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決算目次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一) 總說明.….….….….….….….….….….….….….….….….….….….….… 1~15 (二) 歲入來源別決算表….….….….….….….….….….….….….….….….…. 16~19 (三) 歲出政事別決算表….….….….….….….….….….….….….….….….…. 20~21 (四) 歲出機關別決算表….….….….….….….….….….….….….….….….…. 22~25 (五) 平衡表………………………………………….………………………… 26 (六) 資本資產表…………………………………….………………………… 27 (七) 現金出納表……………………………………………….……………… 28 (八) 平衡表各科目明細表 1. 專戶存款明細表……………………………………………………… 29 2. 保證品明細表………………………………………………………… 30~33 3. 債權憑證明細表……………………………………………………… 34 4.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35~38 5.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39~40 6. 應付保管款明細表…………………………………………………… 41~42 (九) 資本資產變動表………………………………………….………………. 44~45 (十) 歲出用途別決算分析表.…………………………………………………. 46~47 (十一) 歲出用途別決算累計表.…………………………………………………. 48~51 (十二) 收入實現數與繳付公庫數分析表………………………………………. 52~53 (十三) 支出實現數與公庫撥入數分析表………………………………………. 54~55 (十四) 收入支出彙計表……………………….…………………………………. 56 (十五) 歲入餘絀(或減免、註銷)分析表…………………………………….. 57 (十六) 歲出賸餘(或減免、註銷)分析表…………………………………….. 58~59 (十七) 人事費分析表…………………………………………………………….. 60~61 (十八) 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或團體私人經費報告表………………… 62~63 (十九) 委託辦理計畫(事項)經費報告表……………………………………… 64~65 (二十) 出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表……………………………………………….. 66~69 (二十一) 赴大陸計畫執行情形報告表…………………………………………….. 70~71 (二十二) 國有財產目錄總表……………………………………………………….. 72 (二十三) 珍貴動產不動產目錄總表……………………………………………….. 73 (二十四) 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74~77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及注意事項 (二十五) 78~85 辦理情形報告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一、 財務報告之簡述 (一)歲入、歲出執行情形: 1.歲入部分: 本年度歲入預算數 83,000 元,決算數 121,852 元,較預算數增加 38,852 元, 執行率 146.81%。茲將各來源別子目執行情形分述如次: (1) 使用規費收入:決算數 580 元,主要係民眾辦理檔案調閱支付款項,屬預算 外收入。 (2) 財產孳息:預算數 3,000 元,決算數 5,062 元,較預算數增加 2,062 元,執行率 168.73%,係出租板橋車站辦公大樓電信機房之租金收入較預 計增加所致。 (3) 廢舊物資售價:決算數 5,550 元,係標售廢舊物資之財產收入,屬預算外收 入。 (4) 雜項收入:預算數 80,000 元,決算數 110,660 元,較預算數增加 30,660 元,執行率 138.33%,主要係兼職人員超額兼職費繳庫數較預計增加所致。 2.歲出部分: 本年度歲出預算為 143,645,000 元,執行結果,決算數 141,202,552 元,預 算賸餘數 2,442,448 元,執行率 98.30%。茲將各工作計畫執行情形分述如次: (1) 一般行政:預算數 137,552,000 元,決算數 135,625,533 元,較預算結餘 1,926,467 元,執行率 98.60%。 (2) 保險監理:預算數 6,043,000 元,決算數 5,577,019 元,較預算結餘 465,981 元,執行率為 92.29%。 (3) 第一預備金︰預算數 50,000 元,全數未動支。 3.統籌科目執行結果,決算數 4,299,413 元,包括: (1)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決算數 1,559,198 元,與庫撥數相同。 (2)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決算數 2,740,215 元,與庫撥數相同。 (二)平衡表、資本資產表重要科目之金額及簡述: 1.平衡表: (1) 資產總額 1,244,223,108 元,係專戶存款 1,244,223,108 元,為存入保證金 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國庫代收款及保管款。 (2) 負債總額 1,244,223,108 元,包括:存入保證金 1,093,998,840 元,係保險 業依規定按資本、基金實收總額 15%或按營業收入及保險經紀人、保險代 理人、保險公證人按組織型態(公司或個人)及營業收入依規定繳存於國庫之 現金保證金,及廠商之履約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應付代收款 35,496 元, 係代扣職員公保費及健保費;應付保管款 150,188,772 元,係依加值型及非 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1 條第 3 項所定之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 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營業稅稅款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及公提與 自提離職儲金。 (3) 附註:包括保證品 90,177,061,338 元,係保險業依規定按資本、基金實收 總額 15%或按營業收入及保險經紀人、保險代理人、保險公證人按組織型 態(公司或個人)及營業收入依規定以中央政府公債繳存於國庫之保證金,及 廠商之履約保證金;債權憑證 4 元,係依法定程序取得之債權憑證共 4 件。 2.資本資產表: (1) 土地 92,436,460 元,係本局板橋車站辦公大樓及新店檔案庫房基地,計 4 筆,面積 0.094407 公頃。 (2) 房屋建築及設備 118,288,981 元,係本局板橋車站辦公大樓房屋及新店檔案 庫房,計 40 棟,面積 4507.71 平方公尺。 (3) 機械及設備 3,015,393 元,係本局電腦主機等相關公務用機械設備,計 160 件。 (4) 交通及運輸設備 179,150 元,係本局首長專用車及公務車等計 2 輛,與其他 公務用通訊傳輸設備 14 件。 (5) 雜項設備 1,682,594 元,係本局辦公室用具,如影印機、檔案櫃等設備計 173 件,及圖書 4 冊(套)。 (6) 無形資產 1,611,185 元,係本局購置取得供施政、營運使用且具有未來經濟 效益之套裝軟體,計 112 套。 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財務狀況之分析: (一)平衡表: 1.專戶存款 1,244,223,108 元,較上年度增加 777,855,505 元(166.79%) ,主 要係存入保證金增加所致。 2.存入保證金 1,093,998,840 元,較上年度增加 777,819,200 元(246.01%), 主要係整體保險業實收資本總額增加,連帶繳存保證金增加所致。 3.應付代收款 35,496 元,較上年度增加 9,868 元(38.50%),主要係代扣職員 公保費及健保費增加所致。 4.應付保管款 150,188,772 元,較上年度增加 26,437 元(0.02%) ,主要係公提 與自提離職儲金增加所致。 5.保證品 90,177,061,338 元,較上年度增加 4,854,703,272 元(5.69%) ,主要 係整體保險業實收資本總額增加,連帶繳存保證金增加所致。 (二)資本資產表: 1.土地 92,436,460 元,較上年度增加 25,242,760 元(37.57%) ,主要係配合 105 年 1 月 1 日重新公告地價,依公告地價申報增值所致。 2.房屋建築及設備 118,288,981 元,較上年度減少 30,345,986 元(20.42%) ,主 要係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一致規定,補提已過期間及本年度折舊 所致。 3.機械及設備 3,015,393 元,較上年度減少 1,659,741 元(35.50%),主要係依 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一致規定,補提已過期間及本年度折舊所致。 4.交通及運輸設備 179,150 元,較上年度減少 1,611,174 元(89.99%),主要係 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一致規定,補提已過期間及本年度折舊所致。 5.雜項設備 1,682,594 元,較上年度減少 3,446,549 元(67.20%),主要係依中 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一致規定,補提已過期間及本年度折舊所致。 6.無形資產 1,611,185 元,較上年度增加 5,330 元(0.34%) ,主要係購置電腦軟 體及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一致規定,補提已過期間及本年度攤銷 所致。 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重要施政計畫執行成果之說明 (一)已完成施政計畫重點概述: 1.擴大金融機構業務範疇:(1)配合中央銀行於 105 年 3 月 23 日修正發布「保險業辦理外匯 業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於同日訂定發布保險業得辦理以外幣收付之財產保險業務範圍 (2)於 105 年 3 月 31 日開放第四階段保險業辦理網路投保業務,放寬保險業辦理網路投保 之險種、額度及網路保險服務業務。 2.推動金融市場與國際接軌:(1)105 年 4 月 21 日至 22 日主辦 2016 年亞洲保險監理官論壇 (AFIR)第 11 屆年會,有助於強化亞太地區保險監理官經驗交流及監理合作(2)105 年 11 月 7 日至 11 日派員參加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IAIS)於巴拉圭亞松森舉行之委員會暨年會會 議,以瞭解國際保險監理發展最新趨勢。 3.提供多元金融服務,支持經濟發展:(1)賡續推動人身保險業辦理實物給付型保險業務,截 至 105 年 12 月底,已核准 5 張實物給付型保險商品,給付態樣包括健康檢查、海外醫療專 機運送及殯葬服務(2)鼓勵保險業開發設計具外溢效果之人身保險商品,截至 105 年 12 月 底,已核准 2 張實物給付型健康管理保險商品,另已核准 1 張結合物聯網服務概念之非實 物給付型健康管理保險商品(3)推動我國產險業透過大數據分析導入研發相關創新商品,核 准泰安產險送審「任意汽車保險車聯網 UBI 附加條款」 ,該商品之費率釐訂係依駕駛人行為 模式如開車時段、哩程數等因子予以計價(4)105 年 5 月 25 日修正發布「人身保險商品審 查應注意事項」及「財產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 3 點及其附表,備查制保險商品送 審文件,改以光碟方式送審即可。 4. 循序發展兩岸金融業務:截至 105 年 12 月底止,計有 7 家保險業及 3 家保險經紀人公司參 股投資大陸 7 家保險業、2 家保險經紀人公司及 1 家保險代理人公司,另有 12 家(5 家產險、 7 家壽險)保險業於大陸設立 13 處辦事處。 5. 加強金融教育,強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1)修正「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規範保險業 應督促所屬業務員參加教育訓練等(2)放寬保險業得採用電子文件方式交付保險商品說明 書予要保人,以提供更為多元便捷的保戶服務(3)與內政部合作於 105 年 9 月 1 日展開全國 死亡除戶通報作業,有助於保險業者對民眾主動提供理賠服務,方便受益人申領身故保險 金(4)舉辦「人身保險理賠制度研討會」及「保險業招攬及核保制度座談會」,有助於減少 相同爭議案件一再發生(5)於 105 年 4 月 1 日訂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使用公路監理資訊 連結作業管理要點」以落實資訊安全(6)為使個人傷害保險費率更具合理性及公平性,於 105 年 7 月 19 日修正「個人傷害保險費率之危險發生率」。 6. 強化退場機制,維持金融市場秩序:依法接管朝陽人壽,並委託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擔 任接管人,積極進行規劃資產負債概括讓與之公開招標事宜,以有效維護保戶權益及金融 市場穩定。 7. 持續檢討保險業資金運用規範:(1)修正「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擴大保險業資 金運用範圍、提升資金運用收益率、強化風險控管(2)修正「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 易管理辦法」 ,開放保險業從事附保證給付投資型保險之負債避險交易,提升我國該類保險 商品之發展以因應未來高齡化社會對具保證型年金商品之需求(3)修正保險業資金辦理專 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放寬保險業投資促參案件及創投事業事後查核 門檻及開放得投資有限合夥(4)修正保險法第 146 條之 5,放寬保險業資金辦理公共投資得 擔任董監事,但席次不得超過 1/3 且不得指派人員獲聘為經理人。 8. 賡續推展高齡化保險商品及微型保險:(1)舉辦「住宅行車有把關微型高齡保你安」草地野 餐音樂會暨園遊會,宣導民眾瞭解高齡化保險商品及微型保險等之正確保險知識及觀念, 獲逾 3 千位民眾熱情參與(2)截至 105 年 11 月累計微型保險被保險人數逾 35 萬人,累計保 險金額逾 1,200 億元,對增進弱勢民眾基本保險保障有相當助益。 9. 健全市場秩序:(1)為導正產險市場惡性殺價競爭之情形,於 105 年 4 月 20 日修正發布「保 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辦法」等條文(2)要求保險業依規定之複 核年度委請外部複核精算人員執行複核作業,並繳交複核報告,以督促保險業落實自主控 管機制並提升精算簽證報告品質(3)要求壽險業每年進行有效契約負債公允價值評估並視 評估結果需要提報準備金補強計畫,逐步強化準備金俾利未來順利與國際制度接軌(4)要求 保險業每年執行「保險業自我風險及清償能力評估(ORSA)機制」 ,俾利我國清償能力制度 與國際接軌(5)令示各保險業於分派 105 至 107 年度盈餘時應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以支應金 融科技發展員工轉型相關費用。 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 工作 辦理情形 重要 計畫 實施內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 因應改 計畫項目 名稱 明 善措施 保險 一、 訂定「金融監 為落實資訊安全,防止公 已於 105 年 4 月 1 生效。 監理 督 管 理 委 員 路監理資料不當使用或外 會 使 用 公 路 洩,保障個人隱私權益, 監 理 資 訊 連 於 105 年 4 月 1 日訂定「金 結 作 業 管 理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使用公 要點」 路監理資訊連結作業管理 要點」。 二、 核 准 中 華 民 為因應科技進步,並提供 已於 105 年 5 月 12 日 國 產 物 保 險 要保人更為便利之查詢投 核准。 