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處 單位預算目次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書表名稱 頁次 壹、總說明-----------------------------------------------------------------------------1-18 貳、主要表 一、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19 二、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20-22 叁、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23-26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一) 一般行政--------------------------------------------------------------27-28 (二) 公務機關歲計會計業務--------------------------------------------29-31 (三) 特種基金歲計會計業務--------------------------------------------32-34 (四) 統計業務--------------------------------------------------------------35-39 (五)普查及抽樣調查業務-----------------------------------------------40-46 (六)主計業務視導與訓練-----------------------------------------------47-48 (七)一般建築及設備-----------------------------------------------------49-50 (八)第一預備金----------------------------------------------------------------51 三、各種費用彙計表----------------------------------------------------------52-57 四、歲出用途別科目分析表-------------------------------------------------58-59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60-61 六、人事費分析表------------------------------------------------------------------63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64-65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67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68-69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70-71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73 十二、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74-75 十三、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進修、研究、實習----------------76-77 十四、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78-79 十五、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 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80-94 壹、總 說 明 行政院主計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一、 現行法定職掌 (一) 機關主要職掌 依據本處組織法規定,掌理全國歲計、會計、統計、普查及抽樣調查事宜。主要業務, 係依據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統計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中央政府公務機關總 預、決算及附屬單位預、決算之審核彙編,預、決算書表格式之訂定,各種會計制度 之核定,總會計事務之處理,各機關單位及附屬單位會計報告之審核,及政府內部控 制與審核機制之訂定;綜合性統計之編算與分析,如物價統計、國民所得統計、總供 需估測、產業關聯統計,以及統計方案及統計標準之制定頒行;農林漁牧業、工商及 服務業、人口及住宅等普查及人力資源、受僱員工薪資等各種專案抽樣調查方案之審 定頒行,實施計畫之擬訂審議與執行;各機關主計人員任免遷調、考核獎懲、訓練進 修暨電子處理資料等事項。另辦理對地方預、決算與會計事務之督導及共同性事項規 範之訂定,地方公務統計之督導、彙編與考核,台灣省物價統計、國民所得統計、國 富統計等資料之調查、蒐集與彙編等業務。 (二) 內部分層業務 主計長綜理處務,監督所屬職員及機關;副主計長輔助處理處務;第一局設八科,分 別辦理中央政府總預算籌編事項、各部會預算編審及執行事項、預算相關法規及作業 規範之修訂、中央對地方補助款之核算與考核及督導縣(市)政府歲計等業務;第二局 設四科,分別掌理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審編、執行及預算管理制度之建立、財團法 人及信託基金預算編送相關事宜,以及地方政府特種基金業務督導等業務;會計管理 中心設三科,分別掌理中央與地方政府公務機關及附屬單位之會計、決算事務,及強 化政府內部控制與審核機制等工作;第三局設九科,分別辦理統計法制、標準與公務 統計管理、社會指標統計、物價統計、國民所得統計、總供需估測與經濟預測、產業 關聯統計、綠色國民所得統計、家庭收支調查、統計資訊管理與服務等業務;第四局 設六科,分別掌理農林漁牧業、工商及服務業、人口及住宅普查,人力資源、受僱員 工薪資及各種專案抽樣調查,國富及生產力統計分析、統計調查與基層統計調查網管 理等工作;主計官掌理主計法規、方案、制度等規劃、審議事項;總務司設三科,分 別掌理文書收發、繕校、檔案管理、公文稽催、印信典守、財物管理、款項出納、政 府採購、工友管理及庶務事項;秘書室掌理機要、審核文稿、彙編工作計畫與報告、 新聞聯繫及有關研究發展、考核、管制事項;人事處辦理全國主計人員人事管理業務; 政風處辦理主計政風業務;會計室辦理本處歲計、會計及統計業務;電子處理資料中 心辦理各機關設置及應用電腦之計畫審查、效率查核及資訊業務輔導與主計資訊系統 之開發等工作;中部辦公室設行政科,掌理行政事務之處理。 (三)本處組織職掌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 主 第一科(總預算彙編及有關預算制度研究發展) 計 第二科(一般政務預算) 會 第三科(經建、交通預算) 第一局 議 第四科(國防、外交預算) (公務預 第五科(教育、科學、文化預算) 算) 第六科(地方補助) 第七科(地方公務預算) 第八科(衛生醫療預算) 第二局 第一科(營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預算之審編及執行事項,營業基金預算彙編,財團法人、信託基金彙整) (特種基金 第二科(營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預算之審編及執行事項,地方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彙整) 預算) 第三科(營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預算之審編及執行事項,非營業基金預算彙編) 第四科(營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預算之審編及執行事項,地方政府營業特種基金彙整) 第一科(統計法制、標準與公務統計管理) 第二科(社會指標統計) 第三科(物價統計) 第四科(國民所得統計) 第三局 第五科(總供需估測及經濟預測) (統計) 第六科(產業關聯統計) 第七科(綠色國民所得統計) 第八科(家庭收支調查) 第九科(統計資訊管理與服務) 行 ^ 第一科(農林漁牧業普查及抽樣調查、普查制度、普查法規) 及 第四局 第二科(工商及服務業普查及抽樣調查) 政 主 副 (普查及抽樣 第三科(國富統計、統計調查管理與基層統計調查網管理) 行 資 各 機 訊 院 調查) 第四科(人力資源調查、就業及失業統計) 政 院 業 關 設 第五科(受僱員工調查、薪資、工時及生產力統計) 務 主 第六科(人口及住宅普查、普查行政、普查及抽樣調查資料之推廣應用) 主 計 輔 置 及 導 計 主 處 電 與 應 用 主 處 計 公務會計科(中央與地方政府公務機關之會計、決算) 子 處 計 電 腦 會計管理中心 事業會計科(中央與地方政府附屬單位之會計、決算) 資 組 (會計及決算, 稽核科(內部控制與審核、會計制度審查及財物管理) 理 資 訊 之 審 計 為任務編組) 開 織 料 查 、 發 中部辦公室 行政科 中 等 ﹀ 系 心 查 核 秘書室 (重要報告編撰、研考、新聞及公共關係等) 統 長 長 事務科(事務、出納及財物管理) 圖 總務司 文書科(文書) 檔案科(檔案) 人事處 第一科(中央機關主計人事管理) 註:本處法定編制員額職員 (全國主計 第二科(地方機關主計人事管理、主計人事法規、主計人員訓練及考試分發) 394人 ( 含中部辦公室 人事管理) 第三科(本處人事管理) 56人),本次預算( 100 年度)配合業務推展需 第四科(主計人員服務、專業獎章及人事資料管理) 要,配置職員預算員額 394 人,核定有案聘用 政風處 (本處政風--政風預防、政風查處、公務機密維護及機關安全維護) 人員 38 人、約僱人員 12 人、 技工11人、工 會計室 (本處歲計、會計及統計) 友 23 人、駕駛 17人、 駐警9人,與配合省市 主計人員訓 政府辦理基層統計設置 (主計人員訓練,為任務編組 ) 練中心 基層統計調查約僱人員 170人。(以上含中部辦 國會聯絡室 (國會聯絡工作,為任務編組) 公室職員56人、技工 3 人、工友8人、約僱 23 人、駕駛3人,合計 93 各 普查委員會 人)。 種 國民所得統計評審委員會 委 統計委員會 員 法規委員會 會 政府會計共同規範審議委員會 2 二、行政院主計處 100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處掌理全國歲計、會計、統計事宜,施政願景為「宏觀分配整體公共資源,促進 資源運用效益,建置國際化政府會計規範,增進政府財務效能;全面提升政府統計效用,發 揮統計支援決策功能;結合資訊應用,再造行政效能,成為國家建設重要推手」。為積極辦 理主計相關業務,中程施政計畫訂定之關鍵策略目標,包括一、完備資源妥適分配機制,提 升資源運用效益;二、健全政府會計制度,強化政府會計管理;三、精進政府統計品質,發 揮支援決策功能;四、精進基本國勢及抽樣調查統計,提供施政決策所需資訊;五、落實特 種基金預算管理,以提升基金經營效能,並增裕國庫收入;六加強培育與訓練,提升主計人 員之價值與能力;七、完備行政院組織改造規劃;八、提升研發量能;九、提升資產效益, 妥適配置政府資源;十、提升人力資源素質與管理效能。 本處依據行政院 100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當前 社會狀況及本處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0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下: (一)年度施政目標 1. 完備資源妥適分配機制,提升資源運用效益 精進中程計畫預算作業制度,強化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核功能,以有效控制歲出規模, 提升支出效率,杜絕政府支出的浪費,健全政府財政;另檢討中央對地方補助制度, 持續監督與考核一般性補助款執行成效,提升補助款使用效能。 2. 健全政府會計制度,強化政府會計管理 加強政府會計理論與實務之研究,擷取先進國家政府會計之優點,訂定適合我國國情 之政府會計相關規範,並積極落實新政府會計制度之施行;按月追蹤及控管各機關預 算執行情形,及加強各機關內部審核作業,杜絕不當支出。 3. 精進政府統計品質,發揮支援決策功能 參考先進國家統計技術及方法變革,持續檢討修正我國國民所得支出面統計架構,並 充實改進相關統計項目,達成精進國民所得統計支出面各統計項目作業目標。 4. 精進基本國勢及抽樣調查統計,提供施政決策所需資訊 辦理人口及住宅普查、農林漁牧業普查、工商及服務業普查前置作業及其試驗調查, 並按月辦理人力資源調查、受僱員工薪資調查,提供就業失業等勞動供需面資訊,運 用資訊技術,強化定期性抽樣調查統計;編製國富統計,加強統計調查管理,健全基 層統計調查網。 5. 落實特種基金預算管理,以提升基金經營效能,並增裕國庫收入 加強辦理特種基金預算之審編及執行,杜絕浪費,進而有效提升基金資源運用效能; 審慎評估及檢討非營業特種基金之設置及存續,活化基金資金運用。 6. 加強培育與訓練,提升主計人員之價值與能力 訂定「全國主計人員 100 年度訓練進修實施計畫」,據以舉辦主計人員各項核心能力 訓練,以及運用多元學習管道,辦理溝通與宣導能力、執行力、應變力及管理能力等 教育訓練,並運用「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管控及查核訓練進修計畫執行情形, 以落實計畫之執行,俾有效提升主計人員之價值與能力。 3 7. 完備行政院組織改造規劃 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推動期程,積極分工辦理組織調整、員額配置(移撥)及員工權 益保障等法制作業。 8. 提升研發量能 舉辦會計學術研討會,成立委員會、工作圈,研究建立政府會計原則一致性規範;辦 理普查試驗調查與光學閱讀辨識(OCR)系統之研發等,提升統計調查辦理效率。 9. 提升資產效益,妥適配置政府資源 強化資本支出預算執行,以達成機關施政目標,強化中程計畫預算作業,以利長期規 劃及資源有效利用;加強各類計畫之先期審議作業,落實零基預算精神,期以最少經 費達成相同施政目標。 10. 提升人力資源素質與管理效能: 配合行政院員額管制政策,合理調整機關員額,並採員額零成長方式,透過強化員工 終身學習及組織學習能力,以提升公務人力素質,促進機關管理效能之目標。 4 (二)100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年度目標值 體制 方式 一 完備資源妥適1 中程歲出概算總額內編 1 統 計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總數- 1.5% 分配機制,提升 報預算數 數據 中程歲出概算總額)/中程歲出 資源運用效益 概算總額] x 100﹪ 二 健全政府會計 1 推動實施政府新會計制 1 統計 (當年度試辦、施行之機關數/ 93% 制度,強化政 度之進度 數據 當年度預定試辦、施行之機關 府會計管理 數)×100% 三 精進政府統計 1 國民所得統計支出面各 1 統計 (累計改進統計資料項目個數/ 80% 品質,發揮支 統計項目精進作業達成 數據 預計改進統計資料項目總個 援決策功能 率 數)x100% 四 精進基本國勢 1 普查作業完成率 1 統計 (作業執行完成累計數/總作業 65% 及抽樣調查統 數據 執行數)x100% 計,提供施政 2 抽樣調查作業完成率 1 統計 (作業執行完成累計數/總作業 50% 決策所需資訊 數據 執行數)x100% 五 落實特種基金 1 本處核編各業權型特種 1 統計 ﹝(本處核編各業權型特種基 25% 預算管理,以 基金年度盈(賸)餘超 數據 金年度盈(賸)餘-各基金主管機 提升基金經營 出主管機關核列數之比 關核列盈(賸)餘)/各基金主管 效能,並增裕 率 機關核列盈(賸)餘﹞x 100% 國庫收入 六 加強培育與訓 1 年度培育班次學員學習 1 統計 (培育訓練班次學員期末測驗 80% 練,提升主計 成效 數據 成績達 80 分以上人數/培育訓 人員之價值與 練班次學員人數)×100% 能力 2 年度各項培育及專業訓 1 統計 (年度訓練計畫符合認證標準 90% 練班別符合認證標準比 數據 班別數/年度訓練計畫班別數) 率 ×100% 註:評估體制 1.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進行。 5 (三)100 年度共同性指標 共同性指標 共同性目標 評估 評估 年度目 共同性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標值 一 完備行政院組 1 推動組織調整作業 1 統計 完成組織調整各項配套作業,並 7 項 織改造規劃 數據 達到下列各分項標準者(各年度 目標值填列符號代表意義:0 代 表「7 項均未達到」、1 代表「達 到 1 項」 、2 代表「達到 2 項」、3 代表「達到 3 項」、4 代表「達到 4 項」 、5 代表「達到 5 項」、6 代 表「達到 6 項」、7 代表「達到 7 項」) 【說明】: 依據行政院函頒「行政院及所屬 各機關組織調整作業手冊」規 定,依時程完成: 1.「組織調整」作業。 2.「員額配置(移撥)及員工權 益保障」作業。 3.「法制作業(含組織及作用法 規)」作業。 4.「預決算處理」作業。 5.「財產接管及辦公廳舍調配」 作業。 6.「資訊移轉及系統整合」作業。 7.「檔案移交」作業。 二 提升研發量能 1 行政及政策研究經費 1 統計 (年度行政及政策類研究經費/ 0.6% 比率 數據 年度預算)×100% 2 推動法規鬆綁:主管 1 統計 (檢討訂修法規完成數/主管法 7.4% 法規檢討訂修完成率 數據 規數)×100% 三 提 升 資 產 效 1 機關年度資本門預算 1 統計 (本年度資本門實支數+資本門應 92.8% 益,妥適配置 執行率 數據 付未付數+資本門賸餘數)/(資本 政府資源 門預算數) ×100%(以上各數均含 本年度原預算、追加預算及以前 年度保留數) 2 機關中程歲出概算額 1 統計 [(本年度歲出概算編報數-本年 0% 度內編報概算數 數據 度中程歲出概算額度核列數)/本 年度中程歲出概算額度核列數]× 100% 【說明】: 1.本項為負向標準,亦即訂定之 標準數值越低,則越具挑戰 性。惟各機關訂定之目標值, 6 共同性指標 共同性目標 評估 評估 年度目 共同性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標值 應介於 0-5%之間。 2.目標訂定及衡量標的,皆以「概 算編報年度」(亦即次年度) 為準。 3.衡量績效時,如實際達成值小 於或等於目標值,達成度即視 為 100%。 四 提升人力資源 1 機關年度預算員額增 1 統計 【(次年度-本年度預算員額數) 0% 素質與管理效 減率 數據 /本年度預算員額】×100% 能 2 推動終身學習 1 統計 是否依規定推動終身學習,並達到 2 項 數據 下列各分項標準者(各年度目標值 填列符號代表意義:0 代表「2 項均 未達到」 、1 代表「達到 1 項」 、2 代 表「達到 2 項」 ) 【說明】: 1.平均學習時數、平均數位學習 時數、與業務相關平均學習時 數均超過該年度最低時數規 定,並較前年度成長 3%以 上;或當年度之平均學習時數 達 100 小時以上。 2.當年度各主管機關(含所屬機 關)自行辦理或薦送參加其他 機關辦理 1 日以上之中高階公 務人員培訓發展性質班別之中 高階公務人員參訓人數達該主 管機關(含所屬機關)之中高 階公務人員總人數 40﹪以上。 註:評估體制 1.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進行。 7 行政院主計處100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類別 一、中央總預算核 中央政府總預算 社會 一、研提以前年度財政、經濟狀況之會計、統計分 編及執 行 之籌劃、審編與 發展 析資料,與增進公務及財務效能之建議。 執行 二、參酌總資源供需估測趨勢,推估未來 4 年中程 預算收支規模,核定分行各主管機關中程歲出 概算額度。 三、依照施政方針,擬訂 10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編製辦法,並依照統籌財源合理分配之原則, 訂定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 四、審核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概算,彙編 101 年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 五、檢討強化總預算業務作業流程及資料庫建置等。 六、檢討修訂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 七、賡續檢討改進中央對地方之補助與考核機制。 二、中央總會計事 中央總會計事務 社會 一、按月彙整分析各機關預算執行狀況,對於執行 務處理及總決 處 理 及 總 決 算 發展 進度落後機關,適時督促檢討改善。 算核編 核編 二、辦理 100 年度中央總會計事務處理。 三、編造 99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及 100 年度中央政 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 四、加強內部審核,杜絕不當支出。 五、加強推動中央政府新會計制度之試辦,並就實 施狀況加以查察。 六、加強政府會計理論及實務之研究,建立政府會 計一致性規範。 地方政府主計業 社會 一、研(修)訂 101 年度直轄市共同性費用編列基 務 之 督 導 與 查 發展 準、縣(市)地方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及縣(市) 核 單位預算執行作業手冊,並督導地方預算之編 製與執行等。 二、編印 100 年度縣(市)總預算彙編及建立歷年 地方預算資料庫(含鄉、鎮、市) ,俾利分析地 方財政資料等。 三、辦理地方災害防救經費之協助相關業務。 三、特種基金預算 特種基金預算審 社會 一、研提增進特種基金經營效能之建議,作為行政 核編及 執 行 編、執行及預算 發展 院訂定施政方針之參考。 管理制度之建立 二、擬訂國營事業計畫總綱,陳院核定後分行各事 業主管機關,據以擬定其事業計畫。 三、訂頒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及 8 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類別 各縣(市)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要點。 四、合理核列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盈餘目標及重要投 資目標等,並配合政府財政需要,妥訂盈(賸) 餘繳庫額度,以增加國庫收入。 五、辦理 10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 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送請立法院 審議。 六、修訂中央政府及縣(市)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 點等相關規定,杜絕浪費,進而有效提升特種 基金之經費使用效能。 