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目 次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書表名稱 頁 次 一、預算總說明------------------------------------------------- 1 - 54 二、主要表 1.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55 - 56 2.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57 - 59 三、附屬表 1.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61 - 64 2.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65 - 91 3.各項費用彙計表------------------------------------------ 92 - 97 4.歲出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98 - 99 5.資本支出分析表------------------------------------------ 100-101 6.人事費分析表-------------------------------------------- 103 7.預算員額明細表------------------------------------------ 104-105 8.公務車輛明細表------------------------------------------ 106-107 9.辦公房舍明細表------------------------------------------ 108-109 10.補助經費明細表------------------------------------------ 110-111 11.捐助經費明細表------------------------------------------ 112-113 12.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及類別表---------------------------- 115-123 13.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124-125 14.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26-127 15.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 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128-140 預算總說明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本院為最高行政機關,院長綜理院務,並監督所屬機關,秘書 長承院長之命,處理本院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撰擬法案命令,審核行政 法規,審核所屬機關行政計畫及工作報告,以及調查、考察、設計、編譯與處 理法制、訴願等事項。 (二)內部分層業務: 1. 院 長 辦 公 室 : 承 辦 院 長 秘 書 業 務 。 2. 副 院 長 辦 公 室 : 承 辦 副 院 長 秘 書 業 務 。 3. 秘 書 長 辦 公 室 : 承 辦 秘 書 長 秘 書 業 務 。 4. 副 秘 書 長 辦 公 室 : 綜 核 文 稿 、 公 文 稽 催 。 5. 秘 書 室 : 內 政 ( 公 民 參 政 、 地 方 自 治 、 選 政 、 民 俗 、 宗 教 ) 、 選 務、研考(含憲政)、人事、國會質詢、其他綜合。 6. 第 一 組 : 衛 生 、 內 政 ( 社 福 、 婦 女 、 兒 童 、 家 暴 、 消 防 、 防 災 ) 勞工、原民、青輔。 7. 第 二 組 : 外 交 、 國 防 、 兩 岸 、 僑 務 、 蒙 藏 、 內 政 ( 治 安 、 戶 政 、 役政)、海巡、法務(含人權)。 8. 第 三 組 : 交 通 ( 運 輸 、 郵 政 、 觀 光 ) 、 飛 安 、 工 程 、 環 保 、 內 政 (營建、地政、國土規劃)、退輔。 9. 第 四 組:財 政( 財 稅、國 庫、國 產 )、金 融( 銀 行、證 券、保 險 、 期貨)、貨幣、外匯、主計。 10. 第 五 組 : 經 濟 、 經 建 、 公 平 交 易 、 消 保 、 農 業 、 資 訊 、 電 信 。 11. 第 六 組 : 教 育 、 文 化 、 客 家 、 體 育 、 新 聞 、 通 訊 傳 播 、 出 版 、 科 技、原能、故宮、中研院有關事宜。 12. 第 七 組:本 院 交 際、出 納、事 務、文 書( 含 監 印 )、檔 案、縮 攝 、 公務人員輔購住宅及本院大樓聯合防護團業務。 13. 國 會 聯 絡 組 : 立 法 院 、 監 察 院 及 有 關 機 關 聯 繫 事 項 。 14. 人 事 室 : 本 院 人 事 政 策 之 執 行 、 人 事 服 務 、 員 工 權 益 維 護 及 本 院 所屬機關學校印信案件。 15. 會 計 室 : 本 院 會 計 、 歲 計 、 統 計 事 項 。 16. 政 風 室 : 本 院 貪 瀆 預 防 與 查 處 、 財 產 申 報 、 安 全 暨 機 密 維 護 、 警 衛督導、民意電話、協處陳情事項。 17. 資 訊 室 : 院 本 部 行 政 資 訊 系 統 之 統 籌 規 劃 、 協 調 、 推 動 及 資 訊 相 關業務之專案建置、安全管理、推廣教育與行政資訊管理相關問 題之綜合研議等事項。 18. 國 土 安 全 辦 公 室:負 責「 行 政 院 國 土 安 全 政 策 會 報 」之 幕 僚 工 作 , 統籌協調推動國土安全政策、應變機制及計畫。 19. 災 害 防 救 辦 公 室 : 負 責 「 中 央 災 害 防 救 會 報 」 及 「 中 央 災 害 防 救 委員會」之幕僚工作,統籌協調推動災害防救政策、重大災害防 救任務及措施。 1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20. 法 規 委 員 會 : 法 案 之 審 查 、 研 議 、 行 政 法 規 疑 義 之 議 釋 、 法 規 之 管制、整理及法制作業之協調策進。 21. 訴 願 審 議 委 員 會:訴 願 案 件 之 審 議 與 決 定、有 關 訴 願 法 令 之 議 釋、 訴願業務之協調改進。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行政院院本部組織系統圖: 秘書室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組 第四組 第五組 院長 副院長 秘書長 副秘書長 第六組 第七組 政務委員 國會聯絡組 人事室 會計室 政風室 資訊室 國土安全辦公室 災害防救辦公室 法規委員會 訴願審議委員會 2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0年度 2.行政院院本部預算員額說明表: 機關 法定編制 100年度 區 分 預 算 說 明 名稱 員 額 員 額 總 計 407 471 合 計 349 434 職 員 349 262 行 工 友 49 政 技 工 20 駕 駛 39 院 聘 用 51 約 僱 13 合 計 58 37 職 員 58 37 行 政 技 工 院 法 駕 駛 規 委 員 工 友 會 聘 用 約 僱 3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本(100)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0)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 辦理本院會計、人事、文書、安 一、本計畫屬一般行政幕僚作業,秉持科學 全防護、編譯、電務、機要、檔 辦事精神,研究發展,革除積弊,發揮 案保管與縮攝、資訊系統與資訊 團體合作精神,以服務全民為目的,提 安全等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及 高工作效率,以達行政革新之目標。並 院區開放參觀活動與臨時交辦事 促進與民眾之良好關係。 項。 二、確保本院資訊系統運作正常,持續提升 本院資安防護,確保資訊系統安全性、 完整性及可用性。 施政業務 政策審議議事 一、院會及其他重要會議之召 一、國家重大政策及施政作為經由各項會 開。 議,經過研討,透過議決,以強化施政 二、議事日程之安排,會議資料 目標之達成及政令之推動。 之保管典藏、會議紀錄之分 二、協助院長統合引導各機關,依各項推動 發及行政支援工作。 議題,切實執行相關作業。 三、編印年度施政方針、施政報 三、適時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並促使民眾瞭 告、行政院院長講詞,以及 解政府施政作為,達成共識,以迅速展 其他重要報告或文件。 開各項施政工作,締造國家繁榮進步。 四、充實圖書室館藏,提供網路 四、廣泛蒐集各類圖書資訊,供政策擬定及 資源及施政諮詢服務。 辦理業務之參考,可提升施政品質及效 五、立法委員質詢答復系統維護 率。 及質詢案件之答復作業。 五、提升立法委員質詢案件答復作業之品質 與效率。 國會聯絡 一、加強與國會聯繫,增進雙向 一、加強與朝野委員做溝通與說明協調工 溝通,確保施政工作順利推 作,俾推動本院送立法院之法案及預算 展。 案之立法與審議。 二、強化行政院及各部會國會聯 二、加強與立法委員及其助理、立法院職員、 絡單位之協調整合功能,以 國會記者等之聯繫暨座談,強化政情與 利溝通、協調目標之達成。 總質詢資料取得之速度及準確性,俾行 三、協助推動本院法案、預算之 政院與立法院間之互動更順暢。 審查。 三、掌握立法院法案、預算審議及議事動態 等資訊,隨時提供首長參考,並為溝通 協調之參據,有利溝通協調的進行及目 標的達成。 四、 建立本院及院屬國會聯絡單位間聯絡機 制與互動,應法案、預算、議事之推動 需要或遇有重大事項召開國會聯絡人會 報,以發揮整體國會聯絡團隊力量,且 4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本(100)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0)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為結合國會聯絡工作理論與實務,有效 增進國會聯絡業務之推動成效,於立法 院休會期間,請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辦理 二梯次國會聯絡人研習班,以利國會聯 絡人整體功能之發揮。 五、落實平時聯繫及服務工作,有關委員囑 託事項與委員舉辦活動之道賀或慰問與 委員及其助理之婚喪喜慶等事宜,均隨 時辦理,以利互動。 法制業務 一、法案之審議與法制問題之諮 一、使審議之法規及研提之法制意見,周妥 商。 可行。 二、訴願案件審議與訴願案件之 二、訴願案件之督導,強化各機關訴願業務 督導。 功能。 三、舉辦法制、訴願業務座談及 三、訴願審議工作之實施,對人民因中央機 研討會。 關違法或不當之處分,損害其權利或利 四、法規檢索軟體與法學圖書之 益之訴願案件,得獲合法之救濟。。 購置。 四、充實法學專業素養,提昇整體法制作業 品質。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一、 辦理國家科技政策形成相 一、 辦理完成行政院科技會報 1 次。 關會議 二、 辦理完成行政院第 31 次科技顧問會議。 三、 辦理完成國內科技顧問座談會 3 次。 二、 辦理科技概算審議相關作 一、配合組織改造研擬科技會報與科技部審 業 查政府科技發展計畫之權責分工。 二、完成 101 年度科技發展計畫相關部會之 科技概算審查作業。 三、 配合國科會辦理部會科技 一、協助國科會完成 7 個部會科技研發績效 研發績效評估及重大計畫 評估作業。 訪視工作 二、參與審查 99 年度院列管科技計畫。 四、 探索台灣產業科技發展新 透過舉辦產業科技策略(SRB)會議,邀集海內 方向與新機會 外專家、顧問及產官學研界資深代表,共同 探索台灣產業科技發展新方向與新機會。 五、 推動台灣未來新興產業發 一、 依據行政院長指示及第 29 次科技顧問 展 會議結論事項,持續協助六大新興產業 之相關推動工作,以確保六大新興產業 具體行動方案都能落實執行。 5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本(100)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0)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二、 持續督導過去 SRB 會議中,決議推動之 新興產業,例如:綠色能源科技、ICT 加值傳統產業、智慧電子、奈米、科技 化服務業…等。 六、 推動科技人才培訓及運用 一、 協同督導行政院人才培育方案,強化教 方案 育與產業的連結相關措施。 二、 督導與協調各部會產學合作措施之分工 合作 三、 督導 100 年度跨部會科技人才延攬業務 及協調部會分工。 四、 督導 100 年度研發替代役制度之申請、 審查及核配作業政策方向。 五、 督導國防訓儲制度之管理運作。 六、 持續推動遴選公務人員參與「100 年度 跨領域科技管理國際人才培訓計畫」國 內及國外研習班。 七、 推動「加強生物技術產業推 一、 配合行政院六大新興產業發展之推動, 動方案」 督導與協調各部會執行與落實「生技起 飛鑽石行動方案」相關工作。 二、 召開「行政院生物技術策略諮議委員會 (BTC)」,規劃生技產業發展藍圖與措 施,研擬產業發展藍圖及具體可行之行 動方案。 三、 召開三次「行政院生物技術產業指導小 組」委員會議,督導協調政院重要生技 政策之推動與執行,並進行跨部會業務 資源之協調整合。 四、 生技法規體系之持續建置與改善、以及 督導國際合作研發佈局之推動,包含推 動區域法規協合化及兩岸合作等議題。 五、 推動生技產業研發佈局與區域合作,包 含推動國際研發合作等。 九、推動國家資訊通信發展 一、整合行政院各部會推動「愛台十二建 設」、「六大新興產業」、「新興智慧型產 業」、以及「十大服務業」相關資源,積 6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本(100)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0)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極營造產業創新環境,以提升生活品 質,打造「活力經濟」 ,勾勒台灣經濟新 藍圖。 二、推動我國數位電視發展,持續導入數位 無線電視廣播技術如高畫質電視 (HDTV)、行動電視(Mobile TV)等多樣化 數位視訊的創新應用服務,使國人能收 看各類優質及多元的數位電視節目內 容,來帶動我國數位電視機、平面顯示 器、數位機上盒(Set TopBox)、數位內容 等相關產業之蓬勃發展。 三、因應新科技與新技術所帶動之新興頻譜 需求,推動我國頻譜資源之整體規劃, 提升頻譜使用效率,以符合我國通訊傳 播之發展需求。 四、協助推動 NICI 業務及跨部會工作協調、 支援數位內容指導小組業務,及督導創 造數位機會計畫。 五、推動智慧型運輸(ITS)與車載資通訊產業 (Telematics)之發展與整合,持續協助交 通部推動完成全國智慧型運輸系統基礎 建設及網路,整合車廠及車用電子業 者、數位內容業者(如電視台及行動電 視)業者、Telematics 服務供應商、手機 廠商與 IC 設計等業者發展台灣車載資 通訊產業(Telematics)。 六、行政院已於 99 年 7 月 8 日核定「數位匯 流發展方案」 ,透過整備高速寬頻網路、 推動電信匯流服務、加速電視數位化進 程、建構新興視訊服務、促進通訊傳播 產業升級、調和匯流法規環境等六大主 軸面向推動、建置我國的數位匯流產業 發展環境,期能達到「創造優質數位匯 流生活、打造數位匯流產業、提升國家 次世代競爭力」的政策願景。 七、因應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積極推動兩 7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本(100)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0)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岸資通訊共通標準之協商機制,協調相 關主管機關及經常與大陸標準組織往 來,共同研商促進兩岸資通訊共通標準 發展之分工,以增進兩岸產業發展綜效。 八、協調相關部會,健全電子商務法規及加 強交易安全環境,推動傳統產業及中小 企業善用電子商務以提升產業競爭力, 並持續支持電子發票擴大 G2B、B2B 及 B2C 應用,促使電子商務持續發展。 九、協調相關部會推動智慧電網、微型電網 相關政策,整合建立能源需量反應平 台,加速 AMI 電表及通訊系統佈建,達 到節能減碳之政策目標,引導相關應用 服務發展智慧生活產業鏈、建立 smart grid 實證場域,帶動智慧電表相關產業 發展,建立能源資通訊產業鏈,爭取國 際商機。 十、協調相關部會,推動「智慧生活科技推 動方案」,以經濟部技術處 i236 計畫為 生活場域驗證平台及產業輔導平台,協 助各部會相關計畫將研發成果商品化, 並優先導入國科會三大智慧生活中心及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累積之計畫成果,介 接產業合作開發。透過跨領域橫向整 合,延續既有計畫綜效,擴大智慧生活 實證應用。 十一、為及時掌握雲端產業契機,由中華電 信、臺灣區電機電子公會與中華民國資 訊軟體協會等公協會,結合工研院與資 策會的研發能量,於 99 年 4 月 7 日正式 成立「臺灣雲端運算產業聯盟」 ,預計可 提供會員免費的測試與展試中心,為臺 灣雲端運算打造具體商機。此外,中華 電信五年規劃投入 400 億元發展雲端運 算計畫,打造台灣最大雲端營運及資料 中心。 8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本(100)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0)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聯合服務業務 一、南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強化單一窗口服務功能:持續督導合署 (一)強化單一窗口服務 辦公及任務編組單位提供為民服務業 (二)處理民眾陳情 務。 (三)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座 二、積極處理民眾陳情:提升同仁服務水準 談會及宣導活動 與專業能力,要求同仁對陳情人要有同 (四)建立區域溝通協調機制 理心;強化辦理陳情案件之協調業務, (五)推動南部區域資源整合計 並視案情需要召開協調會解決。 畫,積極擔任中央各部會 三、配合宣導國家政策,廣徵民意提供施政 與地方之溝通橋樑 建言: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及宣導活 動,成為中央與南部地方政府、民眾、 企業、團體等的政策溝通橋樑。透過發 送政府資訊電子報與中心網頁宣導政 策。 四、建構區域溝通協調機制:強化與地方政 府的聯繫與協調,配合院頒「強化中央 與地方聯繫會議實施計畫」 ,定期辦理南 部八縣市首長聯繫會議;持續舉辦與地 方建設相關之協調會、會勘等。 五、資源整合專案計畫:規劃各項專案,包 括:高高屏遊艇產業與海洋遊憩推動工 作、推動六大新興產業座談會、推動綠 能新興產業發展計畫、南台灣智慧學 院、推展醫療美容觀光專案、扶植醫技 產業、節能減碳系列宣導活動、協助南 部災區農民成立產銷班、活力健康農產 品展售會、陪伴關懷部落專案、青年創 業貸款申辦說明會、中央與地方教育座 談會、南台灣兩岸事務論壇、南台灣觀 光護照、南台灣農特產品行銷、公平交 易法宣導、南方教育領袖學院、南台灣 青少年志工菁英培力坊計畫、南台灣疫 情防治宣導與協調、南部工商業輔導與 協助專案、南台灣客家與原住民社團訪 查…等。繼續朝向跨域治理整合機制之 目標邁進。 二、中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提供單一窗口服務:提供各項證照、申 (一)提供單一窗口服務 請收件、業務諮詢服務之高效率便捷單 (二)處理民眾陳情案 一窗口,為中部地區民眾節省許多往返 9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本(100)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0)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三)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座 奔波的時間與金錢。 談會及宣導活動 二、處理民眾陳情案:充實任務編組人力, (四)推動區域整合協調機制 強化專業能力與服務水準,對民眾陳情 (五)加強政策研究發展與分析 案件主動召開協調會及現場會勘,提升 並強化新聞聯繫與發布工 服務品質。 作。 三、配合政府重要政策,舉辦各項政策說明 會、座談會、研討會及宣導活動:積極 推動各項政策行銷工作,增進中部民 眾、企業、團體、地方政府了解中央各 項施政目標。 四、建立區域整合協調機制: (一)為加強區域間之協調合作,整合地方 資源,強化與地方鄉鎮之聯繫,辦理 「中台灣領袖學院」 ,邀請地方首長及 主管,透過實地參訪及觀摩地方基層 建設情形,採索中台灣文創、農業、 社區文化之發展。 (二)根據院頒「強化中央與地方聯繫會議 實施計劃」 ,召開中部六縣市首長聯繫 會議,對各縣市提出之重大建設規劃 與執行需中央協調解決之事項進行討 論,各項會議結論持續列管追蹤,協 助地方解決重大建設之問題與困難, 充分發揮協調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功 能。 (三)因應台中縣市合併升格後可能面臨之 各項問題,召開台中縣市升格後相關 問題研討會,邀集相關專家學者、民 間團體代表及政府官員,共同檢討建 立區域合作平台之必要性、作法及推 動與執行,整合不同意見及建議,以 促進中台灣區域發展及規劃。 (四)加強與地方政府之聯繫,建立密切之 聯絡窗口,針對地方各項公共工程之 進行進度確實掌握,對院長視察台中 生活圈 2 號東段、4 號北段及大里聯絡 道工程加強進度之追蹤與管理。另各 地方聯繫窗口亦積極蒐集地方之輿情 反應,提供中央各項地方民情資訊, 10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本(100)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0)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作為中央政府施政與改進之參考;加 強新聞聯繫工作,俾使民眾了解政府 施政績效與內容,以達到政策行銷之 效果。 三、東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提供單一窗口服務:提供各項有關證照 (一)提供單一窗口服務 業務諮詢服務及就業媒介專人服務櫃 (二)接受及處理民眾陳情案 台。 (三)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座 二、接受及處理民眾陳情案:以積極誠懇態 談會及宣導活動 度處理民眾及各公務單位陳情案,並主 (四)建立東部區域溝通、協調 動召開協調會及辦理現場會勘及跨部會 機制 協調案,以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及各部會 (五)強化政策研究與分析 計畫執行效率。 三、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座談會及宣導活 動:藉由舉辦各項政策宣導活動及計 畫,促使東部地區民眾、企業、團體及 地方政府瞭解中央政府之各項施政目 標。 四、建立東部區域溝通協調、機制:每年定 期召開東部 2 縣市首長聯繫會議,及花 東中央單位首長聯繫會報,以充份發揮 中央與地方政府協調之功能,並作為東 部地區中央各部會與地方政府溝通的橋 樑,以解決地方政府施政上面臨之難 題。並賡續辦理「東台灣領袖學院」 ,強 化地方中層幹部治理能力,加強中心與 地方政府之聯繫。 五、強化政策研究與分析:針對政府政策與 東部地區民眾關切之議題,廣徵民意, 並將資料做分析,以作為中央政府之施 政資訊參考。 飛航安全業務 一、航空器失事及重大意外事件 藉飛安事故調查提出改善建議,進而提昇我 調查、原因鑑定及提出飛安 國飛安環境。 改善建議。 二、飛安事故調查能量之建立。 要求遵照本會所編標準作業操作手冊內容執 行各項調查工作,確保調查能量之完整。 三、積極性飛安改善之研發及推 一、 積極進行飛安相關研究專案,徹底改善 動。 飛安,使飛安會成為世界一流之飛航事 故調查機關。 二、 飛安改善建議落實機制與資訊網路化– 11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本(100)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0)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就政府有關機關提出之具體分項執行計 畫進行檢視,確認計畫涵蓋飛安會所提 出之飛安改善建議並具體可行後,每半 年追蹤改善進度並上網公告。 三、 飛航安全重點項目之研發–持續針對失 事調查報告與可能肇因及風險有關之趨 勢,與學研機構合作或自行研發方式改 善飛安。 四、 民航業界及監理單位間之資訊交流–持 續於飛安研討會中宣導飛安議題,並舉 辦飛航安全相關教育訓練和各飛航相關 機關經驗交流。 五、 為有效偵測飛安死角,發掘不利飛安的 潛伏性因素,持續設置「飛安自願報告 系統」 ,提供航空從業人員一個可以分享 親身經歷或提出工作上所發現任何可能 影響飛安問題的管道,以期能有效地蒐 集、處理及分享飛安資訊,將飛航事故 防患於未然,並彌補強制報告系統之不 足。所有報告在經過分析與研究之後, 會提供相關單位做為檢討與改進的方 向,以避免「潛伏性」的危險因子演變 成飛安事件。 四、國內外相關機關之合作。 一、 持續與國際各先進國家飛安自願報告系 統之資訊交流,達到提升我國系統運作 之能量,並推廣及建立自願報告之文化。 二、 持續參與國際飛安及失事調查相關機構 之組織團體,與國際社會保持聯繫。 三、 提供本會調查能量及技術支援,協助其 他國家進行飛航事故調查。 四、 與亞太地區之飛安機構分享本會之調查 技術,協助飛航記錄器解讀及建立相關 調查能量。 五、 持續推動與國外失事調查機關如紐西蘭 TAIC、印尼 NTSC、新加坡 AAIBS 等簽 訂合作協議書。 六、持續推動與相關部會訂定作業協調文 件,是項協定將使調查作業及行使調查 職權之協調聯繫作業更為順暢。 12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本(100)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0)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五、提昇調查實驗室能量。 一、持續提昇調查實驗室能量,建構新式飛 航紀錄器解讀系統。 二、建 置 第 二 期 事 故 調 查 資 訊 管 理 系 統 (OIMIS),持續研究時空間資訊整合與飛 航性能分析等議題。 三、持續研發空間資訊與飛航性能等議題。 四、持續提升座艙語音分析及結構失效分析 能量。 五、發展民航局飛航服務總臺即將運作之新 式雷達資料格式(MSTS)解讀能力。 國土安全規劃 一、國土安全與反恐政策研擬、 一、規劃研擬、落實執行及宣導國土安全與 制度規劃及推動。 反恐政策與制度,並提供相關諮詢及政 二、國土安全與反恐情報協調與 策建議。 整合。 二、推動我國國土安全相關法律制度完備。 三、辦理國土安全及反恐各項演 三、配合國安體系達到情報協調分享與研 習。 判,加強行政與國安體系之支援與合作。 四、推動國土安全與反恐國際交 四、積極參與國際組織及決議之作為,深化 流與合作。 國內外反恐與國土安全之對話及合作。 五、國土安全與反恐政策宣導、 五、督導、協調及考核各部會反恐怖行動計 訓練及資源整備。 畫,推動演習測試驗證各應變計畫,整 六、我國緊急應變體系之相互結 合中央部會資源。 合運作及能量提升。 六、落實中央單一應變機制,推動中央與地 七、強化落實政府持續運作。 方應變機制接軌。 八、關 鍵 基 礎 設 施 安 全 防 護 七、協調相關部會強化境管與旅行安全 (CIP)及風險評估之推動。八、協助與配合相關部會參與國際安全合作 九、協助推動我國與各國免簽證 會議與活動 案 (Visa Waiver Program, 九、建立我國 CIP 評估技術能量,協助跨部 VWP) 。國際重大活動之跨 會落實安全防護計畫。 部會協調與維安整備。 十、協助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之安全整備及 十、國際重大活動之跨部會協調 協調。 與維安整備。 災害防救業務 一、災害防救基本方針及計畫相 一、構建前瞻災害防救計畫,策進減災施政 關業務規劃。 達成減災目標 。 二、監控災害風險與督導各部會 二、提昇災害管理與應變處理效能。 縣市防災執行績效。 三、凝聚中央部會防救災能量,發揮防救災 三、跨部會災害防救業務協調、 統合成效。 整合與督導。 四、強化災前的預警及災時決策應變之防救 四、災害預警、通報及決策系統 災效能。 13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本(100)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0)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規劃及督導。 五、強化中央地方緊急應變體系,統整發揮 五、強化災害緊急應變體系。 動員應變效能。 六、災害防治應變訓練及教育宣 六、加強防救災人員專業技能,提升防救災 導規劃及督導。 能力。 七、防救災資源物資整備與管理 七、完備防救災資通訊、資源物資,發揮災 之規劃及督導。 時緊急救援效能。 八、災後調查與復原策略規劃及 八、構建災後災因分析及策進迅速進行復原 督導。 重建作業方式。 一般建築及設備 營建工程 一、餐廳大 樓 中 央 空 調 系 統 建 一、辦理空調系統、監控及電力分錶建置, 置。 落實節能減碳政策。 二、車庫大樓中央空調監控系統 二、配合組織改造辦理第一階段辦公室空間 建置。 調整裝修,改善工作環境,提昇工作效 三、第一階段組織改造辦公室調 率。 整裝修。 四、B 棟一樓公共區域電力分錶 建置 。 交通及運輸設備 一、汰換傳真機 4 台。 一、提昇文件傳真品質,增進工作效率,強 二、採購行動電話 7 具。 化公文品質及處理之效能。 二、提昇通訊品質,增進工作效率。 其他設備 一、整建及擴充本院共構機房及 一、提供完善之機房及網路等資訊基礎設 網路等資訊基礎設施,並汰 施,以因應組改 101 年 1 月 1 日啟動後 換電腦及網路設備。 本院移入及新成立單位資訊作業需求。 二、整 建 本 院 應 用 資 訊 系 統 平 二、汰換個人電腦、筆記型電腦及伺服器等 台,並更新本院網站、員工 設備,提供有效率及安全的資訊作業環 入口網、行政管理及立法委 境。 員質詢答復等資訊系統。 三、運用新資訊技術,整建創新應用資訊系 三、汰換影印機 3 部、碎紙機 4 統平台,以支應組改啟動後本院移入及 部及投影機 1 部等事務機 新成立單位相關業務資訊系統建置需 器。 求。 四、汰換冷氣機等電器及辦公家 四、運用新資訊技術,更新現有相關資訊系 具。 統,以提升資訊系統作業效能,並調整 系統架構及擴充系統容量,以支應組改 移入及新成立單位之作業需求。 五、強化公文品質及處理之效能,增進工作 效率。 14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0年度 (二)本(100)年度預算提要: 1.歲入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本 年 度 預 算 數 科 目 名 稱 合 計經 常 門資 本 門 規費收入 900 900 0 場地設施使用費 900 900 0 財產收入 100 100 0 廢舊物資售價 100 100 0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189,267,679 189,267,679 0 股息紅利繳庫 180,020,414 180,020,414 0 賸餘繳庫 9,247,265 9,247,265 0 合 計 189,268,679 189,268,679 0 15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0年度 (二)本(100)年度預算提要: 2.歲出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本 年 度 預 算 數 科 目 名 稱 合 計經 常 門資 本 門 一般行政 550,596 550,154 442 施政業務 6,662 6,662 0 政策審議及督導 5,072 5,072 0 國會聯絡 1,590 1,590 0 法制業務 4,313 4,313 0 施政推展聯繫 9,000 9,000 0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46,078 45,213 865 聯合服務業務 46,359 45,153 1,206 飛航安全業務 57,715 53,911 3,804 國土安全規劃 27,458 27,199 259 災害防救業務 48,557 43,795 4,762 一般建築及設備 34,371 0 34,371 營建工程 15,521 0 15,521 交通及運輸設備 166 0 166 其他設備 18,684 0 18,684 第一預備金 2,850 2,850 0 合 計 833,959 788,250 45,709 16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98)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執行情形: 1. 前(98)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般行政 辦理本院會計、人事、文書、 一、繼續推動節約能源政策,使用節能燈具; 安全防護、資訊安全管理、檔 強化省水設備,節約用水;全面實施車輛 案保管縮攝與稽催、資訊系統 加油卡制度,嚴格控管各種用油;按月列 及資訊安全等基本行政工作維 報財產增減,強化財產管理。辦公用品集 持業務、及院區開放參觀活動 中採購、管理及領用措施,實施電腦網上 與臨時交辦事項 申領作業及管理。 二、依檔案法第 9 條及檔案電子微縮儲存管理 辦法等相關子法之規定,維護檔案安全, 節省儲存空間,落實檔案電子儲存及微縮 儲存功能,有效提高檔案微縮掃描績效。 三、建置檔案管理新系統,強化使用端作業平 台功能介面,加強民眾檔案應用服務績 效,有效管理並提升整體作業績效 四、賡續辦理資訊安全管理制度二階段擴大 導入及認證範圍委外服務,以持續提升本 院資訊安全管理機制。 五、完成全球資訊網改版及建立政策主題網 機制,新版網站已於 98 年 5 月 6 日上線, 以多媒體方式呈現本院重大政策。 施政業務 政策審議議事 一、每週院會 一、經院會核定實施「新世紀第三期國家建設 二、法案研審及推動 計畫(民國 98 至 101 年四年計畫)」暨「中 三、施政方針及報告編印 華民國 98 年國家建設計畫」、「強化國有 四、質詢處理 財產管理及運用效益方案」 、「提升政府財 五、施政資料蒐集陳列 務效能方案」等共 149 案。 六、研議審核各部會重大政 二、 經院會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行政法人 策、計畫及法案。 法」草案、 「船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 「運 動彩券發行條例」草案、「文化創意產業 發展法」草案等共計 146 案。 三、本院 99 年度施政方針經分行各部、會、 行、處、局、署及省、市政府,據以編訂 年度施政計畫及預算;依照上年度施政目 標及施政重點,研擬施政報告,於立法院 會期中適時提出。年度施政方針及各項報 告編印,均已如期完成。 四、立法委員第 7 屆第 3 會期:計提專案質詢 1,453 件、施政質詢 44 件,均如期於 20 17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日內函復立法院。 五、立法委員第 7 屆第 4 會期:計提專案質詢 1,534 件(統計至第 15 次會)、施政質詢 34 件,均如期於 20 日內函復立法院。 六、圖書藏書量 24,840 冊,視聽資料 1,606 片,期刊 1,668 本,訂購期刊 93 種。 七、圖書借閱 12,028 人次,視聽資料借閱 2,723 人次,期刊借閱 2,138 人次。 八、館藏書刊資料及線上資料庫,每年借閱冊 數及上線瀏覽人數及人次,皆逐年成長。 九、研審「所得稅法」 、 「營業稅法」 、 「公共債 務法」 、「行政區劃分法」 、 「國土計畫法」、 「鐡路法」 、 「都市更新條例」等草案,並 已送請立法院審議。 十、推動完成「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 例」 、 「菸酒稅法」 、 「遺產及贈與稅法」 、「金 融控股公司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草案等法律案之立法。 十一、核定「噪音管制法施行細則」 、 「都市計 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國籍法施行細則 修正案」、「八八水災受災戶住宅補貼方 案」 、「六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觀光拔尖 領航方案」等。 十二、辦理 2009 年高雄世界運動會及台北聽 障奧林匹克運動會相關幕僚作業。 十三、辦理「中央廉政會報」2 場次、 「治安會 報」及北中南分區會報 5 場次、「反毒會 報」1 場次、 「海洋事務推動小組」2 場次、 「防制人口販運協調會報」4 場次及「全 民動員會報」1 場次等跨部會專案小組的 幕僚作業與協調整合工作。 