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基金 目 次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頁 次 甲、總說明 1、業務計畫實施績效-------------------------- 1-26 頁 2、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情形------------------ 27-29 頁 3、現金流量結果------------------------------ 29 頁 4、資產負債情況------------------------------ 30 頁 5、固定項目概況------------------------------ 30 頁 6、其他--------------------------------------- 30 頁 乙、主要表 1、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決算表---------------- 32-35 頁 2、現金流量決算表-------------------------------- 37 頁 3、平衡表------------------------------------ 38-39 頁 丙、附屬表 1、基金來源明細表--------------------------- 42-43 頁 2、基金用途明細表---------------------------- 44-51 頁 3、固定項目增減情形表------------------------ 53 頁 4、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明細表---------------- 54-55 頁 5、用人費用彙計表---------------------------- 56-57 頁 6、員工人數彙計表--------------------------- 59 頁 7、主要業務計畫執行績效摘要表------------------ 60-61 頁 8、各項費用彙計表------------------------------ 62-63 頁 9、管制性項目及統計所需項目比較表-------------- 64-65 頁 甲、 總 說 明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一、業務計畫實施績效 (一) 推動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計畫 1. 進行推廣「金融智慧網」學習,委外完成金融知識線上競賽及抽獎 活動。 2. 辦理金融監理法令之整合、研擬、解釋、編譯及其他相關法務事項 等,並檢視整合各金融相關法規,修改不合時宜法令,並符合法制 作業要求。 3. 協助相關單位辦理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之教育宣導,以強化金融消費 者保護制度,及監督管理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以迅速有效 公平合理解決金融消費爭議。 4. 辦理相關法律議題研討講習,已舉辦公司法近期修正介紹及行政罰 法專題講座,以提昇本會暨所屬各局同仁專業法律知識。 5. 舉辦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第 53 期訓練講習,以協助司法官學 員增加行政歷練,提昇對特定專業領域事務之實際認知及掌控能 力,俾能正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 6. 為加強會計師責任,並提供懲戒救濟管道,召開會計師懲戒覆審委 員會,審議會計師懲戒覆審案件,計召開 2 次會議。 7. 召開訴願案件審議委員會,審理行政處分爭訟,計召開 2 次會議。 8. 本年度已完成一般為便捷民眾洽詢各類金融問題,增加本會為民服 務管道,本會「1998 金融服務專線」於 101 年 8 月 28 日正式開通 啟用,開通啟用後,除於當日召開記者會發布新聞稿、本會全球資 訊網設置專區,提供民眾訊息及點閱外,另請本會所屬各局及周邊 單位暨公會、運用行政院發言人辦公室設置於全國 75 處廣為宣導, 啟用迄今四個月餘,平均每日約 185 通洽詢電話。 9. 為使金融教育得以從學校及社區紮根,並提升金融業之消費者保護 意識,持續辦理金融教育宣導、金融知識研討會、消保新知宣導會、 託播消費金融保護教育 30 秒宣導短片、編印宣導摺頁、辦理「金融 教育合作推廣計畫」: (1) 本會銀行局結合銀行公會、信聯社等單位共同組成宣導小組,自 95 年 2 月起辦理「走入校園與社區金融知識宣導」活動,透過播 放宣導短片、講師生動活潑解說及有獎徵答的方式,有效幫助學 生及民眾建立正確消費與金融理財理債觀念。101 年度共辦理 422 場次,受惠人數 58,022 人次 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2) 辦理「101 年度金融知識宣導講師充電研討會」 ,針對銀行局 101 年度參與走入校園及社區金融知識宣導活動之種子講師計 130 人,加強講師授課技巧,並進行經驗傳承與心得分享。 (3) 101 年 11 月分別於台北、花蓮、台中、高雄辦理四場次銀行業消 保新知宣導會,邀請銀行從業人員參加,共計 477 人次參與,落 實推動金融消費者保護權益。 (4) 辦理「101 年度委外辦理消費金融保護教育 30 秒宣導短片電視託 播案」 ,已於電視台播放「貸款協商自己來 安穩人生跟著來」宣 導短片。另已於六家電視台公益託播宣導影片,託播「謹慎理財 正確借款-歡唱篇」及「網路銀行安全-RAP 篇」。 (5) 編印「個人網路銀行業務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暨範本」 、「信用卡、現金卡重要法令彙編」 、「電子票證相關法令 彙編」 、「票券金融管理法及其授權子法彙編」 、「合作金融法規彙 編」等宣導摺頁及資料,業已分別函請消保處、公平會、各消保 團體、相關公會及各相關縣市政府等單位協助宣導及放置於各相 關公開場所供民眾取閱。 (6) 辦理「金融教育合作推廣計畫」 : A. 協助新北市等 11 縣市辦理「國中小階段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 試辦計畫」,共辦理 6 次工作坊,參加人員計 292 人次。 B. 舉辦北、中、南共 3 場高中職教師金融基礎教育教學研習營,參 加人員共 118 人次。 C. 完成召開 4 場「中小學金融基礎教育推廣工作組」運作會議,會 議內容包含 101 年度中小學金融基礎教育推廣工作聚焦、討論金 融知識教育體系架構、試辦縣市推動進度報告與分享。 D. 研發中小學金融知識程度調查評量工具,並由國立政治大學民意 與市場調查研究中心提出完整施測報告 1 份。 E. 發行 1 期金融教育推廣專刊計 9,579 份及 3 期電子報計 12,299, 寄發全國國中、國小、高中職及參與研習敎師及教育界人士。 F. 辦理 1 場全國金融基礎教育成果發表研討會,參加人員共 84 人 次。 G. 重新編修國小、國中、高中及高職之校園金融知識基礎教材共計 8 冊、修正「國中版教具紙盤遊戲」教具,並錄製有關「風險管 理」與「保險觀念」之 3 支教學影片,供教師教學參考使用。 10. 增修本會「金融智慧網(Moneywise)」教材與更新「風險管理與保 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險教育推廣入口網」等金融基礎教育推廣平台: (1) 「金融智慧網」係本會推動金融教育宣導之重要媒介,為維持其 內容之正確性及妥適性,除配合法規增修及不合時宜之內容進行 更新,本會亦委託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增修 Flash 動畫 影音課程教材電子檔及相關文件。 (2) 持續維護及更新「風險管理與保險教育推廣入口網」及「金融基 礎教育推廣平台」,以推動金融知識普及並推廣保險相關知識, 並提供學校師生、教職員及一般民眾必要的風險管理及保險教育 知識,落實風險管理之觀念。 11. 為有效提升銀行局處理民眾及企業申訴案件之效率,銀行局「受理 民眾及企業陳情電話專區」101 年度共處理 28,734 件電話申訴,其 中 13,035 件需由金融機構進一步處理,另 15,699 件業由專區人員 於線上順利處理完畢。另使用「人民陳情案件系統」協助處理人民 陳情共 5,956 件。 12. 為提高個人檢視其信用紀錄之意願,並達教育民眾珍惜個人信用資 料之觀念,爰本會督導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自 101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每年度個人得免費申請信用報告 1 份」 。 13. 為強化結構型商品推介人員管理及保障消費者權益,推動「銀行結 構型商品推介人員登錄制度」正式上線。另並備查銀行公會修正之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 14. 為保障股東權益,自 99 年起實施股東會開會事前申報機制,101 年度配合證券交易法第 36 條規定,101 年 1 月 1 日起年度財務報告 公告申報期限提前至每會計年度終了後 3 個月內,將每日召開股東 會家數上限調降為 120 家,全體上市(櫃)及興櫃公司均已依規定申 報登記。 15. 為鼓勵股東參與股東會,依公司法第 177 條之 1 授權於 101 年 2 月 20 日訂定強制應採電子投票之公司範圍,且為鼓勵公司採候選人提 名制以利電子投票推行,對於 101 年股東會有董監事改選或補選且 修正章程採提名制之公司,給予緩衝期,得自下次股東會起始採用 電子投票,101 年股東常會符合強制電子投票標準之上市櫃公司共 計 113 家,扣除適用前揭緩衝規定者,餘 83 家皆依規定採電子投 票並順利完成股東會召開。 16. 依公司法第 181 條授權於 101 年 4 月 13 日訂定公布「公開發行公 司股東分別行使表決權作業及遵行事項辦法」,使國外各類基金、 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存託憑證及透過國外金融機構投資之實質投資人得參與公司股東 會議事。 17. 為加強會計師查核品質,業於 101 年度完成實地檢查 6 家會計師事 務所,及訪查 38 家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協助客戶導入 IFRSs 情形。 18. 101 年 6 月 28 日督導完成備查「保險業招攬及核保作業控管自律規 範」,俾更強化保險業招攬核保之內部處理制度及程序,並落實保 險業者發揮自律功能,保障保戶權益。 19. 配合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施行,持續辦理宣導作業,使民眾知悉相關 申訴流程,另於 101 年 9 月 25 日及 11 月 30 日舉辦保險業招攬、 核保暨理賠等相關制度之研討會,透過研討會提升保險業者之消費 者保護意識,以助於減少保險爭議。 20. 鑑於本會保險局 98 年起每年辦理保險商品案件、精算覆閱及申請 案件數均在 4,500 件以上,所需建檔人力頗鉅,經委外辦理進用 5 名事務人員協助處理保險商品案件、精算覆閱、申請案件統計建 檔,有效降低相關案件所需程序及時間。 21. 101 年度已完成一般檢查 119 家、受託檢查農業金融機構 165 家及 農業金庫專案檢查 1 家,並辦理特定業務之專案檢查 83 家次,如: 本國銀行資訊作業、消金貸款、建築貸款、OBU 業務、消保業務; 信合社跨區經營分社;投信投顧之境外基金總代理業務、投信代操 業務;壽險業不動產之即時利用、利變年金等業務項目。 22. 辦理電腦稽核專案檢查:本會檢查局為督促金融機構提升資通安全 及個資保護水準,本年度持續對本國銀行之資訊作業以專案檢查方 式辦理,本年度共完成 18 家本國銀行資訊作業之專案檢查。 23. 賡續實施差異化檢查機制:綜合運用實地檢查結果及申報資料,並 考量金融機構之守法性及財務狀況等例外管理事項,依其風險高低 決定檢查週期,目前已實施差異化檢查機制之業別包括本國銀行、 外銀在台分行、信用合作社、證券商、投信公司、保險業等。 24. 檢查報告缺失改善追蹤控管機制:依缺失嚴重程度及重要性區分為 一般/重大缺失,分別定期要求金融機構填報缺失改善情形,且對 函報檢查缺失逾 2 次未改善時,採取導正措施,如洽邀金融機構總 稽核會談有關檢查報告缺失改善追蹤控管事宜。 25. 考核內部稽核工作之有效性:為強化銀行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 功能,以落實銀行自律精神,對銀行辦理檢查時加強內部控制及稽 核功能之查核,以確保銀行健全經營。 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26. 加強溝通聯繫機制: (1) 101 年除按季召開 4 次「金融監理聯繫小組」會議外,並於同年 5 月 18 日召開 1 次臨時會,與中央銀行、中央存款保險公司、農 業金融局溝通與會商金融監督及檢查相關事宜。 (2) 101 年 5 月 1 日、9 月 21 日及 12 月 20 日與行政院農委會農金局 分別就政策性專案農貸、農業金融法規疑義及受託檢查農業金融 機構等相關問題召開溝通會。 27. 加強不法案件之查核,以維護金融秩序: (1) 為強化本會金融犯罪處理機制,提升查核重大金融不法案件之效 能,遇有疑涉金融不法案件均先洽法務部駐本會檢察官研商,並 於定期召開之本會與法務部工作聯繫會議中,就本會所移送之金 融不法案件進行統計分析,且對司法機關列參、簽結、不起訴或 無罪判決等案件進行通案檢討與研提改進建議,另對本局告發為 法院判決無罪之案件,主動研擬分析意見,提供檢察官上訴之參 考。 (2) 督促金融機構落實洗錢防制相關法令之遵循及對於疑似洗錢之 自行控管機制,並藉由本會與法務部聯繫平台,取得國際間最新 洗錢防制措施及國際組織建置洗錢防制資料,提升洗錢防制作業 之查處效能,以維護金融秩序,積極面對國際洗錢防制組織(APG) 之評鑑。 28. 金融檢查制度的變革:賡續實施本國銀行檢查評等制度:自 100 年 實施本國銀行檢查評等制度,透過財務健全度、法令遵循、消費者 保護及風險管理等 4 個面向之評估,對銀行進行總體檢,101 年度 已完成 21 家本國銀行實地檢查評等作業,評等結果將作為實施分 級管理措施及調整檢查週期之參據。 (二) 推動金融制度、新種金融商品之研究及發展計畫 1. 就世界經濟論壇(WEF)「全球競爭力」及世界銀行「經商環境報 告」國際評比所列金融指標之研究,完成委外研究報告。透過深入 研究及分析世界經濟論壇(WEF)「全球競爭力」及世界銀行「經 商環境報告」等國際評比中各項金融指標之內涵,作為本會為提升 該指標排名擬定具體改善目標、工作重點之參考。 2. 辦理「從 ECFA 看臺灣金融業與金融人才的挑戰與契機」委託研究 案。探討 ECFA 對臺灣金融業與金融人才所帶來的改變與挑戰,並 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找出兩岸金融業互設營業據點或進行參股投資後,對就業機會及商 機之影響,藉以瞭解臺灣金融業應如何因應與發展,以及有關政策 建議。 