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單 位 預 算 目 次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書表名稱 頁次 壹、預算總說明………..…………………………………………………….…………… 1~ 20 貳、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21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22~24 叁、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25~27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8~46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48~51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52~53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54~55 六、人事費彙計表…..…………………………………………………………...…….. 57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58~59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61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62~63 十、補助經費分析表…...……………………………………………………….…..…. 64~65 十一、捐助經費分析表…...……………………………………………………….….. 66~67 十二、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及類別表……..………………………..…….....…….. 69~75 十三、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76~81 十四、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82 十五、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 形報告表………………………………………………………………………... 83~115 壹、預 算 總 說 明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統籌辦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業務。 (二)內部分層業務: 1.人事長:綜理總處業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構及人員。 2.副人事長:襄助人事長處理總處業務。 3.主任秘書:(1)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2)機密與重要文件之處理。 (3)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之核議。 (4)重要會議之籌辦。 (5)其他交辦業務。 4.參事:(1)計畫及方案之研議及會核。 (2)法案之研議及會核。 (3)業務研究改進之諮詢及建議。 (4)跨單位業務之整合協調。 (5)其他文稿審核及交辦事項。 5.綜合規劃處:(1)人事行政業務之策略規劃及政策研究發展。 (2)總處施政計畫與工作報告之彙編及管制考核。 (3)綜合性人事法制業務之研究建議。 (4)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各級人事機構設置、變更之擬議。 (5)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各級人事機構人事人員之派免、遷調、考 核、獎懲、訓練及進修規劃。 (6)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工友(含技工、駕駛)之服務、待遇、考 核、退休及撫卹事項之規劃及擬議。 (7)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 6.組編人力處:(1)中央行政機關組織管理法令之研擬及解釋。 (2)行政院所屬機關組織結構、單位設置之研析及推動。 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3)行政院所屬機關組織法規制(訂)定、修正案件之審議。 (4)中央機關員額管理法令之研擬及解釋。 (5)機關員額管理之規劃、推動、監督及審議。 (6)中央機關組織與員額評鑑之研析及推動。 (7)行政法人法令之研擬及解釋。 (8)行政院主管行政法人組織之研析及推動。 (9)行政院所屬機關委外人力及臨時人員管理之研究建議及規劃執行。 (10)其他有關組編人力事項。 7.培訓考用處:(1)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訓練、進修與在職培訓發展政策 之統籌規劃、計畫擬訂、研究建議及推動。 (2)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數位學習與終身學習之政策規 劃、研究建議及單一簽入機制之規劃及推動。 (3)行政院所屬訓練機構及地方訓練機構之評鑑輔導、資源合作及協調。 (4)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國內外培訓發展、友好互訪與國 際合作交流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5)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培訓發展之需求、績效評估與評 鑑;中高階公務人才培訓資料庫建置與人才管理培訓發展制度之規劃 及執行。 (6)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考試用人計畫、考試及格人員分發作業之 規劃及執行。 (7)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之考績、考成、考核、獎懲法制 事項之研究建議及執行規劃。 (8)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之表揚、激勵、懲處、停職、復 職、免職之規劃及擬議。 (9)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服務、差勤之研究建議與辦公時 間之規劃及擬議。 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10)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任免、級俸與陞遷之規劃及執 行,與行政院所屬機關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人員派免、遷調;國營事 業機構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政府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 人遴選等案件之核復。 (11)其他有關培訓考用事項。 8.給與福利處:(1)員工給與政策之規劃及俸(薪)給通案調整之擬議。 (2)行政機關、公立學校及軍事機關員工俸(薪)給支給案件、公營事業 機構員工給與案件之擬議。 (3)員工獎金、加班費、兼職人員酬勞、生活津貼與其他給與案件之規劃 及擬議。 (4)軍公教人員保險、軍教人員退休、公務人員資遣、政務人員退職及公 教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發給慰問金之擬議。 (5)公務人員退休與撫卹之核轉及研究建議。 (6)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人員優惠退離之規劃及擬議。 (7)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員工福利之規劃及執行。 (8)其他有關給與福利事項。 9.人事資訊處:(1)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人事資訊系統之統籌規劃、設計開發 及管理。 (2)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人事資訊系統之推動輔導及教育訓練。 (3)行政院所屬機關組織結構資訊作業之整體規劃及推動。 (4)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人事資料之蒐集及運用。 (5)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人事資料之研析及提供。 (6)總處及所屬機構資訊應用服務之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 (7)總處及所屬機構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及管理。 (8)總處及所屬機構資通安全之規劃及推動。 (9)其他有關人事資訊事項。 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10.秘書室:(1)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2)議事、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3)國會聯絡與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分析、研擬及執行。 (4)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 (5)不屬其他各處、室事項。 11.人事室:掌理總處人事事項。 12.政風室:掌理總處政風事項。 13.主計室:掌理總處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組織系統圖 綜合規劃處 組編人力處 培訓考用處 給與福利處 人事資訊處 人事長 副人事長 主任秘書 秘書室 人事室 政風室 主計室 法規會 (常設性任務編組)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 人力發展學院(所屬機構) 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2.預算員額說明表 本總處 110 年度預算員額為 292 人(職員 261 人、工友 8 人、技工 5 人、駕駛 3 人、 核定有案聘用 10 人、約僱 5 人) 。 預算員額 區分 增 減 增減說明 本年度 上年度 比 較 減列超額駕駛 1 人。 職員 261 261 - 工友 8 8 - 技工 5 5 - 駕駛 3 4 -1 聘用 10 10 - 約僱 5 5 - 合計 292 293 -1 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10年度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本總處)為行政院人事政策幕僚機關,亦為行政 院人事行政主管機關,並設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統籌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人事 行政事項,主要負責員額管理、組織設置、人力培育、給與制度和人事人員管理等業 務,藉由合理員額配置與政府組設規劃、培育高階領導與管理人力、強化公務人員多 元化訓練、精進公務人力待遇給與制度、深化友善健康之公務職場、推動人事數位化 及智慧創新服務等面向,運用積極創新之人事作為及開創之人力資源管理措施,成為 各機關最堅實的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後盾,進而使政府治理貼近國家發展之需求。 本總處依據行政院 110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經社情勢變化 及本總處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10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及重要執行策略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提升政府組設及員額運用效益 (1) 總員額年度管控:合理管控中央政府總員額規模。 (2) 普通基金總人力年度運用:合理運用普通基金總人力。 (3) 員額評鑑結果實際使用比率:協助各機關落實員額評鑑結論,促使機關員額 配置契合業務所需。 (4) 健全契約人力法制事項:穩健研訂(修)政府契約人員法制,完備是類人員 管理規範。 2.推動創新公務培力 (1) 高階主管培訓成效力:精進推動高階人員之培育,鏈結專業領域,規劃多元 訓練課程,逐步提升培訓活動滿意度,強化訓用合一。 (2) 管理核心能力訓練成效力:優化管理核心能力訓練課程,提升中高階人員領 導管理知能。 (3) 訓練內容與施政結合力:聚焦提升業務處理能力之培訓,強化民主治理價值 訓練,增進公務人員業務創新能力及民主治理價值思維。 + (4) 全面提升英語溝通力:整合「e 等公務園 學習平臺」英語課程學習資源及辦 理英語實體訓練,提升公務同仁英語溝通能力。 (5) 精進跨域數位能力:培養公部門數位治理生態及公務人員數位創新能力,積 極養成政府數位人才。 3.精進員工待遇支給之合理性 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10年度 (1) 研議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配合國家整體發展及總體資源合理配置,研 提軍公教員工年度待遇調整之政策性建議。 (2) 持續研議專業加給簡併事宜:配合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併同評估公務人員 專業加給類別簡併可行性及相關配套措施,以提高支給合理性。 4.深化友善健康之公務職場 (1) 提升公務職場性別友善度:滾動檢討機關落實法定性別友善事項及加強女性 參與決策之比率,持續關注機關公務職場性別友善度。 (2) 深植員工協助方案推動成效:運用員工協助方案滿意度調查、專業人員教育 訓練、引進外部精進觀點等多元措施,協助各機關將員工協助方案深化為常 態性作為。 (3) 擴大公部門員工托育服務:配合各機關員工子女托育需求情形,擇定機關評 估設置托育設施,以協助員工就近於職場獲取育兒相關資源。 (4) 貫徹公務機關進用原住民及身心障礙人員執行力:藉由檢討及督促各機關進 用原住民及身心障礙人員,掌握進用情形,落實政府照護原住民及身心障礙 者之政策。 5.推動人事數位化及智慧創新服務 (1) 差勤數位化增加數:訂定補助實施計畫,協助各地方政府將尚未差勤數位化 之所屬學校集中建置共用性差勤系統,以簡化地方政府人事作業及提升差勤 管理效能。 (2) 人事智能客服成效力:提升智能客服品質及能量,提供即時且正確服務。 (3) 公務人員服務成效力:透過主動通知、個人 MyData 管理、文件線上查驗、跨 系統整合等,提供多元公務人員個人服務。 (4) 人事業務線上申辦成效力:建置人事線上申辦系統並透過業務及資訊整合, 推動線上化、無紙化、免檢證之人事服務。 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10年度 (二)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 一 建構積極及服務導 一、辦理人事業務績效考核。 執行及發展 向之公務職場 二、表揚績優人事人員。 三、辦理人事專業獎章。 四、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協助各機關落實 辦理。 五、提升女性公務職場代表性,落實性別 友善職場,展現多元價值。 二 合理配置組設人力 一、合理管控中央政府總員額規模。 二、合理運用普通基金總人力。 三、促使各機關依員額評鑑建議調整員額 配置,俾機關人力配置更契業務需 要。 三 規劃訓練進修 一、辦理中高階公務人員領導管理培訓。 二、規劃辦理業務知能培訓課程。 四 精進員工待遇支給 彙整綜評社會財經指標,研具軍公教 之合理性 員工待遇調整方案,以及併同評估公務人 員專業加給類別簡併可行性及相關配套措 施,提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討論 後,送陳行政院做成政策決定。 五 擴大公部門員工托 一、 調查公教員工子女托育需求及擇定機 育服務 關辦理職場托育設施設置評估作業。 二、 依評估結果,請相關機關據以推動設 置托育設施,並追蹤辦理情形。 六 智慧創新人事服務 一、運用區塊鏈技術,提供人事資料驗證 計畫 服務。 二、推動人事業務線上申辦、無紙化、免 檢證服務。 三、推動公務人員 My Data 管理及服務。 四、透過循證分析,提供全國人事政策輔 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10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助及各機關人事業務分析。 五、推動人事資訊系統支援行動裝置。 六、推動智能客服並擴大服務能量。 七 擴大地方政府差勤 一、本總處訂定補助實施計畫,由地方政 作業電子化計畫 府提報計畫書送本總處辦理審查,審 查通過後由地方政府將補助經費編入 110 年度經費,再由各地方政府將尚未 導入差勤數位化之所屬學校集中建置 共用性差勤系統。 二、補助範圍包含共用性差勤系統之建置 及導入、建置共用性差勤系統所需之 軟體授權及硬體設備、共用性差勤系 統與內部系統之介接及整合等。 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10年度 三、以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一)前(108)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內容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 劃執行及發展 一 、 有 效 管 理 中 央 一 、 總 員 額 年 度 成 長 108 年度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範圍預算 政府總員額 率:管控中央政府 員額為 153,667 人,較 105 年度 158,845 總員額零成長。 人,計精簡 5,178 人,精簡率 3.3%,超過 原定精簡目標值。 二、普通基金總人力年 普通基金總人力年度成長率:108 年度中 度 成 長 率 : 管 控 普 央 機 關 普 通 基 金 總 人 力 數 為 137,898 人 通 基 金 總 人 力 零 成 (預算員額 130,427 人、臨時人員 4,988 長。 人、派遣勞工 2,483 人),較 105 年度 141,589 人(預算員額 131,444 人、臨時人 員 3,808 人、派遣勞工 6,337 人),精簡 3,691 人,精簡率達 2.6%,已確實管控普 通基金人力規模之精簡。 三、員 額 評 鑑 結 果 實 際 107 年度員額評鑑結論執行情形,行政院 使 用 比 率 : 協 助 各 列管項目共計 241 項,已同意解除列管 機 關 落 實 員 額 評 鑑 154 項、賡續列管 87 項,解除列管執行率 結 論 , 促 使 機 關 員 達 63.9%。 額配置契合業務所 需。 二 、 增 進 公 務 人 力 一、高 階 主 管 培 訓 成 效 以培育簡任第 11 職等人員陞任至高一陞遷 培育訓練成效 力 : 精 進 推 動 簡 任 序列相關班別為統計範圍,截至 108 年 12 第 11 職 等 人 員 之 培 月底止,高階文官培訓活動滿意度比率平 育 , 逐 步 提 升 培 訓 均為 90.87%,考評成績達 85 分以上者比 活 動 滿 意 度 、 考 評 率為 100%,完訓後 3 年內累計陞遷比率為 成 績 及 訓 後 陞 遷 19.72%。 率。 1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10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內容 二、管 理 核 心 能 力 訓 練 為強化中高階主管應具備之管理職能,人 成 效 力 : 藉 由 深 化 力學院 108 年辦理管理核心能力訓練相關 與 普 及 管 理 核 心 能 班別,共計 57 期,課程測驗成績達 80 分 力 訓 練 課 程 , 提 升 以上者比率為 99.04%,整體課程滿意度比 公 務 人 員 領 導 管 理 率平均為 91.25%。 能力。 三、訓 練 內 容 與 施 政 結 為強化公務人員民主治理價值,人力學院 合 力 : 強 化 民 主 治 108 年 度 計 辦 理 「 性 別 平 等 基 礎 研 習 理 價 值 課 程 訓 練 , 班」、「人權研習班」、「廉政倫理研習 聚 焦 於 與 業 務 相 關 班」、「多元族群文化研習班」及「政策 培 訓 課 程 , 增 進 公 傳達與民主治理價值研習班」等實體課程 務 人 員 瞭 解 政 府 當 共計 17 期,課程測驗成績達 75 分以上者 前 重 要 政 策 及 提 升 比率為 96.73%,整體課程滿意度比率平均 + 工作知能。 為 89.42%;另於「e 等公務園 學習平臺」 提供「性別主流化」、「廉政與服務倫 理」、「人權教育」、「行政中立」、 「多元族群文化」及「公民參與」等 6 類 民主治理價值數位課程,課程測驗成績達 75 分以上者,計 1,885,656 人,課程內容滿 意度比率平均為 81.38%。 四、自 建 數 位 課 程 使 用 為持續提供及開發優質數位學習資源,自 成 效 力 : 持 續 提 供 建公務同仁業務需用之數位課程,置於「e + 及 開 發 優 質 數 位 學 等公務園 學習平臺」以供選讀,俾擴散數 習 資 源 , 透 過 公 部 位課程使用之效益,108 年度完成閱讀自 門 數 位 學 習 資 源 整 建數位課程達 2 小時以上人數為 202,079 合 平 臺 之 運 用 , 整 人,課程內容滿意度比率平均為 82.01%。 合學習資源並擴散 數位課程使用之效 益。 1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10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內容 三 、 提 升 整 體 待 遇 一、機 關 用 人 費 用 報 告 一、108 年度用人費用報告之提交對象, 管理及福利之 成效力:依據「機 除中央機關賡續辦理外,並擴及至 運用價值 關用人費用報告編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 製注意事項」,推 另請各機關運用相關數據,比較分 動行政院所屬中央 析跨年度(106 年度及 107 年度)差 三級以上機關編製 異,以全盤瞭解機關內部用人費用 年度用人費用分析 變化情形。 報告。 二、行政院所屬中央三級以上機關及地 方政府全數繳交用人費用報告(繳 交率 100%),且各機關首長對於 人事機構所撰寫之用人費用報告多 數為正面評價,滿意度達 96%,透 過報告內容,除使各機關首長瞭解 本機關及所屬機關用人成本支出情 形,以作為未來施政參考外,亦提 供相關回饋意見,供本總處政策研 議參考。 二、個 別 性 獎 金 績 效 化 108 年度業簽奉行政院同意「文化部鼓勵 增 加 數 : 由 本 總 處 檢舉查獲違法案件獎勵要點」自 108 年 1 或 個 別 性 獎 金 主 辦 月 10 日停止適用。本總處另以 108 年 3 機 關 就 目 前 尚 未 績 月 22 日總處給字第 1080029995 號書函送 效 化 或 績 效 化 程 度 「個別性獎金實務運作情形及提升績效 有 檢 討 必 要 者 , 進 化調查表」,請各主管機關就其主辦獎 行 評 估 , 擇 定 績 效 金之發給期限、性質、對象與績效化提 化 之 獎 金 項 目 並 報 升面向查填。嗣經檢視各主管機關查復 請 行 政 院 核 定 , 以 內容,就自評獎金支給係依績效達成或 落 實 績 效 待 遇 之 精 實際貢獻分配者,再依其填復之經費編 神。 列及獎金發給方式逐項檢視,並撰寫賡 續推動績效化獎金項目檢視建議,於 108 年 10 月 9 日以總處給字第 1080045491 號 1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10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內容 函送相關主管機關再予評估提升績效化 可行性,以持續推動個別性獎金績效化 提升事宜。 