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單 位 預 算 目 次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書表名稱 頁次 壹、預算總說明………..…………………………………………………….…………… 1~ 17 貳、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19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20~22 叁、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23~25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6~43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44~47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48~49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50~51 六、人事費彙計表…..…………………………………………………………...…….. 53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54~55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57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58~59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 60~61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及類別表……..………………………..…….....…….. 63~71 十二、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72~73 十三、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75 十四、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 形報告表………………………………………………………………………... 76~111 壹、預 算 總 說 明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統籌辦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業務。 (二)內部分層業務: 1.人事長:綜理總處業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構及人員。 2.副人事長:襄助人事長處理總處業務。 3.主任秘書:(1)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2)機密與重要文件之處理。 (3)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之核議。 (4)重要會議之籌辦。 (5)其他交辦業務。 4.參事:(1)計畫及方案之研議及會核。 (2)法案之研議及會核。 (3)業務研究改進之諮詢及建議。 (4)跨單位業務之整合協調。 (5)其他文稿審核及交辦事項。 5.綜合規劃處:(1)人事行政業務之策略規劃及政策研究發展。 (2)總處施政計畫與工作報告之彙編及管制考核。 (3)綜合性人事法制業務之研究建議。 (4)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各級人事機構設置、變更之擬議。 (5)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各級人事機構人事人員之派免、遷調、考 核、獎懲、訓練及進修規劃。 (6)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工友(含技工、駕駛)之服務、待遇、考核、 退休及撫卹事項之規劃及擬議。 (7)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 6.組編人力處:(1)中央行政機關組織管理法令之研擬及解釋。 (2)行政院所屬機關組織結構、單位設置之研析及推動。 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3)行政院所屬機關組織法規制(訂)定、修正案件之審議。 (4)中央機關員額管理法令之研擬及解釋。 (5)機關員額管理之規劃、推動、監督及審議。 (6)中央機關組織與員額評鑑之研析及推動。 (7)行政法人法令之研擬及解釋。 (8)行政院主管行政法人組織之研析及推動。 (9)行政院所屬機關委外人力及臨時人員管理之研究建議及規劃執行。 (10)其他有關組編人力事項。 7.培訓考用處:(1)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訓練、進修與在職培訓發展政策 之統籌規劃、計畫擬訂、研究建議及推動。 (2)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數位學習與終身學習之政策規 劃、研究建議及單一簽入機制之規劃及推動。 (3)行政院所屬訓練機構及地方訓練機構之評鑑輔導、資源合作及協調。 (4)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國內外培訓發展、友好互訪與國 際合作交流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5)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培訓發展之需求、績效評估與評 鑑;中高階公務人才培訓資料庫建置與人才管理培訓發展制度之規劃 及執行。 (6)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考試用人計畫、考試及格人員分發作業之 規劃及執行。 (7)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之考績、考成、考核、獎懲法制 事項之研究建議及執行規劃。 (8)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之表揚、激勵、懲處、停職、復 職、免職之規劃及擬議。 (9)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服務、差勤之研究建議與辦公時 間之規劃及擬議。 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10)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任免、級俸與陞遷之規劃及執 行,與行政院所屬機關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人員派免、遷調;國營事 業機構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政府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 人遴選等案件之核復。 (11)其他有關培訓考用事項。 8.給與福利處:(1)員工給與政策之規劃及俸(薪)給通案調整之擬議。 (2)行政機關、公立學校及軍事機關員工俸(薪)給支給案件、公營事業 機構員工給與案件之擬議。 (3)員工獎金、加班費、兼職人員酬勞、生活津貼與其他給與案件之規劃 及擬議。 (4)軍公教人員保險、軍教人員退休、公務人員資遣、政務人員退職及公 教員工因公傷殘死亡發給慰問金之擬議。 (5)公務人員退休與撫卹之核轉及研究建議。 (6)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人員優惠退離之規劃及擬議。 (7)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員工福利之規劃及執行。 (8)其他有關給與福利事項。 9.人事資訊處:(1)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人事資訊系統之統籌規劃、設計開發及管 理。 (2)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人事資訊系統之推動輔導及教育訓練。 (3)行政院所屬機關組織結構資訊作業之整體規劃及推動。 (4)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人事資料之蒐集及運用。 (5)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人事資料之研析及提供。 (6)總處及所屬機構資訊應用服務之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 (7)總處及所屬機構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及管理。 (8)總處及所屬機構資通安全之規劃及推動。 (9)其他有關人事資訊事項。 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10.秘書室:(1)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2)議事、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3)國會聯絡與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分析、研擬及執行。 (4)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 (5)不屬其他各處、室事項。 11.人事室:掌理總處人事事項。 12.政風室:掌理總處政風事項。 13.主計室:掌理總處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組織系統圖 考試院 行政院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人事長 政務副人事長 常務副人事長 主任秘書 任務編組 所屬機構 行 軍 法 政 主 政 人 秘 人 給 培 組 綜 公 規 院 計 風 事 書 事 與 訓 編 合 教 會 人 室 室 室 室 資 福 考 人 規 員 訊 利 用 力 劃 ( 訴 事 工 願 行 處 處 處 處 處 待 會 政 遇 總 ) 審 處 議 公 委 務 員 人 會 力 發 展 學 院 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2.預算員額說明表 本總處 107 年度預算員額為 297 人(職員 261 人、工友 8 人、技工 5 人、駕駛 8 人、 核定有案聘用 10 人、約僱 5 人)。 預算員額 區分 增 減 增減說明 本年度 上年度 比 較 減列工友 2 人、駕駛 職員 261 261 - 2 人。 工友 8 10 -2 技工 5 5 - 駕駛 8 10 -2 聘用 10 10 - 約僱 5 5 - 合計 297 301 -4 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7年度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7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本總處)是行政院的人力資源管理幕僚機關,並設公務人力 發展學院(以下簡稱人力學院),主要負責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之員額管理、組織設置、 人力培育、給與政策和人事人員管理等業務,並指揮領導各機關人事工作同仁,在合理配置政府 員額及組織設置、培育高階領導與管理人力、落實民主治理價值的訓練、完備公務人力給與措 施、營造友善與健康公務職場及強化人事體系的專業夥伴角色等面向,持續精進業務與做法,成 為各機關最堅實的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後盾,進而提升政府整體施政績效。 本總處依據行政院 107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經社情勢 變化及本總處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7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有效管理中央政府總員額 (1)總員額年度成長率:管控中央政府總員額零成長。 (2)普通基金總人力年度成長率:管控普通基金總人力零成長。 (3)員額評鑑結果實際使用比率:協助各機關落實員額評鑑結論,促使機關員額配置契合業 務所需。 2.增進公務人力培育訓練成效 (1)高階主管培訓成效力:精進推動簡任第 11 職等人員之培育,逐步提升培訓活動滿意度、 考評成績及訓後陞遷率。 (2)管理核心能力訓練成效力:藉由深化與普及管理核心能力訓練課程,提升公務人員領導 管理能力。 (3)強化民主治理價值課程訓練,聚焦於與業務相關培訓課程,增進公務人員瞭解政府當前 重要政策及提升工作知能。 (4)自建數位課程使用成效力:持續提供及開發優質數位學習資源,透過公部門數位學習資 源整合平臺之運用,整合學習資源並擴散數位課程使用之效益。 3.提升整體待遇管理及福利之運用價值 (1)機關用人費用報告成效力:依據行政院所屬中央機關試編用人費用分析報告回饋意見及 「各機關編製用人費用分析報告注意事項」,推行行政院所屬中央三級以上機關編製年 度用人費用分析報告。 (2)個別性獎金績效化增加數:由本總處或個別性獎金主辦機關就目前尚未績效化或績效化 程度有檢討必要者,進行評估,提升獎金績效化數目並報請行政院核定,以落實績效待 遇之精神。 (3)員工協助方案推動成效力:透過進行員工協助方案滿意度調查,並引進外部專家學者意 見,以持續增強員工協助方案推動成效及品質。 4.增進人力資源管理功績化 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7年度 (1)公務職場性別友善度之比率:透過機關落實法定性別友善事項比例及女性參與決策程度 等面向,提升機關公務職場性別友善度。 (2)管理措施功績化滿意度:賡續辦理職場評價調查,並依據 106 年調查結果滾動修正題 項,以瞭解公務人員對重要人事管理措施及職場環境之評價。 (3)公務機關未符合法定進用原住民及身心障礙人員比率:有效掌握各機關原住民及身心障 礙人員進用情形,以落實政府照護原住民及身心障礙者之政策。 5.提升人事人員服務效能 年度人資報告成效力:各人事機構運用統計資料撰擬機關年度人力資源報告,提供機關首 長作為人力資源措施運用之參考。 6.妥善配置預算資源,提升預算執行效率 (1)機關年度資本門預算執行率:提升資本門預算執行率。 (2)機關於中程歲出概算額度內編報情形:減少歲出概算編報數與中程歲出概算額度核列數 之差距。 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7年度 (二)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107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一有 效 管 理 中 1 總員額年度 1 統計 (當年度總員額法預算員額總數-105 -0.1% 央政府總員 成長率 數據 年度總員額法預算員額總數)÷(105 額 年度總員額法預算員額總數)×100% 2 普通基金總 1 統計 (當年底中央機關普通基金項下總人 0% 人力年度成 數據 力數[以下簡稱總人力數]-105 年底總 長率 人力數)÷105 年底總人力數×100% (按:包括臨時人員及派遣勞工) 3 員額評鑑結 1 統計 依員額評鑑結果辦理員額調整人力配 30% 果實際使用 數據 置案件數÷員額評鑑總案件數×100% 比率 二增 進 公 務 人 1 高階主管培 1 統計 (培訓活動滿意度比率×0.3)+(考 47% 力培育訓練 訓成效力 數據 評成績達 85 分以上者比率×0.3)+ 成效 (完訓後 3 年內累計陞遷比率×0.4) 2 管理核心能 1 統計 (課程測驗成績達 75 分以上者比率× 70% 力訓練成效 數據 0.5)+(整體滿意度比率×0.5) 力 3 民主治理價 1 統計 (高參與機關之比率×0.4)+(課程 65% 值課程學習 數據 測驗成績達 75 分以上者比率×0.3)+ 成效力 (課程內容滿意度比率×0.3) 4 自建數位課 1 統計 (本總處所屬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自建 65% 程使用成效 數據 之數位課程使用比率×0.5)+(課程 力 內容滿意度比率×0.5) 三提 升 整 體 待 1 機關用人費 1 統計 〔(實際編製報告機關數÷應編製報 50% 遇管理及福 用報告成效 數據 告機關總數)×0.7〕+(服務機關首 利之運用價 力 長滿意度×0.3) 值 2 個別性獎金 1 統計 (當年底軍公教員工個別性獎金具績 1 增加數 績效化增加 數據 效化數目-前一年底數目) 數 3 員工協助方 1 統計 (機關同仁滿意度比率×0.7)+(機 60% 案推動成效 數據 關推動成效良好比率×0.3) 力 四增 進 人 力 資 1 公務職場性 1 統計 (機關落實法定性別友善事項之比率 40.5% 源管理功績 別友善度之 數據 ×0.5)+(行政機關簡任官等女性人 化 比率 數增加比率×0.5) 2 管理措施功 1 統計 公務人員職場評價調查滿意度比率 45% 績化滿意度 數據 3 公務機關未 1 統計 ( 未 足 額 進 用 原 住 民 機 關 數 比 率 × 0.8% 符合法定進 數據 0.5)+(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員機 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7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107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用原住民及 關數比率×0.5) 身心障礙人 員比率 五提 升 人 事 人 1 年度人資報 1 統計 (各機關人事機構提交報告比率×0. 77% 員服務效能 告成效力 數據 7)+(服務機關首長就報告內容滿意 比率×0.3) 六妥 善 配 置 預 1 機關年度資 1 統計 (本年度資本門實支數+資本門應付 97.5% 算資源,提 本門預算執 數據 未付數+資本門賸餘數)÷(資本門 升預算執行 行率 預算數) ×100% 效率 (以上各數均含本年度原預算、追加 預算及以前年度保留數) 2 機關於中程 1 統計 〔(本年度歲出概算編報數-本年度 3.4% 歲出概算額 數據 中程歲出概算額度核列數)÷本年度 度內編報情 中程歲出概算額度核列數〕×100% 形 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7年度 三、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前(105)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推動公務人才培 提 升 中 高 階 公 100% 一、有關中高階公務人員國外培訓研習考評成績部 育 務人員培訓成 分,105 年計辦理組團出國專題研究 3 班,考評 效 成績平均達 87.91。 二、擇定「初任簡任官等主管職務人員研究班」、 「初任薦任官等主管職務人員研究班」及中高階 主管職務管理核心能力項目 10 種班別計 60 期進 行 3 階段訓練成效評量,截至 12 月 31 日共完成 60 期訓後成效評估。 三、於中高階主管職務管理核心能力班期依其訓練課 程屬性及各該班別欲達成之學習目標,導入多元 訓練技法,包括:講授、實務研討、影帶教學、團 體(小組)討論、標竿學習、公共議題對話、兵棋 推演、個案教學、角色扮演模擬及案例教學等, 截至 12 月 31 日共規劃導入完成 60 期。 強 化 地 方 治 理 150 篇 本總處原地方行政研習中心(以下簡稱研習中心)105 學習與經驗交 年度擇選中高階地方公務人員重點培訓班次,如「地 流 方政務研究班」、「地方領導研究班」、「地方機關 科長班」、「地方機關基層主管班」、「初任薦任官 等主管職務人員研究班」及各「專業培訓班」等班 期,由學員就地方治理相關實務議題進行研討,並於 結訓時繳交個人或團體學習成果報告,共計 183 篇。 建構以人為本的 合 理 規 劃 人 力 100% 一、有關完成相關任免遷調案件部分,為配合機關業 人事措施 運用策略 務推動與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政務人員異動作業需 要,本總處均於最短作業時間辦理高階文官派 免、借調及各部會首長兼職作業。截至 105 年 12 月底辦理 883 人次任免案件、51 人次借調案件及 321 人次兼職案件。 二、有關進用身心障礙人員及原住民比率部分,協調 各機關依法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員及原住民: (一)截至 105 年 12 月,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 已進用身心障礙人員 28,484 人,進用比率達 141.47%;已進用原住民 7,166 人,進用比率達 438.56%,均已足額進用。 (二)辦理 10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 試(以下簡稱身障特考)分配作業:本項考試 計錄取 227 人,正額及增額錄取人員分配結果 業於 105 年 7 月 19 日及 9 月 7 日公告。 (三)檢視近年身障特考用人機關之服務措施及辦理 1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7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身障特考提缺及友善工作環境分享座談會:為 瞭解各機關提列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職 缺考量因素及協助解決所面臨之困難,於 105 年身障特考提缺結束前辦理 2 場身障特考提缺 及友善工作環境座談會,於 105 年 2 月 19 日及 3 月 4 日分別假臺南市政府及屏東縣政府舉行, 期經由協助用人機關瞭解公部門可提供之資 源,進而促進身障人員適應職場,達到考用配 合之雙贏效果。 三、有關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學校)提列公 務人員相關考試職缺比率部分,105 年提列公務 人員相關考試職缺比率達 62%;另人事、主計及 政 風 體 系 提 缺 比 , 分 別 為 68.96 % 、 91.25 % 及 68.10%,均符規定。 落實人權教育 70 分 一、本總處原公務人力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人力中 訓練 心)105 年規劃辦理「人權研習班」計 1 期,並 實施訓後學習評量,平均分數為 71 分。 二、研習中心 105 年規劃辦理「人權暨兩公約研習 班」,並選取 6 場次實施訓後評量,測驗平均分 數為 93.82 分。 三、2 中心合計就 7 場次人權基礎課程進行訓後評 估,平均成績為 90.56 分,已達成目標值。 加強性別意識 70 分 一、人力中心 105 年規劃辦理「性別主流化基礎研習 培力 班」計 2 期及「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 (CEDAW)施行法基礎研習班」1 期,並實施訓 後學習評量,各班平均分數分別為 94.9 分、91.7 分,總平均分數為 93.3 分。 二、研習中心 105 年規劃辦理「性別主流化基礎研習 班」,並選取 9 場次實施訓後成效評量,平均分 數為 81.95 分。 三、2 中心合計就 12 場次性別主流化相關基礎課程進 行訓後評估,平均成績為 84.79 分,已達成目標 值。 落 實 員 工 協 助 2 場次 一、為貫徹推動員工協助方案,並表揚推動成效優良 方案評鑑 機關,本總處於 104 年度首度導入評鑑機制,以 協助行政院所屬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人事機構檢 視其所推動之員工協助方案成效,105 年度更將 22 個地方議會納入評鑑對象,使受評機關由原 58 個行政院所屬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人事機構,擴 大至 80 個主管機關人事機構,並經邀集學者專家 1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7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辦理書面及實地評核後,於 105 年 10 月 26 日公 布評鑑結果及得獎機關名單,計有 14 個機關獲 獎,嗣於同年 12 月 2 日舉辦頒獎典禮公開頒獎表 揚。 二、又為使推動成效優良機關之經驗得以複製、擴 散,本總處依據 104 及 105 年度之評鑑結果,邀 請 10 個機關分享推動機制及成果,分別於 105 年 3 月 15 日及 12 月 2 日分別辦理「員工協助方案 暨人事業務創新研發標竿學習活動」及「員工協 助方案評鑑、人事行政研究發展徵文、參與志願 服務案例評選聯合頒獎典禮暨標竿學習」2 場 次,參加人數共計約 440 人次,除完成本項關鍵 績效指標「落實員工協助方案評鑑」之衡量標準 外,並透過標竿學習活動,有效建構公務機關員 工協助方案典範模型並優化各機關推動品質。 提升行政績效與 強 化 機 關 自 我 150 項 本總處業完成 105 年度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員額評鑑 服務品質 定期評估人力 作業,並針對各機關組織、業務及人力運用、財務、 資源效能 流程簡化 等面向 ,計 作成「行 政院列 管項 目」 179 項、「機關自行列管項目」341 項,合計 520 項之具 體明確評鑑建議。 網 際 網 路 版 100% 一、由於 WebHR 已成為全國人事機關(構)處理日常人 「人力資源管 事業務不可或缺的工具,各主管機關均希望可提 理資訊系統」 前導入 WebHR,因此本總處已於 104 年底完成全 (WebHR)導入全 國(包括總統府、五院暨所屬)共 7,842 個機關、學 部行政院及院 校之導入工作,導入比例達 100%。 外所屬中央主 二、WebHR 不僅大幅節省各機關自行開發人事資訊系 管機關及各縣 統之經費,且無論從人力的節省、流程的簡化及 市政府學校之 整合、資源的共享及利用等面向分析,均有極正 完成率 面的助益。 