3. 為強化金融監理政策及與業者溝通,協助金融機構積極拓展業務布 局,提升我國金融機構競爭力,及為提升信用合作社地方主管機關 相關人員之監理專業知能,業舉辦業務聯繫會議、座談會及研討會: (1) 舉辦「銀行資訊作業研討會」 ,說明資訊作業 101 年度檢查重點、 資訊作業檢查主要缺失態樣及正確作法及推動資訊安全管理機 制等多項議題。 (2) 舉辦 4 場金融控股公司經營者聯繫會議,說明及討論(a)兩岸 銀行監理合作第三次會議協商事項(b)銀行 100 年度股利政策 及長期資本規劃(c)陸銀來臺參股對象(d)本國金融機構對大 陸地區投資限額及總暴險額度之規定(e)本國金融機構赴大陸 地區設立分支機構之條件限制等兩岸金融業務往來相關議題。 (3) 召開「本國銀行總經理第 35 次業務聯繫會議」 ,擬訂 102 年度中 小企業放款餘額成長目標為新臺幣 2,300 億元。 (4) 舉辦外國銀行在臺分(子)行業務聯繫會議,會中除宣導重要金融 監理政策外,並與業者就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及其相關規定 與商品審查程序、擴展證券化市場,及兩岸人民幣業務之再開放 等議題,廣泛交換意見。 (5) 舉辦「縣市政府主管信用合作社業務研習班」,推動金融制度及 宣導金融監理相關法規。 (6) 舉辦「信用合作社經營理念研習座談會」,加強金融監理政策之 宣導及理監事及高階經理人經營責任之認知。 (7) 為了解業者對大陸業務發展布局及投資經濟部開放大陸「小額貸 款公司」 、「消費金融公司」及「融資性擔保公司」三類金融相關 事業之意向及順序,已邀集業者參加公聽會。 4. 積極辦理兩岸特色之金融業務:辦理「發展具兩岸特色之金融業務 計畫」專案,101 年 3 月 16 日召開工作小組會議;4 月 18 日召開 推動小組會議,確認計畫作業要點與項目。經行政院核定後,於 9 月 19 日與六大金融業公會共同舉辦說明會,由本會、中央銀行說 明計畫內容,並由金融業者代表分享市場發展商機。 5. 為達國人服務國人理財願景,101 年 3 月 9 日召開會議就相關議題 徵詢各界意見並獲致共識。「以臺灣為主之國人理財平臺方案」經 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行政院核定相關開放措施後,即於 101 年 10 月 17 日召開說明會, 鼓勵業者爭取業務商機並提升外界對政府積極作為之觀感。 6. 為健全金融法令,修正相關法規: (1) 101 年 10 月 19 日修正「金融機構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 6 條第 3 款第 5 目。 (2) 101 年 3 月 2 日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 度實施辦法」 。 (3) 101 年 9 月 6 日修正「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許可及 管理辦法」。 (4) 101 年 12 月 27 日修正發布「工業銀行設立及管理辦法」及配合 資本適足性規範修正,於 101 年 12 月 28 日修正「信託業設立標 準」 、「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 辦法」及「發行國際通用電子票證或與國外機構合作發行電子票 證之審核標準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5) 101 年 6 月 7 日修正外國銀行在台分行適用「金融控股公司及銀 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說明對照表。 (6) 101 年 8 月 10 日廢止「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作業準則」 、「銀 行對非財富管理部門客戶銷售金融商品作業準則」及「銀行辦理 財富管理及金融商品銷售業務自律規範」 。 7. 為加強法令執行成效,辦理實地查核,另為營造有利中小企業融資 環境,並表揚業務績優銀行: (1) 業至台灣銀行等 21 家銀行共計 72 家分行,訪查各該營業單位是 否落實銀行法第 12 條之 1 及銀行櫃員辦理關懷提問及聯防機制 之執行情形。 (2) 辦理實地查核信用合作社就銀行法第 12 條之 1 之執行情形,促 使業者遵循信用合作社法規及實地輔導信用合作社業務執行情 形。 (3) 訪查台中銀行等 6 家銀行、中華票券等 5 家票券公司、聯合信用 卡處理中心等 6 家信用卡業務機構及悠遊卡公司,另亦赴 3 家銀 聯卡特約商店,實地查核其刷卡設備使用情形。 (4) 召開「研商中小企業融資事宜暨本國銀行總經理第 34 次業務聯 繫會議」,訂定 101 年度中小企業放款餘額成長目標為新臺幣 2,200 億元,並表揚放款績優銀行及積極參與「走入校園與社區 金融知識宣導活動」金融機構。 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5) 為因應全球經濟走緩對我國出口貿易造成之衝擊,召開「挺企業 出口融資」會議,研商比照 97 年底三挺期間銀行業協助措施, 對營運及繳息正常企業之出口融資提供協助。 8. 增加外國優良企業上市(櫃):為推動外國優良企業來臺上市(櫃) 及加強對外國發行人之監理機制,於 101 年 8 月 14 日修正發布「外 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強化對外國發行人之募 資管理及資訊揭露,並增訂陸資持股逾 30%或具有控制能力之外國 發行人來臺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專案許可之明確規範及程序;另督導 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健全及強化 TDR 資訊揭露、審查程序及退場等相 關監理機制。101 年度計有新增 8 家海外企業完成第一上市掛牌、 5 家海外企業完成第一上櫃掛牌,另 101 年底登錄於興櫃之海外企 業為 8 家。 9. 持續強化公司治理與企業倫理: (1) 督導證基會辦理資訊揭露評鑑,截至 101 年已辦理 10 屆(發布 9 屆) ,並督導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等單位加強公司治理之宣導,101 年度共辦理 531 場與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宣導會。 (2) 101 年 8 月 22 日修正發布「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部分 條文,修正重點包括:增訂公司對關係人之捐贈或對非關係人之 重大捐贈事項應提董事會討論、明定會計師、律師或其他專業人 士等列席人員,應於討論及表決時離席等。 10.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 配合公司法第 267 條之修正新增公開發行公司得發行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修正「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以下 稱募發準則)部分條文,並於 101 年 2 月 20 日發布施行,以利 企業擬具員工激勵計畫。 (2) 另對於企業實施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特定需求,參採外界意見刪 除有關發行人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或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予單 一員工之數量,不得超過申報發行總數百分之十限制之規定,並 對於發行人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或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予單一 認股權人得認購或取得股數改採累計方式計算,修正募發準則部 分條文,並於 101 年 9 月 17 日發布施行,以利企業彈性運用該 項員工獎酬工具及提升競爭力。 (3) 統計截至 101 年 12 月 28 日,已有 30 家公司向本會申報生效發 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11. 開放證券業營業務範圍及強化風險控管機制: (1) 101 年 3 月 14 日開放證券商得自行及受託買賣大陸地區政府或 公司在大陸地區以外發行之有價證券(如香港 H 股);101 年 10 月 17 日開放證券商自行買賣外國有價證券不限於特定證券集中 交易所買賣,專業投資人委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之證券交易所不 受當地國家主權評等限制,以及債權性質有價證券之信評降低 BB 等級以上。 (2) 101 年 4 月 18 日開放證券商或其直接、間接持股百分之百之子 公司在大陸地區投資創業投資事業、創業投資管理顧問公司及財 務諮詢顧問公司等非證券期貨機構。 (3) 101 年 7 月 10 日放寬涉及大陸地區政府或公司在大陸地區以外 其他地區發行或經理之有價證券,得為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 證之連結標的,並同意發行人得依照發行認購(售)權證之方式, 增額發行認購(售)權證。 (4) 101 年 10 月 11 日及 11 月 19 日分別放寬大陸地區政府或公司在 港澳地區及其他外國證券交易市場發行或經理之有價證券與大 陸地區利率及股價指數等相關指標,得為證券商經營衍生性金融 商品業務之連結標的。 (5) 為與國際新巴塞爾資本協定(BaselⅡ)之規定接軌,並與銀行之 規範趨 於一致,督導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完成所有非金控綜合證 券商及新設證券商適用資本適足新制度之試算、並依既定時程自 101 年 7 月申報 6 月資料起適用。 12. 持續檢討放寬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投資標的範圍及投資限制: (1) 101 年 7 月 13 日發布令開放投信基金得投資國外證券交易市場 之 參 與 憑 證 (Participatory Notes) 及 槓 桿 型 ETF(Leveraged ETF)。 (2) 101 年 9 月 28 日發布令取消投信基金及全權委託投資資產投資 大陸地區有價證券占淨資產價值之比率限制。 13. 增加期貨業經營之業務或商品,並落實風險管理: (1) 101 年 3 月 30 日發布令開放本國專營期貨商得以自有資金轉投 資於國內設立資訊公司。 (2) 101 年 6 月 6 日就期交所「保證金調整作業規範」擬修正條文及 指數類期貨交易契約最小風險價格係數由 3%調整至 3.5%乙案, 准予備查。 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3) 配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之實施,101 年 7 月 12 日發布 修正期貨商管理規則,同日並發布「槓桿交易商管理規則」,增 加期貨商經營之業務。 (4) 101 年 8 月 8 日核准期交所修正相關規章,於現行臺指選擇權契 約加掛週到期契約(Weekly Option),並於 101 年 11 月 21 日上 市,增加期貨商經營之期貨交易商品。 (5) 配合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相關子法及 IFRSs 之實施,於 101 年 1 月 16 日核備員暨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廣告管理辦法,101 年 1 月 30 日核備修正期貨信託基金廣告管理辦法,101 年 2 月 3 日及 101 年 5 月 18 日核備期貨顧問事業內部控制制度規範,101 年 2 月 10 日及 101 年 11 月 26 日核備期貨經理事業內部控制制度規 範,101 年 2 月 21 日、101 年 9 月 21 日及 101 年 11 月 26 日核 備期貨信託事業之內部控制制度規範。 (6) 101 年 12 月 26 日核備期交所「期貨商及期貨交易輔助人辦理保 證金追繳及代為沖銷事宜」及期貨公會「期貨商開戶徵信作業管 理自律規則」 ,以進一步強化期貨業者風險控管。 14. 為強化保險監理及政策宣導,辦理以下宣導說明會及研討會: (1) 101 年 6 月間分別於北、中、南區舉辦 3 場宣導說明會,並就「保 險輔助人法令遵循手冊範本重要內容之說明」 、「保險輔助人訂定 內部規範/建立內稽內控說明及經驗分享」、「實務執行洗錢防制 相關要點暨案例說明」及「設立許可、核換執照流程暨常見檢查 及檢舉缺失說明」等議題說明,俾利業者確實遵守相關法令並落 實執行法令內容,並瞭解執行業務常見缺失,強化與業者溝通, 共計約 400 餘人參加。 (2) 為使民眾瞭解各類保險商品之特性及可能風險,101 年間於全國 北、中、南、東部舉辦 30 場「101 年度推動保障型、年金保險 及長期看護保險暨各類保險商品特性及風險宣導活動」全國巡迴 講座,參與講座民眾達 2,920 人次;另透過廣播、網路及報紙等 媒體與印製海報、單張宣傳品等方式宣導,俾提升經濟弱勢民 眾、一般家庭及社會各界正確保險保障之觀念。 (3) 配合保險業自 102 年起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及壽險業自 101 年 3 月 1 日起採用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制度,為增進保險業瞭解自 102 年起適用之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內容,並利本局與保險業 者充分交流,爰於 101 年 12 月 4 日舉辦「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 1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準則宣導說明會」 ,參加人員計 154 人。 (4) 督導財團法人保險犯罪防制中心等單位於 101 年 10 月 2 日至 10 月 4 日舉辦「防制保險犯罪研討會」,參加人員計 93 人。 (5) 為推動保險業落實企業風險管理政策,101 年 11 月 6 日至 11 月 7 日舉辦兩場「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研討會,與會人員為 各保險公司之高階主管及相關人員,參加人員約 300 人次。 (6)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101 年 10 月 1 日施行,101 年 9 月 18 日及 12 月 12 日辦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法規說明會,期許 新法實施後,業者對於所涉個人資料能正確蒐集、處理或利用, 參加人員共計 374 人次;另為促使本局同仁瞭解「個人資料保護 法」 ,於 101 年 11 月 26 日舉辦「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法規說 明會,參加人員共計 29 人次。 15. 推動微型保險,照顧經濟弱勢民眾,核准 17 家保險公司送審之微 型保險商品,另自 98 年 11 月至 102 年 1 月 13 日整體保險業承作 微型保險累積之承保人數為 46,567 人,總累積承保保額超過新臺 幣 136 億 9,669 萬元,對於補強社會安全網有相當助益。 16. 因應高齡化、少子化社會趨勢,101 年起積極推動「保障型及年金 保險商品」計畫,並為落實高齡化社會保險,辦理黃金十年計畫、 推動推動高齡化保險商品,研訂高齡化商品適格條件,督促保險業 積極研發相關保險商品,爭取適格稅賦優惠,藉由政策誘因引導國 人預為規劃退休經濟安全,充分發揮商業保險之保障功能,以補強 社會保險及福利制度保障缺口,藉以促使各界對高齡化社會發展趨 勢之關注,成效卓著。 17. 為健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督導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全面稽核事 宜,以及督導相關單位於全省各地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令宣導 及本保險資訊作業中心保費查詢系統宣導說明會;另 101 年共辦理 27 場次與調解委員及秘書之說明會及 12 場次之保費查詢系統宣導 說明會。 18. 考量社會及經濟之實際情況,國內其他責任保險之保額、交通事故 所致死亡訴訟案件之判決金額及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相關之其他 資料等,現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金額仍有調升之空間,在不額外增 加投保大眾保費負擔及維持本保險永續經營之前提下,爰修訂「強 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 3 條、第 6 條、第 7 條及第 9 條相關 規定,自 101 年 3 月 1 日起,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死亡給付及第 1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一等級殘廢給付金額,自新臺幣 160 萬元提高為 200 萬元,其他各 等級殘廢給付金額亦以相同比例增加;受本保險每次因汽車交通事 故致每一人死亡給付、殘廢給付及傷害醫療費用給付之合計最高限 額,自新臺幣 180 萬元提高為 220 萬元。 19. 為簡化財產保險商品之送審程序,俾減輕財產保險業送審之行政作 業並利於保險業掌握業務推展時效,爰於 101 年 6 月 29 日訂定「財 產保險業要保書免適用保險商品審查程序之原則」及「非以自然人 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之財產保險商品免適用保險商品審查程序範 圍」 ;另為簡化人身保險商品之送審方式,101 年 6 月 29 日修正「人 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並發布人身保險業要保書、團體人 身保險批註條款等免適用保險商品審查程序之原則,俾維持保險商 品之品質。 20. 101 年度保險業共計送審 5,688 件,其中採核准方式送審之保險商 品計 57 件,採備查方式送審之保險商品計 5,912 件;為檢視產險 業送審之保險商品品質,爰對採核准方式送審之保險商品,除由審 查委員協助審查外,並召開保險商品審查會予以審查,採備查方式 送審之保險商品以抽查方式辦理保險商品之檢視,藉由外部專家學 者之專業與協助,就符合法令規範等予以檢視,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21. 配合保險監理需求及研訂保險法相關子法、配套措施之需求,委外 辦理多項研究計畫,包括:「研議建置我國保險業資產評價準備金 機制之可行性」 、 「壽險業使用內部模型監理之辦法」 、「金融產業投 資不動產相關規範之研究」 、 「建立評估保險業投資所面臨國內外利 率短期波動風險之模型」及「長期工程保險之會計處理及準備金提 存等相關議題研究」等。 22. 為提升及強化精算簽證報告內容及品質,持續辦理「保險業精算簽 證報告審查及檢討計畫」。 (三) 推動金融資訊公開計畫 1. 推動金融監理資訊管理計畫: (1) 加強網路連線行為控管及外部網站防護,並強化防毒防駭能力: A. SOC( Security Operation Center )委外監控, 當網際網路 (Internet) 發生任何疑似對本會網站不當存取或攻擊時 , 可 於第一時間發出警告訊息, 以立即將之阻擋於防火牆之外。 B. 強化個人電腦防毒控管, 集中化管理整體防毒機制, 如有個人 1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電腦(PC)偵測到異常病毒行為, 或 USB 上可能受病毒感染時, 管理人員可立刻收到警告通知, 並於第一時間處理。 C. 強化本會內部電腦 DNS 查詢控管, 統合技服中心與承商的危險 中繼清單, 能有效阻擋內部個人電腦(PC )試圖連線到危險中繼 站。 D. 每週定期將技服中心提供之中繼站名單(200 筆),新增至防火牆 規則及 DNS 警示系統內,以避免遭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攻擊時,誤 連線至駭客中繼站。 E. 順利完成本會及四局防毒軟體、弱點掃瞄檢測服務、惡意程式檢 測服務、外部網路滲透測試、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資訊安全 訓練等服務;針對本會及四局相關可疑資安漏洞進行修補作業、 清除可能之惡意程式清除、個人電腦防護修正補丁(patch)等作 業,已有效強化本會及四局資安防護。 F. 依據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國家資通安全會報通報應變作業 綱要」,經簽奉核准本會執行計畫,辦理 101 年度本會及各局防 範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辦理「防範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教育訓 練」;演練期間每天寄送提升資安警覺性之相關主題演練信件至 本會及各局同仁信箱,以提升同仁資安警覺性。 (2) 完成本會行動資訊服務: A. 為因應行動上網普及提升本會行動化服務水準、增進便民服務功 能,爰擴充並增加本會網站系統功能延伸行動應用,提供民眾具 即時性、便利性使用介面之行動裝置應用服務。 B. 於 101 年初提供 iphone 及 ipad 平台之「金融機構資訊依機構定 址查詢服務」 、「新聞稿訊息」及「金融統計指標」等 3 項行動應 用服務功能。Android 版行動應用服務亦於 11 月 26 日正式上架 至谷歌公司平台(Google Play) 。 C. 民眾可在 iPhone 、 iPad 及 Android 平台下載金管會的 App , 進而了解金管會的來由、服務範圍,同時也會定期更新金管會重 要公告、新聞稿及委員會議紀錄。此外,相關金融統計,如信用 卡業務、金融機構資產及淨值、金融機構損益、逾放比、證券市 場及保險市場統計及相關重要指標等,也定期透過 App 定期更 新。民眾還可以透過 App ,以定位方式,尋找離自己最近的金融 機構據點。 1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3) 加強為民服務品質相關資訊系統: A. 擴充本會暨所屬各局全球資訊網建置:賡續強化全球資訊網服務 品質及效能,提供更具前瞻性、實用性及高參與性之網站互動服 務功能,提高使用意願,辦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暨所屬各局全 球資訊網組織改造調整案及功能擴充案,主要擴充功能計 9 項, 包含本會首頁版型調整,「本會業務宣導區」及「主題宣導專區」 以動態輪播方式呈現,較現行首頁具專業性、前瞻性,版面更精 簡俐落。新增最新訊息及裁罰案件自動下架機制、整合「一般民 眾」及「專業人士」版網站、金融機構資料網頁自動產製功能調 整、轉置本會證期局「金融資訊」下「市場重要指標」資料檔、 強化後台管理功能等。並擴充全球資訊網資訊文字探勘暨檢索應 用功能,以提升本會網站服務品質、強化網站「全文檢索」功能, 並為符合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電子化政府入口分類檢 索規範 B. 本會暨所屬各局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101 年度完成項目為:完成 「法規草案預告論壇」建置;另賡續提供本會及所屬同仁內部版 查詢功能,查詢範圍為主管法規外,亦提供內部法規條文查詢及 專業法規網站內網及公出同仁授權查詢等。 C. 擴充原有便民服務系統:為縮短為民服務反應時間,擴充及賡續 維護本會及各局民意電子信箱系統、本會訴願案件系統,以縮短 訴願案件之審理時程。 (4) 擴增本會同仁資訊服務相關系統:為提升本會同仁辦公室自動化系 統服務品質、加強業務處理效能如下: A. 擴充行政資訊入口網:提供本會及各局同仁以安全電子憑證身分 驗證登入機制、各項業務資訊系統單一簽入、即時時訊息公告、 整合檢索及資訊分享之單一服務窗口,並配合全球資訊網為因應 個資保護法施行,有關「裁罰案件」資訊公開以兩年為限,提供 民眾參考;超過兩年期限者,自動轉入本會員工入口網,提供本 會及四局同仁查閱。 B. 擴充新聞知識管理系統:為利同仁因應輿情所需,掌握新聞時效 與媒體動脈,及本年度賡續強化新聞知識管理系統服務品質、改 善使用者介面、提高服務效能,及兼顧新聞輿情剪輯內容及影像 品質,業已納入 Google search 功能自動化蒐集本會相關網路新 1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聞功能,提供同仁以關鍵字、新聞來源、新聞分類等方式進行檢 索,並以圖形化新聞網絡,呈現新聞資訊間相互之關聯度,或以 時間軸等不同排序方式呈現,以利同仁彙整資訊、即時回應輿 情,進而提高決策及快速回應輿情之效率。另並於郵件伺服器提 供「每日剪報專區」 ,提供長官與同仁於假日或非於本會辦公時, 皆可透過本會電子郵件信箱獲得當日剪報資料作為參考。 C. 電子化公文管理整合暨線上簽核及第三類公文電子布告欄功能 (及時):配合行政院研考會電子公文節能減紙政策,推動本會所 屬保險局及檢查局於 101 年 6 月 1 日啟用公文線上簽核系統,本 會部分已於 100 年度推動啟用,以逐步達到行政院所訂定之各項 節能減紙目標 D. 擴充憑證系統:101 年度計核發本會及所屬證期局、保險局、檢 查局約 700 張,除提供本會及所屬各局公文線上簽核系統使用 外,並可利用憑證登入行政資訊入口網,另亦提供運用電子憑證 於收發公務電子郵件電子簽章,以強化資通訊安全。 E. 會議研考系統擴充:擴充會議研考系統應用範圍,新增本會及四 局主管會報上稿模組、無紙化會議室及追蹤列管事線上填報及管 控。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增修本會委員會議及業務會報上稿模 組、本會各單位模擬問答上稿及無紙化平台進行部分功能增修, 並提供與行政院立委質答詢介接,自動匯入及匯出本會及四局模 擬問答。 F. 其他:另亦賡續強化文件控管系統加密索引系統、行政支援系 統、基金繳費平台、國有公用財產管理系統、投票問卷系統、金 融監督管理基金會計系統等維護、圖書管理系統、會計師事務所 服務業調查系統,以及人事差勤系統啟用上線暨維護作業。 (5) 擴大本會金融市場公文交換中心規模: A. 為配合研考會電子化政府推動方案、公文交換 G2B2C 計畫以及落 實政府金融監理一元化政策,以擴大金融市場公文電子交換系統 使用規模,本會金融市場公文電子交換中心係全國第一個建置政 府與企業(G2B)電子公文交換機制之中心,有效簡化公私部門 行政作業流程。 B. 101 年度除台灣銀行、合作金庫、合庫金控從其他交換中心轉置 至本會閘道外,本交換中心更提供行政執行命令收文專屬區服務 1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銀行業者,另亦提供 UTF8 及 big5 二種中文碼供用戶選擇。 C. 本會交換中心成立迄今,總收電子公文收發量已超過 2,500 萬件 以上,平均每年節省紙張及郵資費 5,000 萬元以上,不僅有助於 節能減碳環保政策推動,且大幅提升金融市場公私部門(B2C)行 政效率。 (6) 健全本會及所屬四局資訊系統安全管理制度:本會及四局自 95 年 起陸續導入「資訊安全管理制度」(ISMS),每年定期接受第三方驗 證公司 ISO27001 之稽核審查,本會除原認證範圍「金融市場公文 電子交換系統」、 「公文管理系統」、 「全球資訊網」及「電腦機房」 外,為因應個資法實施,101 年度特別將「人事差勤系統」納入驗 證範圍。另有關四局之驗證範圍:保險局為「保險局網站」,銀行 局、證期局及檢查局皆為「電腦機房」。101 年本會及四局為持續 落實資訊安全管理規劃、執行、檢查及行動改善 (Plan-Do-Check-Act, PDCA)管理流程模式,各單位皆確實落實 內部稽核、矯正預防、風險控制、營運持續演練等工作, 並皆順 利通過 IS027001/CNS27001 國際標準驗證作業。另為符合資通安全 會報對 B 級資安機關應辦教育訓練之要求,職處亦完成本會及四局 一般主管、資訊人員、資安人員及一般使用者四種類別教育訓練, 同時為利同仁充分參與訓練,各課程皆於證期局加辦場次,強化同 仁資安意識。 (7) 汰換硬體設備及備份軟體:自 93 年成立初,第一年即構齊本會所 需資訊設備,其後各年,隨本會人事、業務異動而設備略有增補, 然已變動不大。設備自 93 年起採購自今,不僅已過產品保固年限 3 年,且已逾財產報廢年限 4 年,故擬先行將 93~95 年所採購之 設備,分 3 年逐年編列汰換老舊設備,以確保各業務系統正常運 作,另汰換 93 年建置案備份軟體,101 年度係屬第三年汰換。另 為強化本會「金融市場公文電子交換中心」備份備援機制,於 101 年 12 月採購虛擬化平台技術(Vmware)建立備援機制,以節省硬體 成本,達到資源利用最佳化,並提昇災難復原之效率,並採購新版 備份軟體以因應原廠停止技術支援。 