三、員 工 協 助 方 案 推 動 一、本總處前於 108 年 7 月 4 日至 24 日辦 成效力:透過進行 理「108 年度員工協助方案推動力之 員工協助方案滿意 滿意度問卷調查」,調查同仁對機關 度調查,並引進外 推動員工協助方案之知悉、使用情形 部專家學者意見, 及 滿 意 度 等 , 總 計 回收 有 效 問 卷 共 以持續增強員工協 91,968 份,填答率為 71.16%,機關同 助方案推動成效及 仁滿意度比率為 93.36%。 品質。 二、108 年度行政院所屬及地方主管機關 推動員工協助方案成效力評估,受評 對象計有 75 個主管機關人事機構,成 績達良好(三等)以上計有 57 個機 關,推動良好比率為 76%。 四 、 增 進 人 力 資 源 一、公 務 職 場 性 別 友 善 一、有 關 機 關 落 實 性 別 友善 事 項 比 率 部 管理功績化 度之比率:透過機 分,本總處參酌性平相關法規,研訂 關落實法定性別友 「依法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 善事項比例及女性 懲戒辦法」等 15 項法定性別友善事項 參與決策程度等面 並建置調查表系統函請各機關填列現 向,提升機關公務 行前開法定事項落實情形,至 108 年 職場性別友善度。 業 有 7,668 個 機 關 達 成 , 比 率 為 99.99%。 二、有關女性參與決策程度部分,本總處 研具「簡任官等女性人數成長率」考 核項目及衡量標準納入人事業務績效 考核項目,108 年 4 月及 9 月分別檢 視(相當)簡任官等人數資料,經統 計 107 年 12 月底至 108 年 12 月底簡 任官等女性人數由 2,528 人增至 2,648 1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10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內容 人,比率由 32.22%提升至 33.22%。 二、管 理 措 施 功 績 化 滿 一、為瞭解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重要人 意度:賡續辦理職 事管理措施功績導向程度評價及機關 場評價調查,並依 職場整體滿意度,本總處 108 年賡續 據107年調查結果滾 辦理公務人員職場評價調查,調查範 動修正題項,以瞭 圍為行政院暨所屬二、三級機關 解公務人員對重要 (構)與直轄市、縣(市)政府暨所 人事管理措施及職 屬一級機關之編制內職員,問卷題目 場環境之評價。 則涵蓋功績化人事管理措施、健康工 作環境、工作滿意度及組織氣候等 4 大構面,總計回收有效問卷共計 42,910 份,填答率為 68.91%,整體滿 意度為 70.55%,於調查結束後,將問 卷結果去識別化,提供給各機關加值 運用。 二、另鼓勵各主管機關將 106 年度及 107 年度整體調查結果,運用統計、圖表 分析方式產製職場各構面調查分析報 告,研擬未來符合機關特性與需求之 精進人事管理措施,並適時以多元管 道向機關首長及單位主管宣達相關調 查結果與發現。 三、公 務 機 關 未 符 合 法 一、截至 108 年 12 月底止,各機關進用原 定進用原住民及身 住民 7,479 人,進用比率達 450%;進 心障礙人員比率: 用身心障礙人員 29,682 人,進用比率 有效掌握各機關原 達 138.83%,是以,行政院及所屬各 住民及身心障礙人 機關整體呈現超額進用。 員 進 用 情 形 , 以 落 二、截至 108 年 12 月底止,行政院所屬各 實政府照護原住民 機關(構)學校未足額進用原住民機 1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10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內容 及身心障礙者之政 關數比率約為 0.01%,未足額進用身 策。 心障礙人員機關數比率約為 0.17%。 各機關未足額進用原因,主要係機關 於原進用之原住民或身心障礙人員調 (離)職或退休後,尚在辦理公開遴 選程序,或其遴補之人員尚未到職等 因素,致有未足額進用情形。本總處 除按月函請相關主管機關督促所屬未 足額進用機關儘速足額進用,並適時 瞭解未足額進用機關面臨之困難,與 提供必要協助。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109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 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內容 一、有效管理中央政 一、總員額年度成長 查 105 年度及 109 年度總員額法預算員額總 府總員額 率 : 管 控 中 央 政 數分別為 158,845 人及 141,033 人,爰本項指 府 總 員 額 零 成 標 依 衡 量 標 準 計 算 為 -11.2 % 【 (141,033- 長。 158,845)/158,845 x100% 】 , 已 達 年 度 目 標 值。 註:1.衡量標準為(當年度總員額法預算員 額總數-105 年度總員額法預算員額 總數)÷(105 年度總員額法預算員額 總數)×100% 2.總員額法 108 年 12 月 31 日修正排除 公立醫院職員,爰自 109 年度員額總 數排除該類人員 13,943 人。 二、普通基金總人力 查 105 年度及 109 年度普通基金項下總人力 年度成長率:管 數分別為 141,589 人(預算員額 131,444 人、 控普通基金總人 臨時人員 3,808 人、派遣勞工 6,337 人)及 力零成長。 139,766 人(預算員額 131,445 人、臨時人員 1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10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內容 8,120 人、派遣勞工 201 人),爰本項指標 依 衡 量 標 準 計 算 為 -1.3% 【 (139,766- 141,589)/141,589x100% 】 , 已 達 年 度 目 標 值。(109 年度臨時人員、派遣勞工員額數 更新至 109 年 3 月 31 日) 註:衡量標準為(當年底中央機關普通基金 項下總人力數〔以下簡稱總人力數〕-105 年 底 總人 力數 ) ÷( 105 年 底總 人力 數 ) ×100%(按:包括臨時人員及派遣勞工) 三、員 額 評 鑑 結 果 實 一、查 107 年度員額評鑑結論執行情形,行 際使用比率:協 政院列管項目共計 241 項,已同意解除 助各機關落實員 列管 154 項、賡續列管 87 項,解除列 額評鑑結論,促 管執行率達 63.9%。 使 機 關 員 額 配 置 二、另本總處刻正辦理 109 年度行政院所屬 契合業務所需。 二級機關員額評鑑作業,將依各機關 109 年 7 月 31 日前函報員額評鑑結論執 行情形,核實檢視機關是否確實檢討業 務及人員配置合理性,匯成評鑑報告, 並賡續控管組設及員額調整情形,使機 關人與事能密切配合。 二、增進公務人力培 一、高 階 主 管 培 訓 成 為強化簡任高階資訊人員之領導及管理能 育訓練成效 效 力 : 精 進 推 動 力,及建立資訊人員跨域合作之交流平臺, 簡 任 第 11 職 等 人 截至 109 年 6 月底止,本總處辦理「109 年 員 之 培 育 , 提 升 行政院及所屬中央機關高階資訊人才領導 與 業 務 能 力 的 連 班」1 期,整體課程滿意度比率為 99.03%。 結,逐步提升培 訓活動滿意度、 考評成績及訓後 陞遷率。 二、管 理 核 心 能 力 訓為強化中高階主管應具備之管理職能,人力 1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10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內容 練 成 效 力 : 強 化 學院辦理管理核心能力訓練相關研習班別, 辦 理 管 理 核 心 能 截至 109 年 6 月底止,共計辦理 37 期,課 力 訓 練 課 程 , 提 程測驗成績達 80 分以上者比率為 99.29%, 升 公 務 人 員 領 導 整體課程滿意度比率平均為 90.9%。 管理知能。 三、訓 練 內 容 與 施 政 為強化公務人員民主治理價值,截至 109 年 結 合 力 : 強 化 民 6 月底止,計辦理「性別主流化研習班」、 主 治 理 價 值 課 程「 消 除 對 婦 女 一 切 形 式 歧 視 公 約 訓 練 , 聚 焦 於 與 (CEDAW)基礎研習班」、「兩公約案例 業 務 相 關 培 訓 課 研習班」、「多元族群文化研習班」等相關 程 , 增 進 公 務 人 實體課程 4 期,課程測驗成績達 75 分以上 員 瞭 解 政 府 當 前 者比率為 96.76%,整體課程滿意度比率平均 + 重 要 政 策 及 提 升 為 89.28%;另於「e 等公務園 學習平臺」提 工作知能。 供「性別主流化」、「廉政與服務倫理」、 「人權教育」、「行政中立」、「多元族群 文化」及「公民參與」等 6 類民主治理價值 數位課程,課程測驗成績達 75 分以上者, 計 799,152 人,課程內容滿意度比率平均為 81.81%。 四、自 建 數 位 課 程 使 為持續提供及開發優質數位學習資源,自建 用 成 效 力 : 持 續 公務同仁業務需用之數位課程,置於「e 等 + 提 供 及 開 發 優 質 公務園 學習平臺」以供選讀,俾擴散數位 數 位 學 習 資 源 , 課程使用之效益,截至 109 年 6 月底止,完 透 過 公 部 門 數 位 成閱讀自建數位課程達 2 小時以上人數為 學 習 平 臺 之 運 95,186 人 , 課 程 內 容 滿 意 度 比 率 平 均 為 用 , 擴 散 數 位 課 81.31%。 程使用效益。 三、提升整體待遇管 一、機 關 用 人 費 用 報 一、本總處於 109 年 2 月 11 日以總處給字 理及福利之運用 告成效力:依據 第 1090026388 號函,檢送「機關用人 價值 「機關用人費用 費用報告編製注意事項」及相關附件資 1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10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內容 報告編製注意事 料,函知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其所屬 項」,推動行政 一級機關人事機構辦理 109 年度用人費 院所屬機關編製 用報告撰寫事宜。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分 二、為提升各機關公教人員待遇資料正確 析報告。 率、報送率及完整率,本總處業以 109 年 4 月 10 日總處給字第 10900306551 號書函請各機關依指定期限至「各機關 學校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檢視修正 待遇支給資料。 二、個 別 性 獎 金 績 效 一、109 年 1 月至 6 月推動提升個別性獎金 化增加數:由本 績效化成果,計有行政院 109 年 3 月 4 總處或個別性獎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90027962 號函核定 金主辦機關就目 修正「財政部核發關務獎勵金支給 前尚未績效化或 表」,及同年 5 月 13 日院授人給字第 績效化程度有檢 1090032402 號函核定修正「連江縣政府 討必要者,進行 所屬事業機構年度績效獎金核發要點」 評估,擇定績效 第 5 點至第 7 點。 化 之 獎 金 項 目 並 二、本總處賡續以獎金績效化導向,推動各 報請行政院核 主管機關所函報修正相關規範事宜。 定,以落實績效 待遇之精神。 三、員 工 協 助 方 案 推一、為增進各機關健康促進作為,將職場健 動成效力:透過 康促進概念融入員工協助方案推動,於 進行員工協助方 109 年度員工協助方案專班加強進行宣 案成效力評估, 導,並重新調整全球資訊網員工協助方 並引進外部專家 案專區,增列健康促進相關資訊。 學 者 意 見 , 以 持二、 又因應防疫,為增加作業彈性、減輕人 續增強員工協助 事機構負擔,109 年度員工協助方案成 方案推動成效及 效評估前經簽奉核可調整為自由報名參 品質。 加,並以各組須有超過半數之機關提出 1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10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內容 參與意願時始進行評獎,經調查結果計 有 9 個縣市政府人事機構參加,訂於 109 年 8 至 10 月辦理評估作業。 四、建構友善多元參 一、公 務 職 場 性 別 友 為提升公務職場性別友善度,並加強女性參 與公務職場 善 度 之 比 率 : 透 與決策之比率,本總處業將「公務職場性別 過 機 關 落 實 法 定 友善度」列入 109 年度及中程(106-109 年 性 別 友 善 事 項 比 度)之施政計畫,並納入 109 年度人事重點 例 及 女 性 參 與 決 業務,請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積 策 程 度 等 面 向 , 極推動各項法定性別友善事項及提升簡任官 提 升 機 關 公 務 職 等女性人數比率。本總處將持續關注各主管 場性別友善度。 機關提升公務職場性別友善度之辦理情形。 二、管 理 措 施 功 績 化 本總處原規劃 109 年賡續辦理公務人員職場 滿 意 度 : 定 期 辦 評價調查,調查範圍為行政院所屬四級機關 理 職 場 評 價 調 (構)與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二級機 查 , 善 用 公 務 人 關及各公所之編制內職員,惟為使機關同仁 員 對 重 要 人 事 管 全力投入 COVID-19(武漢肺炎 )防疫 工 理 措 施 及 職 場 環 作,避免增加業務負擔,本年度停止辦理職 境 之 評 價 , 並 深 場評價調查。 化調查結果於人 事管理措施之分 析運用。 三、公 務 機 關 未 符 合 一、截至 109 年 6 月底止,各機關進用原住 法定進用原住民 民 7,421 人,進用比率達 468.79%;進 及身心障礙人員 用身心障礙人員 30,140 人,進用比率達 比率:有效掌握 137.92%,是以,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 各機關原住民及 整體呈現超額進用。 身 心 障 礙 人 員 進 二、截至 109 年 6 月底止,行政院所屬各機 用情形,以落實 關(構)學校未足額進用原住民機關數 政府照護原住民 比率約為 0.01%,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 及身心障礙者之 人員機關數比率約為 0.20%。經查各機 1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10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內容 政策。 關未足額進用原因,主要係機關於原進 用之原住民或身心障礙人員調(離)職 或退休後,尚在辦理公開遴選程序,或 遴補之人員尚未到職等因素,致有未足 額進用情形。本總處除按月函請相關主 管機關督促所屬未足額進用機關儘速足 額進用,並適時瞭解未足額進用機關面 臨之困難,與提供必要協助。 20 貳、主 要 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513 511 1,206 2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 - 43 - 0403300000 7 人事行政總處 - - 43 - 0403300300 1 賠償收入 - - 43 - 040330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43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約罰款收 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310 310 870 0 0703300000 8 人事行政總處 310 310 870 0 0703300100 1 財產孳息 300 300 527 0 0703300103 1 租金收入 300 300 527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停車位之租金收 入。 070330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0 10 343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財產等 收入。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203 201 294 2 1203300000 8 人事行政總處 203 201 294 2 1203300200 1 雜項收入 203 201 294 2 12033002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73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以前年度資 深民代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貼等 繳庫數。 120330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203 201 221 2 本年度預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 薪資扣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及 出售政府出版品等收入。 2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300000 3 人事行政總處 2,237,784 2,208,013 29,771 3203300000 行政支出 573,447 542,877 30,570 3203300100 1 一般行政 352,297 349,879 2,418 1.本年度預算數352,297千元,包括人事費3 21,325千元,業務費28,300千元,設備及 投資2,346千元,獎補助費326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321,325千元,較上年度核 實增列人事費1,206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5,408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更新大樓冰水主機配合款 等經費1,212千元。 (3)人事行政資訊工作經費5,564千元,與 上年度同。 3203300200 2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 219,150 190,998 28,152 1.本年度預算數219,150千元,包括業務費9 執行及發展 7,125千元,設備及投資100,580千元,獎 補助費21,445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事行政綜合規劃經費2,997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人事行政策略規劃等經費1 33千元。 (2)合理配置組設人力經費2,047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派員出國考察等經費32千 元。 (3)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經費49,571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組團出國專題研究等 經費4,415千元,增列辦理公務人員獎 懲業務等經費1,694千元,計淨減2,72 1千元。 (4)給與福利制度規劃經費1,490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員工福利事項等推動經費4 67千元,增列辦理公部門職場托育設 施評比等經費410千元,計淨減57千元 。 (5)人事資訊發展規劃經費61,218千元, 2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較上年度減列8千元,包括: <1>人力資源資訊服務經費10,272千元 ,與上年度同。 <2>新增全國性共用人事業務資訊系統 功能提升及維運計畫(110年至114 年),總經費279,267千元,分5年 辦理,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50,946 千元。 <3>上年度全國性共用人事業務資訊系 統功能提升及維運計畫(106年至10 9年)預算業已編竣,所列50,954千 元如數減列。 (6)新增智慧創新人事服務計畫,總經費5 16,700千元,分5年辦理,本年度編列 第1年經費88,929千元,本科目編列80 ,382千元。 (7)新增擴大地方政府差勤作業電子化計 畫21,445千元。 (8)上年度策略性人力資源跨域整合服務 計畫預算業已編竣,所列50,298千元 如數減列。 (9)上年度擴大共用性差勤系統應用計畫 預算業已編竣,所列20,426千元如數 減列。 3203309800 3 第一預備金 2,000 2,000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760330000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32,337 33,136 -799 7603303400 4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 3,204 4,003 -799 1.本年度預算數3,204千元,均屬獎補助費 自願退職給付 。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第一屆資深國民大會代表自願退職給 付2,405千元,與上年度同。 (2)第一屆資深立法委員自願退職給付799 千元,較上年度減列1人優惠存款利息 差額補貼799千元。 7603303600 5 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 9,133 9,133 0 1.本年度預算數9,133千元,均屬人事費。 問給付 2.本年度預算數9,133千元,係辦理中央公 教員工非屬公務人員保障法適(準)用對 2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給付經費,與上 年度同。 7603304300 6 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 20,000 20,000 0 1.本年度預算數20,000千元,均屬人事費。 付 2.本年度預算數20,000千元,係辦理各機關 學校員工退職資遣、遣離給付及教育聘任 人員舊制退撫給付,與上年度同。 8903300000 其他支出 1,632,000 1,632,000 0 8903304500 7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 1,632,000 1,632,000 0 1.本年度預算數1,632,000千元,均屬人事 子女教育補助 費。 2.本年度預算數1,632,000千元,係辦理公 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費,與上 年度同。 24 叁、附 屬 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300100 -0703300103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30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出租停車位之收入。 出租停車位之收入。 出租停車位之收入。 出租停車位之收入。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出租停車位之收入。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號函辦理。 號函辦理。 號函辦理。 號函辦理。 號函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300 0703300000 8 人事行政總處 300 0703300100 1 財產孳息 300 0703300103 1 租金收入 300 停車位之租金收入。 