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110 年度單位決算 目 次 一、總說明……………………………………………….….. …….….. …….….. 1-16 二、決算報表 (一) 主要表 1. 歲入來源別決算表……………………………………………….….. 18-19 2. 歲出政事別決算表……………………………………………….….. 20-21 3. 歲出機關別決算表……………………………………………….….. 22-25 (二) 附屬表 1. 歲出用途別決算分析表………………………………………….….. 26-27 2. 歲出用途別決算累計表………………………………………….….. 28-29 3. 繳付公庫數分析表……………………………………………….….. 30-31 4. 公庫撥入數分析表……………………………………………….….. 32-33 5. 歲入餘絀(或減免、註銷)分析表…………………………….….. 34 6. 歲出賸餘(或減免、註銷)分析表…………………………….….. 36-37 7. 人事費分析表…………………………………………………….….. 38-39 8. 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或團體個人經費報告表………….. 40-41 9. 出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表………………………………………….. 42-43 10. 赴大陸地區計畫執行情形報告表………………………………….. 44-45 11. 調整年度預算支應災害防救經費報告表………………………….. 46-47 12. 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48-51 三、會計報表 (一) 主要表 1. 平衡表…………………………………………………………….….. 52 2. 收入支出表……………………………………………………….….. 53 (二) 附屬表 1. 專戶存款明細表……………………………………………….…..… 54 2. 土地明細表……………………………………………….…..……. 55 3. 房屋建築及設備明細表…………………………………….…..…… 56 4. 累計折舊-房屋建築及設備明細表……………………………...…... 57 5. 機械及設備明細表……………………………………………….….. 58 6. 累計折舊-機械及設備明細表……………………………………… 59 7. 交通及運輸設備明細表…………………………………………… 60 8. 累計折舊-交通及運輸設備明細表………………………………… 61 9. 雜項設備明細表…………………………………………………… 62 10. 累計折舊-雜項設備明細表………………………………………… 63 11. 電腦軟體明細表…………………………………………………… 64 12. 保證品明細表……………………………………………………… 65-68 13.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69 14.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70-73 15. 應付保證品明細表………………………………………………… 74 16. 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遞耗資產及無形資產變動表……………….. 76-77 四、參考表 1. 決算與會計收支對照表…………………………………………….. 78 2. 現金出納表………………………………………………………….. 79 3. 國有財產目錄總表……………………………………………….….. 80 4. 珍貴動產不動產目錄總表……………………………………….….. 81 5.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 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82-9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一、 財務報告之簡述 (一)歲入、歲出執行情形: 1.歲入部分: 本年度歲入預算數 100,000 元,決算數 162,351 元,執行率 162.35%,較 預算數增加 62,351 元。茲將各來源別子目執行情形分述如次: (1) 使用規費收入:決算數 3,343 元,係提供民眾資料及查閱所收取之資料 使用費,屬預算外收入。 (2) 財產孳息:預算數 4,000 元,決算數 56,183 元,執行率 1,404.58%, 較預算數增加 52,183 元,主要係收取板橋車站 2 樓與戶外餐廳間之人 行穿越步道淨收益分配租金收入。 (3) 廢舊物資售價:決算數 4,100 元,係標售廢舊物資之財產收入,屬預算 外收入。 (4) 雜項收入:預算數 96,000 元,決算數 98,725 元,執行率 102.84%。 2.歲出部分: (1) 本年度歲出預算數 162,024,000 元,決算數 159,776,020 元,執行率 98.61%,預算賸餘數 2,247,980 元。茲將各工作計畫執行情形分述如 次: ① 一般行政:預算數 156,826,000 元,決算數 156,294,986 元,執行 率 99.66%,較預算結餘 531,014 元。 ② 保險監理:預算數 5,148,000 元,決算數 3,481,034 元,執行率 67.62%,較預算結餘 1,666,966 元,主要係出國計畫受疫情影響, 改採視訊會議方式辦理,相關經費移緩濟急辦理異地及居家辦公所 需防疫物品,賸餘數 1,664,000 元依立法院決議辦理繳庫。 ③ 第一預備金︰預算數 50,000 元,全數未動支。 (2) 統籌科目執行結果,決算數 5,778,282 元,包括: ①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決算數 372,052 元,與庫撥 數相同。 ②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決算數 5,406,230 元,與庫撥數相同。 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二)平衡表重要科目之金額及簡述: 1. 資產總額 688,186,134 元,內容如下: (1) 專戶存款 490,216,228 元,為存入保證金、國庫代收款及保管款。 (2) 土地 84,735,182 元,係本局板橋車站辦公大樓及新店檔案庫房基 地,計 4 筆,面積 0.094407 公頃。 (3) 房屋建築及設備淨額 106,030,981 元,係本局板橋車站辦公大樓 房屋及新店檔案庫房,計 40 棟,面積 4,507.71 平方公尺。 (4) 機械及設備淨額 4,895,840 元,係本局電腦主機等相關公務用機 械設備,計 450 件。 (5) 交通及運輸設備淨額 38,826 元,係本局首長專用車及公務車等計 2 輛,與其他公務用通訊傳輸設備 16 件。 (6) 雜項設備淨額 808,490 元,係本局辦公室用具,如影印機、檔案 櫃等設備計 188 件,及圖書 4 冊(套)。 (7) 無形資產 1,460,587 元,係本局購置取得供施政、營運使用且具有 未來經濟效益之系統及套裝軟體,計 125 套。 2. 負債總額 490,216,228 元,內容如下: (1) 應付代收款 25,884 元,係代扣職員公保費、健保費及退撫基金。 (2) 存入保證金 490,190,344 元,係保險業依規定按資本、基金實收總 額 15%及保險經紀人、保險代理人、保險公證人按組織型態(公司 或個人)及營業收入依規定繳存於國庫之現金保證金,及廠商之履 約保證金與保固保證金。 3. 淨資產:資產負債淨額 197,969,906 元。 4. 附註:保證品(應付保證品) 112,562,758,066 元,係保險業依規定按資 本、基金實收總額 15%及保險經紀人、保險代理人、保險公證人按組織 型態(公司或個人)及營業收入依規定以中央政府公債繳存於國庫之保 證金。 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二、財務狀況之分析: (一) 專戶存款 490,216,228 元,較上年度增加 134,506,027 元,變動 37.81%, 主要係代扣職員公保費、健保費及退撫基金增加及保險業依保險法第 141 條規定繳存於國庫之現金保證金增加所致。 (二) 土地 84,735,182 元,與上年度相同。 (三) 房屋建築及設備淨額 106,030,981 元,較上年度減少 2,451,600 元,變動 2.26%。 (四) 機械及設備淨額 4,895,840 元,較上年度增加 1,337,866 元,變動 37.60%,主要係購置個人電腦所致。 (五) 交通及運輸設備淨額 38,826 元,較上年度減少 28,131 元,變動 42.01% 主要係報廢電話傳真機所致。 (六) 雜項設備淨額 808,490 元,較上年度減少 104,070 元,變動 11.40%。 (七) 無形資產 1,460,587 元,較上年度減少 698,443 元,變動 32.35%,主要係 無形資產攤銷所致。 (八) 應付代收款 25,884 元,較上年度增加 23,029 元,變動 806.62%,主要係 代扣職員公保費、健保費及退撫基金增加所致。 (九) 存入保證金 490,190,344 元,較上年度增加 134,482,998 元,變動 37.81%,主要係保險業依保險法第 141 條規定繳存於國庫之現金保證金增 加所致。 (十) 保證品 112,562,758,066 元,較上年度減少 3,670,800,000 元,變動 3.16 %。 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三、重要施政計畫執行成果之說明 (一)已完成施政計畫重點概述: 1. 強化保險業清償能力與風險控管:(1)產險業及再保險業計算天災風險資本之險種 增列二險別;另修正 110 年起適用之壽險業利率風險資本計算公式。(2)強化保險 業資本品質,完成研議 RBC 制度導入自有資本分層法。(3)就準備金提存合理反映 經驗資料;另強化各幣別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管理。(4)為協助壽險業順利接軌 IFRS17,完成訂定 110 年度有效契約負債公允價值評估標準。(5)督導保險業強化 企業風險管理及內控制度,要求保險業將氣候變遷風險納入 110 年度保險業自我 風險與清償能力評估(ORSA)監理報告中評估其影響,並要求公會將氣候變遷風險 控管機制、國際政經情勢發展狀況等納入「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 ;另發布「保 險業氣候相關風險財務揭露指引」。(6)檢討強化商品送審及銷售後管理機制,修 正「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等。 2. 持續檢討保險業資金運用相關規範,提升資金運用效率:(1)修正發布「保險法」 第 146 條之 1 及第 146 條之 5 相關資金運用規範,以引導保險業參與國內市場投 資。(2)強化保險業投資不動產之管理及提高業者不動產管理之彈性,發布施行「保 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管理辦法」。(3)修正發布「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 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以引導保險業資金投入公共建設及五加二新創產業 等;提高經營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之壽險業者資產負債配置效率, 修正「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 。 3. 鼓勵業者研發創新保險商品及服務機制:(1)修正「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 第 15 條第 8 項有關人身保險業商品結構綜合評分值之解釋令,以鼓勵積極推動保 障型及高齡化保險商品之業者。(2)為提供消費者便利安全之非面對面接觸投保及 保險服務,訂定發布「保險業辦理遠距投保及保險服務業務應注意事項」 。(3)開放 財產保險業得透過網路投保辦理「疫苗接種綜合保險商品」、「法定傳染病綜合保 險」(含費用給付及醫療給付)之主契約,並開放財產保險業得透過網路投保辦理 以父母為要保人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費用型疫苗接種綜合保險(不含身故給付), 提供多元之保險保障。(4)督責產險公會成立推動小組,研發及推廣綠色保險商品, 另配合保險業開發綠色金融長年期信用保險需求,簡化保險商品送審方式。(5)因 應保單電子化趨勢,鼓勵保險業推動電子保單認證及存證。(6)督請產險公會協調 產險業開發完成移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住院醫療費用健康保險商品,提供移工 保險保障。(7)配合推動農業保險業務,以協助農漁民分散經營風險,穩定經濟收 入。 4. 鼓勵保險業積極推動網路投保,提升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效能:(1)修正「保險業 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提高民眾投保便利性。(2)明定純網路銀行申請兼營 保險經紀業務或增加業務種類者,其應符合財業務資格條件所定期間之計算方式。 (3)推動「保障型保險商品平台」,計有 9 家壽險公司參與,提供定期壽險、重大 疾病健康保險及小額終老保險等 3 類保障型保險商品。 5. 強化市場紀律之管理:(1)增訂保險業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及網路保險服務,以及試 辦業務項目之保險業及委外合作廠商倘涉及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應取得個 人資料管理系統(PIMS)認證之相關規定。(2)明定符合一定條件之保險業應指派 副總經理以上或職責相當之人兼任資訊安全長。(3)備查公會所報之防制洗錢及打 擊資恐(AML/CFT)注意事項範本暨附錄,以利保險業遵循。(4)要求業務員於招攬 外幣保單時應充分說明匯率風險並須參加相關教育訓練,以強化風險資訊揭露, 減少潛在之銷售爭議。(5)訂定業務員張貼保險相關資訊是否構成自律規範所稱 「招攬廣告」之一致性審視標準,及擬具相關具體態樣,以利保險業遵循。 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 工作計 重要 實施內容 辦理情形 畫名稱 計畫項目 因應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善措施 保險 一、 強 化 保 險 業 (一) 持續檢討保險業清償 1. 強化天災風險及利 監理 清 償 能 力 與 能力監理制度,並研議推動 率風險承擔能力。產 風險控管。 保險業自有資本逐步朝分 險業及再保險業計 層法方向發展,以強化保險 算天災風險資本之 業清償能力之監理。 險種,109 年底己納 入之「火險」及「車 體損失險」,於 110 年底起再增列「工程 險」及「貨物運輸險」 等二險別。另修正 110 年 起適用 之壽 險業利率風險資本 計算公式,朝國際標 準強化。 2. 強化保險業資本品 質,參酌保險資本標 準(ICS)及銀行業計 算自有資本作法,完 成研議 RBC 制度導 入自有資本分層法。 3. 完成將保險業淨值 比率納入「保險法」 及「保險業資本適足 性管理辦法」 ,明定 保險業資本適足等 級除資本適足率達 200%外,最近二期淨 值比率至少一期達 3%,強化保險業核心 資本。 4. 準備金提存合理反 映經驗資料,自 110 年 7 月 1 日起,壽險 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 重要 實施內容 辦理情形 畫名稱 計畫項目 因應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善措施 業以「臺灣壽險業第 六回經驗生命表」為 計提責任準備金標 準,並配合修正「一 年期團體保險費率 標準及各種準備金 之計算方式」 ,俾壽 險業確保清償能力。 5. 強化各幣別新契約 責任準備金利率管 理,訂定 111 年度起 適用之各幣別新契 約責任準備金利率, 以使壽險業新契約 之準備金負債能適 時反映市場利率,穩 健經營並維護消費 者權益。 (二) 推動保險業積極辦理 1. 為 協 助 壽 險 業 順 利 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接軌 IFRS17,完成訂 17 號(IFRS17)「保險合約」 定 110 年度有效契約 相關準備工作。 負債公允價值評估 標準,評估結果如需 強化之公司應提報 準備金補強計畫。 2. 舉辦「保險業接軌國 際會計制度 IFRS17 研討會」,協助保險 業者接軌國際會計 制度。 (三) 持續督導保險業強化 1. 為 強 化 保 險 業 風 險 企業風險管理及內控制度。 控管,要求保險業將 氣候變遷相關風險 納入 110 年度保險業 自我風險與清償能 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 重要 實施內容 辦理情形 畫名稱 計畫項目 因應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善措施 力 評 估 (ORSA) 監 理 報告,依自身狀況評 估氣候變遷對公司 之影響,並要求二公 會將氣候變遷風險 控管機制納入「保險 業風險管理實務守 則」 ,俾業者遵循。 2. 推動「綠色金融行動 方案 2.0」所定永續 金融發展目標之核 心策略,於 110 年 11 月 30 日發布「保險 業氣候相關風險財 務揭露指引」 。 3. 為 利 保 險 業 者 確 實 評估國際政經情勢 發展狀況相關風險, 已要求業者將政經 風險納入保險業風 險管理實務守則。 4. 明 定 金 融 業 須 設 置 一定層級之資訊安 全長,於 110 年 9 月 1 日修正發布「保險 業內部控制及稽核 制度實施辦法」第 6 條之 1、第 25 條、第 41 條,以提升保險業 對資安議題之執行 能力。 5. 督 導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安定基金完成辦理 「2021 年保險業風 險管理趨勢論壇」 。 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 重要 實施內容 辦理情形 畫名稱 計畫項目 因應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善措施 (四) 檢討強化商品送審之 1. 為 合 理 反 映 保 險 業 利潤測試、宣告利率及銷售 實際經驗,修正發布 後管理機制,以確保公司穩 「個人傷害保險危 健經營。 險發生率上限至萬 分之 5.7267,以強化 業者商品銷售後管 理機制。 2. 因 應 失 能 扶 助 保 險 商品未來年度發生 率不確定性,壽險業 應自 109 會計年度 起,就當年度稅後淨 利屬於失能扶助保 險之部分,全數提列 特別盈餘公積;當年 度稅後淨利不足提 列者,應於以後年度 補足。後續年度失能 扶助保險如有虧損 者,得於原提列金額 內自該特別盈餘公 積迴轉,以強化業者 商品管理,維持財務 結構之健全與穩定。 3. 為 強 化 財 產 保 險 商 品費率檢測機制、健 全財產保險商品之 經驗資料及費率合 理性,於 110 年 6 月 4 日修正保險商品銷 售前程序作業準則, 增訂保險業於保險 商品設計時應擬定 銷售限額之預警及 控管機制、規範保險 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 重要 實施內容 辦理情形 畫名稱 計畫項目 因應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善措施 商品管理小組會議 應檢視任意汽車及 火災保險商品費率 調整計畫之執行情 形及財產保險商品 經驗統計資料之建 立情形等。 二、 持 續 檢 討 保 賡續檢討保險業資金運 1. 110 年 5 月 26 日修 險 業 資 金 運 用相關法令。 正發布「保險法」第 用相關規範, 146 條之 1 及第 146 提升資金運 條之 5 相關資金運 用效率。 用規範將保險業對 公司債投資額度之 計算基礎由「實收資 本額」修正為「業主 權益」、放寬保險業 得派任被投資公共 建設董事、監察人之 席次比例限制,以及 增訂保險業資金辦 理專案運用、公共及 社會福利事業投資, 得採事後查核方式, 以引導保險業資金 參與國內市場之投 資,協助國內產業之 發展。 