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 外交部單位預算 (第 1 冊) 外 交 部 編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一、 現行法定職掌 (一) 機關主要職掌 本部主管外交及有關涉外事務。 (二) 內部分層業務 1. 亞東太平洋司: (1) 對日本、韓國及北韓等國事務。 (2) 對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尼、汶萊、越南、寮國、柬埔寨、緬甸 及東帝汶等國事務。 (3) 對澳大利亞、紐西蘭、斐濟、東加、諾魯、吐瓦魯、巴布亞紐幾內亞、索羅門群 島、西薩摩亞、萬那杜、吉里巴斯、馬紹爾群島、帛琉及其他太平洋諸島國事 務。 (4) 對孟加拉、不丹、尼泊爾、斯里蘭卡、印度、馬爾地夫等國及香港、澳門地區事 務。 (5) 對亞太地區區域性國際組織事務、經濟與技術合作及漁船遇難事務。 (6) 其他有關亞太地區事項。 2. 亞西及非洲司: (1) 對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摩爾多瓦、哈薩克、烏茲別克、土庫曼、吉爾吉 斯、塔吉克、亞美尼亞、亞塞拜然等獨立國家國協、喬治亞及蒙古等國事務。 (2) 對沙烏地阿拉伯、約旦、巴林、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阿曼、科威特、阿富汗、伊 拉克、伊朗、以色列、黎巴嫩、巴基斯坦、卡達、敘利亞、土耳其、葉門等國及 巴勒斯坦事務。 (3) 對阿爾及利亞、貝南、布吉納法索、蒲隆地、喀麥隆、維德角、中非共和國、查 德、葛摩、剛果共和國、吉布地、赤道幾內亞、加彭、幾內亞、幾內亞比索、象 牙海岸、馬達加斯加、馬利、茅利塔尼亞、模里西斯、尼日、盧安達、塞內加 爾、聖多美普林西比、塞席爾、多哥、剛果民主共和國等國及西撒哈拉地區事 務。 (4) 對埃及、蘇丹、南蘇丹、利比亞、突尼西亞及摩洛哥等國事務。 (5) 對安哥拉、波札那、厄利垂亞、衣索比亞、甘比亞、迦納、肯亞、賴索托、賴比 瑞亞、馬拉威、莫三比克、納米比亞、奈及利亞、獅子山、索馬利亞、南非共和 國、史瓦濟蘭、坦尚尼亞、烏干達、尚比亞、辛巴威等國及非洲其他尚未獨立地 區事務。 (6) 對亞西、非洲各地區區域性國際組織事務、經濟與技術合作及漁船遇難事務。 (7) 其他有關亞西及非洲地區事項。 3. 歐洲司: (1) 對歐盟、比利時、盧森堡與歐洲整體關係及泛歐國際合作交流事務。 (2) 對英國、愛爾蘭、西班牙、葡萄牙、荷蘭及相關國家之海外領地、屬地事務。 (3) 對德國、奧地利、瑞士、列支敦斯登、丹麥、芬蘭、瑞典、挪威、冰島及相關國 家之海外領地、屬地事務。 (4) 對法國、教廷、義大利、希臘、賽普勒斯、摩納哥、安道爾、馬爾他、聖馬利 諾、馬爾他騎士團及相關國家之海外領地、屬地事務。 (5) 對波蘭、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拉脫維亞、斯洛維尼亞、波士尼亞與赫塞哥 維納、克羅埃西亞、塞爾維亞、蒙特內哥羅、馬其頓、羅馬尼亞、保加利亞、愛 沙尼亞、立陶宛、阿爾巴尼亞及科索沃等國事務。 (6) 對歐洲地區區域性國際組織事務、經濟與技術合作及漁船遇難事務。 (7) 其他有關歐洲地區事項。 1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4. 北美司: (1) 對美國政治、學術、特權豁免、軍事(含國防科技事務)及美國與中國大陸關係之 觀察、研究。 (2) 對美國地方政務、邀訪、文化交流、商務及一般僑務事務。 (3) 對美國之經貿、財政、司法互助、農漁、衛生、環保、勞工、能源及一般科技事 務。 (4) 對加拿大之政治、文教、商務、邀訪及一般僑務事務。 (5) 對北美地區區域性國際組織事務、經濟與技術合作及漁船遇難事務。 (6) 其他有關北美地區事項。 5.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 (1) 對墨西哥、瓜地馬拉、宏都拉斯、薩爾瓦多、尼加拉瓜、哥斯大黎加、多明尼加 及古巴等國事務。 (2) 對巴拿馬、哥倫比亞、委內瑞拉、巴西、厄瓜多、秘魯、玻利維亞、智利、阿根 廷、巴拉圭及烏拉圭等國事務。 (3) 對巴哈馬、貝里斯、格瑞那達、多米尼克、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露西亞、 聖文森、海地、安地卡、牙買加、巴貝多、千里達、蓋亞那、蘇利南等國及法屬 蓋亞那等加勒比海尚未獨立各島事務。 (4) 對中南美洲、加勒比海地區區域性國際組織事務、經濟與技術合作及漁船遇難事 務。 (5) 其他有關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事項。 6. 條約法律司: (1) 條約與協定之規劃、談判、研訂、簽署、解釋、相關國際法問題之諮詢及約本保 存管理。 (2) 領土主權、海洋、航權、漁業、人權、外交豁免等國際法案件之研議及其他法律 專案計畫之辦理。 (3) 引渡條約與司法互助協定、國內外司法互助案件、證據調查、國外文書送達、法 律意見、涉外訴訟、國外地權及國籍案件之辦理。 (4) 國家賠償、訴願、國內訴訟案件之辦理與法規之研擬、解釋及研究。 (5) 環境永續公約會議之參與、相關政策與計畫之研析、推動及執行。 (6) 其他有關條約法律事項。 7. 國際組織司: (1) 聯合國體系各組織相關事務之觀察、研析與推動參與各該組織之規劃、協調及執 行。 (2) 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多邊合作機制、國際會議與活動業務之規劃、參與、觀察 及研析。 (3) 其他有關國際組織事項。 8. 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 (1) 世界貿易組織及相關組織事務。 (2) 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之規劃、評估、協調、執行監督及績效考核。 (3) 國際合作融資業務之協調及聯繫。 (4) 涉外經濟、貿易事務之協調及聯繫。 (5) 其他有關國際合作及經濟事項。 2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9. 國際傳播司: (1) 國際新聞傳播業務之推動、督導及考核。 (2) 國際新聞交流及合作事項之推動。 (3) 國際輿情之彙報研析。 (4) 國際傳播視聽與文字資料之製作、發行及運用。 (5) 國際媒體駐華記者之新聞服務及訪華記者之接待。 (6) 其他有關國際傳播事項。 10. 研究設計會: (1) 外交政策總體發展工作之規劃。 (2) 年度施政方針、中程與年度施政計畫、先期計畫、中長程專案之研擬、規劃、協 調及管考。 (3) 國際戰略安全對話、國防與中國大陸業務之協調及國際反恐等跨國議題政策之協 調。 (4) 跨單位與跨領域專案議題之研擬、協調及管考。 (5) 組織體制檢討、創新變革擬議及協調。 (6) 行政效能、為民服務品質提升之規劃、監督及管考。 (7) 民意調查之蒐集、規劃與推動及出版品之管考。 (8) 其他有關外交事務研究設計事項。 11. 禮賓處: (1) 國賓接待、部次長交際、政府高層出訪與禮賓作業之規劃、督導、協調及執行。 (2) 典禮、國書、領事證書、勳章、國際慶弔之規劃、督導、協調及執行。 (3) 外國駐華機構與其人員特權豁免、禮遇之規劃、協調、推動及執行。 (4) 國內災害防救業務有關境外救援之協調及聯繫。 (5) 其他有關禮賓事項。 12. 秘書處: (1) 印信典守、文書收發及外交郵袋之處理。 (2) 經費之出納與保管、薪資核發、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3) 本部辦公廳舍、土地與其他財產之取得、管理配置、辦公廳舍與宿舍營(修)繕、 工程施工查核、公務車輛之調度、汰換與管理及臺北賓館之管理、維護。 (4) 駐外機構國有財產管理、館舍及職務宿舍之購置、租賃與修繕、公務車輛汰換與 管理之督導及考核。 (5) 本部所屬機關(構)依法令須報本部核准、核定、核轉、同意備查之採購、財物管 理事項及工程施工查核。 (6) 工友(含技工、駕駛)及駐衛警之管理。 (7) 本部同仁調任、國外出差、受訓之公務機票核發及平安保險。 (8) 本部災害防治之聯繫及安全防護。 (9) 不屬其他各司、會、處事項。 13. 人事處:掌理本部人事事項。 14. 政風處:掌理本部政風事項。 15. 主計處:掌理本部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3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16. 資訊及電務處: (1) 本部檔案管理、外交史料之編輯與印行、本部所屬機關(構)與駐外機構檔案管理 之規劃、推動、督導。 (2) 本部、本部所屬機關(構)與駐外機構資訊應用服務策略之規劃、協調推動及管 理。 (3) 本部、本部所屬機關(構)與駐外機構資通安全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4) 本部與駐外機構間往來電報之處理、控管及稽核。 (5) 本部與駐外機構電務行政、保密通信裝備之規劃、建置、安全防護及督導。 (6) 其他有關檔案、資訊及電務事項。 17. 公眾外交協調會:辦理跨地域公眾外交業務、軟實力整合運用之規劃與協調、新聞 發布、處理與媒體聯繫、外交文宣資料製作與推廣及網路文宣、資料翻譯、傳譯等 業務。 18. 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辦理協助民間組織參與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活動與交流、國 際人道援助之規劃及推動。 19. 國會事務辦公室:辦理本部與立法院及監察院之聯繫、協助推動國會外交。 20.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處理及協調中華民國與美國間相關事項。 4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三) 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 組織系統圖 外交部督導單位 部長 北 美 2 位政務次長 事 務 協 調 常務次長 委 員 會 9司1會 3 常設性任 駐外 6處 務編組 單位 禮賓處 公眾外交 大使館 亞東太平洋司 條約法律司 協調會 22 館 秘書處 非政府組織 總領事 亞西及非洲司 國際組織司 國際事務會 館 2館 國際合作及經 人事處 國會事務 代表處 歐洲司 濟事務司 辦公室 57 個 政風處 北美司 國際傳播司 辦事處 (組)38 個 拉丁美洲 主計處 代表團 研究設計會 及加勒比海司 1個 海司海司 資訊及 電務處 2. 預算員額說明表 單位:人 駐外 機關 職員 駐警 工友 技工 駕駛 聘用 約僱 合計 雇員 外交部 1,873 23 36 11 34 115 35 711 2,838 5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二、 106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部依循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原則,積極推動踏實外交,全力捍衛中華民國國家主 權,秉持目的正當、程序合法、執行有效、互惠互利原則推動我與友邦合作,深化我與邦交 國全面關係,提升我與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以務實、靈活、彈性、自主原則,推動參與對 我國整體發展及人民利益攸關之功能性及專業性國際組織,開拓我國際空間,結合民間豐沛 實力,擴大國際人道救援,對國際社會做出實際貢獻,爭取國際輿論支持,提升我國際形象 及堅固我國際地位。 本部依據行政院 106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當前社 會狀況及本部未來發展需要,編訂 106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 年度施政目標 1. 鞏固我與邦交國外交關係 (1) 持續推動我與友邦高層及重要官員之互訪與各項交流,深化與友邦政要之情誼。 (2) 強化與友邦各項合作計畫並落實執行,讓友邦民眾有感,以提升我援款使用效益 並擴大友邦社會友我基礎。 2. 強化我與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 (1) 推動我與無邦交國家政要互訪,以提升雙方實質關係。 (2) 洽簽各項雙邊協議,以建立我與無邦交國實質往來之基礎,嗣尋求逐步擴大合作 領域,促進雙邊實質關係全面升級。 (3) 加強我與無邦交國家各項合作計畫,促進雙邊永續發展。 (4) 推動以人為本之「新南向政策」,深化與相關國家全方位關係。 3. 務實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提升我參與國際組織之質與量 (1) 透過雙邊管道洽請友邦及友我國家在我具正式會員資格之國際組織提供支持,並 助我參選執行委員會等重要決策機構,以利維護我會籍。 (2) 開拓並利用雙邊管道洽請各國支持我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或提升我現於部分國 際組織所獲觀察員地位。 (3) 深化參與 WTO 重要會議、多邊及複邊談判,加強與 WTO 秘書處及各國駐團關 係。 4. 協助國內非政府組織(NGO)之國際參與,增進我 NGO 對國際社會之貢獻 (1) 協助國內 NGO 積極參與國際會議與活動,增進我 NGO 對國際社會之貢獻。 (2) 強化國內 NGO 參與國際合作與進行國際關懷與救助,扮演人道援助提供者之角 色。 5. 善用國家軟實力推動公眾外交及加強國際傳播,爭取民眾支持並提升國家形象 (1) 運用新傳播科技優勢,透過資源整合及計畫性國際傳播作為,發揮宣傳綜效,爭 取國際有利空間與形塑國家優質形象。 (2) 以多媒體影音、酒會、音樂活動、演講及廣告等文宣方式,透過網站、影片製播 及電臺受訪等宣傳管道,擴大宣介我外交施政重點及成果。 (3) 透過發布新聞稿及辦理新聞說明會,宣達本部重大政策及回應外界關注議題。 6. 妥適配置預算資源,提升預算執行效率 (1) 落實分配預算執行,提升資本門預算執行率。 (2) 依據中程施政計畫合理分配資源,檢討現有施政計畫及資源之使用效益,落實在 行政院核定本部中程歲出概算額度內妥慎編製歲出概算。 (3) 持續辦理駐外機構館宿舍購置案,以解決駐外機構合署辦公問題,並提高駐外館 宿舍自有率及節省鉅額租金支出。 6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二) 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該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一 鞏 固 我 與 邦 1 深化與友邦高層政 1 統計 深化與友邦高層政要之情誼 88 交國外交關 要之情誼 數據 人次 係 2 我與友邦合作計畫 1 統計 與 22 個邦交國進行潔淨能源、 577 項 執行項數 數據 食品安全、社會基礎建設、教育 文化、健康醫療、經濟、資訊通 信、農林漁業及永續發展等各合 作計畫 二 強化我與無 1 推動與他國簽訂雙 1 統計 簽訂雙邊協議(含經貿合作相關 59 件 邦交國家實 邊協議(含經貿合作 數據 協議,如避免雙重課稅、關務合 質關係 相關協議) 作、經濟合作協定等)件數 2 推動我與無邦交國 1 統計 我國及外國現任部次長級(含國 572 家政要互訪 數據 會議員、卸任元首)以上政府高 人次 層(北美地區為「副助卿」或 「副助理部長」以上)互訪人次 3 加強我與無邦交國 1 統計 與無邦交國家進行潔淨能源、食 15 項 家各項合作計畫, 數據 品安全、社會基礎建設、教育文 促進雙邊永續發展 化、健康醫療、經濟、資通訊、 農林漁業及永續發展等各類合作 計畫數量 4 推動以人為本之 1 統計 1. 與東南亞、南亞及紐澳等國 10% 「新南向政策」, 數據 洽簽各項雙邊協定/協議/備 深化與相關國家全 忘錄件數 (包 含傳統 議題如 方位關係 ECA 章 節 相 關、 金融 、 稅 務、警政司法互助、農漁 業、勞務、技職訓練、度假 打工,及新興議題如防災與 人道救援、資通訊建設及人 員培訓等) 2. 推動雙向之經貿金融、基礎 建設、農漁產業、資通訊、 觀光、海洋治理、海事執 法、防救災、技職訓練、教 育文化等功能性合作議題會 議與合作計畫次數 3. 我國與相關國家卸任元首、 現任政府正副首長、國會議 員、高階文官互訪或雙邊會 議次(團)數 4. 協 助 國 會 、 地 方 政 府 、 NGO、台商、學校及青年學 子與相關國家對口雙向交流 合作次數 每年每項績效均需較前年度增加 10%,小數點採四捨五入制 7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該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三 務 實 參 與 政 1 積極爭取參與我尚 1 統計 1. 與擬爭取參與之國際組織或 150 次 府間國際組 未參加之功能性政 數據 機構之官員接觸、交流或執 織,提升我 府間國際組織 行合作計畫次數 參與國際組 2. 參與或舉辦國際組織及相關 織之質與量 議題之會議及活動次數 3. 雙方人員互訪次數 4. 重要國家公開支持我參與國 際組織、立法部門或相關組 織團體通過友我決議或聲明 等之次(件)數 以上列次數及件數合計為總次 數 2 鞏固並強化我與已 1 統計 1. 與該等組織執行合作計畫次 688 次 參與之政府間國際 數據 數 組織之關係 2. 參與或舉辦相關國際組織之 會議及活動次數 3. 雙方人員互訪次數 4. 擔任國際組織內部機制或職 務數目 以上列次數及職務數等合計為總 次數 四 協 助 國 內 非 1 協助我 NGO 進行 1 統計 1. 協助國內 NGO 參與或辦理 2% 政 府 組 織 國際交流 數據 海內外國際會議及活動項數 (NGO) 之 國 2. 培訓國內 NGO 國際事務人 際參與,增 才人數(含國際青年大使交流 進 我 NGO 計畫) 對國際社會 3. 輔導國內 NGO 從事國際人 之貢獻 道援助、國際關懷與救助案 件 每年每項績效均需較前年度增加 2% 8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該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五 善用國家軟 1 精進我國際文宣工 1 統計 1. 國 際 媒 體 邀 訪 人 均 報 導 篇 3 達到 實力推動公 作 數據 數,2 篇/人(每年度至少 120 項數 眾外交及加 人) 強 國 際 傳 2. 投書及專文投稿獲國際主流 播,爭取民 媒體全年度刊載篇數 300 篇 眾支持並提 3. 駐外單位網站、外文期刊六 升國家形象 語版網站、中華民國政府英 文入口網、光華雜誌網站及 YouTube 影音平台之「潮台 灣」(Trending Taiwan)頻道 等 5 大國際文宣網站全年度 瀏覽量加總之年成長率 5% 達成值計算方式:0 代表「3 項 均未達到」、1 代表「達到 1 項」、2 代表「達到 2 項」、3 代表「達到 3 項」 2 有效運用多元文宣 1 統計 重大議題新聞稿、聲明稿每則點 1,000 媒介、凝聚國人對 數據 閱數 次 外交政策之認識及 支持 六 妥適配置預 1 機關年度資本門預 1 統計 (本年度資本門實支數+資本門 90% 算資源,提 算執行率 數據 應付未付數+資本門賸餘數)÷(資 升預算執行 本門預算數)×100%(以上各數均 效率 含本年度原預算、追加預算及以 前年度保留數) 2 機關於中程歲出概 1 統計 【(本年度歲出概算編報數-本 5% 算額度內編報情形 數據 年度中程歲出概算額度核列數)÷ 本 年 度中 程 歲出 概算額 度 核 列 數】×100% 3 提高駐外館宿舍自 1 統計 駐外館宿舍自有總數量 16 件 有率及節省鉅額租 數據 金支出 註:評估體制之數字代號意義如下: 1.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進行。 2.指實際評估作業係由特定之任務編組進行。 3.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透過第三者方式(如由專家學者)進行。 4.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並邀請第三者共同參與進行。 5.其它。 9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三、 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 前(104)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鞏 固 我 與 邦 交 邦交國支持我 12 次 一、 104 年友邦持續在聯合國相關場域助我,包括「世界 國外交關係 活路外交政策 衛生大會」(WHA)期間,布吉納法索、聖多美普林西 比、史瓦濟蘭、宏都拉斯、巴拉圭、聖克里斯多福及 尼維斯、諾魯、吐瓦魯國、索羅門群島等 9 友邦於全 會及委員會中發言,肯定我對國際醫衛合作之貢獻, 支持我以有尊嚴、有意義方式擴大參與「世界衛生組 織」(WHO);吐瓦魯國、諾魯、索羅門群島、帛琉、 馬紹爾群島、吉里巴斯、史瓦濟蘭、布吉納法索、聖 多美普林西比、貝里斯、瓜地馬拉、海地、巴拉圭、 聖文森、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露西亞等友邦, 在聯合國永續發展高峰會或聯合國大會總辯論等場域 發言助我;104 年「聯合國氣候變化網要公約」第 21 屆締約方大會(UNFCCC COP21)會期(含 11 月 30 日 召開之領袖高峰會及 12 月 7 日、8 日召開之部長級高 階會議)友邦發言助我國家計有 12 國,包括吐瓦魯 國、諾魯、索羅門群島、帛琉、馬紹爾群島、吉里巴 斯、巴拉圭、宏都拉斯、尼加拉瓜、貝里斯、聖克里 斯多福及尼維斯、史瓦濟蘭等國。另以致函表達支持 我有意義參與 UNFCCC 之友邦計有 19 國,與 103 年 UNFCCC COP20 相較同為歷年致函國家數之最,包 括索羅門群島、吐瓦魯國、諾魯、馬紹爾群島、吉里 巴斯、帛琉、史瓦濟蘭、聖多美普林西比、貝里斯、 聖露西亞、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文森、巴拿 馬、巴拉圭、尼加拉瓜、宏都拉斯、多明尼加、薩爾 瓦多及海地。 二、 馬總統於 1 月致函回應教宗方濟各於 104 年元旦之世 界和平日文告,獲教宗回覆及媒體普遍報導,彰顯我 國致力世界和平之努力。 深化與友邦高 116 次 一、 104 年度持續致力鞏固邦誼,加強我與友邦政要互 層政要之情誼 訪,深化我與邦交國外交關係及各項合作計畫。 二、 104 年度本部辦理雙方政要互訪共 83 次,其中亞太地 區 16 次、非洲地區 27 次、歐洲地區 4 次、拉美地區 36 次,雙方互訪包括總統、總理及部長級以上高層, 分述如下: (一) 104 年來訪友邦元首及重要訪賓包括: 1. 亞太地區:吉里巴斯總統湯安諾(Anote Tong)伉儷、 執 政 黨 重 量 級 國 會 議 員 Taberannang Timeon 夫 婦、國會議員拿卡拉(Tetabo Nakara)、公共工程部 長 Waysang Kumkee;諾魯總統瓦卡(Baron Waqa) 10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伉儷、國會議長 Ludwig Scotty 夫婦、衛生部長馬努 業夫婦;索羅門群島總督卡布依(Sir Frank Kabui)爵 士伉儷、衛生部長 Dr. Tautai Agikimua Kaitu’u;吐 瓦魯國總理索本嘉(Enele Sopoaga)伉儷、衛生部長 杜維友果;帛琉參議院議長陳坎薩(Hon. Camsek Chin)、國務部長郭德。 2. 非洲地區:布吉納法索過渡總理席達(Issac Yacouba Zida)、國家過渡委員會主席席爾(Cheriff Sy)、衛生 部長吉金戴(Amédée Prosper DJIGUIMDE)、國防部 軍事合作司長恭布(Leonard Gambo)、外交國際高等 研究院院長宮秉內(Didace Zidahon GAMPINE)、人 民進步運動黨副主席龔褒磊(Simon COMPAORE)、 進步暨改變聯盟黨主席狄亞佩(Zéphirin DIABRE); 聖多美普林西比國會議長狄歐古(José Diogo)、外長 賀姆斯(Manuel Salvador dos Ramos)夫婦、衛生部 長 桑 朵 絲 (Maria de Jesus Trovoada dos SANTOS) ; 史 瓦 濟 蘭 國 王 恩 史 瓦 帝 三 世 (Mswatti III)、副總理戴保羅(Paul DALAMINI)夫婦、外交部長 甘梅澤(Mgwagwa Gamedze)、商工貿易部長齊理安 (Gideon DALAMINI)、經濟企劃暨發展部長項古聖親 王 (Hlangusempi DALAMINI) 、 衛 生 部 長 席 蔓 拉 (Sibongile SIMELANE) 、 農 業 部 長 維 卡 帝 (Moses Vilakati) 夫 婦 、 資 訊 、 通 訊 暨 技 術 部 長 恩 曼 達 (Dumisani Ndlangamandla)夫婦、教育部政務次長 莫爾(Pat Muir)。 3. 歐洲地區:教廷萬民福音部秘書長韓大輝總主教、宗 座家庭委員會主席巴利亞(Vincenzo Paglia)總主教、 宗座聖十字大學傳播學院院長樂伯特(Jose Maria La Porte) 及 宗 教 對 話 委 員 會 副 秘 書 長 Indunil Kodithuwakku 神父。 4.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宏都拉斯總統葉南德茲 (Juan Orlando Heruaudez)伉儷、副總統阿瓦雷茲 (Excmo.Sr.Ricardo Antonio Á lvarez Arias)伉儷;聖 露西亞總理安東尼(Kenny Anthony);聖克里斯多福 及尼維斯總理哈里斯(Timothy Harris)、副總理李察 斯(Shawn Richard);薩爾瓦多副總統歐帝茲(Ó scar Ortiz) ; 巴 拉 圭 副 總 統 艾 法 拉 (Excmo. Sr. Juan Eudes Afara Maciel)伉儷;貝里斯總督楊可為(Sir. Colville Young) 、 總 理 夫 人 芭 珞 (Kim Simplis Barrow);瓜地馬拉副總統傅恩德斯 (Juan Alfonso Fuentes Soria)。 11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二) 104 年度我高層官員出訪友邦包括: 1. 久揚專案:馬總統率團訪問多明尼加、海地及尼加拉 瓜 3 友邦。 2. 考試院伍院長錦霖擔任特使,率團赴布吉納法索出席 新任總統卡波雷就職典禮。 3. 監察院張院長博雅率團赴烏拉圭參加「第 20 屆伊比 利美洲監察使聯盟年會」,並順訪貝里斯。 4. 審計部林審計長慶隆應尼加拉瓜審計院之邀訪尼。 5. 國防部高部長廣圻率團赴宏都拉斯及瓜地馬拉訪問。 6. 僑務委員會陳委員長士魁赴巴西出席「世界臺灣商會 聯合總會第 21 屆第 2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並順訪 巴拉圭、阿根廷、智利及美國舊金山僑社。 7. 國家安全局楊局長國強訪問薩爾瓦多出席中美洲地區 情報首長會議。 8. 本部林部長永樂率團赴史瓦濟蘭慶賀史王恩史瓦帝三 世 47 歲壽誕。 9. 本部林部長永樂赴薩爾瓦多出席「中美洲 統 合 體 (SICA)外長委員會與觀察員國家代表會議」。 10. 本部柯次長森耀率團赴聖多美普林西比參加獨立 40 週年慶典活動。 11. 本部高次長振群率團赴索羅門群島出席索國國慶典 禮。 我與友邦合作 350 項 一、 本部 104 年度共辦理 600 項合作計畫,包括亞太地區 計畫執行成效 100 項、非洲地區 66 項、歐洲地區 6 項、拉美地區 342 項及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國合會)86 項。 二、 本部 104 年度委託國合會在 32 個國家派遣 14 技術團 (含醫療團),派遣 153 位駐外人員(包括團長、專家、 技師、技術員及計畫經理等),分赴亞太、非洲、拉丁 美洲及加勒比海等地區執行農漁牧、醫療、職訓、貿 易服務等合作計畫,依循「計畫導向」精神,及「目 的正當、程序合法、執行有效」之援外工作原則執 行,由我國專家在駐地進行產業輔導及顧問諮詢,將 我農漁技術、應用科技及相關經驗與各國分享,並為 各友邦儲訓各類技術人員,協助友邦發展,深獲友邦 政府及人民肯定,對鞏固我與駐在國政府關係頗具助 益。 三、 我推動與友邦合作計畫簡述如下: (一) 亞太地區: 1. 職業訓練:太平洋 6 友邦普遍面臨失業率高,就業 機會不足問題,為創造友邦人民就業機會,爰規劃職 12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訓外交,例如 103 年及 104 年辦理馬紹爾職訓計 畫,合共有 11 名馬國學員來台接受職訓。 2. 糧食安全:我在太平洋 6 友邦輔導農民種植蔬果、 芋頭及薯類主食,推動離島居民飼養家畜以增加蛋白 質攝取量,旨以先進農業技術協助友邦提升蔬果等種 植面積與產能,以提升糧食自給自足及飲食均衡為目 標。 3. 潔淨能源:99 年起我在太平洋 6 友邦、巴布亞紐幾 內亞及斐濟推動「潔淨能源計畫」,以協助太平洋友 邦面對氣候變遷之挑戰。 (二) 非洲地區: 1. 技術合作計畫:布吉納法索藉「非洲一盞燈」協助基 礎及識字教育計畫第 2 期、資助永續發展第 2 期; 史瓦濟蘭鄉村電力化計畫第 2 期、生技園區計畫、 傳統地圖數位化計畫;聖多美普林西比網路計畫、採 購電視台傳輸設備計畫、聖度瑪錄電廠維護計畫、協 助中小企業計畫、觀光景點優化計畫等。 2. 醫療合作計畫:協助布吉納法索對抗愛滋病計畫、資 助興建保健中心、社會促進中心及醫療中心、駐布醫 療團計畫、對抗禽流感計畫;援贈史瓦濟蘭救護車及 消防車計畫、駐史醫療團計畫;聖多美普林西比瘧疾 防治計畫、駐聖醫療團計畫、興建 Agua Ize 衛生中 心、興建病患之家、興建街童收容中心計畫等。 3. 教育合作計畫:布吉納法索臺布職訓合作計畫;興建 史瓦濟蘭中學電腦中心、礦業專班計畫、採購史國鄉 村學校電腦設備計畫、採購史國學校科學實驗室家具 及設備計畫;聖多美普林西比培訓人力及提升行政效 能計畫、校際網路計畫、人人有網路計畫等。 4. 糧食計畫:布吉納法索陸稻計畫第 3 期、技術協助 布國農業部管理巴格雷墾區農田水利計畫、強化布國 國家土壤局化驗室能力計畫;史瓦濟蘭建立 Ntontozi 社區苗圃場計畫、駐史技術團計畫;聖多美普林西比 農業資材供應計畫、森林資源清查計畫、防止森林盜 伐計畫、駐聖技術團糧食安全及養豬計畫等。 5. 潔淨能源計畫:資助布吉納法索太陽能公共照明與興 建太陽能光電站;史瓦濟蘭鄉村學校供水計畫、援贈 Nhlangano 衛生中心太陽能照明設備、安裝 MR3 高 速公路一區段太陽能路燈計畫等。 (三) 歐洲地區:我與教廷合作,透過教廷一心委員會於 104 年 4 月濟助尼泊爾地震災民,於 10 月濟助瓜地 馬拉土石流災民,另於 12 月分別參與教廷醫療牧靈 13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委員會轄下之善良的撒瑪利亞人基金會及一心委員會 轄下之人類發展基金會進行人道援助計畫。 (四)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1. 醫療合作:宏都拉斯提升與擴建 San Felipe 公立綜 合醫院婦產科診所硬體設施、資助宏國兒童心臟手術 醫療義診團計畫;薩爾瓦多教育部推動幼童整體照護 碩士計畫、薩國 45 地方城鎮疫苗接種及免疫強化計 畫;多明尼加特殊兒童整合照顧中心計畫、 Juan Bosch 市殘障人士照顧中心計畫、Juan Bosch 市耆 英中心計畫;協助海地震災後重建之臺灣健康促進中 心計畫;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醫療專用資訊設備計 畫;貝里斯關懷中心社區殘障兒童復建計畫等。 2. 農漁合作:薩爾瓦多農牧部灌溉系統不足地區改善計 畫;加強中美洲農牧健保組織(OIRSA)轄區柑橘黃龍 病(HLB)防治及落實病蟲害綜合管理計畫;多明尼加 設施蔬菜健康管理與產品安全檢測計畫;尼加拉瓜強 化地區生產力以推動中小工農業計畫合作計畫;聖露 西亞漁業建設及發展計畫等。 3. 職業訓綀:宏都拉斯邱祿德卡省哥爾布斯市多功能技 能訓練班計畫;多明尼加 San Juan de la Maguana 職訓中心擴充計畫、創設鞋業及皮革中心計畫;尼加 拉瓜 2015 年教育人才培育計畫;聖文森採購伊波拉 防護設備計畫等。 4. 糧食安全:海地 Les Cayes 河谷雜糧作物發展計 畫;援贈貝里斯食物濟貧計畫。 5. 民生福祉:捐贈宏都拉斯能源、天然資源、環境暨礦 業部發電機計畫、擴大一鄉一特產(OTOP)以增強生 產動能計畫;薩爾瓦多兒童暨青少年發展局之「兒童 暨青少年城計畫」、Mejicanos 市政府購置垃圾車計 畫、一鄉一特產提升本土產業發展計畫;多明尼加 「911 全國急難暨治安回應整合系統」強化航站安全 第二階段-Punta Cana 國際機場航站監視攝影整合系 統計畫、市區監視攝影系統計畫;尼加拉瓜災後重建 計畫、臺灣社區街道改善計畫、馬納瓜湖畔公路第一 期工程計畫;瓜地馬拉公民基金會 2015 年公民養成 計畫;巴拿馬強化 La Villa 流域水質監控系統、興建 /擴建幼兒園計畫、衛生部汰換救護車計畫;捐贈巴 拉圭上巴拉那省政府、東方市政府等地輪椅 70 部、 捐贈上巴拉那省政府學童課桌椅 67 張;海地國道 2 號第 44 號叉路口至 Côtes-de-Fer 第 1 段道路整修工 程計畫;聖露西亞地方建設計畫、資助露國永續能源 14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計畫、蘇富瑞市觀光升級計畫;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 斯育才計畫、第七選區清寒學童獎學金計畫、巴士底 市 RLB 國際機場第二期升級工程;援贈貝里斯太陽 能路燈計畫;聖文森 Argyle 國際機場興建計畫、民 生建設計畫。 強 化 我 與 無 邦 推動與他國簽 3 件 一、 104 年度我與無邦交國家洽簽經貿相關協議共計 59 交 國 家 實 質 關 訂經貿合作相 件,內容包含司法互助及投資合作等領域,其中亞太 係 關協議 地區 10 件、亞西及非洲地區 6 件、歐洲地區 26 件、 北美地區 12 件、拉美地區 3 件及其他 2 件。 二、 重要洽簽案件分述如下: (一) 亞太地區:包含與越南簽署「臺越交通運輸合作瞭解 備忘錄」;與韓國簽署「工業財產資料交換暨優先權 文件電子交換瞭解備忘錄」、「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合 作瞭解備忘錄」、「駐韓國臺北代表部與駐臺北韓國 代表部間瞭解備忘錄」(航空)、「優質企業計畫相互 承認協議」;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簽署漁業合作瞭解備 忘錄;與澳大利亞簽署「臺澳能礦合作瞭解備忘 錄」;與菲律賓簽署「臺菲關於促進漁業事務執法合 作協定」;與日本簽訂「臺日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 防杜逃稅協定」、「臺日競爭法適用瞭解備忘錄」; 與印度簽署「臺印度中小企業合作瞭解備忘錄」。 (二) 亞西及非洲地區:與奈及利亞簽署「臺奈標準檢驗局 合作瞭解備忘錄」;與以色列簽署「臺以工業研發合 作協定」、「臺以再生能源產業合作意向書」;與俄 羅斯簽署科技合作協議;與沙烏地阿拉伯簽署「電力 公司合作諒解備忘錄」;與南非簽署「臺斐司法合作 協議」。 (三) 歐洲地區:與芬蘭簽署「臺芬(芬蘭)關於涉及洗錢、 相關前置犯罪及資助恐怖主義金融情資交換合作瞭解 備忘錄」;與西班牙簽署「臺西(西班牙)動物性油品 出口衛生證明換文」、「臺西(西班牙)航空服務行政 協定」;與波蘭簽署「臺波(波蘭)空運協定」、「臺 波(波蘭)藥品及醫療器材合作瞭解備忘錄」、「臺波 (波蘭)海關間關於打擊關務詐欺行為瞭解備忘錄」、 「臺波(波蘭)駕照相互承認瞭解備忘錄」;與斯洛伐 克簽署「臺斯(斯洛伐克)科學及技術協定」;與奧地 利簽署「臺奧(奧地利)科技合作瞭解備忘錄」;與荷 蘭簽署「臺荷(荷蘭)能源與創新領域合作備忘錄」; 與德國簽署「臺德藥品及醫療器材合作聯合宣言」、 「臺德鐵路合作備忘錄」、「臺德教育合作意向 書」;與捷克簽署「臺捷(捷克)青年度假打工備忘 15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錄」;與義大利簽署「臺義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四) 北美地區:簽署臺美「勞資關係法律與程序合作計畫 瞭解備忘錄」;臺加「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 稅協議」約文達成共識;簽署美加地區駕照相互承認 協定/備忘錄等計 10 件,包括美國 6 州(南卡羅來納 州、西維吉尼亞州、亞利桑納州、奧勒岡州、阿拉巴 馬州、賓夕法尼亞州)、波多黎各自治邦、加拿大 3 省(亞伯達省、卑詩省、安大略省)。 (五)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與秘魯簽署「駐秘魯臺北 經濟文化辦事處與秘魯國家競爭防衛及智慧財產權保 護機構瞭解備忘錄」;與烏拉圭簽署「中華民國監察 院與烏拉圭人權保障暨護民官署合作瞭解備忘錄」; 與哥倫比亞簽署「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與哥倫比亞共 和國工商總署關於競爭法適用瞭解備忘錄」。 無邦交國家支 29 次 一、 104 年度爭取各國產官學媒等界公開支持共計 170 持我推動與他 次,內容包含經濟合作等,其中亞太地區 18 次、亞西 國簽訂經貿合 及非洲地區 5 次、歐洲地區 20 次、北美地區 94 次、 作相關協議 拉美地區 33 次。 二、 重要支持案例分述如下: (一) 亞太地區:我駐日本代表處會晤日本相關單位資深官 員及產學界重要人士以爭取支持與我洽簽「臺日經濟 夥伴協定」(EPA);韓國國會「韓臺議員親善協會」 會長趙慶泰議員於 104 年 4 月在韓國國會產業通商資 源委員會會議中,強調臺韓洽簽「經濟合作協議」 (ECA)必要性、韓國「首爾臺北俱樂部」白茸基會長 104 年 4 月在韓發起推動臺韓洽簽 ECA 之公開支持 函並發動連署、韓國釜慶大學國際地域學系徐暢培教 授 104 年 12 月於我國立政治大學主辦之「變遷中之 國際秩序與韓臺合作」國際研討會主題演說中提及臺 韓洽簽 ECA 之必要性。 (二) 亞西及非洲地區:舉辦「第 2 屆臺聖(多美普林西比) 經濟聯席會議」、「第 1 屆臺摩(洛哥)經濟聯席會 議」、「第 11 屆臺以經濟合作會議」、「第 10 屆臺 斐經貿諮商會議」等,積極爭取各國產官學界公開支 持發展雙邊經濟合作關係。 (三) 歐洲地區:爭取歐洲議會、歐盟會員國國會(含地方 議會)及行政部門公開支持臺歐盟洽簽雙邊投資協定 (BIA)。 (四) 北美地區:美 26 州議會通過 38 個相關決議文,支持 我參與「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案;智庫部分發 表約 56 篇專文。 16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五) 拉 丁 美 洲 及 加 勒 比 海 地 區 : 巴 拿 馬 號 外 電 子 報 (EnMayuscula)報導臺灣重申加入 TPP 之決心;阿根 廷 ABC 世界日報(ABC Mundia)報導臺灣與歐洲接近 達成協議,並爭取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 推動我與無邦 220 次 104 年度我與無邦交國家政要互訪總數計 674 次,其中亞太 交國家政要互 地區 216 次、亞西及非洲地區 64 次、歐洲地區 262 次、北 訪 美地區 64 次、拉美地區 68 次,分述如下: 一、 無邦交國家高層來訪: (一) 亞 太 地 區 : 紐 西 蘭 威 靈 頓 市 市 長 Celia Wade- Brown、毛利黨共同黨魁 Marama Fox、工黨資深國 會議員 Manaia Mahuta;澳洲首都特區 ACT 議會議 長 Vicki Dunne、外貿部次長 Gary Quinlan;斐濟國 會外交國防委員會主席 Netani Rika;韓國國會議員 姜昌熙(前國會議長)、姜碩鎬、洪日杓、余尚奎、金 東完、閔炫珠、金光琳、李珍福、姜錫勳、趙慶泰、 鄭美京、韓國仁川市長劉正福、前外長柳明桓、前統 一部長丁世鉉、前統一部長朴在圭、釜山廣域市行政 副市長鄭京鎮;日本前首相野田佳彥眾議員;印尼副 總統首席經濟顧問林綿坤(Sofjan Wanandi)、工業部 長 沙 勒 (Saleh Husin) 、 投 資 協 調 委 員 會 法 蘭 基 (Fransciscus Maria Agustinus)、海外勞工安置暨保 護局局長盧斯隆(Nusron Wahid);菲律賓前總統羅慕 斯(Fidel V. Ramos)、前駐法國兼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Jose Zaide 大使、勞 工部長 Rosalinda Dimapilis- Baldoz;馬來西亞首相東亞特使兼國會議員張慶信、 砂勞越州元首泰益瑪目(Tun Pehin Sri Abdul Taib Bin Mahmud);印度泰米爾那都州(Tamil Nadu)州議員 Mr. R. Sarathkumar 、 國 會 下 議 院 議 員 Dr. Anant Kumar Hegde、Mr. Arka Keshari Deo。 (二) 亞西及非洲地區:俄羅斯國會上議院議員切爾尼申科 (Igor Chernyshenko)、齊努洛夫(Rafail zinurov)、圖 拉霍諾夫(Arnold Tulokhonov)、莫斯科市投資局代理 執行長 Leonid Konstantin、薩瑪拉省政府教育暨科學 廳副廳長 Nadezhda Kolesnikova;沙烏地阿拉伯水 電部次長兼沙國電力公司董事長 Saleh Al-Awaji、宗 教部司長阿布都拉哈曼(Abdulrahman Abdullah N. Al Turki) ; 阿 拉 伯 聯 合 大 公 國 衛 生 部 助 理 次 長 Dr. Hussain Al Rand 、環境暨水資源部代理助理次長 Eng. Mariam Mohammed Saeed Hareb、世界自由 貿易區組織主席兼杜拜機場自貿區局長薩瑞尼 (Mohammed Al Zarooni);土耳其國會議員 Binnaz 17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Toprak、外交部雙邊經貿司主管對臺事務處長 Alp Isikli、經濟部條約局處長 Ahmet Ilhan Calikoglu、監 管、會計暨審計標準委員會主席 Seyit Ahmet Bas; 以色列國會憲法、法律及司法委員會主席尼珊史羅米 安 斯 基 (Nissan Slomiansky) 、 前 外 長 顧 問 哈 瑞 爾 (Harel Nare) ; 蒙 古 人 權 委 員 會 委 員 Oyunchimeg Purev ; 巴 林 工 務 市 政 暨 都 市 計 畫 部 漁 業 司 長 Ebtisam Khalaf、工務市政暨都市計畫部植物司代理 司長伊山姆(Esam Mustafa Abdulrazzaq Idris);阿曼 宗教部顧問 Shaikh Mohammed Al-Mamari、政府工 業 區 發 展 暨 管 理 委 員 會 執 行 長 阿 赫 撒 尼 (Hilal Al Ahasani);科威特關務總署處長沙巴赫(Shaikh Adel Al Sabah)、人事銓敘部處長費拉卡維(Ibraheem Al Failakawi);約旦眾議院助理議長 Najah Azzeh;南 非 ANC 國 會 議 員 Nthabiseng Pauline Khunou 、 James Vos 、 外 交 部 亞 洲 暨 中 東 總 司 總 司 長 Anil Sooklal 夫 婦 、 農 林 漁 業 部 水 產 技 術 處 處 長 Ms. Khumo Morake、農林漁業部農作生產司司長 Julian Jaftha ; 奈 及 利 亞 國 家 科 學 與 工 程 設 施 署 署 長 Mohammed Haruna 、 中 小 企 業 發 展 署 長 Bature Umar Masari、國家愛滋病防治署署長 John Idoko。 (三) 歐 洲 地 區 : 瑞 士 聯 邦 前 總 統 顧 胥 班 (Pascal Couchepin)、國會議員米艾旭(Christan Miesch);歐 洲議會友臺小組主席朗根(Werner LANGEN)、歐洲 議會友臺小組榮譽主席蕾汀(Viviane REDING)、歐洲 議 會 保 守 黨 團 副 主 席 范 奧 登 (Geoffrey Van ORDEN);比利時眾議員甄申斯(Dirk Janssens)、聯 邦 眾 議 院 荷 語 基 民 黨 黨 團 主 席 魏 史 塔 (Servais Verherstraeten)、聯邦國會友臺小組共同主席勒克斯 (Peter Luykx);英國國會臺英國會小組共同主席史蒂 爾(The Lord Steel of Aikwood)上議員、臺英國會小 組共同主席福克納(Lord Faulkner)上議員、臺英國會 小組共同主席伊凡斯(igel EVANS)下議員、保守黨主 席兼不管部部長夏普斯(Grant Shapps);愛爾蘭國會 友臺小組主席馬基尼士(John MCGUINNESS)、參議 院領袖康明斯(Maurice Cummins);荷蘭眾議員馮博 默(Harry van Bommel)、恩荷芬市市長范海索(Rob van Gijzel) ; 西 班 牙 國 會 友 臺 協 會 會 長 巴 紐 (Francisco VANO FERRE);葡萄牙國會議員巴吉斯 塔(Abel Baptista);法國參議院友臺小組主席、前國 防部長理察(Alain Richard)參議員、參議院友臺小組 18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副主席、前經貿部長博克樂(Jean Marie Bockel)參議 員 、 國 民 議 會 友 臺 小 組 副 主 席 龍 克 勒 (Francois Loncle)議員;義大利參議院督察長、臺義國會友協主 席馬朗(Lucio Malan)、義大利國會友協副主席葛裴帝 (Guido GALPERTI)議員;希臘外交部前次長齊拉斯 (Konstantinos Tsiaras)議員;丹麥國會自由黨克里斯 藤森(Peter Christensen)議員、國會友臺小組副主席 卡爾森(Karsten Lauritzen)議員、哥本哈根市兒童及 青年事務市長愛麗絲樂芙(Pia Allerslev);芬蘭國會薩 西(Kimmo Sasi)議員;德國國會議員費雪 (Axel E. Fischer) 、 國 會 友 臺 小 組 主 席 魏 爾 胥 (Klaus-Peter Willsch)議員、米勒(Carsten Muller)議員、德國杜賓 根市總市長帕爾黙(Boris Palmer);瑞典國會議員普 拉 絲 (Maria PLASS) ; 奧 地 利 國 會 友 臺 小 組 艾 蒙 (Amon) 議 員 、 巴 郎 斯 多 夫 市 市 長 葛 漢 立 (Heinrich Peter GERBER);拉脫維亞國會議員別克斯(Andris Buikis);捷克眾議院副議長卡斯狄克(Petr Gazdík)、 維 索 茨 那 省 省 長 暨 國 會 眾 議 員 別 侯 內 克 (Jiri Behounek) ; 波 蘭 眾 議 院 副 議 長 饒 吉 謝 芙 絲 卡 (Elzbieta Radziszewska);匈牙利國會副議長尤克伯 (István Jakab)。 (四) 北 美 地 區 : 美 國 財 政 部 代 理 次 長 Matthew Rutherford、國務院經濟暨商業事務局助理國務卿芮 福金(Charles Rivkin)、國務院東亞暨太平洋事務局副 助理國務卿 Walter Douglas、前聯邦準備理事會主席 柏 南 奇 (Ben Bernanke) 、 前 副 總 統 奎 爾 (Dan Quayle)、前副國務卿阿米塔吉(Richard Armitage)、 前副國務卿史坦柏格(Jim Steinberg)、美國國務院前 亞太助卿坎博(Kurt Campbell);加拿大聯邦參議員馬 妍 兒 (Yonah Martin) 、 肯 尼 (Colin Kenny) 、 戴 伊 (Joseph Day)等。 (五)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阿根廷 La Rioja 省省長艾 德拉(Luis Berder Herrera);厄瓜多愛國社會黨(PSP) 黨主席國會議員古迪耶雷斯 Fausto Gutiérrez 及國會 議員羅爾薩諾、前國防部長(現任厄瓜多國際大學國 際關係研究中心理事會主席)哈令(Oswaldo Jarrín)伉 儷 ; 秘 魯 國 會 議 員 卡拉 瑞 達 (LuisGalarreta) 、 巴 里 (Juan Pari)及薩維德菈(Esther Saavedra);烏拉圭人 權保障暨護民官 MirthaGuianze;墨西哥眾議院副議 長 Edmundo Javier Bolaños Aguilar 夫婦等。 二、 104 年我政要出訪無邦交國家: 19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一) 亞太地區:經濟部鄧部長振中應邀訪問澳大利亞;總 統府袁資政健生、交通部吳次長盟分、經濟部楊次長 偉甫、教育部林次長思伶、國家發展委員會林副主任 委員桓、內政部李前部長鴻源訪問韓國;李前總統登 輝、呂前副總統秀蓮、連前副總統戰、監察院張院長 博雅、總統府饒資政穎奇、文化部洪部長孟啟、僑務 委員會陳委員長士魁、客家委員會劉主任委員慶中、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蔡主委春鴻、內政部陳次長純 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王副主委儷玲、國家安全會 議王諮詢委員郁琦等訪問日本;馬總統、蕭前副總統 萬長、連前副總統戰及蘇前行政院長貞昌赴新加坡弔 唁星國故建國李總理光耀;呂前副總統秀蓮、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陳主任委員保基、經濟部鄧部長振中訪問 菲律賓;勞動部陳部長雄文、科技部林次長一平、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主任委員銘宗、僑務委員會陳委 員長士魁、信副委員長世昌、財政部張次長璠、交通 部曾次長大仁訪問越南;國家通訊委員會石主任委員 世豪、僑務委員會陳委員長士魁、行政院許政務委員 俊逸、教育部林次長思伶、交通部吳次長盟分、原住 民族委員會陳張副主委培倫訪問馬來西亞;大陸委員 會夏主任委員立言、僑務委員會陳委員長士魁、經濟 部卓次長士昭訪問印尼;財政部張部長盛和、經濟部 沈次長榮津、教育部林次長思伶、文化部陳次長永豐 訪問泰國;前行政院杜政務委員紫軍、經濟部沈次長 榮津、經濟部卓次長士昭、科技部錢次長宗良、經濟 部國貿局楊局長珍妮訪問印度。 (二) 亞西及非洲地區:交通部范次長植谷、科技部林次長 一平、前中央研究院李院士遠哲訪問俄羅斯;吳國策 顧問東明訪問蒙古;法務部羅部長瑩雪訪問巴林;中 央研究院翁院長啟惠訪問以色列;經濟部卓次長士昭 訪問以色列及南非;客家委員會鍾副主委萬梅訪南 非;本部林部長永樂訪問土耳其;本部柯次長森耀訪 問沙烏地阿拉伯及科威特;本部史次長亞平訪問巴林 及約旦。 (三) 歐洲地區:連前副總統戰伉儷訪問義大利、法國及英 國;總統府江資政宜樺赴捷克出席第 19 屆公元兩千 論壇會議;僑務委員會陳委員長士魁赴英國出席歐洲 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年會及赴希臘出席第 41 屆歐洲華 僑團體聯誼會年會;本部史次長亞平赴希臘出席第 41 屆歐洲華僑團體聯誼會年會;經濟部鄧部長振中 訪問德國;交通部陳部長建宇訪問荷蘭、法國及德 20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陳主任委員保基訪問義大利、 法國、比利時及歐盟;法務部羅部長瑩雪訪問比利 時、盧森堡、歐盟及荷蘭;文化部洪部長孟啟訪問法 國;教育部吳部長思華訪問法國及德國;衛生福利部 蔣部長丙煌赴日內瓦出席第 68 屆世界衛生組織大 會;環境保護署魏署長國彥訪問德國及赴法國出席第 21 屆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會議;行政院大陸委 員會夏主任委員立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主任委 員銘宗赴英國參加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第 40 屆年 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石主任委員世豪赴西班牙巴 塞隆納出席「2015 年世界行動通訊論壇」部長級會 議;行政院馮政務委員燕赴義大利出席 2015 年社會 企業世界論壇;司法院蘇副院長永欽訪問波蘭、奧地 利、匈牙利及德國;考試院伍院長錦霖及考選部邱部 長華君訪問法國、比利時及歐盟;考試院黃委員錦 堂、蔡委員良文及楊委員雅惠訪問德國及奧地利;監 察院包委員宗和及尹委員祚芊訪問奧地利。 (四) 北美地區:馬總統久揚專案過境美國、呂前副總統秀 蓮、經濟部鄧部長振中、法務部羅部長瑩雪、科技部 徐部長爵民、銓敘部張部長哲琛、衛生福利部蔣部長 丙煌、國家發展委員會管主任委員中閔、僑務委員會 陳委員長士魁、環境保護署魏署長國彥、行政院大陸 委員會夏主任委員立言、行政院顏政務委員鴻森、行 政院蔡政務委員玉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陳委員憶 寧、國家安全會議楊諮詢委員念祖、國家安全會議王 諮詢委員郁琦、經濟部卓次長士昭、經濟部楊次長偉 甫、衛生福利部林次長奏延、僑務委員會呂副委員長 元榮、科技部錢次長宗良、交通部范次長植谷、本部 林部長永樂、本部令狐次長榮達訪問美國;原住民族 委員會林主任委員江義、經濟部卓次長士昭、國安會 楊諮詢委員念祖、科技部錢次長宗良訪問加拿大。 (五)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呂前副總統秀蓮應邀赴巴 西聖保羅出席「2015 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會議」 並訪問阿根廷及秘魯;呂前副總統秀蓮應「中南美洲 臺商會聯合總會」之邀,赴厄瓜多參加該會「第 20 屆第 3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活動」;監察院張院長博雅 赴烏拉圭參加「第 20 屆伊比利美洲監察使聯盟年 會」,並順訪貝里斯;僑務委員會陳委員長士魁赴巴 西出席「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第 21 屆第 2 次理監 事聯席會議」,並順訪巴拉圭、阿根廷、智利及美國 舊金山僑社;僑務委員會陳委員長士魁訪問墨西哥; 21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客家委員會范副主任委員佐銘赴巴拉圭、阿根廷及巴 西進行客家藝文巡演及參加「2015 泛美客家懇親會 暨巴西客家活動中心落成十週年慶」;行政院人事行 政總處張副人事長念中赴薩爾瓦多及哥倫比亞訪問; 法務部調查局汪局長忠一赴尼加拉瓜及巴拿馬參訪並 前往巴貝多參加「2015 年艾格蒙聯盟年會」;僑務 委員會呂副委員長元榮赴厄瓜多視察並參加「中南美 洲臺商會聯合總會」召開之「第 20 屆第 3 次理監事 聯席會議」;僑務委員會呂副委員長元榮訪問墨西 哥;文化部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王主任逸群赴智利 考察。 務 實 參 與 政 府 積極爭取參與 3% 一、 104 年度爭取我尚未參加之政府間國際組織,依衡量 間 國 際 組 織 , 我尚未參加之 標準統計,共計 55 次,與 103 年度之 53 次相較,增 提 升 我 參 與 國 功能性政府間 加 2 次,增長率為 3.77%。 際 組 織 之 質 與 國際組織 二、 我國自 98 年起已連續 7 年獲「世界衛生組織」(WHO) 量 邀請以觀察員身分參加「世界衛生大會」(WHA);另 於 102 年 9 月以「特邀貴賓」身分出席 3 年一度的 「國際民航組織」(ICAO)大會,持續推動國際洽助, 支持我進一步有意義參與 ICAO。此外,為確保國人福 祉及促進國家發展,我國亦積極推動有意義參與「聯 合 國 氣 候 變 化 綱 要 公 約 」 (UNFCCC) , 及 擴 大 參 與 WHO、ICAO 之相關會議、機制及活動,拓展我參與 國際多邊活動之空間,並積極爭取參與區域性漁業管 理組織及警政組織等,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 104 年爭取及利用出席如 WHO 技術性會議時機,與 相關官員密切接觸交流。