三、由於 WebHR 提前完成全國導入工作,因此本總 處 105 年度可在良好的基礎下,積極規劃並完成 組織資料蒐集、與內政部國土資訊系統整合、高 親和力圖像化查詢工具等功能,使 WebHR 不僅 為人事業務資訊系統,更可支援各人事機構運用 人事資料進行人事決策。 激發公務人員士 強 化 員 工 給 與 100% 一、本總處經彙整各主辦機關依 104 年 7 月 13 日及 氣與潛能 業務合理性與 15 日召開之「軍公教人員法定給與以外其他給與 法制基礎 項目法制化推動計畫」審查小組第 2 次及第 3 次 會議審查結果辦理相關檢討及法制作業情形,並 1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7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就後續處理事項及擬議撰擬審查結果報告,簽奉 行政院 105 年 5 月 11 日核定,並於同年月 19 日 函請相關主辦(權責)機關依核定審查結果報告於 上開計畫所定期限內,辦理相關法規訂 (修)作 業。 二、截至 105 年 12 月底,本總處就各主辦(權責)機 關函報行政院辦理停止適用、整併或檢討等法規 訂(修)案件均已完成核(函)復作業,計停止適用 31 項、修正 6 項及整併新訂 5 項支給規定。另就涉 及制定或修正法律部分,刻由主辦(權責)機關 辦理研議相關法律(案)之訂修作業,本總處將 持續列管,並於各主辦(權責)機關函送行政院審 議時配合審查。 精進表揚模範 5 場次 105 年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業經行政院於 105 年 11 月 公務人員相關 24 日核定,共計 30 人獲選,並於同年 12 月 12 日舉 作業機制 行頒獎典禮;另經統計,105 年各主管機關暨所屬機 關共計辦理 32 場次模範公務人員工作經驗分享會。 辦理本總處員工 辦 理 本 總 處 員 86% 105 年度本總處員工培訓課程計 17 場次,參訓率平均 教育訓練,落實 工 教 育 訓 練 課 達 90.05%,達成所定目標值。 同仁終身學習 程 推動跨機關服務 跨 機 關 合 作 項 主辦 1 項 一、教育部為全國教育工作主管機關,以往因缺乏教 及合作流程 目數 育人員基本資料,致許多教育相關業務無法運用 數據進行分析,殊為可惜。而全國公立學校均係 使用 WebHR 處理人事業務,因此本總處與教育 部基於資源共享理念,在解決教師個人資料權責 及確保資安無虞前提下,於 105 年度完成將全國 公立學校教師個人資料回推給教育部,對於教育 部運用教師資料進行教育相關決策極有助益。 二、利用內政部國土資訊系統 (NGIS)提供之網路資 源,整合公務人員現職資料,完成「機關人員現 居住所與機關地址關係圖」及「機關人員數與當 地行政區人數比例」2 種圖像化查詢工具,對於 本總處及各人事主管機關進行統計、資料分析及 趨勢掌握將更為容易且迅速。 提升資產效益, 機 關 年 度 資 本 97.4% 本總處暨所屬機構 105 年度(含以前年度保留數)資 妥適配置政府資 門預算執行率 本門預算數 5,762 萬 4 千元,決算數 5,759 萬 4 千元, 源 賸餘數 3 萬元,執行率為 100%,超出原訂目標值 (97.4%),達成度 100%。 機 關 於 中 程 歲 2.55% 行政院核列本總處暨所屬機構 106 年度歲出概算額度 出概算額度內 (不含科技計畫)為 24 億 1,454 萬 2 千元,本總處依 1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7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編報情形 「106 年度預算(含所屬單位預算)調整納編當前施政重 點作業說明」及「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 106 年度概算 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等規定重新檢討妥慎編列,因業 務需要請增額度外基本需求 8,418 萬 6 千元,扣除經 行政院考量政策需要核增額度外 7,090 萬 5 千元,達 成值 0.55%,小於原訂目標值 2.55%,達成度 100%。 提升人力資源素 機 關 年 度 預 算 0% 一、查本總處及所屬機構 105 年預算員額數為 435 人 質與管理效能 員額增減率 (職員 358 人、工友 33 人、技工 11 人、駕駛 15 人、聘用 13 人、約僱 5 人)。 二、復查本總處及所屬機構 106 年預算員額數為 427 人(職員 354 人、工友 31 人、技工 11 人、駕駛 13 人、聘用 13 人、約僱 5 人),爰預算員額負 成長,尚符所定目標值。 三、年 度 預 算 員 額 增 減 率 為 (427-435)/435*100%=- 1.8%。 推動中高階人 1 截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總處及所屬機構中高階 員終身學習 公務人員計有 136 人,業薦送參加自行辦理或其他機 關辦理 1 日以上之中高階公務人員培訓發展性質班別 計 136 人,參訓率達 100%,已達成本項績效目標,詳 細情形為 105 年高階領導研究班 1 人,問題分析研習 班 3 人,領導與激勵研習班 3 人,中高階公務人員外 語訓練 8 人,處長及副處長研習班 12 人,中央機關及 直轄市人事機構簡任佐理人員研習班 22 人,中央機關 及直轄市議會簡任第 10 職等至第 11 職等人事室主任 研習班 8 人,科長級人事人員研習班 29 人,人事人員 儲備講師研習班 16 人,自辦高階主管共識營 22 人, 自辦政策性訓練「使命感:發展的驅動力」及「性別 主流化之性別與人權-從媒體與生活出發」136 人。 (二)上(106)年度已過期間(截至 6 月底止)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有效管理中央政 總員額年度成長 查 105 年度及 106 年度總員額法預算員額總數分別為 158,845 人 府總員額 率 及 155,758 人 , 爰 本 項 指 標 依 衡 量 標 準 計 算 為 (155,758- 158,845)/158,845x100%=-1.9%,已達年度目標值。 普通基金總人力 查 105 年度及 106 年度普通基金項下人力數分別為 141,589 人(預 年度成長率 算員額 131,444 人、臨時人員 3,808 人、派遣勞工 6,337 人)及 140,304 人(預算員額 130,790 人、臨時人員 3,386 人、派遣勞工 6,128 人 ) , 爰 本 項 指 標 依 衡 量 標 準 計 算 為 (140,304- 141,589)/141,589 x 100%=-0.9%,已達年度目標值。 員額評鑑結果實本總處業於 106 年 5 月 9 日依 105 年度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評 1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7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際使用比率 鑑涉及員額調整相關之結論,調整內政部等 10 個部會之預算員 額數;未來將俟各部會依規定於 106 年 9 月底函報評鑑執行結 果時,再行檢視機關實際運用評鑑結論情形。 增進公務人力培 高階主管培訓成 本項高階主管係指培育簡任第 11 職等人員陞任至高一陞遷序列 育訓練成效 效力 之相關班別為範圍,培訓班別為「高階領導研究班」(以下簡 稱高領班),惟因 106 年高領班預計於 8 月完訓,爰本項指標 之達成情形尚無法估算。 管理核心能力訓 依本項關鍵績效指標行動計畫之具體做法,由人力學院按季提 練成效力 供衡量標準之數據,本項指標截至 106 年第 2 季(1~6 月)之達 成 情 形 為 71.26% ( 15.66% x 0.3+99.27% x 0.3+91.95% x 0.4=71.26%)。 民主治理價值課 依本項關鍵績效指標行動計畫之具體做法,由人力學院按季提 程學習成效力 供課程測驗成績及課程內容滿意度之數據,爰本項指標截至 106 年第 2 季(1~6 月)之達成情形為 69.99%(28.96% x 0.4+99.96% x 0.3+94.74% x 0.3=69.99%)。 自建數位課程使 依本項關鍵績效指標行動計畫之具體做法,由人力學院每半年 用成效力 提供自建之數位課程使用比率及課程內容滿意度比率,爰本項 指 標 上 半 年 ( 1~6 月 ) 之 達 成 情 形 為 65.86% ( 50.51% x 0.5+81.2% x 0.5=65.86%)。 提升整體待遇管 機關用人費用報 「各機關學校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業於 106 年 6 月 1 日上 理及福利之運用 告成效力 線,並自同日起經由介接其他現有系統、系統展算及機關填報 價值 等方式產製本系統各表別資料。又為使各機關瞭解系統整體架 構及操作功能,本總處於 106 年 5 月 31 日至 6 月 14 日於北、 中、南及東區辦理 5 場次說明會。另於同年 6 月 30 日完成「預 擬機關用人費用報告編製注意事項」作業,將請交通部等 8 個 中央機關依上開注意事項試編用人費用報告。 個別性獎金績效 有關「個別性獎金績效化增加數」106 年迄今計完成 2 項,說明 化增加數 如下: 一、「 高 雄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修 車 技 術 員 工 績 效 獎 金 支 給 表」:高雄市政府依本總處召開「軍公教人員法定給與以 外其他給與項目法制化推動計畫」審查小組第 2 次、第 3 次會議決議有關「修車技術員工績效獎金」,應研議提高 按績效發放獎金比例之決議,於 106 年 1 月 5 日函報行政 院「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修車技術員工績效獎金支給 表」草案,提高按個人貢獻成果相關指標之比例,並經行 政院 106 年 2 月 10 日函核定在案。 二、「警察機關核發工作獎勵金支給表」:內政部依法制化推 動計畫審查小組第 2 次、第 3 次會議決議整併「警察機關 工作獎勵金」及「內政部警政署核發各警察機關工作績優 人員獎勵金」,擬具「警察機關核發工作獎勵金支給表」 草案,於 106 年 1 月 4 日函報行政院,規定成立績效評估 1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7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會,依績效評核原則、績效指標及發給基準等相關規定評 估貢獻程度及工作績效發給獎勵金,並經行政院 106 年 6 月 15 日函核定在案。 員工協助方案推 一、本總處業於 106 年 3 月 16 日修正「行政院所屬及地方主管 動成效力 機關推動員工協助方案成效力評估計畫」,並函送行政院 所屬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人事機構,據以評估瞭解機關推 動成效,預計於 106 年 8 至 9 月份辦理。 二、本總處業建構完成「行政院所屬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員工 協助方案滿意度問卷」,預計於 106 年 9 月進行各機關員 工協助方案滿意度調查,採線上填答方式進行。 增進人力資源管 公務職場性別友 一、為瞭解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法定性別友善事項之比率落實 理功績化 善度之比率 情形」,本總處前於 106 年 2 月 18 日函請各機關查填資 料,經統計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落實「依法訂定性 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等 7 項法定性別友善事 項之比率達 92.8%。 二、另有關「行政機關簡任官等(含相當)女性人數增加比 率」部分,前於 106 年 2 月 18 日函請各機關檢視修正 105 年 12 月底之簡任官等女性人數,平均比率為 29.04%;又 增加比率將以 106 年 9 月底之數據扣除前開數字後計算, 爰暫無法得知增加比率。 管理措施功績化 一、查本總處前邀集專家學者與本總處同仁共同組成研究團 滿意度 隊,就公務人員職場評價調查之問卷規劃、構面、題項等 細節進行研討,並擬具調查問卷初稿,於 106 年 4 月 17 日 函請部分中央及地方機關進行前測,再依據前測結果修改 問卷內容,以提升調查信效度。 二、本調查於 106 年 7 月 4 日至 24 日正式施測,各機關之調查 結果預計將於同年 8 月上旬產製完畢,並交由各機關自行 分析運用,作為機關內部人事管理措施調整之依據。 公務機關未符合 經統計截至 106 年 6 月止,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構)學校進用 法定進用原住民 原住民部分,未足額進用機關數比率約為 0.03%,至身心障礙人 及身心障礙人員 員部分,未足額進用機關數比率約為 0.21%。除極少數機關因臨 比率 時職務出缺致有短期未足額進用情形外,其餘均已依規定足額 進用 , 爰本項達成情形為 0.12 %【(0.03%x0.5)+(0.21 % x0.5)=0.12%】,目前尚符所訂目標值。 提升人事人員服 人事人員數年度 本總處業於 106 年 2 月 23 日簽奉核可行政院所屬中央各部會 務效能 成長率 105 年 12 月 31 日人事人員實有員額數為 8,047 人,並經 106 年 3 月 3 日於 ECPA 人事服務網公告。又增加比率將以 106 年 9 月 底之數據扣除前開數字後計算,爰暫無法得知成長率。 年度人資報告成 本總處業於 106 年 4 月 28 日函請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於同年 9 效力 月 30 日前彙齊本機關及所屬三級機關提交之年度人資報告及服 務機關首長意見回饋,並函送本總處,據以達成年度目標值。 1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7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妥善配置預算資 機關年度資本門 本總處暨所屬機構 106 年度資本門預算數 1 億 3,279 萬 3 千元, 源,提升預算執 預算執行率 截至 6 月底止之分配數 1,017 萬 6 千元,執行數 995 萬 2 千元, 行效率 爰本項指標截至 106 年 6 月底之執行率為 9,952(千元)/10,176 (千元)=97.80%。 機關於中程歲出 行政院核定本總處暨所屬機構 107 年度歲出概算額度(不含科技 概算額度內編報 計畫)為 24 億 6,701 萬 6 千元,為落實零基預算精神,本總處配 情形 合施政重點及業務需求全部歸零重新檢討,於額度內如數編 列,且未提報相關額度外需求,爰本項指標依衡量標準計算為 【2,467,016(千元)-2,467,016(千元)】/2,467,016(千元)=0 %,已達到所定目標值,並依限於 106 年 5 月 25 日函報行政 院。 17 本 頁 空 白 18 貳、主 要 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535 581 39,065 -46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 - 5 - 0403300000 7 人事行政總處 - - 5 - 0403300300 1 賠償收入 - - 5 - 040330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5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終止合約之 賠償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305 355 312 -50 0703300000 8 人事行政總處 305 355 312 -50 0703300100 1 財產孳息 295 286 302 9 0703300106 1 租金收入 295 286 302 9 本年度預算數係停車位之租金收 入。 070330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0 69 11 -59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財產等 收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230 226 38,748 4 1103300000 8 人事行政總處 230 226 38,748 4 1103300900 1 雜項收入 230 226 38,748 4 110330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208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以前年度資 深民代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貼等 繳庫數。 110330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230 226 38,540 4 本年度預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 薪資扣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及 出售政府出版品等收入。 附註:前年度決算數細數之和與總數略有出入,係四捨五入關係。 1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2,273,859 2,326,421 -52,562 0003300000 3 人事行政總處 2,273,859 2,326,421 -52,562 本科目上年度法定預算數2,307,476千元, 由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訓練輔導及研究」科目移入12,630千元及 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地方公務人員訓練」科目移入6,315千元, 共計如表列上年度預算數。 3303300000 行政支出 546,084 586,002 -39,918 3303300100 1 一般行政 345,030 351,964 -6,934 1.本年度預算數345,030千元,包括人事費3 15,219千元,業務費25,893千元,設備及 投資3,558千元,獎補助費36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315,219千元,較上年度核 實減列人事費6,977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4,247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空調設備汰換等經費43千 元。 (3)人事行政資訊工作經費5,216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資訊服務費等18千元。 (4)人事資料登記管理經費348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一般事務費18千元。 3303300200 2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 199,054 231,261 -32,207 1.本科目上年度法定預算數212,316千元, 執行及發展 由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 心「訓練輔導及研究」科目移入12,630千 元及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 中心「地方公務人員訓練」科目移入6,31 5千元,共計如表列上年度預算數。 2.本年度預算數199,054千元,包括業務費1 03,193千元,設備及投資95,861千元。 3.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事行政綜合規劃經費3,329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委託研究及人事機構人力 資源管理創新獎勵等經費2,024千元, 增列人事行政之策略規劃等經費517千 元,計淨減1,507千元。 (2)合理配置組設人力經費2,149千元,較 2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上年度減列委託研究等經費340千元。 (3)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經費59,658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友好國家公務人員交 換訪問計畫等經費4,523千元,增列製 頒公教人員服務獎章等經費3,103千元 ,計淨減1,420千元。 (4)給與福利制度規劃經費1,643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委託研究等經費59千元。 (5)人事資訊發展規劃經費76,043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5,134千元,包括: <1>全國性共用人事業務資訊系統功能 提升及維運計畫總經費290,371千元 ,分4年辦理,106年度已編列70,90 5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65,77 1千元,較上年度減列5,134千元。 <2>人力資源資訊服務經費10,272千元 ,與上年度同。 (6)策略性人力資源跨域整合計畫總經費4 42,236千元,分4年辦理,106年度已 編列64,300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 費56,232千元,較上年度減列8,068千 元。 (7)上年度行政院跨領域科技管理與談判 人才培育計畫預算業已編竣,所列15, 679千元如數減列。 3303300300 3 一般建築及設備 - 777 -777 3303300301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777 -777 上年度汰換小客貨兩用車1輛預算業已編竣 ,所列經費如數減列。 3303309800 4 第一預備金 2,000 2,000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750330000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36,275 40,419 -4,144 7503303400 5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 7,142 11,240 -4,098 1.本年度預算數7,142千元,均屬獎補助費 自願退職給付 。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第一屆資深國民大會代表自願退職給 付5,544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優惠存款 利息差額補貼經費1,986千元。 2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2)第一屆資深立法委員自願退職給付1,5 98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優惠存款利息 差額補貼經費2,112千元。 7503303600 6 因公傷亡慰問給付 9,133 9,179 -46 1.本年度預算數9,133千元,均屬人事費。 2.本年度預算數9,133千元,係辦理中央公 教員工非屬公務人員保障法適(準)用對 象因公傷亡慰問給付經費,較上年度減列 46千元。 7503304300 7 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 20,000 20,000 0 1.本年度預算數20,000千元,均屬人事費。 付 2.本年度預算數20,000千元,係辦理各機關 學校員工退職資遣、遣離給付及教育聘任 人員舊制退撫給付,與上年度同。 8903300000 其他支出 1,691,500 1,700,000 -8,500 8903304500 8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 1,691,500 1,700,000 -8,500 1.本年度預算數1,691,500千元,均屬人事 子女教育補助 費。 2.本年度預算數1,691,500千元,係辦理公 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費,較上 年度減列8,500千元。 22 叁、附 屬 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03300100 -0703300106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預算金額 295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出租停車位之收入。 出租停車位之收入。 出租停車位之收入。 出租停車位之收入。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出租停車位之收入。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號函辦理。 號函辦理。 號函辦理。 號函辦理。 號函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95 0703300000 8 人事行政總處 295 0703300100 1 財產孳息 295 0703300106 1 租金收入 295 停車位之租金收入。 2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03300600 廢舊物資售價 預算金額 10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出售報廢資訊設備等收入。 出售報廢資訊設備等收入。 出售報廢資訊設備等收入。 出售報廢資訊設備等收入。 