2. 依據保險法第 146 條之 2 第 4 項授權 規定,於 110 年 11 月 12 日發布施 行 「保險業辦理不動 產投資管理辦法」, 強化保險業投資不 動產之管理及提高 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 重要 實施內容 辦理情形 畫名稱 計畫項目 因應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善措施 業者不動產管理之 彈性,並符合保險業 投資不動產係為獲 取長期穩定收益之 立法意旨。 3. 配合保險法第 146 條之 5 修正放寬保 險業派任公共及社 會福利事業之董事 席次比例限制以及 因應國內私募股權 基金市場發展,於 110 年 12 月 24 日修 正發布「保險業資金 辦理專案運用公共 及社會福利事業投 資管理辦法」,引導 保險業資金投入公 共建設及五加二新 創產業等實體產業, 增加保險業投資之 多元管道。 4. 110 年 6 月 1 日修正 發布「保險業辦理國 外投資管理辦法」第 15 條及第 15 條之 2, 將不計入國外投資 額度之計算公式中, 保險業非投資型人 身保險業務各種準 備金之 35%提高 為 40%,此係考量保戶 對外幣保單之需求 增加,並為提高經營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 1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 重要 實施內容 辦理情形 畫名稱 計畫項目 因應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善措施 資型人身保險業務 之壽險業者資產負 債配置效率。 三、 鼓 勵 業 者 研 持續鼓勵保險業掌握社會 1. 為鼓勵保險業積極 發 創 新 保 險 經濟脈動、產業發展型態及 發展保障型及高齡 商 品 及 服 務 相關環境議題,積極開發多 化保險商品,於 110 機制。 元創新保險商品,以滿足社 年 6 月 4 日修正「保 會大眾之需求。 險業辦理國外投資 管理辦法」第 15 條 第 8 項有關人身保 險業商品結構綜合 評分值之解釋令並 自同日生效,對於推 動保障型及高齡化 保險商品績效優良 之業者,給予得提高 國外投資額度之獎 勵。 2. 為提供消費者便利 安全之非面對面接 觸投保及保險服務, 並提供保險業辦理 遠距投保及保險服 務業務之共通性適 用標準,兼顧風險控 管及客戶權益維護, 於 110 年 11 月 18 日 訂定發布「保險業辦 理遠距投保及保險 服務業務應注意事 項」 。 3. 研發推動相關防疫 保險商品,為降低人 員接觸風險,並滿足 消費者對防疫保險 1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 重要 實施內容 辦理情形 畫名稱 計畫項目 因應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善措施 保障需求,於 110 年 修正「保險業辦理電 子商務應注意事 項」,開放財產保險 業得透過網路投保 辦理「疫苗接種綜合 保險商品」 、「法定傳 染病綜合保險」(含 費用給付及醫療給 付)之主契約,並開 放財產保險業得透 過網路投保辦理以 父母為要保人為其 未成年子女投保費 用型疫苗接種綜合 保險(不含身故給 付),以提高民眾投 保便利性。 4. 為鼓勵保險業參與 綠色保險,並協助相 關產業主管機關推 動氣候變遷災損保 險,督責產險公會成 立推動小組,研發及 推廣綠色保險商品。 另配合保險業開發 綠色金融長年期信 用保險需求,於 110 年 2 月 9 日發布令 示簡化保險期間超 過三年之專屬客製 化信用保險商品送 審方式適用備查程 序,透過法規鬆綁協 助業務推展。 1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 重要 實施內容 辦理情形 畫名稱 計畫項目 因應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善措施 5. 因應保單電子化趨 勢及優化保險服務, 截至 110 年 12 月底, 有發行電子保單之 壽險公司為 14 家, 產險公司為 15 家, 並加入壽險公會與 保發中心之電子保 單認證及存證平台, 倘保戶對於電子保 單條款有爭議時,可 由公正第三方機構 認證其內容是否與 購買時版本一致。 6. 配合勞動部移工專 案引進政策,兼顧國 內經濟發展及照顧 人力需求,督請產險 公會協調產險業開 發完成移工嚴重特 殊傳染性肺炎住院 醫療費用健康保險 商品。 7. 配合行政院農業委 員會推動農業保險 業務,以農漁民需求 為導向研議推廣多 元化農業保險商品, 協助農漁民分散其 經營風險、穩定收 益;截至 110 年底 止,保險公司已開發 農產類、漁產類、家 禽類、農業設施類, 計有 22 品項商業型 1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 重要 實施內容 辦理情形 畫名稱 計畫項目 因應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善措施 保單可供投保。 四、 鼓 勵 保 險 業 (一) 持續檢討保險業辦理 1. 110 年 5 月 6 日、6 積 極 推 動 網 電子商務相關規定,營造保 月 1 日及 9 月 9 日修 路投保,提升 險業數位化經營環境,提升 正「保險業辦理電子 保 險 業 辦 理 消費者投保管道及便利性。 商務應注意事項」, 電 子 商 務 效 (二) 活絡保險業辦理網路 滿足民眾投保需求, 能。 投保業務,鼓勵保險業積極 提高民眾投保便利 推動網路投保及提升保險 性。 服務品質。 2. 為 配 合 純 網 路 銀 行 之設置並兼顧該等 銀行申請辦理兼營 保險經紀業務之需 要,於 110 年 3 月 3 日明定純網路銀行 申請兼營保險經紀 業務或增加業務種 類者,其應符合財業 務資格條件所定期 間之計算方式。 3. 為提供民眾更簡易、 實惠之保障型保險 商品,增進民眾基本 保險保障,已請臺灣 集中保管結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規劃「退 休準備平台」,並由 基富通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於該平台中 建置「保障型保險商 品平台」 ,民眾自 110 年 9 月 23 日起可從 該平台連結至特定 保險公司保障型保 險商品之專屬網頁 並完成網路投保,計 1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 重要 實施內容 辦理情形 畫名稱 計畫項目 因應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善措施 有 9 家壽險公司參 與,提供定期壽險、 重大疾病健康保險 及小額終老保險等 3 類保障型保險商品。 五、 強 化 市 場 紀 檢討招攬相關法令規範,導 1. 於 110 年 5 月 6 日 律之管理。 正業者不當銷售行為。 修正「保險業辦理電 子商務應注意事項」 及 110 年 11 月 18 日 修正「保險業申請業 務試辦作業要點」, 增訂保險業辦理網 路投保業務及網路 保險服務,以及試辦 業務項目之保險業 及委外合作廠商倘 涉及蒐集、處理、利 用個人資料,應取得 個人資料管理系統 (PIMS)認證之相關 規定。 2. 於 110 年 9 月 1 日 修正發布「保險業內 部控制及稽核制度 實施辦法」 ,明定符 合一定條件之保險 業應指派副總經理 以上或職責相當之 人兼任資訊安全長。 3. 同意備查公會所報 之財產保險業、人壽 保險業、保險代理 人、保險經紀人防制 洗錢及打擊資恐 (AML/CFT)注意事項 範本暨附錄(疑似洗 錢、資恐或資助武擴 1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 重要 實施內容 辦理情形 畫名稱 計畫項目 因應改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善措施 交易態樣)。 4. 110 年 6 月 3 日修正 發布「人身保險業辦 理以外幣收付之非 投資型人身保險業 務應具備資格條件 及注意事項」 ,要求 業務員於招攬外幣 保單時應充分說明 匯率風險並須參加 相關教育訓練,以強 化風險資訊揭露,減 少潛在之銷售爭議。 5. 為訂定業務員張貼 保險相關資訊是否 構成自律規範所稱 「招攬廣告」之一致 性審視標準,及擬具 相關具體態樣,於 110 年 11 月 27 日同 意備查產、壽險公會 所報修正「保險業招 攬廣告自律規範」第 4 條第 3 款但書、附 件 1 修正條文、新增 第 4 條之 3 條文及 洽悉「保險業招攬廣 告自律規範第 4 條 之 1 處理原則及程 序」 。 四、 其他重要說明 無。 16 本 頁 空 白 17 金融監督管理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 (1) 03 0500000000-8 0 0 0 規費收入 175 ˉ0566300000-5 0 0 0 ˉ保險局 01 ˉˉ0566300300-9 0 0 0 ˉˉ使用規費收入 01 ˉˉˉ0566300303-7 0 0 0 ˉˉˉ資料使用費 04 0700000000-9 4,000 0 4,000 財產收入 224 ˉ0766300000-6 4,000 0 4,000 ˉ保險局 01 ˉˉ0766300100-0 4,000 0 4,000 ˉˉ財產孳息 01 ˉˉˉ0766300103-9 4,000 0 4,000 ˉˉˉ租金收入 02 ˉˉ0766300500-9 0 0 0 ˉˉ廢舊物資售價 07 1200000000-8 96,000 0 96,000 其他收入 219 ˉ1266300000-5 96,000 0 96,000 ˉ保險局 01 ˉˉ1266300200-4 96,000 0 96,000 ˉˉ雜項收入 02 ˉˉˉ1266300210-8 96,000 0 96,000 ˉˉˉ其他雜項收入 經常門小計 100,000 0 100,000 資本門小計 0 0 0 合計 100,000 0 100,000 18 委員會保險局 別決算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增 決算數占預 減數 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應收數 保留數 合計 (2) (2)-(1) (2)/(1)% 3,343 0 0 3,343 3,343 3,343 0 0 3,343 3,343 3,343 0 0 3,343 3,343 3,343 0 0 3,343 3,343 60,283 0 0 60,283 56,283 1,507.08 60,283 0 0 60,283 56,283 1,507.08 56,183 0 0 56,183 52,183 1,404.58 56,183 0 0 56,183 52,183 1,404.58 4,100 0 0 4,100 4,100 98,725 0 0 98,725 2,725 102.84 98,725 0 0 98,725 2,725 102.84 98,725 0 0 98,725 2,725 102.84 98,725 0 0 98,725 2,725 102.84 162,351 0 0 162,351 62,351 162.35 0 0 0 0 0 162,351 0 0 162,351 62,351 162.35 19 金融監督管理 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10 4000000000-6 162,024,000 0 0 0 財務支出 0 0 0 01 ˉˉ4066300100-8 155,646,000 0 0 1,180,000 ˉˉ一般行政 0 0 1,180,000 02 ˉˉ4066300500-6 6,328,000 0 0 -1,180,000 ˉˉ保險監理 0 0 -1,180,000 03 ˉˉ4066309800-9 50,000 0 0 0 ˉˉ第一預備金 0 0 0 26 7600000000-8 5,406,230 0 0 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0 0 0 01 ˉˉ7606205300-6 5,406,230 0 0 0 ˉ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32 8900000000-0 372,052 0 0 0 其他支出 0 0 0 01 ˉˉ8903304500-4 372,052 0 0 0 ˉˉ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 ˉˉ教育補助 0 0 0 合計 167,802,282 0 0 0 0 0 0 20 委員會保險局 別決算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162,024,000 159,776,020 0 -2,247,980 98.61 0 159,776,020 156,826,000 156,294,986 0 -531,014 99.66 0 156,294,986 5,148,000 3,481,034 0 -1,666,966 67.62 0 3,481,034 50,000 0 0 -50,000 0.00 0 0 5,406,230 5,406,230 0 0 100.00 0 5,406,230 5,406,230 5,406,230 0 0 100.00 0 5,406,230 372,052 372,052 0 0 100.00 0 372,052 372,052 372,052 0 0 100.00 0 372,052 167,802,282 165,554,302 0 -2,247,980 98.66 0 165,554,302 21 金融監督管理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23 0066000000-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 04 ˉ0066300000-8 162,024,000 0 0 0 ˉ保險局 0 0 0 經常門小計 160,230,000 0 0 -1,180,000 0 -329,673 -1,509,673 資本門小計 1,794,000 0 0 1,180,000 0 329,673 1,509,673 01 ˉˉ4066300100-8 153,852,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0 -329,673 -329,673 ˉˉˉˉˉ10 137,848,000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ˉˉˉˉˉ20 15,998,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329,673 -329,673 ˉˉˉˉˉ40 6,000 0 0 0 ˉˉˉˉˉ獎補助費 0 0 0 01 ˉˉ4066300100-8* 1,794,000 0 0 1,180,000 ˉˉ一般行政 0 329,673 1,509,673 ˉˉˉˉˉ30 1,794,000 0 0 1,180,00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329,673 1,509,673 02 ˉˉ4066300500-6 6,328,000 0 0 -1,180,000 ˉˉ保險監理 0 0 -1,180,000 ˉˉˉˉˉ20 6,328,000 0 0 -1,180,000 ˉˉˉˉˉ業務費 0 0 -1,180,000 03 ˉˉ4066309800-9 50,000 0 0 0 ˉˉ第一預備金 0 0 0 ˉˉˉˉˉ60 50,000 0 0 0 ˉˉˉˉˉ預備金 0 0 0 02 8903304500-4 372,052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 補助 0 0 0 22 委員會保險局 別決算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162,024,000 159,776,020 0 -2,247,980 98.61 0 159,776,020 158,720,327 156,649,667 0 -2,070,660 98.70 0 156,649,667 3,303,673 3,126,353 0 -177,320 94.63 0 3,126,353 153,522,327 153,168,633 0 -353,694 99.77 0 153,168,633 137,848,000 137,547,732 0 -300,268 99.78 0 137,547,732 15,668,327 15,614,901 0 -53,426 99.66 0 15,614,901 6,000 6,000 0 0 100.00 0 6,000 3,303,673 3,126,353 0 -177,320 94.63 0 3,126,353 3,303,673 3,126,353 0 -177,320 94.63 0 3,126,353 5,148,000 3,481,034 0 -1,666,966 67.62 0 3,481,034 5,148,000 3,481,034 0 -1,666,966 67.62 0 3,481,034 50,000 0 0 -50,000 0.00 0 0 50,000 0 0 -50,000 0.00 0 0 372,052 372,052 0 0 100.00 0 372,052 23 金融監督管理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ˉˉˉˉˉ10 372,052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經常門小計 372,052 0 0 0 0 0 0 05 7606205300-6 5,406,230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ˉˉˉˉˉ10 5,406,230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經常門小計 5,406,230 0 0 0 0 0 0 統籌科目小計 5,778,282 0 0 0 0 0 0 合計 167,802,282 0 0 0 0 0 0 24 委員會保險局 別決算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372,052 372,052 0 0 100.00 0 372,052 372,052 372,052 0 0 100.00 0 372,052 5,406,230 5,406,230 0 0 100.00 0 5,406,230 5,406,230 5,406,230 0 0 100.00 0 5,406,230 5,406,230 5,406,230 0 0 100.00 0 5,406,230 5,778,282 5,778,282 0 0 100.00 0 5,778,282 167,802,282 165,554,302 0 -2,247,980 98.66 0 165,554,302 25 金融監督管理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科目 經 常 支 出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小計 23 0066000000-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 04 ˉ0066300000-8 137,547,732 19,095,935 6,000 0 156,649,667 ˉ保險局 01 ˉˉ4066300100-8 137,547,732 15,614,901 6,000 0 153,168,633 ˉˉ一般行政 02 ˉˉ4066300500-6 0 3,481,034 0 0 3,481,034 ˉˉ保險監理 小 計 137,547,732 19,095,935 6,000 0 156,649,667 合 計 137,547,732 19,095,935 6,000 0 156,649,667 26 委員會保險局 決算分析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資 本 支 出 合計 備註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小計 0066000000-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 0 3,126,353 0 