1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8)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採購「資料庫存取活動即時監控、保護、 稽核及法規遵循工具」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8 條規定「公務機 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指定專人辦理安全維護事項,防止個人 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以及該法施行細則第 12 條略以「…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為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 毀損、滅失或洩漏,採取技術上及組織上之措施」。而依施行細則 所列之安全維護事項計有 11 項,其中第 10 項為使用紀錄、軌跡資 料及證據保存。爰配合法規要求,於作業系統方面,建置具有不可 竄改性及證據力系統日誌管理平台,提供儲存本會相關軟硬體設備 每日系統紀錄、存取紀錄及操作紀錄並可產製稽核管理報表;於資 料庫方面,規劃建置資料庫即時監控工具,以加強稽核相關個資資 料庫之管理及使用行為,並定期產出稽核報表。以滿足舉證需求, 以為因應善良管理人之要求。 (9) 配合組織改造系統移轉辦理修正案:為確保本會及四局組織改造啟 動日如期如質完成系統移轉,以達各項資訊服務不中斷,依據資訊 組改相關規範,完成資訊作業調整工作計畫及啟動日演練作業計 畫;進行組改資訊系統書面及實際演練;順利於 7 月 1 日前完成本 會 29 個系統修正及實際轉置作業;並於本年 6 月 30 日順利完成「公 文 G2B2C 中心公文電子交換跨閘道收發文作業」。尤其以下系統進 行修正委外辦理: A. 公文管理系統: 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作業,因名稱及代碼更動影 響本會、保險局及檢查局共同公文管理系統主要有三類須調整事 項:(1)格式調整:清查 149、修改 31 件公文範本及清查 539、 修改 9 件報表;(2)資料調整:依研考會要求重新設定發文(代) 字號 85 筆、保險局新設檔號及案號各 524 筆;組織及人員調整 部分有資訊管理處及保險局 4 個業務組,同步調整單位主管為稽 催 email 收件人,另,保險局於不同業務組各刪除、新增 1 科, 以上共計影響 5 單位、118 人、2397 筆未結案公文及 132 筆未核 判表單,均於當日調移至新設單位或承辦人。(3)程式修改:配 合首頁單位名稱變更、民意信箱系統代碼變更、保險局緊急要求 查詢組改前經辦公文及檔管目錄彙送,共計修改程式 9 支。以上 1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協助本會及所屬保險局、檢查局於 101 年 7 月 1 日將相關人員、 組織及公文無縫調整至組改要求,各承辦人如常辦理公文,亦保 持與公文電子交換正常收送電子公文,維持營運工作運行不輟。 B. 行政支援系統:循往例完成薪資、物品、會議室各增修功能,並 配合業務單位需求,於薪資管理系統新增員工薪俸基本資料與人 事室之人事系統相互連結勾稽,以及每月薪資計算整批計算,增 加單筆新增計算功能…等功能;另有關薪資內控亦配合會計室及 業務單位完成該項功能新增。 C. 人事差勤系統:配合人事室需求,新增排程以檢查 Pemis2K 資料 之合理性檢查、技工友加班費報表格式比照正式職員…等增修功 能;另因考量本系統涉及同仁個人資料,將本系統納入 ISMS 驗 證範圍,以符合資訊安全需求。 D. 基金繳費平台:配合本會組織改造,增修基金繳費平台繳款單作 業、檢查人天作業及銷帳報表系統。 E. 民意信箱系統: 本會民意電子信箱系統自 96 年 1 月 29 日上線以 來,持續提供一般大眾可透過網頁、紙本、傳真、電話等方式陳 情意見,並介接轉入院長信箱案件,各項意見自動匯入本會及四 局各別公文系統進行案件處理,處理結果以 E-mail 方式回覆陳 情人,並隨信提供滿意度問卷調查供民眾填寫。配合本會 101 年 7 月 1 日組織改造實施,於 101 年 6 月 30 日進行系統機關代碼調 整作業,同時完成與公文系統 Web Services 介接轉入測試,順 利完成系統移轉作業。101 年度配合本會及四局業務實際需求, 新增「本會暨所屬各局處理時效統計表」、增加「送件流程增加 案件分派詳細歷程」 、提供「案件轉派他局歷史紀錄查詢」 、提供 「保險業公司類別及公司名單供下拉選填」、新增「滿意度問卷 調查明細表」等功能。 (10) 持續加強辦公室自動化服務機制:為推廣辦公室紙張文件電子化應 用及會務通知網路布告欄應用,持續進行無紙化會議室示範應用, 逹成辦公室文件電子化、第三類公文無紙化、紙張減量及避免資料 外洩等目標 2. 因應自 102 年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編製財務報告,調 整金融控股公司、本國銀行、外國銀行及票券公司相關財務報表輸出 入報表,輔助同仁業務需求,提升金融監理效率,並適時將所彙整分 1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析之金融業務資訊公開於對外網站,提供民眾擷取使用。 3. 為監理需要了解金融機構投資大陸地區情形,配合建置「銀行、金融 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資大陸地區事業資料維護」表報等相關作業; 並建置金融控股公司「海外暴險情形資料申報維護」及大陸銀行在台 分行申報等相關系統,蒐集必要資訊以輔助業務監理需求。 4. 與金融評議中心結合處理民眾陳情案件,調整銀行局民眾陳情及電話 申訴系統,以有效整合追蹤管理陳情申訴案件,有助於對民眾權益之 保障,並提升同仁日常金融監理之品質與效率。 5. 為銀行監理行政作業自動化,提昇行政效率,及確保資訊作業正常運 作: (1) 為健全銀行局資訊系統安全管理制度,辦理 ISO/CNS 27001 資訊安 全管理系統複審作業,於 101 年 6 月經外部驗證審核通過,以確保 資訊系統持續性及穩定性;並辦理資訊安全教育訓練及相關資訊安 全防護作業,以提升局內資安防護能力,確保資訊系統正常運作。 (2) 汰換銀行局 AD 網域、金融知識檢索等伺服器主機及汰換網路骨幹 核心交換器,充實及更新辦公室自動化電腦軟硬體及週邊設備,以 提升使用效益及行政效能。為強化法人說明會資訊揭露透明度,本 會業已督導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增修自律規範,預計自 102 年 6 月 1 日起,凡屬當日交易時間開始前或交易時間內於國內自辦法人說明 會之上市(櫃)公司,均應於會中同步提供完整之影音資訊,並連結 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供外界即時收視,餘則應於會後之次一營業日交 易時間開始二小時前揭露上開資訊。 6. 持續推動上市櫃公司採用 XBRL 申報財務報告,自申報 100 年度財務 報告起,XBRL 申報內容新增表格段財報附註包括資金貸與他人等相關 資訊,各上市櫃(興櫃)公司均已如期完成申報,另已督導證交所及 櫃買中心完成 IFRSs 適用之財務報表附註分類標準標籤。 7. 配合推動企業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 ,已完成 8 本 IFRSs 公 報、1 個 IFRSs 解釋函及 IFRSs 年度改善計畫中文譯稿之初覆審、修 正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發布外國公司財務報告編製規定。 1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8. 為加強公開發行公司內部控制,已督導證交所及櫃買中心針對上市櫃 公司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查核,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均已完成查核並報 會。 9. 為強化保險監理及資訊安全,辦理資訊系統擴充及維護: (1) 建置「保險商品監理資訊系統」提供保險公司商品送審及監理機關 審查作業之追蹤管理作業功能。透過該系統,保險公司可線上查詢 採核准方式送審之保險商品進度及相關審查意見;監理機關亦可線 上查詢商品之送審文件,對於促進審查程序之電子化及透明化,有 相當助益。 (2) 配合 101 年 10 月 1 日「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並為強化保險局 部分系統之資訊安全防護,擴增資訊安全維護相關設備。 (3) 辦理保險輔助人管理系統功能擴充,俾便利未來保險輔助人業者以 線上申請取代紙本作業。 10. 為提升金融檢查資訊之透明度,已於檢查局網站公布檢查手冊、檢查 資料清單及附表、金融檢查重點、金融檢查執行情形及主要檢查缺 失,並就缺失內容揭露對業者營運之影響、認定缺失之原因、正確作 法等相關檢查資訊,提醒業者注意避免缺失重複發生。 11. 參酌美國聯準會之線上學習課程,於網站建置「金檢學堂」,搭配檢 查重點、主要檢查缺失及檢查案例分享,編撰完成存款業務、洗錢防 制、內部管理、授信業務、投資業務、信託業務、金融商品銷售及資 訊作業等 8 個主題之數位教材課程,並自 101 年 1 月陸續對外開放, 供社會大眾了解金融監理及檢查專業知識。 (四) 推動金融監理人員訓練計畫 1. 為提升金融監理人員專業知識及監理技巧,簽訂 FSI 所開設之線上資 訊及學習系統。 2. 辦理主管人員研討會,以強化會局間業務橫向溝通聯繫,建立團隊的 向心力,計有 61 人次。 3. 辦理初任科長級以上人員研習會,為使本會及所屬各局初任科長級以 上人員,瞭解各局現行業務推展重點及未來發展策略,以強化日後業 2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務執行橫向合作及溝通,計有 25 人次。 4. 辦理新進人員訓練,為使本會及所屬各局新進人員瞭解本會及所屬各 局公務體系運作情形,迅速進入業務狀況,熟稔本會目前推展之重要 政策,並培養跨局業務知能,計有 37 人次。 5. 為加強同仁英語溝通技巧,能正確自信地傳達訊息與介紹業務,本會 101 年辦理英語課程共 3 期、TOEIC 共 1 期,計有 77 人次。 6. 薦送職員至各大專院校或研究所進修,101 年度計補助 1 人。 7. 派員赴國際組織或外國監理機關實習,培養國際金融人才,本會派赴 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BRD)短期服務人員於 101 年 2 月期滿,新任人 員已於 101 年 9 月赴任。 8. 為增進本會及所屬各局處室同仁對銀行業辦理不動產放款實務之瞭 解,邀請土地銀行副總經理高明賢至本會進行「銀行不動產放款實務 專題演講」。 9. 為提升金融監理人員專業知識及英語能力,薦送職員至各大專院校或 研究所進修與舉辦「英文書信寫作技巧」研習班。 10. 薦送同仁至台灣金融研訓院、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保險事業 發展中心、公務人員發展中心及中央銀行等相關訓練機構辦理之訓練 課程、研討會等參訓,計 305 人次。 11. 為充實同仁對證券、銀行及國際化相關專業知識,邀請專業講師及同 仁講授課程 32 小時,另為加強同仁了解上市櫃及證券商各項業務實 務作業,安排上市櫃及證券商實地參訪,俾為修訂法規、改善金融制 度之參考。 12. 為強化同仁之專業知識,並提升證券期貨管理作業效率,於 101 年間 辦 理證券期貨管理教育訓練相關課程(如證券交易制度、監理作業、 股東會 及委託書相關規範等法規制度、股價操作內線交易案例介 紹、國際會計準則(IFRSs) 、期貨交易風險控管實務、選擇權策略組 合保證金之計算、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及授權規定)共計 62 場次。 13. 另為加強服務態度、情緒管理及同仁溝通等觀念,辦理「人 際溝通 與電話應答技巧」 、「從長時限角度看台灣多元族群文化」 、「性別主流 2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化與性別工作平等」等講題,及針對職場心理調適舉辦多項柔性演講 課程。 14. 為協助保險業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制度,舉辦保險業公司治理研討 會,參加人數共計 82 人。 15. 為精進同仁工作技能提升服務品質,汲取新知並瞭解政府當前重要政 策,辦理全民國防教育、人權教育訓練、性別平等訓練、環境教育、 多元文化、節能減碳、新知論壇、全民防災、媒體互動與輿情回應及 中高階主管領導研習營等訓練課程,參訓人數共 693 人次。 16. 舉辦每月金檢人員專業訓練計 11 場次,總參訓人數為 2,261 人次。 17. 辦理新進人員專業訓練 2 場次,計 56 人。 (五) 推動國際金融交流計畫 1. 積極參與國際金融組織活動: (1) 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IOSCO)為最重要之國際證券主管機關組 織,本會並於 100 年 3 月 15 日簽署加入 IOSCO 諮商、合作與資訊 交換多邊瞭解備忘錄(IOSCO MMoU)成為簽署會員,至 101 年底全 球共有 86 個證券主管機關同為 IOSCO MMoU 之簽署會員,各簽署會 員間將得據此進行資訊交換、協助調查等跨境監理合作事項,對打 擊跨境證券市場不法情事甚有助益。本會重視 IOSCO 活動之積極參 與,分別於 101 年 5 月及 11 月派員參與中國大陸舉辦之 IOSCO 年 會、智利舉辦之 IOSCO 新興市場委員會(EMC)會議及泰國舉辦之 IOSCO 亞太區域委員會(APRC)會議等,我方代表除於會場充分發言 或簡報外,並與與會各國證券主管機關代表交流彼此市場運作情形 及監理實務,提高我國資本市場之國際能見度。 (2) 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IAIS) 係最重要之保險主管機關國際組織, 我國為 IAIS 之創始會員,為促進我國保險業務與國際接軌及增加 國際能見度,已積極參與 IAIS 各委員會相關研擬草案之討論。101 年 2 月及 6 月本會派員分別參加 IAIS 假瑞士巴賽爾及開曼群島舉 辦之委員會議,10 月派員出席假美國華府舉辦之年會,除瞭解全球 重要保險監理議題與動態趨勢,透過雙邊會談與各國監理機關維繫 2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交流外,並於年會期間向 IAIS 委員會議報告本會籌備 2013 年第 20 屆年會進度,宣介並邀請各國保險監理官及專業人士屆時來臺參與 盛會。另本會亦派員擔任 IAIS 審查會員申請加入 IAIS MMoU 案工 作,並出席簽署工作小組及監理合作小組委員會,促進 MMoU 之運 作並加強跨境監理合作。 (3) 世界貿易組織(WTO):我國係於 2002 年 1 月成為世界貿易組織會 員,透過 WTO 之談判,我國得與各國獲得公平談判之機會並可為我 國金融服務業者在外國市場爭取商機。