七、持續推廣運用特種基金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 共同軟體,提高基金預決算及綜計表編製作業 效率。 八、賡續檢討並督促改進各特種基金預算之執行。 九、審慎規劃特種基金之設置。 十、 持續檢討非營業特種基金之存續。 十一、推動國營事業導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劃 預算編製相關事宜。 十二、持續積極推動自償性公共建設預算制度。 十三、加強活化特種基金之資金,並對長期虧絀之 基金,持續督促積極檢討。 四、特種基金會計 特種基金會計事 社會 一、按月審核中央政府各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基 事務處理及決 務 處 理 及 決 算 發展 金會計報告,對於執行進度落後基金,適時督 算核編 核編 促檢討改善。 二、編造 99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其 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 三、編造 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半 年結算報告(營業及非營業部分)。 四、審議、核頒各基金會計制度。 五、統計行政與統 健全統計法制與 社會 一、參酌聯合國及美、日等主要國家各種統計標準, 計標準 加強統計行政管 發展 檢討我國各種統計標準。 理及服 務 二、持續督導各機關依「各機關統計資料發布要點」 之規定,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並按時發布 統計資料。 三、持續擴增本處總體統計資料統計項目,增建衛 生及環境保護二大領域,辦理統計業務電子化 等相關工作。 六、辦理綜合統 計 按期編布綜合性 社會 一、進行社會福祉等議題分析及彙編我國社會安全 經社 統 計 發展 收支統計。 二、按月編布 95 年基期消費者、躉售、進出口及營 造工程等物價指數;進行 100 年基期營造工程 物價指數權數結構調查作業;督導物價查價工 9 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類別 作並改進查編技術;試編部分服務業價格指 數;研編所得層級別消費者物價指數。 三、辦理國民所得按季統計及年修正作業;試編國 民所得實質數以連鎖法衡量。 四、辦理 100 年與 101 年總資源供需估測及各季經 濟預測。 五、辦理非營利機構(NPI)衛星帳試編作業。 六、辦理 100 年產業關聯基本表前置作業事宜。 七、研編 99 年綠色國民所得帳。 八、辦理家庭收支調查、教育消費支出調查及建築 工程概況調查。 七、基本國勢調 查 辦 理 基 本 國 勢 社會 一、辦理 99 年農林漁牧業普查臨時組織成立、人 調查 發展 員訓練、宣導、實地訪查、業務檢討、組織及 人員考核等相關作業。 二、辦理 100 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實施計畫及各項 細部作業規定之研訂及分行作業,並辦理試驗 調查、母體檔更新、名冊編製、表件製作及宣 導等普查前置作業。 三、辦理 99 年人口及住宅普查實地訪查、巡迴督 導、事後複查、組織及人員考核、資料處理及 初步結果分析等相關作業。 四、加強各種普查及抽樣調查資料檔之建置,提升 資訊管理及供應之方法與技術,充分提供各界 應用。 八、專案抽樣調 查 辦 理 專 案 抽 樣 社會 一、蒐集各部門資本存量資料,延伸編製國富統計 調查 發展 時間數列。 二、按月提供人力資源之數量及品質、就業、失業 等統計資料;按年辦理人力運用調查及相關調 查,俾為研訂經建、人力發展及勞工政策之參 考。 三、按月及按年提供薪資、工時及進退調查統計結 果及辦理受僱員工動向調查,以為釐訂人力與 勞工政策之參考;按年辦理事業人力僱用狀況 調查,俾供總體經濟預測等參考。 四、對各機關送核之統計調查實施計畫詳予審核, 於年度開始前彙編各機關辦理統計調查一覽 表,俾加強統計調查管理。 九、基層統計調查 辦理臺北市、高 社會 一、辦理普查及中央各機關各項重要統計調查,定 網管理 雄市及各縣市基 發展 期蒐集經濟及社會基本資訊,以應國家建設及 層統計調查網管 施政決策需要,提升政府施政效能。 10 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類別 理 二、強化基層統計調查網管理與應用,增進調查技 術與經驗,提升統計調查精確度。 三、定期評估人力運用效率,妥善運用調查人力。 十、主計業務視導 主計人員培育與 社會 一、甄審優秀人才,貫徹職期輪調,落實考核。 與訓練 訓練 發展 二、辦理主計人員基礎訓練班、養成訓練班、幹部 訓練班、領導研究班及專業研習班。 三、提供英語學習資訊,增加同仁選擇英語學習管 道。 四、審查本處暨所屬各一級主計機構年度主計人員 訓練進修實施計畫。 11 三、行政院主計處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前(98)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原定目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標值 一、妥適分配有限 中程歲出概算額 1.6 (一) 本項衡量指標為負向指標,當達成目標值 資源,促進資 度內編報概算數 較原訂目標值為低時,達成度即為 100%。 源運用效 益 (二) 受到整體經濟環境影響,99 年度歲入財源 籌措極為困難,在資源短絀的情況下,為 維護財政健全,爰配合採抑制歲出規模因 應,99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計編列 1 兆 7,350 億元,為近 4 年來首度採負成長 方式編列,較行政院核定中程歲出概算額 度 1 兆 8,200 億元,減少 850 億元,占上 揭 核 定 數 之 -4.7% , 低 於 原 訂 目 標 值 1.6%,達成度為 100%。 二、落實特種基金 本 處 核 編 各 營 業 3.5 (一) 為提升營業基金營運效能,本處藉由預算 預 算 管 理 制基 金 年 度 稅 前 純 審查作業,衡酌投資報酬率等相關財務指 度,增進基金 益 超 出 原 編 報 數 標,妥訂盈餘目標,並嚴格檢討不經濟支 經營效能 之比率 出事項,復為引導各基金覈實編列預算, 本處已建立相關課責及管考機制,促使本 項純益核編與原編比率可達逐年縮減目 標。 (二) 依本處建構之特種基金預算管理制度,完 成 99 年度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案之審 查,核編各營業基金年度稅前純益 1,373 億元,較各基金原編報數 1,127 億元,增 加 22%,超出原訂目標值(3.5%),達成度 為 100%。 本處核編各特種 34 (一) 為強化特種基金預算管理制度,提升各基 基金年度繳庫超 金營運效能,本處藉由預算審查作業,詳 出原編報數之比 予檢視各基金運作成效,其提升營運效能 率 後,透過增加繳庫數對整體財政有所貢 獻,復為引導各基金覈實編列預算,本處 已建立相關課責及管考機制,促使本項繳 庫核增比率可達逐年縮減目標。 (二) 依本處建構之特種基金預算管理制度,完 成 99 年度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案之審 查,核編各特種基金年度繳庫數 2,348 億 元,較各基金原編報數 733 億元,增加 220%,超出原訂目標值(34%),達成度為 100%。 12 原定目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標值 三、健全政府會計 制(核)定及推動 90 (一) 為使我國政府會計處理達到國際化及現 制度,強化政 實 施 政 府 新 會 計 代化目標,經縝密規劃及穩健推動政府會 府會計管 理 制度之進度 計革新工作,截至 98 年度陸續訂頒 13 號 政府會計公報,建構政府新會計制度之理 論與觀念架構,98 年度經配合前揭公報積 極研修及修訂現行各類基金會計制度,完 成 48 個基金會計制度核定作業,占年度 應核定數 24 個之 200%,達成度為 100%。 (二) 為推動實施政府新會計制度,重新開發之 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已建置完 成,並開始進行普通基金新會計制度及資 訊作業系統第1階段試辦作業。參與試辦 作業之機關共 24 單位,占預定試辦機關 數 29 單位之 83%。 (三 以上透過建置健全之政府會計制度,並輔以 試辦作業加以改進及驗證,將有效提升政府 會計協助管理決策之功能。前揭制(核)定 及推動實施政府新會計制度之進度依權重 核算=100%*50%+83%*50%=91.5%,超出原 訂目標值 90%,達成度為 100%。 四、精進政府統計 國 民 所 得 統 計 支 30 (一) 為精進國民所得支出面統計品質,乃參考 品質,發揮支 出 面 各 統 計 項 目 先進國家經驗,並經詳細研究及整體評估 援決策功 能 精 進 作 業 達 成 率 後共規劃 23 項精進措施。惟因我國統計 制度及相關資源與先進國家不盡相同,除 須與各主管機關就整體方向及分工進行 多次溝通協調作業外,尚須考量我國統計 資源之限制,以期在最儉約的經費與人力 資源投入下,達到最大的效益。經克服萬 難,始達成原訂目標,相關結果已陸續與 先進國家接軌,有效提升我國國民所得統 計品質。 (二) 國民所得統計支出面包含民間消費(13 項)、政府消費(1 項)、固定資本形成毛 額(4 項)、存貨增加(1 項)、商品及服 務輸出(2 項)、商品及服務輸入(2 項) 等 6 大部分 23 項統計項目。98 年完成民間 消費菸酒、交通、通訊、休閒與文化、教育、 餐廳及旅館,以及固定資本形成毛額運輸工 具等 7 項之統計方法精進及修正作業,占全 部統計項數 23 項之 30%,達成原訂目標值 (30%),達成度 100%,有效提升國民所得統 計品質。 13 原定目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標值 充實本處總體統 40 (一) 我國政府統計資料係由各部會按權責彙 計資料庫內容完 編發布,使用者查詢不甚便利,故本處積 成比率 極開發總體統計資料庫查詢系統,經縝密 評估後規劃增納 100 項重要統計,期逐步 建構一次購足(one-stop shopping)的統計 資訊查詢環境。惟因各部會之資料形式不 盡一致,在整合及後續維護等均面臨極大 挑戰,98 年除戮力排除困難,配合作業時 程充實資料庫內容外,同時研發相關查詢 功能,並新增「相關統計資料庫」連結。 各界點閱情形相當踴躍,點閱人數較上年 增加 1 倍,有效提升政府統計應用效能。 (二 98 年完成家庭收支(11 項)、工商業(8 項)、營建與不動產(5 項)、人口(2 項)、警政與消防(6 項)、社會福利(2 項)、教育(6 項)等領域共 40 項重要統 計資料建置,占全部應建置項數 100 項之 40% , 達 成 原 訂 目 標 值 (40%) , 達 成 度 100%。 五、精進基本國勢 普查作業完成率 8 98 年經與較多機關加強協調與縝密規劃相關 及抽樣調查 普查作業,將強化連結運用較多公務檔案與統 統計,提供施 計資訊技術,與歷次普查方式相較,可有效提 政決策所需 升普查作業效能,並節省大量普查運用人力與 資訊 經費。98 年完成人口及住宅普查與農林漁牧業 普查之規劃構想、研訂普查方案、普查方案報 院核定及分行、辦理試驗調查等 5 項作業,占 普查總作業 60 項之 8.3%,超出原訂目標值 (8%),達成度為 100%。 抽樣調查作業完 25 抽樣調查作業所編製之調查統計資訊均須深入加 成率 值運用分析,可適時提供相關機關制定政策參 據,擴增調查統計應用效益。98 年完成青少年狀 況調查、人力運用調查、事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 受僱員工動向調查等專案調查與按月之人力資源 調查及受僱員工薪資調查等 28 項作業,占抽樣調 查總作業執行數 104 件之 26.9%,超出原訂目標值 (25%) ,達成度為 100%。 人力資源調查行 60 精進人力資源電腦自動註號系統功能與強化基 職業電腦自動註 層統計調查網調查員(700 人)每月之協調及訓 號系統正確辨識 練,有效提升行職業正確辨識率,節省人力作 率 業時間及精進資料品質及確度。98 年 12 月行 職業應辨識筆數為 30,965 筆,正確辨識筆數為 24,156 筆,正確辨識率達 78%,超出原訂目標 14 原定目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標值 值(60%) ,達成度為 100%。 統計調查計畫審 20 為增進各機關辦理統計調查作業效能,並減少調 議完成率 查項目重複及受訪者負荷,對各機關統計調查實 施計畫加以審議,因其中涉及頗多機關辦理之統 計調查作業,須加強協調處理始能達成。截至 98 年 12 月止已審議完成統計調查實施計畫 92 件, 占 98-101 年應審議之總數 192 件之 47.9%,超出 原訂目標值(20%) ,達成度為 100%。 15 (二)上(99)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一、完備資源妥適分配 中程歲出概算總額 各機關編製之 100 年度概算業於 99 年 5 月 10 日前 機制,提升資源運 內編報預算數 送達行政院,本處已會同財政部等審議機關進行審 用效益 核,並於 99 年 8 月底前彙編後送立法院審議。 二、健全政府會計制 制(核)定及推動 為提升我國政府會計水準,截至目前止本處已發布 度,強化政府會計 實施政府新會計制 14 號政府會計公報,99 年並核定 6 本營業基金會計 管理 度之進度 制度、1 本政事型基金會計制度。至新會計制度之推 動,由於與現制相較變革頗大,爰採穩健推動原則分 階段辦理試辦,使各種業務型態之機關均能實際參與 測試,續於 99 年再由 16 個機關進行第二階段試辦作 業,與原預定試辦單位數相同。藉由試辦過程,以確 保未來普通基金新會計制度得以順利推展。 三、精進政府統計品 國民所得統計支出 (一) 為精進國民所得支出面統計品質,乃參考先進 質,發揮支援決策 面各統計項目精進 國家經驗,並經詳細研究及整體評估後共規劃 功能 作業達成率 23 項精進措施。惟因我國統計制度及相關資源 與先進國家不盡相同,除須與各主管機關就整 體方向及分工進行多次溝通協調作業外,尚須 考量我國統計資源之限制,以期在最儉約的經 費與人力資源投入下,達到最大的效益。經克 服萬難,始達成原訂目標,相關結果已陸續與 先進國家接軌,有效提升我國國民所得統計品 質。 (二) 國民所得統計支出面包含民間消費(13 項)、 政府消費(1 項)、固定資本形成毛額(4 項)、 存貨增加(1 項)、商品及服務輸出(2 項)、 商品及服務輸入(2 項)等 6 大部分 23 項統計 項目。99 年完成民間消費食品及非酒精飲料、 住宅服務水電瓦斯燃料、衣著鞋襪、家具設備 及家務維護、醫療保健,與其他項民間消費, 以及固定資本形成毛額營建工程等 7 項之統計 方法精進及修正作業,累計完成 14 項,完成 目標值 60%,達成度 100%。 四、精進基本國勢及抽 普查作業完成率 99 年普查作業與歷次普查辦理方式相較,須連結運 樣調查統計,提供 用頗多公務檔案與統計資訊技術,且涉較多機關須 施政決策所需資 加強協調與縝密規劃,以提升普查作業效能,節省 訊 普查運用人力與經費,目標極具困難度與挑戰性。 本年完成人口及住宅普查與農林漁牧業普查之試驗 調查、研訂普查項目表式、訂定實施計畫及實施計 16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畫分行有關機關,訂定各項作業方法,研訂行政作 業電子系統、資料檢誤方法、結果表式及編製作業 手冊及各種表件等;完成人口及住宅普查之普查名 冊編製、成立各級普查組織、人員遴選、講習訓練、 推動宣導工作及辦理實地調查;完成工商及服務業 普查規劃構想、研訂普查方案、普查方案報院核定 及辦理第 1 次試驗調查等多項作業,完成率 41%, 已逾原定目標值(35%),達成度為 100%。 抽樣調查作業完成 本處辦理之抽樣調查均以科學、專業、客觀原則, 率 進行規劃執行及資料分析,整體調查設計及統計方 法相當嚴謹,由調查執行、資料檢核、推估,至統 計結果編製及分析,均需投入頗多人力及時間;例 如按月發布之就業、失業統計係依據「人力資源調 查」資料統計而得,該調查與世界各國同採國際勞 工組織(ILO)之就業、失業標準定義及所建議之統計 方法辦理,資料結果於每月 22 日發布,亦同時進行 資料品質複查評估作業,以提升及確保資料之確 度。各項調查結果均能如期按「預告統計資料發布 時間表」所定時間發布,適時提供相關機關制定政 策參據,擴增調查統計應用效益,目標極具挑戰性。 99 年完成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人力運用調查、事 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受僱員工動向調查等專案調 查與按月之人力資源調查及受僱員工薪資調查作 業;編製完成按月人力資源及薪資與生產力統計結 果並上網公布,完成人力資源調查統計年報、薪資 與生產力統計年報、人力運用調查報告、產值勞動 生產力趨勢分析報告、多因素生產力趨勢分析報 告、受僱員工動向調查報告、事業人力僱用狀況調 查報告及 98 年青少年狀況調查報告等,完成率 25.9%,超出原定目標值(25%),達成度為 100%。 五、落實特種基金預算 本處核編各業權型 (一) 為提升基金營運效能,本處藉由預算審查作 管理,以提升基金 特種基金年度盈 業,衡酌投資報酬率等相關財務指標,妥訂盈 經營效能,並增裕 (賸)餘超出原編報 餘目標,並嚴格檢討不經濟支出事項,復為引 國庫收入 數之比率 導各基金覈實編列預算,本處已建立相關課責 本處核編各特種基 及管考機制,促使本項純益核編與原編比率可 金年度繳庫超出原 達逐年縮減目標。 編報數之比率 (二) 依本處建構之特種基金預算管理制度,完成 100 年度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案之審查,核 編各業權型特種基金年度稅前純益 1,287 億 17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元,較各基金原編報數 1,013 億元,增加 27%, 同原訂目標值(27%),達成度為 100%。 六、加強培育與訓練,年度培育班次學員 99 年度計辦理主計人員基礎訓練班第 44 至第 51 提 升 主 計 人 員 之 學習成效 期、主計人員會計養成班第 23 至第 24 期,共訓練 價值與能力 604 人次,渠等學末測驗成績均達 80 分以上,超出 原定目標值(80%) ,達成度為 100%。 年度各項培育及專 99 年度本處暨所屬各一級主計機構預定辦理 283 班 業訓練班別符合認 別,共計 314 班次,經本處審查 99 年度主計人員訓 證標準比率 練進修實施計畫相關事宜會議審議通過符合認證標 準計有 283 班別,314 班次,超出原定目標值(90%) , 達成度為 100%。 18 貳、主 要 表 本 頁 空 白 18 行政院主計處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1,450 1,450 1,450 0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 - 93 - 0403100000 6 主計處 - - 93 - 0403100300 1 賠償收入 - - 93 - 040310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93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 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1,000 950 989 50 0503100000 7 主計處 1,000 950 989 50 050310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1,000 950 989 50 0503100305 1 資料使用費 550 500 564 5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統計書刊及統計資 料媒體轉錄工本費等收入。 0503100312 2 場地設施使用費 450 450 424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回繳庫數等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50 200 93 50 0703100000 7 主計處 250 200 93 50 0703100600 1 廢舊物資售價 250 200 93 50 本年度預算數係變賣報廢物品等收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200 300 275 -100 1103100000 7 主計處 200 300 275 -100 1103100900 1 雜項收入 200 300 275 -100 110310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3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員工交通補助費等 繳庫數。 110310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200 300 272 -100 本年度預算數係兼職人員超額兼職費等 繳庫數。 19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1,276,991 946,935 330,056 0003100000 2 主計處 1,276,991 946,935 330,056 3303100000 行政支出 1,276,991 946,935 330,056 3303100100 1 一般行政 650,663 648,096 2,567 1.本年度預算數包括人事費622,262千元、業務費27, 201千元、獎補助費1,20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622,262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員工薪 俸晉級差額等經費2,813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8,401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等246千元。 3303101000 2 公務機關歲計會計業務 7,716 8,000 -284 3303101020 1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4,483 4,631 -148 本年度預算數4,483千元,係辦理中央總預算之核編 及執行經費,較上年度減列國內旅費及電話費等148 千元。 3303101021 2 中央總會計事務處理及 3,233 3,369 -136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總決算核編 1.中央總會計總決算之處理與核編經費1,420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印製費等74千元。 2.政府會計理論與實務之研究經費854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委辦費等30千元。 3.地方政府主計業務之督導與查核經費959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文具紙張等經費32千元。 