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單 位 預 算 目 次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預算總說明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現行法定職掌及 102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1~ 8 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9~16 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17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18~21 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23~25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6~45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46~49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50~51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52~53 (六)人事費分析表…..…………………………………………………………….……. 55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56~57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59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60~61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 62~63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及類別表……..………………………..………...……. 65~69 (十二)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70~71 (十三)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73 (十四)委辦經費分析表………………………………………………..……………… 74~75 (十五)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 形報告表……………………………………………………………………….. 76~90 預 算 總 說 明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統籌辦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業務。 (二)內部分層業務: 1.人事長:綜理總處業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構及人員。 2.副人事長:襄助人事長處理總處業務。 3.主任秘書:(1)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2)機密與重要文件之處理。 (3)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之核議。 (4)重要會議之籌辦。 (5)其他交辦業務。 4.參事:(1)計畫及方案之研議及會核。 (2)法案之研議及會核。 (3)業務研究改進之諮詢及建議。 (4)跨單位業務之整合協調。 (5)其他文稿審核及交辦事項。 5.綜合規劃處:(1)人事行政業務之策略規劃及政策研究發展。 (2)總處施政計畫與工作報告之彙編及管制考核。 (3)綜合性人事法制業務之研究建議。 (4)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各級人事機構設置、變更之擬議。 (5)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各級人事機構人事人員之派免、遷調、考 核、獎懲、訓練及進修規劃。 (6)行政法人法令之研擬及解釋。 (7)行政院主管行政法人組織之研析及推動。 (8)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 6.組編人力處:(1)行政院所屬機關組織結構、單位設置之研析及推動。 (2)中央機關員額管理法令之研擬及解釋。 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3)機關員額管理之規劃、推動、監督及審議。 (4)中央機關組織與員額評鑑之研析及推動。 (5)行政院所屬機關委外人力及臨時人員管理之研究建議及規劃執行。 (6)行政院所屬機關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人員及國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 理人派免、遷調之核復。 (7)行政院所屬機關遴薦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政府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負 責人、經理人之核復。 (8)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任免、級俸與陞遷之規劃及執 行。 (9)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工友(含技工、駕駛)之服務、待遇、考 核、退休及撫卹事項之規劃及擬議。 (10) 其他有關組編人力事項。 7.培訓考用處:(1)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訓練、進修與在職培訓發展 政策之統籌規劃、計畫擬訂、研究建議及推動。 (2)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數位學習與終身學習之政策規 劃、研究建議及單一簽入機制之規劃及推動。 (3)行政院所屬訓練機構及地方訓練機構之評鑑輔導、資源合作及協調。 (4)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國內外培訓發展、友好互訪與國 際合作交流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5)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培訓發展之需求、績效評估與評 鑑;中高階公務人才培訓資料庫建置與人才管理培訓發展制度之規劃 及執行。 (6)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考試用人計畫、考試及格人員分發作業之 規劃及執行。 (7)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之考績、考成、考核、獎懲法制 事項之研究建議及執行規劃。 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8)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之表揚、激勵、懲處、停職、復 職、免職之規劃及擬議。 (9)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服務、差勤之研究建議與辦公時 間之規劃及擬議。 (10)其他有關培訓考用事項。 8.給與福利處:(1)員工給與政策之規劃及俸(薪)給通案調整之擬議。 (2)行政機關、公立學校及軍事機關員工俸(薪)給支給案件、公營事業 機構員工給與案件之擬議。 (3)員工獎金、加班費、兼職人員酬勞、生活津貼與其他給與案件之規劃 及擬議。 (4)軍公教人員保險、軍教人員退休、公務人員資遣、政務人員退職及公 教員工因公傷殘死亡發給慰問金之擬議。 (5)公務人員退休與撫卹之核轉及研究建議。 (6)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人員優惠退離之規劃及擬議。 (7)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員工福利之規劃及執行。 (8)其他有關給與福利事項。 9.秘書室:(1)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2)議事、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3)國會聯絡與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分析、研擬及執行。 (4)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 (5)不屬其他各處、室事項。 10.人事室:掌理總處人事事項。 11.政風室:掌理總處政風事項。 12.主計室:掌理總處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13.資訊室:(1)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人事資訊系統之統籌規劃、設計開發及管理。 (2)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人事資訊系統之推動輔導及教育訓練。 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3)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人事資料之蒐集及運用。 (4)總處及所屬機構資訊應用服務之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 (5)總處及所屬機構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及管理。 (6)總處及所屬機構資通安全之規劃及推動。 (7)其他有關資訊事項。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組織系統圖 考試院 行政院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人事長 政務副人事長 常務副人事長 主任秘書 任務編組 所屬機構 給與福利處 培訓考用處 組編人力處 綜合規劃處 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 法規會 訴(願會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資訊室 主計室 政風室 人事室 秘書室 ) 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2.預算員額說明表 總處 102 年度預算員額 306 人(職員 257 人、工友 13 人、技工 7 人、駕駛 11 人、核定有案 用 10 人、 8 人)。 預算員額 分 說明 年度 上年度 合行政院組織改 職員 257 236 21 , 人事行政 101 年 2 6 改制 工友 13 11 2 總處, 總處 職員 1 人 地方 行政研習中 , 公 技工 7 7 務人員 及福利 委員會 部分職 駕駛 11 10 1 員、工友及駕駛 總處, 職員、工友 及駕駛 加。 用 10 10 8 8 合計 306 282 24 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2年度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織法規定,行政院為辦理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業務,特 設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本總處);有關考銓業務,並受考試院之監督。未來將本人事專業幕僚 職責依本總處「營造廉能公正的行政團隊,提供全民第一流的公共服務」願景,作為未來政策規劃 及執行之最高指導原則,持續推動人事政策。 本總處依據行政院 102 年度施政方針、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當前社會狀況及本總處未來發展 需要,編定 102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下: (一)年度施政目標 1. 培育公務人才與領導力:精進中高階公務人員培訓發展。 2. 建構合理化的人事措施: (1)增強各部會性平小組之經驗交流。 (2)合理規劃人力運用策略。 3. 提升行政績效與服務品質: (1)辦理員額評鑑。 (2)推廣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WebHR)。 4. 激發公務人員士氣與潛能: (1)合理規劃待遇與福利。 (2)精進模範公務人員選拔機制。 5. 充分運用公有財產,增加政府收益: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大樓設施營運管理。 6. 辦理本總處員工教育訓練,增進同仁專業知能:辦理本總處員工專業知能訓練課程。 7. 提升研發量能:行政及政策研究經費比率。 8. 落實政府內部控制機制: (1)強化內部控制件數。 (2)增(修)訂完成內部控制制度項數。 9. 提升資產效益,妥適配置政府資源: (1)機關年度資本門預算執行率。 (2)機關中程歲出概算額度內編報概算數。 10. 提升人力資源素質與管理效能: (1)機關年度預算員額增減率。 (2)推動終身學習。 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2年度 (二)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102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一 培育公務人才 1 精進中高階公務人員培 1 統計 辦理中高階公務人員培訓發展 86.5% 與領導力 訓發展 數據 性質班別,參訓學員在「研習規 劃」、「學習輔導」及「講座授 課」等面向滿意度之平均值。 二 建構合理化的 1 增強各部會性平小組之 1 統計 籌辦各部會性平小組交流會,與 81% 人事措施 經驗交流 數據 會人員滿意度之平均值。 2 合理規劃人力運用策略 1 進度 (1)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時程,於 100% 控管 行政院核定各新機關組織法 規施行日起 3 個月內完成各該 新機關編制表審定作業並函 送行政院據以核定。 (2)辦理 12 職等以上人員任免遷 調;落實身心障礙人員及原住 民族人員之進用達法定進用 比率,以及行政院所屬中央及 地方機關(學校)提列公務人 員高普初等考試職缺達規定 比率。 三 提升行政績效 1 辦理員額評鑑 1 進度 將總員額法施行後首次全面性 100% 與服務品質 控管 員額評鑑總報告簽陳行政院,並 依 101 年度辦理經驗,精進員額 評鑑措施。 2 推廣網際網路版「人力資 1 統計 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 5 個 源管理資訊系統」 (WebH 數據 系統」(WebHR)新增使用主管 R) 機關數。 四 激發公務人員 1 合理規劃待遇與福利 1 進度 (1)規劃整併或修正 2 個公務人員 100% 士氣與潛能 控管 獎金規定。 (2)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期程,累 計完成 15 個二級(含所屬) 機關適用之公務人員專業加 給表支給事項。 2 精進模範公務人員選拔 1 進度 辦理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審查 100% 機制 控管 及表揚,並將獲選人員之模範事 蹟編列專輯分送各機關,及安排 工作經驗分享 5 場次。 五 充分運用公有 1 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大樓 1 統計 年度預算歲入部分執行率。 98.5% 財產,增加政 設施營運管理 數據 府收益 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2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102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六 辦理本總處員 1 辦理本總處員工專業知 1 統計 訓練課程滿意度。 80% 工教育訓練, 能訓練課程 數據 增進同仁專業 知能 (三)年度共同性指標 共同性指標 共同性目標 評估 評估 102 年度 共同性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一 提升研發量能 1 行政及政策研究經費比 1 統計 (年度行政及政策類研究經費÷ 0.061% 率 數據 年度預算)×100% 二 落實政府內部 1 強化內部控制件數 1 統計 當年度主動建立內部控制機制及 1 件 控制機制 數據 完成改善內部控制缺失件數。 2 增(修)訂完成內部控制 1 統計 本機關及所屬機關依業務重要性 1 項 制度項數 數據 及風險性,於當年度增(修)訂 完成內部控制制度作業項目數。 三 提 升 資 產 效 1 機關年度資本門預算執 1 統計 (本年度資本門實支數+資本門 97.1% 益,妥適配置 行率 數據 應付未付數+資本門賸餘數)÷ 政府資源 (資本門預算數) ×100%(以上 各數均含本年度原預算、追加預 算及以前年度保留數) 2 機關中程歲出概算額度 1 統計 【(本年度歲出概算編報數-本 3% 內編報概算數 數據 年度中程歲出概算額度核列數) ÷本年度中程歲出概算額度核列 數】×100% 四 提升人力資源 1 機關年度預算員額增減 1 統計 【(次年度-本年度預算員額數) 0% 素質與管理效 率 數據 ÷本年度預算員額】×100% 能 2 推動終身學習 1 統計 當年度各主管機關(含所屬機關) 1 數據 自行辦理或薦送參加其他機關辦 (符號) 理 1 日以上之中高階公務人員培 訓發展性質班別之中高階公務人 員參訓人數達該主管機關(含所 屬機關)之中高階公務人員總人 數 40﹪以上。 備註: 評估體制欄位代號 1 係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進行。 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2年度 三、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前(100)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培 育 公 務 人 才 與 領 加強中高階公務人 70 班 原人事行政局(以下簡稱原人事局)及所屬公務人 導力 員培訓發展 力發展中心、地方行政研習中心辦理中高階公務 人員國內外培訓班期計 137 班 ,其中國內班期數 為 129 班、國外班期數為 8 班。 提升中高階公務人 85% 原人事局及所屬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地方行政研 員培訓能量 習中心辦理中高階公務人員國內外培訓班期之滿 意度,分別為 89%、89.8%及 91.51%。 建 構 合 理 化 的 人 事 推動性別平等的政 87.5% 為營造兩性共治共決之政策參與的環境,原人事 措施 策參與 局依 94 年 7 月 25 日原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 會第 22 次委員會議決議,定期追蹤管考行政院各 部會所屬委員會全體委員組成之性別比例。經統 計,截至 100 年 10 月 15 日止,納入列管之委員 會共計 448 個,其中任一性別比例已達三分之一 者計有 415 個,達成比例 92.63%,尚未符規定比 例之委員會計 33 個,其比例為 7.37%。 合理規劃人力運用 100% (一)配合組織調整作業,包含內政部等 135 個二、 策略 三級機關(構)編制表草案須由原人事局負責 審議,截至 100 年 12 月 31 日止,已完成釐定 123 個機關(構)編制員額(另災害防救及消 防署須視立法院審議組織法案結果辦理)。 (二)另中央各機關 101 年度預算員額分配結果業 於 100 年 8 月 8 日函送原行政院主計處(101 年 2 月 6 日改制為行政院主計總處;以下同) 編入年度總預算案,並經立法院 100 年 12 月 1 3 日三讀通過,其中屬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範圍之 101 年度預算員額總數較 100 年度精簡 1,164 人,精簡率達 0.7%,原人事局已本員額 精簡精神,核實控管機關員額。 (三)有關 100 年弱勢族群之進用達法定進用比例 如下: 1.進用身心障礙人員部分,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 整體呈現超額進用,以 100 年 12 月為準,應 進用 19,478 人,已進用 28,135 人,進用比率 為 144.45%。 2.進用原住民族人員部分,各機關至 100 年 12 月依法應進用原住民人員 1,954 人、實際進用 8,205 人,進用比例達 419.91%。 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2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增 進 行 政 績 效 與 服 辦理員額評鑑 100% (一)為確保機關整體策略、未來業務發展狀況及員 務品質 額合理配置目的之達成,原人事局邀集原行政 院秘書處(101 年 1 月 1 日組改後為各相關業 務單位;以下同)、原行政院主計處、行政院 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等相關機關及學者專 家,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 處為應阿里山森林鐵路收回公營後第 2 階段 復駛營運(委外化)、內政部移民署(業務需 求)、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改造)及原行 政院客家委員會(組織改造)等 4 機關,進行員 額評鑑實地訪查作業竣事。 (二)為使各機關實際執行員額評鑑辦理相關作業 時有所準據,經參酌以往辦理評鑑之實務作業 經驗、相關學者專家及機關代表提供之理論及 實務意見,歸納辦理員額評鑑作業時應注意之 相關事項,訂定「中央政府機關辦理員額評鑑 作業注意事項」,於 100 年 10 月 28 日函請各 主管機關及國營事業機構於辦理員額評鑑時 參考運用。又為強化各機關辦理員額評鑑專業 知能,100 年開設「機關員額評鑑法令及實務 作業探討」課程 15 期、「員額評鑑法規及實 務研討」課程 5 期。另為加強人事主管對於員 額評鑑機制實際運作內容之瞭解,於 100 年 8 月開設人事主管「員額評鑑標竿學習專班」2 期。 辦理國際研討會 1 場 (一)本研討會原預定邀請 5 個國家之專家學者就 各國公部門推動高階公務人員培訓制度之建 構、運作現況及發展趨勢發表論文,經洽聘結 果,實際計有美國、英國、法國、日本、韓國、 新加坡及約旦等 7 個國家專家學者參與本研 討會,超出原規劃邀請國家數,使與會人員更 瞭解與會國家之公部門文官培訓制度之多元 面貌。 (二)其中法國與會代表 Alexandre Tran-Chuong(法 國國家行政學院亞太部副主任)藉由本次研討 會,促使我國與法國國家行政學院就中高階公 務人員培訓進行合作,原人事局除於 100 年選 送我國中高階優秀之公務人員赴法國國家行 政學院進行短期研習,並於 100 年 10 月 7 日 與法國國家行政學院簽署合作備忘錄,101 年 並賡續合作辦理高階公務人員培訓,不僅擴大 1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2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我國中高階公務人員國際視野,並提升我國中 高階公務人力素質;另美國與會代表 Meredith A. Newman(美國佛羅里達國際大學公共行政 系教授兼主任)於本次研討會期間,提供原人 事局有關辦理我國中高階公務人員英語能力 培訓之重要資訊,使原人事局於辦理我國中高 階公務人員密集英語訓練時,將美國佛羅里達 知名語言訓練中心,納入國外課程培訓之考 量。 (三)本研討會行政院暨所屬機關計有 380 人次參 與,與會人員並就出席研討會之專家發表之文 章,針對「表達能力」、「知識的專業性」、 「實務範例的豐富性」、「對未來工作協助」 及「講授內容符合期望」等面向進行滿意度評 分,其滿意度高達 88 分,該研討會相關發表 內容,亦廣受引用。 (四)另為擴散學習效果,提高本研討會之效益,並 將辦理情形製作數位光碟、成果紀實及論文 集,分別函送考試委員及考試院與所屬機關 正、副首長等人參考,以達資源共享,並作為 我國未來規劃高階公務人員培訓相關事宜參 考,擴大學習成效。 推動地方政府業務 90 個 經統計,100 年各縣市新增簽約「機關整體」委外 委託民間辦理 項目增加數達 173 項,超過原訂年度目標值 90 項。 激 發 公 務 人 員 士 氣 合理規劃待遇與退 100% (一)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各機關組織調整或業 與潛能 休撫卹制度 務移撥後相關人員適用專業加給表別事宜,原 人事局業擬具「行政院組織調整後公務人員各 項加給處理原則」,並邀集相關機關組成「檢 討加給分類及支給基準工作小組」就各機關適 用之專業加給表進行初步審查竣事,惟部分疑 義涉及通案處理,已另案邀集相關機關召開會 議研商,並就各機關業務移撥整併等各種不同 狀況研議分析後,於 100 年 10 月 7 日提請原 人事局政策規劃小組會議討論,並獲致具體結 論以,為避免影響行政院組織改造之推動,有 關行政院組織調整後各機關之專業加給,應以 不影響人員權益為原則,且在「行政院功能業 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避免全面 性檢討,並在不減少移撥人員之專業加給下審 慎處理,是以,各機關於行政院組織調整適用 之專業加給表,將配合各機關組織法規立法進 1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2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程及實施日期,適時簽陳行政院核定。 (二)配合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編撰之「行政 院及所屬各機關組織調整作業手冊」研擬員工 退離權益保障相關作業規定;另配合原人事局 相關問答集之辦理,研提員工退離權益保障事 項之相關回應。另依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 整暫行條例規定,處理員工退離之權益保障事 項如下: 1.就員工退離權益保障事項與公務人員退休法 等相關法規適用疑義加以釐清,並擬具相關 疑義之問答納入手冊宣導。 2.通函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辦理員工優惠退離之 相關作業規範。 3.彙整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 辦理優惠退離情形,並簽陳行政院瞭解。 (三)配合軍公教人員退撫法制主管機關研議改革 退休法規如下: 1.配合研議「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 並經行政院 99 年 5 月 14 日函送立法院審議。 嗣經立法院第 7 屆第 6 會期司法及法制、教 育及文化委員會於 100 年 1 月 6 日召開聯席會 議,初步完成委員詢答程序。 2.配合研議「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 32 條之 1 及第 32 條之 2 修正草案」,業經行政 院 100 年 10 月 26 日函送立法院審議。 推動員工協助方案 25 個 截至 100 年 12 月 31 日止,已有 62 個主管機關辦 理「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其中 40 個機關訂有專 屬性計畫。另原人事局業將推行員工協助情形納 入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督促各主管機關 依其業務屬性與同仁需求積極落實。 充 分 運 用 公 有 財 人力中心大樓設施 100% (一)本案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3,800 萬 產,增加政府收益 委託經營管理 元,包含 100 年度大樓設施營運移轉案定額 權利金 2,400 萬元及 99 年度新建大樓委託經 營管理案經營權利金 1,400 萬元,實際收入定 額權利金 2,400 萬元,而經營權利金係依契約 規定按廠商前 1 年度(即 99 年度)實際營業總 收入 2 億 9,079 萬 9,864 元之 4.6%計算為 1,33 7 萬 6,794 元,致 100 年權利金總收入為 3,73 7 萬 6,794 元,執行率為 98.36%。 (二)因經營權利金係依據廠商前一年度營業總收 入之 4.6%計算,該項收入受到全球金融海嘯 1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2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之經濟衝擊,以及國內經濟、社會環境與政府 各項政策之影響,概估預算之達成有賴克服各 項不確定之因素,具有亟高之挑戰性。公務人 力發展中心係參酌廠商歷年營業總收入訂定 預算歲入,年度執行歲入過程均依據契約規範 辦理,且盡力督導廠商克服各項營業干擾之不 確定因素,並縮小與預定目標值之差距。 強 化 公 務 人 員 溝 通 提升公務人員與媒 40 期 原人事局及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100 年辦理公務人 協調力與執行力 體互動及網路溝通 員與媒體互動及網路溝通能力訓練,共計 49 期。 能力 (二)上(101)年度已過期間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培 育 公 務 人 才 與 領 加強中高階公務人 截至 101 年 7 月底止,本總處及所屬訓練機構辦理之國內 導力 員培訓發展 外培訓班期數計 98 班(國內班期數為 94 班、國外班期數 為 4 班)。 (一)本總處:辦理行政院選送中高階公務人員赴新加坡國立 大學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班(含赴馬來西亞參訪)、法 國國家行政學院班、德法研習班、選送績優科長赴新加 坡國立大學管理學院短期研習班、行政院及所屬中央機 關科長研習班第 65 期至 84 期及中高階公務人員國內外 訓練回流課程 9 期,計 33 班。 (二)本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辦理高階人員研究班 2 期、 行政院及所屬中央機關科長研習班 15 期、中階主管培 訓班 2 期及中階主管培訓班回流研習 3 期,計 22 期。 (三)本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辦理「決策菁英論壇」、「初 任薦任官等職務主管人員研習班」及「領導能力與協調 合作」、「創新服務與流程管理」、「問題追蹤與解決 能力」等中高階公務人員訓練班次,計 58 班。 提升中高階公務人 截至 101 年 7 月底止,本總處及所屬訓練機構辦理之國內 員培訓能量 外培訓班別,參訓學員在「研習規劃」、「學習輔導」及 「講座授課」等面向滿意度之平均值分別如下: (一)本總處:辦理行政院選送中高階公務人員赴新加坡國立 大學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班(含赴馬來西亞參訪)、法 國國家行政學院班、德法研習班、選送績優科長赴新加 坡國立大學管理學院短期研習班、行政院及所屬中央機 關科長研習班第 65 期至 84 期及中高階公務人員國內外 訓練回流課程 9 期,滿意度平均為 89.23%。 (二)本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辦理高階人員研究班 2 期、 行政院及所屬中央機關科長研習班 15 期、中階主管培 1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2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訓班 2 期及中階主管培訓班回流研習 3 期,滿意度平均 為 89.41%。 (三)本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辦理「決策菁英論壇」、「初 任薦任官等職務主管人員研習班」及「領導能力與協調 合作」、「創新服務與流程管理」、「問題追蹤與解決 能力」等中高階公務人員訓練班次,滿意度平均 94.67 %。 建 構 合 理 化 的 人 事 推動性別平等的政 截至 101 年 7 月 15 日,納入列管之行政院各部會所屬委員 措施 策參與 會共計 422 個,其中任一性別比例已達三分之一者計 398 個,達成比例 94.31%。 合理規劃人力運用 (一)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作業,審議各新機關組織編制及員 策略 額配置部分:完成包含內政部等 139 個二、三級機關編 制員額總數之釐定,已完成編制表審議之機關部分,組 改後編制員額總數計 4 萬 4,687 人,較原機關編制員額 總數 4 萬 8,622 人,計精簡編制員額 3,935 人,精簡率達 8.1%。 (二)身心障礙人員及原住民族人員之進用達法定進用比例 部分: 1.身心障礙人員進用:截至 101 年 7 月 1 日止,行政院及 所屬各機關(構)學校依法應進用身心障礙人員人數 1 萬 8,875 人,已進用 2 萬 7,589 人,超額進用 8,714 人, 進用比率達 146%。 2.原住民族人員進用:截至 101 年 7 月 1 日止,行政院所 屬機關(構)學校依法應進用原住民人數 1,805 人,已 進用 8,026 人,超額進用 6,221 人,進用比率達 445%。 增 進 行 政 績 效 與 服 辦理員額評鑑 (一)員額評鑑機制整體性規劃: 務品質 1.研訂員額評鑑相關規定:於 100 年 10 月 27 日以行政院 函頒「行政院辦理所屬二級機關員額評鑑作業要點」; 並研訂「中央政府機關辦理員額評鑑作業注意事項」, 於同年月 28 日通函中央機關及國營事業機構參考運 用。 2.規劃 101 年度員額評鑑方式及期程:原人事局業於 100 年 12 月 21 日邀集相關主管機關就 101 年評鑑方式及期 程進行討論獲致共識,並於會後擬具「101 年度行政院 辦理所屬二級機關員額評鑑方式及評鑑期程一覽表」, 於同年月 26 日函請相關機關配合辦理。 3.研訂員額評鑑各類書面資料參考格式:為使評鑑作業聚 焦及後續撰寫評鑑分析報告時資料呈現一致性,俾利跨 機關員額管理之比較,原人事局研訂員額評鑑各類書面 資料參考格式,並於 101 年 1 月 19 日及 2 月 20 日通函 各機關運用。 1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2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二)辦理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員額評鑑:依上開評鑑期程, 截至 101 年 7 月底止,101 年第 1 季僑務委員會、公平 交易委員會、臺灣省諮議會、福建省政府、國家通訊傳 播委員會及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等 6 個機關之員額評鑑 已全數完成,刻正持續辦理後續各季評鑑作業,並將於 101 年底前完成首次全面性評鑑作業。 (三)協助各機關辦理評鑑:本總處全球資訊網已建置員額評 鑑專區,彙集相關評鑑規定,國外評鑑制度介紹、重要 評鑑案例及參考範例等資料。另 100 年度除已開設員額 評鑑法規及實務作業相關課程,及以實例觀摩方式辦理 「員額評鑑標竿學習專班」外,並整理員額評鑑相關法 規及蒐集近 3 年(97 年至 99 年)具參考價值之評鑑案 例等彙編成冊,又 101 年度亦持續規劃開設員額評鑑相 關課程,以強化各機關辦理員額評鑑專業知能。 辦理訓練機構績效 101 年需辦理 4 所訓練機構績效評鑑,業簽奉核可,將依序 評鑑 洽詢相關主管機關,俟獲同意安排進行評鑑。另擬具之「行 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訓練機 構績效評鑑實施計畫(草案)」及專業學者建議名單業簽奉核 可,將另案邀集學者專家召開座談會。 激 發 公 務 人 員 士 氣 合理規劃待遇與退 (一)合理審議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標準一節:業依全國軍公 與潛能 休撫卹制度 教員工年度待遇調整作業程序,蒐集整理包括經濟成長 率、物價指數變動情形、平均每人國民所得、民間企業 薪資水準等相關因素,研具待遇調整相關分析資料,並 估算待遇調整所需經費,將綜合考量政府財政負擔、配 合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籌編情形,擇期召開軍公 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進行 102 年度全國軍公教員工 待遇調整擬案之審議作業。 (二)依「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處理員工 退離之權益保障事項一節:配合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 調整暫行條例所稱「組織業務調整生效日」訂為 101 年 1 月 1 日,各機關原則應於 100 年 4 月 25 日前受理機關 人員申請優惠退離,及於同年 5 月 10 日前完成優惠退 離准駁作業。為利各機關辦理優惠退離相關作業有所依 循,在行政院組織改造小組依最新情況滾動修正「行政 院及所屬各機關組織調整作業手冊」相關內容前,原人 事局於 100 年 5 月 9 日通函各機關先行規範相關作業, 並請各機關於 101 年 3 月 31 日前將優惠退離執行成果 報院備查, 截至 101 年 7 月底止,已有行政院體育委 員會、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 會、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 程委員會、交通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財政部及 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 9 機關報送執行成果。 1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2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三)配合軍公教人員退撫法制主管機關研議改革退撫法規 一節: 1.行政院業於 101 年 3 月 27 日函送「學校教職員退休條 例修正草案」、「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修正草案」至立 法院審議。 2.行政院業於 101 年 7 月 27 日函送「陸海空軍軍官士官 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至立法院審議。 3.經濟部依 100 年 11 月 30 日尹前政務委員啓銘審查「經 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條例草案」決議 情形,於 101 年 3 月 15 日將再修正草案函報行政院, 惟該草案尚有部分疑義待釐清,爰於同年 5 月 24 日就 相關機關意見函請經濟部再予審酌。 4.行政院、考試院業於 101 年 6 月 6 日會銜函送「交通部 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第 16 條、第 36 條修正草案」 至立法院審議。 推動員工協助方案 經統計,行政院所屬各中央主管機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中,已推動員工協助相關措施並訂定其專屬性計畫者計有 40 個機關,已達 101 年度所訂目標值。 充 分 運 用 公 有 財 人力中心大樓設施 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101 年 1 至 7 月預算歲入為定額權利金 產,增加政府收益 營運管理 新臺幣(以下同)3,200 萬元及經營權利金 973 萬 7,000 元, 執行率為 101.4%。 強 化 公 務 人 員 溝 通 提升公務人員與媒 (一)為強化公務人員面對媒體與對外溝通之能力,本總處自 協調力與執行力 體互動及網路溝通 99 年起辦理公務人員面對媒體研習,依媒體性質規劃平 能力 面媒體、電子媒體、網路社群 3 課程類別,並跨部會、 分層級調訓科長、簡任 12 職等主管、部會首長及次長 級人員。 (二)為增進行政院次長級人員對於國家政策的瞭解,促進跨 部會溝通協調,以提升與民眾、媒體及國會的對話能 力,行政院於 101 年 7 月 11 日,於外交部外交領事人 員講習所辦理「101 年行政院次長級人員政策溝通研習 會」。計有行政院副秘書長及各部會次長級人員 70 人 參加。本研習會主題為「進入全面溝通時代」,研習議 題包括「跨域管理」、「如何與民眾溝通」、「內部控 制與風險管理」、「如何與媒體溝通」、「如何與國會 溝通」等,並分別邀請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資深媒體 人唐湘龍、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元智大學講座教授 許士軍、世新大學口語傳播系系主任游梓翔教授及行政 院副秘書長陳慶財等擔任講座,均以自身經驗與出席人 員分享其在處理主講議題上之心得。經調查,本研習會 整體滿意度 83%,其中課程滿意度為 82%,講座滿意度 為 83%。 16 主 要 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1,050 1,400 1,453 -350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 - 18 - 0403300000 7 人事行政總處 - - 18 - 0403300200 1 沒入及沒收財物 - - 4 - 0403300201 1 沒入金 - - 4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約沒入保證金繳 庫數。 0403300300 2 賠償收入 - - 15 - 040330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15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 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1,040 1,390 971 -350 0503300000 8 人事行政總處 1,040 1,390 971 -350 050330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1,040 1,390 971 -350 0503300305 1 資料使用費 870 1,220 865 -35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政府出版品及刊物 等收入。 