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書表名稱 頁次 一、 預算總說明 1.現行法定職掌…………………………………………………………………………………… 1-3 2.104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4-9 3.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10-64 二、 主要表 1.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65-66 2.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67-72 三、 附屬表 1.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73-75 2.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 一般行政…………………………………………………………………………………… 76-77 (2) 國家發展計畫之規劃……………………………………………………………………… 78-80 (3) 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 81-82 (4) 社會發展…………………………………………………………………………………… 83-85 (5) 促進產業發展……………………………………………………………………………… 86-88 (6) 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完善老年經濟安全制度…………………………………………… 89-90 (7) 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 91-94 (8) 管制考核…………………………………………………………………………………… 95-97 (9) 資訊管理…………………………………………………………………………………… 98-100 (10) 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 101-108 (11) 推動法規鬆綁與革新、強化經貿競爭力………………………………………………… 109-110 (12) 非營業特種基金-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 111 (13) 一般建築及設備-營建工程………………………………………………………………… 112 (14) 第一預備金 ………………………………………………………………………………… 113 3.各項費用彙計表………………………………………………………………………………… 114-119 4.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120-121 5.資本支出分析表………………………………………………………………………………… 122-123 6.人事費分析表…………………………………………………………………………………… 124 7.預算員額明細表………………………………………………………………………………… 126-127 8.公務車輛明細表………………………………………………………………………………… 128 9.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130-131 10.補助經費分析表………………………………………………………………………………… 132-133 11.捐助經費分析表………………………………………………………………………………… 134-135 12.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136 13.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38-141 14.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142-147 15.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進修、研究、實習……………………………………………… 148-149 16.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150-151 17.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52-153 18.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154-155 19.委辦經費分析表………………………………………………………………………………… 156-167 20.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168-226 一、預 算 總 說 明 國家發展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 機關主要職掌 本會依法掌理國家發展之規劃、協調、審議、資源分配業務。 (二) 內部分層業務 1. 本會置主任委員 1 人,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綜理會務;副主任委員 3 人,襄助會 務;主任秘書 1 人,承主任委員之命處理本會事務。本會置委員 17 至 27 人,由行政院 院長指定行政院政務委員、秘書長、財政部部長、經濟及能源部部長(現為經濟部部 長)、交通及建設部部長(現為交通部部長)、勞動部部長、農業部部長(現為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衛生福利部部長、環境資源部部長(現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 長)、文化部部長、科技部部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 委員、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中央銀行總裁及相關部會首長兼 任之。 2. 組織架構下設綜合規劃處、經濟發展處、社會發展處、產業發展處、人力發展處、國土 區域離島發展處、管制考核處、資訊管理處、法制協調中心、秘書室、人事室、政風 室、主計室。 3. 本會業務單位及其主要職掌: (1) 綜合規劃處: A. 國家中、長期發展計畫之規劃、協調及審議。 B. 年度國家發展計畫與執行檢討之規劃、協調及審議。 C.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體制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D. 經濟規劃計量方法之研究及應用。 E. 國家發展政策專案規劃及重要議題研究。 F. 國家發展業務之國際合作及交流。 G. 國家經社資料之編製及推廣;本會圖書資訊及出版品之管理。 H. 中長程計畫性別平等影響評估之協調。 I. 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 (2) 經濟發展處: A. 國內總體經濟情勢之研析與政策措施之研擬、審議及協調推動。 B. 國際經濟情勢之研析及對策研擬;國際經貿政策措施之研擬、審議及協調推動。 C. 大陸與兩岸經濟情勢之綜合研析及對策研擬。 D. 總體資源利用、經濟結構調整、企業經營環境相關問題之研析與政策措施之研擬、審 議及協調推動。 E. 國內外經濟景氣動向之研析;國內景氣指標之編報。 F. 重要國家建設計畫財務之審議、協調及相關議題之規劃、研析。 G. 其他有關經濟發展事項。 (3) 社會發展處: A. 國內外總體社會發展情勢之研析。 B. 社會發展政策與公共治理議題之研析、審議、協調及推動。 C. 重要社會發展計畫與先期作業之研析、審議、協調及推動。 D. 政府服務創新精進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E.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研究發展工作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F. 行政院重大施政與社會發展重要議題及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民意調查工作之規劃、協調 1 及推動。 G. 營造國際生活環境政策與計畫之協調、規劃及推動。 H. 中央行政組織職能與體制之政策規劃、協調及研究。 I. 文化與族群發展政策之協調及審議。 J. 其他有關社會發展事項。 (4) 產業發展處: A. 重大產業政策之研究、規劃及協調推動。 B. 服務業、工業與農業產業發展計畫之研析、審議及協調推動。 C. 前瞻性策略產業、產業創新相關政策與計畫之規劃、研析及協調推動。 D. 能源產業與政策之研析、審議及協調推動。 E. 產業政策之經濟分析,產業結構調整之規劃、研析,與國際產業合作之規劃及推動。 F. 產業投資、產業金融相關政策之規劃、研析及協調推動。 G. 產業發展公共建設計畫之審議及協調推動。 H. 其他有關產業發展事項。 (5) 人力發展處: A. 人力發展政策與計畫之研擬及審議。 B. 人口推計、人力供需預測及分析。 C. 人力資源之教育與職業訓練之研究及分析。 D. 就業市場與勞動法制之研究及分析。 E. 國際人力資源與人才引進業務之協調及推動。 F. 老年經濟安全制度與所得分配政策之研究及分析。 G. 其他有關人力發展事項。 (6) 國土區域離島發展處: A. 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規劃、協調推動及國際合作。 B. 政府公共建設計畫與政策之審議及協調推動。 C. 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之審議。 D. 公共建設投資方案與國家建設專案之規劃及協調推動。 E. 氣候變遷及環境資源永續發展政策與計畫之研擬、審議、協調推動及國際合作。 F. 都市、農村再生、產業用地發展計畫與政策之研擬、審議及協調推動。 G. 區域及離島發展建設與政策之審議及協調推動。 H. 其他有關國土區域離島發展事項。 (7) 管制考核處: A. 行政院重要會議決定、重要方案、院長指示事項之追蹤。 B.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計畫與一般性補助計畫之協調、管制及考核。 C.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重要專案計畫之追蹤、協調、管制及考核。 D.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年度施政績效之評估。 E. 國營事業工作考成與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行政監督、績效評估之規劃及推動。 F.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出國人員出國報告之綜合處理。 G. 地方重要施政、中長程計畫之輔導。 H. 其他有關管制考核事項。 (8) 資訊管理處: A.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資通訊應用系統之統籌規劃、協調及推動。 B.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資通訊應用計畫之審議、管考及評估。 C. 政府機關辦公室自動化之統籌規劃、協調及推動。 D.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資訊人力發展。 E. 行政院公報法規研訂、統合發行、績效管理及訓練推廣。 2 F. 本會資通安全管理政策研議、規範擬訂、稽核、協調及推動。 G. 本會資訊系統之發展及管理。 H. 其他有關資訊管理事項。 (9) 法制協調中心: A. 國家發展跨領域法制革新議題之專案研究、規劃及協調。 B. 法制再造、國家競爭力法制專案改革之推動及管理。 C. 投資環境之法制興革及法制革新國際合作業務之策進。 D. 法規影響評估作業之推動及協調。 E. 會內年度立法計畫、重大法規疑義之研議闡釋,與法制作業、訴願及國家賠償案件處 理。 F. 其他有關法制協調事項。 (三) 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委員會 主任委員 委員會成員(17 至 27 名) 副主任委員 行政院政務委員 文化部部長 行政院秘書長 科技部部長 (三名) 財政部部長 金管會主委 經濟及能源部部長 原民會主委 諮詢委員 交通及建設部部長 客委會主委 勞動部部長 主計總處主計長 農業部部長 中央銀行總裁 主任秘書 衛生福利部部長 相關部會首長 環境資源部部長 參事 綜 經 社 產 人 國 管 資 法 秘 人 政 主 合 濟 會 業 力 土 制 訊 制 書 事 風 計 規 發 發 發 發 區 考 管 協 室 室 室 室 劃 展 展 展 展 域 核 理 調 處 處 處 處 處 離 處 處 中 島 心 發 展 處 本會 104 年度預算員額 545 人,分別為職員 449 人、聘用 41 人、約僱 7 人、技工 11 人、駕駛 16 人、工友 21 人。 3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 104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國家發展委員會為行政院重要政策規劃機關,擔負國家整體發展之規劃、設計、協調、 審議及管考等任務。104 年度,面對多變的國內外情勢,國家發展委員會將從國家永續發展 資源統籌規劃的視野與高度,秉持「勇於創新、敢於突破、善於主動、長於效率」的理念, 協調推動經濟、社會、產業、人力、國土、政府治理等重大政策,開創國家發展新格局。 本會依據行政院 104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當前社 會狀況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4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 年度施政目標 1. 提升國家發展規劃效能 (1) 秉持繁榮、和諧、永續理念,研擬「105 年國家發展計畫」,釐訂 105 年國家發展重 要目標、施政重點及重要政策措施,促進國家永續繁榮發展。 (2) 辦理 103 年國家發展計畫執行檢討。 2. 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 (1) 發揮經濟氣象台功能:研析國內外經濟情勢,充分揭露景氣動向,迅速提供國內外最 新經濟情勢資訊;掌握國內外經濟脈動與契機,適時就重要財經議題進行研究;並加 強國際重大議題如:國際主要原物料價格與供需變動、全球及區域整合發展趨勢、歐 債危機發展趨勢等之研析,掌握發展趨勢,即時提報上級長官參考。 (2) 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遵循總統政見方向,研擬及推動各項經濟政策, 包括:研擬及協調推動國內總體經濟政策、財金制度相關措施、經濟結構調整及國際 經貿合作方案等;因應世界經貿趨勢及兩岸政經發展,前瞻國家發展需要,進行財經 新策略之規劃研究等;重要國家建設計畫財務之審議、協調及相關議題之規劃、研 析;辦理行政院財經、物價等專案任務之幕僚作業、統籌協調及推動管考工作。 3. 提升社會發展政策前瞻能力 (1) 提升社會發展政策委託研究品質,持續掌握先進國家、國際重要組織及主要智庫之政 策研究趨勢,將具體可行之研究建議,提送本會及相關機關政策規劃及決策參考。相 關研究成果並藉由多元傳播管道予以擴散,以擴大政策知識流通。 (2) 發揮社會發展類中長程個案計畫審議效能,提供行政院具體可行之審議意見,使國家 有限資源合理運用,提升社會發展整體施政績效。 4. 促進產業發展 (1) 促進產業創新加值:完備基礎環境,積極推動創新創業活動,藉此強化產業競爭力, 並創造經濟成長的新動能。 (2) 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協調推動及審議產業發展、產業升級及能源永續利用等相關重大 政策及計畫,以促進產業結構優化,藉此提升我國產業競爭優勢。同時規劃及運用中 長期資金,支應產業發展所需資金。 5. 促進人力資源發展 (1) 進行人口及人力推計,研析未來人力資源發展趨勢,並積極參與 APEC 等國際組織人 力資源發展相關倡議。 (2) 配合國家經濟及產業發展,積極協調推動育才、留才及攬才政策,整合產業人力供需 資訊,規劃人力投資策略,以提升人力素質及就業力,並充裕產業所需人才,厚植產 業人才資源,同時提高勞動所得。 (3) 定期分析勞動市場就業情勢,適時協調及推動修訂勞動法規及促進就業相關措施,活 絡勞動市場,增進勞工福祉。 (4) 強化經濟安全制度,改善所得分配不均,建構完備社會安全網。 6. 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 (1) 推動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計畫及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落實國土空間策略規劃各區域 整體發展構想,促進區域治理及跨域合作,提升生活環境品質及國家與區域競爭力。 4 (2) 協調推動交通、環保、觀光遊憩、住宅建築、產業園區、國土資訊等重要公共建設計 畫,持續推動「愛台 12 建設」,強化國家基礎建設。 (3) 依行政院核定之「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辦理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 畫年度預算審議,達成行政院匡列預算額度之目標。 (4) 協調推動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與國家調適行動計畫,輔導地方政府推動實施氣 候變遷調適政策,及進行政策推廣與氣候變遷理念宣導,促進全民參與及國際接軌。 (5) 協調推動都市、農村再生、離島建設、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及產業用地發展相關政策與 計畫,改善城鄉與生產環境,促進產業投資及經濟發展。 7. 精進結果導向的績效管理 (1) 遵循總統治國理念及院長施政主軸訂定施政重點及推動策略,同時依據「平衡計分 卡」精神,分別從「業務成果」、「行政效率」、「財務管理」、「組織學習」等四 個面向,訂定各機關關鍵策略目標及關鍵績效指標,確保機關施政效能與行政院整體 施政方向相契合。 (2) 強化總統重要施政理念及巡視地方重要承諾事項追蹤作業,並嚴密追蹤院長於院會、 巡視指示及立法院答詢承諾事項執行情形,落實總統及院長施政理念與本院各項政策 順利推動。 (3) 精進結果導向的績效管理,強化機關自主管理及策略規劃能力,並透過資訊公開、全 民參與及監督的理念與機制,促請各機關首長對外承諾施政目標,落實施政課責。 (4) 賡續落實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個案計畫三級管考制度,提升政府整體施政品質,各級機 關依分層負責原則管理所屬計畫,落實執行。 (5) 適時挑選進度重大落後或社會輿情關注的計畫案辦理實地查證,藉以瞭解執行機關所 遭遇的困難及待協調事宜,並提出適切之建議事項,函送主管機關限期改善。 (6) 辦理政院管制計畫評估,深入瞭解計畫實際績效及遭遇困難,提供主管機關後續推動 相關政策參考。 (7) 加強中央與地方聯繫協調,表揚績優研考人員,培育地方治理人才,提升地方治理量 能。 8. 促進資源共享,提升資訊資源效益 (1) 因應國內外主客觀環境變化,並配合組織改造進程,推動資訊價值提升,促進資訊資 源共用共享,落實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各項計畫,持續推動六大旗艦計畫(政府雲端 應用服務、基礎資料庫擴增、主動全程服務、行動電子化政府、結合社會網絡、e 化 服務宅配到家),以民眾的角度協調及整合跨機關服務,進一步發展主動、分眾、全 程服務,朝「提供跨域優質服務、建構綠能共享環境及促進公平參與機會」三大目標 邁進,達成「服務無疆界,全民好生活」之願景。 (2) 推動機關建構智慧網路辦公室作業環境,建置「公務服務」、「通訊服務」及「決策 支援」三大類服務,簡化作業流程,促進公務知識分享,提升行政效能;推動政府資 料開放,促進民間參與政府資料活化應用;並強化行政院公報統合發行機制,提升整 合查詢功能及效益,積極主動公開政府資訊。 9. 推動法規鬆綁與革新、強化經貿競爭力 (1) 協調商會建言,推動法規國際調和:全面盤點歐美日外國商會及工總建言,辦理跨部 會溝通協調工作,推動國內法規鬆綁、調適及法制革新及進行國際調和。 (2) 推動法制革新、倡議經商環境改革:建構友善經商環境法制,以有效釋放民間企業活 力。 10.提升人力有效運用,增進員工價值與能力:依內陞外補兼顧原則,增加人才交流,辦理 專業能力相關研習課程與訓練,培養與提升專業能力。 11.自由經濟示範區推動計畫(跨機關目標):協調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發展,以帶動各地產 業發展與就業機會,並創造我國融入區域整合條件。 5 12.改善所得分配具體方案:改善所得分配,建構均富共享社會(跨機關目標) (1) 擴大經濟弱勢者照顧範圍,保障基本生活水準,透過各種現金和實物給付,減輕低所 得家庭生活負擔。 (2) 配合國家經濟發展,積極改善產業結構,均衡區域發展,創造更多就業機會,並協助 弱勢者就業。 (3) 持續投資人力資本,培育產業所需人才,增進工作者邊際生產力,以提升就業能力和 勞動所得。 (4) 改善政府移轉支出之重分配效果,擴大稅基,提升租稅效率,強化租稅負擔之公平 性。 13.跨域加值公共建設及科技發展財務規劃方案(跨機關目標):持續推動跨域加值公共建設 財務規劃,以提高計畫財務自償性、減輕政府財政負擔,達成財務整合、跨域整合及時 程整合之目標。 6 (二)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104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一 提 升 國 家 發 1 規劃下一年(期)國家 1 統計 國家發展計畫規劃:自行研究完 95% 展規劃效能 發展計畫 數據 成率×40%+國家發展計畫總體發 展篇之政策主軸研擬完成率×30% +年度施政計畫之編審完成率×30 %。【說明】:1.自行研究完成 率:完成篇數÷提報篇數。2.國家 發展計畫總體發展篇之政策主軸 研擬完成率:當年(期)完成研 擬件數÷當年(期)應研擬件數。 3.年度施政計畫之編審完成率: 完成編審部會數÷應編審部會數。 二 研 擬 經 濟 政 1 發揮經濟氣象台功能 1 統計 (年度完成國內、外、大陸經濟 100% 策、協調推 數據 情勢及景氣分析之報導件數÷本年 動財經措施 度應進行國內、外、大陸經濟情 勢 及 景 氣 分 析 之 報 導 97 件 ) × 100% 2 經濟政策研擬及協調推 1 統計 (當年度報院及處理完成件數÷前 100% 動 數據 一年 12 月 1 日至當年 11 月 30 日 止院交辦件數)×100% 3 國家建設財務規劃及重 1 統計 (當年度實際處理院交議件數÷前 100% 要經建計畫財務審議 數據 一年度 12 月 1 日至當年度 11 月 3 0 日院交議件數)×100% 4 民眾對本會編布之景氣 1 統計 民眾對本會編布之景氣指標與景 1 萬人次 指標與景氣燈號關注程 數據 氣燈號關注程度 度 三 提 升 社 會 發 1 提供政府社會發展政策 1 問卷 社會發展政策研究與政策建議完 90% 展 政 策 前 瞻 規劃之研究支援基礎 調查 成率:社會發展政策委託研究完 能力 成率 × 40% + 社會發展政策建議研 擬完成率 × 60%。【說明】:1.社 會發展政策委託研究完成率:完 成篇數÷提報篇數。2.社會發展政 策建議事項研擬完成率:當年完 成研擬件數÷當年應研擬件數。 2 社會發展類中長程個案 1 統計 (當年度中長程個案計畫審議意 90% 計畫審議意見獲行政院 數據 見獲行政院參採數÷當年度中長程 參採率 個案計畫審議數)×100% 四 促 進 產 業 發 1 促進產業創新加值、推 1 統計 (前一年度 12 月 1 日至當年度 11 94% 展 動產業結構優化 數據 月 30 日止應審議、協調、推動或 自行規劃辦理實際完成件數) ÷ (同期間應審議、協調、推動或 自行規劃辦理件數)×100% 2 打造國際創新創業產業 1 統計 成立並開始管理園區 1處 7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104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園區 數據 五 促 進 人 力 資 1 研擬及協調推動人力資 1 統計 (當年度實際完成研擬及協調推 97% 源發展 源規劃培訓運用及社會 數據 動件數÷前一年 12 月 1 日至當年 安全相關政策 11 月 30 日止交辦應研擬及協調推 動件數)×100% 2 協調推動「育才、留才 1 統計 當年度各相關部會推動本方案之 35 萬人 及攬才整合方案」培育 數據 培育人次 次 人次 六 健 全 國 土 規 1 研審及協調推動都市及 1 統計 (當年度實際完成審議、協調推 97% 劃 及 經 營 管 區域發展重大公共建設 數據 動件數÷前一年 12 月 1 日至當年 理 計畫及政策 11 月 30 日止院交辦件數)×100% 2 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 1 統計 預算平衡目標達成率=【1-|(b- 100% 與預算平衡 數據 c)÷(a-c)|】x100% a:中央公務預算需求數 b:國發會核列數 c:行政院公共建設額度匡列數 七 精 進 結 果 導 1 院長於院會、巡視指示 1 統計 (院長於院會、巡視指示及立法 90% 向 的 績 效 管 及立法院答詢承諾事項 數據 院答詢承諾事項解除追蹤或改列 理 之辦理完成比率 自行追蹤項數÷院長於院會、巡視 指示及立法院答詢承諾事項列管 追蹤應於年度內完成項數)×100% 2 個案計畫查證及效益評 1 統計 (個案計畫查證及效益評估建議 90% 估建議事項參採率 數據 事項獲參採數÷個案計畫查證及效 益評估建議事項項數)×100% 3 基本設施補助計畫完工 1 統計 ( 實 際 完 工 件 數 ÷ 總 標 案 數 ) 85% 率 數據 ×100% 八 促 進 資 源 共 1 行政院公報網頁點閱成 1 統計 (當年度行政院公報網頁累計點 46 萬人 享 , 提 升 資 長人次 數據 閱人次)-(前一年度行政院公 次 訊資源效益 報網頁累計點閱人次) 2 民眾對政府入口網之服 1 問卷 使用政府入口網民眾對服務滿意 78% 務滿意度 調查 度 九 推 動 法 規 鬆 1 協調國內外商會團體建 1 統計 經由議題盤點及召開會議,確認 100 件 綁 與 革 新 、 言,推動法規國際調和 數據 部會與商會形成法規協調共識之 強化經貿競 議題數 爭力 8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104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十 提 升 人 力 有 1 依內陞外補兼顧原則, 1 統計 是否依規定實施提升人力有效運 2 項 效 運 用 , 增 增加人才交流,辦理專 數據 用之措施,並達成以下各分項標 進 員 工 價 值 業能力相關研習課程與 準(0 代表「2 項均未達到」、1 與能力 訓練,增加與提升員工 代表「達到 1 項」、2 代表「2 項 專業能力 均達到」):(1)強化人力有效 運用,本於內陞外補兼顧原則, 每滿 5 人職務出缺,應有 1 人外 補。(2)辦理專業能力相關研習 課程與訓練至少 10 場次,或薦送 同仁參加其他訓練機構辦理之專 業能力課程至少 20 人次。 十 自 由 經 濟 示 1 自由經濟示範區推動計 1 統計 自由經濟示範區說明會辦理場次 30 場 一 範 區 推 動 計 畫辦理情形 數據 畫 ( 跨 機 關 目 2 自由經濟示範區新進駐 1 統計 以示範區條例是否通過,訂定 2 30 家/15 標) 業者家數 數據 種不同衡量標準如次: 家 1.示範區特別條例通過後之新增 進駐業者為 30 家。 2.示範區特別條例未通過之新增 進駐業者為 15 家。 十 改 善 所 得 分 1 我國年度家戶所得分配 1 統計 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家庭收 0.35 以下 二 配 具 體 方 案 狀況 數據 支調查報告,我國最新一年度每 (跨機關目標) 戶所得分配之吉尼係數 十 跨 域 加 值 公 1 推動跨域加值公共建設 1 統計 (當年度已辦理跨域加值公共建 85% 三 共 建 設 及 科 財務規劃 數據 設財務規劃方案評估之公共建設 技發展財務 計畫件數÷前一年 12 月 1 日至當 規劃方案(跨 年 11 月 30 日止院交辦審議之新 機關目標) 興公共建設計畫案件數)×100% 註:評估體制之數字代號意義如下 1.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進行。 2.指實際評估作業係由特定之任務編組進行。 3.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透過第三者方式(如由專家學者)進行。 4.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並邀請第三者共同參與進行。 5.其它。 9 三、國家發展委員會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前(102)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一、 精進結果導向 一、 院長於院會及巡 90% 一、 102 年度院長於行政院會議指示及巡視 的績效管理, 視指示事項之辦 指示事項列管案件共計 2,967 案,解除 落實政府對民 理完成比率 追蹤及改為自行追蹤計 2,699 案,繼續 眾的承諾 追蹤 268 案,完成比率 90.9%,超過原 訂目標。 二、 為精進落實各項管考機制之運作,102 年 8 月 7 日建置院長勘災巡視指示事 項之快速處理機制,及針對有特定訪 視對象之列管案件進行後續追蹤,以 本會主任委員箋函或電子郵件方式瞭 解其對政府機關辦理情形滿意度之服 務評價機制。截至 102 年底,計完成 院長於 102 年 7 月 14 日巡視臺中市、 宜蘭縣及 9 月 1 日巡視基隆市等 2 次 勘災指示事項速報,啟動快速處理機 制,主辦機關對於災害受損情形皆於 最短期限內妥善辦理完竣;另針對 6 案特定對象之建議進行服務評價,並 將評價情形納入「院長巡視指示事項 各機關辦理情形」報告案簽院,建議 人對主辦機關辦理情形均表示滿意, 所提議題已經完全獲得解決,並感謝 院長之協助。 三、 有關院長於院會及巡視等指示事項, 每週均針對相關紀錄,篩選應予追蹤 事項,分案請相關機關積極辦理,並 定期回報辦理情形。每月整理相關機 關辦理情形,並擇其重大成果者摘述 列管成效,簽陳院長核閱。各項列管 案件辦理情形亦公布於本會全球資訊 網供民眾瞭解。 四、 為瞭解自行追蹤項目執行情形,必要 時函請主辦機關限期更新說明辦理進 度,俾提供行政院掌握最新資訊。此 外,為確立「依限完成,明確賞罰」 原則,「院長交辦或指示事項追蹤作 業要點」於 99 年 4 月 22 日函頒實施, 各機關除遵循規定辦理外,對其所提 問題,並建立意見反應服務窗口即時 回應;另為精進追蹤案件之達成率, 並於追蹤作業系統配合增修相關需 求,以完善系統功能、便利追蹤作業 10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執行。 二、 中長程個案計畫 85% 一、 本會 101 年度辦理「5 歲幼兒免學費教 效益評估建議事 育計畫」、「加強進口食品安全管理 項參採率 計畫」及「臺灣生活美學運動計畫」 等 3 案中長程個案計畫效益評估,102 年度追蹤前一年度 37 項建議事項辦理 情形,其中已採行者 17 項,具參考價 值者 20 項,合計 37 項,參採率為 100 %。 二、 中長程個案計畫效益評估案雖委託外 部進行,惟作業方式係採合作研究模 式,參與評估之本會同仁長久以來皆 參與受評估計畫之計畫編審、作業擬 定、執行列管、年度評核等工作,對 於計畫實務執行均能適時掌握,且全 程參與委託評估案之問卷調查、深度 訪談、焦點座談及實地訪查,因此, 本項效益評估報告所提建議事項,能 夠實質參與提供撰擬意見,讓相關建 議更能貼近實務、切合需要,以務實 作法,改進政府施政作為,相關部會 亦能依建議事項研擬未來計畫方向。 三、 基本設施補助計 89% 一、 102 年基本設施補助計畫,22 個直轄 畫發包率 市及縣市政府總計 3,125 件標案,實際 發包件數 3,094 件,發包率 99.01%, 高於原訂目標值 89%。另實際支用累 計數 297.51 億元,應付未付數 46.16 億 元,發包結餘數 9.38 億元,合計預算 執行數為 353.05 億元,年度預算達成 率為 93.52%。 二、 為使一般性補助款基本設施補助計畫 評定考核成績之指標,具客觀性、可 量化及效益性,考核分數具鑑別度, 以強化考核獎懲機制,爰修正新增考 核項目及辦理方式。參考 100 年至 101 年各地方政府基本設施補助計畫執行 情形,修正「一般性補助款基本設施 補助計畫管制考核要點第六點附 表」,並於 102 年 4 月 3 日函頒實 施。 三、 為提升 22 縣市基本設施補助計畫執行 績效,採里程碑管理方式,訂定「一 般性補助款基本設施補助計畫評核指 標項目及評分基準表」,包括合理之 11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預算分配數、發包率、完工率、驗收 完成率、預算達成率等,並納入績效 評核標準,有助於計畫之執行與控 管。 四、 基本設施補助計畫近 3 年推動實施里 程碑控管機制,100 年、101 年、102 年之發包率分別為 97.76%、98.62%、 99.01%,完工率分別為 83.91%、88.71 %、91.74%,預算達成率分別為 85.77 %、86.84%、93.52%,顯見本項機制 推動,已有效提升基本設施補助計畫 執行績效;同時,透過本項機制提供 地方政府如期如質掌握各階段執行進 度,落實自主性管理績效。 五、 辦理「一般性補助計畫管考子系統- 教育、社會福利、基本設施補助功能 擴充及維運」,提升 102 年度補助款 執行績效。 六、 配合行政院主計總處年度各縣市政府 計畫及預算考核成績評定作業,本會 已進行 22 縣市政府基本設施補助計畫 執行績效評核作業,考核成績業已函 送該總處,評核報告函送各地方政 府,並於本會全球資訊網進行公告。 二、 提升國家發展規 一、 研 擬 下 一 年 94% 一、 衡量指標說明:研擬「103 年國家發展 劃效能 (期)國家發展 計畫」,揭示民國 103 年總體經濟發 計畫總體發展篇 展目標及施政重點,由本會會同內政 部等 35 個機關(或單位)共同彙撰完 成。本案提報 102 年 12 月 26 日行政 院第 3378 次會議通過,由院分函相關 機關自 103 年 1 月 1 日正式實施,作 為政府施政依據及民間企業擬訂營運 策略之參考。 二、 達成情形: 100%*0.4+100%*0.6=40%+60%=100%(國 家發展計畫總體發展篇先期規劃自行 研究完成率×40%+政策主軸研擬完成 率×60%),達成目標值(100%)>原定目 標值(94%),達成度 100%。其中,自 行研究完成率 16/12 (完成篇數/提報篇 數)*100%=133.3%,以 100%計;政策 主軸研擬完成率 31/31(103 年已研擬彙 整 件 數 ÷ 103 年 應 研 擬 彙 整 件 數)*100%=100% 。 12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三、 達成效益:除前述量化標準外,質化 成效說明如下: (一) 訂 定 具 挑 戰 性 之 總 體 經 濟 目 標 : 「103 年國家發展計畫」總體經濟發 展目標之擬訂,係參酌國內外客觀 條件,經研判、分析後,研訂 103 年經濟成長率 3.2%、消費者物價指 數上漲率以不超過 2%與失業率 4.1% 等總體經濟發展目標。其中,103 年 經濟成長率目標 3.2%之設訂,較主 計總處 102 年 11 月發布預估值 2.59 %為高,作為政府各部門施政努力 的標竿,目標設定極具挑戰性。 (二) 計畫規劃、撰擬過程完備:計畫規 劃概分前置作業、計畫撰擬與協調 連繫,以及完稿函報三部分,說明 如下: 1. 前置作業 (1) 資料蒐集,趨勢研判:為掌握國 內外經濟情勢,自 102 年年初起 即著手進行資料蒐集、研析,推 動「國家發展前瞻規劃」委託研 究專案,辦理國家發展前瞻規劃-- 強化與國際及區域智庫之合作委 託研究,由主委率團出席 2013 年 10 月 1 至 2 日在德國基爾世界經 濟研究院舉行之 2013 年全球經濟 論壇(GES);研提「推動『自由經 濟示範區』對 102 年及 103 年台 灣經濟成長影響評估」、「取消 國民旅遊卡補助津貼對 103 年台 灣經濟成長率影響」等評估 6 案;並完成「台灣財政健全之探 討」、「主要國家科技政策發展 趨勢」、「東亞女性創業之機遇 與挑戰」及「中國『促消費』的 前景與挑戰」等自行研究 16 篇, 以及「歐洲銀行聯盟簡析」、 「社會福利支出與包容性成長之 研析」等專文 10 篇,作為「103 年國家發展計畫」規劃、研擬之 重要參據。 (2) 總體經濟發展目標設定:運用總 體經濟模型研訂國家發展計畫總 13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體經濟發展目標,考量主客觀條 件及內外在發展課題,推測 103 年的經濟發展趨勢,經邏輯推 演、分析,獲得客觀研判結果, 並召開 103 年國家發展計畫總體 經濟目標設定研商會議,設訂 102 年經濟成長率 3.2%、消費者物價 指數上漲率以不超過 2%與失業率 4.1%等目標。 2. 計畫研擬與協調連繫:為力求計畫 務實、可行,計畫撰擬過程中,積 極掌握國內外經濟情勢,召開研商 會議,擬訂重要國家發展指標;並 加強與部會間溝通、協調,由本會 會同內政部等 35 個機關(或單位)共 同彙撰完成國家發展政策主軸。 3. 完稿函報:「103 年國家發展計畫」 初稿,分別提報 102 年 12 月 16 日 本會第 1462 次委員會議及 12 月 26 日行政院第 3378 次會議通過,由院 分行相關機關自 103 年 1 月 1 日正 式實施。 (三) 「103 年國家發展計畫」以多元化、 創新化及全球化為策略主軸,強化 商品與服務出口競爭力,全力拓展 輸出;並鼓勵創新創業,加速推動 「自由經濟示範區」,促進投資, 強化經濟復甦的力道與速度,達成 經濟成長率 3.2%、失業率 4.1%及消 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率不超過 2.0%的 計畫目標。 二、 辦理上一年國家 100% 一、 衡量指標說明:研擬「中華民國 101 建設計畫執行檢 年國家建設計畫執行檢討」,落實檢 討 討 101 年總體經濟目標與實績,以及 行政院各部會行處署局、考試院、司 法院等 31 個機關之重要政策措施。完 成「中華民國 101 年國家建設計畫執 行檢討」初稿,102 年 6 月 17 日經本 會第 1454 次委員會議通過,6 月 21 日 函報行政院核備,7 月 19 日函送司法 院、考試院及行政院各相關機關參 考,作為各部會研擬新年度國家發展 計畫(即「103 年國家發展計畫」)之參 據。 14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二、 達成情形:重要計畫執行檢討研擬完 成率(當年度已研擬彙整件數÷當年度 應研擬彙整件數)×100%,即 36/36*100 %=100%,達成目標值與原定目標值相 同,達成度 100%。 三、 達成效益:「中華民國 101 年國家建 設計畫執行檢討」分別為第 1 章世界 經濟情勢、第 2 章國內經濟情勢及第 3 章重要施政成果檢討,深入分析 2012 年世界經貿變動趨勢,並具體檢討國 內總體經濟情勢,其中,重要施政成 果檢討分由「黃金十年 國家願景」及 「經濟動能推升方案」著手,落實檢 討各部會重要政策措施,函送相關機 關參考,並作為研擬新年度國家發展 計畫之參據。 三、 強化政策統合協 一、 各機關組織案件 91% 一、 為使組織案件審議作業標準化及網路 調機制,進行政 於時限內審查完 化,本會建置組織案件管理資訊系 府一體的組織改 成率 統,行政院交由本會審議各部會提報 造 之組織法規案件,均透過此一系統進 行會審;擬案機關及會審機關均可透 過本系統直接下載標準化格式之相關 表件,各會審機關亦可針對個別法條 及整體法案提供意見,無須另行援引 法條項次及內容,系統並可彙整各會 審機關意見,節省製作表格及重新整 理各項意見之作業時間,縮短公文書 往返流程,有效提高行政效能。 二、 截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止,各機關透 過「組織案件管理資訊系統」提報之 組織編制案,已完成審議計 12 案,並 均於 45 日內完成審議幕僚作業,達成 目標值為 100%(12 件/12 件=100 %),已超過原訂目標值(91%)。 