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有關規定辦理 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有關規定辦理 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有關規定辦理 出售報廢資訊設備等收入。 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有關規定辦理 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有關規定辦理 。 。 。 。 。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0 0703300000 8 人事行政總處 10 070330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0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2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1103300900 -1103300909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預算金額 230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員工借用公有宿舍自薪資扣回房租津貼繳庫數 1.員工借用公有宿舍自薪資扣回房租津貼繳庫數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政府出版品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政府出版品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政府出版品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政府出版品 1.員工借用公有宿舍自薪資扣回房租津貼繳庫數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政府出版品 1.員工借用公有宿舍自薪資扣回房租津貼繳庫數 1.員工借用公有宿舍自薪資扣回房租津貼繳庫數 及本總處單房間職務宿舍管理費全年預估收入 及本總處單房間職務宿舍管理費全年預估收入 管理要點及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等有關 管理要點及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等有關 管理要點及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等有關 管理要點及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等有關 及本總處單房間職務宿舍管理費全年預估收入 管理要點及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等有關 及本總處單房間職務宿舍管理費全年預估收入 及本總處單房間職務宿舍管理費全年預估收入 。 。。 規定辦理。 規定辦理。 。 規定辦理。 規定辦理。 規定辦理。 。 2.出售政府出版品。 2.出售政府出版品。 2.出售政府出版品。 2.出售政府出版品。 2.出售政府出版品。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230 1103300000 8 人事行政總處 230 1103300900 1 雜項收入 230 110330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230 1.員工借用宿舍自薪資扣回房租津貼繳庫數及本總處單房 間職務宿舍管理費等收入210千元。 2.出售政府出版品等收入20千元,係依「政府出版品管理 要點」第9條規定辦理,其政府出版品之定價銷售係私 法行為,與規費法基於公法以公權力向使用者徵收規費 ,性質不同。 2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45,03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配合業務推展,發揮行政效率,達成年度施政計畫目標 1.辦理本總處文書、人事、主計及事務管理等處務行政。 1.配合業務推展,發揮行政效率,達成年度施政計畫目標 2.電腦機房之維護及管理。 。 。 2.改善辦公品質,提升行政效率。 3.汰換電腦機房空調設備。 2.改善辦公品質,提升行政效率。 3.提升電腦機房用電效率。 4.編印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主管人員名錄、中央及地方政 3.提升電腦機房用電效率。 4.提供整合性、正確性之資訊,作為長官及業務單位擬訂 府重要公務人力資料彙編。 4.提供整合性、正確性之資訊,作為長官及業務單位擬訂 計畫及決策之參據。 計畫及決策之參據。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315,219 人事室、秘書室 按預算員額,職員261人、工友8人、技工5人 0100 人事費 315,219 、駕駛8人、聘用10人、約僱5人,共計297人 ,依規定標準編列用人經費315,219千元。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4,277 1.待遇:係政務人員待遇4,277千元、法定編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93,950 制人員待遇193,950千元、約聘僱人員待遇9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9,192 ,192千元及技工、工友待遇8,180千元,合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8,180 共215,599千元。 0111 獎金 46,007 2.獎金:係考績獎金20,105千元、年終工作獎 金(含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600千元)及 0121 其他給與 4,542 特殊公勳獎賞等25,902千元,合共46,007千 0131 加班值班費 11,840 元。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7,447 3.其他給與:係休假補助費4,542千元。 0151 保險 19,784 4.加班值班費:係超時加班費5,820千元及不 休假加班費6,020千元,合共11,840千元。 5.退休離職儲金:係政務與文職人員退休金公 提部分16,111千元,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公 提部分636千元,技工、工友退休準備金及 工資墊償基金提撥700千元,合共17,447千 元。 6.保險:係健保保險補助12,436千元(含補充 保費758千元)、公保保險補助5,828千元及 勞保保險補助1,520千元,合共19,784千元 。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24,247 人事室、秘書室 本總處處理一般經常公務所需各項費用,依規 0200 業務費 21,866 定標準及實際需要核實編列,計需24,247千元 。 0201 教育訓練費 634 1.員工國內進修補助249千元及相關課程訓練 0202 水電費 672 費385千元,計需634千元。 0203 通訊費 2,202 2.辦理首長宿舍及中興新村辦公室所需水電瓦 0215 資訊服務費 1,797 斯費672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784 3.郵資及電話費等2,202千元。 4.辦理檔案管理作業1,797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160 5.影印機租金784千元。 2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45,03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31 保險費 122 6.公務車之燃料稅、牌照稅及檢驗等16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84 。 7.公務車保險費74千元、辦公設備火災保險費 0271 物品 1,731 48千元,計需122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1,356 8.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84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518 (1)性別平等專案小組會議外聘委員出席費3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95 0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11 (2)專題演講及自辦訓練講座鐘點費254千元 。 0291 國內旅費 96 9.物品1,731千元: 0294 運費 27 (1)購置文具紙張1,012千元、檔案盒及衛生 0295 短程車資 32 防護等374千元,計需1,386千元。 0299 特別費 945 (2)購置辦公事務用具等121千元。 (3)公務車油料費224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2,021 10.一般事務費11,356千元: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59 (1)辦理國會及新聞聯繫等相關事項所需各 0304 機械設備費 93 項費用388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1,869 (2)辦理文康活動594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360 (3)正、副首長、處長以上主管人員及40歲 以上(2年1次)健康檢查費230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360 (4)自辦訓練餐費及雜費240千元。 (5)辦理本總處員工獎勵70千元及員工協助 方案相關經費79千元,計需149千元。 (6)北棟辦公大樓管理費9,592千元(含中央 聯合辦公大樓北棟耐震補強初評經費8千 元)。 (7)正、副首長職務宿舍管理費163千元。 11.辦公房舍、宿舍及檔案庫房養護等518千元 。 12.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95千元: (1)車輛養護費160千元。 (2)辦公器具養護費235千元。 13.機電設備及公務應用儀器保養維修之費用1 11千元。 14.國內出差旅費96千元。 15.公務之搬運清理等費用27千元。 16.因公短程車資32千元。 17.正、副首長特別費按標準編列,全年計需9 2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45,03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45千元。 18.本總處辦公廳舍裝修費59千元。 19.公務用視聽、通訊、監視設備等93千元。 20.辦公室桌椅、櫃子、辦公機器、事務設備 、電器設備、空調箱組、倉庫檔案架等汰 換、增置費用1,869千元。 21.獎補助費36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 問金,每人以6千元計算。 03 人事行政資訊工作 5,216 人事資訊處 本總處辦理人事行政資訊業務,並依業務需要 0200 業務費 3,679 推動各項資訊化作業,計需5,216千元。 1.資訊人員教育訓練費用200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200 2.通訊費1,196千元: 0203 通訊費 1,196 (1)臺北辦公室網路通訊及視訊聯網數據通 0215 資訊服務費 1,378 訊費用552千元。 0271 物品 600 (2)中興新村辦公室網路通訊及視訊聯網數 0279 一般事務費 5 據通訊費用440千元。 (3)中興新村辦公室電話費等204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00 3.資訊服務費1,378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1,537 (1)應用系統及機房維護相關費用1,043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37 。 0319 雜項設備費 1,400 (2)印表機租賃費用235千元。 (3)臨時性小額軟體購置費100千元。 4.電腦用品及耗材(磁帶、光碟片、碳粉匣等 )費用600千元。 5.印製資訊文件及蒐集人事行政資料5千元。 6.電腦機房設備維修費用300千元。 7.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37千元: (1)臨時性電腦設備等購置費用100千元。 (2)臨時性電腦軟體等購置費用37千元。 8.汰換電腦機房空調設備費用1,400千元。 04 人事資料登記管理 348 人事資訊處 充實人事聯絡資料及重要公務人力彙編資料, 0200 業務費 348 提供首長、業務單位聯絡及業務辦理所需資訊 ,計需348千元。 0203 通訊費 25 1.郵寄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主管人員名錄之大 0279 一般事務費 323 宗郵資及聯絡等費用25千元。 2.編印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主管人員名錄、中 央及地方政府重要公務人力資料彙編等費用 323千元。 2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20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預算金額 199,05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導入創新性人力資源管理措施,提供優質人事服務,精 1.綜合規劃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及人事人員管理,研議人 1.導入創新性人力資源管理措施,提供優質人事服務,精 進公務人事法制,建立專業績效人事制度。 事法規及法制事項,推動員工協助方案。 進公務人事法制,建立專業績效人事制度。 2.促進機關單位設置及員額配置精實,建構合理組織結構 2.辦理機關組織編制、員額審議與評鑑。 2.促進機關單位設置及員額配置精實,建構合理組織結構 3.培育具領導能力之中高階公務人才、辦理考試分發作業 及人力規模。 及人力規模。 3.培育具國際視野之中高階領導人員、落實考試用人政策 、辦理公務人員獎懲業務,及研議任免陞遷相關事項。 3.培育具國際視野之中高階領導人員、落實考試用人政策 4.規劃及推動員工給與事項、執行退休資遣及撫卹業務, 、核發各機關服務獎章等,並提升公務人員任用遷調公 、核發各機關服務獎章等,並提升公務人員任用遷調公 平、公正與公開。 辦理及推動自費性福利措施等福利事項。 平、公正與公開。 4.建立合理員工給與檢討調整機制,協助員工取得福利資 5.提升全國性共用人事業務資訊系統之功能,維運資訊基 4.建立合理員工給與檢討調整機制,協助員工取得福利資 源,提升工作績效及生活品質。 礎環境與資訊系統,辦理人事業務資訊系統教育訓練。 源,提升工作績效及生活品質。 5.提供跨機關人事業務資訊系統優質之資訊基礎環境,確 6.開發各式高親和力人事業務圖像化及分析工具,整合與 5.提供跨機關人事業務資訊系統優質之資訊基礎環境,確 保全國性共用人事業務資訊系統使用品質及提升行政效 公務人員及民眾相關之服務,建置整合資訊基礎平臺。 保全國性共用人事業務資訊系統使用品質及提升行政效 率。 率。 6.提供人事業務Open Data、Big Data及My Data服務,強 6.提供人事業務Open Data、Big Data及My Data服務,強 化人事資料加值運用及支援決策分析。 化人事資料加值運用及支援決策分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 3,329 綜合規劃處 1.推動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增修訂人事法規 0200 業務費 3,329 及印製人事相關資料,計需1,533千元。 (1)業務聯繫所需電話費及郵資等71千元。 0203 通訊費 87 (2)訴願審議委員會及法規會等外聘委員17 0241 兼職費 75 人,每人每次兼職費3千元,計需75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92 。 0279 一般事務費 2,431 (3)一般事務費1,337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05 <1>辦理人事行政之策略規劃、政策研究 、工作報告彙編等相關業務及雜支440 0293 國外旅費 339 千元。 <2>辦理人事制度、法規研擬及雜支等50 千元。 <3>辦理工友管理等活動場地佈置、資料 印製、人事行政業務之政策宣導及雜 支等187千元(含政令宣導費97千元) 。 <4>辦理行政院人事主管會報200千元。 <5>印製人事行政法令書籍240千元。 <6>購置法律工具書籍及申請使用網路法 律資源查詢系統220千元。 (4)辦理人事制度、法規研擬及工友管理出 差旅費50千元。 2.依「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設置標準表」 及「人事人員員額設置標準」規定,本精簡 原則核定新設置人事機構及人事人員,加強 人事機構組織與功能,計需855千元。 (1)辦理人事機構及人員管理與有關機關( 2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20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預算金額 199,05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構)業務聯繫電話費及郵資等16千元。 (2)員工協助方案專家學者出席費72千元。 (3)一般事務費712千元: <1>辦理人事業務績效考核、表揚績優人 事人員、人事專業獎章、強化人事機 構服務品質及管理績效等相關經費328 千元。 <2>人事陞遷培育、制度研擬及資料蒐集 費6千元。 <3>員工協助方案成效評估、輔導作業、 表揚及標竿學習相關經費378千元。 (4)辦理人事機構年度績效考核出差旅費55 千元。 3.選派人事人員出國考察及參加考試院國外考 察,計需361千元。 (1)辦理甄選之各項費用及考察報告印製費 等22千元。 (2)國外旅費339千元: <1>參加考試院國外人事考銓業務考察109 千元。 <2>選派人事人員赴國外考察人事行政、 文官制度變革、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 措施、政府再造等230千元。 4.促進人事行政業務之革新進步,辦理精進人 事業務建議獎勵活動,計需580千元。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20千元: <1>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評審小組委員 出席費20千元。 <2>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評審費200千元 。 (2)一般事務費360千元: <1>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獎金260千元。 <2>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獎狀、頒獎典 禮場布等相關經費100千元。 02 合理配置組設人力 2,149 組編人力處 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中央政 0200 業務費 2,149 府機關總員額法」等規定,審議及控管各機關 組織編制與預算員額,計需2,149千元。 0203 通訊費 692 1.通訊費692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1 3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20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預算金額 199,05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60 (1)辦理機關員額編制及預算員額審查案件 0279 一般事務費 213 所需大宗郵資及電話費等629千元。 (2)辦理行政法人法令研修及釋疑等業務所 0291 國內旅費 103 需大宗郵資及電話費等63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460 2.辦理政府契約性人力相關業務之各項訪查、 訓練、觀摩會、研習、會議等所需場地租金 21千元。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60千元: (1)辦理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員額評鑑、綜 合座談會議所需外聘委員鐘點費230千元 、出席費220千元及評鑑費80千元,計需 530千元。 (2)辦理政府契約性人力相關業務之各項訪 查、訓練、觀摩會、研習、會議所需講 座出席費75千元、鐘點費15千元及稿費4 0千元,計需130千元。 4.一般事務費213千元: (1)辦理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員額評鑑、綜 合座談會議所需印刷、雜支等19千元。 (2)辦理行政法人法令研修及釋疑、行政法 人組織之研析等業務所需印刷13千元。 (3)辦理政府契約性人力相關業務之各項訪 查、訓練、觀摩會、研習、會議所需印 刷等113千元。 (4)中央機關組織員額管理法令研修、釋疑 ,以及健全機關組織功能合理管制員額 等相關事項之規劃研析等業務所需印刷6 8千元。 5.國內旅費103千元: (1)辦理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員額評鑑所需 出差旅費等14千元。 (2)辦理政府契約性人力相關業務之各項訪 查、訓練、觀摩會、研習、會議所需出 差旅費等43千元。 (3)基於審議組織員額案件需要,實地訪視 機關組織及員額配置運用情形所需出差 旅費等46千元。 6.考察德國聯邦政府運用契約性人力之法制與 3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20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預算金額 199,05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實務運作,及中央機關組織審議與地方政府 員額管控機制所需國外旅費460千元。 03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59,658 培訓考用處 1.辦理選送公務人員出國進修研習等相關事項 0200 業務費 59,658 ,計需44,644千元。 (1)教育訓練費44,444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48,462 <1>與國內外知名學校或團體合作,辦理 0203 通訊費 1,205 選送組團出國專題研究等相關事項,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30 計需39,383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72 <2>辦理選送公務人員出國專題研究等個 0271 物品 100 人進修相關事項,計需4,415千元。 <3>派員赴國外進修訓練費用646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8,066 (2)辦理選送公務人員出國進修研究業務之 0291 國內旅費 138 學者專家出席費100千元、講座鐘點費10 0293 國外旅費 865 0千元,計需20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20 2.辦理中高階公務人員訓練研習進修、實務演 練等規劃、執行、評鑑及推動;訓練機構協 調及資源合作等,計需5,573千元。 (1)教育訓練費4,018千元: <1>辦理中高階公務人員政策性訓練進修 之國內課程相關費用,計需3,718千元 。 <2>辦理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通報作 業講習及相關費用,計需300千元。 (2)國內外公務聯繫郵電費30千元。 (3)推動辦理各項訓練研習進修活動及講習 會議場地使用費130千元。 (4)規劃辦理各項訓練研習進修活動及講習 會議之講座鐘點費210千元及聘請專家學 者出席費105千元,計需315千元。 (5)規劃辦理各項訓練研習進修活動、相關 講習會議所需大會手冊、課程講義、結 業證書等文具紙張及學習相關用品、影 音資料100千元。 (6)辦理中高階訓練研習進修,編印各項訓 練進修研習相關手冊資料860千元。 (7)辦理中高階訓練研習進修所需出差旅費 、講座膳宿及往返交通費120千元。 3.研提考試用人計畫分發考試及格人員業務, 3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20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預算金額 199,05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通訊費計需1,100千元。 (1)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辦理考試 錄取人員分配作業郵電等相關費用,計 需1,050千元。 (2)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身 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辦理相關機 關進用原住民族及身心障礙人員措施郵 電、活動聯繫等相關費用,計需50千元 。 4.推動「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 核要點」相關業務工作,計需210千元。 (1)郵資及電話費49千元。 (2)一般事務費123千元: <1>推動公務人員考核相關費用15千元。 <2>印製「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相 關費用100千元。 <3>簡報圖表製作費及其他費用等8千元。 (3)調查考核及視察各機關出差旅費18千元 (4)因公短程車資20千元。 5.辦理公務人員獎懲業務,計需6,808千元。 (1)模範公務人員選拔及表揚初(複)審委 員出席費68千元、講座鐘點費54千元及 稿費35千元,計需157千元。 (2)一般事務費6,651千元: <1>製頒公教人員服務、功績、楷模等獎 章及證書,以激勵士氣,計需4,934千 元。 <2>每年定期選拔模範公務人員約30人, 獎金1,500千元。 <3>製作模範公務人員獎座、印製模範公 務人員事蹟簡介及頒獎典禮佈置217千 元。 6.考察人力資源發展業務運作及參加國際性訓 練與發展會議,國外旅費計需865千元。 (1)考察人力資源發展業務運作600千元。 (2)參加國際性訓練與發展會議265千元。 7.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陞遷法 」等相關法規辦理任免陞遷等業務,計需45 3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20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預算金額 199,05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8千元。 (1)人員任免案件與協助各機關辦理甄補之 聯繫所需通訊費26千元。 (2)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甄補相關法制研議 及管理作業相關費用432千元。 04 給與福利制度規劃 1,643 給與福利處 1.規劃及推動員工給與事項、執行退休資遣及 0200 業務費 1,643 撫卹業務,辦理及推動自費性福利措施所需 郵資及電信費81千元。 0203 通訊費 81 2.研議改進員工給與結構,舉辦座談會或待遇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0 審議委員會專家學者出席費180千元。 0271 物品 103 3.購置會議用品及圖書103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044 4.一般事務費1,044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93 (1)研究辦理薪資調整、待遇資料、相關規 定之建檔整理及印製等210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142 (2)辦理推動員工給與事項、執行退休資遣 及撫卹等相關業務訪查、綜合座談會360 千元。 (3)舉辦會議之事務費60千元。 (4)辦理員工福利措施與管理(含各項福利 服務措施規劃與宣導、鼓勵參與志願服 務等業務),計需414千元,主要活動支 出如下: <1>辦理福利服務措施說明會及相關活動 (含未婚聯誼禮金)等費用324千元。 <2>推動志願服務(含進用志工)費用90 千元。 5.赴各機關查核給與事項、執行退休資遣撫卹 及推動自費性福利措施等相關業務出差旅費 93千元。 6.赴國外辦理公部門待遇制度考察142千元。 05 人事資訊發展規劃 76,043 人事資訊處 辦理人事資訊發展規劃,計需76,043千元,其 0200 業務費 35,214 中包含「全國性共用人事業務資訊系統功能提 升及維運計畫」,該計畫經國家發展委員會10 0201 教育訓練費 1,252 5年5月5日發資字第1051500582號函審核原則 0203 通訊費 1,190 同意。總經費290,371千元,分4年辦理(106 0215 資訊服務費 32,352 年至109年),106年度已編列70,905千元,本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8 年度編列第2年經費65,771千元,未來年度(1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1 08年至109年)經費總需求數為153,695千元。 3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20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預算金額 199,05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9 一般事務費 50 1.本總處至跨機關、共構機房及雲端資料中心 0291 國內旅費 231 虛擬專有線路數據通訊費1,190千元。 2.資訊服務費32,352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40,829 (1)跨機關人事雲端資料中心、共構機房主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0,829 機、網路設備、資安設備維護及委外服 務管理等相關費用7,600千元。 (2)中興新村辦公室機房主機、網路設備、 資安設備、備援設備維護及委外服務管 理等相關費用1,000千元。 (3)公文線上簽核等系統維護費1,350千元。 (4)「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 (WebHR)、「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 合平臺」、「全國共享版差勤系統」、 「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eCPA)、「 公務人力資料庫與倉儲系統」、「組織 員額管理系統」、「各機關學校用人費 用管理資訊系統」、「高普初特等考試 作業系統」、「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 網」等維護及維運費,計需13,207千元 。 (5)資訊安全管理制度維護、資訊安全檢測 等資安服務費用1,880千元。 (6)政府網際服務網人事服務設備租賃機櫃 費用2,139千元。 (7)全國人事資訊系統客服中心維運費用5,1 76千元。 3.辦理人事業務資訊系統訓練等相關費用1,44 1千元: (1)辦理各項人事業務服務資訊系統訓練費1 ,252千元。 (2)辦理教育訓練場地租金8千元。 (3)辦理各項人事業務服務資訊系統訓練等 講座鐘點費131千元。 (4)辦理教育訓練等學員膳食、雜支等50千 元。 4.辦理教育訓練等國內差旅費231千元。 5.採購暨汰換伺服器2臺、擴充儲存設備及採 購網頁防火牆等資安設備15,000千元。 3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20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預算金額 199,05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6.採購虛擬化微分段軟體及資安軟體等授權費 用10,804千元。 7.系統開發費15,025千元: (1)開發主計人員版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 理資訊系統(主計人員版WebHR),提供 主計一條鞭人事作業資訊化、流程及管 理整合等功能,計需1,250千元。 (2)「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 (WebHR)、「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 合平臺」、「全國共享版差勤系統」、 「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eCPA)、「 公務人力資料庫與倉儲系統」、「組織 員額管理系統」、「各機關學校用人費 用管理資訊系統」、「高普初特等考試 作業系統」、「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 網」等系統功能新增及提升,計需13,77 5千元。 06 策略性人力資源跨域整合服務 56,232 人事資訊處 本項業務屬「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數位 0200 業務費 1,200 政府」項下之「計畫1:基礎環境數位化」, 經行政院105年1月18日院臺科會字第10500003 0215 資訊服務費 1,200 64號函核定本總處「策略性人力資源跨域整合 0300 設備及投資 55,032 計畫」。總經費442,236千元,分4年辦理(1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55,032 6年至109年),106年度已編列64,300千元, 本年度編列第2年經費56,232千元,未來年度 (108年至109年)經費總需求數為321,704千 元。 1.建置循證化人事決策機制,強化政府資料開 放Open Data第二期系統開發費,共計8,055 千元。 (1)為活化人事資料運用,支援人事決策分 析,開發高親和力線上即時分析OLAP分 析工具及行動化人事業務分析工具,進 行人事業務循證分析之第二期系統建置 工作,計需3,179千元。 (2)進行本總處人事業務循證分析及統計推 估工作,包括退休撫卹等資訊系統功能 調整及報表、工具產製等,計需1,908千 元。 3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20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預算金額 199,05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進行各主管機關人事資料整合工作,達 到跨機關合作及資源共享之目標,計需2 ,968千元。 2.建置大數據Big Data服務中心,達到人事資 料共享之目的第二期系統開發費,共計14,6 94千元。 (1)為節省國家整體經費並提升人事資料分 析效率,建置各主管機關共用之倉儲統 計系統及提供人事機構循證統計分析服 務等功能之第二期系統建置工作,計需4 ,769千元。 (2)以人事資料共享為宗旨,進行跨機關人 事資料共享機制之建置,提供高親和力 圖像化查詢及高彈性選員報表產製工具 之第二期系統建置工作,計需3,710千元 。 (3)建置人事資料維護專區,強化資料檢誤 及入檔機制,提升人事資料之正確性, 計需3,922千元。 (4)提供行政院及所屬機關人事機構循證統 計分析服務,計需2,293千元。 3.跨機關人事業務整合,提供公務人員及民眾 My Data服務第二期系統開發費,共計13,96 7千元。 (1)以整合公職生涯各項人事服務、簡化人 事業務流程及使用者觀點出發,提供各 項優質與行動載具服務,並強化各項與 民眾互動相關之業務資訊系統,包括事 求人、停班停課、考試分發、公職福利 、終身學習及退休撫卹整合服務等系統 ,計需12,271千元。 (2)配合政府政策,進行ODF政府文件標準格 式作業環境之第二期系統建置工作,計 需1,696千元。 4.建置策略性人力資源跨域整合基礎平臺,共 計19,516千元。 (1)政府網際服務網雲端資料中心設備租賃 機櫃費用,計需1,200千元。 3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20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預算金額 199,05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採購伺服主機等相關周邊等硬體設備, 計需5,325千元。 (3)採購資料庫、作業系統、防毒、資安監 控等軟體授權費用,計需12,991千元。 3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2,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便利業務推展,促進行政效能。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以支應各項經費之不足。 便利業務推展,促進行政效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2,000 本總處各單位 0900 預備金 2,000 0901 第一預備金 2,000 3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503303400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願退職給付 預算金額 7,14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安定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退職後生活。 支付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優惠存款超額利息。 安定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退職後生活。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屆資深國民大會代表自願 5,544 給與福利處 資深國民大會代表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貼:按 退職給付 代表7人計需5,544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5,544 0454 差額補貼 5,544 02 第一屆資深立法委員自願退職 1,598 給與福利處 資深立法委員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貼:按委員 給付 2人計需1,598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1,598 0454 差額補貼 1,598 4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503303600 因公傷亡慰問給付 預算金額 9,13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使公教員工奮勉從公,增進其權益之保障,以激勵工作士 辦理中央公教員工非屬「公務人員保障法」適(準)用對 使公教員工奮勉從公,增進其權益之保障,以激勵工作士 氣。 象因公傷亡發給慰問金。 氣。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因公傷亡慰問給付 9,133 給與福利處 辦理民選公職人員、教育人員、技工、工友、 0100 人事費 9,133 約僱人員、其他按月、按日、按時或按件計酬 之臨時人員等因公傷亡慰問給付。 0121 其他給與 9,133 4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503304300 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預算金額 20,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支付各機關學校員工退職資遣及遣離給付。 支付各機關學校員工退職資遣及遣離給付。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20,000 給與福利處 辦理各機關學校員工退職資遣、遣離給付及教 0100 人事費 20,000 育聘任人員舊制退撫給付。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20,000 4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890330450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預算金額 1,691,5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改善公教人員待遇。 支應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費用。 改善公教人員待遇。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 1,691,500 給與福利處 1.公教人員婚喪補助445,982千元。 補助 2.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1,202,369千元。 0100 人事費 1,691,500 3.公教人員生育補助43,149千元。 0121 其他給與 1,691,500 4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100 3303300200 7503303400 7503303600 7503304300 8903304500 一般行政 人事行政之政 第一屆資深中 因公傷亡慰問 公教員工資遣 公教人員婚喪 第一、二級用途別 策規劃執行及 央民代自願退 給付 退職給付 生育及子女教 科目名稱及編號 發展 職給付 育補助 合 計 345,030 199,054 7,142 9,133 20,000 1,691,500 0100 人事費 315,219 - - 9,133 20,000 1,691,500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4,277 - - - - -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93,950 - - - - -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9,192 - - - - -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8,180 - - - - - 0111 獎金 46,007 - - - - - 0121 其他給與 4,542 - - 9,133 - 1,691,500 0131 加班值班費 11,840 - - - - -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 - - - 20,000 -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7,447 - - - - - 0151 保險 19,784 - - - - - 0200 業務費 25,893 103,193 - - - - 0201 教育訓練費 834 49,714 - - - - 0202 水電費 672 - - - - - 0203 通訊費 3,423 3,255 - - - - 0215 資訊服務費 3,175 33,552 - - - -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784 159 - - - - 0221 稅捐及規費 160 - - - - - 0231 保險費 122 - - - - - 0241 兼職費 - 75 - - - -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84 1,935 - - - - 0271 物品 2,331 203 - - - - 0279 一般事務費 11,684 11,804 - - - -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518 - - - - -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95 - - - - -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11 - - - - - 0291 國內旅費 96 670 - - - - 0293 國外旅費 - 1,806 - - - - 0294 運費 27 - - - - - 0295 短程車資 32 20 - - - - 4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0100 3303300200 7503303400 7503303600 7503304300 8903304500 一般行政 人事行政之政 第一屆資深中 因公傷亡慰問 公教員工資遣 公教人員婚喪 第一、二級用途別 策規劃執行及 央民代自願退 給付 退職給付 生育及子女教 科目名稱及編號 發展 職給付 育補助 0299 特別費 945 - - - - - 0300 設備及投資 3,558 95,861 - - - -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59 - - - - - 0304 機械設備費 93 - - - - -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37 95,861 - - - - 0319 雜項設備費 3,269 - - - - - 0400 獎補助費 360 - 7,142 - - - 0454 差額補貼 - - 7,142 - - - 0475 獎勵及慰問 360 - - - - - 0900 預備金 - - - - - - 0901 第一預備金 - - - - - - 4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9800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2,000 2,273,859 0100 人事費 - 2,035,852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 4,277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193,950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 9,192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8,180 0111 獎金 - 46,007 0121 其他給與 - 1,705,175 0131 加班值班費 - 11,840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 20,000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 17,447 0151 保險 - 19,784 0200 業務費 - 129,086 0201 教育訓練費 - 50,548 0202 水電費 - 672 0203 通訊費 - 6,678 0215 資訊服務費 - 36,727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 943 0221 稅捐及規費 - 160 0231 保險費 - 122 0241 兼職費 - 75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219 0271 物品 - 2,534 0279 一般事務費 - 23,488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 518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395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411 0291 國內旅費 - 766 0293 國外旅費 - 1,806 0294 運費 - 27 0295 短程車資 - 52 4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309800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9 特別費 - 945 0300 設備及投資 - 99,419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59 0304 機械設備費 - 93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95,998 0319 雜項設備費 - 3,269 0400 獎補助費 - 7,502 0454 差額補貼 - 7,142 0475 獎勵及慰問 - 360 0900 預備金 2,000 2,000 0901 第一預備金 2,000 2,000 47 行政院人事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2,035,852 129,086 7,502 - 3 人事行政總處 2,035,852 129,086 7,502 - 行政支出 315,219 129,086 360 - 1 一般行政 315,219 25,893 360 - 2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 103,193 - - 4 第一預備金 - - - -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29,133 - 7,142 - 5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願退職給付 - - 7,142 - 6 因公傷亡慰問給付 9,133 - - - 7 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20,000 - - - 其他支出 1,691,500 - - - 8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1,691,500 - - - 48 行政總處 別科目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2,000 2,174,440 - 99,419 - - 99,419 2,273,859 2,000 2,174,440 - 99,419 - - 99,419 2,273,859 2,000 446,665 - 99,419 - - 99,419 546,084 - 341,472 - 3,558 - - 3,558 345,030 規劃執行及發展 - 103,193 - 95,861 - - 95,861 199,054 2,000 2,000 - - - - - 2,000 出 - 36,275 - - - - - 36,275 民代自願退職給付 - 7,142 - - - - - 7,142 付 - 9,133 - - - - - 9,133 職給付 - 20,000 - - - - - 20,000 - 1,691,500 - - - - - 1,691,500 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 1,691,500 - - - - - 1,691,500 49 行政院人事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 59 - 93 0003300000 3 人事行政總處 - 59 - 93 3303300000 行政支出 - 59 - 93 3303300100 1 一般行政 - 59 - 93 3303300200 2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 - - - - 展 50 行政總處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 95,998 3,269 - - - 99,419 - 95,998 3,269 - - - 99,419 - 95,998 3,269 - - - 99,419 - 137 3,269 - - - 3,558 執行及發 - 95,861 - - - - 95,861 51 本 頁 空 白 5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扣除專項及統籌人事費外,本總處人事費31 5,219千元。 