101 年 6 月派員參與 WTO 服 務貿易週相關會議,主講「金融服務貿易自由化之經驗分享與相關 監理議題」,分享我國金融業發展經驗;101 年 10 月派員出席 WTO 服務貿易週相關會議,以掌握 WTO 金融服務貿易委員會有關金融服 務業議題之討論最新情勢。 (4) 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 :101 年 2 月派員出席 OECD 於日本舉辦 之第 12 屆亞洲資本市場改革圓桌論壇,加強與 OECD 及亞洲各國主 管機關之交流互動。 (5) 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BRD) :本會原派歐銀短期服務(Secondment) 人員於 101 年 2 月期滿,新任人員已於 101 年 9 月赴任。101 年 5 月派員參加於倫敦舉行之 2012 年理事會年會,提升我國之能見度 及加強和歐銀之合作機會。 (6) 亞洲保險監理官論壇(AFIR):本會派員出席 101 年 7 月於澳門舉 辦之第七屆亞洲保險監理官論壇(AFIR),與各國監理官就目前國際 間保險監理之重要議題及其監理經驗進行分享與意見交流,凝聚亞 太地區保險監理關於保險監理重要議題之共識。 (7) 為掌握國際銀行監理準則,加強與各國金融監理機關互動,派員赴 土耳其參加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BCBS)所舉辦之國際銀行監理 官會議(ICBS)年會,未來將持續推動本會參與 BCBS 各項會議。 (8) 101 年 12 月 6 日至 7 日赴香港並由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主辦第四屆臺港證券監理機關加強聯繫與合作會議,本次會議主要 針對「臺港相互承認及赴港銷售共同基金監管機制」 、「香港證券及 2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高頻交易的監理」及「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 監察委員會就債券發行之監理及規範」等議題進行交流,本會藉由 參加此會議與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交換意見。 (9) 巴西證管會 Comissão de Valores Mobiliários (CVM)主委 Ms. Maria Helena Santana 率巴西證交所 BM&F Bovespa 暨巴西中介機 構 Brazilian Financial and Capital Market Association (ANBIMA)代表於 101 年 2 月 3 日拜會本會主委,雙方就如何加強雙 邊合作關係等議題進行意見交流,並與巴西 CVM 建立良好互動關係。 (10) 101 年 5 月 13 日至 5 月 17 日出席 IOSCO 第 37 屆北京年會,會中與 他國主管機關進行意見交流,並於會場中說明我國外資管理、公司 治理監管等發展情況,提升我國金融市場之國際能見度。另本會於 本屆年會成功爭取加入 IOSCO 組織下 2 個政策委員會—發行資訊揭 露與會計審計委員會 Committee on Issuer Accounting, Audit and Disclosure 、 信 用 評 等 委 員 會 Committee on Credit Rating Agencies,預計將深化本會對國際組織貢獻,亦得拓展我國證券期 貨業者之國際競爭力。 (11) 101 年 5 月 30 日至 31 日赴俄羅斯喀山參加 APEC 第 2 次資深官員會 議,參與公司治理討論與提案。 (12) 101 年 11 月 5 日至 8 日赴土耳其辦理「臺土(耳其)雙邊資本市場 交流」,赴土期間,獲土耳其證券暨期貨主管機關「資本市場委員 會(CMB) 」高規格接待,成功達成回訪任務,確定臺土雙邊友好合 作關係,並完成「臺灣及土耳其資本市場未來合作機會研討會」及 拜訪該國交易所及重要機構投資人,為未來實質合作及招商機會奠 定基礎,並為雙方交易所進一步洽商簽署 MOU 開展契機。另代表團 員參與 ICSA、SROCC 之重要會議或研討會,並利用參加晚宴機會, 與 IOSCO 秘書處人員、研討會講師及 SROCC 會員進行交流,成功提 高國際能見度,成果豐碩。 (13) 101 年 11 月 19 日至 21 日赴智利參加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 IOSCO) 2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新興市場委員會(EMC)會議,本次會議主要針對「近期指標操縱醜 聞及相關約束制度之需求」、「新興市場的衍生性商品發展狀況」、 「發展證券監管機構監管的能力」等議題進行交流,金管會藉由參 加此會議與其他主管機關交換意見,以增加我國資本市場之國際能 見度。 (14) 為提升我國公司治理水準並與國際接軌,於 101 年 10 月 25 至 26 日舉辦第八屆臺北公司治理論壇,針對全球化經濟風潮下之公司治 理角色及金融消費者與投資人權益之保護等議題進行研討。此次論 壇邀請國內外國際金融機構、專家學者擔任講座,另亦邀請國際證 券管理機構組織(IOSCO)之新興市場委員會(EMC)會員及亞太地區 委員會(APRC)會員代表(包括斯里蘭卡、蒙古、泰國、馬來西亞等 國)與會。 (15) 101 年 11 月 28 日至 30 日赴泰國出席 IOSCO 亞太區域委員會年會暨 執法人員會議,並由本會於會議中對會員簡報分享我國證券業之執 法實務與經驗,成功拓展我國金融外交與國際能見度。 (16) 派員出席國際保險學會(IIS)年會、東亞保險會議(EAIC)等相 關會議,並為促進我國保險業務國際化及增加國際能見度,成功邀 請國際保險學會執行長 Michael Morrissey 來臺訪問並發表專題演 講。 2. 推動與各國之雙邊金融合作成果: (1) 南非:101 年 3 月與南非準備銀行銀行監理處完成銀行業監理合作 瞭解備忘錄(MoU)之簽署。 (2) 英國:101 年 12 月回復英國監理總署(FSA)及英格蘭銀行,確認 雙方於 2007 年簽署雙邊監理合作備忘錄(MoU)之資訊分享不因英 國金融監理架構改革而中斷。 3. 推動兩岸金融監理往來合作: (1) 101 年數度派員參加 ECFA 服務貿易協議協商會議,積極爭取我金融 業更有利之市場進入條件。 (2) 101 年上半年兩岸銀行監理機關業務主管部門於臺北召開「兩岸銀 2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行監理合作平臺」業務主管會議,就銀行業者關切事項進行意見溝 通,初步達成對於目前審核中的申請案件,將在符合監理法規及審 查程序之前提下,儘速完成審核作業等相關共識。 (3) 「兩岸證券期貨監理合作平臺」規劃(草案)業經報請行政院 101 年 1 月 18 日核復同意照辦,經本會與大陸證監會溝通,雙方對於該平 臺之建立程序及規劃內容獲致共識。 4. 完成英譯本會相關法規及重要事紀,並將國際監理規範予以中譯: (1) 為提升法規透明化及因應 WTO 法規透明化,以加強國際間對台灣金 融法令了解,完成英譯銀行相關法令及子法共 15 則。 (2) 委外英譯銀行局 100 年度各月份之重要事紀,俾利國際人士瞭解銀 行局年度業務重點。 (3) 為利我國相關規範擬定之參詢,俾利與國際保險監理規範接軌,就 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IAIS)100 年 10 月發布之保險核心原則 (Insurance Core Principles, ICP)辦理中文翻譯,並將 ICP 中譯 版業登載於本會保險局及 IAIS 網站上。 5. 101 年督導證交所與印度國家證券交易所;期交所與紐約泛歐交易 所;櫃買中心與東京證券交易所集團、NASDAQ OMX GROUP INC、德國 交易所集團、南非約翰尼斯堡交易所;集中保管結算所與巴基斯坦集 中保管公司;證券商公會與印度交易所成員協會等洽簽 MOU 計有 8 件。另期交所已於 101 年 4 月 18 日成為全球集中結算組織協會會員。 6. 積極參與各項國際研習,如美國全國州保險監理官訓練研習,東南亞 人壽保險振興中心(OLICD)保險會議研討會,參加該等國際研習除可 與其他國家保險監理官交流保險監理經驗,並可提升我國保險市場國 際能見度及保險專業形象。 (六) 支應保險業退場處理計畫 支應保險業退場處理機構,辦理各保險業退場處理事項之不足資金 所需經費。 (七) 一般行政管理 辦理基金業務所需人事相關費用。 2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八) 解繳國庫計畫: 係基金賸餘解繳國庫,撥充本會及所屬 101 年度單位預算人員維持 及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部分經費。 二、 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情形 (一) 基金來源:本年度基金來源決算數 8,091,376,658 元,較法定預算 數 8,377,058,000 元,減少 285,681,342 元,計減少 3.41%,茲分 述如次: 1. 違規罰款收入: (1) 罰鍰收入:本年度決算數 156,700,000 元,較法定預算數 127,700,000 元,增加 29,000,000 元,計增加 22.71%,主要 係因金融機構違規罰鍰較預計增加所致。 (2) 滯納金收入:本年度決算數 706 元,主要係受監理業者逾期繳 納監理年費,屬預算外收入。 2. 金融監督管理收入: (1) 監理年費收入:本年度決算數 561,370,279 元,較法定預算數 519,350,000 元,增加 42,020,279 元,計增加 8.09%。 (2) 特許費收入:本年度決算數 49,600,000 元,較法定預算數 69,600,000 元,減少 20,000,000 元,計減少 28.74%,主要係 預估繳交 OBU 年費的家數與實際有落差,業於編列 102 年度預 算時調整減列。 (3) 執照與登記費收入:本年度決算數 38,610,297 元,較法定預 算數 27,454,000 元,增加 11,156,297 元,計增加 40.64%,主 要係辦理增資的家數及金額較預計為多。 (4) 證書費收入:本年度決算數 785,250 元,較法定預算數 300,000 元,增加 485,250 元,計增加 161.75%,主要係保險代理人、 2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經紀人及公證人申請及換發執業證書件數較預計增加所致。 3. 金融業營業稅分配收入:本年度決算數 7,170,001,856 元,較法 定預算數 7,600,890,000 元,減少 430,888,144 元,計減少 5.67%。 4. 服務收入─檢查費收入:本年度決算數 18,856,250 元,較法定預 算數 22,272,000 元,減少 3,415,750 元,計減少 15.34%,主要 係實施差異化檢查機制及銀行檢查評等制度,依金融機構業務及 檢查評等等狀況,調整檢查人天數,致實際執行數較預算數為低。 5. 利息收入:本年度決算數 95,068,170 元,較法定預算數 9,492,000 元,增加 85,576,170 元,計增加 901.56%,主要係因本年度按月 收繳之金融業營業稅分配收入尚無退場處理機構申請動支經費, 致專戶存款金額較預期增加,為有效運用資金,爰將暫無須動用 資金轉存定期存款,致利息收入增加。 6. 雜項收入:本年度決算數 383,850 元,主要係收回以前年度溢領 加班費及逾期違約金所致,屬預算外收入。 (二) 基金用途:本年度基金用途決算數 8,188,412,362 元,較法定預算 數 8,577,913,000 元,減少 389,500,638 元,計減少 4.54%,茲分 述如次: 1. 推動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計畫:本年度決算數 244,324,746 元, 較法定預算數 248,863,000 元,減少 4,538,254 元,計減少 1.82%。 2. 推動金融制度、新種金融商品之研究及發展計畫:本年度決算數 23,197,319 元,較法定預算數 25,999,000 元,減少 2,801,681 元,計減少 10.78%,主要係辦理「少子化高齡化對金融產業的影 響」委託研究案,因二次招標皆無廠商有意願承接,為確保研究 計畫案之品質及研究可行性等,爰暫緩執行,致執行數未如預期。 3. 推動金融資訊公開計畫:本年度決算數 111,213,792 元,較法定 2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預算數 131,486,000 元,減少 20,272,208 元,計減少 15.42%, 主要係部分資訊擴充維護,經重新檢討其修改及擴充效益,暫緩 執行以及發包結餘款賸餘所致。 4. 推動金融監理人員訓練計畫:本年度決算數 7,677,930 元,較法 定預算數 9,326,000 元,減少 1,648,070 元,計減少 17.67%,主 要係因經評估部分例行國際會議之出席效益等爰未派員參加,致 經費結餘。 5. 推動國際金融交流計畫:本年度決算數 27,777,699 元,較法定預 算數 28,238,000 元,減少 460,301 元,計減少 1.63%。 6. 支應保險業退場處理計畫:本年度決算數 7,256,172,995 元,較 法定預算數 7,601,250,000 元,減少 345,077,005 元,計減少 4.54%。 7. 一般行政管理計畫:本年度決算數 148,520,881 元,較法定預算 數 163,224,000 元,減少 14,703,119 元,計減少 9.01%。 8. 解繳國庫計畫:本年度法定預算數 369,527,000 元,全數執行完 畢,係基金賸餘解繳國庫。 (三) 餘絀情形:本年度基金來源及用途相抵後,實際短絀數 97,035,704 元,較法定預算短絀數 200,855,000 元,減少 103,819,296 元,主 要係撙節各項開支所致。 三、現金流量結果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 6,815,408,943 元,包括: (一) 業務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481,288,897 元。 (二) 其他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7,296,697,840 元。 2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基 金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四、資產負債情況 (一) 本年度決算日資產總額 16,358,208,117 元,包括: 1. 流動資產 16,336,292,257 元,占資產總額之 99.87%。 2. 