3303101100 3 特種基金歲計會計業務 3,153 3,256 -103 3303101120 1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 2,405 2,484 -79 本年度預算數2,405千元,係辦理特種基金預算核編 行 及執行經費,較上年度減列電話費等79千元。 3303101121 2 特種基金會計事務處理 748 772 -24 本年度預算數748千元,係辦理特種基金會計事務處 及決算核編 理及決算核編經費,較上年度減列印製費等24千元。 3303101200 4 統計業務 37,299 38,906 -1,607 3303101231 1 統計行政與統計標準 3,528 4,698 -1,170 本年度預算數3,528千元,係辦理統計行政與統計標 準經費,較上年度減列統計學習資源網站維護及購置 文具等經費1,170千元。 3303101232 2 辦理綜合統計 33,771 34,208 -437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辦理綜合統計經費14,451千元,較上年度減列通訊 費等1,657千元,增列辦理基期營造工程物價指數 權數結構調查等經費1,793千元,計淨增136千元。 20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2.辦理調查統計經費18,196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印製 費及國內旅費等478千元。 3.辦理綠色國民所得統計經費1,124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印製費及國內旅費等95千元。 3303101300 5 普查及抽樣調查業務 546,318 178,929 367,389 3303101320 1 基本國勢調查 487,156 118,357 368,799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辦理農林漁牧業普查經費199,590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專案調查等經費185,350千元。 2.辦理工商及服務業普查經費18,708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專案調查等經費15,717千元。 3.辦理人口及住宅普查經費256,646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專案調查等經費167,948千元。 4.普查資料供應及管理經費12,212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臨時人員酬勞等經費216千元。 3303101321 2 專案抽樣調查 44,842 45,952 -1,110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國富統計經費74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印製費等350 千元。 2.辦理人力資源及專案調查經費33,432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人力資源調查經費等550千元。 3.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及生產力統計經費10,385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印製費等210千元。 4.各機關統計調查之審議與管理經費285千元,與上 年度同。 3303101322 3 基層統計調查網管理 14,320 14,620 -300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各縣市基層統計資料調查管理經費7,844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配合部分縣市合併或單獨改制為直轄市 之各項調查等經費5,492千元。 2.直轄市基層統計調查管理經費6,476千元,較上年 度增列配合部分縣市合併或單獨改制為直轄市之各 項調查等經費5,192千元。 3303101500 6 主計業務視導與訓練 15,462 16,006 -544 本年度預算數15,462千元,係辦理主計人員訓練及主 計業務研究視導經費,較上年度減列水電費及資訊服 務費等544千元。 3303109000 7 一般建築及設備 15,030 52,392 -37,362 3303109002 1 營建工程 - 9,900 -9,900 上年度辦理廣博大樓空調箱更新工程預算業已編竣, 所列9,900千元如數減列。 330310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198 760 -562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汰換傳真機設備經費198千元。 2.上年度購置桌上型麥克風及傳真機設備等預算業已 21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編竣,所列760千元如數減列。 3303109019 3 其他設備 14,832 41,732 -26,900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汰換個人電腦軟硬體設備、印表機及數位式電子交 換機等經費3,717千元。 2.建置人口及住宅普查網路填報作業及光學閱讀辨識 系統等經費2,110千元。 3.更新公文資訊系統等經費7,369千元。 4.汰換冷氣機及液晶投影機等辦公設備經費1,636千 元。 5.上年度購置電腦軟硬體設備及印表機等辦公設備預 算業已編竣,所列41,732千元如數減列。 3303109800 8 第一預備金 1,350 1,350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22 參、附 屬 表 行政院主計處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03100300 -0503100305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550 承辦單位 本處各單位 細目與編號 使用規費收入 -資料使用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出售統計書刊及統計資料媒體轉錄工本費。 規費法第八條。 規費法第八條。 出售統計書刊及統計資料媒體轉錄工本費。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550 0503100000 7 主計處 550 050310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550 0503100305 1 資料使用費 55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統計書刊及統計資料媒體轉錄工本費等收 入。 23 行政院主計處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03100300 -0503100312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450 承辦單位 本處各單位 細目與編號 使用規費收入 -場地設施使用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行政院七十八年六月十六日臺(78)人政肆字第二 按月收回本處同仁居住公有房舍之房租津貼。 行政院七十八年六月十六日臺(78)人政肆字第二 按月收回本處同仁居住公有房舍之房租津貼。 二00號函。 二00號函。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450 0503100000 7 主計處 450 050310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450 0503100312 2 場地設施使用費 450 本年度預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等收入。 24 行政院主計處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100600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50 承辦單位 本處各單位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變賣報廢物品等。 國有財產法及國庫法。 國有財產法及國庫法。 變賣報廢物品等。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50 0703100000 7 主計處 250 0703100600 1 廢舊物資售價 250 本年度預算數係變賣報廢物品等收入。 25 行政院主計處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103100900 -1103100909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00 承辦單位 本處各單位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兼職人員超額兼職費等。 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 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 兼職人員超額兼職費等。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200 1103100000 7 主計處 200 1103100900 1 雜項收入 200 110310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200 本年度預算數係兼職人員超額兼職費等繳庫數。 26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650,66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凡本處各項特定業務計畫以外之行政管理事務均屬之 1.改善辦公環境,提高工作品質,增進效率及效能。 。 2.非屬核心部分業務改以替代性人力勞務委外方式辦 理。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622,262 本處各單位 政務人員 1人、法定編制人員393人、駐警9人、 0100 人事費 622,262 技工11人、駕駛17人、工友23人、聘用人員38人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2,220 、約僱人員182 人,共計674人。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99,574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00,000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0,000 0111 獎金 86,000 0121 其他給與 17,300 0131 加班值班費 25,255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34,373 0151 保險 37,540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28,401 本處各單位 本分支計畫為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共同性業務經 0200 業務費 27,201 費,計編列28,401千元,內容如下: 0201 教育訓練費 80 1.業務費27,201千元 0202 水電費 6,626 (1)辦理同仁教育研習相關訓練費用等80千元 0203 通訊費 1,300 。 0215 資訊服務費 380 (2)本處院區辦公室、廣博大樓及中部辦公室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600 等之水費285千元、電費6,211千元及瓦斯 0221 稅捐及規費 304 費130千元,合計6,626千元。 0231 保險費 474 (3)一般公務所需電話及郵資等費1,300千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2,243 (4)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維護費38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 。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5 (5)行政作業所需影印機租金600千元。 0271 物品 2,555 (6)本處公務車輛牌照稅187千元、燃料使用費 0279 一般事務費 6,192 104千元及檢驗費用13千元,合計304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055 。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1,252 (7)保險費編列474千元,內容如下: 費 <1>公務車保險費74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2,375 <2>資料登錄人員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400 費 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250 (8)資料登錄人員酬金2,243千元。 0294 運費 50 (9)按日按件計資酬金編列100千元,內容如下 0295 短程車資 100 : 0299 特別費 1,260 <1>本處法規委員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及 0400 獎補助費 1,200 採購評選委員會出席費等50千元。 27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650,66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75 獎勵及慰問 1,200 <2>專題演講鐘點費等50千元。 (10)參加國際組織紅十字會費5千元。 (11)物品編列2,555千元,內容如下: <1>購置文具、紙張、電腦耗材、清潔用品 等1,500千元。 <2>非消耗品費218千元。 <3>公務車16輛、機車1輛油料費用837千元 。 (12)辦理員工各項活動依規定標準編列2,588 千元暨依法頒授印信職章、辦理國會聯絡 事宜及雜支等3,604千元,合計6,192千元 。 (13)房屋建築養護費及配合組織改造辦公室空 間調整經費合計1,055千元。 (14)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依規定標準分別編 列818千元及434千元,合計1,252千元。 (15)本處廣博大樓電梯維修保養費500千元, 高低壓電力設備之維修保養費1,075千元 及辦公廳高壓機電設備、中央空調、冷卻 水塔、員工飲水機濾心更換及定期保養費 等800千元,合計2,375千元。 (16)辦理秘書、人事、庶務、會計、政風等業 務之出差旅費250千元。 (17)文書資料及物品運送50千元。 (18)洽公短程車資100千元。 (19)依規定標準編列主計長每月53千元及副主 計長二人每人每月26千元,全年特別費 1,260千元。 2.獎補助費1,20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200人三 節慰問金,每人每年6千元,合計1,200千元。 28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020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預算金額 4,48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依照規定籌編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1.如期編成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請立法院審 2.執行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議,落實執行100年度預算,使各機關切實執行施 3.為杜絕政府支出浪費,提高經費支用效能,推動「 政計畫,各項計畫經費支出經濟有效。 強化中程計畫預算作業促進資源有效運用方案」, 2.促使預算制度改進,配合計畫作業之強化,以貫徹 以精進預算籌編作業。 計畫預算之精神。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中央總預算之核編與執行 4,483 第一局 本分支計畫為辦理中央政府總預算之審議與編印 0200 業務費 4,483 ,預算制度之研究改進,及派員實地查核各公務 0203 通訊費 413 機關預算執行等工作,計編列業務費4,483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00 ,內容如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8 1.公務預算聯繫用電話及郵資等費413千元。 0271 物品 600 2.公務預算所需影印機租金3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516 3.對各機關會計人員與本處人員開辦預算編製與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117 執行相關法令研習課程所需授課鐘點費58千元 費 。 0291 國內旅費 300 4.辦理總預算核編與查核各公務機關預算執行所 0293 國外旅費 99 需紙張 、電腦耗材、碳粉匣、文具、表件、 0295 短程車資 80 報告及購置相關圖書等計600千元。 5.編印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總預算案 總說明及主要附表、歲入來源別歲出政事別預 算表及參考表、歲出機關別預算表、外交國防 極機密歲出政事別機關別預算表及相關參考表 ,法定預算審查報告及主要附表、歲入來源別 歲出政事別預算表及參考表、歲出機關別預算 表、外交國防極機密審查報告歲出政事別機關 別預算表及相關參考表等,以及預算執行作業 手冊與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等1,800千元; 其他有關辦理總預算核編及推動強化中程計畫 預算作業促進資源有效運用方案所需各項雜支 等 716千元,合計2,516千元。 6.公務用電腦及其周邊設備等辦公器具養護費11 7千元。 7.核編中央政府總預算及派員查核各公務機關預 算執行情形等所需國內旅費300千元。 8.派員出席2011年OECD亞洲資深預算官員會議所 需國外旅費99千元。 9.洽公短程車資80千元。 29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021 中央總會計事務處理及總決算核編 預算金額 3,23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會計事務之處理。 1.促使各機關會計事務之處理,能切實依照相關法令 2.審議各機關或基金會計制度及設計核頒各類會計制 及制度之規定辦理。 度之一致規定。 2.核頒會計制度,以健全各機關或基金之會計事務處 3.核編9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及100年度中央政府總 理有所依循。 預算半年結算報告。 3.依規定完成9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及100年度中央 4.加強督導考核中央政府各機關會計制度及內部審核 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 實施狀況。 4.健全財務秩序與強化內部控制,以防止弊端發生。 5.加強政府會計理論與實務之研究。 5.督導縣市預算編列與執行,並建立一致規範,可有 6.研(修)訂101年度直轄市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 效改善縣市預算書表格式殊異,及預算編列標準不 縣(市)地方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及縣(市)單位預 一之缺失,對於逐步健全地方財政秩序已有顥著成 算執行作業手冊,並督導地方預算之編製與執行。 效。 7.編印100年度縣(市)總預算彙編及建立歷年地方 6.彙編縣市年度總預算資料,以瞭解各縣市財政及歲 預(決)算資料庫(含鄉、鎮、市)。 入、歲出結構情形,並另編送中央及地方相關單位 8.辦理地方災害防救經費之協助相關業務。 ,以為政策制定參據,提昇縣市公務預算編製及執 行業務品質。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中央總會計總決算之處理與 1,420 第一局 本分支計畫為審核各機關會計報告等會計事務之 核編 處理,核編9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加強督導考 0200 業務費 1,420 核中央政府各機關會計制度及內部審核實施狀況 0203 通訊費 115 等工作經費,計編列業務費1,420千元,內容如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65 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0 1.公務決算聯繫用電話及郵資等費115千元。 0271 物品 80 2.公務決算所需影印機租金65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850 3.簡化會計作業程序及加強研(修)訂政府相關會 0291 國內旅費 150 計制度、相關法規研討工作圈工作小組人員出 0295 短程車資 10 席費150千元。 4.辦理總會計事務處理與總決算、半年結算報告 之書刊、物品、紙張80千元。 5.辦理中央政府機關會計自動化及會計制度之研 究改進用文件、總決算、特別決算、決算編製 要點、總會計報告、半年結算報告等印製費 430千元;資料登錄及文書處理作業費等400千 元;暨辦理地方政府總會計事務處理及總決算 之督導與查核費用,及推廣會計作業系統所需 耗材20千元,合計850千元。 6.派員抽查中央各機關會計制度實施狀況之國內 旅費150千元。 7.洽公短程車資10千元。 02 政府會計理論與實務之研究 854 第一局 本分支計畫為加強政府會計理論與實務之研究, 0200 業務費 854 建立政府會計原則之一致性規範經費,計編列業 0203 通訊費 5 務費854千元,內容如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0 1.業務聯繫用電話及郵資等費5千元。 