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 財政部國庫署單位預算 財政部國庫署編 財政部國庫署 目 次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一、預算總說明 ----------------------------------------- 1-13 二、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15-17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18-19 三、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21-28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9-49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50-53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54-55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56-57 (六)人事費分析表 ------------------------------------58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60-61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62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64-65 (十)收支併列案款對照表 ------------------------------66 (十一)補助經費分析表 --------------------------------68-69 (十二)捐助經費分析表 --------------------------------70-71 (十三)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73 (十四)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74-77 (十五)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78-79 (十六)委辦經費分析表 --------------------------------80-81 (十七)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 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82-93 (十八)建設公債及借款應付利息明細表(總預算部分) ------95 (十九)建設公債及借款-甲類應付利息明細表(特別預算部分)96 (二十)中央政府債務基金公債及借款應付利息明細表 ------97-98 (二十一)國庫券及短期借款應付利息明細表 --------------99 (二十二)債務支出概況表 ------------------------------100-101 預算總說明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本署係依「財政部組織法」第 5 條設置,辦理規劃、 執行國庫管理、公股管理及菸酒管理等業務。 (二)內部分層業務:本署組織法,係依總統 101 年 2 月 3 日華總一義字 第 10100022721 號令制定公布,行政院定自 102 年 1 月 1 日施行, 並於 101 年 3 月 8 日以院授研綜字第 1012260344 號令發布。有關 本署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如下: 1.庫務管理組:國庫制度之規劃及督導;國庫集中支付作業之規 劃、監督及管理;地方公庫行政之督導;中央政府各機關歲出分 配預算之審核;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特別預算財源之籌 劃;國庫財務調度事項;其他有關庫務管理事項。 2.支付管理組:國庫撥付有關預算與支付法案之建立及管制;支用 機關資料之建立及管理;電子支付作業之推動、憑證審核及管 理;庫款動支日期之研議與支付憑證之收件、審核及控管;簽證 人員簽證資料之保管、驗對、更換及管理;國庫支票印製、保管、 簽發、審核及寄發之管理;匯款資料簽發、審核及更正之處理; 匯撥基金調度、匯款資料傳送及存帳業務管理;金融機構資料之 建置及維護;其他有關支付管理事項。 3.債務管理組:公共債務法規之擬訂、修正及解釋;對地方政府債 務之監督及考核,並定期綜計彙編公布各級政府債務資訊;中央 公債及國庫券之規劃、發行、宣導、管理及年度預算籌編;中央 政府中長期與短期債務之規劃及舉借;中央政府債務基金與地方 建設基金之管理及運作;債務還本付息及手續費之核撥,債務備 用票及樣張、暗記之保管;付訖債票之核結、抽查及銷燬;逾期 債票、債票遺失及大陸時期舊債清償案件之處理;其他有關債務 管理事項。 1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4.財務規劃組: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財務規劃事項之核議;政府重大 公共建設個案計畫之會核;行政院各部會中程施政計畫、公共建 設及社會行政發展計畫先期作業之會核;稅課收入劃分制度之研 議;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之核算及撥付;地方財政收入業務之輔導 及會核;公益彩券發行制度之規劃及管理;公益彩券盈餘之分配 運用及監督;社會福利等支出法案之會核;其他有關財務規劃會 核事項。 5.公股管理組:公股董(理)監事之核派或薦派、解任及考核;公股 事業(不含國營事業)負責人、總經理人選之簽報及協調;公股聯 絡人重大事項簽報之規範及核議;財政部所屬國營事業年度工作 考成之評核;關於特種基金年度預算審議之會核;行政院公營事 業民營化基金之管理及運作;規費法規之擬訂、修正、解釋及中 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規費收費基準之審查;中央政府罰(賠)款、規 費、財產及其他收入年度預算編列之審核;其他有關財政部所管 事業公股管理與罰(賠)款、規費、財產及其他收入事項。 6.菸酒管理組:菸酒管理法規之訂定、修正及解釋之研議;進口酒 類之查驗;菸酒涉外事務及綜合性國際經貿事務之研議;菸酒製 造業及進口業執照之核、換發及違規裁罰之擬議;優質酒類認證 制度之推行及業者之輔導;菸酒查緝之規劃、督導及協調;其他 有關菸酒管理事項。 7.秘書室: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出納、財務、營繕、採 購及其他事務管理;本署辦公廳、宿舍等不動產之取得及管理配 置;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研擬、執行及管考; 施政計畫之彙報及管制;研究發展計畫之管制、執行及考核;國 庫及支付法規之整理、彙編;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不 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2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8.人事室:本署人事事項。 9.政風室:本署政風事項。 10.主計室:本署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本署管理之非營業特種 基金預算及會計;國債、國庫出納之特種公務會計;國庫支付 會計。 11.資訊室:本署資訊應用服務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本署資訊應 用環境規劃及管理;本署資通安全規劃及推動;其他有關國庫 資訊事項。 3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組織系統圖 署 長 副署長 主任秘書 庫務 支付 債務 財務 公股 菸酒 資訊室 秘書室 人事室 管理組 管理組 管理組 規劃組 管理組 管理組 室 政風室 主計室 2.預算員額說明表 本署本年度預算員額配置職員 234 人、工友 18 人、技工 3 人、 駕駛 4 人、聘用 3 人、約僱 6 人,合共 268 人,較上(105)年度 減少員額 3 人。 國庫署預算員額表 單位:人 職稱 員額數 職員 工友 技工 駕駛 聘用 約僱 合計 年度 106 年度 234 18 3 4 3 6 268 預 算 105 年度 236 19 3 4 3 6 271 員 額 增減 -2 -1 0 0 0 0 -3 4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二、施政目標與重點 財政乃庶政之母,政府各項政務推動,均需仰賴充裕與穩定財源支應, 財政健全亦是經濟永續發展之基礎,本署職掌國庫收支管理,業務涵蓋「庫 務管理」、「財務管理」、「公股管理」、「債務管理」、「地方財政」、 「彩券管理」及「菸酒管理」等範疇;本署秉持廉能、專業及效能,以「提 升政府理財效能,支應政府施政需求」為使命,精進財務管理策略,廣籌 歲入財源,期能使財政更健全,以帶動經濟發展,進而增加財源挹注建設, 達到「以財政支援建設、以建設培養財政」之願景。 本署依據行政院 106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 度,並針對經社情勢變化及本署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6 年度施政計畫, 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多元籌措預算財源,支應各項政務推動,確保國家財政穩健。 2.提升支付效率,加強支付服務,確保支付安全。 3.賡續推動定期適量發行債券,提升債務管理效能。 4.健全地方財政輔導機制,提升地方財政努力,維護財政紀律。 5.強化公股股權管理,確保公股權益,提升經營綜效。 6.增進國庫收入管理效能,強化規費徵收合理化及健全政府財務管理制 度。 7.促進彩券產業穩健發展,彰顯彩券發行核心價值。 8.精進菸酒管理,維護消費安全。 5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二)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 評估 評估 該年度 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強 化 財 務 一 精進集中支付 1 統計 電子支付作業件數占總 96% 管理,提升 財務效能 數據 支付作業件數比率 財政效能 二 落實中央政府 1 統計 中央政府債務還本金額 13% 債務控管 數據 占 1 年以上債務未償餘 額實際數比率 三 穩健公益彩券 1 統計 累計挹注社福財源金額 1,147 發行,挹注社 數據 【註:本(第 4)屆公益彩 億元 會福利財源 券 發 行 期 間 為 10 年 (103~112 年),本項指標 採計 103 年起累計盈餘 及回饋金挹注社福金 額。】 三、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前(104)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精 進 財 務 策 多元籌措 50% 一、達成情形分析: 略,提升財務 歲入財源 (一)依法辦理歲入財源籌措,並配合預算 效能 法相關規定及編製日程,會同行政院 主計總處逐步完成 105 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案歲入籌編,經 104 年 8 月 20 日行政院第 3462 次會議討論通過 後,送請立法院審議。 (二)歲入籌編期間經努力檢討籌措、會商 6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增籌財源,稅課收入努力度及整體歲 入籌措努力度均逐步提高,按 104 年 8 月 20 日行政院會議討論通過之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計算,稅課收 入努力度為 293%,整體歲入籌措努 力度為 64%,合計整體財源籌措努力 度為 357%,已大幅超過原訂目標值 50%,績效良好。 二、達成效益分析: (一)配合政府各項施政經費需求,戮力籌 措 105 年度歲入財源,其中稅課收入 編列 1 兆 4,400 億元,較 104 年度預 算數增加 1,206 億元,成長達 9.1%, 占歲入 78.1%,有效支應擴大公共建 設投資與科技發展;同時在歲入成長 幅度大於歲出情形下,仍力求縮減歲 入歲出差短至 1,536 億元,較 104 年 度預算數縮減 44 億元,負成長 2.8%, 顯示積極籌措財源支應各項政務支出 之努力,亦兼顧逐步改善中央政府財 政收支結構之目標。 (二)預估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占前 3 年 度 GDP 平均數之比率,將由 101 年底 36.2%,逐年下降至 105 年底 34.1%, 連續 4 年下降,有助於提升我國主權 信用評等。 7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提升集中 2.5% 一、本項績效指標之衡量標準: 支付財務 簽發國庫支票張數較上年度減少比 效能 率。 二、達成情形分析: (一)為達成績效指標,積極推動減少國庫 支票簽發量之精進措施,以提升支付 作業效能: 1.建置中央政府各機關公務人員退休撫 卹基金 e 化代繳作業機制,並全面推 動中央政府各機關員工薪津所得稅、 公保、勞保、健保、勞退基金、二代 健保及各類所得稅等各項代扣款代繳 作業。 (1)建置中央政府各機關公務人員退休撫 卹基金 e 化代繳作業機制,並自 104 年 7 月推動各機關實施,簡化各機關 及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之收繳作業程 序,加速退休撫卹基金入帳 ,並減少 國庫支票使用量、節省國庫支票郵資 及印製成本等支出。 (2)賡續推動中央政府各機關員工薪資所 得稅、公保、勞保、健保、勞退基金、 二代健保及各類所得稅等稅費 e 化代 繳作業,有效簡化各機關、五區國稅 局及各收費機關(構)之收繳作業,同 時運用資訊科技完整建構各項稅費之 金資流自動化處理,每年至少節省 8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434 萬元之公帑支出,並達提升國庫 財務效能、逐年減少國庫支票使用量 之目標。 2.推動各項公用事業費用 e 化彙總代繳 之金資流自動化處理機制,簡化各機 關繳費程序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 司、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臺北自 來水事業處與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 司等事業機構帳務核銷,提升政府整 體行政效能、撙節國庫支出並減少國 庫支票使用量。 3.為提升國庫款項繳款效能,推動中央 政府各機關辦理繳庫或支出收回作業 時,採 e 化方式由本署彙總代繳,以 減少國庫支票使用量。 4.推動經費款項彙整撥付作業,規範中 央政府各機關支付員工款項應按月或 旬彙整以劃帳發薪方式撥付;支付員 工以外款項,應定期彙整撥付;支付 款項經彙整未達 1 萬元,應以零用金 支付,以提升零用金制度之功能,簡 化國庫撥款作業,減少付款憑單使用 量及公帑支出。 5.為簡化國庫撥款作業並兼顧財政收支 效益原則,發函宣導各機關於支付證 券商辦理公務機關查詢、解繳及變賣 扣押財產之作業費時,儘量先以零用 9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金或採按月結算彙撥方式辦理。 6.為宣導國庫電子支付作業安全管制措 施及支付作業配合事項,實地參訪 41 個支用機關,增進機關間意見交流與 溝通協調,並於日常辦理支付相關作 業與支用機關聯絡時,宣導存帳跨行 通匯作業,以減少國庫支票簽發量。 (二)依前開執行情形,按衡量標準計算, 本項達成目標值計算方式為:104 年 度國庫支票簽發量 68,311 張,較上 (103)年度國庫支票簽發量 87,442 張,減少 19,131 張,減少比率為 21.88 %(19,131/87,442),超過原訂目標 值(2.5%),成效良好。 提 升 財 務 運 節省國庫 6,000 一、本項績效指標之衡量標準: 作效能 利息支出 萬元 執行中央政府債務基金財務運作計 畫,提前償還未到期債務,節省國庫 債息支出 6 千萬元。 二、達成情形分析: (一)104 年度配合國庫資金水位及市場利 率狀況,詳細規劃各季財務運作計 畫,並依照計畫辦理舉借新債如期償 還到期舊債,併同總預算撥入強制還 本,以償還到期債務及提前償還利率 較高之借款,計算節省債息支出之達 成狀況。 (二)截至 104 年 12 月底,債務基金提前償 10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還未到期中長期借款 710 億元,計節 省債息 3.73 億元,大幅節省債息負 擔。 (二)上(105)年度已過期間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精 進 財 務 策 多元籌措歲入 一、本項績效指標之衡量標準: 略,提升財務 財源 本項指標係衡量稅課收入成長率占經濟 效能 成長率,及整體歲入成長率占歲出成長 率,採各占 50%,經加總後以 50%為目標。 二、達成情形分析: (一)105 年度為籌措 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算財源,綜合考量近年歲入實收情形、 經濟情勢、各主管機關業務推展情形及 相關政策等因素,訂定本項績效指標目 標值。 (二)鑑於租稅負擔率長期偏低、規費及罰賠 款調增不易及大面積國有非公用土地限 售政策等影響,歲入成長不易;歲出部 分,法律義務支出持續成長,106 年度歲 入成長率恐難超越歲出成長率,經積極 協調各主管機關多次檢討增籌財源,並 參與歲出審查相關會議研提精進財務效 能建議,已逐步達成籌措財源以支應歲 出需求目標。 提升集中支付 一、本項績效指標之衡量標準: 財務效能 簽發國庫支票張數較上年度減少比率 11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10%。 二、達成情形分析: (一)為達成上開目標,積極推動各機關 17 項 稅費 e 化彙總代繳作業,全面清查中央 政府各機關實施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 保險費及新制勞工退休金 e 化代繳情 形,以擴大推動中央政府各機關實施 e 化範圍。 (二)經統計 104 年度國庫支票簽發量 68,311 張,截至 105 年 6 月底止,國庫支票簽 發量 23,939 張,較 104 年度同期減少 9,464 張,減少比率達 13.85%。 靈活財務運作 節省國庫利息 一、本項績效指標之衡量標準: 支出 執行中央政府債務基金財務運作計畫, 提前償還未到期債務,節省國庫債息支 出 1 億元。 二、達成情形分析: (一)105 年配合國庫資金水位及市場利率狀 況,詳細規劃各季財務運作計畫,並依 照計畫辦理舉借新債如期償還到期舊 債,併同總預算撥入強制還本,以償還 到期債務及提前償還利率較高之借款, 計算節省債息支出之達成狀況。 (二)截至 105 年 6 月底,配合總預算撥入強 制還本,提前償還中長期借款,節省債 息支出 3.03 億元。 12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四、各級政府未來或有給付責任 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支應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未來所需支出給付 精算現值 (一) 依據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第 15 條第 2 項暨其施行細則第 28 條 之 1 規定,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運用公營事業移轉民營, 政府所得之部分資金,以支應公營事業民營化所需支出,項目包 括:民營化前已退休員工支領之月退休金、由政府負擔事業撥繳 退撫基金不足之數及依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第 20 條第 5 項規定應支付之不計利息之原計一次退休金等。 (二) 依據財政部彙整各事業主管機關精算報告,以 103 年 12 月 31 日 為基準日,折現率參採與退休金義務預計到期日相若之政府公債 殖利率,死亡率參採壽險業年金生命表,並依經驗值加以調整等 精算假設,精算未來 30 年政府負擔民營化所需支出給付精算現值 為 1,481 億元。本項法定義務負擔依前揭法規之規定,係由行政 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逐年編列預算支應,目前尚未有積欠情 事,相關精算資訊及說明業於財政部主管決算及行政院公營事業 民營化基金決算書中揭露。 13 本 頁 空 白 14 主 要 表 財政部國庫署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3,036,523 3,033,311 3,442,437 3,212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200 100 664 100 0417100000 74 國庫署 200 100 664 100 041710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200 100 601 100 0417100101 1 罰金罰鍰 200 100 601 100 本年度預算數係違反菸酒管理法 相關規定及逾期繳納許可費等罰 金罰鍰收入。 0417100300 2 賠償收入 - - 62 - 041710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62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之賠償收入等。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47,010 42,718 51,441 4,292 0517100000 64 國庫署 47,010 42,718 51,441 4,292 051710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47,008 42,716 51,431 4,292 0517100101 1 審查費 14,834 13,979 15,731 855 本年度預算數係菸酒製造業者及 菸酒進口業者申請設立許可、變 更菸酒營業項目與總機構所在地 等審查費收入及酒類進口業者申 請進口之查驗費收入。 0517100102 2 證照費 1,337 1,484 1,337 -147 本年度預算數係菸酒製造業者與 菸酒進口業者執照之取得、換發 、補發及變更等收入。 0517100105 3 許可費 30,837 27,253 34,363 3,584 本年度預算數係菸酒製造業者及 菸酒進口業者許可年費收入。 0517100300 2 使用規費收入 2 2 10 0 0517100305 1 資料使用費 - - 2 - 前年度決算數係出售出版品等收 入。 0517100313 2 服務費 2 2 9 0 本年度預算數係酒類進口業者申 請於辦公時間外,辦理取樣檢驗 15 財政部國庫署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之延長作業費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0 10 77 0 0717100000 90 國庫署 10 10 77 0 0717100100 1 財產孳息 - - 29 - 0717100101 1 利息收入 - - 5 - 前年度決算數係委辦計畫經費專 戶存款之利息收入。 0717100106 2 租金收入 - - 24 - 前年度決算數係仰德大樓出租停 車位之租金收入。 071710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0 10 47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廢舊物品及 報廢財產等收入。 