解內外環境變遷趨勢及市場供需情形,設 定具體目標,評估財源籌措方式及民間參 與之可行性,訂定實施策略、方法、分期 (年)實施計畫及經費需求,並應提出營 (維)運管理計畫。國發會及本會依上開要 點規定,針對各項公共建設計畫需求、可 行性、效益、影響等內容,並與相關計畫 配合協調等進行詳實審議。 二、修正函發「公共設施有效管理使用作業要 點」,從源頭管理方式防止閒置公共設施 產生:為防止閒置公共設施產生,應由各 機關透過主動清查及有效使用等源頭管 理方式辦理,本會 111 年 12 月 14 日修正 函發「公共設施有效管理使用作業要 點」,建立三級管控機制據以執行,由各 設施管理機關每年主動清查、相關主管機 關輔以抽查確認設施如實使用、本會再予 查證主管機關督導作為;倘經清查盤點有 閒置之虞,應由主管機關督導管控活化進 度,本會掌握追蹤,並就活化困難問題協 處。 三、設施管理機關主動清查盤點、主管機關抽 查及本會查證情形:設施管理機關 111 年 度主動清查公共設施計 27,564 處(3 處有 閒置之虞),主管機關 112 年抽查 1,078 處公共設施(4 處有閒置之虞),本會抽查 23 個主管機關督導作為及 27 處公共設施 (2 處有閒置之虞)。前述 9 處有閒置之虞 案件,3 處已活化,餘 6 處持續管控中, 包括「原枋山鄉立圖書館」 、「新竹縣關西 鎮迎風館」 、「高雄市旗山戶政事務所那瑪 夏辦公處(舊)」 、「高雄市前鎮區原住民故 事館」 、「新客家文化園區演藝廳」 、「和發 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四、針對待活化案件,成立專案小組積極主動 排除閒置障礙:本會 94 年成立活化閒置 13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公共設施專案小組,每季召開督導會議管 控活化進度,截至 113 年 1 月 31 日累計 列管 426 件(含地方閒置設施) ,已解除 列管或結案 423 件,待活化者 3 件。針對 待活化 3 件,本會化被動為主動,成立專 案小組,主動逐案瞭解閒置原因,並已確 認活化目標具體可行將陸續完成活化,其 中「東埔活動中心」及「高雄市立社會教 育館童軍中心」2 件,已完成活化,刻正 循程序向本會申請解除列管;「花蓮縣環 保科技園區」1 件,持續活化中。 (二十) 113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 4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3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項下第 1 節「公共工 年 2 月 15 日工程管字第 1130300084 號函復立 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編列 47 萬 7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千元,凍結 5 萬元,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一、修正函發「公共設施有效管理使用作業要 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點」,從源頭管理方式防止閒置公共設施 得動支。 產生:為防止閒置公共設施產生,應由各 機關透過主動清查及有效使用等源頭管 理方式辦理,本會 111 年 12 月 14 日修正 函發「公共設施有效管理使用作業要 點」,建立三級管控機制據以執行,由各 設施管理機關每年主動清查、相關主管機 關輔以抽查確認設施如實使用、本會再予 查證主管機關督導作為;倘經清查盤點有 閒置之虞,應由主管機關督導管控活化進 度,本會掌握追蹤,並就活化困難問題協 處。 二、設施管理機關主動清查盤點、主管機關抽 查及本會查證情形:設施管理機關 111 年 度主動清查公共設施計 27,564 處(3 處有 閒置之虞),主管機關 112 年抽查 1,078 處公共設施(4 處有閒置之虞),本會抽查 23 個主管機關督導作為及 27 處公共設施 (2 處有閒置之虞)。前述 9 處有閒置之虞 案件,3 處已活化,餘 6 處持續管控中, 包括「原枋山鄉立圖書館」 、「新竹縣關西 13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鎮迎風館」 、「高雄市旗山戶政事務所那瑪 夏辦公處(舊)」 、「高雄市前鎮區原住民故 事館」 、「新客家文化園區演藝廳」 、「和發 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三、針對待活化案件,成立專案小組積極主動 排除閒置障礙:本會 94 年成立活化閒置 公共設施專案小組,每季召開督導會議管 控活化進度,截至 113 年 1 月 31 日累計 列管 426 件(含地方閒置設施) ,已解除 列管或結案 423 件,待活化者 3 件。針對 待活化 3 件,本會化被動為主動,成立專 案小組,主動逐案瞭解閒置原因,並已確 認活化目標具體可行將陸續完成活化,其 中「東埔活動中心」及「高雄市立社會教 育館童軍中心」2 件,已完成活化,刻正 循程序向本會申請解除列管;「花蓮縣環 保科技園區」1 件,持續活化中。 