十四、已派員考察「日本溫泉產業節慶活動及 宣傳行銷策略」 、 「美加地區公共圖書館營 運及實務策略運作」及出席「亞洲開發銀 行年會」、「第 22 屆台美水資源技術合作 年會」、「國際勞動力專業人員第 96 屆年 會」等案。 國會聯絡 一、加強與國會聯繫,增進雙 一、辦理 8 梯次本院與立法委員之座談餐敘, 向溝通,確保施政工作順 了解立法委員對本院之建議。 利推展。 二、總質詢議題之蒐集彙辦,蒐集建立立委及 二、強化行政院及各部會國會 黨團所關注有關地方建設及重要政策議 聯絡單位之協調整合功 題等資料,提供首長參考,以利委員及首 能,以利溝通、協調目標 長間之詢答互動。 18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之達成。 三、推動法案及預算案之立法,從「報告事項」 三、建立立法院法案審議資 開始,至委員會審查、法案協商及立法院 訊,以利溝通、協調之進 院會審議各階段,協調相關部會加強與朝 行。 野委員做溝通與說明。 (通過本院法案 103 件、預算 14 件等) 四、召 開 多 次 院 屬 各 機 關 國 會 聯 絡 擴 大 會 報,協調各項國會工作,推動國會任務。 五、與立法委員及助理、各黨團、國會記者及 相關行政人員之聯繫暨座談,建立良好雙 向溝通,並將渠等施政建議及時提供本院 及相關部會參考。 六、有關委員囑託事項、委員舉辦活動之道賀 或慰問、委員及其助理之婚喪喜慶等事 宜,均隨時辦理。 法制業務 一、法案之審議與法制問題之 一、法案之審議及法制意見之提供:本年度就 諮商。 相關案件提供法制上意見 631 件,參與及 二、訴願案件審議與訴願案件 承辦審查法案 251 件。。 之督導。 二、98 年度收受訴願案件(含再審)7,045 件, 三、舉辦法制、訴願業務座談 上年度未結案件 868 件,共 7,913 件,辦 及研討會。 結 6,745 件,未結 1,168 件,辦結案件中 四、重要法制、訴願事項之研 駁回 5,500 件,不受理 786 件(含原行政 究。 處分機關先行審查原處分是否合法妥當 五、法規檢索軟體與法學圖書 後,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處分,而依法為不 之購置。 受理決定者 371 件),撤銷 118 件,撤回 123 件,移轉管轄 218 件,對人民因受行 政機關違法或不當之行政處分而致損害 其權益者,已獲致適當之救濟或糾正。 三、98 年度辦理閱卷 64 件,陳述意見 125 件, 言詞辯論 12 件,保障訴願人藉閱卷瞭解 案件採證事實及陳述意見之權利,並能藉 言詞辯論釐清事實及法律爭議。 四、為落實行政資訊公開原則,推動訴願業務 e 化,加強便民服務,已建置訴願案件進 度、訴願決定查詢、申請陳述意見、言詞 辯論及本院所屬機關與直轄市及縣(市) 政府訴願決定查詢網頁之連結等網路系 統,並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7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自 95 年 6 月起陸續主動公開 90 至 97 年度本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業 務統計資料,以便利民眾申請、查詢、各 機關資訊交流及相互觀摩。 五、針對各行政機關所呈報 97 年度辦理訴願 業務之狀況予以統計分析,連同具體檢討 19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及建議意見,彙整 97 年度訴願業務報告, 分送各機關作為業務改進之參考及依據。 六、邀集本院所屬機關及省(市)政府暨縣 (市)政府訴願業務主管召開訴願主管座 談會,探討訴願業務檢討改進事宜,並就 訴願業務相關議題,進行意見之溝通,俾 利訴願業務之精進。 七、98 年度共舉辦「教育人權、教育法制與教 育爭訟」等 7 次專題演講:邀請學者專家 講授,增進同仁對於基因改造、內線交易 問題、教育基本權、人權內涵等之專業知 識及研析能力。 八、舉辦法制業務座談:於 98 年 12 月 25 日邀 集各部會法制主管及本院各業務組室相 關人員,就人事局等機關所提法制作業疑 義及法制作業應改正事項等交換意見,以 提昇法制作業品質。 九、98 年 9 月 25 日以「獨立機關之法制定位」 為題,邀請相關學者分別就國外立法例關 於獨立機關之法制定位及其實務運作情 形詳予論究,分析採行此制度之利弊得 失,以作為我國未來獨立機關法律建制及 爭議處理之參考依據。 十、98 年 10 月 23 日舉辦 2009 訴願制度研討 會,推動實務與學術之雙向交流,提昇訴 願業務品質,增進對人民權益之保障,且 供訴願法修正之參考。 十一、委託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辦理「私法關係 行政規制之法制體例研究—公寓大廈管 理條例、消費者保護法與勞動契約法制發 展經驗之觀察比較」研究計畫案,以供法 制之參考。 十二、為掌握最新立法趨勢及法學理論,購買 法規檢索軟體 37 套,及法學期刊 11 種, 法律辭典 2 種供辦案參考。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一、 科技顧問會議 行政院第 29 次科技顧問會議以「推動六大新 興產業,再創產業榮景」為主題,希望在行政 院推出「六大新興產業」半年後,將方案內容 與初步執行成果呈現在國人面前作一次討 論,使政府施政作為可以更加的周延。本次會 議依據主題設定了 6 項方案報告、9 項主題報 告及 1 項專題報告,並邀集了 8 個相關機關共 同主協辦。後續「行政院第 29 次科技顧問會 20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議結論與顧問建議處理原則」將由科技顧問組 彙整,報經行政院通過後,全面推動。。 二、2009 年行政院產業科技策 2009 年行政院產業科技策略會議,已於 98 年 略會議 8 月 18 日至 20 日在台北舉行,以「塑造資安 文化、推升資安產值」為題,研討資安產業科 技發展策略,各界代表共有 2 佰多人出席。會 後並召開三次跨部會會議,規劃完成資安 SRB 關鍵推動方案,經報院核定。 三、推動六大新興產業 第一階段自 98 年 3 月 26 日起到 5 月 14 日止, 由相關主責部會署陸續提出報院通過之六大 新興產業推動方案,內容涵括政策投入經費、 產生之經濟與社會效益、行動方案與推動主 軸…等重要項目。第二階段自 98 年 5 月 27 日 至 6 月 10 日,由張進福政委協同財政部長、 經建會主委、國科會主委及主計長,召開三次 預算配置協商會議來決定資源投入。第三階段 於 98 年 7 月 3 日召開六大新興產業行動方案 討論會議,請相關部會如期完成具體行動計 畫,並已完成報院核定。在行銷推廣方面,已 完成六大新興產業行銷小冊,俾利進行宣導。 四、推動科技人才培訓及運用 一、推動各部會聯合籌組海外攬才活動,完成 方案 推動 98 年度「行政院延攬海外科技人才 訪問團」團務規劃及協調部會分工。 二、遴選公務部門人員參與「跨領域研發成果 產業化國外培訓計畫」,完成辦理遴選公 務部門人員參與「跨領域研發成果產業化 國外培訓計畫」 ,共計遴選 10 位參與國內 班、5 位參與國外班,有效提昇公務部門 科技管理人才技能。 三、督導 98 年研發替代役制度核配作業政策 方向及國防工業訓儲制度。 五、第八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 一、完成跨部會辦理「第八次全國科學技術會 議議題三」之主辦工作,本議題共計規劃 2 項子題,以擘劃提升政府資源效率與效 益未來四年的積極作為。 二、97 年 11 月 10 日及 97 年 12 月 1 日分別假 高雄左營,完成南/北部預備會議,共計 283 人次與會。 三、98 年 1 月 12 日至 15 日假公務人力發展中 心舉辦,總結提出 25 項建議推動措施。 六、全國人才培育會議 一、 自 98 年 7 月 9 日起配合行政院籌辦全國 人才培育會議,以「促進國家人才培育與 21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產業發展緊密結合」為目標,規劃「建立 產官學人才培育整合平台」 、 「強化產業界 與學術界的合作」 、「建置考訓用人才培育 制度」三分項議題內容,研擬促進全國人 才培育與產業發展緊密結合之作為。 二、於 98 年 8 月 3 日、5 日完成辦理北區及中 區論壇,彙集專家學者意見,持續修正完 成大會提案內容。 七、推動並督導「加強生物技 一、為持續研擬我國生技產業發展策略,於 98 術產業推動方案」 ,協助生 年 10 月 12-14 日舉辦「2009 年行政院生 技產業之發展規劃 技產業策略諮議委員會(BTC)會議」 ,會 議所獲致結論業已偕同相關部會訂定為 具體實施策略,以落實產業政策之推動。 二、為推動「六大新興產業方案」 ,依 2008 BTC 會議結論暨 97 年 11 月 5 日 劉前院長指 示,規劃並推動「台灣生技鑽石起飛方 案」,過程中召開多次跨部會協調會議進 行實施策略之研擬,其細部行動計畫業於 98 年 10 月 7 日奉行政院核定。 三、為協調督導行政院重要生技政策之推動 與執行,召開「行政院生物技術產業指導 小組」委員會議,協調督導「基因改造跨 部會工作小組」 、 「幹細胞研究跨部會工作 小組」 、「實驗動物資源體系跨部會工作小 組」 、「生醫科技島跨部會工作小組」之跨 部會業務運作,並協助推動「農業生物技 術產業化發展方案」,以督導部會落實重 要生技政策,促進生技重點領域發展。 八、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 一、配合「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 ,規劃「國 推動(NICI)小組 家資通訊應用建設」 ,加速政府 e 化服務, 研析民眾需求並參考國際發展趨勢,推動 智慧醫療與能源資通訊相關應用。 二、修訂「國家資通訊發展方案(2007~2011 年)」 ,以推動「智慧台灣」為主軸,加速 累積智慧資本,打造「活力經濟」。 三、推動我國數位電視發展規劃,促進相關部 會完成「我國數位無線電視開放方案」以 及「類比頻道回收計畫」並開始後續釋照 相關準備作業,持續推動高畫質電視 (HDTV)節目製播。 四、推動行動寬頻服務, 提出 WiMAX 網路公 領域應用服務推動方案及績效指標,並協 助經濟部工業局,建構無線上網環境,結 22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合地方政府及廠商能量,已建立 85 個行 動生活應用,強化我國無線寬頻上網人口 及應用服務,並創造各行業之附加價值。 五、協調推動經濟部於 2009 年召開「雲端運 算發展策略論壇」,針對六大新興產業規 劃「雲端運算產業發展推動方案」 ,預計 4 年(2010-2014 年)投入 102.4 億元推動 9 項雲端服務,獲行政院納入「庶民經濟方 案」中積極推動。 聯合服務業務 一、南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為強化單一窗口服務功能,落實中午不打 (一)強化單一窗口服務。 烊輪班制度、改善整體空間服務機能、民 (二)受理及處理民眾陳情。 眾與殘障人士停汽機車空間之改善、加強 (三)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 環境衛生、創造無菸害環境、強化志工服 座談會及宣導活動。 務與實習生志願服務功能等,每月平均服 (四)建立區域溝通協調機 務 11 萬 5 千餘件。 制。 二、受理及處理民眾陳情,自 98 年 1 月至 12 (五)推動南部區域資源整合 月底止,約有 1 千餘件。 計畫,積極擔任中央各 三、98 年度共舉辦約 2 百場政策說明會、座談 部會與地方之溝通橋 會及宣導活動,以配合政府施政主軸之宣 樑。 導。 四、舉辦活動地點遍及南部八縣市,並主動前 往山區原住民部落、澎湖離島等偏遠地區 舉辦各種政策宣導活動。 五、建立區域整合協調機制,籌辦「南部八縣 市首長聯繫會議」,積極與中央部會、地 方政府及相關單位進行協調,以化解不同 立場之歧見,並拜會各縣市首長,主動瞭 解地方需求。 六、推動南部區域資源整合:為使南部各縣市 資源更能有效的利用,持續規劃推動各項 南部區域資源整合計畫,包括:南部公共 建設座談會、原住民族南台灣領袖高峰會 議、南部各縣市工業區會座談會、…等專 案計畫。 二、中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提供各項證照、申請收件服務單一窗口, (一)提供單一窗口服務。 為中部地方民眾節省許多往返奔波的時 (二)處理民眾陳情案。 間與金錢,98 年服務件數約 32 萬餘件。 (三)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 二、98 年計受理書面陳情案 63 件、親自陳情 座談會及宣導活動。 案 29 件、實地會勘及親訪 236 次。另提 (四)建立區域整合協調機 供民眾有關政府政策及施政措施資訊之 制。 諮詢服務,包括面談 785 人次、電話諮詢 服務 21,043 次、信函諮詢 9,399 件、資 訊提供 17,546 件、輔導轉介 445 件。 23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三、以溝通、整合、協調為主要功能目標,配 合政府重要施政措施、政策,舉辦座談 會、政策說明會及宣導活動等,提供民眾 政策訊息,闡釋施政目標,98 年計辦理計 97 場次各項宣導活動及會議。 四、「97 年災後復建工程訪視」及重大復建工 程進度落後案調查、參與莫拉克風災協助 救災工作。 五、舉辦「98 年中部六縣市首長聯繫會議」, 討論各縣市提案 15 案,對整合中部地區 建設資源,及協助地方政府解決推動重大 建設的困難,應有極大助益。 六、推動中台灣區域合作組織,提升區域建設 效率與品質。 三、東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提供各部會各項有關證照申請之單一窗 (一)提供單一窗口服務。 口 服 務 , 98 年 立 即 上 工 計 畫 利 用 率 (二)接受及處理民眾陳情。 79.8%;短期促進就業方案媒合率 97.8%; (三)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 1-12 月單一服務案件(含臨櫃、電洽)約 7 座談會及宣導活動。 千餘件。 (四)建立東部區域溝通協調 二、處理民眾陳情案件,以提升為民服務品 機制。 質,計 800 餘件。 (五)強化新聞聯繫與發布工 三、積極配合宣導政府政策,舉辦「花東重大 作。 建設座談會」 、「臺東文化產業座談會」… 等宣導當前政府重要政策。 四、舉辦「東台灣領導人才培訓學院」,培訓 花東基層公務領導人才;舉辦 98 年度花 東中央單位首長聯繫會報,共同解決地方 長期存在之疴舊及跨單位需協調之事 項;辦理數場花東河川治理協調會議,督 促相關權責單位,完成主要河川疏濬、清 淤、強化堤防等工作;召開多次東部地區 有關跨部會、單位須協調解決案件,以充 分發揮中央各部會與地方溝通橋樑之角 色,協助解決重大建設之難題。 五、積極反應輿情:如蘇花山區路段改善案、 花東鐵路電汽化工程進度案、太魯閣國家 公園落石案、現勘花東主要河川疏濬、清 淤、堤防等治理情形…等,計約 200 餘件。 六、列管重大工程:如:花蓮縣鳳林長橋大排 工程、花蓮縣漁港防波堤復建工程…等。 飛航安全業務 一、航空器飛航事故調查。 一、自 87 年至 98 年共執行 67 件調查案件, 其中 59 件為民用及公務航空器飛航事故 調查(包含內政部委託調查案件 3 件) , 24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另有 2 件意外事件調查,以及 6 件參與國 外調查。其中 56 件(包含意外事件及參 與國外調查結案共 8 件)已結案。 二、98 年度共計發生 5 件飛航事故,包括: 0103 Air Creation 超輕型載具飛航事 故、立 榮航空 B7652 飛航事故、 日 航 JAL653 飛航事故、中興航空 B-77088 飛航 事故及內政部空勤總隊 NA-502 飛航事故。 三、年度內結案之調查案件共 3 件,包括:中 華航空 CI7552 飛航事故、內政部空勤總 隊 NA-508 飛航事故及立榮航空 B7 901 飛 航事故。 四、目前尚在調查中之案件共 11 件,包括: 長 榮 航 空 BR67 飛 航 事 故 、 中 興 航 空 B-77008 飛航事故、國泰航空 CX521 飛航 事故、中華航空 CI687 飛航事故、立榮航 空 B7 652 飛航事故、日航 JAL653 飛航事 故及空勤總隊 NA-502 飛航事故等。 二、飛安事故調查能量之建立。一、本會實驗室已建立 FDR 及 CVR 百分之百的 解讀能量,目前亦逐漸建置 GPS 接收機之 解讀能量。本(98)年新購置 Honeywell 飛 航紀錄器解讀裝備(RPGSE) ,該裝備除可 以解讀新一代 DVDR 外,亦可支援該公司 之 SSCVR、SSFDR 與 AR 系列飛航紀錄器, 更 可 解 讀 華 信 航 空 公 司 新 購 之 ERJ 190/195 型機隊。 二、已協助我國空軍、陸軍、民航局、國內民 航業者以及國外調查機構進行飛航紀錄 器委託解讀及動畫製作等服務,迄今逾 300 件。 三、98 年亦協助國防部解讀及分析 IDF 澎湖 墜海及 Fokker 50 專機台中事故。 四、國外相關失事調查機構亦陸續委託本會 實驗室進行飛航紀錄器解讀工作,目前計 有馬來西亞(1 件) 、印尼(14 件)、香港 (1 件) 、日本(1 件) 、韓國(1 件)及美 國(1 件)等國。 五、98 年新開發 FDR 及雷達資料之軌跡分析 及計算工具,可處理國內常見初級雷達及 次級雷達資料格式,包含 CDR、NTAP 以及 IBAS 格式,大幅減少 FDR 及雷達資料之處 理時間。 六、互動式飛航軌跡分析系統(TRK2KML)可自 25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動化標示航空器之位置、姿態與時間之關 係,動態展示航空器與環境之關聯,節省 3D 視覺模擬/動畫之成本,套疊台北飛航 情報區指南(TPE FIR)之圖層。 三、教育訓練 一、98 年於 8 月 26 日至 8 月 28 日期間辦理 98 年度飛航事故調查複訓課程,本年度邀 請法國飛航事故調查局(BEA)2 位資深調 查官擔任講師。 二、為增進本會各分組對於整體飛航安全調 查業務的了解,以提升人員素質,推行技 術講習及會內交叉訓練計畫。本年度舉辦 活動包括:航務訓練、派員觀摩航空站消 救演習等。 三、年度專業訓練包括:人為因素分析及分類 系統 HFACS 專業訓練、新加坡民航學院機 場工程第二階段訓練班、英國克蘭菲爾大 學「適航性」訓練、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 員會飛航事故調查訓練等。 四、失事預防 一、本系統自 88 年 10 月開始運作,截至民國 98 年 12 月 31 日止,總報告數為 234 件, 本(98)年報告數為 16 件,報告內容涵蓋 飛航操作、客艙安全、航管作業、場站設 施、航機維修、及工時計算等議題。 二、本系統共出版簡訊 19 期,98 年度出版 2 期。 三、飛安改善研發及能量建立:(1)人為因素 研發:參與國際調查員協會之發現人為因 素潛在因子,以減少與人為誤失有關之飛 航事故。參考人為因素及風險管理之理論 及工具,研發適合本國事故調查之人因調 查輔助工具。 (2)飛航安全重點項目之研 發:持續針對失事調查報告與可能肇因及 風險有關之趨勢,與學研機構合作或自行 研發方式改善飛安。 國土安全規劃 一、推動國土安全各項演習 一、辦理海事安全實兵演練(海安 5 號演習) : 為提升危機應變及處置能力,增進跨部會 協調作為之能量, 6 月 7 日假高雄港,協 調海巡署等 10 多個相關部會(單位) ,聯 合辦理「金華演習實兵演練-海安五號演 習」,順利完成反恐應變、救生救難及海 洋污染應變處置等演練。 二、協辦演習:協調本院各單位參加復安演 習,並召集相關部會研議軍事危機期間發 26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布緊急命令事宜。 三、配合執行其他相關演習:參加核安演習、 全民防衛動員(萬安 32 號)演習全民防 空演練、全國毒性化學災害應變演練等演 習共 18 場。 二 、 國 土 安 全 與 反 恐 政 策 宣 一、辦理「98 年中央反恐及國土安全業務地方 導、地方接軌、訓練及資 宣導計畫」:為強化中央與地方之共識與 溝通管道,以利國土安全業務之推動,本 源整編 室辦理「98 年中央反恐及國土安全業務地 方宣導計畫」共 4 場講習會,計中央部會、 情報單位及 25 縣市約 710 人與會。 二、協助建置國家及反恐訓練中心:邀集國內 建置訓練中心之單位,將相關建置經驗提 供內政部警政署參考,以協助其進行「國 家級反恐訓練中心」之建置作業。 三、辦理「國土安全論壇」:委託學術單位, 追蹤觀察國內外研究國土安全重點網 站、專題及相關資訊。迄 11 月底已完成 18 期「全球國土安全動態週報」,並辦理 4 次座談會,成果供政府施政與工作執行 參考。 四、製作「我國國土安全機制簡介」宣導短 片:宣導短片內容包括「機制緣起」 、「法 源依據」 、 「組織架構」及「工作成果」四 部分,提供相關業務宣導之用,增進外界 對國土安全機制之了解。 三、協調整合安全應變機制與 一、協調整合中央與地方之應變能量:參加交 能量及修訂相關計畫 通部「災防、全動、反恐三合一工作檢討 會」 、台北縣市等災害防救工作實地訪視。 二、修訂安全應變計畫:因應反恐情勢變遷需 要,函請國土安全七大應變組主政權責機 關於年底前修訂相關應變計畫 四、加強我國緊急應變體系之 為協助本院農委會、衛生署及體委會等部會, 相互協調運作 執行有關新型流感疫情之因應準備及防疫作 為,本室積極派員參與「行政院禽流感防治聯 繫會報」5 次、「行政院 H1N1 新型流感防治聯 繫會議」及「籌辦 2009 世界運動會及聽障奧 運會中央政府跨部會協調會」等應變會議。。 五、強化關鍵基礎設施防護 為強化國家緊急應變與快速復原能力,建立我 (CIP)研究及風險評估 國 關 鍵 基 礎 設 施 的 整 體 風 險 管 理 與 分 析 系 統,提供決策者各項即時資訊與因應對策,98 年 6 月率團參訪美國國土安全部,與相關部門 27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交換經驗與技術,並已於國內進行 40 餘次專 題討論。 六、國土安全相關法令之研擬 為因應中央災害防救會報設置要點之修正與 本院災害防救辦公室之設立,及本院國土安全 政策會報任務與本院國土安全辦公室業務調 整需要,刻正邀集相關部會及學者專家,就國 土安全政策會報設置要點進行修正。 七、推動國土安全與反恐國際 一、協調派員赴美接受「空中警察」訓練:為 交流合作 推動我國加入美國免簽證計畫,協調美方 提供我空安人員移地訓練,於 98 年 11 月 8 日至 15 日由內政部警政署航警局派員 赴美國大西洋城空安人員訓練中心洽商 相關事宜。 二、協助推動台美「大港倡議」(Megaports Initiative)及貨櫃安全倡議(Container Security Initiative; CSI):為加強國 際反恐合作,防堵恐怖份子利用海運貨櫃 走私核子及放射性物質等大規模毀滅性 武器,本室已協助財政部關稅總局、行政 院原能會與交通部等推動「大港倡議」, 並於 98 年 6 月共同派員赴前往比利時安 特衛普港參加研習。相關設備現已安裝完 畢並進行測試,9 月底由高雄關稅局開始 執行。 三、參與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各項國際 反恐合作:鑑於反恐工作需國際社會及友 邦之協助,分於 98 年 2 月及 8 月派員前 往新加坡參與「2009 年 APEC 第七屆區域 貿易安全會議及反恐任務小組會議」 。 四、協調強化我國出口管制工作: (一)強化各項出口管制作為:為維護我國 高科技戰略性貨品出口管制成效,以 防堵恐怖活動之發生,本室已積極與 相關國家合作,並協助相關部會強化 各項出口管制作為。另於 98 年 9 月 初派員赴美出席首次台美出口管制 雙邊會議。 (二)落實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管制北韓物 品運輸決議文:積極協調相關部會執 行該決議。 八、協調推動旅行安全與邊境 一、辦理台加旅行安全合作事項:為推動我國 安全工作 加入加拿大免簽證計畫,協助外交部於 98 28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年 6 月 17 日至 20 日進行「加拿大予我免 簽證待遇實地勘察團」各單位接待訪團之 分工及簡報事項,以強化台加旅行安全合 作事宜。 二、辦理台美國土安全與境管合作事項:為推 動我國加入美國免簽證計畫,協調相關單 位研擬「強化護照安全」之跨部會工作小 組會議 2 次及跨部會協調會議 1 次,並與 美國國土安全部及美國在台協會官員進 行多次意見交換,以強化台美旅行安全合 作事宜。 九、國土安全與反恐情報協調 一、邀請美國國土安全部副助理部長 Paul 整合 Rosenzweig、國家情報總監資深顧問 John Holton 及國土安全部國際事務 處 處 長 Palmeri 來台,就反恐及情資分享機制以 及事先擬訂整體應變計畫提供建議,並協 助我國舉辦「高雄世運」及「台北聽奧」 兩大賽事情資查證及維安工作。 二、協調與美方簽署「有關 2009 年高雄世運 分享恐怖分子人別資訊瞭解函」及「有關 2009 年台北聽障奧運分享恐怖分子人別 資訊瞭解函」,強化與美方間之情資查證 工作及協助聽奧及世運之人員查核。 三、分享國際恐怖主義發展情勢資訊:已與相 關部門建立定期反恐情資分享機制,以利 我國掌握國際恐怖主義發展情勢之脈動。 四、推動「行政國安交流座談會」:與國安局 召開「行政國安交流座談會」,加強「行 政」與「國安」之溝通、支援及合作。 十、積極協助辦理高雄世運及 一、提供有關世運及聽奧維安專題資料予有 台北聽奧運作業 關單位參考。 二、協調建置緊急應變機制:協調高雄市政 府、台北市政府成立「安全指揮中心」及 災防處理中心。另派員進駐世運及聽奧期 間災防處理中心及安全指揮中心,有效掌 握賽事期間維安狀況。 一般建築及設備 營建工程 一、國定古蹟中庭牆面剝落修 一、電機室供電安全防護設施及空調改善工 復 程依計畫辦理完竣。 二、辦 公 房 舍 機 電 、 空 調 設 二、中央及 C 棟大樓廁所整修工程依約應於 施、機電設施更新 11 月間完工,因施工廠商管理不力,延誤 三、建置第 1 檔案庫房恆溫恆 工期,並業於 99 年 6 月完工付款。 濕工程 三、國定古蹟中央大樓中庭牆面修復工程,修 29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四、變電機房電磁波隔絕防護 復計畫依文資法規定送請文建會審查 工程 中,未能於年度結束前結案,辦理預算保 留。 交通及運輸設備 一、汰換傳真機 4 部 一、採購無線對講機 3 具。 二、採購視導車無線對講機 2 二、採購傳真機 1 台。 組、電工無線對講機 2 組。 三、行動電話 8 具。 其他設備 三、汰換影印機、碎紙機、投 一、資訊設備費: 影機、冷氣機等雜項設備。 (一) 電子公文檔案管理系統建置案, 98 年 四、建置備援共構機房、汰換 度已完成院本部公文系統並已於 98 年 電腦設備及資訊系統。 11 月 2 日上線使用,惟截至 98 年 12 月 31 日尚有變更需求待修改,故辦理 預算保留。本項業於 99 年 2 月辦理驗 收付款。 (二)統整本院資訊設備維護,將其維護作業 統一委外辦理,以簡化本院原需針對各 設備供應商各自簽訂維護契約之作業 成本。 (三)完成 142 套舊電腦汰換與新電腦安裝, 以及本院印表機更新為雙面列印環 境,以達成環保減紙之目的。 (四)持續建置本院資訊系統虛擬化作業環, 購置新型刀鋒型伺服器 2 片、建置資料 儲存空間備援機制與備援容量,購置虛 擬環境資料集中儲存及備援軟體,並購 買 2 座儲存磁碟櫃以提供資料容錯儲存 量,以節省本院電力,達到節能減碳之 目的。 (五)配合本院各組室需求,搭配新一代行動 上網技術,縮減原有門號數,並汰換原 有行動 PDA 平台,改以筆記型電腦搭配 行動 3G 上網技術,配合固定配發及資 訊室機動支援之雙軌模式,提供各組室 新一代行動辦公室平台,滿足各組室行 動作業之需要,並達到節省經費與提升 使用效益之目標。 二、雜項設備費:汰換汰換內廂、縮攝科及 資訊室空調設備、中央空調冰水主機、 冷卻水塔加藥系統汰換餐廳大樓發電機 組…等辦公設備。 30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0年度 2.98年度決算執行情形: (1)歲入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決 算 數 全 年 度 科 目 名 稱 餘 絀 數 預 算 數收 付應 收 合 計 實 現 數(付)數 規費收入 1,090 1,485 0 1,485 395 使用規費收入 1,090 1,485 1,485 395 財產收入 250 232 0 232 -18 廢舊物資售價 250 232 232 -18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186,478,133 241,696,850 0 241,696,850 55,218,717 股息紅利繳庫 180,023,687 238,012,995 238,012,995 57,989,308 賸餘繳庫 6,454,446 3,683,855 0 3,683,855 -2,770,591 其他收入 0 373 0 373 373 雜項收入 0 373 373 373 合 計 186,479,473 241,698,940 0 241,698,940 55,219,467 31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0年度 2.98年度決算執行情形: (2)歲出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預 算 增 減 數 決 算 數 全 年 度 預算 動支 動支 科 目 名 稱 合 計 餘絀數 預 算 數 追加 第一 第二 收 付 小 計 保留數 合 計 (減) 預備 預備 實 現 數 數 金 金 一般行政 558,555 0 0 0 0 558,555 543,406 0 543,406 15,149 施政業務 7,158 0 0 0 0 7,158 6,048 0 6,048 1,110 政策審議議事 5,347 0 0 0 0 5,347 4,937 0 4,937 410 國會聯絡 1,811 0 0 0 0 1,811 1,111 0 1,111 700 法制業務 4,323 0 0 0 0 4,323 3,650 0 3,650 673 施政推展聯繫 9,000 0 0 0 0 9,000 7,343 0 7,343 1,657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45,308 0 0 0 0 45,308 36,520 300 36,820 8,488 聯合服務業務 49,896 0 0 0 0 49,896 44,703 0 44,703 5,193 飛航安全業務 59,849 0 0 0 0 59,849 56,202 0 56,202 3,647 國土安全規劃 35,208 0 0 0 0 35,208 4,288 20,500 24,788 10,420 一般建築及設備 42,177 0 0 0 0 42,177 31,459 7,200 38,659 3,518 營建工程 10,600 0 10,600 4,310 5,205 9,515 1,085 交通及運輸設備 182 0 182 158 158 24 其他設備 31,395 0 31,395 26,991 1,995 28,986 2,409 第一預備金 3,000 0 3,000 0 0 0 3,000 合 計 814,474 0 0 0 0 814,474 733,619 28,000 761,619 52,855 32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二)上(99)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1.99 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般行政 辦理本院會計、人事、文書、 一、本計畫工作屬一般行政幕僚作業,秉持科 安全防護、編譯、電務、機要、 學辦事精神,研究發展,革除積弊,發揮 檔案保管縮攝與稽催、資訊系 團體合作精神,提高工作效率,以達到行 統與資訊安全等基本行政工作 政革新之目標,並促進與民眾之良好關係。 維持業務及院區開放參觀活動 二、辦理檔案回溯、編目建檔,提供檔案應用 與臨時交辦事項 服務,提高工作效能。 三、已辦理相關資訊系統年度維護委外作業, 確保資訊系統正常運作及服務效能。 四、已辦理第三階段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導入及 認證委外服務,擴大認證範圍,預計年底 前全院通過 ISO 27001 認證。 施政業務 政策審議議事 一、院會及其他重要會議之召 一、各項會議按時召開,國家重大政策及施政 開。 作為經由會議研討,作成決議,有助於政 二、議事日程安排,會議資料 令之推動及施政計畫之執行。 之保管典藏,會議紀錄之 二、施政報告編印:立法院第 7 屆第 5 會期施 分發。 政報告已如期送達立法院。 三、施政方針及報告編印。 三、吳院長施政報告(口頭報告)編印:已如期 四、充實圖書室館藏。 於 99 年 2 月 23 日向立法院提出報告。 五、立法委員質詢答復系統維 四、行政院 100 年度施政方針編印:如期於 99 護 及 質 詢 案 件 之 答復 作 年 3 月底前訂定完成,並分行所屬各機關。 業。 五、圖書室已完成大英百科全書、科學人雜誌、 六、各部會重大政策及法案之 空中英語教室、彭蒙惠英語等 7 套線上電 研審 子書、1,149 冊圖書及 87 種期刊雜誌採購 案,並分別建置於行政院圖書室網頁及上 架陳列。 六、立法委員質詢案件之答復: (一)辦理完成第 7 屆第 4 會期計專案質詢 410 件,皆如期於 20 日內函復立法院。 (二)辦理完成第 7 屆第 5 會期計專案質詢 1,527 件、施政質詢 21 件,皆如期於 20 日內函復立法院。 國會聯絡 一、加強與國會聯繫,增進雙 一、加強與立法委員及其助理之聯繫暨座談, 向溝通,確保施政工作順 強化資訊蒐集與總質詢資料取得之速度及 利推展。 準確性,以利首長與立委之良性互動。 二、強化行政院及各部會國會 二、立法院第七屆第五會期順利通過本院函送 聯絡單位之協調整合功 審議之法律案 23 案、廢止案 2 案、預決算 能,以利溝通、協調目標 案 5 案。 之達成。 三、辦理 11 場行政院與立委之座談餐會,聽取 三、協助推動本院法案、預算 立委對於行政院的施政建議,並藉由會 33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之審查。 談,溝通、協商各有關事宜。 四、隨時更新法案資訊系統,有效掌握法案進 度及其審議爭議,並作必要的協調溝通。 五、召開二次副首長級國會聯絡工作會報,有 效改進國會工作,發揮整體國會聯絡團隊 力量。 法制業務 一、法案之審議與法制問題之 一、法案之審議及法制意見之提供:99 年度截 諮商。 至 6 月 30 日止,就相關案件提供法制上意 二、訴願案件審議與訴願案件 見 261 件,參與及承辦審查法案 89 件。 之督導。 二、訴願案件之審議: 三、舉辦法制、訴願業務座談 1.99 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止收受訴願案件 及研討會。 1,451 件,上年度未結案件 1,168 件,共 四、重要法制、訴願事項之研 2,619 件,辦結 1,816 件(含作成決定者 究。 1,619 件,撤回 50 件,移轉管轄 147 件) , 五、法規檢索軟體與法學圖書 未結 803 件,作成決定案件中駁回 1,151 之購置。 件,不受理 392 件(含原行政處分機關先 行審查原處分是否合法妥當後,自行撤銷 或變更原處分,而依法為不受理決定者 197 件),撤銷 76 件,對人民因受行政機 關違法或不當之行政處分而致損害其權 益者,已獲致適當之救濟或糾正。 2.截至 6 月 30 日止辦理訴願人閱卷 30 件, 陳述意見 57 件,言詞辯論 8 件,咸能保 障訴願人藉閱卷瞭解案件採證事實及陳 述意見之權利,釐清事實及法律爭議。 3.對於經行政法院判決撤銷案件,均限期提 出檢討分析意見;於辦理訴願案件或適用 訴願法產生疑義時,亦均研擬意見,提請 訴願審議委員會討論作成結論,並彙整供 辦理訴願案件之參考及依據,提高辦案效 能。 三、訴願業務之督導: 針對各行政機關所呈報 98 年度辦理訴願 業務之狀況予以統計分析,連同具體檢討 及建議意見,於本年度 6 月 4 日舉辦訴願 業務主管座談會,邀集各級行政機關訴願 單位主管共同檢討研議後,於 99 年 6 月 17 日本院第 3200 次會議報告提出「98 年 度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業務報 告」,並於 99 年 6 月 25 日分送各機關作 為業務改進之參考及依據。 34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四、本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止共舉辦 3 次專題 演講:邀請學者專家講授「條約在我國法 律地位--以釋字第 329 號為核心之思索」、 「兩岸經貿互動之法制分析」 、 「法令變遷 與信賴保護─以『新舊法秩序變遷之安 排』與『新舊法交替時之法適用原則』為 中心」增進同仁對條約在我國法律也地 位、兩岸經貿互動法制等法律之專業知識 及研析能力。 五、重要法制事項之研究: (一)本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止,召開 2 次 法規委員會議:就「法規規定之行政 處罰、處罰對象、歸責方式或處罰構 成要件之義務性規定,經司法院大法 官解釋牴觸憲法,不立即無效而宣告 於將來一定期間後失效者,於失效期 日屆至或修法完成前,相關機關宜否 仍適用經宣告違憲之相關法規對人民 處罰,不無疑義案」、「法定金錢負擔 義務之免除是否屬法律保留事項及其 授權明確性之要求如何疑義案」予以 討論,會議結論並作為有關機關業務 執行及修法之參考。 (二)委託文化大學辦理「訴願決定之種類 及執行效率之研究」研究計畫案,以 供法制之參考。 六、為掌握最新立法趨勢及法學理論,本年度 截至 6 月 30 日止,已購買法規檢索軟體 36 套(法源 32 組、植根 4 組),及法學期刊 7 種,法律圖書 66 冊供辦理法規及訴願案件 參考。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一、 辦 理 國 家 科 技 政 策 形 成 研擬行政院第 30 次科技顧問會議議題、子題與 相關會議 議程安排等事項。