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 務 委 員 會 113 年度單位決算 目 次 一、總說明 (一)財務報告之簡述……………………………………………………………… 1 (二)財務狀況之分析……………………………………………………………… 5 (三)重要施政計畫執行成果之說明……………………………………………… 6 二、決算報表 (一)主要表 1.歲入來源別決算表………………………………………………………….. 34 2.歲出政事別決算表.…………………………………………………………. 38 3.歲出機關別決算表.…………………………………………………………. 42 4.以前年度歲出政事別轉入數決算表……………………………………….. 50 5.以前年度歲出機關別轉入數決算表……………………………………….. 52 (二)附屬表 1.歲出用途別決算分析表……………………………………………………... 54 2.歲出用途別決算累計表…………………………………………………….. 58 3.繳付公庫數分析表.…………………………………………………………. 66 4.公庫撥入數分析表.…………………………………………………………. 70 5.歲入餘絀(或減免、註銷)分析表……………………………………….. 72 6.歲出保留分析表…………………………………………………………….. 74 7.歲出賸餘(或減免、註銷)分析表……………………………………….. 78 8.人事費分析表……………………………………………………………….. 80 9.委託辦理計畫(事項)經費報告表……………………………………….. 84 10.對各部門捐助財團法人之效益評估表……………………..……………… 86 11.重大計畫執行績效報告…………………………………………………..... 90 12.重要社會發展、重大科技發展計畫執行情形及目標達成情形表…........ 92 13.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98 14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彙計表………………………………………….. 100 三、會計報表 (一)主要表 1.平衡表………………………………………………………………………... 102 2.收入支出表……………………………………………………………......... 103 (二)附屬表 1.平衡表科目明細表 (1)專戶存款明細表………………………………………………………… 104 (2)土地明細表……………………………………………………………… 105 (3)房屋建築及設備明細表………………………………………………… 106 (4)累計折舊-房屋建築及設備明細表…………………………………… 107 (5)機械及設備明細表……………………………………………………… 108 (6)累計折舊-機械及設備明細表………………………………………… 109 (7)交通及運輸設備明細表………………………………………………… 110 (8)累計折舊-交通及運輸設備明細表…………………………………… 111 (9)雜項設備明細表………………………………………………………… 112 (10)累計折舊-雜項設備明細表…………………………………………… 113 (11)收藏品及傳承資產明細表……………………………………………… 114 (12)權利明細表……………………………………………………………… 115 (13)電腦軟體明細表………………………………………………………… 116 (15)存出保證金明細表……………………………………………………… 117 (16)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121 (17)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126 (18)應付保管款明細表……………………………………………………… 136 (19)保證品明細表…………………………………………………………… 137 2.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遞耗資產及無形資產變動表…………………….. 138 四、參考表 1.決算與會計收支對照表…………………………………………………… 140 2.現金出納表………………………………………………………………… 141 3.國有財產目錄總表………………………………………………………… 143 4.珍貴財產、不動產目錄總表……………………………………………… 144 5.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 145 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 僑 務 委 員 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一、財務報告之簡述 (一)預算執行結果 1. 本年度部分 (1)歲入: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全年度 決算數占 應收及 預決算比 預算數之 科 目 名 稱 預算數 實現數 合計 較增減數 保留數 比率% A B D=B+C E=D-A C F=D/A 賠償收入 0 178,521 - 178,521 178,521 - 行政規費收入 24,000 29,000 - 29,000 5,000 120.83 使用規費收入 0 1,066 - 1,066 1,066 - 財產孳息 8,543,000 8,623,915 - 8,623,915 80,915 100.95 廢舊物資售價 40,000 123,132 - 123,132 83,132 307.83 雜項收入 625,000 5,244,252 - 5,244,252 4,619,252 839.08 合 計 9,232,000 14,199,886 - 14,199,886 4,967,886 153.81 本年度預決算差異 20%以上之原因說明: 1.賠償收入:主要係增加違約之賠償收入。 2.行政規費收入:主要係受理核發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收入較預期增加。 3.使用規費收入:主要係增加檔案閱覽複製費收入。 4.廢舊物資售價:主要係出售報廢財產及廢舊物品等收入較預期增加。 5.雜項收入:主要係增加洛杉磯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冷暖氣機保險理賠收入,及海外青年文化大 使協會(FASCA)新生培訓報名費收入等。 1 (2)歲出: 單位:新臺幣元 預算數 決 算 數 決算數 (含預算 預決算比較 占預算 應付及 工作計畫 實現數 合計 增減數 數之比 增減數) 保留數 B D=B+C E=D-A 率(%) A C F=D/A 一般行政 426,394,000 404,512,782 404,512,782 -21,881,218 94.87 綜合規劃業務 47,741,000 47,691,779 47,691,779 -49,221 99.90 僑民僑團聯繫 接待暨僑教中 210,537,000 202,431,663 3,630,000 206,061,663 -4,475,337 97.87 心服務 僑校發展暨文 283,656,000 283,092,729 525,415 283,618,144 -37,856 99.99 化社教輔助 僑商經濟業務 61,044,000 60,972,837 60,972,837 -71,163 99.88 僑生回國升學暨 677,651,000 676,775,359 696,778 677,472,137 -178,863 99.97 僑青培訓研習 僑務新聞資訊 25,366,000 25,080,271 25,080,271 -285,729 98.87 及傳媒服務 僑務支出 56,579,000 56,241,410 56,241,410 -337,590 99.40 (機密預算) 第一預備金 - - - - - - 合 計 1,788,968,000 1,756,798,830 4,852,193 1,761,651,023 -27,316,977 98.47 備註: 1.第一預備金預算數 7,650,000 元,由「一般行政」 、「綜合規劃業務」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及「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分別動支 530,000 元、807,000 元、3,443,000 元及 2,870,000 元,並全數執行。 2.第二預備金預算數 17,500,000 元,由「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動支,並執行 17,498,815 元。 3.「一般行政」原預算數 425,864,000 元,加計第一預備金 530,000 元,合共 426,394,000 元; 「綜 合規劃業務」原預算數 46,934,000 元,加計第一預備金 807,000 元,合共 47,741,000 元;「僑 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原預算數 262,713,000 元,加計第一預備金 3,443,000 及第二預備金 17,500,000 元,合共 283,656,000 元; 「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原預算數 22,496,000 元, 加計第一預備金 2,870,000,合共 25,366,000 元。 2 2. 以前年度部分 歲出: 112 年度: (1)一般行政:上年度轉入數 2,162,468 元(公庫未撥),本年度實現數 2,162,468 元,執 行率 100%。 (2)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上年度轉入數 750,000 元(公庫未撥),本年度實現數 661,028 元,執行率 88.14%,註銷 88,972 元,業依規定繳入國庫。 (二)平衡表科目簡述 單位:新臺幣元 科 目 名 稱 金 額 內 容 說 明 資產 356,763,245 流動資產 36,661,203 主要係存入專戶之離職儲金、存入保證金、應 專戶存款 36,135,788 付代收款及應付保管款等。 主要係「113 學年度戀念臺灣-海外僑民兒童 或少年至校短期體驗計畫」案,未及於年度內 預付款 525,415 辦理完成,相關經費依規定函報行政院轉入 114 年繼續辦理。 固定資產 164,043,114 土地 105,682,454 本會持有土地 3 筆。 房屋建築及設備 41,120,479 本會持有辦公房舍及宿舍等。 機械及設備 12,032,458 本會辦公用電腦設備等。 交通及運輸設備 1,310,953 本會公務用車輛及通訊設備等。 雜項設備 3,885,770 本會公務用雜項設備。 收藏品及傳承資產 11,000 本會受贈之珍貴資產。 3 科 目 名 稱 金 額 內 容 說 明 無形資產 152,483,005 權利 102,408,091 本會著作權等權利。 電腦軟體 50,074,914 本會電腦軟體及相關系統開發設計等。 其他資產 3,575,923 存出保證金 3,575,923 主要係提出作保證用之辦公房舍押金等。 合 計 356,763,245 負債 36,135,788 流動負債 840,849 應付代收款 840,849 主要係代收員工健保費、公保費等。 其他負債 35,294,939 主要係收到廠商提供作為保證用之履約保證 存入保證金 32,665,622 金、保固保證金,及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收 取之圖書押金。 應付保管款 2,629,317 主要係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等。 淨資產 320,627,457 資產減除負債後之餘額。 合 計 356,763,245 4 二、財務狀況之分析 單位:新臺幣元 變動差 變動 金額變動達 5 億 113 年度 112 年度 異比率 科 目 名 稱 差異數 元或差異達 20% A B (%) C=A-B 以上原因說明 D=C/B 資產 356,763,245 353,646,053 3,117,192 0.88 專戶存款 36,135,788 36,590,942 -455,154 -1.24 主要係「113 學年度戀念 臺灣-海外僑民兒童或少 年至校短期體驗計畫」 預付款 525,415 - 525,415 100.00 案,未及於年度內辦理完 成,相關經費依規定函報 行政院轉入 114 年繼續 辦理。 土地 105,682,454 101,816,170 3,866,284 3.8 房屋建築及 41,120,479 42,554,563 -1,434,084 -3.37 設備 主要係累計折舊數增加 機械及設備 12,032,458 15,502,436 -3,469,978 -22.38 所致。 交通及運輸 主要係累計折舊數增加 1,310,953 1,842,558 -531,605 -28.85 設備 所致。 雜項設備 3,885,770 3,961,539 -75,769 -1.91 收藏品及傳 11,000 11,000 - - 承資產 權利 102,408,091 98,177,060 4,231,031 4.31 電腦軟體 50,074,914 49,489,526 585,388 1.18 發展中之無 發展中之無形資產已轉 - 130,000 -130,000 - 形資產 列資產。 存出保證金 3,575,923 3,570,259 5,664 0.16 負債 36,135,788 36,590,942 -455,154 -1.24 主要係代收本會同仁公保 應付代收款 840,849 433,367 407,482 94.03 及健保費等增加所致。 存入保證金 32,665,622 34,124,577 -1,458,955 -4.28 主要係代保管本會約聘僱 應付保管款 2,629,317 2,032,998 596,319 29.33 人員離職儲金增加所致。 淨資產 320,627,457 317,055,111 3,572,346 1.13 5 三、重要施政計畫執行成果之說明 (一)已完成施政計畫重點概述: 1.強化海內外交流聯繫,匯聚海外僑界能量:本會正副首長分訪海外僑區,與僑界領袖 互動與交流,增進雙向溝通;協導僑團舉辦節慶及年會等多元活動,結合主流,提 升臺灣之國際能見度;另為建立僑界領袖與我政府聯繫,邀請海外僑團訪臺參訪並 舉辦各地區僑社工作研討會,培育僑社中、高階領袖人才,匯聚海外僑界豐沛能量。 2.推動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落實僑青培育工作:為促進僑社永續發展,協助青年 世代認識僑務工作,本會透過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推動包括持續培育海外青年 文化大使(FASCA) ,並在 113 年邀請 46 位學員赴美國洛杉磯參與「Senior FASCA 交流培訓營」、辦理「全球僑界青年交流論壇」促進 77 位僑青領袖交流,全方面落 實僑青培育工作及僑社傳承。 3.持續辦理僑校師資培訓活動,強化及提升僑校教師知能;賡續開發正體字華語文教 材,維運充實「全球華文網」,提供海外僑校多元教材及線上輔助教學資源;辦理 「海外民俗文化種子教師培訓」,提升種子教師知能;賡續輔導僑界辦理社教活動, 並遴派文化訪問團赴海外巡演,推展臺灣多元藝術文化,展現文化軟實力;擴大海 外華語文學習布局,新設置及續營運計 84 所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辦理師資認證 課程及成人華語教學講座,協助歐美地區主流臺裔教師、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與僑 校現職教師專業能力。 4.配合國家整體經貿政策,辦理「海外僑臺商企業溫室氣體盤查輔導計畫」,舉辦數 位資安、食品安全、ESG 永續管理、低碳農業、長期照顧及智慧能源等主題產業 邀訪培訓,協輔僑臺商企業組織智慧創新轉型;辦理「臺灣美食國際巡迴講座」飄 香全世界 6 大洲 18 國,結合海外「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及「呼籲支持臺灣加入 聯合國」等多元形式活動,增進臺灣與世界之連結,以及遴派專業講師巡迴新南向 及非洲地區舉辦經貿講座,持續輔導僑臺商企業提升永續競爭實力;辦理「全球青 商邀訪團」與「海外臺商精品」選拔及輔導活動,凝聚新生代友我僑力,以「臺灣 隊」精神共同推升臺灣品牌,促進海內外交流合作,共拓全球商機。 5.配合政府投資人才政策及培育產業所需優秀人才,結合國內技職校院資源及各界產 業需求,輔導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及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持續推動擴大培育及 留用僑生政策,開辦類科轉型及擴大招生,建置數位招生專區,編製多語版數位招 生手冊,擴大提供頂尖及傑出入學獎學金,鼓勵海外青年學子來臺升讀各類學程; 輔助海外留臺校友會辦理各類活動及來臺參訪,增進瞭解臺灣教育環境,並協助宣 導各項招生資訊;深化僑生輔導工作,持續提供各類補助及獎助學金;辦理海外青 年來臺研習及參訪活動,跨部會合作辦理海外青年志願英語服務,增進海外青年對 我瞭解與認識,結合海外青年豐沛創新活力回饋社會,鞏固支持友我力量。 6.維運及充實「僑務電子報」暨各類社群平臺,提供僑胞即時服務資訊,增進僑胞對 政府施政瞭解,達到僑胞與政府間雙向交流溝通,並藉由強化海外友我華媒聯繫服 務,增加我國正向新聞於海外露出,提升臺灣國際能見度。 6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本年度部分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改善 名 稱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一、綜合 一、加強僑 依 法 召開 僑務 委 一、113 年僑務委員會議業於 9 月 10 日 規劃 務委員 員會議,以因應當 至 12 日假臺北圓山大飯店召開,計 業務 聯繫及 前 國 內外 情勢 變 有來自全球六大洲 32 個國家 150 位 辦理僑 化,研討策訂前瞻 僑務委員、16 位海外列席代表,以 務委員 務 實 的僑 務發 展 及 1 位國內列席人員與會。總統、 會議 策略,另加強與僑 副總統特別撥冗出席「開幕典禮」及 務委員之聯繫,擴 「惜別晚宴」,行政院卓院長榮泰、 大 深 耕海 外友 臺 立法院韓院長國瑜亦安排晚宴宴請 網絡。 全體出列席人員,對其等長期貢獻僑 務工作及支持臺灣表達謝意。 二、本次會議以「海外合作防統戰 團結 僑界護臺灣」為主題,分別邀請臺灣 事實查核中心陳主任柏樺以「識破假 訊息:媒體素養能防詐騙、守荷包?」 及國防安全研究院蘇所長紫雲以 「建 構全社會韌性強化總體防衛能力」為 題發表演講;辦理「建言與討論」及 「國是建言」,就本會重要或新興業 務及各部會當前重要政策等進行交 流與討論,以及提出具體建議或政策 方案;另辦理分區僑情討論,匯集海 外僑界建議,凝聚共識集思廣益,共 同推動僑務工作;最後整併進行「總 結報告暨綜合討論」 ,俾於會議結束 前彙整研討出專業、具體之相應方 案,以作為本會制定未來僑務政策之 參據,促使僑務工作與時俱進,達到 僑務布局的目標。 二、國內慶 成立「慶典回國僑 一、配合總統府辦理中華民國第 16 任總 典活動 胞接待服務處」, 統、副總統就職典禮相關活動,本會 接待服 接 待 海外 僑胞 回 成立「中華民國第 16 任總統、副總 務 國 參 加中 華民 國 統就職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 第 16 任總統、副 負責籌備 5 月 21 日接待僑胞茶會及 總 統 就職 慶祝 活 引導僑胞參與 5 月 20 日慶祝大會與 動 及 十月 慶典 系 國宴,總計接待就職慶典期間回國報 列活動,以凝聚僑 到僑胞計 1,306 人。 7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改善 名 稱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胞對我向心。 二、本會配合「中華民國各界慶祝 113 年國慶籌備委員會」 規劃各項慶典活 動,自本年 7 月 10 日起將「歡迎僑 胞參加中華民國 113 年十月慶典活 動須知」通函各駐外館處,同時於本 會官方網站、僑務電子報、各社群平 臺等管道推播報名、旅遊活動等資 訊,並透過本會僑務電子報及社群媒 體宣傳,積極鼓勵僑胞以組團或個別 方式參加十月慶典活動。本年國慶計 有 4,140 名僑胞返臺。 三、為推動國內旅遊,113 年本會援例補 助慶典旅遊方案,以促進僑胞在臺消 費,提升國內觀光效益,提供返國參 加慶典僑胞之旅遊補助額度為新臺 幣 3,000 元;另受到 0403 地震影 響,花東地區觀光遭受重創,亟需國 內民眾及僑胞前往消費,促進經濟活 絡,本會將慶典旅遊行程有赴花蓮縣 或臺東縣者,每人補助金額提升為新 臺幣 3,600 元,以振興花東地區觀 光能量。113 年計有 1,485 人申請旅 遊補助。 三、研究發 一 、 輔助 國內 大 一、為提升國內僑務事務學術風氣,本會 展及專 學校院、研 積極輔助國內大學校院、研究機構及 案業務 究機構及團 團體辦理僑務相關研究與研討推廣 體辦理僑務 活動、開辦僑務課程與講座等,113 相關課程、 年計補助國立政治大學等 8 校系開設 研究與研討 9 門以僑務相關主題為主軸之課程及 推廣活動、 講座。 開辦僑務課 二、為促進僑務學術研究發展,113 年補 程與講座, 助中國政治學會、臺灣政治學會及國 提升僑務事 立金門大學舉辦僑務相關學術研討 務 學 術 風 會,透過學術對話與交流,促進僑務 氣,並作為 學術研究風氣發展。 僑務政策規 三、為增進臺灣青年學生對政府僑務工作 劃及執行之 之認識,並拓展其國際視野,本會於 參考。 113 年 8 月 6 日至 8 日間舉辦「113 8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改善 名 稱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二 、 辦理 臺灣 青 年僑務探索營」,以國內高中職學生 年海外搭僑 為招收對象,透過僑務主題課程、僑 計畫,增進 青交流座談會、僑臺商企業參訪、行 國內青年對 銷臺灣成果發表,引領青年關心僑務 政府僑務工 及國際事務,以及參與公共事務之興 作之認識及 趣,增進國內學子對政府涉外事務之 拓展國際視 瞭解,進而培育僑務及國際事務人 野。 才。 四、為增進國內外各界對政府僑務工作之 瞭解,並呈現本會施政方向及成果, 本會於 113 年 9 月出版「112 年度僑 務委員會年鑑」 。 五、為增進臺灣青年認識政府僑務工作, 拓展國際視野,搭建與僑界之橋梁, 本會 113 年賡續辦理臺灣青年海外搭 僑計畫,計超過 2,800 位國內青年學 子報名,總計甄選 60 位國內大專校 院優秀在學青年於 7 月間前往泰國曼 谷、澳大利亞布里斯本、美國洛杉 磯、橙縣及西雅圖等 5 個地區進行為 期 7 日參訪見習(嗣因 1 位學員因家 庭因素無法成行,實際參與學員計 59 人)。學員赴海外的參訪見習行程內 容,除安排駐外館處及本會文教中心 見習,拜會僑團、僑校或僑教組織、 僑臺商企業,與當地重要僑領、華裔 政經界人士、青商及僑青交流,參訪 當地政經、學術及文化機構等之外, 為強化臺灣青年與海外僑界之聯繫 與交流,自 112 年起賦予搭僑計畫學 員向海外僑民及主流人士行銷臺灣 之任務,透過甄選及培訓具外語行銷 能力之優秀國內青年,讓學員在海外 參訪見習過程中,展現年輕活力的臺 灣特色,成為助力行銷臺灣的僑務青 年大使。 六、另為持續推動海外臺灣留學在學青年 與僑界接軌,113 年賡續補助海外僑 9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改善 名 稱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團辦理以留學生為對象之搭僑活 動,計有澳大利亞墨爾本、美國休士 頓及西雅圖等地區共 5 個僑團舉行相 關活動,以培育海外二代青年及僑青 團體互動交流,協促僑社永續發展。 二、一般 推 動 智 慧 一、遵循行政院遵 依循行政院「智慧國家方案」發展架構, 行政 政府,擴大 循行政院「智 持續推動虛擬型態 i 僑卡作為數位僑務服 全球僑務 慧國家方案」 務基礎,完成下列事項: 服務量能 發展架構, 一、建置十月慶典旅遊專區,並於十月慶 -僑務委 持續推動虛 典期間提供隨選影音輪播功能及觀 員會僑務 擬型態 i 僑卡 光旅遊行程。 資料智能 作為數位僑 二、 「i 僑卡服務網站」與經濟部中小企業 分析及運 務 服 務 基 署網路大學校平臺雙向介接事宜。 用規劃計 礎,並驅動 三、 「i 僑卡服務網站」樂遊臺灣代導至交 畫 服務流程改 通部觀光署及文化部連結事宜。 造,以達簡 四、與 104 求職徵才平台、全球華文網、 政 便 民 目 僑務活動報名系統、僑務智能客服系 標;並漸進 統透過 Oauth api 串聯會員資訊。 結合本會相 關業務,逐 步擴大資料 串流量,奠 立僑務資料 治理生態系 礎石,漸進 式提升僑務 資 料 之 價 值。 二 、 推升 服務 型 為推升服務型智慧政府,持續優化僑務智 智慧政府, 能客服系統,完成下列事項: 優化僑務智 一、持續促請業務單位檢視應答紀錄並更 能 客 服 系 新題庫,改善系統的有效提問辨識度 統,協助僑 及回應率。 胞即時解決 二、新增英文問答題庫並提供英文問答功 關 切 的 問 能,協助海外僑胞以提升服務群體。 題,提升僑 三、透過定期會議進行檢視分析系統應答 胞服務便捷 及運作資訊,擬定應對改進方案。 度,期增進 四、關注並評估以生成式 AI 應用於客服 10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改善 名 稱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新興科技應 系統的可行性,規劃未來透過生成式 用之智慧服 AI 強化回應服務,提升民眾使用體 務使用普及 験。 率。 三 、 僑 民 一、加強僑 一 、 加強 與僑 團 113 年度輔助北美洲臺灣婦女會、大洋 僑團 社聯繫 負責人或重 洲客屬總會、全美至德三德公所、美洲協 聯繫 及輔助 要僑領的聯 勝公會、北美洲臺灣人醫師協會等重要 接待 舉辦多 繫互動,促 僑團舉辦年會,並協輔海外僑界於北美 暨僑 元活動 進海外僑社 洲、歐洲等地舉辦洲際性年會,增進僑社 教中 對中華民國 團結與向心。 心服 臺 灣 的 支 務 持,協助組 織各種僑社 活動和洲際 性年會,增 進僑社的凝 聚力和向心 力。 二 、 協助 海外 各 一、協導全球海外僑社舉辦各項節慶活動 地僑社舉辦 如次: 元 旦 、 春 (一)元旦慶祝活動約 63 場次,逾 1 萬 節、二二八 1,000 人次參加。 和平紀念日 (二)二二八紀念活動約 41 場次,逾 及雙十國慶 5,000 人次參加。 等活動;鼓 (三)雙十國慶慶祝活動約 325 場次, 勵僑團與當 逾 20 萬人次參加。 地主流社會 二、另為強化海外青年聯繫機制,協助僑 進行交流活 社永續發展,辦理海外青年聯繫輔 動,宣傳臺 導活動參與總人次約 3 萬 3,000 人 灣 多 元 文 次。 化,提升我 國國際能見 度。 三、安排本會 113 年本會正副首長分別前往菲律賓、 正、副首長 日本、美國(紐約、紐澤西、華府、洛杉 出席僑社重 磯 、舊金山 、西雅圖 、波 特蘭、密 西 要活動及舉 根、休士頓、費城、丹佛、匹茲堡、邁阿 辦座談,表 密、奧蘭多、拉斯維加斯、檀香山、關島 11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改善 名 稱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達政府對僑 等)、加拿大(溫哥華、多倫多、蒙特婁) 、 社之關懷與 紐西蘭、德國、法國等國家地區出席重 重視,增進 要僑團活動暨訪視僑社,藉以宣達政府 面對面之雙 政策、聽取僑界意見及表達政府對僑胞 向溝通。 之 關懷與對 僑社之重 視, 增進雙向 溝 通。 四、推動、健全僑 一、至 113 年底業協輔全球各國或地區 界急難救助 成立 115 個僑界急難救助組織。 網絡,擴大 二、因應疫情趨緩,鼓勵海外僑界急難救 服務能量、 助協會辦理實體座談交流活動, 協助海外各 113 年辦理約 54 場座談會或專題演 地急難救助 講活動。 協會加強急 難救助專業 知能訓練。 二、舉辦僑 一 、 遴邀 全球 僑 113 年度接待返國參訪之重要僑團回國 社工作 社領袖、重 考察計 26 團,增進海內外交流聯繫,傳 研討會 要僑團及海 遞當前國家政策及施政方針,達到增進海 及邀訪 外優秀青年 外僑社領袖對我國內政經發展及僑務工 與培訓 回國參訪考 作瞭解之目標。 活動落 察,安排拜 實僑務 會 及 座 談 工作 會,以促進 僑務溝通, 增加對國內 及僑務施政 之瞭解;鼓 勵新一代僑 界人士參與 僑社活動, 加強僑社永 續傳承,支 持僑社的長 期發展,同 時深化海外 僑胞與臺灣 在各個領域 的聯繫與合 12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改善 名 稱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作。 二 、 舉辦 僑社 工 辦理「第 71 期北美地區僑社工作研討 作研討會, 會」,計有美加地區 35 位學員參加;辦 邀請各地具 理「113 年歐非及中南美地區僑社工作研 有潛力的僑 討會」計有歐非及中南美洲地區 19 國 25 團 幹 部 參 位學員參加;辦理「113 年亞太地區僑社 與,培養僑 工作研討會」計有亞太地區 12 國 33 位 社人才,促 學員參加,增進渠等瞭解當前國家政策及 進 僑 團 跨 國內政經文化進展,並促進僑社間橫向交 域、跨國及 流聯繫。 跨界交流合 作。 三、舉辦海外青年 持續辦理海外志工招募及培訓: 文化大使在 一、協導僑界熱心人士成立志工服務團 地培訓和能 體,除協助各地文教服務中心推展僑 力 提 升 計 務外,並協助辦理各項節慶、教育文 畫,通過地 化、新移民服務及社區參與等活動。 方培訓和擴 113 年度海外各地志工參與僑社服 大 僑 社 服 務工作逾 3 萬 4,000 人次。 務,加強對 二、113 年度在美國華府、紐約、金山灣 青年文化大 區、洛杉磯、芝加哥、休士頓、西雅 使的培訓, 圖、波士頓、亞特蘭大、橙縣、加拿 培育年輕一 大溫哥華、泰國曼谷、菲律賓馬尼拉 代僑民,為 及澳洲雪梨等地辦理 「海外青年文化 僑社的長期 大使」培訓計畫,並新增於加拿大多 發展打下堅 倫多及澳洲布里斯本辦理本計畫,超 實基礎。利 過 1 萬人次青年參與培訓活動及僑 用僑務志工 社服務,培育僑社繼起之人才。 和 僑 界 資 源,鼓勵熱 心人士和年 輕人參與僑 社服務,宣 揚和推廣臺 灣豐富多元 的文化。 三、海外華 充 實 及更 新海 外 一、本會在海外僑胞眾多地區設置文教服 僑文教 文 教 服務 中心 設 務中心,目前計有 16 處,對聯繫僑 13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改善 名 稱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中心服 施,提供多元優質 胞感情、匯聚支持政府力量,發揮相 務業務 服務,成為政府對 當之成效,各地文教服務中心亦成為 外 服 務聯 絡窗 口 我政府凝聚當地僑社向心的據點, 及整合平臺。 113 年度賡續充實海外文教服務中心 軟硬體設施。 二、113 年度海外文教服務中心及圖書閱 覽室等服務據點提供場地、中文圖書 及民俗舞蹈服裝之租借服務,並協導 僑團舉辦各項社團聯誼、僑教藝文、 節慶紀念、研習座談等活動,服務僑 胞約 42 萬人次。 三、本會每半年彙集僑界填寫對海外文教 服務中心服務態度、主辦活動、環境 維護及設施設備等項之滿意情形問 卷,做為海外文教服務中心績效評估 及提升服務品質參考,113 年度統計 結果,服務滿意度為 98.23%。 四、僑界青 一 、 擴展 海外 青 本會 113 年委請專業團隊前往美國、澳 年培育 年文化大使 洲及泰國等地辦理海外青年文化大使協 交流計 ( FASCA ) 會(FASCA)新生培訓活動,培訓新生 畫 實施地區, 及前期學員 807 人,強化 FASCA 組織 強化各分會 發展,凝聚僑青團體動力。 辦理活動之 動能,並委 請專業團隊 辦理新生培 訓活動,另 辦理諮詢導 師研習進修 活動以增進 專業知能。 二、辦理 Senior 本會於 6 月 5 日至 9 日辦理「Senior FASCA 培訓 FASCA 交流培訓營」,計 46 名優秀 活動,強化 Senior FASCA 學員參與,持續凝聚青年 渠等對我之 對我之向心。 凝聚力,協 輔國際青年 親善大使配 14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改善 名 稱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合僑團共同 行銷臺灣。 三 、 協輔 青年 組 本會於 11 月 4 日至 8 日辦理「2024 年 織發展,鼓 全球僑界青年交流論壇」,計有全球 31 勵舉辦適合 國 77 名新生代菁英返臺參與,對促進全 青年參與之 球僑界青年相互交流,增進海外僑青對我 活動;辦理 之向心,及建立與我政府之實質聯繫,甚 全球青年高 有助益。 峰會,以激 勵渠等對僑 務之認同感 與使命感。 四、僑校 一、培訓僑 一 、 辦理 僑校 師 113 年度共辦理「泰北僑校校長及主任回 發展 校師資 資培訓及僑 國參訪團」等 4 團來臺參訪團,計有來 暨文 及充實 校負責人、 自泰國、澳洲、紐西蘭、馬來西亞及緬 化社 教學資 行政管理人 甸等地區共 129 位僑校經營管理者來臺 教輔 源 員校務經營 參訪。另委託國內大學校院辦理 3 班次 助 研習活動, 「華文教師來臺研習班」 ,共計培訓海外 精進僑校教 僑校教師 119 名,並辦理遴派國內華語 師 教 學 知 文師資赴海外辦理「海外教師研習會」, 能,協輔僑 共分 10 組路線赴海外 12 國教學,總計 校 永 續 發 培訓海外僑校教師 1,765 名。另辦理 9 展,提升我 場次「成人及兒少華語教學主題線上講 國華語文教 座」,兒少場次共計培訓 480 人次。 育量能。 二 、 補助 僑校 自 一、113 年度計輔助全球 20 國 67 所僑 聘教師,整 校自聘 126 名我國籍教師前往協助 合民間資源 教學,以充實僑校師資並支持僑校健 支援僑校教 全發展。 學,運用臺 二、113 年度共徵得替代役役男共 10 灣優質華語 人,其中 1 人業於上半年派赴泰北僑 文 教 學 內 校服勤,下半年 9 月再派 4 人分赴 涵,充實海 日本東京、大阪及泰北等地區僑校支 外華語文師 援僑教工作;至其餘 5 人部分,預計 資質量,推 於 114 年 2 月中旬前派遣 4 人赴泰 介臺灣正體 北及菲律賓僑校,另有 1 名役男因個 華 語 文 教 人健康等因素轉留會內服務。 育。 三、本會訂定「輔助國內大專院校及民間 15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改善 名 稱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團體赴東南亞僑校志願服務作業計 畫」以鼓勵國內大專院校青年國際志 工團隊赴海外僑(華)校協助進行華 語文及文化教學等服務,113 年度共 輔助 7 所大專院校,共 7 個志工團 隊、49 名志工分赴海外 5 所僑校服 務。 三 、 順應 全球 華 一、因應本會協輔海外僑校成立「臺灣華 語文教學潮 語文學習中心」政策方向,已完成開 流,賡續開 發適合海外華語文能力零起點之成 發或編修正 人教材《來!學華語》1 至 4 冊英文 體字華語文 版及《來!學華語》教材第 1、2 冊 教材,同時 6 國(法文、德文、西文、印尼文、 維運充實「全 越南文及波蘭文)語言版,另於 113 球華文網」數 年度賡續辦理《來!學華語》教材第 位 教 學 資 3、4 冊 6 國(法文、德文、西文、 源,提供教 印尼文、越南文及波蘭文)語言翻譯 師多元教學 案及《來!學華語》教材第 1 至 4 運用。 冊 3 國(義大利文、匈牙利文、捷克 文)語言翻譯案,預計於 114 年完 成,期能更全面符合海外當前需用, 作為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的主要教 材,並提供來臺就學僑生使用,以進 一步擴大本會教材影響受眾及提升 教材使用效益。 二、為反映當代社會及家庭現況並與國際 接軌,本會自編教材《學華語向前走》 於 112 年依普世價值及多元概念進行 修訂,期讓教材更符當前社會多元價 值及在地需用,方便教師適時引導介 紹臺灣特色及進步發展;前揭修訂作 業已於 113 年上半年完成並印製供應 海外需用。 三、為回應泰國地區僑校之國中階段華語 文學習需求及教學趨勢變化,113 年 度業完成《初中華文(泰國版)》之 編製、美編及校對工作,未來將提供 當地僑校申請使用。 16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改善 名 稱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四、本會持續營運「全球華文網」並充實 其內涵,113 年度執行工作包括: (一)全新推出《學華語向前走》「遊戲 出題模組」,包含 5 款遊戲,每款 遊戲均提供《學華語向前走》第 1 冊至第 10 冊的題庫,教師也可登入 後臺自行設定遊戲題目,期便利教 師依實際需求彈性運用,適合用於 課堂教學或引導學生自學。 (二) 持續充實教學輔助資源,包含提供 《來!學華語》第 3、4 冊教學簡報 檔、第 4 冊教學影片與 Quizlet 輔助 教材,以及針對《華文(緬甸版) 》、 《華文(泰國版) 》與《華文補充教 材》全新提供測驗卷、參考教案與教 學示範影片。 (三)持續辦理「全球華文網」線上教學 分享活動,113 年計辦理 4 場次, 培訓達 2,561 人次。主題包括海外 推動正體字教學經驗分享、多元閱 讀評量、幼兒教學活動實例、僑校 國際交流經驗分享等,提供教師便 利的培訓管道。 (四) 為因應日益嚴格之資訊安全要求並 期網站穩定運行,另期優化網站使 用體驗,本會於 113 年著手規劃 「全 球華文網」 系統程式架構重建作業, 整體工作預計將於 114 年下半年完 成。 二、辦理文 一 、 辦理 巡迴 文 一、113 年度共計補助美國、加拿大、 化社教 化教學及文 法國、英國及荷蘭等 5 國 47 所僑校 活動及 化種子教師 (團)辦理夏令營活動,其中 19 營 巡迴教 培訓活動, 申請本會遴派文化講座,其餘 28 營 學 深耕在地文 採自聘文化講座方式辦理,共計近 化 推 廣 動 5,194 人參與。 能,推廣具 二、113 年度海外文化教學計畫活動共計 臺灣主體意 遴派 12 名文化講座前往日本、韓國、 象之優質文 印尼、馬來西亞、史瓦帝尼、泰國、 17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改善 名 稱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化。 越南及南非等 8 國 12 所僑校(團) 教學,教學日數逾 240 天,參與學生 逾 2,400 人。 三、113 年「海外民俗文化種子教師在地 研習暨文化服務計畫」全球共計辦理 263 場(在地研習 138 場及 125 場文 化服務)。 四、113 年 7 月 10 日至 24 日辦理「113 年海外民俗文化種子教師回國培訓 班」,共計培訓全球 18 國 56 名具文 化專長潛能文化種子教師,提升種子 教師教學知能,延續海外文化教學動 能。 二 、 遴派 國內 優 本會 113 年共遴派 5 團文化訪問團,於 2 質藝文團隊 至 3 月遴派「當代樂坊」赴亞洲地區 5 籌組文化訪 國 9 個城市巡迴訪演 9 場次;另於 8 至 問團,赴海 10 月分別遴派「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及 外巡演,增 「當代樂坊」赴北美洲、歐洲及非洲等地 進國際文化 區巡迴訪演,2 組國慶訪團共計赴 7 國 交流,並結 19 個城市演出 22 場次。另邀集國內相 合主流社會 關部會支援「2024 年美國臺灣傳統週暨 重要節慶, 加拿大亞裔傳統月」活動,並遴派「福爾 推展臺灣多 摩沙馬戲團」及「十鼓擊樂團」2 團於 4 元文化,加 至 6 月間赴美、加 2 國 25 個城市訪演 乘行銷及宣 25 場次。 揚臺灣文化 軟實力之效 益。 三、海外華 一 、 輔助 海外 僑 為掌握海外華語文市場擴展契機,本會 語文學 校(團)成立 訂定「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自 習深耕 「臺灣華語 110 年起輔助海外僑校(團)成立「臺灣 計畫 文 學 習 中 華語文學習中心」,113 年度共設立 84 心」,提供主 所(美國 66 所、歐洲 18 所),全年共 流人士學習 計開班 537 班次,學生人數 4,498 人。 華語文的管 以前揭學習中心為據點,加強向美國及 道,持續擴 歐洲地區主流人士推廣具臺灣特色的華 展臺灣海外 語文教學。 華語文教學 18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改善 名 稱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版圖。 二 、 辦理 海外 華 一、為提升海外新生代及在臺僑生華語文 語文學習中 學習動機,本會辦理 113 年「全球僑 心師資認證 校學生暨僑生歌唱大賽」,線上初賽 培訓課程, 總計 575 人報名參加,包括海外僑校 優化師資專 (團)學生組 280 人、臺灣華語文學 業 教 學 能 習中心組 9 人及國內僑生組 286 人; 力,培育僑 補助海外僑校(團)及臺灣華語文學 校教師進入 習中心自辦教唱及比賽活動計畫部 主流學校, 分,計辦理 28 場比賽活動 1,836 人 擴大臺灣華 次參加,以及 43 場教唱活動 2,993 語文教學影 人次參加。 響力。 二、113 年辦理 2 班次「臺灣華語文學習 中心師資認證培訓專班」,共計培訓 101 名現職及儲備教師,並辦理「臺 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及主流中小學臺 裔教師來臺語言及文化工作坊」1 班 次計 26 人,及「臺灣華語文學習中 心暨僑校研習參訪團」3 團共計 57 名學習中心及僑校管理人員及教師 參加;另本會延續 112 年精進計畫, 113 年於美國華府辦理「臺灣華語文 學習中心教學研討會」1 場次,實體 參與 75 人、線上參與 37 人,總計 112 人;並辦理 9 場次「成人及兒少 華語教學主題線上講座」,成人場次 共計培訓 452 人次。 四、擴大培 一、建立「僑生回 113 年於泰緬地區串接當地大型僑校成 育及留 臺就學區域 立「僑生回臺就學區域僑校聯盟」(泰國 用僑生 僑校聯盟」擴 清邁慈濟學校、一新中學、清萊光復高 大僑校教學 中、建華綜合高中、大同中學、大谷地 與 招 生 動 華興中學及孟安聖心中學、清邁雲嶺中 能,茁壯東 小學、美賽華雲學校等 9 校擔任核心學 南亞生源潛 校,緬甸密支那育成學校、東枝興華學 力僑校。 校、曼德勒孔教學校、臘戌聖光中學等 4 校擔任核心學校),分配資源予規模較 小、師資匱乏之小型僑校,以「以大帶 小」、「資源共享」、「資源整合」策略 19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改善 名 稱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原則辦理招生宣傳及教學相關活動合計 40 場次。 二 、 輔助 及鼓 勵 113 年補助僑校辦理多元活動及競賽鼓 僑校辦理華 勵學生參加華測合計 30 場次。 語文能力測 驗及多元活 動及競賽, 提升學生華 語文能力。 三 、 認證 僑校 與 113 年度經本會認證之全球生源學校(含 華語教學機 海外學校、華語教學機構及本會立案或 構之華語文 備查僑校)共計 393 所;另於東南亞重 教學品質, 要生源地區補助 7 所僑校購買教材教 提高潛在生 具、教學設備、興建或修繕校舍經費。 源來臺升學 之可能性。 五、僑商 一、聯繫海 一 、 建立 僑臺 商 一、協導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第 30 屆 經濟 外僑臺 服務窗口與 年會暨第 2、3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業務 商組織 整合平臺, 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青商會第 14 並協助 強化海外僑 屆年會及第 2 次理監事會議、亞洲 推展業 臺商組織之 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第 31 屆第 3 次理 務 聯繫服務, 監事會議、第 32 屆第 2 次理監事會 輔助其舉辦 議、歐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第 30 屆 會務推展、 會員代表大會暨第 3 次理監事會議 協助會員企 及第 13 屆歐總青商會議、非洲臺灣 業轉型升級 商會聯合總會第 30 屆第 2 次理監事 及經貿交流 聯席會議、大洋洲臺灣商會聯合總 等 相 關 活 會第 25 屆第 3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動,充實會 第 26 屆第 2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北 所軟硬體設 美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第 36 屆第 2 備,結合海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第 3 次理監事 外僑臺商能 聯席會議、第 37 屆第 1 次理監事聯 量建立產業 席會議、中南美洲臺灣商會聯合總 合作平臺, 會第 29 屆第 2 次理監事會議暨第 30 推動僑務工 屆第 1 次理監事會、北美洲臺灣旅 作及行銷臺 館公會聯合總會 2024 年年會、菲律 灣。 賓臺商總會第 43、44 屆總會長及監 事長交接典禮、越南臺商總會第 25 20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改善 名 稱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屆第 4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暨 25、26 屆總會長及監事長交接典禮、印度 臺商總會成立大會、世界華人工商 婦女企管協會 2024 年年會暨第 10 屆華冠獎頒獎系列活動、世界華人 工商婦女企管協會印尼分會及日本 沖繩分會創會典禮;協輔泰國臺灣 商會聯合總會、馬來西亞臺灣商會 聯合總會、印尼井里汶臺灣工商聯 誼會及泗水臺灣工商聯誼會充實會 所軟硬體設備;另針對僑臺商所關 切主題及當地國總體投資環境等議 題,整合僑臺商各面向資訊需求, 更新彙編 34 冊「臺商服務手冊」。 二、接待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亞洲 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北美洲臺灣商 會聯合總會、中南美洲臺灣商會聯 合總會、歐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 非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大洋洲臺 灣商會聯合總會、日本臺灣商會聯 合總會、日本華商總會、北美洲臺 灣旅館公會聯合總會、洛杉磯臺美 商會及世界華人工商婦女企管協會 等返國拜會及參訪,強化政府、產 業與僑臺商領袖意見交流,增益海 外僑臺商對臺灣投資環境及產業趨 勢之瞭解,協助海內外搭建合作交 流平臺。 二 、 協助 僑臺 商 辦理「第 1 期海外商會領導班暨海外商 組織培育人 會秘書長班」及「第 2 期海外商會領導 才 永 續 傳 班暨海外商會菁英班」 ,計有 131 位海外 承,輔導舉 商會幹部參訓,活動內容包括「綠能科 辦商會幹部 技」 、「數位行銷」 、「投資臺灣」及「行銷 培訓活動, 臺灣優質農產」等專題講座、團隊經營課 增進跨域交 程及產業參訪活動,並舉行臺灣企業與僑 流合作,提 臺商合作菁英交流會,邀請 14 家國內優 升對臺灣之 秀企業高階主管與僑臺商交流,有效增進 認 同 與 情 海 外僑臺商 與臺灣各 領域 產業商機 交 21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改善 名 稱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感。 流。 三 、 輔導 舉辦 優 為激勵中小企業升級及發展,鼓勵及表揚 秀僑臺商選 海外華人創業成就及貢獻,輔導舉辦第 6 拔及相關經 屆品牌金舶獎(海外僑臺商組),第 26 貿活動,提 屆海外臺商磐石獎及第 33 屆創業楷模暨 升僑臺商形 相扶獎,分別有 4 家僑臺商企業、5 家臺 象。 商企業及 3 組創業楷模暨事業夥伴獲獎。 二、培訓僑 一 、 協輔 僑臺 商 為輔導海外臺商事業發展、鏈結臺灣優 臺商經 發展品牌及 勢、協助海外臺商產品品牌推廣,賡續辦 貿人才 提升事業經 理第 3 屆「海外臺商精品」選拔暨輔導 協助僑 營形象,透 活動,增加可報名參選之產品類別;3 月 臺商企 過辦理僑臺 1 日於本會官方臉書舉行直播說明,活動 業發展 商 多 元 選 報名至 3 月 31 日截止,計有 23 家臺商 拔、品牌行 企業、24 項產品報名,分布於亞洲、北 銷輔導諮詢 美洲及中南美洲,接續由海外進行初選及 及服務,與 臺灣決選,遴選出 5 項金質獎及 7 項銀 海內外企業 質獎,並於 9 月 24 日辦理頒獎典禮,計 觀摩交流等 有 120 人參加;獲獎企業可獲得海外信 活動,以共 用保證基金專案貸款保證、中華民國對外 同通路整體 貿易發展協會品牌輔導課程資源、電子商 行 銷 之 概 務、社群行銷及品牌諮商輔導、ICRT 英 念,帶動海 語廣播電臺 Podcast 節目專訪等服務。 外臺商產品 形象,宣傳 臺灣品牌優 勢,增進國 際 市 場 行 銷,促進海 內外共創商 機。 二 、 辦理 海外 專 一、辦理「2024 年臺灣美食國際巡迴講 業 巡 迴 講 座」,分為美加 1 線、美加 2 線、 座,提供僑 歐非線、亞太線及中南美洲等 5 條 臺商企業經 路線巡迴,橫跨 6 大洲、18 個國 營諮商輔導 家,辦理 88 場次具教學性質之臺灣 以提升經營 美食推廣活動,逾萬人參與,結合 實力,並協 僑臺商力量,推展臺灣多元美食文 促產學研前 化,輔導海外僑營餐飲事業,並協 22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改善 名 稱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進 海 外 市 促臺灣觀光,展現臺灣軟實力。 場,發揮臺 二、持續推廣「全球僑臺商產業升級與技 灣優勢,強 術服務方案」,請駐外人員協輔轄區 化海外僑臺 僑團與 14 家研發機構合作辦理交流 商與國內產 活動;辦理「2024 年經貿專題巡迴 官學研各領 講座」,遴派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 域之連結與 心、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資訊 合作。 