相關駐處全年持續與聯合國 社群人士、我友邦及理念相近國家駐團及聯合國專門 機構相關人員會晤,拓展友我人脈,另亦參與或舉辦 國際組織及相關議題之會議及活動,如按季配合第 59 屆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CSW)大會暨非政府組 織周邊會議、第 14 屆聯合國原住民議題常設論壇 (UNPFII)、第 70 屆聯合國大會(UNGA)及聯合國氣候 變化綱要公約第 21 次締約方大會(UNFCCC COP 21)舉行研討會。 (二) 104 年有 9 個友邦於 WHA 會議期間發言助我,支持 我以有尊嚴、有意義方式擴大參與 WHO。第 70 屆聯 合國大會有 16 個友邦於總辯論及「2015 年永續發展 高峰會」為我發聲。另有巴拉圭參眾議會通過支持我 參與 ICAO 聲明案;巴西聯邦眾議院外交暨國防委員 會、愛爾蘭參議院及比利時眾議院通過友我決議;美 國 24 州參眾議會通過共 35 個友我決議及聲明;葡萄 22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牙議會及德國議會為我致函 ICAO,支持我擴大有意 義參與 ICAO。 (三) 在歷經多方努力後,我國成功於 104 年 8 月 25 日成 為新成立之「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North Pacific Fisheries Commission, NPFC)會員。 (四) 104 年 11 月 2 日美國聯邦眾議院以 392:0 壓倒性票 數,通過支持我成為「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 觀察員之法案。 (五) 我國 104 年出席「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第 58 屆 大會及與 IAEA 舉行雙邊核子保防業務協調會議,掌 握國際間對核安議題之討論趨勢,確保我國核能體系 之健全。 (六) 104 年 11 月 1 日至 2 日本部與衛生福利部合辦 「2015 年臺灣全球健康論壇」,藉以強化我專業參 與 WHO 之能力建構,並拓展國際醫衛社群人脈。 104 年論壇主題係「公共衛生治理」(Public Health Governance),本部共計邀請 14 國共 23 位外賓,包 含 10 位部次長級官員與會;渠等並出席部長圓桌論 壇,分享各項重要醫衛發展及經驗,我亦於會中展現 我國公共衛生治理成效。 (七) 104 年為我致函 UNFCCC 執行秘書之友邦計有 19 國。在 COP21 會期為我執言友邦計有 12 國;我團 與他國代表團舉行雙邊會談共 17 場次;我團主辦或 參加其他代表團及 NGO 所辦周邊會議或活動共計 7 場次;我 NGO 共擺設 5 個展攤。 鞏固並強化我 2% 一、 為鞏固並強化我與已參與之政府間國際組織之關係, 與已參與之政 104 年度我參與相關組織所召開之會議或活動、與該 府間國際組織 等組織執行合作計畫、雙方人員互訪次數及擔任國際 之關係 組織相關職務數共計 331 次,與 103 年度之 324 次相 較,成長幅度 2.16%。 二、 104 年「亞太經濟合作」(APEC)由菲律賓擔任主辦會 員,我成功維護參與權益並獲平等待遇,順利參與各 層級會議,並透過 APEC 平臺,積極參與區域經濟整 合;此外,馬尼拉 APEC 年會期間,本部安排我蕭前 副總統萬長與美國副國務卿布林肯、日本首相安倍晉 三、新加坡總理李顯龍等進行雙邊會談,並表達我參 與「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 協定」(RCEP)之決心,有助提升雙邊實質關係及維持 我推動加入區域經濟整合機制之動能。 三、 相關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 深化參與「亞太經濟合作」(APEC): 23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1. 本部研提及協助推動 APEC 倡議或計畫,深獲各方 肯定,我方並有 12 項倡議獲納入 APEC 部長級年會 (AMM)聯合聲明,5 項倡議及 1 項行動獲納入 APEC 領袖宣言。 2. 協調相關部會出席 APEC 經濟領袖會議、部長級年 會、專業部長會議及各次級論壇等會議計 140 場, 與會逾 600 人次。 3. 在臺舉辦 28 場 APEC 相關會議及活動,涵蓋中小企 業、能源、衛生、人力建構、女性經濟發展及海洋資 源保育等領域,展現我在 APEC 之積極參與及實質 貢獻。 4. 邀請 16 名相關經濟 體重要官員 訪華,包 括美國 APEC 資深官員 Robert Wang、美國新任 APEC 資 深官員 Matthew J. Matthews、APEC 秘書處執行長 Dr. Alan Bollard 等。 5. 我國相關部會人員在 APEC 擔任 13 個重要職位,包 括電信暨資訊工作小組副主席(TELWG)、預算暨管 理委員會下設之「小型評估工作小組」(SWGE)共同 主席、「能源工作小組項下新生及再生能源專家分 組」(EGNRET)主席、「能源資料與分析專家分組」 (EGEDA)副主席、人力資源發展工作小組「能力建 構網絡」(CBN)分組協調人、「生命科學創新論壇」 (LSIF)研究委員會共同主席、「科技創新政策夥伴」 (PPSTI)分組 C 主席、全球衛星導航系統建置次級專 家小組共同主席、經濟委員會下「公部門 治 理 」 (PSG)主席之友協調人、電信暨資訊工作小組「電信 設備相互承認協議(MRA)專案小組」主席;另 APEC 企業諮詢委員會(ABAC)我國代表擔任 ABAC「微型 及中小企業創業工作小組」共同主席、「婦女論壇」 主席,及 ABAC「區域經濟整合工作小組」共同主 席。 (二) 農漁經濟組織之參與: 1. 赴模里西斯出席「亞非農村發展組織」(AARDO)年 會,我國不僅得與各方共同平等與會,並成功爭取擔 任該組織 2015 至 2017 年大會執委國,我將可參與 該組織重要會務決策,並主辦相關會議,為我深化參 與國際農業組織建立另一良好實踐。 2. 104 年 10 月我國與「國際棉業諮詢委員會」(ICAC) 在臺北合辦「區域經濟整合下之紡織成衣產業發展趨 勢與展望」研討會,係我自 101 年 10 月以來,再度 成功爭取與 ICAC 共同主辦此一國際紡織界之年度盛 24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事,有助我深化參與該組織,並藉此拓展相關國際商 機。 3. 我國與「亞洲生產力組織」(APO)共同主辦「2015 綠色領導力國際論壇暨綠色卓越中心成果與展望」活 動,係首度在我國舉行,APO 秘書長天野萬利為此 專程來臺與會,我國亦與 APO 各會員國分享 104 年 我國綠耕隊赴東南亞國家進行技術交流等計畫之成 果。 (三) 加強參與國際金融組織,並拓展商機: 1. 我資助「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BRD)進行技術合作 計畫共 24 項。 2. 與「美洲國家組織」(OAS)所屬「泛美發展基金會」 (PADF)合作,設立為期 5 年之「臺灣—泛美發展基 金會災害援助及重建基金」,104 年於貝里斯進行第 4 項計畫。 3. 我組團參加「亞洲開發銀行」(ADB)、「美洲開發銀 行」(IDB)、「中美洲銀行」(CABEI)及「歐洲復興開 發銀行」(EBRD)等國際財金組織之理事會年會、捐 助國會議及商機博覽會等活動計 7 次,另參與「網 際網路名稱與號碼指配機構」暨「政府諮詢委員會」 (ICANN/GAC)會議計 3 次。 4. 我與 EBRD 在臺舉辦 2 次商機說明會,協助我商爭 取歐銀受援國商機。 5. 本年計有亞銀、歐銀,及中美洲銀行多位官員來臺訪 問,另我透過歐銀籌組各類技術參訪團來訪進行交 流,總計 12 團次。 (四) 在警政、選舉及地球保護等議題上,積極與國際交流 互動及合作: 1. 我國應「艾格蒙聯盟」(EG)秘書長之邀,於 104 年 9 月派員至秘書處任職,除有助鞏固我會員權益及提 升我國際能見度外,亦有助我官員熟悉國際組織運 作。 2. 我續贊助「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提升太平洋島 國會員之防制洗錢及打擊贊助恐怖分子能力計畫,彰 顯我國在國際安全合作領域之專業貢獻,提升我在 APG 能見度,並深化我與太平洋友邦實質交流。 3. 繼續與 EG 進行合作計畫,協助該組織與其相關區域 性反洗錢組織合作舉辦教育訓練。 25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協 助 國 內 非 政 協 助 我 NGO 15 次 104 年協助國內 NGO 邀請 INGO 重要幹部訪臺達 75(人) 府 組 織 (NGO) 進行國際交流 次,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之國際參與, 一、 104 年 1 月,協助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舉 增 進 我 NGO 辦 「 2015 世 界 自 由 日 」 慶 祝 活 動 , 邀 請 聯 合 國 對國際社會之 DPI/NGO 執委會副主席及多國外賓訪華,建立我與聯 貢獻 合國機構之實質關係。 二、 104 年 3 月,協助臺灣護理學會邀請 5 名緬甸籍護理 人士來臺參加該會與「國際護理協會」合辦之研習 營。 三、 104 年 4 月,協助接待國際扶輪(Rotary International) 甄選「2021/2022 國際扶輪世界年會」主辦城市之評 選委員一行 6 人,說明我國在年會期間將提供之簽證 及國際宣傳協助。國際扶輪並已宣布「2021 國際扶輪 世界年會」由臺北市擔任主辦城市。 四、 104 年 6 月,協助監察院洽邀伊比利美洲監察使聯盟 第 20 屆年會主辦國烏拉圭人權保障暨護民官署 Mirtha Guianze 訪華,並於訪華期間與監察院簽署合作備忘 錄,除有助提升臺烏兩國官方往來外,並深化監察院 與該聯盟之關係;另亦協助監察院於 104 年 10 月洽邀 「國際監察組織」(IOI)第一副理事長暨美國俄亥俄州 戴頓市監察使 Diane Welborn 訪華,厚植友我人脈, 以鞏固監察院在該組織之會員資格及名稱。 五、 104 年 6 月,邀請「民主社群」(CoD)秘書長雷斯娜 (H.E. Ambassador Maria Leissner)訪華,增進伊等對 我國民主政治發展成就之瞭解,有助深化我與該組織 合作關係。 六、 104 年 6 月 , 協 助 國 際 青 商 會 世 界 總 會 (Junior Chamber International) 副 總 會 長 渡 康 嘉 ( 日 本 籍 ) 訪 華。 七、 104 年 10 月,協助財團法人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 究 所 邀 請 「 國 際 穀 類 暨 技 術 學 會 」 (ICC) 秘 書 長 Michaela Pichler 訪華。 協 助 我 NGO 800 次 104 年國內 NGO 參與國際會議或活動項數達 851 次,辦理 與國際接軌 情形說明如下: 一、 104 年 5 月協助亞洲健康識能學會赴瑞士日內瓦參加 「2015 年日內瓦全球健康識能論壇」。 二、 104 年 5 月協助中華民國女法官協會派員赴菲律賓出 席「2015 年國際女法官協會最高行政會暨理事會會 議」及「2015 年國際女法官協會亞太區域會議」。 三、 104 年 5 月協助財團法人臺灣紅絲帶基金會赴日本東 京 參 加 「 2015 看 見 臺 灣 的 彩 虹 ─ 臺 日 同 志 發 聲 計 26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畫」。 四、 104 年 6 月協助社團法人國際生命線臺灣總會赴加拿 大蒙特婁參加「國際自殺防治協會第 28 屆世界年 會」。 五、 104 年 6 月協助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赴馬來西 亞亞庇參加「2015 年 JCI 馬來西亞沙巴亞庇亞太大 會」。 六、 104 年 6 月協助國際扶輪臺灣總會赴巴西聖保羅參加 「2015 年聖保羅國際扶輪世界年會」。 七、 104 年 6 月協助國際同濟會臺灣總會赴美國參加「國 際同濟會 2015 世界年會」。 八、 104 年 7 月協助中國行政學會組團赴法國巴黎出席 「2015 年國際行政學校暨機構聯合會年會暨理事會 議」。 九、 104 年 7 月協助中華臺北特奧會代表團赴洛杉磯參加 「2015 年夏季世界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 十、 104 年 8 月協助臺灣醫學生聯合會組團赴馬其頓參加 「第 64 屆世界醫學生聯盟八月大會」。 十一、104 年 8 月協助中華民國醫事放射學會組團赴新加坡 參加「第 20 屆亞澳醫事放射師學術大會」。 十二、104 年 8 月協助中華國際人權促進會赴美國紐約參加 「第 12 屆國際青少年人權高峰會」。 十三、輔導及協助中華民國退伍軍人協會高仲源理事長赴波 蘭 索 波 特 (Sopot) 參 加 世 界 退 伍 軍 人 聯 合 會 (World Veterans Federation, WVF)第 28 屆代表大會,高理 事長並當選該會亞洲太平洋常務理事會(SCAP)主 席,並兼任 WVF 副總會長(Vice President)。 十四、104 年 9 月協助國際乾洗協會中華民國總會赴日本大 阪參加「2015 IDC 國際洗染會議」。 十五、104 年 10 月協助國際外科學會世界總會、國際外科 學會印尼總會、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及 Pattimura University 附設醫院簽署醫療合作備忘錄。 十六、104 年 10 月協助國際灌溉排水協會中華民國國家委 員會赴法國參加「第 66 屆國際執行委員會議暨第 26 屆歐洲區域研討會」。 十七、104 年 10 月協助社團法人臺灣猛禽研究會赴泰國參 加「第 9 屆亞洲猛禽研討會」。 十八、104 年 11 月協助社團法人臺灣生態旅遊協會赴澳洲 參加「全球生態亞洲太平洋旅遊研討會」。 十九、104 年 11 月協助臺灣環境保護聯盟赴法國參加「聯 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 21 次締約國大會」。 27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二十、104 年 12 月協助社團法人臺灣媽祖魚保育聯盟赴美 國舊金山 參加「 第 21 屆海洋哺 乳類生 物 學雙年 會」。 提升我會展經 50 次 104 年協助國內 NGO 在臺舉辦重要國際會議或活動達 104 濟,發揮我軟 次,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實力之國際能 一、 協助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在臺舉辦「2015 年國際自由 見度 車環臺公路大賽」,該活動係國際自由車總會認可之 賽事,亦是亞奧運積分賽暨奧運資格賽活動。 二、 104 年 1 月協助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在臺 舉辦「2015 年世界自由日慶祝大會─公民社會與民主 治理」。 三、 104 年 4 月協助臺灣女醫師協會在臺舉辦「2015 西太 平洋區世界女醫師大會」。 四、 104 年 7 月協助社團法人中國工程師學會在臺舉辦 「亞洲及太平洋工程師組織聯盟(FEIAP)第 3 屆國際研 討會暨第 23 次大會」。 五、 104 年 8 月協助臺灣年輕藥師協會在臺舉辦「2015 年 亞洲年輕藥事人力論壇」。 六、 104 年 8 月協助地方民代公益論壇在臺舉辦「2015 年 全球民代公益論壇」,邀請「歐洲區域立法議會聯合 會 」 (CALRE) 主 席 Mr. Raffaele Cattaneo( 義 大 利 Lombardia 區議會主席)、「日本地方議員聯盟」會長 松田良昭(神奈川縣議會議長)及「菲律賓議員聯盟」 (PCL)主席 Ms. Maybelyn Rose de la Cruz-Fernandez 等各國議會聯合會領袖訪華與會。 七、 104 年 9 月協助臺北市航空貨運承攬商業同業公會在 臺舉辦「第 42 屆亞太區航空貨運公會及協會聯合會行 政協調會議」。 八、 104 年 10 月協助社團法人臺北市野鳥學會在臺舉辦 「2015 第 17 屆臺北國際賞鳥博覽會」。 九、 104 年 11 月協助臺北市廣告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在臺舉 辦「2015 亞洲廣告會議」。 培 訓 我 NGO 300 人 104 年培訓國內 NGO 國際事務人才人數達 2,038 人,辦理 參與國際事務 情形說明如下: 之能力 一、 甄選 NGO 重要幹部 10 名組成 NGO 代表團,赴美參 加「美國國際志工行動協會」(American Council for Voluntary International Action, 簡 稱 InterAction) 年 會。 二、 選 送 9 名 國 內 NGO 幹 部 赴 海 外 國 際 非 政 府 組 織 (INGO)實習,參與該計畫學員赴海外 INGO 實習地點 28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包 括 : 馬 來 西 亞 「 World Scout Organization Movement」、哥斯大黎加「國際地球憲章」(Earth Charter International, ECI) 、 緬 甸 「 蒙 恩 之 家 」 (House of Grace)、義大利「International Links and Services for Loc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gencies」等,議題涵蓋人權、人道援助、環保及永 續發展等聯合國後 2015 年永續發展目標(SDGs)所關 注之領域。 三、 104 年「國際青年大使 WHA 觀察團」共計 5 名學員參 加,該團於 5 月赴瑞士日內瓦實地觀察世界衛生大會 相關會議及活動。 四、 104 年國際青年大使人才培訓計畫之校園宣導、前 訓、集訓、海外表演、成果發表會等活動,結合我國 永續、環保、慈善等永續發展議題並宣導 NGO 相關事 務,對象有我國大專校園學生、青年大使、家長及社 會人士等,合計超過 2,000 人。 強化國際合作 85% 104 年協助國內 NGO 與 INGO 國際合作案預算執行率達 及國際人道援 以上 91.38%,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助之參與 一、 協助國際外科學會中華民國總會與國際外科學會合作 在芝加哥醫學博物館設置臺灣醫學專區。 二、 協助國際非政府組織幫幫忙基金會及我財團法人福智 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運送愛心物資至索羅門群 島、馬紹爾群島、諾魯、吐瓦魯及吉里巴斯。 三、 協助普賢教育基金會與阿彌陀佛關懷協會非洲執行委 員會共同辦理「海外正體中文教學」國際合作案。 四、 協助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與國際反地雷組織 暨集束彈藥聯盟合作辦理「終結亞太地區地雷之害計 畫」。 五、 協助國際非政府組織糧食濟貧組織及我財團法人福智 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於我友邦聖露西亞執行「St. Lucia Islandwide Schools Initiative」計畫。 六、 協助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與美國勇源基金會 (Chen Yung Memorial Foundation)越南分會、美國微 笑 列 車 (Smile Train) 、 紐 西 蘭 Friends of Cleft in Cambodia、韓國 All Ears International 合作辦理「用 愛彌補-柬埔寨顱顏中心建造計畫」。 七、 協助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與尼加拉瓜兒童燒 燙傷協會(APROQUEN)辦理「中美洲燒傷復健專業人 員培訓計畫」。 八、 協助中華人權協會臺北海外和平服務團與英國國際慈 善組織邊境聯合會(The Border Consortium, TBC)辦理 29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泰緬邊境難民營幼兒園營養午餐計畫」。 九、 協助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與印度清奈國際犯 罪 預 防 與 受 害 者 關 懷 國 際 基 金 會 (International Foundation of Crime Prevention and Victim Care, PCVC)辦理「印度清奈燒傷者康復中心計畫」。 十、 協助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辦理「亞洲女 孩人權聯盟-充權亞洲女孩,由臺灣出發至亞太」計 畫。 扮演「人道援 25 次 一、 近年來全球受氣候變遷及國際局勢影響,各項天災及 助提供者」角 戰亂對我友邦及友好國家造成不可預期之重大傷亡或 色,提升我國 巨大損失。做為「人道援助之提供者」,為回饋國際 際形象及能見 社會及彰顯人道援助精神,本部結合國內外民間各界 度 力量,提供友邦及友好國家適時及適度之救援與協 助。 二、 104 年協助國內 NGO 與國際人道慈善 INGO 之互動及 交流次數達 41 次,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 為協助尼泊爾進行震後救災及重建工作,本部除於 104 年 4 月 25 日災後動員我臺灣國際醫療行動團 隊、國際佛光會、佛光山慈悲福利基金會、中華民國 紅十字會總會、長庚醫院、中華民國搜救總隊、法鼓 山慈善基金會、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臺灣路竹會、 世界展望會、獅子會、壢新醫院、靈鷲山慈善基金會 及臺灣健康服務協會赴尼國投入災後緊急救援共 16 團、294 人外,另積極動員國內民間團體踴躍捐贈愛 心物資,自 5 月 5 日起協調中華航空客機載運每次約 5 至 7 公噸之毛毯、睡袋、乾糧、藥品等物資轉運至 災區馳援,於臺尼雙邊無直航班機且無互設代表處之 艱困情況下,47 公噸之我民間賑災物資業於 6 月 6 日全數運送完畢。 (二) 依據「勸募活動財務使用計畫─外交部辦理尼泊爾地 震賑災善款使用計畫」協助「臺灣海外援助發展聯 盟」辦理尼泊爾震災後重建「社區發展中心旗艦型計 畫」及「山區醫療站功能提升及醫療照護計畫」,獲 尼 國 當 地負 責 組織 尼泊 爾 「 生態 保 護論 壇」 (EPF Nepal)頒贈表揚狀,並協助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 金會與「國際關懷協會尼泊爾分會」及「世界展望會 尼泊爾分會」等 INGO 合作,辦理「尼泊爾廓爾喀縣 (Gotkha)糧食安全及生計支援計畫」及「衛生站重建 計畫」,協助提升尼泊爾重災區災民糧食安全與公共 衛生條件。 (三) 協 助 財 團 法 人 臺 灣 世 界 展 望 會 辦 理 「 資 助 兒 童 計 30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畫」,協助改善 20 名南太、東南亞、拉丁美洲及非 洲貧童健康及教育環境。 (四) 104 年八仙塵爆後,為利日本醫師來臺協助照料我燒 燙傷患醫療及復健工作,本部協調並促成我中華民國 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路竹會與日本醫師會簽署「臺 日雙方同意於災害發生時相互派遣醫師與醫療系統救 援協定」,使兩國日後能於重大災害發生之際,相互 派遣醫療人員馳援。 (五) 針對敘利亞及其周邊國家之難民營,本部提供人道援 助,獲國際社會肯定。104 年度本部於亞西及非洲地 區進行相關人道援助計畫如下: 1. 贊助約旦拉妮雅王后家庭及孩童照護中心計畫。 2. 辦理與美國「美慈組織」(Mercy Corps)合作執行在 約旦之敘利亞難民營及難民群聚社區人道援助孩童及 青少年之心理重建工作計畫。 3. 辦理提升約旦北部緊鄰敘利亞邊境貧窮地區小學學童 資訊能力之人道援助案。 4. 贊助近東基金會提供約旦境內難民婦女創業及能力建 構之人道援助計畫。 5. 辦理「臺灣之光」計畫:捐贈 7,500 組太陽能 LED 燈具予在約旦境內之敘利亞難民營夜間照明使用。 6. 我與土耳其政府合作,協助土國南部 Hatay 省興建 敍利亞難民小學。 7. 捐贈伊拉克北部庫德自治區遭 ISIL 攻擊而流離失所 難民家庭 350 座組合屋。 8. 捐贈伊拉克北部庫德自治區遭 ISIL 攻擊而流離失所 難民家庭兒童之組合屋學校 1 座。 9. 協助在約旦之伊拉克基督徒難民改善生活機能人道援 助計畫。 10. 資助海倫凱勒基金會在布吉納法索進行「種植富含維 他命 A 蔬果以對抗砂眼計畫」及「鞏固食品添加營 養素成果計畫」。 11. 捐贈納米比亞阿彌陀佛關懷中心與財團法人資訊工業 策進會合作進行「智慧綠能系統示範計畫」。 12. 協助普賢教育基金會捐贈亞西及非洲地區輪椅及殘障 器材。 (六) 參與馬爾他騎士團駐塞爾維亞大使館發起之「完成災 區兒童願望」(Make a Wish-Serbia)慈善活動,並捐 贈災區學童腳踏車、桌椅及自行車,以提升我於塞國 之正面形象。 (七) 贊 助 馬 爾 他 騎 士 團 駐 法 國 分 團 於 越 南 胡 志 明 市 31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Dermato-Venereology Hospital 進行照護麻瘋病患合 作計畫。 發揮我國人道 13 次 104 年輔導國內 NGO 從事國際人道援助、國際關懷與救助 援助精神 案件達 14 次,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 協助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舉辦「用愛彌補: 2015 蒙古國唇顎裂手術義診暨種子醫療人員培訓計 畫」,3 月至 6 月邀請蒙古國立兒童大醫院 1 名外科 種子醫師來臺受訓,學習最新顱顏暨唇顎裂治療技 術,並於 9 月派遣 10 名義診團員赴蒙古兒童大醫院進 行唇顎裂手術義診,預計執行 25 例免費唇顎裂手術。 二、 104 年 5 月協助財團法人聯新文教基金會赴尼泊爾進 行緊急人道醫療救援義診服務。 三、 104 年 7 月協助社團法人高雄市夢想城市發展協會赴 印度新德里、加爾各答及西姆拉等地區提供當地貧民 及華僑義診服務。 四、 104 年 7 月協助財團法人福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 會赴蒙古進行義診。 五、 104 年 7 月協助臺灣慈悲醫療會赴南印度 Karnataka 省 Mundgod 流亡藏人屯墾區義診。 六、 104 年 8 月協助財團法人中華基督教路加傳道會所屬 中華牙醫服務團赴緬甸臘戍地區進行義診。 七、 104 年 8 月協助靈鷲山慈善基金會與臺灣健康服務協 會共組醫療團赴緬甸馳援洪澇災民。 八、 104 年 10 月至 11 月協助靈鷲山慈善基金會與臺灣健 康服務協會共組「醫療二團」赴尼泊爾加德滿都提供 地震災民後續醫療照護。 九、 104 年 12 月協助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與柬埔寨 金邊國家兒童醫院共同合作「唇顎裂義診行動」,並 舉辦顱顏醫療研討會。 善 用 國 家 軟 實 掌握國際對我 16,000 一、 本部每日蒐報國際媒體對我各議題之報導,全年計有 力 、 加 強 國 際輿 情 , 彙 供 次 16,545 篇。針對「馬習會」、「反課綱微調」、「八 傳 播 , 提 升 國 府、院參考 仙樂園意外」、「南海和平倡議」、「夏張會」等議 家形象 題協助相關部會傳送中、英文新聞稿及參考資料予駐 外館處據以對外說明及運用,並撰擬 39 篇國際輿情彙 析送呈府、院參考。 二、 另針對政府政策或不利於我之負面報導,隨時指示駐 外館處投書,迄計獲刊投書 169 篇。其中針對「馬習 會」議題之投書計 21 篇;針對「南海和平倡議」議題 之投書計 82 篇。 32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厚 植 友 我 力 170 籌組「採訪我政經發展之日語記者團」、「採訪我國慶之國 量,增進國際 人次 慶記者團」、「採訪我軟實力之東南亞記者團」及「東南亞 人士對我之認 國家參訪我經貿實力之記者團」等 21 國際媒體記者團及 9 識 電視採訪隊,共計 217 名國際記者訪華,計獲刊報導 296 篇。 對外闡揚政府 2,800 本部發行英文及日文「今日臺灣」電子日報、法文「臺灣快 政策,提升國 篇 訊」電子日報、西文「臺灣新聞」電子日報、德文及俄文電 家正面形象 子報,與英文「臺灣評論」月刊、法文及西文「臺灣評論」 雙月刊等 6 種語版 9 種定期刊物,配合推動「自由經濟示 範區」、「促進產業創新」及「扶助弱勢族群實現社會正 義」等政府施政方針,及配合「我參與國際組織」、「釣魚 臺主權與東海和平倡議」及「南海主權」等我外交政策立場 及重大文宣議題,總計撰刊 4,681 篇報導,有助增進國際人 士對我政府施政方針及外交政策之瞭解及爭取對我政府立場 及政策之支持。 透 過 文 字 ( 影 125 篇 籌組「採訪我政經發展之日語記者團」、「採訪我國慶之國 音 ) 推 介 臺 慶記者團」、「採訪我軟實力之東南亞記者團」及「東南亞 灣,擴大我國 國家參訪我經貿實力之記者團」等 21 國際媒體記者團及 9 際能見度 電視採訪隊,共計 217 名國際記者訪華,計獲刊報導 296 篇。另本部亦透過文字(影音)推介臺灣,辦理情形分述如 次: 一、 配合南海主權議題,製作中、英、日、法、西、德文 語版「南疆鎖鑰–太平島」短片,並上掛 YouTube 影 音平台之「潮台灣」(Trending Taiwan)專屬頻道,獲 比利時「歐盟通訊員」等 6 個國際媒體網站上掛短片 連結;另製作「東方辛德勒-何鳳山」影片,上掛 YouTube 影音平台專屬頻道,供外館向駐地相關政要 宣揚我國人道精神。 二、 與「國家地理頻道」合製「綻放真臺灣─臺灣魚之島」 等 5 部國情紀錄片,計於 38 個國家播映 654 次。另與 該頻道合製「偉大工程巡禮:數位金礦」紀錄片,計 於 41 國播放。 三、 製作「中華民國抗戰勝利 70 週年」系列 6 部英語短 片,上傳 YouTube 影音平台之「潮台灣」(Trending Taiwan)專屬頻道,點閱次數逾 11 萬人次;另於本部 舉辦之「抗戰勝利暨臺灣光復 70 週年紀念短片發表音 樂會」中播放。 四、 策製完成 3 部 UNFCCC 國際文宣短片及 16 部英文國 情影音短片,呈現我國軟實力及庶民生活之多元面 貌。 五、 配合宣揚我國醫療外交成果策製完成 6 部英語短片, 33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以真實感人之醫病故事,傳達我政府積極結合民間資 源及力量,齊心協力提供邦交國及非邦交國各項醫療 人道救援之相關作為,展現我國醫療外交成果。 六、 製作 32 部英文國情影音短片,呈現我國軟實力及庶民 生活之多元面貌。目前已完成 10 部短片(噶瑪蘭威士 忌、牛肉麵、蚵仔、臺北保安宮、素食、太陽能、水 果、故宮、神木及溼地)並上傳本部 YouTube 影音平 臺 Trending Taiwan 專屬頻道。 七、 向國際推廣我優質偶像劇:將國內優質偶像劇「犀利 人妻」後製西語配音版本後於拉美國家及美國西語地 區電視台播出,迄已於 14 國 19 家西語電視台播出, 計獲國際媒體報導逾 120 篇。 辦理國際青年 32 個 104 年辦理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前往國家數達 35 個國 大使交流計畫 家,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 本部自 98 年起推動「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透過 此計畫協助我國青年與國際接軌,拓展青年學生的國 際視野,除了增進受訪國各界對中華民國之瞭解外, 藉由國際青年大使與赴訪國間的交流互動,具體展現 臺灣在國際社會扮演的「人道援助提供者」、「文化 交流推動者」,以及「中華文化領航者」角色。 二、 為進一步提升計畫綜效,本部每年均精進作法,由大 專校院同學直接報名參選,再經初選、複選(校園海選) 與網路票選,遴選成績優異者擔任青年大使,入選學 員於暑假期間接受本部規劃之專業課程訓練,並排練 由我國藝文團隊量身打造符合本案旨趣之舞台表演劇 目,嗣經考核通過後,方能出團進行為期三週之交流 訪演。 三、 本計畫廣獲國內外各界熱烈迴響,備受造訪國及城市 政要之高度重視及肯定,增加我駐外館處推動雙邊關 係之資源,有效提升我與受訪國間之實質友好關係, 充分達致外交效益。 四、 104 年共計 10 個團隊於 9 月間進行為期 3 週之訪問演 出,全團共拜會 4 位總統、2 位副總統、3 位總理、2 位總督、2 位議長、1 位第一夫人、21 位部長級官 員。在全球各地進行大小型表演超過 160 場,總觀眾 人數約 28,500 人。本計畫文宣亦充分發揮公眾外交成 效,海外訪演 3 週期間獲國內外媒體熱烈報導,計有 國外平面媒體報導 211 篇、國外電子媒體(含電視及廣 播電台)報導 69 則、我國平面媒體報導 53 篇。 五、 本部辦理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旨在宣揚我國軟實 力,促進我與友邦之邦誼,深化與友好國家之交流, 34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提升我國家形象,亦讓年輕世代瞭解我國外交現況, 提升自我視野,自發性對國家產生向心力與凝聚力, 並激發我青年之愛國心及參與國際事務之熱情。 有 效 運 用 財 務 提升資產租借 97% 104 年度本部辦公室大樓出租員工餐廳、理髮廳、全聯社販 資 源 , 提 升 資 使用效能 賣部、咖啡廳、兆豐國際商銀、自動販賣機、自動提款機等 源使用效率 7 處場地,使館特區(含館官舍)共 45 戶,合計 52 單位,達 成率為(52÷53)×100%=98.11%。 提升駐外機構 100% 104 年度駐外館處館舍購置案經核定計有駐歐盟兼駐比利時 館、官舍自有 代表處館舍購置 1 件,駐處已於 104 年 10 月簽約付款取得 率 產權,達成率為 100%。 提 升 公 務 人 力全方位外交人 90% 一、 本部 104 年度達成情形分述如下: 素 質 , 建 構 優 員養成計畫 (一) 選送新進外交領事人員出國語訓(或赴國際組織見習) 質行政團隊 與選送優秀中高階同仁出國進修薦送率:95%。(實 際核准人數÷申請報名人數×100%) (二) 擬定訓練課程開班執行率:99%。(實際辦理班別數÷ 預訂辦理班別數×100%) 二、 為配合本部涉外業務需要,本部除依據「公務人員訓 練進修法」外,另訂有「外交部派送具有駐外工作資 格人員赴國外接受語文訓練實施計畫」及「外交部選 送中、高級同仁出國進修實施計畫」,俾利辦理相關 訓練事宜,培養專業外交人才。 推 動 落 實 公 民 對外擴大國際 15 次 一、 為推動兩人權公約國際文宣活動,本部承辦兩人權公 與 政 治 權 利 國 文宣及交流 約第二次國家報告英文翻譯任務,與總統府人權諮詢 際公約及經濟 委員會積極聯繫並協助主管機關法務部,於 104 年下 社會文化權利 半年派員出席兩人權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先後兩輪 國際公約 共 22 場次審查會議。 二、 我駐日內瓦辦事處、駐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大使館、駐 巴拉圭大使館及駐紐約有關聯合國事務工作小組,年 來不斷利用各種時機分別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及友我 國家宣傳在臺施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 會文化權利公約之成效。 對內持續對同 15 次 本部外交學院於 104 年舉行各類與兩公約有關之講習課程 仁宣導 共 27 場次,參訓人數達 1,566 人次。本部除利用各種講習 及會議宣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 約外,另以部內網站將我國人權大步走之實際情形擴大宣 傳,以增宏效。 35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二) 上(105)年度已過期間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鞏固我與邦交國外 深 化 與 友 邦 高 層 為持續推動元首及高層官員互訪,彰顯我國主權、加強我 交關係 政要之情誼 與友邦政要互動情誼,迄至 6 月共辦理雙方高層互訪包括 總統及總理層級,分述如下: 一、高層出訪: (一) 英翔專案:蔡總統率領政府重要官員及立法委員出 席巴拿馬運河拓寬典禮及順訪巴拉圭。 (二) 久安專案:馬總統率領政府重要官員及立法委員訪 問瓜地馬拉、貝里斯。 (三) 審計部林審計長慶隆率團訪問宏都拉斯及尼加拉 瓜。 (四) 經濟部鄧部長振中率團赴巴拉圭召開第 17 屆臺巴 (拉圭)經濟合作會議並順訪巴西。 (五) 本部林部長永樂擔任總統特使率團出席瓜地馬拉新 任總統莫拉雷斯(Jimmy Morales)就職典禮。 (六) 本部侯次長清山率團赴史瓦濟蘭參加史王恩史瓦帝 三世 48 歲壽誕慶典。 (七) 本部令狐次長榮達率團赴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帛琉 共和國訪問。 二、來訪友邦元首及重要訪賓包括: (一) 亞太地區:帛琉共和國總統雷蒙傑索(H.E Tommy E. Remegesau, Jr.)伉儷、眾議院議長安薩賓(Hon. Sabino Anastacio)、前總統中村國雄、國務部長郭 德 (Hon. Billy Kuartei) 、 衛 生 部 長 尼 爾 莽 (Hon. Gregorio Ngirmang);馬紹爾群島共和國總統海妮 (H.E. Hilda C. Heine)暨夫婿、內政部長 Amenta Matthew 偕夫婿、財政部長 Brenson Wase、資源 暨發展部長 Alfred Alfred, Jr.、馬紹爾開發銀行總經 理 Amon Tibon;諾魯共和國總統瓦卡(H.E. Baron Waqa)伉儷;吉里巴斯共和國總統馬茂(H.E. Taneti Maamau)伉儷;吐瓦魯國總理索本嘉(H.E. Enele Sopoaga) 伉 儷 ; 索 羅門 群 島 總 督 卡 布 依 爵士 (Sir Frank Kabui)伉儷。 (二) 亞 非 地 區 : 布 吉 納 法 索 總 理 齊 耶 鈸 (Paul Kaba THIEBA)、國會議長狄亞羅(Salif DIALLO)、國家調 解使陶蕾(Alima Deborah TRAORE)、國會第一副 議 長 兼 桑 卡 拉 黨 主 席 桑 卡 拉 (Benewende SANKARA) 、 農 業 暨 水 利 部 長 魏 查 克 (Jacob OUEDRAOGO) 、 國 民 教 育 暨 識 字 部 長 古 力 巴 力 (Jean Martin COULIBALY);聖多美普林西比外交 部長賀姆斯(Manuel Salvador dos Ramos)、內政部 36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長羅木斯(Arlindo Ramos)、經濟暨國際合作部長費 南德斯(Agostinho Fernandes);史瓦濟蘭國王恩史 瓦 帝 三 世 (Nswati III) 、 王 母 恩 彤 碧 (Ntombi Tfwala)、警察總監馬谷拉(Issac Magagula)、外長 甘梅澤(Mawagwa Gamedze)、公共工程暨運輸部 長 桂 琳 蒂 (Lindiwe Dlamini) 、 財 政 部 長 戴 馬 騰 (Martin Dlamini) 、 檢 察 總 長 達 拉 米 尼 (Majahenkhaba Dlamini)、教育暨訓練部長馬谷拉 (Phineas Magagula)。 (三) 歐洲地區:教廷國際聖體大會委員會主席馬里尼總 主教(Archbishop Piero Marini)、宗教對話委員會顧 問、印度 Poona 教區主教 Tomas Manwel Dabre、 宗教對話委員會副秘書長科迪科瓦克庫(Indunil J. Kodithuwakku K.)神父、正義和平委員會 Bernard Munono Muyembe 慕亞格蒙席、萬民福音部秘書長 韓大輝總主教(Archbishop Tai Fai HON)、國務院官 員 帕 迪 亞 格 神 父 (Fr. Carlos Fernando Diaz Paniagua)、國際明愛會主席塔格萊樞機主教(Luis Antoine Card. Tagle)、教廷駐日本大使車納德總主 教(Archbishop Joseph CHENNOTH)、教育部長韋 撒迪樞機主教(Giuseppe Cardinal Versaldi)。 (四)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巴拿馬第一夫人羅蕾娜 (Lorena Castillo de Varela) 、最高 法院 院 長亞優 (José Ayú Prado Canales)、外交部政務次長殷卡 比耶(Luis Miguel Hincapié)、國會外交委員會主席 卡絲妲蓮達(Dana Castañeda);尼加拉瓜副總統阿 耶斯雷門斯(Moisés Omar Halleslevens)、審計總署 孟德內哥羅(Lic. Luis Á ngel Montenegro)、三軍總 督察長謝培達(Adolfo José Zepeda Martínez);薩 爾瓦多外交部長馬丁內斯(Hugo Martinez);瓜地馬 拉第一夫人瑪洛晶女士(Hilda Patricia Marroquin de Morales) 、 外 交 部 長 摩 拉 雷 斯 (Carlos Raúl Morales) 、 國 會 議 長 塔 拉 西 納 (Mario Taracena Díaz-Sol);宏都拉斯最高法院院長阿蓋塔(Rolando Edgardo Argueta Pérez)、衛生部長巴德瑞絲(Edna Yolani Batres)、總統府新聞暨策略部長葉楠德姿 (Hilda Hernández)、「總統府政治顧問」兼「全國 對話協調委員會協調人」陳理格(Rigoberto Chang Castillo);多明尼加外交部長納巴羅(Andés Navarro García)、審計院副院長羅里歐(Pablo Rosario);巴 拉圭總統卡提斯(Horacio Cartes)、外交部長羅依沙 卡 (Eladio Loizaga) 、 國 會 暨 參 議 院 議 長 阿 布 鐸 37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Mario Abdo Benítez) 、 政 務 次 長 賈 貝 尤 (Ó scar Cabello Sarubbi);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總理哈里 斯 (Timothy Harris) 、 觀 光 暨 貿 工 部 長 Lindsay Grant;貝里斯副總理韋格(Gaspar Vega)、外長艾 林 頓 (Welfred Elrington) ; 聖 文 森 副 總 理 史 垂 克 (Louis Straker) 、 衛 生 暨 環 境 部 長 布 朗 (Luke Browne) 、 教 育 部 政 務 次 長 查 黛 柏 (Debroah Alexander-Charles);海地第一夫人普麗蘶(Ginette Michaud Privert) 、 外 交 部 長 戴 廉 能 (Pierrot Delienne) ; 聖 露 西 亞 教 育 部 長 路 易 士 (Robert Lewis)。 我 與 友 邦 合 作 計 一、105 年我持續透過雙邊合作機制,並利用我優勢科技 畫執行成效 產業,協助友邦發展經濟、改善社會基礎建設及醫衛 水準,以提升友邦民生福祉,發展互惠互利關係,均 獲致良好成效。 二、本部推動與友邦合作計畫及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 展基金會在友邦執行技術合作(含技術團及醫療團), 分述如下: (一) 亞太地區:潔淨能源計畫:與我太平洋 6 友邦、斐 濟及巴布亞紐幾內亞合作執行;臺灣醫衛合作計 畫:我在太平洋 6 友邦透過臺灣醫衛合作計畫 (Taiwan Medical Program, TMP),以設立臺灣衛生 中心或醫療團之方式,派駐短期駐診醫師、專業管 理師等協助駐在國從事提升醫療照護品質以及公共 衛生領域工作等,近年來更擴及至與我友好國家— 斐濟以及巴布亞紐幾內亞(上述 2 友好國家分別由國 泰醫院以及彰化基督教醫院受政府委託執行行動醫 療團計畫),截至 105 年 6 月止,我已派遣 11 團行 動醫療團(含 33 名醫護人員)赴 6 友邦及 2 友好國家 執行計畫,嘉惠太平洋島國人民超過 2,800 人次; 糧食安全計畫:我在太平洋 6 友邦均有種植蔬果及 主食計畫,輔導特別係離島居民飼養家畜增加蛋白 質攝取量(如馬紹爾群島、吉里巴斯及索羅門群島 等),旨以先進農業技術協助友邦提升蔬果及主食種 植面積與產量,以提升糧食自給自足及飲食均衡為 目標。 (二) 亞非地區:布吉納法索:藉「非洲一盞燈」協助基 礎及識字教育計畫第三期、協助龔保雷國家醫院經 營管理計畫、興建保健及社會促進中心及醫療中心 計畫、臺布職訓合作計畫、華語文教學推廣計畫、 陸稻計畫第三期、駐布醫療團計畫、太陽能公共照 明與興建太陽能光電站計畫等;史瓦濟蘭:鄉村電 38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力化第二期、生技園區計畫、傳統地圖數位化計 畫、興建國家數據資料中心計畫、援贈救護車及消 防車計畫、礦業專班計畫、整修史國國立手工藝訓 練中心計畫、建立 Ntontozi 社區苗圃場計畫、駐史 技術團計畫、駐史醫療團計畫、鄉村學校供水計 畫、援贈 Nhlangano 衛生中心太陽能照明設備計 畫、MR3 高速公路一區段太陽能路燈計畫等;聖多 美普林西比:黃金河供水計畫、公共財政管理改善 計畫、資通訊計畫、聖度瑪錄電廠維護計畫、鄉村 推廣計畫、瘧疾防治計畫、駐聖醫療團計畫、中央 醫院急診室設備及維護計畫、增建 S. Fenicia 校舍 計畫、糧食補助計畫、農業資材供應計畫、農舍整 建計畫、農業產量及生產力提升計畫、駐聖技術團 糧食安全及養豬計畫等。 (三) 歐洲地區:響應教宗對人道援助之呼籲,透過教廷 「東方教會部」提供烏克蘭緊急人道援助、透過教 廷「一心委員會」分別捐贈日本及厄瓜多濟助兩國 震災災民。 (四)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宏都拉斯:馬鈴薯健康 種薯繁殖計畫、Garífunas 婦女生活轉型計畫等;薩 爾瓦多:加強中美洲農牧健保組織(OIRSA)轄區柑 橘黃龍病(HLB)防治及落實病蟲害綜合管理計畫、內 政及國土發展部機構強化計畫、Santa Tecla 市政府 興建連接該市 Los Pajales 及 El Triunfo 兩區小型橋 樑計畫等;多明尼加:Juan Bosch 市職訓中心計 畫、援建 San Juan de la Maguana 特殊兒童整合照 顧中心計畫、強化航站安全第二階段-Punta Cana 國際機場航站監視攝影整合系統計畫、市區監視攝 影系統計畫、溫室栽培蔬菜健康管理與產品安全檢 測計畫等;尼加拉瓜:優先供應醫療用品予全國衛 生服務網絡計畫、國家糧農計畫(零飢餓計畫)、菜 豆種子研究發展與生產推廣計畫、稻種研究發展與 生產推廣計畫、竹栽培及竹工藝生產效率提升計畫 等;瓜地馬拉:教育及鄉村計畫、援贈瓜衛生部醫 院藥品及藥材計畫、竹產業計畫、微中小企業營運 輔導功能提升計畫、農企業營運輔導功能提升計畫 等;巴拿馬:衛生部汰換救護車計畫、捐贈巴拿馬 省偏鄉學校 20 部電腦計畫、捐贈國會議員聖誕玩具 計畫等;巴拉圭:援贈「我的家園-興建平民住宅計 畫」第 3 期工程、淡水白鯧魚苗繁養殖計畫、蘭花 產業發展及組織培養種苗繁殖計畫、醫療資訊管理 效能提升計畫、飼料生產計畫等;海地:協助海地 39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震災後重建之臺灣健康促進中心計畫、最高法院辦 公大樓整修工程計畫、Les Cayes 河谷雜糧作物發 展計畫、海地國道 2 號第 44 號叉路口至 Côtes-de- Fer 第 1 段道路整修工程計畫、海地強化稻種生產 能力計畫等;聖露西亞:肉品加工廠計畫、社區資 通訊中心計畫、淡水魚蝦綜合發展計畫、資通訊計 畫、政府廣域網路計畫、香蕉葉斑病防治計畫、運 動場照明設施計畫等;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自 來水供應設施計畫、新觀光示範農場合作計畫(第二 階段)、蔬果及雜糧作物品質與產品安全改進計畫、 食品加工計畫、資通訊計畫、資助尼維斯島文化基 金會計畫等;聖文森:民生建設計畫、農民組織暨 蔬果生產技術提升計畫等;貝里斯:慢性腎衰竭基 礎防治體系建構計畫、資通訊計畫、羊隻品種改良 計畫、水產養殖計畫、太陽能路燈先鋒計畫等。 強化我與無邦交國 推 動 與 他 國 簽 訂 一、亞太地區: 家實質關係 雙邊協議(含經貿 (一) 協助促成衛生福利部與澳大利亞政府簽署「臺澳乳 合作相關協議) 製品進口監測豁免瞭解備忘錄」。 (二) 我與新加坡簽署「臺星打擊跨國犯罪及發展警政合 作瞭解備忘錄」。 (三) 我與印尼簽署「臺印尼農業合作協定」。 二、亞非地區: (一) 我與土耳其簽署臺土「促進投資合作備忘錄」。 三、歐洲地區: (一) 臺波(波蘭)免試互換駕照瞭解備忘錄。 (二) 臺波(波蘭)藥品及醫療器材合作瞭解備忘錄。 (三) 臺德雙方政府協商同意公佈臺德青年度假打工計畫 之雙方年度名額由現行 300 名提升至 500 名,並回 溯至 104 年 10 月 11 日生效。 (四) 臺捷(捷克)教育合作共同聲明。 (五) 臺英移交受刑人協議。 (六) 臺歐盟植物品種權保護行政協議。 (七) 臺捷(捷克)科學合作協定。 四、北美地區: (一) 我與加拿大簽署臺加租稅協定。 (二) 我國參與美國「全球入境(Global Entry)計畫案」, 臺美雙方簽署「發展國際旅客便捷倡議合作聯合聲 明」。 (三) 我與美國簽署「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 在臺協會就核能管制與安全進行技術資訊交流與合 作協議」。 (四) 我與美國簽署「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 40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在臺協會間臺美福衛三號星系衛星系統頻率協調合 作協議」延約換函。 (五) 我與美國簽署「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 在臺協會間有關輻射防護電腦程式分析及維護合作 計畫執行協定」。 (六) 我與美國簽署「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 在臺協會間有關反應器運轉員模擬操作訓練資料彙 集執行協定」。 推 動 我 與 無 邦 交 一、官員出訪: 國家政要互訪 (一) 亞太地區:國安會劉副秘書長大年、臺中市林市長 佳龍、臺東縣黃縣長健庭等訪問韓國;連前副總統 伉儷、司法院賴院長浩敏、僑務委員會陳委員長士 魁、文化部陳次長永豐、客家委員會范副主任委員 佐銘、基隆市林市長右昌、臺北市柯市長文哲、高 雄市陳市長菊、臺東縣黃縣長健庭、雲林縣李縣長 進勇、嘉義縣張縣長花冠、臺中市林市長佳龍、新 竹市林市長智堅、屏東縣吳副縣長麗雪等訪問日 本;監察院孫副院長大川、僑務委員會陳委員長士 魁訪問馬來西亞;臺中市林市長佳龍訪問新加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王主任委員儷玲訪問印尼。 (二) 亞非地區:經濟部卓次長士昭訪問俄羅斯聖彼得堡 及土耳其,並分別舉辦「2016 年新北歐貿易洽談 會」及「第 6 屆臺土民間經濟合作會議」;交通部 觀光局張副局長錫聰率團赴杜拜舉辦臺灣觀光說明 會;屏東縣潘縣長孟安率團赴巴林及杜拜訪問;實 踐大學謝董事長孟雄、林資政澄枝之訪團訪問杜拜 並與大公國飯店管理學院簽訂姐妹校等合作。 (三) 歐洲地區:呂前副總統秀蓮赴瑞士、瑞典及波海 3 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參訪;財政部張 部長盛和赴德國法蘭克福出席亞洲開發銀行(ADB) 第 49 屆理事年會;經濟部李部長世光訪問法國;國 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石主任委員世豪赴西班牙巴塞隆 納出席 2016 年世界行動通訊論壇;科技部林次長 一平訪問英國;科技部鄭次長明祺率團訪問奧地 利、斯洛伐克及捷克;僑務委員會信副委員長世昌 率領「105 年春節文化訪問團」訪問奧地利、德 國、荷蘭;僑務委員會呂副委員長元榮赴西班牙參 加世界台商會聯合總會理監事會議;高雄市陳市長 菊訪問英國、比利時及德國;桃園市鄭市長文燦訪 問荷蘭、英國及法國;桃園市王副市長明德赴荷蘭 參加「荷蘭循環熱點」活動;南投縣林縣長明溱赴 北歐 4 國(瑞典、挪威、芬蘭、丹麥)考察;高雄市 41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議會康議長裕成赴義大利、法國及英國參訪;臺北 市經發局施局長威全訪問英國。 (四) 北美地區:呂前副總統秀蓮、連前副總統戰、行政 院張副院長善政等訪美;本部令狐次長榮達主持臺 美「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GCTF)首次聯合委員會 及全美臺灣同鄉聯誼會 2016 年第 38 屆第 2 次理事 顧問會議暨「美西論壇」;科技部裘次長正健率臺 灣代表團赴美參加「2016 北美生技大會」;國家安 全會議邱諮詢委員坤玄訪問美國西雅圖及芝加哥; 法務部最高法院檢察署顏檢察總長大和參加 2016 年全美州檢察長協會夏季年會會議;臺北市柯市長 率團訪問美國西岸姊妹市;吳政務委員政忠率團出 席「北美生物科技產業展」。 (五)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經濟部鄧部長振中赴巴 拉圭召開第 17 屆臺巴(拉圭)經濟合作會議並順訪巴 西。 二、來訪政要包括: (一) 亞太地區:韓台議員親善協會趙慶泰議員、韓國國 會議員楊昶榮、全順玉、李恩宰、李雲龍、前統一 部長柳吉在;日本眾議員木原稔、富田茂之、長島 昭久、谷川元久、衛藤征士郎、岡本充功、奥野信 亮、鈴木馨祐、原田憲治、福島伸享、河野正美、 山田賢司、重徳和彦、田畑裕明、小倉將信、日本 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印尼南海會議創始人賈拉 大使 (Hasjim Djalal); 菲律 賓前 總統羅 慕斯 (Fidel Ramos);馬來西亞首相東亞特使張慶信(Tiong King Sing) ; 泰 國 皇 家 基 金 會 主 席 畢 沙 迪 親 王 (H.S.H Prince Bhisatej Rajani);印度人民黨資深顧問 Vijay Jolly;緬甸商務部司長臘貌烏(Hla Maw Oo)。 (二) 亞非地區:約旦眾議院衛生及環境委員會主席兼友 臺小組成員習嘉進(Dr. Raed Hijazin)、眾議院紀律 委員會主席羅瓦許(Mostafa Al-Rawashdeh);俄羅 斯國會議員友臺小組主席 Yan Zelinskiy;以色列國 會議員雅可莫維奇(Shelly Yachimovich)、前國家安 全會議首席副秘書長 Eran Lerman、國會副議長 Muritkoren ; 阿 曼 全 國 商 工 總 會 副 總 會 長 阿 沙 烈 (Redha Al Saleh);卡達警察學院院長 Mohamed Al-Marri、航空學院院長 Sheikh Jabor bin Hamad Mohammed Al-Thani;土耳其伊斯坦堡 Sultangazi 市行政長官烏斯蘭瑪斯(Ali Uslanmaz)、教育局局長 德米爾(Ibrahim Demir)、總理府「援外合作總署」 (TIKA) 及 Yunus Emre 協 會 (YEI) 副 主 席 傑 依 蘭 42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Ebukekir Ceylan)、高等教育委員會(YOK)主席沙 勒其(Dr. Yekta Sarac);蒙古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兼秘書長博德賽汗(BOLDSAIKHAN Tseden-Ish); 南 非 印 卡 塔 自 由 黨 黨 魁 布 德 萊 齊 親 王 (Prince Mangosuthu Buthelezi) 、 國 會 議 員 Hkhuleko Hlengwa;奈及利亞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孫茉努 (Monsurat Sunmonu)及參議院生態暨氣候變遷委員 會主席伊布拉辛(Bukar Abba Ibrahim)、眾議院人權 委員會主席普瓦久(Edward Gyang Pwajok)。 (三) 歐 洲 地 區 : 台 瑞 ( 典 ) 國 會 議 員 協 會 主 席 賽 柏 (Caroline Szyber);比利時聯邦眾議院副議長貝可 (Sonja Becq);義大利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紀可 多(Fabrizio Cicchitto)、終身參議員暨前總理蒙蒂 (Mario Monti)、國會友協主席馬朗(Lucio Malan)參 議員、國會友協副主席葛斐帝(Guido Galperti);德 國 聯 邦 國 會 經 濟 與 能 源 委 員 會 議 員 克 尼 希 (Axel Knoerig)、聯邦國會議員馮克(Alexander Funk)、國 會議員兼世盟分會主席費雪(Axel Fischer);英國國 會 臺 英 國 會 小 組 3 名 共 同 主 席 福 克 納 (Lord Faulkner)上議員、伊凡斯(Nigel Evans)下議員、史 蒂爾(Lord Steel)上議員、外交部首席科技顧問葛羅 賓 (Robin Grimes) 、世盟英國分會會長羅根 (Lord Rogan)上議員、英國國會普維斯(Lord Purvis)上議 員 ; 歐 洲 議 會 友 臺 小 組 副 主 席 里 克 (Dominique Riquet);歐洲議員 Bastiaan Belder;歐洲議會訴願 委員會副主席柴奇(Pál Csáky);挪威國會議員 Abid Q. Raja;瑞士聯邦前總統歐吉(Adolf Ogi);波蘭前 總統克瓦希涅夫斯基(Aleksander Kwaśniewski); 法國國民議會艾巴雷羅(Yves Albarello)議員、國民 議會友臺小組副主席龍克勒(François Loncle);荷 蘭前總理范阿格特(Andreas Van Agt)、前國防部長 范艾克倫(Willem Van Eekelen);斯洛伐克前總理芮 狄 秋 娃 (Iveta Radicova) ; 捷 克 前 副 總 理 翁 德 拉 (Alexandr Vondra);匈牙利前教育文化及環境保護 部長暨現任國會議員佛杜爾(Gábor Fodor);奧地利 國會友臺小組主席艾蒙(Werner Amon);丹麥國會 友臺小組主席米凱森(Brian Mikkelsen);愛爾蘭國 會友臺小組主席馬基尼士(John McGuinness);拉 脫維亞國會友臺小組副主席暨波羅的海議會主席伏 贊(Jānis Vucans);葡萄牙國會友臺小組主席奧利維 拉(Paulo Rios De Oliveira)。 (四) 北美地區:美國前副總統奎爾(Dan Quayle)、國務 43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院前副國務卿阿米塔吉(Richard Armitage)、前副國 務卿伯恩斯(William Burns)、前副國務卿尼格羅龐 提 (John Negroponte) 、 在 臺 協 會 主 席 薄 瑞 光 (Raymond Burghardt)、聯邦眾院「科學、太空暨科 技 」 委 員 會 榮 譽 主 席 單 勃 納 (James Sensenbrenner, R-WI)及魏德曼(Bruce Westerman, R-AR)眾議員、聯邦眾議院「藍狗聯盟」共同主席 柯 斯 塔 (Jim Costa, D-CA) 及 薛 瑞 德 (Kurt Schrader) 、 聯 邦 眾 議 員 強 森 (Eddie Bernice Johnson, D-TX)、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 主席邵建隆(Matt Salmon, R-AZ)、國務院經濟暨商 務首席副助卿唐偉康(Kurt Tong)、商務部助理部長 Marcus Jadotte、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伊 斯 (Ed Royce, R-CA) 、 聯 邦 眾 議 員 佛 羅 瑞 斯 (Bill Flores, TX)、聯邦眾議員劉雲平(Ted Lieu, D-CA)、 聯邦參議院軍事委員會主席馬侃(John McCain, R- AZ)、聯邦參議員葛瑞姆(Lindsey Graham, R-SC)、 聯 邦 參 議 院 共 和 黨 政 策 委 員 會 主 席 貝 拉 索 (John Barrasso, R-WY)、聯邦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 主席賈德納(Cory Gardner, R-CO)、聯邦參議員柯 頓 (Tom Cotton, R-AR)、聯邦參議員恩斯特 (Joni Ernst, R-IA)、聯邦參議員蘇利文(Dan Sullivan, R- AK)、國務院亞太局副助卿暨 APEC 大使馬志修 (Matthew J. Matthews) ; 加 拿 大 眾 議 員 伊 斯 特 (Wayne Easter)、傅萊(Hedy Fry)、歐布萊(Deepak Obhrai) 、 朱 理 民 (Peter Julian) 、 奚 立 爾 (Jim Hillyer)、杜梭(Pierre-Luc Dusseault)、史葛洛(Judy Sgro) 、 威 爾 斯 (David Wells) 、 烏 雷 特 (Robert- Falcon Ouellette)、那特(Alexander Nuttall)、參議 員吳藍海(Thanh Hai Ngo)、緬尼托巴省前省督李紹 麟(Philip Lee)伉儷。 (五)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哥倫比亞參議院外委會 副主席 Nidia Osorio;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省老 虎城市長 Julio César Zamora;委內瑞拉前駐聯合 國大使 Milos Alcalay;秘魯國會議員賈西亞(Víctor Andrés García Belaúnde)、國家高等研究院校長亞 斯杜狄尤(Walter Enrique Astudillo)及秘書長維茲卡 爾 多 (Roberto Vizcardo) ; 巴 西 參 議 員 (Magno Malta);智利眾議員羅貝雷斯(Alberto Robles)。 務實參與政府間國 積 極 爭 取 參 與 我 一、推動參加聯合國體系: 際組織,提升我參 尚 未 參 加 之 功 能 (一) 「國際民航組織」(ICAO):105 年迄今已有巴西參 與國際組織之質與 性 政 府 間 國 際 組 議院、巴拿馬國會通過友我決議、美國 7 州參眾議 44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量 織 會通過 10 個友我決議、諾魯政府為我致函。 (二) 其他聯合國體系及其專門機構案:本部協助我國婦 女團體代表共 41 人赴美國紐約出席聯合國「婦女地 位委員會」(CSW)第 60 屆大會暨非政府組織周邊會 議。會議期間除我駐紐約辦事處舉辦「婦女賦權與 永 續 發 展 研 討 會 」 (Seminar on Women Empowerment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我 NGOs 代表主辦及協辦 10 場平行活動,並有數名與 會代表擔任相關活動之報告人。另協助我國原住民 團體代表共 10 名出席在美國紐約舉行之「聯合國原 住民常設論壇」(UNPFII),我駐紐約辦事處並於會 議期間舉辦「原住民族之衝突、和平與解決之道」 研討會(Seminar on Indigenous Peoples:Conflict, Peace and Resolution)。 (三) 推動我有意義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網要公約」 (UNFCCC):104 年「聯合國氣候變化網要公約」 第 21 屆締約方大會(UNFCCC COP21)會期(含 11 月 30 日召開之領袖高峰會及 12 月 7 日、8 日召開 之部長級高階會議)計有 12 個友邦國家在大會發言 助我;另有 19 國友邦以致函公約秘書處表達支持我 參與 UNFCCC。 二、其他功能性政府間國際組織: (一) 「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美國總統歐巴馬 於 105 年 3 月 18 日簽署美國國會通過之參院第 S. 2426 號法案,支持我國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刑 警 組 織 」 (INTERPOL) 及 其 相 關 會 議 、 活 動 與 機 制 , 該 法 案 正 式 成 為 具 拘 束 力 之 法 律 (P.L.114- 139)。 鞏 固 並 強 化 我 與 一、世界衛生大會(WHA): 已參與之政府間 105 年我國第 8 度獲邀出席 WHA。會中共有 9 個友 國際組織之關係 邦於 WHA 會議期間發言助我,支持我以有尊嚴、有 意義方式擴大參與 WHO。另除衛生福利部林部長在 全會致詞宣揚我國醫衛成就外,我團團員亦藉出席委 員會之機會,就 30 項技術議題積極發言,會議期間 並曾與美國、日本、歐盟等進行 59 場雙邊會談。 二、積極參與「亞太經濟合作」(APEC)及其年會: (一) 積極參與 APEC 會議及活動:出席「財政次長暨央 行副總裁會議」、「第一次資深官員會議」(SOM 1)、「APEC 企業諮詢委員會第一次會議」(ABAC 1)、「APEC 企業諮詢委員會第二次會議」(ABAC 2)、「第二次資深官員會議」(SOM 2)、「貿易部 長會議」 (MRT),加上工作小組、次級論壇研 討 45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會,共計 62 場。 (二) 在臺舉辦 APEC 相關會議及活動:共計 3 場,包含 「2016 年 APEC 性別業務研習營」、第 47 次 APEC 能源效率與節約專家分組工作會議,以及 「APEC 區域發展綠能智慧農場最佳實務分享」研 討會。 (三) 擔任重要職務:近年我國內相關部會積極在優勢領 域爭取領導地位,目前我國擔任之重要職務共 13 項,包括預算暨管理委員會下設之「小型評估工作 小組」(SWGE)共同主席、「能源工作小組項下新 生及再生能源專家分組」(EGNRET)主席、「能源 資料與分析專家分組」(EGEDA)副主席、人力資源 發展工作 小組「 能力 建構網絡 」 (CBN)分 組協調 人、「生命科學創新論壇」(LSIF)研究委員會共同 主席、「科技創新政策夥伴」 (PPSTI)分組 C 主 席、全球衛星導航系統建置次級專家小組共同主 席、經濟委員會下「公部門治理」(PSG)主席之友 協調人、電信暨資訊工作小組「電信設備相互承認 協議(MRA)專案小組」主席、電信暨資訊工作小組 副 主 席 (TELWG) ; 另 APEC 企 業 諮 詢 委 員 會 (ABAC)我國代表擔任 ABAC「微型及中小企業創業 工作小組」共同主席、「婦女論壇」主席,及 ABAC「區域經濟整合工作小組」共同主席。 三、其他已參與之政府間國際組織: (一) 參與世界貿易組織(WTO): 1. 爭取擔任 WTO 委員會主席:我常駐 WTO 代表團 張參事世棟 105 年成功獲選為原產地規則委員會 主席。 2. 積極參加 WTO 多邊及複邊談判:我國刻正參與 「 服 務 貿 易 協 定 (TiSA) 」 及 「 環 境 商 品 協 定 (EGA)」等複邊談判,美、歐、日、韓等均參與該 兩項談判,並預計於 105 年年底完成談判。 3. 105 年預計邀請 WTO 理事會暨貿易談判處處長、 貿易政策檢討處處長及人事處處長等高層官員訪 華。 4. 推動我國優秀青年參與爭取「WTO 青年學者計畫 (YPP)」。 5. 協 助 臺 灣 大 學 申 辦 「 WTO 公 共 論 壇 (Public Forum)」研討會。 (二) 105 年 1 月出席「南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 (SPRFMO)第 4 屆委員會會議,會中各方討論遵從 監控方針(CMS)、觀察員計畫、公海登檢及相關管 46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理配套措施等議題。 (三) 105 年 2 月出席「艾格蒙聯盟」(EG)春季委員會暨 工作組會議,調查局洗錢防制處李處長宏錦並當選 亞太區區域代表。 (四) 105 年 3 月出席「國際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 會」(ICCAT)第 4 屆修約工作小組會議,會中各方 討論有關非締約方參與、變更公約保管機關及爭端 解決機制等修約議題。 (五) 105 年 3 月出席「亞洲開發銀行」(ADB)第 7 屆商 機博覽會,協助我國廠商取得商機資訊,並加強我 與亞銀之聯繫;並於 5 月出席第 49 屆理事會年會, 加強與亞銀高層官員及受援國互動,並就加強合作 等議題交換意見。 (六) 參與「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BRD): 1. 與歐銀就借調人員及其特權禮遇簽署具準法律效力 之瞭解備忘錄(MOU),明確規範我參與歐銀權益。 2. 105 年 3 月出席歐銀第 25 屆理事會年會,並於年 會期間與歐銀管理團隊及受援國會晤。 3. 辦理技術訪團及回訪團:105 年已辦理「烏克蘭乳 製品商機媒合暨知能交流技術考察團」、「吉爾吉 斯及塔吉克交通運輸改善計畫」性別平權考察團及 「歐銀商機媒合團第二團」等技術考察團,並協助 遠通電收赴哈薩克拜會哈國相關單位,以促成哈國 引進我國國道電子收費(ETC)系統。 (七) 105 年 4 月出席「亞洲生產力組織」(APO)第 58 屆 理事會議,會中我國提交年度國家報告,並與各會 員國代表討論有關正副主席選舉、年度報告、預 算、秘書長遴選及 2020 年願景藍圖等議題。 (八) 105 年 4 月出席「亞蔬─世界蔬菜中心」(AVRDC) 第 50 屆理事會議,與各會員國就農業科技糧食安全 等議題進行廣泛交流,並出席該中心新舊主任交接 儀式。 (九) 105 年 4 月出席「中美洲銀行」(CABEI)第 56 屆理 事會年會,鞏固我會員地位,強化與 CABEI 會員國 友邦間之邦誼,並持續擴大我在中美洲之區域影響 力。 (十) 105 年 5 月出席「亞太森林復育與永續經營網絡」 (APFNet)第 2 屆理事會議,本次會議各方續就亞太 地區各國林業事務合作機制,以及該組織未來 5 年 發展策略計畫草案等重大議題進行討論。 47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協助國內非政府組 協助我 NGO 進行 一、協助國內 NGO 邀請 INGO 重要幹部訪華: 織(NGO)之國際參 國際交流 (一) 105 年 1 月,洽排暨陪同聯合國「公共資訊部/非政 與,增進我 NGO 府 組 織 」 (DPI/NGO) 現 任 執 委 會 主 席 Bruce F. 對國際社會之貢獻 Knotts(任期 2015 至 2017 年)在臺訪問行程。 (二) 105 年 2 月,洽排暨陪同美國「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會長 Mark Lagon 大使在臺訪問行程。 (三) 105 年 5 月,接待「民主社群」 (Community of Democracies)資深顧問艾爾西(Matyas Eorsi)出席第 14 任總統暨副總統就職典禮。 (四) 105 年 6 月,邀請聯合國「非政府組織/公共資訊部 門」(UN NGO/DPI)執委會主席納茲(Bruce Knotts) 訪團乙行 11 人訪華。 二、協助國內 NGO 參與國際會議或活動: (一) 105 年 1 月,協助財團法人慈濟大學赴泰國辦理 「泰北寒假國際志工服務」。 (二) 105 年 2 月,協助社團法人 180 度學生顧問協會赴 澳洲雪梨參加「180 度學生顧問組織前進 2016 亞太 大會」。 (三) 105 年 2 月,協助中華民國童軍總會赴孟加拉舉辦 「2016 年中日韓羅浮國際合作計畫」。 (四) 105 年 3 月,協助社團法人臺灣職能治療學會赴哥 倫比亞參加「世界職能治療師聯盟」(WFOT)第 32 屆大會。 (五) 105 年 3 月,協助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物理學會赴美 國參加美國物理學會(APS)年會並舉辦「2016 台灣 之夜」。 (六) 105 年 3 月,協助台灣地方民代公益論壇赴東京參 加日本會議地方議員聯盟 JLCA 年會。 (七) 105 年 3 月,協助台灣原住民文化藝術推廣協會赴 澳洲參加「2016 ADBF 亞洲龍舟錦標賽」。 (八) 105 年 4 月,協助社團法人台灣失智症協會赴匈牙 利參加「第 31 屆國際失智症協會會員國大會及國際 失智症研討會」,有助我國醫療團隊、病友與各國 失智症診療團體建立友好情誼,並提升我國在相關 醫療領域之能見度。 (九) 105 年 4 月,協助台灣國際職業婦女協會赴奧克蘭 市出席「國際職業婦女協會」亞太地區會議。 (十) 105 年 5 月,協助台灣醫學生聯合會赴瑞士參加 「第 69 屆世界衛生大會」及「世界衛生大會會前工 作坊」。 (十一) 105 年 5 月,協助中華民國女法官協會赴美國參加 「國際女法官協會理事會會議暨第 13 屆雙年會 48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議」。 (十二) 105 年 5 月,協助財團法人台灣紅絲帶基金會赴日 本 參 加 「 Rainbow Taiwan- 台 日 多 元 性 別 發 聲 計 畫」。 (十三) 105 年 5 月,協助台灣顏面整形重建外科醫學會赴 巴西參加「國際顏面整形外科醫學會聯盟第八屆世 界大會」。 (十四) 105 年 5 月,協助臺灣行銷科學學會赴印尼參加 「亞洲行銷聯盟年度會員大會暨烏布皇宮周-企業文 化 與 旅 遊 行 銷 高 峰 論 壇 (The AMF Board of Management Meeting and the 3rd Annual Ubud Royal Weekend 2016 on “Entrepreneurship, Culture and Tourism)」。 (十五) 105 年 6 月,協助臺灣健康醫院學會赴美國參加 「第 24 屆世界衛生組織健康促進醫院國際研討 會」。 (十六) 105 年 6 月,協助國際中小企業聯合會中華民國分 會赴美國紐約/紐澤西參加「國際中小企業聯合會 (ICSB)第 61 屆世界大會」。 (十七) 105 年 6 月, 協 助生 態 關 懷 者協 會 赴 丹麥 參 加 「2016 年國際環境守護組識第 30 屆年會」。 三、協助國內 NGO 在臺舉辦重要國際會議或活動: (一) 105 年 1 月,協助社團法人臺灣護理教育學會在臺 舉辦「第二屆亞洲護理教育國際學術會議」。 (二) 105 年 1 月,協助台灣醫學生聯合會舉辦「2016 年 第 29 屆東亞醫學生會議」。 (三) 105 年 3 月,協助台灣臨床病理檢驗醫學會在臺辦 理「第 14 屆亞洲臨床病理暨檢驗醫學大會」。 (四) 105 年 3 月,協助國際同濟會台灣總會在臺辦理 「2016 年亞太年會」。 (五) 105 年 4 月,協助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在 臺舉辦「第 24 屆亞洲心臟血管暨胸腔外科學會年 會」。 (六) 105 年 4 月,協助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在臺舉辦 「2016 國際運動醫學總會(FIMS)執行委員會議」。 (七) 105 年 5 月,協助財團法人國際扶輪青少年交換教 育基金會在臺舉辦「國際扶輪青少年交換基金會第 8 屆年會」。 (八) 105 年 6 月,協助國際青商會中華民國總會在臺舉 辦「2016 國際青年商會亞洲太平洋地區會員代表大 會(2016 JCI Asia-Pacific Conference)」。 (九) 105 年 6 月,協助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在臺舉辦 49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2016 第 8 屆 JOYFUL 快樂盃國際慢速壘球錦標 賽」。 (十) 105 年 6 月,協助台灣展翅協會在臺舉辦 2016 網路 兒少性剝削犯罪偵查執法人員訓練課程。 強 化 國 際 合 作 及 一、協助羅慧夫顱顏基金會 105 年 1 月 3 日至 9 日赴緬甸 國際人道援助之 進行「用愛彌補:2016 緬甸唇顎裂手術義診暨感恩 參與 茶會」。 二、協助台灣健康服務協會 105 年 1 月 15 日至 29 日赴印 度菩提迦耶地區執行「喜馬拉雅山區基礎保健員培訓 計畫」。 三、協助臺北醫學大學楓杏海外史瓦濟蘭醫療服務隊 105 年 1 月 25 日至 2 月 6 日前往史瓦濟蘭進行口腔義診 及衛教宣導。 四、協助財團法人中華基督教路加傳道會所屬中華牙醫服 務團 105 年 2 月 4 日至 10 日赴柬埔寨暹粒省義診、4 月赴尼泊爾古爾米義診。 五、協助中國醫藥大學 105 年 2 月 12 日至 21 日赴泰國、 緬甸及寮國舉辦「2016 寒期三國演義國際醫療服務 隊」義診活動。 六、協助財團法人台灣世界展望會辦理資助外國貧窮地區 兒童就學及生活之計畫。 七、協助台灣路竹會 105 年 2 月 15 日至 27 日赴查德義 診。 八、協助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105 年 4 月赴印尼執行 「國際外科學會人道外科醫療援助計畫」。 九、協助彰化基督教醫院 105 年 5 月赴緬甸執行「孤兒院 安全飲水暨健康促進計畫」。 善用國家軟實力、 精 進 我 國 際 文 宣 一、全球媒體輿情蒐報篇數 8,871 篇。 加強國際傳播,提 工作 二、國際媒體邀訪人次 67 人。 升國家形象 (一) 西語記者團 I:8 人。 (二) 東南亞記者團 I:5 人。 (三) 採訪我總統就職之國際記者團:44 人。 (四) 歐洲記者團 I:4 人。 (五) 美加網路媒體記者團:6 人。 三、定期刊物(含網站文字)報導篇數 2,642 篇。 四、國際媒體邀訪報導篇數 84 篇。 (一) 西語記者團 I:15 篇。 (二) 東南亞記者團 I:8 篇。 (三) 採訪我總統就職之國際記者團:53 篇。 (四) 歐洲記者團 I:2 篇。 (五) 美加網路媒體記者團:6 篇。 五、設置 YouTube 影音平台「Trending Taiwan 潮台灣」 50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頻道,以強化我軟實力文宣管道,105 年上半年已辦 理: (一) 新增 273 部影片。 (二) 3,622 人加入頻道會員。 (三) 獲得 133 萬 4,992 次觀眾點閱。 (四) 舉辦「坎城青年創意競賽」、「全民潮台灣」及 「一秒秀台灣」三場短片徵選比賽。 推 動 青 年 參 與 國 一、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 際事務 (一) 本部近年來積極推動青年參與國際事務,辦理國際 青年大使交流計畫,105 年共吸引 771 位來自全國 各大學校院之同學報名參加,經過甄選,於 6 月 8 日公布 100 位國際青年大使決選名單,將組成 5 個 交流團隊分赴我邦交國及友好國家進行交流訪問與 表演。 (二) 105 年以「活力世代 友善臺灣」為主題,藉由青年 大使出訪,展現我善盡地球公民責任,扮演全球公 民社會的模範生,進一步讓台灣走向世界,世界走 進台灣。 二、104 年度外交小尖兵訪問團於 105 年 2 月 2 日結束至 新加坡、馬來西亞吉隆坡及泰國曼谷等 3 地參訪交流 行程。 三、本部接待國內外高中及大專院校參訪並宣導青年參與 國際交流資訊,提升國際參與之能力建構,計 21 團,1,107 人。 有 效 運 用 財 務 資 提 升 資 產 租 借 使 本部資產總數共 53 單位(本部大樓 7 位,使館特區辦公 源,提升資源使用 用效能 大樓及官邸 46 單位),目前除使館特區保留駐華使節官 效率 邸 1 戶予吉里巴斯大使館外,餘均已充份使用,爰租借 率為 98.11%。 提 升 公 務 人 力 素 全 方 位 外 交 人 員 一、選送新進外交領事人員出國語訓或赴國際組織見習部 質,建構優質行政 養成計畫 分: 團隊 (一) 為配合本部業務需要、賡續培養特殊語言人才及落 實「考訓用合一」理念,自 102 年起新進外領人員 除依其考取之語組別擇優選送派赴相關國家語訓 外,另有意願赴國際組織實習、國外外交人員專業 培訓機構或接受特殊語文訓練且未曾參加一般語訓 者,俟進部服務 2 年後再派赴國外實習或訓練,並 於實習或訓練完畢後視其表現職缺情形逕外放至相 關駐地服務。 (二) 105 年度業已核定 3 名外領人員分赴歐洲議會、美 慈國際組織及泛美發展基金會等國際組織實習;2 名外領人員分赴印尼及越南特殊語訓;13 名新進外 領人員分赴美國、英國、法國、西班牙、義大利、 51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韓國、日本、約旦語訓。 二、選送優秀中高階同仁出國進修部分:業已核定 1 名中高 級同仁出國進修,另派送 1 名同仁赴美國布魯金斯研究 院東北亞政策研究中心「臺灣外交人員訪問研究計 畫」、4 名同仁赴美國哈佛大學「臺灣領袖計畫」及 6 名赴美國亞太安全研究中心短期訓練及研究。 三、第 49 期外交領事人員及第 13 期外交行政人員專業講 習:本期學員共 51 名(含 11 名外交行政人員),教育 訓練課程自 105 年 1 月 11 日起受訓,外交行政人員 於 5 月 10 日結訓,外交領事人員於 7 月 10 日結訓。 四、短期進修專業訓練:為使同仁瞭解國內政經及國際情 勢、增進外交職能,已辦理(一)新近調部同仁講習 班;(二)「性別主流化」課程;(三)增進在職人員之外 國語文能力班;(四)東南亞及南亞事務專班;(五)行政 院所屬各機關儲備及外派駐外人員行前講習班;(六) 「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教育訓練;(七)政策研討及 座談等計 16 場次。 52 外交部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625,674 625,217 552,461 457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810 1,810 2,011 0 0411010000 68 外交部 1,810 1,810 2,011 0 0411010300 1 賠償收入 1,810 1,810 2,011 0 0411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1,810 1,810 2,011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之賠償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9,285 28,828 52,758 457 0711010000 84 外交部 29,285 28,828 52,758 457 0711010100 1 財產孳息 22,700 22,243 26,598 457 0711010101 1 利息收入 1,700 1,700 1,478 0 本年度預算數係駐外機構及技術 團等專戶存款之利息收入。 0711010106 2 租金收入 21,000 20,543 25,120 457 本年度預算數係駐臺使館專用區 館官舍與其他出借場地租金收入 。 0711010200 2 財產售價 - - 13,329 - 0711010203 1 土地以外不動產售價 - - 13,329 - 前年度決算數係出售駐堪薩斯辦 事處職務宿舍收入。 0711010600 3 廢舊物資售價 6,585 6,585 12,831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公務車 及其他報廢財產等收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594,579 594,579 497,692 0 1111010000 81 外交部 594,579 594,579 497,692 0 1111010900 1 雜項收入 594,579 594,579 497,692 0 111101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81,000 181,000 205,112 0 本年度預算數係收回以前年度已 列支之各項費用等繳庫數。 1111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413,579 413,579 292,579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版品銷售及廣 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1 外交部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利息差 額退還款及停車場使用費等收入 。 2 外交部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11000000 8 外交部主管 22,295,153 22,446,111 -150,958 0011010000 1 外交部 22,295,153 22,446,111 -150,958 3911010000 外交支出 22,295,153 22,446,111 -150,958 3911010100 1 一般行政 8,016,000 7,887,347 128,653 1.本年度預算數8,016,000千元,包括人事 費7,653,214千元,業務費294,127千元, 設備及投資67,734千元,獎補助費925千 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7,653,214千元,較上年度 核實增列駐外人事費236,155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32,045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一般事務費等11,252千元 。 (3)檔案及資訊處理221,256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建置異地備援等經費38,816千 元,增列強化資訊安全專案等經費31, 419千元,計淨減7,397千元。 (4)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事務管理2,485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支付一次性辦公室 租金等88,688千元。 (5)桃園國際機場接待室基本行政維持7,0 0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一般事務費等1 65千元。 3911011000 2 外交業務 231,593 248,315 -16,722 3911011020 1 外交業務管理 231,593 248,315 -16,722 1.本年度預算數231,593千元,包括業務費2 28,918千元,獎補助費2,675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07,846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第14任總統副總統就職慶 祝活動等經費10,116千元。 (2)外交使節會議17,020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區域工作會報等經費545千元。 (3)外交領事人員進修26,260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教育訓練費2,500千元。 (4)外交獎學金設置900千元,與上年度同 1 外交部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 (5)製作國情資料79,567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寄發出版品及文宣品等經費3,561 千元。 3911011300 3 駐外機構業務 3,035,810 3,152,341 -116,531 1.本年度預算數3,035,810千元,包括業務 費2,926,810千元,設備及投資49,027千 元,獎補助費59,973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9 25,485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其他業務 租金等18,208千元。 (2)駐外經濟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6, 428千元,較上年度減列一般事務費及 國外旅費等34,904千元。 (3)駐外教育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8,7 02千元,較上年度減列一般事務費及 國外旅費等19,486千元。 (4)駐外觀光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9,7 9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通訊費及一般 事務費等13,721千元。 (5)駐外僑務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0, 884千元,較上年度減列一般事務費等 6,505千元。 (6)駐外科技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6,2 6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一般事務費等1 3,306千元。 (7)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36, 104千元,較上年度減列一般事務費等 16,570千元。 (8)駐外原子能科學發展業務基本行政工 作維持費887千元,較上年度減列一般 事務費及國外旅費等651千元。 (9)駐外金融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6 69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國外旅費440千 元。 (10)駐外醫療衛生推廣業務基本行政工作 維持費1,152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國 外旅費等189千元。 (11)新增駐外漁業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費7,449千元。 2 外交部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3911011400 4 國際會議及交流 1,576,161 1,684,516 -108,355 1.本年度預算數1,576,161千元,包括業務 費1,056,300千元,獎補助費519,861千元 。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參與國際組織活動295,247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世界貿易組織(WTO)年費與參 與亞太經濟合作(APEC)會議及活動等 經費63,770千元。 (2)協助各種國際交流747,817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43,031千元,包括: <1>學術交流153,708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辦理對歐洲地區與亞西及非洲地 區學術界交流活動等經費7,671千元 。 <2>文化交流64,044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文化外交等經費29,098千元。 <3>經貿外交197,611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亞太地區及歐洲地區經貿交流活 動等經費16,165千元。 <4>其他國際交流活動332,454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協助國際重要非政府組 織舉辦各項國際活動等經費9,903千 元。 (3)出國訪問152,687千元,較上年度增列 國外旅費26,718千元。 (4)訪賓接待380,41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與亞西及非 洲地區外賓訪華接待等經費28,272千 元。 3911011500 5 國際合作 8,994,094 9,020,370 -26,276 1.本年度預算數8,994,094千元,包括業務 費1,059,219千元,獎補助費7,934,875千 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駐外技術服務992,202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辦理資訊通信及地理資訊系統專 案技術合作計畫等經費96,881千元。 (2)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8,001,892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亞太地區與拉丁美洲及 3 外交部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加勒比海地區雙邊合作計畫等經費70, 605千元。 3911016100 6 國際關懷與救助 129,167 141,418 -12,251 1.本年度預算數129,167千元,包括業務費4 ,017千元,獎補助費125,15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123,089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對國際間重大災變援 助經費12,501千元。 (2)旅外國人急難救助6,078千元,較上年 度增列對國人旅外遭緊急危難之協助 經費250千元。 3911019000 7 一般建築及設備 232,828 232,304 524 3911019002 1 營建工程 189,400 183,302 6,098 1.本年度預算數189,400千元,均屬設備及 投資。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總經費8 49,446千元,分年辦理,105年度已編 列先期規劃費1,000千元,本年度續編 189,40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188,400 千元。 (2)上年度辦理駐泰國代表處館舍購置預 算業已編竣,所列182,302千元如數減 列。 391101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43,428 49,002 -5,574 1.本年度預算數43,428千元,均屬設備及投 資。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汰購各駐外機構館長專用車與公務車3 7輛及公務機車1輛等經費43,359千元 。 (2)汰換安全保密通信裝備等經費69千元 。 (3)上年度購置交通及運輸設備預算業已 編竣,所列49,002千元如數減列。 3911019800 8 第一預備金 79,500 79,500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4 外交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411010300 -0411010301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預算金額 1,810 承辦單位 本部有關單位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廠商未依採購合約交貨之逾期賠償收入。 廠商未依採購合約交貨之逾期賠償收入。 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 廠商未依採購合約交貨之逾期賠償收入。 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 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 廠商未依採購合約交貨之逾期賠償收入。 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 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 廠商未依採購合約交貨之逾期賠償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810 0411010000 68 外交部 1,810 0411010300 1 賠償收入 1,810 0411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1,810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 1 外交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11010100 -0711010101 財產孳息 -利息收入 預算金額 1,700 承辦單位 主計處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駐外機構、技術團等專戶存款利息收入。 駐外機構、技術團等專戶存款利息收入。 預算法。 駐外機構、技術團等專戶存款利息收入。 預算法。 預算法。 駐外機構、技術團等專戶存款利息收入。 預算法。 預算法。 駐外機構、技術團等專戶存款利息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700 0711010000 84 外交部 1,700 0711010100 1 財產孳息 1,700 0711010101 1 利息收入 1,700 本年度預算數係駐外機構及技術團等專戶存款之利息收入 。 2 外交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11010100 -0711010106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預算金額 21,000 承辦單位 秘書處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使領專用區館官舍租金及其他出借場地等收入。 使領專用區館官舍租金及其他出借場地等收入。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使領專用區館官舍租金及其他出借場地等收入。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使領專用區館官舍租金及其他出借場地等收入。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使領專用區館官舍租金及其他出借場地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1,000 0711010000 84 外交部 21,000 0711010100 1 財產孳息 21,000 0711010106 2 租金收入 21,000 本年度預算數係駐臺使館專用區館官舍及其他出借場地租 金收入。 3 外交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11010600 廢舊物資售價 預算金額 6,585 承辦單位 秘書處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出售汰舊公務車及變賣已報廢財物等收入。 出售汰舊公務車及變賣已報廢財物等收入。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出售汰舊公務車及變賣已報廢財物等收入。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出售汰舊公務車及變賣已報廢財物等收入。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出售汰舊公務車及變賣已報廢財物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6,585 0711010000 84 外交部 6,585 0711010600 3 廢舊物資售價 6,585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本部報廢公務車及其他報廢財產等收 入。 4 外交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1111010900 -1111010901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收回以前年度歲 預算金額 181,000 承辦單位 本部有關單位 出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以前年度已列支之各項費用收回。 以前年度已列支之各項費用收回。 預算法。 以前年度已列支之各項費用收回。 預算法。 預算法。 以前年度已列支之各項費用收回。預算法。 預算法。 以前年度已列支之各項費用收回。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181,000 1111010000 81 外交部 181,000 1111010900 1 雜項收入 181,000 111101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81,000 本年度預算數係收回以前年度已列支之各項費用等繳庫數 。 5 外交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1111010900 -1111010909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預算金額 413,579 承辦單位 本部有關單位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出版品銷售及廣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出版品銷售及廣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預算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政府出版品管理 出版品銷售及廣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預算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政府出版品管理 預算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政府出版品管理 預算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政府出版品管理 出版品銷售及廣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預算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政府出版品管理 出版品銷售及廣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利息差額退還款及停車 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利息差額退還款及停車 作業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外交 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利息差額退還款及停車 作業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外交 作業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外交 作業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外交 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利息差額退還款及停車 作業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外交 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利息差額退還款及停車 場使用費等收入。 場使用費等收入。 部職務宿舍管理費收取要點。 場使用費等收入。 場使用費等收入。 部職務宿舍管理費收取要點。 部職務宿舍管理費收取要點。部職務宿舍管理費收取要點。 部職務宿舍管理費收取要點。 場使用費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413,579 1111010000 81 外交部 413,579 1111010900 1 雜項收入 413,579 1111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413,579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版品銷售及廣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 薪資扣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利息差額退還款及停車場 使用費等收入。 6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016,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維持工作環境整潔,加強安全措施,提高工作效率並加 1.國內外人員維持費用。 1.維持工作環境整潔,加強安全措施,提高工作效率並加 2.本部及北協等一般性行政管理事務及外交志工業務等。 強檔案管理,以支援各單位運作順利達成任務。 強檔案管理,以支援各單位運作順利達成任務。 2.全面提升同仁資訊能力,以強化資訊流通、管理、運用 3.檔案管理及史料編撰。 2.全面提升同仁資訊能力,以強化資訊流通、管理、運用 4.推動外交行政電子化(E化)。 之效率。 之效率。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7,653,214 人事處 本計畫依規定編列國內及駐外館處人員人事費 0100 人事費 7,653,214 7,653,214千元,其內容如下: 1.本部等各單位編列政務人員4人、職員732人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85,169 、技工11人、駕駛34人、工友36人、約聘僱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085,362 人員102人及駐警23人,合計942人,計需經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40,973 費1,131,626千元。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31,387 2.駐外使領120個單位(含常駐WTO代表團)、駐 0111 獎金 691,253 外經濟49個單位、駐外教育26個單位、駐外 觀光10個單位、駐外僑務35個單位、駐外科 0121 其他給與 1,114,691 技14個單位、駐外文化中心13個單位、駐外 0131 加班值班費 159,613 原子能委員會人員3個單位、駐外醫療衛生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48,283 人員1個單位、駐外金融人員2個單位、駐外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29,408 勞動人員2個單位及駐外漁業人員8個單位等 人事費,編列特任大使及代表14人、職雇員 0151 保險 167,075 1,834人、聘用人員48人,合計1,896人,計 需經費6,521,588千元。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32,045 本部有關單位 本計畫編列: 0200 業務費 114,450 1.業務費主要內容如下: (1)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補助同仁公餘進修 0201 教育訓練費 430 等經費430千元。 0202 水電費 15,755 (2)水電瓦斯費15,755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840 (3)事務機器、衛星天線、倉儲及大樓管理 0221 稅捐及規費 2,105 費等租金3,840千元。 0231 保險費 2,992 (4)牌照稅、燃料費及國道過路費等2,105千 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9,030 (5)公務車輛保險費、房舍火災險、公共意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437 外險及其他經管珍貴物品保險費等2,992 0271 物品 6,234 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44,357 (6)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 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規定,進用身心障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5,675 礙臨時人員經費,計需9,030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198 (7)辦理工程施工品質查核暨採購案等之專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218 家學者出席費、聘僱人員考選及醫護人 0291 國內旅費 550 員等經費,計需2,437千元。 1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016,00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5 短程車資 450 (8)文具、紙張、車輛油料、廉政宣導品及 0299 特別費 1,179 什項物品購置等,計需6,234千元。 (9)辦公環境清潔、消毒、蟲蟻防治、印刷 0300 設備及投資 16,670 、保全、文康活動、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0304 機械設備費 70 活動經費、健康檢查、醫療照護、外交 0319 雜項設備費 16,600 獎章、駐警服裝、勞力委外、外交志工 0400 獎補助費 925 、外交替代役(部內)、組織學習、員額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7 評鑑、工程施工品質查核、天母使館專 用區暨臺北賓館維護管理等經費,計需4 0475 獎勵及慰問 498 4,357千元。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420 (10)本部辦公房舍、宿舍、天母使館專用區 及臺北賓館等養護費,計需15,675千元 。 (11)車輛及辦公機具養護費2,198千元。 (12)本部辦公大樓、北投檔庫、天母使館專 用區及臺北賓館空調、電梯、火警系統 、消防系統、水電設備及監視系統攝影 機等維護費,計需7,218千元。 (13)國內旅費550千元。 (14)短程洽公車資450千元。 (15)部長及3位次長特別費1,179千元。 2.汰購通訊設備及辦公設備等,計需16,670千 元。 3.補助本部公務人員協會,計需7千元。 4.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等,計需498千元。 5.補助因公傷殘公務人員遺眷,計需420千元 。 03 檔案及資訊處理 221,256 本部有關單位 本計畫編列: 0200 業務費 170,192 1.本部同仁及資訊人員教育訓練費及講座鐘點 費510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378 2.強化資訊安全專案經費102,117千元。 0202 水電費 430 3.國內外各項資訊及週邊設備、資料庫與系統 0203 通訊費 93,423 維護等經費33,184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44,526 4.政府網際服務網GSN (Co-location)機箱月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6,800 租費、網際網路宣傳及網站維運等經費14,6 47千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900 5.購置資訊設備耗材及網路連線所需報表紙、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22 可讀寫光碟片等儲存媒體、列表機色帶、碳 2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016,00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51 委辦費 1,410 粉匣、墨水匣等耗材及非消耗品等經費3,20 0271 物品 3,200 0千元。 6.編印外交年鑑及條約協定影像掃描等經費, 0279 一般事務費 18,203 計需1,710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51,064 7.公文辦畢歸檔委外服務與所需場地及檔案庫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51,064 租金等經費,計需23,518千元。 8.汰購本部及駐外單位資訊軟硬體設備等經費 ,計需22,186千元。 9.本部及駐外單位資訊系統擴充更新所需系統 開發費及硬體設備等經費,計需11,258千元 。 10.駐外單位及網路文宣網站建置系統開發費 ,計需5,926千元。 11.汰購政府網際服務網資訊設備等經費,計 需3,000千元。 04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事務管理 2,485 北美事務協調委 本項編列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各項業務經費, 0200 業務費 2,485 員會 包括水電費、通訊費、文具用品、清潔費、與 美國在台協會及處理台美雙邊事務人士聯繫費 0202 水電費 416 、處理美國在台協會遷址案相關行政作業費、 0203 通訊費 150 房屋修繕費、辦公設施養護費、國內差旅費、 0271 物品 281 短程車資、主任委員特別費等,合計如列數。 0279 一般事務費 1,141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22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4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87 0291 國內旅費 15 0295 短程車資 18 0299 特別費 143 05 桃園國際機場接待室基本行政 7,000 秘書處 桃園國際機場第一、二接待室水電、租金、保 維持 險、物品、雜誌、盆景、清潔及維護費等,合 0200 業務費 7,000 計如列數。 0202 水電費 41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6,033 0231 保險費 13 0271 物品 195 3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016,00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9 一般事務費 234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15 4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020 外交業務管理 預算金額 231,59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研討外交工作,加強聯繫,並提高人員語文及專業能力 1.一般性外交事務、電信傳遞及文宣活動等工作。 1.研討外交工作,加強聯繫,並提高人員語文及專業能力 2.條約研訂與解釋、外交施政重要議題研究及涉外法律案 ,期強化外交陣容,以利外交工作之推展,強化外交關 ,期強化外交陣容,以利外交工作之推展,強化外交關 係。 件處理。 係。 2.發行中外文定期刊物及不定期出版品,分發訂閱讀者及 3.加強研究設計考核工作,推動外交行政革新。 2.發行中外文定期刊物及不定期出版品,分發訂閱讀者及 4.辦理駐外使節會議或工作會報。 我駐外單位運用,並透過網際網路傳播管道,發行電子 我駐外單位運用,並透過網際網路傳播管道,發行電子 5.新進外交領事人員訓練及派員出國進修。 報,藉以增進國際間對我國情之認識。 報,藉以增進國際間對我國情之認識。 3.製作質量俱佳的視聽影音產品,兼顧國內外運用,促進 6.設置外交獎學金。 3.製作質量俱佳的視聽影音產品,兼顧國內外運用,促進 7.編印中外國情資料。 國際瞭解,爭取國際支持;透過國際平面及電子媒體, 國際瞭解,爭取國際支持;透過國際平面及電子媒體, 8.發行「台灣光華雜誌」。 將我國真實生動影像,行銷到世界各地。 將我國真實生動影像,行銷到世界各地。 9.製作視聽宣材,供國內外運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07,846 本部有關單位 1.外交電信傳遞所需通訊及郵遞等經費,計需 0200 業務費 106,021 28,320千元。 2.編印外交部通訊;延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 0203 通訊費 18,269 或民意機關代表、新聞媒體等舉辦座談會及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90 召開諮詢會議、訴願委員會、性別平等專案 0251 委辦費 15,173 小組、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行政院性別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5 平等會國際參與組等會議所需顧問費、出席 0271 物品 4,900 費、講座鐘點費、稿費等經費,計需847千 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45,508 3.委託舉辦民意調查及就當前外交施政重要議 0293 國外旅費 10,625 題進行深度研究等委辦經費,計需13,094千 0294 運費 10,051 元。 0400 獎補助費 1,825 4.參與國內非政府組織年費5千元。 5.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等經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825 費3,870千元(政策宣導經費)。 6.編印外交名錄;辦理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 選拔;協助學術團體發行刊物;協助國內NG O培訓國際事務人才及辦理國際參與文宣活 動;加強與國會、其他部會、NGO、專家學 者、民間工商團體、新聞媒體及駐地人員來 華等聯繫協調;辦理國際慶弔、頒授勳章及 聯繫駐華使節、代表等所需經費,計需25,6 21千元。 7.訂閱外文期刊、報章雜誌、購買與業務相關 之書刊及輿情資訊研蒐等費用,計需9,844 千元。 8.辦理國際輿情彙整研析、訪賓接待、期刊編 印等人員經費,計需7,720千元。 9.辦理國慶酒會、場地佈置及國慶彩牌架設等 費用,計需7,900千元。 5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020 外交業務管理 預算金額 231,59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0.派員出國協處涉外法律案件、瞭解並評估 館處政策執行、查核財產管理及工程、督 考人事業務、輔導會計業務、稽核及督導 資安業務並提供技術協助、視導電務、裝 備架裝及辦理反竊聽檢測、貪瀆或洩密案 件查處等差旅費,計需10,625千元。 02 外交使節會議 17,020 地域司 本計畫主要為辦理各地區使節會議或工作會報 0200 業務費 17,020 等議事所需各項行政經費5,261千元及差旅費1 1,759千元。本年度預定舉行會議及所需費用 0279 一般事務費 5,261 如下: 0293 國外旅費 11,759 1.亞太地區使節會議或工作會報3,230千元。 2.亞西及非洲地區使節會議或工作會報3,698 千元。 3.歐洲地區工作會報3,075千元。 4.北美地區工作會報3,548千元。 5.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使節會議或工作會 報3,469千元。 03 外交領事人員進修 26,260 人事處 1.選送特考及格外交領事人員赴國際組織見習 0200 業務費 26,260 及接受語文訓練,所需機票款、學雜費、綜 合保險、生活費及書籍費等,計需20,250千 0201 教育訓練費 26,260 元。 2.選送在職中高級人員出國進修,所需機票款 、學雜費、綜合保險、生活費及書籍費等, 計需6,010千元。 04 外交獎學金設置 900 人事處 設置外交獎學金,由國內公私立各大學院校推 0200 業務費 50 薦符合資格之學生申請,編列名額34名及相關 行政費用等,計需9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50 0400 獎補助費 850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850 05 製作國情資料 79,567 國際傳播司 1.製作國際文宣視聽資料及編印出版品55,848 0200 業務費 79,567 千元: (1)國情紀錄影片製作、甄選與推廣;國情 0203 通訊費 8,700 照片攝製與運用;拷製視聽資料;編印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21,200 英文、西文、法文等外文定期或不定期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210 出版品;製作英日法西德俄文今日台灣 0279 一般事務費 35,673 電子報等經費25,573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484 (2)聘用外文編譯、美術編輯、攝影人員、 6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020 外交業務管理 預算金額 231,59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4 運費 5,300 文書處理、定期刊物讀者資料庫管理師 及網路推廣人員等共18人經費15,450千 元。 (3)編印出版品稿費;配合專案所需之譯稿 及審稿費;辦理相關活動聘請講師費等 經費4,610千元。 (4)寄發出版品、視聽資料及相關文宣品所 需郵資、轉寄費、海運費、關稅、裝疊 、封套印製、名址列印等經費10,000千 元。 (5)派員赴海外採訪差旅費215千元。 2.發行台灣光華雜誌月刊23,719千元: (1)聘用編輯、攝影、美編、推廣、讀者服 務人員共7人經費5,750千元。 (2)編輯發行光華畫報中英文版、中日文版 、東南亞語版等;舉辦推廣及演講座談 活動;國內外媒體刊登廣告費用;印製 推廣信函DM、摺頁及海報等經費10,100 千元。 (3)辦理書刊分發作業費用4,000千元。 (4)編輯印製各項刊物稿費3,600千元。 (5)撰寫專題報導,派員出國採訪經費269千 元。 7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300 駐外機構業務 預算金額 3,035,81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鞏固邦誼及促進提升與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並充分發揮 積極辦理一般駐外使領、經濟、文化、觀光、僑務、科學 鞏固邦誼及促進提升與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並充分發揮 保僑、護僑之功能。 、文化中心、醫療衛生推廣、原子能科學、金融、漁業等 保僑、護僑之功能。 業務,發揮整體外交功能,加強與友我國家友好關係。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2,925,485 本部有關單位 本計畫係駐外使領單位(亞洲地區47個,非洲 持 地區7個,歐洲地區28個,北美地區16個,拉 0200 業務費 2,816,485 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22個,合共120個單位) 為加強與友邦間外交關係及促進與無邦交國家 0201 教育訓練費 2,969 實質關係所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2,925,48 0202 水電費 83,272 5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3 通訊費 106,169 1.業務費2,816,485千元及獎補助費59,973千 0215 資訊服務費 15,891 元,編列包括: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101,707 (1)訓練費及資訊服務費18,860千元。 (2)水電費、郵費、電信費189,441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11,070 (3)辦公室、館長宿舍與事務機器等租金及 0231 保險費 186,947 大樓物業管理費等,計需1,101,707千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65,966 。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769 (4)各項稅捐及規費11,070千元。 0271 物品 117,385 (5)辦理駐外人員(包括使領、經濟、教育、 觀光、僑務、科技、文化中心、醫療衛 0279 一般事務費 734,307 生、原能、金融、勞動、漁業等人員)本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43,858 眷醫療保險費(65%)、公務車輛及各項財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0,658 產保險費等,計需186,947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740 (6)臨時人員酬金及顧問費等191,715千元。 (7)各項物品、耗材等117,385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188,777 (8)館長及館員交際費、一般事務費(保全、 0300 設備及投資 49,027 清潔費、印刷、環境佈置等)、房屋搬遷 0319 雜項設備費 49,027 及協助駐地官員、媒體、智庫、學者、 0400 獎補助費 59,973 僑團等辦理各項活動經費,計需業務費6 0436 對外之捐助 59,973 38,780千元及獎補助費59,973千元。 (9)駐外單位舉辦國慶酒會、國慶特刊及各 項慶祝活動等費用,計需83,677千元。 (10)駐外單位辦理國際文宣活動費用,計需 1,400千元。 (11)房屋建築修繕、領務櫃臺整修、公務車 輛及辦公器具養護等費用74,516千元。 (12)辦理返國述職50人次,所需本人及配偶 機票款、本人膳宿等費用13,569千元。 (13)辦理內外互調300人次,所需相關費用 8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300 駐外機構業務 預算金額 3,035,81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依調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 按「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 實支給,計需153,264千元。 (14)轄區訪問及其他因公出差等所需旅費34 ,154千元。 2.設備及投資49,027千元,係編列汰購事務機 具、辦公設備及維安設備等經費。 02 駐外經濟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26,428 經濟部 本計畫係駐外經濟單位(經費未統籌)(非洲地 持 區1個單位)為擴大國際經貿合作,爭取加入國 0200 業務費 26,428 際經貿組織,提升我國國際經貿地位,積極分 散市場,促進經貿之均衡發展及推動對外經貿 0202 水電費 38 業務所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26,428千元, 0203 通訊費 203 其內容如下: 0215 資訊服務費 17 1.水電費、郵費、電信費及資訊服務費等258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30 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17 2.辦公室及事務機器等租金530千元。 3.各項規費、財產保險費等69千元。 0231 保險費 52 4.臨時人員酬金158千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58 5.物品、辦理全球出口拓銷計畫、推展經貿工 0271 物品 101 作、館員交際費及蒐集商情等118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264 6.辦公器具養護費等10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0 7.辦理返國述職19人次,所需本人及配偶機票 款、本人膳宿等費用1,637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554 8.辦理內外互調52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0293 國外旅費 21,484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需23 ,648千元。 03 駐外教育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8,702 教育部 本計畫係駐外教育單位(經費未統籌)(亞洲地 持 區1個單位)推動對外文教工作所需基本行政工 0200 業務費 8,702 作維持經費8,70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水電費、郵費、電信費及資訊服務費等278 0202 水電費 11 千元。 0203 通訊費 136 2.學者及留學生同學會長參加教育組辦理活動 0215 資訊服務費 131 之相關保險費及各項財產保險費等32千元。 0231 保險費 32 3.臨時人員酬金及稿費等71千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71 4.物品、聯繫國外文教界人士交際費、禮品費 及編印文教通訊費用等405千元。 0271 物品 129 5.辦公器具養護費32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737 9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300 駐外機構業務 預算金額 3,035,81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2 6.辦理返國述職人員2人次,所需本人及配偶 0291 國內旅費 55 機票款、本人膳宿等費用347千元。 7.辦理內外互調11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0293 國外旅費 7,368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需7, 505千元。 8.轄區因公出差等所需旅費32千元。 04 駐外觀光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9,790 交通部觀光局 本計畫係駐外觀光單位(經費未統籌)(亞洲地 持 區2個單位)向國際市場推展臺灣觀光暨加強國 0200 業務費 9,790 際觀光事務聯繫所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9, 790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2 水電費 132 1.水電費、郵費、電信費、資訊服務費等1,18 0203 通訊費 910 6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144 2.各項稅捐、規費、財產保險費等198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132 3.物品、辦理小型觀光說明會、聯繫駐地旅遊 0231 保險費 66 業者及媒體記者、發布新聞稿、蒐集分析相 關觀光資訊等經費,計需5,751千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2,800 4.辦理內外互調6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0271 物品 535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0279 一般事務費 3,136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需2, 0293 國外旅費 1,935 655千元。 05 駐外僑務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10,884 僑務委員會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僑務單位辦理內外互調18人 持 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派人員職級、地區及 0200 業務費 10,884 成員人數,按「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 定核實支給,計需10,884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463 0293 國外旅費 10,421 06 駐外科技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6,260 科技部 本計畫係駐外科技單位推動我國際科技合作交 持 流所需基本行政維持經費6,260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6,260 如下: 1.辦理返國述職4人次,所需本人及配偶機票 0279 一般事務費 167 款、本人膳宿等費用836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8 2.辦理內外互調12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0293 國外旅費 6,075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5,42 4千元。 07 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 36,104 文化部 本計畫係駐外文化中心(經費未統籌)(亞洲地 持 區1個單位)推廣臺灣文化暨推動與各國文化交 10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300 駐外機構業務 預算金額 3,035,81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00 業務費 36,104 流合作所需基本行政維持經費36,104千元,其 0202 水電費 257 內容如下: 1.水電費、郵費、電信費、資訊服務費等938 0203 通訊費 584 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97 2.辦公室及事務機器等租金26,09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6,090 3.各項稅捐及保險等114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65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等227千元。 0231 保險費 49 5.物品、推動對外文化交流暨辦理各項活動等 費用,計需1,118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7 6.辦理返國述職4人次,所需本人及配偶機票 0271 物品 194 款、本人膳宿等費用828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654 7.辦理內外互調10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0291 國內旅費 168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需6, 0293 國外旅費 6,719 659千元。 8.辦理轄區訪問及因公出差所需旅費130千元 。 08 駐外原子能科學發展業務基本 887 行政院原子能委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原能單位辦理內外互調2人 行政工作維持 員會 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派人員職級、地區及 0200 業務費 887 成員人數,按「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 定核實支給,計需887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96 0293 國外旅費 791 09 駐外金融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2,669 金融監督管理委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金融單位辦理內外互調4人 持 員會 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派人員職級、地區及 0200 業務費 2,669 成員人數,按「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 定核實支給,計需2,669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90 0293 國外旅費 2,579 10 駐外醫療衛生推廣業務基本行 1,152 衛生福利部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醫療衛生單位辦理內外互調 政工作維持 2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派人員職級、地 0200 業務費 1,152 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 」規定核實支給,計需1,152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61 0293 國外旅費 1,091 11 駐外漁業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7,449 行政院農業委員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漁業單位(經費未統籌)(亞 持 會漁業署 洲地區2個單位)協助處理涉外漁業相關事務, 0200 業務費 7,449 促進遠洋漁船遵守國際規範,永續經營遠洋漁 業產業所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7,449千元 11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300 駐外機構業務 預算金額 3,035,81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88 ,其內容如下: 0231 保險費 90 1.辦公室等租金588千元。 2.各項保險費等90千元。 0271 物品 400 3.物品、耗材、清潔、印刷及資料蒐集等998 0279 一般事務費 1,429 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 4.辦公器具養護費等2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4,940 5.辦理內外互調8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需5, 771千元。 12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1,576,16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深化並廣化我參與聯合國體系相關機制及其他政府間國 1.深化參與已加入國際組織,並爭取加入、參加國際組織 1.深化並廣化我參與聯合國體系相關機制及其他政府間國 際組織、會議及活動;透過APEC架構加強與各會員體交 或活動。 際組織、會議及活動;透過APEC架構加強與各會員體交 2.積極協助國內非政府組織與國際接軌及加強參與國際活 流合作;輔導或補助國內非政府組織參與國際會議及活 流合作;輔導或補助國內非政府組織參與國際會議及活 動;加強與美、加智庫學者及政黨政要交流聯繫或參與 動。 動;加強與美、加智庫學者及政黨政要交流聯繫或參與 3.結合全民力量,推動各項交流活動。 研討會;增加與其他會員共同推動計畫;辦理政府重要 研討會;增加與其他會員共同推動計畫;辦理政府重要 4.加強我與各地區國家之雙邊及實質外交關係,視實際需 官員出國訪問等,以增進國際間對我之認識與支持,並 官員出國訪問等,以增進國際間對我之認識與支持,並 促使國際間重視我和平生存及發展權利。 要由重要人員代表政府出國訪問。 促使國際間重視我和平生存及發展權利。 2.積極推動外賓邀訪事宜,增加對我之瞭解,以促進友我 5.辦理外賓邀訪之接待工作。 2.積極推動外賓邀訪事宜,增加對我之瞭解,以促進友我 力量。 力量。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參與國際組織活動 295,247 本部有關單位 本項為加強我與各國際組織之關係,除繼續強 0200 業務費 245,621 化我與已加入國際組織合作關係外,並積極爭 取加入或參加各國際組織舉辦之會議或活動, 0251 委辦費 940 以各種具體行動提供實際貢獻,增進各組織對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110,350 我之重視及會員國對我之瞭解與支持,計需經 0279 一般事務費 54,214 費295,247千元,主要包括: 0293 國外旅費 80,117 1.亞太經濟合作(APEC)及世界貿易組織(WTO) 0400 獎補助費 49,626 年費,計需110,350千元。 2.推動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文宣經費,計需7,98 0436 對外之捐助 20,106 0千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9,520 3.參與南海共同研究計畫;推動參與聯合國及 其專門機構會議或活動與相關洽助及推廣工 作等;參與亞太經濟合作(APEC)領袖會議及 部長級年會、專業部長會議、資深官員會議 、工作小組、次級論壇會議及推動APEC倡議 與計畫相關活動;贊助國際組織舉辦會議或 活動等經費,計需115,797千元。 4.派員出席南海會議、東協及周邊組織會議、 太平洋島國論壇會議、世界動物衛生組織會 議、國際棉業諮詢委員會大會、國際種子檢 查協會會議、亞洲開發銀行會議與活動、中 美洲銀行會議、國際原子能總署大會、國際 度量衡大會會議、亞洲稅務行政暨研究組織 會議、亞太農業機構聯盟會議、亞洲生產力 組織會議、消費者保護暨執行網路會議、歐 洲復興開發銀行理事年會、美洲開發銀行年 會、區域性國際漁業組織會議、亞太防制洗 錢組織會議、艾格蒙聯盟會議、防制洗錢金 融行動小組會議、亞太區追討犯罪所得機構 網絡會議、網際網路指定名稱與號碼指配機 13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1,576,16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構暨政府諮詢委員會會議、WTO相關國際經 貿會議與活動、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 約國大會、聯合國蒙特婁議定書締約國大會 、國際再生能源組織會員大會、美國國際法 學會年會、英國世界國際法學會執委會、聯 合國永續發展委員會;派員推動參與聯合國 及其專門機構與其他國際組織拜會、訪問、 洽助等經費,計需31,600千元。 5.協助民間婦女、原住民、衛生、人權及其他 團體或個人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APEC 等國際組織會議及活動;補助民間團體及有 關人士參加或在臺舉辦環保、生態保育、農 林漁牧、學術、文化、慈善、宗教、人權、 殘障、反毒、婦女、青年、科技、衛生、交 通、醫藥、民主、體育、工商、國會、國民 外交等各項國際會議或活動經費,計需29,5 20千元。 02 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747,817 本部有關單位 本項為積極推動及資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主 0200 業務費 277,582 要項目包括學術、文化、經貿及結合民間力量 推動各種交流活動,計需經費747,817千元。 0251 委辦費 74,401 1.學術交流活動編列153,708千元,主要包括 0279 一般事務費 163,696 : 0293 國外旅費 39,485 (1)亞東太平洋司:推動亞太地區學術交流 0400 獎補助費 470,235 ;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各項學術交流活 0436 對外之捐助 161,585 動等經費,計需9,915千元。 (2)亞西及非洲司: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08,650 西地區各種學術交流活動;辦理亞西及 非洲地區問題國際學術研討會及加強與 智庫聯繫交流經費等,計需4,732千元。 (3)歐洲司:設立「中華民國(臺灣)講座」 ;加強對歐學術界交流及協助團體舉辦 各種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19,267千元。 (4)北美司:辦理對美學術界交流活動及協 助國內外團體辦理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 ,計需108,906千元。 (5)研究設計會:推動辦理國內學者前往海 外知名大學或智庫進行「駐點」研究; 協助民間團體、國內外智庫、大學院校 14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1,576,16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等舉辦國際學術會議或活動等經費,計 需7,153千元。 (6)協助國際重要非政府組織各項學術交流 活動等經費,計需3,735千元。 2.文化交流活動編列64,044千元,主要包括: (1)亞東太平洋司:推動亞太地區文化交流 活動;補助「中琉文化經濟協會」等經 費,計需5,763千元。 (2)亞西及非洲司:推動我與亞西國家相互 舉辦旅遊展及文藝展;補助「中國回教 協會」、「中阿文經協會」及協助宗教 團體參加世界宗教活動;辦理與非洲友 邦進行藝文及體育交流計畫及活動等經 費,計需10,697千元。 (3)歐洲司:補助我優秀藝文團體赴歐洲地 區表演及推動在歐洲地區舉辦臺灣相關 文化活動等經費,計需12,566千元。 (4)北美司:推動在北美地區舉辦臺灣相關 文化活動及對美公眾外交等經費,計需1 0,299千元。 (5)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辦理或參加拉 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國家之國際會議及各 項交流活動經費,計需9,380千元。 (6)國際傳播司:選派國內優質藝文團體至 國外巡演及推展海外文化交流等各項軟 性文宣活動經費,計需9,100千元。 (7)研究設計會:臺灣獎學金「留臺校友會 」業務聯繫經費,計需2,000千元。 (8)協助國際重要非政府組織舉辦文化交流 活動及其他推展文化外交活動等經費, 計需4,239千元。 3.經貿交流活動編列197,611千元,主要包括 : (1)亞東太平洋司: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 進行交流或研討;推動臺日經貿交流及 對話等經費,計需4,788千元。 (2)亞西及非洲司:補助團體辦理及參加各 種經貿交流活動等經費,計需8,317千元 15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1,576,16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 (3)歐洲司:舉辦與歐洲各國雙邊經貿諮商 會議及推動中東歐國家來臺參加專業展 等經費,計需2,100千元。 (4)北美司:辦理各項雙邊經貿交流會議及 活動;進行雙邊經貿諮商及爭取參與多 邊自由貿易機制;加強對美各州政要及 政黨之聯繫及相關合作等經費,計需11, 200千元。 (5)國際組織司:補助「太平洋經濟合作理 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APEC研究中 心」及其他國際組織各項計畫或活動等 經費,計需36,161千元。 (6)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編列135,045千元 ,主要項目為: <1>委託專業展覽單位舉辦商展或參加國 外商展;委託國內學術機構或智庫辦 理WTO國際經貿事務研究及人才培訓等 經費,計需84,270千元。 <2>在世界貿易組織架構下提供技術協助 及補助國內團體舉辦經貿外交活動等 經費,計需3,825千元。 <3>依「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 辦法」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 參加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等經費, 計需15,489千元。 <4>補助「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2 1,563千元,包括經常支出21,491千元 及資本門72千元。 <5>補助「亞太商工總會秘書處」9,898千 元。 4.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編列332,454千 元,主要包括: (1)亞東太平洋司:辦理我與亞太國會議員 聯盟各項交流活動;加強與各國友臺團 體交流;協助向日本索償各項債權及臺 籍慰安婦受害人補償費;出席臺日諮商 會議;亞協行政委託等經費,計需10,70 16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1,576,16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千元。 (2)亞西及非洲司:加強與各國國會及其他 各項交流等經費,計需6,000千元。 (3)歐洲司:加強與歐洲議會及歐盟會員國 國會交流合作等經費,計需7,500千元。 (4)北美司:推動對美加重大工作計畫專案 ;協助臺美國會議員之交流活動;結合 美國民間團體及運用民間公關公司力量 ,協助推動對美關係,增進美國朝野各 界對我之支持等經費,計需81,656千元 。 (5)條約法律司:推動參與「聯合國氣候變 化綱要公約」以及其他相關重要環境公 約與組織之相關活動;推動與重要國家 簽訂司法互助、經貿協定及出席各種國 際會議及活動等經費,計需1,336千元。 (6)國際組織司:與衛生福利部合作辦理國 際醫藥衛生相關會議及活動經費,計需2 ,877千元。 (7)國際傳播司:配合府院高層出訪,辦理 新聞業務等經費,計1,660千元。 (8)研究設計會:辦理國防或戰略安全對話 ;加強與重要國家交流等經費,計需6,0 00千元。 (9)協助國際重要非政府組織舉辦各項國際 活動;推展國會交流等經費,計需46,78 1千元。 (10)補助「臺灣民主基金會」142,500千元 ,包括挹注基金5,000千元、經常支出1 37,239千元及資本支出261千元。 (11)補助「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 」經常支出3,955千元。 (12)補助「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 」21,489千元,包括經常支出21,447千 元及資本支出42千元。 03 出國訪問 152,687 本部有關單位 本項計畫編列內容主要為: 0200 業務費 152,687 1.加強我與各地區國家之友好關係,由正、副 元首、特使、五院院長、部次長及政府重要 0293 國外旅費 152,687 17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1,576,16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官員出國訪問、答聘及參加各國慶弔典禮, 並藉以鞏固邦誼,提升實質關係及宣慰僑胞 、學人、留學生等,所需機票款、日支生活 費、內陸交通費、交際費、行政費及什支等 經費。 2.視外交工作實際需要及拓展我與各國關係, 重要主管事務人員赴國外所需機票款、日支 生活費、內陸交通費、交際費、行政費及什 支等經費。 04 訪賓接待 380,410 本部有關單位 本計畫係推動邀訪計畫所需機票、膳宿費、交 0200 業務費 380,410 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380,410千元, 本年度預訂接待外賓2,083人次費用如下: 0231 保險費 111 1.邀訪亞太地區外賓403人次,所需機票、膳 0279 一般事務費 379,849 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56,0 0291 國內旅費 260 1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90 2.邀訪亞西及非洲地區外賓168人次,所需機 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 需41,528千元。 3.邀訪歐洲地區外賓(含歐盟)337人次,所需 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 計需63,756千元。 4.邀訪北美地區外賓731人次,所需機票、膳 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125, 871千元。 5.邀訪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外賓195人次 ,所需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 支等,計需59,525千元。 6.邀訪聯合國(含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 國際民航組織、WHO等專門機構)、APEC、美 洲國家組織、美洲開發銀行、中美洲銀行、 歐洲復興開發銀行、區域漁業管理組織、農 業及環境相關國際組織等國際組織外賓46人 次,所需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 什支等,計需5,914千元。 7.邀訪WTO官員、專家或會員國駐WTO大使等外 賓10人次,所需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 險費及什支等,計需2,000千元。 8.邀訪國際新聞人士140人次,所需機票、膳 18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1,576,16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20,6 89千元。 9.透過國際非政府組織邀請國際知名團體負責 人、婦女領袖、幹部及國際專家學者等外賓 53人次,所需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 費及什支等,計需5,117千元。 19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500 國際合作 預算金額 8,994,09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敦睦邦交,提升與無邦交國家之友好關係,促進與國際組 1.透過參與雙邊及多邊合作計畫,促進友邦或友好國家經 敦睦邦交,提升與無邦交國家之友好關係,促進與國際組 織之合作,善盡國際責任。 濟、社會及生產部門之建設與永續發展。 織之合作,善盡國際責任。 2.強化技術團隊,加強人才之培訓與補充。 3.其他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相關事項。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駐外技術服務 992,202 國際合作及經濟 委託辦理駐外技術服務經費編列992,202千元 0200 業務費 882,159 事務司 ,包括: 1.亞太地區技術團及專案經費235,580千元。 0251 委辦費 877,082 2.亞西及非洲地區技術團、醫療團及專案計畫 0279 一般事務費 5,077 等經費59,977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110,043 3.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技術團、服務團及 0436 對外之捐助 110,043 專案計畫等經費401,373千元。 4.推動資訊通信及地理資訊系統專案技術合作 計畫經費70,410千元。 5.辦理外交替代役(駐外)經費43,010千元。 6.辦理各項友邦人才培訓計畫經費49,823千元 。 7.辦理友邦及友好國家專業華語教師派遣計畫 經費24,815千元。 8.辦理外派技術人員儲訓及赴海外地區評估規 劃業務督導等計畫所需經費102,044千元。 9.國合會設置條例實施前,駐外技術人員照顧 所需經費5,170千元。 02 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8,001,892 本部有關單位 本項目係透過雙邊合作計畫及藉由對國際組織 0200 業務費 177,060 機構之協助,提供友邦各項基礎及民生建設、 農林業、漁牧業、礦業、衛生及醫療、學術文 0251 委辦費 62,072 化及教育、勞動事務、社區發展、交通建設、 0279 一般事務費 106,564 其他教育訓練及實物捐助等合作計畫經費,計 0293 國外旅費 8,424 需8,001,892千元。包括: 0400 獎補助費 7,824,832 1.亞東太平洋司編列1,960,396千元,主要項 0436 對外之捐助 7,803,640 目為: (1)協助太平洋島國論壇各相關區域組織發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1,192 展計畫及人才培訓經費66,000千元。 (2)協助太平洋友邦各項經建、社會發展計 畫及推動增進與亞太無邦交國家關係等 經費1,892,856千元。 (3)評估規劃督導亞太地區各項合作計畫經 費1,540千元。 2.亞西及非洲司編列1,646,459千元,主要項 20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500 國際合作 預算金額 8,994,09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目為: (1)辦理亞西國家人員專業技術訓練、檢驗 技術合作計畫等經費11,780千元。 (2)推動我與亞西及非洲地區無邦交友好國 家合作計畫經費21,000千元。 (3)亞西地區貧童及優秀學生獎學金計畫經 費4,800千元。 (4)協助非洲友邦國家各項經建、社會發展 計畫及衛生醫療合作經費1,585,725千元 。 (5)援助非洲永續發展計畫經費20,500千元 。 (6)評估規劃督導非洲地區各項合作計畫經 費2,654千元。 3.歐洲司編列10,800千元,主要協助中東歐各 國政府部門或民間團體社區發展及民生建設 等計畫;與教廷及歐盟合作計畫等經費。 4.北美司編列13,000千元,係參與艾森豪總統 紀念堂籌建計畫經費。 5.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編列3,623,619千元 ,主要項目為: (1)協助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各友邦國家基 礎民生建設經費3,582,179千元。 (2)協助友邦技職人才培育經費6,600千元。 (3)友邦電力合作計畫經費5,390千元。 (4)評估規劃督導各項合作計畫經費1,400千 元。 (5)辦理我與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無邦 交友好國家合作計畫經費28,050千元。 6.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編列26,435千元,主 要項目為: (1)辦理國際合作發展(含駐外技術合作) 業務之評估、監督及考核經費2,700千元 。 (2)捐助WTO杜哈發展議程全球信託基金、贊 助WTO發展議題相關活動及捐助WTO相關 組織等經費6,000千元。 (3)推動醫衛合作計畫經費2,565千元。 21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500 國際合作 預算金額 8,994,09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4)履行國合會辦理開發臺巴工業區貸款保 證責任經費15,170千元。 7.參加或挹注歐洲復興開發銀行、美洲國家組 織、亞蔬-世界蔬菜中心、亞太農業研究機 構聯盟、亞非農村發展組織、中西太平洋漁 業委員會及國際稻米研究所等國際組織之多 邊合作計畫或活動;協助重要非政府組織推 動國際合作計畫等經費210,573千元。 8.辦理國際青年人才培訓及合作等計畫經費64 ,927千元。 9.友邦人員來臺參加教育訓練編列52,998千元 ,主要項目為: (1)辦理遠朋國建班、資通訊研習等教育訓 練經費44,899千元。 (2)與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辦理國際租稅 班及協助國際土地政策研究訓練中心辦 理國際訓練班與專題研討班等經費8,099 千元。 10.為培植友我人脈,設立「臺灣獎學金」及 「臺灣獎助金」,以鼓勵具潛力之優秀外 國學生來臺留學或從事研究,增進彼等對 我國風土民情及國家發展之瞭解,同時拓 展對外關係、強化邦誼、增進與外國政府 、學校、文教機構及團體等教育學術交流 合作所需經費392,685千元。 22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6100 國際關懷與救助 預算金額 129,16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增進國際友誼,增強對外關係。 1.為對國際間重大災變,基於人道關懷立場酌情予以適度 1.增進國際友誼,增強對外關係。 2.擴大我國參與國際社會活動,提高我國際聲望與形象。 救助,並推動協助民間公益慈善團體參與濟助。 2.擴大我國參與國際社會活動,提高我國際聲望與形象。 2.國人旅外遭遇緊急危難時,給予必要之協助。 3.透過國際組織推動人道關懷、急難及醫療救助,展現我 對國際社會之關懷。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 123,089 本部有關單位 1.對國際間之突發重大災變,如戰亂、水災、 0200 業務費 767 旱災、飢荒、疾病、地震或火災等,基於人 道立場及關懷,對受災國提供糧食、衣物、 0279 一般事務費 361 醫藥醫療器材等一般性物資援助、義診等, 0293 國外旅費 406 計需112,564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122,322 2.透過國際組織推動人道關懷、急難及醫療救 0436 對外之捐助 117,111 助等,計需3,447千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211 3.協助民間團體參與國際人道救援及慈善援助 等,計需7,078千元。 02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 6,078 本部有關單位 協助國人旅外考察、研習、推廣商務、求學、 0200 業務費 3,250 旅遊及出海捕魚時,遭遇海難、搶劫、綁架、 車禍、疾病、亡故、拘禁、逮捕、船難、當地 0279 一般事務費 1,300 政情動盪危及安全等急難事件,給予墊款或其 0293 國外旅費 1,950 他必要之協助及慰問等。 0400 獎補助費 2,828 1.提供探視、慰問、聯繫親友或雇主等服務,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2,828 計需3,250千元。 2.協助國人返國或返回居所旅費、推薦律師或 專業翻譯人員等墊款、臨時借款或其他必要 之協助經費,計需2,828千元。 23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9002 營建工程 預算金額 189,4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推動駐外單位合署辦公,加強各單位間之聯繫,便利民眾 辦理購建駐外單位館官舍。 推動駐外單位合署辦公,加強各單位間之聯繫,便利民眾 洽公,提升我駐外單位整體形象及節省鉅額租金支出。 