本次會議以馬總統就職兩週 年所提出「六國論」之「創新強國」為依據, 訂定「以科技創新強國,助產業黃金 10 年」作 為會議主軸。會議預訂於 99 年 11 月 29 日至 12 月 3 日舉行,並將邀請國內外科技顧問及專家 學者,共同出席研討如何利用我國科技實力, 強化產業創新能力。 二、 辦 理 科 技 概 算 審 議 相 關 一、配合國科會完成 100 年度科技概算審議作 作業 業手冊,並協助完成各部會署 100 年度科 35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技發展計畫概算之審議作業。 二、辦理完成國科會 100 年度 69 項科技計畫之 審議作業。 三、 配 合 國 科 會 辦 理 部 會 科 一、協助完成經濟部等 7 個部會科技研發績效 技研發績效評估及重大 之評估作業。 計畫訪視工作 二、協助並配合完成 26 項院列管計畫審查作 業。 四、 探 索 台 灣 產 業 科 技 發 展 一、2010 年產業科技策略(SRB)會議,將以「科 新方向與新機會 技化服務業」為會議討論方向,預訂於第 四季舉行。9 月上旬將先與經建會共同舉辦 「我國服務業未來十年發展藍圖」會議, 藉以擘畫發展方向。 二、依據 2009 年舉行之「台灣半導體產業躍升 策略規劃會議」結論,與國科會共同於 5 月完成「智慧型電子國家型科技計畫」總 體規劃,將推動我國電子產業創新並以產 品應用為核心,整合 IC、系統業者及支援 體系,發展 MG+4C(生醫、綠能、資訊、 通訊、消費性電子、車用電子)技術,同時 加強系統建構能力與軟體,並配合發展 3D IC 異質整合技術,以帶動創新產品發展。 三、2009 年 9 月協調經濟部舉辦「雲端運算發 展策略論壇」 ,引發了產官學研的熱烈參與 及廣大迴響,會後經濟部也統整各界意 見,提出「雲端運算產業發展方案」 ,規劃 5 年投入 240 億元經費,並由行政院邀集產 業界代表,成立跨部會「雲端運算產業發 展指導小組」積極推動。 五、 推 動 台 灣 未 來 新 興 產 業 一、持續彙整與協調相關主責部會提出之六大 發展 新興產業方案(生物科技、觀光旅遊、綠色 能源、醫療照護、精緻農業、文化創意), 包括督導方案的推動與預算的協調等,希 望協助台灣從硬實力到軟實力,提升產業 附加價值並兼顧人民生活品質。 二、預計於第三季與經建會共同舉行「六大新 興產業年度研討會」 ,邀請產官學研界代表 共同針對六大新興產業的推動,提供建言。 三、為使南部縣市亦能充分了解六大新興產 業,於 5~7 月間,與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 中心合作,邀請相關部會署到南部八縣市 舉行座談會,報告推動方案。 36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四、與國科會共同督導「能源國家型科技計 畫」 ,以節約能源技術、能源新利用與能源 環保、再生能源開發與利用、能源科技發 展策略評估與整合等作為四大研發方向, 積極發展替代能源。 六、 推 動 科 技 人 才 培 訓 及 運 一、推動 99 年行政院海外科技人才延攬團團務 用方案 規劃,以及協調部會分工,協助產、學、 研界延攬優秀專業人士,並深耕國際網脈。 二、督導 99 年研發替代役制度核配作業政策方 向及督導國防訓儲制度之管理運作。 三、完成遴選公務人員參與「99 年度跨領域科 技管理國際人才培訓計畫」國內(10 人次) 及國外研習班(7 人次)。 四、督導「加值產學(研)合作連結創新計畫」 , 並推動跨部會「整合型產學合作推動計 畫」,完成 31 所大專校院進行產學合作組 織的重整。 五、完成研擬行政院「全國人才培育會議」 ,中 心議題四:強化教育與產業的連結相關措 施,全案已由經建會彙整成「行政院人才 培育方案(草案)」報院。 七、 推動「加強生物技術產業 一、配合行政院六大新興產業發展之推動,召 推動方案」 開多次跨部會協調會議規劃及研議「生技 起飛行動方案」 。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強化 產業價值鏈(value chain)第二棒產業化研發 角色、成立生技創投基金、推動整合型育 成機制,以及成立食品藥物管理局(TFDA) 建構與國際銜接的醫藥法規環境等四項重 點,希望能帶動生技醫療產業的生根與深 耕,創造更多高質化人才的就業機會。 二、刻正籌備召開「2009 年行政院生物技術策 略諮議委員會(BTC)」,以檢視與探討產業 發展關鍵問題,提出具體可行之解決策略 與行動方案。 三、已召開 98 年第一次「行政院生物技術產業 指導小組委員會議」 ,協調督導政院重要生 技政策之推動與執行,包括:農生方案、 GMO 基因改造、實驗動物資源、幹細胞研 究及生醫科技島計畫。 八、 推動國家資訊通信發展 一、結合行政院「六大新興產業」 ,修訂「國家 資通訊發展方案(2007~2011)」 ,以推動「智 37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慧台灣」為主軸,加速累積智慧資本,打 造「活力經濟」。 二、推動資通訊基礎環境建設,寬頻用戶由 2002 年的 113 萬戶提升到 2009 年底的 786 萬戶,主流頻寬也由 256K 提升至 10M, 2009 年底光纖用戶(FTTH/B)已突破 150 萬 戶。 三、推動資訊化社會發展,依據世界經濟論壇 (WEF)今年 3 月公布的 2009-2010 年網 路整備度評比,台灣整體排名世界第 11, 亞太第 3,超越韓國(15)、日本(21);我國 「政府應用」分項排名全球第 3,「政府整 備」分項排名全球第 8,「基礎建設」分項 排名全球第 11,各項資通訊政策推動作 為,受到相當肯定。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 院(IMD) 5 月公布 2010 年世界競爭力報 告,台灣從去年 23 名躍進到第 8 名,與資 通訊相關的「科技基礎建設」分項,我國 今年進步 6 名,躍居全球第 5 名。英國經 濟學人 EIU 的 2010 數位經濟評比(digital economy rankings) 我 國 排 名 全 球 第 12 名,為近 10 年來排名最佳的一年,領先南 韓(13)、日本(16)。報告中指出,我國因大 力推動光纖佈建,寬頻品質領先全球,已 奠定未來「數位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石。 四、智慧台灣項下優質網路政府計畫運用 ICT 整合並發展主動服務,普及資訊服務及擴 大公民參與,具體成果包括:99 年度個人 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比例達 67.1%;推動資 訊改造,推行資源共享及機房共構措施, 節省之機房電力約可達 10% ~ 30%之間; 建置「投資台灣入口網」 ,有效跨機關整合 投資資訊,提供線上單一窗口服務,提供 投資者所需資訊及申辦流程輔助。經由電 子化政府服務平台,整合 70 個介接機關, 提供多達 126 項服務及各級機關資訊,並 進一步提供顧客導向的主動式服務,98 年 度民眾滿意「電子化政府入口網」提供的 服務更高達 86%。 五、推動我國數位電視發展,協調相關部會完 成「我國數位無線電視開放方案」並獲行 政院核定,預定將釋出 5 張數位無線電視、 2 張行動多媒體執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38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依據本方案,開始釋照相關作業進行整 備,針對相關法源進行修訂。有關數位電 視傳輸基礎建設,完成 10 座轉播站 22 座 改善站的建置,預計 99 年底,電波涵蓋面 積將達 17,971.84 平方公里,涵蓋人口數 18,883,774 人,涵蓋率達 83.5%。數位接收 設備的銷售量亦由 329 萬台,上升到 387 萬台,成長率達 18%。提昇數位電視內容 製播推動,鼓勵相關產業製作高畫質電視 (HDTV),自 97 年 5 月 16 日開始試播,已 促成完成製作 112 部,960 餘小時節目。並 已完成行動電視(Mobile TV)技術與節目試 播等,使國人能收看各類優質及多元的數 位電視節目內容。 六、推動我國頻譜資源之整體規劃,以因應新 科技與新技術所帶動之新興頻譜需求,提 升頻譜使用效率。因此協調交通部針對 GSM 頻段於 101 年到期後,研提「我國 GSM 執照屆期之後續處理政策規劃方案」 草案,同時交通部也完成「700 MHz 頻段 初步規劃先期研究計畫」 ,以符合我國通訊 傳播之發展需求。 七、推動智慧型運輸(ITS)與車載資通訊產業 (Telematics)之發展,協調交通部及經濟部 共同研提智慧交通∕車載資通訊方案並完 成報院程序;另完成「我國智慧巴士車載 資通訊產業標準」 ,帶動車載資通訊產業發 展,並達到節能減碳之環保目的。 八、協調經濟部整合各部會智慧生活相關計 畫,研擬「智慧生活科技推動方案」草案, 目前智慧生活科技運用計畫已研提 2 個 Smart Town、2 個 i-Park 與一個 88 水災重 建村之智慧生活場域先期規劃,並進行雛 型服務驗證。另與 IBM 成立跨國合作實驗 室(智慧生活前瞻研究中心),研議雲端服務 等可行性研究與議題分析。 九、策劃「數位匯流發展方案」 ,期透過整備高 速寬頻網路、推動電信匯流服務、加速電 視數位化進程、建構新興視訊服務、促進 通訊傳播產業升級、調和匯流法規環境等 六大主軸面向推動、建置我國的數位匯流 產業發展環境,期能達到「創造優質數位 匯流生活、打造數位匯流產業、提升國家 39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次世代競爭力」的政策願景。 聯合服務業務 一、南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強化單一窗口服務功能:持續督導合署辦 (一)強化單一窗口服務 公及任務編組單位提供便捷、效率及親切 (二)處理民眾陳情 之證照申請、業務諮詢等單一窗口服務, (三)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 每月平均服務件數為 11 萬餘件。 座談會及宣導活動 二、積極處理民眾陳情:提升同仁服務水準與 (四)建立區域溝通協調機制 專業能力,要求同仁對陳情人要有同理 (五)推動南部區域資源整合 心,強化處理陳情案件之協調業務;期間 計畫,積極擔任中央各 處理 400 餘件民眾陳情案件,其中以金融、 部會與地方之溝通橋樑 地政、農業、消費者保護、衛生、環保、 交通、法律爭議等為多。中心視案情需要, 主動召開協調會。 三、配合宣導國家政策,廣徵民意提供施政建 言: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座談會及宣導 活動,已辦理上百場各類型宣導活動,期 使中心成為中央與南部地方政府、民眾、 企業、團體等的政策溝通橋樑。另透過發 送政府資訊電子報與中心網頁宣導政策。 四、建構區域溝通協調機制:強化與地方政府 的聯繫與協調,配合院頒「強化中央與地 方聯繫會議實施計畫」 ,在 1 月辦理「中央 與地方攜手加強南部地區抗旱、疏濬工作 會議」;持續舉辦與地方建設相關之協調 會、會勘等。 五、資源整合專案計畫:規劃各項專案,包括 高高屏遊艇產業與海洋遊憩推動工作、推 動六大新興產業座談會、綠能新興產業發 展計畫、南台灣智慧學院、推展醫療美容 觀光專案、扶植醫技產業、節能減碳宣導 活動、協助南部災區農民成立產銷班、活 力健康農產品展售會、陪伴關懷部落專 案、青年創業貸款申辦說明會、南台灣春 夏觀光護照、中央與地方教育座談會、南 台灣農特產品行銷、公平交易法宣導、南 方教育領袖學院、南台灣青少年志工菁英 培力坊計畫、南台灣疫情防治宣導與協 調、南部工商業輔導與協助專案、南台灣 客家與原住民社團訪查…等。繼續朝向跨 域治理整合機制之目標邁進。 二、中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為提供便捷的服務,節省民眾的洽公時 (一)提供單一窗口服務 間,由各屬合署及任務編組單位辦理各項 (二)處理民眾陳情案 證照、申請收件服務單一窗口。另提供民 40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三)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 眾有關政府政策及施政措施資訊之諮詢服 座談會及宣導活動 務,包括面談、電話諮詢服務、信函諮詢、 (四)推動區域整合協調機制 資訊提供、輔導轉介等服務項目。 (五)加強政策研究發展與分 二、以積極誠懇的服務態度,針對民眾困擾之 析並強化新聞聯繫與發 問題,例如土地、交通、水地保持、就學、 布工作 服役、社會福利等問題,主動邀集相關單 位召開協調會及現場會勘,提升服務品質。 三、積極配合政府重要政策,舉辦各項政策說 明會、座談會、研討會及宣導活動。(一) 本中心為利於中部地區民眾瞭解(ECFA)政 策內容,1 月 21 日特邀請主管部會舉辦講 師培訓,規劃適當講師人員赴中部 6 縣市 辦理多場次「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說明會」講述相關內容,培訓講師 人數 60 人次。(二)配合政府全力推動「兩 岸經濟協議(ECFA)」政策,於 99 年 3 月至 5 月辦理中臺灣「推動全球經貿合作」系列 說明會,針對兩岸經濟合作發展,用最簡 單親和的語言,向 98 鄉鎮市地區民眾說 明,讓民眾瞭解「兩岸經濟協議」的關鍵 內容,以凝聚民眾共識與爭取民意支持, 於中部 98 鄉鎮地區共計舉辦 86 場次,估 計約有 1 萬 1 千人次參加。(三)為加強宣 導農村再生及加強說明 ECFA 對農產業的影 響,鼓勵農民整合運用特色農業文化,提 昇農產品之價格與知名度,以達成「永續 經營」目標,自 6 月至 7 月間,辦理 5 場 次「2010 中台灣富麗農村」系列活動,預 計參加民眾達 3,000 人次以上。(四)與國 立彰化師範大學合辦「第五屆國際綠色能 源科技暨管理研討會」 ,內容涵蓋太陽光電 能等綠能議題等 15 大領域,計有近 300 位 中彰投地區企業主共同參與,同時有 10 家 廠商展示綠色能源暨新創產品等相關研究 成果,具體呈現國內綠色能源產業最新發 展現況。 四、推動區域整合協調機制:(一)為提供中部 地區地方鄉鎮市長及其一級單位主管之專 業行政素養,觀摩研討新觀念,提升地方 治理能力,本年度「中台灣領袖學院」活 動,以「樂活新農業」為主題,於 99 年 6 月 28 日起舉辦 4 梯次觀摩研習活動,透過 認識好產品、提升服務品質、促進農村活 41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化、提供優質生活品質等研習內容,讓基 層地方主管對如何提升產業競爭力,實現 台灣農業及全民共享健康農業有深入的認 識。(二)規劃辦理 99 年度「六縣市首長聯 繫會議」 ,以跨縣市、跨區域、跨部會之資 源整合性議題為原則,擴大中央政府對於 地方公共服務,有效進行部際間和府際間 的合作關係,預定正式會議於 9 至 10 月月 間舉行。(三)針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辦理莫拉克颱風「市區村里聯絡道路橋樑 復建工程計畫-同富村桐林道路 0K+500~1K+350 災修復建工程」等 4 件及 「公路系統搶修及復建計畫-南投縣信義 鄉哈比蘭 1、2 號橋及引道工程」規劃設計 進行成果查訪,增進對中部地方各項公共 工程進行進度之確實掌握。 五、加強政策研究發展與分析並強化新聞聯繫 與發布工作:積極蒐集地方之輿情反應, 提供中央各項地方民情資訊,作為中央政 府施政與改進之參考。對政府正推動之六 大新興產業,配合辦理相關活動,透過新 聞發佈、新聞宣導等,擴大宣導效果。 三、東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提供單一窗口服務:提供各部會各項有關 (一)提供單一窗口服務 證照諮詢服務,及就業媒介專人服務櫃 (二)接受及處理民眾陳情案 檯;就業啟航計畫,花蓮、台東合計 768 (三)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 家廠商提供 2219 職缺,上工人數 1401 人, 座談會及宣導活動 利 用 率 61.7% , 1-6 月 新 求 職 登 記 人 數 (四)建立東部區域溝通、協 13037 人,錄取率 5188 人媒合率 39.8%。 調機制 二、接受及處理民眾陳情:秉持同理心,誠懇 (五)強化政策研究與分析 的處理民眾陳情案件,以提升為民服務品 質,主動邀集相關單位召開協調及現場會 勘,於 4 月份與相關單位合力完成卓溪鄉 新生段清水農場專案,成效卓越。 三、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座談會及宣導活動 1-7 月份積極配合宣導政府政策:1.辦理節 能減碳政策宣導花蓮及台東共 43 場次,約 3817 人參與。2.於重要路口租用三處電子 看板,循環播放 ECFA、節能減碳、搶救失 業宣導標語,每日達 240 循環次數,每日 覽視人數約 2000 人次。3.於地方平面媒體 刊登 ECFA、愛台 12 項建設花東幸福工程、 節能減碳政策宣導 7 則。4.於花蓮、台東 教育、燕聲廣播媒體辦理 ECFA 專訪及宣導 42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共 5 場。5.辦理花蓮、台東地方有線電視 製播 ECFA 專訪及宣導,播出 4 次 8 個循環 及電視跑滿燈方式循環播放政策宣導標 語。6.與外交部東部辦事處合辦「2010 聚 焦花蓮新視界~公眾外交系列活動」,花 蓮、台北共 5 場。7.7 月份辦理六大新興產 業觀光拔尖及文化創意產業 2 場次,原住 民鄉鎮就業座談會台東縣 6 場次,大步向 前黃金十年宣導活動花東兩縣共 27 場次。 四、建立東部區域溝通、協調機制:預計 8 月 份舉辦「東台灣領導人才培訓學院」 ,分別 於花蓮、臺東各 1 場次,培訓花東基層公 務領導人才,參與人員計約 150 人;1-6 月召開多次東部地區有關跨部會須協調解 決案件,以充分發揮做為中央各部會與地 方溝通之橋樑,協助地方解決重大建設之 困難。預計 8 月份舉辦 99 年度花東中央單 位聯繫會報,花蓮、臺東各 1 場,10 月份 舉辦東部二縣首長聯繫會議。 五、強化政策研究與分析:本中心派駐人員, 每日蒐集地方重大輿情、或追踪、訪視東 部地區重大建設執行情況、協助行政院工 程會辦理災後復建等…重大工程視導,針 對所產生之問題,研擬解決方案,並即時 或定期彙整通報院本部,作為施政之參考。 飛航安全業務 一、航空器飛航事故調查、原 一、本(99)年自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共新增 2 因鑑定及提出飛安改善 件飛航事故: 建議。 (一)華航 CI5233:由美國安克拉治國際機場 起飛仰轉離地時,機腹蒙皮擦地受損。 本事故預計在本年度 6 月完成事實資料 報告。 (二)超輕 0320 Aeros:墜落於大甲溪出海口 (高美濕地北端之沙洲上),距岸邊堤防 約 1.5 公里。超輕型載具鼻輪支架折斷、 機翼大樑彎曲、位於後機身之兩片螺旋 槳由根部折斷。操作人右腿及髖關節骨 折受傷,住院治療。本事故預計於本年 度 6 月完成調查報告草案。 二、賡續調查案件計 10 件: (一)長榮 BR67 於曼谷靠橋旅客下機時,座位 64A/65A 左側地板冒煙。 (二)空勤總隊 NA-518 由花蓮機場起飛執行組 合訓練任務,於訓練過程中迫降於馬太 43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安溪訓練場地。 (三)華航 CI160 航機預備降落仁川 34 號跑 道,當時能見度符合目視進場標準,於 落地前,因雨幕能見度陡降,執行重飛。 再次進場落地滑入機坪後發現中央左側 主輪割傷,左側機尾蒙皮有 20 公分長破 洞。 (四)國泰 CX521 於下降階段時,一、二號發 動機逸氣閥(Bleed Valve)失效,艙壓高 度快速上升,氧氣面罩落下,飛航組員 採取緊急下降高度程序,向航管宣佈緊 急情況,由台北近場臺引導落地,人機 均安。 (五)華航 CI687 於飛航中遭遇亂流,造成部 份乘客與客艙組員分別受輕、重傷。 (六)華航 CI641 於接近曼谷國際機場,於 40,000 呎巡航時遭遇亂流。 (七)立榮 B7652:於馬公機場 02 跑道起飛滾 行中,駕駛艙出現 1 號發動機火警警告 訊號,同時馬公塔台通知該機左發動機 冒煙,駕駛員執行放棄起飛並疏散旅 客,人員均安。 (八)日航 JL653:於桃園國際機場進場階段, 座椅椅墊間隙冒煙並隨即引發火警。客 艙組員立刻取出滅火器撲滅火源。飛航 組員於繼續進場中向塔台宣告緊急狀況 並通知近場台後,於 20:27 時於桃園國 際機場安全落地。 (九)中興 B-77088:緊急醫療包機於完成由金 門至台灣本島醫療後送任務後,由松山 機場 0254 時起飛返回金門機場,於約 0420 時左右與塔台通聯後失聯。 (十)空勤 NA-502:自內埔農工操場起飛執行 莫拉客颱風救災任務,於約 1530 墜毀於 伊拉部落附近之北隘寮溪左岸邊坡。 三、繼續調查之飛航事故皆依本會「飛航事故 調查標準作業程序」持續進行中。此期間 結案者有 1 件,為中興 B-77008。 二、飛安事故調查能量之建 一、 修正飛航事故調查法部分條文;修正飛航 立。 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草案。 (一)法制作業。 二、 規劃年度複訓、赴國內外專業機構接受基 (二)調查人員專業培育。 礎或高級訓練、內部人員交叉訓練、辦理 專業技術演講及體能訓練等。上半年已完 44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成者有: (一)完成辦理一場專業技術演講。 (二)完成辦理一次山野訓練。 三、積極性飛安改善之研發及 一、本年自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共提出調查飛 推動。 安改善建議 22 項,持續列管 1 項分項執行 (一)飛安改善建議執行情形 計畫。 之追蹤、列管機制持續 二、協助行政院及研考會追蹤各相關機關與航 運作。 空業者之改善措施。 (二)飛安自願報告系統。 三、飛安改善建議落實機制與資訊網路化。 (三)飛安統計及趨勢分析。 四、飛安自願報告系統: (一)報告接收、分析與處理;宣導與推廣; 網頁及資料庫維護;系統刊物「飛安自 願報告系統簡訊」編輯、出版及派發。 (二)本 年自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報告數為 9 件,報告內容涵蓋飛航操作、場站規劃、 任務派遣、客艙服務等議題。 (三)製作公益廣告宣傳燈箱,刊登於桃園國 際機場,期藉由宣導廣告之刊登,增進 航空人員與搭機旅客對本系統之瞭解, 進而提高系統使用率,以發掘並掃除更 多飛安潛在問題。 五、參與國際調查員協會之人為因素調查指南 研發工作,參考人為因素及風險管理之理 論及工具,研發適合本國事故調查之人因 調查輔助工具。 六、HFACS 人為因素分析歸類系統研究。 七、事故調查中,人員疲勞調查技術及程序之 發展研究。 八、飛航安全重點項目之研發:持續針對失事 調查報告與可能肇因及風險有關之趨勢, 與學研機構合作或自行研發方式改善飛 安。 九、年度飛安資料之統計及趨勢分析,並製作 分析報告公布於網站供航空從業人事及一 般民眾參考。 四、國內外相關機關之合作。 一、持續協助香港民航處、日本航空鐵道調查 (一)與國內學研機關合作推 委員會及新加坡失事調查局建置其實驗室 動「提升我國飛航事故 工程能量。 調查能量計畫」。 二、研擬與韓國航空鐵道事故調查局簽署合作 (二)和美國波音公司合作研 協議書。 究人為因素調查技術。 三、目前,本會正支援新加坡 AAIB、 香 港 (三)協助國外調查機構建置 CAD、日本 JTSB 及韓國 ARAIB 請求發展 其實驗室工程能量。 工程能量技術。 45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四)持續推動與國外失事調 四、為強化本會損壞飛航紀錄器及 GPS 晶片解 查機關聯繫簽訂合作協 讀能力,擬於 9 月份邀請法國航空失事調 議書事宜。 查局紀錄器專家提供技術講習。 (五)加強與國外調查機構研 討水下紀錄器打撈議 題。 五、提昇調查實驗室能量。 一、協助新加坡 AAIB、香港 CAD 發展飛航紀 (一)提升飛航紀錄器解讀及 錄器水下定位系統; 分析能量,建構新版飛 二、協助我國空軍解讀 FOKKER50 及 C-130 飛 航資料解讀及分析系 航紀錄器; 統。以三維動畫系統呈 三、協助我國空軍處理 AT-3 教練機失事之雷達 現飛航事故之經過,周 資料並製作三維動畫; 遭 環 地 貌 及 機 場 等 資 四、飛航紀錄器水下定位系統已於 7 月 10 日成 訊。 功於金門外海執行中興航空 BK117 直升機 (二)分別建置 3D 模型建構 之黑盒子定位與打撈。 系統及有限元素分析技 五、近期事故調查案均導入工程失效分析技 術,強化工程失效分析 術,輔助研判結構失效原因(BR67、NA-502 能量。 及 B77088)。 (三)整合飛航資料及雷達資 六、因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明年新式航管雷達 料之同步及相關分析能 系統,本會實驗室已發展航跡萃取程式; 量。 七、本(99)年度上半年,本會實驗室協助國內外 (四)整合既有的飛航紀錄器 單位辦理技術委託案達 59 件。 水下定位裝備,並與相 八、已完成建置簡易式飛航紀錄器水下定位系 關機構合作,舉辦訓練 統(FRULS 2)。本會邀請新加坡、香港以及 課程。 韓國等調查機構共同參加由本會所主辦之 (五)建置直升機載/船載 飛航紀錄器水下定位演練。 GPS 定位及解讀系統。 九、已完成建置新型客機(ERJ190/195)之飛航 紀錄器解讀系統(RPGSE/ADRAS 32)。 國土安全規劃 一、國土安全與反恐政策研 一、召開「行政院國土安全政策會報」99 年會 擬、制度規劃及推動 議。 二、修正「行政院國土安全政策會報設置要 點」。 三、擬訂及推動國土安全與災害防救聯合應變 機制。 四、辦理第五期「國土安全論壇」委託案議價 事宜。 五、辦理本院「國土安全週報」計 27 次。 六、辦理「國土安全論壇」1 次。 七、訪視「國家政軍中心」及國防部「聯合作 戰指揮中心」1 次。 八、訪視國防部海軍陸戰隊兩棲偵搜大隊及陸 軍航特部高空特勤中隊 1 次。 九、訪視國防部「聯合作戰演訓中心」2 次。 46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二、國土安全與反恐情報整合 一、辦理「2010 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相關維 安工作會議 1 次 二、參與籌辦「2010 年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 跨部會協調會 2 次 三、召開「飛航危安事件處理協調會」1 次 四、辦理「行政國安交流座談會」共計 3 次 五、辦理「反恐情報整合」共計 4 次 六、辦理「研商全面清查在台行方不明外籍人 士」幕僚專案會議共計 3 次 七、召開「我國船舶安全管控及反恐作為」幕 僚協調會議 1 次 八、參加「總統府安全維護研討會」先期協調 會1次 九、參加「總統府安全維護」研商會議 2 次 十、參加「總統府安全維護」實兵演習 1 次 十一、 召開「鐵路車站反核、生、化恐怖攻擊 具體作為」1 次 十二、 參加「國軍春節期間支援鐵路反生化恐 怖攻擊」1 次 十三、 召開「聯安專案」 、參訪國防部特勤隊與 研商國內反恐能量整合建置 3 次 十四、 召開「遙控無人航空器」管理法令與機 制研商會議 2 次 三、推動國土安全與反恐國際 一、參加 APEC 資深官員會議(SOM II)及反恐 交流合作 任務小組會議(CTTF)1 次。 二、辦理「北區國際旅館反恐安全維護」講習 會 2 場。 三、參加 APEC 第一、二次資深官員會議(SOM I、SOM II)及反恐任務小組會議(CTTF)。 四、協調各部會派員出席亞太經貿會議(APEC) 相關研討會 2 次。 五、協助財政部推動執行相關文案 5 件。 六、辦理外交部推動執行相關文案 5 件。 七、接待美國國土安全部官員拜會 3 次。 八、參與美國加州蒙特瑞市海軍研究院研討 會。 九、辦理「2010 國土安全國際研討會」 。 十、參加「台歐盟專案」幕僚會議。 四、國土安全與反恐政策宣 一、參加內政部移民署「防止涉案分子潛逃國 導、地方接軌、訓練及資 外」演練 1 次。 源整編 二、召開「國家級反恐訓練中心」建置會議 1 次。 三、辦理「北區國際旅館反恐安全維護」講習 47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會 2 場。 四、辦理中央反恐國土安全業務與地方講習會 1 次。 五、參與 26 縣市全民防衛動員業務訪評工作, 共計 10 場次。 六、參加「萬安 33 號演習」協調會 2 次。 七、召開「聯安專案」工作協調會議 1 次。 五、規劃我國緊急應變體系之 一、出席交通部「交通動員準備業務會報暨 98 相互結合運作及能量提升 年度交通動員準備、天然災害防救、反重 大交通設施恐怖攻擊業務年終檢討會」1 次。 二、辦理研議「我國船舶在公海遭海盜或恐怖 分子劫持因應作為」工作協調會議 1 次。 三、修訂「緊急通報聯繫專責人員電話簿」。 四、協助推動「大港倡議」後續建置協調事宜。 五、參加「2010 資通安全政策白皮書會議」 。 六、參加「國家資通安全會報」1 次。 七、參加「國家資通安全會報」工作小組會議 1 次。 八、召開「飛航危安事件處理協調會」2 次。 六、強化落實政府持續運作 一、訪視基隆港務局台北港分局關鍵基礎設施 及安全維護 1 次。 二、訪視台電核一廠安全防護 1 次。 三、參與漢光 26 號演習幕僚工作會議 1 次。 四、研商「軍事危機期間發布緊急命令」內容 會議 7 次。 五、研商「軍事危機期間協助外國駐台機構撤 僑機制」會議 1 次。 六、參加行政院「資安管理制度第 3 階段導入 及認證作業啟動會議」1 次。 七、參與資通安全認證複評作業。 七、規 劃 關 鍵 基 礎 設 施 防 護 一、辦理金華演習訓令會議 1 次。 (CIP)研究及風險評估推 二、辦理金華演習學術研討先期協調會 1 次。 動國土安全各項演習 三、辦理金華演習學術研討 4 次。 四、辦理金華演習劇本小組會議 3 次。 五、參加 CIIP 專案專家學者會議 2 次。 六、召開「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推動計 畫」工作協調會 6 次。 七、召開「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推動計 畫」顧問專家會 4 次。 八、舉辦「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推動計 畫」政策宣導會 1 次。 九、訪視麥寮台塑工業園區觀摩 1 次。 48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十、訪視台中科學園區安全防護 1 次。 十一、 訪視高鐵行控中心安全防護 1 次。 一般建築及設備 C 棟大樓檔案庫房空間搬遷調 已依計畫完成招標施工中,完成後可確保建築 營建工程 整工程。 結構載重安全無慮。 交通及運輸設備 一、汰換傳真機 4 台。 已汰換行動電話 3 具,行動增進通信效率,提 二、採購行動電話 5 具。 高工作效率。 其他設備 一、建置備援共構機房、汰換 一、已汰換電腦 95 部、螢幕 34 部、筆記型電 電腦設備及資訊系統。 腦 3 部及代理伺服器 1 部等,以提升處理 二、金華街職務宿舍空調主機 效能及資安防護。 更新。 二、已完成微軟 EA 軟體授權 350 套及防毒軟體 三、汰換中央大樓發電機。 授權 350 套採購,以提供資訊應用作業效 四、汰換影印機、碎紙及投影 能及資安防護。 機 等 事 務 機 器 及 辦 公 設 三、已辦理本院網站、員工入口網、行政事務 備。 系統、立法委員質詢答復系統新增功能擴 充,提升作業效能。 四、已完成電子公文檔管理系統建置,提供公 文線上簽核等全程電子化公文作業環境。 五、已完成電子識別證建置,以利進行資訊系 統電子簽章作業。 六、已辦理金華街職務宿舍空調主機更新,提 升空調運轉效能,達成節能減碳目標。 七、中央大樓發電機已依完成招標施作中,完 成後可確保緊急供電及消防安全無慮。 八、已汰購多功能影印機 4 台、投影機 1 台… 等辦公事務設備,提昇文書影印品質及提 昇辦公行政效能。 災害防救業務 一、召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等 一、 訂頒本院災害防救辦公室緊急應變作業 工作會議暨相關災害防 要點。 救工作執行情形。 二、 召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 99 年度第 1 次 專責人員工作會議」。 三、 完成「99 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災害防救工 作訪評實施計畫」。 四、 召開院長主持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 13 次會議」。 五、 3 至 5 月辦理莫拉克颱風防救災應變檢討 改進會議決議事項管制情形。 二、年度防汛整備現勘工作執 一、 完成台東縣太麻里堰塞湖現勘報告。 行情形。 二、 完成高雄縣那瑪夏鄉旗山溪之堰塞湖現 勘報告。 三、 完成台南縣曾文、南化及烏山頭水庫現勘 報告。 49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四、 完成桃園縣石門水庫現勘報告。 五、 完成台中縣德基水庫現勘報告。 三、99 年度全國災害防救演 為因應風災、水災及土石流等大規模複合型災 習。 害威脅,本院於 99 年 3 月 15 日函頒「99 年度 全國災害防救演習指導計畫」,各直轄市、縣 (市)政府已於 99 年 3 月 30 日至 4 月 30 日完成 辦理演習,以提高民眾防災警覺與共識,展現 政府災害防救之決心。 四、應變中心災害防救資訊系 為實地瞭解鄉鎮市層級地方政府災害整備情 統(EMIS)訪視。 形,本院災害防救辦公室自 99 年 6 月 30 日至 7 月 9 日,就全國災害防救演習及業務訪評過程 所發覺問題地點,以及莫拉克風災及災害潛勢 較大地區重點鄉鎮,擇定嘉義縣阿里山鄉、高 雄縣桃源鄉、屏東縣霧台鄉、台東縣太麻里鄉、 南投縣信義鄉等地,實際訪視其應變中心災害 防救資訊系統(EMIS)訓練情形,以及防汛期災 害防救整備工作之改善現況,本院災害防救辦 公室針對訪視所見情形,除供中央及各縣市政 府參考與檢討改進外,並將持續協助地方政府 落實執行,以因應汛期來臨緊急應變工作的挑 戰。 五、頒布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 一、 審訂「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修正草 業要點。 案」,並於本(99)年 5 月 18 日函頒施行, 另於 7 月 8 日函頒修正附件 2 部分文字, 以達任務敘述一致。 二、 邀集內政部、國防部、交通部等相關部 會,研訂「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幕僚參謀組 及管考追蹤組作業規定」 ,並於 6 月 18 日 函送相關部會配合辦理。 六、99 年防汛演習兵棋推演。為因應颱洪等大規模複合型災害,本次演習模 擬類似莫拉克颱風集中降雨現象,結合政軍兵 推,考驗國家面臨極致天災時,中央各部會之 應變能力以及中央、地方政府備援與運作機 制。演習成果除測試功能分組效能、整合救災 資訊與救災資源,並成功強化了中央與地方災 害應變中心協調整合運作機制,有助於因應未 來其他災害之嚴峻挑戰。 七、空中作業暨全民防衛動員 一、基於大規模複合式災害發生時,常需動用 支援災害防救工作。 大量之空中載具進行相關救災作業,空中 救災作業若無法有效掌握與管制,將嚴重 影響救災之遂行與時效。為策進國家對於 大規模災害空中救災作業之能力,研擬「大 50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規模災害空中作業」可能面臨之相關問 題,邀集相關單位共同研討,並尋求解決 方案,以因應未來大規模災害發生時,有 效提昇國家遂行空中救災作業效能。 (一) 籌劃辦理「大規模災害空中作業規劃」 座談會。 (二) 召開「大規模災害空中作業規劃」座 談會議 1 場次。 (三) 出席國防部「國軍執行災害防救辦法 草案」研討會議 1 場次。 (四) 出席「國軍投入災害救援之研究」焦 點團體訪談會議 2 場次。 二、為掌握動員、戰綜、災防三會報災害救援 聯合應變作業機制運作概況,俾使平時中 央及各級地方政府落實完成動員準備,妥 善運用戰力綜合協調機制,遂行調查、編 管及訪查,充分掌握民、物力資源,並做 好地方政府、軍政機關、公民事業機構及 民間志工團體之協調聯繫工作,以因應平 時之天然災害或將來戰時災害發生後,可 有效運用全民總力遂行災害防救工作,俾 使地方建設及民眾生命財產損失降至最低 之程度。 (一) 訪視 99 年全民防衛動員(萬安 33 號) 演習綜合實作演練 5 場次。 (二) 訪視行政院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 報 99 年對直轄市、縣(市)政府動員 業務訪評 4 場次。 (三) 出席行政院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 報 100 年「萬安與災防」演習暨業務 訪評合併實施及縣市實作輪序研討會 議 1 場次。 (四) 參加行政院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 報「99 年全民防衛動員新思維與展望」 學術研討會議 1 場次。 八、辦理 99 年度直轄市、縣 完成協助各直轄市、縣(市)首長了解現行災害 (市)長災害防救研討 防救作業程序,及建立中央與地方政府對於災 會。 害防救任務之共識,並強化機關間橫向協調聯 繫及防救災資訊之交流整合。 九、 辦理 99 年度直轄市、縣 辦理完成臺北市等 25 直轄市、縣(市)災害防救 (市)政府災害防救工作 工作實地訪評業務。 實地訪評。 51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十、災害防救業務計畫核備事 完成各部會對於「火災及爆炸災害防救業務計 宜。 畫」意見彙整及外聘專家學者「書面審查火災 及爆炸災害防救業務計畫」案。 十一、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准予 完成簽辦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准予備查流程業 備查事宜。 務。 十二、推動高災害潛勢地區預 一、99 年 6 月 17 日完成辦理高災害潛勢地區 防性疏散避難會議。 之預防性疏散撤離機制會議事項。 