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0 年度單位決算 目 次 一、總說明……………………………………………………………………… 1-9 二、決算報表 (一) 主要表 1. 歲入來源別決算表……………………………………………….….. 10-13 2. 歲出政事別決算表……………………………………………….….. 14-15 3. 歲出機關別決算表……………………………………………….….. 16-19 (二) 附屬表 1. 歲出用途別決算分析表………………………………………….….. 20-21 2. 歲出用途別決算累計表………………………………………….….. 22-25 3. 繳付公庫數分析表……………………………………………….….. 26-27 4. 公庫撥入數分析表……………………………………………….….. 28-29 5. 歲入餘絀(或減免、註銷)分析表…………………………….….. 30 6. 歲出賸餘(或減免、註銷)分析表…………………………….….. 32-33 7. 人事費分析表…………………………………………………….….. 34-35 8. 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或團體個人經費報告表………….. 36-37 9. 出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表………………………………………….. 38-39 10. 赴大陸地區計畫執行情形報告表………………………………….. 40-41 11. 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42-45 三、會計報表 (一) 主要表 1. 平衡表…………………………………………………………….….. 46 2. 收入支出表……………………………………………………….….. 47 (二) 附屬表 1. 平衡表科目明細表 (1) 專戶存款明細表………………………………………………………… 48 (2) 採權益法之投資明細表………………………………………………….. 49 (3) 採權益法之投資評價調整明細表……………………………….. 50 (4) 土地明細表……………………………………………………….. 51 (5) 房屋建築及設備明細表………………………………………….. 52 (6) 累計折舊-房屋建築及設備明細表…………………………….. 53 (7) 機械及設備明細表……………………………………………….. 54 (8) 累計折舊-機械及設備明細表………………………………….. 55 (9) 交通及運輸設備明細表………………………………………….. 56 (10) 累計折舊-交通及運輸設備明細表…………………………….. 57 (11) 雜項設備明細表………………………………………………….. 58 (12) 累計折舊-雜項設備明細表…………………………………….. 59 (13) 電腦軟體明細表………………………………………………….. 60 (14) 暫付款明細表…………………………………………………….. 61 (15) 存出保證金明細表……………………………………………….. 62 (16) 保證品明細表…………………………………………………….. 63-64 (17)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65 (18)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66-68 (19) 應付保管款明細表……………………………………………….. 69 2. 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遞耗資產及無形資產變動表……………… 70-71 3. 長期投資明細表………………………………………………….….. 72 四、參考表 1. 決算與會計收支對照表…………………………………………….. 73 2. 現金出納表………………………………………………………….. 74 3. 國有財產目錄總表……………………………………………….….. 75 4. 珍貴動產不動產目錄總表……………………………………….….. 76 5.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 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77-11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一、財務報告之簡述 (一)歲入、歲出執行情形: 1. 歲入部分 本年度歲入預算數 1,008,140,000 元,決算數 1,008,271,877 元,較預 算數超收 131,877 元,執行率 100.01%。茲將各來源別子目執行情形分 述如次: (1) 賠償收入:預算數 0 元,決算數 59,052 元,係廠商未依約履行繳納 之違約金。 (2) 財產孳息:預算數 1,261,000 元,決算數 1,320,141 元,較預算數超 收 59,141 元,執行率 104.69%,係臺鐵局分配本會板橋車站 2 樓商 場與戶外餐廳間之人行穿越步道租金收入所致。 (3) 非 營 業 特 種 基 金 賸 餘 繳 庫 : 預 算 數 1,006,840,000 元 , 決 算 數 1,006,840,000 元,執行率 100.00%。 (4) 雜項收入:預算數 39,000 元,決算數 52,684 元,執行率 135.09%, 較預算數超收 13,684 元,係出售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業調查明細資料 較預期增加所致。 2. 歲出部分: (1) 本年度歲出預算數 243,690,000 元,決算數 237,753,297 元,執行率 97.56%,賸餘數 5,936,703 元。茲將各工作計畫執行情形分述如次: ① 一般行政:預算數 201,607,000 元,決算數 198,915,445 元,執行 率 98.66%,賸餘數 2,691,555 元。 ② 金融監理:預算數 41,763,000 元,決算數 38,837,852 元,執行率 93.00%,賸餘數 2,925,148 元。 ③ 第一預備金:預算數 320,000 元,本年度無執行數。 (2) 統籌科目執行結果,決算數 13,012,443 元,包括: ①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決算數 1,887,160 元。 ②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決算數 11,125,283 元。 (二)平衡表重要科目之金額及內容之簡述 1. 資產總額 6,667,240,679 元,包括: (1) 專戶存款 25,023,086 元,係存入保證金、國庫代收款、離職儲金專 戶及本會輪值板橋車站管理小組專戶。 (2) 採權益法之投資 5,651,575,723 元,係本會持有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計 509,526,900 股。 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3) 土地 451,868,722 元,係本會板橋車站辦公大樓及首長宿舍等,計 4 筆,面積 0.324107 公頃。 (4) 房屋建築及設備 496,735,935 元,係本會板橋車站辦公大樓房屋及首 長宿舍等,其中辦公房屋計 47 棟,面積 23,942.94 平方公尺;首長宿 舍計 1 棟,面積 164.44 平方公尺。 (5) 機械及設備 19,354,865 元,係本會電腦主機等相關公務用機械設備, 計 657 件。 (6) 交通及運輸設備 1,102,585 元,係本會首長、副首長專用車及公務車 等 5 輛,與其他公務用通訊傳輸設備 66 件。 (7) 雜項設備 1,329,185 元,係本會辦公室用具,如影印機、冷氣,儲放 櫃等設備計 340 件,及圖書 3 套。 (8) 無形資產 20,225,854 元,係本會開發或購置取得供施政、營運使用 且具有未來經濟效益之應用系統及套裝軟體,計 205 套。 (9) 存出保證金 400 元,係政風檢舉信箱保證金。 2. 負債總額:25,047,410 元,包括:應付代收款 22,106,130 元,係代扣員 工公勞健保、所得稅、退撫基金及輪值板橋車站管理小組專戶代收款等; 存入保證金 2,426,605 元,係廠商繳納之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等;應 付保管款 514,675 元,係政務人員之公提、自提離職儲金。 3. 淨資產 6,642,193,269 元。 二、財務狀況之分析 (一)平衡表: 1. 專戶存款 25,023,086 元,較上年度 1,905,220 元,增加 1213.40%,主 要係因存放本會輪值板橋車站管理小組專戶之差異。 2. 電腦軟體:20,225,854 元,較上年度 27,357,979 元,減少 26.07%,主 要係每月無形資產攤銷所致。 3. 暫付款:24,324 元,較上年度增加 24,324 元,主要係暫付板橋車站管理 小組(含公共區域)應分攤費板橋車站 110 年 12 月份電費。 4. 應付代收款:22,106,130 元,較上年度 25,545 元,增加 86437.99%, 主要係本會輪值板橋車站管理小組專戶存放各機關款項所致。 5. 存入保證金 2,426,605 元,較上年度 1,603,955 元,增加 51.29%,主要 係廠商繳納之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之差異。 6. 應付保管款:514,675 元,較上年度 275,720 元,增加 86.67%,主要係 因政務人員異動,依規定撥還離職儲金之差異。 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7. 其餘各科目本年度較上年度變動均未達 20%。 (二)未來或有給付責任之揭露說明:無 三、重要施政計畫執行成果之說明 (一)已完成施政計畫重點概述: 1. 推動金融科技發展: (1) 創新實驗與業務試辦雙軌並行機制:截至 110 年 12 月底止,受理創新 實驗申請案件計 15 件,已核准 9 件、否准 2 件、3 件業者自請撤回, 1 件補正中;另受理金融業務試辦申請案件計 39 件,已核准 31 件,4 件審查中,3 件業者自行撤回,1 件否准。 (2) 金融科技創新園區:截至 110 年 12 月底,共有 47 家新創團隊、1 家 國際加速器、11 家企業實驗室進駐。亦與英國、澳洲、波蘭、法國及加 拿大等 5 國政府單位簽署國際新創資源交換合作協議。 (3) 線上台北金融科技展:於結合線上與直播互動,以線上論壇為主,共邀 請來自 13 個國家,48 位國內外產官學研等專家演講、座談,線上參與民 眾逾 1 萬 7 千人次; Demo Day 邀請 56 場國內外創新應用 Demo 和專題講 座、共促成 27 場線上媒合。 (4) 監理科技黑客松:第 1 階段聚焦於 eKYC、市場資訊即時監理及防詐欺/ 預警等 3 項主題,於 110 年評選出 5 家優秀團隊、辦理成果發布記者會, 並在 4 月邀請獲獎團隊到會交流。第 2 階段於 110 年 11 月中開始,工作 重點以優勝解決方案為檢視方向,盤點並分析獲選監理/金融科技方案待 加強環節,彙整產官學專家意見,提供金融科技創新實際應用可行性評 估。 (5) 重要成果:因應金融科技發展,提升消費者便利性、強化金融機構風險 控管及促進金融機構間跨業合作,已發布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指引、建 置第三方服務提供者(TSP)資訊揭露專區、完成金融科技證照制度規劃、 成立「金融行動身分識別聯盟」 、建立園區場域實證機制與數位沙盒校園 實證基地,及彙整揭露數位金融服務相關法令及自律規範於官網金融科 技專區。 2. 持續推動綠色金融行動方案 2.0: (1) 鼓勵金融機構投融資綠色及永續發展領域:持續推動「獎勵本國銀行辦 理新創重點產業放款方案」,放款對象包括綠能科技產業;本會於 110 年 5 月 26 日修正保險法,提高保險業投資綠色債券之額度。 (2) 建置永續發展債券專板:櫃買中心於 110 年 5 月將綠色債券、社會責任 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債券及可持續發展債券,整合為永續發展債券專板。截至 110 年底,已 有 75 檔綠色債券、12 檔可持續發展債券及 7 檔社會責任債券發行,總 發行金額合計為 2,724 億元。 (3) 擴大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之範圍:證交所於 110 年 12 月 7 日修正「上 市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將實收資本額 20 億元以上未 滿 50 億元之上市公司,納為應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之範圍,並自 112 年起適用。本會於 110 年要求一定規模以上金融機構每年應編製永續報 告書。 (4) 強化銀行及保險業氣候風險財務揭露:本會於 110 年 11 月 30 日發布「本 國銀行氣候風險財務揭露指引」及「保險業氣候相關風險財務揭露指 引」,自 112 年起,本國銀行及保險業應於每年 6 月 30 日前將氣候風險 財務揭露相關資訊納入永續報告書或公布於公司網站。 (5) 完成小規模永續分類標準之委外研究:為協助企業及金融業判斷綠色或 永續活動及避免漂綠,本會於 110 年與環保署合辦委託研究案,先以我 國金融業投融資的主要產業別(製造業、不動產、營造及建築業、運輸及 倉儲業)為對象,訂定我國永續分類標準。 (6) 強化 ESG 基金發行文件審查與資訊揭露:本會於 110 年 7 月 2 日訂定發 布 ESG 相關主題投信基金之資訊揭露事項審查監理原則,加強此類基金 公開說明書在 ESG 投資方針揭露事項之完整性。 3. 推動普惠金融,保障經濟安全,強化投資人及金融消費者教育: (1) 本會於 110 年 6 月 10 日公布「我國普惠金融衡量指標」109 年之首次衡 量結果,供各界瞭解我國普惠金融發展狀況,其中有多項指標表現優於 國際,例如我國每十萬成年人平均約有 18 家分行、161 台 ATM 提供服務、 成年人中 92.9%擁有銀行或郵局帳戶、68.1%使用過電子支付及 73.2%持 有壽險保單等。另參考 109 年指標達成情形及重要推動政策,調整並公 布 110 年指標內容及目標,計有 24 項衡量指標及 4 項觀察指標,以持 續積極推動普惠金融。 (2) 本會為深化我國金融教育質量及包容性,持續推動「金融知識普及工作 第六期推動計畫 (110 年至 112 年)」,110 年業於全臺 368 個鄉鎮區市辦 理金融知識宣導活動,覆蓋率達 100%;此外,透過跨部會協力會議機制, 針對不同部會本身及業務服務對象,共同合作推動金融教育,110 年共 計合作辦理 270 場宣導課程,另本會加盟「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上 傳相關數位課程資料,多樣化金融教育推廣管道,將金融教育資源衡平 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推廣至不同區域及族群。 4. 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評核作業: (1) 110 年續對 35 家銀行、30 家綜合證券商、22 家壽險公司及 19 家產險公 司進行書面評核,檢視 109 年度落實情形,評核結果於 110 年 7 月 15 日公布,維持鼓勵性質,公布前 20%業者,同時為激勵積極改善對金融 消費者保護作為的業者,增頒顯著進步獎。 (2) 從連續 3 年評核結果分析,金融業整體呈現質化的進步,業者除已按「金 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訂定內部規範,定期檢視更新外,並多有提出 優化或補強措施及為利執行增定細部規範。公平待客評核制度也促使業 者自我檢視及加強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未足之處,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強化金融消費者權益之保障。 5.加強與國際金融組織及各國金融主管機關之監理合作: 完成與美國德州銀行署簽署銀行業監理合作備忘錄,以促進雙方金融監理 合作;參與 IOSCO、 IAIS、 BCBS、 IFIAR、 GFIN 及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 公約第 26 次締約方大會等國際金融相關組織活動,提升我金融能見度,促 進我金融法規接軌國際;出席臺英、臺越、臺韓、臺印度、臺瑞典、臺法、 臺加等雙邊會議,以強化雙方金融合作交流。 6.提升民眾申辦金融服務便利性: 本會與國發會共同推動串聯 MyData 與金融服務,民眾於申辦金融服務過程 中,可藉由 MyData 平臺提供保存於政府機關的個人資料,提升申辦的便利 性與時效;國發會並於 110 年 4 月 15 日將該平台由試營運轉為正式上線, 本會轄管金融機構(含銀行、證券、期貨、保險等)均可介接該平台,提供 更多元的金融服務。截至 110 年底,計有 16 家金融機構參與,提供 34 項 線上金融服務。 7.賡續推動金融資安行動方案,強化金融機構資安防護能力: 110 年度已修正各業別內稽內控辦法,要求設立資安長,以型塑金融機構重 視資安的組織文化;發布金融資安人才職能地圖,協調周邊訓練機構開設 金融資安人才養成專班,並辦理攻防演練及資安攻防大賽,透過以戰代訓 系統化培育金融資安專業人才。另督導金融同業公會增修訂資安自律規 範,提供金融機構強化資安防護之準據,並鼓勵金融機構導入資安國際標 準,截至 110 年底,多數銀行及保險公司已取得國際資安管理標準驗證。 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 工 作 辦 理 情 形 計 畫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名 稱 善措施 金融 綠 色 金 融 行 1. 鼓勵金融機構 1.透過獎勵方案及修正相關規範,鼓勵金 監理 動方案 2.0 對綠色或符合 融機構投融資綠色及永續發展領域: 永續發展目標 (1)推動「獎勵本國銀行辦理新創重點產業 之產業之投、 放款方案」 ,放款對象包括綠能科技產 融資。 業。截至 110 年 11 月底,本國銀行對 2. 持續督導櫃買 綠能科技產業放款餘額約 1 兆 3,846 中心推動綠色 億元。 (2)本會於 110 年 5 月 26 日修正保險法, 債券。 提高保險業投資綠色債券之額度。截至 3. 強 化 ESG 資 110 年 11 月底,保險業投資綠色債券 訊揭露品質及 約 392 億元。 內容,以及修 2.櫃買中心於 110 年 5 月 18 日將綠色債 正相關規範以 券、社會責任債券及可持續發展債券, 接軌國際趨 整合為永續發展債券專板。截至 110 年 勢,建立促進 底,已有 75 檔綠色債券、12 檔可持續 綠色金融市場 發展債券及 7 檔社會責任債券發行,總 有效運作之架 發行金額合計為 2,724 億元。 構。 3.強化 ESG 資訊揭露: (1)證交所於 110 年 12 月 7 日修正「上市 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 法」,將實收資本額 20 億元以上未滿 50 億元之上市公司,納為應編製與申 報永續報告書之範圍,並自 112 年起適 用。 (2)本會於 110 年要求一定規模以上金融 機構每年應編製永續報告書,並於 110 年 11 月 30 日發布「本國銀行氣候風險 財務揭露指引」及「保險業氣候相關風 險財務揭露指引」,自 112 年起,本國 銀行及保險業應於每年 6 月 30 日前將 氣候風險財務揭露相關資訊納入永續 報告書或公布於公司網站。 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 作 辦 理 情 形 計 畫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名 稱 善措施 金融 金 融 科 技 發 形塑友善之金融 1.推動金控公司與子公司、跨機構資料共 監理 展路徑圖 科技發展生態 享:為因應金融科技發展,提升消費者 系,促進相關服 便利性、強化金融機構風險控管及促進 務或商業模式之 金融機構間跨業合作,本會於 110 年 12 推出,以提升金 月 23 日訂定「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指 融服務之效率、 引」,針對金融控股公司集團、非屬金融 可及性、使用性 控股公司之金融集團及非屬上述二類之 金融機構間等 3 類適用對象,明確揭示 及品質。 金融機構跨機構間資料共享機制,以提 升消費者權益,並在資訊安全之原則下 促進客戶資料之合法、合理利用,提升 客戶交易之便利性及資料使用效率。 2.建置第三方服務提供者(TSP)資訊揭露 專區:財金資訊公司規劃建置之「TSP 業者資訊揭露專區」可供外界查詢 TSP 業者基本資料、服務介紹、開放 API 開 辦階段與銀行合作項目,以及明確列出 各 TSP 業者所獲取之資安認證、驗證單 位、驗證範圍、核發認證日期、有效日 期等資訊,該專區業於 110 年 7 月 28 日正式上線,並於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 總會、財金資訊公司及金融聯合徵信中 心等官網建置連結入口,有助於促進金 融機構與 TSP 合作,加速創新業務發展。 3.完成金融科技證照制度之規劃:本會規 劃中之金融科技證照認證機制分為基礎 能力及專業能力二階段,基礎能力包含 科技力、金融力及程式力,專業能力按 金融科技相關之職系及核心能力劃分, 並兼顧理論與實務訓練。該認證機制之 目標係為金融業建立資訊科技人才之進 用標準,並為現職金融從業人員開拓金 融科技第二專長,俾利培育量多質精之 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 作 辦 理 情 形 計 畫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名 稱 善措施 跨領域金融科技人才。 金融 推 動 金 融 資 透過強化資安監 1.型塑金融機構重視資安的組織文化:各 監理 安行動方案 理、深化資安治 業務局已於 110 年 9 月完成修正各業別 理、精實金融資 內稽內控辦法,要求本國銀行及一定規 安韌性及發揮資 模之證券商及保險公司於 111 年 3 月底 安聯防等工作項 前(6 個月內)設置副總層級資安長(銀 目,督導金融機 39 家、證 13 家、保 8 家),截至 110 年 構維持金融系統 底已有 36 家重要金融機構設置資安長。 2.系統化培育金融資安專業人才:本會 營運不中斷,提 110 年 6 月 23 日發布金融資安人才職能 供民眾安心金融 地圖,並協調周邊訓練機構開設金融資 交易環境。 安人才養成專班,截至 110 年底,本會 周邊訓練機構已開辦 86 堂課程,受訓人 數逾 3 千人。另辦理 DDoS、網路攻防演 練及資安攻防大賽等活動,藉由實戰攻 擊,檢驗金融機構面對駭客攻擊之偵 測、防護與應變機制,培訓金融資安人 才,提升我國金融機構資安韌性。 3.督導金融同業公會增修訂資安自律規 範,提供金融機構強化資安防護之準 據,110 年度完成部分包括:修訂金融 機構辦理電子銀行業務安全控管作業基 準、金融機構使用物聯網設備安全控管 規範、保險業資訊安全防護自律規範及 增訂金融機構資通安全防護基準等項。 4.鼓勵導入資安國際標準:鼓勵金融機構 導入國際資安管理標準及國際營運持續 管理標準,並取得相關驗證,透過第三 方獨立機構檢視管理制度及持續營運之 有效性。截至 110 年底,已有 31 家銀行 (79%)、38 家保險公司(93%)及 16 家證 券商(20%)取得國際資安管理標準驗證。 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 作 辦 理 情 形 計 畫 重要計畫項目 實 施 內 容 因應改 已 完 成 或 未 完 成 之 說 明 名 稱 善措施 金 融 知 識 普 1. 透過多樣化及 1.110 年度截至 11 月底本會辦理走入校園 及工作第六 適當的管道與 與社區、社區大學及金融消費者保護等 期推動計畫 方式,廣泛提 宣導活動參與人數總計逾 6 萬人次。 ( 110 年 至 供基礎金融教 2.本會於金融知識普及工作第六期推動計 112 年) 育及資訊,形 畫增設「跨部會協力會議」機制,針對 塑良好國民金 不同部會本身及業務服務對象,共同合 融素養。 作推動金融教育,並已於 110 年依據各 2. 持續整合所管 部會所提需求辦理 270 場宣導課程。 金融周邊機構 3.本會與金融周邊單位積極推動金融教 及各金融業公 育,並已於全臺 368 個鄉鎮區市辦理金 會等資源,共 融教育宣導活動,覆蓋率達 100%。 同推動金融知 4.本會業於 110 年 4 月27 日獲准加盟「e 等 識普及。 公務園+學習平臺」 ,並上傳相關數位課 程資料至本會平臺專區,多樣化金融教 育推廣管道。 5.為豐沛金融知識專業師資,本會已請社 團法人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建置金 融退休人員師資資料庫,以利金融周邊 單位可視宣導內容與課程需求尋覓合適 教師,以利我國金融知識教育之推展。 6.為便利民眾獲取金融教育課程資訊,社 團法人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業建置 「金融教育課程」專區,提供多項金融 教育課程資訊,該專區網址並已揭露於 本會金融知識專區。 