洽公,提升我駐外單位整體形象及節省鉅額租金支出。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 189,400 秘書處 1.為推動駐外機構購建館官舍計畫,「外交部 0300 設備及投資 189,400 購建駐外單位館、宿舍分級表」奉行政院10 2年10月28日院臺外字第1020064957號函同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89,400 意備查,優先購建(置)館處包括駐芝加哥 辦事處、駐泰國代表處、駐歐盟兼駐比利時 代表處等12個館處,將視駐外機構客觀因素 、計畫實際執行情形及可用資源概況等依序 辦理。 2.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奉行政院10 5年6月3日院臺外字第1050025221號函核定 ,總經費849,446千元,分年辦理,105年度 已編列先期規劃費1,000千元,本年度續編1 89,400千元,107年度經費需求659,046千元 。 24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90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算金額 43,42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維護對外觀瞻及人車安全。 汰換車輛及購置安全保密通訊設備。 1.維護對外觀瞻及人車安全。 2.通訊保密以增進工作效益。 2.通訊保密以增進工作效益。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駐外單位汰換公務車 43,359 駐外各機構、秘 汰購各駐外機構館長專用車與公務車37輛及公 0300 設備及投資 43,359 書處 務機車1輛,計需經費如列數。 0305 運輸設備費 43,359 02 購置安全保密通信等裝備 69 秘書處 汰換或擴充監視器系統,計需經費如列數。 0300 設備及投資 69 0304 機械設備費 69 25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79,5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使各項計畫順利執行。 係供各項計畫原預算不足時依規定程序動支。 使各項計畫順利執行。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0 第一預備金 79,500 本部有關單位 編列第一預備金79,500千元以供原預算不足時 0900 預備金 79,500 依規定程序動支。 0901 第一預備金 79,500 26 外交部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0100 3911011020 3911011300 3911011400 3911011500 3911016100 一般行政 外交業務管理 駐外機構業務 國際會議及交 國際合作 國際關懷與救 第一、二級用途別 流 助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8,016,000 231,593 3,035,810 1,576,161 8,994,094 129,167 0100 人事費 7,653,214 - - - - -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85,169 - - - - -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085,362 - - - - -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40,973 - - - - -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31,387 - - - - - 0111 獎金 691,253 - - - - - 0121 其他給與 1,114,691 - - - - - 0131 加班值班費 159,613 - - - - -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48,283 - - - - -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29,408 - - - - - 0151 保險 167,075 - - - - - 0200 業務費 294,127 228,918 2,926,810 1,056,300 1,059,219 4,017 0201 教育訓練費 808 26,260 2,969 - - - 0202 水電費 17,011 - 83,710 - - - 0203 通訊費 93,573 26,969 108,002 - - - 0215 資訊服務費 44,526 - 16,280 - - -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6,673 - 1,128,915 - - - 0221 稅捐及規費 2,105 - 11,284 - - - 0231 保險費 3,005 - 187,236 111 - -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9,930 21,200 168,995 - - -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359 9,700 25,996 - - - 0251 委辦費 1,410 15,173 - 75,341 939,154 -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 - - 110,350 - -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 5 - - - - 0271 物品 9,910 4,900 118,744 - - - 0279 一般事務費 63,935 86,492 745,404 597,759 111,641 1,661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5,895 - 43,858 - - -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212 - 30,702 - - -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420 - - - - - 0291 國內旅費 565 - 2,535 260 - - 1 外交部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0100 3911011020 3911011300 3911011400 3911011500 3911016100 一般行政 外交業務管理 駐外機構業務 國際會議及交 國際合作 國際關懷與救 第一、二級用途別 流 助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3 國外旅費 - 22,868 252,180 272,289 8,424 2,356 0294 運費 - 15,351 - - - - 0295 短程車資 468 - - 190 - - 0299 特別費 1,322 - - - - - 0300 設備及投資 67,734 - 49,027 - - -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 - - - 0304 機械設備費 70 - - - - - 0305 運輸設備費 - - - - - -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51,064 - - - - - 0319 雜項設備費 16,600 - 49,027 - - - 0400 獎補助費 925 2,675 59,973 519,861 7,934,875 125,150 0436 對外之捐助 - - 59,973 181,691 7,913,683 117,111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7 1,825 - 338,170 21,192 5,211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 850 - - - - 0475 獎勵及慰問 498 - - - - -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420 - - - - 2,828 0900 預備金 - - - - - - 0901 第一預備金 - - - - - - 2 外交部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9002 3911019011 3911019800 營建工程 交通及運輸設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89,400 43,428 79,500 22,295,153 0100 人事費 - - - 7,653,214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 - - 85,169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 5,085,362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 - - 140,973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 - 31,387 0111 獎金 - - - 691,253 0121 其他給與 - - - 1,114,691 0131 加班值班費 - - - 159,613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 - - 48,283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 - - 129,408 0151 保險 - - - 167,075 0200 業務費 - - - 5,569,391 0201 教育訓練費 - - - 30,037 0202 水電費 - - - 100,721 0203 通訊費 - - - 228,544 0215 資訊服務費 - - - 60,806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 - - 1,145,588 0221 稅捐及規費 - - - 13,389 0231 保險費 - - - 190,352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 - - 200,125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 - 39,055 0251 委辦費 - - - 1,031,078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 - - 110,350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 - - 5 0271 物品 - - - 133,554 0279 一般事務費 - - - 1,606,892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 - - 59,753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 - 32,914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 7,420 0291 國內旅費 - - - 3,360 3 外交部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9002 3911019011 3911019800 營建工程 交通及運輸設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3 國外旅費 - - - 558,117 0294 運費 - - - 15,351 0295 短程車資 - - - 658 0299 特別費 - - - 1,322 0300 設備及投資 189,400 43,428 - 349,589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89,400 - - 189,400 0304 機械設備費 - 69 - 139 0305 運輸設備費 - 43,359 - 43,359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51,064 0319 雜項設備費 - - - 65,627 0400 獎補助費 - - - 8,643,459 0436 對外之捐助 - - - 8,272,458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 - 366,405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 - - 850 0475 獎勵及慰問 - - - 498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 - - 3,248 0900 預備金 - - 79,500 79,500 0901 第一預備金 - - 79,500 79,500 4 外交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8 外交部主管 7,653,214 5,530,064 8,643,084 - 1 外交部 7,653,214 5,530,064 8,643,084 - 外交支出 7,653,214 5,530,064 8,643,084 - 1 一般行政 7,653,214 294,127 925 - 2 外交業務 - 228,918 2,675 - 1 外交業務管理 - 228,918 2,675 - 3 駐外機構業務 - 2,926,810 59,973 - 4 國際會議及交流 - 1,056,300 519,486 - 5 國際合作 - 1,019,892 7,934,875 - 6 國際關懷與救助 - 4,017 125,150 - 7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1 營建工程 - - - -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8 第一預備金 - - - - 1 部 別科目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79,500 21,905,862 39,327 349,589 375 - 389,291 22,295,153 79,500 21,905,862 39,327 349,589 375 - 389,291 22,295,153 79,500 21,905,862 39,327 349,589 375 - 389,291 22,295,153 - 7,948,266 - 67,734 - - 67,734 8,016,000 - 231,593 - - - - - 231,593 - 231,593 - - - - - 231,593 - 2,986,783 - 49,027 - - 49,027 3,035,810 - 1,575,786 - - 375 - 375 1,576,161 - 8,954,767 39,327 - - - 39,327 8,994,094 - 129,167 - - - - - 129,167 - - - 232,828 - - 232,828 232,828 - - - 189,400 - - 189,400 189,400 - - - 43,428 - - 43,428 43,428 79,500 79,500 - - - - - 79,500 2 外交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土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11000000 8 外交部主管 - 189,400 - 0011010000 1 外交部 - 189,400 - 3911010000 外交支出 - 189,400 - 3911010100 1 一般行政 - - - 3911011300 3 駐外機構業務 - - - 3911011400 4 國際會議及交流 - - - 3911011500 5 國際合作 - - - 3911019000 7 一般建築及設備 - 189,400 - 3911019002 1 營建工程 - 189,400 - 391101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1 部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械設備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資及其他 合 計 139 43,359 51,064 65,627 - 39,702 389,291 139 43,359 51,064 65,627 - 39,702 389,291 139 43,359 51,064 65,627 - 39,702 389,291 70 - 51,064 16,600 - - 67,734 - - - 49,027 - - 49,027 - - - - - 375 375 - - - - - 39,327 39,327 69 43,359 - - - - 232,828 - - - - - - 189,400 69 43,359 - - - - 43,428 2 外交部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85,169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085,362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40,973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31,387 六、獎金 691,253 七、其他給與 1,114,691 八、加班值班費 159,613 超時加班費29,645千元,未逾該科目90年度 實支數8成計30,203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48,283 十、退休離職儲金 129,408 十一、保險 167,075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7,653,214 1 外交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11000000 8 外交部主管 1,873 1,895 - - - - 23 23 36 37 11 11 34 35 0011010000 1 外交部 1,873 1,895 - - - - 23 23 36 37 11 11 34 35 3911010100 事 1 一般行政 1,873 1,895 - - - - 23 23 36 37 11 11 34 35 64 45 , 員2 遣1 3 行 員 心 母 協 設 書 計 時 勞 勞 元 料 助 維 時 , 總 駛 1 部 明細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11000000 115 109 35 35 711 712 2,838 2,857 7,493,601 7,261,497 232,104 外交部主管 0011010000 115 109 35 35 711 712 2,838 2,857 7,493,601 7,261,497 232,104 外交部 3911010100 115 109 35 35 711 一般行政 712 2,838 2,857 7,493,601 7,261,497 232,104 1.「年需經費」僅包括相關人員之人事 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2.外交部以業務費預計進用臨時人員64 4人200,125千元、勞動派遣10人7,45 0千元及勞務承攬107人49,414千元, 分述如下: (1)「一般行政」預計運用臨時人員2 9人、經費9,930千元,勞動派遣1 人、經費750千元,勞務承攬103 人、經費47,993千元,係依「行 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 進用及運用要點」規定進用身心 障礙臨時人員,臺北賓館及天母 使館專用區管理維護業務,及協 助環境清潔維護、機電及消防設 備維護、檔案及資訊業務、文書 行政、中外文網站網頁美工設計 及會計事務等。 (2)「外交業務管理」預計運用臨時 人員25人、經費21,200千元,勞 動派遣9人、經費6,700千元及勞 務承攬人力4人、經費1,421千元 ,協助國際輿情彙析、國情資料 及國際文宣視聽資料製作、獎助 學金受獎生資料更新及資料庫維 護等。 (3)「駐外機構業務」預計運用臨時 人員590人、經費168,995千元, 協助辦理駐外館處環境清潔、總 機、安全警衛、資訊服務、駕駛 等事務。 2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汽缸總排 油料費 乘客人數 購置 車輛數 車輛種類 氣量(立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不含司機 年月 數 量 單 價 方公分) 金 額 (公升) (元)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99.06 2,400 1,668 23.40 39 51 29 1858-UX。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9.06 2,000 1,668 23.40 39 51 28 1186-QH。具節能 標章。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0.04 2,000 852 23.40 20 34 28 2626-QH。油氣雙 972 14.30 14 燃料車。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0.04 2,000 852 23.40 20 34 28 2686-QH。油氣雙 972 14.30 14 燃料車。 1 公務轎車 4 85.10 1,995 0 0 0 0 27 CN-2029。 1 公務轎車 4 85.10 1,995 0 0 0 0 27 CN-2030。 1 公務轎車 4 85.10 1,995 0 0 0 0 27 CN-2031。 1 公務轎車 4 85.10 1,995 0 0 0 0 27 CN-2032。 1 公務轎車 4 85.10 1,995 0 0 0 0 27 CN-2033。 1 公務轎車 4 85.10 1,995 0 0 0 0 27 CN-2035。 1 公務轎車 4 87.02 1,995 0 0 0 0 28 DF-1541。 1 公務轎車 4 87.02 1,995 0 0 0 0 29 DF-1542。 1 公務轎車 4 87.02 1,995 0 0 0 0 28 DF-1543。 1 公務轎車 4 87.02 1,995 0 0 0 0 28 DF-1545。 1 公務轎車 4 88.03 1,995 0 0 0 0 28 DO-1775。 1 公務轎車 4 88.03 1,995 0 0 0 0 27 DO-1776。 1 公務轎車 4 88.03 1,995 0 0 0 0 27 DO-1780。 1 公務轎車 4 88.03 1,995 0 0 0 0 27 DO-1781。 1 公務轎車 4 88.03 1,995 0 0 0 0 27 DO-1782。 1 公務轎車 4 88.03 1,995 0 0 0 0 27 DO-1783。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 0 0 27 2C-5171。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 0 0 27 2C-5173。油氣雙 燃料車。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 0 0 27 2C-5175。油氣雙 0 0 0 燃料車。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 0 0 27 2C-5182。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 0 0 27 2C-5183。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 0 0 27 2C-5190。油氣雙 0 0 0 燃料車。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 0 0 27 2C-5191。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 0 0 27 2C-5193。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 0 0 27 8836-QH。 1 公務轎車 4 91.11 4,565 1,668 23.40 39 51 71 6E-4653。禮賓車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汽缸總排 油料費 乘客人數 購置 車輛數 車輛種類 氣量(立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不含司機 年月 數 量 單 價 方公分) 金 額 (公升) (元) 1 公務轎車 4 91.11 4,565 1,668 23.40 39 51 71 6E-4655。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3.08 4,565 1,668 23.40 39 51 70 0996-DX。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3.08 4,565 1,668 23.40 39 51 70 2787-DY。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4.06 4,565 1,668 23.40 39 51 70 8239-EH。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4.06 4,565 1,668 23.40 39 51 70 8536-EH。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4.06 4,565 1,668 23.40 39 51 74 8729-EH。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5.05 3,518 1,668 23.40 39 51 50 4980-QB。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5.05 3,518 1,668 23.40 39 51 50 4981-QB。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5.05 3,518 1,668 23.40 39 51 50 4982-QB。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5.05 4,565 1,668 23.40 39 51 72 3557-EY。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5.05 4,565 1,668 23.40 39 51 72 5179-ET。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5.12 4,293 1,668 23.40 39 51 78 AAG-3793。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6.04 4,565 1,668 23.40 39 51 78 7761-S2。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6.09 1,498 1,140 23.40 27 51 24 4378-QT。油電混 合動力車。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6.10 2,350 1,668 23.40 39 51 31 4987-QT。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6.11 4,600 1,668 23.40 39 51 71 0108-QW。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7.02 4,565 1,668 23.40 39 51 72 9513-QX。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7.05 3,500 1,668 23.40 39 51 50 9036-QY。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7.05 4,600 1,668 23.40 39 51 71 8013-QZ。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7 87.04 4,565 0 0 0 0 72 DE-1668。禮賓車 1 13人座大客車 12 91.11 3,907 2,280 19.30 44 51 58 BD-110。禮賓車 1 9人座小客車 8 97.05 6,800 1,668 23.40 39 51 150 4180-QZ。禮賓車 1 11人座大客車 10 97.10 3,907 2,280 19.30 44 51 57 271-WB。禮賓車 1 21人座大客車 20 97.12 3,907 2,280 19.30 44 51 62 288-WB。禮賓車 1 9人座小客車 8 98.03 2,461 1,668 19.30 32 51 35 0182-QH。禮賓車 1 公務小貨車 0 99.08 2,900 1,668 19.30 32 51 32 4570-YD。禮賓車 1 19人座大客車 18 99.10 4,000 2,280 19.30 44 51 63 321-WB。禮賓車 1 小客貨兩用車 8 100.01 1,968 1,668 19.30 32 34 30 3302-QH。禮賓車 2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6.07 125 624 23.40 15 4 3 300-BGD 301-BGD 3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8.05 125 936 23.40 22 5 4 680-CYN 681-CYN 682-CYN 2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9.06 125 624 23.40 15 3 2 199-ESD 200-ESD 合 計 57,792 1,277 1,593 2,627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油料費 車輛 乘客人數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不含司機) 數量 單位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量(立方公分)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那霸辦事處 轎車 4 95.06 3500 1,100 1.25 1,375 1,571 1,200 駐日本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08 3500 2,100 1.25 2,625 786 2,700 駐日本代表處 轎車 4 95.09 3000 1,200 1.25 1,500 1,571 2,100 使用年限滿10年,擬於106年汰換 駐日本代表處 轎車 4 97.11 2500 1,500 1.25 1,875 1,571 1,600 駐日本代表處 廂型車 9 95.1 2400 1,400 1.25 1,750 1,571 2,000 駐日本代表處 轎車 4 98.08 2500 1,200 1.25 1,500 1,571 2,600 駐日本代表處 廂型車 9 95.1 2400 1,200 1.25 1,500 1,571 1,600 駐日本代表處 廂型車 9 96.1 2400 1,400 1.25 1,750 1,571 2,300 駐日本代表處 轎車 4 98.08 2500 1,100 1.25 1,375 1,571 2,000 駐日本代表處 轎車 4 96.09 2500 1,100 1.25 1,375 1,571 2,100 駐日本代表處 轎車 4 96.09 2500 1,100 1.25 1,375 1,571 2,000 駐日本代表處 轎車 9 98.09 2700 1,500 1.25 1,875 1,571 2,400 駐日本代表處 轎車 4 99.06 2500 1,100 1.25 1,375 1,571 1,300 使用年限滿10年且行駛里程數逾12萬5 駐橫濱辦事處 轎車 4 96.08 3000 2,300 1.25 2,875 1,571 2,100 千公里,擬於106年汰換 駐大阪辦事處 轎車 4 97.12 3000 2,400 1.25 3,000 1,571 1,600 駐大阪辦事處 廂型車 7 99.06 2500 1,500 1.25 1,875 1,571 1,400 駐福岡辦事處 轎車 4 94.04 4490 1,500 1.25 1,875 1,571 2,500 駐福岡辦事處 小客車 7 102.11 2360 3,100 1.25 3,875 786 1,600 駐韓國代表處 轎車 4 96.04 3500 3,000 1.09 3,270 1,571 1,300 駐韓國代表處 小巴士 9 97.11 2500 2,300 1.09 2,507 1,571 1,000 駐韓國代表處 轎車 4 98.09 3300 2,200 1.09 2,398 1,571 1,000 駐韓國代表處 轎車 4 98.09 3300 1,400 1.09 1,526 1,571 900 駐韓國代表處 轎車 4 98.06 3342 2,200 1.09 2,398 1,571 900 駐韓國代表處 轎車 4 97.02 2700 1,500 1.09 1,635 1,571 1,200 駐韓國代表處 小巴士 9 99.05 2199 2,500 1.09 2,725 1,571 1,000 駐韓國代表處 轎車 4 98.06 3342 1,800 1.09 1,962 1,571 1,000 駐韓國代表處 小客車 8 102.1 3470 1,300 1.09 1,417 786 900 駐韓國代表處 轎車 4 95.04 2400 1,900 1.09 2,071 1,571 1,000 駐菲律賓代表處 轎車 4 98.11 2500 1,900 0.89 1,691 1,571 600 駐菲律賓代表處 轎車 4 98.11 2500 2,000 0.89 1,780 1,571 600 駐菲律賓代表處 休旅車 6 99.02 2000 2,400 0.89 2,136 1,571 600 駐菲律賓代表處 轎車 4 95.1 2000 2,100 0.89 1,869 1,571 500 使用年限滿10年,擬於106年汰換 駐菲律賓代表處 轎車 4 98.12 3000 2,400 0.89 2,136 1,571 800 駐菲律賓代表處 轎車 4 99.11 2500 2,200 0.89 1,958 1,571 500 駐菲律賓代表處 旅行車 9 95.04 4600 2,100 0.89 1,869 1,571 500 駐菲律賓代表處 轎車 4 96.11 2000 2,000 0.89 1,780 1,571 500 駐新加坡代表處 轎車 4 99.04 3498 2,800 1.20 3,360 1,571 1,700 駐新加坡代表處 轎車 4 95.06 2349 1,400 1.20 1,680 1,571 1,000 使用年限滿10年,擬於106年汰換 駐新加坡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1 1998 600 1.20 720 786 1,500 駐新加坡代表處 休旅車 7 99.06 2362 2,800 1.20 3,360 1,571 1,500 駐新加坡代表處 轎車 4 102.04 1999 1,300 1.20 1,560 786 1,500 駐新加坡代表處 轎車 4 104.09 1997 1,400 1.20 1,680 262 1,500 駐新加坡代表處 轎車 4 92.06 2988 1,000 1.20 1,200 1,571 1,500 使用年限滿10年,擬於106年汰換 香港事務局新聞組 轎車 4 94.06 2354 500 1.87 935 1,571 1,600 香港事務局服務組 休旅車 6 95.05 2261 300 1.87 561 1,571 1,600 行駛里程數逾12萬5千公里,擬於106 駐印尼代表處 轎車 3 98.03 3500 2,800 0.84 2,352 1,571 2,500 年汰換 駐印尼代表處 小客車 7 102.09 2000 2,200 0.84 1,848 786 900 駐印尼代表處 小客車 7 102.09 2000 1,900 0.84 1,596 786 900 106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油料費 車輛 乘客人數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不含司機) 數量 單位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量(立方公分)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印尼代表處 轎車 3 96.11 2400 1,800 0.84 1,512 1,571 900 使用年限滿10年且行駛里程數逾12萬5 駐印尼代表處 休旅車 7 96.04 2000 1,600 0.84 1,344 1,571 900 千公里,擬於106年汰換 駐印尼代表處 轎車 3 96.11 2400 1,400 0.84 1,176 1,571 900 駐印尼代表處 小客車 7 102.1 2000 1,400 0.84 1,176 786 900 駐印尼代表處 休旅車 7 98.12 2000 1,800 0.84 1,512 1,571 900 駐斐濟代表處 轎車 4 94.05 2979 2,100 1.20 2,520 1,571 1,000 駐斐濟代表處 休旅車 4 95.06 2362 1,700 1.20 2,040 1,571 1,100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小客車 4 101.1 2996 3,700 0.65 2,405 1,047 2,000 行駛里程數逾12萬5千公里,擬於106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轎車 4 97.01 2362 2,700 0.65 1,755 1,571 800 年汰換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小客車 6 103.07 1998 3,000 0.65 1,950 786 1,000 行駛里程數逾12萬5千公里,擬於106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轎車 4 98.07 1998 2,600 0.65 1,690 1,571 1,000 年汰換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轎車 4 104.07 1998 3,000 0.65 1,950 262 1,000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07 1997 3,400 0.65 2,210 786 1,000 駐泰國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05 3500 2,600 1.10 2,860 786 1,000 駐泰國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05 1500 2,600 1.10 2,860 786 1,000 駐泰國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11 1800 3,000 1.10 3,300 786 1,000 駐泰國代表處 大客車 10 103.11 3000 3,000 1.10 3,300 786 1,000 駐泰國代表處 大客車 11 103.05 2000 3,000 1.10 3,300 786 1,000 駐泰國代表處 轎車 4 100.03 1800 2,200 1.10 2,420 1,047 600 駐泰國代表處 轎車 4 100.03 1800 1,700 1.10 1,870 1,047 600 駐泰國代表處 休旅車 6 97.12 1998 2,500 1.10 2,750 1,571 600 駐泰國代表處 轎車 4 100.03 1800 2,300 1.10 2,530 1,047 600 駐汶萊代表處 轎車 4 104.05 1991 2,300 0.37 851 262 1,500 駐紐西蘭代表處 轎車 4 97.06 2993 1,500 1.43 2,145 1,571 1,600 駐紐西蘭代表處 休旅車 6 94.07 2362 800 1.43 1,144 1,571 700 駐紐西蘭代表處 轎車 4 104.11 2494 1,300 1.43 1,859 262 500 駐紐西蘭代表處 轎車 4 97.05 2362 700 1.43 1,001 1,571 800 駐墨爾本辦事處 轎車 4 103.01 1991 1,400 1.10 1,540 786 1,800 駐墨爾本辦事處 休旅車 6 97.11 2400 1,800 1.10 1,980 1,571 1,600 駐雪梨辦事處 小客車 4 101.12 2800 1,700 1.10 1,870 1,047 2,600 駐雪梨辦事處 廂型車 7 104.09 2400 1,500 1.10 1,650 262 2,200 駐雪梨辦事處 轎車 4 99.05 3500 1,400 1.10 1,540 1,571 1,800 駐諾魯大使館 小客車 6 103.11 2982 1,000 1.55 1,550 786 500 駐諾魯大使館 貨卡車 4 97.11 4000 2,300 1.55 3,565 1,571 500 駐索羅門群島大使館 休旅車 3 99.01 2198 1,800 1.45 2,610 1,571 700 駐索羅門群島大使館 小客車 5 101.11 2400 2,200 1.45 3,190 1,047 600 駐奧克蘭辦事處 轎車 3 99.11 1796 2,200 1.43 3,146 1,571 2,000 駐奧克蘭辦事處 轎車 3 97.09 2354 1,100 1.43 1,573 1,571 1,600 駐巴布亞紐幾內亞代表處 轎車 4 100.08 2600 1,500 1.19 1,785 1,047 1,600 駐巴布亞紐幾內亞代表處 轎車 4 100.08 2400 1,500 1.19 1,785 1,047 1,100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轎車 4 96.1 3498 1,400 1.10 1,540 1,571 2,600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廂型車 7 100.05 2200 1,100 1.10 1,210 1,047 2,400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小客車 5 103.11 2500 1,100 1.10 1,210 786 1,200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轎車 4 97.09 2354 1,500 1.10 1,650 1,571 2,400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小客車 5 103.11 3500 1,200 1.10 1,320 786 1,200 107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油料費 車輛 乘客人數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不含司機) 數量 單位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量(立方公分)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小客車 5 103.11 2500 800 1.10 880 786 1,200 駐越南代表處 轎車 4 101.02 3500 4,000 0.84 3,360 1,047 1,200 駐越南代表處 轎車 4 97.07 2362 3,200 0.84 2,688 1,571 900 駐越南代表處 廂型車 16 100.11 2694 3,200 0.84 2,688 1,047 900 使用年限滿10年且行駛里程數逾12萬5 駐越南代表處 轎車 4 96.09 2400 3,300 0.84 2,772 1,571 700 千公里,擬於106年汰換 駐越南代表處 機車 100.12 100 800 0.84 672 53 150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轎車 4 98.06 3500 3,500 0.84 2,940 1,571 1,200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廂型車 7 102.11 2198 3,500 0.84 2,940 786 1,100 行駛里程數逾12萬5千公里,擬於106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轎車 4 97.11 2400 2,700 0.84 2,268 1,571 1,000 年汰換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轎車 4 98.08 2500 2,500 0.84 2,100 1,571 1,000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機車 100.12 110 800 0.84 672 53 150 駐清奈辦事處 小客車 4 103.05 2143 2,000 1.00 2,000 786 1,200 駐印度代表處 轎車 4 104.07 2143 3,200 1.00 3,200 262 700 駐印度代表處 休旅車 6 101.02 2494 2,500 1.00 2,500 1,047 500 駐印度代表處 轎車 4 97.07 1800 2,200 1.00 2,200 1,571 500 駐印度代表處 休旅車 6 97.08 2500 1,600 1.00 1,600 1,571 500 駐吐瓦魯大使館 小客車 4 101.05 2400 1,100 1.55 1,705 1,047 駐吐瓦魯大使館 小客車 4 103.08 2488 600 1.55 930 786 駐馬紹爾大使館 轎車 5 104.1 2200 1,200 1.40 1,680 262 800 駐馬紹爾大使館 休旅車 6 95.04 2000 2,200 1.40 3,080 1,571 600 駐馬紹爾大使館 機車 96.1 125 800 1.40 1,120 53 150 駐帛琉大使館 轎車 4 98.06 3500 800 1.15 920 1,571 800 駐帛琉大使館 休旅車 6 97.09 1999 650 1.15 748 1,571 500 駐吉里巴斯大使館 廂型車 6 99.02 2198 1,200 1.21 1,452 1,571 1,700 駐吉里巴斯大使館 小客車 4 102.12 1600 1,100 1.21 1,331 786 1,000 駐釡山辦事處 轎車 4 100.06 3778 2,200 1.09 2,398 1,047 1,300 駐釡山辦事處 廂型車 7 104.06 2500 1,700 1.09 1,853 262 800 駐布里斯本辦事處 轎車 4 95.05 3500 1,600 1.10 1,760 1,571 2,200 駐布里斯本辦事處 休旅車 6 95.07 2400 1,300 1.10 1,430 1,571 1,600 駐布里斯本辦事處 轎車 4 99.04 2400 2,200 1.10 2,420 1,571 1,300 駐札幌辦事處 轎車 4 98.1 2500 1,400 1.25 1,750 1,571 2,200 駐泗水辦事處 轎車 4 104.12 1991 1,500 0.84 1,260 262 900 駐泗水辦事處 轎車 7 105.01 2500 1,500 0.84 1,260 262 900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轎車 4 98.08 2996 1,700 0.11 187 1,571 800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轎車 4 96.07 3564 1,500 0.11 165 1,571 500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轎車 4 101.05 1800 1,800 0.11 198 1,047 600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休旅車 7 98.06 2694 2,200 0.11 242 1,571 800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轎車 6 101.05 2700 2,200 0.11 242 1,047 600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轎車 4 96.07 3564 1,800 0.11 198 1,571 500 駐巴林代表處 轎車 4 100.03 2966 2,900 0.23 667 1,047 1,600 駐杜拜辦事處 轎車 4 98.05 2496 2,700 0.47 1,269 1,571 1,600 駐杜拜辦事處 休旅車 7 99.04 2700 2,000 0.47 940 1,571 1,300 駐阿曼代表處 轎車 3 104.03 2000 3,000 0.31 930 262 800 駐約旦代表處 轎車 4 100.07 3000 2,400 1.10 2,640 1,047 3,000 駐約旦代表處 吉普車 7 104.04 3500 2,400 1.10 2,640 262 1,000 108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油料費 車輛 乘客人數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不含司機) 數量 單位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量(立方公分)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約旦代表處 轎車 4 96.09 2400 3,000 1.10 3,300 1,571 1,000 駐吉達辦事處 小客車 5 101.1 2000 1,500 0.11 165 1,047 2,000 駐吉達辦事處 吉普車 6 100.07 3000 2,700 0.11 297 1,047 1,000 駐吉達辦事處 小巴士 28 95.07 3000 1,500 0.11 165 1,571 900 駐科威特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12 3000 2,800 0.20 560 786 2,500 駐土耳其代表處 轎車 4 101.06 2987 2,200 2.00 4,400 1,047 1,200 駐土耳其代表處 小客車 4 101.11 1995 2,000 2.00 4,000 1,047 1,200 駐以色利代表處 轎車 4 98.06 3000 1,500 1.40 2,100 1,571 1,300 駐以色利代表處 休旅車 7 98.06 2000 1,200 1.40 1,680 1,571 1,300 駐以色列代表處 轎車 4 96.1 2362 1,100 1.40 1,540 1,571 1,300 駐以色列代表處 轎車 4 97.12 1998 1,100 1.40 1,540 1,571 1,300 駐俄羅斯代表處 轎車 4 99.07 2996 2,500 0.75 1,875 1,571 2,700 駐俄羅斯代表處 轎車 4 98.06 1999 1,200 0.75 900 1,571 2,300 受贈車;納智捷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為 拓展業務無條件捐贈;行政院102年10 駐俄羅斯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07 1998 1,200 0.75 900 786 1,500 月14日主預國字第1020102575號函復, 相關費用循預算程序辦理,受贈車輛 報廢後不得汰換。 