二、函送高災害潛勢地區之預防性疏散撤離機 制會議決議事項,請災害主管機關配合辦 理與宣導。 十三、災害防救業務白皮書。 一、完成召開「災害防救白皮書進度會議事宜」 (分別為 99 年 4 月 16 日及 5 月 28 日等 2 次會議),追蹤各部會撰寫進度及報告。 二、規劃「災害防救白皮書論壇」事宜。 十四、災害應變決策輔助系統 一、辦理「災害應變決策輔助系統及災情通報 整合平台之規劃。 資訊系統需求之部會研商會議」。 二、策劃整合災害應變決策輔助系統。 十五、莫 拉 克 風 災 後 重 建 事 一、協助本院農業委員會調處中央管轄河川漂 項。 流木清理分工爭議案。 二、完成水保局建議台東縣政府調降大武鄉大 鳥村及大竹村之土石流警戒基準值。 十六、高雄甲仙地震災後調查 一、函送高雄甲仙地震災後復原重建事宜至高 與復原。 雄縣等影響區。 二、提報高雄甲仙地震之災後遙測影像判釋結 果。 十七、國道 3 號 3.1k 道路邊坡 一、向院長、副院長提報「國道 3 號 3.1k 道路 崩塌應變事宜。 邊坡崩塌初步調查報告」 。 二、參與國道 3 號 3.1k 道路邊坡崩塌勘災事 宜。 十八、立 法 院 臨 時 提 案 之 回 一、函復立法院陳瑩委員等 11 人函請本院研處 復。 設置「天然災害重建基金」乙案。 二、函復立法院吳育昇委員等 29 人提案,本院 就公共工程之災害防救研處情形。 三、函復立法院蔣乃辛委員等 17 人函請本院研 處繪製「台灣防災地圖」乙案。 52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0年度 2.上(99)年度已過期間(自99年1月1日起至99年7月31日止)預算執行情形: (1)歲入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全 年 度截 至 7 月 底截 至 7 月 底分 配 數執 行 率 科 目 名 稱 餘 額 預 算 數 分 配 數 (1) 實 收 累 計 數 (2) (3)=(2)-(1) (4)=(2)/(1)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341 -341 - 賠償收入 0 0 341 -341 - 規費收入 1,642 711 549 162 77% 使用規費收入 1,642 711 549 162 77% 財產收入 100 50 201 -151 402% 廢舊物資售價 100 50 201 -151 402%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 1,802,642,495 132,047,998 132,047,998 0 100% 入 股息紅利繳庫 1,800,162,746 130,808,123 130,808,123 0 100% 賸餘繳庫 2,479,749 1,239,875 1,239,875 0 100% 其他收入 0 0 78 -78 - 雜項收入 0 0 78 -78 - 合 計 1,802,644,237 132,048,759 132,049,167 -408 100% 53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0年度 2.上(99)年度已過期間(自99年1月1日起至99年7月31日止)預算執行情形: (2)歲出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全年度 截至7月 截至7月底累計支付數 分配數 執行率 科目名稱 預算數 底分配數 累計實現數 暫 付 數 合 計 餘額 (1) (2) (3) (4)=(2)+(3) (5)=(1)-(4) (6)=(4)/(1) 一般行政 556,366 373,638 365,193 178 365,371 8,267 97.79% 施政業務 7,221 3,937 3,193 176 3,369 568 85.57% 政策審議議事 5,410 2,917 2,312 86 2,398 519 82.21% 國會聯絡 1,811 1,020 881 90 971 49 95.20% 法制業務 4,543 2,617 2,016 0 2,016 601 77.03% 施政推展聯繫 9,000 5,326 3,478 450 3,928 1,398 73.75%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47,234 20,319 16,267 350 16,617 3,702 81.78% 聯合服務業務 47,896 30,323 21,977 8,346 30,323 0 100.00% 飛航安全業務 59,235 40,720 31,609 1,608 33,217 7,503 81.57% 國土安全規劃 31,675 9,494 3,496 414 3,910 5,584 41.18% 一般建築及設備 38,903 23,613 8,886 0 8,886 14,727 37.63% 營建工程 9,673 2,400 1,525 0 1,525 875 63.54% 交通及運輸設備 7,053 5,085 35 0 35 5,050 0.69% 其他設備 22,177 16,128 7,326 0 7,326 8,802 45.42% 第一預備金 3,000 - - - - - - 災害防救業務 18,706 8,731 2,397 0 2,397 6,334 27.45% (第二預備金) 合 計 823,779 518,718 458,512 11,522 470,034 48,684 90.61% 54 主 要 表 行政院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189,268,679 182,497,737 241,698,940 6,770,942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900 1,642 1,485 -742 0503010000 6 行政院 900 1,642 1,485 -742 050301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900 1,642 1,485 -742 0503010305 1 資料使用費 - - 44 - 前年度決算數係訴願案件訴願人之文書 查閱、影印費及工程圖說文件費等收入 。 0503010312 2 場地設施使用費 900 1,642 1,441 -742 本年度預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回繳庫數及廠商租用場地設施使用費等 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00 100 232 0 0703010000 6 行政院 100 100 232 0 0703010600 1 廢舊物資售價 100 100 232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事務機具及電 腦設備等收入。 0800000000 5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189,267,679 182,495,995 241,696,850 6,771,684 0803010000 1 行政院 189,267,679 182,495,995 241,696,850 6,771,684 0803010100 1 營業基金盈餘繳庫 180,020,414 180,016,246 238,012,995 4,168 0803010101 1 股息紅利繳庫 180,020,414 180,016,246 238,012,995 4,168 本年度預算數係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 收入。 0803010200 2 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 9,247,265 2,479,749 3,683,855 6,767,516 庫 0803010201 1 賸餘繳庫 9,247,265 2,479,749 3,683,855 6,767,516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 下: 1.開發基金作業賸餘繳庫9,177,265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6,897,516千元。 2.中美經濟社會發展基金作業賸餘繳庫 70,00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130,000 千元。。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 - 373 - 55 行政院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上年度比較 1103010000 6 行政院 - - 373 - 1103010900 1 雜項收入 - - 373 - 110301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165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行政院飛航安全委 員會溢撥公提離職儲金及大樓管理費等 收入。 1103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 - 208 - 前年度決算數係職員證遺失補發之工本 費及兼職人員超額兼職費等繳庫數。 56 行政院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833,959 810,073 23,886 0003010000 1 行政院 833,959 810,073 23,886 本科目上年度法定預算數805,073千元,連同由內政 部消防署「消防救災業務」科目移入5,000千元,共 計如表列上年度預算數。 3303010000 行政支出 833,959 810,073 23,886 3303010100 1 一般行政 550,596 556,366 -5,770 1.本年度預算數550,596千元,包括人事費480,189千 元,業務費68,705千元,獎補助費1,260千元,設 備及投資442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480,189千元,較上年度減列約聘僱 人員退休離職儲金421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69,259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水電費及資訊服務費等5,349千元。 (3)慶典佈置經費200千元,與上年度同。 (4)檔案縮影典藏及維護費948千元,與上年度同。 3303010700 2 施政業務 6,662 7,221 -559 3303010701 1 政策審議議事 5,072 5,410 -338 1.本年度預算數5,072千元,全數皆為業務費。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院會議事經費40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印製議事 用表冊等經費23千元。 (2)施政報告編印及資料蒐集陳列經費3,536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建置圖書線上資料庫等經費184千 元。 (3)政策及法案之研審經費412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印製資料費23千元。 (4)派員出國計畫經費724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國外 旅費108千元。 3303010702 2 國會聯絡 1,590 1,811 -221 本年度預算數1,590千元,係加強辦理與國會聯繫業 務經費,較上年度減列辦理國會聯絡業務座談會等經 費221千元。 3303010900 3 法制業務 4,313 4,543 -230 本年度預算數4,313千元,係辦理法規審議編譯及訴 願審議督導業務經費,較上年度減列辦理法制及訴願 事項委託研究經費等230千元。 3303011100 4 施政推展聯繫 9,000 9,000 0 本年度預算數9,000千元,係行政院長行使職權之相 關必要支出,與上年度同。 3303011500 5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46,078 47,234 -1,156 1.本年度預算數46,078千元,包括人事費17,879千元 ,業務費27,334千元,設備及投資865千元。 57 行政院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1,828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等1,156千元。 (2)科技研究發展企劃經費20,079千元,與上年度同 。 (3)科技顧問會議經費6,987千元,與上年度同。 (4)產業策略會議經費4,652千元,與上年度同。 (5)行政院科技會報經費580千元,與上年度同。 (6)生物技術發展推動計畫1,952千元,與上年度同 。 3303011600 6 聯合服務業務 46,359 47,896 -1,537 1.本年度預算數46,359千元,包括人事費19,551千元 ,業務費25,602千元,設備及投資1,206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南部聯合服務業務經費18,591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水電費等620千元。 (2)中部聯合服務業務經費13,749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水電費等524千元。 (3)東部聯合服務業務經費14,019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水電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等393千元。 3303011700 7 飛航安全業務 57,715 59,235 -1,520 1.本年度預算數57,715千元,包括人事費38,806千元 ,業務費15,105千元,設備及投資3,804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38,806千元,與上年度同。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9,252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水電費等101千元。 (3)失事調查能量建立業務經費2,525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國外失事調查訓練等經費402千元。 (4)飛航安全研發及企劃經費4,746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購置設施機儀維護費等經費660千元。 (5)調查實驗室能量建立與維持經費2,386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購置實驗室檢查設備等經費357千元 。 3303011800 8 國土安全規劃 27,458 31,675 -4,217 1.本年度預算數27,458千元,包括業務費27,199千元 ,設備及投資259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國土安全規劃經費6,50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通 訊費等351千元。 (2)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計畫總經費74,034千 元,分3年辦理,98至99年度已編列53,076千元 ,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20,958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辦理「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計畫」 國際研討會等經費3,866千元。 3303011900 9 災害防救業務 48,557 5,000 43,557 1.本年度預算數48,557千元,包括人事費28,726千元 58 行政院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業務費15,069千元,設備及投資1,367千元,獎 補助費3,395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3.新增人員維持費28,726千元。 4.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9,969千元,較上年度增列數 據通訊費及資訊服務費等8,519千元。 5.災害防救業務規劃費9,862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 理災害防救演習等經費6,312千元。 3303019000 10 一般建築及設備 34,371 38,903 -4,532 3303019002 1 營建工程 15,521 9,673 5,848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辦理辦公大樓中央空調系統建置工程等經費8,000 千元。 2.辦理第一階段組織改造辦公室調整建置工程等經費 7,521千元。 3.上年度辦理檔案庫房整修工程等預算業已編竣,所 列9,673千元如數減列。 330301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166 7,053 -6,887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汰換傳真機4台及行動電話7具等設備經費166千元 。 2.上年度汰換傳真機及政務委員座車等預算業已編竣 ,所列7,053千元如數減列。 3303019019 3 其他設備 18,684 22,177 -3,493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購置個人電腦及周邊設備等經費7,523千元。 2.購置電腦軟體及應用系統開發等經費7,104千元。 3.汰換安全監控系統等經費4,057千元。 4.上年度購置資訊設備及辦公設備等預算業已編竣, 所列22,177千元如數減列。 3303019800 11 第一預備金 2,850 3,000 -150 本年度較上年度預算數減列如列數。 59 本 頁 空 白 60 附 屬 表 行政院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03010300 -0503010312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900 承辦單位 第七組 細目與編號 使用規費收入 -場地設施使用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900 0503010000 6 行政院 900 050301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900 0503010312 2 場地設施使用費 900 1.員工借用宿舍自薪資扣回繳庫數40千元。 2.廠商租用院區場地設施使用費860千元。 61 行政院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010600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00 承辦單位 第七組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00 0703010000 6 行政院 100 0703010600 1 廢舊物資售價 100 出售報廢事務機具、電腦設備等收入。 62 行政院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803010100 -0803010101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80,020,414 承辦單位 中央銀行 細目與編號 營業基金盈餘繳庫 -股息紅利繳庫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800000000 5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 180,020,414 入 0803010000 1 行政院 180,020,414 0803010100 1 營業基金盈餘繳庫 180,020,414 0803010101 1 股息紅利繳庫 180,020,414 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 63 行政院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803010200 -0803010201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9,247,265 承辦單位 國發基金 細目與編號 非營業特種基金賸 -賸餘繳庫 餘繳庫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800000000 5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 9,247,265 入 0803010000 1 行政院 9,247,265 0803010200 2 非營業特種基金賸 9,247,265 餘繳庫 0803010201 1 賸餘繳庫 9,247,265 1.開發基金作業賸餘繳庫9,177,265千元。 2.中美經濟社會發展基金作業賸餘繳庫70,000千元。 64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550,59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本院會計、文書、人事安全防護、編譯、電務、 本計畫工作繁瑣,屬一般行政幕僚作業,故以新、速 機要、綜合、檔案保管縮攝等業務之督導考核、及院 、實、簡之科學辦事精神,不斷研究發展,徹底革除 區開放參觀活動與臨時交辦事項。 積弊,發揮合作服務精神,提高工作效率,以達行政 革新之目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480,189 人事室 1.政務官10人全年待遇21,803千元。 0100 人事費 480,189 2.職員289人全年待遇229,607千元。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21,803 3.約聘僱39人全年待遇30,500千元。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29,607 4.技工友及駕駛106人,全年待遇37,578千元。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30,500 5.員工年終工作獎金、考績獎金及支領月退休金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37,578 人員年終慰問金77,868千元。 0111 獎金 77,868 6.員工休假補助、上下班車票費補助13,000千元 0121 其他給與 13,000 。 0131 加班值班費 17,559 7.員工超時加班費、不休假加班費及值班費17,5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24,330 59千元(內含超時加班費7,965千元)。 0151 保險 27,944 8.政務人員、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技工及工 友等退休離職提撥金24,330千元。 9.全民健保公提應負擔保費17,397千元,公保公 提應負擔保費7,000千元,技工、工友及約聘 僱人員勞保公提應負擔保費3,547千元,合共2 7,944千元。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69,259 第七組 1.員工赴國內外學校、訓練機構進修與研習學分 0200 業務費 67,557 等相關費用702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825 2.院區開放參觀志工及安全維護人員訓練費123 0202 水電費 7,503 千元。 0203 通訊費 4,292 3.本院辦公大樓水電費及瓦斯費7,277千元,首 0215 資訊服務費 8,642 都核心區夜間景觀照明電費226千元,合共7,5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068 03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832 4.本院首長及同仁使用電訊設備電信費及郵資2, 0231 保險費 1,012 142千元,網際網路專線租金及行動辦公室通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4,486 訊費用2,150千元,合共4,292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7 5.辦公室自動化作業系統、網站系統、資通安全 0251 委辦費 2,142 系統、法規案卷數位化等維護費3,100千元。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5 6.網路設備、伺服主機、實體隔離設備及行動辦 0271 物品 7,024 公室等設備維護經費5,542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8,659 7.電話總機門號租金3,228千元,租用複印機8台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162 租金840千元,合共4,068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1,870 8.各型車輛34輛,汽(機)車牌照稅及燃料稅等81 費 5千元,檢驗換照費等17千元,合共832千元。 65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550,59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6,973 9.各型車輛34輛,投保第3人責任險及強制險等1 費 54千元,竊盜損失險、車體損失險718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2,043 辦公房舍火災保險100千元,合共972千元。 0294 運費 572 10.院區開放參觀志工意外保險費4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80 11.進用退休照護人員4人及工讀生12人酬勞、公 0299 特別費 5,010 提退休提撥金、勞健保費等4,486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442 12.專題演講、資訊、密碼、業務講習鐘點費、 0319 雜項設備費 442 稿費等193千元,檔案鑑定人小組委員出席費 0400 獎補助費 1,260 30千元,合共223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1,260 13.院區開放志工在職訓練講座鐘點費34千元。 14.辦理資訊安全管理制度營運及認證經費1,720 千元。 15.中央大樓走廊展示藝術品委外辦理422千元。 16.參加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年費5千元。 17.公務車34輛及視察國家建設專案用油料計2,0 10千元,購置處理經常一般公務所需之消耗 品及非消耗品費用4,434千元,合計6,444千 元。 18.首長宿舍各類物品費等500千元。 19.回溯檔案目錄建檔所需非消耗物品費用等50 千元。 20.院區開放參觀安全秩序維護所需非消耗物品 費用等30千元。 21.辦理一般行政業務文書處理、安全維護及資 料建檔等勞務服務費1,280千元。 22.辦理員工自強、文藝、康樂、慶生等文康活 動費3,840元×444(人)=1,705千元,職務官 舍11戶管理費48,000元×11(戶)=528千元, 處理公務所需印刷、環境衛生清潔等費用2,0 00千元,檔案整理及消毒費用142千元,合共 4,375千元。 23.辦理院區植栽更新、各項會議場地佈置、便 當及茶水雜支等費用2,000千元。 24.志工與替代役交通誤餐費等費用261千元,警 衛安全人員誤餐費74千元,院區開放參觀相 關文宣品費用300千元,資料印製費119千元 ,志工工作交流活動等費用250千元,合共1, 004千元。 66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550,59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5.辦公房屋建築養護費860千元,機關宿舍養護 費160千元,合共1,020千元。 26.公共安全檢查缺失整修費142千元。 27.各型車輛34輛養護費1,416千元,視導車特殊 裝備維護費100千元,全年辦公器具養護費1, 048(元)×338(人)=354千元,合共1,870千元 。 28.辦公大樓自備發電機、空調、電梯及防空避 難室電器設備等養護費847千元。 29.院區監控系統、電動地刺及X光機等安全維護 設備養護費526千元。 30.辦公室內環境及公共設施維護5,600千元。 31.員工因公派遣所需差旅費2,043千元。 32.公務運輸、裝卸、通行所需費用346千元,首 長宿舍物品搬運費226千元,合共572千元。 33.員工短程洽公所需車資180千元。 34.院長特別費1,266千元(105,500元×12月)、 副院長特別費708千元(59千元×12月)、秘書 長特別費636千元(53千元×12月)、副秘書長 特別費312千元(26千元×12月)、政務委員特 別費2,088千元(29千元×12月×6人),合共5 ,010千元。 35.購置零星辦公設備經費442千元。 36.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260千元。 03 慶典佈置 200 第七組 1.搭建元旦及國慶等國定紀念日牌樓等所需經費 0200 業務費 200 200千元。 0271 物品 200 04 檔案縮影典藏及維護 948 第七組 1.縮影片及光碟片等特殊器材費250千元。 0200 業務費 948 2.受損微縮片材料費180千元。 0271 物品 430 3.檔案登記、縮影、保管表冊印製費18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8 4.掃描系統及縮影系統保養維護500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500 費 67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701 政策審議議事 預算金額 5,07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院會及其他重要會議之召開,議事日程之安排,會 1.國家重大政策及施政作為,經由各項會議,完成研 議資料之保管典藏,會議紀錄之分發及行政支援工 討,透過議決,以強化施政目標之達成,及政令之 作。 推展。 2.編印年度施政方針、施政報告、行政院長講詞,及 2.適時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並促使民眾瞭解政府施政 其他重要報告及文件。 作為,以迅速展開各項施政工作,締造國家繁榮進 3.充實圖書室館藏,提供網路資源及施政諮詢服務。 步。 4.立法委員質詢案件之答復作業。 3.廣泛蒐集施政相關資訊,供政策擬訂之參考,提升 5.辦理各部會重大政策及法案之研審。 施政品質及效率。 4.提升立法委員質詢案件答復作業之品質與效率。 5.提供各項政策擬訂之參考,以強化政策目標之達成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院會議事 400 秘書室 1.議事用文具紙張及各項參考書刊等費用182千 0200 業務費 400 元。 0271 物品 182 2.議事用表冊及紀錄表印製費等197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18 3.院會議事雜支21千元。 02 施政報告編印及資料蒐集陳 3,536 秘書室 1.採購圖書線上資料庫及線上語言課程經費273 列 千元。 0200 業務費 3,536 2.立委質詢答復系統維護費1,040千元。 0212 權利使用費 273 3.圖書館自動化管理系統維護費20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1,060 4.加入中華圖書資訊館際合作會員年費3千元。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3 5.採購圖書、期刊、光碟等資料730千元。 0271 物品 730 6.圖書室業務營運管理事務服務費67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470 7.「施政方針」、「施政報告」、「院長口頭施 政報告」及其他重要報告等文件資料印製費80 0千元。 03 政策及法案之研審 412 各組室 1.衛生、內政(社福、消防、防災)、勞工、原民 0200 業務費 412 及青輔等政策暨法案之研審: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5 (1)購置業務所需書刊等費用30千元。 0271 物品 62 (2)各項會議資料印製及茶水費等雜支4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75 。 2.外交、國防、兩岸、僑務、蒙藏、內政(治安 、戶政、役政)、海巡、法務等政策之研審: (1)購置業務法規及相關研究書籍等費用32千 元。 (2)各項專業資料蒐集費及印刷費40千元。 3.交通、飛安、工程、環保、內政(營建、地政 、國土規劃)及退輔等政策暨法案之研審: (1)出席及審查費21千元。 (2)專業資料蒐集費及印刷費47千元。 4.財政、金融、貨幣、外匯、主計等政策暨法案 68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701 政策審議議事 預算金額 5,07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之研審: (1)出席及審查費15千元。 (2)資料蒐集及印刷費18千元。 5.經濟、經建、公平交易、消保、農業、資訊、 電信、通訊傳播等政策暨法案之研審: (1)出席及審查費39千元。 (2)資料蒐集及印製費60千元。 6.教育、文化、客家、體育、新聞、出版、科技 、原能、故宮、中研院等政策暨法案之研審所 需專案資料蒐集費及印刷費70千元。 04 派員出國考察 724 各組室 派員出席OECD就業退休金勞動議題會議、台美海 0200 業務費 724 巡交流合作會議、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會議、東 0293 國外旅費 724 亞競爭政策高峰會,考察國外公車捷運系統規劃 及營運機制、社區及地方文化館設施、不在籍投 票相關規範及實施情形等所需國外旅費724千元 。﹝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69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702 國會聯絡 預算金額 1,59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加強與立法院、監察院聯繫,增進雙向溝通,確保施 強化溝通協調機制,促進行政、立法、監察等院之良 政工作順利推展。 性互動。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國會聯絡 1,590 國會聯絡組 1.公務用郵電92千元。 0200 業務費 1,590 2.辦公用文具紙張耗材60千元。 0203 通訊費 92 3.本院暨所屬機關國會聯絡人員名冊、立法委員 0271 物品 60 及各種通訊資料印製費16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438 4.辦理業務研討會,專題演講,及辦理本院暨所 屬機關國會聯絡人業務會報等計需42千元。 5.邀請立法委員參加本院各項施政交換意見或座 談會及赴各選區拜訪委員,了解地方對本院施 政之意見等訪談座談會等計需406千元。 6.辦理與立法院、監察院有關行政人員、記者、 各黨團工作人員及委員助理交換意見或座談會 等所需經費400千元。 7.立法委員及助理之婚喪喜慶,及與委員有關活 動之道賀或慰問(喜幛、輓幛、輓聯、鮮花、 禮品等)經費430千元。 70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900 法制業務 預算金額 4,31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法案之審議與法制問題之諮商。 1.使審議之法規及研提之法制意見,周妥可行。 2.訴願案件審議與訴願案件之督導。 