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華 民 國 103 年 度 16-1 (自 10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 中 央 政 府 總 決 算 僑務委員會單位決算 僑 務 委 員 會 編 印 僑 務 委 員 會 決 算 目 次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一、總說明 (一)施政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 1 (二)預算執行概況…………………………………………………… 42 (三)資產負債實況…………………………………………………… 44 二、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決算表……………………………………………… 48 (二)歲出政事別決算表……………………………………………… 52 (三)歲出機關別決算表……………………………………………… 54 (四)以前年度歲出政事別轉入數決算表…………………………… 60 (五)以前年度歲出機關別轉入數決算表…………………………… 62 (六)歲入類平衡表…………………………………………………… 66 (七)經費類平衡表…………………………………………………… 67 三、附屬表 (一)歲入類現金出納表……………………………………………… 69 (二)經費類現金出納表……………………………………………… 70 (三)經費類平衡表各科目明細表 1、專戶存款明細表……………………………………………… 72 2、應付歲出保留款明細表……………………………………… 73 3、應付歲出保留款-本年度明細表…………………………… 74 4、保留庫款明細表……………………………………………… 75 5、保留庫款-本年度明細表…………………………………… 76 6、押金明細表…………………………………………………… 77 7、暫付款明細表………………………………………………… 79 8、保管款明細表………………………………………………… 81 9、代收款明細表……………………………………………… 89 10、保管有價證券明細表……………………………………… 92 11、應付保管有價證券明細表………………………………… 93 12、經費類經費賸餘明細表…………………………………… 94 92 (四)歲出用途別決算分析表………………………………………… 98 (五)歲出用途別決算綜計表………………………………………… 100 (六)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8 (七)本年度經費預算國庫已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112 (八)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國庫已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114 (九)公用財產目錄總表……………………………………………… 118 (十)歲入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119 (十一)歲出保留數(或未結清數)分析表………………………… 120 (十二)歲出賸餘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122 (十三)人事費分析表………………………………………………… 124 (十四)對各部門捐助財團法人之效益評估表……………………… 126 (十五)重大計畫執行績效報告表…………………………………… 130 (十六)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 146 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十七)立法院審議通過 101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所提決 192 議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總 說 明 僑 務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一、施政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 (一)已完成施政計畫重點概述: 1. 協導僑團舉辦節慶及年會等多元活動,結合主流,提升我國之國際能見度; 遴邀僑社幹部及華裔專業青年回國參訪研討,培植僑社新血;辦理重要僑團 負責人接待邀訪,擴增友我力量;結合僑社熱心及青年志工推展僑社服務工 作,協助僑社發展;充實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軟硬體設施,提供優質服務; 規劃購置或更新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擴充僑務服務據點,提升服務效能。 2. 健全僑教永續發展,輔導海外僑民學校轉型,與主流接軌,推動華文品牌全 球布局,傳揚正體字與優質華語文教學;掌握全球華語學習熱潮,運用數位 科技支持海外華文教育;充實函授及遠距教學課程,建構僑胞終身學習網 絡;培訓文化種子,推展僑界多元社教活動,促進文化交流。 3. 輔導海外僑臺商事業發展,配合提升我國經濟競爭力;聯繫全球僑商團體, 培育僑商經貿人才,結合國內產官學界資源,輔導提升僑臺商經營實力;配 合政府經濟發展政策,輔導暨邀請相關產業之僑營企業或僑界專業人士返國 觀摩,並安排與國內企業交流商機,進行投資合作,以提升國家經濟競爭力。 4. 全面強化海外文宣機制,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運用本會「宏觀數位媒體」 入口網站,整合「臺灣宏觀電視」 、「宏觀網路電視」 、「僑社新聞網」 、「宏觀 周報」 、「宏觀僑務新聞網」及「宏觀廣播」等各項媒體平臺,以提供僑胞最 新、最即時之新聞資訊,並適時宣達國策,發揮國際傳播效益,促進僑胞與 政府間雙向交流溝通,增加海外與國內之互動。 5. 擴大宣導僑生回國升學,加強辦理僑生技職訓練:開放多元入學管道,爭取 海外華裔青年回國升學及接受技術訓練;繼續辦理僑生工讀及各種獎勵措 施,落實在學僑生生活輔導與照顧;鬆綁留臺工作法令,加強畢業僑生聯繫 服務,強化聯誼組織功能;輔導海外華裔青年來臺研習,強化華裔青年聯誼 組織,培育僑社繼起人才。 6. 強化證照服務品質,提升為民服務效能:在依法行政原則下,賡續研釋證照 法規;針對涉及僑民權益事項,適時反映僑界意見,向相關主管機關研提修 正建議,以維護僑民權益,提升服務效能。 1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一、僑民及 一、加強僑 一、加強聯繫僑團負責 一、為增進僑社團結與 僑團聯 社聯繫 人、輔助召開各項 向心,103 年度協導 繫服務 及輔助 聯誼性活動暨年 僑團舉辦年會活動 與接待 舉辦多 會,增進僑社團結 共 55 場次,約 1 萬 元活動 與向心。 7 千人次參加,其中 二、輔助海外各地僑社 洲際性之年會活動 配合國慶及時令節 如「大洋洲臺僑暨 慶、重要紀念日舉 華僑團體聯合會第 辦多元活動,鼓勵 31 屆年會」、「美洲 僑團辦理各項與當 各地中華會館、中 地主流社會交流活 華公所、華僑總會 動,擴增友我力 聯誼會第 27 屆年會 量,提升我國際能 暨全美各地中華會 見度,並輔助青年 館、中華公所聯誼 僑團組織,強化華 會第 31 屆年會」、 裔青年聯繫機制, 「亞洲華人聯誼會 協助僑社永續發 第 19 屆年會」、 「歐 展。 洲華僑團體聯誼會 第 40 屆年會」、 「非 洲地區華人聯誼會 第 19 屆年會」、 「中 美洲暨巴拿馬六國 中華、華僑總會聯 合總會第 49 屆年會 暨第 42 次懇親大 會」等,鞏固友我 力量,對凝聚海外 僑胞向心,擴增僑 社橫向交流,甚具 效益。 二、僑界因地制宜規劃 具臺灣特色之活 動,提升我國際能 見度,並鼓勵華裔 青年僑團主辦活 動,凝聚轄區僑胞 向心力及僑務工作 2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之 經 驗 傳 承 , 103 年度協輔僑團舉辦 元旦、春節、國慶 等節慶活動如下: (一) 元旦慶祝活動共 55 場次,約 1 萬 5 千人次參加。 (二) 春節慶祝活動共 863 場次,約 93 萬 9 千人次參加。 (三) 雙十國慶慶祝活 動共 465 場次,約 19 萬 3 千人次參 加。 (四) 其他節 慶活動共 84 場次,約 8 萬 1 千人次參加。 三、綜上,103 年度協導 僑團舉辦年會及節 慶活動,全年總參 加人次共約 124 萬 5 千人次,已達原訂 103 萬人次目標值。 三、安排本會正副首長 103 年度本會正、副首長 出席僑社重要活動 分 別 前 往 美 國 ( 芝 加 及舉辦座談,以表 哥、紐約、舊金山、洛 達對僑社之重視, 杉磯、鳳凰城、波士頓、 增進雙向溝通。 檀香山、亞特蘭大、邁 阿密、關島) 、泰國、日 本(東京、大阪) 、菲律 賓、印尼、韓國(首爾、 仁川)、澳大利亞(雪 梨、墨爾本)、紐西蘭、 巴拿馬、薩爾瓦多、尼 加拉瓜、奧地利、德國、 模里西斯等地區出席重 3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要僑團活動暨訪視僑 社,以表達對僑社之重 視,增進雙向溝通。 四、輔助各地僑團重要 103 年度各地重要友我 會所充實軟硬體設 僑團會所如有更新軟硬 備,協助僑團永續 體設備設施需求,均由 發展。 駐外單位陳報本會審 核,就其實際需求提供 適度之輔助,並責成駐 外人員對於受補助僑團 積極協導,以協助其永 續經營發展,並收凝聚 僑心之效。 二、舉辦僑 一、遴邀僑社幹部及華 一、辦理「第 63 期北美 社工作 裔專業青年回國參 地區僑社工作研討 研討會 訪研討,培植僑社 會」,計有華府等 15 及邀訪 新生代,爭取華裔 個地區 34 位學員參 活動 青年向心。 加;辦理「103 年度 亞太地區僑社工作 研討會」 ,計有來自 亞太 12 個國家 16 個地區之僑社幹部 計 25 人參加,增進 渠等瞭解當前國家 政策及國內政經文 化進展,並促進僑 社幹部間橫向交流 聯繫。 二、辦理「2014 年海外 專 業 青 年 研 習 會」,計有來自美、 加、紐、澳及德國 等國家之華裔專業 青年 23 人參加,增 進學員瞭解我國政 4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經人文及醫療科技 產業之發展,爭取 對我之認同及支 持,進而於返回僑 居國後,發揮影響 力,協助推展公眾 外交,提昇我國際 能見度。 二、接待返國參訪之重 103 年度接待返國參訪 要僑團,安排拜會 之重要僑團計 32 團 831 活動暨座談,以溝 人,增進海內外交流聯 通僑情,增加對國 繫,傳遞當前國家政策 內及僑務施政之瞭 及施政方針,達到增進 解。 海外僑社領袖對我國內 政經發展及僑務工作瞭 解之目標。 三、落實僑 一、在海外派有專職僑 協導僑界熱心人士成立 務工作 務 工 作 人 員 之 據 志工服務團體,除協助 增進溝 點 , 結 合 僑 界 資 各地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通服務 源,推動僑務志工 推展僑務外,並協助辦 服務工作,並鼓勵 理 各 項 節 慶 、 教 育 文 青年志工參與,協 化、新移民服務及社區 助 僑 社 傳 承 及 發 參與等活動。103 年度海 展。 外各地志工參與僑社服 務工作約 55,000 人次, 已達原訂 50,000 人次目 標值。 二、輔助歸僑團體舉辦 輔助印尼、越南、緬甸、 各項活動及聯繫服 高棉、寮國等歸僑協會 務事項,建立歸僑 及華僑協會總會、華僑 與政府聯結機制, 救國聯合總會、世界客 增加與政府互動交 屬 總 會 等 舉 辦 各 項 活 流。 動,增進歸僑團體的聯 繫交流;並舉辦歸僑團 5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體座談會,加強與渠等 之聯繫,凝聚歸僑向 心。 二、華僑文 提升海外服 一、充實及更新華僑文 一、本會在海外僑胞眾 教中心 務效能,提 教服務中心設施, 多地區設置華僑文 服務工 供多元優質 提供僑社辦理各項 教服務中心,目前 作 服務 聯誼、會議、研討、 計有 17 處,對聯繫 藝文、教育文化、 僑胞感情、匯聚支 慈善公益等活動, 持政府力量,發揮 提升服務品質及效 相當之成效,各地 能,以嘉惠僑眾。 僑教中心亦成為我 政府凝聚當地華人 社會向心的據點。 二、賡續充實中心軟硬 體設施,部分僑教 中心建物老舊需進 行整修,103 年度已 於洛杉磯及休士頓 僑教中心完成大型 整繕工程,提升僑 教中心服務品質與 對外形象;另華府 僑教中心全面檢修 及汰換大廳、會議 室、展覽室及舞蹈 教室之照明設備及 空調系統,以提供 優質服務。 三、103 年度海外華僑 文教服務中心及圖 書閱覽室等服務據 點提供場地、中文 圖書及民俗舞蹈服 裝之租借服務,並 協導僑團舉辦各項 社團聯誼、僑教藝 6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文、節慶紀念、研 習座談等活動,服 務 僑 胞 約 82 萬 8,400 人次,已達原 訂 82 萬 6 千人次目 標值。 二、辦理設置巴黎華僑 一、巴黎華僑文教服務 業 敦 請 駐 外 文教服務中心計 中心購置計畫,駐 單 位 密 切 注 畫,擴增海外僑務 法國代表處已擬定 意 後 續 辦 理 服務據點,提升服 場 地 採 購 招 標 文 情形。 務效能。 件,並妥洽華文報 紙刊登公告版面, 預定進行場地招標 公告,惟因本案 103 年度預算經立法院 審議凍結五分之 一,為免完成招標 程序後無法支付場 地購置款,相關設 置期程順應推延。 二、前項預算凍結案經 獲立法院於 103 年 12 月 18 日排入議 程完成專案報告, 准予動支。 三、本會業辦理計畫期 程變更報院作業, 俟行政院審核同意 後,將請駐法國代 表處積極續辦設置 事宜。 三、僑校發 一、掌握全 一、辦理實體及數位培 一、結合海外僑校及僑 展與輔 球華語 訓課程,提升華語 教組織,自行辦理 助 學習熱 文師資教學專業知 或與國內大學院校 潮,引 能及僑校校長、主 合 作 , 辦 理 「 103 7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導海外 任等校務經營者管 年度海外教師研習 僑校轉 理能力,使僑校逐 會」,計有泰北、菲 型發展 步轉型為社區華語 律賓、印尼、越南、 文教學中心,以擴 加東、美西、中南 大對外華語文教學 美洲、歐洲、臺語 市場。 及泰國等 13 組 51 站,共遴派 33 位國 內講座前往巡迴教 學,另含在地自 辦、遠距教學等模 式,共計培訓海外 華語教師 4,110 人。 二、由本會自行辦理或 委託國內大學院校 辦理紐澳非、臺 語、泰國、印尼、 緬甸及馬來西亞等 地「海外教師回國 研習班」共計 9 班 期及 2 期僑校經營 管理研習班,計培 訓校長、主任及教 師 402 人。 二、派遣僑教替代役、 一、為充實僑教師資陣 本 案 俟 役 男 國內青年志工、大 容,103 年度共計派 於 104 年 4 月 學院校華語文系所 遣 50 名役男前往日 返 臺 交 付 登 學生及整合民間資 本、韓國、菲律賓、機 證 後 即 刻 源支援海外僑校教 泰北及巴拿馬等 5 辦 理 核 銷 事 學工作,以充實僑 國僑校進行教學支 宜。 校教學內涵、支援 援工作,另為避免 僑教前線,提升我 替代役役男赴菲服 華語文教學競爭 勤因未持有回程機 力。 票遭原機遣返,爰 於赴任時即訂妥約 2 週期程回程機 位,俟入境後再依 8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個人實際退伍日期 變更返程班機,因 役期長達約 1 年, 致相關機票款無法 於 103 年度辦理核 銷,報院申請保留 轉入 104 年度繼續 辦理。 二、與教育部青年發展 署合辦國際青年志 工海外僑校服務計 畫,派遣國立臺灣 大學等 27 個志工團 隊 116 名 青 年 志 工,前往馬來西 亞、泰國、越南、 印尼及韓國等 5 國 18 所僑校服務。 三、依據「僑務委員會 鼓勵國內大學院校 選送學生赴海外僑 校實習補助作業要 點」 ,補助國立臺灣 師範大學等 4 所大 專院校 15 名華語文 系所學生,前往韓 國、日本、菲律賓、 汶萊、巴拿馬等 5 國 7 所僑校從事教 學實習。 三、因應華語文教育主 一、推動「一僑校、一 流化,積極輔助各 主流學區」聯繫方 地僑校以優質教學 案:包括輔導僑校 實績與成效,爭取 與主流教育體系合 參與當地國華語文 作辦理華文課程、 教育發展計畫或與 師資培訓、支援教 9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主流學校合作開設 學師資及教材等; 華語文課程,將我 協輔僑校及僑教組 優質華語文向主流 織辦理融合文化特 教育體系推廣。 色之華語文教學或 競賽活動,並邀請 主流社會人士及主 流學校師生觀摩、 參與。 二、結合當地政府資源 及參與主流教育研 討會,爭取對主流 教育體系之影響 力:如協導美國各 地僑校暨僑教組織 爭取參與「星談計 畫(StarTalk)」 ,以及 輔導各地僑校暨僑 教組織積極參與主 流文教組織所辦理 之重要年會及研討 會活動等,透過持 續協導全美中文學 校聯合總會組團參 加「2014 年全美外 語 教 學 學 會 (ACTFL) 」 年會, 積極輔導該會強化 內部組織及與主流 教育體系交流,進 一步提升其在主流 華文教育界影響 力。 三、鼓勵進入主流學校 任教之教師組成聯 誼組織,俾成為僑 校與主流學校間交 流或合作之橋樑。 10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四、續訂定「臺灣書院 華語文教學及正體 字 推 廣 實 施 計 畫」,輔導海外僑教 中心及僑校、僑教 組織辦理華語文教 學及正體字推廣活 動,藉以向美國主 流人士推介臺灣優 質華語文教學及正 體字之美。103 年度 共計辦理 61 項華語 文教學及正體字推 廣活動, 計 35,811 人次參與。 四、輔助具潛力僑校成 輔導全球 67 處重要僑教 為「華語文數位學 據點設置「華語文數位 習中心」 ,加強僑校 學習中心」示範點及教 教 師 數 位 教 學 動 學點(亞洲 6 處、北美 能,具體提升海外 洲 40 處、中南美洲 7 華語文教學品質與 處、歐洲 5 處、非洲 2 競爭力;推展僑教 處、大洋洲 7 處) ,做為 雲計畫,以數位科 師資培訓、教學支援、 技加值服務僑教體 教材開發、僑校服務及 系。 人才資源之實體通路, 並運用僑教雲端服務, 研發創新教學內容,發 展數位教學模式。 五、鼓勵海外僑校自行 為增益海外華裔青年來 組團來臺與國內各 臺學習華語文及臺灣多 級學校或民間文化 元文化管道,依據「僑 團體合作辦理華語 務委員會輔助海外僑校 文 或 文 化 研 習 活 及僑團辦理組團來臺研 動,擴大海內外交 習華語文或臺灣文化活 流。 動作業計畫」,103 年度 11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協導美國、菲律賓、印 尼、馬來西亞、泰國、 法國等 16 僑校(團)共 341 人組團來臺研習華 語文及臺灣文化。 二、運用數 一、配合國家對外華語 為因應全球華語文學習 位科技 文輸出政策,整合 數 位 化 及 主 流 化 之 趨 優勢, 臺灣優質華語文教 勢,打造臺灣華語文教 支持海 學之豐富資源、技 學品牌,本會積極整合 外華文 術與軟硬體成就, 產官僑學資源,透過平 教育 提供僑校及國際友 臺建置、內容充實、師 人科技化與便捷化 資培訓、多元行銷等措 之 華 語 文 學 習 環 施,建構具連貫性的華 境,進而提升我國 語文學習模式,提升整 國際能見度。 體數位僑教服務效能, 以優質軟硬體及虛實並 進之雙效策略,擴大華 語文推廣構面,爭取海 外華語文市場。 二、在本會「全球華文 順應數位資訊科技之發 網」既有基礎上, 展,本會建置「全球華 結合國內產官學界 文網」 資源及運用網路科 (www.huayuworld.org) 技,優化網站系統 網站之虛擬通路,並因 及提升內容質量, 應雲端學習趨勢,導入 打造友善、便捷之 相關雲端應用服務,迄 華語文數位教學網 103 年 12 月底止,全球 站。 華文網首頁點擊次數累 計已超過 1,563 萬人 次;另每兩週發行之「僑 教雙週刊」亦深獲海外 好評,自 92 年迄今網路 版累計瀏覽人數已突破 26,609 萬人次。 12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三、持續輔導海外「華 一、為強化及深化海外 語文數位學習中 華語文教學數位化 心」及僑校辦理數 之基礎,103 年度辦 位教師培訓課程以 理「華文網路種子 及各類數位推廣活 師資培訓計畫」線 動,發展新型態華 上課程基礎班 3 梯 語文數位教學模 次、線上課程進階 式,鼓勵爭取與主 班 1 梯次、實體課 流社會合作機會, 程進階班 1 梯次, 促進多元文化交 共培訓 170 人,平 流。 均滿意度達 91%。 二、輔導 59 處海外僑校 暨僑教組織開辦 「海外數位華語文 推廣計畫」 ,活動總 時 數 逾 3,400 小 時,超過 2 萬人次 參與。 四、因應雲端科技進步 一、隨著行動通訊科技 以及行動通訊科技 成熟以及行動載具 發達,以「微學習」 日益普及,除賡續 之思維調整本會教 編製紙本教材外, 材傳遞型態,提供 並將熱門教材轉製 行動化與雲端教學 成 應 用 課 程 (App) 服務。 及電子書,目前已 完成 7 支 App 以及 298 本電子書。 二、因應「微學習 Micro learning」趨勢,委 請專家學者重新盤 點「一千字說華語」 課文內容,選擇其 中 29 課(全書 100 課) ,重新整理為 27 課,採主題式教 學,分為初、中、 13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高三級,另新增試 題,方便學習者自 我測驗,瞭解學習 狀況。 三、另於線上同步平臺 開設師培課程逾 1,130 門,以架構虛 實相輔的「數位僑 教體系」 ,延續海外 華語文市場之優 勢。 三、推展海 一、以中華函授學校基 中華函授學校(以下簡 外華文 礎,發展遠距僑教 稱函校)103 年度共開設 遠距教 體系,藉由華語文 「華文教師科」等 9 科 育,建 及技職教育課程開 99 種課程,提供學習華 構僑胞 設,透過函授及網 語文、中華文史藝術、 終身學 路,提供海外僑胞 華語文教學等專業技能 習網絡 學習華語文、中華 的機會,計有 4,672 人 文史藝術及華語文 選讀,課程選課人次達 教學等專業技能的 14,124 人次,學生主要 機會。 來自馬來西亞、印尼、 菲律賓、泰國及美國等 地區。 二、賡續引進學分授予 103 年度辦理「遠距華語 機制,辦理短、中、文師資線上培訓班」 ,計 長期遠距師資培訓 有全球 22 個地區 53 位 課程,提供海外華 參訓海外僑校教師。本 文教師提升教學知 培訓班課程內涵及科目 能的管道。 均參照教育部對外華語 教學能力認證考試科目 及國內大學院校華語文 教學系所教育學程核心 課程,選定「華語文教 學導論」等 9 門學分課 程,參訓學員依規定通 14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過學習評核標準,除可 獲頒本會與國立空中大 學會銜發給之結業證書 外,亦由國立空中大學 授予上開各課程各二學 分證明,除有助提升海 外僑校教師專業教學能 力,並提供渠等取得華 語文教學學分證明之管 道。本培訓班學員平均 滿意度 89%。 三、順應海外僑教需求 新編「教育概論」、「教 及 華 語 文 教 育 趨 育社會學」及「漢語語 勢 , 賡 續 新 編 課 言學」等 3 種課程,以 程,充實遠距教學 提供 104 學年學員選讀。 內容。 四、擴大辦理函校網路 103 年度除「華文教師 課 程 隨 選 隨 上 服 科」外,新增「電腦資 務,並發展行動學 訊科」網路修課隨選隨 習服務,及強化遠 上服務,擴大提供更便 距線上教學機制, 捷的學習管道;並參照 以提供海外僑胞更 學生修課情形及課程屬 友善、便捷遠距學 性,開辦線上同步互動 習資源。 教學活動 120 場次,提 供來自全球各地的同學 與授課教師即時進行互 動。另發展行動學習服 務,103 年新編網路課程 可跨載具瀏覽,規劃建 置行動版網站。 五、發行「函校通訊」 編製「函校通訊」及「中 及「中華函授學校 華函授學校電子報」各 2 ,宣傳函校 期,有效傳達數位教學 電子報」 發展現況,並作為 相關訊息。 15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函校師生分享交流 的園地。 四、華僑文 推展僑界多 一、結合當地主流社會 輔助僑團辦理 364 項文 化社教 元 社 教 活 重要節慶,規劃推 藝 、 體 育 系 列 活 動 , 活動 動,傳揚中 展中華傳統及臺灣 5,000 人次大型指標性 華文化促進 多元文化、藝文及 社教活動共達 38 場次, 交流 體育活動,促進國 總參與人次逾 210 萬人 際文化交流,爭取 次。 僑胞認同。 二、賡續籌組文化訪問 一、為配合僑界辦理農 團並鼓勵國內文化 曆春節及雙十國慶 團體,於重要節慶 慶祝活動,103 年 2 赴海外巡演,凝聚 月至 3 月農曆春節 僑心,提高國際能 期間,遴派訪團赴 見度。 亞洲及歐洲地區訪 演 22 場次;另於 103 年 9 月至 10 月 遴派 2 團分赴美加 及中南美洲地區訪 演 28 場次。4 訪團 計赴 19 個國家、42 個城市、演出 50 場 次,吸引 45,778 人 觀賞。 二、邀集國內相關部會 支援「北美地區臺 灣傳統週」活動, 遴派 2 個訪演團巡 迴訪演,計有美、 加 20 個城市 29 個 主辦單位辦理臺灣 傳統週相關系列活 動,參與人數超過 16 萬 7 千人次。 16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三、辦理文化教師海外 遴派 42 位文化志工教師 巡迴教學,推廣臺 並輔導僑團(校)自聘 灣與中華民俗技藝 文化教師,分赴亞太地 及優質文化。 區、中南美洲及非洲等 70 個主辦單位巡迴教 學,參與學員約 21,000 人,教學滿意度約 98 %。 四、辦理舉辦海外華裔 輔導海外辦理夏令營共 青少年夏(冬)令 計 61 營,其中 42 營由 營活動,推展多元 本會遴派 12 名文化教師 社教活動。 前往巡迴教學,另 19 營 由主辦單位自聘教師辦 理,參與學員約 6,426 人,教學滿意度 94.72 %。 五、辦理文化種子教師 辦理 103 年「海外民俗 及青年文化志工培 文 化 種 子 教 師 培 訓 訓活動,加強文化 班」,培訓 584 位美加地 推廣並豐富中文教 區民俗文化種子教師, 學課程內容。 整體研習品質滿意度 99 %。另辦理 103 年「海 外青年文化志工培訓 班」計有 455 人完成全 部課程並領取結業證 書,學員對課程規劃整 體滿意度達 94.05%。 六、贈 送 本 會 僑 教 中 訂贈雜誌及圖書分送本 心、僑團(校)及 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 相關圖書館等國內 心、加拿大滿地可圖書 報 紙 或 優 良 刊 物 閱覽室、洛杉磯華埠圖 等。 書閱覽室、駐斐濟代表 處及墨爾本社團聯合服 務中心等,另依海外需 17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求,贈予駐貝里斯大使 館、馬來西亞中華大會 堂等圖書,以提升海外 華文閱讀風氣。 五、僑民經 一、輔助華 一、配合拓展新興暨穆 辦理僑商重點產業邀訪 濟業務 僑經濟 斯林市場計畫及政 與僑商青年聯繫活動情 事業發 府產業發展,邀請 形如下: 展、鼓 僑商回國考察商機 一、 辦理僑商青年企業 勵回國 與國內產業交流, 家邀訪團、僑商青 商機交 舉辦研討、座談及 年國際貿易研習 流 商機洽談會等活 會、穆斯林市場僑 動,帶動僑商與國 商邀訪團、僑商經 內產業之交流。 營管理研習會、僑 商青年臺灣自行車 旅遊邀訪團及僑商 連鎖加盟創業觀摩 團等 6 項活動,計 有僑商 173 人返國 參加,有效促進僑 臺商瞭解國內投資 環境與產業現況; 另與內政部消防署 合辦菲華僑商青年 消防研習營,計有 32 位青年僑胞回國 參與。以上 7 項活 動共有僑商 205 人 返國參加,平均滿 意度達 96.89%。 二、 接待全美臺灣同鄉 聯誼會及中華民國 不動產仲介經紀商 業同業公會全國聯 合會、連鎖加盟促 進協會、美亞連鎖 協會及薩爾瓦多國 18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際 會 展 中 心 (CIFCO)主席,合 計 34 人,促進渠等 瞭解國內相關經貿 政策及產業發展趨 勢。 二、編 撰 華 僑 經 濟 年 完成 102 年版華僑經濟 鑑,蒐集華人經貿 年鑑精裝本印製及光碟 活動、僑居地經濟 電子書製作。 概況等資料,研訂 華僑經濟發展策 略。 三、建置數位化僑商服 強化及維運全球僑商服 務網絡,強化僑商 務網情形如下: 遠距學習及聯繫機 一、經營「僑商網 ocbn」 制。 FB 粉絲團:因應時 代需求於 102 年 4 月成立,利用互動 加乘效果經營粉絲 團及僑商服務網, 103 年粉絲團人數 已逾 6 千人,12 月 涵蓋人數達一萬多 人。 二、持續建置多元化入 口平臺:為因應海 外企業徵才與發布 商機需求及僑商青 年第二代行動上網 趨勢,完成建置僑 臺商會網站及線上 同學會行動版入 口。 三、網站推廣活動:配 合僑商網 ocbn 粉絲 19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團辦理粉絲招募活 動及搭配國內「自 行車步道建置推 廣」及「臺灣美食 國際化」政策辦理 3 場線上活動,邀集 網友推薦臺灣自行 車悠遊景點及分享 國內外餐廳臺灣 菜,對推廣臺灣觀 光及美食具有實 益。 四、103 年度新增會員 1,101 人,總計會員 數達 4,551 人,每 月瀏覽量約 34,000 人次,發行 24 期電 子報及刊登 1,465 則僑商訊息。 四、輔導海外信用保證 一、協導海外信用保證 基金,擴大服務功 基金提供信用保 能,輔導僑營事業 證,協助海外僑臺 融資。 商取得銀行融資, 從事創業或擴展現 有事業。該基金在 全 球 有 195 處 據 點,103 年度承作保 證 案 件 共 計 260 件,融資金額 1 億 4,238 萬餘美元,保 證金額 8,662 萬餘 美元,達成核定營 運目標 8,400 萬美 元之 103.12%。 二、協導海外信用保證 基金派員於僑務委 20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員會議以及各項僑 胞、僑商研習、培 訓及邀訪等活動中 宣介說明基金業 務。 三、協導海外信用保證 基金派員赴緬甸、 新加坡、菲律賓、 越南、日本、美國 及加拿大等地拜訪 承辦銀行、僑界及 臺商,參加僑、臺 商會議,舉辦保證 業務座談會等,推 動保證業務。 四、協導海外信用保證 基金自 103 年 2 月 開辦「東南亞專 案」 ,放寬東南亞臺 商申辦案件融資上 限至 200 萬美元; 另因應越南 513 暴 動於本年 5 月開辦 「越南 513 專案」, 合計承作 23 件,協 助 20 家受災廠商取 得融資金額 675 萬 美元,保證金額 534.5 萬美元。 二、培訓僑 一、辦 理 僑 商 企 業 管 為培訓僑商經貿人才, 商經貿 理、經營策略及創 協助僑營企業發展,103 人才協 新發展等管理類專 年度辦理經營管理類及 助僑營 業研習活動。 美食廚藝實作類專業研 企業發 二、辦理僑商烘焙、烹 習活動共 12 班次,培訓 展 飪、臺灣美食等實 返國僑商計 481 人次, 作 類 專 業 研 習 活 整體學員滿意度平均為 21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動。 98%,辦理活動如下: 一、 經營管理類專業研 習活動:辦理「餐 館經營研習班」、 「實體店面行銷實 戰班」及 2 期「網 路店面行銷實務 班」等計 4 班次。 二、 美食廚藝實作類專 業研習活動:辦理 「烘焙暨設備展觀 摩團」、「中階主廚 培訓班」、「高階主 廚培訓班」、「烘焙 製作班」、「茶飲簡 餐製作班」、「臺灣 小吃製作班」、「中 式麵點製作班」及 「花藝與茶藝研習 班」等 8 班次。 三、辦理海外僑營事業 103 年度於美國、加拿 巡迴輔導諮商,實 大、澳洲、紐西蘭、印 地協助僑商企業提 尼、馬來西亞、南非、 升經營管理能力。 賴索托、薩爾瓦多、墨 西哥、厄瓜多、多明尼 加、巴拉圭等 13 個國家 41 個地區辦理海外僑營 事業巡迴輔導諮商,總 計 12,590 人次參加海外 經貿活動,整體滿意度 平均達 98.3%。 四、推動「僑營餐館經 一、辦理中、高階「主 營實力提升計畫」 廚培訓班」 ,培訓海 及「僑營臺灣美食 外現職廚師學習經 標章授予及推廣」 典宴席及精緻創意 22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協助海外業者提升 料理實作專業課 經營實力及行銷臺 程。 灣美食。 二、辦理「餐館經營研 習班」 ,培訓海外中 小型餐館之經營者 學習經營專業技 能,以利轉型及提 升發展實力。 三、辦理「僑營臺灣美 食標章授予及推 廣」計畫,評選出 34 家僑營臺灣美食 餐廳,並於美國紐 約法拉盛喜來登飯 店辦理標章及餐廳 推廣暨頒獎典禮活 動,宣揚「僑營臺 灣美食標章」。 四、辦理「臺灣美食展 演及廚藝巡迴講 座」 ,遴派名師名廚 赴海外示範教學及 諮商輔導僑營餐飲 事業,協助海外業 者行銷臺灣美食。 三、聯繫海 一、強化海外僑臺商團 協導世界臺灣商會聯合 外僑商 體聯繫服務,輔導 總會在臺北舉辦第 20 屆 組織並 辦理世界性或洲際 年會、世界華人工商婦 協助推 性活動。 女企管協會總會在澳洲 展業務 布里斯本舉辦 2014 年世 界大會,以及世界華商 經貿聯合總會在臺北舉 辦第 13 屆世界年會,與 會人數達 2,100 人。 二、邀訪僑臺商組團回 接待那霸商工會議所女 23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國參訪及考察。 性會、北美洲臺灣旅館 公會聯合總會回國訪問 團、第 21 屆亞洲臺灣商 會聯合總會回國訪問 團、德國卡爾斯魯厄市 市政代表團、馬來西亞 登嘉樓中華總商會訪問 團、泰國皇家移民總局 及泰國臺商商會聯合總 會義警隊、第 20 屆世界 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回國 訪問團、越南臺灣商會 聯合總會愛臺拜訪團、 美國德州嘉倫市及達福 臺灣商會姊妹市委員會 經濟發展訪問團、洛磯 臺美商會回國訪問團、 世界華商經貿聯合總會 重要幹部訪問團、非洲 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回國 訪問團、北美洲會計師 協會回國訪問團、世界 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第 21 屆重要幹部訪問團、第 23 屆國家磐石獎得獎企 業訪問團、北美洲臺灣 商會聯合總會返國參訪 團及東京華僑商工聯合 會回國訪問團等共 17 個 僑商團體回國訪問交 流,考察國內投資環境 與商機。 三、辦理僑臺商團體幹 一、為厚植海外僑商團 部、青年菁英及僑 體、臺灣商會之領 商婦女培訓活動。 導人才及中階青年 幹部,辦理「2014 24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年海外僑商高階領 導班」 ,培訓僑商幹 部計 33 人;辦理 「2014 年臺商會領 導班」 ,培訓臺商會 領導幹部計 48 人, 以及辦理「2014 年 臺商會菁英班」 ,培 訓臺商會青年菁英 計 31 人。此外,為 結合政府與公益社 福機構資源,提供 海外青年培養人道 關懷及參與志工服 務之生活體驗, 「2014 年僑商青年 國 際 志 工 服 務 營」 ,計有海外青年 34 人參加。 二、為精進海外女性領 導人管理營運智能 及拓展人脈網絡, 增進海外柔性支持 力量,辦理「2014 年傑出華裔女性企 業 家 領 袖 邀 訪 團」 ,培訓傑出華裔 女 性 領 導 人 計 30 人。 三、以上各項活動共有 海外僑商 176 人參 加,平均滿意度 90.7%。 四、輔助僑臺商團體舉 輔導洲際級以上僑商組 辦年會等會務活動 織召開 12 次理監事會, 及商品展等經貿活 與會人數達 4,870 人。 25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動。 五、輔導舉辦優秀僑商 輔導舉辦第 16 屆海外臺 選拔及相關經貿活 商磐石獎、海外華人第 動 , 提 升 僑 商 形 23 屆創業楷模,分別有 象。 6 家臺商企業及 4 位創 業楷模獲獎。 六、回國升 一、鼓勵海 一、辦理海外各地僑生 一、辦理 103 學年度海 學僑生 外僑生 申請來臺升學僑生 外各地區僑生申請 服務 回國升 資格審查作業,包 來臺升讀各級學校 學 括就讀研究所、大 申請表件審查等作 學校院、五專職 業,申請人數 4,236 校、中等學校及馬 人。另辦理國立臺 來西亞春季班等。 灣師範大學僑生先 修部 103 學年度馬 春班招生工作表件 審查作業,申請人 數 319 人 , 合 計 4,555 人。 二、103 年度經本會輔 導回國就學僑生人 數(含馬春班)共計 3,496 人。 二、協同教育部、海外 103 年度會同海外聯招 聯招會等單位前往 會辦理僑生回國升學宣 海外重點僑區舉辦 導工作如下: 招生說明會,宣導 一、 8 月 10 日至 16 日組 國內僑生招收現 團前往印尼棉蘭、 況,鼓勵僑生回國 山口洋、坤甸、日 升學。 惹、三寶壟等 5 個 城市,舉辦 6 場僑 生招生宣導座談及 說明會,廣邀保薦 單位、當地華裔學 生及家長等 400 餘 26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人參加,並赴 6 所 學校舉辦座談會, 分別與 1,900 餘位 同學面對面互動。 二、 11 月 20 日至 27 日 組團赴緬甸辦理招 生宣導說明會,於 東枝、臘戌、眉苗、 曼德勒、密支那及 仰光等地區辦理 6 場次招生宣導說明 會,計有師生 700 人參加。 三、協助教育部及海外 103 年 3 月協同海外聯招 聯招會辦理亞洲地 會赴緬甸地區辦理學科 區僑生回國升讀大 測驗試務工作,參加學 學及五專職校之學 科測驗人數 113 人。 科測驗工作。 二、在學僑 一、分區舉辦北中南東 103 年度分別完成北中 生輔導 共四區僑生春季活 南東 4 區僑生春季活 與照顧 動。 動,計 100 所學校 2,700 人次參與。本會出席前 項 4 場活動時,均適時 傳達政府照顧僑生各項 政策,並答復及解決僑 生提問相關事項。 二、輔助學校辦理僑生 103 年度輔助全國 80 校 春節祭祖暨師生聯 辦理 80 場僑生春節祭祖 歡餐會活動。 暨師生聯歡餐會活動, 合計 12,861 位師生參 與,對於加強與各校之 聯繫交流,著有效益。 本會出席活動長官悉與 學校師長溝通及瞭解僑 27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生在校情形,並答復及 解決僑生提問相關事 項。 三、舉辦全國僑生社團 辦理「103 年全國僑生社 幹部研習會活動。 團幹部研習會」 ,計有來 自全國 30 所大專校院, 推薦共 70 位僑生幹部參 加;安排團體活動企 劃、議事規範、社團組 織經營、領導實務、財 務管理、僑生社團實務 演練、人際溝通及說話 藝術等,理論與實務兼 具,並有實務成果發 表,成果豐碩反應良 好。 四、輔導僑生社團辦理 103 年度輔導各學校及 活動及發行刊物。 地區性僑生社團辦理 79 場活動及發行 2 份刊 物,對於輔導在學僑生 社團發展,成果良好。 五、舉辦僑輔工作人員 辦理北中南等區 6 場僑 交流平臺活動與會 輔工作人員交流平臺會 議。 議,並辦理 1 場次之「全 國僑生暨海青班學生輔 導人員研習會」: 一、 進行僑輔工作經驗 分享傳承與重要事 項商討,同時就本 會最新推動政策與 學校進行溝通宣 導。 二、 邀請相關機關舉辦 座談,對於現場參 28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與僑生或僑輔工作 人員所提出之建 議,現場作即席答 復,其中分別有 4 案及 3 案係本會尚 待研商及事涉他機 關業務,案經積極 協調相關機關研 處,除 1 案仍須本 會研議外,其餘 6 案業將處理情形逐 一回復當事人,整 體活動效果反應良 好,提問問題解決 率達 85.71%。 三、連結畢 一、規劃辦理僑生就業 辦理「103 年度僑生畢業 業留臺 博覽會。 職涯規劃研習會」 ,分北 校友全 (含東)中南 3 區辦理 4 球網絡 場,共計 325 位應屆畢 業僑生參加;活動上午 安排求職面試技巧等講 座課程,以及留臺工作 及居留相關問題解答座 談;下午安排與中華民 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搭 配舉辦「2014 年在臺僑 外生與國內企業媒合商 談會」,讓出席活動僑生 直接參與面試,獲參與 僑生同學熱烈迴響。 二、辦理大專院校應屆 為加強僑生畢業聯繫, 畢業僑生歡送等相 期 許 返 回 僑 居 地 後 關事宜。 加入留臺校友會組 織,相 互 照 應 及 協 助 就業,共同發展僑 29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區 , 103 年度共計補助 65 所學校總計 3,049 位 應屆畢業僑生舉辦 65 場 歡送會,並核發畢業學 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與獎 狀。 三、輔助全球各地校友 103 年度輔助全球各地 會舉辦各種節慶、 留臺校友會舉辦各項文 文藝、年會慶祝活 藝、年會慶祝活動總計 動。 50 場次;安排正副首長 或相關處室主管參加留 臺畢業校友所舉辦之大 型活動,共同展現臺灣 文化軟實力。 四、邀請海外留臺同學 辦理「103 年全球留臺校 會重要幹部返國訪 友會領袖幹部返國參訪 問活動。 團」,計有來自海內外 16 個地區(含港澳)校友會 領袖及幹部共 26 人參 加,另馬來西亞永平留 臺同學會「2014 年農植 物業赴臺參訪團」及峇 株、雪蘭莪及吉隆坡留 臺同學會亦分別籌組臺 灣遊學團來臺參訪。 七、海外青 一、培訓海 加 強 培 育 海 外 華 裔 青 一、103 年 12 月 19 日假 年技訓 外專業 年,輔助回國學習生產 逢甲大學體育館舉 研習 技術青 技能,促進華社經濟發 行「第 32 期海外青 年人才 展,賡續辦理海外青年 年技術訓練班」聯 技術訓練班第 33 期訓 合畢業典禮、餐會 練及輔導工作,並規劃 及成果展」 ,計有中 第 34 期海青班招生宣 國文化大學等共 15 導相關工作。 校 25 班 1,148 位畢 業學生,以及各校 30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校長、海青班負責 人、學生家長共 3,000 人參加,活動 在隆重熱烈及感恩 氣氛中圓滿完成。 二、第 33 期開辦 13 校 23 班,103 年 3 月 1 日開課,報到人數 共 1,232 人。 三、辦理第 34 期海青班 招生作業,計有中 國文化大學等 26 校 43 班參與招生,共 有馬來西亞等 8 個 國家地區 2,057 人 報名,計錄取 1,887 人分發至銘傳大學 等 17 校 29 班就讀。 