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 外交部單位預算 (第 1 冊) 外 交 部 編 外交部單位預算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目次 一.預算總說明 --------------------------------------------------------1-52 二.主要表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54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55-58 三.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1.一般賠償收入 ----------------------------------------------------59 2.利息收入 --------------------------------------------------------60 3.租金收入 --------------------------------------------------------61 4.廢舊物資售價-----------------------------------------------------62 5.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63 6.其他雜項收入 ----------------------------------------------------64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一般行政 -----------------------------------------------------65-69 2.外交管理業務 -------------------------------------------------70-73 3.駐外機構業務 -------------------------------------------------74-79 4.國際會議及交流 -----------------------------------------------80-88 5.國際合作及關懷 -----------------------------------------------89-92 6.營建工程 --------------------------------------------------------93 7.交通及運輸設備 --------------------------------------------------94 8.第一預備金 ------------------------------------------------------95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96-99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100-101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102-103 (六)人事費分析表 --------------------------------------------------105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106-107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108-125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126-129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 --------------------------------------------130-137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及類別表 ----------------------------139-147 (十二)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48-149 (十三)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151 (十四)委辦經費分析表 ------------------------------------------152-157 (十五)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 理情形報告表 --------------------------------------------158-220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 機關主要職掌 本部主管外交及有關涉外事務。 (二) 內部分層業務 1.亞東太平洋司: (1)對日本、韓國及北韓等國事務。 (2)對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尼、汶萊、越南、寮國、柬埔 寨、緬甸及東帝汶等國事務。 (3)對澳大利亞、紐西蘭、斐濟、東加、諾魯、吐瓦魯、巴布亞紐幾內亞、索 羅門群島、西薩摩亞、萬那杜、吉里巴斯、馬紹爾群島、帛琉及其他太平 洋諸島國事務。 (4)對孟加拉、不丹、尼泊爾、斯里蘭卡、印度、馬爾地夫等國及香港、澳門 地區事務。 (5)對亞太地區區域性國際組織事務、經濟與技術合作及漁船遇難事務。 (6)其他有關亞太地區事項。 2.亞西及非洲司: (1)對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摩爾多瓦、哈薩克、烏茲別克、土庫曼、 吉爾吉斯、塔吉克、亞美尼亞、亞塞拜然等獨立國家國協、喬治亞及蒙古 等國事務。 (2)對沙烏地阿拉伯、約旦、巴林、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阿曼、科威特、阿富 汗、伊拉克、伊朗、以色列、黎巴嫩、巴基斯坦、卡達、敘利亞、土耳 其、葉門等國及巴勒斯坦事務。 (3)對阿爾及利亞、貝南、布吉納法索、蒲隆地、喀麥隆、維德角、中非共和 國、查德、葛摩、剛果共和國、吉布地、赤道幾內亞、加彭、幾內亞、幾 內亞比索、象牙海岸、馬達加斯加、馬利、茅利塔尼亞、模里西斯、尼 日、盧安達、塞內加爾、聖多美普林西比、塞席爾、多哥、剛果民主共和 國等國及西撒哈拉地區事務。 (4)對埃及、蘇丹、南蘇丹、利比亞、突尼西亞及摩洛哥等國事務。 (5)對安哥拉、波札那、厄利垂亞、衣索比亞、甘比亞、迦納、肯亞、賴索 托、賴比瑞亞、馬拉威、莫三比克、納米比亞、奈及利亞、獅子山、索馬 利亞、南非共和國、史瓦帝尼、坦尚尼亞、烏干達、尚比亞、辛巴威等國 及非洲其他尚未獨立地區事務。 (6)對亞西、非洲各地區區域性國際組織事務、經濟與技術合作及漁船遇難事 務。 (7)其他有關亞西及非洲地區事項。 3.歐洲司: (1)對歐盟、比利時、盧森堡與歐洲整體關係及泛歐國際合作交流事務。 (2)對英國、愛爾蘭、西班牙、葡萄牙、荷蘭及相關國家之海外領地、屬地事 務。 (3)對德國、奧地利、瑞士、列支敦斯登、丹麥、芬蘭、瑞典、挪威、冰島及 相關國家之海外領地、屬地事務。 (4)對法國、教廷、義大利、希臘、賽普勒斯、摩納哥、安道爾、馬爾他、聖 馬利諾、馬爾他騎士團及相關國家之海外領地、屬地事務。 1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5)對波蘭、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拉脫維亞、斯洛維尼亞、波士尼亞與 赫塞哥維納、克羅埃西亞、塞爾維亞、蒙特內哥羅、馬其頓、羅馬尼亞、 保加利亞、愛沙尼亞、立陶宛、阿爾巴尼亞及科索沃等國事務。 (6)對歐洲地區區域性國際組織事務、經濟與技術合作及漁船遇難事務。 (7)其他有關歐洲地區事項。 4.北美司: (1)對美國政治、學術、特權豁免、軍事(含國防科技事務)及美國與中國大陸 關係之觀察、研究。 (2)對美國地方政務、邀訪、文化交流、商務及一般僑務事務。 (3)對美國之經貿、財政、司法互助、農漁、衛生、環保、勞工、能源及一般 科技事務。 (4)對加拿大之政治、文教、商務、邀訪及一般僑務事務。 (5)對北美地區區域性國際組織事務、經濟與技術合作及漁船遇難事務。 (6)其他有關北美地區事項。 5.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 (1)對墨西哥、瓜地馬拉、宏都拉斯、薩爾瓦多、尼加拉瓜、哥斯大黎加、多 明尼加及古巴等國事務。 (2)對巴拿馬、哥倫比亞、委內瑞拉、巴西、厄瓜多、秘魯、玻利維亞、智 利、阿根廷、巴拉圭及烏拉圭等國事務。 (3)對巴哈馬、貝里斯、格瑞那達、多米尼克、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露 西亞、聖文森、海地、安地卡、牙買加、巴貝多、千里達、蓋亞那、蘇利 南等國及法屬蓋亞那等加勒比海尚未獨立各島事務。 (4)對中南美洲、加勒比海地區區域性國際組織事務、經濟與技術合作及漁船 遇難事務。 (5)其他有關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事項。 6.條約法律司: (1)條約與協定之規劃、談判、研訂、簽署、解釋、相關國際法問題之諮詢及 約本保存管理。 (2)領土主權、海洋、航權、漁業、人權、外交豁免等國際法案件之研議及其 他法律專案計畫之辦理。 (3)引渡條約與司法互助協定、國內外司法互助案件、證據調查、國外文書送 達、法律意見、涉外訴訟、國外地權及國籍案件之辦理。 (4)國家賠償、訴願、國內訴訟案件之辦理與法規之研擬、解釋及研究。 (5)環境永續公約會議之參與、相關政策與計畫之研析、推動及執行。 (6)其他有關條約法律事項。 7.國際組織司: (1)聯合國體系各組織相關事務之觀察、研析與推動參與各該組織之規劃、協 調及執行。 (2)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多邊合作機制、國際會議與活動業務之規劃、參 與、觀察及研析。 (3)其他有關國際組織事項。 8.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 (1)世界貿易組織及相關組織事務。 2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2)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之規劃、評估、協調、執行監督及績效考核。 (3)國際合作融資業務之協調及聯繫。 (4)涉外經濟、貿易事務之協調及聯繫。 (5)其他有關國際合作及經濟事項。 9.國際傳播司: (1)國際新聞傳播業務之推動、督導及考核。 (2)國際新聞交流及合作事項之推動。 (3)國際輿情之彙報研析。 (4)國際傳播視聽與文字資料之製作、發行及運用。 (5)國際媒體駐臺記者之新聞服務及訪臺記者之接待。 (6)其他有關國際傳播事項。 10.研究設計會: (1)外交政策總體發展工作之規劃。 (2)年度施政方針、中程與年度施政計畫、先期計畫、中長程專案之研擬、規 劃、協調及管考。 (3)國際戰略安全對話、國防與中國大陸業務之協調及國際反恐等跨國議題政 策之協調。 (4)跨單位與跨領域專案議題之研擬、協調及管考。 (5)組織體制檢討、創新變革擬議及協調。 (6)行政效能、為民服務品質提升之規劃、監督及管考。 (7)民意調查之蒐集、規劃與推動及出版品之管考。 (8)其他有關外交事務研究設計事項。 11.禮賓處: (1)國賓接待、部次長交際、政府高層出訪與禮賓作業之規劃、督導、協調及 執行。 (2)典禮、國書、領事證書、勳章、國際慶弔之規劃、督導、協調及執行。 (3)外國駐華機構與其人員特權豁免、禮遇之規劃、協調、推動及執行。 (4)國內災害防救業務有關境外救援之協調及聯繫。 (5)其他有關禮賓事項。 12.秘書處: (1)印信典守、文書收發及外交郵袋之處理。 (2)經費之出納與保管、薪資核發、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3)本部辦公廳舍、土地與其他財產之取得、管理配置、辦公廳舍與宿舍營(修) 繕、工程施工查核、公務車輛之調度、汰換與管理及臺北賓館之管理、維 護。 (4)駐外機構國有財產管理、館舍及職務宿舍之購置、租賃與修繕、公務車輛 汰換與管理之督導及考核。 (5)本部所屬機關(構)依法令須報本部核准、核定、核轉、同意備查之採購、 財物管理事項及工程施工查核。 (6)工友(含技工、駕駛)及駐衛警之管理。 (7)本部同仁調任、國外出差、受訓之公務機票核發及平安保險。 (8)本部災害防治之聯繫及安全防護。 (9)不屬其他各司、會、處事項。 3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13.人事處:掌理本部人事事項。 14.政風處:掌理本部政風事項。 15.主計處:掌理本部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16.資訊及電務處: (1)本部檔案管理、外交史料之編輯與印行、本部所屬機關(構)與駐外機構檔 案管理之規劃、推動、督導。 (2)本部、本部所屬機關(構)與駐外機構資訊應用服務策略之規劃、協調推動 及管理。 (3)本部、本部所屬機關(構)與駐外機構資通安全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4)本部與駐外機構間往來電報之處理、控管及稽核。 (5)本部與駐外機構電務行政、保密通信裝備之規劃、建置、安全防護及督 導。 (6)其他有關檔案、資訊及電務事項。 17. 公眾外交協調會:辦理跨地域公眾外交業務、軟實力整合運用之規劃與協調、 新聞發布、處理與媒體聯繫、外交文宣資料製作與推廣及網路文宣、資料翻 譯、傳譯等業務。 18. 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辦理協助民間組織參與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活動與交 流、國際人道援助之規劃及推動。 19. 國會事務辦公室:辦理本部與立法院及監察院之聯繫、協助推動國會外交。 20.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處理及協調中華民國與美國間相關事項。 4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三) 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 組織系統圖 外交部督導單位 部長 北 美 2 位政務次長 事 務 協 調 委 常務次長 員 會 9司1會 6處 3 常設性任 駐外 務編組 單位 亞東太平洋司 條約法律司 禮賓處 公眾外交 大使館 協調會 17 館 秘書處 總領事 亞西及非洲司 國際組織司 非政府組織 館 2館 國際事務會 人事處 代表處 歐洲司 國際合作及經 國會事務 55 個 濟事務司 辦公室 政風處 辦事處 北美司 國際傳播司 (組)36 個 主計處 代表團 拉丁美洲 1個 研究設計會 及加勒比海司 資訊及 電務處 2. 預算員額說明表 單位:人 駐外 機關 職員 駐警 工友 技工 駕駛 聘用 約僱 合計 雇員 外交部 1,888 20 26 11 28 116 35 712 2,836 5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一、 108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部依循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原則,堅持和平、自由、民主及人權之普世價 值,積極推動踏實外交,全力捍衛中華民國國家主權,並秉持踏實互惠原則推動我與 友邦合作,鞏固我與邦交國關係,增進我與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創造友我國際環 境,以務實、靈活、彈性、自主原則,推動參與對我國整體發展及人民利益攸關之功 能性及專業性國際組織,開拓我國際空間,結合民間豐沛實力,擴大國際人道救援, 對國際社會做出實際貢獻,爭取國際輿論支持,提升我國際形象及堅固我國際地位。 本部依據行政院 108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 經社情勢變化及本部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8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及重要執行策略 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鞏固我與邦交國外交關係 (1) 持續推動我與友邦高層及重要官員之互訪與各項交流,深化與友邦政要之情 誼。 (2) 以互惠互助原則,落實切中友邦經社發展需要並導入產業及市場元素,以推動 雙邊及多邊合作計畫。 2.強化我與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 (1) 推動我與無邦交國家政要互訪,以提升雙方實質關係。 (2) 洽簽各項雙邊協議,以建立我與無邦交國實質往來之基礎,嗣尋求逐步擴大合 作領域,促進雙邊實質關係全面升級。 (3) 加強我與無邦交國家各項合作計畫,促進雙邊永續發展。 (4) 推動以人為本之「新南向政策」,深化與相關國家全方位關係。 (5) 積極與國際社會合作,建立溝通聯繫管道以共同打擊跨境犯罪。 3.務實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提升我參與國際組織之質與量 (1) 透過雙邊管道洽請友邦及友我國家在我具正式會員資格之國際組織提供支持, 並助我參選重要決策機構職位,以利維護我會籍地位及參與權益。 (2) 開拓並利用雙邊管道洽請各國支持我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以鞏固並提升我在 國際組織地位與權益。 (3) 深化參與 WTO 重要會議、多邊及複邊談判,加強與 WTO 秘書處及各國駐團關 係。 4.協助國內非政府組織(NGO)之國際參與,增進我 NGO 對國際社會之貢獻 (1) 協助國內 NGO 積極參與國際會議與活動,增進我 NGO 對國際社會之貢獻。 (2) 強化國內 NGO 參與國際合作與進行國際關懷與救助,對有需要之地區與國家, 推動以人道關懷為目的之援外計畫。 5.善用國家軟實力推動公眾外交及加強國際傳播,爭取民眾支持並提升國家形象 (1) 運用新傳播科技優勢,透過資源整合及計畫性國際傳播作為,發揮宣傳綜效, 爭取國際有利空間與形塑國家優質形象。 (2) 以多媒體影音、酒會、音樂活動、演講及廣告等文宣方式,透過網站、影片製 播及電臺受訪等宣傳管道,擴大宣介我外交施政重點及成果。 (3) 透過發布新聞稿及辦理新聞說明會,宣達本部重大政策及回應外界關注議題。 6.有效運用外交資源,提升為民服務之效率及品質 (1) 增進我國人出國旅遊便利與尊嚴。 6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2) 推動簽證作業便捷化。 (3) 放寬外籍人士來臺簽證簡化措施。 (4) 提升文件證明服務品質。 7.妥適配置預算資源,提升預算執行效率 (1) 落實分配預算執行,提升資本門預算執行率。 (2) 依據中程施政計畫合理分配資源,檢討現有施政計畫及資源之使用效益,落實 在行政院核定本部中程歲出概算額度內妥慎編製歲出概算。 (3) 持續辦理駐外機構館宿舍購置案,以解決駐外機構合署辦公問題,並提高駐外 館宿舍自有率及節省鉅額租金支出。 7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二)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外交管理業務 各地區工作會報 審酌需要,召開各地區工作會報或使節會議, 研擬規劃工作策略,強化外交工作推展。 製作國情資料 一、編印國情資料、中外文定期刊物、製作與推廣 國情及紀錄影片,提升臺灣國際形象。 二、配合國家總體外交目標,宣揚國家重要政策及 軟實力,營造友我輿論氛圍,爭取國際社會對 我國認同及支持。 國際會議及交流 參與國際組織活動 一、持續推動參加「世界衛生組織」(WHO),深化 並廣化我參與 WHO 相關會議、機制及活動。 二 、持續推動有意義參與聯合國體系,包括參 與 「國際民航組織」(ICAO)相關會議、機制及 活動,以及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 CCC)締約方大會等。 三、深化「亞太經濟合作」(APEC),在 APEC 架構 下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工作。 四、積極參與 WTO 各項談判,爭取擔任 WTO 重要職 務,拓展與 WTO 相關組織關係。 五、積極推動參與如「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 L)、農漁業管理、防制洗錢、警政及選舉等其 他功能性政府間國際組織、活動及與我權益相 關之多邊國際公約。 六、深化參與「亞洲開發銀行」(ADB)及「歐洲復 興開發銀行」(EBRD)等國際開發機構之合作 計畫,以為我企業爭取商機。 七、輔導國內 NGO 與國際接軌: (一)積極輔導協助我國內 NGO 參與國際非政府組 織(INGO)年會或重要活動,及聯合國非政 府組織周邊會議。 (二)鼓勵我國內 NGO 爭取在 INGO 中擔任要職。 協助各種國際交流 一、鼓勵國際 NGO 在臺成立分部及秘書處,協助我 N GO 爭取在臺舉行國際會議及活動。 二、協助業者前往有邦交國家投資,提升與友邦經 貿及外交關係。 三、籌組經貿考察團,舉辦或參與國際商展,協助 我國廠商拓展海外市場。 四、推動軟性文宣、活絡國際文化交流。 五、制度化與資網安先進國家之雙邊資安合作,推 動參與政府及非政府間資安議題之組織或倡 8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議。 出國訪問 一、安排政府高層及業務主管赴友邦及友好國家訪 問或出席慶典、重要會議。 二 、率團或隨團參加政府間及非政府組織國際 會 議,建立合作管道與聯繫。 三、協助我政府官員、立法委員及學者等各界重要 人士組團出訪,增進與各國聯繫交流。 四、洽請重要國家提升我高層過境相關禮遇。 訪賓接待 一、洽邀友邦及無邦交國家朝野政要訪臺,增進對 我瞭解及友我力量。 二、洽邀世界貿易組織(WTO)、亞太經濟合作(AP EC)等國際組織官員、各國駐聯合國體系組織 或機構官員、各國主管聯合國事務、區域性及 功能性國際組織及其他非政府組織之官員與智 庫學者訪臺,厚植會員國及國際組織各層面之 友我力量。 三、洽邀政黨、媒體、工商、文教、體育、宗教等 各界領袖及其他具影響力人士訪臺。 四、洽邀資訊網路安全先進國家之產官學研代表及 智庫顧問來臺進行技術交流及政策意見交換 等。 國際合作及關懷 駐外技術服務 一、派遣農業、科技及醫療團,前往友邦及友好開 發中國家協助進行各項技術合作計畫。 二、委託國合會於亞太、亞西、非洲、拉丁美洲及 加勒比海等地區辦理各項技術合作計畫。 三、執行國際高等人力培育計畫,協助友邦人力建 構,達致援助政策之「進步夥伴、永續發展」 目標。 加 強 雙 邊 及 多 邊 合 一 、邀請友邦及友好國家官員或技術人員來臺 參 作 訓,組團赴海外地區考察技術合作業務。 二、遴選產業市場專家考察友邦,規劃雙邊合作可 達最大效能之投資貿易機會。 三、設置「臺灣獎學金」及「臺灣獎助金」長期培 育友我人才。 四、發揮軟實力,積極辦理國際青年臺灣研習營及 國際青年大使等活動,培植新生代友我人脈, 擴大與友好國家雙邊青年交流。 五、擴大國際合作層面,建立多元援外體系,針對 受援國發展需求,加強與受援國之合作。 9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六、運用我參與功能性政府間國際組織及各區域開 發銀行之平台,加強與各方協調合作,擴大參 與層面。 對 國 際 之 關 懷 救 助 一、於友邦及友好國家發生重大災害時提供適度之 及重建 救濟。 二、協助民間公益及慈善組織加強國際人道救助與 服務工作,發揮臺灣之愛。 三、配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 opment Goals, SDGs),協助國內 NGO 與政府 建立夥伴關係,並與 INGO 協力協助各項對國際 之關懷救助及災後重建事務進行國際合作。 四、協助派遣行動醫療團赴友邦及友我國家義診、 捐贈醫療器材等進行國際人道救助與服務工 作。 五、提供旅外國人急難救助。 營建工程 購建駐外機構館官 以每年編列涵括 1-2 館處館舍購置計畫所需一 舍 次性或分年預算之原則辦理,以提升我駐外機構館 舍自有率。 10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二、以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一)前(106)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 、 外 交 審 酌 需 要 , 召 一、日本區域工作會報:於 106 年 8 月間舉行,與駐日本地區各 業務管理 開 各 地 區 工 作 館長就工作方向進行討論並交換意見。 會 報 或 使 節 會 二、太平洋及澳紐區域工作會報:於 106 年 4 月間舉行,與駐我 議,研擬規劃 太平洋及澳紐地區各館長就工作現況及未來方向進行討論並 工作策略,強 交換意見。 化 外 交 工 作 推 三、東南亞及南亞地區工作會報:於 106 年 8 月間舉行,與駐東 展。 南亞及南亞各館長就工作現況及未來業務方向進行討論並交 換意見。 四、亞西及非洲地區工作會報:於 106 年 12 月間舉行,與駐亞 西及非洲各館長就工作現況及未來工作方向進行討論並交換 意見。 五、歐洲地區工作會報:於 106 年 9 月間舉行,與駐歐洲地區各 館長就工作現況及未來工作方向進行討論並交換意見。 六、全美區域工作會報:於 106 年 12 月間在美國舊金山舉行, 與駐美國地區各館長就政治、國會、經貿、領務、地方政務 及僑務等工作議題進行討論與交換意見,並研擬規劃推進臺 美關係之工作策略。 七、加拿大工作會報:於 106 年 12 月間在美國舊金山舉行,與 駐加拿大地區各館長就推動雙邊政務、經貿合作、文教科技 合作、領務及僑務等工作議題進行討論與交換意見。 八、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區域工作會報:於 106 年 7 月間在多明 尼加舉行,與駐拉美地區各館長就當前外交情勢及工作方向 交換意見並作任務提示。 於 新 進 同 仁 完 一、106 年派送 50 期學員 14 人分赴美國北加州蒙特瑞國際關係 成「公務人員 研究所、英國牛津大學、西班牙馬德里大學及國際學院、德 特種考試外交 國歌德學院、法國巴黎索邦語言中心及國際外交學院、義大 領事人員考試 利巴別塔語言中心及國際組織協會、韓國高麗大學、葡萄牙 錄 取 人 員 訓 里斯本大學及天主教大學及日本慶應私塾大學接受語言訓 練」後選送國 練。 外 接 受 語 文 訓 二、派送 48 期同仁 4 人分赴歐洲議會、美國泛美基金會、澳洲 練或赴國際組 國家大學及國際關懷協會實習,及 4 人分赴印尼大學、越南 織見習。 河內國家大學及泰國 AUA 語言中心接受特殊語言訓練。 在 現 有 人 力 許 選送中高階同仁 3 人分赴美國南加州大學、日本國際關係研究所 可 情 形 下 , 薦 及土耳其伊斯蘭研究中心進修;另選派 14 名同仁赴國外參加各 送 中 高 階 同 仁 項短期訓練課程。 赴國外進修及 11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進 行 專 題 研 究。 設 置 外 交 獎 學 106 年計核頒 34 名獎學金,獲獎學生來自國立臺灣大學等 9 金 予 國 內 各 大 校,所學專業包含外交、國際關係、國際經貿及區域研究等領 學 院 校 以 上 符 域。 合資格之學生 申請。 編 印 國 情 資 一、編印英、法、西、德、俄、日、阿、葡、越、印尼、泰及馬 料、中外文定 等 12 語版 2017 年「中華民國一瞥」紙本及網路版國情小 期刊物、製作 冊。 與 推 廣 國 情 及 二、製作「活力臺灣」、「創新經濟」及「踏實外交」國慶特刊 紀錄影片,提 英文廣告稿透過全球駐外館處進洽媒體刊登。 升 臺 灣 國 際 形 三、英、西、法、德、俄、日等 6 語版「今日台灣」電子報配合 象。 政府重要施政、外交政策及重大文宣議題等,每日撰刊 2-3 則即時新聞報導;另製作「台灣評論」英文雙月刊與「臺灣 今日」西文雙月刊(英、西文雙月刊除紙本外,另有電子期 刊),全年各出版 6 期,共計撰刊報導及專文 8,380 篇。 四、與「Discovery 頻道」合製「臺灣無比精采 4:綠能科技」 紀錄片,於 106 年 12 月起在我國及亞太地區 30 國播出。 五、完成 6 部軟性英語國情短片,並賡續辦理「全民潮台灣」短 片競賽及「坎城青年創意競賽-臺灣代表隊選拔賽」,徵集 創 意 短 片 上 傳 外 交 部 YouTube 影 音 平 台 「 潮 台 灣 」 (Trending Taiwan )英語頻道,供全球網友瀏覽點閱。 二 、 國 際 持 續 推 動 參 加 一、友我國家代表於「世界衛生大會」(WHA)全會為我發聲: 會議及交 「世界衛生組 安排友邦為我案進行 2 對 2 辯論,有 14 友邦為我執言;另 流 織」(WHO), 美國、日本、澳大利亞及德國亦於 WHA 全會中發言,對臺灣 深化並廣化我 無法參與 WHA 表示失望與遺憾,要求 WHO 應展現包容性等 參與 WHO 相關 語,大幅提升我案能見度,各界輿論反應及國際媒體報導多 技術性機制、 為正面,我案訴求已獲肯定及彰顯。 會議及活動。 二、「世衛行動團」活動多元、專業、成果豐碩: (一)106 年我「世衛行動團」由衛福部陳部長率團於 WHA 期間赴 日內瓦與美國等理念相近國家、友邦、重要國際醫衛人士及 團體進行 59 場雙邊會談,並與美、日等理念相近國家舉行 醫衛座談會,另藉由國際記者會、媒體專訪、外交酒會、臺 灣之夜,以及與民間團體座談等場合及相關國際文宣工作, 有效向國際社會說明我提案訴求及臺灣參與 WHA 對全球防疫 工作之必要性。 (二)我行動團在日內瓦期間,曾向 WHO 秘書處遞交陳部長簽署之 12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抗議函,除抗議 WHO 未邀我與會,另重申我對 WHO 內部密件 不當處理我案之嚴正立場。 (三)續與衛福部合辦「2017 年臺灣全球健康論壇」,論壇主題 係「感動、行動、全面推動:SDGs 實踐」(Inspiration, Action and Movement(IAM): Implementation of SDGs, 本部共計邀請 8 位友邦衛生部長(史瓦帝尼、帛琉、吐瓦 魯、索羅門群島、吉里巴斯、薩爾瓦多、聖文森及海地)及 1 位次長(吉里巴斯)來臺與會。7 位部長(不含海地)擔任 「部長圓桌論壇」與談人,說明與我國共同落實 SDGs 情 形,並以臺灣應為聯合國「永續發展議程」重要夥伴為訴 求,重申支持我國務實參與國際組織。 爭 取 有 意 義 參 一、續爭取有意義參與聯合國體系: 與 聯 合 國 體 (一)我政府於第 72 屆聯大推案採取多元管道、擴大聲量之策 系,包括「國 略,106 年共有我 17 友邦以致函或執言方式表達支持;15 際民航組織」 個友邦為我在聯大總辯論執言;15 個友邦聯名或個別致函 ( ICAO ) 及 聯 聯合國秘書長 António Guterres,充分表達我案訴求。 合 國 氣 候 變 化 (二)本部李前部長專文獲全球眾多重要媒體刊登;我文宣短片 綱 要 公 約 「最棒的地球公民」亦廣獲肯定,點閱人次超過 830 萬;另 (UNFCCC)。 行政院環保署李署長應元在駐紐約辦事處籌辦之國際研討會 上,發布我國首部有關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之 「國家自願檢視報告」(VNR),獲美國及澳大利亞駐臺機構 公開歡迎我國報告,顯示我專業訴求確具效益。 (三)本部並協助立委視導團、民間團體、智庫及僑界多元發聲, 以及運用新媒體及社群網絡擴大宣傳成果。 (四)我駐紐約有關聯合國事務工作小組配合聯合國主要會議時 程,包括「婦女地位委員會」(CSW)、「原住民議題常設論 壇」(UNPFII)、聯合國大會及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 締約方大會」(UNFCCC COP)等聯合國會議,按季舉辦研討 會,已有效增進聯合國社群對我案之瞭解,並宣揚我對全球 性議題之關注及對國際社會之貢獻。 (五)持續協助我政府單位及民間團體,出席聯合國體系相關會議 及活動,包括「國際勞工大會」(ILC)、聯合國「婦女地 位委員會」(CSW)、「原住民議題常設論壇」(UNPFII) 等,並補助相關與會經費、協助舉辦研討會及擔任活動與談 人,以強化我與聯合國體系之實質互動。 (六)持續積極與友邦及主要國家駐聯合國代表團官員聯繫,促進 對我案之瞭解並爭取支持。 (七)邀請友邦派駐聯合國體系代表或聯合國社群重要人士訪臺: 13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辦理「聯合國永續發展專家訪臺團」,就我國落實永續發展 政策及目標進行交流,有助向國際社會彰顯我務實推動參與 聯合國體系之決心與實際作為;邀請友邦駐聯合國常任代表 乙行 9 人訪臺,有助友邦駐團代表深入瞭解我國「踏實外 交」之外交思維、經貿現況及兩岸關係發展,並增進渠等對 我國情及政策之認識,厚植友我情誼;洽邀多明尼加衛生部 次長 Francisco Neftalí Vásquez(多國於 WHO「執行委員 會 」 (EB) 代 表 ) 、 史 瓦 帝 尼 王 國 衛 生 部 常 務 次 長 Simon Kunene 及尼加拉瓜衛生部衛生法規總處主管醫院興建主任 Mauricio Paniagua 於 來 臺 出 席 「 World Hospital Congress」。 二、持續累積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推案動能:本案迄今已 累積相當國際支持,106 年美國 19 州參眾議會通過共 22 個 友我決議;義大利、瑞典及比利時國會通過友我決議或發表 友我言論。 三、106 年推動我國組團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 (UNFCCC)第 23 屆締約方大會(COP23)推案,透過下列各項與 會活動不僅強化我雙邊及多邊交流,更大幅提升我國際能見 度: (一)我 17 個友邦以致函公約秘書處或於高階會議執言等方式助 我。 (二)舉辦 31 場次雙邊會談,其中包括環保署李署長與友邦及友 我國家之總統、總理、部長、國會議員與氣候特使等進行之 19 場會談。 (三)我與友邦成功合辦 3 場周邊會議,另我團專家受邀參加 7 場 周邊會議,擔任與談人或發言。 (四)環保署李署長與會期間共接受 5 場中外文媒體專訪,其中包 括「德國之聲」電視台英語新聞部之專訪,該台全球每週收 視人數約 1 億人,有效增進我國際能見度。 持 續 參 與 「 亞 一、透過出席 APEC 經濟領袖會議及部長級年會,表達我參與區 太經濟合作」 域經濟整合之決心: ( APEC ) , 在 (一)我國在 APEC 貢獻普獲肯定,有助提升我國參與區域經濟整 APEC 架構下參 合進程之動能:106 年通過之「領袖宣言」採納我國多項參 與區域經濟整 與成果,計 9 處文字與我國相關,包括我國 6 項重要倡議、 合工作。 1 項具體貢獻及 2 項建議;「聯合部長聲明」中有 8 處與我 國相關,包括 6 項重要倡議、1 項具體貢獻及 1 項建議,充 分彰顯我為促進經濟整合在創新創業、能源、婦女與經濟、 緊急應變、中小企業及糧食安全等重要議題所作之貢獻。 14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二)參與 APEC 推動之區域經濟整合進程:宋領袖代表於出席上 年 APEC 經濟領袖會議(AELM)期間,與其他 APEC 經濟體領袖 進行討論,也和受邀出席之柬埔寨、寮國及緬甸等東協國家 領袖互動交流,在談話中融入我國「新南向政策」內涵,從 人力資源發展、微中小企業、糧食安全、衛生及災防等面 向,切入區域間共同關切的 APEC 議題,尋求與其他經濟體 合作的契機。 (三)透過高層雙邊會談展現參與經濟整合之決心:宋領袖代表於 AELM 期間分別與日本首相安倍晉三(Shinzo Abe)、新加坡 總理李顯龍、美國國務院前政務次卿尚農(Thomas Shannon) 等進行雙邊會談,積極傳達我國加入區域經濟整合機制之決 心。 (四)透過國際媒體傳達我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之決心:宋領袖代表 與會期間接受俄羅斯媒體「衛星通訊社」以及 APEC 秘書處 專訪,說明我國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之決心,有效透過國際媒 體報導,提升我國正面形象。 二、積極出席 APEC 各層級會議,深化我參與 APEC 區域整合工 作: (一)我國出席 APEC 主要會議,包括經濟領袖會議、部長級年 會、10 場專業部長會議(人力資源、貿易、觀光、糧食安 全、健康與經濟、婦女與經濟、中小企業、交通、林業及財 政),另有相關高階會議、各委員會、工作小組及次級論壇 會議,以及企業人士出席之企業諮詢委員會(ABAC)會議等。 我代表團積極參與各專業領域與經貿相關議題之討論,分享 我國發展經驗,並與其他經濟體代表團進行雙邊會談,有助 彰顯我參與國際社會的努力與貢獻。 (二)我相關部會人員總計出席 184 場 APEC 會議與活動,有助厚 植我國參與多邊經貿事務及區域經濟整合人才之能力,並掌 握 APEC 及亞太經貿議題進展及趨勢,參與 APEC 相關規則與 政策之制定。 (三)研提倡議或推動計畫:我國提出 10 項倡議獲 APEC 經費補 助,成果豐碩,並高於我挹注 APEC 經費之總合。另我舉辦 41 場 APEC 相關活動,其中 10 場係與美國、越南、馬來西 亞等經濟體在國外合辦,有助提升我國對 APEC 議題之主導 性及深化我在 APEC 之參與。 (四)捐助 APEC:為鼓勵更多 APEC 會員提出有助 APEC 區域經濟 整合及能力建構之計畫,我捐助 APEC「婦女與經濟子基 金」、「APEC 支援基金」及「政策支援小組」,獲得 APEC 15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秘書處及多數 APEC 會員之肯定,有助深化我與 APEC 會員及 秘書處在專業領域之合作。 (五)擔任 APEC 重要職位,提升我對議題主導能力:我目前在相 關工作小組或次級論壇擔任重要職務包括能源工作小組 (EWG)主席、電信暨資訊工作小組(TELWG)副主席、能源工作 小組(EWG)之「新及再生能源專家分組」 (EGNRET)主席、 「能源資料與分析專家分組」 (EGEDA)副主席、人力資源發 展工作小組「能力建構網絡」(CBN)分組協調人、人力資 源發展工作小組「能力建構網絡」(CBN)分組副協調人、 「生命科學創新論壇」(LSIF)研究發展督導委員會共同主 席、「科技創新政策夥伴」(PPSTI)分組 C 主席、全球衛 星導航系統建置次級專家小組共同主席、APEC 企業諮詢委 員會(ABAC)「微型及中小企業創業工作小組」共同主席及 APEC 企業諮詢委員會(ABAC)「數位創新工作小組」主席。 積 極 參 與 WTO 一、擴大參與 WTO: 各 項 談 判 , 爭 (一)參加 WTO「2017 年貿易援助全球檢視會議」,瞭解國際最新 取擔任 WTO 重 援外政策發展。 要 職 務 , 拓 展 (二)立法院陳委員宜民及余委員宛如赴新加坡參加「2017 年 與 WTO 相關組 RSIS-WTO 國會議員級國際貿易研討會」,促進我與亞洲國 織關係。 家之國會交流,及增加委員對 WTO 議題之深入了解。 (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派員出席 WTO 技術性貿易障礙(TBT)委員 會並擔任相關研討會之講師,分享我國實務作法與經驗,深 化我在 WTO 之參與。 (四)106 年 WTO「公共論壇」期間,以我駐團名義舉辦研討會, 邀請新創社會企業恩沛(IMPCT)公司共同創辦人、臺灣大學 電機系教授暨「亞洲.矽谷」人資長、中華經濟研究院副執 行長等 3 位講者,分別以產、官、學界之角度,分享我國經 驗與成果,提升我在 WTO 場域之專業形象。 二、善用 WTO 機制維護我產業利益: 我與越南合作於 104 年正式針對印尼特定鋼鐵產品之防衛措 施提出控訴,要求印尼政府停止實施該項保護措施。WTO 爭 端解決小組於 106 年 8 月 18 日認定印尼措施違反 WTO 規 範,我獲得一審勝訴之初步成果。惟印方已提出上訴,本部 將續與國內主政機關合作,以捍衛我廠商之經貿利益。 三、協助推動 WTO 談判: (一)積極參與並促成貿易便捷化協定(TFA)於 106 年 2 月 22 日正 式生效。 (二)行政院鄧總談判代表振中率團參加 WTO 第 11 屆部長會議 16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MC11),除積極參與相關會議並洽排參團立委與多國國會議 員晤談。 (三)協辦白俄羅斯入會案及喬治亞加入資訊科技協定擴大談判 (ITA)案。 四、連續五年爭獲擔任 WTO 委員會主席:我駐團同仁吳秘書慧蘭 獲選擔任服務貿易總協定規則工作小組主席。 五、協助我國人李宜芳女士參與 WTO「青年專業人士實習計畫」 並順利結訓。 六、補助臺灣大學及清華大學 WTO 辯論隊赴日內瓦參與 WTO 模擬 法庭世界賽,盼透過實際參與,吸引更多優秀青年投入 WTO 事務。 積 極 推 動 參 與 一、積極參與區域漁業管理組織(RFMOs),維護我漁業權益:派 其他功能性如 員出席「南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SPRFMO)第 5 屆委 農漁業政府間 員會會議、「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IATTC)第 91 屆年會 國際組織、活 暨特別會議、「國際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 動及與我權益 (ICCAT)第 5 屆修約工作小組會議、「南印度洋漁業協 相關之多邊國 定」(SIOFA)第 4 屆締約方大會、「北太平洋漁業委員 際公約。 會」(NPFC)第 3 屆委員會暨相關次委員會會議、IATTC 第 92 屆年會、SPRFMO 第 5 屆科學次委員會會議、「南方黑鮪 保育委員會」(CCSBT)第 24 屆委員會暨延伸委員會會議、 ICCAT 第 25 屆年會及「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 第 14 屆年會。 二、積極參與其他功能性政府間國際組織: (一)主辦「國際棉業諮詢委員會」(ICAC)國際研討會及「亞蔬 ─世界蔬菜中心」(AVRDC)第 52 屆理事會會議。 (二)出席農漁經濟組織會議:派員出席「亞非農村發展組織」 ( AARDO ) 第 68 次 執 委 會 會 議 、 「 亞 洲 生 產 力 組 織 」 (APO)第 59 屆理事會會議、AVRDC 第 51 屆理事會會議、 「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第 85 屆年會、「國際種子檢 查協會」(ISTA)2017 年年會、第 4 屆「國際海洋保護區 大會」(IMPAC4)、「國際衛星輔助搜救組織」(Cospas- Sarsat)西北太平洋區域(NWPDDR)會議、「國際棉業諮詢 委員會 」(ICAC ) 第 76 屆大會及「國 際稻米研究所」 (IRRI)合作計畫執行委員會會議等。 (三)出席防制洗錢、選舉等組織會議:派員出席「世界選舉機關 協會」(A-WEB)第 3 屆會員大會,我國並當選為執行委員; 另派員出席「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 20 屆年會、「亞 太追討犯罪所得機構網路」(ARIN-AP)第 4 屆年會,並於 17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國際間鑽石原石進出口驗證標準諮商機制」(KP)年會期間 赴主辦國澳大利亞與澳洲外貿部副部長及理念相近國家代表 團舉行雙邊會議。 深 化 參 與 「 亞 一、邀集我商組團赴菲律賓馬尼拉參加「第 8 屆亞銀商機博覽 洲開發銀行」 會」;協助辦理財政部許前部長虞哲率團出席亞銀年會;與 (ADB)及「歐 財政部國庫署等單位合辦「2017 年亞銀商機說明會」,協 洲復興開發銀 助我商爭取亞銀商機。 行 」 ( EBRD ) 二、持續深化參與歐銀(EBRD): 等 國 際 開 發 機 (一)參加歐銀 106 年 5 月舉行之第 26 屆年會及 106 年 11 月歐銀 構 之 合 作 計 捐助國規劃大會。 畫 , 以 為 我 企 (二)我與歐銀共籌組 6 個商機媒合團及技術訪團,並合辦 2 場論 業爭取商機。 壇。 (三)我共參與歐銀包括電子收費、金融、食品加工、婦女創業及 綠能等領域之 8 項技術合作計畫。 (四)目前有官方及業者共 5 人常駐歐銀總部,協助蒐集歐銀相關 標案。 (五)106 年於歐銀年會期間我簽署捐助歐銀挹助款協議。 三、中央銀行嚴副總裁宗大率團出席中美洲銀行年會,我續維持 「中美洲銀行」(CABEI)持股最多之區域外會員國地位,有 助鞏固我會員地位,並藉該多邊機制強化我與 CABEI 會員之 合作關係與邦誼。 四、我駐巴拉圭大使俞前大使大㵢代表我國率團出 席「美洲開 發銀行」(IDB)年會。 輔 導 國 內 NGO 一、協助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赴尼泊爾參加「第八屆國際教育組 與國際接軌: 織亞太地區會議」。 ( 一 ) 積 極 輔 導 二、協助臺灣精神醫學會赴德國柏林參加「第 17 屆世界精神醫 協助我國內 NGO 學會世界大會學術會議、會員大會」。 參 與 國 際 非 政 三、協助中華民國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赴韓國參加「第 33 屆 府 組 織 世界獸醫師會年會暨國際學術研討會」。 ( INGO ) 年 會 四、協助國際同濟會臺灣總會赴韓國參加「國際同濟會 2017 年 或重要活動, 亞太年會」。 及 聯 合 國 非 政 五、協助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赴荷蘭阿姆斯特丹參加 府組織周邊會 「2017 年荷蘭阿姆斯特丹世界大會」。 議。 六、協助中華民國國民外交協會臺南市會赴韓國參加「2017 年 國際國民外交協會亞洲年會」。 ( 二 ) 鼓 勵 我 國 一、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李建成先生當選國際青年商會 內 NGO 爭取在 (JCI)2018 年世界副主席。 INGO 中擔任要 二、中 華 民 國 巧 固 球 協 會 方 慎 思 先 生 當 選 國 際 巧 固 球 總 會 18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職。 (FITB)總會長。 三、中華民國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名譽理事長江世明當選世界 獸醫師會(WVA)會長。 四、社團法人臺灣物理治療協會鄭素芳常務理事當選世界物理治 療聯盟亞西太平洋區域主席。 率 團 或 隨 團 參 一、本部吳前政務次長志中於 106 年 9 月赴薩摩亞出席太平洋島 加政府間及非 國論壇年會期間相關會議與活動,並與友邦代表團互動交 政府組織國際 流。 會 議 , 建 立 合 二、科技部陳部長良基、許次長有進分別率團出席「水科技展」 作 管 道 與 聯 及「第 6 屆臺以科技聯合委員會」;僑務委員會吳委員長新 繫。 興赴土耳其參加歐總年會;科技部蘇前政務次長芳慶出席我 與俄羅斯科學基金會合辦之第 2 屆雙邊年會。 三、安排我國家扶中心派員赴「美慈組織(Mercy Corp)」實 習,同時參與該組織在約旦進行之敘利亞難民救助計畫,建 立與國際慈善 NGO 聯繫與合作管道。 四、教育部、僑委會及科技部官員等赴菲律賓參加「2017 菲律 賓臺灣形象展」。 五、行政院鄧政務委員振中暨環保署李署長應元 106 年 6 月 26 日赴比利時參加「臺歐盟產業對話會議」。 六、遠景基金會陳董事長唐山暨臺灣民主基金會徐執行長斯儉奉 總統指派出席第 21 屆「公元兩千論壇」會議。 七、國民健康署王署長英偉率團赴奧地利維也納大學參加第 25 屆健康促進醫院國際研討會。 八、科技部蘇前政務次長芳慶 106 年 8 月赴美出席福衛 5 號之發 射儀式;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李署長應元 106 年 9 月赴美國與 美國環保署長 Scott Pruitt 共同見證臺美簽署雙邊協議。 九、應「美國青年政治領袖協會」(ACYPL)之邀請於 106 年 9 月籌組「青年政治領袖訪問團」訪問美國,並與美兩黨青年 領袖及地方政要互動,就臺美政府與政黨之運作,以及雙邊 關係進行交流。 十、與警政署共赴越南出席 APEC 反恐工作小組,報告臺北世大 運維安工作,深受好評;另協調警政署及觀光局參加在印尼 舉 辦 之 「 APEC 加 強 旅 遊 業 對 抗 恐 攻 影 響 復 原 工 作 研 討 會」。 十一、與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共赴越南出席 APEC 反恐小組會 議,報告臺北市大運反恐工作及我通過反洗錢法等作為,深 受與會國家肯定。 鼓 勵 國 際 NGO 一、「無國界記者組織」(Reporters Sans Frontieres, RSF)於 19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在臺成立分部 106 年 7 月 18 日在臺成立「無國界記者臺灣辦事處」。 及 秘 書 處 , 協 二、協助社團法人臺灣失智症協會在臺舉辦「106 年度臺灣聯合 助我 NGO 爭取 學術研討會」。 在 臺 舉 行 國 際 三、協助臺灣醫院協會在臺舉辦「國際醫院聯盟第 41 屆世界醫 會議及活動。 院大會(IHF 41st World Hospital Congress)」。 四、協助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在臺舉辦「2017 行銷臺灣─國際 自由車環臺公路大賽」。 五、協助財團法人裙襬搖搖高爾夫基金會在臺舉辦「2017 年裙 襬搖搖 LPGA 臺灣錦標賽」。 六、協助第 56 屆遠東暨東南亞獅子年會籌備委員會在臺舉辦 「國際獅子會第 56 屆遠東暨東南亞地區年會」。 七、協助中華民國退伍軍人協會在臺舉辦「2017 年世界退伍軍 人聯合會第 157 屆執行委員會暨亞洲太平洋地區常務理事會 第 22 屆代表大會」。 鼓 勵 業 者 前 往 106 年規劃籌組 14 團計 112 名業者赴邦交國投資採購考察,並 有 邦 交 國 家 投 受理 7 家業者申請投資補助;促成開陽集團宣布在薩爾瓦多成立 資 , 提 升 與 友 中美洲分公司與瓜地馬拉投資農場;臺糖與宏都拉斯合作推廣酪 邦 經 貿 及 外 交 梨生產;以及臺玻公司研議在史瓦帝尼投資等具體成果。 關係。 籌 組 經 貿 考 察 一、委託外貿協會參加或舉辦 24 項海外商展,拓展新興市場及 團,舉辦或參 邦交國商機,並配合「5+2 產業創新計畫」等經貿政策;另 與國際商展, 搭配辦理牛肉海鮮暨農特產品採購團,帶動赴友邦採購動 協助我國廠商 能。 拓 展 海 外 市 二、為協助我商拓展海外市場,本部與經濟部共同規劃委請「國 場。 經協會」等公協會辦理臺澳、臺泰、臺印(度)、臺菲及歐洲 地區等 39 場經濟聯席會議及研討會等計畫,促進雙邊民間 經貿交流,增進我與新南向國家及新興市場國家之實質關 係。 推 動 軟 性 文 一、在荷蘭及法國各辦理 1 場「臺灣廟會民俗文化展」。 宣 、 活 絡 國 際 二、安排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舞蹈學系「大觀舞集」 赴印度、印 文化交流。 尼及馬來西亞等三國四地巡演,宣揚我國軟實力。 一 、 安 排 政 府 一、亞太地區: 高 層 及 業 務 主 (一)蔡總統 106 年 10 月「2017 年太平洋友邦之旅」赴馬紹爾群 管赴友邦及友 島共和國、吐瓦魯國及索羅門群島國是訪問。 好 國 家 出 訪 或 (二)其他重要官員及立法委員出訪友邦:總統府吳前秘書長釗 出席慶典、重 燮、本部李前部長大維、衛生福利部陳部長時中、原住民族 要會議。 委員會夷將‧拔路兒主委、僑務委員會吳委員長新興、立法 二、協助我政 院谷辣斯‧尤達卡、國家安全會議蔡副秘書長明彥。 20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府 官 員 、 立 法 (三)其他重要官員等出訪:行政院鄧政務委員振中、行政院吳政 委員及學者等 務委員政中、張政務委員景森、監察院陳監察委員小紅、考 各界重要人士 試院張考試委員素瓊、何考試委員寄澎、張考試委員明珠、 組團出訪,增 周考試委員志龍、周考試委員玉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主 進與各國聯繫 任委員聰賢、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李主任委員永得、僑務委員 交流。 會吳委員長新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詹主任委員婷怡、文 三、洽請重要 化部鄭部長麗君、衛福部陳部長時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國家提升我高 委員會李前主任委員翔宙、中央研究院廖院長俊智、故宮博 層過境相關禮 物院林前院長正儀、立法院王前院長金平、李委員鴻鈞、黃 遇。 委員昭順、林委員德福、廖委員國棟、柯委員志恩、鄭委員 寶清、陳委員亭妃、蕭委員美琴、王委員榮璋、蘇委員治 芬、莊委員瑞雄、APPU 中華民國國會議員代表團(蘇院長嘉 全、李委員鴻鈞、蕭委員美琴、姚委員文智、江委員啟臣、 陳委員曼麗、陳委員宜民、周陳委員秀霞、吳委員玉琴、鍾 委員佳濱、黃委員秀芳、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許委員 毓仁)、桃園市鄭市長文燦、臺中市林市長佳龍、臺南市賴 前市長清德、高雄市陳前市長菊、基隆市林市長右昌、新竹 縣邱縣長鏡淳、新竹市林市長智堅、嘉義縣張縣長花冠、嘉 義市涂市長醒哲、屏東縣潘縣長孟安、臺東縣黃縣長健庭、 澎湖縣陳縣長光復等訪問日本;經濟部王次長美花、衛生福 利部何政務次長啟功、教育部姚政務次長立德、立法院「臺 灣與印度國會議員友好協會」管委員碧玲、吳委員玉琴及陳 委員曼麗、臺北市長柯文哲等訪問印度;監察院張院長博 雅、陳委員慶財、江委員明蒼、楊委員美鈴、章委員仁香、 李委員月德、方委員萬富、王委員美玉、尹委員祚芊、仉委 員桂美及蔡委員培村、立法院陳委員明文、郭委員正亮、陳 委員瑩、姚委員文智、行政院唐政務委員鳳乙行、文化部楊 前政務次長子葆、嘉義縣張縣長花冠乙行、基隆市林市長右 昌乙行、臺北市政府林副市長欽榮乙行、新北市葉副市長惠 青乙行、臺南市張副市長振源乙行、高雄市議會康議長裕成 乙行等訪問韓國;監察院張院長博雅、包委員宗和、陳委員 小紅、方委員萬富、內政部葉前部長俊榮、僑務委員會吳主 任委員新興、立法院王委員金平、江委員啓臣、邱委員議 瑩、陳委員瑩、林委員德福、劉委員世芳、呂委員玉玲、莊 委員瑞雄、王委員惠美、鍾委員佳濱、蔡委員適應、許委員 毓仁及呂委員孫綾、交通部王政務次長國材、高雄市陳市長 菊乙行、兩岸交流遠景基金會陳董事長唐山乙行等訪問澳 洲;立法院余委員宛如乙行、行政院唐政務委員鳳乙行、經 21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濟部王次長美花乙行、兩岸交流遠景基金會陳董事長唐山乙 行等訪紐西蘭;立法院吳委員焜裕、陳委員曼麗、林委員靜 儀、劉委員世芳、林委員靜儀、周委員春米、李委員麗芬及 鍾委員佳濱等訪問印尼;行政院吳政務委員政忠、經濟部王 次長美花、農委會國際合作處林副處長家榮、立法院蕭委員 美琴、鄭委員寶清、劉委員建國、趙委員天麟等訪問泰國; 總統府張國策顧問富美、行政院鄧政務委員振中、僑務委員 會吳委員長新興、文化部鄭部長麗君、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 夷將.拔路兒、立法院蘇院長嘉全、蔡副院長其昌、經濟部 國際貿易局楊局長珍妮等訪問馬來西亞;經濟部李前部長世 光訪問新加坡。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 呂前副總統秀蓮、立法院「臺灣與南非國會友好聯誼會」尤 委員美女乙行、余委員宛如等訪問南非;「臺蒙友好協會」 及「臺俄友好協會」乙行赴蒙古、俄羅斯進行國會外交;孔 委員文吉、廖委員國棟及鄭委員天財、衛福部何次長啟功乙 行等訪問俄羅斯;立法院友以小組主席陳委員宜民率團訪問 以色列。 三、歐洲地區: (一)文化部鄭部長麗君 5 月率團訪問教廷,分別拜會教廷文化部 部長拉瓦西樞機主教(Card. Gianfranco Ravasi)及梵蒂岡 博物館館長芭拉.賈塔(Dr. Barbara Jatta);僑委會吳委 員長新興訪問土耳其、希臘。 (二)立法院「中華民國(臺灣)與義大利國會議員友好協會」王委 員育敏乙行訪問義大利及教廷;「臺灣與法國國會議員聯誼 會」吳委員焜裕乙行赴法國進行國會外交;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吳委員焜裕伉儷訪問斯洛伐克;江委員啟臣訪問德國。 (三)其他重要官員及立法委員等出訪:經濟部楊前常務次長偉甫 乙行、臺北市議會吳議長碧珠乙行訪問波蘭;文化部楊前次 長子葆乙行、科技部鄒次長幼涵乙行、臺中市林市長佳龍乙 行訪問法國;經濟部能源局林局長全能乙行訪問丹麥;高雄 市陳前市長菊乙行赴法國、德國及杜拜參訪;行政院農委會 陳副主委吉仲訪問歐盟及比利時;中華郵政公司翁前董事長 文祺乙行訪問荷蘭、法國;臺北市柯市長文哲赴義大利杜林 出席 2017 年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母火引燃儀式;新竹縣長 邱鏡淳赴德國、荷蘭參訪;彰化縣長魏明谷赴英考察再生能 源;臺北市議會副議長陳錦祥乙行訪荷蘭、法國、瑞士、英 國;工業技術研究院張副院長培仁乙行訪問捷克。 22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四、北美地區: (一)蔡總統 106 年 1 月「英捷專案」過境休士頓及舊金山,全團 往返均獲豁免 US-VISIT 查驗,休士頓及舊金山警方亦派遣 警用車隊協助交通管制及維安。另總統於過境期間曾與多位 美國會議員互動。 (二)蔡總統 106 年 10 月「2017 年太平洋友邦之旅」過境檀香山 及關島,美方首度開放我隨團媒體採訪總統公開行程,期間 總統亦曾與美國會議員及當地政要互動。 (三)行政院游前院長錫堃 1 月率團赴美祝賀川普總統就職,團員 包括林委員昶佐、陳委員怡潔、林委員為洲、呂委員玉玲、 柯委員志恩、陳委員亭妃、臺中市林市長佳龍及嘉義縣張縣 長花冠。 (四)立法院「臺美國會議員聯誼會」蕭委員美琴 2 月率團(包括 尤委員美女、江委員啟臣、邱委員議瑩、林委員俊憲、王委 員定宇、許委員毓仁及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訪問美 國。 (五)總統府何國策顧問美玥 106 年 6 月率「選擇美國投資企業領 袖訪團」;農委會黃副主委金城 9 月率「農產品貿易友好訪 問團」訪問美國。 (六)其他重要官員出訪,包括:監察院張院長博雅、行政院唐政 務委員鳳、科技部陳部長良基、法務部邱前部長太三、環保 署李署長應元、僑務委員會吳委員長新興、客家委員會李主 委永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詹主委婷怡、何國策顧問美 玥、江國策顧問春男、中央研究院廖院長俊智、行政院大陸 委員會林副主任委員正義、張副主任委員天欽、科技部蘇政 務次長芳慶、許政務次長有進、經濟部王次長美花、國防部 李參謀總長喜明、國發會龔副主委明鑫、經濟部工業局游副 局長振偉;地方首長則包括高雄市陳前市長菊、彰化縣魏縣 長明谷、臺中市林市長佳龍、臺南市賴前市長清德及桃園市 鄭市長文燦、新北市李副市長四川及葉副市長惠青等訪問美 國;經濟部王常務次長美花、僑務委員會吳委員長新興、科 技部陳部長良基、交通部祁常務次長文中、法務部調查局蔡 前局長清祥、高雄市陳前市長菊、臺北市林副市長欽榮等訪 問加拿大。 五、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一)蔡總統 106 年 1 月「英捷專案」率團訪問暨參加尼加拉瓜奧 德嘉總統及穆麗優副總統就職典禮,並順訪宏都拉斯、瓜地 馬拉及薩爾瓦多等友邦。 23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二)本部李前部長 106 年 2 月奉派以總統特使身分率團訪問暨參 加海地新任總統摩依士(Jovenel Moïse)就職典禮。 (三)立法院「臺灣與中南美洲及加勒比海各國國會議員友好協 會」邱委員志偉乙行 4 人於 2 月訪問巴拿馬及多明尼加。 (四)本部李前部長 106 年 7 月訪問多明尼加暨主持我拉丁美洲及 加勒比海地區工作會報,並訪問貝里斯簽署雙邊合作備忘 錄;國防部馮前部長世寬 8 月訪問多明尼加、宏都拉斯、瓜 地馬拉、尼加拉瓜及薩爾瓦多等友邦。 (五)本部劉次長 106 年 8 月訪問海地、多明尼加、聖克里斯多福 及尼維斯、聖文森國及聖露西亞;10 月訪問多明尼加;12 月訪問巴拉圭;國防部參謀總長李上將喜明 11 月訪問宏都 拉斯、薩爾瓦多、多明尼加及巴拉圭。 (六)審計部林審計長慶隆 106 年 10 月應巴拉圭審計長卡爾西亞 (José Enrique García)邀請,出席在首都亞松森市召開之 「 第 27 屆 拉 丁 美 洲 及 加 勒 比 海 最 高 審 計 機 關 組 織 」 (OLACEFS)年會。 洽 邀 友 邦 及 無 一、亞太地區: 邦 交 國 家 朝 野 (一)有邦交國家:諾魯總統瓦卡伉儷、索羅門群島總理蘇嘉瓦瑞 政要訪臺,增 伉儷、吐瓦魯總理索本嘉伉儷等太平洋 3 友邦元首來臺國是 進對我瞭解及 訪問及出席我國慶活動,及副元首、國會議長、部長、國會 友我力量。 議員等友邦人士共 16 團次來臺參訪。 (二)無邦交國家:日本眾議員石破茂乙行、參議員山東昭子乙 行、地方知事 17 人及副知事 8 人來臺參訪;韓國國會議員 李仁榮乙行、「民主和平統一諮詢會議」首席副議長(副總 理級)柳浩烈、韓國前副總理玄旿錫、韓國忠清北道道知事 Lee, Si-jong 乙行、韓國濟州特別自治道行政副道知事 Jeon, Seong-tae 乙行、韓國大邱廣域市市長 Kwon, Young- jin 乙行、韓國釜山廣域市長徐秉洙乙行、韓國大邱廣域市 議會議長柳圭夏乙行訪臺;澳洲聯邦國會朝野參眾議員 Scott Andrew Buchholz 、 Lisa Maria Singh 、 Jennifer Ryll McAllister 、 Trent Moir Zimmerman 及 Timothy Robert Wilson、Graham Perrett、David Feeney、Deborah O'Neill 、 Tim Watts 、 Kevin James Andrews 、 David Christopher Bushby 、 Stuart Rowland Robert 、 Dean Anthony Smith 、 James William Paterson 、 Kevin John Hogan 乙 行 、 紐 西 蘭 國 會 議 員 Ron Mark 、 Fletcher Tabuteau、Mahesh Bindra、Ria Bond 乙行、印尼最高回教 組織「伊斯蘭學者理事會」(MUI)主席 KH Ma’ruf Amin 24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等來臺參訪;印尼總統特使翁俊明訪臺、菲律賓前總統羅慕 斯伉儷訪臺;菲國前副總統 Guingona、Binay 與菲國前外長 Yasay 乙行訪臺參加國慶系列活動及玉山論壇並晉見蔡總 統;新加坡國會議員兼執政黨國會副黨鞭及西北區市長張俰 賓受邀訪臺出席高雄市政府主辦之「2017 生態交通全球大 會」、越南平陽省副省長陳清廉 TRẦN THANH LIÊM 訪臺。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 (一)有邦交國家:史瓦帝尼王國總理戴巴尼(Barnabas Sibusiso DLAMINI)、外交部政務次長恩賽果(Joel NHLEKO)、國會參 議院副議長(Ngomuyayona GAMEDZE)、商工暨貿易部長馬布 札 (Jabulani MABUZA) 、 碧 姬 莎 王 妃 殿 下 (Inkhosikati LAMBIKIZA)、內政部長桑蒂蕾郡主(Princess Tsandzile)等 訪 臺 及 衛 生 部 長席 蔓拉 S(ibongile SIMELANE) 來 臺 出 席 「2017 臺灣全球健康論壇」部長級會議;布吉納法索參謀 總 長 薩 杜 准 將 (Oumarou SADOU) 、 友 臺 小 組 主 席 莫 塞 (Abdoulaye MOSSE) 議 員 、 環 境 部 長 巴 席 爾 (Batio BASSIERE)、衛生部長魏瑪勒(Smaila OUEDRAOGO)等來臺參 訪。 (二)無邦交國家:以色列衛生部助理次長 Dr. Itamar GROTTO、 國會副議長 Nava BOKER 乙行、國際投資銀行(IIB)董事會主 席 Nikolay KOSOV 來臺參訪;蒙古教育、文化、科技暨體育 部次長 Yondan OTGONBAYAB 來臺出席第卅五屆東亞奧林匹克 委員會理事會議。 三、歐洲地區: (一)有 邦 交 國 家 : 世 界 主 教 會 議 秘 書 長 Card. Lorenzo Baldisseri 樞機主教訪臺暨出席亞洲地區主教會議;教廷 「 促 進 整 體 人 類 發 展 部 」 部 長 涂 克 森 樞 機 主 教 ( Card. Peter Turkson ) 、 副 秘 書 長 Mons. Tejado Muñoz Segundo 、 緬 甸 首 位 樞 機 主 教 薄 茂 恩 樞 機 主 教 ( Card. Charles Maung Bo ) 及 教 廷 宗 座 科 學 院 院 長 Marcelo Sanchez Soronto 主教訪臺暨參加該部於高雄舉辦之「第 24 屆海洋使徒世界大會」;教廷「宗教對話委員會」主席陶然 樞機主教(Card. Jean-Louis Touran)偕秘書長阿尤索主 教 ( Bishop Miguel Angel Ayuso Guixot ) 及 副 秘 書 長 Indunil Kodithuwakku 神父訪臺暨出席在臺舉辦之「第六 屆佛教徒與基督徒對話國際研討會」;梵蒂岡圖書館及教廷 機密檔案室總負責人布魯格斯總主教(Archbishop Jean- Louis Bruguès)來臺參訪。 25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二)無邦交國家:歐盟執委會貿易總署副總署長(DG Trade) Mauro Petriccione、英國首相對臺貿易特使兼上議院副議 長 Lord Faulkner、法國文化部前部長 Fleur Pellerin、波 蘭前外交部次長諾福克 Artur Nowak-Far 等來臺參訪。 (三)其他重要外賓:歐洲議會外委會副主席 Dubravka Suica 乙 行、比利時佛拉蒙區議會經濟委員會主席 Jos Lantmeeters 乙行、歐盟官員臺灣論壇計劃(TFE)乙行、歐盟「亞洲事務 協調會議」(COASI)文官團乙行、歐洲議會重要議員助理團 乙行、比利時國會友臺小組主席 Alain Destexhe、歐盟文 官團乙行、歐洲議會保守黨團 Kosma ZŁOTOWSKI 乙行、比利 時國會友臺小組共同主席 Peter Luykx 乙行、歐盟暨比利時 文官團乙行、歐洲議會歐「中」關係報告人 Bas Belder 議 員乙行、歐洲議會友臺小組副主席 Andrey Kovatchev 乙 行、英國「王家三軍聯合國防研究所」(RUSI)所長 Karin von Hippel 乙行、歐銀首席經濟學家 Sergei Guriev 乙 行、英外相氣候變遷特別代表 Sir David King 乙行、臺英 國會小組共同主席 Lord Steel 乙行、臺英國會小組主席 Nigel Evans 乙行、英國會上議院副議長暨首相對臺貿易特 使 Lord Faulkner 乙 行 、 法 國 參 議 院 貝 勒 發 (Cyril Pellevat)參議員乙行、法國國民議會友臺小組主席賽沙里 尼(Jean-Francois Cesarini) 乙行、義大利「國會友協」 眾議員訪團乙行、義大利國會「有關廢棄物非法處置及環境 污染犯罪等非法活動調查委員會」主席 Alessandro BRATTI 眾議員乙行、義大利「國會友協」副主席 Guido GALPERTI 眾議員乙行、希臘「新民主黨」國會議員 Konstantinos Skrekas 乙 行 、 希 臘 「 新 民 主 黨 」 國 會 議 員 Symeon Kedikoglou 乙行、希臘前副外長暨「歐洲公法組織」理事 長 Spyridon Flogaitis、葡國國會議員團卡那斯(Vitalino Canas)、荷蘭眾議院外貿委員會主席 Raymond de Roon、荷 蘭 Almere 市市長 Franc Weerwind 乙行、荷蘭 Utrecht 市 長 Jan van Zanen 乙行、「愛爾蘭國會參眾兩院團」乙 行、德國聯邦國會霍恩(Bärbel Höhn)議員乙行、德國聯邦 國會魏 勒(Dr. h. c. Albert Weiler) 議員乙行、「臺 瑞 (典)國會議員協會」林德宏(Jan Lindholm) 乙行、「丹麥 國會友臺小組議員團」乙行、捷克參議院首席副議長 Miluse Horska 乙行、捷克南波希米亞省首席副省長 Josef Knot 乙行、波蘭外交部前次長、現任華沙經濟大學歐洲法 學系主任諾福克(Artur Nowak-Far)、波蘭參議院副議長別 26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朗(Adam Bielan)乙行、斯洛伐克國會經濟委員會主席姬 修 娃 (Jana Kissova) 乙 行 、 塞 爾 維 亞 Sabac 市 市 長 Nebojsa Zelenovic、匈牙利布達佩斯市首席顧問(市長代 表)Dr. Peter Szegvari 乙行、「波羅的海」三國國會友臺 小組乙行等來臺參訪。 四、北美地區: (一)國會方面:包括聯邦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主席 Cory Gardner (R-CO) 、 「 參 院 臺 灣 連 線 」 成 員 丹 思 ( Steve Daines, R-MT )、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 Ed Royce (R-CA)、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主席 Ted Yoho (R-FL)及聯邦眾議院軍事委員會海權暨戰力投射小組主席魏 特曼(Rob Wittman, R-VA)等 12 位國會議員訪臺。 (二)政黨方面:美國「共和黨全國委員會」(RNC)共同主席裴 杜奇(Bob Paduchik)於 106 年 5 月率團來訪,團員均係具 影響力之 RNC 全國委員或共和黨州主席。 (三)資 深 官 員 及 卸 任 政 要 方 面 : 美 前 副 總 統 錢 尼 ( Dick Cheney)、白宮前幕僚長蒲博思(Reince Priebus)、國務 院前亞太助卿羅素(Daniel Russel)、國務院代理亞太副 助卿石露蕊(Laura Stone)、中小企業署投資與創新辦公 室副助理署長施敏芬(Michele Schimpp)與主管國際貿易 副助理署長柯尼朗(Eugene Cornelius, Jr.)等訪臺。 (四)州級政要及議會方面:懷俄明州州長 Matt Mead、羅德島州 副州長 Daniel McKee、關島總督 Eddie Calvo 以及各州議 會領袖,包括 10 位州參、眾議長等近百位訪賓來訪。 (五)經貿方面:美臺商業協會(USTBC)理事主席伍佛維茲大使 (Paul D. Wolfowitz)、美國商務部主管全球市場之首席 副助卿荷莉芬雅爾(Holly Vineyard)訪臺。 (六)美國重要智庫學者專家訪問團:「美國進步中心」、「2049 計畫研究所」、「戰略暨 國際研究中心」、「傳統基金 會」、「大西洋理事會」、「哈德遜研究所」、「布魯金斯 研究院」及「新美國安全中心」等,重要訪賓包括:美國防 部亞太 事務助理部長 、時 2049 計畫研究 所所長薛瑞福 (Randy Schriver)、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亞洲事務資深副 會長暨日本講座主任、白宮國安會前亞洲事務資深主任葛林 (Michael Green)、大西洋理事會理事、美財政部前副部 長吳霖(Neal Wolin)、大西洋理事會非駐院研究員、美財 政部前國際事務助理部長魏歐林(Olin L. Wethington)、 「美國進步中心」會長兼執行長、衛生部健保改革前資深顧 27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問譚頓(Neera Tanden)及維吉尼亞大學米勒中心資深研究 員、美國勞工部前副部長盧沛寧(Chris Lu)等。 (七)加拿大重要訪賓:國會議員訪臺團聯邦參議員吳藍海(Thanh Hai Ngo)、聯邦眾議員卜力維(Pierre Poilievre)、聯邦眾 議 員葛蘭姆(David Graham) 及聯邦眾議員 布嵐倪 (Steven Blaney);加拿大駐臺北貿易辦事處 (CTOT)前代表侯秉東 (Gordon Houlden) 、 全 球 事 務 部 亞 太 事 務 助 理 副 部 長 Donald Bobiash、「多倫多孟克全球事務學院」院長(英國 劍橋大學候任校長)Stephen J. Toope、國會助理訪問團霍 依 曼 (Eamonn Horan-Lunney) 、 亞 太 基 金 會總 裁 兼 執 行 長 Steward Beck、青年領袖訪問團貝塔拉(Tara Barry)、智庫 領 袖 與 學 者 訪 問 團 諮 議 局 資 深 研 究 員 賀 奇 森 (Glen Hodgson) 、 沙士 卡 其灣 省 經濟 廳 助理 副廳長 麥 克米 契 爾 (Michael Mitchell)等。 五、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一)有邦交國家:共邀正副元首(含總理)5 團、國會議長 6 團、 部長級以上 20 團,正副元首及外長以上訪團計有:聖露西 亞總理 Allen Chastanet、巴拉圭總統 Horacio Cartes、聖 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總理哈里斯 Timothy Harris、宏都拉 斯副總統 Ricardo Antonio Alvarez Arias、宏都拉斯副總 統 Ava Rossana Guevara Pinto 、 宏 都 拉 斯 國 會 議 長 Mauricio Oliva、薩爾瓦多國會議長 Guillermo Antonio Gallegos Navarrete、巴拉圭參議院議長 Roberto Acevedo Quevedo、海地參議院議長 Youri Latortue、聖露西亞參議 院議長 Andy Danie、多明尼加參議院議長 Reinaldo Pared Pérez 、 貝 里 斯 外 長 Wilfred Elrington 、瓜 地 馬 拉 外 長 Raúl Morales 、 聖 克 里 斯 多 福 及 尼 維 斯 外 交 部 長 Mark Brantley、尼加拉瓜外長 Denis Moncada 等來臺參訪。 (二)無邦交國家:106 年邀請智利、巴西、阿根廷、秘魯等政要 來臺參訪,計有部次長等級 1 團、國會議員 8 團、地方及其 他層級 2 團等 24 人次。 洽 邀 世 界 貿 易 一、APEC 相關官員兩次訪臺。 組織(WTO)、 二、「臨大西洋非洲國家漁業部長合作會議」(COMHAFAT)秘書長 亞太經濟合作 Abdelouahed Benabbou 訪 臺 , 建 立 渠友 我情 誼 , 有 助 於 ( APEC ) 等 國 ICCAT 修約暨我會員案之推動。 際 組 織 官 員 、 三、歐銀首席經濟學家 Sergei Guriev 等人於 3 月訪臺,說明歐 各國駐聯合國 銀難民及社會融合等 4 項計畫案內容;另歐銀政策副總裁 體系組織或機 Pierre Heilbronn 等人於 106 年 6 月訪臺,並參與我與歐 28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構官員、各國 銀合辦「歐銀論壇:以投資改變未來」為題之商機論壇。 主 管 聯 合 國 事 四、「中美洲銀行」(CABEI)總裁 Nick Rischbieth 等人於 106 務、區域性及 年 9 月訪臺。 功 能 性 國 際 組 五、亞銀採購官員 Ms.C.Janyna Rhor 於 11 月訪臺擔任「2017 織及其他非政 年亞銀商機說明會」主講人。 府 組 織 之 官 員 六、邀請 WTO 人事處處長 Christian DAHOUI 訪臺,赴臺灣大 與智庫學者訪 學、政治大學、東吳大學、中華經濟研究院及臺北律師公會 臺,厚植會員 等宣介 WTO 職缺及實習機會,以增進我國人對 WTO 之瞭解, 國及國際組織 盼促進我優秀青年任職 WTO 秘書處。 各 層 面 之 友 我 七、舉 辦 「 世 界 資 訊 科 技 大 會 (WCIT) 」 邀 請 WTO 參 事 Lee 力量。 TUTHILL 訪臺,與談數位貿易及電子商務發展議題。 八、邀請 WTO 國際貿易中心(ITC)參事 Mohammad SAEED 偕專家 Victoria TUOMISTO 訪臺,就貿易便捷化(TFA)與相關部會 及業者進行交流; WTO 法律諮詢中心(ACWL) 主任 Niall MEAGHER 訪臺,與我相關部會、專家就爭端解決及國際貿易 法規進行交流。 洽 邀 政 黨 、 媒 一、籌組「綠能減碳暨氣候變遷議題記者團」、「國慶記者 體、工商、文 團」、「政經記者團」、「新南向目標國記者團」、「西語 教、體育、宗 記者團」、「歐美記者團」等 20 個國際記者團,共計邀請 教等各界領袖 242 名國際記者,獲刊報導逾 500 篇。 及 其 他 具 影 響 二、聯合國「非政府組織/公共資訊部門」(UN NGO/DPI)執委 力人士訪臺。 會 主 席 納 茲 (Bruce Knotts) 、 執 委 會 第 一 副 主 席 Kim Quarles、執委會委員 Richard Yep 及執委會委員 Samantha Lu 等訪臺。 三、「 斯 里 蘭 卡 地 方 政 府 聯 盟 」 (Federation of Sri Lanka Local Government Authorities, FSLGA) 主 席 Mr. Seyed Ali Zahir Moulana、韓國「全國議長聯合會」秘書長 Mr. Kim Myung Gi、馬來西亞檳城議會劉子健議長、馬來西亞雪 蘭莪州州長阿茲敏(Mohamed Azmin bin Ali)及蒙古烏蘭巴 托市議會代表 Mr. B Tsolmon 等政要訪臺。 三 、 國 際 派 遣 農 業 、 科 106 年在亞太地區派遣 9 個技術團,主要執行園藝、農藝、畜 合作 技 及 醫 療 團 , 牧、水產等類型計畫;亞西地區派遣 2 個技術團(顧問)執行農 前 往 友 邦 及 友 業、漁業及交通等類型計畫;非洲地區派遣 1 個醫療團,執行醫 好 開 發 中 國 家 療類型計畫;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派遣 1 個投資貿易服務 協 助 進 行 各 項 團,執行農企業及中小企業輔導計畫。截至 106 年底,計有 23 技 術 合 作 計 項計畫順利執行,並持續強化合作單位人員之能力建構,以期透 畫。 過雙方技術合作,達到計畫永續之目標。 委 託 國 合 會 於 一、106 年委辦國合會之專案計畫共 83 項包括: 29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亞 太 、 亞 西 、 (一)亞太地區:執行緬甸辦事處運作暨新計畫開發研究、索羅門 非洲、拉丁美 群島資源植物調查暨植物誌編纂計畫、泰國皇家計畫基金會 洲及加勒比海 健康種苗生產計畫、泰國皇家計畫基金會蔬果病蟲害綜合防 等地區辦理各 治計畫、諾魯耐高溫型菇類栽培試驗、印尼南蘇丹威西省合 項技術合作計 作計畫前準備、印尼南蘇拉威西優良稻種發展計畫、菲律賓 畫。 「電子商務」、「中小企業減廢」及「食品加工」專業訓練 專家派遣計畫、太平洋島國青年技職訓練計畫等計畫。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執行史瓦帝尼馬鈴薯健康種薯繁殖計畫、 史瓦帝尼技職教育與職業訓練提升計畫、史瓦帝尼電子公文 暨檔案管理發展計畫、史瓦帝尼果樹產銷計畫、史瓦帝尼養 豬產業發展計畫、布吉納法索良種生產計畫等計畫。 (三)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執行有農藝、園藝、水產、畜 牧、資通訊(ICT)、地理資訊系統(GIS)、特色產業及公 衛醫療等計畫。 二、106 年順利完成並辦理結案之計畫包括:貝里斯資通訊計 畫、貝里斯水產養殖計畫、薩爾瓦多一鄉一特產(袖珍陶)計 畫、巴拉圭飼料生產計畫、厄瓜多聖埃倫娜省竹產業發展計 畫、加強中美洲農牧保健組織轄區柑橘黃龍病防治及落實病 蟲害綜合管理計畫、聖露西亞香蕉葉斑病防治計畫、聖克里 斯多福及尼維斯蔬果及雜糧作物品質與產品安全改進計畫、 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資通訊計畫、海地 Les Cayes 地區風 災後農業緊急復甦計畫、索羅門群島資源植物調查暨植物誌 編纂計畫,其餘執行中計畫均持續推動,成效良好。 執 行 國 際 高 等 106 年持續與「國際高等教育合作策略聯盟(TICA)」之 8 所國內 人 力 培 育 計 大學合作辦理 9 項大學部學程(包括配合「協助邦交國家培育醫 畫 , 協 助 友 邦 學人才計畫」辦理之「義守大學學士後醫學系外國學生專 培 訓 各 項 人 班」),目前共有 190 位外籍生在臺進修。 才,達致援助 政策之「進步 夥伴、永續發 展」目標。 邀 請 各 國 官 一、106 年度辦理 16 項專業研習班,邀請來自 64 個友邦與友好 員、技術人員 國家共 394 位政府部門官員、非政府組織人員(含學術研究 來臺參訓,組 機構、非營利組織及產業公會等),及私部門人員參訓,研 團赴海外地區 習領域包括農業、環境保護、公衛醫療、資通訊、中小企業 考察技術合作 及社會發展議題等。研習班旨在透過知識傳播與經驗分享, 業務。 據以提升夥伴國家政府官員與相關領域人士之專業素養,以 協助其規劃發展策略或推動業務,進而促進友邦與友好國家 30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之社會經濟發展。 二、辦理「遠朋國建班」6 梯次、「外交遠朋班」1 梯次、「進 階外交西語班」1 梯次,計有 173 名來自各國高階或具政治 發展潛力文官、國會議員、黨政幹部、軍警、民意代表、國 會助理、青年領袖及社會菁英等計來臺參訓;另提供 11 國 19 名拉美地區菁英獎學金就讀淡江大學「數位學習碩士在 職專班」。 三、委由國合會派遣國內人員 38 人次、駐外技術人員 4 人次及 外部專家 20 人次赴合作國家考察技術合作業務,計有監督 任務 10 次、查核任務 3 次、事後評核 1 次、前期準備 1 次、評估任務 4 次、界定任務 9 次、專家諮詢任務 1 次、拉 美會報 1 次,共 30 次;另配合計畫既定內容,派遣 57 人次 專家提供技術指導,其中含 1 次國際研討會議。 設 置 「 臺 灣 獎 106 年辦理「臺灣獎學金」,遴選邦交國優秀學生來臺留學,共 學 金 」 及 「 臺 提供 262 個新生名額,在臺學生共有 952 位。另自 99 年設立 灣 獎 助 金 」 長 「臺灣獎助金」以來,迄至 106 年底止計有 693 位國際學人獲 期 培 育 友 我 人 獎,106 年計有 112 位學人抵臺進行駐點研究計畫。 才。 發 揮 軟 實 力 , 一、106 年以「臺灣新世代 展望新南向」為主軸,遴選 75 位青 積極辦理國際 年大使組成 3 團分赴印度、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印尼 青年臺灣研習 及菲律賓等 6 國進行交流研習、志工服務、拜會參訪以及以 營及國際青年 小型藝文演出宣介臺灣,青年大使表現備受出訪國各界肯 大使等活動, 定。蔡總統並接見全體團員肯定其圓滿完成國際交流任務。 培植新生代友 另行政院賴院長偕本部李前部長於「亞太文化日」觀賞青年 我人脈,擴大 大使表演,並至成果展示攤位與青年大使晤談,進一步肯定 與友好國家雙 渠等協助推動我國外交工作之優異表現。 邊青年交流。 二、106 年首度與行政院農委會合作策辦「農業青年大使『新南 向』交流計畫」,徵選國內具農林漁牧專業之青年計 30 名 分組兩團分別赴印尼及菲律賓參訪交流,成效良好,對促進 農業人才交流及強化實質合作關係極具助益。 三、為增進青年世代英語溝通能力及國際視野,本部與教育部合 辦「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活動,配合政府推動「新 南向政策」,各項競賽涵蓋與「新南向政策」相關之議題, 並安排優勝隊伍赴新南向目標國參訪交流。 四、106 年日本青年臺灣研習營於 10 月間舉行,計有地方議 員、自民黨、民進黨、日本維新之會黨部幹部及國會議員秘 書等共計 35 人參加。 五、亞太地區二梯次國際青年菁英領袖研習班共邀請 19 國計 81 31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名各該國青年菁英來臺參訓,每梯次並徵選國內 4 名青年志 工全程陪團。期間安排拜會立法院及政黨等公務機關,並洽 邀我國學者、資深官員及各領域專家講授「臺灣經驗系列講 座」,遊覽我國自然及人文景點等,活動圓滿順利,廣受參 訓學員讚賞,增進亞太各國優秀青年對我國政、經、文教等 各領域發展現況之瞭解與友誼。 六、106 年首度舉辦「2017 伊斯蘭青年交流研習班」,邀請馬來 西亞、汶萊及印尼優秀穆斯林青年來臺參訓;介紹我清真相 關產業發展現況及社會民主自由發展面貌,並與我青年互 動,俾增進彼此交流互動與瞭解。 七、在臺辦理「蒙古檢察官司法研習班」,培訓蒙古司法檢調人 員、辦理「沙烏地標準檢驗研習班」。 八、北美地區「國際青年菁英領袖研習班」(Mosaic Taiwan) 共遴選 29 名美、加具發展潛力之青年,來臺進行 2 週之研 習課程,學員不僅深入理解我重要議題及「踏實外交」內 涵,並透過文化參訪瞭解我多元文化及軟實力,有效深化學 員對我之瞭解及正面觀感,對深化我對美、加之草根外交工 作具有實益。 九、臺加青年度假打工計畫增加至 1,200 名。 十、「2017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友邦臺灣嘉年華」順利舉辦, 獲友邦駐臺使館動員 210 名在臺留學生演出 12 個節目,出 席人數千餘人,成功提升國人對友邦的認識及對外交工作的 支持,亦獲國內及友邦之正面輿論報導。 十一、促成我棒球國家代表隊赴尼加拉瓜參加其國家棒球場開幕 並參賽,受尼朝野高度重視,另我公視實況轉播,發揮體育 外交之文宣效益。 擴 大 國 際 合 作 一、亞太地區:持續參與臺澳紐三邊援外協調會議,與太平洋地 層面,建立多 區主要援助國之澳大利亞與紐西蘭就太平洋地區重要援助計 元援外體系, 畫交換意見與資訊。 針 對 受 援 國 發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史瓦帝尼果樹產銷計畫、史京政府醫院門 展需求,加強 診部改建計畫、史瓦帝尼鄉村電力化工程、加強史國青年創 與受援國之合 業能力計畫、強化布吉納法索職訓及就業計畫、協助布國基 作。 礎及識字教育計畫、巴格雷農田水利及良種生產計畫、設立 布國龔保雷醫學中心洗腎中心計畫。 三、歐洲地區:106 年度主要辦理與斯洛伐克、拉脫維亞、匈牙 利、波蘭及捷克等國之「小額援贈」計畫,有助提升我公益 形象及能見度。 四、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106 年度在轄區內 11 個友邦推 32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動雙邊及多邊之社福合作計畫達 348 餘項,內容涵蓋基礎設 施、醫療衛生、兒童照護、教育文化、永續發展、職訓、社 區發展、農漁業、平民住宅、資通訊及預防犯罪等領域,成 功協助友邦促進社會發展,提昇民眾生活品質,成效普獲友 邦政府及人民肯定,並發揮鞏固邦誼之效。 運 用 我 參 與 功 一、捐助「亞蔬─世界蔬菜中心」(AVRDC)辦理「建構網絡加 能性政府間國 強蔬菜研發國際合作計畫」。邀請我友邦吉里巴斯共和國、 際組織及各區 吐瓦魯國、帛琉共和國、布吉納法索及史瓦帝尼王國薦員參 域開發銀行之 加 AVRDC 舉辦之第 36 屆國際蔬菜訓練班。 平 台 , 加 強 各 二、捐助「亞太農業研究機構聯盟」(APAARI)之「亞太農業生 方 協 調 與 合 物技術聯盟」(APCoAB)計畫,舉辦相關會議及活動。 作 , 擴 大 層 三、持續捐助「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中華臺北 面,建立我參 信託基金」計畫,推動太平洋島國漁業發展。 與 多 邊 協 助 開 四、補助「國際稻米研究所」(IRRI)與我合作進行「因應氣候 發機制。 變遷以生物遺傳資源平臺建置抗耐逆境優質水稻研究計 畫」。 五、補助「亞洲生產力組織」(APO)綠色卓越中心計畫。 六、與「美洲國家組織」(OAS)關係良好之「泛美發展基金會」 (PADF)合作,完成「臺灣—泛美發展基金會災害援助及重建 基 金 」 (Taiwan-PADF Disaster Assistance and Reconstruction Fund) 換函簽署附約,展延該合作計畫乙 年及洽談來年合作計畫綱要。 七、洽獲亞銀管理團隊同意,提供我 5 名在智慧節電、網路醫 療、水資源管理及都會交通等產業領域借調亞銀工作之專業 職缺。已協調我方相關單位推薦並獲亞銀同意錄用 2 人。 八、出席 3 次「網際網路名稱與號碼指配機構」暨其所屬「政府 諮詢委員會」(ICANN/GAC)會議,維護我與會權益並持續掌 握網際網路治理之最新進展。 九、捐助「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辦理訓練計畫。 十、捐助「艾格蒙聯盟」(EG)辦理訓練計畫。 四 、 國 際 於 友 邦 及 友 好 一、亞太地區:106 年度我曾於友邦吉里巴斯共和國及馬紹爾群 關懷與救 國家發生重大 島共和國遭逢旱象時分別捐贈 40 公噸及 60 公噸白米;援助 助 災害時提供適 斯里蘭卡食米 100 公噸;協助越南風災賑災款。 度之救助。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捐贈史瓦帝尼食米計畫、協助約旦及土耳 其安置敘利亞難民計畫。 三、歐洲地區: (一)捐助我「世臺聯合基金會」提供之冬衣予希臘 Thesprotia 及 Pieria 等二省,展現人道關懷。 33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二)透過「人道慈善專款」援助馬爾他騎士團提洽資助人道醫療 計畫。 (三)透過「人道慈善專款」協駐教廷促進全人發展部請捐助我國 廠商血糖檢測儀器。 (四)贊助教廷耶穌會在非洲之「羅耀拉希望中心」協助當地居民 戰勝疾病及擴大提供青年衛生教育計畫。 (五)參與馬爾他騎士團駐塞爾維亞大使舘之「Make a Wish」慈 善活動,協助當地弱勢兒童及青年。 (六)透過「宗座傳牧善會」捐贈「開闊計畫」組織之救濟南蘇丹 人道救援計畫。 四、北美地區:捐助美國「哈維」颶風風災款;捐助美屬波多黎 各及維京群島颶風風災復原重建工作款。 五、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一)續與美國「糧食濟貧組織」(FFP)合作捐贈海地食米 5,600 公噸。 (二)援贈瓜地馬拉 800 公噸、宏都拉斯 400 公噸、薩爾瓦多 1,000 公噸、巴拉圭 300 公噸及多明尼加 20 公噸食米,協 助賑災與救飢。 (三)捐助巴拉圭、貝里斯、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海地、多明 尼加、尼加拉瓜、薩爾瓦多、秘魯及阿根廷等國遭遇風災、 水患、火災、地震及重大意外事故等受災災民,展現「人飢 己飢」之人道精神。 協 助 民 間 公 益 一、協助華碩文教基金會捐贈電腦予宏都拉斯、多明尼加、巴拉 及慈善組織加 圭、海地、貝里斯、聖文森、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等 7 友 強國際人道救 邦,協助學童及弱勢團體縮短數位落差。 助 與 服 務 工 二、安排我國家扶中心派員赴「美慈組織(Mercy Corp)」實 作,發揮臺灣 習,同時參與該組織在約旦進行之敘利亞難民救助計畫,建 之愛。 立與國際慈善 NGO 聯繫與合作管道。 三、與普賢基金會合作援贈非洲及亞西地區國家輪椅等殘障器材 捐贈案。 四、與至善社會福利基金會及越南順化省農村地區 12 所小學合 作「中越小學閱讀推廣計畫」,協助該等學校籌設閱覽室, 規劃更新圖書館硬體設備、採購書籍並辦理圖書館管理課程 培訓,以推廣閱讀活動,並提供孩童高品質之閱讀空間。 五、與 英 國 國 際 慈 善 組 織 「 邊 境 聯 合 會 」 ( The Border Consortium, TBC)合作「泰緬邊境難民營幼兒園營養午餐 計畫」,計協助泰緬邊境達府(Tak)境內 Mae La、Umpiem Mai、Nu Po 及北碧府(Kanchanaburi)之 Ban Don Yang 等 4 34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座緬甸難民營之 40 餘所幼兒園約 4,000 名難民幼童得以在 上學日食用營養午餐。 六、與美國洛杉磯「幫幫忙基金會」、我國企業「三新紡織」及 臺商「堤維西照明企業」合作,籌募愛心物資、布料與 LED 燈具等,運送至亞太、非洲與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我友 邦及友好國家。 配 合 聯 合 國 千 一、與「勵馨基金會」合作辦理「亞洲婦女安置網絡計畫」。 禧年計畫之婦 「亞洲婦女安置網絡」(ANWS)於 104 年底成立,為「全球 女、環保及減 婦女安置網絡」(GNWS)之區域性聯盟,勵馨為 ANWS 主 貧之目標,協 席,亦為 GNWS 之理事成員,透過本計畫將臺灣婦女安置服 助國內 NGO 與 務推廣至國際。 INGO 進行國際 二、與勵馨基金會合作推動「亞洲女孩培力計畫」,於柬埔寨、 合作。 巴基斯坦、尼泊爾、孟加拉,與各目標國 NGO 民間團體合作 推動年輕女孩足球運動,並舉辦自我防衛及職業訓練等工作 坊,避免遭到人口販賣和家暴的迫害。 派 遣 行 動 醫 療 一、亞西及非洲地區: 團 赴 友 邦 及 友 (一)協助史瓦帝尼興建 Manzini 自閉症復健與休養中心計畫。 我 國 家 義 診 、 (二)衛福部醫療器材援助平臺捐贈布國衛生部醫療器材。 捐 贈 醫 療 器 材 (三)資 助 布 吉 納 法 索 Ouahigouya 地 區 興 建 孕 產 婦 中 心 及 等進行國際人 Soungalodaga 省基礎衛生站計畫。 道 救 助 與 服 務 (四)捐助「蒙古家庭穩定發展協會」(MFSDA)於蒙古後杭愛省建 工作。 立偏鄉醫療站。 (五)捐贈蒙古推動防燒燙傷護具。 二、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一)薩爾瓦多「疫苗接種免疫強化計畫」及「早期篩檢人類乳突 病毒 VPH 子宮頸癌防制計畫疫苗接種免疫強化計畫」。 (二)瓜地馬拉「第一夫人瑪洛晶 50 場義診計畫」。 (三)宏都拉斯「聖菲利普醫院外科改建計畫」。 (四)尼加拉瓜「溫伯斯醫院設備計畫」及「醫藥品計畫」。 (五)貝里斯「社區殘障就地復健等 4 項計畫」。 (六)聖露西亞「彰化基督教醫院代訓聖茱德(SAN JUDE)醫院人 員計畫」。 (七)「彰化基督教醫院代訓聖文森醫事人員計畫」及續派醫療 團。 (八)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慢性腎臟病基礎防治體制建構計 畫。 (九)透過衛福部「醫療器材援助平臺計畫」 (GMISS)捐贈巴拉圭 及海地汰舊醫療器材及救護車等。 35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十)協助北美臺灣人醫師協會(NATAM)赴瓜地馬拉義診。 (十一)協助國際扶輪社臺灣、美國及瓜地馬拉地區分會捐贈瓜地 馬拉 Zacapa 省 Gualán 市衛生所 X 光醫療機一部,嘉惠該市 及鄰近城鎮居民。 (十二)捐贈巴拉圭東方市 35 台輪椅,嘉惠行動不便市民。 (十三)協助彰化基督教醫院義診團一行 5 人赴聖文森第 11 次義 診。 (十四)協助彰化基督教醫院義診團赴聖露西亞義診。 (十五)協請馬偕醫院派遣麻醉醫師赴聖文森,協助解決聖國無麻 醉醫師問題。 (十六)臺灣路竹會義診團赴秘魯義診。 三、泰緬邊境醫療系統強化計畫:本部與泰國民間組織梅道診所 (Mae Tao Clinic)負責人辛西亞醫師(Dr. Cynthia Maung) 及泰國民間組織 Suwannimit Foundation(SNF)共同推動, 以提升婦科急診中心器材裝備並進行醫療設施營建工程第二 期施作,強化對泰緬邊境弱勢族群之醫療照護,深化我提供 人道援助之良好國際形象。 四、國際外科學會人道外科醫療援助計畫:與高雄醫學大學附設 醫院、「國際外科學會」世界總會、印尼分會及印尼 Pattimura 大學合作辦理。 五、尼泊爾災後醫衛重建計畫:協助社團法人臺灣健康服務協會 與尼泊爾 M.M.T.H.教學醫院簽訂瞭解備忘錄。 六、緬甸放射師培訓計畫:協助中華民國放射師學會與元培醫事 科技大學、國泰醫院、馬偕醫院合作推動,並與緬甸放射師 學會簽訂合作瞭解備忘錄。 七、顱顏種子醫療人員培訓計畫:與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 合作,培訓新南向國家 7 國 13 名醫衛人才來臺受訓後返國 服務。 八、協助臺灣路竹會赴秘魯、寮國、印度等國義診。另協助靈鷲 山慈善事業基金會、福智慈善基金會、中華路加傳道會所屬 中華牙醫服務團及中緬文化經濟協會等 NGOs 赴緬甸、蒙古 等地義診。 36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107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 、 外 交 審 酌 需 要 , 召 預計於 107 年下半年度辦理。 管理業務 開 各 地 區 工 作 會報或使節會 議,研擬規劃 工作策略,強 化外交工作推 展。 於 新 進 同 仁 完 一、業核定派送第 51 期學員共 11 人分赴美國北加州蒙特瑞國際 成「公務人員 關係研究所、英國牛津大學、西班牙馬德里大學及國際學 特種考試外交 院、法國巴黎索邦語言中心及國際外交學院及日本慶應私塾 領事人員考試 大學接受語言訓練,預計於 8 月至 10 月間陸續出國受訓。 錄 取 人 員 訓 二、業核定派送第 49 期同仁 2 人分赴歐洲議會及泛美基金會實 練」後選送國 習,3 人分赴泰國、越南及印尼接受特殊語訓,預計於 8 月 外接受語文訓 至 9 月間出國受訓。 練或赴國際組 織見習。 在 現 有 人 力 許 業核定派送 1 名中高階同仁赴英國倫敦政經學院進修,預計於 8 可 情 形 下 , 薦 月出國進修;選派 7 名同仁參加各項短期訓練。 送中高階同仁 赴國外進修及 進 行 專 題 研 究。 設 置 外 交 獎 學 107 年計核頒 34 名獎學金,獲獎學生來自國立臺灣大學等 12 金 予 國 內 各 大 校,所學專業包含外交、國際關係、外文、醫學及區域研究等領 學 院 校 以 上 符 域。 合資格之學生 申請。 編 印 國 情 資 一、策製 6 部軟性英語國情短片,並擇選我國軟實力影片加製外 料、中外文定 文字幕。 期 刊 物 、 製 作 二、與「國家地理頻道」合製「綻放真臺灣 6:終極英雄」紀錄 與推廣國情及 片,於 107 年 2 月至 5 月於 37 個國家播出。 紀 錄 影 片 , 提 三、編印英、西、法、德、俄、日、越、印尼、泰等 9 語版「今 升臺灣國際形 日台灣」電子報,每日撰刊 2-3 則即時新聞報導;另製作 象。 「台灣評論」英文雙月刊與「今日台灣」西文雙月刊(英、 西文雙月刊,除紙本外,亦有電子期刊),共計撰刊報導及 專文 4,707 篇。 四、製作 WHA 專刊,專刊內容包括社論、衛福部部長專訪、臺灣 37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國際醫療貢獻、臺灣疾病防治成效與攝影集。 二 、 國 際 持 續 推 動 參 加 一、友我國家代表於「世界衛生大會」(WHA)全會為我發聲:友 會議及交 「世界衛生組 邦史瓦帝尼王國、索羅門群島、馬紹爾群島及聖文森衛生部 流 織」(WHO), 長分別於總務委員會及全會擔任我案之 2 對 2 辯論代表。17 深化並廣化我 友邦為我執言;另美、日、德、澳、紐、加及 WHA 觀察員馬 參與 WHO 相關 爾他騎士團亦於全會直接或間接為我發言,強調 WHO 未邀我 技術性機制、 與會,將造成全球防疫網之缺口,任何政治分歧都不應影響 會議及活動。 全球人民追求健康與福祉等語,大幅提升我案能見度,各界 輿論反應及國際媒體報導多為正面,我案訴求獲肯定及彰 顯。 二、「世衛行動團」成果豐碩:107 年我「世衛行動團」由衛福 部陳部長再度率團於 WHA 期間赴日內瓦與美國等理念相近國 家、友邦、重要國際醫衛人士及團體進行 60 場雙邊會談, 並與美、日等理念相近國家舉行醫衛座談會,另藉由國際記 者會、媒體專訪、部長專文、外交酒會以及與民間團體座談 等場合及相關國際文宣工作,有效向國際社會說明我提案訴 求及臺灣參與 WHA 對全球防疫工作之必要性。 爭 取 有 意 義 參 一、107 年至 6 月 30 日止,美國共有 12 州參、眾議會通過 16 與 聯 合 國 體 次友我決議(或致頌詞─科州),支持臺灣參與 WHO、ICAO、 系,包括「國 INTERPOL 等國際組織。 際 民 航 組 織 」 二、諾魯國會於 107 年 3 月 6 日全體一致通過支持我有意義參與 ( ICAO ) 及 聯 聯合國體系,包括 ICAO、WHO 及 UNFCCC 之決議案。 合 國 氣 候 變 化 三、阿根廷執政聯盟國家眾議員 Luis Borsani 等 7 人聯署於 綱 要 公 約 107 年 4 月 26 日向眾議院提交聲明案,呼籲阿國行政部門 (UNFCCC)。 支持我參與 WHA、ICAO 及 UNFCCC,前述 3 項提案均已送達 外委會。 四、義大利眾議院 Silvana Andreina Camaroli 議員於 107 年 6 月 28 日在國會以編號 4-00580 號提書面質詢案,籲請義大 利外交部及經濟發展部對本案之支持。 持 續 參 與 「 亞 透過出席 APEC 資深官員會議,表達我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之決 太 經 濟 合 作 」 心: ( APEC ) , 在 一、我國在 APEC 貢獻普獲肯定,有助提升我國參與區域整合進 APEC 架構下參 程之動能:107 年上半年,我國舉辦 10 場 APEC 相關會議, 與區域經濟整 在創新創業、人力資源、中小企業、糧食安全及衛生等重要 合工作。 議題上做出專業貢獻。 二、參與 APEC 推動之區域經濟整合進程:我國 APEC 願景小組 (APEC Vision Group, AVG)代表林之晨,出席 5 月 22 日舉 行之 AVG 第一次會議,代表我國在會議上發言,強調包容性 38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成長,並提醒各方應注及數位革命所帶來之破壞性影響,獲 得與會經濟體之呼應及肯定。 三、推動結構改革:我國國發會張處長惠娟於出席 APEC107 年第 二次資深官員會議(SOM2)時,重申貿易自由化與區域經濟 整合及包容性為我方與 APEC 共同追求目標,將持續促進結 構改革、支持 APEC「結構改革更新議程」(RAASR)及經商 便利度之執行,以促進亞太區域經濟合作。 積 極 參 與 WTO 一、我駐團分別於服務貿易理事會及貨品貿易理事會例會提出電 各項談判,爭 子商務技術文件 2 篇,獲眾多會員發言討論。 取擔任 WTO 重 二、我駐團於電子商務共同聲明倡議架構下提案"確保市場可進 要職務,拓展 入性"文件 1 篇,相關內容業已納入該倡議每月會議議程, 與 WTO 相關組 廣獲會員討論。 織關係。 三、我駐團吳秘書怡真獲選擔任「與貿易有關投資措施委員會」 (TRIMs Committee)主席;我駐團許秘書瓊方獲選 WTO 退休 基金管理委員會成員。 積 極 推 動 參 與 一、積極參與區域漁業管理組織(RFMOs),維護我漁業權益:派 其他功能性如 員出席「南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SPRFMO)第 6 屆委 農漁業政府間 員會會議、「國際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ICCAT) 國際組織、活 第 12 屆「整合監控措施工作小組」(IMM)會議及修約工作小 動及與我權益 組會議、「南印度洋漁業協定」(SIOFA)第 5 屆締約方大 相關之多邊國 會、「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NPFC)第 3 屆紀律次委員會 際公約。 暨第 4 屆委員會會議。 二、積極參與其他功能性政府間國際組織: (一)出席農漁經濟組織會議:派員出席「亞非農村發展組織」 (AARDO)第 19 屆大會及第 69 暨 70 屆執委會會議、「亞洲 生產力組織」(APO)第 60 屆理事會會議、「世界動物衛生 組 織 」 ( OIE ) 第 86 屆 年 會 、 「 國 際 種 子 檢 查 協 會 」 (ISTA)第 2018 年年會、「亞蔬─世界蔬菜中心」(World- Veg)第 53 屆理事會會議等。 (二)出席「世界選舉機關協會」(A-WEB)執行委員會議,並當 選為章程修訂委員會成員。 深 化 參 與 「 亞 一、邀集我商組團赴菲律賓馬尼拉參加「第 9 屆亞銀商機博覽會 洲開發銀行」 」;協助辦理財政部許前部長虞哲率團出席亞銀年會。 (ADB)及「歐 二、持續深化參與歐銀合作關係: 洲 復 興 開 發 銀 (一)參加歐銀 107 年 5 月舉行之第 27 屆理事會年會暨商機論 行 」 ( EBRD ) 壇,並於年會期間簽署捐助歐銀挹注款協議。 等 國 際 開 發 機 (二)我與歐銀共籌組 2 個商機媒合團及技術訪團,並合辦 1 場論 構 之 合 作 計 壇,以及出席 1 場歐銀辦理之訓練課程。 39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畫 , 以 為 我 企 (三)我共參與歐銀包括旅遊、智慧城市、資通訊等領域之技術合 業爭取商機。 作計畫。 (四)目前有官方及業者共 4 人常駐歐銀總部,協助蒐集歐銀相關 標案資訊。 三、財政部許部長率團出席中美洲銀行(CABEI)年會,我續為 CABEI 持股最多之區域外會員國,有助鞏固我會員地位,並 藉該多邊機制強化我與 CABEI 會員之合作關係與邦誼。 四、我駐阿根廷謝大使俊得代表我國率團出席「美洲開發銀行」 (IDB)年會。 輔 導 國 內 NGO 一、協助「中國行政學會」赴比利時布魯塞爾參加「2018 年國 與國際接軌: 際行政學校暨機構聯合會理事會議」(IAISA)。 ( 一 ) 積 極 輔 導 二、協助「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手足球協會」赴美國拉斯維加斯參 協助我國內 NGO 加「2018 洲際盃手足球賽暨手足球名人堂公開賽」。 參 與 國 際 非 政 三、協助「中華民國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赴巴塞隆納國際動 府 組 織 物中心參加「第 34 屆世界獸醫大會(WVA)年會暨國際學術研 ( INGO ) 年 會 討會」。 或 重 要 活 動 , 四、協助「中華民國女法官協會」赴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出席 及聯合國非政 「2018 年國際女法官協會第 14 屆雙年會會議」。 府 組 織 周 邊 會 五、協助「中華民國精算學會」赴德國柏林參加「國際精算學會 議 。 年會」及「第 31 屆國際精算大會」。 ( 二 ) 鼓 勵 我 國 六、協助「國際同濟會臺灣總會」赴美國參加「國際同濟會 內 NGO 爭取在 2018 世界年會」。 INGO 中擔任要 七、協助「國際外科學會中華民國總會國際事務會」、「臺灣女 職。 醫師協會」赴日內瓦出席「2018 世界衛生大會」。 八、協助臺灣志願服務國際交流協會赴德國奧格斯堡參加「第 24 屆國際志工協會 IAVE 全球年會」。 九、協 助 財 團 法 人 開 放 文 化 基 金 會 赴 加 拿 大 多 倫 多 參 加 「RightsCon Toronto 2018 數位人權大會」。 十、協助中華民國生態關懷者協會赴義大利參加「全球生態完整 性組織第 26 屆年會」。 十一、協助中華民國國際農村青年交流協會赴加拿大溫哥華及美 國阿拉斯加參加「第 11 屆國際農村青年世界會議」。 十二、協助國際同濟會臺灣總會赴馬來西亞參加「國際同濟會 2018 年亞太年會」。 十三、協助社團法人南投縣康建發展協會赴印度參加「2018 年 亞洲有關原住民的聯合國機制和程序籌備會議」。 十四、協助「臺灣展翅協會」赴法國參加「2018 INHOPE 國際檢 舉熱線聯盟里昂會員大會」。 40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十五、協助「舊鞋救命國際基督關懷協會」赴烏干達辦理「愛‧ 女孩」國際婦女聯合會議。 十六、協助「多樣性城市科技研究中心」赴美國紐約籌備及出席 非政府組織婦女地位論壇及參與聯合國婦女地位論壇等相關 活動。 十七、協助社團法人臺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赴墨西哥參加「2018 年 ICFO 會員大會及國際研討會」。 率 團 或 隨 團 參 NGO 國際事務會賴執行長偕許科長率領 9 名 NGO 幹部共 11 人於 加 政 府 間 及 非 107 年 6 月 10 日至 15 日赴美華府出席「美國國際志工行動協會 政 府 組 織 國 際 (InterAction)」2018 年會。 會議,建立合 作 管 道 與 聯 繫。 鼓 勵 國 際 NGO 一、「德國聯邦救難犬協會(BRH)」於 107 年 3 月 12 日在臺成立 在臺成立分部 「德國聯邦救難犬協會-臺中分會」。 及 秘 書 處 , 協 二、協助「社團法人臺灣神經罕見疾病學會」在臺舉辦「第九屆 助我 NGO 爭取 世界小腦及運動失調症研究學會大會」。 在 臺 舉 行 國 際 三、協助「國際巧固球總會臺灣總會」在臺舉辦「亞洲太平洋巧 會議及活動。 固球總會會員大會」。 四、協助「中華國際人權促進會」與「國際青少年人權協會」在 臺舉辦「第六屆亞太青少年人權高峰會」。 五、協助「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在臺舉辦「第五屆亞澳肺 臟病理學會年會」。 六、協助「中華民國觀光領隊協會」在臺舉辦「2018 年國際領 隊協會 IATM 世界大會」。 鼓 勵 業 者 前 往 107 年 5 月 29 日至 6 月 8 日組團赴海地及貝里斯考察經濟合作 有 邦 交 國 家 投 與商機,深化與該二國經貿及外交關係。 資,提升與友 邦經貿及外交 關係。 籌 組 經 貿 考 察 一、截至 107 年 6 月 30 日止共參加 4 場商展,廠商家數計 64 團,舉辦或參 家,商機共計 1,630 萬美元。 與 國 際 商 展 , 二、107 年共規劃籌組 7 個赴友邦經濟合作及商機考察團,6 月 協助我國廠商 底前已出 1 團。 拓 展 海 外 市 場。 推 動 軟 性 文 一、配合世界衛生大會製作國際文宣短片,並投放至相關國家。 宣 、 活 絡 國 際 二、推廣臺灣醫衛貢獻網,在國際網路媒體投放行銷,宣揚臺灣 41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文化交流。 在國際醫衛領域的成果及貢獻,迄今瀏覽量達 1,063,093 頁 次。 三、在德國及英國各辦理一場「臺灣廟會民俗文化展」。 一 、 安 排 政 府 一、亞太地區: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 Icyang‧ 高層及業務主 Parod 以總統特使身分,偕 Kolas Yotaka 委員及孔委員文 管赴友邦及友 吉赴諾魯共和國出席該國 50 週年國慶大典,嗣訪問吉里巴 好國家出訪或 斯共和國;經濟部王次長美花率團赴印尼召開第四屆投資貿 出席慶典、重 易聯合委員會及參加 2018 臺灣形象展;立法院蘇院長嘉全 要會議。 乙行赴菲律賓出席菲國臺商總會交接典禮等活動;彰化魏縣 二、協助我政 長明谷及陳副縣長善報乙行、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蔡局 府官員、立法 長蒼柏訪泰;法務部調查局蔡前局長清祥訪菲;國家通訊傳 委員及學者等 播委員會詹主委婷怡及相關同仁、農委會林主委聰賢、臺中 各界重要人士 市林市長佳龍訪星;臺東縣黃縣長健庭、原民會主委夷將‧ 組團出訪,增 拔路兒訪馬;宜蘭縣黃副縣長適超訪星;立法院蔡副院長其 進與各國聯繫 昌訪菲;立法院「中華民國與東協加印度國會議員友好協 交 流 。 會」會長林委員麗蟬會同呂委員玉玲、馬委員文君、江委員 三、洽請重要 啟臣、李委員彥秀等委員、僑委會呂副委員長元榮、立法院 國家提升我高 陳委員歐珀訪泰;立法院吳委員焜裕訪越;立法院鍾委員佳 層過境相關禮 濱、衛福部何政務次長啟功訪馬;僑委會高副委員長建智訪 遇。 馬來西亞、印尼及柬埔寨。總統府姚資政嘉文率前立委周清 玉等赴清奈瞭解臺商在南印度投資情形;交通部民航局何副 局長淑萍赴澳出席有關飛行器適航性及產品認證標準會議; 中科院副院長馬萬鈞率團參訪澳洲南澳省國防產業;中華民 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黃董事長志芳訪印度主持貿協新德里辦 事處揭牌儀式;立法院林委員昶佐應澳洲國家大學邀請赴澳 演講;高雄市議會訪澳;屏東縣政府觀光傳播處訪雪梨;財 政部關務署廖署長超祥赴澳簽署臺澳關務合作備忘錄;僑委 會高副委員長建智赴澳出席「大洋洲臺僑暨華僑團體聯合會 第 33 屆年會」及「大洋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第 20 屆第 3 次 理監事聯席會議」;立法院管委員碧玲、文化部丁次長曉 菁、經濟部龔次長明鑫訪韓。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 (一)「同心永固專案」蔡總統率團訪問史瓦帝尼,並參加史國建 國 50 週年及史王恩史瓦帝三世 50 歲壽誕雙慶慶典。 (二)僑務委員長吳新興訪問南非;駐英國林大使永樂率團出席歐 洲復興銀行(EBRD)在約旦舉行之年會;臺北市市長柯文哲訪 問土耳其;臺中市林市長佳龍率團訪問以色列;臺北市議會 吳議長碧珠率團訪問南非。 42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三、歐洲地區: (一)行政院唐政務委員鳳 3 月應邀出席教廷主辦之人工智慧研討 會,介紹數位科技對臺灣民主的幫助。 (二)立法院「中華民國與西班牙國會議員友好協會」會長許委員 淑華及「中華民國與葡萄牙國會議員友好協會」會長李委員 彥秀一行 10 人共同率團訪問西班牙及葡萄牙;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暨「臺灣與歐洲議會友好協會」蔡召集委 員適應一行 10 人率團訪問教廷、義大利及希臘;立法院 「臺灣與英國國會友好聯誼會」會長尤委員美女及余委員宛 如訪英考察;立法院林委員靜儀一行 2 人赴英國倫敦大學學 院(UCL)訪問交流;立法院邱委員志偉訪問盧森堡及法國考 察。 (三)其他重要官員及立法委員等出訪:行政院羅政務委員秉成率 團訪問芬蘭、瑞典、丹麥;監察院張院長博雅赴愛爾蘭考 察;僑務委員會吳委員長新興訪問瑞典、盧森堡、愛爾蘭及 英國;文化部丁政務次長曉菁赴荷蘭訪問;教育部林次長騰 蛟等一行 19 人訪問愛沙尼亞及拉脫維亞。 四、北美地區: (一)行政院鄧政務委員振中 107 年 6 月率領「2018 年企業領袖 訪美團」赴美參加「選擇美國投資高峰會」。 (二)經濟部沈部長榮津 107 年 6 月赴華府出席「APEC 能源部長 與液化天然氣產業執行長對話」。 (三)其他重要官員出訪:行政院唐政務委員鳳、行政院吳政務委 員政忠、科技部陳部長良基、教育部姚次長立德、僑委會吳 委員長新興、陸委會林前副主委正義、國發會邱副主委俊 榮、科技部許政務次長有進、科技部蘇政務次長芳慶、衛福 部何政務次長啟功、檢察總長江惠民、僑委會呂副委員長元 榮;地方首長則包括:高雄市陳前市長菊、屏東縣潘縣長孟 安、新竹縣邱縣長鏡淳、高雄市楊副市長明州等訪美。 五、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一)立法院「臺灣與中南美洲暨加勒比海各國國會議員友好協 會」會長邱委員志偉及陳委員瑩、許委員智傑等於 107 年 2 月 20 至 23 日訪問宏都拉斯。 (二)本部李前部長大維夫婦乙行 6 人於 107 年 1 月 30 日至 2 月 4 日赴我加海友邦聖露西亞、聖文森及聖克里斯多福訪問。 (三)海軍司令黃曙光上將乙行 9 人應邀於 107 年 4 月 10 日至 14 日率團訪問尼加拉瓜及宏都拉斯並與軍事高層首長進行交 流。 (四)臺中市林市長佳龍乙行 15 人於 107 年 4 月 19 日至 23 日應 邀出席墨西哥「2018 世界之都-城市網絡會議」。 (五)內政部役政署副署長沈哲芳於 107 年 5 月 10 日至 13 日率團 43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訪問尼加拉瓜並進行外交替代役督訪。 (六)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吳新興及僑商處長汪樹華 107 年 6 月 11 日至 15 日訪視墨西哥、貝里斯及瓜地馬拉僑社。 洽 邀 友 邦 及 無 一、亞太地區: 邦 交 國 家 朝 野 (一)有 邦 交 國 家 : 索 羅 門 群 島 國 會 議 長 納 許 Hon. Ajilon 政要訪臺,增 Jasper Nasruiu 、 吉 里 巴 斯 共 和 國 基 礎 建 設 部 長 鐵 卡 拉 進對我瞭解及 Ruateki Tekaiara 夫婦及教育部長柯林斯 David Collins 友我力量。 夫婦、帛琉共和國財政部長沙丹 Elbuchel Sadang、馬紹爾 群島共和國執政黨主席謝克禮閣下 Alvin T. Jacklick、帛 琉共和國郵政局長辛薩克 Timothy Sinsak、吐瓦魯國總理 索本嘉 Enele Sosene Sopoaga、諾魯共和國總統瓦卡 Baron Waqa、索羅門群島總理何瑞朗 Rick Houenipwela、吉里巴 斯共和國漁業部長 Tetabo Nakara、諾魯共和國總統助理兼 財政部長亞定 David Adeang 訪臺。 (二)無邦交國家:菲律賓智庫 ADRi 會長 Victor Andres Manhit 伉儷、菲律賓眾議院國會對外關係委員會主席愛瑞納斯 (Rosemarie Jimenez Arenas)、眾議院外交委員主席安納 高(Ana Cristina Siquian Go)及眾議院外交委員副主席 史維莉歐(Lorna Cillan Silverio)3 位國會議員訪臺參 加東亞和平論壇;印尼雅加達首都特區政府副省長 Sutanto Soehodho 來臺出席「2018 臺北智慧城市展」;泰國立法議 會議員 Patcharawat Wongsuwon 來訪;泰國 Pattaya 市市長 Anan Charoenchasri 來臺出席臺北市政府主辦之「2018 智 慧城市首長高峰會」;奧克蘭市議員克里斯·達比 Chris Darby 訪臺;澳洲昆士蘭州 Ipswich 市長訪臺團(訪問南投 縣及新竹縣兩姐妹市)訪臺;印度 Tamil Nadu 州 4 名州議員 訪 臺 ; 印 度 國 會 友 臺 小 組 主 席 米 納 議 員 ( Hon Harish Meena)乙行 8 人訪臺。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 (一)有邦交國家:史瓦帝尼國王恩史瓦帝三世(Mswati III)應邀 訪臺慶賀臺史建交 50 週年及史國總理戴巴尼 (Barnabas Sibusiso DLAMINI) 、 外 交 暨 國 際 合 作 部 部 長 甘 梅 澤 (Mgwagwa GAMEDZE) 、 經 濟 企 畫 暨 發 展 部 長 項 古 聖 親 王 (H.R.H. Prince Hlangusemphi)、司法暨憲政事務部長西拉 瑞 (Edgar Edwin HILLARY) 、 商 工 暨 貿 易 部 長 馬 布 札 (Jabulani MABUZA)、天然資源暨能源部長馬夏瑪(Jabulile MASHWAMA)訪臺。 (二)無邦交國家:南非非洲國民議會助理議長 Archibold Jumo 44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Nayabi 訪臺、蒙古國會友臺小組主席 ENKHBOLD Luvsan、約 旦眾議院議員 Abdalla Obaidat 訪臺。 三、歐洲地區: (一)有邦交國家:教廷宗座傳信大學公學院長 Mons. Vincenzo Viva 蒙席來臺出席宗教交流計畫;天主教「主業會」副總 監范子安 (Mariano Fazio) 蒙席來臺出席教廷駐臺大使館 慶祝雙方建交 75 週年及教宗就職 4 週年活動;教廷「促進 整體人類發展部」海員宗會國際事務主任朴世光(Fr. Bruno Ciceri)神父來臺接受外交部李前部長大維頒贈「外交之友 貢獻獎 」。 (二)無邦交國家:英國首相對臺貿易特使兼上議院副議長 Lord Faulkner、英國國際貿易部副部長 Graham Stuart、英國外 交部首席科技顧問暨國防部主管核能首席科技顧問 Robin Grimes、德國聯邦經濟部政務次長 Uwe Beckmeyer、德國聯 邦環境部次長 Gunther Adler、波蘭科學高等教育部次長 Piotr Dardzinski、捷克前副總理兼外長 Cyril Svoboda、 歐盟成長總署副總署長 Antti Peltomäki 訪臺。 四、北美地區: (一)國會方面:包括聯邦參議院「臺灣連線」共同主席 James Inhofe (R-OK)、聯邦參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主席 Cory Gardner (R-CO) 、 參 議 員 Mike Rounds (R-SD) 、 Joni Ernst (R-IA) 、 Daniel Sullivan (R-AK) 、 David Perdue (R-GA) 、 聯 邦 眾 議 院 「 國 會 臺 灣 連 線 」 共 同 主 席 Gregg Harper (R-MS)、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 Ed Royce (R- CA) 、 聯 邦 眾 議 院 外 交 委 員 會 榮 譽 主 席 Ileana Ros- Lehtinen (R-FL) 、 聯 邦 眾 議 員 Trent Kelly (R-MS) 、 Claudia Tenney (R-NY)及 Ruben Gallego (D-AZ)等 12 位 國會議員訪臺。 (二)資深官員及卸任政要方面:美國務院教育及文化事務局助卿 羅 伊 斯 ( Marie Royce ) 、 國 務 院 海 外 管 理 局 代 理 局 長 William Moser 大 使 、 國 務 院 亞 太 副 助 卿 黃 之 瀚 ( Alex Wong ) 、 商 務 部 主 管 製 造 業 之 副 助 理 部 長 史 宜 恩 ( Ian Steff)、商務部主管亞洲之副助理部長 Diane Farrell 等 訪臺。 (三)州級政要及議會領袖:新墨西哥州州長 Susana Martinez 團 訪臺。 (四)加 拿 大 重 要 訪 賓 : 加 拿 大 聯 邦 眾 議 院 外 交 委 員 會 主 席 Robert Nault、加拿大卑詩省議會議長 Darryl Plecas、加 45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拿大聯邦眾議員蘇達利 Sukh Dhaliwal、加拿大安大略省及 緬尼托巴省省議員訪臺團等來臺參訪。 五、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一)有邦交國家:截至 6 月底計邀正副元首(含總理)3 團、國會 議長 2 團、部長級以上 7 團,正副元首及外長以上訪團計 有:海地總統 Jovenel Moïse、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副總 理 Shawn Richards 、 聖 文 森 副 總 理 兼 外 長 Sir Louis Straker、巴拉圭參議院議長 Fernando Lugo、貝里斯眾議 院議長 Laura Tucker-Longsworth、中美洲統合體(SICA) 秘 書 長 Marco Vinicio Cerezo Arévalo 、 瓜 地 馬 拉 外 長 Sandra Érica Jovel Polanco 、 海 地 外 長 Antonio Rodrigue 等來臺參訪。 (二)無邦交國家:截至 6 月底計邀請哥倫比亞、巴西、秘魯及智 利等政要來臺參訪,計有國會議員 4 團、地方及其他層級 1 團等 12 人次。 洽 邀 世 界 貿 易 洽獲 WTO 貿易發展處處長 Shishir Priyadarshi 夫婦 107 年 12 組織(WTO)、 月初訪臺,拜會我相關部會,並就電子商務及貿易援助等議題舉 亞 太 經 濟 合 作 辦座談會(S 處長原計畫於 107 年 3 月訪臺,惟因突染肺炎而延 ( APEC ) 等 國 後)。 際組織官員、 各國駐聯合國 體系組織或機 構官員、各國 主管聯合國事 務、區域性及 功能性國際組 織及其他非政 府組織之官員 與智庫學者訪 臺,厚植會員 國及國際組織 各層面之友我 力量。 洽 邀 政 黨 、 媒 一、籌組「新南向目標國記者團 I 及 II」、「原住民文化記者 體、工商、文 團」、「西語記者團 I」、「公衛醫療媒體記者團」、「政 教、體育、宗 經記者團」及「英語邦交國記者團」及「尼加拉瓜第 8 頻 教等各界領袖 道」電視隊等,共計邀得 102 名國際記者訪臺,獲刊報導 及其他具影響 146 篇。 46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力人士訪臺。 二、「多明尼加青商會總會長」Bolivar Batista Taveras 訪 臺。 三、「國際人權聯盟」(FIDH)亞洲部主任 Andrea Giorgetta 訪 臺。 四、「美國協會高階管理人社群」(ASAE)全球發展事務長 Greta Kotler 訪臺。 五、「世界物理治療聯盟」執行長 Jonathon Kruger 訪臺。 六、菲律賓 Gusi 和平獎基金會創辦人 Milo Sotejo Gusi 榮譽大 使訪臺參加東亞和平論壇;印尼總統特使翁俊民來臺接受臺 北市榮譽市民狀。 三 、 國 際 派 遣 農 業 、 科 107 年在亞太地區派遣 10 個技術團,執行農藝、園藝、畜牧、 合 作 及 關 技 及 醫 療 團 , 水產養殖等類型計畫;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派遣 1 個投資貿 懷 前 往 友 邦 及 友 易服務團及 11 個技術團,執行農企業及中小企業輔導、園藝、 好 開 發 中 國 家 農藝、公衛醫療、資通訊、地方特色產業、交通建設及水產養殖 協 助 進 行 各 項 等類型計畫;亞西地區派遣 2 個技術團(顧問),執行交通建設、 技 術 合 作 計 園藝及水產養殖等類型計畫;非洲地區派遣 1 個技術團及 1 個醫 畫。 療團,執行農藝、園藝、畜牧、職訓、資通訊及醫療等類型計 畫。107 年截至 6 月底,計有 61 項計畫順利執行,並持續強化 合作單位人員之能力建構,以期透過雙方技術合作,達到計畫永 續之目標。 委 託 國 合 會 於 107 年委辦國合會之專案計畫包括: 亞 太 、 亞 西 、 一、亞太地區:執行泰國皇家計畫基金會健康種苗生產計畫、泰 非洲、拉丁美 國皇家計畫基金會蔬果病蟲害綜合防治計畫、印尼南蘇拉威 洲及加勒比海 西優良稻種發展計畫、諾魯耐高溫型菇類栽培試驗等計畫。 等 地 區 辦 理 各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執行史瓦帝尼馬鈴薯健康種薯繁殖計畫、 項技術合作計 史瓦帝尼技職教育與職業訓練提升計畫、史瓦帝尼電子公文 畫。 暨檔案管理發展計畫、史瓦帝尼果樹產銷計畫、史瓦帝尼養 豬產業發展計畫等。 三、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執行農藝、園藝、水產、畜牧、 資通訊(ICT)、地理資訊系統(GIS)、地方特色產業及公 衛醫療等計畫。 執 行 國 際 高 等 107 年持續與國內大學合作辦理 8 項大學部學程,協助友邦培育 人 力 培 育 計 社會、經濟發展人才,亦配合協助邦交國家培育醫學人才計畫辦 畫 , 協 助 友 邦 理義守大學學士後醫學系外國學生專班,目前共有 186 位外籍生 培 訓 各 項 人 在臺進修。 才,達致援助 政策之「進步 夥伴、永續發 47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展」目標。 邀 請 各 國 官 107 年度預計辦理 16 項專業研習班,上半年辦理 7 項研習班, 員 、 技 術 人 員 邀請來自 44 個友邦與友好國家共 158 位政府部門官員、非政府 來 臺 參 訓 , 組 組織人員、非營利組織及產業公會等人員參訓,透過知識傳播與 團 赴 海 外 地 區 經驗分享,據以提升夥伴國家政府官員與相關領域人士之專業素 考 察 技 術 合 作 養,進而促進友邦與友好國家之社會經濟發展。 業務。 設 置 「 臺 灣 獎 107 年度辦理「臺灣獎學金」,遴選邦交國優秀學生來臺留學, 學 金 」 及 「 臺 共提供 310 個新生名額,107 年 6 月在臺學生共有 763 位,107 灣 獎 助 金 」 長 年 9 月俟新生抵臺後,人數將超過 1,000 位。107 年度「臺灣獎 期 培 育 友 我 人 助金」計有 39 個國家 365 人提出申請,經評選出 115 位受獎學 才。 人,包括教授 27 人,副教授 33 人,助理教授及博士後研究員 39 人,博士候選人及博士生 16 人,已於 107 年 1 月起陸續來 臺。 發 揮 軟 實 力 , 一、中華職棒大聯盟會長吳委員志揚率團赴澳進行棒球交流。 積 極 辦 理 國 際 二、邀請亞西及北非地區 10 國 23 位優秀青年來臺參加「2018 青年臺灣研習 年亞西及北非地區國際菁英領袖研習營」,另本部亦甄選 6 營及國際青年 名我國優秀青年擔任輔導員,透過青年間對話,協助國人拓 大使等活動, 展國際視野,並增進外國菁英對我國之認識及友誼,以提升 培植新生代友 我國際形象及友我力量。 我 人 脈 , 擴 大 三、辦理「2018 年國際青年菁英領袖研習班」(Mosaic Taiwan 與友好國家雙 2018) ,遴選 30 名 20 歲至 35 歲北美地區具發展潛力之優 邊青年交流。 秀青年來臺參加 2 週知研習課程,深入瞭解我外交、國防、 經濟等重要議題,亦透過文化參訪瞭解我多元文化及軟實 力,有效深化學員對我之認識及正面觀感,對加強我對美、 加草根外交工作具有實益。 四、協助駐臺邦交國使館及友好國家駐臺代表機構,成立「臺灣 西語推廣小組」,藉由語言學習及交流互動,使臺灣青年更 瞭解拉丁美洲語言、風土人情及文化等,促進與拉丁美洲青 年交流機會。 五、協助友邦使館辦理「2018 臺北世界杯足球賽」,計有宏都 拉斯、薩爾瓦多、尼加拉瓜、瓜地馬拉、巴拉圭、海地、貝 里斯、史瓦帝尼等友邦及德、法、西班牙等 20 國家留臺學 生及我國學生隊伍參加,藉由體育交流,對擴大與友好國家 雙邊青年交流頗具裨益。 六、107 年「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以「臺灣青年 世界公 民」為主軸,遴選 75 位青年大使組成 3 團分赴「帛琉-菲律 賓」、「泰國-索羅門群島」、「吐瓦魯-印度」等 6 國進行 48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交流研習、志工服務、拜會參訪以及以小型藝文演出宣介臺 灣。 擴 大 國 際 合 作 一、亞太地區:太平洋六友邦及友我國家醫療合作計畫。 層 面 , 建 立 多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史瓦帝尼「果樹產銷計畫」、「馬鈴薯健 元援外體系, 康種薯計畫」、「鄉村電力化工程」、「青年創業能力計 針對受援國發 畫」、「癌症病患早期診斷照護及治療計畫」及協助史國王 展需求,加強 母基金會執行「溫室計畫」。 與 受 援 國 之 合 三、歐洲地區:107 年度上半年主要辦理與斯洛伐克、拉脫維 作。 亞、希臘、波蘭及捷克等國之「小額援贈」計畫,有助提升 我公益形象及能見度。 四、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107 年 1 至 6 月在轄區內 10 個 友邦推動雙邊及多邊之社福合作計畫 93 餘項,內容涵蓋基 礎設施、醫療衛生、兒童照護、教育文化、永續發展、職 訓、社區發展、農漁業、平民住宅、資通訊及預防犯罪等領 域,成功協助友邦促進社會發展,提昇民眾生活品質,成效 普獲友邦政府及人民肯定,並發揮鞏固邦誼之效。 運 用 我 參 與 功 一、捐助「亞蔬─世界蔬菜中心」(World-Veg)辦理「建構網 能性政府間國 絡加強蔬菜研發國際合作計畫」。 際 組 織 及 各 區 二、捐助「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FFTC)辦理「東南亞和南亞 域開發銀行之 紅龍果病蟲害綜合防治研發合作網絡」計畫。 平 台 , 加 強 各 三、捐助「亞太農業研究機構聯盟」(APAARI)之「亞太農業生 方 協 調 與 合 物技術聯盟」(APCoAB)計畫,舉辦相關會議及活動。 作 , 擴 大 層 四、持續捐助「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中華臺北 面,建立我參 信託基金」計畫,推動太平洋島國漁業發展。 與 多 邊 協 助 開 五、補助「國際稻米研究所」(IRRI)與我合作進行「因應氣候 發機制。 變遷以生物遺傳資源平臺建置抗耐逆境優質水稻研究計 畫」。 六、補助中國生產力中心(CPC)辦理「亞洲生產力組織」(APO) 107 年度國際關係服務專案計畫。 七、與 「 美 洲 國 家 組 織 」 (OAS) 關 係 良 好 之 「 泛 美 發 展 基 金 會 」 (PADF)合作,進行災害援助及重建計畫,凸顯我在邦交國執 行人道援助工作之成就。 八、派遣我國專家 2 人借調至亞銀工作,與亞銀管理團隊建立合 作情誼,雙方刻研議未來借調工作常態化之可行性。 九、協調並獲歐銀錄取我國資本市場專家 1 人借調至歐銀工作。 十、出席 2 次「網際網路名稱與號碼指配機構」暨其所屬「政府諮 詢委員會」(ICANN/GAC)會議,維護我與會權益並持續掌握網 際網路治理之最新進展。 49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十一、續捐助「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及「艾格蒙聯盟」 (EG)辦理訓練計畫。 於 友 邦 及 友 好 一、亞西及非洲地區:援贈史瓦帝尼、南非及布吉納法索糧米; 國家發生重大 協助土耳其及約旦安置敘利亞難民計畫。 災 害 時 提 供 適 二、歐洲地區: 度之救助。 (一)贊助捷克 Svitani 特殊教育學校附設 LETHO 社會組織推動 「無障礙工作坊」計畫。 (二)透過「人道慈善專款」贊助天主教團體辦理人道救援計畫。 (三)贊助波蘭 Kamien Wielki 鎮救濟之家求床乙間,贊助波蘭 Lubliniec 醫院保溫箱。 (四)贊助希臘 Filiates 市社會救濟站食品物資。 (五)贊助拉脫維亞 Skrunda 市社福機構辦理身心障礙復健計畫, 贊助拉脫維亞 Burtnieki 市公益團體辦理弱勢兒童及青少年 音樂及舞蹈活動。 (六)贊助斯洛伐克 Bratislava 市幼兒園家具及中學電腦設備。 (七)透過「人道慈善專款」贊助天主教團體辦理瓜地馬拉震災人 道救援計畫以及協助剛果難民人道援助計畫。 三、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一)續與美國「糧食濟貧組織」(FFP)合作捐贈海地食米 5,600 公噸,另駐館辦理捐贈食米 500 公噸,合計 6,100 公噸。 (二)援贈食米予友邦瓜地馬拉 1,000 公噸、宏都拉斯 400 公噸、 薩爾瓦多 800 公噸、尼加拉瓜 1,480 公噸及貝里斯 100 公 噸,以供友邦賑災及濟貧。 (三)捐助薩爾瓦多地震及瓜地馬拉火山爆發等重大自然意外事故 受災災民,展現「人溺己溺」人道精神。 協 助 民 間 公 益 一、海外正體中文教學計畫:與普賢基金會合作,在非洲教授正 及慈善組織加 體中文。 強 國 際 人 道 救 二、中越小學閱讀推廣計畫:與至善社會福利基金會及越南順化 助 與 服 務 工 省農村地區 12 所小學合作,協助該等學校籌設閱覽室,規 作,發揮臺灣 劃更新圖書館硬體設備、採購書籍並辦理圖書館管理課程培 之愛。 訓,以推廣閱讀活動,並提供孩童高品質之閱讀空間。 三、泰緬邊境難民營幼兒園營養午餐計畫:與英國國際慈善組織 「邊境聯合會」(The Border Consortium, TBC)合作,計 協助泰緬邊境達府(Tak)境內 Mae La、Umpiem Mai、Nu Po 及北碧府(Kanchanaburi)之 Ban Don Yang 等 4 座緬甸難民 營之 40 餘所幼兒園約 4,000 名難民幼童得以在上學日食用 營養午餐。 四、與美國洛杉磯「幫幫忙基金會」、我國企業「三新紡織」及 50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臺商「堤維西照明企業」合作,籌募愛心物資、布料與 LED 燈具等,運送至亞太、非洲與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我友 邦及友好國家。 五、緬甸社區幼兒照顧計畫:與至善文教基金會合作,協助當地 幼兒安置、建立幼兒照顧中心及培育至少 40 名親職教師, 並將設立循環基金提供當地民眾微型貸款,以所生孳息維護 幼兒照顧中心。 配 合 聯 合 國 千 一、2018-2020 亞洲安置網絡計畫:與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 禧年計畫之婦 業基金會合作,透過辦理研討會、區域會議及安置大會等方 女、環保及減 式,提升相關團體之婦女安置知識及技能。 貧 之 目 標 , 協 二、薩爾瓦多清貧教育獎學金:與好心人基金會合作,提供獎學 助國內 NGO 與 金予當地清貧學生,以利渠等繼續學業。 INGO 進行國際 合作。 派 遣 行 動 醫 療 一、亞西及非洲地區: 團 赴 友 邦 及 友 (一)補助「信實非洲工作隊」赴烏干達擔任國際志工。 我 國 家 義 診 、 (二)補助臺灣愛鄰社區服務協會籌組之「2018 肯亞醫療團」赴 捐贈醫療器材 肯亞義診。 等 進 行 國 際 人 (三)捐助蒙古色楞格省成立偏鄉醫療站。 道 救 助 與 服 務 (四)捐助約旦 Basheer 慈善協會,協助偏鄉貧童就學用巴士乙 工作。 臺。 二、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一)薩爾瓦多「國立醫院緊急藥品供應計畫」。 (二)瓜地馬拉「第一夫人瑪洛晶 50 場義診計畫」、「捐助阿馬 帝特蘭醫院第三批藥品」。 (三)尼加拉瓜「溫伯斯醫院設備計畫」。 (四)海地「東北省 TROU DU NORD 婦幼醫院」援助案。 (五)聖露西亞「彰化基督教醫院代訓聖茱德(SAN JUDE)醫院人 員計畫」。 (六)聖文森「彰化基督教醫院代訓聖文森醫事人員計畫」及續派 醫療團。 (七)協助北美臺灣人醫師協會(NATAM)赴宏都拉斯義診。 (八)捐贈汰舊救護車予友邦海地 3 部、巴拉圭 2 部及薩爾瓦多 3 部(含 1 部復康巴士)。 三、尼泊爾震災後重建計畫:協助社團法人臺灣健康服務協會及 臺灣海外援助發展聯盟(Taiwan AID)等 NGO 於尼泊爾進行震 災後重建計畫,協助提升當地醫療水準及基礎建設重建等。 四、新南向政策國家顱顏種子醫療人員培訓計畫:與財團法人羅 51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慧夫顱顏基金會合作,培訓新南向國家 6 國 12 名醫衛人才 來臺受訓後返國服務。 五、拉丁美洲燒傷復健專業人員三年培訓計畫:與財團法人陽光 社會福利基金會及尼加拉瓜當地 NGO 尼加拉瓜兒童燒燙傷協 會(APROQUEN)合作,辦理燒傷重建之相關課程,107 年課程 將在臺灣舉辦。 六、協助靈鷲山慈善事業基金會、福智慈善基金會、中華路加傳 道會所屬中華牙醫服務團及中緬文化經濟協會等 NGOs 赴緬 甸、蒙古等地義診。 52 本 頁 空 白 53 外交部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226,600 345,555 512,332 -118,955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850 1,850 4,975 0 0411010000 72 外交部 1,850 1,850 4,975 0 0411010300 1 賠償收入 1,850 1,850 4,975 0 0411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1,850 1,850 4,975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之賠償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31,250 29,600 43,125 1,650 0711010000 84 外交部 31,250 29,600 43,125 1,650 0711010100 1 財產孳息 26,850 25,600 27,767 1,250 0711010101 1 利息收入 1,500 1,100 2,445 400 本年度預算數係駐外機構及技術 團等專戶存款之利息收入。 0711010106 2 租金收入 25,350 24,500 25,322 850 本年度預算數係駐臺使館專用區 館官舍與其他出借場地租金收入 。 07110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4,400 4,000 15,358 40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公務車 及其他報廢財產等收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193,500 314,105 464,232 -120,605 1111010000 83 外交部 193,500 314,105 464,232 -120,605 1111010900 1 雜項收入 193,500 314,105 464,232 -120,605 111101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81,200 181,200 295,789 0 本年度預算數係收回以前年度已 列支之各項費用等繳庫數。 1111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12,300 132,905 168,443 -120,605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版品銷售及廣 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及停車場 使用費等收入。 54 外交部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11000000 8 外交部主管 24,555,665 24,626,676 -71,011 0011010000 1 外交部 24,555,665 24,626,676 -71,011 4011010000 外交支出 24,555,665 24,626,676 -71,011 4011010100 1 一般行政 7,999,934 7,830,066 169,868 1.本年度預算數7,999,934千元,包括人事 費7,594,816千元,業務費345,361千元, 設備及投資58,868千元,獎補助費889千 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7,594,816千元,較上年度 伸算增列調整待遇等經費137,069千元 。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38,415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一般事務費等14,147千元 。 (3)檔案處理經費34,288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房屋建築養護費等9,782千元。 (4)資訊處理經費223,147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數據通訊費等8,803千元。 (5)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事務管理2,485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一般事務費等74千 元。 (6)桃園國際機場接待室基本行政維持6,7 83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設施及機械設 備養護費等7千元。 4011011000 2 外交管理業務 236,593 222,471 14,122 1.本年度預算數236,593千元,包括業務費2 33,839千元,獎補助費2,754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07,409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國外旅費等236千元。 (2)各地區工作會報16,591千元,較上年 度增列國外旅費等286千元。 (3)外交領事人員進修22,341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教育訓練費1,176千元。 (4)外交獎學金設置898千元,與上年度同 。 55 外交部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5)製作國情資料89,354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一般事務費等14,776千元。 4011011300 3 駐外機構業務 3,021,491 3,023,199 -1,708 1.本年度預算數3,021,491千元,包括業務 費2,916,417千元,設備及投資41,208千 元,獎補助費63,866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8 82,027千元,較上年度減列通訊費等2 9,154千元。 (2)駐外經濟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8, 699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國外旅費等2, 271千元。 (3)駐外教育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1, 486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國外旅費等3, 654千元。 (4)駐外觀光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9,6 43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國外旅費等838 千元。 (5)駐外僑務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3, 537千元,較上年度增列一般事務費等 1,110千元。 (6)駐外科技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7,2 29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國外旅費等437 千元。 (7)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60, 181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國外旅費等21 ,687千元。 (8)駐外原子能科學發展業務基本行政工 作維持費1,069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國 外旅費等271千元。 (9)駐外金融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5 89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國外旅費等523 千元。 (10)駐外醫療衛生推廣業務基本行政工作 維持費861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國外 旅費等176千元。 (11)駐外漁業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3, 125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國外旅費等3 ,168千元。 (12)駐外勞動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72 56 外交部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國外旅費720千 元。 (13)駐外財政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32 5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國外旅費等325 千元。 4011011400 4 國際會議及交流 1,741,596 1,613,811 127,785 1.本年度預算數1,741,596千元,包括業務 費1,211,662千元,獎補助費529,934千元 。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參與國際組織活動318,426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參與APEC相關活動等經費15, 537千元。 (2)協助各種國際交流865,525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108,894千元,包括: <1>學術交流179,052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辦理對學術界交流活動等經費25, 188千元。 <2>文化交流67,682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文化外交等經費12,631千元。 <3>經貿外交205,305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經貿交流活動等經費21,090千元 。 <4>其他國際交流活動413,486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協助國際重要非政府 組織舉辦各項國際活動等經費49,98 5千元。 (3)出國訪問174,679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國外旅費5,000千元。 (4)訪賓接待382,966千元,較上年度增列 歐洲地區訪賓接待等經費8,354千元。 4011011500 5 國際合作及關懷 9,569,100 9,817,980 -248,880 1.本年度預算數9,569,100千元,包括業務 費1,205,215千元,獎補助費8,363,885千 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駐外技術服務1,068,469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辦理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技術團、服務團及專案計畫等經費36, 535千元。 57 外交部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2)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8,376,532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雙邊合作計畫等經費205 ,009千元。 (3)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124,099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國際重大災變救援款7 ,336千元。 4011019000 6 一般建築及設備 386,700 483,422 -96,722 4011019002 1 營建工程 337,803 446,367 -108,564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總經費838, 812千元,分年辦理,105至107年度已編 列636,767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 202,045千元,較上年度減列244,322千元 。 2.新增駐布里斯本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總經 費176,168千元,分年辦理,本年度編列 第1年經費135,758千元。 401101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48,897 37,055 11,842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汰購各駐外機構館長專用車與公務車40輛 等經費42,829千元。 2.汰換安全保密通信裝備等經費63千元。 3.汰購國內公務車9輛等經費6,005千元。 4.上年度購置交通及運輸設備預算業已編竣 ,所列37,055千元如數減列。 4011019800 7 第一預備金 70,000 70,000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401101A000 8 外交支出機密預算 1,530,251 1,565,727 -35,476 58 外交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11010300 -0411010301 本部有關單位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85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廠商未依採購合約交貨之逾期賠償收入。 廠商未依採購合約交貨之逾期賠償收入。 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 廠商未依採購合約交貨之逾期賠償收入。 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 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 廠商未依採購合約交貨之逾期賠償收入。 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 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 廠商未依採購合約交貨之逾期賠償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850 0411010000 72 外交部 1,850 0411010300 1 賠償收入 1,850 0411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1,850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交貨之賠償收入。 59 外交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11010100 -0711010101 主計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50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利息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駐外機構、技術團等專戶存款利息收入。 駐外機構、技術團等專戶存款利息收入。 預算法。 駐外機構、技術團等專戶存款利息收入。 預算法。 預算法。 駐外機構、技術團等專戶存款利息收入。 預算法。 預算法。 駐外機構、技術團等專戶存款利息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500 0711010000 84 外交部 1,500 0711010100 1 財產孳息 1,500 0711010101 1 利息收入 1,500 本年度預算數係駐外機構及技術團等專戶存款之利息收入 。 60 外交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11010100 -0711010106 秘書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5,35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使領專用區館官舍租金及其他出借場地等收入。 使領專用區館官舍租金及其他出借場地等收入。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使領專用區館官舍租金及其他出借場地等收入。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使領專用區館官舍租金及其他出借場地等收入。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使領專用區館官舍租金及其他出借場地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5,350 0711010000 84 外交部 25,350 0711010100 1 財產孳息 25,350 0711010106 2 租金收入 25,350 本年度預算數係駐臺使館專用區館官舍及其他出借場地租 金收入。 61 外交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11010600 秘書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4,40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出售汰舊公務車及變賣已報廢財物等收入。 出售汰舊公務車及變賣已報廢財物等收入。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出售汰舊公務車及變賣已報廢財物等收入。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出售汰舊公務車及變賣已報廢財物等收入。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出售汰舊公務車及變賣已報廢財物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4,400 0711010000 84 外交部 4,400 07110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4,40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公務車及其他報廢財產收入。 62 外交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111010900 -1111010901 本部有關單位 來源子目及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收回以前年度歲 預算金額 181,200 承辦單位 出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以前年度已列支之各項費用收回。 以前年度已列支之各項費用收回。 預算法。 以前年度已列支之各項費用收回。 預算法。 預算法。 以前年度已列支之各項費用收回。預算法。 預算法。 以前年度已列支之各項費用收回。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181,200 1111010000 83 外交部 181,200 1111010900 1 雜項收入 181,200 111101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81,200 本年度預算數係收回以前年度已列支之各項費用等繳庫數 。 63 外交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111010900 -1111010909 本部有關單位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2,30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出版品銷售及廣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出版品銷售及廣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出版品銷售及廣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出版品銷售及廣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預算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政府出版品管理 預算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政府出版品管理 預算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政府出版品管理 出版品銷售及廣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預算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政府出版品管理 預算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政府出版品管理 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及停車場使用費等收入。 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及停車場使用費等收入。 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及停車場使用費等收入。 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及停車場使用費等收入。 作業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外交 作業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外交 作業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外交 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及停車場使用費等收入。 作業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外交 作業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外交 部職務宿舍管理費收取要點。 部職務宿舍管理費收取要點。 部職務宿舍管理費收取要點。部職務宿舍管理費收取要點。 部職務宿舍管理費收取要點。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12,300 1111010000 83 外交部 12,300 1111010900 1 雜項收入 12,300 1111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12,30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版品銷售及廣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 薪資扣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及停車場使用費等收入。 64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7,999,93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維持工作環境整潔,加強安全措施,提高工作效率並加 1.國內外人員維持費用。 1.維持工作環境整潔,加強安全措施,提高工作效率並加 2.本部及北協等一般性行政管理事務及外交志工業務等。 強檔案管理,以支援各單位運作順利達成任務。 強檔案管理,以支援各單位運作順利達成任務。 2.全面提升同仁資訊能力,以強化資訊流通、管理、運用 3.檔案管理及史料編撰。 2.全面提升同仁資訊能力,以強化資訊流通、管理、運用 4.推動外交行政電子化(E化)及資訊安全維護業務。 之效率。 之效率。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7,594,816 人事處 本計畫依規定編列國內及駐外館處人員人事費 0100 人事費 7,594,816 ,計需7,594,816千元,主要內容如下: 1.本部等各單位編列政務人員4人、職員746人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92,632 、技工11人、駕駛28人、工友26人、約聘僱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007,305 人員103人及駐警20人,合計938人,計需經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53,282 費1,138,978千元。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7,833 2.駐外使領111個單位(含常駐WTO代表團)、駐 0111 獎金 756,426 外經濟47個單位、駐外教育28個單位、駐外 觀光11個單位、駐外僑務33個單位、駐外科 0121 其他給與 1,071,715 技15個單位、駐外文化中心14個單位、駐外 0131 加班值班費 164,076 原子能委員會人員3個單位、駐外金融人員3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43,458 個單位、駐外醫療衛生人員2個單位、駐外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27,801 漁業人員8個單位、駐外勞動人員2個單位、 駐外財政人員1個單位及駐外農業4個單位等 0151 保險 150,288 人事費,編列特任大使及代表17人、職雇員 1,833人、聘用人員48人,合計1,898人,計 需經費6,455,838千元。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38,415 本部有關單位 本計畫編列業務費120,039千元、設備及投資1 0200 業務費 120,039 7,487千元、獎補助費889千元: 1.業務費主要內容如下: 0201 教育訓練費 498 (1)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補助同仁公餘進修 0202 水電費 15,110 等經費498千元。(教育訓練費)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366 (2)水電瓦斯費15,110千元。(水電費) 0221 稅捐及規費 1,942 (3)事務機器等租金3,366千元。(其他業務 0231 保險費 2,962 租金) (4)牌照稅、燃料費及國道過路費等1,942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8,889 元。(稅捐及規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29 (5)公務車輛保險費、房舍火災險、公共意 0271 物品 6,326 外險及其他經管珍貴物品保險費等2,962 0279 一般事務費 51,429 千元。(保險費) (6)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5,362 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規定,進用身心障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230 礙臨時人員經費,計需8,889千元。(臨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548 時人員酬金) 65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7,999,93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1 國內旅費 533 (7)辦理採購案等之專家學者出席費、聘僱 0295 短程車資 436 人員考選及醫護人員等經費,計需2,229 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0299 特別費 1,179 (8)文具、紙張、車輛油料、廉政宣導品及 0300 設備及投資 17,487 什項物品購置等經費,計需6,326千元。 0304 機械設備費 70 (物品) 0319 雜項設備費 17,417 (9)本部辦公房舍、宿舍所需之環境清潔、 0400 獎補助費 889 消毒、蟲蟻防治、保全、空調、電梯、 火警系統、消防系統、水電設備及監視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7 系統攝影機之維運暨公務文書印刷、文 0475 獎勵及慰問 462 康活動、分攤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活動經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420 費、同仁健康檢查、醫療照護、外交獎 章、駐警服裝、辦理本部勤務、保全、 駕駛等勞務委外、外交志工、組織學習 、員額評鑑、員工協助方案等相關管理 、維護、養護經費,計需52,578千元。( 房屋建築養護費9,696千元、設施及機械 設備養護費6,309千元、一般事務費36,5 73千元) (10)天母使館專用區所需之環境清潔、消毒 、蟲蟻防治、保全、空調、電梯、火警 系統、消防系統、水電設備及監視系統 攝影機之維運等相關管理、維護、養護 費,計需9,304千元。(房屋建築養護費 4,149千元、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499 千元、一般事務費4,656千元) (11)臺北賓館所需之環境清潔、消毒、蟲蟻 防治、保全、空調、電梯、火警系統、 消防系統、水電設備及監視系統攝影機 之維運等相關管理、維護、養護費,計 需12,457千元。(房屋建築養護費1,517 千元、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740千元 、一般事務費10,200千元) (12)車輛及辦公機具養護費2,230千元。(車 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3)國內旅費533千元。(國內旅費) (14)短程洽公車資436千元。(短程車資) (15)部長及3位次長特別費1,179千元。(特 66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7,999,93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別費) 2.設備及投資主要內容如下: (1)汰購通訊等機械設備,計需70千元。(機 械設備費) (2)汰購各項辦公所需雜項設備等,計需17, 417千元。(雜項設備費) 3.獎補助費主要內容如下: (1)補助本部公務人員協會,計需7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等(依據行政院105 年9月8日院授人給揆字第1050053161號 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9月13日 總處綜字第1050053769號函及「公務人 員遺族照護辦法」辦理),計需462千元 。(獎勵及慰問) (3)補助因公傷殘公務人員遺眷,計需420千 元。(其他補助及捐助) 03 檔案處理 34,288 秘書處、資訊及 本計畫編列辦理檔案處理所需經費,計需34,2 0200 業務費 34,288 電務處 88千元,主要內容如下: 1.水電費1,130千元。(水電費) 0202 水電費 1,130 2.場地租金8,596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8,596 3.檔案管理相關經費17,122千元。(一般事務 0279 一般事務費 17,122 費)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7,440 4.檔庫耐震力修復補強相關經費7,440千元。( 房屋建築養護費) 04 資訊處理 223,147 本部有關單位 本計畫編列辦理資訊處理相關工作所需業務費 0200 業務費 181,766 181,766千元、設備及投資41,381千元: 1.業務費主要內容如下: 0201 教育訓練費 460 (1)辦理本部同仁及資訊人員教育訓練課程 0203 通訊費 125,685 所需之教育訓練費、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0215 資訊服務費 49,017 之講座鐘點費,計需510千元。(教育訓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900 練費46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 ) (2)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通 0251 委辦費 1,500 訊費,計需125,685千元。(通訊費) 0271 物品 3,104 (3)本部及駐外館處系統維護、資訊設備軟 0279 一般事務費 1,050 硬體維修、網際網路線路暨資訊安全監 0300 設備及投資 41,381 控維運等經費,計需36,067千元。(資訊 67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7,999,93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1,381 服務費) (4)辦理協助強化資訊運作及資安防護能力 所需之臨時人員專業服務費900千元。( 臨時人員酬金) (5)購置資訊設備耗材及網路連線所需報表 紙、可讀寫光碟片等儲存媒體、列表機 色帶、碳粉匣、墨水匣等耗材及非消耗 品等物品經費,計需3,104千元。(物品) (6)編印外交年鑑及界圖掃描等經費,計需1 ,800千元。(委辦費1,500千元、一般事 務費300千元) (7)NGO雙語網站、光華雜誌伺服主機等資訊 系統維護及網站資料傳輸優化作業所需 之經費3,279千元。(資訊服務費) (8)政府網際服務網GSN (Co-location)機箱 月租費、網際網路維運管理等經費,計 需9,671千元。(資訊服務費) (9)編輯外文網站所需美工專業人員服務之 經費750千元。(一般事務費) 2.設備及投資主要內容如下: (1)汰購本部及駐外單位資訊軟硬體設備等 經費,計需23,934千元。(資訊軟硬體設 備費) (2)本部及駐外單位資訊系統擴充更新所需 系統開發費及硬體設備等經費,計需14, 347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本部網站及專題網站等功能擴充更新所 需系統開發費,計需2,100千元。(資訊 軟硬體設備費) (4)汰購美編專業用軟硬體設備及國情簡報 室視廳設備等經費,計需1,000千元。(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05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事務管理 2,485 北美事務協調委 本計畫編列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各項業務經費 0200 業務費 2,485 員會 ,計需2,485千元,主要內容如下: 1.水電費、通訊費、文具用品等物品費用,計 0202 水電費 327 需744千元。(水電費327千元、通訊費145千 0203 通訊費 145 元、物品272千元) 0271 物品 272 2.與美國在台協會聯繫等經費,計需1,240千 68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7,999,93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9 一般事務費 1,240 元。(一般事務費)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243 3.房屋修繕費、辦公設施養護費、國內差旅費 、短程車資、主任委員特別費等,計需501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4 千元。(房屋建築養護費243千元、車輛及辦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4 公器具養護費14千元、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0291 國內旅費 15 費54千元、國內旅費15千元、短程車資17千 0295 短程車資 17 元、特別費158千元) 0299 特別費 158 06 桃園國際機場接待室基本行政 6,783 秘書處 本計畫編列桃園國際機場第一、二航廈貴賓室 維持 各項業務經費,計需6,783千元,主要內容如 0200 業務費 6,783 下: 1.水電費,計需330千元。(水電費) 0202 水電費 330 2.第一、二航廈貴賓室房屋租金,計需6,033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6,033 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0231 保險費 13 3.保險、物品、雜誌、盆景、清潔及維護費等 0271 物品 150 ,計需420千元。(保險費13千元、物品150 0279 一般事務費 218 千元、一般事務費218千元、設施及機械設 備養護費39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9 69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1000 外交管理業務 預算金額 236,59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研討外交工作,加強聯繫,並提高人員語文及專業能力 1.一般性外交事務、電信傳遞及文宣活動等工作。 1.研討外交工作,加強聯繫,並提高人員語文及專業能力 2.條約研訂與解釋、外交施政重要議題研究及涉外法律案 ,期強化外交陣容,以利外交工作之推展,強化外交關 ,期強化外交陣容,以利外交工作之推展,強化外交關 係。 件處理。 係。 2.發行中外文定期刊物及不定期出版品,分發訂閱讀者及 3.加強研究設計考核工作,推動外交行政革新。 2.發行中外文定期刊物及不定期出版品,分發訂閱讀者及 4.辦理駐外使節會議或工作會報。 我駐外單位運用,並透過網際網路傳播管道,發行電子 我駐外單位運用,並透過網際網路傳播管道,發行電子 5.新進外交領事人員訓練及派員出國進修。 報,藉以增進國際間對我國情之認識。 報,藉以增進國際間對我國情之認識。 3.製作質量俱佳的視聽影音產品,兼顧國內外運用,促進 6.設置外交獎學金。 3.製作質量俱佳的視聽影音產品,兼顧國內外運用,促進 7.編印中外國情資料。 國際瞭,爭取國際支持;透過國際平面及電子媒體,將 國際瞭,爭取國際支持;透過國際平面及電子媒體,將 8.發行「台灣光華雜誌」。 我國真實生動影像,行銷到世界各地。 我國真實生動影像,行銷到世界各地。 9.製作視聽宣材,供國內外運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07,409 本部有關單位 本計畫係辦理外交管理業務所需基本行政工作 0200 業務費 105,505 維持經費107,409千元,其內容如下: 1.外交電信傳遞所需通訊及郵遞等經費,計需 0203 通訊費 17,220 27,890千元。(通訊費17,220千元、運費1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17 670千元) 0251 委辦費 18,135 2.編印外交部通訊;延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5 或民意機關代表、新聞媒體等舉辦座談會及 0271 物品 3,930 召開諮詢會議、訴願委員會、性別平等專案 小組、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行政院性別 0279 一般事務費 42,481 平等會國際參與組等會議所需顧問費、出席 0293 國外旅費 11,947 費、講座鐘點費、稿費等經費,計需523千 0294 運費 10,670 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0400 獎補助費 1,904 3.配合新南向政策,委託國內智庫推動我與東 協多邊關係等委辦經費,計需11,692千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604 (委辦費)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300 4.臺灣日本關係協會經費,計需4,262千元。( 委辦費) 5.參與國內非政府組織年費5千元。(國內組織 會費) 6.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等政 策宣導經費3,647千元。(一般事務費) 7.編印外交名錄;辦理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 選拔;協助學術團體發行刊物;協助國內NG O培訓國際事務人才及辦理國際參與文宣活 動;加強與國會、NGO、專家學者、民間工 商團體及新聞媒體等聯繫協調;辦理國際慶 弔、頒授勳章及聯繫駐臺使節、代表等所需 經費,計需23,456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 金530千元、委辦費2,181千元、一般事務費 19,141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604千元) 70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1000 外交管理業務 預算金額 236,59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8.訂閱外文期刊、報章雜誌、購買與業務相關 之書刊及輿情資訊研蒐等費用,計需9,227 千元。(物品3,930千元、一般事務費5,297 千元) 9.辦理國際輿情彙整研析、期刊編印等人員經 費,計需7,694千元。(一般事務費) 10.辦理國慶酒會、場地佈置及國慶彩牌架設 等費用,計需6,766千元。(按日按件計資 酬金64千元、一般事務費6,702千元) 11.派員出國協處涉外法律案件、瞭解並評估 館處政策執行、查核財產管理及工程、督 考人事業務、輔導會計業務、稽核及督導 資安業務並提供技術協助、視導電務、裝 備架裝及辦理反竊聽檢測、貪瀆或洩密案 件查處、駐外館處資安防護強化計畫等差 旅費,計需11,947千元。(國外旅費) 12.國人於海外遭遇急難事件,辦理探視、慰 問、聯繫親友等事宜之經費,計需300千元 。(其他補助及捐助) 02 各地區工作會報 16,591 地域司 本計畫主要為辦理各地區工作會報等議事所需 0200 業務費 16,591 各項行政經費5,245千元及差旅費11,346千元 。本年度預定舉行會議及所需費用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5,245 1.亞太地區工作會報3,533千元。(一般事務費 0293 國外旅費 11,346 504千元、國外旅費3,029千元) 2.亞西及非洲地區工作會報3,172千元。(一般 事務費362千元、國外旅費2,810千元) 3.歐洲地區工作會報2,655千元。(一般事務費 720千元、國外旅費1,935千元) 4.北美地區工作會報3,548千元。(一般事務費 2,400千元、國外旅費1,148千元) 5.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工作會報3,683千 元。(一般事務費1,259千元、國外旅費2,42 4千元) 03 外交領事人員進修 22,341 人事處 1.選送特考及格外交領事人員赴國外接受語文 0200 業務費 22,341 訓練及國際組織見習,所需機票款、學雜費 、綜合保險、生活費及書籍費等,計需17,3 0201 教育訓練費 22,341 91千元。(教育訓練費) 2.選送在職中高級人員出國進修,所需機票款 71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1000 外交管理業務 預算金額 236,59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學雜費、綜合保險、生活費及書籍費等, 計需4,950千元。(教育訓練費) 04 外交獎學金設置 898 人事處 設置外交獎學金,由國內公私立各大學院校推 0200 業務費 48 薦符合資格之學生申請,編列名額34名及相關 行政費用等,計需898千元。(一般事務費48千 0279 一般事務費 48 元、對學生之獎助850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850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850 05 製作國情資料 89,354 國際傳播司 1.製作國際文宣視聽資料及編印出版品66,708 0200 業務費 89,354 千元: (1)國情紀錄影片製作、甄選與推廣;國情 0203 通訊費 6,600 照片攝製與運用;拷製視聽資料;編印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22,200 英文、西文等外文定期或不定期出版品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212 ;製作英日法西德俄文今日台灣電子報 0279 一般事務費 49,187 及辦理網站行銷活動等經費21,687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470 。(一般事務費) (2)聘用外文編譯、美術編輯、攝影人員、 0294 運費 3,685 文書處理、系統程式設計員等共18人經 費16,200千元。(臨時人員酬金) (3)編印出版品稿費;配合專案所需之譯稿 及審稿費;辦理相關活動聘請講師費等 經費4,212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寄發出版品、視聽資料及相關文宣品所 需郵資、轉寄費、海運費、關稅、裝疊 、封套印製、名址列印等經費6,400千元 。(通訊費3,200千元、運費3,200千元) (5)派員赴海外採訪差旅費209千元。(國外 旅費) (6)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製播國情紀錄片及 拍攝國情主題虛擬實境影片18,000千元 。(一般事務費) 2.發行台灣光華雜誌月刊22,646千元: (1)聘用編輯、攝影、美編、推廣、讀者服 務人員共7人經費6,000千元。(臨時人員 酬金) (2)編輯發行光華畫報中英文版、中日文電 子版,並配合新南向政策發行東南亞語 版等;舉辦推廣及演講座談活動;印製 72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1000 外交管理業務 預算金額 236,59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推廣信函DM、摺頁及海報等經費9,500千 元。(一般事務費) (3)辦理書刊分發作業費用3,885千元。(通 訊費3,400千元、運費485千元) (4)編輯印製各項刊物稿費3,000千元。(按 日按件計資酬金) (5)撰寫專題報導,派員出國採訪經費261千 元。(國外旅費) 73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1300 駐外機構業務 預算金額 3,021,49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鞏固邦誼及促進提升與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並充分發揮 1.積極辦理一般駐外使領、經濟、教育、觀光、僑務、科 鞏固邦誼及促進提升與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並充分發揮 保僑、護僑之功能。 技、文化、原能、金融、醫療、漁業、勞動等業務,發 保僑、護僑之功能。 揮整體外交功能,加強與友我國家友好關係。 2.國人旅外遭遇緊急危難時,給予必要之協助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2,882,027 本部有關單位 本計畫係駐外使領單位(亞洲地區46個,非洲 持 地區4個,歐洲地區27個,北美地區15個,拉 0200 業務費 2,776,953 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19個,合共111個單位) 為加強與友邦間外交關係及促進與無邦交國家 0201 教育訓練費 3,990 實質關係所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2,882,02 0202 水電費 81,996 7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3 通訊費 97,483 1.業務費2,776,953千元,包括: 0215 資訊服務費 15,801 (1)訓練費及資訊服務費19,791千元。(教育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069,421 訓練費3,990千元、資訊服務費15,801千 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10,999 (2)水電費、郵費、電信費179,479千元。( 0231 保險費 187,509 水電費81,996千元、通訊費97,483千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67,163 (3)辦公室、館長職務宿舍與事務機器等租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133 金及大樓物業管理費等,計需1,069,421 0271 物品 116,366 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4)各項稅捐及規費10,999千元。(稅捐及規 0279 一般事務費 730,853 費)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42,267 (5)辦理駐外人員(包括使領、經濟、教育、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9,541 觀光、僑務、科技、文化中心、醫療衛 0291 國內旅費 1,740 生、原能、金融、勞動、財政、農業等 人員)本眷醫療保險費(65%)、公務車輛 0293 國外旅費 198,691 及各項財產保險費等,計需187,509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41,208 。(保險費) 0319 雜項設備費 41,208 (6)臨時人員酬金及顧問費等190,276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63,866 (臨時人員酬金167,163千元、按日按件 0436 對外之捐助 61,338 計資酬金23,113千元) (7)各項物品、耗材等116,366千元。(物品)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2,528 (8)館長及館員交際費、一般事務費(保全、 清潔費、印刷、環境佈置等)、房屋搬遷 ,計需業務費632,426千元。(一般事務 費) (9)駐外單位舉辦國慶酒會、國慶特刊及各 項慶祝活動等費用,計需87,977千元。( 一般事務費) 74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1300 駐外機構業務 預算金額 3,021,49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0)房屋建築修繕、領務櫃臺整修、公務車 輛及辦公器具養護等費用71,808千元。 (房屋建築養護費42,267千元、車輛及 辦公器具養護費29,541千元) (11)辦理返國述職50人次,所需本人及配偶 機票款、本人膳宿等費用13,569千元。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千元、一般事務 費450千元、國內旅費1,740千元、國外 旅費11,359千元) (12)辦理內外互調300人次,所需相關費用 ,依調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 按「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 實支給,計需160,584千元。(一般事務 費10,000千元、國外旅費150,584千元) (13)轄區訪問、駐外艱苦地區採購補助及其 他因公出差等所需旅費36,748千元。( 國外旅費) 2.設備及投資41,208千元,係編列汰購事務機 具、辦公設備及維安設備等經費。 (雜項設 備費) 3.獎補助費63,866千元,包括: (1)補助駐地媒體、智庫、學者、僑團等辦 理各項活動經費61,338千元。(對外之捐 助) (2)協助遭遇天災、事變、戰爭、內亂等不 可抗力事件之旅外國人返國或返回居所 必要之經費2,528千元。(其他補助及捐 助) 02 駐外經濟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28,699 經濟部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經濟單位辦理返國述職及內 持 外互調所需經費28,699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28,699 1.辦理返國述職12人次,所需本人及配偶機票 款、本人膳宿等費用1,579千元。(國內旅費 0279 一般事務費 2,402 353千元、國外旅費1,226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353 2.辦理內外互調40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0293 國外旅費 25,944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需27 ,120千元。(一般事務費2,402千元、國外旅 費24,718千元) 75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1300 駐外機構業務 預算金額 3,021,49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 駐外教育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11,486 教育部 本計畫係駐外教育單位(經費未統籌)(亞洲地 持 區1個單位)推動對外文教工作所需基本行政工 0200 業務費 11,486 作維持經費11,48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水電費、郵費、電信費及資訊服務費等174 0202 水電費 24 千元。(水電費24千元、通訊費86千元、資 0203 通訊費 86 訊服務費64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64 2.學者及留學生同學會長參加教育組辦理活動 0231 保險費 15 之相關保險費15千元。(保險費)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22 3.臨時人員酬金122千元。(臨時人員酬金) 4.物品、聯繫國外文教界人士交際費、禮品費 0271 物品 17 及編印文教通訊費用等267千元。(物品17千 0279 一般事務費 1,895 元、一般事務費250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4 5.辦公器具養護費24千元。(車輛及辦公器具 0293 國外旅費 9,239 養護費) 6.辦理內外互調23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需10 ,863千元。(一般事務費1,645千元、國外旅 費9,218千元) 7.轄區因公出差等所需旅費21千元。(國外旅 費) 04 駐外觀光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9,643 交通部觀光局 本計畫係駐外觀光單位(經費未統籌)(亞洲地 持 區2個單位)向國際市場推展臺灣觀光暨加強國 0200 業務費 9,643 際觀光事務聯繫所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9, 643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2 水電費 64 1.水電費、郵費、電信費、資訊服務費等288 0203 通訊費 124 千元。(水電費64千元、通訊費124千元、資 0215 資訊服務費 100 訊服務費100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62 2.各項稅捐、規費、財產保險費等85千元。( 0231 保險費 23 稅捐及規費62千元、保險費23千元) 3.物品、辦理小型觀光說明會、聯繫駐地旅遊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660 業者及媒體記者、發布新聞稿、蒐集分析相 0271 物品 54 關觀光資訊等經費,計需6,232千元。(臨時 0279 一般事務費 3,163 人員酬金3,660千元、物品54千元、一般事 0293 國外旅費 2,393 務費2,518千元) 4.辦理內外互調6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需3, 76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1300 駐外機構業務 預算金額 3,021,49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8千元。(一般事務費645千元、國外旅費2 ,393千元) 05 駐外僑務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13,537 僑務委員會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僑務單位辦理內外互調24人 持 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派人員職級、地區及 0200 業務費 13,537 成員人數,按「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 定核實支給,計需13,537千元。(一般事務費9 0279 一般事務費 960 60千元、國外旅費12,577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12,577 06 駐外科技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7,229 科技部 本計畫係駐外科技單位辦理返國述職及內外互 持 調所需經費7,229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7,229 1.辦理返國述職5人次,所需本人及配偶機票 款、本人膳宿等費用943千元。(國內旅費37 0279 一般事務費 840 千元、國外旅費906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37 2.辦理內外互調9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0293 國外旅費 6,352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6,28 6千元。(一般事務費840千元、國外旅費5,4 46千元) 07 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 60,181 文化部 本計畫係駐外文化中心(經費未統籌)(亞洲地 持 區1個單位)推廣臺灣文化暨推動與各國文化交 0200 業務費 60,181 流合作所需基本行政維持經費60,181千元,其 內容如下: 0202 水電費 262 1.水電費、郵費、電信費、資訊服務費等955 0203 通訊費 594 千元。(水電費262千元、通訊費594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99 資訊服務費99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8,493 2.館舍租金28,493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0221 稅捐及規費 66 3.各項規費及保險等132千元。(稅捐及規費66 千元、保險費66千元) 0231 保險費 66 4.顧問費、出席費及稿費等165千元。(按日按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5 件計資酬金)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66 5.物品、推動對外文化交流暨辦理各項活動等 0271 物品 330 費用,計需1,711千元。(國際組織會費66千 0279 一般事務費 4,160 元、物品330千元、一般事務費1,287千元、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8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8 6.辦理內外互調47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0293 國外旅費 25,852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需28 ,725千元。(一般事務費2,873千元、國外旅 費25,852千元) 77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1300 駐外機構業務 預算金額 3,021,49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8 駐外原子能科學發展業務基本 1,069 行政院原子能委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原能單位辦理內外互調2人 行政工作維持 員會 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派人員職級、地區及 0200 業務費 1,069 成員人數,按「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 定核實支給,計需1,069千元。(一般事務費12 0279 一般事務費 128 8千元、國外旅費941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941 09 駐外金融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2,589 金融監督管理委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金融單位辦理內外互調4人 持 員會 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派人員職級、地區及 0200 業務費 2,589 成員人數,按「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 定核實支給,計需2,589千元。(一般事務費12 0279 一般事務費 124 4千元、國外旅費2,465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2,465 10 駐外醫療衛生推廣業務基本行 861 衛生福利部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醫療衛生單位辦理內外互調 政工作維持 2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派人員職級、地 0200 業務費 861 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 」規定核實支給,計需861千元。(國外旅費) 0293 國外旅費 861 11 駐外漁業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3,125 行政院農業委員 本計畫係駐外漁業單位(經費未統籌)(亞洲地 持 會漁業署 區1個單位、非洲地區1個單位)協助處理涉外 0200 業務費 3,125 漁業相關事務,促進遠洋漁船遵守國際規範, 永續經營遠洋漁業產業所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0202 水電費 34 經費3,125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3 通訊費 76 1.水電費、郵費、電信費110千元。(水電費34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42 千元、通訊費76千元) 0231 保險費 86 2.辦公室等租金542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0271 物品 518 3.各項保險費等86千元。(保險費) 4.物品、耗材、清潔、印刷及資料蒐集等824 0279 一般事務費 521 千元。(物品518千元、一般事務費306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30 5.房屋建築養護費30千元。(房屋建築養護費) 0293 國外旅費 1,318 6.辦理內外互調4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需1, 393千元。(一般事務費215千元、國外旅費1 ,178千元) 7.轄區因公出差等所需旅費140千元。(國外旅 費) 12 駐外勞動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720 勞動部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勞動單位辦理內外互調1人 持 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派人員職級、地區及 0200 業務費 720 成員人數,按「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 78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1300 駐外機構業務 預算金額 3,021,49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3 國外旅費 720 定核實支給,計需720千元。(國外旅費) 13 駐外財政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325 財政部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財政單位辦理內外互調1人 持 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派人員職級、地區及 0200 業務費 325 成員人數,按「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 定核實支給,計需325千元。(一般事務費73千 0279 一般事務費 73 元、國外旅費252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252 79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1,741,59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深化並廣化我參與聯合國體系相關機制及其他政府間國 1.深化參與已加入國際組織,並爭取加入、參加國際組織 1.深化並廣化我參與聯合國體系相關機制及其他政府間國 際組織、會議及活動;透過APEC架構加強與各會員體交 或活動。 際組織、會議及活動;透過APEC架構加強與各會員體交 2.積極協助國內非政府組織與國際接軌及加強參與國際活 流合作;輔導或補助國內非政府組織參與國際會議及活 流合作;輔導或補助國內非政府組織參與國際會議及活 動;加強與美、加智庫學者及政黨政要交流聯繫或參與 動。 動;加強與美、加智庫學者及政黨政要交流聯繫或參與 3.結合全民力量,推動各項交流活動。 研討會;增加與其他會員共同推動計畫;辦理政府重要 研討會;增加與其他會員共同推動計畫;辦理政府重要 4.加強我與各地區國家之雙邊及實質外交關係,視實際需 官員出國訪問等,以增進國際間對我之認識與支持,並 官員出國訪問等,以增進國際間對我之認識與支持,並 促使國際間重視我和平生存及發展權利。 要由重要人員代表政府出國訪問。 促使國際間重視我和平生存及發展權利。 2.積極推動外賓邀訪事宜,增加對我之瞭解,以促進友我 5.辦理外賓邀訪之接待工作。 2.積極推動外賓邀訪事宜,增加對我之瞭解,以促進友我 力量。 力量。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參與國際組織活動 318,426 本部有關單位 本項為加強我與各國際組織之關係,除繼續強 0200 業務費 292,946 化我與已加入國際組織合作關係外,並積極爭 取加入或參加各國際組織舉辦之會議或活動, 0251 委辦費 702 以各種具體行動提供實際貢獻,增進各組織對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125,532 我之重視及會員國對我之瞭解與支持,計需經 0279 一般事務費 48,192 費318,426千元,主要包括: 0293 國外旅費 118,520 1.亞太經濟合作(APEC)、世界貿易組織(WTO) 0400 獎補助費 25,480 及中美洲議會觀察員年費,計需125,532千 元。(國際組織會費) 0436 對外之捐助 17,600 2.推動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文宣經費,計需7,38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7,880 0千元。(一般事務費) 3.推動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會議或活動與 相關洽助及推廣工作等;參與APEC領袖會議 及部長級年會、專業部長會議、資深官員會 議、工作小組、次級論壇會議及推動APEC倡 議與計畫相關活動;贊助國際組織舉辦會議 或活動等經費,計需148,900千元。(一般事 務費40,812千元、國外旅費90,488千元、對 外之捐助17,600千元) 4.派員出席南海會議、東協及周邊組織會議、 太平洋島國論壇會議、世界動物衛生組織會 議、國際棉業諮詢委員會大會、國際自然保 育協會、國際種子檢查協會會議、亞洲開發 銀行會議與活動、中美洲銀行會議、國際原 子能總署大會、亞洲生產力組織會議、歐洲 復興開發銀行理事年會、美洲開發銀行年會 、區域漁業管理組織會議、亞太防制洗錢組 織會議、艾格蒙聯盟會議、防制洗錢金融行 動小組會議、亞太區追討犯罪所得機構網絡 會議、網際網路指定名稱與號碼指配機構暨 80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1,741,59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政府諮詢委員會會議、WTO相關國際經貿會 議與活動、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 大會、聯合國蒙特婁議定書締約國大會、華 盛頓公約締約國大會、國際再生能源總署年 會、美國國際法學會年會、英國世界國際法 學會執委會、世界國際法學會雙年會、WTO 法律諮詢中心年會及相關會議、聯合國永續 發展目標相關會議;出國參訪相關國際NGO 及參加國際NGO會議;派員推動參與聯合國 及其專門機構與其他國際組織拜會、訪問、 洽助等經費,計需28,734千元。(委辦費702 千元、國外旅費28,032千元) 5.協助民間婦女、原住民、衛生、人權及其他 團體或個人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舉辦之 相關會議及活動;補助民間團體及有關人士 參加或在臺舉辦環保、生態保育、農林漁牧 、慈善、宗教、人權、身心障礙、反毒、婦 女、青年、原住民、科技、衛生、交通、醫 藥、民主、體育、工商、國民外交等各項國 際會議或活動經費,計需7,880千元。(對國 內團體之捐助) 02 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865,525 本部有關單位 本項為積極推動及資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包 0200 業務費 361,071 含配合辦理「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 正義委員會」相關工作),主要項目包括學術 0251 委辦費 69,134 、文化、經貿及結合民間力量推動各種交流活 0279 一般事務費 238,942 動,計需經費865,525千元,其內容如下: 0293 國外旅費 52,995 1.學術交流活動編列179,052千元,主要包括 0400 獎補助費 504,454 : 0436 對外之捐助 164,841 (1)亞東太平洋司:推動亞太地區學術交流 ;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各項學術交流活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39,613 動等經費,計需22,632千元。(委辦費5, 902千元、國外旅費2,000千元、對外之 捐助10,6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4,1 30千元) (2)亞西及非洲司: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 西地區各種學術交流活動;辦理亞西及 非洲地區問題國際學術研討會及加強與 智庫聯繫交流經費等,計需5,700千元。 81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1,741,59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一般事務費4,5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 捐助1,200千元) (3)歐洲司:持續辦理「中華民國(臺灣)講 座」;加強對歐學術界交流及協助團體 舉辦各種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33,289千 元。(一般事務費10,959千元、國外旅費 2,000千元、對外之捐助17,970千元、對 國內團體之捐助2,360千元) (4)北美司:辦理對美學術界交流活動及協 助國內外團體辦理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 ,計需109,195千元。(委辦費1,000千元 、一般事務費2,416千元、國外旅費500 千元、對外之捐助100,871千元、對國內 團體之捐助4,408千元) (5)研究設計會:推動辦理國內學者前往海 外知名大學或智庫進行「駐點」研究; 協助民間團體、國內外智庫、大學院校 等舉辦國際學術會議或活動等經費,計 需6,276千元。(一般事務費2,212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4,064千元) (6)協助國際重要非政府組織各項學術交流 活動等經費,計需1,960千元。(對國內 團體之捐助) 2.文化交流活動編列67,682千元,主要包括: (1)亞東太平洋司:推動亞太地區文化交流 活動經費,計需2,042千元。(委辦費902 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140千元) (2)亞西及非洲司:推動我與亞西國家相互 舉辦旅遊展及文藝展;協助宗教團體參 加世界宗教活動;辦理與亞西及非洲友 好國家進行藝文及體育交流計畫及活動 等經費,計需8,135千元。(一般事務費4 ,250千元、對外之捐助1,000千元、對國 內團體之捐助2,885千元) (3)歐洲司:補助我優秀藝文團體赴歐洲地 區表演及推動在歐洲地區舉辦臺灣相關 文化活動等經費,計需9,736千元。(一 般事務費1,754千元、對外之捐助7,150 82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1,741,59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832千元) (4)北美司:推動在北美地區舉辦臺灣相關 文化活動及對美公眾外交等經費,計需1 0,855千元。(一般事務費2,581千元、國 外旅費600千元、對外之捐助5,850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824千元) (5)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辦理或參加拉 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國家之國際會議及各 項交流活動經費,計需19,900千元。(一 般事務費14,400千元、國外旅費2,500千 元、對外之捐助2,500千元、對國內團體 之捐助500千元) (6)國際傳播司:外館辦理「臺灣民俗文化 展」及推展海外文化交流等各項軟性文 宣活動經費,計需15,500千元。(一般事 務費) (7)協助國際重要非政府組織舉辦文化交流 活動及其他推展文化外交活動等經費, 計需1,514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經貿交流活動編列205,305千元,主要包括 : (1)亞東太平洋司: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 進行交流或研討;推動臺日經貿交流及 對話等經費,計需6,900千元。(一般事 務費4,800千元、國外旅費2,100千元) (2)亞西及非洲司:補助團體辦理及參加各 種經貿交流活動等經費,計需7,600千元 。(對外之捐助) (3)歐洲司:舉辦與歐洲各國雙邊經貿諮商 會議及推動中東歐國家來臺參加專業展 等經費,計需2,088千元。(一般事務費3 88千元、對外之捐助1,700千元) (4)北美司:辦理各項雙邊經貿交流會議及 活動;進行雙邊經貿諮商及爭取參與多 邊自由貿易機制;加強對美各州州長及 政要之聯繫及相關合作等經費,計需13, 082千元。(一般事務費5,082千元、國外 旅費6,000千元、對外之捐助2,000千元) 83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1,741,59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5)國際組織司:補助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 會中華民國委員會等參與相關國際組織 各項計畫或活動等經費,計需33,029千 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編列142,606千元 ,主要項目為: <1>委託專業展覽單位舉辦商展或參加國 外商展;委託國內學術機構或智庫辦 理WTO國際經貿事務研究及人才培訓等 經費,計需80,140千元。(一般事務費 20,000千元、委辦費60,140千元) <2>在世界貿易組織架構下提供技術協助 及補助國內經貿團體舉辦活動等經費 ,計需32,364千元。(一般事務費1,94 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30,424千元 ) <3>依「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 辦法」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 參加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等經費, 計需15,102千元。(國外旅費720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4,382千元) <4>委託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 P)成員之當地智庫、公關公司規劃協 助推動我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 協定15,000千元。(一般事務費) 4.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編列413,486千 元,主要包括: (1)亞東太平洋司:辦理我與亞太國會議員 聯盟各項交流活動;加強與各國友臺團 體交流;協助向日本索償各項債權及臺 籍慰安婦受害人補償費;出席臺日諮商 會議等經費,計需5,906千元。(一般事 務費48千元、國外旅費3,100千元、對外 之捐助1,9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85 8千元) (2)亞西及非洲司:加強與各國國會及其他 各項交流等經費,計需4,000千元。 ( 一般事務費1,000千元、國外旅費3,000 84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1,741,59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千元) (3)歐洲司:加強與歐洲議會及歐盟會員國 國會交流合作等經費,計需5,979千元。 (一般事務費679千元、國外旅費2,800千 元、對外之捐助2,500千元) (4)北美司:推動對美加重大工作計畫專案 ;協助立法院「臺美國會議員聯誼會」 等臺美國會之交流活動;結合美國民間 團體及運用民間公關公司力量,協助推 動對美關係,增進美國朝野各界對我之 支持;在美辦理「臺灣關係法」立法40 週年相關活動,以加強臺美關係等經費 ,計需125,597千元。(一般事務費113,0 12千元、國外旅費9,000千元、對外之捐 助2,35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235 千元) (5)條約法律司:推動參與「聯合國氣候變 化綱要公約」及其他相關重要環境公約 與組織之相關活動;推動與重要國家簽 訂司法互助、經貿協定及出席各種國際 會議及活動等經費,計需731千元。(一 般事務費135千元、國外旅費596千元) (6)國際組織司:與衛生福利部合辦國際醫 藥衛生相關會議及活動、與「亞洲生產 力組織」及「國際棉業諮詢委員會」合 辦國際會議暨與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等相 關單位共同規劃辦理「漁業發展能力建 構培訓班」等經費,計需9,391千元。( 一般事務費) (7)國際傳播司:配合府院高層出訪,辦理 新聞業務等經費,計需4,560千元。(一 般事務費4,500千元、對外之捐助60千元 ) (8)研究設計會:辦理國防或戰略安全對話 ;加強與重要國家交流等經費,計需6,6 15千元。(委辦費960千元、一般事務費1 ,455千元、國外旅費4,200千元) (9)協助國際重要非政府組織舉辦各項國際 85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1,741,59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活動;推展國會交流等經費,計需65,77 6千元。(一般事務費2,940千元、國外旅 費11,809千元、對外之捐助790千元、對 國內團體之捐助50,237千元) (10)辦理強化資安國際交流等經費,計需2, 300千元。(委辦費230千元、國外旅費2 ,070千元) (11)補助臺灣民主基金會148,500千元,包 括挹注基金5,000千元、經常支出140,5 00千元及資本支出3,000千元。(對國內 團體之捐助) (12)補助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34,131千元, 包括經常支出33,931千元及資本支出20 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03 出國訪問 174,679 本部有關單位 本項計畫編列內容主要為: 0200 業務費 174,679 1.加強我與各地區國家之友好關係,由正、副 元首、特使、五院院長、部次長及政府重要 0293 國外旅費 174,679 官員出國訪問、答聘及參加各國慶弔典禮, 並藉以鞏固邦誼,提升實質關係及宣慰僑胞 、學人、留學生等,所需機票款、日支生活 費、內陸交通費、交際費、行政費及什支等 經費。 2.視外交工作實際需要及拓展我與各國關係, 重要主管事務人員赴國外所需機票款、日支 生活費、內陸交通費、交際費、行政費及什 支等經費。 04 訪賓接待 382,966 本部有關單位 本計畫係推動邀訪計畫(包含配合辦理「總統 0200 業務費 382,966 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相關 工作)所需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 0231 保險費 110 什支等,計需382,966千元,本年度預訂接待 0279 一般事務費 382,451 外賓2,132人次費用如下: 0291 國內旅費 241 1.邀訪亞太地區外賓399人次,所需機票、膳 0295 短程車資 164 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54,3 30千元。(保險費15千元、一般事務費54,25 7千元、國內旅費35千元、短程車資23千元) 2.邀訪亞西及非洲地區外賓168人次,所需機 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 需34,402千元。(保險費11千元、一般事務 86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1,741,59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費34,353千元、國內旅費22千元、短程車資 16千元) 3.邀訪歐洲地區外賓(含歐盟)355人次,所需 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 計需67,248千元。(保險費17千元、一般事 務費67,166千元、國內旅費39千元、短程車 資26千元) 4.邀訪北美地區外賓731人次,所需機票、膳 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122, 095千元。(保險費34千元、一般事務費121, 931千元、國內旅費78千元、短程車資52千 元) 5.邀訪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外賓235人次 ,所需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 支等,計需73,440千元。(保險費20千元、 一般事務費73,343千元、國內旅費46千元、 短程車資31千元) 6.邀訪聯合國(含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 國際民航組織、世界衛生組織等專門機構) 、APEC、美洲國家組織、美洲開發銀行、亞 洲開發銀行、中美洲銀行、歐洲復興開發銀 行、區域漁業管理組織、農業及環境相關國 際組織等國際組織外賓20人次,所需機票、 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3, 594元。(保險費1千元、一般事務費3,590千 元、國內旅費2千元、短程車資1千元) 7.邀訪WTO官員、專家或會員國駐WTO大使等外 賓8人次,所需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 險費及什支等,計需1,806千元。(保險費2 千元、一般事務費1,800千元、國內旅費2千 元、短程車資2千元) 8.邀訪國際新聞人士160人次,所需機票、膳 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19,6 28千元。(保險費6千元、一般事務費19,600 千元、國內旅費13千元、短程車資9千元) 9.透過國際非政府組織邀請國際知名團體負責 人、婦女領袖、幹部及國際專家學者等外賓 36人次,所需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 87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1,741,59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費及什支等,計需4,623千元。(保險費2千 元、一般事務費4,617千元、國內旅費2千元 、短程車資2千元) 10.邀訪強化資安國際交流外賓20人次,所需 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 ,計需1,800千元。(保險費2千元、一般事 務費1,794千元、國內旅費2千元、短程車 資2千元) 88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1500 國際合作及關懷 預算金額 9,569,1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敦睦邦交,提升與無邦交國家之友好關係,促進與國際 1.透過參與雙邊及多邊合作計畫,促進友邦或友好國家經 1.敦睦邦交,提升與無邦交國家之友好關係,促進與國際 組織之合作,善盡國際責任。 濟、社會及生產部門之建設與永續發展。 組織之合作,善盡國際責任。 2.擴大我國參與國際社會活動,提高我國際聲望與形象。 2.強化技術團隊,加強人才之培訓與補充。 2.擴大我國參與國際社會活動,提高我國際聲望與形象。 3.其他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相關事項。 4.為對國際間重大災變,基於人道關懷立場酌情予以適度 救助,並推動協助民間公益慈善團體參與濟助;透過國 際組織推動人道關懷、急難及醫療救助,展現我對國際 社壞之關懷。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駐外技術服務 1,068,469 國際合作及經濟 辦理駐外技術服務經費編列1,068,469千元, 0200 業務費 956,669 事務司 包括: 1.亞太地區技術團及專案經費254,620千元。( 0251 委辦費 951,744 委辦費) 0279 一般事務費 4,925 2.亞西及非洲地區技術團、醫療團及專案計畫 0400 獎補助費 111,800 等經費26,409千元。(委辦費) 0436 對外之捐助 111,800 3.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技術團、服務團及 專案計畫等經費450,603千元。(委辦費352, 190千元、對外之捐助98,413千元) 4.推動資訊通信及地理資訊系統專案技術合作 計畫經費89,334千元。(委辦費75,947千元 、對外之捐助13,387千元) 5.辦理外交替代役(駐外)經費37,055千元。 (委辦費32,130千元、一般事務費4,925千元 ) 6.辦理各項友邦人才培訓計畫經費51,285千元 。(委辦費) 7.辦理友邦及友好國家專業華語教師派遣計畫 經費26,099千元。(委辦費) 8.辦理外派技術人員儲訓及赴海外地區評估規 劃業務督導等計畫所需經費132,364千元。( 委辦費) 9.依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實施前之駐 外技術人員照顧辦法,對駐外技術人員照顧 所需經費700千元。(委辦費) 02 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8,376,532 本部有關單位 本項目係透過雙邊合作計畫及藉由對國際組織 0200 業務費 248,016 機構之協助,提供友邦各項基礎及民生建設、 農林業、漁牧業、礦業、衛生及醫療、學術文 0251 委辦費 149,334 化及教育、勞動事務、社區發展、交通建設、 0279 一般事務費 89,399 其他教育訓練及實物捐助等合作計畫經費,計 0293 國外旅費 9,283 需8,376,532千元。包括: 89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1500 國際合作及關懷 預算金額 9,569,10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00 獎補助費 8,128,516 1.亞東太平洋司編列2,613,674千元,主要項 0436 對外之捐助 8,110,307 目為: (1)協助太平洋島國論壇各相關區域組織發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8,209 展計畫及人才培訓經費61,500千元。(對 外之捐助) (2)協助太平洋友邦各項經建、社會發展計 畫及推動增進與亞太無邦交國家關係等 經費2,550,680千元。(委辦費41,904千 元、國外旅費296千元、對外之捐助2,50 8,480千元) (3)派員評估規劃督導亞太地區各項合作計 畫經費1,494千元。(國外旅費) 2.亞西及非洲司編列1,425,456千元,主要項 目為: (1)辦理亞西國家人員專業技術訓練、檢驗 技術合作計畫等經費,共需12,780千元 。(對外之捐助) (2)推動我與亞西及非洲地區無邦交友好國 家合作計畫、亞西地區貧童及優秀學生 獎學金計畫及援助非洲永續發展計畫等 經費41,710千元。(委辦費700千元、一 般事務費2,210千元、對外之捐助38,800 千元) (3)協助非洲友邦國家各項經建、社會發展 計畫及衛生醫療合作經費1,369,664千元 。(對外之捐助) (4)派員評估規劃督導非洲地區各項合作計 畫經費1,302千元。(國外旅費) 3.歐洲司編列9,575千元,主要協助中東歐各 國政府部門或民間團體社區發展及民生建設 等計畫;與教廷及歐盟合作計畫等經費。( 對外之捐助) 4.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編列3,534,820千元 ,主要項目為: (1)協助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各友邦國家基 礎民生建設、技職人才培育及電力合作 計畫等經費3,410,467千元。(一般事務 費3,000千元、對外之捐助3,407,467千 90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1500 國際合作及關懷 預算金額 9,569,10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元) (2)辦理我與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無邦 交友好國家合作計畫經費30,000千元。( 對外之捐助) (3)派員評估規劃督導各項合作計畫經費2,5 00千元。(國外旅費) (4)擴大協助友邦推動青年技職教育91,853 千元。(委辦費) 5.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編列26,399千元,主 要項目為: (1)派員辦理國際合作發展(含駐外技術合 作)業務之評估、監督及考核經費2,406 千元。(國外旅費) (2)捐助WTO杜哈發展議程全球信託基金、贊 助WTO發展議題相關活動及捐助WTO相關 組織等經費6,000千元。(對外之捐助) (3)推動醫衛合作計畫經費2,823千元。(對 國內團體之捐助) (4)履行國合會辦理開發臺巴工業區貸款保 證責任經費15,170千元。(一般事務費) 6.參加或挹注歐洲復興開發銀行、亞洲開發銀 行、美洲國家組織、亞蔬-世界蔬菜中心、 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亞太農業研究機構 聯盟、亞非農村發展組織、中西太平洋漁業 委員會及國際稻米研究所等國際組織之多邊 合作計畫或活動;協助重要非政府組織推動 國際合作計畫等經費196,811千元。(一般事 務費970千元、國外旅費485千元、對外之捐 助187,22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8,136千 元) 7.辦理國際青年人才培訓及合作等計畫經費50 ,606千元。(一般事務費49,806千元、國外 旅費800千元) 8.友邦人員來臺參加教育訓練編列48,214千元 ,主要項目為: (1)辦理遠朋國建班、資通訊研習等教育訓 練經費40,339千元。(委辦費8,266千元 、一般事務費17,618千元、對外之捐助1 91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1500 國際合作及關懷 預算金額 9,569,10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4,455千元) (2)與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辦理國際租稅 班及協助國際土地政策研究訓練中心辦 理國際訓練班與專題研討班等經費7,875 千元。(一般事務費625千元、對國內團 體之捐助7,250千元) 9.為培植友我人脈,設立「臺灣獎學金」及「 臺灣獎助金」,以鼓勵具潛力之優秀外國學 生(人)來臺留學或從事研究,增進彼等對我 國風土民情及國家發展之瞭解,同時拓展對 外關係、強化邦誼、增進與外國政府、學校 、文教機構及團體等教育學術交流合作所需 經費470,977千元。(委辦費6,611千元、對 外之捐助464,366千元) 03 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 124,099 本部有關單位 本計畫係對國際間重大災變提供適度協助,計 0200 業務費 530 編列124,099千元,其內容如下: 1.對國際間之突發重大災變,如戰亂、水災、 0279 一般事務費 191 旱災、飢荒、疾病、地震或火災等,基於人 0293 國外旅費 339 道立場及關懷,對受災國提供糧食、衣物、 0400 獎補助費 123,569 醫藥醫療器材等一般性物資援助、義診等, 0436 對外之捐助 117,723 計需101,859千元。(對外之捐助100,919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846 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940千元) 2.透過國際組織推動人道關懷、急難及醫療救 助等,計需1,030千元。(對外之捐助) 3.協助民間團體參與國際人道救援及慈善援助 等,計需5,960千元。(一般事務費191千元 、國外旅費339千元、對外之捐助524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4,906千元) 4.參與全球反恐人道援助計畫15,250千元。( 對外之捐助) 92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9002 營建工程 預算金額 337,80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推動駐外單位合署辦公,加強各單位間之聯繫,便利民眾 辦理購建駐外單位館官舍。 推動駐外單位合署辦公,加強各單位間之聯繫,便利民眾 洽公,提升我駐外單位整體形象及節省鉅額租金支出。 洽公,提升我駐外單位整體形象及節省鉅額租金支出。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 337,803 秘書處 為推動駐外機構購建館官舍計畫,「外交部購 0300 設備及投資 337,803 建駐外單位館、宿舍分級表」奉行政院102年1 0月28日院臺外字第1020064957號函同意備查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337,803 ,優先購建(置)館處包括駐芝加哥辦事處、 駐泰國代表處、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等12 個館處,將視駐外機構客觀因素、計畫實際執 行情形及可用資源概況等依序辦理。 1.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奉行政院10 5年6月3日院臺外字第1050025221號函核定 。總經費838,812千元,分年辦理,105至10 7年度已編列636,767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 1年經費202,045千元。 2.駐布里斯本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奉行政院 107年5月28日院臺外字第1070018244號函核 定。總經費176,168千元,分年辦理,本年 度編列第1年經費135,758千元。 93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90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算金額 48,89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維護對外觀瞻及人車安全。 汰換車輛及購置安全保密通訊設備。 1.維護對外觀瞻及人車安全。 2.通訊保密以增進工作效益。 2.通訊保密以增進工作效益。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駐外單位汰換公務車 42,829 駐外各機構、秘 汰購各駐外機構館長座車與公務車40輛,計需 0300 設備及投資 42,829 書處 經費如列數。 0305 運輸設備費 42,829 02 購置安全保密通信等裝備 63 秘書處 汰換或擴充本部監視器系統,計需經費如列數 0300 設備及投資 63 。 0304 機械設備費 63 03 汰換國內公務車 6,005 秘書處 汰購國內公務車9輛等經費,計需經費如列數 0300 設備及投資 6,005 。 0305 運輸設備費 6,005 94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70,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使各項計畫順利執行。 係供各項計畫原預算不足時依規定程序動支。 使各項計畫順利執行。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0 第一預備金 70,000 本部有關單位 編列第一預備金70,000千元以供原預算不足時 0900 預備金 70,000 依規定程序動支。 0901 第一預備金 70,000 95 外交部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0100 4011011000 4011011300 4011011400 4011011500 4011019002 一般行政 外交管理業務 駐外機構業務 國際會議及交 國際合作及關 營建工程 第一、二級用途別 流 懷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7,999,934 236,593 3,021,491 1,741,596 9,569,100 337,803 0100 人事費 7,594,816 - - - - -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92,632 - - - - -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007,305 - - - - -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53,282 - - - - -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7,833 - - - - - 0111 獎金 756,426 - - - - - 0121 其他給與 1,071,715 - - - - - 0131 加班值班費 164,076 - - - - -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43,458 - - - - -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27,801 - - - - - 0151 保險 150,288 - - - - - 0200 業務費 345,361 233,839 2,916,417 1,211,662 1,205,215 - 0201 教育訓練費 958 22,341 3,990 - - - 0202 水電費 16,897 - 82,380 - - - 0203 通訊費 125,830 23,820 98,363 - - - 0215 資訊服務費 49,017 - 16,064 - - -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7,995 - 1,098,456 - - - 0221 稅捐及規費 1,942 - 11,127 - - - 0231 保險費 2,975 - 187,699 110 - -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9,789 22,200 170,945 - - -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79 8,329 23,298 - - - 0251 委辦費 1,500 18,135 - 69,836 1,101,078 -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 - 66 125,532 - -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 5 - - - - 0271 物品 9,852 3,930 117,285 - - - 0279 一般事務費 71,059 96,961 745,119 669,585 94,515 -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23,045 - 42,297 - - -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244 - 29,593 - - -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641 - - - - - 0291 國內旅費 548 - 2,130 241 - - 96 外交部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0100 4011011000 4011011300 4011011400 4011011500 4011019002 一般行政 外交管理業務 駐外機構業務 國際會議及交 國際合作及關 營建工程 第一、二級用途別 流 懷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3 國外旅費 - 23,763 287,605 346,194 9,622 - 0294 運費 - 14,355 - - - - 0295 短程車資 453 - - 164 - - 0298 機密費 - - - - - - 0299 特別費 1,337 - - - - - 0300 設備及投資 58,868 - 41,208 - - 337,803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 - - 337,803 0304 機械設備費 70 - - - - - 0305 運輸設備費 - - - - - -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1,381 - - - - - 0319 雜項設備費 17,417 - 41,208 - - - 0400 獎補助費 889 2,754 63,866 529,934 8,363,885 - 0436 對外之捐助 - - 61,338 182,441 8,339,830 -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7 1,604 - 347,493 24,055 -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 850 - - - - 0475 獎勵及慰問 462 - - - - -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420 300 2,528 - - - 0900 預備金 - - - - - - 0901 第一預備金 - - - - - - 97 外交部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9011 4011019800 401101A000 交通及運輸設 第一預備金 外交支出機密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備 預算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48,897 70,000 1,530,251 24,555,665 0100 人事費 - - - 7,594,816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 - - 92,632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 5,007,305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 - - 153,282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 - 27,833 0111 獎金 - - - 756,426 0121 其他給與 - - - 1,071,715 0131 加班值班費 - - - 164,076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 - - 43,458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 - - 127,801 0151 保險 - - - 150,288 0200 業務費 - - 1,530,251 7,442,745 0201 教育訓練費 - - - 27,289 0202 水電費 - - - 99,277 0203 通訊費 - - - 248,013 0215 資訊服務費 - - - 65,081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 - - 1,116,451 0221 稅捐及規費 - - - 13,069 0231 保險費 - - - 190,784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 - - 202,934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 - 33,906 0251 委辦費 - - - 1,190,549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 - - 125,598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 - - 5 0271 物品 - - - 131,067 0279 一般事務費 - - - 1,677,239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 - - 65,342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 - 31,837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 7,641 0291 國內旅費 - - - 2,919 98 外交部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1019011 4011019800 401101A000 交通及運輸設 第一預備金 外交支出機密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備 預算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3 國外旅費 - - - 667,184 0294 運費 - - - 14,355 0295 短程車資 - - - 617 0298 機密費 - - 1,530,251 1,530,251 0299 特別費 - - - 1,337 0300 設備及投資 48,897 - - 486,776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 337,803 0304 機械設備費 63 - - 133 0305 運輸設備費 48,834 - - 48,834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41,381 0319 雜項設備費 - - - 58,625 0400 獎補助費 - - - 8,961,328 0436 對外之捐助 - - - 8,583,609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 - 373,159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 - - 850 0475 獎勵及慰問 - - - 462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 - - 3,248 0900 預備金 - 70,000 - 70,000 0901 第一預備金 - 70,000 - 70,000 99 外交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8 外交部主管 7,594,816 7,407,999 8,958,063 - 1 外交部 7,594,816 7,407,999 8,958,063 - 外交支出 7,594,816 7,407,999 8,958,063 - 1 一般行政 7,594,816 345,361 889 - 2 外交管理業務 - 233,839 2,754 - 3 駐外機構業務 - 2,916,417 63,866 - 4 國際會議及交流 - 1,211,662 526,669 - 5 國際合作及關懷 - 1,170,469 8,363,885 - 6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1 營建工程 - - - -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7 第一預備金 - - - - 8 外交支出機密預算 - 1,530,251 - - 100 部 別科目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70,000 24,030,878 34,746 486,776 3,265 - 524,787 24,555,665 70,000 24,030,878 34,746 486,776 3,265 - 524,787 24,555,665 70,000 24,030,878 34,746 486,776 3,265 - 524,787 24,555,665 - 7,941,066 - 58,868 - - 58,868 7,999,934 - 236,593 - - - - - 236,593 - 2,980,283 - 41,208 - - 41,208 3,021,491 - 1,738,331 - - 3,265 - 3,265 1,741,596 - 9,534,354 34,746 - - - 34,746 9,569,100 - - - 386,700 - - 386,700 386,700 - - - 337,803 - - 337,803 337,803 - - - 48,897 - - 48,897 48,897 70,000 70,000 - - - - - 70,000 算 - 1,530,251 - - - - - 1,530,251 101 外交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11000000 8 外交部主管 - 337,803 - 133 0011010000 1 外交部 - 337,803 - 133 4011010000 外交支出 - 337,803 - 133 4011010100 1 一般行政 - - - 70 4011011300 3 駐外機構業務 - - - - 4011011400 4 國際會議及交流 - - - - 4011011500 5 國際合作及關懷 - - - - 4011019000 6 一般建築及設備 - 337,803 - 63 4011019002 1 營建工程 - 337,803 - - 401101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63 102 部 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48,834 41,381 58,625 - - 38,011 524,787 48,834 41,381 58,625 - - 38,011 524,787 48,834 41,381 58,625 - - 38,011 524,787 - 41,381 17,417 - - - 58,868 - - 41,208 - - - 41,208 - - - - - 3,265 3,265 - - - - - 34,746 34,746 48,834 - - - - - 386,700 - - - - - - 337,803 48,834 - - - - - 48,897 103 本 頁 空 白 104 外交部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92,632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007,305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53,282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27,833 六、獎金 756,426 七、其他給與 1,071,715 八、加班值班費 164,076 九、退休退職給付 43,458 十、退休離職儲金 127,801 十一、保險 150,288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7,594,816 105 外交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11000000 8 外交部主管 1,888 1,885 - - - - 20 20 26 28 11 11 28 29 0011010000 1 外交部 1,888 1,885 - - - - 20 20 26 28 11 11 28 29 4011010100 事 1 一般行政 1,888 1,885 - - - - 20 20 26 28 11 11 28 29 62 4, 員2 攬1 「 人 身 天 及 防 文 設 時 勞 元 料 助 維 時 , 總 駛 106 部 明細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11000000 116 117 35 35 712 712 2,836 2,837 7,430,740 7,302,710 128,030 外交部主管 0011010000 116 117 35 35 712 712 2,836 2,837 7,430,740 7,302,710 128,030 外交部 4011010100 116 117 35 35 712 一般行政 712 2,836 2,837 7,430,740 7,302,710 128,030 1.「年需經費」僅包括相關人員之人事 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2.外交部以業務費預計進用臨時人員62 1人199,152千元及勞務承攬127人64, 498千元,分述如下: (1)「一般行政」預計運用臨時人員2 6人、經費9,789千元,勞務承攬1 14人、經費56,362千元,係依「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 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規定進用身 心障礙臨時人員,臺北賓館及天 母使館專用區管理維護業務,及 協助環境清潔維護、機電及消防 設備維護、檔案及資訊業務、文 書行政、中外文網站網頁美工設 計及會計事務等。 (2)「外交管理業務」預計運用臨時 人員25人、經費22,200千元及勞 務承攬人力13人、經費8,136千元 ,協助國際輿情彙析、國情資料 及國際文宣視聽資料製作、獎助 學金受獎生資料更新及資料庫維 護等。 (3)「駐外機構業務」預計運用臨時 人員570人、經費167,163千元, 協助辦理駐外館處環境清潔、總 機、安全警衛、資訊服務、駕駛 等事務。 107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汽缸總 油料費 乘客人數 購置 排氣量 數 量 車輛數 車輛種類 單 價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 ( 公 金 額 (元) 分) 升 ) 1 首長專用車 4 99.06 2,362 1,668 30.40 51 51 29 1858-UX。 1186-QH。具節能標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9.06 1,997 1,668 30.40 51 51 28 章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0.04 1,998 852 30.40 26 51 28 2626-QH。油氣雙燃 972 18.30 18 料車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0.04 1,998 852 30.40 26 51 28 2686-QH。油氣雙燃 972 18.30 18 料車 CN-2029,車齡已20 0 公務轎車 4 85.10 1,995 0 0.00 0 0 3 餘年,擬於108年汰 換。 新購公務車(汰換 1 公務轎車 4 108.03 1,800 0 0.00 0 5 15 CN-2029)。 CN-2030,車齡已20 0 公務轎車 4 85.10 1,995 0 0.00 0 0 3 餘年,擬於108年汰 換。 新購公務車(汰換 1 公務轎車 4 108.03 1,800 0 0.00 0 5 15 CN-2030)。 CN-2031,車齡已20 0 公務轎車 4 85.10 1,995 0 0.00 0 0 3 餘年,擬於108年汰 換。 新購公務車(汰換 1 公務轎車 4 108.03 1,800 0 0.00 0 5 15 CN-2031)。 CN-2032,車齡已20 0 公務轎車 4 85.10 1,995 0 0.00 0 0 3 餘年,擬於108年汰 換。 新購公務車(汰換 1 公務轎車 4 108.03 1,800 1,251 30.40 38 6 26 CN-2032)。 CN-2033,車齡已20 0 公務轎車 4 85.10 1,995 0 0.00 0 0 0 餘年,擬於108年汰 換。 新購公務車(汰換 1 公務轎車 4 108.03 1,800 1,251 30.40 38 6 26 CN-2033)。 CN-2035,車齡已20 0 公務轎車 4 85.10 1,995 0 0.00 0 0 3 餘年,擬於108年汰 換。 108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汽缸總 油料費 乘客人數 購置 排氣量 數 量 車輛數 車輛種類 單 價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 ( 公 金 額 (元) 分) 升 ) 新購公務車(汰換 1 公務轎車 4 108.03 1,800 1,251 30.40 38 6 26 CN-2035)。 DF-1543,車齡已20 0 公務轎車 4 87.02 1,995 0 0.00 0 0 3 餘年,擬於108年汰 換。 新購公務車(汰換 1 公務轎車 4 108.03 1,800 1,251 30.40 38 6 26 DF-1543)。 DF-1545,車齡已20 0 公務轎車 4 87.02 1,995 0 0.00 0 0 3 餘年,擬於108年汰 換。 新購公務車(汰換 1 公務轎車 4 108.03 1,800 1,251 30.40 38 6 26 DF-1545)。 1 公務轎車 4 87.02 1,995 0 0.00 0 0 27 DF-1541。 1 公務轎車 4 87.02 1,995 0 0.00 0 0 27 DF-1542。 1 公務轎車 4 88.03 1,995 0 0.00 0 0 27 DO-1775。 1 公務轎車 4 88.03 1,995 0 0.00 0 0 27 DO-1776。 1 公務轎車 4 88.03 1,995 0 0.00 0 0 27 DO-1780。 1 公務轎車 4 88.03 1,995 0 0.00 0 0 27 DO-1781。 1 公務轎車 4 88.03 1,995 0 0.00 0 0 27 DO-1782。 1 公務轎車 4 88.03 1,995 0 0.00 0 0 27 DO-1783。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00 0 0 27 2C-5171。 2C-5173。油氣雙燃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00 0 0 27 料車 2C-5175。油氣雙燃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00 0 0 27 料車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00 0 0 27 2C-5182。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00 0 0 27 2C-5183。 2C-5190。油氣雙燃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00 0 0 27 料車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00 0 0 27 2C-5191。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00 0 0 27 2C-5193。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00 0 0 27 8836-QH。 1 公務轎車 4 95.04 4,293 1,668 30.40 51 51 80 8368-DA。禮賓車 6E-4653,禮賓車, 0 公務轎車 4 91.11 4,565 0 0.00 0 0 17 車齡已逾15年,擬 於108年汰換。 109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汽缸總 油料費 乘客人數 購置 排氣量 數 量 車輛數 車輛種類 單 價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 ( 公 金 額 (元) 分) 升 ) 為兼顧禮賓儀節及 節約環保,改購 1 公務轎車 4 108.03 2,500 1,251 30.40 38 6 37 2,500c.c.禮賓車(汰 換4,565c.c.之6E- 4653)。 DE-1668,禮賓車, 0 公務轎車 7 87.04 4,565 0 0.00 0 0 17 車齡已逾15年,擬 於108年汰除。 6E-4655,禮賓車, 0 公務轎車 4 91.11 4,565 0 0.00 0 0 17 車齡已逾15年,擬 於108年汰除。 0996-DX,禮賓車, 公務轎車 4 93.08 4,565 0 0.00 0 0 17 車齡已逾15年,擬 0 於108年汰除。 2787-DY,禮賓車, 公務轎車 4 93.08 4,565 0 0.00 0 0 17 車齡已逾15年,擬 0 於108年汰除。 1 公務轎車 4 94.06 4,565 1,668 30.40 51 51 70 8239-EH。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4.06 4,565 1,668 30.40 51 51 70 8536-EH。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4.06 4,565 1,668 30.40 51 51 73 8729-EH。禮賓車 公務轎車 4 95.05 3,518 1,668 30.40 51 51 50 4980-QB。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5.05 3,518 1,668 30.40 51 51 50 4981-QB。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5.05 3,518 1,668 30.40 51 51 50 4982-QB。禮賓車 1 1 公務轎車 4 95.05 4,565 1,668 30.40 51 51 71 3557-EY。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5.05 4,565 1,668 30.40 51 51 71 5179-ET。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5.12 4,293 1,668 30.40 51 51 71 AAG-3793。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6.04 4,565 1,668 30.40 51 51 71 7761-S2。禮賓車 4378-QT。油電混合 公務轎車 4 96.09 1,497 1,140 30.40 35 51 24 1 動力車。禮賓車 1 廂式小客貨 8 96.10 2,350 1,668 30.40 51 51 30 4987-QT。禮賓車 公務轎車 4 96.11 4,600 1,668 30.40 51 51 70 0108-QW。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7.02 4,565 1,668 30.40 51 51 71 9513-QX。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7.05 3,564 1,668 30.40 51 51 51 9036-QY。禮賓車 1 1 公務轎車 4 97.05 4,600 1,668 30.40 51 51 70 8013-QZ。禮賓車 110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汽缸總 油料費 乘客人數 購置 排氣量 數 量 車輛數 車輛種類 單 價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 ( 公 金 額 (元) 分) 升 ) 1 13人座大客車 12 91.11 3,907 0 0.00 0 0 35 BD-110。禮賓車 1 9人座小客車 8 97.05 6,747 1,668 30.40 51 51 149 4180-QZ。禮賓車 1 12人座大客車 11 97.10 4,009 2,280 27.00 62 51 36 271-WB。禮賓車 1 21人座大客車 20 97.12 4,009 2,280 27.00 62 51 41 288-WB。禮賓車 9人座小客車 8 98.03 2,461 1,668 27.00 45 51 36 0182-QH。禮賓車 1 公務小貨車 0 99.08 2,906 1,668 27.00 45 51 22 4570-YD。禮賓車 1 1 19人座大客車 18 99.10 4,009 2,280 27.00 62 51 43 321-WB。禮賓車 9人座小客車 8 100.01 1,968 1,668 27.00 45 51 31 3302-QH。禮賓車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6.07 125 624 30.40 19 4 3 300-BGD 301-BGD 2 680-CYN 681-CYN 3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8.05 125 936 30.40 28 5 4 682-CYN 2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9.06 125 624 30.40 19 3 2 199-ESD 200-ESD 合 計 58,014 1,707 1,491 2,335 111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單位:美元 中華民國108年度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那霸辦事處 轎車 4 95.06 3500 1,600 1.24 1,984 1,694 1,419 駐日本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08 3500 2,000 1.24 2,480 1,130 2,100 駐日本代表處 氫能車 4 106.12 1,080 1.24 1,339 282 2,000 駐日本代表處 轎車 4 97.11 2500 1,300 1.24 1,612 1,694 1,9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駐日本代表處 廂型車 9 95.10 2400 1,400 1.24 1,736 1,694 2,500 程數逾125,000公里 ,擬於108年汰換 駐日本代表處 轎車 4 98.08 2500 1,000 1.24 1,240 1,694 2,2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駐日本代表處 廂型車 9 95.10 2400 1,500 1.24 1,860 1,694 1,545 程數逾125,000公里 ,擬於108年汰換 駐日本代表處 廂型車 9 96.10 2500 1,200 1.24 1,488 1,694 1,364 駐日本代表處 轎車 4 98.08 2500 1,500 1.24 1,860 1,694 1,273 駐日本代表處 轎車 4 96.09 2500 1,000 1.24 1,240 1,694 1,182 駐日本代表處 轎車 4 96.09 2500 1,200 1.24 1,488 1,694 1,182 駐日本代表處 轎車 9 98.09 2700 2,000 1.24 2,480 1,694 2,100 駐日本代表處 轎車 4 99.06 2500 1,500 1.24 1,860 1,694 1,545 駐橫濱辦事處 轎車 5 106.07 2500 1,500 1.24 1,860 282 2,350 駐大阪辦事處 轎車 4 97.12 3000 2,800 1.24 3,472 1,694 1,784 駐大阪辦事處 廂型車 7 99.06 2500 1,300 1.24 1,612 1,694 1,340 駐福岡辦事處 轎車 4 106.02 2495 1,000 1.24 1,240 282 1,800 駐福岡辦事處 小客車 7 102.11 2360 2,900 1.24 3,596 1,130 1,650 駐札幌辦事處 轎車 4 98.10 2500 1,600 1.24 1,984 1,694 1,819 駐韓國代表處 轎車 4 96.04 3500 2,700 1.13 3,051 1,694 1,100 駐韓國代表處 小巴士 9 97.11 2500 2,000 1.13 2,260 1,694 1,100 駐韓國代表處 轎車 4 98.09 3300 1,500 1.13 1,695 1,694 1,000 駐韓國代表處 轎車 4 98.09 3300 1,000 1.13 1,130 1,694 1,100 駐韓國代表處 轎車 4 98.06 3342 1,000 1.13 1,130 1,694 1,000 駐韓國代表處 轎車 4 97.02 2700 1,100 1.13 1,243 1,694 1,100 駐韓國代表處 小巴士 9 99.05 2199 2,400 1.13 2,712 1,694 1,400 駐韓國代表處 轎車 4 98.06 3342 1,100 1.13 1,243 1,694 1,100 駐韓國代表處 小客車 8 102.10 3470 1,000 1.13 1,130 1,130 1,100 駐韓國代表處 轎車 4 95.04 2400 1,000 1.13 1,130 1,694 1,100 駐釡山辦事處 轎車 4 100.06 3778 2,000 1.13 2,260 1,694 1,200 駐釡山辦事處 廂型車 7 104.06 2500 1,200 1.13 1,356 847 850 駐菲律賓代表處 轎車 4 98.11 2500 2,600 1.04 2,704 1,694 800 駐菲律賓代表處 轎車 4 98.11 2500 2,200 1.04 2,288 1,694 850 駐菲律賓代表處 休旅車 6 99.02 2000 2,600 1.04 2,704 1,694 1,000 駐菲律賓代表處 轎車 6 107.02 2000 2,200 1.04 2,288 282 900 112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單位:美元 中華民國108年度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菲律賓代表處 轎車 4 98.12 3000 2,500 1.04 2,600 1,694 1,535 駐菲律賓代表處 轎車 4 99.11 2500 2,800 1.04 2,912 1,694 800 駐菲律賓代表處 旅行車 9 106.03 3000 2,800 1.04 2,912 282 1,100 駐菲律賓代表處 轎車 4 96.11 2000 2,100 1.04 2,184 1,694 1,000 行駛里程數逾 駐新加坡代表處 轎車 4 99.04 3498 3,000 1.21 3,630 1,694 1,500 125,000公里,擬於 108年汰換 駐新加坡代表處 轎車 7 106.04 1798 1,000 1.21 1,210 282 1,200 駐新加坡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10 1998 1,000 1.21 1,210 1,130 1,200 駐新加坡代表處 休旅車 7 99.06 2362 3,000 1.21 3,630 1,694 1,600 駐新加坡代表處 轎車 4 102.04 1999 1,500 1.21 1,815 1,130 1,200 駐新加坡代表處 轎車 4 104.09 1997 1,600 1.21 1,936 847 1,500 香港辦事處 轎車 4 105.05 1998 500 1.83 915 847 1,600 香港辦事處 休旅車 6 95.05 2261 400 1.83 732 1,694 1,280 駐印尼代表處 轎車 4 106.12 2999 2,800 0.85 2,380 282 1,300 駐印尼代表處 小客車 7 102.09 2000 2,200 0.85 1,870 1,130 800 駐印尼代表處 小客車 7 102.09 2000 2,200 0.85 1,870 1,130 800 駐印尼代表處 轎車 3 96.11 2400 2,000 0.85 1,700 1,694 800 駐印尼代表處 休旅車 8 106.06 1998 2,200 0.85 1,870 282 700 駐印尼代表處 轎車 3 96.11 2400 2,000 0.85 1,700 1,694 800 駐印尼代表處 小客車 7 102.10 2000 2,200 0.85 1,870 1,130 8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駐印尼代表處 休旅車 7 98.12 2000 2,200 0.85 1,870 1,694 1,000 程數逾125,000公里 ,擬於108年汰換 駐泗水辦事處 轎車 4 104.12 1991 1,800 0.85 1,530 847 1,570 駐泗水辦事處 轎車 7 105.01 2500 1,700 0.85 1,445 847 1,000 駐斐濟代表處 休旅車 7 105.04 4500 1,800 1.40 2,520 847 1,320 駐斐濟代表處 休旅車 5 105.05 2494 2,100 1.40 2,940 847 810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小客車 4 101.10 2996 3,600 0.70 2,520 1,694 2,500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轎車 5 106.11 2362 3,300 0.70 2,310 282 1,100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小客車 6 103.07 1998 3,300 0.70 2,310 1,130 1,100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轎車 5 106.11 1998 3,350 0.70 2,345 282 900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轎車 4 104.07 1998 3,200 0.70 2,240 847 1,000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07 1997 3,100 0.70 2,170 1,130 1,000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小客車 4 107.08 1997 2,500 0.70 1,750 282 1,000 駐泰國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05 3500 3,100 0.88 2,728 1,130 2,500 駐泰國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05 1500 3,000 0.88 2,640 1,130 750 駐泰國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11 1800 2,900 0.88 2,552 1,130 700 113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單位:美元 中華民國108年度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泰國代表處 大客車 10 103.11 3000 3,200 0.88 2,816 1,130 1,300 駐泰國代表處 大客車 11 103.05 2000 2,900 0.88 2,552 1,130 1,000 駐泰國代表處 轎車 4 100.03 1800 2,300 0.88 2,024 1,694 800 駐泰國代表處 轎車 4 100.03 1800 2,400 0.88 2,112 1,694 600 駐泰國代表處 休旅車 6 97.12 1998 2,600 0.88 2,288 1,694 600 駐泰國代表處 轎車 4 100.03 1800 2,500 0.88 2,200 1,694 600 駐汶萊代表處 轎車 4 104.05 1991 2,300 0.50 1,150 847 1,200 使用滿10年,擬於 駐紐西蘭代表處 轎車 4 97.06 2993 1,800 1.42 2,556 1,694 1,200 108年汰換 駐紐西蘭代表處 休旅車 6 94.07 2362 2,000 1.42 2,840 1,694 900 駐紐西蘭代表處 轎車 4 104.11 2494 1,800 1.42 2,556 847 1,145 駐紐西蘭代表處 轎車 4 97.05 2362 1,600 1.42 2,272 1,694 1,000 行駛里程數逾 駐奧克蘭辦事處 轎車 3 99.11 1796 1,900 1.42 2,698 1,694 1,630 125,000公里,擬於 108年汰換 駐奧克蘭辦事處 轎車 3 97.09 2354 1,250 1.42 1,775 1,694 1,430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轎車 4 96.10 3498 2,000 1.05 2,100 1,694 2,700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廂型車 7 100.05 2200 1,600 1.05 1,680 1,694 2,400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小客車 5 103.11 2500 2,000 1.05 2,100 1,130 1,650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轎車 4 97.09 2354 1,500 1.05 1,575 1,694 1,350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小客車 5 103.11 3500 2,500 1.05 2,625 1,130 1,600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小客車 5 103.11 2500 2,000 1.05 2,100 1,130 1,650 駐墨爾本辦事處 轎車 4 103.01 1991 1,700 1.05 1,785 1,130 2,251 駐墨爾本辦事處 休旅車 6 97.11 2400 1,854 1.05 1,947 1,694 1,905 駐雪梨辦事處 小客車 4 101.12 2800 2,100 1.05 2,205 1,694 2,010 駐雪梨辦事處 廂型車 7 104.09 2400 2,000 1.05 2,100 847 1,447 駐雪梨辦事處 轎車 4 99.05 3500 1,600 1.05 1,680 1,694 1,769 駐布里斯本辦事處 轎車 4 105.11 2000 2,000 1.05 2,100 847 2,010 駐布里斯本辦事處 休旅車 6 95.07 2400 2,000 1.05 2,100 1,694 1,608 行駛里程數逾 駐布里斯本辦事處 轎車 4 99.04 2400 1,800 1.05 1,890 1,694 1,528 125,000公里,擬於 108年汰換 駐諾魯大使館 小客車 6 103.11 2982 1,250 1.60 2,000 1,130 500 駐諾魯大使館 貨卡車 4 106.02 2800 2,100 1.60 3,360 282 500 駐索羅門群島大使館 休旅車 6 106.8 2198 2,200 1.70 3,740 282 700 駐索羅門群島大使館 休旅車 7 99.01 2198 1,600 1.70 2,720 1,694 700 駐索羅門群島大使館 小客車 5 101.11 2400 2,100 1.70 3,570 1,694 700 駐巴布亞紐幾內亞代表處 轎車 4 100.08 2600 1,089 1.18 1,285 1,694 1,100 駐巴布亞紐幾內亞代表處 轎車 4 100.08 2400 1,321 1.18 1,559 1,694 1,000 駐越南代表處 轎車 4 101.02 3500 3,200 1.00 3,200 1,694 1,300 114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單位:美元 中華民國108年度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越南代表處 轎車 4 97.07 2362 3,150 1.00 3,150 1,694 500 駐越南代表處 廂型車 16 100.11 2694 3,200 1.00 3,200 1,694 1,000 駐越南代表處 轎車 4 96.09 2400 3,091 1.00 3,091 1,694 700 駐越南代表處 機車 100.12 100 500 1.00 500 56 150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轎車 4 98.06 3500 3,050 1.00 3,050 1,694 1,350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廂型車 7 102.11 2198 3,150 1.00 3,150 1,130 1,350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轎車 7 106.12 2198 2,530 1.00 2,530 282 1,1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轎車 4 98.08 2500 2,300 1.00 2,300 1,694 1,200 程數逾125,000公里 ,擬於108年汰換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機車 100.12 110 900 1.00 900 56 150 駐印度代表處 轎車 4 104.07 2143 3,100 0.98 3,038 847 700 駐印度代表處 休旅車 6 101.02 2494 2,450 0.98 2,401 1,694 5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駐印度代表處 轎車 4 97.07 1800 2,200 0.98 2,156 1,694 350 程數逾125,000公里 ,擬於108年汰換 駐印度代表處 休旅車 6 97.08 2500 1,700 0.98 1,666 1,694 400 駐清奈辦事處 小客車 4 103.05 2143 1,850 0.98 1,813 1,130 1,300 駐吐瓦魯大使館 小客車 4 101.05 2400 1,000 1.80 1,800 1,694 0 駐吐瓦魯大使館 小客車 4 103.08 2488 960 1.80 1,728 1,130 0 駐馬紹爾大使館 轎車 5 104.09 2200 1,200 1.51 1,812 847 1,300 駐馬紹爾大使館 休旅車 6 105.10 2378 1,000 1.51 1,510 847 1,400 駐馬紹爾大使館 機車 96.10 125 480 1.51 725 56 150 駐帛琉大使館 轎車 4 98.06 3500 1,000 1.20 1,200 1,694 1,000 駐帛琉大使館 休旅車 6 97.09 1999 1,400 1.20 1,680 1,694 800 駐吉里巴斯大使館 小客車 4 106.03 3000 800 1.00 800 282 1,800 駐吉里巴斯大使館 廂型車 6 99.02 2198 800 1.00 800 1,694 1,200 駐吉里巴斯大使館 小客車 4 102.12 1600 1,200 1.00 1,200 1,130 643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轎車 4 98.08 2996 2,500 0.13 325 1,694 600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轎車 4 96.07 3564 2,000 0.13 260 1,694 600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轎車 4 101.05 1800 2,000 0.13 260 1,694 6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休旅車 7 98.06 2694 2,000 0.13 260 1,694 600 里程數逾125,000公 里,擬於108年汰換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轎車 6 101.05 2700 2,000 0.13 260 1,694 750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轎車 4 96.07 3564 2,500 0.13 325 1,694 900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吉普車 6 100.07 3000 2,250 0.13 293 1,694 1,400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小巴士 28 95.07 3000 1,500 0.13 195 1,694 1,500 行駛里程數逾 駐巴林代表處 轎車 4 100.03 2966 3,000 0.53 1,602 1,694 1,258 125,000公里,擬於 108年汰換 駐杜拜辦事處 轎車 4 107.05 1997 2,400 0.75 1,800 282 1,300 駐杜拜辦事處 休旅車 7 99.04 2700 1,400 0.75 1,050 1,694 1,100 115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單位:美元 中華民國108年度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阿曼代表處 轎車 3 104.03 2000 2,000 0.56 1,120 847 1,500 駐阿曼代表處 小客車 4 105.02 3500 1,000 0.56 560 847 2,500 駐約旦代表處 轎車 4 100.07 3000 1,150 1.55 1,783 1,694 2,400 駐約旦代表處 吉普車 7 104.04 3500 2,350 1.55 3,643 847 1,600 駐約旦代表處 休旅車 7 105.05 2400 2,450 1.55 3,798 847 1,200 駐科威特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12 3000 3,200 0.38 1,216 1,130 2,800 駐土耳其代表處 轎車 4 101.06 2987 1,500 1.80 2,700 1,694 1,300 駐土耳其代表處 小客車 4 101.11 1995 2,500 1.80 4,500 1,694 930 駐以色列代表處 轎車 4 98.06 3000 2,000 1.07 2,140 1,694 2,000 駐以色列代表處 休旅車 7 98.06 2000 2,000 1.07 2,140 1,694 1,300 駐以色列代表處 轎車 4 96.10 2362 1,600 1.07 1,712 1,694 1,350 駐以色列代表處 轎車 4 97.12 1998 1,600 1.07 1,712 1,694 1,100 駐俄羅斯代表處 轎車 4 99.07 2996 3,300 0.75 2,475 1,694 3,200 駐俄羅斯代表處 轎車 4 94.10 1980 1,900 0.75 1,425 