二、 配合組改進度, 96% 行政院組織改造法案在「分批完成立法、 行政院所屬各機 採分階段施行」的原則下,截至 102 年 12 關組織法規修正 月底,行政院所屬 29 個部會組織法案中, 完成率 已完成 19 個部會及所屬合計 79 項組織法案 之立法,均已依序完成新機關之施行日期 規劃與組織法規核定作業,陸續施行運 作。其中,國防部、財政部及教育部於 102 年 1 月 1 日施行;衛生福利部於 102 年 7 月 23 日施行;輔導會於 102 年 11 月 1 日施 行;內政部警政署及空中勤務總隊於 103 年 15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1 月 1 日施行、內政部移民署配合「內政部 組織法」立法進程辦理;國發會則於 103 年 1 月 22 日施行。配合組改進度,於 102 年 度審查完竣之新機關組織法規計有內政部 警政署、環境資源部氣象局、交通及建設 部高速公路局等機關及其所屬計 199 項。同 時,透過行政院組織改造推動小組運作機 制,召開研商會議釐清新機關細項職掌分 工與調整方向,有效提升政府施政效能。 四、 研擬經濟政策、 一、 發揮經濟氣象台 100% 一、 衡量指標說明:掌握國內外經濟脈動 協調推動財經措 功能 與契機,就國內外經濟及景氣情勢進 施 行分析、探討,並定期發布,提供各 界參考,以發揮經濟氣象台功能。 二、 達成情形:102 年定期發布國內、外、 大陸經濟情勢報告,以及景氣動向報 導等,並適時就重要財經議題進行研 究,完成分析報告及新聞稿,提供上 級長官參考,合計 210 件以上,依衡 量標準:(年度完成國內、外、大陸經 濟情勢及景氣分析之報導項數/本年度 應進行國內、外、大陸經濟情勢及景 氣分析之報導 97 件)x100%,達成率(21 0/97)超過 100%,達成度為 100%,圓 滿達成目標任務。 (一) 例行性研究,合計 100 件以上。 1. 每週綜彙「一週重大財經資訊」, 傳送行政院三長及國安會鄧副秘書 長辦公室。 2. 每雙週四出版「國際經濟情勢」 及 「國際經濟動態指標」電子報,提 供社會大眾參考。 3. 每月撰擬「當前經濟情勢」月報、 「當前總體經濟情勢」簡報,呈 總 統及 院長,並刊登本會網頁供各界 參考;每季提報行政院院會「當前 經濟情勢」報告案。 4. 按月發布景氣指標概況、出版「台 灣景氣指標」,刊登本會網站供各 界參考;與中華經濟研究院共同發 布「臺灣製造業採購經理人指數 (PMI) 」 ; 簽 陳 「 當 前 國 際 景 氣 簡 報」,提供長官參考。 5. 按 季 上 網 發 布 Taiwan Economic Situation & Outlook ,並編印成冊, 16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作為外賓簡報資料。 6. 就 兩 岸 經 貿 情 勢 , 編 撰 「 兩 岸 經 貿、中國大陸(含香港)經濟情勢分 析」第 1~3 季報,及「2012 年兩岸 經貿、中國大陸(含香港)經濟情勢分 析」,提供相關單位參考。 7. 協助德國 Ifo 完成世界經濟展望台灣 區各季調查,並發布新聞稿供外界 參考。 8. 每季出版上網「東亞經貿投資研究 季刊」,提供社會大眾參考。 9. 每季撰寫「全球經濟情勢回顧與展 望」報告,年計 4 次。 10.每季編撰「碳經濟」電子報,刊登 本會網頁供各界參考。 (二) 完成 18 件自行研究報告,彙編出版 102 年「經濟研究」第 14 期,分送 各界參考。 (三) 完成專題分析報告計 60 件以上,主 要包括: 1. 國內經濟方面,舉如「特種貨物及 勞務稅條例評析」、「群眾募資平 台之現況探討」等。 2. 中國大陸經濟方面,舉如「當前中 國大陸影子銀行的走勢及影響」、 「大陸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以阿里金 融為例」等。 3. 國際經濟方面,舉如「日圓趨貶之 影響與因應」、「主要國家推動設 計創新的政策及啟示」等。 4. 主要國家方面,舉如「美國頁岩能 源革命帶動經濟成長」、「美國 QE 退場之可能影響」等。 三、 達成效益:因應全球經濟發展情勢, 透過景氣燈號發布及研析國內外經濟 情勢報告,促成政府採行合宜貨幣及 財政對策,發揮景氣預警功能。 二、 研擬經濟政策, 100% 一、 衡量指標說明:本項核心業務包括奉 協調推動財經措 交辦研提政策分析及建議;辦理財經 施 政策及法規之審議、審查;辦理專案 任務小組之幕僚作業等,以發揮財經 幕僚功能。 二、 達成情形:行政院交辦事項,包括政 策研析、法規審議、專案幕僚、協調 17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推動工作等,依衡量標準:(當年度報 院及處理完成件數/前一年 12 月 1 日至 當年 11 月 30 日止院交辦件數)x100 %,達成率為 93/93=100%,達成度為 100%,達成預定績效目標。 (一) 完成政策研析及建議案 2 件 , 包 括: 1. 發布「臺灣製造業採購經理人指數 (PMI)」:101 年 12 月 14 日本會與 中華經濟研究院首次共同發布「臺 灣製造業採購經理人指數(PMI)」, 並自 102 年起每月定期發布。 2. 啟用新版景氣指標及燈號系統:102 年 1 月 15 日完成新版景氣指標試編 與燈號試編報告,5 月 17 日完成第 2 次試編報告,8 月 27 日發布 102 年 7 月景氣概況啟用新版景氣指標 及燈號系統。 (二) 完成財經政策及法規之審議、審查 86 件,主要包括: 1. 財經審議案:綜整相關部會意見, 包括金管會所提「金融業納入自由 經濟示範區之規劃方案」,會商相 關部會綜提審議意見等 9 件。本會 研處意見,包括經濟部函院「政府 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計畫」修正草 案,研提本會意見等 7 件。 2. 財經法案審查:102 年參與審查之財 經法案,主要包括「國際金融業務 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財政 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 10 件。 3. 投資申請案審查:主要包括鴻海等 赴大陸地區投資申請案 48 件、瑞士 商愛爾康大藥廠等僑外投資申請案 7 件、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對 外增資澳洲中鋼澳洲控股有限公司 等對外投資申請案 5 件,彙提本會 意見函復經濟部投審會。 (三) 辦理專案任務幕僚、協調推動工作 5 件,主要包括: 1. 辦 理 「 經 濟 動 能 推 升 方 案 行 動 計 畫」管考:102 年 5 月 3 日檢討 102 年第 1 季辦理情形,決議請各主辦 18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機關續按季填報。綜整 102 年第 2 季管考報告,102 年 8 月 12 日函送 行政院。綜整 102 年第 3 季管考報 告,102 年 12 月 17 日函送行政院。 2. 辦理「提振景氣措施」管考:綜整 3 次管考報告函送行政院。 3. 辦理國際評比改善工作:綜整「101 年第 2 季發布國際評比我國弱勢項 目因應對策之執行檢討」報告,102 年 2 月 25 日函送行政院;11 月 12 日 函 請 有 關 機 關 依 「 2013 年 我 國 WEF 全 球競 爭力 弱 項檢討 分析報 告」分工表,落實執行相關因應對 策,並於 103 年第 1 季後,填報執 行情形,函送本會彙整簽陳報院。 4. 辦理「國家節能減碳總行動方案」 管考:綜整「『國家節能減碳總行 動方案』101 年度全年執行檢討報 告」,102 年 3 月 5 日函送行政院, 4 月 22 日核備;配合行政院核定時 程,12 月更新網路管考系統,函請 各部會於 103 年 1 月辦理全年管 考。 5. 承辦府、院專案小組幕僚:主要包 括總統府財經月報會議、行政院穩 定物價小組、行政院國際經濟景氣 因應小組等 3 項幕僚工作,本會負 責議題研析、撰擬新聞稿、會議紀 錄,及重要決議事項追蹤管考。每 週彙撰「歐債危機最新發展」(102 年 9 月起改為月報),傳送行政院三 長及國安會鄧副秘書長辦公室。每 旬彙撰「當前物價變動情形」,傳 送副院長辦公室。102 年 10 月起每 週彙陳相關部會「重要物資及服務 價格監測查處情形」,奉核後以電 子郵件方式送呈副院長辦公室。 三、 達成效益: (一) 102 年 8 月 27 日發布 102 年 7 月景 氣概況啟用新版景氣指標及燈號系 統。 (二) 102 年每月與中華經濟研究院共同發 布台灣製造業 PMI 新聞、公布上 網,提供政府單位及社會大眾參 19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考,有利即時且精確研判未來景氣 動向,並有助國家總體經濟調控和 產業規劃方向。 五、 促進政府資訊流 一、 行政院公報網頁 44 萬人次 一、 辦理行政院公報刊登事宜,均如期如 通,協助民眾參 點閱成長人次 質於每日下午 4 時 EP 同步發行。102 與公共事務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行政院公報 計發行 248 期,總則數 7,675 則,總頁 數達 50,640 頁。 二、 截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行政院公報 資訊網累計點閱人次為 437 萬 2,087 人 次,較 101 年 12 月 31 日 390 萬 0,137 人次,增加 47 萬 1,950 人次,已超越 原訂目標 44 萬人次,達成度為 100 %。 三、 為增進政府施政透明度,提升民眾參 與公共政策,滿足民眾及產業界需 求,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於 102 年新增 公報系統介接 Open Data 功能,由公報 主機提供下載服務,每日自動產生政 府開放資料檔案(資料集),配合政 府資料開放相關規範提供開放檔案格 式供下載,並結合智慧網路辦公室-政 府 e 公務服務,主動提供公報發布資 訊給公務同仁,以利業務應用。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行政院公報 資訊網瀏覽人次已達 47 萬,亦較 101 年度之 44 萬人次明顯提升。 二、 民眾對政府入口 74% 一、 依據本會 102 年度「民眾對電子化政 網之服務滿意度 府相關議題的看法」調查,政府入口 網滿意度為 74.8%。 二、 102 年度政府入口網訪客數逾 400 萬人 次,網頁瀏覽數逾 170 億次,較 101 年度網頁瀏覽數 132 億次成長 28.7%。 三、 102 年度協助民眾線上繳納政府規費與 學雜費逾新臺幣 172 億元,較 101 年 新臺幣 160 億成長 7.5%。 四、 綜整政府機關申辦表單逾 1 萬項,提 供民眾下載使用,熱門表單下載次數 最高達 2 萬餘次。 六、 促進產業及人力 一、 協調推動傳統產 94% 一、 衡 量 標 準 說 明 : ( 當 年 度 審 議 、 協 資源發展 業維新、新興產 調、推動或自行規劃實際完成件數/前 業發展及自由經 一年 12 月 1 日至當年 11 月 30 日止應 濟示範區、持續 辦件數)×100%。 20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改善產業發展環 二、 達成情形: 境、促進產業加 (一) 加強服務業發展 值創新及規劃水 1. 完成行政院交辦審議案 2 案,重要 資源與能源之永 案件摘要如次:國科會陳報「新竹 續利用 生物醫學園區計畫」案及文化部陳 報「文化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第二 期第三次修正計畫」等 2 案。 2. 完成研提意見案 5 案,重要案件摘 要如次: (1) 文化部函報「創意臺灣-文化創意 產業發展方案」執行情形及檢討 結果(含簡報)案。 (2) 原民會陳報修正之「原住民族地 區家戶共碟接收設備機上盒更新 2 年(101 年至 102 年)計畫」草 案。 (3) 文化部陳報籌設「臺灣電影文化 中心」案。 (4) 交通部陳報修正後「運輸業產業 發展計畫」及草案等 2 案。 3. 完成政策研析及建議案 12 案,重要 案件摘要如次: (1) 完成「中高階人力培訓需求較大 之產業類別」之研析。 (2) 完成「服務業中高階人力培訓概 況」之研析。 (3) 完成「自由經濟示範區未來可納 入之服務產業」之研析,提報至 本會第 1456 次委員會議討論。 (4) 完成配合立法院召開兩岸服務貿 易協議公聽會,擬具「兩岸服務 貿易協議相關說明」書面資料。 (5) 完成配合主任委員列席立法院經 濟委員會第 6 次全體會議(10 月 24 日)報告「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造成之產業衝擊與政府因應措 施」擬具書面資料。 4. 發布新聞稿 4 則:「英國重點服務 業推動政策」、「甲級中餐烹調技 術士技能檢定將開辦」、「近九成 醫療院所贊成政府推動國際醫 療」、「經建會赴日啟動首波示範 區國外宣導招商」。 (二) 促進產業加值創新及農業活化 21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1. 完成行政院交辦審議案 18 案,重要 案件摘要如次: (1) 主計總處陳報「中華民國 103 年 度國營事業計畫總綱」。 (2) 經濟部陳報「台電公司『彰工火 力第一、二號機發電計畫』申請 緩辦 4 年」案、「漢翔公司擬改 以股票上市方式辦理民營化計畫 書案(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推 動及監督會審議)」等 2 案。 (3) 農委會陳報「『黃金十年-樂活農 業雲彰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 (102-109)年度推動方案」。 2. 完成核提意見案 33 案,重要案件摘 要如次: (1) 行政院副院長召開自由經濟示範 區作業基金及國際醫療等相關事 宜研商會議。 (2) 行政院秘書長函請研處逕復嘉義 縣政府所提「以農產加值模式推 動布袋港形塑自由經濟貿易示範 區計畫」案。 (3) 經濟部召開「研商自由經濟示範 區之陸資投資配套措施會議」。 (4) 薛政委召開會議研商「國際醫療 行動方案之簽證法規鬆綁相關事 宜」。 (5) 主計總處陳報國立臺灣大學醫學 院附設醫院「新竹生醫園區醫院 新建工程」,擬於 102 年度先行 辦理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 務招標及決標作業案。 3. 完成政策研析及建議案 22 案,重要 案件摘要如次: (1) 辦理「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 金未來可能負擔之財務規劃」。 (2) 院核定本會陳報「自由經濟示範 區規劃方案」。 (3) 院核定本會陳報「自由經濟示範 區第一階段推動計畫」。 (4) 研擬「未開放大陸物品透過示範 區進行委外加工之可行性」。 (5) 完成「自由經濟示範區」相關會 議、簡報工作:102 年 3 月、11 22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月向總統報告,8 月提報總統府 財經月報,3 月、7 月、10 月、11 月向院長報告,7 月、10 月毛副 院長召開協調會,示範區專案小 組 3 次工作會議,5 月、8 月、9 月、10 月、11 月向立法院經濟委 員會、財政委員會、衛福委員會 等專案報告, 7 月「自由經濟示 範區開放設立專營國際醫療機 構」聽證會、9 月赴日招商等會 議 26 次。 4. 發布新聞稿 20 則:「爭取高值化臺 商回臺再造臺灣經濟新動能」、 「經建會舉辦『自由經濟示範區』 產業領袖座談會」、「經建會在日 本東京舉辦自由經濟示範區第一場 國外招商說明大會,圓滿順利」、 「經建會赴日招商再傳捷報,管主 委見證資策會與日立簽訂投資意向 書」、「自由經濟示範區未來將納 入更多服務業」等。 (三) 規劃水資源與能源之永續利用 1. 完成行政院交辦審議案 18 案,重要 案件摘要如次: (1) 內政部陳報「『象神颱風基隆河 流域水患有關土地開發建築相關 因應措施報告』關於『基隆河整 體治理計畫未完成前,請內政部 暫停受理基隆河流域 10 公頃以上 之民間投資開發案』」。 (2) 經濟部陳報「石門水庫防淤隧道 工程計畫(草案)」。 (3) 農委會陳報「國家水產生物種原 庫籌建暨營運評估報告」暨「國 家水產生物種原庫東港主庫規劃 方案評估報告」案。 2. 完成核提意見案 23 案,重要案件摘 要如次: (1) 「臺灣地區雨量自動測報系統汰 換及增設計畫」修正計畫草案。 (2) 原民會陳報「原住民族基本法有 關取得原住民族或參與機制」及 「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 案)」與「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 23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例草案」等 3 案。 (3) 澎湖縣政府陳報「海水淡化電解 水及高鹵水回收計畫可行性研究 及先期規畫」補助案。 3. 完成政策研析及建議案 10 案,重要 案件摘要如次: (1) 完成「水資源限制區域回饋政策 之探討-以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 為例」。 (2) 完成「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研究 進展、節能及再生能源規劃、核 四斷然處置措施可行性、逐步邁 向非核家園」專案報告。 (3) 研析「彰濱工業區北側田尾水道 至烏溪出海口之淤積疏浚與採行 BOT 方式之可行性」。 (4) 研析「未來台灣各地區產業發展 所需水源供應之可靠性分析」。 (5) 研析「海洋深層水產業政策」。 4. 發布新聞稿 7 則:「曾文南化烏山 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計 畫」、「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 期工程(第 2 次修正)」、「經建會致 力降低未來水資源供需之風險」、 「水利相關事業產業化發展方向探 討 」、「政府未來將投入經費推動 地下水庫致力再降低水資源供給風 險」、「微水力發電的展望」及 「經建會協助推動治水創新作為, 以因應氣候變遷效應,確保經濟建 設永續發展」。 三、 達成效益: (一) 在加強服務業發展方面:服務業是 國家經濟活動的重心,102 年前 3 季 服務業 GDP(國內生產毛額)約為 新臺幣 7.3 兆元,較去年同期成長 4.58%;而 102 年服務業就業人數達 645.5 萬人,約占總就業人數的 58.88 %,較 101 年成長 7.4 萬人。本項業 務之執行,有助建構服務業良好發 展環境,並協助我國服務業者拓銷 國際市場。 (二) 在促進產業加值創新及推動農業與 綠能產業發展方面:推動本項業 24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務,有助於我國產業結構調整、加 值創新,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與附 加價值,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及 需求,重要效益包括: 1. 我國工業生產年增率(102 年 1 至 11 月)高於日本、韓國及香港。 2. 102 年(1 至 9 月)我國在新加坡進口 市場年增率 18.4%,主要以積體電路 (HS 8542)與油品(HS 2710) 進口為 主,並超越南韓居第四位。 3. 農業部分之相關效益如次: (1) 休閒農業加值發展:102 年度提升 75 處 休 閒農 業 區旅遊 軟 硬 體 設 施 、 輔 導 317 家 取 得 許 可 登 記 證、吸引 1,000 餘萬旅遊人次(其 中外國遊客約 15 萬人次)年產值 達 100 餘億元。 (2) 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102 年度 已有 71 家企業獲准進駐、引進投 資 62.5 億元、形成動物疫苗、觀 賞魚及農產品加工聚落。 (3) 強化農產品全球市場深耕計畫: 拓銷及講習活動 10 場次、農產品 外銷大陸達 6 億美元以上,成為 我國農產品外銷第 2 大市場。 (4) 推動有機農業發展:有機驗證面 積由 97 年底 2,356 公頃,至 102 年 11 月提高為 5,930 公頃,成長 1.5 倍。同時已設置 14 處有機農 業專區、 12 處有機村、 17 處有 機農夫市集、 120 處有機農產品 專櫃及 140 家有機電子商店,並 整合產銷鏈契作供應新北市 280 所中小學、 34.6 萬名學童,建構 有機產業多元產銷體系,並規劃 至 109 年有機農業面積為 15,000 公頃目標,逐步打造臺灣成為健 康、永續、樂活之有機健康島。 (5) 穩定肥料供需計畫:辦理宣導講 習 200 場次,土壤肥力檢測及作 物需肥診斷技術服務 3 萬件。 (6) 在漁業多元化方面: A 沿近海漁業永續經營:102 年 1 至 11 月已核定收購漁船筏 68 艘, 25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及完成搗毀計畫核定撥款,各縣 市已搗毀 48 艘,餘辦理中。 B 促進養殖漁業與環境和諧:102 年 1 至 11 月已核定補助地方政府及 漁業團體共 27 件(29 處)養殖工 程, 4 件(4 處)工程已完工,11 件 (13 處)工程已發包目前施工中,5 件(5 處)保留決標中,7 件(7 處)工 程尚在辦理工程上網公告作業 中。 C 振興漁港設施機能:102 年 1 至 11 月已辦理漁港相關軟硬體設施 計 70 項。 D 加速漁產品運銷通路:102 年 1 至 11 月已辦理 10 項工程發包,其 中 4 項已竣工完成驗收。 E 石斑魚及其他養殖產業:102 年度 1 至 11 月石斑魚出口值達 41.3 億 元、放流約 900 萬尾魚苗、放養 量申(查)報進度達 89.5%(魚塭口 數 9.9 萬口)及持續推動及洽商有 意願辦理石斑魚銷售示範點之魚 市場。 (三) 在規劃水資源永續利用,強化產業 發展後盾方面:本項工作可確保水 資源穩定供應,以提供我國民生及 產業發展所需之良好發展環境及資 源,重要效益包括: 1. 在防洪治水永續環境方面: (1) 102 年度完成包括防災工程約 32 公里、河川環境改善 32 公里、中 央管區域排水改善 8 公里與環境 營造 10 公頃、海岸環境改善 19 公里等。 (2) 在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之推 動方面,102 年完成整體計畫,可 達成降低 538 平方公頃易淹水潛 勢地區之水患災害程度和發生機 率。 2. 在嚴重地層下陷之易淹水地區環境 改善方面:經濟部依據本會研議之 「雲彰地區長期地層下陷具體解決 方案」,研議雲林地區自來水供水 計畫、彰化地區自來水供水計畫、 26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臺灣西部河槽地下水補助設施實施 計畫;並著手封填工業、農田水利 會及自來水公司之深水井。自本方 案推動以來,依據水利署地層下陷 檢(監)測數據顯示,雲彰地區 100 年持續下陷面積 449 平方公里,101 年度持續下陷面積減少至 281 平方 公里以下,102 年度持續下陷面積已 獲得良好控制;預計本計畫 10 年期 限屆至時,應可將地層下陷之危害 降至最低。 3. 在水源穩定供應方面:分別於北、 中、南三區分別核定推動板新供水 改善二期計畫、湖山水庫工程及高 屏大湖等大型水資源開發計畫之修 正計畫,預計於計畫完成後,可分 別調節供水量 48 萬噸/日、並增加供 水量 43 萬噸/日及 34 萬噸/日,屆時 台灣地區平均日供水量將可增加 6 %,由 1,120 萬噸/日提升至 1,197 萬 噸/日。 4. 在加強農田水利方面:更新改善 283 公里農田渠道、2,450 公頃農水路及 344 座構造物,辦理 540 公頃農地重 劃、2,000 公頃各式旱作灌溉設施, 建置 4 個農田水利會數位化灌溉水 資源管理整合平台、辦理 33,600 點 次水質監測調查及灌溉水質管理業 務輔導,整建及充實太平山、阿里 山等 18 處森林遊樂區內之各項公共 服務設施等工程。 (四) 在推動重點產業發展規劃方面: 1. 在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方面: (1) 「自由經濟示範區」自 8 月推動 迄今共有 14 家廠商進駐示範區, 其中, 5 家進駐自由港區,9 家 進駐屏東農業生技園區,總投資 額新臺幣 11.3 億元。 (2) 六海一空自由貿易港區 102 年 1 至 11 月進出口貨物量及貿易值分 別為 1,298 萬噸及新臺幣 6,147 億 元 , 較 去 年 同 期 成 長 50.6% 及 38.7%,超過第一階段推動計畫成 長 30%之目標。 27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3) 海空港貨量及貿易值 102 年起連 續 3 年每年成長 30%,預計 104 年貨量達到 2,200 萬噸、貿易值突 破新臺幣 1 兆元。 (4) 102 年底前已完成「自由經濟示範 區」第一階段推動計畫需增修之 13 項行政法規。 2. 在「加強推動台商回台投資方案」 方面:截至 102 年底止,已召開 17 次臺商回臺投資案件跨部會聯合審 查會議,共計通過 40 件投資案,並 協助業者解決土地問題,該等臺商 海外布局涵蓋大陸、美洲、歐洲及 東南亞等地區,預計投資總金額約 新臺幣 1,908 億元,可增加本國勞工 就業機會約 2.9 萬人。 3. 在「傳統產業維新方案」方面: (1) 第 1 階段(101 年至 103 年)推動 計畫,截至 102 年底止,已創造 產值約新臺幣 406 億元,並提供 就業機會約 11,644 人,輔導傳統 旅館 279 家,頒發 728 顆星級認 證;輔導業者開發共計 15 項新產 品。 (2) 第 2 階段邀集相關部會及專家召 開 12 次會議,並選定有機農業加 值創新、棒球產業躍進等 9 項推 動計畫。 二、 研擬及協調推動 95% 一、 衡量指標說明:本項業務依奉交辦研 人力資源規劃培 擬、規劃、審議、審查、協調及推動 訓運用及社會安 各項人力資源規劃、就業促進、人才 全相關政策 培訓及引進與社會安全相關政策,並 辦理相關專案小組幕僚任務,提供政 策分析及建議,以提升人力素質,充 裕人力供應,活絡就業市場,健全社 會安全網。 二、 達成情形:〔102 年實際完成研擬及協 調推動審議件數(83 件)/101 年 12 月 至 102 年 11 月底研擬及協調推動審議 件數(83 件)〕×100%=100%,達成 原定目標值(95%),目標達成度 100 %,重要完成案件、工作及報告列舉 如下: (一) 人口及人力發展 28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1. 完成「臺灣人口結構變遷暨衍生之 政策挑戰」研析相關報告報院,並 提報行政院人口政策會報第 3 次會 議,完成辦理 4 場「因應人口結構 變遷之政策挑戰」研討會,向院長 專題簡報並提供部會後續研議問題 清單;完成「103 年國家發展計畫」 及「102-105 年四年計畫」勞動市場 重要指標模擬目標設定等重要交辦 事項。 2. 完成「人口快速高齡化下之勞動力 開發芻議」等 6 篇有關人口及人力 趨勢分析報告及 3 篇自行研 究 報 告;完成「少子化下依賴人口消費 及代間移轉之研究」委託研究計 畫;辦理「產學人力之供需推估模 型」委託研究計畫,進行觀光產業 與物流產業人力供需模型之推估研 究;協調辦理 102 年重點產業「人 才供需調查及推估」,並召開 2 場 101 年工作成果報告會議;出版第 15 輯「人力規劃研究報告」。 3. 協調推動「101 年縮減婦女數位落差 計畫」,共計開設 891 班,受訓人 數 19,607 人,完成訓練 18,165 人, 完成「101 年縮減婦女數位落差計畫 ─業務推動及成效評估」及「讓我 e 一下,世界不一樣」紀念專刊。 4. 協調推動「APEC 人力資源發展工作 小組」相關國際事務,參與第 35 次 人力資源發展工作小組會議及婦女 與經濟論壇。 (二) 人力運用與就業促進 1. 協調推動各項促進就業措施,完成 「101 年促進就業實施計畫」執行成 果報告報院;規劃研擬「強化就業 成長策略」報告;協調相關部會通 盤檢討「國民旅遊卡制度」,完成 建議報告報院核定實施;完成院交 辦回復立法院立委所提有關失業議 題等 4 案。 2. 完成「我國人力資源政策與重點措 施」、「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 資計畫」總檢討報告有關就業面成 29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果分析、「青年就業問題與對策」 及「我國青年失業低薪問題」等重 要報告。 3. 辦理「自由經濟示範區」、臺資跨 國企業及港澳資跨國企業等人流相 關規劃研析及協調相關部會完成法 規鬆綁作業;配合推動臺商回臺, 完成有關臺商回臺外勞核配相關法 案修正;完成「基本工資審議委員 會議」暨「檢討現行基本工資審議 機制會議」本會研析意見;參與勞 委會「全國層級社會對話會議」並 研提意見。 4. 完成撰擬每月重要就業情勢簡析, 並按月編製「就業市場情勢月 報」,分送相關機關參考。 (三) 人才培訓及引進措施 1. 辦理「行政院人才政策會報」相關 幕僚工作,召開 2 次會議,並完成「 人才政策架構及策略」簡報報院;規 劃完成「人力加值培訓產業發展」 規劃構想,並提報「行政院人才政 策會報」第 2 次會議,研擬「人力 加值培訓產業發展方案(草案)」。 2. 協調推動「人才培育方案」,完成 101 年執行成果報告報院;協調推動 「縮短學訓考用落差方案」,完成 101 年全年及 102 年 1 至 6 月執行情 形報告報院;協調辦理「人才的危 機與轉機」相關事宜,完成第 3 次 成效檢討報告提報政務會談及財經 月報;完成「育才、留才及攬才整 合方案(草案)」報院;協調辦理「教 育創新」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 3. 完成「我國吸引優秀外籍人才相關 措施辦理情形」簡報,提報「行政 院人口政策會報」第 2 次會議,納 入「人口政策白皮書」修正案移民 對策中;規劃研擬經濟移民政策。 4. 完成「我國金融業人才外流問題與 現況」、「IMD 人才外流檢討與未 來具體建議」、「教育服務業研析 報告」、「我國金融服務業簡介與 新加坡培育人才作法」、「國際人 30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才來臺工作、服務、工作限制等相 關政策、法規之檢討及未來規劃專 題報告」及「AIESEC 外籍人士來臺 實習專案」等重要研析報告;完成 「我國推動經濟弱勢學生之人才培 育政策分析與發展」委託研究計 畫;撰擬「我國教育補助現況」。 5. 完 成 院 交 辦 立 法 院 立 法 委 員 提 案 「檢討我國育才、留才、人才回流 及攬才政策」、「人才培育方案 99- 101 年成果對產業貢獻情形」及「儘 速引進臺灣尚待培養但產業發展所 需之專案人才」等 3 案及向立法院 報告案 3 件。 6. 參與教育部 103 學年度大學校院增 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案審查、 文化部地方文化館第二期計畫 102 年度執行情形實地訪視、教育部 「產學合作及技職教師進修及研習 計畫」實地查證、「102 學年度大專 校院設立變更及停辦審議委員會 議」及「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草案跨 部會研商會議」等案並提供意見。 (四) 社會安全網之建構 1. 辦理「行政院改善所得分配專案小 組」相關幕僚工作,辦理第 8 次會 議,完成「100-101 年改善所得分配 具體方案執行成效暨檢討」報告報 院,並研擬未來調整草案;協助 「行政院年金制度改革小組」推動 年金改革工作,研擬「年金制度改 革評估與未來展望」報告。 2. 協助內政部試辦「不動產逆向抵押 貸款制度」,完成立法院交辦「不 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度試辦方案 (以房養老制度)」報告;協調 「公、勞保年資併計,分開計算給 付」案;研議農民健康保險制度改 革內容;協助撰擬「103 年國家發展 計畫」(總體發展篇)「公益社會-均 富共享」章節。 3. 完 成 「 年 金 制 度 改 革 方 案 專 題 報 告」及「比照美國私營型作法,積 極開發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相關金 31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融商品之可行性」等重要報告;完 成「年金制度改革」13 項議題委託 研究案;配合「稅制合理化之研 議」專案小組,研擬「我國社會福 利補貼概況」報告。 4. 完成「各社會保險年資併計案」、 「研擬參照現行網路報稅模式,讓 民眾可以透過電腦軟體試算年金的 變動額度(APP)…」、「老年農民福 利津貼暫行條例」修正案、「國民 年金政府應負擔款項財源籌措」及 國民年金保險費率精算與財務評估 計畫審查研提意見案,及於立法院 年金制度改革公聽會列席報告。 (五) 院交辦審議案 1. 完成 24 項院交議案審議,重要案件 摘要如次: (1) 「 促 進 青 年 就 業 方 案 ( 草 案)」。 (2) 「促進原住民就業方案(102 至 105 年)(草案)」。 (3) 「 新 興 市 場 人 才 培 育 行 動 計 畫」。 (4) 「103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 費用總額範圍(草案)」。 2. 完成 39 項中長程個案審議,重要案 件摘要如次: (1) 「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方案(草 案)」。 (2) 「邁向華語文教育產業輸出大國 八 年 計 畫 ( 草 案 ) ( 102-109 年)」。 (3) 「2017 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辦 計畫」。 3. 完成 7 項 101 年屆期重大公共建設 計畫執行成效評估報告審查。 三、 達成效益: (一) 掌握人口及人力發展趨勢:因應我 國人口結構變遷,提出未來可能衍 生政策挑戰,辦理完成 4 場次,200 餘人與會之研討會,廣徵建言,協 調相關部會及早規劃前瞻性因應對 策;協調各部會辦理 102 年重點產 業「人才供需調查及推估」,並辦 32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理「產學人力之供需推估模型」委 託研究計畫,掌握人力發展趨勢, 以適時研提相關因應政策;協調辦 理 APEC 人力資源發展相關事務, 積極推展國際交流。 (二) 穩定勞動市場:協調推動各項促進 就業措施,完成「101 年促進就業實 施計畫」執行成果報告報院;完成 多項促進就業相關重要報告,積極 規劃研擬「強化就業成長策略」報 告;並持續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 推動「101 年縮減婦女數位落差實施 計畫」,創造婦女社會與經濟方面 多重機會,已完成階段性任務。102 年 1 至 11 月失業率 4.19%,較 101 年同期下降 0.05 個百分點,平均就 業人數 1,096 萬 2 千人,創歷史新 高,且較 101 年同期增加 10 萬 9 千 人,失業人數則較上年同期減少 2 千人,就業市場情勢維持穩定。 (三) 推 動 人 才 培 訓 及 引 進 政 策 : 負 責 「行政院人才政策會報」幕僚工 作,完成 2 次會議及「人才政策架 構及策略」簡報,研擬「育才、留 才、攬才整合方案」及「人力加值 培訓產業發展方案」,協調推動 「人才培育方案」及「縮短學訓考 用落差方案」,完成執行成果報 告,整合各部會人才相關措施,積 極提升人力素質;並因應國家發展 所需,協調推動各項吸引優秀外籍 人才相關措施及鬆綁法規,吸引外 籍優秀人才來台,提升我國整體人 力資本競爭優勢。 (四) 建構社會安全網:負責「行政院改 善所得分配專案小組」幕僚工作, 完成執行成果報院;協辦「行政院 年金制度改革小組」幕僚工作,完 成「年金制度改革」 13 項 議 題 研 究,推動年金改革;並研提與國人 社會福利及經濟安全相關規劃方向 與意見,整合協調各部會資源,使 社會安全保障制度更趨健全。 33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七、 健全國土規劃、 一、 研審及協調推動 96% 一、 衡量指標說明:審議及協調推動院交 推動空間再造 都市及區域發展 議國土規劃、土地利用、住宅建築、 重大公共建設計 環境資源、交通建設等重大建設計畫 畫及政策 及 103 年度公共建設先期作業,發揮 政策協調與審議效能,厚植國家基礎 建設及整體競爭力。 二、 達成情形: (一) 完成重要經建計畫之審議[當年度實 際完成審議、協 調推 動件數( 228 件)÷前一年 12 月 1 日至當年 11 月 30 日止院交辦件數(235 件) ×100 % =97 % ] , 達 成 原 定 目 標 值 ( 96 %),目標達成度 100%。 1. 完成行政院交議案件審議:計 228 案,提報委員會計 18 案,重要案件 摘要如次: (1) 「淡水捷運延伸線」綜合規劃報 告書。 (2)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宜蘭園區籌設 計畫書修訂本(草案)。 (3) 「金門港埠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 (101-105 年)」計畫書。 (4) 修正後「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 計畫」(102-105 年)(草案)暨「城鄉 風貌型塑整體規劃計畫」(102-105 年)(草案)。 (5) 「修訂淡海新市鎮開發執行計畫 (草案)」。 2. 如期完成公共建設先期作業審議: 辦理 103 年度政府重大公共建設先 期作業公路等 15 次類別分項計畫計 170 項計畫之審議。 (二) 重大政策研擬與推動 1. 辦理「國土利用制度之檢討」,分 別就規劃、管制、審議、開發利用 及管理五大面向,討論我國都市、 非都市土地及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政 策制度,並委託研究「研議強化中 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經營管理區 土地使用管制權責」、「我國合理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使用管理制度 之研究」、「檢討我國現行土地開 發義務與回饋制度」及「從成本效 益觀點檢討我國現行環評審查負擔 34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合理性」4 案。 2. 落實「產業有家,家有產業」之構 想,結合中央與地方力量,共同持 續推動「彰化大城鄉經濟振興方 案」;同時透過「國家建設總合評 估規劃作業」補助地方政府參考大 城鄉經濟振興方案模式,規劃單一 地區整體產業環境,提出地區經濟 振興計畫。 3. 完成「國家建設總和評估規劃中程 計畫( 101-106 年) 」報奉行政院 101 年 5 月 30 日核定;配合「愛台 12 建設」、「產業有家、家 有 產 業」、「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 與「地區經濟振興」等政策主軸的 推展,補助各縣市政府推動跨域型 計畫,其中 102 年度計核定 37 案, 說明如下: (1) 地方氣候變遷調適計畫:核定 11 案。 (2) 地區經濟振興計畫:核定 11 案。 (3) 跨域總合評估規劃計畫:核定 10 案。 (4) 區域合作平台計畫:核定 5 案。 4. 推動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及行動 計畫,完成「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 策綱領」報奉行政院 101 年 6 月 25 日核定,以健全與提升國家調適能 力,降低社會脆弱度,並建立我國 整合性運作機制,以作為政策架構 與計畫推動的實施基礎,並進一步 將調適策略轉化為行動。 5. 依據行政院 101 年 7 月 24 日核定之 「跨域加值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方 案」,為落實方案精神,本會已分 函各部會公共建設主管機關應依據 方案訂定各類公共建設之審查作業 要點,未訂定者依本會訂定之「公 共建設計畫及周邊整合規劃申請與 審查作業要點」之通案性規定辦 理。 (三) 計畫與專案之推動 1. 推動離島建設:籌劃及召開行政院 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及工作小組會 35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議,協調推動離島地區建設相關工 作;協助相關部會及離島縣政府推 動 102 年度補助計畫,並審查完成 103 年度補助計畫 166 案,經離島建 設工作小組會議通過。 2. 