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決 算 目 次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甲、總說明 (一)施政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 1-10 (二)預算執行概況……………………………………………………. 11-12 (三)資產負債實況……………………………………………………. 12 乙、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決算表……………………………………………… 14-15 (二)歲出政事別決算表……………………………………………… 16-17 (三)歲出機關別決算表……………………………………………… 18-21 (四)以前年度歲入來源別轉入數決算表…………………………… 22-23 (五)歲入類平衡表…………………………………………………… 24 (六)經費類平衡表…………………………………………………… 25 丙、附屬表 (一)歲入類現金出納表……………………………………………… 27 (二)經費類現金出納表……………………………………………… 28 (三)歲入類平衡表各科目明細表 1.歲入類應收歲入款明細表……………………………………… 29 2.歲入類保管有價證券明細表…………………………………… 30 (四)經費類平衡表各科目明細表 1.經費類專戶存款明細表………………………………………… 31 2.經費類保留庫款-本年度明細表………………………………... 32 3.經費類押金明細表……………………………………………… 33 4.經費類保管有價證券明細表…………………………………… 34 5.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35-37 6.經費類代收款明細表…………………………………………… 38 7.經費類應付歲出保留款-本年度明細表……………………….. 39 8.經費類經費賸餘明細表………………………………………… 40-41 (五)歲出用途別決算分析表………………………………………… 42-43 (六)歲出用途別決算綜計表………………………………………… 44-47 (七)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48-51 (八)公用財產目錄總表………………………………………………. 52 (九)公用珍貴動產、不動產目錄總表………………………………. 5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決 算 目 次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十 )本年度經費預算國庫已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54-55 (十一)歲入保留數 (或未結清數)分析表……………………………. 56 (十二)歲入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57 (十三)歲出保留數(或未結清數)分析表…………………………….. 58-59 (十四)歲出賸餘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60-61 (十五)人事費分析表…………………………………………………. 62-63 (十六)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或團體私人經費報告表……….. 64-65 (十七)出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表……………………………………. 66-69 (十八)赴大陸計畫執行情形報告表…………………………………. 70-71 (十六)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 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72-91 總 說 明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一、施政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 (一)已完成施政計畫重點概述: 1.健全證券發行市場發展:(1)增加優良企業上市(櫃),103 年度新增 21 家上市公司及 33 家上櫃公司(2)擴大國際債券市場規模,103 年度計發行國際債券(含寶島債券)90 檔, 發行金額共計新臺幣 7,535 億元(3)扶植微型創新企業、活絡資本市場,持續督導櫃買 中心推動「創櫃板」 ,截至 103 年底申請登錄創櫃板公司計 114 家。 2.提升金融機構競爭力:(1)為利證券商儘速開辦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OSU)業務及發展 具特色商品,於洽商中央銀行後,訂定設立標準、商品範圍及相關業務規範(2)開放 證券商接受客戶委託辦理證券業務應付客戶交割款項投資國內貨幣巿場基金(3) 開放 證券商得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經登錄之外國發行人民幣債券(4)開放證券商得兼營指 定集合管理運用信託業務(5)開放證券商得接受專業機構投資人委託買賣未經核准之未 具證券投資信託性質境外基金(6)放寬投信事業申請設立分支機構之限制、提升投信業 者轉投資事業之效能及競爭力(7)持續加強境外基金業務管理,修正國人投資個別境外 基金之金額比率及境外基金投資我國證券市場比率(8)擴大投信投顧業之業務範圍,開 放投信投顧業者得對專業投資機構就未核備境外基金商品提供銷售與諮詢等服務(9) 放寬外資於不同期貨商間撥轉其賸餘款項程序(10)放寬期貨自營商業務範圍不限於期 貨交易法第5條公告之交易所及其商品與期貨商自有資金運用之規定(11)開放期貨信 託事業得募集發行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並核准國內首檔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 (12)放寬期貨經理事業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3億元者,接受全權委託期貨交易資金之 總金額得超過其淨值10倍(13)放寬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者從事國外期貨交易 契約範圍。 3.推動國際金融交流與兩岸證券業務往來:(1)督導證券期貨周邊單位與重要國際證券期貨 市場自律機構簽訂 MOU 計 8 件(2)積極參與國際組織相關活動:於 103 年 9 月 28 日至 10 月 2 日本會赴巴西參加 2014 年 IOSCO 第 39 屆年會,成功拓展我國金融外交與跨境合作 契機、於 103 年 4 月 23 日至 26 日本會參加模里西斯舉辦之 IOSCO GEM 年度會議,加強 與其他會員國之雙邊交流,增進我國之國際能見度、於 103 年 11 月 20 日至 11 月 21 日 本會舉辦第 10 屆臺北公司治理論壇(TAICGOF)(3)本會與大陸證監會業於 103 年 12 月 25 日召開「兩岸證券期貨監理合作平臺」第二次會議,對兩岸證券期貨監理機關保持良 好的溝通和交流,具有重要意義。 4.保障股東權益: (1)督導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公告,自 104 年起上市(櫃)及興櫃公司每 日召開股東常會家數限額由 120 家調降為 100 家(2)為完備證券交易機制,提供投資 人避險管道, 103 年 1 月 6 日開放先買後賣現股當日沖銷交易,並自 103 年 6 月起實施 雙向現股當沖。 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 施政計畫分項說明: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辦理情形 名稱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因應改善措施 證券期貨 1.發展具產業特色之 1.督導證交所及櫃買 1. 擴增有價證券上市(櫃)案 市場監理 資本市場 中心加強業務推動 源:截至 103 年底止,新增 21 及擴增有價證券上 家上市公司(含第一上市7家) 市(櫃)案源。 及33家上櫃公司(含第一上櫃 2.督導櫃買中心推動 6 家),共計新增 54 家,已超 創櫃板業務深化資 過原訂目標值 50 家次。 本市場。 2. 截至103年底申請登錄創櫃板 公司計 114 家,已達成 70 家 之年度目標。 2.提供企業籌資便利 推動「促進國內債券市 1. 為擴大國際債券市場規模、增 性 場發展規劃方案」 ,鼓 加國內專業客戶之投資選 勵國內外企業在臺發 擇,及帶動國際債券之次級市 行以外幣計價之債 場交易動能並與國際接軌,本 券,提供企業籌資便利 會 103 年 6 月 26 日放寬專業 性,以提供多元金融服 板債券之銷售對象,由「專業 務,支持經濟發展。 投資機構」擴及至具一定財力 或專業能力之法人或自然 人,俾擴大國際債券之參與範 圍。 2. 103 年度國內外企業來臺募集 與發行國際債券(含寶島債 券)計 90 檔,發行金額共計新 臺幣 7,535 億元,已具相當規 模。 3.推動證券期貨市場 1.督導證券期貨周邊 1.督導證券期貨周邊單位與重要 國際證券期貨市場自律機構簽 國際化及兩岸證券期 單位與重要國際證 訂資訊交換瞭解備忘錄 貨業務往來 券期貨市場自律機 (1)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 構簽訂資訊交換瞭 司於103 年10 月9 日與新加 解備忘錄。 坡證券交易所及於 103 年 9 月 11 日與奈及利亞證券交 2. 配 合 政 府 兩 岸 政 易所簽署雙邊合作暨資訊交 策,持續審慎推動兩 換備忘錄並於103 年11 月9 岸證券及期貨業務 日與波蘭華沙證券交易所續 往來。 簽雙邊合作暨資訊交換備忘 錄。 (2)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 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買賣中心分別於103年9月12 日與盧森堡交易所及 103 年 11 月 14 日與愛爾蘭交易所簽 署雙邊合作暨資訊交換備忘 錄。 (3)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於103 年7 月24 日與 國際投票機構 Broadridge 公司簽署合作備忘錄。 (4)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 司於103 年8 月25 日與雅加 達期貨交易所(JFX)簽署雙 邊合作暨資訊交換備忘錄, 另於103 年6 月26 日與波蘭 華沙證券交易所續簽雙邊合 作暨資訊交換備忘錄。 2.兩岸證券及期貨業務往來 (1)本會與大陸證監會經由 103 年 12 月 25 日「兩岸證券期 貨監理合作平臺」第二次會 議已就兩岸證券期貨業發 展進行意見及經驗交流,並 就兩岸證券期貨業者關切 之議題達成多項具體結論。 (2)103 年已核准國泰證券在大 陸地區設立國泰綜證(上海) 投資諮詢有限公司;核准元 富證券在大陸地區設立天津 元富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及天津元富創業投資有限公 司。 4.持續建構完善之證 1.擴大證券商業務範 1.擴大證券商業務範圍,開放證 券商從事離境證券業務,並強 券期貨業監理法制擴 圍,開放證券商從事 化證券商風險控管機制: 大證券期貨業務範圍 離境證券業務,並強 (1)103 年1 月28 日放寬證券商 (0 千元) 化證券商風險控管 代理買賣外國債券範圍不以 機制。 次級市場為限,外國債券買受 人範圍修訂為比照境外結構 2.研議放寬投信基金 型商品管理規則第3 條第3 項 相關投資限制,以與 規範之專業機構投資人。另並 國際接軌。 刪除代理買賣外國債券債務 發行評等限制,專業機構投資 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3.增加期貨業經營之 人得買賣債券標的回歸其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對其債券投 業務或商品,並強化 資標的之管理。 風險管理。 (2)為利證券商儘速開辦國際證 券業務,103 年 2 月 18 日訂定 設立標準及相關業務規範,重 點包括:依業務複雜度採分級 管理、辦理帳戶保管業務,應 注意客戶專戶資產之保護、外 幣借款及拆款額度應併入總 公司計算、辦理商品之範圍、 定期依規定格式申報業務相 關資料、辦理外匯業務應遵循 相關規範。 (3)103 年 6 月 23 日開放證券商 接受客戶委託辦理證券業務 應付客戶交割款項投資國內 貨幣巿場基金。 (4)103 年 6 月 30 日同意備查櫃 買中心建置利率交換交易平 台,該交易平台並於 103 年 12 月 1 日正式上線。 (5)103 年 7 月 10 日核准證交所 修正其證券商整體經營風險 預警作業辦法條文,及整合現 行風險控管機制訂定證券商 風險管理綜合評等新制度,該 新制度將於105年起對所有綜 合證券商進行評鑑。 (6)103 年8 月1 日開放證券商得 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經登 錄之外國發行人民幣債券。 (7)103 年 8 月 25 日釋示 OSU 對 中華民國境外客戶辦理業務 得排除境內各業法之範圍及 應遵循事項。又為避免法規套 利,OSU 對境內客戶辦理相關 業務及OSU 自行買賣外幣有價 證券業務,原則上仍應符合境 內各法規之規定。 (8)103 年 8 月 28 日修正證券商 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 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項,開放證券商得兼營指定集 合管理運用信託業務。 (9)103 年 9 月 17 日開放證券商 得接受專業機構投資人委託 買賣未經核准之未具證券投 資信託性質境外基金。 (10)103 年 11 月 21 日開放 OSU 辦理業務之商品範圍包括: A.外幣信用衍生性金融商品 與外幣結構型商品連結信用 標的之交易對象開放至非居 住民。B.開放 OSU 對非居住 民銷售外幣衍生性金融商品 得 連 結 臺 股 。 C. 取消 於 OSU/OBU 銷售之投信基金投 資於我國證券市場之比率限 制。 (11)103 年 12 月 27 日修正「證 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 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 重點如下 : 放寬接受專業 機構投資人委託之行銷程 序,如免除風險解說、簽訂 風險預告書及提供研究報告 得不摘譯中文等,並放寬投 資人之委託價格得依外國當 地市場交易規則辦理及得受 理委託人以傳真下單及因當 地市場法令規定,致資金匯 出受限,增訂例外處理等規 定。 (12)配合櫃買中心「黃金現貨交 易平台」建置,103 年 12 月 17 日開放證券自營商及經 紀商得辦理自營及受託買賣 黃金現貨業務,並規範證券 自營商買賣黃金現貨總額不 得超過該證券商淨值之 10 %及試算購買黃金現貨後之 自有資本適足比率不得低於 150%。 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2、放寬投信基金相關投資限制修 正投信相關法令: (1)103 年 7 月 3 日修正「證券 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部 分條文,放寬投信事業得募 集發行槓桿型 ETF 及反向 型 ETF。 (2)103 年 10 月 21 日修正「證 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 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部 分條文,擴大投信基金適用 申報生效制範圍及放寬基 金追募條件。 (3)103 年 8 月 28 日修正「證 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 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 資業務管理辦法」部分條 文,放寬投信投顧事業得直 接以信託方式經營全權委 託投資業務。 (4)103 年 11 月 28 日修正「證 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 規則」部分條文,放寬投信 事業申請設立分支機構之 限制、提升投信業者轉投資 事業之效能及競爭力。 (5)建置開放式基金交易平台, 於103 年10 月27 日上式上 線,截至 103 年 12 月 19 日 止,申請基金受益憑證之投 信公司計有 7 家,登錄掛牌 檔數計 16 檔及造市商家數 為 6 家。 3.增加期貨業經營之業務或商 品: (1)配合期交所授權歐洲期貨交 易所上市掛牌一天期臺股期 貨及一天期臺指選擇權期貨 契約,103 年 3 月 13 日修正 「華僑及外國人從事期貨交 易應行注意事項」及發布相 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關函令。 (2) 為推動我國期貨商品國際化 發展,103 年 4 月 25 日公告 歐洲期貨交易所上市以臺股 期貨及臺指選擇權為標的之 一天期期貨契約為本國期貨 商得受託買賣之商品,歐洲 期貨交易所並於 103 年 5 月 15 日掛牌交易渠等期貨契 約。 (3) 為擴大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 貨信託基金之型態,提供投 資人多元化商品,103 年 4 月 25 日及 28 日修正「期貨 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等法規 並發布相關函令,開放期貨 信託事業得募集發行指數股 票型期貨信託基金,並於 103 年 12 月 24 日核准國內 首檔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 金。 (4) 為強化期貨商之客戶保證金 專戶管理,103 年 3 月 14 日 洽悉期交所規劃建置自銀行 取得期貨商客戶保證金專戶 資料機制。 5.強化投資人權益保 1.加強投資人權益保 1.為強化投資人權益保護,已督 導投保中心依法於103年度受 護,健全證券交易制 護,並健全證券交易 理投資人求償之團體訴訟計 9 度,並落實市場監視, 制度。 件、受理投資人申請調處計 23 維持市場交易秩序 2.健全股東會委託書 件、參加股東會計 34 場及辦 使用之管理,持續推 理投資人權益宣導座談會 2 場、另編製宣導摺頁手冊等, 動上市(櫃)公司採 已分送證券期貨周邊機構,並 用電子投票。 提供外界參考。 3.積極落實股市監視 2.為加強股務及委託書作業之管 制度及查核證券不 理,督導集保結算所於 103 年 2 月 10 日修正「股務單位內部 法交易並強化跨市 控制制度標準規範」 ,並舉辦 3 場監理。 場說明會,對外進行宣導。 3.為便利股東行使表決權以落實 股東行動主義並提升公司治 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理,於 103 年 11 月 12 日發 布命令擴大公司應採電子投 票之範圍,規範自 105 年起, 公司實收資本額達20億元以 上且股東人數同時達 1 萬人 以上之上市(櫃)公司,召開 股東會應提供電子投票。 4.為有效分散股東會召開及便利 股東出席股東會,督導證交所 及櫃買中心於 103 年 10 月公 告,自 104 年起,上市(櫃) 及興櫃公司每日召開股東常 會家數限額由 120 家調降為 100 家。 5.為完備證券交易機制,提供投 資人避險管道,於 103 年 6 月 27 日修正「證券商管理規則」 與「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 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自 103 年 6 月 30 日實施先賣後買現 股當日沖銷交易。 6.為強化高價股預警措施及使現 行相關警示處置標準更具合 理性,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已於 103 年 9 月 1 日修正「公布或 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 業要點」 。 7.證交所業邀集櫃買中心、期交 所及集保結算所召開「103 年 度證券暨期貨跨市場監視研 討會」 。 6.積極推動我國直接 1.辦理第一階段公司 1.IFRSs 第一、第二階段公司財 務報告審查: 採用IFRS 102 年度、103 年第 (1)第一階段公司:IFRSs 第一 1、2、3 季IFRSs 財 階段公司共計 1,990 家,已 務報告之審查。 完成該等公司 102 年度及 2.辦理第二階段公司 103 年第 1 季至第 3 季 IFRSs 財務報告之審查。 