四、有閒置之虞案件,優先評估轉型作為日間 照護服務中心、多元活動空間等使用:針 對本會曾列管閒置公共設施、主動清查、 抽查或查證發現有閒置之虞案件,優先請 設施管理機關盤點所在區位之社福照顧 需求及評估設置之妥適性,據以規劃轉型 作為日間照護服務中心、社區多元活動空 間等使用。 (二十一) 由於金門等離島地區因營建工程原物料上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3 漲嚴重,導致多項公共工程招標不順,行政 年 1 月 24 日工程技字第 1130200037 號函復立 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雖說明己關注營建工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物價上漲對工程之影響,惟離島地區大型工 一、營造物價上漲方面,本會已協調各機關以 程仍需仰賴台灣廠商參與,為協助金門地區 源頭控管方式採取因應對策: 公共工程推動,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因 (一)預拌混凝土部分:本會針對預拌混凝土重 應離島特性,就如何合理編列預算納入人 要原料砂石、飛灰及水泥之供應採取相關 力、機具動員費用,針對「金門等離島地區 穩定措施,砂石、飛灰採固定價格標售方 公共工程推動不利之因應策略」,向立法院 式供應;水泥則於 111 年初起採取水泥貨 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物稅減半策略,以使混凝土量足價穩供應 營建市場。 13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二)鋼料部分:以契約三層級物價調整機制調 整契約價款因應。如有鋼料供需、價格問 題,可透過經濟部工業局與鋼鐵公會成立 之鋼料供需平台協處。 二、本會已彙整工程招標前各階段機關應注意 重點及說明,通函各機關注意辦理,以降 低流標情形。 三、計畫、設計、招標及履約等工程作業各階 段之因應措施: (一)計畫階段:依市場行情及計畫內容核實編 列經費,並編列物價調整款及預備費。 (二)設計階段:編列預算應符合當時物價,並 應有物價調整機制。 (三)招標階段:檢核招標預算是否符合行情。 (四)履約階段:無物調契約者可合意辦理契約 變更。 四、因物價因素須修正計畫,應儘速提出,並 採修正計畫及備標併行。 五、協助金門等離島地區公共工程推動之因應 策略: (一)編列基準及前瞻計畫已針對金門等離島 地區訂有經費加成規定,如仍有不足,可 再專案報核。 (二)本會審議時,將持續加強檢視及把關金門 等離島地區建設經費編列之合理性。 (二十二)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啟動太魯閣事故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3 調查後,2022 年 5 月 10 日,發布「交通部 年 2 月 27 日工程管字第 1130300098 號函復立 臺灣鐵路管理局第 408 次車清水隧道重大鐵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道事故」調查報告,除載明給交通部臺灣鐵 一、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之調查報告對工 路管理局、交通部鐵道局、交通部、內政部 程會建議事項文字,係該會委員會認同工 國土管理署的改善建議,更點名行政院公共 程會之說明: 工程委員會。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給行 (一)工程採購法令制度對於廠商借牌已有規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三點改善建議包含 定及對應罰則,爰係應針對如何落實的問 會同相關單位,檢視及加強宣導防止廠商 題提出檢討改善: 「借牌」之措施、加強宣導廠商停權之判斷 1.查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下簡稱運安 準則及即時通報機制,與優化及加強宣導運 會)就「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第 408 次 14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用工程履歷資料等。據悉國家運輸安全調查 車清水隧道重大鐵道事故」(下簡稱調查 委員會依舊保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須 報告)初稿記載,發現有廠商借牌投標及 在 90 天內提出改善計畫的改善建議內容, 工程主辦機關未啟動停權機制等情形,其 但原本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防止 皆屬執行面未落實相關規定之問題。 