四、103 年度本會僅編 列 14 班之預算,除 爭取額度外預算並 調整補助額度增開 11 班為 25 班外,並 同意有意願自付學 費及各項補助經費 之 4 所學校開班, 以增加開辦班數, 提供華裔青年更多 就讀機會,並落實 總統「擴大僑生來 臺升讀大學及培育 人才政策」之政 見。 二、輔導海 一、賡續辦理多樣主題 103 年度辦理各項海外 外青年 性華裔青年研習參 華裔青年回國研習活動 來臺研 訪活動,包括臺灣 如下: 習及團 觀摩團、語文研習 一、 辦理 8 梯次海外華 31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隊活動 班等,提供華裔青 裔青年臺灣觀摩團 年學習華語文、認 活動,共有 1,013 識中華民國臺灣和 位華裔青年參加。 接觸在地文化的機 二、 辦理 11 班期海外 會。 華裔青年語文研習 班活動,共有 932 位華裔青年參加。 三、 辦理海外傑出青年 臺灣文化研習營活 動,邀請 21 位海外 華裔青年菁英來臺 研習參訪。 二、建立海內外華裔青 103 年度辦理交流活動 年交流互動機制, 如下: 協助國內外青年拓 一、 103 年 7 月 23 日本 展國際視野,促進 會「2014 年海外華 國際交流。 裔青年語文研習 班」暑期青少年班 222 人分 7 組(各約 30 人)由承辦單位 淡江大學輔導員帶 往竹圍中學、八里 國中、三芝國中、 石門國中、淡水商 工、淡水國中及正 德國中等 7 個學校 辦理國際遊學交流 活動。 二、 本會「2014 年海外 華裔青年臺灣觀摩 團」活動 8 個梯 次,分別前往國立 臺灣大學、國立政 治大學、臺師大僑 生先修部、國立暨 南國際大學、樹德 32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科技大學、亞洲大 學等校,與學校師 生進行交流活動。 三、擴大辦理服務型華 103 年度賡續與教育部 裔青年活動,如英 合作辦理「海外華裔青 語服務營等,增進 年英語服務營」活動, 海 外 華 裔 青 年 瞭 由本會負責海外華裔青 解 、 認 同 中 華 民 年招募工作,教育部則 國,並藉由英語教 運用國內中、小學資源 學志願服務,協助 辦理營隊服務,並首度 國內偏遠或資源缺 由 客 家 委 員 會 加 入 合 乏地區學童拓展國 辦,共計招收 424 名美 際視野,加速與國 國及加拿大等地區華裔 際接軌。 青年來臺,分赴 20 個縣 市、60 所國中(小)教 學,嘉惠偏遠及教學資 源缺乏地區弱勢學童 3,035 人。 八、華僑新 一、維運 一、運用網路科技服務 一、本會運用網路科技 聞資訊 「宏觀 海外僑胞收視宏觀 服務海外僑胞收視 及傳媒 網路電 電視節目,本會賡 宏觀電視節目,賡 服務 視」 續辦理維護管理 續辦理維護管理 「宏觀網路電視」 「宏觀網路電視」 網站,強化人性化 網站,103 年改變版 點閱服務功能,並 型及部分功能,俾 定期發送電子報、 更符合使用者習 節目快訊及活動訊 慣,並提供每月主 息,加強與收視戶 題精選,強化行銷 之聯繫與服務。 推廣。 二、另本會自 2009 年起 連續 6 年舉辦「華 人金僑獎」活動, 2014 年以「記憶青 春 典藏感動」為主 題,徵求海內外華 33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人,透過照片及短 片記錄在世界各地 求學、工作、旅遊 或移民僑居故事, 獲得熱烈迴響,總 參賽件數及海外參 賽人數均為歷屆最 高。 二、於臉書(Facebook)成立「宏觀數位媒體」 社群建立「宏觀數 FB 粉絲團,提供多元、 位媒體粉絲團」 ,主 即時之海外僑情資訊與 動發送本會最新活 活動報導,以增進與僑 動、新聞動態及美 胞間之聯結互動。此外 食旅遊訊息,並持 每週三發行「宏觀網路 續辦理相關行銷活 電視節目精選」電子報 動,以提升「宏觀 寄發海外讀者 5 萬餘 數 位 媒 體 」 知 名 人,加強與收視戶之聯 度,增加「宏觀網 繫與服務。 路電視」點閱率, 擴大僑胞參與及良 性互動。 三、開發宏觀網路電視 「宏觀網路電視」除了 行 動 應 用 軟 體 既有的「手機/平板」 (APP) ,提供「多 行 動 版 網 頁 收 視 服 務 螢一雲」影音跨平 外,新開發「宏觀電視 臺行動裝置(含平 新聞」APP,支援 iOS、 板電腦及手機)觀 Android 等作業系統, 看之格式與收視介 內容包括僑務新訊、每 面,且支援 iOS、 日新聞(華、閩南、粵、 Android 等作業系 客 及 英 語 等 5 種 語 統,便捷內容推播 言) 、臺灣一週焦點等, 服務,提升整體收 並 提 供 將 影 片 收 藏 至 視體驗,並擴大整 「我的最愛」服務,並 合行銷,以增加收 整合 FB 平臺,提供不限 視族群。 時間、不限地點的行動 34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觀看服務,以加強收視 涵蓋面與參與感。 四、建立「宏觀網路電 「宏觀網路電視」提供 視影音典藏查詢分 「臺灣宏觀電視」即時 享雲」數位內容管 直播及隨選視訊之影音 理系統,精選宏觀 典藏分享服務,影片總 網 路 電 視 自 製 影 數超過 5 千支,並依主 片,以數位圖資典 題內容建置「邀您看臺 藏標準,結合最新 灣」、「宏觀天下」、「新 社群分享功能,提 聞雜誌」、「新聞頻道」、 供全球華人影音典 「學習頻道」等豐富影 藏分享服務。 音資料庫,供全球收視 者自由點選觀看及分 享。 五、提供線上觀看「邀 維運「邀您看臺灣」影 您看臺灣」影片服 片服務,透過隨選視訊 務,增進海外華人 播放「觀光旅遊」、「美 了解臺灣觀光及臺 食饗宴」等多元主題短 灣美食。 片,經統計「宏觀網路 電視」103 年度月平均 瀏覽人次(影片點閱次 數)逾 252 萬人次。 二、辦理 一、 自 96 年 1 月起, 「宏 本會「臺灣宏觀電視」 「宏觀 觀電視」節目製播 為國家唯一對外電視頻 電視影 業務依據「無線電 道,103 年與公視依據 音頻 視事業公股處理條 雙方所簽訂節目製播採 道」業 例」交由「公視基 購契約書及需求規範說 務 金會」辦理。 明書執行。本年度皆依 規定每季提送事業計畫 及收支預算、預排表暨 每月節目表到會審查, 雙方每季舉行工作會報 聽取當季節目製播情形 及下一季之製播規劃。 35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二、 委請公視製播「文 一、103 年全球計租用 6 人政事」、「致富密 顆衛星,每日首播 6 碼」、 「臺灣心動線」 小時,全天候 24 小 及「Taiwan 時以不鎖碼、不收 Outlook」等新聞雜 費方式,報導臺灣 誌型節目,提供 政經社會現況及多 國、臺、客、粵、 元文化面向,並提 英語新聞及僑社新 供網路直播及隨選 聞;並採購國內優 視訊;為使僑胞有 質節目服務僑胞。 機會表達對臺灣之 看法,並拉近僑胞 與國內距離,本會 特別邀請全球各地 僑胞返國參加宏觀 電視「文人政事」、 「Taiwan Outlook」 專訪,以加強海內 外華人相互交流。 二、另自製節目「文人 政 事 」、「 致 富 密 碼 」、「 臺 灣 心 動 線 」、「 Taiwan Outlook」及「宏觀 英語新聞」已在國 內公視頻道排播。 此外並提供華、閩 南、客、粵、英語 新聞及僑社新聞; 並採購國內優質節 目服務僑胞。 三、 透 過 全 球 衛 星 傳 本會每年均函請駐外館 輸、授權海外電視 處及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業者轉播及網際網 積極協助推廣「臺灣宏 路服務,全天候 24 觀電視」節目公開播放 小 時 以 不 收 費 方 授權事宜,截至 103 年 式,報導臺灣政經 12 月底止計授權海外 36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社會現況及多元文 44 家電視業者轉播宏 化面向,提供海外 觀電視。 僑胞及國際友人收 視服務。 四、 排播中央政府及縣 一、103 年自製 96 支短 市政府文宣短(影) 片,內容涵括臺灣 片,擴大宣傳效 地方特色景點、小 益。 吃、文創,以及東 南亞、北美地區傑 出華人故事、國父 革命足跡等。 二、另為廣泛介紹各項 施政措施,請中央 政府機關及縣市政 府提供文宣短(影) 片計 230 支,於「臺 灣宏觀電視」安排 播放每月達 5,500 檔次。 37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以前年度部分(100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華僑文教中 擴充海外服 規劃購置或租設華僑 金山灣區華僑文教服務中 心服務工作 務效能,提 文教服務中心,結合 心購置計畫辦理情形: 供優質服務 僑界資源,擴充僑務 一、 駐舊金山辦事處 102 服務據點,以提升服 年 1 月 29 日第 1 次將 務層面及能量。 新址「工程規劃書」 (即新址裝修工程採 購案之需求規範書) 送交 Milpitas 市政府 進行審核,M 市政府 3 月 13 日始核復「部分 計畫審核意見」 (Partial Plan Review Comments), 復經 4 次反覆修正送 審及 10 餘次溝通協調 後,M 市政府終於 10 月 22 日通過「工程規 劃書」審核並取得 Building Permit。 二、 駐處於 102 年 10 月 29 日辦理新址裝修工程 招標案上網公告,並 由 廠 商 TH General Const. Inc.得標,12 月 8 日完成簽約,並 已於 12 月 16 日進行 圍籬架設及既有隔間 拆除作業。另配合中 心所在地 Milpitas 市 政府安檢需求,分別 於 103 年 11 月 12 日 及 12 月 4 日辦理 2 次 「 變 更 設 計 (Change Order)」,截至 104 年 1 月 18 日止,實際工 程進度為 98.96﹪。 三、 本案計畫時程業獲行 38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以前年度部分(100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政院 102 年 9 月 27 日 院臺外字第 1020059935 號函同意 修正為 100 年 1 月 1 日至 103 年 12 月 31 日,中心新址裝修工程 預計 104 年 2 月底前完 成,俟當地市政府完成 電力及消防設施檢查 及州政府電梯設備檢 查後即可申請使用許 可,預定於 104 年 4 月舉行新址落成啟用 典禮。 39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以前年度部分(101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華僑文教中 擴充海外服 規劃購置或更新華僑文 金山灣區華僑文教服務 業 敦 請 駐 外 心服務工作 務效能,提 教服務中心,擴充僑務 中 心 購 置 計 畫 辦 理 情 單 位 密 切 注 供優質服務 服務據點,提升服務品 形: 意後續辦理 質及效能。 一、 有關金山灣區華僑 情形。 文教服務中心籌設 情形,請參閱施政 計畫分項說明-以 前年度部 份( 100 年度)。 二、 本會業積極督導駐 舊金山辦事處掌握 後續處理進度並將 相關經費保留至 104 年度繼續執行。 40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以前年度部分(102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 作 計 畫重 要 計 畫 實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僑民及僑團 落實僑務工 落實馬總統萬馬奔騰青 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 聯繫服務與 作增進溝通 年政見,拓展國內青年 計畫華語文組郭姓學員 接待 服務 國際視野,並提升對我 補助款,業於 103 年 12 政府駐外工作之認識, 月辦理收回結案。 結合僑界資源舉辦「國 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 畫」。 華僑文教中 提升海外服 充實及更新華僑文教服 芝加哥華僑文教服務中 心服務工作 務效能,提 務中心設施,提供僑社 心辦理之防洪車道緩坡 供多元優質 辦理各項聯誼、會議、 修繕工程,業於 103 年 4 服務 研討、藝文、教育文化、月 15 日竣工並開放使 慈善公益等活動,提升 用。 服務品質及效能,以嘉 惠僑眾。 僑校發展與 掌握全球華 導入僑教替代役、國內 替代役役男赴菲服勤機 輔助 語 學 習 熱 青年志工及大學院校華 票款,業於 103 年 4 月 潮,引導海 語文系所學生協助海外 辦理經費核銷結案。 外僑校轉型 僑校教學工作,以紓緩 發展 全球華文學習熱潮所造 成之華語文教師缺乏問 題。 41 二、預算執行概況 (一)本年度部分: 1. 歲入: 本年度歲入法定預算數 26,777,000 元,決算數 25,867,909 元,占預算數 96.60%,茲就各科目預算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1) 一般賠償收入:法定預算數 0 元,決算數 84,372 元,超收 84,372 元, 主要係宏觀網路電視網路直播及隨選視訊專案節目違約罰款等收入。 (2) 證照費:法定預算數 230,000 元,決算數 191,800 元,執行率 83.39 %,短收 38,200 元,係受理核發華僑身分證明書收入。 (3) 資料使用費:法定預算數 0 元,決算數 102 元,超收 102 元,係檔案 閱覽複製費收入。 (4) 利息收入:法定預算數 62,000 元,決算數 13,368 元,執行率 21.56 %,短收 48,632 元,主要係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銀行存款孳息收 入未如預期,致預算執行率偏低。 (5) 權利金:法定預算數 17,479,000 元,決算數 17,271,965 元,執行率 98.82%,短收 207,035 元,係華僑會館委外經營權利金收入。 (6) 租金收入:法定預算數 8,840,000 元,決算數 7,073,104 元,執行率 80.01%,短收 1,766,896 元,係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場地出借收 入。 (7) 廢舊物資售價:法定預算數 10,000 元,決算數 17,360 元,執行率 173.60%,超收 7,360 元,主要係變賣報廢物品收入高於原列預算數 所致。 (8)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法定預算數 0 元,決算數 574,263 元,超收 574,263 元,主要係收回多倫多及雪梨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退稅款等收入。 (9) 其他雜項收入:法定預算數 156,000 元,決算數 641,575 元,執行率 411.27%,超收 485,575 元,主要係出售本會出版品等收入高於原列 預算數所致。 2. 歲出: 本年度歲出法定預算數 1,461,666,000 元(含第一預備金 8,500,000 元), 決算數 1,448,122,546 元(實現數 1,278,089,906 元,占預算數 87.44%; 保留數 170,032,640 元,占預算數 11.63%),占預算數 99.07%;剩餘數 13,543,454 元,占預算數 0.93%,茲就各項計畫預算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1) 一般行政:法定預算數 359,088,000 元,動支第一預備金 1,500,000 42 元,預算數合共 360,588,000 元,決算數 348,077,131 元,執行率 96.53%,剩餘數 12,510,869 元。 (2) 綜合規劃業務:法定預算數 46,265,000 元,決算數 45,742,086 元, 執行率 98.87%,剩餘數 522,914 元。 (3)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法定預算數 77,364,000 元,動支第一 預備金 2,457,000 元,預算數合共 79,821,000 元,決算數 79,799,314 元,執行率 99.97%,剩餘數 21,686 元。 (4) 僑民社教業務: A.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法定預算數 67,483,000 元,決算數 67,481,839 元,執行率 100%,剩餘數 1,161 元。 B.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法定預算數 283,193,000 元,動支第一預 備金 2,543,000 元,預算數合共 285,736,000 元,決算數 285,728,834 元(實現數 116,825,194 元,保留數 168,903,640 元) , 執行率 100%,剩餘數 7,166 元。保留數係因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 務中心計畫預算遭立法院凍結五分之一,可支用額度不足支應場地 購置費,相關設置期程順應推延。另前項預算凍結案雖於 103 年 12 月 18 日獲立法院同意動支,惟場地採購案總價逾新臺幣 1 億元, 屬巨額採購,依規定應至少公告 28 日,爰無法於 103 年度內完成 購置作業,依簽奉核定案,函報行政院轉入 104 年度繼續辦理。 (5)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法定預算數 91,157,000 元,決算數 91,143,618 元,執行率 99.99%,剩餘數 13,382 元。 (6)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法定預算數 175,195,000 元,決算數 174,783,721 元(實現數 174,033,721 元,保留數 750,000 元),執 行率 99.77%,剩餘數 411,279 元。保留數係 2015 年春聯暨月曆運 寄案,未及於年度內辦理完成,依契約規定及簽奉核定案,函報行 政院轉入 104 年度繼續辦理。 (7) 僑民經濟業務:法定預算數 62,980,000 元,決算數 62,979,175 元, 執行率 100%,剩餘數 825 元。 (8) 僑民文教業務: A. 僑校發展與輔助:法定預算數 191,494,000 元,動支第一預備金 2,000,000 元,預算數合共 193,494,000 元,決算數 193,473,935 元(實現數 193,094,935 元,保留數 379,000 元) ,執行率 99.99%, 剩餘數 20,065 元。保留數係替代役男赴菲服勤,因赴任及退役分屬 43 不同年度,致相關機票款無法於年度內辦理核銷,依簽奉核定案, 函報行政院轉入 104 年度繼續辦理。 B.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法定預算數 98,947,000 元,決算數 98,912,893 元,執行率 99.97%,剩餘數 34,107 元。 (9) 第一預備金:法定預算數 8,500,000 元,已全數動支,明細如下: A. 「一般行政」:動支數額 1,500,000 元。 B.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動支數額 2,457,000 元。 C.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動支數額 2,543,000 元。 D. 「僑校發展與輔助」:動支數額 2,000,000 元。 (二)以前年度應付歲出保留款部分: 1. 100 年度: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上年度轉入數 2,221,459 元(暫付款),本年度實 現數 2,221,459 元,執行率 100%。 2. 101 年度: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上年度轉入數 58,839,000 元(暫付款 54,841,900 元,保留庫款 3,997,100 元) ,本年度實現數 48,630,983 元,執行率 82.65 %,主要係金山灣區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新址裝修工程,未及於年度內辦理 完成,相關經費 10,208,017 元,依規定函報行政院轉入 104 年度繼續辦理。 3. 102 年度: (1)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上年度轉入數 80,000 元(暫付款),已 全數收回並予以註銷。 (2)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上年度轉入數 435,561 元(暫付款) ,本年 度實現數 435,561 元,執行率 100%。 (3)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上年度轉入數 600,000 元(保留庫款), 本年度實現數 587,161 元,執行率 97.86%,剩餘經費 12,839 元業 予以註銷。 (4) 僑校發展與輔助:上年度轉入數 669,600 元(暫付款),本年度實現 數 669,600 元,執行率 100%。 三、資產負債實況 (一) 本(103)年度 12 月 31 日經費類資產科目,合計 250,049,590 元: 1. 專戶存款:主要係存入專戶之保管款、代收款等,共計 40,964,864 元。 2. 保留庫款-本年度:主要係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及 2015 年春聯 44 暨月曆運寄案,未及於年度內辦理完成,相關經費 169,556,790 元,依規 定函報行政院轉入 104 年度繼續辦理。 3. 押金:主要係辦公房舍押金等,共計 3,319,069 元。 4. 暫付款:10,933,867 元。 (1) 預算性質部分:金山灣區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新址裝修工程、設置巴 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及赴菲服勤替代役男機票款,未及於年 度內辦理完成,相關經費 10,683,867 元,依規定函報行政院轉入 104 年度繼續辦理。 (2) 非預算性質部分:財團法人基督教台灣信義會陽明山錫安堂捐助泰 北大谷地村恩惠中學教學設備款 250,000 元,未及於年度內辦理核 銷作業,結轉 104 年度繼續辦理。 5. 保管有價證券:主要係廠商以定期存單繳交之履約保證金等,共計 25,275,000 元。 (二) 本(103)年度 12 月 31 日經費類負債科目,合計 250,049,590 元: 1. 保管款:主要係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廠商繳交之履約保證金、保固金, 以及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收取之圖書押金等,共計 40,300,628 元。 2. 代收款:主要係代收健保費、公保費等,共計 914,236 元。 3. 應付歲出保留款:係金山灣區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新址裝修工程,未及於年 度內辦理完成,相關經費 10,208,017 元,依規定函報行政院轉入 104 年度 繼續辦理。 4. 應付歲出保留款-本年度:係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2015 年春 聯暨月曆運寄案,以及赴菲服勤替代役男機票款,未及於年度內辦理完成, 相關經費 170,032,640 元,依規定函報行政院轉入 104 年度繼續辦理。 5.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主要係廠商以定期存單繳交之履約保證金等,共計 25,275,000 元。 6. 經費賸餘-押金部分:主要係以前年度辦公房舍押金等,共計 3,318,569 元。 7. 經費賸餘-押金-本年度:主要係新增承德官舍安裝機上盒押金,共計 500 元。 45 (三) 資產負債變動情形: 金額(元) 資產科目 變動數(元) 103 年度 102 年度 專戶存款 40,964,864 38,490,793 2,474,071 保留庫款 3,997,100 -3,997,100 保留庫款-本年度 169,556,790 600,000 168,956,790 押金 3,319,069 3,818,687 -499,618 暫付款 10,933,867 58,248,520 -47,314,653 保管有價證券 25,275,000 28,281,515 -3,006,515 合計 250,049,590 133,436,615 116,612,975 金額(元) 負債科目 變動數(元) 103 年度 102 年度 保管款 40,300,628 38,072,707 2,227,921 代收款 914,236 418,086 496,150 應付歲出保留款 10,208,017 61,060,459 -50,852,442 應付歲出保留款-本年度 170,032,640 1,785,161 168,247,479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25,275,000 28,281,515 -3,006,515 經費賸餘-押金部分 3,318,569 3,671,817 -353,248 經費賸餘-押金-本年度 500 146,870 -146,370 合計 250,049,590 133,436,615 116,612,975 46 主 要 表 47 僑務委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決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 計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1) 實 現 數 02 0400000000-2 0 0 0 84,37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46 0439010000-5 0 0 0 84,372 僑務委員會 01 0439010300-9 0 0 0 84,372 賠償收入 01 0439010301-1 0 0 0 84,372 一般賠償收入 03 0500000000-8 230,000 0 230,000 191,902 規費收入 160 0539010000-0 230,000 0 230,000 191,902 僑務委員會 01 0539010100-5 230,000 0 230,000 191,800 行政規費收入 01 0539010102-0 230,000 0 230,000 191,800 證照費 02 0539010300-4 0 0 0 102 使用規費收入 01 0539010305-8 0 0 0 102 資料使用費 04 0700000000-9 26,391,000 0 26,391,000 24,375,797 財產收入 158 0739010000-1 26,391,000 0 26,391,000 24,375,797 僑務委員會 01 0739010100-6 26,381,000 0 26,381,000 24,358,437 財產孳息 01 0739010101-9 62,000 0 62,000 13,368 利息收入 02 0739010105-0 17,479,000 0 17,479,000 17,271,965 權利金 03 0739010106-2 8,840,000 0 8,840,000 7,073,104 租金收入 02 0739010600-9 10,000 0 10,000 17,360 廢舊物資售價 07 1100000000-2 156,000 0 156,000 1,215,838 其他收入 157 1139010000-5 156,000 0 156,000 1,215,838 僑務委員會 01 1139010900-6 156,000 0 156,000 1,215,838 雜項收入 01 1139010901-9 0 0 0 574,263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02 1139010909-0 156,000 0 156,000 641,575 其他雜項收入 經 常 門 小 計 26,777,000 0 26,777,000 25,867,909 48 員會 別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應 收 數 保 留 數 合 計 (2)-(1) (2)/(1)% (2) 0 0 84,372 84,372 0 0 84,372 84,372 0 0 84,372 84,372 0 0 84,372 84,372 0 0 191,902 -38,098 83.44 0 0 191,902 -38,098 83.44 0 0 191,800 -38,200 83.39 0 0 191,800 -38,200 83.39 0 0 102 102 0 0 102 102 0 0 24,375,797 -2,015,203 92.36 0 0 24,375,797 -2,015,203 92.36 0 0 24,358,437 -2,022,563 92.33 0 0 13,368 -48,632 21.56 0 0 17,271,965 -207,035 98.82 0 0 7,073,104 -1,766,896 80.01 0 0 17,360 7,360 173.60 0 0 1,215,838 1,059,838 779.38 0 0 1,215,838 1,059,838 779.38 0 0 1,215,838 1,059,838 779.38 0 0 574,263 574,263 0 0 641,575 485,575 411.27 0 0 25,867,909 -909,091 96.60 49 僑務委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決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 計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1) 實 現 數 資 本 門 小 計 0 0 0 0 合 計 26,777,000 0 26,777,000 25,867,909 50 員會 別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應 收 數 保 留 數 合 計 (2)-(1) (2)/(1)% (2) 0 0 0 0 0 0 25,867,909 -909,091 96.60 51 僑務委 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11 4200000000-7 1,171,225,000 0 0 0 僑務支出 -2,000,000 0 -2,000,000 01 4239010100-4 359,088,000 0 0 0 一般行政 1,500,000 0 1,500,000 02 4239010900-0 46,265,000 0 0 0 綜合規劃業務 0 0 0 03 4239011000-5 77,364,000 0 0 0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 接待 2,457,000 0 2,457,000 04 4239012400-9 350,676,000 0 0 0 僑民社教業務 2,543,000 0 2,543,000 05 4239012500-3 91,157,000 0 0 0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0 0 0 06 4239012600-8 175,195,000 0 0 0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 務 0 0 0 07 4239012700-2 62,980,000 0 0 0 僑民經濟業務 0 0 0 08 4239019800-5 8,500,000 0 0 0 第一預備金 -8,500,000 0 -8,500,000 13 5100000000-8 290,441,000 0 0 0 教育支出 2,000,000 0 2,000,000 01 5139012300-5 290,441,000 0 0 0 僑民文教業務 2,000,000 0 2,000,000 26 7500000000-2 76,369,068 0 0 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0 0 0 01 7506205300-0 76,369,068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32 8900000000-0 3,639,295 0 0 0 其他支出 0 0 0 01 8903304500-4 3,639,295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 女教育補助 0 0 0 合 計 1,541,674,363 0 0 0 0 0 0 52 員會 別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1,169,225,000 986,082,078 169,653,640 -13,489,282 98.85 0 1,155,735,718 360,588,000 348,077,131 0 -12,510,869 96.53 0 348,077,131 46,265,000 45,742,086 0 -522,914 98.87 0 45,742,086 79,821,000 79,799,314 0 -21,686 99.97 0 79,799,314 353,219,000 184,307,033 168,903,640 -8,327 100.00 0 353,210,673 91,157,000 91,143,618 0 -13,382 99.99 0 91,143,618 175,195,000 174,033,721 750,000 -411,279 99.77 0 174,783,721 62,980,000 62,979,175 0 -825 100.00 0 62,979,175 0 0 0 0 0 0 292,441,000 292,007,828 379,000 -54,172 99.98 0 292,386,828 292,441,000 292,007,828 379,000 -54,172 99.98 0 292,386,828 76,369,068 76,369,068 0 0 100.00 0 76,369,068 76,369,068 76,369,068 0 0 100.00 0 76,369,068 3,639,295 3,639,295 0 0 100.00 0 3,639,295 3,639,295 3,639,295 0 0 100.00 0 3,639,295 1,541,674,363 1,358,098,269 170,032,640 -13,543,454 99.12 0 1,528,130,909 53 僑務委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16 0039000000-7 1,461,666,000 0 0 0 僑務委員會主管 0 0 0 01 0039010000-3 1,461,666,000 0 0 0 僑務委員會 0 0 0 經 常 門 小 計 1,273,526,000 0 0 0 -2,000,000 -755,765 -2,755,765 資 本 門 小 計 188,140,000 0 0 0 2,000,000 755,765 2,755,765 01 4239010100-4 346,486,000 0 0 0 一般行政 1,500,000 -5,081 1,494,919 0100 316,956,000 0 0 0 人事費 0 0 0 0200 28,396,000 0 0 0 業務費 1,500,000 -5,081 1,494,919 0400 1,134,000 0 0 0 獎補助費 0 0 0 01 4239010100-4* 12,602,000 0 0 0 一般行政 0 5,081 5,081 0300 12,602,000 0 0 0 設備及投資 0 5,081 5,081 02 4239010900-0 46,265,000 0 0 0 綜合規劃業務 0 0 0 0200 26,561,000 0 0 0 業務費 0 3,938,006 3,938,006 0400 19,704,000 0 0 0 獎補助費 0 -3,938,006 -3,938,006 03 4239011000-5 77,278,000 0 0 0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 接待 2,457,000 -600 2,456,400 0200 32,495,000 0 0 0 業務費 2,457,000 2,036,226 4,493,226 0400 44,783,000 0 0 0 獎補助費 0 -2,036,826 -2,036,826 03 4239011000-5* 86,000 0 0 0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 接待 0 600 600 0300 86,000 0 0 0 設備及投資 0 600 600 04 4239012400-9 350,676,000 0 0 0 僑民社教業務 2,543,000 0 2,543,000 01 4239012420-6 66,971,000 0 0 0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0 0 0 0200 46,393,000 0 0 0 業務費 0 4,115,349 4,115,349 0400 20,578,000 0 0 0 獎補助費 0 -4,115,349 -4,115,349 54 員會 別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1,461,666,000 1,278,089,906 170,032,640 -13,543,454 99.07 0 1,448,122,546 1,461,666,000 1,278,089,906 170,032,640 -13,543,454 99.07 0 1,448,122,546 1,270,770,235 1,254,546,534 2,687,000 -13,536,701 98.93 0 1,257,233,534 190,895,765 23,543,372 167,345,640 -6,753 100.00 0 190,889,012 347,980,919 335,470,050 0 -12,510,869 96.40 0 335,470,050 316,956,000 304,546,157 0 -12,409,843 96.08 0 304,546,157 29,890,919 29,795,668 0 -95,251 99.68 0 29,795,668 1,134,000 1,128,225 0 -5,775 99.49 0 1,128,225 12,607,081 12,607,081 0 0 100.00 0 12,607,081 12,607,081 12,607,081 0 0 100.00 0 12,607,081 46,265,000 45,742,086 0 -522,914 98.87 0 45,742,086 30,499,006 30,499,006 0 0 100.00 0 30,499,006 15,765,994 15,243,080 0 -522,914 96.68 0 15,243,080 79,734,400 79,712,714 0 -21,686 99.97 0 79,712,714 36,988,226 36,988,226 0 0 100.00 0 36,988,226 42,746,174 42,724,488 0 -21,686 99.95 0 42,724,488 86,600 86,600 0 0 100.00 0 86,600 86,600 86,600 0 0 100.00 0 86,600 353,219,000 184,307,033 168,903,640 -8,327 100.00 0 353,210,673 66,971,000 66,970,239 0 -761 100.00 0 66,970,239 50,508,349 50,508,349 0 0 100.00 0 50,508,349 16,462,651 16,461,890 0 -761 100.00 0 16,461,890 55 僑務委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1 4239012420-6* 512,000 0 0 0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0 0 0 0300 512,000 0 0 0 設備及投資 0 0 0 02 4239012421-9 112,754,000 0 0 0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 作 543,000 -721,019 -178,019 0200 112,754,000 0 0 0 業務費 543,000 -721,019 -178,019 02 4239012421-9* 170,439,000 0 0 0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 作 2,000,000 721,019 2,721,019 0300 170,439,000 0 0 0 設備及投資 2,000,000 721,019 2,721,019 05 4239012500-3 91,157,000 0 0 