102年度及103年上 (2)第二階段公司:為控管第二 半年度財務報告事 階段公司 IFRSs 轉換進 前揭露採用 IFRSs 度,業於 102.3.18 發函要 求該等公司自102年4月起 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資訊之審查。 按月申報轉換進度,另已完 成240 家第二階段公司102 3.協助企業解決導入 年度及 103 年上半年度財 IFRSs 各項問題、舉 務報告事前揭露採用 辦 15 場 IFRSs 宣導 IFRSs 資訊之審查。 會,並完成宣導會問 2.協助企業解決問題 (1)修正法規監理機制,一致規 答集上網供企業參 範財務報告編製:配合我國 考。 自 104 年由 IFRSs 2010 年 版升級至 2013 年版,分別 於103.4.24及103.8.13二 次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製作問答集、 修正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 查表及檢討 105 則行政函 令。 (2)建立問題解決機制,協助企 業克服導入困難:已成立 IFRSs 版本升級工作小組並 完成2010 年版與2013 年版 差異分析 42 項、問答集 24 則及實務指引( 釋例)12 則,以協助企業解決 IFRSs 版本升級實務問題。 3.舉辦宣導會及製作問答集 (1)配合 IFRSs 版本升級,已舉 辦 27 場宣導會,並針對宣 導會中外界之提問製作 58 則問答集上網供企業參 考。 (2)業製作編製準則問答集 6 則。 (3)業製作 IFRSs 2013 年版問 答集 24 則。 7.擴大金融教育宣導 每年於全台北、中、 為落實金融知識普及計畫,提供各 範圍、對象及場次 南、東各地區辦理金融 界正確金融理財觀念與加強風險 意識之管理,103 年度在全台各 (900 千元) 知識普及計畫。 地區辦理金融知識普及計畫: 「投 資未來系列~社區大學講座」共計 80 場次,參加人數為 7,336 人 次,且參與人對內容之滿意度達 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95%,茲就活動達成情形分析如 下: 1、103 年 10 月 15 日至 11 月 22 日止,持續在全省北、中、南、 東及離島地區(金門、蘭嶼) 等30 所社區大學辦理30 場次 「投資未來系列~社區大學講 座」 ,課程設計以產業趨勢(含 文創及高科技等產業)、證券 相關商品、風險管理與詐騙防 治等 12 項主題,觀念完整且 實用,協助投資大眾建立正確 金融觀念、以防制金融犯罪、 減少消費糾紛及民眾財產危 害,該活動實際參加人數為 2,640 人次,超過預計推廣人 數2,100 人次,整體達成率為 126%。 2、督導臺灣證券交易所於 103 年 4 月9 日至5 月24 日止在全台 北、中、南、東區及離島澎湖 等41 所社區大學辦理50 場次 「投資未來系列~社區大學講 座」 ,講座主題以「一馬當先 基礎引導系列」 、「萬馬奔騰實 務進階系列」等二主軸搭配社 會時事等案例提供投資大眾 基礎理財知識及財富管理之 實務運用,該活動實際參加人 數為4,696 人次參加,超過預 計推廣人數3,500 人次,整體 達成率為134%。 1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預算執行概況: 歲入部分: 甲、本年度部分: 103 年度證券期貨局歲入預算數 195,000 元,實現數 412,936 元,較預算數超收 217,936 元,執行率 211.76%。茲將各來源別子目執行情形分述如次: (一)罰款及賠償收入:決算數 168,128 元,主要係廠商逾期完工違約金繳庫,屬預算外 收入。 (二)財產收入:預算數 21,000 元,決算數 54,641 元,較預算數超收 33,641 元,執行 率 260.20%,其細目如下: 1.財產孳息:預算數 16,000 元,決算數 17,861 元,較預算數超收 1,861 元,執行率 111.63%,主要係員工消費合作社場地租金收入較預期增加所致。 2.廢舊物資售價:預算數 5,000 元,決算數 36,780 元,較預算數超收 31,780 元,執 行率 735.60%,主要係標售資訊等財物之廢舊物資收入增加所致。 (三)其他收入:預算數 174,000 元,決算數 190,167 元,較預算數超收 16,167 元,執 行率 109.29%,其細目如下: 1.收回以前年度歲出:決算數 19,865 元,主要係收回同仁 102 年休假補助費,屬預算 外收入。 2.其他雜項收入:預算數 174,000 元,決算數 170,302 元,較預算數短收 3,698 元, 執行率 97.87%,主要係證券期貨月刊訂閱收入較預期減少所致。 乙、以前年度部分: 本年度應收以前年度罰金罰鍰轉入數為 90,408,974 元,執行結果實現數 828,111 元, 註銷數 14,322,709 元,未結清數 75,258,154 元,結轉入 104 年度繼續收繳。 歲出部分: 甲、本年度部分: 103 年度歲出預算為 341,412,000 元,統籌科目經費 39,249,448 元(包括公教人 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3,593,845 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35,655,603 元) ,合 計 380,661,448 元,執行結果實現數 369,857,643,保留數 3,220,000 元,合計決算數 373,077,643 元,執行率 98.01%,預算賸餘數 7,583,805 元。茲將各工作計畫執行情 形分述如次: (一)一般行政:預算數 327,295,000 元,決算數 320,348,115 元,較預算結餘 6,946,885 元,執行率 97.88%。本科目結餘數至年度結束由國庫自動收回。 (二)證券期貨市場監理:預算數 10,797,000 元,決算數 10,260,080 元,較預算結餘 536,920 元,執行率 95.03%。本科目結餘數至年度結束由國庫自動收回。 (三)一般建築及設備:預算數 3,220,000 元,決算數 3,220,000 元,執行率 100%。 1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四) 第一預備金:預算數 100,000 元,本年度無執行數。 (五)其他支出:係屬中央政府總預算統籌科目經費,支出明細為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 女教育補助 3,593,845 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35,655,603 元,合計決算數為 39,249,448 元,均與庫撥數相同,無結餘。 乙、以前年度部分:(略) 三、資產負債實況: 甲、歲入部分: (一)應收歲入款:75,258,154 元,係以前年度應收證券期貨業者罰鍰收入,與上年度比 較,減少 15,150,820 元(-16.76%) ,主要係本年度加強清理,收繳 828,111 元及 註銷 14,322,709 元所致。 (二)保管有價證券:422,200,000 元,係證交所及期交所依規定應向國庫繳交之營業保 證金,與上年度比較,增加 7,300,000 元(1.76%)。 乙、歲出部分: (一)專戶存款:1,144,206 元,包括保管款 1,100,573 元及代收款 43,633 元;與上年度 比較,增加 684,675 元(148.99%),主要係保管款等增加所致。 (二)押金:8,700 元,包括郵政信箱、蒸餾水押瓶費及租用保管箱等押金;與上年度相 同。 (三)保管有價證券:495,000 元,係廠商之履約保證金;與上年度同。 (四)保管款:1,100,573 元,係廠商之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提存離職儲金及未兌 現支票等;與上年度比較,增加 647,332 元(142.82%)。 (五)代收款:43,633 元,係代收本局同仁公、健保費及退撫基金等;與上年度比較,增 加 37,343 元(593,69%),主要係代扣公、健保費及退休撫卹基金等增加所致。 (六) 應付歲出保留款-本年度:3,220,000 元,主要係本局耐震能力補強工程申請保留; 與上年度比較,增加 3,220,000 元。 丙、潛藏負債部分:(略) 12 主 要 表 本 頁 空 白 13 金融監督管理委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決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 計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1) 實 現 數 02 0400000000-2 0 0 0 168,128 罰款及賠償收入 206 0466200000-7 0 0 0 168,128 證券期貨局 02 0466200300-0 0 0 0 168,128 賠償收入 01 0466200301-3 0 0 0 168,128 一般賠償收入 04 0700000000-9 21,000 0 21,000 54,641 財產收入 215 0766200000-3 21,000 0 21,000 54,641 證券期貨局 01 0766200100-7 16,000 0 16,000 17,861 財產孳息 01 0766200101-0 1,000 0 1,000 1,191 利息收入 02 0766200106-4 15,000 0 15,000 16,670 租金收入 02 0766200600-0 5,000 0 5,000 36,780 廢舊物資售價 07 1100000000-2 174,000 0 174,000 190,167 其他收入 212 1166200000-7 174,000 0 174,000 190,167 證券期貨局 01 1166200900-8 174,000 0 174,000 190,167 雜項收入 01 1166200901-0 0 0 0 19,865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02 1166200909-2 174,000 0 174,000 170,302 其他雜項收入 經 常 門 小 計 195,000 0 195,000 412,936 資 本 門 小 計 0 0 0 0 合 計 195,000 0 195,000 412,936 14 員會證券期貨局 別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應 收 數 保 留 數 合 計 (2)-(1) (2)/(1)% (2) 0 0 168,128 168,128 0 0 168,128 168,128 0 0 168,128 168,128 0 0 168,128 168,128 0 0 54,641 33,641 260.20 0 0 54,641 33,641 260.20 0 0 17,861 1,861 111.63 0 0 1,191 191 119.10 0 0 16,670 1,670 111.13 0 0 36,780 31,780 735.60 0 0 190,167 16,167 109.29 0 0 190,167 16,167 109.29 0 0 190,167 16,167 109.29 0 0 19,865 19,865 0 0 170,302 -3,698 97.87 0 0 412,936 217,936 211.76 0 0 0 0 0 0 412,936 217,936 211.76 15 金融監督管理委 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9 4000000000-6 341,412,000 0 0 0 財務支出 0 0 0 01 4066200100-5 327,295,000 0 0 0 一般行政 0 0 0 02 4066200400-9 10,797,000 0 0 0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0 0 0 03 4066209000-0 3,220,000 0 0 0 一般建築及設備 0 0 0 04 4066209800-6 100,000 0 0 0 第一預備金 0 0 0 26 7500000000-2 35,655,603 0 0 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0 0 0 01 7506205300-0 35,655,603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32 8900000000-0 3,593,845 0 0 0 其他支出 0 0 0 01 8903304500-4 3,593,845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 女教育補助 0 0 0 合 計 380,661,448 0 0 0 0 0 0 16 員會證券期貨局 別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341,412,000 330,608,195 3,220,000 -7,583,805 97.78 0 333,828,195 327,295,000 320,348,115 0 -6,946,885 97.88 0 320,348,115 10,797,000 10,260,080 0 -536,920 95.03 0 10,260,080 3,220,000 0 3,220,000 0 100.00 0 3,220,000 100,000 0 0 -100,000 0.00 0 0 35,655,603 35,655,603 0 0 100.00 0 35,655,603 35,655,603 35,655,603 0 0 100.00 0 35,655,603 3,593,845 3,593,845 0 0 100.00 0 3,593,845 3,593,845 3,593,845 0 0 100.00 0 3,593,845 380,661,448 369,857,643 3,220,000 -7,583,805 98.01 0 373,077,643 17 金融監督管理委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25 0066000000-0 341,412,000 0 0 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 0 0 0 03 0066200000-5 341,412,000 0 0 0 證券期貨局 0 0 0 經 常 門 小 計 327,988,000 0 0 0 0 0 0 資 本 門 小 計 13,424,000 0 0 0 0 0 0 01 4066200100-5 317,091,000 0 0 0 一般行政 0 0 0 0100 288,151,000 0 0 0 人事費 0 0 0 0200 28,490,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400 450,000 0 0 0 獎補助費 0 0 0 01 4066200100-5* 10,204,000 0 0 0 一般行政 0 0 0 0300 10,204,000 0 0 0 設備及投資 0 0 0 02 4066200400-9 10,797,000 0 0 0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0 0 0 0200 10,797,000 0 0 0 業務費 0 0 0 03 4066209000-0 3,220,000 0 0 0 一般建築及設備 0 0 0 01 4066209002-5* 3,220,000 0 0 0 營建工程 0 0 0 0300 3,220,000 0 0 0 設備及投資 0 0 0 04 4066209800-6 100,000 0 0 0 第一預備金 0 0 0 0900 100,000 0 0 0 預備金 0 0 0 02 8903304500-4 3,593,845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 育補助 0 0 0 0100 3,593,845 0 0 0 人事費 0 0 0 05 7506205300-0 35,655,603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0100 35,655,603 0 0 0 人事費 0 0 0 統 籌 科 目 小 計 39,249,448 0 0 0 0 0 0 18 員會證券期貨局 別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341,412,000 330,608,195 3,220,000 -7,583,805 97.78 0 333,828,195 341,412,000 330,608,195 3,220,000 -7,583,805 97.78 0 333,828,195 327,988,000 320,440,779 0 -7,547,221 97.70 0 320,440,779 13,424,000 10,167,416 3,220,000 -36,584 99.73 0 13,387,416 317,091,000 310,180,699 0 -6,910,301 97.82 0 310,180,699 288,151,000 281,892,833 0 -6,258,167 97.83 0 281,892,833 28,490,000 27,902,366 0 -587,634 97.94 0 27,902,366 450,000 385,500 0 -64,500 85.67 0 385,500 10,204,000 10,167,416 0 -36,584 99.64 0 10,167,416 10,204,000 10,167,416 0 -36,584 99.64 0 10,167,416 10,797,000 10,260,080 0 -536,920 95.03 0 10,260,080 10,797,000 10,260,080 0 -536,920 95.03 0 10,260,080 3,220,000 0 3,220,000 0 100.00 0 3,220,000 3,220,000 0 3,220,000 0 100.00 0 3,220,000 3,220,000 0 3,220,000 0 100.00 0 3,220,000 100,000 0 0 -100,000 0.00 0 0 100,000 0 0 -100,000 0.00 0 0 3,593,845 3,593,845 0 0 100.00 0 3,593,845 3,593,845 3,593,845 0 0 100.00 0 3,593,845 35,655,603 35,655,603 0 0 100.00 0 35,655,603 35,655,603 35,655,603 0 0 100.00 0 35,655,603 39,249,448 39,249,448 0 0 100.00 0 39,249,448 19 金融監督管理委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合 計 380,661,448 0 0 0 0 0 0 20 員會證券期貨局 別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 決算數占預 實 現 數 保 留 數 增減數 算數之比率 合 計 (1) 合 計 (2)-(1) (2)/(1)% 應 付 數 (2) 380,661,448 369,857,643 3,220,000 -7,583,805 98.01 0 373,077,643 21 金融監督管理委 以前年度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年 科 目 以前年度轉入數 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度 應 收 數 應 收 數 別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97 02 0400000000-2 90,408,974 14,322,709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14 0403530000-6 90,408,974 14,322,709 證券期貨局 0 0 01 0403530100-0 90,408,974 14,322,709 罰金罰鍰及怠金 0 0 01 0403530101-3 90,408,974 14,322,709 罰金罰鍰 0 0 小 計 90,408,974 14,322,709 0 0 經 常 門 小 計 90,408,974 14,322,709 0 0 資 本 門 小 計 0 0 0 0 合 計 90,408,974 14,322,709 0 0 22 員會證券期貨局 別轉入數決算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 年 度 實 現 數 本 年 度 調 整 數 本 年 度 未 結 清 數 應 收 數 應 收 數 應 收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保 留 數 828,111 0 75,258,154 0 0 0 828,111 0 75,258,154 0 0 0 828,111 0 75,258,154 0 0 0 828,111 0 75,258,154 0 0 0 828,111 0 75,258,154 0 0 0 828,111 0 75,258,154 0 0 0 0 0 0 0 0 0 828,111 0 75,258,154 0 0 0 2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歲入類平衡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資產科目及編號 金 額 負債科目及編號 金 額 111000-5 應收歲入款 75,258,154 121300-5 應納庫款 75,258,154 111300-9 保管有價證券 422,200,000 121600-9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422,200,000 合 計 497,458,154 合 計 497,458,154 附註: 111500-8 債權憑證 349 121800-8 待抵銷債權憑證 349 2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經費類平衡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資產科目及編號 金 額 負債科目及編號 金 額 210100-7 專戶存款 1,144,206 221000-4 保管款 1,100,573 210510-9 保留庫款─本年度 3,220,000 221200-3 代收款 43,633 211300-1 押金 8,700 221410-6 應付歲出保留款─本年度 3,220,000 211600-5 保管有價證券 495,000 221500-7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495,000 231100-5 經費賸餘─押金部分 8,700 合 計 4,867,906 合 計 4,867,906 附註: 25 本 頁 空 白 26 附 屬 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歲入類現金出納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項 目 及 摘 要 小 計 合 計 總 計 一、收 項 (一)上期結存 (二)本期收入 15,563,756 1. 