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 外交部單位預算 (第 1 冊) 外 交 部 編 外交部單位預算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目次 一.預算總說明 --------------------------------------------------------1-49 二.主要表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50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51-54 三.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1.一般賠償收入 ----------------------------------------------------55 2.利息收入 --------------------------------------------------------56 3.租金收入 --------------------------------------------------------57 4.廢舊物資售價-----------------------------------------------------58 5.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59 6.其他雜項收入 ----------------------------------------------------60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一般行政 -----------------------------------------------------61-65 2.外交管理業務 -------------------------------------------------66-69 3.駐外機構業務 -------------------------------------------------70-75 4.國際會議及交流 -----------------------------------------------76-84 5.國際合作及關懷 -----------------------------------------------85-88 6.營建工程 --------------------------------------------------------89 7.交通及運輸設備 --------------------------------------------------90 8.第一預備金 ------------------------------------------------------91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92-95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96-97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98-99 (六)人事費分析表 --------------------------------------------------101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102-103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104-120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122-125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 --------------------------------------------126-133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及類別表 ----------------------------135-143 (十二)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44-149 (十三)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151 (十四)委辦經費分析表 ------------------------------------------152-157 (十五)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 理情形報告表 --------------------------------------------158-242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 機關主要職掌 本部主管外交及有關涉外事務。 (二) 內部分層業務 1.亞東太平洋司: (1)對日本、韓國及北韓等國事務。 (2)對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尼、汶萊、越南、寮國、柬埔 寨、緬甸及東帝汶等國事務。 (3)對澳大利亞、紐西蘭、斐濟、東加、諾魯、吐瓦魯、巴布亞紐幾內亞、索 羅門群島、西薩摩亞、萬那杜、吉里巴斯、馬紹爾群島、帛琉及其他太平 洋諸島國事務。 (4)對孟加拉、不丹、尼泊爾、斯里蘭卡、印度、馬爾地夫等國及香港、澳門 地區事務。 (5)對亞太地區區域性國際組織事務、經濟與技術合作及漁船遇難事務。 (6)其他有關亞太地區事項。 2.亞西及非洲司: (1)對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摩爾多瓦、哈薩克、烏茲別克、土庫曼、 吉爾吉斯、塔吉克、亞美尼亞、亞塞拜然等獨立國家國協、喬治亞及蒙古 等國事務。 (2)對沙烏地阿拉伯、約旦、巴林、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阿曼、科威特、阿富 汗、伊拉克、伊朗、以色列、黎巴嫩、巴基斯坦、卡達、敘利亞、土耳 其、葉門等國及巴勒斯坦事務。 (3)對阿爾及利亞、貝南、布吉納法索、蒲隆地、喀麥隆、維德角、中非共和 國、查德、葛摩、剛果共和國、吉布地、赤道幾內亞、加彭、幾內亞、幾 內亞比索、象牙海岸、馬達加斯加、馬利、茅利塔尼亞、模里西斯、尼 日、盧安達、塞內加爾、聖多美普林西比、塞席爾、多哥、剛果民主共和 國等國及西撒哈拉地區事務。 (4)對埃及、蘇丹、南蘇丹、利比亞、突尼西亞及摩洛哥等國事務。 (5)對安哥拉、波札那、厄利垂亞、衣索比亞、甘比亞、迦納、肯亞、賴索 托、賴比瑞亞、馬拉威、莫三比克、納米比亞、奈及利亞、獅子山、索馬 利亞、南非共和國、史瓦帝尼、坦尚尼亞、烏干達、尚比亞、辛巴威等國 及非洲其他尚未獨立地區事務。 (6)對亞西、非洲各地區區域性國際組織事務、經濟與技術合作及漁船遇難事 務。 (7)其他有關亞西及非洲地區事項。 3.歐洲司: (1)對歐盟、比利時、盧森堡與歐洲整體關係及泛歐國際合作交流事務。 (2)對英國、愛爾蘭、西班牙、葡萄牙、荷蘭及相關國家之海外領地、屬地事 務。 (3)對德國、奧地利、瑞士、列支敦斯登、丹麥、芬蘭、瑞典、挪威、冰島及 相關國家之海外領地、屬地事務。 (4)對法國、教廷、義大利、希臘、賽普勒斯、摩納哥、安道爾、馬爾他、聖 馬利諾、馬爾他騎士團及相關國家之海外領地、屬地事務。 1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5)對波蘭、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拉脫維亞、斯洛維尼亞、波士尼亞與 赫塞哥維納、克羅埃西亞、塞爾維亞、蒙特內哥羅、馬其頓、羅馬尼亞、 保加利亞、愛沙尼亞、立陶宛、阿爾巴尼亞及科索沃等國事務。 (6)對歐洲地區區域性國際組織事務、經濟與技術合作及漁船遇難事務。 (7)其他有關歐洲地區事項。 4.北美司: (1)對美國政治、學術、特權豁免、軍事(含國防科技事務)及美國與中國大陸 關係之觀察、研究。 (2)對美國地方政務、邀訪、文化交流、商務及一般僑務事務。 (3)對美國之經貿、財政、司法互助、農漁、衛生、環保、勞工、能源及一般 科技事務。 (4)對加拿大之政治、文教、商務、邀訪及一般僑務事務。 (5)對北美地區區域性國際組織事務、經濟與技術合作及漁船遇難事務。 (6)其他有關北美地區事項。 5.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 (1)對墨西哥、瓜地馬拉、宏都拉斯、薩爾瓦多、尼加拉瓜、哥斯大黎加、多 明尼加及古巴等國事務。 (2)對巴拿馬、哥倫比亞、委內瑞拉、巴西、厄瓜多、秘魯、玻利維亞、智 利、阿根廷、巴拉圭及烏拉圭等國事務。 (3)對巴哈馬、貝里斯、格瑞那達、多米尼克、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露 西亞、聖文森、海地、安地卡、牙買加、巴貝多、千里達、蓋亞那、蘇利 南等國及法屬蓋亞那等加勒比海尚未獨立各島事務。 (4)對中南美洲、加勒比海地區區域性國際組織事務、經濟與技術合作及漁船 遇難事務。 (5)其他有關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事項。 6.條約法律司: (1)條約與協定之規劃、談判、研訂、簽署、解釋、相關國際法問題之諮詢及 約本保存管理。 (2)領土主權、海洋、航權、漁業、人權、外交豁免等國際法案件之研議及其 他法律專案計畫之辦理。 (3)引渡條約與司法互助協定、國內外司法互助案件、證據調查、國外文書送 達、法律意見、涉外訴訟、國外地權及國籍案件之辦理。 (4)國家賠償、訴願、國內訴訟案件之辦理與法規之研擬、解釋及研究。 (5)環境永續公約會議之參與、相關政策與計畫之研析、推動及執行。 (6)其他有關條約法律事項。 7.國際組織司: (1)聯合國體系各組織相關事務之觀察、研析與推動參與各該組織之規劃、協 調及執行。 (2)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多邊合作機制、國際會議與活動業務之規劃、參 與、觀察及研析。 (3)其他有關國際組織事項。 8.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 (1)世界貿易組織及相關組織事務。 2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2)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之規劃、評估、協調、執行監督及績效考核。 (3)國際合作融資業務之協調及聯繫。 (4)涉外經濟、貿易事務之協調及聯繫。 (5)其他有關國際合作及經濟事項。 9.國際傳播司: (1)國際新聞傳播業務之推動、督導及考核。 (2)國際新聞交流及合作事項之推動。 (3)國際輿情之彙報研析。 (4)國際傳播視聽與文字資料之製作、發行及運用。 (5)國際媒體駐臺記者之新聞服務及訪臺記者之接待。 (6)其他有關國際傳播事項。 10.研究設計會: (1)外交政策總體發展工作之規劃。 (2)年度施政方針、中程與年度施政計畫、先期計畫、中長程專案之研擬、規 劃、協調及管考。 (3)國際戰略安全對話、國防與中國大陸業務之協調及國際反恐等跨國議題政 策之協調。 (4)跨單位與跨領域專案議題之研擬、協調及管考。 (5)組織體制檢討、創新變革擬議及協調。 (6)行政效能、為民服務品質提升之規劃、監督及管考。 (7)民意調查之蒐集、規劃與推動及出版品之管考。 (8)其他有關外交事務研究設計事項。 11.禮賓處: (1)國賓接待、部次長交際、政府高層出訪與禮賓作業之規劃、督導、協調及 執行。 (2)典禮、國書、領事證書、勳章、國際慶弔之規劃、督導、協調及執行。 (3)外國駐華機構與其人員特權豁免、禮遇之規劃、協調、推動及執行。 (4)國內災害防救業務有關境外救援之協調及聯繫。 (5)其他有關禮賓事項。 12.秘書處: (1)印信典守、文書收發及外交郵袋之處理。 (2)經費之出納與保管、薪資核發、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3)本部辦公廳舍、土地與其他財產之取得、管理配置、辦公廳舍與宿舍營(修) 繕、工程施工查核、公務車輛之調度、汰換與管理及臺北賓館之管理、維 護。 (4)駐外機構國有財產管理、館舍及職務宿舍之購置、租賃與修繕、公務車輛 汰換與管理之督導及考核。 (5)本部所屬機關(構)依法令須報本部核准、核定、核轉、同意備查之採購、 財物管理事項及工程施工查核。 (6)工友(含技工、駕駛)及駐衛警之管理。 (7)本部同仁調任、國外出差、受訓之公務機票核發及平安保險。 (8)本部災害防治之聯繫及安全防護。 (9)不屬其他各司、會、處事項。 3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13.人事處:掌理本部人事事項。 14.政風處:掌理本部政風事項。 15.主計處:掌理本部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16.資訊及電務處: (1)本部檔案管理、外交史料之編輯與印行、本部所屬機關(構)與駐外機構檔 案管理之規劃、推動、督導。 (2)本部、本部所屬機關(構)與駐外機構資訊應用服務策略之規劃、協調推動 及管理。 (3)本部、本部所屬機關(構)與駐外機構資通安全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4)本部與駐外機構間往來電報之處理、控管及稽核。 (5)本部與駐外機構電務行政、保密通信裝備之規劃、建置、安全防護及督 導。 (6)其他有關檔案、資訊及電務事項。 17. 公眾外交協調會:辦理跨地域公眾外交業務、軟實力整合運用之規劃與協調、 新聞發布、處理與媒體聯繫、外交文宣資料製作與推廣及網路文宣、資料翻 譯、傳譯等業務。 18. 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辦理協助民間組織參與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活動與交 流、國際人道援助之規劃及推動。 19. 國會事務辦公室:辦理本部與立法院及監察院之聯繫、協助推動國會外交。 20. 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處理及協調中華民國與美國間相關事項。 4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三) 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 組織系統圖 外交部督導單位 部長 台 灣 2 位政務次長 美 國 事 務 委 常務次長 員 會 9司1會 6處 3 常設性任 駐外 務編組 單位 亞東太平洋司 條約法律司 禮賓處 公眾外交 大使館 協調會 17 館 秘書處 總領事 亞西及非洲司 國際組織司 非政府組織 館 2館 國際事務會 人事處 代表處 歐洲司 國際合作及經 國會事務 55 個 濟事務司 辦公室 政風處 辦事處 北美司 國際傳播司 (組)36 個 主計處 代表團 拉丁美洲 1個 研究設計會 及加勒比海司 資訊及 電務處 2. 預算員額說明表 單位:人 駐外 機關 職員 駐警 工友 技工 駕駛 聘用 約僱 合計 雇員 外交部 1,888 18 26 11 28 116 35 712 2,834 5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二、 109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部依循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原則,堅持和平、自由、民主及人權之普世價 值,積極推動踏實外交,全力捍衛中華民國國家主權,並秉持互惠互助理念推動我與友 邦合作,全力鞏固邦交國關係,增進與理念相近重要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全方位推動 「新南向政策」,與新南向國家開展互利共贏的新合作模式,營造友我國際環境。 本部以務實、靈活、彈性、自主原則,積極推動參與對我國整體發展及人民利益攸 關之功能性及專業性國際組織,開拓我國際空間,結合民間豐沛實力,進行國際人道救 援,對國際社會做出實際貢獻,爭取國際輿論支持,提升我國際形象及堅固我國際地 位。 本部依據行政院 109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經 社情勢變化及本部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9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及重要執行策略如 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鞏固我與邦交國外交關係 (1) 持續推動我與友邦高層及重要官員之互訪與各項交流,深化與友邦政要之情 誼。 (2) 以互惠互助原則,落實切中友邦經社發展需要並導入產業及市場元素,以推動 雙邊及多邊合作計畫。 2.強化我與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 (1) 推動我與無邦交國家政要互訪,以提升雙方實質關係。 (2) 洽簽各項雙邊協議,以建立我與無邦交國實質往來之基礎,嗣尋求逐步擴大合 作領域,促進雙邊實質關係全面升級。 (3) 加強我與無邦交國家各項合作計畫,促進雙邊永續發展。 (4) 推動以人為本之「新南向政策」,深化與相關國家全方位關係。 (5) 積極與國際社會合作,建立溝通聯繫管道以共同打擊跨境犯罪。 3.務實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提升我參與國際組織之質與量 (1) 透過雙邊管道洽請友邦及友我國家在我具正式會員資格之國際組織提供支持, 並助我參選重要決策機構職位,以利維護我會籍地位及參與權益。 (2) 開拓並利用雙邊管道洽請各國支持我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以鞏固並提升我在 國際組織地位與權益。 (3) 深化參與 WTO 重要會議、多邊及複邊談判,加強與 WTO 秘書處及各國駐團關 係。 4.協助國內非政府組織(NGO)之國際參與,增進我 NGO 對國際社會之貢獻 (1) 協助國內 NGO 積極參與國際會議與活動,增進我 NGO 對國際社會之貢獻。 (2) 強化國內 NGO 參與國際合作與進行國際關懷與救助,對有需要之地區與國家, 推動以人道關懷為目的之援外計畫。 5.善用國家軟實力推動公眾外交及加強國際傳播,爭取民眾支持並提升國家形象 (1) 運用新傳播科技優勢,透過資源整合及計畫性國際傳播作為,發揮宣傳綜效, 爭取國際有利空間與形塑國家優質形象。 (2) 以多媒體影音、酒會、音樂活動、演講及廣告等文宣方式,透過網站、影片製 播及電臺受訪等宣傳管道,擴大宣介我外交施政重點及成果。 (3) 透過發布新聞稿及辦理新聞說明會,宣達本部重大政策及回應外界關注議題。 6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4) 以民主、人權、法治等重要普世價值為主軸,辦理對國內外之宣傳工作,增進 民眾對外交事務之瞭解與支持,並促國際社會持續與我發展關係及助我擴大國 際活動空間之支持。 6.妥適配置預算資源,提升預算執行效率 (1) 落實分配預算執行,提升資本門預算執行率。 (2) 依據中程施政計畫合理分配資源,檢討現有施政計畫及資源之使用效益,落實 在行政院核定本部中程歲出概算額度內妥慎編製歲出概算。 (3) 持續辦理駐外機構館宿舍購置案,以解決駐外機構合署辦公問題,並提高駐外 館宿舍自有率及節省鉅額租金支出。 (4) 辦理致遠新村活化再利用計畫,以解決外領人員職務輪調宿舍破舊閒置問題, 並建置符合現代化標準之外交檔案管理中心。 7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二)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外交管理業務 各地區工作會報 審酌需要,召開各地區工作會報,研擬規劃工 作策略,強化外交工作推展。 製作國情資料 一、編印國情資料、中外文定期刊物、製作與推廣 國情及紀錄影片,提升臺灣國際形象。 二、配合國家總體外交目標,宣揚國家重要政策及 軟實力,營造友我輿論氛圍,爭取國際社會對 我國認同及支持。 國際會議及交流 參與國際組織活動 一、持續推動參加「世界衛生組織」(WHO),深化 並廣化我參與 WHO 相關會議、機制及活動。 二、持 續 推 動 有 意 義 參 與 聯 合 國 體 系 , 包 括 參 與 「國際民航組織」(ICAO)相關會議、機制及 活動,以及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 CCC)締約方大會等。 三、深化「亞太經濟合作」(APEC),在 APEC 架構 下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工作。 四、積極參與 WTO 各項談判,爭取擔任 WTO 重要職 務,拓展與 WTO 相關組織關係。 五、積極推動參與如「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 L)、農漁業管理、防制洗錢、警政及選舉等其 他功能性政府間國際組織、活動及與我權益相 關之多邊國際公約。 六、深化參與「亞洲開發銀行」(ADB)及「歐洲復 興開發銀行」(EBRD)等國際開發機構之合作 計畫,以為我企業爭取商機。 七、輔導國內 NGO 與國際接軌: (一)積極輔導協助我國內 NGO 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 (INGO)年會或重要活動,及聯合國非政府組 織周邊會議。 (二)鼓勵我國內 NGO 爭取在 INGO 中擔任要職。 協助各種國際交流 一、鼓勵國際 NGO 在臺成立分部及秘書處,協助我 N GO 爭取在臺舉行國際會議及活動。 二、籌組經濟合作及商機考察團赴友邦或友好國家 考察採購、拓銷及投資等商機,以提升與各國 經貿及實質關係。 三、邀集相關產業業者參與或自辦國際商展,協助 我國廠商拓展海外市場。 四、推動軟性文宣、活絡國際文化交流。 五、制度化與資網安先進國家之雙邊資安合作,推 8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動參與政府或非政府間資安議題之組織或倡 議。 六、持續推動爭取加入 CPTPP 等重要區域經濟整合 協議。 出國訪問 一、安排政府高層及業務主管赴友邦及友好國家訪 問或出席慶典、重要會議。 二、率 團 或 隨 團 參 加 政 府 間 及 非 政 府 組 織 國 際 會 議,建立合作管道與聯繫。 三、協助我政府官員、立法委員及學者等各界重要 人士組團出訪,增進與各國聯繫交流。 四、洽請重要國家提升我高層過境相關禮遇。 訪賓接待 一、洽邀友邦及無邦交國家朝野政要訪臺,增進對 我瞭解及友我力量。 二、洽邀世界貿易組織(WTO)、亞太經濟合作(AP EC)等國際組織官員、各國駐聯合國體系組織 或機構官員、各國主管聯合國事務、區域性及 功能性國際組織及其他非政府組織之官員與智 庫學者訪臺,厚植會員國及國際組織各層面之 友我力量。 三、洽邀政黨、媒體、工商、文教、體育、宗教等 各界領袖及其他具影響力人士訪臺。 四、洽邀資訊網路安全先進國家或具合作潛力之新 南向國家、友邦等之產官學研代表及智庫顧問 來臺進行技術交流及政策意見交換等。 國際合作及關懷 駐外技術服務 一、委託國合會於亞太、亞西、非洲、拉美及加勒 比海地區,依據友邦及友好國家社會發展需 求,併考量我國產業優勢,以符合聯合國永續 發展目標(SDGs)之方式,辦理農業、水產養 殖、綠色能源、醫療公衛及資通訊等各類技術 合作計畫,達成「互惠互助,踏實外交」之政 策目標。 二、委請國合會邀集國內私部門如醫療機構、企業 及學校等,共同參與技術合作計畫,以拓展公 私部門夥伴關係(Public-Private-Partnershi p,PPP),提升技術合作計畫之專業性,及協助 我國醫療機構與廠商拓展海外經驗。 加 強 雙 邊 及 多 邊 合 一、委託國合會辦理「國際人力資源培訓研習班計 作 畫」及「拉美暨加勒比海地區技職教育訓練計 畫」,邀請友邦及友好國家推薦政府官員、專 業技術人員、青年及婦女來臺受訓以增進專業 9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職能,增進多邊交流及擴展友我人脈。 二、遴選產業市場專家考察友邦,規劃雙邊合作可 達最大效能之投資貿易機會。 三、設置「臺灣獎學金」、「臺灣獎助金」及由國 合會執行之「國際高等人力培訓計畫」,長期 培育友我人才。 四、發揮軟實力,積極辦理國際青年臺灣研習營及 國際青年大使等活動,培植新生代友我人脈, 擴大與友好國家雙邊青年交流。 五、擴大國際合作層面,建立多元援外體系,針對 受援國發展需求,加強與受援國之合作。 六、運用我參與功能性政府間國際組織及各區域開 發銀行之平台,加強與各方協調合作,擴大參 與層面。 對 國 際 之 關 懷 救 助 一、於友邦及友好國家發生重大災害時提供適度之 及重建 救濟。 二、協助民間公益及慈善組織加強國際人道救助與 服務工作,發揮臺灣之愛。 三、配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 opment Goals, SDGs),協助國內 NGO 與政府 建立夥伴關係,並與 INGO 協力協助各項對國際 之關懷救助及災後重建事務進行國際合作。 四、協助派遣行動醫療團赴友邦及友我國家義診、 捐贈醫療器材等進行國際人道救助與服務工 作。 五、加強與美國及其他理念相近國家合作,保障國 際宗教自由與人權。 營建工程 購 建 國 內 及 駐 外 機 一、駐洛杉磯辦事處購置館舍中程個案計畫。 構館官舍 二、駐布里斯本辦事處購置館舍中程個案計畫。 三、致遠新村活化再利用中長程個案計畫。 10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三、以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一)前(107)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 、 外 交 審 酌 需 要 , 召 107 年度召開日本區域工作會報、東南亞地區工作會報、太平洋 業務管理 開 各 地 區 工 作 暨印太地區工作會報、亞西及非洲地區工作會報、歐洲地區工作 會 報 或 使 節 會 會報、全美區域及對加工作會報、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區域工作 議 , 研 擬 規 劃 會報,與各駐外館處館長就工作現況及未來工作方向進行討論, 工 作 策 略 , 強 研擬並規劃工作策略。 化外交工作推 展。 編 印 國 情 資 一、編製英、法、西、德、俄、日、阿、葡、越、印、泰及馬來 料、中外文定 文等 12 語版紙本及網路版國情小冊。 期 刊 物 、 製 作 二、策製發行以離島風光為主題之英、法、西、德、俄、日、 與推廣國情及 越、印、泰 9 語對照「記事案曆」。 紀 錄 影 片 , 提 三、製作「踏實外交」、「創新經濟」及「台灣之最」主題國慶 升臺灣國際形 特刊英文廣告稿,透過全球駐外館處進洽媒體刊登。 象。 四、英、法、西、德、俄、日、越、印、泰等 9 語版「今日台 灣」電子報配合政府重要施政、外交政策及重大文宣議題, 每日撰刊 2-3 則即時新聞報導;另製作「台灣評論」英文雙 月刊與「台灣今日」西文雙月刊紙本及電子期刊,全年共計 撰刊報導及專文 10,616 篇。 五、《台灣光華雜誌》多語版(中、英、日、印、泰、越)共計 刊出包括「東南亞暨南島文化」等 252 篇專文,並編製《心 南向‧一家人》專書。 六、攝製國情簡介影片 9 種語版(中、英、日、西、法、德、 俄、阿、葡語),預定於 108 年度上半年完成。 七、與「國家地理頻道」合製「綻放真臺灣 6:終極英雄」紀錄 片,在全球 102 國播出,並壓製 DVD 分送國內外相關單位參 用;另完成 6 部軟性國情英語短片,並賡續辦理「全民潮台 灣」短片競賽及「坎城青年創意競賽-台灣代表隊選拔 賽」,徵集創意短片上傳外交部「潮台灣」YouTube 頻道, 供全球網友點閱。 配 合 國 家 總 體 一、安排「法新社」晉訪蔡總統,協助媒體採訪「同心」、「同 外交目標,宣 慶」2 次出訪,獲報導 321 篇;另安排「紐約時報」等外媒 揚國家重要政 專訪部次長計 32 次,接見 141 名記者,獲報導 68 篇。 策 及 軟 實 力 , 二、辦理 WHA、UN、INTERPOL、UNFCCC 等國際組織推案及 APEC 營造友我輿論 巴紐年會文宣,獲刊專文等逾 800 篇,另策製多部主題短片 氛圍,爭取國 投放,各片多獲破千萬次瀏覽。 際 社 會 對 我 國 三、設立本部推特、臉書及 IG 等帳戶,透過新媒體平台以因應 11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認同及支持。 國際情勢,適時對外表達我立場,並推動外館經營臉書粉絲 專頁及成立推特帳戶,以建立互動網絡,發揮我整體外交戰 力。 四、透過網路廣告投放加強推廣本部「新南向政策資訊平臺」、 「今日臺灣」、「台灣光華雜誌」、「政府英文入口網」四 大國際文宣網站,提升臺灣能見度與國家形象,並爭取國際 社會對我之支持。 二 、 國 際 持 續 推 動 參 加 一、友我國家代表於「世界衛生大會」(WHA)全會為我發聲: 會議及交 「世界衛生組 全會期間,17 友邦為我執言;美國、日本、澳大利亞、德 流 織」(WHO),深 國、加拿大、紐西蘭及馬爾他騎士團亦於 WHA 全會中發言, 化並廣化我參 就我未能受邀以觀察員身分出席 WHA 相當令人失望,要求 與 WHO 相關技 WHO 應展現包容性等語,大幅提升我案能見度,各界輿論反 術性機制、會 應及國際媒體報導多為正面,我案訴求已獲肯定及彰顯。 議及活動。 二、「世衛行動團」活動多元、專業、成果豐碩: (一)107 年我「世衛行動團」於 WHA 期間赴日內瓦與美國等理念 相近國家、友邦、重要國際醫衛人士及團體進行 60 場雙邊 會談,並與美、日等理念相近國家舉行醫衛座談會,另藉由 辦理國際記者會、媒體專訪、外交酒會、臺灣之夜,以及與 民間團體座談等及相關國際文宣工作,有效向國際社會說明 我提案訴求及臺灣參與 WHA 對全球防疫工作之必要性。 (二)我行動團在日內瓦期間,曾向 WHO 秘書處遞交陳部長簽署之 抗議函,抗議 WHO 未邀我與會,另重申我對 WHO 內部密件不 當處理我案之嚴正立場。 (三)續與衛生福利部合辦「2018 年臺灣全球健康論壇」,論壇 主題係「韌力、復原力:全球健康的挑戰與契機,本部共計 邀請 8 位友邦衛生部長(帛琉、吐瓦魯、索羅門群島、吉里 巴斯、諾魯、聖露西亞、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文森) 及 3 位次長(吐瓦魯、海地、史瓦帝尼)來臺與會。 三、國際文宣廣獲點閱及刊載:與衛福部有效運用新媒體宣達我 案訴求,「臺灣醫衛貢獻網 2.0」之點閱率超過百萬次;短 片「阿巒的作文課」(A Perfect Pair)之點閱率超過千萬 次。駐外各館處亦積極辦理媒體投書、部長專文洽刊等各項 文宣共計 452 篇,有助提升我案國際能見度。 持 續 推 動 有 意 一、續爭取有意義參與聯合國體系: 義 參 與 聯 合 國 (一)我政府於第 73 屆聯合國大會推案採取多元方式,獲全數 17 體系,包括參 友邦以致函或執言方式表達支持,包括 15 友邦致函聯合國 與「國際民航 秘書長、12 友邦在聯大總辯論執言、帛琉在非傳染性疾病 組 織 」 (ICAO) 高階會議聲援、8 友邦(含教廷)遞函等。 12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相 關 會 議 、 機 (二)本部並擴大辦理周邊活動,安排行政院唐政務委員鳳、時環 制及活動,並 保署詹副署長順貴及國合會項秘書長恬毅等 3 位政府高層赴 爭取參與聯合 紐約演講及晤敘共 18 場,親向聯合國社群說明我推案訴 國氣候變化綱要 求,有效傳達我回饋國際社會及積極參與相關國際組織之決 公約(UNFCCC)。 心。 (三)本部並協助立委視導團、民間團體、智庫及僑界多元發聲, 以及運用新媒體及社群網絡擴大宣傳成果。 (四)我駐紐約有關聯合國事務工作小組配合聯合國主要會議時程 舉辦研討會,包括「婦女地位委員會」(CSW)、「原住民議 題 常 設 論 壇 」 ( UNPFII ) 、 「 聯 合 國 高 階 政 治 論 壇 」 (HLPF)、聯合國大會及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方 大會」(UNFCCC COP)等聯合國會議,已有效增進聯合國社群 對我案之瞭解,並宣揚我對全球性議題之關注及對國際社會 之貢獻。 (五)持續協助我政府單位及民間團體,出席聯合國體系相關會議 及活動,包括「國際勞工大會」(ILC)、聯合國「婦女地 位委員會」(CSW)、「原住民議題常設論壇」(UNPFII) 及「聯合國高階政治論壇」(HLPF)等,並補助相關與會經 費、協助舉辦研討會及擔任活動與談人,以強化我與聯合國 體系之實質互動。 (六)持續積極與友邦及主要國家駐聯合國代表團官員聯繫,促進 對我案之瞭解並爭取支持。 二、持續累積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推案動能:本案迄今已 累積相當國際支持,107 年美國 12 州參、眾議會通過 16 項 友我決議或致頌辭,支持臺灣參與 ICAO 等國際組織。另友 邦諾魯國會、阿根廷執政聯盟國家眾議員、義大利參眾兩 院,以及第 48 屆「亞洲太平洋國會議員聯合會」(APPU)年 會均通過友我決議或聲明支持我參與 ICAO。 三、107 年推動我國組團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 (UNFCCC)第 24 屆締約方大會(COP24),推案透過下列各項與 會活動不僅強化我雙邊及多邊交流,更大幅提升我國際能見 度: (一)15 個友邦以致函公約秘書處或於高階會議執言等方式助 我。 (二)舉辦 38 場雙邊會談,其中包括蔡代署長與友邦及友我國家 之總理、部次長、議員及氣候特使等進行之 20 場會談。 (三)我與友邦成功合辦 5 場周邊會議,另我團專家受邀參加另 5 場周邊會議,發表專題或參與討論。 13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四)我方各界共接受 14 場中、外文媒體專訪,其中團長共計接 受 8 場次(5 外 3 中)專訪,包括歐洲最深具影響力之平面媒 體「南德日報」等。 深化「亞太經濟 一、透過出席 APEC 經濟領袖會議及部長級年會,表達我參與區 合作」(APEC), 域經濟整合之決心: 在 APEC 架構下 (一)我國在 APEC 貢獻普獲肯定,有助提升我國參與區域經濟整 參與區域經濟 合進程之動能:107 年「領袖宣言」草案雖因有關「多邊貿 整合工作。 易體系」的內容未達共識而未獲通過,但我國曾積極參與討 論,力促納入友我內容。107 年 APEC 經濟領袖會議主席聲 明共 13 處與我國相關;年度部長會議主席聲明則計有 10 處 與我國相關,包括 4 重要倡議及 6 項建議。 (二)參與 APEC 推動之區域經濟整合進程:張領袖代表忠謀於出 席 107 年 APEC 經濟領袖會議(AELM)期間,與其他 APEC 經濟 體領袖就如何因應當前全球經貿情勢及數位經濟發展等議題 交換意見,也與受邀出席之太平洋島國領袖互動交流,並傳 達我國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決心與發展之經驗。 (三)透過高層雙邊會談展現參與經濟整合之決心:張領袖代表於 AELM 期間分別與美國副總統彭斯、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及新 加坡總理李顯龍等進行雙邊會談,並就雙邊關係及全球經貿 情勢等交換意見。 二、積極出席 APEC 各層級會議,深化我參與 APEC 區域整合工 作: (一)我國出席 APEC 主要會議,包括經濟領袖會議、部長級年 會、5 場部長會議與 3 場高階對話(會議)(貿易、觀光、糧 食安全、礦業、財政部長會議;數位經濟、衛生與經濟及婦 女與經濟高階政策對話)、另有各委員會、APEC 願景小組 (AVG)、工作小組及次級論壇會議,以及企業人士出席之企 業諮詢委員會(ABAC)會議等。我代表團積極參與各專業領域 與經貿相關議題之討論,分享我國發展經驗,並與其他經濟 體代表團進行雙邊會談,有助彰顯我參與國際社會的努力與 貢獻。 (二)我相關部會人員總計出席 138 場 APEC 會議與活動,有助厚 植我國參與多邊經貿事務及區域經濟整合人才之能力,並掌 握 APEC 及亞太經貿議題進展及趨勢,參與 APEC 相關規則與 政策之制定。另協助我 APEC 企業諮詢委員會(ABAC)詹代表 宏志辦理「數位創新論壇」,除呼應 107 年 APEC 年度主題 「擁抱數位未來」,亦向各經濟體展現我國在數位議題之領 導地位。 14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三)研提倡議或推動計畫:我國提出 8 項倡議獲 APEC 經費補 助,成果豐碩。另我舉辦 34 場 APEC 相關活動,其中 7 場係 與美國、日本、加拿大、越南、馬來西亞、菲律賓、汶萊、 泰國以及巴布亞紐幾內亞等經濟體在國外合辦,有助提升我 國對 APEC 議題之主導性及深化我在 APEC 之參與。 (四)捐助 APEC:為鼓勵更多 APEC 會員提出有助 APEC 區域經濟 整合及能力建構之計畫,我捐款支持「APEC 支援基金」、 「APEC 人類安全子基金」、「婦女與經濟子基金」及「政 策支援小組」,獲得 APEC 秘書處及其他 APEC 會員之肯定, 有助深化我與 APEC 會員及秘書處在專業領域之合作。 積 極 參 與 WTO 一、積極擴大參與 WTO:WTO 公共論壇期間,我駐團舉辦「動力 各項談判,爭 整合系統之輕型交通工具透過綠色貿易機制對環境及經濟之 取擔任 WTO 重 效益」研討會,宣介我國綠能政策及優質產業之經驗與成 要職務,拓展 果,獲得各國熱烈迴響。 與 WTO 相關組 二、善用 WTO 機制維護我產業利益:我國與越南合作於 104 年正 織關係。 式針對印尼特定鋼鐵產品之防衛措施提出控訴,要求印尼政 府停止實施該項保護措施。本案業經 WTO 上訴機構於 107 年 8 月 15 日正式發佈判決結果,印尼課稅措施違反 WTO 最惠 國待遇之規定,應取消或修正課稅措施。本案是我國加入 WTO 之後,第三度以原告身份取得勝訴。我將持續透過 WTO 監督程序,確認印尼切實履行上述判決內容,以維護我國業 者權益。 三、拓展我與 WTO 秘書處及周邊機構關係:洽邀 WTO 發展處處長 訪臺,促進與我交流;捐贈 WTO 法律諮詢中心及日內瓦高等 學院貿易暨經濟整合中心,建立合作計畫,強化我專業議題 掌握,並增進與 WTO 周邊機構之互動。 四、成功爭取擔任 WTO 重要職務:經我駐 WTO 代表團積極爭取, 該團吳秘書怡真獲選擔任「與貿易有關投資措施委員會」 (TRIMs Committee)主席,另許秘書瓊方獲選 WTO 退休基金 管理委員會成員,持續加強深度參與 WTO。 積 極 推 動 參 與 一、積極參與區域漁業管理組織(RFMOs),維護我漁業權益:派 如「國際刑警組 員出席「南印度洋漁業協定」(SIOFA)第 5 屆締約方大會、 織」(INTERPOL)、 「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NPFC)第 3 屆紀律次委員會暨第 4 農漁業管理、 屆委員會會議及「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IATTC)第 93 屆年 防制洗錢、警 會。 政 及 選 舉 等 其 二、主辦及出席其他農漁組織會議:主辦「亞太農業研究機構聯 他功能性政府 盟」(APAARI)第 15 屆會員大會暨執委會會議;派員出席 間國際組織、 「亞非農村發展組織」(AARDO)第 19 屆大會及第 69 屆暨 70 15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活動及與我權 屆執委會會議、「亞洲生產力組織」(APO)第 60 屆理事會會 益相關之多邊 議、「亞蔬─世界蔬菜中心」(WorldVeg)第 53 及 54 屆理事 國際公約。 會會議、「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第 86 屆年會、「國際 種子檢查協會」(ISTA)2018 年年會、「國際棉業諮詢委 員會」(ICAC)第 77 屆大會及「國際稻米研究所」(IRRI) 第 5 屆大會及合作計畫執行委員會會議等。 三、持續推動深化參與其他功能性組織:我當選「世界選舉機關 協會」(A-WEB)章程修訂委員會亞洲區代表;107 年推動參 與「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11 友邦為我致函秘書 長、1 友邦於會中為我執言以及 3 友邦為我親洽秘書長, 美、英、德、法、義等理念相近國家公開表達對我之支持, 另有 9 個駐臺機構代表出席推案說明會;刑事局蔡局長專文 獲國際媒體刊登達 103 篇次,107 年本案國際友我聲量係前 所未見;我國前已連續 4 年未能出席「國際間鑽石原石進出 口認證標準機制」(KP)大會,107 年經力洽主辦方歐盟,終 能平順與會。 深 化 參 與 「 亞 一、持續深化參與亞銀(ADB):亞銀邀請我商組團赴菲律賓馬尼 洲開發銀行」 拉參加「第 9 屆亞銀商機博覽會」;協助辦理財政部許部長 (ADB)及「歐 虞哲率團出席亞銀年會;安排我國業者拜會亞銀官員,協助 洲復興開發銀 我商爭取亞銀商機。 行 」 ( EBRD ) 二、持續深化參與歐銀(EBRD): 等 國 際 開 發 機 (一)參加歐銀 107 年 5 月舉行之第 27 屆年會及 12 月歐銀年度捐 構 之 合 作 計 助規劃會議。 畫 , 以 為 我 企 (二)我與歐銀共籌組 5 個商機媒合團及技術訪問團,並邀請歐銀 業爭取商機。 來臺辦理 2 場說明會。 (三)我國參與歐銀智慧城市、婦女創業、能源效率、私部門青年 參與、金融科技等計畫,具體支持歐銀之創新倡議。 (四)目前有官方及業者共 4 人派駐歐銀總部,協助媒合歐銀相關 標案。 (五)107 年於歐銀年會期間我簽署捐助挹注款協議。 輔 導 國 內 NGO 一、協助「中華民國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赴巴塞隆納參加 與國際接軌: 「第 34 屆世界獸醫大會(WVA)年會暨國際學術研討會」。 ( 一 ) 積 極 輔 導 二、協助「社團法人臺灣職能治療學會」赴南非開普敦參加「世 協助我國內 NGO 界職能治療師聯盟第 33 屆 2018 年全球理事會議」。 參 與 國 際 非 政 三、協助「國際同濟會台灣總會」赴馬來西亞參加「國際同濟會 府 組 織 (INGO) 2018 年亞太年會」。 年 會 或 重 要 活 四、協助「中國行政學會」赴比利時布魯塞爾參加「2018 年國 動,及聯合國 際行政學校暨機構聯合會理事會議」(IAISA)。 16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非 政 府 組 織 周 五、協助「中華民國小型足球協會」赴烏克蘭參加「世界小型足 邊會議。 球總會 2018 年會員大會」。 六、協助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成功爭取在臺舉辦「2020 亞太地區 水下文化資產研討會」。 ( 二 ) 鼓 勵 我 國 一、國際外科學會中華民國榮譽理事關皚麗當選國際外科學會理 內 NGO 爭取在 事長。 INGO 中擔任要 二、協助臺灣醫師會爭取世界醫師會理事。 職。 鼓 勵 國 際 NGO 一、協助「國際巧固球總會臺灣總會」在臺舉辦「亞洲太平洋巧 在臺成立分部 固球總會會員大會」。 及 秘 書 處 , 協 二、協助「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在臺舉辦「國際工會亞太區第 助我 NGO 爭取 16 屆總理事會」。 在 臺 舉 行 國 際 三、協助「中華民國血液及骨髓移植學會」在臺舉辦「第 23 屆 會議及活動。 亞太血液及骨髓移植醫學大會」。 四、協助「臺灣地板滾球運動聯盟」在臺舉辦「2018 國際地板 滾球公開賽」。 五、協助「永續發展目標聯盟」在臺舉辦「全球企業永續發展論 壇」。 六、協助臺灣海外援助聯盟(Taiwan Aid)在臺舉辦「2018 亞洲 NGOs 國際發展研討會」。 協 助 業 者 前 往 107 年本部籌組 4 個經濟合作及商機考察團,另協助其他機關單 有 邦 交 國 家 投 位所組 11 個考察團,向本部申請考察機票款補助,計 79 名業者 資 , 提 升 與 友 赴邦交國考察、採購及投資;另受理 5 家業者申請投資補助。 邦經貿及外交 關係。 籌 組 經 貿 考 察 一、委託外貿協會參加或舉辦 22 項海外商展,拓展新興市場及 團,舉辦或參 邦交國商機,並配合「5+2 產業創新計畫」等經貿政策;另 與國際商展, 搭配辦理中美洲海鮮採購團,帶動赴友邦採購動能。 協 助 我 國 廠 商 二、為協助我商拓展海外市場,本部委請「國經協會」等公協會 拓 展 海 外 市 辦理臺星、臺蒙、臺韓、臺泰等 8 場經濟聯席會議、研討會 場。 與投資說明會及籌組經貿訪問團等,促進雙邊民間經貿交 流,增進我與新南向國家及新興市場國家之實質關係。 推 動 軟 性 文 一、在德國及英國各辦理 1 場「臺灣廟會民俗文化展」。 宣 、 活 絡 國 際 二、完成我優質電視偶像劇「新世界」英、西語配音版 24 集文 文化交流。 宣品製作,獲 16 國 21 家電視台排定播出。 三、與文化部合作於新加坡、紐約及美處等外館展示臺灣藝術家 創作,計舉辦 4 展。 四、協助 21 外館辦理 127 場臺灣主題電影活動。 17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 、 安 排 政 府 一、亞太地區: 高 層 及 業 務 主 (一)吳部長釗燮出席諾魯共和國「第 26 屆中華民國與太平洋島 管赴友邦及友 國論壇國家對話會議」及馬紹爾群島共和國「臺馬建交 20 好國家訪問或 週年慶祝活動」。 出 席 慶 典 、 重 (二)安排我政府高層官員 26 人(30 團次)、立委 17 位(20 團 要會議。 次)及正副縣市首長 13 位(18 團次)等各界重要人士訪問 二、率團或隨 日本。 團 參 加 政 府 間 (三)其他重要官員及立法委員等出訪:呂前副總統秀蓮、文化部 及非政府組織 丁政務次長曉菁、中央研究院廖院長俊智訪韓國;衛生福利 國際會議,建 部何政務次長啟功、立法院蘇長嘉全、立法院尤委員美女、 立合作管道與 立法院蔡副院長其昌、立法院吳委員焜裕、財團法人兩岸交 聯繫。 流遠景基金會陳董事長唐山率團訪菲律賓;臺東縣黃縣長健 三、協助我政 庭夫婦訪馬來西亞;行政院唐政務委員鳳、科技部鄒次長幼 府官員、立法 涵、監察院孫副院長大川、僑委會高副委員長建智、僑委會 委員及學者等 吳委員長新興訪泰國;立法院高金委員素梅訪新加坡;行政 各界重要人士 院資通安全處簡處長宏偉、交通部民航局何副局長淑萍、經 組團出訪,增 濟部王次長美花、中科院馬副院長萬鈞、財政部關務署廖署 進與各國聯繫 長超祥、僑委會高副委員長建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 交流。 署、國家安全會議國家資通安全辦公室廖主任述煌、國家實 四、洽請重要 驗研究院王永和院長、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郝副主任 國家提升我高 委員培芝、立法院吳委員志揚、高雄市議會訪澳洲;總統府 層過境相關禮 姚資政嘉文偕前立委周清玉等、經濟部龔次長明鑫、教育部 遇。 次長姚立德訪印度。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 (一)蔡總統率團前往史國進行「同心永固」國是訪問,史王恩史 瓦帝三世陛下偕莫查王妃殿下及史國政府高層官員,亦於同 年 6 月前來我國答訪。 (二)其他重要官員及立法委員等出訪:外貿協會黃董事長志芳率 團、嘉義縣長張花冠訪問以色列及土耳其;中研院周副院長 美吟、衛福部何政務次長啟功、科技部鄒次長幼涵率團訪問 以色列;立法院「臺俄國會友好聯誼會」會長羅委員致政乙 行訪問俄羅斯、莊瑞雄委員率立法院「全球農林漁牧產業國 會聯誼會」乙行 7 人訪問約旦及以色列;王委員金平率領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乙行、臺北市柯市長文哲、國經 協會高理事長志尚率團訪問土耳其;臺北市議會吳議長碧珠 率團訪問史瓦帝尼及南非;故宮博物院院長林正儀、公平會 主委黃美瑛訪問蒙古。 三、歐洲地區: 18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行政院唐政務委員鳳應邀出席教廷宗座社會科學院主辦之 「人工智慧研討會」及赴英國出席「社會企業世界論壇」。 (二)行政院政委兼國發會陳主委美伶訪問德國及比利時,就臺歐 產業合作進行交流;文化部丁政務次長曉菁赴荷蘭進行文化 科技交流;立法院蘇院長嘉全訪問英國、瑞典、法國與蔡副 院長其昌應邀赴波蘭進行國會外交;司法院蔡副院長烱燉赴 希臘進行司法交流;交通部王政務次長國材應邀赴丹麥出席 「第 5 屆智慧運輸世界大會」。 (三)其他重要官員及立法委員等出訪:僑委會吳委員長新興訪問 瑞典、盧森堡、愛爾蘭、英國、義大利、比利時、英國、法 國及西班牙;客家委員會李主委永得訪問西班牙;立法院外 交國防委員會組團訪問教廷、義大利及希臘;立法院陳委員 明文率團乙行 23 人赴荷蘭及英國參訪;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委員會王前院長金平率團訪問法國;臺北市市長柯文哲訪問 荷蘭、比利時及波蘭;臺南市副市長張政源率團赴英出席國 際 智 慧 城 市 論 壇 2018 年 度 高 峰 會 (ICF Global Summit 2018);新竹縣縣長邱鏡淳率團赴西班牙出席「歐洲地區客 屬團體懇親大會」;高雄市議會議長康裕成率團參訪西班牙 及葡萄牙;外貿協會劉副董事長世忠訪問捷克及波蘭。 四、北美地區: (一)蔡總統「同慶之旅」過境美國洛杉磯及休士頓,往返均獲高 規格禮遇,美方亦首度開放我隨團媒體於過境期間採訪與發 稿。另總統過境美國期間曾與多位美國會議員及當地政要互 動。 (二)立法院「臺美國會議員聯誼會」會長蕭委員美琴率團訪美, 團員包括江委員啟臣、劉委員世芳、呂委員玉玲、林委員俊 憲、余委員宛如、林委員麗蟬及蔣委員萬安。 (三)總統府陳秘書長菊率團訪問美國洛杉磯、舊金山、鹽湖城、 鳳凰城及休士頓,與海外僑胞及美國當地政要交流互動。 (四)其他重要官員及立法委員等出訪:行政院鄧政務委員振中、 行政院唐政務委員鳳、行政院吳政務委員政忠、本部謝政務 次長武樵、衛生福利部陳部長時中、科技部陳部長良基、僑 務委員會吳委員長新興、大陸委員會陳主任委員明通、經濟 部沈部長榮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邱主任委員國 正、前科技部蘇政務次長芳慶、前國家發展委員會邱副主任 委員俊榮、前教育部姚政務次長立德、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李署長應元、前經濟部龔政務次長明鑫、科技部許政務次長 有進、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李副主任委員文忠、僑務 19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委員會呂副委員長元榮、僑務委員會高副委員長建智、中央 研究院廖院長俊智、衛福部何政務次長啟功、大陸委員會邱 副主任委員垂正、新竹縣邱縣長鏡淳、新竹市林市長智堅等 訪問美國;僑務委員會吳委員長新興、前科技部蘇政務次長 芳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副主任委員天牧、交通部民用 航空局林局長國顯、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楊主任秘書 駕人、屏東縣潘縣長孟安、新北市葉副市長惠青等訪問加拿 大。 五、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 (一)蔡總統率團出席巴拉圭總統阿布鐸(Mario Abdo Benítez)就 職典禮及訪問貝里斯。 (二)立法院「台灣與中南美洲暨加勒比海各國國會議員友好協 會」邱會長志偉及陳委員瑩、許委員智傑訪問宏都拉斯及秘 魯。 (三)本部李前部長大維乙行訪問我加海友邦聖露西亞、聖文森及 聖克里斯多福;吳部長釗燮率團乙行訪問貝里斯等友邦。 (四)其他重要官員及立法委員等出訪:海軍司令黃上將曙光率團 訪問尼加拉瓜及宏都拉斯並軍事高層首長進行交流;僑務委 員會吳委員長新興及僑商汪處長樹華訪視墨西哥、貝里斯及 瓜地馬拉僑社;國策顧問張富美率領僑務委員會 107 年國慶 文化訪問團於巴拉圭首都亞松森「巴國中央銀行演藝廳」演 出;國防大學校長吳上將萬教乙行訪問宏都拉斯;臺中市林 市長佳龍率團出席墨西哥「2018 世界之都-城市網絡會 議」。 洽 邀 友 邦 及 無 一、亞太地區: 邦 交 國 家 朝 野 (一)有邦交國家:索羅門群島何瑞朗總理伉儷、吐瓦魯國索本嘉 政要訪臺,增 總理伉儷、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海妮總統伉儷偕席克外長及帛 進對我瞭解及 琉共和國雷蒙傑索總統伉儷等多位我友邦高層分別率團來 友我力量。 訪。 (二)無邦交國家:印尼農業部長 Amran Sulaiman、勞工部長 M. Hanif Dhakiri;印度商工部商務次長 Rita Teaotia 率印度 商工部及農業部司長級官員乙行 5 人、微中小型企業部次長 Dr. Arun Kumar Panda 率團訪臺;澳洲新南威爾斯下議院 副議長 Thomas George 乙行 3 人、外貿部自由貿易司前談判 代表兼 RCEP 主談人 Michael Mugliston 乙行、國際事務協 會全國總會長 Allan Gyngell 率團訪臺。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 (一)有邦交國家:史瓦帝尼王國恩史瓦帝三世陛下偕莫查王妃殿 20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下、總理戴巴尼、碧姬莎王妃殿下、外長甘梅澤來臺參訪。 (二)無邦交國家:南非前總統戴克拉克率團來臺出席我國慶活動 及參加台灣民主基金會舉辦之「轉型正義論壇」及發表專題 演講、執政黨「非洲民族議會」(ANC)國會省聯會助理議 長 Archibold Jomo Nyambi 乙行、在野黨「印卡塔自由黨」 (IFP)副黨魁 Elphas Buthelezi 乙行;以色列前副總理 Yahad(團結黨)黨魁伊夏(Eliyahu Yishay)、國會友台 小組主席 Nachman Shai 乙行;土耳其國會內政委員會主席 兼友臺小組主席 Celalettin Guvenc 乙行;蒙古國會友臺小 組主席 ENKHBOLD L.乙行等訪臺。 三、歐洲地區: (一)有邦交國家:教廷宗教對話委員會秘書長阿尤索主教(H.E. Msgr. Miguel Angel Ayuso Guixot)及副秘書長英都尼蒙席 (Msgr. Indunil J. Kodithuwakku K.)來臺出席「天主教 修女與佛教比丘尼對話國際研討會」、前駐日內瓦聯合國代 表團大使鐸瑪士總主教(Archbishop Silvano M. Tomasi)來 臺出席「2018 全球健康論壇」。 (二)無邦交國家:德國環境部常務次長 Gunther Adler、聯邦經 濟部政務次長 Uwe Beckmeyer 乙行;英國首相對台貿易特使 兼上議院副議長福克納勛爵(Lord Faulkner)、外交部首席 科技顧問暨國防部主管核能首席科技顧問 Robin Grimes 兩 度來臺、投資部副部長 Graham Stuart、國際貿易部副部長 George Hollingbery ; 歐 盟 成 長 總 署 副 總 署 長 Antti Peltömaki;波蘭科學高教部次長 Piotr Dardzinski 訪臺。 (三)其他重 要外賓:德國 外交政策協會亞洲計 畫主任 Bernt Berger 乙行、聯邦國會議員 Axel Fischer 乙行;英國保守 黨副主席 Alec Shelbrooke 下議員、台英國會小組共同主席 Lord Steel of Aikwood 乙行、國會議員 Mark Garnier 乙 行、國會下議院保守黨次級團體「1922 委員會」主席布萊 迪下議員(Sir Graham Brady)乙行、國會智慧城市跨黨派小 組(APPG)主席 Iain Stewart 乙型;歐洲議會對中關係代表 團副團長 Frank Engel 乙行、泛歐自由黨主席范巴倫 Hans Van Baalen、議員 Ivan Štefanec 訪臺參加 2019 智慧城市 展;波蘭國會眾議院副議長馬素瑞克(Beata Mazurek)乙 行;比利時聯邦眾議院副議長 Sonja Becq 率團乙行、聯邦 國會社會委員會副主席 Eric Massin 乙行、瓦隆區議會外委 會委員蒲赫沃(Maxime Prévot)乙行;捷克國會眾議院副議 長 皮 卡 爾 (Vojtech Pikal) 乙 行 、 科 學 院 院 長 Eva 21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Zazimalova 乙行、參議院衛生及社會政策委員會主席 Peter Koliba 乙行、地方政府(布拉格市、Liberec 省、南波西米 亞省及 Vysočina 省)官員及民間企業代表來臺參加「2018 智慧城市展」;愛爾蘭國會友臺小組主席 John McGuiness 乙行;盧森堡國會議員 Claude Adam 乙行;奧地利薩爾斯堡 議員 Mrs. Gudrun Mosler-Törnström 乙行;法國參議院友 台小組主席 Alain Richard 組團乙行、國民議會友台小組議 員 Frédéric Barbier 乙行、國民議會友臺小組主席塞沙里 尼 議 員 (Jean-François Cesarini) 乙 行 ; 希 臘 國 會 議 員 Konstantinos Koukodimos 乙行;斯洛伐克國會議員 Marek Krajcí 乙行、布拉提斯拉瓦省省長 Juraj Droba 乙行;拉 脫維亞國會友臺小組議員 Romualds Ražuks 乙行;羅馬尼亞 國會參議員 Romulus Bulacu 乙行;匈牙利國會友臺小組議 員 Peter Tamas Hoppal 乙行;蒙特內哥羅國會議員 Dritan Abazovic 乙行等訪臺。 四、北美地區: (一)國會方面:包含聯邦參議院「臺灣連線」共同主席殷霍夫 (James Inhofe, R-OK)、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主席賈德納 (Cory Gardner, R-CO)、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伊 斯 ( Ed Royce, R-CA ) 、 榮 譽 主 席 羅 斯 蕾 緹 南 ( Ros Lehtinen, R-FL)、「眾院國會臺灣連線」共同主席哈博 (Gregg Harper, R-MS)等 13 位國會議員訪臺。 (二)政黨方面:美國「民主黨全國委員會」(DNC)副主席馬丁 (Ken Martin)率團來訪。 (三)資深官員及卸任政要方面:教育及文化助卿羅伊斯(Marie Royce)、亞太副助卿黃之瀚(Alex Wong)、亞太副助卿兼 APEC 資深官員馬志修(Matt Matthews)、民主、人權暨勞 工副助卿巴斯比(Scott Busby)、國務院前亞太助卿羅素 (Daniel Russel)、國務院前亞太代理助卿董雲裳(Susan Thornton ) 及前 白 宮國 安 會主 管 戰略 副國安 顧 問薛 德 麗 (Nadia Schadlow)等訪臺。 (四)州級政要及議會方面:新墨西哥州州長 Susana Martinez、 關島總督 Eddie Calvo、猶他州州長 Gary Herbert、懷俄明 州 州 長 Matt Mead 、 愛 達 荷 州 州 長 C. L. “Butch” Otter,另有 8 州共 10 位州參、眾議長或代議長等重量級美 國地方政要訪臺。 (五)美國重要智庫學者專家訪問團:美國企業研究院、美國進步 中心、2049 計畫研究所、布魯金斯研究院、哈德遜研究 22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所、新美國安全中心、德國馬歇爾基金會等,重要訪賓包 括 : 2049 計 畫 研 究 所 理 事 主 席 阿 米 塔 吉 ( Richard Armitage)、美國外交政策全國委員會會長艾略特(Susan Elliott)大使、傳統基金會創辦人佛訥(Ed Feulner)、 前 國 務 院 安 全 援 助 、 科 學 及 科 技 次 卿 史 奈 德 ( William Schneider ) 、 新 美 國 安 全 中 心 執 行 長 盧 嵐 ( Victoria Nuland ) 、 美 前 副 總 統 拜 登 國 安 顧 問 蘇 利 文 (Jake Sullivan) 、 布 魯 金 斯 研 究 院 臺 灣 講 座 卜 睿 哲 ( Richard Bush ) 及 太 平 洋 世 紀 研 究 所 所 長 薄 瑞 光 ( Raymond F. Burghardt)等。 (六)加 拿 大 重 要 訪 賓 : 眾 議 院 外 交 委 員 會 主 席 諾 特 (Robert Nault)等國會議員團 3 團、國會議員助理團 1 團訪臺,總計 4 位參議員、28 位眾議員及 9 位國會議員助理。另有愛德華 王子島省經貿觀光廳策略規劃處處長 Chris Jones,與多倫 多大學助理副校長黃一莊博率智庫領袖及學者團乙行。 五、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 (一)有邦交國家:共邀正副元首(含總理)6 團、正副議長 7 團、 部長級以上 16 團,正副元首及外長以上訪團計有:巴拉圭 總統阿布鐸 Mario Abdo Benítez、參議院議長 Fernando Lugo;海地總統 Jovenel Moïse、外長 Antonio Rodrigue、 外 長 Bocchit Edmond ; 聖 露 西 亞 總 理 查 士 納 Allen Chastanet ; 聖 克 里 斯 多 福 及 尼 維 斯 總 督 席 頓 Tapley Seaton 及副總理 Shawn Richards;聖文森副總理兼外長 Louis Straker ; 瓜 地 馬 拉 國 會 議 長 Álvaro Arzú Escobar、外長 Sandra Érica Jovel Polanco;貝里斯眾議 院議長 Laura Tucker Longsworth;中美洲統合體(SICA) 秘書長 Marco Vinicio Cerezo Arévalo、議會議長 Tony Raful Tejada ; 尼 加 拉 瓜 外 長 Denis Ronaldo Moncada Colindres、等來臺參訪。 (二)無邦交國家:哥倫比亞、巴西、秘魯、阿根廷、厄瓜多及智 利等政要來臺參訪,計有國會議員 7 團、地方及其他層級 4 團等 33 人次。 洽 邀 世 界 貿 易 一、WTO 發展處處長 Shishir Priyadarshi 訪臺參與「貿易援助 組織(WTO)、 與電子商務」國際趨勢論壇,與我政府、學界及智庫交流, 亞太經濟合作 促進我對發展議題之掌握。 ( APEC ) 等 國 二、邀請友邦派駐聯合國體系代表或聯合國社群重要人士訪臺, 際組織官員、 辦理「聯合國永續發展專家訪臺團」,就我國落實永續發展 各國駐聯合國 目標之政策進行交流,有助向聯合國社群及國際社會展現我 23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體系組織或機 務實推動參與聯合國體系之決心。 構 官 員 、 各 國 三、透過國合會邀請邀請 5 名衣索比亞醫衛專家來臺參加「友好 主管聯合國事 醫事人員訓練計畫」,以助提升該國醫療水準及強化雙邊醫 務、區域性及 衛交流,並爭取 WHO 幹事長(衣索比亞籍)對我之正面印象。 功 能 性 國 際 組 四、洽邀 APEC 相關官員訪臺,參加我國主辦之 APEC 相關會議與 織及其他非政 活動。 府組織之官員 與智庫學者訪 臺,厚植會員 國及國際組織 各層面之友我 力量。 洽 邀 政 黨 、 媒 一、南非智庫 Brenthurst 基金會主任 Greg Mills、INTERPOL 南 體、工商、文 非籍執委 Anbuen Scott Naidoo 乙行;土耳其「國家科技研 教、體育、宗 究委員會」(TUBITAK)主席 Prof. Dr. Hasan Mandal 偕副主 教等各界領袖 席 Dr. Orkun Hasekioglu、「伊斯蘭合作組織」(OIC)轄下 及其他具影響 之「伊斯蘭國家標準及度量局」(SMIIC)秘書長 Ihsan Ovut 力人士訪臺。 等訪臺。 二、籌組「政經記者團」、「新南向目標國記者團」、「印太記 者團」、「觀光文化記者團」、「國慶記者團」、「西語記 者團」等 19 國際媒體記者團,共計邀請 212 名外媒記者訪 臺,獲刊報導逾 410 篇。 三、尼泊爾執政黨政治局委員 Rajendra Prasad Pande 及 MMTH 醫院院長 Dharma Datta Subedi 訪臺與我國三軍總醫院、臺 中榮民總醫院、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奇美醫院及振興醫 院洽談醫療器材贈與及人員培訓計畫。 四、聯合國 NGO 組織公共資訊委員會主委 Bruce Knotts 及具 有聯合國諮詢地位的瑞士 CoNGO 首席副會長 Cyril Ritchie 等來臺出席相關論壇。 三 、 國 際 派 遣 農 業 、 科 107 年委託國合會在亞太地區派遣 9 個技術團,主要執行園藝、 合 作 及 關 技 及 醫 療 團 , 農藝、畜牧、水產等類型計畫;亞西地區派遣 2 個技術團執行漁 懷 前 往 友 邦 及 友 業、交通及園藝等計畫;非洲派遣 1 技術團主要進行農業、公衛 好 開 發 中 國 家 醫療及職業訓練等計畫;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派遣 9 個技術 協 助 進 行 各 項 團與 1 貿易服務團主要執行中小企業輔導、資通訊、地方特色產 技 術 合 作 計 業及水產養殖、漁業等類型計畫。截至 107 年年底共計有 72 項 畫。 計畫順利執行,並持續強化合作單位人員之能力建構,期能透過 委 託 國 合 會 於 雙方技術合作,達到計畫永續目標。 亞太、亞西、 24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非洲、拉丁美 洲及加勒比海 等地區辦理各 項技術合作計 畫。 執 行 國 際 高 等 107 年持續與「國際高等教育合作策略聯盟(TICA)」之 7 所國內 人 力 培 育 計 大學合作辦理 8 項大學部學程(包括配合「協助邦交國家培育醫 畫 , 協 助 友 邦 學人才計畫」辦理之「義守大學學士後醫學系外國學生專 人 力 建 構 , 達 班」),目前共有 198 位外籍生在臺進修。 致援助政策之 「進步夥伴、 永續發展」目 標。 邀 請 友 邦 及 友 一、107 年度辦理 16 項專業研習班,邀請來自 60 個友邦與友好 好國家官員或 國家共 356 位政府部門官員、非政府組織人員(含學術研究 技術人員來臺 機構、非營利組織及產業公會等),及私部門人員參訓。研 參訓,組團赴 習領域包括農業、環境保護、公衛醫療、資通訊、中小企業 海外地區考察 及社會發展議題等。研習班旨在透過知識傳播與經驗分享, 技 術 合 作 業 據以提升夥伴國家政府官員與相關領域人士之專業素養,以 務。 協助其規劃發展策略或推動業務,進而促進友邦與友好國家 之社會經濟發展。 二、協助洽邀亞非地區國家高階警務、檢調機關官員來臺參加 「 2018 國際警察合作論壇 -打擊跨境電信詐欺犯罪研討 會」、協調臺裔美籍李昌鈺博士赴沙烏地阿拉伯出席「第四 屆鑑識科學國際會議」、邀請 12 位蒙古檢察官來臺參加 「蒙古檢察官司法研習班」、邀請蒙古 15 位法官赴臺參加 「蒙古法官司法研習班」。 三、辦理「遠朋國建班」6 梯次;「外交遠朋班」1 梯次;「進 階外交西語班」1 梯次,共計有 183 名之高階或具政治發展 潛力文官、國會議員、黨政幹部、軍警、民意代表、國會助 理、青年領袖及社會菁英等來臺參訓;另提供 14 國 47 名拉 美地區菁英獎學金就讀淡江大學「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 班」。 四、委由國合會派遣國內人員 57 人次、駐外技術人員 4 人次及 外部專家 13 人次赴合作國家考察技術合作業務,計有監督 任務 29 人次、查核任務 6 人次、事後評核 4 人次、前期準 備 1 人次、評估任務 17 人次、界定任務 9 人次、專家諮詢 任務 3 人次、拉美會報 1 次,國際會議 4 人次,共 74 人 25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次。 遴 選 產 業 市 場 辦理「中美洲合資展店考察暨農特產品採購團」、「中美洲暨加 專 家 考 察 友 勒比海咖啡及可可產業考察團」、「海地及貝里斯經濟合作及商 邦 , 規 劃 雙 邊 機考察團」、「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及薩爾瓦多經濟合作及商機 合 作 可 達 最 大 考察團」、「中美洲海鮮業考察團」及「加勒比海三聖邦交國經 效 能 之 投 資 貿 濟合作及商機考察團」等 6 團赴友邦考察,針對友邦資源及優勢 易機會。 產業邀集我國各產業專家赴邦交國拓展投資及貿易機會,同時與 我友邦分享我國可供借鏡之商業模式。 設 置 「 臺 灣 獎 107 年辦理「臺灣獎學金」,遴選邦交國優秀學生來臺留學,共 學 金 」 及 「 臺 提供 245 個新生名額,在臺學生共有 945 位。另自 99 年設立 灣 獎 助 金 」 長 「臺灣獎助金」以來,迄 107 年底計有 808 位國際學人獲獎, 期 培 育 友 我 人 107 年計有 104 位學人抵臺進行駐點研究計畫。 才。 發 揮 軟 實 力 , 一、107 年以「臺灣青年 世界公民」為主軸,遴選 75 位青年大 積極辦理國際 使組成 3 團分赴索羅群島、泰國、帛琉、菲律賓、吐瓦魯、 青年臺灣研習 印度等 6 國進行交流研習、志工服務、拜會參訪以及以小型 營及國際青年 藝文演出宣介臺灣,青年大使表現備受出訪國各界肯定。 大 使 等 活 動 , 二、續與行政院農委會合作策辦「農業青年大使『新南向』交流 培植新生代友 計畫」,徵選國內具農林漁牧專業之青年 30 名分兩團分別 我人脈,擴大 赴越南及馬來西亞參訪交流,對促進農業人才交流及強化實 與友好國家雙 質合作關係極具助益。 邊青年交流。 三、為增進青年世代英語溝通能力及國際視野,本部與教育部合 辦「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活動,107 年選出的 3 名 優勝學校隊伍預定於 108 年寒假期間出訪「新南向政策」重 點國家越南及菲律賓。 四、在臺舉辦「亞太地區國際青年菁英領袖研習班」、「伊斯蘭 青年交流研習班」、「亞西及北非地區國家青年臺灣研習 營 」 、 「 美 、 加 國 際 青 年 菁 英 領 袖 研 習 班 ( Mosaic Taiwan)」,邀請青年菁英來臺參訓,培植新生代友我人 脈。 擴 大 國 際 合 作 一、亞太地區:持續參與臺澳紐三邊援外協調會議,與太平洋地 層面,建立多 區主要援助國之澳大利亞與紐西蘭就太平洋地區重要援助計 元援外體系, 畫交換意見與資訊。 針 對 受 援 國 發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與國際組織合作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聯 展需求,加強 合國難民高專署、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等)人道援助計畫,輔 與受援國之合 導我國志工參與敘利亞難民相關人道援助計畫;協助我國 作。 NGO 在約旦設點,與國際組織或駐在國重要 NGO 合作交流, 並適時推動我國 NGO 參與我政府與駐在國人道援助計畫,開 26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創多邊合作模式。 三、歐洲地區:辦理與斯洛伐克、拉脫維亞、愛沙尼亞、匈牙 利、波蘭及捷克等國之小額援贈計畫,有助提升我國際能見 度;透過英國「國際海員福祉暨援助網路」捐助「海盜倖存 者家庭基金」進行國際人道援助。 四、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107 年度在轄區內 9 個友邦推動 雙邊及多邊之社福合作計畫達 418 項,內容涵蓋基礎設施、 醫療衛生、兒童照護、教育文化、永續發展、職訓、社區發 展、農漁業、平民住宅、資通訊及預防犯罪等領域,成功協 助友邦促進社會發展,提昇民眾生活品質,成效普獲友邦政 府及人民肯定,並發揮鞏固邦誼之效。 運 用 我 參 與 功 107 年我財政部許部長虞哲率團出席「中美洲銀行」(CABEI)年 能 性 政 府 間 國 會,我續維持持股最多之區域外會員國地位,有助鞏固我會員地 際 組 織 及 各 區 位及影響力,並藉該多邊機制強化我與 CABEI 各會員之合作關係 域 開 發 銀 行 之 與邦誼;我駐阿根廷謝大使俊得代表我國率團出席「美洲開發銀 平 台 , 加 強 與 行」(IDB)年會。另 107 年我續捐助「亞太防制洗錢組織」 各 方 協 調 合 (APG)及「艾格蒙聯盟」(EG)相關訓練計畫,EG 並首度在臺辦理 作 , 擴 大 參 與 訓練課程,另協助促成若干國家來臺擔任 APG 相互評鑑團成員。 層面。 於 友 邦 及 友 好 一、亞太地區:協助印尼紅十字會賑濟印尼龍目島地震重建;協 國家發生重大 助印尼紅十字會及最大穆斯林團體 MUI 賑濟中蘇拉威西省震 災害時提供適 災及海嘯;菲律賓山竹颱風強壓過境,造成菲國北部 度之救助。 Cagayan 地區災情慘重,我政府協助菲國進行災民安置與重 建;協助印尼紅十字會進行印尼海嘯災民安置及災後重建; 協助菲國政府進行因「烏斯曼」熱帶氣旋侵襲菲律賓中部 Visayas 地區及連日豪雨加上土石流之災民安置與重建。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與土耳其雷漢勒(Reyhanli)市簽署援建 「敘利亞難民職訓暨多元活動中心」合作備忘錄、與約旦 「約旦河基金會」合作於該基金會阿卡巴中心建置約國貧苦 學童及敘利亞難童教育輔助設施、推動我與美慈組織在約國 敘利亞難民營合作「Ishrak (參與)」新模式人道援助案、 捐贈阿曼慈善組織 Dar Al Atta'a 協助 Mekunu 風災重建。 三、歐洲地區:贊助教廷天主教團體辦理剛果難民人道援助及瓜 地馬拉震災援助計畫。 四、北美地區:參與美國主導之「全球反制伊斯蘭國(ISIS)聯 盟」,協助中東地區難、貧民人道援助計畫及當地穩定化工 作。 五、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27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續與美國「糧食濟貧組織」(FFP)合作捐贈海地食米 5,600 公噸,另駐館辦理捐贈食米 500 公噸,合計 6,100 公噸。 (二)援贈食米予友邦瓜地馬拉 1,000 公噸、宏都拉斯 400 公噸、 薩爾瓦多 800 公噸、尼加拉瓜 1,480 公噸及貝里斯 100 公 噸,協助賑災及濟貧。 (三)捐助海地地震、瓜地馬拉火山爆發、宏都拉斯旱災及尼加拉 瓜水災等重大自然意外事故受災災民,展現「人溺己溺」人 道精神。 協 助 民 間 公 益 一、與財團法人普賢教育基金會合作,辦理「海外正體中文教 及慈善組織加 學」,教導非洲孤兒正體中文。 強 國 際 人 道 救 二、與美國洛杉磯「幫幫忙基金會」及我國企業「三新紡織」合 助 與 服 務 工 作,籌募愛心物資及布料等,運送至亞太、拉丁美洲及加勒 作,發揮臺灣 比海地區我友邦。 之愛。 三、協助台灣世界展望會「資助兒童計畫-做世界的媽媽」計 畫。 配 合 聯 合 國 永 一、與財團法人至善社會福利基金會及越南順化省農村地區 12 續 發 展 目 標 所小學合作「中越小學閱讀推廣計畫」,協助該等學校籌設 (Sustainable 閱覽室,規劃更新圖書館硬體設備、採購書籍並辦理圖書館 Development 管理課程培訓,以推廣閱讀活動,並提供孩童高品質之閱讀 Goals,SDGs) , 空間。 協 助 國 內 NGO 二、與財團法人至善社會福利基金會及國際培幼會日本分會 與政府建立夥 (Plan International Japan)合作辦理「緬甸社區幼兒照顧 伴關係,並與 計畫」,建造幼兒學習中心及辦理親職教育課程。 INGO 協力協助 三、與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及緬甸痲瘋病組織(TLMM)合 各項對國際之 作辦理「緬甸義肢捐贈暨職能治療培訓三年國合計畫案」, 關懷救助及災 預計 3 年內捐贈 300 組義肢予緬甸雷傷患者並提供職能訓 後重建事務進 練。 行國際合作。 四、與財團法人屏東縣私立畢嘉士社會福利基金會及路加國際 (Luke International)合作辦理馬拉威北部水與衛生發展暨 賦權計畫」,在小學內建造廁所、發放及指導使用女性衛生 用品、培訓健康促進人員及提供濾水器與偏鄉村落使用等。 五、與舊鞋救命國際基督關懷協會合作辦理「援助史瓦帝尼工作 計畫」,建造社區中心、提供婦女養蜂、創業訓練課程及幼 兒照護等。 六、與財團法人臺北市無子西瓜社會福利基金會及愛緬基金會合 作辦理「2018 年資助緬甸基礎建設」,建造橋樑、提供兒 童粥飯及資助孤兒院等。 協 助 派 遣 行 動 一、亞太地區:執行太平洋友邦及友好國家(斐濟與巴布亞紐幾 28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醫療團赴友邦 內亞)醫衛合作計畫,包含派駐計畫經理或常駐醫師,推動 及友我國家義 醫事人員訓練及公衛計畫,協助訓練實習醫生及醫療儀器捐 診、捐贈醫療 贈;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赴緬甸進行醫衛合作,合 器材等進行國 作項目包括派遣我國醫護人員於緬駐點、並遴選該國醫護人 際人道救助與 員來臺接受培訓。 服務工作。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駐蒙古代表處與蒙古衛生部國際醫療協助 司簽署「醫療設備以及醫療儀器捐贈意向書」並據以提供相 關醫療器材援贈、協助普賢教育基金會運送輪椅殘障器材等 物資至亞非地區國家、協助慈濟基金會赴約旦 Azraq 敘利亞 難民營、東約旦貧苦社區及約國北部 Irbid 省等地進行義診 活動、協助我台灣路竹會申獲約旦敘利亞難民事務總署核發 赴約國 Zaatari 敘利亞難民營義診許可,並協助聯繫義診合 作單位,以及隨行器材藥品免稅通關申請事宜、協助「臺灣 口腔照護協會」(TOCA)乙行赴土耳其哈泰(Hatay)省進行口 腔衛教人道協助。 三、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一)贊助瓜地馬拉第一夫人瑪洛晶 50 場義診;捐助馬帝特蘭醫 院藥品。 (二)協助宏都拉斯聖菲利浦醫院重症觀察室興建;國家醫衛系統 強化計畫。 (三)尼加拉瓜「溫伯斯醫院整修計畫」及「藥品計畫」。 (四)巴拉圭「醫療資訊管理效能提升計畫」。 (五)援助海地「東北省 TROU DU NORD 婦幼醫院」;援贈救護車 3 輛。 (六)貝里斯「慢性腎衰竭基礎防制體系建構計畫」。 (七)聖露西亞「彰化基督教醫院代訓聖茱德(SAN JUDE)醫院人 員計畫」;續派醫護人員赴露國服務。 (八)聖 文 森 「 彰 化 基 督 教 醫 院 代 訓 MILTON GATO MEMORIAL HOSPITAL 醫事人員計畫」;「糖尿病防治計畫」及續派醫 醫護志工團。 (九)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慢性腎臟病基礎防治體制建構計 畫。 (十)透過衛福部「醫療器材援助平臺計畫」(GMISS)捐贈聖克里 斯多福及尼維斯、巴拉圭及海地汰舊醫療器材及救護車等。 (十一)國際外科醫師學會中華民國總會及路竹會分赴秘魯偏鄉義 診;臺灣人醫師協會、彰化基督教醫院海外醫療中心醫療 團及北美洲臺灣人醫師協會分赴宏都拉斯、聖露西亞、聖 文森及巴拉圭等 4 友邦義診。 29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十二)捐助巴拉圭東方市 HERNANDARIA 市、宏都拉斯汕埠市及厄 瓜多 IMBABURA 省輪椅;捐助哥倫比亞 ROOSEVELT 兒童骨 科醫院醫療設備。 四、尼泊爾災後醫衛重建計畫:協助社團法人臺灣健康服務協會 與尼泊爾 M.M.T.H.進行醫療技術交流合作。 五、與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合作辦理「新南向政策國家顱 顏種子醫療人員計畫」,提供東南亞國家醫療人員來臺受 訓。 六、與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及尼加拉瓜燒燙傷協會 (APROQUEN),辦理「燒燙傷復健專業人員 3 年培訓計畫」, 培訓燒傷專業物理治療師。 七、協助臺灣路竹會、靈鷲山慈善事業基金會、福智慈善基金 會、中華路加傳道會所屬中華牙醫服務團及羅慧夫會顱顏基 金會等 NGOs 赴緬甸、蒙古等地義診。 30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108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 、 外 交 審 酌 需 要 , 召 業辦理歐洲地區工作會報,與各駐外館處館長就工作現況及未來 管理業務 開 各 地 區 工 作 工作方向進行檢視並交換意見,研擬並規劃對歐具體工作策略。 會 報 , 研 擬 規 其他地區之工作會報預計於 108 年下半年度辦理。 劃工作策略, 強化外交工作 推展。 編 印 國 情 資 一、製作 6 部英語國情文宣短片上掛「潮台灣」YouTube 頻道, 料、中外文定 宣介我國優質形象。 期 刊 物 、 製 作 二、配合「臺灣關係法」40 週年紀念,以雙橡園為主題,赴美 與推廣國情及 實地拍攝虛擬實境(VR)影片,透過介紹該地史實,闡述臺美 紀錄影片,提 歷久彌堅之情誼。 升 臺 灣 國 際 形 三、編印英、西、法、德、俄、日、越、印尼、泰等 9 語版「今 象。 日台灣」電子報,每日撰刊 2-3 則即時新聞報導;另製作 「台灣評論」英文雙月刊與「今日台灣」西文雙月刊(英、 西文雙月刊,除紙本外,亦有電子期刊),共計撰刊報導及 專文 5,586 篇。 四、製作 WHA 專刊,專刊內容包括社論、衛福部陳部長時中專 訪、臺灣生醫產業、人材培育、國際醫療貢獻、海外醫療團 隊照片輯。 五、發行「台灣光華雜誌」中英文版與東南亞 3 語版(印尼文、 泰文、越南文),前者中外文對照呈現,使外國人了解台灣 多元風貌。後者向新南向國家及世界呈現台灣榮景、東南亞 台商成功企業故事與在台東南亞移工、新住民生活。 配 合 國 家 總 體 一、安排美國「洛杉磯時報」、英國「泰晤士報」、德國「德國 外交目標,宣 之聲」、西班牙「艾菲通訊社」等國際重要媒體專訪本部吳 揚國家重要政 部長釗燮共計 15 次。 策 及 軟 實 力 , 二、辦理參與 WHA 等國際組織推案,洽獲刊登專文、投書、友我 營造友我輿論 報導計 432 篇,策製「南島的祝福」文宣短片於社群媒體投 氛圍,爭取國 放,獲 857 萬人次瀏覽。積極經營本部臉書、推特、IG 等 際社會對我國 新媒體平台,並鼓勵駐外館處跟進,透過資訊分享串連,提 認同及支持。 升我整體外交資訊戰力。 二 、 國 際 持 續 推 動 參 加 一、108 年第 72 屆「世界衛生大會」(WHA)共 14 友邦為我致函 會議及交 「世界衛生組 及提案;4 友邦為我在總務委員會及全會進行二對二辯論; 流 織」(WHO),深 全會總討論中共 15 個友邦、8 個理念相近國家發言支持臺 化並廣化我參 灣; 34 國、地區或夥伴的立法部門以通過決議案等多元方 與 WHO 相關會 式展現支持;WHA 案國際文宣「南島的祝福」點閱數超過 議、機制及活 1,000 萬人次。 31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動。 二、我「世衛行動團」在 WHA 期間交流成果豐碩,曾出席國際記 者會、外交歡迎酒會、民僑團座談會、接受媒體專訪,並與 各國代表團及國際醫衛專業組織舉行 71 場雙邊會談。 持 續 推 動 有 意 一、計有美、加、日、英、德、法、義及友邦貝里斯、宏都拉 義參與聯合國 斯、聖露西亞共 10 國與歐盟以友我公報、公開發言等方式 體系,包括參 表達支持。茲說明如次: 與 「 國 際 民 航 (一)「七大工業國集團」(G7)會員國於 108 年 4 月 6 日通過之外 組 織 」 (ICAO) 長公報納入友我內容。 相 關 會 議 、 機 (二)美 國 務 院 代 理 亞 太 助 卿 Patrick Murphy 、 首 席 副 助 卿 制及活動,以 Jonathan Moore、美國在台協會臺北辦事處處長酈英傑、加 及參與聯合國 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代表 Jordan Reeves 均公開聲援本 氣候變化綱要 案。 公 約 (UNFCCC) (三)蔡總統「自由民主永續之旅」獲友邦貝里斯、宏都拉斯駐聯 締 約 方 大 會 合國常代及聖露西亞總理查士納公開聲援。 等。 二、計有美、加、日、英共 4 個重要國家立法部門或民意代表以 法案、決議、聲明、致函當地政府、拍攝短片等方式表達支 持。茲說明如次: (一)美國聯邦眾院無異議通過第 2002 號「2019 年臺灣保證法 案」,以及共有 18 州 及波多黎各自治邦之參、眾議會通過 28 個友我決議。 (二)加拿大聯邦參、眾兩院議員以質詢、聯名或個別致函、文宣 短片、臉書貼文、電郵等方式已累計 116 人次表達支持。 (三)日本「日華議員懇談會」、臺英國會小組主席伊凡斯(Nigel Evans)及羅根(Lord Rogan)、世界市長會議均通過友我決議 或聲明。 深化「亞太經濟 一、108 年 1 至 6 月共出席 1 場 APEC 專業部長會議、1 場次長級 合作」(APEC), 會議、2 場資深官員會議、2 場 APEC「企業諮詢委員會」會 在 APEC 架構下 議,以及 23 場工作小組會議。另在臺主辦或與其他 APEC 會 參與區域經濟 員合辦 12 場 APEC 相關會議及活動。 整合工作。 二、我國於108 年 3 月 7 日 APEC 第一次資深官員會議(SOM1)期 間,與韓國及澳大利亞共同成立 APEC「數位創新子基金 (Digital Innovation Sub-Fund)」,鼓勵 APEC 各經濟體提 案研究當前數位創新發展機會並推動數位能力建構,以利制 定呼應包容性成長之數位經濟政策。 積 極 參 與 WTO 我駐 WTO 代表團許秘書瓊方持續擔任 WTO 退休基金管理委員會成 各 項 談 判 , 爭 員;另我駐團積極參與 WTO 改革之討論,及電子商務與漁業等談 取擔任 WTO 重 判,並與理念相近會員密切合作,持續加強深度參與 WTO。 要職務,拓展 32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與 WTO 相關組 織關係。 