2.充實法學專業素養,提昇整體法制作業品質。 3.舉辦法制、訴願業務座談及研討會。 3.對人民因中央機關違法或不當之處分,損害其權利 4.重要法制、訴願事項之研究。 或利益之訴願案件,得獲合法之救濟。 5.法規檢索軟體與法學圖書之購置。 4.訴願案件之督導,可強化各機關訴願業務功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法規審議編譯及訴願審議督 4,313 法規會、訴願 1.法規檢索軟體法律資料庫權利使用費430千元 導 會 。 0200 業務費 4,313 2.法規相關圖書、期刊檢索軟體等操作維護服務 0212 權利使用費 430 費10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10 3.影印機租金21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10 4.法規會及訴願會兼任委員兼職費1,130千元。 0241 兼職費 1,130 5.委請專家擔任訴願會專任委員(駐會辦公)審理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240 訴願案件酬勞240千元(20千元x12月)。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11 6.訴願會兼任委員及專任委員聽取陳述意見酬金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10 260千元。 0271 物品 231 7.舉辦法制、訴願業務座談及研討會等等所需演 0279 一般事務費 401 講費與講座鐘點費320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62 8.訴願會兼任委員及專任委員審理訴願案件審查 費 費826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78 9.訴願案件實行囑託鑑定費用5千元。 10.參與社團法人臺灣行政法學會等學術團體費 用10千元。 11.購置法學圖書、期刊費、訴願案件舉行言詞 辯論、陳述意見等所需物品費用231千元。 12.召開有關法規、審議諮詢會議及舉辦座談、 研討會等所需費用76千元。 13.辦理訴願文書歸檔勞務服務費320千元。 14.訴願案件負擔行政訴訟費用5千元。 15.影印機、錄影監控設備等機械設備養護費62 千元。 16.因公赴各地區出席會議及督導訴願業務之國 內旅費178千元。 71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100 施政推展聯繫 預算金額 9,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行政機要 9,000 第七組 本經費為行政院長行使職權之相關必要支出,包 0200 業務費 9,000 括國內外訪視、犒賞、獎助、慰問、接待、贈禮 0297 機要費 9,000 及其他相關費用等。 72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500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預算金額 46,07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國家科技研究發展政策之建議。 1.建立科技發展之有利環境。 2.重要科技發展計畫之建議及諮詢。 2.強化競爭前之共通性科技研究與製程開發能力。 3.重要科技發展資料之蒐集及提供。 3.促成已奠定基礎之科技領域追求卓越。 4.重大科技發展會議之召開。 4.推動科技政策,以增強產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1,828 第六組 1.派員參加相關研習訓練費用80千元。 0200 業務費 10,963 2.科技大樓電費等793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80 3.資訊操作維護費180千元。 0202 水電費 793 4.公務車3輛年需牌照稅60千元,燃料使用費30 0215 資訊服務費 180 千元,合共90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90 5.公務車輛投保意外險135千元。 0231 保險費 135 6.聘用兼任顧問10人,研究員30人,副研究員20 0241 兼職費 4,300 人及其他兼辦有關業務人員之兼職酬金,共需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400 4,30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69 7.工讀生酬勞250千元、清潔工酬勞150千元,合 0271 物品 597 共4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080 8.學者專家出席費869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179 9.公務車3輛油料費153千元,報章雜誌等消耗物 費 品310千元,非消耗物品134千元,合共597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160 元。 費 10.辦理員工自強慶生等文康活動費3,840元×28 0291 國內旅費 178 (人)=107千元,大樓管理費1,270千元及印 0293 國外旅費 592 製訂閱期刊等雜支703千元,合共2,080千元 0294 運費 80 。 0295 短程車資 250 11.公務車3輛全年維護費149千元,辦公器具養 0300 設備及投資 865 護費30千元,合共179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772 12.傳真機、影印機等維護160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93 13.依需要派遣公差,年需國內旅費178千元。 14.派員出國考察推動生技產業發展政策、行政 院延攬海外科技人才訪問團、資訊科技深度 應用高階主管訪問團等所需國外旅費592千元 。﹝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15.公物運送費用80千元。 16.短程洽公車資250千元。 17.汰換個人電腦4台計需100千元,伺服器1台計 需200千元,購置Office套裝軟體等472千元 ,合共772千元。 18.購置辦公設備93千元。 02 科技研究發展企劃 20,079 第六組 1.約聘18人,約僱10人,全年度待遇13,100千元 73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500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預算金額 46,07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00 人事費 17,879 。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3,100 2.約聘18人,約僱10人,年終工作獎金等1,610 0111 獎金 1,610 千元。 0121 其他給與 898 3.休假補助費448千元,上下班車票費補助費450 0131 加班值班費 468 千元,合共898千元。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700 4.員工超時加班費468千元。 0151 保險 1,103 5.約聘僱人員離儲金提撥金700千元。 0200 業務費 2,200 6.約聘僱人員健保公提負擔保費603千元、勞保 0203 通訊費 850 公提負擔保費500千元,合共1,103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860 7.接洽公務用郵資80千元,電信費770千元,合 0271 物品 50 共85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440 8.辦公用事務機器租金600千元,非全時租用公 務車1部260千元,合共860千元。 9.辦公用文具用品、紙張等50千元。 10.各項零星印刷及雜支費用250千元。 11.邀請國外專家來華提供諮詢所需接待外賓費 用190千元。 03 科技顧問會議 6,987 第六組 1.寄送通知資料快遞費用70千元。 0200 業務費 6,987 2.會場租金600千元,同步翻譯設備租金200千元 0203 通訊費 70 ,合共80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800 3.邀請學者專家出席費2,000元×45(人)×5(天)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12 =450千元,會議資料撰、譯稿費等162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5,505 合共612千元。 4.邀請國外專家來台所需日支費及接待外賓費用 等計3,981千元,院長晚宴230千元,大會期間 餐飲420千元,會議資料等印製費用684千元, 院長致贈國外顧問禮品100千元,會議佈置等 雜支90千元,合共5,505千元。 05 產業策略會議 4,652 第六組 1.寄送通知資料等費用50千元。 0200 業務費 4,652 2.會場租金700千元,同步翻譯設備租金350千元 0203 通訊費 50 ,合共1,05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050 3.會議資料撰、譯稿費等190千元,同步翻譯費4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32 42千元,合共632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920 4.邀請國外專家來台所需日支費及接待外賓費用 等計1,835千元,會議期間餐飲茶點等費用370 千元,會議資料等印製費用665千元,會議佈 置等雜支50千元,合共2,920千元。 06 行政院科技會報 580 第六組 1.寄送通知資料快遞等費用50千元。 74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500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預算金額 46,07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00 業務費 580 2.會場租金80千元。 0203 通訊費 50 3.會議資料撰譯稿費22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80 4.資料印製費180千元,會場佈置等雜支5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0 ,合共23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30 07 生物技術發展推動 1,952 第六組 1.寄送會議通知資料郵資等50千元。 0200 業務費 1,952 2.會場租金400千元、同步翻譯設備租金200千元 0203 通訊費 50 ,合共60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600 3.會議資料撰譯稿費160千元,會議出席費120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80 元,合共28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022 4.邀請國外專家來台所需日支費及接待外賓費用 等計560千元,會議期間餐飲茶點等費用184千 元,會議資料等印製費用228千元,會議佈置 等雜支50千元,合共1,022千元。 75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600 聯合服務業務 預算金額 46,35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加強服務南部、中部及東部地區民眾,促進區域均 督導、協調及整合派駐南部、中部及東部之中央機關 衡發展,分別於高雄市、台中市及花蓮市設置行政 ,提升行政效率與國家競爭力,促進民眾福址。 院聯合服務中心。 2.協調行政院相關政策與計畫須地方政府配合辦理之 事項。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南部聯合服務業務 18,591 南部聯合服務 1.約聘人員5人全年待遇5,056千元。 中心 2.司機2人全年待遇778千元。 0100 人事費 7,694 3.員工年終工作獎金及考績獎金860千元。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5,056 4.員工休假補助、上下班車票費補助171千元。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778 5.員工趕辦急要公事超時加班費26千元、不休假 0111 獎金 860 加班費30千元,合共56千元。 0121 其他給與 171 6.約聘人員離職公提儲金306千元。 0131 加班值班費 56 7.員工勞(健)保公提負擔保險費467千元。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306 8.辦公大樓水電費1,120千元。 0151 保險 467 9.公務電話費、郵資、網路通訊費等1,204千元 0200 業務費 10,432 。 0202 水電費 1,120 10.辦公室租金1,602千元,電話交換機租金240 0203 通訊費 1,204 千元,影印機租金384千元,合共2,226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226 。 0221 稅捐及規費 40 11.公務車燃料稅、牌照稅等40千元。 0231 保險費 55 12.公務車保險費55千元。 0241 兼職費 120 13.兼職人員4人兼職交通費120千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2,254 14.資訊系統維護操作、資訊安全管理人員勞務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4 採購等540千元,工讀生4人酬勞、公提退休 0271 物品 973 提撥金、勞健保費等1,114千元,專案管理人 0279 一般事務費 1,464 員勞務服務費600千元,合共2,254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9 15.邀請專家學者出席中心會議提供專業諮詢出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82 席費60千元,辦理專題演講、講習、訓練、 費 座談會等講座鐘點費64千元,合共124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41 16.公務車2輛油料費102千元,文具紙張及辦公 費 用消耗品711千元,非消耗性物品60千元,報 0291 國內旅費 720 章雜誌費100千元,合共973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465 17.辦公室清潔費354千元,辦公大樓管理費702 0319 雜項設備費 465 千元,辦理行政院政策說明會308千元,辦理 建國百年擴大升旗典禮及活動,協助各部會 在南部地區各項宣導與活動100千元,合共1, 464千元。 18.機關宿舍養護費9千元。 76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600 聯合服務業務 預算金額 46,35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9.車輛養護費77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1,048( 元)x4(人)=5千元,合共82千元。 20.設施儀器養護費41千元。 21.員工因公出差國內旅費720千元。 22.購置零星辦公設備費465千元。 02 中部聯合服務業務 13,749 中部聯合服務 1.約聘人員3人全年待遇3,745千元。 中心 2.約聘人員年終工作獎金469千元。 0100 人事費 5,028 3.員工休假補助48千元。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3,745 4.員工趕辦急要公事超時加班費249千元。 0111 獎金 469 5.約聘人員公提離職儲金200千元。 0121 其他給與 48 6.約聘人員勞(健)保費公提負擔保費317千元。 0131 加班值班費 249 7.員工進修及電腦教育訓練經費20千元。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200 8.辦公廳水電分攤經費計560千元。 0151 保險 317 9.公務電話費、郵資、網路通訊費等568千元。 0200 業務費 8,113 10.資訊系統及設備維護經費180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20 11.辦公室影印機、電話交換機等租金622千元, 0202 水電費 560 租用非全時車輛所需租金378千元,合共1,00 0203 通訊費 568 0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180 12.公務車牌照稅及燃料費23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000 13.兼職人員2人兼職交通費72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23 14.僱用事務性臨時人員4人酬金計2,256千元。 0241 兼職費 72 15.學者專家出席、審查及教育訓練鐘點費等99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2,256 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9 16.公務車1輛油料費51千元,報章雜誌97千元, 0271 物品 619 辦公用消耗品及非消耗品471千元,合共619 0279 一般事務費 1,836 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54 17.辦理與媒體及民意代表等業務接洽協調經費1 費 00千元,辦理新聞聯繫業務,處理公務所需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140 印刷、辦公區清潔費、公共管理費及保全服 費 務費1,216千元,辦理中部縣市首長會報、中 0291 國內旅費 686 部各級機關協調會議、整合跨域業務活動等 0300 設備及投資 608 經費520千元,合共1,836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608 18.車輛養護費51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1,048( 元)x3(人)=3千元,合共54千元。 19.設施儀器養護費140千元。 20.員工因公出差國內旅費686千元。 21.購置零星辦公設備費608千元。 03 東部聯合服務業務 14,019 東部聯合服務 1.約聘僱人員5人全年待遇4,740千元。 77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600 聯合服務業務 預算金額 46,35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中心 2.司機1人全年待遇397千元。 0100 人事費 6,829 3.員工年終工作獎金及考績獎金等710千元。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4,740 4.員工休假旅遊補助及上下班交通費補助等111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397 千元。 0111 獎金 710 5.員工趕辦急要公事超時加班費150千元。 0121 其他給與 111 6.約聘僱人員公提離職儲金309千元。 0131 加班值班費 150 7.員工勞(健)保費公提負擔保費412千元。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309 8.辦理東部區域整合發展業務講習會及訓練活動 0151 保險 412 經費59千元。 0200 業務費 7,057 9.辦公廳水電費572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59 10.公務電話費、郵資、網路通訊費等400千元。 0202 水電費 572 11.資訊系統及設備維護經費100千元。 0203 通訊費 400 12.辦公室租金1,532千元、影印機租金200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100 ,合共1,732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732 13.公務車牌照稅及燃料費20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20 14.公務車保險費40千元。 0231 保險費 40 15.兼職人員4人兼職交通費126千元。 0241 兼職費 126 16.委請專家、學者出席中心會議提供專業諮詢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14 之出席費54千元,辦理講習、訓練、座談會 0271 物品 575 等講座鐘點費60千元,辦理專案論述稿費100 0279 一般事務費 2,363 千元,合共214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31 17.公務車1輛油料費計51千元,報章雜誌費97千 費 元,文具紙張及辦公用消耗品327千元,非消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45 耗性物品100千元,合共575千元。 費 18.辦公室清潔費,辦理與媒體及民意代表等業 0291 國內旅費 780 務接洽協調與諮詢,新聞聯繫及發布業務, 0300 設備及投資 133 花東首長會報、東部各級機關協調會報及整 0305 運輸設備費 60 合跨域業務活動等經費2,363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73 19.車輛養護費26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1,048( 元)x4(人)=5千元,合共31千元。 20.設施儀器養護費45千元。 21.員工因公出差國內旅費780千元。 22.購置電動腳踏車3台60千元。 23.購置零星辦公設備費73千元。 78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700 飛航安全業務 預算金額 57,71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航空器失事及重大意外事件調查,原因鑑定及提出 1.藉飛安事故調查提出改善建議,進而提昇我國飛安 飛安改善建議。 環境。 2.飛安事故調查能量之建立。 2.積極進行飛安相關研究專案,徹底改善飛安。 3.積極性飛安改善之研發及推動。 3.使飛安會成為世界一流之失事調查機關。 4.國內外相關機關之合作。 4.本會實驗室向國家實驗室邁進。 5.調查實驗室能量之提昇。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38,806 飛航安全委員 1.聘用飛航安全官4人、失事調查官5人、副飛航 會 安全官5人、技術幕僚10人,共計24人,全年 0100 人事費 38,806 待遇29,845千元。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29,845 2.技工及駕駛2人,全年待遇778千元。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778 3.員工年終工作獎金及技工友考績獎金3,885千 0111 獎金 3,885 元。 0121 其他給與 518 4.員工休假補助及技工友上下班車票補助費518 0131 加班值班費 500 千元。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230 5.超時工作加班費、不休假加班費及值班費500 0151 保險 2,050 千元(內含超時加班費300千元)。 6.約聘僱人員公提離職儲金1,106千元,技工及 工友公提退休準備金124千元,合共1,230千元 。 7.員工勞保及全民健保之公提部分保險費2,050 千元。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9,252 飛航安全委員 1.辦公室水電費720千元。 會 2.接洽公務郵資、電話費、網路費等648千元。 0200 業務費 9,152 3.影印機2台租金33千元×12月=396千元,臨時 0202 水電費 720 租用車輛所需租金51千元,合共447千元。 0203 通訊費 648 4.首長座車牌照稅、燃料稅等27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47 5.首長座車及辦公室各項設備保險費60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27 6.兼職人員交通費708千元。 0231 保險費 60 7.國防訓儲人員3人薪資1,511千元,雇用工讀生 0241 兼職費 708 2人酬金等500千元,及勞健保及勞退金332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2,343 元,合共2,343千元。 0271 物品 291 8.圖書室圖書購置費110千元,車輛油料費1輛51 0279 一般事務費 3,247 千元,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30千元,合共291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45 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51 9.員工自強、慶生、文康活動費3,840元×26(人 費 )=100千元,清潔外包280千元,辦公大樓管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185 理費164千元×12(月)=1,968千元,各項會議 費 及業務推動活動、簡介印製等899千元,合共3 0291 國內旅費 250 ,247千元。 79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700 飛航安全業務 預算金額 57,71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4 運費 30 10.辦公房屋建築養護費45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00 11.車輛養護費26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1,048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100 ×24(人)=25千元,合共51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100 12.水電空調設施保養及財產盤點系統維護70千 元,資訊室環境監控系統及門禁系統維護95 千元,消防設備檢查20千元,合共185千元。 13.公務聯繫國內旅費250千元。 14.公務運輸裝卸等30千元。 15.短程洽公車資100千元。 16.購置辦公桌櫃等事物設備費100千元。 03 失事調查能量建立 2,525 飛航安全委員 1.參加國內飛航事故場外訓練100千元、調查員 會 年度複訓200千元、機種轉換訓練100千元,合 0200 業務費 2,375 共400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800 2.參加國外失事調查基本訓練40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9 3.報告翻譯費及專家學者出席演講費89千元。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20 4.國際飛安調查員協會會費20千元。 0271 物品 100 5.調查及山野裝備費1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900 6.舉辦飛航事故調查相關研討會300元、失事調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88 查餐費住宿費200千元、接待國外授權代表國 0293 國外旅費 378 內專業顧問費用50千元、飛航事故調查分析及 0300 設備及投資 150 檢測費用150千元,印製調查報告費用200千元 0304 機械設備費 150 ,合共900千元。 7.赴中國大陸地區洽談飛安業務經費88千元。﹝ 詳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8.赴歐美及亞太紐澳地區洽談飛安業務推廣、參 加國際飛安調查員協會年會、參與國外失事調 查等國外旅費378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 算類別表﹞ 9.汰換調查及蒐證裝備150千元。 04 飛安研發及企劃 4,746 飛航安全委員 1.參加國外飛航事故調查及管理進階訓練324千 會 元。 0200 業務費 2,512 2.資訊、電信、網路維護費850千元,入口網維 0201 教育訓練費 324 護費140千元,合共990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990 3.英文網站翻譯費10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 4.參加國際飛安基金會等國際組織會費80千元。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80 5.參加國內民航飛安組織年會75千元。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75 6.接待國內外民航組織、專家、學者及新聞媒體 0279 一般事務費 522 等費用180千元,辦理國會聯絡及法案推動經 80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700 飛航安全業務 預算金額 57,71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85 費128千元,飛安自願報告系統運作及簡介、 費 宣導品製作160千元,機場推廣飛安燈箱廣告 0293 國外旅費 336 製作(業務宣導經費)54千元,合共522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2,234 7.視聽設備及門禁監視系統維護85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084 8.參加國際飛安自願報告系統年會、國際飛安基 0319 雜項設備費 150 金會年會、國際飛航安全年會等國外旅費336 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9.購置個人電腦8台及週邊設備等320千元,網路 及資訊安全設備軟硬體1,384千元,AV-DATA資 料軟體380千元,合共2,084千元。 10.單槍投影機及雜項設備150千元。 05 調查實驗室能量建立與維持 2,386 飛航安全委員 1.實驗室整備及消耗性物品50元。 會 2.實驗室所需印刷、清潔等雜支50千元。 0200 業務費 1,066 3.調查實驗室各項機儀軟硬體設備養護費855千 0271 物品 50 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50 4.參加飛航事故紀錄器調查員研討會所需國外旅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855 費111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費 5.購置第二期事故調查資訊管理系統1,200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111 ,事故現場蒐證裝備及雜項設備等120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1,320 合共1,320千元。 0304 機械設備費 1,320 81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800 國土安全規劃 預算金額 27,45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國土安全與反恐政策研擬、制度規劃及推動。 1.規劃研擬、落實執行及宣導國土安全與反恐政策與 2.國土安全與反恐情報協調與整合。 制度,並提供相關諮詢及政策建議。 3.辦理國土安全及反恐各項演習。 2.推動我國國土安全相關法律制度完備。 4.推動國土安全與反恐國際交流與合作。 3.配合國安體系達到情報協調分享與研判,加強行政 5.國土安全與反恐政策宣導、訓練及資源整備。 與國安體系之支援與合作。 6.我國緊急應變體系之相互結合運作及能量提升。 4.積極參與國際組織及決議之作為,深化國內外反恐 7.強化落實政府持續運作。 與國土安全之對話及合作。 8.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CIP)及風險評估之推動 5.督導、協調及考核各部會反恐怖行動計畫,推動演 。 習測試驗證各應變計畫,整合中央部會資源。 9.協助推動我國與各國免簽證案(Visa Waiver Progr 6.落實中央單一應變機制,推動中央與地方應變機制 am, VWP)。 接軌。 10.國際重大活動之跨部會協調與維安整備。 7.協調相關部會強化境管與旅行安全。 8.協助與配合相關部會參與國際安全合作會議與活動 。 9.建立我國CIP評估技術能量,協助跨部會落實安全 防護計畫。 10.協助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之安全整備及協調。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國土安全規劃 6,500 第二組 1.赴國外參加研習國土安全訓練相關課程等所需 0200 業務費 6,500 教育訓練費75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75 2.接洽公務、郵資、電話費及網路連線費用等55 0203 通訊費 550 0千元。 0212 權利使用費 100 3.購置電子期刊、電子資料庫等權利使用費用10 0215 資訊服務費 40 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70 4.電腦及資訊設備維修服務費用4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40 5.辦理國土安全研討會等活動所需租用場地經費 0251 委辦費 1,500 170千元。 0271 物品 400 6.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擔任專案指導、參訪提供 0279 一般事務費 2,033 諮詢等所需日支費、出席費、鐘點費等390千 0291 國內旅費 450 元。 0293 國外旅費 742 7.國土安全及反恐相關書籍期刊資料等翻譯費50 千元。 8.邀請國內專家學者或機構進行反恐專題研究費 1,500千元。 9.購置辦公文具紙張、會議資料印刷費用300千 元,購置、製作反恐相關之法規書籍期刊資料 技術影帶等經費100千元,合共400千元。 10.辦理各項演習活動經費393千元。 11.督導、協調及考核各應變組工作等經費240千 元。 12.辦理國土安全及反恐業務講習訓練及各項業 務工作活動費、雜支等500千元。 82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800 國土安全規劃 預算金額 27,45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3.辦理國土安全國際研討會及座談會所需接待 外賓等費用500千元。 14.辦理國土安全及反恐各項業務工作活動經費2 00千元。 15.辦理國土安全政策會報及協調經費200千元。 16.辦理國土安全及反恐諮詢、工作督導、巡迴 講習宣導等國內旅費450千元。 17.赴國外視察國土安全海外密碼業務、參加APE C反恐工作小組會議、國土安全及防衛會議、 台美國防工業會議、APEC反恐資深官員會議 、美國國土安全架構及緊急應變機制會談等 所需國外旅費742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 算類別表﹞ 02 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防護計畫 20,958 第二組 辦理「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風險管理、 0200 業務費 20,699 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計畫、資訊共享及分析平 0203 通訊費 60 台」計畫最後一年所需經費20,958千元。