30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021 中央總會計事務處理及總決算核編 預算金額 3,23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51 委辦費 299 2.聘請專家、學者及各機關具政府會計實務經驗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12 者成立委員會、工作圈之出席費160千元。 0271 物品 60 3.委託專業人士、學術機構研究建立政府會計原 0279 一般事務費 318 則之一致性規範相關議題研究經費299千元。 4.參加內部稽核協會團體會費12千元。 5.辦理主計學術座談會、問卷調查等所需文具紙 張60千元。 6.辦理主計學術座談會、問卷調查等印製費78千 元;資料登錄及文書處理作業費等240千元, 合計318千元。 03 地方政府主計業務之督導與 959 第一局 本分支計畫為督導縣(市)預算業務及縣(市) 查核 財政資料蒐集與分析、辦理地方災害防救經費之 0200 業務費 959 協助相關業務、辦理縣(市)公務預算編製作業 0201 教育訓練費 45 人員專業研習等業務,計編列業務費959千元, 0203 通訊費 160 內容如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72 1.同仁赴各公私立訓練機構研習相關課程所需經 0271 物品 100 費45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80 2.業務聯繫用電話及郵資等費160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38 3.業務所需影印機租金72千元。 費 4.辦理地方政府主計相關業務之督導與查核所需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5 事務耗材100千元。 費 5.研(修)訂縣(市)地方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 0291 國內旅費 349 、縣(市)單位預算執行作業手冊及辦理100 0295 短程車資 10 年度縣(市)總預算彙編等業務所需之印刷、 雜支等180千元。 6.辦公用機具及設施等所需養護費43千元。 7.派員赴縣(市)政府督導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 實地考核與辦理地方災害復建之現勘等業務之 國內旅費349千元。 8.洽公短程車資10千元。 31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120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預算金額 2,40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依據本院施政方針,配合國家建設計畫,訂頒101 如期編成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案及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以強 100年度法定預算書。 化特種基金預算之審編。 2.辦理101年度特種基金預算核編,並依據立法院審 定結果,編製100年度法定預算書。 3.修訂中央政府及縣(市)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提 升特種基金經費使用效能。 4.訂頒101年度縣(市)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 要點。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特種基金預算之籌劃、編印 2,405 第二局 本分支計畫為辦理特種基金預算之籌劃、編印與 與執行 執行經費,計編列業務費 2,405千元,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2,405 : 0203 通訊費 260 1.通訊費編列260千元,內容如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33 (1)數據交換、網路通訊8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 (2)業務聯繫用電話及郵資等費180千元。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13 2.基金預算所需影印機租金233千元。 0271 物品 300 3.對本處同仁開辦預算編製與執行相關法令研習 0279 一般事務費 1,440 課程及主計建制邀請學者演講鐘點費等30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9 。 費 4.法源法律網團體會員會費13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66 5.購置資料櫃、計算機及會計、審計、相關法令 費 書刊等30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4 6.印製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綜計表、中 0295 短程車資 40 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作業手冊、縣 (市)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作業手冊、 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作業手冊、縣(市) 附屬單位預算執行作業手冊、附屬單位預算審 定表、特種基金審查與簡報等有關資料等 1,003千元;資料登錄及文書處理作業委外採 購350千元;國營事業導入國際會計準則研討 會業務費87千元,合計1,440千元。 7.公務用電腦及其週邊設備等辦公器具養護費等 75千元。 8.派員抽查及實地瞭解特種基金暨地方政府附屬 單位預算業務國內旅費14千元。 9.洽公短程車資40千元。 32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121 特種基金會計事務處理及決算核編 預算金額 74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99年度國營事業決算實地查核與編造。 1.按月審核各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會計報告, 2.99年度非營業特種基金決算之查核與編造。 並作整體分析。 2.如期編造完成9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 及綜計表。 3.如期編造完成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 算半年結算報告及綜計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國營事業決算實地查核與審 405 第二局 本分支計畫為查核各國營事業決算,俾如期完成 編 99年度國營事業決算等工作經費,計編列業務費 0200 業務費 405 405千元,內容如下: 0201 教育訓練費 12 1.研習新發布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等訓練費12千元 0203 通訊費 45 。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8 2.業務聯繫用電話及郵資等費45千元。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40 3.營業決算所需影印機租金18千元。 0271 物品 169 4.參加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團 0279 一般事務費 73 體會員會費4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37 5.檢討修訂會計法規等參考用之書報刊物及文具 0294 運費 1 紙張169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0 6.編印會計有關法令、各項調查、研究報告、國 營事業決算綜計表及半年結算報告等印製費73 千元。 7.派員抽查國營事業決算國內旅費37千元。 8.檔案搬運費1千元。 9.洽公短程車資10千元。 02 非營業特種基金決算之彙編 343 第二局 本分支計畫為查核各非營業特種基金決算,俾如 與查核 期完成99年度各非營業特種基金決算等工作經費 0200 業務費 343 ,計編列業務費343千元,內容如下: 0203 通訊費 45 1.業務聯繫用電話及郵資等費45千元。 0271 物品 177 2.檢討修訂會計法規等參考用之書報刊物及文具 0279 一般事務費 73 紙張177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37 3.編印決算編製要點、會計有關法令、非營業特 0294 運費 1 種基金決算綜計表及半年結算報告等印製費73 0295 短程車資 10 千元。 4.派員抽查非營業特種基金決算國內旅費37千元 。 5.檔案搬運費1千元。 33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121 特種基金會計事務處理及決算核編 預算金額 74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6.洽公短程車資10千元。 34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231 統計行政與統計標準 預算金額 3,52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健全統計法制。 1.健全法制,發揮統計功能;統一各種統計之分類方 2.辦理公務統計及統計資料管理業務,並編印統計手 式,俾利統計資料之交互應用分析及國際資料比較 冊。 。 2.提升統計資料確度、行政管理效能及充實統計資料 庫,增進資料處理時效,提升統計資訊服務品質, 並編印統計手冊,提供政府擬訂政策、計畫及考核 績效之參考。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統計行政與統計標準 3,528 第三局 本分支計畫為辦理統計行政與統計標準經費,計 0200 業務費 3,528 編列業務費3,528千元,內容如下: 0201 教育訓練費 40 1.同仁赴國內外公私立各級學校修習學位、學分 0203 通訊費 73 等相關費用之補助40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10 2.業務聯繫用電話及郵資等費73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503 3.資訊設備維護費1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6 4.租用SCA、SAS、Aremos及PC-AXIS等軟體年租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10 金2,503千元。 0271 物品 401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編列56千元,內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344 (1)統計委員會委員出席費10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5 (2)邀請專家學者蒞處演講36千元。 費 (3)統計資料譯稿費及資料審查費10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5 6.國際統計學會會費10千元。 費 7.訂購業務參考圖書、信封袋等376千元;業務 0291 國內旅費 57 所需事務用品及文具等25千元,合計401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24 。 8.統計手冊及專題研究報告等印刷費68千元;統 計標準分類及統計法規影印裝訂費10千元;統 計資料登錄及掃描費用6千元;舉辦統計學術 研討會200千元;舉辦統計工作研討會及統計 資訊相關會議50千元;接待國外學者專家來華 訪問考察10千元,合計344千元。 9.辦公器具與設施等養護費10千元。 10.派員督導各機關統計工作之推展所需國內旅 費57千元。 11.洽公短程車資24千元。 35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232 辦理綜合統計 預算金額 33,77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辦理社會指標統計及教育消費支出調查。 1.研究先進國家各種社會指標編製方法並充實社會統 2.編布各項物價指數。 計基本資料;教育消費支出調查結果供國民所得估 3.辦理國民所得統計業務。 算民間消費參考。 4.辦理總資源供需估測。 2.按月編布各項物價指數,供政府施政及各界參用; 5.辦理產業關聯統計及「非營利機構(NPI)衛星帳」 進行100年基期各項物價換基作業前置作業;試編 試編作業。 批發零售、旅館、餐飲、運輸、倉儲、通信、金融 6.辦理家庭收支調查。 、保險、證券、不動產經紀、代書事務、教育、醫 7.辦理綠色國民所得統計、縣市統計管理及編印綜合 療保健、文化休閒及其他服務業等服務價格指數。 統計刊物。 3.完成99年第4季至100年第3季各季國民所得初步統 計暨98、99年國民經濟會計修正作業,並據以編製 國民所得統計年報,供各界參用。 4.完成101年度總資源供需估測,俾利資源合理分配 與有效利用。 5.編製99年產業關聯延長表,俾供經濟分析及經濟計 畫設計之參考;續辦「非營利機構(NPI)衛星帳」 試編作業。 6.辦理家庭收支記帳及訪問調查,瞭解家庭所得及消 費水準,提供政府施政及各界參用。 7.配合國家永續發展所需,推動綠色國民所得帳編製 工作;協助縣市政府提升統計工作品質及成效;並 編印綜合統計刊物,提供政府擬訂政策、計畫及考 核績效之參考。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辦理綜合統計 14,451 第三局 本分支計畫為辦理綜合統計經費,計編列業務費 0200 業務費 14,451 14,451千元,內容如下: 0201 教育訓練費 120 1.赴OECD及法國統計局研習社會福祉之衡量120 0203 通訊費 872 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50 2.業務聯繫用電話及郵資等費872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84 3.事務文具維修費50千元。 0241 兼職費 1,032 4.統計業務所需影印機租金184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273 5.國民所得評審委員會聘用專家學者等所需各項 0251 委辦費 1,620 兼職費1,032千元。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1,092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編列3,273千元,內容如下 0271 物品 108 : 0279 一般事務費 5,260 (1)編算社會指標統計聘請專家學者指導及性 0291 國內旅費 532 別統計工作小組會議委員出席指導費計20 0293 國外旅費 257 千元;統計委員會物價專案會議委員出席 0295 短程車資 51 費計14千元,合計34千元。 (2)綜合統計資料審查及譯稿費32千元。 (3)辦理教育消費支出調查之調查費554千元; 物價相關調查之調查費與審核費2,653千元 ,合計3,207千元。 7.委外辦理100年基期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權數結 36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232 辦理綜合統計 預算金額 33,77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構調查經費1,620千元。 8.環球透視預測機構年費1,092千元。 9.文具紙張及辦公用品耗材等108千元。 10.社會指標年報、性別圖像手冊、教育消費支 出調查表、物價查報表、國民所得統計年報 、建築工程概況調查表(含信封)、贈送受查 廠商賀卡等印刷費565千元;贈送教育消費支 出調查、物價調查及建築工程概況調查樣本 廠商紀念品 1,708千元;「非營利機構(NPI) 衛星帳」試編作業進用派遣人力及相關統計 資料蒐集及建置等經費計785千元;辦理家庭 收支調查抽獎活動經費665千元;辦理教育消 費支出調查抽獎活動經費311千元;辦理總供 需估測模型研討會150千元;家庭收支記帳調 查科目加細整理費939千元;教育消費支出調 查、國民所得統計、產業關聯統計等相關資 料打錄費128千元;產業關聯參考資料影印裝 訂費9千元,合計5,260千元。 11.派員赴各縣市督導教育消費支出調查、政府 帳、物價查報與訪問樣本廠商、蒐集非營利 機構財務資料,計532千元。 12.參加亞洲開發銀行召開之「2011年回合購買 力平價國際比較計畫」會議122千元及國際經 濟展望會議135千元,合計257千元。 13.洽公短程車資51千元。 02 辦理調查統計 18,196 第三局 本分支計畫為辦理調查統計經費,計編列業務費 0200 業務費 18,196 18,196千元,內容如下: 0201 教育訓練費 120 1.教育訓練費編列120千元,內容如下: 0203 通訊費 100 (1)同仁赴國內公私立各級學校修習學位、學 0215 資訊服務費 380 分等相關費用補助2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537 (2)同仁赴國內外公私立訓練機構研習相關課 0271 物品 78 程及委託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地方行政研習 0279 一般事務費 3,660 中心辦理訓練班次所需費用100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13 2.業務聯繫用電話及郵資等費100千元。 費 3.電腦、系統及事務機具養護費380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13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編列13,537千元,內容如下 費 : 0291 國內旅費 250 (1)專家學者出席費20千元。 37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232 辦理綜合統計 預算金額 33,77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4 運費 40 (2)辦理家庭收支調查講習會講師鐘點費50千 0295 短程車資 5 元。 (3)辦理家庭收支調查指導費286千元;調查交 通費4,805千元;審核費1,175千元;整理 費197千元;記帳戶交通文具費6,156千元 ;資料登錄作業費848千元,合計13,467千 元。 5.購置業務所需事務用品及文具耗材等78千元。 6.家庭收支調查宣導用品1,064千元;研討會場 佈置及餐費63千元;績優單位獎牌50千元;優 秀工作人員及記帳戶獎勵品230千元;調查表 件及調查報告印刷費590千元;宣導紅布幔、D VD、海報文宣製作310千元;調查郵費194千元 ;調查宣導經費840千元;縣市講習會相關費 用213千元;套印紙張及碳粉51千元;雜支55 千元等費用,合計3,660千元。 7.辦公器具與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6千元。 8.派員督導家庭收支調查及參加各項會議國內旅 費250千元。 9.調查表件寄送各縣市運費40千元。 10.洽公短程車資5千元。 03 辦理綠色國民所得統計 1,124 第三局 本分支計畫為辦理綠色國民所得統計-環境與經 0200 業務費 1,124 濟綜合帳及國家永續發展相關統計經費,計編列 0201 教育訓練費 20 業務費1,124千元,內容如下: 0203 通訊費 82 1.辦理綠色國民所得研習課程所需費用2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20 2.業務聯繫用電話及郵資等費82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4 3.業務所需影印機租金120千元。 0271 物品 96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編列44千元,內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550 (1)辦理綠色國民所得研習及業務相關會議講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28 師鐘點費26千元。 費 (2)綠色國民所得國際研編理論及結果相關資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28 料翻譯費用18千元。 費 5.購置業務所需事務用品及文具耗材等96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50 6.中華民國統計年鑑、綠色國民所得編製報告、 0295 短程車資 6 英文統計年報及統計摺頁等印刷費250千元; 辦理縣市統計工作研討會及業務相關會議等費 用300千元,合計550千元。 7.資訊設備及事務機具設備養護費等56千元。 38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232 辦理綜合統計 預算金額 33,77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8.辦理縣市業務督導、參加永續會議及綠色國民 所得相關會議等國內旅費150千元。 9.洽公短程車資6千元。 39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320 基本國勢調查 預算金額 487,15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辦理農林漁牧業普查。 1.辦理 99 年農林漁牧業普查臨時組織成立、人員訓 2.辦理工商及服務業普查。 練、宣導、實地訪查、業務檢討、組織及人員考核 3.辦理人口及住宅普查。 等相關作業。 4.加強國際間普查及抽樣調查統計資訊之交流,供為 2.辦理工商及服務業普查試驗調查、資料處理及母體 施政決策參考。 資料檔更新。 3.辦理人口及住宅普查人員訓練、宣導、普查組織及 實地訪查作業。 4.加強各種普查及抽樣調查資料檔之建置,提升資訊 管理及供應之方法與技術,充分提供各界應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辦理農林漁牧業普查 199,590 第四局 本分支計畫99年農林漁牧業普查經98年7月29日 0200 業務費 191,850 行政院院臺農字第0980047812號函核定實施,所 0203 通訊費 120 需經費約新臺幣2億3千萬元,依業務進程,分別 0215 資訊服務費 1,000 於98年至102年按階段執行。