123000-2 歲入實收數 412,936 賠償收入 168,128 財產孳息 17,861 廢舊物資售價 36,780 雜項收入 190,167 2. 111000-5 應收歲入款以前年度部分 15,150,820 收入數 828,111 註銷數 14,322,709 3. 121100-6 暫收款 0 收入數 9,360,654 減:退還或沖轉數 -9,360,654 收 項 總 計 15,563,756 二、付 項 (一)本期支出 15,563,756 1. 113000-6 歲入納庫數 412,936 賠償收入 168,128 財產孳息 17,861 廢舊物資售價 36,780 雜項收入 190,167 2. 121300-5 應納庫款以前年度部分 15,150,820 應收歲入款 15,150,820 納庫數 828,111 註銷數 14,322,709 (二)本期結存 付 項 總 計 15,563,756 2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經費類現金出納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項 目 及 摘 要 小 計 合 計 總 計 一、收 項 (一)上期結存 459,531 1. 210100-7 專戶存款 459,531 (二)本期收入 370,542,318 1. 221300-8 預領經費 0 領到數 114,980,832 減:沖轉數 -114,980,832 2. 212000-3 預計支用數(國庫已撥款部分) 369,857,643 收入數 369,857,643 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330,608,195 統籌科目部分 39,249,448 3. 221000-4 保管款 647,332 收入數 928,115 減:退還數 -280,783 4. 221200-3 代收款 37,343 收入數 18,658,529 減:退還數 -18,621,186 收 項 總 計 371,001,849 二、付 項 (一)本期支出 369,857,643 1. 213000-9 經費支出 369,857,643 支付數 369,857,643 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330,608,195 統籌科目部分 39,249,448 2. 211400-6 暫付款 0 支付數 27,066,666 本年度部分 27,066,666 減:收回或沖轉數 -27,066,666 本年度部分 -27,066,666 (二)本期結存 1,144,206 1. 210100-7 專戶存款 1,144,206 付 項 總 計 371,001,849 2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歲入類應收歲入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75,258,154 以前年度部分 97 75,258,154 九十七年度 0403530100-0 75,258,154 罰金罰鍰及怠金 0403530101-3 罰金罰鍰 75,258,154 總 計 75,258,154 2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歲入類保管有價證券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322,200,000 本年度部分 05 322,200,000 繳存保證金(#330) 103 10 30 300026 轉帳傳票 繳存營業保證金(更換)-國泰世華 322,200,000 營業部定存單112紙(AA0057429-57 540) 03559508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 限公司 100,000,000 以前年度部分 102 100,000,000 一百零二年度 05 100,000,000 繳存保證金(#330) 102 09 23 300023 轉帳傳票 到期日104年8月30日 繳存營業保證金-兆豐商銀定存單1 100,000,000 。 0張(A379682-A379699) 4012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 司 總 計 422,200,000 3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經費類專戶存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144,206 非預算性質部分 03 15,279 離職儲金專戶--公提 05 15,282 離職儲金專戶--自提 06 5,337 國庫存款戶 07 1,064,675 國庫保管款戶 08 43,633 國庫代收款戶 總 計 1,144,206 3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經費類保留庫款─本年度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3,220,000 本年度部分 4066209000-0 3,220,000 一般建築及設備 4066209002-5* 營建工程 3,220,000 總 計 3,220,000 3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經費類押金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8,700 以前年度部分 97 8,700 九十七年度 04 400 郵政信箱保證金 97 01 15 300021 轉帳傳票 尚需使用無需退還。 郵政32-60號信箱-政風室(94/08/2 400 3 300038) 99 8,300 其他押金 97 01 15 300021 轉帳傳票 尚需使用無需退還。 備份媒體儲存保管箱-資訊室(800) 8,300 (94/12/31 300010);蒸餾水押瓴費 -統益蒸餾水廠(7500)(94/12/31 3 00006) 總 計 8,700 3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經費類保管有價證券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495,000 以前年度部分 100 495,000 一百年度 03 495,000 履約保證金 100 03 29 300011 轉帳傳票 履約期至108年12月 改善空調照明節能績效專案統包工 495,000 。 程履約保證金(收據44034號)--鈞 元能源技術公司(一銀定存單1張) 28748577 鈞元能源技術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 總 計 495,000 3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05 15,279 離職儲金--公提 06 15,282 離職儲金--自提 103 807,675 本年度部分 02 741,775 履約保證金 103 01 09 100005 收入傳票 103年度大樓清潔維護案履約保證 49,800 金-收據044458號;繳款書01號 97429839 巨正有限公司 103 01 20 100006 收入傳票 103年度Tandem電腦業務資訊系統 32,500 維護履約保證金-收據044460號;繳 款書03號 04967550 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103 01 20 100007 收入傳票 103年度行政處分罰鍰系統維護履 19,500 約保證金-收據044461號;繳款書04 號 27979959 凱易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103 01 20 100008 收入傳票 103年度網路設備維護履約保證金- 23,000 收據044462號;繳款書05號 07665868 康和資訊系統股份有限 公司 103 04 25 100062 收入傳票 103年度發行市場管理系統資料暨 47,500 平台轉換建置履約保證金-收據044 538號;繳款書36號 27979959 凱易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103 05 31 100083 收入傳票 本局大樓辦公建物耐震補強委託專 50,000 業管理技術服務履約保證金-王廷 聖技師收據044539號;繳款書44號 王廷聖結構技師事務所 103 08 19 100128 收入傳票 103年度A4再生影印紙履約保證金- 23,070 收據044556號;繳款書61號 台灣富士全錄股份有限公司 103 08 19 100129 收入傳票 目錄服務及電子郵件系統軟體升級 91,505 採購案履約保證金-宏碁公司(收據 044540號;繳款書62號) 20828393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103 08 28 100134 收入傳票 證券期貨大樓辦公建物耐震能力結 100,000 構補強工程履約保證金-岑卓工程 公司(收據044557號;繳款書63號) 岑卓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103 11 12 100192 收入傳票 103年度雷射印表機碳粉匣履約保 25,000 證金-禾鑫-收據044560號;繳款書8 7號 29070525 禾鑫資訊有限公司 103 11 28 100201 收入傳票 電腦液晶螢幕採購案履約保證金( 106,600 收據44561號)-艾維科技 23055006 艾維科技有限公司 103 12 08 100213 收入傳票 104年度大樓清潔維護案履約保證 49,800 金-收據044564號;繳款書95號 18307333 陳氏清潔工程行 103 12 19 100219 收入傳票 104年度租賃公務車採購案履約保 20,000 證金-收據044565號;繳款書96號 22928539 小馬小客車租賃股份有 限公司 103 12 19 100221 收入傳票 104年度公文系統維護案履約保證 30,000 金-英福達科技(股)公司-收據0445 66號;繳款書100號 16753217 英福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3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12 22 100222 收入傳票 104年度天登(Tandem)系統主機硬 34,500 體及周邊設備維護案履約保證金- 凌群電腦(股)公司-收據044567號; 繳款書101號 04967550 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103 12 30 100227 收入傳票 104年度行政處分罰鍰系統維護履 19,500 約保證金-收據044570號;繳款書10 3號 27979959 凱易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103 12 30 100229 收入傳票 104年度網路設備及伺服器維護履 19,500 約保證金-收據044572號;繳款書10 5號 菁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3 31,980 保固保證金 104 01 15 100248 收入傳票 電腦液晶螢幕採購案履約保證金( 31,980 收據44573號)-艾維科技 23055006 艾維科技有限公司 04 33,920 差額保證金 103 12 30 100228 收入傳票 104年度網路設備及伺服器維護差 33,920 額保證金-收據044571號;繳款書10 4號 菁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62,337 以前年度部分 97 4,656 九十七年度 08 4,656 未兌支票 97 01 15 300025 轉帳傳票 依規定暫存。 蔡揚宗等人逾期未兌現(94/12/31 4,656 100034;100041)支票轉入保管款 6015 金管會證期局 99 681 九十九年度 08 681 未兌支票 99 08 12 100121 收入傳票 依規定暫存。 張台生已逾期未兌現支票轉入保管 681 款 6015 金管會證期局 100 155,000 一百年度 02 155,000 履約保證金 100 02 17 100023 收入傳票 104年已續約,沿用 100年度盆栽租賃履約保證金--源 5,000 原履約保證金。 鄉--收據44008號;繳款書12號 84375190 源鄉園藝有限公司 100 10 13 100137 收入傳票 已通知廠商,儘速辦 冷卻水塔更新工程履約保證金-鈞 50,000 理退還。 元能源公司-收據44059號;繳款書7 4號 28748577 鈞元能源技術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 100 11 10 100151 收入傳票 保固期至108年12月 空調冷風機二通閥與控制面板汰舊 100,000 。 換新履約保證金-鈞元能源公司-收 據44066號;繳款書83號 28748577 鈞元能源技術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 102 102,000 一百零二年度 02 102,000 履約保證金 3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經費類保管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2 12 25 100232 收入傳票 已通知廠商,儘速辦 委託外包廠商派員到局協助行政工 16,000 理退還。 作履約保證金-五雄公司-收據0444 54號;繳款書96號 22736645 五雄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02 12 31 100235 收入傳票 已通知廠商,儘速辦 103年度公文系統維護案履約保證 30,000 理退還。 金-英福達科技(股)公司-收據0444 56號;繳款書98號 16753217 英福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102 12 31 100236 收入傳票 已通知廠商,儘速辦 103年度天登系統主機硬體及周邊 36,000 理退還。 設備維護案履約保證金-凌群電腦( 股)公司-收據044457號;繳款書99 號 04967550 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103 01 07 100242 收入傳票 已通知廠商,儘速辦 購買影印機一台履約保證金-佳能 20,000 理退還。 國際(股)公司-收據044459號;繳款 書103-02號;轉正書01號 16621440 佳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總 計 1,100,573 3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經費類代收款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43,633 本年度部分 01 273 代扣公保費 104 01 06 100235 收入傳票 歐人豪12月公.健保及退撫-自提 159 104 01 06 100236 收入傳票 吳定謙12/27-31日公保-自提 114 03 6,896 代扣健保費--職員 103 12 01 100208 收入傳票 十二月份公保.退撫.健保.勞保.新 3,309 制勞退金等-自提 103 12 23 100223 收入傳票 鄭嘉豪11.12月份健保(1562*2)-自 1,562 提 104 01 06 100235 收入傳票 歐人豪12月公.健保及退撫-自提 675 104 01 13 100242 收入傳票 邱光億12/30-31日健保-自提 1,350 07 464 代扣退撫基金 104 01 06 100235 收入傳票 歐人豪12月公.健保及退撫-自提 464 99 36,000 其他代收款 103 11 28 100198 收入傳票 103年度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 36,000 各機關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優等獎 獎金(收據44563號)-人事行政總處 總 計 43,633 3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經費類應付歲出保留款─本年度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 計 合 計 103 3,220,000 本年度部分 4066209000-0 3,220,000 一般建築及設備 4066209002-5* 營建工程 3,220,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3,220,000 總 計 3,220,000 3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經費類經費賸餘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以 前 年 度 部 分 待納庫部分 押金部分 材料部分 項目 其他 審修 小計 其他 審修 小計 其他 審修 小計 一、經費賸餘-待納庫部分 1.上年度結轉數 2.加:以前年度應付歲出款減免(註銷) 數內已向國庫領款部分 3.加:以前年度應付歲出保留款減免(註 銷)數內已向國庫領款部分 4.加:審計部修正以前年度決算減列實現 數及保留已撥款部分 5.加:剔除經費以前年度部分 6.加:押金部分收回結轉數 7.加:材料部分領用結轉數 8.加:待納庫移入數 9.減:待納庫移出數 10.減:本年度內解庫數 11.減:待納庫註銷數 12.等於年度終了尚未解庫數 二、經費賸餘-押金部分 1.上年度結轉數 8,700 8,700 2.加:增列以前年度押金部分 3.減:註銷以前年度押金數 4.加:保留庫款支付押金數 5.減:押金收回轉待納庫數 6.加:押金移入數 7.減:押金移出數 8.等於年度終了尚未解庫數 8,700 8,700 三、經費賸餘-材料部分 1.上年度結轉數 2.加:增列以前年度材料部分 3.