3,126,353 ˉ0066300000-8 159,776,020 ˉ保險局 0 3,126,353 0 3,126,353 ˉˉ4066300100-8 156,294,986 ˉˉ一般行政 0 0 0 0 ˉˉ4066300500-6 3,481,034 ˉˉ保險監理 0 3,126,353 0 3,126,353 小 計159,776,020 0 3,126,353 0 3,126,353 合 計 159,776,020 27 金融監督管理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一般行政 保險監理 10人事費 137,547,732 0 ˉ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8,534,618 0 ˉ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4,068,038 0 ˉ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432,160 0 ˉ1030 獎金 26,771,318 0 ˉ1035 其他給與 1,565,949 0 ˉ1040 加班值班費 8,403,210 0 ˉ1050 退休離職儲金 7,488,785 0 ˉ1055 保險 8,283,654 0 20業務費 15,614,901 3,481,034 ˉ2003 教育訓練費 182,221 0 ˉ2006 水電費 1,604,642 0 ˉ2009 通訊費 0 443,903 ˉ2018 資訊服務費 3,130,411 0 ˉ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9,000 620,435 ˉ2024 稅捐及規費 141,330 0 ˉ2027 保險費 28,254 0 ˉ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3,000 0 ˉ2051 物品 563,804 2,248,568 ˉ2054 一般事務費 7,304,018 168,128 ˉ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694,920 0 ˉ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00,407 0 ˉ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14,026 0 ˉ2072 國內旅費 43,108 0 ˉ2084 短程車資 8,560 0 ˉ2093 特別費 157,200 0 30設備及投資 3,126,353 0 ˉ3020 機械設備費 167,282 0 ˉ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755,180 0 ˉ3035 雜項設備費 203,891 0 40獎補助費 6,000 0 ˉ4085 獎勵及慰問 6,000 0 小 計 156,294,986 3,481,034 合 計 156,294,986 3,481,034 28 委員會保險局 決算累計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合計 137,547,732 78,534,618 4,068,038 2,432,160 26,771,318 1,565,949 8,403,210 7,488,785 8,283,654 19,095,935 182,221 1,604,642 443,903 3,130,411 639,435 141,330 28,254 223,000 2,812,372 7,472,146 1,694,920 100,407 414,026 43,108 8,560 157,200 3,126,353 167,282 2,755,180 203,891 6,000 6,000 159,776,020 159,776,020 29 金融監督管理 繳付公庫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加項 減項: 歲入實現數 項目 歲入待納庫數 以前年度待 (1) (2) 納庫繳庫數 (3) 合計 162,351 0 0 本年度 162,351 0 0 0566300303 3,343 0 0 資料使用費 0766300103 56,183 0 0 租金收入 0766300500 4,100 0 0 廢舊物資售價 1266300210 98,725 0 0 其他雜項收入 以前年度 0 0 0 一、以前年度應收(保留)數 0 0 0 二、以前年度歲入納庫款 0 0 0 三、收回以前年度支出賸餘款 0 0 0 1. 以前年度已撥繳之暫付、預付款 0 0 0 支用收回 2. 審計部修正減列支出實現數 0 0 0 3. 審計部修正減列應付數-已撥款 0 0 0 4. 審計部修正減列支出保留數-已撥 0 0 0 款 5. 保留數、應付款-已撥款部分收回 0 0 0 不再繼續支用 6. 收回以前年度撥款之存出保證金 0 0 0 7. 收回以前年度撥款之零用金 0 0 0 8. 領用以前年度撥款之材料 0 0 0 四、收回剔除經費 0 0 0 30 委員會保險局 數分析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加項 繳付公庫數 (9)=(1)-(2)+(3)+ 以前年度撥款於本年度繳還數 預收款 剔除經費 (4)+(5)+(6)+ 材料 存出保證金 其他應收款 (7) (8) (7)+(8) (4) (5) (6) 0 0 0 0 0 162,351 0 0 0 0 0 162,351 0 0 0 0 0 3,343 0 0 0 0 0 56,183 0 0 0 0 0 4,100 0 0 0 0 0 98,72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1 金融監督管理 公庫撥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加 項 歲出實現數 項目 (1) 預付款 材料 存出保證金 (2) (3) (4) 合計 165,554,302 0 0 0 本年度 165,554,302 0 0 0 一、本年度經費 159,776,020 0 0 0 4066300100 156,294,986 0 0 0 一般行政 4066300500 3,481,034 0 0 0 保險監理 二、統籌科目 5,778,282 0 0 0 7606205300 5,406,230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8903304500 372,052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以前年度 0 0 0 0 一、以前年度應付(保留)數 0 0 0 0 二、退還以前年度收入數 0 0 0 0 32 委員會保險局 數分析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加項 減項: 公庫撥入數 以前年度撥款於本年度實 歲出應付、保留數公 (8)=(1)+(2)+(3)+ 退還收入(預收)款 其他應收款 現數 庫未撥入數 (4)+(5)+(6)-(7) (5) (6) (7) 0 0 0 165,554,302 0 0 0 0 165,554,302 0 0 0 0 159,776,020 0 0 0 0 156,294,986 0 0 0 0 3,481,034 0 0 0 0 5,778,282 0 0 0 0 5,406,230 0 0 0 0 372,05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歲入餘絀(或減免、註銷)分析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餘 絀 數 (或減免、註銷數)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科目名稱及編號 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金額 % 110 0566300303-7 3,343 係提供民眾資料及查詢所收取之資料使用費。 資料使用費 0766300103-9 52,183 1,304.58 係板橋車站2樓與戶外餐廳間之人行穿越步道淨 租金收入 收益分配。 0766300500-9 4,100 係標售廢舊物資之財產收入。 廢舊物資售價 1266300210-8 2,725 2.84 其他雜項收入 小計 62,351 62.35 本年度合計 62,351 62.35 34 本 頁 空 白 35 金融監督管理 歲出賸餘(或減 中華民國 賸餘數 經常門 工作計畫 (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名稱及編號 金額 % 類型 金額 110 4066300100-8 531,014 0.34 2 300,268 一般行政 10 53,426 4066300500-6 主要係出國計畫受疫情影響,改採視 1,666,966 32.38 4 1,664,000 保險監理 訊會議方式辦理,相關經費移緩濟急 辦理異地及居家辦公所需防疫物品, 賸餘數166萬4千元依立法院決議辦理 繳庫。 10 2,966 4066309800-9 50,000 100.00 3 50,000 第一預備金 小計 2,247,980 1.39 2,070,660 本年度合計 2,247,980 1.39 2,070,660 36 委員會保險局 免、註銷)分析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經常門 資本門 備註 賸餘原因說明 賸餘原因說明 及相關改善措施 類型 金額 及相關改善措施 10 176,180 8 1,140 主要係出國計畫受疫情影響,改採視 0 訊會議方式辦理,相關經費移緩濟急 辦理異地及居家辦公所需防疫物品, 賸餘數166萬4千元依立法院決議辦理 繳庫。 0 0 177,320 177,320 37 金融監督管理 人事費 中華民國 預算數 人事費別 決算數(2)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1) 一、民意代表待遇 0 0 0 0 二、政務人員待遇 0 0 0 0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缺額18人係留職停薪5人,考試列 89,597,000 0 89,597,000 78,534,618 管缺7人,遴補中6人。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留職停薪5人之職務代理人,考試 0 0 0 4,068,038 列管缺職代7人,請假職代2人。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2,445,000 0 2,445,000 2,432,160 六、獎金 考績獎金決算數16,654,911元、年 20,757,000 0 20,757,000 26,771,318 終工作獎金決算數10,101,407元及 特殊功勳獎賞決算數15,000元, 合計26,771,318元。 七、其他給與 1,731,000 0 1,731,000 1,565,949 八、加班值班費 超時加班費決算數5,021,445元及 7,211,000 0 7,211,000 8,403,210 不休假加班費決算數3,381,765 元,合計8,403,210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0 0 0 0 十、退休離職儲金 7,906,000 0 7,906,000 7,488,785 十一、保險 8,201,000 0 8,201,000 8,283,654 十二、調待準備 為應業務需要,支付勞力外包公 0 0 0 0 司之勞務承攬經費,包括: 1.勞務承攬:辦理行政、文書處 理及檔案資料整理作業委外進用5 名登記桌,決算數1,820,721元。 2.辦理辦公室清潔勞務委外1人, 決算數385,816元。 3.辦理辦公大樓保全勤務委外2 人,決算數1,211,277元。 合 計 137,848,000 0 137,848,000 137,547,732 38 委員會保險局 分析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人 比較增減數 員工人數 金額 說明 % 預計數 實有數 (3)=(2)-(1) 0 0 0 0 0 0 -11,062,382 -12.35 108 90 缺額18人係留職停薪5人,考試列 管缺7人,遴補中6人。 4,068,038 0 14 留職停薪5人之職務代理人,考試 列管缺職代7人,請假職代2人。 -12,840 -0.53 6 6 6,014,318 28.97 0 0 考績獎金決算數16,654,911元、年 終工作獎金決算數10,101,407元及 特殊功勳獎賞決算數15,000元, 合計26,771,318元。 -165,051 -9.54 0 0 1,192,210 16.53 0 0 超時加班費決算數5,021,445元及 不休假加班費決算數3,381,765 元,合計8,403,210元。 0 0 0 -417,215 -5.28 0 0 82,654 1.01 0 0 0 0 0 為應業務需要,支付勞力外包公 司之勞務承攬經費,包括: 1.勞務承攬:辦理行政、文書處 理及檔案資料整理作業委外進用5 名登記桌,決算數1,820,721元。 2.辦理辦公室清潔勞務委外1人, 決算數385,816元。 3.辦理辦公大樓保全勤務委外2 人,決算數1,211,277元。 -300,268 -0.22 114 110 39 金融監督管理 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 中華民國 補、捐(獎)助金額 受補、捐(獎)助單位 補、捐(獎)助計 列支科目名稱 決算數 名稱 畫名稱 預算數(1) 已撥數 未撥數 九、獎助 6,000 6,000 0 6.獎勵及慰問 6,000 6,000 0 退(休)職人員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一般行政 6,000 6,000 0 小 計 6,000 6,000 0 合 計 6,000 6,000 0 40 委員會保險局 關或團體個人經費報告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計畫執 是否納 計畫完成結餘款 行情形 入受補 助單位 預決算 已 未 預算 計畫未完成原因 備註 收回繳庫 比較增減數 完 完 金額 日期 合計(2) (3)=(1)-(2) 成 成 是 否 6,000 0 九、獎助 0 6,000 0 6.獎勵及慰問 0 6,000 0 V V 退(休)職人員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0 6,000 0 小 計 0 6,000 0 合 計 0 41 金融監督管理 出國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經費來源 出 年 國 用途別科目 預算(保留) 決算金額 類 出國計畫名稱及內容簡述 度 工作計畫 (二級) 金額 (含保留數) 別 別 改為視訊 00 00 110 4066300500-6 200300 219,000 0 (6) 出席美全國州保險監理官協會(NAIC)保險 保險監理 教育訓練費 監理官訓練計畫 00 00 小 計 219,000 0 改為視訊 00 00 110 4066300500-6 207800 2,705,000 0 (4) 出席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IAIS)各類相關會議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改為視訊 00 00 110 4066300500-6 207800 100,000 0 (4) 參加亞洲保險監理官論壇(AFIR)會議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改為視訊 00 00 110 4066300500-6 207800 148,000 0 (4) 各國保險監理機關舉辦之相關會議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改為視訊 00 00 110 4066300500-6 207800 395,000 0 (4) 參加國際保險組織舉辦之保險相關會議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取消辦 00 00 110 4066300500-6 207800 35,000 0 (4) 公益財團法人亞洲人壽保險振興中心(OLICD)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保險會議研討會 改為視訊 00 00 110 4066300500-6 207800 40,000 0 (4) 財團法人國際保險振興會(FALIA)保險會議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改為視訊 00 00 110 4066300500-6 207800 107,000 0 (4) 參加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舉辦之亞太防制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洗錢年會及相關會議 改為視訊 00 00 110 4066300500-6 207800 107,000 0 (4) 參加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舉辦之防制洗錢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及打擊資恐評鑑人員訓練暨研討會議 改為視訊 00 00 110 4066300500-6 207800 623,000 0 (4) 出席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之保險相關會 保險監理 國外旅費 議 00 00 小 計 4,260,000 0 00 00 110年度合計 4,479,000 0 42 委員會保險局 情形報告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地點 出國人員 報告提出日期 報告建議採納情形 起訖日期 服務單位(部 建議 已採行 未採行 研議中 備註 國家 城市 姓名 年 月 日 門)及職稱 項數 項數 項數 項數 9,000 保險 (6) 10 0 0 0 0 0 受疫情影響,改為視訊 辦理。 9,0000 0 0 0 0 5,000 (4) 會議 10 0 0 0 0 0 受疫情影響,改為視訊 辦理。 0,000 (4) 10 0 0 0 0 0 受疫情影響,改為視訊 辦理。 8,000 (4) 10 0 0 0 0 0 受疫情影響,改為視訊 辦理。 5,000 (4) 10 0 0 0 0 0 受疫情影響,改為視訊 辦理。 5,000 (4) 10 ICD)0 0 0 0 0 受疫情影響,取消辦 理。 險會議 0,000 (4) 10 0 0 0 0 0 受疫情影響,改為視訊 辦理。 7,000 (4) 10 防制0 0 0 0 0 受疫情影響,改為視訊 辦理。 7,000 (4) 10 洗錢0 0 0 0 0 受疫情影響,改為視訊 辦理。 關會 3,000 (4) 10 0 0 0 0 0 受疫情影響,改為視訊 辦理。 0,0000 0 0 0 0 9,0000 0 0 0 0 43 金融監督管理 赴大陸地區計畫 中華民國 經費來源 赴 大 陸 年 地 用途別科目 預算(保留) 決算金額 工作內容簡述 度 工作計畫 區 (二級) 金額 (含保留數) 類 別 別 110 4066300500-6 207500 58,000 0 (4) 受疫情影響,改為視訊 0 大陸地區保險相關會議 00 保險監理 大陸地區旅費 辦理。 110 4066300500-6 207500 88,000 0 (4) 受疫情影響,改為視訊 0 保險集團監理相關會議 00 保險監理 大陸地區旅費 辦理。 小 計 146,000 0 0 00 110年度合計 146,000 0 0 00 44 委員會保險局 執行情形報告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大陸地區保險相關會議 地點 赴大陸地區人員 報告提出日期 報告建議採納情形 起訖日期 省(自治區、 服務單位(部 建議 已採行 未採行 研議中 備註 直轄市或特 城市 姓名 年 月 日 門)及職稱 項數 項數 項數 項數 別行政區) 0 0 0 4066300500-6 0 受疫情影響,改為視訊 207500 110 (4) 58,000 0 保險監理 辦理。 