1,694 1,600 駐俄羅斯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07 1998 1,900 0.75 1,425 1,130 2,000 駐俄羅斯代表處 轎車 4 96.12 2499 1,900 0.75 1,425 1,694 1,500 駐俄羅斯代表處 轎車 4 99.12 1995 1,900 0.75 1,425 1,694 1,800 駐俄羅斯代表處 轎車 4 98.06 1999 1,900 0.75 1,425 1,694 1,800 駐俄羅斯代表處 轎車 4 98.06 2400 1,900 0.75 1,425 1,694 1,800 駐蒙古代表處 轎車 4 98.09 2996 2,000 1.08 2,160 1,694 2,010 駐蒙古代表處 吉普車 6 98.08 2495 1,500 1.08 1,620 1,694 1,175 駐南非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08 2996 2,500 1.10 2,750 1,130 2,000 駐南非代表處 轎車 4 96.11 3498 2,500 1.10 2,750 1,694 1,9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 駐南非代表處 廂型車 6 97.04 2656 2,000 1.10 2,200 1,694 1,300 里程數逾125,000公 里,擬於108年汰換 駐南非代表處 小客車 5 102.06 1997 1,600 1.10 1,760 1,130 1,500 駐南非代表處 轎車 4 95.05 2397 1,600 1.10 1,760 1,694 1,100 駐南非代表處 轎車 4 104.04 2488 2,500 1.10 2,750 847 1,6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 駐南非代表處 轎車 4 98.06 2354 1,046 1.10 1,151 1,694 2,230 里程數逾125,000公 里,擬於108年汰換 駐南非代表處 休旅車 4 105.09 2000 1,100 1.10 1,210 847 2,230 駐史瓦帝尼王國大使館 吉普車 5 104.03 3956 2,100 1.11 2,331 847 2,500 駐史瓦帝尼王國大使館 小客車 4 103.10 2000 1,900 1.11 2,109 1,130 2,000 駐史瓦帝尼王國大使館 轎車 4 105.09 2200 1,000 1.11 1,110 847 2,000 駐史瓦帝尼王國大使館 廂型車 14 105.04 2500 1,050 1.11 1,166 847 2,000 駐史瓦帝尼王國大使館 吉普車 7 95.11 4000 1,050 1.11 1,166 1,694 2,0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 駐開普敦辦事處 轎車 4 97.04 3498 2,000 1.10 2,200 1,694 1,500 里程數逾125,000公 里,擬於108年汰換 駐開普敦辦事處 廂型車 6 106.09 2000 1,400 1.10 1,540 282 1,000 116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單位:美元 中華民國108年度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奈及利亞代表處 吉普車 4 95.05 4200 1,200 0.90 1,080 1,694 1,100 駐奈及利亞代表處 吉普車 4 104.03 2000 1,400 0.90 1,260 847 1,100 駐奈及利亞代表處 小客車 5 102.12 2000 1,250 0.90 1,125 1,130 1,000 駐教廷大使館 轎車 4 100.05 1999 2,400 1.60 3,840 1,694 3,700 駐教廷大使館 轎車 4 100.11 3498 2,800 1.60 4,480 1,694 2,800 駐英國代表處 轎車 4 99.01 2987 1,650 1.75 2,888 1,694 3,000 駐英國代表處 廂型車 8 95.06 2460 900 1.75 1,575 1,694 2,200 駐英國代表處 轎車 4 99.01 1995 700 1.75 1,225 1,694 2,400 駐英國代表處 轎車 4 106.01 1798 700 1.75 1,225 282 2,250 駐英國代表處 轎車 4 99.01 1997 700 1.75 1,225 1,694 2,250 駐英國代表處 轎車 4 97.07 1598 1,100 1.75 1,925 1,694 2,050 駐愛丁堡辦事處 轎車 4 105.11 2987 1,500 1.75 2,625 847 3,600 駐德國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12 2987 1,500 1.70 2,550 1,130 1,600 駐德國代表處 轎車 4 99.11 1498 1,000 1.70 1,700 1,694 2,210 駐德國代表處 吉普車 7 104.12 2143 800 1.70 1,360 847 2,800 使用滿10年,擬於 駐德國代表處 休旅車 6 95.06 3301 1,500 1.70 2,550 1,694 2,800 108年汰換 駐德國代表處 轎車 4 97.11 1498 800 1.70 1,360 1,694 1,960 駐德國代表處 轎車 4 98.09 1498 800 1.70 1,360 1,694 2,501 使用滿10年,擬於 駐德國代表處 轎車 4 95.09 1995 900 1.70 1,530 1,694 2,431 108年汰換 駐德國代表處 轎車 4 99.11 1498 1,000 1.70 1,700 1,694 2,136 駐德國代表處 轎車 4 98.09 1498 800 1.70 1,360 1,694 2,100 駐漢堡辦事處 轎車 4 99.10 2996 1,200 1.70 2,040 1,694 2,000 駐漢堡辦事處 轎車 4 96.12 1995 550 1.70 935 1,694 1,804 駐慕尼黑辦事處 小客車 4 101.08 2143 850 1.70 1,445 1,694 2,800 駐慕尼黑辦事處 轎車 4 100.04 1498 600 1.70 1,020 1,694 2,174 駐慕尼黑辦事處 轎車 4 96.12 2261 500 1.70 850 1,694 1,269 駐法蘭克福辦事處 小客車 4 104.11 2143 2,200 1.70 3,740 847 2,000 駐法蘭克福辦事處 小客車 4 103.11 1600 1,000 1.70 1,700 1,130 1,783 駐法蘭克福辦事處 轎車 4 100.07 2000 1,600 1.70 2,720 1,694 2,107 駐法國代表處 轎車 4 100.03 1800 1,800 1.72 3,096 1,694 2,100 駐法國代表處 小客車 6 102.04 1400 1,100 1.72 1,892 1,130 2,000 駐法國代表處 休旅車 6 106.10 1392 1,000 1.72 1,720 282 2,000 駐法國代表處 小客車 6 102.01 1400 1,000 1.72 1,720 1,130 2,000 駐法國代表處 轎車 4 96.12 1800 1,000 1.72 1,720 1,694 1,500 駐法國代表處 休旅車 6 100.02 2000 1,800 1.72 3,096 1,694 2,300 駐法國代表處 休旅車 6 100.02 2000 1,200 1.72 2,064 1,694 2,400 117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單位:美元 中華民國108年度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法國代表處 休旅車 4 99.12 1600 1,000 1.72 1,720 1,694 1,300 駐法國代表處 小客車 6 102.01 1400 1,000 1.72 1,720 1,130 2,000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轎車 4 98.10 5461 1,100 1.65 1,815 1,694 3,500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休旅車 6 98.12 1896 1,305 1.65 2,153 1,694 3,500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旅行車 6 100.02 1968 1,200 1.65 1,980 1,694 3,323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轎車 4 97.10 1595 1,012 1.65 1,670 1,694 2,000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轎車 4 97.10 1595 1,200 1.65 1,980 1,694 2,200 使用滿10年,擬於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轎車 4 95.09 2435 1,000 1.65 1,650 1,694 3,000 108年汰換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轎車 4 97.10 1595 1,300 1.65 2,145 1,694 2,346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轎車 4 97.10 1595 710 1.65 1,171 1,694 2,566 駐希臘代表處 轎車 4 99.09 1597 1,300 1.75 2,275 1,694 1,445 駐希臘代表處 休旅車 7 105.10 1400 1,000 1.75 1,750 847 1,571 駐西班牙代表處 小客車 4 101.12 2143 2,150 1.50 3,225 1,694 2,300 駐西班牙代表處 轎車 4 97.12 1596 1,300 1.50 1,950 1,694 1,760 駐西班牙代表處 轎車 4 97.12 1596 1,240 1.50 1,860 1,694 1,760 駐奧地利代表處 轎車 4 96.12 2987 1,500 1.72 2,580 1,694 2,600 駐奧地利代表處 小巴士 8 100.10 2000 1,000 1.72 1,720 1,694 2,000 駐奧地利代表處 小客車 5 102.12 1400 1,000 1.72 1,720 1,130 2,000 駐奧地利代表處 轎車 4 106.06 1995 900 1.72 1,548 282 2,100 駐奧地利代表處 轎車 4 97.12 1995 1,000 1.72 1,720 1,694 2,000 駐瑞典代表處 休旅車 5 105.12 2993 1,200 1.75 2,100 847 3,400 駐瑞典代表處 小客車 7 102.11 2231 1,600 1.75 2,800 1,130 2,300 駐瑞典代表處 小客車 6 101.06 1796 1,200 1.75 2,100 1,694 2,280 駐荷蘭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10 3498 2,400 1.70 4,080 1,130 2,100 駐荷蘭代表處 小客車 7 103.01 2000 1,500 1.70 2,550 1,130 2,500 駐荷蘭代表處 轎車 4 104.11 1997 1,700 1.70 2,890 847 2,000 駐荷蘭代表處 轎車 4 99.02 1800 1,500 1.70 2,550 1,694 2,000 駐荷蘭代表處 轎車 4 99.08 1600 1,500 1.70 2,550 1,694 1,900 駐瑞士代表處 轎車 4 105.08 3456 2,000 1.76 3,520 847 2,500 駐瑞士代表處 廂型車 6 98.11 1900 1,100 1.76 1,936 1,694 2,300 駐瑞士代表處 小客車 5 102.11 1598 1,200 1.76 2,112 1,130 2,150 駐日內瓦辦事處 轎車 4 104.06 1997 1,870 1.76 3,291 847 3,500 駐日內瓦辦事處 轎車 4 95.04 1794 900 1.76 1,584 1,694 2,550 駐愛爾蘭代表處 轎車 4 107.04 1980 1,100 1.60 1,760 282 2,100 駐愛爾蘭代表處 轎車 4 104.06 1598 1,100 1.60 1,760 847 1,800 駐芬蘭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12 2000 300 1.62 486 1,130 3,023 118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單位:美元 中華民國108年度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芬蘭代表處 小客車 6 102.11 1800 750 1.62 1,215 1,130 2,161 駐匈牙利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11 1968 1,500 1.40 2,100 1,130 2,100 駐匈牙利代表處 廂型車 6 99.01 1997 1,000 1.40 1,400 1,694 1,600 駐匈牙利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12 1968 1,000 1.40 1,400 1,130 1,300 駐義大利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11 2987 1,300 1.60 2,080 1,130 3,500 駐義大利代表處 廂型車 6 99.12 2000 1,300 1.60 2,080 1,694 3,000 駐義大利代表處 轎車 4 101.02 2000 1,100 1.60 1,760 1,694 3,400 駐義大利代表處 轎車 4 104.09 2000 1,000 1.60 1,600 847 3,400 駐捷克代表處 轎車 4 97.11 1796 1,600 1.55 2,480 1,694 1,400 駐捷克代表處 小巴士 8 99.03 1995 1,000 1.55 1,550 1,694 1,600 駐捷克代表處 轎車 4 96.11 1995 1,000 1.55 1,550 1,694 1,500 駐捷克代表處 轎車 4 99.05 1995 1,200 1.55 1,860 1,694 1,450 駐捷克代表處 轎車 4 104.07 1598 1,100 1.55 1,705 847 1,380 駐丹麥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06 2800 1,150 1.60 1,840 1,130 1,683 駐丹麥代表處 休旅車 4 99.10 1560 900 1.60 1,440 1,694 2,133 駐丹麥代表處 休旅車 4 99.12 1560 1,150 1.60 1,840 1,694 2,050 駐拉脫維亞代表處 轎車 4 96.12 3192 1,500 1.30 1,950 1,694 2,000 駐拉脫維亞代表處 小客車 5 102.01 2000 1,500 1.30 1,950 1,130 1,900 駐葡萄牙代表處 休旅車 4 104.08 1995 1,000 1.70 1,700 847 1,906 駐葡萄牙代表處 休旅車 4 95.05 1598 500 1.70 850 1,694 1,401 駐波蘭代表處 轎車 4 101.06 1997 2,418 1.40 3,385 1,694 2,452 駐波蘭代表處 廂型車 7 95.06 2148 1,300 1.40 1,820 1,694 1,340 駐波蘭代表處 轎車 4 98.05 1798 1,000 1.40 1,400 1,694 1,384 使用滿10年且行駛 駐波蘭代表處 轎車 4 97.02 1995 1,000 1.40 1,400 1,694 1,600 里程數逾125,000公 里,擬於108年汰換 駐波蘭代表處 轎車 4 104.07 1998 1,200 1.40 1,680 847 1,706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轎車 4 104.02 3498 1,500 1.76 2,640 847 3,100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小客車 4 103.11 1991 1,500 1.76 2,640 1,130 2,200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小客車 4 103.11 1991 1,500 1.76 2,640 1,130 2,200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轎車 4 99.06 1995 1,000 1.76 1,760 1,694 1,9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轎車 4 98.10 1994 1,000 1.76 1,760 1,694 1,900 里程數逾125,000公 里,擬於108年汰換 使用滿10年且行駛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轎車 4 98.10 1995 1,000 1.76 1,760 1,694 2,000 里程數逾125,000公 里,擬於108年汰換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休旅車 7 98.10 2148 1,500 1.76 2,640 1,694 2,300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轎車 4 98.10 1995 1,500 1.76 2,640 1,694 1,800 駐斯洛伐克代表處 轎車 4 106.06 2998 2,800 1.32 3,696 282 2,650 119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單位:美元 中華民國108年度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斯洛伐克代表處 轎車 4 101.03 1968 1,500 1.32 1,980 1,694 2,200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99.03 5500 3,000 0.72 2,160 1,694 2,013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106.04 2000 2,500 0.72 1,800 282 1,550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09 3500 2,750 0.72 1,980 1,130 1,951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10 3500 2,750 0.72 1,980 1,130 1,951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99.05 2700 2,300 0.72 1,656 1,694 1,600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99.05 2700 2,300 0.72 1,656 1,694 1,798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97.05 3000 2,050 0.72 1,476 1,694 1,740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97.12 3500 2,100 0.72 1,512 1,694 1,776 駐美國代表處 客貨車 13 99.04 6000 2,100 0.72 1,512 1,694 1,6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 駐美國代表處 廂型車 7 97.12 3500 2,000 0.72 1,440 1,694 1,757 里程數逾125,000公 里,擬於108年汰換 駐美國代表處 客貨車 7 103.03 3500 2,700 0.72 1,944 1,130 1,650 駐美國代表處 客貨車 4 102.05 5000 2,000 0.72 1,440 1,130 1,879 駐美國代表處 廂型車 7 97.12 3500 2,100 0.72 1,512 1,694 1,757 駐美國代表處 廂型車 8 100.05 5300 2,900 0.72 2,088 1,694 1,650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102.05 3500 2,000 0.72 1,440 1,130 1,780 駐美國代表處 客貨車 7 103.03 3500 1,800 0.72 1,296 1,130 1,780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100.03 2400 1,800 0.72 1,296 1,694 1,55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 駐美國代表處 廂型車 7 97.12 3500 1,800 0.72 1,296 1,694 1,550 里程數逾125,000公 里,擬於108年汰換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102.04 3500 1,800 0.72 1,296 1,130 1,500 駐美國代表處 廂型車 7 97.06 3500 2,000 0.72 1,440 1,694 1,5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97.06 3500 1,900 0.72 1,368 1,694 1,500 里程數逾125,000公 里,擬於108年汰換 駐美國代表處 廂型車 7 95.04 3300 1,300 0.72 936 1,694 1,500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 4 105.11 3500 1,500 0.72 1,080 847 1,960 駐亞特蘭大辦事處 小客車 4 103.06 3500 3,500 0.72 2,520 1,130 1,900 駐亞特蘭大辦事處 休旅車 6 106.09 3500 2,300 0.72 1,656 282 1,600 駐亞特蘭大辦事處 小客車 7 102.07 3500 3,000 0.72 2,160 1,130 1,600 駐亞特蘭大辦事處 休旅車 4 104.06 2500 3,100 0.72 2,232 847 2,100 駐亞特蘭大辦事處 休旅車 4 106.05 2400 3,300 0.72 2,376 282 1,600 行駛里程數逾 駐芝加哥辦事處 轎車 4 100.06 4600 3,300 0.72 2,376 1,694 1,400 125,000公里,擬於 108年汰換 駐芝加哥辦事處 廂型車 6 107.05 3500 2,500 0.72 1,800 282 1,2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 駐芝加哥辦事處 轎車 4 97.12 2700 2,000 0.72 1,440 1,694 1,400 里程數逾125,000公 里,擬於108年汰換 120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單位:美元 中華民國108年度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芝加哥辦事處 小客車 7 102.06 3500 2,300 0.72 1,656 1,130 1,400 駐芝加哥辦事處 小客車 7 102.06 3500 2,500 0.72 1,800 1,130 1,400 駐芝加哥辦事處 轎車 7 106.04 3471 2,400 0.72 1,728 282 1,400 駐芝加哥辦事處 吉普車 4 99.07 2400 2,000 0.72 1,440 1,694 1,4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 駐檀香山辦事處 轎車 4 98.03 3498 1,950 0.72 1,404 1,694 1,600 里程數逾125,000公 里,擬於108年汰換 駐檀香山辦事處 休旅車 7 104.08 3500 2,000 0.72 1,440 847 1,600 駐休士頓辦事處 轎車 5 105.11 3000 3,500 0.72 2,520 847 1,400 駐休士頓辦事處 廂型車 7 105.11 5300 3,800 0.72 2,736 847 1,350 駐休士頓辦事處 休旅車 8 105.08 3500 3,800 0.72 2,736 847 2,000 駐休士頓辦事處 小客車 7 103.05 3500 2,300 0.72 1,656 1,130 1,350 行駛里程數逾 駐休士頓辦事處 休旅車 9 99.03 3500 2,500 0.72 1,800 1,694 1,400 125,000公里,擬於 108年汰換 駐休士頓辦事處 轎車 7 106.04 3500 2,500 0.72 1,800 282 1,350 駐休士頓辦事處 小客車 7 103.07 3500 2,500 0.72 1,800 1,130 1,571 駐休士頓辦事處 轎車 7 106.05 3500 2,500 0.72 1,800 282 1,571 駐休士頓辦事處 小客車 7 107.05 3500 2,200 0.72 1,584 282 1,0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轎車 5 106.06 2000 3,000 0.72 2,160 282 1,8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轎車 4 100.03 2500 3,150 0.72 2,268 1,694 1,6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 5 103.04 3500 3,700 0.72 2,664 1,130 1,6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休旅車 6 100.04 3500 3,600 0.72 2,592 1,694 2,0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 7 103.05 2700 3,700 0.72 2,664 1,130 2,0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 駐洛杉磯辦事處 休旅車 6 97.12 3500 3,500 0.72 2,520 1,694 2,000 里程數逾125,000公 里,擬於108年汰換 駐洛杉磯辦事處 休旅車 6 99.11 3500 3,900 0.72 2,808 1,694 2,0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 駐洛杉磯辦事處 轎車 4 97.12 3500 3,800 0.72 2,736 1,694 2,000 里程數逾125,000公 里,擬於108年汰換 駐洛杉磯辦事處 轎車 4 101.05 3600 3,800 0.72 2,736 1,694 2,0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廂型車 6 99.11 3500 3,800 0.72 2,736 1,694 2,0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 6 102.12 3500 3,100 0.72 2,232 1,130 1,8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轎車 6 104.05 3500 3,250 0.72 2,340 847 1,8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轎車 4 101.05 3600 3,750 0.72 2,700 1,694 2,0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 駐洛杉磯辦事處 轎車 4 98.07 3800 3,750 0.72 2,700 1,694 2,000 里程數逾125,000公 里,擬於108年汰換 駐洛杉磯辦事處 轎車 4 100.07 3500 3,300 0.72 2,376 1,694 1,8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轎車 6 104.05 3500 3,100 0.72 2,232 847 1,8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 5 103.04 3500 3,700 0.72 2,664 1,130 1,600 121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單位:美元 中華民國108年度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紐約辦事處 轎車 4 99.05 4600 3,650 0.72 2,628 1,694 2,000 駐紐約辦事處 廂型車 5 101.05 3500 2,800 0.72 2,016 1,694 2,200 駐紐約辦事處 轎車 5 101.05 3500 3,000 0.72 2,160 1,694 2,200 行駛里程數逾 駐紐約辦事處 休旅車 6 99.05 3500 2,800 0.72 2,016 1,694 1,700 125,000公里,擬於 108年汰換 駐紐約辦事處 轎車 4 95.07 3500 2,000 0.72 1,440 1,694 2,000 駐紐約辦事處 休旅車 4 96.10 3500 2,000 0.72 1,440 1,694 1,700 駐紐約辦事處 小客車 4 102.06 3500 2,000 0.72 1,440 1,130 1,600 駐紐約辦事處 轎車 4 97.12 3500 1,250 0.72 900 1,694 1,600 駐紐約辦事處 廂型車 6 97.12 3500 1,500 0.72 1,080 1,694 1,600 駐紐約辦事處 轎車 4 104.07 2400 1,300 0.72 936 847 1,800 駐紐約辦事處 小客車 4 104.04 2500 1,300 0.72 936 847 1,300 駐紐約辦事處 轎車 6 101.05 2354 1,583 0.72 1,140 1,694 2,000 駐紐約辦事處 休旅車 4 99.04 3500 2,400 0.72 1,728 1,694 1,700 駐紐約辦事處 廂型車 6 97.12 3500 1,500 0.72 1,080 1,694 2,300 駐舊金山辦事處 轎車 4 104.09 3498 3,800 0.72 2,736 847 2,000 駐舊金山辦事處 轎車 4 99.06 3500 3,800 0.72 2,736 1,694 2,050 駐舊金山辦事處 休旅車 6 105.09 3500 3,500 0.72 2,520 847 2,050 駐舊金山辦事處 轎車 4 106.09 2356 3,800 0.72 2,736 282 2,000 行駛里程數逾 駐舊金山辦事處 轎車 6 99.05 3500 3,500 0.72 2,520 1,694 1,800 125,000公里,擬於 108年汰換 駐舊金山辦事處 小客車 4 102.07 3500 2,000 0.72 1,440 1,130 2,000 駐舊金山辦事處 小客車 6 101.04 3500 3,000 0.72 2,160 1,694 2,000 駐舊金山辦事處 小客車 4 102.09 3500 3,000 0.72 2,160 1,130 2,000 駐舊金山辦事處 休旅車 5 96.09 3500 1,700 0.72 1,224 1,694 1,800 駐舊金山辦事處 轎車 4 98.05 3498 3,000 0.72 2,160 1,694 1,900 駐舊金山辦事處 轎車 4 99.05 2500 2,000 0.72 1,440 1,694 1,850 駐西雅圖辦事處 轎車 4 99.08 5300 3,300 0.72 2,376 1,694 1,900 駐西雅圖辦事處 小客車 7 102.08 3500 3,100 0.72 2,232 1,130 2,000 駐西雅圖辦事處 小客車 4 103.07 2500 1,500 0.72 1,080 1,130 2,000 駐波士頓辦事處 轎車 4 99.06 3500 2,400 0.72 1,728 1,694 2,500 駐波士頓辦事處 廂型車 4 99.12 3500 1,200 0.72 864 1,694 1,800 駐波士頓辦事處 轎車 4 104.07 2400 1,950 0.72 1,404 847 1,700 駐波士頓辦事處 轎車 4 96.10 3500 1,400 0.72 1,008 1,694 1,800 駐波士頓辦事處 轎車 4 98.06 3500 1,900 0.72 1,368 1,694 2,500 駐丹佛辦事處 轎車 4 99.05 3500 1,600 0.72 1,152 1,694 2,000 122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單位:美元 中華民國108年度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使用滿10年且行駛 駐丹佛辦事處 轎車 7 97.06 3500 1,500 0.72 1,080 1,694 1,400 里程數逾125,000公 里,擬於108年汰換 駐丹佛辦事處 轎車 4 96.11 2400 1,300 0.72 936 1,694 1,4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 駐邁阿密辦事處 轎車 4 97.12 3500 2,500 0.72 1,800 1,694 2,100 里程數逾125,000公 里,擬於108年汰換 駐邁阿密辦事處 廂型車 6 104.08 3471 3,300 0.72 2,376 847 2,1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 駐邁阿密辦事處 轎車 4 97.07 3500 2,800 0.72 2,016 1,694 2,100 里程數逾125,000公 里,擬於108年汰換 駐邁阿密辦事處 轎車 4 99.08 3500 3,250 0.72 2,340 1,694 2,100 駐多倫多辦事處 轎車 4 107.05 2990 2,500 1.15 2,875 282 2,800 駐多倫多辦事處 休旅車 6 99.09 3300 1,500 1.15 1,725 1,694 2,400 駐多倫多辦事處 小客車 6 102.07 3500 1,800 1.15 2,070 1,130 2,400 駐多倫多辦事處 小客車 4 103.06 3500 2,500 1.15 2,875 1,130 1,800 駐多倫多辦事處 休旅車 4 107.05 2500 2,500 1.15 2,875 282 1,650 駐溫哥華辦事處 轎車 5 106.07 2996 2,300 1.15 2,645 282 3,000 駐溫哥華辦事處 廂型車 7 101.07 3500 2,000 1.15 2,300 1,694 1,920 駐溫哥華辦事處 轎車 4 99.04 2500 1,800 1.15 2,070 1,694 2,000 駐溫哥華辦事處 轎車 4 105.10 2500 2,200 1.15 2,530 847 1,800 駐溫哥華辦事處 轎車 5 106.10 1988 1,500 1.15 1,725 282 1,600 駐溫哥華辦事處 休旅車 4 105.10 2500 2,200 1.15 2,530 847 1,955 駐加拿大代表處 轎車 4 106.08 4600 3,000 1.15 3,450 282 1,600 駐加拿大代表處 轎車 4 105.06 2500 3,200 1.15 3,680 847 1,500 駐加拿大代表處 小客車 6 103.01 3500 2,525 1.15 2,904 1,130 1,500 駐加拿大代表處 休旅車 6 105.06 3500 2,500 1.15 2,875 847 1,500 駐加拿大代表處 轎車 4 97.04 2354 2,000 1.15 2,300 1,694 1,000 駐加拿大代表處 轎車 4 99.11 2354 1,850 1.15 2,128 1,694 2,1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 駐加拿大代表處 轎車 4 97.04 2354 2,000 1.15 2,300 1,694 1,100 里程數逾125,000公 里,擬於108年汰換 駐加拿大代表處 轎車 4 99.11 2354 2,300 1.15 2,645 1,694 1,100 駐瓜地馬拉大使館 小客車 4 103.05 2993 2,400 1.00 2,400 1,130 2,500 駐瓜地馬拉大使館 轎車 7 100.08 3500 2,700 1.00 2,700 1,694 1,000 駐瓜地馬拉大使館 休旅車 4 104.08 2400 1,750 1.00 1,750 847 100 駐瓜地馬拉大使館 休旅車 6 104.08 2400 1,700 1.00 1,700 847 1,000 駐瓜地馬拉大使館 休旅車 4 104.08 2400 1,700 1.00 1,700 847 900 駐海地大使館 休旅車 4 106.07 1800 1,200 0.95 1,140 282 1,500 駐海地大使館 休旅車 4 99.04 4700 2,000 0.95 1,900 1,694 3,200 駐海地大使館 休旅車 4 104.02 2800 1,600 0.95 1,520 847 1,500 123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單位:美元 中華民國108年度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宏都拉斯大使館 休旅車 5 105.06 2993 2,400 1.10 2,640 847 900 駐宏都拉斯大使館 轎車 4 97.10 2400 2,000 1.10 2,200 1,694 730 駐宏都拉斯大使館 休旅車 6 99.10 4000 2,000 1.10 2,200 1,694 750 駐宏都拉斯大使館 轎車 4 104.06 2200 2,000 1.10 2,200 847 750 駐宏都拉斯大使館 休旅車 7 105.05 2500 2,000 1.10 2,200 847 750 駐宏都拉斯大使館 機車 101.09 125 500 1.10 550 56 150 駐汕埠總領事館 轎車 4 100.01 2000 2,100 1.10 2,310 1,694 1,202 駐汕埠總領事館 機車 102.11 125 500 1.10 550 56 133 駐尼加拉瓜大使館 小客車 4 101.06 3498 1,800 0.98 1,764 1,694 1,500 駐尼加拉瓜大使館 休旅車 6 106.05 2500 900 0.98 882 282 700 駐尼加拉瓜大使館 貨卡車 4 107.05 2394 1,400 0.98 1,372 282 1,100 駐尼加拉瓜大使館 休旅車 4 98.07 2500 900 0.98 882 1,694 750 駐尼加拉瓜大使館 機車 100.05 125 400 0.98 392 56 100 駐尼加拉瓜大使館 機車 103.04 125 450 0.98 441 56 100 駐尼加拉瓜大使館 機車 103.04 125 450 0.98 441 56 100 駐巴拉圭大使館 轎車 4 106.05 1950 2,000 1.65 3,300 282 1,200 駐巴拉圭大使館 貨卡車 4 101.07 2494 2,500 1.65 4,125 1,694 750 駐巴拉圭大使館 休旅車 4 98.04 2500 1,500 1.65 2,475 1,694 800 駐巴拉圭大使館 休旅車 4 97.06 2360 800 1.65 1,320 1,694 8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 駐巴拉圭大使館 轎車 4 98.04 2435 1,700 1.65 2,805 1,694 800 里程數逾125,000公 里,擬於108年汰換 駐巴拉圭大使館 休旅車 4 99.11 2500 1,500 1.65 2,475 1,694 700 駐巴拉圭大使館 小客車 4 102.11 2494 1,500 1.65 2,475 1,130 1,000 駐東方市總領事館 小客車 4 101.08 2200 2,500 1.65 4,125 1,694 1,500 駐東方市總領事館 機車 104.04 125 500 1.65 825 56 100 駐聖文森大使館 轎車 4 104.03 3500 1,500 1.05 1,575 847 1,100 駐聖文森大使館 轎車 4 92.06 2351 850 1.05 893 1,694 420 駐聖文森大使館 休旅車 4 97.04 2360 900 1.05 945 1,694 500 駐厄瓜多代表處 轎車 4 98.09 3498 1,250 0.75 938 1,694 2,310 使用滿10年,擬於 駐厄瓜多代表處 休旅車 4 97.07 2362 1,000 0.75 750 1,694 920 108年汰換 駐秘魯代表處 轎車 5 106.10 1998 1,100 1.70 1,870 282 1,600 駐秘魯代表處 轎車 4 96.10 2400 1,700 1.70 2,890 1,694 1,000 駐秘魯代表處 轎車 4 98.05 2354 1,400 1.70 2,380 1,694 800 駐哥倫比亞代表處 轎車 4 96.09 3000 1,400 0.75 1,050 1,694 1,300 駐哥倫比亞代表處 休旅車 7 105.10 2982 1,026 0.75 769 847 1,900 駐哥倫比亞代表處 轎車 4 96.09 2000 900 0.75 675 1,694 1,300 124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單位:美元 中華民國108年度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阿根廷代表處 轎車 4 106.09 2000 2,000 1.60 3,200 282 2,500 駐阿根廷代表處 轎車 4 105.07 1800 2,000 1.60 3,200 847 1,700 駐阿根廷代表處 轎車 4 98.06 2000 1,000 1.60 1,600 1,694 1,500 駐巴西代表處 轎車 4 96.12 2400 1,100 1.45 1,595 1,694 1,300 駐巴西代表處 休旅車 4 105.09 1800 1,500 1.45 2,175 847 1,763 駐巴西代表處 轎車 4 100.06 1600 1,200 1.45 1,740 1,694 1,300 駐巴西代表處 小客車 4 101.10 2000 1,350 1.45 1,958 1,694 1,300 駐聖保羅辦事處 小客車 4 103.05 1800 1,050 1.45 1,523 1,130 1,379 駐聖保羅辦事處 休旅車 5 106.01 1798 1,100 1.45 1,595 282 1,719 駐智利代表處 轎車 4 100.03 2000 2,000 1.40 2,800 1,694 1,800 使用滿10年,擬於 駐智利代表處 休旅車 6 96.08 3300 1,600 1.40 2,240 1,694 1,300 108年汰換 駐智利代表處 休旅車 4 100.05 2500 1,200 1.40 1,680 1,694 1,420 駐智利代表處 轎車 4 101.10 2500 1,300 1.40 1,820 1,694 1,600 駐聖露西亞大使館 轎車 5 106.07 2000 1,225 1.50 1,838 282 1,900 駐聖露西亞大使館 轎車 5 106.05 2000 1,358 1.50 2,037 282 1,554 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大 使館 轎車 4 107.05 2500 1,000 1.10 1,100 282 1,000 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大 使館 轎車 6 105.07 4000 1,200 1.10 1,320 847 1,200 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大 使館 機車 100.12 50 500 1.10 550 56 100 使用滿10年,擬於 駐貝里斯大使館 轎車 4 97.12 3500 2,015 0.95 1,914 1,694 1,300 108年汰換 駐貝里斯大使館 休旅車 4 104.01 3500 1,955 0.95 1,857 847 1,500 駐墨西哥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05 1991 2,450 1.10 2,695 1,130 1,750 駐墨西哥代表處 休旅車 7 105.06 3500 1,995 1.10 2,195 847 1,500 駐墨西哥代表處 轎車 5 105.06 2500 2,241 1.10 2,465 847 1,500 駐墨西哥代表處 轎車 4 106.04 2400 2,355 1.10 2,591 282 1,550 合 計 879,233 918,164 608,742 756,781 125 外交部 預算員額: 職員 750人 工友 26人 駐警 20人 聘用 68人 合計938人 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國內部分) 技工 11人 約僱 35人 駕駛 28人 中華民國108年度 自有 無償借用 區分 單位 年需 單位 年需 面積 取得成本 面積 數 修繕費 數 修繕費 一、辦公房屋 3 27,351.26 253,452 6,386 1 1,629.76 二、機關宿舍 349 42,928.40 760,149 3,310 首長宿舍 5 1,263.22 10,456 960 單房間職務宿舍 多房間職務宿舍 344 41,665.18 749,693 2,350 三、其他 3 24,887.21 1,009,838 11,589 備 註: 1.「自有」-「其他」係指檔案庫、天母使館特區及臺銀移撥本部之臺灣民主基金會會所用地。 2.「無償借用」係指本部國際傳播司使用行政院辦公室。 3.「有償租用或借用」-「辦公房屋」係指桃園國際機場第一及第二航廈貴賓室。 4.「有償租用或借用」-「其他」係指本部紡拓檔案工作室、汐止檔案庫及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 126 (國內部分)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年需 年需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面積 押金 租金 修繕費 修繕費 2 531.90 6,033 29,512.92 6,033 6,386 42,928.40 3,310 1,263.22 960 41,665.18 2,350 3 6,193.00 8,596 243 31,080.21 8,596 11,832 127 預算員額: 職員1,138人 駕駛 0人 外交 警察 0人 工友 0人 法警 0人 聘用 48人 合計1,898人 現有辦公房舍 駐警 0人 約僱 0人 技工 0人 駐外雇員712人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分 取得成 年需修 年需修 單位數 面積 單位數 面積 本 繕費 繕費 一、辦公房屋 29 75,946.13 6,571,966 23,375 0 0 0 駐外使領單位 19 55,200.66 5,660,681 23,375 0 0 0 駐外經濟單位 0 0.00 0 0 0 0 0 駐外教育單位 0 0.00 0 0 0 0 0 駐外觀光單位 0 0.00 0 0 0 0 0 駐外僑務單位 10 20,745.47 911,285 0 0 0 0 駐外科技單位 0 0.00 0 0 0 0 0 駐外文化中心 0 0.00 0 0 0 0 0 駐外漁業單位 0 0.00 0 0 0 0 0 二、機關宿舍--職務宿舍(含眷宿舍) 34 26,847.76 1,244,524 16,895 0 0 0 駐外使領單位_首長宿舍 33 22,882.76 1,240,467 16,895 0 0 0 駐外經濟單位 1 3,965.00 4,057 0 0 0 0 駐外教育單位 0 0.00 0 0 0 0 0 駐外僑務單位 0 0.00 0 0 0 0 0 駐外科技單位 0 0.00 0 0 0 0 0 三、其他 0 0.00 0 0 0 0 0 備註:駐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依國有財產法第14條規定由本部主管。 128 部 明細表 (國外部分)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年需修 年需租 年需修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面積 押金 繕費 金 繕費 118 75,882.19 81,261 865,748 1,902 151,828.32 81,261 865,748 25,277 116 75,018.57 79,891 836,713 1,872 130,219.23 79,891 836,713 25,247 0 0.00 0 0 0 0.00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0 0.00 0 0 0 20,745.47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1 801.00 1,370 28,493 0 801.00 1,370 28,493 0 1 62.62 0 542 30 62.62 0 542 30 77 32,103.85 14,386 178,287 125 58,951.61 14,386 178,287 17,020 77 32,103.85 14,386 178,287 125 54,986.61 14,386 178,287 17,020 0 0.00 0 0 0 3,965.00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129 外交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64,465 1.對團體之捐助 64,465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4,465 (1)4011010100 - 一般行政 [1]補助外交部公務人員協會 03 108-108 外交部公務人員 補助該會辦理公務人員協會 - 協會 法第8條所訂事項。 (2)4011011000 - 外交管理業務 [1]協助經貿、學術及非政府 01 108-108 民間團體 協助民間團體於國內辦理經 - 組織事務交流活動 貿、學術及非政府組織事務 交流活動。 (3)4011011400 - 國際會議及交流 [1]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3 108-108 民間社團及有關 協助民間社團及有關人士參 - 人士 加或舉辦各項國際交流活動 。 (4)4011011400 64,465 國際會議及交流 [1]參與國際組織活動 01 108-108 民間社團及有關 協助民間社團及有關人士參 - 人士 加或舉辦各類國際組織會議 活動。 [2]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2 108-108 民間社團及有關 協助民間社團及有關人士參 - 人士 加或舉辦各項國際交流活動 。 [3]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3 108-108 中華民國國際經 補助該協會年度經費,主要 9,900 濟合作協會 從事國民外交,辦理國際性 活動經費。 [4]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6 108-108 亞太商工總會秘 補助該會年度經費。 3,295 書處 [5]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7 108-108 中華臺北亞太經 對APEC各項議題進行研究, 7,285 濟合作研究中心 推動文宣、建教及訓練等工 作。 [6]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8 108-108 太平洋經濟合作 參與PECC各項會議及活動。 7,030 理事會中華民國 委員會 [7]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9 108-108 臺灣民主基金會 補助「臺灣民主基金會」暨 24,000 捐助目標基金。 [8]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10 108-108 民間企業 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 - 之僱用當地員工薪資、廠房 130 部 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8,681,928 211,670 - 3,265 8,961,328 300,429 5,000 - 3,265 373,159 300,429 5,000 - 3,265 373,159 7 - - - 7 7 - - - 7 1,604 - - - 1,604 1,604 - - - 1,604 1,824 - - - 1,824 1,824 - - - 1,824 272,939 5,000 - 3,265 345,669 7,880 - - - 7,880 83,007 - - - 83,007 10,922 - - 65 20,887 4,658 - - - 7,953 7,582 - - - 14,867 7,032 - - - 14,062 116,500 5,000 - 3,000 148,500 14,382 - - - 14,382 131 外交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設備租金、融資利息及參加 考察團機票款補助等費用。 [9]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11 108-108 臺灣亞洲交流基 舉辦新南向政策大型國際會 12,955 金會 議與論壇(玉山論壇),新生 代青年領袖深耕計畫(亞洲 雙螺旋計畫)及常態性智庫 合作網路建構工作。 (5)4011011500 - 國際合作及關懷 [1]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1 108-108 民間團體 補助國內訓練機構辦理友邦 - 人員專業訓練及與非政府組 織共同推動國際合作計畫。 [2]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 02 108-108 民間團體 協助民間組織、慈善團體參 - 與國際救援。 2.對個人之捐助 -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 (1)4011011000 - 外交管理業務 [1]外交獎學金 01 108-108 學生 鼓勵對外交事務有興趣之青 - 年學子,投入外交工作行列 。 0475 獎勵及慰問 - (1)401101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 01 108-108 退休人員 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依 - 據行政院105年9月8日院授 人給揆字第1050053161號函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 年9月13日總處綜字第10500 53769號函及「公務人員遺 族照護辦法」辦理)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 (1)4011010100 - 一般行政 [1]協助因公傷殘公務人員遺 01 108-108 因公傷殘公務人 對因公傷殘公務人員遺眷予 - 眷 員遺眷 以協助。 (2)4011011000 - 外交管理業務 [1]旅外國人急難救助 01 108-108 旅外國人 國人於海外遭遇急難事件, - 辦理探視、慰問、聯繫親友 132 部 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20,976 - - 200 34,131 24,055 - - - 24,055 18,209 - - - 18,209 5,846 - - - 5,846 2,828 1,732 - - 4,560 - 850 - - 850 - 850 - - 850 - 850 - - 850 - 462 - - 462 - 462 - - 462 - 462 - - 462 2,828 420 - - 3,248 - 420 - - 420 - 420 - - 420 300 - - - 300 300 - - - 300 133 外交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等事宜。 (3)4011011300 - 駐外機構業務 [1]旅外國人急難救助 01 108-108 旅外國人 協助遭遇天災、事變、戰爭 - 、內亂等不可抗力事件之旅 外國人返國或返回居所必要 之經費。 3.對國外之捐助 - 0436 對外之捐助 - (1)4011011300 - 駐外機構業務 [1]補助駐地媒體、智庫、學 01 108-108 駐地媒體、智庫 補助駐地媒體、智庫、學者 - 者、僑團等辦理各項活動經 、學者、僑團 、僑團等辦理各項活動經費 費 。 (2)4011011400 - 國際會議及交流 [1]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1 108-108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亞太地區友我國家及團 - 體參與或舉辦各種國際交流 活動。 [2]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2 108-108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亞西及非洲地區友我國 - 家及團體參與或舉辦各項國 際交流活動。 [3]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3 108-108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歐洲地區友我國家及團 - 體參與或舉辦各種國際交流 活動。 [4]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4 108-108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北美地區友我國家及團 - 體參與或舉辦各種國際交流 活動。 [5]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5 108-108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 - 區友我國家及團體參與或舉 辦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6]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6 108-108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國際非政府組織參與或 - 舉辦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7]參與國際組織活動 07 108-108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國際組織辦理各項計畫 - 。 (3)4011011500 - 國際合作及關懷 [1]駐外技術服務 01 108-108 外國政府 辦理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 - 區駐外技術服務及資訊通信 專案合作計畫。 134 部 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2,528 - - - 2,528 2,528 - - - 2,528 8,378,671 204,938 - - 8,583,609 8,378,671 204,938 - - 8,583,609 - 61,338 - - 61,338 - 61,338 - - 61,338 164,841 17,600 - - 182,441 12,500 - - - 12,500 8,600 - - - 8,600 29,380 - - - 29,380 111,231 - - - 111,231 2,500 - - - 2,500 630 - - - 630 - 17,600 - - 17,600 8,213,830 126,000 - - 8,339,830 111,800 - - - 111,800 135 外交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2]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3 108-108 外國政府 協助亞太友邦各項經建、社 - 會發展計畫經費。 [3]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4 108-108 外國政府及團體 辦理亞西及非洲地區雙邊及 - 多邊合作計畫、專業技術訓 練及檢驗技術合作案;協助 非洲友邦國家經建社會發展 ,進行有關農業技術、醫療 衛生或永續發展等合作計畫 等經費。 [4]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5 108-108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中東歐各國社區發展及 - 民生建設等計畫;與教廷及 歐盟合作計畫等經費。 [5]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7 108-108 外國政府 協助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 - 區各友邦國家基礎民生建設 、電力及其他經建合作計畫 等經費。 [6]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8 108-108 外國政府及團體 參加或挹注國際組織基金及 - 參與國際組織多邊合作計畫 或活動經費。 [7]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9 108-108 外籍學生(人) 為促進交流,提供外籍學生 - (人)來臺就讀或從事研究, 設置「臺灣獎學金」及「臺 灣獎助金」培育友我人才。 [8]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 10 108-108 外國政府及團體 對亞太地區重大災變之救助 - 。 [9]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 11 108-108 外國政府及團體 對亞西及非洲地區重大災變 - 之救助。 [10]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 12 108-108 外國政府及團體 對歐洲地區重大災變之救助 - 建 。 [11]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 13 108-108 外國政府及團體 對北美地區重大災變之救助 - 建 。 [12]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 14 108-108 外國政府及團體 對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 建 重大災變之救助。 [13]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 15 108-108 外國政府及團體 參與全球反恐人道援助計畫 - 建 。 [14]參與國際組織之關懷救 16 108-108 外國團體 參與國際組織發起之國際關 - 助及重建 懷與救助活動。 [15]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之 17 108-108 外國團體 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發起之 - 關懷救助及重建 國際關懷與救助活動。 136 部 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2,569,980 - - - 2,569,980 1,421,244 - - - 1,421,244 9,575 - - - 9,575 3,451,922 - - - 3,451,922 67,220 126,000 - - 193,220 464,366 - - - 464,366 12,000 - - - 12,000 25,500 - - - 25,500 5,225 - - - 5,225 2,700 - - - 2,700 55,494 - - - 55,494 15,250 - - - 15,250 1,030 - - - 1,030 524 - - - 524 137 本 頁 空 白 138 外交部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15 6,068 34,758 14 6,752 34,154 考 察 - - - - - - 視 察 11 866 11,947 10 1,234 10,167 訪 問 3 72 470 3 46 470 開 會 - - - - - - 談 判 - - - - - - 進 修 1 5,130 22,341 1 5,472 23,517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139 外交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視察 理業務 理業務有 01 赴駐外館處督考境外財產 歐洲、美 駐外館處 配合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赴 108.01-108.12 6 2 財產署 管理業務94 洲 駐外館處訪察境外國有財 產之管 產及實地督導。 作業辦 理業務有 02 赴駐外館處督導館舍購置 亞太及北 駐外館處 派員視察新購館舍及工程 108.01-108.12 10 8 。 業務94 美地區 施工查核相關事宜。 利待遇 理業務有 03 外館人事業務督導及駐地 亞西地區 駐外館處 為辦理駐外館處分級、地 108.01-108.12 10 4 等人事 工作生活考察94 域加給、房租補助及駐外 駐外館 機構統一指揮等業務需要 形。 ,訪查各館處,以期更深 入瞭解其運作及駐地生活 情形。 合辦法 理業務有 04 駐外館處政風業務查察及 拉美地區 駐外館處 赴駐外館處實施館官舍反 108.01-108.12 21 1 。 密碼督考業務94 竊聽檢測、疑涉洩密或貪 瀆案件查察、政風業務暨 法令宣導、密碼督考業務 。 理業務有 訊安全 05 海外電務視導、新型保密 亞太、亞 駐外館處 執行任務包括:1.新型保 108.01-108.12 12 8 業效能 通訊裝備建置後續更新維 西、非洲 密通訊裝備建置後續更新 計畫。 運作業、保密電話增建架 、歐洲、 及維運作業;2.外館電務 裝作業、及保密通訊裝備 北美及中 密碼作業實地督考、密件 故障排除 (分6批次辦理, 南美地區 運補收繳、保密通訊裝備 每次1-2人)94 維保及保密(防)座談宣導 ;3.保密電話增建架裝案 ;4.保密通訊裝備故障排 除等。 理業務無 不同機 06 資安健診及資安宣導94 亞太、歐 執行資安健診及資安宣導 108.01-108.12 17 8 與技術 洲及北美 作業。 面廣泛 地區 資安防 理業務有 派員隨 07 隨同審計部查核駐外館處 歐洲及北 駐外館處 隨同審計部查核駐外館處 108.01-108.12 48 2 處財務 財務收支處理情形94 美地區 財務收支處理情形。 理業務有 安環境 08 資安稽核及督導94 亞太、亞 駐外館處 配合國家安全局,派員赴 108.01-108.12 19 16 駐外館 西、非洲 我駐外館處執行資通安全 、稽核 、歐洲、 之查核、督導及網路系統 之資訊 北美及中 建置。 南美 140 部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歐洲、美 督考境外財產 駐外館處 政部國有財產署赴 186 46 - 232 外交管理業務 有 為健全駐外館處財產管理業務 洲 處訪察境外國有財 ,每年配合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地督導。 訪察及考核境外國有財產之管 理。 察新購館舍及工程 亞太及北 督導館舍購置 駐外館處 979 282 - 1,261 外交管理業務 有 依「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 核相關事宜。 美地區 法」規定辦理工程查核。 務督導及駐地 駐外館處分級、地 亞西地區 駐外館處 480 249 68 797 外交管理業務 有 為精進駐外館處各項福利待遇 察94 、房租補助及駐外 、差勤管理及統一指揮等人事 一指揮等業務需要 相關業務,藉由訪查各駐外館 各館處,以期更深 處,以實地了解駐地情形。 其運作及駐地生活 風業務查察及 拉美地區 駐外館處 館處實施館官舍反 157 175 34 366 外交管理業務 有 依據「政府機關密碼統合辦法 務94 測、疑涉洩密或貪 」第8條規定賡續辦理。 查察、政風業務暨 導、密碼督考業務 亞太、亞 導、新型保密 駐外館處 務包括:1.新型保 1,014 522 79 1,615 外交管理業務 有 為增進駐外館處機密通訊安全 西、非洲 置後續更新維 裝備建置後續更新 及外交網系密碼電務作業效能 、歐洲、 密電話增建架 作業;2.外館電務 ,爰定期經常性推動本計畫。 北美及中 保密通訊裝備 業實地督考、密件 南美地區 分6批次辦理, 繳、保密通訊裝備 94 保密(防)座談宣導 密電話增建架裝案 密通訊裝備故障排 安健診及資安宣導 資安宣導94 亞太、歐 930 894 76 1,900 外交管理業務 無 資安健診團隊成員納編不同機 洲及北美 關(構)人員,掌握資源與技術 地區 不同,資安檢測涵蓋層面廣泛 ,可有效改善駐外館處資安防 護。 計部查核駐外館處 歐洲及北 查核駐外館處 駐外館處 185 416 38 639 外交管理業務 有 審計部每年均行文本部派員隨 支處理情形。 美地區 理情形94 同,以協助查核駐外館處財務 收支情形。 家安全局,派員赴 駐外館處 督導94 亞太、亞 1,763 1,902 156 3,821 外交管理業務 有 為確保各館處建全之資安環境 館處執行資通安全 西、非洲 ,本部每年定期派員赴駐外館 、督導及網路系統 、歐洲、 處辦理資安健診、技協、稽核 北美及中 及宣導,並詳查各館處之資訊 南美 設備。 141 外交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地區 理業務有 與疑義 09 涉外法律案件處理84 東南亞地 駐外館處 派員赴駐外館處協助及宣 108.01-108.12 4 1 良好, 區 導有關訴訟或其他文書之 送達處理流程、旅外國人 申請喪失國籍之辦理程序 (層轉業務)、訴願案件 之處理流程(含爭議個案 之意見交換)、司法互助 案之探討及說明駐外館處 受法院或其他行政機關囑 託於駐地調查證據之處理 方式。 專章規 理業務有 10 外館稽察94 亞西地區 駐外館處 派員赴駐外館處實地稽查 108.01-108.12 8 4 ,瞭解駐館的政策執行、 資源管理、行政管理及僑 務管理等,確實掌握並協 助解決駐館實際問題。 理業務有 監聽、 11 實施駐外館處反竊聽檢測 東南亞地 各駐外館 協請法務部調查局指派人 108.01-108.12 15 3 題,將 91 區 處 員,攜帶專業儀器赴駐外 相關檢 館處執行反竊聽檢測。 駐外館 二.訪問 係之發 理業務無 12 採訪91 柬埔寨 我國駐地 採訪我與柬埔寨雙邊關係 108.01-108.12 8 1 機構及當 之發展。 地臺商、 政府官員 、經貿組 織 之發展 理業務無 13 採訪91 緬甸 我國駐地 採訪我與緬甸雙邊關係之 108.01-108.12 8 2 機構及當 發展。 地臺商、 政府官員 、經貿組 織 理業務有 ,擬再 14 採訪16 新加坡、 我國駐地 台灣光華雜誌社赴海外採 108.01-108.12 12 4 ,以期 日本 機構及當 訪 地臺商、 政府官員 、經貿 142 部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地區 東南亞地 駐外館處 件處理84 駐外館處協助及宣 34 24 2 60 外交管理業務 有 派員赴外館就涉外案件與疑義 區 訴訟或其他文書之 進行講習,因執行成效良好, 理流程、旅外國人 爰逐年編列預算辦理。 