積極推動參與 一、推動有意義參與「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 如「國際刑警組 (一)我 於 107 年 申 請 以 觀 察 員 身 分 出 席 「 國 際 刑 警 組 織 」 織」(INTERPOL)、 (INTERPOL)大會,首次推動大規模國際洽助工作,獲美、 農漁業管理、 英、德、法、義之行政及/或立法部門正面表態,108 年我 防制洗錢、警 在上年的基礎上,持續爭取理念相近國家支持。 政及選舉等其 (二)108 年上半年美國行政部門數次重申支持我有意義參與 他功能性政府 INTERPOL,日本友我國會聯盟「日華議員懇談會」首度在決 間國際組織、 議文中支持我案: 活動及與我權 1.美國在台協會臺北辦事處(AIT/T)處長酈英傑(William 益相關之多邊 Brent Christensen)於 108 年 4 月出席紀念臺灣關係法 國際公約。 40 週年座談會,重申美國支持臺灣有意義參與 INTERPOL 等國際組織。 2.日本「日華議員懇談會」於 108 年 3 月發表友我決議文, 首次公開支持臺灣參與 INTERPOL。 二、深化參與「農漁業管理組織」 (一)積極參與區域漁業管理組織(RFMOs),維護我漁業權益:完 成加入「南印度洋漁業協定」(SIOFA)、派員出席「南太平 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SPRFMO) 第 6 屆紀律暨技術次委員 會(CTC)及第 7 屆委員會(COMM)會議及「南印度洋漁業協 定」(SIOFA)第 6 屆締約方大會暨次委員會。 (二)主辦及出席其他農漁組織會議:主辦「國際棉業諮詢委員 會」(ICAC)國際研討會;派員出席「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 海洋生物多樣性(BBNJ)國際協定」第 2 次政府間大會、「亞 洲生產力組織」(APO)第 61 屆理事會會議、「亞蔬─世界蔬 菜中心」(WorldVeg)第 55 屆理事會會議、「世界動物衛生 組織」(OIE)第 87 屆年會、「國際種子檢查協會」(ISTA) 2019 年會、「信天翁及水薙鳥保育協定」(ACAP) 第 11 屆 諮詢委員會及「國際稻米研究所」(IRRI)合作計畫執行委員 會會議等。 三、深化參與「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確保我國第三輪相 互評鑑報告取得最佳成績 (一)我國第三輪相互評鑑報告將於 108 年 APG 第 22 屆年會進行 追認程序,評鑑成果甚佳,可望獲列「一般追蹤」。 (二)APG 第 22 屆年會訂於 108 年 8 月 18 日至 23 日在澳大利亞 坎培拉舉行,108 年上半年行院洗錢防制辦公室與本部積極 籌備組團事宜,將與法務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中央銀行 33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及內政部警政署共同組團與會,確保我國第三輪評鑑報告取 得最佳成績。 深 化 參 與 「 亞 一、邀集我商組團赴菲律賓馬尼拉參加「第 10 屆亞銀商機博覽會 洲開發銀行」 」;協助辦理財政部蘇部長建榮率團出席亞銀年會。 (ADB)及「歐 二、持續深化參與歐銀 洲 復 興 開 發 銀 (一)參加歐銀 108 年 5 月舉行之第 28 屆理事會年會暨商機論 行 」 ( EBRD ) 壇,並於年會期間簽署捐助歐銀挹注款協議。 等 國 際 開 發 機 (二)歐銀對外溝通總處長 Jonathan Charles 於 108 年 6 月訪 構 之 合 作 計 臺。 畫 , 以 為 我 企 (三)我與歐銀共籌組 5 個商機媒合團及技術訪團,並合辦 1 場論 業爭取商機。 壇。 (四)我共參與歐銀包括食品加工、青年職訓、智慧城市、資通訊 等領域之技術合作計畫。 (五)目前有官方及業者共 4 人常駐歐銀總部,協助蒐集歐銀相關 標案資訊。 三、財政部蘇部長建榮率團出席中美洲銀行(CABEI)年會,我續 為 CABEI 持股最多之區域外會員國,有助鞏固我會員地位, 並藉該多邊機制強化我與 CABEI 會員之合作關係與邦誼。 輔 導 國 內 NGO 一、協助「中華民國行政學會」於 108 年 1 月赴比利時布魯塞爾 與國際接軌: 參加「2019 年國際行政學校暨機構聯合會(IASIA)理事會暨 (一)積極輔導 公共治理學術研討會」。 協助我國內 NGO 二、協助「中華民國女法官協會」於 108 年 2 月赴菲律賓參加 參與國際非政 「2019 年國際女法官協會亞太區域會議」。 府 組 織 (INGO) 三、協助「中華民國退伍軍人協會」於 108 年 2 月赴法國巴黎參 年會或重要活 加「第 29 屆世界退伍軍人聯合會代表大會」。 動 , 及 聯 合 國 四、協助「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於 108 年 3 月赴百慕達參加「第 非政府組織周 18 屆國際國民信託大會」。 邊會議。 五、協助「臺南市水交社文化學會」於 108 年 3 月赴美國參加 2019 年「聯合國第 63 屆婦女地位委員會非政府組織周邊論 壇」(NGO CSW63 Forum)。 六、協助「中華民國醫事放射學會」於 108 年 3 月赴澳洲參加 「第 22 屆亞澳醫事放射師學術大會暨第 14 次澳洲國際醫學 影像及技術大會」。 七、協助「社團法人台灣醫學生聯合會」於 108 年 3 月赴斯洛維 尼亞出席「2019 世界醫學生聯盟三月大會」。 八、社團法人花蓮縣原住民族公共事務促進會於 108 年 4 月赴美 國參與「第 18 屆聯合國原住民 議題常設論壇及行前會 議」。 34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九、協助「中華民國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於 108 年 4 月赴哥 斯大黎加參加「第 35 屆世界獸醫大會」。 十、協助「台北 101 工商婦女企業管理協會」於 108 年 4 月赴亞 美尼亞葉維文參加「2019 年世界女企業家協會(FCEM)世 界理事國理事會議」。 十一、協助「社團法人臺灣物理治療學會」於 108 年 5 月赴瑞士 日內瓦參加「世界物理治療聯盟會員國大會及年會」。 十二、協助「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於 108 年 4 月赴奧 地利維 也納 參加「 19TH ICC Conference-Science Meet Technology」。 十三、協助「國際外科學會中華民國總會」於 108 年 5 月赴瑞士 日內瓦辦理「前進 WHA 向國際發聲」活動,分享臺灣醫療 軟實力。 十四、協助「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於 108 年 6 月赴韓國 參加「2019 年韓國濟州島-亞洲太平洋大會」。 十五、協助「中華民國生態關懷者協會」於 108 年 6 月赴義大利 參加「全球生態完整性組織第 27 屆年會」。 十六、協助「社團法人台灣醫學生聯合會」於 108 年 6 月赴香港 參加「2019 世界醫學生聯盟亞太區域會議」。 十七、協助「國立臺灣大學牙醫專業學院」特聘教授暨「國際牙 醫學會東南亞分會」理事長林俊彬教授於 108 年 6 月率團 赴加拿大溫哥華參加「第 97 屆國際牙醫研究學會(IADR) 會員大會暨學術發表研討會」。 ( 二 ) 鼓 勵 我 國 一、協助「國際同濟會臺灣總會」於 108 年 6 月赴美國佛羅里達 內 NGO 爭取在 州參加「國際同濟會 2019 年世界年會」,楊總會長建功獲 INGO 中擔任要 任國際總會第一大區 Governer。 職。 二、協助「台灣新聞記者協會」陳秘書長益能於 108 年 6 月赴瑞 士日內瓦參加「歐洲標準化委員會建立新聞信任指標工作坊 ( JTI ) 」 及 赴 突 尼 西 亞 參 加 「 2019 年 國 際 記 者 聯 盟 (IFJ)第 30 屆會員大會,獲 IFJ 決議通過記協提案,要求 聯合國終止針對台灣記者的歧視排除政策,陳秘書長並當選 IFJ 執行委員。 三、協助「台灣護理學會」於 108 年 6 月 赴新加坡參加「國際 護理協會(ICN)2019 年國家代表會議暨國際護理大會」舉 辦國際護理領袖餐會,為參選 4 年ㄧ次之 2021 年 ICN 國際 理事選舉爭取會員國支持。(註:該學會為 ICN 現任國際理 事)。 鼓 勵 國 際 NGO 一、協助「國際同濟會臺灣總會」於 108 年 3 月在臺辦理「國際 35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在臺成立分部 同濟會 2019 年亞太年會」。 及 秘 書 處 , 協 二、協助「財團法人國際扶輪青少年交換教育基金會」於 108 年 助我 NGO 爭取 3 月在臺辦理「國內外青少年交換計畫年度會議」。 在 臺 舉 行 國 際 三、協助「中華國際人權促進會」於 108 年 3 月在臺舉辦「2019 會議及活動。 春季大學人權國際交流」及「第七屆亞太青少年人權高峰 會」。 四、協助「中華國際會議展覽協會」於 108 年 4 月在臺辦理 「IAPCO EDGE Seminar Level 2 國際會議人才培育訓練及 交流計畫」。 五、協助「國際蘭馨交流協會中華民國總會」於 108 年 4 月在臺 舉辦「國際蘭馨交流協會中華民國總會 2019 年台灣專區年 會」。 六、協助「台灣護理學會」與國際護理協會於 108 年 4 月在臺共 同舉辦「第三屆變革領導培訓營」第一階段工作坊。 七、協助「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與「聯合國公共資 訊部非政府組織執委會」於 108 年 6 月在臺合辦「2019 國 際自由民主論壇」。 八、協助「台灣雷射光電暨內鏡微創協會」於 108 年 6 月在臺舉 辦「2019 世界雷射醫學大會」。 九、協 助 「 泛 太 平 洋 暨 東 南 亞 婦 女 協 會 中 華 民 國 分 會 (PPSEAWA) 」於 108 年 6 月在臺舉辦「2019 PPSEAWA 第 27 屆國際年會」。 協 助 業 者 前 往 截至 108 年 6 月底,駐史瓦帝尼王國大使館等 3 個駐館陳報我國 有 邦 交 國 家 投 廠商預計 4 家擬提出申請,本部刻進行相關審查工作。 資,提升與友 邦經貿及外交 關係。 籌 組 經 貿 考 察 一、考察團:截至 108 年 6 月底,會同國經協會、外貿協會等公 團,舉辦或參 協會籌組 4 個考察團(計 45 家業者)赴南非、史瓦帝尼、莫 與國際商展, 三比克、尼加拉瓜、宏都拉斯、瓜地馬拉、墨西哥等 12 協助我國廠商 國。 拓 展 海 外 市 二、海外商展:截至 108 年 6 月底,共辦畢「2019 近東(約旦) 場。 太陽能展及論壇」、「2019 克國年度農業日」等 5 展,共 計 30 家廠商參展,促成商機計 516.5 萬美元。 三、機票款補助:以上赴邦交國參加考察團及商展之業者,本部 均核實補助每家業者最高上限新台幣 5 萬元之機票款。另補 助 2 家個別業者赴史瓦帝尼及巴拉圭考察。 推 動 軟 性 文 一、安排「FOCA 福爾摩沙馬戲團」赴印尼雅加達、泗水,印度 36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宣、活絡國際 清奈、新德里等 2 國 4 地巡演 4 場次,吸引當地主流及各界 文化交流。 觀眾近 3,000 人參與。 二、「臺灣廟會民俗文化展」歐洲巡迴展於比利時歐洲議會展 出,開幕式計有多位跨黨團重要議員參加。 制 度 化 與 資 網 108 年 5 月組團赴歐進行資安交流,就華為等中資企業資安威脅 安 先 進 國 家 之 與影響、5G 安全及假訊息防制等議題與德國、歐盟及英國之資 雙 邊 資 安 合 安單位交換意見,並尋求雙邊或多邊資安實質合作。 作,推動參與 政府及非政府 間資安議題之 組織或倡議。 安 排 政 府 高 層 一、亞太地區:蔡總統海洋民主之旅率團訪帛琉、諾魯、馬紹 及業務主管赴 爾。 友 邦 及 友 好 國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本部吳部長釗燮以總統特使身分於 108 年 家出訪或出席 4 月 24 日至 28 日率團出席史王恩史瓦帝三世 51 歲壽誕慶 慶典、重要會 典,由史國外長及公共服務部長分別親自接、送機。史王於 慶典致詞時,除特別歡迎我團赴史出席相關活動,並強調臺 議。 灣為史國重要夥伴,肯定臺史歷年雙邊合作成果,向國際社 會彰顯我援外之貢獻。此外,美國駐史大使亦受邀參與,增 加我國與理念相近國家之互動,有助強化臺史美三方連結。 三、歐洲地區: (一)行政院「防制人口販運協調會議」主席紀惠容出席教廷首屆 「人口販運國際研討會」。 (二)行政院羅政務委員秉成率團赴歐盟參加「第 2 屆臺歐盟人權 諮商」。 (三)本部吳部長釗燮應邀出席在丹麥哥本哈根舉行之「2019 民 主高峰會(2019 Copenhagen Democracy Summit)」並致詞。 四、北美地區: (一)本部吳部長釗燮赴美參加「美國企業研究院」(AEI)「世 界論壇」,並轉赴「洛杉磯世界事務協會」(LAWAC)發表 演講。 (二)本部徐政務次長斯儉應「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邀請,赴美 參加該會與「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SIS)及「全球臺灣 中心」(GTI)共同舉辦有關我「新南向政策」及臺美印太 區域策略化合作議題之研討會,並發表專題演講。 (三)行政院鄧政務委員振中率「2019 年企業領袖訪美團」赴美 出席「選擇美國」(SelectUSA)投資高峰會。 五、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一)立法院蘇院長嘉全以特使身分代表蔡總統率團於 108 年 2 月 37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20 日至 26 日赴聖露西亞並出席獨立紀念日活動,以表彰臺 露兩國篤密邦誼及合作關係。 (二)本部曹次長立傑於 108 年 3 月 6 日至 8 日率團赴瓜地馬拉出 席主持「第 17 屆中華民國(臺灣)與中美洲友邦合作混合委 員會議」。 (三)本部曹次長立傑於 108 年 4 月 26 日至 29 日赴休士頓公幹。 (四)本部曹次長立傑於 108 年 5 月 5 日至 9 日赴華盛頓公幹。 (五)本部吳部長釗燮率團一行 7 人於 5 月 28 至 31 日訪問聖克里 斯多福及尼維斯、聖文森及聖露西亞 3 國。 率 團 或 隨 團 參 一、亞太地區: 加 政 府 間 及 非 (一)我國派團赴日本東京出席「台日漁業委員會」第 8 次會議。 政 府 組 織 國 際 (二)僑委會訪團分訪東南亞及澳洲。 會 議 , 建 立 合 二、北美地區:行政院唐政務委員鳳赴加拿大出席「開放政府夥 作 管 道 與 聯 伴高峰會」(OGP Summit)。 繫。 協 助 我 政 府 官 一、亞太地區: 員 、 立 法 委 員 (一)108 年 2 月 13 日至 15 日籌辦臺日年輕研究者共同研究事業 及學者等各界 第二次全體會議。 重 要 人 士 組 團 (二)108 年 1 至 6 月訪日政要:包括呂前副總統秀蓮訪日團、立 出訪,增進與 法院林委員昶佐訪日團、科技部許政務次長有進、立法院吳 各 國 聯 繫 交 委員焜裕及監察院張委員武修訪日團、立法院王委員育敏、 流。 行政院唐政務委員鳳訪日團、立法院莊委員瑞雄等 60 批 次。我出訪亞太國家政要團體逾 185 批次。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經濟部國貿局劉副局長威廉率團訪問史瓦 帝尼、南非;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王召集委員定宇、蔡 召集委員適應及邱委員志偉等人訪問南非;僑務委員會呂副 委員長元榮訪問南非;臺北市柯市長文哲率團訪問以色列; 經濟部能源局蘇主任秘書金勝率團訪問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教育部體育署葉主任秘書丁鵬率團訪問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屏東科技大學許教授祥純率團訪問南非;勞動部陳簡任技正 明山率團赴俄羅斯參賽;交通部觀光局林主任秘書坤源率團 赴俄羅斯參展;臺灣科技大學辜教授志承率團訪問俄羅斯; 中山大學物理系楊教授弘敦率團訪問以色列;明志科技大學 工學院梁院長晶煒率團訪問以色列;臺北市立大學訪團訪問 沙烏地阿拉伯;立法院吳委員焜裕等人赴南非開普敦出席國 際會議;新北市陳副市長純敬率團訪問土耳其、阿拉伯聯合 大公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蘇副處長文玲率團訪問俄羅斯;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席參事世民赴尚比亞出席國際會議;國 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歐副教授秀慧訪問俄羅斯;中 興大學工學院王院長國禎率團訪問俄羅斯;成功大學航太工 38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程學系苗教授君易率團訪問俄羅斯;交通部觀光局組團赴俄 羅斯參展;國立臺東大學曾校長耀銘率團訪問俄羅斯;國立 交通大學呂教授志鵬訪問俄羅斯;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楊副組 長佳憲率團赴巴林參加國際會議;國立政治大學國合長劉教 授德海赴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出席國際會議;國立東華大學趙 校長涵潔率團訪問阿曼;國立清華大學音樂系陳副教授孟亨 率團赴以色列參賽。 三、歐洲地區:經濟部沈部長榮津率團赴比利時參加第 5 屆臺歐 盟產業對話會議;科技部陳部長良基赴英、法、德;國家發 展委員會陳主任委員美伶率團赴比利時主持首屆「台歐盟數 位經濟對話」(DDE);僑務委員會吳委員長新興訪問奧地 利、波蘭、德國、丹麥、瑞典等;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林主 任委員峰正訪問波蘭及捷克;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王署長 英偉訪問波蘭;中央銀行嚴副總裁宗大出席瑞士巴塞爾國際 清算銀行年會;立法院「中華民國與西班牙國會議員友好協 會」代會長李委員彥秀訪問西班牙及奧地利;立法院羅委員 致政、童委員惠珍、許委員毓仁應法國參議院邀請訪法;立 法院林委員靜儀、余委員宛如、陳委員靜敏應波蘭國會邀請 訪問波蘭及順訪捷克;立法院何委員志偉赴西班牙出席馬德 里民主論壇;立法院王委員育敏赴法參加世界動物衛生組織 第 87 屆年會;立法院柯委員志恩訪問奧地利;立法院呂委 員玉玲赴愛爾蘭參加第 44 屆歐華年會;新竹市林市長智堅 率團訪問荷蘭;臺北市鄧副市長家基訪問德國。 四、北美地區:行政院鄧政務委員振中、行政院唐政務委員鳳、 本部吳部長釗燮、本部徐政務次長斯儉、文化部鄭部長麗 君、交通部林部長佳龍、交通部黃政務次長玉霖、科技部陳 部長良基、大陸委員會陳主任委員明通、僑務委員會吳委員 長新興、科技部許政務次長有進、大陸委員會陳副主任委員 明祺、文化部丁政務次長曉菁、科技部謝政務次長達斌、行 政院吳政務委員政忠、衛生福利部何政務次長啟功、僑務委 員會高副委員長建智、僑務委員會張主任秘書良民、中央研 究院廖院長俊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李副主任委員 文忠、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呂副主任委員嘉凱、國軍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楊主任秘書駕人、臺北市柯市長文 哲、桃園市鄭市長文燦、高雄市韓市長國瑜、基隆市林市長 右昌、宜蘭縣林副縣長建榮、立法院李委員麗芬、立法院尤 委員美女、立法院呂委員孫綾、立法院蕭委員美琴等訪問美 國;客家委員會楊副主任委員長鎮赴加拿大出席國際語言委 員會協會(IALC)年會。 39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洽 請 重 要 國 家 蔡總統「海洋民主之旅」返程過境檀香山,獲美方高規格禮遇, 提 升 我 高 層 過 期間參訪夏威夷州急難管理署(HI-EMA)、出席由我駐美國代表 境相關禮遇。 處、美國在台協會及東西中心三方共同辦理之《臺灣關係法》立 法 40 週年全美巡迴影像展開幕式,另透過視訊會議方式參與華 府智庫「傳統基金會」座談會,與美國會議員及當地政要密切互 動。 洽 邀 友 邦 及 無 一、亞太地區:108 年 4 月 30 日至 5 月 5 日吐瓦魯總理索本嘉 邦交國家朝野 (Rt. Hon. Enele Sosene Sopoaga)伉儷訪臺團、4 月 18 日 政要訪臺,增 至 24 日馬紹爾群島共和國總統助理暨環境部長保羅(Hon. 進對我瞭解及 David Paul)訪臺、6 月 10 日至 12 日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外 友我力量。 交暨貿易部長席克(H.E. John M. Silk)、財政銀行暨郵政 服務部部長瓦西(Hon. Brenson S. Wase)、工程基礎建設暨 設施部部長慕樂( Hon. Anthony Muller)訪臺。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史瓦帝尼經濟企畫暨發展部長 Thambo Gina、史瓦帝尼外交暨國際合作部長 Thulisile Dladla、 史瓦帝尼衛生部長 Lizzie Nkosi、史瓦帝尼商工暨貿易部 長 Manqoba Khumalo 、 肯 亞 農 業 及 食 品 管 理 局 代 理 處 長 Naomi Kamau、奈及利亞聯邦眾議院科技委員會主席 Beni Lar、奈及利亞十字河州州長 Ben Ayade、土耳其貿易部出 口局副局長 Mr. Bilgehan Sasmaz、烏茲別克棉花產業科學 中心總司長 Tokhir Kuliev、哈薩克棉花栽培科學研究所總 司長 Ibadulla Umbetayev 訪臺。 三、歐洲地區:教宗指派教廷萬民福音部費洛尼樞機主教(Card. Fernando Filoni)擔任特使,應邀來臺主持天主教「全國聖 體大會」;教廷萬民福音部助理秘書長達托索總主教(Arch. Giampietro Dal Toso)來臺主持「宗教傳信善會亞洲地區主 任 委 員 會 議 」 。 歐 洲 議 會 友 臺 小 組 主 席 朗 根 (Werner Langen)乙行 7 人;波蘭文化部次長 Pawel Lewandowski 乙 行 3 人;波蘭司法部次長 Lukasz Piebiak 乙行 2 人;德國 國會友臺小組主席魏爾胥(Klaus-Peter Willsch)乙行 5 人;德國自民黨國會議員珂璐(Daniela Kluckert)乙行 4 人;法國國民議會友臺小組副主席博多黑(Eric Bothorel) 乙行 6 人;英國國會上議員貝梭勳爵(Lord Bethell);義大 利國會友台協會副主席 Marco Di Maio 乙行 3 人;盧森堡跨 黨派國會議員艾雪(Emile Eicher)乙行 5 人;比利時聯邦參 議院議長波齊(Jacques Brotchi)乙行 3 人;斯洛伐克國 會副議長尼寇森諾娃(Hon. Lucia Duris Nicholsonova)乙 行 4 人;捷克布拉格市長 Zdenek Hrib 乙行 7 人;波蘭國家 40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通訊社(PAP)社長 Wojcieoh Surmacz;蒙地內哥羅最大傳媒 集團今日新聞(Vijesti)總裁 Zeljko Ivanovic 乙行 5 人訪 臺。 四、北美地區: (一)美國國會方面:包括聯邦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主席賈 德納(Cory Gardner, R-CO)、聯邦眾議院「科學、太空暨 科 技 」 委 員 會 主 席 江 笙 ( Eddie Bernice Johnson, D- TX)、聯邦眾議員強森(Hank Johnson, D-GA)、聯邦眾議 員貝肯(Don Bacon, R-NE)、聯邦眾議員卡巴赫(Salud Carbajal, D-CA)等 5 位國會議員訪臺。 (二)美國資深官員及卸任政要方面:聯邦眾院前議長萊恩(Paul Ryan, R-WI)及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莫健(James Moriarty) 訪臺。 (三)美國州級政要及議會方面:關島議長 Tina Muna Barnes 訪 臺。 (四)加拿大重要訪賓:眾議院助理副議長羅塔(Anthony Rota, Lib-ON)等國會議員團 2 團、國會議員助理團 1 團,總計 8 位眾議員及 9 位國會議員助理訪臺。另有全球事務部亞太事 務助理副部長 Donald Bobiash 訪臺。 五、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邀請正副元首(含總理)4 團、國 會正副議長 4 團、部長級以上 9 團訪臺,以上訪團計有:瓜 地馬拉總統 Jimmy Morales 伉儷乙行、宏都拉斯第一夫人 Ana García de Hernández 、聖克里斯多福 及尼維斯總理 Timothy Harris 、 宏 都 拉 斯 副 總 統 Olga Margarita Alvarado Rodríguez 、 巴 拉 圭 國 會 暨 參 議 院 議 長 Silvio Ovelar 、 瓜 地 馬 拉 國 會 第 一 副 議 長 Felipe Alejos Lorenzana、貝里斯參議院議長鄭經緯、中美洲議會議長 Irma Amaya、尼加拉瓜觀光局長 Anasha Campbell、宏都拉 斯高等審計法院大法官 Roy Pineda Castro、聖克里斯多福 外長暨尼維斯島行政首長 Mark Brantley、瓜地馬拉民航局 長 Francis Argueta 伉 儷 、 聖 露 西 亞 檢 察 總 長 Stephen Julien、聖露西亞教育部長 Gale Rigobert、宏都拉斯總協 調部長 Martha Vicenta Doblado Andara、貝里斯國安部長 John Saldivar 等來臺參訪。另有哥倫比亞、阿根廷、智 利、墨西哥、秘魯及巴西等政要來臺參訪,計有行政官員 1 團及國會議員 4 團等 26 人次。 洽 邀 世 界 貿 易 一、本部邀獲 WTO 法律諮詢中心(ACWL)執行主任 Niall Meagher 組織(WTO)、 於 108 年 1 月率員訪問我國,並開設「國際經貿法律研習 41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亞太經濟合作 班」課程,與我政府、學界及智庫交流,促進我對 WTO 議題 ( APEC ) 等 國 之掌握。 際 組 織 官 員 、 二、為促進我與 WTO 重要駐團之友好關係,本部業邀獲歐盟等 4 各國駐聯合國 國駐團公使於 108 年 6 月訪問我國,舉辦研討會就 WTO 改革 體系組織或機 及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進行交流,並透過參訪我國重要科技 構官員、各國 研發單位及企業,宣介我高科技產業實力及技術研發能量, 主管聯合國事 建立我高科技國家之良好形象,有助提升重要貿易夥伴對我 務、區域性及 國當前經貿政策之認知並拓展雙邊關係。 功能性國際組 織及其他非政 府組織之官員 與智庫學者訪 臺,厚植會員 國及國際組織 各層面之友我 力量。 洽 邀 政 黨 、 媒 一、亞太地區:108 年 1 至 6 月訪臺日賓包括宮崎縣訪臺團、眾 體、工商、文 議員坂井學訪臺團、眾議員山本幸三訪臺團、日本島鏈防衛 教、體育、宗 研究會訪臺團、宮崎縣議會日臺友好議員聯盟、福島縣議員 教等各界領袖 坂本龍太郎、福井縣美濱町訪臺團、千葉縣銚子市訪臺團、 及其他具影響 愛媛縣松山市訪臺團等。 力人士訪臺。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南非城市快報(City Press)自由撰稿人暨 Inkpot Creative 創意公司負責人 Timothy Paul Mostert、 土 耳 其 半 導 體 公 司 YITAL Microelectronik 董 事 會 主 席 Prof. Dr. Yusuf Leblebici 、 土 耳 其 機 械製 造 業 者 總 會 (MAKFED) 秘 書 長 Zuhtu Bakir 、 蒙 古 商 工 總 會 會 長 Amartuvshin Otgondavaa、俄羅斯 Skolkovo 科學園區訪 團、俄羅斯「獨立報」國際版主編 Yury Paniev、俄羅斯知 名部落客 Alexander Belenkiy 及 Sergei Anashkevich、以 色列 Technion 副校長 Prof. Boaz Golany、科威特射擊協 會組團來臺參賽、科威特大學社會科學學院教授 Bader Al- Essa、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知名記者 Talal Al-Rashed、南非 商工總會理事長 Mtho Xulu、南非 Randburg & Fourways 商 工 會 副 主 席 Mr. Letsiri Richard Njana 、 南 非 開 普 敦 Stenllenbosch 大學中國研究中心研究學者 Meryl Burgess 博 士 、 土 耳 其 國 立 Gebze 科 技 大 學 校 長 Dr. Muhammed Hasan Aslan 、 俄 羅 斯 中 小 企 業 協 會 副 會 長 Natalia Zolotykh、俄羅斯微型創業家 SQLBAK CEO Mike Shilov、 42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俄羅斯遠東聯邦大學藝術與人文科學學院 Felix Azhimov 院 長、俄羅斯聖彼得堡國立資訊科技與機械光電大學校長 Vladimir Vasilyev、區域國際組織阿拉伯計畫研究院(API) 主席 Dr. Bader Malallah 院長、科威特大學社會科學院院 長 Humoud Al-Qashan、阿曼商工部資深風險管理分析師 Ahmed Ali Al-Subhi 等訪臺。 三、北美地區: (一)美國政黨方面: 美國「共和黨全國委員會」共同主席希克斯 (Tommy Hicks)率團訪臺、美國「民主黨州主席協會」 (ASDC)訪問團來訪。 (二)美國重要智庫學者專家訪問團:美國企業研究院、2049 計 畫研究所、布魯金斯研究院、新美國安全中心(CNAS)、外 交關係協會、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SIS)、哈佛大學費正 清中心等,重要訪賓包括:布魯金斯研究院院長艾倫(John Allen)、民主黨國際事務協會(NDI)會長米德偉(Derek Mitchell ) 、 國 家 亞 洲 研 究 局 ( NBR ) 會 長 甘 浩 森 ( Roy Kamphausen ) 、 CNAS 執 行 長 馮 德 納 ( Richard Fontaine)、2049 計畫研究所理事主席阿米塔吉(Richard Armitage)、傳統基金會創辦人佛訥(Ed Feulner)、外交 關係協會會長哈斯(Richard Haass)、布魯金斯研究院臺 灣講座卜睿哲(Richard Bush)、CSIS 資深副會長朗德 (Daniel Runde)、葛林(Mike Green)及中國權力計畫主 任葛來儀(Bonnie Glaser)等訪臺。 (三)加拿大重要學界及政界領袖:加拿大前主管亞太事務國務部 部長喬高(David Kilgour)、多倫多大學助理副校長黃一 莊(Joseph Wong)博士、加拿大國家研究院(NRC)院長 Iain Stewart、「加拿大亞太基金會」總裁兼執行長史貝克 (Stewart Beck)及副總裁 Christine Nakamura、資深自 由撰稿人文達峰(Jonathan Manthorpe)、與加拿大全球事 務研究所(CGAI)副所長羅伯森(Colin Robertson)率加 拿大智庫學者訪問團訪臺。 四、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108 年 6 月 11 日至 15 日邀請尼 加 拉 瓜 大 學 委 員 會 主 席 蘿 德 麗 格 絲 (Ramona Rodríguez Rénez)及私立天主教大學校長 Michelle Rivas 訪臺。 洽 邀 資 訊 網 路 108 年 6 月洽邀印尼國防部戰略情報局(BAIS)組團訪臺,拜會本 安 全 先 進 國 家 部及國防部,並就資密安事項與國防軍情進行交流,以建立雙方 之 產 官 學 研 代 合作管道,另亦安排訪賓參訪我中山科學研究院與中華資安國際 表 及 智 庫 顧 問 股份有限公司,實地展示我軍事武力及先進科技,期促成印方採 43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來 臺 進 行 技 術 購我國廠商研製之資安設備與服務。 交流及政策意 見交換等。 三 、 國 際 一 、 派 遣 農 108 年委託國合會在亞太地區派遣 10 個技術團,主要執行園 合 作 及 關 業 、 科 技 及 醫 藝、農藝、畜牧、水產等類型計畫;亞西地區派遣 2 個技術團執 懷 療 團 , 前 往 友 行交通建設、園藝及水產養殖等計畫;非洲地區派遣 1 技術團進 邦 及 友 好 開 發 行農藝、園藝、畜牧、職訓、資通訊及公衛等計畫;拉丁美洲及 中 國 家 協 助 進 加勒比海地區派遣 10 個技術團與 1 貿易服務團執行中小企業輔 行 各 項 技 術 合 導、園藝、農藝、公衛醫療、資通訊、地方特色產業、水產養殖 作計畫。 及公衛等類型計畫。截至 108 年 6 月共計有 73 項計畫順利執 二 、 委 託 國 合 行,並持續強化合作單位人員之能力建構,期能透過雙方技術合 會 於 亞 太 、 亞 作,達到計畫永續目標。 西、非洲、拉 丁美洲及加勒 比海等地區辦 理各項技術合 作計畫。 執 行 國 際 高 等 108 年持續與「國際高等教育合作策略聯盟(TICA)」之 7 所國內 人 力 培 育 計 大學合作辦理 8 項大學部學程(包括配合「協助邦交國家培育醫 畫 , 協 助 友 邦 學人才計畫」辦理之「義守大學學士後醫學系外國學生專 人 力 建 構 , 達 班」),目前共有 195 位外籍生在臺進修。 致援助政策之 「進步夥伴、 永續發展」目 標。 邀 請 友 邦 及 友 一、辦理 8 項專業研習班,邀請來自 34 個友邦與友好國家共 好國家官員或 162 位政府部門官員、非政府組織人員(含學術機構、NGO 及 技術人員來臺 產業公會等),及私部門人員參訓。研習包含農業、環境保 參訓,組團赴 護、公衛醫療、資通訊、中小企業及社會發展等議題。研習 海外地區考察 班藉知識與經驗分享,以提升夥伴國家政府官員與相關領域 技 術 合 作 業 人士之專業素養,協助其規劃發展策略或推動業務,進而促 務。 進友邦與友好國家之社會經濟發展。 二、辦理遠朋國建班軍警階層班 1 梯次及外交遠朋班,共計有 44 名中高階具政治潛力文官、軍警、民意代表、國會助 理、青年領袖等來臺參訓;另提供 4 國 8 名拉美地區友邦菁 英獎學金就讀淡江大學「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三、108 年 3 月 11 日至 22 日配合審計部辦理「2019 年國際審計 技術交流論壇」,共計有巴拉圭、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尼 44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加拉瓜、薩爾瓦多、多明尼加、哥倫比亞、貝里斯、阿根 廷、厄瓜多、巴西及烏拉圭等 20 名來自拉丁美洲暨加勒比 海地區之審計人員與會。 遴 選 產 業 市 場 一、108 年 2 月 23 日至 3 月 9 日本部委託中美洲經貿辦事處辦 專 家 考 察 友 理「中美洲咖啡產業商機考察團」赴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及 邦,規劃雙邊 尼加拉瓜三友邦考察。 合 作 可 達 最 大 二、108 年 3 月 9 日至 25 日外貿協會辦理「中南美洲拓銷暨投 效能之投資貿 資訪問團」赴瓜地馬拉、墨西哥、厄瓜多及哥倫比亞考察。 易機會。 三、108 年 4 月 2 日至 4 日外貿協會辦理「宏國包裝及設計 展」,安排廠商及 2 位專家赴宏國參加。 四、108 年 5 月 19 日至 6 月 8 日本部委託中美洲經貿辦事處辦 理「中美洲旅遊商機考察團」赴宏都拉斯、貝里斯及瓜地馬 拉三友邦考察。 設 置 「 臺 灣 獎 本部辦理「臺灣獎學金」,遴選邦交國優秀學生來臺留學,108 學 金 」 及 「 臺 年 1 至 6 月辦理 108 學年度「臺灣獎學金」新生甄審,共核錄 灣 獎 助 金 」 長 249 名新生,在臺學生共有 614 位。另自 99 年設立「臺灣獎助 期 培 育 友 我 人 金」以來,迄 107 年底計有 808 位國際學人獲獎,108 年 1 至 6 才。 月計有 94 位學人抵臺進行駐點研究。 發 揮 軟 實 力 , 一、舉辦亞西及東南非國際菁英領袖營,邀請我友邦史瓦帝尼及 積極辦理國際 非邦交國南非、獨立國協國家、蒙古、烏克蘭、喬治亞等國 青年臺灣研習 優秀青年共 22 名來臺參訓,並徵選我國籍大專青年 6 名擔 營及國際青年 任輔導員,以研習課程及實地參訪之方式,使渠等認識我 大使等活動, 國,成為我在各國友好人脈種子。邀請亞西及北非地區 10 培植新生代友 國 23 位優秀青年來臺參加「2018 年亞西及北非地區國際菁 我人脈,擴大 英領袖研習營」,另本部亦甄選 6 名我國優秀青年擔任輔導 與友好國家雙 員,透過青年間對話,協助國人拓展國際視野,並增進外國 邊青年交流。 菁英對我國之認識及友誼,以提升我國際形象及友我力量。 二、在 臺 舉 辦 「 國 際 青 年 菁 英 領 袖 研 習 班 」 ( Mosaic Taiwan),邀請美加青年菁英來臺參訓,培植新生代友我人 脈。 三、協助友邦辦理「2019 台灣拉丁足球盃暨美食節」,計有宏 都拉斯、薩爾瓦多、巴拿馬、尼加拉瓜、瓜地馬拉、哥倫比 亞、阿根廷、西班牙、海地、巴拉圭及貝里斯等國留臺學生 及我國學生組隊共計 12 隊參賽,藉由體育及文化交流,對 擴大與各國青年雙邊交流甚具助益。 四、續與行政院農委會合作策辦「農業青年大使『新南向』交流 計畫」,徵選國內具農林漁牧專業之青年 30 名分兩團分別 赴泰國及印度參訪交流,對促進農業人才交流及強化實質合 45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作關係甚具助益。 五、為增進青年世代英語溝通能力及國際視野,本部續與教育部 合辦「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活動, 107 年前 3 名 優勝學校隊伍於 108 年寒假期間出訪「新南向政策」重點國 家越南及菲律賓。 擴 大 國 際 合 作 一、亞太地區:太平洋六友邦及友我國家醫療合作計畫。 層 面 , 建 立 多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建構史瓦帝尼青年創業能力,協助史國青 元援外體系, 年培力,有助培育青年進入職場、提升收入之能力;史京政 針對受援國發 府醫院門急診部改建,將嘉惠史國人民;協助史國鄉村電力 展需求,加強 化,促使史國偏鄉地區得以供電;協助史國外交部提升辦公 與受援國之合 效率及形象,改善其辦公設備及裝潢;擴建史國馬沙霸內陸 作。 港可行性研究,有助於改善馬沙霸交通要津之壅塞情形; 108 年臺史雙方甫另啟動為期 6 年之「提升臺史醫療合作計 畫」,臺北醫學大學已於 6 月中旬派遣 3 名醫師赴史進行臨 床教學、臨床服務及公衛研究等計畫;與國際組織合作參與 聯合國專門機構(聯合國難民高專署、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等) 人道援助計畫,輔導我國志工參與敘利亞難民相關人道援助 計畫;協助我國 NGO 在約旦設點,與國際組織或駐在國重要 NGO 合作交流,並適時推動我國 NGO 參與我政府與駐在國人 道援助計畫,開創多邊合作模式。 三、歐洲地區:108 年度上半年主要辦理與斯洛伐克、波蘭及捷 克等國之小額援贈計畫,有助提升我國際能見度及公益形 象。 四、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108 年 1 至 6 月在轄區內 9 個友 邦推動雙邊及多邊之社福合作計畫 109 餘項,內容涵蓋基礎 設施、醫療衛生、兒童照護、教育文化、永續發展、職訓、 社區發展、農漁業、平民住宅、資通訊及預防犯罪等領域, 改善民眾生活品質,成效普獲友邦政府及人民肯定,並發揮 鞏固邦誼之效。 運 用 我 參 與 功 一、與 「 美 洲 國 家 組 織 」 (OAS) 關 係 良 好 之 「 泛 美 發 展 基 金 會 」 能性政府間國 (PADF)合作,進行災害援助及重建計畫,凸顯我在邦交國執 際組織及各區 行人道援助工作之成就。 域 開 發 銀 行 之 二、我國專家 1 人借調至亞銀工作,與亞銀管理團隊建立合作情 平台,加強與 誼,雙方刻研議未來借調工作常態化之可行性。 各 方 協 調 合 三、出席 2 次「網際網路名稱與號碼指配機構」暨其所屬「政府諮 作,擴大參與 詢委員會」(ICANN/GAC)會議,維護我與會權益並持續掌握網 層面。 際網路治理之最新進展。 於 友 邦 及 友 好 一、亞西及非洲地區: 46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國 家 發 生 重 大 (一)捐贈「史國消滅瘧疾基金」:該基金係為藉由動員公、私部 災害時提供適 門慈善機構及各界資源以共同實現終瘧目標。我國之捐贈, 度之救濟。 除彰顯對史國抗瘧倡議之支持,鞏固臺史邦誼,並凸顯我協 助消除非洲瘧疾及國際衛生環境之貢獻,提升我在國際社會 正面形象。 (二)續執行我與美慈組織在約旦敘利亞難民營合作之「Ishrak 關懷及心理照護計畫」。。 二、北美地區:參與「全球反制伊斯蘭國(ISIS)聯盟」,資助 非政府組織「娜迪雅倡議」(Nadia’s Initiative),以 協助伊拉克等地區難民人道援助計畫及當地穩定化工作。 三、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一)續 續 與 美 國 「 糧 食 濟 貧 組 織 」 (FFP) 合 作 捐 贈 海 地 食 米 8,400 公噸(全年),上半年駐館業辦理捐贈食米 800 公噸。 (二)援贈食米予友邦瓜地馬拉 1,000 公噸、宏都拉斯 800 公噸、 尼加拉瓜 1,800 公噸,共 3,600 公噸。 (三)捐贈尼加拉瓜、聖露西亞及巴拉圭水災等重大自然意外事故 受災災民,展現「濟弱扶貧」人道精神。 (四)捐贈秘魯聖馬丁州及卡斯提亞市洪患災民。 協 助 民 間 公 益 一、與幫幫忙基金會合作捐贈愛心物資至我邦交國。 及 慈 善 組 織 加 二、與泰國梅道診所(Mae Tao Clinic)合作辦理「強化泰緬邊境 強國際人道救 弱勢移工社會網及服務能力」計畫。 助 與 服 務 工 作,發揮臺灣 之愛。 配 合 聯 合 國 永 一、與財團法人至善社會福利基金會合作辦理中越小學閱讀推廣 續 發 展 目 標 教育計畫。 (Sustainable 二、與財團法人至善社會福利基金會合作辦理緬甸社區幼兒照顧 Development 計畫。 Goals,SDGs) , 三、與財團法人普賢教育基金會合作辦理海外正體中文教學計 協 助 國 內 NGO 畫。 與 政 府 建 立 夥 四、與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合作辦理緬甸義肢捐贈暨職 伴關係,並與 能治療培訓 3 年國合計畫。 INGO 協力協助 五、與財團法人臺北市無子西瓜社會福利基金會合作辦理 2018- 各項對國際之 2019 年資助緬甸基礎建設計畫。 關 懷 救 助 及 災 六、與財團法人屏東縣私立畢嘉士社會福利基金會合作辦理馬拉 後重建事務進 威北部水與衛生發展暨賦權計畫。 行國際合作。 七、與舊鞋救命國際基督關懷協會合作辦理援助史瓦帝尼工作計 畫。 47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協 助 派 遣 行 動 一、亞西及非洲地區: 醫 療 團 赴 友 邦 (一)補助臺北醫學大學「楓杏海外醫療服務隊」至史國進行牙科 及友我國家義 義診服務及衛教宣導,改善偏鄉居民牙科衛生狀況。 診 、 捐 贈 醫 療 (二)援贈蒙古醫療設備。 器 材 等 進 行 國 二、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際 人 道 救 助 與 (一)駐海地胡大使正浩與「糧食濟貧組織」(FFP)駐海地執行主 服務工作。 任 Ogé Beauvoir 於 108 年 1 月 21 日簽署 2019 年雙方合作 援贈海地 6,100 噸白米(其中 500 噸援贈海地政府)協議書。 (二)北美洲台灣人醫師協會(NATMA)醫療義診團於 108 年 3 月 12 日在宏國 Pespire 市進行義診活動。 (三)駐巴拉圭周大使麟於 108 年 4 月 11 日代表旅美慈善機構 「幫幫忙基金會」贈交 1 只 40 呎貨櫃的愛心物資予巴國第 一夫人辦公室。 (四)駐巴拉圭周大使麟、李大使夫人潔與巴拉圭亞松森中華會館 古理事長美桂及洪僑務諮詢委員振盛等人於 108 年 5 月 8 日 在亞松森市 San Pablo 醫院出席「愛在涓滴中」(Amor en cada gota)—母乳銀行計畫啟動典禮,並捐贈電動擠乳器、 冷凍庫、冰箱及冷氣機等器材。 (五)駐尼加拉瓜吳大使進木與尼國天然災害防治署署長 Xochilt Cortés 於 108 年 5 月 9 日共同主持慈善組織「幫幫忙基金 會」愛心物資捐贈儀式。 (六)臺灣國際外科學會(ICS)候任總會長及高雄醫學大學醫學院 關教授皚麗率領國際醫師義診團乙行 16 人於 108 年 5 月 23 日至 31 日在巴拉圭偏鄉舉行義診。 (七)駐 瓜 地 馬 拉 賴 大 使 建 中 與 瓜 地 馬 拉 第 一 夫 人 瑪 洛 晶 (Patricia Marroquin de Morales)於 108 年 5 月 23 日在瓜 國 San San Pedro Ayampuc 市共同主持 108 年 50 場義診活 動開幕儀式。 (八)駐海地大使館於 108 年 5 月 29 日代表「幫幫忙基金會」贈 交 1 貨櫃愛心物資予 Jacmel 等 4 個市政府。 (九)駐海地胡大使正浩於 108 年 6 月 5 日在海地「經濟社會救助 基金」(FAES)總部代表我政府捐贈海地政府 800 噸白米賑濟 海地人民。 (十)駐東方市總領事陳總領事昆甫偕恩卡納西翁僑界關懷救助協 會黃會長銀河與幹部於 108 年 6 月 20 日在伊泰布 (ITAPUA) 省政府共同主持該協會捐贈該省輪椅 40 部及柺杖 30 支儀 式。 (十一)辦理瓜地馬拉「第一夫人瑪洛晶 50 場義診計畫」。 48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十二)辦理宏都拉斯「自治大學醫學院模擬教學計畫中心」、 「La Paz 省 RSC 醫院婦產科更新及擴建計畫第 2 階 段」、「牙科設備捐贈計畫」。 (十三)辦理尼加拉瓜「2019 醫藥品計畫」。 (十四)辦理貝里斯「社區殘障兒童就地復建計畫」。 (十五)辦理聖露西亞「彰化基督教醫院代訓聖茱德(St. Jude)醫 院醫事人員計畫」及派遣該院醫護人員赴該院擔任志工服 務。 (十六)協助彰化基督教醫院派遣 4 名志工赴聖文森國服務。 (十七)辦理海地「職災、疾病及生育保險局和平港醫院興建計 畫」。 (十八)協助台灣路竹會赴宏都拉斯義診。 (十九)協助台灣路竹會赴尼加拉瓜義診。 (二十)駐美國代表處高碩泰大使 108 年 2 月 14 日應邀出席在 「美洲國家組織」(OAS)舉行的「委內瑞拉人道危機全 球 會 議 」 ( Global Conference on the Humanitarian Crisis in Venezuela)時,代表政府宣布提供委內瑞拉 人民醫藥人道援助。 三、補助國際外科學會中華民國總會赴巴拉圭義診。 四、補助財團法人新北市靈鷲山慈善基金會與萬芳醫院、台灣口 腔照護協會及長庚醫院合作赴緬甸辦理義診服務。 49 外交部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252,421 226,600 846,336 25,821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850 1,850 642 0 0411010000 72 外交部 1,850 1,850 642 0 0411010300 1 賠償收入 1,850 1,850 642 0 0411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1,850 1,850 642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之賠償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30,393 31,250 58,251 -857 0711010000 83 外交部 30,393 31,250 58,251 -857 0711010100 1 財產孳息 25,993 26,850 25,841 -857 0711010101 1 利息收入 1,100 1,500 895 -400 本年度預算數係駐外機構及技術 團等專戶存款之利息收入。 0711010103 2 租金收入 24,893 25,350 24,945 -457 本年度預算數係駐臺使館專用區 館官舍與其他出借場地租金收入 。 071101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4,400 4,400 32,410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公務車 及其他報廢財產等收入。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220,178 193,500 787,443 26,678 1211010000 82 外交部 220,178 193,500 787,443 26,678 1211010200 1 雜項收入 220,178 193,500 787,443 26,678 12110102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81,200 181,200 625,761 0 本年度預算數係收回以前年度已 列支之各項費用等繳庫數。 121101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38,978 12,300 161,682 26,678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版品銷售及廣 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利息差 額退還款及停車場使用費等收入 。 50 外交部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11000000 8 外交部主管 0011010000 1 外交部 26,709,526 24,555,665 2,153,861 3911010000 外交支出 26,709,526 24,555,665 2,153,861 3911010100 1 一般行政 8,035,908 7,999,934 35,974 1.本年度預算數8,035,908千元,包括人事 費7,596,548千元,業務費358,282千元, 設備及投資80,189千元,獎補助費889千 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7,596,548千元,較上年度 核實增列駐外人事費1,732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34,631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雜項設備費等3,784千元。 (3)檔案處理經費26,575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等7,713千元。 (4)資訊處理經費268,886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等45,739千元 。 (5)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事務管理2,485千 元,與上年度同。 (6)桃園國際機場接待室基本行政維持6,7 83千元,與上年度同。 3911011000 2 外交管理業務 239,391 236,593 2,798 1.本年度預算數239,391千元,包括業務費2 36,477千元,獎補助費2,914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03,298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一般事務費等4,111千元。 (2)各地區工作會報16,669千元,較上年 度增列國外旅費等78千元。 (3)外交領事人員進修21,224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教育訓練費1,117千元。 (4)外交獎學金設置898千元,與上年度同 。 (5)製作國情資料97,302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臨時人員酬金等7,948千元。 51 外交部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3911011300 3 駐外機構業務 3,078,094 3,021,491 56,603 1.本年度預算數3,078,094千元,包括業務 費2,955,277千元,設備及投資58,634千 元,獎補助費64,183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9 40,728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其他業務 租金等58,701千元。 (2)駐外經濟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6, 17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國外旅費等2, 529千元。 (3)駐外教育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0, 585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國外旅費等90 1千元。 (4)駐外觀光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0, 605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國外旅費等96 2千元。 (5)駐外僑務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3, 503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國外旅費等34 千元。 (6)駐外科技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6,6 11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國外旅費等618 千元。 (7)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59, 986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國外旅費等19 5千元。 (8)駐外原子能科學發展業務基本行政工 作維持費1,122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國 外旅費等53千元。 (9)駐外金融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4,2 1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國外旅費等1,6 21千元。 (10)駐外醫療衛生推廣業務基本行政工作 維持費777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國外 旅費等84千元。 (11)駐外漁業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3, 016千元,較上年度減列物品等109千 元。 (12)駐外勞動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78 1千元,較上年度增列一般事務費等6 1千元。 52 外交部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13)上年度駐外財政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持費預算業已編竣,所列325千元如 數減列。 3911011400 4 國際會議及交流 1,796,511 1,741,596 54,915 1.本年度預算數1,796,511千元,包括業務 費1,195,753千元,獎補助費600,758千元 。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參與國際組織活動292,943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參與APEC相關活動等經費25, 483千元。 (2)協助各種國際交流911,833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46,308千元,包括: <1>學術交流204,245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辦理對學術界交流活動等經費25, 193千元。 <2>文化交流58,865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文化外交等經費8,817千元。 <3>經貿外交195,604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經貿交流活動等經費9,701千元。 <4>其他國際交流活動453,119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協助國際重要非政府 組織舉辦各項國際活動等經費39,63 3千元。 (3)出國訪問175,555千元,較上年度增列 國外旅費876千元。 (4)訪賓接待416,18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 亞非地區訪賓接待等經費33,214千元 。 3911011500 5 國際合作及關懷 11,657,619 9,569,100 2,088,519 1.本年度預算數11,657,619千元,包括業務 費1,255,146千元,獎補助費10,402,473 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駐外技術服務1,179,880千元,較上年 度增列辦理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技術團、服務團及專案計畫等經費111 ,411千元。 (2)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10,324,921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雙邊合作計畫等經費1 53 外交部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948,389千元。 (3)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152,818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國際重大災變救援款2 8,719千元。 3911019000 6 一般建築及設備 311,594 386,700 -75,106 3911019002 1 營建工程 267,356 337,803 -70,447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總經費1,06 2,623千元,分年辦理,105至108年度已 編列838,812千元,本年度續編第5年經費 166,301千元,較上年度減列35,744千元 。 2.駐布里斯本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總經費17 6,168千元,分年辦理,108年度已編列13 5,758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33,647 千元,較上年度減列102,111千元。 3.新增致遠新村活化再利用計畫總經費461, 233千元,分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 費67,408千元。 391101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44,238 48,897 -4,659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汰購各駐外機構館長專用車與公務車29輛 等經費39,458千元。 2.汰購國內公務車5輛及相關設施等經費4,7 80千元。 3.上年度購置交通及運輸設備預算業已編竣 ,所列48,897千元如數減列。 3911019800 7 第一預備金 70,000 70,000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391101A000 8 外交支出機密預算 1,520,409 1,530,251 -9,842 54 外交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11010300 -0411010301 本部有關單位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85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廠商未依採購合約交貨之逾期賠償收入。 廠商未依採購合約交貨之逾期賠償收入。 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 廠商未依採購合約交貨之逾期賠償收入。 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 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 廠商未依採購合約交貨之逾期賠償收入。 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 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 廠商未依採購合約交貨之逾期賠償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850 0411010000 72 外交部 1,850 0411010300 1 賠償收入 1,850 0411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1,850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交貨之賠償收入。 55 外交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11010100 -0711010101 主計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10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利息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駐外機構、技術團等專戶存款利息收入。 駐外機構、技術團等專戶存款利息收入。 預算法。 駐外機構、技術團等專戶存款利息收入。 預算法。 預算法。 駐外機構、技術團等專戶存款利息收入。 預算法。 預算法。 駐外機構、技術團等專戶存款利息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100 0711010000 83 外交部 1,100 0711010100 1 財產孳息 1,100 0711010101 1 利息收入 1,100 本年度預算數係駐外機構及技術團等專戶存款之利息收入 。 56 外交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11010100 -0711010103 秘書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4,893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使領專用區館官舍租金及其他出借場地等收入。 使領專用區館官舍租金及其他出借場地等收入。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使領專用區館官舍租金及其他出借場地等收入。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使領專用區館官舍租金及其他出借場地等收入。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使領專用區館官舍租金及其他出借場地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4,893 0711010000 83 外交部 24,893 0711010100 1 財產孳息 24,893 0711010103 2 租金收入 24,893 本年度預算數係駐臺使館專用區館官舍及其他出借場地租 金收入。 57 外交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11010500 秘書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4,40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出售汰舊公務車及變賣已報廢財物等收入。 出售汰舊公務車及變賣已報廢財物等收入。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出售汰舊公務車及變賣已報廢財物等收入。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出售汰舊公務車及變賣已報廢財物等收入。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出售汰舊公務車及變賣已報廢財物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4,400 0711010000 83 外交部 4,400 071101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4,40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公務車及其他報廢財產收入。 58 外交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211010200 -1211010201 本部有關單位 來源子目及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收回以前年度歲 預算金額 181,200 承辦單位 出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以前年度已列支之各項費用收回。 以前年度已列支之各項費用收回。 預算法。 以前年度已列支之各項費用收回。 預算法。 預算法。 以前年度已列支之各項費用收回。預算法。 預算法。 以前年度已列支之各項費用收回。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181,200 1211010000 82 外交部 181,200 1211010200 1 雜項收入 181,200 12110102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81,200 本年度預算數係收回以前年度已列支之各項費用等繳庫數 。 59 外交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211010200 -1211010210 本部有關單位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38,978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出版品銷售及廣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出版品銷售及廣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預算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政府出版品管理 出版品銷售及廣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預算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政府出版品管理 預算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政府出版品管理 預算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政府出版品管理 出版品銷售及廣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預算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政府出版品管理 出版品銷售及廣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利息差額退還款及停車 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利息差額退還款及停車 作業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外交 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利息差額退還款及停車 作業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外交 作業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外交 作業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外交 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利息差額退還款及停車 作業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外交 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利息差額退還款及停車 場使用費等收入。 場使用費等收入。 部職務宿舍管理費收取要點。 場使用費等收入。 場使用費等收入。 部職務宿舍管理費收取要點。 部職務宿舍管理費收取要點。部職務宿舍管理費收取要點。 部職務宿舍管理費收取要點。 場使用費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8,978 1211010000 82 外交部 38,978 1211010200 1 雜項收入 38,978 121101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38,978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版品銷售及廣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 薪資扣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利息差額退還款及停車場 使用費等收入。 60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035,90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維持工作環境整潔,加強安全措施,提高工作效率並加 1.國內外人員維持費用。 1.維持工作環境整潔,加強安全措施,提高工作效率並加 2.本部及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等一般性行政管理事務及外 強檔案管理,以支援各單位運作順利達成任務。 強檔案管理,以支援各單位運作順利達成任務。 2.全面提升同仁資訊能力,以強化資訊流通、管理、運用 交志工業務等。 2.全面提升同仁資訊能力,以強化資訊流通、管理、運用 3.檔案管理及史料編撰。 之效率。 之效率。 4.推動外交行政電子化(E化)及資訊安全維護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7,596,548 人事處 本計畫依規定編列國內及駐外館處人員人事費 1000 人事費 7,596,548 ,計需7,596,548千元,主要內容如下: 1.本部等各單位編列政務人員4人、職員746人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92,632 、技工11人、駕駛28人、工友26人、約聘僱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015,937 人員103人及駐警18人,合計936人,計需經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67,880 費1,129,367千元。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5,235 2.駐外使領111個單位(含常駐WTO代表團)、駐 1030 獎金 766,368 外經濟47個單位、駐外教育28個單位、駐外 觀光12個單位、駐外僑務35個單位、駐外科 1035 其他給與 1,043,512 技16個單位、駐外文化中心15個單位、駐外 1040 加班值班費 162,797 原子能委員會人員3個單位、駐外金融人員3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43,769 個單位、駐外醫療衛生人員2個單位、駐外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27,453 漁業人員8個單位、駐外勞動人員2個單位、 駐外財政人員1個單位及駐外農業4個單位等 1055 保險 150,965 人事費,編列特任大使及代表17人、職雇員 1,833人、聘用人員48人,合計1,898人,計 需經費6,467,181千元。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34,631 本部有關單位 本計畫編列業務費120,270千元、設備及投資1 2000 業務費 120,270 3,472千元、獎補助費889千元: 1.業務費主要內容如下: 2003 教育訓練費 498 (1)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補助同仁公餘進修 2006 水電費 15,110 等經費498千元。(教育訓練費)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366 (2)水電瓦斯費15,110千元。(水電費) 2024 稅捐及規費 1,675 (3)事務機器等租金3,366千元。(其他業務 2027 保險費 3,021 租金) (4)牌照稅、燃料費及國道過路費等1,675千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9,113 元。(稅捐及規費)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18 (5)公務車輛保險費、房舍火災險、公共意 2051 物品 6,483 外險及其他經管珍貴物品保險費等3,021 2054 一般事務費 51,523 千元。(保險費) (6)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5,834 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規定,進用身心障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115 礙臨時人員經費,計需9,113千元。(臨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166 61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035,90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72 國內旅費 533 時人員酬金) 2084 短程車資 436 (7)辦理採購案等之專家學者出席費、聘僱 人員考選及醫護人員等經費,計需2,218 2093 特別費 1,179 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00 設備及投資 13,472 (8)文具、紙張、車輛油料、廉政宣導品及 3020 機械設備費 70 什項物品購置等經費,計需6,483千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13,402 (物品) 4000 獎補助費 889 (9)本部辦公房舍、宿舍所需之環境清潔、 消毒、蟲蟻防治、保全、空調、電梯、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7 火警系統、消防系統、水電設備及監視 4085 獎勵及慰問 462 系統攝影機之維運暨公務文書印刷、文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420 康活動、分攤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活動經 費、同仁健康檢查、醫療照護、外交獎 章、駐警服裝、辦理本部勤務、保全、 駕駛等勞務委外、外交志工、組織學習 、員額評鑑、員工協助方案等相關管理 、維護、養護經費,計需51,444千元。( 房屋建築養護費8,850千元、設施及機械 設備養護費5,927千元、一般事務費36,6 67千元) (10)天母使館專用區所需之環境清潔、消毒 、蟲蟻防治、保全、空調、電梯、火警 系統、消防系統、水電設備及監視系統 攝影機之維運等相關管理、維護、養護 費,計需9,304千元。(房屋建築養護費 4,149千元、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499 千元、一般事務費4,656千元) (11)臺北賓館所需之環境清潔、消毒、蟲蟻 防治、保全、空調、電梯、火警系統、 消防系統、水電設備及監視系統攝影機 之維運等相關管理、維護、養護費,計 需13,775千元。(房屋建築養護費2,835 千元、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740千元 、一般事務費10,200千元) (12)車輛及辦公機具養護費2,115千元。(車 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3)國內旅費533千元。(國內旅費) (14)短程洽公車資436千元。(短程車資) 62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035,90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5)部長及3位次長特別費1,179千元。(特 別費) 2.設備及投資主要內容如下: (1)汰購通訊等機械設備,計需70千元。(機 械設備費) (2)汰購各項辦公所需雜項設備等,計需13, 402千元。(雜項設備費) 3.獎補助費主要內容如下: (1)補助本部公務人員協會,計需7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等(依據行政院105 年9月8日院授人給揆字第1050053161號 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9月13日 總處綜字第1050053769號函及「公務人 員遺族照護辦法」辦理),計需462千元 。(獎勵及慰問) (3)補助因公傷殘公務人員遺眷,計需420千 元。(其他補助及捐助) 03 檔案處理 26,575 秘書處、資訊及 本計畫編列辦理檔案處理所需經費,計需26,5 2000 業務費 26,575 電務處 75千元,主要內容如下: 1.水電費834千元。(水電費) 2006 水電費 834 2.場地租金8,596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8,596 3.檔案管理相關經費17,145千元。(一般事務 2054 一般事務費 17,145 費) 04 資訊處理 268,886 本部有關單位 本計畫編列辦理資訊處理相關工作所需業務費 2000 業務費 202,169 202,169千元、設備及投資66,717千元: 1.業務費主要內容如下: 2003 教育訓練費 455 (1)辦理本部同仁及資訊人員教育訓練課程 2009 通訊費 122,769 所需之教育訓練費、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18 資訊服務費 73,340 之講座鐘點費,計需505千元。(教育訓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651 練費455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 ) (2)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通 2051 物品 3,104 訊費,計需122,769千元。(通訊費) 2054 一般事務費 800 (3)本部及駐外館處系統維護、資訊設備軟 3000 設備及投資 66,717 硬體維修、網際網路線路暨資訊安全監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66,717 控維運等經費,計需59,973千元。(資訊 服務費) 63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035,90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4)辦理協助強化資訊運作及資安防護能力 所需之臨時人員專業服務費901千元。( 臨時人員酬金) (5)購置資訊設備耗材及網路連線所需報表 紙、可讀寫光碟片等儲存媒體、列表機 色帶、碳粉匣、墨水匣等耗材及非消耗 品等物品經費,計需3,104千元。(物品) (6)辦理外交年鑑編印及雙語化相關作業等 經費,計需800千元。(一般事務費) (7)NGO雙語網站、境外財產管理系統等資訊 系統維護及網站資料傳輸優化作業所需 之經費4,165千元。(資訊服務費) (8)政府網際服務網GSN (Co-location)機箱 月租費、網際網路維運管理等經費,計 需9,202千元。(資訊服務費) (9)編輯外文網站所需美工專業人員服務之 經費750千元。(臨時人員酬金) 2.設備及投資主要內容如下: (1)汰購本部及駐外單位資訊軟硬體設備等 經費,計需41,067千元。(資訊軟硬體設 備費) (2)本部及駐外單位資訊系統擴充更新所需 系統開發費及硬體設備等經費,計需23, 100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本部網站及專題網站等功能擴充更新所 需系統開發費,計需2,100千元。(資訊 軟硬體設備費) (4)汰購國情簡報室視廳設備等經費,計需4 50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05 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事務管理 2,485 台灣美國事務委 本計畫編列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各項業務經費 2000 業務費 2,485 員會 ,計需2,485千元,主要內容如下: 1.水電費、通訊費、文具用品等物品費用,計 2006 水電費 327 需744千元。(水電費327千元、通訊費145千 2009 通訊費 145 元、物品272千元) 2051 物品 272 2.與美國在台協會聯繫等經費,計需1,240千 2054 一般事務費 1,240 元。(一般事務費)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43 3.房屋修繕費、辦公設施養護費、國內差旅費 、短程車資、主任委員特別費等,計需501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4 64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035,90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4 千元。