1000000000 6 捐獻及贈與收入 - - 1,404 - 1017100000 1 國庫署 - - 1,404 - 1017100100 1 捐獻收入 - - 1,404 - 1017100101 1 一般捐獻 - - 1,404 - 前年度決算數係民眾未指定用途 之捐款收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2,989,303 2,990,483 3,388,851 -1,180 1117100000 87 國庫署 2,989,303 2,990,483 3,388,851 -1,180 1117100900 1 雜項收入 2,989,303 2,990,483 3,388,851 -1,180 111710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62 2,180 309,683 -2,118 本年度預算數係收回逾期未兌國 庫支票款繳庫數。 111710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2,989,241 2,988,303 3,079,169 938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 比較如下: 1.菸品健康福利捐繳庫數270,00 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4,500千 元,全數撥充作為查緝私劣菸 品之用。 2.公益彩券回饋金繳庫數2,700, 16 財政部國庫署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0千元,與上年度同,其中7 4,100千元撥充作為公益彩券 經銷商人身安全事項之用,61 3,200千元撥充衛生福利部辦 理新興社會福利計畫,另為辦 理弱勢族群之就業服務及推展 社會福利等事項,撥補就業安 定基金6,000千元、原住民族 就業基金421,242千元、社會 福利基金及全民健康保險紓困 基金1,559,558千元。 3.無人繼承遺產繳庫收入等19,1 07千元,較上年度增列5,459 千元。 4.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 數49千元,較上年度減列21千 元。 5.辦理酒製造業者檢驗技術訓練 課程之訓練費收入85千元,與 上年度同。 17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17000000 10 財政部主管 122,990,313 136,042,444 -13,052,131 0017100000 2 國庫署 122,990,313 136,042,444 -13,052,131 4017100000 財務支出 771,795 844,002 -72,207 4017100100 1 一般行政 331,206 335,225 -4,019 1.本年度預算數331,206千元,包括人事費3 06,629千元,業務費24,235千元,設備及 投資120千元,獎補助費222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306,629千元,較上年度核 實減列人事費1,677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4,577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物品、國外旅費、雜項設 備費及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等2,659 千元,增列機械設備費及運費等317千 元,計淨減2,342千元。 4017101000 2 國庫業務 439,749 506,439 -66,690 1.本年度預算數439,749千元,包括業務費1 69,585千元,設備及投資10,964千元,獎 補助費259,20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國庫及支付管理20,302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跨行通匯手續費及各項會議資 料印製費等752千元。 (2)債務管理作業1,442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中央政府公債宣導等經費519千元。 (3)財務規劃作業426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辦理地方財政督導業務等經費368千元 。 (4)公股管理作業6,536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資料印製等經費453千元,增列辦理 委託書徵求作業等經費2,166千元,計 淨增1,713千元。 (5)菸酒管理作業31,518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委託辦理強化酒品稽查及檢驗措 施等經費6,847千元,增列海關協助辦 理進口酒類取樣業務等經費610千元, 計淨減6,237千元。 18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6)國庫資訊作業35,605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等11,253千元 ,增列資訊系統維護費6,347千元,計 淨減4,906千元。 (7)私劣菸品查緝作業269,820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及雜項設 備費等10,312千元,增列菸酒暨進口 酒類查驗管理查緝資訊系統維護費等5 ,632千元,計淨減4,680千元。 (8)公益彩券回饋金分配作業74,100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公益彩券經銷商安全 防護計畫、意外傷害保險及轉業補助 等經費50,941千元。 4017109000 3 一般建築及設備 - 998 -998 4017109011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998 -998 上年度汰換電話主機系統等設備預算業已編 竣,所列998千元如數減列。 4017109800 4 第一預備金 840 1,340 -500 本年度預算數較上年度減列如列數。 7917100000 債務付息支出 111,748,086 122,841,701 -11,093,615 7917104500 5 國債付息 111,748,086 122,841,701 -11,093,615 本年度預算數111,748,086千元,係中央政 府未償公債、中長期借款、國庫券及短期借 款等利息費用,較上年度減列11,093,615千 元。 8017100000 還本付息事務支出 407,652 469,621 -61,969 8017104600 6 國債經理 407,652 469,621 -61,969 本年度預算數407,652千元,係辦理國債發 行及還本付息所需經費,較上年度減列61,9 69千元。 8417100000 專案補助支出 10,062,780 11,887,120 -1,824,340 8417102000 7 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 10,062,780 11,887,120 -1,824,340 本年度預算數10,062,780千元,係金融營業 款短少補助 稅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1條規定 ,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期間,依財政收支 劃分法規定,補足地方各級政府因統籌分配 款所減少之收入,較上年度減列1,824,340 千元。 19 本 頁 空 白 20 附 屬 表 財政部國庫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417100100 -0417100101 罰金罰鍰及怠金 -罰金罰鍰 預算金額 200 承辦單位 菸酒管理組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違反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及逾期繳納許可費等罰 違反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及逾期繳納許可費等罰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55條至56條及「規費法」 違反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及逾期繳納許可費等罰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55條至56條及「規費法」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55條至56條及「規費法」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55條至56條及「規費法」 違反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及逾期繳納許可費等罰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55條至56條及「規費法」 違反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及逾期繳納許可費等罰 金罰鍰收入。 金罰鍰收入。 第20條之規定辦理。 金罰鍰收入。 第20條之規定辦理。 金罰鍰收入。 第20條之規定辦理。 第20條之規定辦理。 第20條之規定辦理。 金罰鍰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200 0417100000 74 國庫署 200 041710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200 0417100101 1 罰金罰鍰 200 違反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及逾期繳納許可費等罰金罰鍰收 入,估如列數。 21 財政部國庫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517100100 -0517100101 行政規費收入 -審查費 預算金額 14,834 承辦單位 菸酒管理組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審查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申請設立及變 審查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申請設立及變 審查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申請設立及變 審查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申請設立及變 1.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 1.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 1.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 審查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申請設立及變 1.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 1.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 更等審查費收入,及執行進口酒類衛生查驗制度 更等審查費收入,及執行進口酒類衛生查驗制度 更等審查費收入,及執行進口酒類衛生查驗制度 證照費及許可費收費標準」第2條規定辦理。 證照費及許可費收費標準」第2條規定辦理。 更等審查費收入,及執行進口酒類衛生查驗制度 證照費及許可費收費標準」第2條規定辦理。 更等審查費收入,及執行進口酒類衛生查驗制度 證照費及許可費收費標準」第2條規定辦理。 證照費及許可費收費標準」第2條規定辦理。 之查驗費收入。 之查驗費收入。 之查驗費收入。 之查驗費收入。 2.依據「菸酒管理法」第39條第7項授權訂定之 2.依據「菸酒管理法」第39條第7項授權訂定之 2.依據「菸酒管理法」第39條第7項授權訂定之 之查驗費收入。 2.依據「菸酒管理法」第39條第7項授權訂定之 2.依據「菸酒管理法」第39條第7項授權訂定之 「進口酒類查驗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 「進口酒類查驗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 「進口酒類查驗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 「進口酒類查驗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 「進口酒類查驗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14,834 0517100000 64 國庫署 14,834 051710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14,834 0517100101 1 審查費 14,834 1.預計新設立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家數,估列審 查費收入1,048千元。 2.預計辦理變更之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家數,估 列審查費收入536千元。 3.預計進口酒類查驗申請書面核放案件60,000件,每件收 取查驗費200元;需實質取樣檢驗案件500件,每件預估 收取查驗費2,500元,估列查驗費收入13,250千元。 22 財政部國庫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517100100 -0517100102 行政規費收入 -證照費 預算金額 1,337 承辦單位 菸酒管理組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審核通過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繳納之證 審核通過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繳納之證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證 審核通過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繳納之證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證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證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證 審核通過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繳納之證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證 審核通過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繳納之證 照費收入。 照費收入。 照費及許可費收費標準」第3條規定辦理。 照費收入。 照費及許可費收費標準」第3條規定辦理。 照費及許可費收費標準」第3條規定辦理。 照費及許可費收費標準」第3條規定辦理。 照費收入。 照費及許可費收費標準」第3條規定辦理。 照費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1,337 0517100000 64 國庫署 1,337 051710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1,337 0517100102 2 證照費 1,337 1.預計通過審核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家數,估列 證照費收入890千元。 2.預計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執照之換發、補發及 變更等相關事項,估列證照費收入447千元。 23 財政部國庫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517100100 -0517100105 行政規費收入 -許可費 預算金額 30,837 承辦單位 菸酒管理組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按年收取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之許可費 按年收取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之許可費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證 按年收取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之許可費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證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證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證 按年收取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之許可費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證 按年收取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之許可費 收入。 收入。 照費及許可費收費標準」第4條規定辦理。 收入。 照費及許可費收費標準」第4條規定辦理。 照費及許可費收費標準」第4條規定辦理。 照費及許可費收費標準」第4條規定辦理。 收入。 照費及許可費收費標準」第4條規定辦理。 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30,837 0517100000 64 國庫署 30,837 051710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30,837 0517100105 3 許可費 30,837 按年收取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許可費收入估列30 ,837千元,包括: 1.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菸酒製造業者許可費1,500千元 。 2.台英帝國菸草製造股份有限公司菸製造業者許可費1,00 0千元。 3.臺灣苗栗捲煙廠股份有限公司菸製造業者許可費800千 元。 4.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佳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金車 股份有限公司、義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青啤股份 有限公司等7家酒製造業者許可費3,500千元=500千元× 7(家)。 5.皇家可口股份有限公司酒製造業者許可費478千元。 6.其他菸酒製造業者許可費8,559千元。 7.菸酒進口業者許可費15,000千元。 24 財政部國庫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517100300 -0517100313 使用規費收入 -服務費 預算金額 2 承辦單位 菸酒管理組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執行進口酒類查驗制度,進口業者申請於辦公時 執行進口酒類查驗制度,進口業者申請於辦公時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39條第7項授權訂定之「 執行進口酒類查驗制度,進口業者申請於辦公時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39條第7項授權訂定之「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39條第7項授權訂定之「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39條第7項授權訂定之「 執行進口酒類查驗制度,進口業者申請於辦公時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39條第7項授權訂定之「 執行進口酒類查驗制度,進口業者申請於辦公時 間外,辦理取樣檢驗收取之延長作業費收入。 間外,辦理取樣檢驗收取之延長作業費收入。 進口酒類查驗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 間外,辦理取樣檢驗收取之延長作業費收入。 進口酒類查驗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 進口酒類查驗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 進口酒類查驗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 間外,辦理取樣檢驗收取之延長作業費收入。 進口酒類查驗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 間外,辦理取樣檢驗收取之延長作業費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 0517100000 64 國庫署 2 0517100300 2 使用規費收入 2 0517100313 2 服務費 2 酒類進口業者申請於辦公時間外,辦理取樣檢驗收取之延 長作業費收入,估如列數。 25 財政部國庫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17100600 廢舊物資售價 預算金額 10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廢紙、報廢財產、廢舊物品等之變賣所得。 廢紙、報廢財產、廢舊物品等之變賣所得。 廢紙、報廢財產、廢舊物品等之變賣所得。 廢紙、報廢財產、廢舊物品等之變賣所得。 依據財產管理手冊及物品管理手冊等相關規定辦 依據財產管理手冊及物品管理手冊等相關規定辦 依據財產管理手冊及物品管理手冊等相關規定辦 廢紙、報廢財產、廢舊物品等之變賣所得。 依據財產管理手冊及物品管理手冊等相關規定辦 依據財產管理手冊及物品管理手冊等相關規定辦 理。 理。 理。 理。 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0 0717100000 90 國庫署 10 071710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0 變賣廢紙、報廢財產及廢舊物品等收入。 26 財政部國庫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1117100900 -1117100901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收回以前年度歲 預算金額 62 承辦單位 支付管理組 出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收回發票日期逾5年未兌國庫支票款繳庫數。 收回發票日期逾5年未兌國庫支票款繳庫數。 依據「國庫支票管理辦法」第38條規定辦理。 收回發票日期逾5年未兌國庫支票款繳庫數。 依據「國庫支票管理辦法」第38條規定辦理。 依據「國庫支票管理辦法」第38條規定辦理。 收回發票日期逾5年未兌國庫支票款繳庫數。 依據「國庫支票管理辦法」第38條規定辦理。 依據「國庫支票管理辦法」第38條規定辦理。 收回發票日期逾5年未兌國庫支票款繳庫數。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62 1117100000 87 國庫署 62 1117100900 1 雜項收入 62 111710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62 收回發票日期逾5年(自10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未兌國 庫支票款收入。 