100 年辦理工作內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00 容包括:1.成立地方各級普查臨時組織、各級普 0231 保險費 400 查人員訓練、宣導工作、展開實地訪查工作等。 0241 兼職費 29,222 2.辦理普查業務檢討、組織及人員之考核,計編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1,109 列199,590千元,內容如下: 0271 物品 25 1.業務費計 191,850 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1,517 (1)業務聯繫用電話及郵資等費12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7,838 (2)OCR系統及資訊設備維護等費計1,000千元 0294 運費 500 。 0295 短程車資 19 (3)辦理普查勤前會議、檢討會、普查組織及 0400 獎補助費 7,740 人員考核之場地租借費計100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7,740 (4)普查人員意外保險費計400千元。 (5)地方各級普查組織行政人員兼職工作酬勞 費及加班費計29,222千元。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計編列131,109千元,內 容如下: <1>辦理普查勤前會議講師鐘點費計1,354千 元。 <2>辦理普查各項酬勞費及資料外包處理費 計129,755千元。 (7)普查資料處理檢誤所需硬碟及磁帶計25千 元。 (8)辦理普查宣導製作、播放及考核所需獎牌 、獎狀之製作等費用13,421千元;辦理普 查勤前會議、檢討會、普查組織及人員考 核等餐費、什支等費用1,830千元;地方各 級普查組織辦公補助費6,066千元;普查人 40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320 基本國勢調查 預算金額 487,15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員意外傷害慰問金200千元,合計21,517千 元。 (9)辦理各級普查人員勤前會議、檢討會、普 查工作督導、普查組織及人員考核差旅費 與特別偏遠交通補助費計7,838千元。 (10)普查表件、物品託運費計500千元。 (11)短程洽公車資計19千元。 2.獎補助費計7,740千元:辦理各級普查組織及 人員考核所需獎金計7,740千元。 02 辦理工商及服務業普查 18,708 第四局 本分支計畫工作內容包括:1.辦理100年工商及服 0200 業務費 18,708 務業普查試驗調查;2.辦理資料處理及母體資料 0203 通訊費 30 檔更新。計編列18,708千元,內容如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00 1.業務聯繫用電話及郵資等費3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7,188 2.辦理試驗調查酬勞費計90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450 3.辦理工商及服務業普查前置作業計17,188千元 0294 運費 138 ,內容如下: 0295 短程車資 2 (1) 印製普(抽)查表、作業手冊、宣導簡介等 表件;製作普查人員手提資料袋;購置報 表紙及普查人員文具用品及相關物品等計9 ,088千元;普查宣導及物品製作2,660千元 ,合計11,748千元。 (2) 印製試查調查表件及手冊、宣導品等計70 0千元;辦理試查勤前會議及雜支計30千元 ,合計730千元。 (3)普查資料處理作業費、網路填報軟體設計 及維護等費4,710千元。 4.辦理試驗調查勤前會議及督導國內旅費計450 千元。 5.普查表件運費138千元。 6.洽公短程車資2千元。 03 辦理人口及住宅普查 256,646 第四局 本分支計畫99年人口及住宅普查經98年8月31日 0200 業務費 248,528 行政院院臺財字第0980052517號函核定實施,所 0203 通訊費 200 需經費約新臺幣4億元,依業務進程,分別於98 0215 資訊服務費 948 年至102年按階段執行。100年辦理工作內容包括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50 :1.調查期間之宣導工作。2.實地訪查及巡迴督 0241 兼職費 11,000 導作業。3.事後複查。4.普查資料處理及初步結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3,000 果分析。5.普查初步報告陳報行政院並印製發行 0271 物品 600 。6.辦理各級普查組織及人員考核等相關作業。 41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320 基本國勢調查 預算金額 487,15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9 一般事務費 10,930 計編列256,646千元,內容如下: 0291 國內旅費 1,200 1.業務費計248,528千元: 0294 運費 400 (1)業務聯繫用電話及郵資等費20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00 (2)OCR、普抽查統計結果表編表等系統維護及 0400 獎補助費 8,118 設備保養等相關費用,計948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8,118 (3)普查業務所需影印機租金150千元。 (4)地方各級普查組織及專案調查行政人員兼 職費計11,000千元。 (5)辦理普查各項酬勞費及普查資料外包處理 費223,000千元。 (6)普查資料檢誤所需報表紙及磁帶計600千元 。 (7)普查宣導短片之電視廣播託播、LED電子看 板、網站、報章雜誌刊登及考核所需獎牌 、獎狀製作費等費用,計6,099千元;普查 及專案調查辦公費(文具紙張、郵資及宣 導費等)、各級普查組織及人員考核等餐 費雜支、普查資料整理製驗費、普查人員 意外傷害慰問金等相關費用,計4,831千元 ,合計10,930千元。 (8)辦理普查巡迴督導及考核普查組織人員工 作所需國內旅費1,200千元 。 (9)調查相關表件運費400千元。 (10)洽公短程車資計100千元。 2.獎補助費計8,118千元:辦理各級普查組織及 人員考核所需獎金計8,118千元。 04 普查資料供應及管理 12,212 第四局 本分支計畫係蒐集國內外有關統計調查與經濟分 0200 業務費 12,212 析之資料,予以整理、翻譯、分析,建置普查及 0201 教育訓練費 120 抽樣調查資料庫,利用網際網路提供普查及抽樣 0203 通訊費 180 調查有關統計資訊,加強推廣與應用,計編列業 0215 資訊服務費 308 務費12,212千元,內容如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50 1.辦理同仁教育研習相關訓練等費用計120千元 0231 保險費 1,300 。 0241 兼職費 840 2.業務聯繫用電話及郵資等費180千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7,400 3.電腦週邊設備磁碟機、伺服器維修保養費308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 千元。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20 4.SAS租金150千元。 0271 物品 172 5..臨時人員僱主負擔勞健保及勞退費等1,300千 42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320 基本國勢調查 預算金額 487,15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9 一般事務費 1,418 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103 6.普查委員會聘用專家學者所需兼職費840千元 費 。 0291 國內旅費 85 7.臨時人員資料整理酬勞費7,40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6 8.按日按件計資酬金計編列100千元,內容如下 : (1)邀請專家學者出席各種普查及抽樣調查會 議出席費70千元。 (2)普查資料翻譯稿費30千元。 9.參加國際統計學會會費20千元。 10.物品編列172千元,內容如下: (1)消耗品含書籍、報表紙、文具紙張、電腦 耗材等72千元。 (2)非消耗品含購置桌椅、書櫃、電子計算機 、電風扇及各種參考書報等100千元。 11.普查及抽樣調查資料處理費1,140千元;各項 會議資料、業務手冊印製及裝訂,各種會議 茶點及什支等計278千元,合計1,418千元。 12.辦公事務機具保養維護費103千元。 13.蒐集普查及抽樣調查資料及赴縣市參加會議 國內旅費85千元。 14.洽公短程車資16千元。 43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321 專案抽樣調查 預算金額 44,84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辦理國富統計。 1.蒐集各部門資本存量資料,延伸編製國富統計時間 2.按月辦理人力資源調查與相關之補充性專案調查。 數列。 3.按月辦理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及生產力統計,並辦理 2.按月提供人力資源之數量及品質、就業、失業等統 各項相關之補充性專案調查。 計資料;按年辦理人力運用調查及相關調查,俾為 4.辦理各機關調查統計之審議與管理。 研訂經建、人力發展及勞工政策之參考。 3.按月及按年提供薪資、工時及進退調查統計結果及 辦理受僱員工動向調查,以為釐訂人力與勞工政策 之參考;按年辦理事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俾供總 體經濟預測等參考。 4.對各機關送核之統計調查實施計畫詳予審核,於年 度開始前彙編各機關辦理統計調查一覽表,俾加強 統計調查管理。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國富統計 740 第四局 本分支計畫係賡續辦理國富統計各部門資料蒐集 0200 業務費 740 、整理統計等工作,以及建立國富統計所需基期 0203 通訊費 20 年資料,計編列業務費740千元,內容如下: 0271 物品 20 1.郵寄國富統計參考資料、報告書郵費及聯繫電 0279 一般事務費 640 話費等2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20 2.辦理國富統計所需事務用品及耗材等20千元。 0294 運費 20 3.印製國富統計相關表件、報告、錄製統計相關 0295 短程車資 20 資料及雜支等640千元。 4.辦理國富統計所需國內旅費20千元。 5.寄送國富統計相關資料運費20千元。 6.洽公短程車資20千元。 02 人力資源及專案調查 33,432 第四局 本分支計畫係按月辦理人力資源調查,提供人力 0200 業務費 33,432 結構、就業及失業狀況統計資訊,以及按年辦理 0203 通訊費 545 人力運用及附帶專案性調查,並編印統計分析報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412 告。計編列業務費33,432千元,內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7,817 1.辦理人力資源調查郵寄調查表、調查報告及表 0291 國內旅費 1,536 件等通訊費515千元,附帶專案性調查通訊費3 0294 運費 110 0千元,合計545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2 2.按月辦理人力資源調查約20,300戶之訪查費、 審核費、複查費、指導費等,全年計21,230千 元;電話複查費77千元;按年辦理附帶專案性 調查之訪查費、審核費及複查費計2,105千元 ,合計23,412千元。 3.辦理人力資源調查暨專案調查之各項表件、樣 本名冊及報告書等印刷費,計620千元、宣導 費900千元;按月人力資源調查暨專案調查資 料製驗費、受傷慰問金等相關作業經費,計6, 297千元,合計7,817千元。 44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321 專案抽樣調查 預算金額 44,84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4.各級調查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每月工作聯繫會 經費全年計1,400千元;辦理講習、複查業務 國內旅費136千元,合計1,536千元。 5.人力資源調查相關表件物品託運費110千元。 6.洽公短程車資12千元。 03 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及生產力 10,385 第四局 本分支計畫係按月辦理受僱員工薪資調查、按年 統計 辦理受僱員工動向調查、事業人力僱用狀況等附 0200 業務費 10,385 帶專案調查,並編印統計調查報告;辦理生產力 0201 教育訓練費 85 統計,編印產值勞動生產力趨勢分析報告及多因 0203 通訊費 456 素生產力趨勢分析報告,提供人力需求統計資訊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283 。計編列業務費10,385千元,內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3,296 1.派員研習美國受僱人數、薪資及工時調查制度 0291 國內旅費 250 與作業方法85千元。 0294 運費 10 2.寄送各項調查表件、催收函與報告等郵資及辦 0295 短程車資 5 理各項調查聯繫電話費全年456千元。 3.按月辦理各行業受僱員工薪資調查約5,000家 ,訪查費、審核費及指導費全年4,446千元, 按年辦理附帶專案調查約11,200家,訪查費、 審核費、複查費及催報人力委派費用計1,837 千元,合計6,283千元。 4.辦理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及附帶專案調查表件、 封套及報告印刷費1,070千元;按月受僱員工 薪資調查及附帶專案調查資料錄製費等相關作 業經費2,226千元,合計3,296千元。 5.辦理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及附帶專案調查講習及 督導國內旅費80千元、各縣市調查工作人員參 加講習國內旅費等170千元,合計250千元。 6.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及附帶專案調查相關表件託 運費10千元。 7.洽公短程車資5千元。 04 各機關統計調查之審議與管 285 第四局 本分支計畫係綜合評估現行列管統計調查辦理成 理 效,辦理統計調查之審查及列管,健全統計調查 0200 業務費 285 管理制度。計編列業務費285千元,內容如下: 0203 通訊費 30 1.業務聯繫用電話及郵資等費30千元。 0271 物品 30 2.事務用品耗材計3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05 3.召開各項加強統計調查管理措施相關會議、會 0295 短程車資 20 議資料裝訂費,合計205千元。 4.洽公短程車資20千元。 45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322 基層統計調查網管理 預算金額 14,32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辦理各項普查及其補充性專案調查、人力資源調查 1.辦理普查及中央各機關各項重要統計調查,定期蒐 、各業受僱員工薪資調查、物價調查、家庭收支調 集經濟及社會基本資訊,以應國家建設及施政決策 查等 20 餘種調查。 需要,提升政府施政效能。 2.辦理統計調查業務講習與檢討及訓練。 2.強化基層統計調查網管理與應用,增進調查技術與 經驗,提升統計調查精確度。 3.定期評估人力運用效率,妥善運用調查人力。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各縣市基層統計調查管理 7,844 第四局 本分支計畫為辦理各項普查及其補充性專案調查 0200 業務費 7,844 、人力資源調查、受僱員工薪資調查、物價調查 0203 通訊費 45 、家庭收支調查等20餘種調查。計編列業務費7, 0215 資訊服務費 80 844千元,內容如下: 0231 保險費 71 1.業務聯繫用電話及郵資等費45千元。 0241 兼職費 6,528 2.電腦輔助面訪調查硬體設備135台及桌上型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 腦18台維護費,計80千元。 0271 物品 322 3.執行統計調查相關保險費71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562 4.兼任統計調查員246人兼職費計6,528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96 5.辦理訓練、講習、檢討會聘請講師鐘點費20千 0294 運費 20 元。 6.事務用品及耗材322千元。 7.統計調查人員保舉、考核獎勵200千元、舉辦 調查人員業務檢討會會議場所佈置、宣導、購 置調查所需物品及什支等362千元,合計562千 元。 8.辦理基網工作會議、基層統計調查人員調查技 術訓練等國內旅費196千元。 9.基網相關物品運費20千元。 02 直轄市基層統計調查管理 6,476 第四局 本分支計畫為辦理各項普查補充性專案調查、人 0200 業務費 6,476 力資源調查、受僱員工薪資調查、物價調查、家 0203 通訊費 33 庭收支調查等20餘種調查。計編列業務費6,476 0215 資訊服務費 100 千元,內容如下: 0231 保險費 249 1.業務聯繫用電話及郵資等費33千元。 0241 兼職費 5,676 2.電腦輔助面訪調查硬體設備182台及桌上型電 0271 物品 104 腦8台維護費,計1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60 3.執行統計調查相關保險費249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54 4.兼任統計調查員215人兼職費計5,676千元。 5.事務用品及耗材104千元。 6.舉辦調查人員業務檢討會會議場所佈置、宣導 調查所需物品及什支等260千元。 7.統計調查人員國內旅費54千元。 46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500 主計業務視導與訓練 預算金額 15,46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依據「主計人員訓練方案」辦理下列訓練與專業研習 1.提升主計人才素質達成提高工作知能與服務之目標 班次: 。 1.訓練班:主計人員基礎訓練4期,養成訓練班1期( 2.逐步檢討並整合各主計機構辦理之訓練,以建構完 會計1期),幹部訓練班1期(薦任級1期),領導 整之人員訓練體系。 研究班1期。 2.專業研習班:中央各部會與縣市政府補助及考核制 度研習班1期、計畫評估與預算編審研習班1期、公 務預算研習班2期、公務預算執行研習班1期、地方 歲計研習班1期、中央政府特種基金預算編審與執 行研習班1期、地方政府特種基金預算編審與執行 研習班1期、財務規劃1期、內部控制與審核研習班 5期、政府會計公報推廣研習班4期、中央政府普通 基金普通公務會計制度研習班5期、中央政府作業 基金一致規定研習班2期、中央政府事型特種基金 一致規定研習班2期、各鄉(鎮市)主辦會計研習 班1期、統計應用分析班1期、基層統計調查網研習 班1期、主計人事研習班2期、主計人員辦公室資訊 應用軟體研習班2期、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 操作研習班6期等。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主計人員訓練及維持費 15,462 人事處 本分支計畫為主計人員訓練及主計業務與視導經 0200 業務費 15,462 費,計編列業務費15,462千元,內容如下: 0201 教育訓練費 3,830 1.學員等膳食費、教材費、交通費等3,830千元 0202 水電費 1,690 。 0203 通訊費 205 2.水電費計編列1,690千元,內容如下: 0215 資訊服務費 150 (1)水費8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10 (2)電費1,540千元。 0231 保險費 250 (3)其他動力費70千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403 3.郵資、電話等通訊費編列205千元,內容如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450 : 0271 物品 750 (1)數據通訊費12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291 (2)一般通訊費85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393 4.資訊服務費150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136 5.影印機租金210千元。 費 6.臨時人員僱主負擔勞健保費、勞工退休基金及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684 主計人員訓練園區建築物火災保險費合計250 費 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20 7.辦理主計人員訓練業務臨時人員1,403千元。 8.按日按件計資酬金計編列2,450千元,內容如 下: (1)內、外聘講師鐘點費2,150千元。 (2)各種訓練班級考試作業費300千元。 47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500 主計業務視導與訓練 預算金額 15,46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9.物品計編列750千元,內容如下: (1)消耗品包含油料、文具紙張、電腦耗材550 千元。 (2)非消耗品包含學員圖書、報章雜誌、康樂 藝文活動、炊事及餐飲用具之購置200千元 。 10.清潔膳食勤務費、保全費、環境佈置及雜支 等費3,291千元。 11.房屋建築養護費393千元。 12.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36千元。 13.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84千元。 14.因公短程車資20千元。 