(房屋建築養護費243千元、車輛及辦 2072 國內旅費 15 公器具養護費14千元、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費54千元、國內旅費15千元、短程車資17千 2084 短程車資 17 元、特別費158千元) 2093 特別費 158 06 桃園國際機場接待室基本行政 6,783 秘書處 本計畫編列桃園國際機場第一、二航廈貴賓室 維持 各項業務經費,計需6,783千元,主要內容如 2000 業務費 6,783 下: 1.水電費,計需330千元。(水電費) 2006 水電費 330 2.第一、二航廈貴賓室房屋租金,計需6,033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033 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2027 保險費 13 3.保險、物品、雜誌、盆景、清潔及維護費等 2051 物品 150 ,計需420千元。(保險費13千元、物品150 2054 一般事務費 218 千元、一般事務費218千元、設施及機械設 備養護費39千元)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9 65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000 外交管理業務 預算金額 239,39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研討外交工作,加強聯繫,並提高人員語文及專業能力 1.一般性外交事務、電信傳遞及文宣活動等工作。 1.研討外交工作,加強聯繫,並提高人員語文及專業能力 2.條約研訂與解釋、外交施政重要議題研究及涉外法律案 ,期強化外交陣容,以利外交工作之推展,強化外交關 ,期強化外交陣容,以利外交工作之推展,強化外交關 係。 件處理。 係。 2.發行中外文定期刊物及不定期出版品,分發訂閱讀者及 3.加強研究設計考核工作,推動外交行政革新。 2.發行中外文定期刊物及不定期出版品,分發訂閱讀者及 4.辦理各地區工作會報。 我駐外單位運用,並透過網際網路傳播管道,發行電子 我駐外單位運用,並透過網際網路傳播管道,發行電子 5.新進外交領事人員訓練及派員出國進修。 報,藉以增進國際間對我國情之認識。 報,藉以增進國際間對我國情之認識。 3.製作質量俱佳的視聽影音產品,兼顧國內外運用,促進 6.設置外交獎學金。 3.製作質量俱佳的視聽影音產品,兼顧國內外運用,促進 7.編印中外國情資料。 國際瞭,爭取國際支持;透過國際平面及電子媒體,將 國際瞭,爭取國際支持;透過國際平面及電子媒體,將 8.發行「台灣光華雜誌」。 我國真實生動影像,行銷到世界各地。 我國真實生動影像,行銷到世界各地。 9.製作視聽宣材,供國內外運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03,298 本部有關單位 本計畫係辦理外交管理業務所需基本行政工作 2000 業務費 101,234 維持經費103,298千元,其內容如下: 1.外交電信傳遞所需通訊及郵遞等經費,計需 2009 通訊費 17,225 27,895千元。(通訊費17,225千元、運費1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38 670千元) 2039 委辦費 18,172 2.編印外交部通訊;延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5 或民意機關代表、新聞媒體等舉辦座談會及 2051 物品 3,930 召開諮詢會議、訴願委員會、性別平等專案 小組、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行政院性別 2054 一般事務費 38,042 平等會國際及公共參與組等會議所需顧問費 2078 國外旅費 12,052 、出席費、講座鐘點費、稿費等經費,計需 2081 運費 10,670 544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00 獎補助費 2,064 3.配合新南向政策,委託國內智庫推動我與東 協多邊關係等委辦經費,計需11,258千元。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764 (委辦費)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300 4.臺灣日本關係協會經費,計需4,134千元。( 委辦費) 5.參與國內非政府組織年費、舉辦NGO領袖高 峰論壇、選送青年學子赴國際非政府組織實 習等經費2,005千元。(國內組織會費5千元 、委辦費800千元、一般事務費1,200千元) 6.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等政 策宣導經費3,100千元。(一般事務費) 7.編印外交名錄;辦理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 選拔;協助學術團體發行刊物;協助國內NG O培訓國際事務人才及辦理國際參與文宣活 動;加強協助立法院委員進行國會外交、NG O、專家學者、民間工商團體及新聞媒體等 聯繫協調;辦理國際慶弔、頒授勳章及聯繫 駐臺使節、代表等所需經費,計需23,458千 66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000 外交管理業務 預算金額 239,39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30千元、委辦費1, 980千元、一般事務費19,184千元、對國內 團體之捐助1,764千元) 8.訂閱外文期刊、報章雜誌、購買與業務相關 之書刊及輿情資訊研蒐等費用,計需9,280 千元。(物品3,930千元、一般事務費5,350 千元) 9.辦理國慶酒會、場地佈置、國慶彩牌架設及 第15任總統副總統就職慶祝活動等費用,計 需9,272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4千元、 一般事務費9,208千元) 10.派員出國協處涉外法律案件、瞭解並評估 館處政策執行、查核財產管理及工程、督 考人事業務、輔導會計業務、稽核及督導 資安業務並提供技術協助、視導電務、裝 備架裝及辦理反竊聽檢測、貪瀆或洩密案 件查處、駐外館處資安防護強化計畫等差 旅費,計需12,052千元。(國外旅費) 11.國人於海外遭遇急難事件,辦理探視、慰 問、聯繫親友等事宜之經費,計需300千元 。(其他補助及捐助) 02 各地區工作會報 16,669 地域司 本計畫主要為辦理各地區工作會報等議事所需 2000 業務費 16,669 各項行政經費5,333千元及差旅費11,336千元 。本年度預定舉行會議及所需費用如下: 2054 一般事務費 5,333 1.亞太地區工作會報3,333千元。(一般事務費 2078 國外旅費 11,336 504千元、國外旅費2,829千元) 2.亞西及非洲地區工作會報3,450千元。(一般 事務費450千元、國外旅費3,000千元) 3.歐洲地區工作會報2,655千元。(一般事務費 720千元、國外旅費1,935千元) 4.北美地區工作會報3,548千元。(一般事務費 2,400千元、國外旅費1,148千元) 5.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工作會報3,683千 元。(一般事務費1,259千元、國外旅費2,42 4千元) 03 外交領事人員進修 21,224 人事處 1.選送特考及格外交領事人員赴國外接受語文 2000 業務費 21,224 訓練及國際組織見習,所需機票款、學雜費 、綜合保險、生活費及書籍費等,計需16,5 2003 教育訓練費 21,224 67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000 外交管理業務 預算金額 239,39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1千元。(教育訓練費) 2.選送在職中高級人員出國進修,所需機票款 、學雜費、綜合保險、生活費及書籍費等, 計需4,703千元。(教育訓練費) 04 外交獎學金設置 898 人事處 設置外交獎學金,由國內公私立各大學院校推 2000 業務費 48 薦符合資格之學生申請,編列名額34名及相關 行政費用等,計需898千元。(一般事務費48千 2054 一般事務費 48 元、對學生之獎助850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850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850 05 製作國情資料 97,302 國際傳播司 1.製作國際文宣視聽資料及編印出版品73,806 2000 業務費 97,302 千元: (1)國情紀錄影片製作、甄選與推廣;國情 2009 通訊費 6,600 照片攝製與運用;拷製視聽資料;編印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7,800 英文、西文等外文定期或不定期出版品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450 ;製作英日法西德俄文今日台灣電子報 2054 一般事務費 51,297 、辦理網站行銷活動及影像數位化製作 2078 國外旅費 470 等經費22,927千元。(一般事務費) (2)聘用外文編譯、美術編輯、攝影人員、 2081 運費 3,685 文書處理、系統程式設計員等共27人所 需經費21,820千元。(臨時人員酬金20,9 50千元、一般事務費870千元) (3)編印出版品、網站邀稿及專業美編人員 稿費;配合專案所需之譯稿及審稿等經 費4,45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寄發出版品、視聽資料及相關文宣品所 需郵資、轉寄費、海運費、關稅、裝疊 、封套印製、名址列印等經費6,400千元 。(通訊費3,200千元、運費3,200千元) (5)派員赴海外採訪差旅費209千元。(國外 旅費) (6)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製播國情紀錄片及 拍攝國情主題虛擬實境影片18,000千元 。(一般事務費) 2.發行台灣光華雜誌月刊23,496千元: (1)聘用編輯、攝影、美編、推廣、讀者服 務人員共8人所需臨時人員專業服務費6, 850千元。(臨時人員酬金) 68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000 外交管理業務 預算金額 239,39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編輯發行光華畫報中英文版、中日文電 子版,並配合新南向政策發行東南亞語 版等;舉辦推廣及演講座談活動;印製 推廣信函DM、摺頁及海報等經費9,500千 元。(一般事務費) (3)辦理書刊分發作業費用3,885千元。(通 訊費3,400千元、運費485千元) (4)編輯印製各項刊物稿費3,000千元。(按 日按件計資酬金) (5)撰寫專題報導,派員出國採訪經費261千 元。(國外旅費) 69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300 駐外機構業務 預算金額 3,078,09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鞏固邦誼及促進提升與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並充分發揮 1.積極辦理一般駐外使領、經濟、教育、觀光、僑務、科 鞏固邦誼及促進提升與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並充分發揮 保僑、護僑之功能。 技、文化、原能、金融、醫療、漁業、勞動等業務,發 保僑、護僑之功能。 揮整體外交功能,加強與友我國家友好關係。 2.國人旅外遭遇緊急危難時,給予必要之協助。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2,940,728 本部有關單位 本計畫係駐外使領單位(亞洲地區46個,非洲 持 地區4個,歐洲地區27個,北美地區15個,拉 2000 業務費 2,817,911 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19個,合共111個單位) 為加強與友邦間外交關係及促進與無邦交國家 2003 教育訓練費 3,790 實質關係所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2,940,72 2006 水電費 82,117 8千元,其內容如下: 2009 通訊費 92,164 1.業務費2,817,911千元,包括: 2018 資訊服務費 15,223 (1)訓練費及資訊服務費19,013千元。(教育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094,111 訓練費3,790千元、資訊服務費15,223千 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11,056 (2)水電費、郵費、電信費174,281千元。( 2027 保險費 187,056 水電費82,117千元、通訊費92,164千元)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65,644 (3)辦公室、館長職務宿舍與事務機器等租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465 金及大樓物業管理費等,計需1,094,111 2051 物品 116,782 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4)各項稅捐及規費11,056千元。(稅捐及規 2054 一般事務費 749,496 費)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4,168 (5)辦理駐外人員(包括使領、經濟、教育、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9,064 觀光、僑務、科技、文化中心、醫療衛 2072 國內旅費 1,740 生、原能、金融、勞動、財政、農業等 人員)本眷醫療保險費(65%)、公務車輛 2078 國外旅費 202,035 及各項財產保險費等,計需187,056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58,634 。(保險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58,634 (6)臨時人員酬金及顧問費等189,089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64,183 (臨時人員酬金165,644千元、按日按件 4035 對外之捐助 61,470 計資酬金23,445千元) (7)各項物品、耗材等116,782千元。(物品)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2,713 (8)館長及館員交際費、一般事務費(保全、 清潔費、印刷、環境佈置等)、房屋搬遷 ,計需業務費642,206千元。(一般事務 費) (9)駐外單位舉辦國慶酒會、國慶特刊及各 項慶祝活動等費用,計需96,840千元。( 一般事務費) 70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300 駐外機構業務 預算金額 3,078,09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0)房屋建築修繕、領務櫃臺整修、公務車 輛及辦公器具養護等費用73,232千元。 (房屋建築養護費44,168千元、車輛及 辦公器具養護費29,064千元) (11)辦理返國述職48人次,所需本人及配偶 機票款、本人膳宿等費用13,443千元。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千元、一般事務 費450千元、國內旅費1,740千元、國外 旅費11,233千元) (12)辦理內外互調300人次,所需相關費用 ,依調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 按「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 實支給,計需160,584千元。(一般事務 費10,000千元、國外旅費150,584千元) (13)轄區訪問、駐外艱苦地區採購補助及其 他因公出差等所需旅費40,218千元。( 國外旅費) 2.設備及投資58,634千元,係編列汰購事務機 具、辦公設備及維安設備等經費。 (雜項設 備費) 3.獎補助費64,183千元,包括: (1)補助駐地媒體、智庫、學者、僑團等辦 理各項活動經費61,470千元。(對外之捐 助) (2)協助遭遇天災、事變、戰爭、內亂等不 可抗力事件之旅外國人返國或返回居所 必要之經費2,713千元。(其他補助及捐 助) 02 駐外經濟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26,170 經濟部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經濟單位辦理返國述職及內 持 外互調所需經費26,170千元,其內容如下: 2000 業務費 26,170 1.辦理返國述職12人次,所需本人及配偶機票 款、本人膳宿等費用1,918千元。(國內旅費 2054 一般事務費 2,441 314千元、國外旅費1,604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314 2.辦理內外互調40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2078 國外旅費 23,415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需24 ,252千元。(一般事務費2,441千元、國外旅 費21,811千元) 71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300 駐外機構業務 預算金額 3,078,09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 駐外教育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10,585 教育部 本計畫係駐外教育單位(經費未統籌)(亞洲地 持 區1個單位)推動對外文教工作所需基本行政工 2000 業務費 10,585 作維持經費10,58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水電費、郵費、電信費及資訊服務費等86千 2006 水電費 24 元。(水電費24千元、通訊費31千元、資訊 2009 通訊費 31 服務費31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31 2.學者及留學生同學會長參加教育組辦理活動 2027 保險費 16 之相關保險費16千元。(保險費)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558 3.臨時人員酬金558千元。(臨時人員酬金) 4.物品、聯繫國外文教界人士交際費、禮品費 2051 物品 17 及編印文教通訊費用等224千元。(物品17千 2054 一般事務費 1,558 元、一般事務費207千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2 5.辦公器具養護費12千元。(車輛及辦公器具 2078 國外旅費 8,338 養護費) 6.辦理內外互調17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需9, 309千元。(一般事務費1,351千元、國外旅 費7,958千元) 7.轄區因公出差等所需旅費380千元。(國外旅 費) 04 駐外觀光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10,605 交通部觀光局 本計畫係駐外觀光單位(經費未統籌)(亞洲地 持 區2個單位)向國際市場推展臺灣觀光暨加強國 2000 業務費 10,605 際觀光事務聯繫所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10 ,605千元,其內容如下: 2006 水電費 64 1.水電費、郵費、電信費、資訊服務費等261 2009 通訊費 112 千元。(水電費64千元、通訊費112千元、資 2018 資訊服務費 85 訊服務費85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62 2.各項稅捐、規費、財產保險費等85千元。( 2027 保險費 23 稅捐及規費62千元、保險費23千元) 3.物品、辦理小型觀光說明會、聯繫駐地旅遊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410 業者及媒體記者、發布新聞稿、蒐集分析相 2051 物品 54 關觀光資訊等經費,計需6,014千元。(臨時 2054 一般事務費 2,740 人員酬金3,410千元、物品54千元、一般事 2078 國外旅費 4,055 務費2,550千元) 4.辦理內外互調8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需4, 72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300 駐外機構業務 預算金額 3,078,09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45千元。(一般事務費190千元、國外旅費4 ,055千元) 05 駐外僑務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13,503 僑務委員會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僑務單位辦理內外互調24人 持 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派人員職級、地區及 2000 業務費 13,503 成員人數,按「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 定核實支給,計需13,503千元。(一般事務費9 2054 一般事務費 960 60千元、國外旅費12,543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12,543 06 駐外科技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6,611 科技部 本計畫係駐外科技單位辦理返國述職及內外互 持 調所需經費6,611千元,其內容如下: 2000 業務費 6,611 1.辦理返國述職7人次,所需本人及配偶機票 款、本人膳宿等費用1,362千元。(國內旅費 2054 一般事務費 521 386千元、國外旅費976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386 2.辦理內外互調8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2078 國外旅費 5,704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5,24 9千元。(一般事務費521千元、國外旅費4,7 28千元) 07 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 59,986 文化部 本計畫係駐外文化中心(經費未統籌)(亞洲地 持 區1個單位)推廣臺灣文化暨推動與各國文化交 2000 業務費 59,986 流合作所需基本行政維持經費59,986千元,其 內容如下: 2006 水電費 300 1.水電費、郵費、電信費、資訊服務費等1,40 2009 通訊費 900 0千元。(水電費300千元、通訊費900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200 資訊服務費200千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1,867 2.館舍租金31,867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2024 稅捐及規費 98 3.各項規費及保險等164千元。(稅捐及規費98 千元、保險費66千元) 2027 保險費 66 4.顧問費、出席費及稿費等165千元。(按日按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5 件計資酬金)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66 5.物品、推動對外文化交流暨辦理各項活動等 2051 物品 330 費用,計需1,711千元。(國際組織會費66千 2054 一般事務費 3,682 元、物品330千元、一般事務費1,287千元、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8千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8 6.辦理返國述職5人次,所需本人及配偶機票 2072 國內旅費 218 款、本人膳宿等費用1,306千元。(國內旅費 2078 國外旅費 22,066 218千元、國外旅費1,088千元) 7.辦理內外互調33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73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300 駐外機構業務 預算金額 3,078,09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需23 ,373千元。(一般事務費2,395千元、國外旅 費20,978千元) 08 駐外原子能科學發展業務基本 1,122 行政院原子能委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原能單位辦理內外互調2人 行政工作維持 員會 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派人員職級、地區及 2000 業務費 1,122 成員人數,按「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 定核實支給,計需1,122千元。(一般事務費13 2054 一般事務費 130 0千元、國外旅費992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992 09 駐外金融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4,210 金融監督管理委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金融單位辦理內外互調6人 持 員會 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派人員職級、地區及 2000 業務費 4,210 成員人數,按「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 定核實支給,計需4,210千元。(一般事務費34 2054 一般事務費 349 9千元、國外旅費3,861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3,861 10 駐外醫療衛生推廣業務基本行 777 衛生福利部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醫療衛生單位辦理內外互調 政工作維持 2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派人員職級、地 2000 業務費 777 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 」規定核實支給,計需777千元。(國外旅費) 2078 國外旅費 777 11 駐外漁業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3,016 行政院農業委員 本計畫係駐外漁業單位(經費未統籌)(亞洲地 持 會漁業署 區1個單位、非洲地區1個單位)協助處理涉外 2000 業務費 3,016 漁業相關事務,促進遠洋漁船遵守國際規範, 永續經營遠洋漁業產業所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2006 水電費 112 經費3,016千元,其內容如下: 2009 通訊費 172 1.水電費、郵費、電信費284千元。(水電費11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46 2千元、通訊費172千元) 2027 保險費 148 2.辦公室等租金446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2051 物品 291 3.各項保險費等148千元。(保險費) 4.物品、耗材、清潔、印刷及資料蒐集等587 2054 一般事務費 551 千元。(物品291千元、一般事務費296千元)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5 5.房屋建築養護費15千元。(房屋建築養護費) 2072 國內旅費 92 6.辦理返國述職2人次,所需本人及配偶機票 2078 國外旅費 1,189 款、本人膳宿等費用410千元。(國內旅費92 千元、國外旅費318千元) 7.辦理內外互調2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需96 74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300 駐外機構業務 預算金額 3,078,09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7千元。(一般事務費255千元、國外旅費712 千元) 8.轄區因公出差等所需旅費159千元。(國外旅 費) 12 駐外勞動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781 勞動部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勞動單位辦理內外互調1人 持 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派人員職級、地區及 2000 業務費 781 成員人數,按「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 定核實支給,計需781千元。(一般事務費109 2054 一般事務費 109 千元、國外旅費672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672 75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1,796,51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深化並廣化我參與聯合國體系相關機制及其他政府間國 1.深化參與已加入國際組織,並爭取加入、參加國際組織 1.深化並廣化我參與聯合國體系相關機制及其他政府間國 際組織、會議及活動;透過APEC架構加強與各會員體交 或活動。 際組織、會議及活動;透過APEC架構加強與各會員體交 2.積極協助國內非政府組織與國際接軌及加強參與國際活 流合作;輔導或補助國內非政府組織參與國際會議及活 流合作;輔導或補助國內非政府組織參與國際會議及活 動;加強與美、加智庫學者及政黨政要交流聯繫或參與 動。 動;加強與美、加智庫學者及政黨政要交流聯繫或參與 3.結合全民力量,推動各項交流活動。 研討會;增加與其他會員共同推動計畫;辦理政府重要 研討會;增加與其他會員共同推動計畫;辦理政府重要 4.加強我與各地區國家之雙邊及實質外交關係,視實際需 官員出國訪問等,以增進國際間對我之認識與支持,並 官員出國訪問等,以增進國際間對我之認識與支持,並 促使國際間重視我和平生存及發展權利。 要由重要人員代表政府出國訪問。 促使國際間重視我和平生存及發展權利。 2.積極推動外賓邀訪事宜,增加對我之瞭解,以促進友我 5.辦理外賓邀訪之接待工作。 2.積極推動外賓邀訪事宜,增加對我之瞭解,以促進友我 力量。 力量。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參與國際組織活動 292,943 本部有關單位 本項為加強我與各國際組織之關係,除繼續強 2000 業務費 252,669 化我與已加入國際組織合作關係外,並積極爭 取加入或參加各國際組織舉辦之會議或活動, 2039 委辦費 679 以各種具體行動提供實際貢獻,增進各組織對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121,964 我之重視及會員國對我之瞭解與支持,計需經 2054 一般事務費 51,045 費292,943千元,主要包括: 2078 國外旅費 78,981 1.亞太經濟合作(APEC)、世界貿易組織(WTO) 4000 獎補助費 40,274 及中美洲議會觀察員年費,計需121,964千 元。(國際組織會費) 4035 對外之捐助 31,330 2.推動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文宣經費,計需10,3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8,944 80千元。(一般事務費) 3.推動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會議或活動與 相關洽助及推廣工作等;參與APEC領袖會議 及部長級年會、專業部長會議、資深官員會 議、工作小組、次級論壇會議及推動APEC倡 議與計畫相關活動;贊助國際組織舉辦會議 或活動等經費,計需118,855千元。(一般事 務費40,665千元、國外旅費46,860千元、對 外之捐助31,330千元) 4.派員出席南海會議、東協及周邊組織會議、 太平洋島國論壇會議、世界動物衛生組織會 議、國際棉業諮詢委員會大會、國際自然保 育協會、國際種子檢查協會會議、亞洲開發 銀行及中美洲銀行年會相關會議、國際原子 能總署大會、歐洲復興開發銀行理事年會、 美洲開發銀行年會、區域漁業管理組織及海 洋事務相關會議、亞太防制洗錢組織會議、 艾格蒙聯盟會議、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小組會 議、亞太區追討犯罪所得機構網絡會議、網 際網路指定名稱與號碼指配機構暨政府諮詢 76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1,796,51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委員會會議、經貿外交會議或國際商展活動 、聯合國蒙特婁議定書締約國大會、生物多 樣性公約締結大會、國際再生能源總署年會 、美國國際法學會年會、英國世界國際法學 會執委會、WTO法律諮詢中心年會及相關會 議;出國參訪相關國際NGO及參加國際NGO會 議;派員推動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與其 他國際組織拜會、訪問、洽助等經費,計需 32,800千元。(委辦費679千元、國外旅費32 ,121千元) 5.協助民間婦女、原住民、衛生、人權及其他 團體或個人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舉辦之 相關會議及活動;補助民間團體及有關人士 參加或在臺舉辦環保、生態保育、農林漁牧 、慈善、宗教、人權、身心障礙、反毒、婦 女、青年、原住民、科技、衛生、交通、醫 藥、民主、體育、工商、國民外交等各項國 際會議或活動經費,計需8,944千元。(對國 內團體之捐助) 02 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911,833 本部有關單位 本項為積極推動及資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主 2000 業務費 351,349 要項目包括學術、文化、經貿及結合民間力量 推動各種交流活動,計需經費911,833千元, 2039 委辦費 73,297 其內容如下: 2054 一般事務費 219,366 1.學術交流活動編列204,245千元,主要包括 2078 國外旅費 58,686 : 4000 獎補助費 560,484 (1)亞東太平洋司:協助國內(外)機關及團 4035 對外之捐助 185,198 體赴亞太地區或在臺辦理各項功能性合 作、學術、教育交流活動;辦理各項國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75,286 際研討會等經費,計需21,008千元。(委 辦費8,278千元、國外旅費2,000千元、 對外之捐助6,6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 助4,130千元) (2)亞西及非洲司: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 西地區各種學術交流活動;辦理亞西及 非洲地區問題國際學術研討會及加強與 智庫聯繫交流經費等,計需5,816千元。 (一般事務費4,5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 捐助1,316千元) 77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1,796,51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歐洲司:為強化與歐盟及歐洲民主社群 合作關係,積極擴大與歐盟及英、法、 德等理念相近夥伴及歐洲重要智庫之合 作;擴大辦理『中華民國(臺灣)講座』 ;持續積極推動辦理對歐交流及協助團 體辦理各項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57,289 千元。(一般事務費14,959千元、國外旅 費2,000千元、對外之捐助37,970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2,360千元) (4)北美司:辦理對美學術界交流活動及協 助國內外團體辦理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 ,計需111,254千元。(委辦費1,000千元 、一般事務費2,505千元、國外旅費500 千元、對外之捐助104,478千元、對國內 團體之捐助2,771千元) (5)研究設計會:推動辦理國內學者前往海 外知名大學或智庫進行「駐點」研究; 協助民間團體、國內外智庫、大學院校 等舉辦國際學術會議或活動等經費,計 需6,996千元。(一般事務費3,200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3,796千元) (6)協助國際重要非政府組織各項學術交流 活動等經費,計需1,882千元。(對國內 團體之捐助) 2.文化交流活動編列58,865千元,主要包括: (1)亞東太平洋司:辦理邀請國內藝文團體 赴海外表演等各項推動亞太地區文化交 流活動經費,計需902千元。(委辦費) (2)亞西及非洲司:推動我與亞西國家相互 舉辦旅遊展及文藝展;協助宗教團體參 加世界宗教活動;辦理與亞西及非洲友 好國家進行藝文及體育交流計畫及活動 等經費,計需9,382千元。(一般事務費4 ,790千元、對外之捐助1,500千元、對國 內團體之捐助3,092千元) (3)歐洲司:補助我優秀藝文團體赴歐洲地 區表演及推動在歐洲地區舉辦臺灣相關 文化活動等經費,計需9,608千元。(一 78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1,796,51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般事務費1,754千元、對外之捐助7,150 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704千元) (4)北美司:推動在北美地區舉辦臺灣相關 文化活動及對美公眾外交等經費,計需1 3,570千元。(一般事務費5,300千元、對 外之捐助6,1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170千元) (5)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辦理或參加拉 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國家之國際會議及各 項交流活動經費,計需13,900千元。(一 般事務費8,400千元、國外旅費2,500千 元、對外之捐助2,500千元、對國內團體 之捐助500千元) (6)國際傳播司:辦理藝文團東奧巡演及推 展海外文化交流等各項軟性文宣活動經 費,計需9,050千元。(一般事務費) (7)研究設計會:辦理駐地留臺校友會業務 聯繫等經費,計需1,000千元。(一般事 務費) (8)協助國際重要非政府組織舉辦文化交流 活動及其他推展文化外交活動等經費, 計需1,453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經貿交流活動編列195,604千元,主要包括 : (1)亞東太平洋司: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 進行交流或研討;推動臺日經貿交流及 對話等經費,計需7,150千元。(一般事 務費5,250千元、國外旅費1,900千元) (2)亞西及非洲司:補助團體辦理及參加各 種經貿交流活動等經費,計需7,600千元 。(對外之捐助) (3)歐洲司:舉辦與歐洲各國雙邊經貿諮商 會議及推動中東歐國家來臺參加專業展 等經費,計需2,088千元。(一般事務費3 88千元、對外之捐助1,700千元) (4)北美司:辦理各項雙邊經貿交流會議及 活動;進行雙邊經貿諮商及爭取參與多 邊自由貿易機制;加強對美各州州長及 79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1,796,51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政要之聯繫及相關合作等經費,計需6,1 00千元。(一般事務費4,100千元、對外 之捐助2,000千元) (5)國際組織司:補助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 會中華民國委員會等參與相關國際組織 各項計畫或活動等經費,計需32,090千 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編列140,576千元 ,主要項目為: <1>委託專業展覽單位舉辦商展或參加國 外商展;委託國內學術機構或智庫辦 理WTO國際經貿事務研究及人才培訓等 經費,計需78,306千元。(一般事務費 20,000千元、委辦費58,306千元) <2>在世界貿易組織架構下提供技術協助 及補助國內經貿團體舉辦活動等經費 ,計需32,364千元。(一般事務費1,94 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30,424千元 ) <3>依「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 辦法」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 參加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等經費, 計需14,906千元。(國外旅費720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4,186千元) <4>運用多元管道推動我加入跨太平洋夥 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15,000千元。 (一般事務費) 4.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編列453,119千 元,主要包括: (1)亞東太平洋司:辦理我與亞太國會議員 聯盟各項交流活動;加強與各國友臺團 體交流;協助向日本索償各項債權及臺 籍慰安婦受害人補償費;出席臺日諮商 會議;推動新南向政策各項交流業務等 經費,計需41,837千元。(一般事務費48 千元、國外旅費3,100千元、對外之捐助 1,9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36,789千 元) 80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1,796,51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亞西及非洲司:加強與駐在國國會及其 他各項交流等經費,計需7,500千元。 ( 一般事務費1,500千元、國外旅費6,000 千元) (3)歐洲司:加強與歐洲議會及歐盟會員國 國會交流合作等經費,計需5,979千元。 (一般事務費679千元、國外旅費2,800千 元、對外之捐助2,500千元) (4)北美司:推動對美加重大工作計畫專案 ;協助立法院「臺美國會議員聯誼會」 等臺美國會之交流活動;結合美國民間 團體及運用民間公關公司力量,協助推 動對美關係,增進美國朝野各界對我之 支持;赴美參加民主、共和兩黨全國代 表大會,推動臺美政界人士交流與活動 等經費,計需119,390千元。(一般事務 費98,805千元、國外旅費17,000千元、 對外之捐助2,35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 助1,235千元) (5)條約法律司:推動與重要國家簽訂司法 互助、經貿協定及出席各種國際會議及 活動等經費,計需896千元。(國外旅費) (6)國際組織司:與衛生福利部合辦國際醫 藥衛生相關會議及活動等經費,計需2,7 91千元。(一般事務費) (7)國際傳播司:配合府院高層出訪,辦理 新聞業務等經費,計需6,060千元。(一 般事務費6,000千元、對外之捐助60千元 ) (8)研究設計會:辦理「臺灣獎助金」10週 年相關活動;辦理戰略安全對話;加強 與重要國家交流等經費,計需10,478千 元。(委辦費4,811千元、一般事務費1,4 67千元、國外旅費4,200千元) (9)協助國際重要非政府組織舉辦各項國際 活動;協助我東奧代表團推動國際體育 交流;推動國內NGO爭取INGO來臺辦理大 型國際會議或活動;辦理女力外交,發 81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1,796,51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展區域婦女組織網絡;推展國會交流等 經費,計需84,758千元。(一般事務費5, 940千元、國外旅費13,000千元、對外之 捐助79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65,028 千元) (10)辦理強化資安國際交流等經費,計需2, 070千元。(國外旅費) (11)補助臺灣民主基金會171,360千元,包 括挹注基金5,000千元、經常支出168,3 60千元及資本支出3,000千元。(對國內 團體之捐助) 03 出國訪問 175,555 本部有關單位 本項計畫編列內容主要為: 2000 業務費 175,555 1.加強我與各地區國家之友好關係,由正、副 元首、特使、五院院長、部次長及政府重要 2078 國外旅費 175,555 官員出國訪問、答聘及參加各國慶弔典禮, 並藉以鞏固邦誼,提升實質關係及宣慰僑胞 、學人、留學生等,所需機票款、日支生活 費、內陸交通費、交際費、行政費及什支等 經費。 2.視外交工作實際需要及拓展我與各國關係, 重要主管事務人員赴國外所需機票款、日支 生活費、內陸交通費、交際費、行政費及什 支等經費。 04 訪賓接待 416,180 本部有關單位 本計畫係推動邀訪計畫所需機票、膳宿費、交 2000 業務費 416,180 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416,180千元, 本年度預訂接待外賓2,292人次費用如下: 2027 保險費 123 1.邀訪亞太地區外賓449人次,所需機票、膳 2054 一般事務費 415,592 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64,3 2072 國內旅費 276 30千元。(保險費15千元、一般事務費64,25 2084 短程車資 189 7千元、國內旅費35千元、短程車資23千元) 2.邀訪亞西及非洲地區外賓207人次,所需機 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 需48,204千元。(保險費20千元、一般事務 費48,094千元、國內旅費50千元、短程車資 40千元) 3.邀訪歐洲地區外賓(含歐盟)406人次,所需 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 計需75,248千元。(保險費17千元、一般事 82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1,796,51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務費75,166千元、國內旅費39千元、短程車 資26千元) 4.邀訪北美地區外賓731人次,所需機票、膳 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122, 095千元。(保險費34千元、一般事務費121, 931千元、國內旅費78千元、短程車資52千 元) 5.邀訪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外賓235人次 ,所需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 支等,計需73,440千元。(保險費20千元、 一般事務費73,343千元、國內旅費46千元、 短程車資31千元) 6.邀訪聯合國(含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 國際民航組織、世界衛生組織等專門機構) 、APEC、美洲國家組織、美洲開發銀行、亞 洲開發銀行、中美洲銀行、歐洲復興開發銀 行、區域漁業管理組織、農業及環境相關國 際組織等國際組織外賓20人次,所需機票、 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3, 594元。(保險費1千元、一般事務費3,590千 元、國內旅費2千元、短程車資1千元) 7.邀訪WTO官員、專家或會員國駐WTO大使等外 賓8人次,所需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 險費及什支等,計需1,806千元。(保險費2 千元、一般事務費1,800千元、國內旅費2千 元、短程車資2千元) 8.邀訪國際新聞人士170人次,所需機票、膳 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21,0 40千元。(保險費10千元、一般事務費21,00 0千元、國內旅費20千元、短程車資10千元) 9.透過國際非政府組織邀請國際知名團體負責 人、婦女領袖、幹部及國際專家學者等外賓 53人次,所需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 費及什支等,計需4,623千元。(保險費2千 元、一般事務費4,617千元、國內旅費2千元 、短程車資2千元) 10.邀訪強化資安國際交流外賓13人次,所需 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 83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1,796,51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計需1,800千元。(保險費2千元、一般事 務費1,794千元、國內旅費2千元、短程車 資2千元) 84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500 國際合作及關懷 預算金額 11,657,61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敦睦邦交,提升與無邦交國家之友好關係,促進與國際 1.透過參與雙邊及多邊合作計畫,促進友邦或友好國家經 1.敦睦邦交,提升與無邦交國家之友好關係,促進與國際 組織之合作,善盡國際責任。 濟、社會及生產部門之建設與永續發展。 組織之合作,善盡國際責任。 2.擴大我國參與國際社會活動,提高我國際聲望與形象。 2.強化技術團隊,加強人才之培訓與補充。 2.擴大我國參與國際社會活動,提高我國際聲望與形象。 3.其他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相關事項。 4.為對國際間重大災變,基於人道關懷立場酌情予以適度 救助,並推動協助民間公益慈善團體參與濟助;透過國 際組織推動人道關懷、急難及醫療救助,展現我對國際 社會之關懷。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駐外技術服務 1,179,880 國際合作及經濟 辦理駐外技術服務經費編列1,179,880千元, 2000 業務費 1,001,884 事務司 包括: 1.亞太地區技術團及專案經費235,051千元。( 2039 委辦費 996,959 委辦費) 2054 一般事務費 4,925 2.亞西及非洲地區技術團、醫療團及專案計畫 4000 獎補助費 177,996 等經費69,310千元。(委辦費35,845千元、 4035 對外之捐助 177,996 對外之捐助33,465千元) 3.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技術團、服務團及 專案計畫等經費488,548千元。(委辦費368, 630千元、對外之捐助119,918千元) 4.推動資訊通信及地理資訊系統專案技術合作 計畫經費92,072千元。(委辦費67,459千元 、對外之捐助24,613千元) 5.辦理外交替代役(駐外)及大專青年海外技 術實習服務計畫等經費58,413千元。(委辦 費53,488千元、一般事務費4,925千元) 6.辦理各項友邦人才培訓計畫經費51,727千元 。(委辦費) 7.辦理友邦及友好國家專業華語教師派遣計畫 經費28,443千元。(委辦費) 8.辦理外派技術人員儲訓及赴海外地區評估規 劃業務督導等計畫所需經費121,519千元。( 委辦費) 9.依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實施前之駐 外技術人員照顧辦法,對駐外技術人員照顧 所需經費700千元。(委辦費) 10.辦理研發私部門參與及創新計畫、與國際 組織及友好國家合作經費34,097千元。(委 辦費) 02 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10,324,921 本部有關單位 本項目係透過雙邊合作計畫及藉由對國際組織 2000 業務費 252,732 機構之協助,提供友邦各項基礎及民生建設、 85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500 國際合作及關懷 預算金額 11,657,61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39 委辦費 149,336 農林業、漁牧業、礦業、衛生及醫療、學術文 2054 一般事務費 92,121 化及教育、勞動事務、社區發展、交通建設、 其他教育訓練及實物捐助等合作計畫經費,計 2078 國外旅費 11,275 需10,324,921千元。包括: 4000 獎補助費 10,072,189 1.亞東太平洋司編列2,401,130千元,主要項 4035 對外之捐助 10,052,928 目為: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9,261 (1)協助太平洋島國論壇各相關區域組織發 展計畫及人才培訓經費61,500千元。(對 外之捐助) (2)協助太平洋友邦各項經建、社會發展計 畫及推動增進與亞太無邦交國家關係等 經費2,338,136千元。(委辦費44,775千 元、國外旅費296千元、對外之捐助2,29 3,065千元) (3)派員評估規劃督導亞太地區各項合作計 畫經費1,494千元。(國外旅費) 2.亞西及非洲司編列1,372,512千元,主要項 目為: (1)辦理亞西國家人員專業技術訓練、檢驗 技術合作計畫等經費,共需12,780千元 。(對外之捐助) (2)推動我與亞西及非洲地區無邦交友好國 家合作計畫、亞西地區貧童及優秀學生 獎學金計畫及援助非洲永續發展計畫等 經費52,280千元。(委辦費1,000千元、 一般事務費3,000千元、對外之捐助48,2 80千元) (3)協助非洲國家各項經建、社會發展計畫 及衛生醫療合作經費1,305,302千元。( 對外之捐助) (4)派員評估規劃督導非洲地區各項合作計 畫經費2,150千元。(國外旅費) 3.歐洲司編列9,575千元,主要協助中東歐各 國政府部門或民間團體社區發展及民生建設 等計畫;與教廷及歐盟合作計畫等經費。( 對外之捐助) 4.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編列5,739,457千元 ,主要項目為: 86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500 國際合作及關懷 預算金額 11,657,61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協助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各友邦國家基 礎民生建設、技職人才培育及電力合作 計畫等經費5,617,075千元。(一般事務 費3,000千元、對外之捐助5,614,075千 元) (2)辦理我與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無邦 交友好國家合作計畫經費30,000千元。( 對外之捐助) (3)派員評估規劃督導各項合作計畫經費3,5 00千元。(國外旅費) (4)擴大協助友邦推動青年技職教育88,882 千元。(委辦費) 5.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編列26,499千元,主 要項目為: (1)派員辦理國際合作發展(含駐外技術合 作)業務之評估、監督及考核經費2,400 千元。(國外旅費) (2)捐助WTO杜哈發展議程全球信託基金、贊 助WTO發展議題相關活動及捐助WTO相關 組織等經費6,000千元。(對外之捐助) (3)推動醫衛合作計畫經費2,677千元。(對 國內團體之捐助) (4)履行國合會辦理開發臺巴工業區貸款保 證責任經費15,422千元。(一般事務費) 6.參加或挹注歐洲復興開發銀行、亞洲開發銀 行、美洲國家組織、亞蔬-世界蔬菜中心、 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亞太農業研究機構 聯盟、亞非農村發展組織、中西太平洋漁業 委員會及國際稻米研究所等國際組織之多邊 合作計畫或活動;協助重要非政府組織推動 國際合作計畫等經費204,716千元。(一般事 務費970千元、國外旅費485千元、對外之捐 助193,53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9,731千 元) 7.辦理國際青年人才培訓及合作等計畫經費52 ,436千元。(一般事務費51,486千元、國外 旅費950千元) 8.友邦人員來臺參加教育訓練編列47,817千元 87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500 國際合作及關懷 預算金額 11,657,61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主要項目為: (1)辦理遠朋國建班等教育訓練經費40,339 千元。(委辦費8,266千元、一般事務費1 7,618千元、對外之捐助14,455千元) (2)與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辦理國際租稅 班及協助國際土地政策研究訓練中心辦 理國際訓練班與專題研討班等經費7,478 千元。(一般事務費625千元、對國內團 體之捐助6,853千元) 9.為培植友我人脈,設立「臺灣獎學金」及「 臺灣獎助金」,以鼓勵具潛力之優秀外國學 生(人)來臺留學或從事研究,增進彼等對我 國風土民情及國家發展之瞭解,同時拓展對 外關係、強化邦誼、增進與外國政府、學校 、文教機構及團體等教育學術交流合作所需 經費470,779千元。(委辦費6,413千元、對 外之捐助464,366千元) 03 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 152,818 本部有關單位 本計畫係對國際間重大災變提供適度協助,計 2000 業務費 530 編列152,818千元,其內容如下: 1.對國際間之突發重大災變,如戰亂、水災、 2054 一般事務費 191 旱災、飢荒、疾病、地震或火災等,基於人 2078 國外旅費 339 道立場及關懷,對受災國提供糧食、衣物、 4000 獎補助費 152,288 醫藥醫療器材等一般性物資援助、義診等, 4035 對外之捐助 138,228 計需115,719千元。(對外之捐助)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4,060 2.透過國際組織推動人道關懷、急難及醫療救 助等,計需1,225千元。(對外之捐助285千 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940千元) 3.補助國內NGO在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及友邦辦 理參與國際人道救援及慈善援助等,計需14 ,174千元。(一般事務費191千元、國外旅費 339千元、對外之捐助524千元、對國內團體 之捐助13,120千元) 4.參與全球反恐人道援助計畫15,500千元。( 對外之捐助) 5.捐助「國際宗教自由基金」6,200千元。(對 外之捐助) 88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9002 營建工程 預算金額 267,35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推動駐外單位合署辦公,加強各單位間之聯繫,便利民 購建駐外單位館官舍及致遠新村職務輪調宿舍改建。 1.推動駐外單位合署辦公,加強各單位間之聯繫,便利民 眾洽公,提升我駐外單位整體形象及節省鉅額租金支出 眾洽公,提升我駐外單位整體形象及節省鉅額租金支出 。 。 2.解決派駐國外同仁職務輪調回國服務期間居住需求及檔 2.解決派駐國外同仁職務輪調回國服務期間居住需求及檔 庫儲存空間不足等問題。 庫儲存空間不足等問題。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 199,948 秘書處 為推動駐外機構購建館官舍計畫,「外交部購 3000 設備及投資 199,948 建駐外單位館、宿舍分級表」奉行政院102年1 0月28日院臺外字第1020064957號函同意備查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99,948 ,優先購建(置)館處包括駐芝加哥辦事處、 駐泰國代表處、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等12 個館處,將視駐外機構客觀因素、計畫實際執 行情形及可用資源概況等依序辦理。 1.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奉行政院10 5年6月3日院臺外字第1050025221號函及108 年6月28日院臺外字第1080019220號函核定 。總經費1,062,623千元,分年辦理,105至 108年度已編列838,812千元,本年度續編第 5年經費166,301千元。 2.駐布里斯本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奉行政院 107年5月28日院臺外字第1070018244號函核 定。總經費176,168千元,分年辦理,108年 度已編列135,758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 費33,647千元。 02 致遠新村職務輪調宿舍改建 67,408 秘書處 致遠新村活化再利用計畫,奉行政院108年5月 3000 設備及投資 67,408 24日院臺外字第1080010657號函核定。總經費 461,233千元,分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67,408 費67,408千元。 89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90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算金額 44,23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維護對外觀瞻及人車安全。 汰換車輛。 維護對外觀瞻及人車安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駐外單位汰換公務車 39,458 駐外各機構、秘 汰購各駐外機構館長座車與公務車29輛,計需 3000 設備及投資 39,458 書處 經費如列數。 3025 運輸設備費 39,458 02 汰換國內公務車 4,780 秘書處 汰購國內公務車5輛及相關設施等經費,計需 3000 設備及投資 4,780 經費如列數。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69 3025 運輸設備費 4,611 90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70,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使各項計畫順利執行。 係供各項計畫原預算不足時依規定程序動支。 使各項計畫順利執行。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0 第一預備金 70,000 本部有關單位 編列第一預備金70,000千元以供原預算不足時 6000 預備金 70,000 依規定程序動支。 6005 第一預備金 70,000 91 外交部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0100 3911011000 3911011300 3911011400 3911011500 3911019002 一般行政 外交管理業務 駐外機構業務 國際會議及交 國際合作及關 營建工程 第一、二級用途別 流 懷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8,035,908 239,391 3,078,094 1,796,511 11,657,619 267,356 1000 人事費 7,596,548 - - - - -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92,632 - - - - -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015,937 - - - - -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67,880 - - - - -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5,235 - - - - - 1030 獎金 766,368 - - - - - 1035 其他給與 1,043,512 - - - - - 1040 加班值班費 162,797 - - - - -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43,769 - - - - -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27,453 - - - - - 1055 保險 150,965 - - - - - 2000 業務費 358,282 236,477 2,955,277 1,195,753 1,255,146 - 2003 教育訓練費 953 21,224 3,790 - - - 2006 水電費 16,601 - 82,617 - - - 2009 通訊費 122,914 23,825 93,379 - - - 2018 資訊服務費 73,340 - 15,539 - - -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7,995 - 1,126,424 - - - 2024 稅捐及規費 1,675 - 11,216 - - - 2027 保險費 3,034 - 187,309 123 - -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0,764 27,800 169,612 - - -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68 8,588 23,630 - - - 2039 委辦費 - 18,172 - 73,976 1,146,295 -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 - 66 121,964 - -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 5 - - - - 2051 物品 10,009 3,930 117,474 - - - 2054 一般事務費 70,926 94,720 762,537 686,003 97,237 -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6,077 - 44,183 - - -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129 - 29,104 - - -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259 - - - - - 2072 國內旅費 548 - 2,750 276 - - 92 外交部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0100 3911011000 3911011300 3911011400 3911011500 3911019002 一般行政 外交管理業務 駐外機構業務 國際會議及交 國際合作及關 營建工程 第一、二級用途別 流 懷 科目名稱及編號 2078 國外旅費 - 23,858 285,647 313,222 11,614 - 2081 運費 - 14,355 - - - - 2084 短程車資 453 - - 189 - - 2090 機密費 - - - - - - 2093 特別費 1,337 - - - - - 3000 設備及投資 80,189 - 58,634 - - 267,356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 - - 267,356 3020 機械設備費 70 - - - - - 3025 運輸設備費 - - - - - -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66,717 - - - - - 3035 雜項設備費 13,402 - 58,634 - - - 4000 獎補助費 889 2,914 64,183 600,758 10,402,473 - 4035 對外之捐助 - - 61,470 216,528 10,369,152 -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7 1,764 - 384,230 33,321 -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 850 - - - - 4085 獎勵及慰問 462 - - - - -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420 300 2,713 - - - 6000 預備金 - - - - - - 6005 第一預備金 - - - - - - 93 外交部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9011 3911019800 391101A000 交通及運輸設 第一預備金 外交支出機密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備 預算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44,238 70,000 1,520,409 26,709,526 1000 人事費 - - - 7,596,548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 - - 92,632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 5,015,937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 - - 167,88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 - 25,235 1030 獎金 - - - 766,368 1035 其他給與 - - - 1,043,512 1040 加班值班費 - - - 162,797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 - - 43,769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 - 127,453 1055 保險 - - - 150,965 2000 業務費 - - 1,520,409 7,521,344 2003 教育訓練費 - - - 25,967 2006 水電費 - - - 99,218 2009 通訊費 - - - 240,118 2018 資訊服務費 - - - 88,879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 - 1,144,419 2024 稅捐及規費 - - - 12,891 2027 保險費 - - - 190,466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 - - 208,176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 - 34,486 2039 委辦費 - - - 1,238,443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 - - 122,03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 - - 5 2051 物品 - - - 131,413 2054 一般事務費 - - - 1,711,42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 - 60,26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 - 31,233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 7,259 2072 國內旅費 - - - 3,574 94 外交部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9011 3911019800 391101A000 交通及運輸設 第一預備金 外交支出機密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備 預算 科目名稱及編號 2078 國外旅費 - - - 634,341 2081 運費 - - - 14,355 2084 短程車資 - - - 642 2090 機密費 - - 1,520,409 1,520,409 2093 特別費 - - - 1,337 3000 設備及投資 44,238 - - 450,417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69 - - 267,525 3020 機械設備費 - - - 70 3025 運輸設備費 44,069 - - 44,069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66,717 3035 雜項設備費 - - - 72,036 4000 獎補助費 - - - 11,071,217 4035 對外之捐助 - - - 10,647,15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 - 419,322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 - - 850 4085 獎勵及慰問 - - - 462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 - - 3,433 6000 預備金 - 70,000 - 70,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 70,000 - 70,000 95 外交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8 外交部主管 1 外交部 7,596,548 7,458,255 11,068,152 - 外交支出 7,596,548 7,458,255 11,068,152 - 1 一般行政 7,596,548 358,282 889 - 2 外交管理業務 - 236,477 2,914 - 3 駐外機構業務 - 2,955,277 64,183 - 4 國際會議及交流 - 1,195,753 597,693 - 5 國際合作及關懷 - 1,192,057 10,402,473 - 6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1 營建工程 - - - -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7 第一預備金 - - - - 8 外交支出機密預算 - 1,520,409 - - 96 部 別科目分析表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70,000 26,192,955 63,089 450,417 3,065 - 516,571 26,709,526 70,000 26,192,955 63,089 450,417 3,065 - 516,571 26,709,526 - 7,955,719 - 80,189 - - 80,189 8,035,908 - 239,391 - - - - - 239,391 - 3,019,460 - 58,634 - - 58,634 3,078,094 - 1,793,446 - - 3,065 - 3,065 1,796,511 - 11,594,530 63,089 - - - 63,089 11,657,619 - - - 311,594 - - 311,594 311,594 - - - 267,356 - - 267,356 267,356 - - - 44,238 - - 44,238 44,238 70,000 70,000 - - - - - 70,000 算 - 1,520,409 - - - - - 1,520,409 97 外交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11000000 8 外交部主管 0011010000 1 外交部 - 267,525 - 70 3911010000 外交支出 - 267,525 - 70 3911010100 1 一般行政 - - - 70 3911011300 3 駐外機構業務 - - - - 3911011400 4 國際會議及交流 - - - - 3911011500 5 國際合作及關懷 - - - - 3911019000 6 一般建築及設備 - 267,525 - - 3911019002 1 營建工程 - 267,356 - - 391101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169 - - 98 部 分析表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44,069 66,717 72,036 - - 66,154 516,571 44,069 66,717 72,036 - - 66,154 516,571 - 66,717 13,402 - - - 80,189 - - 58,634 - - - 58,634 - - - - - 3,065 3,065 - - - - - 63,089 63,089 44,069 - - - - - 311,594 - - - - - - 267,356 44,069 - - - - - 44,238 99 本 頁 空 白 100 外交部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92,632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015,937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67,880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25,235 六、獎金 766,368 七、其他給與 1,043,512 八、加班值班費 162,797 九、退休退職給付 43,769 十、退休離職儲金 127,453 十一、保險 150,965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7,596,548 101 外交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11000000 8 外交部主管 0011010000 1 外交部 1,888 1,888 - - - - 18 20 26 26 11 11 28 28 3911010100 事 1 一般行政 1,888 1,888 - - - - 18 20 26 26 11 11 28 28 59 5, 員2 攬 「 人 身 天 及 防 文 設 時 勞 , 及 學 護 時 , 總 駛 102 部 明細表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11000000 外交部主管 0011010000 116 116 35 35 712 712 2,834 2,836 7,433,751 7,430,740 3,011 外交部 3911010100 116 116 35 35 712 712 2,834 2,836 7,433,751 7,430,740 一般行政 3,011 1.「年需經費」僅包括相關人員之人事 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2.外交部以業務費預計進用臨時人員59 3人208,176千元及勞務承攬112人55, 470千元,分述如下: (1)「一般行政」預計運用臨時人員2 6人、經費10,764千元,勞務承攬 111人、經費55,015千元,係依「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 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規定進用身 心障礙臨時人員,臺北賓館及天 母使館專用區管理維護業務,及 協助環境清潔維護、機電及消防 設備維護、檔案及資訊業務、文 書行政、中外文網站網頁美工設 計及會計事務等。 (2)「外交管理業務」預計運用臨時 人員32人、經費27,800千元及勞 務承攬人力1人、經費455千元, 協助國際輿情彙析、國情資料及 國際文宣視聽資料製作、獎助學 金受獎生資料更新及資料庫維護 等。 (3)「駐外機構業務」預計運用臨時 人員535人、經費169,612千元, 協助辦理駐外館處環境清潔、總 機、安全警衛、資訊服務、駕駛 等事務。 103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汽缸總 油料費 乘客人數 購置年 排氣量 數 量 車輛數 車輛種類 單 價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不含司機 月 (立方公 ( 公 金 額 (元) 分) 升 ) 1 首長專用車 4 99.06 2,362 1,668 29.00 48 51 29 1858-UX。 