駐俄羅斯代表處 轎車 4 98.06 2400 1,200 0.75 900 1,571 2,000 駐俄羅斯代表處 轎車 4 96.12 2499 1,200 0.75 900 1,571 1,800 駐俄羅斯代表處 轎車 4 94.1 1980 1,200 0.75 900 1,571 1,800 使用年限滿10年,擬於106年汰換 駐俄羅斯代表處 轎車 4 99.12 1995 1,100 0.75 825 1,571 2,000 駐蒙古代表處 轎車 4 98.09 2996 1,300 1.10 1,430 1,571 2,200 駐蒙古代表處 吉普車 6 98.08 2495 1,100 1.10 1,210 1,571 1,300 駐南非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08 2996 1,700 1.05 1,785 786 1,000 駐南非代表處 小客車 5 102.06 1997 2,000 1.05 2,100 786 1,000 駐南非代表處 廂型車 6 97.04 2656 1,800 1.05 1,890 1,571 1,300 駐南非代表處 轎車 4 95.05 2397 1,500 1.05 1,575 1,571 1,000 駐南非代表處 轎車 4 96.11 3498 2,500 1.05 2,625 1,571 1,700 駐南非代表處 轎車 4 104.04 2488 1,900 1.05 1,995 262 1,300 駐南非代表處 轎車 4 98.06 2354 1,500 1.05 1,575 1,571 1,300 駐南非代表處 轎車 4 95.05 2000 1,100 1.05 1,155 1,571 1,300 駐史瓦濟蘭王國大使館 吉普車 5 104.03 3956 2,500 1.05 2,625 262 1,700 駐史瓦濟蘭王國大使館 小客車 4 103.1 2000 1,400 1.05 1,470 786 1,700 駐史瓦濟蘭王國大使館 廂型車 14 95.08 2500 1,500 1.05 1,575 1,571 1,700 駐史瓦濟蘭王國大使館 吉普車 7 95.11 4000 1,600 1.05 1,680 1,571 1,700 駐史瓦濟蘭王國大使館 轎車 4 95.04 2400 2,400 1.05 2,520 1,571 1,700 駐開普敦辦事處 轎車 4 97.04 3498 2,200 1.05 2,310 1,571 1,300 使用年限滿10年且行駛里程數逾12萬5 駐開普敦辦事處 廂型車 6 96.11 1999 1,500 1.05 1,575 1,571 1,000 千公里,擬於106年汰換 駐奈及利亞代表處 吉普車 4 95.05 4200 1,300 0.63 819 1,571 1,000 移撥車使用至報廢止 駐奈及利亞代表處 吉普車 4 104.03 2000 2,000 0.63 1,260 262 1,200 駐奈及利亞代表處 吉普車 4 92.11 3000 1,100 0.63 693 1,571 700 駐奈及利亞代表處 小客車 5 102.12 2000 600 0.63 378 786 1,200 駐布吉納法索大使館 吉普車 4 104.04 3200 2,600 1.30 3,380 262 800 駐布吉納法索大使館 轎車 4 94.06 1360 2,000 1.30 2,600 1,571 600 駐布吉納法索大使館 吉普車 6 96.09 2986 2,600 1.30 3,380 1,571 600 駐聖多美普林西比大使館 小客車 5 103.08 2986 1,100 0.97 1,067 786 700 109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油料費 車輛 乘客人數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不含司機) 數量 單位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量(立方公分)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聖多美普林西比大使館 轎車 4 99.08 1499 600 0.97 582 1,571 600 遠東貿易服務中心駐象牙海岸辦事處 轎車 4 98.08 1799 1,200 1.19 1,428 1,571 3,000 駐教廷大使館 轎車 4 100.05 1999 1,600 0.96 1,536 1,047 4,000 駐教廷大使館 轎車 4 100.11 3498 1,700 0.96 1,632 1,047 3,000 駐英國代表處 轎車 4 99.01 2987 2,200 1.75 3,850 1,571 2,800 駐英國代表處 廂型車 8 95.06 2460 1,400 1.75 2,450 1,571 2,800 駐英國代表處 轎車 4 99.01 1995 1,100 1.75 1,925 1,571 2,800 駐英國代表處 轎車 4 97.07 1598 1,100 1.75 1,925 1,571 2,600 駐英國代表處 轎車 4 94.07 1998 1,100 1.75 1,925 1,571 2,400 駐英國代表處 轎車 4 99.01 1997 1,100 1.75 1,925 1,571 2,700 駐德國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12 2987 1,500 1.68 2,520 786 1,000 駐德國代表處 休旅車 6 95.06 3301 1,100 1.68 1,848 1,571 2,600 駐德國代表處 轎車 4 97.11 1498 1,100 1.68 1,848 1,571 2,000 駐德國代表處 吉普車 7 104.12 2143 1,500 1.68 2,520 262 2,300 駐德國代表處 轎車 4 95.09 1995 1,300 1.68 2,184 1,571 2,200 駐德國代表處 轎車 4 98.09 1498 1,100 1.68 1,848 1,571 1,800 駐德國代表處 轎車 4 99.11 1498 1,100 1.68 1,848 1,571 2,000 駐德國代表處 轎車 4 98.09 1498 1,200 1.68 2,016 1,571 1,700 駐德國代表處 轎車 4 99.11 1498 1,100 1.68 1,848 1,571 2,000 駐漢堡辦事處 轎車 4 99.1 2996 1,200 1.68 2,016 1,571 2,000 駐漢堡辦事處 轎車 4 96.12 1995 1,100 1.68 1,848 1,571 1,700 駐法國代表處 小客車 6 102.04 1400 1,600 1.77 2,832 786 2,000 駐法國代表處 轎車 4 100.03 1800 2,000 1.77 3,540 1,047 2,100 駐法國代表處 休旅車 6 95.01 2000 1,300 1.77 2,301 1,571 3,000 使用年限滿10年,擬於106年汰換 駐法國代表處 小客車 6 102.01 1400 1,100 1.77 1,947 786 2,000 駐法國代表處 轎車 4 96.12 1800 1,100 1.77 1,947 1,571 1,500 駐法國代表處 休旅車 4 99.12 1600 1,100 1.77 1,947 1,571 1,300 駐法國代表處 休旅車 6 100.02 2000 1,100 1.77 1,947 1,047 2,400 駐法國代表處 休旅車 6 100.02 2000 1,100 1.77 1,947 1,047 2,300 駐法國代表處 小客車 6 102.01 1400 1,100 1.77 1,947 786 2,000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轎車 4 98.1 5461 2,000 1.65 3,300 1,571 4,200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轎車 4 97.1 1595 1,100 1.65 1,815 1,571 2,500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休旅車 6 98.12 1896 1,300 1.65 2,145 1,571 4,200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轎車 4 95.09 2435 1,100 1.65 1,815 1,571 3,100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轎車 4 97.1 1595 1,300 1.65 2,145 1,571 2,400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轎車 4 97.1 1595 1,100 1.65 1,815 1,571 3,300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旅行車 6 100.02 1968 1,600 1.65 2,640 1,047 3,800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轎車 4 97.1 1595 1,300 1.65 2,145 1,571 2,400 駐希臘代表處 轎車 4 99.09 1597 1,600 1.56 2,496 1,571 2,300 駐希臘代表處 轎車 4 97.01 1600 1,500 1.56 2,340 1,571 1,200 駐西班牙代表處 小客車 4 101.12 2143 1,900 1.44 2,736 1,047 2,400 駐西班牙代表處 轎車 4 97.12 1596 1,100 1.44 1,584 1,571 1,600 駐西班牙代表處 轎車 4 97.12 1596 1,100 1.44 1,584 1,571 1,600 行駛里程數逾12萬5千公里,擬於106年 駐奧地利代表處 轎車 4 96.12 2987 1,800 1.50 2,700 1,571 3,500 汰換 駐奧地利代表處 小巴士 8 100.1 2000 1,700 1.50 2,550 1,047 1,800 110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油料費 車輛 乘客人數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不含司機) 數量 單位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量(立方公分)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奧地利代表處 轎車 4 95.02 1995 1,300 1.50 1,950 1,571 2,500 使用年限滿10年,擬於106年汰換 駐奧地利代表處 小客車 5 102.12 1400 1,100 1.50 1,650 786 2,000 駐奧地利代表處 轎車 4 97.12 1995 1,100 1.50 1,650 1,571 1,800 駐瑞典代表處 轎車 4 95.1 3498 1,500 1.60 2,400 1,571 3,400 駐瑞典代表處 小客車 7 102.11 2231 1,200 1.60 1,920 786 2,100 駐瑞典代表處 小客車 6 101.06 1796 1,100 1.60 1,760 1,047 1,800 駐挪威代表處 小客車 5 102.01 2000 1,500 1.93 2,895 786 2,200 駐荷蘭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1 3498 1,500 1.70 2,550 786 1,800 駐荷蘭代表處 小客車 7 103.01 2000 1,100 1.70 1,870 786 1,800 駐荷蘭代表處 轎車 4 99.02 1800 1,300 1.70 2,210 1,571 1,600 駐荷蘭代表處 轎車 4 104.11 1997 1,300 1.70 2,210 262 1,100 駐荷蘭代表處 轎車 4 99.08 1600 1,100 1.70 1,870 1,571 1,200 駐瑞士代表處 轎車 4 97.06 3456 1,300 1.70 2,210 1,571 3,200 駐瑞士代表處 廂型車 6 98.11 1900 1,100 1.70 1,870 1,571 3,000 駐瑞士代表處 小客車 5 102.11 1598 1,100 1.70 1,870 786 2,700 駐愛爾蘭代表處 轎車 4 97.09 1995 1,200 1.60 1,920 1,571 1,500 駐愛爾蘭代表處 轎車 4 104.06 1598 1,100 1.60 1,760 262 1,200 駐慕尼黑辦事處 小客車 4 101.08 2143 1,200 1.68 2,016 1,047 3,500 駐慕尼黑辦事處 轎車 4 100.04 1498 800 1.68 1,344 1,047 2,500 駐慕尼黑辦事處 轎車 4 96.12 2261 500 1.68 840 1,571 1,500 駐芬蘭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12 2000 500 1.61 805 786 1,800 駐芬蘭代表處 小客車 6 102.11 1800 600 1.61 966 786 1,500 駐匈牙利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11 1968 2,000 1.50 3,000 786 1,600 駐匈牙利代表處 廂型車 6 99.01 1997 1,100 1.50 1,650 1,571 1,200 駐匈牙利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12 1968 1,100 1.50 1,650 786 1,400 駐匈牙利代表處 轎車 4 97.12 2000 1,100 1.50 1,650 1,571 1,400 駐義大利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11 2987 1,500 1.73 2,595 786 4,100 駐義大利代表處 廂型車 6 99.12 2000 1,100 1.73 1,903 1,571 3,000 駐義大利代表處 轎車 4 101.02 2000 1,100 1.73 1,903 1,047 3,900 駐義大利代表處 轎車 4 104.09 2000 1,900 1.73 3,287 262 3,900 駐捷克代表處 轎車 4 97.11 1796 1,700 1.69 2,873 1,571 1,400 駐捷克代表處 小巴士 8 99.03 1995 1,100 1.69 1,859 1,571 1,500 駐捷克代表處 轎車 4 99.05 1995 1,100 1.69 1,859 1,571 1,500 駐捷克代表處 轎車 4 96.11 1995 1,100 1.69 1,859 1,571 1,500 駐捷克代表處 轎車 4 104.07 1598 1,200 1.69 2,028 262 1,500 駐丹麥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06 2800 1,500 1.77 2,655 786 1,800 駐丹麥代表處 休旅車 4 99.12 1560 800 1.77 1,416 1,571 2,200 駐丹麥代表處 休旅車 4 99.1 1560 700 1.77 1,239 1,571 2,100 駐拉脫維亞代表處 轎車 4 96.12 3192 1,500 1.44 2,160 1,571 2,500 駐葡萄牙代表處 休旅車 4 104.08 1995 1,100 1.55 1,705 262 1,800 駐葡萄牙代表處 休旅車 4 95.05 1598 900 1.55 1,395 1,571 800 駐波蘭代表處 轎車 4 101.06 1997 2,000 1.51 3,020 1,047 2,500 駐波蘭代表處 廂型車 7 95.06 2148 1,500 1.51 2,265 1,571 1,800 駐波蘭代表處 轎車 4 104.07 1998 2,500 1.51 3,775 262 1,400 駐波蘭代表處 轎車 4 97.02 1995 1,300 1.51 1,963 1,571 1,400 111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油料費 車輛 乘客人數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不含司機) 數量 單位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量(立方公分)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波蘭代表處 轎車 4 98.05 1798 1,100 1.51 1,661 1,571 1,400 駐法蘭克福辦事處 小客車 4 103.11 1600 600 1.68 1,008 786 1,300 駐法蘭克福辦事處 休旅車 6 95.12 2776 1,700 1.68 2,856 1,571 3,600 駐法蘭克福辦事處 轎車 4 100.07 2000 1,600 1.68 2,688 1,047 1,500 駐愛丁堡辦事處 轎車 4 95.08 2996 1,600 1.75 2,800 1,571 4,300 駐日內瓦辦事處 轎車 4 104.06 1997 1,500 1.70 2,550 262 3,500 駐日內瓦辦事處 轎車 4 95.04 1794 500 1.70 850 1,571 2,500 使用年限滿10年,擬於106年汰換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轎車 4 104.02 3498 2,500 0.84 2,100 262 1,600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小客車 4 103.11 1991 2,000 0.84 1,680 786 1,600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小客車 4 103.11 1991 1,600 0.84 1,344 786 1,600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轎車 4 99.06 1995 1,100 0.84 924 1,571 1,700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轎車 4 98.1 1994 1,500 0.84 1,260 1,571 1,900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轎車 4 98.1 1995 1,200 0.84 1,008 1,571 1,900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休旅車 7 98.1 2148 1,100 0.84 924 1,571 1,900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轎車 4 98.1 1995 1,100 0.84 924 1,571 1,900 駐斯洛伐克代表處 轎車 4 99.12 2979 3,300 1.57 5,188 1,571 3,100 駐斯洛伐克代表處 轎車 4 101.03 1968 2,200 1.57 3,458 1,047 1,000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99.03 5500 3,600 0.80 2,880 1,571 2,800 使用年限滿10年且行駛里程數逾12萬5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96.06 3500 1,800 0.80 1,440 1,571 2,000 千公里,擬於106年汰換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09 3500 2,500 0.80 2,000 786 2,000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1 3500 2,500 0.80 2,000 786 1,700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99.05 2700 1,800 0.80 1,440 1,571 2,000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99.05 2700 2,400 0.80 1,920 1,571 2,000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97.12 3500 3,200 0.80 2,560 1,571 1,900 駐美國代表處 客貨車 13 99.04 6000 2,100 0.80 1,680 1,571 1,900 駐美國代表處 客貨車 7 103.03 3500 3,500 0.80 2,800 786 1,700 駐美國代表處 廂型車 7 97.12 3500 3,300 0.80 2,640 1,571 1,900 駐美國代表處 客貨車 4 102.05 5000 3,500 0.80 2,800 786 2,000 駐美國代表處 廂型車 8 100.05 5300 2,600 0.80 2,080 1,047 1,700 駐美國代表處 廂型車 7 97.06 3500 1,900 0.80 1,520 1,571 1,800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102.04 3500 2,000 0.80 1,600 786 1,600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102.05 3500 2,500 0.80 2,000 786 1,600 駐美國代表處 客貨車 7 103.03 3500 2,200 0.80 1,760 786 1,800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97.05 3000 2,500 0.80 2,000 1,571 1,500 駐美國代表處 廂型車 7 97.12 3500 2,700 0.80 2,160 1,571 1,600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100.03 2400 1,800 0.80 1,440 1,047 1,500 駐美國代表處 廂型車 7 97.12 3500 2,000 0.80 1,600 1,571 1,600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97.06 3500 1,800 0.80 1,440 1,571 1,600 駐美國代表處 廂型車 7 95.04 3300 1,100 0.80 880 1,571 1,600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 4 1,100 0.80 880 262 1,600 駐亞特蘭大辦事處 小客車 4 103.06 3500 3,500 0.80 2,800 786 1,500 駐亞特蘭大辦事處 休旅車 7 97.1 3500 2,200 0.80 1,760 1,571 3,200 駐亞特蘭大辦事處 休旅車 4 104.06 2500 4,000 0.80 3,200 262 2,200 行駛里程數逾12萬5千公里,擬於106年 駐亞特蘭大辦事處 休旅車 5 97.06 3500 4,000 0.80 3,200 1,571 2,200 汰換 駐亞特蘭大辦事處 小客車 7 102.07 3500 3,300 0.80 2,640 786 1,800 112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油料費 車輛 乘客人數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不含司機) 數量 單位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量(立方公分)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芝加哥辦事處 轎車 4 100.06 4600 4,500 0.80 3,600 1,047 1,100 駐芝加哥辦事處 廂型車 6 98.06 3500 3,300 0.80 2,640 1,571 1,000 駐芝加哥辦事處 小客車 7 102.06 3500 2,500 0.80 2,000 786 1,000 行駛里程數逾12萬5千公里,擬於106年 駐芝加哥辦事處 轎車 4 98.04 2700 2,500 0.80 2,000 1,571 1,000 汰換 駐芝加哥辦事處 吉普車 4 99.07 2400 2,500 0.80 2,000 1,571 1,000 駐芝加哥辦事處 小客車 7 102.06 3500 2,500 0.80 2,000 786 1,000 駐芝加哥辦事處 轎車 4 97.12 2700 2,500 0.80 2,000 1,571 1,200 駐檀香山辦事處 轎車 4 98.03 3498 1,600 0.80 1,280 1,571 1,200 駐檀香山辦事處 休旅車 7 104.08 3500 2,000 0.80 1,600 262 1,000 駐休士頓辦事處 轎車 4 98.05 4600 4,100 0.80 3,280 1,571 3,000 駐休士頓辦事處 廂型車 6 100.03 5300 4,500 0.80 3,600 1,047 1,200 駐休士頓辦事處 休旅車 9 99.03 3500 3,000 0.80 2,400 1,571 1,600 駐休士頓辦事處 小客車 7 103.05 3500 3,600 0.80 2,880 786 1,200 行駛里程數逾12萬5千公里,擬於106年 駐休士頓辦事處 轎車 4 97.11 3500 2,900 0.80 2,320 1,571 1,200 汰換 駐休士頓辦事處 小客車 7 103.07 3500 2,800 0.80 2,240 786 1,200 使用年限滿10年且行駛里程數逾12萬5 駐休士頓辦事處 轎車 4 96.08 3500 3,000 0.80 2,400 1,571 2,000 千公里,擬於106年汰換 駐休士頓辦事處 轎車 4 98.04 3500 4,500 0.80 3,600 1,571 1,0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轎車 4 101.02 4600 7,500 0.80 6,000 1,047 2,0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轎車 4 98.07 3800 3,000 0.80 2,400 1,571 2,3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 5 103.04 3500 4,100 0.80 3,280 786 1,0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休旅車 6 100.04 3500 4,300 0.80 3,440 1,047 3,0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 7 103.05 2700 4,000 0.80 3,200 786 1,0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轎車 4 101.05 3600 3,100 0.80 2,480 1,047 2,0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休旅車 6 99.11 3500 3,000 0.80 2,400 1,571 2,0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轎車 6 104.05 3500 2,300 0.80 1,840 262 2,3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轎車 4 97.12 3500 2,500 0.80 2,000 1,571 2,8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休旅車 6 97.12 3500 3,000 0.80 2,400 1,571 2,0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廂型車 6 99.11 3500 3,200 0.80 2,560 1,571 2,2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轎車 4 101.05 3600 2,300 0.80 1,840 1,047 2,2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 5 103.04 3500 2,700 0.80 2,160 786 1,0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轎車 4 100.07 3500 2,500 0.80 2,000 1,047 1,8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轎車 4 100.03 2500 3,600 0.80 2,880 1,047 2,1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轎車 6 104.05 3500 3,000 0.80 2,400 262 1,8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 6 102.12 3500 2,200 0.80 1,760 786 1,000 駐紐約辦事處 轎車 4 99.05 4600 4,300 0.80 3,440 1,571 2,400 駐紐約辦事處 廂型車 5 101.05 3500 3,400 0.80 2,720 1,047 1,900 駐紐約辦事處 轎車 5 101.05 3500 2,500 0.80 2,000 1,047 2,000 駐紐約辦事處 休旅車 6 99.05 3500 2,900 0.80 2,320 1,571 2,000 駐紐約辦事處 轎車 4 95.07 3500 1,500 0.80 1,200 1,571 2,000 駐紐約辦事處 休旅車 4 96.1 3500 1,300 0.80 1,040 1,571 1,700 駐紐約辦事處 小客車 4 102.06 3500 3,000 0.80 2,400 786 1,600 駐紐約辦事處 轎車 4 97.12 3500 1,100 0.80 880 1,571 1,500 駐紐約辦事處 廂型車 6 97.12 3500 1,100 0.80 880 1,571 1,500 駐紐約辦事處 小客車 4 104.04 2500 1,100 0.80 880 262 1,200 駐紐約辦事處 轎車 4 104.07 2400 2,000 0.80 1,600 262 2,800 113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油料費 車輛 乘客人數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不含司機) 數量 單位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量(立方公分)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紐約辦事處 轎車 6 101.05 2354 2,200 0.80 1,760 1,047 3,300 駐紐約辦事處 休旅車 4 99.04 3500 2,500 0.80 2,000 1,571 1,700 駐紐約辦事處 廂型車 6 97.12 3500 2,800 0.80 2,240 1,571 1,500 駐舊金山辦事處 轎車 4 104.09 3498 3,800 0.80 3,040 262 1,900 駐舊金山辦事處 轎車 4 99.06 3500 3,000 0.80 2,400 1,571 1,800 駐舊金山辦事處 休旅車 8 99.05 3500 3,500 0.80 2,800 1,571 2,200 駐舊金山辦事處 休旅車 7 99.05 3500 3,200 0.80 2,560 1,571 2,200 行駛里程數逾12萬5千公里,擬於106年 駐舊金山辦事處 轎車 4 98.05 3500 2,500 0.80 2,000 1,571 1,800 汰換 駐舊金山辦事處 轎車 4 98.05 3498 2,000 0.80 1,600 1,571 1,900 駐舊金山辦事處 休旅車 5 96.09 3500 1,500 0.80 1,200 1,571 1,300 駐舊金山辦事處 轎車 4 99.05 2500 2,000 0.80 1,600 1,571 1,900 駐舊金山辦事處 小客車 6 101.04 3500 4,000 0.80 3,200 1,047 2,000 駐舊金山辦事處 小客車 4 102.07 3500 2,000 0.80 1,600 786 1,500 駐舊金山辦事處 小客車 4 102.09 3500 3,500 0.80 2,800 786 1,500 駐西雅圖辦事處 轎車 4 99.08 5300 3,500 0.80 2,800 1,571 2,000 駐西雅圖辦事處 小客車 7 102.08 3500 3,000 0.80 2,400 786 2,000 駐西雅圖辦事處 小客車 4 103.07 2500 2,200 0.80 1,760 786 1,200 駐波士頓辦事處 轎車 4 99.06 3500 1,700 0.80 1,360 1,571 2,300 駐波士頓辦事處 轎車 4 104.07 2400 1,500 0.80 1,200 262 1,600 行駛里程數逾12萬5千公里,擬於106年 駐波士頓辦事處 轎車 4 97.08 3500 2,500 0.80 2,000 1,571 1,900 汰換 駐波士頓辦事處 廂型車 4 99.12 3500 1,500 0.80 1,200 1,571 1,600 駐波士頓辦事處 轎車 4 98.06 3500 2,000 0.80 1,600 1,571 2,400 駐波士頓辦事處 轎車 4 96.1 3500 2,000 0.80 1,600 1,571 1,700 駐堪薩斯辦事處 轎車 4 99.05 3500 2,200 0.80 1,760 1,571 1,300 駐堪薩斯辦事處 轎車 4 96.11 2400 1,500 0.80 1,200 1,571 1,000 駐堪薩斯辦事處 轎車 7 97.06 3500 1,300 0.80 1,040 1,571 1,000 駐邁阿密辦事處 轎車 4 97.12 3500 2,300 0.80 1,840 1,571 2,000 駐邁阿密辦事處 廂型車 6 104.08 3471 3,200 0.80 2,560 262 2,000 駐邁阿密辦事處 轎車 4 99.08 3500 2,500 0.80 2,000 1,571 2,000 駐邁阿密辦事處 轎車 4 97.07 3500 2,000 0.80 1,600 1,571 2,000 駐多倫多辦事處 轎車 4 98.12 3456 1,700 1.05 1,785 1,571 2,800 駐多倫多辦事處 休旅車 6 99.09 3300 1,500 1.05 1,575 1,571 2,400 駐多倫多辦事處 小客車 6 102.07 3500 2,000 1.05 2,100 786 1,700 駐多倫多辦事處 休旅車 6 97.11 3300 2,000 1.05 2,100 1,571 2,000 駐多倫多辦事處 小客車 4 103.06 3500 2,300 1.05 2,415 786 1,600 駐溫哥華辦事處 轎車 4 96.07 3500 2,000 1.05 2,100 1,571 3,000 使用年限滿10年,擬於106年汰換 駐溫哥華辦事處 廂型車 7 101.07 3500 1,500 1.05 1,575 1,047 1,800 駐溫哥華辦事處 轎車 4 99.04 2500 1,100 1.05 1,155 1,571 2,000 駐溫哥華辦事處 轎車 4 95.06 3500 1,800 1.05 1,890 1,571 2,600 駐溫哥華辦事處 轎車 4 97.06 2400 1,300 1.05 1,365 1,571 1,800 駐溫哥華辦事處 休旅車 4 95.06 2400 2,000 1.05 2,100 1,571 1,800 駐關島辦事處 轎車 4 97.07 3000 1,300 0.80 1,040 1,571 1,300 駐加拿大代表處 轎車 4 99.01 4600 3,000 1.05 3,150 1,571 1,600 駐加拿大代表處 小客車 6 103.01 3500 2,400 1.05 2,520 786 1,600 駐加拿大代表處 轎車 4 97.04 2354 1,800 1.05 1,890 1,571 1,300 114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油料費 車輛 乘客人數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不含司機) 數量 單位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量(立方公分)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加拿大代表處 轎車 4 94.11 3000 2,000 1.05 2,100 1,571 1,300 駐加拿大代表處 轎車 4 99.11 2354 1,500 1.05 1,575 1,571 1,900 駐加拿大代表處 轎車 4 99.11 2354 1,400 1.05 1,470 1,571 1,400 駐加拿大代表處 轎車 4 97.04 2354 1,700 1.05 1,785 1,571 1,200 駐加拿大代表處 轎車 4 94.07 2500 1,400 1.05 1,470 1,571 1,100 駐多明尼加大使館 小客車 4 101.09 4200 2,300 1.69 3,887 1,047 1,500 駐多明尼加大使館 休旅車 5 99.01 4000 2,900 1.69 4,901 1,571 900 駐多明尼加大使館 小客車 4 102.07 2500 2,300 1.69 3,887 786 900 駐多明尼加大使館 小客車 7 103.08 2500 1,700 1.69 2,873 786 900 駐多明尼加大使館 吉普車 4 104.07 2000 1,700 1.69 2,873 262 800 駐多明尼加大使館 客貨車 4 100.1 2500 1,500 1.69 2,535 1,047 900 移撥車使用至報廢為止 駐多明尼加大使館 機車 95.09 100 300 1.69 507 53 150 使用年限滿6年,擬於106年汰換 駐薩爾瓦多大使館 轎車 4 104.04 2000 2,500 0.84 2,100 262 1,200 駐薩爾瓦多大使館 小客車 6 103.1 3500 3,300 0.84 2,772 786 1,200 駐薩爾瓦多大使館 休旅車 4 104.04 2500 2,300 0.84 1,932 262 800 駐薩爾瓦多大使館 休旅車 4 99.04 2000 2,800 0.84 2,352 1,571 1,200 駐薩爾瓦多大使館 機車 1 98.07 125 800 0.84 672 53 150 駐瓜地馬拉大使館 小客車 4 103.05 2993 2,000 1.10 2,200 786 2,200 駐瓜地馬拉大使館 轎車 7 100.08 3500 2,700 1.10 2,970 1,047 1,400 駐瓜地馬拉大使館 休旅車 4 104.08 2400 2,000 1.10 2,200 262 1,200 駐瓜地馬拉大使館 休旅車 6 104.08 2400 1,700 1.10 1,870 262 1,000 駐瓜地馬拉大使館 休旅車 4 104.08 2400 2,000 1.10 2,200 262 1,000 駐海地大使館 休旅車 4 95.06 2800 1,100 1.00 1,100 1,571 1,100 駐海地大使館 休旅車 4 96.07 2400 1,200 1.00 1,200 1,571 2,000 使用年限滿10年,擬於106年汰換 駐海地大使館 休旅車 4 99.04 4700 1,700 1.00 1,700 1,571 2,500 駐宏都拉斯大使館 轎車 4 95.09 4300 1,700 1.00 1,700 1,571 700 駐宏都拉斯大使館 休旅車 6 99.1 4000 1,900 1.00 1,900 1,571 600 駐宏都拉斯大使館 休旅車 4 95.1 3000 2,000 1.00 2,000 1,571 600 駐宏都拉斯大使館 轎車 4 97.1 2400 1,700 1.00 1,700 1,571 700 駐宏都拉斯大使館 轎車 4 104.06 2200 1,700 1.00 1,700 262 500 駐宏都拉斯大使館 機車 101.09 125 500 1.00 500 53 100 駐尼加拉瓜大使館 小客車 4 101.06 3498 1,900 0.98 1,862 1,047 1,100 駐尼加拉瓜大使館 休旅車 4 96.11 2835 1,300 0.98 1,274 1,571 600 使用年限滿10年,擬於106年汰換 駐尼加拉瓜大使館 休旅車 4 98.07 2500 1,300 0.98 1,274 1,571 700 駐尼加拉瓜大使館 休旅車 4 97.05 3700 1,700 0.98 1,666 1,571 700 駐尼加拉瓜大使館 機車 1 100.05 125 350 0.98 343 53 100 駐尼加拉瓜大使館 機車 103.04 125 350 0.98 343 53 100 駐尼加拉瓜大使館 機車 103.04 125 350 0.98 343 53 100 駐巴拿馬大使館 轎車 4 99.07 2800 1,500 0.84 1,260 1,571 1,000 駐巴拿馬大使館 轎車 4 99.12 2400 2,000 0.84 1,680 1,571 800 駐巴拿馬大使館 休旅車 4 96.11 2400 1,100 0.84 924 1,571 800 使用年限滿10年,擬於106年汰換 駐巴拿馬大使館 休旅車 4 97.06 2700 2,000 0.84 1,680 1,571 800 駐巴拿馬大使館 休旅車 4 101.07 2400 2,200 0.84 1,848 1,047 800 駐巴拿馬大使館 休旅車 7 100.06 3500 1,200 0.84 1,008 1,047 1,000 行駛里程數逾12萬5千公里,擬於106年 駐巴拉圭大使館 轎車 4 97.1 2987 2,300 1.40 3,220 1,571 1,200 汰換 115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油料費 車輛 乘客人數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不含司機) 數量 單位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量(立方公分)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巴拉圭大使館 休旅車 4 98.04 2500 1,100 1.40 1,540 1,571 700 駐巴拉圭大使館 轎車 4 98.04 2435 2,800 1.40 3,920 1,571 900 駐巴拉圭大使館 小客車 4 102.11 2494 1,500 1.40 2,100 786 1,000 駐巴拉圭大使館 休旅車 4 99.11 2500 1,300 1.40 1,820 1,571 800 駐巴拉圭大使館 休旅車 4 97.06 2360 800 1.40 1,120 1,571 800 駐巴拉圭大使館 貨卡車 4 101.07 2494 1,500 1.40 2,100 1,047 900 駐聖文森大使館 轎車 4 104.03 3500 1,200 1.10 1,320 262 1,000 駐聖文森大使館 休旅車 4 97.04 2360 700 1.10 770 1,571 900 駐聖文森大使館 轎車 4 92.06 2351 1,300 1.10 1,430 1,571 800 使用年限滿10年,擬於106年汰換 駐厄瓜多代表處 轎車 4 98.09 3498 900 0.52 468 1,571 2,700 駐厄瓜多代表處 休旅車 4 97.07 2362 1,700 0.52 884 1,571 1,200 使用年限滿10年且行駛里程數逾12萬5 駐秘魯代表處 轎車 4 95.11 2800 2,000 1.60 3,200 1,571 1,400 千公里,擬於106年汰換 駐秘魯代表處 轎車 4 96.1 2400 1,100 1.60 1,760 1,571 900 駐秘魯代表處 轎車 4 98.05 2354 1,200 1.60 1,920 1,571 900 駐哥倫比亞代表處 休旅車 6 94.05 4601 1,700 0.95 1,615 1,571 1,800 駐哥倫比亞代表處 轎車 4 96.09 3000 1,500 0.95 1,425 1,571 1,600 使用年限滿10年,擬於106年汰換 駐哥倫比亞代表處 轎車 4 96.09 2000 1,100 0.95 1,045 1,571 1,600 駐阿根廷代表處 轎車 4 95.12 3500 1,500 1.55 2,325 1,571 2,800 使用年限滿10年,擬於106年汰換 駐阿根廷代表處 休旅車 4 94.09 2000 1,300 1.55 2,015 1,571 1,700 使用年限滿10年,擬於106年汰換 駐阿根廷代表處 轎車 4 95.11 2400 1,300 1.55 2,015 1,571 2,000 駐阿根廷代表處 轎車 4 98.06 2000 1,000 1.55 1,550 1,571 1,600 駐巴西代表處 轎車 4 96.12 1800 2,700 1.38 3,726 1,571 1,900 駐巴西代表處 小客車 4 101.1 2000 1,300 1.38 1,794 1,047 1,800 駐巴西代表處 轎車 4 96.12 2400 500 1.38 690 1,571 2,000 駐巴西代表處 轎車 4 100.06 1600 1,200 1.38 1,656 1,047 1,400 駐智利代表處 休旅車 6 96.08 3300 1,300 1.23 1,599 1,571 1,700 駐智利代表處 轎車 4 101.1 2500 1,300 1.23 1,599 1,047 1,800 駐智利代表處 轎車 4 100.03 2000 1,700 1.23 2,091 1,047 2,200 駐智利代表處 休旅車 4 100.05 2500 1,100 1.23 1,353 1,047 2,000 駐聖露西亞大使館 轎車 4 96.08 2500 1,700 1.16 1,972 1,571 1,900 使用年限滿10年,擬於106年汰換 駐聖露西亞大使館 轎車 4 96.09 2000 2,500 1.16 2,900 1,571 1,500 使用年限滿10年,擬於106年汰換 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大使館 轎車 4 95.11 4300 1,100 1.12 1,232 1,571 1,700 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大使館 轎車 4 97.09 2700 1,100 1.12 1,232 1,571 1,000 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大使館 機車 1 100.12 50 300 1.12 336 53 100 駐東方市總領事館 小客車 4 101.08 2200 1,800 1.19 2,142 1,047 1,700 駐東方市總領事館 機車 1 104.04 125 600 1.19 714 53 100 駐貝里斯大使館 轎車 4 97.12 3500 1,800 0.90 1,620 1,571 1,300 駐貝里斯大使館 休旅車 4 104.01 3500 2,200 0.90 1,980 262 800 駐聖保羅辦事處 轎車 4 95.09 3500 1,300 1.38 1,794 1,571 2,200 駐聖保羅辦事處 小客車 4 103.05 1800 800 1.38 1,104 786 1,300 駐墨西哥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05 1991 1,100 0.95 1,045 786 1,300 駐墨西哥代表處 休旅車 6 97.11 2400 1,500 0.95 1,425 1,571 1,600 駐墨西哥代表處 轎車 4 98.05 2400 2,100 0.95 1,995 1,571 1,600 行駛里程數逾12萬5千公里,擬於106年 駐墨西哥代表處 轎車 4 98.05 2300 1,700 0.95 1,615 1,571 1,600 汰換 駐汕埠總領事館 轎車 4 100.01 2000 2,100 1.00 2,100 1,047 1,500 駐汕埠總領事館 機車 1 102.11 125 500 1.00 500 53 100 合 計 919,800 957,295 606,021 777,950 116 外交部 預算員額: 職員 736人 工友 36人 駐警 23人 聘用 67人 合計942人 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國內部 技工 11人 約僱 35人 駕駛 34人 中華民國106年度 自有 無償借用 區分 單位 年需 單位 年需 面積 帳面價值 面積 數 修繕費 數 修繕費 一、辦公房屋 3 27,351.26 252,942 6,720 1 1,629.76 二、機關宿舍 361 43,229.19 761,123 3,800 首長宿舍 5 979.01 10,198 1,012 單房間職務宿舍 多房間職務宿舍 356 42,250.18 750,925 2,617 三、其他 3 24,887.21 1,009,838 4,278 備 註: 1.「自有」-「其他」係指檔案庫、天母使領特區及臺銀移撥臺灣民主基金會會所用地。 2.「無償借用」係指本部國際傳播司使用行政院辦公室。 3.「有償租用或借用」-「辦公房屋」係指桃園國際機場第一及第二接待室、光華雜誌社庫房。 4.「有償租用或借用」-「其他」係指本部檔案處理室、檔案庫及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 表 (國內部分) 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年需 年需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面積 押金 租金 修繕費 修繕費 3 660.90 6,533 29,641.92 6,533 6,720 43,229.19 3,629 979.01 1,012 42,250.18 2,617 3 3,131.61 1,134 6,800 220 28,018.82 1,134 6,800 4,498 預算員額: 職員1,137人 駕駛 0人 外交部 警察 0人 工友 0人 法警 0人 聘用 48人 合計1,896人 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國外部分) 駐警 0人 約僱 0人 技工 0人 駐外雇員711人 中華民國 106年度 自有 無償借用 區分 年需修 年需修 單位數 面積 帳面價值 單位數 面積 繕費 繕費 一、辦公房屋 27 59,953.64 5,399,782 23,400 0 0 0 駐外使領單位 17 41,616.83 4,709,858 23,400 0 0 0 駐外經濟單位 0 0.00 0 0 0 0 0 駐外教育單位 0 0.00 0 0 0 0 0 駐外觀光單位 0 0.00 0 0 0 0 0 駐外僑務單位 10 18,336.81 689,924 0 0 0 0 駐外科技單位 0 0.00 0 0 0 0 0 駐外文化中心 0 0.00 0 0 0 0 0 駐外漁業單位 0 0.00 0 0 0 0 0 二、機關宿舍--職務宿舍(含眷宿舍) 34 24,448.49 1,178,894 17,647 0 0 0 駐外使領單位_首長宿舍 33 20,483.49 1,174,837 17,647 0 0 0 駐外經濟單位 1 3,965.00 4,057 0 0 0 0 駐外教育單位 0 0.00 0 0 0 0 0 駐外僑務單位 0 0.00 0 0 0 0 0 駐外科技單位 0 0.00 0 0 0 0 0 三、其他 0 0.00 0 0 0 0 0 備註:駐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依國有財產法第14條規定由本部主管。 120 明細表 (國外部分)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年需修 年需修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面積 押金 年需租金 繕費 繕費 126 80,666.10 89,725 888,363 2,629 140,619.74 89,725 888,363 26,029 122 79,665.10 88,305 861,155 2,629 121,281.93 88,305 861,155 26,029 1 100.00 154 530 0 100.00 154 53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0 0.00 0 0 0 18,336.81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1 801.00 1,266 26,090 0 801.00 1,266 26,090 0 2 100.00 0 588 0 100.00 0 588 0 83 36,001.15 15,567 185,779 182 60,449.64 15,567 185,779 17,829 83 36,001.15 15,567 185,779 182 56,484.64 15,567 185,779 17,829 0 0.00 0 0 0 3,965.00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121 外交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64,980 1.對團體之捐助 64,980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4,980 (1)3911010100 - 一般行政 [1]補助外交部公務人員協會 03 106-106 外交部公務人員 協助該會辦理公務人員協會 - 協會 法第8條鎖定事項。 (2)3911011020 - 外交業務管理 [1]協助經貿、學術及非政府 01 106-106 民間團體 協助民間團體於國內辦理經 - 組織事務交流活動 貿、學術及非政府組織事務 交流活動。 (3)3911011400 - 國際會議及交流 [1]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3 106-106 民間社團及有關 協助民間社團及有關人士參 - 人士 加或舉辦各項國際交流活動 。 (4)3911011400 64,980 國際會議及交流 [1]參與國際組織活動 01 106-106 民間社團及有關 協助民間社團及有關人士參 - 人士 加或舉辦各類國際組織會議 活動。 [2]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2 106-106 民間社團及有關 協助民間社團及有關人士參 - 人士 加或舉辦各項國際交流活動 。 [3]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3 106-106 中華民國國際經 補助該協會年度經費,主要 10,488 濟合作協會 從事國民外交,辦理國際性 活動經費。 [4]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4 106-106 世界自由民主聯 補助世盟年度經費。 9,723 盟中華民國總會 [5]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5 106-106 亞洲太平洋自由 補助亞盟年度經費。 2,400 民主聯盟秘書處 [6]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6 106-106 亞太商工總會秘 補助該會年度經費。 4,157 書處 [7]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7 106-106 中琉文化經濟協 補助該協會辦理與琉球各界 - 會 互訪交流、推動經貿、文化 及農漁業合作等各項活動。 [8]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8 106-106 中華臺北亞太經 對APEC各項議題進行研究, 7,953 濟合作研究中心 推動文宣、建教及訓練等工 作。 