2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300500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有關規定辦理 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有關規定辦理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有關規定辦理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有關規定辦理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有關規定辦理 。 。 。 。 。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0 0703300000 8 人事行政總處 10 070330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0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2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203300200 -1203300210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03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員工借用公有宿舍自薪資扣回房租津貼繳庫數 1.員工借用公有宿舍自薪資扣回房租津貼繳庫數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政府出版品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政府出版品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政府出版品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政府出版品 1.員工借用公有宿舍自薪資扣回房租津貼繳庫數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政府出版品 1.員工借用公有宿舍自薪資扣回房租津貼繳庫數 1.員工借用公有宿舍自薪資扣回房租津貼繳庫數 及本總處單房間職務宿舍管理費全年預估收入 及本總處單房間職務宿舍管理費全年預估收入 管理要點及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等有關 管理要點及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等有關 管理要點及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等有關 管理要點及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等有關 及本總處單房間職務宿舍管理費全年預估收入 管理要點及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等有關 及本總處單房間職務宿舍管理費全年預估收入 及本總處單房間職務宿舍管理費全年預估收入 。 。。 規定辦理。 規定辦理。 。 規定辦理。 規定辦理。 規定辦理。 。 2.出售政府出版品。 2.出售政府出版品。 2.出售政府出版品。 2.出售政府出版品。 2.出售政府出版品。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203 1203300000 8 人事行政總處 203 1203300200 1 雜項收入 203 120330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203 1.員工借用宿舍自薪資扣回房租津貼繳庫數及本總處單房 間職務宿舍管理費等收入200千元。 2.出售政府出版品等收入3千元,係依「政府出版品管理 要點」第9條規定辦理,其政府出版品之定價銷售係私 法行為,與規費法基於公法以公權力向使用者徵收規費 ,性質不同。 2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52,29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配合業務推展,發揮行政效率,達成年度施政計畫目標 1.辦理本總處文書、人事、主計及事務管理等處務行政。 1.配合業務推展,發揮行政效率,達成年度施政計畫目標 2.電腦機房及本總處內部應用系統之維護及管理。 。 。 2.改善辦公品質,提升行政效率。 3.編印院屬各機關主管人員名錄及行政院正副首長名冊。 2.改善辦公品質,提升行政效率。 3.提供整合性、正確性之資訊,作為長官及業務單位擬訂 3.提供整合性、正確性之資訊,作為長官及業務單位擬訂 計畫及決策之參據。 計畫及決策之參據。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321,325 人事室、秘書室 按預算員額,職員261人、技工5人、工友8人 1000 人事費 321,325 、駕駛3人、聘用10人、約僱5人,共計292人 ,依規定標準編列用人經費321,325千元。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4,430 1.待遇:係政務人員待遇4,430千元、法定編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93,408 制人員待遇193,408千元、約聘僱人員待遇1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0,817 0,817千元及技工、工友待遇7,465千元,合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7,465 共216,120千元。 1030 獎金 46,790 2.獎金:係考績獎金20,111千元、年終工作獎 金(含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358千元)26, 1035 其他給與 4,542 579千元及特殊功勳獎賞100千元,合共46,7 1040 加班值班費 14,795 90千元。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9,156 3.其他給與:係休假補助費4,542千元。 1055 保險 19,922 4.加班值班費:係超時加班費6,700千元,不 休假加班費8,095千元,合共14,795千元。 5.退休離職儲金:係政務人員提撥金299千元 ,公務人員提撥金17,669千元,約聘僱人員 提撥金636千元,技工、工友退休準備金及 工資墊償基金提撥552千元,合共19,156千 元。 6.保險:係健保保險補助12,436千元(含補充 保費780千元)、公保保險補助6,003千元及 勞保保險補助1,483千元,合共19,922千元 。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25,408 人事室、秘書室 本總處處理一般經常公務所需各項費用,依規 2000 業務費 24,273 定標準及實際需要核實編列,計需25,408千元 。 2003 教育訓練費 772 1.員工國內進修補助174千元及相關課程訓練 2006 水電費 652 費598千元,計需772千元。 2009 通訊費 2,202 2.辦理首長宿舍及中興新村辦公室所需水電瓦 2018 資訊服務費 2,097 斯費652千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042 3.郵資及電話費等2,202千元。 4.辦理檔案管理作業2,097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90 5.影印機租金1,042千元。 2027 保險費 127 2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52,29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30 兼職費 30 6.公務車之燃料使用費、牌照稅、檢驗及換行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23 照等90千元。 7.公務車保險費67千元、辦公設備火災保險費 2051 物品 1,585 58千元,工程施工查核外聘委員意外保險2 2054 一般事務費 13,138 千元,計需127千元。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14 8.性別平等專案小組會議外聘委員兼職費30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85 元。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32 9.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23千元: (1)工程施工查核外聘委員出席費10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109 (2)專題演講及自辦訓練講座鐘點費310千元 2081 運費 15 。 2084 短程車資 15 (3)工程施工查核外聘委員審查費3千元。 2093 特別費 945 10.物品1,585千元: (1)購置文具紙張、檔案盒與衛生防護等合 3000 設備及投資 809 計1,235千元。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59 (2)公務車油料費158千元。 3020 機械設備費 93 (3)購置辦公事務用具等192千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657 11.一般事務費13,138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326 (1)辦理國會及新聞聯繫等相關事項所需各 項費用369千元。 4085 獎勵及慰問 326 (2)辦理文康活動584千元。 (3)正、副首長、處長以上主管人員及40歲 以上(2年1次)健康檢查費230千元。 (4)自辦訓練餐費及雜費176千元。 (5)辦理本總處員工獎勵70千元及員工協助 方案相關經費94千元,計需164千元。 (6)北棟辦公大樓管理費9,099千元及更新大 樓冰水主機之配合款869千元。 (7)正、副首長職務宿舍管理費174千元。 (8)辦公室清潔維護及其他事務性雜支等153 千元。 (9)公務車輛駕駛人力勞務工作1,320千元。 12.辦公房舍、宿舍及檔案庫房養護等414千元 。 1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485千元: (1)車輛養護費196千元。 (2)辦公器具養護費289千元。 14.機電設備及公務應用儀器等保養維修之費 2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52,29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用232千元。 15.國內出差旅費109千元。 16.公務之搬運清理等費用15千元。 17.因公短程車資15千元。 18.正、副首長特別費按標準編列,全年計需9 45千元。 19.本總處辦公廳舍裝修費59千元。 20.公務用視聽、通訊、監視設備等93千元。 21.辦公室桌椅、櫃子、辦公機器、事務設備 、電器設備、倉庫檔案架等汰換、增置費 用,計需657千元。 22.獎補助費32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 問金,每人以6千元計算。 03 人事行政資訊工作 5,564 人事資訊處 本總處辦理人事行政資訊業務,並依業務需要 2000 業務費 4,027 推動各項資訊化作業,以及充實人事聯絡資料 等,提供首長及業務單位聯絡及業務辦理所需 2003 教育訓練費 200 資訊,計需5,564千元。 2009 通訊費 1,288 1.資訊人員教育訓練費用200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1,526 2.通訊費1,288千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5 (1)臺北辦公室網路通訊及視訊聯網等數據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 通訊費用353千元。 (2)本總處至跨機關及雲端資料中心虛擬專 2051 物品 700 有線路數據通訊費743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228 (3)中興新村辦公室網路通訊及視訊聯網等 3000 設備及投資 1,537 數據通訊費用95千元。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537 (4)中興新村辦公室電話費等72千元。 (5)寄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主管人員名錄之 大宗郵資及聯絡等費用25千元。 3.資訊服務費1,526千元: (1)臺北辦公室機房消防、視訊、行政支援 等系統維護908千元。 (2)中興新村辦公室機房主機、網路設備、 資安設備維護等相關費用,計需233千元 。 (3)印表機租賃等費用235千元。 (4)軟體使用費150千元。 4.影印機等租賃55千元。 5.辦理專案委外評選等學者專家出席費30千元 3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52,29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 6.電腦用品及耗材(磁帶、光碟片、碳粉匣) 等耗材費700千元。 7.一般事務費228千元: (1)印製資訊文件及蒐集人事行政資料等共5 千元。 (2)編印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主管人員名錄 及行政院正副首長名冊等,計需223千元 。 8.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537千元: (1)汰換視訊設備費用900千元。 (2)電腦軟體等購置費用37千元。 (3)行政支援等系統功能新增600千元。 3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0020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預算金額 219,15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導入創新性人力資源管理措施,提供優質人事服務,精 1.綜合規劃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及人事人員管理,研議人 1.導入創新性人力資源管理措施,提供優質人事服務,精 進公務人事法制,建立專業績效人事制度。 事法規及法制事項,推動員工協助方案。 進公務人事法制,建立專業績效人事制度。 2.促進機關單位設置及員額配置精實,建構合理組織結構 2.辦理機關組織編制、員額審議與評鑑。 2.促進機關單位設置及員額配置精實,建構合理組織結構 3.培育具領導能力之中高階公務人才、辦理考試分配作業 及人力規模。 及人力規模。 3.培育具國際視野之中高階領導人員、落實考試用人政策 、辦理公務人員獎懲業務,及研議任免陞遷相關事項。 3.培育具國際視野之中高階領導人員、落實考試用人政策 4.規劃及推動員工給與事項、執行退休資遣及撫卹業務, 、核發各機關服務獎章等,並提升公務人員任用遷調公 、核發各機關服務獎章等,並提升公務人員任用遷調公 平、公正與公開。 辦理及推動自費性福利措施等福利事項。 平、公正與公開。 4.建立合理員工給與檢討調整機制,協助員工取得福利資 5.提升全國性共用人事業務資訊系統之功能,維運資訊基 4.建立合理員工給與檢討調整機制,協助員工取得福利資 源,提升工作績效及生活品質。 礎環境與資訊系統,辦理人事業務資訊系統教育訓練。 源,提升工作績效及生活品質。 5.提供跨機關人事業務資訊系統優質之資訊基礎環境,確 6.提供公務生涯智慧化、人事服務流程簡化及輔助人力決 5.提供跨機關人事業務資訊系統優質之資訊基礎環境,確 保全國性共用人事業務資訊系統使用品質及提升行政效 策等服務。 保全國性共用人事業務資訊系統使用品質及提升行政效 7.推動地方政府導入線上差勤系統。 率。 率。 6.人事業務全面資訊化及輔助人事決策。 6.人事業務全面資訊化及輔助人事決策。 7.協助地方政府差勤作業無紙化。 7.協助地方政府差勤作業無紙化。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 2,997 綜合規劃處 1.推動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增修訂人事法規 2000 業務費 2,997 及印製人事相關資料,計需1,081千元。 (1)業務聯繫所需電話費及郵資等71千元。 2009 通訊費 71 (2)訴願審議委員會及法規會等外聘委員12 2030 兼職費 75 人,每人每次兼職費3千元,計需75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0 。 2054 一般事務費 2,210 (3)一般事務費920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70 <1>辦理人事行政之策略規劃、重要人事 政策推動、工作報告彙編等相關業務 2078 國外旅費 321 及雜支213千元。 <2>辦理人事制度、法規研擬、工友員額 減列成效評估事宜及雜支等90千元。 <3>辦理行政院人事主管會報200千元。 <4>印製人事行政法令書籍214千元。 <5>購置法律工具書籍及申請使用網路法 律資源查詢系統203千元。 (4)辦理人事制度、法規研擬及工友管理出 差旅費15千元。 2.依「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設置標準表」 及「人事人員員額設置標準」規定,本精簡 原則核定新設置人事機構及人事人員,加強 人事機構組織與功能,計需1,072千元。 (1)績優人事人員、人事專業獎章評審費25 千元。 (2)員工協助方案專家學者出席費25千元。 (3)一般事務費967千元: <1>員工協助方案推廣、輔導作業及標竿 3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0020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預算金額 219,15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學習相關經費378千元。 <2>辦理人事業務績效考核、強化人事機 構服務品質與管理績效等相關經費188 千元;以及表揚績優人事人員、人事 專業獎章所需獎座及獎狀79千元、獎 金300千元,計需經費567千元。 <3>人事陞遷培育、制度研擬及資料蒐集 費6千元。 <4>辦理人事機構及人員管理與有關機關 (構)業務聯繫相關費用及雜支16千 元。 (4)辦理人事機構年度績效考核及相關座談 、訪查、會議等所需出差旅費55千元。 3.選派人事人員出國考察,計需344千元。 (1)辦理人事管理業務之各項費用及考察報 告印製費等23千元。 (2)選派人事人員赴國外考察人事行政、文 官管理制度革新、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 措施及人事服務等321千元。 4.促進人事行政業務之革新進步,辦理精進人 事業務建議獎勵活動,計需500千元。 (1)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評審費200千元。 (2)一般事務費300千元: <1>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獎金200千元。 <2>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獎狀、頒獎典 禮場布等相關經費100千元。 02 合理配置組設人力 2,047 組編人力處 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中央政 2000 業務費 2,047 府機關總員額法」及「行政法人法」等規定, 審議及控管各機關組織編制與預算員額,計需 2009 通訊費 662 2,047千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1 1.通訊費662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58 (1)辦理機關員額編制及預算員額審查案件 2054 一般事務費 126 所需郵電費等599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93 (2)辦理行政法人法令研修及釋疑等業務所 需郵電費等63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487 2.辦理政府契約性人力相關業務之各項訪查、 訓練、觀摩會、研習、會議所需場地等租金 21千元。 3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0020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預算金額 219,15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58千元: (1)對當前員額評鑑機制及員額管理措施研 議精進方向,所需外聘委員之出席費260 千元、鐘點費60千元及稿費207千元,計 需527千元。 (2)辦理政府契約性人力相關業務之各項訪 查、訓練、觀摩會、研習、會議等所需 講座出席費50千元、鐘點費51千元及稿 費30千元,計需131千元。 4.一般事務費126千元: (1)辦理員額評鑑機制研修相關會議所需印 刷、雜支等一般事務費20千元。 (2)辦理行政法人法令研修及釋疑、行政法 人組織之研析等業務所需相關事務費13 千元。 (3)辦理政府契約性人力等業務之各項訪查 、訓練、觀摩會、研習、會議所需相關 事務費68千元。 (4)中央機關組織員額管理法令研修、釋疑 ,以及健全機關組織功能合理管制員額 等相關事項之規劃研析業務所需印刷等2 5千元。 5.國內旅費93千元: (1)辦理政府契約性人力相關業務之各項訪 查、訓練、觀摩會、研習、會議所需出 差旅費等47千元。 (2)基於審議組織員額案件需要,實地訪視 機關組織及員額配置運用情形所需出差 旅費等46千元。 6.考察外國政府機關組織及員額管理相關制度 ,國外旅費計需487千元。 03 公務人員培訓與考用 49,571 培訓考用處 1.辦理選送公務人員出國進修研習等相關事項 2000 業務費 49,571 ,計需35,947千元。 (1)教育訓練費35,747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37,042 <1>與國內外知名學校或團體合作,辦理 2009 通訊費 1,255 選送組團出國專題研究等相關事項,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30 計需33,997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06 <2>辦理選送公務人員出國專題研究等個 3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0020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預算金額 219,15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51 物品 50 人進修相關事項,計需1,750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9,508 (2)辦理選送公務人員出國進修研究業務之 學者專家出席費100千元、講座鐘點費10 2072 國內旅費 138 0千元,計需200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622 2.辦理中高階公務人員訓練研習進修、實務演 2084 短程車資 20 練等規劃、執行、評鑑及推動;訓練機構協 調及資源合作等,計需2,595千元。 (1)教育訓練費1,295千元: <1>辦理中高階公務人員政策性訓練進修 之國內課程相關費用,計需995千元。 <2>辦理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通報作 業講習等相關費用,計需300千元。 (2)國內外公務聯繫等郵電費30千元。 (3)推動辦理各項訓練研習進修活動及講習 會議場地使用費等130千元。 (4)規劃辦理各項訓練研習進修活動及講習 會議之講座鐘點費210千元及聘請專家學 者出席費105千元,計需315千元。 (5)規劃辦理各項訓練研習進修活動、相關 講習會議所需大會手冊、課程講義、結 業證書等文具紙張及學習相關用品、影 音資料等50千元。 (6)辦理中高階訓練研習進修,編印各項訓 練進修研習相關手冊資料等655千元。 (7)辦理中高階訓練研習進修所需出差旅費 、講座膳宿及往返交通費120千元。 3.研提考試用人計畫分發考試及格人員業務, 計需1,100千元。 (1)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辦理考試 錄取人員分配作業郵電等相關費用,計 需1,050千元。 (2)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身 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辦理相關機 關進用原住民族及身心障礙人員措施郵 電、活動聯繫等相關費用,計需50千元 。 4.推動「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 核要點」相關業務工作,計需210千元。 3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0020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預算金額 219,15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郵資及電話費49千元。 (2)一般事務費123千元: <1>推動公務人員考核相關費用15千元。 <2>印製「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相 關費用100千元。 <3>簡報圖表製作費及其他費用等8千元。 (3)調查考核及視察各機關出差旅費18千元 。 (4)因公短程車資20千元。 5.辦理公務人員獎懲業務計需8,502千元。 (1)模範公務人員初(複)審委員出席費68 千元及稿費223千元,計需291千元。 (2)一般事務費8,211千元: <1>製頒公教人員服務、功績、楷模等獎 章及證書,以激勵士氣,計需3,100千 元。 <2>每年定期選拔模範公務人員約35至40 人,獎金3,200千元。 <3>模範公務人員公假及觀禮人員參加頒 獎典禮等相關費用1,477千元。 <4>製作模範公務人員獎座印製模範公務 人員事蹟簡介及頒獎典禮佈置434千元 。 6.考察人力資源發展業務運作及參加國際性訓 練與發展會議,國外旅費計需622千元。 (1)考察人力資源發展業務運作372千元。 (2)參加國際性訓練與發展會議250千元。 7.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陞遷法 」等相關法規辦理任免陞遷等業務,計需59 5千元。 (1)人員任免案件與協助各機關辦理甄補之 聯繫所需通訊費76千元。 (2)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甄補相關法制研議 及管理作業相關費用519千元。 04 給與福利制度規劃 1,490 給與福利處 1.規劃及推動員工給與事項、執行退休資遣及 2000 業務費 1,490 撫卹業務,辦理及推動自費性福利措施所需 郵資及電信費36千元。 2009 通訊費 36 2.研議改進員工給與結構,舉辦研商會議、座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14 3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0020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預算金額 219,15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51 物品 103 談會或待遇審議委員會專家學者出席費140 2054 一般事務費 954 千元,及辦理公部門職場托育設施評比活動 所需外聘委員出席費25千元,計需165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48 。 2078 國外旅費 135 3.辦理公部門職場托育設施評比活動所需外聘 委員審查費49千元。 4.購置會議用品及圖書,計需103千元。 5.一般事務費954千元: (1)研究辦理薪資調整、待遇資料、相關規 定之建檔整理及印製等185千元。 (2)辦理軍公教員工給與等事項、退休資遣 及撫卹、子女托育等相關業務說明、綜 合座談會等258千元。 (3)舉辦會議之事務費60千元。 (4)規劃及推動員工子女托育服務等福利事 項相關業務,計需451千元: <1>辦理公部門職場托育設施評比活動361 千元: #1.公部門托育設施績優獎勵獎金200 千元。 #2.製作獎盃獎牌及頒獎典禮場佈等 相關經費161千元。 <2>辦理員工福利措施、法規研修及自費 性福利服務措施等相關行政事務費90 千元。 6.赴各機關查核員工給與事項、辦理退休資遣 撫卹及推動員工福利事項等相關業務出差旅 費48千元。 7.赴國外辦理公部門待遇、福利及退休制度考 察135千元。 05 人事資訊發展規劃 61,218 人事資訊處 辦理人事資訊發展規劃,計需61,218千元,其 2000 業務費 34,859 中包含「全國性共用人事業務資訊系統功能提 升及維運計畫」,該計畫經國家發展委員會10 2003 教育訓練費 1,252 9年5月7日發資字第1091500786號函審核原則 2009 通訊費 270 同意。總經費279,267千元,分5年辦理(110 2018 資訊服務費 32,730 年至114年),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50,946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8 元,未來年度(111-114年)經費需求數為228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1 ,321千元。 3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0020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預算金額 219,15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54 一般事務費 36 1.政府網際服務網雲端資料中心設備租賃機櫃 2072 國內旅費 231 線路升速費用270千元。 2.資訊服務費32,730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151 (1)雲端資料中心臨時性設定調整等費用133 3000 設備及投資 26,359 千元。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6,359 (2)政府網際服務網雲端資料中心設備租賃 機櫃費用,計需1,167千元。 (3)公文線上簽核等系統維護費1,500千元。 (4)跨機關人事雲端資料中心主機、網路設 備、資安設備維護及委外服務管理等相 關費用9,689千元。 (5)「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 (WebHR)、「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 合平臺」、「全國共享版差勤系統」、 「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eCPA)、「 公務人力資料庫與倉儲系統」、「組織 員額管理系統」、「各機關學校用人費 用管理資訊系統」、「高普初特等考試 作業系統」、「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服務獎章線上請頒及檢核系統」、 「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 系統」、「機關首長線上請假系統」、 「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等維護及 維運費,計需10,625千元。 (6)資訊安全管理制度維護、資訊安全檢測 等資安服務費用3,357千元。 (7)全國人事資訊系統客服中心維運費用6,2 59千元。 3.辦理專案委外評選等學者專家出席費50千元 。 4.辦理人事業務資訊系統訓練等相關費用1,42 7千元: (1)辦理各項人事業務服務資訊系統訓練費1 ,252千元。 (2)辦理教育訓練場地租金8千元。 (3)辦理各項人事業務服務資訊系統訓練等 講座鐘點費131千元。 (4)辦理教育訓練等學員膳食、雜支等36千 3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0020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預算金額 219,15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元。 5.人員出差等國內差旅費231千元。 6.辦理國外公部門資安防護與個人資料保護措 施之考察151千元。 7.採購資安設備、擴充主機與儲存設備等費用 3,325千元。 8.採購資料庫、作業系統等軟體授權費用6,00 0千元。 9.系統開發費17,034千元: (1)開發主計人員版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 理資訊系統(主計人員版WebHR),提供 主計一條鞭人事作業資訊化、流程及管 理整合等新增功能,計需500千元。 (2)「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 (WebHR)、「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 合平臺」、「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e CPA)、「公務人力資料庫與倉儲系統」 、「組織員額管理系統」、「高普初特 等考試作業系統」、「服務獎章線上請 頒及檢核系統」、「全國軍公教人員生 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等系統功能新 增及提升,計需16,534千元。 06 智慧創新人事服務 80,382 人事資訊處 本項業務屬「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 2000 業務費 6,161 ,經行政院109年8月3日院臺科會字第1090022 013號函核定。總經費516,700千元(分別由本 2018 資訊服務費 5,700 總處編列466,088千元,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編 2054 一般事務費 461 列50,612千元),分5年辦理(110年至114年 3000 設備及投資 74,221 ),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88,929千元,本總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74,221 處編列80,382千元,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編列8, 547千元,未來年度(111-114年)經費需求數 為427,771千元。 1.公務生涯智慧化之系統開發費,共計14,215 千元。 (1)規劃及設計人事業務行動化服務,包含 行動化身分驗證功能設計及規劃、適合 行動化裝置之人事資訊系統盤點及分析 、行動化人事資訊服務及操作介面之設 計,計需3,959千元。 3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0020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預算金額 219,15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導入人事資訊智能客服系統,運用「自 然語意理解」、「模糊比對」、「情境 關聯」等自然語言處理模組理解及剖析 使用者問題,並透過建立客服知識資料 ,整合各項人事業務、回應使用者問題 並蒐集回饋,以提供使用者7*24小時不 中斷之即時諮詢服務,計需3,612千元。 (3)優化人事資料管理及提升資料應用範圍 ,包括建構及優化公教人員公職生涯資 料之單一管理作業平台MyData、盤點個 人化公務訊息及訊息通知之API分析設計 、擴大本總處開放資料範圍,計需6,644 千元。 2.人事服務流程簡化再造之系統開發費,共計 25,225千元。 (1)規劃跨機關資料查證,推動教師線上申 辦作業,設計各類資料介接、查驗與資 料儲存功能,進行相關資料分析、統計 ,強化資料驗證與正確性等作業,計需8 ,698千元。 (2)整合初任公職之人事服務,並以使用者 觀點出發,提供考試錄取人員、非公務 人員等類型之人事業務線上申辦功能, 並強化相關資訊系統,如事求人、考試 分配、生活津貼、用人費用、差勤系統 等功能新增及提升,計需11,027千元。 (3)運用新科技擴大人事資料應用範圍,優 化主動通知使用者權益服務及相關資料 整合,計需5,500千元。 3.創新科技完備公務資料及輔助人力決策之系 統開發費,共計16,581千元。 (1)優化區塊鏈驗證平臺,提升寫入資料及 查詢資料速度,並藉由強化多工寫入作 業、其他系統介接介面,全面提升人事 資料完整性、正確性及可驗證性,計需3 ,517千元。 (2)擴大跨機關主動、即時且安全的人事資 料交換範圍及品質,包含與銓敘部介接 4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00200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預算金額 219,15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職組、職系調整相關資料、與主計總處 經費結報資料介接、差假資料蒐集及整 合平臺等跨機關資料介接之各項功能規 劃,計需8,658千元。 (3)建置及優化預警式資訊系統監控平台, 將各主機之網站伺服器,網路伺服器, 資 料庫,系統排程,應用系統錯誤等軟、硬 體資訊納入單一儀表板介面顯示,以有 效提早發現系統問題,提供各機關穩定 的人事資訊系統操作環境,計需4,406千 元。 4.資訊服務費5,700千元: (1)人事資料整合平台維運等費用1,600千元 。 (2)人事資料整合平台資安等維運費用800千 元。 (3)防毒、APT、資安等軟體使用費3,300千 元。 5.辦理人事資訊業務精進座談等相關費用461 千元。 6.採購資安設備、伺服主機及儲存相關周邊等 硬體設備,計需3,600千元。 7.採購防毒、備份、資安監控等軟體授權費用 ,計需14,600千元。 07 擴大地方政府差勤作業電子化 21,445 人事資訊處 本項業務屬「擴大地方政府差勤作業電子化計 計畫 畫」,經行政院109年7月3日院臺綜字第10900 4000 獎補助費 21,445 20806號函核定,總經費21,445千元。 1.全面推動直轄市政府差勤電子化、減少紙張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0,500 耗用及提升人事差勤管理效率,補助直轄市 40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10,945 政府導入學校線上差勤系統,計10,500千元 。 2.全面推動縣市政府差勤電子化、減少紙張耗 用及提升人事差勤管理效率,補助縣市政府 導入學校線上差勤系統,計10,945千元。 4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0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2,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便利業務推展,促進行政效能。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以支應各項經費之不足。 便利業務推展,促進行政效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2,000 本總處各單位 6000 預備金 2,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2,000 4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603303400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願退職給付 預算金額 3,20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安定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退職後生活。 支付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優惠存款超額利息。 安定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退職後生活。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屆資深國民大會代表自願 2,405 給與福利處 資深國民大會代表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貼:按 退職給付 代表3人計需2,405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2,405 4075 差額補貼 2,405 02 第一屆資深立法委員自願退職 799 給與福利處 資深立法委員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貼:按委員 給付 1人計需799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799 4075 差額補貼 799 4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603303600 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給付 預算金額 9,13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使公教員工奮勉從公,增進其權益之保障,以激勵工作士 辦理中央公教員工非屬「公務人員保障法」適(準)用對 使公教員工奮勉從公,增進其權益之保障,以激勵工作士 氣。 象執行職務受傷、失能或死亡發給慰問金。 氣。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給付 9,133 給與福利處 辦理民選公職人員、教育人員、技工、工友、 1000 人事費 9,133 約僱人員、其他按月、按日、按時或按件計酬 之臨時人員等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給付。 1035 其他給與 9,133 4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603304300 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預算金額 20,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支付各機關學校員工退職資遣及遣離給付。 支付各機關學校員工退職資遣及遣離給付。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20,000 給與福利處 辦理各機關學校員工退職資遣、遣離給付及教 1000 人事費 20,000 育聘任人員舊制退撫給付。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20,000 4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890330450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預算金額 1,632,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改善公教人員待遇。 支應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費用。 改善公教人員待遇。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 1,632,000 給與福利處 1.公教人員結婚補助105,826千元,約1,800人 補助 次。 1000 人事費 1,632,000 2.公教人員喪葬補助570,532千元,約2,900人 次。 1035 其他給與 1,632,000 3.公教人員生育補助12,700千元,約600人次 。 4.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942,942千元,約82, 000人次。 