失國籍之辦理程序 業務)、訴願案件 流程(含爭議個案 交換)、司法互助 討及說明駐外館處 或其他行政機關囑 地調查證據之處理 亞西地區 駐外館處 駐外館處實地稽查 633 162 55 850 外交管理業務 有 依據本部內控制度監督專章規 駐館的政策執行、 定辦理。 理、行政管理及僑 等,確實掌握並協 駐館實際問題。 各駐外館 東南亞地 處反竊聽檢測 務部調查局指派人 153 205 48 406 外交管理業務 有 為有效防範駐外館處遭監聽、 處 區 帶專業儀器赴駐外 監控致洩漏國家機密問題,將 行反竊聽檢測。 擇重點館處執行檢測,相關檢 測報告及建議事項將請駐外館 處切實改進。 與柬埔寨雙邊關係 我國駐地 柬埔寨 24 39 - 63 外交管理業務 無 採訪我與柬埔寨雙邊關係之發 。 機構及當 展。 地臺商、 政府官員 、經貿組 織 與緬甸雙邊關係之 我國駐地 緬甸 44 102 - 146 外交管理業務 無 採訪我與緬甸雙邊關係之發展 機構及當 。 地臺商、 政府官員 、經貿組 織 華雜誌社赴海外採 新加坡、 我國駐地 88 173 - 261 外交管理業務 有 為配合我國新南向政策,擬再 日本 機構及當 行前赴東南亞地區國家,以期 地臺商、 報導與掌握最新動態。 政府官員 、經貿 143 外交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組織 144 部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組織 145 外交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一、進修 01 進修-91 國外著名大 專業進修、語文訓練或專業實習 108.01-108.12 114 45 學、訓練機 構或國際組 織 146 部 -進修、研究、實習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10,530 1,515 10,296 22,341 外交管理業務 127 147 外交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14,947,217 - - 9,083,661 24,030,878 01 一般公共事務 14,947,217 - - 9,083,661 24,030,878 148 部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521,522 - - - 3,265 524,787 24,555,665 一般公共事務 521,522 - - - 3,265 524,787 24,555,665 149 本 頁 空 白 150 外交部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06及以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駐洛杉磯辦事處 105-108 8.39 1.90 4.46 2.02 - 為推動駐外機構購建 館舍購置計畫 館官舍計畫,「外交 部購建駐外單位館、 宿舍分級表」奉行政 院102年10月28日院 臺外字第1020064957 號函同意備查,優先 購建(置)館處包括 駐芝加哥辦事處、駐 泰國代表處、駐歐盟 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等 12個館處,將視駐外 機構客觀因素、計畫 實際執行情形及可用 資源概況等分年辦理 。 1.駐洛杉磯辦事處館 舍購置計畫,奉行 政院105年6月3日 院臺外字第105002 5221號函核定。 2.總經費838,812千 元,分年辦理,10 5至107年度已編列 636,767千元,本 年度續編最後1年 經費202,045千元 。 駐布里斯本辦事 108-109 1.76 - - 1.36 0.40 駐布里斯本辦事處館 處館舍購置計畫 舍購置計畫,奉行政 院107年5月28日院臺 外字第1070018244號 函核定,總經費176, 168千元,分年辦理 ,本年度編列135,75 8千元。 151 外交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90,549 合計 401,312 752,547 1,500 1.4011010100 1,200 300 一般行政 1,500 (1)故宮協助掃描本部寄存 108-108 委請故宮將本部寄存之民國百年來條 1,200 300 之界圖 約協定掃瞄上網,供各界閱覽。 18,135 2.4011011000 4,632 13,399 外交管理業務 281 (1)研析當前重要外交議題 108-108 針對外交施政重要議題,委託進行深 81 200 及委託辦理相關活動 度研究,或協助推展相關活動。 500 (2)研究國際法等相關議題 108-108 委託研究國際法等相關議題,建立國 - 500 之最新發展 際法及國內法學者專家之專業諮詢管 道,並依本部需求撰擬專業研究報告 ,以為決策之參考。 9,286 (3)推動我與東協多邊關係 108-108 委請學者專家前往東協各國智庫訪問 - 9,286 研究計畫 ,在我國及東南亞辦理策略性協商會 議,進行東協專案研究計畫。 1,300 (4)推動參與政府間國際組 108-108 委外辦理我推動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 1,041 155 織研究案 之研究工作。 1,300 (5)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 108-108 委託我國內外學術機構或NGO團體以 - 1,300 會議活動案 「我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國際活動 」之相關專題進行專案研究。 881 (6)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 108-108 委外辦理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 - 881 隊選拔活動 拔活動,內容包含設計網站、聘任宣 傳代言人及主持人、籌辦記者會、舉 辦初決賽、製作剪輯比賽實況母帶及 安排影片播放事宜等。 325 (7)民意調查 108-108 委請民意調查機構進行公眾意見調查 - 325 。 4,262 (8)委託臺灣日本關係協會 108-108 委託臺灣日本關係協會處理涉外事務 3,510 752 處理涉外事務 。 69,836 3.4011011400 1,930 67,606 國際會議及交流 702 (1)委託辦理有關UNFCCC業 108-108 委託辦理有關UNFCCC業務相關議題。 - 702 務相關議題 60,140 (2)舉辦或參加國際商展 108-108 委託專業展覽機構前往我邦交國家或 1,530 58,310 新興市場辦理或參加國際商展,協助 我業者拓展海外市場。 152 部 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1,944 34,746 - 合計 1,190,549 - - - 1.4011010100 1,500 一般行政 年來條 - - - (1)故宮協助掃描本部寄存 1,500 。 之界圖 104 - - 2.4011011000 18,135 外交管理業務 進行深 - - - (1)研析當前重要外交議題 281 。 及委託辦理相關活動 建立國 - - - (2)研究國際法等相關議題 500 諮詢管 之最新發展 究報告 庫訪問 - - - (3)推動我與東協多邊關係 9,286 協商會 研究計畫 際組織 104 - - (4)推動參與政府間國際組 1,300 織研究案 團體以 - - - (5)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 1,300 際活動 會議活動案 籽隊選 - - - (6)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 881 聘任宣 隊選拔活動 會、舉 母帶及 見調查 - - - (7)民意調查 325 外事務 - - - (8)委託臺灣日本關係協會 4,262 處理涉外事務 300 - - 3.4011011400 69,836 國際會議及交流 議題。 - - - (1)委託辦理有關UNFCCC業 702 務相關議題 國家或 300 - - (2)舉辦或參加國際商展60,140 ,協助 153 外交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60,140 6,804 (3)辦理亞太地區文化外交 108-108 委託辦理亞太地區文化日及文化外交 - 6,804 活動 活動。 1,000 (4)辦理「臺美日三邊安全 108-108 加強我對美、日關係,營造三邊對話 80 920 對話研討會」 機制,以提升我於區域安全之角色與 地位。 960 (5)辦理亞太區域安全議題 108-108 與國外政府單位或智庫合作舉辦國防 320 640 國際研討會及國防與戰 或戰略安全對話;推動相關議題之國 略全對話 際會議,促進與各國之交流。 230 (6)強化資安國際交流合作 108-108 強化資安防護及推動資安國際合作, - 230 參與美國、日本、澳洲及歐盟等國家 之資安相關國際交流活動,並舉辦資 安國際研討會,邀請國內外資安專家 提供經驗分享。 01,078 4.4011011500 393,550 671,242 國際合作及關懷 29,424 (1)農漁業合作及職訓計畫 108-108 委託國內機關或相關單位辦理東南亞 - 29,424 友我國家農漁業合作及職業訓練計畫 。 11,321 (2)駐外技術團及專案計畫 108-108 委託辦理亞太、亞西、非洲、拉丁美 270,764 309,416 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各駐外技術團及相 關專案計畫。 75,947 (3)推動友邦資訊通信技術 108-108 於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友邦辦理 18,890 53,452 合作計畫 資訊通信及地理資訊系統專案技術合 作計畫。 51,285 (4)友邦技術人員訓練、觀 108-108 委託辦理各項專業研習班,洽邀各國 486 50,799 摩及進修計畫 學員來臺參訓。 32,364 (5)外派技術人員儲訓、赴 108-108 委託辦理外派技術人員儲訓、派遣專 64,081 68,283 海外評估規劃督導管理 家赴海外地區評估計畫成效、規劃及 等計畫 業務督導、技術團等委辦計畫管理費 及技術團綜合計畫等。 32,130 (6)外交替代役 108-108 委託辦理第18至19屆外交替代役男赴 5,455 26,675 任、服役及退役相關事項。 21,898 (7)臺巴工業區管理計畫 108-108 臺巴工業區所需營運管理費用、訴訟 6,178 14,180 及律師相關費用,以及未來處分過程 相關費用等。 26,099 (8)友邦及友好國家專業華 108-108 友邦及友好國家專業華語教師派遣, 24,626 1,473 154 部 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化外交 - - - (3)辦理亞太地區文化外交 6,804 活動 邊對話 - - - (4)辦理「臺美日三邊安全 1,000 角色與 對話研討會」 辦國防 - - - (5)辦理亞太區域安全議題 960 題之國 國際研討會及國防與戰 略全對話 合作, - - - (6)強化資安國際交流合作 230 等國家 舉辦資 安專家 1,540 34,746 - 4.4011011500 1,101,078 國際合作及關懷 東南亞 - - - (1)農漁業合作及職訓計畫 29,424 練計畫 拉丁美 - 31,141 - (2)駐外技術團及專案計畫 611,321 團及相 邦辦理 - 3,605 - (3)推動友邦資訊通信技術 75,947 技術合 合作計畫 邀各國 - - - (4)友邦技術人員訓練、觀 51,285 摩及進修計畫 派遣專 - - - (5)外派技術人員儲訓、赴 132,364 規劃及 海外評估規劃督導管理 管理費 等計畫 役男赴 - - - (6)外交替代役 32,130 、訴訟 1,540 - - (7)臺巴工業區管理計畫21,898 分過程 派遣, - - - (8)友邦及友好國家專業華 26,099 155 外交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26,099 語教師派遣 除推廣華語教學外,有助於文化及教 育交流。 700 (9)駐外技術人員照顧辦法 108-108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 - 700 例實施前,我駐外技術人員相關退休 及福利未盡完善,爰訂定旨揭計畫照 顧辦法。 8,266 (10)遠朋國建班 108-108 委外辦理遠朋國建班,邀請友我國家 - 8,266 具潛力之人才及菁英來華參訓。 6,611 (11)臺灣獎學金等委辦計畫 108-108 委外辦理獎助金之核發、結報及受獎 3,070 3,541 學生(人)在臺接待等事項。 12,480 (12)臺灣數位機會中心 108-108 協助亞太地區相關國家縮小數位落差 - 12,480 ,並與相關機構進行合作計畫。 700 (13)推動我與亞西及非洲各 108-108 推動我與亞西及非洲各國雙邊及多邊 - 700 國雙邊及多邊合作計畫 合作計畫。 91,853 (14)擴大協助友邦推動青年 108-108 擴大協助友邦推動青年技職教育。 - 91,853 技職教育 156 部 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化及教 語教師派遣 設置條 - - - (9)駐外技術人員照顧辦法 700 關退休 計畫照 我國家 - - - (10)遠朋國建班 8,266 。 及受獎 - - - (11)臺灣獎學金等委辦計畫 6,611 位落差 - - - (12)臺灣數位機會中心 12,480 。 及多邊 - - - (13)推動我與亞西及非洲各700 國雙邊及多邊合作計畫 育。 - - - (14)擴大協助友邦推動青年 91,853 技職教育 15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一、通案決議部分 (一)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 遵照決議辦理。 項目如下: 1. 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25%,其中國家發展委員會、 賦稅署、南區國稅局及所屬、觀光局及所屬、中 央健康保險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 調整。 2. 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法律義務支出及 接機接艦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國家發展委 員會、檔案管理局、審計部、警政署及所屬、中 央警察大學、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外交及國際 事務學院、財政部、國庫署、北區國稅局及所屬、 中央地質調查所、民用航空局、僑務委員會、農 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 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 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 保育中心、茶業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高雄 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 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農 糧署及所屬、臺灣省諮議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3. 委辦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3%, 其中內政部、國庫署、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 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4. 水電費:統刪 1%,其中監察院、審計部、中央警 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國防部所屬、賦稅署、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 及所屬、中央氣象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目自行調整。 5. 政策宣導費:統刪 3%。 6. 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不刪外,其餘統刪 9.2%,其中國家發展委員會、立法院、司法院、 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公務員 懲戒委員會、法官學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 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 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 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 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 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 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 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 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 15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 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 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警政署 及所屬、建築研究所、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 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 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 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法 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行政 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法院檢察署、臺灣高等法院 檢察署、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臺灣高 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檢察署、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臺灣高 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新北地 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 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 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法 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 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臺 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檢察 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法 院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花蓮 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 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 署、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福建金門地 方法院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查 局、工業局、國際貿易局及所屬、中央氣象局、 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 僑務委員會、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 檢查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法律 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3%,其中國家發展委 員會、司法院、警政署及所屬、國防部所屬、觀 光局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文化部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8. 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及一般性補 助款不刪外,其餘統刪 2%,其中動植物防疫檢疫 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9. 財政部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 4 億 6,500 萬 元,科目自行調整。 (二) 現行特 別費之 支用範 圍包括 贈送婚 喪喜慶 之禮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金、奠儀、禮品、花籃(圈) 、喜幛、輓聯、中堂、 匾額,及對本機關及所屬機關人員之獎(犒賞)、 慰勞與慰問等支出。另特別費之支用,均需檢據核 銷,又列支對象不論本職及兼職僅得擇一列支。鑒 15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於行政院前次通盤檢討使用範圍及報支手續係於 95 年間辦理,為持續檢討精進,建請行政院適時 檢討「各級政府機關特別費支用規定」相關事宜。 (三) 本院審查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過決議,年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終慰問金發給對象為按月支(兼)領退休金(俸) 在新臺幣 2 萬元以下之退休(伍)人員及對國家有 重大犧牲貢獻的軍公教人員及其遺族,以「照顧弱 勢」及「對國家有重大犧牲貢獻」為原則,行政院 並於 102 年 9 月 5 日令發布「退休(伍)軍公教 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 ,作為發給之依據。106 年參酌國民所得、消費者物價指數及中低收入戶生 活費變動情形,核定基準數額為 2 萬 5,000 元; 同年 6 月 13 日又修正該辦法,將兼領月退休金還 原為以全額月退休金計算,年終慰問金發給人數已 大幅下降。為對經濟弱勢及對國家有重大犧牲貢獻 者做適當的照顧,並期資源合理之運用,年終慰問 金之發放,仍請依前揭原則及規定辦理。 (四) 行政院於 105 年 9 月 8 日以院授人給揆字第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1050053161 號函修正發給對象為支(兼)領月退 休金在 2 萬 5 千元以下(兼領月退休金者以原全 額退休金為計算基準) 、 「因公失能」之退休公教人 員,以及退休時未具工作能力之退休公教人員,得 由各機關酌贈三節慰問金。鑑於退休公教人員給與 隨時空環境已有所改善,早年因公教人員退休所得 較低所採取的權宜措施,應隨之調整;現雖已較為 限縮發放對象及金額,行政院仍應就財政、資源分 配或退休人員所得等因素,適時檢討,以期資源合 理運用,並落實照顧弱勢。 (五) 為維護公務人員權益,避免加班補休因業務繁忙無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法於期限內休畢,建請公務人員一般加班補休期限 比照專案加班補休辦理方式,均放寬於一年內補休 完畢。 (六)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預算計編列 1 兆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9,917 億 7,307 萬 1 千元,較 106 年度法定預算數 1 兆 9,739 億 9,594 萬 7 千元增加 177 億 7,712 萬 4 千元(增幅 0.90%)。行政院於近年度皆編列近 2 兆元之歲出預算,規模居高不下,在資源有限下, 當應就國家發展各項政事所需,審慎分配各主管部 會執 17 行,惟如從各主管部會近年獲賦預算之消 長情形觀之,中央政府歲出預算相對集中於少數部 會及對其他部會產生資源分配上之排擠效果,值行 政院正視。經我國中央政府歲出預算相對集中於少 數主管部會,且部分主管部會如衛福部、勞動部、 教育部之分配預算近年增長頗速,恐加深資源分配 之排擠效果,不利國家總體經濟之均衡發展,要求 16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行政院應正視此現象並妥謀因應改善之道。 (七) 中央政府總預算支應施政所需之經費,檢視施政結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果對於總體經濟均衡之影響亦有其必要。鑑於近年 來國內超額儲蓄情形未能有效改善,顯示行政部門 過去所為相關措施恐未能對症下藥,要求行政院應 重新檢討影響投資意願等之相關政策措施,以改善 國內投資環境,提高民間投資意願,導正總體經濟 失衡現象。 (八)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 1 兆 9,918 億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元、歲入歲出短絀 944 億元,加上該年度辦理之中 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 1 期(106-107 年度) 特別預算及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 3 期特別 預算(107-108 年度)歲出規模已逾 2 兆元、收支 短絀則擴大為 1,958 億元,觀察 10 餘年來中央政 府歲出規模(含總預算及特別預算)大致呈現逐年 增加之趨勢,且多為赤字預算,恐不符健全財政原 則。中央政府之歲出規模(含總預算及特別預算) 於逐年增加之趨勢下,107 年度之規模已逾 2 兆元, 且近 10 餘年中央政府財政收支持續短絀,不符健 全財政原則,要求行政院應積極落實財政紀律,以 有效縮小財政收支差短缺口,以符世界各國重視財 政紀律之潮流,並提昇國家競爭力。 (九) 鑒於預算法第 27 條規定: 「政府非依法律,不得於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其預算外增加債務……。」同法第 9 條規定:「因 擔保、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內之支出 者,應於預算書中列表說明;其對國庫有重大影響 者,並應向立法院報告。」歷年中央政府總預算除 於「因擔保、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支 出明細表」列有臺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運合約乙 項外,亦從 100 年度起揭露軍公教人員新、舊制退 撫基金、勞工保險、公務人員保險、軍人保險及國 民年金保險等未來需由政府負擔支出事項,惟仍有 部分承諾事項未來需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而未揭 露者,允有詳實揭露之必要。截至 106 年 7 月底中 央政府一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為 5 兆 3,615 億元, 短期債務未償餘額為 860 億元,總計上述長、短期 借款及發行公債合計數為 5 兆 4,475 億元,而未揭 露之鉅額潛藏負債保守估計約在 17 兆 6,051 億元 以上,未來勢將成為政府財政嚴重負擔。而有關潛 藏負債之表達,審計部雖於 105 年度決算審定書內 作部分揭露,行政院主計總處亦於 107 年度中央政 府總預算案中揭露相關資訊,惟因部分實際舉借債 務金額及法定給付義務排除於公共債務法債務未 償餘額之額度,致財政主管機關所計算之政府債務 未償餘額占 GDP 比率,遠低於歐美各國或亞洲鄰近 16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國家(如日本)債務比率,恐造成外界誤解國家財 政結構良好之假象;公共債務法雖已修法將債務比 率之計算,由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占前三年度名目國 民生產毛額平均數改為占前三年度國內生產毛額 平均數,並增加政府債務預警機制,惟對公共債務 之定義及潛藏負債之管控仍有未盡之處,為促使政 府正視鉅額潛藏負債及重視財政紀律,並利政府債 務之控管及表達,建請行政院應賡續檢討改善。 (十) 鑒於預算法第 1 條第 3 項規定:「預算之編製及執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行應以財務管理為基礎,並遵守總體經濟均衡之原 則。」將此原則體現於政府之財政規劃上,即須將 舉債換取之施政資源,有效引導用於具未來效益之 公共建設或投資,發揮帶動經濟成長之效果,進而 提高國民所得。然而,近 20 餘年間中央政府債務 迅速累積、人均負債隨之攀升,惟國內生產毛額之 提昇卻有限,舉債用於施政之效益性備受考驗。近 20 餘年,GDP 僅上升 2.76 倍,惟中央政府債務未 償餘額增加逾 20 倍,因此政府舉債用於施政能量 之同時,應審慎評估帶動經濟成長之效果,並持續 檢討強化中央政府之債務管理。 (十一) 鑒於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經常收支賸餘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1,903 億元,惟歲入歲出相抵(經資門併計)仍有 差短 944 億元。建請行政院應研謀稅制改革方案, 俾有效改善稅課收入無法充分支應各項施政所需 之現狀,且全面檢討取消不合理及不合時代潮流之 租稅減免措施。另具體落實零基預算之精神於預算 編列過程,以妥善配置政府資源;增加經常收入之 穩定性,設法增裕經常收支賸餘,俾臻整體財政之 穩健,提昇政府施政效能及國家競爭力。 (十二) 鑒於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 1 兆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9,918 億元,其中依法律義務必須編列之支出,高 達 1 兆 4,115 億元,占歲出預算總額之 70.86%,高 於 106 年度之 69.33%。107 年度可自由規劃運用預 算額度為 5,803 億元,較 106 年度之 6,053 億元減 少 250 億元,顯示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依法 律義務必須編列之支出比重達 7 成,仍居高不下, 歲出結構持續僵化。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依 法律義務必須編列之支出比重達 70.86%,歲出預算 結構持續僵化,可自由規劃運用預算額度僅 5,803 億元(占 29.14%),恐排擠公共建設及其他重要施 政計畫之資源配置,連帶影響經濟成長。要求行政 院應研謀改善之道,充裕財政收入,期能提高政府 歲出預算編列之靈活度,並增加可自由規劃運用預 算之額度。 (十三)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依法律義務必須編列之支出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16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占歲出額度成數仍高,以致財政資源因應新增政務 需要彈性配置之空間有限;惟關於依法律義務必須 之支出,不僅行政院未定義其範圍,其內容項目亦 未彙核列表揭露於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導致外界難 以檢視行政院每年度依法律所必須編列之固定支 出細項,對於其內容是否確屬法律義務,尚有待行 政院公開揭露支出之內容項目與金額以釐清之。行 政院所稱依法律義務之支出,既對歲出結構有重大 影響,應明確界定歸屬該項支出之定義範疇,並於 各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詳實彙核列表揭露其 項目、金額與依據,以利審議。 (十四) 鑒於中央各機關經管國有宿舍包括首長宿舍、單房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間職務宿舍、多房間職務宿舍及眷屬宿舍等 4 類, 截至 106 年第 2 季,各機關經管宿舍計有 4 萬 2,341 戶。為建立合理宿舍制度,提高國家資產運用效 能,行政院前於 92 年及 96 年分別訂頒「國有宿舍 及眷舍房地加強處理方案」 、「國有職務宿舍房地加 強處理方案」,促請各宿舍管理機關應積極檢討國 有宿舍使用效能,並加強處理無需保留公用之房 地。惟近年部分機關宿舍仍存有長期閒置、低度利 用或被占用之情事,亟待檢討強化運用效能。國有 財產法第 61 條及第 62 條分別規定,主管機關對於 各管理機關有關公用財產保管、使用、收益及處分 情形,應為定期與不定期之檢查。財政部對於各主 管機關管理公用財產情形,應隨時查詢。惟中央各 機關經管之國有宿舍,截至 106 年第 2 季仍有近 2 成閒置,又部分機關被占用宿舍戶數逐年增加,且 被占用期間逾 3 年之比率偏高,均顯國有宿舍經管 及使用效能仍有待加強。信義首長宿舍由獲配機關 自行經管,然近年閒置比率已近 5 成,請財政部加 強督促各機關清理閒置或被占用宿舍,變更為非公 用財產,移交國有財產署接管。 (十五) 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三)、2 點 1. 為達政 府提 升財務 效 能之目 規定:「……居住公有房舍之現職軍公教員工,應 標,本部遵奉行政院 104 年 7 由服務機關學校按月將所併入之房租津貼數額扣 月 3 日函頒「中央各機關職務 繳公庫。……。」又依行政院訂頒中央各機關職務 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 ,按職務 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第 1 點規定:「各機關提供職 宿 舍 種 類 、 屋 齡 及 坐 落 直 轄 務宿舍予借用人住用,應依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基 市、縣(市) ,依該基準所訂每 準表按月計收職務宿舍管理費。」107 年度中央政 月、每平方公尺單價乘以借用 府總預算案之「其他收入─雜項收入─其他雜項收 面積,並參酌職務宿舍坐落區 入」科目內,即據此編列各機關借用宿舍員工自薪 位、使用設備及必要維修費用 資扣回繳庫數及宿舍管理費收入合計 2 億 2 千萬餘 等因素計算,調高本部職務宿 元。行政院雖已訂定職務宿舍管理費最低收費基 舍管理費之收取金額,並自 104 準,然僅規定各機關「得」依宿舍座落區位、使用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實施,所收 設備及必要之維修費用等因素調高職務宿舍管理 取款項皆悉數解繳國庫。 費,惟實務上,各機關多僅依最低標準收取管理 2. 經查本部目前職務宿舍管理費 163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費,又因行政院所訂收費基準偏低,致近年各機關 收入足以支應宿舍相關維護成 管理費收入均不足支應宿舍相關維護成本,仍需國 本,並無向國庫額外申請補貼 庫額外進行補貼,顯非妥當。要求行政院依中央各 之情形。 機關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第 4 點規定定期檢 3. 另行政院主計總處 105 年 9 月 討。 26 日主預彙字第 1050102238 號函示「外交部檢討國內職務 輪調宿舍使用收費標準合理 性」案,經審查結果評定為擇 優獎勵機關。 (十六) 據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財產目錄顯示,截至該 本部為存放密件檔案作業所需, 年底公務用財產帳面價值約 4.4 兆元,房屋建築及 目前僅有之 1 棟檔庫(7 層樓、樓 設備項目中扣除作業使用及撥交地方政府機關後 地板面積 569.67 坪),已不敷使 之總值為 3,834 億餘元,其中各機關自有辦公廳舍 用, 104 年及 105 年陸續對外租 計有 1 萬 7,121 棟,面積約 2,869 萬餘平方公尺; 賃紡拓大樓及汐止檔庫(總租賃 政府資產規模龐大,房地閒置亦屢有所聞,而近年 面積為 911.51 坪)作為檔案作業 各機關辦公廳舍租金預算雖已呈遞減狀態,107 年 處理中心。為解決未來 20 年檔案 度預算案仍逾 20 億元,有賡續檢討必要。中央政 存放需求,本部刻正研議提報興 府財產數額龐大,國有房地閒置時有所聞,惟每年 建檔庫之中長程個案計畫,倘獲 仍需編列高額租金預算,顯示國家資源運用效率有 行政院核定後即編列相關預算, 待提升,要求各機關應儘速檢討租用現址房舍之必 並於立法院審議通過後辦理新檔 要性及適當性,儘量運用現有國有房舍,俾國家資 庫興建作業,完成後當可節省每 源有效運用。 年對外租賃檔庫之相關費用。 (十七) 鑒於近年來政府推動重大體育建設計畫,常因規劃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欠周、執行進度落後、跨區整合不足或機關間缺乏 連結機制等缺失,影響施政計畫執行成效,故要求 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於重大施政計畫前置作 業階段,應審慎規劃並落實管考工作,如涉及各級 政府或跨部會共同辦理事項,應加強橫向與縱向聯 繫,以利計畫順利推動。 (十八) 鑒於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公共建設規模為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3,749 億元,分別編列於公務預算 1,617 億元、特 別預算 878 億元、營業基金 923 億元及非營業基金 331 億元,各次類別分配情形分別為交通及建設 1,226 億元(公路 599 億元、軌道運輸 348 億元、 航空 109 億元、港埠 129 億元及觀光 41 億元) 、環 境資源 702 億元(環境保護 34 億元、水利建設 500 億元、下水道 148 億元及國家公園 20 億元) 、經濟 及能源 895 億元(工商設施 249 億元及油電 646 億 元)、都市開發 138 億元、文化設施 121 億元、教 育設施 153 億元(教育 108 億元及體育 45 億元)、 農業建設 464 億元及衛生福利 50 億元。政府公共 建設為推動經濟成長之重要動能,囿於政府近年來 財政困難,公務預算編列之公共建設未能擴增,要 求行政院應研謀財源籌措方法,又公共建設預算長 年主要編列於交通及建設部門別(尤以公路及軌道 164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運輸次類別),允宜依優先順序合理配置資源於各 次類別計畫,以使有限之公共建設資源投入能發揮 更大成效。 (十九)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機關編列資本支出合 本部將遵照 政府 採購法相關規 計 3,011 億 6,745 萬 4 千元,其中「公共建設及設 定,落實採購作業之施工查核程 施」編列 509 億 6,818 萬 7 千元,金額龐鉅,且多 序,詳實監督施工品質及執行進 數計畫係配合國家經濟建設發展需要編列,故公共 度,俾有效提升工程品質及如期 工程能否如期如質完成,攸關政府施政效能。依政 完成施工作業。 府採購法第 70 條第 3 項規定: 「中央及直轄市、縣 (市)政府應成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定期查核所 屬(轄)機關工程品質及進度等事宜。」另依同條 第 4 項規定,應訂定工程施工查核作業辦法以資遵 循。公共工程採購案件執行上屢傳爭議,惟近年工 程採購案件施工查核比率不高,另部分主管機關查 核小組查核件數亦未達規定比率,復未妥善運用 「政府採購資訊查詢系統」篩選異常關聯案件,皆 應檢討改善,為有效監督施工品質及執行進度,要 求行政院及其所相關機關應再加強查核件數,及妥 善運用「政府採購資訊查詢系統」篩選異常關聯案 件,以杜採購案件爭議之發生,俾使工程如期如質 完成。 (二十) 依據審計部監督 106 年度行政院工程會列管 1 億元 本部未來推動大型公共工程建設 以上公共建設計畫預算執行情形,106 年度列管之 計畫,當切實完備各項前期規劃 公共建設計畫共有 208 件,截至 6 月底執行率(累 作業,詳實估算分年工程進度及 計執行數/累計分配數)未達 80%之計畫計有 42 件 預算分配額度,並有效運用監督 (占列管總件數 20.19%) ,其中 21 件執行率甚至未 管理機制,落實推動重大工程施 達 50%(占列管總件數 10.10%) 。又上述 42 件執行 工進度,以發揮公共建設資源之 率未達 80%公共建設計畫以交通部 16 件最多,倘以 預期效益。 占該部會列管計畫件數比,以退輔會 33.33%(2 件) 為最高,內政部 26.67%(5 件)次之,文化部 25.00% (3 件)再次之,另執行率未達 50%公共建設計畫 占比最高之部會仍為退輔會 33.33%(2 件),文化 部 16.67%(2 件)次之,經濟部 12.20%(5 件)再 次之。部分公共建設計畫仍有執行情形不佳,或無 法達成其原訂目標效益等,主要係計畫相關前置作 業未盡完善或監督管理機制仍有不足等所致,為使 政府投入公共建設之資源得以達成預期效益,要求 行政院應積極強化公共建設計畫之前期規劃作業 及監督管理機制。 (二十一) 107 年度總預算案編列科技發展計畫經費 977 億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元,加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 107 年度編列 數 174 億元、國防科技經費 81 億元、營業與非營 業特種基金編列之研發支出 228 億元,合共 1,460 億元,較 106 年度相同基礎預算數增加 121 億元, 約增 9.1%,顯示政府對科技研發之重視。然全球智 165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慧財產權爭議如火如荼展開,我國廠商之產品輸出 美國市場,屢遭受國際專利訴訟威脅及美國關稅法 337 條款之控告,惟國內研究機構提起之反制訴訟 或控告案件僅 10 餘件,反制訴訟能量恐不足。為 有 效 降低國內廠商專利費用與智財權糾紛之風 險,應盤點現行產業鏈技術缺口,布局研發關鍵性 專利,並善加利用現有之專利,以形成完整、嚴密 之專利保護網,俾面對激烈國際智財權競爭情勢。 (二十二)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科技發展計畫 977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億元,加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案 174 億 元、國防科技經費 81 億元及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 金 228 億元,總計 1,460 億元(較上年度增加 121 億元,增幅 9.04%)。其中 977 億元為中央研究院 115 億元、科技部 394 億元、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 發展基金跨部會署計畫 16 億元及其餘機關 452 億 元(包括生命科技 115 億元、環境科技 30 億元、 資通電子 102 億元、工程科技 101 億元、人社科服 65 億元及科技政策 39 億元) 。中央政府逐年增編科 技發展支出,且全國研發經費占國內生產毛額比率 已逾 3%,惟政府鉅額科學技術研究支出卻未能發揮 領頭羊效益並契合產業關鍵技術需求,致我國技術 貿易逆差持續加劇,產業發展備受箝制,要求行政 院應務實檢討並研擬積極對策,逐步改善技術貿易 逆差問題。 (二十三)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科學支出 1,057 億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元,較 106 年度預算數 1,134 億元減少 77 億元, 減幅 6.79%;其中資本支出自 500 億元降為 409 億 元,遽減 91 億元,減幅 18.20%,又資本支出除用 於土地建築,主要為購置儀器設備。按金額 500 萬 元(含)以上之貴重儀器為國家耗費鉅額公帑購 買,應積極研謀提升使用效能,方屬妥適。惟經檢 視中央政府各機關所提供資料顯示,部分貴重儀器 之使用時數及使用收入偏低。部分機關貴重儀器近 年使用時數偏低,且大部分儀器設備未能創造租金 與其他使用收入,顯示使用效能未臻理想。貴重儀 器乃為公共資源,若其對政府部門或研究機構未能 產生合理回饋,形成政府研發資金運用之良性循 環,恐招致外界非議,長期以往亦不利創新研發之 推動,要求檢討改善。 (二十四) 為推動資源共享理念及貴重儀器設備之有效管理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運用,103 年 5 月行政院科技會報決議,請科技會 報辦公室協調科技部、教育部等相關部會,建置貴 重儀器開放共同管理平台,將政府補助經費購買之 貴重儀器資訊,以雲端管理系統開放提供國內各研 究機關或學術單位查詢運用。惟執行結果,中央各 16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機關 500 萬元(含)以上貴重儀器置於開放共同管 理平台之比率偏低,且供他用時數亦少。全球主要 國家均相當重視科技資源共享,並透過完善法制以 促進科技資源之共享。我國雖已建置貴重儀器開放 共同管理平台,惟未建立促進開放之激勵引導機 制、或未建立相應之開放、運行、維護、使用管理 制度,致各機關配合意願不高,從而無法發揮資源 共享之效益。又各機關貴重儀器提供予業界、其他 法人研究機構及學界等之使用時數亦偏低,共享機 制之效果並未顯著,執行推廣績效難謂有成,要求 各部會應參酌科技部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 之運作及管理模式,完善現行機制,強化貴重儀器 共同開放之廣度,以營造優質產學研發資源共享環 境。 (二十五) 軌道建設之特性為投資與維運成本甚鉅且回收期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較長,惟因其具有公共財屬性,票價之訂定常無法 充分反映建設及營運成本,故除需有穩定而足夠之 運量支撐票箱收入外,尚須藉由多元開發軌道周邊 附屬設施及多角化業務經營等挹注財務收入。然目 前國內軌道建設車站及周邊土地整合開發績效欠 佳,且軌道營運機構之附屬事業發展不足,相關財 源挹注有限,允待研謀改善。 (二十六)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共建設計畫─交通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及建設─軌道運輸」合共編列 176 億元,占我國整 體公共建設預算(1,617 億元)之 10.88%,僅次於 公路(401 億元)及農業建設(427 億元)經費, 高居我國公共建設經費第 3 位。鑑於軌道建設投資 成本甚鉅,各國在建設前首重當地公共運輸使用量 之提升,大多於達相當規模後始進一步評估興建軌 道運輸之可行性。惟近年我國公共運輸市占率仍待 強化提升,又以高鐵完工營運後,因運量未達預期 引發財務問題等前車之鑑;有關各地軌道建設之投 資效益、各類交通運具間能否有效整合及如何提升 民眾對於軌道運輸之使用等,要求行政院應全面審 視並研謀良策增進,以達我國軌道建設之健全良性 發展。 (二十七) 政府自 91 年度起,每年投入鉅額經費辦理各項水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患治理及治山防洪計畫;91 年度至 106 年度,中央 政府所投入之各項防洪經費已高達 5,298.36 億 元,107 年度續編列相關計畫所需預算 381.86 億 元,治理水患所需經費龐鉅,要求應有完整財務計 畫,以長期整體規劃配置預算資源,亦應務實檢討 中央與地方間有關治水經費負擔比例之合理性,以 加速完成流域綜合治理。 (二十八) 為追求環境永續發展,107 年度總預算編列水環境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16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建設計畫經費 240.68 億元,加計流域綜合治理計 畫與前瞻基礎計畫特別預算編列數 276.55 億元, 以及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所編計畫型水環境建 設經費 165.28 億元,合共 682.51 億元,較 106 年 度相同基礎增加 2.27 億元,增幅 0.33%;經統計 91 至 107 年度中央政府投入之各項水環境建設計畫 已高達 1 兆 0,428.80 億元。水資源開發方案規劃 過程長達數 10 年,如未能就整體計畫興建方式妥 慎考量,除造成抗爭事件層出不窮,亦徒增政府不 經濟支出;故各項水環境建設計畫除允應配合當前 政府施政重點,檢討其急迫性與優先順序,將資源 作妥適配置及整合運用,亦應有長期財務規劃配 合,以利中央與地方權責劃分及財政健全發展。 (二十九) 依據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 「為推動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以人為本的『新南向政策』,將強化與東協及南亞 在經貿投資、教育訓練、農漁業合作、勞務諮商、 資通訊能力建構等各領域的雙向交流互動,洽簽各 項協定」 、「提升臺灣在區域的重要性」 ,107 年度新 南向政策經費計編列 71.9 億元,較 106 年度增加 27.4 億元,約增 61.6%,主要為經濟部 28.8 億元、 教育部 17 億元、科技部 5.6 億元、僑務委員會 4.5 億元、外交部 3.2 億元、交通部 3.2 億元及衛生福 利部 2.9 億元等。政府推動之新南向政策,係由各 主政及協辦機關共同推動執行,為成功重新定位臺 灣在亞洲發展之角色,各部會應善用並整合資源, 俾發揮最大效益。新南向政策係政府現階段施政重 點之一,惟年度預算執行率僅少數機關逾半,允宜 加強控管進度;另為展現更具體之政策績效,未來 將聚焦於五大旗鑑計畫及三大潛力領域,並由各 主、協辦機關分別編列預算辦理,惟因政策推動涵 蓋之內容及計畫甚多,且分散於各部會,爰要求行 政院應加強跨部會之連繫與協調,以避免資源重複 配置,並發揮綜效。 (三十) 我國產業用地迄今仍存有區域供需失衡及閒置現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象;農、工用地競合不利產業用地儲備制度發展; 且隨著國土計畫法公布施行,產業用地之開發與擴 充,未符合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指導之開發行為 者,將不得開發利用,產業用地總量管制隱然成 型。是以,產業用地整體規劃開發及協調機制應及 早建置,以解決產業用地儲備、開發與供需失衡現 象。 (三十一) 近年隨貿易自由化,我國中小企業因規模小、經營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不易,擴展海外市場能力漸衰,國內貧富差距拉 大,中低收入戶生活日益困難,中南部部分產業外 移,及製造業研發經費投入不足,致營利事業營收 16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及家戶所得與北部有相當差距,要求行政院應重視 該等問題之嚴重性,研擬合宜解決方案,以降低對 人民造成之負面影響。 (三十二) 我國乃文化多元、民主開放之社會,深具發展文化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創意產業之潛力,然近年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產值占 全國 GDP 之比重呈現下降趨勢,外銷收入亦有衰退 趨勢,且外銷表現遜於鄰近國家及全球整體文化產 品出口表現,產業面臨激烈之國際競爭,要求行政 院應協助(輔導)業者強化產品之文化內涵豐富度 與多元性,以增進產品之市場競爭力,並妥善整合 利用駐外單位資源,協助產業蒐集並掌握海外市場 資訊及國際發展趨勢,以輔助國內相關產業拓展國 際市場與增進海外行銷層面。 (三十三) 鑒於臺南市與高雄市就轄區內國立高中職之得否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移撥改隸,關鍵概取決於經費補助、員額需求及不 動產產權移轉事項能否與中央取得共識,惟事涉中 央財政能否勻應及相關人事法規之適用問題,要求 行政院應客觀考量接管直轄市之財政狀況並以維 持現有高中職校完善教育品質為本,協調有關機關 協同教育部積極與臺南市與高雄市政府協商早日 完成移撥改隸,避免體制混亂及影響學生權益。 (三十四) 鑒於國際駭客手法詭譎多變,部分機關資安專責人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力配置未盡妥適,資安防護工作尚難落實,要求行 政院應研謀對策深植資安防護能量,建構合理之資 安專業技術組織規模與用人彈性,延攬專業資安人 員,提高國家資安技術專業量能,並整合資安防護 資源,以強化區域聯防能力。 (三十五) 鑑於近 4 年全國資安防護經費投入情形來看,中央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政府資安防護經費占該機關資通訊經費比率較低 前 5 名主管機關分別為法務部、主計總處等五個單 位,地方政府較低前 5 名機關則為台北市、連江縣 政府等五個單位,其中不乏機敏性較高主管機關及 重要直轄市,資安防護經費配置情形未盡妥適,恐 不利達成國家整體資安防護目標。政府應儘速推動 資安專法以管理各級機關資安,俾確立國家資安政 策推動及管理方向,期深植資安能量於各部會,甚 至推及民間關鍵基礎設施廠商;另資安防護經費雖 逐年成長,惟無法窺悉全貌,且部分機關經費配置 情形未盡妥適,應改善以利達成資安防護目標。 (三十六) 行政院自 94 年度起積極推動性別主流化政策,規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範 中 長程個案計畫及法律案應辦理性別影響評 估,並自 103 年起研議修正性別預算之試辦,惟面 對我國預計自 107 年將邁入高齡社會及女性高齡人 口比率逐年擴增之趨勢,要求行政院應全面審視近 年推動性別影響評估之成效,以及性別預算試辦多 16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年仍未能正式實施之原因,並審酌我國人口及社會 變遷之需要研謀有效策進措施,以提高我國性別主 流化政策之執行成效。 (三十七) 為落實性別平權,政府漸將聯合國性別主流化之各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項作為,實踐於政府體制中,惟經檢視我國近 10 年來婦女部分之預算編列、勞動情形、所得水準、 財產繼承、人身安全及公共設施等之變動趨勢,結 果呈現女性勞動參與率雖有成長,惟成長態勢趨 緩、女性所得水準與男性之差距漸有改善,惟老年 女性貧窮化問題亟待解決、財產繼承權之性別差異 趨向雖已漸有改善,惟不均態勢仍然存在,且性別 差異弭平不易、性侵害案件未進入司法體系之比率 逐年上升,性別友善之司法偵審及支持系統似未落 實、女男用大便器數比仍不足 2:1,女性如廁環境 尚待加強,顯見政府在預算資源、促進婦女就業、 托育服務、老年女性貧窮化、性別友善之司法偵 審、公共設施等相關政策及措施容有改進空間,要 求行政院應積極落實,以使女性在經濟、就業、司 法、家庭及人身安全等面向之權益獲得保障及發 展。 (三十八) 我國全 國各地 觀光遊 憩據點 可區分 為國家 風 景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區、國家公園、公營遊憩區、直轄市級及縣(市) 級風景特定區、森林遊樂區、海水浴場等 8 大項, 近年來各級政府致力於觀光遊憩據點新增及修繕 以提高服務品質,主要觀光遊憩據點自 88 年度 203 個,至 106 年 6 月底,已增加至 307 個,以交通部 觀光局為例,107 年度重要觀光景點建設計畫預算 編列 40.99 億元辦理相關業務。各級政府近年積極 興建觀光相關設施,挹注龐鉅資源提升軟硬體設 施,惟部分觀光遊憩據點參觀人次卻不增反減,要 求行政院責成所屬相關主管機關應確實檢討並加 強宣導;另為避免環境過度開發與破壞,熱門據點 宜進行流量管制,強化友善環境建置及特色;有鑑 於各級政府建置及維護休閒遊憩據點負擔不輕,應 研謀提高據點之自籌財源可行性,或鼓勵民間企業 捐助認養,俾利相關場所環境品質提升及有效推 廣,以期發揮綜效。 (三十九) 鑑於部分國稅局運用營業稅資料庫辦理營利事業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所得稅作業專案查核之補徵稅額呈逐年減少之趨 勢,且減少金額及比率甚高,其選案查核之策略及 技術尚有精進空間,允宜精進電腦選案模式,及加 強稽查人員人工選案查核經驗與專業能力;另我國 為減輕稅捐稽徵成本並鼓勵營利事業採用會計師 簽證申報,給予採用會計師簽證申報者較高之交際 費限額比率、10 年內之虧損得適用盈虧互抵等租稅 17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優惠規定。惟 104 及 105 年度會計師簽證案件選查 結果,選查對象連續 3 年度均有短(漏)報所得者 之金額及比率甚高,且有增加之趨勢,顯示甚多企 業並未因委託會計師簽證而減少其租稅逃漏,會計 師簽證申報功能仍有待落實,以確實減少營利事業 低報所得或租稅逃漏行為。此外,上述專案查核發 現部分企業短(漏)報所得情形嚴重,惟 101 年度 以後會計師代理所得稅事務違失移送懲戒之案件 僅 3 件,且處分結果尚屬輕微,有欠妥適,要求行 政院責成所屬相關主管機關應積極查明會計師辦 理稅務查核簽證因未盡專業應有之注意,致企業短 (漏)報鉅額所得之疏失責任,俾利誠實申報納 稅,並促進租稅公平。 (四十) 中央各部會依其業務職掌透過各種計畫型補助款 遵照決議辦理 項,協助地方政府推動相關業務,理應對地方政府 所 提 申請補助計畫之可行性及執行能力嚴加審 核,並對補助案竣工後之使用情形妥為追蹤管控, 俾使預算資源得以有效運用,然極少數部會仍時有 預、決算差異甚大及設施低度使用情況,要求行政 院應督導所屬機關強化事前計畫審核、執行過程及 竣工後使用狀況之督考機制,以提升各補助案件執 行成效。 (四十一) 我國各項社會保險原則係於相關法律明文規範主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管機關、應(得)委託之保險人及行政經費負擔情 形,惟目前行政經費之規範情形分歧,且編列方式 及內容未盡周妥。目前我國各項社會保險委託保險 人辦理之行政經費,雖均由政府負擔,惟囿於法令 規範或預算編列形式不同等,致經費負擔機關、預 算編列方式與補助標準等迥異,允宜研謀改進;此 外,社會保險應建立獨立自主、兼具公平性、效率 性與減少經濟負面效果之財務責任制度,政府如於 負擔保險費及補助虧損之外,尚須全額負擔保險之 行政經費,其合理性及是否具有效撙節之誘因等問 題,殊值檢討。 (四十二)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資訊業務委外經費 107 年度預算 本部將賡續強化對委外建置 系 案數合計 73.9 億元,較 106 年度預算數 67.7 億元 統、軟硬體設備之主控性,並配 約增加 6.2 億元(增幅 9.2%),占資訊設備相關經 合推動電子化政府計畫,積極提 費 130.1 億元比率 56.8%。檢視我國中央行政機關 升人力資源運用效益及政府資訊 資訊業務委外辦理近年之發展情形,其居高不下之 業務效率,惟就使用通用系統以 委外經費比率,恐將面臨潛在之資安風險。我國中 減少系統重覆建置乙節,囿於本 央政府行政機關受限於資訊人力、經費資源,近年 部駐外單位分佈全球,各駐外館 來推動資訊業務委外政策,其整體委外經費比率居 處因業務特質等因素,其資訊系 高不下,又因欠缺妥適規範,加以資訊人力吃緊, 統相容性、界接方式等方面均與 爰 面 臨資訊業務主控性逐漸喪失及資安管理風 一般中央行政機關有所差異,以 險,要求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應積極檢討現行資訊業 致開發通用之系統未必符合本部 17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務委外政策,除應強化機關對委外建置之系統及軟 實務作業。 硬體設施之主控性外,另應提供誘因鼓勵機關使用 已開發之通用系統(如人事、薪資、公文等),減 少系統重複建置,以節省公帑。此外,更應配合電 子化政府計畫之推動,適時調整既有公務流程,促 進整體人力資源運用效益,以達成提升政府資訊業 務效率之預期目標。 (四十三) 近年來我國持續透過推動各項電子化政府計畫提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供線上便民服務,其中,強調以民眾生活為核心, 整合相關公共服務資訊,提供便利且安全之個人化 服務之「數位服務個人化計畫」於 107 年度中央政 府總預算案即編列 3.3 億元。檢視近年來電子化政 府服務推動情形,部分計畫執行成效容待檢討改 善。我國政府多年來雖致力推動各階段電子化政府 計畫,在建置資通訊基礎建設及發展各項線上公共 服務雖有初步成果,惟城鄉間仍存在數位落差,且 線上公共服務使用率不高。要求行政部門除持續針 對偏鄉地區強化資通訊基礎建設,並積極宣導線上 公共服務之便利性外,允宜積極檢討既有相關服務 之功能,未來規劃時,允宜先瞭解民意需求,以使 用者角度規劃單一窗口之流程整合服務,提供讓民 眾真正有感之服務,以利提升民眾對公共線上服務 之利用率。 (四十四) 鑑於現行行政院所訂「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點」所附之公務人員專業加給,曾於 90 年 1 月 1 日將原 55 種公務人員專業加給簡化為 29 種;94 年 1 月 1 日再依工作屬性相近、所需專業程度相當及 整體衡平等原則再簡併為 25 種,後於 100 年 7 月 1 日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時,惟因適逢行政院組織調 整期間,人員及各機關編制及安置尚未底定,故該 表自 94 年迄今未再予簡併。經查該表對於專業加 給之分類核有未盡合理之處,仍有加強簡化之必 要。現行各公務機關人員所支領之專業加給種類仍 屬繁多,且標準紊亂。按行政院組織架構業於 99 年 2 月 3 日依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調整為 29 個機關, 為達成政府簡化作業程序之施政目標,宜藉由行政 院組織再造之契機予以簡化,建請行政院積極研 議。 (四十五) 為解決長年來,澎湖地區之軍公教人員離島加給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地域加給)與金門與連江縣相較不公平之現象。 行政院人事總處與國防部,應於四個月內,落實改 善澎湖地區軍公教人員離島加給之具體方案。有關 澎湖地區軍方聘僱人員(包含評價聘僱人員)之離 島加給改善數額,並應與軍公教人員相同。 (四十六) 107 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汰換、新購之公務車輛, 1. 本部 107 年度並未編列汰換國 17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優先採購「電動車輛」,以達到節能減碳、減少空 內公務車輛相關預算;駐外機 污。 構部分,經查目前僅駐日本代 表處於 106 年購置環保氫能 車,其餘駐外館處尚未購置「電 動車輛」。。 2. 倘駐外機構擬汰換或新購「電 動車輛型公務車」 ,需綜合考量 車輛續航力、駐在地供(充) 電站普及率、維修保養之便利 性、當地地形環境及天候濕度 等影響電動車使用壽命因素, 以及是否能有效彰顯我國推動 綠能政策之國家形象,爰駐外 館處汰換、新購「電動車輛」 仍須視當地情況評估。 3. 又各駐外地區電動車款在地成 熟度不一,廠牌選擇性不多(或 無),售價甚高,惟未來仍可於 電動車成熟地區,編列預算購 置試辦,以逐步邁向節能減 碳、減少空污之目標。 (四十七) 鑑於 107 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派員出國計畫(僅公 本部業依立法院決議向同仁宣導 務預算部分,不包括機密預算部分、赴大陸計畫預 公務派員出國計畫倘非涉密 情 算數、非營業基金及營業基金等)預算案數 11 億 形,應確實登錄於公務出國報告 3,169 萬 1 千元,國外旅費金額龐鉅。107 年度中 資訊網,並秉持政府資訊公開及 央政府各機關派員出國計畫經費頗鉅,惟部分出國 全民監督精神,將非涉機敏性計 報告書未依規定登錄於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且部 畫適度開放民眾檢閱 分機關出國報告歸屬限閱比例偏高,似有規避監督 之嫌,要求行政院督促所屬機關檢討改進。 (四十八) 排富門檻之設定,係在政府資源有限之前提下,優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先運用於經濟弱勢之群體。然而當前分屬不同部會 主管之法規,對於社會救助、福利津貼與公費安置 之資格,於不動產價值金額及納入計算之家戶人口 規定不一,不啻為政府施政邏輯之混亂,也迭生民 怨。 經查,我國現行法規對於社會救助、福利津貼 與公費安置之資格,於不動產價值方面,訂有不同 金額與計算範圍之排富門檻。例如,國民年金法、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係以個人所有之土地 及房屋價值,合計不得超過新臺幣五百萬元為限。 以及,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放辦法、國軍退除 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與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 法,其不動產價值門檻訂為新臺幣六百五十萬元, 但計算方式卻有家庭總收入應計算人口、申請人及 配偶、幼兒與其父母或監護人等不同範圍之處理。 爰要求行政院於 107 年 6 月底前,整體檢討所 173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屬各機關主管之法規,對於社會救助、福利津貼及 公費安置資格所訂定之不動產價值金額,及納入計 算之對象範圍;往後並應參考土地公告現值之調整 情形,定期檢討所訂金額門檻之合理性。 (四十九) 提供身心障礙者完善無障礙的工作環境,是政府及 本部將依國家發展委員會頒訂之 民間共同努力的目標,而對身心障礙者工作權益的 「政府 機關公務系統無障礙指 保障,更是一個國家民主進步、社會發展的表徵。 引」進行系統改進設計,並保障 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05 年身心障礙者於公務機關 及落實身障同仁工作權利。 資訊應用概況調查報告」指出,任職公務機關的身 心障礙者,有高達 96.6%的比率需要使用電腦處理 公務,而其使用公務系統之比率,依序為公文系統 78.8%、線上學習系統 71.0%、差勤系統 67.2%等。 然而各機關公務系統在規劃設計時,多數並未 考量身心障礙同仁之使用需求。國發會之調查報告 亦指出,公務機關中有 70%以上的身心障礙者,需 要透過同事協助才能使用公務系統完成工作。例 如,視覺障礙者使用政府公文系統時,面臨圖片及 按鈕沒有替代文字、需要使用滑鼠無法單以鍵盤操 作等問題。顯示我國政府機關作業的高度 e 化,反 而造成身心障礙者於職場面臨更多資訊系統障礙 的考驗。 國家發展委員會已於 106 年 10 月發布「政府 機關公務系統無障礙指引」提供各機關參考,以逐 步調整改善公務系統,提升整體工作環境之效率。 然而該指引之發布並未同時訂定推動期程,恐將影 響推動成效。爰此,要求總統府、立法院、司法院、 考試院、監察院、行政院、行政院各部會行總處署、 各省市政府、各縣市政府,與國營事業、行政法人 等機關單位,於 107 年底前依據「政府機關公務系 統無障礙指引」,改進公務系統之設計,以期完善 我國無障礙公務環境之建置,並帶動公私部門保障 及落實身障同仁工作權益。 (五十)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已於 103 年 12 月 3 日國內法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化,根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第 10 條之規 定,列於優先檢視清單內的法規及行政措施,如有 不符合公約規定之處,應於 106 年 12 月 3 日完成 法規之修訂。經查,截至 106 年底止,列於優先檢 視清單內共 674 條的法規與行政措施,尚有 463 條 未修正完成,顯已逾法定修正期限。 我國於 106 年 11 月 3 日完成初次國家報告之 審查,國際審查委員於結論性意見中表示,國家應 加速檢討法規、政策、實務用語及方法,以確認身 心障礙者擁有一切人權及基本自由,顯見國際審查 委員對我國修法進度感到憂慮。且近期行政院院會 通過之法案,如獸醫師法修正草案、口腔衛生人員 法草案中,仍出現違反公約條文之歧視性規定,顯 174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示政府部門欠缺對公約內涵應有的敏感度。 爰要求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 察院於 107 年 6 月底前,將列於優先檢視清單之法 規與行政措施,全數修正完成。未來各院將法規函 送立法院審查或備查前,應自行檢視是否符合身心 障礙者權利公約,以落實保障身心障礙者之平等權 益。 (五十一) 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之相關規定,考績等第除直接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影響考績獎金之金額,更影響公務人員之升遷機 會。長期以來,由於銓敘部與人事行政總處對各機 關「考績甲等人員比例以 50%為原則,最高不得超 過 75%。」之行政指導,導致機關內部輪流拿乙等、 低階公務員優先分配乙等的亂象叢生,考績制度也 失去獎優汰劣的意義。 依銓敘部提報考試院第 122 屆第 1 次會議業務 報告資料陳述,自 85 年度舉辦首屆身心障礙特考 至 103 年為止,身心障礙公務人員考績甲等之比率 平均為 58.59%,最低之年度為 98 年 50.84%。前述 統計數據與全國公務人員考績甲等人數比率,平均 為 75%相較,存在極為明顯之差距。政府機關內部 是否存在身心障礙公務員考績優先分配乙等的潛 規則,也迭受外界詬病。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16 條明定,身心障 礙者之人格及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對其接 受教育、應考、進用、就業、居住、遷徙、醫療等 權益,不得有歧視之對待。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 公約第 27 條亦強調,身心障礙者享有與其他人平 等之工作權利,締約國應禁止各種形式的就業歧 視。爰要求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提出近 10 年身心障 礙公務員考績等第分析及檢討報告,列出改善措施 與逐年預期目標,於 107 年 6 月底前函送立法院; 爾後逐年 9 月底前送交檢討與具體改善報告,使本 院委員得依該報告審酌各院、部會等相關預算。 金 管監督 為因應業務需要,提高經營效率,各主管機關針對 遵照決議辦理 管 理委員 各該財團法人之政府遴(核)派之董事長、執行長、 會 新 增 總經理、院長或秘書長,其初任年齡不得逾 62 歲, (七) 任期屆滿前年滿 65 歲者,應於 3 個月內更換之。 但處理兩岸、國防或外交、貿易及科技事務之財團 法人負責人或經理人,因有特殊原因或考量,依權 責報經行政院或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但本人 二親等內、在對岸涉及經濟利益者,不得出任。 