1186-QH。具節能標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9.06 1,997 1,668 29.00 48 51 28 章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0.04 1,998 852 29.00 25 51 28 2626-QH。油氣雙燃 972 17.10 17 料車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0.04 1,998 852 29.00 25 51 28 2686-QH。油氣雙燃 料車 972 17.10 17 1 公務轎車 4 108.03 1,798 1,668 29.00 48 9 31 BAP-5330。 1 公務轎車 4 108.03 1,798 1,668 29.00 48 9 31 BAP-5331。 1 公務轎車 4 108.03 1,798 1,668 29.00 48 9 31 BAP-5332。 1 公務轎車 4 108.03 1,798 1,668 29.00 48 9 31 BAP-5311。 1 公務轎車 4 108.03 1,798 1,668 29.00 48 9 31 BAP-5321。 1 公務轎車 4 108.11 1,798 1,668 29.00 48 9 31 1 公務轎車 4 108.11 1,798 1,668 29.00 48 9 31 1 公務轎車 4 108.11 1,798 1,668 29.00 48 9 31 DF-1541,車齡逾21 0 公務轎車 4 87.02 1,995 0 0.00 0 0 7 年,擬於109年3月汰 換。 新購公務車,汰換DF- 1 公務轎車 4 109.03 1,800 1,251 29.00 36 6 23 1541。 DO-1775,車齡逾20 0 公務轎車 4 88.03 1,995 0 0.00 0 0 7 年,擬於109年3月汰 換。 新購公務車,汰換 1 公務轎車 4 109.03 1,800 1,251 29.00 36 6 23 DO-1775。 DO-1781,車齡逾20 0 公務轎車 4 88.03 1,995 0 0.00 0 0 7 年,擬於109年3月汰 換。 新購公務車,汰換 1 公務轎車 4 109.03 1,800 1,251 29.00 36 6 23 DO-1781。 DO-1782,車齡逾20 0 公務轎車 4 88.03 1,995 0 0.00 0 0 7 年,擬於109年3月汰 換為電動車。 新購電動車,汰換 1 公務轎車 4 109.03 0 0.00 0 5 25 DO-1782。 104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汽缸總 油料費 乘客人數 購置年 排氣量 數 量 車輛數 車輛種類 單 價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不含司機 月 (立方公 ( 公 金 額 (元) 分) 升 ) DO-1783,車齡逾20 0 公務轎車 4 88.03 1,995 0 0.00 0 0 7 年,擬於109年3月汰 換為電動車。 新購電動車,汰換 1 公務轎車 4 109.03 0 0.00 0 5 25 DO-1783。 1 公務轎車 4 87.02 1,995 0 0.00 0 0 27 DF-1542。 1 公務轎車 4 88.03 1,995 0 0.00 0 0 27 DO-1776。 1 公務轎車 4 88.03 1,995 0 0.00 0 0 27 DO-1780。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00 0 0 27 2C-5171。 2C-5173。油氣雙燃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00 0 0 27 料車。 2C-5175。油氣雙燃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00 0 0 27 料車。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00 0 0 27 2C-5182。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00 0 0 27 2C-5183。 2C-5190。油氣雙燃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00 0 0 27 料車。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00 0 0 27 2C-5191。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00 0 0 27 2C-5193。 1 公務轎車 4 90.04 1,995 0 0.00 0 0 27 8836-QH。 1 公務轎車 4 108.11 2,500 1,668 29.00 48 9 35 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4.06 4,565 0 0.00 0 0 70 8239-EH。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4.06 4,565 0 0.00 0 0 70 8536-EH。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4.06 4,565 0 0.00 0 0 70 8729-EH。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5.04 4,293 1,668 29.00 48 51 80 8368-DA。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5.05 3,518 1,668 29.00 48 51 50 4980-QB。禮賓車。 公務轎車 4 95.05 3,518 1,668 29.00 48 51 50 4981-QB。禮賓車。 1 1 公務轎車 4 95.05 3,518 1,668 29.00 48 51 50 4982-QB。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5.05 4,565 1,668 29.00 48 51 71 3557-EY。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5.05 4,565 1,668 29.00 48 51 71 5179-ET。禮賓車。 AAG-3793。禮賓 公務轎車 4 95.12 4,293 1,668 29.00 48 51 71 1 車。 1 公務轎車 4 96.04 4,565 1,668 29.00 48 51 71 7761-S2。禮賓車。 4378-QT。油電混合 公務轎車 4 96.09 1,497 1,140 29.00 33 51 24 1 動力車。禮賓車。 105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汽缸總 油料費 乘客人數 購置年 排氣量 數 量 車輛數 車輛種類 單 價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不含司機 月 (立方公 ( 公 金 額 (元) 分) 升 ) 1 廂式小客貨 8 96.10 2,350 1,668 29.00 48 51 30 4987-QT。禮賓車。 公務轎車 4 96.11 4,600 1,668 29.00 48 51 70 0108-QW。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7.02 4,565 1,668 29.00 48 51 70 9513-QX。禮賓車。 1 公務轎車 4 97.05 3,564 1,668 29.00 48 51 51 9036-QY。禮賓車。 1 1 公務轎車 4 97.05 4,600 1,668 29.00 48 51 70 8013-QZ。禮賓車。 1 13人座大客車 12 91.11 3,907 0 0.00 0 0 35 BD-110。禮賓車。 1 9人座小客車 8 97.05 6,747 1,668 29.00 48 51 149 4180-QZ。禮賓車。 1 12人座大客車 11 97.10 4,009 2,280 25.90 59 51 40 271-WB。禮賓車。 1 21人座大客車 20 97.12 4,009 2,280 25.90 59 51 41 288-WB。禮賓車。 9人座小客車 8 98.03 2,461 1,668 25.90 43 51 36 0182-QH。禮賓車。 1 公務小貨車 0 99.08 2,906 1,668 25.90 43 51 22 4570-YD。禮賓車。 1 1 19人座大客車 18 99.10 4,009 2,280 25.90 59 51 41 321-WB。禮賓車。 1 9人座小客車 8 100.01 1,968 1,668 25.90 43 51 31 3302-QH。禮賓車。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6.07 125 312 29.00 9 2 1 301-BGD 1 680-CYN 681-CYN 3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8.05 125 936 29.00 27 5 4 682-CYN 2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9.06 125 624 29.00 18 3 2 199-ESD 200-ESD 合 計 63,957 1,785 1,394 2,315 106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那霸辦事處 轎車 4 95.06 3500 1,600 1.26 2,016 1,654 1,386 駐日本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08 3500 2,000 1.26 2,520 1,654 2,193 駐日本代表處 氫能車 4 106.12 1,080 1.26 1,361 616 2,051 駐日本代表處 轎車 4 97.11 2500 1,300 1.26 1,638 1,654 1,910 駐日本代表處 廂型車 9 95.10 2400 1,400 1.26 1,764 1,654 2,415 駐日本代表處 轎車 4 98.08 2500 1,000 1.26 1,260 1,654 2,425 駐日本代表處 廂型車 9 95.10 2400 1,500 1.26 1,890 1,654 1,301 駐日本代表處 大客車 10 107.11 2500 1,200 1.26 1,512 276 1,436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駐日本代表處 轎車 4 98.08 2500 1,050 1.26 1,323 276 1,391 程數逾125,000公里 ,擬於109年汰換 駐日本代表處 油電車 4 107.09 2500 1,000 1.26 1,260 276 1,231 駐日本代表處 轎車 4 96.09 2500 1,200 1.26 1,512 1,654 1,231 駐日本代表處 轎車 9 98.09 2700 2,000 1.26 2,520 1,654 2,250 駐日本代表處 轎車 4 99.06 2500 1,500 1.26 1,890 1,654 1,755 駐橫濱辦事處 轎車 5 106.07 2500 1,500 1.26 1,890 827 2,322 駐大阪辦事處 轎車 4 107.12 2500 2,800 1.26 3,528 276 1,779 駐大阪辦事處 廂型車 7 99.06 2500 1,300 1.26 1,638 1,654 1,346 駐福岡辦事處 轎車 4 106.02 2495 1,000 1.26 1,260 827 1,796 駐福岡辦事處 小客車 7 102.11 2360 2,900 1.26 3,654 1,654 1,616 駐札幌辦事處 轎車 4 98.10 2500 1,600 1.26 2,016 1,654 2,166 駐韓國代表處 轎車 4 96.04 3500 2,700 1.25 3,375 1,654 1,200 駐韓國代表處 小巴士 9 97.11 2500 2,000 1.25 2,500 1,654 1,050 駐韓國代表處 轎車 4 98.09 3300 1,500 1.25 1,875 1,654 1,000 駐韓國代表處 轎車 4 98.09 3300 1,000 1.25 1,250 1,654 1,150 駐韓國代表處 轎車 4 98.06 3342 1,000 1.25 1,250 1,654 1,050 駐韓國代表處 轎車 4 97.02 2700 1,100 1.25 1,375 1,654 1,050 駐韓國代表處 小巴士 9 99.05 2199 2,400 1.25 3,000 1,654 1,450 駐韓國代表處 轎車 4 98.06 3342 1,100 1.25 1,375 1,654 1,050 駐韓國代表處 小客車 8 102.10 3470 1,000 1.25 1,250 1,654 1,100 駐韓國代表處 轎車 4 95.04 2400 1,000 1.25 1,250 1,654 1,150 駐釜山辦事處 轎車 4 100.06 3778 2,000 1.25 2,500 1,654 1,250 駐釜山辦事處 廂型車 7 104.06 2500 1,200 1.25 1,500 1,102 875 駐菲律賓代表處 轎車 4 98.11 2500 2,600 0.85 2,210 1,654 800 駐菲律賓代表處 轎車 4 98.11 2500 2,200 0.85 1,870 1,654 875 駐菲律賓代表處 休旅車 6 99.02 2000 2,600 0.85 2,210 1,654 1,050 駐菲律賓代表處 轎車 6 107.02 2000 2,200 0.85 1,870 827 900 107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駐菲律賓代表處 轎車 4 98.12 3000 1,600 0.85 1,360 276 1,535 程數逾125,000公里 ,擬於109年汰換 駐菲律賓代表處 轎車 4 99.11 2500 2,800 0.85 2,380 1,654 900 駐菲律賓代表處 旅行車 9 106.03 3000 2,800 0.85 2,380 827 1,100 駐菲律賓代表處 大客車 10 107.11 3000 2,600 0.85 2,210 276 1,000 駐新加坡代表處 轎車 4 108.06 1998 3,000 1.22 3,660 276 1,300 駐新加坡代表處 轎車 7 106.04 1798 1,000 1.22 1,220 827 1,200 駐新加坡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10 1998 1,000 1.22 1,220 1,654 1,250 駐新加坡代表處 休旅車 7 107.09 2362 2,980 1.22 3,636 276 1,300 駐新加坡代表處 轎車 4 102.04 1999 1,500 1.22 1,830 1,654 1,250 駐新加坡代表處 轎車 4 104.09 1997 1,600 1.22 1,952 1,102 1,250 香港辦事處服務組 轎車 4 105.05 1998 500 1.50 750 1,102 1,600 香港辦事處服務組 休旅車 6 95.05 2261 400 1.50 600 1,654 1,140 駐印尼代表處 轎車 4 106.12 2999 2,800 0.75 2,100 827 1,300 駐印尼代表處 小客車 7 102.09 2000 2,200 0.75 1,650 1,654 875 駐印尼代表處 小客車 7 102.09 2000 2,200 0.75 1,650 1,654 875 駐印尼代表處 休旅車 6 107.07 1998 2,000 0.75 1,500 276 900 駐印尼代表處 休旅車 8 106.06 1998 2,200 0.75 1,650 827 825 駐印尼代表處 轎車 4 107.10 2494 2,000 0.75 1,500 276 900 駐印尼代表處 小客車 7 102.10 2000 2,200 0.75 1,650 1,654 875 駐印尼代表處 休旅車 7 98.12 2000 2,200 0.75 1,650 1,654 975 駐泗水辦事處 轎車 4 104.12 1991 1,800 0.75 1,350 1,102 1,385 駐泗水辦事處 轎車 7 105.01 2500 1,700 0.75 1,275 1,102 1,000 駐斐濟代表處 休旅車 7 105.04 4500 1,800 1.62 2,916 1,102 1,320 駐斐濟代表處 休旅車 5 105.05 2494 2,100 1.62 3,402 1,102 955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小客車 4 101.10 2996 3,600 0.56 2,016 1,654 2,500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轎車 5 106.11 2362 3,300 0.56 1,848 827 1,150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小客車 6 103.07 1998 3,300 0.56 1,848 1,102 1,150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轎車 5 106.11 1998 3,350 0.56 1,876 827 950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轎車 4 104.07 1998 3,200 0.56 1,792 1,102 1,050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07 1997 3,100 0.56 1,736 1,102 1,050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小客車 4 107.08 1997 2,500 0.56 1,400 276 500 駐泰國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05 3500 3,100 0.92 2,852 1,654 2,400 駐泰國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05 1500 3,000 0.92 2,760 1,654 875 駐泰國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11 1800 2,900 0.92 2,668 1,102 900 108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泰國代表處 大客車 10 103.11 3000 3,200 0.92 2,944 1,102 1,250 駐泰國代表處 大客車 11 103.05 2000 2,900 0.92 2,668 1,654 1,000 駐泰國代表處 轎車 4 100.03 1800 2,300 0.92 2,116 1,654 850 駐泰國代表處 轎車 4 100.03 1800 2,400 0.92 2,208 1,654 700 駐泰國代表處 休旅車 6 97.12 1998 2,600 0.92 2,392 1,654 800 駐泰國代表處 轎車 4 100.03 1800 2,500 0.92 2,300 1,654 750 駐汶萊代表處 轎車 4 104.05 1991 2,300 0.40 920 1,102 1,100 駐紐西蘭代表處 轎車 4 97.06 2993 1,800 1.50 2,700 1,654 1,400 駐紐西蘭代表處 休旅車 6 94.07 2362 2,000 1.50 3,000 1,654 900 駐紐西蘭代表處 轎車 4 104.11 2494 1,800 1.50 2,700 1,102 873 駐紐西蘭代表處 轎車 4 97.05 2362 1,600 1.50 2,400 1,654 1,000 駐奧克蘭辦事處 轎車 3 99.11 1796 1,900 1.50 2,850 1,654 1,675 使用滿10年,擬於 駐奧克蘭辦事處 轎車 3 97.09 2354 1,250 1.50 1,875 276 1,430 109年汰換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轎車 4 96.10 3498 1,300 1.15 1,495 276 2,700 程數逾125,000公里 ,擬於109年汰換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廂型車 7 100.05 2200 1,600 1.15 1,840 1,654 2,025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小客車 5 103.11 2500 2,000 1.15 2,300 1,102 1,350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轎車 4 107.08 2500 1,500 1.15 1,725 276 1,350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小客車 5 103.11 3500 2,500 1.15 2,875 1,102 1,325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小客車 5 103.11 2500 2,000 1.15 2,300 1,102 1,350 駐墨爾本辦事處 轎車 4 103.01 1991 1,700 1.15 1,955 1,102 2,176 駐墨爾本辦事處 休旅車 6 97.11 2400 1,600 1.15 1,840 276 1,905 駐雪梨辦事處 小客車 4 101.12 2800 2,100 1.15 2,415 1,654 1,799 駐雪梨辦事處 廂型車 7 104.09 2400 2,000 1.15 2,300 1,102 1,656 駐雪梨辦事處 轎車 4 99.05 3500 1,600 1.15 1,840 1,654 1,630 駐布里斯本辦事處 轎車 4 105.11 2000 2,000 1.15 2,300 827 1,824 駐布里斯本辦事處 休旅車 6 107.06 2400 2,000 1.15 2,300 276 1,442 駐布里斯本辦事處 轎車 4 99.04 2400 1,800 1.15 2,070 1,654 1,402 駐諾魯大使館 小客車 6 103.11 2982 1,250 1.35 1,688 1,102 500 駐諾魯大使館 貨卡車 4 106.02 2800 2,100 1.35 2,835 827 500 駐索羅門群島大使館 休旅車 6 106.08 2198 2,200 1.40 3,080 827 700 駐索羅門群島大使館 休旅車 7 99.01 2198 1,600 1.40 2,240 1,654 650 駐索羅門群島大使館 小客車 5 101.11 2400 2,100 1.40 2,940 1,654 650 駐巴布亞紐幾內亞代表處 轎車 4 100.08 2600 1,089 1.20 1,307 1,654 1,350 駐巴布亞紐幾內亞代表處 轎車 4 100.08 2400 1,321 1.20 1,585 1,654 1,050 截至108年度6月底止 之行駛里程數為 駐越南代表處 轎車 4 101.02 3500 2,350 1.25 2,938 276 1,300 163,929公里,擬於 109年汰換 109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越南代表處 休旅車 7 107.12 2488 2,800 1.25 3,500 276 1,000 駐越南代表處 廂型車 16 100.11 2694 2,900 1.25 3,625 1,654 1,000 駐越南代表處 小客車 7 106.12 2200 2,650 1.25 3,313 1,654 750 駐越南代表處 機車 100.12 100 500 1.25 625 55 150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轎車 4 98.06 3500 3,050 1.25 3,813 1,654 1,375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廂型車 7 102.11 2198 3,150 1.25 3,938 1,654 1,375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轎車 7 106.12 2198 2,530 1.25 3,163 827 1,190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轎車 4 98.08 2500 2,300 1.25 2,875 1,654 1,175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機車 100.12 110 900 1.25 1,125 55 150 駐印度代表處 轎車 4 104.07 2143 3,100 1.57 4,867 1,102 700 駐印度代表處 休旅車 6 101.02 2494 2,450 1.57 3,847 1,654 500 駐印度代表處 休旅車 6 108.04 2700 2,200 1.57 3,454 276 425 駐印度代表處 休旅車 6 107.07 2694 1,700 1.57 2,669 276 375 駐清奈辦事處 小客車 4 103.05 2143 1,850 1.57 2,905 1,654 1,300 駐吐瓦魯大使館 小客車 4 101.05 2400 1,000 1.40 1,400 1,654 430 海島地區鏽蝕嚴重, 車況不佳影響安全且 駐吐瓦魯大使館 小客車 4 103.08 2488 960 1.40 1,344 276 350 修復不經濟,擬於 109年汰換 駐馬紹爾大使館 轎車 5 104.09 2200 1,200 1.60 1,920 1,102 1,150 駐馬紹爾大使館 休旅車 6 105.10 2378 1,000 1.60 1,600 827 1,150 駐帛琉大使館 轎車 4 98.06 3500 1,000 1.15 1,150 1,654 900 駐帛琉大使館 休旅車 6 97.09 1999 1,400 1.15 1,610 1,654 700 駐吉里巴斯大使館 小客車 4 106.03 3000 800 1.05 840 827 1,750 駐吉里巴斯大使館 廂型車 6 99.02 2198 800 1.05 840 1,654 1,163 駐吉里巴斯大使館 小客車 4 102.12 1600 1,200 1.05 1,260 1,654 722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轎車 4 98.08 2996 1,800 0.37 666 276 600 程數逾125,000公里 ,擬於109年汰換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轎車 4 96.07 3564 2,000 0.37 740 1,654 700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轎車 4 101.05 1800 2,000 0.37 740 1,654 700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休旅車 7 98.06 2694 2,000 0.37 740 1,654 700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轎車 6 101.05 2700 2,000 0.37 740 1,654 750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休旅車 7 107.05 2400 2,500 0.37 925 276 900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吉普車 6 100.07 3000 2,250 0.37 833 1,654 1,400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小巴士 28 95.07 3000 1,500 0.37 555 1,654 1,500 駐巴林代表處 轎車 4 100.03 2966 3,000 0.55 1,650 1,654 1,429 駐杜拜辦事處 轎車 4 107.05 1997 2,400 0.82 1,968 827 1,450 駐杜拜辦事處 休旅車 7 99.04 2700 1,400 0.82 1,148 1,654 1,200 駐阿曼代表處 轎車 3 104.03 2000 2,000 0.58 1,160 1,102 1,721 110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阿曼代表處 小客車 4 105.02 3500 1,000 0.58 580 1,102 2,500 駐約旦代表處 轎車 4 100.07 3000 1,150 1.60 1,840 1,654 2,450 駐約旦代表處 吉普車 7 104.04 3500 2,350 1.60 3,760 1,102 1,600 駐約旦代表處 休旅車 7 105.05 2400 2,450 1.60 3,920 1,102 1,201 駐科威特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12 3000 3,200 0.70 2,240 1,654 2,625 駐土耳其代表處 轎車 4 101.06 2987 1,500 0.63 945 1,654 1,400 駐土耳其代表處 小客車 4 101.11 1995 2,500 0.63 1,575 1,654 965 駐以色列代表處 轎車 4 98.06 3000 2,000 1.08 2,160 1,654 2,000 駐以色列代表處 休旅車 7 98.06 2000 2,000 1.08 2,160 1,654 1,300 駐以色列代表處 轎車 4 107.06 2000 1,600 1.08 1,728 827 1,325 使用滿10年,擬於 駐以色列代表處 轎車 4 97.12 1998 1,250 1.08 1,350 276 1,100 109年汰換 駐俄羅斯代表處 轎車 4 99.07 2996 2,650 0.74 1,961 1,654 3,100 駐俄羅斯代表處 轎車 4 94.10 1980 1,900 0.74 1,406 1,654 1,700 駐俄羅斯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07 1998 1,900 0.74 1,406 1,654 1,900 駐俄羅斯代表處 轎車 4 96.12 2499 1,900 0.74 1,406 1,654 1,650 駐俄羅斯代表處 轎車 4 99.12 1995 1,900 0.74 1,406 1,654 1,900 駐俄羅斯代表處 轎車 4 98.06 1999 1,900 0.74 1,406 1,654 1,800 駐俄羅斯代表處 轎車 4 98.06 2400 1,900 0.74 1,406 1,654 1,900 駐蒙古代表處 轎車 4 98.09 2996 2,000 1.20 2,400 1,654 2,288 使用滿10年,擬於 駐蒙古代表處 吉普車 6 98.08 2495 1,400 1.20 1,680 276 1,175 109年汰換 駐南非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08 2996 2,500 1.08 2,700 1,654 1,550 駐南非代表處 轎車 4 96.11 3498 2,500 1.08 2,700 1,654 1,850 駐南非代表處 廂型車 6 97.04 2656 2,000 1.08 2,160 1,654 1,300 駐南非代表處 小客車 5 102.06 1997 1,600 1.08 1,728 1,654 1,350 駐南非代表處 轎車 4 95.05 2397 1,600 1.08 1,728 1,654 1,100 駐南非代表處 轎車 4 104.04 2488 2,500 1.08 2,700 1,102 1,575 駐南非代表處 轎車 4 98.06 2354 1,046 1.08 1,130 1,654 2,228 駐南非代表處 休旅車 4 105.09 2000 1,100 1.08 1,188 1,102 2,232 駐史瓦帝尼王國大使館 吉普車 5 104.03 3956 2,100 1.05 2,205 1,102 2,150 駐史瓦帝尼王國大使館 小客車 4 103.10 2000 1,900 1.05 1,995 1,102 1,900 駐史瓦帝尼王國大使館 轎車 4 105.09 2200 1,000 1.05 1,050 827 1,900 駐史瓦帝尼王國大使館 廂型車 14 105.04 2500 1,050 1.05 1,103 1,102 1,900 駐史瓦帝尼王國大使館 吉普車 7 95.11 4000 1,050 1.05 1,103 1,654 1,900 駐開普敦辦事處 轎車 4 97.04 3498 2,000 1.08 2,160 1,654 1,455 駐開普敦辦事處 廂型車 6 106.09 2000 1,400 1.08 1,512 827 1,000 駐奈及利亞代表處 吉普車 4 95.05 4200 1,200 0.80 960 1,654 1,150 駐奈及利亞代表處 吉普車 4 104.03 2000 1,400 0.80 1,120 1,102 1,150 111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奈及利亞代表處 小客車 5 102.12 2000 1,250 0.80 1,000 1,654 1,050 截至108年度6月底止 之行駛里程數為 駐教廷大使館 轎車 4 100.05 1999 2,100 1.35 2,835 276 3,700 114,872公里,擬於 109年汰換 截至108年度6月底止 之行駛里程數為 駐教廷大使館 轎車 4 100.11 3498 2,350 1.35 3,173 276 2,800 127,945公里,擬於 109年汰換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駐英國代表處 轎車 4 99.01 2987 2,500 1.58 3,950 276 3,000 程數逾125,000公里 ,擬於109年汰換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駐英國代表處 廂型車 8 95.06 2460 1,500 1.58 2,370 276 2,200 程數逾125,000公里 ,擬於109年汰換 駐英國代表處 轎車 4 99.01 1995 700 1.58 1,106 1,654 2,550 駐英國代表處 轎車 4 106.01 1798 700 1.58 1,106 827 2,250 駐英國代表處 轎車 4 99.01 1997 700 1.58 1,106 1,654 2,250 駐愛丁堡辦事處 轎車 4 105.11 2987 1,500 1.58 2,370 827 3,575 駐德國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12 2987 1,500 1.40 2,100 1,102 1,300 駐德國代表處 轎車 4 99.11 1498 1,000 1.40 1,400 1,654 2,024 駐德國代表處 吉普車 7 104.12 2143 800 1.40 1,120 1,102 2,751 駐德國代表處 休旅車 6 95.06 3301 1,500 1.40 2,100 1,654 2,718 駐德國代表處 轎車 4 97.11 1498 800 1.40 1,120 1,654 1,823 駐德國代表處 轎車 4 98.09 1498 800 1.40 1,120 1,654 2,326 駐德國代表處 轎車 4 95.09 1995 900 1.40 1,260 1,654 2,431 駐德國代表處 轎車 4 99.11 1498 1,000 1.40 1,400 1,654 2,224 駐德國代表處 轎車 4 98.09 1498 800 1.40 1,120 1,654 2,033 駐漢堡辦事處 轎車 4 99.10 2996 1,200 1.40 1,680 1,654 1,957 駐漢堡辦事處 轎車 4 96.12 1995 550 1.40 770 1,654 1,481 駐慕尼黑辦事處 小客車 4 101.08 2143 850 1.40 1,190 1,654 2,650 駐慕尼黑辦事處 轎車 4 100.04 1498 600 1.40 840 1,654 2,022 駐慕尼黑辦事處 轎車 4 96.12 2261 500 1.40 700 1,654 1,180 駐法蘭克福辦事處 小客車 4 104.11 2143 2,200 1.40 3,080 1,102 2,000 駐法蘭克福辦事處 小客車 4 103.11 1600 1,000 1.40 1,400 1,102 1,783 駐法蘭克福辦事處 轎車 4 100.07 2000 1,600 1.40 2,240 1,654 2,107 駐法國代表處 轎車 6 102.04 1400 1,550 1.85 2,868 1,654 2,100 截至108年度6月底止 之行駛里程數為 駐法國代表處 小客車 4 100.03 1800 1,050 1.85 1,943 276 2,000 134,758公里,擬於 109年汰換 駐法國代表處 休旅車 6 106.10 1392 1,000 1.85 1,850 827 2,000 駐法國代表處 小客車 6 102.01 1400 1,000 1.85 1,850 1,654 2,000 駐法國代表處 轎車 4 96.12 1800 1,000 1.85 1,850 1,654 1,500 駐法國代表處 休旅車 6 100.02 2000 1,800 1.85 3,330 1,654 2,300 駐法國代表處 休旅車 6 100.02 2000 1,200 1.85 2,220 1,654 2,400 駐法國代表處 休旅車 4 99.12 1600 1,000 1.85 1,850 1,654 1,300 駐法國代表處 小客車 6 102.01 1400 1,000 1.85 1,850 1,102 2,000 112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轎車 4 98.10 5461 1,100 1.72 1,892 1,654 3,500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休旅車 6 98.12 1896 1,305 1.72 2,245 1,654 3,500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旅行車 6 100.02 1968 1,200 1.72 2,064 1,654 3,323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轎車 4 97.10 1595 1,012 1.72 1,741 1,654 1,959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轎車 4 97.10 1595 1,200 1.72 2,064 1,654 2,200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轎車 4 95.09 2435 1,000 1.72 1,720 1,654 2,870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轎車 4 97.10 1595 1,300 1.72 2,236 1,654 2,085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轎車 4 97.10 1595 710 1.72 1,220 1,654 2,714 駐希臘代表處 轎車 4 99.09 1597 1,300 1.58 2,054 1,654 1,384 駐希臘代表處 休旅車 7 105.10 1400 1,000 1.58 1,580 1,115 1,501 截至108年度6月底止 之行駛里程數為 駐西班牙代表處 小客車 4 101.12 2143 2,050 1.48 3,034 276 2,300 154,369公里,擬於 109年汰換 駐西班牙代表處 轎車 4 97.12 1596 1,300 1.48 1,924 1,654 1,636 駐西班牙代表處 轎車 4 97.12 1596 1,240 1.48 1,835 1,654 1,636 駐奧地利代表處 轎車 4 96.12 2987 1,500 1.85 2,775 1,654 2,651 駐奧地利代表處 小巴士 8 100.10 2000 1,000 1.85 1,850 1,654 1,865 駐奧地利代表處 小客車 5 102.12 1400 1,000 1.85 1,850 1,102 1,865 駐奧地利代表處 轎車 4 106.06 1995 900 1.85 1,665 827 2,131 駐瑞典代表處 休旅車 5 105.12 2993 1,200 1.58 1,896 1,102 3,400 駐瑞典代表處 小客車 7 102.11 2231 1,600 1.58 2,528 1,654 2,300 駐瑞典代表處 小客車 6 101.06 1796 1,200 1.58 1,896 1,654 2,280 駐荷蘭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10 3498 2,400 1.40 3,360 1,102 2,050 駐荷蘭代表處 小客車 7 103.01 2000 1,500 1.40 2,100 1,654 2,376 駐荷蘭代表處 轎車 4 104.11 1997 1,700 1.40 2,380 1,102 2,112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駐荷蘭代表處 轎車 4 99.02 1800 1,350 1.40 1,890 276 2,000 程數逾125,000公里 ,擬於109年汰換 駐荷蘭代表處 轎車 4 99.08 1600 1,500 1.40 2,100 1,654 1,850 駐瑞士代表處 轎車 4 105.08 3456 2,000 1.21 2,420 827 2,250 駐瑞士代表處 廂型車 6 98.11 1900 1,100 1.21 1,331 1,654 2,750 駐瑞士代表處 小客車 5 102.11 1598 1,200 1.21 1,452 1,654 2,575 駐日內瓦辦事處 轎車 4 104.06 1997 1,870 1.21 2,263 1,102 3,500 駐日內瓦辦事處 轎車 4 95.04 1794 900 1.21 1,089 1,654 2,550 駐愛爾蘭代表處 轎車 4 107.04 1980 1,100 1.35 1,485 827 2,028 駐愛爾蘭代表處 轎車 4 104.06 1598 1,100 1.35 1,485 1,102 1,489 駐芬蘭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12 2000 300 1.70 510 1,102 2,793 駐芬蘭代表處 小客車 6 102.11 1800 750 1.70 1,275 1,102 2,001 駐匈牙利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11 1968 1,500 1.85 2,775 1,102 1,950 駐匈牙利代表處 廂型車 6 99.01 1997 1,000 1.85 1,850 1,654 1,500 113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匈牙利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12 1968 1,000 1.85 1,850 1,654 1,300 駐義大利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11 2987 1,300 1.35 1,755 1,654 3,575 駐義大利代表處 廂型車 6 99.12 2000 1,300 1.35 1,755 1,654 3,000 駐義大利代表處 轎車 4 101.02 2000 1,100 1.35 1,485 1,654 3,450 駐義大利代表處 轎車 4 104.09 2000 1,000 1.35 1,350 827 3,450 駐捷克代表處 轎車 4 107.07 2998 1,600 1.85 2,960 276 1,400 駐捷克代表處 小巴士 8 99.03 1995 1,000 1.85 1,850 1,654 1,525 駐捷克代表處 轎車 4 107.07 1995 1,000 1.85 1,850 276 1,500 駐捷克代表處 轎車 4 99.05 1995 1,200 1.85 2,220 1,654 1,450 駐捷克代表處 轎車 4 104.07 1598 1,100 1.85 2,035 1,102 1,290 駐丹麥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06 2800 1,150 1.35 1,553 1,102 1,942 駐丹麥代表處 休旅車 4 99.10 1560 900 1.35 1,215 1,654 2,117 駐丹麥代表處 休旅車 4 99.12 1560 1,150 1.35 1,553 1,654 2,075 駐拉脫維亞代表處 轎車 4 96.12 3192 1,500 1.06 1,590 1,654 2,250 駐拉脫維亞代表處 小客車 5 102.01 2000 1,500 1.06 1,590 1,654 2,049 駐葡萄牙代表處 休旅車 4 104.08 1995 1,000 1.85 1,850 1,102 1,679 駐葡萄牙代表處 休旅車 4 95.05 1598 500 1.85 925 1,654 1,210 截至108年度6月底止 之行駛里程數為 駐波蘭代表處 轎車 4 101.06 1997 2,250 1.62 3,645 276 2,452 160,190公里,擬於 109年汰換 駐波蘭代表處 廂型車 7 95.06 2148 1,300 1.62 2,106 1,654 1,570 駐波蘭代表處 轎車 4 98.05 1798 1,000 1.62 1,620 1,654 1,392 駐波蘭代表處 轎車 4 97.02 1995 1,000 1.62 1,620 1,654 1,596 駐波蘭代表處 轎車 4 104.07 1998 1,200 1.62 1,944 1,102 1,706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轎車 4 104.02 3498 1,500 1.21 1,815 1,102 2,975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小客車 4 103.11 1991 1,500 1.21 1,815 1,102 2,103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小客車 4 103.11 1991 1,500 1.21 1,815 1,102 2,103 使用滿10年,擬於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轎車 4 99.06 1995 800 1.21 968 276 1,900 109年汰換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轎車 4 98.10 1994 1,000 1.21 1,210 1,654 1,895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轎車 4 98.10 1995 1,000 1.21 1,210 1,654 2,005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休旅車 7 98.10 2148 1,500 1.21 1,815 1,654 2,400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轎車 4 98.10 1995 1,500 1.21 1,815 1,654 1,865 駐斯洛伐克代表處 轎車 4 106.06 2998 2,800 1.50 4,200 827 2,925 駐斯洛伐克代表處 轎車 4 101.03 1968 1,500 1.50 2,250 1,654 2,000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99.03 5500 3,000 0.78 2,340 1,654 1,907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106.04 2000 2,500 0.78 1,950 827 1,550 114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 4 102.09 3500 2,750 0.78 2,145 1,654 1,826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10 3500 2,750 0.78 2,145 1,102 1,826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99.05 2700 2,300 0.78 1,794 1,654 1,600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99.05 2700 2,300 0.78 1,794 1,654 1,699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97.05 3000 2,050 0.78 1,599 1,654 1,67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97.12 3500 2,050 0.78 1,599 276 1,776 程數逾125,000公里 ,擬於109年汰換 駐美國代表處 客貨車 13 99.04 6000 2,100 0.78 1,638 1,654 1,600 駐美國代表處 廂型車 7 97.12 3500 2,000 0.78 1,560 1,654 1,654 駐美國代表處 客貨車 7 103.03 3500 2,700 0.78 2,106 1,102 1,650 駐美國代表處 客貨車 4 102.05 5000 2,000 0.78 1,560 1,654 1,765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駐美國代表處 廂型車 7 97.12 3500 2,050 0.78 1,599 276 1,757 程數逾125,000公里 ,擬於109年汰換 駐美國代表處 廂型車 8 100.05 5300 2,900 0.78 2,262 1,654 1,650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102.05 3500 2,000 0.78 1,560 1,654 1,715 駐美國代表處 客貨車 7 103.03 3500 1,800 0.78 1,404 1,102 1,715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100.03 2400 1,800 0.78 1,404 1,654 1,550 駐美國代表處 廂型車 7 97.12 3500 1,800 0.78 1,404 1,654 1,550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102.04 3500 1,800 0.78 1,404 1,102 1,500 駐美國代表處 廂型車 7 97.06 3500 2,000 0.78 1,560 1,654 1,500 駐美國代表處 轎車 4 97.06 3500 1,900 0.78 1,482 1,654 1,500 駐美國代表處 休旅車 7 107.05 3500 1,300 0.78 1,014 827 1,730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 4 105.11 3500 1,500 0.78 1,170 827 1,905 駐亞特蘭大辦事處 小客車 4 103.06 3500 2,900 0.78 2,262 1,102 1,875 駐亞特蘭大辦事處 休旅車 6 106.09 3500 2,300 0.78 1,794 827 1,525 駐亞特蘭大辦事處 小客車 7 102.07 3500 3,000 0.78 2,340 1,654 1,525 駐亞特蘭大辦事處 休旅車 4 104.06 2500 2,800 0.78 2,184 1,102 2,075 駐亞特蘭大辦事處 休旅車 4 106.05 2400 2,500 0.78 1,950 827 1,525 駐芝加哥辦事處 轎車 4 100.06 4600 3,100 0.78 2,418 1,654 1,300 駐芝加哥辦事處 休旅車 6 107.05 3500 2,500 0.78 1,950 827 1,200 駐芝加哥辦事處 轎車 4 108.04 2000 2,000 0.78 1,560 276 1,300 駐芝加哥辦事處 小客車 7 102.06 3500 2,300 0.78 1,794 1,654 1,300 駐芝加哥辦事處 小客車 7 102.06 3500 2,500 0.78 1,950 1,654 1,300 駐芝加哥辦事處 轎車 7 106.04 3471 2,400 0.78 1,872 827 1,300 115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芝加哥辦事處 吉普車 4 99.07 2400 2,500 0.78 1,950 276 1,400 駐檀香山辦事處 轎車 4 108.05 1991 1,950 0.78 1,521 276 1,600 駐檀香山辦事處 休旅車 7 104.08 3500 2,000 0.78 1,560 1,102 1,600 駐休士頓辦事處 轎車 5 105.11 3000 3,430 0.78 2,675 827 1,486 駐休士頓辦事處 廂型車 7 105.11 5300 3,600 0.78 2,808 827 1,199 駐休士頓辦事處 休旅車 8 105.08 3500 2,550 0.78 1,989 827 2,000 駐休士頓辦事處 小客車 7 103.05 3500 2,300 0.78 1,794 1,102 1,275 駐休士頓辦事處 休旅車 9 99.03 3500 2,500 0.78 1,950 1,654 1,495 駐休士頓辦事處 轎車 7 106.04 3500 2,500 0.78 1,950 827 1,175 駐休士頓辦事處 小客車 7 103.07 3500 2,500 0.78 1,950 1,102 1,571 駐休士頓辦事處 轎車 7 106.05 3500 2,500 0.78 1,950 827 1,571 駐休士頓辦事處 客貨車 7 107.05 3500 2,200 0.78 1,716 827 762 駐洛杉磯辦事處 轎車 5 106.06 2000 3,000 0.78 2,340 827 1,7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轎車 4 100.03 2500 3,150 0.78 2,457 1,654 1,5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 5 103.04 3500 3,200 0.78 2,496 1,102 1,500 截至108年度6月底止 之行駛里程數為 駐洛杉磯辦事處 休旅車 6 100.04 3500 3,650 0.78 2,847 276 2,000 204,536公里,擬於 109年汰換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 7 103.05 2700 3,700 0.78 2,886 1,102 2,0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休旅車 7 108.05 3500 3,500 0.78 2,730 276 2,0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休旅車 6 99.11 3500 3,600 0.78 2,808 1,654 2,0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休旅車 4 108.06 1500 3,800 0.78 2,964 276 1,9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轎車 4 101.05 3600 3,800 0.78 2,964 1,654 2,0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廂型車 6 99.11 3500 3,800 0.78 2,964 1,654 2,0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 6 102.12 3500 3,100 0.78 2,418 1,654 1,8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轎車 6 104.05 3500 3,250 0.78 2,535 1,102 1,8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轎車 4 101.05 3600 3,750 0.78 2,925 1,654 2,0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轎車 4 108.05 1500 3,750 0.78 2,925 276 2,0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轎車 4 100.07 3500 3,300 0.78 2,574 1,654 1,8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轎車 6 104.05 3500 3,100 0.78 2,418 1,102 1,800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 5 103.04 3500 3,700 0.78 2,886 1,102 1,600 駐紐約辦事處 轎車 4 107.09 2000 2,600 0.78 2,028 276 1,100 駐紐約辦事處 廂型車 5 101.05 3500 2,800 0.78 2,184 1,654 2,200 駐紐約辦事處 轎車 5 101.05 3500 3,000 0.78 2,340 1,654 2,200 116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紐約辦事處 客貨車 6 108.04 3500 2,800 0.78 2,184 276 1,700 駐紐約辦事處 轎車 4 95.07 3500 2,000 0.78 1,560 1,654 2,000 駐紐約辦事處 休旅車 4 96.10 3500 2,000 0.78 1,560 1,654 1,700 駐紐約辦事處 小客車 4 102.06 3500 2,000 0.78 1,560 1,654 1,600 駐紐約辦事處 轎車 4 97.12 3500 1,250 0.78 975 1,654 1,6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駐紐約辦事處 廂型車 6 97.12 3500 1,500 0.78 1,170 276 1,600 程數逾125,000公里 ,擬於109年汰換 駐紐約辦事處 轎車 4 104.07 2400 1,300 0.78 1,014 1,102 1,800 駐紐約辦事處 小客車 4 104.04 2500 1,300 0.78 1,014 1,102 1,300 駐紐約辦事處 轎車 6 101.05 2354 1,583 0.78 1,234 1,654 2,000 駐紐約辦事處 休旅車 4 99.04 3500 2,350 0.78 1,833 276 1,700 駐紐約辦事處 廂型車 6 97.12 3500 1,500 0.78 1,170 1,654 2,300 駐舊金山辦事處 轎車 4 104.09 3498 3,800 0.78 2,964 1,102 1,95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駐舊金山辦事處 轎車 4 99.06 3500 3,320 0.78 2,590 276 2,050 程數逾125,000公里 ,擬於109年汰換 駐舊金山辦事處 休旅車 6 105.09 3500 3,500 0.78 2,730 827 2,075 駐舊金山辦事處 轎車 4 106.09 2356 3,800 0.78 2,964 827 2,000 駐舊金山辦事處 休旅車 6 108.04 3500 3,500 0.78 2,730 276 1,700 駐舊金山辦事處 小客車 4 102.07 3500 2,000 0.78 1,560 1,654 1,900 駐舊金山辦事處 小客車 6 101.04 3500 3,000 0.78 2,340 1,654 2,000 駐舊金山辦事處 小客車 4 102.09 3500 3,000 0.78 2,340 1,654 2,000 駐舊金山辦事處 休旅車 5 96.09 3500 1,700 0.78 1,326 1,654 1,800 駐舊金山辦事處 轎車 4 107.07 2496 3,000 0.78 2,340 276 1,950 駐舊金山辦事處 轎車 4 99.05 2500 2,000 0.78 1,560 1,654 1,825 駐西雅圖辦事處 轎車 4 107.09 2000 3,300 0.78 2,574 276 1,900 駐西雅圖辦事處 小客車 7 102.08 3500 3,100 0.78 2,418 1,654 1,950 駐西雅圖辦事處 小客車 4 103.07 2500 1,500 0.78 1,170 1,102 1,993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駐波士頓辦事處 轎車 4 99.06 3500 2,400 0.78 1,872 276 2,500 程數逾125,000公里 ,擬於109年汰換 駐波士頓辦事處 廂型車 4 99.12 3500 1,200 0.78 936 1,654 1,800 駐波士頓辦事處 轎車 4 104.07 2400 1,950 0.78 1,521 1,102 1,700 駐波士頓辦事處 轎車 4 107.09 2000 1,400 0.78 1,092 276 1,800 駐波士頓辦事處 轎車 4 107.06 2000 1,900 0.78 1,482 827 2,5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駐丹佛辦事處 轎車 4 99.05 3500 1,600 0.78 1,248 276 2,000 程數逾125,000公里 ,擬於109年汰換 駐丹佛辦事處 轎車 7 97.06 3500 1,500 0.78 1,170 1,654 1,400 駐丹佛辦事處 轎車 4 96.11 2400 1,300 0.78 1,014 1,654 1,400 駐邁阿密辦事處 轎車 4 97.12 3500 2,500 0.78 1,950 1,654 2,100 117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邁阿密辦事處 廂型車 6 104.08 3471 3,300 0.78 2,574 1,102 2,100 駐邁阿密辦事處 休旅車 6 108.04 3342 2,800 0.78 2,184 276 2,100 駐邁阿密辦事處 轎車 4 107.09 2500 3,250 0.78 2,535 276 2,100 駐多倫多辦事處 轎車 4 107.05 2990 2,500 1.20 3,000 827 2,8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駐多倫多辦事處 休旅車 6 99.09 3300 1,500 1.20 1,800 276 2,400 程數逾125,000公里 ,擬於109年汰換 駐多倫多辦事處 小客車 6 102.07 3500 1,800 1.20 2,160 1,654 2,400 駐多倫多辦事處 小客車 4 103.06 3500 2,500 1.20 3,000 1,102 1,713 駐多倫多辦事處 休旅車 4 107.05 2500 2,500 1.20 3,000 827 2,075 駐溫哥華辦事處 轎車 5 106.07 2996 2,300 1.20 2,760 827 3,000 駐溫哥華辦事處 廂型車 7 101.07 3500 2,000 1.20 2,400 1,654 1,920 駐溫哥華辦事處 轎車 4 99.04 2500 1,800 1.20 2,160 1,654 2,000 駐溫哥華辦事處 轎車 4 105.10 2500 2,200 1.20 2,640 827 1,800 駐溫哥華辦事處 轎車 5 106.10 1988 1,500 1.20 1,800 827 1,600 駐溫哥華辦事處 休旅車 4 105.10 2500 2,200 1.20 2,640 827 1,955 駐加拿大代表處 轎車 4 106.08 4600 3,000 1.20 3,600 827 1,700 駐加拿大代表處 轎車 4 105.06 2500 3,200 1.20 3,840 827 1,500 駐加拿大代表處 小客車 6 103.01 3500 2,525 1.20 3,030 1,654 1,500 駐加拿大代表處 休旅車 6 105.06 3500 2,500 1.20 3,000 827 1,300 駐加拿大代表處 轎車 4 97.04 2354 2,000 1.20 2,400 1,654 1,200 駐加拿大代表處 轎車 4 99.11 2354 1,850 1.20 2,220 1,654 2,100 駐加拿大代表處 轎車 4 97.04 2354 2,000 1.20 2,400 1,654 1,150 駐加拿大代表處 轎車 4 99.11 2354 2,300 1.20 2,760 1,654 1,350 駐瓜地馬拉大使館 小客車 4 103.05 2993 2,400 1.21 2,904 1,102 2,500 駐瓜地馬拉大使館 轎車 7 100.08 3500 2,700 1.21 3,267 1,654 1,100 駐瓜地馬拉大使館 休旅車 4 104.08 2400 1,750 1.21 2,118 1,102 650 駐瓜地馬拉大使館 休旅車 6 104.08 2400 1,700 1.21 2,057 1,102 1,000 駐瓜地馬拉大使館 休旅車 4 104.08 2400 1,700 1.21 2,057 1,102 950 駐瓜地馬拉大使館 小客車 6 103.10 3500 2,000 1.21 2,420 1,102 1,572 駐海地大使館 休旅車 4 106.07 1800 1,200 0.90 1,080 827 1,500 駐海地大使館 休旅車 4 99.04 4700 2,000 0.90 1,800 1,654 3,200 駐海地大使館 休旅車 4 104.02 2800 1,600 0.90 1,440 1,102 1,500 駐宏都拉斯大使館 休旅車 5 105.06 2993 2,400 1.08 2,592 827 800 駐宏都拉斯大使館 客貨車 4 107.07 2393 2,000 1.08 2,160 276 865 118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宏都拉斯大使館 休旅車 6 99.10 4000 2,000 1.08 2,160 1,654 875 駐宏都拉斯大使館 轎車 4 104.06 2200 2,000 1.08 2,160 1,102 725 駐宏都拉斯大使館 休旅車 7 105.05 2500 2,000 1.08 2,160 827 625 駐宏都拉斯大使館 機車 101.09 125 500 1.08 540 55 150 駐汕埠總領事館 轎車 4 100.01 2000 2,100 1.08 2,268 1,654 1,401 駐汕埠總領事館 機車 102.11 125 500 1.08 540 55 133 駐尼加拉瓜大使館 小客車 4 101.06 3498 1,800 1.15 2,070 1,654 1,450 駐尼加拉瓜大使館 休旅車 6 106.05 2500 900 1.15 1,035 827 850 駐尼加拉瓜大使館 客貨車 4 107.05 2394 1,400 1.15 1,610 827 1,100 使用滿10年,擬於 駐尼加拉瓜大使館 休旅車 4 98.07 2500 900 1.15 1,035 276 750 109年汰換 駐尼加拉瓜大使館 機車 100.05 125 400 1.15 460 55 150 駐尼加拉瓜大使館 機車 103.04 125 450 1.15 518 55 150 駐尼加拉瓜大使館 機車 103.04 125 450 1.15 518 55 150 駐巴拉圭大使館 轎車 4 106.05 1950 2,000 1.05 2,100 827 1,200 駐巴拉圭大使館 貨卡車 4 101.07 2494 2,500 1.05 2,625 1,654 925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駐巴拉圭大使館 休旅車 4 98.04 2500 1,300 1.05 1,365 276 800 程數逾125,000公里 ,擬於109年汰換 駐巴拉圭大使館 休旅車 4 97.06 2360 1,100 1.05 1,155 1,654 900 駐巴拉圭大使館 轎車 4 98.04 2435 1,700 1.05 1,785 1,654 900 駐巴拉圭大使館 休旅車 4 99.11 2500 1,500 1.05 1,575 1,654 850 駐巴拉圭大使館 小客車 4 102.11 2494 1,500 1.05 1,575 1,654 1,050 駐東方市總領事館 小客車 4 101.08 2200 2,500 1.05 2,625 1,654 1,650 駐東方市總領事館 機車 104.04 125 500 1.05 525 55 100 駐聖文森大使館 轎車 4 104.03 3500 1,500 1.12 1,680 1,102 1,050 駐聖文森大使館 轎車 4 92.06 2351 850 1.12 952 1,654 485 使用滿10年,擬於 駐聖文森大使館 休旅車 4 97.04 2360 900 1.12 1,008 276 500 109年汰換 駐厄瓜多代表處 轎車 4 98.09 3498 1,250 0.68 850 1,654 2,460 駐厄瓜多代表處 休旅車 4 97.07 2362 1,000 0.68 680 1,654 1,020 駐秘魯代表處 轎車 5 106.10 1998 1,100 1.40 1,540 827 1,550 駐秘魯代表處 轎車 4 96.10 2400 1,700 1.40 2,380 1,654 1,000 駐秘魯代表處 轎車 4 98.05 2354 1,400 1.40 1,960 1,654 900 駐哥倫比亞代表處 轎車 4 96.09 3000 1,400 0.87 1,218 1,654 1,450 駐哥倫比亞代表處 休旅車 7 105.10 2982 1,026 0.87 892 827 1,850 駐哥倫比亞代表處 轎車 4 96.09 2000 900 0.87 783 1,654 1,450 駐阿根廷代表處 轎車 4 106.09 2000 2,000 1.88 3,760 827 2,500 駐阿根廷代表處 轎車 4 105.07 1800 2,000 1.88 3,760 827 1,700 119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數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量 館名 (不含司 維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 單位 機)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阿根廷代表處 轎車 4 98.06 2000 1,000 1.88 1,880 1,654 1,500 駐巴西代表處 轎車 4 96.12 2400 1,100 1.30 1,430 1,654 1,450 駐巴西代表處 休旅車 4 105.09 1800 1,500 1.30 1,950 827 1,682 駐巴西代表處 轎車 4 100.06 1600 1,200 1.30 1,560 1,654 1,450 駐巴西代表處 小客車 4 101.10 2000 1,350 1.30 1,755 1,654 1,350 駐聖保羅辦事處 小客車 4 103.05 1800 1,050 1.30 1,365 1,102 1,373 駐聖保羅辦事處 休旅車 5 106.01 1798 1,100 1.30 1,430 827 1,549 駐智利代表處 轎車 4 100.03 2000 2,000 1.62 3,240 1,654 1,750 駐智利代表處 休旅車 6 96.08 3300 1,600 1.62 2,592 1,654 1,400 駐智利代表處 休旅車 4 100.05 2500 1,200 1.62 1,944 1,654 1,420 駐智利代表處 轎車 4 101.10 2500 1,300 1.62 2,106 1,654 1,550 駐聖露西亞大使館 轎車 5 106.07 2000 1,225 1.14 1,397 827 1,900 駐聖露西亞大使館 轎車 5 106.05 2000 1,358 1.14 1,548 827 1,527 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 斯大使館 轎車 4 107.05 2500 1,000 1.08 1,080 827 1,050 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 斯大使館 轎車 6 105.07 4000 1,200 1.08 1,296 827 1,125 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 斯大使館 機車 100.12 50 500 1.08 540 55 150 駐貝里斯大使館 轎車 4 97.12 3500 2,015 0.96 1,934 1,654 1,300 駐貝里斯大使館 休旅車 4 104.01 3500 1,955 0.96 1,877 1,102 1,500 駐貝里斯大使館 休旅車 4 104.04 2500 1,100 0.96 1,056 1,102 1,081 駐墨西哥代表處 小客車 4 103.05 1991 2,450 1.08 2,646 1,102 1,575 駐墨西哥代表處 休旅車 7 105.06 3500 1,995 1.08 2,155 827 1,300 駐墨西哥代表處 轎車 5 105.06 2500 2,241 1.08 2,420 827 1,450 駐墨西哥代表處 轎車 4 106.04 2400 2,355 1.08 2,543 827 1,575 合 計 868,720 912,143 567,582 752,757 120 本 頁 空 白 121 外交部 預算員額: 職員 750人 工友 26人 駐警 18人 聘用 68人 合計936人 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國 內部分 技工 11人 約僱 35人 駕駛 28人 中華民國109年度 自有 無償借用 區分 單位 年需 單位 年需 面積 取得價值 面積 數 修繕費 數 修繕費 一、辦公房屋 3 27,351.26 253,452 5,900 1 1,629.76 二、機關宿舍 349 42,928.40 760,149 2,950 首長宿舍 5 1,263.22 10,456 750 單房間職務宿舍 多房間職務宿舍 344 41,665.18 749,693 2,200 三、其他 3 24,887.21 1,009,838 4,149 備 註: 1.「自有」-「其他」係指檔案庫、天母使館特區及臺銀移撥本部之臺灣民主基金會會所用地。 2.「無償借用」係指本部國際傳播司使用行政院辦公室。 3.「有償租用或借用」-「辦公房屋」係指桃園國際機場第一及第二航廈貴賓室。 4.「有償租用或借用」-「其他」係指本部紡拓檔案工作室、汐止檔案庫及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 122 (國 內部分) 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年需 年需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面積 押金 租金 修繕費 修繕費 2 531.90 6,033 29,512.92 6,033 5,900 42,928.40 2,950 1,263.22 750 41,665.18 2,200 3 6,193.00 8,596 243 31,080.21 8,596 4,392 123 預算員額: 職員1,138人 駕駛 0人 外交 警察 0人 工友 0人 法警 0人 聘用 48人 合計1,898人 現有辦公房舍 駐警 0人 約僱 0人 技工 0人 駐外雇員712人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分 年需修 年需修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單位數 面積 繕費 繕費 一、辦公房屋 29 75,946.13 6,571,966 24,427 0 0 0 駐外使領單位 19 55,200.66 5,660,681 24,427 0 0 0 駐外經濟單位 0 0.00 0 0 0 0 0 駐外教育單位 0 0.00 0 0 0 0 0 駐外觀光單位 0 0.00 0 0 0 0 0 駐外僑務單位 10 20,745.47 911,285 0 0 0 0 駐外科技單位 0 0.00 0 0 0 0 0 駐外文化中心 0 0.00 0 0 0 0 0 駐外漁業單位 0 0.00 0 0 0 0 0 二、機關宿舍--職務宿舍(含眷宿舍) 34 26,847.76 1,244,524 17,654 0 0 0 駐外使領單位_首長宿舍 33 22,882.76 1,240,467 17,654 0 0 0 駐外經濟單位 1 3,965.00 4,057 0 0 0 0 駐外教育單位 0 0.00 0 0 0 0 0 駐外僑務單位 0 0.00 0 0 0 0 0 駐外科技單位 0 0.00 0 0 0 0 0 三、其他 0 0.00 0 0 0 0 0 備註:駐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依國有財產法第14條規定由本部主管。 124 部 明細表 (國外部分)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年需修 年需租 年需修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面積 押金 繕費 金 繕費 118 76,373.07 94,111 897,662 1,971 152,319.20 94,111 897,662 26,398 116 75,509.45 92,741 865,349 1,956 130,710.11 92,741 865,349 26,383 0 0.00 0 0 0 0.00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0 0.00 0 0 0 20,745.47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1 801.00 1,370 31,867 0 801.00 1,370 31,867 0 1 62.62 0 446 15 62.62 0 446 15 77 32,003.85 14,431 175,026 131 58,851.61 14,431 175,026 17,785 77 32,003.85 14,431 175,026 131 54,886.61 14,431 175,026 17,785 0 0.00 0 0 0 3,965.00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125 外交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53,510 1.對團體之捐助 53,51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3,510 (1)3911010100 - 一般行政 [1]補助外交部公務人員協會 03 109-109 外交部公務人員 補助該會辦理公務人員協會 - 協會 法第8條所訂事項。 (2)3911011000 - 外交管理業務 [1]協助經貿、學術及非政府 01 109-109 民間團體 協助民間團體於國內辦理經 - 組織事務交流活動 貿、學術及非政府組織事務 交流活動。 (3)3911011400 - 國際會議及交流 [1]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3 109-109 民間社團及有關 協助民間社團及有關人士參 - 人士 加或舉辦各項國際交流活動 。 (4)3911011400 53,510 國際會議及交流 [1]參與國際組織活動 01 109-109 民間社團及有關 協助民間社團及有關人士參 - 人士 加或舉辦各類國際組織會議 活動。 [2]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2 109-109 民間社團及有關 協助民間社團及有關人士參 - 人士 加或舉辦各項國際交流活動 。 [3]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3 109-109 中華民國國際經 補助該協會年度經費,主要 9,900 濟合作協會 從事國民外交,辦理國際性 活動經費。 [4]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6 109-109 亞太商工總會秘 補助該會年度經費。 3,295 書處 [5]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7 109-109 中華臺北亞太經 對APEC各項議題進行研究, 7,285 濟合作研究中心 推動文宣、建教及訓練等工 作。 [6]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8 109-109 太平洋經濟合作 參與PECC各項會議及活動。 7,030 理事會中華民國 委員會 [7]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9 109-109 臺灣民主基金會 補助「臺灣民主基金會」暨 26,000 捐助目標基金。 [8]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10 109-109 民間企業 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 - 之僱用當地員工薪資、廠房 126 部 分析表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10,789,110 225,532 - 3,065 11,071,217 357,747 5,000 - 3,065 419,322 357,747 5,000 - 3,065 419,322 7 - - - 7 7 - - - 7 1,764 - - - 1,764 1,764 - - - 1,764 2,170 - - - 2,170 2,170 - - - 2,170 320,485 5,000 - 3,065 382,060 8,944 - - - 8,944 131,101 - - - 131,101 10,922 - - 65 20,887 4,658 - - - 7,953 7,082 - - - 14,367 6,232 - - - 13,262 137,360 5,000 - 3,000 171,360 14,186 - - - 14,186 127 外交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設備租金、融資利息及參加 考察團機票款補助等費用。 (5)3911011500 - 國際合作及關懷 [1]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1 109-109 民間團體 補助國內訓練機構辦理友邦 - 人員專業訓練及與非政府組 織共同推動國際合作計畫。 [2]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 02 109-109 民間團體 協助民間組織、慈善團體參 - 與國際救援。 2.對個人之捐助 -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 (1)3911011000 - 外交管理業務 [1]外交獎學金 01 109-109 學生 鼓勵對外交事務有興趣之青 - 年學子,投入外交工作行列 。 4085 獎勵及慰問 - (1)391101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 01 109-109 退休人員 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依 - 據行政院105年9月8日院授 人給揆字第1050053161號函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 年9月13日總處綜字第10500 53769號函及「公務人員遺 族照護辦法」辦理)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 (1)3911010100 - 一般行政 [1]協助因公傷殘公務人員遺 01 109-109 因公傷殘公務人 對因公傷殘公務人員遺眷予 - 眷 員遺眷 以協助。 (2)3911011000 - 外交管理業務 [1]旅外國人急難救助 01 109-109 旅外國人 國人於海外遭遇急難事件, - 辦理探視、慰問、聯繫親友 等事宜。 (3)3911011300 - 駐外機構業務 [1]旅外國人急難救助 01 109-109 旅外國人 協助遭遇天災、事變、戰爭 - 、內亂等不可抗力事件之旅 128 部 分析表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33,321 - - - 33,321 19,261 - - - 19,261 14,060 - - - 14,060 3,013 1,732 - - 4,745 - 850 - - 850 - 850 - - 850 - 850 - - 850 - 462 - - 462 - 462 - - 462 - 462 - - 462 3,013 420 - - 3,433 - 420 - - 420 - 420 - - 420 300 - - - 300 300 - - - 300 2,713 - - - 2,713 2,713 - - - 2,713 129 外交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外國人返國或返回居所必要 之經費。 3.對國外之捐助 - 4035 對外之捐助 - (1)3911011300 - 駐外機構業務 [1]補助駐地媒體、智庫、學 01 109-109 駐地媒體、智庫 補助駐地媒體、智庫、學者 - 者、僑團等辦理各項活動經 、學者、僑團 、僑團等辦理各項活動經費 費 。 (2)3911011400 - 國際會議及交流 [1]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1 109-109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亞太地區友我國家及團 - 體參與或舉辦各種國際交流 活動。 [2]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2 109-109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亞西及非洲地區友我國 - 家及團體參與或舉辦各項國 際交流活動。 [3]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3 109-109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歐洲地區友我國家及團 - 體參與或舉辦各種國際交流 活動。 [4]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4 109-109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北美地區友我國家及團 - 體參與或舉辦各種國際交流 活動。 [5]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5 109-109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 - 區友我國家及團體參與或舉 辦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6]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6 109-109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國際非政府組織參與或 - 舉辦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7]參與國際組織活動 07 109-109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國際組織辦理各項計畫 - 。 (3)3911011500 - 國際合作及關懷 [1]駐外技術服務 01 109-109 外國政府 辦理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 - 區駐外技術服務及資訊通信 專案合作計畫。 [2]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3 109-109 外國政府 協助亞太友邦各項經建、社 - 會發展計畫經費。 [3]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4 109-109 外國政府及團體 辦理亞西及非洲地區雙邊及 - 多邊合作計畫、專業技術訓 練及檢驗技術合作案;協助 130 部 分析表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10,428,350 218,800 - - 10,647,150 10,428,350 218,800 - - 10,647,150 - 61,470 - - 61,470 - 61,470 - - 61,470 185,198 31,330 - - 216,528 8,500 - - - 8,500 9,100 - - - 9,100 49,380 - - - 49,380 115,088 - - - 115,088 2,500 - - - 2,500 630 - - - 630 - 31,330 - - 31,330 10,243,152 126,000 - - 10,369,152 177,996 - - - 177,996 2,354,565 - - - 2,354,565 1,366,362 - - - 1,366,362 131 外交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非洲友邦國家經建社會發展 ,進行有關農業技術、醫療 衛生或永續發展等合作計畫 等經費。 [4]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5 109-109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中東歐各國社區發展及 - 民生建設等計畫;與教廷及 歐盟合作計畫等經費。 [5]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7 109-109 外國政府 協助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 - 區各友邦國家基礎民生建設 、電力及其他經建合作計畫 等經費。 [6]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8 109-109 外國政府及團體 參加或挹注國際組織基金及 - 參與國際組織多邊合作計畫 或活動經費。 [7]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9 109-109 外籍學生(人) 為促進交流,提供外籍學生 - (人)來臺就讀或從事研究, 設置「臺灣獎學金」及「臺 灣獎助金」培育友我人才。 [8]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 10 109-109 外國政府及團體 對亞太地區重大災變之救助 - 。 [9]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 11 109-109 外國政府及團體 對亞西及非洲地區重大災變 - 之救助。 [10]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 12 109-109 外國政府及團體 對歐洲地區重大災變之救助 - 建 。 [11]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 13 109-109 外國政府及團體 對北美地區重大災變之救助 - 建 。 [12]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 14 109-109 外國政府及團體 對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 建 重大災變之救助。 [13]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 15 109-109 外國政府及團體 參與全球反恐人道援助計畫 - 建 。 [14]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 16 109-109 外國政府及團體 捐助「國際宗教自由基金」 - 建 。 [15]參與國際組織之關懷救 17 109-109 外國團體 參與國際組織發起之國際關 - 助及重建 懷與救助活動。 [16]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之 18 109-109 外國團體 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發起之 - 關懷救助及重建 國際關懷與救助活動。 132 部 分析表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9,575 - - - 9,575 5,658,530 - - - 5,658,530 73,530 126,000 - - 199,530 464,366 - - - 464,366 12,000 - - - 12,000 40,000 - - - 40,000 5,225 - - - 5,225 3,000 - - - 3,000 55,494 - - - 55,494 15,500 - - - 15,500 6,200 - - - 6,200 285 - - - 285 524 - - - 524 133 本 頁 空 白 134 外交部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16 5,126 33,746 15 6,068 34,758 考 察 - - - - - - 視 察 12 737 12,052 11 866 11,947 訪 問 3 57 470 3 72 470 開 會 - - - - - - 談 判 - - - - - - 進 修 1 4,332 21,224 1 5,130 22,341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135 外交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視察 理業務 理業務有 01 赴駐外館處督考境外財產 歐洲、美 駐外館處 配合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赴 109.01-109.12 6 2 財產署 管理業務94 洲 駐外館處訪察境外國有財 產之管 產及實地督導。 作業辦 理業務有 02 赴駐外館處督導館舍購置 亞太及北 駐外館處 派員視察新購館舍及工程 109.01-109.12 10 10 。 業務94 美地區 施工查核相關事宜。 利待遇 理業務有 03 外館人事業務督導及駐地 歐洲地區 駐外館處 為辦理駐外館處分級、地 109.01-109.12 10 4 等人事 工作生活考察94 域加給、房租補助及駐外 駐外館 機構統一指揮等業務需要 形。 ,訪查各館處,以期更深 入瞭解其運作及駐地生活 情形。 合辦法 理業務有 04 駐外館處政風業務查察及 東南亞地 駐外館處 赴駐外館處實施館官舍反 109.01-109.12 21 1 。 密碼督考業務94 區 竊聽檢測、疑涉洩密或貪 瀆案件查察、政風業務暨 法令宣導、密碼督考業務 。 理業務有 訊安全 05 海外電務視導、新型保密 亞太、亞 駐外館處 執行任務包括:1.新型保 109.01-109.12 16 8 業效能 通訊裝備建置後續更新維 西、非洲 密通訊裝備建置後續更新 計畫。 運作業、保密電話增建架 、歐洲、 及維運作業;2.外館電務 裝作業、及保密通訊裝備 北美及中 密碼作業實地督考、密件 故障排除 (分6批次辦理, 南美地區 運補收繳、保密通訊裝備 每次1-2人)94 維保及保密(防)座談宣導 ;3.保密電話增建架裝案 ;4.保密通訊裝備故障排 除等。 理業務有 不同機 06 資安健診及資安宣導94 亞太、亞 執行資安健診及資安宣導 109.01-109.12 14 8 與技術 非、歐洲 作業。 面廣泛 及美洲地 資安防 區 理業務有 派員隨 07 隨同審計部查核駐外館處 北美地區 駐外館處 隨同審計部查核駐外館處 109.01-109.02 16 1 處財務 財務收支處理情形94 財務收支處理情形。 理業務有 安環境 08 資安稽核及督導94 亞太、亞 駐外館處 配合國家安全局,派員赴 109.01-109.12 14 16 駐外館 西、非洲 我駐外館處執行資通安全 、稽核 、歐洲、 之查核、督導及網路系統 之資訊 北美及中 建置。 南美 136 部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歐洲、美 督考境外財產 駐外館處 政部國有財產署赴 302 48 - 350 外交管理業務 有 為健全駐外館處財產管理業務 洲 處訪察境外國有財 ,每年配合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地督導。 訪察及考核境外國有財產之管 理。 察新購館舍及工程 亞太及北 督導館舍購置 駐外館處 842 289 - 1,131 外交管理業務 有 依「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 核相關事宜。 美地區 法」規定辦理工程查核。 務督導及駐地 駐外館處分級、地 歐洲地區 駐外館處 392 340 65 797 外交管理業務 有 為精進駐外館處各項福利待遇 察94 、房租補助及駐外 、差勤管理及統一指揮等人事 一指揮等業務需要 相關業務,藉由訪查各駐外館 各館處,以期更深 處,以實地了解駐地情形。 其運作及駐地生活 東南亞地 風業務查察及 駐外館處 館處實施館官舍反 151 183 32 366 外交管理業務 有 依據「政府機關密碼統合辦法 區 務94 測、疑涉洩密或貪 」第8條規定賡續辦理。 查察、政風業務暨 導、密碼督考業務 亞太、亞 導、新型保密 駐外館處 務包括:1.新型保 721 792 102 1,615 外交管理業務 有 為增進駐外館處機密通訊安全 西、非洲 置後續更新維 裝備建置後續更新 及外交網系密碼電務作業效能 、歐洲、 密電話增建架 作業;2.外館電務 ,爰定期經常性推動本計畫。 北美及中 保密通訊裝備 業實地督考、密件 南美地區 分6批次辦理, 繳、保密通訊裝備 94 保密(防)座談宣導 密電話增建架裝案 密通訊裝備故障排 安健診及資安宣導 亞太、亞 資安宣導94 954 809 93 1,856 外交管理業務 有 資安健診團隊成員納編不同機 非、歐洲 關(構)人員,掌握資源與技術 及美洲地 不同,資安檢測涵蓋層面廣泛 區 ,可有效改善駐外館處資安防 護。 計部查核駐外館處 查核駐外館處 北美地區 駐外館處 103 144 15 262 外交管理業務 有 審計部每年均行文本部派員隨 支處理情形。 理情形94 同,以協助查核駐外館處財務 收支情形。 家安全局,派員赴 駐外館處 督導94 亞太、亞 2,126 1,540 155 3,821 外交管理業務 有 為確保各館處建全之資安環境 館處執行資通安全 西、非洲 ,本部每年定期派員赴駐外館 、督導及網路系統 、歐洲、 處辦理資安健診、技協、稽核 北美及中 及宣導,並詳查各館處之資訊 南美 設備。 137 外交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地區 與疑義 理業務有 09 涉外法律案件處理84 東南亞地 駐外館處 派員赴駐外館處協助及宣 109.01-109.12 4 1 館同仁 區 導有關訴訟或其他文書之 推動, 送達處理流程、旅外國人 申請喪失國籍之辦理程序 (層轉業務)、訴願案件 之處理流程(含爭議個案 之意見交換)、司法互助 案之探討及說明駐外館處 受法院或其他行政機關囑 託於駐地調查證據之處理 方式。 理業務無 會計系 10 協助駐外館處導入新版「 南太、亞 駐外館處 為確保駐外館處順利導入 109.01-109.12 6 3 及協助 駐外機構會計系統」94 非、拉美 「新版駐外機構會計系統 地區 」,本部派員指導,並即 時處理系統導入之問題。 專章規 理業務有 11 外館稽察94 歐洲地區 駐外館處 派員赴駐外館處實地稽查 109.01-109.12 8 4 ,瞭解駐館的政策執行、 資源管理、行政管理及僑 務管理等,確實掌握並協 助解決駐館實際問題。 理業務有 監聽、 12 實施駐外館處反竊聽檢測 澳洲及南 各駐外館 協請法務部調查局指派人 109.01-109.12 15 2 題,將 91 太地區 處 員,攜帶專業儀器赴駐外 相關檢 館處執行反竊聽檢測。 駐外館 二.訪問 之發展 理業務無 13 採訪91 印尼 我國駐地 採訪我與印尼雙邊關係之 109.01-109.12 7 1 機構及當 發展。 地臺商、 政府官員 、經貿組 織 之發展 理業務無 14 採訪91 汶萊 我國駐地 採訪我與汶萊雙邊關係之 109.01-109.12 7 2 機構及當 發展。 地臺商、 政府官員 、經貿組 織 理業務 ,擬赴 無 15 採訪16 菲律賓、 我國駐地 台灣光華雜誌社赴海外採 109.01-109.12 9 4 138 部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地區 東南亞地 駐外館處 件處理84 駐外館處協助及宣 34 24 2 60 外交管理業務 有 派員赴外館就涉外案件與疑義 區 訴訟或其他文書之 進行講習,有助增進外館同仁 理流程、旅外國人 之法律知識,並利業務推動, 失國籍之辦理程序 爰持續辦理。 業務)、訴願案件 流程(含爭議個案 交換)、司法互助 討及說明駐外館處 或其他行政機關囑 地調查證據之處理 處導入新版「 駐外館處順利導入 駐外館處 南太、亞 274 159 28 461 外交管理業務 無 為推行「新版駐外機構會計系 駐外機構會計系統 計系統」94 非、拉美 統」,派員赴外館督導及協助 部派員指導,並即 地區 帳務處理。 系統導入之問題。 歐洲地區 駐外館處 駐外館處實地稽查 563 172 115 850 外交管理業務 有 依據本部內控制度監督專章規 駐館的政策執行、 定辦理。 理、行政管理及僑 等,確實掌握並協 駐館實際問題。 各駐外館 澳洲及南 處反竊聽檢測 務部調查局指派人 256 190 37 483 外交管理業務 有 為有效防範駐外館處遭監聽、 處 太地區 帶專業儀器赴駐外 監控致洩漏國家機密問題,將 行反竊聽檢測。 擇重點館處執行檢測,相關檢 測報告及建議事項將請駐外館 處切實改進。 與印尼雙邊關係之 我國駐地 印尼 20 48 4 72 外交管理業務 無 採訪我與印尼雙邊關係之發展 機構及當 。 地臺商、 政府官員 、經貿組 織 與汶萊雙邊關係之 我國駐地 汶萊 38 91 8 137 外交管理業務 無 採訪我與汶萊雙邊關係之發展 機構及當 。 地臺商、 政府官員 、經貿組 織 華雜誌社赴海外採 菲律賓、 我國駐地 200 61 - 261 外交管理業務 無 為配合我國新南向政策,擬赴 139 外交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報導與 緬甸 機構及當 訪 地臺商、 政府官員 、經貿組 織 140 部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緬甸 機構及當 東南亞地區國家,以期報導與 地臺商、 掌握最新動態。 政府官員 、經貿組 織 141 外交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一、進修 01 進修-91 國外著名大 專業進修、語文訓練或專業實習 109.01-109.12 114 38 學、訓練機 構或國際組 織 142 部 -進修、研究、實習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9,250 1,350 10,624 21,224 外交管理業務 121 143 外交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分類 職能 受僱人員報酬 商品及勞務購買支出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出 別分類 總 計 7,840,098 7,162,675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7,840,098 7,162,675 - - 144 部 濟性綜合分類表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經常支出合計 對企業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2,170 418,832 - 10,769,180 26,192,955 2,170 418,832 - 10,769,180 26,192,955 145 外交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職能 別分類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種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總 計 - -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 - - 146 部 濟性綜合分類表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本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購入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3,065 - - - - 3,065 - - - - 147 外交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固 定 資 本 職能 別分類 住宅 非住宅房屋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總 計 - 267,525 - 44,069 01 一般公共事務 - 267,525 - 44,069 148 部 濟性綜合分類表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資訊軟體 機器及其他設備 土地改良 30,255 171,657 - 516,571 26,709,526 30,255 171,657 - 516,571 26,709,526 149 本 頁 空 白 150 外交部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07及以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駐洛杉磯辦事處 105-110 10.63 6.37 2.02 1.66 0.58 為推動駐外機構購建 館舍購置計畫 館官舍計畫,「外交 部購建駐外單位館、 宿舍分級表」奉行政 院102年10月28日院 臺外字第1020064957 號函同意備查,優先 購建(置)館處包括 駐芝加哥辦事處、駐 泰國代表處、駐歐盟 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等 12個館處,將視駐外 機構客觀因素、計畫 實際執行情形及可用 資源概況等分年辦理 。 1.駐洛杉磯辦事處館 舍購置計畫,奉行 政院105年6月3日 院臺外字第105002 5221號函及108年6 月28日院臺外字第 1080019220號函核 定。 2.總經費1,062,623 千元,分年辦理, 105至108年度已編 列838,812千元, 本年度續編第5年 經費166,301千元 。 駐布里斯本辦事 108-109 1.76 - 1.36 0.34 0.06 駐布里斯本辦事處館 處館舍購置計畫 舍購置計畫,奉行政 院107年5月28日院臺 外字第1070018244號 函核定。總經費176, 168千元,分年辦理 ,108年度已編列135 ,758千元,本年度續 編第2年經費33,647 千元。 致遠新村活化再 108-111 4.61 - - 0.67 3.94 致遠新村活化再利用 利用計畫 計畫,奉行政院108 年5月24日院臺外字 第1080010657號函核 定。總經費461,233 千元,分年辦理,本 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6 7,408千元。 151 外交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38,443 合計 378,784 780,016 18,172 1.3911011000 4,422 13,676 外交管理業務 281 (1)研析當前重要外交議題 109-109 針對外交施政重要議題,委託進行深 81 200 及委託辦理相關活動 度研究,或協助推展相關活動。 500 (2)研究國際法等相關議題 109-109 委託研究國際法等相關議題,建立國 - 500 之最新發展 際法及國內法學者專家之專業諮詢管 道,並依本部需求撰擬專業研究報告 ,以為決策之參考。 8,915 (3)推動我與東協多邊關係 109-109 委請學者專家前往東協各國智庫訪問 - 8,915 研究計畫 ,在我國及東南亞辦理策略性協商會 議,進行東協專案研究計畫。 1,000 (4)推動參與政府間國際組 109-109 委外辦理我推動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 831 95 織研究案 之研究工作。 1,237 (5)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 109-109 委託我國內外學術機構或NGO團體以 - 1,237 會議活動案 「我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國際活動 」之相關專題進行專案研究。 980 (6)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 109-109 委外辦理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 - 980 隊選拔活動 拔活動,內容包含設計網站、聘任宣 傳代言人及主持人、籌辦記者會、舉 辦初決賽、製作剪輯比賽實況母帶及 安排影片播放事宜等。 325 (7)民意調查 109-109 委請民意調查機構進行公眾意見調查 - 325 。 4,134 (8)委託臺灣日本關係協會 109-109 委託臺灣日本關係協會處理涉外事務 3,510 624 處理涉外事務 。 800 (9)舉辦NGO領袖高峰論壇 109-109 委請學術機構或非政府組織辦理NGO - 800 領袖高峰論壇,協助我NGO領袖瞭解 我國當前外交政策,以利配合協助政 府推動國民外交,進而強化我NGO國 際連結能力,並使我NGO資源運用更 契合我整體外交戰略。 73,976 2.3911011400 3,250 70,426 國際會議及交流 679 (1)委託辦理有關UNFCCC業 109-109 委託辦理有關UNFCCC業務相關議題。 - 679 務相關議題 58,306 (2)舉辦或參加國際商展 109-109 委託專業展覽機構前往我邦交國家或 1,530 56,476 152 部 分析表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16,554 63,089 - 合計 1,238,443 74 - - 1.3911011000 18,172 外交管理業務 進行深 - - - (1)研析當前重要外交議題 281 。 及委託辦理相關活動 建立國 - - - (2)研究國際法等相關議題 500 諮詢管 之最新發展 究報告 庫訪問 - - - (3)推動我與東協多邊關係 8,915 協商會 研究計畫 際組織 74 - - (4)推動參與政府間國際組 1,000 織研究案 團體以 - - - (5)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 1,237 際活動 會議活動案 籽隊選 - - - (6)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 980 聘任宣 隊選拔活動 會、舉 母帶及 見調查 - - - (7)民意調查 325 外事務 - - - (8)委託臺灣日本關係協會 4,134 處理涉外事務 理NGO - - - (9)舉辦NGO領袖高峰論壇 800 袖瞭解 協助政 NGO國 運用更 300 - - 2.3911011400 73,976 國際會議及交流 議題。 - - - (1)委託辦理有關UNFCCC業 679 務相關議題 國家或 300 - - (2)舉辦或參加國際商展58,306 153 外交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58,306 新興市場辦理或參加國際商展,協助 我業者拓展海外市場。 9,180 (3)辦理亞太地區文化外交 109-109 委託辦理亞太地區文化日及文化外交 - 9,180 活動 活動。 1,000 (4)辦理「印太安全對話」 109-109 加強臺美在印太區域之溝通合作,並 80 920 提升我於區域安全之角色與地位。 4,811 (5)辦理有關亞太區域安全 109-109 就當前重大外交政策與區域安全議題 1,640 3,171 議題國際研討會、戰略 ,與相關國家政府或智庫進行對話, 安全對話及「臺灣獎助 並適時舉辦相關議題研討會;辦理本 金」10週年相關活動 部「臺灣獎助金」十週年相關活動。 46,295 3.3911011500 371,112 695,914 國際合作及關懷 27,975 (1)農漁業合作及職訓計畫 109-109 委託國內機關或相關單位辦理東南亞 - 27,975 友我國家農漁業合作及職業訓練計畫 。 17,881 (2)駐外技術團及專案計畫 109-109 委託辦理亞太、亞西、非洲、拉丁美 251,228 319,251 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各駐外技術團及相 關專案計畫。 67,459 (3)推動友邦資訊通信技術 109-109 於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友邦辦理 18,205 33,567 合作計畫 資訊通信及地理資訊系統專案技術合 作計畫。 51,727 (4)友邦技術人員訓練、觀 109-109 委託辦理各項專業研習班,洽邀各國 486 51,241 摩及進修計畫 學員來臺參訓。 21,519 (5)外派技術人員儲訓、赴 109-109 委託辦理外派技術人員儲訓、派遣專 53,748 67,771 海外評估規劃督導管理 家赴海外地區評估計畫成效、規劃及 等計畫 業務督導、技術團等委辦計畫管理費 及技術團綜合計畫等。 53,488 (6)外交替代役及大專青年 109-109 委託辦理第19至20屆外交替代役男赴 13,186 26,119 海外技術實習服務計畫 任、服役及退役暨大專青年海外服務 招募、派遣、服務等相關事項。 21,645 (7)臺巴工業區管理計畫 109-109 臺巴工業區所需營運管理費用、訴訟 5,542 14,617 及律師相關費用,以及未來處分過程 相關費用等。 28,443 (8)友邦及友好國家專業華 109-109 友邦及友好國家專業華語教師派遣, 25,647 2,285 語教師派遣 除推廣華語教學外,有助於文化及教 育交流。 700 (9)駐外技術人員照顧辦法 109-109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 - 700 154 部 分析表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協助 化外交 - - - (3)辦理亞太地區文化外交 9,180 活動 作,並 - - - (4)辦理「印太安全對話」 1,000 位。 全議題 - - - (5)辦理有關亞太區域安全 4,811 對話, 議題國際研討會、戰略 辦理本 安全對話及「臺灣獎助 活動。 金」10週年相關活動 16,180 63,089 - 3.3911011500 1,146,295 國際合作及關懷 東南亞 - - - (1)農漁業合作及職訓計畫 27,975 練計畫 拉丁美 - 47,402 - (2)駐外技術團及專案計畫 617,881 團及相 邦辦理 - 15,687 - (3)推動友邦資訊通信技術 67,459 技術合 合作計畫 邀各國 - - - (4)友邦技術人員訓練、觀 51,727 摩及進修計畫 派遣專 - - - (5)外派技術人員儲訓、赴 121,519 規劃及 海外評估規劃督導管理 管理費 等計畫 役男赴 14,183 - - (6)外交替代役及大專青年 53,488 外服務 海外技術實習服務計畫 。 、訴訟 1,486 - - (7)臺巴工業區管理計畫21,645 分過程 派遣, 511 - - (8)友邦及友好國家專業華 28,443 化及教 語教師派遣 設置條 - - - (9)駐外技術人員照顧辦法 700 155 外交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700 例實施前,我駐外技術人員相關退休 及福利未盡完善,爰訂定旨揭計畫照 顧辦法。 8,266 (10)遠朋國建班 109-109 委外辦理遠朋國建班,邀請友我國家 - 8,266 具潛力之人才及菁英來華參訓。 6,413 (11)臺灣獎(助)學金等委辦 109-109 委外辦理臺灣獎(助)學金之核發、 3,070 3,343 計畫 結報及受獎人在臺之生活及接待等相 關事項。 16,800 (12)臺灣數位機會中心 109-109 協助亞太地區相關國家及友邦縮小數 - 16,800 位落差,並與相關機構進行合作計畫 。 1,000 (13)推動我與亞西及非洲各 109-109 推動我與亞西及非洲各國雙邊及多邊 - 1,000 國雙邊及多邊合作計畫 合作計畫。 88,882 (14)擴大協助友邦推動青年 109-109 擴大協助友邦推動青年技職教育。 - 88,882 技職教育 30,000 (15)研發私部門參與及創新 109-109 依據我國新興優勢產業研擬創新援外 - 30,000 計畫 計畫,包含智慧城市、智慧農業、韌 性防災等主題,委託辦理以小規模先 鋒計畫方式納入私部門共同合作推動 。 4,097 (16)與國際組織及友好國家 109-109 與理念相近之友好國家及國際機構加 - 4,097 合作交流 強有效的國際合作,藉此於國際平台 凸顯我國貢獻,以擴展我國援助計畫 利基與成效。 156 部 分析表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關退休 計畫照 我國家 - - - (10)遠朋國建班 8,266 。 核發、 - - - (11)臺灣獎(助)學金等委辦 6,413 待等相 計畫 縮小數 - - - (12)臺灣數位機會中心 16,800 作計畫 及多邊 - - - (13)推動我與亞西及非洲各 1,000 國雙邊及多邊合作計畫 育。 - - - (14)擴大協助友邦推動青年 88,882 技職教育 新援外 - - - (15)研發私部門參與及創新 30,000 業、韌 計畫 規模先 作推動 機構加 - - - (16)與國際組織及友好國家 4,097 際平台 合作交流 助計畫 15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一、通案決議部分 (一) 108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通案刪減用途 遵照決議辦理。 別項目決議如下: 1. 減列政令宣導費 5%。 2. 減列委辦費(不含法律義務支出)3%。 3. 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 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 4. 減列大陸地區旅費 30%。 5. 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法律義務 支出)5%。 6. 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資產作價投資)5%。 7. 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不 含法律義務支出)4%。 8. 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法律義務支出及一般性 補助款)3%。 9. 前述 1 至 5 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0. 前述 7 至 8 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1. 前述 1 至 8 項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則調整 者,可提出其他可刪減項目,經主計總處審核 同意後予以代替補足。 12. 如總刪減數未達 240 億元(約 1.19%),另予補 足。 108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 項目如下: 1. 政令宣導費:統刪 5%,其中國立故宮博物院、銓 敘部、審計部、內政部、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 建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領事事務局、北區 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國有財產署 及所屬、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立公共資訊圖書 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工業局、加工出口區管 理處及所屬、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原子能委員 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林務局、漁業署及所屬、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 理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2. 委辦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3%, 其中國家安全會議、行政院、國立故宮博物院、 檔案管理局、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審計部、 內政部、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國防部所屬、 國庫署、國家教育研究院、觀光局及所屬、農業 藥物毒物試驗所、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 疫檢疫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改以 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3. 軍事裝備及設施、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 器具養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統刪 4%, 15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其中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國 立故宮博物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公平交易委員會、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 金監理委員會、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 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 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消防 署及所屬、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所屬、 賦稅署、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 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 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 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 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 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 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 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 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 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 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 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 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 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 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 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 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 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工業局、 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 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 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原子 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水土保持局、特 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漁業 署及所屬、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海巡署及 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4. 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30%,其中行政院、國立故 宮博物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役政署、移民署、 空中勤務總隊、國庫署、關務署及所屬、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家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 院、工業局、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鐵道局及 所屬、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 委員會、林務局、林業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 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 15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研究保育中心、茶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 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糧署及所屬、衛生福 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 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銀行局、檢查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科目自行調整。 5. 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 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國家安全會議、行政院、 主計總處、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國立故宮博物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公 平交易委員會、考選部、銓敘部、國家文官學院 及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公 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計部、內政 部、警政署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建築研究 所、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外交 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國庫署、賦稅署、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 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 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 資訊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 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 政執行署及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工 業局、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 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交通部、 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 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職業 安全衛生署、僑務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放射 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 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水 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 藥物毒物試驗所、茶業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 檢疫局及所屬、農糧署及所屬、毒物及化學物質 局、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科技部、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 理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檢查局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6. 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立法院、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 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法官學 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 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 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竹 16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 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 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 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 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 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 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 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 方法院、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 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 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國防部所屬、財 政部、賦稅署、臺北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及所屬、 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 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 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 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 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 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 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 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 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 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 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 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 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 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 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 調查局、經濟部、工業局、中央氣象局、運輸研 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水產試驗所改以其他項 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法律 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4%,其中司法院、內 政部、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經濟部、 交通部、僑務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漁業署及所 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環境保護署、文 化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改以其他項目刪 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8. 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及一般性補 助款不刪外,其餘統刪 3%,其中消防署及所屬、 役政署、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6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9. 財政部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 35 億元,科目 自行調整。 (二) 我國研發經費及中央政府科技預算均逐年遞增,研 本部配合國家安全會議及行政院 發投入呈成長趨勢。近年我國專利核准件數已有增 資安處政策,自兩大面向積極推 加,被引用率雖曾成長,然近年呈遞減趨勢,且技 動資安國際合作,其一係推動與 術建設之世界排名下滑,技術輸入金額仍遠逾技術 美、歐盟、日、澳等理念相近之 輸出金額。細究各產業技術輸出入相抵之貿易餘 資安先進國家建立雙邊常態合作 額,以「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及「電腦、電子產品 機制,制度化雙邊資安合作,透 及光學製品製造業」等高科技產業之逆差金額最 過技術及情資之交流與合作,提 高,反映出我國高科技產業以代工製造為主之產業 升我國資網安能力,並期建立區 結構特性。為使逐年遞增之科研經費投入充分發揮 域聯防及早預警機制,強化我國 成效,建請應強化科技創新能力及研發成效之應 整體資安防護能量;另一方面則 用,以提升我國關鍵技術之自主程度,進而提升我 運用我國科研優勢,以我邦交國 國產業競爭力。 及新南向國家等中低度開發國家 為標的,藉由提供資網安技術協 助之方式,推動我與相關國家資 通訊實質合作,藉此引進我資網 安新創產品與服務,促進我國資 安產業之發展,漸次強化我科技 創新能力及研發成效之應用,提 升我國資安新創產業競爭力。 (三) 目前我國各項社會保險委託保險人辦理之行政經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費,雖均由政府負擔,惟囿於法令規範或預算編列 形式不同等,致經費負擔機關、預算編列方式與補 助標準等迥異,建請行政院應研謀改善;此外,社 會保險應建立獨立自主、兼具公平性、效率性與減 少經濟負面效果之財務責任制度,政府如於負擔保 險費及補助虧損之外,尚須全額負擔保險之行政經 費,建請檢討其合理性及是否具有效撙節之誘因等 問題。 (四) 我國國內投資成長動能趨緩,占 GDP 比重長期偏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低,近年亦未有效提升公共投資;另在經濟全球化 效應影響下,各國皆積極利用外人直接投資帶動經 濟發展,惟我國招商引資成效亦未臻理想,建請行 政院應積極改善國內投資環境,以發展國內產業並 吸引外商投資。 (五) 近年中央政府資訊業務委外程度居高不下,又資訊 本部資訊系統為因應科技更新, 系統建置多未考量民眾需求,致網路之公民參與情 將加速網站優化進程,提供網路 形欠佳,要求各機關應積極檢討現有資訊系統之服 之公民更好的使用者經驗,優化 務形式及內容,適時了解使用者需求,俾提升民眾 方向如下: 使用意願,落實電子治理之願景。 1. 引進響應式網頁設計,使網站 在不同的裝置上瀏覽時對應不 同解析度皆有適合的呈現。 2. 增加不同語言的網站,強化對 國際社會發聲。 16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3. 相關資訊系統升級至網站無障 礙規範 2.0 版,以推動無障礙 網路空間,提升民眾使用意願。 4. 本部未來開發與民眾使用相關 之資訊系統,將以民眾需求為 優先考量,提供友善操作介面 及完整服務內容,以提升網路 之公民參與意願,落實電子治 理願景。 (六) 財團法人法將於 108 年 2 月 1 日施行。該法制定前, 1. 遵照決議辦理。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係依據民法有關規定,各自訂定 2. 有關至 107 年底止許可設立之 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依據民法第 32 條, 財團法人家數,及 103 至 107 主管機關得檢查財團法人之財產狀況,及其有無違 年度間,每年度實地查核政府 反許可條件與其他法律之規定。惟長期以來,各主 捐助財團法人、民間捐助財團 管機關對於民間捐助財團法人之管理強度與密度 法人之家數等資料,本部已於 不一,各主管機關派員實地查核之頻率差異甚大, 108 年 4 月 23 日外國會二字第 查核報告亦未全數於網站公開。爰要求行政院督促 10851503150 號函將相關統計 各主管機關,強化辦理財團法人業務實地查核,確 資料送交法務部彙整。 保其支出與活動符合設立之公益目的。並彙總各主 管機關至 107 年底止許可設立之財團法人家數,及 各主管機關於 103 至 107 年度間,每年度實地查核 政府捐助財團法人、民間捐助財團法人之家數,於 108 年 6 月底前以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 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七) 行政院訂定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 1. 本部目前非為教育文化公益慈 所得稅適用標準」,為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13 善機關或團體之主管機關,未 款之授權性規定。自 68 年 7 月 19 日訂定以來,歷 來倘因業務所需成為是類機關 經 8 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於 102 年 2 月 26 日發 或團體之主管機關,將遵照相 布。 關規定辦理。 依據免稅標準規定,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 2. 有關 104 至 106 年度核發同意 團體每年度用於與其創設目的有關活動之支出,不 函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 低於基金孳息及其他收入 60%,即享有免稅資格; 機關或團體之總家數,及經主 即使未達此標準,主管機關仍多核發同意函予以展 管機關查明同意之使用計畫支 延 4 年,長此以往造成稅收損失龐鉅,且公益績效 出總金額等資料,本部已於 108 不明,迭遭外界詬病。 年 4 月 9 日外民參字第 有鑑於部分機關或團體涉及關係人交易、投資 10800094260 號函將相關統計 股票成為集團控股機構,或未積極從事創設目的活 資料送交財政部彙整。 動等不符公益目的濫用免稅資格之情事,財政部已 於 107 年 1 月 18 日預告修正免稅標準第 2 條規定, 未來將規範機關或團體與其捐贈人或其關係人不 得藉相互間交易而有利益回流或變相盈餘分配之 情形,與規範投資主要捐贈人及其關係企業股票之 限制,並將支出比率規定改為按年度收入規模分 級,最高可達 80%。然該修正草案於 107 年 3 月 19 163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日預告期結束後,截至 107 年底止,行政院尚未核 定發布,導致部分團體濫用免稅資格之情形繼續惡 化。 爰要求行政院於 108 年 6 月底前,彙總各主管 機關於 104 至 106 年度核發同意函予教育、文化、 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之總家數,及經主管機關查 明同意之使用計畫支出總金額,以書面報告送交立 法院財政委員會。107 年度以後各年度之資料,並 應於次年 12 月底前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八) 各公務機關於辦理各項業務時,若有購置禮品或紀 遵照決議辦理。 念品之需要,除應符合相關法規辦理外,應優先採 購臺灣製產品。 (九) 衛生福利部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近年來致力推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動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安養信託業務,以保障身心 障礙者在其直系親屬、撫養者年邁時,或高齡者於 晚年期間的經濟安全,透過信託維持財產獨立,保 障其生活、教育、安養、醫療等面向受到應有之照 顧。截至 107 年 6 月底止,已有 25 家信託業者提 供安養信託之相關商品,累計安養信託契約之受益 人人數 15,276 人,累計信託財產本金達新臺幣 136 億元。 有鑑於企業經營者經常利用其優越的經濟地 位,訂定有利於己而不利於消費者的契約條款,造 成締約雙方當事人地位不平等。為積極保障消費者 之權益,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金融服務 業 與 金融消費者訂立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之契 約,應本公平合理、平等互惠及誠信原則。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亦訂有個人購屋貸款、個人購車貸 款、信用卡、消費性無擔保貸款等多個定型化契約 範本與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之事項,落實保障金融 消費者之權益。 然截至 107 年底止已有高齡者安養信託契約參 考範本,惟尚無身心障礙者安養信託契約範本,爰 此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於 108 年 5 月底前完 成身心障礙者安養信託契約範本,並儘速公告周 知。 二、新增通過決議部分: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一) 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凍結900萬元,俟外交部向 算字第 10845505710 號函將書面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支。 年 5 月 8 日台立院議字第 1080701774 號函准予動支。 (二) 有鑑於 近年發 生多起 我國人 於境外 涉嫌詐 騙犯 1. 我國人於外國涉犯電信詐欺而 罪,而遭受外國政府強制遣送中國大陸受審之情 遭駐在國逮捕羈押並接受調查 事。對於我國公民權益之保障,以及後續司法權益 案,本部基於我國仍有管轄權 之主張亦可能有所損害,更不利我國司法權之行 之立場,爰於 105 年通電各駐 164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使。雖然相關司法引渡案件,涉及兩國有否邦交或 外館處對國人於境外涉犯電信 簽署相關司法互助協議等,但為保障我國公民相關 詐騙案件處理原則: 權益,外交部亦應進一步擬定相關具體因應對策與 (1) 清查拘禁中人數並前往探 維繫良好溝通管道。爰要求外交部積極研擬相關具 視。 體因應對策與維繫溝通管道,以因應日後我國人於 (2) 尊重駐在國(兼轄國)管轄 境外涉詐欺案件之引渡。 權並保障國人權益。 (3) 在駐在國(兼轄國)完成司 法或移民程序後,堅持嫌犯 應遣返至臺灣。 (4) 辦理過程中避免有損及我 國主權情事。 2. 另本部於 105 年 4 月間成立「外 交部處理跨國電信詐騙專 案 小組」 ,法務部邀集相關機關成 立「跨部會處理平台」 ,透過此 二機制積極處理跨國(境)詐 騙相關事宜。 3. 持續與相關國家間建立緊密情 資交換與司法互助合作之聯絡 管道,遏止跨國電信詐欺案繼 續發生,並與中國大陸積極協 商溝通,爭取國人返台就審。 我駐外館處亦將積極與駐在國 及兼轄國相關機關單位建立業 務聯繫,於尊重當地國司法管 轄權前提下,盡力與當地國政 府協調與爭取國人返臺而非遣 送中國大陸。 (三) 外交部為積極推動台灣日本關係,委辦台灣日本關 遵照決議辦理。 係協會經費達426萬2千元。然在處理大阪辦事處急 難救助國人一案,協會秘書長說明從未與大阪辦事 處有過聯繫,且願意調通聯紀錄證明。若秘書長所 言屬實,證明台灣日本關係協會顯功能不彰,爰要 求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 告時,併入此案之改進方案說明。 (四) 外交部為落實新南向政策,給予東南亞、南亞等國 1. 為防範新南向目標國旅客濫用 家免簽證待遇之規劃,目前我國給予新南向目標國 我予各該國簽證便利措施,來 免簽證待遇者,除包括澳洲、汶萊、泰國、菲律賓、 臺 從 事 與 簽 證 目 的 不 符 之 活 紐西蘭、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等7 個國家之外,另給 動,本部與內政部移民署及警 印尼、越南、緬甸、柬埔寨、寮國及印度等6 個國 政署等執法機關,透過「資訊 家有條件式免簽。然自從政府放寬部分東南亞國家 共享」、「迅速通報」、「加強查 簽證待遇以來,該等國家旅客來臺期間迭有逾期停 緝」等方式,於實務執行查察 留、行蹤不明及非法工作等情事。以越南為例,從 作業時均保持密切合作,以為 105年9月1日至107年3月31日,逾期停留滯台行蹤 我國境安全及社會治安共同把 不明者就有925人之多。為杜絕不法,外交部應與 關。 國內相關機關在實務執行查察作業時密切配合,並 2. 此外,為適時檢討新南向簽證 165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持續與國內相關機關定期召開跨部會會議,適時檢 政策之執行成效,本部向均邀 討免簽證適用國家及其待遇。 集國安、移民、警政、調查、 觀光、經貿等相關機關作跨部 會研商,針對我予新南向國家 簽證便利措施對我國境安全、 移民控管、社會治安、觀光效 益等面向之影響進行全盤評 估,並針對相關措施衍生之違 常情形研採配套措施。 3. 鑒於我對泰國、汶萊及菲律賓 等新南向國家試辦免簽證措施 將於 108 年 7 月 31 日屆期,本 部甫於同年 5 月 24 日邀集相關 機關召開跨部會會議,研議是 否賡續試辦,並在相關簽證待 遇之調整、實務執行面之精進 作為,以及針對違常情形之因 應措施等方面達成多項共識。 該會議決議經報奉行政院核定 後,業於 108 年 7 月 2 日對外 公布,相關簽證措施之調整並 自同年 8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 (五) 外交部為推動新南向政策,給予東南亞、南亞等國 1. 為配合 政府 推動「 新 南向政 家免簽證待遇,105年起陸續給予澳洲、汶萊、泰 策」 ,增進我與新南向目標國之 國、菲律賓、紐西蘭、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等新南向 交流,本部自 105 年起,陸續 國家免簽證,惟其中僅紐西蘭、新加坡及馬來西亞 試辦我予泰國、汶萊及菲律賓 給予我國免簽證待遇;另我國給予印尼、越南、緬 等新南向目標國免簽證待遇, 甸、柬埔寨、寮國及印度等6 個國家有條件式免 據交通部觀光局統計,107 年 簽,亦僅印尼給予我國免簽證待遇,顯有不對等之 新 南 向 國 家 國 民 來 臺 人 數 達 情形;另查外交部開放新南向國家免簽證待遇以 2,607,982 人次,創歷史新高, 來,若干國籍人士藉機來臺從事販毒、走私、賣淫 較 106 年 2,295,493 人次增加 等非法活動,監察院亦於106年11月時提出調查報 312,489 人 次 , 成 長 率 告,指出「開放免簽證後可不限次數入出我國,來 13.61%,顯示相關簽證政策對 臺非法工作及逾期居留之情形,恐將有增無減」, 提升來臺觀光人數確有助益。 以及「開放免簽證後,來臺非法工作及逾期居留之 2. 為適時檢視前揭免簽證待遇及 情形,恐將雪上加霜,外交部於評估開放免簽待遇 「觀宏專案」 、「有條件式免簽」 前,應參採各權責機關提出之專業意見及相關數 等簽證便利措施之辦理情形, 據,尤其針對在我國行方不明人數及犯罪率甚高之 並於上揭免簽證措施屆期前研 國家,如印尼、越南等更應審慎」,顯見目前推動 議是否延長試辦,本部近來已 新南向國家免簽證待遇政策,實有檢討之必要。外 函請相關機關及駐外館處研提 交部針對我國與新南向國家於免簽證待遇上不對 評估意見,且甫於 108 年 5 月 等之情形,及現階段開放免簽證後,造成外國人來 24 日邀集主責國安、移民、警 臺非法工作,逾期居留等問題應協調觀光、移民及 政、調查、觀光、經貿之機關 警政等相關主管機關加強審理查察,並請外交部於 召開跨部會會議,共同檢討及 泰國、汶萊及菲律賓等新南向國家免簽證待遇試辦 評估調整相關簽證待遇,並針 期(108年7月31日)屆滿前,召開跨部會會議,檢 對上揭措施衍生之違常情形研 16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視成效及違常情形,再決定是否賡續試辦,並採取 採因應作為。該會議決議經報 必要之配套措施,以加強管控。 奉行政院核定後,業於 108 年 7 月 2 日對外公布,相關簽證 措施之調整並自同年 8 月 1 日 起正式實施。 (六) 107年9月份日本關西接連遭受颱風、暴雨襲擊,造 遵照決議辦理。 成國人受困當地,而駐日代表回應國人批評救援不 力質疑時,竟以「東京離關西很遠,差572公里啊!」 作為回應,顯見駐日代表未能設身處地試想受困國 人之感受,且後續處理措施亦具爭議。爰請外交部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時,針對 此提出相關後續改善方案。 (七) 我國際空間受中國大陸當局牽制而致使邦交國減 1. 遵照決議辦理。 少。值此國家邦交國減少及外交處境艱困之際,政 2. 中國運用包括學術在內之各種 府未來如何突破中國大陸因素,拓展我國際空間, 管 道 在 我 友 邦 進 行 影 響 力 操 實有向國人報告之必要,爰要求外交部於下會期向 作,形塑北京對台政策論述,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業務報告時,提出如何拓 限制友邦與我交往,以遂行打 展我國外交空間具體作為方案。 壓我國之政治目標。 3. 另綜觀近來中國透過留學生、 民間團體在友邦對我打壓之手 法模式,顯示其係有系統地透 過各種管道,從政府、企業、 學校到民間團體等進行限縮我 各層次活動空間,以形塑北京 「一中原則」在獲廣泛支持之 印象。 4. 中國挾其國際政治影響力及經 貿實力,以金援或誇大不實之 投資承諾蠱惑我友邦外交轉 向,其拉攏與滲透動作不斷, 本部均充分掌握情資,隨時密 切注意相關動態,並依友邦政 府實際需求提供必要且有助國 計民生之協助,以促進友邦發 展並鞏固邦誼。 (八) 第24屆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方會議於107 為強化原住民在參與全球氣候行 年12月在波蘭Katowice舉行。在外交部及駐波蘭代 動之角色,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 表處的努力下,我國代表團成功與友邦及其他理念 公約(UNFCCC)已成立「地方社群 相近與友好國家舉行38場雙邊會談,並會晤多國環 與原住民平台」及推動工作 小 境部長、駐聯合國大使及國會議員,讓國際看見台 組。本部已主動查復參與該平台 灣的表現。鑑於我國原住民與南太友邦均屬南島語 會議及活動方式相關資訊,建議 系民族,針對氣候變遷議題,建請外交部能優先協 由相關原住民團體規劃申請成為 助原住民團體與南太友邦建立合作及交流關係。 UNFCCC 觀察員,以利爭取報名參 與該平台活動,後續將適時提供 更新資訊,期能藉此促成我原住 16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民團體與南太友邦建立合作交流 管道。 (九) 鑑於外交部每年補助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運作基 遵照決議辦理。 金,其該基金會結合智庫、青年等力量,由民間出 發推動「新南向政策」。惟衡酌各項觀光、旅遊、 經濟發展等相關數據,「新南向政策」成果有待加 強,該基金會專責辦理107年「玉山論壇」之成效 不盡如人意,顯見外交部補助該基金會容有檢討空 間,外交部應督促基金會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 並檢討其辦理成果。 (十) 107年布吉納法索與我國斷交後,我國在非洲僅剩 為因應當前我對非外交嚴峻 局 一邦交國史瓦帝尼,我國在非洲之外交處境顯日漸 勢,臺史雙邊合作計畫以有助於 困難。然查108年度外交部協助非洲友邦國家各項 史國國計民生發展者為優先,包 經建、社會發展計畫及衛生醫療合作經費仍高達13 括「醫療合作」、「資通訊科技發 億餘元,顯然外交部對於相關資源之整合,需有更 展」、「農業合作」、「職訓計畫」 精進之作法,以強化我國與非洲國家之實質關係。 及能礦領域合作、醫療衛生等, 務求獲得史國各界對我一致之支 持,爰相關預算較往年增加,惟 本部將妥慎運用相關資源鞏固邦 誼。 (十一) 目前我在非洲地區邦交國僅史瓦帝尼王國一國,我 中國近年來在非洲透過其「中非 政府雖有必要全力維持此一邦交關係,然而,外交 合作論壇」機制及「一帶一路」 部編列的108年度預算中,亞西及非洲地區卻不減 策略擴張其政經影響力,不斷對 反增,加上近兩年半間的陸續斷交,顯見我國外交 外揚言擬奪取我所有非洲邦 交 政策有重新檢討之需要,外交部應更加謹慎使用援 國,為因應當前嚴峻局勢,臺史 外預算並全力鞏固我在非洲僅有之邦交國。 雙邊合作動能有進一步提升之需 求和必要,相關預算較往年 增 加,惟本部將積極整合資源,謹 慎使用援外預算鞏固邦誼。 (十二) 為使外派機要聘用人員的運用透明化及制度化,爰 本部已於 108 年 7 月 24 日外主預 要求外交部於6個月內,就現行規定及運用現況提 算字第 10845515820 號函將書面 出檢討及精進計畫。 報告送交立法院。 三、各組審查決議部分: 歲出部分 第1項外交部 (一) 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6 日外主預 有關「本部辦公房舍、宿舍所需之環境清潔、消毒、 算字第 10845503820 號函將書面 蟲蟻防治、保全、空調、電梯、火警系統、消防系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統、水電設備及監視系統攝影機之維運暨公務文書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印刷、文康活動、分攤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活動經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費、同仁健康檢查、醫療照護、外交獎章、駐警服 裝、辦理本部勤務、保全、駕駛等勞務委外、外交 志工、組織學習、員額評鑑、員工協助方案等相關 管理、維護、養護經費」預算編列5,322萬8千元。 查本項工作,108年新增「員工協助方案」任務一 16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項,然工作內容不明, 「一般事務費」卻增加654萬 5千元(108年編3,657萬3千元,107年編3,002萬8 千元)。各工作項目之內容、執行方式,有詳列之 必要,避免預算浮編。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 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一般事務費」 預算編列5,142萬9千元中,凍結500萬元,俟外交 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 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6 日外主預 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 算字第 10845503830 號函將書面 1,601萬2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 年 5 月 2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同意後,始得動支。 1080702239 號函准予動支。 1.截至107年8月底止,外交部經管之首長及職務宿 舍共8處、346戶。過去為改善老舊宿舍屋況、提 升宿舍配住率,每年均編列預算進行宿舍之修 繕,近4年實際支出近1,921 萬9千元,並於108 年度編列331萬元賡續辦理。惟截至107年8月底 止,該部經管首長及職務宿舍配住戶僅252戶,未 配 住 或 老 舊 不 堪 配 住 者 94 戶 , 閒 置 比 率 高 達 27.17%。外交部應審慎衡酌宿舍入住之效益及其 維護成本,研議後續處置方式,對低度利用及無 使用必要者,允應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爰針 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 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 編列1,601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 意後,始得動支。 2. 外交 部為改 善老舊 宿舍屋 況以提 升宿舍 配住 率,每年均編列預算進行宿舍修繕,惟其經管之 首長及職務宿舍部分閒置比率偏高,應檢討後續 處置方式,俾提高資產使用效能,低度利用及無 使用必要者,則儘速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以 督促預算調降房屋建築養護費用。經查外交部第1 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 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601萬2 千元,較107年度增加80萬7千元,爰凍結部分經 費,俾有效撙節開支,予以檢討改進。俟外交部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 意後,始得動支。 3.外交部為改善經管首長及職務宿舍狀況,於第1 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 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601萬2 千元,其中用作首長及職務宿舍修繕計畫者,則 為331萬元。經查,外交部為改善老舊宿舍屋況以 提升宿舍配住率,每年均編列預算進行宿舍修 16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繕,惟其經管之首長及職務宿舍部分閒置比率偏 高,且有部分宿舍未依規定取得使用執照及完成 所有權登記,應審慎衡酌宿舍入住之效益及其維 護成本,研議後續處置方式,對低度利用及無使 用必要者,建議可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並儘 速依規定取得使用執照及完成所有權登記,以發 揮資產使用效益並維護機關及使用人之權益。爰 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 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 算編列1,601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 部就「外交部首長及職務宿舍閒置狀況管理精進 報告」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4.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外交部職務宿舍 閒置率達27%,據外交部指出乃因年久失修不堪使 用,近幾年均編列修繕預算(108年度編列331萬 元)。惟此等宿舍建築興建年代久遠,未來若欲繼 續使用恐修繕費用過高或不符現代使用需求。外 交部應綜合規劃住入需求與修繕成本,若無使用 必要者亦應早日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爰針對 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 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 列1,601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5.查外交部之職務宿舍不僅閒置比率達27.17%,且 有部分宿舍尚未取得使用執照,此況顯見該部未 妥善運用及規劃資源。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 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 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601萬2千元中, 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6. 外交 部為改 善老舊 宿舍屋 況以提 升宿舍 配住 率,每年均編列預算進行宿舍修繕,惟其經管之 首長及職務宿舍部分閒置比率達27.17%,且有部 分宿舍未依規定取得使用執照(許可)及完成所 有權登記,允宜審慎衡酌宿舍入住之效益及其維 護成本,研議後續處置方式,對低度利用及無使 用必要者,允應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並儘速 依規定取得使用執照(許可)及完成所有權登記, 俾發揮資產使用效益並維護機關及使用人之權 益。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 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 費」預算編列1,601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 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7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三) 近年多有我國公民於外國涉嫌犯罪,而遭受強制遣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6 日外主預 送中國大陸受審,我國公民權益可能受有損害,對 算字第 10845503840 號函將書面 於我國司法權之行使亦有妨礙。