商 業 同 業 公 保資料管道,本會核准中 會 所 報 強 制 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 汽 車 責 任 保 公會函報修正強制汽車責 險 條 款 第 9 任保險條款第 9 條條文, 條修正條文 以利經營強制汽車責任保 險之保險人提供電子式投 保證明服務,經本局於 105 年 5 月 12 日核准在案。 三、 修正發布「人 為達節能減碳及簡化保險 已於 105 年 5 月 25 日 身 保 險 商 品 業者保險商品送審作業, 修正公布。 審 查 應 注 意 修正「人身保險商品審查 事項」及「財 應注意事項」及「財產保 產 保 險 商 品 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 審 查 應 注 意 第 3 點及其附表。 事項」 四、 修正「強制汽 為簡政便民,總統於 105 已於 105 年 6 月 15 日 車 責 任 保 險 年 1 月 6 日公布修正「強 與交通部會銜修正發 法施行細則」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16 布。 條第 2 項及第 23 條條文, 將停駛中車輛辦理過戶 者,修正為不須訂立本保 險契約。本會與交通部於 105 年 6 月 15 日會銜發布 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法施行細則」第 6 條條文, 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工作 辦理情形 重要 計畫 實施內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 因應改 計畫項目 名稱 明 善措施 於第 1 項增列「停駛中車 輛」之定義為「經向公路 監理機關辦理停駛登記, 並將號牌及行車執照繳存 之車輛」 ,以茲明確。 五、 配 合 農 委 會 配合農委會對農業保險之 已於 105 年 10 月 14 日 規劃需求,鼓 規劃需求,協調保險公司 及 10 月 28 日分別備查 勵 產 險 業 發 積極研發保險商品(梨及 「梨農作物保險」(用 展 農 業 保 險 芒果),並鼓勵開發水稻及 以替代原「高接梨農作 商品,並協助 養殖水產等保險商品,同 物保險」)及「芒果農 研 議 農 業 保 時本會亦鼓勵保險公司開 作物保險」;另已協助 險 立 法 相 關 發農業設施保險,以切合 農委會研議農業保險 事宜 農民實務投保需求;另本 法草案(農委會已報送 會刻協助農委會研議農業 行政院審查)。 保險立法相關事宜。 六、 健 全 住 宅 地 參酌 0206 震災經驗,督導 於 105 年間完成相關作 震保險制度 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 業。 金完成檢討住宅地震保險 制度相關機制,包括理賠 範圍、危險分散機制、保 險金額及是否採強制投保 或社會保險方式推動之可 行性等,並完成震災發生 之理賠作業模擬演練。 七、 督 導 財 團 法 1. 配合台灣金融服務業聯 於 105 年間完成。 人住宅地震 合總會辦理多場金融服 保險基金、財 務關懷社會相關主題之 團法人汽車 園遊會,並配合活動內 交通事故特 容宣導金融知識。 別 補 償 基 金 2.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 及中華民國 基 金協 助偏 鄉學校 師 產 物 保 險 商 生,體驗學習防災知能 業同業公會 之 重要 及建 立防災 觀 等 周 邊 單 位 念。 辦理公益活 動 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工作 辦理情形 重要 計畫 實施內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 因應改 計畫項目 名稱 明 善措施 八、 推 動 金 融 市 賡續協助國內金融機構佈 已於 105.3.14 核准富 場 與 國 際 接 局海外市場。 邦人壽參股投資大陸 軌 地區中華聯合保險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權 0.01 % 及 中 華 聯 合財 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股權 7.79%。 九、 促 進 保 險 商 1.賡續推動人身保險業辦 1. 為 擴 大 民 眾 保 險 保 多元化發展 理 實 物 給 付 型 保 險 業 障選擇,增加保險業 務。 異業合作之機會與 2.鼓勵保險業開發設計具 管道,已開放人身保 外溢效果之人身保險商 險 業 辦 理 實 物 給 付 品。 型保險業務,截至 105 年 12 月底,已核 准 5 張實物給付型保 險商品,皆已於市場 上銷售,給付態樣包 括健康檢查、海外醫 療專機運送及殯葬 服務。 2. 鼓 勵 保 險 業 開 發 設 計具外溢效果之人 身保險商品,例如健 康管理保險商品,此 類商品協助民眾更 重視健康與事前預 防、降低保險公司理 賠給付,並帶動相關 產業發展等。截至 105 年 12 月底,已核 准 2 張實物給付型健 康管理保險商品,定 期提供保戶一定價 值之健康檢查,另已 核准 1 張結合物聯網 服務概念之非實物 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工作 辦理情形 重要 計畫 實施內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 因應改 計畫項目 名稱 明 善措施 給付型健康管理保 險商品,且尚有 2 家 保險公司送審此類 商品。 十、 強 化 保 險 監 舉 辦 「 住 宅 行 車 有 把 關 1.已於 105 年 11 月 5 理 及 政 策 宣 微型高齡保你安」105 年度 日 假 臺 北 市 華 山大 導,辦理相關 微型、高齡化、地震保險 草 原 舉 辦 左 列 宣導 宣導活動 暨各類保險宣導活動,並 活動。 公開表揚辦理微型保險、 2.計有 50 餘個園遊會 住宅地震保險及強制汽車 宣導攤位,吸引逾 3 保險績優業者,向民眾宣 千 位 民 眾 熱 情 參 導正確保險知識及觀念。 與,活動圓滿完成。 十一、 修正「保險 為配合保險法已開放銀行 已於 105 年 4 月 6 日 業務員管理 得申請兼營保險代理人或 修正發布。 規則」 保險經紀人業務,增訂保 險業務員得登錄於銀行; 及為因應實務作業與業務 監理之需,規範保險業應 督促所屬業務員參加教育 訓練、業務員應取得保戶 親簽之投保相關文件,且 如招攬涉及人身保險之商 品者,應親晤保戶等,及 業務員未依規辦理上開規 範之懲處方式等,爰於 105 年 4 月 6 日修正「保險業 務員管理規則」 ,以督促公 司落實管理業務員,保障 消費者權益。 十二、 發布「投資 為 利 保 險 業 者 能提 供 更 已於 105 年 10 月 11 日 型保險商品 為 多 元 便 捷 的 保 戶 服 發布。 銷售應注意 務,並鼓勵業者及消費者 事項」第 13 善用電子化相關服務,併 點第 4 款令 收環保節能之效,善盡企 釋 業社會責任,爰於 105 年 10 月 11 日發布「投資型 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工作 辦理情形 重要 計畫 實施內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 因應改 計畫項目 名稱 明 善措施 保 險 商 品 銷 售 應注 意 事 項」第 13 點第 4 款令釋 案,放寬保險業得採用電 子 文 件 方 式 交 付保 險 商 品說明書予要保人。 十三、 強 化 金 融 積極與內政部合作,於 105 於 105 年 9 月 1 日開放 消費者權益 年 9 月 1 日正式展開全國 相關作業。 死亡除戶通報作業,有助 於保險業者對民眾主動提 供理賠服務,方便受益人 申領身故保險金。 十四、 辦理「人身 邀請產、壽險公會、財團 已分別於 105 年 6 月 28 保 險 理 賠 制 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及 日及 105 年 7 月 27 日 度研討會」及 產、壽公司,就常見招攬、舉辦。 「 保 險 業 招 核保、理賠爭議及評議案 攬 及 核 保 制 例進行探討,提出解決方 度座談會」 案,有助於減少相同爭議 案件一再發生,以提升服 務品質,並保障保戶權益。 十五、 強 化 金 融 修正「個人傷害保險費率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及 消費者保護 之危險發生率」。 使個人傷害保險費率 更具合理性及公平 性,已於 105 年 7 月 19 日發布將個人傷害保 險(不含旅行平安保 險)採主約及附加契約 設計之危險發生率下 限標準調降至萬分之 2.4543,並同時增訂危 險發生率上限為萬分 之 6.5448,以作為業者 商品純保險費費率訂 定之合理區間,並自 106 年 1 月 1 日起適 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工作 辦理情形 重要 計畫 實施內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 因應改 計畫項目 名稱 明 善措施 用。 十六、 持 續 檢 討 保險業精算簽證及風險資 1.為督促保險業者落 保 險 業 清 償 本制度檢討。 實資產與負債、清償 能力監理制 能 力 等 評 估 進 行清 度 償 能 力 等 精 算 評估 機 制 並 提 升 相 關簽 證或複核報告品 質,已於 105 年 1 月 19 日發布 105 年度 壽 險 業 準 備 金 適足 性評估適用之 1000 組 各 類 資 產 情 境及 105 年 1 月 19 日發布 產、壽險業 105 年度 人 身 保 險 業 精 算簽 證作業補充說明,並 要求保險業繳交 105 年度精算簽證報 告,將賡續辦理該等 報告相關覆閱作業。 2.為強化保險業內部 風 險 控 管 並 落 實精 算簽證之獨立性,已 完成須就 104 年度精 算 簽 證 報 告 進 行複 核 作 業 之 人 身 保險 業之覆閱工作。將賡 續辦理須就 105 年度 精 算 簽 證 報 告 進行 複 核 作 業 之 人 身保 險 業 及 財 產 保 險業 之相關覆閱作業。 3.為逐步強化準備金 俾 利 未 來 順 利 與國 際制度接軌,持續要 1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工作 辦理情形 重要 計畫 實施內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 因應改 計畫項目 名稱 明 善措施 求 壽 險 業 每 年 應提 供 有 效 契 約 負 債公 允價值評估結果,將 賡 續 辦 理 該 等 報告 相關覆閱作業。105 年 度 評 估 標 準 已於 105 年 11 月 28 日函 知 各 公 司 。 另 配合 102 年起採用 IFRSs 制度,要求保險業提 存 之 不 動 產 增 值利 益 特 別 準 備 得 於優 先 彌 補 有 效 契 約責 任 準 備 依 公 平 價值 計 算 後 所 不 足 之部 分,若有剩餘得將該 剩餘之 80%於首年 度或分 5 年收回並提 列 至 股 東 權 益 項下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並 限制其分配。 4.為協助保險業主動 落 實 保 險 風 險 評估 機制,俾利我國清償 能 力 制 度 與 國 際接 軌,已要求保險業自 105 年度起每年應執 行「保險業自我風險 及清償能力評估 (ORSA)機制」並繳 交 ORSA 報告,將賡 續 辦 審 查 該 等 報告 並 檢 討 現 行 相 關作 業規範。 5.為強化保險業清償 能 力 並 合 理 反 映經 1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工作 辦理情形 重要 計畫 實施內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 因應改 計畫項目 名稱 明 善措施 營風險,已於 105 年 6 月 28 日及 105 年 12 月 22 日發布 105 年上半年度及 105 年 度 之 保 險 業 計 算自 有 資 本 及 風 險 資本 之範圍及計算公 式,調整國內外股票 (含國內 ETF)等資產 之風險係數、自由分 紅 保 單 「 特 別 準備 金 – 分 紅 保 單 紅利 準備」之 30%得計入 自 有 資 本 並 調 整其 相關風險係數、自由 分紅保單 C3 利率風 險採過去 5 年平均投 資 報 酬 率 計 算 以及 壽險業計算 C3 利率 風 險 資 本 有 關 加計 前一年度 C3 利率風 險 資 本 部 分 之 比率 調整為「0.4」倍。 十七、 因 應 金 融 於 105 年 7 月 13 日令示各 金融數位化已成金融 科 技 發 展 員 保險業於分派 105 至 107 業未來之發展趨勢,為 工轉型 年度盈餘時應提列特別盈 督促保險業於數位化 餘公積,以支應金融科技 過程中重視現有員工 發展員工轉型相關費用。 之權益,已持續促請保 險業應強化並持續進 行在職員工教育訓 練,以提升員工在金融 科技方面之技能,本會 並於 105 年 7 月 13 日 發布解釋令,要求各保 險業分派 105 至 107 年 度盈餘時,在稅後盈餘 1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工作 辦理情形 重要 計畫 實施內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 因應改 計畫項目 名稱 明 善措施 的 0.5%~1%區間內提列 特別盈餘公積,以支應 金融科技發展員工轉 型相關費用。 十八、 修 正 保 險 發布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 發布保險業內部控制 業 內 部 控 制 核制度實施辦法第 32 條第 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及 稽 核 制 度 3 項第 3 款規定之解釋 第 32 條第 3 項第 3 款 實施辦法 令,說明保險業總機構法 規定之解釋令,說明保 令遵循主管簽署範圍。 險業總機構法令遵循 主管簽署範圍。 十九、 持 續 檢 討 強化風險管理及資金運用 1.105 年 3 月 31 日修正 保 險 業 資 金 規範。 「 保 險 業 辦 理 國外 運用規範 投資管理辦法」,擴 大 保 險 業 資 金 運用 範圍、提升資金運用 收益率、強化風險控 管。 2.105 年 2 月 17 日修正 「 保 險 業 從 事 衍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管 理辦法」,開放保險 業 從 事 附 保 證 給付 投 資 型 保 險 之 負債 避險交易,提升我國 該 類 保 險 商 品 之發 展 以 因 應 未 來 高齡 化 社 會 對 具 保 證型 年金商品之需求。 3.105 年 2 月 3 日及 8 月 31 日修正保險業 資 金 辦 理 專 案 運用 公 共 及 社 會 福 利事 業投資管理辦法,放 寬 保 險 業 投 資 促參 案 件 及 創 投 事 業事 1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工作 辦理情形 重要 計畫 實施內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 因應改 計畫項目 名稱 明 善措施 後 查 核 門 檻 及 開放 得投資有限合夥。 4.105 年 11 月 9 日公布 修正保險法第 146 條 之 5,放寬保險業資 金 辦 理 公 共 投 資得 擔任董監事,但席次 不得超過 1/3 且不得 指 派 人 員 獲 聘 為經 理人。 二十、 持 續 檢 討 1.為保障被保險人權 及強化保險 益及金融市場穩 業退場機制 定,於 105 年 1 月 26 日 依 法 接 管 朝 陽人 壽後,督導接管人保 險 安 定 基 金 委 聘專 業 財 顧 公 司 規 劃辦 理該問題公司引 資、合併或概括讓與 交易等相關事宜,並 於 105 年 10 月 31 日 開 標 結 果 為 無 人得 標後,即於 105 年 11 月 23 日核准接管人 所 報 第 二 次 標 售方 案,接管人已於 105 年 11 月 24 日辦理公 告標售,並訂於 106 年 1 月 16 日開標, 以 有 效 維 護 保 戶權 益及金融市場穩定。 2.支應金融業退場處 理機構,辦理各金融 業 退 場 處 理 事 項之 不足資金所需經 費 , 以 穩 定 金 融秩 1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工作 辦理情形 重要 計畫 實施內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 因應改 計畫項目 名稱 明 善措施 序。105 年撥付財團 法 人 保 險 安 定 基金 辦 理 墊 支 得 標 人全 球 人 壽 因 承 受 國華 人壽有效契約、得標 人 國 泰 人 壽 因 承受 國 寶 人 壽 及 幸 福人 壽 有 效 契 約 共 二標 售案所受損失,受理 該 基 金 申 請 撥 付之 金 融 業 特 別 準 備金 共計新臺幣 241 億 3,000 萬 元 , 其 中 9,069 萬 5,768 元係 104 年 之 提 存 準 備 數。 