27 財政部國庫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1117100900 -1117100909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預算金額 2,989,241 承辦單位 庫務管理組,財務規 細目與編號 劃組,菸酒管理組,秘 書室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菸品健康福利捐撥供中央與地方之私劣菸品查 1.菸品健康福利捐撥供中央與地方之私劣菸品查 1.菸品健康福利捐撥供中央與地方之私劣菸品查 1.菸品健康福利捐撥供中央與地方之私劣菸品查 1.依據「菸害防制法」第4條及「菸品健康福利 1.依據「菸害防制法」第4條及「菸品健康福利 1.依據「菸害防制法」第4條及「菸品健康福利 1.菸品健康福利捐撥供中央與地方之私劣菸品查 1.依據「菸害防制法」第4條及「菸品健康福利 1.依據「菸害防制法」第4條及「菸品健康福利 緝經費。 緝經費。 緝經費。 緝經費。 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第4、5條規定辦理。 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第4、5條規定辦理。 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第4、5條規定辦理。 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第4、5條規定辦理。 緝經費。 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第4、5條規定辦理。 2.公益彩券回饋金收入。 2.公益彩券回饋金收入。 2.公益彩券回饋金收入。 2.公益彩券回饋金收入。 2.依據本署於101年間辦理公益彩券發行機構之 2.依據本署於101年間辦理公益彩券發行機構之 2.依據本署於101年間辦理公益彩券發行機構之 2.公益彩券回饋金收入。 2.依據本署於101年間辦理公益彩券發行機構之 2.依據本署於101年間辦理公益彩券發行機構之 3.無人繼承遺產繳庫等收入。 3.無人繼承遺產繳庫等收入。 3.無人繼承遺產繳庫等收入。 甄選作業結果,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取得發行 3.無人繼承遺產繳庫等收入。 甄選作業結果,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取得發行甄選作業結果,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取得發行 甄選作業結果,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取得發行 3.無人繼承遺產繳庫等收入。 甄選作業結果,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取得發行 4.員工借用職務宿舍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4.員工借用職務宿舍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4.員工借用職務宿舍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權。 權。 4.員工借用職務宿舍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權。 權。 4.員工借用職務宿舍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權。 5.依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制度計畫辦理之酒製造 5.依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制度計畫辦理之酒製造 5.依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制度計畫辦理之酒製造 5.依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制度計畫辦理之酒製造 3.依據「民法」第1185條規定辦理。 3.依據「民法」第1185條規定辦理。3.依據「民法」第1185條規定辦理。 3.依據「民法」第1185條規定辦理。 5.依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制度計畫辦理之酒製造 3.依據「民法」第1185條規定辦理。 業者檢驗技術訓練課程對參訓學員酌收之訓練 業者檢驗技術訓練課程對參訓學員酌收之訓練 業者檢驗技術訓練課程對參訓學員酌收之訓練 業者檢驗技術訓練課程對參訓學員酌收之訓練 4.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 4.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 4.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 4.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業者檢驗技術訓練課程對參訓學員酌收之訓練 4.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 費收入。 費收入。 費收入。 理。 費收入。 理。 理。 理。 理。 費收入。 5.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4條規定辦理。 5.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4條規定辦理。 5.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4條規定辦理。 5.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4條規定辦理。 5.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4條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2,989,241 1117100000 87 國庫署 2,989,241 1117100900 1 雜項收入 2,989,241 111710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2,989,241 1.依據「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第4條規定, 菸品健康福利捐以定額先分配供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輔 導與照顧之用後,餘額撥付1%供中央與地方私劣菸品查 緝及防制菸品稅捐逃漏之用,經預估菸品健康福利捐徵 收數定額分配後餘額1%收入數為300,000千元,並依「 菸品健康福利捐供私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逃漏經 費運用要點」規定,分配90%供私劣菸品查緝業務運用( 300,000千元×90%=270,000千元)。 2.公益彩券回饋金係由發行機構依甄選出價結果而繳付之 款項,本(第4)屆公益彩券回饋金金額為每年27億元。 3.無人繼承遺產繳庫等收入19,107千元。 4.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49千元。 5.預計辦理酒製造業者檢驗技術訓練課程(2班次,每班培 訓25人)之訓練費收入85千元。 28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31,20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配合業務部門,使各項計畫得以順利推動,並如期完成。 本計畫為一般行政事務推行及管理,包括秘書作業、人事 配合業務部門,使各項計畫得以順利推動,並如期完成。 作業、會計作業等事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306,629 人事室 本分支計畫係編列本署職員234人、工友18人 0100 人事費 306,629 、技工3人、駕駛4人、聘用人員3人、約僱人 員6人,合共268人所需之人事費306,629千元(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88,483 含考績獎金23,764千元;服務獎章獎勵金108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3,834 千元;年終加發一個半月工作獎金24,994千元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9,860 ;依據行政院訂定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 0111 獎金 49,083 問金發給辦法所需退休人員之年終慰問金217 0121 其他給與 4,288 千元等)。 0131 加班值班費 11,206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9,645 0151 保險 20,230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24,577 各組室 本分支計畫係為處理一般經常性公務所需基本 0200 業務費 24,235 行政工作維持經費,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245千元:員工教育訓練所需學 0201 教育訓練費 245 分費、雜費、教材、膳宿及交通費等。 0202 水電費 5,576 2.水電費5,576千元: 0203 通訊費 1,766 (1)分攤財政大樓、仰德辦公大樓等水電費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04 、其他動力費3,977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65 (2)支付大樓水電費1,599千元。 3.通訊費1,766千元: 0231 保險費 94 (1)分攤財政大樓電話總機費等816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7 (2)公務郵資、公務電話費及網路連線費等9 0271 物品 1,909 50千元。(支付大樓258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8,369 4.其他業務租金504千元:租用影印機等租金 。(支付大樓96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507 5.稅捐及規費65千元:公務車3輛、機車6輛之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18 牌照稅、檢驗費及燃料費。(支付大樓28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273 元) 0291 國內旅費 216 6.保險費94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2,456 (1)公務車輛之保險費58千元。(支付大樓17 千元) 0294 運費 512 (2)辦公廳舍火災保險費等36千元。(支付大 0295 短程車資 60 樓3千元) 0299 特別費 158 7.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7千元: 29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31,20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00 設備及投資 120 (1)辦理採購評選、性別平等及廉政會報等 0304 機械設備費 108 各項會議聘請專家學者所需出席費10千 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12 (2)辦理各項訓練、講習等所需講座鐘點費7 0400 獎補助費 222 0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222 (3)辦理業務資料翻譯及公務人員專書閱讀 寫作評審所需經費27千元。 8.物品1,909千元: (1)購置事務文具、紙張、報章雜誌、法令 書刊等經費1,554千元。(支付大樓610千 元) (2)購置使用年限未及兩年或金額未達一萬 元之非消耗品204千元。(支付大樓90千 元) (3)公務車輛油料費151千元:按小型汽車1 輛,油氣雙燃料車2輛及機車6輛,全年 度計需汽油5,244公升,每公升以23.4元 編列,液化石油氣計需1,944公升,每公 升以14.3元編列。(支付大樓69千元) 9.一般事務費8,369千元: (1)文康活動費536千元:按職員234人、工 友18人、技工3人、駕駛4人,聘用3人, 約僱6人,合共268人,每人每年2,000元 計列。(支付大樓90千元) (2)分攤財政大樓及財政資訊大樓清潔、美 化等經費738千元。 (3)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費140千元。(以40人 估計,每人3,500元) (4)辦理組織學習標竿參訪活動等相關經費1 14千元。 (5)仰德大樓及支付大樓清潔維護所需經費7 44千元。(支付大樓372千元) (6)辦理辦公環境佈置、保全服務、環境教 育、廉政業務、國會聯繫、專書閱讀評 選獎勵及實施研究發展獎勵制度作業計 畫等所需經費881千元。(支付大樓200千 元) (7)本署年報、預決算書、國庫收支應用科 30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31,20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目及其代號表、自行收納款項收據及電 話手冊等印製費200千元。(支付大樓20 千元) (8)協助公文繕打所需經費1,488千元。 (9)公文影像掃描所需經費2,604千元。 (10)仰德大樓管理費等824千元。 (11)運用網路社群媒體推廣業務所需經費10 0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507千元:辦公房舍維護整 修等所需經費。(支付大樓388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418千元: (1)車輛養護費163千元:公務汽車購置滿6 年以上3輛,每輛每年養護費51千元;公 務機車6輛,每輛每年養護費1,700元。( 支付大樓59千元) (2)辦公器具養護費255千元:按職員234人 、聘用3人、約僱6人,合共243人,每人 每年1,048元計列。(支付大樓36千元)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273千元: (1)分攤財政大樓設施、機電、高低壓、電 梯及消防安全設備等養護費500千元。 (2)仰德大樓柴油發電機、冷氣空調、電話 自動交換機、切表機、空氣淨化機、視 訊設備及消防安全設備等養護費278千元 。 (3)支付大樓柴油發電機、切表機、消防安 全設備、電路及電壓器設備等養護費273 千元。 (4)檔案庫房分攤相關設施維護費等222千元 。 13.國內旅費216千元:辦理一般行政業務所需 差旅費。(支付大樓140千元) 14.國外旅費2,456千元: (1)出席2017年亞洲開發銀行理事年會暨相 關會議832千元。 (2)出席2017年中美洲開發銀行理事年會暨 相關會議1,012千元。 (3)出席2017年歐洲復興開發銀行理事年會 31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31,20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暨相關會議244千元。 (4)出席2017年美洲開發銀行理事年會暨相 關會議212千元。 (5)出席WTO智慧財產權、技術性貿易障礙協 定、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 施協定會議等75千元。 (6)菸酒涉外諮商會議、國際會議及研討會 等相關活動及與貿易夥伴進行雙邊會談8 1千元。 15.運費512千元:運送雜卷至屈尺、財政資訊 大樓等庫房所需運費。 16.短程車資60千元: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17.特別費158千元。 18.機械設備費108千元:汰購多功能微電腦事 務機、行動電話等。 19.雜項設備費12千元:汰購電動訂書機等。 20.獎勵及慰問222千元: (1)三節慰問金210千元:退休退職人員三節 慰問金,按退休退職人員35人,每人每 年6千元計列。 (2)在職亡故人員遺族慰問金12千元。 32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1000 國庫業務 預算金額 439,74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廣籌歲入財源支應政務推動。 廣籌歲入財源支應政務推動;提高國庫資金運用成效,以 1.廣籌歲入財源支應政務推動。 2.靈活國庫調度管理,充分支應政務所需。 健全國庫管理;精進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確保庫款支付安 2.靈活國庫調度管理,充分支應政務所需。 3.辦理中央政府國庫集中支付業務。 全,提升服務品質;強化債務管理,健全各級政府財政; 3.辦理中央政府國庫集中支付業務。 協助改善地方財政,提升地方財政自主;強化公股管理, (1)嚴密預算管制,確保庫款支付安全。 (1)嚴密預算管制,確保庫款支付安全。 維護國庫權益;強化菸酒市場產銷機制,提升菸酒業務管 (2)推動支付管制資料電腦自動化處理機制,以提升支 (2)推動支付管制資料電腦自動化處理機制,以提升支 理效能;國庫業務資訊應用環境、服務及資通安全之策略 付作業效能,達節能減碳與文書減量等目標。 付作業效能,達節能減碳與文書減量等目標。 規劃、執行、推動與管理;檢討公益彩券發行管理法制, (3)精進集中支付作業方式,以提升服務品質,落實政 (3)精進集中支付作業方式,以提升服務品質,落實政 宣導公益彩券核心價值。 府電子化政策,確保與提升國庫集中支付安全、效 府電子化政策,確保與提升國庫集中支付安全、效 率、效能及服務。 率、效能及服務。 4.依據公共債務法規,按月監管各級政府舉借狀況,以落 4.依據公共債務法規,按月監管各級政府舉借狀況,以落 實對公共債務之監督管理。 實對公共債務之監督管理。 5.賡續推動定期適量發行公債及國庫券,促進資本市場發 5.賡續推動定期適量發行公債及國庫券,促進資本市場發 展。並透過債務基金償還中央政府到期債務,以調整債 展。並透過債務基金償還中央政府到期債務,以調整債 務結構,平衡代際負擔。 務結構,平衡代際負擔。 6.提升地方財政適足性及自主性,落實地方財政自我負責 6.提升地方財政適足性及自主性,落實地方財政自我負責 。 。 7.持續進行公股股權管理業務,以促進公股事業強化公司 7.持續進行公股股權管理業務,以促進公股事業強化公司 治理及風險管理,提升經營績效,增進國庫權益。 治理及風險管理,提升經營績效,增進國庫權益。 8.強化菸酒管理效能,提升國內產製水平。 8.強化菸酒管理效能,提升國內產製水平。 (1)健全菸酒市場秩序,加強菸酒法令之宣導推廣。 (1)健全菸酒市場秩序,加強菸酒法令之宣導推廣。 (2)強化菸酒查緝機制,保障合法業者權益。 (2)強化菸酒查緝機制,保障合法業者權益。 (3)賡續辦理優質酒類認證制度,維護消費者健康。 (3)賡續辦理優質酒類認證制度,維護消費者健康。 (4)執行進口酒類衛生查驗,強化酒品衛生。 (4)執行進口酒類衛生查驗,強化酒品衛生。 9.推動國庫資訊系統現代化,落實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強 9.推動國庫資訊系統現代化,落實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強 化庫政資訊管理功能。 化庫政資訊管理功能。 10.促進公益彩券發行管理之合理化,提升公益彩券形象 10.促進公益彩券發行管理之合理化,提升公益彩券形象 。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國庫及支付管理 20,302 庫務管理組、支 本分支計畫係為辦理研修國庫法規,加強國庫 0200 業務費 20,302 付管理組 行政自動化作業及各級代庫機構便民服務措施 ,提升國庫管理效率及廣籌歲入財源支應政務 0203 通訊費 17,725 推動,以及辦理庫款支付業務等所需經費,其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 內容如下: 0271 物品 93 1.通訊費17,725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104 (1)辦理庫款支付業務所需跨行連線通匯作 0291 國內旅費 334 業手續費16,269千元。 (2)辦理庫款支付業務所需郵寄國庫支票郵 0295 短程車資 23 資592千元。 (3)公務聯繫用電話費及郵資864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3千元:財政相關議題諮 詢會議之專家學者出席費,及相關資料翻譯 費等。 3.物品93千元: (1)業務所需事務用品及文具紙張等62千元 。 33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1000 國庫業務 預算金額 439,74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使用年限未及兩年或金額未達一萬元之 非消耗品31千元。 4.一般事務費2,104千元: (1)辦理歲入預算籌編、模擬問答、國庫財 務調度規劃及各項會議資料印製費與其 他雜支等175千元。 (2)辦理國庫管理及出納內控研習班資料印 製等所需經費10千元。 (3)辦理涉外業務所需接待外賓費用5千元。 (4)國庫集中支付作業法令彙編等印製費18 千元。 (5)國庫支票信封印製費36千元。 (6)辦理憑單收件、紀錄單列印裝訂、支付 資料登錄及整理等經費1,860千元。 5.國內旅費334千元: (1)國庫經辦行計達358家,為維護公庫安全 及加強庫政管理,訪查代庫機構作業情 形及訪查中央各機關出納業務等所需旅 費63千元。 (2)參訪電子支付機關等旅費143千元。 (3)參加會議旅費128千元。 6.短程車資23千元: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02 債務管理作業 1,442 債務管理組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有關國庫券、公債發行計畫 0200 業務費 1,442 之擬定、執行、宣導與還本付息,及相關法規 研究與外債管理等所需經費,其內容如下: 0241 兼職費 144 1.兼職費144千元:依據「公共債務管理委員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 會組織規程」及「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 0271 物品 10 鐘點費支給規定」,支付公共債務管理委員 0279 一般事務費 1,118 會委員兼職費。 0291 國內旅費 126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0千元:債務管理相關會 議所需專家學者出席費。 0295 短程車資 14 3.物品10千元:購置業務參考用報章雜誌書籍 等。 4.一般事務費1,118千元: (1)電台廣播費270千元=15千元×18次。(債 務基金預計發行17次) (2)電視宣導短片製作費306千元=17千元×1 8次。(債務基金預計發行17次) 34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1000 國庫業務 預算金額 439,74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辦理中央政府公債宣導等相關經費467千 元。 (4)各類書表及各項會議資料印製費與雜支 等25千元。 (5)辦理國際金融組織業務所需接待外賓費 用50千元。 5.國內旅費126千元:視察債票兌付及銷毀情 形等旅費。 6.