四、其他重要說明:無 9 金融監督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 (1) 02 0400000000-2 0 0 0 罰款及賠償收入 202 ˉ0466010000-8 0 0 0 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01 ˉˉ0466010300-1 0 0 0 ˉˉ賠償收入 01 ˉˉˉ0466010301-4 0 0 0 ˉˉˉ一般賠償收入 04 0700000000-9 1,261,000 0 1,261,000 財產收入 221 ˉ0766010000-4 1,261,000 0 1,261,000 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01 ˉˉ0766010100-9 1,261,000 0 1,261,000 ˉˉ財產孳息 01 ˉˉˉ0766010103-7 1,261,000 0 1,261,000 ˉˉˉ租金收入 02 ˉˉˉ0766010101-1 0 0 0 ˉˉˉ利息收入 05 0800000000-4 1,006,840,000 0 1,006,840,000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13 ˉ0866010000-0 1,006,840,000 0 1,006,840,000 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01 ˉˉ0866010200-9 1,006,840,000 0 1,006,840,000 ˉˉ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 01 ˉˉˉ0866010201-1 1,006,840,000 0 1,006,840,000 ˉˉˉ賸餘繳庫 07 1200000000-8 39,000 0 39,000 其他收入 216 ˉ1266010000-3 39,000 0 39,000 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01 ˉˉ1266010200-2 39,000 0 39,000 ˉˉ雜項收入 10 管理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增 決算數占預 減數 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應收數 保留數 合計 (2) (2)-(1) (2)/(1)% 59,052 0 0 59,052 59,052 59,052 0 0 59,052 59,052 59,052 0 0 59,052 59,052 59,052 0 0 59,052 59,052 1,320,141 0 0 1,320,141 59,141 104.69 1,320,141 0 0 1,320,141 59,141 104.69 1,320,141 0 0 1,320,141 59,141 104.69 1,320,138 0 0 1,320,138 59,138 104.69 3 0 0 3 3 1,006,840,000 0 0 1,006,840,000 0 100.00 1,006,840,000 0 0 1,006,840,000 0 100.00 1,006,840,000 0 0 1,006,840,000 0 100.00 1,006,840,000 0 0 1,006,840,000 0 100.00 52,684 0 0 52,684 13,684 135.09 52,684 0 0 52,684 13,684 135.09 52,684 0 0 52,684 13,684 135.09 11 金融監督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 (1) 01 ˉˉˉ1266010201-5 0 0 0 ˉˉˉ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02 ˉˉˉ1266010210-6 39,000 0 39,000 ˉˉˉ其他雜項收入 經常門小計 1,008,140,000 0 1,008,140,000 資本門小計 0 0 0 合計 1,008,140,000 0 1,008,140,000 12 管理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增 決算數占預 減數 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應收數 保留數 合計 (2) (2)-(1) (2)/(1)% 2,001 0 0 2,001 2,001 50,683 0 0 50,683 11,683 129.96 1,008,271,877 0 0 1,008,271,877 131,877 100.01 0 0 0 0 0 1,008,271,877 0 0 1,008,271,877 131,877 100.01 13 金融監督 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10 4000000000-6 243,690,000 0 0 0 財務支出 0 0 0 01 ˉˉ4066010100-6 201,607,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0 0 0 02 ˉˉ4066010200-0 41,763,000 0 0 0 ˉˉ金融監理 0 0 0 03 ˉˉ4066019800-7 320,000 0 0 0 ˉˉ第一預備金 0 0 0 26 7600000000-8 11,125,283 0 0 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0 0 0 01 ˉˉ7606205300-6 11,125,283 0 0 0 ˉ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32 8900000000-0 1,887,160 0 0 0 其他支出 0 0 0 01 ˉˉ8903304500-4 1,887,160 0 0 0 ˉˉ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 ˉˉ教育補助 0 0 0 合計 256,702,443 0 0 0 0 0 0 14 管理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243,690,000 237,753,297 0 -5,936,703 97.56 0 237,753,297 201,607,000 198,915,445 0 -2,691,555 98.66 0 198,915,445 41,763,000 38,837,852 0 -2,925,148 93.00 0 38,837,852 320,000 0 0 -320,000 0.00 0 0 11,125,283 11,125,283 0 0 100.00 0 11,125,283 11,125,283 11,125,283 0 0 100.00 0 11,125,283 1,887,160 1,887,160 0 0 100.00 0 1,887,160 1,887,160 1,887,160 0 0 100.00 0 1,887,160 256,702,443 250,765,740 0 -5,936,703 97.69 0 250,765,740 15 金融監督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23 0066000000-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 01 ˉ0066010000-6 243,690,000 0 0 0 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0 0 0 經常門小計 237,193,000 0 0 0 0 -1,269,800 -1,269,800 資本門小計 6,497,000 0 0 0 0 1,269,800 1,269,800 01 ˉˉ4066010100-6 200,975,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0 -99,800 -99,800 ˉˉˉˉˉ10 155,362,000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ˉˉˉˉˉ20 45,571,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99,800 -99,800 ˉˉˉˉˉ40 42,000 0 0 0 ˉˉˉˉˉ獎補助費 0 0 0 01 ˉˉ4066010100-6* 632,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0 99,800 99,800 ˉˉˉˉˉ30 632,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99,800 99,800 02 ˉˉ4066010200-0 35,898,000 0 0 0 ˉˉ金融監理 0 -1,170,000 -1,170,000 ˉˉˉˉˉ20 35,898,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1,170,000 -1,170,000 02 ˉˉ4066010200-0* 5,865,000 0 0 0 ˉˉ金融監理 0 1,170,000 1,170,000 ˉˉˉˉˉ30 5,865,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1,170,000 1,170,000 03 ˉˉ4066019800-7 320,000 0 0 0 ˉˉ第一預備金 0 0 0 16 管理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243,690,000 237,753,297 0 -5,936,703 97.56 0 237,753,297 235,923,200 230,008,102 0 -5,915,098 97.49 0 230,008,102 7,766,800 7,745,195 0 -21,605 99.72 0 7,745,195 200,875,200 198,196,649 0 -2,678,551 98.67 0 198,196,649 155,362,000 152,873,820 0 -2,488,180 98.40 0 152,873,820 45,471,200 45,292,829 0 -178,371 99.61 0 45,292,829 42,000 30,000 0 -12,000 71.43 0 30,000 731,800 718,796 0 -13,004 98.22 0 718,796 731,800 718,796 0 -13,004 98.22 0 718,796 34,728,000 31,811,453 0 -2,916,547 91.60 0 31,811,453 34,728,000 31,811,453 0 -2,916,547 91.60 0 31,811,453 7,035,000 7,026,399 0 -8,601 99.88 0 7,026,399 7,035,000 7,026,399 0 -8,601 99.88 0 7,026,399 320,000 0 0 -320,000 0.00 0 0 17 金融監督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ˉˉˉˉˉ60 320,000 0 0 0 ˉˉˉˉˉ預備金 0 0 0 02 8903304500-4 1,887,160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 補助 0 0 0 ˉˉˉˉˉ10 1,887,160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經常門小計 1,887,160 0 0 0 0 0 0 05 7606205300-6 11,125,283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ˉˉˉˉˉ10 11,125,283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經常門小計 11,125,283 0 0 0 0 0 0 統籌科目小計 13,012,443 0 0 0 0 0 0 合計 256,702,443 0 0 0 0 0 0 18 管理委員會 別決算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320,000 0 0 -320,000 0.00 0 0 1,887,160 1,887,160 0 0 100.00 0 1,887,160 1,887,160 1,887,160 0 0 100.00 0 1,887,160 1,887,160 1,887,160 0 0 100.00 0 1,887,160 11,125,283 11,125,283 0 0 100.00 0 11,125,283 11,125,283 11,125,283 0 0 100.00 0 11,125,283 11,125,283 11,125,283 0 0 100.00 0 11,125,283 13,012,443 13,012,443 0 0 100.00 0 13,012,443 256,702,443 250,765,740 0 -5,936,703 97.69 0 250,765,740 19 金融監督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科目 經 常 支 出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小計 23 0066000000-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 01 ˉ0066010000-6 152,873,820 77,104,282 30,000 0 230,008,102 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01 ˉˉ4066010100-6 152,873,820 45,292,829 30,000 0 198,196,649 ˉˉ一般行政 02 ˉˉ4066010200-0 0 31,811,453 0 0 31,811,453 ˉˉ金融監理 小 計 152,873,820 77,104,282 30,000 0 230,008,102 合 計 152,873,820 77,104,282 30,000 0 230,008,102 20 管理委員會 決算分析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資 本 支 出 合計 備註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小計 0066000000-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 0 7,745,195 0 7,745,195 ˉ0066010000-6 237,753,297 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0 718,796 0 718,796 ˉˉ4066010100-6 198,915,445 ˉˉ一般行政 0 7,026,399 0 7,026,399 ˉˉ4066010200-038,837,852 ˉˉ金融監理 0 7,745,195 0 7,745,195 小 計237,753,297 0 7,745,195 0 7,745,195 合 計 237,753,297 21 金融監督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一般行政 金融監理 10人事費 152,873,820 0 ˉ1010 政務人員待遇 4,524,000 0 ˉ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2,643,774 0 ˉ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566,982 0 ˉ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005,960 0 ˉ1030 獎金 33,388,702 0 ˉ1035 其他給與 1,548,360 0 ˉ1040 加班值班費 9,070,685 0 ˉ1050 退休離職儲金 8,248,763 0 ˉ1055 保險 8,876,594 0 20業務費 45,292,829 31,811,453 ˉ2003 教育訓練費 154,501 0 ˉ2006 水電費 1,584,785 0 ˉ2009 通訊費 0 5,218,863 ˉ2015 權利使用費 60,000 0 ˉ2018 資訊服務費 25,253,790 23,700,000 ˉ2021 其他業務租金 0 442,460 ˉ2024 稅捐及規費 86,120 0 ˉ2027 保險費 152,426 0 ˉ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1,720 0 ˉ2051 物品 2,460,803 1,132,117 ˉ2054 一般事務費 13,484,440 656,424 ˉ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21,029 0 ˉ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37,462 0 ˉ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69,146 0 ˉ2072 國內旅費 42,268 0 ˉ2078 國外旅費 0 661,589 ˉ2084 短程車資 16,535 0 ˉ2093 特別費 937,804 0 30設備及投資 718,796 7,026,399 ˉ3020 機械設備費 27,580 0 ˉ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0 7,026,399 ˉ3035 雜項設備費 691,216 0 40獎補助費 30,000 0 22 管理委員會 決算累計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合計 152,873,820 4,524,000 82,643,774 566,982 4,005,960 33,388,702 1,548,360 9,070,685 8,248,763 8,876,594 77,104,282 154,501 1,584,785 5,218,863 60,000 48,953,790 442,460 86,120 152,426 131,720 3,592,920 14,140,864 221,029 237,462 469,146 42,268 661,589 16,535 937,804 7,745,195 27,580 7,026,399 691,216 30,000 23 金融監督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一般行政 金融監理 ˉ4085 獎勵及慰問 30,000 0 小 計 198,915,445 38,837,852 合 計 198,915,445 38,837,852 24 管理委員會 決算累計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合計 30,000 237,753,297 237,753,297 25 金融監督管 繳付公庫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加項 減項: 歲入實現數 項目 歲入待納庫數 以前年度待 (1) (2) 納庫繳庫數 (3) 合計 1,008,271,877 0 0 本年度 1,008,271,877 0 0 0466010301 59,052 0 0 一般賠償收入 0766010101 3 0 0 利息收入 0766010103 1,320,138 0 0 租金收入 0866010201 1,006,840,000 0 0 賸餘繳庫 1266010201 2,001 0 0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266010210 50,683 0 0 其他雜項收入 以前年度 0 0 0 一、以前年度應收(保留)數 0 0 0 二、以前年度歲入納庫款 0 0 0 三、收回以前年度支出賸餘款 0 0 0 1. 以前年度已撥繳之暫付、預付款 0 0 0 支用收回 2. 審計部修正減列支出實現數 0 0 0 3. 審計部修正減列應付數-已撥款 0 0 0 4. 審計部修正減列支出保留數-已撥 0 0 0 款 5. 保留數、應付款-已撥款部分收回 0 0 0 不再繼續支用 6. 收回以前年度撥款之存出保證金 0 0 0 7. 收回以前年度撥款之零用金 0 0 0 8. 領用以前年度撥款之材料 0 0 0 四、收回剔除經費 0 0 0 26 理委員會 數分析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加項 繳付公庫數 (9)=(1)-(2)+(3)+ 以前年度撥款於本年度繳還數 預收款 剔除經費 (4)+(5)+(6)+ 材料 存出保證金 其他應收款 (7) (8) (7)+(8) (4) (5) (6) 0 0 0 0 0 1,008,271,877 0 0 0 0 0 1,008,271,877 0 0 0 0 0 59,052 0 0 0 0 0 3 0 0 0 0 0 1,320,138 0 0 0 0 0 1,006,840,000 0 0 0 0 0 2,001 0 0 0 0 0 50,68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7 金融監督管 公庫撥入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加 項 歲出實現數 項目 (1) 預付款 材料 存出保證金 (2) (3) (4) 合計 250,765,740 0 0 0 本年度 250,765,740 0 0 0 一、本年度經費 237,753,297 0 0 0 4066010100 198,915,445 0 0 0 一般行政 4066010200 38,837,852 0 0 0 金融監理 二、統籌科目 13,012,443 0 0 0 7606205300 11,125,283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8903304500 1,887,160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以前年度 0 0 0 0 一、以前年度應付(保留)數 0 0 0 0 二、退還以前年度收入數 0 0 0 0 28 理委員會 數分析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加項 減項: 公庫撥入數 以前年度撥款於本年度實 歲出應付、保留數公 (8)=(1)+(2)+(3)+ 退還收入(預收)款 其他應收款 現數 庫未撥入數 (4)+(5)+(6)-(7) (5) (6) (7) 0 0 0 250,765,740 0 0 0 0 250,765,740 0 0 0 0 237,753,297 0 0 0 0 198,915,445 0 0 0 0 38,837,852 0 0 0 0 13,012,443 0 0 0 0 11,125,283 0 0 0 0 1,887,16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歲入餘絀(或減免、註銷)分析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餘 絀 數 (或減免、註銷數)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科目名稱及編號 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金額 % 110 0466010301-4 59,052 係廠商未依約履行繳納之違約金。 一般賠償收入 0766010101-1 3 係公務人員舊制退撫給與專戶之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 0766010103-7 59,138 4.69 租金收入 1266010201-5 2,001 係收回已付訂閱期刊因停刊退回之款項。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266010210-6 11,683 29.96 係出售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業調查報告較預期增 其他雜項收入 加所致。 小計 131,877 10.14 本年度合計 131,877 10.14 30 本 頁 空 白 31 金融監督 歲出賸餘(或減 中華民國 賸餘數 經常門 工作計畫 (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名稱及編號 金額 % 類型 金額 110 4066010100-6 2,691,555 1.34 2 2,488,180 一般行政 1 190,371 4066010200-0 2,925,148 7.00 1 2,916,547 金融監理 4066019800-7 320,000 100.00 3 320,000 第一預備金 小計 5,936,703 2.44 5,915,098 本年度合計 5,936,703 2.44 5,915,098 32 管理委員會 免、註銷)分析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經常門 資本門 備註 賸餘原因說明 賸餘原因說明 及相關改善措施 類型 金額 及相關改善措施 8 13,004 0 8 8,601 0 21,605 21,605 33 金融監督 人事費 中華民國 預算數 人事費別 決算數(2)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1) 一、民意代表待遇 0 0 0 0 二、政務人員待遇 4,532,000 0 4,532,000 4,524,000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94,201,000 0 94,201,000 82,643,774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0 0 0 566,982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4,000,000 0 4,000,000 4,005,960 六、獎金 23,692,000 0 23,692,000 33,388,702 七、其他給與 1,664,000 0 1,664,000 1,548,360 八、加班值班費 8,858,000 0 8,858,000 9,070,685 九、退休退職給付 0 0 0 0 十、退休離職儲金 9,114,000 0 9,114,000 8,248,763 十一、保險 9,301,000 0 9,301,000 8,876,594 十二、調待準備 0 0 0 0 合 計 155,362,000 0 155,362,000 152,873,820 34 管理委員會 分析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人 比 較 增 減 數 員 工 人 數 金額 說明 % 預計數 實有數 (3)=(2)-(1) 0 0 0 -8,000 -0.18 2 2 -11,557,226 -12.27 92 84 566,982 0 1 本年度同仁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 期間依規定聘用約聘人員代理其 職務計1人。 