﹝經費 0215 資訊服務費 60 總額74,034千元,執行期間自98年度至100年度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00 ,98年度編列28,252千元,99年度編列24,824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 元 0251 委辦費 18,160 1.接洽公務郵電費、網路連線等費用60千元。 0271 物品 300 2.電腦及資訊設備維修服務費用6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919 3.租用辦理CIP研討會及講習等活動場地費用100 0291 國內旅費 100 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259 4.邀請國內外學者專家擔任指導、參訪及提供諮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59 詢等所需酬勞、日支費、出席費、鐘點費等94 0千元。 5.CIP相關書籍期刊等翻譯費60千元。 6.委託國內外專業學術機構進行CIP核心技術引 進、資料系統建立及專題研究之研究費18,160 千元。(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宣導與推 動研究計畫9,506千元、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 全防護-風險管理技術研究計畫2,499千元、國 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資訊共享及分析平 台研究計畫6,155千元) 7.購置文具、紙張、會議資料印製費用200千元 ;購置、製作CIP相關之法規書籍期刊資料技 術影帶等經費100千元,合共300千元。 8.辦理CIP評估技術與防護計畫業務講習及訓練 83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800 國土安全規劃 預算金額 27,45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活動經費300千元。 9.辦理CIP國際研討會、官方交流及學術座談會 所需場地佈置及雜支等經費500千元。 10.辦理國際業務研討會及國際座談會所需接待 外賓等費用119千元。 11.派員巡迴宣導及推動CIP計畫及政策等國內旅 費100千元。 12.購置CIP資料蒐集、儲存及分析評估所需之資 訊硬體設備等150千元。 13.購置CIP資料分析及評估所需之電腦作業系統 、資料庫系統及套裝軟體等費用109千元。 84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900 災害防救業務 預算金額 48,55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災害防救基本方針及計畫相關業務規劃。 1.構建前瞻災害防救計畫,策進減災施政達成減災目 2.監控災害風險與督導各部會縣市防災執行績效。 標。 3.跨部會災害防救業務協調、整合與督導。 2.提昇災害管理與應變處理效能。 4.災害預警、通報及決策系統規劃及督導。 3.凝聚中央部會防救災能量,發揮防救災統合成效。 5.強化災害緊急應變體系。 4.強化災前的預警及災時決策應變之防救災效能。 6.災害防治應變訓練及教育宣導規劃及督導。 5.強化中央地方緊急應變體系,統整發揮動員應變效 7.防救災資源物資整備與管理之規劃及督導。 能。 8.災後調查與復原策略規劃及督導。 6.加強防救災人員專業技能,提升防救災能力。 7.完備防救災資通訊、資源物資,發揮災時緊急救援 效能。 8.構建災後災因分析及策進迅速進行復原重建作業方 式。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28,726 災害防救辦公 1.聘用人員25人全年待遇18,084千元。 室 2.工友2人全年待遇721千元。 0100 人事費 28,726 3.員工年終工作獎金、考績獎金2,411千元。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8,084 4.員工休假補助、上下班車票補助費1,218千元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721 。 0111 獎金 2,411 5.因應災害事故發生,成立緊急應變小組或中央 0121 其他給與 1,218 災害應變中心開設進行緊急應變處置,相關人 0131 加班值班費 4,266 員所需超時加班費3,942千元,員工不休假加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128 班費32千元,配合參與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值班 0151 保險 898 勤務值班費292千元,合共4,266千元。 6.約聘人員、工友等退休離職提撥金1,128千元 。 7.約聘人員、工友等勞、健保公提應負擔保費89 8千元。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9,969 災害防救辦公 1.派員參加相關研習訓練及本辦公室緊急應變小 室 組訓練等費用100千元。 0200 業務費 8,602 2.辦公大樓水電費分攤款540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100 3.網際網路專線數據通訊費1,341千元,公務電 0202 水電費 540 話費869千元,郵資費100千元,合計2,310千 0203 通訊費 2,310 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2,000 4.個人電腦、資訊網路系統等維護費2,00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62 。 0221 稅捐及規費 46 5.租用影印機2台租金162千元。 0231 保險費 60 6.公務車2輛牌照稅32千元、燃料稅14千元,合 0241 兼職費 108 計46千元。 0271 物品 1,104 7.公務車2輛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產物保險 0279 一般事務費 1,956 費60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43 8.正、副主任3人兼職酬金108千元。 85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900 災害防救業務 預算金額 48,55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費 9.購置業務所需書刊200千元,文具紙張及辦公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93 用消耗品及非消耗品等費用600千元,合計800 費 千元。 0294 運費 30 10.購置參與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輪值班人員所需 0295 短程車資 50 寢具等物品100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1,367 11.公務車2輛依編列標準所需油料102千元,因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274 應赴各縣市辦理災害防救業務訪視及勘察災 0319 雜項設備費 93 情所需專案油料102千元,合計204千元。 12.辦理員工自強、文藝、康樂、慶生等文康活 動費3,840(元)X27(人)=104千元。 13.辦理各項會議、災害防救業務推動活動、環 境佈置、清潔、印刷等費用1,852千元。 14.公務車2輛車輛養護費17千元,辦公器具養護 費1,048(元)X25(人)=26千元,合計43千元。 15.辦公大樓水電空調設施保養、門禁系統維護9 3千元。 16.公務運輸裝卸費30千元。 17.員工短程洽公車資50千元。 18.購置個人電腦、伺服器及儲存設備等所需經 費500千元。 19.購置應用系統軟體及辦公室套裝軟體774千元 。 20.購置災防應勤設備及零星辦公設備93千元。 03 全國災害防救業務推展 9,862 災害防救辦公 1.辦理中央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地區災害防救計 室 畫暨地方防災訪視演訓等所需專家學者出席費 0200 業務費 6,467 、鐘點費、稿費等27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70 2.辦理全國災害防救演習計畫所聘專家學者評鑑 0279 一般事務費 1,080 裁判費20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4,633 3.辦理直轄市、縣(市)首長災害防救研習會經費 0293 國外旅費 284 300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3,395 4.因應緊急應變小組開設所需業務運作經費300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965 千元。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 2,130 5.編製災害防救白皮書300千元及緊急聯繫名冊 助 經費180千元,合共480千元。 0429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300 6.督導訪視中央及地方各項災害防救業務所需國 內旅費2,473千元。 7.辦理地方災變事故之實地勘查評估所需國內旅 費1,060千元。 86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900 災害防救業務 預算金額 48,55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8.辦理全國災害防救演習計畫相關參與人員(含 專家學者)所需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等1,1 00千元。 9.赴美國考察聯邦災害管理制度所需國外旅費28 4千元。 10.指導辦理全國災害防救演習計畫,獎勵考評 績優之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補助購置相關 救災救難救護器材設備所需獎補助費3,395千 元(資本門),明細如下: (1)補助績優之直轄市政府所需經費965千元( 第一名565千元、第二名400千元)。 (2)補助績優之臺灣省各縣市政府所需經費2,1 30千元(依縣市人口數分為2組辦理評比, 第一組第一名565千元、第二名400千元、 第三名200千元;第二組第一名565千元、 第二名400千元,以上二組合共2,130千元) 。 (3)補助績優之福建省各縣政府所需經費300千 元(第一名300千元)。 87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9002 營建工程 預算金額 15,52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院區辦公房舍、水電設施及環境之整修維護。 有效改善工作環境,提昇院區安全,節約用電。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營建工程 15,521 第七組 1.餐廳大樓中央空調系統建置工程7,000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15,521 2.車庫大樓中央空調監控系統建置工程950千元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5,521 。 3.第一階段組織改造辦公室空間調整建置工程7, 521千元。 4.工程管理費50千元。 88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90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算金額 16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汰換已逾使用年限車輛及通信器材等。 加強行車安全、通信保密及節約維護費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交通及運輸設備 166 第七組 1.汰換傳真機4台29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166 2.汰換行動電話7具98千元。 0304 機械設備費 166 3.購置民意專線電話總機錄音設備1組39千元。 89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18,68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購置資訊及辦公器具。 1.強化資訊安全及辦公室自動化功能。 2.購置辦公器具,增進工作效率。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其他設備 18,684 第七組 1.資訊設備費包含: 0300 設備及投資 18,684 (1)汰換老舊伺服器電腦主機及儲存設備、個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4,627 人電腦、實體隔離網路終端設備、雷射印 0319 雜項設備費 4,057 表機及網路交換器7,523千元。 (2)微軟EA授權軟體、防毒授權、虛擬機器伺 服軟體、伺服器與資料庫授權軟體、備份 軟體及辦公室應用軟體3,720千元。 (3)全球資訊網、主題網站、員工入口網、公 文線上簽核、電子表單、行政事務、法規 案卷掃描、財產管理等系統功能擴充建置3 ,384千元。 2.什項設備費包含: (1)汰換院區安全監控智慧型數位錄影監控主 機及攝影機1套559千元。 (2)購置空氣清淨機1台、汰換冷氣機33台(箱 型冷氣機5台、分離式18台及窗型10台)共 計1,400千元。 (3)汰換影印機4台、碎紙機4台及投影機1台等 事務設備經費518千元。 (4)汰換飲水機5台170千元。 (5)信義官舍8戶汰換廚具及熱水器等960千元 。 (6)汰換首長宿舍家具及電器用品費用200千元 。 (7)汰換辦公室桌椅公文櫃及電器用品費用250 千元。 90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2,85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0 第一預備金 2,850 會計室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設定之預備金。 0900 預備金 2,850 0901 第一預備金 2,850 91 行政院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100 3303010701 3303010702 3303010900 3303011100 3303011500 一般行政 政策審議議事 國會聯絡 法制業務 施政推展聯繫 科技發展研究 第一、二級用途別 諮詢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550,596 5,072 1,590 4,313 9,000 46,078 0100人事費 480,189 - - - - 17,879 0102政務人員待遇 21,803 - - - - -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29,607 - - - - -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30,500 - - - - 13,100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37,578 - - - - - 0111獎金 77,868 - - - - 1,610 0121其他給與 13,000 - - - - 898 0131加班值班費 17,559 - - - - 468 0143退休離職儲金 24,330 - - - - 700 0151保險 27,944 - - - - 1,103 0200業務費 68,705 5,072 1,590 4,313 9,000 27,334 0201教育訓練費 825 - - - - 80 0202水電費 7,503 - - - - 793 0203通訊費 4,292 - 92 - - 1,070 0212權利使用費 - 273 - 430 - - 0215資訊服務費 8,642 1,060 - 10 - 180 0219其他業務租金 4,068 - - 210 - 3,390 0221稅捐及規費 832 - - - - 90 0231保險費 1,012 - - - - 135 0241兼職費 - - - 1,130 - 4,300 0249臨時人員酬金 4,486 - - 240 - 400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7 75 - 1,411 - 2,613 0251委辦費 2,142 - - - - - 0261國際組織會費 - - - - - - 0262國內組織會費 5 3 - 10 - - 0271物品 7,654 974 60 231 - 647 0279一般事務費 8,677 1,963 1,438 401 - 12,197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1,162 - - - - -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870 - - - - 179 92 行政院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100 3303010701 3303010702 3303010900 3303011100 3303011500 一般行政 政策審議議事 國會聯絡 法制業務 施政推展聯繫 科技發展研究 第一、二級用途別 諮詢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473 - - 62 - 160 0291國內旅費 2,043 - - 178 - 178 0292大陸地區旅費 - - - - - - 0293國外旅費 - 724 - - - 592 0294運費 572 - - - - 80 0295短程車資 180 - - - - 250 0297機要費 - - - - 9,000 - 0299特別費 5,010 - - - - - 0300設備及投資 442 - - - - 865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 - - - 0304機械設備費 - - - - - - 0305運輸設備費 - - - - - -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 - 772 0319雜項設備費 442 - - - - 93 0400獎補助費 1,260 - - - - - 0403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 - - - - 0410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 - - - - 0429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 - - - - - 0475獎勵及慰問 1,260 - - - - - 0900預備金 - - - - - - 0901第一預備金 - - - - - - 93 行政院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600 3303011700 3303011800 3303011900 3303019002 3303019011 聯合服務業務 飛航安全業務 國土安全規劃 災害防救業務 營建工程 交通及運輸設 第一、二級用途別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46,359 57,715 27,458 48,557 15,521 166 0100人事費 19,551 38,806 - 28,726 - - 0102政務人員待遇 - - - - - -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 - - -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13,541 29,845 - 18,084 - -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1,175 778 - 721 - - 0111獎金 2,039 3,885 - 2,411 - - 0121其他給與 330 518 - 1,218 - - 0131加班值班費 455 500 - 4,266 - - 0143退休離職儲金 815 1,230 - 1,128 - - 0151保險 1,196 2,050 - 898 - - 0200業務費 25,602 15,105 27,199 15,069 - - 0201教育訓練費 79 1,124 75 100 - - 0202水電費 2,252 720 - 540 - - 0203通訊費 2,172 648 610 2,310 - - 0212權利使用費 - - 100 - - - 0215資訊服務費 280 990 100 2,000 - - 0219其他業務租金 4,958 447 270 162 - - 0221稅捐及規費 83 27 - 46 - - 0231保險費 95 60 - 60 - - 0241兼職費 318 708 - 108 - - 0249臨時人員酬金 4,510 2,343 - - - -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37 189 1,440 470 - - 0251委辦費 - - 19,660 - - - 0261國際組織會費 - 100 - - - - 0262國內組織會費 - 75 - - - - 0271物品 2,167 441 700 1,104 - - 0279一般事務費 5,663 4,719 2,952 3,036 - -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9 45 - - - -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67 51 - 43 - - 94 行政院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600 3303011700 3303011800 3303011900 3303019002 3303019011 聯合服務業務 飛航安全業務 國土安全規劃 災害防救業務 營建工程 交通及運輸設 第一、二級用途別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26 1,125 - 93 - - 0291國內旅費 2,186 250 550 4,633 - - 0292大陸地區旅費 - 88 - - - - 0293國外旅費 - 825 742 284 - - 0294運費 - 30 - 30 - - 0295短程車資 - 100 - 50 - - 0297機要費 - - - - - - 0299特別費 - - - - - - 0300設備及投資 1,206 3,804 259 1,367 15,521 166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 - 15,521 - 0304機械設備費 - 1,470 - - - 166 0305運輸設備費 60 - - - - -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2,084 259 1,274 - - 0319雜項設備費 1,146 250 - 93 - - 0400獎補助費 - - - 3,395 - - 0403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 - 965 - - 0410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 - 2,130 - - 0429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 - - 300 - - 0475獎勵及慰問 - - - - - - 0900預備金 - - - - - - 0901第一預備金 - - - - - - 95 行政院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9019 3303019800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8,684 2,850 833,959 0100人事費 - - 585,151 0102政務人員待遇 - - 21,803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229,607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 - 105,070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 - 40,252 0111獎金 - - 87,813 0121其他給與 - - 15,964 0131加班值班費 - - 23,248 0143退休離職儲金 - - 28,203 0151保險 - - 33,191 0200業務費 - - 198,989 0201教育訓練費 - - 2,283 0202水電費 - - 11,808 0203通訊費 - - 11,194 0212權利使用費 - - 803 0215資訊服務費 - - 13,262 0219其他業務租金 - - 13,505 0221稅捐及規費 - - 1,078 0231保險費 - - 1,362 0241兼職費 - - 6,564 0249臨時人員酬金 - - 11,979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 6,892 0251委辦費 - - 21,802 0261國際組織會費 - - 100 0262國內組織會費 - - 93 0271物品 - - 13,978 0279一般事務費 - - 41,046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 - 1,216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 2,310 96 行政院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9019 3303019800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9,139 0291國內旅費 - - 10,018 0292大陸地區旅費 - - 88 0293國外旅費 - - 3,167 0294運費 - - 712 0295短程車資 - - 580 0297機要費 - - 9,000 0299特別費 - - 5,010 0300設備及投資 18,684 - 42,314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15,521 0304機械設備費 - - 1,636 0305運輸設備費 - - 60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4,627 - 19,016 0319雜項設備費 4,057 - 6,081 0400獎補助費 - - 4,655 0403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 965 0410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 2,130 0429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 - 300 0475獎勵及慰問 - - 1,260 0900預備金 - 2,850 2,850 0901第一預備金 - 2,850 2,850 97 行政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585,151 198,989 1,260 - 1 行政院 585,151 198,989 1,260 - 行政支出 585,151 198,989 1,260 - 1 一般行政 480,189 68,705 1,260 - 2 施政業務 - 6,662 - - 1 政策審議議事 - 5,072 - - 2 國會聯絡 - 1,590 - - 3 法制業務 - 4,313 - - 4 施政推展聯繫 - 9,000 - - 5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17,879 27,334 - - 6 聯合服務業務 19,551 25,602 - - 7 飛航安全業務 38,806 15,105 - - 8 國土安全規劃 - 27,199 - - 9 災害防救業務 28,726 15,069 - - 10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1 營建工程 - - - -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3 其他設備 - - - - 11 第一預備金 - - - - 98 政 院 別 科目分析表 國 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2,850 788,250 - 42,314 3,395 - 45,709 833,959 2,850 788,250 - 42,314 3,395 - 45,709 833,959 2,850 788,250 - 42,314 3,395 - 45,709 833,959 - 550,154 - 442 - - 442 550,596 - 6,662 - - - - - 6,662 - 5,072 - - - - - 5,072 - 1,590 - - - - - 1,590 - 4,313 - - - - - 4,313 - 9,000 - - - - - 9,000 - 45,213 - 865 - - 865 46,078 - 45,153 - 1,206 - - 1,206 46,359 - 53,911 - 3,804 - - 3,804 57,715 - 27,199 - 259 - - 259 27,458 - 43,795 - 1,367 3,395 - 4,762 48,557 - - - 34,371 - - 34,371 34,371 - - - 15,521 - - 15,521 15,521 - - - 166 - - 166 166 - - - 18,684 - - 18,684 18,684 2,850 2,850 - - - - - 2,850 99 行政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土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 15,521 - 0003010000 1 行政院 - 15,521 - 3303010000 行政支出 - 15,521 - 3303010100 1 一般行政 - - - 3303011500 5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 - - 3303011600 6 聯合服務業務 - - - 3303011700 7 飛航安全業務 - - - 3303011800 8 國土安全規劃 - - - 3303011900 9 災害防救業務 - - - 3303019000 10 一般建築及設備 - 15,521 - 3303019002 1 營建工程 - 15,521 - 330301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3303019019 3 其他設備 - - - 100 院 分析表 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械設備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資及其他 合 計 1,636 60 19,016 6,081 - 3,395 45,709 1,636 60 19,016 6,081 - 3,395 45,709 1,636 60 19,016 6,081 - 3,395 45,709 - - - 442 - - 442 - - 772 93 - - 865 - 60 - 1,146 - - 1,206 1,470 - 2,084 250 - - 3,804 - - 259 - - - 259 - - 1,274 93 - 3,395 4,762 166 - 14,627 4,057 - - 34,371 - - - - - - 15,521 166 - - - - - 166 - - 14,627 4,057 - - 18,684 101 本 頁 空 白 102 行政院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21,803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29,607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05,070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40,252 六、獎金 87,813 七、其他給與 15,964 八、加班值班費 23,248 內含超時加班費13,100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28,203 十一、保險 33,191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585,151 103 行政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衛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299 299 - - - - - - 49 47 21 21 43 42 0003010000 1 行政院 299 299 - - - - - - 49 47 21 21 43 42 3303010100 1 一般行政 299 299 - - - - - - 47 47 20 20 39 38 3303011500 5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 - - - - - - - - - - - - - 3303011600 6 聯合服務業務 - - - - - - - - - - - - 3 3 3303011700 7 飛航安全業務 - - - - - - - - - - 1 1 1 1 3303011900 9 災害防救業務 - - - - - - - - 2 - - - - - 104 院 明細表 100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105 80 24 25 - - 541 514 561,903 537,719 24,184 105 80 24 25 - - 541 514 561,903 537,719 24,184 26 26 13 14 - - 444 444 462,630 463,051 -421 18 18 10 10 - - 28 28 17,411 17,411 0 科技顧問組 12 12 1 1 - - 16 16 19,096 18,951 145 1.南部聯合服務中心 7人(聘用人員5人 、駕駛2人) 2.中部聯合服務中心 聘用人員3人。 3.東部聯合服務中心 6人(聘用人員4人 、約僱人員1人、 駕駛1人) 24 24 - - - - 26 26 38,306 38,306 0 飛航安全委員會 25 - - - - - 27 0 24,460 - 24,460 災防辦公室99年度增 列約聘人員25人、工 友2人。 105 行政院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不含司機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中央各部會首長座 4 89 . 6 4,600 1,716 29.70 51 51 58 5A-8208。 車 1 中央各部會首長座 4 91 . 5 3,000 1,716 29.70 51 51 23 7D-3467。預計99 車 年度汰換。 1 中央各部會首長座 4 91 .10 3,000 1,716 29.70 51 51 23 3223-DP。預計99 車 年度汰換。 1 中央各部會首長座 4 93 . 2 3,000 1,716 29.70 51 51 23 6359-QH。 