0503300312 2 場地設施使用費 170 170 106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回繳庫數及單房間職務宿舍管理費等收 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0 10 213 0 0703300000 8 人事行政總處 10 10 213 0 0703300600 1 廢舊物資售價 10 10 213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 - 251 - 1103300000 8 人事行政總處 - - 251 - 1103300900 1 雜項收入 - - 251 - 110330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251 - 前年度決算數係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死 亡,繳回優惠存款利息差額等經費。 110330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 - 1 - 前年度決算數係出售資料廢紙等收入。 附註:前年度決算數細數之和與總數或略有出入,係四捨五入關係。 1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2,678,972 2,721,805 -42,833 0003300000 3 人事行政總處 2,678,972 2,721,805 -42,833 本科目上年度法定預算數2,677,349千元,移出「一 般行政」及原「地方人事行政業務」科目3,690千元 ,列入地方行政研習中心「一般行政」及「地方公務 人員訓練」科目項下,另由原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 員會「一般行政」及「宿舍管理及福利服務」科目移 入48,146千元,移出移入數互抵後,淨計如表列上年 度預算數。 3303300000 行政支出 526,209 559,212 -33,003 3303300100 1 一般行政 361,916 374,766 -12,850 1.本科目上年度法定預算數370,875千元,連同由「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科目移入1,063千元及原「地 方人事行政業務」科目移入2,828千元,共計如表 列上年度預算數。 2.本年度預算數361,916千元,包括人事費322,154千 元,業務費30,217千元,設備及投資8,231千元, 獎補助費1,314千元。 3.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322,154千元,較上年度核實減列人 事費13,028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9,89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環境佈置、印刷及辦公設備等經費3,564千元, 增列辦公廳舍裝修費及辦理檔案管理作業等經費 4,839千元,計淨增1,275千元。 (3)人事行政資訊工作經費9,302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汰換機房老舊設備及資訊服務費等1,693千元 ,增列購置資訊設備等經費627千元,計淨減1,0 66千元。 (4)人事資料登記管理經費57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郵資等經費31千元。 3303300200 2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 162,293 180,756 -18,463 行及發展 3303300201 1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 5,998 6,759 -761 1.本科目係由上年度原「人事綜合規劃」科目改列。 上年度法定預算數7,826千元,移出1,063千元列入 「一般行政」科目及41千元列入「加強組編人力運 用」科目,自原「地方人事行政業務」科目移入37 千元,移出移入數互抵後,淨計如表列上年度預算 數。 2.本年度預算數5,998千元,均屬業務費。 3.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推動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及研議增修訂人事法規 經費2,889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印製人事法規彙 1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編等經費849千元,增列辦理行政院所屬及地方 人事機構推動人力資源管理創新獎勵等經費668 千元,計淨減181千元。 (2)加強人事機構組織與功能經費1,159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通訊費及辦理人事績效考核等經費77千 元。 (3)外國人事政策與法制考察經費404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選派人事人員赴國外考察人事行政等經費 89千元。 (4)人事行政研究發展經費1,546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人事行政研究發展徵文獎勵審查費等414千元 。 3303300202 2 加強組編人力運用 2,703 3,062 -359 1.本科目係由上年度原「加強公務人力運用」科目改 列。上年度法定預算數3,116千元,移出330千元列 入「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科目,自「人事行政綜 合規劃」科目移入41千元及原「地方人事行政業務 」科目移入235千元,移出移入數互抵後,淨計如 表列上年度預算數。 2.本年度預算數2,703千元,均屬業務費。 3.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審議編制員額及控管公務人力經費2,056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辦理各縣市業務委外重點推動項目 推廣座談會等經費287千元。 (2)辦理公務人員任免陞遷經費647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辦理行政院全面改組等經費405千元,增列 任免遷調相關法制研議等經費333千元,計淨減7 2千元。 3303300203 3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83,187 96,356 -13,169 1.本科目係由上年度原「考核與訓練」科目改列。上 年度法定預算數95,912千元,連同由「加強組編人 力運用」科目移入330千元及原「地方人事行政業 務」科目移入114千元,共計如表列上年度預算數 。 2.本年度預算數83,187千元,均屬業務費。 3.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辦理選送公務人員出國研習業務經費46,394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選送優秀公務人員出國進修學位 等經費25,655千元。 (2)規劃訓練進修經費7,51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 理中高階訓練研習及委託研究等經費2,060千元 ,增列辦理中高階公務人員國內進修行政管理與 法制碩士在職學分班等經費2,100千元,計淨增4 0千元。 (3)研提考試用人計畫分發考試及格人員業務經費1, 337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考試錄取人員分配 作業及委託研究等經費893千元。 1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4)辦理公務人員考核、創新、獎懲及友好互訪業務 經費9,463千元,較上年度減列選拔模範公務人 員等經費1,369千元,增列製頒獎章及證書等經 費1,048千元,計淨減321千元。 (5)新增辦理行政院跨領域科技管理人才在職培訓發 展計畫經費18,483千元。 (6)上年度推動公務人員數位學習計畫預算業已編竣 ,所列6,609千元如數減列。 3303300204 4 給與福利制度規劃 10,832 11,180 -348 1.本科目係由上年度原「給與制度規劃」科目改列。 2.本年度預算數10,832千元,均屬業務費。 3.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規劃給與結構與標準經費607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研議改進公務人員給與結構等經費180千元, 增列專題委託研究經費190千元,計淨增10千元 。 (2)規劃退休資遣撫卹業務經費114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印製表冊等經費153千元。 (3)推動生活津貼及其他給與業務經費111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國內旅費等206千元。 (4)辦理志願服務業務經費223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推動志願服務及印製資料等經費22千元。 (5)辦理文康活動及福利業務經費9,777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文康活動等經費23千元。 3303300205 5 創新e化人事服務 59,573 63,399 -3,826 1.本科目係由上年度原「創新人事服務」科目改列。 2.本年度預算數59,573千元,包括業務費11,273千元 ,設備及投資48,300千元。 3.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人力資源資訊服務經費9,573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公文線上簽核系統新增功能等經費2,217千元 ,增列資訊服務費等1,153千元,計淨減1,064千 元。 (2)全國公務人力資源智慧型資訊服務計畫,總經費 283,700千元,分5年辦理,101年度已編列52,76 2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50,000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2,762千元。 3303309000 3 一般建築及設備 - 1,560 -1,560 3303309011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1,560 -1,560 上年度汰換正、副首長座車2輛預算業已編竣,所列1 ,560千元如數減列。 3303309800 4 第一預備金 2,000 2,130 -130 本年度預算數較上年度減列如列數。 750330000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60,839 70,669 -9,830 2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7503303400 5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 31,378 41,112 -9,734 1.本年度預算數31,378千元,均屬獎補助費。 願退職給付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第一屆資深國民大會代表自願退職給付22,710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助經費9, 733千元。 (2)第一屆資深立法委員自願退職給付8,668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助費1千元。 7503303600 6 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 9,461 9,557 -96 1.本年度預算數9,461千元,均屬人事費。 2.本年度預算數9,461千元,係辦理中央公教員工非 屬公務人員保障法適(準)用對象因公殘廢死亡慰 問給付經費,較上年度減列96千元。 7503304300 7 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20,000 20,000 0 1.本年度預算數20,000千元,均屬人事費。 2.本年度預算數20,000千元,係辦理各機關學校員工 退職資遣、遣離給付及教育聘任人員舊制退撫給付 ,與上年度同。 8903300000 其他支出 2,091,924 2,091,924 0 8903304500 8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 2,091,924 2,091,924 0 1.本年度預算數2,091,924千元,均屬人事費。 女教育補助 2.本年度預算數2,091,924千元,係辦理公教人員婚 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費,與上年度同。 21 附 屬 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03300300 -0503300305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870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使用規費收入 -資料使用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有關規定辦理 出售政府出版品及刊物等收入。 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有關規定辦理 出售政府出版品及刊物等收入。 。 。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870 0503300000 8 人事行政總處 870 050330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870 0503300305 1 資料使用費 870 出售政府出版品及刊物等收入。 2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03300300 -0503300312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70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使用規費收入 -場地設施使用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及 借用公有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房租津貼及本總處 借用公有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房租津貼及本總處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及 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有關規定辦理。 單房間職務宿舍管理費全年預估收入。 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有關規定辦理。 單房間職務宿舍管理費全年預估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170 0503300000 8 人事行政總處 170 050330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170 0503300312 2 場地設施使用費 170 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房租津貼繳庫數及本總處單房間職務 宿舍管理費等收入。 2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300600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0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有關規定辦理 出售報廢資訊設備等收入。 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有關規定辦理 出售報廢資訊設備等收入。 。 。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0 0703300000 8 人事行政總處 10 0703300600 1 廢舊物資售價 10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2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61,91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辦理本總處文書、人事、會計及事務管理等處務行 1.配合業務推展,發揮行政效率,達成年度施政計畫 政。 目標。 2.辦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學校建立人事電腦化資訊系 2.逐步完成人事行政電腦化,加強資料管理分析並掌 統計畫。 握最新動態。 3.充實院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力資料庫。 3.提供整合性、正確性之資訊,作為長官及業務單位 4.編印院屬各機關職員錄及主管人員名錄。 擬訂計畫及決策之參據。 5.維持本總處各項資訊軟硬體設備正常運作,並配合 推展院頒各項資訊政策。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322,154 人事室、秘書 按預算員額,職員257人、技工7人、工友13人、 室 駕駛11人、聘用10人、約僱8人,共計306人,依 0100 人事費 322,154 規定標準編列用人經費322,154千元。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4,277 1.待遇:係政務人員待遇4,277千元,法定編制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90,413 人員待遇190,413千元,約聘僱人員待遇10,32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0,322 2千元,及技工、工友待遇12,360千元,合共2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2,360 17,372千元。 0111 獎金 47,311 2.獎金:係考績獎金20,183千元、年終工作獎金 0121 其他給與 5,017 (含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及特殊功勳獎賞 0131 加班值班費 13,153 等27,128千元,合共47,311千元。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9,069 3.其他給與:係休假補助費5,017千元。 0151 保險 20,232 4.加班值班費:係超時加班費5,677千元,值班 費130千元及不休假加班費7,346千元,合共13 ,153千元。 5.退休離職儲金:係政務與文職人員退休金公提 部分17,254千元,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公提部 分779千元,技工、工友退休準備金及工資墊 償基金提撥1,036千元,合共19,069千元。 6.保險:係健保保險補助13,148千元,公保保險 補助5,463千元,勞保保險補助1,621千元,合 共20,232千元。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29,890 秘書室 本總處處理一般經常公務所需各項費用,依規定 0200 業務費 23,238 標準及實際需要核實編列,計需29,890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550 1.辦理國內進修補助及教育訓練費550千元。 0202 水電費 844 2.辦理中興新村辦公室及首長宿舍所需使用水電 0203 通訊費 3,035 費844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2,060 3.郵資及電話費等3,035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770 4.辦理檔案管理作業2,060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336 5.影印機租金770千元。 0231 保險費 458 6.公務車10輛、機車2輛之燃料稅、牌照稅、檢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66 驗及換行照等336千元。 2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61,91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1 物品 891 7.公務車保險費278千元、辦公設備火災保險費1 0279 一般事務費 11,058 80千元,共計458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747 8.