48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90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算金額 19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汰換傳真機2台。 增進公務傳遞,提升文書處理及開會效率。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設備及投資 198 總務司 本分支計畫為汰換傳真機2台編列198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198 0304 機械設備費 198 49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14,83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為購置必要之設備與逐年汰換已達使用年限之電腦設 改善辦公品質,提升行政效率。 備及什項事務機具以及為作業需求暨配合保護智慧財 產權,增購部分套裝軟體、應用軟體等。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設備及投資 14,832 總務司 本分支計畫為購置資訊軟硬體及雜項設備,計編 0300 設備及投資 14,832 列14,832千元,內容如下: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3,196 1.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3,196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1,636 (1)逐年汰換電腦、筆記型電腦、印表機、數 位手寫板、個人數位助理(PDA)、數位式 電子交換機電腦硬體,合計2,675千元。 (2)為作業需求並配合保護智慧財產權,購買M icrosoft Office 專業版最新授權版(教育 版)軟體、Microsoft Office 專業版最新 授權版(政府版)、防毒軟體(用戶端存取授 權版) 、Adobe Acrobat(專業版最新授權) 及office 2007版權軟體,合計1,042千元 。 (3)更新公文資訊系統相關資訊設備7,369千元 、基本國勢專案網路填報系統及光學閱讀 辨識系統2,110千元,合計9,479千元。 2.雜項設備費係汰換冷氣機、空氣清淨機、碎紙 機、液晶投影機、閃光燈、主計人員訓練中心 教學廣播視廳相關設備更新、揚聲器、公文檔 案櫃、電子身高體重機、全自動微電腦脈搏血 壓機、更新駐警隊辦公室桌椅及內務櫃等,合 計1,636 千元。 50 行政院主計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1,35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1,350 本處各單位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在本處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 0900 預備金 1,350 一範圍內編列。 0901 第一預備金 1,350 51 行政院主計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0100 3303101020 3303101021 3303101120 3303101121 3303101231 一般行政 中央總預算核 中央總會計事 特種基金預算 特種基金會計 統計行政與統 第一、二級用途別 編及執行 務處理及總決 核編及執行 事務處理及決 計標準 科目名稱及編號 算核編 算核編 合 計 650,663 4,483 3,233 2,405 748 3,528 0100人事費 622,262 - - - - - 0102政務人員待遇 2,220 - - - - -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99,574 - - - - -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100,000 - - - - -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20,000 - - - - - 0111獎金 86,000 - - - - - 0121其他給與 17,300 - - - - - 0131加班值班費 25,255 - - - - - 0143退休離職儲金 34,373 - - - - - 0151保險 37,540 - - - - - 0200業務費 27,201 4,483 3,233 2,405 748 3,528 0201教育訓練費 80 - 45 - 12 40 0202水電費 6,626 - - - - - 0203通訊費 1,300 413 280 260 90 73 0215資訊服務費 380 - - - - 10 0219其他業務租金 600 300 137 233 18 2,503 0221稅捐及規費 304 - - - - - 0231保險費 474 - - - - - 0241兼職費 - - - - - - 0249臨時人員酬金 2,243 - - - - -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 58 310 30 - 56 0251委辦費 - - 299 - - - 0261國際組織會費 5 - - - - 10 0262國內組織會費 - - 12 13 40 - 0271物品 2,555 600 240 300 346 401 0279一般事務費 6,192 2,516 1,348 1,440 146 344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1,055 - - - - -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252 117 38 9 - 5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375 - 5 66 - 5 52 行政院主計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0100 3303101020 3303101021 3303101120 3303101121 3303101231 一般行政 中央總預算核 中央總會計事 特種基金預算 特種基金會計 統計行政與統 第一、二級用途別 編及執行 務處理及總決 核編及執行 事務處理及決 計標準 科目名稱及編號 算核編 算核編 0291國內旅費 250 300 499 14 74 57 0293國外旅費 - 99 - - - - 0294運費 50 - - - 2 - 0295短程車資 100 80 20 40 20 24 0299特別費 1,260 - - - - - 0300設備及投資 - - - - - - 0304機械設備費 - - - - - -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 - - 0319雜項設備費 - - - - - - 0400獎補助費 1,200 - - - - - 0475獎勵及慰問 1,200 - - - - - 0900預備金 - - - - - - 0901第一預備金 - - - - - - 53 行政院主計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232 3303101320 3303101321 3303101322 3303101500 3303109011 辦理綜合統計 基本國勢調查 專案抽樣調查 基層統計調查 主計業務視導 交通及運輸設 第一、二級用途別 網管理 與訓練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33,771 487,156 44,842 14,320 15,462 198 0100人事費 - - - - - - 0102政務人員待遇 - - - - - -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 - - -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 - - - - -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 - - - - - 0111獎金 - - - - - - 0121其他給與 - - - - - - 0131加班值班費 - - - - - - 0143退休離職儲金 - - - - - - 0151保險 - - - - - - 0200業務費 33,771 471,298 44,842 14,320 15,462 - 0201教育訓練費 260 120 85 - 3,830 - 0202水電費 - - - - 1,690 - 0203通訊費 1,054 530 1,051 78 205 - 0215資訊服務費 430 2,256 - 180 150 - 0219其他業務租金 304 400 - - 210 - 0221稅捐及規費 - - - - - - 0231保險費 - 1,700 - 320 250 - 0241兼職費 1,032 41,062 - 12,204 - - 0249臨時人員酬金 - 7,400 - - 1,403 -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854 355,109 29,695 20 2,450 - 0251委辦費 1,620 - - - - - 0261國際組織會費 1,092 20 - - - - 0262國內組織會費 - - - - - - 0271物品 282 797 50 426 750 - 0279一般事務費 9,470 51,053 11,958 822 3,291 -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 - - - 393 -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1 103 - - 136 -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1 - - - 684 - 54 行政院主計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232 3303101320 3303101321 3303101322 3303101500 3303109011 辦理綜合統計 基本國勢調查 專案抽樣調查 基層統計調查 主計業務視導 交通及運輸設 第一、二級用途別 網管理 與訓練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1國內旅費 932 9,573 1,806 250 - - 0293國外旅費 257 - - - - - 0294運費 40 1,038 140 20 - - 0295短程車資 62 137 57 - 20 - 0299特別費 - - - - - - 0300設備及投資 - - - - - 198 0304機械設備費 - - - - - 198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 - - 0319雜項設備費 - - - - - - 0400獎補助費 - 15,858 - - - - 0475獎勵及慰問 - 15,858 - - - - 0900預備金 - - - - - - 0901第一預備金 - - - - - - 55 行政院主計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9019 3303109800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4,832 1,350 1,276,991 0100人事費 - - 622,262 0102政務人員待遇 - - 2,220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299,574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 - 100,000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 - 20,000 0111獎金 - - 86,000 0121其他給與 - - 17,300 0131加班值班費 - - 25,255 0143退休離職儲金 - - 34,373 0151保險 - - 37,540 0200業務費 - - 621,291 0201教育訓練費 - - 4,472 0202水電費 - - 8,316 0203通訊費 - - 5,334 0215資訊服務費 - - 3,406 0219其他業務租金 - - 4,705 0221稅捐及規費 - - 304 0231保險費 - - 2,744 0241兼職費 - - 54,298 0249臨時人員酬金 - - 11,046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 404,682 0251委辦費 - - 1,919 0261國際組織會費 - - 1,127 0262國內組織會費 - - 65 0271物品 - - 6,747 0279一般事務費 - - 88,580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 - 1,448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 1,701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3,176 56 行政院主計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9019 3303109800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1國內旅費 - - 13,755 0293國外旅費 - - 356 0294運費 - - 1,290 0295短程車資 - - 560 0299特別費 - - 1,260 0300設備及投資 14,832 - 15,030 0304機械設備費 - - 198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3,196 - 13,196 0319雜項設備費 1,636 - 1,636 0400獎補助費 - - 17,058 0475獎勵及慰問 - - 17,058 0900預備金 - 1,350 1,350 0901第一預備金 - 1,350 1,350 57 行政院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622,262 621,291 17,058 - 2 主計處 622,262 621,291 17,058 - 行政支出 622,262 621,291 17,058 - 1 一般行政 622,262 27,201 1,200 - 2 公務機關歲計會計業務 - 7,716 - - 1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 4,483 - - 2 中央總會計事務處理及總決算核編 - 3,233 - - 3 特種基金歲計會計業務 - 3,153 - - 1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 2,405 - - 2 特種基金會計事務處理及決算核編 - 748 - - 4 統計業務 - 37,299 - - 1 統計行政與統計標準 - 3,528 - - 2 辦理綜合統計 - 33,771 - - 5 普查及抽樣調查業務 - 530,460 15,858 - 1 基本國勢調查 - 471,298 15,858 - 2 專案抽樣調查 - 44,842 - - 3 基層統計調查網管理 - 14,320 - - 6 主計業務視導與訓練 - 15,462 - - 7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3 其他設備 - - - - 8 第一預備金 - - - - 58 院 主計處 別 科目分析表 國 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1,350 1,261,961 - 15,030 - - 15,030 1,276,991 1,350 1,261,961 - 15,030 - - 15,030 1,276,991 1,350 1,261,961 - 15,030 - - 15,030 1,276,991 - 650,663 - - - - - 650,663 - 7,716 - - - - - 7,716 - 4,483 - - - - - 4,483 - 3,233 - - - - - 3,233 - 3,153 - - - - - 3,153 - 2,405 - - - - - 2,405 - 748 - - - - - 748 - 37,299 - - - - - 37,299 - 3,528 - - - - - 3,528 - 33,771 - - - - - 33,771 - 546,318 - - - - - 546,318 - 487,156 - - - - - 487,156 - 44,842 - - - - - 44,842 - 14,320 - - - - - 14,320 - 15,462 - - - - - 15,462 - - - 15,030 - - 15,030 15,030 - - - 198 - - 198 198 - - - 14,832 - - 14,832 14,832 1,350 1,350 - - - - - 1,350 59 行政院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土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 - - 0003100000 2 主計處 - - - 3303100000 行政支出 - - - 3303109000 7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330310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3303109019 3 其他設備 - - - 60 主計處 分析表 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械設備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資及其他 合 計 198 - 13,196 1,636 - - 15,030 198 - 13,196 1,636 - - 15,030 198 - 13,196 1,636 - - 15,030 198 - 13,196 1,636 - - 15,030 198 - - - - - 198 - - 13,196 1,636 - - 14,832 61 本 頁 空 白 62 行政院主計處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2,220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99,574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00,000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20,000 六、獎金 86,000 七、其他給與 17,300 八、加班值班費 25,255 超時加班費14,128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34,373 十一、保險 37,540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622,262 63 行政院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衛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394 394 - - - - 9 9 23 24 11 11 17 17 0003100000 2 主計處 394 394 - - - - 9 9 23 24 11 11 17 17 3303100100 1 一般行政 394 394 - - - - 9 9 23 24 11 11 17 17 64 主計處 明細表 100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38 38 182 182 - - 674 675 605,321 604,980 341 38 38 182 182 - - 674 675 605,321 604,980 341 38 38 182 182 - - 674 675 605,321 604,980 341 政務人員 1人、法定 編制人員393人、駐 警9人、技工11人、 駕駛17人、工友23人 、聘用人員38人、約 僱人員182 人,共計 674人。 65 本 頁 空 白 66 行政院主計處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不含司機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中央各部會首長座 4 92 .07 2,995 1,716 29.70 51 51 39 3936-DC。 車 1 中央各部會副首長 4 92 .07 2,988 1,716 29.70 51 51 39 3716-DC。 座車 1 中央各部會副首長 4 92 .07 2,988 1,716 29.70 51 51 39 3718-DC。 座車 1 公務轎車 4 85 .07 1,998 1,716 29.70 51 51 20 CL-4052。 1 公務轎車 4 85 .07 1,998 1,716 29.70 51 51 20 CL-4053。 1 公務轎車 4 85 .07 1,998 1,716 29.70 51 51 20 CL-4056。 1 公務轎車 4 86 .07 1,998 1,716 29.70 51 51 20 CS-5447。 1 公務轎車 4 86 .07 1,998 1,716 29.70 51 51 20 CT-2406。 1 公務轎車 4 86 .08 1,998 1,716 29.70 51 51 20 H8-3578。 1 公務轎車 4 86 .08 1,998 1,716 29.70 51 51 20 H8-3979。 1 公務轎車 4 88 .01 1,998 1,716 29.70 51 51 20 B4-9263。 1 公務轎車 4 88 .01 1,998 1,716 29.70 51 51 20 DM-6805。 1 公務轎車 4 88 .01 1,998 1,716 29.70 51 51 20 DM-6807。 1 公務轎車 4 88 .01 1,998 1,716 29.70 51 51 20 DM-6810。 1 21人座中型交通 20 85 .09 3,661 2,352 26.60 63 51 21 WP-455。 車 1 小型客貨車 6 85 .09 1,998 1,716 29.70 51 51 20 RJ-1348。