工業策進會等專業講座,於 10 月至 11 月期間分別赴泰國、菲律賓、馬 來西亞、澳洲及南非等地,以「永 續、高值與數位轉型的創新趨勢」、 「國際碳趨勢及金屬產業減碳做法」 「AI 數位轉型」、「智慧城市與 ESG」及「數位轉型及永續發展」 等主題進行經貿專題巡迴講座 9 場 次及企業諮商 13 家,總計 755 人次 參與;另協輔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 心與泰國碳中和科技聯盟協會和菲 律賓臺商總會簽署合作備忘錄,深 化合作。 三 、 以海 外僑 臺 、 辦理僑臺商「產業數位資安研習班」「連 商需求為導 鎖 加盟創新 服務與品 牌經 營管理 研 習 向,辦理專 、 班」 、 「產業 ESG 永續管理研習班」「精 業職能培訓 準數位行銷及實務應用研習班」、「餐飲 活動,提升 食品安全管理研習班」、「智慧低碳農業 僑臺商於全 永續經營管理研習班」及「智慧能源產業 球永續發展 研習班」,計有 184 位僑臺商返臺參加, 潮流趨勢下 活動安排國內相關領域講師授課,績優企 之經營策略 業參訪,拜會相關政府機關及研發機構、 及科技、數 參觀「2024 年臺北國際連鎖加盟大展- 位能力,增 春季展」、「2035E-Mobility Taiwan 臺灣 加事業競爭 國際移動展」、「2024 臺北國際電腦展」 力,協助僑 及「臺灣國際智慧能源週與臺灣國際淨零 臺商在地發 永續展」等,並辦理商機媒合洽談會,提 展。 升僑臺商企業競爭力,對接海內外資源, 布局全球商機。 三、海外華 一 、 協輔 海外 僑 一、辦理「臺灣運動健康產業邀訪及商機 人經濟 臺商產業升 交流團」、「臺灣長期照顧政策及產 23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改善 名 稱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資訊彙 級與發展, 業研習交流團」、「臺灣創新產業邀 蒐並促 辦理僑臺商 訪及商機交流團」、「臺灣人工智慧 進海內 產業考察觀 暨物聯網產業邀訪及商機交流團」及 外商機 摩及商機交 「臺灣觀光產業商機參訪團」,計 交流 流活動,辦 119 位僑臺商企業家參與,鏈結臺 理 商 機 交 灣優勢產業,協輔海外僑臺商企業 流、參訪及 升級與永續發展,媒促國內相關業 媒合等系列 者合作商機。 活動,深化 二、本會持續鼓勵海外僑胞返國參加國 海內外商機 慶活動,於 113 年國慶期間與 34 家 交流合作。 旅行業者合作推出 162 條旅遊路 線,結合本會 i 僑卡網站,建置「十 月慶典專區」,便利僑胞查找本會核 備之慶典旅遊行程;本會自 9 月 1 日起至 10 月 31 日止並推出「十月 慶典專案」,邀請 24 家 i 僑卡國內 特約商店,計 663 家門市,包括 5 家民生產業、6 家伴手禮、7 家旅宿 業及 6 家遊樂園業,併同國慶晚會 (臺北市)及國慶焰火(雲林縣)所 在地縣市政府提供之優惠置於本會 官網專區,並函請交通部觀光署、 花蓮縣及臺東縣政府觀光局,提供 宣傳花東地區觀光之短影片,協助 振興 0403 災後花東經濟。 二 、 配合 國家 整 一、辦理「2024 年海外僑臺商企業溫室 體經貿政策 氣體盤查輔導計畫」 ,協助僑臺商企 方向,引介 業因應國際淨零碳排趨勢,接軌國 臺灣優勢力 際永續商機,針對新南向出口導向 量,協輔海 之中小型製造業之僑臺商企業,於 外僑臺商企 越南及泰國辦理 2 場次線上說明 業配合國際 會,公開遴選 2 家越南僑臺商企業 永續發展趨 辦理示範輔導,9 月並派員赴越南 勢 升 級 轉 視察辦理情形,並於 12 月完成溫室 型,以協助 氣體盤查報告書。 海內外企業 二、為協助推展臺灣優質醫療服務,本 共榮發展。 會 i 僑卡特約醫療機構經衛福部推 薦新增 6 家,賡續合作者總計 104 24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改善 名 稱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家,提供海外僑胞返臺醫療健檢優 質服務;另與花蓮慈濟醫院完成彙 編 1 本醫療服務手冊,以利僑胞跨 境諮詢服務;協輔臺中榮民總醫院 辦理「華僑臺商健康講座」,鏈結越 南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參與衛福部中 央健康保險署及生技醫療科技政策 研究中心分別辦理之健康專題講 座,協促印度孟買臺灣商會與國防 醫學院共同舉辦臺印醫療衛生交流 會,補助彰化縣社區健康發展服務 協會辦理臺越國際醫療合作交流 會,及協輔泰國臺商健康交流協會 辦理臺泰健康論壇等共 6 場活動,推 動優質臺灣國際醫療,以及透過大 洋洲臺商引介促成財團法人臺灣醫 療健康產業卓越聯盟基金會(MET) 及紐西蘭 Waipareira Trust「臺紐醫 衛產業合作備忘錄簽約儀式」,搭建 臺紐醫衛產業合作發展契機;另協 輔越南臺灣商會聯合總會與童綜合 醫院(i 僑卡特約醫療機構)於 7 月 1 日簽署公益遠距醫療合作備忘錄 嘉惠海外臺商。 三 、 督導 海外 信 一、該基金在全球計有 198 處據點, 用 保 證 基 113 年 度 承 作 保 證 案 件 共 計 348 金,強化服 件,授信金額 2 億 5,151 萬美元, 務功能,以 保證金額 1 億 4,986 萬美元,達成 LINE 專線無 年度營運目標融資金額 1 億 8,800 時差服務提 萬美元之 133.78%。 供海外僑臺 二、協導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派員向海外僑 商資金融通 臺商宣介說明基金業務,113 年於 2 便捷服務。 月 3 日、2 月 22 日、3 月 13 日、3 月 20 日、4 月 28 日、5 月 4 日、6 月 1 日、6 月 26 日、7 月 18 日、7 月 26 日、9 月 19 日、11 月 2 日、11 月 9 日及 12 月 13 日分別與巴西、加 拿大溫哥華、美國華盛頓、波士 25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改善 名 稱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頓、金山灣區、洛杉磯、菲律賓、 越南、德國、澳洲雪梨、布里斯本 及南非等地之海外僑臺商會合作辦 理實體或線上說明會,俾利有資金 需求之僑臺商瞭解申請方式及管 道,共計約 656 人參與。 四、僑界青 一 、 協輔 海外 青 完成加強協輔青商組織發展規劃及前置 年培育 商組織健全 作業,計有 79 場海外青商活動申請經 交流計 發展及加強 費,並完成相關審查作業及款項核撥作 畫 各地辦理青 業,促進海外青商組織動能活絡發展。 商活動,鼓 勵各地成立 青商組織, 擴大動能。 二 、 協輔 海外 青 一、辦理「全球青商潛力之星」諮詢輔導 商發展,強 服務,持續協輔歷屆 90 位得獎青商 化與臺灣鏈 事業發展,媒合安排國內外專家顧 結,辦理青 問或企業業師提供一對一線上問題 商輔導及參 諮詢,每次 60 至 90 分鐘之個別輔 訪交流,協 導,期協輔獲獎者企業成長轉型升 助海外青商 級,凝聚青商對我向心,深化與臺 與國內產官 灣連結,厚植新生代友我力量。 學研代表及 二、辦理「2024 年全球青商邀訪團」, 國內青商團 邀請 29 位青商 10 月 16 日至 18 日 體對接,增 回臺參訪交流,行程包含參觀 「臺灣 進海外青商 創新技術博覽會」、當前經貿政策與 與臺灣企業 產業座談、安排與國內青商團體代 合作交流, 表、青年企業家及二代接班人等對 促進海內外 話交流,以及企業參訪等,期增進 共創互惠雙 海外僑臺青商對國內經貿現況、優 贏。 勢及技術之瞭解,並與國內績優廠 商商機交流及技術合作。 三、辦理「海內外青年企業家交流會」, 增進國內外僑臺青商商機交流,10 月 16 日邀請「2024 年僑務委員會 全球青商邀訪團」、「2024 年臺灣 創新產業邀訪及商機交流團」 、國內 青年企業家及二代接班人等共同參 26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改善 名 稱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與此交流會,以企業成長的財務管 理及打造高效團隊人才等主題與談 交流。 六、僑生 一、擴大培 一 、 因應 我國 少 強化推動僑生政策,鼓勵僑生回國升學: 回國 育及留 子女化及產 一、提高招生量能 升學 用僑生 業人才短缺 (一)113 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 暨僑 困境,為達 核定申辦學校計 29 校 69 科,錄取 青培 擴大培育及 6,323 人,入學 5,723 人,計 27 訓研 留用僑生之 校 65 科成班。 習 目標,採取 (二)113 學年度四年制產學合作學士海 擴大開辦校 青班核定申辦學校計 20 校 40 系, 科提升招生 錄取 1,002 人,入學 851 人,計 量能、提升 15 校 26 系成班。 僑生華語文 二、函請新南向國家駐外館處就該轄區僑 學習能量及 團及友我組織擔任保薦單位之意願及 華語文能力 能力研提評估意見,113 年保薦單位 多元認證, 計有 200 個,藉增加友我僑團及宗教 擴大保薦單 團體等納入保薦單位,擴大招生版 位參與、擴 圖。 增僑生獎學 三、為獎勵成績優秀僑生以擴大培育及留 金、辦理海 用僑生,本會提供頂尖及傑出入學獎 外實體與數 學金給申請來臺就讀大學校院學士班 位招生宣導 僑生,經各駐外館處審查並公告受獎 活動。 名單頂尖 104 名,傑出 88 名僑生。 四、擴大招生宣導 (一)為擴大辦理 113 學年度產學攜手 合作僑生專班以及四年制產學合 作學士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本 會邀集招生學校前往海外生源地 區辦理宣導說明會,總計辦理 35 場宣導說明會。 (二)113 年共補助 22 校前往東南亞地 區進行招生宣導及協助當地僑華 校辦理報名事宜,推廣我國優質 技職教育,以擴大海外僑生來臺 升學。 (三)本會訂定「促進海外青年技術訓練 班辦理學校與海外僑校(團)招生 27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改善 名 稱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合作計畫」,鼓勵國內海青班學校 對接僑校(團)合作辦理技職巡迴 講座或夏令營(科學營),共拓生 源,113 年 11 月弘光科技大學與 越南光正民立越華初高中學校合 作辦理線上華語班 1 場次。 二 、 擴大 辦理 產 辦理僑生活動,持續提供各類型獎助學 學攜手合作 金: 僑生專班及 一、113 年度僑生春節祭祖暨師生聯歡餐 海外青年技 會補助全國 77 所高中以上學校辦 術訓練班業 理,計 1 萬 1,633 位師生參與。 務,提供多 二、會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新北 元獎學金及 市政府、桃園市政府、臺中市政府、 工讀金、辦 高雄市政府等教育局處出席 113 年度 理各項才藝 建教合作實地考核,計 80 場次,並 競賽活動、 配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 10 辦理辦學品 月至 11 月出席 4 場次實地專案考核 質評鑑,強 技高端學校,此外,本會於 11 月至 化在學就業 12 月抽訪 10 所技高端學校。另針對 輔導,辦理 辦理產攜專班技專學校、二年制副學 重點產業企 士及四年制產學合作學士海外青年技 業參訪活動 術訓練班與海外青年就學輔導技術研 及推動僑生 習班及合作廠商,11 月至 12 月辦理 考取技術證 8 場次訪視,以確保僑生學習及實習 照等活動。 權益。 三、持續提供僑生專班清寒僑生全民健康 保險、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補助,以 使在臺僑生安心就學。 四、為肯定僑生在臺求學表現,本會提供 應屆畢業傑出委員長獎,經審查並完 成核撥 34 名僑生。 三 、 為在 臺就 學 持續推動就業輔導相關措施: 應屆畢業僑 一、採取多元僑生就業輔導措施,搭建僑 生辦理評點 生與企業就業媒合平臺,建立多語版 制宣導說明 「僑生 i 就業」網站,並於臺北高雄 會、建立就 辦理 2 場實體僑生就業博覽會,提供 業媒合機制 130 間廠商、5,975 人次參加、面談 及辦理就業 達 3,331 人次。 28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改善 名 稱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博覽會。 二、另結合相關部會前進校園辦理 8 場 就職系列講座,且首度於北中南區及 線上辦理 4 場「企業聘用僑生就業說 明會」,吸引 670 家企業及學校代表 參加,會中說明聘僱僑生規定及流 程,提高企業聘僱僑生的意願,總共 1,614 人參與。冀透過各項協輔措 施,協助僑生即時取得多元工作機會 及瞭解產業趨勢,以順利就業發揮所 長。 二、輔導海 一 、 配合 政府 人 現行海外僑生招生係本會、教育部、海外 外僑生 口政策,強 聯合招生委員會及各大學校院及技高學 來臺升 化僑生政策 校分工合作,依據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 學及畢 之推動,辦 法,辦理海外申請來臺升學僑生資格審查 業留臺 理輔助及鼓 作業,以暢通海外僑生升學管道。 勵海外僑生 回國升讀各 級 學 校 業 務。 二 、 落實 在學 僑 持續提供清寒僑生全民健康保險、工讀金 生輔導與照 及學習扶助金補助;補助僑生醫療、急難 顧業務,強 救助及喪葬慰問金計 132 人,以使在臺 化僑生對臺 僑生安心就學。另為表達對各大專校院應 灣情感及深 屆畢業僑生之關懷,並宣導評點制,協輔 化與臺灣連 學校辦理畢業僑生歡送會活動 73 場 結。 次。 三 、 加強 連結 全 輔助海外留臺校友會舉辦年會、節慶聯誼 球留臺校友 及藝文等活動及來臺訪問團等計 47 場。 會 人 脈 網 絡,以配合 我國高等教 育服務產業 輸出及國家 人口政策之 重要目標。 三、輔導海 一 、 以海 外僑 青 一、海外青年語文研習班:為增進海外青 外青年 需 求 為 導 年華語文能力、認識臺灣多元文化, 來臺文 向,我國文 113 年海外青年華語文研習班兼具 29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改善 名 稱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化研習 化為主軸, 「遠距視訊教學」及「實體班」方式 及團隊 辦理各類青 辦理,共計辦理 3 梯次全球班及 7 活動 年 研 習 活 梯次地區專班,計 1,299 人參加。 動,增進海 二、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為增進海外青 外僑青對臺 年認識臺灣並進而回臺升學,113 年 灣之瞭解與 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辦理 5 梯次實 認識。 體活動,內容包含主題式探索臺灣, 二 、 促進 海外 第 參訪開辦僑生專班之學校並進行招 二、三代青 生宣導及青年交流等,計 493 名學 年對臺灣之 員參加。 認識,讓參 三、海外青年臺灣技職教育體驗營:為配 與活動之海 合政府新南向政策,擴大招收及培育 外青年來臺 東南亞華裔青年來臺升學,113 年海 瞭解各項建 外青年臺灣學習體驗營共計辦理 3 設與臺灣產 梯次,計 223 人參加。 生 情 感 聯 四、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為鼓勵海外青 繫,增加留 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本會自 2006 臺 工 作 機 年起與教育部共同規劃辦理「海外青 會,爭取全 年英語服務營」活動,以打造全方位 球優秀人才 雙語環境,提供國內學童多元學習管 留臺工作。 道,使英語教育向下扎根,並促進海 外第二、三代青年對臺灣之認識,進 而加強海外青年對臺灣之認同。 「2024 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計有 來自全球 22 國 502 名志工至國內 84 所國中、小學服務,計有逾 3,769 名 學童受惠。 七、僑務 運用僑務 一、維運「僑務電 一、本年持續充實僑務電子報新聞內容, 新聞 新 聞 服 子報」新聞網 強化新聞內容主題性,並與國內外媒 資訊 務,深化僑 站,報導政 體合作交換稿源,提升報導面向之多 及傳 胞與臺灣 府 重 要 政 元觀點,全年 GA4 瀏覽人次達 350 媒服 連結 策、僑務資 萬 3,893 次。 務 訊及各地僑 二、結合訊息行動化的傳播趨勢,透過僑 社新聞,深 務電子報 Line 官方帳號及 YouTube 化海外僑胞 頻道,讓僑胞可即時收到最新僑務資 與 臺 灣 連 訊。截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僑 結;拓展全 務電子報 YouTube 頻道新增影片數 球新聞志工 計 249 支,訂閱人數達 3 萬 7,192 30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改善 名 稱 項 目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措 施 量能,強化 人 ,累計 總觀看 次數為 1,174 萬 僑務電子報 9,653 次;僑務電子報 LINE 官方帳 內容,打造 號好友數逾 12 萬人。 專業新聞媒 三、本年擴大招募全球僑胞擔任新聞志工 體;以僑務 及踴躍投稿,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 電子報內容 已有 221 位新聞志工加入,共計刊 為核心,發 登 2,249 則僑區新聞,讓國內民眾了 展 社 群 媒 解海外僑務工作。 體,藉由主 動 推 播 訊 息、圖片、 影音等多元 方式傳播僑 務資訊。 二 、 加強 聯繫 海 一、本年舉行第 4 屆海外華文媒體報導 外 華 文 媒 大獎頒獎典禮,安排獲獎華文媒體參 體,促進國 訪國內媒體及文化中心。 內外媒體交 二、本年賡續辦理「海外華文媒體人士訪 流與合作, 問團」活動,來自北美洲、南美洲、 布局綿密的 亞洲、大洋洲及歐洲等 9 個國家之 華媒網絡, 22 位海外華媒代表,應邀來臺進行 擴增友臺新 8 天 7 夜參訪行程,除參加國慶慶典 生力量,助 活動外,並走訪相關政府部門、參觀 力臺灣向國 國內媒體機構、女路及自由之路等多 際發聲。 元文化場域,展現我國性平、民主與 科技創新等多元面向發展。 31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以前年度部分(112 年度) 辦 理 情 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 施 內 容 因 應 改 善 名 稱 項 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措 施 一般行政 基本行政工 一、本會辦公家具及塑膠地 本會「汰換辦公室辦公設 作維持 板使用逾 30 年,隔板、 備及地板」案於 112 年 9 桌邊櫃及塑膠地板等, 月 12 日決標,履約期限 因使用多年致設備老舊 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 骯髒、地板磨損及汙漬 全案業於 113 年 5 月 8 難清等現象,為提升辦 日完工,並於同年 5 月 公空間安全性及提供同 27 日完成驗收,6 月 17 仁優質辦公環境,爰辦 日撥款。 理「汰換辦公室辦公設 備及地板」採購案,營 造乾淨整潔辦公環境, 成為友善職場空間。 二、依行政院 111 年 12 月 本會電腦機房施作範圍 26 日「資(通)訊機房 包含防火隔間及鄰接空 及其鄰接空間防火區劃 間施工之「防火隔間料 及消防安全設備改善協 材」、「門窗工程」、「機 商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電工程」、「消防安全設 備工程」及「裝修工程」 等作業,並於 112 年 12 月 30 日竣工,確認完成 消防法規審查要求,續經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於 113 年 1 月 22 日正式 核發室內裝修合格證 明,並於同年 2 月 2 日完 成驗收撥款,全案完竣。 僑校發展暨 海外華語文 「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研究 本會業於 113 年 5 月完 文化社教輔 學習深耕計 計畫」案委託財團法人淡江 成第 3 期撥款作業,並將 助 畫 大學辦理,該校依限完成研 本案委託研究報告寄存 究計畫並繳交成果報告,研 國家圖書館,另請本案委 究內容包含以問卷、線上訪 託廠商依相關規定將成 談及實地訪視等方式進行現 果報告摘要及電子檔登 況分析,並就研究發現具體 載於政府資訊研究系統 提出短、中長期建議。 (GRB)。 32 本 頁 空 白 33 僑務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 (1) 02 0400000000-2 0 0 0 罰款及賠償收入 203 ˉ0464010000-0 0 0 0 ˉ僑務委員會 01 ˉˉ0464010300-4 0 0 0 ˉˉ賠償收入 01 ˉˉˉ0464010301-7 0 0 0 ˉˉˉ一般賠償收入 03 0500000000-8 24,000 0 24,000 規費收入 168 ˉ0564010000-6 24,000 0 24,000 ˉ僑務委員會 01 ˉˉ0564010100-0 24,000 0 24,000 ˉˉ行政規費收入 01 ˉˉˉ0564010102-6 24,000 0 24,000 ˉˉˉ證照費 02 ˉˉ0564010300-0 0 0 0 ˉˉ使用規費收入 01 ˉˉˉ0564010303-8 0 0 0 ˉˉˉ資料使用費 04 0700000000-9 8,583,000 0 8,583,000 財產收入 220 ˉ0764010000-7 8,583,000 0 8,583,000 ˉ僑務委員會 01 ˉˉ0764010100-1 8,543,000 0 8,543,000 ˉˉ財產孳息 01 ˉˉˉ0764010101-4 30,000 0 30,000 ˉˉˉ利息收入 02 ˉˉˉ0764010103-0 8,513,000 0 8,513,000 ˉˉˉ租金收入 02 ˉˉ0764010500-0 40,000 0 40,000 ˉˉ廢舊物資售價 34 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增 決算數占預 減數 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應收數 保留數 合計 (2) (2)-(1) (2)/(1)% 178,521 0 0 178,521 178,521 178,521 0 0 178,521 178,521 178,521 0 0 178,521 178,521 178,521 0 0 178,521 178,521 30,066 0 0 30,066 6,066 125.28 30,066 0 0 30,066 6,066 125.28 29,000 0 0 29,000 5,000 120.83 29,000 0 0 29,000 5,000 120.83 1,066 0 0 1,066 1,066 1,066 0 0 1,066 1,066 8,747,047 0 0 8,747,047 164,047 101.91 8,747,047 0 0 8,747,047 164,047 101.91 8,623,915 0 0 8,623,915 80,915 100.95 112,627 0 0 112,627 82,627 375.42 8,511,288 0 0 8,511,288 -1,712 99.98 123,132 0 0 123,132 83,132 307.83 35 僑務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 (1) 07 1200000000-8 625,000 0 625,000 其他收入 219 ˉ1264010000-6 625,000 0 625,000 ˉ僑務委員會 01 ˉˉ1264010200-5 625,000 0 625,000 ˉˉ雜項收入 01 ˉˉˉ1264010201-8 0 0 0 ˉˉˉ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02 ˉˉˉ1264010210-9 625,000 0 625,000 ˉˉˉ其他雜項收入 經常門小計 9,232,000 0 9,232,000 資本門小計 0 0 0 合計 9,232,000 0 9,232,000 36 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增 決算數占預 減數 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應收數 保留數 合計 (2) (2)-(1) (2)/(1)% 5,244,252 0 0 5,244,252 4,619,252 839.08 5,244,252 0 0 5,244,252 4,619,252 839.08 5,244,252 0 0 5,244,252 4,619,252 839.08 730,200 0 0 730,200 730,200 4,514,052 0 0 4,514,052 3,889,052 722.25 14,199,886 0 0 14,199,886 4,967,886 153.81 0 0 0 0 0 14,199,886 0 0 14,199,886 4,967,886 153.81 37 僑務 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11 4100000000-1 1,787,013,874 0 17,500,000 0 僑務支出 0 0 17,500,000 01 ˉˉ4164010100-4 425,864,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530,000 0 530,000 02 ˉˉ4164010900-0 46,934,000 0 0 0 ˉˉ綜合規劃業務 807,000 0 807,000 03 ˉˉ4164012000-0 210,537,000 0 0 0 ˉˉ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 ˉˉ中心服務 0 0 0 04 ˉˉ4164013100-0 262,713,000 0 17,500,000 0 ˉˉ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3,443,000 0 20,943,000 05 ˉˉ4164013200-5 61,044,000 0 0 0 ˉˉ僑商經濟業務 0 0 0 06 ˉˉ4164013300-0 677,651,000 0 0 0 ˉˉ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 ˉˉ研習 0 0 0 07 ˉˉ4164013400-4 22,496,000 0 0 0 ˉˉ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2,870,000 0 2,870,000 08 ˉˉ4164019800-5 7,650,000 0 0 0 ˉˉ第一預備金 -7,650,000 0 -7,650,000 09 ˉˉ416401A000-0 56,579,000 0 0 0 ˉˉ僑務支出(機密預算) 0 0 0 01 ˉˉ4177014100-1 15,545,874 0 0 0 ˉˉ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0 0 0 26 7600000000-8 81,177,739 0 0 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0 0 0 01 ˉˉ7606205300-6 78,226,982 0 0 0 ˉ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01 ˉˉ7677017600-7 2,950,757 0 0 0 ˉˉ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0 0 0 32 8900000000-0 3,238,308 0 0 0 其他支出 0 0 0 38 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1,804,513,874 1,772,344,704 4,852,193 -27,316,977 98.49 0 1,777,196,897 426,394,000 404,512,782 0 -21,881,218 94.87 0 404,512,782 47,741,000 47,691,779 0 -49,221 99.90 0 47,691,779 210,537,000 202,431,663 3,630,000 -4,475,337 97.87 0 206,061,663 283,656,000 283,092,729 525,415 -37,856 99.99 0 283,618,144 61,044,000 60,972,837 0 -71,163 99.88 0 60,972,837 677,651,000 676,775,359 696,778 -178,863 99.97 0 677,472,137 25,366,000 25,080,271 0 -285,729 98.87 0 25,080,271 0 0 0 0 0 0 56,579,000 56,241,410 0 -337,590 99.40 0 56,241,410 15,545,874 15,545,874 0 0 100.00 0 15,545,874 81,177,739 81,177,739 0 0 100.00 0 81,177,739 78,226,982 78,226,982 0 0 100.00 0 78,226,982 2,950,757 2,950,757 0 0 100.00 0 2,950,757 3,238,308 3,238,308 0 0 100.00 0 3,238,308 39 僑務 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1 ˉˉ8903304500-4 3,238,308 0 0 0 ˉˉ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 ˉˉ教育補助 0 0 0 合計 1,871,429,921 0 17,500,000 0 0 0 17,500,000 40 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3,238,308 3,238,308 0 0 100.00 0 3,238,308 1,888,929,921 1,856,760,751 4,852,193 -27,316,977 98.55 0 1,861,612,944 41 僑務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21 0064000000-2 僑務委員會主管 01 ˉ0064010000-9 1,771,468,000 0 17,500,000 0 ˉ僑務委員會 0 0 17,500,000 經常門小計 1,749,492,000 0 17,500,000 0 0 -686,801 16,813,199 資本門小計 21,976,000 0 0 0 0 686,801 686,801 01 ˉˉ4164010100-4 416,529,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530,000 -354,903 175,097 ˉˉˉˉˉ10 351,995,000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ˉˉˉˉˉ20 64,330,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530,000 -354,903 175,097 ˉˉˉˉˉ40 204,000 0 0 0 ˉˉˉˉˉ獎補助費 0 0 0 01 ˉˉ4164010100-4* 9,335,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0 354,903 354,903 ˉˉˉˉˉ30 9,335,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354,903 354,903 02 ˉˉ4164010900-0 46,319,000 0 0 0 ˉˉ綜合規劃業務 807,000 -114,298 692,702 ˉˉˉˉˉ20 32,946,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807,000 139,818 946,818 ˉˉˉˉˉ40 13,373,000 0 0 0 ˉˉˉˉˉ獎補助費 0 -254,116 -254,116 02 ˉˉ4164010900-0* 615,000 0 0 0 ˉˉ綜合規劃業務 0 114,298 114,298 ˉˉˉˉˉ30 615,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114,298 114,298 42 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1,788,968,000 1,756,798,830 4,852,193 -27,316,977 98.47 0 1,761,651,023 1,766,305,199 1,735,217,052 3,775,415 -27,312,732 98.45 0 1,738,992,467 22,662,801 21,581,778 1,076,778 -4,245 99.98 0 22,658,556 416,704,097 394,822,879 0 -21,881,218 94.75 0 394,822,879 351,995,000 330,592,700 0 -21,402,300 93.92 0 330,592,700 64,505,097 64,052,179 0 -452,918 99.30 0 64,052,179 204,000 178,000 0 -26,000 87.25 0 178,000 9,689,903 9,689,903 0 0 100.00 0 9,689,903 9,689,903 9,689,903 0 0 100.00 0 9,689,903 47,011,702 46,962,481 0 -49,221 99.90 0 46,962,481 33,892,818 33,892,818 0 0 100.00 0 33,892,818 13,118,884 13,069,663 0 -49,221 99.62 0 13,069,663 729,298 729,298 0 0 100.00 0 729,298 729,298 729,298 0 0 100.00 0 729,298 43 僑務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3 ˉˉ4164012000-0 202,752,000 0 0 0 ˉˉ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 ˉˉ中心服務 0 0 0 ˉˉˉˉˉ20 190,151,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2,474,124 2,474,124 ˉˉˉˉˉ40 12,601,000 0 0 0 ˉˉˉˉˉ獎補助費 0 -2,474,124 -2,474,124 03 ˉˉ4164012000-0* 7,785,000 0 0 0 ˉˉ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 ˉˉ中心服務 0 0 0 ˉˉˉˉˉ30 7,785,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0 0 04 ˉˉ4164013100-0 261,960,000 0 17,500,000 0 ˉˉ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3,443,000 -143,300 20,799,700 ˉˉˉˉˉ20 128,788,000 0 11,343,00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15,538,988 26,881,988 ˉˉˉˉˉ40 133,172,000 0 6,157,000 0 ˉˉˉˉˉ獎補助費 3,443,000 -15,682,288 -6,082,288 04 ˉˉ4164013100-0* 753,000 0 0 0 ˉˉ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0 143,300 143,300 ˉˉˉˉˉ30 753,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143,300 143,300 05 ˉˉ4164013200-5 60,273,000 0 0 0 ˉˉ僑商經濟業務 0 0 0 ˉˉˉˉˉ20 44,292,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2,199,339 -2,199,339 ˉˉˉˉˉ40 15,981,000 0 0 0 ˉˉˉˉˉ獎補助費 0 2,199,339 2,199,339 05 ˉˉ4164013200-5* 771,000 0 0 0 ˉˉ僑商經濟業務 0 0 0 ˉˉˉˉˉ30 96,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0 0 44 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202,752,000 195,029,359 3,250,000 -4,472,641 97.79 0 198,279,359 192,625,124 189,369,460 3,250,000 -5,664 100.00 0 192,619,460 10,126,876 5,659,899 0 -4,466,977 55.89 0 5,659,899 7,785,000 7,402,304 380,000 -2,696 99.97 0 7,782,304 7,785,000 7,402,304 380,000 -2,696 99.97 0 7,782,304 282,759,700 282,196,429 525,415 -37,856 99.99 0 282,721,844 155,669,988 155,144,573 525,415 0 100.00 0 155,669,988 127,089,712 127,051,856 0 -37,856 99.97 0 127,051,856 896,300 896,300 0 0 100.00 0 896,300 896,300 896,300 0 0 100.00 0 896,300 60,273,000 60,203,386 0 -69,614 99.88 0 60,203,386 42,092,661 42,023,047 0 -69,614 99.83 0 42,023,047 18,180,339 18,180,339 0 0 100.00 0 18,180,339 771,000 769,451 0 -1,549 99.80 0 769,451 96,000 94,451 0 -1,549 98.39 0 94,451 45 僑務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ˉˉˉˉˉ40 675,000 0 0 0 ˉˉˉˉˉ獎補助費 0 0 0 06 ˉˉ4164013300-0 675,353,000 0 0 0 ˉˉ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 ˉˉ研習 0 0 0 ˉˉˉˉˉ20 117,095,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16,471,759 -16,471,759 ˉˉˉˉˉ40 558,258,000 0 0 0 ˉˉˉˉˉ獎補助費 0 16,471,759 16,471,759 06 ˉˉ4164013300-0* 2,298,000 0 0 0 ˉˉ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 ˉˉ研習 0 0 0 ˉˉˉˉˉ30 2,298,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0 0 07 ˉˉ4164013400-4 22,077,000 0 0 0 ˉˉ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2,870,000 -74,300 2,795,700 ˉˉˉˉˉ20 21,477,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2,870,000 -74,300 2,795,700 ˉˉˉˉˉ40 600,000 0 0 0 ˉˉˉˉˉ獎補助費 0 0 0 07 ˉˉ4164013400-4* 419,000 0 0 0 ˉˉ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0 74,300 74,300 ˉˉˉˉˉ30 419,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74,300 74,300 08 ˉˉ4164019800-5 7,650,000 0 0 0 ˉˉ第一預備金 -7,650,000 0 -7,650,000 ˉˉˉˉˉ60 7,650,000 0 0 0 ˉˉˉˉˉ預備金 -7,650,000 0 -7,650,000 09 ˉˉ416401A000-0 56,579,000 0 0 0 ˉˉ僑務支出(機密預算) 0 0 0 ˉˉˉˉˉ20 56,579,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0 0 46 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675,000 675,000 0 0 100.00 0 675,000 675,353,000 675,174,137 0 -178,863 99.97 0 675,174,137 100,623,241 100,444,378 0 -178,863 99.82 0 100,444,378 574,729,759 574,729,759 0 0 100.00 0 574,729,759 2,298,000 1,601,222 696,778 0 100.00 0 2,298,000 2,298,000 1,601,222 696,778 0 100.00 0 2,298,000 24,872,700 24,586,971 0 -285,729 98.85 0 24,586,971 24,272,700 24,141,292 0 -131,408 99.46 0 24,141,292 600,000 445,679 0 -154,321 74.28 0 445,679 493,300 493,300 0 0 100.00 0 493,300 493,300 493,300 0 0 100.00 0 493,30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6,579,000 56,241,410 0 -337,590 99.40 0 56,241,410 56,579,000 56,241,410 0 -337,590 99.40 0 56,241,410 47 僑務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2 8903304500-4 3,238,308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 補助 0 0 0 ˉˉˉˉˉ10 3,238,308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經常門小計 3,238,308 0 0 0 0 0 0 05 7606205300-6 78,226,982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ˉˉˉˉˉ10 78,226,982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經常門小計 78,226,982 0 0 0 0 0 0 27 4177014100-1 15,545,874 0 0 0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0 0 0 ˉˉˉˉˉ10 15,545,874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27 7677017600-7 2,950,757 0 0 0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0 0 0 ˉˉˉˉˉ10 2,950,757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經常門小計 18,496,631 0 0 0 0 0 0 統籌科目小計 99,961,921 0 0 0 0 0 0 合計 1,871,429,921 0 17,500,000 0 0 0 17,500,000 48 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3,238,308 3,238,308 0 0 100.00 0 3,238,308 3,238,308 3,238,308 0 0 100.00 0 3,238,308 3,238,308 3,238,308 0 0 100.00 0 3,238,308 78,226,982 78,226,982 0 0 100.00 0 78,226,982 78,226,982 78,226,982 0 0 100.00 0 78,226,982 78,226,982 78,226,982 0 0 100.00 0 78,226,982 15,545,874 15,545,874 0 0 100.00 0 15,545,874 15,545,874 15,545,874 0 0 100.00 0 15,545,874 2,950,757 2,950,757 0 0 100.00 0 2,950,757 2,950,757 2,950,757 0 0 100.00 0 2,950,757 18,496,631 18,496,631 0 0 100.00 0 18,496,631 99,961,921 99,961,921 0 0 100.00 0 99,961,921 1,888,929,921 1,856,760,751 4,852,193 -27,316,977 98.55 0 1,861,612,944 49 僑務 以前年度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付數 應付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保留數 保留數 112 11 4100000000-8 0 0 僑務支出 2,912,468 88,972 小 計 0 0 2,912,468 88,972 合 計 0 0 2,912,468 88,972 50 委員會 別轉入數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實現數 本年度調整數 本年度未結清數 應付數 應付數 應付數 保留數 保留數 保留數 0 0 0 2,823,496 0 0 0 0 0 2,823,496 0 0 0 0 0 2,823,496 0 0 51 僑務 以前年度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付數 應付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保留數 保留數 112 16 0064000000-1 僑務委員會主管 01 ˉ0064010000-8 0 0 ˉ僑務委員會 2,912,468 88,972 16 10 01 ˉˉ4139010100-9 0 0 ˉˉ一般行政 2,162,468 0 ˉˉˉˉˉˉ20 0 0 ˉˉˉˉˉˉ業務費 2,162,468 0 04 ˉˉ4139013100-5 0 0 ˉˉ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750,000 88,972 ˉˉˉˉˉˉ20 0 0 ˉˉˉˉˉˉ業務費 750,000 88,972 小 計 0 0 2,912,468 88,972 經常門小計 0 0 2,912,468 88,972 資本門小計 0 0 0 0 合 計 0 0 2,912,468 88,972 52 委員會 別轉入數決算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實現數 本年度調整數 本年度未結清數 應付數 應付數 應付數 保留數 保留數 保留數 0 0 0 2,823,496 0 0 0 0 0 2,162,468 0 0 0 0 0 2,162,468 0 0 0 0 0 661,028 0 0 0 0 0 661,028 0 0 0 0 0 2,823,496 0 0 0 0 0 2,823,496 0 0 0 0 0 0 0 0 0 0 0 2,823,496 0 0 53 僑務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科目 經 常 支 出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小計 21 0064000000-2 僑務委員會主管 01 ˉ0064010000-9 330,592,700 665,309,157 739,315,195 0 1,735,217,052 ˉ僑務委員會 01 ˉˉ4164010100-4 330,592,700 64,052,179 178,000 0 394,822,879 ˉˉ一般行政 02 ˉˉ4164010900-0 0 33,892,818 13,069,663 0 46,962,481 ˉˉ綜合規劃業務 03 ˉˉ4164012000-0 0 189,369,460 5,659,899 0 195,029,359 ˉˉ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 ˉˉ僑教中心服務 04 ˉˉ4164013100-0 0 155,144,573 127,051,856 0 282,196,429 ˉˉ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 ˉˉ輔助 05 ˉˉ4164013200-5 0 42,023,047 18,180,339 0 60,203,386 ˉˉ僑商經濟業務 06 ˉˉ4164013300-0 0 100,444,378 574,729,759 0 675,174,137 ˉˉ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 ˉˉ培訓研習 07 ˉˉ4164013400-4 