按日按件計資酬金966千元,包括編印人事月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409 刊稿費612千元,專題演講及自辦訓練講座鐘 費 點費、專書閱讀心得寫作審查費、人事法規測 0291 國內旅費 58 驗考試作業等354千元。 0294 運費 40 9.物品891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71 (1)公務車10輛、機車2輛油料費445千元。 0299 特別費 945 (2)購置文具紙張、檔案盒及衛生防護等446千 0300 設備及投資 5,338 元。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4,103 10.一般事務費11,058千元: 0304 機械設備費 150 (1)辦理國會及新聞聯繫等366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1,085 (2)辦理文康活動765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1,314 (3)編印人事月刊印製費586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1,314 (4)正、副首長、處長以上主管人員及40歲以 上(2年1次)健康檢查費160千元。 (5)自辦訓練餐費及雜費80千元。 (6)北棟辦公大樓管理費8,756千元。 (7)正副首長職務宿舍管理費等230千元。 (8)中興新村辦公室保全及中興新村辦公室高 等研究園污水下水道使用費115千元。 11.辦公房舍養護費747千元。 12.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409千元: (1)車輛養護費322千元。 (2)辦公器具養護費87千元。 13.國內出差旅費58千元。 14.公務之搬運清理等費用40千元及因公短程車 資71千元。 15.正、副首長特別費按標準編列全年計需945千 元。 16.本總處辦公廳舍裝修費4,103千元。 17.公務用視聽、通訊、監視設備等費用150千元 。 18.辦公室桌椅、櫃子、辦公機器、事務設備、 電器設備、倉庫檔案架等汰換、增置費用, 計需1,085千元。 19.獎補助費1,314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 問金,每人以6千元計算。 2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61,91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 人事行政資訊工作 9,302 資訊室 依據人事行政業務資訊規劃,統籌辦理行政院暨 0200 業務費 6,409 所屬各機關學校人事資料納入電腦作業,並依業 0201 教育訓練費 50 務需要推動各項資訊化作業,計需9,302千元。 0203 通訊費 951 1.資訊人員教育訓練費50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5,000 2.通訊費951千元: 0271 物品 398 (1)台北辦公室網路通訊及視訊聯網費用500千 0279 一般事務費 10 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2,893 (2)中興新村辦公室網路通訊及視訊聯網費用4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893 51千元。 3.應用系統、硬體網路、天然災害等系統資訊服 務維運相關費用及網路雷射印表機租賃費等5, 000千元。 4.電腦媒體(磁帶、磁片、色帶、碳粉匣)及報 表用紙等耗材398千元。 5.印製資訊文件及蒐集人事行政資料10千元。 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2,893千元: (1)垃圾郵件防毒等資安軟體更新1,520千元。 (2)行政支援等系統功能新增820千元。 (3)汰換中興新村辦公室網路設備及伺服器等 硬體395千元。 (4)周邊雜項及臨時性資訊設備等購置費用158 千元。 04 人事資料登記管理 570 資訊室 充實人事資料提供首長及業務單位擬訂計畫及決 0200 業務費 570 策之參據,計需570千元。 0203 通訊費 100 1.郵寄職員錄、主管人員名錄等大宗郵資及資料 0279 一般事務費 470 查詢長途電話等費用100千元。 2.編印行政院暨所屬機關職員錄、主管人員名錄 及縣市政府主管人員名錄等經費470千元。 2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201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 預算金額 5,99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深化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 1.導入創新性人力資源管理措施,提供優質人事服務 2.促進女性公務人員參與決策。 。 3.研議增修訂人事法規。 2.營造性別平權的政策參與環境,帶動政府重視女性 4.處理訴願案件。 人才的培育與發展。 5.推動員工協助方案。 3.精進公務人事法制,建立專業績效人事制度。 6.規劃外國人事政策與法制考察,汲取外國人事管理 4.依據院頒「行政院所屬中央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 改進之優點;有效結合專業核心能力評鑑機制,策 推動計畫」辦理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研習活動。 劃及審議人事人員訓練進修,提高公務人力之素質 5.規劃外國人事政策與法制考察,汲取外國人事管理 。 改進之優點;有效結合專業核心能力評鑑機制,策 7.蒐集各國人事制度資料。 劃人事人員訓練進修,提高公務人力之素質。 8.辦理人事行政研究發展徵文及推動人力資源管理創 6.鼓勵各界參與人事行政研究發展徵文活動,並引導 新獎勵活動。 各人事機構積極創新、變革,有助人事行政業務之 9.辦理行政院人事主管會報。 推展及創新。 7.增進本總處與人事主管雙向溝通,使人事政策之研 訂與實際執行能密切契合。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推動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及 2,889 綜合規劃處 推動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研議修訂人事法規及 研議增修訂人事法規 印製人事相關資料,計需2,889千元。 0200 業務費 2,889 1.業務聯繫所需電話費及郵資等22千元。 0203 通訊費 22 2.訴願審議委員會及法規委員會等委員17人,每 0241 兼職費 204 人每次兼職費3千元,計需204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50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50千元: 0251 委辦費 570 (1)召開推動性別主流化績優機關評審委員會 0279 一般事務費 1,469 出席費38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48 (2)辦理各部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交流研習活 0293 國外旅費 126 動鐘點費67千元。 (3)考銓專題研究稿費150千元。 (4)辦理行政院所屬及地方人事機構人力資源 管理創新獎勵審查費95千元。 4.委託學校及團體辦理「建立行政法人績效評鑑 制度之研究」570千元。 5.一般事務費1,469千元: (1)辦理推動性別主流化績效優良機關頒獎典 禮佈置及雜支505千元、各部會性別平等專 案小組交流研習活動場地佈置、資料印製 及雜支等135千元、辦理核心職能專案113 千元,合計753千元。 (2)辦理人事制度、法規研擬等活動場地佈置 、資料印製及雜支等45千元。 (3)印製「主要人事法規彙編」95千元、購置 法律工具書籍及申請使用網路法律資源查 詢系統48千元,合計143千元。 2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201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 預算金額 5,99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4)行政院所屬及地方人事機構人力資源管理 創新獎勵獎金,並辦理標竿學習等276千元 。 (5)辦理行政院人事主管會報252千元。 6.因公出差旅費148千元: (1)辦理人事制度、法規研擬交通費144千元。 (2)召開推動性別主流化績優機關評審委員會 交通費4千元。 7.參加國際人事行政年會所需國外旅費126千元 。 02 加強人事機構組織與功能 1,159 綜合規劃處 依「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設置標準表」及「 0200 業務費 1,159 人事人員員額設置標準」規定,本精簡原則核定 0203 通訊費 30 新設置人事機構及人事人員,加強人事機構組織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7 與功能,計需1,159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837 1.辦理人事機構及人員管理與有關機關(構)業 0291 國內旅費 245 務聯繫電話費及郵資等30千元。 2.員工協助方案成果發表會講座鐘點費47千元。 3.一般事務費837千元: (1)辦理人事業務績效考核、表揚績優人事人 員、人事專業獎章、致贈退休人事主管退 休獎牌、強化人事機構服務品質及管理績 效等相關經費479千元。 (2)員工協助方案成果說明會雜支208千元、編 印人事機構職員錄136千元,共計344千元 。 (3)人事陞遷培育、制度研擬及資料蒐集費14 千元。 4.辦理人事機構年度績效考核差旅費245千元。 03 外國人事政策與法制考察 404 綜合規劃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04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404 1.辦理甄選之各項費用及考察報告印製費等35千 0279 一般事務費 35 元。 0293 國外旅費 369 2.國外旅費369千元: (1)選派人事人員赴國外考察人事行政、文官 制度變革、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措施、政 府再造及廉政制度等288千元。 (2)參加考試院國外人事考銓業務考察81千元 。 04 人事行政研究發展 1,546 綜合規劃處 促進人事行政業務之革新進步,辦理人事行政研 3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201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 預算金額 5,99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00 業務費 1,546 究發展徵文獎勵活動,計需1,546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80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8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766 (1)人事行政研究發展徵文獎勵評審小組委員 出席費78千元。 (2)人事行政研究發展徵文獎勵審查費702千元 。 2.人事行政研究發展獎金766千元。 3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202 加強組編人力運用 預算金額 2,70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強化機關員額管理機制辦理機關員額評鑑。 1.促進機關員額配置合理化,提升政府人力運用效率 2.辦理公務人員任免陞遷法制研議。 。 2.貫徹依法用人,建立公平、公正、公開之公務人員 任用遷調制度。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審議編制員額及控管公務人 2,056 組編人力處 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等規定,審議 力 及控管各機關編制及預算員額,計需2,056千元 0200 業務費 2,056 。 0203 通訊費 570 1.辦理機關員額編制及預算員額審查案件所需大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0 宗郵資、電話費570千元、辦理政府業務委託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8 外包及工友資訊管理系統研習場地布置、資料 0251 委辦費 446 印製及雜費190千元,共計76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90 2.辦理員額評鑑相關作業、政府業務委託外包所 0291 國內旅費 411 需之學者審查費、出席費、稿費158千元,及 0293 國外旅費 261 國內出差旅費、場地、交通車輛租金、視實際 需要抽查各機關推動事務勞力替代措施辦理情 形等431千元,共計589千元。 3.委託學校或團體辦理「落實中央機關員額總量 管理策略之規劃研究」446千元。 4.考察英國政府因應預算縮減之員額管理策略26 1千元。 02 辦理公務人員任免陞遷 647 組編人力處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陞遷法」、 0200 業務費 647 「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辦 0203 通訊費 26 理任免陞遷等業務,計需647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621 1.人員任免案件與協助各機關辦理甄補之聯繫, 計需26千元。 2.任免遷調相關法制研議、公務人員任免陞遷、 甄補管理作業相關費用,計需621千元。 3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203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預算金額 83,18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規劃辦理中高階公務人員培訓等選送出國進修研習 1.培育具前瞻國際視野之中高階領導人員,並建立公 事項。 部門網絡關係,以加速與國際社會接軌,提升國家 2.規劃辦理中高階公務人員國內訓練研習活動等事宜 競爭力。 。 2.促進學習資源有效整合,強化公務人力資本。 3.配合機關用人需要,提報考試任用計畫,辦理考試 3.落實考試用人政策,配合用人需要辦理考試分發, 分發作業。 建立公平、公正之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制度。 4.督促人事機構辦理平時考核業務。 4.運用平時考核資料,使考績獎懲及陞遷密切配合。 5.推動各機關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鼓勵行政機關創 5.鼓勵行政機關創新業務,以提升行政效能。 新業務事項。 6.核發各機關服務獎章以表彰人員勞績;審核各主管 6.辦理公務人員獎懲業務。 機關請頒功績、楷模獎章,表揚公務人員對國家之 7.友好國家公務人員交換訪問。 貢獻,於公開場合頒獎且予實質獎勵,以為激勵, 8.規劃辦理行政院跨領域科技管理人才在職培訓發展 及依獎懲公開原則妥適處理獎懲案件。 計畫。 7.促進國際交流,並提升我國在國際社會形象及能見 度,鞏固邦誼。 8.培育具前瞻國際視野之中高階領導人員,並建立公 部門網絡關係,以加速與國際社會接軌,提升國家 競爭力。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辦理選送公務人員出國研習 46,394 培訓考用處 辦理選送公務人員出國進修研習等相關事項,計 業務 需46,394千元。 0200 業務費 46,394 1.選送個人、組團出國專題研究,中高階公務人 0201 教育訓練費 45,825 員密集英語訓練之國外訓練等相關事項,計需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69 25,825千元。 2.選送高階公務人員出國短期研習,計需2,000 千元。 3.選送優秀公務人員出國進修學位等,計需18,0 00千元。 4.辦理選送公務人員出國進修業務之學者專家審 查費、出席費、講座鐘點費等,計需569千元 。 02 規劃訓練進修 7,510 培訓考用處 辦理政務人員訓練、中高階公務人員訓練研習、 0200 業務費 7,510 實務演練等,回流教育,當前國家政策研習會等 0203 通訊費 60 規劃、執行、評鑑及推動;規劃辦理邀請國外學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81 者來台演講等國際性訓練活動,辦理碩士學分班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90 ,專長轉換訓練,訓練機構之評估輔導、資源合 0251 委辦費 2,250 作及協調等,計需7,510千元。 0271 物品 200 1.辦理中高階訓練研習、回流教育、國際性訓練 0279 一般事務費 3,883 活動等,編印中高階人才培訓、各項訓練進修 0291 國內旅費 246 研習相關手冊資料,共計1,783千元。 2.辦理行政院暨所屬中央機關中高階公務人員國 內進修行政管理與法制碩士在職學分班,計需 1,900千元。 3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203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預算金額 83,18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辦理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協調會報200千元。 4.國內外公務聯繫郵電費60千元。 5.規劃辦理各項訓練進修研習活動及講習會議之 講座鐘點費及聘請專家學者出席費690千元。 6.規劃辦理各項訓練進修研習活動及講習會議所 需大會手冊、課程講義、結業證書等文具紙張 及學習相關用品、影音資料等200千元。 7.辦理中高階訓練研習、國際性訓練活動、訓練 機構評估輔導等所需出差旅費、講座膳宿及往 返交通費246千元。 8.推動辦理各項訓練研習活動及講習會議之場地 使用費181千元。 9.辦理中高階公務人員密集英語訓練之國內訓練 相關費用,計需2,250千元。 03 研提考試用人計畫分發考試 1,337 培訓考用處 1.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辦理考試錄取人 及格人員業務 員分配作業相關費用900千元。 0200 業務費 1,337 2.委託學校或團體辦理「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 0203 通訊費 900 錄取人員分發任用後流動情形之研究」437千 0251 委辦費 437 元。 04 辦理公務人員考核、創新、 9,463 培訓考用處 1.推動「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 獎懲及友好互訪業務 要點」相關業務工作,計需384千元。 0200 業務費 9,463 (1)郵資及電話費80千元。 0203 通訊費 80 (2)一般事務費214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0 <1>推動公務人員考核相關費用4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7,052 <2>印製「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調查作 0291 國內旅費 50 業、考核有關書表費用150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2,011 <3>簡報圖表製作費及其他費用等,計需24 0295 短程車資 40 千元。 (3)調查考核及視察各機關出差旅費,計需50 千元。 (4)因公短程車資40千元。 2.推動各機關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鼓勵各機關 提出具體改進措施及辦理創新業務,計需1,35 4千元。 (1)評審費、講座鐘點費及聘請學者專家出席 費計204千元。 (2)按評審結果頒給獎勵金950千元。 (3)獎牌、場地、實地查證費等計200千元。 3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203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預算金額 83,18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辦理公務人員獎懲業務計需4,980千元。 (1)依獎章條例規定製頒公務人員服務、功績 、楷模等獎章及證書,以激勵士氣,計需2 ,264千元。 (2)依據「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潛能激勵 辦法」及「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 」規定,選拔模範公務人員,計需2,666千 元。 <1>模範公務人員複審會議委員出席費26千 元。 <2>每年定期選拔模範公務人員約30人,每 人獎金、製作模範公務人員獎座,印製 模範公務人員事蹟簡介及頒獎典禮佈置 ,共計需2,640千元。 (3)辦理簡任十二職等人員涉案通報等業務, 計需50千元。 4.辦理友好國家公務人員交換訪問等計畫,計需 2,745千元。 (1)接待德國、中美洲與其他友好國家來訪人 員以30人計,共需相關費用734千元(包括 膳宿、交通費、門票、各項雜支等)。 (2)國外旅費2,011千元: <1>赴德國、中美洲與其他友好國家訪問以2 0人計,其中往返機票976千元,出國手 續費50千元,及其他有關費用等310千元 ,計需1,336千元。 <2>赴加拿大考察人力資源發展業務運作90 千元。 <3>參加國際性訓練與發展會議585千元。 05 辦理行政院跨領域科技管理 18,483 培訓考用處 1.每年選送高階公務人員1至2人出國短期研習, 人才在職培訓發展計畫 計需1,500千元。 0200 業務費 18,483 2.每年選送行政院中高階公務人員組團赴瑞士洛 0201 教育訓練費 18,283 桑國際管理學院或其他知名學府、研究機構等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 進行短期研習,至多20人,計需7,000千元。 3.每年選送行政院中高階公務人員1至3人出國進 修科技產業創新領域碩士學位或博士後研究, 計需2,060千元。 4.每年選送行政院中高階公務人員5人參加經濟 3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203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預算金額 83,18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部跨領域人才培訓計畫,計需2,500千元。 5.辦理跨領域行政院中高階公務人員赴知名學府 或研究機構短期研習國內課程、數位學習、跨 領域行政院中高階公務人員研習活動、研討會 、兵棋演練、語文訓練、成果發表會、回流教 育、座談會等相關國內訓練研習,計需5,423 千元。 3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204 給與福利制度規劃 預算金額 10,83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研議改進公務人員給與結構。 合理調整待遇標準,激勵軍公教員工工作士氣,提高 2.規劃給與結構與標準。 工作效率。 3.規劃退休資遣撫卹業務。 4.推動生活津貼及其他給與業務。 5.辦理志願服務業務。 6.辦理文康活動及福利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規劃給與結構與標準 607 給與福利處 為改進公務人員給與結構,研擬合理調整給與標 0200 業務費 607 準,計需607千元。 0203 通訊費 50 1.郵資費及電信費5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0 2.研議改進公務人員給與結構,舉辦座談會或待 0251 委辦費 190 遇審議委員會專家學者出席費70千元。 0271 物品 90 3.委託學校或團體辦理「我國機關學校公教員工 0279 一般事務費 192 地域加給支給合理性之研究」19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5 4.會議及圖書用品等費用90千元。 5.研究辦理薪資調整、待遇資料建檔整理、印製 待遇方案簡報手冊、待遇支給要點核定本及給 與簡明表等192千元。 6.赴各機關查核給與業務旅費15千元。 02 規劃退休資遣撫卹業務 114 給與福利處 辦理退休、撫卹、資遣業務,計需114千元。 0200 業務費 114 1.電信費及郵資38千元。 0203 通訊費 38 2.印製表冊書籍等費用6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60 3.查核各機關退休撫卹洽辦旅費16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6 03 推動生活津貼及其他給與業 111 給與福利處 辦理公務人員生活津貼及其他給與業務,計需11 務 1千元。 0200 業務費 111 1.郵資及電信費7千元。 0203 通訊費 7 2.購置會議用品及圖書等27千元。 0271 物品 27 3.舉辦會議之事務費32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2 4.赴各機關查核辦理情形45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45 04 辦理志願服務業務 223 給與福利處 依據院頒「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公教志工志 0200 業務費 223 願服務要點」規定,辦理規劃推動志願服務及印 0279 一般事務費 133 製資料等,計需223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90 1.規劃推動志願服務及印製資料等133千元。 2.參加國際志工協會會議所需國外旅費90千元。 05 辦理文康活動及福利業務 9,777 給與福利處 綜合規劃、急難貸款及福利服務、員工文康活動 0200 業務費 9,777 ,計需9,777千元。 0203 通訊費 90 1.公務福利e化平台業務、急難貸款、健康99及 0215 資訊服務費 2,600 其他文康活動郵資電信費用90千元。 3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204 給與福利制度規劃 預算金額 10,83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616 2.辦理公務福利e化平台維護營運及主機機櫃代 0231 保險費 100 管費用2,60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12 3.辦理中央機關員工各項文康活動場地使用租金 0271 物品 25 616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4,461 4.各項文康活動保險費用10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332 5.各項文康活動比賽裁判費、出席費及邀請現場 0295 短程車資 41 示範表演之演出費用等,計需1,512千元。 6.辦理急難貸款及福利業務消耗品25千元。 7.辦理急難貸款及福利服務、員工文康活動、海 報文宣摺頁、比賽手冊及專輯印製、獎牌製作 費用;各項文康活動場地布置、工作人員、裁 判等使用之礦泉水、餐飲等;辦理各項文康活 動比賽、美展所需服務生酬金,計需4,461千 元。 8.活動場地之實地勘察、參加相關會議及洽公、 各項文康福利活動出差旅費、短程車資,計需 373千元。 3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205 創新e化人事服務 預算金額 59,57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賡續營運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1.賡續營運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提供公務人力資源 2.整合所有人事業務主管機關相關資料庫及服務平台 單一簽入各項人事作業服務,達到無紙化節能減碳 。 之目標。 3.連結行動化工具,輔助人事高層決策。 2.整合所有人事業務主管機關相關資料庫,建置即時 4.以全程服務精神規劃網路人事知識交流服務。 、完整、正確的公務人員資料認證,提供公務人力 資料統計服務,建立政府人事專業新形象。 3.連結行動化工具與視覺化資訊,即時人力資源訊息 整合傳遞,輔助人事高層決策,提升電子化政府之 效率。 4.以全程服務精神規劃,運用資源共享理念,推動各 式網上人事知識傳承交流服務及公務員終身權益學 習,有效提升國家公務人力素質。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力資源資訊服務 9,573 資訊室 1.辦理人事業務服務資訊系統訓練及種籽教師培 0200 業務費 9,573 訓等場地及交通車輛租金180千元,膳宿、印 0203 通訊費 168 刷及雜支等1,525千元、講座鐘點費1,880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5,405 及國內旅費415千元,計需4,00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80 2.數據線路租金及通訊相關費用:本總處至跨機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80 關共構機房虛擬專有線路,計需168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525 3.資訊服務費相關費用:跨機關共構機房主機、 0291 國內旅費 415 網路設備、資安設備委外服務管理,計需3,41 0千元;政府網際服務網人事服務設備代管機 箱費用1,995千元。 02 全國公務人力資源智慧型資 50,000 資訊室 本項業務屬「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項下「 訊服務 旗艦3:主動全程服務」,經行政院100年6月10日 0200 業務費 1,700 院臺秘字第1000030132號函核定本總處「全國公 0203 通訊費 500 務人力資源智慧型資訊服務」計畫,總經費283, 0215 資訊服務費 1,200 700千元,分5年辦理(101年至105年)。101年 0300 設備及投資 48,300 度已編列52,762千元,本年度編列第2年經費5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8,300 000千元,未來年度(103年至105年)經費總需求 數為180,938千元。 1.跨機關優質人事業務全程服務各系統第二期工 作,共計19,056千元。 (1)配合人事作業變更及優質化需求,擴增及 強化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 」(WebHR)功能,以符合縣市政府、直轄 市及中央主管機關所需,並持續維運及推 廣至各主管機關,計需10,116千元。 (2)整合待遇業務資料蒐集,開發新版待遇管 理資訊系統,及優化人事服務網之系統功 能,計需3,600千元。 3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205 創新e化人事服務 預算金額 59,57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配合個資法及施行細則,進一步建構人事 資訊應用系統之存取與變更稽核紀錄,並 強化系統安全及管控措施,計需2,800千元 。 (4)整合公務人力資料庫與銓敘資料庫之考績 、銓審等資料,提升人事資料分析與運用 ,計需2,540千元。 2.建構全國人力資源資訊服務基礎平台第二期工 作,共計21,544千元。 (1)數據線路租金及通訊費相關費用:本總處 至跨機關共構機房虛擬專有線路,計需500 千元。 (2)人力資源資訊服務基礎平台建置與維運費 用,計需1,200千元。 (3)資料庫、作業系統及資安等軟體授權,計 需11,023千元。 (4)主機伺服器、儲存設備及網路設備等,計 需8,821千元。 3.全國人事業務資訊系統上線、推廣與服務第二 期工作,共計9,400 千元。 (1)建置全國人事資訊系統客服中心,提供每 月萬件客服服務,計需5,000千元。 (2)製作及修正人事業務服務資訊系統數位學 習教材,計需2,000千元。 (3)推動中央機關「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 系統」(WebHR)系統上線,計需1,050千元 。 (4)配合法規修正及人事資訊業務變革,增修 「公教人員人事管理資訊系統」功能,計 需1,350千元。 4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2,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依預算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編列,以支應各項經費之不 便利業務推展,促進行政效能。 足。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2,000 本總處各單位 0900 預備金 2,000 0901 第一預備金 2,000 4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503303400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願退職給付 預算金額 31,37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支付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優惠存款超額利息。 安定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退職後生活。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屆資深國民大會代表自 22,710 給與福利處 資深國民大會代表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助:按代 願退職給付 表28人計需22,710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22,710 0454 差額補貼 22,710 02 第一屆資深立法委員自願退 8,668 給與福利處 資深立法委員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助:按委員10 職給付 人計需8,668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8,668 0454 差額補貼 8,668 4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503303600 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 預算金額 9,46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中央公教員工非屬「公務人員保障法」適(準) 使公教員工奮勉從公,增進其權益之保障,以激勵工 用對象因公殘廢或死亡發給慰問金。 作士氣。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 9,461 給與福利處 辦理民選公職人員、教育人員、技工、工友、其 0100 人事費 9,461 他按月、按日、按時或按件計酬之臨時人員等因 0121 其他給與 9,461 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 4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503304300 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預算金額 20,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支付各機關學校員工退職資遣及遣離給付。 支付各機關學校員工退職資遣及遣離給付。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20,000 給與福利處 辦理各機關學校員工退職資遣、遣離給付及教育 0100 人事費 20,000 聘任人員舊制退撫給付。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20,000 4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890330450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預算金額 2,091,92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支應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費用。 改善公教人員待遇。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 2,091,924 給與福利處 1.公教人員婚喪及生育補助691,924千元。 育補助 2.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1,400,000千元。 0100 人事費 2,091,924 0121 其他給與 2,091,924 4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100 3303300201 3303300202 3303300203 3303300204 3303300205 一般行政 人事行政綜合 加強組編人力 公務人員培訓 給與福利制度 創新e化人事服 第一、二級用途別 規劃 運用 與考用 規劃 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361,916 5,998 2,703 83,187 10,832 59,573 0100人事費 322,154 - - - - - 0102政務人員待遇 4,277 - - - - -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90,413 - - - - -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10,322 - - - - -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12,360 - - - - - 0111獎金 47,311 - - - - - 0121其他給與 5,017 - - - - - 0131加班值班費 13,153 - - - - - 0142退休退職給付 - - - - - - 0143退休離職儲金 19,069 - - - - - 0151保險 20,232 - - - - - 0200業務費 30,217 5,998 2,703 83,187 10,832 11,273 0201教育訓練費 600 - - 64,108 - - 0202水電費 844 - - - - - 0203通訊費 4,086 52 596 1,040 185 668 0215資訊服務費 7,060 - - - 2,600 6,605 0219其他業務租金 770 - 20 181 616 180 0221稅捐及規費 336 - - - - - 0231保險費 458 - - - 100 - 0241兼職費 - 204 - - - -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66 1,177 158 1,689 1,582 1,880 0251委辦費 - 570 446 2,687 190 - 0271物品 1,289 - - 200 142 - 0279一般事務費 11,538 3,107 811 10,935 4,878 1,525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747 - - - - -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09 - - - - - 0291國內旅費 58 393 411 296 408 415 0293國外旅費 - 495 261 2,011 90 - 0294運費 40 - - - - - 4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100 3303300201 3303300202 3303300203 3303300204 3303300205 一般行政 人事行政綜合 加強組編人力 公務人員培訓 給與福利制度 創新e化人事服 第一、二級用途別 規劃 運用 與考用 規劃 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5短程車資 71 - - 40 41 - 0299特別費 945 - - - - - 0300設備及投資 8,231 - - - - 48,300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4,103 - - - - - 0304機械設備費 150 - - - - -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893 - - - - 48,300 0319雜項設備費 1,085 - - - - - 0400獎補助費 1,314 - - - - - 0454差額補貼 - - - - - - 0475獎勵及慰問 1,314 - - - - - 0900預備金 - - - - - - 0901第一預備金 - - - - - - 4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503303400 7503303600 7503304300 8903304500 3303309800 第一屆資深中 因公殘廢死亡 公教員工資遣 公教人員婚喪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央民代自願退 慰問給付 退職給付 生育及子女教 科目名稱及編號 職給付 育補助 合 計 31,378 9,461 20,000 2,091,924 2,000 2,678,972 0100人事費 - 9,461 20,000 2,091,924 - 2,443,539 0102政務人員待遇 - - - - - 4,277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 - - 190,413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 - - - - 