減:註銷以前年度材料數 4.加:保留庫款支付材料數 5.減:材料領用轉待納庫數 6.加:材料移入數 7.減:材料移出數 8.等於年度終了尚未解庫數 4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經費類經費賸餘明細表 中華民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元 本 年 度 部 分 待納庫部分 押金部分 材料部分 項目 其他 審修 小計 其他 審修 小計 其他 審修 小計 一、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二、統籌科目部分 1.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2.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4.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難照護金 41 金融監督管理委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出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小計 25 0066000000-0 281,892,833 38,162,446 385,500 320,440,77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 03 0066200000-5 281,892,833 38,162,446 385,500 320,440,779 證券期貨局 01 4066200100-5 281,892,833 27,902,366 385,500 310,180,699 一般行政 02 4066200400-9 0 10,260,080 0 10,260,080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03 4066209000-0 0 0 0 0 一般建築及設備 01 4066209002-5 0 0 0 0 營建工程 合 計 281,892,833 38,162,446 385,500 320,440,779 42 281,892,833 員會證券期貨局 決算分析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備 註 設備及投資 小計 13,387,416 13,387,416 333,828,195 13,387,416 13,387,416 333,828,195 10,167,416 10,167,416 320,348,115 0 0 10,260,080 3,220,000 3,220,000 3,220,000 3,220,000 3,220,000 3,220,000 13,387,416 13,387,416 333,828,195 43 金融監督管理委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一般行政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營建工程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0100 281,892,833 0 0 人事費 0103 182,708,345 0 0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0104 933,502 0 0 約聘僱人員待遇 0105 4,983,120 0 0 技工及工友待遇 0111 42,190,344 0 0 獎金 0121 3,681,994 0 0 其他給與 0131 9,759,557 0 0 加班值班費 0143 19,590,587 0 0 退休離職儲金 0151 18,045,384 0 0 保險 0200 27,902,366 10,260,080 0 業務費 0201 620,159 213,194 0 教育訓練費 0202 3,063,165 0 0 水電費 0203 0 2,603,809 0 通訊費 0215 3,465,827 0 0 資訊服務費 0219 355,267 0 0 其他業務租金 0221 21,600 0 0 稅捐及規費 0231 47,607 0 0 保險費 0249 398,483 0 0 臨時人員酬金 0250 320,630 0 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0271 2,942,915 1,701,798 0 物品 0279 4,165,021 226,865 0 一般事務費 0282 10,504,248 0 0 房屋建築養護費 0283 83,694 0 0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0284 1,471,241 0 0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0291 194,097 0 0 國內旅費 44 員會證券期貨局 決算綜計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合計 281,892,833 182,708,345 933,502 4,983,120 42,190,344 3,681,994 9,759,557 19,590,587 18,045,384 38,162,446 833,353 3,063,165 2,603,809 3,465,827 355,267 21,600 47,607 398,483 320,630 4,644,713 4,391,886 10,504,248 83,694 1,471,241 194,097 45 金融監督管理委 歲出用途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一般行政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營建工程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2 0 937,251 0 大陸地區旅費 0293 0 4,577,163 0 國外旅費 0295 91,212 0 0 短程車資 0299 157,200 0 0 特別費 0300 10,167,416 0 3,220,000 設備及投資 0302 0 0 3,220,00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0306 6,272,066 0 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0319 3,895,350 0 0 雜項設備費 0400 385,500 0 0 獎補助費 0475 385,500 0 0 獎勵及慰問 合 計 320,348,115 10,260,080 3,220,000 46 員會證券期貨局 決算綜計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 作 計 畫 科 目 名 稱 合計 937,251 4,577,163 91,212 157,200 13,387,416 3,220,000 6,272,066 3,895,350 385,500 385,500 333,828,195 47 金融監督管理委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經 常 經 常 移 轉 受雇人員報 商品及勞務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 購買支出 出 對企業 對家庭及民間 酬 非營利機構 職能別分類 總 計 322,151 37,154 0 0 0 386 01一般公共事務 0 0 0 0 0 0 02防衛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35,656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282,901 37,154 0 0 0 386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3,594 0 0 0 0 0 48 員會證券期貨局 濟性綜合分類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資 本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投 資 及 增 資 資本移轉 對政府 對國外 經常支出合計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種基金 0 0 359,69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5,65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20,44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594 0 0 0 0 49 金融監督管理委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資 本 資 本 移 轉 固定資本形成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 對政府 對國外 購入 住宅 非住宅房屋 非營利機構 職能別分類 總 計 0 0 0 0 0 0 3,220 01一般公共事務 0 0 0 0 0 0 0 02防衛 0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0 0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3,22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0 0 0 0 0 0 0 50 員會證券期貨局 濟性綜合分類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103 年度 支 出 固 定 資 本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資訊軟體 機器及 土地改良 其他設備 0 0 3,738 6,429 0 13,387 373,07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5,65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738 6,429 0 13,387 333,82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594 5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公用財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 103年12月 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分 類 項 目 單 位 數 量 價 值 備 註 士林檔案庫房廢止撥用 筆 5 227,005,937 。 土 地 公 頃 0.273276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0 0 士林檔案庫房廢止撥用 棟 13 31,437,408 。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8,793.39 房屋建築及設備 棟 0 宿 舍 平方公尺 0.00 其 他 個 0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152 16,998,380 船 艘 0 4,697,884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設備 汽(機)車 輛 2 其 他 件 61 圖 書 冊(套) 2 23,550,201 雜 項 設 備 其 他 件 327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0 0 總 值 303,689,810 5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公用珍貴動產、不動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 103年12月 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分 類 項 目 單 位 數 量 價 值 備 註 本局無珍貴動產、不動 筆 0 0 產。 土 地 公 頃 0.000000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0 0 棟 0 0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0.00 房屋建築及設備 棟 0 宿 舍 平方公尺 0.00 其 他 個 0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0 0 船 艘 0 0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設備 汽(機)車 輛 0 其 他 件 0 圖 書 冊(套) 0 0 雜 項 設 備 博 物 件 0 其 他 件 0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0 0 總 值 0 53 金融監督管理委 本年度經費預算國庫已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國 庫 已 申 請 保 留 數 原預算數 款 項 目 名 稱 及 編 號 合 計 實 現 數 應 付 數 預算增減數 保 留 數 甲、本機關經費預算部分 341,412,000 341,412,000 330,608,195 0 0 0 25 0066000000-0 341,412,000 341,412,000 330,608,195 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 0 0 03 0066200000-5 341,412,000 341,412,000 330,608,195 0 證券期貨局 0 0 01 4066200100-5 327,295,000 327,295,000 320,348,115 0 一般行政 0 0 02 4066200400-9 10,797,000 10,797,000 10,260,080 0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0 0 03 4066209000-0 3,220,000 3,220,000 0 0 一般建築及設備 0 0 04 4066209800-6 100,000 100,000 0 0 第一預備金 0 0 乙、統籌科目部分 39,249,448 39,249,448 39,249,448 0 0 0 02 8903304500-4 3,593,845 3,593,845 3,593,845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 育補助 0 0 05 7506205300-0 35,655,603 35,655,603 35,655,603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合 計 380,661,448 380,661,448 369,857,643 0 0 0 54 員會證券期貨局 撥及未撥款項明細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撥 款 部 分 國庫尚未撥款部分 經 費 賸 餘 申請保留數 經費賸餘 備 註 押金部分 合 計 應 付 數 未支用預 待繳還國庫數 算餘額 材料部分 保 留 數 0 0 330,608,195 0 7,583,805 0 3,220,000 0 0 330,608,195 0 7,583,805 0 3,220,000 0 0 330,608,195 0 7,583,805 0 3,220,000 0 0 320,348,115 0 6,946,885 0 0 0 0 10,260,080 0 536,920 0 0 0 0 0 0 0 0 3,220,000 0 0 0 0 100,000 0 0 0 0 39,249,448 0 0 0 0 0 0 3,593,845 0 0 0 0 0 0 35,655,603 0 0 0 0 0 0 369,857,643 0 7,583,805 0 3,220,000 5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歲入保留數(或未結清數)分析表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歲 入 保 留 數 年度 科 目 名 稱 及 編 號 應 收 數 保留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合 計 % 保 留 數 97 0403530101-3 75,258,154 75,258,154 83.24 本應收罰鍰經依法定程序積極催繳 罰金罰鍰 0 結果,因受處分人行蹤不明、不願 繳納或因強制執行後已無財產可供 繳納,致有未結清數,爰轉入下年 度繼續催繳。 小 計 75,258,154 75,258,154 83.24 0 合 計 75,258,154 75,258,154 83.24 0 5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歲入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分析表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科 目 名 稱 及 編 號 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金 額 % 97 0403530101-3 14,322,709 15.84 本局就應收罰鍰進行清查,逐步釐清,依規定辦理 罰金罰鍰 註銷1,432萬2,709元。 小 計 14,322,709 15.84 103 0466200301-3 168,128 主要係廠商逾期完工違約金繳庫。 一般賠償收入 0766200101-0 191 19.10 利息收入 0766200106-4 1,670 11.13 租金收入 0766200600-0 31,780 635.60 主要係標售資訊等財物之廢舊物資收入增加所致。 廢舊物資售價 1166200901-0 19,865 主要係收回同仁102年休假補助費。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166200909-2 -3,698 -2.13 其他雜項收入 小 計 217,936 111.76 合 計 14,540,645 16.05 57 金融監督管理委 歲出保留數(或未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歲 出 保 留 數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應 付 數 保 留 數 合 計 % 103 4066209002-5* 0 3,220,000 3,220,000 100.00 營建工程 資 本 門 小 計 0 3,220,000 3,220,000 23.99 經 資 門 小 計 0 3,220,000 3,220,000 0.85 資 本 門 合 計 0 3,220,000 3,220,000 23.99 經 資 門 合 計 0 3,220,000 3,220,000 0.85 58 員會證券期貨局 結清數)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保 留 原 因 分 析 經資門 類 型 金 額 保留原因說明及相關改善措施 備 註 資本門 20A 3,220,000 1.本案專案管理廠商於完成招、決標諮詢階段及規劃設 計廠商於完成規劃設計階段,本局應驗收完成後付款 ;惟尚有合約條文待釐清,未及於103年度付款。 2.另工程標已於103年12月25日決標,施工廠商依合約 規定於104年1月9日申報開工。 3.故本案103年度預算需全數保留。 