0 24,141,292 445,679 0 24,586,971 ˉˉ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 ˉˉ服務 09 ˉˉ416401A000-0 0 56,241,410 0 0 56,241,410 ˉˉ僑務支出(機密預算) 小 計 330,592,700 665,309,157 739,315,195 0 1,735,217,052 21 0064000000-2 僑務委員會主管 01 ˉ0064010000-9 0 3,775,415 0 0 3,775,415 ˉ僑務委員會 03 ˉˉ4164012000-0 0 3,250,000 0 0 3,250,000 ˉˉ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 ˉˉ僑教中心服務 04 ˉˉ4164013100-0 0 525,415 0 0 525,415 ˉˉ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 ˉˉ輔助 06 ˉˉ4164013300-0 0 0 0 0 0 ˉˉ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 ˉˉ培訓研習 保 留 數 0 3,775,415 0 0 3,775,415 54 委員會 決算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資 本 支 出 合計 備註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小計 0064000000-2 僑務委員會主管 0 20,906,778 675,000 21,581,778 ˉ0064010000-9 1,756,798,830 ˉ僑務委員會 0 9,689,903 0 9,689,903 ˉˉ4164010100-4 404,512,782 ˉˉ一般行政 0 729,298 0 729,298 ˉˉ4164010900-047,691,779 ˉˉ綜合規劃業務 0 7,402,304 0 7,402,304 ˉˉ4164012000-0 202,431,663 ˉˉ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 ˉˉ僑教中心服務 0 896,300 0 896,300 ˉˉ4164013100-0 283,092,729 ˉˉ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 ˉˉ輔助 0 94,451 675,000 769,451 ˉˉ4164013200-560,972,837 ˉˉ僑商經濟業務 0 1,601,222 0 1,601,222 ˉˉ4164013300-0 676,775,359 ˉˉ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 ˉˉ培訓研習 0 493,300 0 493,300 ˉˉ4164013400-425,080,271 ˉˉ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 ˉˉ服務 0 0 0 0 ˉˉ416401A000-0 56,241,410 ˉˉ僑務支出(機密預算) 0 20,906,778 675,000 21,581,778 小 1,756,798,830 計 0064000000-2 僑務委員會主管 0 1,076,778 0 1,076,778 ˉ0064010000-9 4,852,193 ˉ僑務委員會 0 380,000 0 380,000 ˉˉ4164012000-0 3,630,000 ˉˉ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 ˉˉ僑教中心服務 0 0 0 0 ˉˉ4164013100-0 525,415 ˉˉ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 ˉˉ輔助 0 696,778 0 696,778 ˉˉ4164013300-0 696,778 ˉˉ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 ˉˉ培訓研習 0 1,076,778 0 1,076,778 保 留 數4,852,193 55 僑務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科目 經 常 支 出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小計 合 計 330,592,700 669,084,572 739,315,195 0 1,738,992,467 56 委員會 決算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資 本 支 出 合計 備註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小計 0 21,983,556 675,000 22,658,556 合 計 1,761,651,023 57 僑務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 一般行政 綜合規劃業務 中心服務 10人事費 330,592,700 0 0 ˉ1010 政務人員待遇 4,608,120 0 0 ˉ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92,541,433 0 0 ˉ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8,953,490 0 0 ˉ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750,236 0 0 ˉ1030 獎金 46,920,694 0 0 ˉ1035 其他給與 4,278,332 0 0 ˉ1040 加班費 14,191,383 0 0 ˉ1045 退休退職給付 213,568 0 0 ˉ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8,814,599 0 0 ˉ1055 保險 27,320,845 0 0 20業務費 64,052,179 33,892,818 189,369,460 ˉ2003 教育訓練費 368,608 0 0 ˉ2006 水電費 518,060 0 8,672,538 ˉ2009 通訊費 1,556,043 318,919 5,753,995 ˉ2015 權利使用費 0 0 0 ˉ2018 資訊服務費 21,689,293 1,012,688 759,403 ˉ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154,143 4,111,670 32,731,452 ˉ2024 稅捐及規費 69,150 0 4,843,463 ˉ2027 保險費 127,817 460,158 7,020,100 ˉ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154,396 1,456,316 52,850,835 ˉ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66,454 182,401 714,548 ˉ2039 委辦費 0 0 0 ˉ2051 物品 3,544,541 693,025 3,481,403 ˉ2054 一般事務費 23,504,277 24,686,651 65,101,392 ˉ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8,485,425 0 84,659 ˉ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99,688 0 0 ˉ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7,150 0 1,556,135 ˉ2072 國內旅費 54,875 241,693 12,775 ˉ2078 國外旅費 0 429,288 3,898,852 ˉ2081 運費 365,950 277,149 1,881,542 ˉ2084 短程車資 2,248 22,860 6,368 ˉ2090 機密費 0 0 0 ˉ2093 特別費 944,061 0 0 58 委員會 決算累計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 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 僑商經濟業務 僑務支出(機密預算) 助 訓研習 務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55,144,573 42,023,047 100,444,378 24,141,292 56,241,410 0 0 0 0 0 0 0 0 0 0 244,169 428,467 157,399 52,443 0 214,759 0 0 1,800,000 0 800,000 0 1,381,209 267,206 0 1,887,926 476,973 2,099,087 31,698 0 628,965 1,600 0 0 0 454,551 20,656 127,110 6,447 0 3,717,967 0 5,348,438 0 0 2,504,707 1,208,567 1,966,394 213,269 0 0 1,418,600 0 0 0 495,021 280,948 257,561 100,522 0 127,907,234 31,626,945 86,665,476 16,719,00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42,695 374,131 607,309 0 0 6,569,736 5,909,157 1,380,074 0 0 9,548,874 242,697 430,310 4,941,811 0 27,969 34,306 24,011 8,887 0 0 0 0 0 56,241,410 0 0 0 0 0 59 僑務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10人事費 ˉ1010 政務人員待遇 ˉ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ˉ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ˉ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ˉ1030 獎金 ˉ1035 其他給與 ˉ1040 加班費 ˉ1045 退休退職給付 ˉ1050 退休離職儲金 ˉ1055 保險 20業務費 ˉ2003 教育訓練費 ˉ2006 水電費 ˉ2009 通訊費 ˉ2015 權利使用費 ˉ2018 資訊服務費 ˉ2021 其他業務租金 ˉ2024 稅捐及規費 ˉ2027 保險費 ˉ2033 臨時人員酬金 ˉ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ˉ2039 委辦費 ˉ2051 物品 ˉ2054 一般事務費 ˉ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ˉ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ˉ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ˉ2072 國內旅費 ˉ2078 國外旅費 ˉ2081 運費 ˉ2084 短程車資 ˉ2090 機密費 ˉ2093 特別費 60 委員會 決算累計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合計 330,592,700 4,608,120 192,541,433 8,953,490 2,750,236 46,920,694 4,278,332 14,191,383 213,568 28,814,599 27,320,845 665,309,157 368,608 9,190,598 8,511,435 2,014,759 25,909,799 42,492,949 5,543,178 8,216,839 64,527,952 7,056,340 1,418,600 8,853,021 376,210,984 8,570,084 199,688 1,603,285 1,433,478 18,187,107 17,688,333 126,649 56,241,410 944,061 61 僑務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 一般行政 綜合規劃業務 中心服務 30設備及投資 9,689,903 729,298 7,402,304 ˉ3020 機械設備費 27,300 0 0 ˉ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8,138,642 642,428 3,054,666 ˉ3035 雜項設備費 1,523,961 86,870 4,347,638 40獎補助費 178,000 13,069,663 5,659,899 ˉ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0 0 40,000 ˉ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0 0 90,000 ˉ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0 197,484 20,000 ˉ4035 對外之捐助 0 11,149,903 3,968,899 ˉ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0 184,787 1,541,000 ˉ4045 對私校之獎助 0 99,320 0 ˉ4050 對學生之獎助 0 0 0 ˉ4085 獎勵及慰問 178,000 0 0 ˉ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0 1,438,169 0 小 計 404,512,782 47,691,779 202,431,663 保留數 20業務費 0 0 3,250,000 ˉ2054 一般事務費 0 0 3,250,000 30設備及投資 0 0 380,000 ˉ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0 0 380,000 小 計 0 0 3,630,000 合 計 404,512,782 47,691,779 206,061,663 62 委員會 決算累計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 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 僑商經濟業務 僑務支出(機密預算) 助 訓研習 務 896,300 94,451 1,601,222 493,300 0 0 0 0 0 0 777,000 0 1,574,708 440,000 0 119,300 94,451 26,514 53,300 0 127,051,856 18,855,339 574,729,759 445,679 0 0 0 0 0 0 0 0 0 0 0 374,000 0 677,873 0 0 124,864,051 11,516,889 6,639,057 0 0 829,643 7,338,450 2,203,076 0 0 240,000 0 18,447,800 0 0 0 0 491,720,269 0 0 714,162 0 0 445,679 0 30,000 0 55,041,684 0 0 283,092,729 60,972,837 676,775,359 25,080,271 56,241,410 525,415 0 0 0 0 525,415 0 0 0 0 0 0 696,778 0 0 0 0 696,778 0 0 525,415 0 696,778 0 0 283,618,144 60,972,837 677,472,137 25,080,271 56,241,410 63 僑務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30設備及投資 ˉ3020 機械設備費 ˉ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ˉ3035 雜項設備費 40獎補助費 ˉ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ˉ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ˉ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ˉ4035 對外之捐助 ˉ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ˉ4045 對私校之獎助 ˉ4050 對學生之獎助 ˉ4085 獎勵及慰問 ˉ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小 計 保留數 20業務費 ˉ2054 一般事務費 30設備及投資 ˉ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小 計 合 計 64 委員會 決算累計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合計 20,906,778 27,300 14,627,444 6,252,034 739,990,195 40,000 90,000 1,269,357 158,138,799 12,096,956 18,787,120 491,720,269 1,337,841 56,509,853 1,756,798,830 3,775,415 3,775,415 1,076,778 1,076,778 4,852,193 1,761,651,023 65 僑務委 繳付公庫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加項 減項: 歲入實現數 項目 歲入待納庫數 以前年度待 (1) (2) 納庫繳庫數 (3) 合計 14,199,886 0 0 本年度 14,199,886 0 0 0464010301 178,521 0 0 一般賠償收入 0564010102 29,000 0 0 證照費 0564010303 1,066 0 0 資料使用費 0764010101 112,627 0 0 利息收入 0764010103 8,511,288 0 0 租金收入 0764010500 123,132 0 0 廢舊物資售價 1264010201 730,200 0 0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264010210 4,514,052 0 0 其他雜項收入 以前年度 0 0 0 一、以前年度應收(保留)數 0 0 0 二、以前年度歲入納庫款 0 0 0 三、收回以前年度支出賸餘款 0 0 0 1. 以前年度已撥繳之暫付、預付款 0 0 0 支用收回 2. 審計部修正減列支出實現數 0 0 0 3. 審計部修正減列應付數-已撥款 0 0 0 4. 審計部修正減列支出保留數-已撥 0 0 0 款 5. 保留數、應付款-已撥款部分收回 0 0 0 不再繼續支用 6. 收回以前年度撥款之存出保證金 0 0 0 7. 收回以前年度撥款之零用金 0 0 0 66 員會 數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加項 繳付公庫數 (9)=(1)-(2)+(3)+ 以前年度撥款於本年度繳還數 預收款 剔除經費 (4)+(5)+(6)+ 材料 存出保證金 其他應收款 (7) (8) (7)+(8) (4) (5) (6) 0 0 0 0 0 14,199,886 0 0 0 0 0 14,199,886 0 0 0 0 0 178,521 0 0 0 0 0 29,000 0 0 0 0 0 1,066 0 0 0 0 0 112,627 0 0 0 0 0 8,511,288 0 0 0 0 0 123,132 0 0 0 0 0 730,200 0 0 0 0 0 4,514,05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67 僑務委 繳付公庫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加項 減項: 歲入實現數 項目 歲入待納庫數 以前年度待 (1) (2) 納庫繳庫數 (3) 8. 領用以前年度撥款之材料 0 0 0 四、收回剔除經費 0 0 0 68 員會 數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加項 繳付公庫數 (9)=(1)-(2)+(3)+ 以前年度撥款於本年度繳還數 預收款 剔除經費 (4)+(5)+(6)+ 材料 存出保證金 其他應收款 (7) (8) (7)+(8) (4) (5) (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69 僑務委 公庫撥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加 項 歲出實現數 項目 (1) 預付款 材料 存出保證金 (2) (3) (4) 合計 1,859,584,247 525,415 0 5,664 本年度 1,856,760,751 525,415 0 5,664 一、本年度經費 1,756,798,830 525,415 0 5,664 4164010100 404,512,782 0 0 0 一般行政 4164010900 47,691,779 0 0 0 綜合規劃業務 4164012000 202,431,663 0 0 5,664 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 4164013100 283,092,729 525,415 0 0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4164013200 60,972,837 0 0 0 僑商經濟業務 4164013300 676,775,359 0 0 0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 4164013400 25,080,271 0 0 0 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416401A000 56,241,410 0 0 0 僑務支出(機密預算) 二、統籌科目 99,961,921 0 0 0 4177014100 15,545,874 0 0 0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7606205300 78,226,982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7677017600 2,950,757 0 0 0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8903304500 3,238,308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以前年度 2,823,496 0 0 0 一、以前年度應付(保留)數 2,823,496 0 0 0 112年度 4139010100 2,162,468 0 0 0 一般行政 112年度 4139013100 661,028 0 0 0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二、退還以前年度收入數 0 0 0 0 70 員會 數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加項 減項: 公庫撥入數 以前年度撥款於本年度實 歲出應付、保留數公 (8)=(1)+(2)+(3)+ 退還收入(預收)款 其他應收款 現數 庫未撥入數 (4)+(5)+(6)-(7) (5) (6) (7) 0 0 0 1,860,115,326 4,326,778 0 0 0 1,857,291,830 4,326,778 0 0 0 1,757,329,909 4,326,778 0 0 0 404,512,782 0 0 0 0 47,691,779 0 0 0 0 202,437,327 3,630,000 0 0 0 283,618,144 0 0 0 0 60,972,837 0 0 0 0 676,775,359 696,778 0 0 0 25,080,271 0 0 0 0 56,241,410 0 0 0 0 99,961,921 0 0 0 0 15,545,874 0 0 0 0 78,226,982 0 0 0 0 2,950,757 0 0 0 0 3,238,308 0 0 0 0 2,823,496 0 0 0 0 2,823,496 0 0 0 0 2,162,468 0 0 0 0 661,028 0 0 0 0 0 0 71 僑務委員會 歲入餘絀(或減免、註銷)分析表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餘 絀 數 (或減免、註銷數)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科目名稱及編號 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金額 % 113 0464010301-7 178,521 主要係增加違約之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0564010102-6 5,000 20.83 主要係受理核發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收入較 證照費 預期增加。 0564010303-8 1,066 主要係增加檔案閱覽複製費收入。 資料使用費 0764010101-4 82,627 275.42 主要係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銀行存款孳息收 利息收入 入較預期增加。 0764010103-0 -1,712 -0.02 主要係僑團租借場地舉辦活動略減,致海外華 租金收入 僑文教服務中心場地租金收入較預期減少。 0764010500-0 83,132 207.83 主要係出售報廢財產及廢舊物品等收入較預期 廢舊物資售價 增加。 1264010201-8 730,200 主要係收回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退稅款及產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學費補助等。 1264010210-9 3,889,052 622.25 主要係增加洛杉磯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冷暖氣機 其他雜項收入 保險理賠收入,及海外各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繳 回113年海外青年文化大使協會(FASCA)新生培 訓報名費收入等。 小計 4,967,886 53.81 本年度合計 4,967,886 53.81 72 本 頁 空 白 73 僑務 歲出保留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歲出保留 工作計畫 年度 名稱及編號 應付數 保留數 合計 % 113 4164012000-0 0 3,250,000 3,250,000 1.60 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 心服務 113 4164012000-0* 0 380,000 380,000 4.88 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 心服務 113 4164013100-0 0 525,415 525,415 0.19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74 委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保留原因分析 保留原因說明 經資門 類型 金額 備註 及相關改善措施 經常門 C12 3,250,000 一、保留原因說明: 本會委員長於113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赴美 國夏威夷、關島參與「繁榮南島智慧永續之 旅」專案,因屆年底迄未收到外交部有關專案 僑宴及出國差旅費經費分攤資料,爰申請保留 新臺幣325萬元俾供本案使用。 二、相關改善措施:爾後將積極掌握各項工作 及預算執行情形,以改善預算執行進度。 資本門 C5 380,000 一、保留原因說明: 1.「民間團體補(捐)助案件資訊平台( CGSS)」補(捐)助案件登入與本會「僑務 資訊系統」相關,為簡化人工作業,規劃增加 2系統自動介接功能;另考量僑務資訊系統目 前存有13萬餘筆僑胞個人資料,為優化個人資 料管理及個資保護事宜,亦納入系統增修需 求。 2.本會業依上開需求及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系 統功能擴充採購,本案業經簽約並由承攬廠商 執行中,履約期限係自決標日起6個月內(至 114年5月25日),因全案無法於113年底完成 ,爰申請保留新臺幣38萬元俾供本案使用。 二、相關改善措施: 114年度將依照契約如期 完成預算執行,另往後辦理類似案件,將於年 初即規劃辦理,並預留所需作業時間,以避免 類似情形發生。 經常門 C19 525,415 一、保留原因說明:本「113學年度戀念臺灣- 海外僑民兒童或少年至校短期體驗計畫」係由 本會及教育部合辦並分攤經費,計畫期程自 113年8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止,為利學校接 待體驗學生,該部於體驗時間開始前,先請本 會匯撥款項,以核撥各校運用,並於計畫結束 後再辦理核結。因本案核結截止日期為114年 8月31日,將俟各辦理縣市完成核結作業後, 始能函知核結事宜,爰申請經費新臺幣52萬 5,415元保留至114年度繼續執行。 二、相關改善措施:教育部規劃114學年度計 畫將調整經費核撥方式,上、下學期補助經費 將分年請本會撥付。 75 僑務 歲出保留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歲出保留 工作計畫 年度 名稱及編號 應付數 保留數 合計 % 113 4164013300-0* 0 696,778 696,778 30.32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 習 經常門小計 0 3,775,415 3,775,415 0.20 資本門小計 0 1,076,778 1,076,778 4.75 經資門小計 0 4,852,193 4,852,193 0.26 經常門合計 0 3,775,415 3,775,415 0.20 資本門合計 0 1,076,778 1,076,778 4.75 經資門合計 0 4,852,193 4,852,193 0.26 76 委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保留原因分析 保留原因說明 經資門 類型 金額 備註 及相關改善措施 資本門 C5 696,778 一、保留原因說明: 1.「民間團體補(捐)助案件資訊平台( CGSS)」補(捐)助案件登入與本會「僑務 資訊系統」相關,為簡化人工作業,規劃增加 2系統自動介接功能;另考量僑務資訊系統目 前存有13萬餘筆僑胞個人資料,為優化個人資 料管理及個資保護事宜,亦納入系統增修需 求。 2.本會業依上開需求及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系 統功能擴充採購,本案業經簽約並由承攬廠商 執行中,履約期限係自決標日起6個月內(至 114年5月25日),因全案無法於113年底完成 ,爰申請保留新臺幣69萬6,778元俾供本案使 用。 二、相關改善措施: 114年度將依照契約如期 完成預算執行,另往後辦理類似案件,將於年 初即規劃辦理,並預留所需作業時間,以避免 類似情形發生。 3,775,415 1,076,778 4,852,193 3,775,415 1,076,778 4,852,193 77 僑務 歲出賸餘(或減 中華民國 賸餘數 經常門 工作計畫 (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名稱及編號 金額 % 類型 金額 112 4139013100-5 88,972 11.86 0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小計 88,972 0 以前年度合計 88,972 0 113 4164010100-4 21,881,218 5.13 2 21,881,218 一般行政 4164010900-0 49,221 0.10 6 49,221 綜合規劃業務 4164012000-0 4,475,337 2.13 6 4,472,641 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 4164013100-0 37,856 0.01 6 37,856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4164013200-5 71,163 0.12 10 69,614 僑商經濟業務 4164013300-0 178,863 0.03 10 178,863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 4164013400-4 285,729 1.13 6 285,729 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416401A000-0 337,590 0.60 6 337,590 僑務支出(機密預算) 小計 27,316,977 27,312,732 本年度合計 27,316,977 27,312,732 78 委員會 免、註銷)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經常門 資本門 備註 賸餘原因說明 賸餘原因說明 及相關改善措施 類型 金額 及相關改善措施 0 0 0 0 0 10 2,696 0 10 1,549 0 0 0 4,245 4,245 79 僑務 人事費 中華民國 預算數 人事費別 決算數(2)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1) 一、民意代表待遇 0 0 0 0 二、政務人員待遇 4,608,000 0 4,608,000 4,608,120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04,150,000 0 204,150,000 192,541,433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9,764,000 0 9,764,000 8,953,490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4,199,000 0 4,199,000 2,750,236 六、獎金 49,673,000 0 49,673,000 46,920,694 七、其他給與 4,300,000 0 4,300,000 4,278,332 八、加班費 14,769,000 0 14,769,000 14,191,383 80 委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人 比較增減數 員工人數 金額 說明 % 預計數 實有數 (3)=(2)-(1) 0 0 0 120 0.00 2 2 -11,608,567 -5.69 235 229 一、本會進用臨時人員情形如 下: (一)本會駐外單位計42人,決算 數50,061,257元。 (二)113年度配合慶典期間聯絡 計135人,決算數894,922元。 (三)辦理僑民證照服務櫃臺1人 ,決算數561,394元。 (四)辦理「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 畫」(含海外)相關業務計6人, 決算數2,789,578元。 (五)辦理「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 計畫」及相關業務計4人,決算 數2,176,435元。 (六)辦理「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 計畫」(含海外)相關業務計15人 ,決算數6,889,970元。 (七)因應近年預算規模遽增進用 1人,決算數522,764元。 (八)因應資訊新興業務及海外僑 教中心資安業務進用1人,決算 數631,632元。 二、本會勞務承攬人員計35人 ,決算數19,203,077元。 -810,510 -8.30 16 16 -1,448,764 -34.50 10 6 本會計有1名技工及3名駕駛退 休,以致該項目執行數低於預 算數。 -2,752,306 -5.54 0 0 一、考績獎金20,198,064元。 二、特殊功勳獎賞108,920元。 三、年終工作獎金26,613,710 元。 -21,668 -0.50 0 0 -577,617 -3.91 0 0 81 僑務 人事費 中華民國 預算數 人事費別 決算數(2)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1) 九、退休退職給付 153,000 0 153,000 213,568 十、退休離職儲金 29,915,000 0 29,915,000 28,814,599 十一、保險 30,464,000 0 30,464,000 27,320,845 十二、調待準備 0 0 0 0 合 計 351,995,000 0 351,995,000 330,592,700 82 委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人 比較增減數 員工人數 金額 說明 % 預計數 實有數 (3)=(2)-(1) 60,568 39.59 0 0 113年1月駕駛2人屆齡退休,爰 先以每人76,500元估算,2人為 153,000元;惟113年度本會有 3名駕駛退休,且適逢同年度待 遇調整,其本俸及退休金計算 基準亦隨同調升,以致該項目 執行數超過預算數。 -1,100,401 -3.68 0 0 -3,143,155 -10.32 0 0 0 0 0 -21,402,300 -6.08 263 253 83 僑務 委託辦理計畫( 中華民國 完成時間 本 期 年 接受委託單 度 位或個人名 委託辦理事項 合約金額 訂約日期 金 別 稱 預定 實際 科目 實現數 113 新系環境技術有限公 2024年海外僑臺商企業 1,418,600 1130418 1131130 1131122 僑商經濟業務 1,418,600 司 溫室氣體盤查輔導計畫 1,418,600 科目小計 1,418,600 小 計 1,418,600 1,418,600 合 計 1,418,600 1,418,600 84 委員會 事項)經費報告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按政 委託辦理事項類別 報告 報告公開 評審 委託事項 執 行 數 府採 (請勾選) 日期 (報告)處理 購法 委託研究計畫 有 無 年 月 日 有 無 存 納入 其 額 辦理 行政 科學 民意 其他 參 計畫 他 備註 調查 委託 實施 及政 及技 應付數 保留數 合計 是 否 策類 術類 作業 事項 0 0 2024年海外僑臺商企業 新系環境技術有限公 1,418,600 v v v v v 溫室氣體盤查輔導計畫 司 0 0 1,418,600 0 0 小 計 1,418,600 0 0 合 計 1,418,600 85 僑務 對各部門捐助財團 中華民國 基金規模 政府捐助基金金額 政府捐助基金以外金額 累計政 創立時政 本年度 上年度 府捐助 府原始捐 基金金 被捐助 助基金金 額占期 財團法 額占創立 末基金 人名稱 期末基金總 創立基金 基金總額 累計捐助 原始捐助 占年度 占年度 總額比 額 總額 捐助 委辦 捐助 委辦 比率 合計 收入比 合計 收入比 率 金額 金額 金額 金額 % 率 率 % 財 2,304,041 99,000 2,074,441 99,000 0 0 0 0 0 0 0 0 90.03% 100.00% 團 法 人 海 外 信 用 保 證 基 金 備註:113年度收支營運結果尚未經董事會決議。 86 委員會 法人之效益評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最近二年度收支及營運結果 本年度 上年度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捐助之效益評估 收入 支出 餘絀 收入 支出 餘絀 101,554 90,943 10,611 102,841 90,898 11,943 一、財務效益: 113年度收入較上年度減少1,287千元或1.25%,支出較上 年度增加45千元或0.05%,惟收支相抵後有賸餘10,611千 元,達預算數102%,財務尚稱平穩。 二、營運成效: 本基金之業務係透過承辦銀行之合作而推動,113年度承 作保證案件共計348件,承作保證融資金額為2億5,151萬 餘美元,在113年度仍處高利率環境僑臺商融資成本偏高 以及銀行對於企業放款均較謹慎情況下,仍達成核定營運 目標之133.78%,基金業務尚能穩定運作。 三、整體而言,本基金113年度承作保證業務達成核定營 運目標;年度營運結果有賸餘,淨值增加,風險承擔能力 提升,對於協助僑臺商在海外之經濟發展甚有助益,符合 捐助成立目的。本會將持續請該基金戮力推展保證業務以 協助海外僑臺商之營運。 87 僑務 對各部門捐助財團 中華民國 基金規模 政府捐助基金金額 政府捐助基金以外金額 創立時 累計政 政府原 本年度 上年度 府捐助 被捐 始捐助 基金金 助財 基金金 額占期 團法 額占創 末基金 人名 期末基金 創立基金 立基金 累計捐助 原始捐助 占年度 占年度 總額比 總額比 稱 總額 總額 捐助 委辦 捐助 委辦 合計 收入比 合計 收入比 率 金額 金額 金額 金額 率 率 率 % % 財 431,099 400,000 431,099 400,000 300 0 300 1.81% 300 0 300 1.74% 100% 100% 團 法 人 海 華 文 教 基 金 會 備註:113年度收支營運結果尚未經董事會決議。 88 委員會 法人之效益評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最近二年度收支及營運結果 本年度 上年度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捐助之效益評估 收入 支出 餘絀 收入 支出 餘絀 16,553 15,267 1,286 17,271 17,138 133 一、基金會113年主要業務項目包括推展僑界青年及國際交流、僑務研討與服務等,本年辦理 情形簡述如下: (一) 辦理第6屆海外師鐸獎選拔,邀請僑務委員會徐佳青委員長出席典禮頒獎並與得獎人合影 ,獎掖海外教師教授華語文優越成就。 (二) 辦理僑生獎助學金及急難救助: 1.辦理國中及高中僑生海華獎學金,核撥華僑中學國中部8位及高中部20位學生獎學金。 2.辦理「南非夸祖魯那他省臺灣中華文教中心德班中文學校」海華獎學金。 3.急難救助世紀綠能工商1名學生。 (三) 辦理高職僑生Podcast:在臺灣學習,與世界成長。 (四) 辦理第10屆「海華文教志工團」,規劃華語文專業教學、文化技藝、課堂觀課及心得分享 等課程,共培訓19名華語文系所學生,安排媒合至7所海外僑校進行實體及線上教學服務。 (五) 辦理海華種子領航營。 (六) 海華種子領航營學員協輔僑生活動補助計畫: 1.莊敬高職協輔僑生活動計畫。 2.慈明高中僑生新生迎新活動。 3.永平工商「新生入境接機暨生活適應計畫」。 4.「新」心相繫-樹德家商高一僑生文化參訪活動。 (七) 辦理海外青年交流活動體驗臺灣高教體系,共計39人參加。 (八) 辦理緬北僑校校長及主任等鹿港巡禮-探索臺灣古蹟。 (九) 辦理新南向國家與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學校「擴增僑生來臺就讀交流會」。 (十) 補助緬甸在臺校友會「緬甸在臺校友會暨全臺緬甸僑外生交流輔導園遊會」,活動人次累 計達350人次。 (十一) 辦理「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共計39位海外青年參加。 (十二) 承辦「僑務委員會2024年泰北僑校校長及主任回國參訪團」,共計33人參加。 (十三) 承辦「僑務委員會2024年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暨僑校研習參訪團(歐洲團)」,計16人 參加。 (十四) 承辦「113年泰國、緬甸、菲律賓及印尼地區升學輔導人員來臺參訪團」,計35人參 加。 (十五) 承辦「113年越南、柬埔寨及寮國地區升學輔導人員來臺參訪團」,計32人參加。 (十六) 承辦「2024年全國僑生社團幹部研習會」,共計111位在臺就讀僑生參加。 (十七) 承辦「113年緬甸華校校長及主任回國參訪團」,共計33人參加。 (十八) 承辦「僑務委員會二年制副學士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應屆畢業生流向調查」,計有48位 海青班學生受訪。 (十九) 辦理「僑務委員會113年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技高端學校工作坊」,計有28所辦理產 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技高端學校51人參加。 (二十) 辦理「僑務委員會獎勵頂尖僑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頒獎典禮」,計有50位優秀僑 生獲獎,由徐佳青委員長親自頒獎。 二、基金會於113年11月搬遷至新址,將既有房舍出租活化使用,每年租金盈餘可達新臺幣 1,623,768元(舊址月租金227,714)-( 新址月租金92,400)=135,314元X12月,透過更多的資金注 入,有助於基金會未來業務的推動與擴展。 三、綜上,海華文教基金會自成立以來,積極推展海外華語文暨文化教育,協助政府推動僑教 工作,並以多樣化服務內容增加基金會動能,確實有助於推廣僑教工作。未來本會將賡續督導 基金會加強募款充實財務,並協導基金會擴增業務面向,以提升基金會運作效益。 89 僑務 重大計畫執 中華民國 可支用預算數 執行數 本期執行數 累計執行數 截至本年度 計畫 計畫總 以 已編列預算 本 名稱 金額 前 合 實 應 賸 實 應 賸 數 年 年 計 現 付 餘 合 現 付 餘 合 度 度 數 數 數 計 數 數 數 計 加強僑社聯繫 21,648 15,803 15,803 15,803 11,006 1,167 12,173 11,006 1,167 12,173 及輔助舉辦多 元活動 舉辦僑社工作 19,958 20,110 20,110 20,110 18,286 1,824 20,110 18,286 1,824 20,110 研討會及邀訪 與培訓活動落 實僑務工作 海外華僑文教 130,570 137,792 137,792 137,792 137,784 8 137,792 137,784 8 137,792 中心服務業務 僑界青年培育 230,266 85,035 47,447 47,447 45,676 1,771 47,447 80,164 4,871 85,035 交流計畫 培訓僑校師資 34,601 32,458 32,458 32,458 31,932 0 31,932 31,932 0 31,932 及充實教學資 源 辦理文化社教 41,404 50,308 50,308 50,308 50,308 0 50,308 50,308 0 50,308 活動及巡迴教 學 海外華語文學 442,349 297,813 750 121,688 122,438 122,312 127 122,439 282,392 15,421 297,813 習深耕計畫 聯繫海外僑臺 18,761 18,715 18,715 18,715 18,715 0 18,715 18,715 0 18,715 商組織並協助 推展業務 培訓僑臺商經 18,341 19,145 19,145 19,145 19,145 0 19,145 19,145 0 19,145 貿人才協助僑 臺商企業發展 海外華人經濟 17,442 16,155 16,155 16,155 16,153 2 16,155 16,153 2 16,155 資訊彙蒐並促 進海內外商機 交流 擴大培育及留 3,620,998 1,161,889 631,043 631,043 630,864 179 631,043 1,083,619 78,270 1,161,889 用僑生 輔導海外僑生 42,660 43,231 43,231 43,231 42,534 0 42,534 42,534 0 42,534 來臺升學及畢 業留臺 輔導海外青年 51,420 51,775 51,775 51,775 51,775 0 51,775 51,775 0 51,775 來臺文化研習 及團隊活動 運用僑務新聞 1,650 1,650 1,650 1,650 1,650 0 1,650 1,650 0 1,650 服務,深化僑 胞與臺灣連結 註:本表「截至本年度已編列預算數」及「可支用預算數」係流用後金額。 90 委員會 行績效報告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執行數占預算數百分比% 累計執行數占截至本年度已編列預算數 本期執行數占可支用預算數百分比% 百分比% 應付 應付 執行未達90%之原因及其改進措施 數占 賸餘數占 數占 賸餘數占 實現數占 合 實現數占 合 預算 預算數 預算 預算數 預算數% 計 預算數% 計 數 % 數 % % % 69.65% 7.38% 77.03% 69.65% 7.38% 77.03% 一、預算執行進度未達90%之原因: 原編列出訪海外辦理僑宴活動經費,因實際支出減少 ,爰未達執行進度。 二、改進措施: 爾後將積極掌握各項工作及預算執行情形,以改善預 算執行進度。 