5,960 0.15 10 10 9,696,702 40.93 0 0 考績獎金決算數21,832,180元、 特殊公勳獎賞決算數183,000 元、年終工作獎金決算數 11,373,522元。係依實際情形支 應。 -115,640 -6.95 0 0 212,685 2.40 0 0 0 0 0 -865,237 -9.49 0 0 -424,406 -4.56 0 0 0 0 0 為應業務需要,支付勞務承攬經 費: 1.進用6人檔案整理編目建檔、 檔案影像掃描暨其他行政作業委 外,決算數2,558,524元。 2.為應業務需要,進用9人辦理 各處室登記桌行政作業委外,決 算數3,321,357元。 3.進用1人辦理辦公大樓清潔維 護委外,決算數385,816元。 4.進用3人辦理辦公大樓保全勤 務委外,決算數1,540,899元。 -2,488,180 -1.60 104 97 35 金融監督 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 中華民國 補、捐(獎)助金額 受補、捐(獎)助單位 補、捐(獎)助計 列支科目名稱 決算數 名稱 畫名稱 預算數(1) 已撥數 未撥數 九、獎助 42,000 30,000 0 6.獎勵及慰問 42,000 30,000 0 原預計工員1人於 退休(職)人員李興旺等5人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一般行政 42,000 30,000 0 110年退休而實際無 人退休及預估支領 遺族三節慰問金1人 而未有人員符合發 放標準,爰預算未 執行。 小 計 42,000 30,000 0 合 計 42,000 30,000 0 36 管理委員會 關或團體個人經費報告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計畫執 是否納 計畫完成結餘款 行情形 入受補 助單位 預決算 已 未 預算 計畫未完成原因 備註 收回繳庫 比較增減數 完 完 金額 日期 合計(2) (3)=(1)-(2) 成 成 是 否 30,000 12,000 九、獎助 12,000 30,000 12,000 6.獎勵及慰問 12,000 30,000 12,000 V V 退休(職)人員李興旺等5人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12,000 原預計工員1人於 110年退休而實際無 人退休及預估支領 遺族三節慰問金1人 而未有人員符合發 放標準,爰預算未 執行。 30,000 12,000 小 計 12,000 30,000 12,000 合 計 12,000 37 金融監督管 出國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經費來源 出 年 國 用途別科目 預算(保留) 決算金額 類 出國計畫名稱及內容簡述 度 工作計畫 (二級) 金額 (含保留數) 別 別 研討會取 00 00 110 4066010200-0 200300 86,000 0 (7) 參與金融穩定學院(FSI)等國際金融組織所舉 本項經 金融監理 教育訓練費 辦之研討會 研討會取 00 00 110 4066010200-0 200300 122,000 0 (7) 參與聯邦準備銀行(FED)舉辦之課程或研討會 本項經 金融監理 教育訓練費 海外短期 00 00 110 4066010200-0 200300 107,000 0 (7) 派員赴海外短期研習 爰未執行 金融監理 教育訓練費 00 00 小 計 315,000 0 00 00 110 4066010200-0 207800 557,000 0 (4) 出席世界貿易組織(WTO)相關會議及諮商、經 金融監理 國外旅費 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會議,並參與其他 國際金融組織相關會議(詳以下3案) 臺英、 00 00 110 4066010200-0 207800 599,000 0 (4) 加強與各國金融機關洽商雙邊監理合作會議 臺印度、 、臺加等 金融監理 國外旅費 視訊方式 編列經費 計畫之 定。2.雙 經濟部國 舉辦適合 00 00 110 4066010200-0 207800 333,000 0 (4) 出席歐美亞地區金融科技會議 與會,爰 費。 金融監理 國外旅費 係由「加 丁 處長 賢102 111 10 0108 08 110 4066010200-0 207800 0 661,589 (4) (3)出席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6次締約 機關洽商 斯哥 處處 則華 113 會議」預 金融監理 國外旅費 方大會 整支應, 會議以視 處 賢、 訊會 國 728 110 22 1000 22 110 4066010200-0 207800 200,000 0 (9) 與各國洽簽雙邊協定-出席本會與英國英格蘭 爰未執行 劃處 華等 728 金融監理 國外旅費 銀行就氣候變遷進行視訊會議 該會議以 專員 訊會 國 720 110 15 09 吳00 11 110 4066010200-0 207800 0 0 (9) (1)出席WTO「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跨境移 。 720 金融監理 國外旅費 動及貿易」視訊研討會 該會議以 賢等5 處長 訊會 國 915 110 15 1200 22 0 (9) (2)出席亞太經濟合作(APEC)亞洲永續金融與 。 916 優質基礎設施投資視訊會議 08 13 5 小 計 1,689,000 661,589 08 13 5 110年度合計 2,004,000 661,589 38 理委員會 情形報告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地點 出國人員 報告提出日期 報告建議採納情形 起訖日期 服務單位(部 建議 已採行 未採行 研議中 備註 國家 城市 姓名 年 月 日 門)及職稱 項數 項數 項數 項數 所舉 6,000 (7) 10 0 0 0 0 0 受疫情影響,研討會取 消,爰未執行本項經 費。 2,000 (7) 討會 10 0 0 0 0 0 受疫情影響,研討會取 消,爰未執行本項經 費。 7,000 (7) 10 0 0 0 0 0 受疫情影響,海外短期 研習未舉辦,爰未執行 本項經費。 5,0000 0 0 0 0 商、經 7,000 (4) 10 0 0 0 0 0 詳以下3案 其他 會議 9,000 (4) 10 0 0 0 0 0 1.受疫情影響,臺英、 臺越、臺韓、臺印度、 臺瑞典、臺法、臺加等 雙邊會議,以視訊方式 進行,爰將原編列經費 移作其他出國計畫之 用,業簽奉核定。2.雙 邊會議報告由經濟部國 貿局撰寫。 3,000 (4) 10 0 0 0 0 0 受疫情影響未舉辦適合 會議,未派員與會,爰 未執行本項經費。 締約 61,589 (4) 10 0 1101102 英國 倫敦、愛丁 國際業務處處長 賴銘賢 111 01 10 8 0 0 8 經費不足部分係由「加 強與各國金融機關洽商 1101113 堡、格拉斯哥 綜合規劃處處 胡則華 雙邊監理合作會議」預 長 算104,589元調整支應, 業簽奉核定。 0,000 格蘭 (9) 10 0 1100728 中華民國 新北市(視訊會 國際業務處處 賴銘賢、胡 110 10 22 2 2 0 0 受疫情影響,會議以視 訊方式進行,爰未執行 1100728 議) 長、綜合規劃處 則華等23人 本項經費。 處長等23人 境移 (9) 10 00 1100720 中華民國 新北市(視訊會 國際業務處專員 李皓 吳 110 09 15 1 1 0 0 受疫情影響,該會議以 視訊方式進行。 1100720 議) 副研究員 惠娟 融與 (9) 0 1100915 中華民國 新北市(視訊會 國際業務處處長 賴銘賢等5 110 12 15 2 2 0 0 受疫情影響,該會議以 視訊方式進行。 1100916 議) 等5人 人 61,589 9,000 13 5 0 8 61,589 4,000 13 5 0 8 39 金融監督管 赴大陸地區計畫 中華民國 經費來源 赴 大 陸 年 地 用途別科目 預算(保留) 決算金額 工作內容簡述 度 工作計畫 區 (二級) 金額 (含保留數) 類 別 別 110 4066010200-0 207500 87,000 0 (4) 受疫情影響未舉辦適合 0 00 大陸及港澳地區相關金融諮商與會議 金融監理 大陸地區旅費 會議,未派員參加,爰 未執行本項經費。 小 計 87,000 0 0 00 110年度合計 87,000 0 0 00 40 理委員會 執行情形報告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大陸及港澳地區相關金融諮商與會議 地點 赴大陸地區人員 報告提出日期 報告建議採納情形 起訖日期 省(自治區、 服務單位(部 建議 已採行 未採行 研議中 備註 直轄市或特 城市 姓名 年 月 日 門)及職稱 項數 項數 項數 項數 別行政區) 0 0 0 4066010200-0 0 受疫情影響未舉辦適合 207500 110 (4) 87,000 0 金融監理 會議,未派員參加,爰 大陸地區旅費 未執行本項經費。 0 0 0 小 計 0 87,000 0 0 0 0 0110年度合計 87,000 0 41 金融監督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經 常 經 常 移 轉 受僱人員 商品及勞務 土地租金支 債務利息 對家庭及民間 報酬 購買支出 出 對企業 職能別分類 非營利機構 總 計 166,067 76,924 0 0 0 30 01一般公共事務 0 0 0 0 0 0 02防衛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4教育 1,887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11,125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153,055 76,924 0 0 0 3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0 0 0 0 0 0 42 管理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資 本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本 移 轉 經常支出 對非營業特種 對政府 對國外 合計 對營業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基金 0 0 243,02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887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1,12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30,00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3 金融監督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資 本 支 出 資 本 移 轉 固定資本形成 土地 無形資 對家庭及民間 對政府 對國外 購入 產購入 住宅 非住宅房屋 職能別分類 非營利機構 總 計 0 0 0 0 0 0 0 01一般公共事務 0 0 0 0 0 0 0 02防衛 0 0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0 0 0 0 0 0 0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0 0 0 0 0 0 0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0 0 0 0 0 0 0 44 管理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固 定 資 本 形 成 資本支出 總計 機器及其他設 合計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資訊軟體 土地改良 備 0 0 905 6,840 0 7,745 250,76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887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1,12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905 6,840 0 7,745 237,75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平衡表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科 目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科 目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1 資產 6,667,240,679 6,677,139,848 2 負債 25,047,410 1,905,220 11 流動資產 25,023,086 1,905,220 21 流動負債 22,106,130 25,545 110103 專戶存款 25,023,086 1,905,220 210302 應付代收款 22,106,130 25,545 13 長期投資 5,651,575,723 5,665,251,756 28 其他負債 2,941,280 1,879,675 130101 採權益法之投資 5,095,275,200 5,095,275,200 280301 存入保證金 2,426,605 1,603,955 130102 採權益法之投資 556,300,523 569,976,556 280401 應付保管款 514,675 275,720 評價調整 14 固定資產 970,391,292 982,624,493 3 淨資產 6,642,193,269 6,675,234,628 140101 土地 451,868,722 451,868,722 31 資產負債淨額 6,642,193,269 6,675,234,628 140401 房屋建築及設備 696,485,538 696,485,538 310101 資產負債淨額 6,642,193,269 6,675,234,628 減:140402 累計折舊─ -199,749,603 -188,334,627 房屋建築及設備 140501 機械及設備 77,818,316 85,527,165 減:140502 累計折舊─ -58,463,451 -65,374,428 機械及設備 140601 交通及運輸設備 5,516,064 5,157,854 減:140602 累計折舊─ -4,413,479 -4,137,843 交通及運輸設備 140701 雜項設備 9,703,260 9,534,929 減:140702 累計折舊─ -8,374,075 -8,102,817 雜項設備 16 無形資產 20,225,854 27,357,979 160102 電腦軟體 20,225,854 27,357,979 18 其他資產 24,724 400 180101 暫付款 24,324 0 180201 存出保證金 400 400 合 計 6,667,240,679 6,677,139,848 合 計 6,667,240,679 6,677,139,848 附註: 保證品(應付保證品) 12,740,326元 46 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ˉ 收入支出表 ˉ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科目名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比較增減數 (1) (2) (3)=(1)-(2) 收入 1,259,037,617 1,067,061,537 191,976,080 公庫撥入數 250,765,740 258,842,421 -8,076,681 罰款及賠償收入 59,052 54,348 4,704 規費收入 0 26 -26 財產收益 1,320,141 1,244,160 75,981 其他收入 1,006,892,684 806,920,582 199,972,102 支出 1,291,868,619 1,101,665,890 190,202,729 繳付公庫數 1,008,271,877 808,219,116 200,052,761 人事支出 165,886,263 158,296,127 7,590,136 業務支出 77,104,282 92,382,970 -15,278,688 獎補助支出 30,000 30,000 0 財產損失 151,805 25,687 126,118 投資損失 13,676,033 16,721,233 -3,045,200 折舊、折耗及攤銷 26,748,359 25,990,757 757,602 收支餘絀 -32,831,002 -34,604,353 1,773,351 4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專戶存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25,023,086 本年度部分 25,023,086 03 334,527 離職儲金專戶--公提 05 180,148 離職儲金專戶--自提 08 23,881 國庫代收款戶 09 1,444,294 存入保證金 98 23,040,236 大樓管委會 總 計 25,023,086 4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採權益法之投資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5,095,275,200 本年度部分 5,095,275,200 總 計 5,095,275,200 4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採權益法之投資評價調整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556,300,523 本年度部分 556,300,523 總 計 556,300,523 5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土地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451,868,722 本年度部分 451,868,722 總 計 451,868,722 5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房屋建築及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696,485,538 本年度部分 696,485,538 總 計 696,485,538 5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累計折舊─房屋建築及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99,749,603 本年度部分 199,749,603 總 計 199,749,603 5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機械及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71,756,535 本年度部分 71,756,535 預算性質部分 6,061,781 本年度部分 6,061,781 110 6,061,781 一百一十年度 4066010100-6* 97,000 一般行政 4066010200-0* 5,964,781 金融監理 總 計 77,818,316 5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累計折舊─機械及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58,463,451 本年度部分 58,463,451 總 計 58,463,451 5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交通及運輸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5,157,854 本年度部分 5,157,854 預算性質部分 358,210 本年度部分 358,210 110 358,210 一百一十年度 4066010100-6* 201,535 一般行政 4066010200-0* 156,675 金融監理 總 計 5,516,064 5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累計折舊─交通及運輸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4,413,479 本年度部分 4,413,479 總 計 4,413,479 5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雜項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9,282,999 本年度部分 9,282,999 預算性質部分 420,261 本年度部分 420,261 110 420,261 一百一十年度 4066010100-6* 420,261 一般行政 總 計 9,703,260 5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累計折舊─雜項設備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8,374,075 本年度部分 8,374,075 總 計 8,374,075 5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電腦軟體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9,320,911 本年度部分 19,320,911 預算性質部分 904,943 本年度部分 904,943 110 904,943 一百一十年度 4066010200-0* 904,943 金融監理 總 計 20,225,854 6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暫付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24,324 本年度部分 24,324 110 24,324 一百一十年度 98 24,324 大樓管委會 110 12 22 200191 支出傳票 24,324 暫付板橋車站110年12月份電費-本管 理小組(含公共區域)應分攤費 總 計 24,324 6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存出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400 以前年度部分 400 095 400 九十五年度 04 400 郵政信箱保證金 095 12 31 300050 轉帳傳票 400 押金明細科目轉正(政風室租用郵政信 箱保證金--自銀行局以前年度押金移 出轉入本會) 總 計 400 6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保證品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2,740,326 本年度部分 12,740,326 110 12,740,326 一百一十年度 98 12,740,326 大樓管委會 110 01 19 300009 轉帳傳票 324,394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繳納『107 -108年機電設備管理維護及修繕服務 案』保固保證金連帶保證書,期間108 .10.22-111.1.6 33029464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 公司 110 01 19 300010 轉帳傳票 8,137,000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繳納「109 -110年機電設備管理維護及修繕服務 案」履約保證金連帶保證書,期間108 .12.20-111.3.31 33029464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 公司 110 01 19 300012 轉帳傳票 463,950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繳納「109 -110年機電設備管理維護及修繕服務 案」保固保證金連帶保證書,期間109 .11.19-112.2.10 33029464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 公司 110 01 19 300014 轉帳傳票 998,643 台灣奧的斯電梯股份有限公司繳納「1 09-110年電梯設備維護保養服務案」 履約保證金連帶保證書,期間108.12. 