二十一、持續推動 持續循序漸進推動兩岸保 截至 105 年 12 月底 兩 岸 保 險 業 險業務往來,俾協助我保 止,計有 7 家保險業及 務往來 險業者赴陸發展。 3 家保險經紀人公司參 股投資大陸 7 家保險 業、2 家保險經紀人公 司及 1 家保險代理人公 司,另有 12 家(5 家產 險、7 家壽險)保險業於 大陸設立 13 處辦事處。 四、其他重要說明 無。 15 金融監督管理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 (1) 03 0500000000-8 0 0 0 規費收入 165 ˉ0566300000-5 0 0 0 ˉ保險局 01 ˉˉ0566300300-9 0 0 0 ˉˉ使用規費收入 01 ˉˉˉ0566300305-2 0 0 0 ˉˉˉ資料使用費 04 0700000000-9 3,000 0 3,000 財產收入 216 ˉ0766300000-6 3,000 0 3,000 ˉ保險局 01 ˉˉ0766300100-0 3,000 0 3,000 ˉˉ財產孳息 01 ˉˉˉ0766300106-7 3,000 0 3,000 ˉˉˉ租金收入 02 ˉˉ0766300600-3 0 0 0 ˉˉ廢舊物資售價 07 1100000000-2 80,000 0 80,000 其他收入 222 ˉ1166300000-0 80,000 0 80,000 ˉ保險局 01 ˉˉ1166300900-0 80,000 0 80,000 ˉˉ雜項收入 01 ˉˉˉ1166300901-3 0 0 0 ˉˉˉ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02 ˉˉˉ1166300909-5 80,000 0 80,000 ˉˉˉ其他雜項收入 經常門小計 83,000 0 83,000 資本門小計 0 0 0 16 委員會保險局 別決算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增 決算數占預 減數 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應收數 保留數 合計 (2) (2)-(1) (2)/(1)% 580 0 0 580 580 580 0 0 580 580 580 0 0 580 580 580 0 0 580 580 10,612 0 0 10,612 7,612 353.73 10,612 0 0 10,612 7,612 353.73 5,062 0 0 5,062 2,062 168.73 5,062 0 0 5,062 2,062 168.73 5,550 0 0 5,550 5,550 110,660 0 0 110,660 30,660 138.33 110,660 0 0 110,660 30,660 138.33 110,660 0 0 110,660 30,660 138.33 660 0 0 660 660 110,000 0 0 110,000 30,000 137.50 121,852 0 0 121,852 38,852 146.81 0 0 0 0 0 17 金融監督管理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 (1) 合計 83,000 0 83,000 18 委員會保險局 別決算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增 決算數占預 減數 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應收數 保留數 合計 (2) (2)-(1) (2)/(1)% 121,852 0 0 121,852 38,852 146.81 19 金融監督管理 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09 4000000000-6 143,645,000 0 0 0 財務支出 0 0 0 01 ˉˉ4066300100-8 137,552,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0 0 0 02 ˉˉ4066300500-6 6,043,000 0 0 0 ˉˉ保險監理 0 0 0 03 ˉˉ4066309800-9 50,000 0 0 0 ˉˉ第一預備金 0 0 0 26 7500000000-2 2,441,480 0 298,735 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0 0 298,735 01 ˉˉ7506205300-0 2,441,480 0 298,735 0 ˉ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298,735 32 8900000000-0 1,559,198 0 0 0 其他支出 0 0 0 01 ˉˉ8903304500-4 1,559,198 0 0 0 ˉˉ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 ˉˉ教育補助 0 0 0 合計 147,645,678 0 298,735 0 0 0 298,735 20 委員會保險局 別決算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率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143,645,000 141,202,552 0 -2,442,448 98.30 0 141,202,552 137,552,000 135,625,533 0 -1,926,467 98.60 0 135,625,533 6,043,000 5,577,019 0 -465,981 92.29 0 5,577,019 50,000 0 0 -50,000 0.00 0 0 2,740,215 2,740,215 0 0 100.00 0 2,740,215 2,740,215 2,740,215 0 0 100.00 0 2,740,215 1,559,198 1,559,198 0 0 100.00 0 1,559,198 1,559,198 1,559,198 0 0 100.00 0 1,559,198 147,944,413 145,501,965 0 -2,442,448 98.35 0 145,501,965 21 金融監督管理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25 0066000000-0 143,645,000 0 0 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 0 0 0 經常門小計 141,277,000 0 0 0 0 0 0 資本門小計 2,368,000 0 0 0 0 0 0 04 ˉ0066300000-8 143,645,000 0 0 0 ˉ保險局 0 0 0 經常門小計 141,277,000 0 0 0 0 0 0 資本門小計 2,368,000 0 0 0 0 0 0 01 ˉˉ4066300100-8 135,184,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0 0 0 ˉˉˉˉˉ01 121,834,000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ˉˉˉˉˉ02 13,320,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0 0 ˉˉˉˉˉ04 30,000 0 0 0 ˉˉˉˉˉ獎補助費 0 0 0 01 ˉˉ4066300100-8* 2,368,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0 0 0 ˉˉˉˉˉ03 2,368,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0 0 02 ˉˉ4066300500-6 6,043,000 0 0 0 ˉˉ保險監理 0 0 0 ˉˉˉˉˉ02 6,043,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0 0 03 ˉˉ4066309800-9 50,000 0 0 0 ˉˉ第一預備金 0 0 0 22 委員會保險局 別決算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率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143,645,000 141,202,552 0 -2,442,448 98.30 0 141,202,552 141,277,000 138,923,507 0 -2,353,493 98.33 0 138,923,507 2,368,000 2,279,045 0 -88,955 96.24 0 2,279,045 143,645,000 141,202,552 0 -2,442,448 98.30 0 141,202,552 141,277,000 138,923,507 0 -2,353,493 98.33 0 138,923,507 2,368,000 2,279,045 0 -88,955 96.24 0 2,279,045 135,184,000 133,346,488 0 -1,837,512 98.64 0 133,346,488 121,834,000 120,175,232 0 -1,658,768 98.64 0 120,175,232 13,320,000 13,147,256 0 -172,744 98.70 0 13,147,256 30,000 24,000 0 -6,000 80.00 0 24,000 2,368,000 2,279,045 0 -88,955 96.24 0 2,279,045 2,368,000 2,279,045 0 -88,955 96.24 0 2,279,045 6,043,000 5,577,019 0 -465,981 92.29 0 5,577,019 6,043,000 5,577,019 0 -465,981 92.29 0 5,577,019 50,000 0 0 -50,000 0.00 0 0 23 金融監督管理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ˉˉˉˉˉ09 50,000 0 0 0 ˉˉˉˉˉ預備金 0 0 0 02 8903304500-4 1,559,198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 補助 0 0 0 ˉˉˉˉˉ01 1,559,198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經常門小計 1,559,198 0 0 0 0 0 0 05 7506205300-0 2,441,480 0 298,735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298,735 ˉˉˉˉˉ01 2,441,480 0 298,735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298,735 經常門小計 2,441,480 0 298,735 0 0 0 298,735 統籌科目小計 4,000,678 0 298,735 0 0 0 298,735 合計 147,645,678 0 298,735 0 0 0 298,735 24 委員會保險局 別決算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率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50,000 0 0 -50,000 0.00 0 0 1,559,198 1,559,198 0 0 100.00 0 1,559,198 1,559,198 1,559,198 0 0 100.00 0 1,559,198 1,559,198 1,559,198 0 0 100.00 0 1,559,198 2,740,215 2,740,215 0 0 100.00 0 2,740,215 2,740,215 2,740,215 0 0 100.00 0 2,740,215 2,740,215 2,740,215 0 0 100.00 0 2,740,215 4,299,413 4,299,413 0 0 100.00 0 4,299,413 147,944,413 145,501,965 0 -2,442,448 98.35 0 145,501,965 2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平衡表 中華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科 目 名 稱 金 額 科 目 名 稱 金 額 1 資產 1,244,223,108 2 負債 1,244,223,108 11 流動資產 1,244,223,108 21 流動負債 1,244,223,108 110103 專戶存款 1,244,223,108 211201 存入保證金 1,093,998,840 211301 應付代收款 35,496 211401 應付保管款 150,188,772 3 淨資產 0 31 資產負債淨額 0 310101 資產負債淨額 0 合 計 1,244,223,108 合 計 1,244,223,108 附註: 保證品 90,177,061,338、債權憑證 4 2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資本資產表 中華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科 目 名 稱 金 額 科 目 名 稱 金 額 固定資產 215,602,578 資本資產總額 217,213,763 土地 92,436,460 資本資產總額 217,213,763 房屋建築及設備 118,288,981 機械及設備 3,015,393 交通及運輸設備 179,150 雜項設備 1,682,594 無形資產 1,611,185 無形資產 1,611,185 合 計 217,213,763 合 計 217,213,763 備註: 2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現 金 出 納 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項 目 及 摘 要 金 額 收項 一、上期結存 466,367,603 ˉ1.專戶存款 466,367,603 二、本期收入 923,479,322 ˉ1.本年度歲入 121,852 ˉˉ(1.)實現數 121,852 ˉ2.存入保證金淨增(減)數 777,819,200 ˉ3.應付代收款淨增(減)數 9,868 ˉ4.應付保管款淨增(減)數 26,437 ˉ5.公庫撥入數 145,501,965 ˉˉ(1.)本年度歲出撥款 145,501,965 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 收 項 總 計 1,389,846,925 付項 一、本期支出 145,623,817 ˉ1.本年度歲出 145,501,965 ˉˉ(1.)實現數 145,501,965 ˉ2.繳付公庫數 121,852 ˉˉ(1.)本年度歲入繳庫 121,852 二、本期結存 1,244,223,108 ˉ1.專戶存款 1,244,223,108 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 付 項 總 計 1,389,846,925 2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專戶存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說 明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244,223,108 本年度部分 1,244,223,108 02 國庫存款戶 1,093,595,600 03 國庫保管款戶 403,240 04 國庫保管款戶(營業稅) 150,000,000 05 國庫代收款戶 35,496 06 離職儲金專戶-公提 92,934 07 離職儲金專戶-自提 95,838 總 計 1,244,223,108 2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保證品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說 明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90,177,061,338 本年度部分 23,901,303,272 105 23,901,303,272 一百零五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按資本或基金 02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23,901,000,000 國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 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 ,不予發還。 