46 本 頁 空 白 4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00100 3203300200 7603303400 7603303600 7603304300 8903304500 一般行政 人事行政之政 第一屆資深中 執行職務意外 公教員工資遣 公教人員婚喪 第一、二級用途別 策規劃執行及 央民代自願退 傷亡慰問給付 退職給付 生育及子女教 科目名稱及編號 發展 職給付 育補助 合 計 352,297 219,150 3,204 9,133 20,000 1,632,000 1000 人事費 321,325 - - 9,133 20,000 1,632,000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4,430 - - - - -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93,408 - - - - -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0,817 - - - - -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7,465 - - - - - 1030 獎金 46,790 - - - - - 1035 其他給與 4,542 - - 9,133 - 1,632,000 1040 加班值班費 14,795 - - - - -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 - - - 20,000 -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9,156 - - - - - 1055 保險 19,922 - - - - - 2000 業務費 28,300 97,125 - - - - 2003 教育訓練費 972 38,294 - - - - 2006 水電費 652 - - - - - 2009 通訊費 3,490 2,294 - - - - 2018 資訊服務費 3,623 38,430 - - - -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097 159 - - - - 2024 稅捐及規費 90 - - - - - 2027 保險費 127 - - - - - 2030 兼職費 30 75 - - - -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53 2,109 - - - - 2051 物品 2,285 153 - - - - 2054 一般事務費 13,366 13,295 - - - -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14 - - - - -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85 - - - - -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32 - - - - - 2072 國內旅費 109 580 - - - - 2078 國外旅費 - 1,716 - - - - 2081 運費 15 - - - - - 2084 短程車資 15 20 - - - - 4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00100 3203300200 7603303400 7603303600 7603304300 8903304500 一般行政 人事行政之政 第一屆資深中 執行職務意外 公教員工資遣 公教人員婚喪 第一、二級用途別 策規劃執行及 央民代自願退 傷亡慰問給付 退職給付 生育及子女教 科目名稱及編號 發展 職給付 育補助 2093 特別費 945 - - - - - 3000 設備及投資 2,346 100,580 - - - -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59 - - - - - 3020 機械設備費 93 - - - - -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537 100,580 - - - - 3035 雜項設備費 657 - - - - - 4000 獎補助費 326 21,445 3,204 - - -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10,500 - - - - 40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10,945 - - - - 4075 差額補貼 - - 3,204 - - - 4085 獎勵及慰問 326 - - - - - 6000 預備金 - - - - - - 6005 第一預備金 - - - - - - 4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09800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2,000 2,237,784 1000 人事費 - 1,982,458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 4,43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193,408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 10,817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7,465 1030 獎金 - 46,790 1035 其他給與 - 1,645,675 1040 加班值班費 - 14,795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 20,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19,156 1055 保險 - 19,922 2000 業務費 - 125,425 2003 教育訓練費 - 39,266 2006 水電費 - 652 2009 通訊費 - 5,784 2018 資訊服務費 - 42,053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1,256 2024 稅捐及規費 - 90 2027 保險費 - 127 2030 兼職費 - 105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462 2051 物品 - 2,438 2054 一般事務費 - 26,661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414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485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232 2072 國內旅費 - 689 2078 國外旅費 - 1,716 2081 運費 - 15 2084 短程車資 - 35 5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09800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2093 特別費 - 945 3000 設備及投資 - 102,926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59 3020 機械設備費 - 93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02,117 3035 雜項設備費 - 657 4000 獎補助費 - 24,975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10,500 40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10,945 4075 差額補貼 - 3,204 4085 獎勵及慰問 - 326 6000 預備金 2,000 2,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2,000 2,000 51 行政院人事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3 人事行政總處 1,982,458 125,425 3,530 - 行政支出 321,325 125,425 326 - 1 一般行政 321,325 28,300 326 - 2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 97,125 - - 3 第一預備金 - - - -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29,133 - 3,204 - 4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願退職給付 - - 3,204 - 5 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給付 9,133 - - - 6 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 20,000 - - - 其他支出 1,632,000 - - - 7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1,632,000 - - - 52 行政總處 別科目分析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2,000 2,113,413 - 102,926 21,445 - 124,371 2,237,784 2,000 449,076 - 102,926 21,445 - 124,371 573,447 - 349,951 - 2,346 - - 2,346 352,297 規劃執行及發展 - 97,125 - 100,580 21,445 - 122,025 219,150 2,000 2,000 - - - - - 2,000 出 - 32,337 - - - - - 32,337 民代自願退職給付 - 3,204 - - - - - 3,204 亡慰問給付 - 9,133 - - - - - 9,133 職給付 - 20,000 - - - - - 20,000 - 1,632,000 - - - - - 1,632,000 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 1,632,000 - - - - - 1,632,000 53 行政院人事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300000 3 人事行政總處 - 59 - 93 3203300000 行政支出 - 59 - 93 3203300100 1 一般行政 - 59 - 93 3203300200 2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 - - - - 展 54 行政總處 分析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 102,117 657 - - 21,445 124,371 - 102,117 657 - - 21,445 124,371 - 1,537 657 - - - 2,346 執行及發 - 100,580 - - - 21,445 122,025 55 本 頁 空 白 5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扣除專項及統籌人事費外,本總處人事費32 1,325千元。 二、政務人員待遇 4,430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93,408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0,817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7,465 六、獎金 46,790 七、其他給與 1,645,675 內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1,63 2,000千元及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給付9,1 33千元。 八、加班值班費 14,795 九、退休退職給付 20,000 係為公教員工資遣退職給付20,000千元。 十、退休離職儲金 19,156 十一、保險 19,922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982,458 57 行政院人事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300000 3 人事行政總處 261 261 - - - - - - 8 8 5 5 3 4 3203300100 1 一般行政 261 261 - - - - - - 8 8 5 5 3 4 包 持 2 發 預 發 預 58 行政總處 明細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300000 10 10 5 5 - - 292 293 306,530 306,279 251 人事行政總處 3203300100 10 10 5 5 - - 292 293 306,530 306,279 一般行政 2511.不含加班值班費14,795千元。 2.以業務費支付「勞務承攬」支出,包 括: (1)「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計畫預計進用6人,計需2,592 千元。 (2)「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 展-人事資訊發展規劃」計畫預 計進用9人,計需9,009千元。 (3)「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 展-智慧創新人事服務」計畫預 計進用3人,計需2,400千元。 59 本 頁 空 白 6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101.06 2,378 852 25.60 22 51 44 6369-UX。 972 15.80 15 油氣雙燃料車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9.09 1,998 852 25.60 22 51 44 6698-UX。 972 15.80 15 油氣雙燃料車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1.06 1,998 852 25.60 22 51 44 6086-UX。 972 15.80 15 油氣雙燃料車 1 轎式小客車 4 95.03 1,998 278 25.60 7 9 4 2128-ET。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6.05 2,351 1,668 25.60 43 34 21 ATB-7852。 1.表內油料費 係依照共同 性費用標準 編列,惟受 限預算額度 ,僅編列油 料費158元 。 2.公務車(車 號2128-ET) 截至110年3 月滿15年, 故編列2個 月預算經費 。 合 計 7,418 161 196 157 61 預算員額: 職員 261 人 技工 5人 警察 0 人 駕駛 3人 行政院人事 法警 0 人 聘用 10 人 合計: 292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5人 工友 8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3筆 12,035.20 447,216 349 - - 二、機關宿舍 3,937.60 6,301 60 1戶 98.59 5 1 首長宿舍 1戶 164.44 4,418 11 1戶 98.59 5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1棟 857.60 1,323 49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43戶 2,915.56 560 - - - 三、其他 7個 - 796 - - - 合 計 15,972.80 454,313 409 98.59 5 62 行政總處 舍明細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 - - - 12,035.20 - - 349 關宿舍 - - - - 4,036.19 - - 65 長宿舍 - - - - 263.03 - - 16 房間職務宿舍 - - - - 857.60 - - 49 房間職務宿舍 - - - - 2,915.56 - - - 他 - - - - - - - - - - - - 16,071.39 - - 414 63 行政院人事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合計 - - 1.3203300200 - -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1)擴大地方政府差勤作業 01 - - 電子化計畫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0-110 補助直轄市政府導入線上差 110 - - 勤系統。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10-110 補助縣市政府導入線上差勤 110 - - 系統。 64 行政總處 分析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 - - 21,445 合計 21,445 200 - - - 21,445 1.3203300200 21,445 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地方政府差勤作業 - - - 21,445 (1)擴大地方政府差勤作業21,445 化計畫 電子化計畫 直轄市政府導入線上差 助直轄市政府 - - - 10,500 補助直轄市政府導入線上差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500 統。 勤系統。 縣市政府導入線上差勤 助臺灣省各縣市 - - - 10,945 補助縣市政府導入線上差勤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945 。 系統。 65 行政院人事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個人之捐助 - 4075 差額補貼 - (1)7603303400 -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代自願退職 給付 [1]第一屆資深國民大會代表 01 110-110 第一屆資深國民 第一屆資深國民大會代表優 - 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貼 大會代表 惠存款利息差額補貼。 [2]第一屆資深立法委員優惠 02 110-110 第一屆資深立法 第一屆資深立法委員優惠存 - 存款利息差額補貼 委員 款利息差額補貼。 4085 獎勵及慰問 - (1)320330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03 經常性 本總處退休退職 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人員 66 行政總處 分析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3,530 - - 3,530 - 3,530 - - 3,530 - 3,204 - - 3,204 - 3,204 - - 3,204 - 2,405 - - 2,405 - 799 - - 799 - 326 - - 326 - 326 - - 326 - 326 - - 326 67 本 頁 空 白 6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6 102 1,716 7 192 2,113 考 察 5 88 1,466 5 82 1,556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1 14 250 1 14 250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1 96 307 69 行政院人事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考察 政之政策 無 01 外國人事政策與法制考察 韓國、日 韓國人事 1.考察日本及韓國職場霸 110.07-110.10 8 3 行及發展 94 本 革新處、 凌之法制及運作方式。 日本人事 2.考察韓國性別平等及人 院及厚生 力資源規劃政策。 勞動省等 3.考察日本公務員組織工 機關 會實際運作情形及相關 制度。 政之政策 無 02 考察英國脫歐後政府組織 英國 1.內閣辦 1. 考察英國政府近年針 110.06-110.10 9 3 行及發展 及員額管理制度94 公室2.英 對員額管理及組織調整 國數位、 策略與實務運作成效、 文化、媒 以及因應脫歐的組織調 體暨體育 整規劃。 部3.英國 2.考察內閣辦公室推動人 數位、文 力評鑑之目標,以及評 化、媒體 鑑制度精進作為與具體 暨體育部 成效。 下設之政 3.考察數位、文化、媒體 署或機構 暨體育部及其下設之政 署或機構,瞭解英國多 元人力管理運用情形, 以及行政法人制度實務 概況與監督課責機制。 政之政策 無 03 英國文官甄補陞遷及訓用 英國 內閣辦公 考察英國文官甄補遷調及 110.06-110.10 9 2 行及發展 合一機制之考察94 室、文官 訓用合一之機制,包括高 委員會及 階文官陞遷甄補遴選程序 文官學院 (Civil Service Resour ces)、培訓方法、培訓 成效評量標準,以及如何 於人事機構分權化下,建 構公平客觀之擇優陞遷標 準等,以做為我國人力資 源精進及相關政策規劃之 參考。 政之政策 無 04 公部門待遇、退休及福利 日本 人事院、 1.考察日本對於公務人員 110.07-110.10 5 2 行及發展 之考察94 事務總局 待遇調整之法律規範及 、駐日代 運作機制(如:與工會 表處等相 交涉協商程序等)。 關機關 2.考察日本公務人員退撫 制度之設計理念與實務 70 行政總處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韓國、日 策與法制考察 韓國人事 日本及韓國職場霸 98 188 35 321 人事行政之政策 無 本 革新處、 法制及運作方式。 規劃執行及發展 日本人事 韓國性別平等及人 院及厚生 源規劃政策。 勞動省等 日本公務員組織工 機關 際運作情形及相關 。 歐後政府組織 英國 1.內閣辦 察英國政府近年針 195 240 52 487 人事行政之政策 無 制度94 公室2.英 額管理及組織調整 規劃執行及發展 國數位、 與實務運作成效、 文化、媒 因應脫歐的組織調 體暨體育 劃。 部3.英國 內閣辦公室推動人 數位、文 鑑之目標,以及評 化、媒體 度精進作為與具體 暨體育部 。 下設之政 數位、文化、媒體 署或機構 育部及其下設之政 機構,瞭解英國多 力管理運用情形, 行政法人制度實務 與監督課責機制。 補陞遷及訓用 內閣辦公 英國 國文官甄補遷調及 205 160 7 372 人事行政之政策 無 室、文官 考察94 一之機制,包括高 規劃執行及發展 委員會及 陞遷甄補遴選程序 l文官學院 Service Resour 、培訓方法、培訓 量標準,以及如何 機構分權化下,建 客觀之擇優陞遷標 以做為我國人力資 及相關政策規劃之 、退休及福利 日本對於公務人員 日本 人事院、 40 76 19 135 人事行政之政策 無 調整之法律規範及 事務總局 規劃執行及發展 機制(如:與工會 、駐日代 協商程序等)。 表處等相 日本公務人員退撫 關機關 之設計理念與實務 71 行政院人事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經驗、規劃延後退休年 齡之配套措施。 3.考察日本相關機關提供 公務人員除薪資外之福 利性給與及相關福利措 施。 政之政策 無 05 公部門資安防護與個人資 英國 1.內閣辦 1.瞭解英國政府部門對公 110.06-110.10 9 1 行及發展 料保護措施之考察94 公室政府 務員或民眾之個人資料 數位服務 保護相關法規與措施, 團隊2.英 與歐盟之一般資料保護 國數位、 規則(General Data Pr 文化、媒 otection Regulation, 體暨體育 GDPR)之差異。及其採 部3.英國 取之資安防護具體作法 數位、文 ,作為本總處全國公務 化、媒體 人力資料保護措施之參 暨體育部 考。 下設之政 2.瞭解英國政府部門資通 署或機構 訊應用系統之統籌規劃 、協調及推動具體作法 ,及其資訊人力發展與 先進技術之應用與發展 。 72 行政總處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規劃延後退休年 配套措施。 日本相關機關提供 人員除薪資外之福 給與及相關福利措 防護與個人資 英國 1.內閣辦 英國政府部門對公 61 80 10 151 人事行政之政策 無 之考察94 公室政府 或民眾之個人資料 規劃執行及發展 數位服務 相關法規與措施, 團隊2.英 盟之一般資料保護 國數位、 Data Pr (General 文化、媒 tion Regulation, 體暨體育 R)之差異。及其採 部3.英國 資安防護具體作法 數位、文 為本總處全國公務 化、媒體 資料保護措施之參 暨體育部 下設之政 英國政府部門資通 署或機構 用系統之統籌規劃 調及推動具體作法 其資訊人力發展與 技術之應用與發展 73 行政院人事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二.不定期會議 01 參加國際性訓練與發展會 未定 為增進本總處對於國際 7 2 100 80 議 - 94 人力資源管理新知之瞭 解,並掌握最新人力培 訓趨勢,本總處以團體 會員身分,每年均編列 預算派員參加國際培訓 總會(IFTDO)或亞洲 國際培訓總會(ARTDO )年會,藉由各項研討 交流,達成國際培訓及 人力資源管理相關知識 傳達及經驗分享,以瞭 解國際最新訓練方法、 技術及經驗。 