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0 98 .05 125 324 29.70 10 2 2 750-EXC 合 計 28,416 837 818 378 67 預算員額: 職 員 394 人 技 工 11 人 行政院 警 察 0 人 駕 駛 17 人 法 警 0 人 聘 用 38 人 合計: 674 人 現有辦公房 駐衛警 9 人 約 僱 182 人 工 友 23 人 駐外雇員 0 人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帳面價值 年需修繕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修繕費 一、辦公房屋 3 17,356.71 175,531 1,354 3 7,791.88 8 二、機關宿舍 4 1,045.66 5,653 48 55 - 114 1 首長宿舍 1 164.44 3,448 6 -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1 731.52 1,161 26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2 149.70 1,044 16 55 - 114 三、其他 - - - - - 合 計 18,402.37 181,184 1,402 7,791.88 122 68 主計處 舍明細表 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修繕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修繕費 - - - - 25,148.59 - - 1,362 - - - - 1,045.66 - - 162 - - - - 164.44 - - 6 - - - - 731.52 - - 26 - - - - 149.70 - - 130 - - - - - - - - - - - - 26,194.25 - - 1,524 69 行政院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 計 - 1.對團體之捐助 - 0475獎勵及慰問 - (1)3303101320 - 基本國勢調查 [1]辦理農林漁牧業普查 1 100-100 辦理各級普查組織及人員 辦理農林漁牧業普查之各級普查組織 - 及人員考核獎金。 [2]辦理人口及住宅普查 2 100-100 辦理各級普查組織及人員 辦理人口及住宅普查之各級普查組織 - 及人員考核獎金。 2.對個人之捐助 - 0475獎勵及慰問 - (1)330310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 1 100-100 退休人員 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70 主計處 分析表 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17,058 - - 17,058 - 15,858 - - 15,858 - 15,858 - - 15,858 - 15,858 - - 15,858 - 7,740 - - 7,740 - 8,118 - - 8,118 - 1,200 - - 1,200 - 1,200 - - 1,200 - 1,200 - - 1,200 - 1,200 - - 1,200 71 本 頁 空 白 72 行政院主計處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人 天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5 52 561 5 52 594 考 察 - - - - - -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3 36 356 3 36 363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2 16 205 2 16 231 實 習 - - - - - - 73 行政院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 前 往 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家 或 地 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一.定期會議 01出席2011年OECD亞洲資深預算 東南亞地區 1.預算制度。 4 2 40 42 官員會議 - 93 2.公共支出管理。 3.財政政策及相關改革措施。 02出席國際經濟展望會議 - 85 美國、歐洲 1.國際經濟分析與展望。 8 1 60 59 2.地區性經濟情勢研析及討論 。 3.跨國間經濟依存與關聯分析 。 二.不定期會議 03參加亞洲開發銀行主辦之「20 泰國等東南 參加購買力平價國際比較計畫 10 2 40 55 11年回合購買力平價國際比 亞國家 相關研討及訓練會議。 較計畫」會議 - 89 74 主計處 -開會、談判 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辦 公 費 合 計 歸屬預算科目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 國 人 數 國 外 旅 費 17 99 中央總預算核編 泰國曼谷 97 .01 2 102 及執行 泰國曼谷 98 .02 2 70 泰國曼谷 99 .02 2 86 16 135 辦理綜合統計 美國華盛頓 95 .10 1 101 美國波士頓 96 .10 1 109 美國芝加哥 97 .10 1 109 27 122 辦理綜合統計 泰國曼谷 98 .08 1 3 泰國曼谷 98 .12 1 2 印尼雅加達 99 .01 2 80 75 行政院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二、研究 01研習社會福祉之衡量-89 OECD及法國 1.研習社會指標之編製方法。 100.01-100.12 9 1 統計局 2.研習社會福祉之衡量方式。 02研習美國薪資與生產力統計調查制 美國 美國受僱人數、薪資及工時調查之架構、規劃 100.01-100.12 7 1 度與作業方法-89 、執行、抽樣及估計方式、地區別薪資統計編 製、公務資料運用情形及生產力統計編製方法 。 76 主計處 -進修、研究、實習 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書籍學雜等費 機票手續保險費 合 計 54 6 60 120 辦理綜合統計 0 31 - 54 85 專案抽樣調查 0 77 行政院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1,243,776 - - 18,185 1,261,961 01一般公共事務 1,243,776 - - 18,185 1,261,961 78 主計處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15,030 - - - - 15,030 1,276,991 15,030 - - - - 15,030 1,276,991 79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9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伍、審議 一、通案決議 總結 (二)99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 果 及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八、通案 1.水電費:除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 本處已依決議辦理。 決議 學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 國史館、中央研究院、人事行政局、經 濟建設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中央選 舉委員會及所屬、文化建設委員會及所 屬、檔案管理局、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公共工程委員會、體育委員會、公務人 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監察院、審計部、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 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 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建 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主管、 財政部主管(不含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及 所屬與財稅人員訓練所) 、教育部、國立 中國醫藥研究所、國立國父紀念館、國 立教育廣播電台、法務部主管、環境保 護署主管、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 育中心、茶業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 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臺中區農業改良 場、臺東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 疫局及所屬、工業局、標準檢驗局及所 屬、水利署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 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 所、中央氣象局、運輸研究所、國軍退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南部科學工業園 區及所屬、輻射偵測中心、核能研究所、 疾病管制局、職業訓練局及所屬、勞工 安全衛生研究所、勞工退休基金監理 會、海洋巡防總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 2.委辦費:除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委 本處委辦費改以一般事務費刪減替代。 辦費中屬受委託單位之人事費用部分、 80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9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中央健康保險局委託職業工會與農漁會 及鄉鎮市公所辦理健保業務、勞工委員 會辦理危險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外 交部委託國合會辦理海外技術團業務及 外交替代役經費不刪外,其餘統刪 10%, 其中主計處、新聞局、公務人力發展中 心、消費者保護委員會、體育委員會、 入出國及移民署、建築研究所、兒童局、 國庫署、國有財產局及所屬、國立中國 醫藥研究所、國立教育廣播電台、中小 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 央氣象局、公路總局及所屬、國軍退除 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動 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委辦費中非屬受 委託單位之人事費用部分、勞工安全衛 生研究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3.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開會、 本處出國教育訓練費改以一般事務費刪減 談判、調查局之國外旅費、立法院主管 替代。 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總統府、中 央研究院、主計處、人事行政局、公務 人力發展中心、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經 濟建設委員會、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檔案管理局、大陸委員會、消費者保護 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體育委員會、 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國家文官培訓所、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 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管理委員會、監察院、警政署及所屬、 入出國及移民署、建築研究所、空中勤 務總隊、外交部主管、國防部主管、賦 稅署、關稅總局及所屬、國有財產局及 所屬、教育部、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 究所、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農業 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產試驗所、茶 業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臺中區農 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臺東區 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 81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9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屬、農業金融局、標準檢驗局及所屬、 中央氣象局、南部科學工業園區及所 屬、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海洋巡 防總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4.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房屋建築養護 本處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機 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改以一般事務費 械設備養護費:除立法院主管不刪;空 刪減替代。 中勤務總隊統刪 2.5%外,其餘統刪 5%, 其中總統府、主計處、經濟建設委員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中央選 舉委員會及所屬、公共工程委員會、監 察院、警政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 國防部所屬、國庫署、關稅總局及所屬、 國有財產局及所屬、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及所屬、臺北區支付處、財稅資料中心、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國立編譯館、國 立教育廣播電台、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智慧財產分署、調查局、環境保護署、 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林 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茶業改良場、 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臺東區農業改良 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工業局、 水利署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 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中 央氣象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會、輻射偵測中心、海洋巡防總局改以 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5.對國內團體之捐助、政府機關間之補 本處未編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政府機關間 助、對外之捐助、對地方政府之補助: 之補助、對外之捐助、對地方政府之補助。 除法律義務支出、一般性補助款、國科 另一般性補助款部分,因屬排除通案刪減項 會主管之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及國 目,故無須減列。 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衛生署補捐助財 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不刪; 外交部對外之捐助統刪 3%外,其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警政署及所屬、國防 部所屬、國庫署、法務部、動植物防疫 檢疫局及所屬、工業局、國軍退除役官 82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9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兵輔導委員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6.獎勵金:刪減 10%,其中教育部、法務部、本處未編列獎勵金。 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 屬、水利署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公路 總局及所屬、環境保護署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 7.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農業金 本處已依決議辦理。 融局投資全國農業金庫、海洋巡防總局 1,000 噸級與 2,000 噸級巡防艦艇及 100 噸級巡防救難艇汰建、海岸巡防總局及 所屬營舍整建工程計畫、立法院主管不 刪;教育部主管統刪 5 億 9,169 萬 5,000 元,其中 5 億 6,691 萬 2,000 元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國科會主管統刪 10 億 1,619 萬 6,000 元外,其餘統刪 7%,其 中總統府、經濟建設委員會、大陸委員 會、國家文官培訓所、警政署及所屬、 國有財產局及所屬、臺北市國稅局、臺 北區支付處、財稅資料中心、法務部、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臺 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福建高等法院 金門分院檢察署、臺中區農業改良場、 農糧署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國軍退除 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海岸巡防總局及所 屬非屬營舍整建工程計畫部分改以其他 項目刪減替代。 財政委員會部分 1.主計處「一般事務費」減列 39 萬元(科 本處已依決議辦理。 目自行調整)。 (四)查由政府經費支付所建構之相關資料 一、基於政府統計乃公共財之理念,各機關 庫,屬全民所有之公共財,應在資料完 本於職掌所產生之基本統計資訊均上 成加密處理後,以便捷的方式提供國內 網充分揭露,並建置統計資料庫,供各 所有研究人員申請使用。然而,現行部 界免費查詢應用,例如本處之「總體統 分政府相關單位所擁有之資料庫在研究 計資料庫」、 「縣市重要統計指標查詢系 者提出的申請過程中,不僅程序繁瑣且 統」 、「就業、失業統計查詢系統」及「薪 收費不貲,嚴重影響相關研究之進行。 資及生產力統計查詢系統」,內政部之 因此,為加強政府資料庫之使用效益, 「內政統計地理資訊系統」,財政部之 83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9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提昇相關學術研究效率,爰建請政府資 「貿易統計查詢」、 「財政統計查詢」及 料庫在無國家安全之疑慮且獲得資料安 關稅總局「統計資料庫查詢」,經濟部 全保護的情形下,應盡量採用免費且便 國際貿易局之「貿易統計系統」,農委 捷的方式提供給國內研究者使用。 會之「農產貿易統計查詢系統」與「畜 牧調查統計資料線上查詢系統」,以及 勞委會、環保署與考試院之統計資料庫 系統等。 二、統計資訊公開揭露為統計機構之公共服 務項目,而特定統計資訊(例如統計調 查個別資料或客製化統計資料等)之提 供則屬個別服務;為有效利用公共資 源,並基於使用者付費觀念,針對特定 使用者提供特定資訊服務並酌收費 用,亦為各國統計機構共通原則;且費 用計算係以服務維運成本為基準,非以 營利為目的,與民間單位之資訊服務費 用相較,尚稱合理。另為防止個別資料 外洩及保障受訪者權利,透過申請程序 確認使用者需求,亦實為必要之作法。 三、準此,為兼顧資訊揭露、財政負擔與公 平原則,本處將持續充實統計資料庫內 容,以維持公眾知的基本權利;惟基於 使用者付費觀念及保障個別資料安全 的考量下,提供特定統計資訊服務仍宜 酌收工本費。 (十一)目前中央對地方政府之補助款,不 一、為利外界充分瞭解計畫型補助款之相關 論編列於各機關項下之計畫型補助款或 資訊,業於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 100 年 編列於「省市地方政府」項下一般性補 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規定,要求各 助款均未明確表達補助對象及金額,難 機關應於單位預算書表內,將計畫型補 以瞭解中央各機關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助款之補助計畫、補助對象及金額予以 狀況。雖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 明確表達,以供立法院審議參考。 政府補助辦法」第 18 條規定,各受補助 二、至一般性補助款部分,由於該項補助款 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將補助款列 之分配與設算,每年均已邀集中央相關 入其他地方預算,惟中央未揭露補助流 部會與各縣市政府共同商定,並於中央 向,不僅無從勾稽,且易令人有操縱補 政府總預算案「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 助款之疑。 