大陸地區旅費 0 0 0 4066300500-6 0 受疫情影響,改為視訊 207500 110 (4) 88,000 0 保險監理 辦理。 大陸地區旅費 0 0 0 小 計 0 146,000 0 0 0 0 0110年度合計 146,000 0 45 金融監督管理 調整年度預算支應 中華民國110年 移緩濟急經費來源 動支原因 金額 年度 預算科目 (5)=(1)+(2)+(3)+(4) 防疫 110 保險監理 1,180,000 小計 1,180,000 合計 1,180,000 46 委員會保險局 災害防救經費報告表 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截至本年度止支用情形 使用說明 備註 實支數(1) 應付數(2) 保留數(3) 賸餘數(含減免或註銷數)(4) 1,003,820 0 0 176,180 因應本局防治 COVID-19疫情 購置筆記型電 腦、視訊設備 及投影機等所 需經費。 1,003,820 0 0 176,180 1,003,820 0 0 176,180 47 金融監督管理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經 常 經 常 移 轉 受僱人員 商品及勞務 土地租金支 債務利息 對家庭及民間 報酬 購買支出 出 對企業 職能別分類 非營利機構 總 計 143,589 18,833 0 0 0 6 01一般公共事務 137,811 15,352 0 0 0 6 02防衛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4教育 372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5,406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3,481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0 0 0 0 0 0 48 委員會保險局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資 本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本 移 轉 經常支出 對非營業特種 對政府 對國外 合計 對營業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基金 0 0 162,428 0 0 0 0 0 0 153,16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7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40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48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9 金融監督管理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資 本 支 出 資 本 移 轉 固定資本形成 土地 無形資 對家庭及民間 對政府 對國外 購入 產購入 住宅 非住宅房屋 職能別分類 非營利機構 總 計 0 0 0 0 0 0 0 01一般公共事務 0 0 0 0 0 0 0 02防衛 0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0 0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0 0 0 0 0 0 0 50 委員會保險局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固 定 資 本 形 成 資本支出 總計 機器及其他設 合計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資訊軟體 土地改良 備 0 0 0 3,126 0 3,126 165,554 0 0 0 3,126 0 3,126 156,29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7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40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48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平衡表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科 目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科 目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1 資產 688,186,134 555,624,485 2 負債 490,216,228 355,710,201 11 流動資產 490,216,228 355,710,201 21 流動負債 25,884 2,855 110103 專戶存款 490,216,228 355,710,201 210302 應付代收款 25,884 2,855 14 固定資產 196,509,319 197,755,254 28 其他負債 490,190,344 355,707,346 140101 土地 84,735,182 84,735,182 280301 存入保證金 490,190,344 355,707,346 140401 房屋建築及設備 148,634,967 148,634,967 3 淨資產 197,969,906 199,914,284 減:140402 累計折舊─ -42,603,986 -40,152,386 31 資產負債淨額 197,969,906 199,914,284 房屋建築及設備 140501 機械及設備 13,636,255 10,747,293 310101 資產負債淨額 197,969,906 199,914,284 減:140502 累計折舊─ -8,740,415 -7,189,319 機械及設備 140601 交通及運輸設備 1,655,404 1,678,404 減:140602 累計折舊─ -1,616,578 -1,611,447 交通及運輸設備 140701 雜項設備 5,976,971 5,810,576 減:140702 累計折舊─ -5,168,481 -4,898,016 雜項設備 16 無形資產 1,460,587 2,159,030 160102 電腦軟體 1,460,587 2,159,030 合 計 688,186,134 555,624,485 合 計 688,186,134 555,624,485 附註: 保證品(應付保證品) 112,562,758,066元 52 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ˉ 收入支出表 ˉ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科目名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比較增減數 (1) (2) (3)=(1)-(2) 收入 165,716,653 154,546,824 11,169,829 公庫撥入數 165,554,302 154,399,150 11,155,152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11,000 -11,000 規費收入 3,343 1,129 2,214 財產收益 60,283 4,292 55,991 其他收入 98,725 131,253 -32,528 支出 167,726,449 157,323,559 10,402,890 繳付公庫數 162,351 147,674 14,677 人事支出 143,326,014 132,092,223 11,233,791 業務支出 19,095,935 20,027,953 -932,018 獎補助支出 6,000 6,000 0 財產損失 1,594 0 1,594 折舊、折耗及攤銷 5,134,555 5,049,709 84,846 收支餘絀 -2,009,796 -2,776,735 766,939 5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專戶存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490,216,228 本年度部分 490,216,228 02 489,945,600 國庫存款戶 03 244,744 國庫保管款戶 05 25,884 國庫代收款戶 總 計 490,216,228 5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土地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84,735,182 本年度部分 84,735,182 總 計 84,735,182 5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房屋建築及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48,634,967 本年度部分 148,634,967 總 計 148,634,967 5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累計折舊─房屋建築及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42,603,986 本年度部分 42,603,986 總 計 42,603,986 5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機械及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0,700,293 本年度部分 10,700,293 預算性質部分 2,935,962 本年度部分 2,935,962 110 2,935,962 一百一十年度 4066300100-8* 2,935,962 一般行政 總 計 13,636,255 5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累計折舊─機械及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8,740,415 本年度部分 8,740,415 總 計 8,740,415 5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交通及運輸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655,404 本年度部分 1,655,404 總 計 1,655,404 6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累計折舊─交通及運輸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616,578 本年度部分 1,616,578 總 計 1,616,578 6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雜項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5,786,580 本年度部分 5,786,580 預算性質部分 190,391 本年度部分 190,391 110 190,391 一百一十年度 4066300100-8* 190,391 一般行政 總 計 5,976,971 6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累計折舊─雜項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5,168,481 本年度部分 5,168,481 總 計 5,168,481 6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電腦軟體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460,587 本年度部分 1,460,587 總 計 1,460,587 6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保證品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12,562,758,066 本年度部分 21,191,050,000 110 21,191,050,000 一百一十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 01 800,000 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金非 國庫保管品戶(#226) 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不予 發還。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 02 21,190,250,000 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金非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不予 發還。 以前年度部分 91,371,708,066 094 167,600,000 九十四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 01 4,500,000 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金非 國庫保管品戶(#226) 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不予 發還。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 02 163,100,000 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金非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不予 發還。 096 40,008,066 九十六年度 6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保證品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 01 4,758,066 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金非 國庫保管品戶(#226) 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不予 發還。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 02 35,250,000 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金非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不予 發還。 097 448,600,000 九十七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 02 448,600,000 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金非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不予 發還。 098 2,507,300,000 九十八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 02 2,507,300,000 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金非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不予 發還。 100 187,500,000 一百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 02 187,500,000 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金非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不予 發還。 101 17,786,000,000 一百零一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 02 17,786,000,000 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金非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不予 發還。 6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保證品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2 3,031,800,000 一百零二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 02 3,031,800,000 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金非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不予 發還。 103 1,872,400,000 一百零三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 02 1,872,400,000 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金非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不予 發還。 104 8,883,200,000 一百零四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 02 8,883,200,000 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金非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不予 發還。 105 6,742,700,000 一百零五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 02 6,742,700,000 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金非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不予 發還。 106 3,143,900,000 一百零六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 02 3,143,900,000 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金非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不予 發還。 6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保證品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7 16,488,600,000 一百零七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 02 16,488,600,000 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金非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不予 發還。 