二、政務人員待遇 4,277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93,950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9,192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8,180 六、獎金 46,007 七、其他給與 1,705,175 內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1,69 1,500千元及因公傷亡慰問給付9,133千元。 八、加班值班費 11,840 超時加班費5,820千元,未逾該科目90年度 實支數8成計6,333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20,000 係為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20,000千元。 十、退休離職儲金 17,447 十一、保險 19,784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2,035,852 53 行政院人事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261 261 - - - - - - 8 10 5 5 8 10 0003300000 3 人事行政總處 261 261 - - - - - - 8 10 5 5 8 10 3303300100 1 一般行政 261 261 - - - - - - 8 10 5 5 8 10 包 持 8 發 預 54 行政總處 明細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10 10 5 5 - - 297 301 303,379 310,916 -7,537 行政院主管 0003300000 10 10 5 5 - - 297 301 303,379 310,916 -7,537 人事行政總處 3303300100 10 10 5 5 - - 297 301 303,379 310,916 一般行政 -7,537 1.不含加班值班費11,840千元。 2.以業務費支付「勞務承攬」支出,包 括: (1)「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計畫預計進用4人,計需1,248 千元。 (2)「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 展-人事資訊發展規劃」計畫預 計進用9人,計需8,280千元。 55 本 頁 空 白 5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101.06 2,378 852 24.40 21 34 42 6369-UX。 972 15.30 15 油氣雙燃料車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9.09 1,998 852 24.40 21 51 34 6698-UX。 972 15.30 15 油氣雙燃料車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1.06 1,998 852 24.40 21 34 34 6086-UX。 972 15.30 15 油氣雙燃料車 1 公務轎車 4 92.05 2,988 556 24.40 14 17 27 1356-DE。 1 公務轎車 4 93.02 2,995 1,668 24.40 41 51 34 1686-DQ。 1 公務轎車 4 95.03 1,998 1,668 24.40 41 51 34 2128-ET。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6.05 2,351 1,668 24.40 41 9 21 ATB-7852。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88.09 125 312 24.40 8 2 8 BBI-182。 表內油料費、 養護費係依照 共同性費用標 準編列,惟受 限預算額度, 僅編列油料費 224千元、養 護費160千元 。 合 計 11,344 250 249 234 附註:油料費細數之和與總數略有出入,係四捨五入關係。 57 預算員額: 職員 261 人 技工 5人 警察 0 人 駕駛 8人 行政院人事 法警 0 人 聘用 10 人 合計: 297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5人 工友 8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3筆 12,035.20 447,216 453 - - - 二、機關宿舍 32戶 1,022.04 5,741 60 41戶 3,071.41 5 1 首長宿舍 1戶 164.44 4,418 11 1戶 98.59 5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31戶 857.60 1,323 49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40戶 2,972.82 - 三、其他 7個 - 796 - - - - 合 計 13,057.24 453,753 513 3,071.41 5 58 行政總處 舍明細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 - - - - 12,035.20 - - 453 關宿舍 - - - - - 4,093.45 - - 65 長宿舍 - - - - - 263.03 - - 16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857.60 - - 49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2,972.82 - - - 他 - - - - - - - - - - - - - 16,128.65 - - 518 59 行政院人事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個人之捐助 - 0454 差額補貼 - (1)7503303400 -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願退職 給付 [1]第一屆資深國民大會代表 01 107-107 第一屆資深國民 第一屆資深國民大會代表優 - 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貼 大會代表 惠存款利息差額補貼。 [2]第一屆資深立法委員優惠 02 107-107 第一屆資深立法 第一屆資深立法委員優惠存 - 存款利息差額補貼 委員 款利息差額補貼。 0475 獎勵及慰問 - (1)330330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03 經常性 本總處退休退職 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人員 60 行政總處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7,502 - - 7,502 - 7,502 - - 7,502 - 7,142 - - 7,142 - 7,142 - - 7,142 - 5,544 - - 5,544 - 1,598 - - 1,598 - 360 - - 360 - 360 - - 360 - 360 - - 360 61 本 頁 空 白 6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7 280 2,452 9 132 2,429 考 察 5 74 1,541 5 47 917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2 72 1,202 開 會 1 14 265 2 13 310 談 判 - - - - - - 進 修 1 192 646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63 行政院人事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考察 政之政策 無 01 參加考試院國外人事考銓 配合考試 配合考試 瞭解國外政府機關人事機 107.01-107.12 配合考試 0 1 院規劃 行及發展 業務考察94 院規劃 院規劃 構推動情形。 政之政策 無 02 外國人事政策與法制考察 荷蘭 荷蘭內政 1.考察荷蘭政府員額管理 107.01-107.06 8 2 行及發展 94 及王國關 政策與做法及公務人力 係部、荷 精簡措施。 蘭高級文 2.考察荷蘭高級文官管理 官署、荷 制度之設計、實務運作 蘭公共行 情況及發展情形。 政學院 3.考察公務人員培訓制度 相關做法、培育措施及 訓練成效評鑑。 政之政策 無 03 考察德國聯邦政府運用契 德國 聯邦勞工 1.考察德國運用契約性人 107.01-107.06 8 3 行及發展 約性人力之法制與實務運 及社會事 力之法制與實務運作情 作,及中央機關組織審議 務部、德 形,提供我國研訂契約 與地方政府員額管控機制 國聯邦政 人員專法之建議。 94 府內政部 2.參訪負責中央行政機關 、德國聯 組織設置審議之機關, 邦公共行 瞭解審議機關組設之權 政學院及 責分工、策略,及組織 波昂市政 調整或裁併程序之機制 府 。 3.瞭解德國地方政府審議 員額的法令依據及評估 機制,及以人事費控管 員額之運作機制。 政之政策 無 04 美國公部門身心障礙人員 美國 美國障礙 考察美國公部門身心障礙 107.01-107.12 8 3 行及發展 之弱勢優惠進用情形及高 者就業政 者之弱勢優惠行動方案實 階文官制度、人力資源資 策辦公室 施情形、高階文官任用制 訊系統之考察94 、聯邦人 度、績效管理、培訓業務 事管理局 推動現況、公部門資訊系 等機關( 統之發展、open data之 構) 運用及人事資料決策,做 為我國規劃及推動相關政 策之參考。 政之政策 無 05 公私部門待遇比較及公務 日本 人事院等 1.瞭解日本各類公務人員 107.01-107.12 5 2 行及發展 人員待遇調整之考察94 相關機關 待遇及福利制度內涵及 其訂定機制。 2.瞭解日本對於公務人員 待遇調整之相關法律規 64 行政總處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外政府機關人事機 配合考試 國外人事考銓業務 59 50 - 109 人事行政之政策 無 情形。 院規劃 規劃執行及發展 荷蘭 策與法制考察94 荷蘭政府員額管理 荷蘭內政 115 105 10 230 人事行政之政策 無 及王國關 與做法及公務人力 規劃執行及發展 措施。 係部、荷 蘭高級文 荷蘭高級文官管理 之設計、實務運作 官署、荷 蘭公共行 及發展情形。 政學院 公務人員培訓制度 做法、培育措施及 成效評鑑。 邦政府運用契約性 聯邦勞工 德國運用契約性人 德國 240 142 78 460 人事行政之政策 無 與實務運作,及中 及社會事 法制與實務運作情 規劃執行及發展 審議與地方政府員 務部、德 提供我國研訂契約 94 國聯邦政 專法之建議。 府內政部 負責中央行政機關 、德國聯 設置審議之機關, 邦公共行 審議機關組設之權 政學院及 工、策略,及組織 波昂市政 或裁併程序之機制 府 德國地方政府審議 的法令依據及評估 ,及以人事費控管 之運作機制。 身心障礙人員之弱 美國 國公部門身心障礙 美國障礙 240 225 135 600 人事行政之政策 無 情形及高階文官制 者就業政 勢優惠行動方案實 規劃執行及發展 源資訊系統之考察 、高階文官任用制 策辦公室 、聯邦人 效管理、培訓業務 況、公部門資訊系 事管理局 等機關( data之 展、open 構) 人事資料決策,做 規劃及推動相關政 考。 人事院等 遇比較及公務人員 日本 日本各類公務人員 54 78 10 142 人事行政之政策 無 相關機關 考察94 及福利制度內涵及 規劃執行及發展 定機制。 日本對於公務人員 調整之相關法律規 65 行政院人事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範及運作機制,以及公 私部門薪資比較之系統 化做法,以作為我國待 遇政策規劃與執行之參 考。 66 行政總處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運作機制,以及公 門薪資比較之系統 法,以作為我國待 策規劃與執行之參 67 行政院人事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二.不定期會議 01 參加國際性訓練與發展會 未定 本總處係以團體會員身 7 2 130 75 議 - 94 分,參加國際培訓總會 (IFTDO)年會,以瞭 解國際推動人力資源發 展概況。 68 行政總處 -開會、談判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7 60 265 人事行政之政策 阿曼 106.04 1 122 規劃執行及發展 巴林 105.03 2 357 馬來西亞 104.08 2 155 69 行政院人事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一、進修 01 國外訓練進修-94 歐美及亞太 公共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相關 107.01-107.12 96 2 地區 專業課程 70 行政總處 -進修、研究、實習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關 500 112 34 646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 0 劃執行及發展 71 行政院人事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2,166,938 - - 7,502 2,174,440 01 一般公共事務 446,305 - - 360 446,665 06 社會安全與福利 29,133 - - 7,142 36,275 15 其他支出 1,691,500 - - - 1,691,500 72 行政總處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99,419 - - - - 99,419 2,273,859 一般公共事務 99,419 - - - - 99,419 546,084 社會安全與福利 - - - - - - 36,275 其他支出 - - - - - - 1,691,500 73 本 頁 空 白 7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05及以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全國性共用人事 106-109 2.90 - 0.71 0.66 1.53 1.本項業務經國家發 業務資訊系統功 展委員會105年5月 能提升及維運計 5日發資字第10515 畫 00582號函審核原 則同意。總經費29 0,371千元,分4年 辦理(106年至109 年),106年度已 編列70,905千元, 本年度編列第2年 經費65,771千元, 未來年度(108年 至109年)經費總 需求數為153,695 千元。 2.本計畫107年度預 算編列於「330330 0200人事行政之政 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05人事資訊發展 規劃」科目0.66億 元。 策略性人力資源 106-109 4.42 - 0.64 0.56 3.22 1.本項業務屬「第五 跨域整合計畫 階段電子化政府計 畫–數位政府」項 下之「計畫1:基 礎環境數位化」, 經行政院105年1月 18日院臺科會字第 1050000364號函核 定本總處「策略性 人力資源跨域整合 計畫」。總經費44 2,236千元,分4年 辦理(106年至109 年),106年度已 編列64,300千元, 本年度編列第2年 經費56,232千元, 未來年度(108年 至109年)經費總 需求數為321,704 千元。 2.本計畫107年度預 算編列於「330330 0200人事行政之政 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06策略性人力資 源跨域整合服務」 科目0.56億元。 7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通案決議 106 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 已依決議事項辦理。 (一) 刪減用途別項目決議如下: 1.減列委辦費(不含法律義務支出)6% 。 2.減列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車輛及 辦公器具、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4.5% 。 3.減列大陸地區旅費15%。 4.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 法律義務支出及接機接艦經費)5%。 5.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資產作價投資) 5.3%。 6.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 補助(不含法律義務支出)5%。 7.減列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法律義務 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4%。 8.前述1至4項允許在業務科目範圍內調 整。 9.前述6至7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 內調整。 10.前述1至7項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 原則調整者,可提出其他可刪減項目, 經主計總處審核同意後予以代替補足。 11.如總刪減數未達240 億元,另予補足 。 通案決議 「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凍結案 遵照辦理。 (二) 處理原則如下,院會新增通過決議之凍 結案部分,其凍結比率以20%為上限,各 委員會於開議日後三個月內排案審查,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通案決議 針對「中華民國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遵照辦理。 (三) 算案」各凍結案,若有未敘明動支條件 者,各黨團同意各該凍結案動支條件為 「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通案決議 鑑於國內區域間產業活動分布不均,造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四) 成人口與產業高度往城市集中,連帶資 7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源配置亦有很大落差,使得國家資源與 稅收過度集中在大都會,造成嚴重城鄉 差距。基此,未來地方財政之改革,應 加強國土計畫與行政區劃法、財政收支 劃分法等之結合;更應擴充政府整體財 政資源,建立調劑財政盈虛、平衡地區 發展之財源分配方式,並強化地方經濟 發展及落實財政紀律。 通案決議 要求行政院應確實執行稅制改革方案,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五) 研謀以擴大稅基方式改善稅課收入無法 充分支應各項施政所需之現狀,全面檢 討取消不合理及不合時代潮流之租稅減 免措施;具體落實零基預算之精神於預 算編列過程,以妥善配置政府資源,並 深入檢討各政事別支出比重之合理性, 以及施政計畫之優先性;澈底檢討現行 各項社會福利措施及補助制度;設法增 裕經常收支賸餘,以利整體財政之穩健 。 通案決議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依法律義務必須編 遵照辦理。 (六) 列之支出,對歲出結構有重大影響,爰 要求應明確界定歸屬該項支出之定義範 疇,並於各年度編定之中央政府總預算 案中詳實列表揭露其項目、金額與依據 。 通案決議 鑑於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依法律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七) 義務必須編列之支出比重達68.68%,歲 出預算結構仍持續僵化,可自由規劃運 用預算額度僅6,258 億元(占31.32%), 恐排擠公共建設及其他重要施政計畫之 資源配置,連帶影響經濟成長。行政院 應儘速研謀改善之道,充裕財政收入, 期能增加可自由規劃運用預算之額度。 通案決議 為健全稅制,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八) 機關應依當前及未來施政需要,通盤檢 討兩稅合一制度、遺產及贈與稅制度及 7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房地合一制度等實施成效及缺失,擬訂 妥適之稅額扣抵比率、配套方案或推出 新稅制,並適時調整遺產及贈與稅稅率 等規定,以提升世代正義及稽徵效率; 同時需隨時檢視各項租稅法規是否符合 憲法第19 條租稅法律主義之意旨,如遇 有侵犯人民權益者,應即時加以修正, 以減少民怨,促進人民權益之保障。 通案決議 鑑於我國各項社會保險及退撫制度存有 查現行勞工保險及退休制度之法制主管機關 (九) 財務失衡、代際移轉等嚴重問題,年金 為勞動部;又軍公教退撫保險制度分屬國防部 改革實有其必要性,建請應本於公平正 、銓敘部、教育部主管,相關法案進度分別如 義、務實漸進及考量國家財政負擔之能 下: 力下推動辦理。 (一)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 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業於 106 年 8 月 9 日 經總統公布在案。 (二)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業於 106 年 5 月 11 日由考試院會銜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議 。 (三)軍職人員退撫制度年金改革法案,國防部 刻正報院審議中。上開法案本總處將視需 要配合各法制主管機關辦理。 通案決議 鑑於我國老化速度高於多數國家,惟退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十) 休年齡卻較多數先進國家為早,建請應 持續檢討採行延後退休年齡等相關配套 措施,以提高年金制度之財務穩定性。 通案決議 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共編列合庫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十一) 金、兆豐金、中鋼、中華電等公司之釋 股收入288 億元,其執行之可能性不高 ,應依立法院近年度之決議,釋股收入 不予保留,以免累增無資金流入之歲入 保留數,影響財政健全。 通案決議 依預算中心研究成果,104 年度中央政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十二) 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估指出,中油 、台電、臺灣菸酒及中鋼等4 家公司, 釋股收入預算保留數共2,720 億餘元,占 釋股收入預算保留總金額高達98.55%, 7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但因無釋股必要及釋股時程難以掌握, 且以保留期間來評估,最短的5年,最長 更達17 年,均已超過決算法所定之4 年 原則,爰建議行政院在不違背決算法精 神下,於累計歲計賸餘可容納範圍內, 檢討註銷釋股收入預算保留數。 