1 部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8,364,487 213,617 - 375 8,643,459 295,280 5,770 - 375 366,405 295,280 5,770 - 375 366,405 7 - - - 7 7 - - - 7 1,825 - - - 1,825 1,825 - - - 1,825 2,161 - - - 2,161 2,161 - - - 2,161 264,884 5,770 - 375 336,009 29,520 - - - 29,520 57,588 - - - 57,588 11,003 - - 72 21,563 11,724 - - 42 21,489 785 770 - - 3,955 5,741 - - - 9,898 1,862 - - - 1,862 8,302 - - - 16,255 2 外交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9]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9 106-106 太平洋經濟合作 參與PECC各項會議及活動。 7,659 理事會中華民國 委員會 [10]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10 106-106 臺灣民主基金會 補助「臺灣民主基金會」暨 22,600 捐助目標基金。 [11]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11 106-106 中德文化經濟協 補助該協會辦理我與德、奧 - 會 等德語系國家之交流活動經 費。 [12]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12 106-106 中國回教協會 協助該會推動我國與回教國 - 家之關係,並彰顯我政府對 回教之重視。 [13]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13 106-106 中阿文經協會 辦理活動增進我國民間團體 - 與中東回教之接觸與互動。 [14]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14 106-106 民間企業 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 - 之僱用當地員工薪資、廠房 設備租金、融資利息及參加 考察團機票款補助等費用。 (5)3911011500 - 國際合作 [1]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1 106-106 民間團體 補助國內訓練機構辦理友邦 - 人員專業訓練及與非政府組 織共同推動國際合作計畫。 (6)3911016100 - 國際關懷與救助 [1]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 01 106-106 民間團體 協助民間組織、慈善團體參 - 與國際救援。 2.對個人之捐助 -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 (1)3911011020 - 外交業務管理 [1]外交獎學金 01 106-106 學生 鼓勵對外交事務有興趣之青 - 年學子,投入外交工作行列 。 0475 獎勵及慰問 - (1)391101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 01 106-106 退休人員 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 -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 (1)3911010100 - 一般行政 3 部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7,972 - - - 15,631 114,639 5,000 - 261 142,500 133 - - - 133 323 - - - 323 703 - - - 703 14,589 - - - 14,589 21,192 - - - 21,192 21,192 - - - 21,192 5,211 - - - 5,211 5,211 - - - 5,211 2,828 1,768 - - 4,596 - 850 - - 850 - 850 - - 850 - 850 - - 850 - 498 - - 498 - 498 - - 498 - 498 - - 498 2,828 420 - - 3,248 - 420 - - 420 4 外交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1]協助因公傷殘公務人員遺 02 106-106 因公傷殘公務人 對因公傷殘公務人員遺眷予 - 眷 員遺眷 以協助。 (2)3911016100 - 國際關懷與救助 [1]旅外國人急難救助 03 106-106 旅外國人 對旅外國人遭遇緊急困難時 - 給予必要之協助。 3.對國外之捐助 - 0436 對外之捐助 - (1)3911011300 - 駐外機構業務 [1]協助駐地官員、僑團等辦 01 106-106 駐地官員、媒體 協助駐地官員、媒體、智庫 - 理各項活動經費 、智庫、學者、 、學者、僑團等辦理各項活 僑團 動經費 (2)3911011400 - 國際會議及交流 [1]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1 106-106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亞太地區友我國家及團 - 體參與或舉辦各種國際交流 活動。 [2]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2 106-106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亞西及非洲地區友我國 - 家及團體參與或舉辦各項國 際交流活動。 [3]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3 106-106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歐洲地區友我國家及團 - 體參與或舉辦各種國際交流 活動。 [4]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4 106-106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北美地區友我國家及團 - 體參與或舉辦各種國際交流 活動。 [5]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5 106-106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 - 區友我國家及團體參與或舉 辦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6]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6 106-106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國際非政府組織參與或 - 舉辦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7]參與國際組織活動 07 106-106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國際組織辦理各項計畫 - 。 (3)3911011500 - 國際合作 [1]駐外技術服務 01 106-106 外國政府 辦理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 - 區駐外技術服務及資訊通信 專案合作計畫。 [2]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2 106-106 外國政府 協助亞太友邦各項經建、社 - 5 部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420 - - 420 2,828 - - - 2,828 2,828 - - - 2,828 8,066,379 206,079 - - 8,272,458 8,066,379 206,079 - - 8,272,458 - 59,973 - - 59,973 - 59,973 - - 59,973 161,585 20,106 - - 181,691 4,900 - - - 4,900 10,400 - - - 10,400 27,822 - - - 27,822 107,263 - - - 107,263 1,200 - - - 1,200 10,000 - - - 10,000 - 20,106 - - 20,106 7,787,683 126,000 - - 7,913,683 110,043 - - - 110,043 1,911,396 - - - 1,911,396 6 外交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會發展計畫經費。 [3]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3 106-106 外國政府 辦理亞西地區雙邊及多邊合 - 作計畫、專業技術訓練及檢 驗技術合作案;協助非洲友 邦國家經建社會發展,進行 有關農業技術、醫療衛生或 永續發展等合作計畫等經費 。 [4]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4 106-106 外國政府 協助中東歐各國社區發展及 - 民生建設等計畫;與教廷及 歐盟合作計畫等經費。 [5]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5 106-106 外國政府 參與「艾森豪總統紀念堂」 - 籌建計畫。 [6]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6 106-106 外國政府 協助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 - 區各友邦國家基礎民生建設 、電力及其他經建合作計畫 等經費。 [7]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7 106-106 外國政府及團體 參加或挹注國際組織基金及 - 參與國際組織多邊合作計畫 或活動經費。 [8]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8 106-106 外籍學生(人) 為促進交流,提供外籍學生 - (人)來臺就讀或從事研究, 設置「臺灣獎學金」及「臺 灣獎助金」培育友我人才。 (4)3911016100 - 國際關懷與救助 [1]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 01 106-106 外國政府及團體 對亞太地區重大災變之救助 - 。 [2]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 02 106-106 外國政府及團體 對亞西及非洲地區重大災變 - 之救助。 [3]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 04 106-106 外國政府及團體 對歐洲地區重大災變之救助 - 。 [4]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 05 106-106 外國政府及團體 對北美地區重大災變之救助 - 。 [5]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 06 106-106 外國政府及團體 對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 重大災變之救助。 [6]參與國際組織之關懷救助 07 106-106 外國團體 參與國際組織發起之國際關 - 及重建 懷與救助活動。 [7]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之關 08 106-106 外國團體 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發起之 - 懷救助及重建 國際關懷與救助活動。 7 部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1,640,805 - - - 1,640,805 10,800 - - - 10,800 13,000 - - - 13,000 3,636,674 - - - 3,636,674 77,920 126,000 - - 203,920 387,045 - - - 387,045 117,111 - - - 117,111 12,000 - - - 12,000 36,870 - - - 36,870 5,500 - - - 5,500 2,700 - - - 2,700 55,494 - - - 55,494 3,447 - - - 3,447 1,100 - - - 1,100 8 外交部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16 6,647 37,369 17 8,848 40,869 考 察 2 22 388 2 22 388 視 察 10 665 10,237 11 687 11,237 訪 問 3 32 484 3 55 484 開 會 - - - - - - 談 判 - - - - - - 進 修 1 5,928 26,260 1 8,084 28,760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1 外交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考察 年均行 務管理有 01 隨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德國、奧 德國青年 建立臺德互訪交流管道並 106.01-106.12 13 1 進對我 與德國青年公務聯盟交流 地利 公務聯盟 提升兩國合作關係。 解並提 94 年均行 務管理有 02 隨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中南美地 中美洲人 增進我對中美洲邦交國政 106.01-106.12 9 1 進對我 與中美洲友邦互訪交流94 區 事行政機 治體制及行政實務之瞭解 解並提 關 ,提升彼此政府效能、建 立互訪機制。 二.視察 務管理 無 03 赴駐外館處督考境外財產 歐洲地區 駐外館處 配合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赴 106.01-106.12 10 1 管理業務94 駐外館處訪察境外國有財 產及實地督導。 作業辦 務管理無 04 赴駐外館處督導館舍購置 亞太及北 駐外館處 派員視察新購館舍及工程 106.01-106.12 4 10 。 業務94 美地區 施工查核相關事宜。 務管理 無 05 外館人事業務督導及駐地 非洲地區 駐外館處 為辦理駐外館處分級、地 106.01-106.12 12 2 工作生活考察94 域加給、房租補助及駐外 機構統一指揮等業務需要 ,訪查各館處,以期更深 入瞭解其運作及駐地生活 情形。 務管理 無 06 駐外館處政風業務查察及 亞太及歐 駐外館處 赴駐外館處實施館官舍反 106.01-106.12 21 4 密碼督考業務94 洲地區 竊聽檢測、疑涉洩密或貪 瀆案件查察、政風業務暨 法令宣導、密碼督考業務 。 務管理 無 07 海外電務視導、新型保密 亞太、亞 駐外館處 執行任務包括:1.新型保 106.01-106.12 13 8 通訊裝備建置後續更新維 西、非洲 密通訊裝備建置後續更新 運作業、保密電話增建架 、歐洲、 及維運作業;2.外館電務 裝作業、及保密通訊裝備 北美及中 密碼作業實地督考、密件 故障排除 (分6批次辦理, 南美地區 運補收繳、保密通訊裝備 每次1-2人)94 維保及保密(防)座談宣導 ;3.保密電話增建架裝案 ;4.保密通訊裝備故障排 除等。 務管理 無 08 駐外機構會計事務處理94 亞太地區 駐外館處 鑑於駐外機構人員調動頻 106.01-106.12 7 6 繁且會計人員多由外領人 員兼任,為加強兼辦會計 人員之會計觀念、熟悉相 1 部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德互訪交流管道並 德國青年 德國、奧 人事行政總處與德 82 112 6 200 外交業務管理 有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每年均行 國合作關係。 公務聯盟 地利 聯盟交流94 文本部派員隨團,以增進對我 駐外館處人事運作之暸解並提 升我與友邦交流合作。 中南美地 人事行政總處與中 對中美洲邦交國政 中美洲人 135 50 3 188 外交業務管理 有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每年均行 及行政實務之瞭解 區 訪交流94 事行政機 文本部派員隨團,以增進對我 彼此政府效能、建 關 駐外館處人事運作之暸解並提 機制。 升我與友邦交流合作。 督考境外財產管理 歐洲地區 駐外館處 政部國有財產署赴 165 66 8 239 外交業務管理 無 處訪察境外國有財 地督導。 督導館舍購置業務 1,157 察新購館舍及工程 亞太及北 駐外館處 256 28 1,441 外交業務管理 無 依「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 核相關事宜。 美地區 法」規定辦理工程查核。 務督導及駐地工作 駐外館處分級、地 非洲地區 駐外館處 251 167 16 434 外交業務管理 無 、房租補助及駐外 一指揮等業務需要 各館處,以期更深 其運作及駐地生活 亞太及歐 風業務查察及密碼 駐外館處 館處實施館官舍反 126 591 79 796 外交業務管理 無 洲地區 測、疑涉洩密或貪 查察、政風業務暨 導、密碼督考業務 亞太、亞 駐外館處 導、新型保密通訊 務包括:1.新型保 962 641 62 1,665 外交業務管理 無 西、非洲 續更新維運作業、 裝備建置後續更新 、歐洲、 建架裝作業、及保 作業;2.外館電務 北美及中 故障排除 (分6批次 業實地督考、密件 南美地區 1-2人)94 繳、保密通訊裝備 保密(防)座談宣導 密電話增建架裝案 密通訊裝備故障排 外機構人員調動頻 亞太地區 駐外館處 計事務處理94 91 243 31 365 外交業務管理 無 計人員多由外領人 ,為加強兼辦會計 會計觀念、熟悉相 2 外交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關規定及瞭解新版駐外機 構會計系統之操作,擬分 區辦理會計講習,以實地 瞭解、督導及協助駐外機 構帳務處理。 務管理無 派員隨 09 隨同審計部查核駐外館處 亞西地區 駐外館處 隨同審計部查核駐外館處 106.01-106.12 20 1 處財務 財務收支處理情形94 財務收支處理情形。 務管理 無 10 資安稽核、督導與資安設 亞太、亞 駐外館處 配合國家安全局,派員赴 106.01-106.12 27 11 備建置及資訊技術協助94 西、非洲 我駐外館處執行資通安全 、歐洲、 之查核、督導及網路系統 北美及中 建置,及協助駐外館處建 南美地區 置資安防護體系並提供技 術協助。 務管理 無 11 涉外法律案件處理84 亞太地區 駐外館處 派員赴駐外館處協助及宣 106.01-106.12 4 1 導有關訴訟或其他文書之 送達處理流程、旅外國人 申請喪失國籍之辦理程序 (層轉業務)、訴願案件 之處理流程(含爭議個案 之意見交換)、司法互助 案之探討及說明駐外館處 受法院或其他行政機關囑 託於駐地調查證據之處理 方式。 務管理 無 12 外館稽察94 亞西及中 駐外館處 派員赴駐外館處實地稽查 106.01-106.12 8 5 南美地區 ,瞭解駐館的政策執行、 資源管理、行政管理及僑 務管理等,確實掌握並協 助解決駐館實際問題。 三.訪問 務管理 無 13 採訪91 澳洲 我國駐地 採訪我與澳洲雙邊經貿關 106.01-106.12 8 1 機構及當 係之發展。 地臺商、 政府官員 、經貿組 織 務管理 無 14 採訪91 波蘭、捷 我國駐地 採訪我與波蘭、捷克雙邊 106.01-106.12 10 1 克 機構及當 經貿關係之發展。 地臺商、 3 部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及瞭解新版駐外機 系統之操作,擬分 會計講習,以實地 督導及協助駐外機 處理。 計部查核駐外館處 查核駐外館處財務 亞西地區 駐外館處 110 173 13 296 外交業務管理 無 審計部每年均行文本部派員隨 支處理情形。 形94 同,以協助查核駐外館處財務 收支情形。 督導與資安設備建 1,580 家安全局,派員赴 亞太、亞 駐外館處 2,176 183 3,939 外交業務管理 無 術協助94 館處執行資通安全 西、非洲 、督導及網路系統 、歐洲、 及協助駐外館處建 北美及中 防護體系並提供技 南美地區 。 亞太地區 駐外館處 件處理84 駐外館處協助及宣 40 21 1 62 外交業務管理 無 訴訟或其他文書之 理流程、旅外國人 失國籍之辦理程序 業務)、訴願案件 流程(含爭議個案 交換)、司法互助 討及說明駐外館處 或其他行政機關囑 地調查證據之處理 亞西及中 駐外館處 駐外館處實地稽查 657 231 112 1,000 外交業務管理 無 南美地區 駐館的政策執行、 理、行政管理及僑 等,確實掌握並協 駐館實際問題。 與澳洲雙邊經貿關 我國駐地 澳洲 40 59 1 100 外交業務管理 無 展。 機構及當 地臺商、 政府官員 、經貿組 織 與波蘭、捷克雙邊 波蘭、捷 我國駐地 39 75 1 115 外交業務管理 無 係之發展。 克 機構及當 地臺商、 4 外交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政府官員 、經貿組 織 務管理 無 15 採訪91 北美地區 駐外館處 執行光華雜誌年度國外刊 106.01-106.12 7 2 、臺商 物採訪計畫。 5 部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政府官員 、經貿組 織 華雜誌年度國外刊 駐外館處 北美地區 149 119 1 269 外交業務管理 無 計畫。 、臺商 6 外交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一、進修 01 進修-91 國外著名大 專業進修、語文訓練或專業實習 106.01-106.12 114 52 學、訓練機 構或國際組 織 1 部 -進修、研究、實習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10,798 2,083 13,379 26,260 外交業務管理 104 2 外交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13,152,428 - - 8,753,434 21,905,862 01 一般公共事務 13,152,428 - - 8,753,434 21,905,862 1 部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388,916 - - - 375 389,291 22,295,153 一般公共事務 388,916 - - - 375 389,291 22,295,153 2 外交部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04及以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駐洛杉磯辦事處 105-107 8.49 - 0.01 1.89 6.59 1.為推動駐外機構購 館舍購置計畫 建館官舍計畫,「 外交部購建駐外單 位館、宿舍分級表 」奉行政院102年1 0月28日院臺外字 第1020064957號函 同意備查,優先購 建(置)館處包括 駐芝加哥辦事處、 駐泰國代表處、駐 歐盟兼駐比利時代 表處等12個館處, 將視駐外機構客觀 因素、計畫實際執 行情形及可用資源 概況等分年辦理。 2.駐洛杉磯辦事處館 舍購置計畫,奉行 政院105年6月3日 院臺外字第105002 5221號函核定,總 經費849,446千元 ,分年辦理,105 年度已編列先期規 劃費1,000千元; 本年度續編189,40 0千元。 1 外交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31,078 合計 415,493 522,347 1,410 1.3911010100 1,175 235 一般行政 1,410 (1)故宮協助掃描本部寄存 106-106 委請故宮將本部寄存之民國百年來條 1,175 235 之民國條約協定 約協定掃瞄上網,供各界閱覽。 15,173 2.3911011000 5,149 9,859 外交業務 15,173 3911011020 5,149 9,859 外交業務管理 1,880 (1)研析當前重要外交議題 106-106 針對外交施政重要議題,委託進行深 376 1,504 及委託辦理相關活動 度研究,或協助推展相關活動。 671 (2)研究國際法等相關議題 106-106 委託研究國際法等相關議題,建立國 335 336 之最新發展 際法及國內法學者專家之專業諮詢管 道,並依本部需求撰擬專業研究報告 ,以為決策之參考。 8,840 (3)推動我與東協多邊關係 106-106 委請學者專家前往東協各國智庫訪問 2,914 5,926 研究計畫 ,在我國及東南亞辦理策略性協商會 議,進行東協專案研究計畫。 1,327 (4)推動參與政府間國際組 106-106 委外辦理我推動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 1,062 159 織研究案 之研究工作。 1,045 (5)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 106-106 委託我國內外學術機構或NGO團體以 261 731 會議活動案 「我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國際活動 」之相關專題進行專案研究。 1,034 (6)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 106-106 委外辦理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 - 1,034 隊選拔活動 拔活動,內容包含設計網站、聘任宣 傳代言人及主持人、籌辦記者會、舉 辦初決賽、製作剪輯比賽實況母帶及 安排影片播放事宜等。 376 (7)民意調查 106-106 委請民意調查機構進行公眾意見調查 201 169 。 75,341 3.3911011400 5,245 68,653 國際會議及交流 940 (1)委託辦理有關UNFCCC業 106-106 委託辦理有關UNFCCC業務相關議題。 451 329 務相關議題 940 (2)辦理臺灣-東協對話論 106-106 委託辦理臺灣-東協對話論壇。 - 940 壇 1 部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53,911 39,327 - 合計 1,031,078 - - - 1.3911010100 1,410 一般行政 年來條 - - - (1)故宮協助掃描本部寄存 1,410 。 之民國條約協定 165 - - 2.3911011000 15,173 外交業務 165 - - 外交業務管理 15,173 進行深 - - - (1)研析當前重要外交議題 1,880 。 及委託辦理相關活動 建立國 - - - (2)研究國際法等相關議題 671 諮詢管 之最新發展 究報告 庫訪問 - - - (3)推動我與東協多邊關係 8,840 協商會 研究計畫 際組織 106 - - (4)推動參與政府間國際組 1,327 織研究案 團體以 53 - - (5)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 1,045 際活動 會議活動案 籽隊選 - - - (6)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 1,034 聘任宣 隊選拔活動 會、舉 母帶及 見調查 6 - - (7)民意調查 376 1,443 - - 3.3911011400 75,341 國際會議及交流 議題。 160 - - (1)委託辦理有關UNFCCC業 940 務相關議題 。 - - - (2)辦理臺灣-東協對話論 940 壇 2 外交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63,920 (3)舉辦或參加國際商展 106-106 委託專業展覽機構前往我邦交國家或 1,034 61,603 新興市場辦理或參加國際商展,協助 我業者拓展海外市場。 4,700 (4)委託亞東關係協會處理 106-106 委託亞東關係協會處理涉外事務。 3,760 940 涉外事務 4,841 (5)辦理亞太地區文化及學 106-106 委託辦理亞太地區文化日、文化及學 - 4,841 術外交活動 術外交活動。 39,154 4.3911011500 403,924 443,600 國際合作 32,900 (1)農漁業合作及職訓計畫 106-106 委託國內機關或相關單位辦理東南亞 - 32,900 友我國家農漁業合作及職業訓練計畫 。 76,880 (2)駐外技術團及專案計畫 106-106 委託辦理亞太、亞西、非洲、拉丁美 307,676 242,493 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各駐外技術團及相 關專案計畫。 62,557 (3)推動友邦資訊通信技術 106-106 於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友邦辦理 14,017 36,290 合作計畫 資訊通信及地理資訊系統專案技術合 作計畫。 45,875 (4)友邦技術人員訓練、觀 106-106 委託辦理各項專業研習班,洽邀各國 486 45,389 摩及進修計畫 學員來臺參訓。 02,044 (5)外派技術人員儲訓、赴 106-106 委託辦理外派技術人員儲訓、派遣專 37,724 18,756 海外評估規劃督導管理 家赴海外地區評估計畫成效、規劃及 等計畫 業務督導、技術團等委辦計畫管理費 及技術團綜合計畫等。 37,933 (6)外交替代役 106-106 委託辦理第16至17屆外交替代役男赴 8,317 29,250 任、服役及退役相關事項。 3,948 (7)ICT菁英班 106-106 委託辦理ICT菁英臺灣研習班等友邦 - 3,948 人員訓練計畫。 17,860 (8)臺巴工業區管理計畫 106-106 臺巴工業區所需營運管理費用、訴訟 6,888 9,572 及律師相關費用,以及未來處分過程 相關費用等。 24,815 (9)友邦及友好國家專業華 106-106 友邦及友好國家專業華語教師派遣, 23,217 1,598 語教師派遣 除推廣華語教學外,有助於文化及教 育交流。 5,170 (10)駐外技術人員照顧辦法 106-106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 - - 例實施前,我駐外技術人員相關退休 3 部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國家或 1,283 - - (3)舉辦或參加國際商展63,920 ,協助 務。 - - - (4)委託亞東關係協會處理 4,700 涉外事務 化及學 - - - (5)辦理亞太地區文化及學 4,841 術外交活動 52,303 39,327 - 4.3911011500 939,154 國際合作 東南亞 - - - (1)農漁業合作及職訓計畫 32,900 練計畫 拉丁美 - 26,711 - (2)駐外技術團及專案計畫 576,880 團及相 邦辦理 - 12,250 - (3)推動友邦資訊通信技術 62,557 技術合 合作計畫 邀各國 - - - (4)友邦技術人員訓練、觀 45,875 摩及進修計畫 派遣專 45,564 - - (5)外派技術人員儲訓、赴 102,044 規劃及 海外評估規劃督導管理 管理費 等計畫 役男赴 - 366 - (6)外交替代役 37,933 等友邦 - - - (7)ICT菁英班 3,948 、訴訟 1,400 - - (8)臺巴工業區管理計畫17,860 分過程 派遣, - - - (9)友邦及友好國家專業華 24,815 化及教 語教師派遣 設置條 5,170 - - (10)駐外技術人員照顧辦法 5,170 關退休 4 外交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5,170 及福利未盡完善,爰訂定旨揭計畫照 顧辦法。 9,432 (11)遠朋國建班 106-106 委外辦理遠朋國建班,邀請友我國家 - 9,432 具潛力之人才及菁英來華參訓。 5,640 (12)臺灣獎學金等委辦計畫 106-106 委外辦理獎助金之核發、結報及受獎 2,676 2,795 學生(人)在臺接待等事項。 14,100 (13)臺灣數位機會中心 106-106 協助亞太地區相關國家縮小數位落差 2,923 11,177 ,並與相關機構進行合作計畫。 5 部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計畫照 我國家 - - - (11)遠朋國建班 9,432 。 及受獎 169 - - (12)臺灣獎學金等委辦計畫 5,640 位落差 - - - (13)臺灣數位機會中心 14,100 。 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一) 一、通案決議部分 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釋股收入380億元不予保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留。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釋股收入288億元如下 表,倘財政狀況良好,原則不予出售;釋股對象以 政府四大基金為限,釋股費用併同調整。 預算編列 釋股標的 釋股金額 機關 合作金庫 財政部 金融控股 47億元 公司 中華電信 交通部 126億元 公司 台灣積體 行政院 115億元 電路公司 合計 288億元 (二)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 遵照決議辦理。 刪項目如下: 1. 健保保險補助:除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補助第四 類被保險人保險費不刪外,其餘統刪5%;另隨同 減列內政部補助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 費7億8,821萬5,000元、教育部與國民及學前教 育署補助第一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費8,645 萬元、勞動部補助第一類至第二類被保險人及其 眷屬保險費24億5,425萬5,000元、衛生福利部與 社會及家庭署補助第一類至第三類被保險人及 其眷屬保險費3億3,614萬6,000元,以及政府應 負擔健保費法定下限差額27億元。 2. 大陸地區旅費:統刪3%。 3. 委辦費:除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 員會、外交部主管、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 職 業 安 全 衛生 署 危險性 機 械 及 設備 檢 查與管 理、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屠宰衛生檢查、畜 禽藥物殘留檢測及檢疫偵測犬業務、衛生福利部 推動性別暴力防治、社會救助業務、規劃建立社 會工作專業、保護服務業務、健全醫療衛生體 系、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 絡、長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推動身心障礙醫療 復建網絡、推動長期照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 業務、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食品業務 及藥粧業務、社會及家庭署辦理推展身心障礙者 福利服務、文化部主管不刪;工業局工業技術升 級輔導計畫、標準檢驗局及所屬辦理國家度量衡 標 準 實 驗 室整 體 運作及 民 生 化 學計 量 標準計 畫、智慧財產局統刪1%外,其餘統刪3%,其中行 15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客家 委員會及所屬、考試院、銓敘部、審計部、內政 部、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 屬、移民署、國防部、國防部所屬、國庫署、交 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 所屬、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農業委員 會、農業試驗所、茶業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社會及家庭署、環境 保護署、環境檢驗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4. 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車輛及辦公器具、設 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除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 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監察 院、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駐外機構業務計畫、 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業務、推動長 期照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食品藥物管 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食品業務及藥粧業務、海洋 巡防總局艦艇歲修定保料配件及機械儀器養護 費不刪外,其餘統刪3%,其中中央研究院、行政 院、主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 所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計部、審計部臺 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 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 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營建署及所屬、 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國防部、 國防部所屬、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 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 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 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 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 研究院、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交通 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 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原 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 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農業藥 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茶業改 良場、桃園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衛生 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國民健 康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環境保護署、環境檢 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主管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 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央研究院、人 事行政總處及所屬、國立故宮博物院故宮南部院 15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區籌建計畫、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 管、司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智慧財產法院 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臺灣高等法院司法機關擴 遷建計畫、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營建工程、臺灣彰 化地方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臺灣臺南地方 法院營建工程預算、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 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監察院、警政署及所 屬、中央警察大學、外交部駐外機構業務計畫、 購置駐外機構館舍計畫與汰換駐外機構公務車 預算、財政部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前年 度未分配盈餘轉列增資相關經費、法務部主管、 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緊急醫療照護 網絡、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食品業務 及藥粧業務、中央健康保險署、海岸巡防署南沙 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計畫、臺北港海巡基 地、海巡岸際雷達系統換裝計畫、海洋巡防總局 艦艇特別檢驗(大修)經費、強化海巡編裝發展 方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務病床轉型 護理之家相關預算不刪;科技部增撥國家科學技 術發展基金統刪1%;教育部主管、文化部主管統 刪3%外,其餘統刪5%,其中行政院、國家發展委 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司法院、最高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 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 會、法官學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 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 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 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 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 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 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 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 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 地方法院、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 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 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 處、內政部、營建署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民 署、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 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 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 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 15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 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 院、工業局、中小企業處、民用航空局、中央氣 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 所屬、僑務委員會、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 保育中心、漁業署及所屬、環境保護署、環境檢 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主管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6.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法律 義務支出、中央研究院、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 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中小企業處、漁業署 捐助各級漁會辦理臺灣地區各漁業通訊電臺營 運輔導、衛生福利部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 展計畫、社會救助業務、保護服務業務、健全醫 療衛生體系、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之捐助、健全 緊急醫療照護網絡、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 作、食品業務及藥粧業務、中央健康保險署、社 會及家庭署長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推動身心障 礙者福利服務、文化部主管、科技部對國家災害 防救科技中心、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與國家 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之捐助不刪;經濟部科技預 算、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智慧財產局 統刪1%外,其餘統刪3%,其中行政院、內政部、 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財政部、交通部、觀光 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核能研究所、農業 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農糧署及所屬、衛生福利 部、疾病管制署、環境保護署、新竹科學工業園 區管理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 行調整。 7. 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一般性補 助款、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長 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社會救助業務、健全緊急 醫療照護網絡、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 食品業務及藥粧業務、中央健康保險署、社會及 家庭署長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推動身心障礙者 福利服務、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4%,其 中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民 署、公路總局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 屬、衛生福利部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 行調整。 8. 空中勤務總隊「飛機維護5年中程計畫」經費減 列7,1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9. 賦稅署「地方政府遺產及贈與稅款短少補助」減 列8億8,122萬7,000元,科目自行調整。 153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三) 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各機關委辦費共編列 本部除依據行政院相關規定辦理 342億7,130萬9,000元,較104年度法定預算數289 「員額評鑑」外,每年定期召開 億 餘 元 及 103 年 度 決 算 數 269 億 餘 元 , 分 別 增 加 「外交部暨所屬機關推動業務委 18.37%及27.27%,更較5年前100年度決算數222億 託民間辦理專案小組」會議,檢 餘元增加逾54%,部分機關委辦費占業務費比例甚 討本部暨所屬業務委外辦理 情 至超過50%,且有高達近98%者,儼然成為「發包中 形,以改善人員運用效率。 心」。 行政院組織改造基礎法案陸續於99年1月及100年4 月間完成立法,並於101年度起啟動組改;惟105年 度各公務機關預算員額達13萬3,594人,較99年度 增加1,117人,政府公務人力並未隨委辦預算之成 長而有所降低,人員運用效率明顯不彰。查中央政 府機關總員額法及管理辦法中訂有「各機關應定期 評鑑所屬人力之工作狀況」、「員額總數之合理性」 等,爰要求行政院除應責成所屬相關機關確實落實 定期評鑑工作外,並應全面檢討各機關員額與委外 業務等人力資源運用、配置之妥適性,於六個月內 向立法院提出詳盡之改善報告。 (四) 行政院所屬公營事業轉投資之公司,其泛公股之股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份占總額百分之三十以上者,其公股代表董、監事 及經理人之薪資,不得逾越原公營事業同等職位之 薪資。然因羅致不易或具有專長特殊者,應報股權 管理機核備者為例外。 (五) 近來屢傳有政府轉投資事業以業務需要為由另籌 本部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無類此 設新公司之情形,然距2016總統大選僅剩1個多 情事。 月,於此之時,政府任何大動作、大改變皆屬不宜, 否則,若決策有誤,社會將付出更大成本。而以國 家資源投注新設事業係重大政策決定,實應審慎衡 酌其必要性,以避免國家資源重複投入之浪費;爰 要求行政院責令各機關及所屬與附屬單位、政府捐 助成立之財團法人,除已編列預算送立法院審議 者,俟審議結果決定外,其餘均暫緩籌設新設公司 作業,並於三個月內就相關籌設計畫、效益評估 等,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 後,始得執行。 (六) 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預算,除訂有契約者 遵照決議辦理。 依契約所定進度、時程給付外,原則上均應按月依 比例分配辦理。 (七) 近期政府為改善經濟體質並擴大出口,以行政院國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家發展委員會為幕僚單位,研擬多項出口提振措 施,交由相關部會執行。惟就強化輸出入銀行業務 方面,雖核定由政府預算撥款進行增資、擴大對單 一客戶無擔保授信金額並強化「雙印市場」,但前 述增資僅係就資本額進行小幅改善,而未能對輸出 入銀行所面臨人事規模及薪給等問題,一併檢討改 154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善。矧從近年國際經濟發展趨勢而言,特別就從事 高附加價值產業之已開發國家,輸出入金融機制的 發達至關重要,政府有必要整合相關資源、運用輸 出入銀行收益穩定等特性,研究此機制如何成長完 備,至少必須能符合臺灣當前國際貿易需求。爰要 求行政院責成國家發展委員會會同財政部、經濟 部、行政院主計總處和人事行政總處等有關單位就 未來中國輸出入銀行發展進行通盤檢討,並於六個 月內就初步檢討情形,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 (八) 查民國83年起,花蓮縣政府為順應民意及配合政策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需要,減徵花蓮機場及空軍佳山基地航道噪音干擾 區域之房屋稅,以及禁、限建地區之地價稅。自實 施以來,花蓮縣(花蓮市、新城鄉、吉安鄉、秀林 鄉、壽豐鄉等)地方公所已短收地價及房屋稅迄今 累計達20億元,造成地方施政困難。綜上,地方長 期承受因設置國防軍事設施而連帶影響地方發展 侷限甚巨,如今更要承擔隨之衍生財源短缺之苦 果。然地方政府及民意代表多次反應,惟中央主管 機關處理進度緩慢,恐導致花蓮縣相關鄉鎮市公所 發不出雇員薪資、幼稚園被迫關門。爰此,要求主 計總處 協同國 防部針 對國防 管制區 做全國 性調 查,同時與財政部研議一般性地方補助款公式之基 準概算,將國防影響區域納入評分標準之規定,並 於一周內提出實質補助及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至 立法院。 (九) 中國大陸於今年提出「中國製造2025」中將半導體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產業列為中國從製造大國發展為製造強國的戰略 性計畫之關鍵性項目,並進行全球半導體業策略性 收購;是以美國政府基於國家安全,避免敏感技術 轉移到中國,業於104年7月否決中國大陸紫光集團 收購美國美光科技公司案。 中國大陸紫光集團係由中國官方色彩濃厚的清華 控股擁有51%的股權,為單一最大股東,實屬完全 是由中國官方主導的戰略性主權基金。紫光集團要 求我方必需開放陸資投資IC設計,否則將不讓我方 IC設計進入大陸市場,此已非單純業界競爭而涉國 家安全層次問題。 中國大陸紫光集團又宣布擬取得我國的力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南茂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半導體封裝測試廠商各25% 之股權;而這三家半導體封測廠商其全球全排名及 市占率,分別為矽品、力成與南茂分別為全球排名 第三、市占率9.6%,全球排名第五、市占率5%與全 155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球排名第九、市占率2.8%,合計達17.4%,對於我 及全球的半導體封測產業影響甚鉅。 