74 行政總處 -開會、談判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7 70 250 人事行政之政策 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 108.06 2 238 規劃執行及發展 納 杜拜 107.03 2 172 阿曼 106.04 1 122 75 行政院人事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分類 職能 受僱人員報酬 商品及勞務購買支出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出 別分類 總 計 2,020,946 88,937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359,813 88,937 - - 04 教育 1,632,000 - - - 06 社會安全與福利 29,133 - - - 76 行政總處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經常支出合計 對企業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3,530 - - 2,113,413 - 326 - - 449,076 - - - - 1,632,000 - 3,204 - - 32,337 77 行政院人事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職能 別分類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種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總 計 - -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 - - 04 教育 - - - - 06 社會安全與福利 - - - - 78 行政總處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本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購入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21,445 - - - - 21,445 - - - - - - - - - - - - - 79 行政院人事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固 定 資 本 職能 別分類 住宅 非住宅房屋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總 計 - 59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59 - - 04 教育 - - - - 06 社會安全與福利 - - - - 80 行政總處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資訊軟體 機器及其他設備 土地改良 94,292 8,575 - 124,371 2,237,784 94,292 8,575 - 124,371 573,447 - - - - 1,632,000 - - - - 32,337 8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08及以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全國性共用人事 110-114 2.79 - - 0.51 2.28 1.本項業務經國家發 業務資訊系統功 展委員會109年5月 能提升及維運計 7日發資字第10915 畫 00786號函審核原 則同意。總經費27 9,267千元,分5年 辦理(110年至114 年),本年度編列 第1年經費50,946 千元,未來年度( 111-114年)經費 需求數為228,321 千元。 2.本計畫110年度預 算編列於「人事行 政之政策規劃執行 及發展-05人事資 訊發展規劃」科目 0.51億元。 智慧創新人事服 110-114 4.66 - - 0.80 3.86 1.本項業務屬「服務 務計畫 型智慧政府2.0推 動計畫」,經行政 院109年8月3日院 臺科會字第109002 2013號函核定。總 經費516,700千元 (分別由本總處編 列466,088千元,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編列50,612千元) ,分5年辦理(110 年至114年),本 年度編列第1年經 費88,929千元,本 總處編列80,382千 元,公務人力發展 學院編列8,547千 元,未來年度(11 1-114年)經費需 求數為427,771千 元。 2.本計畫110年度預 算編列於「人事行 政之政策規劃執行 及發展-06智慧創 新人事服務」科目 0.8億元。 8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通案決議 109 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 依決議事項辦理。 (一) 減用途別項目決議如下: 1.減列大陸地區旅費 40%。 2.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5%。 3.減列委辦費 3%。 4.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 4%。 5.減列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 6.減列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 7.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 4%。 8.減列政令宣導費 15%。 9.減列設備及投資 5%。 10.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 之補助 4%。 11.減列對地方政府之補助 3%。 12.前述 1 至 8 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圍 內調整。 13.前述 10 至 11 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 範圍內調整。 14.前述 1 至 11 項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 開原則調整者,可提出其他可刪減項 目,經主計總處審核同意後予以代替 補足。 15.如總刪減數未達 246 億元(約 1.17% ),需另予補足,並由主計總處優先 自第 3 至 7 及 9 項刪減。 109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 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40%,其中國家發 展委員會、警政署及所屬、役政署、移 民署、空中勤務總隊、關務署及所屬、 8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 國家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 、司法官學院、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 、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工業局、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交通部、中央氣象 局、觀光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輻 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 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 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 研究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高雄 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 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糧署及所屬、衛 生福利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海洋委 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改以 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2.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法律義 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國 家安全會議、行政院、主計總處、人事 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國家發 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客家委員會及 所屬、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公平交 易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立法院、 司法院、法官學院、臺灣高等法院、考 試院、考選部、銓敘部、國家文官學院 及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 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 會、審計部、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 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 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建築研究所 8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國防部、國防部所屬、國庫署、賦稅 署、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 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體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 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 、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臺灣高等檢 察署、調查局、工業局、標準檢驗局及 所屬、水利署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 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 所、能源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 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 、公路總局及所屬、職業安全衛生署、 勞動基金運用局、僑務委員會、原子能 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 理局、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 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 驗所、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 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 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 、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 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 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 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農糧署及所屬 、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環境檢驗所、環 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科技部、新竹科學 工業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 理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8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檢查局、海洋委員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3.委辦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 統刪 3%,其中國家安全會議、公共工 程委員會、審計部、內政部、消防署及 所屬、移民署、國防部、國防部所屬、 國庫署、國家教育研究院、交通部、中 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 、公路總局及所屬、家畜衛生試驗所、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中部科學 工業園區管理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科目自行調整。 4.軍事裝備及設施、房屋建築養護費、車 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 養護費:統刪 5%,其中行政院、主計 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國家發展委 員會、檔案管理局、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公平交易委員會、司法院、智慧 財產法院、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 基金監理委員會、審計部、審計部臺北 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 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 審計處、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中央 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 隊、國防部、國防部所屬、國庫署、賦 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 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 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 8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 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 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 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 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 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 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 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 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 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 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 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 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 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 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 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 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 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 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 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 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中 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 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 所屬、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 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家畜衛 8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 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 所屬、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中部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銀行局、海洋委 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政令宣導費:統刪 15%,其中主計總處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促進轉型正 義委員會、銓敘部、審計部、內政部、 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 、建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國庫署 、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 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 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 政資訊中心、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立 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公路總局及所屬 、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林務局、水土保持局、漁業署及所屬、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毒物及化學 物質局、環境檢驗所、新竹科學工業園 區 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6.設備及投資:除法律義務支出及資產作 價投資不刪外,其餘統刪 6%,其中立 法院、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 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 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 委員會、法官學院、智慧財產法院、臺 8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 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 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 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 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 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 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 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 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 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 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 建連江地方法院、審計部、審計部臺北 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 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消防署及所屬 、役政署、建築研究所、外交及國際事 務學院、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 北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國有財 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 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 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 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 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 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 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 8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 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 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 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 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 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 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 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 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 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 、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 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 、調查局、工業局、水利署及所屬、中 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 、公路總局及所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海洋委員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科目自行調整。 