3,220,000 3,220,000 3,220,000 3,220,000 59 金融監督管理委 歲出賸餘數(或減免 中華民國 賸餘數(或減免、註銷數) 經 常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金 額 % 類 型 金 額 103 4066200100-5 6,946,885 2.12 2 6,258,167 一般行政 1 652,134 4066200400-9 536,920 4.97 1 536,920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4066209800-6 100,000 100.00 3 100,000 第一預備金 小 計 7,583,805 2.24 7,547,221 合 計 7,583,805 2.24 7,547,221 60 員會證券期貨局 、註銷數)分析表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 門 資 本 門 賸餘原因說明及相 賸餘原因說明及相 備 註 關改善措施 類 型 金 額 關改善措施 1 36,584 0 0 0 36,584 36,584 61 金融監督管理委 人事費 中華民國 預 算 數 人 事 費 別 決 算 數(2) 原 預 算 數 預算增減數 合 計(1) 一、民意代表待遇 0 0 0 0 二、政務人員待遇 0 0 0 0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93,127,000 0 193,127,000 182,708,345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0 0 0 933,502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5,009,000 0 5,009,000 4,983,120 六、獎金 42,234,000 0 42,234,000 42,190,344 七、其他給與 3,856,000 0 3,856,000 3,681,994 八、加班值班費 10,335,000 0 10,335,000 9,759,557 九、退休退職給付 0 0 0 0 十、退休離職儲金 16,203,000 0 16,203,000 19,590,587 十一、保險 17,387,000 0 17,387,000 18,045,384 十二、調待準備 0 0 0 0 合 計 288,151,000 0 288,151,000 281,892,833 62 員會證券期貨局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人 比 較 增 減 數 員 工 人 數 說 明 金 額(3)=(2)-(1) 百分比(3)/(1) 預計數 實有數 0 0 0 0 0 0 -10,418,655 -5.39 228 222 933,502 0 3 主要係奉准留職停薪人員聘僱職務代理人,增加人事費 支出。 -25,880 -0.52 13 13 -43,656 -0.10 0 0 考績獎金決算數18,612,573元、退休人員領有服務獎章 發給獎勵金決算數50,400元、年終工作獎金決算數23,5 27,371元,合計42,190,344元。 -174,006 -4.51 0 0 -575,443 -5.57 0 0 103年度編列超時加班費3,568千元,較90年度實支數8 成計2,620千元為高,主要係為應業務實際需要,經行 政院100年6月27日院授人給字第1000041328號函核定於 3,870千元上限內覈實支應。 0 0 0 3,387,587 20.91 0 0 主要係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所致。 658,384 3.79 0 0 0 0 0 1.103年度僱用身心障礙之臨時契僱人員1名,決算數39 8,483元。 2.103年度外包派遣人員1名,合計進用12個月,決算數 311,987元。 3.辦理本局辦公大樓保全業務,勞務委外4人次,決算 數1,404,576元。 4.辦理本局辦公環境清潔,勞務委外3人次,決算數987 ,600元。 -6,258,167 -2.17 241 238 63 金融監督管理委 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 中華民國 補、捐(獎)助金額 受補、捐(獎)助單 補、捐(獎)助 列支科目名稱 決算數 位名稱 計畫名稱 預算數 已撥數 未撥數 合計 九.獎助 450,000 385,500 0 385,500 6.獎勵及慰問 450,000 385,500 0 385,500 徐常模等10人 退職技工友徐常 一般行政 36,000 30,000 0 30,000 模等春節慰問金 退職技工友徐常 一般行政 18,000 15,000 0 15,000 模端節慰問金 退職技工友徐常 一般行政 18,000 15,000 0 15,000 模等秋節慰問金 小 計 72,000 60,000 0 60,000 黃良瑞等49人及眷屬4 退休人員黃良瑞 一般行政 94,500 79,500 0 79,500 人 等秋節慰問金 小 計 94,500 79,500 0 79,500 黃良瑞等50人及眷屬4 退休人員黃良瑞 一般行政 94,500 81,000 0 81,000 人 等端節慰問金 小 計 94,500 81,000 0 81,000 黃良瑞等51人及眷屬4 退休人員黃良瑞 一般行政 189,000 165,000 0 165,000 人 等春節慰金 小 計 189,000 165,000 0 165,000 合 計 450,000 385,500 0 385,500 64 員會證券期貨局 關或團體私人經費報告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補、捐(獎)助金額 計畫執 是否納入 計畫完成結餘款 是否派員 行情形 受補助單 計畫未完成原因 就地抽查 備 註 預決算 已 未 收回繳 完 完 位預算 金額 比較增減數 成 成 是 否 庫日期 是 否 64,500 0 64,500 0 6,000 V 0 3,000 V 0 3,000 V 0 12,000 0 15,000 V 0 15,000 0 13,500 V 0 13,500 0 24,000 V 0 24,000 0 64,500 0 65 金融監督管理委 出國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經 費 來 源 年 出國 出國計畫名稱及內 度 工作計畫 用途別科目(二級) 預算(保留) 決算金額 類別 容簡述 別 金額 (含保留數) 103 4066200400-9 0201 115,000 93,819 (1) 馬來西亞證券管理委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教育訓練費 員會(SCM)所屬之訓 練機構證券領域發展 企業(SIDC)每年例行 舉辦EMP及IMP-第9屆 伊斯蘭市場研討會 103 4066200400-9 0201 62,000 48,995 (7) 馬來西亞證券管理委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教育訓練費 員會(SCM)所屬之訓 練機構證券領域發展 企業(SIDC)每年例行 舉辦EMP及IMP 103 4066200400-9 0201 72,000 70,380 (6)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教育訓練費 AS)與加拿大Toronto centre共同舉辦之 「證券監理官區域領 導研習」-第8屆 小 計 249,000 213,194 103 4066200400-9 0293 2,364,000 0 (4) 出席國際證券管理機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國外旅費 構組織(IOSCO)各類 相關會議 103 4066200400-9 0293 0 220,275 (4) IOSCO資訊揭露委員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國外旅費 會第1次會議 103 4066200400-9 0293 0 376,283 (4) IOSCO成長暨新興市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國外旅費 場委員會年會(GEM)- 研議新興市場證券相 關重要議題 103 4066200400-9 0293 0 75,779 (4) IOSCO資訊揭露委員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國外旅費 會第2次會議 103 4066200400-9 0293 0 229,752 (4) IOSCO信用評等機構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國外旅費 委員會第1次例行會 議 103 4066200400-9 0293 0 177,998 (4) IOSCO信用評等機構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國外旅費 委員會第2次例行會 議 103 4066200400-9 0293 0 560,225 (4) 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國外旅費 織(IOSCO)2014年 第39屆年會 103 4066200400-9 0293 0 101,244 (4) IOSCO信用評等機構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國外旅費 委員會第3次例行會 議 103 4066200400-9 0293 0 97,539 (4) IOSCO資訊揭露委員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國外旅費 會第3次會議 103 4066200400-9 0293 0 127,615 (3) 拜會蒙古金管會等機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國外旅費 構 103 4066200400-9 0293 0 224,768 (4) 拜會美國證管會(SEC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國外旅費 ) 103 4066200400-9 0293 360,000 0 (4) 出席國際證券市場發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國外旅費 展會議(美國證管會 ) 103 4066200400-9 0293 0 180,223 (4) 參加美國證管會2014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國外旅費 年第24屆證券市場發 展研討會 66 員會證券期貨局 情形報告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地 點 出 國 人 員 報告提出日期 報告建議採納情形 國家 備註 起迄日期 城市 服務單位(部 姓名 年 月 日 建議 已採行 未採行 研議中 門)及職稱 項數 項數 項數 項數 1030810- 馬來西亞 吉隆坡 券商管理組 林幸蓉 103 11 06 3 3 0 0 1030815 稽核 1031123- 馬來西亞 吉隆坡 證券發行組 劉瓊遙 0 0 0 0 返國未達3個月,出 1031127 研究員 國報告刻撰擬中。 1030824- 新加坡 證券商管理 周家玉 103 11 27 1 1 0 0 1030901 組科員 4 4 0 0 0 0 0 0 1030208- 西班牙 馬德里 會計審計組 尚光琪 103 05 05 2 2 0 0 1030215 專門委員、 陳英閔 科員 1030421- 模里西斯 本會專任委 楊雅惠 103 06 27 4 4 0 0 1030428 員、券商管 吳友梅 理組副組長 陳慧儒 、科員 1030601- 日本 東京 會計審計組 程國榮 103 07 30 5 5 0 0 1030607 科長 1030420- 阿根廷 布宜諾 證券發行組 陳怡均 103 07 21 2 2 0 0 1030429 斯艾利 科長、研究 王曉芬 斯 員 1030721- 德國 柏林 本會副主任 黃天牧 103 10 21 2 2 0 0 1030726 委員 1030926- 巴西 副局長、券 王詠心 103 12 23 5 5 0 0 1031004 商管理組副 吳友梅 組長 1031028- 日本 東京 證券發行組 郭玉芬 0 0 0 0 返國未達3個月,出 1031031 副組長、研 王曉芬 國報告刻撰擬中。 究員 1031017- 比利時 布魯塞 會計審計組 黃睦芸 103 12 12 4 4 0 0 1031026 爾 專員 1030828- 蒙古 局長 吳裕群 103 09 19 2 1 0 1 本次會議屬機關首長 1030901 臨時出訪行程,業經 函報行政院同意。 1031102- 美國 華盛頓 副局長 王詠心 0 0 0 0 1.本案業簽奉核可, 1031105 特區 臨時派員出國。 2.本案會議屬機密性 質,依「行政院及 所屬各機關出國報 告綜合處理要點」 之規定,不提出國 報告。 0 0 0 0 1030405- 美國 華盛頓 投信投顧組 高玉菁 103 07 02 3 3 0 0 1030418 特區 稽核 67 金融監督管理委 出國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經 費 來 源 年 出國 出國計畫名稱及內 度 工作計畫 用途別科目(二級) 預算(保留) 決算金額 類別 容簡述 別 金額 (含保留數) 103 4066200400-9 0293 0 132,163 (4) SEC第20屆國際執法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國外旅費 訓練課程 103 4066200400-9 0293 315,000 251,909 (4) 美國投資公司協會(I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國外旅費 CI)2014年會 103 4066200400-9 0293 914,000 0 (4) 參加審計監理機關國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國外旅費 際論壇(IFIAR)年會 、IFIAR檢查工作小 組及PCAOB國際審計 監理官年會會議 103 4066200400-9 0293 0 138,676 (4) 審計監理機關國際論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國外旅費 壇(IFIAR)2014年檢 查工作小組會議 103 4066200400-9 0293 0 566,589 (4) 審計監理機關國際論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國外旅費 壇(IFIAR)2014年會 103 4066200400-9 0293 0 230,464 (4) 國際審計監理官年會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國外旅費 (PCAOB)2014年會 103 4066200400-9 0293 463,000 505,955 (4) 出席CFTC舉辦之國際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國外旅費 期貨監理官會議及美 國期貨業協會(FIA )相關會議 103 4066200400-9 0293 129,000 141,582 (4) 參與美國商品期貨交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國外旅費 易委員會(CFTC)舉辦 之法規研討會 103 4066200400-9 0293 120,000 0 (4) 參加亞洲公司治理協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國外旅費 會(ACGA)年會 103 4066200400-9 0293 208,000 0 (4) 世界基金年會 Inter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國外旅費 national Investmen t Funds Associatio n (IIFA) Annual Me eting 103 4066200400-9 0293 0 170,699 (4) 世界基金年會(IIFA)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國外旅費 103 4066200400-9 0293 0 67,425 (4) 第10屆APEC亞洲區域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國外旅費 基金護照研討會 小 計 4,873,000 4,577,163 年 度 合 計 5,122,000 4,790,357 合 計 5,122,000 4,790,357 68 員會證券期貨局 情形報告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地 點 出 國 人 員 報告提出日期 報告建議採納情形 國家 備註 起迄日期 城市 服務單位(部 姓名 年 月 日 建議 已採行 未採行 研議中 門)及職稱 項數 項數 項數 項數 1031115- 美國 華盛頓 券商管理組 許心婷 0 0 0 0 返國未達3個月,出 1031123 特區 研究員 國報告刻撰擬中。 1030518- 美國 華盛頓 投信投顧組 黃姵蓉 103 08 22 1 1 0 0 1030525 特區 稽核 古秀如 0 0 0 0 1030309- 馬來西亞 吉隆坡 會計審計組 藍光遙 103 06 03 5 5 0 0 1030313 稽核、科員 許素綾 1030405- 美國 華盛頓 本會專任委 林建智 103 06 09 3 3 0 0 1030414 、紐約 員、證券交 林秀美 易組簡任稽 邱茗囷 核、會計審 計組專員 1031115- 美國 華盛頓 會計審計組 林雅婧 0 0 0 0 1.返國未達3個月, 1031122 特區 稽核、專員 黃瑞貞 出國報告刻撰擬中 。 2.由「IOSCO各類相 關會議」項下支應 21,729元。 1030309- 美國 佛羅里 本會專任委 林建智 103 06 09 4 4 0 0 由「IOSCO各類相關 1030316 達 員、期貨管 劉建中 會議」項下支應42,9 理組專門委 55元。 員 1031017- 美國 芝加哥 期貨管理組 白嘉眉 0 0 0 0 1.返國未達3個月, 1031026 科長 出國報告刻撰擬中 。 2.由「美國投資基金 ICI年會」項下支 應12,582元。 0 0 0 0 舉辦地點為香港,變 更為赴大陸計畫。 0 0 0 0 1031018- 澳洲 坎培拉 投信投顧組 張懿心 104 01 14 1 1 0 0 1031025 科長 1031119- 菲律賓 投信投顧組 賴旻君 0 0 0 0 1.返國未達3個月, 1031121 科員、研究 陳其財 出國報告刻撰擬中 員 。 2.本案業簽奉核可, 臨時派員出國。 3.由「美國投資公司 協會(ICI)2014年 會」項下支應30,1 24元。 43 42 0 1 47 46 0 1 47 46 0 1 69 金融監督管理委 赴大陸計畫執 中華民國 經 費 來 源 年 赴大 工作內容簡述 度 工作計畫 用途別科目(二級) 預算(保留) 決算金額 陸類 別 金額 (含保留數) 別 103 4066200400-9 0292 184,000 174,012 (4) 2014年第六屆台港證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大陸地區旅費 券監理機關加強聯繫 與合作會議 103 4066200400-9 0292 694,000 0 (4) 兩岸證券監理合作平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大陸地區旅費 臺相關會議 103 4066200400-9 0292 0 74,154 (4) 兩岸兩會第二次協議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大陸地區旅費 成效與檢討會議 103 4066200400-9 0292 0 4,000 (4) ECFA兩岸經濟合作委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大陸地區旅費 員會 103 4066200400-9 0292 0 392,026 (4) 兩岸兩會第二次協議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大陸地區旅費 成效與檢討會議(金 證會)第2次會議 103 4066200400-9 0292 0 171,769 (4) 2014年國際證券管理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大陸地區旅費 機構組織(IOSCO)亞 太區域委員會(APRC) 會議 103 4066200400-9 0292 0 33,357 (4) 兩岸XBRL專業交流會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大陸地區旅費 議 103 4066200400-9 0292 149,000 0 (4) 出席亞太經濟合作(A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大陸地區旅費 PEC)經濟委員會(EC) 會議 103 4066200400-9 0292 0 34,912 (4) 出席2014年APEC經濟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大陸地區旅費 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103 4066200400-9 0292 0 53,021 (4) 參加亞洲公司治理協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 大陸地區旅費 會ACGA 小 計 1,027,000 937,251 年 度 合 計 1,027,000 937,251 合 計 1,027,000 937,251 70 員會證券期貨局 行情形報告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地 點 赴大陸人員 報告提出日期 報告建議採納情形 省(自治 城市 服務單位(部 備註 起迄日期 姓名 年 月 日 建議 已採行 未採行 研議中 區、直轄 門)及職稱 項數 項數 項數 項數 市或特別 行政區) 1031211- 香港 本會副主任 黃天牧 104 01 15 2 2 0 0 1031212 委員、證期 吳裕群 局局長、投 蔡麗玲 信投顧組組 高晶萍 長、證券發 李秀玲 行組副組長 李明機 、證券交易 組簡任稽核 、證券商管 理組科長 0 0 0 0 1030220- 大陸 長沙 副局長、證 王詠心 0 0 0 0 本案會議屬機密性質 1030222 券商管理組 邱瑞琴 ,依「行政院及所屬 科長 各機關出國報告綜合 處理要點」之規定, 不提出國報告。 