投資、長期應收款項、貸墊款及準備金 21,915,860 元,占資產總 額之 0.13%。 (二) 本年度決算日負債 15,062,352,507 元,占資產總額之 92.08%,包 括: 1. 流動負債 2,015,361 元,占負債及基金餘額之 0.01%。 2. 其他負債 15,060,337,146 元,占負債及基金餘額之 92.07%。 (三) 本年度決算日基金餘額 1,295,855,610 元,占資產總額之 7.92%, 包括: 1. 期初基金餘額 1,392,891,314 元。 2. 本期短絀 97,035,704 元。 五、固定項目概況 本年度決算日固定項目餘額 365,698,993 元,包括: 1. 機械及設備 181,514,720 元,占固定項目餘額之 49.63%。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7,157,969 元,占固定項目餘額之 1.96%。 3. 什項設備 5,748,215 元,占固定項目餘額之 1.57%。 4. 電腦軟體 171,278,089 元,占固定項目餘額之 46.84%。 六、其他:無 30 乙、 主 要 表 本 頁 空 白 31 金融監督 基金來源、用途 中華民國 本年度可用預算數 本年度決算數 科 目 金 額 % 金 額 % 基金來源 8,377,058,000 100.00 8,091,376,658 100.00 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 8,345,294,000 99.62 7,977,068,388 98.59 違規罰款收入 127,700,000 1.52 156,700,706 1.94 罰鍰收入 127,700,000 1.52 156,700,000 1.94 滯納金收入 - - 706 - 金融監督管理收入 616,704,000 7.36 650,365,826 8.04 監理年費收入 519,350,000 6.20 561,370,279 6.94 特許費收入 69,600,000 0.83 49,600,000 0.61 執照與登記費收入 27,454,000 0.33 38,610,297 0.48 證書費收入 300,000 - 785,250 0.01 金融業營業稅分配收入 7,600,890,000 90.73 7,170,001,856 88.61 勞務收入 22,272,000 0.27 18,856,250 0.23 服務收入 22,272,000 0.27 18,856,250 0.23 檢查費收入 22,272,000 0.27 18,856,250 0.23 財產收入 9,492,000 0.11 95,068,170 1.17 利息收入 9,492,000 0.11 95,068,170 1.17 其他收入 - - 383,850 - 雜項收入 - - 383,850 - 基金用途 8,577,913,000 102.40 8,188,412,362 101.20 推動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計畫 248,863,000 2.97 244,324,746 3.02 其他 248,863,000 2.97 244,324,746 3.02 推動金融制度、新種金融商品之 25,999,000 0.31 23,197,319 0.29 研究及發展計畫 其他 25,999,000 0.31 23,197,319 0.29 推動金融資訊公開計畫 131,486,000 1.57 111,213,792 1.37 購建固定資產 30,080,000 0.36 27,903,580 0.34 其他 101,406,000 1.21 83,310,212 1.03 推動金融監理人員訓練計畫 9,326,000 0.11 7,677,930 0.09 其他 9,326,000 0.11 7,677,930 0.09 推動國際金融交流計畫 28,238,000 0.34 27,777,699 0.34 其他 28,238,000 0.34 27,777,699 0.34 支應保險業退場處理計畫 7,601,250,000 90.74 7,256,172,995 89.68 其他 7,601,250,000 90.74 7,256,172,995 89.68 金融爭議處理機構捐助計畫 - - - - 其他 - - - - 32 管理基金 及餘絀決算表 101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比 較 增 減 上 年 度 決 算 數 金 額 % 金 額 % -285,681,342 -3.41 8,596,519,700 100.00 -368,225,612 -4.41 8,540,640,345 99.35 29,000,706 22.71 142,047,187 1.65 29,000,000 22.71 141,920,000 1.65 706 - 127,187 - 33,661,826 5.46 641,693,192 7.46 42,020,279 8.09 531,528,205 6.18 -20,000,000 -28.74 50,400,000 0.59 11,156,297 40.64 58,855,987 0.68 485,250 161.75 909,000 0.01 -430,888,144 -5.67 7,756,899,966 90.23 -3,415,750 -15.34 18,042,500 0.21 -3,415,750 -15.34 18,042,500 0.21 -3,415,750 -15.34 18,042,500 0.21 85,576,170 901.56 29,195,836 0.34 85,576,170 901.56 29,195,836 0.34 383,850 - 8,641,019 0.10 383,850 - 8,641,019 0.10 -389,500,638 -4.54 8,681,741,533 100.99 -4,538,254 -1.82 39,745,848 0.46 -4,538,254 -1.82 39,745,848 0.46 -2,801,681 -10.78 25,875,496 0.30 -2,801,681 -10.78 25,875,496 0.30 -20,272,208 -15.42 114,284,199 1.33 -2,176,420 -7.24 29,210,652 0.34 -18,095,788 -17.84 85,073,547 0.99 -1,648,070 -17.67 7,202,429 0.08 -1,648,070 -17.67 7,202,429 0.08 -460,301 -1.63 15,951,777 0.19 -460,301 -1.63 15,951,777 0.19 -345,077,005 -4.54 7,777,310,876 90.47 -345,077,005 -4.54 7,777,310,876 90.47 - - 200,000,000 2.33 - - 200,000,000 2.33 33 金融監督 基金來源、用途 中華民國 本年度可用預算數 本年度決算數 科 目 金 額 % 金 額 % 一般行政管理計畫 163,224,000 1.95 148,520,881 1.84 其他 163,224,000 1.95 148,520,881 1.84 解繳國庫計畫 369,527,000 4.41 369,527,000 4.57 其他 369,527,000 4.41 369,527,000 4.57 本期賸餘(短絀-) -200,855,000 -2.40 -97,035,704 -1.20 期初基金餘額 1,486,733,000 17.75 1,392,891,314 17.21 期末基金餘額 1,285,878,000 15.35 1,295,855,610 16.02 34 管理基金 及餘絀決算表 101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比 較 增 減 上 年 度 決 算 數 金 額 % 金 額 % -14,703,119 -9.01 145,031,908 1.69 -14,703,119 -9.01 145,031,908 1.69 - - 356,339,000 4.15 - - 356,339,000 4.15 103,819,296 -51.69 -85,221,833 -0.99 -93,841,686 -6.31 1,478,113,147 17.19 9,977,610 0.78 1,392,891,314 16.20 35 本 頁 空 白 36 金融監督管理基金 現 金 流 量 決 算 表 中華民國 101年度 單位: 新臺幣元 比 較 增 減 項 目 預 算 數 決 算 數 金 額 % 一、業務活動之現金流量 _ _ 1.本期賸餘(短絀一) -200,855,000 -97,035,704 103,819,296 -51.69 2.調整非現金項目 5,227,000 -384,253,193 -389,480,193 -7,451.31 (1)提存呆帳 3,321,000 3,021,469 -299,531 -9.02 (2)流動資產淨減(淨增一) 1,906,000 -389,248,492 -391,154,492 -20,522.27 (3)流動負債淨增(淨減一) 1,973,830 1,973,830 _ (4)其他 _ _ 業務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一) -195,628,000 -481,288,897 -285,660,897 146.02 二、其他活動之現金流量 _ _ 1.減少短期投資及短期貸墊款 40,000,000 40,000,000 _ 2.減少投資、長期應收款項、貸墊款及 _ _ 準備金 3.減少其他資產 _ _ (1)減少其他資產 _ _ 4.增加短期債務及其他負債 _ _ (1)增加其他負債 7,260,932,442 7,260,932,442 _ 5.其他項目之現金流入 _ _ 6.增加短期投資及短期貸墊款 _ _ _ 7.增加投資、長期應收款項、貸墊款及 _ _ 準備金 8.增加其他資產 _ _ (1)增加其他資產 _ _ 9.減少短期債務及其他負債 _ _ (1)減少其他負債 -4,234,602 -4,234,602 _ 10.其他項目之現金流出 _ _ 其他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一) 7,296,697,840 7,296,697,840 _ 三、現金及約當現金之淨增(淨減一) -195,628,000 6,815,408,943 7,011,036,943 -3,583.86 四、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 1,470,849,000 9,082,086,716 7,611,237,716 517.47 五、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 1,275,221,00015,897,495,659 14,622,274,659 1,146.65 37 金融監督 平 衡 中華民國 本年度決算數 上年度決算數 比 較 增 減 科 目 金 額 % 金 額 % 金 額 % 資產 16,358,208,117 100.00 9,193,557,994 100.00 7,164,650,123 77.93 負 流動資產 16,336,292,257 99.87 9,174,656,291 99.79 7,161,635,966 78.06 現金 15,897,495,659 97.18 9,082,086,716 98.79 6,815,408,943 75.04 銀行存款 15,897,495,659 97.18 9,082,086,716 98.79 6,815,408,943 75.04 應收款項 438,796,598 2.68 52,569,575 0.57 386,227,023 734.70 應收票據 705,000 _ 40,000 _ 665,000 1,662.50 備抵呆帳─應收票 -705,000 _ -40,000 _ -665,000 1,662.50 據(-) 應收帳款 433,244,520 2.65 49,031,968 0.53 384,212,552 783.60 備抵呆帳─應收帳 -69,000 _ -183,000 _ 114,000 -62.30 款(-) 應收利息 5,621,078 0.03 3,656,507 0.04 1,964,571 53.73 其他應收款 _ _ 64,100 _ -64,100 -100.00 短期貸墊款 _ _ 40,000,000 0.44 -40,000,000 -100.00 短期墊款 _ _ 40,000,000 0.44 -40,000,000 -100.00 基 投資、長期應收款項、 21,915,860 0.13 18,901,703 0.21 3,014,157 15.95 貸墊款及準備金 準備金 21,915,860 0.13 18,901,703 0.21 3,014,157 15.95 退休及離職準備金 21,915,860 0.13 18,901,703 0.21 3,014,157 15.95 其他資產 _ _ _ _ _ _ 什項資產 _ _ _ _ _ _ 催收款項 112,250,507 0.69 109,780,038 1.19 2,470,469 2.25 備抵呆帳─催收款 -112,250,507 -0.69 -109,780,038 -1.19 -2,470,469 2.25 項(一) 合 計 16,358,208,117 100.00 9,193,557,994 100.00 7,164,650,123 77.93 合 附註 :本表未列入之信託代理與保證資產(負債)金額本年度及上年度決算數分別為2,374,764元及2,985,813 元 係廠商以設定質權之銀行定期存單作為履約保證金。 