10,322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 - - - - 12,360 0111獎金 - - - - - 47,311 0121其他給與 - 9,461 - 2,091,924 - 2,106,402 0131加班值班費 - - - - - 13,153 0142退休退職給付 - - 20,000 - - 20,000 0143退休離職儲金 - - - - - 19,069 0151保險 - - - - - 20,232 0200業務費 - - - - - 144,210 0201教育訓練費 - - - - - 64,708 0202水電費 - - - - - 844 0203通訊費 - - - - - 6,627 0215資訊服務費 - - - - - 16,265 0219其他業務租金 - - - - - 1,767 0221稅捐及規費 - - - - - 336 0231保險費 - - - - - 558 0241兼職費 - - - - - 204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 - - - 7,452 0251委辦費 - - - - - 3,893 0271物品 - - - - - 1,631 0279一般事務費 - - - - - 32,794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 - - - - 747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 - - - 409 0291國內旅費 - - - - - 1,981 0293國外旅費 - - - - - 2,857 0294運費 - - - - - 40 4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503303400 7503303600 7503304300 8903304500 3303309800 第一屆資深中 因公殘廢死亡 公教員工資遣 公教人員婚喪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央民代自願退 慰問給付 退職給付 生育及子女教 科目名稱及編號 職給付 育補助 0295短程車資 - - - - - 152 0299特別費 - - - - - 945 0300設備及投資 - - - - - 56,531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 - - 4,103 0304機械設備費 - - - - - 150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 - 51,193 0319雜項設備費 - - - - - 1,085 0400獎補助費 31,378 - - - - 32,692 0454差額補貼 31,378 - - - - 31,378 0475獎勵及慰問 - - - - - 1,314 0900預備金 - - - - 2,000 2,000 0901第一預備金 - - - - 2,000 2,000 49 行政院人事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2,443,539 144,210 32,692 - 3 人事行政總處 2,443,539 144,210 32,692 - 行政支出 322,154 144,210 1,314 - 1 一般行政 322,154 30,217 1,314 - 2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 113,993 - - 1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 - 5,998 - - 2 加強組編人力運用 - 2,703 - - 3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 83,187 - - 4 給與福利制度規劃 - 10,832 - - 5 創新e化人事服務 - 11,273 - - 4 第一預備金 - - - -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29,461 - 31,378 - 5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願退職給付 - - 31,378 - 6 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 9,461 - - - 7 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20,000 - - - 其他支出 2,091,924 - - - 8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2,091,924 - - - 50 行政總處 別科目分析表 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2,000 2,622,441 - 56,531 - - 56,531 2,678,972 2,000 2,622,441 - 56,531 - - 56,531 2,678,972 2,000 469,678 - 56,531 - - 56,531 526,209 - 353,685 - 8,231 - - 8,231 361,916 - 113,993 - 48,300 - - 48,300 162,293 - 5,998 - - - - - 5,998 - 2,703 - - - - - 2,703 - 83,187 - - - - - 83,187 - 10,832 - - - - - 10,832 - 11,273 - 48,300 - - 48,300 59,573 2,000 2,000 - - - - - 2,000 - 60,839 - - - - - 60,839 - 31,378 - - - - - 31,378 - 9,461 - - - - - 9,461 - 20,000 - - - - - 20,000 - 2,091,924 - - - - - 2,091,924 - 2,091,924 - - - - - 2,091,924 51 行政院人事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土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 4,103 - 0003300000 3 人事行政總處 - 4,103 - 3303300000 行政支出 - 4,103 - 3303300100 1 一般行政 - 4,103 - 3303300200 2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 - - 3303300205 5 創新e化人事服務 - - - 52 行政總處 分析表 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械設備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資及其他 合 計 150 - 51,193 1,085 - - 56,531 150 - 51,193 1,085 - - 56,531 150 - 51,193 1,085 - - 56,531 150 - 2,893 1,085 - - 8,231 - - 48,300 - - - 48,300 - - 48,300 - - - 48,300 5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扣除專項及統籌人事費外,本總處人事費322,154千元。 二、政務人員待遇 4,277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90,413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0,322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2,360 六、獎金 47,311 七、其他給與 2,106,402 內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2,091,924千元及 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9,461千元。 八、加班值班費 13,153 超時加班費5,677千元,未逾該科目90年度實支數8成計6, 333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20,000 係為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20,000千元。 十、退休離職儲金 19,069 十一、保險 20,232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2,443,539 55 行政院人事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衛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257 236 - - - - - - 13 11 7 7 11 10 0003300000 3 人事行政總處 257 236 - - - - - - 13 11 7 7 11 10 3303300100 1 一般行政 257 236 - - - - - - 13 11 7 7 11 10 56 行政總處 明細表 102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10 10 8 8 - - 306 282 309,001 290,429 18,572 10 10 8 8 - - 306 282 309,001 290,429 18,572 10 10 8 8 - - 306 282 309,001 290,429 18,572 1.不含加班值班費13,153千元。 2.由原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 會移撥職員21人、工友4人及 駕駛1人至本總處,另本總處 移撥職員1人至地方行政研習 中心。 3.以業務費支付「勞務承攬」支 出,包括: (1)「一般行政-人事行政資訊 工作」計畫預計進用2人1,1 00千元。 (2)「創新e化人事服務-人力 資源資訊服務」計畫預計進 用4人3,131千元。 (3)「創新e化人事服務-全國 公務人力資源智慧型資訊服 務」計畫預計進用8人5,700 千元。 5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不含司機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中央各部會首長座 4 101.06 2,378 852 34.60 29 8 96 6369-UX。 車 972 20.90 20 1 中央各部會副首長 4 99 .09 1,998 852 34.60 29 25 63 6698-UX。 座車 972 20.90 20 1 中央各部會副首長 4 101.06 1,998 852 34.60 29 8 63 6086-UX。 座車 972 20.90 20 1 公務轎車 4 87 .07 1,995 834 34.60 29 26 50 B4-1925。 1 公務轎車 4 87 .07 1,995 834 34.60 29 26 50 B4-2689。 1 公務轎車 4 92 .05 2,988 1,668 34.60 58 51 50 1356-DE。 1 公務轎車 4 93 .02 2,995 1,668 34.60 58 51 50 1686-DQ。 1 公務轎車 4 95 .03 1,998 1,668 34.60 58 51 50 2128-ET。 1 小型客貨車 7 86 .03 1,997 1,668 34.60 58 51 64 CQ-2670。 1 小型客貨車 7 86 .12 1,998 1,668 34.60 58 51 64 DC-2421。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87 .03 49 312 34.60 11 2 7 DQP-826。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88 .09 125 312 34.60 11 2 7 BBI-182。 表內油料費、養護 費係依照共同性費 用標準編列,其預 算數詳如「歲出計 畫提要及分支計畫 概況表」。 合 計 16,104 517 352 614 59 預算員額: 職 員 257 人 技 工 7 人 行政院人事 警 察 0 人 駕 駛 11 人 法 警 0 人 聘 用 10 人 合計: 306 人 現有辦公房 駐衛警 0 人 約 僱 8 人 工 友 13 人 駐外雇員 0 人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帳面價值 年需修繕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修繕費 一、辦公房屋 3筆 12,035.20 445,564 413 4筆 4,414.79 50 二、機關宿舍 33戶 1,022.04 6,490 144 49戶 4,402.82 140 1 首長宿舍 1戶 164.44 4,430 50 2戶 198.38 50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32戶 857.60 2,060 94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47戶 4,204.44 90 三、其他 - - - - - 合 計 13,057.24 452,054 557 8,817.61 190 60 行政總處 舍明細表 102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修繕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修繕費 - - - - 16,449.99 - - 463 - - - - 5,424.86 - - 284 - - - - 362.82 - - 100 - - - - 857.60 - - 94 - - - - 4,204.44 - - 90 - - - - - - - - - - - - 21,874.85 - - 747 61 行政院人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 計 - 1.對個人之捐助 - 0454差額補貼 - (1)7503303400 -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願退職給付 [1]第一屆資深國民大會代表優惠 01 102-102 第一屆資深國民大會代表 第一屆資深國民大會代表優惠存款利 - 存款利息差額補助 息差額補助。 [2]第一屆資深立法委員優惠存款 02 101-101 第一屆資深立法委員 第一屆資深立法委員優惠存款利息差 - 利息差額補助 額補助。 0475獎勵及慰問 - (1)330330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03 經經經 本總處退休退職人員 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62 事行政總處 分析表 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32,692 - - 32,692 - 32,692 - - 32,692 - 31,378 - - 31,378 - 31,378 - - 31,378 - 22,710 - - 22,710 - 8,668 - - 8,668 - 1,314 - - 1,314 - 1,314 - - 1,314 - 1,314 - - 1,314 6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人 天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9 96 1,521 10 104 1,703 考 察 4 49 720 5 58 878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5 47 801 5 46 825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65 行政院人事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擬拜會或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考察 01外國人事政策與法制考察94 瑞典 內閣行政事務 考察執行公署之運作、個別薪資 102.01-102.12 8 2 總管理處等 制度及促進女性公務人員參與決 策等政策。 02參加考試院國外人事考銓業務考 北歐、南非 配合考試院規 瞭解國外政府機關人事業務推動 102.01-102.12 10 1 察94 劃 情形。 03英國政府因應預算縮減之員額管 英國 內閣事務部及 英國政府因財政赤字逐年增加, 102.01-102.12 8 2 理策略考察94 其幕僚機關等 近年持續採取計畫性刪減預算措 施,本次考察係為瞭解英國政府 因應財政緊縮所採取之各項員額 管理策略(包含員額縮減目標訂 定之方式、達成目標之管理作為 及相關配套措施)、組織設置( 或整併、裁撤、改制等)審議原 則等,並瞭解該國員額評鑑相關 機制,及其他可供參採之員額管 理措施與相關策略。 04人力資源發展政策及培訓業務運 加拿大 加拿大公務人 瞭解加拿大之人力資源發展政策 102.01-102.12 7 1 作考察94 員培訓機構 及培訓業務運作機制。 66 行政總處 算類別表- 算類別表-考察、 考察、視察、 視察、訪問 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辦 公 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149 108 31 288 人事行政綜合規 無 劃 41 40 - 81 人事行政綜合規 無 劃 120 134 7 261 加強組編人力運 無 用 70 16 4 90 公務人員培訓與 無 考用 67 行政院人事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 前 往 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家 或 地 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二.不定期會議 01參加國際人事行政年會 - 94 未定 1.參加國際人力資源公共管理 5 2 45 72 協會年會。 2.瞭解國際人力資源管理最新 理論發展趨勢及實務運作。 02參加國際性訓練與發展會議 印度 以團體會員身分,參加國際培 8 1 70 50 - 94 訓總會(IFTDO)第42屆年會, 以瞭解國際推動人力資源發展 概況。 03參加國際性訓練與發展會議 美國 以會員身分,參加美國訓練與 8 1 80 60 - 94 發展協會(ASTD)年會,以瞭解 國際推動人力資源發展概況。 04參加國際性訓練與發展會議 澳洲 以團體會員身分,參加亞洲培 7 2 130 50 - 94 訓總會(ARTDO)第40屆年會, 以瞭解國際推動人力資源發展 概況。 05參加國際志工協會亞太區域年 配合國際志 參加年會,瞭解國外志願服務 7 1 45 38 會 - 94 工協會規劃 業務推動情形。 68 行政總處 -開會、 開會、談判 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辦 公 費 合 計 歸屬預算科目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 國 人 數 國 外 旅 費 9 126 人事行政綜合規 美國 99.10 1 134 劃 - - - - 62 182 公務人員培訓與 波蘭 100.05 1 105 考用 加拿大 98.10 1 120 美國 96.04 1 272 50 190 公務人員培訓與 美國 100.05 1 126 考用 美國 99.05 1 146 - - 33 213 公務人員培訓與 吉隆坡 99.07 3 166 考用 馬來西亞 98.10 2 102 埃及 97.11 2 259 7 90 給與福利制度規 韓國 100.10 1 44 劃 日本 96.12 2 125 香港 94.11 1 46 69 行政院人事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2,589,749 - - 32,692 2,622,441 01一般公共事務 468,364 - - 1,314 469,678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29,461 - - 31,378 60,839 15其他支出 2,091,924 - - - 2,091,924 70 行政總處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56,531 - - - - 56,531 2,678,972 56,531 - - - - 56,531 526,209 - - - - - - 60,839 - - - - - - 2,091,924 7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02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中央公務預算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100及以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及以後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全國公務人力資源 101一105 2.84 - 0.53 0.50 1.81 1.