為保障我國公民相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關權益,外交部應擬定具體對策。爰針對外交部第 年 5 月 8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 1080701774 號函准予動支。 務費」預算編列1億2,110萬1千元中,凍結100萬 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四) 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6 日外主預 持」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1,832萬1千元,凍 算字第 10845503850 號函將書面 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 外交部108年度編列「汰購各項辦公室所需雜項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設備等」經費1,825萬1千元,較107年度增列681 萬1千元,增幅高達59.54%,查106年度該項目決 算為1,544萬8千元,108年度預算需求暴增之原因 未見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雜 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825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 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2. 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 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 編列1,825萬1千元,較107年度大幅增列565萬1 千元,卻未詳加說明增列理由,目前我國財政窘 迫,故為免浮編之虞,對此項應有詳實說明之必 要。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3. 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 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 編列1,825萬1千元,查107年度僅編列1,260萬 元,增加565萬1千元。購置項目為何,未有詳細 說明。國家資源有限,為撙節開支,爰凍結部分 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4. 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編列1,825萬1千 元購置辦公所需雜項設備,查預算書表針對設備 購買之預算僅列出總額,並無比照其他部會詳列 數量與單價明細,不利立法院監督。爰針對外交 部第1 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1,832萬1千元中,凍 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5. 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 維持」預算編列1 億4,031萬1千元,較107年度增 列1,604 萬3千元,雖各分支科目互有增減,且細 17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查增加之預算係增加於教育訓練費與臨時人員酬 金,然更多預算則是增加於一般事務費、設備及 投資費、雜項設備費,但經查其預算內容與107 年度相同,未見到有增加哪項設備與工作內容, 皆是例行性的建築養護、機械設備維護等,但預 算卻較107年度增加1,834萬7千元,顯見該項預算 編列有欠妥適,故為監督該項預算有效運用,爰 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 作維持」預算編列1 億4,031萬1千元中,凍結部 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五) 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6 日外主預 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2,110萬1千元,凍 算字第 10845503860 號函將書面 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年 5 月 2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 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 1080702239 號函准予動支。 維持」中「業務費」說明(9)「本部辦公房舍、宿 舍所需之環境清潔……」預算編列5,322萬8千 元,較107年度增列逾600萬元,惟查無說明增列 用途,且觀之該項目預算使用,皆為一般例行行 政用途,有大幅度增列,顯不合理,爰凍結部分 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外交部辦理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就本部房舍、天 母使館專用區及台北賓館等設施,編列有相關管 理、維護養護經費;然查108年度工作內容未有變 化,經費額度卻較107年度增加868萬元;爰針對 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 持」預算編列1億4,031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 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 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 維持」預算編列1億4,031萬1千元,較107年度增 列「一般事務費」等1,604萬3千元,未敘明增列 原因,恐有寬列之嫌,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 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六) 鑑於天母使館專用區為提供駐華外交使館辦公及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6 日外主預 住宅大樓,除教廷國自有館舍外,目前有15個邦交 算字第 10845503870 號函將書面 國在此設置大使館,另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國迄今尚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未在台灣設置大使館,外交部應宜積極鼓勵該二國 年 5 月 8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在天母使館專用區設置,以鞏固邦交情誼。爰針對 1080701774 號函准予動支。 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 持」中「業務費」有關「天母使館專用區所需之環 境清潔、消毒、蟲蟻防治、保全、空調、電梯、火 警系統、消防系統、水電設備及監視系統攝影機之 17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維運等相關管理、維護、養護費」預算編列930萬4 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七) 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中「業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6 日外主預 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859萬6千元, 算字第 10845503880 號函將書面 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支。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1. 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中 「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859萬6 千元,惟查相關預算自105年度起開始編列,詳細 用途始終不明,另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每年皆有相 關閒置國有房舍,外交部應加以利用,可免去每 年高額的庫房租金,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 提出相關細目說明與閒置國有房舍之利用規劃,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 意後,始得動支。 2. 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中 「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859萬6 千元,查107年度僅編列833萬8千元元,租用庫房 是否變更或擴大,致租金提升,未予說明。爰凍 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八) 查外交部107年度之檔案管理相關經費編列1,502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6 日外主預 萬元,於108年度增列為1,712萬2千元,卻未說明 算字第 10845503890 號函將書面 理由,為撙節開支及免除浮編之虞,應有詳實說明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之必要。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 年 5 月 8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案處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 1080701774 號函准予動支。 1,712萬2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 得動支。 (九) 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中「業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6 日外主預 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775萬元。 算字第 10845503900 號函將書面 欲修建之庫房標的,金額估算是否覈實,未予說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明。爰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十) 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預算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6 日外主預 編列3,459萬8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 算字第 10845503910 號函將書面 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編列檔案庫房租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金859萬6千元,經查外交部自104與105年起陸續 租賃場地作檔案作業庫房之用。為免連年支付高 額租金,外交部應評估是否洽詢財政部國有財產 署尋覓合用之存放空間,做國家資源最有效之運 173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用。又若有購置(興建)之計畫規劃,亦應儘速 擬定。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 案處理」預算編列3,459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 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較 107年度增列1,000餘萬元,其中主要包含「108 年公文歸檔及勞務承攬委外案」費用1,563萬1千 元,支應35名委外人員每月薪酬及檔車運送費用 等,然該人力運用是否具有必要性與效益性,有 待釐清。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 案處理」預算編列3,459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 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外交部辦理檔案處理相關經費,較107年度增加 1,009萬2千元,然相關增加內容說明未臻明確; 且外交部正研議提報興建檔庫之中長期計畫,目 前進度為何亦應進行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 「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預算編列3,459 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 動支。 4.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預 算編列3,459萬8千元,較107年度大幅增加1,009 萬2千元,外交部說詞為加強檔庫耐震力修復補強 相關經費,但細究另一原因,實為外交部編列預 算大量使用「勞務承攬」補充人力於檔案管理所 致,再者,外交部未積極協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以閒置房舍作為檔案庫存,亦有檢討之必要,爰 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一) 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6 日外主預 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千元, 算字第 10845503920 號函將書面 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支。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1.外交部於101至107年度逐年建置各駐外館處之 跨國骨幹網路,截至107年度預計完成80 個館處 之建置,該網路之建置除能提供相對安全之網路 環境外,因於外交部本部與80個駐外館處間形成 一大內網,透過網路電話連繫即可節省原需支付 之國際電話費,惟經分析外交部103至108年度通 訊費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通訊費似未反映跨國 骨幹網路建置後所帶來之節約效益,外交部允宜 加強運用已建置之網路以降低通訊費,另各年度 預算亦宜依實需調整覈實編列。爰針對外交部第1 174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 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千元中,凍結 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預 算編列2億2,518萬5千元,其中為辦理「駐外機構 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業務編列相關業務 費1 億2,568萬5千元,較107年度辦理強化資訊安 全專案經費增加974萬4千元,然本項計畫工作內 容說明未臻明確。另跨國骨幹網路之建置,本欲 節省國內外交部本部與已建置網路之80個駐外館 處間及80個駐外館處所需之國際電話費。惟經針 對外交部103至108年度跨國骨幹網路建置數量與 通訊費之執行進行交叉分析,104年度因駐外館處 之跨國骨幹網路建置完成12處,通訊費決算數1 億9,119萬2千元較103年度之2億403萬9千元減少 1,284萬7千元(減幅6.3%),效益頗為顯著;104 年度進度停滯,未完成任何建置,通訊費卻於105 年度小幅增加974萬8千元(增幅5.1%)至2億0,094 萬元;嗣105年度雖完成22處跨國骨幹網路之建 置,惟106年度通訊費卻僅減少27萬1千元(減幅 0.13%) ,通訊費自104年度起似未反映跨國骨幹網 路建置應有之通訊費節省效益。爰針對外交部第1 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 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千元中,凍結 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 「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 千元,107年度編列1億1,594萬1千元,相差無幾。 查外交部辦理「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 計畫」逐年建置駐外館處跨國骨幹網路,預計於 107年底完成,隨網路逐步完成建置,形成各外館 與國內機關間之一大內網,將可節省國際電話 費,然外交部近年之通訊費並未呈逐年減少趨 勢,跨國骨幹網路之使用成效容待檢討,通訊費 計算是否覈實,應予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 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4.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 「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 千元,經查該預算係用在「駐外機構資通安全及 服務精進計畫」,自102年即開始編列,但歷年之 預算內容並未說明預計建構哪些駐外館處或已完 成哪些駐外館處,也未說明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 分配額度,且該預算經費編列除了是加強網路安 175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全外,另外以現行的網路通訊若是透過視訊或網 路電話並不需支付額外的電話通訊費,但該預算 也未說明此計畫的通訊費是否也包含一般的網路 費用或外交電信傳遞所需的通訊經費等。另查106 年審查107年度預算,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也 針對該預算的編列方式提出決議及凍結,但108 年度外交部針對該項的預算編列方式仍未改正, 顯見外交部無視立法院之決議,對於該預算執行 與編列方式仍未完整揭露,為監督該預算有效執 行,外交部應針對該項計畫提出完整建構報告, 包含預算內容項目、分年預算數、分年執行數、 分年已完成與未完成建構之館處與預算明細、未 完成原因、預計完成期程、預計達到之成效與經 費效益等,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 「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 列1 億2,568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 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5.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 「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 千元,相較於107年度預算數1億1,594萬1千元, 增列974萬4千元。經查外交部未於預算書敘明108 年度「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預 算增列原因,又考量106年度整體通訊費預算執行 率未及9成,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 得動支。 6.外交部為強化資安,解決駐地複雜及網路服務水 準不一之資訊落差,建置標準化之資訊環境,自 101年度起辦理「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 計畫」 ,逐年推動外館建置跨國骨幹網路。經查, 外交部「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 計畫期程為101年至107年,其中計畫目的之一為 「大幅節省國際通訊費」,惟107年跨國骨幹網路 建置完成後,108年度預算仍然居高不下,甚至比 107年度編列1億1,594萬1千元還要高,若非外交 部未作預算調整,即該計畫建置後不如預期,應 予酌減及凍結。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 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 算編列1億2,568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 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7.外交部於101至107年度逐年建置各駐外館處之 跨國骨幹網路,截至107年度預計完成80個館處之 建置,該網路之建置除能提供相對安全之網路環 境外,因於外交部本部與80個駐外館處間形成一 17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大內網,透過網路電話連繫即可節省原需支付之 國際電話費,惟經檢視該部近年來之通訊費並未 呈逐年減少趨勢,跨國骨幹網路之使用成效有待 檢討之必要。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 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 編列1億2,568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 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8.外交部辦理「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 畫」預計於107年建置一個包含80個駐外館處之外 交部內網,以期達到減低跨國通訊成本之效果。 惟108年度外交部編列通訊費達2億4,851萬3千 元,雖較107年度略減少編列20萬元,整體而言近 年來通訊費還是逐年攀升,外交部應加強使用已 建置之跨國通訊網路,確實使該項工程之成效反 映於預算使用上,達到節省通訊成本之效。爰針 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 「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 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支。 (十二) 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設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6 日外主預 備及投資」預算編列4,341萬9千元,凍結300萬元, 算字第 10845503930 號函將書面 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年 6 月 21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 1080702594 號函准予動支。 「設備及投資」說明2(1)「汰購本部及駐外單位 資訊軟硬體設備等」預算編列2,393萬4千元。查 預算書內未敘明細部購買內容與汰購計畫進程, 且較107年度增列約800萬元,不利預算監督,爰 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 「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4,341萬9千元。然汰購 之資訊軟硬體設備數量、規格不明,資訊系統擴 充更新之內容不明,網站及專題網站之功能擴充 規劃效益不明,美編軟體、國情簡報室視聽設備 之汰購項目等,皆未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 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三) 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北美事務協調委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6 日外主預 員會事務管理」預算編列248萬5千元,凍結10萬 算字第 10845503940 號函將書面 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北美事務協調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委員會事務管理」預算編列248萬5千元,較107 17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年度增加7萬4千元,經查在預算逐年緊縮之客觀 環境下,上揭預算卻不減反增,顯有違「政府各 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 檢討」 ,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支。 2.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北美事務協調 委員會事務管理」預算編列248萬5千元。查台美 關係友好,台美交流區正常化,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項下,對美費用亦大幅增加,北美事務協調委員 會相對弱化,由正式外交管道取代,僅事務性之 處理,國家資源應撙節使用。爰凍結部分經費, 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北美事務協調 委員會事務管理」預算編列248萬5千元。惟北美 事務協調委員會成立迄今,其功能性頗受質疑, 雖維持相關組織體制,然卻未能有實際效能,且 查107年美國國會通過台灣旅行法,執政黨政高層 皆宣稱此為台美關係重大進展,則北美事務協調 委員會相關業務應有調整。爰凍結部分經費,俟 外交部針對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之未來功能調整 研擬可行性評估,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四) 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勞務承攬」預算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6 日外主預 編列5,636萬2千元,惟查公務部門進用派遣人員行 算字第 10845503950 號函將書面 之有年,行政院107年雖大動作宣示要將公部門進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用派遣2年歸零,然各機關卻轉以勞務承攬模式, 年 5 月 8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勞務承攬不論是與自然人或非自然人簽訂,都大大 1080701774 號函准予動支。 影響簽約勞工相關待遇與勞權,與派遣可以說是換 湯不換藥、舊瓶裝新酒,更違背行政院院長賴清德 日前公開宣示,行政院所屬機關人員應由政府自行 聘用之承諾,爰凍結100萬元,外交部應統整相關 勞務承攬業務之所需原因,及未來如何降低勞務承 攬人員與該業務如何轉成自聘人員或以現有預算 員額補足之策進,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五) 107年我國外交部駐日人員因故棄世,而外交部卻 本部已於 108 年 2 月 15 日外主預 未對此即時掌握以致憾事發生;駐外人員離鄉背井 算字第 10845502520 號函將書面 且身兼重任,外交部應時時關注其身心狀況,並研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擬、檢討駐外人員心輔關懷機制,以防憾事再度發 年 5 月 8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生。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編列80 1080701774 號函准予動支。 億0,417萬8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十六)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17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作維持」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772 算字第 10845505610 號函將書面 萬元,相較於107年度預算數1,772萬2千元,減列2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千元。經查外交部跨國骨幹網路將於107年底如數 年 5 月 8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完成建置,然該項目之通訊費預算編列卻未能反映 1080701774 號函准予動支。 內網建置後的節約效益,又考量106年度整體通訊 費預算執行率未及9成,爰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 意後,始得動支。 (十七)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 算字第 10845505620 號函將書面 4,267萬3千元,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意後,始得動支。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1. 外交部108年度編列769萬4千元辦理國際輿情彙 整研析、期刊編印等業務,但綜觀歷次外交部回 覆國會之索資、質詢,具體內容皆稍嫌缺乏,且 外交部亦未如同國家安全局、國防部定期提供研 析資料與所編印之期刊,導致該項業務似無必 要。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 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 預算編列4,267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 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外交部國際輿情彙整研析及期刊編印等人員經 費,於108年度「外交管理業務」編列「一般業務 費」769萬4千元。經查,107年7月外交部部長吳 釗燮訪前友邦薩爾瓦多,吳部長也表達薩爾瓦多 與我國友好,邦誼沒有生變,惟1個月後,107年8 月我國宣布與薩爾瓦多斷交。薩爾瓦多斷交前, 美國即掌握情況,立法院多位立法委員亦對此事 表達關心,惟外交部於斷交前仍對邦交穩定自信 滿滿,顯見外交部對國際輿情彙整研析未有掌 握。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 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 預算編列4,267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 交部就「國際輿情彙整研析精進辦法」 ,向立法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 得動支。 3. 新南向政策乃我國政府當前之重要施政項目,但 我國民眾對東南亞國家之了解與認識尚有不足之 處,以致雙方在交流時常有誤解,此情況將妨礙 政府之施政以及整體新南向發展,故政府應更加 積極推動民間文化交流。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 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 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267萬3千元 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17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4.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工作內容中,大 量增編勞務承攬人員費用,共計聘用12名勞務承 攬人員用於美術編輯,社群媒體小編、臉書專業 溝通工作,其上述專責業務工作項目,顯不符合 行政院頒布《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構)檢討運用 勞動派遣實施計畫》之規定,外交部實惡化非典 型勞工職場環境。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 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 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267萬3千元中,凍 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5. 2018 年APEC會議外交部匡列380萬元辦理新聞 媒體服務事項,經查本次APEC行程外交部提供媒 體新聞參考資料,內容亦相當粗糙且未經整理, 實難理解預算執行效益,故應凍結基本行政工作 維持項下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 等政策宣導經費。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 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 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267萬3千元中,凍 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6.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 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 編列4,267萬3千元。查使用「一般事務費」辦理 之「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等政 策宣導經費」 (108年度編列383萬9千元,107年度 編列339萬5千元)、「辦理國際輿情彙整研析、期 刊編印等人員經費」(108年度編列769萬4千元, 107年度編列728萬元)等業務較107年度預算多有 增加,但所辦事項並無不同,是否有增加之需求, 執行之成效為何,皆應予說明。又與國會聯繫為 本分支計畫之一般事務費支用項目之一,然國會 聯繫工作時有不足,未盡全力,應予檢討。爰凍 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八)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194 算字第 10845505630 號函將書面 萬7千元,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法院外 交及國 防委員 會提出 書面報 告並經 同意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後,始得動支。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1.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 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 列1,194萬7千元,較107年度1,067萬元增列127 萬7千元。經查本項預算辦理項目為派員出國協處 法律案件、瞭解評估管處政策執行、查核財產管 18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理及工程等等歷年例行業務,並無其他新增業 務,但經費卻予以增列。為撙節開支,爰凍結部 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據外交部資安監控中心近年的統計數據,外交部 每年疑似網路惡意攻擊的警示次數達2萬多次,為 因應資安威脅,108年度外交部預算新增編列「駐 外館處資安防護強化計畫」之「國外旅費」178 萬元,惟該計劃內容說明未臻詳盡,不利預算審 查。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 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 預算編列1,194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 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 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 列1,194萬7千元。此預算用於派員出國協處涉外 法律案件、瞭解並評估館處政策執行、查核財產 管理及工程、督考人事業務、輔導會計業務、稽 核及督導資安業務並提供技術協助、視導電務、 裝備架裝及辦理反竊聽檢測、貪瀆或洩密案件查 處、駐外館處資安防護強化計畫等差旅費。惟查 其中「資安健診及資安宣導」 (190萬元)之內容, 參看預算書第141頁指「資安健診團隊成員納編不 同機關(構)人員,掌握資源與技術不同,資安 檢測涵蓋層面廣泛,可有效改善駐外館處資安防 護。」縱有此說明,仍無法瞭解任務內容之真意, 擬拜會或視察之機構亦未填寫,係疏漏或尚未規 劃,應予說明;且既有不同機關人員組成,由外 交部編列預算支應,是否妥適?爰凍結部分經 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九)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0,639萬7千元, 算字第 10845505640 號函將書面 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年 6 月 21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支。 1080702594 號函准予動支。 1. 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活動,辦理迄今已屆 第15年。查本計畫係依據全民外交理念,配合落 實教育部「提升學生全球移動力計畫」而辦理, 目的為培育新世代英語溝通能力及國際視野,促 進學生對英語文之學習興趣,因此外交小尖兵獲 選隊伍參訪國家,多以英語系國家為主。然政府 刻正推動新南向政策,欲大幅增進我與東南亞、 南亞地區國家交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過 去已就此提出質疑,惟審視106年度之計畫執行情 18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況仍未改善。外交部未來辦理此項計畫,應考量 增加不同語系選拔,並增加參訪新南向目標國 家,以提升此項計畫之實質效益。爰針對外交部 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 億0,639萬7千元中,凍 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 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說明6 「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等政策 宣導經費」預算編列383萬9千元。惟查我107年外 交業務發展不甚順利,不論在國際組織參與、邦 交國維護上,皆屢屢遭受阻礙,未有能創造具體 開拓我國外交契機之誘因,外交部每年花大錢宣 導,其實際幫助效益甚微,爰凍結部分經費,俟 外交部詳實檢討相關宣導策略,向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十)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員進修」預算編列2,351萬7千元,凍結100萬元, 算字第 10845505650 號函將書面 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人員進修」預算編列2,351萬7千元,選送特考及 格外交領事人員及在職中高級人員出國進修。經 查,外交部亦於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2目「外交 領事人員訓練」預算編列1,443萬元,辦理外交領 事人員訓練、短期進修、專業訓練及國際交流。 外交部派員出國接受語訓係外交人員訓練之必要 成本,且外交領事人員培訓是外交及國際事務學 院的主要職掌,倘若有人員出國進修之需,外交 部應妥善運用該學院各項訓練資源,不應再於外 交部底下編列相關預算,而有業務重疊,浪費資 源之問題。爰針對外交部第2 目「外交管理業務」 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中「業務費」預算編 列2,351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2. 外交部於107年度預算解凍時曾答應,108年度會 調整派員赴國外語文訓練之語言種類、人數,將 有限資源投入世界主流語言以外之語言,惟108 年度預算仍有過半之員額為英文、西班牙文語 訓,總經費更高達71.2%,與近年外交特考英文、 西班牙文錄取名額約占總名額八成之狀況相較, 我國外交人員在主流語言以外之語言能力明顯缺 乏,外交部未履行答應承諾,應予以譴責。此外, 外交部108年度派赴國際組織實習之預計名額 18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中,有1員前往泰國東協政策研究中心,該中心似 非國際組織,預算科目恐有疑慮。爰針對外交部 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 預算編列2,351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 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 人員進修」預算編列2,351萬7千元,雖該預算係 辦理選送新進同仁赴國外接受語文訓練,但同屬 外交部之「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亦同樣辦理類 似工作計畫。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之業務職掌 中,其中一項即是「外國語文課程:為加強行政 院所屬各涉外機關人員外語能力,開辦英語、日 語、法語、西語及東南亞語等語文班;另為因應 外派人員實際業務需要,開辦特殊語文及駐地歷 史、文化和風俗民情等課程,積極培訓我國涉外 事務人才。」。不僅如此「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每年預算經費中,除了例行的人員維持及基本行 政工作維持外,其他分支計畫就是外交領事人員 訓練中的語文訓練。顯見外交部人員之相關語言 訓練應屬「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業務,但外交 部似乎未妥善運用,歷年卻仍另外編列相關預算 讓新進同仁赴外學習語言,顯然有不合理之處, 外交部應調整預算配置,將該預算回歸至外交及 國際事務學院合理運用,不應再編列本計畫預 算。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4. 為配合新南向政策,外交部應著力培養相關外交 人才,故新進外交領事人員或在職中高級人員赴 國外語訓、見習或進修之情況,外交部應予說明 之;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 交領事人員進修」預算編列2,351萬7千元中,凍 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5. 鑑於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 領事人員進修」預算編列2,351萬7千元,選送特 考及格外交領事人員及在職中高級人員出國進 修;另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亦於第2目「外交領事 人員訓練」工作計畫,辦理外交領事人員訓練、 短期進修、專業訓練及國際交流,顯然上揭2筆預 算編列有重複編列,業務疊床架屋之虞,應宜檢 討將訓練資源有效整合,爰針對外交部第2 目「外 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預算編 列2,351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183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十一)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 算字第 10845505660 號函將書面 萬7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法院外 交及國 防委員 會提出 書面報 告並經 同意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後,始得動支。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1.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 資料」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 算編列721萬2千元。其中編印出版品稿費;配合 專案所需之譯稿及審稿費;辦理相關活動聘請講 師費等經費計421萬2千元,較107年度320萬1千元 增加101萬1千元。然查外交部未於預算書中敘明 108年將新製作之國情紀錄片與過往有何不同,或 將執行何種專案,預算編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 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 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編列2,000 萬元製作國情紀錄片及製作虛擬實境影片。然虛 擬實境影片尚需搭配相關設備始能觀賞,其成效 與成本是否相符有待商榷。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 「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 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萬7千元 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 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 ,其中編列 2,000萬元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拍攝國情紀錄片 及國情主題虛擬實境影片。預算書並未提到拍攝 影片之數量、主題內容、觸及國家、人數等預期 宣傳成效,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 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 務費」預算編列5,118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 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4.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 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 5,118萬7千元。預算說明提及「與國際知名頻道 合作製播國情紀錄片及拍攝國情主題虛擬實境影 片2,000萬元」,然拍攝主題不明,有何宣傳效益, 應予說明;又虛擬實境影片之製作內容、宣傳實 用性為何,亦應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 部就相關說明規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5. 外交部為製作質量俱佳之視聽影音產品,兼顧國 內外運用,促進國際認識我國、爭取國際支持, 於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 184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 萬7千元,其中辦理「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製播國 情紀錄片及拍攝國情主題虛擬實境影片」,編列 2,000萬元。經查,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製播國情 紀錄片為108年新建案,前見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 之紀錄片,宣傳成效良好,立法院應予以支持, 惟有無需要拍攝虛擬實境影片,其成效仍有待商 榷,外交部應說明其妥適性及必要性。爰針對外 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 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 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虛擬實 境影片之必要性」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6.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 資料」預算編列9,135萬4千元,較107年度增列 1,677萬6千元。經查該預算辦理各類國際宣傳以 提升台灣國際形象,往年皆有跟「國家地理頻道」 或「Discovery 頻道」合作,確實頗具宣傳成效, 但隨著現行各種網路頻道與社群已興起,關於台 灣國際文宣視聽資料之製作除原本的台灣電子 報、廣告、紙本文宣品、雜誌及電視頻道之露出 外,也應加強其他方式的網路新媒體及數位推 廣,然經查歷年該項預算仍以傳統文宣的方式進 行外交推廣,未將該預算發揮到最大效益,故外 交部應針對未來數位外交之宣傳提出具體方向與 預期效益,以提升該預算最大效益,爰凍結部分 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7. 外交部辦理國情資料製作,於108年度新增與國 際知名頻道合作製播國情紀錄片及虛擬實境影片 費用;然計畫內容說明未臻明確,外交部應就預 期合作對象、製播主題、效益評估等進行說明; 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 國情資料」預算編列9,135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 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8. 外交部自106年度起,每年皆列「善用國家軟實 力推動公眾外交及加強國際傳播,爭取民眾支持 並提升國家形象」為重要年度施政目標,宣揚國 家重要政策及軟實力,為國際傳播司承辦製作國 情資料之主要實施內容。惟外交部向我國人宣傳 上述國際工作之成效作為,似有不足之處,致使 國人較無法了解支持我國家之外交政策,爰針對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 料」預算編列9,135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 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185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十二)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 算字第 10845505670 號函將書面 萬7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法院外 交及國 防委員 會提出 書面報 告並經 同意 年 6 月 21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後,始得動支。 1080702594 號函准予動支。 1.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 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說明(1) 「國情紀錄片製作……製作英美日法西德俄今日 台灣電子報及辦理網站行銷的活動等經費」預算 編列2,168萬7千元。惟查今日台灣電子報,外交 部有9個外語版本,其中亞洲國家有日、俄、越南、 印尼、泰國,新南向政策是蔡英文總統上任後的 主要外交政策之一,其也多次宣示台灣應以區域 組織之參與為目標,然台灣身處亞洲,在相關官 媒外語版本,卻較為偏少,顯有不配合當前蔡英 文總統決策之意,更有扯後腿之嫌,立法院外交 及國防委員會已在106年提醒,然審視東南亞國 家,亦只有越南、印尼、泰國,顯有可持續增加 之空間,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對於今日台 灣電子報之外語版本,研擬持續增加東南亞國家 語系之可行性與規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外交部為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辦理光華雜誌之 編印發行(東南亞版),經查107年度該項目之執 行率僅達54.85%,足顯未符預期之成效,為免預 算寬編,爰針對外交部第2 目「外交管理業務」 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 務費」預算編列5,118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 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新南向政策為我國大力推行之政策方針,惟我對 外宣傳文宣「今日台灣電子報」卻僅以三種東南 亞語言編撰,大有精進作為空間,爰針對外交部 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 「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萬7 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支。 4.外交部辦理製作國際文宣視聽資料工作,其中自 98年起陸續共發行英、日、法、西、德、俄文等6 種語版今日台灣電子報,為配合「新南向政策」 107年5月即上線越、印、泰三語電子版,並108 年度增加預算著重越、印、泰譯稿人員經費,但 細究越、印、泰三語電子版點閱率仍偏低,宜積 極推廣,另德文、俄文版107年點閱率呈現下滑趨 18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勢有檢討的必要。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 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 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 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十三)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勞務承攬」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預算編列813萬6千元,惟查公務部門進用派遣人員 算字第 10845505680 號函將書面 行之有年,行政院107年雖大動作宣示要將公部門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進用派遣2年歸零,然各機關卻轉以勞務承攬模 年 5 月 8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式,勞務承攬不論是與自然人或非自然人簽訂,都 1080701774 號函准予動支。 大大影響簽約勞工相關待遇與勞權,與派遣可以說 是換湯不換藥、舊瓶裝新酒,更違背行政院院長賴 清德日前公開宣示,行政院所屬機關人員應由政府 自行聘用之承諾,爰凍結100萬元,外交部應統整 相關勞務承攬業務之所需原因,及未來如何降低勞 務承攬人員與該業務如何轉成自聘人員或以現有 預算員額補足之策進,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十四)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有關「配合新 算字第 10845505690 號函將書面 南向政策,委託國內智庫推動我國與東協多邊關係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等委辦經費」預算編列1,189萬2千元,凍結100萬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 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其中預算 編列1,189萬2千元,配合新南向政策,委託國內 智庫推動我國與東協多邊關係,然新南向推動迄 今,仍未有顯著效應,推動迄今仍須委託智庫研 究,亦顯該政策當初規劃確實過度樂觀及倉促, 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 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 編列1,833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 意後,始得動支。 2.外交部為配合政府推動新向政策,持續編列相關 預算協助各主政機關辦理各項計畫,106至108年 度預算逐年增加,惟部分計畫執行進度未盡理 想,允宜檢討原因改善。其中,編列1,189萬2千 元委託國內智庫推動我與東協多邊關係,經查外 交部欲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東南亞國家協 會研究中心」定期薦派學者出席國際會議之預 算,竟比委託「亞太安全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 員會」辦理大型國際學術研討會之預算高出10萬 元,經費明顯浮編,且辦理會議與推動新南向政 策之關聯恐非必要。其次,綜觀外交部外亞太七 18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字第10712520190號函,該項經費與預算書編列落 差高達359萬2千元,疑似向立法院隱瞞業務內 容。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 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 算編列1,833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 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3.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 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 1,833萬5千元。查其中配合新南向政策,委託國 內智庫推動我與東協多邊關係等委辦經費,計需 1,189萬2千元;然外交部不乏研究新南向政策之 人才,政府各單位力推新南向之時亦做有多項政 策研究,又外交部已捐助「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 3,763萬6千元協助新南向政策,是否有再另編列 委辦費之必要,應予說明。且委辦對象、題目, 亦未明確,是否具成效,容有檢討之必要。爰針 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 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 1,833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4.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 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有關「配 合新南向政策,委託國內智庫推動我與東協多邊 關係等委辦經費」預算編列1,189萬2千元,此預 算自107年度開始編列,係配合辦理新南向計畫之 政策研究,委請學者專家前往東協各國智庫訪 問,在我國及東南亞辦理策略性協商會議或東南 亞專案研究計畫。但根據外交部107年11月22日提 供之資料,107年度屬新南向範圍之預算共計3億 1,344萬9千元,預算執行數至107年10月止,僅1 億1,815萬7千元,執行率僅37.7%。雖外交部說明 若將正辦理核銷、跨年度計畫、辦理撥款中等計 入 , 其 執 行 數 則 有 1 億 8,113 萬 元 , 執 行 率 為 57.79%。然即便如此,就整體預算執行進度來說, 仍然未符合新南向該達到之預期效益,更無法突 顯出外交部對發展新南向政策之重視。顯見該項 預算雖往年執行率達100%,但預算配置研究成效 是否能有效協助推動新南向相關政策研究制訂出 有效作為,恐有疑問。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 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5.外交部為配合新南向政策,108年度編列1,833萬 5千元委辦費,其中1,189萬2千元係用於委託國內 智庫「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推動與東協多邊關 18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係等委辦經費。經查, 「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辦 理推動與東協多邊關係之業務係為辦理玉山論 壇。玉山論壇雖邀請「新南向國家」等11國與會, 但僅於學術交流性質,除交流外尚未見到任何對 東協國家多邊關係之改善,顯見該筆委辦費恐流 為形式。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 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 費」預算編列1,833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 俟外交部就「新南向政策多邊關係推展成果」 ,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6.外交部配合新南向政策,委託國內智庫推動我與 東協多邊關係等委辦經費;然過去效益說明未臻 明確,應就107年度委辦之機構、項目、內容進行 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 預算編列1,833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 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7.新南向政策乃係我國重大施政要項,然仔細檢視 過去各類相關數據皆無法彰顯新南向政策具有長 足成效,例如:觀光外匯減少美金20億元、貿易 成長幅度不如預期。顯見外交部針對新南向相關 政策規劃、研擬仍有改進空間。爰針對外交部第2 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833萬5千 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8.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 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 1,833萬5千元,較107年度增加84萬元,其中為「配 合新南向政策,委託國內智庫推動我與東協多邊 關係等委辦經費」預算增加視為主因,細究近年 政府政策放寬新南向目標國簽證待遇,給予13個 國家免簽或有條件式免簽,惟其中僅4 個國家給 予我國國民免簽證待遇,顯然智庫研究結果對我 新南向政策未多所針砭,提出對策箴言,外交部 宜列入追蹤及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 意後,始得動支。 9.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 工作維持」說明(3)「配合新南向政策,委託國內 智庫推動我與東協多邊關係等委辦經費」預算編 列1,189萬2千元。惟此項計畫效益不明,且相關 績效指標亦未將此納入評比,其成效無可考核, 且新南向政策推行近2年有餘,其相關績效偏低, 18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另有呈現多頭馬車,統合不易等缺失,另外交部 107年捐助成立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推動我與東 協多邊關係之業務,外交部應可委託辦理,而非 再行編列預算尋找智庫辦理之,顯有重複編列且 未能有效控管外交部資源之疑慮,爰凍結部分經 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十五)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有關「臺灣日 算字第 10845505700 號函將書面 本關係協會經費」預算編列426萬2千元,凍結200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年 6 月 21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080702594 號函准予動支。 1.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 工作維持」有關「臺灣日本關係協會經費」預算 編列426萬2千元,惟查台日關係雖號稱友善,然 其相關事務推展甚慢,如台日經貿談判、海權事 務、慰安婦議題等,執政黨政高層雖一再宣稱台 日關係良好,然卻未有實際作為,如近日我國舉 行反核食進口公投通過,日本外務大臣河野太郎 對外發表聲明,對台灣公投通過反對日本5縣食品 進口解禁表達遺憾,而台灣希望加入跨太平洋夥 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 「因為這樣的事態而變 得無法參加,非常遺憾」 ,而日前日本台灣交流協 會舉辦的天皇華誕酒會,協會代表沼田幹夫致詞 時主動提到,先前舉行的地方選舉和公投,結果 對蔡英文政府來說相當震驚,在公投案中,維持 對於日本食品進口的管制措施同意票數高達八 成,日方感到相當遺憾,即使如此,為共創日台 間的光明未來,日本作為台灣真正的友人,將堅 持繼續合作的決心。兩種看似前後立場不一的發 言,都讓人不解,也對台日關係有著種種的質疑, 如同撥不開的霧,霧裡看花,爰凍結部分經費, 俟外交部針對台日相關公共政策議題進度緩慢, 提出檢討報告,另檢討未來台日溝通談判之公部 門與民間協會分工,與未來台日關係之具體走 向,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 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其中預算 編列426萬2千元,作為臺灣日本關係協會經費, 然日本日本官方日前首度表態,我國將因日本食 品解禁問題無法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 定,以食安問題牽制經貿借題發揮意圖明確,顯 見我國與日方關係未若執政當局想像友好,爰針 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 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 19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1,833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3. 我國與日本相鄰,彼此國民交流、觀光互訪十分 頻繁,然臺日之間尚有許多議題尚須溝通協調。 臺灣日本關係協會肩負雙方溝通協調之責,卻無 實際作為。例如:日籍男子藤井實彥於台南市腳 踹慰安婦銅像一事,臺灣日本關係協會並未向日 方抗議,其於態度展現以及立場表達顯然亟待加 強。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 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 算編列1,833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 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十六) 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 算字第 10845505890 號函將書面 租金」預算編列10億6,942萬1千元,凍結500萬元,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1. 因多明尼加等3 國與我國相繼斷交,外交部107 年度已經分別裁撤該3國大使館,且駐泰國代表處 預計107年入住,但108年度駐外使領辦公房舍租 金及修繕預算仍未減列,恐有寬列之虞,爰針對 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 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 務租金」預算編列10億6,942萬1千元中,凍結部 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外交部駐外館處因多明尼加等3個邦交國相繼與 我國斷交而於107年度分別裁撤駐該3 國之大使 館,且駐泰國代表處預計於107年度完成裝修並入 住,致108年駐外館處將減少4個館舍及3個官舍之 租用,惟108年度駐外使領辦公房舍租金及修繕費 預算未相對減列,預算編列之合理性容待檢討。 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 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 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0億6,942萬1千元中,凍 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 外交部駐外館處因多明尼加等3個邦交國相繼與 我國斷交而於107年度分別裁撤駐該3國之大使 館,且駐泰國代表處預計於107年度完成裝修並入 住,致108年駐外館處將減少4個館舍及3個官舍之 租用,惟108年度駐外使領辦公房舍租金及修繕費 預算未相對減列,預算編列之合理性容待檢討。 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 19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 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0億6,942萬1千元中,凍 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4. 外交部108年度編列駐外機構其他業務租金約10 億7,000萬元,其中駐外使領辦公室(館舍)及館 長職務宿舍(官舍)租金總共10億1,500萬元,相 較107年租金部分減少700萬元。惟107年因為與多 明尼加、布吉納法索及多明尼加斷交裁撤大使 館,加上泰國代表處館舍預計完成裝修入駐,以 上單位106年度編列的預算租金總計3,526萬3千 元,租金減幅未確實反映實際減少狀況。究因其 他館官舍租金提高或有其他因素,外交部應清楚 說明之。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 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 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0億6,942萬1 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支。 5. 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 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 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0億6,942萬1千元,相較於 107年度預算數10億7,125萬1千元,減列783 萬 元。經查108年駐外館處因斷交及泰國代表處裝修 完成,將減少4個館舍及3個官舍之租用,惟108 年度駐外使領辦公房舍租金未相對減列,預算編 列之合理性容待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 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6. 外交部駐外館處因多明尼加、布吉納法索及薩爾 瓦多等3個邦交國相繼與我國斷交,而於107年度 分別裁撤駐該3國之大使館,且駐泰國代表處預計 於107年度完成裝修並入住,致108年駐外館處將 減少4個館舍及3個官舍之租用,惟108年度駐外使 領辦公房舍租金未相對減列,預算編列之合理性 容待檢討。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 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 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0億6,942 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 動支。 7. 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 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 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0億6,942萬1千元。外交部 107年度因斷交因素裁撤駐多明尼加、布吉納法索 及薩爾瓦多等3國大使館,且駐泰國代表處館舍預 19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計於107年底完成裝修並入駐,惟108年度駐外使 領館舍與官舍之租金及修繕費預算並未合理減 列,容待檢討。(館舍部分租金於107年度編列分 別為駐多明尼加大使館533萬3千元、駐布吉納法 索大使館197萬1千元、駐薩爾瓦多大使館331萬元 及駐泰國代表處1,990萬9千元,共計3,052萬3千 元;另官舍之租金預算則分別為駐多明尼加大使 館257萬5千元及駐薩爾瓦多大使館216萬5千元, 共計474萬元,以上館舍及官舍租金預算於107年 度共編列3,526萬3千元,惟外交部108 年度駐外 使領單位之辦公房舍租金僅較107年度減少700萬 元,其中官舍租金不減反增89萬1千元。)爰凍結 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8. 外交部為辦理駐外館處承租租金,於108年度編 列10億6,942萬1千元作為駐外館處給付之租金。 經查,外交部駐外館處因多明尼加等3個邦交國相 繼與我國斷交而於107年度分別裁撤駐該3國之大 使館,且駐泰國代表處預計於107年度完成裝修並 入住,致108年駐外館處將減少4個館舍及3 個官 舍之租用,惟108年度駐外使領辦公房舍租金及修 繕費預算未相對減列,外交部應說明預算未為調 整之妥適性及必要性。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 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 10億6,942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 就「駐外館處業務租金預算調整計畫」向立法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 得動支。 9. 外交部107年度因斷交因素裁撤駐多明尼加、布 吉納法索及薩爾瓦多等3國大使館,且駐泰國代表 處館舍預計於107年底完成裝修並入駐。惟在減少 4間駐外館處之情形下,外交部108年度駐外使領 單位之辦公房舍租金較107年度(10億2,200萬元) 僅減少700 萬元,且其中官舍租金不減反增89萬1 千元(增幅0.5%) ;此外,年需修繕費預算亦僅減 少15萬元(減幅7.14%),預算編列之合理性容待 檢討。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 「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8 億8,63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二十七) 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 算字第 10845505900 號函將書面 費」預算編列7億3,085萬3千元,凍結3,000萬元,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93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080703005 號函及 108 年 10 月 1. 107年9月份日本關西接連遭受颱風、地震襲擊, 30 日台立院議字第 1080703203 造成國人受困當地,而駐日本代表回應國人救援 號函准予動支。 不力質疑時,竟以「東京離關西很遠,差572公里 啊!」為託詞,顯見駐日本代表未能設身處地試 想受困國人之感受。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 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7億3,085 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 動支。 2. 我國107年度與3個邦交國結束邦交關係,108年 度外交部僅編列111個駐外使領單位,亦較107年 減少,但駐外單位舉辦國慶酒會、國慶特刊等等 活動之經費卻反向暴增,舉辦酒會並非外交部業 務核心內容,預算增加並無理由。爰針對外交部 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 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 預算編列7億3,085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 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 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 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 事務費」預算編列7億3,085 萬3 千元。駐外單位 舉辦國慶酒會、國慶特刊及各項慶祝活動等費 用,計需8,797萬7千元,較107年度8,217萬7千元 增編580萬元,查駐外使領單位自107年114個,減 少至111個單位,但預算不減反增,是否妥適,應 予說明。又館長及館員交際費、一般事務費(保 全、清潔費、印刷、環境佈置等) 、房屋搬遷,108 年度計需業務費6億3,242萬6千元,以111個單位 計算,每單位平均使用569萬7千元,較107年度之 平均費用增加(107年度6億3719萬5千元,114個 單位,每單位平均使用558萬9千元)10萬8千元。 國家資源有限,整體預算減少,但邦交國減少, 駐外大使級單位數也減少,一般事務費之開支未 隨之減少,顯不合理。又外交部108年度施政目標 其一為「有效運用外交資源,提升為民服務之效 率及品質,增進我國人出國旅遊便利與尊嚴。」 然查駐日本代表處於颱風襲日時,無法及時提供 民眾必要之協助,駐日本大使更以東京―大阪距 離遙遠為由推託責任,顯有失職;外交部將如何 有效運用外交資源協助國人,應檢討過往違失及 並提出具體改進作為。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 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194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十八) 外交部為統一辦理外交人員返國述職編列外交人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員返國述職國外旅費1,135萬9千元,且外交部為統 算字第 10845505910 號函將書面 一辦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駐外人員返國述職,訂有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駐外人員返國述職要點」。