108 5,214,900,000 一百零八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 02 5,214,900,000 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金非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不予 發還。 109 24,857,200,000 一百零九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 實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 02 24,857,200,000 庫之中央政府公債;本保證金非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俟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不予 發還。 總 112,562,758,066 計 6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25,884 本年度部分 25,884 110 25,884 一百一十年度 01 8,461 代扣公保費 110 09 08 100198 收入傳票 6,157 收到屈晉平110/8/25~111/2/22公保費 (506+3,448*5+2,709) 110 12 20 100332 收入傳票 938 收到111年1月代收款黃盈銘公保費 110 12 23 100333 收入傳票 1,366 收到111年1月代收款盧重成公保費、 退撫基金 03 5,087 代扣健保費--職員 110 09 08 100198 收入傳票 2,258 收到屈晉平110/8/25~111/2/22健保費 (1,129*6) 111 01 05 100347 收入傳票 2,829 收到凌婉真(110/12/22~110/12/31)薪 資代扣健保費 06 12,254 代扣退撫基金 110 12 23 100333 收入傳票 12,254 收到111年1月代收款盧重成公保費、 退撫基金 99 82 其他代收款 110 12 24 100334 收入傳票 82 代收李自強資料使用費 總 計 25,884 6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490,190,344 本年度部分 161,780,286 110 161,780,286 一百一十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實 01 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庫之現 161,700,000 保險業保證金 金;本保證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 成清算,不予發還。 台灣經濟新報辦理「110年度RBC制 度以Beta值調整係數之方法論所需 03 16,200 資料庫系統軟體資料庫暨使用」履 履約保證金 約保證金16,200元。 (110/12/12~111/12/11) 1.鴻儒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辦理 「辦公室高架地板更新採購案」保 固保證金13,106元。 (110/1/27~112/1/26) 2.易全影音有限公司辦理「多功能 室視聽音響設備安裝財物採購案」 保固保證金13,500元。 (110/6/17~112/6/16) 3.撰美室內裝修事業有限公司辦理 「1721多功能會議室系統櫃暨東側 茶水間電器櫃採購案」保固保證金 04 64,086 9,300元。(110/7/22~112/7/22) 保固保證金 4.擎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0年 「視訊設備財物採購」採購案保固 保證金5,000元。 (110/8/24~115/8/23) 5.竣鑫興業有限公司辦理110年「消 防安全設備」財物採購案保固保證 金19,017元。(110/10/7~112/10/6) 6.鴻儒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辦理 「辦公室高架地板更新採購案」第2 期款保固保證金4,163元。 (110/11/13~112/11/12) 7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以前年度部分 328,410,058 097 26,145,600 九十七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實 01 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庫之現 26,145,600 保險業保證金 金;本保證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 成清算,不予發還。 098 2,000,000 九十八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實 01 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庫之現 2,000,000 保險業保證金 金;本保證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 成清算,不予發還。 100 22,200,000 一百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實 01 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庫之現 22,200,000 保險業保證金 金;本保證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 成清算,不予發還。 101 90,500,000 一百零一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實 01 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庫之現 90,500,000 保險業保證金 金;本保證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 成清算,不予發還。 102 23,500,000 一百零二年度 7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實 01 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庫之現 23,500,000 保險業保證金 金;本保證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 成清算,不予發還。 103 14,600,000 一百零三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實 01 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庫之現 14,600,000 保險業保證金 金;本保證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 成清算,不予發還。 104 15,900,000 一百零四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實 01 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庫之現 15,900,000 保險業保證金 金;本保證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 成清算,不予發還。 105 49,200,000 一百零五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實 01 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庫之現 49,200,000 保險業保證金 金;本保證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 成清算,不予發還。 106 22,700,000 一百零六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實 01 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庫之現 22,700,000 保險業保證金 金;本保證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 成清算,不予發還。 107 19,100,000 一百零七年度 7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實 01 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庫之現 19,100,000 保險業保證金 金;本保證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 成清算,不予發還。 108 26,700,000 一百零八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實 01 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庫之現 26,700,000 保險業保證金 金;本保證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 成清算,不予發還。 109 15,864,458 一百零九年度 係保險業者依規定按資本或基金實 01 收總額15%等繳存保證金於國庫之現 15,700,000 保險業保證金 金;本保證金非俟宣告停業依法完 成清算,不予發還。 碩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0年 03 保險局受理民眾陳情及金融消費爭 24,500 履約保證金 議案件」履約保證金24,500元。 (110/1/1~110/12/31) 1.易宇科技有限公司辦理「109年無 線簡報系統及無線簡報分享器採購 案」保固保證金20,000元。 (109/7/23~112/7/22) 2.鴻儒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辦理 「109年辦公室高架地板更新採購 案」保固保證金10,318 元。 04 (109/8/19~111/8/18) 139,958 保固保證金 3.鴻儒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辦理 「109年辦公室高架地板更新採購案 第二、三期」保固保證金13,640 元。(109/12/2~111/12/1) 4.祿寶營造有限公司辦理「辦公空 間裝修設計及施工統包工程案」保 固保證金96,000元。 (110/1/8~112/1/8) 490,190,344 總 計 7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應付保證品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12,562,758,066 01 10,058,066 國庫保管品戶(#226) 02 112,552,700,000 登錄公債券戶(#10001) 總 計 112,562,758,066 74 本 頁 空 白 75 金融監督管理 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遞 中華民國 以前年度累計折舊(耗) 取得成本 科 目 /長期投資評價 (1) (2) 長期投資 0 0 土地 84,735,182 0 土地改良物 0 0 房屋建築及設備 148,634,967 -40,152,386 機械及設備 10,747,293 -7,189,319 交通及運輸設備 1,678,404 -1,611,447 雜項設備 5,810,576 -4,898,016 收藏品及傳承資產 0 0 權利 0 0 小 計 251,606,422 -53,851,168 租賃資產 0 0 租賃權益改良 0 0 購建中固定資產 0 0 遞耗資產 0 0 電腦軟體 2,159,030 0 發展中之無形資產 0 0 其他無形資產 0 0 什項資產 0 0 小 計 2,159,030 0 合 計 253,765,452 -53,851,168 備註: 1.110年3月報廢財產一批(含保溫箱、電話傳真機、空氣過濾機、開(熱)水爐、印表機),成本159,414元,累計折舊157,820 元,財產交易損失1,594元。 2.110年4月本會撥入監視機1架65,418元。 76 委員會保險局 耗資產及無形資產變動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成本變動 本年度累計折舊(耗) 期末帳面金額 增加數 減少數 /長期投資評價變動數 (6)=(1)+(2)+(3)-(4)+(5) (3) (4) (5) 0 0 0 0 0 0 0 84,735,182 0 0 0 0 0 0 -2,451,600 106,030,981 2,935,962 47,000 -1,551,096 4,895,840 0 23,000 -5,131 38,826 255,809 89,414 -270,465 808,490 0 0 0 0 0 0 0 0 3,191,771 159,414 -4,278,292 196,509,31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698,443 0 1,460,587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698,443 0 1,460,587 3,191,771 857,857 -4,278,292 197,969,906 7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決算與會計收支對照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預算項目 決算數 調整數 會計收支 會計科目 歲入 162,351 165,554,302 165,716,653 收入 ˉ - 165,554,302 165,554,302 ˉ公庫撥入數 ˉ稅課收入 - - - ˉ稅課收入 ˉ罰款及賠償收入 - - - ˉ罰款及賠償收入 ˉ規費收入 3,343 - 3,343 ˉ規費收入 ˉ財產收入 60,283 - 60,283 ˉ財產收益 ˉ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 - - ˉ投資收益 ˉ捐獻及贈與收入 - - - ˉ捐獻及贈與收入 ˉ其他收入 98,725 - 98,725 ˉ其他收入 歲出 165,554,302 2,172,147 167,726,449 支出 ˉ - 162,351 162,351 ˉ繳付公庫數 ˉ人事費 143,326,014 - 143,326,014 ˉ人事支出 ˉ業務費 19,095,935 - 19,095,935 ˉ業務支出 ˉ獎補助費 6,000 - 6,000 ˉ獎補助支出 ˉ設備及投資 3,126,353 -3,126,353 -ˉ ˉ - 1,594 1,594 ˉ財產損失 ˉ - - - ˉ投資損失 ˉ債務費 - - - ˉ利息費用及手續費 ˉ - 5,134,555 5,134,555 ˉ折舊、折耗及攤銷 ˉ - - - ˉ其他支出 歲計餘絀 -165,391,951 163,382,155 -2,009,796 收支餘絀 備註:1.「公庫撥入數」調整數165,554,302元,係歲出實現數165,554,302元。2.「繳付公庫數」調整數162,351元,係歲入實現數162,351 元。3.設備及投資調整數-3,126,353元,係配合會計法刪除第二十九條條文,採購即認列為財產,不認列為支出。4.「財產損失」調整數 1,594元,係報廢保溫箱、電話傳真機、空氣過濾機、開(熱)水爐、印表機等財產交易損失。5.「折舊、折耗及攤銷」係配合會計法刪除 第二十九條條文,不再另行設置資本資產帳,固定資產、遞耗資產及無形資產所提之折舊、折耗及攤銷應認列為支出,爰調整數 5,134,555元為本年度提列折舊(耗)4,436,112元+本年度電腦軟體累計攤銷數698,443元。 7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現 金 出 納 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項 目 及 摘 要 金 額 收項 一、上期結存 355,710,201 ˉ(一).專戶存款 355,710,201 二、本期收入 295,151,949 ˉ(一).本年度歲入 162,351 ˉˉ1.實現數 162,351 ˉˉ(1).其他 162,351 ˉ(二).應付代收款淨增(減)數 23,029 ˉ(三).存入保證金淨增(減)數 134,482,998 ˉ(四).公庫撥入數 165,554,302 ˉˉ1.本年度歲出撥款 165,554,302 ˉ(五).資產負債淨額淨增(減)數 -5,070,731 ˉˉ1.未涉公庫撥入數、繳付公庫數、應收(付)帳款之項目 -5,070,731 ˉˉ(1).財產交易利益(損失) -1,594 ˉˉ(2).折舊、折耗及攤銷(-) -5,134,555 ˉˉ(3).其他影響非流動資產之項目 65,418 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 收 項 總 計 650,862,150 付項 一、本期支出 160,645,922 ˉ(一).本年度歲出 165,554,302 ˉˉ1.實現數 165,554,302 ˉˉ(1).取得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遞耗資產、無形資產) 3,126,353 ˉˉ(2).其他 162,427,949 ˉ(二).固定資產淨增(減)數_扣除因公庫撥入數/繳付公庫數/應付帳款/應收帳款增(減)之固定資產 -4,372,288 ˉ(三).無形資產淨增(減)數_扣除因公庫撥入數/繳付公庫數/應付帳款/應收帳款增(減)之無形資產 -698,443 ˉ(四).繳付公庫數 162,351 ˉˉ1.本年度歲入繳庫 162,351 二、本期結存 490,216,228 ˉ(一).專戶存款 490,216,228 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 付 項 總 計 650,862,150 7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國有財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分類項目 單位 數量 價值 備註 84,735,182 筆 4 土地 公頃 0.094407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0 0 106,030,981 棟 40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4,507.71 房屋建築及 棟 0 設備 宿 舍 平方公尺 0.00 其 他 個 0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450 4,895,840 38,826 船 艘 0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 設備 汽(機)車 輛 2 其 他 件 16 808,490 圖 書 冊(套) 4 雜項設備 其 他 件 188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0 0 總 值 196,509,319 8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珍貴動產、不動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分類項目 單位 數量 價值 備註 0 本局無珍貴動產、不動產。 