90.93% 9.07% 100.00% 90.93% 9.07% 100.00% 99.99% 0.01% 100.00% 99.99% 0.01% 100.00% 96.27% 3.73% 100.00% 94.27% 5.73% 100.00% 98.38% 0.00% 98.38% 98.38% 0.00% 98.38% 100.00% 0.00% 100.00% 100.00% 0.00% 100.00% 99.90% 0.10% 100.00% 94.82% 5.18% 100.00% 100.00% 0.00% 100.00% 100.00% 0.00% 100.00% 100.00% 0.00% 100.00% 100.00% 0.00% 100.00% 99.99% 0.01% 100.00% 99.99% 0.01% 100.00% 99.97% 0.03% 100.00% 93.26% 6.74% 100.00% 98.39% 0.00% 98.39% 98.39% 0.00% 98.39% 100.00% 0.00% 100.00% 100.00% 0.00% 100.00% 100.00% 0.00% 100.00% 100.00% 0.00% 100.00% 91 僑務 重要社會發展、重大科技發展計 中華民國 截至本年度 截至本年 計畫核定 已編列預算 底止累計 本年度預定 計畫名稱 計畫類型 計畫期程 總經費 數 執行數 工作摘要 僑界青年培育交 社會發展 112.1-115.12 230,266 85,035 80,164 一、擴展海外青年文 流計畫 化大使(FASCA)實施 (含機密預算) 地區,並委請專業團 隊辦理新生培訓活 動。 二、辦理Senior FASCA培訓活動, 強化渠等對我之凝聚 力。 三、辦理全球青年高 峰會,強化與臺灣之 鏈結。 四、協輔青商組織辦 理活動及推展會務, 辦理青商選拔輔導及 參訪交流,協助全球 青商與臺灣共同茁壯 發展。 海外華語文學習 社會發展 111.1-114.12 442,349 297,813 282,392 以美國及歐洲為主要 深耕計畫 地區,推動「海外華 語文學習深耕計畫」 ,協輔僑校(團)設立 「臺灣華語文學習中 心」;另加強聯繫及 培訓歐美臺裔教師, 將海外華語文學習延 伸至主流中小學及當 地社區。 92 委員會 畫執行情形及目標達成情形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績效目標已達成或 本年度執行情形說明 績效目標及本年度目標值 未達成之說明 一、113年新增於加拿大多倫多及澳洲布里斯本辦理FASCA培 一、各辦理1場FASCA新生 年度績效目標皆已達 訓活動,並委請專業團隊前往北美及亞太地區辦理新生培訓活 培訓活動、Senior FASCA 成。 動。 培訓活動及全球僑界青年 二、邀請46名北美地區優秀Senior FASCA學員前往美國洛杉磯 交流論壇。 參與「Senior FASCA交流培訓營」。 二、協輔海外辦理青商相 三、辦理全球僑界青年交流論壇,邀請77名來自全球各地青年 關活動50場,另辦理青商 菁英返臺參與。 輔導30人及青商邀訪團回 四、協輔海外辦理青商相關活動79場;完成青商輔導55人;辦 國參訪交流1團。 理青商邀訪團回國參訪交流1團。 一、113年協輔新增21所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計畫執行期間 一、113年協輔新增20所臺 年度績效目標皆已達 累計設置91所次;補助開辦537班次,學生4,498人次。 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累計 成。 二、辦理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及主流中小學教師相關培訓研習 設置達85所;補助開辦170 活動16場次。 班次,學生2,550人次。 二、辦理臺灣華語文學習 中心及主流中小學教師相 關培訓研習活動9場次。 93 僑務 重要社會發展、重大科技發展計 中華民國 截至本年度 截至本年 計畫核定 已編列預算 底止累計 本年度預定 計畫名稱 計畫類型 計畫期程 總經費 數 執行數 工作摘要 擴大培育及留用 社會發展 112.1~115.12 3,620,998 1,161,889 1,083,619 一、強化生源培育擴 僑生 大僑校教學動能。 二、擴大僑生專班招 生量能。 三、擴大培育及留用 一般僑生並強化畢業 輔導等業務。 94 委員會 畫執行情形及目標達成情形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績效目標已達成或 本年度執行情形說明 績效目標及本年度目標值 未達成之說明 一、強化生源培育擴大僑校教學動能: 一、強化生源培育擴大僑 年度績效目標皆已達 協輔僑校全年累計建立13個「僑生回臺就學區域僑校聯盟」; 校教學動能: 成。 輔助留臺僑生返僑居國僑校任教53人次。 協輔僑校全年累計建立13 二、擴大僑生專班招生量能: 個「僑生回臺就學區域僑 113學年度產攜僑生專班錄取人數5,723人報到;113學年度四 校聯盟」;輔助留臺僑生 年制產學合作學士班計851人報到,二年制副學士班計45人報 返僑居國僑校任年度目標 到,海外青年來臺就學輔導技術研習班計131人報到,海青班 值45人次。 報到人數合計1,027人。 二、擴大僑生專班招生量 三、擴大培育及留用一般僑生及強化畢業輔導等業務: 能: (一)持續提供新僑生傷病醫療及僑生專班清寒僑生全民健康保 113學年度產攜僑生專班年 險、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補助,以使在臺僑生安心就學,並受 度招生目標5,278人;113 理捐贈僑生(在學)獎學金,核發傑出及學行優良獎學金、傑出 學年度四年制產學合作學 應屆畢業僑生委員長獎,鼓勵僑生努力向學。 士班、二年制副學士班、 (二)全年協輔國內民間團體辦理招生及在學輔導活動場次累計 海外青年來臺就學輔導技 17場。 術研習班年度招生目標 (三)建立多語版「僑生i就業」網站,並於臺北高雄辦理2場實體 1,000人。 僑生就業博覽會,提供130家廠商,5,975人次參加、面談達 三、擴大培育及留用一般 3,331人次。 僑生及強化畢業輔導等業 (四)結合相關部會前進校園辦理8場就職系列講座,且首度於北 務: 中南區及線上辦理4場「企業聘用僑生就業說明會」,吸引670 全年協輔國內民間團體辦 家企業及學校代表參加,會中說明聘僱僑生規定及流程,提高 理招生及在學輔導活動場 企業聘僱僑生的意願,總共1,614人參與。 次年度目標值15場。 95 僑務 重要社會發展、重大科技發展計 中華民國 截至本年度 截至本年 計畫核定 已編列預算 底止累計 本年度預定 計畫名稱 計畫類型 計畫期程 總經費 數 執行數 工作摘要 「服務型智慧政 科技發展 111.1~114.12 26,000 10,878 10,878 一、i僑卡為核心推 府2.0推動計 展多元智能服務。 畫」之「僑務資 二、i僑卡串接本會 料智能分析及運 應用系統。 用規劃計畫-決 三、建置及匯入本會 策輔助、僑胞服 高價值資料庫。 務及民生應用」 註:本表「截至本年度已編列預算數」係流用後金額。 96 委員會 畫執行情形及目標達成情形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績效目標已達成或 本年度執行情形說明 績效目標及本年度目標值 未達成之說明 一、以i僑卡為核心推展多元智能服務: 一、串流彙整僑務智能 客 年度績效目標皆已達 (一)本會數位認證之i僑卡於111年9月12日正式發行,截至 服動態整合服務系統及 僑 成。 113年12月31日止,已逾8萬6千位僑胞申辦i僑卡。 務活動報名系統兩系統 資 (二)建置「i僑卡服務網站」,提供特約商店之優惠折扣服務 料,並進行資料分析; 各 ,國 內特 約商 店店 家數 計3,143家 、 海外 特約 商店 店家 數計 業務處室提出精進資料 分 1,049家,以及特約醫療機構計104家,總店數達4,296家。 析運用案例。 (三)持續辦理i僑卡推廣活動並鼓勵僑胞申辦,說明如次: 二、建置完成僑務智能 客 1、配合十月慶典回國報到期間暨i僑卡特約商店推廣記者會, 服動態整合服務系統並 展 本會邀集5家特約商店設置攤位,並與24家i僑卡國內特約店家 開服務;運用新興科技 提 推出「十月慶典優惠專案」。 升簡政便民之智慧政府 服 2、於本會僑務電子報網站設置「i僑卡推廣」專區,匯集海內 務使用普及率1萬人次。 外i僑卡特約商店系列報導。 (四 )持 續 擴 充 i 僑 卡 對 外 加 值 服 務 , 包 含 可 借 閱 「 HyRead ebook」電子書、本會「僑生i就業」網站導入i僑卡帳密登 入機制,以及與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中小企業網路大學 校」介接合作,提供免費線上學習資源。 二、i僑卡串接本會應用系統: (一)僑務活動報名系統:為提升行政效率,僑務活動報名系統 結合i僑卡服務機制,提供本會相關活動資訊,累計會員人數 達18,987人。 (二)僑務智能服務動態整合服務系統:經統計自系統上線至113 年12月31日止,共已累計2,471則問答服務,有效回應率約占 86%,且本 會於113年新增英文問 答題庫並提供英文問答功 能。 (三)i僑卡資料與本會僑務資訊系統自然人資料歸戶整合作業 ,已於113年辦理串接完畢,透過「i僑卡卡號」或姓名即可 一站式整合查詢該名僑胞歷來與本會互動情形。 三、建置及匯入高價值資料庫:本會業已完成建置「僑民身分 證明資料庫」、「僑民專長資料庫」、「僑校教材使用分析與 需求資料庫」以及「僑生人才資料庫」,並持續充實資料。 四、另有關新興科技,提供簡政便民之智慧政府服務使用普及 率,截至113年12月底累計使用人次為2萬8,113人次,績效良 好。 97 僑務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經 常 支 出 職能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1,099,639 0 1,399 737,916 1,838,954 01一般公共事務 1,018,174 0 1,399 737,916 1,757,489 02防衛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78,227 0 0 0 78,227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3,238 0 0 0 3,238 98 委員會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21,984 0 0 0 675 22,659 1,861,613 21,984 0 0 0 675 22,659 1,780,14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78,227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238 99 僑務 媒體政策及業務 中華民國 預算數/以前年度轉入數 年 預算科目-工作計畫 度 原預算數/以前年度轉入 預算增減數 合計 別 數 (1) 113 4164010900-0 814,000 0 814,000 綜合規劃業務 113 4164012000-0 3,548,000 0 3,548,000 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 中心服務 113 4164013100-0 3,743,000 0 3,743,000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113 4164013200-5 3,584,000 0 3,584,000 僑商經濟業務 113 4164013300-0 3,782,000 0 3,782,000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 研習 113 4164013400-4 3,526,000 0 3,526,000 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小計 18,997,000 0 18,997,000 合計 18,997,000 0 18,997,000 100 委員會 宣導費彙計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比較增減 合計 金額 備註 實現數 應付數 保留數 % (2) (3)=(2)-(1) 305,180 0 0 305,180 -508,820 -62.51 4164010900-0 綜合規劃業務 1,274,960 0 0 1,274,960 -2,273,040 -64.07 4164012000-0 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 中心服務 3,221,817 0 0 3,221,817 -521,183 -13.92 4164013100-0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2,555,000 0 0 2,555,000 -1,029,000 -28.71 4164013200-5 僑商經濟業務 1,244,456 0 0 1,244,456 -2,537,544 -67.10 4164013300-0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 研習 3,221,490 0 0 3,221,490 -304,510 -8.64 4164013400-4 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11,822,903 0 0 11,822,903 -7,174,097 -37.76 小計 11,822,903 0 0 11,822,903 -7,174,097 -37.76 合計 101 僑務委員會 平衡表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科 目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科 目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1 資產 356,763,245 353,646,053 2 負債 36,135,788 36,590,942 11 流動資產 36,661,203 36,590,942 21 流動負債 840,849 433,367 110103 專戶存款 36,135,788 36,590,942 210302 應付代收款 840,849 433,367 110901 預付款 525,415 0 28 其他負債 35,294,939 36,157,575 14 固定資產 164,043,114 165,688,266 280301 存入保證金 32,665,622 34,124,577 140101 土地 105,682,454 101,816,170 280401 應付保管款 2,629,317 2,032,998 140401 房屋建築及設備 86,480,035 86,480,035 3 淨資產 320,627,457 317,055,111 減:140402 累計折舊─ -45,359,556 -43,925,472 31 資產負債淨額 320,627,457 317,055,111 房屋建築及設備 140501 機械及設備 33,792,855 33,435,500 310101 資產負債淨額 320,627,457 317,055,111 減:140502 累計折舊─ -21,760,397 -17,933,064 機械及設備 140601 交通及運輸設備 5,714,975 5,772,075 減:140602 累計折舊─ -4,404,022 -3,929,517 交通及運輸設備 140701 雜項設備 15,512,216 15,401,708 減:140702 累計折舊─ -11,626,446 -11,440,169 雜項設備 141001 收藏品及傳承資 11,000 11,000 產 16 無形資產 152,483,005 147,796,586 160101 權利 102,408,091 98,177,060 160102 電腦軟體 50,074,914 49,489,526 160104 發展中之無形資 0 130,000 產 18 其他資產 3,575,923 3,570,259 180201 存出保證金 3,575,923 3,570,259 合 計 356,763,245 353,646,053 合 計 356,763,245 353,646,053 備註: 保證品(應付保證品) 120,000元 102 ˉ 僑務委員會 ˉ 收入支出表 ˉ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科目名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比較增減數 (1) (2) (3)=(1)-(2) 收入 1,874,315,212 1,704,083,069 170,232,143 公庫撥入數 1,860,115,326 1,695,002,667 165,112,659 罰款及賠償收入 178,521 139,398 39,123 規費收入 30,066 34,358 -4,292 財產收益 8,747,047 6,780,183 1,966,864 捐獻及贈與收入 0 11,000 -11,000 其他收入 5,244,252 2,115,463 3,128,789 支出 1,872,324,033 1,679,880,880 192,443,153 繳付公庫數 14,199,886 9,160,702 5,039,184 人事支出 430,554,621 412,707,904 17,846,717 業務支出 668,132,653 621,643,864 46,488,789 獎補助支出 739,990,195 617,388,925 122,601,270 財產損失 20,715 114,083 -93,368 折舊、折耗及攤銷 19,425,963 18,865,402 560,561 收支餘絀 1,991,179 24,202,189 -22,211,010 103 僑務委員會 專戶存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36,135,788 本年度部分 36,135,788 04 204,854 代收款(外幣)專戶 05 2,629,317 離職儲金 07 10,604,278 國庫存款戶-特種基金及保管款科目- 保管款 08 635,995 國庫存款戶-特種基金及保管款科目- 代收款 10 22,061,344 存入保證金(外幣)專戶 總 計 36,135,788 104 僑務委員會 土地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05,682,454 本年度部分 105,682,454 總 計 105,682,454 105 僑務委員會 房屋建築及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86,480,035 本年度部分 86,480,035 總 計 86,480,035 106 僑務委員會 累計折舊─房屋建築及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45,359,556 本年度部分 45,359,556 總 計 45,359,556 107 僑務委員會 機械及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29,986,616 本年度部分 29,986,616 預算性質部分 3,806,239 本年度部分 3,806,239 113 3,806,239 一百一十三年度 4164010100-4* 1,250,441 一般行政 4164012000-0* 2,441,458 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 4164013200-5* 69,340 僑商經濟業務 4164013400-4* 45,000 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總 計 33,792,855 108 僑務委員會 累計折舊─機械及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21,760,397 本年度部分 21,760,397 總 計 21,760,397 109 僑務委員會 交通及運輸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5,581,465 本年度部分 5,581,465 預算性質部分 133,510 本年度部分 133,510 113 133,510 一百一十三年度 4164010100-4* 89,640 一般行政 4164010900-0* 30,870 綜合規劃業務 4164013200-5* 13,000 僑商經濟業務 總 計 5,714,975 110 僑務委員會 累計折舊─交通及運輸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4,404,022 本年度部分 4,404,022 總 計 4,404,022 111 僑務委員會 雜項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0,171,867 本年度部分 10,171,867 預算性質部分 5,340,349 本年度部分 5,340,349 113 5,340,349 一百一十三年度 4164010100-4* 770,486 一般行政 4164010900-0* 56,000 綜合規劃業務 4164012000-0* 4,347,638 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 4164013100-0* 119,300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4164013200-5* 12,111 僑商經濟業務 4164013300-0* 26,514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 4164013400-4* 8,300 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總 計 15,512,216 112 僑務委員會 累計折舊─雜項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1,626,446 本年度部分 11,626,446 總 計 11,626,446 113 僑務委員會 收藏品及傳承資產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1,000 本年度部分 11,000 總 計 11,000 114 僑務委員會 權利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02,408,091 本年度部分 102,408,091 總 計 102,408,091 115 僑務委員會 電腦軟體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38,448,234 本年度部分 38,448,234 預算性質部分 11,626,680 本年度部分 11,626,680 113 11,626,680 一百一十三年度 4164010100-4* 7,579,336 一般行政 4164010900-0* 642,428 綜合規劃業務 4164012000-0* 613,208 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 4164013100-0* 777,000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4164013300-0* 1,574,708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 4164013400-4* 440,000 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總 計 50,074,914 116 僑務委員會 存出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3,575,923 本年度部分 5,664 113 5,664 一百一十三年度 03 5,664 其他押金 113 06 25 300215 轉帳傳票 5,664 菲華中心支票存款兆豐銀行帳戶最低 存款餘額菲幣10,000元(USD174.83) 以前年度部分 3,570,259 094 200,972 九十四年度 02 200,972 辦公房舍押金 094 11 23 300086 轉帳傳票 200,972 洛杉磯橙縣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押金(U SD6,418.78) 095 1,714,793 九十五年度 02 1,714,793 辦公房舍押金 095 11 20 300080 轉帳傳票 656,942 波士頓中心房租押金(USD19,980) 096 01 11 300091 轉帳傳票 1,057,851 雪梨中心搬遷新址押金(AUD40,903.5 ) 098 131,401 九十八年度 02 131,401 辦公房舍押金 099 01 11 300094 轉帳傳票 131,401 金山文教中心新址租賃押金(USD4,00 0) 099 44,884 九十九年度 02 44,884 117 僑務委員會 存出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辦公房舍押金 100 01 17 300083 轉帳傳票 44,884 洛杉磯文教中心華埠圖書閱覽室押金 (USD1,400) 100 9,216 一百年度 03 9,216 其他押金 100 12 27 300081 轉帳傳票 9,216 洛杉磯文教中心華埠圖書室閱覽室水 電費帳戶押金(USD300) 101 1,071,911 一百零一年度 02 1,068,874 辦公房舍押金 101 08 14 300059 轉帳傳票 1,068,874 布里斯本文教中心押金(AUD33,750.3 5) 03 3,037 其他押金 101 04 30 300032 轉帳傳票 3,037 金山中心冷熱水飲水機押金(USD100) 102 8,473 一百零二年度 03 8,473 其他押金 102 07 11 300048 轉帳傳票 8,473 金山中心電費押金(USD285) 103 500 一百零三年度 03 500 其他押金 103 10 20 300089 轉帳傳票 500 承德官舍安裝機上盒押金 106 155,909 一百零六年度 118 僑務委員會 存出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02 155,909 辦公房舍押金 106 06 21 300063 轉帳傳票 152,885 布里斯本文教中心押金差額(AUD6,52 2.4) 107 01 02 300123 轉帳傳票 3,024 洛杉磯僑教中心華埠圖書館閱覽室押 金差額(USD100) 108 80,445 一百零八年度 02 3,085 辦公房舍押金 108 06 28 300129 轉帳傳票 3,085 洛杉磯僑教中心華埠圖書閱覽室租約 押金差額(USD100) 03 77,360 其他押金 108 06 11 300122 轉帳傳票 61,740 紐約僑教中心場地清潔費PREFERRED BANK帳戶最低存款額(USD2,000) 108 12 03 300269 轉帳傳票 15,620 西雅圖僑教中心場地清潔EAST WEST BANK帳戶最低存款額(USD500) 110 28,390 一百一十年度 03 28,390 其他押金 110 04 20 300116 轉帳傳票 28,390 亞特蘭大中心美豐銀行帳戶之最低存 款額(USD1,000) 111 31,200 一百一十一年度 03 31,200 其他押金 112 01 13 300383 轉帳傳票 31,200 亞特蘭大中心開立METRO CITY BANK 帳戶最低存款額(USD1,000) 112 92,165 一百一十二年度 119 僑務委員會 存出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03 92,165 其他押金 112 07 25 300198 轉帳傳票 92,165 洛僑中心開立CATHAY BANK帳戶最低 存款額(USD3,000) 總 計 3,575,923 120 僑務委員會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840,849 本年度部分 840,849 113 840,849 一百一十三年度 01 635,995 應付代收款-台幣 113 06 20 100350 收入傳票 50 江茂源公健保費 113 08 23 100475 收入傳票 6,318 羅郁雯公健保 113 09 10 100512 收入傳票 23,780 張皓鈞、楊慧萍及陳超峰公健保退撫 113 09 13 100517 收入傳票 1,301 何思毅、潘昭榮公健保退撫 113 09 16 100520 收入傳票 4,315 孫柔、藍立婷、鍾厚緯、陳昀資、張 倩倪健保 113 09 20 100525 收入傳票 4,559 黃璇、張玉鳳、沈惠凌、江昕庭、胡 文怡及伍幼仙勞、健保及勞退 113 09 20 100527 收入傳票 6,678 鐘慧蓉公健保 113 09 20 100527 收入傳票 18,102 鐘慧蓉公健保 113 10 01 100543 收入傳票 592 王美淳勞健保勞退 113 10 14 100562 收入傳票 710 簡培哲健保費 113 10 14 100563 收入傳票 592 蔡昀庭勞健保勞退 113 10 14 100564 收入傳票 1,568 陳逸民公健保退撫 113 10 15 100566 收入傳票 1,184 王榕勞健保勞退 113 10 15 100567 收入傳票 622 朱慧珊健保費 121 僑務委員會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13 10 16 100570 收入傳票 592 林浣芸健保費 113 10 18 100574 收入傳票 4,706 黃璇、張玉鳳、沈惠凌、江昕庭、胡 文怡及伍幼仙勞、健保及勞退 113 10 21 100575 收入傳票 4,486 孫柔、藍立婷、鍾厚緯、陳昀資、張 倩倪健保 113 10 22 100580 收入傳票 2,577 陳宣彣公健保費 113 10 30 100591 收入傳票 10,472 王譽璇健保費 113 11 05 100609 收入傳票 5,183 廖沛愉、王懷德、劉岱欣健保費 113 11 06 100610 收入傳票 3,108 黃琛瑞健保費 113 11 07 100611 收入傳票 592 林浣芸健保費 113 11 08 100615 收入傳票 622 朱慧珊健保費 113 11 08 100616 收入傳票 710 簡培哲健保費 113 11 11 100618 收入傳票 22,230 廖沛愉公保費 113 11 12 100619 收入傳票 651 柯涵庭勞保費 113 11 12 100620 收入傳票 535 張瀞文、謝函庭健保費 113 11 12 100621 收入傳票 5,424 榮幼娥等13人健保費 113 11 12 100622 收入傳票 4,486 孫柔、藍立婷、鍾厚緯、陳昀資、張 倩倪健保 113 11 13 100623 收入傳票 1,302 陳詠媛公健保費 113 11 15 100626 收入傳票 4,025 122 僑務委員會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黃璇、張玉鳳、江昕庭、胡文怡及伍 幼仙勞、健保及勞退 113 12 04 100661 收入傳票 70,146 114年1月駐外人員自付公保費(nt70, 146)健保(nt59,865)退撫(nt264,095 )計新台幣394,106元匯率32.45 113 12 04 100661 收入傳票 59,865 114年1月駐外人員自付公保費(nt70, 146)健保(nt59,865)退撫(nt264,095 )計新台幣394,106元匯率32.45 113 12 04 100661 收入傳票 264,095 114年1月駐外人員自付公保費(nt70, 146)健保(nt59,865)退撫(nt264,095 )計新台幣394,106元匯率32.45 113 12 06 100671 收入傳票 5,646 歐宏偉健保費 113 12 09 100676 收入傳票 622 朱慧珊健保費 113 12 10 100677 收入傳票 248 黃正杰公保費 113 12 10 100678 收入傳票 710 簡培哲健保費 113 12 11 100681 收入傳票 651 柯涵庭勞、健保費 113 12 11 100682 收入傳票 592 林浣芸健保費 113 12 12 100683 收入傳票 4,486 孫柔、藍立婷、鍾厚緯、陳昀資、張 倩倪健保 113 12 12 100684 收入傳票 4,260 劉亭廷勞健保勞退 113 12 17 100692 收入傳票 4,025 黃璇、張玉鳳、江昕庭、胡文怡及伍 幼仙勞、健保及勞退 113 12 20 100698 收入傳票 1,663 趙子琁公健保費 113 12 20 100698 收入傳票 1,570 趙子琁公健保費 113 12 25 100713 收入傳票 939 123 僑務委員會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詹修銘公健保費 113 12 25 100713 收入傳票 1,570 詹修銘公健保費 113 12 30 100725 收入傳票 3,404 林季蓉健保費 113 12 31 100728 收入傳票 9,197 郭大文、黃慶育、宋惠芸、葉俊杰、 林煜翔健保費 113 12 31 100728 收入傳票 897 葉俊杰、林煜翔公保費 113 12 31 100731 收入傳票 279 陳朝修公健保費 113 12 31 100731 收入傳票 785 陳朝修公健保費 113 12 31 100733 收入傳票 428 吳玲玉勞健保勞退 113 12 31 100733 收入傳票 592 吳玲玉勞健保勞退 113 12 31 100733 收入傳票 1,070 吳玲玉勞健保勞退 114 01 02 100737 收入傳票 122 林孟璇勞健保勞退 114 01 02 100737 收入傳票 592 林孟璇勞健保勞退 114 01 02 100737 收入傳票 306 林孟璇勞健保勞退 114 01 06 100746 收入傳票 8,445 陳敏永、歐宏偉、施博祥、邱亞芬、 劉素秋、黃書雅公保退撫費 114 01 06 100746 收入傳票 32,361 陳敏永、歐宏偉、施博祥、邱亞芬、 劉素秋、黃書雅公保退撫費 114 01 13 100760 收入傳票 4,486 孫柔、藍立婷、鍾厚緯、陳昀資、張 倩倪健保 114 01 13 100764 收入傳票 710 簡培哲健保費 124 僑務委員會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14 01 13 100765 收入傳票 3,271 「《來!學華語》教材第1至4冊波蘭 文翻譯」採購案第1期款代扣二代健 保 114 01 13 100766 收入傳票 592 林浣芸健保費 114 01 14 100782 收入傳票 651 柯涵庭勞健保費 114 01 14 100784 收入傳票 622 朱慧珊健保費 114 01 14 100785 收入傳票 4,025 黃璇、張玉鳳、江昕庭、胡文怡及伍 幼仙勞、健保及勞退 02 204,854 應付代收款-外幣 114 01 15 100789 收入傳票 204,854 113年12月雪梨等海外文教服務中心 帳列代收款 總 計 840,849 125 僑務委員會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32,665,622 本年度部分 29,291,657 113 29,291,657 一百一十三年度 01 7,230,313 保證金 100005 收入傳票 亞捷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 113 01 05 82,500 僑務電子報網站維運」履保金#03544 8 (113.12.31) 100008 收入傳票 東慧國際諮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11 113 01 05 100,000 3年度一般性事務業務委外承攬」履 保金#035450 (113.12.31) 100028 收入傳票 東慧國際諮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11 113 01 24 30,000 3年度公務車駕駛人力委外承攬」履 保金#035474 (113.12.31) 300051 轉帳傳票 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通安全自 113 01 30 我稽核填報資訊系統」保固金#03547 30,000 5(113.12.31)-履約保證金轉保固保 證金 100062 收入傳票 世豪遊覽車「113至114年業務用中、 113 02 01 大型交通車輛租賃服務」標的:113、 50,000 114年十月慶典接送服務履保金#0354 85 (114年十月慶典期間) 100063 收入傳票 世豪遊覽車有限公司「113至114年業 113 02 01 務用中、大型交通車輛租賃服務」標 150,000 的:一般需求(含機場接送機服務)履 保金#035486 (114.12.31) 300060 轉帳傳票 春沐國際有限公司「僑務委員會學華 113 02 02 語向前走數位遊戲出題模組製作」保 34,500 固金#035477(113.12.26)-履約保證 金轉保固保證金 126 僑務委員會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074 收入傳票 康和資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113年 113 02 06 70,000 度僑生相關系統維護服務」履保金#0 35491 (113.12.31) 300065 轉帳傳票 全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僑 113 02 06 務資訊系統暨相關子系統改版升級」 50,000 保固金#035480(113.12.31)-履約保 證金轉保固保證金 100076 收入傳票 利達通運股份有限公司「113至114年 113 02 07 度業務用中型及大型交通車輛租賃服 150,000 務」一般需求(含機場接送機服務)履 保金#035494 (114.12.31) 300074 轉帳傳票 康和資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112年 113 02 15 年度僑生相關系統維護服務」保固金 20,000 #035487(113.12.31)-履約保證金轉 保固保證金 300077 轉帳傳票 康和資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112年 113 02 16 度i僑卡服務網站功能增修」保固金# 50,000 035492(113.12.31)-履約保證金轉保 固保證金 100095 收入傳票 淡江大學學校財團法人淡江大學「20 113 02 26 24年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語文研習班 100,000 (實體班)」全球班第3期履保金#0356 08 (113.8.9) 300093 轉帳傳票 加斌有限公司-僑務委員會「《學華 113 03 01 25,200 語向前走》編修」保固金#035613(11 3.12.21)-履約保證金轉保固保證金 100146 收入傳票 好男孩影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113 113 03 08 330,000 年3月至114年12月僑務新聞採訪」履 保金#035625 (114.12.31) 300102 轉帳傳票 全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僑 113 03 11 民身分證明管理系統擴充」保固金#0 20,100 35620(113.12.31)-履約保證金轉保 固保證金 100154 收入傳票 傳藝寰宇文教有限公司「113年海外 113 03 13 60,000 青年文化大使協會(FASCA)新生培訓 」履保金#035626 (113.11.15) 127 僑務委員會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209 收入傳票 尚進教育訓練有限公司「僑委會自編 113 04 01 50,000 教材利用授權案」履保金#035641 (1 15.4.1) 300132 轉帳傳票 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僑 113 04 03 務活動報名系統功能增修暨系統維護 10,000 」保固金#035644(113.12.31)-履約 保證金轉保固保證金 100229 收入傳票 中國青年救國團「2024年僑務委員會 113 04 10 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第八梯次(南 30,000 半球地區2)履保金#035655 (113.12. 29) 100230 收入傳票 傳藝寰宇文教有限公司「2024年Seni 113 04 10 60,000 or FASCA交流培訓營」履保金#03565 7 (113.10.31) 100238 收入傳票 健行學校財團法人健行科技大學「20 113 04 17 24年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 30,000 」第三梯次(印尼地區)履保金#03566 0 (113.7.13) 100239 收入傳票 健行學校財團法人健行科技大學「20 113 04 17 24年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臺灣技職教 50,000 育體驗營」(第三梯次)履保金#03566 1 (113.12.27) 100268 收入傳票 和合佰納媒體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1 113 05 02 100,000 3年全球僑校學生暨僑生歌唱大賽」 履保金#035669 (113.11.30) 100269 收入傳票 威匠室內裝修有限公司「汰換公共廊 113 05 03 15,000 道防焰壁紙及粉刷牆面」保固金#035 668 (115.4.23) 100278 收入傳票 迪威智能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全球 113 05 07 僑校學生暨僑生歌唱大賽AI評分系統 100,000 及網站服務」履保金#035673 (113.1 0.31) 100293 收入傳票 113 05 16 當代樂坊「113年國慶文化訪問團(歐 600,000 非團)」履保金#035677 (113.12.31) 100294 收入傳票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113年國慶文化 113 05 16 600,000 訪問團(美洲團)」履保金#035678 (1 13.12.31) 128 僑務委員會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295 收入傳票 全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僑 113 05 16 民身分證明管理系統及移民資訊查調 34,500 系統擴充案」履保金#035679 (113.1 0.31) 100304 收入傳票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113年海外 113 05 23 250,000 僑民青少年夏令營」履保金#035685 (113.11.30) 100336 收入傳票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113年海外 113 06 07 200,000 民俗文化種子教師回國培訓班」履保 金#035690 (113.08.31) 100348 收入傳票 恩文事業有限公司「《來!學華語》 113 06 17 教材第3、4冊2國語言(印尼文、越南 21,591 文)翻譯、校對及排版」履保金#0356 92 (114.2.3) 300205 轉帳傳票 永昌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汰換辦 113 06 17 公室辦公設備及地板採購案」保固金 400,000 #035691(115.5.26)-履約保證金轉保 固保證金 100359 收入傳票 字磨坊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13年度 113 06 27 100,000 下半年至114年度上半年南一版教材 」履保金#035706 (114.6.30) 100367 收入傳票 藍天華語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下 113 06 28 100,000 半年至114年度上半年藍天版教材」 履保金#035708 (114.6.30) 100383 收入傳票 全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13年人事 113 07 03 33,000 遷調資績系統重製」履保金#035711 (113.11.30) 100389 收入傳票 康軒文教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13年 113 07 08 100,000 度下半年至114年度上半年康軒版教 材」履保金#035716 (114.6.30) 100390 收入傳票 流傳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13年 113 07 08 100,000 度下半年至114年度上半年流傳版教 材」履保金#035715 (114.6.30) 100405 收入傳票 正修學校財團法人正修科技大學「11 113 07 15 3(西元2024)年印尼僑生來臺升學輔 100,000 導訓練班」履保金#035720 (113.8.2 8) 129 僑務委員會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410 收入傳票 龍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13年 113 07 17 100,000 度下半年至114年度上半年龍騰版教 材」履保金#035721 (114.6.30) 100418 收入傳票 新加坡商聖智學習亞洲私人有限公司 113 07 24 台灣分公司「113年度下半年至114年 100,000 度上半年GO!Chinese版教材」履保金 #035730 (114.6.30) 100419 收入傳票 翰林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13年 113 07 24 30,000 度下半年至114年度上半年翰林版教 材」履保金#035731 (114.6.30) 100428 收入傳票 加斌有限公司-僑務委員會「《來!學 113 07 30 12,135 華語》教材第1至4冊波蘭文排版」履 保金#035736 (114.3.3) 300265 轉帳傳票 加斌有限公司「華文(泰國版)、華文 113 08 06 (緬甸版)及華文補充教材教學素材編 28,500 製」採購案保固金#035739(114.7.8) -履約保證金轉保固保證金 100482 收入傳票 康和資訊系統「113年度僑生相關系 113 08 26 80,000 統獎學金功能擴充」履保金#035758 (113.12.31) 300308 轉帳傳票 加斌有限公司「國中華文(泰國版)編 113 09 25 59,000 製設計採購案」保固金#035772(114. 7.30)~履約保證金轉保固金 100550 收入傳票 亞捷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 113 10 04 15,000 僑務電子報網站功能擴充」履保金#0 35786(113.12.31) 100551 收入傳票 亞捷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 113 10 04 僑教雙週刊多媒體教材轉製暨網頁系 30,000 統程式架構功能調整」履保金#03578 5(114.7.10) 100558 收入傳票 恩文事業有限公司「《來!學華語》 113 10 07 教材第3、4冊3國語言(法文、德文、 30,492 西文)翻譯、校對」履保金#035787 ( 114.3.31) 130 僑務委員會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576 收入傳票 星澤影視傳播有限公司「114年僑務 113 10 21 49,000 委員會簡介影片製作採購案」履保金 #035790(114.4.30) 100588 收入傳票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2024年僑務委員 113 10 25 會海外青年語文研習班(遠距視訊教 100,000 學)」菲律賓班履保金#036101 (113. 12.7) 100589 收入傳票 中國青年救國團「2025年僑務委員會 113 10 25 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第一梯次(南 30,000 半球地區)履保金#036102 (114.1.20 ) 300369 轉帳傳票 恩文事業有限公司「來!學華語教材 113 10 30 第1、2冊2國語言(印尼文、越南文) 19,770 翻譯、校對及排版」保固金#036107( 114.8.26)-履約金轉保固金 100632 收入傳票 高展印刷有限公司「僑務委員會《華 113 11 22 95,025 文(泰國版)習作1》等64項教材印刷 」履保金#036124(114.1.3) 100638 收入傳票 這虎音樂有限公司「114年文化訪問 113 11 26 500,000 團春節亞洲團」履保金#036128(訪演 結束後30個工作天) 100673 收入傳票 恩文事業有限公司「《來!學華語》 113 12 06 教材第1至4冊3國語言(義大利文、捷 43,500 克文、匈牙利文)翻譯及校對」履保 金#036143(114.10.31) 100708 收入傳票 東慧國際諮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11 113 12 24 30,000 4年及115年度公務車駕駛人力委外承 攬」履保金#036161 (115.12.31) 100709 收入傳票 東慧國際諮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11 113 12 24 4年及115年度一般庶務及行政業務委 30,000 外承攬」履保金#036162 (115.12.31 ) 100710 收入傳票 艾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學華語向前 113 12 24 走及來!