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4%,其中司法院、內政部、警政署及 所屬、消防署及所屬、法務部、臺灣臺 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 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 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 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 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 9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 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 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金門地方檢 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加工出口 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公路總局及 所屬、核能研究所、水土保持局、動植 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環境保護署、文 化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中部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改以 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8.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及 一般性補助款不刪外,其餘統刪 3%, 其中役政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 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 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 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 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 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公路總 局及所屬、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 檢疫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科目自行調整。 9.健保保險補助:減列勞動部補助第一類 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費 5 億 6,722 萬 1,000 元、衛生福利部與社會及家庭署 補助第一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費 1,875 萬 9,000 元,以及政府應負擔健 保費法定下限差額 1 億 2,000 萬元。 9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10.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邊 境查驗及國內外稽查管理」辦理嘉義永 在食安大樓維運減列 1,000 萬元。 11.財政部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 16 億元,科目自行調整。 通案決議 經查,現有各部會及各事業單位提供諸多 依相關規定辦理。 (二) 獎補助經費予民間之法人機關,其中多數 補助資料均已公開上網,然不同單位之補 助內容卻無法進行交叉比對與搜尋,使原 先公開資料之美意略顯打折,爰要求行政 院應針對轄下各部會及各事業單位現有之 補助計畫及經費核定發放情形進行串接, 並於 110 年 12 月 31 日前建立一統合之 資料平台,供民眾得以透過關鍵字查找不 同法人、團體、機關等申請補(捐)助之 情形。 通案決議 有鑑於網路訊息散布快速,行政院農業委 遵照辦理。 (三) 員會從 105 年開始公開招標相關網路宣 傳人才。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破除假訊 息標案指出,該標案明確揭露投放廣告及 宣導素材的網路平台。此外,行政院農業 委員會在相關網路平台會以行政院農業委 員會小編名義實名發文,而且單一網路平 台會由單一網路 ID 統一發文,爰要求各 部會參採之。 通案決議 我國無障礙運輸服務係分由交通部及衛生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四) 福利部負責,交通部透過地方政府補助運 輸業者購置低地板公車及無障礙計程車, 衛生福利部則透過公益彩券盈餘補助復康 巴士。惟低地板公車尚有多數縣市政府比 9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率仍未達五成,其中部分縣市政府甚至全 無低地板公車,恐無法提供身心障礙者之 基礎公共運輸服務。至於各縣市復康巴士 數量有限,且搭乘費用較低(多為免費或 為一般 計程車費用之 1/3 等),常造成 供不應求之情況,惟得標之經營者非交通 專業團隊,時有產生經營績效欠佳之情形 ,或有資源未能有效運用之虞。因此要求 行政院應強化整合多元無障礙運輸服務資 源,並適時檢視提供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 使用公共運輸服務相關措施及規範之適足 性,俾有效達成「打造行無礙的社會生活 環境」之理念。 通案決議 中央政府未受公共債務法債限規範之潛藏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五) 負債達 15 兆 3,000 億元,請行政院提出 改善方案。 通案決議 各項社會保險行政經費負擔之規範標準未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六) 盡一致,且各項保險行政經費之預算編列 形式迥異,且未能於各保險財務個體如實 反映辦理社會保險之行政成本,各保險人 補助其他機關(團體)之行政事務費,並 無一致之標準,請行政院提出改善方案。 通案決議 行政院宣示110年「派遣歸零」,改以公 本總處業擬具「健全勞務承攬勞工權益保 (七) 開遴選程序進用臨時人員或其他人力運用 障措施書面報告」,於109年3月16日以總 方式,期透過勞動關係單一化,使僱用及 處組字第10900287481號函送立法院在案 指揮監督權均回歸同一雇主,以直接照顧 。 勞工權益。但觀之派遣歸零政策實施後, 各機關逐步減少進用派遣人員,據統計, 截至108年9月底止行政院所屬機關派遣 勞工人數已減少4,469人,惟外界仍關心 9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派遣歸零實際上可能會轉入承攬型態。簡 言之,部分機關可能為規避超過派遣人數 上限而將派遣契約包裝為承攬契約,原派 遣工則轉為更無保障之勞務承攬,勞動權 益反而更加惡化情事。爰此,建請行政院 儘速研謀相關規範,以防堵「承攬為名, 派遣為實」之弊端。 通案決議 機關尚有未進用之預算員額缺額,每年運 本總處業擬具「中央機關預算缺額說明及 (八) 用非典型人力卻仍持續攀升,員額實際需 多元人力運用情形書面報告」,於109年3 求與進用非典型人力辦理業務內容之間, 月16日以總處組字第10900287482號函送 請行政院提出檢討及改善方案。 立法院在案。 通案決議 行政院為加速推動流域整體治理,以國土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九) 規劃、綜合治水、立體防洪及流域治理等 方式進行水患防治工作,於102年12月核 定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以特別預 算方式分3期籌措經費660億元,計畫執 行期間為103至108年度;另於106年4月 核定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其中水 環境建設‐水與安全部分,辦理縣市管河 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計畫期程為 106至113年度,計畫經費827.85億元; 惟近年來仍因颱風、豪雨造成部分市縣淹 水災情,據審計部107年度中央政府總決 算審核報告指出,各地方政府辦理治水相 關事項時遇到下列相關問題:1.近年豪雨 雨量屢逾10年重現期頻率,現行排水設 計標準難以達成防洪目標淹水恐成常態。 2.治理工程及應急工程用地取得進度延宕 。3.滯洪設施仍屢遭民眾陳情抗議,影響 工程進度。4.部分地區之淹水潛勢圖未適 9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時公開供地方政府使用。5.河川上游崩塌 地及土石流潛勢區之維護管理不足,導致 下游河道土砂嚴重淤積等問題亟待解決; 又各市縣政府105至107年度辦理中央政 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水環境建設‐水與安全之執行情形,有諸 多共同性缺失如下表,為加強政府水患防 治工作,提升治水成效,請經濟部及行政 院主計總處等相關部會,就上述缺失問題 ,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追蹤考核之專 案報告。 面向 缺失事項 市縣別 預算執 部分市縣預算 桃園市、臺中 行 執行率偏低。 市、臺南市、 宜蘭縣、彰化 縣、雲林縣、 嘉義縣、嘉義 市、屏東縣、 花 蓮 縣 等 10 市縣 治理及 部分市縣工程 新北市、臺南 應急工 執行進度欠佳 市、高雄市、 程執行 ,或因用地取 新竹縣、苗栗 得延誤、管線 縣、彰化縣、 及電桿遷移問 雲林縣、嘉義 題,影響工程 縣、嘉義市、 執行進度,或 屏東縣、臺東 跨河(區城排 縣等11市縣 水)構造物改 善工程未完成 。 已興建 部分市縣對於 新北市、桃園 完成之 已完工財產未 市、臺南市、 建造物 確實登帳或移 高雄市、基隆 維護管 交管理單位, 市、宜蘭縣、 理 或未依限辦理 新竹縣、彰化 水利建造物檢 縣、南投縣、 查,或迄未改 嘉義縣、嘉義 9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善完成,或檢 市、屏東縣、 查未落實。 花蓮縣、臺東 縣等14市縣 防災社 部分市縣對於 新北市、桃園 區建置 淹水災情頻繁 市、臺中市、 及設備 之村里尚未建 臺南市、高雄 維護管 置防災社區, 市、宜蘭縣、 理 或部分社區未 彰化縣、南投 參與防災社區 縣、雲林縣、 評鑑作業,或 嘉義縣、屏東 部分防災社區 縣、臺東縣等 未運作,或維 12市縣 運、參與訓練 情形欠佳,或 未於汛期前完 成社區防災演 練,或水情資 訊系統未即時 更新,或維護 管理情形欠佳 ,或抽水站及 抽水機組維護 管理未落實。 治理計 部分市縣尚未 新北市、桃園 畫及河 辦理河川或區 市、臺中市、 川區域 域排水治理計 臺南市、高雄 公告 畫,及公告河 市、宜蘭縣、 川區域暨排水 新竹縣、苗栗 設施範圍、排 縣、彰化縣、 水集水區域。 嘉義縣、嘉義 市、屏東縣、 金 門 縣 等 13 市縣 自治法 部分市縣尚未 新北市、高雄 規制定 制定自治法規 市、宜蘭縣、 及排水審查相 新竹縣、苗栗 關作業規定。 縣、南投縣、 花蓮縣等7市 縣 工程規 部分市縣未依 臺北市、新北 劃設計 委託服務契約 市、桃園市、 、履約 檢討設計單位 臺南市、高雄 9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及驗收 疏失責任,或 市、基隆市、 結算 未督促廠商詳 宜蘭縣、新竹 實編列工程預 市、彰化縣、 算、辦理材料 南投縣、雲林 試驗,或依契 縣、嘉義縣、 約規定延長營 花蓮縣、臺東 造綜合保險期 縣、金門縣等 限;或未核實 15市縣 辦理估驗計價 及竣工結算。 通案決議 稅式支出是指政府為達成經濟或社會目標 與本總處業務無涉。 (十) ,利用免稅額、扣除額、稅額扣抵、免稅 項目、稅負遞延或優惠稅率等租稅減免方 式,補貼特定對象之措施。預算法、財政 收支劃分法、納稅人權利保障法及財政紀 律法,都有稅式支出評估的要求。行政院 函請立法院審議之稅式支出法案,該稅式 支出報告應併同送交立法院審議;立法委 員提案之稅式支出法案,業務主管機關最 遲應於立法院審查該法案時,提出稅式支 出報告併同審查。 通案決議 為利立法院監督各部會預算編列情形,有 遵照辦理。 (十一) 關行銷費、廣告費須詳細列明費用項目及 金額,另其他科目經費不得流入。 司法及法 為讓國人了解中央政府對於公教人員之結 本總處業於109年2月12日以總處給字第 制委員會 婚 及 喪 葬 補 助 之 實 際 情 況 , 爰 要 求 自 10900264641號函知立法院略以,110年 通過決議 110年度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單位預算 度起編製本總處單位預算時,於「公教人 (一) ,編列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工作計畫說 ,應分列結婚補助、喪葬補助、生育補助 明欄敘明結婚、喪葬、生育及子女教育補 及子女教育補助4項,並預估補助人數。 助各項目之金額及預估人數。 司法及法 目前公營事業油電糖水4家公司尚有夜點 本總處業擬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促請 制委員會 費之發放,「夜點費」其性質係提供夜間 各國營事業主管機關釐清『夜點費』或『 通過決議 工作人員如便當、麵包之代金,雖有其過 誤餐費』性質辦理情形之書面報告」,於 9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二) 去歷史淵源,然而時代變遷,已經質變為 109年2月14日以總處給字第1090026656 夜勤津貼。94年6月14日勞動主管機關修 號函送立法院在案。 正《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0條刪除 夜點費及誤餐費不列入工資之規定。惟經 濟部堅持夜點費非屬《勞動基準法》所稱 工資。迫使員工退休後,必須以訴訟方式 索取退休金差額,十幾年勞資雙方訴訟互 有勝負,可說是雙方相互折磨,爰要求行 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積極促請各國營事業主 管機關就所屬國營事業發放「夜點費」或 「誤餐費」是否屬工資性質,予以釐清, 以澈底解決訴訟爭議,並於3個月內向立 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司法及法 中央政府機關非典型人力運用人數逐年遞 本總處業擬具「中央機關運用多元人力經 制委員會 增且規模不小,顯示重要性日增,已為政 費資訊揭露書面報告」,於109年2月11日 通過決議 府人力之一部分。然目前作法僅於行政院 以總處組字第10900263801號函送立法院 (三) 人事行政總處官網公告各機關是項人力運 在案。 用人數,整體經費統計資料尚付之闕如, 總預算書亦無揭露預計進用人數及經費編 列等資訊,實不利預算審議監督及供外界 瞭解政府整體用人之全貌。易言之,須透 過各機關預、決算書逐一檢視,內容相當 分散龐雜,與所稱「已充分揭露非典型人 力之相關資訊供國會審議監督及外界比較 運用」之可達外界考核與監督成效恐有落 差。爰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會同行政 院主計總處研擬改善方案,並於2個月內 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司法及法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國性共用人事業 本總處業擬具「落實資安防護之技術與管 9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制委員會 務 資 訊 系 統 功 能 提 升 及 維 運 計 畫 」 自 理措施及委外服務項目實地稽核書面報告 通過決議 106年度起經行政院核定同意並開始執行 」 , 於 109 年 2 月 12 日 以 總 處 資 字 第 (四) ,109年度為計畫最後一年。該計畫總經 1090026462號函送立法院在案。 費2億4,238萬1千元,分4年辦理(106至 109 年), 106至 108年度累計編列1 億 9,142萬元,109年度編列最後一年經費 5,096萬1千元,預計辦理工作項目為:1. 臺北機房及跨機關人事雲端資料中心網路 設備、資安設備維護及委外服務管理等相 關費用。2.「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 訊系統」、「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 平臺」、「全國共享版差勤系統」及「公 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等系統之維護及 維運費。3.「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 訊系統」、「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 平臺」、「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公 務人力資料庫與倉儲系統」、「組織員額 管理系統」等系統功能新增及提升。4.教 育訓練及邀請專家學者出席等。 鑑於近年網路攻擊與資訊保安事務日 益嚴肅,且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屬資安責 任等級A級機關,為使各項人事業務資訊 系統於建置後能順暢運作,以妥善保護政 府人事檔案資料之安全,爰要求行政院人 事行政總處應提出有關落實資安防護之技 術與管理各項措施,並對委外服務項目進 行嚴密之實地稽核,以利即時察覺資安問 題,發揮系統建置之應有效益之具體說明 ,並於2個月內送書面報告至立法院司法 及法制委員會。 9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司法及法 自99年4月1日《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本總處業擬具「多元人力運用情形及權益 制委員會 》施行,適用該法範圍內中央機關預算員 保障書面報告」,於109年2月11日以總處 通過決議 額,由99年度之16萬4,587人,減少至 組字第10900263802號函送立法院在案。 (五) 108年度之15萬3,667人,10年間總計精 簡員額1萬920人(員額精簡率6.63%)。 然另方面,各機關非典型人力運用人 數亦呈遞增,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官網 之「委外及非典型人力」專區資料,至 107年底止中央政府機關進用臨時人員及 運用勞動派遣、勞務承攬等非典型人力總 計10萬1,698人,包括行政院及所屬機關 之9萬5,337人(93.75%)及行政院以外 中央機關之6,361人(6.25%),合計較 106年度增加7,061人,增幅7.46%。 行政院於107年7月宣示2年內公部門 派遣人力歸零,並公布相關實施計畫。然 截至107年底止,行政院所屬機關運用勞 務承攬及派遣勞工之人數分別為4萬3,622 人及7,522人,前者為後者5倍,致外界質 疑派遣歸零政策實際上係遁入承攬型態。 為確保我國公務人力合理運用,爰要 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就如何避免各級政 府以非典型人力聘僱方式從事繼續性、核 心、主要業務,及避免於派遣歸零過程中 造成勞務承攬增加或其他損及公部門非典 型人力權益之問題等事項,向立法院司法 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司法及法 為精進公務人事法制制度,行政院人事行 本總處業擬具「聘僱人員法制規劃及聘僱 制委員會 政總處近年陸續研修公務人員基準法、公 人員權益提升與保障書面報告」,於109年 通過決議 務人員獎金等各機關擬具之相關給與法規 2月14日以總處綜字第10900267341號函 10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六) 修訂,如《直轄市政府動產質借機構員工 送立法院在案。 質借業務提成獎金支給要點》、「警察機 關核發工作獎勵金支給表」及「內政部警 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特勤人員及安全警 衛人員勤務獎金支給表」。 然觀之現行人事制度多以規範公務人 員為主體,聘僱人員之管理事項則散見各 種規章,尚無完整統一之法律規範,不利 機關人力資源管理。另依據「行政院暨所 屬機關(構)檢討運用勞動派遣實施計畫 」,派遣歸零政策將於110年全面實施, 各機關(構)之約聘僱人員可能因而大幅 增加,惟相關人員權益保障尚未周延。立 法院於審議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 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單位預算部分時已 有決議,要求行政院人事總處應儘速提出 約聘僱人員法制化之規劃,惟尚未有相關 法制化進度。 爰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積極與相 關機關就契約性人力之法制化進度廣泛交 換意見,以為後續推動立法事宜之參據, 並於是項法制化前,賡續就聘僱人員相關 權益尚需強化完備部分積極檢討研議,以 落實保障精神並利於機關人力資源管理。 司法及法 查行政院於107年7月18日提出「行政院 本總處業擬具「行政院派遣歸零政策施行 制委員會 暨所屬機關(構)檢討運用派遣實施計畫 後多元人力運用情形書面報告」,於109年 通過決議 」,目標為內政部、教育部、法務部、勞 2月11日以總處組字第10900263803號函 (七) 動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衛生福利部、 送立法院在案。 文化部110年起不再運用勞動派遣,其他 機關自109年起不再運用勞動派遣。惟審 10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計部於「107年調查各級政府勞動派遣及 勞務承攬人力運用情形」報告中亦指出部 分機關確實有不當運用勞動派遣及勞務承 攬之缺失;如: 1.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該機關運用勞動 派遣或派駐勞工有涉及辦理機關核心業 務或公權力行使項目,例如直接辦理失 業認定之涉及公權力准駁行使應屬正式 人力辦理之常任業務。據函復,略以: 「行政院於衡酌其業務成長情形,於 107 年 7 月間核增該署充實督導失業認 定業務所需正式人力 22 名;至未直接 辦理失業認定工作之不涉及公權力准駁 行使,惟尚須由機關指揮監督業務之派 遣人力,促請應依零派遣計畫檢討自 108 年起分年改以機關自僱人員方式辦 理,或釐清屬無須指揮監督之業務則改 以運用勞務承攬等措施辦理。」 2.法務部所屬地方檢察署:按法務部訂頒 《地方檢察署辦理施用毒品犯尿液採驗 應行注意事項》第 17 點明定,採尿人 員辦理毒品犯尿液採集、計量、測溫、 保管、封緘、送驗、檢驗結果報告登載 等相關事務,應受觀護人之指揮監督。 惟據審計部實地調查後發現,法務部所 屬部分地方檢察署有以承攬派駐勞工辦 理是項涉及公權力業務之不當情事,應 予檢討改善。據函復,略以:「將協助 檢討釐清上開業務性質並據以擇定適切 用人類型,倘屬不須指揮監督之業務始 10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能以勞務承攬方式辦理,並遵守承攬參 考原則相關規定。」 