筆 0 土地 公頃 0.000000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0 0 0 棟 0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0.00 房屋建築及 棟 0 設備 宿 舍 平方公尺 0.00 其 他 個 0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0 0 0 船 艘 0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 設備 汽(機)車 輛 0 其 他 件 0 0 圖 書 冊(套) 0 雜項設備 博 物 件 0 其 他 件 0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0 0 總 值 0 8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壹 總預算部分 一、通案決議部分 (一) 110 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減用途別項目 業依統刪決議整編本局 110 年度單 決議如下: 位預算。 1. 減列大陸地區旅費 40%。 2. 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現行法律明 文規定支出)5%。 3. 減列委辦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4. 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 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 5. 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 3%。 6. 一般事務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7. 減列政令宣導費 20%。 8. 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及資 產作價投資)6%。 9. 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不含 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及 一般性補助款)5%。 11.前述 1 至 6 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2.前述 9 至 10 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3.前述 1 至 10 項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則調整 者,可提出其他可刪減項目,經主計總處審核同意 後予以代替補足。 14.如總刪減數未達 255 億元(約 1.18%),另予補足。 11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項目 如下: 1. 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40%,其中國家發展委員會、 原住民族委員會、役政署、移民署、賦稅署、關務 署及所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 國家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 院、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 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調查局、工業 局、智慧財產局、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 所屬、鐵道局及所屬、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林業 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漁業署及所屬、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糧署及所屬、海洋委 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 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8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2. 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 外,其餘統刪 5%,其中國家安全會議、行政院、主 計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國立故宮博物院、檔 案管理局、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 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考選部、銓敘部、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 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 移民署、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國防部所屬、財政 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 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體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 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臺灣高等檢 察署、調查局、工業局、智慧財產局、加工出口區 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能源局、交通部、 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 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勞動基金 運用局、僑務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 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 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 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 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種苗改 良繁殖場、臺中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 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農糧署及所屬、環境檢 驗所、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園 區管理局、保險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 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3. 委辦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 中國家安全會議、行政院、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立 法院、考試院、銓敘部、內政部、移民署、外交及 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所屬、國庫署、國家教育研 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 矯正署及所屬、經濟部、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運 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農業委員會、家畜衛 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 育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 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 8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局及所屬、環境檢驗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南 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 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4. 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 機械設備養護費:統刪5%,其中行政院、主計總處、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國立故宮博物院、檔案管理局、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公平交易委員會、立法院、銓 敘部、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 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 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 內政部、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領事事務局、外 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 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 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 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教育部、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 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 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 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 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 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 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 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 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 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 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 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 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 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 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 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 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 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民用航 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 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原 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家畜衛生試驗所、特有 8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 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 融局、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環境檢驗所、新竹科學 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 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 軍事裝備及設施:統刪 3%。 6. 一般事務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 其中總統府、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公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 播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立法院、最高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 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 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 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 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 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 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 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 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 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 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試院、考選部、審計部、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 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 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警政署及所屬、 消防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國防部所 屬、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 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 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 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 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 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 8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 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 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 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 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 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 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 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 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 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 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 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 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 局、家畜衛生試驗所、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 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中央健康保險署、毒 物及化學物質局、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 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改以 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 政令宣導費:統刪 20%。 8. 