本項業務屬「第四階段電子化政 智慧型資訊服務計 府計畫」項下「旗艦3:主動全程 畫 服務」,經行政院100年6月10日 院臺秘字第1000030132號函核定 「全國公務人力資源智慧型資訊 服務」計畫,總經費283,700 千 元,分5年辦理(101年至105年 )。上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52,76 2 千元,本年度編列第2年經費5 0,000千元,未來年度(103年至1 05年)經費總需求數為180,938千 元。 2.本計畫102年度預算編列於「330 3300205創新e化人事服務-02全 國公務人力資源智慧型資訊服務 」科目50,000千元。 73 行政院人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合 計 895 2,998 1.3303300200 895 2,998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3303300201 308 262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 (1)建立行政法人績效評鑑制度 102-102 透過研究日本獨立行政法人及英國非部會公共組織 308 262 之研究 績效評鑑制度,並考量我國政經環境和未來發展需 要,提出我國行政法人績效評鑑制度之具體可行參 考方案,以達行政法人制度運作順遂及長遠發展之 目標。 3303300202 248 198 加強組編人力運用 (1)落實中央機關員額總量管理 102-102 研究分析我國中央政府機關員額規模變動趨勢,以 248 198 策略之規劃 及當前員額總量管理上所面對的問題。進一步檢視 歐美日等先進國家相關制度,並分析內涵、推動成 效、優劣面向等,與我國作比較。歸納國外經驗和 我國政策運作環境,提出中央機關員額總量管理策 略之規劃方向,以作為後續政策推動參考。 3303300203 249 2,438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1)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錄取 102-102 由於高普初等考試係為一般行政機關新進人員之主 229 208 人員分發任用後流動情形之 要管道,考量其轉調年限未如特種考試訂有6年之 研究 限制,人才流動影響機關用人之安定性;人才之適 任性亦攸關政府行政效能,爰擬就現行機關實務現 進行研究分析,並作為後續政策規劃之參考。 (2)中高階公務人員短期密集英 102-102 培養於國際談判、國際會議等場合獨力處理國際事 20 2,230 語訓練之國內課程 務,直接與國外代表交涉及溝通之中高階英語專業 人才,爰透過密集、短期、全時之英語訓練,精進 國際事務專業人才之英語能力。 3303300204 90 100 給與福利制度規劃 (1)我國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 102-102 依「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之規定,採「多面向 90 100 加給支給合理性之研究 評量標準」,通盤檢討「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 地域加給表」,俾使地域加給之給付對象、分類標 準及分級標準更為客觀合理。 74 事行政總處 分析表 102年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合 計 - - - 3,893 - - - 3,893 - - - 570 - - - 570 - - - 446 - - - 446 - - - 2,687 - - - 437 - - - 2,250 - - - 190 - - - 190 7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通案決議 本次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與國民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一) 年金法之修正,連同辦理老農離農津 貼,以及其他 6 項無須修正法律的福利 津貼或補助,101 年度所需經費請行政 院檢討就立法院審議 101 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案歲出減列 0.85%額度作為財 源,如仍有不足,則由中央特別統籌分 配稅款支應,並於 12 月 5 日提出修正案 送立法院與總預算案併案審議。 通案決議 10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 已依決議事項辦理。 (二) 及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1.人事費:除退休退職給付、立法院主 管、法務部主管、中央研究院、公務 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不刪外,其餘 統刪 0.5%,其中主計處、經濟建設委 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檔案 管理局、公共工程委員會、原住民族 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體育委員 會及所屬、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智慧 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南投地 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營建署 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 民署、臺灣省北區國稅局及所屬、財 稅資料中心、中小企業處、交通部主 管、僑務委員會、南部科學工業園區 管理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主管、 林務局、水土保持局、勞工安全衛生 研究所、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環境 保護署主管、福建省政府改以其他項 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2.委辦費:除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 辦理屠宰衛生檢查、畜禽藥物殘留檢 測及檢疫偵測犬業務之委辦費、中央 健康保險局委託職業工會與農漁會及 鄉鎮市公所辦理健保業務、勞工委員 會辦理危險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 文化建設委員會及所屬、中央選舉委 7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員會及所屬、智慧財產局、警政署及 所屬、中央警察大學、調查局、矯正 署及所屬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 中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公務人員退 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計部、內 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 署、建築研究所、國庫署、廉政署、 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 公路總局及所屬、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導委員會、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 屬、林業試驗所、勞工安全衛生研究 所、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環境 保護署、環境檢驗所、海岸巡防總局 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 自行調整。 3.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開 會、談判、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立法院主管、法務部主管、警政署及 所屬、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不刪外,其餘統 刪 10%,其中中央研究院、新聞局、 經濟建設委員會、研究發展考核委員 會、檔案管理局、公共工程委員會、 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 考試院、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 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 委員會、監察院、審計部、內政部、 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 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 空中勤務總隊、賦稅署、關稅總局及 所屬、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交通部、 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公路總局 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 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 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茶業改良 場、種苗改良繁殖場、桃園區農業改 良場、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臺中區農 7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高雄 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臺東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糧署及 所屬、食品藥物管理局、環境檢驗所、 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臺灣省 政府、福建省政府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4.大陸地區旅費:除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警政署及所屬、法務部主管不 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新聞局、 經濟建設委員會、研究發展考核委員 會、立法院、內政部、中央警察大學、 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關稅總局 及所屬、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國軍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子能委員 會主管、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特有 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茶業改良場、漁 業署及所屬、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 總局、臺灣省諮議會、福建省政府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一般事務費:除立法院主管、公務人 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 及所屬、調查局、矯正署及所屬不刪 外,其餘統刪 5%,其中經濟建設委員 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檢查局、考試院、銓敘部、公務人員 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 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監察院、 審計部、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 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 處、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 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國庫署、 關稅總局及所屬、臺北市國稅局、臺 灣省北區國稅局及所屬、臺灣省中區 國稅局及所屬、臺灣省南區國稅局及 所屬、高雄市國稅局、臺北區支付處、 財稅資料中心、財稅人員訓練所、廉 政署、最高法院檢察署、中小企業處、 7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 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國 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農業試驗 所、林業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 衛生試驗所、茶業改良場、桃園區農 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中醫藥委 員會、中央健康保險局、食品藥物管 理局、環境保護署主管、海岸巡防署 主管、福建省政府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6.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房屋建築養護 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 機械設備養護費:除立法院主管、中 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法務部主管、 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空中 勤務總隊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 經濟建設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保險 局、公共工程委員會、考試院、銓敘 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 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 會、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部新北市 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 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 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關稅總局及 所屬、高雄市國稅局、臺北區支付處、 財稅資料中心、中小企業處、交通部、 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 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國軍退除役 官兵輔導委員會、農業委員會、林務 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茶業 改良場、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臺中區 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食品藥 物管理局、環境保護署主管、海岸巡 防署主管、福建省政府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經濟 建設委員會撥充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 金、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營舍整建工 程計畫、國家科學委員會增撥國家科 7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學技術發展基金、立法院主管、中央 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國立故宮博物 院、法務部主管、警政署及所屬、中 央警察大學、空中勤務總隊、國家文 官學院及所屬不刪外,其餘統刪 8%, 其中新聞局、經濟建設委員會、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考試 院、銓敘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內政部、消防 署及所屬、國庫署、關稅總局及所屬、 臺北區支付處、中小企業處、交通部、 中央氣象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員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環境保護 署主管、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福建 省政府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 自行調整。 8.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 助:除法律義務支出、國家科學委員 會對國家實驗研究院與國家同步輻射 研究中心之捐助、衛生署捐助財團法 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小企 業處捐助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 基金、文化建設委員會及所屬、中央 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法 務部主管、警政署及所屬不刪外,其 餘統刪 5%,其中銓敘部、內政部、入 出國及移民署、交通部、觀光局及所 屬、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科 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醫藥委 員會、環境保護署、海岸巡防署、台 灣省政府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目自行調整。 9.獎勵金:除文化建設委員會及所屬、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警政署及所 屬、立法院主管、法務部主管、智慧 財產局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國庫署、 高雄市國稅局、標準檢驗局及所屬、 中小企業處、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 8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屬、漁業署及所屬、農糧署及所屬、 勞工委員會、環境保護署、海岸巡防 署、福建省政府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10.額刪減項目:國防部主管統刪 2 億 5,400 萬元、外交部主管統刪 8,136 萬 6,000 元、教育部主管統刪 1 億 5,400 萬元、大陸委員會統刪 1,000 萬元、客 家委員會及所屬統刪 1,000 萬元,以上 均不另再就用途別統刪,並含各委員 會審查刪減數,科目自行調整。 通案決議 10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預算, 遵照辦理。 (三) 除訂有契約者依契約所定進度、時程給 付外,均應依各機關單位預算分配注意 事項辦理。 通案決議 立法院審議 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 遵照辦理。 (四) 屬單位預算時,通過決議:「…預算執 行時有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所定『政策宣 導』之『廣告』者,應由各該營業及非 營業基金按月將預算動支情形(含廣告 之主要內容、刊登及播出時間、次數及 其金額、托播對象等)予以彙整,透過 網際網路予以公開,並函送立法院相關 委員會」,惟部分單位並未遵照辦理; 為利國會及社會大眾之監督,自 101 年 度起,各機關含附屬單位及依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所定財團法人於平面媒體、網 路媒體、廣播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 宣導相關之廣告,均應按月於機關網站 資訊公開區中單獨列示公布,並由各該 主管機關按季彙整送立法院。