經查,外交部「駐外 年 5 月 8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人員返國述職要點」第三點載明「駐外機構館長於 1080701774 號函准予動支。 服務年資滿二年後,得向外交部申請在非公務繁忙 時期返國述職。」,惟駐日本代表謝長廷於107年5 月辦理返國述職,期間中共總理李克強訪問日本, 其係重大日中關係事件,非屬「駐外人員返國述職 要點」所稱之『非公務繁忙時期』,駐日本代表未 於崗位上掌握情資,外交部未遵循該部所定之「駐 外人員返國述職要點」辦理外交人員返國述職工 作,恐樹立不良前例,無益我國外交工作推展。爰 針對外交部第3 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 館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 旅費」預算編列1億9,869萬1千元中,凍結200萬 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十九) 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7 億 算字第 10845505920 號函將書面 8,015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 年 5 月 2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同意後,始得動支。 1080702239 號函准予動支。 1. 外交部駐外使領單位為雇用臨時人員及顧問編 列相關費用;然相關內容說明未臻明確,外交部 應就聘用單位、聘用人員及工作項目進行說明; 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 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 編列27億8,015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 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日前發生駐大阪辦事處蘇處長不幸事件,令人遺 憾。外交部應徹底盤點駐外館處業務並推動革新 (如國人急難救助之協助方式) ,降低駐外館處同 仁負擔。同時駐外館處同仁長年在外肩負大量工 作,外交部更應負起督導與關懷之責,適時輔與 諮商與舒壓之作為,以免憾事重演。爰針對外交 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 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7億8,015 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 動支。 3. 近年來我國國人於境外犯罪後受遣送至中國之 例子時有所聞,不只對我國國人人身安全堪慮, 更恐對國際社會傳遞錯誤主權管轄訊息,對我國 之主權造成傷害。外交部應結合轄下之駐外館 195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處,協同法務部等主管機關,積極洽談相關協議 或與各事發地政府溝通澄清,以免長期下來形成 慣例,混淆我國於中國之主權界線。爰針對外交 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 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27億8,015萬9千 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三十) 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 算字第 10845505930 號函將書面 6,386萬6千元,其中補助駐地媒體、智庫、學者、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僑團等辦理各項活動經費編列6,133萬8千元,然補 年 5 月 8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助僑團之工作已有僑務委員會編列預算處理,有重 1080701774 號函准予動支。 複編列之疑慮,且外交部應說明過去具體執行成 效。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 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獎補助費」之 「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6,133萬8千元中,凍結1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三十一) 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8億8,634萬2千 算字第 10845505940 號函將書面 元,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 年 5 月 2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得動支。 1080702239 號函准予動支。 1. 國人在外最常碰到的狀況,不是護照失竊,就是 遺失錢財,外館在一定情況下能對有需求的國人 提供借款,但以500美元為上限,但很多人借錢後 都沒還,導致很多呆帳,外交部應研擬相關救濟 借貸辦法,以免呆帳過多。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 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 維持」預算編列28億8,63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 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 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8億8,634萬2 千元。惟查107年發生大阪風災,國人滯留機場之 爭議事件,外交部飽受批評,甚有前駐大阪辦事 處處長蘇啟誠自縊之憾事,駐外機構相關辦理業 務人力是否足夠、是否有需要做調整,外交部都 應該統一盤整與檢視,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 部詳細盤整各駐外使領單位人力與業務分配,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3. 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 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預算近30億元,然 駐外使館於友邦國情掌握、訊息搜集等相關事項 未臻確實,以致於外交部常於立法院回答立法委 19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員詢問時,聲稱「短期之內沒有斷交疑慮」等不 實訊息。顯見駐外領使館於相關情資掌握仍有精 進空間。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 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 28億8,63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 意後,始得動支。 4. 106及107年度因陸續有邦交國與我國斷交及外 交部自行評估整併,共裁減9個駐外館處,亦未有 其他增設計畫。其中107年因多明尼加、布吉納法 索及薩爾瓦多等國與我國斷交,裁撤駐該3國之大 使館,該等館處107年度所編預算共1億6,866萬3 千元,包括人事費1億2,643萬4千元、業務費4,034 萬1千元及獎補助費188萬8千元,均為該部收回之 可調配資源,外交部應就各駐外館處貿易量、領 務量、僑務量及外交關係發展潛力等多面向指 標,通盤檢討現行各駐外館處資源之配置。爰針 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 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8億8,634萬2 千元中,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 動支。 (三十二) 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經濟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算字第 10845505950 號函將書面 預算編列2,594萬4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年 5 月 2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080702239 號函准予動支。 1. 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經濟 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 旅費」預算編列2,594萬4千元。惟查108年預計辦 理內外互調40 人次,較107年的52人次減少,然 相關國外旅費卻增加近400萬元,惟預算書內並無 細部說明,不利預算監督,爰凍結部分經費,俟 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駐外經濟部單位108年度辦理返國述職、內外互 調人次較107年減少20人次,但相關費用卻增加 446萬元,相關旅費恐有浮編。爰針對外交部第3 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經濟單位基本行 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 編列2,594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 意後,始得動支。 (三十三) 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經濟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869萬9千元,凍 算字第 10845505960 號函將書面 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19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年 5 月 2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 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經濟 1080702239 號函准予動支。 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869萬9千 元,較107年度增加227萬1千元,細究其108年度 辦理返國述職及辦理內外互調人次都比107年遞 減,預算編列並未合理減列,容待檢討,爰凍結 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執政黨雖宣稱政府創造經濟與政策優勢,外商來 台投資創新高,並以106年僑外投資75億美元,與 104年僑外投資48億美元對照。然近10年國際併購 活絡,私募基金來台投資形成趨勢,併購案竟成 執政黨美化數字工具,以106年而言Google 收購 宏達電的手機代工團隊,而105年僅美光併購華亞 科、荷商艾司摩爾(ASML)收購漢微科兩件便挹 注了逾60億美元的僑外投資,這樣的併購案雖然 也稱為投資,但由於只是股權的移轉,對實體經 濟助益甚微,2年來我國民間投資成長率已落至 2.8%、-1.4%,駐外經濟單位吸引外資投資工作仍 有精進空間,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 項下「駐外經濟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 列2,86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三十四)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 1. 本部編列國際組織會費主要係 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際組織會費」預算 支付亞太經濟合作(APEC) 、世 編列1億2,553萬2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核 界貿易組織(WTO)及中美洲議 實繳費完成,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觀察員年費,前揭年費除皆 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以外幣繳款,實際支付金額受 1. 108年度我國參與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世界 匯率變動影響外,其中世界貿 貿易組織WTO以及中美洲會議之會費較107年暴增 易組織(WTO)年費更係依據會 1,300萬元。其次,我國參加中美洲議會觀察員年 員最近 5 年貿易量占全球貿易 費連年增加,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以及實際效益。 比 重 計 算 , 爰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 (WTO)年費繳費額度將視每年 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際組織會 是項比重計算結果隨之增減。 費」預算編列1億2,553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 2. 本部已核實繳納亞太經濟合作 費,俟外交部核實繳費完成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APEC)年費、世界貿易組織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WTO)會費及中美洲議會觀察 2.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 員年費,未來將持續推動參與 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際組織會費」 聯合國及其他專門機構會議或 預算編列1億2,553萬2千元,用以支付亞太經濟合 活動與相關洽助及推廣工作, 作(APEC)、世界貿易組織(WTO)及中美洲議會 並審酌國內外情勢變化,深化 觀察員年費,然較107年度所編1億1,253萬2千元 及廣化我參與國際組織之質與 增加1,300萬元,究竟實支運用為何,是否浮編, 量。 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核實繳費 完成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9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後,始得動支。 3.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 際組織活動」之「國際組織會費」108年度增列 1,300萬元,然此項費用乃係APEC、WTO、中美洲 議會觀察員等國際組織年費,應為經常性費用。 外交部對於此項預算增列原因未於預算書中說 明,有浮編之虞。爰針對外交部第4 目「國際會 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 費」之「國際組織會費」預算編列1億2,553萬2 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核實繳費完成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得動支。 4. 鑑於近年來我國推動參與聯合國及其他專門機 構會議或活動與相關洽助及推廣工作未見成效, 我方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國際民航組織 (ICAO)、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聯合國糧 農組織(FAO)漁業委員會(COFI)等國際重要會 議均受阻攔,就連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 國大會(UNFCCC),我國僅能「財團法人工業技術 研究院」組團參與,顯然參與國際會議成效不彰, 惟108年度國際組織會費編列未相對減列,卻比 107年度大幅增加1,300萬元,預算編列之合理性 容待檢討。爰針對外交部第4 目「國際會議及交 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 「國際組織會費」預算編列1億2,553萬2千元中, 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核實繳費完成向立法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十五)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1 日外主預 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 算字第 10845505030 號函將書面 列4,819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1. 鑑於近年中國大陸持續競逐國際多邊組織主導 權,藉由主導多邊組織,持續加大國際影響力, 日益壓縮我方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空間,我外交部 在因應陸方打壓我方國際空間之警覺與應變能力 欠佳,在推動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文宣經方面仍抱 持舊思維,以廣告刊登或專文與投書訴諸國際新 聞平面媒體,例如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 國大會(UNFCCC)107年12月2至14日在波蘭舉行, 蔡英文總統在臉書上分享外交部在波蘭當地電車 的行銷台灣廣告文宣,蔡總統並呼籲, 「在波蘭的 朋友,如果在路上看到公車廣告,也請傳上來跟 我們分享吧」!結果迄今無網友分享照片,可見 並無任何顯著效果。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 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 19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一般事務費」說明2「推動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文 宣經費」預算編列738萬元,較107年度增加8千 元,預算編列之合理性容待檢討,爰凍結部分經 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外交部歷年編列大筆預算於推動參與國際會議 之費用以及文宣,但預算編列方法浮濫,不僅使 國會無法監督,且一字未改,明顯有所疏失。爰 針對外交部第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 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 預算編列4,819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 交部提供該項經費107年度支用狀況、參與成果, 以及108年度規劃後,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三十六)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1 日外主預 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 算字第 10845505040 號函將書面 1億2,052萬元,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1. 外交部歷年編列大筆預算於推動參與國際會議 之費用以及文宣,但預算編列方法浮濫,不僅使 國會無法監督;其次,台灣近年參與國際組織頻 頻遭到惡意干擾,此時預算書說明欄仍一字未 改,國外旅費大幅暴增1,400餘萬元,明顯浮編。 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 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 預算編列1 億2,052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 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 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 編列1億2,052萬元,較107年度1億0,629萬1千元 增列1,422萬9千元。經查本項預算辦理項目為推 動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會議或活動、APEC領 袖會議及部長會議等例行業務,並無其他新增業 務,但經費卻予以增列。為撙節開支,爰凍結部 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 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 編列1億2,052萬元,較107年度所編1億0,629萬1 千元增加1,422萬9千元。查108年度較107年度減 少出席「國際度量衡大會會議」、「亞洲稅務行政 暨研究組織會議」 、「亞太農業機構聯盟會議」 ;增 加參與「華盛頓公約締約國大會」、「世界國際法 學會雙年會」、「WTO 法律諮詢中心年會及相關會 20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議」。如此之會議行程調節下,預算為何需增加 1,422萬9千元,應予說明。究竟實支運用為何, 是否浮編,亦應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 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 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億2,052萬元中, 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三十七)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1 日外主預 組織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算字第 10845505050 號函將書面 預算編列854萬2千元,用以協助民間婦女、原住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民、衛生、人權及其他團體或個人參與聯合國及其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專門機構舉辦之相關會議及活動;補助民間團體及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有關人士參加或在臺舉辦環保、生態保育、農林漁 牧、慈善、宗教、人權、殘障、反毒、婦女、青年、 原住民、科技、衛生、交通、醫藥、民主、體育、 工商、國民外交等各項國際會議或活動經費。查身 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5條明確揭示,基於身心障礙 而歧視任何人是對人之固有尊嚴與價值之侵犯,締 約國應禁止所有基於身心障礙之歧視,為符合身障 公約之基本價值,有必要修正法律及政府公文書中 「不當」或「歧視性」意涵之文字。然外交部預算 書仍以「殘障」稱呼捐助團體及活動,與公約精神 不符,亦未遵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賦予之 檢視義務。爰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支。 (三十八)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1 日外主預 組織活動」預算編列3億2,208萬8千元,凍結500萬 算字第 10845505060 號函將書面 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年 10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第 1.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際組織活動」預算編列3億2,208萬8千元,包含參 與國際組織之國際組織會費、一般事務費、捐助 與相關旅費,鑑於我國的國際地位困境,此預算 對我國具有相當重要性,然經查計畫內容其預計 參與的國際組織與歷年相較其實都大同小異,且 旅費及組織會費即占了整體經費76%,雖然可以理 解組織會費及出國出席會議旅費為必要性支出, 但基於我近年參與國際組織皆遭受阻礙,外交部 除持續執行現有預算積極參與各國際組織外,也 應適時調整預算編列,針對能提實際加入或增加 我對外關係的組織,投入資源擬定計畫進行策略 研究,以提升該預算的最大效益,爰針對外交部 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 動」預算編列3億2,208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 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20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 際組織活動」預算編列3億2,208萬8千元。惟查我 國近年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時有遭受阻礙一事, 尤以爭取參加非會員之國際組織阻力最大,我國 雖面臨中國大陸的政治打壓,然外交部應有一套 突破封鎖之作為,維繫我國國際組織參與之能 量,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提出精進方案,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 意後,始得動支。 3. 外交部為推動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會議或 活動、贊助國際組織舉辦會議或活動,編列有相 關經費,然108年度較107年度增加755萬6千元, 相關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 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預算 編列3億2,208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 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三十九)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1 日外主預 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國際合作及 算字第 10845505070 號函將書面 經濟事務司: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參加投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等經費」預算編列1,580萬6千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 動支。 1. 外交部為推動鼓勵國內企業前往邦交國投資,歷 年均編列補助投資成本或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 等經費。檢視近年外交部補助業者赴邦交國投資 考察情形,各該年度實際赴邦交國投資之業者僅 介於3至6家,投資補助預算之執行率除102 年 度、104年度及106年度有逾7成外,其餘年度皆在 54%以下,與投資考察機票補助款之執行形成對 比;又其中屬首次申請赴邦交國投資補助之業 者,以100年度之2家為最高,其後年度皆維持1 家申請,104及105年度則皆未有首次申請投資補 助之業者,至106年度補助考察業者家數由105年 度之52家大幅增加至114家,亦僅有一家業者首次 申請投資補助,占比為0.88%。另業者考察之國家 自100至107年8月底止共計32個國家,然實際投資 標的僅及於特定4 國,部分國家如尼加拉瓜年年 皆組團前往考察,惟未有業者實際前往投資,投 資考察之補助機制容有待檢討。爰針對外交部第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 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預算編列3億5,44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 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20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外交部連年編列預算鼓勵我國業者赴邦交國投 資,包含補助考察團機票以及未來於當地實際投 資之各項補助,108年度編列1,580萬6千元。然檢 視執行內容可發現機票補助執行率高,但實際赴 邦交國投資之業者數量有限,是否能達成招商互 惠成效容有疑問。外交部應追蹤並分析成因,例 如前往投資之業者是否因參與政府考察團而投 資,進而更新經貿交流政策。爰針對外交部第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 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預算編列3億5,44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 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 外交部為增進我國與邦交國之經貿發展及外交 關係,鼓勵國內業者赴邦交國投資,訂定「鼓勵 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辦法」辦理對業者之 投資補助及投資考察團機票補助,惟近年來申請 投資考察機票補助款之業者家數,均遠高於申請 投資補助之業者數,且近年內申請投資補助之業 者重複性高,顯見達成政策目標效果有限。爰針 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 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5,449萬9千元中,凍結部 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4. 外交部108年度預算編列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 投資及參加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等預算1,580 萬6千元,然成效未如預期,且未有妥適績效評 估,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 「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 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5,449萬9千元中, 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5. 外交部為協助國內業者實地瞭解邦交國之投資 環境,對赴邦交國投資考察業者之機票款予以補 助,其用意良善,惟近年來辦理成效未如預期, 除申請投資業者數屈指可數外,投資標的亦過於 侷限,外交部未對申請赴邦交國投資考察補助之 業者建立完備資料庫,致無以分析該項政策成效 欠佳之原因並加以改善,藉以找出問題並檢討改 善,期提高辦理成效。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 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 「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 億5,44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203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後,始得動支。 6. 外交部為鼓勵業者赴邦交國投資,特給予機票及 投資金額之補助,於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 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5,449萬9千 元,其中用於「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 計畫」有1,508萬6千元。經查,外交部為協助國 內業者實地瞭解邦交國之投資環境,對赴邦交國 投資考察業者之機票款予以補助,其用意良善, 惟近年來辦理成效未如預期,應針對申請各項補 助業者建立完整資料庫,進而交叉分析產生有效 資訊,藉以找出問題並檢討改善,期提高辦理成 效。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四十)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1 日外主預 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 算字第 10845505080 號函將書面 列6,913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 年 5 月 2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080702239 號函准予動支。 1. 外交部為辦理推動及資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於 108年度編列委辦費6,913萬4千元,其中亞東太平 洋司辦理推動亞太地區文化交流活動經費,108 年度編列240萬2千元,包含委辦費90萬2千元及對 國內團體之捐助150萬元。經查,外交部駐泰國代 表處於107年舉辦「泰國學生青泰壯遊台灣」,發 生主辦單位『臨時修改活動規則』、『獎金延遲發 放』、『資格審查黑箱』等多樣爭議,引發泰國學 生界對我國政府嚴重不滿聲浪,甚至指控我國外 交部為詐騙集團。外交部為推廣國際、文化交流 特辦此活動,卻因活動規劃、進度掌握狀況不佳, 反招負評,外交部應藉此深刻檢討。爰針對外交 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 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 6,913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駐泰國代表處『泰 國學生青泰壯遊台灣』活動檢討」書面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外交部歷年編列大筆預算於參與國際交流活動 之費用,但預算編列方式浮濫,不僅使國會完全 無法監督,且外交部亦未提供執行成效,明顯有 所疏失。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 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 「委辦費」預算編列6,913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 經費,俟外交部提供該項經費107年度支用狀況、 參與成果,以及108年度規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04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四十一)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1 日外主預 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國際合作及 算字第 10845505090 號函將書面 經濟事 務司: 委託跨 太平洋 夥伴全 面進步 協定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CPTPP)成員之當地智庫,公關公司規劃協助推 年 10 月 30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動我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預算編列 1080703203 號函准予動支。 1,500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1.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國際合 作及經濟事務司:委託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 定(CPTPP)成員之當地智庫,公關公司規劃協助 推動我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預算編 列1,500萬元,惟查近日我國舉行反核食進口公投 通過,日本外務大臣河野太郎對外發表聲明,對 台灣公投通過反對日本5縣食品進口解禁表達遺 憾,而台灣希望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 (CPTPP), 「因為這樣的事態而變得無法參加,非 常遺憾」 ,以日本外交最高官員身分說出此話,顯 見日本已不樂見台灣參加CPTPP,由於日本在 CPTPP中主導權甚大,此一聲明亦表示我國參與 CPTPP已幾近無望,相關預算編列是否需要,猶待 質疑,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外交部於108年預算編列1,500萬元作為委託跨 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成員之當地智庫、公關 公司規劃協助我國加入CPTPP,然我國加入CPTPP 政治因素高於成員國經濟考量,日方甚或以開放 核食作為要脅,編列上列預算恐無法達到預期成 效,爰針對外交部第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 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 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億3,894萬2千元中,凍結部 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 外交部歷年編列大筆預算於參與國際交流活動 之費用,但預算編列方法浮濫,不僅使國會完全 無法監督,且外交部亦未提供執行成效,明顯有 所疏失。108年度外交部編列1,500萬元於委託 CPTPP成員之當地智庫、公關公司協助推動我國加 入之經費。惟公投結果是否影響我國加入CPTPP, 外交部應有具體評估。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 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 「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億3,894 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 動支。 205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4. 為推動加入CPTPP,外交部編列1,500萬元委託各 會員國當地智庫與公關公司協助推動,惟實際運 用細節不甚明確,例如欲以哪幾個會員國為優 先、欲籌辦何種活動……等等。特別於公投過後, 主導國日本有傳出不解聲音,如何洽談與遊說更 顯得重要,外交部應有更進一步細部規劃說明以 利後續監督。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 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 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億3,894萬2千元中, 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5. 為加入CPTPP,外交部108年度預算編列1,500萬 元委託成員國當地單位協助規劃推動,惟核食公 投過關以後,日本外務大臣於107年12月初首度公 開表示台灣將因此不能加入CPTPP。鑑於此新發 展,外交部允應重新評估相關經費配置安排,爰 針對外交部第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 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 務費」預算編列2億3,89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 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6.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 ,外交部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 委託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成員當地智庫、 公關公司規劃、協助我方加入CPTPP。然日方日前 已明確表示由於日本食品解禁問題,以致我國無 法加入CPTPP。於此情形下此項預算是否仍有實 益,應重新審慎檢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 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 「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6,107萬1千元中,凍結部 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7.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編列2億 0,837萬2千元,其中外交部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 司編列1億4,447萬3千元。查為委託跨太平洋夥伴 全面進步協定(CPTPP)成員之當地智庫、公關公 司規劃協助推動我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 定,編列1,500萬元,然談判成員國包括日本、加 拿大、澳洲、紐西蘭、新加坡、馬來西亞、越南、 汶萊、墨西哥、智利及秘魯等11國,經費將如何 配置?不無疑義。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 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 貿交流活動―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預算編列1 億4,447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20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後,始得動支。 8. 外交部辦理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中有關經貿交流 活動,亞東太平洋司計畫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 進行交流,並推動台日經貿交流;然近來日本外 相表達因日本核災區食物管制問題,將影響我加 入CPTPP;外交部應就目前我國與日本就此議題之 討論進程,進行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 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 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 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9. 外交部辦理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中有關經貿交流 活動,外交部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編列委託 CPTPP成員之當地智庫、公關公司規劃協助推動我 加入協定事宜;然相關計畫內容說明未臻明確; 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 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 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0. 鑑於美國駐世界貿易組織(WTO)大使習達難 (Dennis Shea)在美國參與智庫研討會,會中 提及台灣承諾WTO以「已開發國家」的定位參與 談判,等於事前幫台灣宣布曝光後我方才迫於 承認,此種做法嚴重犧牲我國農業與產業的競 爭力與權益,也缺乏事先盤整與討論,顯然我 方進退失據,外交部108年度擬對跨太平洋夥伴 全面進步協定(CPTPP)新編列預算用於當地智 庫、公關公司規劃協助推動,作法上值得肯定, 但日後推動效益與成果須定期檢視,以避免美 國WTO大使事先曝光我方底線事件頻繁上演。爰 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 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經貿交流活動(6)國 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4>委託跨太平洋夥伴全 面進步協定(CPTPP)成員之當地智庫、公關公 司規劃協助推動我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 協定」預算編列1,500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 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四十二)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1 日外主預 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 算字第 10845505100 號函將書面 算編列2億3,894萬2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年 5 月 8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080701774 號函准予動支。 1.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 相較於107年度增列逾8,500萬元,然未於預算書 20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中詳與說明,有浮編之虞。爰針對外交部第4 目 「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 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 億3,89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2. 108年適逢台灣關係法40週年,外交部北美司為 在美辦理週年相關活動,於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 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增列4,494 萬9千元,增幅達55.73%,其經費運用規劃尚無說 明,不利預算審查,爰針對外交部第4 目「國際 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 「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億3,894 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 動支。 (四十三)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1 日外主預 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文化交流活動―國際傳播司」算字第 10845505110 號函將書面 編列之經費較107年度寬列1千餘萬元,卻僅陳是為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辦理「臺灣民俗文化展」及推展海外文化交流,除 年 5 月 8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此未有其餘增列預算之說明,恐有浮編之虞,爰針 1080701774 號函准予動支。 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 預算編列2億3,894萬2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 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四十四)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1 日外主預 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6,107萬 算字第 10845505120 號函將書面 1千元,凍結23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 年 5 月 8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得動支。 1080701774 號函准予動支。 1.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 ,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 活動―亞東太平洋司」編列相關費用協助向日本 索償臺籍慰安婦受害人補償費。經查107年度外交 部亦編列同項預算,然臺籍慰安婦始終未獲得任 何補償費用,顯見本項預算確有檢討之必要。爰 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 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 6,107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2.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亞東太 平洋司」編列之經費較107年度寬列1,400餘萬 元,卻未詳述增列理由,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 20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6,107萬1千元中,凍結 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四十五)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1 日外主預 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亞西及非洲 算字第 10845505130 號函將書面 司:補助團體辦理及參加各種經貿交流活動等經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費」預算編列760萬元,惟查107年布吉納法索與我 年 5 月 2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國斷交後,我國在非洲僅剩1邦交國史瓦帝尼,加 1080702239 號函准予動支。 上大陸在非洲外交動作頻頻,我國在非洲之外交處 境顯日漸困難,需有1套整合之策略,從各層面尋 求突破管道,爰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針對我國 在非洲外交處境之各層面交流之突破,提出具體統 整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四十六) 總統府 成立原 住民族 歷史正 義 與轉 型正義 委員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1 日外主預 會,希望透過該委員會推動原住民族相關轉型正義 算字第 10845505140 號函將書面 工作。然該委員會迄今仍未有法源依據,相關立法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仍未有具體進度,原住民轉型正義工作仍待積極推 年 5 月 8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動。然外交部於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 1080701774 號函准予動支。 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說明該計畫配合辦理「總 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相關工 作,與外交部主要工作無涉,且未闡明該項預算與 原住民轉型正義相關之處,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 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 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 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四十七)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1 日外主預 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歐洲司:持 算字第 10845505150 號函將書面 續辦理『中華民國(臺灣)講座』;加強對歐學術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界交流及協助團體舉辦各種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 年 10 月 30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預算編列3,328萬9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 1080703203 號函准予動支。 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歐洲司: 持續辦理『中華民國(臺灣)講座』 ;加強對歐學 術界交流及協助團體舉辦各種學術交流活動等經 費」預算編列3,328萬9千元,較107年度增加416 萬9千元,但預算書中未具體說明預算增加原因, 也未評估效益為何,在預算逐年緊縮之客觀環境 下,上揭預算卻不減反增,顯有違「政府各項消 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 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俾有效撙節開支,以予檢 20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討改進。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預算編 列1億8,008萬8千元,其中歐洲司就持續辦理「中 華民國(臺灣)講座」 ;加強對歐學術界交流及協 助團體舉辦各種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3,328萬9千 元,工作內容與107年度未有不同,但卻較107年 度2,706萬4千元,增加622萬5千元,且具體之用 途、成效為何,未予說明。而本項預算106年度僅 1,939萬2千元,逐年增加,需求及成效為何亦應 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 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 動―歐洲司:持續辦理『中華民國(臺灣)講座』 ; 加強對歐學術界交流及協助團體舉辦各種學術交 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3,328萬9千元中,凍結 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四十八)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1 日外主預 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 算字第 10845505160 號函將書面 司:推動亞太地區學術交流;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各項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2,332萬4千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元,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 動支。 1.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中,亞 東太平洋司就推動亞太地區學術交流;協助團體 辦理及參加各項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編列2,332 萬4千元。其中新增「國外旅費」200萬元,對外 捐助之費用大幅增加,整體預算倍增,然具體之 用途、成效為何,未予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 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推 動亞太地區學術交流;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各項 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2,332萬4千元 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鑑於台日無司法互助,近期運毒犯遣返台灣獲判 無罪引發國內譁然,經查我國與日本已簽署包括 關務、文化及教育領域之協定或備忘錄,允宜就 刑事及司法互助等兩國密切往來事項,賡續研議 與日方洽簽相關協定或備忘錄,以強化實質合作 關係。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 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亞 東太平洋司:推動亞太地區學術交流;協助團體 21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辦理及參加各項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 2,332萬4千元,較107年度巨幅增加1,405萬7千 元,主要係108年舉辦台日論壇,基此,建議學術 議題方向朝共同打擊跨境犯罪防治、刑事及司法 互助等學術議題交流,以提升台日雙邊實質關 係。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四十九)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中「協助各種國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2 日外主預 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亞西及非洲 算字第 10845505390 號函將書面 司: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西地區各種學術交流活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動;辦理亞西及非洲地區問題國際學術研討會及加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強與智庫聯繫交流經費等」預算編列570萬元,凍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中「協助各種 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亞西及非 洲司: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西地區各種學術交 流活動;辦理亞西及非洲地區問題國際學術研討 會及加強與智庫聯繫交流經費等」預算編列570 萬元,較107年度417萬1千元,增加152萬9千元, 然具體之用途、成效為何,未予說明。爰凍結部 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亞西及 非洲司: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西地區各種學舍 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570萬元,惟查107 年布吉納法索與我國斷交後,我國在非洲僅剩1 邦交國史瓦帝尼,加上大陸在非洲外交動作頻 頻,我國在非洲之外交處境顯日漸困難,需有一 套整合之策略,從各層面尋求突破管道,爰凍結 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我國在非洲外交處境之各 層面交流之突破,提出具體方案,向立法院外交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支。 3. 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108年度預算增加係因 係為辦理「2019年臺灣亞西論壇―區域安全與跨 境犯罪國際研討會」,經查106年亦曾舉辦過,與 會者包含東南亞、中東、日本、歐美澳加等155 位外國學者專家及執法官員來臺與會,美國代表 團人數即達19人,日本及韓國亦有15人。惟亞西 及非洲司係辦理亞洲西部與非洲地區業務,上述 活動舉辦,顯然與加強亞西與非洲地區學術交流 不相符,應宜廣邀亞西與非洲學者專家與會,基 此,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 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亞西 21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及非洲司: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西地區各種學 術交流活動;辦理亞西及非洲地區問題國際學術 研討會及加強與智庫聯繫交流經費等」預算編列 570萬元,較107年增加166萬8千元,爰凍結部分 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4.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 億8,008萬8千元,主要是透過各主管地域司辦理 各種學術交流計畫,但經查歷年該預算說明籠 統,並未說明辦理何種類型之學術交流活動所預 計達到的效益與經費如何有效運用,尤其以亞東 太平洋司與西亞及非洲司說明最為粗略。且另查 106年審查107年度預算時,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員會即針對該預算的編列與說明提出凍結,但108 年度之預算說明與編列同樣未見改正,顯見外交 部未重視立法院之要求,故為監督該項預算有效 運用,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 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億8,041 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 動支。 (五十)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2 日外主預 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 算字第 10845505400 號函將書面 億8,008萬8千元,其中「北美司:辦理對美學術界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交流活動及協助國內外團體辦理學術交流活動等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經費」,計需1億0,919萬5千元。工作內容與107年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度未有不同,但卻較107年度預算1 億0,378萬2千 元,增加541萬3千元,且具體之用途、成效為何, 未予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 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 動―北美司:辦理對美學術界交流活動及協助國內 外團體辦理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1億 0,919萬5千元中,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 得動支。 (五十一)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2 日外主預 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歐洲司:舉 算字第 10845505410 號函將書面 辦與歐洲各國雙邊經貿諮商會議及推動中東歐國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家來臺參加專業展等經費」,計需208萬8千元,與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07年度預算相同。業務執行是否淪為例行性工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作,實質之招商及經貿交流成果為何,應予說明。 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 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歐洲 司:舉辦與歐洲各國雙邊經貿諮商會議及推動中東 歐國家來臺參加專業展等經費」預算編列208萬8千 21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元中,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五十二)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2 日外主預 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 算字第 10845505420 號函將書面 司: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進行交流或研討;推動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臺日經貿交流及對話等經費」預算編列690萬元,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支。 1.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亞東太 平洋司: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進行交流或研 討;推動臺日經貿交流及對話等經費」預算編列 690萬元。查反核食公投通過後,日方揚言向WTO 提出告訴,並以支持加入CPTPP 作為威脅,但臺 日經貿大幅逆差問題持續無解,外交部應有對 策。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 「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 ―亞東太平洋司: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進行交 流或研討;推動臺日經貿交流及對話等經費」預 算編列690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2.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亞東太 平洋司: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進行交流及研 討;推動台日經貿交流及對話等經費」預算編列 690萬元。惟查台日經貿雖有交流,然卻難有具體 成果,台日關係號稱友好,在實際成果上卻難以 呈現,不利台日關係之發展,爰凍結部分經費, 俟外交部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 鑑於臺日經貿關係密切,日本為我國3大貿易夥 伴,臺灣為日本第4大貿易夥伴,106年雙邊貿易 總額627.4億美元,我國對日貿易逆差211.6億美 元,如何重啟臺日經濟貿易夥伴協定之洽商,爭 取日方支持我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 (CPTPP),均為當前臺日雙方合作之重要課題, 惟迄今仍無實質進展,且日前日方直言擬阻礙台 灣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 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 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亞 東太平洋司」預算編列690萬元中,凍結部分經 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五十三)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2 日外主預 213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凍結 算字第 10845505430 號函將書面 8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 活動―北美司:推動對美加重大工作計畫專 案……等經費」預算編列1 億2,559萬7千元。查 107年美國國會通過台灣旅行法,對台美關係是一 大進步,然觀之外交部之作為,對台灣旅行法通 過後,台美關係實際交流之作法,並無太大改變, 甚至沒列入我對美重大工作計畫專案,甚為可 惜,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針對台灣旅行法 通過後,我對美之重大工作計畫專案,向立法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 得動支。 2. 美國《台灣旅行法》已於107年正式生效,卻未 見外交部具體針對該法通過後,要如何進一步促 進台美關係的積極作為或因應方法,爰針對外交 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 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中,凍結部 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 活動―北美司」預算編列1 億2,559萬7千元,與 107年度預算規模(8,067萬7千元)及業務相較, 增加「在美辦理臺灣關係法立法40週年相關活 動,以加強臺美關係」之業務即增加4,492萬元, 是否合理,不無疑義。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 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 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北美司」預算 編列1億2,559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 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五十四)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2 日外主預 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研究設計會」算字第 10845505440 號函將書面 預算編列644萬5千元,經查研究設計會係屬外交部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組織架構之一,此會之主要功能為研究中、長程外 年 5 月 2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交政策,訂定施政計畫,管制重要計畫,並對當前 1080702239 號函准予動支。 及未來可能發生之重大外交問題籌謀因應方案。換 言之,該單位主要功能在於提供外交部主要政策方 向及外交燈號之擬定研判,雖近年來我國邦交國雖 因中國因素而遭遇斷交挫折,斷交無法完全怪罪於 外交人員,但該單位長期以來扮演外交政策擬定之 研究,面對我國長期之外交困境似未能完全掌握。 顯見該項預算政策研究制訂無法做出有效的因應 214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作為。爰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五十五)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2 日外主預 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文化交流活動―北美司:推 算字第 10845505450 號函將書面 動在北美地區舉辦臺灣相關文化活動及對美公眾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外交等經費」預算編列1,116萬6千元,惟查107年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美國國會通過台灣旅行法,對台美關係是一大進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步,然觀之外交部之作為,對台灣旅行法通過後, 台美關係實際交流之作法,並無太大改變,外交部 應積極規劃,配合台灣旅行法與美方展開各層面的 實質交流,加深與加大廣度,爰凍結200萬元,俟 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五十六)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2 日外主預 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北美司:辦 算字第 10845505460 號函將書面 理各項雙邊經貿交流會議及活動;進行雙邊經貿諮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商及爭取參與多邊自由貿易機制;加強對美各州州 年 10 月 30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長及政 要之聯 繫及相 關合作 等經費 」預算 編列 1080703203 號函准予動支。 1,308萬2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 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1.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北美司: 辦理各項雙邊經貿交流會議活動等經費」預算編 列1,308萬2千元。惟查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 (TIFA)會議已連續2年沒有舉辦,由於台美TIFA 會議是台美經貿交流的重要會議,連續2年停辦, 又有一連串的巧合,難免會讓人質疑是否台美經 貿有生變,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針對TIFA 會議停辦與台美經貿談判之現況、具體進程與目 標,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預算編 列2億0,837萬2千元,其中「北美司就辦理各項雙 邊經貿交流會議及活動;進行雙邊經貿諮商及爭 取參與多邊自由貿易機制;加強對美各州州長及 政要之聯繫及相關合作等經費」編列1,308萬2千 元。查該業務107年度編列592萬8千元,為何108 年度預算倍增,具體之執行作為為何,未予說明, 新增國外旅費600萬元,有何用途,預算執行成果 難以瞭解。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 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 活動―北美司:辦理各項雙邊經貿交流會議及活 動;進行雙邊經貿諮商及爭取參與多邊自由貿易 機制;加強對美各州州長及政要之聯繫及相關合 215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作等經費」預算編1,308 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 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五十七)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2 日外主預 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 算字第 10845505470 號函將書面 ―亞東太平洋司:辦理我國與亞太國會議員聯盟各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項交流活動;加強與各國友臺團體交流;協助向日 年 10 月 30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本索償各項債權及臺籍慰安婦受害人補償費;出席 1080703203 號函准予動支。 台日諮商會議等經費」預算編列594萬2千元,凍結 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 活動―亞東太平洋司:辦理我國與亞太國會議 員……出席台日諮商會議等經費」預算編列594 萬2千元。惟查慰安婦議題台日協商牛步,自105 年5月20日迄今,一場會議皆未召開,我國未能掌 握慰安婦議題相關主動權,與其他國家相比,我 屬被動許多,慰安婦議題係屬我國爭取國際正義 重要議題,外交部卻相形被動,實屬不該;且107 年發生日本人藤井實彥在台灣踹踢我國慰安婦銅 像一事,外交部亦無積極作為,讓國人失望,爰 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2. 鑑於慰安婦是人類歷史上的傷口,足以證明自 由、民主與人權必須被珍視,104年12月底,日本 和南韓就二戰期間慰安婦議題達成共識,日本同 意出資10億日圓(約新台幣2.73億元)為南韓倖 存慰安婦成立基金,反觀我國政府未正視臺籍慰 安婦慘遭日軍奴役殘害史實,未積極向日方爭取 臺籍原慰安婦尊嚴及道歉賠償。爰針對外交部第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 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亞東 太平洋司」預算編列59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 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五十八)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2 日外主預 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 算字第 10845505480 號函將書面 ―亞西及非洲司:加強與各國國會及其他各項交流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等經費」預算編列400萬元。惟查107年布吉納法索 年 5 月 2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與我國斷交後,我國在非洲僅剩1邦交國史瓦帝 1080702239 號函准予動支。 尼,加上大陸在非洲外交動作頻頻,我國在非洲之 外交處境顯日漸困難,需有一套整合之策略,從各 層面尋求突破管道,爰凍結40萬元,俟外交部就我 國在非洲外交處境之各層面交流之突破,提出具體 21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統整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五十九) 外交部辦理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中有關其他各項交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2 日外主預 流活動,北美司推動對美關係,及台灣關係法立法 算字第 10845505490 號函將書面 40年相關活動,預算較107年度增加4,492萬元,然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計畫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 年 5 月 2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 1080702239 號函准予動支。 