6-111.3.31 12508740 台灣奧的斯電梯股份有 限公司 110 01 19 300015 轉帳傳票 1,752,000 華頓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繳納「109-110年度機電設備材料開口 契約案」履約保證金連帶保證書,期 間108.12.25-111.3.31 53341816 華頓公寓大廈管理維護 股份有限公司 110 10 07 300159 轉帳傳票 344,595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繳納板橋 車站辦公大樓空調冷卻水塔汰舊換新 第二階段保固保證金連帶保證書,期 間110.9.29-112.11.27 33029464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 6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保證品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公司 110 12 30 300208 轉帳傳票 188,313 板橋車站辦公大樓空調系統冰水主機 汰換案保固金定存單質權設定1070130 -1130130 23203323 鉅象空調股份有限公司 110 12 30 300208 轉帳傳票 531,431 板橋車站辦公大樓109-110年公共區域 清潔維護服務勞務案履保金定存單108 1105-1100331 60224659 聯創展業股份有限公司 總 計 12,740,326 6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22,106,130 本年度部分 22,106,130 14 17,447 代扣本會駐外公健保費,退撫基金及所 得稅 19 22,082,249 大樓管委會 110 6,434 一百一十年度 02 88 代扣勞保費 110 11 24 100380 收入傳票 88 收到補發邱莉雯110/12薪資提敘差額 代扣款 05 118 代扣健保費--聘僱人員 110 11 24 100380 收入傳票 118 收到補發邱莉雯110/12薪資提敘差額 代扣款 10 4,428 代扣勞退準備金 110 11 24 100377 收入傳票 2,520 收到110年12月薪資代收款並存入國庫 專戶 110 11 24 100379 收入傳票 1,680 收到補發邱莉雯1101111-1101130薪資 代扣款 110 11 24 100380 收入傳票 228 收到補發邱莉雯110/12薪資提敘差額 代扣款 98 1,800 停車場租金收入 110 12 29 100419 收入傳票 1,800 收到111年1-3月員工使用停車場租金 收入(王瀜璘) 總 計 22,106,130 6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2,426,605 本年度部分 1,255,370 110 1,255,370 一百一十年度 02 22,500 履約保證金 111 01 03 100431 收入傳票 22,500 收到德和月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繳 納-111年度臉書粉絲專頁協助維運服 務案履保金 03 250,559 保固保證金 110 01 12 100010 收入傳票 91,380 收到帝緯系統整合股份有限公司繳納- 109年度本會暨所屬四局公文線上簽核 及檔案管理整合系統功能增修案保固 金 110 01 14 100015 收入傳票 58,470 收到康和資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繳納- 109年度本會暨所屬四局全球資訊網及 本會金融智慧網增修維護案保固金 110 04 20 100136 收入傳票 7,500 收到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繳納-110 年度主管法規查詢系統開放資料集建 置案保固金 110 08 05 100262 收入傳票 4,950 收到精誠科技整合股份有限公司繳納- 110年度磁帶機採購案保固金(保固期1 13.07.20) 111 01 10 100445 收入傳票 29,700 收到康和資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繳納- 110年度本會暨所屬四局全球資訊網及 本會金融智慧網增修維護案保固金(保 固期至112.1.4) 111 01 17 100446 收入傳票 58,559 帝緯系統整合股份有限公司繳納110年 度本會暨所屬四局公文線上簽核及檔 案管理整合系統部分功能擴充及維護 委外案(保固期至112.1.7) 98 982,311 大樓管委會 110 01 19 100022 收入傳票 5,362 6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收到台鐵局彙入保管款結餘款-中華電 信行動通信分公司臺北營運處板橋車 站辦公大樓西側廿六樓電信機房押租 金(1080701-1120630) 110 01 19 100023 收入傳票 5,362 收到台鐵局彙入保管款結餘款-台灣大 哥大股份有限公司板橋車站辦公大樓 西側廿六樓電信機房押租金,租期108 0701-1120630 110 01 19 100024 收入傳票 5,362 收到台鐵局彙入保管款結餘款-遠傳電 信股份有限公司板橋車站辦公大樓西 側廿六樓電信機房押租金,租期10807 01-1120630 110 01 19 100025 收入傳票 454,517 收到台鐵局彙入保管款結餘款-山發物 業(股)公司板橋車站辦公大樓109-110 年行政作業管理委託服務案履保金, 期間1090101-1101231 110 12 30 100432 收入傳票 511,708 收到華城清潔有限公司繳入板橋車站 辦公大樓111-112年公共區域清潔維護 服務案履保金 以前年度部分 1,171,235 107 683,505 一百零七年度 03 683,505 保固保證金 107 01 09 300004 轉帳傳票 107,805 藍新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機房虛 擬化整併委外案保固保證金(保固期至 109年12月18日) 107 12 28 300072 轉帳傳票 548,700 藍新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資料中 心建置案保固金(保固期至110年12月3 1日) 108 01 09 100399 收入傳票 27,000 智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繳納-107年度 資料庫安全稽核軟體使用授權購置案 保固金(保固期間108年1月1日至111年 12月31日) 109 487,730 一百零九年度 6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02 22,500 履約保證金 110 01 14 100357 收入傳票 22,500 收到德和月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繳 納-110年度臉書粉絲專頁協助維運服 務案履保金 03 465,230 保固保證金 109 01 09 100012 收入傳票 22,800 收到藍新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繳納-108 年度核心交換器汰換案保固金(保固期 至111.12.31) 109 01 09 300006 轉帳傳票 389,490 將藍新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資料 中心擴充案履保金轉保固金(保固期至 111.12.31) 109 06 30 300064 轉帳傳票 13,000 將上瀛通信器材有限公司監視設備更 新採購案履保金轉保固金(保固期至11 1.6.19) 109 09 28 300093 轉帳傳票 5,634 將雄鴻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檔案移動櫃 採購案履保金轉保固金(保固期109.9. 8-110.9.7) 109 12 16 100330 收入傳票 29,356 收到寬聯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繳納-109 年度會議行政系統改版建置案保固金( 保固期至110.12.25) 110 01 15 300153 轉帳傳票 4,950 將鉑特資訊有限公司繳納109年圖書管 理系統汰換案履保金轉保固金(保固期 至111年1月12日) 總 計 2,426,605 6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應付保管款明細表 公務機關會計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514,675 本年度部分 514,675 01 334,527 離職儲金--公提 02 180,148 離職儲金--自提 總 計 514,675 69 金融監督管 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遞 中華民國 以前年度累計折舊(耗) 取得成本 科 目 /長期投資評價 (1) (2) 長期投資 5,095,275,200 569,976,556 土地 451,868,722 0 土地改良物 0 0 房屋建築及設備 696,485,538 -188,334,627 機械及設備 85,527,165 -65,374,428 交通及運輸設備 5,157,854 -4,137,843 雜項設備 9,534,929 -8,102,817 收藏品及傳承資產 0 0 權利 0 0 小 計 6,343,849,408 304,026,841 租賃資產 0 0 租賃權益改良 0 0 購建中固定資產 0 0 遞耗資產 0 0 電腦軟體 27,357,979 0 發展中之無形資產 0 0 其他無形資產 0 0 什項資產 0 0 小 計 27,357,979 0 合 計 6,371,207,387 304,026,841 備註: 70 理委員會 耗資產及無形資產變動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成本變動 本年度累計折舊(耗) 期末帳面金額 增加數 減少數 /長期投資評價變動數 (6)=(1)+(2)+(3)-(4)+(5) (3) (4) (5) 0 0 -13,676,033 5,651,575,723 0 0 0 451,868,722 0 0 0 0 0 0 -11,414,976 496,735,935 6,061,781 13,770,630 6,910,977 19,354,865 358,210 0 -275,636 1,102,585 420,261 251,930 -271,258 1,329,185 0 0 0 0 0 0 0 0 6,840,252 14,022,560 -18,726,926 6,621,967,01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904,943 8,037,068 0 20,225,85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904,943 8,037,068 0 20,225,854 7,745,195 22,059,628 -18,726,926 6,642,192,869 7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長期投資明細表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科目及投資事業名稱 投資成本 評價調整 合計 股數 備註 一、採權益法之投資 5,095,275,200 556,300,523 5,651,575,723 509,526,900 (一)國營事業 5,095,275,200 556,300,523 5,651,575,723 509,526,900 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5,095,275,200 556,300,523 5,651,575,723 509,526,900 7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決算與會計收支對照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預算項目 決算數 調整數 會計收支 會計科目 歲入 1,008,271,877 250,765,740 1,259,037,617 收入 ˉ - 250,765,740 250,765,740 ˉ公庫撥入數 ˉ稅課收入 - - - ˉ稅課收入 ˉ罰款及賠償收入 59,052 - 59,052 ˉ罰款及賠償收入 ˉ規費收入 - - - ˉ規費收入 ˉ財產收入 1,320,141 - 1,320,141 ˉ財產收益 ˉ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1,006,840,000 -1,006,840,000 - ˉ投資收益 ˉ捐獻及贈與收入 - - - ˉ捐獻及贈與收入 ˉ其他收入 52,684 1,006,840,000 1,006,892,684 ˉ其他收入 歲出 250,765,740 1,041,102,879 1,291,868,619 支出 ˉ - 1,008,271,877 1,008,271,877 ˉ繳付公庫數 ˉ人事費 165,886,263 - 165,886,263 ˉ人事支出 ˉ業務費 77,104,282 - 77,104,282 ˉ業務支出 ˉ獎補助費 30,000 - 30,000 ˉ獎補助支出 ˉ設備及投資 7,745,195 -7,745,195 -ˉ ˉ - 151,805 151,805 ˉ財產損失 ˉ - 13,676,033 13,676,033 ˉ投資損失 ˉ債務費 - - - ˉ利息費用及手續費 ˉ - 26,748,359 26,748,359 ˉ折舊、折耗及攤銷 ˉ - - - ˉ其他支出 歲計餘絀 757,506,137 -790,337,139 -32,831,002 收支餘絀 備註: 1.公庫撥入數歲入預算數無列數,較會計收支250,765,740元減少250,765,740元,係截至110年12月止歲出實現數250,765,740元。 2.繳付公庫數歲出預算數無列數,較會計收支1,008,271,877元減少1,008,271,877元,係截至110年12月止歲入實現數1,008,271,877元。 3.設備及投資歲出預算數7,745,195元,較會計收支0元增加7,745,195元,係購置機械及設備6,061,781元、交通及運輸設備358,210元、雜項 設備420,261元及電腦軟體904,943元。 4.折舊、折耗及攤銷歲出預算數無列數,較會計收支26,748,359元減少26,748,359元,係資產依規定提列折舊、折耗及攤銷數。 5.財產損失歲出預算數無列數,較會計收支151,805元減少151,805元,係財產及電腦軟體報廢所產生之財產損失。 7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現 金 出 納 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項 目 及 摘 要 金 額 收項 一、上期結存 1,905,220 ˉ(一).專戶存款 1,905,220 二、本期收入 1,241,393,253 ˉ(一).本年度歲入 1,008,271,877 ˉˉ1.實現數 1,008,271,877 ˉˉ(1).其他 1,008,271,877 ˉ(二).應付代收款淨增(減)數 22,080,585 ˉ(三).存入保證金淨增(減)數 822,650 ˉ(四).應付保管款淨增(減)數 238,955 ˉ(五).公庫撥入數 250,765,740 ˉˉ1.本年度歲出撥款 250,765,740 ˉ(六).資產負債淨額淨增(減)數 -40,786,554 ˉˉ1.未涉公庫撥入數、繳付公庫數、應收(付)帳款之項目 -40,786,554 ˉˉ(1).財產交易利益(損失) -151,805 ˉˉ(2).投資利益(損失) -13,676,033 ˉˉ(3).折舊、折耗及攤銷(-) -26,748,359 ˉˉ(4).其他影響非流動資產之項目 -210,357 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 收 項 總 計 1,243,298,473 付項 一、本期支出 1,218,275,387 ˉ(一).本年度歲出 250,765,740 ˉˉ1.實現數 250,765,740 ˉˉ(1).取得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遞耗資產、無形資產) 7,745,195 ˉˉ(2).其他 243,020,545 ˉ(二).長期投資淨增(減)數_扣除因公庫撥入數/繳付公庫數/應付帳款/應收帳款增(減)之長期投資 -13,676,033 ˉ(三).固定資產淨增(減)數_扣除因公庫撥入數/繳付公庫數/應付帳款/應收帳款增(減)之固定資產 -19,073,453 ˉ(四).無形資產淨增(減)數_扣除因公庫撥入數/繳付公庫數/應付帳款/應收帳款增(減)之無形資產 -8,037,068 ˉ(五).暫付款淨增(減)數 24,324 ˉ(六).繳付公庫數 1,008,271,877 ˉˉ1.本年度歲入繳庫 1,008,271,877 二、本期結存 25,023,086 ˉ(一).專戶存款 25,023,086 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 付 項 總 計 1,243,298,473 7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有財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分類項目 單位 數量 價值 備註 451,868,722 筆 4 土地 公頃 0.324107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0 0 496,735,935 棟 47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23,942.94 房屋建築及 棟 1 設備 宿 舍 平方公尺 164.44 其 他 個 0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657 19,354,865 1,102,585 船 艘 0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 設備 汽(機)車 輛 5 其 他 件 66 1,329,185 圖 書 冊(套) 3 雜項設備 其 他 件 340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0 0 總 值 970,391,292 7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珍貴動產、不動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分類項目 單位 數量 價值 備註 0 筆 0 土地 公頃 0.000000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0 0 0 棟 0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0.00 房屋建築及 棟 0 設備 宿 舍 平方公尺 0.00 其 他 個 0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0 0 0 船 艘 0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 設備 汽(機)車 輛 0 其 他 件 0 0 圖 書 冊(套) 0 雜項設備 博 物 件 0 其 他 件 0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0 0 總 值 0 7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壹 總預算部分 一、通案決議部分: (一) 110 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 業依通刪決議整編本會 110 年 減用途別項目決議如下: 度單位預算。 1.減列大陸地區旅費40%。 2.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 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3.減列委辦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5%。 4.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 養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 5.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3%。 6.減列一般事務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 定支出)5%。 7.減列政令宣導費20%。 8.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 定支出及資產作價投資)6%。 9.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 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 規定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5%。 11.前述1至6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圍內 調整。 12.前述9至10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 內調整。 13.前述1至10項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 原則調整者,可提出其他可刪減項目,經 主計總處審核同意後予以代替補足。 14.如總刪減數未達255億元(約 1.18%), 另予補足。 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 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40%,其中國家發展 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役政署、移民 署、賦稅署、關務署及所屬、教育部、國 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 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 屬、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 調查局、工業局、智慧財產局、交通部、 7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 屬、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林業試驗所、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漁業署及所屬、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糧署及所 屬、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 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2.