推動花東永續發展:協助花、東二 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之研擬及審查 作業,並經花東二縣政府陳報行政 院於 102 年 6 月核定辦理;籌劃及 召開行政院花東地區發展推動小組 會議,協調推動花東地區發展相關 工作;協助相關部會及花東二縣政 府推動執行 102 年度核定之 36 項補 助計畫。 3. 推動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建置 完成國土資訊系統圖台,協助公共 建設計畫審議,並就國土資訊系統 圖資流通供應及圖資更新納入行政 流程訂定辦理原則;規劃及執行 102 年度資訊展,邀集資料庫及應用分 組聯合展出國土資訊系統於民生應 用之重要成果,102 年度共執行委託 辦理案 8 案、補助部會應用計畫 2 案,共計 3,095 萬元。 4. 持續協調推動都市更新:102 年召開 行政院都市更新推動小組第 1 次會 議,完成更新案 7 案先期規劃成果 備查,通過「臺電公司電力修護處 都更案」等 3 案核列為都市更新示 範計畫;協助內政部舉辦公辦都更 案招商說明會,吸引民間投資,促 進案件推動,另為推動空軍總司令 部舊址開發,成立推動小組及工作 小組。 三、 達成效益: (一) 審 慎 嚴 審 各 項 建 設 計 畫 及 相 關 政 策,參酌財政、主計及工程等專業 機關意見,有效檢討計畫需求,發 揮政策協調與計畫審議效能,有效 提升公共建設品質及經營管理。103 年度公共建設先期作業公路等 15 次 類別之審議,其中屬下水道、都市 開發、交通、觀光、國家公園及環 保類別總計主辦機關所提需求 36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2,509.034 億元,經審議核列 1,613 億 元,減少支出約 896.034 億元,有效 運用政府有限資源並作合理之基礎 建設投資,提升整體競爭力並增進 國民生活品質,著有成效。 (二) 推 動 「 彰 化 大 城 鄉 經 濟 振 興 方 案」, 100 至 104 年在大城鄉推動 產業園區等 6 大類建設,政府預計 投入 40 億元預算並引進民間投資 60 億元,初步將增加 3,300 個以上的在 地就業機會,讓年輕人可以返鄉就 業,提振大城地區經濟發展,落實 「產業有家,家有產業」。 (三) 推動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規劃,研擬 完成「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 領」、「跨域加值公共建設財務規 劃方案」等計畫;同時協調推動都 市更新、離島建設及國土資訊系統 整體建置計畫等,促進產業投資及 區域均衡發展。 (四) 落實「花東地區發展條例」,完成 花東二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之 審查,並報奉行政院核定,持續推 動花東地區永續發展,評估至 110 年花東地區產值至少可增加約 1,015 億元,平均每年可創造約 3~4.4 千個 工作機會。持續 推動離島第 3 期 (100-103)綜合建設方案,已有效提 升離島交通、水資源、環境保育等 基礎設施,離島居民交通費占可支 配所得之負擔比例(7.3~8.3%)低於全 國平均值(9.9%),垃圾回收率提升至 50%以上,旅遊人次增加至 400 萬人 次以上。 二、 推動跨域加值公 70% 一、 衡量指標說明:在國家建設財務規劃 共建設財務規劃 及重要經建計畫財務審議部分,推動 跨域加值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擴大計 畫財務效益,有效運用國家資金。 二、 達成情形: (一) 完成重要經建計畫之審議,[(當年 度實際審議完成納入跨域加值公共 建設財務規劃案件數(19 件)÷前 一年 12 月 1 日至當年 11 月 30 日止 院交辦審議公共建設計畫案件數 37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27 件) ×100%=70.37%],達成原 定目標值(70%),目標達成度 100 %。 (二) 持續透過本會之院交議案件審議方 式,將整合性財務計畫、公共建設 與周邊土地開發之精神納入公共建 設計畫內,已完成有高雄環狀輕 軌、淡水捷運輕軌、台北捷運民生 汐止線、台北捷運三鶯線、大故宮 計畫、國家會展中心、客家文化發 展中心南北園區設施管理及擴充計 畫、高雄鐵路延伸鳳山等 19 件個 案。 三、 達成效益:函請各部會公共建設主管 機關應依據方案訂定各類公共建設之 審查作業要點,未訂定者依本會訂定 之「公共建設計畫及周邊整合規劃申 請與審查作業要點」之通案性規定辦 理,採行公共建設與周邊土地開發之 模式,依目前辦理案件之自償情形, 計畫總投資約 3 千餘億元,平均計畫 自償率為 39.6%,已為政府節省 1 千 2 00 餘億元之公務預算支出,並持續透 過教育訓練及計畫修正之溝通協調, 以落實「跨域加值公共建設財務規劃 方案」精神。 八、 加強公共建設先 一、 計畫預算平衡 100% 一、 衡量指標說明:在行政院所匡列額度 期作業審議、管 內,審議分配各部會所提 10 億元以上 考,有效運用國 公共建設計畫經費需求,並排列優先 家資金 順序,同時達成匡列額度與經費需求 平衡之目標。 二、 達成情形: 目標達成度為 100%,計算公式如下: A=(1-∣(b-c)/(a-c)∣)(%) = (1-∣(1,613-1,613)/(2,509-1,613)∣)(%) =100% 註: a=2,509 億元(中央公務預算需求數) b=1,613 億元(本會核列特優先預算數) c=1,613 億元(行政院匡列公共建設額度 數) 三、 達成效益:鑒於國家資源有限,本會 從國家政策、當前施政重點、社會需 要、計畫執行力及財政狀況等層面通 38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盤考量,合理並有效分配 103 年度公 共建設計畫經費需求,如期完成 196 項計畫先期作業審議工作,使各項建 設所分配經費均符合其實際需要,有 助計畫達成預期目標。 二、 國家建設財務規 100% 一、 衡量指標說明:本計畫係強化國家重 劃及重要經建計 大經建投資計畫之財務規劃及審議, 畫財務審議 並研議創新財務策略,以擴大計畫財 務效益,引導資金投入公共建設,提 升政府公共建設經費配置效率。 二、 達成情形:102 年實際完成研擬及協調 推動審議件數(170 件)/(101 年 12 月至 102 年 11 月底研擬及協調推動審 議件數 170 件)×100%=100%,達成 原定目標值(100%),目標達成度 10 0%。 (一) 主辦完成院交議案 2 件,分別為國 科會函報「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 業基金財務計畫(93 年-106 年)修 訂草案」案及交通部函報「高速鐵 路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財務 計畫」第 1 次修正報告書,提供財 務審議研析等相關意見,協助提升 國家資源運用效能。 (二) 協辦完成院交議財務審議案件 168 件,包括交通部函報「淡水捷運延 伸線」綜合規劃報告書案、國立故 宮博物院函報「大故宮計畫」綜合 規劃報告書案、農委會函報「彰化 漁港開發案近程(可開港營運)及 中長程計畫書」及文化部函報「臺 中大都會歌劇院興建計畫修正計畫 書」等,提供相關財務審議研析等 意見及提升政府效能。 (三) 完 成 「 增 裕 政 府 財 源 之 研 議 」 、 「調整國發基金投資審議機制」、 「強化我國輸出入銀行功能之研 議」、「PFI 計畫財政負擔管控機 制」等簡報,以及「我國政府債務 (含潛在債務)之研析」、「高雄捷運 公司提前償還中長期資金貸款研 析」、「104-107 年度中央政府公共 建設財政負擔研析」等報告;辦理 「自由經濟示範區作業基金」申設 39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計畫,及協助辦理研提「我國年金 相關議題」研究計畫之相關分析, 供決策參考。 (四) 研提「國外政府運用主權基金方式 管理退休保險基金之研究」、「政 策金融機構之定位及探討-以日本為 例」、「我國公營事業財務策略之 探討-以臺鐵資產活化為例」等 10 篇自行研究報告。 (五) 中長期資金辦理政策性專案貸款共 計核貸 415 件,金額 57.1 億元。 三、 達成效益: (一) 完成院交議案財務計畫,協助提升 國家資源運用效能。 (二) 完成財金重要議題專案簡報及研析 報告等,供決策參考。 九、 推動法制革新與 提供法律諮詢案件 100% 一、 衡量指標說明:提供本會各處室法律 國際接軌 諮詢意見及行政院交辦之法規草案研 析意見。 二、 達成情形: (一) 本年度針對院交議「台灣地區無戶 籍國民居留配額表」計 1 案提供法 律意見;協助本會各處室及其他機 關業務提供法律意見,包括:提供 司法院「債務清理法草案新增引進 新融資法制」、網路第三方支付國 際法制比較、國科會研擬修正臺灣 地區科研機構與大陸地區科研機構 進行科技交流注意事項、人力加值 培訓產業計畫相關法制等計 18 件, (18/18) x 100% = 100%,故達成率 100%。 (二) 配合自由經濟示範區方案推動,草 擬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 並於 102 年 10 月 14 日報請行政院 審議。行政院院會於 102 年 12 月 26 日通過特別條例草案送請立法院審 議。 三、 達成效益: (一) 本 會 完 成 本 年 度 經 商 環 境 改 革 方 案,與各機關合作完成的重要改革 如下: 1. 建置完成「會計師資本查核簽證線 上傳送系統」,便利會計師完成資 40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本查核後,利用線上功能即時將查 核報告傳送登記機關。 2. 開放公司及商業登記檢附文件影像 檔以供其他機關使用,並便利民眾 辦理營業(稅籍)登記。 3. 持續提升「公司及商業設立一站式 線上申請作業網站」之使用率,凡 以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透過一站 式作業網站申請公司登記,登記費 得減收。 4. 修正「受理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申 請新設用電處理須知」,將新設用 電之申請程序進行簡併,提升企業 用電取得之申辦效率。 5. 臺北市政府「五層以下 (工廠倉儲/ 辦公服務類) 建築單一窗口發照中 心」之申請案件,完成發照縮減為 61 工作天數以內。 6. 「關港貿單一窗口」已上線,整合 海關通關、航港單一窗口服務平台 及便捷貿e網等系統,縮短通關流 程,促進貨物查驗透明化。 (二) 研擬「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 草案 1. 促進市場開放大幅鬆綁有關企業生 產要素方面的相關限制,包括人員 方面,簡化外人來臺簽證申辦手 續,於示範區開放具外國專業資格 之會計師、律師、建築師來臺投資 或設立事務所;貨品方面,放寬農 工原料及貨品輸出入,便利企業營 運;租稅方面,在符合實質投資條 件下,允許區內業者在海外所得匯 入、聘僱國外人才,享有合宜的租 稅待遇;土地方面,於區內提供簡 化土地審議機制、便捷土地取得程 序並提供租金優惠等。 2. 創新經營模式透過法規鬆綁,引導 具優勢利基及前瞻性的示範活動。 重點如下: (1) 發展我國成為東亞加值及供應鏈 產業整合樞紐:提升國際物流運 籌實力,協助國內產業連結國際 供應鏈。包括開放限制性陸貨來 41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臺委外加工,便利貨物流通並強 化區域貨運集散功能。 (2) 發展高端服務業:以我國具競爭 優勢之醫療服務,做為優先示 範,同時結合觀光旅遊帶動周邊 產業。在保障國人權益下研擬相 關措施,包括國際醫療機構不得 為健保之特約機構,提升來臺就 醫意願。 (3) 促進教育創新發展:以試點實驗 方式強化國際合作,開放我國大 學與外國大學合作,設立實驗性 質分校或學院,以協助國內高等 教育質與量的提升並邁向國際 化。 十、 簡化行政流程, 行政流程改革個案數 3個 一、 為協助各機關推動跨部會之服務流程 提升服務效能 改革,提供主動、便民之服務,行政 院自 102 年起推動「全面推廣政府服 務流程改造」,作為提升政府服務品 質之策略。本會已依「全面推廣政府 服務流程改造整體規劃報告」推動之 重點工作與時程,協助投資服務圈、 免戶籍謄本圈、e 化宅配圈、安心就學 圈、僑生服務圈、送子鳥圈、農民服 務圈、促進就業圈、電子發票工作 圈、監理服務工作圈等 10 個跨機關工 作圈執行計畫之訂定及修正。 二、 本會已完成「全面推廣政府服務流程 改造」執行計畫管考作業說明,請各 工作圈主辦機關原則按季彙整執行情 形,提報各該工作圈會議檢討,並適 時提報推動小組。另年度終了則由本 會彙整陳報各工作圈執行成果檢視整 體推動成效。 三、 考量政府服務流程改造亟需跨部會合 作協調,為展現跨機關合作成效,並 發揮分工合作綜效,本會已協調各主 協辦機關將「全面推廣政府服務流程 改造」工作圈執行計畫重要指標納入 行政院 103 年度施政計畫。此外,並 完成後續跨機關政策領域目標績效評 估之作業規劃。 四、 「全面推廣政府服務流程改造」預期 將可對民眾日常生活產生實質效益, 42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如投資服務圈整合包括招商資訊等投 資 e 化服務,並持續擴大推動公司與 商業登記線上申辦系統,建置完成公 司及商業簡易變更登記線上申辦服 務,預估每年可為企業與民眾節省逾 1 億元的交通及時間成本。復如免戶籍 謄本圈預期可減少 63 萬申請人次,免 除民眾奔波及節省規費支出。又如「e 化宅配圈」預期將完成經濟弱勢民眾 及家戶津貼補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 助等基層機關服務業務導入行動化。 十一、 提升人力有效 一、 依內陞外補兼顧 2項 一、 達成情形: 運用,增進員 原則,增加人才 (一) 依內陞外補兼顧原則,增加人才交 工價值與能力 交流,辦理專業 流:為提升人力有效運用,本於內 能力相關研習課 陞外補兼顧原則辦理遴補作業。本 程與訓練,增加 會 102 年薦任以上職務出缺數計 48 與提升員工專業 個,內陞 22 人、外補 26 人,符合 能力 每滿 5 人應有 1 人外補之標準。 (二) 辦 理 專 業 能 力 相 關 研 習 課 程 與 訓 練,培養與提升員工專業能力: 1. 本會辦理專業能力相關研習課程與 訓練: (1) 中高階人員訓練:總訓練課程達 18 小時,培訓人數計 40 人。 (2) 環境教育訓練:辦理「環境保護 -臺灣經驗」訓練,計 109 人參 加。 (3) 專業能力訓練: A「人民幣匯率之過去及未來」研 習課程,計 99 人參加。 B「穆斯林市場之國際發展趨勢」 訓練課程,計 52 人參加。 C「國土空間發展政策檢討與研 析」訓練課程,計 22 人參加。 D「全球及區域計量經濟模型」訓 練課程,計 48 人參加。 (4) 面對媒體訓練:「社群媒體時代 的現象與溝通」研習課程,計 52 人參加。 (5) 性別主流化相關課程: A「CEDAW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 視公約:打破性別不平等,向性 騷擾 say no」專題演講,計 63 人 參加。 43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B「性別主流化與我國性平政策工 作方針」專題演講,參加人數 43 人。 (6) 在職培訓發展課程:「政府服務 效能提升-策略規劃與執行力」 訓練,計 36 人參加。 2. 薦送同仁參加其他訓練機構辦理之 專業能力課程: (1) 參加人事總處舉辦「已參加行政 院中高階公務人員國內外培訓課 程人員之回流課程」計 12 人。 (2) 102 年度遴派參加公務人力發展中 心 1 至 12 月份各訓練班期計 160 人次。 3. 綜上,本會辦理專業能力相關研習 課程與訓練超過 10 場次,薦送同仁 參加其他訓練機構辦理之專業能力 課程超過 20 人次。 二、 達成效益:本項均達成目標,有效提 升人力運用,培養與提升同仁專業能 力。 二、 善用激勵措施, 2項 一、 達成情形: 主動積極辦理獎 (一) 有效運用內部獎勵機制,並確實施 勵、公開表揚等 行,善用激勵措施,主動積極辦理 激勵士氣措施, 獎勵、公開表揚等激勵士氣措施: 辦理社會關懷活 1. 本 會 同 仁 之 優 良 事 蹟 均 予 公 開 表 動 揚,以強化激勵效果:102 年度提案 獎勵獲獎人、自行研究獲獎人、模 範公務人員當選人,均特別安排於 業務會報時公開頒獎,以示對個人 能力與表現給予正向肯定與激勵。 2. 運用行政獎勵機制,正向肯定績優 同仁,又自行研究獲獎人由人事室 統一簽報核予行政獎勵。 3. 辦理多元豐富的文康休閒活動等方 式,以成本創新理念辦理活動,多 元滿足同仁需求,激發同仁工作士 氣: (1) 訂定「本會員工特約商店優惠措 施推動方案」,積極洽談商家提 供專屬優惠,從消費活動增進員 工福利。本年度新增 9 家特約商 店,總計 18 家。 (2) 「咱們去綠博,憶起森呼吸」活 44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動,參與宜蘭綠色博覽會,從多 元體驗舒展身心並激發對環境保 護的共鳴,計 76 人參加。 (3) 「 台 北 市 客 家 文 化 主 題 公 園 巡 禮」,計 25 人參加。 (二) 辦 理 社 會 關 懷 的 相 關 活 動 至 少 3 項: 1. 成立蔬果愛心站:成立本會蔬果愛 心站,鼓勵同仁長期認購「那羅部 落蔬果補給站」愛心蔬果,為部落 經濟注入新動力,協助原民自力更 生,計 13 人參與為期半年之認購活 動。 2. 捐血助人落實愛心:舉辦 2 梯 次 「響應捐血、關懷社會」活動,計 9 人參加。 3. 送愛到偏鄉: (1) 送「衣、3C產品」到花蓮富里天 主堂。共募 280 公斤二手衣物、2 台電腦、4 台數位相機,愛心運 費約 55,900 元。 (2) 送 「 食 」 到 新 竹 尖 石 鄉 那 羅 社 區。共募 200 斤白米、麵條、日 常用品等及善款計 7,200 元。 二、 達成效益: (一) 運用內部獎勵機制,以成本創新理 念辦理活動,激發同仁工作士氣, 提升服務效能。平均 50%以上同仁 在滿意度調查中對活動整體感到滿 意。 (二) 本會整合有限資源,持續主動發起 支助弱勢族群,以實際行動回饋社 會,不僅提升組織認同感,亦成功 引領愛心募捐風氣,本年度由同仁 自行發起愛心活動逾 7 項。 十二、 活化公共資訊 委託研究成果獲參考 74 分 一、 目標達成情形:101 年度委託研究報告 與知識,提升 的評價均分 計提出 255 項(次)政策建議送 71 個 政府策略思維 機關(單位)參考並進行評價,累計 能力 評分為 20,944.5 分,各政策建議事項 平均分數為 82.1 分,參考比率達 82.1 %。 二、 成果導向績效:255 項建議事項之「採 行預期性」與「採行情境評估」評價 部分,經機關評價採行預期性「極 45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高」或「高」者計 173 項,占所有建 議事項的 76.5%。而評價為採行預期 性「極高」與「高」中,採行情境評 估為「可立即滿足政策需求」與「等 待政策時機」者計 144 項,達 83.2 %,顯見 101 年度委託研究成果有效 提供機關參考,並可適時強化政策立 論基礎。 46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 103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關鍵策略目標 一、 精進結果導向的 一、 院長於院會及巡 截至 103 年 7 月 31 日止院長於行政院會議指示及巡視 績效管理,落實 視指示事項之辦 指示事項追蹤案件累計 3,227 案,解除追蹤及改為自 政府對民眾的承 理完成比率 行追蹤有 2,912 案,完成比率 90.2%,達成度 100.2%, 諾 執行成果並適時公布於本會全球資訊網供民眾瞭解處 理情形。 二、 中長程個案計畫 一、 政院管制計畫效益評估作業,係藉由委託研究團 效益評估建議事 隊之專業診斷,採取多元化之評估方式,依實地 項參採率 訪查發現或問卷調查分析探究出潛在問題,就政 策方向及執行策略提出建議供主管機關參考改 進。由於所提建議事項能切合問題,內容具體明 確,大多能為主辦機關或協辦機關接納採行或作 為未來參考指標。 二、 102 年度辦理「振興棒球運動總計畫」及「客家 語言發展計畫」2 案效益評估,總計提出 31 項建 議事項,追蹤其獲參採率為 100%。 三、 基本設施補助計 一、 為使一般性補助款基本設施補助計畫評定考核成 畫發包率 績之指標,具客觀性、可量化及效益性,考核分 數具鑑別度,以強化考核獎懲機制,本會爰修正 新增考核項目及辦理方式。參考 100 年至 101 年 各地方政府基本設施補助計畫執行情形,修正 「一般性補助款基本設施補助計畫管制考核要點 第六點附表」,並於 102 年 4 月 3 日函頒實施, 據以辦理後續一般性補助款基本設施補助計畫管 考作業;另為因應本會於 103 年 1 月 22 日機關改 制,爰配合於 1 月 29 日修正上開要點,函發各縣 市政府及相關部會。 二、 辦理 103 年度「一般性補助計畫管考子系統-教 育、社會福利、基本設施補助功能擴充及維 運」,以提升 103 年度補助款執行績效。103 年 2 月完成 22 縣市政府 103 年度基本設施補助計畫系 統匯入作業,各項計畫總經費合計 375 億元。 三、 截至 6 月底執行情形,各直轄市及縣市累計預定 支用數 86.57 億元,預算執行數為 124.08 億元(含 累計實際支用數 97.46 億元、已執行應付未付數 25.44 億元、發包節餘數 1.18 億元),預算執行率 143.34% , 預 算 達 成 率 為 33.07% , 發 包 率 84.56%。本會將賡續進行網路管考,每月並產製 執行月報,檢視各直轄市及縣市預算執行及標案 落後情形,除函請各縣市政府檢討改進加強進度 控管外,必要時採取實地訪查。 二、 提升國家發展規 一、 研 擬 下 一 年 一、 國家發展計畫籌劃與研編: 劃效能 (期)國家發展 (一) 辦理「102 年國家發展計畫執行檢討」,針對 計畫總體發展篇 國際經濟情勢、國內總體發展情勢,以及重要 政策措施進行檢討,俾作為研擬「104 年國家 47 103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關鍵策略目標 發展計畫」參考。 (二) 配合本會組改,進行國家發展計畫與施政計畫 之整合檢討,成立專案小組採密集討論方式進 行,已針對國發計畫與施政計畫兩者間之定 位、目標、功能、內容、作業方式,以及與預 算之關連性等進行研析,研議改進作法,規劃 計畫研擬作業時程;並納入國發計畫總體經濟 目標設定模式修正,彙整完成「國家發展計畫 編擬之調整構想」專案報告初稿,刻正研擬後 續專案辦理方式。 (三) 辦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體制之 規劃、協調及推動;辦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 104 年度施政計畫之編審作業,協助各機關提 升計畫作業能力。 二、 總體經濟規劃: (一)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最新國民所得預測, 進行模型體系校正。 (二) 辦理總體經濟量化評估:「103 年經濟成長率 達 3.2%之模擬」、「103 年度重大公共建設計 畫對 103 年經濟成長影響層面評估」、「推動 第一階段『自由經濟示範區』有關促進民間投 資效益之評估」及「104 年度公共建設計畫中 程歲出概算行政院核定額度 1,636 億元對經濟 成長之影響分析」等。 三、 國際經貿交流及合作事務: (一) 辦理 2014 年「我參與 APEC 策略協調會議」相 關幕僚工作,規劃「APEC Workshop: Sharing Experiences on Free Economic Zones」倡議。 (二) 組團出席 2014 年 APEC 經濟委員會(EC)第 1、2 次會議,擔任「婦女與經濟論壇(WEF)」本會 窗口,辦理相關幕僚作業。 (三) 辦理「2014 GES 台北研討會」,邀請國內外專 家與會;籌組參加 2014 年 GES 大會相關事 宜。 (四) 配合辦理長官接待外賓陪同及幕僚工作。 四、 經社統計編報與經建成果宣導: (一) 完成 102 年經建會年報,刻正規劃辦理 103 年 國發會年報編輯事宜。 (二) 辦理「臺灣經濟發展寬銀幕影音多媒體影片更 新(中英西法日德語版)」103 年第 2 次更新(進 行中)。 (三) 編製「Taiwan Statistical Data Book 2014」(進行 中)。 (四) 出版「台灣經濟論衡」月刊第 12 卷 1 至 6 月號 48 103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關鍵策略目標 及辦理「台灣經濟論衡」出版期程改為季刊之 契約變更。 (五) 辦理「2014 年台灣經濟發展歷程與策略」及 「2014 Economic Development R.O.C.(Taiwan) 」 出版(進行中)。 五、 經建資訊及相關服務: (一) 辦理圖書、期刊資料及電子資源採購業務,提 供各項資訊服務,維護「圖書室入口網」、 「電子資源整合查詢系統」及「本會出版品機 構典藏管理系統」,達成電子化圖書館服務目 標。 (二) 專責本會政府出版品行銷、推廣及管理服務業 務。 (三) 辦理「智慧型圖書資料管理系統建置」委託辦 理計畫案,現已完成招標文件審查並將召開廠 商資格審查,預計 103 年 8 月底前完成廠商評 選及議價事宜,作業時程 3 個月,預估可於 12 月完成驗收上線。 (四) 續辦「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圖書室自動化系 統更新案」委託辦理計畫案,已於 5 月 28 日 完成驗收,並於 6 月 13 日完成撥款結案。 六、 國家發展規劃及重要議題研究: (一) 辦理「國際連結-強化與國際及區域智庫合作」 委辦計畫。 (二) 辦理投資、全球化、計畫改革等專題之專案研 究。 (三) 辦理 103 年「國家發展前瞻規劃」委託研究計 畫,計畫時程暫定至 103 年底,目前已完成議 價簽約程序、期初報告審查並撥付第 1 期款。 二、 辦理上一年國家 一、 研擬「102 年國家發展計畫執行檢討」,旨在落 發展計畫總體發 實檢討總體發展計畫及重要政策措施執行成果(涵 展篇之國家發展 蓋司法院及行政院各部會 31 個機關或單位),作 政策主軸執行檢 為研擬「104 年國家發展計畫」之依據。 討 二、 完成「102 年國家發展計畫執行檢討」,分為 3 章,第 1 章分析 2013 年國際經濟情勢,第 2 章回 顧國內總體發展情勢,第 3 章檢討重要政策措施 執行情形,業經行政院 103 年 7 月 9 日院臺綜字 第 1030039298 號函核定備查,並分函送各相關機 關參考。 三、 強化政策統合協 配合組改進度,行政 一、 配合組織改造法案分批完成立法採分階段施行。 調機制,進行政 院所屬各機關組織法 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議之組織法案,截至目前已 府一體的組織改 規修正完成率 完成 22 個部會及所屬合計 94 項組織法案之立法 造 作業,內政部移民署及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尚待決 定施行日期,其餘法案均已施行順利運作。 49 103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關鍵策略目標 二、 尚未完成立法之部會及所屬機關組織法律案計有 46 項,除 102 年 2 月 21 日函送立法院審議之核 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草案,經 103 年 4 月 21 日司 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聯席審查會決議擇期再審 外,其餘均經立法院委員會審竣,並經朝野黨團 協商簽字中。 三、 截至 103 年 7 月底止,配合各新機關組改法案立 法進程,經行政院組織改造推動小組工作分組召 開協調會議審查完竣之部會所屬中央四級機關 (構)之組織法規案計 27 案,另已完成立法之 新機關報院修正組織法規計有 13 案,均已由本 會循程序辦理完成,有效提升政府施政效能。 四、 自 103 年 1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止,行政院組織改 造推動小組計召開 6 次協調會議、1 次委員會 議。 五、 配合組改作業時程分別規劃不同議題與管道進行 宣導(如刊登組改專題網頁、於 e 政府電子報刊 登組改訊息等工作、透過組改專屬網頁收集輿情 及民眾意見等),讓民眾與公務同仁確實瞭解組 織改造將有助於政府效能之提升。 四、 研擬經濟政策、 一、 發揮經濟氣象台 一、 每週撰寫「一週重大財經資訊」,傳送行政院三 協調推動財經措 功能 長及鄧政委辦公室。 施 二、 每月撰擬「當前經濟情勢」月報、「當前總體經 濟情勢」簡報,呈 總統及 院長,並刊登本會網 頁供各界參考。 三、 每雙週四出版「國際經濟情勢」及「國際經濟動 態指標」電子報,提供社會大眾參考。 四、 按 月 發 布 景 氣 指 標 概 況 、 出 版 「 台 灣 景 氣 指 標」;按月與中華經濟研究院共同發布臺灣製造 業 PMI。 五、 每季發布英文 Taiwan Economic Situation & Outloo k,並編印成冊,作為外賓簡報資料。 六、 每季發布德國 Ifo 經濟研究院世界經濟調查(WES) 新聞稿。 七、 就兩岸經貿情勢,編撰「2013 年兩岸經貿、中國 大陸(含香港)經濟情勢分析」、「2014 年第 1 季 兩岸經貿、中國大陸(含香港)經濟情勢分 析」,提供相關單位參考。 八、 適時就重大經濟議題,研提分析意見提供長官參 考,舉如:「兩稅合一制度之分析」、「亞洲主 要國家痛苦指數比較」、「2014 年中國大陸『兩 會』重點研析」、「南韓經濟改革三年計畫」、 「日本國家戰略特別區域研析」等。 50 103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關鍵策略目標 二、 研擬經濟政策, 一、 政策研析及建議案: 協調推動財經措 (一) 完成「商品出口轉型行動方案」,6 月 23 日提 施 報本會第 4 次委員會議,7 月 21 日奉行政院核 定,7 月 25 日分行相關機關推動辦理。 (二) 綜整「當前經濟情勢」簡報,分別於 3 月 6 日、6 月 12 日提報行政院院會;綜整「我國經 濟景氣動向與展望」簡報,7 月 24 日提報行政 院院會。 (三) 辦理低碳綠能行動方案機制檢討,7 月 16 日邀 集經濟部、環保署等相關部會研商,確認強化 機制內容,並函報行政院。 二、 行政院交辦及財經法案之審議、審查: (一)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精進躍升方 案(第二期)」一案,綜整本會意見,1 月 14 日 函復行政院。 (二) 審議「第 7 期對東南亞經貿工作綱領」及「第 7 期對歐經貿工作綱領」,分別於 4 月 29 日及 5 月 5 日召開審查會議,請經濟部依據會議意 見修正後,本會函復行政院。 (三) 103 年 5 至 7 月辦理「經貿國是會議」全國大 會、4 次顧問會議,及北區、東區會議,彙辦 各分區會議結論報告及規劃全國大會結論後續 推動事宜。 (四) 參與審查之財經法案,包括:行政院「加值型 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1 條、第 36 條修正 草案暨「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立 法院「民法第 203 條、第 204 條及第 205 條條 文修正草案」、「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 案」等。 三、 專案任務之幕僚、統籌協調: (一) 辦理「經濟動能推升方案行動計畫」管考:綜 整 102 年第 4 季執行情形檢討報告,3 月 13 日 函送行政院;3 月 31 日行政院函復備查。 (二) 辦理「提振景氣措施」管考:綜整 103 年 3 月 管考報告,4 月 7 日函送行政院。 (三) 辦理「國家節能減碳總行動方案」管考:綜整 102 年全年執行檢討報告,4 月 14 日函送行政 院。 (四) 承辦總統府財經月報會議、行政院穩定物價小 組等幕僚工作:本會負責會議資料研析、撰擬 新聞稿、紀錄,及重要決議事項追蹤管考。 (五) 辦理本會專案小組工作:包括商品出口專案小 組、服務輸出專案小組、國家品牌專案小組、 稅制合理化小組等,及推動加入 TPP/RCEP 相 51 103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關鍵策略目標 關事宜。 五、 促進政府資訊流 一、 行政院公報網頁 一、 辦理行政院公報刊登事宜,均如期如質於每日下 通,協助民眾參 點閱成長人次 午 4 時 EP 同步發行。103 年 1 月 1 日至 7 月 31 與公共事務 日行政院公報計發行 143 期,總則數 4,385 則, 總頁數約 28,152 頁。 二、 截至 103 年 7 月 31 日,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累計點 閱人次為 462 萬 0,017 人次,較 102 年 12 月 31 日 437 萬 2,087 人次,增加 24 萬 7,930 人次,達成度 為 55.1%。 二、 民眾對政府入口 一、 持續綜整政府資訊,以主題報導方式彙整政府政 網之服務滿意度 策、新聞、福利補助、法令規範等資訊。 二、 配合國家政策推廣各機關業務、活動訊息,揭露 政府資訊,達成施政透明、促進全民參與之目 標。 三、 持續彙整各機關線上申辦業務,加速民眾申辦業 務流程效率,協助各機關達成簡政便民目標。 六、 促進產業及人力 一、 協調推動傳統產 一、 推動服務業高值化: 資源發展 業維新、新興產 (一) 完成行政院交辦審議 1 案:文化部報院「文化 業發展及自由經 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第二期第三次修正計畫」 濟示範區、持續 案。 改善產業發展環 (二) 完成核提意見案 1 案:內政部「不動產業」產 境、促進產業加 業發展計畫。 值創新及規劃水 (三) 完成政策研析及建議 4 案: 資源與能源之永 1. 配合立法院召開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第 14、15、 續利用 16 場次公聽會,擬具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相關說 明書面資料。 2. 配合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第 11 次會議, 擬具兩岸服貿協議中「健康與社會服務」及 「自由經濟示範區『國際醫療(健康)』評 估」書面報告。 3. 積極推動創新創業,擬定「創業拔萃方案」, 並於 7 月 3 日陳報行政院。 4. 完成重點服務業 102 年全年度執行成果報告並 陳報行政院。 (四) 發布新聞稿 2 則: 1. 創新創業啟動臺灣新一波經濟動能。 2. 新加坡致力推動新創事業發展。 二、 促進新興產業發展及產業創新升級: (一) 完成行政院交辦審議 6 案,重要案件摘要如 次: 1. 農委會陳報「檳榔管理方案(草案)」案。 2. 農委會陳報「環境敏感區具公益效能之森林限 制採伐補償計畫(草案)」案。 52 103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關鍵策略目標 3. 農委會陳報「原住民族林業發展方案」。 4. 農委會陳報「國家植物園建設計畫(99 至 105 年修正計畫)第 2 次修正草案」。 5. 經濟部陳報所屬台電公司「第七輸變電計畫」 修正計畫案。 (二) 完成核提意見案 17 案,重要案件摘要如次: 1. 農委會陳報「農業用電補助標準修正」案。 2. 農委會陳報「梧棲漁港區域劃定暨漁港計畫檢 討修訂報告」及「梧棲漁港漁港計畫書」一 案。 3. 農委會陳報「正濱漁港區域劃定暨漁港計畫檢 討修訂報告」及「正濱漁港漁港計畫書」一 案。 4.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會屬事業 機構移轉民營從業人員權益補償辦法」修正草 案。 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安置基金轉投資之 歐欣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辦理撤資,股票 1,000 萬股依「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辦理全 數讓售案。 (三) 完成政策研析及建議 10 案,重要案件摘要如 次: 1. 完成台電公司「第七輸變電計畫 101-102 年度 執行檢討報告」審查。 2. 協助經濟部擬訂我國電業自由化架構、相關配 套措施與推動作法,完成「電業法」修正草 案。 3. 完成「比特幣簡介」簡報,針對比特幣的發 行、運作方式、是否為合法貨幣、未來展望提 出分析意見。 4. 有關「推動中古車出口可行性研析」簡報。 5. 研提「公股釋股」案,各單位意見刻正彙整 中。 (四) 發布新聞稿 2 則: 1. 頁岩氣開採對全球產業影響深遠。 2. 物聯網帶動產業創新,塑造智慧生活。 三、 協調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發展: (一) 完成政策研析及建議 10 案,重要案件摘要如 次: 1. 完成修正之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行政院 並於 103 年 1 月 29 日核定。 2. 完成修正之「自由經濟示範區第一階段推動計 畫」,行政院於 103 年 2 月 25 日核定。 3. 完成「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第 1 場 53 103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關鍵策略目標 公聽會之專案報告-「自由經濟示範區之社會影 響評估(含「就業影響評估」、「社會重分配 影響評估」),及對各該關聯產業之影響評估 分析,以及租稅措施之必要性及其稅式支出評 估」等專案報告。 4. 完成「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法案影響 評估專案報告」。 5.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第 2~5 場公 聽會之 4 項專案報告-「開放設立國際醫療機 構,對於我國醫療體制及健保體系之衝擊評 估」、「智慧物流、教育服務業、專業服務業 之衝擊評估」、「農業部門」、「土地暨社會 正義面向」等報告。 (二) 發布新聞稿 38 則:「自由經濟示範區推動成 效顯現」、「自由經濟示範區是要邁向國際, 並非只針對大陸市場」、「懶人包登場,五分 鐘看懂自由經濟示範區 」、「【國發會 online 第一發】自由經濟示範區溝通會 5 月 28 日晚 間將進行網路直播」及「【國發會 online 第二 發】示範區深度溝通會網路共筆開跑」等。 (三) 加強自由經濟示範區之說明及宣導: 1. 完成「自由經濟示範區說明會」區域說明會與 地方說明會簡報 14 場次、「兩岸自由經濟區 及自由貿易區對接研討會」、「國家發展論壇- 自由經濟示範區」、「自由經濟示範區網路座 談會」、「103 年上半年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儲 備及外派駐外人員行前講習班-臺灣的機遇與挑 戰-由自由經濟示範區看如何招商引資」、 「2014 台商投資臺灣高峰會」、「臺灣上海自 由經貿園區合作論壇」、本會考察嘉義馬稠後 產業園區等 15 場活動簡報與說明政策。 2. 辦理臺北、臺中、高雄、花蓮共 6 場次區域型 示範區說明會及溝通會議,參與人數逾 2,500 人。 3. 製作自由經濟示範區懶人包及摺頁等相關文 宣,並辦理線上有獎徵答網路活動,強化年輕 族群瀏覽的意願,自 103 年 3 月底上線至 7 月 10 日止逾 7,000 人次按讚,累計瀏覽逾 11.2 萬 次,觸及逾 7 萬位網友。 4. 舉辦【國發會 online 第一發】自由經濟示範區 溝通會,以直接、公開、即時之形式,與網路 社群媒體進行面對面溝通,同時進行網路直 播。該活動為政府首次與網媒進行面對面互 動,並獲好評。 54 103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關鍵策略目標 5. 辦理【國發會 online 第二發】示範區深度溝通 會,針對總體政策、國際健康、農業加值及教 育創新等議題,共辦理 4 場次溝通會議,並進 行線上直播。 四、 有效運用國家整體資金: 完成政策研析及建議 2 案: (一) 修正「中長期資金運用策劃及推動要點」內容, 報請行政院核備在案。 (二) 中長期資金辦理 11 項專案貸款,截至 6 月底 止,共計核貸 233 件,金額 46.66 億元。 二、 研擬及協調推動 一、 進行人口、人力供需推計及相關問題研析: 人力資源規劃培 (一) 辦理「中華民國人口推計(103 至 150 年)」,已 訓運用及社會安 於 103 年 4 月 9 日、5 月 1 日、6 月 13 日及 6 全相關政策 月 19 日進行人口學者諮詢會議,並據以進行 人口統計數據模擬分析及撰擬報告,已安排於 8 月 18 日提報本會委員會。 (二) 完成與人口學會於 4 月 24、25 日合辦 2014 年 年會,及後續長期合作規劃。 (三) 完成人口及勞動市場相關指標推估研習會 6 場。 (四) 辦理行政院人口政策會報第 4 次會議。 (五) 完成「產業人力供需評估(含模型建立)」委託 計畫需求書審查及 6 月 4 日期初審查會議。 (六) 研擬產業人力供需模型建置及召開跨部會會 議,研商向總統簡報架構及資料庫建置規劃事 宜。 (七) 完成「產業人力供需專案小組」結案報告及後 續規劃報告,研擬「產業人力供需調查及推估 之建議示範做法」簡報。 (八) 協助研提 104 年公共工程人力之就業效益評 析。 (九) 參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03 年度就業市場 資訊蒐集分析服務案」相關諮詢會議,研提意 見。 (十) 於 103 年 5 月 26 日接見以色列學生訪問團,就 人口政策議題進行交流。 二、 國際人力資源及人才引進相關政策: (一) 依據行政院院長指示,完成「推動優秀僑外生 留臺工作行動計畫(草案)」,於 103 年 3 月 28 日召開跨部會協調會議。依據前揭研商會議 討論結果,修正完成「強化優秀僑外生留臺工 作行動計畫(草案)」,於 4 月 15 日簽陳行 政院,並於 5 月 16 日提報院長主持之專案會 議討論。 55 103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關鍵策略目標 (二) 完成 5 月 29 日召開僑外生留臺工作案之跨部 會協調會議,並依各部會修正意見完成「強化 優秀僑外生留臺工作行動計畫(草案)」修正 及對外政策論述,於 6 月 13 日陳報行政院, 並於 6 月 25 日奉院核定。 (三) 完成「我國經濟移民政策芻議規劃」簡報,提 報 5 月 2 日行政院人口政策會報第 4 次委員會 議討論。 (四) 辦理完成本會管主委帶隊出席 APEC-WEF(婦女 與經濟論壇會議)之相關幕僚作業。 三、 勞動市場分析及重要方案之研審、協調及推動: (一) 研提「103 年度全國層級社會對話圓桌會議」 之建議議題與背景資料。 (二) 完成院交議,原民會函院陳報「促進原住民就 業方案﹙102-105 年﹚」修正計畫草案。 (三) 完成院交議,原民會函院陳報「促進原住民就 業方案﹙102-105 年﹚」102 年執行檢討報告。 (四) 完成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經濟委員會議,黃 昭順委員所提有關新北市政府增訂產檢假、陪 產檢假及延長陪產假之評估報告。 (五) 完成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 境委員會召開第 24 次全體委員會議之「職業 災害勞工保護法、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制度實施 現況及我國實施區域基本工資可行性」口頭報 告。 (六) 發布「103 年 4 月失業率 3.91%創 97 年 6 月以 來新低」新聞稿。 (七) 完成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 境委員會第 18 次全體委員會議所提有關「目 前我國勞動市場之薪資低落、工時過長與人才 外流等相關問題現狀與改善策略」之評估報 告。 (八) 研提「總統與資政座談會」有關趙資政守博發 言之談參資料。 (九) 研提「總統與花東地區專家學者座談會」有關 保障弱勢勞工及協助青年返鄉創業等提案之談 參資料。 (十) 發布「提升高齡者勞動參與,人口老化危機為 轉機」新聞稿。 (十一)發布「針對民眾反映我國工時過長之回應」 新聞稿。 (十二)完成院交議「國軍退除役官兵創業貸款補助 實施計畫」研提意見案。 (十三)完成「提供勞工及其家庭適足生活水準之工 56 103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關鍵策略目標 資」報告,並於 103 年 8 月 8 日提報「總統 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第 15 次委員會議。 四、 育才、留才及攬才策略與教育等相關建設之研 審、協調及推動: (一) 完成修正「育才、留才及攬才整合方案」,於 103 年 4 月 8 日報院,4 月 29 日奉行政院核 定,並於 5 月 9 日函請相關部會辦理。 (二) 完成審查「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草案)」,並 出席行政院之審查會議。 (三) 完成研擬「人力加值培訓產業發展方案(草 案)」,於 103 年 5 月 2 日陳報行政院,並於 103 年 7 月 4 日奉行政院核定。 (四) 參與「經濟部、勞動部與教育部跨部會小組」 副首長會議及工作會議。 (五) 完成大專校院課程調整研析意見,並出席教育 部「跨部會大專校院課程研商會議」。 (六) 辦理「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宣導,研提主委 赴英宣導示範區教育創新議題之談參資料。 (七) 辦理「自由經濟示範區」Facebook 粉絲專頁有 關教育創新議題。 (八) 參與教育部「跨部會協商系科調整規劃」工 作。 (九) 研提美商杰納公司王震華董事長拜訪主委有關 創新創業之文稿,並出席教育部「創新創業跨 部會會談」。 (十) 103 年 6 月 12 日發布「政府持續推動育才、留 才及攬才策略,厚植優質人力資本」新聞稿。 (十一)出席 103 年 6 月美國舉辦之「國際勞動力專 業人員協會(IAWP)」2014 年國際年會,完成 專案報告及文化交流工作。 (十二)參與勞動部「職能基準發展與應用推動方案 (草案)」相關會議,並研提意見。 (十三)完成審查僑委會「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 班中程計畫」(105 至 108 年) 。 (十四)參與教育部「104 學年度技專校院非特殊項 目之院所系科學位學程增設、調整及停招審 查」相關會議,並研提意見。 五、 社會安全政策及福利相關計畫之研審、協調及推 動: (一) 發布「OECD 國家年金改革之重要議題」新聞 稿。 (二) 奉行政院會議裁示,完成「農民健康保險辦理 情形及改革規劃」研析報告。 (三) 完成院交議「內政部函報有關調整農民健康保 57 103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關鍵策略目標 險月投保金額及保險費率」案。 (四) 完成院交議,衛福部函報「全民健康保險投保 金額分級表」修正草案及勞動部函報「勞工退 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勞工保險投保薪 資分級表」修正草案。 (五) 完成院交議「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 體營造中程(103-106 年)計畫修正」案。 (六) 完成院交議「衛生福利部為賡續辦理長期照護 保險規劃及立法工作,擬成立『衛生福利部長 期照護保險籌備諮詢小組』」案。 (七) 完成「我國所得分配趨勢與因應對策」報告。 (八) 辦理完成「行政院改善所得分配工作小組」 103 年第 1 次會議暨「行政院改善所得分配專 案小組」第 9 次會議。 (九) 完成院交議,衛福部函報「104 年度全民健康 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範圍(草案)」審議。 六、 辦理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及相關重要議題研究: (一) 完成「少子女化趨勢下私立大專校院轉型為培 訓機構之研究」報告,並函送相關部會參考。 (二) 辦理「調查政府推動產學合作政策之有效性」 委託研究計畫案,於 103 年 6 月 6 日就問卷調 查結果召開 2 場專家會議,並於 7 月 18 日召開 期末報告審查會議。 (三) 辦理「老年貧窮與適足保障之研究」委託研究 案,業於 3 月 18 日上網公告,4 月 9 日辦理評 審會議,5 月 28 日完成期初報告審查。 (四) 辦理「國家發展前瞻規劃─產業人力供需評估 (含模型建立)」委託研究。 七、 健全國土規劃、 一、 研審及協調推動 一、 完成行政院交議案件之審議共計 126 案,提報本 推動空間再造 都市及區域發展 會委員會議重要案件摘要如次: 重大公共建設計 (一) 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計畫 103 至 105 年度(第 畫及政策 二期)。 (二) 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計畫 103 至 105 年 度(第二期)。 (三) 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公路系統)4 年 (104-107 年)。 (四) 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4 年 (104-107 年)。 (五) 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計 畫。 二、 辦理 104 年度公共建設先期作業初審,公務預算 部分包括農業建設、下水道、都市開發、公路、 航空、港埠、軌道運輸、觀光、水利建設、教 育、體育、工商設施、文化、環境保護、國家公 58 103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關鍵策略目標 園、衛生福利等次類別分項計畫,計 16 次類別 1 90 項計畫。 三、 持續落實氣候變遷調適政策,「國家氣候變遷調 適行動計畫」業於 103 年 5 月 22 日奉行政院核 定,後續將與各部會共同推動,定期提調適專案 小組滾動檢討;積極推展地方調適計畫,全台已 有 18 個地方政府推動辦理;推動建置台灣氣候 變遷調適整合平台。 四、 推動離島建設,103 年 3 月 18 日召開第 69 次工 作小組會議,討論離島建設條例第 9 條三讀後之 衝擊、離島建設條例第 9 條之三修正草案以及 10 2 年度預算保留案等。6 月 9 日主委召開「離島建 設基金」使用規範事宜研商會議,確認離島建設 基金補助原則。5 月 28 日、6 月 5 日、6 月 24 日 分別召開澎湖縣、金門縣、屏東縣、臺東縣及連 江縣第四期離島綜建方案審查會議。 五、 推動花東地區永續發展,4 月 30 日召開花東推動 小組第 7 次會議,通過花東二縣政府所提 11 項計 畫,並確認 102 年度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執行 情形、基金撥款機制調整等案。 六、 國土資訊成果推廣及應用,辦理國土資訊成果 展、空間治理論壇、產業座談會、公務人員講 習,並持續擴充國家發展規劃應用分組平台,支 援國土發展規劃及公共建設計畫審議。 七、 推動國家建設總合評估 (一) 委託辦理「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專案管理計 畫」案,經費 410 萬元,延續前一年工作,續 委託專案管理團隊,延攬專家學者組成計畫輔 導團,協助本會辦理「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 劃」案之相關幕僚及研析作業。 (二) 執行 103 年度「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補助 地方政府事宜,業於 103 年 6 月 10 日完成地方 政府補助提案審查,核定 13 案補助計畫,補 助金額 2,064 萬元。另將補助地方政府於 104 年初辦理國土空間發展策略特展,共同行銷各 縣(市)發展成果。 八、 推動產業用地利用管理制度檢討及改善方案,針 對產業用地整體規劃、活化利用及審議制度進行 檢討,協調相關機關研擬改善方案,預定近期內 提報本會委員會議討論 。 59 103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關鍵策略目標 二、 推動跨域加值公 一、 在國家建設財務規劃及重要經建計畫財務審議部 共建設財務規劃 分,推動跨域加值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擴大計畫 財務效益,有效運用國家資金。 二、 持續透過國發會之院交議案件審議方式,將整合 性財務計畫、公共建設與周邊土地開發之精神納 入公共建設計畫內,已完成有高雄岡山路竹延伸 第一階段路線可行性、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 (市區道路及公路系統)2 案、原住民族道路部 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新北國際表演中心推動計 畫、「流域綜合治理計畫(103-108 年)」第一次 修正計畫、「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 (104-109 年)」、「海岸環境營造計畫(104-109 年)」、「區 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104-109 年)」等 9 件 個案。 三、 函請各部會公共建設主管機關應依據方案訂定各 類公共建設之審查作業要點,未訂定者依本會訂 定之「公共建設計畫及周邊整合規劃申請與審查 作業要點」之通案性規定辦理,持續透過教育訓 練及計畫修正之溝通協調,以落實「跨域加值公 共建設財務規劃方案」精神。 八、 加強公共建設先 一、 計畫預算平衡 一、 依據行政院 103 年 4 月 30 日函核定 104 年度公共 期作業審議、管 建設計畫中程歲出概算額度為 1,636 億元(不含農 考,有效運用國 村再生計畫 62 億元)。 家資金 二、 104 年度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各部 會提報審議計畫共 207 項,經費需求達 2,367 億 元。 三、 本會已於 103 年 4 月下旬完成初審,5 月進行複 審,並邀請財政部、主計總處、工程會等機關共 同會審後,召開副首長協商會議,在行政院匡訂 之預算額度內,達成預算供需平衡,經提報本會 委員會議通過後,於 6 月底陳報行政院,作為總 預算案編列之參據。 二、 國家建設財務規 截至 103 年 7 月底止,協辦完成院交議內政部函報 劃及重要經建計 「都市更新發展計畫(104-107 年)」、交通部函報該 畫財務審議 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等 5 處國家風景區之整 體發展暨財務計畫」及經濟部函報「石門水庫防淤隧 道工程計畫(第一階段)(草案)」等共計 95 件,提供 相關財務審議研析等意見。 九、 推動法制革新與 提供法律諮詢案件 一、 指標達成: 國際接軌 (一) 法制作業部分 1. 本會自 103 年 1 月至 7 月止,提供各部會計 12 案法律諮詢意見。包括:就行政院交議「香港 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修 正草案」、行政院交議經濟部就適用「投資台 60 103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關鍵策略目標 灣優先具體方案」用地租金減免獎勵措施之業 者案、行政院審議「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第 28 條、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相關條文、外籍 專業人士薪資租稅優惠等。 2. 另提供本會各處室法律諮詢案件共計 53 案。 包括:離島建設條例公投議題、「行政院公報 編印中心設置要點」、「國家發展委員會加速 推動公共建設補助地方執行計畫專案小組作業 要點」、「院長交辦或指示事項追蹤作業要 點」、「監察院糾正及調查案件追蹤管制作業 注意事項」等。 (二) 協調國內外商會建言部分:本會自 103 年 1 月 至 7 月止,檢討美、歐、日等外國商會及工總 所提建言計 635 項,針對醫藥、零售、化學、 人力及公共工程等議題召開 19 場協調會議。 二、 達成效益: (一) 法制作業部分:積極提供本會法規案件之法令 諮詢與法制意見,提升同仁法律知能及法制作 業素養,以強化法制作業觀念及增進法令疑義 之解釋能力,達成依法行政之目標,維持本會 施政之合法順利及減少紛爭,有效增加本會之 施政品質及公信力。 (二) 協調國內外商會建言部分: 1. 在醫藥產業方面,加速自費醫療特材申請案之 審核流程、增邀業者參與新藥核價之專家會 議;針對臺美 TIFA 重要議題建置新藥「專利 連結」及「資料專屬權」,衛福部食藥署已同 意依美國橘皮書概念,著手建立藥品專利之資 料庫。 2. 在零售產業方面,鬆綁食管法標示香料成分細 節及製造商之相關規定、取消食品器具須於入 關前完成中文標示,並就化妝品查驗登記制度 及違規廣告之修法方向與業者取得共識。 3. 在人力方面,就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相關用辭 定義、派遣情形公告規定及過渡期規範與外商 業者充分溝通,而業者所提派遣勞工比例上限 之國際作法,也將納為立法過程之參考。 4. 在公共工程方面,工程會將修正「工程採購契 約範本」之損害賠償金額上限之相關規定;財 政部將修正促參法第 31 條,使促參法與銀行 法在授信方面的用語一致,並考量實務應用上 「貸款」應可類推適用至「授信」,在修法前 將先發布解釋函令放寬適用。 61 103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關鍵策略目標 5. 對於涉及政策層面或部會間未能達成共識之議 題,國發會已於 103 年 4 月 11 日報請行政院毛 副院長協調,將分階段推動脊骨醫學服務合法 化,並增加專家學者出席藥品核價共同擬訂會 議之人數,以使核價決議更符合實證醫學與臨 床需求。 (三) 獲外商及工總高度肯定: 1. 美國商會統計 2013 白皮書議題完成度高達 26%,2014 白皮書建言減少為 82 大項(2013 白皮書為 103 大項),因此於 103 年 6 月 5 日 發表 2014 白皮書時,以「令人振奮的新契機」 肯定政府的努力,並指出 103 年為近 20 年來, 最具建設性發展的一年。 2. 日本工商會「2013 年政府回應之評估報告」指 出,41 項建言已有七成獲政府正面回應,肯定 政府積極處理外商建言之態度。 3. 工總 7 月 25 日發表 2014 白皮書,細項建言較 去年減少 39 項,主要係因政府機關回應獲得 較高之滿意度。 十、 推廣服務流程改 一、 行政流程改革個 「全面推廣政府服務流程改造」已由經濟部等主辦機 造,提升服務效 案數 關成立「投資服務圈」等 10 個工作圈,為擴大推動服 能(跨機關目 務流程改造,103 年度新成立內政部推動「免附地籍 標) 謄本圈」及新北市政府推動「一體政府-新北市民免奔 波」等 2 個工作圈。 二、 提供跨機關電子 一、 推動公私立大專校院於電子化政府服務平臺提供 查驗服務(e 化 跨機關查驗服務,已完成 28 所大專校院學籍資 宅配圈) 料電子查驗服務,有效簡化行政流程,提升政府 運作效率。 二、 持續協調各機關達成跨機關電子查驗服務項目; 103 年 1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已辦理示範性基層機 關行動服務達 7,195 件。 十一、 提升人力有效 一、 依內陞外補兼顧 一、 依內陞外補兼顧原則,增加人才交流:為提升人 運用,增進員 原則,增加人才 力有效運用,本於內陞外補兼顧原則辦理遴補作 工價值與能力 交流,辦理專業 業。本會 103 年 7 月底止薦任以上職務出缺數計 能力相關研習課 35 個,內陞 2 人、外補 18 人,符合每滿 5 人應 程與訓練,增加 有 1 人外補之標準。 與提升員工專業 二、 辦理專業能力相關研習課程與訓練,培養與提升 能力 員工專業能力: (一) 自行辦理課程: 1. 中高階人員培訓發展訓練「103 年本會暨所屬 機關高階主管策勵營」,計 46 人參加。 2. 103 年度「商業英語課程」,計 24 人參加。 3. 103 年度「日語 50 音基礎班」、「日語中級 62 103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關鍵策略目標 班」、「日語進階班」及「韓語初階班」,計 82 人參加。 4. 性別主流化相關課程:「CEDAW 消除對婦女 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影片宣導,計 226 人參 加。 5. 環境教育: (1) 「陽明山竹子湖海芋季戶外活動」,計 49 人參加。 (2) 每月播放環境教育影片,計 406 人參加。 (二) 薦送同仁參加其他訓練機構辦理之專業能力課 程: 1. 參加人事總處舉辦「已參加行政院中高階公務 人員國內外培訓課程人員之回流課程」計 10 人。 2. 103 年度遴派參加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1 至 7 月 份各訓練班期計 80 人次。 3. 薦送人事總處舉辦「國家政務研究班第 8 期」 及「高階領導研究班第 7 期」研究員各 1 人。 (三) 綜上,本會辦理專業能力相關研習課程與訓練 超過 10 場次,薦送同仁參加其他訓練機構辦 理之專業能力課程超過 20 人次。 二、 善用激勵措施, 一、 有效運用內部獎勵機制,並確實施行,善用激勵 主動積極辦理獎 措施,主動積極辦理獎勵、公開表揚等激勵士氣 勵、公開表揚等 措施: 激勵士氣措施, (一) 本會同仁之優良事蹟均予公開表揚,以強化激 辦理社會關懷活 勵效果:103 年度模範公務人員當選人、員工 動 提案及參與建議獎勵獲獎人,均特別安排於業 務會報時公開頒獎,以示對個人能力與表現給 予正向肯定與激勵。 (二) 適時運用行政獎勵機制,正向肯定績優同仁。 (三) 辦理多元豐富的文康休閒活動等方式,以成本 創新理念辦理活動,多元滿足同仁需求,激發 同仁工作士氣: 1. 原經建會辦理歲末感恩茶會,計 300 人參加。 2. 原研考會辦理歲末餐會活動,計 143 人參加。 二、 辦理社會關懷的相關活動至少 3 項: (一) 捐血助人落實愛心:舉辦 2 梯次「愛要延續、 挽袖捐血」活動,計 16 人參加。 (二) 103 年下半年度預計辦理「送愛到那羅」送愛 心物資至偏遠地區等活動。 十二、 活化公共資訊 委託研究成果獲參考 一、 目標達成情形:截至 103 年 8 月 5 日止,102 年 與知識,提升 的評價均分 度委託研究報告所提出 177 項(次)政策建議送 政府策略思維 58 個機關(單位)參考並進行評價,累計評分為 能力 14,465 分,各政策建議事項平均分數為 81.7 分。 63 103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關鍵策略目標 二、 成果導向績效:截至 103 年 8 月 5 日止,177 項 建議事項之「採行預期性」與「採行情境評估」 評價部分,經機關評價採行預期性「極高」或 「高」者計 136 項,占所有建議事項的 76.8%。 而評價為採行預期性「極高」與「高」中,採行 情境評估為「可立即滿足政策需求」與「等待政 策時機」者計 103 項,達 75.7%,顯見 102 年度 委託研究成果可適時提供機關參考,並強化政策 立論基礎。 64 二、主 要 表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790 643 2,998 147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 - 1,597 - 0403410000 11 國家發展委員會 - - 1,597 - 0403410300 1 賠償收入 - - 1,597 - 04034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1,597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完 工之賠償收入等。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 - 504 - 0503410000 12 國家發展委員會 - - 504 - 050341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 - 504 - 0503410305 1 資料使用費 - - 461 - 前年度決算數係出售各種書籍、 刊物及政府公報等收入。 0503410312 2 場地設施使用費 - - 43 - 前年度決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 薪資扣回繳庫數。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58 100 270 158 0703410000 12 國家發展委員會 258 100 270 158 0703410100 1 財產孳息 218 - - 218 0703410106 1 租金收入 218 - - 218 本年度預算數係中央聯合辦公大 樓北棟停車場之租金收入。 07034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40 100 270 -6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財產及 廢舊物品等收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532 543 627 -11 1103410000 12 國家發展委員會 532 543 627 -11 1103410900 1 雜項收入 532 543 627 -11 110341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508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以前年度補 助各機關研究計畫結餘款等繳庫 65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數。 11034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532 543 119 -11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各種書籍、 刊物及政府公報等收入及借用宿 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66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1,821,726 3,868,806 -2,047,080 0003410000 7 國家發展委員會 1,821,726 3,868,806 -2,047,080 國家發展委員會組織法業經立法院102年8月 6日第8屆第3會期第2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審 議通過,並奉總統於102年8月21日以華總一 義字第10200156121號令公布,本科目上年 度法定預算數3,029,780千元,連同由原行 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一般行政」及「 研究發展」等科目移入823,622千元、行政 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一般行政」及「公共工 程技術業務」等科目移入15,404千元,共計 如表列上年度預算數。 6103410000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1,821,726 3,868,806 -2,047,080 6103410100 1 一般行政 732,766 747,163 -14,397 1.本年度預算數732,766千元,包括人事費6 81,586千元,業務費45,854千元,設備及 投資3,460千元,獎補助費1,866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681,586千元,較上年度核 實減列人事費10,415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51,180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一般事務費等3,982千元。 6103411000 2 國家發展計畫之規劃 30,228 17,999 12,229 1.本年度預算數30,228千元,包括業務費30 ,036千元,設備及投資192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國家發展計畫籌劃經費4,040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一般事務費等77千元。 (2)施政計畫編審及中長程計畫制度規劃 經費1,553千元,較上年度增列一般事 務費等249千元。 (3)國家發展重要議題研究經費19,079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全球經濟變動 趨勢對台灣經濟的影響與因應對策等 經費11,844千元。 (4)國家發展經社資料編製經費2,777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一般事務費等94千元 。 (5)國發會圖書資訊及出版品管理經費2,7 67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79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資訊服務費等3 07千元。 6103411100 3 研擬經濟政策、協調 25,191 31,276 -6,085 1.本年度預算數25,191千元,全數為業務費 推動財經措施 。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經濟、景氣情勢分析經費11,166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資訊服務費等330千元 。 (2)財經新策略規劃研究經費14,025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辦理節能減碳與經濟 發展相關議題之研究等經費6,415千元 。 6103411200 4 社會發展 30,595 61,104 -30,509 1.本年度預算數30,595千元,全數為業務費 。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社會發展政策研究經費10,504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辦理跨領域整合型社會 發展政策研究等經費28,382千元。 (2)政府服務及營造國際環境經費9,447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政府服務品質獎獲 獎機關獎金等1,043千元。 (3)推動社會發展計畫及組織體制研析經 費6,132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組織 改造說明會等經費645千元。 (4)民意調查分析經費4,512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辦理民意調查訪問費等439千元 。 6103411300 5 促進產業發展 65,884 29,802 36,082 1.本年度預算數65,884千元,全數為業務費 。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促進產業創新加值經費5,543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辦理強化我國服務業國際 化之動能等經費2,549千元。 (2)推動產業結構優化經費5,327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一般事務費等349千元。 (3)協調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發展經費10, 68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14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自由經濟 示範區政策研析等經費6,718千元。 (4)新增打造國際創新創業園區經費45,00 0千元。 6103411400 6 促進人力資源發展、 8,000 6,956 1,044 1.本年度預算數8,000千元,全數為業務費 完善老年經濟安全制 。 度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研審及推動人力資源規劃、運用、培 訓及完善老年經濟安全制度政策經費2 ,484千元,較上年度增列一般事務費 等828千元。 (2)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及相關重要議題研 究經費5,516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 產業人力供需評估等經費216千元。 6103411500 7 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 144,515 151,749 -7,234 1.本年度預算數144,515千元,包括業務費6 管理 3,385千元,獎補助費81,13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國土、區域、離島與城鄉發展計畫及 政策之研審及協調推動經費4,470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辦理跨域加值公共建 設財務規劃於水利建設方面之應用等 經費927千元。 (2)永續發展計畫之協調推動經費6,075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建立台灣氣候調適 整合平台等經費1,425千元。 (3)辦理公共建設計畫之研審經費133,970 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補助中央部會辦 理國土空間規劃資訊應用等經費4,882 千元。其中推動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 置計畫總經費671,364千元,分10年辦 理,96至103年度已編列300,276千元 ,本年度續編第9年經費31,090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19,655千元;國家建設 總合評估規劃中程計畫總經費620,000 千元,分6年辦理,101至103年度已編 列286,795千元,本年度續編第4年經 費102,88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14,773 千元。 69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6103411600 8 管制考核 8,522 11,237 -2,715 1.本年度預算數8,522千元,全數為業務費 。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重要專案追蹤經費1,843千元,較上年 度增列辦理公務出國報告案件電子化 作業管理事項、監察院糾正及調查案 件辦理情形等經費393千元。 (2)施政計畫管制經費1,292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一般事務費等994千元。 (3)行政機關及國營事業考成經費628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一般事務費等794千元 。 (4)增進管考功能經費600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一般事務費等281千元。 (5)地方治理經費4,159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資訊服務費等1,039千元。 6103411700 9 資訊管理 208,986 217,166 -8,180 1.本年度預算數208,986千元,包括業務費2 01,157千元,設備及投資7,829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統籌規劃及審議管考資通訊應用計畫 經費3,092千元,與上年度同。 (2)協調各機關推動資通訊應用系統經費1 76,10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全字 庫應用維護推廣等經費580千元。 (3)規劃、協調及推動政府機關實施辦公 室自動化經費17,060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辦理公務員資訊教育及網路教學 課程等經費4,810千元。 (4)發展及管理國發資訊系統經費12,734 千元,較上年度減列電腦系統及資訊 設備維護等經費2,790千元。 6103411800 10 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 277,138 282,214 -5,076 1.本年度預算數277,138千元,包括業務費1 80,790千元,設備及投資96,348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政府雲端應用服務計畫總經費1,158,0 00千元,分5年辦理,101至103年度已 70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編列580,508千元,本年度續編第4年 經費174,258千元,較上年度增列1,72 5千元。 (2)主動全程服務計畫總經費541,877千元 ,分5年辦理,101至103年度已編列23 0,634千元,本年度續編第4年經費57, 00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4,757千元。 (3)結合社會網絡計畫總經費83,800千元 ,分年辦理,101至103年度已編列46, 302千元,本年度續編第4年經費14,88 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120千元。 (4)e化服務宅配到家計畫總經費122,000 千元,分5年辦理,101至103年度已編 列59,924千元,本年度續編第4年經費 23,00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1,924千元 。 (5)數位機會調查評估計畫總經費60,000 千元,分年辦理,101至103年度已編 列48,000千元,本年度續編第4年經費 8,000千元,與上年度同。 6103411900 11 推動法規鬆綁與革新 11,447 8,213 3,234 1.本年度預算數11,447千元,全數為業務費 、強化經貿競爭力 。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協調商會建言、推動法規國際調和經 費1,794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專家學者 出席費及一般事務費等808千元。 (2)推動法制革新、倡議經商環境改革經 費7,451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公司 治理之法制研究等經費5,384千元。 (3)推動落實法規影響評估制度經費2,202 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台灣新經濟簡訊 編製等經費2,958千元。 6103418100 12 非營業特種基金 276,000 2,300,000 -2,024,000 6103418102 1 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 276,000 2,300,000 -2,024,000 本年度預算數276,000千元,係依花東地區 金 發展條例第12條規定,由國庫增撥花東地區 永續發展基金,較上年度減列2,024,000千 元。 71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6103419000 13 一般建築及設備 1,554 1,727 -173 6103419002 1 營建工程 1,554 1,727 -173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辦理辦公廳舍裝修工程經費1,554千元。 2.