副局長、會 王詠心 0 0 0 0 本案業簽奉核准,取 計審計組科 黃仲豪 消派員出席之退票手 長 續費。 1031224- 大陸 北京 局長、投信 吳裕群 0 0 0 0 本案會議屬機密性質 1031227 投顧組組長 蔡麗玲 ,依「行政院及所屬 、證券商管 吳友梅 各機關出國報告綜合 理組組長、 陳怡均 處理要點」之規定, 證券發行組 謝佳珍 不提出國報告。 專門委員、 顏瑞廷 證券商管理 組科長、證 券商管理組 秘書 1030121- 香港 本會專任委 林建智 103 02 24 2 2 0 0 本項原編列於國外旅 1030125 員、證券商 吳友梅 費「出席IOSCO各類 管理組組長 相關會議」項下,惟 出國地點變更,爰於 大陸地區旅費項下調 整支應。 1031115- 大陸 上海 會計審計組 程國榮 0 0 0 0 1.返國未達3個月, 1031117 科長 出國報告刻撰擬中 。 2.本案業簽奉核可, 臨時派員出國。 0 0 0 0 1030222- 大陸 寧波 證券發行組 張怡真 103 03 25 0 0 0 0 本局提供「公司法制 1030224 稽核 與治理」議題相關報 告予國發會,由該會 彙整後提出出席會議 報告。 1031103- 香港 證券發行組 胡則華 0 0 0 0 1.本項原編列於國外 1031105 專門委員 旅費「參加亞洲公 司治理協會」項下 ,惟出國地點變更 ,爰於大陸地區旅 費項下調整支應。 2.返國未達3個月, 出國報告刻撰擬中 。 4 4 0 0 4 4 0 0 4 4 0 0 7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一、通案決議部分: (一)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預算編列「釋股收入」380 非本局職掌業務。 億元,說明如下: 1.各部會釋股收入如次: 預算編列單位 釋股標的 釋股收入 財政部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公司 45 億元 兆豐金融控股公司 30 億元 經濟部 中國鋼鐵公司 25 億元 交通部 中華電信公司 80 億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台灣肥料公司 20 億元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 台灣積體電路公司 180 億元 合計 380 億元 2.上述釋股對象不以三大基金(中華郵政公司、勞工保險基 金及勞工退休基金)為限,並以長期持有為原則。 3.釋股相關費用併同調整。 (二) 查「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此 業已依決議整編本局103年 時正值政府財政赤字節節攀升,各部門應撙節支出、同舟共 度單位預算。 濟之際,故將中央政府各機關之「文康活動費」減列20%。 (三) 歷年中央政府各機關車輛養護費及辦公器具養護費之編列標 業已依決議整編本局103年 準浮動,且依其性質,應可視各機關實際需求編列,而非統 度單位預算。 一按人頭方式編列;且我國中央政府長期推動「政府機關及 學校四省專案計畫」,更應撙節支出,非增列預算。爰刪減 中央政府各機關「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9億5,088萬5,000 元之5%,計4,754萬4,000元,並要求未來年度「車輛養護費」 及「辦公器具養護費」之編列,應據各年度需求,如實編列。 (四) 針對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有關各部會及所屬皆編列 業已依決議整編本局 103 年 有「大陸地區旅費」預算,主要是支應派員進行兩岸開會、 度單位預算。 談判、考察等交流業務;惟鑑於中國對台政策仍堅守「一中 原則」立場,其官員來台參加活動皆公開大肆宣傳「一中政 策」,更何況是面對我國至中國參與交流的官員,中國欲進 行統戰企圖顯已昭然若揭,實不宜編列預算支應與中國太過 頻繁之交流,就連國際專家都建議台灣應該要放緩兩岸交 流。準此,為使國家政策更加優質化,公務人員本應選擇與 更進步、更自由的歐、美國家交流,以參照學習先進國家之 7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優良施政做法,而非讓台灣生存與發展「僅有一條與中國結 合之路」;爰針對各部會及所屬編列之「大陸地區旅費」預 算,統刪10%。 (五)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項目如下:業已依決議整編本局 103 年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10%。 度單位預算。 2.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統刪5%。 3.文康活動費:編列標準由每人每年2,500元調降為2,000元。 4.委辦費:除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 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教育部 主管委託辦理、體育署委託研究、法務部主管委託研究、 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 屠宰衛生檢查、畜禽藥物殘留檢測及檢疫偵測犬業務、勞 工委員會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衛生福利部長期 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算、食品藥 物管理署、文化部主管委託辦理不刪外,其餘統刪10%, 其中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行政院、主計總處、經濟建設委 員會、審計部、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 建築研究所、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國家教育研 究院、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 公路總局及所屬、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 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 屬、茶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 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5. 一般事務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 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 所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體育署、法務部主管、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 關預算、中央健康保險署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經濟 建設委員會、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 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 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空中勤 務總隊、國防部主管、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高雄國 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 7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國家圖書 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際貿易 局及所屬、能源局、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 所屬、運輸研究所、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南部科 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 屬、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水土保持局、農業 試驗所、林業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 驗所、種苗改良繁殖場、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環境檢驗所、海岸巡防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改以其他 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6.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除中 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 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 屬、體育署、法務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行政 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考選部、監 察院、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 營建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領事事務局、國防部主管、 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 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 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 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 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蒙藏 委員會主管、僑務委員會主管、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 水土保持局、林業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 物研究保育中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 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海岸巡防署主管、證券期 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國內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 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 屬、體育署、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算不刪外,其餘統刪5%, 其中經濟建設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考選部、監察院、 7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 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役政署、入 出國及移民署、領事事務局、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 署、臺北國稅局、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 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 育廣播電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 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 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 會、水土保持局、林業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衛 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保護人員 訓練所、海岸巡防署、檢查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目自行調整。 8.國外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 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 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體育署、法務部主管、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 關預算、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10%,其中行政院、 主計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國立故宮博物院、經濟建 設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檔 案管理局、公平交易委員會、考試院、考選部、銓敘部、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 金管理委員會、監察院、審計部、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 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空中 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 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 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 訊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 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標準檢 驗局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 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 僑務委員會主管、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 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 屬、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7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 驗所、林業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 藥物毒物試驗所、種苗改良繁殖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 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農糧署及所屬、職業 訓練局及所屬、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衛生福利部、疾病 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環 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銀行局、臺灣省政府、 臺灣省諮議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9.出國教育訓練費:除中央研究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 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法務部主管 不刪外,其餘統刪10%,其中主計總處、經濟建設委員會、 公平交易委員會、審計部、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 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交 通部、中央氣象局、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農業委 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 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 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改良 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臺東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 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 署、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海岸巡防署、銀行局改以 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0.