府」科目項下各業務計畫說明欄中,就 依預算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各機關 各補助項目與內容予以敘明。另立法院 84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9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單位補助地方政府之經費,應於總預算 審議上開科目預算時,本處亦以書面報 案中彙總列表說明。」及地方制度法第 告提供相關之分配公式及分配明細,顯 六十九條規定: 「各上級政府為謀地方均 示中央對縣市一般性補助款之揭露,已 衡發展,對於財力較差之地方政府應酌 相當透明化與公開化。 予補助……補助須明定補助項目、補助 對象、補助比率及處理原則;其補助辦 法,分別由行政院或縣定之。」 ,且政府 資訊公開法第 7 條規定,支付或接受補 助之政府資訊,均應主動公開。爰此, 建請自 100 年度起中央對地方政府之補 助款包括計畫型補助及一般性補助,均 應於預算書中詳列補助計畫及補助對 象,以利立法院預算審查,並有助於社 會大眾共同監督。 (十二)中央政府年度舉債數一再破表,98 本項業於 99 年 10 月 28 日由財政部、經建 年度總預算加計特別預算擬舉債數為 會及本處向財政委員會進行報告。 4,558 億元,99 年度更高達 5,162 億元, 導致政府未償債務餘額快速累積至 99 年 底將為 4.6 兆餘元,已逼近 40%法定舉債 上限;政府債務餘額急遽攀升,再加上 各項減稅措施不斷提出,對於政府財政 將形成以債養債之惡性循環。若再加計 「隱藏性負債」 ,則整體財政危機將更形 嚴重。 惠譽信評 98 年初調降台灣評等展望 為負向,為近 10 年首度調降,11 月下旬 再確定台灣主權評等展望維持負向,主 要原因為台灣的政府在財政整合計畫 上,執行情況和成效的不確定性,以及 可能持續增加的本國貨幣債務,並表示 財政部門所提出的「財政整合計畫」 ,至 今看不到細節,無法清楚了解它對台灣 公共財政有多大的意義,以及是否有實 質的影響。 日前財政部所提出之「中長期財政 健全方案」中,對於未來政府主要財源 之規劃仍以「增稅」為主,惟未有任何 85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9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配套之增稅措施,不但引發諸多爭議, 行政院吳敦義院長也表示任內不會輕易 加稅。因此,要以「增稅」增加政府財 源似乎並不易達成。果如此,政府龐大 債務未來要如何償還?這不僅關係國家 債信,亦攸關未來國家整體發展。是以, 要求財政部及相關單位應於立法院第 7 屆第 5 會期開議後,立即向立法院財政 及相關委員會聯席會提出政府償債計畫 之專案報告。 (十三)預算法第四十一條第四項規定「政 一、本事項分別由各財團法人主管機關及本 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 50%之財團法人及 處主辦。 日本撤退臺灣接收其所遺留財產而成立二、各主管機關部分:各主管機關業依本處 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將 前邀集相關主管機關會商檢討決議,將 其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 ,惟各 政府原始捐助超過 50%之財團法人,於 主管機關卻藉交叉捐助、假借私人名義 99 年 5 月底前,彙送其預算書至立法院 捐助、以累積賸餘轉基金或以捐贈不動 在案。 產等種種不當方式規避立法院監督。為 三、本處部分:本處無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 避免行政部門以設置財團法人或非營利 過 50%之財團法人及日本撤退臺灣接收 機構方式遂行人事酬庸、任意支用經費 其所遺留財產而成立之財團法人。 或淪為少數人把持等私相授受情事,爰 要求行政院應於財團法人法(草案)妥 適規範,並應於立法院第 7 屆第 5 會期 內,將財團法人法(草案)送立法院審 議。 於財團法人法審議完成前,政府原始捐 助超過 50%之財團法人之預算書,應自 99 年度起送立法院審議。 (十四)現行各主管機關對財團法人之管理 本處無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 50%之財團法 監督規定,對於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 人。 百分之五十之公設財團法人,並未就其 接受民間捐贈之事宜加以規範或限制, 多僅規範捐助機關應指派之董監事席次 等。惟若公設財團法人因接受民間捐贈 而使政府捐助基金累積數低於半數,將 導致原公設財團法人之屬性有所變動。 然政府機關為公共政策目的而捐助成立 86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9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公設財團法人,如因接受民間捐贈而有 所變動,對於原始捐助目的之達成亦可 能產生不利之影響。故行政院應責成相 關主管機關訂定事前審查機制,對於公 設財團法人之屬性,如因接受民間捐贈 而將有所改變時,應經事前審查,確認 相關民間捐贈之妥適性,再決定是否接 受,並應將相關審查結果送立法院,以 確保原始捐助目的之達成,並防止為規 避國會監督而刻意成為民間財團法人之 不當情事。 (十五)政府捐助成立或接受政府委託行使 本處無政府捐助成立或接受政府委託行使 公權力之財團法人,係為配合政府政策 公權力之財團法人。 並代行使任務,依相關規定自應赴立法 院接受質詢。相關主管機關應嚴格要求 該等財團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國會 監督,若有違反者,應依民法第三十三 條:「受設立許可法人之董事或監察人, 不遵主管機關監督之命令,或妨礙其檢 查者,得處以五千元以下之罰鍰。前項 董事或監察人違反法令或章程,足以危 害公益或法人之利益者,主管機關得請 求法院解除其職務,並為其他必要之處 置。」規定之精神,解除其職務。 (十六)鑑於各部會主管之財團法人,屢見 一、本事項由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主辦逕復。 因管理不當,致部分財團法人利用財產 二、機關部分:本處無主管之財團法人。 登記手段行變相掏空國家資源之實,且 多有不當轉任並支領過高報酬等情事; 然而財團法人本為公益之性質,政府捐 助成立之財團法人理應受民意機關之監 督,爰要求: 1.自 99 年度起,各部會依預算法第 41 條 規定函送立法院審議之財團法人年度預 算書案時,須併同檢送各該財團法人董 事長、執行首長、一級單位主管,其所 負責職權之說明與個人簡歷資料(含 學、經歷) 、經營投資事業情形及其所領 87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9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月薪、獎金及福利等各項給與資料等, 以為立法院審議相關預算書案時之參 考。 2.各部會應定期實地查核政府捐助超過 50%以上之財團法人,至少每 3 年須查核 1 次,並應將查核情形透過網際網站予以 公開。 3.財團法人之董事長初任年齡,不得逾 65 歲,任期屆滿前年滿 68 歲者,除有特殊 原因或考量,報經主管院核准外,餘應 即更換。各部會應注意遴聘董事長、董 事及監察人相互間,不得有配偶及三親 等內親屬之關係。 4.董事或監察人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 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 (十七)中央機關常以協助推動相關政策或一、本事項由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 提供專業諮詢聘僱專任或兼任顧問,近 辦逕復。 來屢遭外界以「顧而不問」及「貢獻不 二、機關部分:本處無聘僱專任或兼任顧問。 明」質疑設置部會顧問之必要性,甚至 有些部會將顧問淪為酬庸退休首長或主 管之名位,或是還有部會顧問承包同一 部會的標案,嚴重違反利益衝突迴避, 竟還大言不慚地以「不支薪顧問不違法」 規避責任,亦有考試委員放著正職不 做,也來兼任部會顧問,完全無視社會 觀感。況且各部會每月顧問費不一且差 距極大,常遭質疑專業不符、學養不足 或酬庸之議。為加強瞭解行政院及所屬 各部會所聘任之專職及兼職顧問所提供 意見獲得各部會參採情形,爰要求行政 院及所屬各部會於本決議通過後 3 個月 內將近 5 年聘僱專任顧問及兼任顧問(含 不支薪顧問)所提供之施政意見公布於 各部會網站上明顯處,並請行政院研究 發展考核委員會於 3 個月內彙整各部會 所聘僱之專任及兼任顧問(含不支薪顧 問)之姓名、月支待遇、學經歷及現職、 88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9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主要工作事項、提供施政意見、參採情 形送立法院。 (十八)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一、本事項由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行政院研 定,公家機關員工每 34 人至少須聘用 3% 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行政院勞工委員 身障員工,民間企業每 67 人至少須聘用 會)主辦逕復。 1%,每不足 1 人須依基本工資繳罰款至 二、機關部分:本處 99 年 12 月應進用身心 專戶。該專戶自 86 年設立至今,已累積 障礙人員 19 人,已進用 22 人,其中 3 170 億元基金。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 人為重度障礙,以 2 人計,共進用 25 訓練局日前公布未足額進用身障企業名 人,達足額進用標準。 單,赫見平常捍衛正義的地檢署、法院, 甚至「專打老虎」的監察院也榜上有名, 公部門總計未足額聘用將近 700 人,許 多司法機關竟「把罰款當預算」 ,實令人 心寒。政府立法要求企業聘用身障者, 自己卻 1 年花納稅人 1.4 億元繳罰款, 不論是捍衛正義的監察院、司法機關或 台電、中油等國營事業,用的一分一毫 預算都來自納稅人,政府修法要企業「不 聘用就繳罰款」,結果自己反而帶頭違 法,還要人民買單,有夠諷刺。 未足額 應進 機關名稱 進用人 用人 數 數 國防部中山科 1 42 181 學研究院 中華郵政台北 2 31 146 郵局 中油台北營業 3 21 70 處 4 台北地方法院 17 36 5 司法院 6 11 6 監察院 6 14 機關與企業聘用身心障礙者,提供身障者 工作機會,被視為進步社會照顧弱勢族 群指標之一。目前許多企業寧繳差額補 助費了事,現在卻連公家機關也比照辦 理,讓「定額變金額,進用成沒用」 ,不 89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9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僅公部門未帶頭示範,落實定額進用制 度,甚至是司法院、監察院等本該維護 社會正義的政府機構竟率先違法,令人 相當感慨。爰此,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 局應會同勞工委員會與研究發展考核委 員會,就各政府機關(含五院各機關) 未足額聘用身心障礙者視為機關首長年 度績效考核內容,於 3 個月內公布各政 府機關(含五院各機關)未足額聘用情 形於網路上,並建請自民國 100 年起各 政府機關(含五院各機關)足額聘用身 心障礙者,政府機關不得再帶頭違法, 拿人民納稅錢編列預算來繳交罰款。 (二十四)立法院曾於 9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一、本事項由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 算通過主決議,要求「行政院及所屬各 辦逕復。 部會及其附屬機關補助社會團體、人民 二、機關部分:本處無補助社會團體、人民 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自 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 該年度起將其補助對象、金額及相關開 支明細,按季送立法院備查並上網公告 之。」 ,惟執行迄今,仍有部會及其附屬 機關仍未按立法院決議執行,動輒以政 府資訊公開法當成政府部門的「護身 符」,針對應公開事項往往以「機密」稱 之,對索取資料推三阻四、敷衍了事, 企圖規避國會及國人之監督。行政院研 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係為管考行政院及所 屬各部會及其附屬機關之單位,爰此, 要求「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及其附屬機 關獎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 人、縣市政府及個人之獎補助經費,應 將其補助對象、金額及相關開支明細, 按季送立法院備查並上網公告之,行政 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並應確實列入該 部會年度考核績效項目並上網公告各部 會及其附屬機關執行落實情形。」 ,且行 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應於本決議通 過 3 個月內,具體列明各部會及其附屬 90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9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機關執行本決議情形向立法院相關委員 會報告。 (三十二)各機關所屬信託基金,不論基金 一、本處已於 99 年 4 月檢討訂定「信託基 額度大小,應自 100 年度起,將預算送 金預算編製注意事項之ㄧ致規範」,具 立法院審議。 體規範信託基金預算書表內容及函送 程序,並以行政院函知各主管機關查照 辦理,故自 100 年度起各信託基金預算 均將送立法院。 二、機關部分:本處無信託基金。 陸 、 審 議 (一)針對主計機構編制訂定及人員任免遷 一、查「主計機構編制訂定及人員任免遷調 結果 調辦法第二十條規定: 「各級主計主辦人 辦法」第 20 條規定:各級主計主辦人 財 政 委 員 員之職期,定為四年…得延長一年…」, 員之職期,定為四年,期滿得連任一 會 然現職滿八年以上一級主辦人員屆滿卻 次,因業務特殊需要,於連任期限屆滿 歲出部分 未遷調,顯有違反現行規定。爰要求行 後,得延長一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並 第2款 政院主計處於半年內完成遷調。 層報經本處核准者,得再延長之: 第2項 (一)最近三年內屆滿命令退休限齡者。 主計處 (二)本人重病住院者。 通過決議 (三)家庭遭遇重大變故者。 (四)業務上有留任需要者。 (五)無適當職務可資遷調者。 二、本處所屬一級主計機構主辦人員職期屆 滿 8 年以上者計 15 人,統計至 99 年 12 月底止,已辦理職務遷調者 4 人,已退 休者 4 人,符合主計機構編制訂定及人 員任免遷調辦法第 20 條各項延任規定 者 7 人,說明如下: (一)符合該法第 20 條第 1 項第 1 款「最 近三年內屆滿命令退休限齡者」2 人。 (二)符合該法第 20 條第 1 項第 4 款「業 務上有留任需要者」1 人。 (三)符合該法第 20 條第 1 項第 5 款「無 適當職務可資遷調者」4 人,本處將 俟機辦理。 三、其他各級主辦人員職期屆滿 8 年以上者 共 135 人,統計至 99 年 12 月底止,已 執行輪調及退休者共計 109 人,符合主 計機構編制訂定及人員任免遷調辦法 91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9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第 20 條各項延任規定者 26 人,說明如 下: 1.符合該法第 20 條第 1 項第 1 款「最 近三年內屆滿命令退休限齡者」8 人,及提出退休比照本款者 2 人。 2.符合該法第 20 條第 1 項第 2 款「本 人重病住院者」3 人。 3.符合該法第 20 條第 1 項第 4 款「業 務上有留任需要者」6 人。 4.符合該法第 20 條第 1 項第 5 款「無 適當職務可資遷調者」7 人。 (二)97 年 5 月 14 日修正公布預算法第 41 一、本處業於 98 年 5 月檢討修訂「財團法 條條文雖已規定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 人依法預算須送立法院預算編製事項」 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及日本撤退 具體規範預算書表內容及函送程序,另 臺灣接收其所遺留財產而成立之財團 於 99 年 4 月訂定「財團法人預算未獲 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 立法院審議通過時之執行注意事項」, 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惟行政院 並均以行政院函知各主關機關查照辦 主計處迄今仍未依預算法及會計法授 理。上開情形,本處業於 99 年 5 月 26 權,發布法規命令規範財團法人之預 日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完畢。 算書表格式及編製事項,任由各財團 二、本處 99 年度「公務機關歲計會計業務」 法人之主管機關自行發布行政規則以 及「特種基金歲計會計業務」,預算四 為替代;且對於須送預算書至立法院 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於 99 年 5 月 26 日 審議之財團法人,在立法院未審竣 立法院第 7 屆第 5 會期財政委員會第 18 前,其預算動支,行政院主計處亦未 次全體委員會議報告完竣,並准予動 有規範,致使立法院無法有效監督該 支。 等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之預算執 行。爰此,99 年度主計處第 2 目「公 務機關歲計會計業務」803 萬 3,000 元及第 3 目「特種基金歲計會計業務」 325 萬 6,000 元,凍結四分之一,俟 行政院主計處針對預算法第 41 條所 規定財團法人之預算書表、編製事 項,以及立法院未完成其預算審查 前,其預算動支之規範,提出相關辦 法或法令修正,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 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行政院主計處 99 年度預算員額為 674 一、查本處聘用預算員額 83 年原編列 58 92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9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人,其中聘用人員 38 人,占預算總員 人,嗣應行政院精簡聘僱員額規定,配 額之 5.6%,惟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 合逐年減列迄今僅餘 38 人,業減少 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第 1 點規定: 「各 34.5%。 機關聘用人員應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二、茲以本處組織法自 72 年修正迄今已逾 施行細則第 2 條規定,以所任工作非 25 餘年,因配合員額管控政策,向未提 本機關現有人員所能擔任者為限。除 請增員額之請求,故職員編制員額自 72 機關組織法規另有規定者外,其員額 年迄今均維持 329 人。惟其間預算規模 以不超過該機關預算總人數 5%為原 擴增達 5 倍,新增統計業務達 20 餘種, 則。」 ,另行政院主計處組織法第十五 業務大量增加,以原有編制內人力實無 條規定: 「本處為應業務需要,得依聘 法負荷,爰應業務需要,約聘人員協助 用人員聘用條例之規定,聘用研究委 推展各項重要業務。 員 二 人 至 六 人 , 研 究 員 二 人 至 六 三、又渠等聘用人員主要分別擔任各國預算 人。」,行政院主計處 99 年度預算聘 作業制度研究、我國預算法規與制度檢 用人員員額 38 人,明顯超出前述規定 討改進、預算編製作業檢討、預算編 之限額,爰要求行政院主計處應檢討 審、各項經濟指標統計計量模型研訂、 聘用人員進用之合理性,並自 99 年度 估測與研究分析、統計資料庫建置、分 起逐年減少聘用人員員額)。 析設計、維護與軟體應用推廣及涉外事 務之處理等,概屬與主計業務有關之發 展科學技術,或執行專門性之業務,或 專司技術性研究設計之工作,與本處經 常性業務仍有區別,實非本機關現有正 式職員在其既有法定職掌之業務負荷 下,所能輕易替代擔任者。 四、案經本處檢討,近 30 年來,本處業務 倍數擴增,復為配合執行員額精簡政 策,本處向未請增職員員額,在有限人 力下,該等聘用人員就本處業務之推 動,實為不可缺少之人力。又配合預算 法及決算法修正,自 99 年度起新增辦 理各機關經管信託基金及政府捐助成 立之財團法人預、決算編送立法院審議 與會計相關業務,更需該等人力配合運 用。是以,考量對業務推動之衝擊及本 處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在即,本處將採 逐步凍結方式處理或配合組改相關員 額規範併案通盤檢討辦理。 融資財源 (二)目前政府債務揭露僅限於公共債務法 一、本事項由財政部、本處主辦。財政部部 調度部分 93 行政院主計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9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項次 內 容 辦 理 情 形 第 4 條第 1 項規定之債務範圍,即政府 分由財政部逕復。 在其總預算、特別預算及在營業基金、 二、本處部分:為回應各界質疑未列入公共 信託基金以外之特種基金預算內,所舉 債務法債限規範之政府潛藏負債,本處 借之一年以上、不具自償性之公共債 業將各界關切之潛藏負債事項,於 98 務,與先進國家公債涵蓋範圍包括未滿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及 100 年度總預算 一年之融通債務、普通基金及非營業基 案之總說明中予以分項說明,未來將賡 金一年以上之自償性債務有所差異,另 續比照辦理。 對於軍公教人員之退休金提撥不足數、 公農勞保虧損…等潛藏性債務,也未予 揭露,外界實無法瞭解政府債務之全貌。 依預算法第九條規定: 「因擔保、保 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內之支 出者,應於預算書中列表說明;其對國 庫有重大影響者,並應向立法院報 告。」 ,惟查目前中央政府總預算中僅列 出台灣高鐵興建合約一項,其餘均付之 闕如,為使政府財政公開、透明。爰建 議行政院自 100 年度起於年度預算書中 依預算法之規定,明確揭露未來可能之 支出、負債,以利全民監督及政府債務 控管。 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