工程廠商「借牌」 ,督導落實廠商停權等「責 2.考量工程採購法令制度對於廠商借牌已 任」等用詞,就以「加強宣導」取代「杜絕」 有規定及對應罰則,該調查結果屬於「法 等字眼。爰此,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規有規定、執行未落實」問題,故應針對 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如何落實的問題提出檢討改善。爰此,工 告。 程會依運安會兩度洽詢函文,均有去函該 會提供意見,並為期雙方意見更易理解及 有效交流,進一步拜會該會說明如何針對 發現之問題進行正確處理,嗣經該會再檢 視,針對如何落實提出最終改善建議。 (二)運安會審議係經該委員會會議決議:依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第 1 條及第 3 條規定,運安會為依法獨立行使 職權之相當中央三級獨立機關;第 5 條並 規定,重大運輸事故調查報告之審議,應 經該會委員會議決議。運安會調查報告經 該會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於 111 年 5 月 10 日發布。 二、有關運安會調查報告內容,對於廠商借牌 情形屬「法規有規定、執行未落實」的執 行面問題,考量工程採購法令制度對於廠 商借牌已有規定及對應罰則,爰應針對如 何落實的問題提出檢討改善,經運安會委 員會議審議決定,工程會並已持續加強督 辦各機關落實執行政府採購法。 (二十三) 113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3 工程管理業務」項下「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 年 2 月 23 日工程企字第 1130100083 號函復立 督導協調及考核」編列 47 萬 7 千元,辦理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業務包括列管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之督導、追 一、流標原因(機關招標個案之預算或工期未 蹤考核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資料顯 符合實際需求、招標文件有不合理之處) 示,109 年全國查核金額(採購金額達 5,000 及其因應措施: 萬元)以上之工程採購案計有 1,114 件,曾 (一)缺工、物價上漲雖為事實,但政府已有相 流標案件 767 件,佔 68.85%;110 年查核 關因應措施:包括協調中央各主管機關源 14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金額以上之工程採購案計有 1,068 件,曾流 頭控管,使混凝土材料量足價穩供應;受 標案件增至 775 件,佔 72.57%;111 年查 國際價格影響之材料,以契約三層級(營 核金額以上之工程採購案 1,304 件,曾流標 造工程個別項目、中分類、總指數)物調 案件增至 1,018 件,佔 78.07%,112 年上 機制因應;缺工問題以「本勞為主、移工 半年,查核金額以上之工程採購案曾流廢標 為輔」及「增加供應、減少需求」因應。 案件已達 491 件,佔 71.99%,工程類採購 (二)近年約 9 成公共工程可順利決標,少數因 案流標之狀況呈增加趨勢,行政院公共工程 個案原因流標,本會已通函提供因應措 委員會應檢討分析流標案件增加之原因為 施,並持續宣導: 何,並研擬相關因應措施,藉此改善工程案 1.本會自 107 年以來,已專案檢討逾 340 件 件不斷流標之狀況。綜上所述,爰要求行政 流標案件,歸納出流標主因為「設計內容 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檢討流標增加原因及 與預算編列不相符」 、「未按實際需要訂定 研擬相關因應措施,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 工期」 、「契約書圖條件不合理」及「案量 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集中廠商觀望」 。 2.本會已彙整「機關辦理公共建設應注意事 項」,提醒工程主辦機關應有積極作為, 以減少公共工程流標發生。 3.本會已主動赴六都及流標情形較多之縣 市政府舉辦計 15 場次說明會,讓第一線 工程主辦機關瞭解因應對策,並藉由雙向 交流溝通討論,回饋實務意見予本會,期 透過相關措施及務實檢討,減少流標發 生,使公共工程順利執行。 二、近 4 年公共建設順利推動: (一)查核金額以上工程採購招標 2 次內決標件 數比率,已較 111 年度改善。 (二)近 4 年公共建設執行經費達成率均為 95 %以上,顯示公共工程持續順利推動。 142 主辦 會計 人 員 孫 慧 卄 機、 關 長 官 :陳 金德 金徹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