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央研究院、國立故宮博 物院南部院區籌建計畫、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 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 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營建工程與交通及運輸設 備、體育署、法務部主管、國家科學委員會增撥國家科學 技術發展基金、中央健康保險署、文化部主管不刪;教育 部主管(不含體育署)統刪4%外,其餘統刪8%,其中經 濟建設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 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公務員 懲戒委員會、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 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 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 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7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 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 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 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 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選部、審計部 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 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 署及所屬、領事事務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主 管、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中區國稅局 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 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 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臺中區農業改良場、 漁業署及所屬、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洋巡防總局、海 岸巡防總局及所屬、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科目自行調整。 11.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 出、中央研究院、司法院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之捐 助、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 管、經濟部科技預算、國家科學委員會對財團法人國家實 驗研究院與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之捐助、衛生福利部主 管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 算、衛生福利部捐助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 中央健康保險署補助職業工會與農漁會辦理健保業務、食 品藥物管理署、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 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國防部所屬、 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疾病 管制署、環境保護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12.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一般性補助款、教 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主管長期照顧十年計 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算、中央健康保險署補 7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助鄉鎮市公所辦理健保業務、食品藥物管理署、文化部主 管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役政署、交通部、動植物 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科目自行調整。 13.經濟部主管、內政部主管及農業委員會主管辦理「易淹水 地區後續治理及維護管理計畫」23億元全數刪除。 14. 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11億3,000萬元。 (六) 財政部97年1月2日函文政府各機關學校,要求機關學校附設 謹遵照決議辦理。 公園供停放車輛之停車場,應依「規費法」規定徵收使用規 費;惟效果不彰,絕大多數機關均未針對員工使用機關附設 停車場收費;少數有收費者,收費標準亦相當紊亂,包括同 棟建築,不同部會,標準不一;同一主管機關中,不同單位, 收費不同;收費標準低於一般行情甚多等等。 規費法第1條即敘明立法目的在於「增進財政負擔公平, 有效利用公共資源,維護人民權益」,同法第8條有關應徵收 使用規費之項目中,即包括各機關學校交付特定對象或提供 其使用之「公有道路、設施、設備及場所」,第10條有關收 費標準之計費原則並規定除須依興建、購置、維護等相關成 本訂定收費標準外,亦應考量市場因素。一般民眾利用公有 停車場均須按規定繳費,但公務人員使用政府機關停車場, 卻可享免費或低價之優惠,無疑是慷人民之慨。況中央政府 機關多位於大台北地區,捷運、公車等大眾運輸路網密集, 交通便捷;且政府機關無償提供員工使用停車場,增加自行 開車之誘因,亦與近年來政府力倡之節能減碳政策大相違 背。爰此,要求行政院應依規費法相關規定,參考同地段一 般停車場收費情形,於103年清查各機關學校附設停車空間供 員工使用情形,並於104年研擬相關規範,送立法院備查後實 施,以落實規費法「增進財政負擔公平、維護人民權益」之 立法精神。 (七) 現行軍公教員工居住公有宿舍房租津貼扣繳標準,係按職務 本局無經管公有宿舍。 等級而訂;月薪含「公費」之院長或部長級政務人員居住公 有宿舍,每月扣繳800元;一般軍公教人員按職級每月分別扣 繳400元至700元不等。 公務人員之待遇、加給係依「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 7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其中並無配住宿舍或提供房租津貼之規定。因此,配住宿舍 僅扣繳低額之房租津貼,形同對配住者之額外津貼;且各單 位職務宿舍區位、面積均不同,但不論位於台北市或花蓮、 台東,不論居住單房或1戶多房者,亦均依同樣標準扣繳,實 未盡合理。另「中央各機關學校職務宿舍之設置管理規定事 項」第6點規定:「各機關學校提供職務宿舍予借用人住用, 應收取管理費,由宿舍管理機關學校經收後悉數解繳國 庫。……」,然各該公有宿舍雖大多收有管理費,但費用仍 較一般行情為低,且除極少數如中央研究院將管理費等相關 收入繳庫外,其餘機關所收取之管理費均未按規定繳回國庫。 綜上,公務人員住宿舍本於法無據,且房租津貼扣繳及 管理費標準,均悖離一般市場行情,並與宿舍面積及價值無 關,顯不符宿舍使用之對價,形同變相津貼;公務人員職務 宿舍均為運用政府預算興建或租用,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 則,爰要求行政院應參酌宿舍座落區位、面積及市場行情, 於104年訂定宿舍使用之收費相關規範,送立法院備查後實 施。 (八) 針對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務費」項下「教育訓練費」謹遵照決議辦理。 科目合計編列15億9,147萬7,000元,經查,其中內含「對現職 員工赴國內外公私立各級學校修習學位、學分或研究等所需 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教育費」。有鑑於公務人員進修費用 依規定雖可申請部分補助,但細節乃授權各機關學校得視預 算經費狀況而定,可知公務人員進修費用實非必須應給予之 補助;此外,進修人員甚至還可因此申請公假上課,實不合 理。加以近年來,更發現公務人員違規到中國進修情形嚴重 之問題發生,「連論文題目都是中國指定的」,恐已涉及國 家安全疑慮。準此,對現職員工赴國內外公私立各級學校修 習學位、學分或研究等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教育費預 算,自103年度起,就公餘時間與業務相關之進修核予補助。 (九) 有鑑於民國50至60年代軍公教人員待遇及福利較低,政府以 本局無編列是項經費。 行政命令頒定各項補助及優惠措施政策,改善軍公教家庭生 活。惟多年來,歷經多次之大幅調薪後,目前軍公教人員整 體待遇及福利已比民間企業優厚許多。加以目前政府財政惡 化之際,各界紛紛檢討政府長期對特定對象進行各項補助問 7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題,其中以「退役軍人及軍眷醫療免掛號費補助」,其相關 費用實不合情理,相較於一般民眾(尤其對繳不起健保費遭 鎖卡之民眾)而言,都無醫療免付掛號費之優待,造成相對 剝奪感嚴重,實有違反社會公平正義原則。基於目前政府財 政惡化之際,軍人應與全民共體時艱,況且政府設立之醫療 院所本亦應為國庫增加收入,有所營運績效才能自給自足, 而非為特定族群給予掛號優惠,更造成各公立醫院長期為吸 收該項優惠而減少國庫收入。職是之故,政府亟應重視且重 新檢討廢止就醫免掛號費制度,取消「退役軍人及軍眷醫療 免掛號費補助」,爰要求針對103年度所有編列「退役軍人及 軍眷至醫療院所『就診免付掛號費』」之優待相關預算,應 予檢討優待掛號費之次數,並自104 年度起實施,超過部分 亦不得要求相關所屬之醫療院所自行吸收。 (十) 依據審計部決算審核報告指出,過去政府辦理政令宣導採 謹遵照決議辦理。 購,曾發生未編有專項預算,逕由相關科目勻支經費辦理(如 由各工作計畫之業務費支應等),……由各項工作計畫之業 務費支應辦理廣告或宣導,勢將排擠其他業務支出,值此政 府財政困難之際,為能有效監督控管執行成效,允宜透過編 列專項預算方式,明確列示各機關辦理廣告或宣導之計畫, 俾有效監督控管。102年度立法院審議預算亦通過決議要求 「103年度起,各機關編列政策宣導經費,應於預算書表內將 經費編列情形妥適表達,以利國會及社會大眾監督。」。103 年度起,除依立法院要求妥適表達編列之專項宣導經費,除 突發事件所需外,不得動支任何經費進行宣導。 (十一)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1年,此案執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 謹遵照決議辦理。 政策,令國人備感痛心。立法院於審議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算時曾做決議:「為求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之永續健全發展, 呼籲政府體察民意,勿將社福團體與非營利組織辛苦募集的 社會資源強徵補充保費。現行法令制度對於身為扣費義務人 的民間團體將造成可預見的嚴重影響,因此我們提出兩點強 烈訴求:一、行政院應要求各部會及各級政府將社福團體所 大幅提升的補充保費費用納入經費需求考量。……」,而行 政院遂於102年4月30日公布補助原則,「社福團體如因執行 政府委託或補助計畫而增加保費負擔,由各機關於年度預算 8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調整支應,倘預算執行經費確有不敷,再由各機關循程序報 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未來年度則納入經費需求考量。」 經查,102年度社福團體執行政府委託或補助計畫時,並 未得到各部會及各級政府就增加之補充保費負擔予以額外補 助,反而因招標之統包金額變相由社福團體自行吸收,讓社 福團體的財務更加捉襟見肘。爰要求行政院應督促各機關及 各級政府就社福團體因執行政府委託或補助計畫而增加之補 充保費負擔,納入經費需求。 (十二)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1年,此案執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 非本局職掌業務。 政策,不顧十餘年來二代健保之法令研修,令國人備感痛心。 其中,補充保費來源之一的兼職所得,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1 條第1項第2款「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讓廣大 兼職的弱勢大眾被剝兩層皮。經社會輿論反彈後,衛生福利 部雖陸續排除兒童及少年、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老人、 領取身障者生活補助費者或勞保投保薪資未達中央勞工主管 機關公告基本工資之身障者、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專 科學校或大學學士班學生等身分適用,但掛一漏萬,仍無助 解決兼職所得不公的問題。近年台灣薪資凍漲、低薪化,卻 又面臨物價卻節節上漲,許多青壯年往往須兼任第二份工作 才能勉強餬口養家,現在又要繳納兩份健保費,看到有錢人 買豪宅竟可貸款99%,相對剝奪感油然而生。爰要求衛生福 利部應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 將在國內就業且無專職工作之大專學生之兼職所得扣取補充 保險費之下限提高。 (十三)中央各機關單位辦理人力派遣採購作業,除應公開招標外, 謹遵照決議辦理。 派遣契約中之勞動者權益亦應與正式職工維持同工同酬、同 待遇原則;各機關單位並應同時針對未來業務人力之規劃進 行全盤檢討,派遣員工人數不得新增。 (十四)目前各機關運用派遣勞工人數,原則不得超過99年1月31日各 非本局職掌業務。 機關實際進用派遣勞工人數,並由主管機關進行總量管控。 惟以控管基準日填報資料為派遣勞工人數之上限,且未衡酌 各機關業務增減情形及既有人力寬緊度,實過於便宜行事。 此外,由於聘用人員、約僱人員及臨時人員亦均有控管措施, 惟承攬人力未予列管,因此,派遣勞工人數雖經控管後,有 8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減少現象,但「勞務承攬」卻增加,亦即各機關勞務承攬方 式規避控管,使派遣勞工人數之控管流於形式。爰要求行政 院應責令相關機關重新檢討現行中央政府各機關運用派遣人 力之規範,依照各機關人力結構及業務實際需求,調整派遣 勞工人數之上限;此外,鑑於各機關以「勞務承攬」代替「勞 務派遣」,或將部分業務以「勞務承攬」方式外包情形有增 加之趨勢,行政院亦應針對「勞務承攬」訂定運用規範,必 須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俾以提升機關人力運用效益,減少 非必要之資源浪費;相關檢討報告及規範應於3個月內送立法 院。 (十五)自日本福島核災後,世界各國皆開始檢討核安管制機關的獨 非本局職掌業務。 立性和位階,國際原子能總署更制定核能安全公約(CNS), 於第8 條明訂「管制機關需賦予足夠的職權,並有效區隔管 制機關與促進核能利用機構。」惟世界各國皆提升核安管制 機關位階,我國卻於組改後擬將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降級為 「三級獨立機關」之位階;惟查我國三級獨立機關中,僅有 任務型委員會之設置,並無常態管制機構之往例,此舉不僅 無助於我國即將面臨的除役、核廢料運送及儲存、人員儲備 等問題,更恐將造成下層機關無力對上層機關(經濟部與台 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行使監督權之問題,且易恐致立法院 原本僅有的監督及質詢權力付之闕如,顯有迴避國會監督之 嫌。鑑於以上,爰建請行政院及相關主管機關應研擬提升我 國核安管制機關位階至二級機構,並明確解決核安管制與核 能運用功能混淆現狀,且能獨立行使監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 公司權責之組織改造與修法配套方案,並針對行政院原子能 委員會之組改事宜,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 (十六)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補助團體或個人之經費,雖已公布 謹遵照決議辦理。 補助對象,但對於補助對象所在之縣市別等則未予公布,為 利瞭解政府補助資源分配之情形,爰要求中央政府各機關補 助團體或個人之經費,應增列直轄市或縣市別,就獲補助團 體或個人可歸屬之直轄市或縣市分別列示。 (十七)為確保食品安全、強化食品級化學原料之管理,立法院於102 非本局職掌業務。 年5月三讀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時曾通過附帶決議:「未來工 業級的化學原料和食品級的化學原料進口時海關編碼要分開 8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處理。」,經查,食品衛生管理法公布迄今已半年有餘,相 關部會仍未能就增列食品添加物之貨品分類號列達成共識, 甚至有部會一直以實務執行有困難、違反世界潮流等理由來 推諉,顯見行政院無心解決食安問題、放任相關部會藐視國 會決議,使「食品添加物邊境分流、製造分區、販賣分業」 乙案仍無有效進展。爰要求行政院應督促衛生福利部、經濟 部、財政部於6個月內完成「食品添加物邊境分流、製造分區、 販賣分業」之各項管理措施,落實食品添加物之管理。 (十八)102年台灣發生化製澱粉及劣質油品事件,嚴重損及台灣人民 非本局職掌業務。 身體健康與重創台灣美食王國之招牌,衛生福利部啟動「油 安行動」時提到衛生福利部已經追加食品安全管理相關經 費,新聞稿指稱「自102年起,重建食品安全五五專案已每年 投入3.2億元,103年增加3億元投入擴增補助各縣市衛生局食 品安全稽查經費」。經檢視食品藥物管理署102年度與103年 度的預算,可以發現實際預算數遠比新聞稿所述短缺甚多, 若扣除103年度新增一筆調查計畫後,可發現103年度的「五 五專案」還比102年度少編1,116萬元。況且五五專案並非只 針對食品安全來管理,還包括藥物、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的查 緝與檢驗經費,因此分到食品安全的經費根本未如新聞稿上 所稱3.2億元全部拿來重建食品安全。其次,103年度食品藥 物管理署並未多編3億元補助各縣市衛生局稽查食品安全,統 計食品藥物管理署所有補助各縣市衛生局的經費(包括藥品 及化粧品),103年度反而較102年度短編2,146.3萬元。 立法院於102年5月底三讀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時曾通過 附帶決議,要求「中央主管機關應於原列預算外另行編列專 款專用於補助地方政府進行全面清查所有食品化工業之人力 與經費。」,103年度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不僅未編列專款, 五五專案也短編,竟連補助各縣市衛生局的經費也縮水 2,146.3萬元,除藐視國會外,這種「要前線打仗,後方卻糧 草供應不足」,反映出馬政府根本無心為國人解決食品安全。 綜上,爰要求行政院應比照「99年核定『充實地方政府 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於6年內增加社工人力1,462人, 並逐年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1.5億元」之做法,與各地方政府 溝通需求,寬列補助經費、人力,除可補強現行食安稽查人 8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力嚴重不足、提高留任率之現象,確實建構充足的食品稽查 能量,以確保國人食品安全。 (十九)為落實藥物之管理,確保國人用藥安全,並推動生技醫藥產 非本局職掌業務。 業之發展,避免因臨時人員之進用與運用限制,而影響衛生 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延攬與留用專業之審查人員及稽查人 員。爰建議行政院對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規費收入 之用人經費,同意取消人事費用額度限制,用以進用足夠之 審查人員及稽查人員,以提升藥物查驗登記與查廠案件之品 質與效率;並為擴增對國外藥廠實地查核之廠數,建議行政 院同意該等稽查人員可投入執行海外查廠業務,以利加強對 輸入藥品之管理。 (二十)近年食品安全問題年年發生,重創我國食品產業形象,影響 非本局職掌業務。 國際聲譽與觀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職掌食品、藥 物與化粧品之管理、查核、檢驗等業務,與民眾生活息息相 關,負責食品加工、製造、流通、銷售等涉及層面廣泛且複 雜。