0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0 0 0 0200 10,399,000 0 0 0 業務費 0 978,845 978,845 0400 80,758,000 0 0 0 獎補助費 0 -978,845 -978,845 06 4239012600-8 174,954,000 0 0 0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 務 0 0 0 0200 173,010,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400 1,944,000 0 0 0 獎補助費 0 0 0 06 4239012600-8* 241,000 0 0 0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 務 0 0 0 0300 241,000 0 0 0 設備及投資 0 0 0 07 4239012700-2 62,139,000 0 0 0 僑民經濟業務 0 -8,000 -8,000 0200 46,144,000 0 0 0 業務費 0 -1,702,485 -1,702,485 0400 15,995,000 0 0 0 獎補助費 0 1,694,485 1,694,485 07 4239012700-2* 841,000 0 0 0 僑民經濟業務 0 8,000 8,000 0300 841,000 0 0 0 設備及投資 0 8,000 8,000 08 4239019800-5 8,500,000 0 0 0 第一預備金 -8,500,000 0 -8,500,000 0900 8,500,000 0 0 0 預備金 -8,500,000 0 -8,500,000 09 5139012300-5 290,441,000 0 0 0 僑民文教業務 2,000,000 0 2,000,000 56 員會 別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512,000 511,600 0 -400 99.92 0 511,600 512,000 511,600 0 -400 99.92 0 511,600 112,575,981 111,010,815 1,558,000 -7,166 99.99 0 112,568,815 112,575,981 111,010,815 1,558,000 -7,166 99.99 0 112,568,815 173,160,019 5,814,379 167,345,640 0 100.00 0 173,160,019 173,160,019 5,814,379 167,345,640 0 100.00 0 173,160,019 91,157,000 91,143,618 0 -13,382 99.99 0 91,143,618 11,377,845 11,377,845 0 0 100.00 0 11,377,845 79,779,155 79,765,773 0 -13,382 99.98 0 79,765,773 174,954,000 173,794,341 750,000 -409,659 99.77 0 174,544,341 173,010,000 171,968,339 750,000 -291,661 99.83 0 172,718,339 1,944,000 1,826,002 0 -117,998 93.93 0 1,826,002 241,000 239,380 0 -1,620 99.33 0 239,380 241,000 239,380 0 -1,620 99.33 0 239,380 62,131,000 62,130,175 0 -825 100.00 0 62,130,175 44,441,515 44,441,515 0 0 100.00 0 44,441,515 17,689,485 17,688,660 0 -825 100.00 0 17,688,660 849,000 849,000 0 0 100.00 0 849,000 849,000 849,000 0 0 100.00 0 849,00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92,441,000 292,007,828 379,000 -54,172 99.98 0 292,386,828 57 僑務委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1 5139012320-2 188,075,000 0 0 0 僑校發展與輔助 2,000,000 -21,065 1,978,935 0200 127,553,000 0 0 0 業務費 2,000,000 5,826,180 7,826,180 0400 60,522,000 0 0 0 獎補助費 0 -5,847,245 -5,847,245 01 5139012320-2* 3,419,000 0 0 0 僑校發展與輔助 0 21,065 21,065 0300 3,419,000 0 0 0 設備及投資 0 21,065 21,065 02 5139012321-5 98,947,000 0 0 0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0 0 0 0200 57,646,000 0 0 0 業務費 0 -1,346,097 -1,346,097 0400 41,301,000 0 0 0 獎補助費 0 1,346,097 1,346,097 02 8903304500-4 3,639,295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 育補助 0 0 0 0100 3,639,295 0 0 0 人事費 0 0 0 05 7506205300-0 76,369,068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0100 76,369,068 0 0 0 人事費 0 0 0 統 籌 科 目 小 計 80,008,363 0 0 0 0 0 0 合 計 1,541,674,363 0 0 0 0 0 0 58 員會 別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190,053,935 189,659,603 379,000 -15,332 99.99 0 190,038,603 135,379,180 134,988,414 379,000 -11,766 99.99 0 135,367,414 54,674,755 54,671,189 0 -3,566 99.99 0 54,671,189 3,440,065 3,435,332 0 -4,733 99.86 0 3,435,332 3,440,065 3,435,332 0 -4,733 99.86 0 3,435,332 98,947,000 98,912,893 0 -34,107 99.97 0 98,912,893 56,299,903 56,265,796 0 -34,107 99.94 0 56,265,796 42,647,097 42,647,097 0 0 100.00 0 42,647,097 3,639,295 3,639,295 0 0 100.00 0 3,639,295 3,639,295 3,639,295 0 0 100.00 0 3,639,295 76,369,068 76,369,068 0 0 100.00 0 76,369,068 76,369,068 76,369,068 0 0 100.00 0 76,369,068 80,008,363 80,008,363 0 0 100.00 0 80,008,363 1,541,674,363 1,358,098,269 170,032,640 -13,543,454 99.12 0 1,528,130,909 59 僑務委 以前年度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 前 年 度 轉 入 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100 11 4200000000-7 0 0 僑務支出 2,221,459 0 03 4239012400-9 0 0 僑民社教業務 2,221,459 0 小 計 0 0 2,221,459 0 101 11 4200000000-7 0 0 僑務支出 58,839,000 0 03 4239012400-9 0 0 僑民社教業務 58,839,000 0 小 計 0 0 58,839,000 0 102 11 4200000000-7 0 0 僑務支出 1,115,561 92,839 03 4239011000-5 0 0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80,000 80,000 04 4239012400-9 0 0 僑民社教業務 435,561 0 06 4239012600-8 0 0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600,000 12,839 13 5100000000-8 0 0 教育支出 669,600 0 01 5139012300-5 0 0 僑民文教業務 669,600 0 小 計 0 0 1,785,161 92,839 0 0 合 計 62,845,620 92,839 60 員會 別轉入數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 年 度 實 現 數 本 年 度 調 整 數 本 年 度 未 結 清 數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0 0 0 2,221,459 0 0 0 0 0 2,221,459 0 0 0 0 0 2,221,459 0 0 0 0 0 48,630,983 0 10,208,017 0 0 0 48,630,983 0 10,208,017 0 0 0 48,630,983 0 10,208,017 0 0 0 1,022,722 0 0 0 0 0 0 0 0 0 0 0 435,561 0 0 0 0 0 587,161 0 0 0 0 0 669,600 0 0 0 0 0 669,600 0 0 0 0 0 1,692,322 0 0 0 0 0 52,544,764 0 10,208,017 61 僑務委 以前年度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 前 年 度 轉 入 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100 16 0039000000-7 0 0 僑務委員會主管 2,221,459 0 01 0039010000-3 0 0 僑務委員會 2,221,459 0 03 4239012400-9 0 0 僑民社教業務 2,221,459 0 02 4239012421-9* 0 0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2,221,459 0 小 計 0 0 2,221,459 0 101 16 0039000000-7 0 0 僑務委員會主管 58,839,000 0 01 0039010000-3 0 0 僑務委員會 58,839,000 0 03 4239012400-9 0 0 僑民社教業務 58,839,000 0 02 4239012421-9* 0 0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58,839,000 0 小 計 0 0 58,839,000 0 102 16 0039000000-7 0 0 僑務委員會主管 1,785,161 92,839 01 0039010000-3 0 0 僑務委員會 1,785,161 92,839 03 4239011000-5 0 0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80,000 80,000 04 4239012400-9 0 0 僑民社教業務 435,561 0 02 4239012421-9 0 0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435,561 0 06 4239012600-8 0 0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600,000 12,839 09 5139012300-5 0 0 僑民文教業務 669,600 0 01 5139012320-2 0 0 僑校發展與輔助 669,600 0 小 計 0 0 1,785,161 92,839 經 常 門 小 計 0 0 1,785,161 92,839 資 本 門 小 計 0 0 61,060,459 0 62 員會 別轉入數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 年 度 實 現 數 本 年 度 調 整 數 本 年 度 未 結 清 數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0 0 0 2,221,459 0 0 0 0 0 2,221,459 0 0 0 0 0 2,221,459 0 0 0 0 0 2,221,459 0 0 0 0 0 2,221,459 0 0 0 0 0 48,630,983 0 10,208,017 0 0 0 48,630,983 0 10,208,017 0 0 0 48,630,983 0 10,208,017 0 0 0 48,630,983 0 10,208,017 0 0 0 48,630,983 0 10,208,017 0 0 0 1,692,322 0 0 0 0 0 1,692,322 0 0 0 0 0 0 0 0 0 0 0 435,561 0 0 0 0 0 435,561 0 0 0 0 0 587,161 0 0 0 0 0 669,600 0 0 0 0 0 669,600 0 0 0 0 0 1,692,322 0 0 0 0 0 1,692,322 0 0 0 0 0 50,852,442 0 10,208,017 63 僑務委 以前年度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 前 年 度 轉 入 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合 計 0 0 62,845,620 92,839 64 員會 別轉入數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 年 度 實 現 數 本 年 度 調 整 數 本 年 度 未 結 清 數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應 付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0 0 0 52,544,764 0 10,208,017 65 僑務委員會 歲入類平衡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資產科目及編號 金 額 負債科目及編號 金 額 0 0 附註: 66 僑務委員會 經費類平衡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資產科目及編號 金 額 負債科目及編號 金 額 210100-7 專戶存款 40,964,864 221000-4 保管款 40,300,628 210510-9 保留庫款─本年度 169,556,790 221200-3 代收款 914,236 211300-1 押金 3,319,069 221400-2 應付歲出保留款 10,208,017 211400-6 暫付款 10,933,867 221410-6 應付歲出保留款─本年度 170,032,640 211600-5 保管有價證券 25,275,000 221500-7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25,275,000 231100-5 經費賸餘─押金部分 3,318,569 231110-9 經費賸餘─押金─本 500 合 計 250,049,590 合 計 250,049,590 附註: 67 68 附 屬 表 僑務委員會 歲入類現金出納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項 目 及 摘 要 小 計 合 計 總 計 一、收 項 (一)上期結存 (二)本期收入 25,867,909 1. 123000-2 歲入實收數 25,867,909 賠償收入 84,372 行政規費收入 191,800 使用規費收入 102 財產孳息 24,358,437 廢舊物資售價 17,360 雜項收入 1,215,838 收 項 總 計 25,867,909 二、付 項 (一)本期支出 25,867,909 1. 113000-6 歲入納庫數 25,867,909 賠償收入 84,372 行政規費收入 191,800 使用規費收入 102 財產孳息 24,358,437 廢舊物資售價 17,360 雜項收入 1,215,838 (二)本期結存 付 項 總 計 25,867,909 69 僑務委員會 經費類現金出納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項 目 及 摘 要 小 計 合 計 總 計 一、收 項 (一)上期結存 38,490,793 1. 210100-7 專戶存款 38,490,793 (二)本期收入 1,365,975,790 1. 221300-8 預領經費 0 領到數 280,312,030 減:沖轉數 -280,312,030 2. 212000-3 預計支用數(國庫已撥款部分) 1,358,574,619 收入數 1,358,574,619 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1,278,566,256 統籌科目部分 80,008,363 3. 210500-5 保留庫款(211100-2應領經費) 4,597,100 國庫撥款數 4,584,261 註銷數 12,839 4. 221000-4 保管款 2,227,921 收入數 251,861,490 減:退還數 -249,633,569 5. 221200-3 代收款 496,150 收入數 106,520,921 減:退還數 -106,024,771 6. 231000-0 經費賸餘-待納庫以前年度部分 80,000 應付歲出保留款以前年度部分註銷數內國庫已撥款部 80,000 分 收 項 總 計 1,404,466,583 二、付 項 (一)本期支出 1,363,501,719 1. 213000-9 經費支出 1,358,098,269 支付數 1,358,098,269 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1,278,089,906 統籌科目部分 80,008,363 2. 221400-2 應付歲出保留款以前年度部分 52,637,603 支付數 52,544,764 註銷數 92,839 國庫已撥款部分 80,000 國庫未撥款部分 12,839 3. 211400-6 暫付款 -47,314,653 支付數 635,156,229 本年度部分 631,159,129 以前年度部分 3,997,100 減:收回或沖轉數 -682,470,882 本年度部分 -630,433,279 以前年度部分 -52,037,603 4. 211300-1 押金 -499,618 支付數 500 本年度部分 500 過 次 頁 70 僑務委員會 經費類現金出納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項 目 及 摘 要 小 計 合 計 總 計 承 前 頁 減:收回數 -500,118 以前年度部分 -500,118 5. 231000-0 經費賸餘-待納庫以前年度部分(繳庫數) 580,118 應付歲出保留款以前年度部分減免(註銷)數內國庫已 80,000 撥款部分 收回以前年度押金 500,118 (二)本期結存 40,964,864 1. 210100-7 專戶存款 40,964,864 付 項 總 計 1,404,466,583 71 僑務委員會 經費類專戶存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40,964,864 非預算性質部分 05 10,787,456 離職儲金 06 1,000 國庫存款戶 07 9,455,167 國庫存款戶-特種基金及保管款科目-保管 款 08 664,236 國庫存款戶-特種基金及保管款科目-代收 款 09 20,057,005 保管款(外幣)專戶 總 計 40,964,864 72 僑務委員會 經費類應付歲出保留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208,017 以前年度部分 101 10,208,017 一百零一年度 4239012400-9 10,208,017 僑民社教業務 4239012421-9*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10,208,017 總 計 10,208,017 73 僑務委員會 經費類應付歲出保留款─本年度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170,032,640 本年度部分 4239012400-9 168,903,640 僑民社教業務 4239012421-9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1,558,000 4239012421-9*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167,345,640 4239012600-8 750,000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5139012300-5 379,000 僑民文教業務 5139012320-2 僑校發展與輔助 379,000 總 計 170,032,640 74 僑務委員會 經費類保留庫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總 計 0 75 僑務委員會 經費類保留庫款─本年度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169,556,790 本年度部分 4239012400-9 168,806,790 僑民社教業務 4239012421-9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1,558,000 4239012421-9*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167,248,790 4239012600-8 750,000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總 計 169,556,790 76 僑務委員會 經費類押金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500 本年度部分 03 500 其他押金 103 10 20 300089 轉帳傳票 承德官舍安裝機上盒押金 500 3,318,569 以前年度部分 94 200,972 九十四年度 02 200,972 辦公房舍押金 94 11 23 300086 轉帳傳票 洛杉磯橙縣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押金 200,972 (us6,418.78) 95 1,715,393 九十五年度 02 1,714,793 辦公房舍押金 95 11 20 300080 轉帳傳票 波士頓中心房租押金(us19,980) 656,942 96 01 11 300091 轉帳傳票 雪梨中心搬遷新址押金(澳幣40,90 1,057,851 3.5) 03 600 其他押金 96 01 11 300092 轉帳傳票 公務車電子收費設備押金 600 98 131,401 九十八年度 02 131,401 辦公房舍押金 99 01 11 300094 轉帳傳票 金山文教中心新址租賃押金(us4,0 131,401 00) 99 44,884 九十九年度 02 44,884 辦公房舍押金 100 01 17 300083 轉帳傳票 洛杉磯文教中心華埠圖書閱覽室押 44,884 金(us1,400) 100 9,216 一百年度 03 9,216 其他押金 100 12 27 300081 轉帳傳票 洛杉磯文教中心華埠圖書室閱覽室 9,216 水電費帳戶押金(us300) 101 1,132,651 一百零一年度 02 1,068,874 辦公房舍押金 101 08 14 300059 轉帳傳票 布里斯本文教中心押金(AUD33,750 1,068,874 .35) 03 63,777 其他押金 101 03 23 300023 轉帳傳票 洛杉磯中心經常費帳戶開戶金(us2 60,740 000) 101 04 30 300032 轉帳傳票 金山中心冷熱水飲水機押金(us100 3,037 ) 102 84,052 一百零二年度 77 僑務委員會 經費類押金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03 84,052 其他押金 102 04 17 300029 轉帳傳票 金山灣區中心新址電、瓦斯押金( 75,579 us2,552.48 ) 102 07 11 300048 轉帳傳票 金山中心電費押金( us285 ) 8,473 總 計 3,319,069 78 僑務委員會 經費類暫付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683,867 預算性質部分 103 475,850 本年度部分 4239012400-9 96,850 僑民社教業務 4239012421-9*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96,850 103 03 03 200012 支出傳票 申請保留轉入104年 設置巴黎華僑文教中心計畫案歐 20,880 度繼續辦理。 元01-0300 103 04 08 500505 付款憑單 申請保留轉入104年 設置巴黎華僑文教中心計畫案歐 75,970 度繼續辦理。 元01-0300 5139012300-5 379,000 僑民文教業務 5139012320-2 僑校發展與輔助 379,000 103 08 04 501485 付款憑單 申請保留轉入104年 替代役男赴菲機票款 379,000 度繼續辦理。 10,208,017 以前年度部分 101 10,208,017 一百零一年度 4239012400-9 10,208,017 僑民社教業務 4239012421-9*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10,208,017 102 12 24 600741 轉帳憑單 申請保留轉入104年 金山灣區僑教中心新址購置案美 6,210,917 度繼續辦理。 金01-0300 103 09 30 600556 轉帳憑單 申請保留轉入104年 金山灣區僑教中心新址購置案美 3,997,100 度繼續辦理。 金01-0300 79 僑務委員會 經費類暫付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250,000 非預算性質部分 103 250,000 本年度部分 04 250,000 其他 103 12 31 502896 付款憑單 財團法人基督教台灣信義會陽明山 250,000 錫安堂捐助泰北大谷地村恩惠中學 -兌等值美金 總 計 10,933,867 80 僑務委員會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03 10,787,456 離職儲金 0301 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 10,787,456 103 27,298,896 本年度部分 01 7,241,891 保證金 0101 履約保證金 6,334,407 103 01 08 300002 轉帳傳票 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103年中央 150,000 通訊社新聞稿源」履保金#024092 (103.12.31) 103 01 13 100014 收入傳票 中原大學「2014海外華裔青年語 100,000 文研習班(日本、歐洲)」履保金# 024095 (103.8.17) 103 01 16 100017 收入傳票 優像數位媒體「103全球僑商服務 54,000 網委外營運案」履保金#024104 ( 103.12.31) 103 01 16 100018 收入傳票 淡江大學「2014海外華裔青年語 100,000 文研習班(暑期青少年班)」履保 金#024103 (103.8.11) 103 01 16 100019 收入傳票 淡江大學「2014海外華裔青年語 100,000 文研習班(印尼)」履保金#024102 (103.7.12) 103 01 24 100036 收入傳票 臺灣師範大學「2014海外華裔青 100,000 年語文研習班(個別班1-6期)」履 保金#024114 (104.1.18) 103 01 24 100037 收入傳票 臺灣師範大學「2014海外華裔青 100,000 年語文研習班(新加坡班)」履保 金#024115 (103.12.7) 103 02 13 100080 收入傳票 天華旅行社「委託代購公務國際 150,000 機票及提供相關服務」履保金#02 4126 (105.12.31) 103 02 13 100081 收入傳票 偉輪旅行社「委託代購公務國際 150,000 機票及提供相關服務」履保金#02 4125 (105.12.31) 103 02 13 100082 收入傳票 台灣英達旅行社「委託代購公務 150,000 國際機票及提供相關服務」履保 金#024128 (105.12.31) 103 02 13 300007 轉帳傳票 三星旅行社「委託代購公務國際 150,000 機票及提供相關服務」履保金#02 4129 (105.12.31) 103 02 18 100091 收入傳票 中國青年救國團「2014海外華裔 100,000 青年英語服務營」履保金#024130 (103.12.31) 103 03 03 100123 收入傳票 高苑科技大學「2014海外華裔青 100,000 年臺灣觀摩團(第四、五梯次)」 履保金#024137 (103.7.29) 103 03 04 300025 轉帳傳票 華經資訊「僑務資訊系統資料庫 22,650 升版作業專案」履保金#024147 ( 107.12.25) 103 03 25 100191 收入傳票 臺灣知識庫股份有限公司「103年 64,500 度線上同步教學平臺維運案」履 保金#024532 (104.12.31) 81 僑務委員會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04 03 100211 收入傳票 傳藝寰宇「103年海外民俗文化種 279,985 子教師培訓班」履保金#024602 ( 103.11.30) 103 04 03 100212 收入傳票 傳藝寰宇「103年海外青年文化志 240,978 工培訓班」履保金#024603 (103. 11.30) 103 04 11 100232 收入傳票 中國文化大學「103年華文網路種 100,000 子師資培訓計畫線上課程」履保 金#024614 (104.12.31) 103 04 16 100240 收入傳票 中國文化大學「103年華文網路種 44,400 子師資培訓計畫實體課程」履保 金#024634 (104.12.31) 103 04 16 100241 收入傳票 漢佳國際「103年慶典活動布質國 38,000 旗採購案」履保金#024633 (103. 06.10) 103 04 16 100242 收入傳票 漢佳國際「103年慶典活動膠質國 28,000 旗採購案」履保金#024632 (103. 06.11) 103 04 17 100250 收入傳票 凱勁中英翻譯「103年度英譯委外 24,000 服務案」履保金#024638 (103.12 .31) 103 05 05 100298 收入傳票 雅瑩手藝材料行「103.104年民俗 100,000 文化用品採購-甲、民族舞蹈類」 履保金#024772 (104.12.3) 103 05 08 100312 收入傳票 三鈴實業社「103.104年民俗文化 100,000 用品採購-乙、民俗藝術類」履保 金#024779 (104.12.31) 103 05 15 100327 收入傳票 三鈴實業社「103.104年民俗文化 100,000 用品採購-丙、民俗體育類」履保 金#024785 (104.12.31) 103 05 15 100328 收入傳票 中國電視「103年華人與臺灣系列 149,900 短片製作」履保金#024782 (103. 12.15) 103 05 15 100329 收入傳票 華視文化「103年華人與臺灣系列 149,750 短片製作」履保金#024780 (103. 12.15) 103 05 19 100335 收入傳票 華視文化「僑務委員會簡介DVD光 40,000 碟製作」履保金#024787 (103.11 .30) 103 05 20 100340 收入傳票 資拓宏宇「資訊安全管理制度維 240,000 護與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制度導入 委外服務案」履保金#024789 (10 4.5.9) 103 05 27 100360 收入傳票 台灣知識庫「103年度輔導海外華 60,000 語文數位學習中心推展全球學習 社群計畫」履保金#024800 (104. 12.31) 103 05 27 100361 收入傳票 臺北市立大學「103年僑務口述歷 22,500 史計畫」履保金#024801 (103.12 .31) 103 05 27 100362 收入傳票 臺東大學「103年華文教師線上遠 20,000 距研習班」履保金#024802 (103. 12.31) 103 05 27 100364 收入傳票 和合佰納媒體「103年國慶文化訪 400,000 問團亞洲地區巡迴訪演」履保金# 024805 (103.12.31) 82 僑務委員會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06 06 100410 收入傳票 世新大學「2014海外華裔青年臺 100,000 灣觀摩團(第七梯次)」履保金#02 4810 (103.12.27) 103 06 06 100411 收入傳票 華經資訊「103年僑務資訊系統功 55,500 能擴充專案」履保金#024811 (10 3.12.25) 103 06 20 100443 收入傳票 亞洲大學「2014海外華裔青年臺 100,000 灣觀摩團(第八梯次)」履保金#02 4844 (103.12.31) 103 06 23 100452 收入傳票 遠東圖書「103年下半年至104年 16,000 上半年遠東版教材」履保金#0248 46 (104.6.30) 103 06 30 100475 收入傳票 翰林出版「103年下半年至104年 90,000 上半年翰林版教材」履保金#0248 50 (104.6.30) 103 07 01 100481 收入傳票 藍天華語「103年下半年至104年 100,000 上半年藍天版教材」履保金#0248 57 (104.6.30) 103 07 01 100482 收入傳票 龍騰文化「103年下半年至104年 100,000 上半年龍騰版教材」履保金#0248 54 (104.6.30) 103 07 01 100483 收入傳票 康軒文教「103年下半年至104年 100,000 上半年康軒版教材」履保金#0248 53 (104.6.30) 103 07 01 100484 收入傳票 流傳文化「103年下半年至104年 100,000 上半年流傳版教材」履保金#0248 52 (104.6.30) 103 07 01 100485 收入傳票 字磨坊文化「103年下半年至104 100,000 年上半年南一版教材」履保金#02 4851 (104.6.30) 103 07 03 100497 收入傳票 智慧華語「103年下半年至104年 100,000 上半年智慧華語版教材」履保金# 024858 (104.6.30) 103 07 03 100498 收入傳票 鼎茂圖書「103年下半年至104年 100,000 上半年華語小學堂版教材」履保 金#024859 (104.6.30) 103 07 09 100513 收入傳票 中華彩色印刷「2015年月曆暨春 100,000 聯美編設計及印製」履保金#0248 70 (103.12.31) 103 07 14 100526 收入傳票 承印實業「僑胞返國設(復)籍貼 15,000 心叮嚀手冊」履保金#024887 (10 3.09.15) 103 07 16 100534 收入傳票 丞品瓷藝設計工作室「103年會徽 35,000 馬克杯」履保金#024890 (103.12 .31) 103 07 28 100563 收入傳票 蕙泰有限公司「103年環保資料袋 35,000 」履保金#024898 (103.12.31) 103 08 08 100596 收入傳票 關羽國際「103年民俗文化用品採 30,000 購-神將類」履保金#024909 (103 .12.31) 103 08 08 100597 收入傳票 關羽國際「103年民俗文化用品採 30,000 購-舞龍舞獅類」履保金#024910 (103.12.31) 83 僑務委員會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08 21 100617 收入傳票 新光產物保險「10月慶典僑胞參 9,635 訪活動暨聯絡員接團期間旅遊平 安險」履保金#024921 (103.10.1 0) 103 09 26 100719 收入傳票 瑪思活動創意「103年四海同心聯 25,000 歡大會接待人力」履保金#024961 (103.12.31) 103 10 31 100789 收入傳票 晉富印刷「製作華文(泰北版)等7 54,600 0項教材後續擴充」履保金#02497 9 (103.12.31) 103 11 14 100811 收入傳票 晉富印刷「製作泰國版新編華語 11,709 課本等21項教材」履保金#024987 (103.12.31) 103 11 18 100820 收入傳票 系網科技「103年度差勤電子表單 5,700 系統功能擴充」履保金#024991 ( 103.12.26) 103 11 20 100826 收入傳票 系網科技「僑委會人事陞遷案評 27,000 分計算系統建置」履保金#024993 (104.03.20) 103 12 03 100873 收入傳票 中國青年救國團「2015海外華裔 100,000 青年臺灣觀摩團(第二梯次)」履 保金#026608 (104.5.23) 103 12 03 100874 收入傳票 中國青年救國團「2015海外華裔 100,000 青年臺灣觀摩團(第三梯次)」履 保金#026609 (104.7.5) 103 12 03 100875 收入傳票 中國青年救國團「2015海外華裔 100,000 青年臺灣觀摩團(第四梯次)」履 保金#026610 (104.7.14) 103 12 08 100888 收入傳票 淡江大學「2015海外華裔青年臺 100,000 灣觀摩團(第一梯次)」履保金#02 6621 (104.1.24) 103 12 08 100892 收入傳票 世新大學「2015海外華裔青年臺 100,000 灣觀摩團(第七梯次)」履保金#02 6624 (104.12.27) 103 12 11 100897 收入傳票 亞洲大學「2015海外華裔青年臺 100,000 灣觀摩團(第八梯次)」履保金#02 6634 (104.12.31) 103 12 17 100918 收入傳票 靜宜大學「2015海外華裔青年臺 100,000 灣觀摩團(第五梯次)」履保金#02 6638 (104.7.28) 103 12 25 100950 收入傳票 國眾電腦「104.105年資訊設備及 305,600 網路系統維護服務」履保金#0266 56 (105.12.31) 103 12 31 100967 收入傳票 中國青年救國團「2015年南半球 60,000 地區海外華裔青年英語服務營」 履保金#026662 (104.12.31) 104 01 06 100976 收入傳票 淡江大學「2015海外華裔青年臺 100,000 灣觀摩團(第六梯次)」履保金#02 6640 (104.8.23) 0102 保固金 907,484 103 01 29 300004 轉帳傳票 中國文化大學「102年華文網路種 84,000 子師資培訓計畫實體課程」保固 金 (103.12.11) 84 僑務委員會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02 11 300006 轉帳傳票 中國文化大學「102年華文網路種 100,000 子師資培訓計畫線上課程」保固 金 (103.12.27) 103 02 18 300010 轉帳傳票 台灣岱凱系統「102年全球華文網 47,670 系統設備採購案」保固金#024132 (106.01.09) 103 03 28 300028 轉帳傳票 台灣知識庫「102年線上同步教學 65,064 平台維運案」保固金#024541 (10 4.03.12) 103 03 28 300029 轉帳傳票 台灣知識庫「102年輔導海外華語 60,000 文數位學習中心推展全球學習社 群」保固金#024548 (104.03.12) 103 05 08 300039 轉帳傳票 立寶科技「DNS/DHCP/IP網路管理 10,000 設備」保固金#024781 (108.4.30 ) 103 05 20 300042 轉帳傳票 敦新科技「Arcsight Logger 通 25,000 用紀錄管理系統」保固金#024791 (104.5.6) 103 05 30 300045 轉帳傳票 立寶科技「103年全球華文網系統 12,750 設備採購案」保固金#024809 (10 8.5.16) 103 08 27 300071 轉帳傳票 夏立工程「華僑會館檔案庫房箱 7,000 型冷氣機及頂樓水泵更新」保固 金#024928 (106.8.4) 103 09 02 300077 