短程車資14千元: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03 財務規劃作業 426 財務規劃組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會核政府重大經建、會審各 0200 業務費 426 項支出法(方)案、督導公益彩券業務與辦理中 央統籌分配稅款及輔導地方政府開闢自治財源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 等所需經費,其內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315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2千元:舉辦地方財政相 0291 國內旅費 49 關會議所需學者專家出席費等。 0295 短程車資 40 2.一般事務費315千元: (1)會核重大財務業務、辦理地方財政督(輔 )導業務、公益彩券業務及各類書表等印 製費45千元。 (2)舉辦或協助地方政府辦理全國地方財政 聯繫會議所需印刷費、場地費等234千元 。 (3)辦理國際公共建設財務研習等相關經費3 6千元。 3.國內旅費49千元: (1)辦理政府支出法案及公共建設計畫會核 等所需旅費6千元。 (2)督導公益彩券業務、社會福利等重大法 案會核等所需旅費37千元。 (3)辦理公產管理考核、洽商統籌分配稅款 及輔導地方財政等業務所需旅費6千元。 4.短程車資40千元: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04 公股管理作業 6,536 公股管理組、債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中央政府歲入預算籌編、國 0200 業務費 6,536 務管理組 營事業及公股股權管理、特種基金資本增減、 盈虧撥補、資本支出計畫及預決算之核議、行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817 政及財產收入管理等所需經費,其內容如下: 0251 委辦費 3,480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817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20 (1)委請法律專業顧問提供公股管理業務相 35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1000 國庫業務 預算金額 439,74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1 國內旅費 88 關法令諮詢服務費及委任律師代理訴訟 0295 短程車資 31 相關作業經費2,800千元。 (2)委請專家學者審查國營事業工作考成初 評報告17千元。 2.委辦費3,480千元:依98年1月9日行政院所 公佈之「二次金改檢討報告」所述,未來公 股股權管理應以更積極有效方式爭取董監席 次,取得經營主導權,爰辦理委託書徵求作 業。 3.一般事務費120千元: (1)辦理本部主管事業機構及其轉投資事業 、公股釋出等會議及專案報告資料印製 費等90千元。 (2)辦理「行政及財產收入」相關業務所需 資料印製費及雜支等12千元。 (3)辦理公股管理業務各項會議所需經費18 千元。 4.國內旅費88千元: (1)辦理自行收納款項、歲入預算執行及解 繳情形之查核旅費35千元。 (2)辦理非營業特種基金及政府投資事業年 度查核旅費30千元。 (3)辦理部屬國營事業年度工作考成實地查 證旅費23千元。 5.短程車資31千元: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05 菸酒管理作業 31,518 菸酒管理組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菸酒之管理、監督、考核及 0200 業務費 29,418 協調事宜,開放菸酒由民間產製,繼續研訂菸 酒管理相關法規,菸酒業審查規費徵收之管理 0203 通訊費 10 ,優質酒類認證制度之推動,菸酒管理法令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99 宣導及推廣,菸酒稽查業務工作之推動、督導 0231 保險費 7 協調縣市政府菸酒稽查業務及承辦菸酒專賣時 0241 兼職費 36 期未了案件業務等所需經費,其內容如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16 1.通訊費10千元:辦理菸酒行政管理、稽查等 業務,加強與各查緝單位、法院、檢警調等 0251 委辦費 19,350 相關單位業務聯繫、寄發違章案件處分書及 0271 物品 426 欠費案件所需之公務電話聯繫、郵件傳遞等 0279 一般事務費 8,526 費用。 0291 國內旅費 461 2.其他業務租金99千元:租用承接菸酒專賣時 36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1000 國庫業務 預算金額 439,74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4 運費 270 期未了案件儲存倉庫所需費用。 0295 短程車資 17 3.保險費7千元:倉庫火災險保險費。 4.兼職費36千元:依據「中央菸酒稽查及取締 0400 獎補助費 2,100 督導小組設置要點」及「軍公教人員兼職費 0475 獎勵及慰問 2,100 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支付中央菸酒稽 查及取締督導小組委員6人兼職費。(酒品分 攤部分)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16千元: (1)國外有關菸酒管理資料蒐集、翻譯、審 查及校對等費用68千元。 (2)菸酒管理案件遴請專家學者所需出席費2 4千元。 (3)因菸酒管理法事件提起之行政訴訟案件 委請律師顧問費100千元。 (4)分區辦理酒品查緝教育訓練講師鐘點費2 4千元。 6.委辦費19,350千元: (1)委託辦理優質酒類認證計畫等所需經費1 4,185千元(含資本門50千元,其內容包 括研訂認證酒類評審相關規範、業者申 請認證之查核作業、工廠評核、酒品抽 驗、認證制度之相關宣導等事項)。 (2)委託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等事宜所需 經費5,165千元(其內容包括進口酒品之 檢驗、塑化劑檢驗、輻射檢測及防腐劑 檢驗等作業)。 7.物品426千元:承接菸酒專賣時期未了案件、 查緝業務用及海關協助辦理進口酒類取樣業 務用之金額未達一萬元或使用年限未及兩年 之消耗品與非消耗品。 8.一般事務費8,526千元: (1)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業務之資料建檔 及歸檔作業等所需經費744千元。 (2)委託銀行代收規費代辦費182千元。 (3)透過電視、電台及報章雜誌等媒體廣告 ,適時宣導俾益菸酒管理業務之推展所 需經費600千元。 (4)舉辦全國性菸酒業務聯繫會報所需膳宿 37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1000 國庫業務 預算金額 439,74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費、印刷費及雜費等80千元。 (5)私酒拍照、購置、檢驗、鑑定及配合酒 品複核抽檢計畫所需購置酒品及檢驗等 費用380千元。 (6)處理沒入(收)菸酒(含專賣時期未了案 件)銷毀之處理費等40千元。 (7)辦理財政部消費者保護綜合業務及配合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於每年舉辦「消保 月」等所需費用100千元。 (8)依據「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 法」規定應核發之獎勵金3,700千元。( 查緝機關部分) (9)中央私劣菸酒查緝督導計畫考核直轄市 及縣(市)政府績效優良予以獎勵所需經 費2,700千元。(酒品分攤部分) 9.國內旅費461千元: (1)辦理菸酒專賣時期未了案件等所需旅費8 1千元。 (2)中央私劣菸酒查緝督導計畫考核直轄市 及縣(市)政府績效業務等所需旅費50千 元。 (3)督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菸酒查緝業務 等所需旅費50千元。 (4)不定期稽查抽檢菸酒製造業者及進口業 者等所需旅費50千元。 (5)出席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相關菸酒稽查 業務會議等所需旅費50千元。 (6)中央私劣菸酒查緝督導小組實地督導等 所需旅費50千元。 (7)中央支援地方政府查緝私劣菸酒任務編 組,督導支援地方政府辦理菸酒稽查業 務等所需旅費65千元。 (8)出席相關會議等所需旅費65千元。 10.運費270千元:緝獲菸酒搬運費及海關協助 辦理進口酒類取樣所需運費。 11.短程車資17千元: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12.獎勵及慰問2,100千元:依據「檢舉或查獲 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規定應核發之獎 38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1000 國庫業務 預算金額 439,74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勵金(檢舉人部分)。 06 國庫資訊作業 35,605 資訊室 本分支計畫係為推動國庫業務資訊應用服務規 0200 業務費 31,716 劃、設計、分析、維護與電腦設備安全防護、 管制及維修管理,嚴密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及強 0201 教育訓練費 150 化國庫行政自動化作業,提升國庫業務資訊作 0203 通訊費 5,950 業效能與效率等所需經費,其內容如下: 0215 資訊服務費 23,737 1.教育訓練費150千元:電腦等專業訓練所需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6 經費。 0271 物品 1,462 2.通訊費5,950千元:專線、FTTB線路、GSN/V PN線路及備援專線等數據通訊費。 0279 一般事務費 105 3.資訊服務費23,737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46 (1)硬體設備維護費3,571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25 (2)資訊系統維護費13,605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5 <1>國庫資訊網站維護100千元。 <2>國庫機關專戶及庫務管理系統維護654 0300 設備及投資 3,889 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889 <3>國庫支付管理系統維護6,713千元。 <4>債務資訊管理及債務動態即時系統維 護1,500千元。 <5>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撥付系統及設算平 台維護350千元。 <6>中央政府債務基金會計系統維護98千 元。 <7>公股管理系統維護350千元。 <8>菸酒暨進口酒類查驗管理查緝資訊系 統維護3,000千元。(酒品分攤部分) <9>國庫出納統制會計管理系統維護493千 元。 <10>非稅課收入中長期預測模型、規費管 理資訊系統維護347千元。 (3)網路入侵偵測及資安管理服務1,200千元 。 (4)防毒系統授權更新240千元。 (5)通用紀錄管理系統授權更新及維護服務1 10千元。 (6)資安工具軟體授權更新100千元。 (7)系統軟體授權更新340千元。 (8)Oracle資料庫及Weblogic授權更新362千 39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1000 國庫業務 預算金額 439,74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元。(酒品分攤部分) (9)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SMS)ISO27001複評 作業300千元。 (10)伺服器與機房管理技術服務741千元。 (11)菸酒管理系統異地備援服務1,077千元 。(酒品分攤部分) (12)菸酒管理、查緝暨進口酒類查驗系統技 術服務200千元。(酒品分攤部分) (13)國際金融理財工作站軟體租賃174千元 。 (14)資訊設備及平台系統維護1,350千元。 (15)支付大樓中介系統維護費330千元: (16)媒體異地存放服務費25千元。 (17)資訊設備租金12千元。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6千元:辦理會議及演講 之專家學者出席費及講座鐘點費等。 5.物品1,462千元: (1)購置文具紙張、碳粉等電腦及週邊設備 用耗材及業務參考用書報等經費1,383千 元。 (2)購置電腦螢幕及週邊設備用之非消耗品 等經費79千元。 6.一般事務費105千元: (1)印製電腦講義、作業手冊及其他相關資 料等經費90千元。 (2)舉辦資訊安全相關會議等所需經費15千 元。 7.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46千元: (1)電腦機房消防設備維護費35千元。 (2)不斷電設備維護費100千元。 (3)其他設備等維護費111千元。 8.國內旅費25千元:參加會議及辦理支用機關 電子支付教育訓練等旅費。 9.短程車資5千元: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10.資訊軟硬體設備費3,889千元: (1)硬體設備費806千元:網頁應用程式防火 牆等相關經費。 (2)系統開發費3,083千元: 40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1000 國庫業務 預算金額 439,74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菸酒管理系統增修1,150千元。(酒品 分攤部分) <2>國庫支付管理系統增修960千元。 <3>規費管理填報系統973千元。 07 私劣菸品查緝作業 269,820 菸酒管理組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菸品健康福利捐撥供中央( 0200 業務費 79,295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 三總隊、財政部關務署及國庫署)及地方查緝 0201 教育訓練費 96 機關辦理私劣菸品查緝相關事宜所需經費,其 0203 通訊費 1,275 內容如下: 0215 資訊服務費 8,583 1.教育訓練費96千元:培訓緝私犬人員所需經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376 費。 0221 稅捐及規費 23 2.通訊費1,275千元: (1)辦理菸品稽查等業務,加強與各查緝單 0231 保險費 14 位、法院等相關單位業務聯繫及寄發違 0241 兼職費 36 章案件處分書所需之公務電話聯繫、郵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77 件傳遞及網路通訊等費用1,215千元。 0271 物品 3,659 (2)電話費60千元:0800受方付費全區檢舉 專線電話通話費。 0279 一般事務費 59,299 3.資訊服務費8,583千元(菸品分攤部分):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0 (1)硬體設備維護費500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76 (2)資訊系統維護費5,244千元:菸酒暨進口 0291 國內旅費 3,235 酒類查驗管理查緝資訊系統維護。 0294 運費 66 (3) Oracle資料庫及Weblogic授權更新600 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20 (4)菸酒管理、查緝暨進口酒類查驗系統技 0300 設備及投資 7,075 術服務489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7,075 (5)菸酒管理系統異地備援服務1,750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183,450 4.其他業務租金2,376千元: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83,620 (1)查緝私劣菸品所需運送緝菸犬車輛租賃 費用332千元。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73,636 (2)偵辦私劣菸品案件所需之辦公室專用事 0429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4,744 務機器、偵蒐器材及車輛等租賃費用2,0 0475 獎勵及慰問 21,450 44千元。 5.稅捐及規費23千元:查緝特殊用途車輛所需 牌照稅及燃料費。 6.保險費14千元:查緝特殊用途車輛所需保險 費。 7.兼職費36千元:依據「中央菸酒稽查及取締 41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1000 國庫業務 預算金額 439,74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督導小組設置要點」及「軍公教人員兼職費 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支付中央菸酒稽 查及取締督導小組委員6人兼職費。(菸品分 攤部分) 8.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77千元:分區辦理菸品 辨識、查緝教育訓練講師鐘點費,及通譯鐘 點費等。 9.物品3,659千元: (1)辦理私劣菸品查緝業務相關耗材及查緝 相關用品等1,197千元。 (2)辦理查緝走私菸品所需刑事資料處理、 拍照、蒐證、錄音及錄影等材料費700千 元。 (3)辦理私劣菸品查緝業務所需文具、紙張 等費用220千元。 (4)培訓菸品緝私犬所需訓練物品、營養保 健、清潔消毒及飼料等費用1,338千元。 (5)辦理入境旅客查緝私菸及查驗貨櫃所需 文具、紙張等費用78千元。 (6)查緝特殊用途車輛油料費126千元:查緝 菸品部分全年度計需汽油5,400公升,每 公升以23.4元編列。 10.一般事務費59,299千元: (1)透過電視、電台及報章雜誌等媒體廣告 及印刷品、宣導品、廣告看版等費用, 適時宣導俾益菸品查緝業務之推展所需 經費2,900千元。 (2)舉辦公聽會、座談會、菸品稽查研討、 教育訓練等各項會議所需資料印製費、 場地費及雜支等1,094千元。 (3)偵辦私劣菸品案件情報諮詢及相關工作 費用等546千元。 (4)為宣導民眾拒絕購買私劣菸品及加強預 防走私情資來源及布置管道等,購置預 防走私犯罪宣導品予一般民眾及貨櫃場 (站)相關業者等所需經費550千元。 (5)培訓菸品緝私犬執行及訓練用特殊服裝 及配備、犬隻健檢醫療及犬隻業務宣導 42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1000 國庫業務 預算金額 439,74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等費用2,356千元。 (6)私劣菸品拍照、檢驗、鑑定等費用600千 元。 (7)辦理私劣菸品查緝業務基本及異動資料 之建檔及更新、檔案管理及菸品業者清 查作業等人力委外所需經費4,836千元。 (8)中央私劣菸酒查緝督導計畫考核直轄市 及縣(市)政府績效優良予以獎勵所需經 費12,800千元。(菸品分攤部分) (9)辦理私劣菸品查緝所需吊櫃及拆櫃費用 等411千元。 (10)辦理私劣菸品銷燬處理費用等237千元 。 (11)依據「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 法」規定應核發緝獲菸品之獎勵金32,9 69千元。(查緝機關部分)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60千元:查緝特殊 用途車輛所需養護費用。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76千元:培訓菸品 緝私犬相關訓練設施所需養護費用。 13.國內旅費3,235千元: (1)督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查察菸品市價 業務所需差旅費200千元。 (2)督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菸品查緝業務 所需差旅費200千元。 (3)不定期稽查抽檢菸品製造業者及進口業 者所需差旅費200千元。 (4)出席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相關菸品稽查 業務會議所需差旅費200千元。 (5)中央支援地方政府查緝私劣菸品任務編 組督導及支援地方政府辦理菸品稽查業 務所需差旅費300千元。 (6)辦理私劣菸品刑事偵查案件所需差旅費9 09千元。 (7)辦理查緝私劣菸品差旅費1,226千元。 14.運費66千元:緝獲私劣菸品搬運費。 15.短程車資20千元:辦理私劣菸品查緝業務 等所需短程車資。 43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1000 國庫業務 預算金額 439,74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7,075千元: (1)硬體購置費3,225千元: <1>網路交換器1,225千元。 <2>儲存設備950千元。 <3>伺服器150千元。 <4>入侵偵測設備900千元。 (2)軟體購置費300千元:文件雲系統軟體。 (3)系統開發費3,550千元:菸酒管理系統增 修。(菸品分攤部分) 17.對地方政府之特定補助162,000千元:依「 菸品健康福利捐供私劣菸品查緝及防制稅 捐逃漏經費運用要點」規定之比例權數分 配予各地方政府,分配情形為: (1)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83,620千元。 (2)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73,636千元。 (3)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4,744千元。 18.獎勵及慰問21,450千元:依據「檢舉或查 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規定應核發緝 獲菸品之獎勵金。(檢舉人部分) 08 公益彩券回饋金分配作業 74,100 財務規劃組 本分支計畫係依據「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 0200 業務費 450 理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公益彩券制度研究發 展、公益彩券經銷商人身安全事項及行政事務 0203 通訊費 15 所需經費,其內容如下: 0241 兼職費 165 1.通訊費15千元:公務郵資及電話費等。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0 2.兼職費165千元:依據「公益彩券回饋金運 0271 物品 10 用及管理作業要點」及「軍公教人員兼職費 0279 一般事務費 80 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支付運用及管理 作業小組委員13人兼職費。 0291 國內旅費 80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20 (1)辦理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計畫查核作業 0400 獎補助費 73,650 所需出席費10千元。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73,650 (2)辦理公益彩券回饋金計畫、年度運用計 畫及以前年度執行績效報告等審查所需 稿費70千元。 4.物品10千元:辦理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 理小組會議暨計畫審議等相關業務所需文具 紙張等經費。 5.