100年的塑化劑事件突顯源頭管理及上市後流通稽查管理 重要性,102年接連爆發修飾澱粉、油品混充及違法添加香料 色素等事件,再再顯示現有制度之缺失與人力之短缺。此次 違法欺詐消費者之不肖廠商主管機關未主動察覺,雖有怠忽 之嫌,然根究其原因在於缺乏專精的檢驗技術與方法、蒐集 國外相關風險資訊,建立確效的業者登錄管理、稽查管理制 度等。從接連爆發之重大食品安全危機,可發現目前食品藥 物管理署專門技術人員不足,檢驗設備缺乏,為使完善之食 品安全機制得以建制,除積極修法改善外,爰要求衛生福利 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應儘速完成修法、增加人力及相關設備, 以建置完善的食品安全網,且為因應食品安全業務所增加之 人力,得不受立法院99年通過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時做成 之附帶決議有關機關員額未來應於5年內降為16萬人之限制。 (二十一) 目前各機關國有土地參與都市更新或聯合開發後分回之房 非本局職掌業務。 地,包括住宅、套房等,多以標售或標租方式處分。政府機 關以標售方式處分,其標售價格易成為區域性指標,更易形 成政府帶頭炒房之不良印象,且與平抑房價之政策相違。行 政院應責成相關單位將該等分回之住宅優先作為公營出租住 宅或社會住宅,以較低價格出租給青年、弱勢家庭等,並協 8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調建置一統籌運用之機制、平台統籌規劃辦理。 (二十二) 近年來各級政府為發展經濟,屢以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方式 非本局職掌業務。 進行特定區開發,並採大範圍之區段徵收方式辦理,引發土 地所有權人抗爭事件時有所聞;包括苗栗大埔案、林口A7開 發案、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案等;惟該 等土地徵收案是否符合公益性與必要性備受各界質疑。政府 不斷以配合經濟發展為由進行之特定區開發,卻未見因經濟 成長所帶動之失業率下降或實質薪資增加,以嘉惠全民;反 而推升土地價格上漲,使整體房價所得比持續攀升,造成民 眾苦不堪言。爰要求行政院應全面檢討該等以發展經濟為目 的將非都市土地劃入特定區之合理性及必要性,並責令相關 機關調查已開發特定區用地之使用情況,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 提出報告。 (二十三) 針對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部營建署於103年度單 非本局職掌業務。 位預算項下,皆編列「易淹水地區後續治理及維護管理計 畫」,共計編列17億9,980萬2,000元(計畫期程預定為103至 108年,總經費計635億元,分6年辦理),有鑑於經濟部在「易 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之成效檢討報告未盡詳實且後續治 理計畫尚在草案階段,即逕行編列後續計畫預算;然立法院 現已為即將屆滿之「水患治理特別條例」,重新針對「流域 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預計經費上限為600億元,分6年 執行,以特別預算編列),刻正進行朝野黨團協商中。囿於 目前國家財政拮据,為避免政府預算及資源重複投入造成浪 費,爰要求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部營建署應會 同相關單位,俟「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於立法院三 讀通過後,除應加強治理計畫之監督管理及考核機制,並應 重新檢討是項後續治理計畫預算重複編列造成中央政府總預 算排擠問題與繼續編列之必要性。 (二十四) 根據中央銀行統計,截至2013年9月底止,全體本國銀行對中 非本局職掌業務。 國跨國債權攀升至351億美元,再創新高,更較2008年底之 34.8億美元成長逾10倍,扣除第一名海外基金掛帳的盧森 堡,中國實質上已成為本國銀行最高風險之國家。此外,我 國銀行業赴中國投資風險總量增加快速(至2013年第2季止, 國銀赴中投資風險總量占淨值倍數為0.46倍;上限為1倍)、 8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人民幣存款急速累積(至2013年11月底,國內人民幣存款餘 額為1,551.23億元,約新臺幣7,600億元),在中國金融業面 臨影子銀行、房地產波動、地方政府財政惡化、逾放比升高 之潛在危機下,我國金融業對中國之曝險增加,將升高整體 營運風險;而新臺幣與人民幣之連結度加深,亦可能造成「通 貨替代」效果,進而影響我國貨幣政策之效果。 金融是一國經濟結構的關鍵部門,關係經濟、社會穩定 及國家安全,行政院應責令相關單位嚴格遵守銀行業赴中投 資風險限額控管,不應逕以放寬投資風險總量計算內涵之方 式變相擴大風險限額,且風險總量為前一年度決算後淨值1 倍之規範,不應再調整;另中央銀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等相關單位亦應密切注意我國人民幣需求增加對新臺幣連動 及金融業之影響,並研擬相關因應措施,向立法院提出報告。 (二十五) 有鑑於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TPP)是目前全球 非本局職掌業務。 最具影響力的自由貿易協定(FTA),也是台灣重要貿易夥 伴。然因中國、韓國及新加坡近幾年積極加入重要區域經濟 整合(如東協、TPP、RCEP等),而我國參與區域經濟整合 程度卻相對偏低,已嚴重落後其他國家。然而,適當的自由 貿易協定應是可引導資源運用以獲取高利益,帶來產業技術 的升級與薪資水準的提高;反之則會使資源錯置,無法協助 產業升級反而還會拉低薪資水準,升高失業率。有鑑於此, 為避免其他國家FTA之洽簽,使我國經貿發展陷入困境,行 政院、經濟部、外交部及相關各部會實應立即整合擬定我國 FTA戰略藍圖、計畫及行動,並立即提出具體可行之產業、 經貿調整策略及因應方案,且應致力於全球布局,更應以加 入TPP等重要區域經濟整合為首要目標,積極融入亞太經貿 整合的政策,停止依賴ECFA使我國經濟過度傾中,而使台 灣主權受到侵蝕。 (二十六) 為杜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等之董事長、執行長、總經理、 一、本會於 103 年 6 月 30 日 院長或秘書長等職,淪為主管機關官員或特定人士退休或轉 金 管 法 字 第 任時作為酬庸之用,更為避免官員於任職期間即不當行使職 10300554250 號 令 修 正 權企圖染指相關職位,爰要求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針對各該 發布「金融監督管理委 財團法人之政府遴(核)派人員,其初任年齡不得逾62歲, 員會主管財團法人監督 任期屆滿前年滿65歲者,應於3個月內更換之。但處理兩岸、 管理要點」第 12 點之 1 8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國防或外交、貿易及科技事務之財團法人負責人或經理人, 規定:「財團法人之政府 因有特殊原因或考量,報經行政院核准者不在此限。但本人 遴(核)派之董事長、 二親等內、在對岸涉及經濟利益者,不得出任。 執行長、總經理、院長 或秘書長,初任年齡不 得逾 62 歲,任期屆滿前 年滿 65 歲者,應於 3 個 月內更換之」。 二、本局所轄財團法人證券 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 護中心之政府遴(核)派 人員,將依上開規定及 決議辦理。另財團法人 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 場發展基金會之渠等人 員尚非由政府遴(核)派。 (二十七) 為杜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等之董事長、執行長、總經理、 一、本局所轄財團法人證券 院長或秘書長等職,淪為主管機關官員或特定人士退休或轉 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 任時作為酬庸之用,爰要求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應於官方網 護中心係非政府捐助設 站公開揭露各該財團法人政府遴(核)派人員之相關規定, 立,惟為資訊透明,已 及政府遴派人員之姓名、任期、遴(核)派理由等相關資訊。 將該中心董監事名冊(內 容包括職稱、姓名、學 歷、核派理由等資訊)於 本會網站公開。 二、另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 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 會之董事長、總經理、 董事、監察人等均無政 府遴(核)派之情形,惟為 資訊透明,已將該基金 會董監事名冊(內容包括 職銜、姓名、代表、現 職等資訊)於本會網站公 開。 (二十八) 針對行政院及所屬依預算法第41條規定應函送立法院審議之 一、本局所轄財團法人證券 8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財團法人預算書案,各財團法人應將政府遴(核)派人員之 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 職權說明、個人簡歷資料(學、經歷)、薪酬、福利(各名 護中心預算書函送立法 義之獎金及補貼等)等相關資料,一併函送立法院,以利國 院審議係依立法院決 會監督。 議,非依預算法第 41 條 規定辦理,業以 103 年 4 月 16 日證期(交)字第 10300125691 號 函 請 該 中心參照決議辦理,該 中心函送立法院之 104 年預算案業已併附董監 等之職權說明、個人簡 歷資料、薪酬、福利等 參考表。 二、另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 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 會累計政府捐助比率為 12.37%,無依預算法第 41 條規定向立法院送預 算書之適用,爰未列入 決議適用對象。 (二十九) 行政院及所屬主管之各該財團法人應遵循利益迴避,爰要求 本局業於103年4月16日以證 各該財團法人之董事、監察人、政府遴派或核派人員不得假 期(交)字第1030012569號、 藉職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且 10300125691 號 函 請 所 轄 財 政府遴派或核派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不得與其所 團法人依決議辦理。 屬財團法人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 (三十)據資料顯示,行政院轄下所屬單位捐助(贈)、投資之財團 本局所轄財團法人均未符合 法人或事業機構中,高達33家之董(監)事或總經理等重要 本項決議政府捐助或投資成 職務,由行政院10職等以上之退休人員擔任,比率高達 立要件。 19.64%,如再包括其他10職等以下或現任公務人員,比率將 更大幅提升,為此,要求行政院轄下所屬機關捐助(贈)財 產累計金額超過50%之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之常務董(監) 事(理事長、副理事長)及經理人(總經理、秘書長),應 專任,不得於其他公司有兼任之情事。 (三十一) 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對於立法院各委員會會議通過之臨 謹遵照決議辦理。 8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時提案,多敷衍了事,未積極辦理;為落實國會之監督權, 爰要求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應列管追蹤立法院各委員會會議 通過臨時提案之辦理情形,並自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始,於 每會期初向各該委員會提出報告。 (三十二)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1年,此案執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 非本局職掌業務。 政策,不顧十餘年來二代健保之法令研修,令國人備感痛心。 其中,補充保費來源之一的兼職所得,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1 條第1項第2款「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讓廣大 兼職的弱勢大眾被剝兩層皮。經社會輿論反彈後,衛生福利 部雖陸續排除兒童及少年、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老人、 領取身障者生活補助費者或勞保投保薪資未達中央勞工主管 機關公告基本工資之身障者、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專 科學校或大學學士班學生等身分適用,但掛一漏萬,仍無助 解決兼職所得不公的問題。近年台灣薪資凍漲、低薪化,卻 又面臨物價卻節節上漲,許多青壯年往往須兼任第二份工作 才能勉強餬口養家,現在又要繳納兩份健保費,看到有錢人 買豪宅竟可貸款99%,相對剝奪感油然而生。爰要求行政院 除應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將 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大專學生之兼職所得扣取補充保 險費下限提高外,並應全面檢討兼職所得等其他補充保費課 徵項目與費率之規定,於立法院第5會期開議前將「全民健康 保險法」相關修正案送至立法院審查,期以改正補充保費之 缺失。 二、財政委員會審查決議部分: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 (六) 為矯正及防止企業虧損,董監事卻坐領高薪,或員工分紅比 本會業於103年2月18日以金 重過高,證券交易法爰於99年11月24日增訂第14條之6,金融 管證發字第1030003919號函,將 監督管理委員會據以訂定「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 專案報告送立法院在案。 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規定上市 (櫃)、興櫃公司實收資本額100億元以上者,須於100年9 月30日前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Remuneration Committee); 未達100億元者則須於100年底前設置完成,以強化公司治 理,並健全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惟實 8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施後既有問題依然存在,分述如下:部分公司經營虧損,卻 發放鉅額董事酬勞、部分平均酬勞較高之公司,董監事持股 比率低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因無客觀標準可依循,致淪為橡皮 圖章,支領不合理薪酬等不符社會公義事件年年存在,無法 發揮預期功效。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儘速訂定薪資 報酬委員會審核標準,以落實公司治理,並將公司盈餘合理 回饋投資大眾,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 (十) 針對103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歲出預算第2目「金融監理」業依決議於103年9月22日立 2,444萬5,000元,鑑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2年11月27 法院第8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 日宣布開放中國國有政策性銀行、國有商銀及股份制商銀來 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就預 台發行寶島債,首批中銀來台發行寶島債規模,將達到近新 算凍結項目提出專案報告, 臺幣400億元。惟中國企業的財務報表不實,寶島債屬「無擔 並經立法院103年10月16日 保」的公司債,雖然只賣給專業機構投資者,一般民眾無法 台立院議字第1030704463號 購買,但仍有高度風險,萬一履約有問題,是要到中國去求 函准予動支,並已提報院會 償嗎?民眾把錢存在國內銀行,而銀行去投資寶島債,一旦 在案。 出現倒債問題,不僅造成銀行損失,對存款人也有負面影響。 開放中國的銀行來台灣發行寶島債,等於讓國內資金流向中 國,擴大資金西進外流,對台灣經濟帶來負面影響;又中央 銀行指出國內銀行利差遠高於歐美日等國,獲利情況已改 善,惟根據信評機構統計,國銀平均淨利差不足2%,在亞洲 地區敬陪末座。國銀問題不在體質,而是「過度競爭」,市 場資金浮濫,銀行砍利率搶放款,利潤微薄,至於「非放款」 業務,財富管理部門手續費收入占比太低,投資股債風險不 低,獲利反而更差。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研議改善,並凍 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向立法院財政 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證券期貨局 (一) 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03年度「證券期貨市場 業依決議於103年9月22日立 監理」計畫共計編列1,229萬3,000元,其中部分分支計畫與 法院第8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 用途別科目與「一般行政」部分分支計畫有雷同之處,如辦 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就預 公室清潔用品、碳粉紙張耗材及會議場所佈置等皆可編列於 算凍結項目提出專案報告, 「一般行政」項下,顯有重複編列預算之嫌,爰凍結第2目「證 並經立法院103年10月16日 券期貨市場監理」預算1,229萬3,000元之五分之一,向立法 台立院議字第1030704466號 9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函准予動支,並已提報院會 在案。 (二) 鑑於證券商營業處所於境內發行之「外國債券」,92年發行 業依決議於103年9月22日立 餘額為153億元,惟自102年1月最後1檔到期後,發行餘額降 法院第8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 為零;爰此,凍結第2目「證券期貨市場監理」預算1,229萬 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就預 3,000元之五分之一,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提出 算凍結項目提出專案報告, 有效提升外國發行人來台發行債券之意願,以持續提升我國 並經立法院103年10月16日 債券市場之國際化之因應計畫,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 台立院議字第1030704467號 後,始得動支。 函准予動支,並已提報院會 在案。 (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營建工程」項下,編列耐 業依決議於103年9月22日立 震補強工程,103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期間103至105年), 法院第8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 營建工程常有彈性寬列之前例,為謹慎支用,爰凍結第3目「一 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就預 般建築及設備」項下「營建工程」預算350萬元之五分之一,算凍結項目提出專案報告, 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並經立法院103年10月16日 台立院議字第1030704468號 函准予動支,並已提報院會 在案。 91 本 頁 空 白 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