轉帳傳票 協科資訊「虛擬專用網路設備」 20,000 保固金#024929 (108.8.21) 103 09 22 100693 收入傳票 偉門工程「3樓親民櫃臺設置案」 27,000 保固金#024944 (104.8.20) 103 09 22 300080 轉帳傳票 中華系統整合「103年磁碟陣列系 30,000 統硬式磁碟擴充」保固金#024945 (107.07.18) 103 10 06 100735 收入傳票 宜誠資訊「103年檔案委外建檔及 2,500 掃描服務」保固金#024966(104.2 .16) 103 11 18 300096 轉帳傳票 廣潤科技「華僑會館檔案庫房消 5,000 防系統主機板更新」保固金#0249 89 (106.10.14) 103 12 26 300105 轉帳傳票 優勢資訊科技「具自動進紙及平 10,000 臺影像掃描器」保固金#026659 ( 104.12.14) 104 01 05 300106 轉帳傳票 陸鋒科技「103年僑教雙週刊平面 244,500 刊物暨多媒體網路題材」保固金# 026671 (104.12.27) 104 01 07 300107 轉帳傳票 天剛資訊「2U超薄型伺服器」保 10,000 固金#026680 (106.12.30) 104 01 07 300108 轉帳傳票 台灣知識庫「遊戲學華語II網路 147,000 及光碟版教材製作案」保固金#02 6681 (104.12.30) 05 20,057,005 保管款(外幣) 0501 海外僑教中心保管款項 20,057,005 103 12 23 100925 收入傳票 103年12月華府僑教中心圖書押金 471,000 85 僑務委員會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12 23 100926 收入傳票 103年12月金山僑教中心圖書押金 15,000 103 12 23 100927 收入傳票 103年12月金山灣區僑教中心圖書 2,061,600 押金 103 12 23 100928 收入傳票 103年12月橙縣僑教中心圖書押金 581,700 103 12 23 100929 收入傳票 103年12月洛杉磯僑教中心圖書押 3,093,000 金 103 12 23 100930 收入傳票 103年12月紐約僑教中心圖書押金 530,400 103 12 23 100931 收入傳票 103年12月芝加哥僑教中心圖書押 1,116,450 金 103 12 23 100932 收入傳票 103年12月休士頓僑教中心圖書押 4,500,000 金 103 12 23 100933 收入傳票 103年12月亞特蘭大僑教中心圖書 198,302 押金 103 12 23 100934 收入傳票 103年12月波士頓僑教中心圖書押 3,556,496 金、其他押金 103 12 23 100935 收入傳票 103年12月西雅圖僑教中心圖書押 967,050 金 103 12 23 100936 收入傳票 103年12月多倫多僑教中心圖書押 1,875,600 金 103 12 23 100937 收入傳票 103年12月泰國僑教中心代扣稅、 12,264 公積金、其他 103 12 23 100938 收入傳票 103年12月雪梨僑教中心圖書押金 1,007,349 及代扣稅、公積金、其他 103 12 23 100939 收入傳票 103年12月布里斯本僑教中心代扣 70,794 稅、公積金、其他 2,214,276 以前年度部分 92 1,000 九十二年度 02 1,000 未兌現支票 0201 未兌現支票(1年以上15年以下) 1,000 92 10 06 100532 收入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勞工志工協會90/4/11支票號碼BC 1,000 5284047 100 63,000 一百年度 01 63,000 保證金 0101 履約保證金 63,000 100 02 21 100089 收入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陽光社福基金會公務車清潔服務# 3,000 19468(1021231) 100 07 07 100366 收入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仁翔印製新編華語注音符號等教 60,000 材#19973(1031231) 101 288,500 一百零一年度 01 288,500 保證金 0101 履約保證金 260,000 86 僑務委員會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1 08 23 100470 收入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台灣知識庫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 230,000 全球華文網委外營運案#022307(1 01.8.22-103.12.31) 101 11 09 100655 收入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禾順彩色印刷製版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幼童華語讀本等342項教材」履 保金#022347(103.12.31) 0102 保固金 28,500 101 02 20 300007 轉帳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創意引晴100年度僑商服務網新增 28,500 功能保固金#21192(1011231) 102 1,861,776 一百零二年度 01 1,861,776 保證金 0101 履約保證金 1,456,776 102 03 05 100140 收入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優像數位媒體「102年度全球僑商 57,960 服務網委外經營」履保金#022847 (103.12.31) 102 05 17 100371 收入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晉富印刷「製作兒童華語文讀本 27,824 等19項教材」履保金#023164(103 .12.31) 102 06 04 100426 收入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中華民國海外華人研究學會「僑 15,000 務國際研討會-學術組」履保金#0 23187(102.12.31) 102 07 02 100508 收入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國立台東大學「102年華文教師線 18,000 上遠距研習班」履保金#023419(1 03.11.07) 102 07 09 100530 收入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智慧華語股份有限公司102年下半 100,000 年至103年上半年智慧華語版教材 採購案履保金#023426(103.6.30) 102 08 06 100613 收入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鼎茂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02 100,000 年下半年至103年上半年華語小學 堂教材」履保金#023762(103.06. 30) 102 09 13 100719 收入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台灣知識庫「102年全球華文網委 270,000 外案」履保金#023796 (103.12.3 1) 102 10 18 100790 收入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國泰人壽「103.104僑生傷病醫療 279,000 保險」履保金#023839 (104.12.3 1) 102 10 25 100799 收入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晉富印刷有限公司「製作華文(泰 56,692 北版)等70項教材」履保金#02384 4 (104.2.28) 102 10 29 100819 收入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全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僑務委 13,800 員會活動平臺建置專案」履保金# 023845 (102.12.30) 102 11 07 100851 收入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亞威通運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用 150,000 中大型交通車租賃服務」履保金# 023894 (104.12.31) 102 11 28 100896 收入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金宮小客車租賃有限公司「業務 20,000 用小型交通車租賃服務」履保金# 023900 (104.12.31) 102 12 31 101004 收入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亞捷數位「103年宏觀網路電視網 348,500 路直播及隨選視訊專案節目」履 保金#024080 (103.12.31) 87 僑務委員會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0102 保固金 405,000 102 02 19 100099 收入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宏觀 330,000 周報暨宏觀即時新聞網委外計畫 」保固金#022841(103.1.3) 102 08 07 300057 轉帳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中華系統整合股份有限公司「102 75,000 年磁碟陣列系統」保固金#023769 (107.07.18) 總 計 40,300,628 88 僑務委員會 經費類代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900,726 本年度部分 01 900,726 代收款--台幣 0103 健保費 142,095 103 04 17 100248 收入傳票 劉玉昀等11人健保費 2,631 103 04 24 100273 收入傳票 103年5月薪津代扣款 1,217 103 06 12 100420 收入傳票 郭大文6.1-9.1健保費 1,391 103 06 19 100440 收入傳票 謝欣諮等13人健保費差額 5,098 103 06 23 100450 收入傳票 洪義筌補繳3月健保費 745 103 07 15 100529 收入傳票 林威廷等13人健保費差額 4,421 103 07 28 100561 收入傳票 103年8月薪津代扣款 424 103 08 25 100622 收入傳票 103年9月薪津代扣款 2,027 103 08 27 100642 收入傳票 陳奕芳9月公健保退撫 1,181 103 09 03 100664 收入傳票 黃筱婷9月健保 745 103 09 11 100685 收入傳票 鍾宇章等6人健保費 829 103 09 12 100687 收入傳票 賴麗瑩8-9月健保差額 232 103 09 24 100697 收入傳票 胡念平、曾連庭9月公健保 3,346 103 09 24 100698 收入傳票 103年10月薪津代扣款 13,263 103 09 30 100720 收入傳票 黃小菁9-10月公健保退撫 1,127 103 10 06 100734 收入傳票 林威廷等12人健保差額 18,828 103 11 24 100828 收入傳票 103年12月薪津代扣款 3,627 103 11 28 100853 收入傳票 劉敏如、賴思琦、林美玲、張希 2,681 賢健保費 103 12 25 100947 收入傳票 黃慶育、賴思琦、劉惠芬、周瑞 5,079 珍、吳宜芬、歐陽富、張希賢健 保費 103 12 31 100974 收入傳票 104年1月駐外人員自付公保費(nt 48,258 63884)健保(nt48258)退撫(nt185 866)計新台幣298008元匯率30.99 104 01 06 100978 收入傳票 吳迪文、盧景海、阮秋燕健保費 24,945 0104 公保費 114,396 103 06 30 100474 收入傳票 103年8月駐外人員自付公保費(nt 8,424 81165)健保(nt32172)退撫(nt187 125)計新台幣300462元匯率29.81 103 08 19 100611 收入傳票 蘇千芬103.8-104.2公保 7,110 103 10 06 100736 收入傳票 張玉枝11-12月、劉美真103年11 2,376 月-104年3月公保 103 12 08 100891 收入傳票 張玉枝104年1-2月公保 7,768 89 僑務委員會 經費類代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12 25 100943 收入傳票 宋守中12月公健保、紀雅萍12月 631 勞健保 103 12 25 100946 收入傳票 蘇彥彬104年1-12月公保費 23,532 103 12 30 100966 收入傳票 吳軍鋒公保費 671 103 12 31 100974 收入傳票 104年1月駐外人員自付公保費(nt 63,884 63884)健保(nt48258)退撫(nt185 866)計新台幣298008元匯率30.99 0105 退休人員保險 68,167 103 01 08 100008 收入傳票 宗才寧1-6月健保費 757 103 01 21 100021 收入傳票 李家溱1-12月健保費 749 103 03 17 100164 收入傳票 梁柏堅、張淑惠1-6月健保費 1,498 103 07 07 100505 收入傳票 沈賜炘7-12月健保費 4,494 103 07 31 100568 收入傳票 曾清秀、趙雅華、陳淑琴、楊左 4,494 向7-12月健保 103 09 11 100685 收入傳票 張淑惠7-12月健保費 749 103 12 10 100895 收入傳票 趙雅華104年1-2月、金志遠104年 5,992 1-6月健保費 103 12 10 100896 收入傳票 吳榮燦、沈賜炘健保費 22,470 103 12 16 100914 收入傳票 李家溱104年1-12月健保 8,988 103 12 16 100915 收入傳票 王鼎元104年1-6月健保 8,988 104 01 06 100978 收入傳票 楊左向健保費 8,988 0106 退撫基金 185,866 103 12 31 100974 收入傳票 104年1月駐外人員自付公保費(nt 185,866 63884)健保(nt48258)退撫(nt185 866)計新台幣298008元匯率30.99 0108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2,852 104 01 07 100986 收入傳票 公文整理外包人員沈振中12月工 780 作價金(健保費) 104 01 07 100987 收入傳票 檔案清查外包人員鍾紫芸、周玲 1,000 君12月工作價金(健保費) 104 01 08 100990 收入傳票 陳克謙12月書法繕寫費(二代健保 440 ) 104 01 09 100995 收入傳票 陳培新12月書法繕寫費(二代健保 440 ) 104 01 13 101024 收入傳票 僑務系列專題講座稿費-徐榮崇教 192 授(二代健保) 0199 其他 387,350 103 11 19 100825 收入傳票 代收紐西蘭郭僑務委員鳳珠捐贈 100,000 泰北清萊華校教師退休基金 103 12 16 100910 收入傳票 北美臺商會聯合總會自行負擔手 37,350 提資料袋運費 90 僑務委員會 經費類代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12 31 100970 收入傳票 財團法人基督教台灣信義會陽明 250,000 山錫安堂捐助泰北大谷地村恩惠 中學 13,510 以前年度部分 102 13,510 一百零二年度 01 13,510 代收款--台幣 0103 健保費 13,510 102 09 06 100707 收入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呂元榮健保費 13,510 總 計 914,236 91 僑務委員會 經費類保管有價證券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6,055,000 本年度部分 01 6,055,000 定期存單 0101 履約保證金 6,055,000 103 01 10 300003 轉帳傳票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 5,805,000 會「103臺灣宏觀電視節目製播」 #024093 (103.12.31) 103 02 19 300011 轉帳傳票 統一旅行社「委託代購公務國際 150,000 機票及提供相關服務」履保金#02 4135(105.12.31) 103 03 04 300026 轉帳傳票 新州電腦「103年3月至104年勞務 100,000 委託服務」履保金#024146 (104. 12.31) 19,220,000 以前年度部分 96 16,000,000 九十六年度 01 16,000,000 定期存單 0101 履約保證金 16,000,000 96 09 13 300038 轉帳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龍邦開發公司辦理會館委託經營 16,000,000 案定存單(105.12.15) 101 1,900,000 一百零一年度 01 1,900,000 定期存單 0101 履約保證金 1,900,000 101 08 29 300064 轉帳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102-103年宏 1,900,000 觀周報暨即時新聞網委外計畫#02 2308(101.8.23-103.12.31) 102 1,320,000 一百零二年度 01 1,320,000 定期存單 0101 履約保證金 1,320,000 102 11 07 300080 轉帳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國立空中大學「中華函授學校業 1,320,000 務委外辦理」#023875(106.3.31) 總 計 25,275,000 92 僑務委員會 經費類應付保管有價證券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6,055,000 本年度部分 01 6,055,000 定期存單 0101 履約保證金 6,055,000 103 01 10 300003 轉帳傳票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 5,805,000 會「103臺灣宏觀電視節目製播」 #024093 (103.12.31) 103 02 19 300011 轉帳傳票 統一旅行社「委託代購公務國際 150,000 機票及提供相關服務」履保金#02 4135(105.12.31) 103 03 04 300026 轉帳傳票 新州電腦「103年3月至104年勞務 100,000 委託服務」履保金#024146 (104. 12.31) 19,220,000 以前年度部分 96 16,000,000 九十六年度 01 16,000,000 定期存單 0101 履約保證金 16,000,000 96 09 13 300038 轉帳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會館委託案龍邦開發公司定存單 16,000,000 101 1,900,000 一百零一年度 01 1,900,000 定期存單 0101 履約保證金 1,900,000 101 08 29 300064 轉帳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102-103年宏 1,900,000 觀周報暨即時新聞網委外計畫#02 2308(101.8.23-103.12.31) 102 1,320,000 一百零二年度 01 1,320,000 定期存單 0101 履約保證金 1,320,000 102 11 07 300080 轉帳傳票 尚有待解決事項 國立空中大學「中華函授學校業 1,320,000 務委外辦理」#023875(106.3.31) 總 計 25,275,000 93 僑 務 經費類經費 中華民國103 以 前 年 度 部 待 納 庫 部 分 押 金 項 目 其 他 審 修 小 計 其 他 一、經費賸餘-待納庫部分 1.上年度結轉數 0 0 0 2.加:以前年度應付歲出款減免(註 0 0 0 銷)數內已向國庫領款部分 3.加:以前年度應付歲出保留款減免 80,000 0 80,000 (註銷)數內已向國庫領款部分 4.加:審計部修正以前年度決算減列 0 0 0 實現數及保留已撥款部分 5.加:剔除經費以前年度部分 0 0 0 6.加:押金部分收回結轉數 500,118 0 500,118 7.加:材料部分領用結轉數 0 0 0 8.加:待納庫移入數 0 0 0 9.減:待納庫移出數 0 0 0 10.減:本年度內解庫數 -580,118 0 -580,118 11.減:待納庫註銷數 0 0 0 12.等於年度終了尚未解庫數 0 0 0 二、經費賸餘-押金部分 1.上年度結轉數 3,818,687 2.加:增列以前年度押金部分 0 3.減:註銷以前年度押金數 0 4.加:保留庫款支付押金數 0 5.減:押金收回轉待納庫數 -500,118 6.加:押金移入數 0 7.減:押金移出數 0 8.等於年度終了尚未解庫數 3,318,569 三、經費賸餘-材料部分 1.上年度結轉數 2.加:增列以前年度材料部分 3.減:註銷以前年度材料數 4.加:保留庫款支付材料數 5.減:材料領用轉待納庫數 6.加:材料移入數 7.減:材料移出數 8.等於年度終了尚未解庫數 94 委 員 會 賸餘明細表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年 度 部 分 押 金 部 分 材 料 部 分 審 修 小 計 其 他 審 修 小 計 0 3,818,687 0 0 0 0 0 0 0 -500,118 0 0 0 0 0 3,318,56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95 僑 務 經費類經費 中華民國103 本 年 度 部 待 納 庫 部 分 押 金 項 目 其 他 審 修 小 計 其 他 一、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1.一般行政 500 二、統籌科目部分 1.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2.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4.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難照護金 96 委 員 會 賸餘明細表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度 部 分 押 金 部 分 材 料 部 分 審 修 小 計 其 他 審 修 小 計 500 97 僑務委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出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小計 16 0039000000-7 304,546,157 680,530,973 272,156,404 1,257,233,534 僑務委員會主管 01 0039010000-3 304,546,157 680,530,973 272,156,404 1,257,233,534 僑務委員會 01 4239010100-4 304,546,157 29,795,668 1,128,225 335,470,050 一般行政 02 4239010900-0 0 30,499,006 15,243,080 45,742,086 綜合規劃業務 03 4239011000-5 0 36,988,226 42,724,488 79,712,714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04 4239012400-9 0 163,077,164 16,461,890 179,539,054 僑民社教業務 01 4239012420-6 0 50,508,349 16,461,890 66,970,239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02 4239012421-9 0 112,568,815 0 112,568,815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05 4239012500-3 0 11,377,845 79,765,773 91,143,618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06 4239012600-8 0 172,718,339 1,826,002 174,544,341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07 4239012700-2 0 44,441,515 17,688,660 62,130,175 僑民經濟業務 09 5139012300-5 0 191,633,210 97,318,286 288,951,496 僑民文教業務 01 5139012320-2 0 135,367,414 54,671,189 190,038,603 僑校發展與輔助 02 5139012321-5 0 56,265,796 42,647,097 98,912,893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合 計 304,546,157 680,530,973 272,156,404 1,257,233,534 98 304,546,157 員會 決算分析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備 註 設備及投資 小計 190,889,012 190,889,012 1,448,122,546 190,889,012 190,889,012 1,448,122,546 12,607,081 12,607,081 348,077,131 0 0 45,742,086 86,600 86,600 79,799,314 173,671,619 173,671,619 353,210,673 511,600 511,600 67,481,839 173,160,019 173,160,019 285,728,834 0 0 91,143,618 239,380 239,380 174,783,721 849,000 849,000 62,979,175 3,435,332 3,435,332 292,386,828 3,435,332 3,435,332 193,473,935 0 0 98,912,893 190,889,012 190,889,012 1,448,122,546 99 僑務委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一般行政 綜合規劃業務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接待 0100 304,546,157 0 0 人事費 0102 4,223,538 0 0 政務人員待遇 0103 178,286,337 0 0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0104 6,109,200 0 0 約聘僱人員待遇 0105 7,275,430 0 0 技工及工友待遇 0111 45,489,691 0 0 獎金 0121 4,185,678 0 0 其他給與 0131 12,465,273 0 0 加班值班費 0143 21,089,008 0 0 退休離職儲金 0151 25,422,002 0 0 保險 0200 29,795,668 30,499,006 36,988,226 業務費 0201 518,024 0 0 教育訓練費 0202 675,810 0 0 水電費 0203 1,335,101 395,253 836,778 通訊費 0212 0 0 0 權利使用費 0215 3,472,436 0 0 資訊服務費 0219 183,324 5,765,188 7,727,836 其他業務租金 0221 2,482,677 0 0 稅捐及規費 0231 168,727 253,697 117,798 保險費 0249 0 565,136 850,279 臨時人員酬金 0250 260,654 432,594 36,144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0271 1,354,971 2,623,796 520,837 物品 0279 17,672,867 20,122,030 19,092,452 一般事務費 0283 279,125 0 0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0284 308,490 0 0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0 員會 決算綜計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 僑民經濟業務 務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0,508,349 112,568,815 11,377,845 172,718,339 44,441,515 0 0 0 0 0 0 7,849,425 0 0 0 72,889 5,468,783 65,331 93,015 433,908 0 0 0 4,980,000 0 0 0 0 0 0 878,426 21,270,057 1,738,607 546,483 1,481,777 0 3,795,931 0 0 0 22,400 6,450,697 17,296 5,508 0 0 38,316,826 0 0 0 2,464,337 0 38,750 43,412 1,643,596 804,879 1,952,279 19,169 202,687 656,214 39,706,057 13,949,293 8,554,971 159,269,816 34,656,246 0 0 0 0 0 0 13,515,524 0 0 0 101 僑務委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僑校發展與輔助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0100 0 0 人事費 0102 0 0 政務人員待遇 0103 0 0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0104 0 0 約聘僱人員待遇 0105 0 0 技工及工友待遇 0111 0 0 獎金 0121 0 0 其他給與 0131 0 0 加班值班費 0143 0 0 退休離職儲金 0151 0 0 保險 0200 135,367,414 56,265,796 業務費 0201 0 0 教育訓練費 0202 0 0 水電費 0203 621,633 176,051 通訊費 0212 0 0 權利使用費 0215 150,000 0 資訊服務費 0219 2,611,727 1,391,093 其他業務租金 0221 0 0 稅捐及規費 0231 0 0 保險費 0249 0 0 臨時人員酬金 0250 1,576,978 200,303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0271 460,836 34,355 物品 0279 116,384,956 53,423,054 一般事務費 0283 0 0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0284 0 0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2 員會 決算綜計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合計 304,546,157 4,223,538 178,286,337 6,109,200 7,275,430 45,489,691 4,185,678 12,465,273 21,089,008 25,422,002 680,530,973 518,024 8,525,235 9,498,742 4,980,000 3,622,436 43,594,518 6,278,608 7,036,123 39,732,241 6,696,768 8,630,023 482,831,742 279,125 13,824,014 103 僑務委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一般行政 綜合規劃業務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接待 0291 56,371 33,738 49,858 國內旅費 0293 0 0 5,507,392 國外旅費 0294 63,565 301,214 2,229,857 運費 0295 27,530 6,360 18,995 短程車資 0299 935,996 0 0 特別費 0300 12,607,081 0 86,600 設備及投資 0302 0 0 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0306 10,214,480 0 21,20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0319 2,392,601 0 65,400 雜項設備費 0400 1,128,225 15,243,080 42,724,488 獎補助費 0430 0 0 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0436 0 14,444,670 41,430,888 對外之捐助 0437 0 350,410 1,220,00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0441 0 0 0 對學生之獎助 0445 54,000 0 0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0475 1,074,225 0 0 獎勵及慰問 0476 0 448,000 73,600 其他補助及捐助 合 計 348,077,131 45,742,086 79,799,314 104 員會 決算綜計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 僑民經濟業務 務 58,060 0 311,026 15,225 255,205 6,195,836 0 541,555 319,094 4,497,078 297,985 0 81,735 7,221,839 798,071 7,480 0 9,405 21,260 19,420 0 0 0 0 0 511,600 173,160,019 0 239,380 849,000 0 169,396,000 0 0 0 0 79,041 0 169,780 849,000 511,600 3,684,978 0 69,600 0 16,461,890 0 79,765,773 1,826,002 17,688,660 430,000 0 0 0 0 12,741,890 0 2,615,937 1,684,002 10,523,672 3,290,000 0 402,000 0 7,164,988 0 0 19,216,42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7,531,410 142,000 0 67,481,839 285,728,834 91,143,618 174,783,721 62,979,175 105 僑務委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僑校發展與輔助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1 52,207 172,427 國內旅費 0293 3,904,515 99,017 國外旅費 0294 9,582,885 760,851 運費 0295 21,677 8,645 短程車資 0299 0 0 特別費 0300 3,435,332 0 設備及投資 0302 0 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0306 3,435,332 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0319 0 0 雜項設備費 0400 54,671,189 42,647,097 獎補助費 0430 929,334 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0436 51,655,042 413,856 對外之捐助 0437 2,086,813 223,10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0441 0 34,274,591 對學生之獎助 0445 0 0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0475 0 0 獎勵及慰問 0476 0 7,735,550 其他補助及捐助 合 計 193,473,935 98,912,893 106 員會 決算綜計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合計 1,004,117 21,064,487 21,338,002 140,772 935,996 190,889,012 169,396,000 14,768,833 6,724,179 272,156,404 1,359,334 135,509,957 14,737,311 53,491,017 54,000 1,074,225 65,930,560 1,448,122,546 107 僑務委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經 常 經 常 移 轉 受雇人員報 商品及勞務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 購買支出 出 對企業 對家庭及民間 酬 非營利機構 職能別分類 總 計 430,983 635,461 0 0 0 135,287 01一般公共事務 349,198 444,676 0 0 0 90,967 02防衛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4教育 1,777 190,785 0 0 0 44,320 05保健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76,369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3,639 0 0 0 0 0 108 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資 本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投 資 及 增 資 資本移轉 對政府 對國外 經常支出合計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種基金 0 135,510 1,337,241 0 0 0 0 0 83,441 968,28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2,069 288,95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76,36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639 0 0 0 0 109 僑務委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資 本 資 本 移 轉 固定資本形成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 對政府 對國外 購入 住宅 非住宅房屋 非營利機構 職能別分類 總 計 0 0 0 0 0 0 169,396 01一般公共事務 0 0 0 0 0 0 169,396 02防衛 0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0 0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0 0 0 0 0 0 0 110 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103 年度 支 出 固 定 資 本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資訊軟體 機器及 土地改良 其他設備 0 0 6,596 14,896 0 190,888 1,528,129 0 0 6,186 11,871 0 