03 履約保證金 303,272 1.105年度事務人員及文書工 作勞務採購案(優思達企業有 限公司)履約保證金定期存單 91,834元。 2.105年度保險業公開資訊觀 測站系統維護服務案(台灣國 際商業機器股份有限公司)履 約保證金連帶保證書116,375 元。 3.106年度事務人員及文書工 作勞務採購案(優思達企業有 限公司)履約保證金定期存單 95,063元。 以前年度部分 66,275,758,066 094 2,968,900,000 九十四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按資本或基金 01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 國庫保管品戶(#226) 6,700,000 國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 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 ,不予發還。 3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保證品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說 明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係保險業者依規按資本或基金 02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2,962,200,000 國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 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 ,不予發還。 095 853,700,000 九十五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按資本或基金 02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853,700,000 國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 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 ,不予發還。 096 1,067,558,066 九十六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按資本或基金 01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 國庫保管品戶(#226) 5,458,066 國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 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 ,不予發還。 係保險業者依規按資本或基金 02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1,062,100,000 國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 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 ,不予發還。 097 1,968,700,000 九十七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按資本或基金 02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1,968,700,000 國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 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 ,不予發還。 098 4,552,800,000 九十八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按資本或基金 02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4,552,800,000 國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 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 ,不予發還。 3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保證品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說 明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099 1,790,500,000 九十九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按資本或基金 02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1,790,500,000 國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 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 ,不予發還。 100 10,991,900,000 一百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按資本或基金 02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10,991,900,000 國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 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 ,不予發還。 101 20,094,300,000 一百零一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按資本或基金 02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20,094,300,000 國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 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 ,不予發還。 102 5,815,500,000 一百零二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按資本或基金 02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5,815,500,000 國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 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 ,不予發還。 103 4,542,500,000 一百零三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按資本或基金 02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4,542,500,000 國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 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 ,不予發還。 3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保證品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說 明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4 11,629,400,000 一百零四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按資本或基金 02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11,629,400,000 國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 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 ,不予發還。 總 計 90,177,061,338 3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債權憑證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說 明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4 總 計 4 3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說 明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093,998,840 本年度部分 806,104,200 105 806,104,200 一百零五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按資本或基 金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 01 金於國庫之現金;本保證金 保險業保證金 805,900,000 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 ,不予發還。 1.優立迅有限公司「105年 度服務管理系統設備維護 03 案」履約保證金11,300元。 履約保證金 168,700 2.碩遠科技有限公司「105 年度保險商品監理資訊系統 維護案」履約保證金80,000 元。 3.翔龍書報社「105年度報 紙訂購及派送採購案」履約 保證金11,000元。 4.均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新店檔案庫房檔案櫃採購 案」履約保證金40,000元。 5.台灣經濟新報文化事業股 份有限公司「RBC制度以B值 調整係數之方法論所需資料 庫系統使用案」履約保證金 15,600元。 6.優立迅有限公司「106年 度服務管理系統設備維護 案」履約保證金10,800元。 1.碩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 04 理「104年度風險管理與保 保固保證金 35,500 險教育資料庫網站改版計 畫」委辦案履約保證金轉保 固保證金25,000元,保固期 至105年12月。 2.精準國際開發有限公司辦 理「105年度交換器汰換 案」保固保證金10,500元, 保固期108年9月。 3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說 明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以前年度部分 287,894,640 097 29,345,600 九十七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按資本或基 金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 01 金於國庫之現金;本保證金 保險業保證金 29,345,600 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 ,不予發還。 098 2,600,000 九十八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按資本或基 金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 01 金於國庫之現金;本保證金 保險業保證金 2,600,000 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 ,不予發還。 099 2,000,000 九十九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按資本或基 金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 01 金於國庫之現金;本保證金 保險業保證金 2,000,000 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 ,不予發還。 100 25,800,000 一百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按資本或基 金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 01 金於國庫之現金;本保證金 保險業保證金 25,800,000 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 ,不予發還。 101 138,900,000 一百零一年度 3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說 明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係保險業者依規按資本或基 金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 01 金於國庫之現金;本保證金 保險業保證金 138,900,000 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 ,不予發還。 102 40,690,000 一百零二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按資本或基 金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 01 金於國庫之現金;本保證金 保險業保證金 40,600,000 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 ,不予發還。 收到同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辦理「檔案庫房結構補強及 04 整修工程」履約保證金轉保 保固保證金 90,000 固保證金90,000元,保固期 至107年3月。 103 29,265,000 一百零三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按資本或基 金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 01 金於國庫之現金;本保證金 保險業保證金 29,250,000 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 ,不予發還。 收到翔龍書報社辦理104年 03 度報紙訂購及派送採購案之 履約保證金 15,000 履約保證金15,000元。 104 19,294,040 一百零四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按資本或基 金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 01 金於國庫之現金;本保證金 保險業保證金 19,200,000 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 ,不予發還。 03 晧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A4 履約保證金 20,000 再生影印紙」採購案履約保 證金20,000元。 3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說 明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中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 理「104年度交換器2台汰換 04 案」保固保證金12,540元, 保固保證金 74,040 保固期至107年12月。 2.瑞裕土木包工業辦理 「104年新店北宜路檔案庫 房結構補強及整修工程」採 購案履保金轉保固金61,500 元,保固期至106年12月。 