另請審計 部自 100 年度起,專案查核各機關單位 辦理政策宣導、廣告等相關預算執行情 形,併同於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揭 露。 通案決議 立法院審議 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一、 有關行政院所屬各主管機關應配合決算將 (五) 通過決議「…自 101 年度起,各該機關 勞務承攬人數及經費送本總處彙整後公開 單位預算書除正式員額外,亦應明列以 於網站上一節,本總處已於 101 年 5 月 4 8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非人事費進用之臨時人員、勞務採購派 日將各機關統計至 100 年 12 月 31 日勞務 遣人力、承攬人力、申用替代役等之詳 承攬人數及經費刊載於本總處網頁,並將 細資料(包括:計畫名稱、計畫內容、 上開勞務承攬人數及經費統計表於 101 年 進用人數、經費及各項待遇、獎金、福 5 月 4 日函送立法院在案。 利),以完整表達政府人力運用之配置,二、 另應自 102 年度起於預算書中列明勞務承 俾利立法院審議監督。」,惟查各機關 攬明細資料之決議,遵照辦理。 預算書,僅列示「臨時人員」及「派遣 人力」之簡略資料,「替代役」及「承 攬人力」則付之闕如。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資料顯示 100 年 3 月 31 日行政院所屬各主管機關運用派 遣勞工計 1 萬 2,582 人,較控管基準日 99 年 1 月 31 日,減少 2,932 人,而減少 主因在於機關改以勞務承攬方式進用 或將原填報派遣勞工重新認定為勞務 承攬人力。然聘用人員、約僱人員及臨 時人員均有控管措施,唯獨承攬人力沒 有。勞務承攬與勞動派遣實務上區分有 模糊地帶,改以勞務承攬方式進用,恐 有規避控管之嫌。爰為利瞭解勞務承攬 人數之消長情形,自 101 年度起,於年 度決算向監察院提出時,行政院所屬各 主管機關應將勞務承攬人數與經費送 人事行政局彙整後公開於網站上;且各 機關應自 102 年度起於預算書中列明勞 務承攬明細資料(包括計畫名稱、計畫 內容、預算額度),避免派遣勞工人數 之控管流於形式。 通案決議 審計部 98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 有關按季清查各行政機關運用派遣勞工有無違 (六) 告指出,中央政府各機關進用派遣人力 反「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第 3 共計約有 1.4 萬多人,支用經費達到 37 點規定,辦理機關核心業務或涉及公權力等業 億餘元。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在 99 務項目,本總處已函請各主管機關併同 100 年 年 1 月調查行政院所屬各主管機關(不 第 4 季運用派遣勞工人數統計調查,經彙整各 包括地方政府)運用派遣人力的調查顯 主管機關函復情形,其運用派遣勞工協助辦理 示共有 15,514 人(不含職業訓練局 2,000 之業務項目,均無違反上開注意事項規定之情 人) ,都凸顯了中央政府大量使用勞動派 形,並將清查結果於 101 年 5 月 4 日函送立法 遣的事實,反映出執政者一味沉溺在 「員 院在案。 額精簡」與「組織再造」的美夢,無視 於行政機關的法定核心業務正陸續由派 8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遣人力取代中。 鄰近日本中央政府也沒有使用任何派遣 人力,目前中央政府使用大量派遣勞 工,並非使用在非核心的支援性工作, 有許多是該行政機關的法定核心業務。 例如:職業訓練局外勞組負責審核人 員、就服中心負責失業登記與認定人 員、雪山隧道的待命消防人員、台北捷 運站務人員、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 研究所辦理水處理廠及高壓變電站設施 運轉人員、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辦理國 稅稽查人員等;審計部並嚴正指出,派 遣人員更迭頻仍、不諳法令,且欠缺相 關職前教育,嚴重影響公務機關業務之 遂行,甚而造成民眾間之糾紛,並將損 及政府形象。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應按季 全面清查各行政機關運用派遣勞工有無 此情形,以杜爭議。 通案決議 行政院於 99 年 8 月 27 日就政府機關使 有關請本總處會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全面清 (七) 用派遣亂象發布「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 查各行政機關運用派遣勞工有無違反「行政院 應行注意事項」,規範行政院及所屬各 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第 3 點規定,辦 機關(構)、公立學校及國營事業使用 理超出 5 項工作類型(包含事務性行政服務工 派遣人力,地方政府也必須準用這項規 作、一定事實蒐集等協助工作、專案性協助工 定。惟查,該要點存有下列缺失: 作、具期限性計畫之協助工作、其他經主管機 1.目前許多機關使用派遣的範圍已超出 關認定非屬核心業務及不涉及公權力等業務項 該要點所訂之 5 項可使用派遣之工作 目) ,並於半年內改正一節,本總處已函請各主 類型,就是以派遣人力執行公權力的 管機關併同 100 年第 4 季運用派遣勞工人數統 核心業務,公然違反該項規定。該注 計調查,經彙整各主管機關函復情形,其運用 意事項非但沒有訂出落日條款,嚴格 派遣勞工協助辦理之業務項目,均無違反上開 限制非該 5 項工作類型的派遣,在契 注意事項規定之情形,並將清查結果於 101 年 約期滿之後不得再使用,反而還訂定 5 月 4 日函送立法院在案。 「走後門條款」,建議可以改用勞務 承攬、臨時人員或其他人力進用方式 辦理,無異是將派遣淪為自然人承攬 的惡性循環。 2.缺乏對派遣公司的直接監督,僅規定 一旦發生違法事項,可要求勞動檢查 及處罰鍰,但對保障勞工權益於事無 補。 8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3.缺乏派遣勞工的申訴管道與爭議處理 機制,若只讓派遣勞工向要派單位申 訴,以公務機關的保守性格,恐缺乏 第三者之監督機制。 爰要求: 1.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應會同行政院勞工 委員會於 3 個月內清查,超出 5 項工 作類型違反該要點的部會,並於半年 內改正之。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扮演更積極 的角色,在勞務採購契約上進行更嚴 格細密的監督條款,一旦違約就必須 在內部就對派遣公司進行懲罰性罰 款以及禁止後續招標資格的條款,而 不是以緩不濟急的外部勞動檢查處 理。 通案決議 立法院於審議 99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八) 通過主決議,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須 對中央各機關勞務採購進行查察工作, 以確保廣大勞工權益。惟查勞工委員會 於 99 年 1 月針對各部會派遣人力之派遣 事業單位所進行的勞動檢查,完全合乎 勞動相關法令之比率僅達 21.66%,換句 話說,約有八成的廠商涉及違反相關法 令,勞工委員會不僅未持續追蹤各機關 及違規廠商改善情形,也未定期對政府 機關勞務採購進行專案勞動檢查。鑑於 公部門派遣勞工勞資糾紛時有所聞,爰 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應每半年就政府 機關勞務採購專案勞動檢查,並依法公 布違法派遣事業單位名單,作為其他公 部門勞務採購之資格要件,以維派遣勞 工之勞動權益。 通案決議 2005 年起卡債風暴促使銀行拋售呆帳,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九) 將債權轉予資產管理公司,惟債務催收 業務之執行良莠不齊,影響數十萬債務 人權益,登記主管機關經濟部及行政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迄今未能就該行業 8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之管理提出具體辦法;爰要求經濟部、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法務部等 單位,應於 3 個月內,就該類業務之執 行及行業之管理提出具體規範,送立法 院相關委員會審查。 通案決議 針對國內金融機構為處理不良債權,多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十) 將這些不良債權以低價(約為債務金額 的二~三成)轉賣予資產管理公司,而 資產管理公司在取得這些不良債權後, 則以各種方式向債務人催收債款,其利 潤為收回債款與買進債權的價差。但資 產管理公司為謀取更大的利潤,往往無 視現今放款利率的行情,仍以過去高利 率時代 10%以上的利率標準計算債款, 利上滾利的結果,十多年的債務的累計 的利息動輒高於本金,甚至倍數於本 金,沉重的利息壓力,更讓債務人不得 翻身。政府近年來為讓諸多的卡奴與債 務人有重生機會,透過債務協商機制的 建立與債清條例的制定,讓債務人在合 情合理的狀況下進行債務解決,但是資 產管理公司以此種不合理的利息計算方 式,墊高債務門檻,不但增加債務人的 負擔,讓還款難度增加;更讓政府救濟 人民困難的美意大打折扣。建議行政院 責成主管機關應在 3 個月內針對資產管 理公司催收債款的利息計算方式進行全 面的調查與了解,並制訂一套合理的利 息計算之管理機制供遵循。 通案決議 房屋是家庭維繫之根基,也是國人一輩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十一) 子努力的目標,但部分民眾或一時財務 管理不當,或經濟不景氣被裁員失業、 突遭意外等種種因素,以致暫時還不出 債款或房貸,即面臨房屋被拍賣的命 運;但多數民眾面臨債務並非不想解 決,其遭遇的困頓可能也是一時的周轉 不靈,但是動輒以拍賣房屋的催債方 式,不僅讓債務人長年的努力付諸流 8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水,家庭也面臨分崩離析,尤有甚者, 更有債務人因此走上絕路。基於政府應 保障人民的基本的居住權,建議行政院 責成相關單位收集國外做法,如日本, 在債權人與法官同意下,債務人於更生 期間可以僅繳房貸利息,至更生期間結 束後,才繼續平均償還本金與利息…等 等,並在 3 個月內研擬一套合乎社會正 義、保障人民居住權的政策與配套措 施,讓債務人在償還債務的同時,仍可 保有一生努力打拼的安身之所。 通案決議 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於其所投資公私合營 本總處未投資公私合營事業。 (十二) 事業之控管作業,主要藉由指派之公股 董事代表於董事會中表達意見並參與決 策。查中央政府各機關99年度間合計派 任有99名公股董事代表,惟其中有14名 公股董事代表約占所有公股董事代表之 14%,其親自出席董事會情形未達八 成,更有6名公股董事代表其親自出席董 事會情形甚未達當年度應出席次數之六 成。 現行中央各機關對於所管轄之公股董事 代表親自出席董事會情形,雖訂定有管 理考核規定,如財政部對於一般董事代 表要求約67%之出席率,交通部及行政 院農業委員會則要求50%之親自出席 率,但標準過於寬鬆,未盡周延。行政 院應責成相關機關加強督促公股董事代 表親自出席董事會,並落實對公股代表 之監督考核。 通案決議 立法院審查 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十三) 通過決議「當前都會區房價高漲為首要 民怨,為避免中國大陸及外國資金不當 炒作房市導致房價不正常飆漲,影響我 國國民取得自用住宅,內政部應即檢討 修正大陸及外國取得我國不動產之相 關法令,並建立總量管制措施,於第 7 8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屆第 7 會期中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 以保障國民居住人權。」經查內政部於 100 年 8 月 24 日始將報告函送立法院, 未符合決議要求時間。又,該部報告指 「管制尚屬適當,亦未發現大陸資金有 不當炒作房地產情事,是以『大陸地區 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 產物權許可辦法』目前尚無須修正。」 惟,該辦法僅管理「不動產物權」之取 得及移轉,陸資購買、炒作預售屋係屬 「權利」移轉,迄今無法可管。爰要求 相關部會重新檢討相關法令,並研議建 立總量管制措施,按季統計並公布大陸 資金投資我國不動產情形,以防杜不當 炒作,落實居住正義。 通案決議 有鑑於花蓮縣公有土地占百分之八十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十四) 六,台東縣則高達百分之九十一點三, 比例之高使土地使用屢受限制。行政院 近期討論國土復育策略方案中指出,不 再辦理公地放領政策,其執行面站在北 部都會區的角度,並不符合花東地區的 實際情況,對於自日據時期即開始耕作 的農民來說,等於被迫做一輩子的佃 農,始終無法擁有屬於自己的土地所有 權。且現行花東公有土地使用問題錯綜 複雜,政府對於公有土地的管理使用愈 趨嚴格,動輒採取強硬手段,強制移除 農民地上作物,並要求拆屋還地,引起 許多民怨。爰建請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 會及相關單位檢討現行公有土地劃定 範圍及使用限制合理性,並提出調查報 告;行政院並於 1 個月內提出花東公有 土地放領辦法,以維花東民眾權益。 通案決議 去任務化、法規鬆綁、減少政府干預等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十五) 為國營事業民營化政策推動之重要考 量,且屬政府對參與民營化投資者應有 之信賴保護,惟基於公款有效使用,行 政院應要求各主管機關對公股持股低 8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於 50%之轉投資事業確實依國營事業 管理法第 3 條第 3 項及預算法第 41 條 第 3 項規定辦理。另外臺灣證券交易所 係依公司法規定成立之股份有限公 司,其公股持有比率未達 50%,爰重大 營運事項需經由公司股東會決議,至該 公司預算書擬訂屬公司自治事項,若強 行要求將其預算書送交立法院審議,若 立法院審議結果決議將董事會及股東 會通過之預算予以變更,恐對公司治理 產生衝擊,並涉及法制上之爭議。 各組審查 立法院於審查 90 年度與 91 年度中央政 經分析 93 年度及 99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 決議(一) 府總預算案時,曾分別作裁減中央機關 列聘用預算員額變動情形,99 年度中央政府 聘僱人力之相關主要決議,要求中央機 (含國立學校、公立醫療機構)計編列聘用預 關每年至少裁減聘僱人數 3%,並於 3 算員額 8,459 人,較 93 年度 7,252 人增加 1,207 年內逐年降低至職員預算員額 5%之範 人,增幅約為 16.64%;又增加員額原因主要係 圍限額。另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中程施政 依「法院組織法」增加聘用法官助理 440 人及 計畫(91 至 94 年度) ,亦曾對約聘僱人 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增加聘用住院醫師 804 員之員額控管作相關規範: 「執行立法院 人,合計 1,244 人所致,如扣除前揭依法增加 裁減中央機關聘僱人力之主要決議,訂 聘用員額數,中央政府機關整體進用聘用人員 定執行原則並從嚴審查聘僱用人,預計 仍有精簡,尚無不當膨脹情形。又前揭中央政 每年至少裁減中央機關聘僱人數 3%,並 府進用聘用人員情形,本總處業依立法院決議 於 3 年內逐年降低至職員預算員額 5% 擬具中央行政機關聘用人員進用及運用專案報 範圍內。」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 人員注意事項第 1 點亦規定: 「各機關聘 告並於 101 年 4 月 24 日函送立法院在案。 用人員應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施行細則 第 2 條規定,以所任工作非本機關現有 人員所能擔任者為限。除機關組織法規 另有規定者外,其員額以不超過該機關 預算總人數百分之五為原則。」 惟最近 6 年間中央行政機關聘用人員數 由 93 年底 3,907 人,至 99 年底增加為 5,574 人,增幅高達 42.67%;除未遵照立 法院決議辦理有效遏阻聘用人力不當膨 脹外,亦與行政院自行訂定相關員額控 管計畫及規定未符。 且目前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與銓敘部未能 建立完整之聘用人力統計資料並定期公 告,以供立法機關及社會大眾監督,導 8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致政府部門聘用人員易流於不當擴增與 長期任用,失去聘用人力原係為機關業 務所需作為彈性調整之功能。 以上均凸顯了人事行政局身為員額管理 之專責機關,卻未做好員額管控的事 實,故要求人事行政局於半年內向立法 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各組審查 99 年 4 月 1 日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實 有關為利瞭解精簡員額與替代性人力措施之消 決議(二) 施後,在員額總量管理之架構下,員額 長,請本總處定期於網站上公告各機關臨時人 評鑑結果將成為各機關調整員額之重要 員及派遣勞工人數一節,本總處已分別於 101 依據,立法院爰於三讀通過該法時作成 年 12 月 27 日及同年 11 月 28 日將各機關 101 「機關員額未來應於 5 年內降為 16 萬 年第 3 季臨時人員及派遣勞工人數登載於本總 人」之附帶決議。由於政府運用人力之 處網頁。 多元化,除編制員額外,尚有臨時人員、 承攬人力、派遣人力、替代役等非員額 人力,渠等非員額人力之消長,勢必影 響員額精簡程度。 惟查目前人事行政局網站之政府資訊公 開網頁,相關人力統計資訊仍係以行政 院所屬各機關人事人員為主,雖與政府 間屬僱傭關係之臨時人員亦有統計資 料,然並未上網公告。另透過勞務採購 等非預算員額人力,則缺乏資訊,致無 法瞭解精簡員額與替代性人力措施之消 長,能否減輕政府人事經費負擔,提昇 行政效率,亦難評估各機關用人績效。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為中央政府各機關員 額管理之規劃、調整、監督及員額評鑑 等事項之專責機關,為利瞭解精簡員額 與替代性人力措施之消長,請人事行政 局定期於網站上公告各機關臨時人員及 派遣勞工人數。 各組審查 性別平等乃目前世界潮流,惟截至 99 為落實各機關所屬委員會任一性別比例達三分 附帶決議 年 10 月 15 日止,納入列管的各部會所 之一,自 95 年 10 月起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即 (一) 屬 472 個委員會當中,尚有 45 個委員會 列管各機關推動情形,並於人事服務網建置調 尚未達到「任一性別比例已達三分之一」查表系統,本總處並賡續定期追蹤管考各部會 之標準,爰要求人事局應加強追蹤控 所屬委員會性別比例改善情形,並於 101 年 8 管,並每半年公布達成之比率、數目及 月 22 日函送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在案。 8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1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達成單位之名稱,並送立法院司法及法 制委員會備查。 各組審查 政府辦理組織再造,人力乃為組織之核 依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及中央政府機關員額管 附帶決議 心。人事局為協助各機關診斷改進員額 理辦法之規定,一、二級機關應每兩年評鑑所屬機 (二) 配置及人力運用問題,曾邀集相關單位 關人力之工作狀況及員額總數之合理性。本總處作 組成「行政院人力評鑑服務團」 ,辦理人 為行政院指定之員額管理專責機關,代表行政院辦 力評鑑實地訪查。因此組改後人力配置 理所屬各二級機關之員額評鑑工作,並分 4 季辦理 與組織所需之適才適所更形重要,爰要 各部會員額評鑑共計 37 場。101 年第 1 季及第 2 季 求人事局應將各次評鑑結果交立法院司 評鑑結論報告業經核定,並分別於 101 年 8 月 16 法及法制委員會備查。 日及同年 12 月 25 日彙送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 會。 各組審查 為配合地方五都一準之組織調整,及未 一、為有系統培訓具備前瞻視野及國際觀之中 附帶決議 來行政院組織改造之進行,人事行政局 高階公務人員,行政院於 98 年 9 月 7 日核 (三) 應予增加編列公務人員訓練經費,以加 定中高階公務人員培訓整體規劃,依層級 強辦理相關訓練,提升人員素質,加速 別、中央及地方需求,開辦國內、外培訓 推動各項政府施政。 班別。 二、復為因應組織改造作業及配合地方五都一 準之組織調整,本總處除賡續規劃辦理相 關培訓,以提升人員素質,另並配合當前 重要政策,由本總處及所屬 2 訓練中心開 辦中央機關組織改造專班、溝通與協調研 習班、性別主流化基礎班等課程,其中地 方行政研習中心為強化各直轄市(含準用) 政府等地方機關中高階公務人員對地方治 理、跨域治理觀念之建構,提升決策規劃 整合能力,本(101)年已辦理五都一準薦 任 9 職等主管及簡任 10 職等以上主管、非 主管職務之中高階人員各項訓練。 三、未來本總處將持續加強辦理相關訓練,並 協助地方機關視業務推動需要,規劃相關 課程,以強化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力素質, 因應政府組織改造需要。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