一般事務費80千元: 44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1000 國庫業務 預算金額 439,74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辦理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小組會 議報告印製費等20千元。 (2)辦理各項會議、活動所需資料印製費及 雜支等60千元。 6.國內旅費80千元:實施訪查及督導公益彩券 回饋金業務等所需旅費。 7.短程車資20千元: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8.其他補助及捐助73,650千元:依據「公益彩 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要點」暨「財政部 國庫署獲配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補(捐)助計 畫處理原則」規定,並經公益彩券回饋金運 用及管理作業小組委員會議審議通過,預計 補助辦理經銷商安全防護計畫及立即型彩券 經銷商投保意外傷害保險、電腦型彩券經銷 商10年期儲蓄保險暨轉業補助等方案,目的 在使經銷商無後顧之憂,並加強對中途退場 經銷商及家屬之照顧,以落實政府照顧弱勢 彩券經銷商之政策。 45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84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適時解決需要。 依實際需要申請動支。 適時解決需要。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840 各組室 衡酌政府財力,並依照預算法及中央政府總預 0900 預備金 840 算編製作業手冊規定範圍內編列。 0901 第一預備金 840 46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917104500 國債付息 預算金額 111,748,08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如期償付各類債款,確保債信。 1.按期辦理付息債款之撥付及管理。 如期償付各類債款,確保債信。 2.核辦內債、借款暨國庫保證外債還本付息案件。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國債付息 111,748,086 債務管理組 1.公債利息107,078,073千元: 0800 債務費 111,748,086 (1)償付建設公債-總預算應付利息22,352,0 26千元〔詳106年度建設公債及借款應付 0801 債務利息 111,748,086 利息明細表(總預算部分)〕。 (2)償付建設公債(甲類)-特別預算應付利息 9,661,750千元〔詳106年度建設公債及 借款-甲類應付利息明細表(特別預算部 分)〕。 (3)債務基金應付公債利息75,064,297千元( 詳106年度中央政府債務基金公債及借款 應付利息明細表)。 2.償付國庫券及短期借款利息,本年度計編列 1,770,137千元。 3.借款利息2,899,876千元: (1)償付總預算舉借中長期借款利息919,597 千元〔詳106年度建設公債及借款應付利 息明細表(總預算部分)〕。 (2)償付特別預算舉借中長期借款利息191,4 66千元〔詳106年度建設公債及借款-甲 類應付利息明細表(特別預算部分)〕。 (3)償付債務基金借款利息1,788,813千元( 詳106年度中央政府債務基金公債及借款 應付利息明細表)。 47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8017104600 國債經理 預算金額 407,65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如期撥付,以利債券銷售業務之推展。 1.適時撥付國債經理費用,檢討國債經理費用標準。 如期撥付,以利債券銷售業務之推展。 2.已付訖債票定期辦理核結暨銷燬。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國債經理 407,652 債務管理組 1.國債發行經理費99,820千元:公債、國庫券 0800 債務費 407,652 之發行,其發行手續費係於本分支計畫項下 支付,其計算標準為: 0802 手續費 407,652 (1)總預算公債發行經理費13,544千元(內含 <1>央行經理費按發行額0.09/1,000*98 %計算<2>酌估以配售方式由郵局代售小 額投資人給付代售費用)。 <1>本年度總預算估計發行公債1,200億元 ,央行經理費10,584千元=1,200億元 *0.09/1,000*98%。 <2>郵局小額投資人代售費2,960千元。 (2)國庫券發行經理費按照發行金額0.09/1, 000計算,本年度國庫券發行4,000億元 ,發行經理費36,000千元=4,000億元*0 .09/1,000。 (3)債務基金發行公債5,000億元,發行經理 費50,276千元,含: <1>央行經理費44,100千元=5,000億元*0 .09/1,000*98%。 <2>郵局小額投資人代售費6,176千元。 2.國債還本付息手續費307,832千元: (1)公債還本付息手續費按0.4/1,000計列, 已發行建設公債--總預算還本40,000,00 0千元,特別預算無到期還本,應付公債 利息32,013,776千元,合計72,013,776 千元,編列手續費28,806千元。 (2)國庫券還本付息手續費按0.3/1,000計列 ,本年度國庫券還本付息400,000,000千 元,編列手續費120,000千元。 (3)債務基金還本付息手續費按0.4/1,000計 列,已發行公債到期還本307,500,100千 元,應付公債利息69,564,297千元,及 公債提前買回還本付息20,500,000千元 ,合計397,564,397千元,編列手續費15 9,026千元。 48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8417102000 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短少補助 預算金額 10,062,78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配合計畫如期完成。 金融營業稅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1條規定 配合計畫如期完成。 ,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期間,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規 定,補足地方各級政府因統籌分配款所減少之收入。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短少補 10,062,780 財務規劃組 1.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1條 助 規定,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 0400 獎補助費 10,062,780 銷售額稅率2%以內之稅款,應撥入金融業特 別準備金,行政院於前開營業稅稅款撥入金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6,611,710 融業特別準備金期間,應確實依「財政收支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3,343,220 劃分法」第38條之1規定,補足地方各級政 0429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107,850 府因統籌分配款所減少之收入,爰依前述規 定配合編列預算。 2.「財政收支劃分法」經修正施行後,本項補 助款應予取消。 49 財政部國庫署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0100 4017101000 8417102000 7917104500 8017104600 4017109800 一般行政 國庫業務 地方政府統籌 國債付息 國債經理 第一預備金 第一、二級用途別 分配稅款短少 科目名稱及編號 補助 合 計 331,206 439,749 10,062,780 111,748,086 407,652 840 0100 人事費 306,629 - - - - -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88,483 - - - - -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3,834 - - - - -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9,860 - - - - - 0111 獎金 49,083 - - - - - 0121 其他給與 4,288 - - - - - 0131 加班值班費 11,206 - - - - -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9,645 - - - - - 0151 保險 20,230 - - - - - 0200 業務費 24,235 169,585 - - - - 0201 教育訓練費 245 246 - - - - 0202 水電費 5,576 - - - - - 0203 通訊費 1,766 24,975 - - - - 0215 資訊服務費 - 32,320 - - - -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04 2,475 - - - - 0221 稅捐及規費 65 23 - - - - 0231 保險費 94 21 - - - - 0241 兼職費 - 381 - - - -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7 3,601 - - - - 0251 委辦費 - 22,830 - - - - 0271 物品 1,909 5,660 - - - - 0279 一般事務費 8,369 71,667 - - - -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507 - - - - -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18 60 - - - -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273 422 - - - - 0291 國內旅費 216 4,398 - - - - 0293 國外旅費 2,456 - - - - - 0294 運費 512 336 - - - - 0295 短程車資 60 170 - - - - 0299 特別費 158 - - - - - 50 財政部國庫署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0100 4017101000 8417102000 7917104500 8017104600 4017109800 一般行政 國庫業務 地方政府統籌 國債付息 國債經理 第一預備金 第一、二級用途別 分配稅款短少 科目名稱及編號 補助 0300 設備及投資 120 10,964 - - - - 0304 機械設備費 108 - - - - -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0,964 - - - - 0319 雜項設備費 12 - - - - - 0400 獎補助費 222 259,200 10,062,780 - - -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83,620 6,611,710 - - -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73,636 3,343,220 - - - 0429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 4,744 107,850 - - - 0475 獎勵及慰問 222 23,550 - - - -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 73,650 - - - - 0800 債務費 - - - 111,748,086 407,652 - 0801 債務利息 - - - 111,748,086 - - 0802 手續費 - - - - 407,652 - 0900 預備金 - - - - - 840 0901 第一預備金 - - - - - 840 51 財政部國庫署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22,990,313 0100 人事費 306,629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88,483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3,834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9,860 0111 獎金 49,083 0121 其他給與 4,288 0131 加班值班費 11,206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9,645 0151 保險 20,230 0200 業務費 193,820 0201 教育訓練費 491 0202 水電費 5,576 0203 通訊費 26,741 0215 資訊服務費 32,32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979 0221 稅捐及規費 88 0231 保險費 115 0241 兼職費 381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708 0251 委辦費 22,830 0271 物品 7,569 0279 一般事務費 80,036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507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78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695 0291 國內旅費 4,614 0293 國外旅費 2,456 0294 運費 848 0295 短程車資 230 0299 特別費 158 52 財政部國庫署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0300 設備及投資 11,084 0304 機械設備費 108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0,964 0319 雜項設備費 12 0400 獎補助費 10,322,202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6,695,330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3,416,856 0429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112,594 0475 獎勵及慰問 23,772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73,650 0800 債務費 112,155,738 0801 債務利息 111,748,086 0802 手續費 407,652 0900 預備金 840 0901 第一預備金 840 53 財政部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10 財政部主管 306,629 193,770 10,322,202 112,155,738 2 國庫署 306,629 193,770 10,322,202 112,155,738 財務支出 306,629 193,770 259,422 - 1 一般行政 306,629 24,235 222 - 2 國庫業務 - 169,535 259,200 - 4 第一預備金 - - - - 債務付息支出 - - - 111,748,086 5 國債付息 - - - 111,748,086 還本付息事務支出 - - - 407,652 6 國債經理 - - - 407,652 專案補助支出 - - 10,062,780 - 7 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短少補助 - - 10,062,780 - 54 國庫署 別科目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840 122,979,179 50 11,084 - - 11,134 122,990,313 840 122,979,179 50 11,084 - - 11,134 122,990,313 840 760,661 50 11,084 - - 11,134 771,795 - 331,086 - 120 - - 120 331,206 - 428,735 50 10,964 - - 11,014 439,749 840 840 - - - - - 840 - 111,748,086 - - - - - 111,748,086 - 111,748,086 - - - - - 111,748,086 出 - 407,652 - - - - - 407,652 - 407,652 - - - - - 407,652 - 10,062,780 - - - - - 10,062,780 配稅款短少補助 - 10,062,780 - - - - - 10,062,780 55 財政部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土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17000000 10 財政部主管 - - - 0017100000 2 國庫署 - - - 4017100000 財務支出 - - - 4017100100 1 一般行政 - - - 4017101000 2 國庫業務 - - - 56 國庫署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械設備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資及其他 合 計 108 - 10,964 12 - 50 11,134 108 - 10,964 12 - 50 11,134 108 - 10,964 12 - 50 11,134 108 - - 12 - - 120 - - 10,964 - - 50 11,014 57 財政部國庫署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88,483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3,834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9,860 六、獎金 49,083 七、其他給與 4,288 八、加班值班費 11,206 超時加班費3,835千元,未逾該科目90年度 實支數8成計3,835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9,645 十一、保險 20,230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306,629 58 本 頁 空 白 59 財政部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17000000 10 財政部主管 234 236 - - - - - - 18 19 3 3 4 4 0017100000 2 國庫署 234 236 - - - - - - 18 19 3 3 4 4 4017100100 職 1 一般行政 234 236 - - - - - - 18 19 3 3 4 4 」 承 承 60 國庫署 明細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17000000 3 3 6 6 - - 268 271 295,423 296,144 -721 財政部主管 0017100000 3 3 6 6 - - 268 271 295,423 296,144 -721 國庫署 4017100100 3 3 6 6 - - 268 271 295,423 296,144 一般行政 -721 1.本年度268人較上年度271人,減少職 員2人、工友1人。 2.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之「勞務承攬」 支出,包括: (1)一般行政計畫,預計所需勞務承 攬人力13人,經費4,836千元。 (2)國庫業務計畫,預計所需勞務承 攬人力20人,經費7,440千元。 61 財政部國庫署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94.10 1,998 852 23.40 20 51 37 6977-EP。 972 14.30 14 油氣雙燃料車 。 1 公務轎車 4 94.04 1,999 852 23.40 20 51 37 0760-EH。 972 14.30 14 油氣雙燃料車 。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5.04 2,350 1,668 23.40 39 51 37 6421-ET。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101.07 2,198 5,400 23.40 126 60 37 4482-J9。 2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87.04 124 624 23.40 15 4 4 JSP-462。 JSP-461。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8.06 49 312 23.40 7 2 2 209-QHH。 2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104.04 99 624 23.40 15 4 4 838-TJM。 837-TJM。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104.08 124 312 23.40 7 2 2 MAC-0012。 合 計 12,588 277 223 160 62 本 頁 空 白 63 預算員額: 職員 234 人 技工 3人 警察 0 人 駕駛 4人 財政部 法警 0 人 聘用 3人 合計: 268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6人 工友 18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4 2,152.69 116,941 119 1 3,153.48 388 二、機關宿舍 - - - - 23 1,621.92 - 1 首長宿舍 - - - -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23 1,621.92 - 三、其他 3 - 203 - - - - 合 計 2,152.69 117,144 119 4,775.40 388 備註:租金係租用承接菸酒專賣時期未了案件儲存倉庫。 64 國庫署 舍明細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 - - - 5,306.17 - - 507 關宿舍 - - - - 1,621.92 - - - 長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1,621.92 - - - 他 1 90.00 - 99 - 90.00 - 99 - 90.00 - 99 - 7,018.09 - 99 507 65 財政部國庫署 收支併列案款對照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歲 出 歲 入 科 目 科 目 預 算 數 預 算 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10 0017000000 7 1100000000 財政部主管 343,920 其他收入 343,920 2 0017100000 87 1117100000 國庫署 343,920 國庫署 343,920 2 4017101000 1 1117100900 國庫業務 343,920 雜項收入 343,920 2 1117100909 其他雜項收入 343,920 66 本 頁 空 白 67 財政部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合計 - - 1.4017101000 - - 國庫業務 (1)菸品健康福利捐撥供地 01 - - 方查緝機關辦理私劣菸 品查緝相關業務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6-106 依據「菸品健康福利捐供私 106 - - 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 逃漏經費運用要點」規定之 比例權數分配予各地方政府 。