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 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六十) 外交部辦理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中有關其他各項交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2 日外主預 流活動,其中協助國際重要非政府組織辦理活動等 算字第 10845505500 號函將書面 經費,較107年度增加1,996萬7千元,然相關內容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外交部第4 目「國際會議及 年 5 月 2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 1080702239 號函准予動支。 億8,041萬1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 法院外 交及國 防委員 會提出 書面報 告並經 同意 後,始得動支。 (六十一)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2 日外主預 國際交流活動」預算說明提及「配合辦理『總統府 算字第 10845505510 號函將書面 原住民 族歷史 正義與 轉型正 義委員 會』相 關工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作」。然當時訂立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未將原住民 年 5 月 2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族納入範圍,現外交部卻以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 1080702239 號函准予動支。 型正義為名,編列此項預算,似與當初立法態度不 符。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 「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億8,041萬1 千元中,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六十二)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2 日外主預 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較107 算字第 10845505520 號函將書面 年巨幅增加1億2,378萬元,尤以獎補助、對外之捐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助、對國內團體之捐助等經費為大宗,雖獎補助與 年 5 月 2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捐助對國際交流活動係為常見手段,但恐流於形 1080702239 號函准予動支。 式,且預算逐年增加,反而國際聲援我方力量日漸 薄弱,顯然外交部應宜通盤檢討協助各種國際交流 活動之資源配置,俾發揮最大綜效,爰凍結300萬 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六十三)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2 日外主預 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文化交流活動」預算編列 算字第 10845505530 號函將書面 6,974萬2千元,凍結2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意後,始得動支。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1.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文化交流活動」預算編 21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列6,974萬2千元,較107年度增加1,469萬1千元, 預算增編原因係擴大辦理「臺灣民俗文化展」活 動,經查107年在駐德國台北代表處與英國倫敦 OXO藝廊設兩站辦理「台灣廟會民俗文化展」,除 開幕式有百餘人參加,其餘展出期間皆靜態文物 展示,活動效益有待商榷,倘採此行為模式108 年擴大辦理,又排擠其他文化交流活動預算,編 列之合理性容待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 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 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文化交流活動」預算編 列6,974萬2千元,其中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108 年2,000萬元,107年918萬元、國際傳播司108年 1,550萬,107年465萬6千元費用倍增;但預計規 劃辦理之活動內容、場次、國家、地點不明,能 否發揮文化外交之效果,難以評估。爰凍結部分 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六十四)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出國訪問」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2 日外主預 編列1億7,467萬9千元。惟查該筆預算每年在預算 算字第 10845505540 號函將書面 說明上並無任何細目說明,不利預算審議,且查歷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年總統出訪,幾乎每次都超出預算,還得挪用其他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預算支應,外交部在預算控管上顯有缺失,爰凍結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500萬元,俟外交部就108年出訪規劃與花費細目及 預算控管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六十五)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2 日外主預 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外 算字第 10845505550 號函將書面 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年 10 月 30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 薩爾瓦多與多明尼加與我國於107年斷交,該2國 1080703203 號函准予動支。 皆為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國家,然外交部108 年度預算書中,針對該地域邀訪外賓之預算數額 卻與107年度維持一致,且未見維持之必要性或具 體預期成果等相關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 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中「業務費」 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 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總統府成立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 會,希望透過該委員會推動原住民族相關轉型正 義工作。然該委員會迄今無法源依據,相關立法 未有具體進度,原住民轉型正義工作仍待積極推 動。然外交部於「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編列「訪 賓接待」預算,說明該計畫配合「總統府原住民 21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相關工作,與外 交部主要工作無涉,且未闡明該項預算與原住民 轉型正義相關之處,爰針對外交部第4 目「國際 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 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 動支。 3.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 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相較107年度增 列800餘萬元。經查邀訪歐洲外賓人數較106年增 加27人,預算數額卻遽增近700萬元。外交部於預 算編列上顯有寬列之虞。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 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4. 外交部歷年編列大筆預算於國際訪賓接待,但人 次之預估與政府推行之新南向政策明顯有所違 背。其次,邀訪人次與經費亦無連帶更動,以亞 太地區為例,108年度邀訪人次較107年度下降21 人次,但所需費用居然完全相同,編列明顯有所 問題。北美地區則出現邀訪人次與預算皆重複未 改變之狀況。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 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 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5.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 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其中「邀訪強化 資安國際交流外賓20人次,所需機票、膳宿費、 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 ,計需180萬元,為108 年度新增計畫,規劃邀訪之人員屬性、名單不明, 成效為何,應予說明。又平均每位訪賓之邀訪預 算為9萬元,然查其他邀訪計畫之預算規模低則每 人次13萬6千元(亞太地區),高則每人次31萬2 千元(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資安外賓之來 源國,邀訪計畫內容不明,為何邀訪預算可低於 其他計畫,應予說明,預算編列是否覈實,不無 疑義。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支。 6.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 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雖預算內容揭示 是因邀訪歐洲外賓從107年的328人次,預計提升 到108 年的355人次所以增加相關經費,但細查該 項預算,歷年都曾針對人次預計與費用增減評估 都曾遭質疑。以108年度預算為例,雖預計邀訪歐 洲外賓人次較上年度增加27人次,故預期增加預 算,但細查108年預計邀訪的亞太地區外賓人次 21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399人)較107年(420人)減少21人次,可是其 預算數卻與107年度相同。另外邀訪亞西及非洲地 區人次,108年較107年預計邀訪人次,從158人次 增加至168人,但預算數卻減少200萬元。雖然預 估邀訪人次,與後來實際來訪人數產生落差雖屬 正常,但從其編列方式的計算合理性,顯示長久 以來恐有流於形式或是為編而編的浮濫狀況,故 為讓該預算發揮應有功能,確實提升我國外交, 避免流於形式之編列,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 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7.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 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較107年度增列 835萬4千元,用以接待歐洲地區訪賓,對於接待 來賓規劃未有闡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 意後,始得動支。 8.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 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相較107年度增 列800餘萬元。經查透過國際非政府組織邀請國際 知名團體負責人等外賓,108年度人數較去年增加 4人,預算數額卻遽增近180萬元。外交部於預算 編列上顯有寬列之虞。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 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9.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 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邀訪歐洲地區外 賓(含歐盟)355人次,所需機票、膳宿費、交通 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6,724萬8千元。查107 年度邀請328人次,編列6,038萬8 千元。查108 年度預計邀請之外賓人次較107年度增加27人,預 算金額大幅增加686 萬元,平均每人25萬4千元, 預算編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107年度328人次, 6,038萬8千元,平均每人18萬4千元)。爰凍結部 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0.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 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其中透過國際 非政府組織邀請國際知名團體負責人、婦女領 袖、幹部及國際專家學者等外賓36 人次,所需 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 需462萬3千元。查107年度邀請32人次,編列282 萬3千元,108年度預計邀請之外賓人次較107年 度增加4人,預算金額大幅增加180萬元,預算 編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 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22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1. 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 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邀訪亞太地區 外賓399人次,所需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 險費及什支等,計需5,433萬元。查107年度邀 請420人次,同樣編列5,433萬元,108年度預計 邀請之外賓人次減少,預算金額未隨之降低, 預算編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 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2. 查外交部自蔡總統上任來,相繼丟失聖多美普 林西比、巴拿馬、多明尼加、布吉納法索、薩 爾瓦多等5個邦交國,世界衛生大會(WHA) 、國 際 民 航 組 織 ( ICAO )、 國 際 刑 警 組 織 (INTERPOL)、聯合國糧農組織(FAO)漁業委 員會(COFI)等國際重要會議都被拒於門外, 外交部在爭取國際外賓邀訪108年人數較107 年激增,但能否實質增進友我力量,尚須檢討 評估。爰針對外交部第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 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較 107年度增加835萬4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 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六十六) 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服務」預算編列10億7,509萬元,凍結100萬元,俟 算字第 10845505970 號函將書面 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年 5 月 2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 因應我國役政制度調整,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 1080702239 號函准予動支。 基金會為得以持續派遣我國援外技術合作所需輔 助性人力,爰研擬「大專青年海外技術協助服務 計畫」並預計於108年度開始執行,惟經財團法人 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於107年9月19日將上開管理 辦法及支給標準函報外交部後,截至107年10月10 日止,外交部尚未函報行政院。外交部允宜先行 評估該計畫之成本效益,並協助該會擬訂人才甄 選策略、績效考評制度及替選方案,俾利計畫之 遂行,同時因應未來替代役人力短缺問題。爰針 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 術服務」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9 億5,836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 具體替代方案函轉行政院核定,向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外交部辦理外派技術人員儲訓及赴海外地區評 估規劃業務督導等計畫,108年度編列經費1億 3,236 萬4千元,較 107 年度增列 1,255 萬8千元 (10.48%),該預算項目已連續第3年超過10%成 22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長,外交部允應檢討並說明該業務經費需求連年 增加之原因及必要性。爰針對外交部第5 目「國 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中「業務 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9億5,836萬5千元中, 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 外交部歷年編列大筆對外捐助預算,以進行技術 團、服務團、專案業務等進行所用,惟以財團法 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為主之對外技術團時有發 生問題,對於國家、項目、經費之投入選擇依據, 國會亦無法監督。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 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中「獎補助費」 預算編列1億1,180萬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 部針對此項對外之捐助提出107年度執行狀況以 及108年度預算編列預估,以及財團法人國際合作 發展基金會業務檢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4. 檢視外交部所提供其新南向政策相關預算之執 行情形,有部分計畫之執行進度未盡理想。如「委 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亞太地區駐 外技術團經費」等計畫(預算數為2,538萬3千元) 執行率為 61.66%,且該計畫 107年度編列預算 (1,649萬6千元)截至107年8月底止, 「委託財團 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亞太地區駐外技術 團經費」執行率亦僅61.89%,進度顯有落後。然 參與國際組織為我國外交重點項目之一,倘若在 資源有限情況下仍執行成效不彰,外交部應予檢 討。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 「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0億7,509萬元中,凍 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六十七) 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服務」預算編列10億7,509萬元,凍結500萬元,俟 算字第 10845505980 號函將書面 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 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術服務」 ,有關辦理各項友邦人才培訓計畫經費, 108年度編列5,128萬5千元。查友邦數減少,本項 預算卻較107年度增加99萬1千元,預算編列是否 覈實,不無疑義。108年度之執行規劃亦未說明, 連年執行相同計畫,成效是否檢討,應予說明。 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外交部辦理駐外技術服務經費中,亞太地區技術 團及專案經費較107年度增加2,740萬6千元,然相 關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 22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0億7,509 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支。 3. 外交部辦理駐外技術服務經費中,辦理外派技術 人員儲訓及赴海外地區評估規劃業務督導費用, 較107年度增加1,255萬8千元,然相關說明未臻明 確;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 「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0億7,509萬元中,凍 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4. 新南向政策為政府重要政策,然部分相關計畫執 行率偏低。檢視外交部所提供其新南向政策相關 預算之執行情形,截至107年8月底止, 「委託財團 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亞太地區駐外技術 團經費」執行率亦僅61.89%,進度顯有落後。爰 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 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0億7,509萬元中,凍結部分 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5. 鑑於亞西地區巴林王國的台灣駐巴林商務代表 團(Trade Mission of Taiwan to the Kingdom of Bahrain)遭要求更改為駐巴林台北貿易辦事處 (Trade Office of Taipei to the Kingdom of Bahrain),外交部除表達不滿與遺憾外,卻毫無 後續作為,反仍對於巴林王國進行「園藝作物發 展顧問派遣計畫」、「水產養殖繁殖發展顧問派遣 計畫」駐外技術服務,在現有的預算規模下,對 我不友善的非邦交國提供援助,外交部應宜通盤 檢討援助資源之配置,俾使外交資源發揮最大綜 效。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 「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0億7,509萬元中,凍 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六十八) 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服務」有關「辦理外交替代役(駐外)經費」預算 算字第 10845505990 號函將書面 編列3,705萬5千元。根據內政部役政署資料顯示,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外交替代役106 年度之徵集人數為132人,預算編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列4,301萬元(平均每人32萬5千元) ,107年度之徵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集人數55人,預算編列4,233萬元(平均每人76萬9 千元),108年度內政部役政署核定規劃徵集40人, 預算編列3,705萬5千元(平均每人92萬6千元) ,人 均經費逐年提高,預算編列是否妥適,不無疑義。 爰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六十九) 外交部108年度擴大辦理推動友邦青年技職教育,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223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編列預算1億2,185萬3千元,該計劃過去辦理成 算字第 10845506000 號函將書面 效、計畫內容及經費規劃允應提出說明,爰針對外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 年 5 月 2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多邊合作」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 1080702239 號函准予動支。 億7,933萬4千元中,凍結2,000萬元,俟外交部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七十) 外交部為強化友邦國家邦誼關係,促進友邦經濟、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社會及生產部門之建設,同時減輕年度預算之重 算字第 10845506010 號函將書面 擔,於各友邦推動「政府開發協助計畫」 (Official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Development Assistance,即ODA)。ODA設 年 5 月 2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計理念 係為政 府請民 間銀行 貸款給 友邦收 取利 1080702239 號函准予動支。 息,友邦以銀行貸款付款給我國工程公司獲取建 設,而我國工程公司亦可於該建案中獲得貨款,於 原始設計中為四贏之外交策略。經查,外交部辦理 海地「政府開發協助計畫」―太子港輸電網計畫, 因貸款國家風險過高,外交部僅能尋求我國公股民 營「中國輸出入銀行」協助貸款,再將建案交給我 國公股民營「台灣海外工程公司」承建,完全違背 「政府開發協助計畫」由民間參與的主軸,顯見外 交部「政府開發協助計畫」係假民間,真公股。外 交部應針對「政府開發協助計畫」提出相關策進措 施,真正落實民間參與,四贏之外交策略。爰針對 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 及多邊合作」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 編列8,939萬9千元中,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七十一) 108年度外交部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編列派員評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估規劃督導各項合作計畫經費250萬元,較107年度 算字第 10845506020 號函將書面 增列114萬2千元,增幅近1倍,預算書未說明該經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費需求暴增之原因,不利預算審查,爰針對外交部 年 5 月 2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 1080702239 號函准予動支。 合作」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928 萬3千元中,凍結25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支。 (七十二) 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及多邊合作」預算編列84億0,653萬2千元中,凍結 算字第 10845506030 號函將書面 3,0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 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有關亞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西及非洲司的部分共編列14億2,545萬6千元,較 107年度的14億0,059萬1千元,增加2,486萬5千 元,微幅增加約1.78%。然我國於107年5月與布吉 224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納法索斷交後,在非洲僅剩史瓦帝尼1個友邦,該 項預算卻不減反增,有違常理,恐有金援外交疑 慮,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 「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獎補助費」之「對 外之捐助」預算編列81億1,030萬7千元中,凍結 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布吉納法索107年5月與我斷交後,非洲僅存史瓦 帝尼王國1友邦,惟108年度「加強雙邊及多邊合 作」項下,協助非洲友邦國家各項經建、社會發 展計畫及衛生醫療合作經費編列13億6,966萬4千 元,較107年度增列2,763萬8千元,預算不減反 增,且直接揭露投入單一友邦之金額,其編列方 式不甚合理。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 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獎補助費」 之「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81億1,030萬7千元中, 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 外交部108年度預算編列捐助WTO杜哈發展議程 全球基金,贊助WTO發展議題相關活動及捐助WTO 相關組織經費600萬元,然WTO近年談判進度緩 慢,各國紛紛以其他多邊區域協定或是雙邊自由 貿易協議取代WTO現有功能,改革WTO聲浪不斷, 加諸我國政府主動宣示將以已開發國家參與後續 談判,對於我國未來經濟發展影響仍未有完整評 估,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 「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獎補助費」之「對 外之捐助」預算編列81億1,030萬7千元中,凍結 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4. 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 邊及多邊合作」編列對外援助款項,援助我國各 地友邦。然107年布吉納法索與我國斷交,我方於 協助非洲友邦國家各項經建、社會發展計劃等款 項不減反增,外交部於預算書中卻無說明。爰針 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 邊及多邊合作」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 預算編列81億1,030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 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5. 外交部為協助非洲友邦國家各項經建、社會發展 計畫及衛生醫療合作,於108 年度編列13億6,966 萬4千元。經查,107年5月布吉納法索與我國斷交 後,非洲友邦僅剩史瓦帝尼。惟「協助非洲友邦 國家經建」該項預算,於107年度編列13 億4,202 萬6千元,於108年度不減反增,編列13億6,966 225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萬4千元。外交部應針對非洲友邦經建預算未隨友 邦減少而依比例調整提出專案報告。爰針對外交 部第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 多邊合作」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預 算編列13億6,966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 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6. 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 邊及多邊合作」有關「亞西及非洲司:協助非洲 友邦國家各項經建、社會發展及醫療衛生合作等 經費」預算編列13億6,966萬4千元,經查雖108 年度有關「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之整體預算經 費已較107年度減列2億0,727萬9千元,但其中與 協助友邦之經建建設經費的各項預算中,亞西及 非洲司與亞東太平洋司仍較107年度成長,惟107 年我國在非洲邦交國僅剩下1國(史瓦帝尼) ,另1 非洲邦交國布吉納法索已於107年5月斷交,然協 助非洲邦交國之預算經費卻較107年增加2,763萬 8千元。雖基於我國的外交困境,外交部面對非洲 在僅剩1個邦交國的狀況下,其有關經建、社會發 展及醫療衛生合作等各經費編列有其必要或特殊 考量須審慎評估,但有鑑於目前我國非洲邦交國 確實僅剩1國,外交部應適時調整預算配置,讓預 算發揮應有效益,避免再讓斷交情事發生,爰針 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 邊及多邊合作」預算編列84億0,653萬2千元中, 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7. 外交部辦理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經費中,亞西及 非洲司部分增加2,486萬5千元,主要係於協助非 洲友邦各項經建、社發及衛醫合作經費,然相關 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 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編 列84億0,653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 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8. 鑑於我國在非洲僅剩史瓦帝尼1個邦交國,外交 部協助非洲友邦國家各項經建、社會發展計畫及 衛生醫療合作經費明年度編列卻比107年度大幅 增加,外交部顯然資源配置有欠公允,應宜通盤 檢討援助,俾使外交資源發揮最大綜效。爰外交 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預算編列84億0,653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 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七十三) 外交部108年度預算案總說明中將「有效運用外交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8 日外主預 22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資源,提升為民服務之效率及品質」列為108年度 算字第 10845506040 號函將書面 施政目標之一。政府開放新南向目標國之各項簽證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待遇,促進各該國旅客來臺旅遊交流已有相當成 年 5 月 2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績,惟外交部仍應依外國護照簽證條例之規定,會 1080702239 號函准予動支。 商相關機關就開放簽證待遇以來,對我國觀光、國 境安全及其他效益等審慎加以評估,檢討研議因應 對策,並作為是否續辦之重要參據,同時持續積極 洽各該國給予我平等互惠之簽證待遇,以維國家安 全及尊嚴。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 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獎補助費」預算 編列81億2,851萬6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 意後,始得動支。 (七十四) 外交部為配合新南向政策,協助民間團體參與國際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人道救援及慈善援助計畫,於108年度編列94萬 算字第 10845506050 號函將書面 元。經查,外交部所提供其新南向政策相關預算之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執行情形,有部分計畫之執行進度未盡理想。如106 年 5 月 2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年「參與國際組織發起之國際關懷與救助活動」計 1080702239 號函准予動支。 畫,預算數為100萬元,執行率為54.6%。且該項計 畫107年度編列預算為94萬元,截至107年8月底 止,「參與國際組織發起之國際關懷與救助活動」 方面尚未執行,進度顯有落後,甚至無執行之可 能。外交部又於108年度編列94萬元,其計畫應重 新審慎考慮。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 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中「獎補助 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584萬6千元 中,凍結94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七十五) 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關懷救助及重建」預算編列1億2,409萬9千元,凍 算字第 10845506060 號函將書面 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1. 外交部108年度預算編列1億2,409萬9千元,作為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對國際間重大災害提供適度協助之用。我國國際 空間雖然屢遭對岸打壓,仍自詡為國際社會1員, 相關人道協助本應盡力為之,然總統宣示將捐款 100萬美元,協助非洲伊波拉病毒疫情,但捐款至 今「卡關」還沒捐出,顯示我國希望透過捐款彰 顯人道價值之用心,仍有許多波折,捐款名稱關 係我國尊嚴,仍應嚴正看待,爰針對外交部第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 及重建」預算編列1億2,40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 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 之關懷救助及重建」預算編列1億2,409萬9千元, 22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查本計畫係對國際間重大災變提供適度協助,但 實際之執行情形為何,何以發生日本關西水災國 人求助無門之事,外交部之各項關懷救助標準如 何訂定,應予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 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預 算編列1億2,40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 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 外交部辦理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編列有各 項提供國際重大災變救助之援外經費;然過去執 行狀況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 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 預算編列1億2,40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 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4. 新南向政策為政府重要政策,然部分相關計畫執 行率偏低,其中參與國際組織發起之國際關懷與 救助活動計畫,106年度執行率僅54.60%,107年8 月底,尚未有執行數,顯見該項計畫執行仍有精 進空間,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 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預算編列1億 2,40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5. 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 之關懷救助及重建」預算編列1億餘元,然蔡總統 針對先前伊波拉病毒捐助之100萬美元捐款,至今 尚未尋得適合管道捐出。顯見我國針對國際關懷 救助及重建業務仍有精進空間。爰針對外交部第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 及重建」預算編列1億2,40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 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七十六) 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 節「營建工 本部已於 108 年 3 月 26 日外主預 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預算編列3億5,558 算字第 10845506070 號函將書面 萬2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 報告送交立法院,並經立法院 108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年 10 月 9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後,始得動支。 1080703005 號函准予動支。 1. 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 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中「設備及投 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編列3億5,558 萬2千元,相較於107年度預算數4 億4,636萬7千 元,減列9,078萬5千元。經查外交部於該項目預 算下,針對105至108年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 計畫編列最後年度預算期程及設備之採購,外交 部除允宜依規定擬訂修正2億1,267萬9千元,惟查 22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該項計畫因進度落後致計畫期程往後推延至109 年12月方能完成裝潢等工程及設備之採購,外交 部除允宜依規定擬定修正計畫報送行政院外,108 年度預算亦宜參據工程實際執行進度妥為編列, 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外交部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於102至105 年共編列3億1,770萬7千元購買新館舍,並編列1 億2,820萬元進行裝修整建工程,該計畫總計4億 4,590萬7千元。惟新館舍地點偏遠、交通及停車 不便,且有僑胞反映建物外觀簡陋、購置價格亦 不合理,相關決策有未臻完善之嫌,爰針對外交 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 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中「設備及投資」 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編列3億5,558萬2 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支。 3. 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 程」項下編列3億5,558萬2千元辦理駐外機構購建 館舍計畫,其中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編 列最後1年經費2億1,267萬9千元。上開計畫原訂 期程為105至107年度,嗣因計畫進度落後,將執 行期間延長至108年度,然未擬訂修正計畫報送行 政院,惟查該項計畫因進度落後致計畫期程往後 推延至109年12月方能完成裝潢等工程及設備之 採購,但計畫所餘經費卻全數於108年度編列。綜 上,計畫進度與預算編列似未適切配合,外交部 應予檢討。爰針對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 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 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3億5,558萬2千元中, 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4. 外交部為解決駐外館處辦公問題並節省租金,分 年規劃駐外館舍購置計畫。行政院核定通過「駐 布里斯本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 ,總經費1億7,616 萬8千,108年度編列1億4,290萬3千元,高達全部 計畫之八成。惟過去購置洛杉磯辦事處館舍時, 即發生計畫時程延宕、工程流標之情事,多次辦 理預算保留,原定107年完成之計畫向後推研至 109年12月才能完成預計之工程。有此前例之狀況 下,此次布里斯本辦事處之工程,是否能如期順 利進行不無疑問,外交部應對招標動工等進度規 劃詳細報告,以利預算監督。爰針對外交部第6 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 建駐外機構館官舍」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3 22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億5,55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5. 外交部於108年度預算編列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 購置計畫費用最後1 年所需經費2億1,267萬9千 元,然該項計畫進度落後,推延至109年12月方能 完成各項工程,108 年度仍應依實際工程執行進 度編列為宜,爰針對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 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 舍」預算編列3億5,55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 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6. 外交部於108年度預算案編列駐洛杉磯辦事處館 舍購置計畫最後1年所需經費2億1,267萬9千元, 惟查該項計畫因進度落後致計畫期程往後推延至 109年12月方能完成裝潢等工程及設備之採購,外 交部除允宜依規定擬訂修正計畫報送行政院外, 108年度預算亦宜參據工程實際執行進度妥為編 列。爰針對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 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預 算編列3億5,55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 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7. 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 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 ,駐布里斯本辦 事處館舍購置計畫,108年度編列1億4,290萬3千 元。本計畫奉行政院107年5月28日院臺外字第 1070018244號函核定,總經費1億7,616萬8千元, 分年辦理。購置計畫為何,外交部未有說明。預 算編列是否覈實,不無疑義。爰針對外交部第6 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 建駐外機構館官舍」有關「駐布里斯本辦事處館 舍購置計畫」預算編列1億4,290萬3千元中,凍結 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8. 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 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有關「駐洛杉 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預算編列2億1,267萬9 千元。依外交部之預算說明「該計畫奉行政院105 年6月3日院臺外字第1050025221號函核定,總經 費8億4944萬6千元,分年辦理,105至107年度已 編列6億3,676萬7千元,本年度續編餘額。」然而, 該計畫原訂期程為105至107年度,嗣因計畫進度 落後,將執行期間延長至108年度,惟外交竟未擬 訂修正計畫報送行政院。且因計畫預計於109年12 月方能完成裝潢等工程及設備之採購,現是否妥 23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適,不無疑義,是否切實符合需求,亦應說明。 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9. 鑑於外交部於108年度預算編列駐洛杉磯辦事處 館舍購置計畫最後1年所需經費2億1,267萬9千 元,惟查該項計畫因進度落後致計畫期程往後推 延至109年12月方能完成裝潢等工程及設備之採 購,外交部除允宜依規定儘速擬訂修正計畫報送 行政院外,108年度預算亦宜參據工程實際執行進 度妥為編列。爰針對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 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 舍」預算編列3億5,55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 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0. 外交部於108年度預算案編列駐洛杉磯辦事處 館舍購置計畫最後1年所需經費2億1,267萬9千 元,惟查該項計畫因進度落後致計畫期程往後 推延至109年12月方能完成裝潢等工程及設備 之採購,外交部除允宜依規定擬訂修正計畫報 送行政院外,108年度預算亦宜參據工程實際執 行進度妥為編列。爰針對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 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預算編列3億5,558 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 始得動支。 11. 經查,外交部於108年度預算案編列駐洛杉磯辦 事處館舍購置計畫最後一年所需經費2億1,267 萬9千元,惟查該項計畫因進度落後致計畫期程 往後推延至109年12月方能完成裝潢等工程及 設備之採購,外交部除應依規定擬訂修正計畫 報送行政院外,108年度預算亦應參據工程實際 執行進度妥為編列。爰針對外交部第6目「一般 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 外機構館官舍」預算編列3億5,558萬2千元中, 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七十七) 為增進我國與邦交國之經貿發展及外交關係,鼓勵 本部已於 108 年 2 月 27 日外主預 業者赴邦交國投資,外交部訂定「鼓勵業者赴有邦 算字第 10845503350 號函將書面 交國家投資補助辦法」辦理對業者之投資補助及投 報告送交立法院。 資考察團機票補助,然經檢視近年來業者赴邦交國 之投資情形,補助考察與業者投資間之關連性為 何,又該項補助政策管考機制,有待檢討,爰要求 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檢討報告。 (七十八) 查外交 部為改 善老舊 宿舍屋 況以提 升宿舍 配住 1. 本部依據行政院 108 年 5 月 24 率,每年均編列預算進行宿舍修繕,惟其經管之首 日院臺外字第 1080010657 號 23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長及職務宿舍部分閒置比率偏高,且有部分宿舍依 函核定推動致遠新村活化再利 規定取得使用執照(許可)及完成所有權登記。爰 用計畫,將拆除老舊房舍,改 建請外交部應積極評估宿舍之維護成本及使用效 建為 2 棟 60 戶單房間職務輪調 益,對低度利用者,應考量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 宿舍及一棟檔案管理中心,改 署,以活化國家財產,有效利用。 建後本部所管宿舍老舊破損, 空屋閒置率及單身眷舍不足暨 檔案存管無法解決的老問題, 將可一次全部解決。 2. 本部羅斯福路首長宿舍申請補 照,於 108 年 6 月 18 日曾辦理 招標,惟因該房舍使用範圍占 用都市計畫道路用地,本部將 洽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申請撥用 土地,再行招標委託建築師申 請補照。 3. 至松江 路職 務 宿舍 屬 歷史建 築,本部刻依據文化資產保存 法相關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文化 局申請使用許可。 (七十九) 外交部108年度單位預算各業務計畫編列新南向政 本部已於 108 年 2 月 27 日外主預 策相關經費共3億2,810萬7千元,較107年度之3億 算字第 10845503360 號函將書面 1,300萬9千元增加1,509萬8千元(增幅4.82%) 。外 報告送交立法院。 交部為配合行政院新南向政策,於5大旗艦計畫及3 大潛力領域中擔任多項協辦機關之角色,持續協助 各主政機關辦理各項計畫,106至108年度預算亦逐 年增加,惟部分計畫執行進度未盡理想,爰要求外 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 討報告。 (八十) 外交部108年度預算總說明中將「有效運用外交資 本部已於 108 年 2 月 27 日外主預 源,提升為民服務之效率及品質」列為該年度施政 算字第 10845503370 號函將書面 目標之一,具體作為包括:增進我國人出國旅遊便 報告送交立法院。 利與尊嚴、推動簽證作業便捷化及放寬外籍人士來 臺簽證簡化措施等。政府為推動新南向政策,陸續 針對新南向目標國家給予各項簽證便利措施,期促 進雙邊實質交流與互動,惟其中有部分國家尚未給 予我國平等互惠之免簽證待遇;而開放免簽證後, 部分獲放寬簽證待遇之國家旅客來臺間有逾期停 留及非法工作等情事。外交部針對放寬外籍人士來 臺簽證簡化措施,所可能產生之利弊得失,應有通 盤之檢討及因應策略。爰要求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八十一) 鑑於外交部為配合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持續編列 本部已於 108 年 2 月 27 日外主預 相關預算協助各主政機關辦理各項計畫,106至108 算字第 10845503380 號函將書面 年度預算逐年增加,惟部分計畫執行進度未盡理 報告送交立法院。 想,允宜檢討原因改善。建請外交部針對新南向政 23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策預算執行進度落後,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 (八十二) 鑑於外交部經管之國有房地無償供其捐助之財團 1. 臺灣民主基金會經費係由本部 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作營運使用迄今已逾10年,與 編列預算補助,為免辦公場地 「國有公用財產無償提供使用之原則」所訂僅得提 相關支出之負擔,影響該基金 供法人從事綠美化或舉辦短期公益活動之規定未 會業務推動,爰依據國有財產 合。外交部數度無異議使該契約自動延展,使該基 法第 11 條規定略以,「公用財 金會得以無償使用至112年4月30日,外交部應針對 產以各直接使用機關為管理機 該政策之妥適性進行檢討。 關,直接管理之」之自管自用 原則,由本部無償提供辦公廳 舍及土地。 2. 依國有財產法第 32 條規定有 關「國有公用財產無償提供使 用之原則」略以,依預定計畫 及規定用途或事業目的,在不 出具使用權同意書之前提下, 始有該原則之適用,與本部直 接適用國有財產法第 11 條,自 管自用原則之前提,並不相同。 3. 為符合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 並釐清本部與臺灣民主基金會 之權利義務,經檢視雙方所訂 「國有房地無償提供使用契 約」,案與「國有公用財產無償 提供使用之原則」規定之僅得 提供法人從事綠美化或舉辦短 期公益活動,在本質上亦不相 同。 (八十三) 鑑於內政部移民署發生外賓性騷擾醜聞,移民署前 1. 已訂定要點並成立委員會:本 署長楊家駿甚至表示「是外賓展現熱情、致謝的方 部為防治及處理員工性騷擾事 式有誤解。」,顯見我國仍有部分官員對性別平等 件,提供免受性騷擾之工作及 概念之匱乏。外交部應引以為鑑,針對外交部簡任 服務環境,維護當事人之權益 10職等以上公務員之單位主管,確實做好性別平等 及隱私,特依性騷擾防治法及 教育,不得再發生性騷擾事件,或是未依照性平程 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訂定「外 序處理。 交部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 理要點」 ,並設置「性騷擾申訴 評議委員會」 ,負責處理性騷擾 申訴案件,該委員會成員有法 制人員、社會公正人事及外聘 專家學者,確保性騷擾申訴案 件之處理、調查及評議程序公 平。 2. 落實性別主流化訓練:本部製 作性別主流化概述課程「性別 主流化 CEDAW 性別平等政策綱 領」(3 小時)之光碟,送請各 233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單位進行學習並定期列管同仁 完成情形。 3. 本部運用各種管道及場合宣導 性騷擾防治相關規定: (1) 館長赴任簡報:除重申本 部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 處理要點,並促請其遇有 性騷擾情事時應依規定受 理、調查、報部之處理程 序,採行適當措施並依限 處理 (駐外機構如接獲性 騷擾申訴案件,除有依規 定不予受理情形外,應於 3 日內陳報本部送請當月輪 值之委員於期限內確認是 否受理,已受理之申訴案 件由館長於 3 日內指定專 責人員 1 至 3 人進行調 查)。 (2) 公開場合宣導:於新進外 領人員訓練、外派人員行 前訓練或館員返國述職等 場合,宣導性騷擾意涵及 其防治規定,並申明學 員、駐外人員及本部人員 遇有性騷擾事件時,各該 受理單位及管道。 (3) 公文宣達:以 107 年 10 月 5 日 以 外 人 考 字 第 10741555240 號函致本部 各單位及駐外機構,加強 宣導性騷擾防治及重申本 部申訴管道;駐外機構部 分,並請其確實設置性騷 擾申訴專線及指派專人負 責。 (八十四) 鑑於我國國際詐騙頻傳,建請外交部配合法務部、 1. 我國人於外國涉犯電信詐欺而 內政部對我國人民宣導切勿抱持僥倖心態赴海外 遭駐在國逮捕羈押並接受調查 從事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以免繫獄海外,耽誤自 案,本部基於我國仍有管轄權 身前途,損害國家形象。 之立場,爰於 105 年通電各駐 外館處對國人於境外涉犯電信 詐騙案件處理三原則: (1) 清查拘禁中人數並前往探 視。 (2) 尊重駐在國(兼轄國)管轄 權並保障國人權益。 234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3) 在駐在國(兼轄國)完成司 法或移民程序後,堅持嫌犯 應遣返至臺灣。 (4) 辦理過程中避免有損及我 國主權情事。 2. 另本部於 105 年 4 月間成立「外 交部處理跨國電信詐騙專 案 小組」 ,法務部邀集相關機關成 立「跨部會處理平台」 ,透過此 二機制積極處理跨國(境)詐 騙相關事宜。 3. 持續與相關國家間建立緊密情 資交換與司法互助合作之聯絡 管道,遏止跨國電信詐欺案繼 續發生,並與中國大陸積極協 商溝通,爭取國人返台就審。 我駐外館處亦將積極與駐在國 及兼轄國相關機關單位建立業 務聯繫,於尊重當地國司法管 轄權前提下,盡力與當地國政 府協調與爭取國人返臺而非遣 送中國大陸。 4. 法務部於 108 年 5 月 24 日與社 團法人台灣國際法學會共同籌 劃舉辦「檢察官與國際法論 壇」 ,議題包括偵辦跨國電信詐 欺集團之挑戰,對公眾開放週 知我國檢察官辦理國際法相關 案件的經驗,以利國人認識我 國落實國際法的司法實務進 展、阻礙與難題,並增加國內 各界對於國際法相關知識的瞭 解,本部贊助該學會出版專 刊、規劃沙龍座談會,並提出 相關諮詢意見供參憑辦。 (八十五) 外交部108年度預算於「一般行政」、「外交管理業 遵照決議辦理。 務」、「國際會議及交流」與「國際合作及關懷」等 多項業務計畫中編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經費, 主要是為「協助國內非政府組織(NGO)之國際參 與,增進我NGO對國際社會之貢獻」施政目標之實 踐;惟上述捐助經費似集中於部分團體如中華民國 國際經濟合作協會、中華台北亞太經濟合作研究中 心等團體機構,因此外交部應就諸多補助項目之對 象篩選,及是否能增加對國內較為弱勢之NGO之補 助,以使其有參與國際發展之機會,進行相關檢 討,並提出具體之改進方案。 235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八十六) 我國於107年11月24日針對10項公投案進行投票, 本部已於 108 年 2 月 27 日外主預 其中第9案「你是否同意政府維持禁止開放日本福 算字第 10845503390 號函將書面 島311核災相關地區,包括福島與周遭4縣市(茨 報告送交立法院。 城、櫪木、群馬、千葉)等地區農產品及食品進口?」 通過,對此,日本政府表示此公投違反世界貿易組 織(WTO)協定,並不排除訴諸該組織處理,恐對 臺日關係造成衝擊,爰要求外交部於1個月內完成 衝擊評估,並提出因應之政策方案。 (八十七) 外交部為培植友我人脈,獎勵具潛力之優秀外國學 本部業就假訊息於第一時間進行 生與學者來台留學或進行研究,分別於93年、99年 查證、釐清事實,並即時發布澄 設立「台灣獎學金」與「台灣獎助金」,除增進彼 清/駁斥稿,以正視聽。相關澄清 等對我國之了解,同時也強化我與外國學術界之交 說明均上掛本部網站「即時新聞 流與拓展關係。然近來於臉書、網路上屢屢傳出訊 澄清專區」 ,並同時通報府院發言 息,指稱外交部撒錢給外國學生,每個月就要耗資 人平臺。 1.8億元之預算,他們還可以在台灣打黑工,是浪 費國人的納稅錢。比較107年度與過去預算書,本 項計畫之年編列經費,含與外國政府、學校、文教 機構團體交流等業務,亦僅4.7億餘元,並無每月 耗資1.8億元的情形?且獎助外國學生與學人,外 交部亦有嚴謹之查核規範,顯見此根本為惡意之網 路謠言。外交部對此般謠言的應處,影響我國人對 外交部之印象與對政府之觀感。因此,外交部應對 各項不實之謠言進行澄清,以免不實訊息影響政府 形象。外交部為確保外交政務推行,應提出具體之 改善方案。 (八十八) 我國自105年起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然國內精熟 (一)本部配合新南向政策,有關 新南向國家語言之外交人才仍顯有不足;過去外交 人才培育及新進人才招攬情形, 部派送外交領事人員出國接受語言訓練之語種以 說明如下: 英語、西班牙語、法語等於國內應可獲得專業培訓 1. 人才培育部分,依培訓對象及 之語言為主。出國語言受訓由於經費有限,因應新 目標可分為 4 類別: 南向政策以及我國語言人才現況,應加強派送人員 (1) 新進人員派送學習新南向語 至新南向國家接受語言訓練,方能促進我國新南向 組:依業務需要及人力缺口, 政策之推展。 選送印尼、越南、泰國等地語 訓,為期 10 個月至 1 年,108 年派訓越南語及印尼語各提 高至 2 人(自 105 年至 108 年 已派送越南語 5 人、印尼語 6 人及泰語 2 人)。 (2) 新進人員派送赴國際組織(智 庫)實習: 108 年派 2 名赴印 尼哈比比研究中心實習。 (3) 駐 外 同 仁 補 助 學 習 駐 地 語 文:本部自 106 年起要求新南 向政策相關館處同仁須全面 學習駐地語,迄今計補助泰 國、越南、胡志明市、印尼、 23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泗水、馬來西亞、汶萊、緬甸、 菲律賓(泰加洛語)、印度、清 奈等 11 館處共計 108 人,至 108 年底東南亞地區共計 28 人申請補助學習費用。 (4) 由本部所屬外交學院開設東 南亞事務專班、東南亞夜間語 文班:協助即將外派東南亞地 區之同仁熟悉該地區事務,俾 赴任後可儘速進入狀況推動 業務。另提供語文班,供該等 同仁夜間修習語文,以具備各 該國語文基礎能力。 2. 招攬新進人才(增設外交特考 東南亞相關語組):自 106 年 起,外交特考增設越南語組及 印尼語組,連續 3 年每年各招 考 1 人;108 年外交特考增設 泰語組及馬來語組,各招考 1 人。 (二)本部未來將持續評估人力缺 口並檢討派赴東南亞國家接受語 訓之人數及招考具東南亞語言專 長之新進外領人員,以確保培育 足夠語言人才推動相關外交 政 策。 (八十九) 配合新南向政策之推動,政府對東協10國及印度採 1. 本部自 105 年陸續開放泰國、 行多項簽證放寬措施,以促進新南向國家之觀光 汶萊及菲律賓等新南向目標國 客、商務人士來台之便利性,實施迄今已卓有成 免簽證待遇,即積極促請各該 效;而目前新南向國家亦多有給予我國人簽證方面 國政府,基於促進觀光、經貿、 之優惠及便利,惟越南對於我國人現仍維持「申請 文化等正面交流之考量,放寬 一般簽證」入境之方式,似不符合互惠之原則;又 對我國民之簽證待遇。 我國人106年至越南旅遊比例為前述國家中最高 2. 查我對越南雖未給予免簽證待 者,故若越南能給予我國人相關之優惠便利措施, 遇,惟已提供「觀宏專案」 、 「有 除有實際之效益外,亦能顯出我與越南之關係有所 條件式免簽(TAC)」等簽證便 推進。爰此,外交部應積極努力,進洽越南政府, 利措施,我國亦相對促請越方 期能給予我國人更便利之簽證待遇,以增加新南向 改善對我國人之簽證待遇。 政策之成效。 3. 另查我國與越南於 108 年 5 月 31 日召開第四屆臺越領務諮商 會議,本部領事事務局陳局長 俊賢已於會中再次正式敦促越 方將我納入越南電子簽證適用 國名單。 4. 本部未來亦將持續積極進洽越 南政府,以提升國人旅外便 利,增進國家整體利益。 23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九十) 外交部 所提供 其新南 向政策 相關預 算之執 行情 本部未來辦理新南向政策相關計 形,106年度決算實支數為2億3,209萬7千元,部分 畫時,將持續注意計畫執行 進 計畫之執行進度未盡理想。如「參與國際組織發起 度,以發揮經費運用效率。 之國際關懷與救助活動」及「委託國合會辦理亞太 地區駐外技術團經費」等2項計畫(預算數各為100 萬 元 及 2,538 萬 3 千 元 ) 執 行 率 分 別 為 54.6% 及 61.66%,且該2項計畫107年度編列預算(分別為94 萬元及1,649萬6千元)截至8月底止, 「委託國合會 辦理亞太地區駐外技術團經費」執行率亦僅 61.89%,「參與國際組織發起之國際關懷與救助活 動」方面則尚未執行,進度顯有落後。外交部為配 合政府推動新向政策,持續編列相關預算協助各主 政機關辦理各項計畫,106至108年度預算逐年增 加,惟部分計畫執行進度未盡理想,允宜提出執行 成效。 (九十一) 外交部經管首長及職務宿舍截至107年8月底止,配 本部依據行政院 108 年 5 月 24 日 住戶252戶,未配住或老舊不堪配住者94戶,包括 院臺外字第 1080010657 號函核 建國南路宿舍2戶、木柵宿舍2戶、北投居安樓宿舍 定推動致遠新村活化再利用 計 4戶、北投敬業樓宿舍1戶、北投樂群樓宿舍4戶、 畫,將拆除老舊房舍,改建為 2 北投致 遠新村 宿舍 56 戶及北 投明志 新村宿 舍 25 棟 60 戶單房間職務輪調宿舍及 戶,閒置比率達27.17%。據外交部說明,上開宿舍 一棟檔案管理中心,改建後本部 因興建年代久遠,屋況不佳尚待修繕,不適配住, 所管宿舍老舊破損,空屋閒置率 致閒置比率較高。鑑於上開未配住宿舍興建年代久 及單身眷舍不足暨外交檔案存管 遠,後續修繕費用將愈益增加,外交部允宜衡酌入 空間短缺的老問題,將可一次全 住需求及修繕成本,研議最適處理方式;而低度利 部解決。 用及無使用必要者,允應考量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 署,以充分發揮資產使用效能。 (九十二) 因應我國役政制度調整,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 1. 「大專青年海外技術協助服務 金會為得以持續派遣我國援外技術合作所需輔助 計畫」業於 108 年 3 月 22 日獲 性人力,爰研擬「大專青年海外技術協助服務計畫」 行政院核定辦理,本計畫之目 並預計於108年度開始執行,外交部允宜先行評估 標為培養青年學子涉外經歷及 該計畫之成本效益,並協助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 參與國際技術合作計畫,由國 基金會擬訂人才甄選策略、績效考評制度及替選方 合會與國內大專院校合作辦理 案,俾利計畫之遂行,同時因應未來替代役人力短 海外實習課程,派遣青年學子 缺問題。 加入我駐外技術團協助推動技 術合作計畫,並從實習過程中 歷練在學專業及外語能力,使 年輕世代更加瞭解我國外交工 作實況及我政府落實聯合國永 續發展目標(SDGs)之具體貢 獻,從而提升大專青年之國際 視野與人生歷練。 2. 本計畫 之實 習甄選 與 成績考 評,係由國合會與各合作學校 籌組甄選評審委員會,依學生 科系專長、在學成績、語文能 23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力及師長推薦等面向甄選優秀 者參與本計畫,並由駐外技術 團配合校方落實成果追蹤及實 習評核,透過技術團團長與指 導人員分層考核以反映實習學 生在技術能力、計畫管理、問 題解決、溝通與團隊合作等項 目之綜合表現,必要時可由學 校派遣老師赴駐地評量學生實 習成效。另為延續本計畫成 果,男學員完成實習後可取得 外交替代役優先申請資格,國 合會並將實習成績優良學生列 入儲備人才庫,未來倘有合適 人力職缺,得擇優培訓後進用 為國合會員工或駐外技術團人 員。 3. 目前國合會已就本計畫與國立 屏東科技大學、國立嘉義大 學、國立政治大學及國立陽明 大學四所大專院校完成簽署合 作意向書,該四所大專院校均 對本計畫增加學生國際經驗之 價值表示肯定,並鼓勵在校學 生踴躍申請。截至本年 5 月底 已完成 108 學年度第一學期實 習申請甄選作業,計錄取國立 屏東科技大學、國立嘉義大學 及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共 10 名 學 生,108 年 8 月派遣赴海外駐 團實習 6 個月。本計畫預期將 與既有外交替代役計畫係相輔 相成,亦有助於國內大專青年 學子開拓國際視野。 (九十三) 外交部擬於108年度汰換9輛5人座小客車,雖車齡 遵照決議辦理。 已達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規定之可汰換年限,惟除 部分車輛行駛總里程數及使用率偏低外,該部現有 車輛中亦有多輛未經常使用者可資運用,外交部允 宜依規定集中並優先調派低度使用之車輛,俾提高 車輛之使用效益。 (九十四) 政府開放新南向目標國之各項簽證待遇,促進各該 1. 本部自放寬對新南向目標國簽 國旅客來臺旅遊交流已有相當成績,惟其中有部分 證待遇以來,部分新南向國家 國家尚未給予我國平等互惠之免簽證待遇,且開放 國民在臺逾期停留、非法打工 免簽證後,部分獲放寬簽證待遇之國家旅客來臺間 等情形確有增加之現象。為因 有逾期停留及非法工作等情事,外交部應依外國護 應前揭違常樣態並檢討相關簽 照簽證條例之規定,會商相關機關就開放簽證待遇 證措施,本部向均依據外國護 23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以來,對我國觀光、國境安全及其他效益等審慎加 照簽證條例之規定,循跨部會 以評估,檢討研議因應對策,並作為是否續辦之重 研商機制,針對我予新南向目 要參據,同時持續積極洽各該國給予我平等互惠之 標國各項簽證便捷措施作滾動 簽證待遇,以維國家安全及尊嚴。 式檢討,審慎評估相關措施對 我國境安全、移民控管、社會 治安、觀光效益等各面向之影 響,並針對上揭違常情形研採 配套措施。 2. 另鑒於我對泰國、汶萊及菲律 賓等新南向國家之免簽證試辦 措施將於 108 年 7 月 31 日屆 期,本部業於 108 年 5 月 24 日 邀集相關機關召開跨部會會 議,研商是否賡續試辦並調整 相關簽證待遇。該會議之結論 業於 108 年 7 月 2 日對外公 布,相關簽證措施之調整並自 同年 8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 (九十五) 依據外交部108年度預算書(第212頁)針對(三十 本部已於 108 年 2 月 27 日外主預 七)附帶決議之辦理情形,提及: 「鑑於政府財政非 算字第 10845503270 號函將書面 屬良好,駐外館處公務車汰換預算亦趨緊絀,本部 報告送交立法院。 已持續加強駐外館處公務車輛管理及撙節編列相 關預算機制。」然近3年度外交部所編列「駐外單 位汰換公務車」之預算連年成長,復據108年度共 同性費用編列標準表,有關公務車輛之汰換年限規 定:「公務車輛(不含機車)具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辦理汰換:……(五)駐外機構用車滿10年或行駛 里程逾12萬5,000公里。」細究108年度所欲汰換之 40部駐外單位公務車,雖均滿足兩者條件之一,然 其中7部車輛雖逾10年但行駛總里程數未達12.5萬 公里,若予汰換恐未臻經濟。爰要求外交部盤點目 前駐外館處車輛分配與實際用車需求後,並於108 年2月底前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 (九十六) 外交部108年度預算總說明之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本部已分別於 108 年 2 月 27 日外 ( 第8 頁)將 世界衛 生組織 WHO 、國 際民 航組織 主預算字第 10845503400 號函及 ICAO、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UNFCCC締約方大會、國 108 年 3 月 21 日外主預算字第 際刑警組織INTERPOL納入推動參與目標。然查外交 10845504570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 部常年針對我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淪於口號性,始 交立法院。 終反覆覆誦特定客觀上無法參與之組織,未對實質 參與其他國際組織之策略進行研究,使得我國國際 空間無法突破。爰要求外交部全面檢視參與國際組 織之策略與作為,設定短中長期目標,尤其針對108 年度我國政府之國際組織參與提出實質規劃,並將 書面報告於108年2月底前送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委員會;至於參與UNFCCC部分之報告,配合政府整 24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體規劃,於108年7月底前提交。 (九十七) 臺北賓館是我國接待外國元首及貴賓的場所,也是 1. 遵照決議辦理。 台灣非常重要的文化資產,亦是全民共有的財產, 2. 本部為妥善管理臺北賓館,業 外交部應本於管理機關權責,做好管理維護工作, 於 82 年 9 月 13 日訂定「臺北 惟查臺北賓館107年開放場次僅9次,比106年12場 賓館使用及管理要點」,復於 次少,顯然未達國定古蹟活化之目標,外交部應研 95 年 9 月 29 日訂定「臺北賓 議增加臺北賓館對外開放參觀場次及空間。 館開放參觀管理要點」 ;依據上 述兩要點之規定,臺北賓館係 供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 總統府秘書長以及本部部長接 待賓客、召集會議、接待重要 外賓或舉行重要慶典及活動之 用,另配合總統府假日開放參 觀日,開放民眾入館參觀,或 由機關、學校及民間團體於平 日申請專案參觀。 (九十八) 近年我部分駐外館處辦理國慶酒會活動經費有超 1. 本部業依立法院外委會決議於 支情形。為加強預算使用紀律,外交部應要求駐外 108 年 1 月間通電各駐外館處 館處檢討預算運用之合理性,並於核定預算額度內 嚴守財政紀律,切實檢討國慶 辦理國慶酒會活動。 酒會各項支出的必要性,並要 求自本年度起僅得於部撥專案 經費額度內支用,不得超支。 2. 為進一步檢討各館處近年來辦 理國慶酒會活動成效及經費運 用的合理性,本部業電請外館 填報國慶酒會活動支出分析 表,詳實說明近三年國慶酒會 活動經費各項目支用情形及比 例(如場地租金、餐飲、會場 布置、印製請柬及其他周邊相 關活動等) ,並積極研提撙節開 支相關可行做法,供本部作為 109 年度編列相關預算之參考。 (九十九) 外交部於108年度編列邀訪聯合國相關組織經費, 107 年我團出席聯合國氣候變化 包含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等。然我國方遭環保 綱 要 公 約 第 24 屆締約 方 大 會 團體「德國看守協會」 (Germanwatch)公布的全球 (UNFCCC COP 24)期間,均曾藉與 氣候變遷績效排名指標列為「非常糟糕」等級,只 友邦及理念相近國家進行雙邊會 贏南韓、伊朗、美國及沙烏地阿拉伯。外交部應積 談及安排我團接受國內外媒體採 極協調主政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積極研擬說明 訪場合,說明近年我國推動減緩 方式,適時向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邀訪對象及 氣候變遷之相關政策及成果。另 外界說明或澄清我國推動績效,並加強說明我國透 亦在我 NGO 觀察員與友邦合辦之 過現行雙邊合作計畫,協助友邦及特定發展中國家 周邊會議中,由國際合作發展基 調適氣候變遷與推動永續發展的成果。 金會擔任與談,分享我與友邦推 動各項氣候變遷調適之計畫 , 108 年將在智利聖地牙哥舉行之 24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UNFCCC COP 25 亦將在上年基礎 上賡續辦理相關工作。 省市地方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及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本部目前並未編列對直轄市及縣 政府(一) 補助辦法,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之補助,區分 市政府之補助,未來倘因業務所 為一般性補助款、計畫型補助款與專案補助款等3 需編列對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計畫 類。經查,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及專案 型補助,將遵照本項決議辦理。 補助款之分配方式與歷年金額,已揭露於行政院主 計總處網站;然而編列於各部會單位預算或附屬單 位預算之計畫型補助,則未有一致性之揭露格式, 於政府資料公開之層面顯有不足,更不利外界了解 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之全貌。 爰要求行政院督導所屬部會,於各部會網站自 行揭露每年度對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計畫型補助情 形。編列於單位預算之補助款應依據工作計畫、編 列於附屬單位預算之補助款應依據業務計畫詳列 金額,自108年度起於每年4月底前揭露前一年度補 助情形,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