學華語 口說練習課程帳號授 31,500 權暨『2025年全球華語口說爭霸賽』 履保金#036166 (114.12.31) 131 僑務委員會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714 收入傳票 十鼓擊樂團「2025年美國臺灣傳統週 113 12 25 暨加拿大亞裔傳統月文化訪問團巡迴 500,000 訪演(美加西團)」履保金#036167 ( 訪演結束後30個工作日內) 300440 轉帳傳票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泰國地區國中華 113 12 25 60,000 文教材委外編撰」保固金#036158(11 4.8.20)-履約保證金轉保固保證金 100721 收入傳票 大紀元時報股份有限公司「僑委會11 113 12 30 4年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宣傳、報 100,000 名、甄選、行前培訓及交流活動」履 保金#036171 (114.11.30) 100722 收入傳票 臺灣體育運動大學2025年美國臺灣傳 113 12 30 統週暨加拿大亞裔傳統月文化訪問團 500,000 巡迴訪演(美加東團)履保金#036172 (訪演結束後30個工作日內) 100740 收入傳票 仨合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14年 114 01 03 120,000 度檔案處理作業勞務承攬」採購案履 保金#036152 (114.12.31) 100741 收入傳票 東慧國際諮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11 114 01 03 100,000 4年度一般性事務業務委外承攬」履 保金#036157 (114.12.31) 02 22,061,344 保證金-外幣 100788 收入傳票 114 01 15 113年12月華府等海外文教服務中心 22,061,344 帳列圖書押金、服裝押金及其他押金 以前年度部分 3,373,965 109 21,900 一百零九年度 01 21,900 保證金 300316 轉帳傳票 合約至 中華電信企業客戶分公司「晶片識別 110 01 13 21,900 114.12.31 證」保固金#033371 (114.12.31)- 到期。 貸方明細科目轉正 132 僑務委員會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11 622,477 一百一十一年度 01 622,477 保證金 100012 收入傳票 凌群電腦「110年備份系統磁碟擴充 111 01 10 6,600 模組與硬式磁碟」保固金#033858 (1 14.1.4) 100727 收入傳票 111 12 14 捷爾科技「112年度僑委會直播」履 100,000 保金#034496 (112.12.31) 100771 收入傳票 中央通訊社「112年僑務電子報新聞 112 01 04 105,000 專題報導」履保金#034633 (112.12. 31) 300358 轉帳傳票 中華資安國際「111-112年度資訊安 112 01 07 全管理系統維護委外服務案」保固金 410,877 #034641 (114.12.29)-貸方明細科 目轉正 112 2,729,588 一百一十二年度 01 2,729,588 保證金 100265 收入傳票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電腦機房 112 05 09 16,500 空調機設備汰換履保金#034768 (113 .6.30) 100584 收入傳票 淡江大學學校財團法人「來!學華語 112 09 01 教材第1、2冊3國語言(法文、德文、 31,800 西文)翻譯、校對及排版」履保金#03 5004 (113.3.31) 100666 收入傳票 東慧國際諮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11 112 10 18 30,000 3年度一般庶務及行政業務委外承攬 」履保金#035039 (113.12.31) 133 僑務委員會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670 收入傳票 禾莘室內裝修有限公司「電腦機房防 112 10 24 42,000 火隔間工程」履保金#035046 (112.1 2.20) 100671 收入傳票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3、1 112 10 24 480,000 14年度僑生傷病醫療保險」履保金#0 35045 (114.12.31) 100672 收入傳票 日森租賃股份有限公司「113至114年 112 10 24 20,000 度業務用小型交通車輛租賃服務」履 保金#035048 (114.12.31) 100680 收入傳票 艾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來!學華語 112 10 26 第三冊至第四冊口說練習課程及相關 34,488 課程帳號授權」履保金#035054(113. 12.31) 100682 收入傳票 凱易財金科技有限公司「共通性資料 112 10 31 65,000 存取應用程式介面(OAS)系統」履保 金#035058 (112.12.31) 100718 收入傳票 天華旅行社有限公司「113至114年度 112 11 06 150,000 委託代購公務國際機票及相關服務」 履保金#035066(114.12.31) 100719 收入傳票 天意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113至114 112 11 06 150,000 年度委託代購公務國際機票及相關服 務」履保金#035068(114.12.31) 100720 收入傳票 三星旅行社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11 112 11 06 3至114年度委託代購公務國際機票及 150,000 相關服務」履保金#035070(114.12.3 1) 100737 收入傳票 台灣圖靈鏈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 112 11 17 12,000 數位證書服務」履保金#035076(113. 12.31) 100755 收入傳票 宜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檔 112 11 28 110,000 案處理作業勞務承攬」履保金#03507 8(113.12.31) 100796 收入傳票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來!學華語第四 112 12 05 13,800 冊教學示範影片錄製」履保金#03509 4 (113.2.29) 134 僑務委員會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808 收入傳票 亞捷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3-11 112 12 13 219,000 4年全球華文網委外營運」履保金#03 5408 (114.12.31) 100809 收入傳票 潮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僑 112 12 13 100,000 務委員會X、Instagram營運及行銷」 履保金#035409 (113.12.31) 100841 收入傳票 德欣寰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3、1 112 12 28 670,000 14年度資訊設備及機房維運服務」履 保金#035428 (114.12.31) 100842 收入傳票 啟點行銷有限公司「113年度僑務委 112 12 28 100,000 員會Facebook、Line社群營運及推廣 」履保金#035429 (113.12.31) 100845 收入傳票 好男孩影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113 112 12 28 年度僑委會YouTube頻道影音製作、 100,000 直播與推播」履保金#035432 (113.1 2.31) 100846 收入傳票 幸虎滿滿有限公司「臺灣華語文學習 112 12 28 30,000 中心招生網站」履保金#035436 (113 .5.31) 100858 收入傳票 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僑 113 01 04 100,000 務活動報名系統功能增修暨系統維護 」履保金#035445 (113.12.31) 100868 收入傳票 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113年授權僑 113 01 05 105,000 務電子報刊登新聞內容」履保金#035 449 (113.12.31) 總 計 32,665,622 135 僑務委員會 應付保管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2,629,317 本年度部分 2,629,317 02 2,629,317 離職儲金 總 計 2,629,317 136 僑務委員會 保證品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20,000 本年度部分 120,000 113 120,000 一百一十三年度 01 120,000 定期存單 113 01 10 300018 轉帳傳票 120,000 康和資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113年 度i僑卡服務網站功能增修暨系統維 護」履保金#035457 (113.12.31) 總 計 120,000 137 僑務委 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遞 中華民國 以前年度累計折舊(耗) 取得成本 科 目 /長期投資評價 (1) (2) 長期投資 0 0 土地 101,816,170 0 土地改良物 0 0 房屋建築及設備 86,480,035 -43,925,472 機械及設備 33,435,500 -17,933,064 交通及運輸設備 5,772,075 -3,929,517 雜項設備 15,401,708 -11,440,169 收藏品及傳承資產 11,000 0 權利 98,177,060 0 小 計 341,093,548 -77,228,222 租賃資產 0 0 租賃權益改良 0 0 購建中固定資產 0 0 遞耗資產 0 0 電腦軟體 49,489,526 0 發展中之無形資產 130,000 0 其他無形資產 0 0 什項資產 0 0 小 計 49,619,526 0 合 計 390,713,074 -77,228,222 備註: 資本資產成本增加數29,501,805元=預算採購增加金額(設備及投資支出數)20,906,778元+土地重估增值3,866,284+上年度 發展中之無形資產轉列電腦軟體130,000元+補登著作權增加數4,598,743元。 138 員會 耗資產及無形資產變動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成本變動 本年度累計折舊(耗) 期末帳面金額 增加數 減少數 /長期投資評價變動數 (6)=(1)+(2)+(3)-(4)+(5) (3) (4) (5) 0 0 0 0 3,866,284 0 0 105,682,454 0 0 0 0 0 0 -1,434,084 41,120,479 3,806,239 3,448,884 -3,827,333 12,032,458 133,510 190,610 -474,505 1,310,953 5,340,349 5,229,841 -186,277 3,885,770 0 0 0 11,000 4,598,743 367,712 0 102,408,091 17,745,125 9,237,047 -5,922,199 266,451,20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1,756,680 11,171,292 0 50,074,914 0 130,000 0 0 0 0 0 0 0 0 0 0 11,756,680 11,301,292 0 50,074,914 29,501,805 20,538,339 -5,922,199 316,526,119 139 僑務委員會 決算與會計收支對照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預算項目 決算數 調整數 會計收支 會計科目 歲入 14,199,886 1,860,115,326 1,874,315,212 收入 ˉ - 1,860,115,326 1,860,115,326 ˉ公庫撥入數 ˉ稅課收入 - - - ˉ稅課收入 ˉ罰款及賠償收入 178,521 - 178,521 ˉ罰款及賠償收入 ˉ規費收入 30,066 - 30,066 ˉ規費收入 ˉ財產收入 8,747,047 - 8,747,047 ˉ財產收益 ˉ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 - - ˉ投資收益 ˉ捐獻及贈與收入 - - - ˉ捐獻及贈與收入 ˉ其他收入 5,244,252 - 5,244,252 ˉ其他收入 歲出 1,861,612,944 10,711,089 1,872,324,033 支出 ˉ - 14,199,886 14,199,886 ˉ繳付公庫數 ˉ人事費 430,554,621 - 430,554,621 ˉ人事支出 ˉ業務費 669,084,572 -951,919 668,132,653 ˉ業務支出 ˉ獎補助費 739,990,195 - 739,990,195 ˉ獎補助支出 ˉ設備及投資 21,983,556 -21,983,556 -ˉ ˉ - 20,715 20,715 ˉ財產損失 ˉ - - - ˉ投資損失 ˉ債務費 - - - ˉ利息費用及手續費 ˉ - 19,425,963 19,425,963 ˉ折舊、折耗及攤銷 ˉ - - - ˉ其他支出 歲計餘絀 -1,847,413,058 1,849,404,237 1,991,179 收支餘絀 備註: 一、本表收入部分調整數說明如下: 公庫撥入數1,860,115,326元=歲出實現數1,859,584,247元+預付款525,415元+存出保證金5,664元。 二、本表支出部分調整數說明如下: (一)繳付公庫數14,199,886元=歲入實現數14,199,886元。 (二)業務費951,919元=係以前年度業務費保留實現數2,823,496-本(113)年度業務費保留數3,775,415元,未列當年度預算,爰予調 整。 (三)設備及投資21,983,556元=本年度設備及投資實現數20,906,778+本(113)年度資本門保留數1,076,778元,已列入本年度財產帳, 會計收支未列支出,爰予調整。 (四)財產損失20,715元=係採用權責發生基礎之評價科目,未編列預算,爰予調整。(本年度資產報廢總值2,071,215元-該資產累計 折舊2,050,500元 (五)折舊、折耗及攤銷19,425,963元=係採用權責發生基礎之評價科目,未編列預算,爰予調整。(本年度固定資產折舊7,972,699元 +無形資產攤銷11,453,264元) 三、本表收支餘絀調整數1,849,404,237元=收入調整數1,860,115,326元-支出調整數10,711,089元。 140 僑務委員會 現 金 出 納 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項 目 及 摘 要 金 額 收項 一、上期結存 36,590,942 ˉ(一).專戶存款 36,590,942 二、本期收入 1,855,994,547 ˉ(一).本年度歲入 14,199,886 ˉˉ1.實現數 14,199,886 ˉˉ(1).其他 14,199,886 ˉ(二).應付代收款淨增(減)數 407,482 ˉ(三).存入保證金淨增(減)數 -1,458,955 ˉ(四).應付保管款淨增(減)數 596,319 ˉ(五).公庫撥入數 1,860,115,326 ˉˉ1.本年度歲出撥款 1,857,291,830 ˉˉ2.以前年度歲出撥款 2,823,496 ˉ(六).資產負債淨額淨增(減)數 -17,865,511 ˉˉ1.未涉公庫撥入數、繳付公庫數、應收(付)帳款之項目 -17,865,511 ˉˉ(1).財產交易利益(損失) -20,715 ˉˉ(2).折舊、折耗及攤銷(-) -19,425,963 ˉˉ(3).其他影響非流動資產之項目 1,581,167 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 收 項 總 計 1,892,585,489 付項 一、本期支出 1,856,449,701 ˉ(一).本年度歲出 1,861,612,944 ˉˉ1.實現數 1,856,760,751 ˉˉ(1).取得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遞耗資產、無形資產) 20,906,778 ˉˉ(2).其他 1,835,853,973 ˉˉ2.保留數 4,852,193 ˉ(二).歲出保留數 -2,028,697 ˉˉ1.以前年度轉入實現數 2,823,496 ˉˉ(1).其他 2,823,496 ˉˉ2.本年度新增保留數(-) -4,852,193 ˉ(三).預付款淨增(減)數 525,415 ˉ(四).固定資產淨增(減)數_扣除因公庫撥入數/繳付公庫數/應收(付)帳款增(減)之固定資產 -10,925,250 ˉ(五).無形資產淨增(減)數_扣除因公庫撥入數/繳付公庫數/應收(付)帳款增(減)之無形資產 -6,940,261 ˉ(六).存出保證金淨增(減)數 5,664 ˉ(七).繳付公庫數 14,199,886 141 僑務委員會 現 金 出 納 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項 目 及 摘 要 金 額 ˉˉ1.本年度歲入繳庫 14,199,886 二、本期結存 36,135,788 ˉ(一).專戶存款 36,135,788 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 付 項 總 計 1,892,585,489 142 僑務委員會 國有財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分類項目 單位 數量 價值 備註 105,682,454 筆 3 土地 公頃 0.178269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0 0 41,120,479 棟 6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10,663.14 房屋建築及 棟 1 設備 宿 舍 平方公尺 164.74 其 他 個 0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751 12,032,458 1,310,953 船 艘 0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 設備 汽(機)車 輛 5 其 他 件 91 3,885,770 圖 書 冊(套) 1 雜項設備 其 他 件 430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637 102,408,091 總 值 266,440,205 143 僑務委員會 珍貴動產、不動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分類項目 單位 數量 價值 備註 0 筆 0 土地 公頃 0.000000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0 0 0 棟 0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0.00 房屋建築及 棟 0 設備 宿 舍 平方公尺 0.00 其 他 個 0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0 0 0 船 艘 0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 設備 汽(機)車 輛 0 其 他 件 0 11,000 圖 書 冊(套) 0 雜項設備 博 物 件 0 其 他 件 1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0 0 總 值 11,000 14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總預算部分 壹、通案決議部分 (一) 113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減用途 已依決議統刪項目刪減,並據以編列 113 年度 別項目決議如下: 法定預算。 1. 減列大陸地區旅費30%。 2. 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現行法 律明文規定支出)5%。 3. 減列委辦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4. 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 5. 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3%。 6. 減列一般事務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3%。 7. 減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不含農業部防檢 署、衛福部疾管署及1,000萬元以下機關)25%。 8. 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資產作價投資及增資台電公司)3.8%。 9. 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10. 減列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 定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4%。 11. 前述一至六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2. 前述九至十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內調 整。 13. 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則調整者,可提出 其他可刪減項目,經主計總處審核同意後予以 代替補足。 14. 如總刪減數未達299億元(扣除增資台電公司 及撥補勞保基金後,約1.12%) ,另予補足。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 刪項目如下: 1. 大陸地區旅費:統刪30%,其中中央研究院、國 立故宮博物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核能安全委 員會及所屬、大陸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及 所屬、移民署、財政部、賦稅署、關務署及所 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 14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家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廉政 署、矯正署及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 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 局、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交通部、中央 氣象署、觀光署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航港 局、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所屬、漁業 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農糧署 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 管理署、環境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 期貨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改以其他 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2. 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現行法律明文 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總統府、 行政院、主計總處、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 發展學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原 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客家 委員會及所屬、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公平 交易委員會、大陸委員會、考試院、考選部、 銓敘部、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公務人員退休 撫卹基金管理局、監察院、審計部、內政部、 國土管理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 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國家公園署及所屬、移 民署、建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國防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 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 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青 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 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最高檢 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產 業發展署、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及新創企 業署、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地質調查及礦 業管理中心、能源署、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中央氣象署、觀光署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 路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航港局、勞動基 146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金運用局、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所 屬、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及所屬、農業試驗 所及所屬、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畜產試 驗所及所屬、獸醫研究所、農業藥物試驗所、 生物多樣性研究所、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種 苗改良繁殖場、臺中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 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 屬、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農業金融署、 農糧署及所屬、農田水利署、衛生福利部、疾 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央健康保險 署、國民健康署、社會及家庭署、環境部、氣 候變遷署、資源循環署、化學物質管理署、環 境管理署、國家環境研究院、數位產業署、僑 務委員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 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 園區管理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 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 行調整。 3. 委辦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 餘統刪5%,其中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主計 總處、國立故宮博物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檔 案管理局、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大陸委員 會、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銓敘部、審計 部、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 移民署、建築研究所、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國庫署、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 院、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臺灣高等檢察 署、調查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業發展 署、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觀光署及所屬、公 路局及所屬、航港局、獸醫研究所、農業藥物 試驗所、生物多樣性研究所、種苗改良 繁殖 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新竹科學園區管理 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 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 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147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科目自行調整。 4. 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 施 及 機 械 設 備 養 護 費 : 統 刪 5% , 其 中 主 計 總 處、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國立 故宮博物院、檔案管理局、原住民族文化發展 中心、大陸委員會、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 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 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 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 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 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 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 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 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 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 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 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 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 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 江地方法院、考選部、銓敘部、審計部、審計 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 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 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 部、國土管理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 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建築研究 所、外交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 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 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 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 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 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 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 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 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 148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 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 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 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 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 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 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 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 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 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 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 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 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 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 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 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 驗局及所屬、商業發展署、中小及新創企業 署、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能源署、交通 部、中央氣象署、觀光署及所屬、公路局及所 屬、鐵道局及所屬、航港局、農業部、農村發 展及水土保持署及所屬、農業試驗所及所屬、 畜產試驗所及所屬、獸醫研究所、生物多樣性 研究所、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 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 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農業金融署、農糧署及 所屬、農田水利署、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 疾病管制署、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化學物質 管理署、環境管理署、僑務委員會、新竹科學 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 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 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 軍事裝備及設施:統刪3%,其中國防部所屬、 海巡署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 行調整。 6. 一 般 事 務 費 : 除 現 行 法 律 明 文 規 定 支 出 不 刪 外,其餘統刪3%,其中總統府、主計總處、國 立故宮博物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員 149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會、立法院、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 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智 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 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 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 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 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 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 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 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 湖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 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 法院、考試院、考選部、銓敘部、審計部、審 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 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 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 政部、國土管理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消 防署及所屬、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外交 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 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 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 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 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 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 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 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 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 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 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 150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 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 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 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 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 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 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 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 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商業發 展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產業園區管理局及 所屬、能源署、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 象署、觀光署及所屬、公路局及所屬、鐵道局 及所屬、航港局、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 持署及所屬、獸醫研究所、臺南區農業改良 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 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農業金融署、農糧署及 所屬、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環境 部、資源循環署、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 科學園區管理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 局、檢查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 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除農業部動植物防疫 檢疫署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1,000 萬元以下機關不刪外,其餘統刪25%。 8. 設備及投資: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資產 作價投資及增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不刪 外,其餘統刪3.8%,其中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屬、立法院、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 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智 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 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 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 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 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 15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 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 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 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 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 法院、監察院、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 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 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 高雄市審計處、消防署及所屬、國防部、財政 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 局、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 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 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 究所、廉政署、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 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 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 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 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 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 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 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 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 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 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 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 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 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 局、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標準檢驗局及所 屬、商業發展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交通 部、公路局及所屬、航港局、農業部、疾病管 制署、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15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目自行調整。 9.