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法律義 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國家安 全會議、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力發 展學院、國立故宮博物院、檔案管理局、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 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考選部、 銓敘部、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公務人員 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內政部、營建 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移民署、外交 部、領事事務局、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 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 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 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青年發 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臺 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工業局、智慧財 產局、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 質調查所、能源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 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勞動基 金運用局、僑務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 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 研究所、農業委員會、 林務局、水土保持 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 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 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 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中區農業改良場、 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 屬、農業金融局、農糧署及所屬、環境檢 驗所、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南 7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部科學園區管理局、保險局、海洋委員會、 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3.委辦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 統刪5%,其中國家安全會議、行政院、公 務人力發展學院、立法院、考試院、銓敘 部、內政部、移民署、外交及國際事務學 院、國防部所屬、國庫署、國家教育研究 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 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經濟部、交通部、 中央氣象局、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 屬、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 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 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 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環境檢驗所、中部 科學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4.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費、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統刪5%,其 中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國立故宮博物院、檔案管理局、客家委員 會及所屬、公平交易委員會、立法院、銓 敘部、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 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 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 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領事事務局、外 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 高雄國稅 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 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 關務署及所屬、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 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 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 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 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 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 7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 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 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 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 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 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 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 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 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 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 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 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交 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 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 鐵道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原子能委員 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家畜衛生試驗 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 桃園區農業 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 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 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 局、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環境檢驗所、新 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及所屬、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5.軍事裝備及設施:統刪3%。 6.一般事務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 其餘統刪5%,其中總統府、行政院、主計 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所 屬、公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會、公共工程委員會、立法院、最高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 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 法院、法官學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 8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 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 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 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 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 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 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 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 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 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 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 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 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 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考試院、考選部、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 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 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 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 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空中勤務 總隊、外交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 庫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 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 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 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 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 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 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 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 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 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 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 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 8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 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 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 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 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 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 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 所屬、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 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 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輻 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 員會、水土保持局、家畜衛生試驗所、桃 園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 業署及所屬、中央健康保險署、毒物及化 學物質局、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 險局、檢查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 屬、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科目自行調整。 7.政令宣導費:統刪20%。 8.設備及投資:除法律義務支出及資產作 價投資不刪外,其餘統刪6%,其中立法院、 最高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 法官學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士林地方法 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 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 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 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 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 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 金門地方法院、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 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 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消防署及 所屬、役政署、建築研究所、外交及國際 事務學院、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 賦稅署、臺北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及所屬、 8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 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 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 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 廉政署、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 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 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 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 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 臺灣南投 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 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 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 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 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 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 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 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工業局、 水利署及所屬、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 屬、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海洋委員會、海洋保 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9.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 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5%, 其中司法院、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 防署及所屬、法務部、臺灣臺北地方檢察 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 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 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 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 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 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 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 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 8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 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金門地方 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標準檢驗 局及所屬、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公路 總局及所屬、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 水土保持局、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 檢疫局及所屬、環境保護署、文化部、新 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洋保 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及 一般性補助款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 人事行政總處、役政署、臺灣臺中地方檢 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 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 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 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 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 檢察署、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 局及所屬、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 疫局及所屬、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二) 為利公開透明,並讓立法院監督各行政機 遵照決議辦理。 關及基金預算執行情形,俾利發揮預算財 務效益,爰請自 111 年度起各機關編列政 策宣導經費應於單位預算書或附屬單位預 算書中以表列方式呈現預算科目、金額、 預計執行內容等,以利外界監督。 (三) 為公開透明,並利立法院監督預算執行情 遵照決議辦理。 形,政府各機關編列廣告費用及宣傳費 用,須符合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規定,按季 將辦理方式、政策效益及執行情形函送立 法院備查,俾利政府預算發揮最大效益。 (四) 有關部分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如經濟部 本會無國有不動產提供財團 所轄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等 11 家及 法人無償使用情形。 文化部所轄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等 3 家長 期無償使用國有不動產,無償使用國有不 動產作為實驗室、辦公處所、倉庫或職員 宿舍等,尚無相關法令許可政府捐助之財 團法人得以長期無償使用國有不動產,卻 8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將自有不動產出租以賺取租金收入,使用 期間最長有超過 50 年者,多數亦長達 2、 3、40 年之久,其合理性,有待商榷。鑑 於國有不動產為國家重要資源,政府機關 應善盡管理之責任,並為妥適有效之運 用,應請行政院責成各主管機關及財政部 國有財產署全面清查,及妥適處理國有不 動產提供財團法人無償使用情形,並研議 短期保障國有財產權益及長期整體規劃有 效運用方案,俾利符合國有財產法令之規 範,及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益,增加財政 收入,爰請行政院於 6 個月內向立法院各 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五) 為完備科技創新研發環境,邁向智慧國 遵照決議並配合行政院辦理。 家,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科技發 展計畫經費969億元,加計中央政府前瞻基 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編列200億 元、國防科技經費104億元、營業與非營業 特種基金編列256億元,合共1,529億元, 較 109 年 度 相 同 基 礎 增 加 27 億 元 , 增 幅 1.8%。另依據科學技術基本法第5條規定, 為推廣政府出資之應用性科學技術研究發 展成果,政府應監督或協助法人、業學界 等執行研究發展單位,將研究發展成果轉 化為實際之生產或利用。惟依立法院預算 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其中經濟部105至108 年度科技專案計畫取得國內、外專利,分 別1,956件、1,799件、1,651件、1,566件, 總計6,972件,件數呈現逐年趨減,已取得 之專利超過6年尚未應用者並逾7,000件, 近3年增幅將近五成,且未使用專利每年相 關管理維護費用達億元。鑑於研發成果攸 關產業發展,近來國內、外業界為增進自 己產業競爭力,已紛紛將專利權轉為營業 秘密,我國除重視專利權保護外,更應將 營業秘密妥為管控,以防資訊外洩,爰請 行政院將近3年整體對科技研發經費預算 執行、科技研發成果績效及管控機制等相 關事項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 8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六) 110 年度公共建設計畫預算共編列 5,340 非本會職掌業務。 