二、新增通過決議部分: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一) 外交部107年度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78 算字第 10745505050 號函將書面 億3,557萬8千元,凍結1,094萬1千元,俟向立法院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7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 年 6 月 15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75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動支。 1070702760 號函准予動支。 (二) 外交部107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編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列2億2,436萬1千元,凍結1,200萬元,俟向立法院 算字第 10745505060 號函將書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7 動支。 年 6 月 15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070702760 號函准予動支。 (三) 外交部107年度歲出預算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編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列30億2,849萬5千元,凍結1,230萬元,俟向立法 算字第 10745504680 號函將書面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7 得動支。 年 6 月 15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070702760 號函准予動支。 (四) 外交部107年度歲出預算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編列16億2,873萬8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向立法 算字第 10745505070 號函將書面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7 得動支。 年 6 月 1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070703096 號函准予動支。 (五) 外交部107年度歲出預算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編列98億8,193萬5千元,凍結4,400萬元,俟向立 算字第 10745505080 號函將書面 法院外 交及國 防委員 會提出 書面報 告並經 同意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7 後,始得動支。 年 6 月 15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070702760 號函准予動支。 (六) 有鑑於外交部107年度預算「一般行政─人員維持」本部已於 107 年 4 月 3 日外主預 其中「人事費─獎金」項目下編列652,151千元, 算字第 10745506690 號函將書面 雖外交部107年度「一般行政」預算已較106年度微 報告送交立法院。 減,惟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歲出差短 新台幣946億元,政府財政狀況依舊困難,外交部 編列相關預算應遵守撙節開支原則。爰要求外交部 將本預算分配比率之詳細規劃,提交書面報告以供 委員會備查。 (七) 有鑑於外交部107年度預算「一般行政─人員維持」本部已於 107 年 4 月 3 日外主預 其中「人事費─加班值班費」項目下編列155,037 算字第 10745506700 號函將書面 千元,雖外交部107年度「一般行政」預算已較106 報告送交立法院。 年度微減,惟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歲 出差短新台幣946億元,政府財政狀況依舊困難, 外交部編列相關預算應遵守撙節開支原則。爰要求 外交部將本預算分配比率之詳細規劃,提交書面報 告以供委員會備查。 (八) 有鑑於外交部107年度預算「一般行政」項下「04 本部已於 107 年 4 月 3 日外主預 資訊處理-0200業務費-0215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 算字第 10745506710 號函將書面 4,961萬1千元中「NGO雙語網站」維護營運經費計 報告送交立法院。 376萬6千元,外交部NGO雙語網站建置完成後,連 年編列維護營運經費以確保該網站之運作功能,惟 是項預算之執行時而產生大量賸餘,時而因預算不 敷致需勻用相關經費支應,顯未依業務實需核實編 列,且網站使用未具效益。經查,104年度及105年 17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度(7月底前)決算數皆不超過100萬。且101年度 至104年度透過外交部「NGO雙語網站」申請補助統 計,佔總補助件數比率皆不超過10%,實屬偏低。 爰要求外交部於下個會期提交書面檢討報告以供 委員會備查。 (九) 外交禮儀為外交人員最基本之工作事項,若外交人 近來駐外人員有因不當言行受外 員言語失當,無異是對我國嚴峻的外交關係雪上加 界批評者,本部已積極檢討、加 霜。據指稱,有外交部部內高級官員,竟可當著來 強人員訓練,並研擬相關措施如 訪外賓,以幾近羞辱之詞來形容來訪外賓,顯然外 下: 交部在人員管理上出現偏差,亟待改善。爰要求外 1. 落實平時考核及覈實辦理年終 交部加強部內人員管理,以促我外交關係之發展。 考績:本部每年辦理二次平時 考核及年終考績,由館長、單 位主管對受考人進行考評,報 由人事單位彙陳部長核閱,藉 由實施平時考核,作為主管對 所屬同仁監督管理機制。另責 成各級主管對屬員應注意渠等 平日生活素行之輔導溝通並隨 時考核紀錄之,如發現有不良 事蹟時,即作適當處理。 2. 不定期訪視駐外館處:本部不 定期辦理駐外館處實地訪視, 就受訪外館之館長與館員互 動、館處內部管理、政策執行 情況、行政業務是否符合相關 法令等進行實地訪視審查,俾 更了解外館組織運作、人事、 資源運用,以期充分發揮外館 之整體效能,並提早發現潛在 問題預作處理。訪視結果也將 作為館長派任之重要依據。 3. 加強本部同仁接待外賓儀節: 本部與外交學院合作積極開設 「國際禮儀」相關培訓課程並 鼓勵同仁踴躍參與,藉此提升 同仁之外交儀節、素養,另本 部亦加強要求同仁接待外賓 時,當更精確表達語意,以避 免造成誤會。 (十) 「新南向政策」自民進黨政府上台以來,已多次宣 1. 為配合 政府 推動「 新 南向政 示為行政院重大外交目標,外交部身為主管機關, 策」 ,本部《台灣光華雜誌》除 理應以身作則,做帶頭示範。然外交部所出版之影 每月發行中英文版外,另增加 片、出版品及電子報,均無東南亞相關國家語言之 發行東南亞三語版雙月刊(印 版本,顯與政府政策相違,更凸顯在外交管理業務 尼文、泰文、越南文);《今日 上的輕忽。要求外交部應適時反映政府政策,以利 台灣電子報》(Taiwan Today) 國政推行。 除原有英、日、法、西、德、 17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俄 6 語版,自 107 年年初陸續 推出印尼文、越南文及泰文 版,即時提供我國政、經、社 會、文化、外交及國際參與等 要聞; 《中華民國一瞥》國情簡 介小冊每年除發行英、法、西、 德、俄、日、阿拉伯文及葡萄 牙語版,自 105 年起增印馬來 文、越南文、印尼文及泰文等 4 種語版,提升東南亞國家對 我國之瞭解。 2. 光 華 雜 誌 網 站 、 今 日 台 灣 Taiwan Today 網站以及新南向 資訊平台亦建置越泰印三語版 網站(新南向泰語版於 107 年 8 月上線,越印語版則業於 106 年即於前揭網站上線)。 3. 本部已針對新南向目標國家策 製軟實力短片,於社群媒體行 銷臺灣,目前已完成 11 部,針 對 107 年世界衛生大會(WHA) 推案亦以越南援外醫療實例製 作以當地語發音之文宣短片, 並加製馬來文等新南向語言字 幕;另亦透過「全民潮台灣」 徵片競賽徵得數部相關影片, 包含泰拳及印尼移工在臺逐夢 等多元題材;擇選我國軟實力 影片加配新南向語文字幕,現 已製作完成 79 部;相關影片均 已上傳至本部「潮台灣」 YouTube 頻道,並透過廣告投 放增加新南向國家受眾。 (十一) 有鑑於外交部於107年度預算案內,國際會議及交 1. 本部於「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 流計畫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編列補助 作協會」規劃新年度工作計畫 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2,091萬6千元。惟該協 時,向善盡事前審查機制,並 會屬於一般民間組織,且非由政府捐助成立負有特 不定期召開會議加以檢視,確 定目的之組織,直接編列預算補助,亦對其他按程 認有助促進我經貿外交效益後 序申請補助之團體不公。應回歸一般補助程序,由 始同意補助。另本部及經濟部 該協會向外交部提出申請,經外交部審核後予以准 國際貿易局每年 3、6、9 及 12 駁。惟避免驟然停止補助造成影響,外交部應輔導 月份均分別或共同辦理計 4 次 該協會自籌財源,在外交部未停止直接編列預算補 檢討會議,並製作會議紀錄追 助前,為監督政府預算,外交部應於國經協會規劃 蹤決議事項辦理情形,藉以督 下年度工作計畫時,強化事前審查機制,並召開會 導該協會進行提升各項工作與 議進行檢視,確認有助於達成我經貿外交效益,始 業務執行率之具體措施。本部 同意補助,另年度4次檢討會議紀錄、明年度之經 另要求該協會及時提報新年度 17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營計畫及全年度結案報告,請以書面方式提交外交 經營計畫及全年度「國際事務 及國防委員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執行情形及績效」等相關結案 報告。 2. 「中華 民國 國際經 濟 合作協 會」對於本部督導及要求改正 事項,以及配合政策指示之交 辦事項,尚均能依撙節經費原 則覈實推動辦理,亦尚能把握 時效與績效導向準則確切執 行。 3. 有關明(108)年度之經營計畫 預計 107 年 12 月下旬方可確 定,另 107 年度全年度結案報 告須至 108 年 1 月中旬始能提 供,本部擬於立法院審議 108 年預算前就已蒐集之資料先行 提交,嗣就全案資料取得完成 後,將另行函送外交及國防委 員會。 4. 本部已於 108 年 2 月 12 日外主 預算字第 10845502080 號函將 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 (十二) 有鑑於外交部於107年度預算案內,國際會議及交 1. 「亞太經濟合作」(APEC)並未 流計畫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編列補助 規範各國 APEC 研究中心之成 中華台北亞太經濟合作研究中心1,576萬7千元。惟 立或命名方式等細節。我「中 該研究中心為國內組織,竟冠名「中華台北」,有 華臺北亞太經濟合作(APEC)研 損國家尊嚴。爰此,外交部應在名稱上適當調整, 究中心」自 86 年成立以來,在 以維護國家尊嚴。 參與國際會議時向遵守 APEC 慣例,使用我國在 APEC 之會籍 名稱「Chinese Taipei」,與會 過程平順,亦受其他經濟體尊 重,倘逕將該研究中心改名, 且無具體改名事由,恐遭其他 經濟體曲解我方動機,甚可能 對我其他工作小組平順參與 APEC 造成變數。 2. 本案業於 107 年 6 月 14 日「參 與亞太經濟合作(APEC)專案小 組」會議中進行討論,經決議 本案處理仍需審慎評估,應以 不影響我 APEC 參與為前提。 3. 我國際處境特殊,APEC 係我國 少數以正式會員身份參與之政 府間國際組織,理應全方位深 化及廣化參與,並避免主動引 起政治爭議,以維護我多年來 17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專業參與所獲得之廣泛支持。 爰此,我 APEC 研究中心維持採 用我在 APEC 之會籍名稱,似較 符合我國家利益。 (十三) 有鑑於外交部於107年度預算案內,國際會議及交 1. 中德文經協會係推動與德語系 流計畫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編列補助 國家民間文化、藝術與經貿交 中德文化經濟協會12萬9千元。惟該協會屬於一般 流最為專業之團體,該協會推 民間組織,且非由政府捐助成立負有特定目的之組 動民間外交有其績效且具不易 織,直接編列預算補助,亦對其他按程序申請補助 取代之功能,並扮演民間外交 之團體不公。外交部自108年起應回歸一般補助程 橋梁(如推動城市外交),受德 序,由該協會向外交部提出申請,經外交部審核後 國在台協會高度肯定,曾獲德 予以准駁。 國政府頒德國政府鐵十字勳章 及台德友誼獎章等。 2. 本部將遵照決議,自 108 年起 回歸一般補助程序,由該協會 向本部提出申請,經本部審核 後予以准駁。 (十四) 有鑑於外交部於107年度預算案內,國際會議及交 1. 鑒於中國回教協會積極參與國 流計畫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編列補助 際活動並與各伊斯蘭國家及相 中國回教協會31萬3千元。惟該協會屬於一般民間 關非政府組織,如世界回教聯 組織,且非由政府捐助成立負有特定目的之組織, 盟、伊斯蘭救援組織及世界穆 直接編列預算補助,亦對其他按程序申請補助之團 斯林青年會等進行交流,對於 體不公。外交部自108年起應回歸一般補助程序, 向國際宣揚國內穆斯林現況及 由該協會向外交部提出申請,經外交部審核後予以 我政府輔導穆斯林之政策助益 准駁。 良多; 107 年已請該會依「外 交部補助民間團體從事國際交 流及活動要點」向本部申請補 助,加速調整財務規劃,所需 經費以自籌為原則。 2. 本部將遵照決議,自 108 年起 回歸一般補助程序,由該協會 向本部提出申請,經本部審核 後予以准駁。 (十五) 有鑑於外交部於107年度預算案內,國際會議及交 1. 鑒於中阿文經協會配合政府政 流計畫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編列補助 策,推動促進我與阿拉伯國家 中阿文經協會68萬2千元。惟該協會屬於一般民間 文化經濟交流合作,歷年除舉 組織,且非由政府捐助成立負有特定目的之組織, 辦「中阿聯誼晚會」等重要活 直接編列預算補助,亦對其他按程序申請補助之團 動外,並設置網站及定期出版 體不公。外交部自108年起應回歸一般補助程序, 有關中東地區刊物及叢書、協 由該協會向外交部提出申請,經外交部審核後予以 辦中東文化展、配合相關單位 准駁。 接待阿拉伯國家訪賓、表揚中 阿文化關係績優人士、頒發中 阿文經獎學金等;107 年已請該 會依「外交部補助民間團體從 事國際交流及活動要點」向本 18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部申請補助。 2. 本部將遵照決議,自 108 年起 回歸一般補助程序,由該協會 向本部提出申請,經本部審核 後予以准駁。 (十六) 有鑑於近年遺失或遭竊護照數量,99年底至102年 本部已於 107 年 4 月 3 日外主預 度非晶片數量皆高於晶片數量,103年度起晶片護 算字第 10745506720 號函將書面 照遺失或遭竊護照量始超越非晶片,截至105年7月 報告送交立法院。 底累計遺失或遭竊尚未逾效期護照仍有10萬4,656 本。另99年至104年國外遺失或遭竊護照數量介於 4,900本至5,600本之間,占各年度總遺失或遭竊護 照數量比率約19%,對於意圖冒用我國護照入境給 與我免簽證之國家(如歐盟、美國等先進國家)者, 其成功使用偽、變照護照一次即可達成目的,若我 國問題護照於海外遭非法使用過於猖獗,恐影響我 國免簽證待遇。又,我國護照可在164個國家給予 免簽、落地簽、電子簽證等入境便利,相對地容易 遭人蛇集團冒用變造,故其防偽措施亟待加強。爰 決議要求外交部於下個會期提交書面檢討報告以 供委員會備查。 (十七) 人民的小事就是政府的大事,此為政府存在之最大 本部領事事務局為配合立法院決 目的,在護照換發服務亦然。據此,本院於上年預 議,於內政部推動一站式服務完 算審查時曾通過決議,要求領事事務局提出具體方 成前,已自 107 年 3 月起試辦每 案,解決離島民眾為護照換發所產生之不便。惟過 月派員前往金門及澎湖縣辦理行 去一年時間,未見領事事務局有任何具體回應,對 動領務,迄同年 12 月底止,辦理 於立法委員所提出之「護照條例修正草案」,也不 情形如下: 見提出相關對案,顯然領事事務局不願積極處理, 1. 金門縣 部分 : 已派 員 赴金湖 解決民怨。爰要求領事事務局在內政部推動一站式 鎮、金沙鎮、金寧鄉、烈嶼鄉 服務完成之前,試辦每月派員前往金門縣、澎湖進 及金城鎮戶政事務所辦理行動 行行動領務,以增加離島居民護照換發之便利性, 領務,累計受理 2,260 件。 未來配合內政部推動之一站式服務,擴及全國。 2. 澎湖縣部分:已派員赴馬公市 及湖西鄉戶政事務所辦理行動 領務,累計受理 1,126 件。 3. 另於 107 年 10 月 17 至 18 日派 員赴馬祖辦理行動領務,總計 受理 126 件。 以上行動領務廣受民眾好評與歡 迎,將賡續辦理,以提供離島民 眾申換護照之便利服務。 (十八) 外交部為改善老舊宿舍屋況以提升宿舍配住率,每 1. 鑒於本部北投致遠新村職務宿 年均編列預算進行宿舍修繕,惟其經管之首長及職 舍屋齡已達 55 年使用年限,多 務宿舍部分閒置比率偏高,且有部分宿舍未依規定 數屋況老舊且安全堪慮,同仁 取得使用執照(許可),要求外交部應審慎衡酌宿 申請意願不高,致宿舍整體閒 舍入住之效益及其維護成本,研議後續處置方式, 置率拉高。本部刻研議拆除該 而對低度利用及無使用必要者,應移交國有財產 批老舊宿舍,並在原地改建為 18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署;並儘速依規定取得使用執照(許可)。 單身職務宿舍,有效提高職務 宿舍入住率,活化國有資產使 用效益。 2. 針對部分宿舍無使用執照(許 可)事,本部將續洽臺北市政府 建築管理工程處,爭取該處協 助本部完成老舊建物就地合法 程序,以利取得使用執照(許 可)。 (十九) 鑒於我國自101年1月1日起施行「消除對婦女一切 本部現有女性主管(大使、司處 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要求各級政府機關必須採 長) ,比例確實偏低,主要係因外 取立法或行政措施,消除性別歧視,並積極促進性 交特考在 84 年(含)以前對女性 別平等,行政院並修正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持續推 名額有所限制,進用女性同仁人 動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參與原則之政策目標,然外交 數不多。惟自 85 年外交特考開放 部轄下各單位一級主管單一性別比例未達三分之 女性錄取名額後,新進人員女性 一,因民國85年以前外交特考時對女性錄取名額設 比例逐年提高,近幾年甚常有女 名額限制致駐外館處館(處)長中,女性館(處) 性多於男性情形,又目前本部科 長所占比率僅有8.41%,外交部各單位及駐外館處 長女性人數已高於男性,未來在 一級主管顯有單一性別比例偏低之情形,與行政院 女性主管及館長之人數比例必然 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之原則未符,不利我國性別平等 逐步提高。 政策目標之達成及與國際性別平權進程接軌,建請 檢討改善。 (二十) 鑒於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自100年度起逐步推動技 本部推動與主要合作國家簽署框 術合作模式之變革,合作計畫領域日趨多樣化,舊 架式協定,已完成談判簽署者有 有合作協定已無法涵蓋新合作計畫類型,致國合會 巴拉圭、尼加拉瓜、薩爾瓦多及 推動新類型合作計畫時,常需費時與合作國家洽談 宏都拉斯,尚有貝里斯、聖文森、 協定。為縮短計畫啟動期程,要求外交部應積極續 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等 3 國正 與主要合作國家簽署框架式協定,擴大合作計畫涵 在推動簽署作業,相關進度如下: 蓋範圍,協助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加速各項新類型 1. 聖文森:聖國政府已完成階段 合作計畫之推動。 性協定草案條文審查,雙方將 續就我方對部分條文提出修正 意見進行磋商。 2. 聖克里斯多福:克國政府已完 成階段性協定草案條文審查, 惟對少數條文提出修正意見, 刻與我方再續協商。 3. 貝里斯:貝國政府刻正進行協 定草案審議作業,尚須彙整該 國各相關政府部門意見後再續 與我方磋商。 (二十一) 鑒於國人出國旅遊,或有於海外發生急難事件,要 本部領事事務局為加強協助旅外 求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為加強協助旅外國人,於其網 國人,於該局網站設置「旅外國 站設置「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系統」,以提供國人登 人動態登錄系統」 ,以提供國人登 錄旅外資訊,且為有效掌握旅外國人動態資料,應 錄旅外資訊,有效掌握旅外國人 廣為宣導,以利我駐外單位能及時協助。 動態資料,該局並藉由各項管道 18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廣為宣導,包括: 1. 春節旅安宣導活動:春節旅安 宣導活動:寒假及春節期間為 國人出國旅遊旺季,為提醒民 眾注意旅外安全,於 107 年 2 月間辦理春節旅外安全宣導活 動,在該局領務大廳辦理領務 知識闖關活動,介紹出國登錄 及相關旅外安全注意事項,民 眾參與情形踴躍。 2. 旅安短片公益託播:107 年 1 至 3 月及 6 至 8 月於交通部所 屬單位及各電視台進行「跟著 波 鴿 一 起 作 登 錄 Part1 & Part2」宣導短片公益託播。 3. 積極參加北、中、南大型國際 旅展:該局及本部中部辦事 處、南部辦事處分別於 107 年 4 月及 5 月間參與「臺北國際 觀光博覽會」 、 「臺中國際旅展」 及「高雄國際旅展」,並於 11 月間辦理線上宣導活動,向國 人宣導旅外安全相關措施,介 紹出國登錄並推廣「旅外救助 指南」APP、LINE 官方帳號及 「出國登錄」系統等機制。 4. 廣播電臺專訪及劇化插播:107 年 7 至 8 月及 10 至 12 月間於 警察廣播電臺及行政院廣播公 共服務相關電臺進行旅外安全 宣導專訪,並利用短劇有聲稿 方式,宣導「出國登錄」等旅 安措施。 5. 桃園機場捷運車廂廣告:107 年 11 至 12 月間於直達車廂刊 登旅外安全宣導廣告。 6. 新聞記者說明會:利用每次記 者說明會,宣導旅外安全宣導 措施。 (二十二) 外交部每年固定編列預算補助「亞洲太平洋自由民 本部已於 107 年 4 月 3 日外主預 主聯盟秘書處」及「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 算字第 10745506730 號函將專案 會」。外交部連年補助上述單位對我國外交工作, 報告送交立法院。 例如促進國際空間、對我國之重視等之成效令人存 疑且不合時宜。106年度外交部補助預算原編列為 28,271千元,去年本院則提出減列亞盟、世盟全部 補助費用之預算刪減案,外交部也同意應刪除;然 183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107年度預算卻仍編列21,559千元,僅減少24%,外 交部應立即讓亞盟、世盟轉型為資助籌募經費之組 織,而非政府資助之組織。又世盟總會長饒穎奇於 2016年11月11日參加中國孫逸仙一百五十年誕辰 紀念大會時之表現,顯然有違世盟「以團結中華民 國人民……努力、反對專制獨裁之迫害,建立自 由、民主、和平、繁榮的世界為宗旨」之成立目的。 綜上,爰要求外交部應儘速檢討針對亞盟、世盟補 助之合理性,並針對相關事宜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出專案報告。 三、各組審查決議部分: 歲出部分 第1項外交部 (一) 外交部為改善經管首長及職務宿舍狀況,於第1目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 算字第 10745504820 號函將書面 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520萬5千元,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7 其中313萬7千元用作首長及職務宿舍修繕計畫。經 年 6 月 1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查外交部於104至106年度編列首長及職務宿舍維 1070703096 號函准予動支。 修費每年約450至390萬元不等,惟經管宿舍261戶 中,至今仍有85戶未入住,其中北投致遠新村宿舍 51戶及北投明志新村宿舍25戶空置狀況最多,總閒 置率達24.75%。係因屋況舊損待修繕而導致不適居 住,亦或經管宿舍供過於求,外交部均應擬具管理 精進報告並檢討修繕進度及閒置運用狀況,若外交 部經管之宿舍已供過於求,外交部應將宿舍移交財 政部國有財產署,以充分發揮國有資產使用效能。 爰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外交部首長及職務 宿舍閒置狀況管理精進報告」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 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預算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編列2億1,852萬4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就 算字第 10745504830 號函將書面 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7 告後,始得動支。 年 6 月 1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預 1070703096 號函准予動支。 算編列2億1,852萬4千元,其中為辦理「駐外機構 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業務編列相關業務 費及設備費,合計1億2,456萬5千元,較106年度 辦理強化資訊安全專案經費增加1,994萬8千元。 然本項計畫工作內容說明未臻明確,且政府經費 應審慎編列,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2.外交部「強化資訊安全專案」自102年度開始連 年編列預算,預分6年期建置90個駐外館處之跨國 骨幹網路,核屬跨年期計畫,卻未依預算法第39 條規定及立法院決議,列明非機敏性相關資訊, 揭露計畫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 184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分配額度,實不利預算審議,允應檢討改正。爰 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 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1,594萬1千元中, 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駐外機構資通安全 及服務精進計畫經費說明及效益評估」向立法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3.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 「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1,594萬1 千元,係辦理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 畫,惟該計畫相關細目並無說明,無法實際掌握 該計畫之相關編列需求,不利預算監督,爰凍結 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相關說明與預期達成績效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得動支。 4.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 「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有關「本部及駐外 館處系統維護、資訊設備軟硬體維修、網際網路 線路暨資訊安全監控維運等經費」預算編列3,406 萬元。惟查該筆預算並無細部說明,如各駐館處 相關經費使用規劃、編列情形、預期目標,不利 預算監督,恐有浮編之嫌,爰凍結部分經費,俟 外交部就相關說明規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5.鑑於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 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有關 「本部及駐外單位資訊系統擴充更新所需系統開 發費及硬體設備等」預算編列1,751萬6千元,較 106年度增加625萬8千元,增幅55%,然預算書中 並未說明增加預算原因,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 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後,始得動支。 6.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 「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有關「駐 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建置費」預算 編列862萬4千元。該計畫相關細目並無說明,無 法實際掌握該計畫之相關編列需求,不利預算監 督,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相關建置規劃、 績效評估指標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 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活動,辦理迄今已屆第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15年,目的為培育新世代英語溝通能力及國際視 算字第 10745504840 號函將書面 野,促進學生對英語文之學習興趣,因此外交小尖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7 兵獲選隊伍參訪國家,多以英語系國家為主。然政 年 6 月 1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府刻正推動新南向政策,欲大幅增進我與東南亞、 1070703096 號函准予動支。 南亞地區國家交流。爰針對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 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382萬9千元 185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中,凍結20萬元,俟外交部就外交小尖兵過去辦理 成果及未來如何配合新南向政策多元化辦理向立 法院外 交及國 防委員 會提出 書面報 告並經 同意 後,始得動支。 (四)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作維持」中「業務費」有關「訂閱外文期刊、報章 算字第 10745504850 號函將書面 雜誌、購買與業務相關之書刊及輿情資訊研蒐等費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7 用」預算編列1,047萬元。惟辦理國際輿情彙整研 年 6 月 1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析經費已有編列,相關預算似有重複編列之嫌,爰 1070703096 號函准予動支。 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五) 外交部為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委託國內智庫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推 動 我 與 東 協 多 邊 關 係 等 委 辦 經 費 1,108 萬 2 千 算字第 10745504860 號函將書面 元,外交部身為新南向政策權責機關,為配合政策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7 之推動,竟採委辦方式處理預算,顯淪為買辦功 年 7 月 12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能,預算編列徒具消化,實屬不當,為有效撙節開 1070703210 號函准予動支。 支,以予檢討改進,爰針對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 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 費」上開預算編列1,108萬2千元中,凍結400萬元, 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六)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有關「臺灣日 算字第 10745504870 號函將書面 本關係協會經費」預算編列451萬2千元,惟查臺日 報告送交立法院。 關係雖號稱友善,然其相關事務推展甚慢,如臺日 經貿談判、海權事務、慰安婦議題等,且臺日相關 溝通談判之分工未能明確,以臺日EPA會議為例, 外交部駐日最高層級官員─駐日本代表,竟未能得 知相關會議籌備進度與召開日期,臺日關係已逐漸 友善,相關溝通層級亦要跟隨提升,顯示我方重視 與日關係,而非一昧仰賴民間協會,亦不利相關政 策之監督,且查兩者經費亦有互相流用之情形,不 符預算法專款專用之精神,爰凍結100萬元,俟外 交部就臺日相關公共政策議題進度緩慢及檢討未 來臺日溝通談判之公部門與民間協會分工向立法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七) 外交部 為辦理 各地區 使節會 議或工 作會報 等議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事,歷年皆編列外交使節會議經費。經查103至105 算字第 10745504880 號函將書面 年外交使節會議辦理情形,其辦理會議次數及與會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7 人數逐年遞減,恐淪為形式上大拜拜,未因召開會 年 6 月 1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議有具體效益之發揮。為有效撙節開支,予以檢討 1070703096 號函准予動支。 改進,爰針對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 使節會議」預算編列1,630萬5千元,凍結100萬元, 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8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八)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員進修」預算編列2,475萬5千元,凍結200萬元, 算字第 10745504890 號函將書面 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7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年 7 月 12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政府外交預算有限,各項支出應衡量政策推動之 1070703210 號函准予動支。 必要性為原則。經查外交部每年編列預算選送人 員出國接受語言訓練,惟多數受訓語種含英文、 日文、韓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等語言,在 國內大專院校、專業語言訓練中心應可獲得專業 之培訓,出國語言受訓由於經費龐大,應侷限於 國內無法提供訓練之語文。同理,選送在職中高 級人員出國進修,在預算有限之條件下,將排擠 其餘預算,應無必要性。爰針對第2目「外交管理 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預算編列2,475 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 動支。 2.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 人員進修」預算編列2,475萬5千元。惟查106年國 慶,駐德國代表謝志偉在駐德國館處國慶酒會 上,以德文「慶祝一個民主政體106年生日」為標, 而未具體寫出我中華民國國名,引發爭議,事後 竟有相關進修人員打電話要脅立法委員辦公室、 媒體撤下照片之情事,而外交部對該名人員亦未 有任何懲處,可見外交部認可該名人員如此失職 之作為,造成外交部聲譽受損,顯見外交部在相 關領事人員駐外進修之教育訓練有缺失,爰凍結 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該事件提出具體行政調查 報告,並檢討未來相關人員教育訓練之規劃向立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3.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 人員進修」預算編列2,475萬5千元,選送特考及 格外交領事人員及在職中高級人員出國進修。經 查,外交部於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107年度亦於 「外交領事人員訓練」工作計畫編列1,611萬5千 元,辦理外交領事人員訓練、短期進修、專業訓 練及國際交流。外交部派員出國接受語訓係外交 人員訓練之必要成本,惟外交部於外交及國際事 務學院亦編列相關預算,為避免資源重複配置, 外交部應妥善整合部內各項訓練資源,爰凍結部 分經費,俟外交部就「外交部派員進修語訓資源 統整報告」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4.外交部為提升我外交領事人員專業知能,每年均 選送人員出國接受語文訓練、國際組織見習與出 18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國進修等。本項預算之編列數自102年起逐年上 升,然就計畫執行之效益,外交部說明未臻詳盡。 且政府刻正推動新南向政策,惟目前外交領事人 員熟悉東南亞語言人數尚有進步空間,爰針對第2 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 預算編列2,475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 交部就如何精進本項作業及東南亞語言人才培訓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 意後,始得動支。 5.外交領事人員培訓是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的主 要職掌,外交部若有人員出國進修之需,應妥善 運用該學院各項訓練資源,不應再於外交部底下 編列相關預算,而有業務重疊,浪費資源之問題。 外交部應逐年調整預算配置,不再編列本計畫預 算。爰針對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 事人員進修」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475萬5千 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九)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料」預算編列7,507萬8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 算字第 10745504900 號函將書面 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7 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年 7 月 12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今日臺灣電子報(TAIWANTODAY)近期瀏覽人數 1070703210 號函准予動支。 有相當幅度成長,除我國以外,以主要客群為日 本、美國為主要來源,顯見法西德俄語系國家有 待加強宣傳。同時配合新南向政策,在臺灣光華 雜誌推出東南亞各國語文版本之餘,今日臺灣電 子報卻未比照辦理,顯有不足。爰針對第2目「外 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預算編列7,507 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2.外交部辦理製作國際文宣視聽資料工作,其中包 含製作今日臺灣電子報與發行臺灣光華雜誌月刊 之業務。時值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光華雜誌已 配合發行東南亞語文版本,然今日臺灣電子報迄 今尚未有東南亞語文版本,爰針對第2目「外交管 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預算編列7,507 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3.為因應無紙化目標,節能減碳、避免資源浪費, 外交部應積極規劃採行電子書刊及手機APP方式 辦理,並利用近年來社群媒體蓬勃發展,以取代 傳統紙本出版品編印。為節省紙本印製,增加電 子數位推廣之績效,爰針對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 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有關「製作 國際文宣視聽資料及編印出版品」預算編列5,241 18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萬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4.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 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 3,484萬4千元,主要內容為製作國情影片、今日 臺灣電子報、光華雜誌月刊等,然經查國情紀錄 影片、出版品及今日臺灣電子報等,語言版本為 英文、日文、法文、西班牙文、德文、俄文等, 並無新南向國家之語言版本。此值政府戮力推動 新南向政策之際,為使新南向國家政府、團體或 民眾多加瞭解臺灣之國情采風,外交部之對外宣 傳品製作部分,應加入新南向國家之語言版本, 以利推動新南向政策,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 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 始得動支。 5.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 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有關「國 情紀錄片製作……製作英日法西德俄今日臺灣電 子報等經費」預算編列2,514萬4千元。惟查今日 臺灣電子報,外交部僅有6個外語版本,其中亞洲 國家僅有日、俄,東南亞國家一個皆無。新南向 政策是蔡英文總統上任後的主要外交政策之一, 其也多次宣示臺灣應以區域組織之參與為目標, 然臺灣身處亞洲,在相關官媒外語版本,卻相當 稀少,顯有不配合當前蔡英文總統決策之意,更 有扯後腿之嫌。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今 日臺灣電子報之外語版本,研擬增加東南亞國家 語系之可行性與規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十) 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9億1,647萬7千 算字第 10745504790 號函將書面 元,凍結8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7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 年 7 月 12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動支。 1070703210 號函准予動支。 1.外交部自89年推動駐外機構經費運用制度改進 方案,具體改善措施包括推動駐外機構經費統籌 收付制度,並於中、大型駐外館處派置專任會計 人員等。然截至106年9月底止,置有外交部以外 人員之駐外館處中,仍有香港事務局服務組尚未 實施經費統籌收付制度,且駐外館處設置專任會 計人員成長速度緩慢,允應加強辦理,以落實該 改進方案。復又「設備及投資」編列之「雜項設 備費」應按實際需要核實計列,詳細列明名稱、 規格、數量、單價及總價。爰針對第3目「駐外機 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預算編列29億1,647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 18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 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9億1,647萬7 千元,作為維持駐外使館基本行政維持作業。經 查,106年我國外交使館、代表處、辦事處裁撤6 館:利比亞代表處因當地局勢業已暫停館務運 作,經行政院核示後裁撤;駐聖多美普林西比大 使館及駐巴拿馬大使館皆因斷交而予以裁撤;駐 關島、吉達及挪威辦事處則因業務整併而裁撤。 外交部應將裁撤後預算資源分配至其他使館,依 照外交戰略及總體目標需求分配使館資源。爰凍 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駐外使館資源配置」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 意後,始得動支。 3.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 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獎補助費」預算編 列6,465萬8千元,其中補助駐地媒體、智庫、學 者、僑團等辦理各項活動經費編列6,213萬元,然 補助僑團之工作已有僑務委員會編列預算處理, 是否重複編列,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 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4.外交部為辦理駐外使領單位補助駐地媒體、智 庫、學者、僑團等辦理各項活動,編列獎補助費 用。然查107年預算編列較106年增加2,157萬元, 卻未明確增加之理由,對於過去執行成效說明亦 無具體說明。爰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 「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獎補助 費」之「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6,213萬元中,凍 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5.政府刻正推動新南向政策,菲律賓與我國關係十 分重要,然其近來著力與中國維持良好關係,此 一外交方向是否影響我國與菲律賓關係發展,應 特別注意。爰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 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亞東太平洋 地區駐菲律賓代表處編列業務費中,凍結部分經 費,俟外交部就台菲關係發展之現況與挑戰向立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6.政府刻正推動新南向政策,印尼為東南亞最大國 家,也是穆斯林人口最多之國家,其經濟近年亦 在高度成長中。爰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 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亞東 太平洋地區駐印尼代表處編列業務費中,凍結部 19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分經費,俟外交部就台印關係發展之現況與挑戰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 意後,始得動支。 7.澳洲為我國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之一,與我國經 貿往來十分密切,且亦為我國青年出國度假打工 之重點地區。近期傳出澳洲本要與我國牽動自由 貿易協定,卻因中國之阻擾而延後,爰針對第3 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 政工作維持」有關亞東太平洋地區駐雪梨辦事處 編列業務費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台澳 FTA簽訂問題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 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8.澳洲為我國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之一,與我國經 貿往來十分密切,且亦為我國青年出國度假打工 之重點地區。近期傳出澳洲本要與我國牽動自由 貿易協定,卻因中國之阻擾而延後,爰針對第3 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 政工作維持」有關亞東太平洋地區駐澳大利亞代 表處編列業務費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 台澳FTA簽訂問題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 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9.政府刻正推動新南向政策,我國向與越南經貿往 來密切,亦有許多臺商在越南投資,因此我國與 越南之關係是否穩定,於我國臺商甚為重要,爰 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亞東太平洋地區駐越南 代表處編列業務費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 就臺越關係發展現況與挑戰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0.政府刻正推動新南向政策,緬甸自民主改革 後,國家日漸開放,與我國之往來亦越增密切。 2016年我國正式在緬甸成立駐外辦事處,為兩 國關係之新頁。爰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 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 亞東太平洋地區駐緬甸代表處編列業務費中, 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臺緬關係發展現況 與挑戰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1.自英國公投脫離歐洲聯盟後,其目前政治局勢 並不穩定。而106年迄今,英國已發生5次恐怖 攻擊,顯見其成為恐怖分子之主要目標。由於 我國與英國之經貿關係密切,且有甚多遊客、 學生前往,故我駐外單位之政情分析與緊急應 變能力甚為重要,爰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 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 歐洲地區駐英國代表處編列業務中,凍結部分 19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經費,俟外交部就英國政情與歷次恐攻之緊急 應變作為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2.德國大選結束後迄今,總理梅克爾無法順利組 閣,且大選結果極右派另類選擇黨成為第三大 政黨,顯見德國之政治局勢不穩定,且有排外、 反移民之民意。由於我國與德國之經貿、科技 合作關係密切,且有甚多遊客、學生前往,故 我駐外單位之政情分析與緊急應變能力甚為重 要,爰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 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歐洲地區駐 德國代表處編列業務費中,凍結部分經費,俟 外交部就德國政情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3.法國自新任總統馬克宏上任以來,由於各項改 革措施未能得到多數法國人民贊同,大規模遊 行時有所聞。由於我國與法國之經貿、科技、 軍事合作關係密切,且有甚多遊客、學生前往, 故我駐外單位之政情分析與緊急應變能力甚為 重要,爰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 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歐洲地區 駐法國代表處編列業務費中,凍結部分經費, 俟外交部就法國政情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4.歐洲聯盟自英國公投脫離後,即顯出更為整合 之傾向。除討論是否要在財政上進一步整合, 歐洲聯盟中23國並於106年11月13日簽訂歐洲 防衛協議,因此歐洲聯盟之未來發展動向甚為 重要,爰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 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歐洲地區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編列業務費中,凍結 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歐洲聯盟政情向立法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 始得動支。 15.紐約為美國最大城市,其區域內華裔人口達 6%,為全美最多,亦為我國僑胞重要聚集區。 考量我國僑胞、觀光遊客、學生甚多,爰針對 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 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北美地區駐紐約辦事處 編列業務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緊急 應變相關程序作為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6.休士頓為美國德州最大城市,也是美國第四大 城,國際化程度高,亦為我國僑胞重要聚集區。 然近來德州時常發生重大槍案,結合國外恐怖 分子與國內孤狼型攻擊,對民眾生命安全造成 19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巨大威脅。考量我國僑胞、旅外國人甚多,爰 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 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北美地區駐休士頓 代表處編列業務費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 部就緊急應變相關程序作為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7.波士頓為美國名城,歷史悠久,且具有相當多 之知名高等學府。考量我國僑胞、觀光遊客、 留學生甚多,爰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 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北 美地區駐波士頓辦事處編列業務費中,凍結部 分經費,俟外交部就緊急應變相關程序作為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 意後,始得動支。 (十一)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組織活動」預算編列3億0,329萬元,凍結300萬元, 算字第 10745504910 號函將書面 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7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年 7 月 12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 1070703210 號函准予動支。 際組織活動」預算編列形式過於籠統,且外交部 未曾以任何形式向立法院說明相關預算之支用與 國際組織活動參與狀況。再者,我國參與國際組 織活動近年來淪於口號性,外交部始終反覆覆誦 特定客觀上無法參與之組織,未對實質參與其他 國際組織之策略進行研究,使得我國國際空間無 法突破,外交部之安於現狀與不作為有怠惰之 實。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 國際組織活動」預算編列3億0,329萬元中,凍結 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 際組織活動」預算編列3億0,329萬元。惟查我國 近2年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時有遭受阻礙一事,尤 以爭取參加非會員之國際組織阻力最大,且觀之 106年上半年外交部所提供之績效評比,似比105 年同期略有下滑,顯見其國際組織活動參與績效 呈逐年下降。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 始得動支。 3.深化並推動我國參與各種國際組織向為我國外 交重要工作之一,而在國家財政拮据,預算有限 之下,更應精準投入資源。查外交部辦理參與南 海共同研究計畫、推動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 等工作,預算編列1億4,434萬4千元,較106年度 增加2,506萬2千元,增加幅度達21%。然又比較外 交部設定之年度績效指標,僅增加1%,顯不符比 193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例。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 國際組織活動」預算編列1億4,434萬4千元中,凍 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4.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 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億6,889萬4 千元,較106年度2億4,918萬6千元,增加1,970 萬8千元,經查,其增加之部分,以國外旅費為最, 較去年增加2,617萬4千元,增幅達32.7%。然此科 目之預期成果之一為「深化並廣化我參與聯合國 體系相關機制及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會議及活 動」,惟目前我國僅有「駐紐約聯合國事務工作小 組」之常設任務編組處理聯合國相關業務,能量 極其不足,對於我國參與聯合國相關事務之幫助 與推展相當有限,而106年11月我國於德國波昂參 與聯合國氣候會議,環境保護署署長等官員因中 國干涉,無法進入會場,此早已非單一個案,而 為一而再、再而三發生之事,外交部實應研議聯 合國相關事務之處理單位提高層級,或參考其他 非聯合國會員國之作法,設立辦事處訓練代表 團,蓄積處理聯合國相關事務之能量,而非僅增 列國外旅費而已矣。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 意後,始得動支。 5.深化並推動我國參與各種國際組織向為我國外 交重要工作之一,而外交部於106年世界衛生組 織、聯合國大會時,均以投書外國媒體之方式, 對世界表達我國對國際社會貢獻之意願與成果。 然此一方式效益如何,外交部說明未臻明確,爰 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 織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 列737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我 國今年加入聯合國之策略與未來相關作為向立法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 始得動支。 6.我國在太平島駐軍多年,且島上資源足以自給自 足生活,明顯合乎國際法上對於島之定義,但菲 律賓卻單方操弄國際,誣指太平島為礁,意圖強 佔南海廣大資源,甚至射殺臺灣無辜漁民,令臺 灣人民舉國憤慨。馬前總統任內親自登島宣示主 權,但民進黨政府不僅毫無作為,甚至為了推動 新南向政策而對菲律賓卑躬屈膝。經查107年度外 交部預算,國際會議及交流預算編列7,974萬7千 元國外旅費作為參與南海共同研究計畫及其他工 作之用。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 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 194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預算編列1億0,629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 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二)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7億7,015萬7千元,凍結 算字第 10745504920 號函將書面 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7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年 7 月 12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為協助國內業者實地瞭解邦交國之投資環境,外 1070703210 號函准予動支。 交部於107年度預算編列1,560萬9千元,對赴邦交 國投資考察業者之機票款予以補助,惟近年來實 際至邦交國投資之業者占外交部補助考查業者數 之比率皆僅1成餘,且業者實際投資標的侷限部分 特定國家,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 「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7億7,015萬7 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支。 2.外交部為推動鼓勵國內企業前往邦交國投資,歷 年均編列補助投資成本或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 等經費計1,560萬9千元。然立法院預算中心指 出,近年實際於邦交國投資業者僅占補助考察業 者之1成,且部分國家每年均組團考察但卻未有業 者實際投資。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 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560萬9 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相關業務效 益檢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外交部依「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辦 法」,補助業者赴邦交國投資及參加投資考察團機 票補助,預算編列1,560萬9千元。經查,近年來 實際至邦交國投資之業者占外交部補助考查業者 數之比率皆僅1成餘,且業者實際投資標的侷限部 分特定國家,投資考察之補助機制容有待檢討。 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 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560萬9千元中,凍結 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4.外交部為鼓勵業者赴邦交國投資,特給予機票及 投資金額之補助,惟近年來實際至邦交國投資之 業者占外交部補助考查業者數之比率皆僅1成 餘,且業者實際投資標的侷限部分特定國家,投 資考察之補助機制容有待檢討。爰針對第4目「國 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預算編列1,560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 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95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5.外交部鼓勵臺商前往友邦投資作為金錢外交之 輔助手段,惟部分友邦政經環境不穩定,臺商經 營多數陷入困境,尤其當邦誼中斷後,臺商更是 形同孤兒。經查107年度外交部預算於「國際會議 及交流」項下,編列1,488萬9千元辦理對國內團 體之捐助─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為促其 改善、撙節支出。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 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 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6,114萬6 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支。 6.針對外交部編列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 參加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所需經費1,488萬9千 元,該項業務近年推動情形不彰,國內業者赴邦 交國投資意願不高,對邦交國投資環境改善效果 有限,105年度該科目預算執行率僅65.73%,顯見 實際需求有限。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 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 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6,114萬6 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支。 (十三)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億5,643萬 算字第 10745504930 號函將書面 5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 報告送交立法院。 法院外 交及國 防委員 會提出 書面報 告並經 同意 後,始得動支。 1. 查外 交部每 年固定 補助包 含中德 文化經 濟協 會、中阿文經協會、中國回教協會等特定團體, 惟上述團體部分因為政策因素造成疊床架屋之 實,已無存在必要,部分業務推動成效有限,每 年不看計畫的例行補助,恐無正當性。其次,亦 不解各外館辦理臺灣廟會民俗文化展之用意與成 效為何,文化相關業務應不屬於外交部職掌範 圍,是否需要編列預算辦理不無爭議。可見外交 部在辦理國際會議及交流之預算編列時,缺乏遠 見與計畫性,更陷入為編列而編列之問題。爰針 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 交流活動」預算編列7億7,015萬7千元中,凍結部 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 億8,844萬1千元,其中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編 列1億2,990萬元。106年度同樣3項主要項目之預 19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算經費計1億0,865萬7千元,換言之,107年度增 列2,124萬3千元。其中業務項目中有關在世界貿 易組織架構下提供技術協助及補助國內經貿團體 舉辦活動等經費編列3,345萬1千元,較106年度所 編列390萬元,大幅增加近10倍,其原因不明,欲 提供技術協助之對象、預計補助之活動項目,未 予說明,不利監督。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 意後,始得動支。 3.外交部辦理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其中,經貿 交流活動編列1億8,844萬1千元,目的在與各國舉 辦各項經貿論壇、就區域經濟整合事項進行交流 或研討。在美國決定退出TPP的情況下,日本、新 加坡、加拿大等11國達成新協議,確定今後仍將 持續推動TPP,並改名為「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展 協定」 (CPTPP) 。在國際貿易上,我國經濟具有一 定之實力,實不應被排除於各國之外,對於CPTPP 的爭取,我國理應更加積極作為。爰針對第4目「國 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預算編列1億8,844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 外交部就加入CPTPP之可能性及CPTPP與新南向政 策發展之關聯性與對我國產業衝擊之影響等向立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4.外交部編列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之預算,其中 各相關單位辦理學術交流活動及文化交流活動相 關經費編列2億1,082萬2千元,然各單位計畫內容 說明未臻明確,亦未說明過去計畫執行效益。爰 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 際交流活動」─「學術交流活動」及「文化交流 活動」預算編列2億1,082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 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5.外交部委託國內學術機構或智庫辦理WTO國際經 貿事務研究及人才培訓,預算編列8,084萬元,其 中多數為委辦費用,外交部對於歷年委託單位、 研究及培訓成果,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4目「國 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預算編列8,084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 意後,始得動支。 6.外交部北美司為推動對美加重大工作專案,協助 台美國會議員交流及增進美國朝野對我支持,預 算編列8,067萬7千元。