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現 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 中總統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所屬、警政 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財政部、國民及學 前教育署、法務部、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臺 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 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 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 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 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 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 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 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 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 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金 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智慧財 產局、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觀光署及所 屬、公路局及所屬、航港局、農村發展及水土 保持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疾 病管制署、環境部、僑務委員會、新竹科學園 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 會、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 自行調整。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 及一般性補助款不刪外,其餘統刪4%,其中內 政部、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民 署、財政部、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 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 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 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農業部、 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疾病管制署、中央 健康保險署、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53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 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編列 2 兆 8,818 億元, 非本會主管業務。 較 112 年度大增 1,927 億元,成長幅度約達 7.2%。 截至 112 年度,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為 5 兆 8,488 億元,較蔡政府上台時的 5 兆 3,988 億元, 增加 4,550 億元,且近 2 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超徵金 額,一年大約 3,000 餘億元。常態性超徵稅收表示稅 收預測失準、財政管理落伍;沒有列入施政規劃的稅 收,表示預算程序失靈、政府行政不效率;如有虛增 的稅賦,則表示整體稅制失修、恐使整體稅制的正當 性受質疑。一味忽略常態性超徵的情形,是因循苟 且、便宜行事。顯見常態性超徵稅收不僅使政府無法 正確預估、掌握財源,導致施政進度落後、行政效率 不彰;也有讓政府的實際舉債數遠低於預算數,有美 化財報之嫌;超徵稅收的金額也成為政府的小金庫, 只要是符合法規就可以運用,缺乏被監督的功能。政 府預算編列原則應量入為出,鉅額超徵為量入之失 敗、政府之數字管理失靈。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顯 示,106 年度稅課收入 1.52 兆元,107 至 109 年度均 逾 1.6 兆元,110 年度攀升到逾 2 兆元,除 109 年度 稍有下降外,其餘各年度皆增加,且屢創新高;年度 預算達成率介於 95.58%至 119.38%間,5 年平均預算 達成率為 105.03%,合計超過預算數 4,053 億元。為 解決政府常態性超徵稅收之情形、精進稅收預測的模 式與調整技術官僚的心態,按部就班、有系統性地檢 修整體稅制,爰於 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稅課收入 實徵數高於預算數時,優先減少舉債、增加還本或累 計至歲計賸餘及適當支持勞工保險基金。 (三) 數位發展部提出 4 年期(113 至 116 年)「行政部門 非本會主管業務。 關鍵民生系統精進雲端備份及回復計畫」,共匡列 13 億 4,000 萬元,用以推動政府資料加密分持及跨 境備援,其性質屬新興計畫。跨境備份涉及主權及傳 輸安全問題,理應透過政府間談判,以愛沙尼亞為 例,其 2018 年於駐盧森堡大使館內開設數據大使 館,兩國經過談判確立該伺服器視為愛沙尼亞領土, 非經許可不得進入、完全獨立。請數位發展部向立法 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詳列各計畫之名稱、各年度期程及 經費等細項說明之專案報告。 15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四) 近幾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決算數常遠遠超過原編列 非本會主管業務。 之預算數,除了 111 年度超徵 5,237 億元創下歷史最 高紀錄之外,根據財政部公布之數據,112 年度前 10 個月稅課收入已達 3 兆 0,223 億元,續創歷年同期新 高,年增 6.9%,全年稅收預估將超過預算數 3,000 至 3,700 億元。財政部表示截至 112 年度 10 月為止, 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證券交易稅、贈與稅、 遺產稅、房屋稅、牌照稅、娛樂稅、印花稅、特種貨 物及勞務稅等 10 稅目,都已提前達成全年預算目 標。其中,證券交易稅前 10 月累計稅收達 1,598 億 元,年增 8.4%,比預算數超出約 47 億元;綜合所得 稅截至 10 月已超過全年預算數逾 1,082 億元;營利 事業所得稅累計稅收已超過全年預算 111 億元以 上;遺產稅已超過全年預算 75 億元;贈與稅已超過 全年預算 57 億元;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目前達成率已 逾 162%。近幾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決算數多遠超原 編列預算數,顯見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預估稅收 過於保守,執行結果與預測存在極大差距,稅課收入 估計編列作業之精準性不足,爰要求財政部邀集其他 相關單位召開會議檢討,並成立稅收估測專案小組, 縮短稅收估測時間落差,及進一步瞭解消費與營業稅 稅基之關聯性,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稅收估測 精進專案報告。 (五) 近幾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決算數常遠遠超過原編列 非本會主管業務。 之預算數,除了 111 年度超徵 5,237 億元創下歷史最 高紀錄之外,根據財政部公布之數據,112 年度前 10 個月稅課收入已達 3 兆 0,223 億元,續創歷年同期新 高,年增 6.9%,全年稅收預估將超過預算數 3,000 至 3,700 億元。儘管稅課收入超乎期待使得國庫進帳 數大幅增加,卻不見政府機關因此將超徵之稅收中更 高的比例用在債務還本和付息上;然而近幾年總預算 編列之還本預算數均低於千億元,相對於當年度到期 債務總額明顯不足,其中 111 年度總預算編列債務還 本預算 960 億元,雖然確實有如數執行並於預算外增 加還本 540 億元,合計實際還本數達 1,500 億元,但 是相較於 111 年度到期債務高達 7,500 億元卻僅占 20%,其不足數仍須透過債務基金舉新以還舊、舉債 15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為還債的方式調度財源來攤還。政府每年依據公共債 務法之法定最低比例來編列債務還本付息數,但在近 年稅收大幅超徵數千億元,且未來 5 年間乃至 10 年 間將面臨沉重的待償付債務壓力下,為免債留子孫、 債留下一任政府,爰要求行政院召集行政院主計總 處、財政部及其他相關單位,就未來若在前年度稅收 大幅超徵數千億元之情況下將額外提撥法定 5%至 6% 之外的多少比例來用於債務還本及付息提出具體方 案,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六) 財政部於 112 年 11 月 9 日發布全國賦稅收入初步統 非本會主管業務。 計,112 年 10 月實徵淨額達 2,318 億元,較 111 年 同月增加 318 億元(+15.9%);112 年累計至 10 月 份,實徵淨額 3 兆 0,223 億元,較 111 年同期增加 1,963 億元,約占累計分配預算數 112.0%、占全年預 算數 98.4%。據財政部推估,112 年稅收超徵大約 3,700 億元。面對外界詢問 113 年是否還會有普發現 金,財政部則表示,若歲入執行優良,首先還是要減 少舉債,或用來增加國家財政韌性。為進一步了解政 府對於 112 年稅收超徵大約 3,700 億元之具體規劃, 爰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及財政部說明將如何運用超 徵之 3,700 億元減少舉債數額或增加還債數額,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七) 113 年適逢總統大選,1 月 13 日選舉結果出爐後,新 遵照辦理。 任總統及行政團隊將在 5 月 20 日宣誓就職,其中將 有長達近 4 個多月的看守內閣時期。爰此,為避免各 行政機關有提前濫行消耗預算之情事發生,使新政府 上任後恐面臨經費不敷使用,施政捉襟見肘之虞。於 113 年度總預算三讀通過後,各行政機關應依循下列 注意事項執行預算:1.各機關應確實依分配預算及計 畫進度嚴格執行。2.有關人事費用部分,應力求精 簡,避免有不足之情事發生。3.各機關應先行檢討年 度相關預算支應空間仍有困難後,始得申請動支總預 算第二預備金。4.各機關(基金)之媒體政策及宣導 經費,除應詳述辦理方式及所需預算經費,並應依預 算法第 62 條之 1 及其執行原則等相關規範,由各該 主管機關從嚴審核及執行,並就執行情形加強管理。 156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相關預算事件若有違法或違反相關規定,應依預算法 第 95 條規定,由監察委員、主計官、審計官、檢察 官就預算事件起訴相關機關或附屬單位,以維護國家 財政紀律。 (八) 預算法第64條規定:「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預算遇經 非本會主管業務。 費有不足時,應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定,轉請中央 主計機關備案,始得支用第一預備金,並由中央主 計機關通知審計機關及中央財政主管機關。」意即歲 出分配預算遇經費不足為第一預備金動支條件,經 向行政院主計總處備案後,不需再經立法院同意, 即可支用。蔡政府執政近8年,通過「中央政府新式 戰機採購特別預算」及「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 採購特別預算」2個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的軍購案, 且該特別預算案從行政院院會通過後,朝野各黨團 均全力支持,至多歷時一個半月即於立法院完成三 讀程序;國防部113年度第一預備金增加20億元,並 針對新增建案不及納編年度預算,研議修訂行政規 則予以動支第一預備金,若未經立法院審查恐不符 預算法精神。行政規則必須符合法律保留原則,不 得侵犯立法權。軍事投資計畫往往涉及經費龐大且 多以分年度編列,如果計畫未及核定即以第一預備 金支應首年的經費,立法院將無法善盡監督之責進 行事前完整的審議。爰此,要求未來行政院主計總 處應依照預算法規定嚴格核定各項預算經費,避免 行政部門利用巧門編列預算;國防部未及列入113年 度總預算的新增投資建案,動支第一預備金支應 時,應審慎嚴謹,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 案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 (九) 政府為確保國家經濟持續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每 非本會主管業務。 年均編列鉅額預算,持續推動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有 助增進國家整體發展及人民生活品質。惟相關設施興 建完工後,常未能達到預計使用目標,易致公帑支出 效益偏低,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有行政院活化 閒置公共設施續處作法及 10 類閒置公共設施活化標 準以為管理依循等。然,各部會補助地方建設完成案 之利用率、運用率等曾低於前開活化標準而須予管控 157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案件來源並非每年例行全面清查結果,而主要係依審 計部審核或監察院調查結果、民眾舉報、媒體報導等 案件辦理,且只要達到活化標準並經地方政府報送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及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通 過後即予解除列管(尚非達長期體質改善),另尚有 各部會列管欠周妥情形或列為特別預算案件而未提 等。又查,部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 年計畫經費執行率雖達 95%以上,惟均有於年度內辦 理計畫修正,展延計畫期程及調整年度經費情形,顯 示現行著重於預算執行之控管方式,無法覈實反映計 畫實際執行進度與原計畫之差異。爰要求行政院強化 相關管控機制,評估將計畫經費與期程變動情形納為 計畫管考會議參據,以提升執行成效,並確立公共建 設計畫營運評估作業之揭露機制,將有關案件管理結 果公開上網,以落實政府資訊公開透明原則。 (十) 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源協助,係透過一般性補 遵照辦理。 助款予以挹注,以達成保障地方財源之目標,並提升 地方財政自主程度,建構完善財政調整制度。依中央 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計畫及預算考核要點規定, 中央對市縣政府辦理社會福利、教育、基本設施等計 畫執行效能與相關預算編製及執行情形,暨市縣政府 財政績效與年度預算編製及執行情形之考核,分別由 中央相關主管機關主辦,並由各主辦考核機關依考核 作業期程,將考核結果送行政院主計總處彙整陳報行 政院,據以增加或減少其當年度或以後年度所獲之一 般性補助款。近年中央各部會補助各市縣數額龐鉅, 各部會辦理之補助地方業務,原則上須符合具效益及 整體性、重大示範性及跨越市縣之建設,或屬因應重 大政策或建設者方予編列及補助。惟各市縣多有受補 助業務僅屬宣導推廣、行銷管理或單項特定活動者, 顯示目前中央各部會補助範圍恐過於廣泛;又其中多 有僅具短期效益者,並常因規劃、執行及管理欠妥致 未達預期目標、使用成效呈不足或下降等。為提升中 央政府運用補助引導區域合作治理之辦理成效、加強 相關規劃、執行、管理之督導,爰要求各部會依規定 加強辦理跨區域計畫型補助業務,並落實蒐集前置資 料妥予規劃補助計畫,且須辦理公平審核機制,切實 158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依成本效益分析結果核給經費,及依中央對直轄市及 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 15 條規定等切實管考督導, 俾利相關公帑支出效益。 (十一) 依據預算法第 34 條、第 37 條、第 39 條、第 43 條及 遵照辦理。 第 49 條等規定,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 畫,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 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之說明,始得編列 概算及預算案。各項計畫,除工作量無法計算者外, 應分別選定工作衡量單位,計算公務成本編列。繼續 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 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惟目前預算書編製 及表達不夠詳實,或多以文字抽象描述,未具體表達 績效衡量指標及預期成果,且預算書中金額重大之項 目,其說明亦太過簡略。由於相關預算編製不夠詳 實,使立法委員不易清楚了解預算編列之內容,難以 針對預算之合理性與效益性進行有效的審查,致影響 預算審議之效率。中央政府總預算之籌編,行政部門 所投入參與的人力,數以萬人計,且相關預算資訊均 掌握於行政部門,致形成行政、立法部門資訊不對 稱,使立法院在蒐集預算資訊不易,且需耗費大量成 本及時間。國會要在 3 個月內,以十分有限的人力, 對專業性高而龐雜的預算案進行全盤審查,有賴預算 相關資訊的透明化及公開化,才能事半功倍。爰要求 自 114 年度起,中央政府各機關(構)依預算法第 34 規定函送重大施政計畫之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 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暨相關財源籌措與資金運用說明 予立法院時,一併將相關計畫書核定本上網公布,以 提升立法院審查效率,避免因審查預算時間不足而有 前緊後鬆或虎頭蛇尾之現象,以建立立法院預算審查 之專業性及權威性。 (十二) 行政院宣布軍公教人員 113 年調薪 4%,地方政府人 非本會主管業務。 事費用因而增加。對此行政院表示,涉及中央部分由 中央政府編列預算;至於地方政府人事費用依據地方 制度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地方政府人事費用 為地方自治事項,應先以自有財源優先支應,惟為平 衡全國經濟發展,中央政府已將地方政府之正式人員 159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人事費用納入一般性補助款基本財政支出之中,若有 差短之處則予以補助,但考量地方財政情形,雖部分 縣市未有差短情況,行政院仍予以半數補助。為不使 中央政府讓軍公教人員加薪的美意反倒造成地方政 府財政負擔,爰要求行政院依據各地方政府之財政狀 況綜合考量後分別給予不同程度或比例的補助款,以 促成各地方政府財政之健全穩定以及均衡發展,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三) 有鑑於詐騙已成為跨國界的產業,隨著詐騙日趨科技 非本會主管業務。 化、智慧化與跨境化,已成為各國的治安挑戰,由於 個資外洩問題嚴重,政府無力解決,尤其電子化程度 愈高的國家,詐騙案件的成長更為顯著。爰要求數位 發展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務部、內政部警政 署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與電信業者合作,探討研究 詐騙常使用的工具,積極盤點資源,加重法制刑責, 並檢討分析如何監控防堵通訊網路、訊息廣告及人頭 帳戶等浮濫管理問題,以有效全力打擊詐騙,保護人 民財產安全,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 (十四) 據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推估,全台灣一年浪費 220 萬公 非本會主管業務。 噸的食物,換算下來廚餘桶可以堆出 5 萬座台北 101;同時衛生福利部至 111 第 4 季的低收入戶統計, 台灣共有 14.6 萬戶,換言之,國人一年浪費的食物 可以援助弱勢十餘年。進一步來說,當今台灣社會最 缺乏的不是食物,而是缺少途徑傳遞資源給有困難、 有需要的人們手中,且有效利用剩食之目的,除解決 貧窮的目標之外,應加上環境永續的新意涵。惟迄今 剩食再利用方式未臻完善,尚無實際具體的成效,國 內仍存在食物浪費和供給不均的矛盾,亦發生過期品 流入黑市再出售給消費者之情事。因此,為有效推廣 愛惜食物、落實零飢餓的目標,爰要求行政院研擬跨 部會意見,結合過剩食物數及求援人數之登錄資料, 建置跨部會剩食再利用方案,同時評估商家主動捐贈 食物可抵扣加值稅之可能性,以達食物互助體系在地 化,擴大社會安全照護之願景。 (十五)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 112 年 2 月編製之國民所得統計 非本會主管業務。 160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摘要,110 年度 GDP 達 21 兆 1,605 億元,經濟成長 率 6.53%,創下自 100 年以來新高。另依據經濟部 111 年 5 月發布之產業經濟統計簡訊,由於全球景氣穩定 成長、終端需求增溫,上市上櫃公司 110 年度之主要 營運指標皆創下 106 至 110 年度以來的新高。然而儘 管經濟、產業表現可圈可點,上市上櫃公司員工似乎 並未因此而提升薪資待遇,110 年度上市上櫃公司用 人費用為 1 兆 5,963 億元,約占營收的 6.59%,甚至 較 109 年度下降 0.06%。為使企業在獲利豐碩之餘能 提升員工薪資水準,爰要求行政院邀集相關單位研議 修法來增加上市上櫃公司員工於公司有盈利時的薪 資待遇之可行性,並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確實督 導各上市上櫃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規定, 揭露公司薪資報酬政策、全體員工平均薪資、董監事 之酬金等相關資訊,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 (十六)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112 年 9 月底公布「管理虛擬 非本會主管業務。 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指導原則」,十大 原則內容包括:1.加強虛擬資產發行面管理;2.業者 必須要訂定虛擬資產上下架審查機制,並納入內控制 度;3.強化平台資產與客戶資產分離保管;4.強化交 易公平及透明度;5.強化契約訂定、廣告招攬及申訴 處理;6.建立營運系統、資訊安全及冷熱錢包管理機 制;7.資訊公告揭露;8.強化內部控制及機構查核機 制;9.明定對個人幣商洗錢防制監理等同法人組織; 10.嚴禁境外幣商非法招攬業務。對於是否禁止業者 販賣穩定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表示, 由於穩定幣由中央銀行負責辦理,並非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的權責,因此,這項指導原則僅針對非穩定幣 的發行,並未針對穩定幣進行規範。為促進虛擬資產 交易市場之健全,避免灰色地帶出現,爰要求行政院 邀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銀行針對是否禁止業 者販賣穩定幣進行磋商和研議,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 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強化金融業資安防護能力,於 非本會主管業務。 109 年 8 月發布金融資安行動方案,又於 111 年 12 16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月為因應金融科技發展趨勢而研訂金融資安行動方 案 2.0 版,要求一定規模之銀行、保險、證券業設置 資安長,並推動金融機構聘任具資安背景之董事或設 置資安諮詢小組。但部分金融機構之資安長人事異動 頻繁,其中公股行庫部分,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於 111 年度 1 年內 3 度更換資安長;第一金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於 111 年 1 月聘任之資安長就任未及 4 個月即辭職,其職務更懸缺超過 3 個月才又新聘;臺 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股行庫的資安長更被指出其僅有財金背景,但沒有 資安相關背景和專業。為強化各金融機構之資安治理 效能,爰要求行政院責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 部督導各金融機構確實依相關規定設置資安長,並避 免其因公司內部職務調整而造成短期內之頻繁人事 異動;另公股行庫在金融業資安防護層面應做好表 率,各公股行庫資安長宜具備資安專業始得擔任,若 逢人事異動之情況,各公股行庫應同時研提內部資安 專長訓練課程,以因應人員調任。上述問題請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八) 為避免政府於選舉前以大筆國家資源遂行各項人事 遵照辦理。 酬庸甚至移轉國家財產之虞,爰要求行政院通令各機 關及其所屬與所主管的附屬單位營業及非營 業基 金、財團法人、行政法人、暨泛公股持股逾 20%之轉 投資事業及其再轉投資事業,即刻暫緩籌設新設公司 作業,並於 2 個月內就相關籌設計畫、效益評估等向 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執行。 (十九) 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行職務,公務 非本會主管業務。 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10 條規定:「公務人員對於公職 人員之選舉、罷免或公民投票,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 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 行使」;次依同法第 9 條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 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 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 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約聘人員是行政機關依法 進用之人員,為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準用之對象,亦 應嚴守行政中立。爰此,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就上開 16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事件進行檢討,並於 3 個月內針對文化健康站業務執 行情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十) 近期接獲不少基層民眾反映,於各部會之官方臉書宣 遵照辦理。 傳中,可見許多部會粉專帳號發布與其業務毫無相關 之宣揚政績文案,例如:環境部分享「0~22 歲國家 一起栽培」、「投資台灣三大方案」、「軍公教調薪 3 次」、「基本工資連八年調漲」;又或是同一篇「落 實居住正義」之貼文,竟有核能安全委員會、交通部、 交通部航港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農業部 等多個部會協助大肆宣傳。在總統及立委選舉期間將 民進黨過去執政 8 年之豐功偉業,透過官方臉書等社 群媒體宣導政策。各部會之社群平台經營,應著重於 其業務相關之宣傳,或協助行政院宣傳具緊急且重大 之政策,而非作為執政黨公器私用大外宣之平台,爰 要求各部會應恪守本業,遵循行政中立原則,依法行 政,避免政府機關官方帳號於選舉期間淪為特定政黨 競選之工具,公私不分。 (二十一) 法律案之制定、修正或廢止之權責,若法案涉及跨院 非本會主管業務。 際,送請立法院審議前應完成會銜之作業。但實務運 作上,例如司法、行政兩院會銜所送立法院審議之法 案,常見兩院意見分歧,甚至正反意見併陳,以致法 案在立法院審議過程中,難以取得共識而無法議決。 爰此,要求司法院及行政院,未來若有需兩院會銜之 法案送立法院審議前,宜充分進行溝通,協調出兩院 意見一致之版本後,再行函請立法院審議,俾利法案 審查順利進行。 (二十二) 查 112 年引爆進口蛋驗出禁用抗生素、蛋液農藥超標 非本會主管業務。 等風波,讓消費者「食」在不安心。再者,甚至有液 蛋業者混用進口蛋涉標示不實,賣給下游餐廳、烘焙 坊,引起社會譁然;凸顯政府在蛋液管理未臻完善。 然而,由於蛋品都有沙門氏菌、李斯特菌等風險,且 冷藏液蛋未經殺菌程序,更應不得供售為生食用途使 用,有鑑於此,為求全民食品安全健康嚴加把關,爰 要求行政院及其相關單位,由於部分西式糕餅類產品 之製程不一定會經過充分加熱程序,為避免誤用(未 經充分加熱之產品)及交叉汙染,應要求蛋液製造業 163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者應標示(未殺菌液蛋),強制供售為生食用途使用 者皆需要採購殺菌液蛋,以確保消費者食用之安全。 主計總處 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延續 112 年度,因應立法院審查預 遵照辦理。 (四十六) 算決議後之作法,要求各機關,於單位預算書、法定 預算附錄之「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 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不 得僅記載函送立法院報告之公文字號,須確實記載辦 理情形,並隨同預算法定程序之期程加以公開。 貳、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議結果 一、歲入部分 第 2 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 203 項 僑務委員會,無列數。 第 3 款 規費收入 第 168 項 僑務委員會 2 萬 4 千元,照列。 第 4 款 財產收入 第 220 項 僑務委員會 858 萬 3 千元,照列。 第 7 款 其他收入 第 219 項 僑務委員會 62 萬 5 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 21 款 僑務委員會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僑務委員會原列17億3,494萬1千元,減列第1目「一 本會 113 年度預算業依決議事項如數減列。 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與維護」中「業務費」之「資 訊服務費」1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 列為17億3,484萬1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 52 項: (一) 113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2 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研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3 年 1 月 25 日以僑主 究發展及專案業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 歲字第 1130800035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預算編列 747 萬 6 千元。僑務委員會辦理「臺灣青年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3 年 5 月 8 日舉行會議 海外搭僑計畫」,110、111 年度受疫情影響無法辦 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理,112 年度預算編列 592 萬元,重新開辦甄選 64 113 年 6 月 26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2107 號函 位學員前往 4 個地區參訪見習。113 年度規劃招募 60 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位學員前往 5 個地區見習,所需經費高達 747 萬 6 一、 本會 113 年度「綜合規劃業務」工作計畫 千元,預算編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 「03 研究發展及專案業務」項下「業務費」 算,凍結 5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 747 萬 6 千元, 16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係用於開辦僑務課程、辦理臺灣青年海外 搭僑計畫、編製年鑑、施政報告、業務聯 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等多項業務。 二、 113 年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係採國內、 外多元方式辦理,除規劃選送 60 位國內 大專校院優秀在學青年赴海外參訪見習 外,另將擴大協輔海外僑團在地辦理以臺 灣留學在學青年為對象之搭僑活動,以及 補助國內大專校院及民間團體於國內舉行 臺灣青年搭僑交流活動,預算編列合計 719 萬 1 千元。 三、 其中選送 60 位國內大專校院在學青年赴 海外參訪見習部分,業務費編列 474 萬 5 千元,內容含括海外落地接待、國內甄選 及行前培訓等費用,獎補助費編列 160 萬 元,內容含括學員簽證及機票補助款,相 關經費均係覈實編列。 (二) 113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3 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3 年 1 月 25 日以僑主 教中心服務」項下「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預算編 歲字第 1130800035A 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列 3,992 萬 4 千元,較 112 年度編列 3,048 萬 5 千元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3 年 5 月 8 日舉行會議 大幅增加。經詢 113 年度執行計畫與 112 年度相差無 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113 幾,然預算大幅增加,預算編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 年 6 月 26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2107 號函復, 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5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 茲摘述內容如下: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 為擴大僑青培育利基,強化僑界青年量 能,本會 112-115 年業奉行政院核定「僑 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工作項目包括「擴 展並強化海外青年文化大使(FASCA)活 動」、「強化在學青年與臺灣之連結」、 「協輔青年組織發展,強化與臺灣鏈結」 等項。 二、 113 年旨揭計畫經費增加主要原因如次: (一) 「擴展並強化海外青年文化大使(FASCA) 活動」:除規劃拓展據點至加拿大多倫多 及澳洲布里斯本外,並將持續鼓勵現有 FASCA 分會舉辦跨域(界)活動,加強與其 他分會及不同青年組織之合作與交流;經 考量培訓活動及辦理場次均會增加,且在 16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物價及機票價格高漲情形下,活動成本勢 必調升,爰增加經費預算。 (二) 「強化在學青年與臺灣之連結」:為凝聚 高 中 畢 業 之 FASCA 前 期 學 員 ( Senior FASCA)與我之連結,本會於 112 年舉辦 Senior FASCA 交流培訓營,遴邀北美地區 Senior FASCA 學員返臺參訓,培育領導統 御、團隊組織、臺灣文化等項;113 年將擴 大辦理,持續找回 Senior FASCA 學員對我 之向心,並鼓勵其等參與培育 FASCA 新生 學員之熱情。 (三) 「 協 輔 青 年 組 織 發 展 , 強 化 與 臺 灣 鏈 結」:為建立僑界青年菁英與我之鏈結, 本會 112 年辦理全球僑界青年高峰會,計 有 74 名來自全球各地僑界青年代表回臺與 會,成功搭建彼此之溝通平臺,成效良好, 爰 113 年將擴大辦理。 (四) 另為辦理僑界青年培訓相關業務,113 年 將於加拿大多倫多及澳洲布里斯本進用臨 時人力。 (三) 僑務委員會自 107 年提出非洲計畫以來,受到諸多關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3 年 1 月 25 日以僑主 注與期待,然觀諸該計畫自提出以來成效亦備受質 歲字第 1130800035B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疑。總統蔡英文 112 年 9 月出訪史瓦帝尼亦表示將修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3 年 5 月 8 日舉行會 改非洲計畫。該計畫為強化僑社聯繫服務,傳達政府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施政理念,僑務委員會應積極與非洲僑民合作,提升 113 年 6 月 26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2107 號函 史瓦帝尼及索馬利蘭之外國家發展,提出相關精進計 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畫,以周知國人。爰針對 113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3 一、 「非洲計畫」中,本會主責為「僑民鏈結」 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預算編列 2 項目,本會持續與相關部會機關共同合 億 1,439 萬 3 千元,凍結 2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 作,以臺灣優勢對接海外僑界人脈與資源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為主軸,同時強化非洲臺商總會及各地區 支。 商會聯繫服務,運用僑臺商組織力量及在 地優勢,協助國內產學研布局非洲市場, 同時促進非洲僑臺商產業升級與發展。 二、 有關修訂「非洲計畫」事,本會業配合跨 部會工作進程,定期彙蒐當地僑臺商及僑 界建議,於 112 年 12 月 27 日以僑民歐字 第 1120100403 號函將旅居非洲僑臺商之 166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具體建議送外交部參處,未來將持續精進 各項活動規劃,並依僑臺商實際需求滾動 調整,協助提升僑臺商事業競爭力,促進 臺灣與非洲商機交流。 (四) 僑務委員會為輔助僑教發展,有購贈海外僑校中小學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3 年 1 月 25 日以僑主 優良參考圖書預算之編列,係為增進僑校學生閱讀能 歲字第 1130800035C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力及強化與中華民國之連結,洽國內優良出版廠商購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3 年 5 月 8 日舉行會 買圖書(含繪本、兒童文學及青少年文學等),亦向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出版社募集免費且適合海外僑界閱讀之一般圖書,以 113 年 6 月 26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2107 號函 充實僑校圖書資源。經查僑務委員會贈與海外僑校之 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圖書量逐年降低,據資料顯示,民國 108 年尚有 946 一、 本會近年提供海外圖書之作法及實績 冊,反觀 112 年僅捐贈 21 冊書籍,購贈圖書美意大 (一) 本會特設「書刊流通中心」,向國內相關 打折扣,僑務委員會協輔僑(華)校學習正體字華語 單位價購或募集相關圖書,以寄贈海外相 文,應積極推廣國內優良出版圖書出版品觸及海外僑 關單位。另近 3 年業提供海外 16 個僑教中 校,以提升閱讀正體字華語文書籍率,然卻每下愈 心購置圖書經費折合新臺幣約 3,984,480 況,綜觀該工作計畫應予審視檢討為宜。爰針對 113 元,總計購置圖書 6,326 冊,其中部分圖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4 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書並贈送海外僑團、僑校等共 410 冊(套) 項下「編印及供應僑校華語教材」中「業務費」預算 書籍。另配合國內熱心人士捐贈著作,近 編列 2,995 萬元,凍結 10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 年業提供「看見自己 看清世界」系列第一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集至第三集各 100 冊、第五集 906 冊、第 六及第七集各 1,000 冊,目前亦持續提供 最新出版之第八集予海外各僑校作為教學 參考使用。 (二) 有關購贈海外僑校圖書部分,鑒於歐美地 區僑校場地多為租借且無圖書館,爰僑校 多以申請教學所需華語文教材為主,課外 圖書則視僑校需求申請購贈,並以亞洲地 區等全日制僑校為大宗,近 3 年共計購贈 韓國地區僑校共計 893 冊正體中文相關圖 書。 二、 未來強化供應之具體作法 因應資訊科技之發展,數位圖書資源已成 為推展閱讀的新興管道,本會除維持既有 實體圖書購贈及充實作法外,另結合線上 圖書資源,於本會全球華文網設置「HyRead ebook」電子書服務,內含超過 5 萬冊電子 書籍及不同種類之雜誌,以便利海外僑校 167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師生、僑胞取得數位優良課外讀物資源, 不受時空限制免費瀏覽閱讀,強化華語文 正體圖書之流通。 (五) 僑務委員會逐年增編預算用以辦理海外華語文學習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3 年 1 月 25 日以僑主 深耕計畫,然執行成效多未如預期,且部分績效衡量 歲字第 1130800035D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指標目標值之設定容顯保守,111 年度計畫所訂 22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3 年 5 月 8 日舉行會 項關鍵績效指標,僅 6 項達成目標值,16 項成效未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如預期,其中 2 項無人參加,1 項取消參訪;目前在 113 年 6 月 26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2107 號函 海外設立 66 所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部分學習中心 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招生人數未如預期,僑務委員會為達成設立所數目標 一、 113 年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所數增加至 84 值,恐淪為數量競逐,缺乏學習中心實質性之品質控 所,所編預算須相應調增 管,應予檢討改善。爰針對 113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4 113 年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新、續設立所數 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海外華語文學 達 84 所,較 112 年 66 所,增加 18 所。爰 習深耕計畫」預算編列 1 億 2,341 萬 2 千元,凍結 預估新增所數之開辦費等經費補助及教材 2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運費等,並考量物價及通膨,計畫預算勢 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將調增。 二、 112 年關鍵執行成果較 111 年大幅提升, 工作推動逐步成長 112 年參據 111 年相關推動情形,務實調整 業務執行方法,相關重要關鍵指標均已達 標,本會持續以提升既定政策績效及達成 整體計畫方向擬訂策略,不自限於原所設 定之目標值,而係以落實達致計畫宗旨為 目標持續精進。 三、 多元協輔策進學習中心招生能量 本會持續積極策導學習中心發展特色營運 模式,如與當地主流機構如 NASA、Google 等合開專班等,並持續透過舉辦座談研 討,邀請具特色之招生及辦學營運的學習 中心分享,激發標竿學習之效。此外,本 會 113 年推出學習中心全新招生宣傳影片 及網站,積極協輔學習中心招生工作。 四、 以落實計畫宗旨為目標,進行成果品質控 管 本會「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工作項 目及目標均依實際執行情形滾動檢討,並 有跨部會工作會議定期檢視;另邀集專家 168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學者研議,持續落實輔助、查核及評鑑機 制,皆以質量兼具之協輔策略達致計畫之 宗旨。 (六) 113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4 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3 年 1 月 25 日以僑主 助」項下「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預算編列 3,809 歲字第 1130800035E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萬 9 千元,較 112 年度編列 3,118 萬 5 千元大幅增加。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3 年 5 月 8 日舉行會 僑務委員會配合推動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政策,輔導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技術型高中調整開設類科,112 學年度開設結果,順 113 年 6 月 26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2107 號函 利成班數為 18 校 57 班,未達核定數 26 校 79 班之目 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標,招生作業有待加強。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100 一、 為提供海外僑生優質技職教育,本會廣納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國內技術高級中等學校與技專校院共同辦 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理產攜僑生專班,每年公告申請承辦產學 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原則,由各校自行依學 校規模及優勢類科提出計畫書,經本會、 教育主管機關,以及專家學者共同進行審 查,112 學年通過申請審查者共有 26 校 79 班,俾符合資格及規劃完善的學校有機會 參與海外招生作業,爰 26 校 79 班是學校 可招生之最大量能班級數,尚非本會招生 目標數。 