億元,包括公務預算 1,324 億元、特別預 算 1,041 億元、營業基金 1,386 億元及 非營業基金 1,589 億元,金額極為龐大, 計畫項目亦極多,主要依「行政院所屬各 機關個案計畫管制評核作業要點」辦理管 考,評核著重於個案計畫年度目標達成情 形、經費運用及執行進度等,國家發展委 員會於107年1月起推動預警機制,將計畫 「潛藏無法如期達成風險」、「預定工作 進度明顯配衡失當」等列入預警計畫篩選 原則,整體計畫之執行亦納入考量,國家 發展委員會於同年10月修正「行政院及所 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將 營運評估納入規範,明訂個案計畫執行完 成後,各機關應作總結評估報告,並回饋 至計畫審議及先期作業階段,國家發展委 員會亦應適時辦理各項評估之複評,惟國 家發展委員會 108年度總結評估複評比率 僅 11.54%,且106及107年度複評發現,如 繳庫率偏高或經費控管不良、規劃及執行 能力待加強,未進行經濟效益分析等諸多 情形,重要且相似問題一再被提出,又部 分公共建設計畫先期規劃未臻完善,未能 落實監督控管廠商履約狀況致計畫頻仍修 正、停(緩)辦或內容修正幅度頗大,顯 見國家發展委員會評估、審議未能發揮成 效,淪為紙上作業,爰請行政院檢討公共 建設計畫審議、預警及管控等機制,並於3 個月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針對前揭內 容提出書面報告。 (七) 5G 具有「高頻寬(eMBB)」 、 「多連結(mMTC)」 遵照決議並配合行政院辦理。 及「低延遲/高可靠(URLLC)」等特點, 有別於 4G 封閉式核心網路架構,5G 網路 採用大量軟體功能模組、核心網路雲端虛 擬化設計,且第三方服務提供者可透過電 信業者之多接取邊緣運算提供用戶高速、 低延遲服務。然而開放式設計,使得 5G 網 路面臨之資安威脅較以往更嚴峻且多元。 行政院資通安全處已制訂「107-114 年資 8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安產業發展行動計畫」,推動策略並持續 檢討資通安全管理法及資安相關規範內 容;經濟部亦規劃建置 5G 網路資安檢測 及驗證實驗室,並完成 5G 資安偵防平台雛 型。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配合 5G 釋照 時程,修增訂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及行 動寬頻系統審驗技術規範等法規。上開工 作各主責部會雖已達成階段性目標,惟因 應未來 5G 應用場域陸續開放後,恐將面臨 各種新興資安威脅與攻擊,鑑於國內 5G 網 路資安防護機制尚未完備,相關評估及強 化 5G 網路業者之資安防護能力工作仍待 完成,行政院應督促各主管相關機關持續 調適法規並促進資安業者參與 5G 應用場 域實驗,以強化資通安全之防禦能量,爰 請行政院將各主管機關 5G 網路資安防護 之規範、相關機制、執行成效,於 6 個月 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八) 106 至 110 年度經濟部及科技部 5G 相關 非本會職掌業務。 計畫補助經費分別為 38 億 4,140 萬 8 千 元及 13 億 4,488 萬 3 千元,合計 51 億 8,629 萬 1 千元,補助金額極為可觀,惟以近年 補助 5G 相關計畫執行成效而言,經濟部 106 至 109 年截至 7 月底合計技術移轉, 合作件數 193 件、技術暨專利移轉總收入 3 億 1,152 萬 7 千元及促進國內外廠商投 資 88 億 7,407 萬元,其中衍生產值從 106 年度 20 億 2,292 萬 5 千元增加至 108 年 度 34 億 6,600 萬元,增幅逾 71.34%;科 技部 107 至 109 年截至 7 月底合計技術移 轉,合作件數 5 件、技術暨專利移轉總收 入 1,627 萬元、促成產學合作件數 23 件及 產學合作金額 3,714 萬 4 千元。由此觀之, 我國 5G 專利取得數量仍偏低,顯示對 5G 關鍵智財之掌握程度及技術自主能量恐有 不足,行政院應結合產官學之力,共同研 發 5G 前瞻關鍵技術,建立優勢 5G 核心技 術,將 5G 技術研發成果導入相關產業供應 鏈,以增加經濟產值,並提升我國 5G 通訊 產業競爭力。 8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九) 目前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達近 業依行政院 110 年 7 月 13 日 200 家,尚未包括其再轉投資之眾多子 院授主基營字第 1100200957A (孫)公司,每年所獲配股息係政府重要 號函於本會網站公告「政府、 收入來源之一,重要性日增,惟各主管機 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 關對所轄公私合營事業之資訊公開程度未 轉投資(再轉投資)事業概況 盡一致,於官網所揭露相關資訊,內容差 表」。 異頗大,有揭露亦僅有第一層投資事業, 有關再轉投資至第二層以下子、孫公司 等,不少為母公司持股百分之百者,公股 仍具有主導權,對高階經理人等均有決策 權,屬於政府投資公私合營事業範疇,相 關資訊外界均無所知悉,易有低估政府投 資事業規模現象。鑑於中央政府轉投資公 私合營事業,家數極多且規模不小,為利 社會大眾瞭解政府轉投資事業之全貌,請 行政院研擬訂定各主管部會應於官網公開 資訊之一致標準,並適用於公股具主導權 (董、總由政府指派)之再轉投資公司, 衡量建立彙整資料之可行性,以相同密度 監督管理,減少資訊不對稱情形,以利各 主管機關之管理及國會監督,爰請行政院 於 6 個月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 (十) 依財團法人法第 67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規 本案係由法務部主辦,另本會 定,財團法人與該法規定不符者,應自該 轄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法施行後 1 年內補正,但情形特殊未能如 預、決算書及定期查核情形業 期辦理,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延長者,不 於本會網站公告。 在此限,延長期間以 1 年為限。然該法於 107 年 8 月 1 日公布,並自 108 年 2 月 1 日施行,迄今近 2 年,依立法院預算中心 評估報告指出,截至 109 年 4 月底止,部 分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尚未完備財團法人 法相關規定,例如訂定內部制度及稽核制 度、投資之項目及額度、董事人數超逾 15 人或監察人未達 2 人等相關規範,鑑於財 團法人法賦予主管機關對政府捐助之財團 法人採高密度監督之權力,爰請法務部加 強督促各主管機關於 3 個月內儘速完成相 關規範之訂定,及依財團法人法第 56 條第 3 項規定,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預算、 8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決算書及定期查核情形,主管機關應於網 站主動公開之,以利社會大眾及國會監 督,並請法務部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 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一) 有鑑於行政院在未擬定相關配套措施前便 本案係由教育部主辦,該部業 推動開放山林政策,導致該政策推動近1 依決議於 110 年 4 月 22 日以臺 年來,行政院所屬各部會之橫向聯繫與分 教授體部字第 1100014078 號 工不足,山難數據不斷攀升、部落周邊環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境惡化、執行單位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 務局、內政部營建署所屬各國家公園管理 處、消防救難系統或地方政府等第一線公 務單位疲於奔命。對此,行政院在未有效 解決現況與分工時,不得再行鬆綁相關山 林政策,避免無辜山友遇難死亡。 自開放山林政策推動以來,根據內政部消 防署統計,109年截至12月15日的山難件 數,已經創下18年以來新高,將近450件, 同時為108年之2倍。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林務局轄管林道81 條,總長1,646公里, 其中主要林道15 條、274公里;次要林道 35條、932公里;一般林道31條、440公里。 林道皆位於台灣生態敏感地區,然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每年卻僅編列2億元維 護預算,平均每公里養護經費不到15萬 元,山區林道之維管根本無法保障遊客安 全。又以內政部營建署之雪霸國家公園管 理處轄內之大鹿林道東線為例,位於生態 敏感區長達19公里之林道,近5年每年平均 養護預算僅80萬元,平均1公里養護經費4 萬元。 山難數增加,地方政府消防救災人員與經 費未隨之增加,導致經常性動用原住民族 部落民力參與救難,然一般民力於山區救 援之保險與財產(車輛),政策皆未給予 適當保障,造成爭議不斷。因遊客量暴增 及山難數的增加,造成通往山林之原住民 族部落交通與生活嚴重困擾,山林主管與 救難單位疲於奔命,在人力與經費毫無增 加之狀況,推動開放山林應待政策完備, 爰請行政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 8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化、內政、經濟、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 環境、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二) 有鑑於我國於103年度公布兒童權利公約 非本會職掌業務。 施行法,明定各級政府機關執行公約保障 各項兒童及少年權利規定所需之經費,應 依財政狀況優先編列;然依中華民國兒童 健康聯盟提供之 2016年兒童健康幸福指 標-臺灣與 OECD國家比較,我國0至2歲兒 童接受幼托服務之比例、3至5歲兒童就讀 於幼兒園之比例仍較大多數 OECD 國家為 差;目前我國幼兒園教師與教保員能量不 足且薪水偏低,而對於各種幼兒園之補助 不僅複雜且不公平,爰建請政府應研擬透 過更公平的育兒津貼方式,並研議儘早落 實行政院宣示「私立幼兒園導師費與教保 津貼每月均達 3 千元」,保障幼教人員薪 資,以達到家長、教師、業者、幼兒乃致 國家之多贏局面。 (十三) 國際疫情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 非本會職掌業務。 定加強邊境防疫控管,110年1月15日起國 人返國,除了原本要檢附的登機前3天內檢 驗報告,如果不住防疫旅館、選擇居家檢 疫的人,必須簽署切結書,確定一人一戶, 同行者可同住,但非居家檢疫者不能同 住。然而擁有多戶空屋的家庭畢竟少數, 有多位家人返台的家庭,就必須求助防疫 旅館,卻屢屢發生想替將回台的家人訂 房,怎麼找都訂不到;更擔心如果讓家人 回家住,自己跟長輩外出居住,會不會反 而遭遇更高的風險。年節將至,傳統返鄉 團聚的習慣,恐引起急著返台過年的國 人,未找到檢疫處所就直接返台,目前出 現「直接衝回來」的違規事件,成為不確 定因素,對防疫更是一大挑戰,顯見疫情 的暴衝、提升防疫等級,讓防疫旅館的需 求暴增供不應求。爰請衛生福利部、交通 部、內政部、國防部、內政部營建署等應 跨部會整合,持續掌握防疫旅宿及擴充檢 疫場所量能,以因應返台檢疫需求。 (十四) 有鑑於國內年輕教授在高教與技職領域 非本會職掌業務。 9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中,竭盡心力投入技術研發、基礎科學與 產學研究等領域,然而在現今科技部與教 育部審查教授研究計畫提供補助經費評選 時,未能妥適合理分配。爰要求教育部對 於高教與技職體系中,助理教授所提出之 申請計畫與經費,應占整體受獎補助預算 中至少達30%比率,以鼓勵年輕與傑出之助 理教授人才能有公平之競爭機會。另科技 部補助計畫應至少提升10%,並於3個月內 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 (十五) 依據文化基本法第26條,文化部於108年11 遵照決議辦理。 月發布施行文化藝術採購辦法,規範機關 採購文化藝術作品、藝文創作展演與研 究、出版或相關藝文服務等,應優先適用 上開辦法。為維護文化藝術價值、保障文 化與藝術工作者權益及促進文化藝術事業 發展,請各單位包含政府機關(構)、公 立學校、公營事業、政府所屬行政法人及 財團法人進行藝文採購時,應以「與創作 者共有共享著作財產權」為原則,且不應 再強制要求創作者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 此外,應針對第一線採購人員進行文化藝 術採購作業訓練及觀念宣導,以保障創作 者之智慧財產權。 (十六) 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各級機關、 遵照決議並配合行政院辦理。 部會、單位預算編列設備資訊採購經費, 進行各類如電腦設備、網路設備、無人機、 虛擬設備、及其他各類電子資通訊設備採 購時,為維護我國資安安全,實不應採購 中國廠商或由中國所實質控制廠商品牌之 設備。惟立法院於第9 屆處理行政院預算 解凍案時,曾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應公布 危害國家資通安全廠商清單,然迄今未見 行政院公布該清單。而危害國家資通安全 廠商清單攸關我國5G資訊建設及設備採 用,政府應正視我國國安層級資安事件頻 生之嚴重性,採取積極之作為。爰要求行 政院確實盤點各級機關現行使用情形,並 於110年底前汰換,各項採購不得採購中國 9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品牌或中國所實質控制廠商品牌之設備, 並應於採購驗收時,嚴格把關,並於3個月 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七) 有鑑於近期立法院審查各項法案時,各目 遵照決議辦理。 的事業主管機關均未依據納稅者權利保護 法第 6 條之規定:「…租稅優惠之擬訂, 應舉行公聽會並提出稅式支出評估」,與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第 4 條規定: 「業務主管機關研擬稅式支出法規,應於 送立法院審議前舉行公聽會;前項公聽會 會議記錄及稅式支出評估報告應併同租稅 優惠法律送交立法院審議」。為避免立法 機關帶頭違法,並陷立法委員於不義,爰 要求各行政部門應落實遵守相關規定,將 公聽會與稅式支出評估完成後,併同法案 送立法院審議。 二、各委員會審議結果: 內政委員會 行政院主管 行政院 (四十三) 行政院與各公家機關大量製作懶人包、梗 遵照決議並配合行政院辦理。 圖流傳於網路,性質形同廣告宣傳,查「電 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 辦法」及「廣播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 銷及贊助管理辦法」已明確規定須「明顯 揭露置入者之名稱或商標」,爰要求行政 院通令所屬,自 110 年度起,凡公家機關 自製或委外製作之網路宣傳品,皆須註明 機關名稱。 (六十六) 有鑒於最新的空污排放清冊統計,臺中火 遵照決議並配合行政院辦理。 力電廠排放 PM2.5 的量,佔整體的 1.3%, 不過,柴油大貨車卻高達 10.17%,108 年 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 36 條修訂,行政院 環境保護署得視空氣品質需求,加嚴烏賊 車排氣標準,惟執行至今仍未見具體成 效,因此,建議各公部門及國營事業在委 外業務招商時,研議於合約內要求載明廠 商使用柴油大貨車,提出檢驗報告符合四 9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期環保法規後方可執行委辦業務,藉以達 到降低空污之效果。有鑑於此,爰要求行 政院明令各公部門及所屬各事業機構應優 先採用符合四期標準之車輛進行委辦,並 責成環保署於 110 年 6 月底前建立柴油車 定檢制度,以落實降低空污。 財政委員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一) 鑑於東協及南亞國家等新興市場迅速崛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4 月 6 日以 起,金融業陸續於新南向18國設置據點, 本會金管國字第 1100191340 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與部分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國家之金融監理合作文件仍待簽訂,爰要 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積極與新南向等國 金融監理合作部分簽署文件,俾利促進金 融業區域發展與合作,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 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 金融監理科技之運用已蔚為國際趨勢,據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3 月 26 日以 國際清算銀行發布報告指出,金融監理科 金 管 資 字 第 1100191258 號 技運用分為「資料蒐集」及「資料分析」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等二大面向,應用於市場監視、錯誤行為 分析等範疇,全球採行監理科技之金融監 理機關,如澳洲證券投資委員會及新加玻 金融管理局,已將雲端運算、人工智慧、 機器學習、自然語言處理等科技運用於監 理作業,依108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 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指出,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已導入應用程式介面 (API)自動排程申報方式,優化單一申報 窗口系統,並建置行動辦公室及金融檢查 放表功能系統,以精進金融檢查電子化作 業,惟截至109年3月底止,本國銀行申請 使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單一申報窗口系 統應用程式介面者僅16家,且業者端自動 申報程式尚未完成建置;又與澳洲證券投 資委員會等其他金融監理機關相較,我國 尚未廣泛將人工智慧、自然語言處理等科 技技術運用於監理作業,爰要求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研議拓展相關監理科技,俾因 應金融環境之快速變化,並於3個月內向立 9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因應網路科技及金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4 月 15 日以 融創新應用之國際趨勢,持續推動我國金 金管銀票字第 1100270750 號 融科技發展,促進金融產業之升級與轉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型,以提供多元及便捷之金融服務。依 108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 計表審核報告指出,我國電子支付成長快 速,截至 108 年底止,國內電子支付使用 人數達 691 萬餘人,較 107 年底增加 263 萬餘人,約 61.37%,相關電子支付交易及 帳戶間款項移轉金額亦大幅增加,惟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辦理專營電子支付 機構業務檢查結果,對可疑交易之檢核及 查證作業有欠確實、行動裝置應用程式之 維護管理作業有欠妥適、未就含有客戶個 資檔案之電腦建立控管機制、使用者身分 資料確認機制有欠完備等情形,爰要求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督促業者積極完善作業 環境及管理機制,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 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俾利我國電子 支付發展等情事。 (四)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配合政府非核家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3 月 29 日以 園、能源轉型及環境減排等政策,陸續推 金 管 綜 字 第 1100190795 號 動授信、投資、籌資等措施,促進金融業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資金挹注國內綠能產業及環境永續發展。 依 108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 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指出,據國際赤道原 則協會公布之赤道銀行報告顯示,截至 108 年底止,我國計有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等 6 家銀行簽署赤道原則,惟該 等銀行於 2018 年間遵循赤道原則辦理之 專案融資及服務案件總計僅 5 件,遠低於 日本瑞穗銀行等 4 家金融機構之 22 至 92 件,及韓國開發銀行之 30 件,簽署銀行未 積極依赤道原則規範推動相關業務;依氣 候債券倡議組織公布綠色債券市場資料, 2019 年全球綠色債券發行量為 2,577 億美 9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元,其中美國、中國大陸及法國等前 3 大 發行國發行量,分別為 513 億美元、313 億美元及 301 億美元,而截至 108 年底止, 我國累計發行 37 檔綠色債券,金額為 1,041 億餘元,於其他國家相較,仍有相 當差距,且發行規模編製尚未達有效綠色 債券指數之門檻;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為鼓勵保險業資金投資綠能產業等五加二 新創重點產業,明訂該等產業屬保險業配 合政府政策之資金運用項目,截至 108 年 底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核准 6 家保 險業者投資 9 家再生能源電廠,累計核准 投資金額 130 億 5,900 萬元,占保險業資 金運用總額 26 兆 8,013 億元之 0.049%, 占比甚微,且近 3 年投資情形未有明顯增 長,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議相關 配套措施及相關監理誘因,引導本國銀行 積極落實赤道原則精神、協助有效擴增綠 色債券發行及投資市場規模,並引導保險 業資金投入綠能產業,俾建構有利環境永 續之綠色金融市場,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 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五) 110 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預算案「施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4 月 14 日以 政目標與重點」─「(二)年度重要施政計 金 管 法 字 第 1100191619 號 畫」項下列有重要計畫項目「一、持續推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動金融消費者保護措施,評核金融服務業 對於公平待客原則之落實情形,以確實保 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據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 109 年 7 月 2 日新聞稿,該會為瞭解 金融業是否落實「公平待客原則」,109 年 賡續對 35 家銀行、108 年受評之綜合證券 商以外之其餘專營證券商 30 家、期貨商 14 家、22 家壽險公司及 19 家產險公司進 行書面評核,檢視 108 年度落實情形。於 新聞稿中表揚排名成績前 20%之業者,然 部分業者有若干缺失,尚待改進,例如未 依業務特性或客戶屬性調整相關規範,或 是業者提報公平待客原則相關事項董事會 9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的頻率及董事實質參與或督導程度稍低等 情形,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督促業 者積極改善該原則評核缺失情形,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 (六)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106 年 12 月建置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3 月 15 日以 F-ISAC(金融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 金 管 資 字 第 1100191082 號 蒐集國內外金融資安情資進行分析,提供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金融資安情資預警及聯防功能,作為金融 機構強化資安防護工作之參考。