總 計 1,093,998,840 3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說 明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35,496 本年度部分 27,614 105 27,614 一百零五年度 01 代扣公保費 17,170 100151 收入傳票 收到林欣諭105/7/18~106/7/17進修留職停薪 105 06 20 17,170 公保費(2,334*13)及健保費(1,492*12) 03 代扣健保費--職員 10,444 100151 收入傳票 收到林欣諭105/7/18~106/7/17進修留職停薪 105 06 20 10,444 公保費(2,334*13)及健保費(1,492*12) 以前年度部分 7,882 104 7,882 一百零四年度 01 代扣公保費 7,882 3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說 明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142 收入傳票 收到林怡羣104年8月~106年7月公保費(104/8- 104 07 14 104/12 $1052*5+105/1-106/7 $1126*19)(經 7,882 費#100085) 總 計 35,496 4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應付保管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說 明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50,188,772 本年度部分 188,772 02 離職儲金--公提 92,934 03 離職儲金--自提 95,838 以前年度部分 150,000,000 100 50,000,000 一百年度 01 保管款支出-營業稅 50,000,000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 100010 收入傳票 型營業稅法第11條 收到100年1至3月銀行業以外之金融業營業稅 第3項所定之銀行 100 03 31 50,000,000 稅款 業、保險業、信託 0354 國稅局 投資業、證券業、 期貨業、票券業及 典當業營業稅稅款 撥入金融業特別準 103 100,000,000 備金。 一百零三年度 01 保管款支出-營業稅 100,000,000 4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應付保管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說 明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 型營業稅法第11條 100102 收入傳票 第3項所定之銀行 103 09 30 收到截至9/25之金融業營業稅稅款 100,000,000 業、保險業、信託 0354 國稅局 投資業、證券業、 期貨業、票券業及 典當業營業稅稅款 撥入金融業特別準 總 計 150,188,772 備金。 42 本 頁 空 白 43 金融監督管理 資本資產 中華民國 以前年度累計折舊(耗) 取得成本 科目 /長期投資評價 (1) (2) 採權益法之股權投資 0 0 非採權益法之股權投資 0 0 其他長期投資 0 0 土地 67,193,700 0 土地改良物 0 0 房屋建築及設備 148,634,967 0 機械及設備 4,675,134 0 交通及運輸設備 1,790,324 0 雜項設備 5,129,143 0 收藏品及傳承資產 0 0 權利 0 0 小 計 227,423,268 0 租賃資產 0 0 租賃權益改良 0 0 購建中固定資產 0 0 其他固定資產 0 0 遞耗資產 0 0 電腦軟體 1,605,655 0 發展中之無形資產 0 0 其他無形資產 0 0 其他資本資產 0 0 小 計 1,605,655 0 合 計 229,028,923 0 備註: 1.資本資產成本增加數28,450,337=屬預算執行增加數2,279,045+土地依公告地價申報增值增加數26,171,292。 2.105年8月份報廢機械及設備501,451、交通及運輸設備103,100、雜項設備199,000。 44 委員會保險局 變動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資本資產成本變動 本年度累計折舊(耗) 期末帳面金額 增加數 減少數 /長期投資評價變動數 (6)=(1)+(2)+(3)-(4)+(5) (3) (4) (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6,171,292 928,532 0 92,436,460 0 0 0 0 0 0 -30,345,986 118,288,981 1,074,797 501,451 -2,233,087 3,015,393 0 103,100 -1,508,074 179,150 659,248 199,000 -3,906,797 1,682,594 0 0 0 0 0 0 0 0 27,905,337 1,732,083 -37,993,944 215,602,57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45,000 539,470 0 1,611,18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45,000 539,470 0 1,611,185 28,450,337 2,271,553 -37,993,944 217,213,763 45 金融監督管理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科目 經 常 支 出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小計 0066000000-0 2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 120,175,232 18,724,275 24,000 0 138,923,507 管 ˉ0066300000-8 04 120,175,232 18,724,275 24,000 0 138,923,507 ˉ保險局 ˉˉ4066300100-8 01 120,175,232 13,147,256 24,000 0 133,346,488 ˉˉ一般行政 ˉˉ4066300500-6 02 0 5,577,019 0 0 5,577,019 ˉˉ保險監理 120,175,232 18,724,275 24,000 0 138,923,507 小 計 120,175,232 18,724,275 24,000 0 138,923,507 合 計 46 委員會保險局 決算分析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資 本 支 出 合計 備註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小計 ˉ 0 2,279,045 0 2,279,045 141,202,552 ˉ ˉ ˉ 0 2,279,045 0 2,279,045 141,202,552 ˉ ˉ ˉ 0 2,279,045 0 2,279,045 135,625,533 ˉ ˉ ˉ 0 0 0 0 5,577,019 ˉ ˉ ˉ 0 2,279,045 0 2,279,045 141,202,552 ˉ ˉ ˉ 0 2,279,045 0 2,279,045 141,202,552 ˉ ˉ 47 金融監督管理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一般行政 保險監理 01人事費 120,175,232 0 ˉ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5,922,020 0 ˉ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093,669 0 ˉ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3,271,602 0 ˉ0111 獎金 17,133,601 0 ˉ0121 其他給與 1,482,067 0 ˉ0131 加班值班費 5,872,038 0 ˉ0143 退休離職儲金 8,065,520 0 ˉ0151 保險 7,334,715 0 02業務費 13,147,256 5,577,019 ˉ0201 教育訓練費 228,138 223,517 ˉ0202 水電費 2,143,154 0 ˉ0203 通訊費 0 438,169 ˉ0215 資訊服務費 3,082,800 0 ˉ0219 其他業務租金 0 425,105 ˉ0221 稅捐及規費 32,000 0 ˉ0231 保險費 37,895 0 ˉ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9,400 0 ˉ0251 委辦費 0 689,000 ˉ0271 物品 324,346 951,972 ˉ0279 一般事務費 6,301,363 268,611 ˉ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82,801 0 ˉ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35,367 0 ˉ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39,926 0 ˉ0291 國內旅費 256,481 0 ˉ0292 大陸地區旅費 0 198,640 ˉ0293 國外旅費 0 2,382,005 ˉ0295 短程車資 26,385 0 ˉ0299 特別費 157,200 0 03設備及投資 2,279,045 0 ˉ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619,797 0 ˉ0319 雜項設備費 659,248 0 48 委員會保險局 決算累計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合計 120,175,232 75,922,020 1,093,669 3,271,602 17,133,601 1,482,067 5,872,038 8,065,520 7,334,715 18,724,275 451,655 2,143,154 438,169 3,082,800 425,105 32,000 37,895 99,400 689,000 1,276,318 6,569,974 82,801 135,367 239,926 256,481 198,640 2,382,005 26,385 157,200 2,279,045 1,619,797 659,248 49 金融監督管理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一般行政 保險監理 04獎補助費 24,000 0 ˉ0475 獎勵及慰問 24,000 0 小 計 135,625,533 5,577,019 合 計 135,625,533 5,577,019 50 委員會保險局 決算累計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合計 24,000 24,000 141,202,552 141,202,552 51 金融監督管理 收入實現數與繳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01月01日 加項 減項: 收入實現數 項目 收入待納庫數 以前年度待 (1) (2) 納庫繳庫數 (3) 收入合計數 121,852 0 0 本年度收入 121,852 0 0 0566300305 580 0 0 資料使用費 0766300106 5,062 0 0 租金收入 0766300600 5,550 0 0 廢舊物資售價 1166300901 660 0 0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166300909 110,000 0 0 其他雜項收入 以前年度收入 0 0 0 一、以前年度應收(保留)數 0 0 0 二、以前年度收入納庫款 0 0 0 三、收回以前年度支出賸餘款 0 0 0 1. 以前年度已撥繳之暫付、預付款 0 0 0 支用收回 2. 審計部修正減列支出實現數 0 0 0 3. 審計部修正減列應付數-已撥款 0 0 0 4. 審計部修正減列支出保留數-已撥 0 0 0 款 5. 保留數、應付款-已撥款部分收回 0 0 0 不再繼續支用 6. 收回以前年度撥款之存出保證金 0 0 0 7. 收回以前年度撥款之零用金 0 0 0 8. 領用以前年度撥款之材料 0 0 0 四、收回剔除經費 0 0 0 52 委員會保險局 付公庫數分析表 至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加項 繳付公庫數 (10)=(1)-(2)+(3)+ 以前年度撥款於本年度繳還數 預收款 剔除經費 (4)+(5)+(6)+(7)+ 零用金 材料 存出保證金 其他應收款 (8) (9) (8)+(9) (4) (5) (6) (7) 0 0 0 0 0 0 121,852 0 0 0 0 0 0 121,852 0 0 0 0 0 0 580 0 0 0 0 0 0 5,062 0 0 0 0 0 0 5,550 0 0 0 0 0 0 660 0 0 0 0 0 0 110,00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3 金融監督管理 支出實現數與公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加 項 支出實現數 項目 (1) 預付款 材料 存出保證金 (2) (3) (4) 支出合計 145,501,965 0 0 0 本年度 145,501,965 0 0 0 一、本年度經費 141,202,552 0 0 0 4066300100 135,625,533 0 0 0 一般行政 4066300500 5,577,019 0 0 0 保險監理 二、統籌科目 4,299,413 0 0 0 7506205300 2,740,215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8903304500 1,559,198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以前年度 0 0 0 0 一、以前年度應付(保留)數 0 0 0 0 二、退還以前年度收入數 0 0 0 0 54 委員會保險局 庫撥入數分析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加項 減項: 公庫撥入數 以前年度撥款於本年度實 歲出應付、保留數公 (8)=(1)+(2)+(3)+ 退還收入(預收)款 其他應收款 現數 庫未撥入數(9) (4)+(5)+(6)-(7) (5) (6) (7) 0 0 0 145,501,965 0 0 0 0 145,501,965 0 0 0 0 141,202,552 0 0 0 0 135,625,533 0 0 0 0 5,577,019 0 0 0 0 4,299,413 0 0 0 0 2,740,215 0 0 0 0 1,559,19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收入支出彙計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科目名稱 小 計 合 計 收入 145,623,817 公庫撥入數 145,501,965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規費收入 580 財產收入 10,612 其他收入 110,660 支出 145,623,817 繳付公庫數 121,852 人事支出 124,474,645 業務支出 18,724,275 設備及投資支出 2,279,045 獎補助支出 24,000 5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歲入餘絀(或減免、註銷)分析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經資門分列 單位:新臺幣元;%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科目名稱及編號 金 額 % 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105 0566300305-2 580 資料使用費 0766300106-7 2,062 68.73 主要係辦公大樓電信機房之租金收入較預計增加所致。 租金收入 0766300600-3 5,550 廢舊物資售價 1166300901-3 660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166300909-5 30,000 37.50 主要係兼職人員超額兼職費繳庫數較預計增加所致。 