中國大陸紫光集團擬收購我國半導體封裝測試三 大廠商,顯然是中國全球戰略性收購之一環。對於 中國大陸資金可能藉由台灣開放社會的特性,化身 為民間公司進行不當人才挖腳、商業機密竊取、技 術移轉等行為,更是政府應積極防範,以維繫台灣 經濟安全;面對中國大陸戰略性之出擊,我國政府 更不容輕率以對,爰要求: 1.攸關我國敏感技術、產業存續之半導體設計產 業,政府在現階段不得開放陸資投資。 2.就整體IC產業所涉敏感科技、國家安全、產業佈 局及影響評估等,經濟部及相關部會應予嚴審, 在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前,經濟部投審會不得 許可陸資來台相關投資或併購案。 3.針對中國大陸紫光集團擬收購我國力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南茂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半導體封裝測試公司股 權一案,經濟部等相關單位應予嚴審,在相關影 響評估等未向立法院報告前,不得許可。 二、各組審查決議部分: 歲出部分 第1項外交部 (一) 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及資訊處理」編列 本部已於 105 年 1 月 28 日外資電 「強化資訊安全專案」經費計7,569萬8,000元,所 行字第 10537500640 號函將書面 規劃辦理之網路建置計畫屬繼續經費,未依預算法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5 第39條規定及立法院決議,列明全部計畫內容、經 年 5 月 25 日 臺 立 院 議 字 第 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相關資訊揭 1050702923 號函准予動支。 露欠明,實不利預算審議,允應檢討改正。爰針對 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及資訊處理」編列 之2億3,262萬8,000元,凍結500萬元,外交部應於 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後,始得動支。 (二) 外交部NGO雙語網站自92年起建置,加上每年之維 本部於 105 年 1 月 14 日外民培字 護營運經費,迄今投入已逾2千萬餘元,線上申請 第 10593500570 號函將書面報告 補助功能建置迄今已近10年,使用率仍未超過一 送交立法院,本部將適時爭取解 成;103年1,074件申請補助案件中,僅84件經由網 凍。 路申請,實屬偏低,爰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項 下「檔案及資訊處理」之「資訊服務費」5,454萬 5,000元中「NGO雙語網站維護營運經費」 ,凍結100 萬元,俟外交部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提出「NGO網站改善計畫」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三) 外交部建置跨部會之「政府部門補助國內民間團體 1. 本部於 105 年 1 月 14 日外民參 15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及機構參與或辦理國際會議及活動整合平台」,並 字第 10593500590 號函將書面 請各部會隨時上網登錄補助案件辦理情形;國家發 報告送交 立法院,經立 法 院 展委員會開發「民間團體補(捐)助系統」 (Civil 105 年 5 月 2 日第 9 屆第 1 會 Group Subsidy System, 下稱CGSS),登載中央政 期外交及國防、財政、經濟委 府各機關受理民間團體申請計畫案件資料,以及提 員會第 1 次聯席會議繼續凍 供查詢案件申辦情形。外交部允宜檢視其自建系統 結,再提交詳細書面報告後處 與CGSS 功能之差異性及是否有存續之必要性,以 理。 免後續仍需投入相關管理維護成本,不符經濟效 2. 本部嗣於 105 年 5 月 20 日外民 益,爰就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及資訊處 參字第 10592502210 號函再次 理」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編列7,024萬3,000元, 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本部 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 將適時爭取解凍。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四) 有鑑於東協政經地位日益重要,為我國外交發展重 本部已於 105 年 1 月 14 日外傳一 點,故國際文宣視聽資料應加入東協國家語言。外 字第 10596500320 號函將書面報 交部於104年國慶文宣影片「友善國際.和平傳愛」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5 配有中、日、英、法、西、葡、義、德、俄、阿文 年 5 月 25 日 臺 立 院 議 字 第 等10種語版字幕,但東協國家語言付之闕如,爰針 1050702921 號函准予動支。 對第2目「外交業務」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項下 「製作國情資料」編列8,312萬8,000元,凍結300 萬元,俟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員會提出「東協國家國際宣傳策略」書面報告後, 始得動支。 (五) 近年來台灣青年赴海外打工度假之人數日增,以最 本部已於 105 年 1 月 19 日外公眾 大宗澳洲為例,據外交部統計,103年澳洲政府總 規字第 10528500050 號函將書面 計核發給台灣青年2萬6,622件度假打工簽證;參照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5 同時期勞動部統計,人數估計已占台灣20至29歲勞 年 5 月 25 日 臺 立 院 議 字 第 動人口的1%以上。然而近年在媒體上,不時可以看 1050702924 號函准予動支。 到台灣青年在澳洲慘遭雇主剝削,勞動條件違反當 地法令;且受害者經常表示難以從台灣駐外館處獲 得處理勞資爭議之足夠協助。爰此,為改善此一情 況、保障國人權益,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 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一般 事務費」編列6億8,742萬元中,凍結500萬元,俟 外交部 向立法 院外交 及國防 委員會 提出書 面報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六) 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 本部於 105 年 1 月 20 日外民參字 流活動」中「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補助「臺 第 10593500630 號函將書面報告 灣民主基金會」經常支出1億4,470萬元,經查臺灣 送交立法院,本部將適時爭取解 民主基金會副執行長蔡瑋主要負責「兩岸交流及中 凍。 國人權」事務,卻自承獲邀出席104年10月中國國 慶閱兵典禮,其行為已經損及民主、傷害國家尊 嚴。再者,蔡瑋當初係受國民黨指派擔任該職位, 爾後國民黨已發函更改人事案,惟蔡瑋竟不交出辦 公室鑰匙,且遲不去職,嚴重破壞臺灣民主基金會 人事制度;更有甚者,臺灣民主基金會竟依然續聘 其為資深研究員,顯見該基金會內部人事管理制度 出現重大瑕疵。爰就「臺灣民主基金會」經常支出 1億4,470萬元,凍結500萬元,俟蔡瑋去職,並向 立法院外交與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支。 15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七) 第5目「國際合作」項下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編 本部於 105 年 4 月 20 日外拉美中 列「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計畫35億3,395萬3,000 字第 10523509300 號函請立法院 元,鑑於區美珍秘書不幸遇害案,多明尼加官方的 排入議程,本部將適時提出專案 偵辦不僅毫無進展,對我國官方的查詢更是消極以 報告爭取解凍。 對、甚至不予回應。爰就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之 「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中,多明尼加部分予 以凍結2,000萬元,俟多明尼加對「與我國官方就 區美珍案偵辦情形建立每月定期會報機制」與「我 國官方提供專業諮詢協助調查」等要求,作出具體 善意回應,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八) 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及資訊處理」之「物 本部已於 105 年 1 月 28 日外資電 品」編列420萬元,經查政府採購統計,外交部103 行字第 10537500480 號函將書面 年度隨身碟採購案金額為63萬6,000元,104年度隨 報告送交立法院。 身碟採購案決標金額為102萬6,000元。外交部連續 兩年度採購大量隨身碟,有鑑於國家財政困難,允 宜檢討採購物品之必要性,爰請外交部於3個月內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採購物品之書面 報告。 (九) 外交部自89年推動駐外機構經費運用制度改進方 本部已於 105 年 1 月 18 日外人綜 案,期能提升駐外機構經費運用效能、簡化作業程 字第 10541503660 號函將書面報 序,增進外交業務協調功能,外交部並據以修正「各 告送交立法院。 機關駐外機構預算及會計事務處理要點」等規定, 建置駐外機構會計系統,推動駐外機構經費統籌收 付制度,並於中、大型駐外館處派置專任會計人 員。惟駐外館處置有專任會計人員之數量未見成長 反而逐年減少,外交部允應加強辦理,以落實該改 進方案,請外交部針對上述事項於3個月內向立法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之書面報告。 (十) 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 本部已於 105 年 1 月 18 日外主駐 行政工作維持」之「臨時人員酬金」編列1億5,348 外字第 10545501060 號函將書面 萬7,000元,然其人員之進用及人事薪資標準不明 報告送交立法院。 確,爰請外交部針對上述事項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一) 外交部每年度皆於第5目「國際合作」項下「駐外 本部已於 105 年 1 月 19 日外經發 技術服務」編列數億元預算,委由財團法人國際合 字第 10533500660 號函將書面報 作發展基金會辦理友邦技術合作計畫。然國際合作 告送交立法院。 發展基金會對委辦計畫預算執行率逐年降低,且部 分已移轉友邦之技術合作計畫營運狀況不佳,外交 部允應督促改善,並於計畫規劃階段即全盤考量, 計畫如有移轉應有後續之營運輔導配套措施,以達 永續經營之目標,請外交部針對上述事項於3個月 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改進書面報告。 15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十二) 外交部自90年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本部已於 105 年 1 月 14 日外經發 辦理外交替代役男受訓及援外計畫,役男在海外服 字第 10533500420 號函將書面報 役,不但可以豐富人生經歷,也可以加強外語能 告送交立法院。 力,每年都吸引許多年輕人報名,但每年錄取率僅 10% 左 右 。 經 查 104 年 度 辦 理 外 交 替 代 役 經 費 為 4,336萬1,000元,105年度預算編列5,317萬3,000 元,增列981萬2,000元,在錄取率偏低之情形下, 外交部於105年度預算增列是項工作之經費,實有 不合理之情事,爰請外交部就「選訓用外交替代役 之具體作為與成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 (十三) 外交部於第5目「國際合作」業務計畫之「駐外技 本部已於 105 年 1 月 14 日外經金 術服務」分支計畫編列1,900萬元,委託財團法人 字第 10532500570 號函將書面報 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成立之海外子公司(簡稱PSC 告送交立法院。 公司)管理臺巴工業園區;並於「加強雙邊及多邊 合作」分支計畫項下編列履行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辦理開發臺巴工業區貸款保證責任經費1,517萬 元。經查臺巴工業園區產權長期遭受原貸款計畫債 務人惡意侵占,並不斷以興訟方式干擾園區營運, 以及若干訴訟爭議,影響我國企業在南美洲海外經 貿發展,且自95年度以來政府平均每年需投入約千 萬元委託管理經費,爰請外交部就「有效管理臺巴 工業區以促進國際合作經貿發展」向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四) 103年TPP 12個成員國之GDP 占全球比重約38%,貿 1. 爭取加入 TPP 係我當前重要政 易額達全世界25%以上,占我國貿易額亦高達35%左 策目標,鑒於 TPP 所涉及之法 右。未來TPP生效後,成員國相互提供貿易優惠及 規鬆綁及市場開放範圍極廣, 排除貿易障礙,我國若不參與,出口產品在海外市 政府已透過跨部會「國際經貿 場將要面臨較競爭對手國為高的關稅及不公平的 策略小組」等機制,就我政策 措施。我國政府將TPP與RCEP均列為積極參與的政 立場進行協調,並透過與公協 策目標,然面對談判,我國是否已經擬定好相對應 會、商會組織或智庫,辦理公 的策略,尤其是在農業議題上將如何因應?建請外 聽會等加強與國內消費者及相 交部與相關部會研討TPP與RCEP對我國國際政治層 關業者溝通,以蒐集各 界 對 面可能之影響,方能找出最利於我國家利益的談判 TPP 議題之看法,納入未來談 路徑。 判之考量。 2. 鑒於 TPP 目前尚待成員國批准 生效後,始開放新成員參與, 在此之前,各部會已就主管議 題研析 TPP 成員國之談判經驗 與成果,作為我方未來進入談 判時之參考。在未來與各國諮 商時,政府亦將綜合運用各項 籌碼,為國內消費者與產業爭 取最大利益。 15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十五) 有鑑於我國貿易主要競爭國─韓國已與東協、歐盟 1. 當前區域經貿整合之趨勢,不 及美國簽署FTA,新加坡也已加入東協,並與美國、 僅包括傳統貿易議題,更涵蓋 日本、韓國、歐盟等簽署FTA,對我國貿易競爭力 多項新興及跨領域議題,將重 甚為不利。我國目前已洽簽FTA之國家除紐西蘭及 塑全球貿易新規則及體制。而 新加坡外,未及於主要貿易國家,且進程相當緩 我國融入未來國際經貿體系之 慢,建請外交部應重新檢討策略,加速與主要貿易 關鍵在能否有效推動國內經貿 國家洽簽FTA,爭取加入TPP 及RCEP,以拓展我國 體制自由化,加速改革國內產 貿易。 業以為因應。 2. 參與 TPP 及 RCEP 係我重要政 策,本部已責成相關駐處持續 爭取 TPP/RCEP 成員國支持我 國參與。目前已洽獲美日歡迎 我國參與 TPP 之意願,本部將 在既有基礎上持續努力。 3. 另為擴大我國參與國際經濟整 合,我亦持續以多元管道爭取 洽簽雙邊 FTA/ECA,並積極參 加 WTO 複邊及多邊談判,如 104 年甫完成之「資訊科技協定」 擴大談判及 103 年完成之「貿 易便捷化協定」等,即為顯例。 (十六) ECFA 生效後,中國因整體投資環境惡化,致未達 1. 本部向密切注意 TPP 之發展情 成促進雙邊投資之目標,國人赴中投資案件從100 形,並通電相關駐處持 續 掌 年575件、總金額131億0,100萬美元,降至103年388 握,藉機爭取 TPP 成員國對我 件、總金額98億3,000萬美元;而中國來台投資案 加入之支持。TPP 協定內容於 僅約3億美元,成效亦不顯著。尤有甚者,外資在 104 年 11 月 5 日公布後,本部 台投資金額逐年下滑,以每件投資平均規模觀之, 旋即將我國經貿自由化檢視成 95年係10年來最高,每件平均投資規模約756萬 果轉請相關駐外館處向 TPP 駐 7,000美元,迄102年降為153萬9,000美元,僅及95 在國各界宣介說明,增進各國 年五分之一。綜觀外資減少之成因,主要係我國未 對我推動經貿自由化與 參 與 與美國、歐洲、東協等經濟體建立自由貿易關係所 TPP 決心之瞭解,以爭取支持。 致,近年我國雖與新加坡、紐西蘭分別簽訂經濟夥 2. 考量 TPP 目前刻正待成員國批 伴協定(ASTP)及經濟合作協定(ANZTEC),但因 准生效後,始開放新成 員 加 規模較小,尚難發揮招商引資之效果。有鑑於此, 入,本部已責成相關駐處持續 建請外交部本於涉外事務之專業,密切掌握TPP 之 密切注意 TPP 成員國國內批准 發展進度,多方接觸相關當事國,全力協助政府排 進程,及其他有意願加入 TPP 除談判時可能遭遇之非經貿障礙,加速參與區域經 國家(如韓、菲、泰、印尼等) 貿之整合。 之相關進展及推案策略,以為 我推案參考。 16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十七) 在洽簽 FTA上,除經貿專業之議題外,外交部擔任 1. 當前區域經貿整合之趨勢,不 「促進者」之重要角色,但已簽署之FTA並未及於 僅包括傳統貿易議題,更涵蓋 主要貿易國家,而目前採取「堆積木」方式進行之 多項新興及跨領域議題,將重 部分,或為經濟合作、或為投資保障、或為投資促 塑全球貿易新規則及體制。而 進,由於進度緩慢,對有效提昇我國之貿易條件, 我國融入未來國際經貿體系之 增進商品在主要市場競爭力之助益有限,建請外交 關鍵在能否有效推動國內經貿 部應與經濟部研議規劃,建立優先順序及整體布 體制自由化,加速改革國內產 局,擬定策略,加速洽簽FTA,以拓展我國貿易。 業以為因應。 2. 參與 TPP 及 RCEP 係我重要政 策,本部已責成相關駐處持續 爭取 TPP/RCEP 成員國支持我 國參與。目前已洽獲美日歡迎 我國參與 TPP 之意願,本部將 在既有基礎上持續努力。 3. 另為擴大我國參與國際經濟整 合,我亦持續以多元管道爭取 洽簽雙邊 FTA/ECA,並積極參 加 WTO 複邊及多邊談判,如 104 年甫完成之「資訊科技協定」 擴大談判及 103 年完成之「貿 易便捷化協定」等,即為顯例。 (十八) 國際合作發展法第14條規定:「國際合作發展事務 1. 本部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報告所 經費應視政府財政能力,並考慮國際援外標準編列 使用之合作計畫分類項目係依 之;其涉及國家機密者,得編列機密預算。」外交 據「經濟 合作 暨發 展 組織」 部公布之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年度報告,依其說明統 (OECD) 提 供 之 分 類 標 準 而 編 計資料係以符合「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 製,爰該報告已足以作為國際 定義之「政府開發援助」分類項目統計定義分類。 間統計與比較之用。 惟外交部年度預算書僅列各司執行之主要計畫項 2. 前述分類標準僅係 OECD 為統 目,欠缺計畫總經費、分年編列經費及預期效益, 計各援助國家援外經費之支用 亦無邦交國或非邦交國之援助數據,均顯過於簡 分配情形,至各援助國之援外 略,爰建請外交部依國際合作發展法之規定,參酌 計畫預算,仍係依據受援國之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政府開發援助分類項目編 相關需求及援助國自身之規定 表,以利於審議援外計畫績效。 程序編製,爰本部援外預算亦 係依據受援國之相關需求項目 編列。 (十九) 外交部於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業務計畫項下 1. 當前區域經貿整合之趨勢,不 編列「經貿交流活動」所需經費2億1,377萬6,000 僅包括傳統貿易議題,更涵蓋 元,包括亞東太平洋地區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之交 多項新興及跨領域議題,將重 流或研討、臺日經貿交流及對話、與歐洲各國雙邊 塑全球貿易新規則及體制。而 經貿諮商會議、與北美地區之各項經貿交流會議及 我國融入未來國際經貿體系之 活動,爭取參與雙邊及多邊自由貿易機制等;另編 關鍵在能否有效推動國內經貿 列「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經費」3億2,322萬 體制自由化,加速改革國內產 8,000元,辦理強化與各國國會交流業務等。簽署 業以為因應。 FTA 係為政府施政重點,外交部允宜與經濟部研議 2. 參與 TPP 及 RCEP 係我重要政 規劃,建立優先順序及整體布局並擬定策略,俾加 策,本部已責成相關駐處持續 16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速簽署之進程。 爭取 TPP/RCEP 成員國支持我 國參與。目前已洽獲美日歡迎 我國參與 TPP 之意願,本部將 在既有基礎上持續努力。 3. 另為擴大我國參與國際經濟整 合,我亦持續以多元管道爭取 洽簽雙邊 FTA/ECA,並積極參 加 WTO 複邊及多邊談判,如 104 年甫完成之「資訊科技協定」 擴大談判及 103 年完成之「貿 易便捷化協定」等,即為顯例。 (二十) 有鑑於外交部於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業務計 1. 當前區域經貿整合之趨勢,不 畫項下編列「經貿交流活動」所需經費2億1,377萬 僅包括傳統貿易議題,更涵蓋 6,000元,包括爭取參與雙邊及多邊自由貿易機制 多項新興及跨領域議題,將重 等,然相關成效緩慢,舉例而言,歐洲議會於100 塑全球貿易新規則及體制。而 年5月11日、101年9月及102年10月三度通過決議 我國融入未來國際經貿體系之 案,支持臺歐盟簽署ECA;並於102年10月9日通過 關鍵在能否有效推動國內經貿 「臺歐盟經貿關係」決議案,呼籲歐盟執委會啟動 體制自由化,加速改革國內產 與我國之「投資保障及市場進入協議」談判,以深 業以為因應。 化雙邊經貿關係,惟其決議案對歐盟執行部門並無 2. 參與 TPP 及 RCEP 係我重要政 約束力;而亞太地區則透過民間智庫進行與印度、 策,本部已責成相關駐處持續 印尼、馬來西亞、泰國及菲律賓等國完成經濟合作 爭取 TPP/RCEP 成員國支持我 協定之可行性研究,運用雙邊年度經貿諮商機制, 國參與。目前已洽獲美日歡迎 研議後續合作事宜,同時藉由雙邊產業及商會交流 我國參與 TPP 之意願,本部將 爭取支持。此外,我國已洽簽之FTA並未及於主要 在既有基礎上持續努力。 貿易國家;相較我國貿易之主要競爭國─韓國已與 3. 另為擴大我國參與國際經濟整 東協、歐盟及美國簽署FTA;新加坡已加入東協, 合,我亦持續以多元管道爭取 並與美國、日本、韓國、歐盟等簽署FTA,對我國 洽簽雙邊 FTA/ECA,並積極參 貿易競爭力甚為不利。綜上,在洽簽雙邊與多邊貿 加 WTO 複邊及多邊談判,如 104 易協定上,除經貿專業之議題外,外交部擔任「促 年甫完成之「資訊科技協定」 進者」之重要角色,但已簽署之FTA並未及於主要 擴大談判及 103 年完成之「貿 貿易國家,對有效提昇我國之貿易條件,增進商品 易便捷化協定」等,即為顯例。 在主要市場競爭力之助益有限,外交部允宜與經濟 部研議規劃,建立優先順序及整體布局並擬定策 略,加速洽簽相關協定,並定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防委員會報告,以拓展我國貿易,確保我國經濟發 展,同時以利監督。 (二十一) 104年10月5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Trans-Pacific 有關個別貨品開放市場議題,政 Partnership, TPP)於美國亞特蘭大達成協議,目 府已透過跨部會「國際經貿策略 前臺灣預計於第二輪申請加入。參考日本與美國談 小組」等機制檢視各國開放 情 判過程,日本加入TPP,美國首先要求日本廢除稻 形,並就我政策立場進行協調及 米進口之關稅配額,澈底開放為自由市場。原本在 合作,加強與國內消費者及相關 WTO架構下,日本的關稅配額是77萬噸,其中10萬 業者溝通。同時將運用各項可行 噸是大米,其餘加工為米製品;而此次TPP談判, 籌碼,參考各國在相關談判中處 日本承諾對美國進口的「大米」 ,從原來5萬噸增加 理農產品市場開放之經驗,在未 16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到7萬噸;澳洲配額量則是美國的12%(8,400噸), 來與各國諮商時為國內消費者及 美澳「大米」配額總計7萬8,400噸。目前我國稻米 產業爭取最大利益。 進口在WTO架構下亦採關稅配額制,每年14萬4,720 噸,以低關稅或零關稅進口(目前為零關稅),超 出則課以高關稅(目前為每公斤45元)。一旦臺灣 申請加入TPP,美方很可能比照對日談判,要求我 國取消稻米進口關稅配額,假如落實,恐將對臺灣 農業造成毀滅性破壞。綜上,為保護臺灣農業,外 交部與美方進行TPP談判時應堅持立場,堅守我國 稻米進口之關稅配額不被取消或上修。 (二十二) 我國產業高度倚重出口市場拓展,且偏重中間財商 為協助國內優勢產業輸出,提振 品出口,雖有部分廠商投入國際採購競標,如終端 我國出口動能,行政院業已責請 或系統產品採購、專業技術服務輸出或工程建案 經濟部推動「系統整合推動平台」 等,但常遭遇諸多問題,致整體國際競標能力尚有 專案及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工 不足。我國雖有外交部駐外館處、經濟部駐外單位 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政策白 及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遍佈全球60個駐外 皮書)」專案,本部均全力配合主 據點等,提供當地市場相關資訊,但缺乏對於國際 政機關建立駐外單位商情蒐集中 標案商機訊息之專業蒐集、整合研析與及時提供機 心,截至 105 年 6 月底止,本部 制,致國內廠商不易有效掌握海外標案情資,無法 業與經濟部及外貿協會等單位, 儘早準備相關作業;此外,缺乏辦理國際標案之專 蒐報 4 萬 9 千餘筆政府採購商 業人才與經驗累積、融資擔保與國際開發經驗不 機,並登載於經濟部主政之「全 足,缺乏策略聯盟運作模式,獨立承攬案件競爭力 球政府採購商機網」 ;另依據「政 偏弱等問題。為有效提升我國整體解決方案輸出競 府電子採購網」登載我商得標資 爭力,建請外交部整合經濟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 訊,協助我商於工程醞釀初期取 員會等政府各單位相關計畫及資源,互為支援並統 得商機,以利提早佈局;另協調 籌運用,俾事半功倍。 相關單位運用援外計畫,協助國 內業者參與我與友邦合作計畫, 創造海外實績,並帶動援外資金 回流。 (二十三) 釣魚台列嶼主權,無論從地理、地質、歷史、使用 本部已於 105 年 1 月 18 日外亞太 及國際法來說,絕對是中華民國領土;另36年中華 八字第 10513502650 號函將書面 民國政府在南海劃定的十一段「傳統疆域線」,亦 報告送交立法院。 為我固有疆域。然日本將釣魚台國有化、中共劃設 東海防空識別區及在南海7島填海造陸,實行「小 島堡壘化」及「大島陣地化」的軍事建設工程,均 已侵犯我領土主權;故南沙太平島建設,應該要打 造為軍事、經濟、能源、漁業、生態、海洋氣象等 多功能的中心及前進基地。我國為主權聲索國之 一,應透過各種管道或方式以及各式國際會議,不 斷向國際發聲主張我東、南海主權,增進國際認 同,避免遭邊緣化,請外交部就「如何強化我國對 東、南海主權主張之具體作法」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監督與考管成效。 163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十四) 外交部於89年成立「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積 本部為鼓勵企業實踐社會責任, 極推動我國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及活動,並以經費 與 NGO 團體建構長期夥伴關係, 補助之方式,提昇民間團體從事國際交流之意願與 進而協助 NGO 團體朝社會型企業 成效,以期在國際社會充分展現我國之軟實力,提 轉型,未來在 NGO 培力發展業務 昇國際能見度與形象。依內政部統計資料,截至103 上,將研議加入媒合企業與 NGO 年底,中央政府所轄人民團體計1萬3,202個;然外 合作之面向,扮演 NGO 與企業間 交部長期以來對「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等 交流平台角色,並鼓勵海外台商 11個團體例行性編列預算補捐助,101至105年度對 參與我 NGO 國際合作交流計畫, 渠等團體之捐助預算經費占該年度對國內團體捐 以發揮我國民間資源綜效。 助預算之總額皆逾六成,造成補助其他NGO之資源 相對限縮,外交部允宜檢討對國內團體捐助之資源 分配合理性。我國NGO若能積極參與國際事務,協 助推動我國全民外交,在提高國際能見度、爭取國 際參與空間、協助政府維護或爭取我國在各國際組 織之權益等面向助益良多;然NGO需資金以維持組 織之正常運作,其來源除民間捐贈及企業贊助外, 有一部分係來自政府補(捐)助,惟民間捐贈或贊 助款有其不確定性,而在政府財政日漸困窘下,補 助額度實不足以支應NGO需求。為長遠考量,政府 宜扮演中介者角色,有效媒合重視實踐社會責任之 企業與NGO,以發展長期性贊助或與NGO合作成為夥 伴關係,更宜計畫性輔導及協助NGO從接受補助與 捐款之經營型態,積極轉型為可自籌經費或朝向 「社會型企業」方向發展。 (二十五) 103年度外交部關鍵績效指標「參與聯合國體系及 1. 我國自民國 60 年失去聯合國 其專門機構」之「參與聯合國體系案」,臚列協助 代表權以來,參與聯合國體系 政府單位及民間團體之工作,包括103 年3月及5月 會議、活動及機制即不斷面臨 在紐約聯合國總部舉行之「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 困難,惟政府從不放棄,並與 會」(CSW)及「原住民議題常設論壇」(PFII)、5 國人攜手,運用我各領 域 優 月在瑞士日內瓦舉行之「國際勞工大會」 (ILC)、6 勢,推動務實、專業、有貢獻 月在泰國曼谷舉行之聯合國「亞洲部長級減災風險 參與聯合國體系,多年來已穩 會議」(AMCDRR)及11月在亞美尼亞舉行之聯合國 健擴展我國際參與空間。 「全球災害預警與協調系統」 (GDACS)年會;上揭 2. 本部 105 年除協助民間團體出 聯合國專門機構之會議固然重要,亦屬邁向聯合國 席 3 月在美國紐約召開之聯合 體系之累積作為,惟參與聯合國之總目標仍不宜偏 國「婦女地位委員會」(CSW) 廢,況外交部針對民間參與聯合國之活動亦酌予補 大會暨非政府組織周邊會議, 助,基於官民合作之立場,建請外交部除經費補助 以及 5 月之「聯合國原住民議 外,應擴大協助民間參與聯合國之活動,俾維繫台 題常設論壇」 (UNPFII)外,另 灣在國際會發聲之能量。 協助「台灣醫界聯盟基金會」 及「台灣聯合國協進會」等民 間團體赴瑞士日內瓦旁聽 5 月 23 日至 28 日舉行之第 69 屆 「世界衛生大會」 (WHA),對拓 增我國際能見度及累積未來推 案動能確有助益。 164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3. 我駐紐約有關聯合國事務工作 小組於重要聯合國會議舉行期 間,舉辦相關國際研討會,邀 請民間團體、友邦駐地常任代 表及聯合國社群參加,藉以凸 顯我民間團體積極對全球關切 議題貢獻之成果,並提升我國 際能見度。另我駐日內瓦辦事 處於 WHA 期間舉行座談會,除 向民間團體與會代表說明我政 府政策及推動參與 WHA 進展 外,並就我國際參與案集思廣 益。 4. 鑒於協 助國 人瞭解 聯 合國發 展,乃至進一步平等、有尊嚴 並實質參與有關會議或活動, 亦為政府重要外交政策,政府 於嗣後推動各案時,將廣納國 人建議,持續研議並積極協助 民間參與聯合國體系會議與活 動。 (二十六) 提供人道關懷與援助是我國「活路外交」政策下重 本部將依循「踏實外交,互惠互 要的一環,也是我國持續努力的目標,外交部應檢 利」的外交新思維,結合海內外 討現行作為、配合歐美國家擴大援助金額及範圍, 國人、僑胞及非政府組織力量, 以發揮人道精神,善盡國際義務。 持續推動對友邦及待援國家人道 關懷及援助工作,包括運送人道 救援物資到我友邦,協助友邦國 人提升其生活品質等。 (二十七) 建請外交部在我國對約旦難民營的援助計畫中,增 1. 目前約旦難民營難童(生)之 加於難民營內設立「中華民國教育中心」,提供難 「 正 規 教 育 」( formal 民營內的學童和學生教育和職業訓練的機會。 education)由 UNICEF 與約旦 教育部合作負責,而「非正規 教 育 」 ( non-formal education ) 乃 由 UNICEF 與 UNHCR 支持與資助美慈組織等 國際 NGO 進行,國際社會援款 則均由聯合國統一運用,並由 UNICEF 統籌規劃進行國際合 作,基於宗教、文化及安全等 因素,約旦政府並未開放聯合 國兒童基金會(UNICEF)以外 之組織或外國政府直接參與教 育難民兒童相關議題,故無單 一國家得以針對難民設立學校 或相關教育中心。至於技職教 165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育部分,由於約國政府尚未開 放敘利亞難民在約國工作,避 免推升約國失業率,故對聯合 國及 NGO 各項職訓計畫均予駁 回。 2. 為在既有基礎上增援以深化國 際參與,並取得聯合國與我持 續合作之信心與成例,我刻正 研議以「台灣電腦教室」 (Taiwan Computer Lab)執行 「中華民國或台灣教育中心」 之概念,透過美慈及 IMC 等國 際著名 NGO 之合作伙伴,在 UNICEF 推動難童(生)教育計 畫內,於約旦之敘利亞難民營 內特別提升現有非正規教育中 心之電腦設備,或增設由我國 全額資助之電腦教室,並掛牌 命名為「台灣電腦教室」 (Taiwan Computer Lab)之可 行性。 (二十八) 針對第5目「國際合作」中,北美司編列「參與艾 為確保我國捐贈艾森豪總統紀念 森豪總統紀念堂籌建計畫」630萬元部分,建請外 堂之相關權益,我駐美國代表處 交部應確保我國的「正式國號」必須出現在該紀念 已和「艾森豪總統紀念堂委員會」 堂的捐贈者牆、捐贈者鐫碑、館內文宣刊物與相關 簽署「捐贈承諾協議」 (Pledge of 活動新聞稿中始得進行捐贈。 Gift Agreement),以書面承諾方 式確保我得以我國之正式國號- 「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Taiwan)]做為我捐贈者 名稱。此外,該委員會亦於該書 面協議中承諾,將於紀念堂址顯 著位置併同表彰我國及其他捐贈 方、以實質方式將我國呈現在「數 位紀念堂」中,並會在發布相關 活動新聞稿前事先知會我方同意 等,以確保艾森豪總統紀念堂屆 時確以顯著方式彰顯我國之捐贈 者地位。 (二十九) 我國即將舉行總統大選,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重申 本部已於 105 年 1 月 30 日外研綜 九二共識為兩岸互信基礎,並稱:「基礎不牢、地 字第 10546500440 號函將書面報 動山搖」,我國家安全局楊國強局長亦指兩岸關係 告送交立法院。 若有變化,八成邦交國可能生變;依此情勢推估, 一旦政黨輪替,兩岸關係與國際情勢或將受到某種 程度之影響。縱然政治情勢尚難預料,仍請外交部 未雨綢繆,審慎評估大選後之可能變化,針對各種 16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情況預作沙盤推演與戰略佈局,以免遭遇猝不及防 之政治襲擾而進退失據;另請外交部就22個邦交國 與中國往來情形及其發展趨勢,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涉及機敏情資者,得以口 頭報告)。 (三十) 外交部每年度皆編列數億元預算委由財團法人國 1. 查各項新計畫之推動需與合作 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友邦技術合作計畫,然國際 國家簽署合作協定方能據以執 合作發展基金會對委辦計畫預算執行率逐年降低 行,惟因受限於合作國家內部 ( 101 年 執 行 率 85.37% ; 102 年 78.16% ; 103 年 行政效率不佳及耗費時日審查 74.3%),且部分已移轉友邦之技術合作計畫營運狀 計畫法律文件,致使計畫啟動 況不佳,外交部允應督促改善,並於計畫規劃階 期程延宕,預算未能如 期 執 段,即全盤考量計畫如有移轉之後續營運輔導配套 行。為解決上述問題,本部函 措施,以達永續經營之目標。 請駐館研擬與合作國家簽署框 架式協定作為未來個別計畫之 授權依據,將可大幅降低該等 不確定因素所造成執行率不佳 之問題。另國合會每年自 4 月 起,每月召開預算檢討會議, 分析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原因, 擬定改善措施,以提高預算執 行進度。 2. 為降低計畫移轉後無法永續營 運風險,國合會已於新計畫評 估時,洽請合作國家編列一定 配合預算或人力資源,增加對 方投入程度,降低計畫移轉障 礙;於預算規劃時,在計畫後 期逐步減少我方資源投入,要 求合作國家編列預算,逐步退 場;於計畫執行時,由合作國 家設立計畫專戶,並由我方協 助共管,執行期間計畫產品所 創造之所得納入該專戶,做為 計畫移轉後之營運經費,期以 促進合作計畫永續性。 (三十一) 有鑑於外交部援外預算編列於第3目「駐外機構業 1. 本部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報告所 務」業務計畫7,619萬6,000元、第4目「國際會議 使用之合作計畫分類項目係依 及交流」業務計畫1億6,729萬1,000元、第5目「國 據 「 經 濟 合 作 暨 發 展 組 織 」 際合作」業務計畫78億4,901萬4,000元及第6目「國 (OECD) 提 供 之 分 類 標 準 而 編 際關懷與救助」業務計畫1億2,916萬2,000元,共 製,該報告已足以作為國際間 計82億2,166萬3,000元;另機密預算編列4億4,451 統計與比較之用。 萬2,000元。然外交部公布之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年 2. 前述分類標準僅係 OECD 為統 度報告,依其說明統計資料係以符合「經濟合作暨 計各援助國家援外經費之支用 發展組織」(OECD)定義之「政府開發援助」分類 分配情形,至各援助國之援外 項目統計定義分類。惟外交部年度預算書僅列各司 計畫預算,仍係依據受援國之 16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執行之主要計畫項目,欠缺計畫總經費、分年編列 相關需求及援助國自身之規定 經費及預期效益,亦無邦交國或非邦交國之援助數 程序編製,爰本部援外預算亦 據,顯過於簡略,建請外交部參酌編列預算相關規 係依據受援國之相關需求項目 定,以利預算之審議及長期績效評估,另依國際合 編列。 作發展法之規定,參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政 府開發援助分類項目編表,以達到客觀明確,並利 於審議其計畫績效。 (三十二) 為提升駐外機構經費運用效能,並增進外交業務協 1. 為落實「駐外機構經費運用制 調功能,外交部自89年推動駐外機構經費運用制度 度改進方案」 ,提昇經費運用效 改進方案,具體改善措施包括推動駐外機構經費統 能及簡化作業程序,駐外館處 籌收付制度,並於中、大型駐外館處派置專任會計 業自 105 年 1 月起全面實施經 人員等,而置有外交部以外人員之駐外館處實施經 費統籌收付制度。 費統籌收付制度雖已具成效,惟部分員額超過30人 2. 駐外館處設置專任會計人員之 之駐外館處仍未實施該項制度。此外,駐外館處設 辦理情形如下: 置專任會計人員未見成長,外交部應加強辦理,以 (1)為強化大型館處專任會計 落實該改進方案。 人力並因應駐外館處業務 實需,對已通過語言測驗標 準之主計人員,均優先核派 相關館處服務。另本部除鼓 勵現有主計人員取得外語 檢定合格證書外,本部主計 處外補新進人員時亦考量 具備外語能力檢定證明,以 培訓擔任駐外館處專任會 計。 (2)招考並培養具會計專業之 外交行政人員,並於輪調作 業中明確區分會計專才,據 以選派至會計重點館處服 務;現有 2 名新進外交行政 人員於本部主計處負責會 計相關業務,將陸續符合派 外年資,本部將視駐外館處 人力情況優先派任至會計 重點館處服務。 (三十三) 99至102年度置有外交部以外人員駐外館處計有74 為落實「駐外機構經費運用制度 處,其中18館處實施經費統籌收付制度,103及104 改進方案」 ,提昇經費運用效能及 年度截至6月底置有外交部以外人員駐外館處計有 簡化作業程序,駐外館處業自 105 76處,實施經費統籌收付制度已增為51個,推動經 年 1 月起全面實施經費統籌收付 費統籌收付制度已具成效;惟尚未實施經費統籌收 制度。 付制度之25個駐外館處中,員額30人以上之中、大 型駐外館處,計有韓國、馬來西亞、芝加哥及舊金 山等4個館處仍未實施經費統籌收付制度,爰建請 外交部對此4個駐外館處優先推動經費統籌收付制 度,以提升駐外機構經費運用效益,並增進外交業 務協調功能。 16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三十四) 有鑑於外交部於第1目「一般行政」、第2目「外交 為配合政府在不同領域協助推動 業務」、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第5目「國際合 外交工作,本部政策性編列預算 作」及第6目「國際關懷與救助」等計畫編列對國 補助 11 個民間團體(含國際組織 內團體之捐助經費,合計3億9,391萬6,000元,並 在台秘書處),為落實監督上述 將「協助國內非政府組織(NGO)之國際參與,增 NGO 團體工作績效,本部均要求 進我NGO對國際社會之貢獻」列為105年度關鍵策略 該等提報工作計畫並派員實地觀 目標之一。然近5(101至105)年度外交部對國內 察辦理績效,作為來年編列補助 團體之捐助預算觀之,在政府財政日漸拮据下,外 款之參據。 交部歲出規模逐年遞減,對國內團體之捐助亦相對 由101年度之4億5,468萬5,000元,逐年減少為105 年度之3億9,391萬6,000元,占外交部歲出規模之 比率平均約1.78%。依內政部統計資料,截至103年 底中央政府所轄人民團體計1萬3,202個,然外交部 長期以來對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等11個團 體例行性編列預算補、捐助,101至105年度對渠等 團體之捐助預算經費占該年度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預算總額皆逾六成,致可用於補助其他NGO之資源 相對限縮,外交部允宜檢討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資源 分配合理性。 (三十五) 有鑑於我國NGO向政府各部門間申請補助參與國際 本部建置之「政府部門補助國內 活動案件與日俱增,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為強化 民間團體及機構參與或辦理國際 補(捐)助案件源頭管理,已開發「民間團體補(捐)會議及活動整合平台」業已於 104 助 系 統 」( Civil Group Subsidy System, 下 稱 年 12 月 1 日起停用,本部並於 CGSS),並自104年1月起中央政府各機關於受理民 105 年 1 月 14 日外民參字第 間團體申請計畫時,應即時至CGSS 登載受理案件 10593500590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 資料,提供其他機關以民間團體名稱總歸戶方式查 交立法院。 詢案件申辦情形。外交部允宜檢視其自建系統與 CGSS 功能之差異性及是否有存續之必要性,以免 後續仍需投入相關管理維護成本,不符經濟效益。 (三十六) 現行各公務機關人員所支領之專業加給種類仍屬 依外交部人員配置,除部分人員 繁多,且標準紊亂。就外交部而言,包括外交部外 支領一般加給、法制加給及資訊 交領事人員、行政院新聞局國際新聞、外交領事特 加給外,大多數人員為外交領事 考及格人員及駐外輪調回國服務人員前經行政院 人員並支領外交專業加給,至各 核准者等種類。為達成政府簡化作業程序之施政目 類專業加給表係由行政院人事行 標,建請外交部宜依專業特性及工作性質再予簡化 政總處所訂,是否應登載於網站 各類專業加給,避免同工不同酬;又各類專業加給 由該總處主政,本部將依該總處 表多未於網站公開,不符政府資訊公開法,應予改 指示配合辦理。 善。 (三十七) 外交部於第5目「國際合作」業務計畫編列90億 1. 查各項新計畫之推動需與合作 2,177萬2,000元;另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國家簽署合作協定方能據以執 之委辦計畫收入編列11億3,872萬2,000元。經查國 行,惟因受限於合作國家內部 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對委辦計畫執行率逐年降低,且 行政效率不佳及耗費時日審查 部分已移轉友邦之技術合作計畫營運狀況不佳,外 計畫法律文件,致使計畫啟動 交部允應督促其研謀改善。 期程延宕,預算未能如 期 執 行。為解決上述問題,本部函 16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請駐館研擬與合作國家簽署框 架式協定作為未來個別計畫之 授權依據,將可大幅降低該等 不確定因素所造成執行率不佳 之問題。另國合會每年自 4 月 起,每月召開預算檢討會議, 分析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原因, 擬定改善措施,以提高預算執 行進度。 2. 為降低計畫移轉後無法永續營 運風險,國合會已於新計畫評 估時,洽請合作國家編列一定 配合預算或人力資源,增加對 方投入程度,降低計畫移轉障 礙;於預算規劃時,在計畫後 期逐步減少我方資源投入,要 求合作國家編列預算,逐步退 場;於計畫執行時,由合作國 家設立計畫專戶,並由我方協 助共管,執行期間計畫產品所 創造之所得納入該專戶,做為 計畫移轉後之營運經費,期以 促進合作計畫永續性。 (三十八) 外交部於第7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 鑒於影響推動駐外機構購建館官 程」工作計畫編列泰國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及駐洛 舍計畫因素複雜,如駐在國政策 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之先期規劃費合計1億 及房地產市場狀況瞬息萬變,購 8,330萬2,000元。鑑於以往駐外館舍購(建)置案 置最佳時機及合適標的往往稍縱 多難以如期順利推動,外交部允宜強化館舍購置計 即逝,非屬我方能掌控。未來本 畫進度之管控,並督促駐處關注該地房價走勢,以 部將衡酌國際經濟情勢變化及駐 覓良好購置時機。 在國房價走勢,適時檢討租購效 益,在政府財政負擔範圍內逐步 辦理規劃,期能配合良好購置時 機,順利推動駐外館處館舍購 (建)置計畫。 (三十九) 外交部105年度之第7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 鑒於影響推動駐外機構購建館官 「營建工程」工作計畫編列1億8,330萬2,000元, 舍計畫因素複雜,如駐在國政策 包括駐泰國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1億8,230萬2,000 及房地產市場狀況瞬息萬變,購 元及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之先期規劃費 置最佳時機及合適標的往往稍縱 100萬元。外交部為解決駐外館舍龐大租金問題, 即逝,非屬我方能掌控。未來本 92年經行政院核備「外交部購建駐外館、宿舍分級 部將衡酌國際經濟情勢變化及駐 表」,原預計以15年完成16處館舍,惟歷經12年, 在國房價走勢,適時檢討租購效 截至104年6月底僅完成紐約館舍等4處,執行中2 益,在政府財政負擔範圍內逐步 處,且購(建)置案多未能按計畫期程推動,例如 辦理規劃,期能配合良好購置時 原預訂99年完成「駐約旦代表處自建館(宿)舍計 機,順利推動駐外館處館舍購 畫」及原預訂101年完成「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 (建)置計畫。 17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團館舍購建計畫」,均延遲至102年度才完成。鑑於 以往駐外館舍購(建)置案多難以如期順利推動, 外交部允宜強化館舍購置計畫進度之管控,並督促 駐處關注該地房價走勢,以覓良好購置時機。 (四十) 鑑於近年來部分地區「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與駐 本部已於 105 年 1 月 18 日外人綜 地的租金行情差距越來越大,使中、低階駐外人員 字第 10541503680 號函將書面報 不僅被迫長時間通勤,甚至無法入住治安較良好的 告送交立法院。 區域。為確保駐外人員及眷屬之安全,外交部除應 責成駐館強化與當地警政治安機關之聯繫,也應確 實檢討現行房租補助標準之合理性,並將檢討情形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四十一) 近年來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未符市場租金現況,且 1. 目前房租補助費檢討修 正 情 差距漸趨嚴重,已有愈住愈小、愈遠、愈住不起有 形:本部 104 年通盤檢討駐外 保全區域之趨勢。外交部雖於101年度已就部分房 人員房租補助費標準案,請駐 租補助費嚴重不足地區報院核定調整,惟近年來仍 外館處協助蒐集所屬同仁租屋 發生駐外人員於駐地租屋處遭搶、遭竊等情事,建 大小、住處離駐館距離及室內 請外交部除應建立相關安全SOP,與當地警政治安 外實景照片,以及查報當地治 機關密切聯繫,強化安全維護外;另應確實檢討房 安情形、離駐館 15 公里內三房 租補助標準合理性,以保障駐外人員安全問題。 二廳合宜住宅租金行情、他國 外交人員補助標準等資訊。經 衡酌在兼顧政府財政原則下, 針對安全、戰爭或恐怖攻擊有 疑慮或環境艱困房屋市場供需 嚴重失衡等館處檢討調增房租 補助標準,另針對房租補助標 準較為寬裕之館處酌予調減, 並逐步建置全球各館處房租補 助職級間之比例關係。又本案 本部刻正就行政院回覆意見補 充資料中。 2. 強化與當地警政機關之聯繫及 維護駐外人員 員眷之 人身安 全:駐地警政治安機關之聯繫 係必要且持續辦理之工作,本 部已責由駐館(處)館長或館長 指派之同仁與駐在國警政或安 全單位建立聯繫管道,另要求 駐外館處定期檢視及汰換安全 維護設備,包 含監視 錄影系 統、警報與警 鈴及門 禁系統 等。該等系統可協助強化與駐 地保全或警政單位連線,亦可 加強維護駐外館處人員安全。 17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四十二) 為利機關間研究成果之流通,本 101至103年度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委外研究計畫共 部業於 105 年公開 104 年度完成 計4,034件,其中將報告歸屬公開者計2,973件,公 之委託研究計畫「兩岸關係與東 開比率雖達73.70%;然就外交部而言,22件委託研 亞經貿外交:邁向更深廣的歐盟- 究案,公開比率為0,顯不利機關間研究成果之流 臺灣經貿合作?(臺歐盟 BIA/ECA 通,故建請外交部檢討其妥適性及合理性,並應登 可行性研究)」,並於科技部政府 錄於科技部建置政府研究資訊系統(GRB 系統)及 研究資訊系統(GRB 系統)登錄 刊登於機關網頁。 及函送國家圖書館寄存。 (四十三) 外交部官員養成教育長期重歐輕亞,而亞洲中又重 本部長期重視東南亞語言外交人 日韓、輕東南亞,造成我駐外人員連當地語言都不 才之培育,擬訂相關配套措施如 通,影響邦交甚大,而多靠當地雇員協助,恐產生 下: 安全顧慮。由於近年來東南亞地區的經貿整合呈現 1. 派送新進人員赴國外學習特殊 快速發展之態勢,加上我國與東協國家如新加坡、 語文:本部為培育東南亞語言 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印尼、越南等,都具有 人才,持續派送同仁赴東南亞 貿易、投資、產業、文化、教育等各層面的密切合 國家學習語言,迄今共計越南 作關係,區域經濟已然成形;然我國懂東南亞語言 語 3 人、印尼語 5 人、泰語 4 之外交人員不多,為加強我國與東南亞各國經貿及 人;近年為落實訓用合一之原 文教關係能更為進步,並進行相關議題深入研析, 則 , 視 特 殊 語 文 館 處 出 缺 情 建請外交部當務之急應建立培養我派駐東南亞地 形,加強選送同仁赴東南亞國 區之人才,以有效拓展外交關係。 家學習當地語言,並俟訓練後 逕外放至相關館處服務,105 年將派送 2 名同仁赴國外學習 印尼語及越南語。 2. 外派前特殊語文課程:本部針 對外派特殊語文國家之館長及 館員,視任務需要,由外交學 院於赴任前施以特殊語文及駐 地歷史、文化及風俗民情之講 習課程,自 100 年至 102 年針 對東南亞地區國家派送人員, 輔以強化越南語 1 人、印尼語 2 人及泰語 1 人,另自 103 年 11 月起,為加強培育我對東南亞 地區工作人員之駐在國語文能 力,由外交學院開辦「特殊語 文班」辦理越南語、印尼/馬來 語班、菲律賓(泰加洛)語、泰 語班等班別,參訓同仁共計 25 人,並針對派赴東南亞相關館 處服務同仁,開辦「東南亞事 務專班」,輔以強化東南亞地區 政治、經濟及文化等相關議題 專業訓練。 3. 駐地語文學習補助:本部歷年 均補助派駐非英語地區人員學 17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習駐地語文。自 100 年起針對 東南亞地區業補助印尼、泗 水、馬來西亞、泰國、越南、 胡志明市等 6 館處共計 47 人, 目前補助在學同仁共計 35 人。 (四十四) 第1目「一般行政」業務計畫之「檔案及資訊處理」為提升民眾線上申請補助 使 用 分支計畫編列「資訊服務費」5,454萬5,000元、 「資 率,本部經研謀並執行之改善措 訊軟硬體設備費」7,024萬3,000元,其中屬「NGO 施如次: 雙語網站」維護營運經費計178萬6,000元;惟經查 1. 於本部「NGO 雙語網站」首頁, 「NGO雙語網站」之線上申請補助功能,近3年度 以跑馬燈形式置放「線上申請 (101至103年)之線上申請比率僅分為 2.11%、 補助案本部將優先處理」等字 4.95%及7.82%,申請件數雖逐年提升,惟使用比率 樣,鼓勵 NGO 團體利用線上申 仍偏低,爰建請外交部應瞭解影響使用者意願之癥 請補助系統。 結,並研謀改善措施。 2. 舉辦「NGO 線上申請有獎徵答 活動」,該活動已於 104 年 11 月底結束,計有 2,400 名民眾 參加,藉以推廣本部「NGO 雙 語網站」線上申請補助功能, 鼓勵民眾踴躍利用。 3. 另於 105 年年初就「線上申請 補助作業系統」操作方式及流 程進行優化,將增加「步驟式 操作說明」、「追蹤案件申請狀 況」 、區分「線上申請補助文件 上傳欄位」 ,並提供「個別欄位 補助文件範例格式」等功能, 以提升 NGO 團體使用線上申請 補助之便利性,並提高渠等使 用意願,另將搭配行銷活動, 積極宣導線上申請補助功能, 預期將再具體提升該線上補助 功能之使用率。 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