通案決議 為發展我國大眾運輸政策,106 年度政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十三) 府對於軌道運輸建設之投資經費仍占我 國公共建設預算之首,經費並較往年擴 增,但近年我國公共運輸市占率未見提 升,多項工程進度落後,應積極全面檢 討現行我國對於軌道運輸計畫之規劃及 審議作業,並強化工程執行及履約管理 之監控機制。 通案決議 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機關資訊 遵照辦理。 (十四) 服務費共編列53 億2,655 萬5 千元,較 105 年度立法院通過之法定預算52 億 7,741 萬1 千元增加近5,000 萬元。有鑑 於國家資源有限,各機關應確實考量資 訊軟、硬體服務有無購買或租賃之必要 ,並妥適利用現有之資源,爰刪減資訊 服務費,在總刪240 億元額度內調整。 通案決議 鑑於部分機關租賃近似全時公務車輛, 一、有關研擬主動協調移撥因應措施一節,辦 (十五) 租賃成本過高,且各機關駕駛員額多有 理情形簡要說明如下: 不均,部分機關駕駛員額超過車輛數, (一)本總處於 106 年 4 月 12 日以院授人綜 部分機關且另以勞務承攬方式進用駕駛 字第 10600429571 號函各機關「106 年 ,爰要求行政院六個月內研擬主動協調 度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含技工、駕 移撥因應措施及改善臨時租賃司機勞動 駛)移撥媒合作業實施計畫」,辦理 條件。 跨主管機關之工友職缺調查、公告及 彙整具移撥意願者名單函送職缺機關 擇優遴用,並責成各主管機關自行辦 理本機關及所屬機關間之移撥作業。 (二)各機關超額駕駛考量職缺機關屬性、 業務性質、辦公地點、資格條件及家 庭因素等,影響其移撥意願,致移撥 媒合作業具相當困難度。未來本總處 7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除持續協助公告各機關職缺資訊外, 亦研議強化現有資訊系統自願移撥人 員資料填報作業,積極輔導駕駛移撥 。 二、另有關改善臨時租賃司機勞動條件一節 ,本總處為提升各機關運用勞務承攬合理 性,業於 106 年 6 月 29 日、7 月 6 日及 7 月 13 日分區辦理非典型人力運用實務研 討會,賡續協助宣導前開參考原則及相關 規定,以期落實渠等權益之維護。 三、餘涉及勞動部權責部分,業併同勞動部 106 年 4 月 11 日勞動關 2 字第 1060125979 號書函意見,於 106 年 6 月 22 日以總處 綜字第 1060049454 號函送行政院主計處。 通案決議 依照「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僅規 考試院業提出「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改 (十六) 定各機關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 善辦法之檢討專案報告,以 106 年 3 月 30 日 得超過五人,卻無職等進用比例規範。 考臺參字第 1060002441A 號函送立法院在案。 依照行政院截至今年11 月底共進用105 位機要人員,占用簡任職等缺高達61 位 ,如此高比例佔用簡任職等,已嚴重影 響阻礙正式公務人員之升遷機會。故建 請考試院三個月內會同行政院檢討「各 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改善之辦法, 並研議在各機關員額編制表內明訂規範 職等比例可行性,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 告。 通案決議 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多家公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十七) 司公股以些微比率避開 50%之國營事業 監督門檻,致政府龐鉅投資卻乏積極規 範與透明化監督,不利國家資源效益管 理,要求應於6個月內提出檢討公股股權 管理機制。 通案決議 政府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係為配合政府 本總處業以 106 年 3 月 15 日總處給字第 (十八) 政策或補政府行政之不足,因此其董監 1060040412 號函請各機關配合辦理。 事名單中有不少是所負責督導之主管機 關的現行公務人員來兼任,公務機關人 8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員依公務所需外出開會,原可以依法請 領差旅費,但這些財團法人預算書中編 列董監事之車馬費、兼職費或者出席費 不同名目之預算,俾免浪費公帑浪費並 撙節開支,故要求106 年起現行公務人 員因職務所需兼任財團法人董監事,不 得再請領車馬費或出席費等相關經費。 通案決議 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係為特定政策目的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十九) ,具公益本質。惟部分政府捐助之財團 法人直接或間接轉投資公司組織,係為 移轉受法令限制之業務、照顧員工需求 及拓展捐助章程所訂以外之業務,轉投 資行為難謂係達成公益目的所必要。各 主管機關應全面清查財團法人將受法令 限制業務移轉被投資公司而原設立目的 已不復存在者,訂定具體解散財團法人 時程,並釋出不符公益本質之轉投資事 業股權,以增裕國庫收入,減少不必要 之監理成本,並避免財團法人間接承攬 營利業務,而致與民爭利之不良社會觀 感。 通案決議 公務員服務法對公務員離職後任職之限 本總處非本項之主(協)辦機關,又公務員服務 (二十) 制不含財團法人在內,惟主管機關身為 法之法制主管機關銓敘部前擬具該法部分條 財團法人之捐助者並具行政監督權,業 文修正草案,並函請各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表 務關係密切,任由上級機關及本機關之 示意見,本總處將配合適時提供該部相關意見 公務員退休後直接轉任,造成監督者與 。 被監督者角色逆轉之現象;而部分機構 之業務性質雷同,卻因法人屬性不同, 致離職公務員轉任所受旋轉門條文規範 因而有差別待遇,顯示現行法律有欠完 備,建請研擬修法補強。 通案決議 董事長及總經理對於公司健全治理與經 本總處無主管國營事業。 (二十一) 營績效具有重要影響性,其薪資報酬核 給理應考量事業實際營運表現。然目前 部分公私合營事業之董事長及總經理薪 酬發放,未充分反映其實際經營規模與 8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績效,要求應建立適度關聯性之薪酬機 制,俾提高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對於事業 經營之積極投入與專業素質提升。 通案決議 鑑於部分機關首長或高階主管於退休( 政府轉投資事業經理人均係由各主管機關依 (二十二) 職、伍)後3 年內旋即再(轉)任政府 各該公司章程及各主管機關公股人事通案管 轉投資事業之經理人,支領優渥薪酬, 理規定所選任,爰本案涉及各主管機關公股法 致酬庸爭議不斷;除有違反公務人員服 人事業機構權責,本總處無意見。 務法第14條之1 規定疑慮,並衍生由監 督者轉為被監督者之角色矛盾問題。要 求應回歸公司治理精神,建立透明公平 之遴聘機制,並研議任期制度,增訂連 任次數限制,俾免久任弱化其獨立性, 並明確權責範圍。 通案決議 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雖有其特殊任務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二十三) 或目的,但隨著環境快速變遷,部分任 務已達成、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已無 營運實益等,卻未建立退場機制,或對 於性質相同、業務相近者,亦未予以整 併,致使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繼續存在之 正當性與效益性,備受外界質疑。爰此 ,要求各該主管機關於三個月內針對所 捐助財團法人之設置目的、工作計畫、 經費運用、財務狀況、營運績效等,以 及任務已達成、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 已無營運實益等之財團法人,應向立法 院提出相關評估報告及退場計畫之專案 報告。 通案決議 鑑於軍公教 18%優惠存款利率制度之實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 (二十四) 行有其歷史背景,雖 84年以後軍公教人 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業於 106 年 8 月 9 日經總統 員陸續實施退撫新制後,新進人員不適 公布在案,有關公教 18%優惠存款利率制度已 用此優惠,且其間歷經多次優惠存款措 併同檢討。至於軍職人員優惠存款及年金改革 施之調整方案,並各設有軍、公及教職 規劃,國防部尚在研議中,本總處將視需要配 人員之所得替代率之上限,然因改革未 合國防部辦理相關事宜。 依環境變遷作全面性調整,且法制作業 未臻健全,致引發外界要求檢討調整之 聲浪,要求行政院應併同年金改革制度 8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全面檢討,以尋求合理解決。 通案決議 年金制度改革為新政府施政之重要焦點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案業於 106 年 8 月 (二十五) ,由於年金制度改革攸關民眾老年經濟 9 日經總統公布在案,其主管機關為銓敘部, 安全保障,更關乎各職域人員之公平正 至司法官等其他各類人員年金法案非本總處 義,為建立可長久運作之年金制度,要 主管,本總處將視需要配合相關法制主管機關 求將政務官及司法官等各類人員年金制 研議辦理。 度之合理性納入檢討。 通案決議 鑑於人口老化衍生之年金制度財務衝擊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 (二十六) ,我國因確定給付制之年金制度所導致 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業於 106 年 8 月 9 日經總統 之未來政府應付給付責任問題,建請參 公布在案,其主管機關分別為銓敘部及教育部 採其他國家之實施經驗,衡酌漸進式或 ,另軍職人員年金改革制度規劃,國防部尚在 分階段改採確定提撥制或採行其他改善 研議中。有關如何建立永續經營之年金制度, 措施之可行性,以建立永續經營之年金 本總處將視需要協助各法制主管機關辦理。 制度。 通案決議 國家發展委員會將啟動「第五階段電子 本總處未開發對外服務之行動化應用軟體( (二十七) 化政府」計畫,該會所擘畫願景包括: APP)。 以資料驅動、公私協力、以民為本為政 府服務的核心理念,並以巨量資料、開 放資料、個人資料為工具,透過「基礎 環境數位化、協作治理多元化、產業營 運智能化、數位服務個人化」等四項推 動策略,達成「便捷生活」、「數位經 濟」及「透明治理」三大目標以及「打 造領先全球的數位政府」之願景。然政 府推展行動化服務期程已屆下一階段, 回顧過往推動成效仍有許多缺失。 查行政院104 年7 月23 日院授發資字 第1041500918 號函修正發布之「行政院 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 」,其中第10 之1 條明定:「各機關應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無障礙資 訊技術相關規範,辦理行動化服務無障 礙設計作業,保障身心障礙者獲取資訊 之權利。」然監察院審計部報告指出, 公部門開發之行動化應用軟體(Mobile 8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App)存有多項問題,包含系統或資訊一 年以上未更新,管理與便利性顯有疑義 。 爰要求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確實依 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 展作業原則」,全面檢視已上架及開發 中之行動化應用軟體,並邀請視覺障礙 者實際測試,以達到促進電子化政府發 展及管理之效,並保障身心障礙者資訊 取得之權益。 通案決議 全球資訊系統日益蓬勃,行政院及所屬 本總處機房每年均通過國際資訊安全管理制 (二十八) 公務機構亦陸續開發並使用各種資訊應 度(ISO27001:2013)之認證。 用架構與建構網路系統,作為服務民眾 使用或為自用兼之,該類系統均設有規 模不一之機房作為儲存、計算、通訊、 作業等工作。經查,我國公務機構機房 建制行之有年,系統處理公務及公眾服 務任務日益加重,機房若未進行安全管 理及管制,可能造成之資訊外洩風險不 亞於一般商業網路資安風險,政府各部 門基於資安管理考量,關於機房安全管 理應進行國際安全認證,以做為更先進 、更嚴謹的資訊安全管理方案依據,並 重新檢視我國資安環境之弱點,以防止 不必要的資安危機發生。爰此建請行政 部門應於106 年1 月1 日起,實施機房 安全管理認證驗測查核,相關認證應以 國際共通認證標準為基準,藉以提升安 全認證之水平,並由行政院資安處督導 成效,定期向立法院提交成果報告。 通案決議 鑑於近年來數位資料每年以倍數的速度 本總處重要資訊系統已建立應用程式操作軌 (二十九) 持續成長,敏感資料也隨著資料的成長 跡、資料庫稽核紀錄,且資訊設備採購以國內 而增加,數位資料的保護更是日益重要 資通訊產業者為優先考量,禁止採用大陸產製 。自個人資料保護法實施後,針對資訊 品。 系統資料庫而建立的個資存取軌跡紀錄 ─「資料庫稽核系統」,成為協助查核 8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及防護個資外洩問題的重要方法之一。 但現行之資訊系統仍以網際網路架構之 資訊系統為主,相關業務部門針對資料 庫個資存取軌跡紀錄卻未記錄到真正的 前端使用者,導致若有資料外洩情事發 生時,無法釐清責任歸屬,防範機制形 同虛設。 為確保個資外洩時能更有效率的調閱個 資存取軌跡紀錄,追蹤終端使用者的真 實身份,達到人、事、時、地、物五個 面向的確實記錄,在問題發生後能快速 釐清權責,行政機關在建立個資存取軌 跡紀錄機制時,應要求能紀錄真正存取 個資軌跡的前端使用者,對機敏性資料 存取做自動監控及分析,並可透過單一 中央控管介面來監控所有非法或可疑的 行為,提供事件追蹤、稽核報表、違規 告警等機制外,亦需達到完整的終端使 用者身分確認,讓所有終端使用者的資 料使用行為可供稽查,以確認所有異常 行為的主其事者,進而以主動稽核管理 來制定動態稽核政策,達成資料庫存取 之事前、事中、事後之全面保全,為個 人資料資料庫存取加上一層安全的防護 網,確保個人資料隱私。爰此建請行政 部門應於6 個月內建置資料庫稽核系統 ,為保護機敏資料不外洩,相關產品禁 止採用大陸產製品,以國內資通訊產業 者為優先考量,並定期向立法院提交成 果報告。 通案決議 美國聯邦政府網路一年至少遭駭客入侵 本總處每年均辦理系統弱點掃描、資訊安全稽 (三十) 二十五萬次,我國政府網路同樣面對相 核及配合行政院辦理駭客攻防演練等。 同的險峻挑戰;根據資策會所提出之意 見,我國公務系統近年亦接二連三發生 「駭客入侵」事件,金融機構遭受駭客 入侵,損失慘重、政府單位網站受駭嚴 8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重,情資遭竊及重要資訊被篡改、大型 企業資料庫被駭客破壞……等駭客入侵 的情況可以說是愈來愈嚴重,而且防不 勝防!駭客入侵事件層出不窮,加上資 訊系統使用日益普及,行政院及所屬公 務機構亦陸續開發並使用各種資訊應用 架構與建構網路系統,作為自用或給民 眾使用,資安防護問題不容小覷。 行政院及各機關在建置使用此類資訊系 統,多採用來滿足要求所需的平台及相 關任務需求,這些要求應反映公務或服 務民眾使命的目的, 以及其所操作之IT 基礎架構的佈建,整合行動設備和配置 政策等等資訊安全考量,以及可接受的 風險水準或稱為曝險程度必須加以要求 。 行政系統之資訊應用架構與建構網路系 統使用,若未做好即時的安全管理及控 管,其所造成的資訊外洩風險不亞於一 般商業網路資安風險,基於資安防護安 全考量,爰建請即刻起,行政部門需積 極督導所屬金融單位與各級機關不定時 實施駭客攻防演練,並全面實施駭客攻 防演練驗測查核,以提升各機關資安事 故通報應變能力;並推動辦理資安健診 及稽核,加強掌握各機關資安現況及資 安事件處理情形;並由行政院資安處定 期向立法院提交成果報告。 通案決議 從第一銀行ATM 被植入惡意程式盜領 本總處已將特殊權限的帳號管理納入於資訊 (三十一) 數千萬,經查發現與資訊系統之特殊權 安全制度中並每年辦理稽核,且相關資訊安全 限使用帳號管控問題有直接的關係,該 設備均以國內研發為優先採用,禁止使用大陸 案成員掌握第一銀行倫敦分行,有一可 製產品。 同時連接內、外網的電話錄音主機漏洞 ,透過瑞士等第三國攻擊該分行主機, 以此做為跳板植入惡意程式,駭入一銀 內網更新程式派送伺服器。 8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從企業組織到政府機構,目前運作中之 IT 環境存在著「特殊權限的帳號使用者 (簡稱:特權用戶)」,從第一銀行事 件的經驗觀察,駭客會鎖定系統最高管 理權限之帳號/密碼作為主要攻擊目標, 因這類攻擊方式受竊之資訊已非一般網 路釣魚所竊取之個人資料,而是高度敏 感性資料(如智慧財產權及商業機密, 抑或是國安機密),當然也包括這些特 權用戶的指揮控制能力,駭客可利用這 些特權用戶的身份無所忌憚地取得更多 機敏資料,因此導入適當的存取控制及 稽核機制勢在必行。 為了防患於未然,各行政機關在推動導 入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的同時,應就「存 取控制政策」方面導入相對應之系統, 如特權帳號管理與稽核方案,除了可以 提升安全與管理效率以外,也可以減少 特權使用者的安全風險,最重要的是可 以符合法規遵循與稽核要求,政府各部 會及其所屬機關應扮演領頭羊的角色, 針對IT 管理建立安全標竿,以建構維護 國家資訊整體安全的目標,爰建請各行 政機關應於半年內全面建置特殊權限的 帳號管理系統,另為促進我國資通訊產 業發展,相關驗測查核工具以國內研發 為優先採用,並禁止使用大陸製產品, 以防止類似第一銀行事件重演,並定期 向立法院提交成果報告。 通案決議 行動裝置使用日益普及,我國各行政機 本總處未開發對外服務之行動化應用軟體( (三十二) 關及其附屬機關(構)亦陸續開發行動 APP)。 應用程式(以下簡稱APP),作為服務民 眾使用或為公務自用兼之。其中又以政 府一級部門及金管會管轄之國營金融機 構等單位開發使用APP 較為積極,但資 安風險意識卻相對薄弱。根據《天下雜 8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誌》獨家取得鑒真數位APP 資安檢定調 查,過半在Google Play 上架的國銀APP ,有明顯的資安漏洞,在公用無線上網 WiFi 環境下,駭客就有機會能竊取用戶 的帳號密碼,意味著用戶直接面對駭客 竊取個資與財務的威脅。政府機關開發 使用之APP,若未加進行安全審驗,造成 的資訊外洩風險不亞於一般網路資安風 險,應加強防堵相關漏洞。 另據《二○一六資誠全球經濟犯罪調查 報告》已指出,逾五成受訪者認為,過 去兩年,網路安全威脅的風險愈來愈多 ,且金融業威脅最大。為鼓勵我國資通 訊產業發展,防堵APP 所造成之資安漏 洞與危害,建請各行政部門及其所屬單 位、國營金融機構等單位,所開發之APP 應儘速進行符合國際規範要求及之合格 驗證程序,並進行現有APP 驗測,並改 善其資安漏洞等問題,而APP 驗測查核 應以國內研發之產品為優先採用,不可 使用大陸產製之檢測工具,並定期向立 法院提交成果報告。 通案決議 有關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其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三十三) 實際執行未針對生態研究、環境規劃與 保育等面向進行審慎之評估,相關單位 亦未能建立有效且實質的資訊公開與民 眾參與途徑,在經費運用上流於補助形 式。因此,對於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 設計畫,其往後執行,應建立一套機制 ,應納入針對自然資源議題與資訊公開 及民眾參與等評估,為公共建設必要性 、公益性、品質與國家經費把關。 通案決議 有鑑於大型車輛視野死角及內輪差造成 遵照辦理。 (三十四) 車禍意外奪命屢見不鮮,交通部已要求 106 年1月1日新型出廠車量的各型式N2 及N3 類大貨車應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 8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統」,政府應帶頭安裝,並率先示範。 爰此,政府與國營事業所轄大客車、大 貨車,或政府、國營事業透過政府採購 公開招標,委託民間辦理相關業務,簽 約外包廠商大客車與大貨車皆應一律安 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未安裝「行 車視野輔助系統」之車輛,不得承攬政 府或國營事業委託工程、標案或計畫等 公共工程採購事項。以有效降低大型車 輛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並持 續加強宣導行車安全。 通案決議 有鑑於各縣市公告地價紛紛調整,且調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三十五) 漲之比例是歷年之高,隨即造成科學園 區、工業區及加工出口區土地廠房租金 調高,影響到園區廠商的成本大幅調高 ,建請科學園區、工業區及加工出口區 土地廠房租金於106年度不得依公告地 價而調漲租金,並要求行政院於三個月 內會同相關部會檢討可行之計收方案。 通案決議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2 條之2 規 本總處全球資訊網站將於新設及改版時,依據 (三十六) 定:「各級政府及其附屬機關(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頒訂「無障礙網頁開發規 學校所建置之網站,應通過第一優先等 範 2.0 版」檢測等級 AA 以上進行設計,並於 級以上之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 上線前取得 AA 等級以上標章。 。」有關我國網站無障礙規範之制定, 行政院研究考核委員會援引全球資訊網 協會(W3C,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 ) 的 網 站 無 障 礙 組 織 ( WAI , Web Accessibility Initiative)的網頁內容無障礙 指引(WCAG,Web Content Accessibility Guide-lines),前已於88 年訂定「網站 無障礙規範1.0 版」。 然多年來各機關推動成效有限,視覺障 礙者無法順利使用政府機關網站之情形 所在多有,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大 幅翻修,我國並已簽署身心障礙者權利 8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公約,將公約內容國內法化之環境變遷 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已於105 年公 告「網站無障礙規範2.0 版」。爰要求各 級政府及其附屬機關(構)、學校,於 其建置之網站新設及改版時,應依據國 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頒訂「無障礙網頁開 發規範2.0 版」檢測等級AA 以上進行設 計,並於上線前取得AA 等級以上標章 ,以保障身心障礙者資訊取得之權利, 並完善我國無障礙網路環境之建置。 通案決議 蔡英文總統於105 年12 月29 日出席〈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三十七)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第二十五次委員 會議〉時表示,針對新竹光復中學模仿 納粹所引起之風波,是因為我們的人權 教育流於表面,不但輕忽了生活中的歧 視和偏見,也沒有教導學生在自己國家 迫害人權的歷史裡面,學到真正的教訓 。因此,人權議題應該要融入不同科目 的教學裡面,讓學生能從中了解別人的 傷痛,並在他人權益受到侵害時,能為 正義挺身而出,這樣才是成功。 近年來,台灣陸續通過《公民與政治權 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 際公約施行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 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兒童權利公約 施行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 法》,將多項聯合國公約內國法化。同 時,也陸續舉辦各公約之國際審查。台 灣與國際人權之接軌日益密切。故人權 教育之落實更形重要。 為響應總統之呼籲,使人權概念確實扎 根,應以下列方式促進人權教育之進展 ,並培養尊重差異,包容多元之概念: 1.教育部應自學前到終身各階段教育中 ,以人權公約為本,針對各學習階段之 學習需求,持續進行人權教育,並融入 9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學校教育之不同科目教學之中。 2.因時代之差異,不同世代間人權觀念之 普及程度或有落差,教育部應於社會教 育與終身教育中納入人權教育。 3.科技部與教育部應鼓勵學術單位,從學 術著作、流行文化以致童書、繪本等, 蒐集整理對各年齡層之國內外人權教 材。以利發展本土化之人權教育內容。 4.軍人與警察人員養成教育中,應持續強 化人權相關課程,並將人權精神落實於 養成過程中。 5.各機關對公務人員之人權課程,應朝向 多元形式發展,利用既有之媒體素材, 使人權精神更能於培訓中內化。 6.科技部應持續推動人權相關之研究計 畫,探討國內外重大人權議題,並鼓勵 以科普形式將相關議題轉介於一般大 眾。 通案決議 建請行政部門應行追查兆豐銀行違反洗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三十八) 錢防制規範遭美國裁罰乙案之真相,向 社會大眾公布其調查結果。並向調查後 應負責任之當事人進行全額追償遭裁罰 之57 億元新台幣罰鍰。 通案決議 中央及地方政府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本總處業於 106 年 3 月 14 日以總處給字第 (三十九) 年約需經費近12 億元,惟該「三節慰問 1060040220 號函知各主管機關,請各機關退休 金」僅依行政院於民國58 年發布的一紙 人員三節慰問金預算編列,確依本項決議辦理 「退休人員照護事項」,並在60 年6 月 。 