設備及投資:除法律義務支出及資產作價投資不刪 外,其餘統刪 6%,其中立法院、最高法院、高雄高 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智慧財產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士林 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南投 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 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 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 院、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 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 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消防署及 所屬、役政署、建築研究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 8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局、中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 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 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行政 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 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 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 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 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 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 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 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 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 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 局、經濟部、工業局、水利署及所屬、中央氣象局、 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9.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法律義 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司法院、內政部、 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法務部、臺灣臺北 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 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 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 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 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 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 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 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標準檢驗 局及所屬、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 屬、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漁業 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環境保護署、 文化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洋 8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及一般性補助 款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人事行政總處、役政 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 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 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 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交通部、公路總局 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 疫檢疫局及所屬、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二) 為利公開透明,並讓立法院監督各行政機關及基金預算 謹遵照決議辦理。 執行情形,俾利發揮預算財務效益,爰請自 111 年度 起各機關編列政策宣導經費應於單位預算書或附屬單 位預算書中以表列方式呈現預算科目、金額、預計執行 內容等,以利外界監督。 (三) 為公開透明,並利立法院監督預算執行情形,政府各機 謹遵照決議辦理。 關編列廣告費用及宣傳費用,須符合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規定,按季將辦理方式、政策效益及執行情形函送立 法院備查,俾利政府預算發揮最大效益。 (四) 有關部分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如經濟部所轄財團法人 本局現無國有不動產提供財團法 工業技術研究院等 11家及文化部所轄財團法人中央通 人無償使用情形。 訊社等 3 家長期無償使用國有不動產,無償使用國有 不動產作為實驗室、辦公處所、倉庫或職員宿舍等,尚 無相關法令許可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得以長期無償使 用國有不動產,卻將自有不動產出租以賺取租金收入, 使用期間最長有超過 50 年者,多數亦長達 2、3、40 年 之久,其合理性,有待商榷。鑑於國有不動產為國家重 要資源,政府機關應善盡管理之責任,並為妥適有效之 運用,應請行政院責成各主管機關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全面清查,及妥適處理國有不動產提供財團法人無償使 用情形,並研議短期保障國有財產權益及長期整體規劃 有效運用方案,俾利符合國有財產法令之規範,及提升 國有財產運用效益,增加財政收入,爰請行政院於 6 個 月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五) 為完備科技創新研發環境,邁向智慧國家,110 年度中 非本局職掌業務。 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科技發展計畫經費 969 億元,加 計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 3 期特別預算案編列 200 億元、國防科技經費 104 億元、營業與非營業特 8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種基金編列 256億元,合共 1,529 億元,較 109 年度 相同基礎增加 27 億元,增幅 1.8%。另依據科學技術 基本法第 5 條規定,為推廣政府出資之應用性科學技 術研究發展成果,政府應監督或協助法人、業學界等執 行研究發展單位,將研究發展成果轉化為實際之生產或 利用。惟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其中經濟部 105 至 108 年度科技專案計畫取得國內、外專利,分 別 1,956 件、1,799 件、1,651 件、1,566 件,總計 6,972 件,件數呈現逐年趨減,已取得之專利超過6 年尚未應 用者並逾 7,000 件,近 3 年增幅將近五成,且未使用 專利每年相關管理維護費用達億元。鑑於研發成果攸關 產業發展,近來國內、外業界為增進自己產業競爭力, 已紛紛將專利權轉為營業秘密,我國除重視專利權保護 外,更應將營業秘密妥為管控,以防資訊外洩,爰請行 政院將近 3 年整體對科技研發經費預算執行、科技研 發成果績效及管控機制等相關事項於 3 個月內向立法 院各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六) 110 年度公共建設計畫預算共編列 5,340 億元,包括 非本局職掌業務。 公務預算 1,324 億元、特別預算 1,041 億元、營業基 金 1,386 億元及非營業基金 1,589 億元,金額極為龐 大,計畫項目亦極多,主要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個案 計畫管制評核作業要點」辦理管考,評核著重於個案計 畫年度目標達成情形、經費運用及執行進度等,國家發 展委員會於 107 年 1 月起推動預警機制,將計畫「潛 藏無法如期達成風險」、「預定工作進度明顯配衡失當」 等列入預警計畫篩選原則,整體計畫之執行亦納入考 量,國家發展委員會於同年 10 月修正「行政院及所屬 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將營運評估納入規 範,明訂個案計畫執行完成後,各機關應作總結評估報 告,並回饋至計畫審議及先期作業階段,國家發展委員 會亦應適時辦理各項評估之複評,惟國家發展委員會 108年度總結評估複評比率僅 11.54%,且 106 及 107 年度複評發現,如繳庫率偏高或經費控管不良、規劃及 執行能力待加強,未進行經濟效益分析等諸多情形,重 要且相似問題一再被提出,又部分公共建設計畫先期規 劃未臻完善,未能落實監督控管廠商履約狀況致計畫頻 仍修正、停(緩)辦或內容修正幅度頗大,顯見國家發 展委員會評估、審議未能發揮成效,淪為紙上作業,爰 請行政院檢討公共建設計畫審議、預警及管控等機制, 8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針對前揭內容提 出書面報告。 (七) 5G 具有「高頻寬(eMBB)」、「多連結(mMTC)」及 謹遵照決議配合辦理。 「低延遲/高可靠(URLLC)」等特點,有別於 4G 封閉 式核心網路架構,5G 網路採用大量軟體功能模組、核 心網路雲端虛擬化設計,且第三方服務提供者可透過電 信業者之多接取邊緣運算提供用戶高速、低延遲服務。 然而開放式設計,使得 5G 網路面臨之資安威脅較以往 更嚴峻且多元。行政院資通安全處已制訂「107-114年 資安產業發展行動計畫」,推動策略並持續檢討資通安 全管理法及資安相關規範內容;經濟部亦規劃建置 5G 網路資安檢測及驗證實驗室,並完成 5G資安偵防平台 雛型。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配合 5G 釋照時程,修增 訂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及行動寬頻系統審驗技術規 範等法規。上開工作各主責部會雖已達成階段性目標, 惟因應未來 5G 應用場域陸續開放後,恐將面臨各種新 興資安威脅與攻擊,鑑於國內 5G 網路資安防護機制尚 未完備,相關評估及強化 5G 網路業者之資安防護能力 工作仍待完成,行政院應督促各主管相關機關持續調適 法規並促進資安業者參與 5G 應用場域實驗,以強化資 通安全之防禦能量,爰請行政院將各主管機關 5G 網路 資安防護之規範、相關機制、執行成效,於 6 個月內 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9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八) 106 至 110 年度經濟部及科技部 5G 相關計畫補助經 非本局職掌業務。 費分別為 38 億 4,140 萬 8千元及 13 億 4,488 萬 3 千元,合計 51 億 8,629 萬 1 千元,補助金額極為可 觀,惟以近年補助 5G 相關計畫執行成效而言,經濟部 106 至 109 年截至 7 月底合計技術移轉,合作件數 193 件、技術暨專利移轉總收入 3 億 1,152 萬 7 千元及 促進國內外廠商投資 88 億 7,407 萬元,其中衍生產 值從 106 年度 20 億2,292 萬 5 千元增加至 108 年 度 34 億 6,600 萬元,增幅逾 71.34%;科技部 107 至 109 年截至 7 月底合計技術移轉,合作件數 5 件、技 術暨專利移轉總收入 1,627 萬元、促成產學合作件數 23 件及產學合作金額 3,714 萬 4 千元。由此觀之, 我國 5G 專利取得數量仍偏低,顯示對 5G 關鍵智財之 掌握程度及技術自主能量恐有不足,行政院應結合產官 學之力,共同研發 5G 前瞻關鍵技術,建立優勢 5G 核 心技術,將 5G 技術研發成果導入相關產業供應鏈,以 增加經濟產值,並提升我國 5G 通訊產業競爭力。 (九) 目前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達近 200 家,尚未 非本局職掌業務。 包括其再轉投資之眾多子(孫)公司,每年所獲配股息 係政府重要收入來源之一,重要性日增,惟各主管機關 對所轄公私合營事業之資訊公開程度未盡一致,於官網 所揭露相關資訊,內容差異頗大,有揭露亦僅有第一層 投資事業,有關再轉投資至第二層以下子、孫公司等, 不少為母公司持股百分之百者,公股仍具有主導權,對 高階經理人等均有決策權,屬於政府投資公私合營事業 範疇,相關資訊外界均無所知悉,易有低估政府投資事 業規模現象。鑑於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家數 極多且規模不小,為利社會大眾瞭解政府轉投資事業之 全貌,請行政院研擬訂定各主管部會應於官網公開資訊 之一致標準,並適用於公股具主導權(董、總由政府指 9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派)之再轉投資公司,衡量建立彙整資料之可行性,以 相同密度監督管理,減少資訊不對稱情形,以利各主管 機關之管理及國會監督,爰請行政院於 6 個月內向立 法院各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 依財團法人法第 67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規定,財團法 1. 本局轄管財團法人業依財團法 人與該法規定不符者,應自該法施行後 1 年內補正, 人法第 67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規 但情形特殊未能如期辦理,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延長 定辦理。 者,不在此限,延長期間以 1 年為限。然該法於 107 年 2. 本局轄管財團法人預、決算書 8 月 1 日公布,並自 108 年 2 月 1 日施行,迄今近 及定期查核情形業於本會網站 2 年,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截至 109 年 4 或該財團法人之網站公告。 月底止,部分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尚未完備財團法人法 相關規定,例如訂定內部制度及稽核制度、投資之項目 及額度、董事人數超逾 15 人或監察人未達 2 人等相 關規範,鑑於財團法人法賦予主管機關對政府捐助之財 團法人採高密度監督之權力,爰請法務部加強督促各主 管機關於 3 個月內儘速完成相關規範之訂定,及依財 團法人法第 56 條第 3 項規定,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之預算、決算書及定期查核情形,主管機關應於網站主 動公開之,以利社會大眾及國會監督,並請法務部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一) 有鑑於行政院在未擬定相關配套措施前便推動開放山 本項由教育部主政,該部業依決議 林政策,導致該政策推動近 1 年來,行政院所屬各部 於 110 年 4 月 22 日以臺教授體部 會之橫向聯繫與分工不足,山難數據不斷攀升、部落周 字第 1100014078 號函,將書面報 邊環境惡化、執行單位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內 告送立法院在案。 政部營建署所屬各國家公園管理處、消防救難系統或地 方政府等第一線公務單位疲於奔命。對此,行政院在未 有效解決現況與分工時,不得再行鬆綁相關山林政策, 避免無辜山友遇難死亡。 自開放山林政策推動以來,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109 年截至 12 月15 日的山難件數,已經創下 18 年以來 新高,將近 450 件,同時為 108 年之2 倍。查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轄管林道 81 條,總長 1,646 公里, 9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其中主要林道 15 條、274 公里;次要林道 35 條、932 公里;一般林道 31 條、440 公里。林道皆位於台灣生 態敏感地區,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每年卻僅編列 2 億元維護預算,平均每公里養護經費不到 15 萬元, 山區林道之維管根本無法保障遊客安全。又以內政部營 建署之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轄內之大鹿林道東線為 例,位於生態敏感區長達 19 公里之林道,近 5 年每 年平均養護預算僅 80 萬元,平均 1 公里養護經費 4 萬 元。 山難數增加,地方政府消防救災人員與經費未隨之增 加,導致經常性動用原住民族部落民力參與救難,然一 般民力於山區救援之保險與財產(車輛),政策皆未給 予適當保障,造成爭議不斷。因遊客量暴增及山難數 的增加,造成通往山林之原住民族部落交通與生活嚴重 困擾,山林主管與救難單位疲於奔命,在人力與經費毫 無增加之狀況,推動開放山林應待政策完備,爰請行政 院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內政、經濟、交 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二) 有鑑於我國於 103 年度公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明 非本局職掌業務。 定各級政府機關執行公約保障各項兒童及少年權利規 定所需之經費,應依財政狀況優先編列;然依中華民國 兒童健康聯盟提供之 2016 年兒童健康幸福指標-臺灣 與 OECD國家比較,我國 0 至 2 歲兒童接受幼托服務 之比例、3 至 5 歲兒童就讀於幼兒園之比例仍較大多 數 OECD 國家為差;目前我國幼兒園教師與教保員能量 不足且薪水偏低,而對於各種幼兒園之補助不僅複雜且 不公平,爰建請政府應研擬透過更公平的育兒津貼方 式,並研議儘早落實行政院宣示「私立幼兒園導師費與 教保津貼每月均達 3 千元」,保障幼教人員薪資,以 達到家長、教師、業者、幼兒乃致國家之多贏局面。 (十三) 國際疫情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加強邊境防 非本局職掌業務。 疫控管,110 年 1 月 15 日起國人返國,除了原本要 檢附的登機前 3 天內檢驗報告,如果不住防疫旅館、 選擇居家檢疫的人,必須簽署切結書,確定一人一戶, 同行者可同住,但非居家檢疫者不能同住。然而擁有多 戶空屋的家庭畢竟少數,有多位家人返台的家庭,就必 須求助防疫旅館,卻屢屢發生想替將回台的家人訂房, 怎麼找都訂不到;更擔心如果讓家人回家住,自己跟長 輩外出居住,會不會反而遭遇更高的風險。年節將至, 9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傳統返鄉團聚的習慣,恐引起急著返台過年的國人,未 找到檢疫處所就直接返台,目前出現「直接衝回來」的 違規事件,成為不確定因素,對防疫更是一大挑戰,顯 見疫情的暴衝、提升防疫等級,讓防疫旅館的需求暴增 供不應求。爰請衛生福利部、交通部、內政部、國防部、 內政部營建署等應跨部會整合,持續掌握防疫旅宿及擴 充檢疫場所量能,以因應返台檢疫需求。 (十四) 有鑑於國內年輕教授在高教與技職領域中,竭盡心力投 非本局職掌業務。 入技術研發、基礎科學與產學研究等領域,然而在現今 科技部與教育部審查教授研究計畫提供補助經費評選 時,未能妥適合理分配。爰要求教育部對於高教與技職 體系中,助理教授所提出之申請計畫與經費,應占整體 受獎補助預算中至少達 30%比率,以鼓勵年輕與傑出之 助理教授人才能有公平之競爭機會。