上年度辦理辦公廳舍之規劃、配置及裝修 工程預算業已編竣,所列1,727千元如數 減列。 6103419800 14 第一預備金 900 2,200 -1,300 本年度預算數較上年度減列如列數。 72 三、附 屬 表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03410100 -0703410106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預算金額 218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停車場租金收入。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停車場租金收入。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停車場租金收入。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停車場租金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停車場 依據國有財產法、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停車場 依據國有財產法、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停車場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停車場租金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停車場 依據國有財產法、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停車場 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18 0703410000 12 國家發展委員會 218 0703410100 1 財產孳息 218 0703410106 1 租金收入 218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停車場租金收入。 73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03410600 廢舊物資售價 預算金額 40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出售報廢財產及廢舊物品等收入。 出售報廢財產及廢舊物品等收入。 依據預算法及國有財產相關法令等規定辦理。 出售報廢財產及廢舊物品等收入。 依據預算法及國有財產相關法令等規定辦理。 依據預算法及國有財產相關法令等規定辦理。 出售報廢財產及廢舊物品等收入。依據預算法及國有財產相關法令等規定辦理。 依據預算法及國有財產相關法令等規定辦理。 出售報廢財產及廢舊物品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40 0703410000 12 國家發展委員會 40 07034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40 出售報廢辦公事務設備及廢舊紙類等收入。 74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1103410900 -1103410909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預算金額 532 承辦單位 綜合規劃處、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本會出版書籍、刊物及公報等銷售收入。 1.本會出版書籍、刊物及公報等銷售收入。 依據預算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全國軍公教 依據預算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全國軍公教 依據預算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全國軍公教 依據預算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全國軍公教 1.本會出版書籍、刊物及公報等銷售收入。 依據預算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全國軍公教 1.本會出版書籍、刊物及公報等銷售收入。 1.本會出版書籍、刊物及公報等銷售收入。 2.借用公有宿舍人員按月自薪資扣回房屋津貼收 2.借用公有宿舍人員按月自薪資扣回房屋津貼收 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2.借用公有宿舍人員按月自薪資扣回房屋津貼收 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2.借用公有宿舍人員按月自薪資扣回房屋津貼收 2.借用公有宿舍人員按月自薪資扣回房屋津貼收 入。 入。 入。 入。 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532 1103410000 12 國家發展委員會 532 1103410900 1 雜項收入 532 11034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532 1.出版書籍、刊物及公報等銷售收入480千元,包括: (1)各類書籍及刊物145千元。 (2)行政院公報335千元。 2.借用公有宿舍人員按月自薪資扣回房屋津貼收入52千元 。 75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732,76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本會文書、檔案、出納、財產、議事等各項行政管理事 1.對本會各業務單位達成充分行政支援。 1.本會文書、檔案、出納、財產、議事等各項行政管理事 1.對本會各業務單位達成充分行政支援。 2.支援本會首長、各級主管及業務人員決策與業務分析參 項。 2.支援本會首長、各級主管及業務人員決策與業務分析參 2.人事管理事項。 2.人事管理事項。 考。 考。 3.會計統計事項。 3.促進國人深切了解各項國家發展計畫,推動國家發展前 3.會計統計事項。 3.促進國人深切了解各項國家發展計畫,推動國家發展前 4.政風事項。 4.政風事項。 進。 進。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681,586 人事室 1.預算員額545人,包括比照簡任14職等2人, 0100 人事費 681,586 簡任14職等1人,簡任12職等20人,簡任10 至11職等110人,薦任9職等154人,薦任8職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6,368 等36人,薦任6至7職等113人,委任5職等10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97,188 人,委任3職等1人,委任1至2職等2人,技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41,409 工11人,駕駛16人,工友21人,約聘人員41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9,010 人及約僱人員7人。 2.獎金係員工考績獎金43,765千元、退休獎章 0111 獎金 102,262 獎勵金187千元、模範公務人員獎金100千元 0121 其他給與 8,984 及年終工作獎金58,210千元,合計102,262 0131 加班值班費 22,991 千元。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37,117 3.其他給與係員工休假補助。 0151 保險 46,257 4.加班值班費係員工超時加班費及不休假加班 費。 5.退休離職儲金係員工依法提撥之退休、離職 儲金及勞工退休準備金等。 6.保險係員工健保、公保及勞保費等。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51,180 秘書室 本分支計畫為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共同性經費 0200 業務費 45,854 ,編列51,18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45,854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3,020 (1)辦理一般管理訓練及外語進修訓練等1,2 0202 水電費 9,540 20千元,選送人員赴國外進修訓練1,800 0203 通訊費 6,586 千元,合計3,02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938 (2)辦公大樓水費400千元及電費9,140千元 ,合計9,540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368 (3)全年數據通訊費590千元,郵資及電話費 0231 保險費 354 等5,996千元,合計6,586千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950 (4)影印機、傳真機等租金938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45 (5)公務車輛之牌照稅、燃料費及規費等368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5 千元。 (6)辦公廳舍所需保險費107千元及公務車輛 0271 物品 1,262 保險費247千元,合計354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4,425 (7)僱用臨時人員5人1,950千元。 76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732,76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826 (8)諮詢委員、專家學者出席費145千元、英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898 譯文稿及編撰工作服務費500千元,合計 645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855 (9)參加紅十字會會費5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320 (10)公務車油料費360千元,公務用文具用 0293 國外旅費 1,006 品等902千元,合計1,262千元。 0294 運費 99 (11)本會員工文康活動費1,090千元、外賓 接待費用150千元、蒐集、整理資料等 0295 短程車資 578 費用2,737千元、本會辦理文書印刷、 0299 特別費 1,179 大樓管理費、保全、消防、公安檢查及 0300 設備及投資 3,460 清潔維護等項目、國會及記者聯繫所需 0304 機械設備費 900 費用、會議雜支、員工健檢等一般性事 0319 雜項設備費 2,560 務費10,448千元,合計14,425千元。 (12)房屋建築修繕費826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1,866 (1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898千元。 044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186 (1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855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1,680 (15)國內出差旅費320千元。 (16)國外旅費1,006千元,包括: <1>出席美洲地區國際經貿會議旅費488千 元。 <2>出席歐洲地區國際經貿會議旅費386千 元。 <3>出席亞太地區國際經貿會議旅費132千 元。 (17)運費及短程洽公車資677千元。 (18)首長及副首長特別費1,179千元。 2.設備及投資3,460千元: (1)公務所需電信廣播設備、通訊應用設備 、單槍投影機等各項機械設備調整及購 置900千元。 (2)公務所需辦公傢俱、事務設備等各項雜 項設備調整及購置2,560千元。 3.獎補助費1,866千元: (1)早期退休技工、工友支領一次退休金生 活困難人員之三節濟助金186千元。 (2)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680千元。 77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000 國家發展計畫之規劃 預算金額 30,22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研擬國家發展計畫,辦理國發計畫執行成果檢討,並協 1.研擬完成下一年國家發展計畫,揭示國家發展目標與政 1.研擬國家發展計畫,辦理國發計畫執行成果檢討,並協 1.研擬完成下一年國家發展計畫,揭示國家發展目標與政 策重點,分年落實國家發展中期計畫;辦理上一年國家 調推動國家發展計畫。 策重點,分年落實國家發展中期計畫;辦理上一年國家 2.審議編製行政院年度施政計畫,辦理中長程計畫制度研 2.審議編製行政院年度施政計畫,辦理中長程計畫制度研 發展計畫執行成果檢討,供作研擬國家發展計畫參考; 發展計畫執行成果檢討,供作研擬國家發展計畫參考; 協調推動國家發展計畫,促進國家發展目標之達成。 究。 協調推動國家發展計畫,促進國家發展目標之達成。 3.辦理國家發展重要議題研究。 2.完成行政院105年度施政計畫,強化政府施政;完善中 3.辦理國家發展重要議題研究。 2.完成行政院105年度施政計畫,強化政府施政;完善中 4.編製國家發展經社資料。 4.編製國家發展經社資料。 長程計畫制度規劃。 長程計畫制度規劃。 5.提供國家發展圖書資訊及出版品相關服務。 3.研析內外在經濟環境與變動趨勢,運用總體經濟模型, 5.提供國家發展圖書資訊及出版品相關服務。 3.研析內外在經濟環境與變動趨勢,運用總體經濟模型, 研訂國家發展重要總體經濟目標,並進行重要總體經濟 研訂國家發展重要總體經濟目標,並進行重要總體經濟 政策數量化評估。 政策數量化評估。 4.協調推動國際經貿交流及合作事務,提供國內外研究機 4.協調推動國際經貿交流及合作事務,提供國內外研究機 構及學者專家有關台灣經濟發展資訊,宣揚台灣經濟發 構及學者專家有關台灣經濟發展資訊,宣揚台灣經濟發 展成果。 展成果。 5.辦理國家發展重要議題研究,研析國家發展方向與策略 5.辦理國家發展重要議題研究,研析國家發展方向與策略 ,作為研擬國家發展計畫之參據。 ,作為研擬國家發展計畫之參據。 6.提供便捷圖書及電子資訊服務,支援研究進行及業務推 6.提供便捷圖書及電子資訊服務,支援研究進行及業務推 動。 動。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國家發展計畫籌劃 4,040 綜合規劃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0200 業務費 4,040 (1)規劃研擬國家發展計畫,提報本會委員 會議通過後報院核定;協調推動國家發 0201 教育訓練費 10 展計畫,促進國家發展目標之達成;並 0215 資訊服務費 110 進行年度國發計畫總體發展目標及重要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90 施政成果檢討。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6 (2)研析國內外主客觀情勢,進行國家發展 計畫總體經濟目標及重要總體經濟政策 0251 委辦費 1,876 數量化評估。 0271 物品 120 (3)辦理國際經貿交流及合作幕僚作業。 0279 一般事務費 609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4,040千元,其內容 0293 國外旅費 889 如下: (1)教育訓練費10千元。 (2)訂購AREMOS經濟統計資料庫110千元。 (3)僱用臨時人員1人390千元。 (4)邀請專家學者召開會議出席費36千元。 (5)委辦費1,876千元,包括: <1>委託研究「國家發展計畫重要課題綜 合規劃研究」926千元。 <2>委託辦理「國家發展影音多媒體影片 編製」950千元。 (6)公務用文具用品等120千元。 (7)蒐集、整理資料等費用391千元、印製國 家發展計畫及檢討218千元,合計609千 元。 78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000 國家發展計畫之規劃 預算金額 30,22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8)國外旅費889千元,包括: <1>參加環球透視機構年會旅費212千元。 <2>參加德國基爾世界經濟研究院全球經 濟論壇年會旅費509千元。 <3>出席APEC相關會議與活動旅費168千元 。 02 施政計畫編審及中長程計畫制 1,553 綜合規劃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度規劃 (1)推動政府施政計畫管理制度,以政府機 0200 業務費 1,553 關為實施主體,規劃未來應履行及達成 的重要施政目標,並根據其目標達成情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93 形予以測定分析,回饋後續施政規劃及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90 預算分配,滾動精進施政作為,提升施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4 政績效。 0279 一般事務費 845 (2)強化中長程個案計畫體制規劃,並落實 0291 國內旅費 69 性別影響評估之協調及推動。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1,553千元,其內容 0295 短程車資 22 如下: (1)影印機租金193千元。 (2)僱用臨時人員1人390千元。 (3)辦理中長程計畫等講習講座鐘點費34千 元。 (4)辦理施政計畫及中長程計畫(含性別影 響評估)等作業講習手冊編印及場地佈 置245千元、編印中程施政計畫等600千 元,合計845千元。 (5)國內出差旅費69千元。 (6)短程洽公車資22千元。 03 國家發展重要議題研究 19,079 綜合規劃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為因應國內外主客觀情 0200 業務費 19,079 勢變化,以及各項不確定性因素之挑戰,針 對重大或臨時急迫性議題進行研究,衡酌產 0251 委辦費 18,442 官學界意見,以掌握國家發展契機,快速回 0279 一般事務費 637 應及研提對策,並前瞻定位國家發展方向, 規劃中長期發展策略,以確保國家永續繁榮 發展。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19,079千元,其內容 如下: (1)委託研究「全球經濟變動趨勢對台灣經 濟的影響與因應對策」4,642千元、「經 79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000 國家發展計畫之規劃 預算金額 30,22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社情勢變動相關即時性對策之研究」9,3 00千元及「強化與國際及亞太區域智庫 的交流」4,500千元,合計18,442千元。 (2)國家發展年報編印、會議相關支出等一 般事務費637千元。 04 國家發展經社資料編製 2,777 綜合規劃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係針對關鍵經社議題進 0200 業務費 2,777 行專題分析,並報導重大政策與經濟動態, 建構經社政策之理論與實務交流平台;蒐集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90 整合經社統計資料,彙製經濟發展成果簡報 0251 委辦費 2,100 ,具體呈現民國41年以來台灣經建成果,並 0279 一般事務費 287 揭示未來施政展望。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2,777千元,其內容 如下: (1)僱用臨時人員1人390千元。 (2)委託辦理「台灣經濟論衡」刊物編印等2 ,100千元。 (3)編印臺灣統計手冊、經濟發展中英文圖 冊、綜合規劃研究等287千元。 05 國發會圖書資訊及出版品管理 2,779 綜合規劃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為採購與本會業務相關 0200 業務費 2,587 及各項專題研究所需參考資料及電子資源; 進行資料分編整理,建置資訊查詢系統;提 0215 資訊服務費 460 供館際資訊交流合作等服務。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8 2.本分支計畫編列2,779千元,其內容如下: 0271 物品 1,318 (1)業務費2,587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801 <1>圖書自動化系統維護費260千元,以及 訂購電子資源200千元,合計460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192 。 0319 雜項設備費 192 <2>中國圖書館等學會年費8千元。 <3>採購物品、期刊雜誌及圖書等1,318千 元。 <4>蒐集、整理資料等費用782千元、印製 條碼19千元,合計801千元。 (2)設備及投資192千元:購置雜項設備及圖 書等。 80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100 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 預算金額 25,19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經濟、景氣情勢分析,主要包括: 1.研析國內外經濟情勢,發布景氣動向,迅速提供最新經 1.經濟、景氣情勢分析,主要包括: 1.研析國內外經濟情勢,發布景氣動向,迅速提供最新經 (1)國內經濟情勢。 (1)國內經濟情勢。 濟情勢資訊,並掌握國內外經濟脈動與契機,適時就重 濟情勢資訊,並掌握國內外經濟脈動與契機,適時就重 (2)國際經濟情勢。 (2)國際經濟情勢。 要財經議題進行分析、探討,發揮經濟氣象台功能。 要財經議題進行分析、探討,發揮經濟氣象台功能。 2.研擬、協調推動重要財經政策措施,包括國內總體經濟 (3)大陸經濟及兩岸經貿情勢。 (3)大陸經濟及兩岸經貿情勢。 2.研擬、協調推動重要財經政策措施,包括國內總體經濟 (4)景氣動向。 (4)景氣動向。 及國際經貿政策措施;探討總體資源利用、經濟結構調 及國際經貿政策措施;探討總體資源利用、經濟結構調 (5)資源經濟、經濟結構、整體與區域產業經濟。 (5)資源經濟、經濟結構、整體與區域產業經濟。 整、企業經營環境,與節能減碳相關規範,研提政策措 整、企業經營環境,與節能減碳相關規範,研提政策措 (6)重要國家建設計畫之財務規劃及審議、協調。 (6)重要國家建設計畫之財務規劃及審議、協調。 施;以及參與相關財經政策及法規之審議、審查。 施;以及參與相關財經政策及法規之審議、審查。 2.財經新策略規劃研究,研擬經濟政策及協調推動。 3.承辦行政院專案任務小組工作,進行政策研議、統籌協 2.財經新策略規劃研究,研擬經濟政策及協調推動。 3.承辦行政院專案任務小組工作,進行政策研議、統籌協 調及推動管考,善盡財經幕僚角色。 調及推動管考,善盡財經幕僚角色。 4.辦理重大國家建設計畫之財務規劃,以及審議、協調。 4.辦理重大國家建設計畫之財務規劃,以及審議、協調。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經濟、景氣情勢分析 11,166 經濟發展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為研析國內、外經濟情 0200 業務費 11,166 勢,充分揭露景氣動向,研擬及協調推動重 要財經政策措施,以及承辦行政院專案小組 0201 教育訓練費 169 幕僚,進行政策研議、統籌協調及追蹤管考 0215 資訊服務費 2,700 。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27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11,166千元,其內容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170 如下: (1)教育訓練費169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0 (2)訂購OECD網路圖書館Source OECD 資料 0251 委辦費 4,000 庫、商品行情資料庫、CEIC亞洲財經數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657 據資料庫等2,700千元。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10 (3)影印機租金227千元。 0271 物品 110 (4)僱用臨時人員3人1,170千元。 (5)邀請專家學者召開會議出席費、稿費及 0279 一般事務費 1,100 演講費等23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60 (6)委託辦理「國際經濟情勢定期報導(雙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56 週報、年報)暨國際經濟動態指標」4,0 0293 國外旅費 637 0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40 (7)環球透視機構(IHS Global Insight Inc .)提供經濟資訊服務年費622千元、國際 經濟趨勢調查研究中心(CIRET)年費35 千元,合計657千元。 (8)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團體會費10千元。 (9)公務用文具用品等110千元。 (10)蒐集、整理資料等費用391千元,印刷 及會議雜支等709千元,合計1,100千元 。 (11)國內出差旅費60千元。 (12)赴大陸地區參加兩岸經貿相關議題研討 會旅費56千元。 81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100 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 預算金額 25,19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3)國外旅費637千元,包括: <1>參加國際經濟趨勢調查中心(CIRET)或 德國Ifo經濟研究院之研討會旅費141 千元。 <2>參加環球透視機構全球經濟展望會議 旅費252千元。 <3>參加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1次 締約國會議與京都議定書第11次締約 國會議旅費244千元。 (14)短程洽公車資40千元。 02 財經新策略規劃研究 14,025 經濟發展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為因應世界經貿趨勢及 0200 業務費 14,025 兩岸政經發展,前瞻國家發展需要,以召開 研討會議或委託研究方式,進行財經相關新 0251 委辦費 12,525 策略之規劃研究,俾研擬經濟政策及協調推 0279 一般事務費 1,500 動,以加速改善國家財經體質,提升國際競 爭力。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14,025千元,其內容 如下: (1)委辦費12,525千元,包括: <1>委託研究「我國參與區域經濟合作策 略規劃及具體作法」3,500千元、「重 要經濟政策量化評估與模型建立」3,0 00千元及「財金策略之規劃研究」2,0 25千元,合計8,525千元。 <2>委託辦理「臺灣採購經理人指數(PMI) 編製及廠商營運展望調查」2,800千元 、「資源利用模型更新維護及政策模 擬分析」900千元及「國際財經及產業 發展重要資訊特約譯述及研析」300千 元,合計4,000千元。 (2)資料蒐集、整理、印刷及會議雜支等一 般事務費用1,500千元。 82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200 社會發展 預算金額 30,59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規劃社會發展政策研究,並辦理民意調查分析,以提供 1.強化重大社會發展政策研究之循證基礎,引導國家前瞻 1.規劃社會發展政策研究,並辦理民意調查分析,以提供 1.強化重大社會發展政策研究之循證基礎,引導國家前瞻 性社會議題發展,並調查瞭解民眾對重大施政議題的看 本會重要政策規劃之論據基礎。 性社會議題發展,並調查瞭解民眾對重大施政議題的看 2.規劃、協調及推動為民服務工作、營造國際環境輔導及 2.規劃、協調及推動為民服務工作、營造國際環境輔導及 法,提供決策參考。 法,提供決策參考。 2.推動政府服務創新精進方案,提升各機關服務品質,並 協調。 2.推動政府服務創新精進方案,提升各機關服務品質,並 3.中央行政機關組織體制研析與社會發展中長程計畫之規 3.中央行政機關組織體制研析與社會發展中長程計畫之規 辦理外語替代役役男專業訓練,提升國際生活在地服務 辦理外語替代役役男專業訓練,提升國際生活在地服務 。 劃、審議、協調及推動。 。 3.依各機關策訂之社會發展計畫,落實施政目標,透過服 3.依各機關策訂之社會發展計畫,落實施政目標,透過服 務創新調整組織體制,提升政府機關施政品質及運作效 務創新調整組織體制,提升政府機關施政品質及運作效 能。 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社會發展政策研究 10,504 社會發展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0200 業務費 10,504 (1)為強化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及本會決策支 援基礎,就前瞻性、跨部會及整合型等 0203 通訊費 25 社會發展重大施政議題,及我國重要公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25 共治理議題進行研究與調查。 0251 委辦費 8,760 (2)編印「國土及公共治理季刊」,以提供 0271 物品 50 社會各界瞭解政府治理品質及公共治理 經驗與成果。 0279 一般事務費 887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10,504千元,其內容 0291 國內旅費 90 如下: 0293 國外旅費 167 (1)資料郵寄等通訊費25千元。 (2)辦理國土及公共治理季刊撰稿費525千元 。 (3)委辦費8,760千元,包括: <1>委託研究「社會發展指標運用於政策 分析之規劃」1,500千元及「我國族群 平等促進法制建構與推動策略之研究 」1,000千元,合計2,500千元。 <2>委託辦理「臺灣公共治理研究中心」6 ,260千元。 (4)公務用文具用品等50千元。 (5)編印「國土及公共治理季刊」587千元, 會議雜支及其他一般事務費等300千元, 合計887千元。 (6)國內出差旅費90千元。 (7)出席APEC經濟委員會(EC)等國際會議旅 費167千元。 02 政府服務及營造國際環境 9,447 社會發展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0200 業務費 9,447 (1)推動各級機關積極創新,提升政府服務 品質。 0203 通訊費 111 83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200 社會發展 預算金額 30,59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37 (2)辦理營造國際環境輔導及協調。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30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9,447千元,其內容 如下: 0251 委辦費 3,799 (1)資料郵寄等通訊費111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820 (2)影印機租金237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750 (3)邀請專家學者召開會議出席費等730千元 。 (4)委辦費3,799千元,包括: <1>委託研究「營造國際生活環境調查評 估」2,000千元。 <2>委託辦理「優質公共服務策略之規劃 」1,799千元。 (5)「政府服務品質獎」獲獎機關獎金2,400 千元,外語替代役管理及培訓工作1,300 千元,會議雜支及其他一般事務費等120 千元,合計3,820千元。 (6)辦理「政府服務品質獎」實地評審等國 內出差旅費750千元。 03 推動社會發展計畫及組織體制 6,132 社會發展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研析 (1)社會發展中長程計畫之研析、審議、協 0200 業務費 6,132 調及推動。 (2)辦理中央行政機關組織體制之政策規劃 0203 通訊費 210 、協調及研析。 0251 委辦費 3,000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6,132千元,其內容 0271 物品 15 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2,347 (1)資料郵寄等通訊費21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260 (2)委託研究「中央行政機關組織效能之評 估」1,000千元及「社會發展計畫審議及 0293 國外旅費 300 評估制度之調整規劃」2,000千元,合計 3,000千元。 (3)公務用文具用品等15千元。 (4)各項計畫審議及組織研析415千元,辦理 社會發展中長程計畫及先期作業審議、 推動及研習1,032千元,組織體制之政策 規劃、協調及研析100千元,蒐集、整理 資料等費用782千元,會議雜支等一般事 務費18千元,合計2,347千元。 (5)國內出差旅費260千元。 84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200 社會發展 預算金額 30,59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6)考察瑞典政府計畫審議制度暨社會投資 政策之經驗旅費300千元。 04 民意調查分析 4,512 社會發展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0200 業務費 4,512 (1)辦理民眾對政府重大政策、重要施政與 國家相關議題民意調查,提供決策參考 0203 通訊費 300 。 0215 資訊服務費 450 (2)辦理行政機關民調研習,增進行政機關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862 同仁民意調查專業知能,以提升政府瞭 0251 委辦費 2,600 解分析民意的能力。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4,512千元,其內容 0279 一般事務費 300 如下: (1)辦理民意調查電話通訊費300千元。 (2)電腦教室及民調中心軟硬體設備及系統 維護等資訊服務費450千元。 (3)臨時人員酬金862千元(係支付本會不定 期臨時僱用之電話訪員訪問費,於每次 訪問結束當日支付,除訪問費外,本會 並無各項褔利及依法令政府應負擔費用) 。 (4)委託辦理「國家發展相關議題民意調查 」2,600千元。 (5)辦理行政機關民調研習200千元,會議雜 支等一般事務費100千元,合計300千元 。 85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300 促進產業發展 預算金額 65,88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促進產業創新加值。 1.推動產業積極創新,提升產業附加價值,帶動新一波經 1.促進產業創新加值。 1.推動產業積極創新,提升產業附加價值,帶動新一波經 2.推動產業結構優化。 2.推動產業結構優化。 濟成長。 濟成長。 3.協調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發展。 2.協調推動產業相關政策及計畫,並促進產業結構優化, 3.協調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發展。 2.協調推動產業相關政策及計畫,並促進產業結構優化, 4.打造國際創新創業園區。 4.打造國際創新創業園區。 強化我國產業競爭優勢。 強化我國產業競爭優勢。 3.協調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發展,創造我國經濟發展之新 3.協調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發展,創造我國經濟發展之新 動能。 動能。 4.打造國際創新創業園區,塑造臺灣創新創業的國際形象 4.打造國際創新創業園區,塑造臺灣創新創業的國際形象 ,以強化我國未來經濟發展之新動能。 ,以強化我國未來經濟發展之新動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促進產業創新加值 5,543 產業發展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0200 業務費 5,543 (1)致力營造友善環境,引導企業從事創新 創業活動,並促進產業異業結合,提升 0201 教育訓練費 20 產業附加價值。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02 (2)強化產業競爭力,促進經濟自由化暨國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780 際化。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5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5,543千元,其內容 如下: 0251 委辦費 3,000 (1)教育訓練費20千元。 0271 物品 95 (2)影印機租金102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050 (3)僱用臨時人員2人78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50 (4)邀請專家學者召開會議出席費、講座鐘 0293 國外旅費 266 點費及稿費等45千元。 (5)委託研究「我國產業創新策略之規劃」3 0294 運費 5 ,00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30 (6)公務用文具用品等95千元。 (7)蒐集、整理資料等費用391千元,印刷、 會議雜支及其他一般事務費等659千元, 合計1,050千元。 (8)國內出差旅費150千元。 (9)考察英國推動創新創業規劃、運作及成 效旅費266千元。 (10)運費及短程洽公車資35千元。 02 推動產業結構優化 5,327 產業發展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0200 業務費 5,327 (1)協調審議產業發展相關重大政策及計畫 ,俾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及提升我國產業 0201 教育訓練費 20 競爭優勢。