2 日依次修正後,沿用至今;然退休公 教人員給與隨時空環境已有所改善,早 年因公教人員退休所得較低所採取的權 宜措施,實應隨之調整。爰此,106 年 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單位所編「三節 慰問金」預算,除符合行政院105 年9 月 8 日院授人給揆字第1050053161 號函修 正「退休人員照護事項」發給三節慰問 金資格,包括:退休公教人員支(兼) 9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領月退休金在新臺幣2 萬5 千元以下者 (兼領月退休金者係以原全額退休金為 計算基準)、「因公成殘」之退休公教 人員或退休時未具工作能力者等,以及 退職工友(含技工、駕駛),於每人每 年6 千元之數額範圍內,發放之三節慰 問金經費外,其餘均予刪除,以期資源 合理運用,並落實照顧弱勢。 通案決議 現行支(兼)領月退休金人員得比照退 行政院業以 106 年 7 月 3 日院授人給字第 (四十) 休機關現職人員支給子女教育補助費, 10600502951 號函及本總處以同年月日總處給 中央及地方政府年需經費約17 億餘元 字第 10600502952 號函修正退休(伍)軍公教人 。106 年度中央政府分別於銓敘部統籌 員子女教育補助規定,自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 編列1 億4,170 萬4 千元、退輔會編列8 (106 年 8 月 1 日)起,發給對象修正為支(兼)領 億0,042 萬元、教育部編列9,100 萬元, 月退休金在新臺幣 2 萬 5 千元以下(兼領月退休 合計10 億3,312 萬4 千元。惟一般民眾 金者以原全額退休金為計算基準)、因公失能 薪資水準遲遲無法提升,而退休軍公教 或退休時未具工作能力,且經審定機關審定仍 退休所得已有改善,不問所得高低,一 支(兼)領月退休金者或於審定當年度支領一次 律發給退休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並 退休金者;退伍軍職人員修正為中校以下並支 不合理。以目前國家財政困難,退休軍 領退休俸者,另在職期間因作戰演訓或因公失 公教人員之子女教育補助亦應考量其必 能者,參照退休公教人員發給。 要性、全理性與公平性。爰此,106 學 年度起(106.8),退休軍公教人員可支 領子女教育補助費的對象,限下列:(1) 退休人員支(兼)領月退休金在2.5萬元 以下(兼領者以原全額退休金為計算基 準)。(2)「因公成殘」之退休人員。(3) 退休時未具工作能力者。但軍職退休人 員的支領資格,可再考量其服務特性, 另為合宜處理。同時,納入年金制度改 革內容研議。相關經費由各該機關自行 調整減支。 司法及法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 年預算第1 目 本總處業擬具書面報告,並以 106 年 2 月 24 制委員會 「一般行政」下業務費編列2,708 萬1,000 日總處組字第 10600385664 號函送立法院,並 審查新增 元,然行政院推動人事精簡數年,截至 副知相關委員在案。 決議 105 年7 月底止,中央政府機關預算員 (十九) 額為22 萬7,387 人,現有員額僅20 萬 9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0,931 人,預算員額較現有員額高出2 萬 6,456 人,較104 年底之2 萬4,780 人有 擴大趨勢,人事費用預算超編嚴重,產 生大量賸餘及排擠效應,人事行政總處 作為主管機關,應積極改善。爰「一般 行政」業務費預算,凍結1/10,待向立法 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相關改進措施 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司法及法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職司行政院全體人 本總處業擬具「經濟部函轉凱校『國家領導與 制委員會 事行政管理,自應要求行政院全體公務 發展策略班』報名簡章等事項是否影響行政中 審查新增 員恪遵行政中立。惟日前卻發生經濟部 立之說明」書面報告,並以 106 年 3 月 1 日總 決議 次長透過經濟部發公文,函轉凱校第十 處綜字第 1060038704 號函送立法院,並副知相 (二十) 八期「國家領導與發展策略班」報名簡 關委員在案。 章一份,並轉知所屬有意願同仁報名參 加。凱達格蘭學校非政府出資所成立之 學校,為其宣傳不論是否有政黨色彩, 均顯有失當。復以當前行政院又提案要 求將一定比例之三級機關首長改為政務 、常務雙軌制,甚至連參事職亦可以機 要任用,如此長久下去,公務機關對於 行政中立之要求勢將難以執行,對於文 官體制更是一大災難,爰將106 年度行 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單位預算第3 項第2 目「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預算數2 億2,058 萬7 千元凍結1,000萬 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司法及法 以106 年度駕駛員額,計有行政院等35 一、行政院超額員額及非典型人力均持續精 制委員會 個機關存有超額駕駛情事,超額駕駛人 簡,未來本總處將持續精進各項員額管理 審查新增 數共169 位,然因駕駛員額不足,以勞 措施,針對超額人力之檢討部分,依現職 決議 務承攬方式進用人數達408人,在政府鼓 人員出缺情形覈實減列,或主動將人力調 (二十一) 勵駕駛退離、員額遇缺不補等政策下, 整支應於其他新興、重大業務需求,並透 非典駕駛人事經費未來恐有增無減;派 過業務區塊稽查方式,精進重點業務之人 遣等非典型勞動之待遇與勞動權保障並 力配置;至非典型人力之運用部分,則持 不完整,政府不應以減少成本為由,帶 續透過業務、工作流程檢討及宣導說明等 頭規避雇主應負之責任,且這些派遣人 方式,確保是類人員運用之合理性與妥適 力幾乎都是同一批人,僅每年換不同派 性,並落實非典型人力權益保障。 9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遣公司,有「假派遣,真雇用」之情形 二、本總處業擬具「行政院勞動派遣運用人數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管控及權益保障措施」書面報告,並以10 科目105 年編列133,174 千元,然106 年 6年2月23日總處組字第1060038504號函送 預算增加87,413 千元,增幅之大,然增 立法院,並副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加部分是辦理人力資源跨域整合計畫, 與相關委員在案。 但單在各機關駕駛員分配部分就未能主 動協調整合,又如何有能力辦理「策略 性人力資源跨域整合計畫」呢?爰此, 凍結5,000千元,俟人事行政總處針對派 遣人力之檢討書面報告送至立法司法及 法制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司法及法 106 年度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行 一、為妥適分配政府有限財政資源及提升整 制委員會 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業務計畫編 體人力運用效能,多元彈性人力運用已為 審查新增 列新台幣(下同)220,587 千元。惟中央 各先進國家企業或政府機關之常態性用 決議 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施行以降,行政機關 人趨勢,我國政府運用非典型人力亦有其 (二十二) 囿於機關員額控管,多有進有非典型人 必要性及效益性。未來本總處將持續協助 力(如臨時人員、勞動派遣人員、部分 各機關進行業務區塊檢討,確保各機關合 工時人員等)。然考察員額管理之背景 理運用非典型人力,並完善及強化非典型 ,乃係期待行政機關透過行政委託,將 人力之勞動條件及權益保障。 業務委外化,以減少人力負擔。詎今日 二、本總處業擬具「行政院運用非典型人力情 雖力求組織精簡,卻未將「業務」委外 形檢討」書面報告,並以106年2月23日總 ,致行政機關依然攬有諸多業務,而由 處組字第1060038500號函送立法院,並副 非典型人力辦理該等業務,此顯已悖於 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與相關委員 員額管理之政策目的。況深究該等人力 在案。 之工作內容,更非僅為輔助性、技術性 之事務,多涉行政任務之核心專業領域 ,是否妥適至有檢討之餘地。適例如衛 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成人及中老年保健 、國民健康數據發布等持續性工作,環 保署委外建置之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 、勞動部之勞動檢查員,渠等所為既皆 為常態性業務,使用非典型人力將減損 經驗傳承與累積,無助於業務之深化與 推行,更嚴重危害勞工就業之安定性與 保障。對此,行政機關動輒以員額控管 為推託,長年仰賴非典型人力而未見改 9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進,不啻淪為惡性循環、飲鳩止渴。爰 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立法院第9 屆 第3 會期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 會研提檢討書面報告。 司法及法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 年度歲出預算 本總處業以 106 年 3 月 1 日總處培字第 制委員會 第2 款第3 項第2 目「人事行政之政策 1060038696 號函送「行政院跨領域科技管理與 審查新增 規劃執行及發展」(編號3303300200)案 談判人才培育計畫成果報告」予立法院,並副 決議 中,分支計畫~06 行政院跨領域科技管 知相關委員在案。 (二十三) 理與談判人才培育計畫編列18,000 千元 ,屬新增預算經費。係為選送中高階公 務人員赴國際知名學府或研究機構研習 、參加國際經貿談判人才培用班及辦理 相關研習活動等而編列。惟查蔡總統「 決策小組」決議,將修法未來中央三級 機關首長得採取「政務、常務任用的雙 軌制」,俾利於政府引進更多外部人才 ,然若如此;顯然已無再編列本經費之 必要。另外交、經濟部都已有相關正式 編組與人才,本項預算亦有重複編列之 嫌。政府財政拮据,亦正在藉轉型正義 之力,大行各式節流改革之道,如退休 公務人員三節慰問金對象縮減、軍公教 年金改革等。爰此;上端【人事行政之 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06 行政院跨領 域科技管理與談判人才培育計畫】之編 列18,000千元,凍結1/10 俟提出書面報告 方可動支。 司法及法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 年度歲出預算 一、中央機關超額員額及非典型人力規模均 制委員會 第2 款第3 項第2 目「人事行政之政策 呈現精簡情形,未來本總處將持續精進各 審查新增 規劃執行及發展」(編號3303300200)案 項員額管理措施,針對超額人力之檢討部 決議 中,分支計畫~01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編 分,依現職人員出缺情形覈實減列,或主 (二十四) 列4,905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推動策略性 動將人力調整支應於其他新興、重大業務 人力資源管理,及研議增修訂人事法規 需求,並透過業務區塊稽查方式,精進重 等經費1,757 千元,及02 合理配置組設 點業務之人力配置;至非典型人力之運用 人力編列2,546 千元,係用以辦理機關組 部分,則持續透過業務、工作流程檢討及 織編制、員額審議與評鑑。惟查部分機 宣導說明等方式,確保是類人員運用之合 9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關超額人力佔比偏高,運用非典型人力 理性與妥適性。 卻遞增趨勢,超額人力之檢討與轉化運 二、本總處業擬具「行政院超額人力與非典型 用,顯未臻落實,人力恐有閒置之虞, 人力檢討運用及管控措施」報告,並以 106 精簡效能有待檢討提升。爰此;上端【 年 2 月 23 日總處組字第 1060038487 號函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01 送立法院,並副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及02合理配置組設人 會與相關委員在案。 力】之編列預算共7,451 千元,應予凍結 1/10。俟人事行政總處向立法院司法及法 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准動支。 司法及法 審酌政府組織精簡為國家既有政策方向 中央機關整體員額雖呈現精簡趨勢,惟行政院 制委員會 ,然精簡過程乃指合理的組織與人員調 對於攸關民生及政府重大政策之相關業務仍 審查新增 整,而非一昧地刪減員額。目前許多部 核給必要人力,本總處業就衛福部暨所屬機關 決議 會(如衛生福利部)皆面臨組織成員過 本年度員額配置情形、99 年迄今行政院核增衛 (二十五) 少,造成工作量過大,進而影響行政效 福部暨所屬機關員額情形(職員 256 人、聘用 率,爰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立法院 20 人,共 276 人,且同意暫不減列聘用 20 人) 第9 屆第3 會期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 及本總處對相關人力配置協處情形,擬具「衛 委員會提供衛生福利部員額配置及行政 生福利部員額配置及行政院近年核增該部員 院近年核增該部員額情形之書面報告。 額情形」書面報告,並以 106 年 2 月 23 日總 處組字第 1060038509 號函送立法院,並副知立 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與相關委員在案。 司法及法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 年度歲出預算 本總處業擬具「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中高階公 制委員會 第2 款第3 項第2 目「人事行政之政策 務人員短期密集專業英語進修近 3 年(103 年 審查新增 規劃執行及發展」(編號3303300200)案 至 105 年)成果報告」,以 106 年 2 月 24 日總 決議 中,分支計畫~03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處培字第 1060038542 號函送立法院,並副知立 (二十六) 編列42,222 千元。係為辦理選送公務人 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與相關委員在案。 員出國進修研究、中高階公務人員訓練 研習進修等等。惟查蔡總統「決策小組 」決議,將修法未來中央三級機關首長 得採取「政務、常務任用的雙軌制」, 俾利於政府引進更多外部人才,然若如 此;顯然已無再編列本經費之必要。且 相關經費之運用,遭外界詬病已久,出 國研習班早已成各旅行社爭相標案目標 ,再者;培訓英語能力更不是非要出國 才能提升,短期出國參訓效益更屬有限 ,且語言能力亦非人事機關業務職責。 9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值此政府財政拮据,亦正在藉轉型正義 之力,大行各式節流改革之際,如退休 公務人員三節慰問金對象縮減、軍公教 年金改革等,人事總處尤應積極響應配 合。爰此;上端【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 執行及發展~03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之預算編列42,222 千元,應予凍結1/10 。俟人事行政總處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准動支。 司法及法 人事行政總處以「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 本案業將書面報告以 106 年 3 月 1 日總處給字 制委員會 地域加給表」之方式,藉由發放交通極 第 1060038757 號函送立法院,並副知相關委員 審查新增 為不便之偏鄉地區公教員工交通補助費 在案。 決議 ,冀求其能留在偏鄉幫助地區長期發展 (二十七) 。惟該加給表之訂定在施行後,往往不 僅無法符合地方政府需求,更不符合公 教員工實際需要,導致偏鄉地區如蘭嶼 等離島地區,國中小學教師流動性仍高 。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第3 項第2 目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預 算數2 億2,058 萬7 千元凍結100 萬元 ,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6 個月內研 議修正「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 表」草案,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司法及法 有鑑於政府財政、經濟成長等各項指標 本案業將專案報告以 106 年 2 月 24 日總處給 制委員會 考量,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7 月30 字第 1060038593 號函送立法院,並副知立法院 審查新增 日公布,經行政院核定,明年不調整軍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與相關委員, 106 年 3 月 決議 公教待遇。行政院主計長朱澤民也說, 23 日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 9 屆第 3 (二十八) 明年軍公教調薪,「政府沒有這筆預算 會期第 8 次會議審查完竣,決議:「准予動支 」。綜上,是否有必要前往新加坡考察 ,提報院會」,並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了解「該國近年推行之績效待遇制度、 擬具審查報告送立法院第 9 屆第 3 會期第 7 次 高級文官待遇制度」,以做為我國薪資 會議報告。 調查與待遇政策規劃與執行參考。以我 國目前政經情勢而言,既無法替公務人 員加薪,出國考察研究結果是否於我國 可行顯有相當疑慮,爰凍結前往新加坡 9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之「民間薪資調查及應用於公務人員待 遇調整考察」預算20%,向立法院司法及 法制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 支。 司法及法 鑑於近年來我國行政體系組織僵化且缺 一、鑑於內政部、經濟及能源部、交通及建設 制委員會 乏彈性,更已成為未來我國政府發展之 部、農業部、環境資源部(以下簡稱環資 審查新增 阻力,組織改造已至刻不容緩之際,宜 部)等 5 個尚未完成組織調整機關,因業 決議 盡速推動。 務具高度關聯性,且組織設計及業務職掌 (二十九) 立法院建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立法 較為複雜,前經本總處邀請立法委員、民 院第九屆第四會期,向立法院提出行政 間倡議團體和學者專家召開座談會,並就 院組織調整規劃。 業務移撥情形與院長及相關部會首長多 次溝通,已獲致共識。 二、目前內政部、經濟及能源部、交通及建設 部組織法草案已函報行政院,刻正由本總 處審議中;另環資部及農業部因林務局業 務切割問題,甫經本總處協調確認,並於 本(107)年 1 月 17 日函請上開兩機關於 1 月底前將新機關組織法草案報院核辦,俾 於第 9 屆第 5 會期時,完成審議作業送請 立法院審議。 司法及法 有鑑於女性在公私部門領域之地位與男 本總處業於 106 年 5 月 31 日以總處培字第 制委員會 性之間仍有落差,因此政府自民國95 年 1060047590 號函復立法院在案。 審查新增 起行政院婦權會委員開始關注此項議題 決議 ,促成我國女性公共治理的培育及參與 (三十) 機會,故行政院開設女性領導研究班與 女性領導發展研究班,受訓對象來自產 官學研,是一個廣納社會各界人才的培 訓機制,多年來孕育許多產官學界優秀 女性。但因種種因素政府於2008 年停辦 ,2016 年所開設的「國家政務研究班」 與「高階領導研究班」人數各為24 人, 男女比分別為14:10 及18:6,女性人 數和當初相差甚鉅,並且未邀請產學民 優秀人才參與。 CEDAW 中特別重視婦女參與本國的公 共生活,第7 條規定各締約國應採取一 9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切適當措施,消除在政治和公共生活中 對婦女的歧視,並確保婦女在政治和公 共生活方面享有與男性平等 的地位。 CEDAW 第23 號一般性建議更擴大說 明政治和公共生活的概念,並強調要克 服數個世紀以來男性於公領域所支配的 地位,女性還需要得到社會各界的鼓勵 和支持,以實現充分、有效的參與。該 等鼓勵措施必須由各締約國以及各政黨 和政府官員領導。 據此,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於106 年 提升女性公共參與機會及擴大參與範圍 ,即提高「國家政務研究班」與「高階 領導研究班」之女性比例,另在107 年 研議女性領導專班與現有兩班雙軌並行 ,並於該專班邀請民間部門優秀女性人 才參與相關課程討論。 司法及法 行政院依據人事總處提「全國性共用人 本總處「全國性共用人事系統計畫」相關系統 制委員會 事系統計畫」,預計辦理期程為106至109 (如:「106 年度公教人員與人力資源管理資訊 審查新增 年度,主要工作項目包括人事業務資訊 系統優化及推廣專案」、「106 年全國共享版 決議 系統提升及精進、全國性共用人事業務 各機關內部人事服務網優化暨擴充專案」、「 (一二四) 資訊基礎平臺建置與人事資訊客服相關 106 年度人事資訊系統客服業務委外案」、「 系統軟硬體升級及功能增修等,總經費 人事資訊客服系統通訊設備虛擬化暨系統移 達2 億9,037 萬1 千元。鑑於電子化政府 轉案」等),均特別聘請國家發展委員會或科 推動計畫係國家發展委員會主導業務, 技部之人員擔任採購專案評選委員,給予系統 「全國性共用人事系統計畫」主軸為人 建置與推動相關建議與指導。 事資訊系統之建置與軟硬體功能之增修 ,亦涉及國家行政體系與全國公務人員 個資之資訊安全等層級。爰此建請行政 院應檢討由科技部、國發會共同主導該 計畫之建置與推行。 司法及法 第2 目「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 本總處業於 106 年 2 月 23 日將專案報告以總 制委員會 展」項下「策略性人力資源跨域整合服 處資字第 1060038481 號函送立法院,並副知立 審查決議 務」編列7,000 萬元,凍結700 萬元,並 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與相關委員,106 年 3 (一) 就以下7項提案理由,向立法院司法及法 月 23 日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 9 屆第 3 制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 會期第 8 次會議審查完竣,決議:「准予動支 9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動支。 ,提報院會」,並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 年度第2 款 擬具審查報告送立法院第 9 屆第 3 會期第 7 次 第3 項第2 目「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 會議報告。 行及發展」項下,編列「人事資訊發展 規劃」8,117 萬7 千元,及「策略性人 力資源跨域整合服務」計畫7,000 萬元 。前述兩項計畫是過去「全國公務人力 資源智慧型資訊服務」計畫的延伸,這 些計畫涉及全國人事資訊系統軟硬體 的投資,且所涉經費金額龐大,爰請行 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就兩項計畫內容 、效益評估及與過去計畫異同向立法院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2.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 年度預算,於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策略性人力資源跨域整合服務」編列 7,000 萬元,其預算係為辦理「第五階 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數位政府」項下之 「計畫1;基礎環境數位化」。 經查,人事總處配合電子化政府計畫之 推動,已於第三、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 計畫中完成建置多項人事行政系統,於 97 年度至105 年8 月底累計已投入4 億8,550 萬7 千元,多項全國性共用人 事業務資訊系統之建置已頗具成效,為 確保系統之運作功能,已於106 年度編 列相關維護及提升經費,然同時又新增 「策略性人力資源跨域整合服務計畫」 預算,惟其辦理內容與前已建置完成之 系統在功能性上多有重疊,資源使用恐 未具效益,爰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向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專案報 告。 