爰此,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針對我 國政府現行人力使用情形與需求進行全面 盤點,如何避免於派遣歸零過程中造成勞 務承攬增加,及以勞務承攬從事受機關指 揮監督業務之情形,提出書面檢討報告送 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司法及法 查如研究、實驗、教育服務、文化設施、 本總處業擬具「行政法人與政府捐助之財 制委員會 科學、訓練、醫療等各類公共事務,如經 團法人異同及設立標準書面報告」,於109 通過決議 評估不適續由行政機關(構)執行者,政 年2月7日以總處組字第1090026196號函 (八) 府可依其業務性質及經費需求等情況需要 送立法院在案。 ,採公設(由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或 改制行政法人方式辦理。如為有效運轉及 利用同步輻射設施,執行相關尖端基礎與 應用研究而設置之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便採財團法人之組織型態;為推動國家運 動訓練事務、培育優秀運動人才而設置之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則以行政法人方式辦理 。 又財團法人為遵循私法且具公益性之 私法人,以供捐助目的使用的財產為基礎 ,向法院登記成立;而行政法人是負有執 行特定公共事務任務之公法人,兩者間在 適用相關法規上甚異,比如《國有財產法 》之適用等。爰此,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應依據公設財團法人及行政法人之性質、 受監管程度、適用法規之異同,檢討行政 法人之設立標準,並提出相關書面報告送 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10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司法及法 《行政法人法》自100年施行以來,截至 本總處業擬具「行政法人適用法規檢討情 制委員會 目前為止,中央已經成立國家表演藝術中 形書面報告」,於109年2月7日以總處組 通過決議 心等6家行政法人。107年行政院人事行 字第1090026245號函送立法院在案。 (九) 政總處之行政法人制度成效評估報告提及 「因行政法人制度在我國推行時間不長, 行政法人在與其他政府機關互動時,可能 因各機關對於行政法人之組織性質見解不 一,或現行法規未就行政法人如何適用予 以規範,而須由法規主管機關透過函釋認 定,如依法務部函釋說明,行政法人屬行 政程序法及國家賠償法所稱之行政機關。 」因此,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將通函建議 由各該法規主管機關檢視其業管法規,並 審酌行政法人之運作狀態、成立行政法人 之意旨、政府對行政法人之監管與彈性程 度及該法規所涉及之公益性等,據以評估 行政法人適用之方式或修正法規之必要性 ,並從寬研議朝鬆綁、彈性之方向認定, 必要時,得由各法規主管機關邀集相關機 關召開協調會,除可獲致解決法令適用疑 義之共識外,亦可降低組織間互動之不確 定性。惟各行政法人延伸之法規疑義仍須 進一步盤點、檢視,以符合上述原則及目 的。爰此,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推動行 政法人適用法規、或修正法規必要性之相 關通盤檢討,並將其推動情形書面報告送 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司法及法 行政院人事總處為提升聘僱等契約人員權 本總處業擬具「契約人員專法規劃書面報 制委員會 益保障及健全相關管理辦法,業已確定將 告 」 , 於 109 年 2 月 5 日 以 總 處 組 字 第 通過決議 於109年1月1日實施聘僱人員14日以外之 1090026030號函送立法院在案。 10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十) 慰勞假如未休畢,得比照公務人員發給未 休慰勞假加班費,且行政院暨所屬中央及 地方各主管機關將依其財政狀況,配合預 算編製及法規修正作業。惟現行聘僱人員 在職亡故之撫慰金發給數額保障不足,且 聘僱等契約性用人之人事管理法律有通盤 檢討之必要。爰此,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應續就該等人員擔任工作性質、契約屬性 及期間、工作條件、權利義務等相關事項 予以規範,推行法制化之作業,並將相關 檢討報告及推行進度作成書面報告,送交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司法及法 《行政法人法》於100年4月27日公布施 本總處業擬具「行政法人制度與運作檢討 制委員會 行以來,迄今已8年餘,因《行政法人法 改善書面報告」,於109年2月6日以總處 通過決議 》之定位為基準法,其目的係就行政法人 組字第1090026199號函送立法院在案。 (十一) 共通事項作原則性規範,以為行政法人個 別組織法律或通用性法律制定之導引,然 現況部分行政法人出現運作等相關問題, 實有必要因應,以利行政法人制度順利運 作,故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綜整梳理現 行各類行政法人態樣問題,及對《行政法 人法》相關法規疑義進行通盤檢視與研析 ,並於2個月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出行政法人制度與運作檢討改善書面報 告。 司法及法 政府宣示於110年,行政院所屬之各中央 本總處業擬具「政府運用勞務承攬資訊公 制委員會 機關將不再運用勞動派遣人力,然因政府 開、公務人力與多元人力進用衡平之檢討 通過決議 所負擔之公共任務仍逐年遞增,其衍生出 書面報告」,於109年2月11日以總處組字 (十二) 之人力需求,更不會因「派遣政策歸零」 第10900263804號函送立法院在案。 而因此減少。相反地,行政機關無法獲得 10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相當正式員額之挹注,遂將人力需求轉移 至勞動條件更劣等之「勞動承攬」,作為 業務需求之因應,故「非典型人力」運用 人數係呈現每年遞增,似有派遣遁入承攬 之嫌。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作為主管人力規 劃、進用、訓練、考核、待遇、福利等中 央最高機關,應正視臺灣社會對於政府逐 年遞增之需求,以揚棄小政府主義( Minarchism),進而調整「人力精簡績 效」之政策。又為避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 處成為推動非典型勞動之主要元凶,行政 院人事行政總處之人力資源運用,不應過 於強調控管與精簡所有公務人力之總數, 並無視機關業務擴張後之用人需求,否則 將與基層人員勞動權益間有所緊張關係。 究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能否精確掌 握「非典型人力」與「臨時人力」等非正 式人力使用目的、用途等,以《政府機關 (構)運用勞務承攬參考原則》審查各行 政機關濫用人力資源之情狀,不無疑義。 作為國家最高人事機關,應秉持保障基層 人員勞動權益為圭臬,並能完全掌握各行 政機關用人狀態,以橫向聯繫整合資訊之 方式,將其透明公開,俾使因機關業務需 求所生之勞務承攬人員,能受相當程度之 保障。 綜上,為使基層人員勞動權益保障更 為周全,爰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1) 會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各行政機關 10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之用人申請數量、申請理由,以及各行政 機關「勞務承攬」各計畫之名稱、用人用 途與人數,研擬將政府電子採購網現有資 料整合公開之可行性,以利大眾監督; (2)就政府總員額與非典型人力進用之衡 平進行總檢討,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司 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司法及法 對於各行政機關使用約僱人員是否有運用 本總處業擬具「研議約僱人員慰勞假年資 制委員會 不當、效益不彰或其他未依相關規定辦理 採計相關權益書面報告」,於109年2月5 通過決議 之情形,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作為主管人 日以總處培字第1090026004號函送立法院 (十三) 力規劃、進用、訓練、考核、待遇、福利 在案。 等中央最高機關,能否予以完全掌握各行 政機關用人狀況,不無疑義。例如:約僱 人員係屬各機關應業務需要,依契約採1 年1聘(僱)方式進用之臨時性、定期性 人員,按《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 用辦法》第5條規定:「約僱人員之僱用 期間,以1年為限,但業務完成之期限在 1年以內者,應按實際所需時間僱用之。 其完成期限需要超過1年時,得依原業務 計畫預定完成之時間,繼續每年約僱1次 ,至計畫完成時為止;其約僱期限超過5 年時,應定期檢討該計畫之存廢。」約僱 人員若完成期限需要超過1年者,得繼續 每年約僱1次,故屬於定期契約。設若前 後契約權利義務主體客體均大致相當,僅 因機關內部人事行政作業,致生前後契約 發生間斷期間,將對受僱人員之年資計算 發生中斷之效果,進而影響其特別休假等 之權利。 10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然而,對於勞工因中斷年資計算所生 保障不周之疑義,參酌《勞動基準法》第 10條立法理由:「勞工特別休假、資遣 費及退休金之給與,均與勞工年資有關, 為免雇主利用換約等方法,中斷年資之計 算,損及勞工權益,特明文予以限制。」 ,雖約僱人員於法律適用上係不屬於《勞 動基準法》所適用之範疇,惟基於《勞動 基準法》係所有從事勞動者之最低標準, 《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似有保護不周之嫌。 綜上,為使基層人員勞動權益保障更 為周全,爰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調查 所有行政機關之內部運用不當、效益不彰 或其他未依相關規定辦理之用人狀況,並 應參酌《勞動基準法》中有關避免年資中 斷之相關規範,就《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 僱人員僱用辦法》之法律漏洞進行修正之 研議,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 委員會與提案委員提出書面報告。 司法及法 屏東恆春半島枋山、車城、恆春、滿州等 本總處前擬具「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 制委員會 實質上交通極為不便的4個鄉鎮,卻因現 加給表」及「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 通過決議 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只 給合理化調整方案」修正草案,奉行政院 (十四) 以按距離最近公(火)車站須步行路程等 108年11月13日院授人給字第1080047843 單一指標,因而無法納入地域加給發放的 號函核定,本總處並於109年2月10日以總 範圍,致使缺乏公教人員留任誘因。雖然 處給字第1090026358號函知立法院在案。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現行試辦「各機關學 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合理化調整方案」, 但該方案只是試行性質,終究還需回歸「 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的規定 10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爰此,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於3個月 內修正「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 」中地域加給發放範圍標準,除交通因素 外應納入社會、經濟等多元化指標,以期 規定能夠符合地方政府實際需求,屏東恆 春半島枋山、車城、恆春、滿州等能儘量 納入地域加給發放範圍。 司法及法 109年度人事行政總處歲出預算第2目「 本總處業擬具「中央政府機關員額評鑑委 制委員會 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編列1 員遴聘制度及原住民族委員會人力運用現 通過決議 億9,830萬1千元,凍結50萬元,俟向立 況書面報告」,於109年2月5日以總處組 (十五) 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 字第1090026037號函送立法院,109年3 始得動支。 月19日經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 制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處理完竣,決 定:「准予備查,提報院會」,並提報立 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7次會議報告在案。 司法及法 根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構)檢討運用 本總處業擬具「零派遣政策執行情形與原 制委員會 勞動派遣實施計畫」規定,除內政部、教 有派遣勞工權益保障書面報告」,於109年 通過決議 育部、法務部、勞動部、行政院農業委員 3月16日以總處組字第10900287483號函 (十六) 會、衛生福利部、文化部等7個機關,其 送立法院在案。 他機關自109年起不再運用勞動派遣。 根據人事行政總處統計資料,目前仍有派 遣人力運用之機關為財政部、交通部、科 技部、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機關,截至 108年9月30日止,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計有派遣勞工235人,109年預算編列勞 務承攬32人,尚餘派遣勞工202人;財政 部部本部計有180名派遣勞工,109年度 預算編列臨時人員4人、勞務承攬84人, 合計88人,尚餘勞務派遣92人;交通部 派遣勞工42人,109年編列臨時人員2人 10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勞務承攬 121人,合計123人,高於原 派遣人數。科技部派遣勞工82人,109年 度編列勞務承攬28人,尚餘54名派遣勞 工。財政部、交通部、科技部、行政院原 子能委員會等機關,自109年度均依派遣 歸零政策未再編列派遣人力預算,然預算 僅呈現轉為勞務承攬及臨時人員之人數, 除其所剩餘之派遣勞工共計348人究係予 以資遣、轉為承攬或自僱人員,難以窺知 ,亦無法了解派遣歸零政策之執行情形, 且轉為臨時人員人數僅6人,顯與原政策 規劃9成轉為自僱人員之政策目標不符。 派遣2年歸零為行政院重大政策,蔡英文 總統宣示保障非典型勞工者,然相關派遣 勞工多數轉為更無保障之勞務承攬,成為 政府自僱者(臨時人員)少之又少,原有 派遣勞工甚有遭受資遣之可能,保障勞工 權益反成侵害勞工權益。爰請人事行政總 處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就派遣歸零 政策之執行情形及原有派遣勞工之去留與 處置狀況提出書面報告。 司法及法 鑑於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第1項規定考試 本總處業擬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與考 制委員會 院之職權為「一、考試。二、公務人員之 試院之職權分工書面報告」,於109年2月 通過決議 銓敘、保障、撫卹、退休。三、公務人員 12日以總處綜字第1090026531號函送立 (十七) 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 法院在案。 項」,顯見「政務人員法草案」應屬考試 院之法治權,但人事行政總處提出「考試 院主管權只及於常任文官,政務人員非公 務員、不歸考試院管」,考試委員質疑此 說法有架空考試院法制權之嫌,請人事行 11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政總處針對院際間職權分工向立法院司法 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司法及法 107年7月18日,行政院宣布2年內派遣人 本總處業擬具「零派遣政策執行情形與多 制委員會 力歸零,依人事行政總處107年7月18日 元人力運用及權益保障書面報告」,於109 通過決議 公布實施之「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構)檢 年3月16日以總處組字第10900287484號 (十八) 討運用勞動派遣實施計畫」,109年起各 函送立法院在案。 機關不再運用勞動派遣;另根據人事行政 總處107年8月2日新聞稿,「未來超過九 成將改為政府自僱人力,少數屬於不需要 機關指揮監督之業務,如事務性、操作性 之單純工作項目,始得以勞務承攬辦理。 」惟查派遣歸零政策宣布迄今,派遣勞工 人 數 減 少 4,522 人 , 承 攬 勞 工 人 數 增 加 3,091人,派遣人力雖有大幅減少,然承 攬人數亦同步增加,疑似以承攬取代派遣 ,根據統計顯示,承攬勞工增加人數約占 派遣勞工減少人數近七成,各機關為配合 派遣歸零政策多將派遣轉為承攬,顯與行 政院規劃派遣人力九成將轉為自僱人力之 政策目標不符。 另根據人事行政總處之統計,行政院 暨 所 屬 機 關 臨 時 人 員 107 年 9 月 30 日 為 5,309人,至108年9月30日為8,065人, 共計增加3,296人。臨時人員占107年9月 30日派遣勞工人數7,575人之43.51%,以 政策預計2年達到九成轉為政府自僱之政 策目標,似有依規劃期程達標,惟派遣勞 工7,575人中有3,091人轉為承攬,若同樣 轉為臨時人員,將有6,387人,已占107 年 9 月 30 日 派 遣 勞 工 人 數 7,575 人 之 11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84.31%,派遣歸零政策、九成政府自僱 之政策幾已達成。 然派遣人數減少、承攬人數及臨時人 員人數之增加幅度遠高於減少人數,派遣 人數減少4,522人,但承攬及臨時人員共 增加6,387人,超出派遣減少人數1,865人 ,各機關於執行派遣歸零政策時,有無刻 意僅將部分派遣勞工轉為承攬,控管臨時 人員員額作為自用情事,致未能核實檢討 人力,落實政策目標?又根據相關統計, 難以知悉派遣歸零政策下派遣勞工之轉為 政府自僱之實際情形,顯與本項政策目的 係為保障非典型勞工權益之政策目的不符 。爰請人事行政總處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 委員會提出派遣歸零政策執行情形及檢討 改進措施之書面報告。 司法及法 人事行政總處於107年10月31日函請各主 本總處業擬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 制委員會 管機關調查各機關員工子女托育及設置托 公部門設置員工托育設施之書面報告」, 通過決議 育設施之需求情形,希望將子女受托在機 於 109 年 2 月 10 日 以 總 處 給 字 第 (十九) 關內部(含附近)所設置托育設施之整體 1090026365號函送立法院在案。 需求比率為39.3%,其中托嬰服務(0至2 歲)及托兒服務(2至6歲)需求比率分 別為46.5%及45.45%,顯示托育服務措 施有其必要性。爰請人事行政總處應落實 行政院推動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包括推動 各機關定期調查設置托育設施之需求、針 對各機關業務屬性、員工人數、子女年齡 等面向,擇定機關評估設置托育設施,以 協助公部門員工就近獲取育兒資源,逐步 建立友善職場托育環境,並向立法院司法 11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司法及法 109年度人事行政總處編列「人事行政之 本總處業擬具「合理運用多元人力及權益 制委員會 政策規劃執行與發展」項下推展合理配置 保障書面報告」,於109年3月16日以總處 通過決議 組設人力,預算編列210萬4千元。鑑於 組字第10900287485號函送立法院在案。 (二十) 近年全國非典型工作者,人數居高不下, 低薪、不穩定就業且缺乏福利保障的非典 型工作經常是處於勞動條件及工作環境惡 劣,政府未思改善卻帶頭製造非典型勞工 ,尤以中央政府聘僱的非典型勞工,相關 問題一直未能解決。爰請人事行政總處提 出改善精進計畫,並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司法及法 查109年度人事行政總處預算,其工作計 本總處業擬具「資訊相關預算改善計畫書 制委員會 畫「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項 面報告」,於109年2月12日以總處資字第 通過決議 下由人事資訊處負責之分支計畫「人事資 1090026463號函送立法院在案。 (二十一) 訊發展規劃」及「策略性人力資源跨域整 合服務」,合計編列資訊服務費及資訊軟 硬體設備費達1億1,380萬5千元(108年 度為1億1,575萬5千元),檢視其運用內 容大多為系統開發或軟體授權或委外服務 。109年又新增分支計畫「擴大共用性差 勤系統應用計畫」,亦編列資訊服務費 1,996萬元;考量政府經費短絀,人事費 用所占比例偏高,類似經費應予節約,爰 請人事行政總處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 會提出書面改善計畫。 司法及法 行政法人法100年三讀通過之後至今,從 本總處業擬具「行政法人員額管理書面報 制委員會 最早的3個行政法人(員工數共有8,783人 告 」 , 於 109 年 2 月 11 日 以 總 處 組 字 第 通過決議 ),到109年的6個行政法人(員工數共1 1090026408號函送立法院在案。 (二十二) 萬2,005人),其員工數成長約三成多, 11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共增加3,222人,尚在立法院待審的相關 行政法人草案共有4個,未來還會持續多 少員工呢?現有員工數又是否有超過該機 關員額數呢?對於數字掌握,人事行政總 處不應被動提報,而是應該主動了解掌握 。成立行政法人是使其更具效率及彈性, 但其業務與經費卻是政府委託挹注,形同 政府業務及人事支出之外延,行政法人之 監督機關雖為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而人事行政總處確為行政院指定之員額管 理專責機關,為避免在總員額管制框架下 開一個後門,爰此,請人事行政總處於3 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 面檢討報告。 司法及法 鑑於109年度人事行政總處於「人事行政 本總處業擬具「聘僱人員法制規劃及聘僱 制委員會 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業務計畫項下之 人員權益提升與保障書面報告」,於109年 通過決議 「人事行政綜合規劃」分支計畫編列314 2月14日以總處綜字第10900267342號函 (二十三) 萬7千元,及「給與福利制度規劃」分支 送立法院在案。 計畫編列155萬4千元,辦理增修訂人事 法規及軍公教員工給與等事項。爰要求人 事行政總處應積極與相關機關就契約性人 力之專法內容廣泛交換意見,以為後續推 動立法事宜之參據,並於是項專法完成法 制化前,續就聘僱人員相關權益尚有強化 完備部分積極檢討研議,以落實保障精神 並利於機關人力資源管理。 司法及法 鑑於人事行政總處為行政院指定之員額管 本總處業於109年2月19日以總處組字第 制委員會 理專責機關,最近一次之107年度員額評 1090027059號函向立法院說明在案。 通過決議 鑑作業已於108年3月辦妥完竣,並作成 (二十四) 各二級機關之評鑑結論。要求應落實對各 11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機關應辦理事項後續執行情形之管考,以 發揮員額評鑑工作之應有效能。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