其他雜項收入 小計 38,852 46.81 合計 38,852 46.81 57 金融監督管理 歲出賸餘(或減 中華民國 賸餘數 經常門 工作計畫 (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名稱及編號 金額 % 類型 金額 105 4066300100-8 1,926,467 1.40 2 1,658,768 一般行政 10 178,744 4066300500-6 465,981 7.71 10 465,981 保險監理 4066309800-9 50,000 100.00 3 50,000 第一預備金 小計 2,442,448 1.70 2,353,493 合計 2,442,448 1.70 2,353,493 58 委員會保險局 免、註銷)分析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經常門 資本門 賸餘原因說明 賸餘原因說明 類型 金額 備註 及相關改善措施 及相關改善措施 8 88,955 0 0 0 88,955 88,955 59 金融監督管理 人事費 中華民國 預算數 人事費別 決算數(2)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1) 一、民意代表待遇 0 0 0 0 二、政務人員待遇 0 0 0 0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9,520,000 0 79,520,000 75,922,020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0 0 0 1,093,669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3,487,000 0 3,487,000 3,271,602 六、獎金 17,548,000 0 17,548,000 17,133,601 七、其他給與 1,568,000 0 1,568,000 1,482,067 八、加班值班費 5,708,000 0 5,708,000 5,872,038 九、退休退職給付 0 0 0 0 十、退休離職儲金 6,721,000 0 6,721,000 8,065,520 十一、保險 7,282,000 0 7,282,000 7,334,715 十二、調待準備 0 0 0 0 合 計 121,834,000 0 121,834,000 120,175,232 60 委員會保險局 分析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人 比 較 增 減 數 員 工 人 數 金額 說明 % 預計數 實有數 (3)=(2)-(1) 0 0.00 0 0 0 0.00 0 0 -3,597,980 -4.52 96 91 1,093,669 0.00 0 2 本局職員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 人計2人。 -215,398 -6.18 9 9 -414,399 -2.36 0 0 考績獎金決算數7,395,969元及年 終工作獎金決算數9,737,632元, 合計17,133,601元。 -85,933 -5.48 0 0 164,038 2.87 0 0 依行政院99年5月5日院授人給字第 0990010500號函,編列超時加班費 3,612,000元,決算數3,542,706元, 未超出核定數。 0 0.00 0 0 1,344,520 20.00 0 0 依勞基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提撥 1,598,386元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 52,715 0.72 0 0 0 0.00 0 0 為應業務需要,支付勞力外包公司 之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經費,包括: 1.派遣人力:辦理行政、文書處理 及檔案資料整理作業委外進用4 名工讀生,決算數1,163,506元。 2.勞務承攬: (1)辦理歸檔點收、拆釘整卷、掃 瞄等作業進用1名人力,決算 數 298,533元。 (2)辦理辦公室清潔勞務委外1名人 力,決算數322,858元。 (3)辦理辦公大樓保全勤務委外2名 人力,決算數1,127,442元。 -1,658,768 -1.36 105 102 61 金融監督管理 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 中華民國 補、捐(獎)助金額 受補、捐(獎)助單位名稱 補、捐(獎)助計畫名稱 列支科目名稱 決算數 預算數(1) 已撥數 未撥數 九、獎助 36,000 24,000 0 6.獎勵及慰問 36,000 24,000 0 鄭燦堂、鍾育蘭、李淑真、 在職亡故人員及退休人員三 一般行政 36,000 24,000 0 王超馨等4人 節慰問金 小 計 36,000 24,000 0 合 計 36,000 24,000 0 62 委員會保險局 關或團體私人經費報告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計畫執 是否納 助金額 計畫完成結餘款 行情形 入補助 單位預 預決算 已 未 計畫未完成原因 備註 數 算 收回繳庫 比較增減數 完 完 金額 合計(2) 日期 (3)=(1)-(2) 成 成 是 否 24,000 12,000 0 24,000 12,000 0 24,000 12,000 V V 0 24,000 12,000 0 24,000 12,000 0 63 金融監督管理 委託辦理計畫( 中華民國 年 接受委託單 完成時間 本 期 執 委託辦理事 度 位或個人名 合約金額 訂約日期 項 別 稱 金 預定 實際 科目 實現數 105 財團法人保險 政府財產與責 689,000 1050520 1060119 1051227 保險監理 689,000 事業發展中心 任之天災風險 管理效益研究 案 689,000 科目小計 689,000 小 計 689,000 689,000 合 計 689,000 689,000 64 委員會保險局 事項)經費報告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委託辦理事項類別 委託事項 按政 報告 評審 本 期 執 行 數 (請勾選) (報告)處理 府採 購法 委託研究計劃 其他 有 無 有 無 存 納入 其 備 註 額 辦理 行政 科學 委託 參 計畫 他 及政 及技 事項 實施 應付數 保留數 合計 是 否 策類 術類 0 0 689,000 v v v v v 1.本委託研究 計畫係配合科 技部「104-107 年災害防救科 技方案」而辦 理,以瞭解先 進國家運用商 業保險作為政 府財產與責任 風險分散之趨 勢,並提出我 國在現有法規 與預算限制下 ,以商業保險 作為分散政府 財產與責任因 天災所致損失 之最具效益建 議。2.將另案 提供研究計畫 期末報告紙本 及電子檔予科 技部,以供該 部作為後續推 動之參考,故 予存參。 0 0 689,000 0 0 689,000 0 0 689,000 65 金融監督管理 出國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經費來源 出 年 國 用途別科目 預算(保留) 決算金額 出國計畫名稱及內容簡述 度 工作計畫 類 (二級) 金額 (含保留數) 別 別 105 4066300500-6 020100 256,000 223,517 (6) 出席美全國州保險監理協會(NAIC)保險監理官訓練計畫並 保險監理 教育訓練費 接洽業務 小 計 256,000 223,517 105 4066300500-6 029300 1,733,000 0 (4) 出席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IAIS)會議(詳以下6案)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105 4066300500-6 029300 0 291,770 (4) (1)出席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IAIS)會議暨全球研討會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105 4066300500-6 029300 0 118,946 (4) (2)出席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IAIS)市場行為及治理工作小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組會議會議 105 4066300500-6 029300 0 197,145 (4) (3)出席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IAIS)委員會議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105 4066300500-6 029300 0 746,778 (4) (4)出席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IAIS)年會暨委員會議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105 4066300500-6 029300 0 172,402 (4) (5)出席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IAIS)治理及保險集團工作小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組會議 105 4066300500-6 029300 0 141,462 (4) (6)出席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IAIS)資本、清償能力暨實地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測試工作小組會議 105 4066300500-6 029300 144,000 0 (4) 參加亞洲保險監理官論壇(AFIR)會議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105 4066300500-6 029300 137,000 0 (4) 出席美國保險監理協會(NAIC)及各國保險監理機關集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團監理會議並接洽業務(詳以下2案) 105 4066300500-6 029300 0 110,830 (4) (1)NAIC亞太地區保險論壇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105 4066300500-6 029300 0 52,387 (4) (2)泰國保險監理機構(OIC)國際保險研討會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105 4066300500-6 029300 224,000 121,856 (4) 國際保險學會會議(IIS)及接洽業務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105 4066300500-6 029300 48,000 33,838 (4) 東南亞人壽保險振興中心(OLICD)保險會議研討會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105 4066300500-6 029300 50,000 40,025 (4) 財團法人國際保險振興會(FALIA)保險會議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105 4066300500-6 029300 51,000 0 (4) 太平洋保險會議(PIC)及接洽業務或東亞保險會議(EAIC)及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接洽業務 105 4066300500-6 029300 153,000 106,102 (4) 派員參加國際精算學會(IAA)年會及東亞精算研討會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Actuarial Seminar of East Asia) 105 4066300500-6 029300 80,000 0 (4) 出席聯合論壇(Joint Forum, JF)相關會議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66 委員會保險局 情形報告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地點 出國人員 報告提出日期 報告建議採納情形 起迄日期 服務單位(部 備註 國家 城市 姓名 年 月 日 建議項數 已採行項數 未採行項數 研議中項數 門)及職稱 1050409 美國 密蘇里州堪薩市 壽險監理組副組 洪美貞 105 08 26 3 3 0 0 1050529 等 長 3 3 0 0 0 0 0 0 1050611 匈牙利 布達佩斯 副局長、綜合監 張玉煇、黃盈 105 09 09 3 3 0 0 1050619 理組科員 銘 1050829 加拿大 魁北克 產險監理組組長 林耀東 105 11 10 2 2 0 0 1050904 1051001 瑞士 巴塞爾 主任秘書、綜合 王麗惠、李少 105 12 17 0 0 0 0 依「行政院及所屬各 1051009 監理組專員 琦 機關出國報告綜合處 理要點」之規定,本 案會議情形屬密件得 免上網公告。 1051105 巴拉圭 亞松森 金融監督管理委 許耕維、李滿 106 01 26 2 2 0 0 1051114 員會國際業務處 治、李彩溱 專門委員、局 長、綜合監理組 科長 1051127 瑞士 巴塞爾 副局長 張玉煇 0 0 0 0 返國未達3個月尚未提 1051204 出報告。 1051210 美國 邁阿密 財務監理組研究 楊裕日 0 0 0 0 1.依「行政院及所屬 1051219 員 各機關出國報告綜合 處理要點」之規定, 本案會議情形屬密件 得免上網公告。2.返 國未達3個月尚未提出 報告。 0 0 0 0 本項會議105年度於臺 北舉辦,爰本項計畫 經機關首長核定勻支 亞洲保險評論(AIR)會 議、新加坡(MAS)區 域研討會及亞太防制 洗錢組織(APG)年 會。 0 0 0 0 1050822 美國 聖地牙哥 產險監理組專門 葛映濤 105 09 20 3 3 0 0 1050827 委員 1050802 泰國 曼谷 壽險監理組專門 陳俐君 105 11 03 2 2 0 0 1.經費不足部分係由 1050806 委員 「太平洋保險會議 (PIC)及接洽業務或東 亞保險會議(EAIC)及 接洽業務」預算支應 26,217元。2.本案經 機關首長核定。 1050612 新加坡 新加坡 綜合監理組組長 陳清源 105 09 09 3 3 0 0 1050616 1050525 日本 東京 壽險監理組稽核 顏佳瑩 105 08 29 2 2 0 0 1050601 1050705 日本 橫濱 壽險監理組專員 曾傑 105 10 12 4 3 1 0 1050713 0 0 0 0 本項會議105年度於澳 門舉行,經機關首長 核定由出席大陸地區 保險相關會議項下支 應。 1051116 南非 開普敦 財務監理組副研 林佩穎 0 0 0 0 返國未達3個月尚未提 1051123 究員 出報告。 0 0 0 0 因105年度聯合論壇會 議未舉辦,爰本項計 畫經機關首長核定勻 支亞太防制洗錢組織 (APG)年會。 67 金融監督管理 出國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經費來源 出 年 國 用途別科目 預算(保留) 決算金額 出國計畫名稱及內容簡述 度 工作計畫 類 (二級) 金額 (含保留數) 別 別 105 4066300500-6 029300 0 42,202 (4) 拜會印尼金管會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105 4066300500-6 029300 0 75,060 (4) 參加亞洲保險論壇(AIR)農業保險會議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105 4066300500-6 029300 0 51,055 (4)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亞太地區保險監理官研討會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105 4066300500-6 029300 0 80,147 (4)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年會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小 計 2,620,000 2,382,005 105年度合計 2,876,000 2,605,522 68 委員會保險局 情形報告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地點 出國人員 報告提出日期 報告建議採納情形 起迄日期 服務單位(部 備註 國家 城市 姓名 年 月 日 建議項數 已採行項數 未採行項數 研議中項數 門)及職稱 1050310 印尼 雅加達 副局長 張玉煇 0 0 0 0 1.