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6-106 同上。 106 - - [3]補助福建省各縣 106-106 同上。 106 - - 2.8417102000 - - 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短少補助 (1)彌補因金融營業稅撥入 03 - - 金融業特別準備金期間 致統籌分配稅款減少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6-106 1.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 106 - - 營業稅法」第11條規定, 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 、保險本業銷售額稅率2% 以內之稅款,應撥入金融 業特別準備金,行政院於 前開營業稅稅款撥入金融 業特別準備金期間,應確 實依「財政收支劃分法」 第38條之1規定,補足地 方各級政府因統籌分配款 所減少之收入,爰依前述 規定配合編列預算。 2.「財政收支劃分法」經修 正施行後,本項補助款應 予取消。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6-106 同上。 106 - - [3]補助福建省各縣 106-106 同上。 106 - - 68 國庫署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10,224,780 - - - 合計 10,224,780 000 162,000 - - - 1.4017101000 162,000 國庫業務 健康福利捐撥供地 162,000 - - - (1)菸品健康福利捐撥供地 162,000 緝機關辦理私劣菸 方查緝機關辦理私劣菸 緝相關業務 品查緝相關業務 助直轄市政府 「菸品健康福利捐供私83,620 - - - [1]補助直轄市政府 依據「菸品健康福利捐供私83,620 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 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 經費運用要點」規定之 逃漏經費運用要點」規定之 權數分配予各地方政府 比例權數分配予各地方政府 。 助臺灣省各縣市 。 73,636 - - - 同上。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73,636 助福建省各縣 。 4,744 - - - 同上。 [3]補助福建省各縣 4,744 000 10,062,780 - - - 2.8417102000 10,062,780 統籌分配稅款短少補助 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短少補助 因金融營業稅撥入 10,062,780 - - - (1)彌補因金融營業稅撥入 10,062,780 業特別準備金期間 金融業特別準備金期間 籌分配稅款減少 致統籌分配稅款減少 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 助直轄市政府 6,611,710 - - - 1.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 [1]補助直轄市政府 6,611,710 業稅法」第11條規定, 營業稅法」第11條規定, 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 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 保險本業銷售額稅率2% 、保險本業銷售額稅率2% 內之稅款,應撥入金融 以內之稅款,應撥入金融 特別準備金,行政院於 業特別準備金,行政院於 開營業稅稅款撥入金融 前開營業稅稅款撥入金融 特別準備金期間,應確 業特別準備金期間,應確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 實依「財政收支劃分法」 38條之1規定,補足地 第38條之1規定,補足地 各級政府因統籌分配款 方各級政府因統籌分配款 減少之收入,爰依前述 所減少之收入,爰依前述 定配合編列預算。 規定配合編列預算。 財政收支劃分法」經修 2.「財政收支劃分法」經修 施行後,本項補助款應 正施行後,本項補助款應 取消。 予取消。 助臺灣省各縣市 。 3,343,220 - - - 同上。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3,343,220 助福建省各縣 。 107,850 - - - 同上。 [3]補助福建省各縣 107,850 69 財政部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個人之捐助 - 0475 獎勵及慰問 - (1)401710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02 106-106 退休退職人員 依據行政院修正「退休人員 - 照護事項」暨考試院訂頒之 「公務人員遺族照護辦法」 規定,編列退休退職人員三 節慰問金。 (2)4017101000 - 國庫業務 [1]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 03 106-106 檢舉人 依據「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 - 獎勵 案件獎勵辦法」規定應核發 檢舉人之獎勵金。 [2]檢舉或查獲違規菸品案件 04 106-106 檢舉人 依據「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 - 獎勵 案件獎勵辦法」規定應核發 緝獲菸品檢舉人之獎勵金。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 (1)4017101000 - 國庫業務 [1]經銷商安全防護、意外傷 05 106-106 公益彩券經銷商 補助辦理立即型彩券經銷商 - 害保險、10年期儲蓄保險暨 安全防護設備計畫、電腦型 轉業補助等方案 彩券經銷商財物損失防範計 畫、立即型彩券經銷商投保 意外傷害保險及電腦型彩券 經銷商10年期儲蓄保險暨轉 業補助等方案,目的在使經 銷商無後顧之憂,並加強對 中途退場經銷商及家屬之照 顧,以落實政府照顧弱勢彩 券經銷商之政策。 70 國庫署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97,422 - - 97,422 - 97,422 - - 97,422 - 23,772 - - 23,772 - 222 - - 222 - 222 - - 222 - 23,550 - - 23,550 - 2,100 - - 2,100 - 21,450 - - 21,450 - 73,650 - - 73,650 - 73,650 - - 73,650 - 73,650 - - 73,650 71 本 頁 空 白 72 財政部國庫署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6 121 2,456 6 131 3,024 考 察 - - - - - -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6 121 2,456 6 131 3,024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73 財政部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亞洲開發銀行理事年會暨 歐洲、亞 1.於年會中發表講詞, 7 9 246 411 相關會議 - 93 洲或視會 簡報我國經濟情況、 議召開之 審核上年度財務稽核 地點而定 報告、決議下次年會 地點、並出席相關財 經研討會等重要議程 。 2.參與該行不定期召開 之論壇及其他會議, 擴大與亞太地區會員 國經貿交流,提升我 國國際形象,拓展經 濟合作空間。 02 中美洲開發銀行理事年會 中美洲或 於年會中參與銀行重要 7 5 762 143 暨相關會議 - 93 視會議召 議題討論、決議下次年 開之地點 會地點、下年度預算及 而定 當年度財務報告等重要 議程事項。 03 歐洲復興開發銀行理事會 歐洲、亞 出席該組織舉辦之年會 7 1 170 69 年會暨相關會議 - 93 洲或視會 或研討會,積極進行相 議召開地 關業務洽商聯繫活動。 點而定 04 美洲開發銀行理事會年會 美洲或視 出席該組織舉辦之年會 10 1 128 77 暨相關會議 - 93 會議召開 或研討會,積極進行相 地點而定 關業務洽商聯繫活動。 二.不定期會議 05 出席WTO智慧財產權、技術 瑞士或其 WTO智慧財產權協定、 3 1 60 15 性貿易障礙協定、食品安 他協辦國 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 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 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 措施協定會議等 - 90 防疫檢疫措施協定、原 產地規則等相關委員會 ,每年至少召開2-3次 例會,亦不定期舉行研 討會、特別會議分別審 議酒類地理標示保護、 酒類標示及檢驗等相關 問題。與會員國協商WT O相關議題,以保護及 創造我國菸酒產業之利 74 國庫署 -開會、談判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7 175 832 一般行政 印度、印尼 102.03 3 285 哈薩克、菲律賓、喬 103.04 5 658 治亞共和國 菲律賓、馬爾地夫、 104.03 8 762 亞塞拜然、泰國 7 107 1,012 一般行政 薩爾瓦多 102.04 2 307 哥斯大黎加 103.04 2 342 哥倫比亞 104.04 2 334 7 5 244 一般行政 土耳其 102.05 1 104 波蘭 103.05 1 209 喬治亞共和國 104.05 1 103 10 7 212 一般行政 巴拿馬 102.03 1 110 巴西 103.03 1 149 韓國 104.03 1 57 3 - 75 一般行政 瑞士日內瓦 98.06 3 380 瑞士日內瓦 99.11 1 129 比利時 103.12 1 103 75 財政部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益。 06 菸酒涉外諮商會議、國際 英國或其 與WTO會員國就菸酒議 3 1 65 16 會議及研討會等相關活動 他協辦國 題相關之WTO協議進行 及與貿易夥伴進行雙邊會 檢討協商。歐美等主要 談 - 90 酒品生產國均關切我國 對其酒品之保護,故菸 酒向來為歷年雙邊經貿 諮商會議、自由貿易協 定相關會議及APEC等國 際會議暨研討會之重點 議題,另政府正積極與 相關貿易夥伴進行合作 會談,若合作項目涉及 菸酒,本署須配合參加 會議及活動。 76 國庫署 -開會、談判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3 - 81 一般行政 日本 100.12 1 59 美國、日本、新加坡 102.01 4 180 英國 103.07 1 88 77 財政部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908,891 111,748,086 10,224,780 97,422 122,979,179 01 一般公共事務 501,239 - 162,000 97,422 760,661 15 其他支出 407,652 111,748,086 10,062,780 - 122,218,518 78 國庫署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11,134 - - - - 11,134 122,990,313 一般公共事務 11,134 - - - - 11,134 771,795 其他支出 - - - - - - 122,218,518 79 財政部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22,830 合計 - 22,780 22,830 1.4017101000 - 22,780 國庫業務 14,185 (1)優質酒類認證計畫 106-106 委託辦理優質酒類認證計畫,包括研 - 14,135 訂認證酒類評審相關規範、業者申請 認證之查核作業、工廠評核、酒品抽 驗及辦理認證制度推廣與行政管理等 工作。 5,165 (2)進口酒類衛生查驗計畫 106-106 委託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包括進 - 5,165 口酒品之檢驗、塑化劑檢驗、輻射檢 測、及防腐劑檢驗等作業。 3,480 (3)徵求委託書 106-106 辦理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480 及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改 選案,委請證券商辦理徵求委託書作 業。 80 國庫署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 50 - 合計 22,830 - 50 - 1.4017101000 22,830 國庫業務 包括研 - 50 - (1)優質酒類認證計畫 14,185 者申請 酒品抽 管理等 包括進 - - - (2)進口酒類衛生查驗計畫 5,165 輻射檢 限公司 - - - (3)徵求委託書 3,480 董事改 託書作 81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一、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決議部分 通案決議 (一) 104年 度 中央 政府 總 預算釋 股收 入380 億 元不予保 遵照辦理。 留。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釋股收入288億元如下 表,倘財政狀況良好,原則不予出售;釋股對象以政 府四大基金為限,釋股費用併同調整。 預算編列機關 釋股標的 釋股金額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 財政部 47億元 公司 交通部 中華電信公司 126億元 行政院 台灣積體電路公司 115億元 合計 288億元 (二) 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項 本署 105 年度法定預算業依決議 目如下: 刪減項目及百分比辦理。 1.健保保險補助:除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補助第四類 被保險人保險費不刪外,其餘統刪5%;另隨同減列 內政部補助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費7億 8,821萬5,000元、教育部與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 第一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費8,645萬元、勞動 部補助第一類至第二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費 24億5,425萬5,000元、衛生福利部與社會及家庭署 補助第一類至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費3億 3,614萬6,000元,以及政府應負擔健保費法定下限 差額27億元。 2.大陸地區旅費:統刪3%。 3.委辦費:除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中 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 會、外交部主管、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職業 安全衛生署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動植物 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屠宰衛生檢查、畜禽藥物殘留檢 測及檢疫偵測犬業務、衛生福利部推動性別暴力防 治、社會救助業務、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保護 服務業務、健全醫療衛生體系、醫事人力培育與訓 練、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長照服務量能提升計 畫、推動身心障礙醫療復建網絡、推動長期照顧服 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 展工作、食品業務及藥粧業務、社會及家庭署辦理 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文化部主管不刪;工業 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標準檢驗局及所屬辦理 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整體運作及民生化學計量 標準計畫、智慧財產局統刪1%外,其餘統刪3%,其 82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中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客 家委員會及所屬、考試院、銓敘部、審計部、內政 部、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 移民署、國防部、國防部所屬、國庫署、交通部、 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勞 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 所、茶業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社會及家庭署、環境保護署、環境檢 驗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 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目自行調整。 4.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車輛及辦公器具、設施 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除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中央 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 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監察院、警政 署及所屬、外交部駐外機構業務計畫、法務部主 管、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業務、推動長期照顧服務 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 工作、食品業務及藥粧業務、海洋巡防總局艦艇歲 修定保料配件及機械儀器養護費不刪外,其餘統刪 3%,其中中央研究院、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家發 展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會、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 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 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移 民署、國防部、國防部所屬、國庫署、賦稅署、臺 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 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 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 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 家教育研究院、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 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原子 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 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 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茶業改良場、桃 園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 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國民健康署、國家中 醫藥研究所、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 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主管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83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5.