38 管理基金 表 101 年 12月 31日 單位 : 新臺幣元 本年度決算數 上年度決算數 比 較 增 減 科 目 金 額 % 金 額 % 金 額 % 負債 15,062,352,507 92.08 7,800,666,680 84.85 7,261,685,827 93.09 流動負債 2,015,361 0.01 41,531 _ 1,973,830 4,752.67 應付款項 2,015,361 0.01 41,531 _ 1,973,830 4,752.67 應付代收款 45,241 _ 41,531 _ 3,710 8.93 應付費用 1,970,120 0.01 _ _ 1,970,120 _ 其他負債 15,060,337,146 92.07 7,800,625,149 84.85 7,259,711,997 93.07 什項負債 26,853,275 0.16 23,314,273 0.25 3,539,002 15.18 存入保證金 4,937,415 0.03 4,221,122 0.05 716,293 16.97 應付保管款 _ _ 191,448 _ -191,448 -100.00 應付退休及離職金 21,915,860 0.13 18,901,703 0.21 3,014,157 15.95 負債準備 15,033,483,871 91.90 7,777,310,876 84.60 7,256,172,995 93.30 金融業特別準備 15,033,483,871 91.90 7,777,310,876 84.60 7,256,172,995 93.30 基金餘額 1,295,855,610 7.92 1,392,891,314 15.15 -97,035,704 -6.97 基金餘額 1,295,855,610 7.92 1,392,891,314 15.15 -97,035,704 -6.97 基金餘額 1,295,855,610 7.92 1,392,891,314 15.15 -97,035,704 -6.97 累積餘額 1,295,855,610 7.92 1,392,891,314 15.15 -97,035,704 -6.97 合 計 16,358,208,117 100.00 9,193,557,994 100.00 7,164,650,123 77.93 39 本 頁 空 白 40 丙、 附 屬 表 本 頁 空 白 41 金融監督 基 金 來 源 中華民國 科 目 可 用 預 算 數 決 算 數 基金來源 8,377,058,000 8,091,376,658 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 8,345,294,000 7,977,068,388 違規罰款收入 127,700,000 156,700,706 罰鍰收入 127,700,000 156,700,000 滯納金收入 _ 706 金融監督管理收入 616,704,000 650,365,826 監理年費收入 519,350,000 561,370,279 特許費收入 69,600,000 49,600,000 執照與登記費收入 27,454,000 38,610,297 證書費收入 300,000 785,250 金融業營業稅分配收入 7,600,890,000 7,170,001,856 勞務收入 22,272,000 18,856,250 服務收入 22,272,000 18,856,250 檢查費收入 22,272,000 18,856,250 財產收入 9,492,000 95,068,170 利息收入 9,492,000 95,068,170 其他收入 _ 383,850 雜項收入 _ 383,850 合 計 8,377,058,000 8,091,376,658 42 管理基金 明 細 表 101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比 較 增 減 備 註 金 額 % -285,681,342 -3.41 -368,225,612 -4.41 29,000,706 22.71 29,000,000 22.71 主要係金融機構違規罰鍰較預計增加所致。 706 _ 主要係受監理業者逾期繳納監理年費所致。 33,661,826 5.46 42,020,279 8.09 -20,000,000 -28.74 主要係預估繳交OBU年費的家數與實際有落差,業於編列102年 度預算時調整減列。 11,156,297 40.64 主要係辦理增資的家數及金額較預計為多。 485,250 161.75 主要係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及公證人申請及換發執業證書件數 較預計增加所致。 -430,888,144 -5.67 -3,415,750 -15.34 -3,415,750 -15.34 -3,415,750 -15.34 主要係實施差異化檢查機制及銀行檢查評等制度,依金融機構 業務及檢查評等等狀況,調整檢查人天數,致實際執行數較預 算數為低。 85,576,170 901.56 85,576,170 901.56 主要係按月收繳之金融業營業稅分配收入尚無退場處理機構申 請動支經費,致專戶存款金額較預計增加,為有效運用資金, 爰將暫無須動用資金轉存定期存款,致利息收入增加。 383,850 _ 383,850 _ 主要係收回以前年度溢領加班費及逾期違約金所致。 -285,681,342 -3.41 43 金融監督 基 金 用 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可 用 預 算 數 決 算 數 基金用途 8,577,913,000 8,188,412,362 推動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計 248,863,000 244,324,746 畫 服務費用 43,506,000 38,237,292 郵電費 4,320,000 36,540 旅運費 18,715,000 14,518,066 國外旅費 3,345,000 1,604,640 印刷裝訂與廣告費 5,993,000 4,381,264 業務宣導費 5,733,000 4,366,072 一般服務費 12,595,000 12,641,422 專業服務費 1,883,000 6,660,000 材料及用品費 168,000 286,264 用品消耗 168,000 286,264 稅捐、規費(強制費)與繳 175,000 74,721 庫 規費 175,000 74,721 會費、捐助、補助、分攤 201,693,000 201,480,000 、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 費 捐助、補助與獎助 200,000,000 200,000,000 補貼(償)、獎勵、慰問 1,693,000 1,480,000 、照護與救濟 短絀、賠償給付及支應退 3,321,000 2,878,466 場支出 各項短絀 3,321,000 2,878,466 其他 - 1,368,003 其他支出 - 1,368,003 推動金融制度、新種金融商 25,999,000 23,197,319 品之研究及發展計畫 服務費用 25,632,000 22,913,859 旅運費 1,052,000 904,158 印刷裝訂與廣告費 3,010,000 2,499,204 業務宣導費 1,590,000 854,804 44 管理基金 明 細 表 101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比 較 增 減 備 註 金 額 % -389,500,638 -4.54 -4,538,254 -1.82 -5,268,708 -12.11 -4,283,460 -99.15 -4,196,934 -22.43 -1,740,360 -52.03 -1,611,736 -26.89 -1,366,928 -23.84 46,422 0.37 編列進用契僱人力3人,預算數1,509,000元,實際進用3 人,計1,525,853元。 4,777,000 253.69 118,264 70.40 118,264 70.40 -100,279 -57.30 -100,279 -57.30 -213,000 -0.11 - - -213,000 -12.58 -442,534 -13.33 -442,534 -13.33 1,368,003 - 1,368,003 - -2,801,681 -10.78 主要係辦理「少子化高齡化對金融產業的影響」委託研究 案,因二次招標皆無廠商有意願承接,為確保研究計畫之 品質及研究可行性等爰暫緩執行所致。 -2,718,141 -10.60 -147,842 -14.05 -510,796 -16.97 -735,196 -46.24 45 金融監督 基 金 用 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可 用 預 算 數 決 算 數 一般服務費 8,432,000 11,204,300 專業服務費 13,138,000 8,306,197 材料及用品費 367,000 283,460 用品消耗 367,000 283,460 推動金融資訊公開計畫 131,486,000 111,213,792 服務費用 68,766,000 57,396,927 郵電費 240,000 27,071 旅運費 530,000 75,365 印刷裝訂與廣告費 208,000 155,452 業務宣導費 120,000 68,250 修理保養及保固費 12,186,000 10,994,775 一般服務費 16,038,000 14,596,449 專業服務費 39,564,000 31,547,815 材料及用品費 4,322,000 3,918,107 用品消耗 4,322,000 3,918,107 租金、償債與利息 1,804,000 879,098 地租及水租 114,000 - 機器租金 1,690,000 879,098 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51,864,000 44,288,060 及非理財目的之長期投資 購置固定資產 30,080,000 27,903,580 購置無形資產 21,784,000 16,384,480 會費、捐助、補助、分攤 4,730,000 4,730,000 、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 費 捐助、補助與獎助 4,730,000 4,730,000 其他 - 1,600 其他支出 - 1,600 推動金融監理人員訓練計畫 9,326,000 7,677,930 服務費用 9,323,000 7,671,609 旅運費 1,926,000 1,524,123 國外旅費 1,852,000 1,450,684 46 管理基金 明 細 表 101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比 較 增 減 備 註 金 額 % 2,772,300 32.88 編列進用勞力外包公司之派遣人力16人,預算數6,083,00 0元,實際進用16人,計6,098,750元。 -4,831,803 -36.78 -83,540 -22.76 -83,540 -22.76 -20,272,208 -15.42 主要係部分資訊擴充維護,經重新檢討其修改及擴充效益 ,暫緩執行以及發包結餘款賸餘所致。 -11,369,073 -16.53 -212,929 -88.72 -454,635 -85.78 -52,548 -25.26 -51,750 -43.13 -1,191,225 -9.78 -1,441,551 -8.99 -8,016,185 -20.26 -403,893 -9.35 -403,893 -9.35 -924,902 -51.27 -114,000 -100.00 -810,902 -47.98 -7,575,940 -14.61 -2,176,420 -7.24 -5,399,520 -24.79 - - - - 1,600 - 1,600 - -1,648,070 -17.67 主要係因經評估部分例行國際會議之出席效益等爰未派員 參加,致經費結餘。 -1,651,391 -17.71 -401,877 -20.87 -401,316 -21.67 47 金融監督 基 金 用 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可 用 預 算 數 決 算 數 印刷裝訂與廣告費 - 19,871 一般服務費 650,000 629,000 專業服務費 6,747,000 5,498,615 材料及用品費 3,000 2,321 用品消耗 3,000 2,321 租金、償債與利息 - 4,000 交通及運輸設備租金 - 4,000 推動國際金融交流計畫 28,238,000 27,777,699 服務費用 20,903,000 15,530,778 旅運費 18,122,000 14,681,914 國外旅費 15,431,000 11,666,811 印刷裝訂與廣告費 657,000 - 業務宣導費 657,000 - 一般服務費 800,000 - 專業服務費 1,324,000 848,864 材料及用品費 20,000 - 用品消耗 20,000 - 會費、捐助、補助、分攤 7,315,000 12,246,921 、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 費 會費 3,418,000 3,386,555 捐助、補助與獎助 1,100,000 584,862 競賽及交流活動費 2,797,000 8,275,504 支應保險業退場處理計畫 7,601,250,000 7,256,172,995 短絀、賠償給付及支應退 7,601,250,000 7,256,172,995 場支出 支應退場支出 7,601,250,000 7,256,172,995 一般行政管理計畫 163,224,000 148,520,881 用人費用 162,971,000 148,277,617 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 53,121,000 50,104,174 超時工作報酬 1,449,000 1,329,577 津貼 92,088,000 82,211,808 獎金 6,641,000 5,754,452 退休及卹償金 3,071,000 2,548,207 福利費 6,601,000 6,329,399 48 管理基金 明 細 表 101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比 較 增 減 備 註 金 額 % 19,871 - -21,000 -3.23 -1,248,385 -18.50 -679 -22.63 -679 -22.63 4,000 - 4,000 - -460,301 -1.63 -5,372,222 -25.70 -3,440,086 -18.98 -3,764,189 -24.39 -657,000 -100.00 -657,000 -100.00 -800,000 -100.00 -475,136 -35.89 -20,000 -100.00 -20,000 -100.00 4,931,921 67.42 -31,445 -0.92 -515,138 -46.83 5,478,504 195.87 -345,077,005 -4.54 -345,077,005 -4.54 -345,077,005 -4.54 -14,703,119 -9.01 -14,693,383 -9.02 -3,016,826 -5.68 -119,423 -8.24 -9,876,192 -10.72 -886,548 -13.35 -522,793 -17.02 -271,601 -4.11 49 金融監督 基 金 用 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可 用 預 算 數 決 算 數 服務費用 253,000 243,264 一般服務費 253,000 243,264 解繳國庫計畫 369,527,000 369,527,000 稅捐、規費(強制費)與繳 369,527,000 369,527,000 庫 繳庫 369,527,000 369,527,000 合 計 8,577,913,000 8,188,412,362 