然查於推動經貿交流工作 項目中,亦有編列加強對美各州政要及政黨之聯 繫費用,似有重複之處,且具體說明未臻明確, 19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 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067萬7千元中,凍結 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7.外交部辦理國際青年人才培訓及合作計畫,然查 僑務委員會、教育部均有辦理各項類似之國際青 年交流活動,如何強化橫向聯繫,整合資源甚為 重要。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 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7億7,015萬7千元 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本項業務辦理狀 況及如何與其他部會合作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8.2016年8月16日新南向政策綱領公布,對外宣告 新南向政策為我國整體對外經貿戰略的重要一 環。經查新南向政策的對象國家,主要為外交部 的亞東太平洋司所轄管業務範圍,然亞東太平洋 司於本項預算中,僅編列2,917萬3千元(占4%), 此經費的編列是否能有效協助推動新南向相關政 策作為,顯有疑問,亦無法顯出外交部對發展與 新南向國家間關係之重視。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 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 編列2,917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 意後,始得動支。 9.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文化交流活動」─「北美 司:推動在北美地區舉辦臺灣相關文化活動及對 美公眾外交等經費」預算編列1,231萬3千元,較 106年度有增列情形,惟該筆預算並無說明增列原 因,不利預算審議。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 意後,始得動支。 10.鑑於臺日雙邊貿易長年不平等,年年逆差,臺 日貿易逆差幾乎一倍,日本尚欲強迫我國開放 進口核災區食品毒害臺灣人民,外交部絲毫無 具體因應作為,107年度推動臺日經貿交流及對 話預算卻大幅增加256萬3千元,顯未深刻檢討 政策缺失。為有效撙節開支,予以檢討改進, 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經貿交流活動」─「亞 東太平洋司」預算編列735萬1千元,凍結部分 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1.查亞東太平洋司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進行交 流或研討、推動臺日經貿交流及對話等經費, 計需735萬1千元,較106年度所編540萬元增加 19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195萬1千元。然查臺日經貿大幅逆差問題持續 無解,自越南轉進臺灣之大陸香菇走私問題, 亦與越南政府遲遲無法處理共識,甚至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欲派員前往蒐集農產資料,亦不得 其門而入。少了美國的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 11個成員國於106年11月11日宣稱就協定的「核 心要素」達成協議,並將協定改名為「跨太平 洋 夥 伴 全 面 進 展 協 定 」( 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CPTPP),政府雖仍持續爭取第二 波加入,但與單邊國家之貿易問題都無法解 決,欲再加入CPTPP之決心,讓人質疑。爰針對 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 交流活動」─「經貿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億 8,844萬1千元,其中亞東太平洋司就區域經濟 整合等議題進行交流或研討;推動臺日經貿交 流及對話等經費,計需735萬1千元中,凍結部 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2.外交部研究設計會為辦理國防或戰略安全對話 等事務,預算編列661萬5千元,然計畫內容與 過去效益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 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 算編列661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 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3.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 活動」─「亞東太平洋司:辦理我國與亞太國 會議員……出席臺日諮商會議等經費」預算編 列596萬9千元。惟查慰安婦議題臺日協商牛 步,自105年5月20日迄今,一場會議皆未召開, 我國未能掌握慰安婦議題相關主動權,與其他 國家相比,我皆屬被動許多。慰安婦議題係屬 我國爭取國際正義重要議題,外交部卻相形被 動,實屬不智。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 慰安婦議題具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4.鑑於亞洲所有二戰時期曾被日本荼毒的國家, 對於慰安婦被迫害的事,無不深惡痛絕。104年 12月底,日本和南韓就二戰期間慰安婦議題達 成共識,日本同意出資10億日圓(約2.73億元 新台幣)為南韓倖存慰安婦成立基金。反觀我 國政府未正視臺灣慰安婦慘遭日軍奴役殘害史 實,應儘速協助臺灣慰安婦要求日本政府給予 正式道歉與賠償。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 19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流」項下「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其他 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 預算編列596萬9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 部就協助臺灣慰安婦要求日本政府給予正式道 歉與賠償積極作為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5.外交部為新南向政策權責機關,為配合政策之 推動,於106年度預算編列2億5,898萬3千元辦 理相關計畫,107年度預算編列擴大為3億1,598 萬5千元,較106年度增加5,700萬2千元,增幅 為22.01%。其中配合新南向政策「辦理參與國 際組織及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計畫,106年 度預算編列為7,672萬元,惟統計至106年9月, 執行率僅46.02%,107年度擴大編列為1億1,302 萬7千元,較106年度增加3,630萬7千元,增幅 達47.32%,顯見該計畫執行率不佳,其實際執 行狀況、執行率偏低原因有待釐清。允宜優先 查明上述狀況、原因,俾利國家資源有效運用 並節省公帑。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 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 預算編列2億5,643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 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6.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經貿交流活動」─「亞 東太平洋司: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進行交流 及研討、推動臺日經貿交流及對話等經費」預 算編列735萬1千元。惟查臺日經貿雖有交流, 然卻難有具體成果,臺日關係號稱友好,在實 際成果上卻難以呈現,不利臺日關係之發展。 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臺日經貿交流具 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7.鑑於亞洲所有二戰時期曾被日本荼毒的國家, 對於慰安婦被迫害的事,無不深惡痛絕。104年 12月底,日本和南韓就二戰期間慰安婦議題達 成共識,日本同意出資10億日圓(約2.73億元 新台幣)為南韓倖存慰安婦成立基金。反觀我 國政府未正視臺灣慰安婦慘遭日軍奴役殘害史 實、未儘速協助臺灣慰安婦要求日本政府給予 正式道歉與賠償,反而在「協助各種國際交流 活動」107年度新編列預算特別加強「配合辦理 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工作」活動,顯 然逢迎拍馬、本末倒置。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 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學術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預算編 20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列1,030萬2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協助臺灣慰安婦 要求日本政府給予正式道歉與賠償積極作為書 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8.針對釣魚台及沖之鳥礁海域漁權爭議尚未獲得 國際共識,但日本卻單方視為專屬經濟海域, 屢屢驅趕臺灣善良漁民,對於臺灣要求漁權談 判相應不理,且未見駐日代表與臺灣日本關係 協會會長捍衛臺灣人民尊嚴與臺灣利益,顯見 臺灣對日工作欠缺堅定立場。查107年度外交部 預算, 「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經貿交流 活動」預算編列735萬1千元給亞東太平洋司辦 理推動臺日經貿交流及對話,為促其改善,撙 節支出,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 「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 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億5,350萬1千元中,凍結 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9.外交部於巴拉圭建交60週年時,巴拉圭總統卡 提斯致詞現場翻譯不周,如將先總統「蔣介石」 譯成「建立中華民國的諸多偉人先進」、「中華 民國政府」 ,甚至是直接跳過段落。為此監察院 於106年11月22日提出糾正,經查糾正內容指 出,巴拉圭總統卡提斯來訪前,巴拉圭大使館 便將總統致詞文,電郵至外交部。惟負責單位 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司,竟未把電郵交給傳譯 人員,導致傳譯人員無法事先擬稿,僅能現場 無稿即時翻譯,造成許多翻譯不周之狀況。另 監察院指出,事後調查發現,拉丁美洲暨加勒 比海司司長以為負責單位是禮賓處,據此研判 外交部內部單位權責不明。爰針對第4目「國際 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文化交流活動」─「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 司:辦理或參加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國家之國 際會議及各項交流活動經費」 ,其中「一般事務 費」預算編列611萬1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 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0.日本長年對於臺籍慰安婦之認錯、道歉與賠償 事宜相應不理,且未見駐日代表與臺灣日本關 係協會會長捍衛臺灣人民尊嚴與臺灣利益,顯 見臺灣對日工作欠缺堅定立場。經查107年度外 交部預算, 「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其他 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596萬9千元 給亞東太平洋司辦理協助慰安婦向日求償、出 席臺日諮商會議,為促其改善,爰針對第4目「國 20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3,402萬 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 得動支。 21.針對釣魚台及沖之鳥礁海域漁權爭議尚未獲得 國際共識,但日本卻單方視為專屬經濟海域, 屢屢驅趕臺灣善良漁民,對於臺灣要求漁權談 判相應不理,且未見駐日代表與臺灣日本關係 協會會長捍衛臺灣人民尊嚴與臺灣利益,顯見 臺灣對日工作欠缺堅定立場。經查107年度外交 部預算, 「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經貿交 流活動」預算編列735萬1千元給亞東太平洋司 辦理推動臺日經貿交流及對話,為促其改善, 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 預算編列3,402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 駐日本代表、臺灣日本關係協會會長與外交部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22.在二戰後,我國設立「中琉文化經濟協會」做 為兩地交流的特殊安排,過去推動我國與日本 琉球地區各項合作與交流亦有貢獻,外交部每 年仍匡列預算補助中琉文化經濟協會,近幾年 甚至還發生補助金額執行率只有50%的狀況。現 今時空背景與二戰後已有相當不同,我國在106 年業已成立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分 處,臺灣與日本沖繩之交流已恢復正常,兩地 人民、團體交流也相當頻繁。爰針對第4目「國 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5億1,372萬2千元中, 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3.鑑於106年我國駐杜拜臺北商務辦事處遭片面 更名,原以「中華民國駐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杜 拜商務辦事處」 (The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o Dubai)名義登記設立, 現已改為「駐杜拜臺北商務辦事處」名義續維 持運作;另巴林王國的臺灣駐巴林商務代表團 (Trade Mission of Taiwan to the Kingdom of Bahrain)也已更改為駐巴林台北貿易辦事處 (Trade Office of Taipei to the Kingdom of Bahrain),顯然外交部近年來對西亞經貿交流 活動未有具體效益,其作法上亟需調整。爰針 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 際交流活動」─「經貿交流活動」─「亞西及 20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非洲司」預算編列809萬8千元,凍結部分經費, 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4.外交部107年度預算編列1億5千萬元補助臺灣 民主基金會。惟臺灣民主基金會接受外交部補 助後,部分主管人員由執政黨關係人士擔任並 領取高薪,甚至發表偏頗之言論,導致臺灣社 會觀感普遍不佳。經查外交部107年度預算編列 1億5千萬元補助臺灣民主基金會,為促其改 善、撙節支出,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 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 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6,114萬6 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 得動支。 (十四)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出國訪問」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預算編列1億8,067萬9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外 算字第 10745504940 號函將書面 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7 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年 7 月 12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出國訪 1070703210 號函准予動支。 問」預算編列1億8,067萬9千元。惟查該筆預算有 年年增列趨勢,然在預算說明上卻無任何細目說 明,不利預算審議,且查歷年總統出訪,幾乎每 次都超出預算,還得挪用其他預算支應,顯見外 交部在預算控管上顯有缺失,爰凍結部分經費, 俟外交部就107年出訪規劃與花費細目及預算控 管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出國訪 問」預算編列1億8,067萬9千元,106年度編列1 億5,568萬7千元,105年度編列1億2,596萬9千 元,預算金額逐年增加。查本項預算主要用於元 首出訪,但幾次出訪爭議不斷,金援外交疑雲、 奢華包機爭議,預算編列是否過於浮濫,皆有檢 討之必要。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 得動支。 3.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出國訪 問」預算編列1億8,067萬9千元,較106年度增列 國外旅費2,799萬2千元,預算書中卻無具體明列 增幅原因及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4.外交部證實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未交付漁船 給我友邦吐瓦魯,該起事件讓國家顏面受損,外 交部不應該袖手旁觀,應該積極介入,避免我國 203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際形象進一步損壞。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 流」項下「出國訪問」預算編列1億8,067萬9千元 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五)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分支計畫,和106年度比較,計劃邀訪亞太地區外 算字第 10745504950 號函將書面 賓增加17人次,但編列預算減少168萬元(-3%),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7 邀訪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外賓增加38人次,編 年 6 月 1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列預算大幅增加1,391萬5千元(+23.38%) ,預算書 1070703096 號函准予動支。 內卻無任何說明。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 項下「訪賓接待」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 預算編列3億7,410萬元中,凍結500萬元,俟外交 部就「外交部邀訪各地區外賓之預算說明」向立法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十六) 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服務」預算編列11億3,649萬9千元,凍結300萬元, 算字第 10745504960 號函將書面 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7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年 7 月 12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政府兵役制度107年將邁入全募兵制,替代役制 1070703210 號函准予動支。 度連帶受影響,將由現行1年又15日役期縮減為6 個月,且限縮役別至警察、消防、社會等重點役 別,如此縮減將衝擊外交替代役之安排,由於近 年來外交部進用許多替代役從事重要工作,擔任 人力缺口協助,未來替代役制度變革後,目前卻 未見外交部規畫相關業務之走向以及人力缺口之 問題。爰針對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 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1億3,649萬9千元中,凍 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外交部107年新增辦理「援外科技成果展」預算 編列960萬元,然於預算書中未有任何詳細說明, 無從得知計畫內容,實不利預算審查。爰針對第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中 「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0億2,595萬8 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援外科技 成果展計畫目的及經費說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七) 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及多邊合作」預算編列86億1,381萬1千元,較106 算字第 10745504970 號函將書面 年度預算增列6億0,501萬6千元,惟未有任何增列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7 說明,無法得知用於何處,不利預算審議。爰凍結 年 6 月 1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3,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070703096 號函准予動支。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八) 外交部辦理「遠朋國建班」,其目的在加強我國與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邦交國政府及政黨人員之聯繫,並深入了解我國政 算字第 10745504980 號函將書面 204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府與政策,107年度預算編列5,174萬8千元。然本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7 計畫之過去效益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5目「國 年 7 月 12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業 1070703210 號函准予動支。 務費」預算編列1億5,519萬5千元中,凍結100萬 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九) 蒙藏委員會廢除後,預算有部分併入外交部亞西及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非洲司,處理蒙古事務。然除了蒙古國之外,海外 算字第 10745504990 號函將書面 藏人也是外交部應該重視的支持臺灣的網絡。分佈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7 於世界各地的20萬流亡藏人,有很強的國際遊說能 年 6 月 1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力、扎實的人際網絡,許多人更在世界各國的政經 1070703096 號函准予動支。 領域擔任要角。達賴喇嘛尊者能在世界各國旅行、 拜會重要領袖。更重要的是,藏人社群對臺灣相當 友善,達賴喇嘛也一再鼓勵藏人加強跟臺灣的交 流。因此,外交部應積極與海外藏人民選政府「藏 人行政中央」建立窗口。爰針對第5目「國際合作 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獎補助 費」之「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84億3,875萬6千元 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十) 外交部辦理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友好國家合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作計畫,計畫內包含由國防部提供屆齡直升機、悍 算字第 10745505000 號函將書面 馬車、機車等軍需項目,然以悍馬車為例,單輛維 報告送交立法院。 修費用平圴竟高達80餘萬元,分年編列超過7,000 餘萬元作為修護之用,以美軍合法網上標售堪用悍 馬車之價格為30至180餘萬元比較,外交部顯有虛 擲預算。爰針對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 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84億 5,861萬6千元中,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 法院外 交及國 防委員 會提出 書面報 告並經 同意 後,始得動支。 (二十一) 外交部於107年度新增「全球反恐人道援助計畫」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預算編列1,575萬元,惟計畫之相關說明過於簡 算字第 10745505010 號函將書面 略,無從了解實際之需求。爰針對第5目「國際合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7 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中「獎 年 6 月 1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1億2,476萬4 1070703096 號函准予動支。 千元中,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全球反恐人 道援助計畫目的及經費說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十二) 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輸設備」項下「駐外單位汰換公務車」預算編列 算字第 10745504620 號函將書面 4,074萬元中,凍結4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7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 年 6 月 1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意後,始得動支。 1070703096 號函准予動支。 1.經查外交部下轄車輛數量過多,部分館舍更出現 205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車比人多之狀況,且外館購車始終浪費,未考量 預算、環保性、方便性之因素,一昧購入大排氣 量之汽車,汰換頻率遠較其他部會頻繁,許多仍 相當堪用之車輛亦編列預算汰換,在外交預算有 限之當下,顯有浪費。爰針對第6目「一般建築及 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駐外單位 汰換公務車」預算編列4,074萬元中,凍結部分經 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查外交部107年度擬汰購各駐外機構館長專用車 與公務車38輛,雖有車輛使用達10年,但行駛里 程數未逾12.5萬公里,將之汰購恐浪費預算之 嫌,應有效撙節開支,並檢討改進。爰針對第6 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 項下「駐外單位汰換公務車」預算編列4,074萬元 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 外交 部為汰 購各駐 外機構 館長及 公務用 車 38 輛,預算編列4,074萬元,然詳細汰購清單、種類 未見說明。爰針對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 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駐外單位汰換公務 車」預算編列4,074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 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十三) 近日總統出訪太平洋友邦之旅,主軸定為「永續南 遵照決議辦理 島,攜手共好」,說明應可運用我國環保技術及再 生能源協助南太平洋友邦提早面對極端氣候所面 臨之威脅。然查目前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的合作 中,僅有馬紹爾家戶能源效率及再生能源計畫,並 以投融資方式進行,實有不足,應更積極主動拓展 我國優勢,協助友邦解決問題,除加強雙邊技術交 流,也提升我國與邦交國之友好關係,以利臺灣善 盡地球公民之義務,協助南島友邦做好環境變遷調 適,俾利「永續南島」能順利推動。 (二十四) 我國外交困境往往受制於中國壓力,傳統外交難以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突破。當今外交趨勢已經從「官對官」走向「官對 算字第 10745505100 號函將書面 民」的公眾外交模式,為突破此一外交困境,我國 報告送交立法院。 外交部成立「公眾外交協調會」,辦理跨地域公眾 外交業務、軟實力整合運用之規劃與協調。檢視外 交部公眾外交協調會現行作法,總預算編列1億 0,527萬8千元,其中8,107萬元預算卻是在辦理國 慶酒會,與前述公眾外交之內涵顯有出入。公眾外 交是臺灣突破中國外交封鎖的最好戰略,外交部應 積極並強化公眾外交相關作為,翻轉傳統官方外交 的侷限與僵化。爰要求外交部於3個月內針對下列 問題進行研議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20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面報告: 1.增加公眾外交資源,擴大在鎖定目標國家舉辦臺 灣文化節、臺灣設計展等活動,並將其納入外交 部對外重點戰略目標,建立我國國家形象。 2.研提適合我國在國際社會倡議與推動之優先議 題,並針對各項優先議題的相關發展挹注資源與 人力,俾利在有限的時間、經費與人力限制下, 達成強化我國國家形象/品牌之地位與價值的具 體目標。 3.善用民間力量(如NGO組織、公民團體等等) ,鎖 定特定有利臺灣曝光之國際活動並大力支持NGO 以及公民團體擴大參與。 4.駐外館處應協助駐在地留學生所舉辦之臺灣教 育文化等活動,透過結合留學生的力量傳遞臺灣 軟實力。 (二十五) 東南亞國家協會與中國領袖於106年11月13日同意 本部已於 107 年 4 月 3 日外主預 針對南海行為準則(COC)展開協商,外交部也指 算字第 10745506570 號函將書面 出關於南海爭議,我國主張應透過多邊爭端解決機 報告送交立法院。 制共同協商,依據「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原則和 平解決,並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與相關國家共同 促進南海區域的和平與穩定,維護南海的航行自由 與飛越自由,並且不該將我國排除在外。爰建請外 交部就我國關於南海主權之鞏固及面對南海主權 聲索國即將進行南海行為準則之協商,我國該如何 因應等具體作為,積極研擬對策,並向立法院外交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 (二十六) 為推動「新南向政策」 ,外交部107年度單位預算案 1. 本部「新南向政策」主要係辦 各業務計畫編列新南向政策相關經費共3億1,598 理參與國際組織活動及共同研 萬5千元,較106年度2億5,898萬3千元,增加5,700 究計畫、推動國際交流活動、 萬2千元,增幅22.01%。外交部身為新南向政策權 出訪及邀訪等,因部份重要計 責機關,為配合政策之推動,於106年度編列2億 畫原本即預定在下半年執行, 5,898萬3千元,辦理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參與國 致迄 106 年 9 月 30 日之執行率 際組織及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等,惟截至106年9 未如預期,惟各計畫於第 4 季 月底止,執行數9,935萬3千元,執行率僅38.36%, 已順利執行完畢。 執行進度容有檢討改善之處。外交部應加強控管相 2. 本部推動「新南向政策」首要 關經費執行進度,並秉於駐外機構主管機關權責, 工作即為強化我與政策相關國 依相關規定協調各主、協辦機關檢討人力、經費等 家之交流與鏈結,而在政府、 資源之整合與配置,以利駐外館處遂行政策之推 立法院與民間共同支持下,現 動。 階段已有許多新南向國家對 「新南向政策」表達歡迎及合 作意願。具體成果為我與「新 南向政策」推動國家間雙邊次 長級官員互訪次數達 101 團、 雙邊工作層級會談達 20 次,人 員交流超過 1,050 人次。彼此 在經貿、農業、科技、教育及 20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NGO 等各項領域不斷增進交流 合作關係,以持續爭取各國對 我政策之認同及支持。 3. 本部將遵照決議加強控管相關 經費執行進度,並秉於駐外機 構主管機關權責,依相關規定 協調各主、協辦機關檢討人 力、經費等資源之整合與配 置,以利駐外館處遂行政策之 推動。 (二十七) 鑑於新南向政策為我國重大政策,其中經貿往來及 本部已於 107 年 4 月 3 日外主預 雙邊投資更為其中不可或缺之部分,惟我國目前與 算字第 10745506580 號函將書面 新南向18國家(東南亞10國、南亞6國及紐澳2國) 報告送交立法院。 簽訂之投資保障協議、刑民事之司法互助協議(包 括與洗錢、毒品防制、警政合作、人口販運、情資 交換及移交受刑人等相關之雙邊文件)及FTA覆蓋 率嚴重偏低,爰建請外交部會同有關單位,積極推 動,並適時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具體規劃 期程以及洽談進度等相關事項進行專案報告,如涉 機密,得以秘密會議為之。 (二十八) 在美國決定退出TPP的情況下,日本、新加坡、加 1. 我加入 CPTPP 之可能性:根據 拿大等11國達成新協議,確定今後仍將持續推動 CPTPP 加入條款,採共識決, TPP ,並 改名為 「跨 太平洋 夥伴全 面進展 協定」 協定生效後將開放任何國家或 (CPTPP),在國際貿易上,我國經濟具有一定之實 個別關稅領域申請加入,爰我 力,實不應被排除於各國之外,對於CPTPP的爭取, 即符合參與之資格要件。 我國理應更加積極作為。行政院亦曾表示,請相關 2. 我積極爭取加入 CPTPP 之計 部會及早因應,做好各種準備,爭取加入該協定。 畫: 爰建請外交部協同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行政 (1) 協定生效時程:依據 CPTPP 文 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等與爭取加入CPTPP之有關單 本,僅須 6 個成員國完成其國 位,就加入CPTPP之可能性、CPTPP與新南向政策發 內批准程序,60 天後協定即 展之關 聯性與 對我國 產業衝 擊之影 響等相 關內 可生效;經查 CPTPP 業於 107 容,積極進行研商,以使我國做好加入之準備。 年 12 月 30 日生效。 (2) 調整國內法規與國際接軌,宣 示我自由化之決心:我相關部 會刻致力於國內法規改革,使 我經貿體制與高標準國際協 定接軌,其中化妝品衛生管理 條例、植物品種及種苗法及農 藥管理法已三讀通過,另郵政 法、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 法及數位通訊傳播法等 5 項 法規正依據 CPTPP 之標準,進 行修法程序。 (3) 透過駐外館處積極爭取支持 我加入 CPTPP 第二輪談判:本 部前除通電駐 CPTPP 成員國 20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共 11 個代表處及 12 個辦事處 持續掌握各成員國批准及生 效等重要時程之發展外,同時 訓令外館積極運用我刻進行 之經貿體制調整成果,說明我 經濟結構與多數 CPTPP 成員 國具互補性,強調我入會對渠 等之經濟效益,俾利爭取加入 第二輪談判。 (二十九) 臺灣與巴拉圭於2017年7月12日簽訂「臺巴經濟合 1. 巴拉圭為我在南方共市唯一友 作協定」並經立法院審查完竣後正式生效,「臺巴 邦,惟其經濟規模及國內市場 經濟合作協定」重要性在於巴拉圭為我國在南美洲 有限,故並非我在南美洲主要 中唯一的邦交國,更是南美洲主要自由貿易區「南 貿易伙伴。臺巴簽署經濟合作 方共同市場」的成員,南方共同市場人口高達3億 協定除有加強兩國政治、經貿 並有3兆美元的區域產值,係具有相當經濟潛力之 合作關係之意義外,我商亦可 市場。因此,透過此經濟合作協定,協助我國企業 利用赴巴拉圭投資,運用南方 與南方共同市場有所連結,並提升雙邊在經濟、投 共 市 之 關 稅 優 惠 進 入 區 域 市 資、技術等合作,增加我國與南方共同市場其他成 場。 員國之關聯與瞭解,惟經查,我國與南方共同市場 2. 我國在拉美地區已簽署之自由 國家中,經貿關係緊密性最高的國家即係巴西,106 貿易協定或經貿合作協定目前 年截至7月,雙邊的貿易總額達到20億美金,是我 仍以友邦為主要對象,惟不排 國第25大的經貿夥伴,105年整年度也有近30億美 除與其他與我經貿關係較為密 金的成績。爰建請外交部就我國與南方市場其他國 切之無邦交國家如墨西哥、巴 家簽訂相關經貿協定之計畫、目標等,積極進行相 西、智利等主要貿易伙伴研議 關規劃研擬。 簽署經濟合作協議。基於雙邊 關係及政治因素,與該等無邦 交國家洽簽經貿合作協議阻力 較大,本部及相關駐處仍持續 遊說相關政要、國會議員、學 者及產業界人士表達我方意 願,透過堆積木方式逐步累積 協商能量,期達到簽署目標。 (三十) 日本對於臺灣人民所主張的向臺籍慰安婦認錯道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歉、協商釣魚台主權及沖之鳥礁海域漁權等訴求, 算字第 10745505110 號函將書面 長期相應不理,如此以殖民地心態來對待臺灣、嚴 報告送交立法院。 重傷害臺日關係與臺灣人民的情感。請外交部於1 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與具體改善作法,提升臺日關 係的平等發展。 (三十一) 臺灣日本關係協會(前亞東關係協會)長期受外交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部補助,協助處理對日交流事誼。惟現任臺灣日本 算字第 10745505120 號函將書面 關係協會會長對於臺灣人民關心的臺籍慰安婦、釣 報告送交立法院。 魚台主權及沖之鳥礁海域漁權等議題都未有具體 作為,甚至隨著日方立場起舞,讓臺灣利益任人宰 割。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多次要求臺灣日本關 係協會會長來立法院報告,卻未獲善意回應。請外 20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交部於1個月內針對臺日關係協會的監督事宜提出 檢討報告與具體改善作法,以正視國會的監督職 權。 (三十二) 我國正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為促進彼此人員間的 1. 為促進新南向國家人民來臺觀 互訪、交流,並活絡臺灣觀光產業,我國對東協10 光、洽商並促進與我交流,我 國中,計有對2國開放免簽、3國試辦免簽、5國有 首先對泰國、菲律賓及汶萊試 條件免簽;然這10國中,目前僅有印尼、馬來西亞、 辦免簽,自 105 年 8 月試辦以 新加坡有開放我國免簽。外交關係係以對等互惠為 來,106 年泰籍及菲籍來臺人 原則,為深化我國與東協10國間之關係,保障我國 數計 29.2 萬人次及 29 萬人 外交之權益,爰建請外交部就具體如何爭取其餘東 次 , 較 105 年 分 別 成 長 達 協國家開放我國免簽,提出相關因應作為。 49.53%及 68.59%,成效良好, 未來倘延長三國免簽來臺措 施,當有助相關交流持續成長。 2. 有關如何具體爭取東協國家開 放我國免簽事,事實上,政府 為促進雙方民間交流,過往即 不斷洽請相關國家提升我國人 簽證便利待遇。泰國雖暫無法 予我免簽待遇,惟稱將採取具 體措施提升我國人申請泰國簽 證之便利性,以大幅改善目前 繁瑣申請手續。菲律賓亦刻慎 重研議降低對我國民簽證申請 費用及延長多次簽證入境之時 效,並將擬定政策規劃建議。 另 107 年 12 月臺汶直航啟動, 我予汶人免簽待遇可望發揮加 乘效果吸引汶籍人士來臺,亦 可為汶萊予我免簽創造良好條 件。此外,我國目前給予該三 國之免簽證待遇仍為試辦性 質,將採滾動式檢討,故該三 國未來是否會依互惠原則給予 我免簽或至少提升簽證便利, 均為政府作為是否會續辦免簽 政策之重要參考依據。 (三十三) 為因應政府「新南向政策」 ,我國開放試辦予泰國、 本部已於 107 年 8 月 2 日外主預 汶萊及菲律賓免簽證待遇來臺,外交部應於試辦結 算字第 10745516700 號函將書面 束後,針對免簽證開放之預期觀光及經濟效益,與 報告送交立法院。 相關單位進行研討,作為未來免簽開放之參考依 據,並將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三十四) 為因應政府「新南向政策」 ,我國開放試辦予泰國、 本部已於 107 年 8 月 2 日外主預 汶萊及菲律賓免簽證待遇來臺,惟經監察院調查報 算字第 10745516710 號函將書面 告指出,若干國家來台從事販毒或色情犯罪活動增 報告送交立法院。 加,引發治安疑慮,促外交部、內政部移民署等單 21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位檢討因應。調查報告指出,開放免簽證後,來台 從事色情活動人數明顯增加。經外交部發言人於媒 體上披露,於陸續開放若干邦交國免簽及對新南向 目標國家採行簽證放寬措施以來,東南亞國家來台 旅客人數成長顯著,106年1到9月來台人數較105年 同期成長約33%,其中查獲從事違法行為的比例極 低。為確保我國國人安全,外交部應於未來給予免 簽證待遇試辦結束後,會同相關單位,做出「免簽 待遇及治安風險控管」書面報告,並送交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 (三十五) 為因應政府「新南向政策」 ,我國開放試辦予泰國、 我國目前給予泰、汶、菲等「新 汶萊及菲律賓免簽證待遇來臺,惟18個新南向政策 南向」國家之免簽證待遇仍屬試 目標國家中,僅有紐西蘭、新加坡、馬來西亞及印 辦性質,該項措施續辦與否事涉 尼4國給予我國免簽證待遇。根據我國憲法第141 相關機關權責,基此,本部在增 條:「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 進國家整體利益之原則上,於 107 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 年 6 月召開跨部會會議進行通盤 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 研商,邀集主責國安、警政、調 義,確保世界和平。」惟外交部未遵守外交平等互 查、移民管理等業務機關共同研 惠原則,恐不利我國未來之外交談判,外交部應於 議後,經行政院核定自 107 年 8 試辦期間結束後,審視試辦國態度,並以此作為外 月起續行試辦。 交談判籌碼,要求遵行平等互惠原則。 各該國免簽試辦期滿前,該國是 否予我國人免簽證待遇,為我國 檢討上述免簽證試辦措施之重要 參考依據,本部仍將持續追蹤相 關進度。泰國雖暫無法予我免簽 待遇,惟稱將採取具體措施提升 我國人申請泰國簽證之便利性, 以大幅改善目前繁瑣申請手續。 菲律賓亦刻慎重研議降低對我國 民簽證申請費用及延長多次簽證 入境之時效,並將擬定政策規劃 建議。另 107 年 12 月臺汶直航啟 動,我予汶人免簽待遇可望發揮 加乘效果吸引汶籍人士來臺,亦 可為汶萊予我免簽創造良好 條 件。 綜上,為因應國內政策需求並落 實我新南向政策「以民為本」之 政策核心價值,政府續試辦 予 泰、汶、菲 3 國免簽待遇,本部 亦當秉互惠原則持續進洽各該國 予我國人簽證便利。 (三十六) 外交部107年度於「一般行政」業務計畫之「基本 鑒於本部北投致遠新村職務宿舍 行政工 作維持 」分支 計畫編 列房屋 建築養 護費 屋齡已達 55 年使用年限,多數屋 1,520萬5千元,其中包括首長及職務宿舍(國內部 況老舊且安全堪慮,同仁申請意 分)年需修繕費313萬7千元。據外交部提供資料, 願不高,造成宿舍整體閒置率拉 21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其經管首長及職務宿舍截至106年9月底止,配住戶 高。本部計畫將該批宿舍報廢拆 261戶,未配住或老舊不堪配住者85戶,閒置比率 除,並改建為單身職務宿舍,以 達24.57%。由於上開宿舍因興建年代久遠,屋況不 有效提高本部職務宿舍入住率, 佳尚待修繕,不適配住,致閒置比率較高,後續修 活化國有資產使用效益。 繕費用勢將日益增加,爰要求外交部宜衡酌入住需 求及修繕成本,研議最適處理方式,以充分發揮資 產使用效能。 (三十七) 外交部為辦理駐外單位公務車輛,每年均編列相關 1. 本部汰換駐外館處公務車輛係 預算經費。然查自105年起迄今,編列汰換39輛(105 以外幣支付,爰相關預算係依 年)、38輛(106年)、38輛(107年),但預算數卻 實際需求配合法定匯率折合臺 甚有差距,為4,739萬6千元(105年)、4,502萬4千 幣後提編,基此,匯率變動之 元(106年)、4,074萬元(107年),最高數額與最 因素將影響各年預算編列,經 低數額差距達600餘萬元,然外交部歷年均未有詳 查 105 年與 107 年編列預算 盡之說明,基於國家資源運用之資訊透明,爰建請 時,臺幣兌美元匯率走勢較往 外交部就駐外單位車輛汰購等事項,進行相關檢 年走升,致使預算最高數額及 討,並公開相關資訊以利國會及大眾之監督。 最低數額產生差距。 2. 鑒於政府財政非屬良好,駐外 館處公務車輛汰換預算亦趨緊 絀,本部已持續加強駐外館處 公務車輛管理及撙節編列相關 預算機制。 (三十八) 外交部駐外單位因不同地域而有不同需求,於許多 駐外機構公務車輛管理調派屬單 國家之駐處為與其他部會之駐外單位合署辦公。然 位內部行政規定,以不違反行政 各單位之公務車輛均為國家外交之所需,又所有公 院公務車不得私用及必須公務使 務車輛均由外交部駐外館處主管負責調度,爰建請 用之原則,考量各駐地環境差 外交部調查所有駐外館處公務車運用之現況,並提 異、任務需要、工作特性,依「駐 出相關調度使用規範,以利國家外交資源運用。 外機構公務車輛換購及管理要 點」第 13 點規定,有關「駐外機 構公務車輛,應由館長督導相關 承辦人員統一妥善管理調度」之 規定,已因地制宜自訂「公務車 調派、使用及管理作業規範」 ,統 由館長分配(派)調度及管理, 並依規定填寫派車單核計里程。 (三十九) 鑑於我國自101年1月1日起施行「消除對婦女一切 本部現有女性主管(大使、司處 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要求各級政府機關必須採 長) ,比例確實偏低,主要係因外 取立法或行政措施,消除性別歧視,並積極促進性 交特考在 84 年(含)以前對女性 別平等,各級政府機關行使職權上,應符合公約有 名額有所限制,進用女性同仁人 關性別人權之規定,並應籌劃、推動及執行公約規 數不多。惟自 85 年外交特考開放 定事項。行政院亦於106年1月3日修正性別平等政 女性錄取名額後,新進人員女性 策綱領,推動單一性別比例必須達三分之一之原 比例逐年提高,近幾年甚常有女 則,以提升女性參與機會、擴大參與管道。惟經查, 性多於男性情形,又目前本部科 外交部轄下一級單位主管及駐外館處館(處)長有 長女性人數已高於男性,未來在 女性比例偏低之情形:截至106年9月底止,該部轄 女性主管及館長之人數比例必然 下9司1會6處及3常設性任務編組,共19個單位, 逐步提高。 21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正、副主管共有44位,其中10位為女性,比例為 22.73%;另外交部114個駐外單位共有107位駐外館 處館(處)長,其中僅9館處係由女性出任館長, 比例僅8.41%。由此顯見外交部轄下各單位一級主 管單一性別比例皆未達三分之一,與行政院性別平 等政策綱領之原則未符,不利我國性別平等政策目 標之達成及與國際性別平權進程接軌,爰建請外交 部檢討 提高女 性職位 升遷及 決策參 與之具 體措 施,俾符性別平等之人權價值。 (四十) 行政院於106年1月3日修正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作 本部已於 107 年 4 月 3 日外主預 為未來性別平等政策指導方針,其中「權力、決策 算字第 10745506590 號函將書面 與影響力」篇強調將選舉中之婦女保障名額改為性 報告送交立法院。 別比例原則,以提高女性職位升遷及決策參與,其 具體措施包括「提升女性參與機會,擴大參與管 道」,持續推動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惟根據外 交部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轄下有9司1 會、6處及3常設性任務編組,共19個單位,截至106 年9月底止,正、副主管共有44位,其中女性為10 人,包括亞東太平洋司副司長、亞西及非洲司副司 長、歐洲司正、副司長、國際組織司副司長、人事 處處長、公眾外交協調會副執行長、非政府組織國 際事務會執行長、國會事務辦公室執行長及北美事 務協調委員會秘書長等,女性比例為22.73%。外交 部114個駐外單位共有107位駐外館處館(處)長, 其中僅駐釜山辦事處、駐墨爾本辦事處、駐雪梨辦 事處、駐愛丁堡辦事處、駐奧地利代表處、駐挪威 代表處、駐紐約辦事處、駐多倫多辦事處及駐薩爾 瓦多共和國大使館等9館處係由女性出任館長,單 一性別比率更僅8.41%。為消除性別歧視,並積極 促進性別平等,以符行政院並修正性別平等政策綱 領,外交部應檢討人事性別平等政策,並將報告送 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十一) 根據僑務委員會資料顯示,目前於世界各地之僑校 1. 臺巴斷交後,本部立即核定由 有827所,學生數達30萬5,502名;查僑校均為僑胞 駐尼加拉瓜大使館兼管巴拿馬 發起成立,財務、人事均自主,然則僑務委員會每 政務及領務,經濟部則由其駐 年亦編列公務預算補助僑校教材與師資培訓,顯見 尼加拉瓜經濟參事處兼辦巴拿 僑校與我政府關係之深。然以巴拿馬為例,我國與 馬商務,目的係為確保僑民權 其斷交後,位於巴拿馬之中巴文化中心僑校頓失我 益不致因而受到影響。 國駐在當地窗口。因此,外交部如何於此狀況下, 2. 目前對巴拿馬僑務工作由僑委 持續協助僑務委員會,維繫與當地僑校之關係,甚 會 駐 瓜 地 馬 拉 大 使 館 人 員 兼 為重要。爰建請外交部就此項事務,和僑務委員會 辦。 協力合作,務使當地僑校、僑教不失依靠,維持我 國在當地之關係不為中國所取代。 (四十二) 外交部107年度於「國際會議及交流」業務計畫之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分支計畫,編列補助業 算字第 10745505130 號函將書面 213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參加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 報告送交立法院。 助所需經費1,560萬9千元。檢視近年來補助業者赴 邦交國投資考察情形,100至105年度補助考察業者 家數年逾40家,補助金額計1,297萬4千元,且106 年度截至9月底止業已補助68家。惟實際至邦交國 投資之業者皆未及10家,另業者考察之國家自100 至106年9月底止共計29個國家,惟實際投資標的僅 及於薩爾瓦多、宏都拉斯、史瓦濟蘭、瓜地馬拉、 索羅門群島及聖克里斯多福等6個國家,部分國家 如尼加拉瓜年年皆組團前往考查,惟未有業者實際 前往投資,部分國家如聖克里斯多福則未經考察即 有業者願意前往投資,外交部對業者投資考察補助 之策略於質於量皆有可檢討之處,爰要求外交部於 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報 告。 (四十三) 駐德國代表處在106年的國慶酒會的紅布條中,以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民主政體「Demokratie」取代中華民國「Republik 算字第 10745505140 號函將書面 China」 。惟外交工作就是要讓國家走出去,而駐德 報告送交立法院。 國代表卻連國家之名都不提,更遑論如何讓國家走 出去。請外交部於1個月內就事件提出完整檢討報 告,以維護國家的尊嚴。 (四十四) 蔡英文總統在出席2017永續科學國際研討會時表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示,面對全球氣候變遷,「臺灣已經準備好了」 ,政 算字第 10745505150 號函將書面 府盡其所能用負責任的方式,發展永續能源,並對 報告送交立法院。 國際做出貢獻。惟民進黨政府為了強推2025非核家 園計畫,不惜以高排碳的燃煤及天然氣發電來取 代,讓臺灣人活在污染的空氣中。以台中為例,過 去台中人均排碳量1年不超過10噸,如今卻逼近15 噸,明顯背離國際減碳潮流,甚至106年的國際氣 候變遷表現指標評比,我國在57國中排名第54,表 現不佳,衝擊環保外交。請外交部於1個月內就臺 灣如何在非核家園的前提下、真正落實國際減碳承 諾提出檢討報告與具體改善作法,以維護臺灣參與 國際合作的空間。 (四十五) 外交部107年度單位預算案各業務計畫編列新南向 1. 鑒於派 員駐 外之人 事 費用不 政策相關經費共3億1,598萬5千元,較106年度2億 貲,惟為便利駐外館處順利推 5,898萬3千元,增加5,700萬2千元,增幅22.01%。 動新南向政策,本部向依據「駐 外交部各駐外館處則為政策執行之第一線單位,為 外機構組織通則」及「駐外機 利相關駐外館處順利推行政府新南向政策,深化與 構統一指揮辦法」相關規定, 相關國家全方位關係,允宜秉於駐外機構主管機關 統合外館人力,靈活調度,並 權責,依「駐外機構統一指揮辦法」等相關規定, 在不增加人力及經費預算之前 協調相關主、協辦機關檢討人力、經費等資源之整 提下,研辦各增設據點案。 合與配置,俾利駐外館處遂行政策推動。 2. 為使有限資源發揮最大效益, 本部除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 將資源分配至新南向目標國之 214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駐外館處外,亦就邦交國及各 駐外館處實際業務需求並審酌 人力配置情況進行適當之調 配,以利外交工作之推動。 (四十六) 96年時,斷交國積欠我方的呆帳(含貸款、或由政 本部已於 107 年 3 月 9 日外主預 府擔保代償債務等)至少有1億美元,包括塞內加 算字第 10745505160 號函將書面 爾、格瑞那達、多米尼克、諾魯共和國、馬其頓共 報告送交立法院。 和國、尼日共和國等前友邦。至102年與甘比亞斷 交後,欠款總額已累計超過5億美元。從105到106 年又與聖多美普林西比共和國與巴拿馬斷交,相關 投資、合作與金援計畫所累計的呆帳金額都是民脂 民膏來填補。惟蔡英文總統105年的英翔專案與106 年的永續南島出訪,仍持續以各種形式的金援(含 相關投資、合作與金援)來維持外交關係,明顯與 其承諾的「金錢外交不存在」不符。請外交部於1 個月內就金錢外交及外交呆帳相關事宜提出檢討 報告與具體改善作法,莫讓他國把臺灣當搖錢樹, 以維護國家尊嚴與人民權利。 (四十七) 為善用國家軟實力推動公眾外交,增進我國在國際 英 文 「 潮 台 灣 」 (Trending 上曝光度,外交部特別建置Youtube「潮臺灣」影 Taiwan) YouTube 頻道推廣迄今 3 音平台以利推廣。然依據外交部截至106年度10月 年以來,已上傳短片達 653 部, 之數據分析顯示,瀏覽前10名國家暨地區(分國觀 總觀看次數達 1,348 萬次,訂閱 看次數佔本評到總觀看次數比),統計第一為美國 人數共 12,067 人,總觀看時間 7.5%、第二為越南6.6%、第三為印度5.2%。經詢問 2,568 萬分鐘(計 48 年又 302 外交部,我國觀看次數比為26%,遠高出各國觀看 天),國外觀看比率高達 79%,依 次數,顯與平台設置目的不符,宜允應更加強國際 序為:越南、印度、美國、墨西 宣傳,俾利宣揚我國軟實力。 哥及日本等,影片亦廣受旅居國 內之外籍人士歡迎,渠等除 訂 閱、回應外,亦為轉傳本部影片 之重要媒介;本部另於 105 年 1 月成立「潮台灣」臉書專頁加強 宣傳,粉絲人數近 15,000 人,未 來將持續以軟實力行銷國家 形 象,於國際文宣發揮更大影響力。 (四十八) 近年來青年赴澳洲打工人數位居第一,但因並未強 1. 為提醒我青年於出國度假打工 制要求我度假打工青年於簽證時須出示購買意外 前應購買意外及醫療等相關保 及醫療保險等相關文件,若我度假打工青年出國前 險,並培養風險管理等正確度 未購妥足額保險,發生意外時恐支付鉅額醫療費 假打工觀念,本部與相關部會 用,造成當時人及其家屬及大經濟負擔。爰此,外 配合教育部每年辦理度假打工 交部應針對我青年赴各國之網路加保海外保險商 宣導會,盼青年重視自身安全 品加強宣導,並思考是否主動檢視其投保率,以確 及海外度假打工之權益保障, 保我國青年在海外之相關權益,俾利政策推展順 已安排於 107 年 8 至 9 月間於 利。 臺北、臺中、高雄及花蓮四地 區各辦理乙場宣導會,屆時並 將進行網路直播。 215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2. 針對我度假打工青年在海外遭 遇交通意外、工作傷害及醫療 保險額度不足等問題,本部已 透過「青年度假打工跨部會協 調會議」機制,請金管會協調 產(壽)險同業公會完成建置 海外加(續)保醫療及傷害險 網站專區,推動網路加(續) 保等便捷服務,並請保險業者 建置保費線上試算功能,以便 利度假打工青年進行網路投 保。 3. 本部持續運用傳統與網路文宣 等各式平臺,擴大宣導,除製 作度假打工及旅行安全宣導手 冊等文宣品及宣導短片外,亦 利用本部及相關部會官方網 站、臉書粉絲頁、校園演講、 電臺專訪等各類平臺,加強宣 導海外度假打工相關須知。 4. 根據我 駐外 館處統 計 資料顯 示,目前我國度假打工青年行 前投保海外急難救助險比例已 明顯增加,急難救助案例亦較 往年明顯下降,似可見政府積 極宣導青年投保足額保險的作 為已具成效,有助確保我青年 度假打工相關權益的保障,並 大幅降低因發生意外可能衍生 的經濟負擔。 (四十九) 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活動,辦理迄今已屆第 1.「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 15年。查本計畫係依據全民外交理念,配合落實教 活動」自 91 年起辦理迄今,已 育部「提升學生全球移動力計畫」而辦理,目的為 滿第 16 屆。鑒於英文仍為國際 培育新世代英語溝通能力及國際視野,促進學生對 間主要通用語言,亦為我國大 英語文之學習興趣,因此外交小尖兵獲選隊伍參訪 多數高中生在校修習之第一外 國家,多以英語系國家為主。然政府刻正推動新南 國語言,爰辦理迄今係以英語 向政策,欲大幅增進我與東南亞、南亞地區國家交 為考核之外語。 流,故外交部未來辦理此項計畫,應考量是否增加 2.本活動旨在培育我國青年世代 不同語系選拔,並增加參訪新南向目標國家,以提 之英語溝通能力、團隊精神及 升此項計畫之效益。 拓展青年國際視野,藉由本活 動提供高中校際間互相觀摩英 語學習成果的機會,促進學生 對英語學習的興趣與重視。 3.為配合政府推動「新南向 政 策」,自 105 年起,本活動主題 及競賽題目皆設定與新南向議 21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題相關,期使學生在準備競賽 的過程中增進對新南向國家的 瞭解及興趣。本部亦安排競賽 優勝隊伍於 105 年赴新加坡、 馬來西亞及泰國;106 年赴紐 西蘭及印尼;107 年赴澳洲及 新加坡等新南向國家參訪,並 與當地青年、學者、政要等各 界人士廣泛交流,有效提升外 交小尖兵對新南向目標國的瞭 解及本計畫之具體效益。 (五十) 外交部「國際會議及交流」計畫編列內容係用於 1. 元首外交對促進雙邊關係及處 正、副元首、特使、五院院長等政府重要官員出國 理多邊合作有相當效果,我積 訪問、答聘及參加各國慶弔典禮,並藉以鞏固邦 極推動元首外交,並賡續辦理 誼,提升實質關係及宣慰僑胞、學人、留學生等用。 我與友邦政要互訪,以助渠等 惟蔡英文於106年「太平洋友邦之旅」預算花費超 瞭解我政經與社會之發展,深 出預期,顯見外交部於預算掌握上有待加強,外交 化我與友邦政要之情誼,穩固 部應檢討本次元首出訪預算掌握狀況,並依此作為 我與邦交國外交關係及各項合 下次元首出訪預算調配參考之依據。 作。 2. 本部推動元首外交均秉「踏實 外交、互惠互助」原則撙節、 審慎、覈實編列相關預算,對 於建立我國與友邦國家元首互 動情誼,進而深化彼此關係具 顯著效益,未來於經費控管上 將遵照決議,並審慎控管出國 訪問經費。 (五十一) 外交部107年度於「一般行政」業務計畫之「資訊 1. 計畫內 容: 鑒 於資 安 即為國 處理」分支計畫編列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 安,為建置標準化資安環境, 進計畫1億2,456萬5千元。據外交部表示,此計畫 強化資安防護,遵照國家安全 係原辦理已久之強化資訊安全專案,107年度擬續 會 議 決 議 逐 年 推 動 駐 外 館 處 編15個駐外館處跨國骨幹網路建置經費862萬4千 「跨國骨幹網路」建置計畫, 元,及該網路建置後所需之通訊費1億1,594萬1千 並據以編列建置費、通訊費及 元。惟根據預算法第39條: 「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 維護營運費用。 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 2. 預期效益:精進現行整體外交 年度之分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編列各該年度 資訊環境,提升外交整體服務 預算。」外交部未依預算法等規定及立法院決議, 效能與品質,強化並整合內部 列明全部計畫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 資訊系統軟、硬體設備性能及 之分配額,相關資訊揭露欠明,實不利預算審議, 基礎環境資訊安全。 應請外交部檢討改正。 (五十二) 鑑於外交部駐外使館資源有限,外交部107度公開 1. 為達駐 外機 構人力 配 置最適 預算歲出規模232億0,151萬1千元,雖較106年度 化,本部例於適當時機辦理國 222億9,615萬3千元增加9億535萬8千元(4.06%), 內外員額檢討,具體作法為配 惟各駐外館處營運經費編列數93億5,335萬5千元 合我國不同時期外交政策重點 卻較106年度減少2億0,406萬3千元(減幅2.14%), 推動方針,衡酌本部各單位及 21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除了人事費因新臺幣對美元匯率由106年度32.45 駐外各館處業務推動現況,建 元調整為30.65元而減列1億9,674萬8千元外,業務 立各項指標評估現有員額配置 費與設備及投資皆因配合行政院匡列概算額度減 之妥適性,擬定本部各單位及 少而分別減列916萬8千元及283萬2千元,駐外館處 駐外各館處增、減員額之優先 可用資源因近年來政府財政拮据難有所成長。為因 順序,並透過輪調作業調整人 應我國駐外館資源逐年遞減之趨勢,建請外交部每 力,達致人力配置最適化。 年應將我國所有資源依各館處業務量、地域經濟情 2. 為使有限資源發揮最大效益, 勢、政策作為等面向,作最適配置,以發揮整併外 本部除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 交資源之綜效。 將資源分配至新南向目標國之 駐外館處外,另就整併或裁撤 後業務兼管館處予以調整,並 依照外交戰略及總體目標需求 分配使館資源,以發揮整併外 交資源之綜效。 (五十三)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於106年1月26日資通安全檢查 本部領事事務局已賡續加強各項 時,偵測發現異常情形,研判係領事事務局發送予 領務系統之資安改善及管控 措 外館電郵之部分國人「出國登錄」資料可能遭不明 施,並於 106 年 11 月 10 日通過 第三方IP攔截。領事事務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通 ISO27001:2013 國際資安驗證, 報行政院資通安全處,經郵件軟體開發/維護商檢 每年除須辦理 2 次內部稽核作業 視郵件登入紀錄,自105年10月10日至106年1月26 外,另由本部每年會同行政院資 日期間,遭外部不同來源IP,使用匿名網路Tor(The 通安全處及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 Onion Router),每天以間隔30分鐘輪流登入不同 會報技術服務中心對該局實施 1 外館電子郵件帳號,約有1萬50筆民眾出國資料有 次外部稽核作業。鑒於該局強化 外洩之虞。行政院106年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 資安經費已於年度預算內編列, 畫」,「數位計畫」五大主軸第一項即為「寬頻建設 經檢討並毋須向行政院申請動支 暨網路安全」,其目的為「提升全國資訊與資安環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數位計畫之 境,保障國家及人民安全」為目標,提升政府部門 預算。 資訊與資安環境,保障國家及人民安全。惟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發生資料有外洩之虞情事,卻未在行政 院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資安更新之規劃內,顯見行政 院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未對症下藥,尚有欠漏。鑑於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已就本次資安事件採取相關資 安補強措施,倘經檢討後仍有其他加強資安措施之 需要,建議向行政院申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數位 計畫之預算分配,作為更新、強化我國領事事務局 資訊安全之用。 (五十四) 鑑於我國國人參與境外詐騙案例層出不窮,外交部 本部持續擔任「打擊跨境詐騙跨 迫於國內壓力須與犯罪地國家交涉,並嘗試引渡回 部會平臺」國際組之聯絡窗口, 國。因我國對於犯罪地之證據收集十分不易,又與 將積極辦理洽簽相關雙邊條約及 各國未簽訂共同打擊犯罪之協定,致縱使我國犯嫌 協定、協助跨國執法及司法互助 引渡回國接受司法審判,亦因犯罪當地國不願提供 個案、健全犯罪情資交換網路等 犯罪偵查收集之證據,導致證據不足使之當庭釋 業務。 放,造成我國國際聲譽二次受創。爰要求外交部於 交涉時,應優先考量國際法規及慣例,並一併請求 當地執法單位提供犯罪偵查收集之證據,以利我國 司法之審判;若有當地執法單位枉法栽贓誣陷之情 21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事,外交部亦應據理力爭,以求我國國人第一時間 之安全。 (五十五) 鑑於菲律賓總統於公開場合演講點名我國為菲律 1. 本案於 106 年 9 月底發生後, 賓毒品來源之製造國,又有我國國民於境外涉及毒 立即指示駐處加以澄清,本部 品犯罪遭判死刑之事件傳出。為保護我國聲譽,外 亦於 10 月 6 日對外發布新聞稿 交部應配合法務部、內政部移民署相關單位積極宣 綜整澄清情形,並已獲得菲國 導境外毒品犯罪防治。 總統府發言人、國會議員及緝 毒署長等人具體回應表示,我 方並非菲國毒品來源國,而杜 特蒂總統亦未再就本案發言, 故整體而言已達到我對外澄清 說明之效果。 2. 本案獲得政府高度重視,總統 已指示法務部舉行跨部會共同 打擊毒品犯罪平台,本部亦將 在跨國共同打擊毒品犯罪部分 積極與各部會展開合作。 (五十六) 外交部辦理外交領事人員進修之計畫,除選送特考 本部配合新南向政策業調整特殊 及格的外交領事人員赴國外接受語文訓練及國際 語訓之類別,於 106 至 107 年度 組織見習外,亦有選送在職中的高級人員出國進 特殊語訓選送外領人員至新南向 修。我國目前正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然關於新南 國家(越南、印尼、泰國及澳洲) 向國家之語言人才相當不足,經統計105至106年 進行語訓及實習共 8 人,107 年 度,共選出33名外交領事人員進行語言訓練,訓練 至 108 年度特殊語訓仍維持上述 之語言種類為新南向國家語言者,僅有6人,顯有 新南向國家為主。此外,本部亦 待改善。有鑑於此,爰建請外交部就外交領事人員 全面要求派駐新南向相關國家館 接受語言訓練之計畫、方向及語言種類之人數規劃 處同仁全面學習相關駐地語,107 等進行通盤性之檢討調整,以配合政府重要新南向 年度另新增菲律賓、印度及清奈 政策之推動。 之館同仁學習駐地語言,以強化 公務接洽能力並培養相關語言人 才。 (五十七) 有 關 外 交 部 之 檔 案 處 理 預 算 編 列 共 2,450 萬 6 千 本部已於 107 年 4 月 3 日外主預 元,辦理公文歸檔委外服務案及庫房租金。外交部 算字第 10745506600 號函將書面 應積極落實檔案管理,加強推動檔案數位化進程, 報告送交立法院。 以活化檔案庫房運用空間為目標,並將具體評估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五十八) 外交部 為辦理 各地區 使節會 議或工 作會報 等議 遵照決議辦理。 事,歷年皆編列外交使節會議經費,經查101至106 年外交部有關召開外交使節會議辦理情形,其辦理 區域工作會議次數及與會人數逐年遞減,且此6年 並未舉行過任何1場使節會議,僅舉辦區域工作會 報,爰建議以後年度應依照實際辦理情況,於預算 書適正表達。 (五十九) 為推動新南向政策,105年開放泰國及汶萊旅客自 本部已於 107 年 4 月 3 日外主預 105年8月1日起至107年7月31日內赴臺免簽30天的 算字第 10745506610 號函將書面 簽證優惠待遇,期增加東南亞客赴臺觀光人次。但 報告送交立法院。 21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經交通部觀光局統計,106年1至7月來臺旅客人次 及成長率,汶萊僅1,329人次,成長率為-42.74%, 觀光人數不增反減,外交部應與相關部會共同研擬 改善方針,並宜斟酌各國提供免簽之適當性向立法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六十) 鑑於臺灣民主基金會係由外交部捐助成立,其預算 經查臺灣民主基金會之預算編列 受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監督。爰要求臺灣民主基金會 使用報告例均送立法院外交及國 邇後辦理年度活動,應邀請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防委員會備查;另辦理年度活動 會委員出席;另董監事會會議紀錄與預算編列使用 均致邀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報告、年報及出版刊物應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委員出席;董監事會會議紀錄及 會備查。此外,為了解臺灣民主基金會之運作情 各項出版刊物、年報未來將遵照 形,將另擇時安排考察該基金會。 決議送委員會備查。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