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央研究院、人事 行政總處及所屬、國立故宮博物院故宮南部院區籌 建計畫、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司 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智慧財產法院司法機關 擴遷建計畫、臺灣高等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營建工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司 法機關擴遷建計畫、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營建工程預 算、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 所屬、監察院、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外 交部駐外機構業務計畫、購置駐外機構館舍計畫與 汰換駐外機構公務車預算、財政部臺灣土地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轉列增資相關經 費、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力培育與訓 練、緊急醫療照護網絡、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 工作、食品業務及藥粧業務、中央健康保險署、海 岸巡防署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計畫、臺北 港海巡基地、海巡岸際雷達系統換裝計畫、海洋巡 防總局艦艇特別檢驗(大修)經費、強化海巡編裝 發展方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務病床轉 型護理之家相關預算不刪;科技部增撥國家科學技 術發展基金統刪1%;教育部主管、文化部主管統刪 3%外,其餘統刪5%,其中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 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法官學 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 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 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 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 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 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 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 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 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 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 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 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 民署、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 84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 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 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 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工業 局、中小企業處、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 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僑務委 員會、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漁業 署及所屬、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 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主管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6.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法律義 務支出、中央研究院、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教 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中小企業處、漁業署捐助 各 級 漁 會辦 理臺 灣地 區各漁 業通 訊電 臺營 運輔 導、衛生福利部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 畫、社會救助業務、保護服務業務、健全醫療衛生 體系、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之捐助、健全緊急醫療 照護網絡、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食品業 務及藥粧業務、中央健康保險署、社會及家庭署長 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推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 文化部主管、科技部對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財 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與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之捐助不刪;經濟部科技預算、工業局工業技術升 級輔導計畫、智慧財產局統刪1%外,其餘統刪3%, 其中行政院、內政部、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財 政部、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 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農糧署及 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環境保護署、新 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一般性補助 款、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長照服 務量能提升計畫、社會救助業務、健全緊急醫療照 護網絡、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食品業務 及藥粧業務、中央健康保險署、社會及家庭署長照 服務量能提升計畫、推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文 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4%,其中內政部、營建 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公路總局及所 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8.空中勤務總隊「飛機維護5年中程計畫」經費減列 85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7,1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9.賦稅署「地方政府遺產及贈與稅款短少補助」減列 8億8,122萬7,000元,科目自行調整。 (三)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各機關委辦費共編列 非屬本署業務。 342 億 7,130 萬 9,000 元,較 104 年度法定預算數 289 億餘元及 103 年度決算數 269 億餘元,分別增加 18.37%及 27.27%,更較 5 年前 100 年度決算數 222 億 餘元增加逾 54%,部分機關委辦費占業務費比例甚至 超過 50%,且有高達近 98%者,儼然成為「發包中心」。 行政院組織改造基礎法案陸續於 99 年 1 月及 100 年 4 月間完成立法,並於 101 年度起啟動組改;惟 105 年 度各公務機關預算員額達 13 萬 3,594 人,較 99 年度 增加 1,117 人,政府公務人力並未隨委辦預算之成長 而有所降低,人員運用效率明顯不彰。查中央政府機 關總員額法及管理辦法中訂有「各機關應定期評鑒所 屬人力之工作狀況」、「員額總數之合理性」等,爰 要求行政院除應責成所屬相關機關確實落實定期評 鑒工作外,並應全面檢討各機關員額與委外業務等人 力資源運用、配置之妥適性,於六個月內向立法院提 出詳盡之改善報告。 (四) 行政院所屬公營事業轉投資之公司,其泛公股之股份 財政部業於 105 年 2 月 24 日將該 占總額百分之三十以上者,其公股代表董、監事及經 決議以台財庫字第 10503624470 理人之薪資,不得逾越原公營事業同等職位之薪資。 號函部屬國營事業轉投資股權占 然因羅致不易或具有專長特殊者,應報股權管理機關 百分之三十以上之泛公股事業, 核備者為例外。 例外部分,並於同年 4 月 6 日以 台財庫字第 10503642730 號函同 意核備。 (五) 近來屢傳有政府轉投資事業以業務需要為由另籌設 遵照辦理。 新公司之情形,然距2016總統大選僅剩1個多月,於 此之時,政府任何大動作、大改變皆屬不宜,否則, 若決策有誤,社會將付出更大成本。而以國家資源投 注新設事業係重大政策決定,實應審慎衡酌其必要 性,以避免國家資源重複投入之浪費;爰要求行政院 責令各機關及所屬與附屬單位、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 法人,除已編列預算送立法院審議者,俟審議結果決 定外,其餘均暫緩籌設新設公司作業,並於三個月內 就相關籌設計畫、效益評估等,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 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執行。 (六) 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預算,除訂有契約者依 遵照辦理。 契約所定進度、時程給付外,原則上均應按月依比例 分配辦理。 86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七) 近期政府為改善經濟體質並擴大出口,以行政院國家 財政部依國家發展委員會(以下 發展委員會為幕僚單位,研擬多項出口提振措施,交 簡稱國發會)105年1月20日書函 由相關部會執行。惟就強化輸出入銀行業務方面,雖 先行檢討後,已於同年3月10日函 核定由政府預算撥款進行增資、擴大對單一客戶無擔 轉中國輸出入銀行(以下簡稱輸 保授信金額並強化「雙印市場」,但前述增資僅係就 銀)擬訂之「中長期營運發展計畫 資本額進行小幅改善,而未能對輸出入銀行所面臨人 (105年至109年)」;國發會復於當 事規模及薪給等問題,一併檢討改善。矧從近年國際 月16日函請相關單位就該計畫進 經濟發展趨勢而言,特別就從事高附加價值產業之已 行檢視或對未來發展提出建議, 開發國家,輸出入金融機制的發達至關重要,政府有 以利未來政府經貿政策及業務發 必要整合相關資源、運用輸出入銀行收益穩定等特 展需要。嗣國發會依輸銀該計畫 性,研究此機制如何成長完備,至少必須能符合臺灣 所述發展規劃及配套需求,參酌 當前國際貿易需求。爰要求行政院責成國家發展委員 相關單位意見,並就國外輸出入 會會同財政部、經濟部、行政院主計總處和人事行政 銀行體例、現行經貿政策及法規 總處等有關單位就未來中國輸出入銀行發展進行通 現況等綜合評估研提報告,業於 盤檢討,並於六個月內就初步檢討情形,向立法院相 同 年 5 月 11 日 以 發 經 字 第 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050900941號函送立法院財政委 員會及經濟委員會在案。 (八) 查民國83年起,花蓮縣政府為順應民意及配合政策需 有關一般性地方補助款事宜,係 要,減徵花蓮機場及空軍佳山基地航道噪音干擾區域 屬行政院主計總處權責,業由該 之房屋稅,以及禁、限建地區之地價稅。自實施以來, 總處於105年1月8日以主預國字 花蓮縣(花蓮市、新城鄉、吉安鄉、秀林鄉、壽豐鄉 第 1050100065 號 函 送 立 法 院 在 等)地方公所已短收地價及房屋稅迄今累計達20億 案。 元,造成地方施政困難。綜上,地方長期承受因設置 國防軍事設施而連帶影響地方發展侷限甚巨,如今更 要承擔隨之衍生財源短缺之苦果。然地方政府及民意 代表多次反應,惟中央主管機關處理進度緩慢,恐導 致花蓮縣相關鄉鎮市公所發不出雇員薪資、幼稚園被 迫關門。爰此,要求主計總處協同國防部針對國防管 制區做全國性調查,同時與財政部研議一般性地方補 助款公式之基準概算,將國防影響區域納入評分標準 之規定,並於一周內提出實質補助及改善方案之書面 報告至立法院。 (九) 中國大陸於今年提出「中國製造2025」中將半導體產 非屬本署業務。 業列為中國從製造大國發展為製造強國的戰略性計 畫之關鍵性項目,並進行全球半導體業策略性收購; 是以美國政府基於國家安全,避免敏感技術轉移到中 國,業於104年7月否決中國大陸紫光集團收購美國美 光科技公司案。中國大陸紫光集團係由中國官方色彩 濃厚的清華控股擁有51%的股權,為單一最大股東, 實屬完全是由中國官方主導的戰略性主權基金。紫光 集團要求我方必需開放陸資投資IC設計,否則將不讓 我方IC設計進入大陸市場,此已非單純業界競爭而涉 87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國家安全層次問題。中國大陸紫光集團又宣布擬取得 我國的力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 限公司、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半導體封裝測試 廠商各25%之股權;而這三家半導體封測廠商其全球 全排名及市占率,分別為矽品、力成與南茂分別為全 球排名第三、市占率9.6%,全球排名第五、市占率5% 與全球排名第九、市占率2.8%,合計達17.4%,對於 我國及全球的半導體封測產業影響甚鉅。中國大陸紫 光集團擬收購我國半導體封裝測試三大廠商,顯然是 中國全球戰略性收購之一環。對於中國大陸資金可能 藉由台灣開放社會的特性,化身為民間公司進行不當 人才挖腳、商業機密竊取、技術移轉等行為,更是政 府應積極防範,以維繫台灣經濟安全;面對中國大陸 戰略性之出擊,我國政府更不容輕率以對,爰要求: 1.攸關我國敏感技術、產業存續之半導體設計產業, 政府在現階段不得開放陸資投資。 2.就整體IC產業所涉敏感科技、國家安全、產業佈局 及影響評估等,經濟部及相關部會應予嚴審,在向 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前,經濟部投審會不得許可陸 資來台相關投資或併購案。 3.針對中國大陸紫光集團擬收購我國力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南茂科技 股 份 有 限公 司三 家半 導體封 裝測 試公 司股 權一 案,經濟部等相關單位應予嚴審,在相關影響評估 等未向立法院報告前,不得許可。 二、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組審查決議部分 財政委員會 歲入部分 財產收入 財政部 (一) 建請行政院在政府105年度決算收支獲平衡之前提 遵照辦理。 下,同意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兆豐金融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免釋股。 歲出部分 (一) 鑒於財政部、行政院主計總處未能防範地方政府積欠 一、財政部業綜整行政院主計總 員工薪資及公款支付延宕,爰建請財政部、行政院主 處意見,於 105 年 3 月 18 日 計總處徹底清查各地方政府收支情況,並提出強化財 以台財庫字第 10503638050 政紀律改革方案。 號函送立法院在案。 二、為督促地方財政健全,相關 措施如下: (一)為提升債務監督管理機制, 已於 105 年 8 月 26 日修正發 88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布「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舉 債不符規定之減少或緩撥統 籌分配稅款作業原則」,俾 強化代償機制,區分「減少」 或「緩撥」統籌分配稅款處 分效果及落實償債計畫執行 等債務管控措施。 (二)研修財政收支劃分法(以下 簡稱財劃法):行政院前於 101 年 2 月 23 日函送立法院 審議之財劃法修正草案,擴 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 另地方基準財政收支差短, 統一由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優 先彌平,以保障地方立足點 平等並調劑地方財政盈虛。 該草案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召開 5 次會議審查;惟囿於 地方政府立場各異,未及於 第 8 屆立法委員任期內完成 審議,屆期不續審,財政部 將通盤檢討後重行提送,並 賡續推動修法作業。 (三)推動地方財政健全方案:該 方案於 103 年度推動以來, 已初具成效,包括完成地方 稅優惠措施檢討及強化不動 產價格評定目標,以增裕地 方稅收;另督促地方成立公 共債務管理委員會,落實債 務控管,並訂定地方財政評 比指標自 104 年度起逐年公 布,經由加強資訊透明度, 激勵地方政府良性競爭。 (四)加強地方財政業務輔導: 1.推動「地方政府財政業務輔導 方案」,依公庫管理、財務管 理、債務管理及公產管理等 4 類目進行考評,並辦理績優案 例經驗分享,激發地方政府間 良性競爭。 2.落實辦理地方財政績效考核: 89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1)行政院主計總處訂有「中央對 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計畫及 預算考核要點」,其中包括地 方財政績效與預算編製及執 行情形,分由財政部及行政院 主計總處分工辦理考核,依考 核成績據以增、減一般性補助 款,以激勵地方財政努力及紀 律。 (2)為提前發現預算執行問題並 導正或督促地方政府檢討改 進,行政院主計總處自 100 年 度起即推動地方預算編列及 執行預警機制,以達確實督促 地方財政改善之效。 (五)建立債務分級管理及辦理財 政輔導座談會: 1.財政部業依長、短期債務未償 餘額比率高低建立分級管理機 制,積極協助地方健全財政。 2.財政部適時至地方政府辦理債 務管理輔導座談會,分就債務 控管及執行情形、自償性債務 償債財源適足性、開源節流措 施規劃與執行、預算編列、執 行紀律及資金調度等議題進行 檢討。 (六)訂定地方財政紀律異常控管 機制: 1.行政院於 104 年 7 月 15 日訂定 「地方政府財政紀律異常控管 機制」,規範地方政府財政紀 律異常向行政院調度人事費資 金時,應先提送財政改革規劃 報告,並同意接受控管機制規 定之公款 支付順序 等 金 流 控 管,中央始提前撥付一般性補 助款紓困。 2.又依行政院上開控管機制,人 事費等法定支出係優先支付項 目,工程款則由財政部協助地 方政府以融資調度平臺處理, 90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以協助解決地方資金調度問題 及協助其財政重建。 財政委員會 歲出部分 行政院主管 (三) 有關中央政府執行預算時,行政院主計總處應會同財 財政部業自 104 年 12 月起,將中 政部公布實際付款進度百分比。 央政府各主管機關之全年度預算 數、分配預算數、實支數及百分 比等資料,按月公布於財政部網 站/訊息公告/國庫年度預算執行 訊息項下,俾利各機關查詢運用。 財政委員會 歲出部分 財政部 (一) 鑒於我國公共債務結構長債多於短債,債息負擔沉 一、為確保政府融資管道穩定永 重,且平均公債利率高於一般銀行放款利率,爰建請 續、降低債息負擔及健全資 財政部研擬修法,增加國庫券之發行,調整公債期限 本市場發展等目標,本署向 結構,以有效降低利率、節省財政融資成本、活絡貨 來遵循公共債務法債限規 幣交易市場、建立指標利率,俾健全中央銀行貨幣政 定,審慎規劃各項融資工具 策工具之操作。 之債務到期落點及操作數 額。基於債務融資工具有不 同舉債目的,可兼顧債券市 場短中長期資金供給之配置 並建構完整殖利率曲線,說 明如下: (一)財源籌措工具應搭配建設投 資需求並注意再融資風險: 各種年期債券之發行可兼顧 債券市場短中長期資金供給 之配置及建構完整殖利率指 標,並達到債務到期結構平 滑化目標。發行國庫券或短 年期公債取代長年期公債, 短期內雖可節省政府債息支 出;惟長期債券市場如未能 有效維持運作,當未來利率 上揚時,將提高再融資風 險,增加未來舉債成本。又 國際評比針對我國債務到期 結構平滑化效果,亦稱良好。 (二)配合資本市場變動,靈活調 整公債發行量:因應國際債 91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券等高收益率新金融商品大 量發行,影響長年期公債順 利發行,財政部自 104 年度 第 2 季起,調降長年期公債 每期發行量至新臺幣 300 億 元,且自 104 年度起,全年 公債發行計畫已較 103 年度 各減發 1 檔 20 年及 30 年期 公債,新發行 1 檔 3 年期公 債及增發 1 檔 2 年期公債; 另 105 年度公債發行計畫參 酌 104 年度債券發行事宜座 談會決議,自 105 年度起停 止發行可分割公債。另為使 長年期公債發行間隔較具規 律性,105 年度辦理 20 年期 及 30 年期公債,每 3 個月發 行 1 檔,30 年期公債發行月 份為 5 月、8 月及 11 月。20 年期公債發行月份為 1 月、4 月及 7 月。整體公債發行量 已考量國庫舉債成本及資本 市場變動趨勢審度調整。 (三)國庫券發行須配合國庫調度 需求妥善規劃:鑒於公共債 務法對於長短期債務之年度 舉借數額及長期債務累計未 償餘額等,訂有不一之債限 規定,且為政府嚴守財政紀 律之規範,又基於長短期債 務各有不同舉債目的,爰有 關立法院修法建議,宜就整 體財政及債務管理審慎研 議,尚不宜僅為擴大短期債 務舉借空間而修法。 (四)舉借成本控制合宜,達成債 務管理目標:依據 2016 年度 穆 迪 信 用 評 等 公 司 (Moody's)評估報告資料顯 示,2015 年度我國各級政府 債務水準屬所有評等國家之 排序中位數,其中債息支出 92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占 GDP 比率 0.8%,相較所 有評等國家債息負擔比率為 低。另中央政府債息支出占 歲出比率已自 102 年 6.28% 降至 105 年 6.17%,顯示戮 力積極之財務操作成效。 二、鑒於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業 於 105 年底升息一碼,106 年可能採取緩步升息,本署 將持續關注利率趨勢及債券 市場發展,視實際需要審度 調整舉債策略,以有效調整 債務結構及降低債息負擔, 增進政府財務運作效能。 