F-ISAC 推 動 3 年來,參與會員數已達 374 家,包含 銀行、保險公司、證券、期貨、投信投顧 等業者。金融機構遭到資安攻擊事件頻 傳,如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ATM 遭 盜領,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SWIFT(環球銀行間金融電訊網路)系統遭 駭,以及 108 年底 6 家券商遭受駭客攻擊 勒索,109 年則因全球疫情,國銀歐美海 外分行,因電子郵件地址 1 個字母不同, 銀行未核對出來而遭詐騙等。顯示金融業 不管是維持營運穩定,或是發展新業務和 商品,都需靠資安。為使金融資安體系更 加周全,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2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 F-ISAC (金融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功能精 進計畫書面報告。 (七) 109 年相繼出現元大原油正 2、DR 股風波,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3 月 25 日以 無論是元大原油正 2 或是 DR 股,都可以 金管證期字第 1100361042 號 看出許多散戶不知道買的不是一般股票,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卻以一般炒股的投機心理貿然上車,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進行監理後,投資人也未 順勢下車,反而讓投資列車成了失速列 車,後續更引發投資人灌爆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臉書、甚至上街頭陳情抗議的事 件。這凸顯了散戶金融知識的不足,因為 投資人不懂產品風險、空有投機心態,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護投資人的監理機 制,反而讓散戶受傷慘重。為防止日後事 9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件不斷重演,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於 2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相關 改進計畫書面報告。 (八) 107 年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台北市南海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4 月 6 日以 路建置「金融科技創新園區」 ,惟因占地面 金 管 科 字 第 1100191386 號 積較小,能容納新創團隊進駐家數有限,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與英國、新加坡、澳洲等國類似園區相比, 難稱上是國家級的金融科技創新園區。爰 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相關單位或地 方政府協商,規劃擴充金融科技新創園區 之規模,進一步擴展成為金融科技發展生 態圈,並將相關規劃與進程於 2 個月內向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九) 金融科技創新園區有三大功能,包括新創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3 月 31 日以 輔導、監理門診、國際鏈結。面對新的科 金 管 科 字 第 1100191364 號 技時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盡量在金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融監理的原則與法律上能夠調適,兼顧金 融監理原則與科技發展創新的平衡。金融 科技創新園區應可做為中間的媒介,協助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推動監理科技。爰要 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議在金融科技創 新園區增設「金融科技自主實驗環境」 ,作 為國內金融科技實證環境之可行性評估, 並於 2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 (十)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積極推動金融科技發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3 月 24 日以 展,對於金融科技監理人才的培育亦面臨 金 管 科 字 第 1100191283 號 挑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劃「金融科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技發展路徑圖」中,提及「要建立監理人 員金融科技學習地圖」 ,主要係希望透過金 融科技能力培訓課程,鼓勵監理人員完成 金融科技學習地圖。惟此作法較難有系統 地培植金融科技監理人才,爰要求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研議如何由內部遴選優秀人 員至歐美國家等地,更有系統的學習金融 科技監理技能,以強化我國金融科技監理 人才,並於 2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 9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十一) 近年來我國上市櫃 IPO 家數表現節節落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3 月 17 日以 後,109 年前 8 月我國上市櫃 IPO 僅 14 金管證發字第 1100360936 號 家,不僅大幅落後 108 年同期的 21 家,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與 109 年設定目標 52 家更是相差一大截。 為強化我國資本市場,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提出「資本市場藍圖架構」 ,其中一項是研 議 IPO 掛牌進行條件鬆綁,但在 IPO 拚鬆 綁之際,主管機關亦必須「量質兼顧」 ,若 為了追求數量而未兼顧品質,可能反而僅 是引入地雷股或殭屍股,使狀況更糟糕。 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提出「如何有效 提升資本市場競爭力,吸引優質企業來台 掛牌策略」 ,並於 2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二) 依據統計資料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7 月 30 日以 司淨值 695 億元、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 金管證交字第 1100362918 號 限公司淨值 239 億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所股份有限公司淨值 270 億元、證券櫃檯 買賣中心淨值 63 億元,合計高達 1,267 億元,4 個機構帳上保留盈餘合計高達 914 億元。另該等機構近年獲利情況也相當良 好,為確保投資人權益,促進資本市場永 續發展,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半 年內研提回饋投資人計畫,並向立法院財 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三) 「元大原油正 2」至今面臨了下市的命運,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3 月 26 日以 不少股民血本無歸損失慘重。為避免類似 金 管 綜 字 第 1100191160 號 情況再度發生,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會加強對投資民眾之預警制度,俾維持金 管機構監督職能。同時,鑑於近日投資族 群有年輕化之趨勢,對 TDR 等金融商品認 識不足,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施政重點 中列有「金融知識普及工作推動計畫」及 「走入校園與社區辦理金融知識宣導活 動」之計畫,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加 強投資人對風險控管之教育宣導,並請於 2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預警制 度改善及落實教育投資人金融知識宣導之 9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書面報告。 (十四) 鑑於近期房價上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3 月 8 日以 主任委員黃天牧亦指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金管銀國字第 1100270583 號 會銀行局調查銀行不動產放款是否過於集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中以及不動產放款的逾期放款情況,顯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亦擔心銀行針對土建 融放款不當一事。惟不時傳出有銀行在鑑 定土地價值時刻意高估,使其能透過貸予 建商更高額度貸款而獲利,如此卻墊高土 地成本,而較高的土地成本則會轉嫁至房 價,由購屋者承擔,也成為房價上揚主因 之一。為維護房地產市場合理價格,並實 現居住正義,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就「銀行是否刻意高估土地價值與給予開 發商較低利率、較高成數之建築貸款」乙 事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 (十五) 109 年 10 月以來,我國銀行 ATM 已發生 5 業依決議於110年4月8日以金 次意外事故,影響民眾日常生活。經查, 管 銀 國 字 第 11002708971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迄今未針對 ATM 訂定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平時運作查核標準與查核機制,僅就 ATM 故障後之處理程序訂有規範。有鑑於 ATM 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普惠金融政策目標 中重要環節,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就「訂定定期檢查 ATM 運作之查核標準與 機制」乙事,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六) 有鑑於保險業者手上現有資金眾多,亦積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2 月 24 日以 極尋求資金去化管道。據統計,109 年保 金管保財字第 1100490638 號 險業投資性不動產投資餘額高達 1.3 兆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元,109 年增加額度更高達 1,800 億元, 創近 5 年來最高額。為避免保險業者將資 金悉數投入房地產市場,以致房價高漲, 且為襄助中央政府推動綠能產業發展政 策,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擬機制 鼓勵保險業者將其資金導入綠色債券、永 續債等,並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 9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七) 為營造健全永續發展(ESG)生態體系,強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3 月 5 日以 化我國資本市場國際競爭力,金融監督管 金管證發字第 1100360751 號 理委員會於 109 年正式啟動「公司治理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3.0-永續發展藍圖」 ,將要求實收資本額達 20 億元之上市櫃公司,自 112 年起應編製 並申報永續報告書。惟高齡及少子化等人 口結構之劇變,對於社會、經濟及文化等 各項發展指標之影響,已刻不容緩。然高 齡社會為我國現行人口架構脈象,超高齡 社會更是近在咫尺的演進,新世代的高齡 者將為當代企業重點利害關係人的關注對 象 , ESG ( Environmental 、 Social 、 Governance )中公 司 治理面向 的人才培 育、員工照護、社會面向的社會公益維護, 都將與超高齡少子化社會一脈相連。為達 到超高齡社會發展之目的,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及相關主管機關需及早因應,爰建 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要求臺灣證券交 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自 110 年起依法要求上 市櫃公司需進行高齡化暨少子化企業社會 責任相關資訊揭露,並於該公司營業細則 第 47 條所規範之上市上櫃公司之社會企 業責任報告書中,明定高齡少子化之實踐 比例並充分揭露該項目之推動方案,以符 合 SDGs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SDG3-健康福 祉高齡者 CSR 策略並於 2 個月內向立法院 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八) 103 年因人民幣對美金匯率波動,許多 TRF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3 月 11 日以 投資人因而損失甚重,且因多數投資人皆 金管銀外字第 1100270649 號 為中小企業主,連帶影響部分投資人自身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本業之運營,於財務面及企業經營層面均 影響甚鉅,然事件至今多年來仍有多項爭 議未解。 TRF 乃具高度複雜性之衍生性金融商品, 且具槓桿性質,高槓桿可能帶來高獲利, 也可能形成高度虧損,購買 TRF 等衍生性 10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金融商品,乃視為投資行為,交易人本須 承受交易過程中可能造成之相對應風險, 當無疑義,惟銀行於進行招攬業務時,存 在部分爭議,包含未落實 KYC 等情狀,且 針對「權利金」之數額以及給付與否等事 實,銀行與投資人間始終無法達成共識。 承作 TRF 之各銀行,部分採「自建模型」, 部分則採 back to back 性質、直接與上 手銀行訂定契約承作 TRF 商品,其計算公 式及模型具有高度專業及複雜度,且投資 人往往無以窺探;考量近年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針對 TRF 商品,陸續解禁,未免再 生相關爭議,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要求各金融機構承作 TRF 等衍生性金融商 品時,應公開權利金之計算方式及明確數 額,以維護投資人之權益,並於 2 個月內 將書面報告送交至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十九) 投資型保單至今衍生諸多爭議,雖金融監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4 月 9 日以 督管理委員會認定其具投資性質、且不具 金管保壽字第 1100491055 號 定型化契約範本,有別於傳統保單,故不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適用 3 天審閱期等規範,投資人雖本應承 擔投資所衍生之風險,惟金融機構於招攬 相關業務時,未明確如實揭露風險,致使 爭議不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補足投 資型保單之規範,於銷售招攬等面向同步 強化金融機構應盡之義務,以使相關爭議 得以停歇,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2 個月內送交書面報告至立法院財政委員 會。 (二十)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109 年 7 月陸續核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3 月 24 日以 准 3 家純網銀之申請,而於年底也將陸續 金管銀國字第 1100270804 號 開始營運,對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表示,純網銀在開業前必須先經過 1 個月 的營運模擬測試,縱然目前因疫情影響, 尚未有業者開始測試,但預估 109 年年底 3 家純網銀都將開始營業。 純網銀之開放,縱然為我國金融體系之一 大躍進,但仍有諸多阻礙需克服,純網銀 10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主要以非實體方式與客戶互動,然而現行 身分驗證(KYC)的方式,卻高度仰賴實體 自然人憑證,與純網銀推動行動銀行、行 動認證等理念相去甚遠。 KYC 為銀行辦理授信相關業務時之必要流 程,在無法省略精簡之餘,是否有其他方 式可替代,主管機關必須積極審慎研擬, 倘若未來推動數位身分證等相關政策,如 何以身分資料載具之數位進展,作為純網 銀甚至傳統銀行等金融機構於辦理 KYC 等 業務時之進階性方式,或可做為相關研擬 之基礎,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2 個月 內將相關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 會。 (二十一) 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三讀通過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4 月 8 日以 後,揭示台灣政府發展 FinTech 的決心, 金 管 主 字 第 1100191464 號 該條例之訂定亦使我國成為全球少數具有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金融監理沙盒專法之國家,然金融創新推 行至今,僅有少數案例通過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之審查、進入沙盒實驗,而當沙盒 測試之期限屆至時,可離開沙盒獨立運作 之案例更為少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設 有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中心,應持續積極 推動金融創新之相關進程,以使我國金融 創新之相關法規範可與世界各國接軌,同 時符合我國金融創新之高度動能。另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亦應加強提升監理之效 能,強化各型態之金融監理成效,爰請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2 個月內將書面報告 送交至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二十二) 110 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第 2 目「金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3 月 5 日以 融監理」編列預算 4,313 萬 8 千元,凍結 金管主字第 11001908671 號 十分之一,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向立法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 查 109 年 2 月 20 日法務部函送行政院 「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內容以政府廉 能為焦點,對於民間業者當中影響公益 重大弊端,例如食安、環保、金融等問 10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題,則缺乏著墨,另從吹哨揭弊保護應 有之「三保」:身分保密、工作保障、 人身保護來說,該法案亦僅規範身分保 密以及部分之工作保障,然從金融秩序 以及金融業持有大量民眾存款所可能 衍生的弊端而言,在金融業的吹哨揭弊 保護議題,應以金融業從業人員為主, 因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研修相關 法規,以金融從業人員為對象研議包含 身分保密、工作保障及人身保護的法 規。爰此,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討 規畫以金融從業人員為對象之吹哨揭 弊保護法規,並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財 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2. 「金融監理」編列資訊服務費 2,600 萬,但相關經費用途不明確,目標訂定 不清,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 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 危機,爰提案凍結該項預算 200 萬元, 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十三) 近年來保險業務員勞務契約爭議不斷,保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8 月 6 日以 險業務員勞動權益實有受損情形。考量保 金管保壽字第 1100493102 號 險業務員為保險業穩定發展之重要核心,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業務員與保險業間權利義務關係若未能釐 清,則將對業務員勞動權益與保險產業發 展造成負面影響。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邀集保險業務員工會相關團體及勞動部 召開會議研議強化保險業務員權益保障 (例如:檢討保險業務員管理相關規定、研 議訂定勞動契約示範合約等之可行性),並 於 6 個月內(期間召開 2 至 3 次會議)向立 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十四) 針對 110 年度金融監理管理委員會單位預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4 月 27 日以 算案於第 2 目「金融監理」編列 4,313 萬 金管證期字第 1100361702 號 8 千元,鑑於金管會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其中包括有將推動金融科技,建構友善創 新監理法治環境及推動普惠金融,強化投 資人及金融消費者教育為施政重點,經 查,近年來金融科技發展迅速,加以參予 各項新創金融投資亦有年輕化之趨勢,然 10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卻因投資人對各項新型金融商品因認識不 足,造成損失,金管會實有應加強投資人 對風險控管教育宣導之責;爰此,請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十五) 據統計,國內銀行分支機構絕大部分集中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4 月 9 日以 於六都,六都銀行據點計有 2,848 個、占 金管銀國字第 1100270934 號 所有據點 82%,剩餘縣市則占不到兩成;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另外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資料顯示,109 年上半年國內有 59 個鄉鎮區域沒有銀 行,其金融往來大多依靠農漁會與郵局, 甚至於花蓮萬榮鄉、屏東獅子鄉與台東金 峰鄉等原住民地區連基層農漁會、郵局都 沒有。在缺乏金融資源的結果,就是除造 成原鄉地區金融往來不便與發展不易外, 更使原鄉長者在普遍缺乏金融資訊的狀況 下容易遇到金融的詐騙。