二、 本會訂定「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中長程 計畫,包括「培育生源」、「擴大招生」、 「在學輔導」、「就業輔導」等四大工作, 其中於擴大招生面向,採取擴大開辦校科 提升招生量能、擴大華語文學習能量與華 語文能力多元認證、強化保薦單位聯繫網 絡、擴增僑生獎學金、辦理海外實體數位 招生宣導活動等策略,執行方式如下: (一) 廣納國內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與技專校 院共同辦理產攜僑生專班。 (二) 協助產攜僑生專班技高、技專承辦學校前 往海外招生,以整合招生資源,擴大招生 量能。 (三) 設立頂尖僑生獎學金及技高學校免學費 方案,並調整開辦類科。 (四) 強化海外僑生華語文能力以適應未來就 學生活,擴大華語文學習能量與華語文能 169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力多元認證,輔助海內外學校辦理華語文 課程。 三、 為結合我長期耕耘之僑教體系在地優勢, 助益我國現階段國際攬才工作推動,本會 協輔僑校體系投注生源培育工作,以協力 擴大本案培育及留用僑生計畫效益。以僑 教角度而言,主要以協輔海外僑校、生源 潛力學校與華語教學機構培育僑生生源與 辦理招生相關活動為推展重點,前開深耕 僑教、培育生源,結合海內外力量針對產 攜僑生專班、四年制產學合作企業學士班 及一般僑生等持續擴大招生、運用獎學金 廣招僑生來臺就學、強化在學輔導及畢業 留臺管道等各面向,期達致吸引更多僑生 來臺升學及留臺工作之綜效。 (七) 113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5 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培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3 年 1 月 25 日以僑主 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中「業務費」 歲字第 1130800035F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預算編列 1,808 萬 4 千元,較 112 年度增加 432 萬 3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3 年 5 月 8 日舉行會 千元,成長三成。本計畫辦理各項僑臺商事業經營培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訓活動,培植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事業發 113 年 6 月 26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2107 號函 展,為僑務委員會長年重要業務,惟長年累積具體成 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果為何、有無掌握實際成效、是否對各活動進行滾動 一、 為輔助僑臺商經濟事業發展,培訓僑臺商 檢討,又 113 年度預算增加之用途及效益評估為何, 專業人才,增進海內外產業交流合作,本 皆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10 萬元,俟僑 會持續辦理各項培訓活動,並辦理滿意度 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調查及滾動式檢討活動規劃及主題內容, 後,始得動支。 112 年培訓班回饋問卷調查滿意度均達 9 成 5,整體反應良好;另本會近年均分析 經貿活動參加情形,以及參與交流廠商名 錄等資料,分別公布於本會統計年報與官 網「僑臺商專區」。 二、 為持續增進僑臺商經營實力,配合政府 「2050 淨零轉型」政策,爰增加 113 年度 預算,規劃辦理 7 梯次專業培訓活動,主 題涵蓋產業數位資安、連鎖加盟創新服務 與品牌經營管理、ESG 永續管理、精準數 位行銷及實務應用、餐飲食品安全管理、 低碳農牧永續經營管理及智慧能源產業, 170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以擴大參與培訓僑臺商名額、增加專業課 程時數,強化培訓硬體環境及效果。 (八) 113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5 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僑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3 年 1 月 25 日以僑主 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中「業務費」預算編列 540 歲字第 1130800035G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萬元。僑務委員會連年舉辦「青商潛力之星選拔賽」,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3 年 5 月 8 日舉行會 111 年之選拔賽,計有 69 位青商報名,30 位獲獎,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112 年 61 位青商報名,評選 30 位獲獎,獲獎率極高, 113 年 6 月 26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2107 號函 後續商業媒合措施成果為何,未予說明。爰針對是項 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預算,凍結 5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 一、 僑青培育係本會當前重要僑務工作,期透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過「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促進海外 第二、三代青年積極參與僑界事務,凝聚 對我向心及厚植海外友我力量,同時以全 面深化及廣化對海外青商會給予資源支援 及經費挹注,鼓勵青商參與,匯聚能量、 增益商會永續傳承。 二、 以青商需求為導向之具體協輔措施,包 括: (一) 加強青商培育及輔導青商組織發展,賡 續協輔商會暨所屬青商會辦理青商培育、 論壇、交流等活動,並鼓勵未成立青商會 地區成立青商會,培育新生代人才,促進 商會永續傳承。 (二) 辦理全球青商潛力之星選拔及輔導,提 供個別諮詢輔導、主題講座、企業參訪及 與國內青年企業家交流等多元活動,持續 協助青商茁壯發展及深化與臺灣之鏈結。 三、 相關辦理成果效益,包括協促得獎青商取 得融資資金擴展事業、創立新品牌、將臺 灣優質農產品推廣海外,獲聘任行政院青 年諮詢委員會委員、當選十大傑出青年、 榮獲海外創業楷模獎,以及與本會「全球 僑臺商產業升級技術服務方案」合作大學 共同錄製 VR 實境課程,優化醫學教育, 並與國內餐旅大學接軌,協助國內餐飲相 關科系實習生及應屆畢業生赴海外培訓及 就業等,協助青商成長精進、拓展人脈、 擴展事業版圖、行銷臺灣國際形象,亦為 17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僑界永續發展注入新力量。 (九) 僑務委員會為配合中央政策 彌補臺灣產業人才缺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3 年 1 月 25 日以僑主 口,持續推動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計畫,但計畫執行 歲字第 1130800035H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招收僑生人數及留臺工作學生人數仍未達目標,僑務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3 年 5 月 8 日舉行會 委員會應審視開辦科系是否符合僑生實際需求,重新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檢討資源配置,評估達成合理成效。爰針對 113 年度 113 年 6 月 26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2107 號函 僑務委員會第 6 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 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項下「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預算編列 5 億 8,587 一、 產攜僑生專班規劃兼顧國家發展及僑生本 萬 1 千元,凍結 2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 身需求:以往僑生就讀偏向餐飲服務類科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系,以利返回僑居國發展。後本會為配合 國家政策,自 110 年起調整僑生專班開設 製造業、營造業、機構看護(長照)、農 業及電子商務(資料處理)等五大領域為 主。考量外界反映建議與學生就學意願, 滾動調整招生類科,113 學年開放招收服 務類科 600 人,以因應國內及海外臺商產 業人才需求,並讓學生能依據志趣有更多 元化的就學選擇。 二、 提高留臺工作學生人數: (一) 積 極 輔 導 承 辦 學 校 提 高 對 接 率 及 畢 業 率:為維護專班體制穩定性及品質,本會 除要求技高端及對接技專端科大加強對僑 生關懷輔導,增進僑生學習興趣及認同 感,並對相關升轉學制度檢視改進,把關 承辦技高學校、對接技專與實習機構,並 督導承辦學校遵循建教專法及實地訪視考 核,確保辦學品質及學生實習環境無虞。 (二) 強化僑生留臺意願:在法規制度上,本會 積極配合並協調國家發展委員會及勞動部 等相關部會依實際情形滾動調整評點制, 俾留用優秀畢業僑生在臺工作。具體審核 僑生身分,與相關部會協調便利僑生來臺 程式。就業輔導方面,辦理僑生就業系列 活動,採線上及實體併行辦理,建置全球 僑臺商人才平臺,供求職求才者運用,廣 宣評點制規定,宣導經濟部、勞動部辦理 之產業、僑生人才媒合活動,增加僑生留 17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臺工作人數。 三、 為「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包括「培育 生源」、「擴大招生」、「在學輔導」、 「就業輔導」等四大工作,透過落實本項 計畫預算以深耕僑教、培育生源,結合海 內外力量針對產攜僑生專班、四年制產學 合作企業學士班及一般僑生等持續擴大招 生、運用獎學金廣招僑生來臺就學、強化 在學輔導及畢業留臺管道等各面向,期達 致吸引更多僑生來臺升學及留臺工作之綜 效。 (十) 113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6 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3 年 1 月 25 日以僑主 訓研習」項下「輔導海外僑生來臺升學及畢業留臺」 歲字第 1130800035I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中「業務費」預算編列 1,168 萬 5 千元,相較 112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3 年 5 月 8 日舉行會 年度增加 320 萬 5 千元,漲幅 37.7%。經查近年僑生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技職專班招生結果,招收人數雖概呈增長,惟越南及 113 年 6 月 26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2107 號函 馬來西亞生源大幅下降,以馬來西亞入學人數卻由 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107 學年度 89 人下降至 111 學年度 42 人,降幅達 一、 近年產攜僑生專班入學人數及僑居地分 52.81%;另越南僑生入學人數由 107 學年度 1,068 布、招生情形及趨勢如下: 人減少至 111 學年度之 697 人,減幅亦達 34.73%。 (一) 成長情形:自 106 學年起產攜僑生專班入 綜上,僑務委員會應就近年生源人數差異癥結原因妥 學人數首度突破千人並逐年持續提升,疫 為研析,並依潛在生源國區域特性因地制宜擬定招生 情後 111 學年入學人數恢復上升趨勢,並 策略,持續強化招生推廣作為,俾利擴增僑外生之生 於 112 學年大幅成長。 源量能。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10 萬元,俟僑務委 (二) 區域分布:印尼及越南地區為我主要生源 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國,110 學年以前,合計入學人數約占總體 得動支。 人數 8 成 5。111 學年後緬甸、菲律賓及柬 埔寨等地區陸續迎來顯著成長,尤以緬甸 地區成長幅度最甚。112 學年印、越地區合 計人數雖降至總體人數 6 成 5,惟入學人數 均創新高。 (三) 生源特性:東南亞各國華裔家庭眾多,部 分家庭經濟不佳,透過產攜僑生專班產學 合作方式,減輕僑生經濟負擔,技高畢業 後可留臺繼續升學或返回僑居地僑臺商公 司服務,對僑生仍具相當吸引力;此外泰 國泰北地區、緬甸曼德勒、東枝、臘戌、 173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密支那,以及印尼棉蘭等地,僑華校學生 華文基礎普遍良好,均有生源開發空間, 成長潛力可期。 二、 因地制宜招生策略: (一) 鼓勵產攜僑生專班學校與生源國僑華校 締結夥伴學校,加強互訪交流,以增進僑 生對產攜僑生專班之瞭解。 (二) 具體審核僑生身分,與相關部會協調便利 僑生來臺程序。 (三) 各地駐外僑務人員因地制宜辦理在地宣 傳活動,除前往本會備查之僑華校辦理招 生宣導活動外,更逐步建立與各地主流學 校及教育主管機關合作關係,深入當地主 流學校推廣產攜僑生專班,以拓展產攜僑 生專班招生對象,提升招生成效。 (四) 針對馬來西亞僑生來臺多升讀大學部,本 會併以 112 年增設之「四年制產學合作企 業學士班」為推廣主力。 (十一) 僑務委員會 112 年社群網站營運及行銷推廣,並分別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3 年 1 月 25 日以僑主 以 2 項標案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 Twitter、Instagram 歲字第 1130800035J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營運及行銷、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 Facebook、LINE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3 年 5 月 8 日舉行會 社群營運及推廣)公開招標,然觀察僑務委員會之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Twitter 及 Facebook,可發現除特定節慶貼文,一般 113 年 6 月 26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2107 號函 推廣文宣「貼文按讚數」多侷限於數十至百,雖較 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111 年精進,仍需提升以利政策推廣。僑務委員會 113 一、 有關「113 年度本會臉書、LINE 營運及行 年度亦有公告「113 年度僑務委員會 X、Instagram 銷採購案」及「113 年度本會 X、Instagram 營運及行銷」採購案,112 年度之成效是否需要檢 營運及行銷採購案」,旨在傳遞政府施政 討?並提出精進計畫?爰針對 113 年度僑務委員會 理念、溝通僑務工作目標等,依各業務單 第 7 目「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僑務 位需求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由僑 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 2,299 務通訊社統籌執行,共計 1,876 千元,整 萬 2 千元,凍結 1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 合資源提高執行效率。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 社群媒體現況及未來精進方向如下: (一) 113 年度臉書、LINE 營運及行銷:臉書粉 絲專頁「僑務委員會 OCAC」自 103 年開通, 迄今追蹤人數達 17 萬,LINE 官方帳號好友 數達 11 萬餘。112 年成效包括設計貼近受 眾的圖文,提升互動率及觸及率;113 年將 17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持續維持貼文品質,串聯各社群平臺,深 化受眾識別度,提升曝光及互動表現。 (二) 113 年度 X、Instagram 營運及行銷:全英 文 X 及 IG 官方帳號於 111、112 年開通, 至 112 年底 X 追隨人數達 15 萬,IG 追蹤近 8 千。112 年成效顯著,提升追隨及互動率; 113 年將持續優化圖文內容,增加趣味活 動,提升政策資訊觸及。 三、 本會將隨社群平臺演算法調整,持續發想 互動性強的社群內容。 (十二) 僑務委員會為智能僑務服務,開闢智能化新服務管 一、 本會僑務資料智能分析及運用規劃計畫, 道,推動僑務資料智能分析及運用規劃計畫,期建置 係透由導入 i 僑卡,藉以掌握服務對象, 僑務決策輔助、僑胞服務及民生應用分析系統,以實 並建置僑務高價值資料庫,提供僑胞精準 現僑務資料數位轉型,並提供更精準化之全球僑胞服 服務及促進多元交流。本會對於 i 僑卡蒐 務,計畫期程為 111 至 114 年度,計畫工作項目包括 集保有個資部分,係屬低度機敏資訊且為 建置高價值資料庫、導入 i 僑卡、建立掌握服務對象 個資蒐集最小化,對於個資保護部分,已 機制、規劃僑務智能客服動態整合服務系統等,惟系 落實強化資安防護及管控措施;至機關對 統存管跨國海外臺灣僑胞個資,僑務委員會允宜審慎 其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保護等隱 評估機關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及核心資通系統,除研謀 私權部份,本會業依歐盟 GDPR 一般資料 強化資安防護及管控措施外,更要定期進行資安健 保護規則之精神,訂定相關隱私權及資訊 檢,以及同仁之資安教育,以確保資通安全。 安全宣告,並於申辦時同步上線,以確保 僑胞權益。 二、 本會對於僑務資料之資安防護及個資保護 等攸關僑胞權益部分甚為重視,考量本計 畫為本會重點業務項目,足認定為機關核 心權責所在,爰將 i 僑卡服務網站納入本 會核心資訊系統,並就 i 僑卡發行量及與 外單位介接情形,持續滾動檢討機關資通 安全責任等級;並配合資通安全管理法規 定之公務機關應辦事項,辦理各項資通安 全健診及安全性檢測,以強化經管僑胞個 資管理及防護措施,並要求同仁依規定完 成相關資安訓練,以確保資通安全之妥適 性。 (十三) 僑務委員會自 103 年實施「評點制」,有助於優秀畢 為留用優秀僑生人才,本會積極配合並協調相 業僑外生留臺工作,惟查雇主及僑外生多反映評點制 關部會依實際情形滾動調整評點制,俾留用優 17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申請程序繁複(繳交文件很多、文件需認證)、雇主 秀畢業僑生在臺工作,相關作為謹說明如次: 資格限制嚴格須達一定規模(資本額 500 萬元、營業 一、 已與勞動部及相關部會協調推動放寬評點 額 1,000 萬元)、工作類別限制多(僅為專門性或技 制事項如下: 術性工作、餐飲旅館服務類科有限制),申請過程遭 (一) 簡化評點制申請文件:放寬馬來西亞、印 遇許多困難,相較於聘僱本國人無須申請,影響雇主 尼、越南、泰國等地區僑外生申請文件, 聘僱及僑生留臺意願甚大,鑑於僑生畢業後留臺工作 不須驗證。 有助於滿足企業用人需求,為留用所培育之人才,僑 (二) 協助提高配額人數:每年滾動檢討調整各 務委員會應積極與相關部會協調,並提出鼓勵僑生留 年度配額人數,113 年度調增至 7,000 名。 臺工作輔導辦理情形與精進方案,以擴大留用僑生。 (三) 放寬適用對象:學歷部分新增「副學士學 位」(製造、營造、長期照顧、農業及電 子商務等相關科系)。 (四) 增加評分項目:新增「就讀配合國家政策 所開設專班或經由 G2G 管道入學之畢業僑 外生」、「在校就讀期間領取獎學金或成 績優異者」、「在學期間實習經驗」等部 分項目評分。 二、 本會於「強化人口及移民政策首長會議」 或「擴大吸引及留用僑外生」工作小組中 積極反映意見,目前刻正跨部會協調事項 如下: (一) 建議取消評點制,開放僑外生以個人工作 許可留臺工作。 (二) 取消評點制配額人數。 (三) 鬆 綁 雇 主 聘 僱 僑 外 生 之 資 本 額 及 營 業 額,降低僑生就業及企業聘僱人才門檻。 三、 辦理僑生就業博覽會:擴大辦理 2024 年僑 生就業博覽會,實體於臺北及高雄各辦理 1 場,線上續於「僑生 i 就業-全球僑臺商 人才平臺」網頁提供職缺訊息、媒合職缺, 並於 5 所大學辦理僑生就業講座,邀請相 關部會講解留臺相關規定,並請專業人資 及畢業僑生分享求職秘訣,未來將持續辦 理就業媒合活動,以擴大留用僑生。 四、 鼓勵企業聘僱僑生:辦理「2024 企業聘用 僑生就業說明會」,於北中南及線上共辦 理 4 場,邀集相關部會向國內企業、大學 校院僑輔老師,講解聘用僑生流程及相關 176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規定,鼓勵企業留用僑生人才。 五、 本會將持續蒐集意見,向勞動部及相關部 會反映雇主及僑生申請遭遇之問題,並透 過跨部會會議協商與溝通,以期透過各項 努力,落實擴大留用僑生之政策目標。 (十四) 僑務委員會配合推動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政策,輔導 一、 為提供海外僑生優質技職教育,本會廣納 技術型高中調整開設類科,於 110 年 8 月邀集已承辦 國內技術高級中等學校與技專校院共同辦 產攜僑生專班學校及有意開辦學校召開「產學攜手合 理產攜僑生專班,每年公告申請承辦產學 作僑生專班開班類科轉型會議」,鼓勵學校自 111 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原則,由各校自行依學 學年度起開設國內產業發展所需之製造業、營造業、 校規模及優勢類科提出計畫書,經本會、 機構看護(長照)、農業及電子商務等 5 大類科,並 教育主管機關,以及專家學者共同進行審 緩辦開班科別需求調查,爰服務業類科開班占比降至 查,112 學年通過申請審查者共有 26 校 79 34.09%,112 學年度則全面停止服務類科申請開班。 班,俾符合資格及規劃完善的學校有機會 111 學年度招生結果所需 5 大類科實際招收人數占比 參與海外招生作業,爰 26 校 79 班是學校 偏低,其中營造業類科尚無學校開設,而照顧服務類 可招生之最大量能班級數,尚非本會招生 科僅開設 1 班;112 學年度開設結果,順利成班數為 目標數。 18 校 57 班,較核定數 26 校 79 班仍未如期,允研謀 二、 至於營造類科及機構看護類科開班較少情 善策,俾達擴大培育及留用專業技術人才之計畫目 形,細查國內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有開設 標。 營建類科及機構看護類科數量本就不多, 私立技高開設營建類科不足 5 校,且囿於 實習場域不定,國內建教專班實習機構評 估亦未有成功案例;機構看護類科則囿於 產業薪資低、工時長,職務較無成長空間 等,國內建教專班亦面臨招生困境,此外 考量相關實習崗位安排須符合「高級中等 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之規定,爰學校申請開班及僑生選讀意願 均不高。本會將持續與教育部協商,並邀 請有營造、機構看護類科之學校共同研 商、意見交流,並鼓勵其申請開班。 三、 「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具體作法,包括 「培育生源」、「擴大招生」、「在學輔 導」、「就業輔導」等四大工作,其中於 擴大招生面向,採取擴大開辦校科提升招 生量能、擴大華語文學習能量與華語文能 力多元認證、強化保薦單位聯繫網絡、擴 增僑生獎學金、辦理海外實體數位招生宣 177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導活動等策略,執行方式如下: (一) 廣納國內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與技專校 院共同辦理產攜僑生專班。 (二) 調整產攜僑生專班開辦類科。 (三) 協助產攜僑生專班技高、技專承辦學校前 往海外招生,以整合招生資源,擴大招生 量能。 (四) 設立頂尖僑生獎學金及學校免學費方案。 (五) 強化海外僑生華語文能力以適應未來就 學生活,擴大華語文學習能量與華語文能 力多元認證,輔助海內外學校辦理華語文 課程。 (十五) 僑務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 一、 人力配置情形:基金會為推動既有及創新 海華基金會)113 年度預算案總收入與總支出同額編 業務,扣除董事長及副董事長,歷年員工 列 1,426 萬 5 千元(無短絀或賸餘),較 112 年度 數大約維持 5-7 人,執行長則視業務需要 1,361 萬 9 千元增加 64 萬 6 千元,增幅 4.74%。海華 由主管機關派兼或聘請專業經理人,目前 基金會近年營運支出結構容待檢討。經查截至 112 基金會員工總計 6 人,其中執行長係由本 年 8 月底止,海華基金會人員之組成包括董事長、副 會參事兼任,不另支薪,另增聘兩名管理 董事長、執行長各 1 名,其中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為無 職副執行長則聘請外部專業人士專任,期 給職,另有組長及組員各 2 名。復揆其人事費支用情 加強內部管理及提升工作效能。 形,決算數自 108 年度起逐年增加,113 年度預算案 二、 人事費用占比增加原因:為增加基金會業 編列 550 萬 3 千元,係 108 年度決算數 234 萬 9 千元 務動能,自 110 年第 4 季起,基金會聘請 之 2.34 倍,惟海華基金會業務推動量能漸趨弱化, 專業經理人專任執行長,另因疫情影響, 人事費占比卻逐年上升。111 年度總支出 767 萬 5 千 部分業務停辦或改線上辦理,致業務費支 元中,用以支付人事費者計 53.49%,已逾半,且海 出減少,而人事費占比增加。112 年疫情 華基金會復於 113 年度預計增置副執行長及辦公室 舒緩,因應業務重啟及擴大業務辦理量 主任各 1 名,妥適性容待商確。 能,並評估整體人力需求及配置,基金會 考量聘用專業經理人之效益未如預期,經 董事會檢討停聘專業經理人,調整增聘兩 位管理職人員(副執行長及辦公室主任), 執行長則請主管機關派任熟稔基金會業務 之參事兼任,期加強內部管理及提升工作 效能,另目前辦公室主任出缺後,並未補 實,後續將再視業務推動需求審酌遴聘。 三、 未來業務推動重點:基金會持續深化業務 推展,113 年規劃主要業務包括海外師鐸 獎、海華文教志工團、僑校參訪團及行政 178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管理研習班,並輔助海外僑校及國內外團 體辦理僑教相關活動等,將持續追蹤其辦 理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以因應外部監督。 (十六) 僑務委員會為強化對新南向國家僑臺商之金融支 四、 截至 113 年底止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 援,協助赴新南向國家投資之我商及當地僑臺商順利 金共募得資金為 13 億 5,500 萬元,占計畫 取得營運所需資金,擬定「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 原訂目標 67.75%,其中由政府、公股銀 金配合新南向政策增資計畫」擴大財團法人海外信用 行及非公股銀行挹注經費分別共 8 億 保證基金規模,總經費 20 億元,計畫期間自 106 至 1,300 萬元、4 億 5,000 萬元及 9,200 萬 108 年度,共為期 3 年,其中 12 億元由政府撥補, 元,目標達成率分別為 67.75%、100%及 餘 8 億元則由國內銀行捐助分別為公股銀行 4 億 26.29%。 5,000 萬元及非公股銀行 3 億 5,000 萬元。截至 112 五、 查該增資計畫,政府及公股銀行均能依分 年 8 月底止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共募得資金 配金額比率捐助,惟基金合作金融機構以 為 13 億 4,505 萬元,占計畫原訂目標 67.25%,其中 民營銀行及外國銀行為多數,而該等銀行 由政府、公股銀行及非公股銀行挹注經費分別共 8 並無配合政府政策捐款之義務,基金向其 億 805 萬元、4 億 5,000 萬元及 8,700 萬元,目標達 募捐並無強制力,爰執行成效未如預期。 成率分別為 67.34%、100%及 24.86%,非公股銀行募 基金亦積極透過金管會及銀行公會協助, 款金額與捐助目標 3 億 5,000 萬元間尚有大幅差距, 並一一前往拜訪我國各民營銀行董事長或 成效欠佳。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應研謀對策, 總經理等。 提升對銀行之募款能力,使所需資金儘速到位,俾達 六、 雖增資計畫捐助資金未完全到位,然因增 成擴增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對海外臺商融資 資後基金規模已擴大,承擔風險能力增 服務能量之政策目的。 加,銀行送保意願大幅提升。106 年至 111 年該基金全體融資金額及新南向融資 金額顯著成長。本會將賡續督導該基金積 極配合政策,加強對海外僑臺商提供貸款 信用保證,督促基金向銀行募款,並依計 畫編列預算續予捐助基金,以厚實基金規 模,提升風險承擔能力,發揮基金設立功 能,以協助僑臺商事業發展並布局全球市 場。 (十七) 有關僑務委員會派駐巴西聖保羅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本案調查結果業於 113 年 1 月 3 日公告於本會 所發生之性騷事件,雖經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多次澄清 官網即時新聞澄清專區,內容簡要說明如下: 說明,惟被害者仍透過在野黨立委表示自身因事件遭 一、 本會依規定組成專案小組並於 112 年間共 到降職、減薪等不當處分;據僑務委員會 112 年 10 召開 5 次會議始完成調查程序,嗣提報同 月 27 日之新聞澄清稿,於 112 年 10 月 2 日立法院外 年 12 月 15 日本會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 交及國防委員會決議後,僑務委員會已積極成立 5 查小組會議審議,審議結果「性騷擾成立」 人調查小組,其中包括 3 位會外委員,即啟動申訴調 並建議予以被申訴人申誡一次之懲處,經 179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查程序,並訂於 112 年 11 月 7 日召開第 1 次申訴調 本會甄審、考績暨進修甄審委員會決議通 查會議,被害者亦通知將委託律師到場申訴說明;上 過,並於同年 12 月 28 日核布懲處令。 述處置足見僑務委員會已充分行動,然而網路搜尋相 一、 基於性騷擾零容忍態度,本會訂有「僑務 關新聞仍以在野黨記者會內容為標題,僑務委員會委 委員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 員長澄清則僅在內文呈現,致社會大眾仍有諸多誤 點」,並於 112 年 4 月 21 日訂定本會駐外 解。綜上,爰請僑務委員會於性騷擾申訴調查會議結 機構性騷擾申訴案件處理流程,以完備本 束後,應將調查結果在不涉及當事人隱私之前提下公 會同仁(含駐外人員)性騷擾防治之權益。 開。 (十八) 查 113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3 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 一、 「非洲計畫」中,本會主責為「僑民鏈結」 僑教中心服務」項下「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與 項目,本會持續與相關部會機 關共同合 培訓活動落實僑務工作」中「非洲計畫」以「非洲僑 作,以臺灣優勢對接海外僑界人脈與資源 民鏈結經費」預算編列,預算係以「建構僑界紮實聯 為主軸,同時強化非洲臺商總會及各地區 絡網路」、「廣設僑界急難救助體系」、「落實語言 商會聯繫服務,運用僑臺商組織力量及在 文化交流提高我國能見度」及「加強聯繫與鏈結非洲 地優勢,協助國內產學研布局非洲市場, 僑臺商」等四大主軸。非洲計畫已推動多年,且蔡總 同時促進非洲僑臺商產業升級與發展。 統 112 年 9 月率團訪問非洲友邦史瓦帝尼王國宣布將 二、 有關修訂「非洲計畫」事,本會業配合跨 提非洲計畫 2.0,僑務委員會應滾動檢討各項活動之 部會工作進程,定期彙蒐當地僑臺商及僑 成效,妥為規劃 113 年度非洲計畫預算之用途,協輔 界建議,於 112 年 12 月 27 日以僑民歐字 政府推動非洲計畫。 第 1120100403 號函將旅居非洲僑臺商之 具體建議送外交部參處,未來將持續精進 各項活動規劃,並依僑臺商實際需求滾動 調整,協助提升僑臺商事業競爭力,促進 臺灣與非洲商機交流。 (十九) 近年僑務委員會大力推動設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 一、 政府以跨部會資源整合方式全力推動臺灣 心,爭取歐美地區華語文學習市場,主打正體字及具 華語教學品牌 臺灣特色之華語文教學,以有別於中國的孔子學院, 臺灣與美國在 109 年 12 月共同啟動「臺美 惟查目前各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相關招生等文宣,辨 教育倡議」,強化臺美之教育連結,臺灣 識度不高,無法突顯臺灣形象及品牌特色,建議僑務 成為美國推展華語文學習之重要夥伴。我 委員會在文宣行銷方面應通盤規劃,以國家層次出 政府在國家發展委員會與國家安全會議就 發,打造臺灣品牌形象,提升臺灣於國際社會之能見 國家發展及國際合作方向之指導下,結合 度。 教育部、外交部及本會共同提出「華語教 育 2025 計畫」,彙結跨部會資源,透過與 歐美政府間合作、校對校合作模式,以國 家隊形概念共同輸出我優質華語文教育, 以國家整體力量爭取海外華語文市場。本 會則以「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為基 180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礎,運用僑校(團)長期深耕主流社區之 網絡設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迄 113 年計協輔設立 84 所,展現自由民主多元的 教學特色,符合崇尚自由民主歐美國家對 華語文的學習需求。 二、 持續打造「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品牌特 色,推廣具臺灣文化特色之華語文教學 本會自編《來!學華語》正體字二語教材 作為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主要學習內容, 並開辦以教材為核心之師資培訓,出版專 屬教材並培育專業師資;積極協輔學習中 心教師及於主流中小學任教之臺裔教師參 與僑教中心舉辦之臺灣文化導覽活動,認 識臺灣豐富多元文化;另鼓勵學習中心學 員參加來臺活動,親身體驗臺灣自由民主 文化與生活,推動雙向文化交流和語言學 習。 三、 創新強化「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品牌形 象,以國家層次出發,打造臺灣品牌 本會以國家層次出發,進行學習中心品牌 統一行銷,各學習中心則因地制宜於當地 發展獨特教學特色及招生營運模式,本會 品牌行銷作為包含:重新設計具臺灣意象 之學習中心標誌、製作新版多國語言招生 宣傳影片,以及推出學習中心招生宣傳網 站,並搭配廣告投放、社群媒體整合行銷 等策略,持續打造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整 體臺灣品牌形象。 (二十)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於美國鳳凰城設 一、 查台積電赴美國鳳凰城設廠相關業務由駐 廠,將有數千位國人長期移居當地。因應當地僑務工 洛杉磯辦事處負責,其中有關僑務業務由 作增加,爰要求僑務委員會積極研議僑務秘書之人力 駐洛杉磯辦事處洛杉磯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規劃以及未來辦事處之設置等計畫。 處理,目前本會派駐洛杉磯華僑文教服務 中心設有主任 1 人,副主任 2 人,均配合 駐處及亞利桑那州僑務活動,不定期前往 關心僑社聆聽需求,並與台積電建立聯繫 窗口,適時提供移居國人家庭教育及生活 等必要之協助。 18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 至設置辦事處乙節,須衡諸臺美關係等各 複雜面向,應由外交部全盤審慎研議,另 本會設置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及與駐外 館處合署辦公地點均係在設有駐外館處地 點,查鳳凰城尚未設處,倘未來設處後, 經評估僑界有強烈需求,本會將盡力爭取 駐外員額。 (二十一) 陳委員以信關心僑務委員會於義大利米蘭新設辦事 一、 本會於海外推動服務工作考量資源及人力 處,惟僑務委員會因人力不足,不只義大利米蘭無法 情形,均須就僑區環境、僑情特性及當地 設置僑務秘書,連義大利羅馬辦事處亦由外交部之外 設置條件採取多元策略,本會目前於歐洲 交人員代理僑務秘書,爰要求僑務委員會積極爭取派 共派駐 6 名僑務人員,包括法國 2 人、德 駐僑務秘書,最大運用新設辦事處之用意。 國柏林 1 人、法蘭克福 1 人、英國 1 人及 荷蘭 1 人,為發揮駐外人力最大綜效,要 求人員除辦理原本駐在國僑務工作外,並 應加強歐洲境內僑界僑務資訊服務,匯聚 僑區橫向資訊交流,強化周邊國家僑務服 務,肩負辦理周邊國家(地區)僑務資訊 傳遞與聯繫工作。 二、 經查長期居住在義大利之臺僑 約 1,500 人,與英(約 5 萬人)、法(約 1 萬人) 及德國(約 8,000 人)等地區相比,臺僑 人數較少,爰就僑務業務推動而言,目前 暫無設置僑務秘書之急迫需求。 三、 另查本會於海外僑教中心及駐外館處共 39 個據點,派駐 57 位駐外僑務人員,惟受限 經費及人力,因此在僑胞人數較少之地 區,皆由外交部之外交人員兼辦僑務業 務,並適時給予敘獎鼓勵。 四、 綜上,爾後本會仍將持續評估義大利及米 蘭轄區之僑務業務量,倘有急速增加之情 事,將協洽駐處提供相關資料,以利向外 交部爭取預算員額。 (二十二) 鑑於國人於海外遭遇性騷擾相關事件,或因不熟悉當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25 日以僑人 地語言、環境,復以性別暴力難以言說之特殊性,特 二字第 1131000442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辦理 別需要臺灣當地機構給予協助。而我國駐外、僑務單 情形如下: 位,時常是海外國人第一時間求助的對象,其性別意 本會將透過全球僑胞服務數位平臺、海外急難 18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識更為重要。上述單位之作為,應符合我國已通過之 救助協會及提供性別平權申訴管道等方式,提 國際公約及性別平等相關法規,給予性別暴力被害人 供海外國人於海外遭遇性騷擾相關事件之協 最大協助,避免造成二度傷害,且杜絕縱容性騷擾的 助,同時配合修正「僑務委員會性騷擾防治措 文化。爰此,僑務委員會應強化國人於海外遭遇性騷 施申訴及懲戒要點」及「僑務委員會駐外機構 擾之協處作為,加強駐館單位及僑務人員之性別平等 性騷擾申訴案件處理流程」,以完備本會性騷 意識。例如定期檢視性騷擾協處作為、性別事件處理 擾申訴流程,藉以保障本會同仁權益,並以多 機制、對員工之性別平等意識培力是否足夠,以給予 元方式規劃性平相關課程,提升同仁性別意 國人最大支持,亦維護臺灣國際形象。為使僑務委員 識,深化本會全員(含駐外人員)性平及性騷 會加速推動上述措施,爰要求僑務委員會針對上述措 擾防治觀念,促進多元和包容性的工作文化養 施,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具體 成,減少性別歧視和性騷擾的發生,以給予國 精進作為之書面報告。 人最大支持,並維護臺灣國際形象。 (二十三) 113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5 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培 一、 本會各項培訓活動均辦理滿意度調查及滾 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中「業務費」 動式檢討活動規劃及主題內容,112 年培 預算編列 1,808 萬 4 千元,較 112 年度增加 432 萬 3 訓班回饋問卷調查滿意度均達 9 成 5,整 千元。本計畫係辦理各項僑臺商事業經營培訓活動, 體反應良好;另本會近年均分析經貿活動 培植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事業發展,僑務委 參加情形,以及參與交流廠商名錄等資 員會應針對 113 年度預算增加之用途及效益評估妥 料,分別公布於本會統計年報與官網「僑 為規劃,並掌握長年具體成果,進行各項活動之滾動 臺商專區」。 檢討。 二、 113 年度配合政府「2050 淨零轉型」等政 策,規劃辦理 7 梯次專業培訓活動,主題 涵蓋產業數位資安、連鎖加盟創新服務與 品牌經營管理、ESG 永續管理、精準數位 行銷、餐飲食品安全管理、智慧低碳農業 永續經營管理及智慧能源,計培訓海外僑 臺商 184 人次,除主題專業課程外,並結 合國內大型會展活動,促進海內外商機交 流,依滿意度調查結果顯示對學員發展事 業有幫助程度平均達 9 成 6,整體評價滿 意度平均達 9 成 8。 (二十四) 查 112 年各國均已解除防範新冠肺炎疫情管制措 一、 本會每年依據「中華民國各界慶祝國慶籌 施,僑務委員會應研議鼓勵僑胞返國參加慶典活動方 備委員會工作計畫要點」訂定僑務委員會 案,並運用獎補助措施,吸引僑胞返國觀光,藉此宣 僑胞回國參加慶典接待與服務計畫,並訂 傳臺灣景點,積極行銷臺灣,促進經濟活絡。 定「僑務委員會補助十月慶典回國僑胞參 加旅遊活動作業要點」,據以辦理並積極 鼓勵僑胞返國參加慶典相關旅遊補助事 宜。 183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 為鼓勵國內符合「僑務委員會補助十月慶 典回國僑胞參加旅遊活動作業要點」之旅 行業者承作慶典旅遊,本會 112 年業請交 通部觀光署、各縣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臺灣觀光協會等單位廣為周知該要點,計 43 家國內旅行業者結合臺灣各地特色及 觀光亮點,並搭配世界客家博覽會及部落 旅遊等活動,推出 118 條 3 天 2 夜以上旅 遊路線,橫跨全臺北、中、南、東及離島 地區。 三、 配合「疫後振興」政策,並參酌交通部觀 光署「加速擴大吸引國際觀光客方案」, 本會 112 年優予補助慶典旅遊方案,以促 進僑胞在臺消費,提升國內觀光收益,總 計 112 年申請慶典旅遊補助僑胞人數為 2,336 人。相關措施說明如下: (一) 維持旅遊補助額度為 3,000 元及旅遊活 動期間至 10 月 31 日:本會 109 年至 112 年特將回國參加慶典僑胞之旅遊補助額度 由每人新臺幣 2,400 元調增為 3,000 元, 並且將旅遊活動期間從 9 月 20 日至 10 月 20 日延長至 10 月 31 日,僑胞申請旅遊補 助則須於 112 年 8 月 1 日(含)以後入境 才可申請,期提升僑胞於國內旅遊之誘因。 (二) 配合政策擴增旅遊路線:考量國慶晚會因 於軍事基地舉辦,須事先報名才能參加活 動,並配合「疫後振興」等政策,僑胞除 參加國慶大會、國慶晚會或國慶焰火外, 額外增加本會 i 僑卡特約商店的旅遊補助 路線,期能藉此提升臺灣各產業的行銷力 道,增進僑胞對臺灣產業的認識。 (三) 推廣慶典旅遊:本會業已建置十月慶典旅 遊網站,提供僑胞瀏覽各承作旅行社及行 程路線等資訊,並藉由本會官網、僑務電 子報、臉書官方粉絲專頁以及 LINE 等管道 進行宣傳。 (二十五) 查 113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3 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 一、 「非洲計畫」中,本會主責為「僑民鏈結」 18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僑教中心服務」項下「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與 項目,本會持續與相關部會機關共同合 培訓活動落實僑務工作」中「非洲計畫」以「非洲僑 作,以臺灣優勢對接海外僑界人脈與資源 民鏈結經費」預算編列,預算係以「建構僑界紮實聯 為主軸,同時強化非洲臺商總會及各地區 絡網路」、「廣設僑界急難救助體系」、「落實語言 商會聯繫服務,運用僑臺商組織力量及在 文化交流提高我國能見度」及「加強聯繫與鏈結非洲 地優勢,協助國內產學研布局非洲市場, 僑臺商」等四大主軸。非洲計畫已推動多年,且蔡總 同時促進非洲僑臺商產業升級與發展。 統 112 年 9 月率團訪問非洲友邦史瓦帝尼王國宣布將 二、 有關修訂「非洲計畫」事,本會業配合跨 提非洲計畫 2.0,僑務委員會應滾動檢討各項活動之 部會工作進程,定期彙蒐當地僑臺商及僑 成效,妥為規劃 113 年度非洲計畫預算之用途,協輔 界建議,於 112 年 12 月 27 日以僑民歐字 政府推動非洲計畫。 第 1120100403 號函將旅居非洲僑臺商之 具體建議送外交部參處,未來將持續精進 各項活動規劃,並依僑臺商實際需求滾動 調整,協助提升僑臺商事業競爭力,促進 臺灣與非洲商機交流。 (二十六) 因應我國目前人口結構老化危機,僑務委員會積極配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3 年 2 月 6 日以僑生 合國家發展委員會人口及移民政策,擴大培育及留用 就字第 1130500251 號函復立法院,茲摘述內容 僑生人才,強化我國國際競爭力,包含輔導技術型高 如下: 中調整開設類科。惟 111 學年度招生結果所需 5 大類 一、 為提供海外僑生優質技職教育,本會廣納 科實際招收人數占比偏低,其中營造業類科尚無學校 國內技術高級中等學校與技專校院共同辦 開設,而照顧服務類科僅開設 1 班;112 學年度開設 理產攜僑生專班,每年公告申請承辦產學 結果,成班數為 18 校 57 班,較核定數 26 校 79 班仍 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原則,由各校自行依學 未如期。爰請僑務委員會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 校規模及優勢類科提出計畫書,經本會、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教育主管機關,以及專家學者共同進行審 查,112 學年通過申請審查者共有 26 校 79 班,俾符合資格及規劃完善的學校有機會 參與海外招生作業,爰 26 校 79 班是學校 可招生之最大量能班級數,尚非本會招生 目標數。 二、 至於營造類科及機構看護類科開班較少情 形,細查國內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有開設 營建類科及機構看護類科數量本就不多, 私立技高開設營建類科不足 5 校,且囿於 實習場域不定,國內建教專班實習機構評 估亦未有成功案例;機構看護類科則囿於 產業薪資低、工時長,職務較無成長空間 等,國內建教專班亦面臨招生困境,此外 考量相關實習崗位安排須符合「高級中等 18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之規定,爰學校申請開班及僑生選讀意願 均不高。本會將持續與教育部協商,並邀 請有營造、機構看護類科之學校共 同研 商、意見交流,並鼓勵其申請開班。 三、 「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具體作法,透過 培育生源、擴大招生、在學輔導、就業輔 導等四大工作,深耕僑教、培育生源,結 合海內外力量針對產攜僑生專班、四年制 產學合作企業學士班及一般僑生等持續擴 大招生,此外將運用獎學金鼓勵僑生來臺 就學,同時強化在學輔導及畢業留臺管道 等各面向,期達致吸引更多僑生來臺升學 及留臺工作之綜效。其中於擴大招生面 向,採取擴大開辦校科提升招生量能、擴 大華語文學習能量與華語文能力多元認 證、強化保薦單位聯繫網絡、擴增僑生獎 學金、辦理海外實體數位招生宣導活動等 策略,執行方式如下: (一) 廣納國內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與技專校 院共同辦理產攜僑生專班。 (二) 調整產攜僑生專班開辦類科。 (三) 協助產攜僑生專班技高、技專承辦學校前 往海外招生,以整合招生資源,擴大招生 量能。 (四) 設立頂尖僑生獎學金及學校免學費方案。 (五) 強化海外僑生華語文能力以適應未來就 學生活,擴大華語文學習能量與華語文能 力多元認證,輔助海內外學校辦理華語文 課程。 (二十七) 僑務委員會為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讀僑生技職專班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3 年 2 月 2 日以僑生 及各級學校,以培育更多優秀人才,每年皆邀集學校 就字第 1130500253 號函復立法院,茲摘述內容 組團赴馬來西亞、泰國、印尼、越南及緬甸等國家辦 如下: 理僑生技職專班聯合招生宣導。近年招收人數雖呈增 一、 近年產攜僑生專班入學人數及僑居地分 長,但越南及馬來西亞生源卻大幅下降,僑務委員會 布、招生情形及趨勢如下: 應就人數差異癥結原因進一步研析。爰請僑務委員會 (一) 成長情形:自 106 學年起產攜僑生專班入 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學人數首度突破千人並逐年持續提升,惟 186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告。 