93 本 頁 空 白 94 財 政 部 國 庫 署 建 設 公 債 及 借 款 應 付 利 息 明 細 表(總預算部分) 中華民國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債 務 名 稱 發行日期 發行年期 年 息(%) 未償還本金 付息次第 應付利息 88年度甲類第 三期 88.01.22 20 5.250 26,900,000 18 1,412,250 89年度甲類第 七期 89.01.18 20 6.250 50,000,000 17 3,125,000 第十三期 89.11.14 20 5.375 28,000,000 17 1,505,000 90年度甲類第 二期 90.02.13 20 5.000 60,000,000 16 3,000,000 公 第 四期 90.05.08 20 4.625 15,000,000 16 693,750 第 五期 90.07.17 30 3.625 20,000,000 16 725,000 91年度甲類第 三期 91.02.05 20 4.250 40,000,000 15 1,700,000 92年度甲類第 三期 92.02.18 20 2.500 35,000,000 14 875,000 93年度甲類第 三期 93.02.10 20 3.000 30,000,000 13 900,000 增額93年度甲類第三期 93.02.10 20 3.000 30,000,000 13 900,000 94年度甲類第 三期 94.02.25 20 2.375 30,000,000 12 712,500 95年度甲類第 二期 95.02.24 20 1.875 30,000,000 11 562,500 98年度甲類第五期 98.08.13 20 2.125 10,000,000 8 212,500 98年度甲類第六期 98.09.09 10 1.375 10,000,000 8 137,500 增額99年度甲類第二期 99.01.28 30 2.250 15,000,000 7 337,500 99年度甲類第四期 99.02.22 20 1.875 5,000,000 7 93,750 增額99年度甲類第四期 99.02.22 20 1.875 10,000,000 7 187,500 99年度甲類第七期 99.08.12 20 1.750 5,000,000 7 87,500 100年度甲類第二期 100.01.13 20 2.125 35,000,000 6 743,750 101年度甲類第一期 101.01.06 5 1.000 40,000,000 5 400,000 101年度甲類第四期 101.02.13 30 1.750 23,500,000 5 411,250 102年度甲類第一期 102.01.09 15 1.375 40,000,000 4 550,000 102年度甲類第三期 102.01.28 20 1.500 40,000,000 4 600,000 債 增額102年度甲類第二期 102.01.15 5 0.875 10,000,000 4 87,500 103年度甲類第四期 103.02.14 5 1.000 30,000,000 3 300,000 103年度甲類第五期 103.02.26 30 2.125 30,000,000 3 637,500 104年度甲類第四期 104.02.13 30 2.375 31,000,300 2 736,257 105年度甲類第三期 105.02.25 2 0.375 20,903,100 1 78,387 尚未舉借部分 2.200 29,096,900 640,132 公債部分小計 750,303,400 22,352,026 105-03中長期借款 105.02.26 1年96天 0.650 4,638,200 1、2 38,078 借 105-05中長期借款 105.04.08 1年13天 0.638 12,000,000 1、2 79,287 105-06中長期借款 105.04.19 1年23天 0.638 15,000,000 1、2 101,730 款 尚未舉借部分 0.800 87,562,767 700,502 借款部分小計 919,597 合 計 23,271,623 95 財 政 部 國 庫 署 建設公債及借款 -甲類應付利息明細表(特別預算部分)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債 務 名 稱 發行日期 發行年期 年息(%) 未償還本金 付息次第 應付利息 重大交建 88年度甲類第二期 87.11.24 20 5.500 30,000,000 19 1,650,000 89年度甲類第十三期 89.11.14 20 5.375 5,000,000 17 268,750 90年度甲類第四期 90.05.08 20 4.625 15,000,000 16 693,750 小計 2,612,500 九二一震災特別預算 90年度甲類第八期 90.11.13 20 3.875 50,000,000 16 1,937,500 小計 1,937,500 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預算 公 增額94年度甲類第三期 94.02.25 20 2.375 10,000,000 12 237,500 94年度甲類第八期 94.11.16 15 2.000 10,000,000 12 200,000 95年度甲類第七期 95.11.10 20 2.125 5,000,000 11 106,250 97年度甲類第二期 97.02.14 20 2.500 5,000,000 9 125,000 增額97年度甲類第五期 97.08.14 20 2.625 10,000,000 9 262,500 98年度甲類第五期 98.08.13 20 2.125 5,000,000 8 106,250 增額100年度甲類第九期 100.09.30 10 1.250 1,000,000 6 12,500 小計 1,050,000 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預算 98年度甲類第五期 98.08.13 20 2.125 15,000,000 8 318,750 98年度甲類第六期 98.09.09 10 1.375 10,000,000 8 137,500 增額98年度甲類第六期 98.09.09 10 1.375 5,000,000 8 68,750 99年度甲類第二期 99.01.28 30 2.250 18,000,000 7 405,000 99年度甲類第五期 99.03.10 10 1.375 7,000,000 7 96,250 增額99年度甲類第二期 99.01.28 30 2.250 10,000,000 7 225,000 增額99年度甲類第四期 99.02.22 20 1.875 7,500,000 7 140,625 99年度甲類第七期 99.08.12 20 1.750 35,000,000 7 612,500 99年度甲類第八期 99.09.21 10 1.125 4,600,000 7 51,750 增額99年度甲類第七期 99.08.12 20 1.750 20,000,000 7 350,000 99年度甲類第九期 99.12.28 30 2.125 30,000,000 7 637,500 100年度甲類第七期 100.08.02 20 1.875 9,000,000 6 168,750 增額100年度甲類第九期 100.09.30 10 1.250 300,000 6 3,750 101年度甲類第四期 101.02.13 30 1.750 3,000,000 5 52,500 增額101年度甲類第九期 101.09.24 10 1.125 10,000,000 5 112,500 小計 3,381,125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 99年度甲類第二期 99.01.28 30 2.250 7,000,000 7 157,500 99年度甲類第四期 99.02.22 20 1.875 5,000,000 7 93,750 債 增額99年度甲類第二期 99.01.28 30 2.250 5,000,000 7 112,500 小計 363,750 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預算 增額100年度甲類第九期 100.09.30 10 1.250 700,000 6 8,750 小計 8,750 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特別預算 99年度甲類第二期 99.01.28 30 2.250 5,000,000 7 112,500 增額99年度甲類第四期 99.02.22 20 1.875 2,500,000 7 46,875 101年度甲類第四期 101.02.13 30 1.750 8,500,000 5 148,750 小計 308,125 公債部分小計 345,160,521 9,661,750 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預算 尚未舉借部分 0.800 2,055,956 16,448 小計 16,448 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預算 借 尚未舉借部分 0.800 185,812 1,486 小計 1,486 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預算 尚未舉借部分 0.800 8,179,293 65,434 小計 65,434 款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 尚未舉借部分 0.800 93,519 748 小計 748 流域綜合治理特別預算 105-06中長期借款 105.04.19 1年23天 0.638 2,000,000 1、2 13,564 尚未舉借部分 0.800 11,723,196 93,786 小計 107,350 借款部分小計 191,466 合 計 9,853,216 96 財 政 部 國 庫 署 中央政府債務基金公債及借款 應付利息明細表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債 務 名 稱 發行日期 發行年期 年 息(%) 未償還本金 付息次第 應付利息 90年度甲類第五期 90.07.17 30 3.625 20,000,000 16 725,000 91年度甲類第七期 91.08.16 20 3.750 40,000,000 15 1,500,000 增額92年度甲類第 三期 92.02.18 20 2.500 30,000,000 14 750,000 93年度甲類第六期 93.05.27 30 3.875 35,000,000 13 1,356,250 93年度甲類第九期 93.11.18 20 3.000 35,000,000 13 1,050,000 增額94年度甲類第三期 94.02.25 20 2.375 20,000,000 12 475,000 公 94年度甲類第五期 94.05.13 15 2.250 30,000,000 12 675,000 94年度甲類第八期 94.11.16 15 2.000 20,000,000 12 400,000 增額95年度甲類第二期 95.02.24 20 1.875 30,000,000 11 562,500 95年度甲類第七期 95.11.10 20 2.125 30,000,000 11 637,500 96年度甲類第二期 96.02.14 20 2.000 30,000,000 10 600,000 增額96年度甲類第二期 96.02.14 20 2.000 9,900,300 10 198,006 96年度甲類第三期 96.03.16 10 1.875 40,000,000 10 750,000 增額96年度甲類第三期 96.03.16 10 1.875 40,000,000 10 750,000 96年度甲類第六期 96.09.21 10 2.375 40,000,000 10 950,000 增額96年度甲類第六期 96.09.21 10 2.375 25,000,000 10 593,750 96年度甲類第七期 96.11.16 20 3.000 30,000,000 10 900,000 97年度甲類第二期 97.02.14 20 2.500 25,000,000 9 625,000 增額97年度甲類第二期 97.02.14 20 2.500 30,000,000 9 750,000 97年度甲類第三期 97.03.14 10 2.375 40,000,000 9 950,000 增額97年度甲類第三期 97.03.14 10 2.375 35,000,000 9 831,250 97年度甲類第五期 97.08.14 20 2.625 30,000,000 9 787,500 增額97年度甲類第五期 97.08.14 20 2.625 20,000,000 9 525,000 97年度甲類第六期 97.09.24 10 2.125 40,000,000 9 850,000 增額97年度甲類第六期 97.09.24 10 2.125 40,000,000 9 850,000 98年度甲類第二期 98.02.16 20 2.125 30,000,000 8 637,500 增額98年度甲類第二期 98.02.16 20 2.125 30,000,000 8 637,500 98年度甲類第三期 98.03.05 10 1.375 40,000,000 8 550,000 增額98年度甲類第三期 98.03.05 10 1.375 40,000,000 8 550,000 增額98年度甲類第五期 98.08.13 20 2.125 30,000,000 8 637,500 98年度甲類第六期 98.09.09 10 1.375 20,000,000 8 275,000 增額98年度甲類第六期 98.09.09 10 1.375 35,000,000 8 481,250 99年度甲類第四期 99.02.22 20 1.875 30,000,000 7 562,500 增額99年度甲類第四期 99.02.22 20 1.875 20,000,000 7 375,000 99年度甲類第五期 99.03.10 10 1.375 33,000,000 7 453,750 增額99年度甲類第五期 99.03.10 10 1.375 40,000,000 7 550,000 債 增額99年度甲類第七期 99.08.12 20 1.750 20,000,000 7 350,000 99年度甲類第八期 99.09.21 10 1.125 35,400,000 7 398,250 增額99年度甲類第八期 99.09.21 10 1.125 40,000,000 7 450,000 100年度甲類第四期 100.02.22 30 2.000 30,000,000 6 600,000 100年度甲類第五期 100.03.17 10 1.375 40,000,000 6 550,000 增額100年度甲類第二期 100.01.13 20 2.125 30,000,000 6 637,500 增額100年度甲類第四期 100.02.22 30 2.000 30,000,000 6 600,000 增額100年度甲類第五期 100.03.17 10 1.375 40,000,000 6 550,000 100年度甲類第七期 100.08.02 20 1.875 21,000,000 6 393,750 100年度甲類第八期 100.08.22 30 1.875 30,000,000 6 562,500 100年度甲類第九期 100.09.30 10 1.250 35,000,000 6 437,500 增額100年度甲類第七期 100.08.02 20 1.875 35,000,000 6 656,250 增額100年度甲類第八期 100.08.22 30 1.875 30,000,000 6 562,500 增額100年度甲類第九期 100.09.30 10 1.250 33,000,000 6 412,500 101年度甲類第二期 101.01.20 20 1.625 40,000,000 5 650,000 101年度甲類第五期 101.03.07 10 1.250 40,000,000 5 500,000 增額101年度甲類第一期 101.01.06 5 1.000 40,000,000 5 400,000 增額101年度甲類第二期 101.01.20 20 1.625 40,000,000 5 650,000 增額101年度甲類第四期 101.02.13 30 1.750 35,000,000 5 612,500 增額101年度甲類第五期 101.03.07 10 1.250 40,000,000 5 500,000 101年度甲類第六期 101.07.20 5 2.000 30,000,000 5 600,000 101年度甲類第七期 101.08.10 20 1.500 30,000,000 5 450,000 101年度甲類第八期 101.08.24 30 1.625 30,000,000 5 487,500 101年度甲類第九期 101.09.24 10 1.125 35,000,000 5 393,750 增額101年度甲類第六期 101.07.20 5 2.000 30,000,000 5 600,000 增額101年度甲類第七期 101.08.10 20 1.500 30,000,000 5 450,000 增額101年度甲類第八期 101.08.24 30 1.625 30,000,000 5 487,500 增額101年度甲類第九期 101.09.24 10 1.125 30,000,000 5 337,500 102年度甲類第二期 102.01.15 5 0.875 40,000,000 4 350,000 102年度甲類第五期 102.02.26 30 1.750 35,000,000 4 612,500 102年度甲類第六期 102.03.06 10 1.125 40,000,000 4 450,000 增額102年度甲類第二期 102.01.15 5 0.875 30,000,000 4 262,500 97 財 政 部 國 庫 署 中央政府債務基金公債及借款 應付利息明細表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債 務 名 稱 發行日期 發行年期 年 息(%) 未償還本金 付息次第 應付利息 增額102年度甲類第三期 102.01.28 20 1.500 30,000,000 4 450,000 增額102年度甲類第五期 102.02.26 30 1.750 28,902,900 4 505,801 增額102年度甲類第六期 102.03.06 10 1.125 35,000,000 4 393,750 102年度甲類第八期 102.07.26 20 2.000 12,001,400 4 240,028 102年度甲類第九期 102.08.02 30 2.500 26,302,000 4 657,550 102年度甲類第十期 102.09.18 10 1.750 40,000,000 4 700,000 公 102年度甲類第十一期 102.10.15 5 1.250 30,000,000 4 375,000 增額102年度甲類第八期 102.07.26 20 2.000 29,651,200 4 593,024 增額102年度甲類第九期 102.08.02 30 2.500 30,000,000 4 750,000 增額102年度甲類第十期 102.09.18 10 1.750 35,000,000 4 612,500 103年度甲類第二期 103.01.20 5 1.125 35,102,000 3 394,898 103年度甲類第三期 103.01.29 20 2.000 30,000,000 3 600,000 103年度甲類第四期 103.02.14 5 1.000 10,000,000 3 100,000 103年度甲類第六期 103.03.03 10 1.500 40,000,000 3 600,000 103年度甲類第七期 103.04.25 20 1.875 35,000,000 3 656,250 增額103年度甲類第六期 103.03.03 10 1.500 30,000,000 3 450,000 103年度甲類第八期 103.05.28 30 2.000 30,000,000 3 600,000 增額103年度甲類第六期 103.03.03 10 1.500 40,000,000 3 600,000 103年度甲類第九期 103.06.27 5 1.125 32,853,900 3 369,606 103年度甲類第十期 103.07.18 5 1.125 40,000,000 3 450,000 103年度甲類第十一期 103.07.31 20 2.125 30,000,000 3 637,500 103年度甲類第十二期 103.08.04 30 2.250 35,000,000 3 787,500 103年度甲類第十三期 103.09.26 10 1.625 40,000,000 3 650,000 債 103年度甲類第十四期 103.10.02 20 2.250 30,000,000 3 675,000 103年度甲類第十五期 103.10.15 5 1.250 34,453,800 3 430,673 增額103年度甲類第十三期 103.09.26 10 1.625 35,000,000 3 568,750 103年度甲類第十六期 103.11.26 30 2.250 22,901,800 3 515,291 增額103年度甲類第十三期 103.09.26 10 1.625 30,000,000 3 487,500 104年度甲類第一期 104.01.09 3 0.750 35,000,000 2 262,500 104年度甲類第二期 104.01.23 20 2.000 31,802,200 2 636,044 104年度甲類第三期 104.02.09 2 0.625 32,500,100 2 203,126 104年度甲類第五期 104.03.13 10 1.625 40,000,000 2 650,000 104年度甲類第六期 104.03.27 5 1.000 35,000,000 2 350,000 104年度甲類第七期 104.04.15 20 2.125 30,000,000 2 637,500 104年度甲類第八期 104.05.15 30 2.375 30,000,000 2 712,500 增額104年度甲類第五期 104.03.13 10 1.625 30,000,000 2 487,500 104年度甲類第九期 104.06.12 5 1.000 30,000,000 2 300,000 增額104年度甲類第五期 104.03.13 10 1.625 30,000,000 2 487,500 104年度甲類第十期 104.07.17 2 0.625 30,000,000 2 187,500 增額104年度甲類第九期 104.06.12 5 1.000 30,000,000 2 300,000 104年度甲類第十一期 104.08.10 30 2.250 30,000,000 2 675,000 104年度甲類第十二期 104.09.11 10 1.125 35,000,000 2 393,750 104年度甲類第十三期 104.10.15 5 1.250 35,000,000 2 437,500 104年度甲類第十四期 104.10.26 20 1.750 30,000,000 2 525,000 增額104年度甲類第十二期 104.09.11 10 1.125 30,000,000 2 337,500 增額104年度甲類第十二期 104.09.11 10 1.125 30,000,000 2 337,500 105年度甲類第一期 105.01.15 3 0.375 35,000,000 1 131,250 105年度甲類第二期 105.01.22 20 1.375 30,000,000 1 412,500 105年度甲類第三期 105.02.25 2 0.375 9,000,000 1 33,750 105年度甲類第四期 105.03.04 10 0.750 30,000,000 1 225,000 105年度甲類第五期 105.03.30 5 0.500 30,000,000 1 150,000 105年度甲類第六期 105.04.08 20 1.250 30,000,000 1 375,000 增額105年度甲類第四期 105.03.04 10 0.750 30,000,000 1 225,000 105年度甲類第七期 105.05.20 30 1.625 30,000,000 1 487,500 增額105年度甲類第四期 105.03.04 10 0.750 30,000,000 1 225,000 105年度甲類第八期 105.06.24 5 0.500 30,000,000 1 150,000 105年度甲類第九期 105.07.19 20 1.125 30,000,000 1 337,500 增額105年度甲類第八期 105.06.24 5 0.500 30,000,000 1 150,000 105年度甲類第十期 105.08.05 30 1.375 30,000,000 1 412,500 尚未舉借部分 2.200 126,000,000 2,772,000 公債提前買回差額補貼 500,000 撥入債務基金折價差額補貼 5,000,000 公債部分小計 4,138,771,600 75,064,297 尚未舉借部分 0.800 78,697,700 629,582 款 債務基金財務操作 1,159,231 借款部分小計 1,788,813 合 計 76,853,110 98 財 政 部 國 庫 署 國庫券及短期借款 應付利息明細表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國庫券/短借 實際數/預估數 天期 年 息(%) 發行數 應付利息 105年度預計發行之國庫券及短期借款,還 預估數 364 0.90 100,000,000 897,534 本付息日期落於106年度部分 106年度預估發行之國庫券及短期借款,還 預估數 182 0.50 350,000,000 872,603 本付息日期落於106年度部分 總 計 450,000,000 1,770,137 99 財 政 部 債 務 支 出 中 華 民 國 國 債 項 目 國債付息 發行經理費 建設公債—總預算 22,352,026 13,544 建設公債(甲類)—特別預算 9,661,750 建設公債-中央政府債務基金 75,064,297 50,276 借 款—總預算 919,597 借 款—特別預算 191,466 借 款-債務基金借款 1,788,813 國庫券及短期借款 1,770,137 36,000 總 計 111,748,086 99,820 說明:1、公債發行經理費之計算:央行經理費按發行額千分之0.09*98%計算。以配售方式由郵局代售小額投資人給付 2、國庫券發行經理費按照發行額千分之0.09計算。 3、中央政府建設公債還本付息手續費按還本付息金額千分之0.4計算。 4、國庫券還本付息手續費按照還本付息金額千分之0.3計算。 5、102年度總預算預計發行一年付息一次建設公債2,100億元;債務基金發行公債及賒借5,457億 元(含4,000億元公債及1,457億元賒借)。 6、102年度擬發行國庫券及短借5,000億元(其中國庫券4,000億元及短期借款1,000億元),惟其 未償餘額依公共債務法規定應不超過102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15%。 100 國 庫 署 概 況 表 106 年 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 經 理 合 計 還本付息手續費 小 計 24,941 38,485 22,390,511 3,865 3,865 9,665,615 159,026 209,302 75,273,599 919,597 191,466 1,788,813 120,000 156,000 1,926,137 307,832 407,652 112,155,738 代售費用,按配售額千分之0.5估列。 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