187,453 1,155,73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10 3,025 0 3,435 292,38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76,36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639 111 僑務委 本年度經費預算國庫已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國 庫 已 申 請 保 留 數 原預算數 款 項 目 名 稱 及 編 號 合 計 實 現 數 應 付 數 預算增減數 保 留 數 甲、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1,461,666,000 1,461,666,000 1,278,089,906 0 0 475,850 16 0039000000-7 1,461,666,000 1,461,666,000 1,278,089,906 0 僑務委員會主管 0 475,850 01 0039010000-3 1,461,666,000 1,461,666,000 1,278,089,906 0 僑務委員會 0 475,850 01 4239010100-4 359,088,000 360,588,000 348,077,131 0 一般行政 1,500,000 0 02 4239010900-0 46,265,000 46,265,000 45,742,086 0 綜合規劃業務 0 0 03 4239011000-5 77,364,000 79,821,000 79,799,314 0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 接待 2,457,000 0 04 4239012400-9 350,676,000 353,219,000 184,307,033 0 僑民社教業務 2,543,000 96,850 05 4239012500-3 91,157,000 91,157,000 91,143,618 0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0 0 06 4239012600-8 175,195,000 175,195,000 174,033,721 0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 務 0 0 07 4239012700-2 62,980,000 62,980,000 62,979,175 0 僑民經濟業務 0 0 08 4239019800-5 8,500,000 0 0 0 第一預備金 -8,500,000 0 09 5139012300-5 290,441,000 292,441,000 292,007,828 0 僑民文教業務 2,000,000 379,000 乙、統籌科目部分 80,008,363 80,008,363 80,008,363 0 0 0 02 8903304500-4 3,639,295 3,639,295 3,639,295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 育補助 0 0 05 7506205300-0 76,369,068 76,369,068 76,369,068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合 計 1,541,674,363 1,541,674,363 1,358,098,269 0 0 475,850 112 員會 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撥 款 部 分 國庫尚未撥款部分 經 費 賸 餘 申請保留數 經費賸餘 備 註 押金部分 合 計 應 付 數 未支用預 待繳還國庫數 算餘額 材料部分 保 留 數 500 0 1,278,566,256 0 13,542,954 0 169,556,790 500 0 1,278,566,256 0 13,542,954 0 169,556,790 500 0 1,278,566,256 0 13,542,954 0 169,556,790 500 0 348,077,631 0 12,510,369 0 0 0 0 45,742,086 0 522,914 0 0 0 0 79,799,314 0 21,686 0 0 0 0 184,403,883 0 8,327 0 168,806,790 0 0 91,143,618 0 13,382 0 0 0 0 174,033,721 0 411,279 0 750,000 0 0 62,979,175 0 825 0 0 0 0 0 0 0 0 0 0 0 292,386,828 0 54,172 0 0 0 0 80,008,363 0 0 0 0 0 0 3,639,295 0 0 0 0 0 0 76,369,068 0 0 0 0 500 0 1,358,574,619 0 13,542,954 0 169,556,790 113 僑務委 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國庫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國庫 截至上年度止國庫 本年度國庫收 撥款數 年 已撥款留抵保留數 回以前年度庫 度 款 項 目 名 稱 及 編 號 小 計 撥款 本年度支 別 截至上年度止應領經 出實現數 費或保留庫款餘額 100 16 0039000000-7 2,221,459 2,221,459 0 0 僑務委員會主管 0 2,221,459 01 0039010000-3 2,221,459 2,221,459 0 0 僑務委員會 0 2,221,459 03 4239012400-9 2,221,459 2,221,459 0 0 僑民社教業務 0 2,221,459 小 計 2,221,459 2,221,459 0 0 0 2,221,459 101 16 0039000000-7 54,841,900 58,839,000 0 3,997,100 僑務委員會主管 3,997,100 48,630,983 01 0039010000-3 54,841,900 58,839,000 0 3,997,100 僑務委員會 3,997,100 48,630,983 03 4239012400-9 54,841,900 58,839,000 0 3,997,100 僑民社教業務 3,997,100 48,630,983 小 計 54,841,900 58,839,000 0 3,997,100 3,997,100 48,630,983 102 16 0039000000-7 1,185,161 1,785,161 0 587,161 僑務委員會主管 600,000 1,692,322 01 0039010000-3 1,185,161 1,785,161 0 587,161 僑務委員會 600,000 1,692,322 03 4239011000-5 80,000 80,000 0 0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 待 0 0 04 4239012400-9 435,561 435,561 0 0 僑民社教業務 0 435,561 06 4239012600-8 0 600,000 0 587,161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600,000 587,161 09 5139012300-5 669,600 669,600 0 0 僑民文教業務 0 669,600 小 計 1,185,161 1,785,161 0 587,161 600,000 1,692,322 114 員會 已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 年 度 未 結 清 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國庫已撥款部分 國庫未撥款部分 小 計 國庫在以前年度 國庫未撥 已撥款部分 款部分 備 註 應付數 應付數 應付數 國庫在本年度 小 計 保留數 保留數 保留數 已撥款部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0,208,017 0 10,208,017 0 0 0 0 0 0 0 10,208,017 0 10,208,017 0 0 0 0 0 0 0 10,208,017 0 10,208,017 0 0 0 0 0 0 0 10,208,017 0 10,208,017 0 0 0 0 0 80,000 12,839 0 0 0 0 92,839 0 0 0 80,000 12,839 0 0 0 0 92,839 0 0 0 80,000 0 業於103年12月15 日繳庫 0 0 0 0 80,00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2,839 0 0 0 0 12,83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80,000 12,839 0 0 0 0 92,839 115 僑務委 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國庫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國庫 截至上年度止國庫 本年度國庫收 撥款數 年 已撥款留抵保留數 回以前年度庫 度 款 項 目 名 稱 及 編 號 小 計 撥款 本年度支 別 截至上年度止應領經 出實現數 費或保留庫款餘額 合 計 58,248,520 62,845,620 0 4,584,261 4,597,100 52,544,764 116 員會 已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 年 度 未 結 清 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國庫已撥款部分 國庫未撥款部分 小 計 國庫在以前年度 國庫未撥 已撥款部分 款部分 備 註 應付數 應付數 應付數 國庫在本年度 小 計 保留數 保留數 保留數 已撥款部分 0 0 0 80,000 12,839 10,208,017 0 10,208,017 0 92,839 117 僑務委員會 公用財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分類項目 單位 數量 價值 備註 筆 7 土 地 291,776,586 公頃 0.849869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0 0 棟 7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25,345.13 房屋建築及設備 棟 1 486,274,534 宿舍 平方公尺 164.74 其他 個 0 機械及設備 件 1,476 88,159,766 船 艘 0 飛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設備 8,641,933 汽(機)車 輛 7 其他 件 68 圖書 冊(套) 1 雜項設備 31,723,900 其他 件 583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42 39,544,590 總 值 2,192 946,121,309 118 僑務委員會 歲入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科 目 名 稱 及 編 號 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金 額 % 103 0439010301-1 84,372 係宏觀網路電視網路直播及隨選視訊專案節目違約 一般賠償收入 罰款等收入。 0539010102-0 -38,200 -16.61 係受理核發華僑身分證明書收入。 證照費 0539010305-8 102 係檔案閱覽複製費收入。 資料使用費 0739010101-9 -48,632 -78.44 係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銀行存款孳息收入未如預 利息收入 期。 0739010105-0 -207,035 -1.18 係華僑會館委外經營權利金收入。 權利金 0739010106-2 -1,766,896 -19.99 係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場地出借收入。 租金收入 0739010600-9 7,360 73.60 係變賣報廢物品收入高於原列預算數。 廢舊物資售價 1139010901-9 574,263 係收回多倫多及雪梨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退稅款等收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入。 1139010909-0 485,575 311.27 係出售本會出版品等收入高於原列預算數。 其他雜項收入 小 計 -909,091 -3.40 合 計 -909,091 -3.40 119 僑務委 歲出保留數(或未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歲 出 保 留 數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應 付 數 保 留 數 合 計 % 101 4239012421-9* 0 10,208,017 10,208,017 17.35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資 本 門 小 計 0 10,208,017 10,208,017 17.35 經 資 門 小 計 0 10,208,017 10,208,017 17.35 103 4239012421-9 0 1,558,000 1,558,000 1.38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4239012421-9* 0 167,345,640 167,345,640 96.64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4239012600-8 0 750,000 750,000 0.43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5139012320-2 0 379,000 379,000 0.20 僑校發展與輔助 經 常 門 小 計 0 2,687,000 2,687,000 0.20 資 本 門 小 計 0 167,345,640 167,345,640 87.66 經 資 門 小 計 0 170,032,640 170,032,640 11.03 經 常 門 合 計 0 2,687,000 2,687,000 0.20 資 本 門 合 計 0 177,553,657 177,553,657 71.10 經 資 門 合 計 0 180,240,657 180,240,657 11.26 120 員會 結清數)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保 留 原 因 分 析 經資門 類 型 金 額 保留原因說明及相關改善措施 備 註 資本門 11A 10,208,017 本會金山灣區僑教中心購置計畫於102年12月8日完成裝 修工程契約簽署後,隨即進行各項裝修作業。惟為配合 加州建築法規修訂以及中心所在地Milpitas市政府安檢 需求,於103年11月12日及12月4日辦理2次「變更設計( Change Order)」,截至104年1月18日止,實際工程進 度為98.96﹪。因工程竣工後尚有消防、電力及電梯等 設備需進行安檢,相關安檢審核作業費時,依契約規定 未獲當地政府核發使用執照前,無法辦理經費核銷作業 ,爰申請經費保留至104年度繼續執行。 10,208,017 10,208,017 經常門 11C 1,558,000 1.本會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購置計畫103年預算遭立 法院凍結五分之一,可支用額度不足支應場地購置費 ,考量解凍日程不確定性甚高,倘逕行辦理場地公告 ,將無法支付購置費而衍生違約或不利於我方之情事 ,爰暫緩公告場地招標作業,致所編列預算始終無法 執行。 2.前項經費凍結案雖於103年12月18日獲立法院同意動 支,惟場地採購案總價逾新臺幣1億元,屬巨額採購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應公告28日,爰本案申請經費保 留至104年度以利設置作業繼續進行。 資本門 11A 167,345,640 同上。 經常門 20C 750,000 本會2015年月曆暨春聯運寄事宜業於103年11月交年度 契約廠商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惟受美國地區交 寄數量龐大及港務壅塞等因素影響,致中華郵政股份有 限公司無法將單據送本會核銷,爰申請保留至104年度 繼續執行。 經常門 4B 379,000 本會第133梯次替代役役男赴菲服勤,因役男赴任及退 役分屬不同年度,為避免渠等因未持有回程機票遭原機 遣返情事,爰於赴任時即訂妥回程機位,俟入境後再依 個人實際退伍日期變更返程班機,因役期長達約1年, 致相關經費無法於年度內辦理核銷,申請保留至104年 度繼續執行。 2,687,000 167,345,640 170,032,640 2,687,000 177,553,657 180,240,657 121 僑務委 歲出賸餘數(或減免 中華民國 賸餘數(或減免、註銷數) 經 常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金 額 % 類 型 金 額 102 4239011000-5 80,000 100.00 6 80,000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4239012600-8 12,839 2.14 10 12,839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小 計 92,839 13.65 92,839 103 4239010100-4 12,510,869 3.47 2 12,510,869 一般行政 4239010900-0 522,914 1.13 6 522,914 綜合規劃業務 4239011000-5 21,686 0.03 6 21,686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4239012420-6 1,161 0.00 6 761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4239012421-9 7,166 0.00 10 7,166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4239012500-3 13,382 0.01 6 13,382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4239012600-8 411,279 0.23 10 409,659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4239012700-2 825 0.00 6 825 僑民經濟業務 5139012320-2 20,065 0.01 10 15,332 僑校發展與輔助 5139012321-5 34,107 0.03 10 34,107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小 計 13,543,454 0.93 13,536,701 合 計 13,636,293 0.93 13,629,540 122 員會 、註銷數)分析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門 資 本 門 賸餘原因說明及相 賸餘原因說明及相 備 註 關改善措施 類 型 金 額 關改善措施 0 0 0 0 0 0 10 400 0 0 10 1,620 0 10 4,733 0 6,753 6,753 123 僑務委 人事費 中華民國 預 算 數 人 事 費 別 決 算 數(2) 原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合 計(1) 一、民意代表待遇 0 0 0 0 二、政務人員待遇 4,277,000 0 4,277,000 4,223,538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88,027,000 0 188,027,000 178,286,337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6,110,000 0 6,110,000 6,109,200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7,276,000 0 7,276,000 7,275,430 六、獎金 44,531,000 0 44,531,000 45,489,691 七、其他給與 4,571,000 0 4,571,000 4,185,678 八、加班值班費 10,538,000 0 10,538,000 12,465,273 九、退休退職給付 0 0 0 0 十、退休離職儲金 21,882,000 0 21,882,000 21,089,008 十一、保險 29,744,000 0 29,744,000 25,422,002 十二、調待準備 0 0 0 0 合 計 316,956,000 0 316,956,000 304,546,157 124 員會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人 比 較 增 減 數 員 工 人 數 說 明 金 額(3)=(2)-(1) 百分比(3)/(1) 預計數 實有數 0 0 0 -53,462 -1.25 2 2 -9,740,663 -5.18 237 225 1.本會駐外單位臨時人員計43人,決算數38,316,826元 。 2.本會勞務承攬人員計12人,決算數4,863,788元。 3.本會103年進用派遣人員計15人,決算數5,339,433元 。 -800 -0.01 13 13 -570 -0.01 19 19 958,691 2.15 0 0 1.考績獎金20,197,013元。 2.特殊公勳獎賞204,800元。 3.年終工作獎金25,087,878元。 -385,322 -8.43 0 0 1,927,273 18.29 0 0 其中超時加班費5,900,198元,未逾該科目90年度實支 數8成計19,213,598元。 0 0 0 -792,992 -3.62 0 0 -4,321,998 -14.53 0 0 0 0 0 -12,409,843 -3.92 271 259 125 僑務 對各部門捐助財團 中華民國 基金規模 政府捐助基金金額 政府捐助基金以外金額 創立時政 累計政府 本年度 上年度 府原始捐 被捐助財 捐助基金 助基金金 團法人名 金額占期 期末基金總 創立基金 占年 末基金總 額占創立 稱 累計捐助 原始捐助 捐 委 占年度 捐 委 額 總額 助 辦 合 助 辦 合 度收 額比率% 基金總額 收入比 比率% 金 金 計 金 金 計 入比 額 額 率 額 額 率 財團法 431,099 400,000 431,099 400,000 100% 100% 人海華 文教基 金會 126 委員會 法人之效益評估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最近二年度收支及營運結果 本年度 上年度 主管機關對捐助之效益評估 收入 支出 餘絀 收入 支出 餘絀 8,120 8,309 -189 9,581 7,058 2,523 1. 該基金會103年主要業務項目包括鼓勵僑政學術研究、推展華僑教 育事業及推展華僑文化業務等,符合基金會設立宗旨。103年首度辦 理海外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計有海外15位僑校教師獲獎,並於 103年9月28日舉辦頒獎典禮,表揚渠等對海外僑民教育之貢獻,計 有吳副總統敦義等貴賓200人到場觀禮。該活動對鼓勵海外華文教師 長期於僑校任教及推展海外華語文教育甚有助益。 2. 該基金會於103年度共計召開3次董事會議,除討論102年度決算 案、104年度預算案及各項業務推展情形外,相關重要作為如下: (1)通過副董事長人選案;選聘11名顧問及2名諮議委員案;第7屆董 事李永萍、孫李秀月職辭案;蔡董事春霞聘任案。 (2)通過基金會「會計制度」修訂案,新增「運輸設備」會計科目; 及依行政院「財團法人依法預算須送立法院之預算編製注意事項」 及行政院主計總處「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共通性會計科(項)目參 考表」修正會計制度。 (3)通過成立「海華文教志工團計畫」。 3.分析該基金會近2年之財務收支,其業務費佔總支出之比例約於 50%~60%,若加上必要之人事費等管理費用,用於有關目的事業之 支出超過規定之60%以上,符合財務支用目的。 4. 該基金會103年度人事異動情形: (1)本會於103年1月16日指派吳松柏先生續任第7屆董事暨董事長職 務;本會呂副委員長元榮等12人擔任董事、張主任賜等3人擔任監 事;顏參事明義續任第7屆執行長。 (2) 本會於103年1月29日指派教育部楊司長敏玲擔任第7屆董事。 (3)本會於103年5月5日指派陳處長淑靜擔任第7屆監察人,原派兼基 金會監察人劉參事淡紅免兼。 (4)本會於103年7月4日指派高參事菁兼任第7屆執行長,原派兼基金 會執行長顏參事明義免兼。 (5)本會於103年9月15日指派信副委員長世昌擔任第7屆當然董事,原 派兼基金會當然董事呂副委員長元榮免兼。 (7)本會於103年9月16日指派羅秋昭女士擔任第7屆董事。 (8)本會於103年12月24日指派一等秘書李定勇兼任第7屆執行長,原 派兼基金會執行長高參事菁免兼。 5.為推動海外僑教工作,本會積極協輔僑教體系發展,並辦理華語 文暨文化推廣活動,惟海外僑教需求日益擴增,實需民間及社會資 源之投入,方能有效回應海外需求。該基金會自成立以來,積極推 展海外華語文暨文化教育,協助政府推動僑教工作,未來本會將賡 續促請基金會加強募款充實財務,並協導基金會提升業務主動性, 擴增業務面向,提升基金會運作效益,以擴大協助政府推展海外僑 教工作。 127 僑務 對各部門捐助財團 中華民國 基金規模 政府捐助基金金額 政府捐助基金以外金額 累計政 府捐助 被捐助 本年度 上年度 基金金 財團法 額占期 人名稱 期末基金 創立基金 累計捐助 原始捐 占年 占年 末基金 總額 總額 助 捐助 委辦 度收 捐助 委辦 度收 總額比 合計 合計 金額 金額 入比 金額 金額 入比 率% 率 率 財團法 1,490,388 99,000 1,250,388 99,000 2,715 2,715 3.49% 667 667 1.03% 83.90% 人海外 信用保 證基金 備註:(1)103年度捐助金額係補助該基金承作海外僑民及臺商災後重建貸款專案信用保證之貸款戶保證手續費及利息。 (2)103年度銀行捐贈款列捐贈收入,不影響捐助基金比例。 128 委員會 法人之效益評估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創立時 最近二年度收支及營運結果 政府原 始捐助 本年度 上年度 基金金 主管機關對捐助之效益評估 額占創 立基金 總額比 收入 支出 餘絀 收入 支出 餘絀 率% 100% 77,782 74,648 3,134 64,689 29,942 34,747 1.財務效益: (1)收入面:收入數較上年度增加13,093千元,主要 係103年度銀行捐贈收入增加40,000千元。 (2)支出面:支出數較上年度增加44,706千元,主要 係為強化基金風險承擔能力,提存保證責任準備 41,925千元所致。 (3)收支相抵後,本年度賸餘3,134千元。 2.營運成效: 該基金之業務係透過承辦銀行之合作而推動,目前 全球有195處據點,103年度承作保證案件共計260件 ,承作融資金額14,238萬餘美元,保證金額8,662萬 餘美元,較去年增加5.46%,達成核定營運目標之 103.12%,業務穩定成長。 3.整體而言,該基金103年度承作保證業務量較102年 度增加,達成核定營運目標,且營運結果年度尚有 賸餘,整體營運及財務狀況穩定,落實協助僑、臺 商取得融資發展事業之政策目標,符合捐助成立目 的。本會將持續請該基金戮力推展保證業務並兼顧 保證品質。 129 僑務 重大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可支用預算數 執行數 執行數占 本期執行數占可支用預算數百 本期執行數 累計執行數 分比 % 截至本 計畫 計畫總 年度已 名稱 金額 編列預 以前 本期 本期 本年度 合計 應付 賸餘 算數 年度 本期實 數占 數占 現數占 實 應 賸 實 應 賸 可支 可支 合 合 可支用 現 付 餘 現 付 餘 用預 用預 合計 計 計 預算數 數 數 數 數 數 數 算數 算數 百分比 百分 百分 % 比 比 % % 金山 灣區 華僑 文教 200,000 197,427 61,060 2,543 63,603 53,395 53,395 187,219 187,219 83.95% 83.95% 服務 中心 搬遷 計畫 巴黎 華僑 文教 服務 199,999 168,954 168,954 168,954 50 50 50 50 0.03% 0.03% 中心 購置 計畫 130 委員會 績效報告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算數百分比% 計畫執行進度 累計執行數占截至本年度已編 列預算數百分比 預定 實際 % 總計畫實 際執行進 累計 度未達預 總計畫目標 執行未達90%之原因及其改進措施 賸餘 定進度之 達成情形 累計實 累計應 數占 原因及其 現數占 付數占 截至 改善措施 截至本 截至本 本年 年累 年度已 年度已 總累計 總累計 年累計 度已 合計 計 編列預 編列預 % % % 編列 % 算數百 算數百 預算 分比 分比 數百 % % 分比 % 一、執行未達90%原因:為配合中心所在地Milpitas市 詳見執行 本案預計104 政府安檢需求,中心新址裝修工程於103年11月12日及 未達90% 年2月底前完 12月4日辦理2次「變更設計(Change Order)」,致工 之原因及 成新址裝修 期延長。截至104年1月18日止,實際工程進度為98.96 其改進措 工程,俟當 ﹪。 施說明。 地市政府完 二、本會除多次洽請駐舊金山辦事處及金山灣區華僑 成電力及消 文教服務中心積極督促廠商儘速完成新址裝修工程, 防設施檢查 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每週多次會同建築師前往中心新址 及州政府電 督導裝修作業;另考量裝修項目涉及工程專業且須逐 梯設備檢查 一接受M市政府安全檢查,為確保施工進度及保障安全 後即可申請 94.83% 94.83% 品質,爰商請具備工程專業背景之僑務榮譽職擔任 100% 0% 98.96% 30.29% 使用許可, 「安檢技工」及「技術技工」,義務協助進行工程品 預定於104年 質之查驗與稽核。 4月舉行新址 落成啟用典 禮。 一、執行未達90%之原因:本案103年度預算遭立法院 詳見執行 本案預定於 凍結五分之一,雖於12月18日獲立法院准予動支,惟 未達90% 105年第2季 依政府採購法等標期之規定,採購作業無法於度結束 之原因及 對外開放營 前執行完畢,致經費執行未達90%。 其改進措 運。 二、改善措施:本會刻正報請行政院核准修正計畫執 施說明。 行期程,俟獲同意後即請駐法國代表處按奉准進度執 0.03% 0.03% 行,並每週陳報執行進度,以期中心順利購置及早日 17.64% 100% 2.94% 11.76% 對外開放。 131 僑務 重大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可支用預算數 執行數 執行數占 本期執行數占可支用預算數百 本期執行數 累計執行數 分比% 本期 本期 截至本 應付 賸餘 計畫 計畫總 年度已 本期實 數占 數占 名稱 金額 編列預 以前 本年度 合計 實 應 賸 實 應 賸 現數占 可支 可支 算數 年度 現 付 餘 合 現 付 餘 合 可支用 合 用預 用預 數 數 數 計 數 數 數 計 預算數 計 算數 算數 百分比 百分 百分 % 比 比 % % 加強僑 社聯繫 及輔助 48,514 48,514 48,514 48,514 49,819 49,819 49,819 49,819 102.69% 102.69% 舉辦多 元活動 舉辦僑 社工作 研討會 17,315 17,315 17,315 17,315 14,780 14,780 14,780 14,780 85.36% 85.36% 及邀訪 活動 落實僑 務工作 13,992 13,992 13,992 13,992 15,200 15,200 15,200 15,200 108.63% 108.63% 增進溝 通服務 132 委員會 績效報告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算數百分比% 計畫執行進度 累計執行數占截至本年度已 總計 預定 實際 畫實 編列預算數百分比% % 累計 際執 累計 行進 應付 賸餘 度未 數占 數占 執行未達90%之 累計實現 達預 總計畫目標 截至 截至 原因及其改進措 數占截至 總 年 總 年 定進 達成情形 本年 本年 施 本年度已 合 累 累 累 累 度之 度已 度已 編列預算 計 計 計 計 計 原因 編列 編列 數百分比 % % % % 及其 預算 預算 % 改善 數百 數百 措施 分比 分比 % % 為增進僑社團結與向心,103年協輔六大洲地區僑社舉辦洲 際性年會活動,及協輔海外僑社舉辦元旦、春節、雙十國慶 已達 等重要節日慶祝活動,增進海外僑社團結發展、凝聚僑心, 預定 102.69% 102.69% 已達預定進度。 100% 100% 100% 100% 全年總參加人次共約124萬5千人次,達103年預訂目標。 進 度。 一、執行未達90% 103年辦理北美、亞太地區等2期僑社工作研討會,計有來自 之原因:原預定辦 14個國家59人參加,增進僑社幹部對我當前國家政策之瞭解 理之歐非地區僑社 及僑團橫向交流聯繫;辦理「海外專業青年研習會」,計有 工作研討會,因報 來自美、加、紐、澳及德國等國家之華裔專業青年23人參 名人數未如預期, 加;辦理海外僑團回國參訪及拜會座談,計32團831人,各 改辦其他訪邀活動 ,爰經費支用未達 項工作均順利完成,達103年預定目標。 90%。 已達 二、改善措施:鑒 預定 85.36% 85.36% 於歐非地區僑社工 100% 100% 100% 100% 進 作研討會為培育僑 度。 社人才之重要工作 ,本會已訂於104 年度辦理「歐非地 區僑社工作研討 會」,並將請駐外 單位鼓勵僑社幹部 回國參加。 本會駐外人員賡續依據「結合海外僑務志工體系加強僑務服 務工作執行方案」,結合海外僑務志工協助辦理各項僑社聯 已達 繫服務工作,103年僑務志工參與僑社服務工作達5萬5,000人 預定 次,逾原定目標。 108.63% 108.63% 已達預定進度。 100% 100% 100% 100% 進 度。 133 僑務 重大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可支用預算數 執行數 執行數占 本期執行數占可支用預算數百 本期執行數 累計執行數 分比% 本期 本期 截至本 應付 賸餘 計畫 計畫總 年度已 本期實 數占 數占 名稱 金額 編列預 以前 本年度 合計 實 應 賸 實 應 賸 現數占 可支 可支 算數 年度 現 付 餘 合 現 付 餘 合 可支用 合 用預 用預 數 數 數 計 數 數 數 計 預算數 計 算數 算數 百分比 百分 百分 % 比 比 % % 提升海 外服務 效能, 285,736 285,736 285,736 285,736 116,825 116,825 116,825 116,825 40.89% 40.89% 提供多 元優質 服務 掌握全 球華語 學習熱 潮,引 45,000 45,000 45,000 45,000 42,588 42,588 42,588 42,588 94.64% 94.64% 導海外 僑校轉 型發展 134 委員會 績效報告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算數百分比% 計畫執行進度 累計執行數占截至本年度已 總計 預定 實際 畫實 編列預算數百分比% % 累計 際執 累計 行進 應付 賸餘 度未 數占 數占 執行未達90%之 累計實現 達預 總計畫目標 截至 截至 原因及其改進措 數占截至 總 年 總 年 定進 達成情形 本年 本年 施 本年度已 合 累 累 累 累 度之 度已 度已 編列預算 計 計 計 計 計 原因 編列 編列 數百分比 % % % % 及其 預算 預算 % 改善 數百 數百 措施 分比 分比 % % 一、執行未達90% 一、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及圖書閱覽室等服務據點提供僑 之原因:巴黎僑教 胞圖書閱覽、集會及舉辦活動之場所,協輔當地僑學界舉辦 中心購置計畫103 僑教藝文、節慶紀念、僑商經貿講座等多元活動,暨提供國 年度預算遭立法院 內訊息等各項聯繫服務,103年服務僑胞約82萬8,400人次, 凍結五分之一,雖 達原定目標。 於12月18日獲立法 二、駐法國代表處已完成巴黎僑教中心購置計畫相關勞務採 院准予動支,惟依 政府採購法等標期 購案,另已備妥場地採購相關招標文件,將儘速辦理後續場 之規定,相關採購 地購置事宜,預定於105年第2季對外開放營運。 作業無法於年度內 同執 完成,致經費執行 行進 度未 40.89% 40.89% 未達90%。 100% 100% 40.89% 40.89% 二、改善措施:本 達90% 會刻正報請行政院 原 核准修正執行期程 因。 ,俟獲同意後即請 駐法國代表處按奉 准進度執行,並每 週陳報執行進度, 以期中心順利購置 及早日對外開放。 1. 辦理海外教師回國研習班9班、僑校經營者管理研習班2班 及全美中文學校聯合總會回國參訪團及日本三僑校回國參訪 團2班,總計13班,共培訓447名校長、主任及華文教師。 2.辦理海外教師研習會泰北組等13組51站,另含在地自辦、 遠距教學等模式,共計培訓4,110名華文教師。 3.補助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等4所大專院校15名華語文系所學生 已達 ,前往韓國、日本、菲律賓、汶萊、巴拿馬等5國7所僑校教 預定 94.64% 94.64% 已達預定進度。 100% 100% 100% 100% 學實習。 進 度。 4.補助國立臺灣大學等27個志工團隊116名青年志工,前往馬 來西亞、泰國、越南、印尼及韓國等5國18所僑校服務。 5.派遣50名役男,前往日本、韓國、菲律賓、泰國及巴拿馬 等5國僑校服勤。 135 僑務 重大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可支用預算數 執行數 執行數占 本期執行數占可支用預算數百 本期執行數 累計執行數 分比% 本期 本期 截至本 應付 賸餘 計畫 計畫總 年度已 本期實 數占 數占 名稱 金額 編列預 以前 本年度 合計 實 應 賸 實 應 賸 現數占 可支 可支 算數 年度 現 付 餘 合 現 付 餘 合 可支用 合 用預 用預 數 數 數 計 數 數 數 計 預算數 計 算數 算數 百分比 百分 百分 % 比 比 % % 運用數 位科技 優勢, 34,752 34,752 34,752 34,752 37,262 37,262 37,262 37,262 107.22% 107.22% 支持海 外華文 教育 136 委員會 績效報告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算數百分比% 計畫執行進度 累計執行數占截至本年度已 總計 預定 實際 畫實 編列預算數百分比% % 累計 際執 累計 行進 應付 賸餘 度未 數占 數占 執行未達90%之 累計實現 達預 總計畫目標 截至 截至 原因及其改進措 數占截至 總 年 總 年 定進 達成情形 本年 本年 施 本年度已 合 累 累 累 累 度之 度已 度已 編列預算 計 計 計 計 計 原因 編列 編列 數百分比 % % % % 及其 預算 預算 % 改善 數百 數百 措施 分比 分比 % % 一、維運及行銷「全球華文網」,結合雲端科技推動數位學 習: 1.進行「全球華文網」優化作業,提供使用者更快速、更友 善、跨平臺的系統,並辦理各類行銷推廣活動,打造「全球 華文網」為輸出我國華語文教學之最佳平臺,迄103年底止 ,全球華文網首頁點擊次數累計已超過1,563萬人次。 2.透過雲端科技導入,加強雲端服務功能: (1)建置雲端學校,強化海外僑校經營管理,目前計有國內華 語文系所及海外僑校完成建置148所「雲端學校」。 (2)打造電子書城,提供便捷學習的電子書,目前已轉製本會 教材計298本電子書至「電子書城」。 (3)提供資源共享平臺,匯聚本會、海外僑校及華文教師分享 教學元件,業有海內外華語文教師上傳逾1,102件教學單元至 「資源共享平臺」。 二、編製華語文學習之數位教材,充實數位僑教資源: 1.轉製本會自編之平面教材為電子書,上架「全球華文網」 之「電子書城」,供海外僑校及僑胞下載運用(目前業有 298本電子書)。 2.研製多國語言版之線上互動課程與多媒體教材,包括 已達 Android版及iOS版之行動學習教材(APP),提升數位教學品 預定 質及學習樂趣,目前共完成7支行動化應用軟體(APP),並持 107.22% 107.22% 已達預定進度。 100% 100% 100% 100% 進 續行銷推廣予海內外華語文學習者使用。 度。 3.發行「僑教雙週刊」平面及網路版,並集結編印系列教材 ,擴大學習運用面向。其中網路版迄今累計瀏覽人數已突破 26,609萬人次。 4.補助國內外優良廠商、專家學者及文教團體編製及推廣教 材,充實多元僑教資源。 三、推動華語文數位師資培訓,協輔僑校發展數位教學模 式: 1.輔導全球67處重要僑教據點設置「華語文數位學習中心」 示範點及教學點,作為師資培訓、教學支援、教材開發、僑 校服務及人才資源之實體通路,並能運用僑教雲端服務,研 發創新教學內容,發展數位教學模式。 2.