爰要求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應定期調查原鄉金融資源缺乏 情形,建立機制以鼓勵與協調金融機構到 原鄉設立據點,並加強原鄉相關金融資訊 宣導與教育,並就如何充實原鄉金融資源 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十六) 109 年 11 月底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 遵照決議辦理,除持續強化精 司,因機器人理財於系統更新時產生錯 進金融資安行動方案外,將由 誤,造成 15 名使用外幣機器人理財用戶的 各業務局適時檢視所管金融機 投組被強制贖回,12 月時則有台北富邦商 構辦理情形,並納入金融檢查 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銀行資訊系統轉 項目。 換完成後,因新核心系統與周邊系統介接 問題,發生交易異常情事。近來常發生金 融機構資安危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推 動金融資安行動方案,應強化金融業資安 防護能力,以保障個資及金融安全。建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蒐集國內外資料及參 考實務需求,持續強化精進金融資安行動 方案,並研擬抽查機制。 (二十七) 為因應數位時代的來臨及符合國際金融監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12 月 30 日 理趨勢,並發揮金融監理綜效,爰要求金 以金管人字第 11001970121 號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110 年底前研議在預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在 算員額內彈性調整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 案。 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及檢查局員額, 10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並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查。 (二十八) 110 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及證 一、 為利高資產客戶權益保 券期貨局預算案「銀行監理」及「證券期 護,本會採行之強化措 貨市場監理」計畫分別編列 747 萬 3 千元 施,包括證券商應「強 及 922 萬 4 千元,係辦理健全銀行業務管 化資訊揭露義務」(包括 理,強化主管機關功能,維護市場紀律、 提供中文商品資訊、協 對銀行之監督管理及其法令制度之研究、 助爭議處理及投資人權 擬訂、修正等,及辦理擴大證券期貨市場 益重大事項通報 )及建 規模,維護市場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並 立「商品適合度制度及 強化風險控管機制,推動會計資訊透明 商品審查標準」(自訂商 度,整合市場資源,提升經營績效,推展 品適合度制度、商品上 證券暨期貨與國際接軌,並加強證券暨期 架審查標準、審查程序 貨業務之研究發展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及監控機制)。 會銀行局及證券期貨局放寬銀行及證券商 二、 另本會「銀行辦理高資 提供高資產客戶商品,近期金融監督管理 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 委員會檢查局檢查發現相關業者有若干保 及服務管理辦法」已規 護消費者之相關缺失,鑑於放寬之商品範 範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 圍較具投資專業性,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 理財服務,銀行應就客 員會應督促業者注意並落實消費者權益保 戶是否具備充分之金融 護,以降低未來爭議事件可能性。 商品專業知識、交易經 驗及風險承擔能力,審 慎辦理接受高資產客戶 之評估外,於開始為高 資產客戶提供各項金融 商品或服務前,銀行應 使客戶充分瞭解屬高資 產客戶身分之意義及服 務內容概要,並確認客 戶瞭解且具備投資風險 之認識。 (二十九) 110 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預算 本會與新南向國家金融監理機 案分別於「金融監理」、「銀行監理」、「證 關互動合作密切,已與新南向 券期貨市場監理」及「保險監理」等計畫 18 國中之 9 國 16 個監理機關 項下,編列開會及談判等「國外旅費」177 簽 署 17 份 雙 邊 監 理合 作 文 萬 8 千元、191 萬 9 千元、467 萬 2 千元及 件,包括 104 年與越南(央行、 483 萬 9 千元。新南向政策為我國對外經 保險局)、105 年與印尼(金管 貿策略重要一環,金融業提供整體金融支 會)、106 年與印度(央行)及菲 援,並陸續於新南向 18 國設置據點,為 律賓(保險局)、107 年與越南 促進金融體系健全並提升聯繫效率,建請 (國家金管會)、109 年與泰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積極與仍無官方或 (央行)等簽署,110 年仍持續 10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非官方金融監理合作之部分新南向國家簽 爭取與更多國家之金融監理機 署文件,以促進監理互助及業務合作。 關簽署合作文件,以促進監理 交流合作。 (三十) 保險業者資金源於保單銷售,具風險分攤 將依決議內容持續督促保險業 及未來給付可能性,當以穩健經營為原 逐步落實調整並預為準備,以 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7 號公報預計於 順利接軌,降低衝擊。 115 年實施,將影響保險負債評量、商品 精算、資訊系統及責任準備金提存等;鑑 於業者保險負債金額龐鉅,建請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應持續促其逐步落實調整,預 為估列準備金提存數,以順利接軌,降低 衝擊。 (三十一) 保險業國外投資餘額龐鉅,占比逾六成, 將持續關注國際情勢,並督促 基於近年度匯率波動對壽險業造成鉅額影 保險業依國際情勢變化審慎因 響,且投資項目風險與國際金融情勢連 應,如有重大異常情事,本會 動,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持續關 將即時洽請業者瞭解說明,以 注後續情形,促其審慎管控,兼顧財務效 確保保險業健全經營。 益、流動性及安全性。 (三十二) 110 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一、 證券期貨周邊單位(證 預算案「證券期貨市場監理」計畫編列 922 交所、櫃買中心、期交 萬 4 千元,係辦理擴大證券期貨市場規 所及集保公司 )已導入 模,維護市場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並強 並驗證通過資訊安全國 化風險控管機制,推動會計資訊透明度, 際標準(ISO 27001)、 整合市場資源,提升經營績效,推展證券 個人資料保護國際標準 暨期貨與國際接軌,並加強證券暨期貨業 (BS10012) 及 營 運 持 續 務之研究發展等。109 年興櫃資訊系統發 管 理 (BCM) 國 際 標 準 生資訊系統異常事件,影響金額有限,惟 (ISO 22301),每年均辦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 理各種緊急事故模擬演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期貨交 練(含全組織、關鍵資訊 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系統及各項重要系統等 股份有限公司每日處理證券期貨交易及結 範圍),每半年定期與證 算交割量龐鉅,仰賴資訊程度甚深,系統 券業者及電信廠商等進 傳輸穩固性攸關交易人權益及資本市場形 行全市場備援演練,強 象,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敦促證 化緊急應變能力。 券期貨周邊單位持續妥為模擬緊急演練應 二、 本會將持續督導周邊單 變,以利系統及交易運作暢順。 位研擬各種不同情境之 緊急事故模擬演練,提 升事前預防及事中應變 之能力,確保交易市場 運作正常。 10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三十三) 全球期貨交易所競爭劇烈,我國期貨市場 依 FIA 最新統計,期交所 2020 交易量國際排名較 2018 年下降,對照中國 年排名已回升至 18 名,總成交 大陸部分交易所及韓國交易所排名躍升, 量超過 3.4 億口創下歷史新 我國量化競爭優勢衰退。為活絡期貨交易 高,較去年成長 30.92%。未來 市場,提升知名度,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 本會將持續督導期交所發展更 員會應持續蒐集國外趨勢,發展多元商品 多元的期貨商品,針對交易制 並優化交易效能,俾提升競爭力。 度持續接軌國際,並積極辦理 海外推廣活動,促進外資對我 國期貨市場瞭解及參與意願, 增加臺灣期貨市場國際曝光度 及國際化程度,提升我國期貨 市場競爭力。 (三十四) 近期陸續爆發多起 KY 股之爭議,其中生技 一、 本會業請證交所及櫃買 類股康友-KY 高層潛逃,公司涉及財報不 中心參考外界建議意見, 實,更牽連會計師遭到停業,亦有其他 KY 研議強化 KY 公司監理措 公司涉及中資相關疑慮,未符主管機關針 施,包括提高 KY 公司台籍 對中資及僑外資等認定規範,重創 KY 公司 董事及獨立董事比重、延 形象,也使得投資人陷入風險,蒙受非合 長主辦承銷商保薦期間並 理之損失,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 明訂承銷商輔導程序、修 易人保護中心更因此接獲超過 4,800 位投 正財務重點專區預警指標 資人之申訴登記。經查,金融監督管理委 等,並配合修正相關規章 員會雖以強化相關監理措施作為近期多起 及對外宣導。 KY 爭議之因應對策,惟其仍應建構更全面 二、 目前 KY 公司各季財報均 且完善之監理機制,其中,財務報告經會 應經會計師簽證,另本會 計師簽證之頻率,由每年度改為每一季; 已要求 KY 公司第 2 季之財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 務報告,自 110 年起由現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受理外國企 行應經會計師核閱改為應 業第一上市櫃申請時,應提高審查強度,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以提 對於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績效、治理效能 升其財務報告品質;另發 等項目均應落實明確化審查;主管機關對 布銀行函證查核實務指引 於 KY 股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告,應落實 供會計師遵循,同時要求 查核,且近期疫情嚴峻,依相關專家學者 簽證會計師加強查核財務 之預測,未來短期內全球疫情仍將持續, 報告關鍵查核項目,以提 受限於各國邊境管制相關措施,主管機關 升審計品質。另於進行會 及會計事務所等機構對於這些海外公司恐 計師事務所檢查時,提高 難以進行實地查核,故主管機關對於會計 對 KY 公司查核個案抽查 師簽證報告之審查模式,應由抽查改為全 比例,發布審計品質指標 面性普查,落實相關 KY 公司之監理,降低 (AQI)及要求事務所公布 系統性風險。考量目前市場高達 110 家 KY 年度治理報告,提升審計 公司,包含 77 家上市、33 家上櫃,且相 監理效率及事務所透明 10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關上市櫃申請仍持續增加,為免屢傳相關 度。 爭議,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上 開相關進行研議,具體強化百餘家 KY 公司 之監理機制,健全資本市場體質,並保障 投資人權益。 (三十五) 負責任商業聯盟〔Responsible Business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3 月 26 日以 Alliance,簡稱 RBA;前身為電子行業公 金管證發字第 1100361088 號 民 聯 盟 ( Electronic Industry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Citizenship Coalition,簡稱 EICC)〕行 為準則,為電子行業或電子為主要組成部 分的行業和其供應鏈,訂定一套規範,從 而確保工作環境的安全、工人受到尊重並 具有尊嚴、商業營運合乎環保性質並遵守 道德操守。諸如:蘋果、英特爾、惠普、 IBM、戴爾、飛利浦等電子業; Ford 、 Volvo 、 Tesla 、 BMW 等 汽 車 產 業 ; Nike 、Patagonia、Uniqlo、H&M、Zara 等 服裝品牌; Amazon、Walmart 等國際品牌 大廠皆為 RBA 成員。國外大廠買家要求其 供應鏈廠商改革工人的工作條件,避免觸 及與人口販運、強迫勞動相關的風險。爰 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擬鼓勵台灣之 上市公司加入 RBA,協助上市公司於國際 各地設置的產業供應鏈廠商需符合 RBA 行 為準則之計畫,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 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保台灣公司於 國際供應鏈競爭力及勞工權益。 (三十六) 為遏止國內房價處於不合理之高價位,金 一、本會於 109 年 12 月至 110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進行不動產授信專 年 3 月間對 10 家銀行辦 案金檢,並已選定 10 家銀行開始進行查 理不動產授信業務專案 核。然維持房價之合理性,落實建立居住 金融檢查,已於 110 年 5 正義之社會環境,乃為一長期與持續之執 月 18 日就專案檢查所發 行措施。爰此,為能更積極快速的讓國內 現之主要缺失,函請本國 房價回穩,並導引協助國內銀行從事合理 銀行檢視有無類似缺失 之不動產授信行為,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 並強化相關風險管理機 委員會應不僅針對選定銀行對象進行查 制,並於 110 年 5 月 31 檢,而應是針對全國銀行進行定期性之查 日前將檢查報告函送受 檢,並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定期於 查金融機構辦理改善。 官網公告主要檢查缺失態樣。 二、有關不動產授信業務之 風險控管及法令遵循情 10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形已列入本國銀行檢查 重點,將於實地檢查時加 強查核,以健全金融機構 業務經營。 三、本會每年上半年及下半 年均會彙整金融機構之 主要檢查缺失,篩選出重 要制度面或具普遍性質 者,定期公布於檢查局網 站,俾利金融機構掌握主 管機關關注重點,瞭解業 界缺失情形,以達自律導 正之效果。 (三十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資料顯示,截至 109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3 月 8 日以 年上半年還有 59 個鄉鎮區域沒有銀行,其 金管銀法字第 1100270576 號 中花蓮萬榮鄉、屏東獅子鄉及台東金峰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鄉,更是長年沒有金融服務。此外,依財 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2020 金融生活調 查》顯示與資訊指出,60 歲以上者是屬於 財務脆弱族群,因為進入退休的階段,收 入漸減,對於財務決策錯誤、金融剝削、 詐騙衝擊是無法回復的,極需要相關單位 的協助。現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如火如 荼的推動已三讀通過之電子支付機構管理 條例,推動各項新電子支付交易工具與平 台,然而對於幾乎毫無金融資源或是知識 之民眾來說,尤其是居住在鄉鎮區域的高 齡或是退休者,更是應該提供各種可行性 工具或措施,並提供必要之教學協助,來 協助他們,而不使其成為金融科技下的孤 兒。故為能協助服務以上所提之金融弱勢 者,並防範其遭遇任何可能之金融詐騙 等,爰此,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 詳實之作法規劃,並於 2 個月內向立法院 財政委員會提出完整之書面報告。 (三十八) 經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雖於 108 年實施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5 月 26 日以 「銀行防範理財專員挪用客戶款項相關內 金管銀外字第 1100271630 號 控作業原則(理專十誡)」,然近來相關銀 函,將專案報告送立法院。 行理專弊案,於 109 年達到史上最高之非 法挪用金額(近 3 億元)之弊案,金融監督 10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管理委員會也研議處以可能為史上最高之 罰金。由此可知,現有之相關金融監控原 則與懲處辦法,仍是無法防止重大弊案之 發生。爰此,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4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能真正 有效與執行面能落實之新改善措施專案報 告。 (三十九)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金融交易上力推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4 月 8 日以 KYC 及 KYP 兩概念與做法,其目的包含反 金管銀外字第 1100204886 號 洗錢、了解消費者的風險屬性,與推薦適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合消費者風險承受度的商品等,以達到能 避免後續發生金融消費爭議。然此二理念 與作法內容,實站在保護銀行多於對消費 者保護之角度。此外,也可從近來相關銀 行理專弊案,全是消費者遭殃,雖然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也研議處以銀行史上最高 之罰金,仍是無法防止多數重大弊案之發 生。故為能加強對消費者之保護,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應積極發想 KYB(Know Your Bank)之概念內容與宣導,即以站在消費者 之立場角度,去反向要求銀行提供更多自 身經營、內容人員專業與管控制度之透明 資訊,與過去違法歷史和事後改善處理等 資訊,以讓消費者除了了解所欲投資之產 品外,對於其所消費投資商品之發行銀行 和業務人員等,也能獲得完整的訊息,而 不是銀行或業務人員有執照、有證照,或 僅一句消費者可以上網去搜尋資訊而帶 過。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2 個月 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以 KYB 之角 度,能落實保護消費者之執行作法內容之 書面報告。 (四十) 為催生台灣獨角獸,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3 月 26 日以 推出台灣創新板、戰略新板,並預計將在 金管證發字第 1100361097 號 110 年第 3 季開板。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會目前公布之訊息,雖有指出相關可投資 者之對象範圍與以市值為主要掛牌審查條 件的初步辦法,但對於台灣創新板中,掛 牌企業必須是要有核心技術、創新能力或 創新經營模式者之定義,與包含掛牌後的 11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詳細之監理機制措施,仍是不夠清楚。爰 此,為讓將來台灣創新板,能真的創造出 台灣的獨角獸,並保障投資人之權益,要 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2 個月內向立法 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詳細之掛牌資格審查辦 法內容,以及相關資格之定義說明、掛牌 後之監理措施與退場機制等之書面報告。 (四十一) 立法院已三讀通過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3 月 25 日以 例,開放電支機構經營國內外小額匯兌業 金管銀票字第 1100270628 號 務,放寬外幣儲值管道及方式。然關於可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能發生之洗錢或非法匯兌,於條例中僅要 求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應建立內部控制及稽 核制度,或依洗錢防治法相關規定辦理或 懲處。洗錢或非法匯兌,多涉及國內外互 通之情事,因此除金融與電支機構等相關 單位,也會與其他政府部門相關,故為能 達到事先防範與完整查緝,爰要求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提出將來與其他政府單位互 相勾稽合作之實務作法計畫,並於 2 個月 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詳細完整之書 面報告。 (四十二) 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宣布國內保險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3 月 9 日以 業,將於 115 年實施 IFRS17,也說明因應 金管保財字第 11004907871 號 此新措施,金管會成立保險業接軌 IFRS17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工作平台,並逐年要求業者進行評估並強 化評估標準,及持續推動措施督促業者強 化資本結構。另金管會也曾說明韓國壽險 業因 IFRS17,所造成產業淨值影響之調 查,是該國民間機構所為,非韓國監理機 關(FSS)正式之執行,故不可採信。然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也於提供給立法院之書 面報告中指出,IFRS17 部分議題迄今仍持 續討論且尚未解決,因此目前仍有待討論 及準備事項。因 IFRS17 之導入確實將帶給 國內壽險業者明顯影響,故為能將實施 IFRS17 之可能負面影響,及可能造成壽險 業增資壓力降至最低,爰要求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須擔負起更大之責任,並於 2 個 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協助推動我國壽險業接軌 11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IFRS17 之因應措施」書面報告。 (四十三) 為活絡國內金融市場,政府開放外國企業 業依決議於 110 年 4 月 8 日以 來臺上市政策(或俗稱 KY 股),確實也提供 金管證發字第 1100361379 號 投資人多元化投資標的與增加市場廣度。 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然近來 KY 股頻傳掏空疑案,以及會計事務 所之不實簽核弊端,對於 KY 股公司之監管 與保障投資者之權益,似無有效之對策因 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雖已針對最近發 生之案件,提出某些制度面的措施,然未 來是否能有效防控,並以更積極的角色介 入管控,而非僅透過公會之要求,或是口 號式的宣令,都是需要加強改善。爰此, 為能更積極的維護廣大投資者之權益與金 融市場之穩定,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就 KY 股之特殊屬性,即不易查核、不易 管控與容易作假等,就目前 KY 股申請核准 資格條件、財務經營稽核機制、該有之下 市退場機制、強化會計師事務所檢查之實 際作法,及評估是否應建立類似存款保險 機制,保障投資者之權益等,於 2 個月內 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完整檢討與改善 規劃之書面報告。 貳 總決算部分 依據立法院 110 年 12 月 1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00703720 號函,「中華民國 108 年度中 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 及綜計表)」案,已逾送達該院 1 年內完成 審議之期限,依決算法第 28 條第 1 項規 定,視同審議通過。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