50 管理基金 明 細 表 101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比 較 增 減 備 註 金 額 % -9,736 -3.85 -9,736 -3.85 - - - - - - -389,500,638 -4.54 51 本 頁 空 白 52 金融監督管理基金 固定項目增減情形表 中華民國 101年度 單位: 新臺幣元 項 目 期初餘額 本年度增加數 本年度減少數 期末餘額 資產 324,495,321 44,288,060 3,084,388 365,698,993 非理財目的之長期 - - 投資 土地 - - 土地改良物 - - 房屋及建築 - - 機械及設備 156,755,235 27,779,596 3,058,520 181,476,3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7,098,262 123,984 25,868 7,196,378 什項設備 5,748,215 5,748,215 購建中固定資產 - - 電腦軟體 154,893,609 16,384,480 171,278,089 權利 - - 遞耗資產 - - 其他 - - 負債 - - - - 長期債務 - - 53 金融監督 固定資產建設改 中華民國 可 用 預 算 科 目 本年度奉准 以前年度保留數 本年度預算數 調 整 數 先行辦理數 機械及設備 _ 30,080,000 _ -123,984 機械及設備 _ 30,080,000 -123,984 交通及運輸設備 _ _ _ 123,984 交通及運輸設備 _ _ _ 123,984 合 計 _ 30,080,000 _ _ 1 管理基金 良擴充明細表 101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數 決 算 數 比較增減數 本年度保留數 合 計 29,956,016 27,779,596 -2,176,420 29,956,016 27,779,596 -2,176,420 123,984 123,984 _ 123,984 123,984 _ 30,080,000 27,903,580 -2,176,420 2 金融監督 用 人 費 用 中華民國 預 算 數 正式 聘僱 超時 資 提 兼 任 項 目 退休及卹 人 員 員額 人員 工作 津 貼 獎 金 遣 福利費 繳 合計 總 計 償 金 用 人 薪資 薪資 報酬 費 費 費 用 一般行政管理計畫 53,121,000 1,449,000 6,641,000 3,071,000 6,601,000 70,883,000 92,088,000 162,971,000 正式人員 聘僱人員 53,121,000 1,449,000 6,641,000 3,071,000 6,601,000 70,883,000 70,883,000 顧問人員 兼任人員 92,088,000 92,088,000 合 計 53,121,000 1,449,000 6,641,000 3,071,000 6,601,000 70,883,000 92,088,000 162,971,000 一、進用勞力外包公司之派遣人力16名,辦理下列業務: 1.本 會:辦理基金收繳費系統及採購系統管理作業,與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業調查作業2名, 2.銀行局:辦理「人民陳情案件管理系統」與受理民眾及企業陳情電話專區受話及建檔作業 3.證期局:辦理罰鍰、監理年費之移送執行及檔案整理等業務,及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報申 4.保險局:辦理諮詢、陳情及申訴專線接聽民眾及保險公司等暨保戶申訴案件、財業務報表 二、進用契僱人力3名,辦理下列業務: 1.本會:辦理金融服務申訴專線業務2名,預算數1,029,000元決算數1,052,443元。 2.保險局:辦理保險申訴專線業務1名,預算數480,000元決算數473,410元。 56 管理基金 彙 計 表 101 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正式 聘僱 超時 資 提 兼 任 退休及 人 員 員額 人員 工作 津 貼 獎 金 遣 福利費 繳 合 計 總 計 卹償金 用 人 薪資 薪資 報酬 費 費 費 用 50,104,174 1,329,577 5,754,452 2,548,207 6,329,399 66,065,809 82,211,808 148,277,617 50,104,174 1,329,577 5,754,452 2,548,207 6,329,399 66,065,809 66,065,809 82,211,808 82,211,808 50,104,174 1,329,577 5,754,452 2,548,207 6,329,399 66,065,809 82,211,808 148,277,617 預算數768,000元決算數748,426元。 預算數768,000元決算數748,426元。 7名,預算數2,915,000元決算數2,882,955元。 報資料之分派、整理及建檔作業2名,預算數600,000元決算數625,948元。 、保單送審案件等整理建檔作業5名,預算數1,800,000元決算數1,841,421元。 57 本 頁 空 白 58 金融監督管理基金 員 工 人 數 彙 計 表 中華民國 101年度 單位: 人 項 目 預 算 數 決 算 數 比 較 增 減 備 註 專任人員 66 65 -1 職員 _ _ _ 警察 _ _ _ 技工 _ _ _ 工友 _ _ _ 駕駛 _ 聘用 66 65 -1 約僱 _ _ _ 兼任人員 743 685 -58 管理會委員 _ _ _ 顧問人員 _ _ _ 其他兼任人員 743 685 -58 總 計 809 750 -59 一、進用勞力外包公司之派遣人力16名,辦理下列業務: 1.本 會:辦理基金收繳費系統及採購系統管理作業,與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業調查作業2名,預算數 768,000元決算數748,426元。 2.銀行局:辦理「人民陳情案件管理系統」與受理民眾及企業陳情電話專區受話及建檔作業7名, 預算數2,915,000元決算數2,882,955元。 3.證期局:辦理罰鍰、監理年費之移送執行及檔案整理等業務,及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報申報資料 之分派、整理及建檔作業2名,預算數600,000元決算數625,948元。 4.保險局:辦理諮詢、陳情及申訴專線接聽民眾及保險公司等暨保戶申訴案件、財業務報表、保單 送審案件等整理建檔作業5名,預算數1,800,000元決算數1,841,421元。 二、進用契僱人力3名,辦理下列業務: 1.本會:辦理金融服務申訴專線業務2名,預算數1,029,000元決算數1,052,443元。 2.保險局:辦理保險申訴專線業務1名,預算數480,000元決算數473,410元。 59 金融監督 主要業務計畫執 中華民國 數量 可 用 預 算 數 決 算 數 項 目 單位 數量 金 額 數量 金 額 基金用途 8,045,162,000 7,670,364,481 推動保護金融消費者 248,863,000 244,324,746 權益計畫 推動金融制度、新種 25,999,000 23,197,319 金融商品之研究及發 展計畫 推動金融資訊公開計 131,486,000 111,213,792 畫 推動金融監理人員訓 9,326,000 7,677,930 練計畫 推動國際金融交流計 28,238,000 27,777,699 畫 支應保險業退場處理 7,601,250,000 7,256,172,995 計畫 合 計 8,045,162,000 7,670,364,481 60 管理基金 行績效摘要表 101 年度 貨幣單位:新臺幣元 比 較 增 減 備 註 數量 % 金 額 % -374,797,519 -4.66 -4,538,254 -1.82 -2,801,681 -10.78 主要係辦理「少子化高齡化對金融產業的影響 」委託研究案,因二次招標皆無廠商有意願承 接,為確保研究計畫案之品質及研究可行性等 ,爰暫緩執行,致執行數未如預期。 -20,272,208 -15.42 主要係部分資訊擴充維護,經重新檢討其修改 及擴充效益,暫緩執行以及發包結餘款賸餘所 致。 -1,648,070 -17.67 主要係因經評估部分例行國際會議之出席效益 等爰未派員參加,致經費結餘。 -460,301 -1.63 -345,077,005 -4.54 -374,797,519 -4.66 61 金融監督管理基金 各 項 費 用 彙 計 表 中華民國 101年度 單位: 新臺幣元 比 較 增 減 科 目 名 稱 可用預算數 決 算 數 金 額 % 用人費用 162,971,000 148,277,617 -14,693,383 -9.02 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 53,121,000 50,104,174 -3,016,826 -5.68 超時工作報酬 1,449,000 1,329,577 -119,423 -8.24 津貼 92,088,000 82,211,808 -9,876,192 -10.72 獎金 6,641,000 5,754,452 -886,548 -13.35 退休及卹償金 3,071,000 2,548,207 -522,793 -17.02 福利費 6,601,000 6,329,399 -271,601 -4.11 服務費用 168,383,000 141,993,729 -26,389,271 -15.67 郵電費 4,560,000 63,611 -4,496,389 -98.61 旅運費 40,345,000 31,703,626 -8,641,374 -21.42 印刷裝訂與廣告費 9,868,000 7,055,791 -2,812,209 -28.50 修理保養及保固費 12,186,000 10,994,775 -1,191,225 -9.78 一般服務費 38,768,000 39,314,435 546,435 1.41 專業服務費 62,656,000 52,861,491 -9,794,509 -15.63 材料及用品費 4,880,000 4,490,152 -389,848 -7.99 用品消耗 4,880,000 4,490,152 -389,848 -7.99 租金、償債與利息 1,804,000 883,098 -920,902 -51.05 地租及水租 114,000 - -114,000 -100.00 機器租金 1,690,000 879,098 -810,902 -47.98 交通及運輸設備租金 - 4,000 4,000 - 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非理財目 51,864,000 44,288,060 -7,575,940 -14.61 的之長期投資 購置固定資產 30,080,000 27,903,580 -2,176,420 -7.24 購置無形資產 21,784,000 16,384,480 -5,399,520 -24.79 稅捐、規費(強制費)與繳庫 369,702,000 369,601,721 -100,279 -0.03 規費 175,000 74,721 -100,279 -57.30 繳庫 369,527,000 369,527,000 - - 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 213,738,000 218,456,921 4,718,921 2.21 62 金融監督管理基金 各 項 費 用 彙 計 表 中華民國 101年度 單位: 新臺幣元 比 較 增 減 科 目 名 稱 可用預算數 決 算 數 金 額 % 濟與交流活動費 會費 3,418,000 3,386,555 -31,445 -0.92 捐助、補助與獎助 205,830,000 205,314,862 -515,138 -0.25 補貼(償)、獎勵、慰問、照護與 1,693,000 1,480,000 -213,000 -12.58 救濟 競賽及交流活動費 2,797,000 8,275,504 5,478,504 195.87 短絀、賠償給付及支應退場支出 7,604,571,000 7,259,051,461 -345,519,539 -4.54 各項短絀 3,321,000 2,878,466 -442,534 -13.33 支應退場支出 7,601,250,000 7,256,172,995 -345,077,005 -4.54 其他 - 1,369,603 1,369,603 - 其他支出 - 1,369,603 1,369,603 - 合 計 8,577,913,000 8,188,412,362 -389,500,638 -4.54 63 金融監督 管制性項目及統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名 稱 預 算 數 決 算 數 管制性項目 28,728,000 20,011,261 國外旅費 20,628,000 14,722,135 廣告費 _ _ 業務宣導費 8,100,000 5,289,126 公共關係費 _ _ 統計所需項目 240,809,000 229,724,188 宿舍電費 _ _ 宿舍水費 _ _ 員工通勤交通費 949,000 935,852 宿舍修護費 _ _ 宿舍保險費 _ _ 義工服務費 _ _ 計時及計件人員酬金 1,509,000 1,525,853 專技人員酬金 _ _ 講課鐘點、稿費、出席審查 10,737,000 5,563,141 及查詢費 商品 _ _ 一般土地租金 _ _ 宿舍基地租金 _ _ 購置電腦軟體 21,784,000 16,384,480 土地增值稅 _ _ 宿舍基地地價稅 _ _ 宿舍房屋稅 _ _ 關稅 _ _ 貨物稅 _ _ 證券交易稅 _ _ 商港服務費 _ 捐助私校及團體 204,730,000 204,730,000 補(協)助政府機關(構) _ _ 捐助國外團體 1,100,000 584,862 磅差 _ _ 運輸及搬運短絀 _ _ 停工短絀 _ _ 損壞工作 _ _ 災害短絀 _ _ 未足額進用殘障人員差額補 _ _ 助費 64 管理基金 所需項目比較表 101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比 較 增 減 備 註 金 額 % -8,716,739 -30.34 -5,905,865 -28.63 _ _ -2,810,874 -34.70 _ _ -11,084,812 -4.60 _ _ _ _ -13,148 -1.39 _ _ _ _ _ _ 16,853 1.12 _ _ -5,173,859 -48.19 _ _ _ _ _ _ -5,399,520 -24.79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515,138 -46.83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