109-110 學年全球受到新冠肺炎疫情肆虐 影響,僑生對於來臺升學有所顧慮,入學 人數呈不穩定情況。疫情趨緩後 111 學年 入學人數恢復上升趨勢,並於 112 學年大 幅成長。 (二) 區域分布:印尼及越南地區為我主要生源 國,110 學年以前,合計入學人數約占總體 人數 8 成 5。111 學年後緬甸、菲律賓及柬 埔寨等地區陸續迎來顯著成長,尤以緬甸 地區成長幅度最甚。112 學年印、越地區合 計人數雖降至總體人數 6 成 5,惟入學人數 均創新高。 (三) 生源特性:東南亞各國華裔家庭眾多,部 分家庭經濟不佳,透過產攜僑生專班產學 合作方式,減輕僑生經濟負擔,技高畢業 後可留臺繼續升學或返回僑居地僑臺商公 司服務,對僑生仍具相當吸引力;此外泰 國泰北地區、緬甸曼德勒、東枝、臘戌、 密支那,以及印尼棉蘭等地,僑華校學生 華文基礎普遍良好,均有生源開發空間, 成長潛力可期。馬來西亞則因華教發達, 大都完成獨中學業,僑生來臺歷來以升讀 大學部為主力,占來臺僑生首位,保薦單 位發揮重要功效,而於初中畢業即來臺就 學之產攜僑生專班並非當地華人首選。 二、 因地制宜招生策略: (一) 鼓勵產攜僑生專班學校與生源國僑華校 締結夥伴學校,加強互訪交流,以增進僑 生對產攜僑生專班之瞭解。 (二) 各地駐外僑務人員因地制宜辦理在地宣 傳活動,除前往本會備查之僑華校辦理招 生宣導活動外,更逐步建立與各地主流學 校及教育主管機關合作關係,深入當地主 流學校推廣產攜僑生專班,以拓展產攜僑 生專班招生對象,提升招生成效。 (三) 海外聯合招生:本會會同產攜僑生專班技 高、技專招生學校組團前往各生源國家招 187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生宣導,以整合招生資源,擴大招生量能。 (四) 針對馬來西亞僑生來臺多升讀大學部,本 會併以 112 年增設之「四年制產學合作企 業學士班」為推廣主力。 (五) 具體審核僑生身分,與相關部會協調便利 僑生來臺程序。 (二十八) 近年僑務委員會大力推動設立臺灣華 語文學習中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3 年 1 月 25 日以僑教 心,爭取歐美地區華語文學習市場,主打正體字及具 學字第 1130200209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 臺灣特色之華語文教學,以有別於中國的孔子學院, 如下: 惟查目前各學習中心相關招生等文宣,辨識度不高, 一、 政府以跨部會資源整合方式全力推動臺灣 無法突顯臺灣形象及品牌特色,亦無法成功快速達成 華語教學品牌 取代孔子學院之目標,建議僑務委員會在文宣行銷方 臺灣與美國在 109 年 12 月共同啟動「臺美 面應通盤規劃,以國家層次出發,打造臺灣品牌形 教育倡議」,強化臺美之教育連結,臺灣 象,提升臺灣於國際社會之能見度。爰請僑務委員會 成為美國推展華語文學習之重要夥伴。我 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改 政府在國家發展委員會與國家安全會議就 善報告。 國家發展及國際合作方向之指導下,結合 教育部、外交部及本會共同提出「華語教 育 2025 計畫」,彙結跨部會資源,透過與 歐美政府間合作、校對校合作模式,以國 家隊形概念共同輸出我優質華語文教育, 以國家整體力量爭取海外華語文市場。本 會則以「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為基 礎,運用僑校(團)長期深耕主流社區之 網絡設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迄 113 年計協輔設立 84 所,展現自由民主多元的 教學特色,符合崇尚自由民主的歐美國家 對華語文的學習需求。 二、 持續打造「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品牌特 色,推廣具臺灣文化特色之華語文教學 本會自編《來!學華語》正體字二語教材 作為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主要學習內容, 並開辦以教材為核心之師資培訓,出版專 屬教材並培育專業師資;積極協輔學習中 心教師及於主流中小學任教之臺裔教師參 與僑教中心舉辦之臺灣文化導覽活動,認 識臺灣豐富多元文化;另鼓勵學習中心學 員參加來臺活動,親身體驗臺灣自由民主 188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文化與生活,推動雙向文化交流和語言學 習。 三、 創新強化「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品牌形 象,以國家層次出發,打造臺灣品牌 本會以國家層次出發,進行學習中心品牌 統一行銷,各學習中心則因地制宜於當地 發展獨特教學特色及招生營運模式,本會 品牌行銷作為包含:重新設計具臺灣意象 之學習中心標誌、製作新版多國語言招生 宣傳影片,以及推出學習中心招生宣傳網 站,並搭配廣告投放、社群媒體整合行銷 等策略,持續打造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整 體臺灣品牌形象。 (二十九) 據僑務委員會提供統計資料顯示,迄至 111 年 9 月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3 年 4 月 2 日以僑綜 12 日發行 i 僑卡,第 1 代僑胞卡發行量共 10 萬 8,588 證字第 1130700409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 張,占海外臺灣僑民人數 208 萬 4 千人之 5.21%,然 如下: 第 2 代 i 僑卡截至 112 年 8 月底止共核發 4 萬 2,789 一、 為邁向「智能僑委會」的目標並提供更契 張,占海外臺灣僑民人數亦僅 2.05%,第 2 代 i 僑卡 合僑胞需要的精準服務,本會於 111 年在 發行量顯有偏低,應予檢討。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於 3 確保資安及個資保護的前提下,發行新一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代 i 僑卡,以雲端服務形式突破時間與空 間的限制,成為政府跨境便民服務僑胞的 新管道。 二、 為提高 i 僑卡發行量,本會研擬各項精進 作為謹說明如次: (一) 結合本會活動參與:配合本會各項活動, 於報名參加活動時請僑胞一併申辦 i 僑 卡,俾利本會後續服務。 (二) 使用者意見回饋蒐整:本會擬具 i 僑卡使 用者回饋問卷,提供使用者體驗及回饋意 見,作為本會未來精進各項 i 僑卡服務功 能之基礎。 (三) 定期行銷推廣活動:利用本會社群網站平 臺定期辦理活動,並結合各項活動提高曝 光度。 (四) 介接外部資源擴大應用:例如享有本會 「全球華文網」提供的「HyRead ebook」 電子書、申請 MyViewBoard 使用權限的加 189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值服務等,提供 i 僑卡會員更多元化的加 值服務。 (五) 持續新增多樣化特約優惠:本會持續廣邀 國內外各領域優質商家加入特約商店行 列,提升僑胞申辦意願。 (六) 設置專區行銷宣傳:規劃於僑務電子報網 站架設「i 僑卡推廣專區」,便利 i 僑卡使 用者查找各項最新活動及優惠資訊;另亦 將持續透過影音素材等多元管道,積極推 廣 i 僑卡。 (三十) 目前僑務委員會於全球設置 16 處華僑文教服務中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3 年 2 月 27 日以僑民 心,查過去 104、105 年僑務委員會積極推動增設華 亞字第 1130100612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 僑文教服務中心,翻閱歷年預算書窺知,105 年已設 如下: 18 處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美國華府、金山、金山灣 一、 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設置與否,需考量 區、橙縣、洛杉磯、紐約、芝加哥、休士頓、波士頓、 當地政經情勢、僑區規模大小、僑界量能, 西雅圖、亞特蘭大、加拿大多倫多、溫哥華、菲律賓 中心設立及運作規模、效益,政府財政預 馬尼拉、泰國曼谷、澳洲雪梨、布里斯本、巴西聖保 算,兼須衡酌各地僑界之特性及實際需 羅等地),並預定增設法國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求,以全球視野進行整體規劃僑務布局。 然 107 年縮減僅餘 16 處至今。外交部近年持續增設 二、為提供尚未有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地區之僑 駐外館處服務旅外國人,僑務委員會為服務全球僑 社及僑胞優良的服務,本會採取多元服務 胞,應檢討增設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爰要求僑務委員 措施如次: 會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一) 於 110 年起在泰國、德國、法國、荷蘭及 報告。 南非,各分別增派僑務人員 1 人,擴增當 地僑務服務人力。 (二) 與駐外館處各合署辦公單位密切配合, 持續服務當地僑胞及推展僑務工作,全方 位宣傳臺灣多元文化與價值。 (三) 視情規劃安排本會首長前往僑區訪視, 並與重要僑團代表、榮譽職進行座談,傾 聽僑界建言及宣達本會及政府政策。 (四) 適時邀集無派員僑區重要僑團代表、榮 譽職進行線上座談,傾聽僑務需求及政策 建言,作為政策規劃之參據。 (五) 本會要求歐洲、中南美洲及非洲地區僑 務據點肩負起推動協辦周邊國家僑務資訊 傳遞與聯繫之工作,透過電子郵件、LINE 及僑務組臉書粉絲專頁等通訊媒介,與周 190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邊國家僑團僑領聯繫、提供相關協助,並 傳遞國內最新政策訊息,鼓勵僑領(胞) 踴躍參與各項僑界或本會活動。 (三十一) 為增進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風險承擔能力,提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19 日以僑商 升其保證能量,僑務委員會擬定「財團法人海外信用 海字第 1130300491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 保證基金配合新南向政策增資計畫」以擴大財團法人 如下: 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規模,然該計畫執行以來,向銀行 一、 本會為配合行政院「新南向政策工作計 募得款項逐年減少,致影響增資進度,應提出檢討精 畫」,強化對新南向國家僑臺商之金融支 進之具體措施。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於 3 個月內向立法 援,擬具「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配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合新南向政策增資計畫」報院,期透過增 資該基金新臺幣 20 億元擴大該基金規 模,提升其承保能量。 二、 鑒於民營銀行無配合政府政策捐款之義 務,爰截至 112 年底未能達成募款金額, 然因增資後基金規模已擴大,承擔風險能 力增加,銀行送保意願大幅提升,109 年 至 112 年 4 月並配合政策開辦 COVID-19(新 冠肺炎)專案,執行績效 106 年至 111 年 該基金全體融資金額及新南向融資金額顯 著成長,112 年因全球經濟受 COVID-19 後 疫情之高庫存、經濟成長趨緩及各國連續 升息等影響,致核保融資金額與前一年同 期相較呈現衰退。 三、 本會將賡續督導該基金積極配合政策,加 強對海外僑臺商提供貸款信用保證,督促 基金向銀行募款,並依計畫編列預算續予 捐助基金,以厚實基金規模,提升風險承 擔能力,發揮基金設立功能,以協助僑臺 商事業發展並布局全球市場。 (三十二) 僑務委員會為加強與全球僑胞聯繫與服務,辦理「僑 為邁向「智能僑委會」的目標,本會推動僑胞 務資料智能分析及運用規劃計畫-決策輔助、僑胞服 卡數位升級,於 111 年 9 月 12 日正式啟動新一 務及民生應用」,將導入二代僑胞卡 i 僑卡智能機 代之 i 僑卡的申辦、換發工作,本會將持續加 制,採僑胞申辦需身分認證文件網路上傳審核,僑務 強推廣力道,統整本會能量併結合外部資源與 委員會擬委外採購大數據資料庫建置,分析僑民專 創新多元之服務,推廣協輔僑胞申辦,提高僑 長、僑生資料,精準切合僑胞需求。然截至 112 年 胞申辦意願,i 僑卡發行率預計可穩定成長。 11 月中旬 i 僑卡已發卡數量 5 萬 1,246 張,近第 1 19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代僑胞卡發行量五成(比率 47%),占海外僑胞總數 2.46%,i 僑卡發行之核發數量偏低,僑務委員會應 積極推展,提高發卡量,俾達成計畫目標。 (三十三) 113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2 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辦 一、 有關國慶晚會場地擇選及活動相關籌備工 理返國僑胞慶典聯歡活動」預算,係配合中華民國各 作,原則係由承辦之縣市政府統籌辦理, 界慶祝國慶籌備委員會輪流於各縣市舉辦「國慶晚 並由中華民國各界慶祝國慶籌備委員會、 會」,共同分攤活動經費。惟經查近 2 年國慶晚會在 本會及文化部共同定期開會研商辦理情 戶外場地舉行,且遇晚會當天氣侯不佳,僑胞反應晚 形,近 2(111 年及 112 年)年分別由桃園 會活動雨天備案應再完善。僑務委員會作為「國慶晚 市政府(陽光劇場)及臺南市政府(空軍 會」協辦單位之一並分攤相關經費,建請與中華民國 臺南基地)承辦,兩地雖均為戶外場地, 各界慶祝國慶籌備委員會妥為規劃雨天備案,俾讓僑 惟本會事前即針對活動籌劃雨天備案;111 胞舒適觀賞晚會表演。 年桃園市政府係於僑胞座位區中每個座位 放置輕便雨衣,112 年國慶晚會活動前臺 南市即呈現磅礡大雨,本會隨即於高鐵及 臺鐵臺南站僑胞集結處、本會個別僑胞專 車等分發每位僑胞輕便雨衣因應。 二、 為避免僑胞參與國慶晚會活動時淋雨受 寒,未來各地方政府承辦國慶晚會時,本 會均將持續提醒承辦單位妥為規劃雨天備 案。 (三十四) 經查 111 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取消辦理臺灣華語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19 日以僑教 文學習中心校長及主任來臺參訪團,另學生來臺參與 學字第 1130200704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 青年研習的 111 及 112 年辦理情形也不盡理想。112 如下: 年起疫情已緩解,為利業務推展及提升實行效益,僑 一、 112 年關鍵指標執行成果較 111 年大幅提 務委員會應以為鑑,全盤審視相關工作改善計畫,並 升,工作推動逐步成長 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隨著全球疫情紓緩,本會 112 年度參據 111 告。 年相關推動情形及海外參與者反應,同時 衡酌預算額度及回應政策對象需求通盤考 量下,務實調整業務執行方法,以增加辦 理效益及擴大觸及對象,相關重要關鍵指 標均已達標;至學習中心訪團或青年學員 來臺參訪研習、鼓勵參加華測(含快篩) 等指標部分,經本會持續努力,相關成果 亦有大幅成長。除計畫原訂活動如期舉辦 之外,另 111 年部分精進方案亦賡續辦理, 如辦理海外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教學研討 19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會,以來臺參訪及在地研習等多元方式協 輔學習中心搭建網絡促進交流。本會持續 以提升既定政策績效及達成整體計畫方向 擬訂策略,不自限於原設定之目標值,而 係以落實達致計畫宗旨為目標持續精進。 二、 本會全盤審視「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 精進執行作為 以計畫主軸「協輔設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 心」面向而言,本會採質量兼具之協輔策 略,於申請設立、營運及年底績效評鑑等 各階段進行成果品質控管,持續助益各學 習中心招生與營運。此外,本會協導學習 中心發展穩定營運模式,善用自身在地優 勢,深耕生源開發工作,並透過舉辦座談 或研討會方式,進行典範複製及標竿學 習。為進一步策進學習中心招生能量,本 會 113 年推出新版學習中心招生影片,精 準鎖定目標市場群眾,製播多國語言版 本,另委託行銷顧問公司製作招生網站, 型塑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品牌形象。 (三十五) 僑務委員會協輔歐美地區僑校發展,特辦理「海外華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20 日以僑教 語文學習深耕計畫」,逐年增編預算擴大辦理規模, 學字第 1130200739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 加強於歐美主流社會推廣宣傳我優質華語文教學之 如下: 推動,相關執行應予加強,以達訂定之目標。另除歐 一、 本會積極推動泰北僑民教育工作,積極運 美地區之外,傳統僑校如泰北僑區僑教工作布局重要 用多元方案協助當地僑校發展,包括加強 性亦不容忽視,值此僑務委員會積極推動「擴大培育 訪視、編印及供應教材、補助辦理文教活 及留用僑生」中長程計畫,挹注大量預算加強推展相 動、購置電腦及課桌椅等設備、興(修) 關地區僑教及招生工作,僑務委員會應針對泰北地區 建校舍、辦理師資培訓、遴派役男支援教 強化僑教工作,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學及辦理教師獎勵,並透過補助聘用我國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籍教師、協輔開設簡易師範班、鼓勵聘用 畢業僑生、協導志工團體投入泰北志願服 務、遴派替代役男教學及就地培訓等方式 補充所需師資,以期紓解泰北僑校師資問 題及改善僑校軟硬體設施,使僑校能持續 發展,加強泰北僑校與我聯繫。 二、 另為助益擴展回臺升學生源,近年亦協助 泰北僑校建立與臺灣之連結,推動僑教發 193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展數位化及整合資源,本會推動「擴大培 育及留用僑生」中長程計畫,於泰緬地區 串接當地大型僑校成立「僑生回臺就學區 域僑校聯盟」;增加預算鼓勵僑校教師久 任及加強配合推展本會僑教及僑生倍增工 作,增加補助名額及額度補助僑教自聘我 國籍教師及補助僑校聘任僑生返僑居地僑 校任教;爭取預算持續補助僑校經費與國 內學校合開線上課程,紓解部分地區僑校 線上教學師資不足之困境。 (三十六) 僑務委員會為協助全球青商與臺灣連結,協助全球青 一、 本會自 110 年起舉辦全球青商潛力之星選 商事業發展,從 110 年起首度辦理「全球青商潛力之 拔,每屆遴選 30 人,提供業師輔導諮詢 星」選拔及輔導活動,經查 111 年度獲獎之 30 位海 及多元宣傳,累計辦理 3 屆共選拔 90 人, 外青商中,親自出席頒獎典禮僅一半青商得獎者,另 遍及六大洲計 21 國,成效良好,廣受僑 有 15 名獲獎者並未親自出席。112 年亦有 8 位獲獎 界好評。 者並未回臺參與「2023 年僑務委員會全球青商潛力 二、 為公開表揚獲獎青商,111 及 112 年均舉 之星邀訪團」,恐對於僑務委員會「透過舉辦青商選 辦實體與線上頒獎典禮並同步直播,分別 拔輔導、經驗分享交流、回臺參訪觀摩等多元措施, 有 15 位及 22 位得獎人自費搭機返臺親自 強化青商與臺灣之連結,增益青商與臺灣優勢資源對 領獎,另 111 年有 15 位得獎人囿於疫情不 接」之美意大打折扣,實際執行成效允宜積極研議精 克回臺,112 年 8 位得獎人因事業繁忙無 進。 法回臺及不克參與全球青商潛力之星邀訪 團活動。針對無法親臨典禮現場之得獎 人,係採行線上搭配動畫方式傳送獎牌頒 獎,並線上直播參與當日經驗分享活動。 三、 考量此項活動整合僑青需求,經評估其效 益良好,廣受僑青歡迎,爰自 112 年起列 「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專案推動,期 以青商為主軸,運用臺灣優勢輔導措施協 助推動,並在各僑區進行經驗分享與典範 及標竿學習,以擴充效益。 (三十七) 111 學年度僑生技職專班開設結果,所需 5 大類科實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27 日以僑生 際招收人數未如預期,112 學年度成班數亦低於核定 就字第 1130500622 號函復立法院,茲摘述內容 班數。觀諸產攜僑生專班改型後各類科開班情形,整 如下: 體招生結果未達計畫目標。至 112 學年度全面停止服 一、 為提供海外僑生優質技職教育,本會廣納 務類科申請開班後,核定技高端 26 校 71 班,順利成 國內技術高級中等學校與技專校院共同辦 班數共 18 校 57 班,占核定比率分別為 69.23%及 理產攜僑生專班,每年公告申請承辦產學 19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80.28%,開設結果仍未如期。建議僑務委員會開設專 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原則,由各校自行依學 班應與國內產業及人才需用政策結合,加強開設照服 校規模及優勢類科提出計畫書,經本會、 類科或能源類科等,並鼓勵僑生畢業後留臺工作,俾 教育主管機關,以及專家學者共同進行審 利挹注國內所需人才量能。爰請僑務委員會於 3 個月 查,112 學年合格審查者共有 26 校 79 班, 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可向海外招收僑生,爰 26 校 79 班是可招 生之最大量能班級數,尚非本會招生目標 數。 二、 加強開設照服類科及能源類科研析: (一) 照服類科:經查國內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 開設機構看護類科屬不多,同時屢經海外 僑界反映相關類科產業薪資低、工時長, 職涯成長空間受限等,僑生選讀意願較不 踴躍,國內建教專班亦面臨相同招生困 境。此外照服產業實習(工作)時段及屬 性與其他產業不同,實習崗位安排須符合 「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 益保障法」之規定,對語言能力要求也較 高,爰學校申請開班及僑生選讀意願均不 高。 (二) 能源類科:謹查技術型高中專業群科未設 有能源群科,僅就電機與電子群科得依學 習領域相關性升讀技專校院能源相關科 系,惟查國內私立技專校院開設相關科系 不足 5 校,目前尚無對接實例。在全球高 度重視氣候變遷與節能減碳趨勢下,能源 產業已為我國發展綠色經濟之重點新興產 業之一,本會將配合能源(經濟部)及教 育(教育部)主管單位,研商相關產業屬 性及實習場域符合專班規定,在我國相關 產業專業人才需求日增之情況下,鼓勵產 攜專班承辦學校申辦能源相關類科專班。 三、 本會將持續透過「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 培育生源、擴大招生、在學輔導、就業輔 導等四大工作,深耕僑教,結合海內外力 量針對產攜僑生專班、四年制產學合作企 業學士班及一般僑生等持續擴大招生,此 外以因應國內及海外臺商產業人才需求, 19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調整產攜專班開辦類科,並讓學生能依據 志趣有更多元化的就學選擇、運用獎學金 鼓勵僑生來臺就學,同時強化在學輔導及 畢業留臺管道等各面向,期達致吸引更多 僑生來臺升學及留臺工作之綜效。 (三十八) 僑務委員會為增進僑胞瞭解政府施政及海外僑情,提 僑務電子報往年採用 Google Analytics 數據分 供國內重要訊息與最新僑社新聞,透過「僑務電子報」 析報告作為分析及統計「僑務電子報」網站訪 作為主要強化僑社文宣之管道。經查僑務委員會於電 客人數及瀏覽人數之依據,惟 Google 於 111 年 子報網站維運採購需求說明書上,要求廠商應負責網 推出 Google Analytics 4,112 年 7 月 7 日起 站每日正常營運,以及依照使用者及管理者需求,提 原有的 Google Analytics 即將正式退場,經查 供友善之操作環境,然所訂相關指標之目標值未具挑 兩者間收集的數據及指標不盡相同,為觀察兩 戰性,實不利維運品質提升,僑務委員會允宜參酌過 者間之差異,爰 112 年度目標值由平均每月訪 往實際達成值,滾動檢討,俾透過績效目標管理,發 客人數 32,000 人,調整 為每 月 網頁 瀏覽 量 揮資源更大效益。 200,000 人次。為瞭解讀者需求,本會 113 年亦 辦理問卷調查及滿意度調查。此外為提升網頁 瀏覽量,與外部社群媒體合作,轉載文章,另 邀請新聞志工開立專欄,114 年度本會將視 113 年度各項指標數據結果,調整往後僑務電子報 網站之績效指標。 (三十九) 僑務委員會為留用政府培育優秀僑生人才,協助提升 一、 有關本會辦理回國升學僑生服務及留臺覓 企業及國家競爭力,辦理海外僑生回國升學及畢業僑 職相關經費,自 106 至 111 年度辦理回國 生留臺覓職相關經費近 5 年增逾 1 倍,然就業相關規 升學僑生服務及留臺覓職相關經費增長 定及媒合平臺運用之推廣成效容待檢討。僑務委員會 156,643 千元,其中以學費相關補助經費 應持續加強全球僑臺商人才平臺之推廣運用,俾協助 增幅最高,至留臺覓職及職涯規劃所用經 僑生瞭解產業趨勢及順利就業發揮所長,並協助國內 費,106 至 111 年度平均占 0.5%,並未增 企業及僑臺商洽覓優秀僑生人才,提升我國產業及僑 長。 臺商之國際競爭力。 二、 有關加強本會「全球僑臺商人才平臺」推 廣運用事,說明如下: (一) 為配合執行我國人口及移民政策,擴大培 育及留用僑生,加快提升國內勞動力,本 會 112 年依行政院核定之「擴大培育及留 用僑生」中程計畫及政府採購法程序委外 辦理僑生就業博覽會,採實體及線上併 行,並轉型推動多語版「僑生 i 就業」就 業專區網頁。 (二) 該平臺持續提供媒合職缺功能,及提供最 196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新留臺相關法規政策、線上履歷健檢、留 臺畢業生心得分享等資訊及服務,並為符 合來自各國僑生需求,提供正體華語、英 語、馬來西亞語、印尼語、馬來語、泰語、 越南語及緬甸語等多國語系。自 112 年 5 月 31 日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網站累積瀏 覽量達 109,675 人次。 (三) 本會辦理 8 場僑生就職講座,教導僑生如 何運用前揭網站資源求職,並辦理 4 場企 業說明會,向有意僱用僑生之企業宣傳平 臺訊息,未來將持續透過新聞稿、業務單 位群組、於與學校僑輔主管、僑生座談研 習等活動中廣宣,以期更多僑生知悉可運 用資源,擴大留用僑生人才。 (四十) 僑務委員會為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讀僑生技職專班 一、 近年產攜僑生專班入學人數及僑居地分 及各級學校,以培育更多優秀人才,每年皆邀集學校 布、招生情形及趨勢說明如下: 組團赴馬來西亞、泰國、印尼、越南及緬甸等國家辦 (一) 成長情形:自 106 學年起產攜僑生專班入 理僑生技職專班聯合招生宣導,另亦協同教育部等相 學人數首度突破千人並逐年持續提升,惟 關機關赴馬來西亞辦理招生說明,以利海外僑界瞭解 109-110 學年全球受到新冠肺炎疫情肆虐 國內教育發展現況、友善學習環境、最新升學資訊及 影響,僑生對於來臺升學有所顧慮,入學 政府照顧僑生措施等。近年辨理僑生技職專班入學人 人數呈不穩定情況。疫情趨緩後 111 學年 數雖有成長,然部分國家生源呈不穩定情況。鑑於 入學人數恢復上升趨勢,並於 112 學年大 3+4 僑生技職專班潛在生源主要源自東南亞各國,僑 幅成長。 務委員會應就近年生源人數差異癥結原因妥為研 (二) 區域分布:印尼及越南地區為我主要生源 析,並依潛在生源國區域特性因地制宜擬定招生策 國,110 學年以前,合計入學人數約占總體 略,持續強化招生推廣作為,俾利擴增僑外生之生源 人數 8 成 5。111 學年後緬甸、菲律賓及柬 量能。 埔寨等地區陸續迎來顯著成長,尤以緬甸 地區成長幅度最甚。112 學年印、越地區合 計人數雖降至總體人數 6 成 5,惟入學人數 均創新高。 (三) 生源特性:東南亞各國華裔家庭眾多,部 分家庭經濟不佳,透過產攜僑生專班產學 合作方式,減輕僑生經濟負擔,技高畢業 後可留臺繼續升學或返回僑居地僑臺商公 司服務,對僑生仍具相當吸引力;此外泰 國泰北地區、緬甸曼德勒、東枝、臘戌、 密支那,以及印尼棉蘭等地,僑華校學生 197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華文基礎普遍良好,均有生源開發空間, 成長潛力可期。馬來西亞則因華教發達, 大都完成獨中學業,僑生來臺歷來以升讀 大學部為主力,占來臺僑生首位,保薦單 位發揮重要功效,而於初中畢業即來臺就 學之產攜僑生專班並非當地華人首選。 二、 因地制宜招生策略: (一) 鼓勵產攜僑生專班學校與生源國僑華校 締結夥伴學校,加強互訪交流,以增進僑 生對產攜僑生專班之瞭解。 (二) 各地駐外僑務人員因地制宜辦理在地宣 傳活動,除前往本會備查之僑華校辦理招 生宣導活動外,更逐步建立與各地主流學 校及教育主管機關合作關係,深入當地主 流學校推廣產攜僑生專班,以拓展產攜僑 生專班招生對象,提升招生成效。 (三) 海外聯合招生:本會會同產攜僑生專班技 高、技專招生學校組團前往各生源國家招 生宣導,以整合招生資源,擴大招生量能。 (四) 針對馬來西亞僑生來臺多升讀大學部,本 會併以 112 年增設之「四年制產學合作企 業學士班」為推廣主力。 (五) 具體審核僑生身分,與相關部會協調便利 僑生來臺程序。 (四十一) 臺灣醫療服務具有高品質、高科技的競爭力,讓臺灣 一、 本會目前與「i 僑卡特約醫療機構」(國 醫療實力深獲國際肯定。疫情期間,中醫系統在治療 內 104 家醫療院所)合作推出 i 僑卡健檢 確診患者有顯著效果與協助疫情控制,為照顧海外僑 專案,其中包括於中醫領域素負盛名之中 胞,推廣臺灣國際醫療實力,建請僑務委員會持續推 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林口長庚醫院及慈 廣臺灣中醫系統。 濟醫院,相關資訊公告於「i 僑卡」網站 最新消息專區,便利僑胞上網查詢,將臺 灣優質醫療服務推介予僑胞。 二、 為因應全球僑胞需求,本會積極結合政府 與民間資源,推廣臺灣國際醫療產業,創 造雙贏互惠之契機,並邀請 i 僑卡特約醫 療機構提供「全球僑胞國際醫療服務手 冊」,彙整各醫療院所特色及國際醫療服 務案例,提供各醫療院所專屬聯繫窗口, 198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以供海外僑胞查詢;目前已有 11 家 i 僑卡 特約醫療機構手冊上傳本會官網僑臺商專 區 / 國 際 健 康 醫 療 專 區 (https://Med.Taiwan-World.Net),未 來更新或增加服務手冊時,將洽詢醫療機 構增加該院中醫服務亮點,以周知僑胞運 用。 三、 本會將持續鼓勵運用辦理健康講座、邀訪 團等活動機會,持續推廣臺灣國際醫療實 力及臺灣中醫系統。 (四十二) 113 年度僑務委員會「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3 年 1 月 25 日以僑主 下「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預算編列 1 億 2,341 歲字第 1130800035K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萬 2 千元,凍結 2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3 年 5 月 8 日舉行會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113 年 6 月 26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2107 號函 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一、 113 年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所數增加至 84 所,所編預算須相應調增 113 年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新、續設立所數 達 84 所,較 112 年 66 所,增加 18 所。爰 預估新增所數之開辦費等經費補助及教材 運費等,並考量物價及通膨,計畫預算勢 將調增。 二、 112 年關鍵執行成果較 111 年大幅提升, 工作推動逐步成長 112 年參據 111 年相關推動情形,務實調整 業務執行方法,相關重要關鍵指標均已達 標,本會持續以提升既定政策績效及達成 整體計畫方向擬訂策略,不自限於原所設 定之目標值,而係以落實達致計畫宗旨為 目標持續精進。 三、 多元協輔策進學習中心招生能量 本會持續積極策導學習中心發展特色營運 模式,如與當地主流機構如 NASA、Google 等合開專班等,並持續透過舉辦座談研 討,邀請具特色之招生及辦學營運的學習 中心分享,激發標竿學習之效。此外,本 199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會 113 年推出學習中心全新招生宣傳影片 及網站,積極協輔學習中心招生工作。 四、 以落實計畫宗旨為目標,進行成果品質控 管 本會「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工作項 目及目標均依實際執行情形滾動檢討,並 有跨部會工作會議定期檢視;另邀集專家 學者研議,持續落實輔助、查核及評鑑機 制,皆以質量兼具之協輔策略達致計畫之 宗旨。 (四十三) 113 年度僑務委員會「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3 年 1 月 25 日以僑主 習」預算編列 6 億 8,218 萬 4 千元,凍結 20 萬元, 歲字第 1130800035L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3 年 5 月 8 日舉行會 報告後,始得動支。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113 年 6 月 26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2107 號函 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一、 近年產攜僑生專班入學人數及僑居地分 布、招生情形及趨勢如下: (一) 成長情形:自 106 學年起產攜僑生專班入 學人數首度突破千人並逐年持續提升,疫 情後 111 學年入學人數恢復上升趨勢,並 於 112 學年大幅成長。 (二) 區域分布:印尼及越南地區為我主要生源 國,110 學年以前,合計入學人數約占總體 人數 8 成 5。111 學年後緬甸、菲律賓及柬 埔寨等地區陸續迎來顯著成長,尤以緬甸 地區成長幅度最甚。 (三) 生源特性:東南亞各國華裔家庭眾多,部 分家庭經濟不佳,透過產攜僑生專班產學 合作方式,減輕僑生經濟負擔,技高畢業 後可留臺繼續升學或返回僑居地僑臺商公 司服務,對僑生仍具相當吸引力;此外泰 國泰北地區、緬甸曼德勒、東枝、臘戌、 密支那,以及印尼棉蘭等地,僑華校學生 華文基礎普遍良好,均有生源開發空間, 成長潛力可期。 二、 因地制宜招生策略: 200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一) 鼓勵產攜僑生專班學校與生源國僑華校 締結夥伴學校,加強互訪交流,以增進僑 生對產攜僑生專班之瞭解。 (二) 具體審核僑生身分,與相關部會協調便利 僑生來臺程序。 (三) 各地駐外僑務人員因地制宜辦理在地宣 傳活動,除前往本會備查之僑華校辦理招 生宣導活動外,更逐步建立與各地主流學 校及教育主管機關合作關係,深入當地主 流學校推廣產攜僑生專班,以拓展產攜僑 生專班招生對象,提升招生成效。 (四) 針對馬來西亞僑生來臺多升讀大學部,本 會併以 112 年增設之「四年制產學合作企 業學士班」為推廣主力。 (四十四) 「僑務委員會僑務資料智能分析及運用規劃計畫」期 為邁向「智能僑委會」的目標,本會推動僑胞 藉由 2 代 i 僑卡卡號介接及整合該會各應用系統之僑 卡數位升級,於 111 年 9 月 12 日正式啟動新一 胞資料,完備僑務大數據資料倉儲,逐步建置「精準 代之 i 僑卡的申辦、換發工作,本會將持續加 化全球僑胞服務系統」,然 i 僑卡發行以來核發數量 強推廣力道,統整本會能量併結合外部資源與 偏低,據僑務委員會提供統計資料,迄至 111 年 9 創新多元之服務,推廣協輔僑胞申辦,提高僑 月 12 日發行 i 僑卡時,第 1 代僑胞卡發行量共 10 胞申辦意願,i 僑卡發行率預計可穩定成長。 萬 8,588 張,占海外臺灣僑民人數 208 萬 4 千人之 5.21%,然第 2 代 i 僑卡截至 112 年 8 月底止共核發 4 萬 2,789 張,數量未及第 1 代僑胞卡 4 成,占海外 臺灣僑民人數亦僅 2.05%,i 僑卡發行量顯有偏低, 恐影響僑務大數據資料庫建置,僑務委員會應研謀推 展策略,提高發卡量,俾達成計畫目標。 (四十五) 根據 111 年度僑務統計,僑務委員會財團法人海外信 一、 有關「承貸比」應係指「保證倍數」,其 用保證基金共計承保 479 件,較 110 年度之 490 件減 計算方式為年底保證餘額占年底淨值之倍 少 11 件。然 111 年度之融資金額 3 億 2,286 萬 4 千 數;依該基金捐助章程規定,提供信用保 美元較 110 年度之 3 億 0,541 萬 6 千美元增加 1,744 證之總額最高不得超過淨值 10 倍,該保證 萬 8 千美元,顯示平均融資金額提高。惟承貸比例長 倍數之上限係為風險控管,國內同性質之 期偏低,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應在兼顧業務推 信保基金計算方式均相同,確保基金經營 廣與風險控管下持續加強推展業務,以積極提供對海 安全性,尚非承作目標。 外僑臺商之融資協助服務。 二、 查基金自 105 年至 111 年,融資金額逐年 增加(112 年因利率升高、全球金融環境 20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不景氣,僑臺商借款意願降低),111 年 融資金額 3.2 億美元達史上最高,保證倍 數為 3.93 倍。 三、 查基金對於送保案件除資格不符或銀行婉 拒外,少有不承作者。基金承保案件係基 於僑臺商需求及銀行送保意願,銀行貸款 基於風險控管及經營安全性考量,係以 5P 原則審查,十分審慎;又海外僑臺商企業 數(依臺商會統計約 4 萬家)遠低於國內 中小企業數量(約 160 萬家),爰貸款保 證之需求亦難與國內相較。 四、 本會將賡續督促該基金在兼顧業務推廣與 風險控管下持續加強推展業務,以積極提 供對海外僑臺商之融資協助服務。 (四十六) 根據 111 年僑務統計,截至民國 111 年底止,移居海 為邁向「智能僑委會」的目標,本會推動僑胞 外之華人人口數約為 4,973 萬人,臺僑總計 208 萬 4 卡數位升級,於 111 年 9 月 12 日正式啟動新一 千人。為鼓勵僑胞回國觀光,促進國內商機,僑務委 代之 i 僑卡的申辦、換發工作,本會將持續加 員會於 106 年雙十國慶首次發行「僑胞卡」,並於 強推廣力道,統整本會能量併結合外部資源與 111 年 9 月 12 日正式發行新一代的「i 僑卡」。僑務 創新多元之服務,推廣協輔僑胞申辦,提高僑 委員會統計全球有近 4,000 家特約商店,發行量雖超 胞申辦意願,i 僑卡發行率預計可穩定成長。 過 10 萬張,但仍可見僑胞持有率偏低,應予檢討。 (四十七) 為吸收外國人才留臺,提升我國勞動能量,建請僑務 一、 103 年 7 月評點制實施以來,迄 113 年 12 委員會研議並與其他相關單位積極協調,讓泰緬僑生 月計有 60,703 人次通過核可留臺工作,其 來臺就學後可繼續在臺就職。 中僑生為 20,077 人次、港澳生為 6,126 人次,占 43.17%。 二、 經查 103 至 112 學年度大專校院畢業僑生 人數,其中泰國及緬甸每年均未超過 100 人,迄 113 年 12 月緬甸僑生申請評點制留 臺就業 256 人次,泰國無資料。 三、 本會協調國發會等部會調整評點制,如簡 化申請文件、取消人數上限、放寬「副學 士學位」為適用對象,自 112 年起辦理實 體僑生就業博覽會,邀請包含泰緬僑生共 同參與,並建置泰語及緬甸語等語版「僑 生 i 就業」網頁,提供職缺訊息。 四、 本會 111 至 113 年協輔緬甸在臺校友會舉 20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辦就博會,邀請勞動部、人力銀行及廠商 參與。未來將持續結合包括泰國在臺校友 聯誼會等共同推動就業輔導工作,俾利留 用優秀泰緬僑生人才。 (四十八) 僑務委員會於 113 年度預算書中有提及協助海外各 一、 本會向來支持及鼓勵海外僑界(團)辦理 地僑社舉辦元旦、春節、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及雙十國 各項活動,僑團亦自發性多依據國內重要 慶等活動。惟從未針對八二三炮戰舉行紀念活動。為 國定紀念日及節慶日等辦理相關紀念及慶 達成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之主旨,建請 祝活動,海外僑界倘欲辦理八二三砲戰紀 僑務委員會鼓勵海外僑團依據國內重要國定紀念日 念活動,本會樂觀其成。 及節慶日舉辦相關紀念活動,如八二三炮戰紀念活動 二、 海外僑團舉辦各種活動,所需經費係以自 等,以達輔助舉辦僑社多元活動之目的。 籌為原則,倘活動經費確有不足,可依據 「海外僑民團體經費補助要點」規定,向 本會申請經費補助;本會均於預算範圍內 盡力予以協助。 (四十九) 根據 111 年僑務統計近 10 年海外僑民人數亞洲約為 一、 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設置與否,需考量 美洲一半,111 年亞洲 64.7 萬人,美洲 130.1 萬人。 當地政經情勢、僑區規模大小、僑界量能, 但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服務績效統計結果顯示,111 年 中心設立及運作規模、效益,政府財政預 亞洲活動僅舉辦 35 場次,美洲則達 6,209 場次。其 算,兼須衡酌各地僑界之特性及實際需 中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自辦活動亞洲僅 7 場次,服務人 求,以全球視野進行整體規劃僑務布局。 次 109,而美洲高達 1,625 場次,服務 43,597 人次, 二、 亞洲地區,雖本會僅於菲律賓設有華僑文 均見兩地區存在顯著落差,經查主因係亞洲地區華僑 教服務中心,惟為服務僑胞,擴增僑務服 文教服務中心僅設有 1 處,與美洲 13 處存在規模差 務能量,本會亦於日本東京、大阪、韓國、 異,爰僑務委員會應因地制宜,滾動檢視並提升亞洲 泰國、印尼、馬來西亞、緬甸、越南河內 未設有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地區之僑務工作量能,以多 及胡志明等地派駐僑務人員,並與駐外館 元方式持續推動僑務工作,提升僑務活動辦理場次及 處各合署辦公單位密切配合,以多元方式 人次,持續促進亞洲地區僑民對我之認同及我國在亞 服務僑胞,並鼓勵僑社辦理各項活動,宣 洲地區主流社會之能見度。 傳臺灣多元文化與價值,以吸引僑胞及主 流人士參與,促進僑界對我認同及提升臺 灣的能見度。 (五十) 僑務委員會「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預算科 一、 金門為為歷史悠久之僑鄉,為促進金門與 目主要係配合執行我國人口與移民政策,擴大培育及 海外僑界互動及對接,並鼓勵金籍僑生來 留用僑生,強化推動僑生政策,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 臺就學,強化僑生、僑胞與金門之交流, 讀僑生專班及各級學校,開設符合我國產業所需類 本會近年推動情形如下: 科,培育更多優秀人才,厚植國力。同時辦理海外青 (一) 曾開辦第 33 至 41 期海青班烘焙科(銘傳 年來臺研習及參訪活動,及跨部會合作辦理海外青年 大學金門校區),以強化僑生未來就業之 志願服務活動,除增進海外青年對我瞭解與認識,結 競爭力。 203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合海外青年豐沛創新活力回饋社會。金門是僑鄉,僑 (二) 112 年 11 月 15 日舉辦「2023 年全國僑生 務委員會應於 113 年積極規劃僑生等各項業務之海 社團幹部研習會」,經遴薦有兩名金門大 外僑界組團參訪金門文化等建設,促進海外金僑的互 學僑生參訓。另本會於 113 年 11 月下旬辦 動和對接,並提升僑生、僑胞與金門之交流。 理「2024 年全國僑生社團幹部研習會」, 並邀請金門當地就學之僑生參訓。 (三) 112 年 12 月 11 日本會接待「2023 年南洋 鄉僑青年返金尋根交流活動」,分別於臺 灣及金門辦理,活動內容包含認識金門、 文化尋根、戰地巡禮、自然景觀探源及學 生交流活動。 (四) 本會每年依據「僑務委員會補助國內各大 學校院開設僑務課程作業要點」補助各校 開設以僑務相關為主軸之課程;查本會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補助國立金門大學開設 「海 外華人與僑鄉研究專題」課程,增進外界 對金門及相關華僑事務之認識有所助益。 (五) 本會鼓勵國立金門大學 114 學年度成立 「語文與人文創意應用碩士學位學程」, 該學程結合其在地優勢,融合文化與語言 之課程,未來將有助協力我國華語教育海 外推廣工作,進而吸引更多海外主流人士 及僑界子弟赴金門就學。 二、 海外青年語文研習班係本會推廣華語文教 育策略之一,以採購案方式辦理公開招 標,未來將持續鼓勵金門當地大專院校參 與,透過在地學校推動,設計文化體驗課 程,緊密連結與海外金僑新生代的聯繫並 提供華語文教學服務,提供金僑子弟認識 金門之美,進一步鼓勵學員來金門或臺灣 升學。 (五十一) 根據 111 年度僑務統計年報第 48 頁表九近年海外青 一、 二年制副學士海青班於 111 年首次招生, 年技術訓練班報名分發及實到人數,報名人數在 107 計 52 人報到,評估係因轉型後推動伊始, 學年度有 1,210 人,111 學年度銳減至 90 人。實到 僑界尚未能熟稔新學制,爰招生情形未能 人數更是由 107 學年度之 844 人下降至 111 學年度之 快速達到預定目標。112 年增設四年制產 52 人。僑務委員會自 111 學年度起,海外青年技術 學合作學士班,四年制與二年制專班合計 訓練班由非學位班轉型為二年制副學士班,提供來臺 295 人報到,經本會綜合檢討學制、類科、 就讀僑生同時習得一技之長及學位之就學管道,然而 招生方式及僑界需求等面向,業調整 113 20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報名人數未如預期,112 年度因應我國產業缺工情形 年海青班招生策略,以推動四年制產學合 及海外僑界需求,增設四年制產學合作學士班後人數 作學士班為主。 雖有提升,仍請持續精進招生措施,提升來臺就讀人 二、 113 年針對四年制產學合作學士班持續加 數,以達「擴大留用及培育僑生」中長程計畫之預定 強招生並提早布局,自 112 年 11 月起即極 目標。 積擴大宣傳,除中、英文外亦提供東南亞 6 國語言宣傳資料,透過本會社群網路媒 體及僑務人員廣宣,並邀集開班學校赴海 外辦理聯合招生宣導說明會,以提升僑界 對此專班之認知,增進家長與學生對產學 合作專班優勢之瞭解,俾利達致招生目 標,報名僑生 1,111 人,錄取 1,002 人, 經核錄之學生預計於 9 月來臺報到。 (五十二) 自 111 學年度起將協助學校調整產學攜手合作僑生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29 日以僑生 專班開辦類科方向,鼓勵技高端學校開設製造業、營 就字第 1130500618 號函復立法院,茲摘述內容 造業、機構看護(長照)、電子商務及農業五大類科, 如下: 培用我國重點產業發展所需優質人才。考量不是每位 一、 為瞭解海外產業發展情形及人才需求,本 僑生畢業後都會留在我國,為使參加產學攜手合作僑 會分別於 107 年、109 年、110 年函請相關 生專班的學生在畢業後能夠多元發展,僑生所在地市 駐外單位協助查報僑臺商產業趨勢及人才 場也應該納入參考,提高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對於 需求,經綜整各國別調查結果,部分人才 僑生來台就讀吸引力。爰請僑務委員會評估僑生當地 需求與我國所需之五大領域契合。 就業市場進行開班授課,並請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 二、 產攜專班配合國家產業發展方向,111 學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年度調整開辦科系,開設符合我國產業所 需之製造業、營造業、機構看護(長照)、 農業及電子商務(資料處理)五大類科為 主。開辦類科之轉型大致上未影響僑生來 臺就讀產攜專班意願,以國內需求言,甚 可引導僑生就讀國內優勢產業類科,開發 不同志趣,增進留臺發展選項;以僑居國 言,目前東南亞相關產業 發展亦日漸轉 型,未來需求可望增加,亦可強化僑生未 來在當地就業之競爭力。 三、 本會將持續透過「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 培育生源、擴大招生、在學輔導、就業輔 導等四大面向,培育、留用我國產業所需 優秀僑生人才,同時持續動態掌握海內外 產業界脈動,滾動調整產攜專班招生類 科,以因應國內及海外臺商產業人才需 20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求,並讓學生能依據志趣有更多元化的就 學選擇,期達致吸引更多僑生來臺升學及 留臺工作之綜效,並促進臺商企業人才交 流與培訓,倘返回僑居地發展,成為海外 僑臺商企業及當地產業所需之技術專業人 才,或為推動我國在海外友臺社群之主力。 總決算部分 一、 依據立法院 113 年 10 月 15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30703159 號函,「中華民國 111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 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已視同審議通過。 二、 無本會相關決議事項。 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