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年度於「人事 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業務計畫 項下新增「策略性人力資源跨域整合服 10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務」分支計畫7,000 萬元,辦理「第五 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數位政府」之子 計畫。按電子化政府推動計畫係國家發 展委員會主導,由各旗艦相關計畫主辦 機關共同推動辦理,該會並就整體計畫 執行情形定期檢討。該處致力於全國人 事機關(構)之人事行政資訊系統規劃 、建置與推動,於97 年度至105 年8 月底累計已投入4 億8,550 萬7 千元 ,多項全國性共用人事業務資訊系統之 建置已頗具成效,為確保系統之運作功 能,已於106 年度編列相關維護及提升 經費,然同時又新增「策略性人力資源 跨域整合服務計畫」預算不無疑義,惟 其辦理內容與前已建置完成之系統在 功能性上多有重疊,資源使用恐未具效 益;鑑於該處尚有諸多法定應執行事項 ,避免新增資訊軟硬體設備工作計畫過 於浮濫,允宜檢討現行預算配置方式, 加強自身業務執行力。爰請行政院人事 行政總處將97 至105 年人事資源系統 之規劃、建置與推動計畫辦理情形金額 與執行成效等分項條列,向立法院司法 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 年度於「人事 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業務計畫 項下新增「策略性人力資源跨域整合服 務」分支計畫7,000 萬元,辦理「第五 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數位政府」之子 計畫。人事總處配合電子化政府計畫之 推動,已於第三、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 計畫中完成建置多項人事行政系統,於 106 年度編列系統相關維護費用之同 時,新增辦理「策略性人力資源跨域整 合服務計畫」以建置及強化具同質性之 系統,資源使用未具效益。 10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我國自87 年度開始擘劃電子化政府, 已歷經4 個推動階段,期間人事總處為 辦理全國人事機關(構)之人事行政資 訊系統規劃、建置與推動,於96年度提 出「創新e 化人事行政整合服務計畫」 ,獲行政院核定通過納入第三階段電子 化政府─優質網路政府之子計畫,期程 97 至100 年度,總經費2 億9,898 萬8 千元,截至100 年度止累計編列2 億 9,309 萬1 千元,執行數2 億7,500 萬4 千元(執行率93.83%);為續建置更優 質之人事資訊業務整合環境,該總處研 提「全國人力資源智慧型資訊服務計畫 」納入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期程 101 至105 年度,總經費2 億3,619 萬4 千元,截至105 年8月底止累計編列2 億3,735 萬2 千元,執行數2億1,050 萬 3 千元(執行率88.69%)。該總處為人 事行政資訊系統整合及流程簡化,於上 開2 項計畫累計已投入4 億8,550 萬7 千元。 106 年度新增之「策略性人力資源跨域 整合服務計畫」主要工作項目包括「建 置循證化人事決策機制,強化政府資料 開放Open Data」、「建置大數據Big Data 服務中心,達到人事資料共享之目的」 、「跨機關人事業務整合,提供公務人 員及民眾My Data 服務」及「建置策略 性人力資源跨域整合基礎平臺」等4 項 分計畫,其中「跨機關人事業務整合, 提供公務人員及民眾MyData 服務」之 內容包括:提供民眾、人事人員、公務 人員及退休公教人員等可線上查詢天 然災害停班停課、機關徵才資訊、考試 、待遇、生活津貼、差勤及福利等資訊 、提供完善之個人退休業務整合服務、 10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更親切且完整之事求人機關徵才服務 等,所需經費共1 億7,952 萬2 千元, 占總經費之40.59%,比率最高。且其功 能與多項已建置完成系統多有重疊,資 源顯有重複配置。 綜上,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向立法院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5.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配合電子化政府 計畫之推動,已於第三、第四階段電子 化政府計畫中完成建置多項人事行政 系統,上開2 項計畫累計已投入4 億 8,550 萬7 千元。而該總處為持續提供 公務人員之公職生涯全程資料整合服 務、自我管理與運用並發展循證化人事 決策統計分析,於106 年度新增編列「 策略性人力資源跨域整合計畫」第一年 經費7,000 萬元(主要為「第五階段電 子化政府計畫─數位政府」之子計畫, 期程106 至109 年度,總經費4 億4,223 萬6 千元)。 經查該計畫「跨機關人事業務整合,提 供公務人員及民眾My Data 服務」之內 容所需經費共1 億7,952 萬2 千元,占 總經費之40.59%,惟其功能與第三、第 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已完成建置多 項全國性共用人事業務資訊系統,例如 ,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系統、全國共享 版差勤系統等其他多有重疊。 此外計畫中有關建置循證化人事決策 機制部分,在未推動前,查總處人事月 刊內容:已完成多件人事業務循證化統 計分析,其中一項中央及地方機關人事 人員陞任簡任官職務因素探討,居然提 到可預測陞任簡任官之機率。加上此計 畫內容與銓敘部所建置人事資源管理 系統功能性略有相似。為避免資源有重 10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複配置之嫌,爰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會同銓敘部通盤針對相關人事管理系 統建置及整合提出完備方案後,向立法 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6.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自97 年度至105 年8 月為止已經投入4 億8 千餘萬元 建置並維護人事行政資訊系統,並於 106 年度預算持續編列維護經費。與此 同時,卻新增「策略性人力資源跨域整 合服務計畫」預算,其系統功能與現有 之人事行政資訊系統有所重疊,恐致政 府資源浪費,爰此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 處檢討改善,並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 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7.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 年跨年期「全 國性共用人事業務資訊系統功能提升 及維運計畫」中「全國性共用人事系統 計畫」屬跨年期計畫,未獲國家發展委 員會核准納入科技發展計畫,而逕以該 總處基本運作需求預算額度支應恐排 擠其他政務支出。另,在106 年度預算 書中,此項計畫除計畫內容、經費總額 及執行期間揭露未盡詳實外,各年度之 分配額亦付之闕如,未依預算法等規定 編列,不利預算審議。爰請行政院人事 行政總處依立法院決議應就此項計畫 進行檢討補正,列明全部計畫內容、經 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 以及其他相關資訊。 司法及法 為增進人力精簡效果,建請行政院人事 本總處業擬具書面報告,並以 106 年 2 月 24 制委員會 行政總處應確實依總員額法第4 條及第 日總處組字第 10600385663 號函送立法院,並 審查決議 10 條規定,檢討匡減未確實進用之預算 副知相關委員在案。 (二) 員額,避免人事費高編排擠其他政事需 求。 司法及法 針對臺大醫院新竹生醫園區分院,已於 一、教育部前於 105 年 9 月 12 日函院請增新 制委員會 今(105)年9 月12 日正式公告招標, 竹生醫園區分院公職員額需求 553 人;嗣 10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審查決議 該分院方面預計將在109 年正式啟用, 經本總處於同年 10 月 26 日函請該部重新 (三) 然該分院係為新竹縣市民眾期待與急迫 計算新竹生醫園區分院之合理配置總人 需求之醫療建設,經查該分院僅剩公職 數,並覈實估算其所需公職員額數,案經 員額尚未核定,影響醫事人才儲備與培 教育部於 106 年 4 月 12 日再度函院,並 訓計畫,日後將造成醫院運作窒礙難行 將請增員額數由原 553 人下修至 519 人。 。經查,生醫分院籌設計畫內容中有關 二、本案係行政院重大政策,已於 106 年 5 月 員額之需求規劃,係比照床數規模相近 26 日簽院核定,並於同年 6 月 1 日函復教 之新竹分院,將主管及主治醫師設為公 育部,同意以職員預算員額 519 人為總量 職;醫事人員總數之30%設為公職,總共 額度,依生醫分院實際工程狀況分年度核 需求553 人倘若無法核定公職員額,將 增,並限於該分院運用,其中 331 人於生 造成不易吸引優秀醫事人才到院服務、 醫分院第 1 期工程完工前,配合年度預算 留任意願低,需重覆投入培訓成本。讓 員額籌編作業悉數核給,其餘 188 人由該 花費超過60 億以上的臺大生醫分院無 部視第 2 期工程進度及核增人力甄補情形 法達到當初成立之目的,恐怕形成大型 ,另循行政程序報院核處。 的蚊子醫院,故要求行政院應考量醫療 資源的平衡,及提高吸引優秀醫事人才 至臺大新竹生醫園區分院服務誘因,建 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會同相關機關依 生醫園區工程進度及人力需求,儘速核 給公職員額,以解決新竹地區長期醫療 匱乏之困境。 司法及法 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部分機關超 一、為妥適分配政府有限財政資源、活化政府 制委員會 額人力占比偏高,運用非典型人力卻趨 人力運用效能,多元彈性人力已為各先進 審查決議 增,恐致員額閒置。如此情況已影響人 國家企業及政府機關之常態性用人趨勢 (四) 力精簡之效能,爰此請行政院人事行政 ,我國政府運用非典型人力確有其必要性 總處於105 年度所進行之員額評鑑中, 及效益性。為協助各機關合理運用非典型 澈底檢討中央政府各機關非典型人力運 人力及強化勞工權益保障,本總處將落實 用情形,並針對非典型人力比例過高問 員額評鑑結論執行情形之管考及運用人 題提出具體改善方法。 數之管控措施,賡續精進員額評鑑作法, 並將會同勞動部及工程會加強宣導非典 型人力管理規範、勞基法及採購法等相關 法規,以逐步精簡非典型人力運用人數, 並妥適保障是類人員之權益。 二、本總處業研具「行政院非典型人力檢討運 用及管控措施」報告,並以 106 年 2 月 23 日總處組字第 1060038558 號函送立法院 10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並副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與相關 委員在案。 司法及法 經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106 年度預 本總處業以 106 年 3 月 10 日總處組字第 制委員會 算員額減列6 人,體現撙節用人精神, 1060039955 號函,將辦理 105 年度員額評鑑結 審查決議 然整體觀之,中央政府每年度人事費用 果及改善辦法等相關情形函送立法院略以,為 (五) 均有大量剩餘,顯見各機關年度預算員 使各機關組織員額更趨合理精實,落實減事減 額未依總員額法確實檢討,減列預算員 人目標,105 年度員額評鑑結果,計控管簡任 額,導致人事費用居高不下,爰此請行 非主管 37 人出缺後調整為薦任非主管,淨減 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員額評鑑中檢討此 各機關預算員額 39 人、裁減(整併)80 科, 一問題,並研擬改善辦法。 並提出 520 項組織員額精實之具體建議,且本 總處業於 106 年 2 月 22 日將前開 105 年度辦理 各機關員額評鑑情形函送立法院司法及法制 委員會備查,未來本總處每半年將追蹤管考各 機關執行情形,俾使機關確實依員額評鑑結果 調整員額及人力配置。 司法及法 依據《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4 條 本總處業擬具專案報告,並以 106 年 2 月 24 制委員會 :「行政院人事主管機關或單位每四年 日總處組字第 10600385661 號函送立法院,並 審查決議 應檢討分析中央政府總員額狀況,釐定 副知相關委員在案。 (六) 合理精簡員額數,於總預算案中向立法 院提出報告。」惟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 總處之統計資料,截至105 年7 月底止 ,中央政府機關預算員額為22 萬7,387 人,現有員額僅20 萬0,931 人,預算員 額較現有員額高出2 萬6,456 人,較104 年底之2 萬4,780 人有擴大趨勢,致使每 年度人事費用預算超編,產生大量賸餘 及排擠效應。爰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 處依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4 條及第 10 條規定具體檢討,匡減未實際進用人 員之預算員額,並將具體改善作法與執 行進度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 專案報告。 司法及法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 年度第2 款第 本總處業擬具書面報告,並以 106 年 2 月 24 制委員會 3 項第2 目「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 日總處組字第 10600385662 號函送立法院,並 審查決議 及發展」項下,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 副知相關委員在案。 (七) 基準法」、「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10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等規定,編列辦理審議及控管各機關編 制及預算員額業務所需經費254 萬6 千 元。雖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對於各機 關預算員額所採取的總量管理,已從105 年預算員額的15 萬8,845人減少為106年 度的5萬5,758人,但仍有改善的空間。爰 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就如何改善中 央政府機關預算員額與實際進用員額之 間落差提出完整規劃,並向立法院司法 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司法及法 104 年公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人 一、本總處前經轉准銓敘部意見並於 106 年 3 制委員會 數為2,550人次,較上年度成長6.8%,申 月 9 日以總處培字第 1060038516 號函復立 審查決議 請人數為歷年最高,其中男性為330人次 法院提案委員在案,該部將賡續於辦理相 (八) ,女性2,220人次為男性之6.7倍,男女性 關會議或研習時,配合加強宣導育嬰留職 所占比率分別為12.9%及87.1%,顯見性 停薪之規定,鼓勵符合條件之男性申請是 別分工不均之嚴重性。爰請行政院人事 項留職停薪。 行政總處配合法制主管機關銓敘部評估 二、本總處並配合於辦理相關人事法令宣導 增加更友善工作環境、鼓勵男性公務員 會議或研習時加強宣導,辦理情形說明如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可行性,以促進性 下: 別平等。 (一)相關研習課程 1.本總處業於 106 年 4 月 21 日請所屬 訓練機構協助轉請「性別主流化」 相關研習課程講座參考,並納入授 課內容。 2.於 106 年度簡任佐理人員、單列及 跨列簡任第 10 職等人事室主任研習 班進行業務宣導,第 1 期 106 年 9 月 8 日;第 2 期 106 年 10 月 19 日, 均已辦竣。 (二)人事法令宣導會議:本案業列為 106 年行政院人事主管會報重要政策宣導 ,該會報並於 8 月 1、2 日辦理完竣。 司法及法 在世界各國推動人權與性別平權的潮流 一、本總處前經綜整銓敘部、勞動部及法務部 制委員會 中,同性婚姻是目前的趨勢。依我國現 等相關主管機關意見並於 106 年 3 月 17 審查決議 行民法,婚姻係以終生共同生活為目的 日以總處培字第 1060040635 號函復立法 (九) 之一男一女適法結合關係,尚未擴及同 院,並副知提案委員在案。 性婚姻。然世界各國已有二十三個國家 二、本總處將積極配合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法 已將同性婚姻納入婚姻保障中。目前台 制主管機關銓敘部規劃辦理後續相關事 10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灣已有縣市政府開放同性伴侶申請於縣 宜。 市戶政資訊系統中註記為「同志伴侶」 ,來保障在中央完成「婚姻平權」立法 前同性伴侶權益之保障。爰此,為能落 實同志伴侶權益保障,請行政院人事行 政總處協助法務部(民法)、勞動部( 性別工作平等法)及銓敘部(公務人員 請假規則)採取相關措施,俾使已於縣 市戶政資訊系統中註記為「同志伴侶」 之行政院公務人員及約聘人員亦享有婚 假、家庭照顧假、陪產假、喪假、撫恤 金領受及死亡補償領受等權利。 司法及法 行政院函令准自65 年8 月份起,支(兼 行政院業以 106 年 7 月 3 日院授人給字第 制委員會 )領月退休金人員得比照退休機關現職 10600502951 號函及本總處以同年月日總處給 審查決議 人員,支給子女教育補助費,經查政府 字第 10600502952 號函修正退休(伍)軍公教人 (十) 每年平均約需10 億餘元辦理此項補助 員子女教育補助規定以,自 106 學年度第 1 學 。現行「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 期(106 年 8 月 1 日)起,發給對象修正為支(兼) 」中,生活津貼各項給與係以現職人員 領月退休金在新臺幣 2 萬 5 千元以下(兼領月退 為適用對象,退休人員已失軍公教「職 休金者以原全額退休金為計算基準)、因公失 」之身分,其申領子女教育補助費自不 能或退休時未具工作能力,且經審定機關審定 適用該支給要點。政府雖本於對退休人 仍支(兼)領月退休金者或於審定當年度支領一 員生活之照顧職責,另以行政院函令准 次退休金者;退伍軍職人員修正為中校以下並 其比照支給子女教育補助費,欠缺法源 支領退休俸者,另在職期間因作戰演訓或因公 依據。另,此項補助措施對特定族群過 失能者,參照退休公教人員發給。 度照顧之不良觀感,實有違社會公平正 義及國家資源分配之正當性。爰請行政 院人事行政總處依立法院決議,應進行 評估檢討,並提出積極改善處理措施。 司法及法 偏遠地區的國中小學校,由於員額與資 行政院業於 106 年 4 月 24 日以院授人給字第 制委員會 源等限制,造成教師流動性高,留不住 10600443112 號及 10600443111 號函分別核定修 審查決議 正式的教師,造成代理代課教師比率居 正地域加給表及訂定「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 (十一) 高不下。雖然各個地方政府極力利用各 域加給合理化調整方案」,由各地方政府依行 項措施,但其中如「各機關學校公教員 政轄區內各服務處所現況評核結果,按轄區特 工地域加給表」,由於對於偏遠地區定 性及需要擇定指標、設定權重規劃支給地域加 義並不符合地方政府實際需要,致使在 給基本數額,賦予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統籌評估 屏東縣枋山、車城、恆春、滿洲等交通 及彈性調整之空間,強化地域加給延攬及留任 10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極為不便的地區服務之公教人員無法發 人才之功能。本總處業將上開情形以 106 年 5 放地域加給。爰此,要求行政院人事行 月 3 日總處給字第 1060045492 號函復立法院在 政總處於3 個月內研議修正「各機關學 案。 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授權地方政 府得以就當地現況定義偏遠地區,讓地 方政府得在針對偏遠地區有更多留下優 秀公教人員的手段;所需經費納入中央 設算地方政府財政收支差短一併考量。 司法及法 鑑於網路駭客攻擊猖獗,顯成為嚴肅全 本總處業將「資安防護程序演練及系統檢測」 制委員會 球性資安議題,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書面報告以 106 年 3 月 13 日總處資字第 審查決議 掌理行政院所屬及地方人事機關(構) 1060040015 號函及 106 年 10 月 3 日總處資字第 (十二) 業務資訊化之規劃及推動,包括人事業 1060058375 號函定期送立法院在案。 務資訊系統之統籌規劃、設計開發及維 運管理、系統之推動輔導及教育訓練、 人事資料之蒐集分析及運用等,另保有 大量公務人員個人基本及履歷資料,故 保護個資及避免資料外洩或竄改為重要 之工作。爰此,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 加速強化相關人事管理資訊系統資安防 護機制,加強系統監控與應變措施,並 於每6個月定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 員會提出資安防護程序演練及相關系統 檢測之書面報告。 司法及法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 年度於「交通 一、查本總處現有 8 人座小客貨兩用車 2 輛, 制委員會 及運輸設備」工作計畫項下編列82 萬元 車齡均高(臺北辦公室 1 輛及中興新村辦 審查決議 ,用以汰換8 人座客貨兩用車1 輛,該 公室 1 輛),均符合汰換年限(15 年)規定。 (十三) 車輛雖已達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規定之 擬於 106 年先行汰換臺北辦公室 8 人座小 可汰換年限,惟其行駛總里程數僅8 萬 客貨兩用車 1 輛。 9,650 公里,且104 年度平均每月使用天 二、立法院預算評估報告稱該擬汰換車輛行 數亦僅9 天,使用率偏低,是否仍需汰 駛總里程數(8 萬 9,650 公里)及使用率皆偏 換,容有檢討空間。為符合經濟效益原 低(平均每月使用天數 9 天)一節,說明如 則,爰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依立法院 下: 決議,應視現有車輛狀況,若無不堪使 (一)總里程數偏低係因本總處公務車指派 用之狀況,應先集中調派運用現有車輛 多限於大臺北地區等短程區域,故里 ,如確有不敷調派使用情形,允宜依中 程數較一般商用車輛低。 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 (二)另使用率偏低部分,係相對於本總處 10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作業要點規定,視其業務實際需求,以 其他公務車輛而言(小客車,平均每月 報支短程車資或臨時性租賃車輛方式因 使用天數 21 天),小客貨兩用車及小 應。 客車兩者之主要用途不同,小客貨兩 用車平均每月使用天數 9 天,即每 2 至 3 天使用 1 次(以每月 22 工作天計) ,尚屬正常使用。 三、該車予以報廢,改以其他小客車集中調派 運用,需同時指派 2 至 3 輛小客車始得容 納相當之運量,在本總處駕駛遇缺不補之 情形下,未來恐遇人手不足難以調度車輛 之狀況。又因該車有運送大型物品之功能 ,如該車報廢後不予新購,非一般計程車 所能容納;如以臨時性租賃車輛方式,尚 需考量突發性或臨時性租車,爰較不適合 以租車方式辦理。 四、基於行車安全、特殊業務需求、現有車輛 不易替代及租賃車輛方式亦難以完全取 代等因素,因此仍採汰舊換新 8 人座小客 貨兩用車 1 輛的方式。 內政委員 有鑑於國內各大醫學中心擁有龐大之人 一、鑑於相關政府組織得否列入「生技新藥相 會新增決 力資源與研究能量,相關人員每年亦發 關政府研究機構及研究人員認定原則」之 議 表數百篇以上學術論文與成果,然而依 附表「研究機構」範圍,須由機構先檢具 (三八二) 據「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所訂立之 相關佐證資料,經各該主管機關同意後, 生技新藥相關政府研究機構及研究人員 再函報經濟部就其是否屬實際從事生技 認定原則,並未將此具有龐大研發能量 新藥相關研究範疇作實質認定;嗣後由經 的專業機構(例如:榮總)列入,根據 濟部通盤評估修正認定原則之附表「研究 統計資料顯示,102 年榮總醫療體系加 機構」提報行政院後,方由本總處配合辦 上陽明大學共發表2,412 篇論文,遠高於 理後續審議,及行政院會銜考試院事宜, 台大院與台大學院合計的 2,210 篇,更 以符合前開認定原則研究機構增刪認定 是國防醫學院與三軍總醫院的733 篇的 程序。 三倍(詳如附表),因此如何以宏觀的 二、各榮民總醫院業將相關資料函報國軍退 角度將國內各大醫學中心之研發人力納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該會於 106 年 4 月 入,不但造成產學研三贏之局面,亦達 6 日函送經濟部;復經濟部於同年 5 月 1 到政府立法之意旨,爰要求行政院(包 日函陳行政院,並已移由本總處主政。嗣 括人事行政總處、經濟部等)會同考試 本總處同年月 31 日函請經濟部等相關機 院重行檢討生技新藥相關政府研究機構 關表示意見後,於同年 7 月 10 日奉核函 11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將榮民總醫院也納入政府研究機構行 復行政院秘書長。 列。 三、行政院與考試院業於 106 年 9 月 29 日會 銜修正發布「生技新藥相關政府研究機構 及研究人員認定原則」,增列「榮民總醫 院」為研究機構。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