車 1 中央各部會首長座 4 94 . 1 3,000 1,716 29.70 51 34 23 6776-QH。 車 1 中央各部會首長座 4 94 . 6 3,000 1,716 29.70 51 34 23 0089-QH。 車 1 中央各部會首長座 4 94 . 6 3,000 1,716 29.70 51 34 23 6156-QH。 車 1 中央各部會首長座 4 94 . 6 3,000 1,716 29.70 51 34 23 2527-QZ。 車 1 中央各部會首長座 4 94 . 6 3,000 1,716 29.70 51 34 23 1136-EP。 車 1 中央各部會首長座 4 95 .12 4,293 1,716 29.70 51 34 58 7062-QE。 車 1 中央各部會首長座 4 96 . 4 4,600 1,716 29.70 51 26 58 1227-QJ。 車 1 中央各部會首長座 4 96 . 8 2,980 1,716 29.70 51 26 27 0631-QT。(飛航安 車 全委員會) 1 中央各部會首長座 4 96 . 9 2,378 1,716 29.70 51 26 22 0968-XJ。(南部聯 車 合服務中心) 1 中央各部會副首長 4 89 . 5 2,000 1,716 29.70 51 51 18 5A-0219。 座車 1 中央各部會副首長 4 92 . 4 2,000 1,716 29.70 51 51 18 1527-QZ。 座車 1 中央各部會副首長 4 92 . 4 3,000 1,716 29.70 51 51 23 0553-QH。 座車 1 中央各部會副首長 4 92 . 4 2,000 1,716 29.70 51 51 18 3785-DC。 座車 1 中央各部會副首長 4 92 . 4 2,000 1,716 29.70 51 51 18 3783-DC。 座車 1 中央各部會副首長 4 92 . 8 3,000 1,716 29.70 51 51 23 3491-DG。 座車 1 公務轎車 4 85 . 8 2,000 1,716 29.70 51 51 18 CL-6436。 1 公務轎車 4 85 . 9 1,991 1,716 29.70 51 50 22 CM-0406。(科技顧 問組) 1 公務轎車 4 85 . 9 1,840 1,716 29.70 51 50 22 CM-0405。(科技顧 問組) 1 公務轎車 4 86 . 7 2,000 1,716 29.70 51 51 18 CS-5012。 1 公務轎車 4 86 . 7 2,000 1,716 29.70 51 51 18 CQ-9166。 1 公務轎車 4 86 . 7 1,300 1,716 29.70 51 51 12 CU-9006。 106 行政院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不含司機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1 公務轎車 4 86 . 7 1,300 1,716 29.70 51 51 12 CU-9005。 1 公務轎車 4 87 .10 1,995 1,716 29.70 51 51 18 DK-2656。(南部聯 合服務中心)預計9 9年度汰換。 1 公務轎車 4 88 . 1 2,000 1,716 29.70 51 51 18 DM-6376。 1 公務轎車 4 88 . 1 2,000 1,716 29.70 51 51 18 DM-6375。 1 公務轎車 4 88 . 1 2,000 1,716 29.70 51 51 18 DM-6373。 1 公務轎車 4 88 .11 2,438 1,716 29.70 51 51 23 DV-3413。(中部聯 合服務中心)預計9 9年度汰換。 1 公務轎車 4 96 .11 1,997 1,716 29.70 51 26 20 5027-SN。(東部聯 合服務中心) 1 小型客貨車(8人 7 87 . 8 2,438 1,716 29.70 51 49 24 DI-6855。(科技顧 座) 問組) 1 小型貨車 2 92 . 4 2,000 1,716 29.70 51 51 12 2423-DC。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0 .10 4,600 1,716 29.70 51 51 60 8C-9089。預計99 年度汰換。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8 90 .12 5,400 1,716 29.70 51 51 60 2D-2823。預計99 年度汰換。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9 93 .12 5,400 1,716 29.70 51 51 23 BD-298。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10 94 .12 5,400 1,716 29.70 51 34 23 BD-337。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15 97 . 5 5,400 1,716 29.70 51 26 23 257-WB。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9 . 8 2,359 1,716 29.70 51 9 23 1310-QH。災防辦 公室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9 . 8 2,359 1,716 29.70 51 9 23 1312-QH。災防辦 公室 3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7 . 9 125 972 29.70 29 5 6 507-CXM;508-CXM ;509-CXM 合 計 71,328 2,118 1,761 1,039 107 預算員額: 職 員 299 人 技 工 21 人 行政 警 察 0 人 駕 駛 43 人 法 警 0 人 聘 用 105 人 合計: 541 人 現有辦公房 駐衛警 0 人 約 僱 24 人 工 友 49 人 駐外雇員 0 人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帳面價值 年需修繕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修繕費 一、辦公房屋 7棟7.09樓層 50,440.59 299,554 905 - - 二、機關宿舍 4,200.33 58,354 164 - - 1 首長宿舍 11戶 3,503.11 39,815 145 -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1棟8戶 697.22 18,539 19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 三、其他 28.00 3,883 5 - - 合 計 54,668.92 361,791 1,074 - - 有償租用: 1.南部中心3樓層1,247平方公尺,押金536千元,租金1,602千元。 2.東部中心2樓層849.9平方公尺,租金1,532千元。 108 院 舍明細表 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修繕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修繕費 5樓層 2,096.90 536 3,134 - 52,537.49 536 3,134 905 - - - - 4,200.33 - - 164 - - - - 3,503.11 - - 145 - - - - 697.22 - - 19 - - - - - - - - - - - - 28.00 - - 5 2,096.90 536 3,134 - 56,765.82 536 3,134 1,074 109 行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接受補助 補 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合 計 - - 1.3303011900 - - 災害防救業務 (1)全國災害防救演習計畫 02 - -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0-100 指導辦理全國災害防救演習計畫, 100 - - 獎勵考評績優之直轄市政府,補助 購置相關救災救難救護器材設備( 資本門),成績列第一名補助565千 元、成績列第二名補助400千元, 合共965千元。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0-100 指導辦理全國災害防救演習計畫, 100 - - 獎勵考評績優之臺灣省各縣市政府 (依縣市人口數分為2組辦理評比 ),補助購置相關救災救難救護器 材設備(資本門),第一組成績第一 名補助565千元、第二名補助400千 元、第三名補助200千元;第二組 成績第一名補助565千元、第二名 補助400千元,以上二組合共2,130 千元。 [3]補助福建省各縣 100-100 指導辦理全國災害防救演習計畫, 100 - - 獎勵考評績優之福建省各縣政府, 補助購置相關救災救難救護器材設 備(資本門),成績列第一名補助30 0千元。 110 政院 分析表 100年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其 他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合 計 - - - 3,395 3,395 - - - 3,395 3,395 - - - 3,395 3,395 - - - 965 965 - - - 2,130 2,130 - - - 300 300 111 行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 計 - 1.對個人之捐助 - 0475獎勵及慰問 - (1)330301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01 100-100 退休(職)人員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112 政院 分析表 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1,260 - - 1,260 - 1,260 - - 1,260 - 1,260 - - 1,260 - 1,260 - - 1,260 - 1,260 - - 1,260 113 本 頁 空 白 114 行政院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人 天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28 241 3,966 29 242 4,000 考 察 5 52 733 3 22 322 視 察 1 6 80 1 11 126 訪 問 4 30 550 5 37 695 開 會 15 103 1,804 15 98 1,956 談 判 - - - - - - 進 修 3 50 799 5 74 901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115 行政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擬拜會或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考察 01考察國外公車捷運系統(BRT )規 法國 軌道運輸管理 為提昇公共運輸環境品質,擬參 100.10-100.11 7 1 劃及營運機制-(三)91 機構 考國外公車捷運系統規劃及營運 機制之作法,創造環保、節能之 公共運輸服務。 02考察社區及地方文化館設施(六) 澳洲 當地社區及區 考察澳洲當地社區型文化產業、 100.09-100.10 9 1 91 域型、小型博 及區域型博物館舍,借鏡其社區 物館 文化產業與地方文化館整合行銷 、營運管理之創意,以為規劃或 審酌相關政策之參考。 03考察不在籍投票相關規範及實施 日本 選舉主管機關 考察不在籍投票相關規範及實施 100.07-100.07 5 1 情形(秘)91 情形 04考察美國中央及地方政府防救災 美國 聯邦災害管理 瞭解美國於聯邦緊急應變及平時 100.04-100.04 12 2 業務(防)91 署及加州之分 減災規劃之推動作為,以及各分 區辦公室等 區辦公室與地方政府之間協調整 合,並考察當地各州之相關應變 中心,了解其應變作業規劃理念 ,以及運作時跨單位協調方式, 作為我國大規模災害減災及應變 之對策參考。 05推動生技產業發展政策(科)91 美國 相關政府機構 瞭解當地生技產業尋求與台灣合 100.07-100.08 7 1 及民間單位 作。 二.視察 06密碼業務海外督導(秘)91 澳洲 當地駐外館處 赴澳洲坎培拉、雪梨等地駐外單 100.08-100.09 6 1 辦公室 位執行海外密碼業務檢查、密片 運補、裝備架裝及維修作業,並 舉辦通訊安全座談會。 三.訪問 07行政院延攬海外科技人才訪問團 美國 相關政府機構 舉辦攬才媒合商談會。 100.07-100.08 7 1 (科)91 及民間單位 08資訊科技深度應用高階主管訪問 美國 相關政府機構 解瞭美國資通訊相關推動發展趨 100.07-100.08 7 1 團(科)91 及民間單位 勢,並促進合作交流。 09赴歐美加洽談飛安業務(飛)91 歐美(美國) 調查主管機關 1.調查經驗交流。 100.04-100.04 8 1 2.加強國際聯繫。 3.加強國際合作。 10赴亞太紐澳地區洽談飛安業務(ٛ 亞紐澳 (新加 調查主管機關 1.調查經驗交流。 100.06-100.06 8 1 ?91 坡) 2.加強國際聯繫。 116 院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辦 公 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52 34 - 86 政策審議議事 無 37 51 3 91 政策審議議事 無 25 40 7 72 政策審議議事 無 144 133 7 284 災害防救業務 無 127 73 - 200 科技發展研究諮 有 98年赴美參加「BIO 2009生技大 詢 會」 43 34 3 80 國土安全規劃 無 149 66 - 215 科技發展研究諮 有 93-96年赴美國及日本延攬產業 詢 科技人才。 106 71 - 177 科技發展研究諮 無 詢 40 50 - 90 飛航安全業務 無 22 46 - 68 飛航安全業務 無 117 行政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 前 往 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家 或 地 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一.定期會議 01出席OECD就業退休金勞動議題 法國 就業、退休金等勞動相關議題 7 1 75 53 會議(一) - 91 。 02台美海巡交流合作會議(二) 美國 1.與美國海岸防衛隊進行業務 7 1 80 37 - 91 工作交流。 2.增進國際合作,建立協週聯 繫管道,加強海上執法能量 。 03APEC反恐資深官員會議 - 91 美國 參與國際組織國土安全及反恐 5 1 69 25 工作與合作 04台美國防工業會議 - 91 美國 促進台美兩國國土安全及防衛 7 1 81 59 之意見交流及合作 05國際飛安調查員協會 - 91 日本 1.調查經驗交流。 7 1 40 80 2.加強國際合作平台。 06航空自願報告系統年會 - 91 巴西 1.維護世界組織會員資格。 7 1 40 56 2.飛安專業知識經驗交流。 3.加強國際合作平台。 07國際飛安基金會年會 - 91 歐美(英國) 1.維護世界組織會員資格。 7 1 50 70 2.飛安專業知識經驗交流。 3.加強國際合作平台。 08飛航事故紀錄器調查員研討會 俄羅斯 紀錄器科技發展趨勢。 6 1 55 56 - 91 09國際運輸安全協會年會 - 91 法國 1.調查經驗交流。 8 1 55 65 2.加強國際合作平台。 二.不定期會議 10出席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國財 法國 藉由參加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7 1 85 54 稅、金融會議(四) - 91 (OECD)舉辦之國際財稅、金融 會議,瞭解國際最新租稅、金 融等發展趨勢與資訊,並與各 國財政官員及專家學者交流經 驗,促進國際稅務與金融合作 ;並擬藉由參加會議蒐集推動 馬總統租稅及金融政策(例如 蒐集國外推動綠色稅制之經驗 )相關資訊。 11參加東亞競爭政策高峰會議、 日本 東亞競爭政策高峰會議、東亞 6 1 20 53 東亞競爭法及政策會議 - 競爭法及政策會議 91 118 院 -開會、談判 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辦 公 費 合 計 歸屬預算科目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 國 人 數 國 外 旅 費 7 135 政策審議議事 - - - - - - 3 120 政策審議議事 - - - - - - 8 102 國土安全規劃 - - - - - - 20 160 國土安全規劃 - - - - - - - 120 飛航安全業務 加拿大 97 .11 2 251 新加坡 96 .08 2 80 西班牙 95 .10 1 103 - 96 飛航安全業務 西班牙 97 .10 1 111 美國 96 .10 1 79 - - - 120 飛航安全業務 美國 97 .10 1 153 西班牙 95 .11 1 110 - - - 111 飛航安全業務 法國 95 .09 1 109,543 - - - - - 120 飛航安全業務 - - - - - - 6 145 政策審議議事 - - - - - - 2 75 政策審議議事 - - - - - - 119 行政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 前 往 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家 或 地 區 談 判 重 點 等 12美國國土安全架構及緊急應變 美國 與美國國土安全相關部門商談 10 1 86 80 機制會談 - 91 緊急應變機制、危機管理及反 恐合作 13台美出口管制/反武擴散雙邊 美國 與美國國土安全、商務等相關 6 1 71 41 會談 - 91 部門商談反恐及反擴散架構下 之出口管制合作 14亞太國土安全高峰會 - 91 美國 參與亞太國際組織反恐及國土 5 1 69 25 安全議題研討及合作 15參與國外失事調查會議 - 91 美亞歐紐澳 1.專業知識經驗交流。 8 1 50 50 (美國) 2.參與國外航空器失事調查作 業。 120 院 -開會、談判 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辦 公 費 合 計 歸屬預算科目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 國 人 數 國 外 旅 費 12 178 國土安全規劃 - - - - - - 8 120 國土安全規劃 - - - - - - 8 102 國土安全規劃 - - - - - - - 100 飛航安全業務 美國 94 .10 3 200 澳、新、美 95 .01 3 200 泰國 96 .02 2 73 121 行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一、進修 01國土安全訓練-91 新加坡 關鍵基礎設施風險及脆弱性分析、危機管理、 100.07-100.07 6 1 安全維護等課程 02失事調查基礎訓練-91 美國 1.專業知識經驗訓練。 100.05-100.05 14 2 2.加強國際聯繫。 03飛航事故調查及管理進階訓練-91 美國 1.研究科技發展趨勢。 100.06-100.06 8 2 2.專業知識訓練。 122 政院 -進修、研究、實習 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書籍學雜等費 機票手續保險費 合 計 34 3 38 75 國土安全規劃 0 180 130 90 400 飛航安全業務 4 130 104 90 324 飛航安全業務 5 123 行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 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01赴中國大陸地區洽談飛安業務28 北京 安全技術中心 1.調查經驗交流。 100.05-100.05 4 2 2.飛安專業知識經驗交流。 124 政院 畫預算類別表 100年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辦 公 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38 50 - 88 飛航安全業務 有 96年3月拜訪安全技術中心 ,洽談兩岸資訊交流事宜。 125 行政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786,890 - - 1,360 788,250 01一般公共事務 786,890 - - 1,360 788,250 126 院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42,314 - - 3,395 - 45,709 833,959 42,314 - - 3,395 - 45,709 833,959 127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通案決議 1. (一)立法院法制局及預算中心係仿照美國國會立法支援機構,為 尊重決議事項. 輔助立法權而依立法院組織法所設置之單位,其所做研究與評 估報告,均載明「本報告僅供委員參考」,核屬立法輔助行為; 其內容之取捨,由立法委員決定,此乃立法權核心領域,不受 其他機關之干涉。 2. (二)99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已依決議辦理. 1.水電費:除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不刪外,其餘統刪 5%, 其中總統府、國史館、中央研究院、人事行政局、經濟建設委 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文化建設委員會及所屬、檔案管理局、 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體育委員會、公務人員 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 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建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國防 部主管、財政部主管(不含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及所屬與財稅人 員訓練所) 、教育部、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國立國父紀念館、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法務部主管、環境保護署主管、農業委員 會、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農 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茶業改良場、種 苗改良繁殖場、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臺東 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工業局、標準檢驗 局及所屬、水利署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 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中央氣象局、運輸研究所、國軍退除 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南部科學工業園區及所屬、輻射偵測中心、 核能研究所、疾病管制局、職業訓練局及所屬、勞工安全衛生 研究所、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海洋巡防總局改以其他項目刪 減替代。 2.委辦費:除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委辦費中屬受委託單位之 人事費用部分、中央健康保險局委託職業工會與農漁會及鄉鎮 市公所辦理健保業務、勞工委員會辦理危險機械及設備檢查與 管理、外交部委託國合會辦理海外技術團業務及外交替代役經 費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主計處、新聞局、公務人力發展 中心、消費者保護委員會、體育委員會、入出國及移民署、建 築研究所、兒童局、國庫署、國有財產局及所屬、國立中國醫 藥研究所、國立教育廣播電台、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 處及所屬、中央氣象局、公路總局及所屬、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導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委辦費中 非屬受委託單位之人事費用部分、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 128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3.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開會、談判、調查局之國外旅 費、立法院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總統府、中央研究 院、主計處、人事行政局、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地方行政研習 中心、經濟建設委員會、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大陸委員會、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體育委員 會、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培訓所、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 理委員會、監察院、警政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建築研 究所、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主管、國防部主管、賦稅署、關 稅總局及所屬、國有財產局及所屬、教育部、原子能委員會、 核能研究所、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 持局、水產試驗所、茶業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臺中區農 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臺東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 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央氣象 局、南部科學工業園區及所屬、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海 洋巡防總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4.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除立法院主管不刪;空中勤務總 隊統刪 2.5%外,其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主計處、經濟建設 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屬、公共工程委員會、監察院、警政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 署、國防部所屬、國庫署、關稅總局及所屬、國有財產局及所 屬、臺灣省北區國稅局及所屬、臺北區支付處、財稅資料中心、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國立編譯館、國立教育廣播電台、臺灣 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調查局、環境保護署、環境檢 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茶業 改良場、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臺東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 檢疫局及所屬、工業局、水利署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 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中央氣象局、國軍退除 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海洋巡防總局改以其他項 目刪減替代。 5.對國內團體之捐助、政府機關間之補助、對外之捐助、對地方 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一般性補助款、國科會主管之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及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衛生署補 捐助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不刪;外交部對外之捐 助統刪 3%外,其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警政署及所屬、國防 部所屬、國庫署、法務部、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工業局、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6.獎勵金:刪減 10%,其中教育部、法務部、農業委員會、動植物 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水利署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公路總局及 129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所屬、環境保護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7.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農業金融局投資全國農業金庫、 海洋巡防總局 1,000 噸級與 2,000 噸級巡防艦艇及 100 噸級巡 防救難艇汰建、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營舍整建工程計畫、立法 院主管不刪;教育部主管統刪 5 億 9,169 萬 5,000 元,其中 5 億 6,691 萬 2,000 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國科會主管統刪 10 億 1,619 萬 6,000 元外,其餘統刪 7%,其中總統府、經濟建 設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國家文官培訓所、警政署及所屬、國 有財產局及所屬、臺北市國稅局、臺北區支付處、財稅資料中 心、法務部、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臺灣苗栗地 方法院檢察署、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臺中區農業改 良場、農糧署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會、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非屬營舍整建工程計畫部分改以其他 項目刪減替代。 3. (三)政府近年來實行組織人事精簡,並積極推動「行政法人化」 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及「委外化」,使得勞務外包的政府採購案及人力派遣案愈來愈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行政院人事 多,甚至有些部會運用勞動派遣的人數已遠大於該部會之現有 行政局、行政院工共公程委員會、行 員額,顯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推動人事精簡的成績早已被戳 政院勞工委員會辦理事項. 破,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應在本決議通過 1 個月內,在網站 上公布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運用勞動派遣人數與實用員額對照 表,實際反映目前政府員額。目前發現有政府機關為節省成本、 規避雇主責任,以承攬業務之名行僱傭之實,將個別勞工視為 廠商,以免去原應負擔之雇主責任與成本,「假承攬、真僱用」 規避勞動基準法,抑或政府機關將業務委外給人力派遣公司, 卻容許派遣公司與其勞工簽訂違法之勞動契約,致使被派至政 府機關工作的勞工,其勞動權益嚴重受損。政府機關的作為對 企業有示範作用,政府機關不應帶頭違法,爰此,行政院人事 行政局、公共工程委員會、勞工委員會應在本決議通過 6 個月 內遏止政府機關帶頭違反勞動法令之情形,並進行政府勞務採 購之查察工作,以及檢修現行政府部門勞務採購法令有無不足 之處,以確保勞工權益,給予適用勞動基準法保障。 4. (四)查由政府經費支付所建構之相關資料庫,屬全民所有之公共 本院已依政府資訊公開法,於本院網 財,應在資料完成加密處理後,以便捷的方式提供國內所有研 站(www.ey.gov.tw)設置「行政院院 究人員申請使用。然而,現行部分政府相關單位所擁有之資料 本部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專區,提 庫在研究者提出的申請過程中,不僅程序繁瑣且收費不貲,嚴 供包括資料庫在內的院本部相關應主 重影響相關研究之進行。因此,為加強政府資料庫之使用效益,動公開之政府資訊,申請規定與表單 提昇相關學術研究效率,爰建請政府資料庫在無國家安全之疑 下載. 慮且獲得資料安全保護的情形下,應盡量採用免費且便捷的方 式提供給國內研究者使用。 5. (五)針對八八水災對原住民的生活與教育產生極大的衝擊。因而 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130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清華大學率先與企業合作,推動原住民學生免費就讀、住校 3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教育部、行 年之小清華實驗班計畫,以培養原住民學生國土保育觀念與能 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事項. 力,並加強文化認同,安排學生返鄉服務,以讓原住民的生態 概念與主流教育融合,提升其能力。惟此一計畫目前僅賴以清 華大學與企業合作,如能將此教育服務模式擴大,勢將對原住 民的未來生態保育能力產生莫大影響。有鑑於此,爰要求教育 部、原住民族委員會等相關單位通盤規劃,採選數所國立大學, 共同投入受災縣市原住民學生教育服務計畫,培育原住民(含 災區平埔族西拉雅族群)的生態保育能量,強化其生態智慧, 以及未來環境保育與就業能力,進而讓人才回到部落重整,方 為長期關懷原住民之根本。 6. (六)查近來高油價隱憂有如夢魘縈繞不去,加上各國環保法規日 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趨嚴苛,促使國際車廠無不加速電動車之商品化。但就國內電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經濟部、行 動車輛普及率偏低以及消費者信心指數普遍不足的環境考量而 政院環境保護署、財政部、交通部辦 言,對於響應國際趨勢拓展電動車輛市場,有實務上的困難。 理事項. 此外,目前各國政府亦己推出許多優惠政策(例如:美國購車 免稅額度達 4,000 美元,並有停車、養路費、過橋費等特別優 惠),惟國內尚未推行相關之電動車價補助、優惠、減稅及便利 性提供等利基之方案。所以,為積極開發電動車市場,以促進 節能減碳並活絡產業,爰要求經濟部、環境保護署、財政部與 交通部於 6 個月內,提出相關普及電動車之優惠政策及輔助電 動車產業發展之計畫。 