輔導59處海外僑校暨僑教組織開辦「海外數位華語文推廣 計畫」,進行在地化之華語文數位師資培訓,活動總時數逾 3,400小時,近2萬人參與;並藉由數位教學之優勢,爭取參 與當地主流教育單位華語文教育發展計畫,強化對當地國華 語文教育之影響力。 3.辦理「華文網路種子師資培訓計畫」實體及線上同步課程 ,作為在地師資培訓之講師種子人力資源,103年度共辦理 線上課程基礎班3梯次、線上課程進階班1梯次、實體課程進 階班1梯次,共培訓170名華文網路種子師資。 137 僑務 重大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可支用預算數 執行數 執行數占 本期執行數占可支用預算數百 本期執行數 累計執行數 分比% 本期 本期 截至本 應付 賸餘 計畫 計畫總 年度已 本期實 數占 數占 名稱 金額 編列預 以前 本年度 合計 實 應 賸 實 應 賸 現數占 可支 可支 算數 年度 現 付 餘 合 現 付 餘 合 可支用 合 用預 用預 數 數 數 計 數 數 數 計 預算數 計 算數 算數 百分比 百分 百分 % 比 比 % % 推展僑 界多元 社教活 動,傳 67,483 67,483 67,483 67,483 67,482 67,482 67,482 67,482 100.00% 100.00% 揚中華 文化促 進交流 推展海 外華文 遠距教 育,建 17,583 17,583 17,583 17,583 21,977 21,977 21,977 21,977 124.99% 124.99% 構僑胞 終身學 習網絡 138 委員會 績效報告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算數百分比% 計畫執行進度 累計執行數占截至本年度已 總計 預定 實際 畫實 編列預算數百分比% % 累計 際執 累計 行進 應付 賸餘 度未 數占 數占 執行未達90%之 累計實現 達預 總計畫目標 截至 截至 原因及其改進措 數占截至 總 年 總 年 定進 達成情形 本年 本年 施 本年度已 合 累 累 累 累 度之 度已 度已 編列預算 計 計 計 計 計 原因 編列 編列 數百分比 % % % % 及其 預算 預算 % 改善 數百 數百 措施 分比 分比 % % 1.輔助僑團辦理364項文藝、體育系列活動,5,000人次大型 指標性社教活動共達38場次,總參與人次逾2,105,000人次。 2.為配合僑界辦理農曆春節及雙十國慶慶祝活動,於103年2 月至3月農曆春節期間,遴派訪團分赴亞洲及歐洲地區訪演 22場次;於103年9月至10月遴派訪團分赴美加及中南美洲地 區訪演28場次,4訪團計赴19個國家、42個城市、演出50場 次,吸引45,778人觀賞。另邀集國內相關部會支援「北美地 區臺灣傳統週」活動,遴派2個訪演團巡迴訪演,計有美、 加20個城市29個主辦單位辦理臺灣傳統週相關系列活動,參 與人數超過167,651人次。 3. 遴派42位文化志工教師並輔導僑團(校)自聘文化教師, 分赴亞太地區、中南美洲及非洲等70個主辦單位巡迴教學, 已達 預定 參與學員約21,000人,教學滿意度約98%。 100.00% 100 已達預定進度。 100% 100% 100% 100% 4. 輔導海外辦理夏令營共計61營,其中42營由本會遴派12名 進 度。 文化教師前往巡迴教學,另19營由主辦單位自聘教師辦理, 參與學員約6,426人,教學滿意度94.72%。 5. 辦理103年「海外民俗文化種子教師培訓班」,培訓584位 美加地區民俗文化種子教師,整體研習品質滿意度99%。另 辦理103年「海外青年文化志工培訓班」計有455人完成全部 課程並領取結業證書,學員對課程規劃整體滿意度94.05%。 6. 訂贈雜誌及圖書分送本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加拿大 滿地可圖書閱覽室、洛杉磯華埠圖書閱覽室、駐斐濟代表處 及墨爾本社團聯合服務中心等,另依海外需求,購贈圖書予 駐貝里斯大使館、馬來西亞中華大會堂等,俾提升海外華文 閱讀風氣。 1.函校103年開辦華語文及技職教育課程,計有14,124人次選 讀。 2.新編「教育概論」、「教育社會學」、「漢語語言學」等3 種課程,供104學年函校學員選讀。 3.發行2期「函校通訊」及「中華函授學校電子報」,辦理函 校線上同步互動課程120場次,,並加強函校網路社群經營, 增進函校、老師及學員間交流互動。 4.辦理103年函校遠距華語文師資線上培訓課程,計有53名海 已達 預定 外華文教師參訓,並開放22名100年至102年線上培訓課程學 124.99% 124.99% 已達預定進度。 100% 100% 100% 100% 員續選讀103年課程,賡續提供海外華文教師具學分學制之 進 度。 中長期華文師資培訓管道。 5.辦理103年華文網路種子師資培訓計畫線上基礎班及進階班 ,透過網路提供海外華文教師習得數位教學工具運用及教材 製作的管道,計有143名教師參訓,有助提升其等數位教學 能力,強化資訊融入華語文教學成效。 6.辦理103年華文教師線上遠距研習班,透過網路提供海外華 文教師進修機會,計有80名教師參訓,有助其等提升華語文 教學知能。 139 僑務 重大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可支用預算數 執行數 執行數占 本期執行數占可支用預算數百 本期執行數 累計執行數 分比% 本期 本期 截至本 應付 賸餘 計畫 計畫總 年度已 本期實 數占 數占 名稱 金額 編列預 以前 本年度 合計 實 應 賸 實 應 賸 現數占 可支 可支 算數 年度 現 付 餘 合 現 付 餘 合 可支用 合 用預 用預 數 數 數 計 數 數 數 計 預算數 計 算數 算數 百分比 百分 百分 % 比 比 % % 輔助華 僑經濟 事業發 展、鼓 8,934 8,934 8,934 8,934 9,647 9,647 9,647 9,647 107.98% 107.98% 勵回國 商機交 流 培訓僑 商經貿 人才協 33,117 33,117 33,117 33,117 31,843 31,843 31,843 31,843 96.15% 96.15% 助僑營 企業發 展 聯繫海 外僑商 組織並 20,929 20,929 20,929 20,929 21,490 21,490 21,490 21,490 102.68% 102.68% 協助推 展業務 140 委員會 績效報告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算數百分比% 計畫執行進度 累計執行數占截至本年度已 總計 預定 實際 畫實 編列預算數百分比% % 累計 際執 累計 行進 應付 賸餘 度未 數占 數占 執行未達90%之 累計實現 達預 總計畫目標 截至 截至 原因及其改進措 數占截至 總 年 總 年 定進 達成情形 本年 本年 施 本年度已 合 累 累 累 累 度之 度已 度已 編列預算 計 計 計 計 計 原因 編列 編列 數百分比 % % % % 及其 預算 預算 % 改善 數百 數百 措施 分比 分比 % % 1.編纂102年版華僑經濟年鑑計印製精裝本250冊、光碟電子 書3,000份及網頁版本。 2.辦理僑商與青年聯繫活動,包括僑商青年企業家邀訪團、 僑商青年臺灣自行車邀訪團、僑商青年國際貿易研習會、穆 斯林市場僑商邀訪團、僑商連鎖加盟創業觀摩團、僑商經營 管理研習會等6項活動,計有173位僑商返國參加,有效促進 僑商與國內產業交流商機。 3.強化「全球僑商服務網」功能與推廣,配合僑商網ocbn粉 已達 絲團辦理粉絲招募活動及搭配國內「自行車步道建置推廣」 預定 及「臺灣美食國際化」政策辦理3場線上活動,對推廣臺灣 107.98% 107.98% 已達預定進度。 100% 100% 100% 100% 進 觀光及美食具有實益。新增會員人數1,101人,粉絲團人數約 度。 6,000人,每月瀏覽人次約34,000人次,發行24期電子報及刊 登1,465則僑商訊息。 4.宣導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強化服務,全年承作保證案件共計 260件,承作保證金額為8,662萬餘美元,達到營運目標 103.12%;該基金為拓展新興市場業務,103年2月開辦「東 南亞專案」,截至12月底總計東南亞地區辦理83件,保證金 額為3,122萬餘美元。 1.辦理烘焙暨設備展觀摩團、高階主廚培訓班、餐館經營研 習班、烘焙製作班、中階主廚培訓班、茶飲簡餐製作班、臺 灣小吃製作班、實體店面行銷實戰班、中式麵點製作班、花 藝與咖啡研習班及2期網路店面行銷實務班合共12班次,協 助僑營事業發展並與國內產業界進行商機交流,落實輔導僑 已達 臺商提升經營實力,計481名僑商參加。 預定 2.辦理5梯次海外臺灣美食廚藝及經貿專題巡迴講座,計 96.15% 96.15% 已達預定進度。 100% 100% 100% 100% 進 12,590人次參加。 度。 3.在美國紐約、芝加哥、洛杉磯、舊金山、休士頓、華府、 亞特蘭大、西雅圖、波士頓及加拿大多倫多等地辦理臺灣美 食標章授予推廣,授證34家僑營臺灣美食餐廳。 1.協導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世界華商經貿聯合總會及世 界華人工商婦女企管協會總會舉辦年會,與會人數共達2,100 人。 2.接待那霸商工會議所女性會等共17個僑商團體回國訪問交 流,考察國內投資環境與商機。 已達 3.辦理「海外僑商高階領導班」、「傑出華裔女性企業家領 預定 袖邀訪團」、「臺商會領導班」、「臺商會菁英班」及「僑 102.68% 102.68% 已達預定進度。 100% 100% 100% 100% 進 商青年國際志工服務營」,以上海外僑商共計176人參加。 度。 4.輔導洲際性以上之僑商組織召開12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與 會人數達4,870人。 5.輔導舉辦第16屆海外臺商磐石獎、海外華人第23屆創業楷 模等選拔活動,表彰傑出僑商企業。 141 僑務 重大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可支用預算數 執行數 執行數占 本期執行數占可支用預算數百 本期執行數 累計執行數 分比% 本期 本期 截至本 應付 賸餘 計畫 計畫總 年度已 本期實 數占 數占 名稱 金額 編列預 以前 本年度 合計 實 應 賸 實 應 賸 現數占 可支 可支 算數 年度 現 付 餘 合 現 付 餘 合 可支用 合 用預 用預 數 數 數 計 數 數 數 計 預算數 計 算數 算數 百分比 百分 百分 % 比 比 % % 鼓勵海 外僑生 5,779 5,779 5,779 5,779 7,459 7,459 7,459 7,459 129.07% 129.07% 回國升 學 在學僑 生輔導 83,179 83,179 83,179 83,179 80,429 80,429 80,429 80,429 96.69% 96.69% 與照顧 強化畢 業留臺 校友組 2,199 2,199 2,199 2,199 3,255 3,255 3,255 3,255 148.03% 148.03% 織聯繫 網絡 142 委員會 績效報告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算數百分比% 計畫執行進度 累計執行數占截至本年度已 總計 預定 實際 畫實 編列預算數百分比% % 累計 際執 累計 行進 應付 賸餘 度未 數占 數占 執行未達90%之 累計實現 達預 總計畫目標 截至 截至 原因及其改進措 數占截至 總 年 總 年 定進 達成情形 本年 本年 施 本年度已 合 累 累 累 累 度之 度已 度已 編列預算 計 計 計 計 計 原因 編列 編列 數百分比 % % % % 及其 預算 預算 % 改善 數百 數百 措施 分比 分比 % % 1.依時辦理完成寄發海外各地招生簡章、申請表件審查及新 僑生接待等僑生回國升學相關業務,另協同教育部等單位分 赴馬來西亞、緬甸、印尼等地辦理僑生回國升學招生宣導, 並安排馬來西亞「檳城留臺同學會教育參訪團」、「華文科 督學與中學校長代表團」及「峇株留臺同學會臺灣遊學 團」、「雪蘭莪及吉隆坡留臺同學會遊學團」來臺參訪高等 教育環境。 已達 2.辦理「103年馬來西亞國民型中學校長及升學輔導老師來臺 預定 參訪團」及「103年僑生保薦單位工作研討會」,分別邀請 129.07% 129.07% 已達預定進度。 100% 100% 100% 100% 進 國民型中學校長、督學及升學輔導老師暨留臺校友會聯合總 度。 會理事、升學輔導人員,及來自馬來西亞、印尼及汶萊等地 區實際從事保薦業務代表來臺參訪,使渠等深入了解最新僑 生政策,俾協助本會推動招生事務。 3.上開措施對於鼓勵海外華裔青年回國升學成效良好,達成 預定目標,期可培育優質國際化人才,厚植海外友我人脈。 1.依時辦理完成各校僑生春節祭祖暨師生聯誼活動、全國分 區僑生春季活動、分區僑輔工作交流平臺等活動。 2.辦理補助僑生參加傷病醫療保險與全民健保、僑生急難醫 療及喪葬慰問;核發補助僑生校內工讀金、頒發學行優良僑 已達 生獎學金等事宜。 預定 3.輔助僑生社團活動及發行刊物;辦理僑護緊急聯絡關懷僑 96.69% 96.69% 已達預定進度。 100% 100% 100% 100% 進 生事宜;編印中華民國僑生手冊,發布僑生訊息及各項相關 度。 政令宣導,讓僑生感受政府之關懷與照顧。 1.輔導海外各地區校友會辦理各項文藝、聯歡節慶等活動, 鼓勵融入主流社會,凝聚支持我國力量。103年度輔導全球 辦理計50場活動,為表重視,本會正副首長及主任秘書分別 出席參加馬來西亞留臺校友會聯合總會、馬六甲留臺同學 會、檳城留臺同學會、砂拉越留臺同學會等單位主辦之2014 已達 年「文華之夜」及印尼峇里島世界留臺校友會聯誼總會第7 預定 屆會員大會等5場次活動。 148.03% 148.03% 已達預定進度。 100% 100% 100% 100% 進 2.辦理「103年全球留臺校友會領袖幹部返國參訪團」及馬來 度。 西亞永平留臺同學會「2014年農植物業赴臺參訪團」等來臺 參訪;辦理僑生畢業職涯規劃研習會及2014年在臺僑外生與 國內企業媒合商談會、補助65校舉辦應屆畢業僑生歡送會活 動及頒發畢業僑生學行優良獎學金等,對於加強連結畢業僑 生,凝聚向心力頗具成效。 143 僑務 重大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可支用預算數 執行數 執行數占 本期執行數占可支用預算數百 本期執行數 累計執行數 分比% 本期 本期 截至本 應付 賸餘 計畫 計畫總 年度已 本期實 數占 數占 名稱 金額 編列預 以前 本年度 合計 實 應 賸 實 應 賸 現數占 可支 可支 算數 年度 現 付 餘 合 現 付 餘 合 可支用 合 用預 用預 數 數 數 計 數 數 數 計 預算數 計 算數 算數 百分比 百分 百分 % 比 比 % % 培訓海 外專業 44,468 44,468 44,468 44,468 45,741 45,741 45,741 45,741 102.86% 102.86% 技術青 年人才 輔導海 外青年 來臺文 54,479 54,479 54,479 54,479 53,172 53,172 53,172 53,172 97.60% 97.60% 化研習 及團隊 活動 辦理 「宏觀 電視影 116,100 116,100 116,100 116,100 116,100 116,100 116,100 116,100 100.00% 100.00% 音頻 道」業 務 維運 「宏觀 5,164 5,164 5,164 5,164 6,970 6,970 6,970 6,970 134.97% 134.97% 網路電 視」 144 委員會 績效報告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算數百分比% 計畫執行進度 累計執行數占截至本年度已 總計 預定 實際 畫實 編列預算數百分比% % 累計 際執 累計 行進 應付 賸餘 度未 數占 數占 執行未達90%之 累計實現 達預 總計畫目標 截至 截至 原因及其改進措 數占截至 總 年 總 年 定進 達成情形 本年 本年 施 本年度已 合 累 累 累 累 度之 度已 度已 編列預算 計 計 計 計 計 原因 編列 編列 數百分比 % % % % 及其 預算 預算 % 改善 數百 數百 措施 分比 分比 % % 1.辦理第34期海青班參加學校審查作業,召開招生簡章會議 並印製簡章、製作招生宣導光碟及文宣,偕同參加招生學校 前往馬來西亞辦理招生宣導說明會,審核2,057名報名資料並 已達 錄取分發1,887名學生至17校29班就讀。 預定 2.核撥第32、33期海青班學生僑保、健保、學費、工讀金、 102.86% 102.86% 已達預定進度。 100% 100% 100% 100% 進 三節加菜金及自強活動補助費,並辦理第32期海青班聯合畢 度。 業典禮及成果展活動,成效良好。 1.如期完成各項青年研習活動:海外華裔青年臺灣觀摩團全 年8梯次共計1,013人參加;海外華裔青年語文研習班全年11 梯次共計932人參加;海外傑出青年臺灣文化研習營全年1梯 次計21人參加;海外華裔青年英語服務營(與教育部及客家 委員會合辦)全年1梯次共計424人參加,分赴全國20個縣 已達 預定 市、60所偏遠或教學資源缺乏地區國中、小及原住民部落進 97.60% 97.60% 已達預定進度。 100% 100% 100% 100% 行英語教學服務,計3,035名學童受益。 進 度。 2.前揭各項海外華裔青年研習活動,對於促進全球各地華裔 青年之華語文學習及對中華民國臺灣之認識,加強海外各地 區華裔青年聯繫,以及厚植海外友我新生代力量,甚具成 效。 1.103年宏觀電視頻道每日首播節目6小時以上,以不鎖碼、 不收費方式全天候24小時提供服務,授權海外44家地區電視 業者轉播,擴大節目收視範圍。 已達 2.收視內容除每日新聞及新聞雜誌節目外,尚包括教育文 預訂 100.00% 100.00% 已達預訂進度 100% 100% 100% 100% 化、人文風情、歌唱綜藝和戲劇等優質節目,增進對海外僑 進 胞之服務,並促進對我國之瞭解與認同。 度。 1.運用「宏觀網路電視」行銷臺灣,103年度月平均影片點閱 逾252萬人次。 2.為提供全球華人影音創作,辦理2014「華人金僑獎」,短 已達 預訂 片及照片徵選比賽,計有332件作品參賽,並結合僑務委員 134.97% 100.00% 已達預訂進度 100% 100% 100% 100% 會議及華僑節擴大舉辦。 進 度。 14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一、通案決議部分: (一)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預算編列 無。 「釋股收入」380 億元,說明如下: 1. 各部會釋股收入如次: 預算編列 釋股標的 釋股收入 單位 財政部 合作金庫金融控 45 億元 股公司 兆豐金融控股公 30 億元 司 經濟部 中國鋼鐵公司 25 億元 交通部 中華電信公司 80 億元 行政院農業 台灣肥料公司 20 億元 委員會 行政院國家 台灣積體電路公 180 億元 發展基金 司 合計 380 億元 2. 上述釋股對象不以三大基金(中華郵政公 司、勞工保險基金及勞工退休基金)為限, 並以長期持有為原則。 3. 釋股相關費用併同調整。 (二) 查「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 遵照辦理。 推廣無關,此時正值政府財政赤字節節攀升, 各部門應撙節支出、同舟共濟之際,故將中央 政府各機關之「文康活動費」減列 20%。 (三) 歷年中央政府各機關車輛養護費及辦公器具 遵照辦理。 養護費之編列標準浮動,且依其性質,應可視 各機關實際需求編列,而非統一按人頭方式編 列;且我國中央政府長期推動「政府機關及學 校四省專案計畫」,更應撙節支出,非增列預 算。爰刪減中央政府各機關「車輛及辦公器具 養護費」9 億 5,088 萬 5,000 元之 5%,計 4,754 146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萬 4,000 元,並要求未來年度「車輛養護費」 及「辦公器具養護費」之編列,應據各年度需 求,如實編列。 (四) 針對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有關各部 無。 會及所屬皆編列有「大陸地區旅費」預算,主 要是支應派員進行兩岸開會、談判、考察等交 流業務;惟鑑於中國對台政策仍堅守「一中原 則」立場,其官員來台參加活動皆公開大肆宣 傳「一中政策」,更何況是面對我國至中國參 與交流的官員,中國欲進行統戰企圖顯已昭然 若揭,實不宜編列預算支應與中國太過頻繁之 交流,就連國際專家都建議台灣應該要放緩兩 岸交流。準此,為使國家政策更加優質化,公 務人員本應選擇與更進步、更自由的歐、美國 家交流,以參照學習先進國家之優良施政做 法,而非讓台灣生存與發展「僅有一條與中國 結合之路」;爰針對各部會及所屬編列之「大 陸地區旅費」預算,統刪 10%。 (五)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 屬統刪項目如下: 1. 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10%。 無。 2.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統刪 5%。 遵照辦理。 3. 文康活動費:編列標準由每人每年 2,500 遵照辦理。 元調降為 2,000 元。 4. 委辦費:除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 無。 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 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教育部主管委託 辦理、體育署委託研究、法務部主管委託 研究、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動 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屠宰衛生檢查、畜 禽藥物殘留檢測及檢疫偵測犬業務、勞工 委員會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衛 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 147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顧服務體系相關預算、食品藥物管理署、 文化部主管委託辦理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行政院、 主計總處、經濟建設委員會、審計部、內 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 建築研究所、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 署、國家教育研究院、交通部、中央氣象 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 局及所屬、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 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茶業改良場、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 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5. 一般事務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 遵照辦理。 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 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 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體育署、法務 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 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算、中央健 康保險署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經濟 建設委員會、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 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營建署及 所屬、消防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 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主管、財政部、國 庫署、賦稅署、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 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 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 屬、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際貿易局及所屬、 能源局、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 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科學工業園區管 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 148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水土保 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家畜衛 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種苗改 良繁殖場、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環境檢驗所、海岸巡防署、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 調整。 6. 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設施及機械設 遵照辦理。 備養護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員 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 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 署及所屬、體育署、法務部主管不刪外, 其餘統刪 5%,其中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 會、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考選部、監察 院、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 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 所屬、空中勤務總隊、領事事務局、國防 部主管、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 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 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 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 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 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 蒙藏委員會主管、僑務委員會主管、南部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 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 土保持局、林業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 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臺南區農 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疾病管制 署、食品藥物管理署、海岸巡防署主管、 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 149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自行調整。 7. 國內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員 遵照辦理。 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 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體育 署、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 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算 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經濟建設委員 會、公共工程委員會、考選部、監察院、 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 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 部、營建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 民署、領事事務局、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關務署及所屬、國 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 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 播電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 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科 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業 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 理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 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林業 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衛生福利 部、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 保護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檢查局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8. 國外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員 遵照辦理。 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 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 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體育署、法務部 主管、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 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算、文化部主 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行政院、 主計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國立故宮 博物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 150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所屬、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公平交易委員會、考試院、考選部、銓敘 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監察 院、審計部、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 學、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 民署、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財政 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北區 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 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 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民 及學前教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交 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 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 僑務委員會主管、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 所屬、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原子能 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 局、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 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 毒物試驗所、種苗改良繁殖場、漁業署及 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 融局、農糧署及所屬、職業訓練局及所屬、 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衛生福利部、疾病 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保護署、 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岸 巡防署、銀行局、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 議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9. 出國教育訓練費:除中央研究院、公務人 遵照辦理。 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 15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屬、警政署及所屬、法務部主管不刪外, 其餘統刪 10%,其中主計總處、經濟建設 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審計部、營建 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空中勤務總隊、 國防部所屬、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交 通部、中央氣象局、原子能委員會、核能 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 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畜產試驗 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 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 殖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 良場、臺東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 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 所、海岸巡防署、銀行局改以其他項目刪 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0. 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央研究 遵照辦理。 院、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籌建計畫、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 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 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營建 工程與交通及運輸設備、體育署、法務部 主管、國家科學委員會增撥國家科學技術 發展基金、中央健康保險署、文化部主管 不刪;教育部主管(不含體育署)統刪 4% 外,其餘統刪 8%,其中經濟建設委員會、 檔案管理局、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 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 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智慧財產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 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 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 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 15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 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 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 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 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 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 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 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 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 方法院、考選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 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 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領事事務局、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主管、財政 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中區 國稅局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教育 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年發展署、國 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 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中央氣象 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 局及所屬、臺中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 所屬、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洋巡防總 局、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證券期貨局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1.