另科技部補助計畫 應至少提升 10%,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五) 依據文化基本法第 26 條,文化部於 108 年 11 月發 謹遵照決議辦理。 布施行文化藝術採購辦法,規範機關採購文化藝術作 品、藝文創作展演與研究、出版或相關藝文服務等,應 優先適用上開辦法。為維護文化藝術價值、保障文化與 藝術工作者權益及促進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請各單位包 含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政府所屬行 政法人及財團法人進行藝文採購時,應以「與創作者共 有共享著作財產權」為原則,且不應再強制要求創作者 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此外,應針對第一線採購人員進 行文化藝術採購作業訓練及觀念宣導,以保障創作者之 智慧財產權。 (十六) 11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各級機關、部會、單位 1. 謹遵照決議辦理。 預算編列設備資訊採購經費,進行各類如電腦設備、網 2. 本局經盤點無採購中國廠商或 路設備、無人機、虛擬設備、及其他各類電子資通訊設 由中國所實質控制廠商品牌之 備採購時,為維護我國資安安全,實不應採購中國廠商 資訊設備。 或由中國所實質控制廠商品牌之設備。惟立法院於第 9 屆處理行政院預算解凍案時,曾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應 公布危害國家資通安全廠商清單,然迄今未見行政院公 布該清單。而危害國家資通安全廠商清單攸關我國 5G 資訊建設及設備採用,政府應正視我國國安層級資安事 件頻生之嚴重性,採取積極之作為。爰要求行政院確實 盤點各級機關現行使用情形,並於 110 年底前汰換, 各項採購不得採購中國品牌或中國所實質控制廠商品 9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牌之設備,並應於採購驗收時,嚴格把關,並於 3 個 月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七) 有鑑於近期立法院審查各項法案時,各目的事業主管機 謹遵照決議辦理。 關均未依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 6 條之規定:「…租 稅優惠之擬訂,應舉行公聽會並提出稅式支出評估」, 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第 4 條規定:「業務主 管機關研擬稅式支出法規,應於送立法院審議前舉行公 聽會;前項公聽會會議記錄及稅式支出評估報告應併同 租稅優惠法律送交立法院審議」。為避免立法機關帶頭 違法,並陷立法委員於不義,爰要求各行政部門應落實 遵守相關規定,將公聽會與稅式支出評估完成後,併同 法案送立法院審議。 二、各委員會審議結果: 內政委員會 歲出部分 行政院主管 (四十三) 行政院 行政院與各公家機關大量製作懶人包、梗圖流傳於網 謹遵照決議辦理。 路,性質形同廣告宣傳,查「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 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及「廣播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 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已明確規定須「明顯揭露置入 者之名稱或商標」,爰要求行政院通令所屬,自 110 年 度起,凡公家機關自製或委外製作之網路宣傳品,皆須 註明機關名稱。 (六十六) 有鑒於最新的空污排放清冊統計,臺中火力電廠排放 謹遵照決議辦理。 PM2.5 的量,佔整體的 1.3%,不過,柴油大貨車卻高達 10.17%,108 年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 36 條修訂,行政 院環境保護署得視空氣品質需求,加嚴烏賊車排氣標 準,惟執行至今仍未見具體成效,因此,建議各公部門 及國營事業在委外業務招商時,研議於合約內要求載明 廠商使用柴油大貨車,提出檢驗報告符合四期環保法規 後方可執行委辦業務,藉以達到降低空污之效果。有鑑 於此,爰要求行政院明令各公部門及所屬各事業機構應 優先採用符合四期標準之車輛進行委辦,並責成環保署 於 110 年 6 月底前建立柴油車定檢制度,以落實降低空 污。 9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財政委員會 歲出部分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 保險局 (一) 110 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預算案於「保險監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4 月 14 日立法 理」項下編列 700 萬 5 千元,係為增加保險業國外投 院第 10 屆第 3 會期財政委員會第 資管道及提升資金運用效率、鼓勵業者研發創新保險商 13 次全體委員會議就預算凍結項 品及服務機制,滿足多元保險需求及優化保險服務、檢 目提出書面報告,嗣經立法院 110 討開放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等。金融科技對傳統保險業 年 5 月 12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明顯衝擊,包括資安風險將大幅提高,創新科技將使非 1100701729 號函准予動支,並已提 保險業的大型公司有機會進入,傳統保險業者則面臨潛 報院會在案。 在競爭壓力增加,加以新興科技的運用使資料外流或遭 駭客攻擊等資安風險的機率也大幅提高,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保險局應研議如何協助業者提前應對,提升局裡 對於金融科技監理之技巧,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 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 110 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預算案「施政目標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3 月 9 日以金管 與重點」「(二)年度重要施政計畫」─「一、強化保險 保財字第 11004907872 號函,將書 業清償能力與風險控管」之實施內容包含「(二)推動保 面報告送立法院在案。 險業積極辦理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 號(IFRS 17) 『保險合約』相關準備工作。」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106 年 5 月 18 日發布IFRS 17,該理事會 107 年 11 月 14 日公布生效日為2022 年,我國為遵循國際規範,規劃 於民國114 年接軌IFRS 17,預計保險公司淨值及損益 波動幅度將加大,須增提準備金或增資,且保險精算評 價模型、假設、資料、財務報表揭露表達亦將更為複雜 。鑑於IFRS 17 之接軌涉及保險業者之準備金提存制 度、財務、會計、投資、精算、資產負債管理等面向, 且須完成資訊系統之建置及相關保險合約之盤點暨作 業流程調整,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密切注 意保險業者導入IFRS 17 及新保險資本標準ICS 業者所 面臨之問題,及我國保險業的特性,因地制宜研訂可行 因應方案,以利未來順利完成接軌國際,並於2 個月內 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9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三) 全球低利率讓保險業面臨重大挑戰,在新一輪的寬鬆措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3 月 12 日以金 施中,市場利率降至歷史新低水位,而保險公司海外投 管保財字第 1100490863 號函,將 資比重高達7 成,若市場長期處於低利率,勢必壓縮壽 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在案。 險公司利差與投資收益,連帶影響投保人之權益。為兼 顧各家保險公司之財務效益、流動性及安全性,爰要求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研議如何提升保險業者之 匯兌風險控管,及加強風險監理,並於2 個月內向立法 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四) 保險業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已在柬埔寨、越南、馬來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3 月 16 日以金 西亞、泰國、印尼、緬甸、菲律賓等國共設有15 個分 管保綜字第 1100490820 號函,將 支機構,但目前我國在新南向18 國中,保險業與泰國、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在案。 柬埔寨、緬甸等國尚未簽MOU,我國未能與東南亞地區 國家有良好的官方交流與互動,讓業者在經營上有所限 制,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於2 個月內向立 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加強監理合作。 (五)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研擬導入保險資本標準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2 月 23 日以金 (ICS),並搭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 號(IFRS 17)管保財字第 1100490637 號函,將 採用時程,自115 年全面適用。目前國內壽險業所計算 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在案。 資本適足率制度,是以風險基礎資本額(RBC)作為現 行的保險監理指標;而新版國際保險資本標(ICS2.0), 其資產、負債皆改以公允價值衡量(市場即時資訊評 價)。不論是IFRS17 及ICS 制度的規範精神,皆是讓 保險負債採行公允價值衡量,而ICS 制度的資本試算是 採最嚴格的標準,因此也讓部分保險公司產生恐慌。ICS 2.0 雖是立意良善,但也須考量國內市場的經營,爰要 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應依我國國情,研擬出在 地化的資本標準,並規劃分階段式調整,讓業者財務業 務皆能調適,以維持保險市場健全發展,並於2個月內 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六) 110 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預算案「施政目標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3 月 9 日以金管 與重點」「(二)年度重要施政計畫」─「一、強化保險 保財字第 11004907873 號函,將書 業清償能力與風險控管」之實施內容包含「(二)推動保 面報告送立法院在案。 險業積極辦理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 號(IFRS 17) 『保險合約』相關準備工作。」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2020 年6 月25 日發布IFRS17 修正意見,將生效日延到 2023 年 1 月 1 日。針對新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的生效日,我 國通常是比國際生效日晚3 年,亦即我國IFRS 17 生效 日為 115 年 1 月 1 日。針對IFRS 17 的導入,我國 保險業者紛紛提出接軌IFRS 17 的面臨問題與所需導入 9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成本龐大,單憑個別公司財力與人力不易承擔。目前主 要支出項目有四大方面:1.委託外部專家協助導入的顧 問費用;2.保險精算系統升級的費用;3.新資訊系統的 建置與導入費用,包括資料倉儲的建置、IFRS 17 財務 會計系統與其他系統介接、備援系統、人員訓練、後續 維護等費用;4.壽險業接軌IFRS 17 的增資不易問題, 因為IFRS 17 規範保險公司的負債採用公允價值進行評 價來提列負債準備金。針對上述問題,要求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保險局充分了解保險業者所面臨之問題,以及 分析我國保險業受IFRS17 可能的重大影響,提出政府 可協助與輔導的方案,協助與輔導保險業者順利導入 IFRS 17,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 (七) 鑑於我國壽險業國外投資比重過高,主要投資項目包括 將持續關注國際情勢,並督促保險 債券、基金、股票等金融商品,該等商品與國際金融情 業依國際情勢變化審慎因應,如有 勢、匯率、利率連動,例如美國貨幣政策造成匯率波動,重大異常情事,本會將即時洽請業 即對壽險業之匯率損益造成重大影響。為確保壽險財務 者瞭解說明,以確保保險業健全經 之流動性及安全性,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除應持 營。 續關注壽險業海外投資情形,適時提出風險警示外,亦 應督促壽險業者加強避險措施,落實風險管控。 (八) 鑑於微型保險投保人數相對弱勢民眾人數仍屬偏低,依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4 月 29 日以金 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以近年度投保微型保險 管保壽字第 1100491475 號函,將 有效契約人數觀之,103 至107 年各年底有效契約人數 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在案。 分別為9.1 萬人、14.3 萬人、23.8 萬人、24.7 萬人 及31.4 萬人,人數大幅增長;惟較之同期間如中低收 入戶、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及原住民等弱勢民眾合計數 239 萬人、241 萬人、241 萬人、240 萬人及239 萬人, 則尚有顯著差距,微型保險係政府與保險業者推動社會 責任,利用保險分散風險特性,彌補社會保險或福利不 足之保險商品,推廣至今投保人數雖有見長,惟相較弱 勢民眾人數仍有顯著差距,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保險局與涉及或易接觸較多微型保險目標族群之相關 部會合作協助宣導,並於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 (九) 鑑於保險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資產配置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3 月 12 日以金 及投資績效,依108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 管保財字第 1100490864 號函,將 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指出,壽險業者資金主要配置於海 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在案。 外投資,占比達66.37%,至產險業者資金配置主要為國 外投資、股票及非股票之有價證券等,惟受嚴重特殊傳 9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及Fed大幅調降基準利率等影 響,全球股、債市重挫,衝擊保險業者資金運用收益, 加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提高壽險及醫療險等理 賠風險,國際惠譽信評公司於 2020 年 3 月陸續將英 國、美國、歐洲及亞太地區壽險業信評自「穩定」調降 至「負面」,壽險業者面臨艱難經營環境、疲弱投資報 酬率及持續偏高之資產風險等挑戰。綜上,爰要求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密切注意金融市場利率及風險 趨勢情形,綜合考量國內保險業者投資結構及經營體 質,審慎研謀因應措施,俾降低疫情衝擊,並於3 個月 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 110 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預算案於「保險監 將持續審慎研究符合我國國情及 理」計畫編列 700 萬 5 千元,係辦理保險業財業務及 合理反映經營風險之清償能力制 清償能力,各類保險商品審查、消費者保護及保險教育 度。 宣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住宅地震保險及其他政策性 保險之監理。國際保險資本標準(ICS)預計於115 年實 施,資產與負債評價方法、自有資本計算方法及風險資 本計提方式等皆有所差異,業者財務業務皆須調適,爰 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應審慎研商監理標準 及實施細節,以維持保險市場健全發展。 (十一) 氣候變遷為過去數十年全球共同面對最重大的議題之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3 月 31 日以金 一,極端氣候之發生頻率及型態愈發嚴峻,往往對於各 管保財字第 1100491012 號函,將 國造成顯著的負擔與影響,致使各國政府積極發展綠色 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在案。 產業,並推動各級傳統產業共同調整。綠色金融因而成 為當今世界趨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業已於近期規劃 赤道原則專區,鼓勵銀行於執行授信業務時,應避免放 貸予高污染產業,落實赤道原則。除銀行法規劃納入赤 道原則外,保險業因掌握龐大資金,針對其資金相關運 用目的,亦應符合赤道原則之精神為佳。爰建請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持續參酌國際間有關赤道原則規 範情形,適時檢討相關規範,並於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 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貳 總決算部分 依據立法院110年12月1日台立院議字第1100703720號 函,「中華民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 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及「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3 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107至108年度)」二案,已 逾送達該院1年內完成審議之期限,依決算法第28條第1項 規定,視同審議通過。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