7. (七)莫拉克風災後曾文水庫淤積 9,100 萬方土石,南化水庫淤積 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3,600 萬方,合計 1 億 2,700 萬方,相當於消失了一個南化水庫,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經濟部辦理 不僅大幅縮短水庫使用年限,更立即影響水資源調度。特要求 事項. 應限期於 99 年汛期前清理水庫淤沙、漂流木,並應於 99 年度 總預算通過 1 個月內提出整體治理方案,並開始執行。 8. (八)99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內政部編列社會福利預算均較 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往年大幅減少,其中包括:補助低收入戶生活補助減少 7,552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內政部辦理 萬元;失智症老人照顧、居家服務、送餐服務、家庭托顧服務 事項. 等十年長期照顧計畫減少 6 億 0,958 萬 8,000 元辦理;兒童托 育服務經費減少 7 億 4,999 萬 1,000 元。上述老人照護、低收 入戶生活補助、兒童托育等,均為社會弱勢且急需政府幫助的 對象,爰未來實際執行不敷經費,由內政部申請動支行政院第 二預備金支應。 9. (九)蓋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調查國人 45 歲以上族群全口無牙 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率 8.7%,為維護國人口腔健康,建請行政院擴大補助長者與身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內政部辦理 心障礙者之公費裝置假牙計畫,並針對全國亟待改善之縣市, 事項. 協調提供充分之醫療與口腔衛生教育資源,協助缺牙率高之長 者與身心障礙者恢復牙齒正常咬合功能,致能攝取營養,減少 131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疾病發生,以提升生活品質。 10. (十)依據國民主權原理,人民提出公民投票提案,人數符合公民 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投票法法定門檻,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僅就程序要件是否符合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內政部、(中 進行審查,但該會卻就提案內容進行實質審查,逕予否決數萬 央選舉委員會)辦理事項. 公民提案,違背民意剝奪國民主權之直接行使,以行政權審議 否決直接民權,嚴重違反憲法第 2 條我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之 規定。建請行政院應於民國 99 年 2 月底前,提出「公民投票法 修正草案」,刪除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之設置,並檢討該法提 案、連署及通過門檻,以還權於民,使公民投票法之規定更切 實可行。 11. (十一)目前中央對地方政府之補助款,不論編列於各機關項下之 依照決議辦理. 計畫型補助款或編列於「省市地方政府」項下一般性補助款均 未明確表達補助對象及金額,難以瞭解中央各機關對各縣市政 府之補助狀況。雖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 第 18 條規定,各受補助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將補助款列 入其他地方預算,惟中央未揭露補助流向,不僅無從勾稽,且 易令人有操縱補助款之疑。 依預算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各機關單位補助地方政府之經 費,應於總預算案中彙總列表說明。」及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九 條規定: 「各上級政府為謀地方均衡發展,對於財力較差之地方 政府應酌予補助……補助須明定補助項目、補助對象、補助比 率及處理原則;其補助辦法,分別由行政院或縣定之。」 ,且政 府資訊公開法第 7 條規定,支付或接受補助之政府資訊,均應 主動公開。爰此,建請自 100 年度起中央對地方政府之補助款 包括計畫型補助及一般性補助,均應於預算書中詳列補助計畫 及補助對象,以利立法院預算審查,並有助於社會大眾共同監 督。 12. (十二)中央政府年度舉債數一再破表,98 年度總預算加計特別預 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算擬舉債數為 4,558 億元,99 年度更高達 5,162 億元,導致政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財政部辦理 府未償債務餘額快速累積至 99 年底將為 4.6 兆餘元,已逼近 40% 事項. 法定舉債上限;政府債務餘額急遽攀升,再加上各項減稅措施 不斷提出,對於政府財政將形成以債養債之惡性循環。若再加 計「隱藏性負債」,則整體財政危機將更形嚴重。 惠譽信評 98 年初調降台灣評等展望為負向,為近 10 年首 度調降,11 月下旬再確定台灣主權評等展望維持負向,主要原 因為台灣的政府在財政整合計畫上,執行情況和成效的不確定 性,以及可能持續增加的本國貨幣債務,並表示財政部門所提 出的「財政整合計畫」 ,至今看不到細節,無法清楚了解它對台 灣公共財政有多大的意義,以及是否有實質的影響。 日前財政部所提出之「中長期財政健全方案」中,對於未 132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來政府主要財源之規劃仍以「增稅」為主,惟未有任何配套之 增稅措施,不但引發諸多爭議,行政院吳敦義院長也表示任內 不會輕易加稅。因此,要以「增稅」增加政府財源似乎並不易 達成。果如此,政府龐大債務未來要如何償還?這不僅關係國 家債信,亦攸關未來國家整體發展。是以,要求財政部及相關 單位應於立法院第 7 屆第 5 會期開議後,立即向立法院財政及 相關委員會聯席會提出政府償債計畫之專案報告。 13. (十三)預算法第四十一條第四項規定「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 50% 1.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之財團法人及日本撤退臺灣接收其所遺留財產而成立之財團法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法務部、 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 , 行政院主計處第二局、各機關辦理 惟各主管機關卻藉交叉捐助、假借私人名義捐助、以累積賸餘 事項. 轉基金或以捐贈不動產等種種不當方式規避立法院監督。為避 2.本院尚無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 免行政部門以設置財團法人或非營利機構方式遂行人事酬庸、 任意支用經費或淪為少數人把持等私相授受情事,爰要求行政 院應於財團法人法(草案)妥適規範,並應於立法院第 7 屆第 5 會期內,將財團法人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於財團法人法審議完成前,政府原始捐助超過 50%之財團法 人之預算書,應自 99 年度起送立法院審議。 14. (十四)現行各主管機關對財團法人之管理監督規定,對於政府捐 本院尚無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 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設財團法人,並未就其接受民 間捐贈之事宜加以規範或限制,多僅規範捐助機關應指派之董 監事席次等。惟若公設財團法人因接受民間捐贈而使政府捐助 基金累積數低於半數,將導致原公設財團法人之屬性有所變動。 然政府機關為公共政策目的而捐助成立公設財團法人,如 因接受民間捐贈而有所變動,對於原始捐助目的之達成亦可能 產生不利之影響。故行政院應責成相關主管機關訂定事前審查 機制,對於公設財團法人之屬性,如因接受民間捐贈而將有所 改變時,應經事前審查,確認相關民間捐贈之妥適性,再決定 是否接受,並應將相關審查結果送立法院,以確保原始捐助目 的之達成,並防止為規避國會監督而刻意成為民間財團法人之 不當情事。 15. (十五)政府捐助成立或接受政府委託行使公權力之財團法人,係 本院尚無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 為配合政府政策並代行使任務,依相關規定自應赴立法院接受 質詢。相關主管機關應嚴格要求該等財團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 拒絕國會監督,若有違反者,應依民法第三十三條:「受設立許 可法人之董事或監察人,不遵主管機關監督之命令,或妨礙其 檢查者,得處以五千元以下之罰鍰。前項董事或監察人違反法 令或章程,足以危害公益或法人之利益者,主管機關得請求法 院解除其職務,並為其他必要之處置。」規定之精神,解除其 職務。 133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16. (十六)鑑於各部會主管之財團法人,屢見因管理不當,致部分財 1.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團法人利用財產登記手段行變相掏空國家資源之實,且多有不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人事行政 當轉任並支領過高報酬等情事;然而財團法人本為公益之性 局、各機關辦理事項. 質,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理應受民意機關之監督,爰要求:2.本院尚無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 1.自 99 年度起,各部會依預算法第 41 條規定函送立法院審議之 財團法人年度預算書案時,須併同檢送各該財團法人董事長、 執行首長、一級單位主管,其所負責職權之說明與個人簡歷資 料(含學、經歷) 、經營投資事業情形及其所領月薪、獎金及福 利等各項給與資料等,以為立法院審議相關預算書案時之參考。 2.各部會應定期實地查核政府捐助超過 50%以上之財團法人,至少 每 3 年須查核 1 次,並應將查核情形透過網際網站予以公開。 3.財團法人之董事長初任年齡,不得逾 65 歲,任期屆滿前年滿 68 歲者,除有特殊原因或考量,報經主管院核准外,餘應即更換。 各部會應注意遴聘董事長、董事及監察人相互間,不得有配偶 及三親等內親屬之關係。 4.董事或監察人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 或關係人之利益。 17. (十七)中央機關常以協助推動相關政策或提供專業諮詢聘僱專任 1.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或兼任顧問,近來屢遭外界以「顧而不問」及「貢獻不明」質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行政院研 疑設置部會顧問之必要性,甚至有些部會將顧問淪為酬庸退休 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各機關辦理事 首長或主管之名位,或是還有部會顧問承包同一部會的標案, 項. 嚴重違反利益衝突迴避,竟還大言不慚地以「不支薪顧問不違 2.本院並無聘僱專任或兼任顧問之情 法」規避責任,亦有考試委員放著正職不做,也來兼任部會顧 形. 問,完全無視社會觀感。況且各部會每月顧問費不一且差距極 大,常遭質疑專業不符、學養不足或酬庸之議。為加強瞭解行 政院及所屬各部會所聘任之專職及兼職顧問所提供意見獲得各 部會參採情形,爰要求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於本決議通過後 3 個月內將近 5 年聘僱專任顧問及兼任顧問(含不支薪顧問)所 提供之施政意見公布於各部會網站上明顯處,並請行政院研究 發展考核委員會於 3 個月內彙整各部會所聘僱之專任及兼任顧 問(含不支薪顧問)之姓名、月支待遇、學經歷及現職、主要 工作事項、提供施政意見、參採情形送立法院。 18. (十八)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公家機關員工每 34 1.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人至少須聘用 3%身障員工,民間企業每 67 人至少須聘用 1%,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行政院 每不足 1 人須依基本工資繳罰款至專戶。該專戶自 86 年設立至 人事行政局、(行政院研究發展考 今,已累積 170 億元基金。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日 核委員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各 前公布未足額進用身障企業名單,赫見平常捍衛正義的地檢 機關)辦理事項. 署、法院,甚至「專打老虎」的監察院也榜上有名,公部門總 2.本院依照決議辦理,並已足額聘用 計未足額聘用將近 700 人,許多司法機關竟「把罰款當預算」 , 身心障礙者. 實令人心寒。政府立法要求企業聘用身障者,自己卻 1 年花納 134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稅人 1.4 億元繳罰款,不論是捍衛正義的監察院、司法機關或 台電、中油等國營事業,用的一分一毫預算都來自納稅人,政 府修法要企業「不聘用就繳罰款」 ,結果自己反而帶頭違法,還 要人民買單,有夠諷刺。 未足額 應進 機關名稱 進用人 用人 數 數 國防部中山科 1 42 181 學研究院 中華郵政台北 2 31 146 郵局 中油台北營業 3 21 70 處 4 台北地方法院 17 36 5 司法院 6 11 6 監察院 6 14 機關與企業聘用身心障礙者,提供身障者工作機會,被視 為進步社會照顧弱勢族群指標之一。目前許多企業寧繳差額補 助費了事,現在卻連公家機關也比照辦理,讓「定額變金額, 進用成沒用」 ,不僅公部門未帶頭示範,落實定額進用制度,甚 至是司法院、監察院等本該維護社會正義的政府機構竟率先違 法,令人相當感慨。爰此,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應會同勞工 委員會與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就各政府機關(含五院各機關) 未足額聘用身心障礙者視為機關首長年度績效考核內容,於 3 個月內公布各政府機關(含五院各機關)未足額聘用情形於網 路上,並建請自民國 100 年起各政府機關(含五院各機關)足 額聘用身心障礙者,政府機關不得再帶頭違法,拿人民納稅錢 編列預算來繳交罰款。 19. (十九)機關與企業聘用身心障礙者,提供身障者工作機會,被視 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為進步社會照顧弱勢族群指標之一。目前許多企業寧繳差額補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行政院人事 助費了事,現在卻連公家機關也比照辦理,讓「定額變金額, 行政局辦理事項. 進用成沒用」,不僅公部門未帶頭示範,落實定額進用制度,甚 至司法院、監察院等本該維護社會正義的政府機構竟率先違 法,令人相當感慨。爰此,建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通令各政府 機關(含五院各機關)未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8 條第 1 項足額聘用身心障礙者,應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102 條 對該機關公務員予以懲處,據以保障身心障礙者平等參與社 會、政治、經濟、文化等之機會。 20. (二十)根據行政院主計處公布統計數字,失業率雖已趨緩,但實 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質平均薪資卻呈現不增反減,2009 年 1 至 9 月實質薪資為 3 萬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行政院經濟 135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4,265 元,已創下自 1999 年以來最低點,可見低薪勞工越來越 建設委員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理 多;另一方面,長期失業人數在 2009 年 10 月更高達 10.8 萬人,事項. 繼續創下近 6 年新高點,其中 45 至 65 歲的中高齡失業者不減 反增,較 97 年同期大增 66.73%,讓社會負擔家計的人長期找不 到工作,顯示社會問題越來越嚴重。馬政府上任後,政經兩方 面大舉傾中,加速產業外移,未來兩岸簽定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國內工資勢必被中國拉得更低,受衝擊產業層面更 廣,馬政府迄未提出新的產業願景來彌補外流到中國的產業空 缺,台灣缺乏新的就業機會,連帶拖累薪資水準。爰此,要求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與勞工委員會應針對這種結構性失業, 在保障台灣勞工權益為最大前提下,積極回應台灣產業變遷之 需求,通盤檢討並提出各項因應措施,於立法院第 7 屆第 5 會 期中提出,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 21. (二十一)馬政府上台為美化失業率,花費上百億元提出「大學生 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企業實習方案」 ,由政府補助 3 萬多名大學生每人每月 2 萬 6,000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教育部辦理 元(扣除勞健保費用,每人實領 2 萬 2,000 元) ,希望能藉此政 事項. 策挽救大學畢業生高失業率的問題。惟實施迄今,青年人口就 業數仍持續下滑,以 97 年 9 月至 98 年 9 月 1 年中間,20-24 歲 的投保人數減少 5.2 萬人;更嚴重的是,20-24 歲青年投保薪資 結構明顯劣化,投保薪資超過 2 萬 4,000 元的比例,從 1 年前 的三成降到 98 年只剩二成二,人數驟減 4.7 萬人;若再扣除基 本工資以下的打工族,20-24 歲青年投保薪資由 97 年 9 月的 2 萬 4,660 元下降至 98 年 9 月的 2 萬 3,826 元,平均下降 834 元, 降幅達 3.5%,是一般勞工投保薪資降幅的 10 倍。這種由政府部 門帶頭拉低年輕人薪資水準,只為美化失業率,無視低勞動條 件及低薪所衍生的相關問題。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身 為勞工權益保障的最高首長、教育部長身為全國學生權益保障 的最高首長,卻未捍衛大學畢業生的薪資結構,放任錯誤的政 策繼續執行,甚至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還大言不慚的說, 「若教 育部不用 2 萬 2,000 元聘大學畢業生,搞不好這些大學畢業生 還一直在失業」 。爰此,要求教育部應通盤檢討「大學生企業實 習方案」 ,並於立法院第 7 屆第 5 會期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 會報告。 22. (二十二)針對馬政府執政後,於政經兩方面均大幅向中國傾斜, 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造成社會極大憂慮,且立法院預算中心業已指出: 「兩岸經貿往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經濟部、行 來 日 益 頻 繁 , 且 規 劃 近 期 內 簽 署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架 構 協 議 政院大陸委員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ECFA),將致使台灣貿易更加倚重中國市場,惟為過度集中市 辦理事項. 場於特定國家,對國家整體貿易之發展十分不利,經濟安全之 自主性亦降低。」,爰要求: 1.經濟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及勞工委員會其網站之內容及相關 136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文宣廣告等,就其涉及 ECFA 部分,應將 ECFA 之內容及受衝擊 之相關產業、人員,所可能造成結構性失業情形之預測等資訊 予以充分揭露,並應以對等之比例呈現對於 ECFA 之正反意見, 以保障全體國人及勞工生存的權利。 2.勞資爭議處理法 98 年 7 月 1 日修正後,成立「勞工權益基金」, 並成為就業安定基金的子基金。日前媒體披露,行政院朱立倫 副院長指示:「勞工權益基金將 ECFA 納入考量,未來凡因 ECFA 的影響而失業的勞工,也將提供失業救濟」 。然而,勞工權益基 金主要用於勞工訴訟補助,不宜挪用於失業救濟等用途,且有 關 ECFA 受衝擊之勞工人數恐超過數萬人,以勞工權益基金或就 業安定基金支出,恐將嚴重排擠處理勞資爭議及促進就業之業 務,故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應單獨成立受 ECFA 衝擊產業基 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立法院第 7 屆第 5 會期中,完成受 ECFA 衝擊產業基金之規模、財源、基金運用及補助辦法,同時並應 將辦理情形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 23. (二十三)近來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包括中國毒鮑魚混充宜蘭 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鮑並殘留禁藥,非法養殖場的戴奧辛鴨肉、稻米遭爐渣集塵灰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行政院衛生 重金屬鉻污染、甚至被觀光客拿來當伴手禮的故宮茶葉都有農 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環境 藥殘留的問題,突顯國內食品管理出現大漏洞。以合法進口的 保護署辦理事項. 生鮮水產品為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只抽驗 5%,往往不能真正 抽驗到問題商品,連合法進口的都無法把關,更遑論非法走私 產品要隔離於境外。目前食品安全管理的事權相當分散,進口 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負責,生產源頭由農業委員會管轄,食品 上市後由衛生署把關,查緝走私是財政部的海關,而食品環境 污染是環境保護署業務權責。各部會各行其事的結果,就是民 眾已經將毒鮑毒鴨毒米吃下肚,衛生署才事後抽驗、農業委員 會才驚覺問題不是飼料而是飼養環境、環境保護署才發覺原來 非法棄置場怎麼到處都有,這些「事後才發現」的作為絲毫無 法保護台灣民眾的食品安全,況且這些有毒食物都不是政府主 動驗出,而是民眾及媒體檢舉而來,令人惶恐的是,市面上到 底還有多少有問題食品還沒被驗出,民眾連最基本「食」的安 全都不可得。爰要求衛生署、農業委員會、環境保護署應於 1 個月內在網上公布「環境保護與食品安全通報及應變處理流 程」,讓國人周知,一旦發現有食品及環境問題時,可以及時處 理民眾的問題,並讓民眾也能主動檢舉,且不定期與民間消費 者團體或環保團體合作,共同維護國人食品安全健康。 24. (二十四)立法院曾於 9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通過主決議,要求「行 1.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政院及所屬各部會及其附屬機關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行政院 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自該年度起將其補助對象、金額及 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各機關辦理 相關開支明細,按季送立法院備查並上網公告之。」 ,惟執行迄 事項. 137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今,仍有部會及其附屬機關仍未按立法院決議執行,動輒以政 2. 本 院 尚 無 補 助 社 會 團 體 、 人 民 團 府資訊公開法當成政府部門的「護身符」 ,針對應公開事項往往 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情事. 以「機密」稱之,對索取資料推三阻四、敷衍了事,企圖規避 國會及國人之監督。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係為管考行政 院及所屬各部會及其附屬機關之單位,爰此,要求「行政院及 所屬各部會及其附屬機關獎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 人、縣市政府及個人之獎補助經費,應將其補助對象、金額及 相關開支明細,按季送立法院備查並上網公告之,行政院研究 發展考核委員會並應確實列入該部會年度考核績效項目並上網 公告各部會及其附屬機關執行落實情形。」 ,且行政院研究發展 考核委員會應於本決議通過 3 個月內,具體列明各部會及其附 屬機關執行本決議情形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報告。 25. (二十五)「西濱快速公路曾文溪段新建工程計畫」自七股鄉八棟 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寮起,往南跨越七股溪、一七三線,跨越曾文溪連接台南市二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交通部、內 等七號道路,往東將連結至國道 8 號高速公路,進而與國道 1 政部辦理事項. 號、國道 3 號構築完整的高快速道路路網,具高速公路與快速 道路系統整合功能。為提振景氣效果,並帶動區域均衡發展, 特建請交通部及內政部營建署應優先推動「西濱快速公路曾文 溪段新建工程計畫」 、2-7 號道路東西路段及曾文溪景觀橋三案 工程貫通構築,以完整區域交通路網,滿足南部交通需求。 26. (二十六)烏山頭水庫系統是日本技師八田與一在 1920 年設計興 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建,採用獨特的半水成式工法,符合現代環保觀念,水利系統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經濟部、行 搭配 3 年輪灌制,使原本看天吃飯的嘉南平原成為台灣米倉, 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辦理事項. 從環境、人文、生態、工程面,都有列入世界遺產的條件,且 其水利系統的建構,充分表現出八田與一技師對台灣無私奉獻 的大愛胸襟,有助於台日情誼,建請相關單位應協助推動申請 登錄聯合國世界遺產,不僅能正面提升台灣國際形象,並能深 化以尊重土地為主軸的文化認同。 27. (二十七)台南科工區招商未滿六成,開發成本加計利息,用地費 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用不斷墊高,為提高廠商進駐意願,建請經濟部評估租金向下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經濟部、中 修正的空間,或提供優惠價格標售。另中央研究院、工業技術 央研究院、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辦 研究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等都在台南設有研發單位,建請相關 理事項. 部會進一步整合出產官學研合作平台,例如工業技術研究院雷 射應用科技研發能夠與台南地區的機械、金屬加工業者結合, 推動跨界合作,為台南地區發展多元產業特色,帶來經濟活力。 28. (二十八)行政院及教育部目前已研擬推行國民中小學營養午餐全 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面免費之政策,並計畫於 99 年 8 月開始施行。為避免造成地方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教育部辦理 政府財政壓力,建請行政院及教育部應以專案方式、全額編列 事項. 預算,不得排擠現有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之教育經費。 29. (二十九)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 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138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員、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等,於政務人員待遇中編列之「調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行政院公平 查研究費」,如無法律依據,則自 100 年度起不得再行編列。 交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辦理事 項. 30. (三十)凡由政府執行公權力,其收入屬強制性之財團法人及證券 1.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交易所,其預算書應自 99 年度起送交立法院審議,例如:保險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行政院金 安定基金、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住宅地震保險基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各機關辦理事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 項. 發展基金會、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櫃檯買賣中心……等。 2.本院尚無執行公權力之收入. 31. (三十一)針對台南市 2-7 號道路東西路段及西濱快速公路曾文溪 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景觀橋新建工程兩項公共建設工程,為馬英九總統競選時對大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交通部、內 台南地區承諾完成的重大交通建設,亦為政府投資七十餘億新 政部辦理事項. 臺幣設立臺南大學重要之交通配合條件,大台南地區地方民眾 長期殷切期盼,具有提振景氣效果並有助區域均衡發展,完善 便捷交通網之目標,加上生活圈計畫道路相關配合款台南市政 府亦籌措妥當。建請交通部、內政部等相關機關應繼續進行該 2 項計畫,並編列預算儘速完成。 32. (三十二)各機關所屬信託基金,不論基金額度大小,應自 100 年 1.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度起,將預算送立法院審議。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行政院主 計處第二局、各機關辦理事項. 2.本院尚無編列信託基金. 33. (三十三)立法院於審議 98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曾做成決議,要求 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杜絕退休(伍、職)軍公教人員再(轉)任政府捐助成立財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教育部、國 團法人及轉投資公司(具表決權 20%以上)支領雙薪之法規於 3 防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銓敘部辦 個月內提出法制化方案並公布名單送立法院審議」 ,藉以澈底杜 理事項. 絕支領雙薪。惟查: 1.教育部與國防部迄今並未針對退休教育人員及退伍軍職人員提 出相關法律修正案,爰要求行政院應於半年內提出相關法律修 正案並送立法院審議。 2.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提供立法院轉任情形調查表之說明,指部 分財團法人、轉投資公司及當事人質疑在未修法前逕依立法院 決議處理其再任薪資恐有違法之虞,明顯違反社會觀感與期 待。爰此,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應確實執行立法院所做之主 決議。 3.目前支領退休俸軍人轉(再)任中央政府營業與非營業基金持 有轉投資公司及財團法人,並未停支軍人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儲 蓄存款利息,爰要求支領退休俸軍人轉(再)任中央政府營業 與非營業基金持有轉投資公司及財團法人,除法令另有規定者 外,應停支退休俸及軍人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儲蓄存款利息,以 澈底杜絕支領雙薪之議,俾符社會觀感及公平正義原則。 139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委員會審議結果 33. 內政委員會 歲出部分 行政院主管 (一)目前各地充斥大量公共建設之蚊子館未能有效利用,建請行 依 99 年 3 月 3 日院授主忠一字第 政院專案研究可將上述蚊子館,免費做為「MIT」產品之展示及 0990001131c 號函分辦,屬行政院公共 通路場所。 工程委員會辦理事項. 34. 行政院 (一)行政院 99 年度編列第 8 目「國土安全規劃」3,412 萬 6,000 本院已於 99 年 5 月 31 日向立法院內 元,計畫內容除國土安全及反恐外,尚負責「規劃我國緊急應 政委員會報告,決議:「准予動支」, 變體系之相互結合及能量提升。」該目預期成果於 98 年度預算 並經提報立法院第 7 屆第 6 會期第 2 書,及撤回重編前之劉內閣預算均列有「落實反恐、災防、全 次會議報告在案。 動三大機制整合,建立全救災的國土安全組織架構與應變體系 落實中央單一應變中心。並推動中央與地方應變機制接軌。」 但莫拉克颱風侵襲台灣,中央政府救災緩慢且混亂,院長甚至 公開發表「中央與地方溝通一律透過媒體。」顯見三大機制整 合及應變體系建立未見成果,且吳敦義院長將預算撤回重編 後,更刪除上述預期成果,為釐清國土安全規劃過去執行成效 及未來預期成果,「國土安全規劃」3,412 萬 6,000 元,凍結二 分之一,俟行政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並經同 意後,始得動支。 35. (二)行政院 99 年度預算第 9 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 2 節「交通 本院已於 99 年 5 月 31 日向立法院內 及運輸設備」編列「汰換政務委員座車 2 輛 194 萬元,視導車 2 政委員會報告,決議:「准予動支」, 輛 500 萬元,合共 694 萬元。」經查行政院「公務車輛明細表」並經提報立法院第 7 屆第 6 會期第 2 中「中央各部會首長座車」共計 19 部,但行政院政務人員僅院 次會議報告在案。 長、副院長、秘書長、副秘書長 1 人及政務委員 6 人共計 10 人, 且兼任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委與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之政 務委員於該二部會均另配有座車,汰換政務委員座車 2 輛 194 萬元顯無必要;另行政院擬汰換之二部視導車,年度所需養護 費用僅 8,000 元,似無汰換必要。另第 6 目「聯合服務業務」 項下,汰換中部服務中心公務車 1 輛及南部服務中心公務車 1 輛,因行政院中部及南部服務中心非法定組織,添購車輛於法 不合;且若有車輛使用需要,可自「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移撥, 統籌調派運用。故第 6 目「聯合服務業務」項下「運輸設備費」 126 萬元及第 9 目「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運輸設備費」694 萬元,共計 820 萬元,全數凍結,俟行政院針對交通運輸設備 之汰換規定相關維修費及里程數等詳細資料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