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遵照辦理。 除法律義務支出、中央研究院、司法院對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之捐助、警政署 及所屬、外交部主管、教育部主管、法務 部主管、經濟部科技預算、國家科學委員 會對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與國家同步 輻射研究中心之捐助、衛生福利部主管長 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 相關預算、衛生福利部捐助財團法人國家 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央健康保險署補 153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助職業工會與農漁會辦理健保業務、食品 藥物管理署、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 刪 5%,其中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入出 國及移民署、國防部所屬、交通部、觀光 局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疾 病管制署、環境保護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2. 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一 無。 般性補助款、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 衛生福利部主管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 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算、中央健康保 險署補助鄉鎮市公所辦理健保業務、食品 藥物管理署、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 刪 5%,其中役政署、交通部、動植物防疫 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3. 經濟部主管、內政部主管及農業委員會主 無。 管辦理「易淹水地區後續治理及維護管理 計畫」23 億元全數刪除。 14. 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 11 億 3,000 萬元。無。 (六) 財政部 97 年 1 月 2 日函文政府各機關學 (一) 本會辦公場所所在之大樓管理小 校,要求機關學校附設公園供停放車輛之停車 組業依據財政部 103 年 1 月 29 場,應依「規費法」規定徵收使用規費;惟效 日台財庫字第 10300507890 號 果不彰,絕大多數機關均未針對員工使用機關 函,於同年 3 月 27 日經管理小組 附設停車場收費;少數有收費者,收費標準亦 決議:本大樓地面 1 樓、B1、B2 相當紊亂,包括同棟建築,不同部會,標準不 停車場應依國有財產法規定收取 一;同一主管機關中,不同單位,收費不同; 租金並訂定統一收費標準,由各 收費標準低於一般行情甚多等等。 進駐機關編入 104 年度歲入預 規費法第 1 條即敘明立法目的在於「增進財政 算,自行解繳國庫。 負擔公平,有效利用公共資源,維護人民權 (二) 本會依據上開決議修訂「僑務委 益」,同法第 8 條有關應徵收使用規費之項目 員會汽車停車位使用要點」,自 中,即包括各機關學校交付特定對象或提供其 104 年度起,汽車停車位每格每 使用之「公有道路、設施、設備及場所」,第 月收費新臺幣 800 元,博愛車位 10 條有關收費標準之計費原則並規定除須依 減半收費,機車不予收費。 15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興建、購置、維護等相關成本訂定收費標準 (三) 本會依大樓持分比例計分配 63 外,亦應考量市場因素。一般民眾利用公有停 個停車位,其中 5 個公務車停車 車場均須按規定繳費,但公務人員使用政府機 位及 2 個來賓停車位不予收費 關停車場,卻可享免費或低價之優惠,無疑是 外,其餘非公務用停車位 56 個, 慷人民之慨。況中央政府機關多位於大台北地 均將依規定收取租金。 區,捷運、公車等大眾運輸路網密集,交通便 捷;且政府機關無償提供員工使用停車場,增 加自行開車之誘因,亦與近年來政府力倡之節 能減碳政策大相違背。爰此,要求行政院應依 規費法相關規定,參考同地段一般停車場收費 情形,於 103 年清查各機關學校附設停車空間 供員工使用情形,並於 104 年研擬相關規範, 送立法院備查後實施,以落實規費法「增進財 政負擔公平、維護人民權益」之立法精神。 (七) 現行軍公教員工居住公有宿舍房租津貼扣繳 本會係依據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訂定之 標準,係按職務等級而訂;月薪含「公費」之 「中央機關首長宿舍管理要點」辦理本 院長或部長級政務人員居住公有宿舍,每月扣 會正、副首長借用官舍相關事宜。 繳 800 元;一般軍公教人員按職級每月分別扣 繳 400 元至 700 元不等。 公務人員之待遇、加給係依「公務人員俸給法」 規定,其中並無配住宿舍或提供房租津貼之規 定。因此,配住宿舍僅扣繳低額之房租津貼, 形同對配住者之額外津貼;且各單位職務宿舍 區位、面積均不同,但不論位於台北市或花 蓮、台東,不論居住單房或 1 戶多房者,亦均 依同樣標準扣繳,實未盡合理。另「中央各機 關學校職務宿舍之設置管理規定事項」第 6 點 規定:「各機關學校提供職務宿舍予借用人住 用,應收取管理費,由宿舍管理機關學校經收 後悉數解繳國庫。……」,然各該公有宿舍雖 大多收有管理費,但費用仍較一般行情為低, 且除極少數如中央研究院將管理費等相關收 入繳庫外,其餘機關所收取之管理費均未按規 定繳回國庫。 15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綜上,公務人員住宿舍本於法無據,且房租津 貼扣繳及管理費標準,均悖離一般市場行情, 並與宿舍面積及價值無關,顯不符宿舍使用之 對價,形同變相津貼;公務人員職務宿舍均為 運用政府預算興建或租用,為落實使用者付費 原則,爰要求行政院應參酌宿舍座落區位、面 積及市場行情,於 104 年訂定宿舍使用之收費 相關規範,送立法院備查後實施。 (八) 針對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務費」項 (一) 本會未補助自行申請赴國內外公 下「教育訓練費」科目合計編列 15 億 9,147 萬 私立各級學校修習學位、學分或 7,000 元,經查,其中內含「對現職員工赴國 研究等學分費、雜費等費用,僅 內外公私立各級學校修習學位、學分或研究等 考量與業務相關性,依據公務人 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教育費」。有鑑於 員訓練進修法及同法施行細則相 公 務 人員進修費用依 規定雖可申請 部分補 關規定,酌予同意每人每週最高 助,但細節乃授權各機關學校得視預算經費狀 8 小時為限公假時數。另前配合 況而定,可知公務人員進修費用實非必須應給 行政院人事總處來文調查,本會 予之補助;此外,進修人員甚至還可因此申請 亦無同仁違反規定赴大陸進修之 公假上課,實不合理。加以近年來,更發現公 情形。 務 人 員違規到中國進 修情形嚴重之 問題發 (二) 本會係涉外機關,同仁語文能力 生,「連論文題目都是中國指定的」,恐已涉及 之培養為培訓重點,爰本會歷來 國家安全疑慮。準此,對現職員工赴國內外公 均就奉准於公餘時間進修外語同 私立各級學校修習學位、學分或研究等所需補 仁酌予補助部分經費,以增進同 貼之學分費、雜費等教育費預算,自 103 年度 仁精進外語能力意願。 起,就公餘時間與業務相關之進修核予補助。 (九) 有鑑於民國 50 至 60 年代軍公教人員待遇及 無。 福利較低,政府以行政命令頒定各項補助及優 惠措施政策,改善軍公教家庭生活。惟多年 來,歷經多次之大幅調薪後,目前軍公教人員 整體待遇及福利已比民間企業優厚許多。加以 目前政府財政惡化之際,各界紛紛檢討政府長 期對特定對象進行各項補助問題,其中以「退 役軍人及軍眷醫療免掛號費補助」,其相關費 用實不合情理,相較於一般民眾(尤其對繳不 156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起健保費遭鎖卡之民眾)而言,都無醫療免付 掛號費之優待,造成相對剝奪感嚴重,實有違 反社會公平正義原則。基於目前政府財政惡化 之際,軍人應與全民共體時艱,況且政府設立 之醫療院所本亦應為國庫增加收入,有所營運 績效才能自給自足,而非為特定族群給予掛號 優惠,更造成各公立醫院長期為吸收該項優惠 而減少國庫收入。職是之故,政府亟應重視且 重新檢討廢止就醫免掛號費制度,取消「退役 軍人及軍眷醫療免掛號費補助」,爰要求針對 103 年度所有編列「退役軍人及軍眷至醫療院 所『就診免付掛號費』」之優待相關預算,應 予檢討優待掛號費之次數,並自 104 年度起實 施,超過部分亦不得要求相關所屬之醫療院所 自行吸收。 (十) 依據審計部決算審核報告指出,過去政府辦理 遵照辦理。 政令宣導採購,曾發生未編有專項預算,逕由 相關科目勻支經費辦理(如由各工作計畫之業 務費支應等),……由各項工作計畫之業務費 支應辦理廣告或宣導,勢將排擠其他業務支 出,值此政府財政困難之際,為能有效監督控 管執行成效,允宜透過編列專項預算方式,明 確列示各機關辦理廣告或宣導之計畫,俾有效 監督控管。102 年度立法院審議預算亦通過決 議要求「103 年度起,各機關編列政策宣導經 費,應於預算書表內將經費編列情形妥適表 達,以利國會及社會大眾監督。」。103 年度 起,除依立法院要求妥適表達編列之專項宣導 經費,除突發事件所需外,不得動支任何經費 進行宣導。 (十一)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年,此案執政當 遵照辦理。 局蠻橫堅持錯誤政策,令國人備感痛心。立法 院於審議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曾做決 157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議:「為求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之永續健全發 展,呼籲政府體察民意,勿將社福團體與非營 利組織辛苦募集的社會資源強徵補充保費。現 行法令制度對於身為扣費義務人的民間團體 將造成可預見的嚴重影響,因此我們提出兩點 強烈訴求:一、行政院應要求各部會及各級政 府將社福團體所大幅提升的補充保費費用納 入經費需求考量。……」 ,而行政院遂於 102 年 4 月 30 日公布補助原則, 「社福團體如因執行 政府委託或補助計畫而增加保費負擔,由各機 關於年度預算調整支應,倘預算執行經費確有 不敷,再由各機關循程序報請動支第二預備 金;未來年度則納入經費需求考量。」 經查,102 年度社福團體執行政府委託或補助 計畫時,並未得到各部會及各級政府就增加之 補充保費負擔予以額外補助,反而因招標之統 包金額變相由社福團體自行吸收,讓社福團體 的財務更加捉襟見肘。爰要求行政院應督促各 機關及各級政府就社福團體因執行政府委託 或補助計畫而增加之補充保費負擔,納入經費 需求。 (十二)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年,此案執政當 無。 局蠻橫堅持錯誤政策,不顧十餘年來二代健保 之法令研修,令國人備感痛心。其中,補充保 費來源之一的兼職所得,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 資所得」,讓廣大兼職的弱勢大眾被剝兩層 皮。經社會輿論反彈後,衛生福利部雖陸續排 除兒童及少年、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老 人、領取身障者生活補助費者或勞保投保薪資 未達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之身障 者、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專科學校或大 學學士班學生等身分適用,但掛一漏萬,仍無 助解決兼職所得不公的問題。近年台灣薪資凍 158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漲、低薪化,卻又面臨物價卻節節上漲,許多 青壯年往往須兼任第二份工作才能勉強餬口 養家,現在又要繳納兩份健保費,看到有錢人 買豪宅竟可貸款 99%,相對剝奪感油然而生。 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應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扣取 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將在國內就業且無 專職工作之大專學生之兼職所得扣取補充保 險費之下限提高。 (十三) 中央各機關單位辦理人力派遣採購作業,除應 (一) 本會「103 年 3 月至 104 年度勞 公開招標外,派遣契約中之勞動者權益亦應與 務委託服務」係依政府採購法第 正式職工維持同工同酬、同待遇原則;各機關 19 條辦理公開招標,並依第 52 單位並應同時針對未來業務人力之規劃進行 條第 1 項第 3 款採最有利標,案 全盤檢討,派遣員工人數不得新增。 經上網公開招標,計有 3 家廠商 投標。經於本(103)年 2 月 17 日開標審查結果,計有 2 家廠商 資格審查合格,得參加規 格 評 選。本會並於本(103)年 2 月 24 日舉辦採購案評選會議,綜合 評選結果,最有利標之得標廠商 為新州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二) 依據派遣注意事項第 4 點第 1 項 第 5 款規定,各機關應依法令本 公平原則辦理派遣勞工之權利義 務,並注意其與機關各類人員間 之衡平性。故本會辦理招標時, 於招標文件-需求規範說明書明 訂,係辦理本 會一般事務 性 工 作,各單位不得指派派遣勞工從 事契約以外之工作。 (三) 另本會 於辦理前項勞 務 採 購 案 時,有關派遣人員之薪資,係參 考勞委會公布之「各職類別初任 人員每人月平均經常性薪資─按 行業別分」之事務類支援人員薪 159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資,調整每人每月薪資為新台幣 22,000 元,爰本會 103 年度預算 雖 編 列 派 遣 人 力 預 計 進 用 19 人,鑑於派遣人員薪資調整,考 量預算經費有限,將從事一般性 事務工作派遣人力調減為 15 人。 (十四) 目前各機關運用派遣勞工人數,原則不得超過 無。 99 年 1 月 31 日各機關實際進用派遣勞工人 數,並由主管機關進行總量管控。惟以控管基 準日填報資料為派遣勞工人數之上限,且未衡 酌各機關業務增減情形及既有人力寬緊度,實 過於便宜行事。此外,由於聘用人員、約僱人 員及臨時人員亦均有控管措施,惟承攬人力未 予列管,因此,派遣勞工人數雖經控管後,有 減少現象,但「勞務承攬」卻增加,亦即各機 關勞務承攬方式規避控管,使派遣勞工人數之 控管流於形式。爰要求行政院應責令相關機關 重新檢討現行中央政府各機關運用派遣人力 之規範,依照各機關人力結構及業務實際需 求,調整派遣勞工人數之上限;此外,鑑於各 機關以「勞務承攬」代替「勞務派遣」,或將 部分業務以「勞務承攬」方式外包情形有增加 之趨勢,行政院亦應針對「勞務承攬」訂定運 用規範,必須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俾以提升 機關人力運用效益,減少非必要之資源浪費; 相關檢討報告及規範應於 3 個月內送立法院。 (十五) 自日本福島核災後,世界各國皆開始檢討核安 無。 管制機關的獨立性和位階,國際原子能總署更 制定核能安全公約(CNS) ,於第 8 條明訂「管 制機關需賦予足夠的職權,並有效區隔管制機 關與促進核能利用機構。」惟世界各國皆提升 核安管制機關位階,我國卻於組改後擬將行政 院原子能委員會降級為「三級獨立機關」之位 160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階;惟查我國三級獨立機關中,僅有任務型委 員會之設置,並無常態管制機構之往例,此舉 不僅無助於我國即將面臨的除役、核廢料運送 及儲存、人員儲備等問題,更恐將造成下層機 關無力對上層機關(經濟部與台灣電力股份有 限公司)行使監督權之問題,且易恐致立法院 原本僅有的監督及質詢權力付之闕如,顯有迴 避國會監督之嫌。鑑於以上,爰建請行政院及 相關主管機關應研擬提升我國核安管制機關 位階至二級機構,並明確解決核安管制與核能 運用功能混淆現狀,且能獨立行使監督台灣電 力股份有限公司權責之組織改造與修法配套 方案,並針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之組改事 宜,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 (十六) 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補助團體或個人之 遵照辦理。 經費,雖已公布補助對象,但對於補助對象所 在之縣市別等則未予公布,為利瞭解政府補助 資源分配之情形,爰要求中央政府各機關補助 團體或個人之經費,應增列直轄市或縣市別, 就獲補助團體或個人可歸屬之直轄市或縣市 分別列示。 (十七) 為確保食品安全、強化食品級化學原料之管 無。 理,立法院於 102 年 5 月三讀通過食品衛生 管理法時曾通過附帶決議:「未來工業級的化 學原料和食品級的化學原料進口時海關編碼 要分開處理。」,經查,食品衛生管理法公布 迄今已半年有餘,相關部會仍未能就增列食品 添加物之貨品分類號列達成共識,甚至有部會 一直以實務執行有困難、違反世界潮流等理由 來推諉,顯見行政院無心解決食安問題、放任 相關部會藐視國會決議,使「食品添加物邊境 分流、製造分區、販賣分業」乙案仍無有效進 展。爰要求行政院應督促衛生福利部、經濟 16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部、財政部於 6 個月內完成「食品添加物邊境 分流、製造分區、販賣分業」之各項管理措施, 落實食品添加物之管理。 (十八) 102 年台灣發生化製澱粉及劣質油品事件,嚴 無。 重損及台灣人民身體健康與重創台灣美食王 國之招牌,衛生福利部啟動「油安行動」時提 到衛生福利部已經追加食品安全管理相關經 費,新聞稿指稱「自 102 年起,重建食品安 全五五專案已每年投入 3.2 億元,103 年增加 3 億元投入擴增補助各縣市衛生局食品安全 稽查經費」。經檢視食品藥物管理署 102 年度 與 103 年度的預算,可以發現實際預算數遠比 新聞稿所述短缺甚多,若扣除 103 年度新增一 筆調查計畫後,可發現 103 年度的「五五專案」 還比 102 年度少編 1,116 萬元。況且五五專案 並非只針對食品安全來管理,還包括藥物、醫 療器材及化粧品的查緝與檢驗經費,因此分到 食品安全的經費根本未如新聞稿上所稱 3.2 億元全部拿來重建食品安全。其次,103 年度 食品藥物管理署並未多編 3 億元補助各縣市 衛生局稽查食品安全,統計食品藥物管理署所 有補助各縣市衛生局的經費(包括藥品及化粧 品) ,103 年度反而較 102 年度短編 2,146.3 萬 元。 立法院於 102 年 5 月底三讀通過食品衛生管 理法時曾通過附帶決議,要求「中央主管機關 應於原列預算外另行編列專款專用於補助地 方政府進行全面清查所有食品化工業之人力 與經費。」,103 年度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不 僅未編列專款,五五專案也短編,竟連補助各 縣市衛生局的經費也縮水 2,146.3 萬元,除藐 視國會外,這種「要前線打仗,後方卻糧草供 應不足」,反映出馬政府根本無心為國人解決 食品安全。 16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綜上,爰要求行政院應比照「99 年核定『充 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於 6 年內增加社工人力 1,462 人,並逐年由中央主 管機關編列 1.5 億元」之做法,與各地方政府 溝通需求,寬列補助經費、人力,除可補強現 行食安稽查人力嚴重不足、提高留任率之現 象,確實建構充足的食品稽查能量,以確保國 人食品安全。 (十九) 為落實藥物之管理,確保國人用藥安全,並推 無。 動生技醫藥產業之發展,避免因臨時人員之進 用與運用限制,而影響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 理 署 延攬與留用專業 之審查人員及 稽查人 員。爰建議行政院對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 理署規費收入之用人經費,同意取消人事費用 額度限制,用以進用足夠之審查人員及稽查人 員,以提升藥物查驗登記與查廠案件之品質與 效率;並為擴增對國外藥廠實地查核之廠數, 建議行政院同意該等稽查人員可投入執行海 外查廠業務,以利加強對輸入藥品之管理。 (二十) 近年食品安全問題年年發生,重創我國食品產 無。 業形象,影響國際聲譽與觀光,衛生福利部食 品藥物管理署職掌食品、藥物與化粧品之管 理、查核、檢驗等業務,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 負責食品加工、製造、流通、銷售等涉及層面 廣泛且複雜。100 年的塑化劑事件突顯源頭管 理及上市後流通稽查管理重要性,102 年接連 爆發修飾澱粉、油品混充及違法添加香料色素 等事件,再再顯示現有制度之缺失與人力之短 缺。此次違法欺詐消費者之不肖廠商主管機關 未主動察覺,雖有怠忽之嫌,然根究其原因在 於缺乏專精的檢驗技術與方法、蒐集國外相關 風險資訊,建立確效的業者登錄管理、稽查管 理制度等。從接連爆發之重大食品安全危機, 163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可發現目前食品藥物管理署專門技術人員不 足,檢驗設備缺乏,為使完善之食品安全機制 得以建制,除積極修法改善外,爰要求衛生福 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應儘速完成修法、增加人 力及相關設備,以建置完善的食品安全網,且 為因應食品安全業務所增加之人力,得不受立 法院 99 年通過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時做成 之附帶決議有關機關員額未來應於 5 年內降 為 16 萬人之限制。 (二十一) 目前各機關國有土地參與都市更新或聯合開 無。 發後分回之房地,包括住宅、套房等,多以標 售或標租方式處分。政府機關以標售方式處 分,其標售價格易成為區域性指標,更易形成 政府帶頭炒房之不良印象,且與平抑房價之政 策相違。行政院應責成相關單位將該等分回之 住宅優先作為公營出租住宅或社會住宅,以較 低價格出租給青年、弱勢家庭等,並協調建置 一統籌運用之機制、平台統籌規劃辦理。 (二十二) 近年來各級政府為發展經濟,屢以新訂或擴大 無。 都市計畫方式進行特定區開發,並採大範圍之 區段徵收方式辦理,引發土地所有權人抗爭事 件時有所聞;包括苗栗大埔案、林口 A7 開發 案、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 案等;惟該等土地徵收案是否符合公益性與必 要性備受各界質疑。政府不斷以配合經濟發展 為由進行之特定區開發,卻未見因經濟成長所 帶動之失業率下降或實質薪資增加,以嘉惠全 民;反而推升土地價格上漲,使整體房價所得 比持續攀升,造成民眾苦不堪言。爰要求行政 院應全面檢討該等以發展經濟為目的將非都 市土地劃入特定區之合理性及必要性,並責令 相 關 機關調查已開發 特定區用地之 使用情 況,於 6 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報告。 16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二十三) 針對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部營建 無。 署於 103 年度單位預算項下,皆編列「易淹水 地區後續治理及維護管理計畫」,共計編列 17 億 9,980 萬 2,000 元(計畫期程預定為 103 至 108 年,總經費計 635 億元,分 6 年辦理), 有鑑於經濟部在「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 之成效檢討報告未盡詳實且後續治理計畫尚 在草案階段,即逕行編列後續計畫預算;然立 法 院 現已為即將屆滿 之「水患治理 特別條 例」,重新針對「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 (預計經費上限為 600 億元,分 6 年執行, 以特別預算編列),刻正進行朝野黨團協商 中。囿於目前國家財政拮据,為避免政府預算 及資源重複投入造成浪費,爰要求經濟部、行 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部營建署應會同相關 單位,俟「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於立 法院三讀通過後,除應加強治理計畫之監督管 理及考核機制,並應重新檢討是項後續治理計 畫預算重複編列造成中央政府總預算排擠問 題與繼續編列之必要性。 (二十四) 根據中央銀行統計,截至 2013 年 9 月底止,無。 全體本國銀行對中國跨國債權攀升至 351 億 美元,再創新高,更較 2008 年底之 34.8 億美 元成長逾 10 倍,扣除第一名海外基金掛帳的 盧森堡,中國實質上已成為本國銀行最高風險 之國家。此外,我國銀行業赴中國投資風險總 量增加快速(至 2013 年第 2 季止,國銀赴中 投資風險總量占淨值倍數為 0.46 倍;上限為 1 倍) 、人民幣存款急速累積(至 2013 年 11 月 底,國內人民幣存款餘額為 1,551.23 億元,約 新臺幣 7,600 億元),在中國金融業面臨影子 銀行、房地產波動、地方政府財政惡化、逾放 比升高之潛在危機下,我國金融業對中國之曝 險增加,將升高整體營運風險;而新臺幣與人 16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民幣之連結度加深,亦可能造成「通貨替代」 效果,進而影響我國貨幣政策之效果。 金融是一國經濟結構的關鍵部門,關係經濟、 社會穩定及國家安全,行政院應責令相關單位 嚴格遵守銀行業赴中投資風險限額控管,不應 逕以放寬投資風險總量計算內涵之方式變相 擴大風險限額,且風險總量為前一年度決算後 淨值 1 倍之規範,不應再調整;另中央銀行、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相關單位亦應密切注 意我國人民幣需求增加對新臺幣連動及金融 業之影響,並研擬相關因應措施,向立法院提 出報告。 (二十五) 有鑑於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TPP)無。 是目前全球最具影響力的自由貿易協定 (FTA) ,也是台灣重要貿易夥伴。然因中國、 韓國及新加坡近幾年積極加入重要區域經濟 整合(如東協、TPP、RCEP 等) ,而我國參與 區域經濟整合程度卻相對偏低,已嚴重落後其 他國家。然而,適當的自由貿易協定應是可引 導資源運用以獲取高利益,帶來產業技術的升 級與薪資水準的提高;反之則會使資源錯置, 無法協助產業升級反而還會拉低薪資水準,升 高失業率。有鑑於此,為避免其他國家 FTA 之 洽簽,使我國經貿發展陷入困境,行政院、經 濟部、外交部及相關各部會實應立即整合擬定 我國 FTA 戰略藍圖、計畫及行動,並立即提 出具體可行之產業、經貿調整策略及因應方 案,且應致力於全球布局,更應以加入 TPP 等 重要區域經濟整合為首要目標,積極融入亞太 經貿整合的政策,停止依賴 ECFA 使我國經濟 過度傾中,而使台灣主權受到侵蝕。 (二十六) 為杜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等之董事長、執行 (一)本會主管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 長、總經理、院長或秘書長等職,淪為主管機 會現任(第 7 屆)董事長及執行 166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關官員或特定人士退休或轉任時作為酬庸之 長,其資格均符合本決議相關規 用,更為避免官員於任職期間即不當行使職權 定。 企圖染指相關職位,爰要求行政院及所屬各部 (二)本會主管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 會針對各該財團法人之政府遴(核)派人員, 基金現任(第 9 屆)董事長及總 其初任年齡不得逾 62 歲,任期屆滿前年滿 65 經理(奉行政院 102 年 6 月 24 日 歲者,應於 3 個月內更換之。但處理兩岸、國 院授人組字第 1020038801 號函核 防或外交、貿易及科技事務之財團法人負責人 定由副總經理代理) ,其資格均符 或經理人,因有特殊原因或考量,報經行政院 合本決議相關規定。 核准者不在此限。但本人二親等內、在對岸涉 及經濟利益者,不得出任。 (二十七) 為杜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等之董事長、執行 本會主管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及財 長、總經理、院長或秘書長等職,淪為主管機 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均已將相關資 關官員或特定人士退休或轉任時作為酬庸之 訊公開揭露於本會網站/政府資訊公開/ 用,爰要求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應於官方網站 財團法人專區。 公開揭露各該財團法人政府遴(核)派人員之 相關規定,及政府遴派人員之姓名、任期、遴 (核)派理由等相關資訊。 (二十八) 針對行政院及所屬依預算法第 41 條規定應函 本會主管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及財 送立法院審議之財團法人預算書案,各財團法 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均將政府遴 人應將政府遴(核)派人員之職權說明、個人 (核)派人員之職權說明、個人簡歷資 簡歷資料(學、經歷)、薪酬、福利(各名義 料(學、經歷) 、薪酬、福利(各名義之 之獎金及補貼等)等相關資料,一併函送立法 獎金及補貼等)等相關資料,列入 104 院,以利國會監督。 年度預算書內一併函送立法院,以利國 會監督。 (二十九) 行政院及所屬主管之各該財團法人應遵循利 相關決議已轉知本會主管財團法人海華 益迴避,爰要求各該財團法人之董事、監察 文教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 人、政府遴派或核派人員不得假藉職務上權 金遵照辦理。 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 且政府遴派或核派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親 屬,不得與其所屬財團法人為買賣、租賃、承 攬等交易行為。 (三十) 據資料顯示,行政院轄下所屬單位捐助(贈)、(一)本會主管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 投資之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中,高達 33 家之 會未設有常務董(監)事(理事 167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董(監)事或總經理等重要職務,由行政院 10 長、副理事長)及經理人(總經 職等以上之退休人員擔任,比率高達 19.64%, 理、秘書長)等職務。 如再包括其他 10 職等以下或現任公務人員, (二)本會主管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 比率將更大幅提升,為此,要求行政院轄下所 基金之董事長及總經理為專任, 屬機關捐助(贈)財產累計金額超過 50%之財 且常務董事均無於其他公司兼任 團法人或事業機構之常務董(監)事(理事長、 之情形。 副理事長)及經理人(總經理、秘書長),應 專任,不得於其他公司有兼任之情事。 (三十一) 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對於立法院各委員 本會於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各委員會 會會議通過之臨時提案,多敷衍了事,未積極 會議未通過任何臨時提案,未來若各委 辦理;為落實國會之監督權,爰要求中央政府 員會會議通過相關臨時提案,本會將依 各機關單位應列管追蹤立法院各委員會會議 本決議於會期初向各該委員會提出報 通過臨時提案之辦理情形,並自立法院第 8 屆 告。 第 5 會期始,於每會期初向各該委員會提出報 告。 (三十二)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年,此案執政當 無。 局蠻橫堅持錯誤政策,不顧十餘年來二代健保 之法令研修,令國人備感痛心。其中,補充保 費來源之一的兼職所得,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 資所得」,讓廣大兼職的弱勢大眾被剝兩層 皮。經社會輿論反彈後,衛生福利部雖陸續排 除兒童及少年、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老 人、領取身障者生活補助費者或勞保投保薪資 未達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之身障 者、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專科學校或大 學學士班學生等身分適用,但掛一漏萬,仍無 助解決兼職所得不公的問題。近年台灣薪資凍 漲、低薪化,卻又面臨物價卻節節上漲,許多 青壯年往往須兼任第二份工作才能勉強餬口 養家,現在又要繳納兩份健保費,看到有錢人 買豪宅竟可貸款 99%,相對剝奪感油然而生。 爰要求行政院除應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 168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將在國內就學且無專 職工作之大專學生之兼職所得扣取補充保險 費下限提高外,並應全面檢討兼職所得等其他 補充保費課徵項目與費率之規定,於立法院第 5 會期開議前將「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修正 案送至立法院審查,期以改正補充保費之缺 失。 二、分組審查決議部分: 歲出部分 (一) 針對僑務委員會預算編列「獎補助費」2 億 本會陳委員長士魁業於 103 年 5 月 28 日 8,941 萬 2,000 元,包括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145 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本項預 萬元、對外之捐助 1 億 5,873 萬 2,000 元、對 算凍結案提出專案報告,並獲委員會決 國內團體之捐助 797 萬 6,000 元、對學生之獎 議准予動支。 助 5,218 萬 9,000 元、獎勵及慰問 113 萬 4,000 元、其他補助及捐助 6,793 萬 1,000 元。其中 「對外之捐助」科目,主要係針對海外僑(社) 團辦理活動經費補助,並未涉及對外國政府之 捐助。本年度分別編列於「綜合規劃業務」、 「僑 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僑校發展與輔 助」、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華僑文化社教活 動」 、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 「華僑新聞資訊及 傳媒服務」及「僑民經濟業務」等 8 項工作計 畫項下,合計編列 1 億 5,873 萬 2,000 元,占 「獎補助費」總額之 54.85%,較上年度預算 數 1 億 2,727 萬 9,000 元,增加 3,145 萬 3,000 元,增幅 24.71%。經查使用途徑與科目有所 差異,故予凍結 500 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 針對僑務委員會預算第 1 目「一般行政」3 億 本會陳委員長士魁業於 103 年 5 月 28 日 6,021 萬 3,000 元,鑑於近年來「編印華語教 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本項預 材」 、「輔助及獎勵僑校」與「供應僑校教科書」算凍結案提出專案報告,並獲委員會決 等方面預算不斷減少,對我國海外僑校版圖與 議准予動支。 對海外僑民之向心力,已產生不利的影響; 169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103 年度預算第 1 目應凍結 30 萬元,俟僑務 委員會就「編印華語教材」 、 「輔助及獎勵僑校」 與「供應僑校教科書」預算不斷減少之補救措 施,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三) 針對僑務委員會第 4 目第 2 節「華僑文教中 本會陳委員長士魁業於 103 年 5 月 28 日 心服務工作」中「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本項預 項下,新增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 算凍結案提出專案報告,並獲委員會決 畫預算 1 億 9,999 萬 9,000 元。據查 1.台僑人 議准予動支。 數極少:法國台僑人數僅近 1 萬 1 千人,全 歐洲之台僑人數亦僅 3 萬 4 千人。2.歐洲留學 生人數:100 年歐洲留學生總數為 7,555 人, 前三名留學國家為:英國留學生為 4,446 人; 法國留學生人數 814 人;德國留學生人數 636 人。3.使用效益亟微:每年預計辦理 1,800 場 次活動,預計參與人數僅 9 萬人。4.購置及辦 理流程不符規定:「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雖於行政院 101 年 9 月 19 日院臺外字第 1010048899 號函核定,但預算之編列於 103 年度始編入,且獲立法院審查通過與否實屬未 知。再者,因僑務委員會亦已自行將此勞務採 購標案文件進行公告程序,並已完成法文翻譯 勞務採購,明顯未符法定程序。5.文化部駐法 國台灣文化中心已有場所可使用:駐法國台灣 文化中心地理位置佳,中心業務豐富多樣,貫 徹文化部國際文化交流政策宗旨,並以巴黎為 據點,逐步建立台灣與歐洲文化交流的網絡, 積極蒐集歐洲文化資訊動態,促進台灣對歐盟 各國藝文生態的瞭解。6.僑務委員會巴黎華僑 文教服務中心安全問題:「巴黎華僑文教服務 中心」自 77 年起至 96 年止皆利用租賃之方 式,治安不佳遭竊問題頻傳。且其當地雇員亦 多利用該國法律之保護,對我方予以刁難,致 我方損失奇大無比。7.未來「巴黎華僑文教服 170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務中心」人員預算支應仍為問題:未來文教服 務中心之人員無法列為乙類雇員,勢必將以業 務費支出人事預算費用,將致業務費流於人事 費用之虛擲,無法真正在業務上有所提升與助 益。綜上所述,有鑑於「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 心」之購置,實屬弊多於利,僑務委員會實未 詳加對其優缺利弊為完善之評估,且其購置流 程實有重大缺失,恐有擅自編列預算實行綁架 立法院予以同意先斬後奏之實,故凍結 4,000 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四) 針對第 4 目第 1 節「華僑文化社教活動」中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3 年 3 月 3 日 「組派文化訪問團體前往海外巡迴訪演」項 以僑教社字第 1030200581 號函送立法院 下,遴派國內優質藝文團體及文化藝術專業人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員赴海外演出,關懷僑胞並宣揚我國文化,促 進國際交流,編列預算 2,499 萬 8,000 元。惟 僑務委員會之最高中心宗旨係在推廣深具台 灣特色之草根文化,實應遴選具有台灣本土特 色之團體,如原住民族特色舞蹈團、布袋戲 團、歌仔戲團、各地地方特色陣頭…等團體, 赴海外宣慰僑胞,以讓海外僑民了解,並深刻 體驗屬於台灣文化特色之歷史與成就,故建請 僑 務 委員會應每年定 期將所遴選之 藝文團 體,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 (五) 針對 103 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中歲 (一) 本會業務主要為服務海外僑胞, 出部分第 5 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中「強化 網站實為強化本會與僑胞交流互 畢業留臺校友組織聯繫網絡」項下,編列建置 動之重要利器。