經費不足部分係由 1050312 「出席國際保險監理 官協會(IAIS)會議」預 算支應42,202元。2. 臨時業務需要派員出 國並簽奉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核定。3.出 國報告由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統一撰寫。 1050919 新加坡 新加坡 產險監理組科長 黃鳳茹 105 12 01 0 0 0 0 1.經費不足部分係由 1050922 「參加亞洲保險監理 官論壇(AFIR)會議」 預算支應75,060元。 2.本案經機關首長核 定。 1051009 新加坡 新加坡 壽險監理組組長 韋亭旭 106 01 12 2 2 0 0 1.經費不足部分係由 1051014 「參加亞洲保險監理 官論壇(AFIR)會議」 預算支應51,055元。 2.本案經機關首長核 定。 1050904 美國 聖地牙哥 綜合監理組稽核 吳韋村 0 0 0 0 1.經費不足部分係由 1050910 「出席聯合論壇(JF) 會議」預算及「參加 亞洲保險監理官論壇 (AFIR)會議」預算支 應80,147元。2.本案 經銀行局簽奉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核可由 本局支應。3.出國報 告由法務部統一撰 寫。 23 22 1 0 26 25 1 0 69 金融監督管理 赴大陸計畫執 中華民國 經費來源 赴 大 年 用途別科目 預算(保留) 決算金額 陸 工作內容簡述 度 工作計畫 (二級) 金額 (含保留數) 類 別 別 105 4066300500-6 029200 349,000 0 (3) 大陸地區保險相關會議(詳以下2案) 保險監理 大陸地區旅費 105 4066300500-6 029200 0 128,050 (4) (1)出席東亞保險會議(EAIC) 保險監理 大陸地區旅費 105 4066300500-6 029200 0 70,590 (4) (2)出席臺資保險公司現況經營分享會議及兩岸保險監理相 保險監理 大陸地區旅費 關工作層級會議 小 計 349,000 198,640 105年度合計 349,000 198,640 70 委員會保險局 行情形報告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地點 赴大陸人員 報告提出日期 報告建議採納情形 起迄日期 服務單位(部 備註 省 城市 姓名 年 月 日 建議項數 已採納項數 未採納項數 研議中項數 門)及職稱 0 0 0 0 1051010 澳門 副局長、財務監 施瓊華、賴虹 105 11 09 1 1 0 0 本項會議地點為澳門 1051015 理組稽核 文 ,經機關首長核定由 出席大陸地區保險相 關會議項下支應。 1051219 北京 綜合監理組組 陳清源、李彩 105 12 23 0 0 0 0 依「行政院及所屬各 1051221 長、綜合監理組 溱 機關出國報告綜合處 科長 理要點」之規定,本 案會議情形屬密件得 免上網公告。 1 1 0 0 1 1 0 0 7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國有財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分類項目 單位 數量 價值 備註 92,436,460 筆 4 土地 公頃 0.094407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0 0 118,288,981 棟 40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4,507.71 房屋建築及 棟 0 設備 宿 舍 平方公尺 0.00 其 他 個 0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160 3,015,393 179,150 船 艘 0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 設備 汽(機)車 輛 2 其 他 件 14 1,682,594 圖 書 冊(套) 4 雜項設備 其 他 件 173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0 0 總 值 215,602,578 7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珍貴動產、不動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分類項目 單位 數量 價值 備註 0 本局無珍貴動產、不動產。 筆 0 土地 公頃 0.000000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0 0 0 楝 0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0.00 房屋建築及 楝 0 設備 宿 舍 平方公尺 0.00 其 他 個 0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0 0 0 船 艘 0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 設備 汽(機)車 輛 0 其 他 件 0 0 圖 書 冊(套) 0 雜項設備 博 物 件 0 其 他 件 0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0 0 總 值 0 73 金融監督管理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經 常 經 常 移 轉 受僱人員 商品及勞務 土地租金支 債務利息 對家庭及民間 報酬 購買支出 出 對企業 職能別分類 非營利機構 總 計 124,674 18,525 0 0 0 24 01一般公共事務 0 0 0 0 0 0 02防衛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2,740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120,375 18,525 0 0 0 24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1,559 0 0 0 0 0 74 委員會保險局 濟性綜合分類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資 本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本 移 轉 經常支出合計 對非營業特種 對政府 對國外 對營業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基金 0 0 143,22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74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38,92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559 0 0 0 0 75 金融監督管理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資 本 支 出 資 本 移 轉 固定資本形成 土地 無形資 對家庭及民間 對政府 對國外 購入 產購入 住宅 非住宅房屋 職能別分類 非營利機構 總 計 0 0 0 0 0 0 0 01一般公共事務 0 0 0 0 0 0 0 02防衛 0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0 0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0 0 0 0 0 0 0 76 委員會保險局 濟性綜合分類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固 定 資 本 形 成 資本支出合 機器及其他設 總計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資訊軟體 土地改良 計 備 0 0 545 1,734 0 2,279 145,50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74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45 1,734 0 2,279 141,20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559 7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壹 總預算部分 一、通案決議部分: (一)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釋股收入 380 億元不予保留。105 非本局職掌業務。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釋股收入 288 億元如下表,倘財政狀況 良好,原則不予出售;釋股對象以政府四大基金為限,釋股 費用併同調整。 預算編列機關 釋股標的 釋股金額 合作金庫金融 財政部 47億元 控股公司 交通部 中華電信公司 126億元 台灣積體電路 行政院 115億元 公司 合計 288億元 (二)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項目如 業依決議整編本局105年度 下: 單位預算。 1.健保保險補助:除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補助第四類被保險 人保險費不刪外,其餘統刪5%;另隨同減列內政部補助第 三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費7億8,821萬5,000元、教育部 與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第一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費 8,645萬元、勞動部補助第一類至第二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 保險費24億5,425萬5,000元、衛生福利部與社會及家庭署 補助第一類至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費3億3,614萬 6,000元,以及政府應負擔健保費法定下限差額27億元。 2.大陸地區旅費:統刪3%。 3.委辦費:除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中央選舉 委員會及所屬、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外交部主管、 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職業安全衛生署危險性機械及 設備檢查與管理、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屠宰衛生檢 查、畜禽藥物殘留檢測及檢疫偵測犬業務、衛生福利部推 動性別暴力防治、社會救助業務、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 保護服務業務、健全醫療衛生體系、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 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長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推動身 心障礙醫療復建網絡、推動長期照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 7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網業務、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食品業務及藥粧 業務、社會及家庭署辦理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文化 部主管不刪;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標準檢驗局 及所屬辦理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整體運作及民生化學計 量標準計畫、智慧財產局統刪1%外,其餘統刪3%,其中行 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客家委員會及 所屬、考試院、銓敘部、審計部、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 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國防部、國防部 所屬、國庫署、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公 路總局及所屬、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農業委員會、 農業試驗所、茶業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社會及家庭署、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 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4.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車輛及辦公器具、設施及機械 設備養護費:除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 官學院及所屬、監察院、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駐外機構 業務計畫、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業務、推動 長期照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食品藥物管理署科 技發展工作、食品業務及藥粧業務、海洋巡防總局艦艇歲 修定保料配件及機械儀器養護費不刪外,其餘統刪3%,其 中中央研究院、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客 家委員會及所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計部、審計部 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 高雄市審計處、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 所屬、移民署、國防部、國防部所屬、國庫署、賦稅署、 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 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 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 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標準檢驗局 及所屬、中小企業處、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 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僑務委員 會、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 7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 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茶業改良場、桃園區農業改 良場、漁業署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品藥 物管理署、國民健康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環境保護署、 