各處室就業務職 「僑生服務圈」單一入口網頁等預算 311 萬 掌所開發之網站如僑教(全球華 9,000 元;第 6 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文網)、僑商(全球僑商服務網)、 中「辦理宏觀新聞資訊服務業務」項下編列維 僑生(僑生服務圈)及新聞媒體(宏 護管理「宏觀網路電視」網站預算 516 萬 4,000 觀數位媒體)等,均各有其設計需 元、建置宏觀影音短片分享雲計畫預算 332 萬 求與鎖定推廣之客群,其與本會 17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8,000 元;第 9 目第 1 節「僑校發展與輔助」 主網站進行搭配,更能依服務對 中「推展全球僑教雲服務領航計畫」,編列辦 象及業務性質分眾瀏覽,發揮多 理「全球華文網」網站經營、維運、網頁更新 面向與彈性化之政策宣導與業務 及雲端服務功能提升預算 671 萬 1,000 元、輔 推廣服務。目前部分資訊專案(各 助海外華語文數位學習中心預算 316 萬 4,000 主題網站)雖由業務單位主政,但 元。以上有關網站、雲端服務等預算,共計編 本會均要求資訊室指派專人全程 列 2,975 萬 6,000 元。由此顯見僑務委員會於 參與,並由該室負責網路雲端等 網路雲端整合之業務,各行部會單位之本位主 整體資源整合、系統規劃與資訊 義,缺乏團體一體之合作,實有虛擲公帑之事 安全等任務。 實,建請僑務委員會應積極整合各單位之資源 (二) 另 本 會 現 已 完 成 建 置 主 網 站 有效運用,並做好相關網站之整合工作,建立 (www.ocac.gov.tw)之改版重置作 簡潔友善之瀏覽介面。 業,並達成以下目標: 1. 參考政府相關網站及網頁最新規 範重新設計網站版面,解決網站 風格不一致,頁面資訊凌亂及不 易瀏覽等問題;並新增行動版網 站,提供民眾跨平臺及載具之網 站服務及簡潔友善之瀏覽介面。 2. 新增符合網路趨勢之功能項目, 以整合本會各相關網站資源,提 高資料流通性,使網站煥然一 新,以利民眾使用。 3. 利用專業文字探勘技術,建置跨 網站及資料庫之橫向資料搜尋功 能,提供一站式資料搜尋服務, 遍及本會所有網站內容。 4. 加強網站安全維護、資料統計稽 核及個資防護等機制,確保網站 營運品質及控管營運風險。 (六) 針對第 5 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中「在學僑 考量國庫資源有限性及國內客觀環境 生輔導與照顧」項下,辦理輔助在學僑生參加 (十二年國教排富)等因素,本會修正 全民健康保險編列 5,125 萬 5,000 元。據查僑 「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第二 務委員會雖已規劃於 104 年度實施僑生健保 點,自 103 年起僑生參加健保之補助方 排富條款,惟僑務委員會對於僑生清寒認定之 式已改採申請制,規定已來臺入學且家 17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作法,僅需民間單位開立證明,非需政府機構 境清寒者,得填具申請表並檢附清寒證 開立,僑生即可藉由清寒之身分納入我國健保 明文件,向就讀學校申請,經校方審查 體系,每月健保費為 749 元,由僑務委員會補 符合資格者,其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應自 貼其健保費 375 元,僑生(約 1 萬 6 千人) 行負擔之保險費(新臺幣 749 元) ,由本 每月自付額僅需 374 元,其開立清寒證明之民 會補助百分之五十(新臺幣 375 元) ,其 間機構公正性令人質疑。本項福利,本國學生 清寒證明開立單位雖為民間單位,非屬 均未享有,僑務委員會採身分別,人人有獎之 政府機構,惟本會為求慎重,爰課予學 方式補助,實屬過度福利,有鑑於政府財政正 校審核之責,並須將符合參加全民健保 值困窘,國債面臨破表之際,應縮小補助範 名冊送本會備查,在實際作法上等同於 圍,故建請僑務委員會應對受補助者之資格審 雙重勾稽制度,應屬相當嚴謹之作法, 查更為嚴謹,並建立完善僑生清寒認證系統,亦可達撙節公帑支出之效。 以撙節公帑支出。 (七) 有鑑於每年僑務委員出席會議之人數變化不 (一) 鑒於國家財政收入困難,為節省 大,每年實際出席人數約為 165 人,然因僑務 經費,本會 102 年度僑務委員會 委員會逐年擴增海外代表邀請人數。出席會議 議暫未邀請青年代表及海外臺商 人數大幅增加導致各年度經費實支數快速增 列席, 致出席會議人數為 200 長,98 年度是項會議決算數僅 1,000 餘萬 人,與 101 年度 233 人相較,人 元,然 101 年度已暴增至 1,523 萬元,增幅超 數已減少 33 人。 過 40%,顯見該項會議辦理並未審酌國家財政 (二) 華僑移殖海外,歷史悠久,人數 狀況。另因僑務委員均為旅居海外各地具有中 眾多,分布益廣。長期以來僑胞 華民國國籍之華僑,人數已多達 176 人,各年 對我國無論是革命、建國、抗日 度僑務委員出席會議比率均在九成以上,僑務 或播遷來臺後之國家建設,均出 委員會卻逐年增加邀請海外代表參加會議人 錢出力,支持政府,貢獻國家。 數之必要性,顯應檢討。103 年度該會就僑務 為爭取華僑對政府的向心,凝聚 委員會議所編預算較 102 年度法定預算數增 僑胞力量,政府乃成立僑務委員 加 429 萬 4,000 元,增幅達 33.91%。為撙節 會及設置僑務委員之制度,遴選 公共資源支出,爰建請僑務委員會針對參加會 具影響力之僑社領袖擔任,藉以 議之海外代表的條件及人數之必要性應予以 協助本會擔任「內政與外交之聯 檢討。 繫管道」的責任。依據本會僑務 委員遴聘要點第五點:僑務委員 除出席僑務委員會議外,並協助 本會辦理下列事項: 1. 提供有關國是及僑務政策之建 議。 173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2. 推展華僑團體聯繫、文教、經濟 等。 3. 反映僑情及輔導僑務。 4. 推展國民外交。 5. 其他本會託辦之事項。 歷年本會運用此項管道,有效結 合海外各地華僑在僑界極孚眾望 者之力量,增進僑民福祉、健全 僑社組織、凝聚僑心、維繫僑社 團結,其亦扮演外交之第二軌道 角色,是國家務實外交、全方位 外交的重要助力,並具重大貢獻。 (三) 近年來海外僑務環境已有重大變 化,由於中國大陸新移民的快速 增加,亦積極從事當地僑社活 動,影響僑團發展。102 年 5 月 25 日舊金山駐美中華總會館商 董月會表決通過「懸掛美國國 旗、加州州旗及總會館會旗」案, 並於 5 月 27 日移除懸掛已逾 90 年的中華民國國旗事件,震驚海 內外,我國在海外已面臨親我力 量消長之嚴峻形勢,值此國內外 環境丕變之際,衡察當前海外客 觀情勢,擴大海外友我力量之連 結迫在眉睫。 (四) 如何鞏固僑社是我方必須正視的 政策層面問題,為加強海外僑社 對我政府之支持及協助,及爭取 友我力量,壯大我方陣營,本會 仍希望透過僑務委員會議邀請僑 社重要僑領列席僑務委員會議, 強化政治號召的高度,有助於海 外僑社力量團結,以增加海外僑 17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領與國內連結,來因應華僑社會 結構變遷之趨勢與僑務趨於激烈 之競爭。 (八) 為擴大「臺灣宏觀電視」收視層面,廣宣政府 (一) 本會「臺灣宏觀電視」頻道係依 施政作為,妥善運用「宏觀網路電視」,積極 行政命令成立,由任務編組之行 發揮網路文宣功能。建請僑務委員會參酌原住 政單位「華僑通訊社」負責推動 民族電視台與客家電視台監督機制,檢討評估 相關業務,無台長編制、無國內 成立宏觀電視台諮議委員會,以有效提升節目 頻道、無國內播出許可執照,尚 品質與預算執行效率。 不具備「電視台」規模,與原住 民族電視台與客家電視台之成立 目的、服務對象與組織架構均不 同。此外, 「臺灣宏觀電視」各項 經費運用及執行績效,均受立法 及行政體制管考、審計、政風等 部門之檢驗與監督。 (二) 另自 96 年起依據「無線電視事業 公股處理條例」第 14 條第 3 項規 定,將節目製播業務交由公共電 視基金會辦理,在本會與公視相 互合作與溝通之下已具共識,本 會以主管機關立場,除尊重公視 的獨立製作專業精神,並透過雙 方合約、每季定期工作會報等監 督機制與有效溝通協調方式,讓 「臺灣宏觀電視」節目能滿足海 外僑胞需求。 (九) 有鑑於僑務委員會所屬之宏觀電視台乃係台 本會深刻體認政府出資的傳播媒體對外 灣向海外僑民播放國內資訊和華語節目之衛 播送之內容,應本中立、客觀、公正之 星電視頻道。惟 102 年初卻為特定之駐外代表 原則。以宏觀電視頻道每日播出之 6 節 拍攝賀年短片,有失行政、政治中立及海外僑 新聞為例,國語、閩南語、粵語、客語、 民對該頻道之信賴原則。此外,為有效提升宏 英語各節新聞內容完全取材自公共電視 觀電視台之國際定位,其應自我期許為國家電 新聞,公視新聞則依其自訂之節目製播 視台,跳脫僅為服務僑民之功能,增加英語節 準則製播內容。另在僑社新聞部分,係 17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目製播、擴大視野,吸引更多國際性觀眾,以 定位為全球僑社訊息溝通的平臺,由分 助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爰建請僑務委員會重 布於世界各地的宏觀特派員將採訪內容 視宏觀電視台對外宣傳之內容應屬中立、客 傳回公視後製播出,各地宏觀特派員均 觀、無政黨色彩,並不應對任何團體及個人給 非正職人員,而係論稿計酬之兼職人 予差別待遇之報導,以符公允及行政中立之最 員,本會與公視均持續要求各地宏觀特 高指導原則。 派員嚴守中立原則。 (十) 有鑑於僑務委員會自 102 年度預算案起,將宏 (一) 為訂定合理之宏觀網路電視評量 觀電視績效衡量指標改以「播放政府文宣短片 指標及目標值,以及未來目標挑 數量」替代,然該指標僅取決於單方面之投 戰性,本會已依據 101 及 102 年 入,無法確實衡量僑胞收視人數、收視意見以 度執行情形,將 103 年度評量指 及政府政策宣傳目標達成情形。據查 1.103 年 標目標值向上調整。 度宏觀網路電視所訂績效衡量標準(月平均瀏 (二) 有關宏觀網路電視平均觀看時間 覽人次 90 萬人次)僅為近年實際月平均瀏覽 不到 2 分鐘一節,經查該平均觀 人數之一半,其目標值訂定顯不合理,允應檢 看時間實為「網路直播、隨選視 討改進。2.該網路電視月平均瀏覽人次雖已超 訊之平均觀看時間」 ,倘平均觀看 過 2 百萬人次,然平均點閱觀看時間卻不到 2 時間改以點選觀看「一週節目」 分鐘,顯示其節目製播內容仍有相當大之改進 單元之時間為評估標準,則 102 空間。爰建請僑務委員會應儘速就收視層面提 年度平均觀看時間達 8 分鐘以 出合宜之評量方式及指標並檢討改進。 上,爰平均觀看時間較低 之 情 形,係採計方式不同所致。至於 精進節目內容部分,因近年宏觀 電視經費預算年年被刪減,已無 足夠經費購買收視率較高之最新 綜藝或戲劇類節目,惟為維持宏 觀電視節目水準,仍以採購近 3 年較新穎之節目為主,並嚴格要 求內容品質,未來期能爭取足額 預算,俾能增加採購更多優質之 戲劇及綜藝節目。 (十一) 鑑於我國因為與大陸地區簽定 ECFA,吸引不 (一) 本會為積極鼓勵及協助海外僑臺 少台商回流,而台灣也積極推動自由貿易港 商回國投資,設置專人服務窗口 區、航空城的建設,並積極吸引台商、外資的 提供僑臺商國內投資商機、法令 投入,期待我國成為亞太營運中心。政府更陸 查詢、土地及證照取得等資訊, 176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續開放許多外、僑資優惠方案。爰此,僑務委 並為引薦臺灣投資環境,媒促僑 員會應更積極整合經濟部相關平台,設法吸 胞回國與國內廠商合作交 流 商 引、媒合僑商回台投資,創造我國經濟產值, 機,相關具體作法如下: 並訂定相關績效指標,共創華人有利商機。 1、 辦理僑臺商重點產業、專業人士 及臺商會幹部回國研習、專題研 討及參訪等活動,並安排與國內 產業商機交流,協助海外僑商建 立與國內產業之連結,促進僑商 對國內進行相關採購及投資。 2、 運用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及洲 際型僑臺商會大型經貿會議之場 合推介我投資及產業環境,宣達 回國投資方案。 3、 本會正、副首長及駐外僑務人員 出席僑臺商相關活動時,均積極 宣導國內最新經貿政策及產業情 勢,鼓勵僑胞回國投資,協促國 家經濟發展。 4、 於海外相關僑臺商會返臺 拜 會 時,積極協助其拜會經濟部等政 府部門及國內相關產業機構,並 宣達國內重大經貿及產業發展政 策,鼓勵返臺投資。 5、 於僑務委員會議中安排經貿專題 研討,並專題報告臺灣重要投資 政策,宣導當前產業發展重點, 鼓勵回國投資。 6、 配合國內全球招商及自由經濟示 範區等政策,於各縣市及經濟部 海外招商團出訪時,協輔各地僑 臺商會暨鼓勵僑胞及主流人士參 與來臺投資。 7、 於本會網站、全球僑商服務網及 宏觀電子報等媒體提供國內經貿 177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資訊,促進僑胞瞭解國內投資環 境與商機。 (二) 自由經濟示範區及航空城建設係 目前政府刻正推動之重大招商引 資政策,本會為加強宣導推介前 揭政策,更規劃以專案管理(專 人專案)模式作為架接僑臺商返 臺投資需求與國內經貿部門資源 之服務平臺,協助有意返臺投資 之僑臺商取得相關資訊,並主動 聯繫行政院全球招商聯合服務中 心、經濟部等各部會及各縣市政 府招商部門,積極協調各部會協 助僑臺商企業進行投資規劃及在 臺成立營運總部或創新研 發 中 心。 (十二) 102 年初行政院已設立單一政策資源窗口「穆 本會為積極協助僑臺商拓展穆斯林市 斯林市場開發推動小組」,負責整合各部會對 場,開發國內產業拓銷至穆斯林市場之 穆斯林市場開發策略規劃與執行,帶動台灣業 潛力,並增進穆斯林市場僑臺商對 MIT 者拓展穆斯林市場,主要機關為經濟部國際貿 優質產品的瞭解及增進國內外清真產業 易局與外貿協會,前二者已積極爭取採購團來 之互動交流,業於 103 年 6 月 22 日至 26 台,將新興與穆斯林市場列為我國未來出口重 日舉辦「2014 年穆斯林市場僑商邀訪 點。僑務委員會負有「輔助華僑經濟事業發 團」,共計有來自 8 國 23 名代表性僑商 展,促進海內外商業交流;協助海外僑商互相 返國參加,活動行程包括拜會中華民國 聯繫合作」之責,對上述二者與僑商間更須積 對外貿易發展協會、臺灣清真品質保證 極推動,建請僑務委員會應遴選、輔導適合前 推廣協會及 5 家國內通過清真認證之績 進新興、穆斯林市場之僑商拓展我商機。 優產業,另安排參觀第 2 屆「臺灣國際 清真食用品展」,並辦理商機交流洽談 會,洽談會計有國內 11 家通過清真認證 廠商出席,有效促進國內產業與海外僑 商聯繫及交流,邀訪活動並獲國內各大 媒體報導,對我僑臺商共拓穆斯林市場 具有相當助益,未來本會將賡續視情形 辦理相關拓展穆斯林市場之活動。 178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十三) 有鑑於中國自 2005 年起便對其所屬之海外僑 (一) 有關緊急通聯網部分,本會責成 民實施僑民登記制度,要求海外僑民必須向中 駐外僑務人員運用僑團、僑商、 國駐外使館登記身分。僑務委員會雖設有「華 僑校及華文媒體建立緊急通報聯 僑身分證明書」,但有效期限乃為 1 年,僅作 絡系統,並研訂「緊急應變計畫 為台僑返台繼承、居留、就學等用途,此外, 標準作業流程(SOP)」,作為緊急 「華僑身分證明書」雖亦可作為國籍證明,但 事件發生時應變參考之依據。另 多數海外台僑並未在外館登記聯繫方式,以致 本會函請駐外人員每半年進行聯 僑民於海外遭逢天災或不可抗力之因素時,多 絡人名單更新、簡訊測試等,前 無法及時掌握其人身安全與否之情況。爰建請 項資料須定期報會,以利本會掌 僑務委員會應針對目前已存有之「僑團登記 握各地區緊急通聯網之執行成 制」,深入各地僑校、商會系統,建立緊急聯 效。 絡網,進而研擬僑民登記制度,以服務僑民且 (二) 至有關僑民登記制度之議題,說 於必要時提供即時之協助。 明如下: 1. 「華僑」、「僑民」之定義,或因 其範疇甚難規範,或因我國之歷 史背景因素考量,致未明確定 義,以保留彈性。一般而言包括 下列二大範疇: (1) 僑居國外國民,具有中華民國 國籍者,可分為在臺設有戶籍 者及未曾在臺設有戶籍者。 (2) 未能提具中華民國國籍證明文 件之僑居國外華裔人士。 2. 至於實務上一般通稱之「華僑」、 「僑民」,係採廣義之解釋,即具 有華裔血統,且在政治和文化上 認同中華民國之海外華人,均為 本會僑務工作服務之對象。 3. 僑民登記制度之實施有助於我政 府瞭解及掌握海外僑胞相關資料 (如地區分布、人數、職業別 等) ,並於急難或平時提供協助, 惟登記之對象如限於具我國國籍 (含在臺有設籍及無設籍)者, 179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將大幅限縮海外友我力量,並喪 失其他海外華人對我國之認同; 如登記對象除具我國國籍者,另 含認同我國之海外華人,則因我 駐外館處對認同我政府之華人可 提供之服務(如核發護照、急難 時協助聯繫家屬並提供協助、撤 僑等)有限,爰彼等是否願意向 我駐外館處登記提供個人資料, 亦待商榷。又我國未如其他國家 實施單一國籍制度,我政府係默 許雙重國籍,爰本會尚難以公權 力強制海外僑民向我駐外館處登 記;且「僑民登記制度」如無相 關誘因,現階段推行實有其困難。 (十四) 鑑於每年雙十國慶之僑民參與及海外僑社之 (一) 近年來中國大陸新移民快速增 慶祝活動為弘揚中華民國核心價值之最佳時 加,海外僑社生態已產生結構性 機,102 年卻陸續發生美國舊金山中華總會館 變化,面對此一嚴峻情勢,現階 停辦雙十國慶慶典活動、資深藝人赴大陸參與 段僑務工作要改變思考模式,轉 對岸慶典活動等僑社、僑民認同鬆動問題,爰 型為「服務」的競爭,以服務感 要求僑務委員會應加強僑社、僑民之聯繫及經 動僑心、溝通凝聚共識、理念贏 營工作,並定期公布聯繫工作概要及相關成 得認同,以更靈活創新之作為, 果,務須捍衛中華民國為華人核心價值及認同 加強對僑團(胞)的聯繫與服務 之主權地位。 工作,使僑團發展更具多元性功 能,並能永續傳承。 (二) 雖然舊金山駐美中華總會館內部 決議 102 年不主辦華埠中華民國 國慶活動,但其下對中華民國友 好的僑團以及非中華總會館成員 的僑團,仍共同參與辦理 102 年 的國慶活動,舊金山灣區僑界歡 慶國慶的熱情不受影響,舊金山 及灣區在 6 日舉辦升旗典禮、國 慶巡遊以及慶祝餐會 3 項活動, 180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參加的總人數逾 4,000 人次,較 往年為多,遊行路線也更長,共 有 125 個遊行隊伍,許多支持臺 灣的傳統僑社都組隊參與,一同 從立有國父銅像的聖瑪莉廣場出 發,場面相當壯觀。遊行路線全 程約 1.5 公里,行經舊金山市中 心的中國城,途中還有舞獅隊及 國旗隊的表演,獲得沿途許多駐 足觀賞的美國民眾喝采。 (三) 有資深藝人於 102 年赴中國大陸 參加其國慶活動,據瞭解係陪同 夫婿前往。渠每年均出席我駐處 所舉辦之雙十國慶活動,102 年 亦然,渠亦多次回國親自出席雙 十慶典,其數十年支持中華民國 之真摯情感,普獲各界肯定稱道。 (四) 有關本會辦理僑民僑團聯繫工作 概要及相關成果,重要工作事項 均撰擬於本會對大院各會期之僑 務施政報告、年度施政計畫、年 度施政績效報告等,並公告於本 會網站。未來當賡續加強僑社、 僑民之聯繫及服務工作,以凝聚 海外僑團(胞)對我國之向心, 全力鞏固友我力量。 (十五) 僑務委員會補助海外僑團(社)辦理活動之經 (一) 海外僑團舉辦活動,本會適時協 費屬政府預算,其使用自應符合公共性及主管 導,多數仍屬自發性活動,所需 機關之規範。據悉,接受僑務委員會補助之紐 經費係以自籌為原則,如需本會 英崙中華總會 102 年 10 月 6 日於美國波士 補助經費,係依據「海外華僑團 頓舉辦「紐英崙全僑慶祝中華民國建國 102 年 體經費補助要點」等相關規定辦 國慶餐會」,出現個別政黨之色彩,殊有未妥。 理,經由駐外單位核轉本會,本 按接受政府補助之團體,其活動不宜涉及個別 會參酌駐外單位建議並考量該項 政黨之訴求或色彩,查紐英崙公所舉辦活動之 活動之重要性或影響力等因素, 18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名目為國慶餐會,係僑務委員會協輔僑團舉辦 酌予補助部分經費。 節慶之活動,駐波士頓文化經濟辦事處處長及 (二) 本案經波士頓僑教中心查復:中 波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主任等官方代表均 心長期以來皆秉持行政中立辦理 有出席,活動允宜維持國家慶典之屬性,始符 各項活動,紐英崙中華總會係長 合政府補助僑團之宗旨,爰建請僑務委員會規 久以來支持我國在地居龍頭地位 範受補助團體辦理活動時不應出現個別政黨 之重要社團,國慶餐會活動係僑 之色彩,以維持活動之公共性。 團自動自發、出錢出力自辦的年 度愛國活動。日後倘有中心協輔 補助的活動,中心定將委婉事前 提醒活動的公共性,並在活動中 特別注意不要有類似情況再度發 生。 (三) 為促進海外僑社團結和諧,本會 向要求駐外人員務須嚴守行政中 立,落實依法行政及公平對待等 原則與規範。尤其每遇國內大選 期間,海外僑界各類政治活動增 加,為避免造成僑界紛擾,對於 經本會輔導、補助之大型僑團活 動,均責成本會駐外人員應適時 主動溝通協調主辦單位,使活動 儘量單純化,以免影響僑團內部 之和諧。 (四) 有關本建議案所提建議事項,本 會業於 103 年 2 月 18 日以僑民綜 字第 1030100518 號通函本會駐 外人員遵照辦理。 (十六) 僑務委員會為我國重要涉外機關,外語能力為 (一) 本會核派駐外工作同仁,除以同 該會重要核心項目之一。僑務委員會對該會同 仁之職務歷練、年資、性格等相 仁通過全民英檢或相當外語能力申請補助費 關因素為考量重點外,並將語言 者,自民國 95 年起一律全額補助,然該會派 能力列為優先考量條件之一,遴 駐外人員面對外交語言應對場合時,卻常躊躇 派時先就外派國家當地語言能力 不前、退居二線或閉口不語;對此,建請僑務 及僑區方言能力,考量擬外派人 委員會於審核派駐人員名單時,應以公開場合 員,並比照外交部外派人 員 原 18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口試外語技能為擇員要項之一,以正獎補助費 則,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儲備 用之公平合理性。 及外派駐外人員行前訓練要點」 附表「外語能力檢定測驗認證標 準對照表」所列語言測驗項目, 請派外同仁於外派前或外派後 1 年內,達成上開外語能力檢定測 驗認證標準。 (二) 另鼓勵外派人員於公開場合(如 外派人員行前講習)儘量以外語 發言,以加強本會外派人員於駐 外場合以外語表達之能力。 (十七) 僑務委員會於 93 年與金車教育基金會合辦 (一) 「海外華裔青年英語服務營」活 「尋找 ABC 史懷哲-海外華裔青年暑期返鄉 動第 4 週之寶島參訪行程,係為 英語教學志願服務」活動,由於能提升海外華 增進華裔青年志工對臺灣之全面 裔青年返鄉服務之意願,並有助於臺灣偏鄉地 初步概觀認識及瞭解而辦理,其 區與弱勢學子之英語能力,成效卓越、意義重 行程規劃含括有臺灣各地著名風 大,故自 94 年起續辦,並於 95 年起與教育 景地標及文化景點等,俾增強華 部合辦「海外華裔青年英語服務營」,擴大服 裔青年日後再回臺體驗及旅遊等 務品質與範圍。迄 101 年止,計有 2,115 位華 之意願。依據 102 年志工問卷調 裔青年返臺服務,共 20 個縣市、140 所學校 查反映,約有九成五受訪志工認 共襄盛舉。華裔青年返鄉服務活動長達 1 個 為寶島參訪活動有助於對臺灣之 月,第 1 週進行英語教學訓練課程,第 2、3 週 認識,並有九成九志工支持未來 前往學校從事志願服務,最後 1 週為「寶島參 持續舉辦,足見寶島參訪行程確 訪活動」,進行旅遊休憩,其中不乏「九族文 有其實質助益。 化園區」等遊憩場所,經費均由僑務委員會負 (二) 考量返臺志工對本行程之高度評 擔。鑑於國家財政負擔沉重、僑務委員會預算 價及期待,以及臺灣文化多元薈 有限,爰請僑務委員會檢討、改善「海外華裔 萃之特殊性,減少參訪日數恐使 青年英語服務營」最後 1 週「寶島參訪活動」 行程內容侷促,不易達致深度文 之天數與內容,此外,在校園內推動第三學期 化體驗之效益,爰本會後續將請 族群文化技藝課程,僑務委員會應與教育部合 承辦單位務必規劃安排可深度體 作,擴大服務參與方式,使返臺服務之華裔青 驗臺灣文化及文創活力之行程內 年在貢獻所長之餘,亦能深刻體驗臺灣族群文 容,俾使志工更能感知臺灣之風 化,以達雙向交流之成效。 土民情及家鄉之美好。 (三) 另有關參訪行程中「九族文化村」 183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之行程安排,係著重於該村原住 民族文化之體驗及認識,爰有請 該單位提供專業導覽人員進行各 原住民族群之介紹與講解。 (四) 至各參與辦理之學校,多有安排 志工於服務期間體驗當地特有社 區、產業文化之戶外活動行程, 本會將協調教育部鼓勵各承辦學 校,儘量安排相關活動及課程。 (十八) 馬英九總統競選時,宣示以文化領政,選擇用 (一) 依「臺灣書院」業務分工, 「臺灣 「文化」作為出發旗幟,推出以文化為核心的 書院」設置及相關政策規劃,係 全球布局,並表示將設置境外「臺灣書院」, 由文化部統籌規劃,本會及教育 定位為「向非華裔社會推介臺灣多元文化」之 部負責辦理華語文教學及正體字 文化交流機構。迄今已於洛杉磯、休士頓及紐 推廣。 約成立 3 所「臺灣書院」,並於 100 年 10 月 (二) 現階段我政府雖僅於紐約、洛杉 同步掛牌運作。然而,中國自 93 年起,在全 磯及休士頓三地設有臺灣書院, 球設置「孔子學院」,憑藉其人力以及財力之 惟本會長期耕耘僑教工作,除現 優勢遍地開花,大舉推廣其勢力。「臺灣書院」 有全球 17 個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雖為宣揚「小而美」之文化交流,然而數量上 外,另海外近千所友我僑校以及 的弱勢對推廣正統中華文化以及繁體中文之 64 個華語文數位學習中心示範 美雖有不足,此外,最大問題為「臺灣書院」 點、教學點所形成之龐大綿密僑 與「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的互補性、特殊性不 教網絡,亦為我政府向主流社會 夠明確、活動內容也較大陸「孔子學院」相對 推介臺灣優質華語文及中華文化 貧乏,以至於影響力與設置目的差距甚遠。爰 之重要據點,其作用與功能及發 此,建請僑務委員會針對上述問題予以強化改 揮的影響力,並不亞於孔 子 學 進,並與文化部成立合作平台,運用僑務委員 院,未來本會將賡續協輔僑校推 會在僑界之影響力,憑藉在國外人脈以及在地 動「一僑校.一主流學區(校)」 上之優勢,提供文化部在成立「臺灣書院」時 等策略,爭取參與當地國華語文 之各種協助,例如選址、各項因地制宜之策 教育發展計畫或與主流學校合辦 略、政策,壯大「臺灣書院」之勢力與影響力。 師資培訓或華語文課程,延伸正 體字教學之版圖,以打造不同於 中國大陸簡化字教學之臺灣對外 華語文教學品牌。 (三) 基於行政一體,本會前結合僑界 18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力量,協助文化部辦理設於本會 僑教中心之洛、休兩臺灣書院文 化推廣活動,因該部已於洛、休 兩地派駐人員,爰相關業務已由 該部自行辦理。另文化部刻另覓 新址設置洛、休兩臺灣書院,本 會依行政院來函就新址房舍租賃 計畫陳報相關意見在案。未來文 化部倘有需本會及僑界力 量 之 處,本會亦當盡力協助。 (十九) 近年來國際間興起一股華文熱,世界各國紛紛 (一)鑑於派遣替代役男赴海外僑校支 成立華語教學中心,更有學校直接將華語列為 援教學,事涉當地國居留簽證申 第二外語。對照中國「孔子學院」挾帶豐沛的 請、僑校需求程度及是否能提供 人力與財力在國際間大舉設立據點,向國外推 相關配套措施等,致部分具師資 廣華語,我國海外僑校、中文班之師資卻顯嚴 需求之地區仍 無法有效 推動政 重不足。僑務委員會自 96 年起,徵召替代役 策。然本會未來將以目前派遣經 教育服務役(簡稱僑教役),經查迄今共計役 驗為基礎,賡續評估其他有需求 男 209 人赴使領館、駐外館處及僑教中心服 地區派遣僑教替代役男赴僑校支 勤,支援海外僑校華語文教學工作,然人數仍 援教學之可行性;至現已獲派僑 顯不足。爰此,建請僑務委員會研議增加僑教 教替代役男支援教學之地區,本 役員額,充實我國海外華語教學資源,宣揚與 會每年亦將實際調查僑校師資需 推廣正體中文之美,奠定我國在國際間華語教 求,於經費預算範圍內,儘量增 學翹楚之地位。 派足額之僑教替代役前往服勤。 (二)本會為辦理海外僑校師資充實工 作,除僑教替代役政策外,近年 陸續推動多元方案,如補助僑校 自聘教師經費、培訓華文師資及 校務經營人才、選送國內大專院 校華文系所學生赴海外從事實習 教學、補助國內青年志工赴僑校 服務,以及建立僑校及師資媒合 平臺等,藉以支援及充實師資, 期能緩解海外僑校師資不足之困 境;未來本會並將賡續與教育部 18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協調建立鼓勵國內教師赴海外學 校任教機制,俾擴大我對外華語 文教育輸出管道。 (二十) 針對華僑會館委外經營廠商虧損狀況雖漸獲 本會依據委託營運契約,於 103 年 7 月 改善,然華僑住房率始終未能有效提升,僑務 16 日辦理「華僑會館 102 年度營運績效 委員會允應賡續依合約積極輔導監督,以增加 評估委員會議暨 103 年第 1 次委託營運 國家收入。 履約訪視作業」 ,同時邀請會外專家學者 參與評估作業。會中業針對營運情形提 出專業意見,本會將據以轉知委外營運 廠商,以協助提升華僑會館營運績效。 (二十一) 租借僑務委員會在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之 (一) 依本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場地,依據「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管理要點」 管理要點」規定,中心之場地及 之規定,本於政府行政中立之立場,以服務僑 設施,應依服務僑社之宗旨,本 社為最高宗旨行使之。然而各地區之作法乃因 於政府行政中立之立場,提供海 地制宜、自由裁量,造成部分僑團無法申請借 外僑團(胞)作為舉辦各類非營 用,爰建請僑教中心在不違反相關規定下,依 利性活動之使用。 據服務僑團及業務推動之需求,提供場地並協 (二) 海外僑教中心提供多元服務,包 助參與相關僑團之活動。 括場地、中文圖書及民俗舞蹈服 裝之租借服務,並協導僑團舉辦 各項社團聯誼、僑教藝文、節慶 紀念、研習座談等活動,對聯繫 僑胞感情、匯聚支持政府力量, 發揮相當之成效,未來當持續充 實中心軟硬體設施,以提供優質 服務。 (三) 有關本建議案所提建議事項,本 會業於 103 年 2 月 18 日以僑民綜 字第 1030100518 號通函本會駐 外人員遵照辦理。 (二十二) 僑務榮譽職制度,旨在遴聘海外各地熱心服務 (一)本會僑務榮譽職制度,旨在遴聘 僑社俊彥,作為政府與海外僑胞溝通之橋樑。 海外各地熱心服務僑社俊彥,做 有鑑於「僑務委員會榮譽職人員遴聘要點」之 為政府與海外僑胞溝通之橋樑, 規定較為籠統,導致人員之聘任,常為僑界所 藉由其等在僑 界之聲望 及影響 186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詬議。為力求僑界之和諧,爰建請僑務委員會 力,凝聚僑心、反映僑情、提供 能慎重且周詳的考量,廣泛徵詢僑社及參考駐 僑務政策相關意見與協助政府在 外單位之意見,以達公平、客觀、公正之遴選 海外僑區推展僑務等工作。 規定。並於日後定期考核,以確實符合榮譽職 (二)本會於各類榮譽職任期屆滿時均 之出任。 依據「僑務委員會榮譽職人員遴 聘要點」規定,函請駐外館處依 據當地僑情、僑社之動態,詳細 考量後作成評估意見,遴薦適宜 人選送會。本會復就其對僑社之 貢獻、於僑界之聲望及影響力等 條件審議,尤以對中華民國政府 之向心向為評估重點,所聘任之 僑務榮譽職等人員多屬長期贊助 僑社事務,對支持政府、凝聚僑 心卓有貢獻之僑界精英。除駐外 館處舉薦外,國內及各地僑界對 僑務榮譽職至為重視,並有甚多 舉薦的建議,本會亦另函請駐外 館處詳為評估,併為通盤考量, 俾廣納各界建言。 (三)為擴展僑務榮譽職人員之全球布 局、期以協助推廣國民外交,發 揮輔助僑務及外交發展之使命, 國內各界、僑社及駐外館處對僑 務榮譽職人選所提評估意見,本 會向表重視,亦均納為本會遴聘 之考量,未來仍將秉公平、客觀、 公正之原則,務期遴聘人選達成 服務僑民,輔助僑務發展之目標。 (四)另本會僑務榮譽職人員均為無給 職,任期三年,連任以一次為原 則。任期屆滿時本會均請駐處就 任滿人員等在僑社服務績效及是 否續聘詳為評估,供本會遴聘參 187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據。 (二十三) 僑務委員會駐外人員除應恪遵「駐外機構統一 (一) 本會均確實執行外派人員勤前教 指揮規定」外,平日應與僑界建立良好互動關 育訓練: 係,瞭解僑社動態。然有駐外僑務人員操弄渠 1. 本會人員於外派前,以 102 年下 駐在地僑務人脈,替渠任期續任對國內重要單 半年之外派人員為例,除參加「行 位說項,此不符公務人員派任規定,落人口實 政院所屬各機關儲備及外派駐外 狀況雖屬少數個案,斲傷僑務委員會形象。爰 人員行前講習班」外,本會亦有 此,建請僑務委員會對海外各僑區駐外人員於 辦理外派人員講習及駐外僑務工 派出之前,確實施行勤前教育訓練,並於派駐 作經驗分享座談會等勤前教育訓 期間進行評核,以作為派出參考。 練,外派人員講習,係對於即將 外派人 員提供 關懷 性及實 質支 持,本會亦要求外派人員對於擬 派駐地區之僑情(含僑團、僑社、 僑教、僑商之運作情形)及工作 重點先行了解(包含推廣業務可 能遇到之困難與挑戰),並就其需 求主動提供協助,期能使外派人 員了解行政支援事項,亦可怯除 外派人員於派駐國外後,對於僑 務工作安排之疑慮,俾利於外派 人員到任後即能順利推展僑務工 作。102 年度並結合僑務委員會議 機會,使外派人員能先與駐地僑 務委員溝通,以先瞭解當地僑情。 2. 本會定 期辦理 僑務 工作倫 理講 座,以提升外派人員僑務專業能 力;103 年度本會將規劃於每季辦 理「駐外僑務工作推動經驗分享 講座」 ,分區挑選曾駐外人員分享 外派經驗,達到教學相長以提升 同仁對外派工作之瞭解。 (二) 本會外派人員於派駐期間均有辦 理評核:查本會駐外人員於派駐 期間,其每年 4 月及 8 月辦理平 188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時考核,並於年終辦理考績,依 主管人員或非主管人員,分由駐 地館長或職級最高主管人 員 考 評。評核結果亦將列為未來職務 調動之參考。 (二十四) 泰北地區的僑民,都是當年(38 年)奉命前 (一) 本會於 103 年 2 月拜會國防部, 往泰、緬邊境忠肝義膽的國軍官兵及其後裔子 就旨揭事項交換意見,據該部回 弟,長期以來,一直是最堅定支持中華民國的 應略述如次: 一群,政府應竭盡所能去關心與照護。目前推 1. 依法凡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者,均 行募兵制,人員招募情況不佳,爰建請僑務委 應服兵 役;倘 僑生 取得我 國國 員會會同國防部研議招募泰北孤軍的後裔返 籍,自然須服兵役,該部依法配 國服役之可行性。 合辦理兵役徵集,至渠等取得我 國國籍之相關法令,則有賴內政 部考量人口政策予以修法解套。 2. 由於募兵制試辦階段已自 103 年 底延長至 105 年底,目前賡續徵 集常備兵入營服役,可適切滿足 部隊所需兵力,爰國軍尚無兵源 不足情事。 (二) 有關委員建議由本會會同國防部 研議招募泰北孤軍的後裔返國服 役之可行性乙事,因事屬國防部 募兵制實施之業務職掌,爰本會 於 103 年 2 月函請該部卓處。國 防部函復略以:招募泰北孤軍後 裔返國服務乙事,涉及國籍法之 規定,以及修正志願士兵服役條 例等相關部會主管之法令規定。 (三) 本會另於 103 年 3 月函請駐泰國 代表處協助洽繫泰北地區重要僑 領及僑團負責人等,瞭解本案涉 及國籍法等相關法令規定、泰北 地區對是項提議之一般反應或普 遍看法、泰北華裔子弟返國服役 189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之意願等情。 (四) 經綜整國防部及駐泰國代表處提 供相關研析意見,有關招募泰北 孤軍後裔返國服務乙事,本會樂 觀其成,惟目前除國內相關法令 限制外,當地孤軍後裔返國服役 之意願並不高,可行性似有待進 一步評估。 (二十五) 針對 103 年度僑務委員會歲出第 4 目第 2 節 本會陳委員長士魁業於 103 年 12 月 18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之「海外華僑文教 日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本項 中心服務業務」項下編列新增「設置巴黎華僑 預算凍結案提出專案報告,並獲委員會 文教服務中心計畫」1 億 8,351 萬元。經查:決議准予動支。 1.原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係因當地治安不 佳、遭竊問題頻傳,僑民使用率極低,且其當 地雇員亦多利用該國法律之保護,對我外館予 以刁難,故於民國 96 年關閉。2.法國台僑人 數僅近 11,000 人,全歐洲之台僑人數亦僅 34,000 人。3.100 年歐洲留學生總數為 7,555 人,前三名留學國家為:英國留學生為 4,446 人;法國留學生人數:814 人;德國留學生人 數:636 人。4.使用效益亟微:每年預計辦理 1,800 場次活動,預計參與人數僅 9 萬人。5. 購置及辦理流程不符規定:103 年度預算尚未 通過,僑務委員會卻已自行將此勞務採購標案 文件進行公告程序,並已完成法文翻譯勞務採 購,明顯未符法定程序。6.文化部駐法國台灣 文化中心已有場所可供使用。綜上所述,巴黎 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購置案,實屬弊多於利,且 當初關閉理由並未消失,若輕易購置,必成「海 外蚊子館」,另僑務委員會先斬後奏,購置流 程確有重大缺失。爰凍結「設置巴黎華僑文教 服務中心計畫」預算五分之一,俟僑務委員會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 支。 190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二十六) 有鑑於僑務委員會未就宏觀電視收視層面訂 本會陳委員長士魁業於 103 年 5 月 28 日 定合宜之評量方式及指標,作為節目改進之依 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本項預 據參考,爰凍結該會「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 算凍結案提出專案報告,並獲委員會決 務」計畫編列 1 億 8,364 萬 3,000 元五分之 議准予動支。 一,俟僑務委員會提出宏觀電視收視率、內 容、品質之觀感及意見調查報告,向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十七) 針對「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計畫編列 1 本會陳委員長士魁業於 103 年 5 月 28 日 億 8,364 萬 3,000 元,其中「辦理宏觀新聞資 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本項預 訊服務業務」編列 3,605 萬 2,000 元,為宏觀 算凍結案提出專案報告,並獲委員會決 網路電視、宏觀周報、宏觀即時新聞網及宏觀 議准予動支。 廣播等業務經費,惟僑務委員會無有效指標衡 量經費運用之績效,海外授權家數未再有效增 加,另宏觀網路電視自 100 年度起,每月平均 收視人數已達 2 百萬人次,該會仍將月平均收 視目標訂為 90 萬人次,衡量指標訂定除不具 挑戰性,亦顯不合理,網路電視月平均瀏覽人 次雖已超過 2 百萬人次,然平均點閱觀看時間 卻不到 2 分鐘,顯其節目製播內容仍有相當大 之改進空間,爰此,凍結「辦理宏觀新聞資訊 服務業務」編列 3,605 萬 2,000 元五分之一, 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9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1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 所提決議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一、依據立法院 103 年 10 月 22 日台立院議 字第 1030704738 號函,監察院審計部函 送「中華民國 101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 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 及「中央政府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 決算審核報告」二案,已視同審議通過。 二、立法院審議通過決議 11 項,其中與本會 有關決議為第 4 項,內容如下: (四) 僑務委員會 101 年度獎補助費決算數 一、 本會對海外補助明細未公開,係避 2 億 8,178 萬元,其中政府機關間之補 免海外僑團(社)就受補助情形相 助 251 萬 8,000 元、對外之捐助 1 億 互比較引起爭議,以及面臨中國大 3,185 萬 7,000 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陸相關部門可能之情蒐。本會對於 1,776 萬 3,000 元、對學生之獎助 5,327 海外各區域之僑團(社)輔助及發 萬 5,000 元、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3 萬 展一向同等重視,101 及 102 年度對 6,000 元、獎勵及慰問 112 萬元、其他 海外僑社(校)實際補助情形經依 補助及捐助 7,521 萬 1,000 元。經查: 區域方式統計分析結果,對海外各 僑務委員會獎補助經費支用情形一向透 區域之補助經費比例與僑社(校) 明度不足;雖該會表示未便將對外捐助 分布比例大致相近。前揭統計結果 情形資料公開,係因涉及反制中共統戰 業公告於本會網站,爾後將於每年 策略之運用,避免中共瞭解輔導海外僑 度結算後,統計分析對海外各洲別 團之具體做法與資源分配。然查其 101 之補助情形,公告於本會網站,以 年度獎補助經費決算數中,「對外之捐 適切揭露本會對外補助之資訊。 助」以外用途科目決算數與該會對外揭 二、 至國內團體及個人之補助向以公開 示「公款補助團體私人情形季報表」所 為原則,惟為避免大陸情蒐我輔導 列補助金額仍不符,該會應就差異原因 僑臺商團體之具體作法及資源分 提出說明;此外,該會歷年對外捐助經 配,並考量維護僑臺商企業營業秘 費占獎補助費科目總額比率高達 45% 密,爰所涉商會組織等仍未便予以 以上,允應就對國外捐助預算執行情 公開。 形,研議適切之公開方式,俾符相關規 定,並利外界監督。 192 主辦會計人員: 張 賜 機 關 長 官: 陳 士 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