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主管改以 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央研究院、人事行政總 處及所屬、國立故宮博物院故宮南部院區籌建計畫、中央 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司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 計畫、智慧財產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臺灣高等法院 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營建工程、臺灣 彰化地方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營 建工程預算、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 及所屬、監察院、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外交部 駐外機構業務計畫、購置駐外機構館舍計畫與汰換駐外機 構公務車預算、財政部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前年 度未分配盈餘轉列增資相關經費、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 部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緊急醫療照護網絡、食品藥物管 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食品業務及藥粧業務、中央健康保險 署、海岸巡防署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計畫、臺北 港海巡基地、海巡岸際雷達系統換裝計畫、海洋巡防總局 艦艇特別檢驗(大修)經費、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國 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務病床轉型護理之家相關預算 不刪;科技部增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統刪1%;教育部 主管、文化部主管統刪3%外,其餘統刪5%,其中行政院、 國家發展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司法院、最高法 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 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法官學院、 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 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 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 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 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 8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審計部臺北市審 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 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 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 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 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 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 資訊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家圖書館、國 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 工業局、中小企業處、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 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農 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漁業署及所屬、環境 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 主管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6.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 出、中央研究院、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教育部主管、 法務部主管、中小企業處、漁業署捐助各級漁會辦理臺灣 地區各漁業通訊電臺營運輔導、衛生福利部財團法人國家 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社會救助業務、保護服務業務、健 全醫療衛生體系、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之捐助、健全緊急 醫療照護網絡、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食品業務 及藥粧業務、中央健康保險署、社會及家庭署長照服務量 能提升計畫、推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文化部主管、科 技部對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與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之捐助不刪;經濟部科技預算、 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智慧財產局統刪1%外,其 餘統刪3%,其中行政院、內政部、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 財政部、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核能 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農糧署及所屬、衛生 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環境保護署、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 理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一般性補助款、教 8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長照服務量能提升計 畫、社會救助業務、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食品藥物管 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食品業務及藥粧業務、中央健康保險 署、社會及家庭署長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推動身心障礙 者福利服務、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4%,其中內政 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公路總局及 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改以其他項 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8.空中勤務總隊「飛機維護5年中程計畫」經費減列7,120萬 元,科目自行調整。 9.賦稅署「地方政府遺產及贈與稅款短少補助」減列8億8,122 萬7,000元,科目自行調整。 (三) 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各機關委辦費共編列 342億 非本局職掌業務。 7,130萬9,000元,較104年度法定預算數289億餘元及103年度 決算數269億餘元,分別增加18.37%及27.27%,更較5年前100 年度決算數222億餘元增加逾54%,部分機關委辦費占業務費 比例甚至超過50%,且有高達近98%者,儼然成為「發包中心」 。 行政院組織改造基礎法案陸續於99年1月及100年4月間完成 立法,並於101年度起啟動組改;惟105年度各公務機關預算 員額達13萬3,594人,較99年度增加1,117人,政府公務人力 並未隨委辦預算之成長而有所降低,人員運用效率明顯不 彰。查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及管理辦法中訂有「各機關應 定期評鑑所屬人力之工作狀況」、「員額總數之合理性」等, 爰要求行政院除應責成所屬相關機關確實落實定期評鑑工作 外,並應全面檢討各機關員額與委外業務等人力資源運用、 配置之妥適性,於六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詳盡之改善報告。 (四) 行政院所屬公營事業轉投資之公司,其泛公股之股份占總額 非本局職掌業務。 百分之三十以上者,其公股代表董、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 不得逾越原公營事業同等職位之薪資。然因羅致不易或具有 專長特殊者,應報股權管理機關核備者為例外。 (五) 近來屢傳有政府轉投資事業以業務需要為由另籌設新公司之 謹遵照決議辦理。 情形,然距2016總統大選僅剩1個多月,於此之時,政府任何 大動作、大改變皆屬不宜,否則,若決策有誤,社會將付出 更大成本。而以國家資源投注新設事業係重大政策決定,實 應審慎衡酌其必要性,以避免國家資源重複投入之浪費;爰 8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要求行政院責令各機關及所屬與附屬單位、政府捐助成立之 財團法人,除已編列預算送立法院審議者,俟審議結果決定 外,其餘均暫緩籌設新設公司作業,並於三個月內就相關籌 設計畫、效益評估等,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經同意後,始得執行。 (六) 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預算,除訂有契約者依契約所定 謹遵照決議辦理。 進度、時程給付外,原則上均應按月依比例分配辦理。 (七) 近期政府為改善經濟體質並擴大出口,以行政院國家發展委 非本局職掌業務。 員會為幕僚單位,研擬多項出口提振措施,交由相關部會執 行。惟就強化輸出入銀行業務方面,雖核定由政府預算撥款 進行增資、擴大對單一客戶無擔保授信金額並強化「雙印市 場」,但前述增資僅係就資本額進行小幅改善,而未能對輸 出入銀行所面臨人事規模及薪給等問題,一併檢討改善。矧 從近年國際經濟發展趨勢而言,特別就從事高附加價值產業 之已開發國家,輸出入金融機制的發達至關重要,政府有必 要整合相關資源、運用輸出入銀行收益穩定等特性,研究此 機制如何成長完備,至少必須能符合臺灣當前國際貿易需 求。爰要求行政院責成國家發展委員會會同財政部、經濟部、 行政院主計總處和人事行政總處等有關單位就未來中國輸出 入銀行發展進行通盤檢討,並於六個月內就初步檢討情形, 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八) 查民國83年起,花蓮縣政府為順應民意及配合政策需要,減 非本局職掌業務。 徵花蓮機場及空軍佳山基地航道噪音干擾區域之房屋稅,以 及禁、限建地區之地價稅。自實施以來,花蓮縣(花蓮市、 新城鄉、吉安鄉、秀林鄉、壽豐鄉等)地方公所已短收地價 及房屋稅迄今累計達20億元,造成地方施政困難。綜上,地 方長期承受因設置國防軍事設施而連帶影響地方發展侷限甚 巨,如今更要承擔隨之衍生財源短缺之苦果。然地方政府及 民意代表多次反應,惟中央主管機關處理進度緩慢,恐導致 花蓮縣相關鄉鎮市公所發不出雇員薪資、幼稚園被迫關門。 爰此,要求主計總處協同國防部針對國防管制區做全國性調 查,同時與財政部研議一般性地方補助款公式之基準概算, 將國防影響區域納入評分標準之規定,並於一周內提出實質 補助及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至立法院。 (九) 中國大陸於今年提出「中國製造2025」中將半導體產業列為 非本局職掌業務。 8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中國從製造大國發展為製造強國的戰略性計畫之關鍵性項 目,並進行全球半導體業策略性收購;是以美國政府基於國 家安全,避免敏感技術轉移到中國,業於104年7月否決中國 大陸紫光集團收購美國美光科技公司案。中國大陸紫光集團 係由中國官方色彩濃厚的清華控股擁有51%的股權,為單一最 大股東,實屬完全是由中國官方主導的戰略性主權基金。紫 光集團要求我方必需開放陸資投資IC設計,否則將不讓我方 IC設計進入大陸市場,此已非單純業界競爭而涉國家安全層 次問題。中國大陸紫光集團又宣布擬取得我國的力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南茂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三家半導體封裝測試廠商各25%之股權;而這三家半導 體封測廠商其全球全排名及市占率,分別為矽品、力成與南 茂分別為全球排名第三、市占率9.6%,全球排名第五、市占 率5%與全球排名第九、市占率2.8%,合計達17.4%,對於我國 及全球的半導體封測產業影響甚鉅。中國大陸紫光集團擬收 購我國半導體封裝測試三大廠商,顯然是中國全球戰略性收 購之一環。對於中國大陸資金可能藉由台灣開放社會的特 性,化身為民間公司進行不當人才挖腳、商業機密竊取、技 術移轉等行為,更是政府應積極防範,以維繫台灣經濟安全; 面對中國大陸戰略性之出擊,我國政府更不容輕率以對,爰 要求: 1.攸關我國敏感技術、產業存續之半導體設計產業,政府在 現階段不得開放陸資投資。 2.就整體IC產業所涉敏感科技、國家安全、產業佈局及影響 評估等,經濟部及相關部會應予嚴審,在向立法院提出專 案報告前,經濟部投審會不得許可陸資來台相關投資或併 購案。 3.針對中國大陸紫光集團擬收購我國力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家半導體封裝測試公司股權一案,經濟部等相關單位應 予嚴審,在相關影響評估等未向立法院報告前,不得許可。 二、財政委員會審查決議部分: 保險局 (一) 現行汽車車體損失險與住宅火險及地震基本險之承保範圍並 1.本局前已責成財團法人保 未包括「颱風、洪水」風險,須附加購買。另台灣地處亞熱 險事業發展中心(下稱「保發 8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帶,每年夏、秋季節常發生颱風或豪雨,政府雖一再宣導防 中心」)適時辦理相關天災保 災措施,惟每當颱風、豪雨過後,常有甚多住宅及汽機車因 險研討會,提供災害防救政 颱風、洪水而造成損失。鑑於我國民眾附加投保汽車及房屋 策業務主管機關規劃參考, 颱風、洪水險之比率甚低,致大部分民眾因颱風、豪雨所發 亦督導保發中心持續辦理相 生之財產損失無法藉保險獲得補償。建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關宣導活動,並就颱風洪水 會保險局應研議加強推廣颱風洪水保險機制,以協助減輕因 險等主題,推廣正確之保險 重大颱風洪水事件對於民眾所造成之財務負擔。 觀念。 2.本局每年不定期透過新聞 稿之方式向民眾宣導應適時 加保颱風洪水保險,以獲得 完善保障,未來亦將持續進 行宣導。 貳 總決算部分 依據立法院105年10月26日台立院議字第1050705262號函,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 算及綜計表)」案,已逾送達該院1年內完成審議之期限,依 決算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視同審議通過。 85 本 頁 空 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