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20 (2)協調推動產業升級及能源永續利用,俾 0241 兼職費 218 促進產業再造及營造綠色生態環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90 (3)配合產業發展政策,規劃及運用中長期 資金,支應產業發展所需。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6 86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300 促進產業發展 預算金額 65,88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51 委辦費 3,000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5,327千元,其內容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57 如下: (1)教育訓練費20千元。 0271 物品 53 (2)影印機租金12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930 (3)中長期資金運用策劃及推動之兼職人員 0291 國內旅費 169 兼職費218千元。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268 (4)僱用臨時人員1人390千元。 (5)邀請專家學者召開會議出席費、講座鐘 0294 運費 10 點費及稿費等56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36 (6)委託研究「產業結構調整相關議題之研 究」2,000千元及「前瞻策略性產業政策 之規劃」1,000千元,合計3,000千元。 (7)參加國內有關能源學術團體會費57千元 。 (8)公務用文具用品等53千元。 (9)印刷、會議雜支及其他一般事務費等930 千元。 (10)國內出差旅費169千元。 (11)大陸地區旅費268千元,包括: <1>參加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及相關產業 會議旅費92千元。 <2>兩岸產業合作交流旅費176千元。 (12)運費及短程洽公車資46千元。 03 協調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發展 10,014 產業發展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為配合自由經濟示範區 0200 業務費 10,014 政策之推動,辦理政策說明會、座談會及進 行宣導業務,以吸引國內外企業赴示範區投 0251 委辦費 2,814 資。 0279 一般事務費 4,467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10,014元,其內容如 0293 國外旅費 2,733 下: (1)委託辦理「自由經濟示範區國外招商規 劃」2,814千元。 (2)辦理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宣導及相關工 作等4,467千元。 (3)國外旅費2,733元,包括: <1>辦理自由經濟示範區赴西歐宣導招商 旅費1,376千元。 <2>辦理自由經濟示範區赴北美宣導招商 旅費842千元。 87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300 促進產業發展 預算金額 65,88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辦理自由經濟示範區赴東亞宣導招商 旅費515千元。 04 打造國際創新創業園區 45,000 產業發展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為執行「創業拔萃方案 0200 業務費 45,000 」,打造國際創新創業園區,期能建立一個 正向、有效運作的微型創業生態,強化與國 0251 委辦費 45,000 際人才、資金、技術及知識的鏈結,打造臺 灣創新創業的國際形象,以強化我國未來經 濟發展之新動能。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45,000千元:委託辦 理「打造國際創新創業園區」,考量經營的 彈性、效率及專業性,擬委託民間團體營運 管理園區,以吸引國內外新創團隊、創投、 加速器等相關業者進駐,並透過辦理國際性 研討會、座談會、新創團隊成果發表會等交 流活動,及國內外招商、媒合等,提供新創 事業一站式多元服務等。 88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400 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完善老年經濟安全制度 預算金額 8,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研審及協調推動人力資源規劃運用培訓及社會安全相關 1.進行人口及人力推計,研析未來人力資源發展趨勢,並 1.研審及協調推動人力資源規劃運用培訓及社會安全相關 1.進行人口及人力推計,研析未來人力資源發展趨勢,並 積極參與APEC等國際組織人力資源發展相關倡議。 政策: 積極參與APEC等國際組織人力資源發展相關倡議。 2.配合國家經濟及產業發展,積極協調推動育才、留才及 (1)進行人口、人力供需推計及相關問題研析。 (1)進行人口、人力供需推計及相關問題研析。 2.配合國家經濟及產業發展,積極協調推動育才、留才及 (2)協調及推動APEC國際人力資源發展相關業務。 (2)協調及推動APEC國際人力資源發展相關業務。 攬才措施,整合產業人力供需資訊,規劃人力投資策略 攬才措施,整合產業人力供需資訊,規劃人力投資策略 (3)勞動市場分析及重要方案之研審、協調及推動。 (3)勞動市場分析及重要方案之研審、協調及推動。 ,以提升人力素質及就業力,並充裕產業所需人才,厚 ,以提升人力素質及就業力,並充裕產業所需人才,厚 (4)育才、留才及攬才策略與教育等相關建設之研審、 (4)育才、留才及攬才策略與教育等相關建設之研審、 植產業人才資源,同時提高勞動所得。 植產業人才資源,同時提高勞動所得。 3.定期分析勞動市場就業情勢,適時協調及推動修訂勞動 協調及推動。 協調及推動。 3.定期分析勞動市場就業情勢,適時協調及推動修訂勞動 (5)完善老年經濟安全政策及福利制度相關計畫之研審 (5)完善老年經濟安全政策及福利制度相關計畫之研審 法規及促進就業相關措施,活絡勞動市場,增進勞工福 法規及促進就業相關措施,活絡勞動市場,增進勞工福 祉。、協調及推動。 、協調及推動。 祉。 2.辦理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及相關重要議題研究。 4.建構老年經濟安全制度,改善所得分配不均。 2.辦理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及相關重要議題研究。 4.建構老年經濟安全制度,改善所得分配不均。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研審及推動人力資源規劃、運 2,484 人力發展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用、培訓及完善老年經濟安全 (1)進行人口、人力推計及相關問題研析。 制度政策 (2)協調及推動APEC國際人力資源業務。 0200 業務費 2,484 (3)分析當前就業市場情勢,研擬及協調推 動促進就業相關方案及措施,並定期檢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58 討。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780 (4)研擬及協調推動育才、留才及攬才政策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0 ,強化產、學、訓人力培訓機構合作機 0271 物品 170 制。 (5)協調推動所得分配相關政策,規劃經濟 0279 一般事務費 589 安全制度。 0291 國內旅費 150 (6)研審勞動相關法令及方案。 0293 國外旅費 337 (7)研審教育、文化、體育及客家事務建設 0295 短程車資 50 有關法令、方案及相關公共建設計畫。 (8)研審完善老年經濟安全制度政策相關法 令及方案。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2,484千元,其內容 如下: (1)影印機租金158千元。 (2)僱用臨時人員2人780千元。 (3)邀請專家學者召開會議出席費250千元。 (4)公務用文具用品、期刊及圖書等170千元 。 (5)印製研究報告、資料處理費用198千元及 蒐集、整理資料等費用391千元,合計58 9千元。 (6)國內出差旅費150千元。 (7)國外旅費337千元,包括: <1>參加104年臺灣招商攬才訪問團旅費11 1千元。 89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400 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完善老年經濟安全制度 預算金額 8,00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參加國際勞動力專業人員協會年會旅 費121千元。 <3>參加APEC相關會議與活動旅費49千元 。 <4>參加APEC合作夥伴亞洲開發銀行研究 所會議旅費56千元。 (8)短程洽公車資50千元。 02 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及相關重要 5,516 人力發展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為進行研析及辦理受經 議題研究 濟景氣、人口結構及產業轉型影響下之各項 0200 業務費 5,516 人力資源發展、人力運用效率、促進就業、 育才、留才及攬才、老年經濟及社會安全制 0251 委辦費 4,516 度等相關政策研究計畫,以提供政府規劃重 0279 一般事務費 1,000 要施政決策參考。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5,516千元,其內容 如下: (1)委託研究「產業人力供需評估(含模型建 立)」2,250千元、「促進企業投資人才 培訓之研究」1,500千元及「我國所得分 配影響因素及政策評估(含模型建立)」7 66千元,合計4,516千元。 (2)蒐集、整理資料等費用391千元,印刷及 會議雜支等609千元,合計1,000千元。 90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500 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 預算金額 144,51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國土、區域、離島與城鄉發展計畫及政策之研審及協調 1.國土、區域、離島與城鄉發展計畫及政策之研審及協調 1.國土、區域、離島與城鄉發展計畫及政策之研審及協調 推動: 推動。 推動: 2.永續發展計畫之協調推動。 2.永續發展計畫之協調推動。 (1)協調推動交通、環保、水資源、土地、產業園區及 (1)協調推動交通、環保、水資源、土地、產業園區及 3.辦理公共建設計畫之研審。 3.辦理公共建設計畫之研審。 文教設施等重要公共建設計畫與政策,以落實國土 文教設施等重要公共建設計畫與政策,以落實國土 空間規劃、促進國土、區域、離島與城鄉發展,並 空間規劃、促進國土、區域、離島與城鄉發展,並 推動都市更新,改善城鄉風貌。 推動都市更新,改善城鄉風貌。 (2)擬定國家級經建計畫,以提升國家之競爭力;協調 (2)擬定國家級經建計畫,以提升國家之競爭力;協調 推動整合型計畫,提升經濟弱勢地區之發展;研審 推動整合型計畫,提升經濟弱勢地區之發展;研審 及協調推動產業園區政策、法令、相關計畫。 及協調推動產業園區政策、法令、相關計畫。 (3)就國家總資源負擔能力,對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 (3)就國家總資源負擔能力,對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 加以審查,並議定優先次序。 加以審查,並議定優先次序。 2.永續發展計畫之協調推動: 2.永續發展計畫之協調推動: (1)持續推動國土規劃及永續發展計畫。 (1)持續推動國土規劃及永續發展計畫。 (2)協調推動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及行動計畫、強化 (2)協調推動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及行動計畫、強化 國土保安及復育。 國土保安及復育。 3.辦理公共建設計畫之研審: 3.辦理公共建設計畫之研審: (1)促進區域合作及跨域治理,提升國家及區域競爭力 (1)促進區域合作及跨域治理,提升國家及區域競爭力 及生活環境品質。 及生活環境品質。 (2)推動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計畫,結合政府及學、 (2)推動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計畫,結合政府及學、 業界共同加速推動國土資訊系統,以因應國家重大 業界共同加速推動國土資訊系統,以因應國家重大 發展計畫所需,並整合全國各資料庫之空間資料, 發展計畫所需,並整合全國各資料庫之空間資料, 達到資源共享之目的。 達到資源共享之目的。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國土、區域、離島與城鄉發展 4,470 國土區域離島發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計畫及政策之研審及協調推動 展處 (1)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規劃、協調推動及國 0200 業務費 4,470 際合作。 (2)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與政策 0201 教育訓練費 52 之審議及協調推動。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37 (3)公共建設投資方案與國家建設專案之規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40 劃及協調推動。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80 (4)環境資源永續發展政策與計畫之研擬、 0271 物品 424 審議、協調推動及國際合作。 (5)都市、農村再生、產業用地發展計畫與 0279 一般事務費 2,100 政策之研擬、審議及協調推動。 0291 國內旅費 403 (6)區域及離島發展建設與政策之審議及協 0293 國外旅費 864 調推動。 0295 短程車資 70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4,470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教育訓練費52千元。 (2)影印機租金237千元。 (3)為研審交通、環保、水資源等各類公共 建設及各類政策專案性計畫,邀請專家 學者出席費、鐘點費240千元。 (4)參加台灣房屋整建產業協會等會費80千 91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500 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 預算金額 144,51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元 。 (5)公務用文具用品等424千元。 (6)蒐集、整理資料等費用1,564千元及印刷 、會議雜支等536千元,合計2,100千元 。 (7)國內出差旅費403千元。 (8)國外旅費864千元,包括: <1>參加國際都市發展協會(INTA)年會及 參訪旅費437千元。 <2>參加氣候變遷及永續發展國際會議旅 費155千元。 <3>參加第7屆世界水論壇(WWF7)旅費92千 元。 <4>考察日本土地開發及環評制度旅費90 千元。 <5>考察日本部門中程計畫與財務配置相 關機制旅費90千元。 (9)短程洽公車資70千元。 02 永續發展計畫之協調推動 6,075 國土區域離島發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0200 業務費 6,075 展處 (1)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規劃課題與政策之研 析。 0251 委辦費 5,875 (2)持續推動國土規劃及永續發展計畫。 0279 一般事務費 200 (3)持續推動氣候變遷調適政策及行動計畫 、強化國土保安及復育。 (4)召開政策諮詢、部會協調及舉行產、官 、學、研座談會。 (5)適時因應最新社經環境情勢發展,研擬 國土規劃及永續發展等對策。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6,075千元,其內容 如下: (1)委辦費5,875千元,包括: <1>委託研究「因應公共建設及產業發展 之創新土地開發模式之研究」1,275千 元及「偏鄉地區微型產業的地域合作 鏈結與營運發展模式之研究」1,800千 元,合計3,075千元。 <2>委託辦理「推動落實國家氣候變遷調 適行動計畫及資訊平台」2,800千元。 92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500 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 預算金額 144,51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印刷及會議雜支等一般事務費200千元。 03 辦理公共建設計畫之研審 133,970 國土區域離島發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0200 業務費 52,840 展處 (1)提升國家與區域競爭力及生活環境品質 ,補助部會及地方政府依據區域整體發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10 展構想規劃地區適性發展、資源整合及 0251 委辦費 51,840 跨域合作,以促進區域之創新及永續發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30 展;配合產業及國土規劃發展趨勢,強 0271 物品 100 化智慧科技運用。 0279 一般事務費 400 (2)依據行政院96年7月9日院臺建字第09600 27673號函核定「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建置 0291 國內旅費 130 及推動十年計畫」,持續推動國土資訊 0295 短程車資 30 系統整體建置計畫,計畫總經費671,364 0400 獎補助費 81,130 千元,自95至104年度分10年辦理,96年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1,280 度編列57,364千元、97年度編列2,787千 元、98年度編列31,880千元、99年度編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36,600 列28,000千元、100年度編列39,500千元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33,250 、101年度編列48,000千元、102年度編 列42,000千元及103年度編列50,745千元 ,本年度續編列經費31,090千元,配合 產業及國土規劃發展趨勢,推動國家時 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及城市,強化智 慧科技運用於施政與民生,及促進空間 資訊關聯產業發展。(愛台12建設計畫) (3)依據行政院101年5月30日院臺建字第101 0029053號函核定「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 劃中程計畫(101年至106年)」,計畫總 經費620,000千元,自101至106年度分6 年辦理,101年度編列102,945千元、102 年度編列95,743千元及103年度編列88,1 07千元,本年度續編列經費102,880千元 ,以後年度經費需求230,325千元,持續 推動區域合作與整合,並提升交通、環 境、農業、城鄉、健康、觀光等相關領 域的智慧發展。 (4)編纂「都市及區域發展統計彙編」。 2.本分支計畫編列133,970千元,其內容如下 : (1)業務費52,840千元: 93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500 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 預算金額 144,51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為辦理推動建置國土資訊系統等課題 與政策之研析,邀請專家學者出席費 及鐘點費310千元。 <2>委託辦理「國家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 國土及城市」21,840千元、「跨域合 作及區域創新總體規劃」25,000千元 及「國土空間發展特展」5,000千元, 合計51,840千元。 <3>參加「臺灣地理資訊學會」團體會員 會費30千元。 <4>公務用文具用品等100千元。 <5>印刷、會議雜支等400千元。 <6>國內出差旅費130千元。 <7>短程洽公車資30千元。 (2)獎補助費81,130千元: <1>補助中央部會辦理國土空間規劃資訊 應用等8,250千元。 <2>補助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辦理區域分 工及規劃各區域適合發展產業類型、 智慧城市規劃及執行等策略計畫72,88 0千元。 94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600 管制考核 預算金額 8,52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院會決議及院長指示事項追蹤、管制。 1.嚴密追蹤院長院會及巡視提示事項執行情形,以落實院 1.院會決議及院長指示事項追蹤、管制。 1.嚴密追蹤院長院會及巡視提示事項執行情形,以落實院 2.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計畫管制、查證及評核。 2.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計畫管制、查證及評核。 長施政理念。 長施政理念。 3.列管追蹤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協調解決困難問 2.強化施政計畫管考制度及擴充施政計畫管理資訊系統功 3.列管追蹤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協調解決困難問 2.強化施政計畫管考制度及擴充施政計畫管理資訊系統功 能,以提升施政計畫管理績效。 題,提升計畫執行績效。 能,以提升施政計畫管理績效。 4.追蹤管考重大經建計畫及方案。 3.辦理列管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含愛台12建設計畫)之追蹤 4.追蹤管考重大經建計畫及方案。 3.辦理列管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含愛台12建設計畫)之追蹤 5.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績效評估及國營事業工作考成。 5.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績效評估及國營事業工作考成。 管考並召開專案會議,適時協助解決困難,使工程順利 管考並召開專案會議,適時協助解決困難,使工程順利 6.加強中央與地方聯繫會議,培育地方治理人才。 6.加強中央與地方聯繫會議,培育地方治理人才。 進行,提升預算執行率。 進行,提升預算執行率。 4.協助推動院交重大經建計畫及方案之執行,以達成相關 4.協助推動院交重大經建計畫及方案之執行,以達成相關 經建目標。 經建目標。 5.提升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績效及國營事業業務進步發 5.提升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績效及國營事業業務進步發 展。 展。 6.強化區域合作及聯繫協調,增進中央與地方夥伴關係, 6.強化區域合作及聯繫協調,增進中央與地方夥伴關係, 培育地方治理人才,提升地方治理量能。 培育地方治理人才,提升地方治理量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重要專案追蹤 1,843 管制考核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為對行政院重要會議決 0200 業務費 1,843 定、決議及院長指示事項與院會外院長指示 事項之追蹤考核;針對重大問題辦理專案調 0203 通訊費 40 查,提出檢討及改進建議;追蹤檢查監察院 0215 資訊服務費 790 糾正及調查案件、公務出國報告案件抽查辦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27 理情形;並將上述追蹤考核運用資訊系統協 0271 物品 100 助處理。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1,843千元,其內容 0279 一般事務費 581 如下: 0291 國內旅費 105 (1)辦理行政院會議院長提示及決議事項、 院長巡視指示事項公務聯繫之郵資等費 用40千元。 (2)辦理監察院糾正及調查案件辦理情形及 公務出國報告案件電子化作業管理事項 資訊服務費790千元。 (3)影印機租金227千元。 (4)公務用文具物品等100千元。 (5)蒐集、整理資料等費用391千元及專案調 查雜支190千元,合計581千元。 (6)國內出差旅費105千元。 02 施政計畫管制 1,292 管制考核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為核定院屬機關年度列 0200 業務費 1,292 管計畫,應用資訊系統研擬審定政院管制計 畫之作業計畫、按月檢討執行情形、按季編 0203 通訊費 20 製「行政院列管案件進度季報」簽陳行政院 0215 資訊服務費 975 ,供相關機關參考,對於進度落後較大及輿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1 情反應較多計畫辦理查證,並運用資訊系統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 辦理部會管制作業情形網路稽核。 95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600 管制考核 預算金額 8,52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1 物品 50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1,292千元,其內容 0279 一般事務費 74 如下: (1)辦理查證業務所需公務聯繫之郵資等費 0291 國內旅費 122 用20千元。 (2)辦理政府計畫管理資訊網功能擴充、維 護及訓練等資訊服務費975千元。 (3)辦理列管計畫管考所需場地租金31千元 。 (4)聘請專家學者或講座出席指導列管計畫 管考作業鐘點費20千元。 (5)公務用文具物品等50千元。 (6)辦理列管計畫管考所需表報與查證雜支7 4千元。 (7)國內出差旅費122千元。 03 行政機關及國營事業考成 628 管制考核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0200 業務費 628 (1)辦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績效評估, 以督使各項施政落實推動。 0203 通訊費 50 (2)辦理國營事業工作考成,考核國營事業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 經營成效,督促其業務進步發展。 0271 物品 70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628千元,其內容如 0279 一般事務費 150 下: (1)辦理行政機關及國營事業考成與相關單 0291 國內旅費 58 位公務聯繫之郵資等費用50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250 (2)聘請學者專家出席行政機關與國營事業 考成會議出席費50千元。 (3)公務用文具用品等70千元。 (4)辦理全年度行政機關與國營事業考成所 需場地佈置及一般事務雜支費150千元。 (5)國內出差旅費58千元。 (6)考察歐盟國家績效管理制度旅費250千元 。 04 增進管考功能 600 管制考核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0200 業務費 600 (1)辦理專案追蹤、計畫管制、計畫評核及 績效評估等業務教育訓練工作。 0201 教育訓練費 400 (2)辦理中長程個案計畫效益評估資料之蒐 0203 通訊費 10 集、研析與策進推動。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0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600千元,其內容如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 下: 96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600 管制考核 預算金額 8,52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1 物品 40 (1)辦理提升專案追蹤或重要政策執行追蹤 0279 一般事務費 80 及監察案件追蹤、管制與評核專業技能 之教育訓練費用400千元。 (2)專案計畫管制技能教育訓練等公務聯繫 之郵資等費用10千元。 (3)辦理增進管考技能教育訓練場地租金50 千元。 (4)聘請學者專家專業指導管考訓練技能講 座鐘點費20千元。 (5)公務用文具用品等40千元。 (6)辦理教育訓練場地佈置及雜支80千元。 05 地方治理 4,159 管制考核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為表揚績優研考人員, 0200 業務費 4,159 推動地方施政及計畫e化管理機制,辦理一 般性補助計畫子系統、地方發展知識庫維運 0203 通訊費 120 ,加強基本設施補助計畫管考。 0215 資訊服務費 2,315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4,159千元,其內容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90 如下: 0271 物品 270 (1)聯繫各地方政府操作電子化系統及公務 用通訊費12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680 (2)辦理地方發展知識庫系統及一般性補助 0291 國內旅費 384 系統維運之資訊服務費2,315千元。 (3)僱用臨時人員1人390千元。 (4)公務用文具用品等270千元。 (5)辦理表揚績優研考人員環境佈置、印刷 、獎品及雜支680千元 。 (6)國內出差旅費384千元。 97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700 資訊管理 預算金額 208,98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辦理政府資訊管理政策之綜合性規劃、協調、審議及資 1.統籌規劃推展資通訊應用系統及計畫。 1.辦理政府資訊管理政策之綜合性規劃、協調、審議及資 1.統籌規劃推展資通訊應用系統及計畫。 2.建立整合型行政院公報制度,積極主動公開政府資訊。 源分配等作業。 2.建立整合型行政院公報制度,積極主動公開政府資訊。 2.統籌辦理「政府網際服務網」(GSN),提供中央與地方 3.提供全國各級政府機關連結網際網路服務,作為各機關 2.統籌辦理「政府網際服務網」(GSN),提供中央與地方 3.提供全國各級政府機關連結網際網路服務,作為各機關 提供線上為民服務之重要基礎,提供機關接取之線路, 各級機關通訊骨幹網路。 提供線上為民服務之重要基礎,提供機關接取之線路, 3.研究及規劃政府機關辦公室自動化作業。 3.研究及規劃政府機關辦公室自動化作業。 廣泛應用於中央及地方各級機關電子郵遞、上網、資訊 廣泛應用於中央及地方各級機關電子郵遞、上網、資訊 4.辦理政府資訊資源調查,促進資訊資源合理運用。 4.辦理政府資訊資源調查,促進資訊資源合理運用。 傳送、流量監控等,年節省之相關服務費用達30餘億元 傳送、流量監控等,年節省之相關服務費用達30餘億元 5.辦理行政院公報維運及推廣,確保每日定期出版。 5.辦理行政院公報維運及推廣,確保每日定期出版。 。 。 6.維運國家標準交換碼(全字庫)應用服務。 4.藉由政策及計畫審議輔導工作,提升政府機關資訊經費 6.維運國家標準交換碼(全字庫)應用服務。 4.藉由政策及計畫審議輔導工作,提升政府機關資訊經費 7.發展國發資訊管理系統。 7.發展國發資訊管理系統。 應用效率及政府資訊系統之整合。 應用效率及政府資訊系統之整合。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統籌規劃及審議管考資通訊應 3,092 資訊管理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用計畫 (1)推動行政資通訊及網路系統整體規劃, 0200 業務費 3,092 研訂行政資通訊計畫優先順序,合理應 用資訊資源,推動一站式整合服務。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430 (2)參與國內外電子化政府專業組織及學術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0 組織。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150 (3)派員參加電子化政府相關國際會議。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20 (4)辦理電腦效率書面實地查核等相關工作 0271 物品 150 。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3,092千元,其內容 0279 一般事務費 1,082 如下: 0291 國內旅費 142 (1)辦理電腦效率書面查核資料整理及登錄 0293 國外旅費 1,038 工作僱用特定期間短期臨時人員4人430 千元。 (2)辦理計畫審議及管制考核邀請學者專家 出席費及審查費等80千元。 (3)參加國際政府資訊科技理事會(ICA)國際 組織會費150千元。 (4)參加中華民國開放系統協會等國內組織 會費20千元。 (5)公務用文具用品等150千元。 (6)蒐集、整理資料等費用782千元,辦理實 地訪查及會議雜支等300千元,合計1,08 2千元。 (7)國內出差旅費142千元。 (8)國外旅費1,038千元,包括: <1>出席國際政府資訊科技理事會(ICA)年 會及相關研究分組會議旅費512千元。 <2>出席電子化政府雙邊合作研商會議旅 費339千元。 98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700 資訊管理 預算金額 208,98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出席歐盟暨亞洲電子化政府會議旅費1 87千元。 02 協調各機關推動資通訊應用系 176,100 資訊管理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統 (1)統籌支應中央及地方各級政府機關連網 0200 業務費 175,000 所需之「政府網際服務網」骨幹網路通 訊費、機關接取網路通訊費及強化基礎 0203 通訊費 175,000 服務。 0300 設備及投資 1,100 (2)全字庫之應用推廣、諮詢服務及維護。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100 2.本分支計畫編列176,100千元,其內容如下 : (1)業務費175,000千元:「政府網際服務網 」骨幹網路通訊費。 (2)設備及投資1,100千元:維護國家標準交 換碼資料正確性,提升全字庫功能費用 。 03 規劃、協調及推動政府機關實 17,060 資訊管理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施辦公室自動化 (1)整合型行政院公報制度,以建立法令公 0200 業務費 16,860 定力、落實資訊公開及促進公共參與為 目標,以期達施政公開化與透明化。 0201 教育訓練費 20 (2)公務員資訊教育專業培訓,以及發行政 0203 通訊費 259 府機關資訊通報。 0215 資訊服務費 1,000 2.本分支計畫編列17,060千元,其內容如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9 (1)業務費16,86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5,290 <1>資訊專業課程教育訓練費20千元。 <2>公報及資訊通報紙本郵寄所需通訊費2 0291 國內旅費 142 59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200 <3>公報系統維護資訊服務費1,000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00 <4>資訊通報撰稿費149千元。 <5>辦理資訊相關研討會100千元,公報每 日紙本與電子版同步發行所需一般事 務費15,190千元(含資料蒐集、分析詮 釋、建置、管理,電子檔製作、編印 、校對、裝訂整理與光碟製作),合計 15,290千元。 <6>國內出差旅費142千元。 (2)設備及投資200千元:辦理資訊專業數位 課程製作費。 04 發展及管理國發資訊系統 12,734 資訊管理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99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700 資訊管理 預算金額 208,98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00 業務費 6,205 (1)加強國發會資訊運用與資訊安全措施。 0201 教育訓練費 20 (2)強化內部網路系統,整合行政支援資訊 系統。 0215 資訊服務費 5,947 (3)辦理應用軟體系統之開發、維護與更新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18 管理。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 (4)辦理電腦使用研習訓練,紮實資訊應用 0291 國內旅費 10 技能。 2.本分支計畫編列12,734千元,其內容如下: 0300 設備及投資 6,529 (1)業務費6,205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6,529 <1>資訊研習訓練費20千元。 <2>資訊服務費5,947千元,包括: #1.個人電腦及資訊安全設備租賃5,4 74千元。 #2.伺服主機、網路系統及儲存設備 等維護費200千元。 #3.電腦應用軟體系統維護費273千元 。 <3>影印機租金218千元。 <4>講座鐘點費10千元。 <5>國內出差旅費10千元。 (2)設備及投資6,529千元: <1>購置主機、儲存系統2,000千元。 <2>軟體購置500千元。 <3>應用系統開發4,029千元。 100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800 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 預算金額 277,13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行政院98年12月2日院臺經字0980073417號函核定「愛台1 1.協助部會落實資訊改造,提升資訊服務價值;進行電子 行政院98年12月2日院臺經字0980073417號函核定「愛台1 1.協助部會落實資訊改造,提升資訊服務價值;進行電子 2建設總體計畫」,其中「智慧台灣計畫」以推動建構智 治理前瞻研究,助益對我國電子化政府發展,增進我國 治理前瞻研究,助益對我國電子化政府發展,增進我國 慧型基礎環境、發展創新科技化服務、提供國民安心便利 電子化政府國際合作;協助各機關採用共享及共用式雲 電子化政府國際合作;協助各機關採用共享及共用式雲 的優質網路環境為主要目的。因應國內外主客觀環境變化 端化服務,提升資訊服務品質及作業效能等績效要求。 端化服務,提升資訊服務品質及作業效能等績效要求。 2.協助機關運用雲端服務,快速開發機關為民服務,提升 並考量組織改造新機關業務推動資訊改造,規劃第四階段 2.協助機關運用雲端服務,快速開發機關為民服務,提升 電子化政府計畫(101年-105年),於100年6月10日奉行 電子化政府計畫(101年-105年),於100年6月10日奉行 政府服務效能,透過雲端服務之共享創新,精實統整運 政府服務效能,透過雲端服務之共享創新,精實統整運 政院以院臺秘字第1000030132號函核定,並於102年1月7 政院以院臺秘字第1000030132號函核定,並於102年1月7 用政府資源,減碳節能,機關亦免去重複自行開發及採 用政府資源,減碳節能,機關亦免去重複自行開發及採 日奉行政院以院臺綜字第1010083053號函核定修正,以因 日奉行政院以院臺綜字第1010083053號函核定修正,以因 購成本,估計每年可節省約5,000萬元(250萬元*20個 購成本,估計每年可節省約5,000萬元(250萬元*20個 應資訊服務發展趨勢及強化組改配套措施,服務重點為對 機關)。 機關)。 3.打造個人數位生活儀表板,以民眾生活切身相關服務為 內提升運作效率、對外增進為民服務品質、並兼顧弱勢關 3.打造個人數位生活儀表板,以民眾生活切身相關服務為 懷創造數位機會等三面向的強化,以「服務無疆界,全民 核心,建立政府單一訊息通知管道,整合中央及地方服 核心,建立政府單一訊息通知管道,整合中央及地方服 好生活」為願景,規劃六大旗艦計畫(政府雲端應用服務 務流程,提供跨域主動優質服務。 務流程,提供跨域主動優質服務。 4.推動機關運用智慧網路辦公環境,建立公務同仁社群網 、基礎資料庫擴增、主動全程服務、行動電子化政府、結 4.推動機關運用智慧網路辦公環境,建立公務同仁社群網 合社會網絡、e化服務宅配到家),因應無線寬頻網路應 絡,減少公務同仁開會作業及溝通成本,提升行政服務 絡,減少公務同仁開會作業及溝通成本,提升行政服務 用發展趨勢,善用資通訊科技,提供民眾多元、便利及貼 效能。 效能。 5.藉由電子化政府行動專區的建置,統整政府行動化服務 心的智慧生活服務,聚焦提供電子化政府的主動服務、分 5.藉由電子化政府行動專區的建置,統整政府行動化服務 眾服務,並以民眾的角度協調及整合跨部門間服務,進一 ,便利民眾快速取得政府服務及資訊。 ,便利民眾快速取得政府服務及資訊。 6.輔導機關運用社會網絡與民眾建立有效的溝通、互動管 步發展全程服務。 6.輔導機關運用社會網絡與民眾建立有效的溝通、互動管 道,並即時掌握民意,提供施政透明度及民眾對公共政 道,並即時掌握民意,提供施政透明度及民眾對公共政 策的參與。 策的參與。 7.推動基層公務人員行動服務機制,提供政府與民眾最後 7.推動基層公務人員行動服務機制,提供政府與民眾最後 一哩的服務連結,提升行動服務的民眾滿意度。 一哩的服務連結,提升行動服務的民眾滿意度。 8.掌握我國數位落差現況,建立長時間與國際序列比較基 8.掌握我國數位落差現況,建立長時間與國際序列比較基 礎,以提供政府相關部會評估及制定縮減數位落差、創 礎,以提供政府相關部會評估及制定縮減數位落差、創 造數位機會政策執行參考。 造數位機會政策執行參考。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政府施政計畫管理雲端服務發 12,500 管制考核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展 (1)「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旗艦1「政 0200 業務費 4,000 府雲端應用服務」項下,計畫總經費52, 000千元,自101至105年度分5年辦理,1 0215 資訊服務費 4,000 01年度編列12,000千元、102年度編列5, 0300 設備及投資 8,500 000千元及103年度編列11,500千元,本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8,500 年度續編列經費12,500千元,以後年度 經費需求11,000千元。 (2)為配合政府組織改造,整合分散於原經 建會、原研考會及工程會之政府施政計 畫管理職能,完成行政院政府計畫管理 資訊網(GPMnet 2.0)之建置,並以GPMne t 2.0為基礎,發展計畫管理雲端加值服 務,建置決策支援、專案管理、地理資 訊、評量指標資料庫、計畫資訊公開平 臺及行動版網站6項子系統,並辦理GPMn et2.0及計畫雲之系統功能擴充及維護。 2.本分支計畫編列12,50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4,000千元:辦理評量指標資料庫 101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800 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 預算金額 277,13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計畫資訊公開平臺、行動版網站及GPM net 2.0系統功能擴充、維護及訓練之資 訊操作維護費。 (2)設備及投資8,500千元,係建置及開發GP Mnet2.0系統功能所需系統開發費,包括 : <1>建置地理資訊系統3,000千元。 <2>建置專案管理系統3,000千元。 <3>建置決策支援系統2,500千元。 02 電子化政府基礎建設雲端服務 144,488 資訊管理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發展 (1)「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旗艦1「政 0200 業務費 94,740 府雲端應用服務」項下,計畫總經費966 ,000千元,自101至105年度分5年辦理, 0203 通訊費 1,500 101年度編列140,000千元、102年度編列 0215 資訊服務費 91,825 214,975千元及103年度編列137,164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5 ,本年度續編列經費144,488千元,以後 0279 一般事務費 1,000 年度經費需求329,373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300 (2)發展行政院及所屬委員會雲端資料中心 ,提供創新服務,落實資源向上集中、 0300 設備及投資 49,748 機房減量政策。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9,748 (3)建立安全及可信賴的網路作業環境,提 供憑證簽發及管理服務。 (4)發展跨機關資料交換共用平臺雲端服務 ,整合跨機關間申辦、資料流通及電子 驗證服務。 (5)提供政府骨幹網路資訊安全多重縱深防 禦機制及提升服務。 (6)推廣iTaiwan無線上網服務。 2.本分支計畫編列144,488千元,其內容如下 : (1)業務費94,740千元: <1>配合行政院推動網際網路升級(IPv6) ,骨幹網路提供雙協定(IPv4/IPv6)之 網路接取通訊費1,500千元。 <2>資訊服務費91,825千元,包括: #1.提供各機關資料交換之共享式雲 端應用基礎服務38,625千元。 #2.提供政府機關公開金鑰基礎建設 102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800 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 預算金額 277,13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服務及製發機關憑證與組織(團體 )憑證41,400千元。 #3.提供政府網際服務資通訊安全防 護機制9,100千元。 #4.推廣iTaiwan無線上網服務,提供 全國各機關共用之民眾帳號註冊 、認證機制及客戶諮詢服務2,700 千元。 <3>辦理資訊服務會議出席費115千元。 <4>推廣跨機關之共享式雲端服務一般事 務費1,000千元。 <5>國內出差旅費300千元。 (2)設備及投資49,748千元: <1>擴充行政院及所屬委員會雲端資料中 心服務能量,提供基礎設施服務17,50 0千元。 <2>提供行政院及所屬委員會雲端資料中 心虛擬機器電腦作業系統、套裝軟體( 含版本升級)等12,650千元。 <3>建置並強化跨機關政府雲端應用服務 及資料交換電子驗證服務8,578千元。 <4>強化政府網際服務網骨幹網路品質及 服務水準11,020千元。 03 政府資訊服務改造 17,270 資訊管理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0200 業務費 17,270 (1)「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旗艦1「政 府雲端應用服務」項下,計畫總經費140 0215 資訊服務費 15,300 ,000千元,自102至105年度分4年辦理,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 102年度編列36,000千元及103年度編列2 0279 一般事務費 920 3,869千元,本年度續編列經費17,270千 0291 國內旅費 50 元,以後年度經費需求62,861千元。 (2)經營電子治理智庫,進行電子治理前瞻 研究,以電子化政府服務新興趨勢及主 要發展重點,研提政策建議,協助周延 與落實我國電子治理政策的規劃執行與 評估。 (3)辦理政府資通訊發展之策略規劃及績效 管理,協助機關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計 畫。 103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800 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 預算金額 277,13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4)協調行政院所屬機關推動資訊改造,推 動以服務為中心之集中共享架構,提升 政府資訊人力職能,強化機關資訊治理 與管理能力。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17,270千元,其內容 如下: (1)資訊服務費15,300千元,包括: <1>進行電子治理前瞻研究並創新電子化 政府服務規劃,系統化建構跨國數位 國情進展資料庫,推展國際接軌與合 作等8,700千元。 <2>辦理經驗與知識平台分享機制、電子 治理菁英培訓及資訊專業職能提升等3 ,900千元。 <3>協助行政院各部會推動資訊服務計畫 及資訊資源整合共享,持續蒐集、整 理、更新國際評比資料庫及績效資料 庫2,700千元。 (2)辦理國際研討會等,增進國內跨政府、 企業與公民社會團體及國際組織互動交 流,邀請專家學者出席費、講座鐘點費 及稿費1,000千元。 (3)電子化政府刊物印刷340千元、辦理國際 會議等雜支580千元,合計920千元。 (4)國內出差旅費50千元。 04 數位生活儀表板 23,270 資訊管理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0200 業務費 13,000 (1)「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旗艦3「主 動全程服務」項下,計畫總經費185,000 0203 通訊費 150 千元,自101至105年度分5年辦理,101 0215 資訊服務費 12,550 年度編列25,000千元、102年度編列27,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 00千元及103年度編列26,000千元,本年 0271 物品 50 度續編列經費23,270千元,以後年度經 費需求83,73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00 (2)建立中央與地方訊息整合、主動發布平 0300 設備及投資 10,270 臺,推動跨域流程整合,以民眾需求進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0,270 行數位生活儀表板整體規劃,發展營運 服務系統,促進機關內部流程改造與橫 向整合,提供優質跨域服務。 104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800 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 預算金額 277,13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本分支計畫編列23,27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3,000千元: <1>系統與其它單位資料傳輸介接專線通 訊費150千元。 <2>為辦理數位生活儀表板之系統日常維 運、系統操作、資安檢測及防護、服 務推廣等資訊服務費12,550千元。 <3>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法律顧問費50 千元。 <4>公務用文具用品等50千元。 <5>業務資料蒐集、彙整及會議雜支等一 般事務費200千元。 (2)設備及投資10,270千元: <1>資料庫及相關軟體購置費2,000千元。 <2>數位生活儀表板系統開發、功能建置 、介接測試等系統開發費8,270千元。 05 智慧網路辦公室 33,730 資訊管理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0200 業務費 15,400 (1)「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旗艦3「主 動全程服務」項下,計畫總經費356,877 0203 通訊費 400 千元,自101至105年度分5年辦理,101 0215 資訊服務費 9,970 年度編列66,877千元、102年度編列5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 00千元及103年度編列35,757千元,本年 0279 一般事務費 5,000 度續編列經費33,730千元,以後年度經 費需求170,513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18,330 (2)以整合創新及主動服務方式,建置「公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8,330 務服務」、「通訊服務」及「決策支援 」三大類服務,建構智慧網路辦公室作 業環境,建置高效能的e化辦公室作業環 境,加強機關間公務業務之溝通聯繫, 以提升行政效能,減少辦公作業成本。 (3)推動政府資料開放活化應用。 2.本分支計畫編列33,73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5,400千元: <1>推動辦公室自動化作業所需之數據交 換及網路通訊費用400千元。 <2>智慧網路辦公室及政府資料開放相關 系統維運作業9,970千元。 <3>邀請專家學者出席費及鐘點費30千元 105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800 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 預算金額 277,13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 <4>資料蒐整、印刷及會議雜支等一般事 務費5,000千元。 (2)設備及投資18,330千元:智慧網路辦公 室及政府資料開放相關系統建置強化作 業。 06 結合社會網絡示範發展 14,880 資訊管理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0200 業務費 14,880 (1)「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旗艦5「結 合社會網絡」項下,計畫總經費59,800 0215 資訊服務費 10,280 千元,自101至104年度分4年辦理,101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0 年度編列6,000千元、102年度編列13,50 0279 一般事務費 4,000 0千元及103年度編列15,000千元,本年 0291 國內旅費 100 度續編列經費14,880千元。 (2)推廣「政府機關導入Web 2.0營運作業參 考指引」、「政府網站版型與內容管理 規範」及「政府網站建置及營運作業參 考指引」。 (3)輔導機關參與社會網絡之應用。 (4)輔導重大政策議題導入社會網絡經營。 (5)政府網站服務品質提升推廣。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14,880千元,其內容 如下: (1)辦理推動政府網站服務品質提升推廣、 社會網絡營運諮詢及宣導與說明會,促 進各機關推動與社會網絡結合應用資訊 服務費10,280千元。 (2)編修「政府機關導入Web 2.0營運作業參 考指引」、「政府網站版型與內容管理 規範」及「政府網站建置及營運作業參 考指引」,邀請專家學者出席費及鐘點 費500千元。 (3)辦理機關導入社會網絡服務一般事務費4 ,000千元。 (4)國內出差旅費100千元。 07 最後一鄰服務遞送整合規劃 23,000 資訊管理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0200 業務費 13,500 (1)「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旗艦6「e 化服務宅配到家」項下,計畫總經費122 0215 資訊服務費 3,980 ,000千元,自101至105年度分5年辦理, 0279 一般事務費 9,050 106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800 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 預算金額 277,13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1 國內旅費 470 101年度編列15,000千元、102年度編列2 0300 設備及投資 9,500 0,000千元及103年度編列24,924千元, 本年度續編列經費23,000千元,以後年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9,500 度經費需求39,076千元。 (2)輔導基層機關辦理示範性行動服務,辦 理電子化政府基層行動服務推廣活動。 2.本分支計畫編列23,00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3,500千元: <1>辦理示範性基層機關行動服務資訊服 務費3,980千元。 <2>辦理基層行動服務推廣活動一般事務 費9,050千元。 <3>國內出差旅費470千元。 (2)設備及投資9,500千元: <1>辦理示範性基層機關行動服務、行動 設備等4,500千元。 <2>系統調整、建置等5,000千元。 08 數位機會調查評估計畫 8,000 資訊管理處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0200 業務費 8,000 (1)智慧臺灣計畫「深耕數位關懷方案」項 下,行政院101年8月1日院臺教字第101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 046434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60,000千 0279 一般事務費 7,940 元,自101至104年度分4年辦理,101年 度編列30,000千元、102年編列10,000千 元及103年度編列8,000千元,本年度續 編列經費8,000千元。 (2)追蹤我國數位落差(機會)現況,建立長 時間與國際序列比較基礎,掌握國際數 位機會(落差)發展動態,提高社會重視 程度,創造公義的網路社會,提供相關 部會推動縮減數位落差與創造數位機會 政策參考。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8,000千元,其內容 如下: (1)專家學者會議出席費60千元。 (2)辦理數位機會調查評估計畫(定期辦理10 4年個人/家戶數位機會調查、規劃辦理 行動載具服務數位機會調查及視每年現 況與需求,配合各部會縮減數位落差計 107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800 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 預算金額 277,13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畫辦理效益評估調查)一般事務費7,940 千元。 108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900 推動法規鬆綁與革新、強化經貿競爭力 預算金額 11,44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協調商會建言、推動法規國際調和。 1.逐一檢視歐美日外國商會及工總建言,辦理跨部會溝通 1.協調商會建言、推動法規國際調和。 1.逐一檢視歐美日外國商會及工總建言,辦理跨部會溝通 2.推動法制革新、倡議經商環境改革。 2.推動法制革新、倡議經商環境改革。 協調工作,推動國內法規鬆綁及進行國際調和。 協調工作,推動國內法規鬆綁及進行國際調和。 3.推動落實法規影響評估制度。 2.推動法制革新,建構現代化企業經營法制並與國際接軌 3.推動落實法規影響評估制度。 2.推動法制革新,建構現代化企業經營法制並與國際接軌 。 。 3.倡議國際組織(APEC)推動經商環境改革行動方案,提升 3.倡議國際組織(APEC)推動經商環境改革行動方案,提升 臺灣改革之國際能見度。 臺灣改革之國際能見度。 4.建構法規影響評估之能力,完善法案影響評估前置作業 4.建構法規影響評估之能力,完善法案影響評估前置作業 ,提供經商之良好法制環境。 ,提供經商之良好法制環境。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協調商會建言、推動法規國際 1,794 法制協調中心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為透過逐一檢視歐美日 調和 外國商會及工業總會所提建言,就行政機關 0200 業務費 1,794 回應內容提出研析意見,針對議題需要召開 協調會議,提供商會與政府機關當面溝通之 0201 教育訓練費 50 平台,以促進國內經社法制與國際接軌。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90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1,794千元,其內容 0271 物品 50 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663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7 (2)邀請專家學者召開會議出席費、稿費及 演講費19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50 (3)公務用文具用品等50千元。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101 (4)印刷、會議雜支及其他一般事務費等663 0293 國外旅費 483 千元。 0294 運費 40 (5)單槍投影機、傳真機等維修費用47千元 。 0295 短程車資 120 (6)國內出差旅費50千元。 (7)赴大陸地區參加2015海峽兩岸物流論壇 與供應鏈博覽會旅費101千元。 (8)國外旅費483千元,包括: <1>出席APEC2015年經濟委員會會議(EC1 及EC2)旅費190千元。 <2>考察先進國家推動關務港埠建設及促 進物流發展旅費293千元。 (9)運費及短程洽公車資160千元。 02 推動法制革新、倡議經商環境 7,451 法制協調中心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為健全企業經營法制革 改革 新,參酌國際機構發布之競爭力報告,協調 0200 業務費 7,451 跨部會檢討公司治理、外人投資、企業擔保 融資等相關法制,簡化開辦企業、申請建築 0201 教育訓練費 50 許可、跨境貿易等程序,提升經商容易度及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 政府行政效能,以提升臺灣經貿競爭力。 0251 委辦費 6,300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7,451千元,其內容 109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900 推動法規鬆綁與革新、強化經貿競爭力 預算金額 11,44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1 物品 150 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701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 (2)邀請專家學者召開會議出席費及演講費2 0294 運費 20 0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30 (3)委託研究「虛擬世界法規調適之立法及 政策研究」2,300千元及「公司治理之法 制研究」4,000千元,合計6,300千元。 (4)公務用文具用品等150千元。 (5)「臺灣經商環境改革報告」中英文版排 版印製費250千元及會議雜支等一般事務 費451千元,合計701千元。 (6)運費及短程洽公車資50千元。 03 推動落實法規影響評估制度 2,202 法制協調中心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為透過法規影響評估相 0200 業務費 2,202 關研討會及訓練課程之辦理,強化公務人員 法規影響評估觀念的建立,並提升法案制定 0201 教育訓練費 50 之透明度及公眾諮詢機制,從源頭減少未來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53 須進行法規鬆綁或調整的行政成本,使我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 經貿法制環境具備與國際接軌條件。 0271 物品 50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2,202千元,其內容 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1,369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50 (2)影印機租金153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80 (3)邀請專家學者召開會議出席費、稿費及 0294 運費 100 演講費等20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50 (4)公務用文具用品等50千元。 (5)蒐集、整理資料等費用782千元,印刷、 會議雜支及其他一般事務費等587千元, 合計1,369千元。 (6)國內出差旅費150千元。 (7)出席APEC良好法規實務(GRP)相關議題會 議旅費80千元。 (8)運費及短程洽公車資150千元。 110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8102 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 預算金額 276,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促進花東地區產業的創新與轉型發展,帶動經濟成長及 補助花東地區觀光及文化建設、原住民族群生活條件及環 1.促進花東地區產業的創新與轉型發展,帶動經濟成長及 境之改善、生態環境保護、基礎建設、產業發展、交通建 擴大就業機會。 擴大就業機會。 2.提升公共設施與服務品質,提供居民宜居的城鄉環境。 設、醫療建設、社會福利建設、災害防治、治安維護、河 2.提升公共設施與服務品質,提供居民宜居的城鄉環境。 3.維護自然生態景觀及多元文化特色。 川整治、教育設施等相關計畫與措施,以達成花東地區永 3.維護自然生態景觀及多元文化特色。 4.吸引人才東移及返鄉,增進地區創新發展能量。 續發展。 4.吸引人才東移及返鄉,增進地區創新發展能量。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支應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 276,000 國土區域離島發 依據100年6月29日奉總統令公布施行之「花東 0300 設備及投資 276,000 展處 地區發展條例」第12條規定,設置花東地區永 續發展基金,基金總額新臺幣400億元。104年 0331 投資 276,000 度由國庫編列預算276,000千元。 111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9002 營建工程 預算金額 1,55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有效改善本會老舊辦公環境,加強整合各處室位置配置, 配合組織改造,本會多地辦公之廳舍規劃、配置及裝修等 有效改善本會老舊辦公環境,加強整合各處室位置配置, 提升工作效率。 工作,均含於本計畫內。 提升工作效率。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營建工程 1,554 秘書室 辦理本會辦公廳舍裝修工程經費1,554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1,554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554 112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9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按經常門支出1%範圍內計列,以備其他科目不敷支用時予 依預算法及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辦理。 按經常門支出1%範圍內計列,以備其他科目不敷支用時予 依預算法及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辦理。 以支應。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900 主計室 本年度第一預備金編列如列數。 0900 預備金 900 0901 第一預備金 900 113 國家發展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0100 6103411000 6103411100 6103411200 6103411300 6103411400 一般行政 國家發展計畫 研擬經濟政策 社會發展 促進產業發展 促進人力資源 第一、二級用途別 之規劃 、協調推動財 發展、完善老 科目名稱及編號 經措施 年經濟安全制 度 合 計 732,766 30,228 25,191 30,595 65,884 8,000 0100 人事費 681,586 - - - - -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6,368 - - - - -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97,188 - - - - -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41,409 - - - - -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9,010 - - - - - 0111 獎金 102,262 - - - - - 0121 其他給與 8,984 - - - - - 0131 加班值班費 22,991 - - - - -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37,117 - - - - - 0151 保險 46,257 - - - - - 0200 業務費 45,854 30,036 25,191 30,595 65,884 8,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3,020 10 169 - 40 - 0202 水電費 9,540 - - - - - 0203 通訊費 6,586 - - 646 - - 0215 資訊服務費 - 570 2,700 450 - -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938 193 227 237 222 158 0221 稅捐及規費 368 - - - - - 0231 保險費 354 - - - - - 0241 兼職費 - - - - 218 -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950 1,170 1,170 862 1,170 78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45 70 230 1,255 101 250 0251 委辦費 - 22,418 16,525 18,159 53,814 4,516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 - 657 - - -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5 8 10 - 57 - 0271 物品 1,262 1,438 110 65 148 170 0279 一般事務費 14,425 3,179 2,600 7,354 6,447 1,589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826 - - - - -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898 - - - - -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855 - - - - - 0291 國內旅費 320 69 60 1,100 319 150 114 國家發展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0100 6103411000 6103411100 6103411200 6103411300 6103411400 一般行政 國家發展計畫 研擬經濟政策 社會發展 促進產業發展 促進人力資源 第一、二級用途別 之規劃 、協調推動財 發展、完善老 科目名稱及編號 經措施 年經濟安全制 度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 - 56 - 268 - 0293 國外旅費 1,006 889 637 467 2,999 337 0294 運費 99 - - - 15 - 0295 短程車資 578 22 40 - 66 50 0299 特別費 1,179 - - - - - 0300 設備及投資 3,460 192 - - - -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 - - - 0304 機械設備費 900 - - - - -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 - - 0319 雜項設備費 2,560 192 - - - - 0331 投資 - - - - - - 0400 獎補助費 1,866 - - - - -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 - - - -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 - - - -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 - - - - 044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186 - - - - - 0475 獎勵及慰問 1,680 - - - - - 0900 預備金 - - - - - - 0901 第一預備金 - - - - - - 115 國家發展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500 6103411600 6103411700 6103411800 6103411900 6103418102 健全國土規劃 管制考核 資訊管理 政府資通訊應 推動法規鬆綁 花東地區永續 第一、二級用途別 及經營管理 用建設 與革新、強化 發展基金 科目名稱及編號 經貿競爭力 合 計 144,515 8,522 208,986 277,138 11,447 276,000 0100 人事費 - - - - - -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 - - - - -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 - - -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 - - - - -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 - - - - 0111 獎金 - - - - - - 0121 其他給與 - - - - - - 0131 加班值班費 - - - - - -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 - - - - - 0151 保險 - - - - - - 0200 業務費 63,385 8,522 201,157 180,790 11,447 - 0201 教育訓練費 52 400 40 - 150 - 0202 水電費 - - - - - - 0203 通訊費 - 240 175,259 2,050 - - 0215 資訊服務費 - 4,080 6,947 147,905 - -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37 308 218 - 153 - 0221 稅捐及規費 - - - - - - 0231 保險費 - - - - - - 0241 兼職費 - - - - - -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 390 430 - - -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50 90 239 1,755 590 - 0251 委辦費 57,715 - - - 6,300 -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 - 150 - - -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110 - 20 - - - 0271 物品 524 530 150 50 250 - 0279 一般事務費 2,700 1,565 16,372 28,110 2,733 -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 - - - - -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 - - - -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 - 47 - 0291 國內旅費 533 669 294 920 200 - 116 國家發展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1500 6103411600 6103411700 6103411800 6103411900 6103418102 健全國土規劃 管制考核 資訊管理 政府資通訊應 推動法規鬆綁 花東地區永續 第一、二級用途別 及經營管理 用建設 與革新、強化 發展基金 科目名稱及編號 經貿競爭力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 - - - 101 - 0293 國外旅費 864 250 1,038 - 563 - 0294 運費 - - - - 160 - 0295 短程車資 100 - - - 200 - 0299 特別費 - - - - - - 0300 設備及投資 - - 7,829 96,348 - 276,000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 - - - 0304 機械設備費 - - - - - -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7,829 96,348 - - 0319 雜項設備費 - - - - - - 0331 投資 - - - - - 276,000 0400 獎補助費 81,130 - - - - -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1,280 - - - - -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36,600 - - - - -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33,250 - - - - - 044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 - - - - - 0475 獎勵及慰問 - - - - - - 0900 預備金 - - - - - - 0901 第一預備金 - - - - - - 117 國家發展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9002 6103419800 營建工程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554 900 1,821,726 0100 人事費 - - 681,586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 - 6,368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397,188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 - 41,409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 19,010 0111 獎金 - - 102,262 0121 其他給與 - - 8,984 0131 加班值班費 - - 22,991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 - 37,117 0151 保險 - - 46,257 0200 業務費 - - 670,861 0201 教育訓練費 - - 3,881 0202 水電費 - - 9,540 0203 通訊費 - - 184,781 0215 資訊服務費 - - 162,652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 - 2,891 0221 稅捐及規費 - - 368 0231 保險費 - - 354 0241 兼職費 - - 218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 - 7,922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 5,775 0251 委辦費 - - 179,447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 - 807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 - 210 0271 物品 - - 4,697 0279 一般事務費 - - 87,074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 - 826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 898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1,902 0291 國內旅費 - - 4,634 118 國家發展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419002 6103419800 營建工程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 - 425 0293 國外旅費 - - 9,050 0294 運費 - - 274 0295 短程車資 - - 1,056 0299 特別費 - - 1,179 0300 設備及投資 1,554 - 385,383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554 - 1,554 0304 機械設備費 - - 90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104,177 0319 雜項設備費 - - 2,752 0331 投資 - - 276,000 0400 獎補助費 - - 82,996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 11,280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 36,600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 33,250 044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 - 186 0475 獎勵及慰問 - - 1,680 0900 預備金 - 900 900 0901 第一預備金 - 900 900 119 國家發展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681,586 670,861 82,996 - 7 國家發展委員會 681,586 670,861 82,996 -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681,586 670,861 82,996 - 1 一般行政 681,586 45,854 1,866 - 2 國家發展計畫之規劃 - 30,036 - - 3 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 - 25,191 - - 4 社會發展 - 30,595 - - 5 促進產業發展 - 65,884 - - 6 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完善老年經濟安 - 8,000 - - 全制度 7 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 - 63,385 81,130 - 8 管制考核 - 8,522 - - 9 資訊管理 - 201,157 - - 10 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 - 180,790 - - 11 推動法規鬆綁與革新、強化經貿競爭 - 11,447 - - 力 12 非營業特種基金 - - - - 1 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 - - - - 13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1 營建工程 - - - - 14 第一預備金 - - - - 120 委員會 別科目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900 1,436,343 - 385,383 - - 385,383 1,821,726 900 1,436,343 - 385,383 - - 385,383 1,821,726 出 900 1,436,343 - 385,383 - - 385,383 1,821,726 - 729,306 - 3,460 - - 3,460 732,766 規劃 - 30,036 - 192 - - 192 30,228 協調推動財經措施 - 25,191 - - - - - 25,191 - 30,595 - - - - - 30,595 - 65,884 - - - - - 65,884 展、完善老年經濟安 - 8,000 - - - - - 8,000 經營管理 - 144,515 - - - - - 144,515 - 8,522 - - - - - 8,522 - 201,157 - 7,829 - - 7,829 208,986 建設 - 180,790 - 96,348 - - 96,348 277,138 革新、強化經貿競爭 - 11,447 - - - - - 11,447 - - - 276,000 - - 276,000 276,000 展基金 - - - 276,000 - - 276,000 276,000 - - - 1,554 - - 1,554 1,554 - - - 1,554 - - 1,554 1,554 900 900 - - - - - 900 121 國家發展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土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 1,554 - 0003410000 7 國家發展委員會 - 1,554 - 6103410000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 1,554 - 6103410100 1 一般行政 - - - 6103411000 2 國家發展計畫之規劃 - - - 6103411700 9 資訊管理 - - - 6103411800 10 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 - - - 6103418100 12 非營業特種基金 - - - 6103418102 1 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 - - - 6103419000 13 一般建築及設備 - 1,554 - 6103419002 1 營建工程 - 1,554 - 122 委員會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械設備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資及其他 合 計 900 - 104,177 2,752 - 276,000 385,383 900 - 104,177 2,752 - 276,000 385,383 900 - 104,177 2,752 - 276,000 385,383 900 - - 2,560 - - 3,460 - - - 192 - - 192 - - 7,829 - - - 7,829 - - 96,348 - - - 96,348 - - - - - 276,000 276,000 金 - - - - - 276,000 276,000 - - - - - - 1,554 - - - - - - 1,554 123 國家發展委員會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6,368 主委1人,副主委2人,合計3人。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97,188 職員447人。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41,409 聘用41人,約僱7人,合計48人。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9,010 駕駛16人,技工11人及工友21人,合計48人 。 六、獎金 102,262 員工考績及年終獎金等。 七、其他給與 8,984 員工休假補助。 八、加班值班費 22,991 員工超時加班費10,950千元(未超過90年度 實支數額之八成計12,150千元)及不休假加 班費。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37,117 員工依法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及勞工退休 準備金等。 十一、保險 46,257 員工健保、公保及勞保費等。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681,586 124 本 頁 空 白 125 國家發展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449 450 - - - - - - 21 21 11 11 16 18 0003410000 7 國家發展委員會 449 450 - - - - - - 21 21 11 11 16 18 6103410100 3 1 一般行政 449 450 - - - - - - 21 21 11 11 16 18 班 21 1, 預 經 千 用3 年 人 39 ( 3 人 2, 預 經 元 78 用1 年 人 計 39 78 經 82 126 委員會 明細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41 45 7 7 - - 545 552 658,595 664,449 -5,854 行政院主管 0003410000 41 45 7 7 - - 545 552 658,595 664,449 -5,854 國家發展委員會 6103410100 41 45 7 7 - - 545 552 658,595 664,449 一般行政 -5,854 1.減列職員2人、駕駛2人及聘用人員3 人,另聘用人員轉正1人為職員。 2.人事費預算681,586千元,扣除加班 值班費22,991千元,淨計如列數。 3.本年度以業務費預計進用臨時人員21 人,共計7,060千元,包括: (1)「一般行政」計畫預計進用5人1, 950千元。 (2)「國家發展計畫之規劃」計畫預 計進用3人1,170千元。 (3)「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 措施」計畫預計進用3人1,170千 元。 (4)「促進產業發展」計畫預計進用3 人1,170千元。 (5)「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完善老年 經濟安全制度」計畫預計進用2人 780千元。 (6)「管制考核」計畫預計進用1人39 0千元。 (7)「資訊管理」計畫預計進用4人( 按月計酬1人*5個月、按件計酬3 人*4個月)430千元。 4.本年度以業務費預計進用勞務承攬人 力25人,共計9,775千元,包括: (1)「一般行政」計畫預計進用7人2, 737千元。 (2)「國家發展計畫之規劃」計畫預 計進用3人1,173千元。 (3)「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 措施」計畫預計進用1人391千元 。 (4)「社會發展」計畫預計進用2人78 2千元。 (5)「促進產業發展」計畫預計進用1 人391千元。 (6)「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完善老年 經濟安全制度」計畫預計進用2人 782千元。 (7)「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計 畫預計進用4人1,564千元。 (8)「管制考核」計畫預計進用1人39 1千元。 (9)「資訊管理」計畫預計進用2人78 2千元。 (10)「推動法規鬆綁與革新、強化經 貿競爭力」計畫預計進用2人782 千元。 127 國家發展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95.03 2,995 852 24.57 21 51 85 0751-QH。 972 16.52 16 油氣雙燃料車 。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5.03 2,995 852 24.57 21 51 92 4166-ET。 972 16.52 16 油氣雙燃料車 。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6.10 3,000 1,668 24.57 41 51 61 7263-QH。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7.09 2,362 852 24.57 21 51 128 6031-UW。 972 16.52 16 油氣雙燃料車 。 1 公務轎車 4 94.04 3,500 852 24.57 21 51 50 1473-EC。 972 16.52 16 油氣雙燃料車 。 1 公務轎車 4 95.03 2,995 852 24.57 21 51 82 4163-ET。 972 16.52 16 油氣雙燃料車 。 1 公務轎車 4 97.07 2,000 852 24.57 21 51 69 7373-QZ。 972 16.52 16 油氣雙燃料車 。 1 公務轎車 4 103.03 1,600 1,668 24.57 41 8 16 AGF-9261。 1 公務轎車 4 103.03 1,600 1,668 24.57 41 8 16 AGF-9263。 2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5.05 125 624 24.57 15 3 16 CYD-638、CYD -639。 合 計 16,572 360 377 615 128 本 頁 空 白 129 預算員額: 職員 449 人 技工 11 人 警察 0 人 駕駛 16 人 國家發展 法警 0 人 聘用 41 人 合計: 545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7人 工友 21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帳面價值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舍 2棟 11,063.49 180,945 500 2棟 14,503.40 166 二、機關宿舍 1戶 213.41 3,448 40 4戶 430.94 100 1 首長宿舍 1戶 213.41 3,448 40 3戶 333.38 80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1戶 97.56 20 三、其他 - - - 1戶 508.38 20 合 計 11,276.90 184,393 540 15,442.72 286 130 委員會 舍明細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舍 - - - - 25,566.89 - - 666 關宿舍 - - - - 644.35 - - 140 長宿舍 - - - - 546.79 - - 120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97.56 - - 20 他 - - - - 508.38 - - 20 - - - - 26,719.62 - - 826 131 國家發展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合計 - 81,130 1.6103411500 - 81,130 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 (1)辦理公共建設計畫之研 01 - 81,130 審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4-104 區域分工及國土暨城鄉創新 104 - 11,280 規劃、永續發展等事宜。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4-104 區域分工及國土暨城鄉創新 104 - 36,600 規劃、永續發展等事宜。 [3]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104-104 補助部會辦理智慧國土及城 - 33,250 市資訊應用8,250千元。區 域分工及國土暨城鄉創新規 劃、永續發展等事宜25,000 千元。 132 委員會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 - - - 合計 81,130 500 - - - - 1.6103411500 81,130 規劃及經營管理 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 公共建設計畫之研 - - - - (1)辦理公共建設計畫之研81,130 審 分工及國土暨城鄉創新 助直轄市政府 - - - - 區域分工及國土暨城鄉創新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280 、永續發展等事宜。 規劃、永續發展等事宜。 分工及國土暨城鄉創新 助臺灣省各縣市 - - - - 區域分工及國土暨城鄉創新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36,600 、永續發展等事宜。 規劃、永續發展等事宜。 助其他中央機關 部會辦理智慧國土及城 - - - - [3]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33,250 補助部會辦理智慧國土及城 訊應用8,250千元。區 市資訊應用8,250千元。區 工及國土暨城鄉創新規 域分工及國土暨城鄉創新規 永續發展等事宜25,000 劃、永續發展等事宜25,000 。 千元。 133 國家發展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個人之捐助 - 044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 (1)6103410100 - 一般行政 [1]早期退休技工、工友三節 01 104-104 退休人員 早期退休技工、工友支領一 - 濟助金 次退休金生活困難人員之三 節濟助金。 0475 獎勵及慰問 - (1)610341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02 104-104 退休人員 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134 委員會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1,866 - - 1,866 - 1,866 - - 1,866 - 186 - - 186 - 186 - - 186 - 186 - - 186 - 1,680 - - 1,680 - 1,680 - - 1,680 - 1,680 - - 1,680 135 國家發展委員會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32 2,019 10,850 29 1,232 10,850 考 察 9 204 4,022 5 169 3,644 視 察 - - - - - - 訪 問 1 6 111 3 20 333 開 會 21 349 4,917 20 323 5,073 談 判 - - - - - - 進 修 1 1,460 1,800 1 720 1,800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136 本 頁 空 白 137 國家發展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考察 展 無 01 考察瑞典政府計畫審議制 瑞典 瑞典政府 1.考察政府計畫審議制度 104.09-104.10 8 2 度暨社會投資政策之經驗 計畫審議 之設計運作及彈性調整 94 及社會投 機制。 資主政部 2.考察社會投資相關政策 會等相關 之規劃與執行經驗成果 單位 。 業發展 無 02 自由經濟示範區赴西歐宣 西歐 西歐經貿 配合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 104.01-104.12 12 5 導招商94 產業相關 推動,赴國外進行宣導說 機構及企 明,以吸引國外企業於示 業 範區進行投資。 業發展 無 03 自由經濟示範區赴北美宣 北美 北美經貿 配合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 104.01-104.12 8 5 導招商94 產業相關 推動,赴國外進行宣導說 機構及企 明,以吸引國外企業於示 業 範區進行投資。 業發展 無 04 自由經濟示範區赴東亞宣 東亞 東亞經貿 配合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 104.01-104.12 6 5 導招商94 產業相關 推動,赴國外進行宣導說 機構及企 明,以吸引國外企業於示 業 範區進行投資。 業發展 無 05 考察英國推動創新創業規 英國 英國投資 探討英國東倫敦科技城 ( 104.07-104.12 8 2 劃、運作及成效94 貿易署成 Tech City) 如何在短時 立之科技 間從廢墟蛻變成新創事業 城投資組 天堂,並吸引各國新創業 織及相關 者、創投業者、天使投資 新創企業 人、甚至國際企業進駐, 政府則扮演關鍵性推手角 色,該國推動經驗可作為 我國推動創新創業之借鏡 。 土規劃及 無 06 考察日本土地開發及環評 日本 地方政府 日本與台灣土地問題與都 104.07-104.12 6 1 理 制度94 之都市整 市發展趨勢極為類似,藉 備局、環 由拜會相關機關及實例實 境局及有 地考察,以深入了解其政 關機關 策內容、運作機制及推動 執行成效與問題,作為我 國土地開發與環評制度檢 討之借鏡。 土規劃及 無 07 考察日本部門中程計畫與 日本 國土交通 了解日本部門計畫體制與 104.07-104.12 6 1 理 財務配置相關機制94 省及其轄 形成、財務支援、目標訂 下地方整 定及執行檢討回饋等制度 138 委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府計畫審議制度暨 政府計畫審議制度 瑞典政府 瑞典 160 101 39 300 社會發展 無 策之經驗94 計運作及彈性調整 計畫審議 。 及社會投 社會投資相關政策 資主政部 劃與執行經驗成果 會等相關 單位 範區赴西歐宣導招 由經濟示範區計畫 西歐經貿 西歐 760 466 150 1,376 促進產業發展 無 赴國外進行宣導說 產業相關 吸引國外企業於示 機構及企 行投資。 業 範區赴北美宣導招 由經濟示範區計畫 北美經貿 北美 460 267 115 842 促進產業發展 無 赴國外進行宣導說 產業相關 吸引國外企業於示 機構及企 行投資。 業 範區赴東亞宣導招 由經濟示範區計畫 東亞經貿 東亞 143 257 115 515 促進產業發展 無 赴國外進行宣導說 產業相關 吸引國外企業於示 機構及企 行投資。 業 動創新創業規劃、 英國投資 國東倫敦科技城 英國 ( 120 121 25 266 促進產業發展 無 94 如何在短時 貿易署成 ity) 立之科技 墟蛻變成新創事業 城投資組 並吸引各國新創業 織及相關 投業者、天使投資 新創企業 至國際企業進駐, 扮演關鍵性推手角 國推動經驗可作為 動創新創業之借鏡 地開發及環評制度 台灣土地問題與都 日本 地方政府 30 51 9 90 健全國土規劃及 無 趨勢極為類似,藉 之都市整 經營管理 相關機關及實例實 備局、環 ,以深入了解其政 境局及有 、運作機制及推動 關機關 效與問題,作為我 開發與環評制度檢 鏡。 門中程計畫與財務 日本 本部門計畫體制與 國土交通 30 51 9 90 健全國土規劃及 無 制94 財務支援、目標訂 省及其轄 經營管理 行檢討回饋等制度 下地方整 139 國家發展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備局等相 做法,並選定特定部門, 關單位 例如流域綜合治理等實地 實例瞭解執行過程,俾提 供我國建立中程部門綱要 計畫之參考。 核 無 08 考察歐盟國家績效管理制 法國巴黎 財政、經 1.歐盟國家國營事業及政 104.09-104.10 7 2 度94 濟、交通 府捐助財團法人現況。 、國防、 2.歐盟國家對國營事業及 永續發展 政府捐助財團法人行政 及能源等 監督範疇及績效管理制 部會 度。 無 規鬆綁與 09 考察先進國家推動關務港 歐美地區 各國海關 赴歐亞物流效率高度發展 104.09-104.09 8 2 強化經貿 埠建設及促進物流發展94 、新加坡 及港務機 國家,考察其關務系統、 關 港埠營運。 二.訪問 無 力資源發 10 104年「臺灣招商攬才訪問 美國 配合經濟 延攬海外科技人才是政府 104.09-104.09 6 1 善老年經 團」94 部之安排 重要政策之一,自92年起 制度 行政院每年均組團赴海外 延攬科技人才。100年起 改由經濟部辦理,並與臺 北市政府共同籌組「臺灣 招商攬才訪問團」。本會 為「行政院人才政策會報 」幕僚單位,負責人才政 策之研擬協調,104年度 賡續配合辦理。 140 委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備局等相 並選定特定部門, 關單位 域綜合治理等實地 解執行過程,俾提 建立中程部門綱要 參考。 國家國營事業及政 財政、經 法國巴黎 家績效管理制度94 130 105 15 250 管制考核 無 助財團法人現況。 濟、交通 國家對國營事業及 、國防、 捐助財團法人行政 永續發展 範疇及績效管理制 及能源等 部會 家推動關務港埠建 物流效率高度發展 各國海關 歐美地區 150 121 22 293 推動法規鬆綁與 無 流發展94 考察其關務系統、 及港務機 、新加坡 革新、強化經貿 運。 關 競爭力 灣招商攬才訪問團」 配合經濟 美國 外科技人才是政府 67 35 9 111 促進人力資源發 無 部之安排 策之一,自92年起 展、完善老年經 每年均組團赴海外 濟安全制度 技人才。100年起 濟部辦理,並與臺 府共同籌組「臺灣 才訪問團」。本會 政院人才政策會報 單位,負責人才政 擬協調,104年度 合辦理。 141 國家發展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出席美洲地區國際經貿會 美洲地區 正副首長等參加該地區 6 5 300 140 議 - 85 國際經貿會議交換經貿 經驗與經貿交流。 02 出席歐洲地區國際經貿會 歐洲地區 正副首長等參加該地區 5 4 280 86 議 - 85 國際經貿會議交換經貿 經驗與經貿交流。 03 出席亞太地區國際經貿會 亞太地區 正副首長等參加該地區 4 3 60 59 議 - 85 國際經貿會議交換經貿 經驗與經貿交流。 04 參加德國基爾世界經濟研 德國 德國基爾世界經濟研究 9 2 290 84 究院全球經濟論壇(Global 院為世界重要智庫之一 Economic symposium)年會 ,在國際上享有盛名, - 85 其所規劃之GES年會每 年吸引逾600名國際產 、官、學及公民社會菁 英人士參與,共商解決 全球問題之具體方案。 05 出席APEC相關會議與活動 菲律賓 參加APEC經濟委員會會 6 3 45 104 - 85 議暨領袖倡議相關會議 與活動(計2次)。 06 參加環球透視機構(Global 歐洲 瞭解世界經濟情勢、預 7 1 130 46 Insight Inc.)年會 - 85 測及展望,蒐集國際金 融、原油、各地區經貿 變動及展望等重要議題 資訊。 07 參加環球透視機構(IHS 美國 國際經貿情勢、國際金 7 1 180 35 Global Insight Inc.) 全 融、原油、各地區經貿 球經濟展望會議 - 85 變動及展望等重要議題 。 08 參加國際經濟趨勢調查中 歐洲 經濟趨勢調查、景氣指 8 1 74 46 心(CIRET)或德國Ifo經濟 標、經濟預測等經濟景 研究院之研討會 - 85 氣相關議題。 09 參加COP21 to UNFCCC(聯 法國巴黎 主要國家CO2減量相關 10 1 160 74 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 政策經驗,包括:經濟 21次締約國會議與京都議 影響評估、經濟誘因提 定書第11次締約國會議) - 供、經濟調適對策制定 85 等重要議題。 10 出席APEC經濟委員會(EC) 菲律賓 公部門優質治理相關議 8 4 60 86 等國際會議 - 94 題。 142 委員會 -開會、談判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6 48 488 一般行政 美國、加拿大 99.09 2 489 美 國 100.01 1 317 加 拿 大 101.10 1 178 5 20 386 一般行政 法 國 98.06 1 153 德 國 102.09 2 500 法 國 103.09 1 202 4 13 132 一般行政 日 本 102.11 2 116 日 本 102.12 2 83 日 本 103.04 1 44 9 135 509 國家發展計畫之 德 國 102.09 4 381 規劃 - - - - 6 19 168 國家發展計畫之 俄 羅 斯 101.05 1 127 規劃 印 尼 102.01 1 92 印 尼 102.06 1 49 7 36 212 國家發展計畫之 美 國 100.10 1 119 規劃 美 國 101.11 1 102 荷 蘭 102.05 1 92 7 37 252 研擬經濟政策、 英 國 101.04 1 173 協調推動財經措 美 國 102.09 1 92 施 德 國 103.05 1 95 8 21 141 研擬經濟政策、 美 國 99.10 1 146 協調推動財經措 德 國 100.11 1 124 施 奧 地 利 101.09 1 94 10 10 244 研擬經濟政策、 南 非 100.11 1 135 協調推動財經措 卡 達 101.11 1 114 施 波 蘭 102.11 1 120 8 21 167 社會發展 俄 羅 斯 101.05 3 223 印 尼 102.01 3 211 143 國家發展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11 參加APEC相關會議與活動 菲律賓 參加APEC人力資源發展 5 1 15 28 - 94 工作小組會議暨相關專 家會議與活動。 12 國際勞動力專業人員協會 美國 由美國各州及各國勞動 7 1 60 40 年會 - 94 力專業人員發表提升勞 動力運用及技能方面之 經驗,本會亦出席分享 我國經驗,進行交流。 13 參加國際都市發展協會 歐洲地區 1.參加2015年第39屆國 8 2 256 111 (INTA)年會及參訪 - 94 際都市發展協會(INT A)年會及相關國際研 討會。 2.研討歐洲地區都市發 展規劃及區域治理等 相關議題,並觀摩其 城鄉區域合作、競爭 、治理觀念與實務經 驗。 3.分享各國地方發展與 國際化策略實務與經 驗成果。 14 參加氣候變遷及永續發展 歐洲地區 參加氣候變遷及永續發 7 1 75 50 國際會議 - 56 展國際會議,觀摩歐洲 先進國家環境災害潛勢 地區與因應氣候變遷及 永續發展相關措施。 15 第7屆世界水論壇(WWF7) - 韓國 世界水論壇為每3年定 6 1 35 42 56 期舉辦之水資源界高峰 會議,世界各國均積極 參與並針對未來水資源 問題進行經驗交流與對 話。 16 出席國際政府資訊科技理 ICA會員 1.我國自94年起成為IC 15 4 290 90 事會(ICA)年會及相關研究 國所在地 A會員,有義務參與 分組會議 - 3M 或英國倫 計畫委員會。 敦、104 2.104年第49屆年會會 年年會主 前須赴主辦國與其他 辦國未定 會員國討論相關事項 案 。 144 委員會 -開會、談判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印 尼 102.06 4 183 5 6 49 促進人力資源發 日 本 99.02 1 65 展、完善老年經 美 國 100.03 1 154 濟安全制度 - - 7 21 121 促進人力資源發 美 國 100.06 1 134 展、完善老年經 美 國 102.07 1 126 濟安全制度 美 國 103.06 1 126 8 70 437 健全國土規劃及 法 國 100.11 3 364 經營管理 法 國 101.12 3 322 越 南 102.12 6 316 7 30 155 健全國土規劃及 日 本 100.12 2 130 經營管理 法 國 103.09 1 202 - - 6 15 92 健全國土規劃及 - - 經營管理 - - - - 15 132 512 資訊管理 葡 萄 牙 102.06 1 124 葡 萄 牙 102.09 1 124 美 國 103.02 1 129 145 國家發展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3.104年第1次計畫委員 會預計於英國辦理。 17 出席電子化政府雙邊合作 歐亞與我 促進電子化政府雙邊合 6 2 230 73 研商會議 - 3M 國有合作 作,如電子認證、網路 關係之國 報稅、無線應用、電子 家 採購等。 18 出席歐盟暨亞洲電子化政 歐洲及亞 1.研習歐洲電子化政府 11 2 105 66 府會議 - 3M 洲國家 發展,分享我國電子 化政府經驗。 2.參加e-Gov Asia 會 議,推廣我國電子化 政府創新e化整合服 務經驗,協助創造我 國資訊服務產業進軍 國際市場機會。 19 出席APEC2015年經濟委員 菲律賓 出席APEC經濟委員會及 10 4 60 112 會會議(EC1及EC2) - 85 有關改善經商環境會議 ,與各會員討論改善經 商環境之規劃。 20 出席APEC良好法規實務 菲律賓 出席APEC有關良好法規 4 2 30 43 (GRP)相關議題會議 - 85 實務(GRP)會議,與各 會員討論強化落實良好 法規實務作業相關規劃 ,並分享我國實施成果 。 二.不定期會議 21 參加APEC合作夥伴亞洲開 日本 亞洲開發銀行為APEC重 4 1 18 32 發銀行研究所會議 - 94 要合作夥伴,近年來亞 銀研究所積極與聯合國 際勞工組織(ILO)及(OE 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 織合作,我國中央銀行 為該會會員,近年均邀 請本會共同參與相關政 策之圓桌會議。 146 委員會 -開會、談判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6 36 339 資訊管理 捷 克 100.09 3 520 以色列、斯洛伐克 101.10 4 482 波蘭、斯洛伐克 102.08 3 522 11 16 187 資訊管理 俄 羅 斯 101.05 1 128 泰 國 102.02 2 47 新 加 坡 102.06 3 217 10 18 190 推動法規鬆綁與 俄 羅 斯 101.02 1 150 革新、強化經貿 印 尼 102.01 1 65 競爭力 印 尼 102.06 1 42 4 7 80 推動法規鬆綁與 - - 革新、強化經貿 - - 競爭力 - - 4 6 56 促進人力資源發 - - 展、完善老年經 - - 濟安全制度 - - 147 國家發展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一、進修 01 外語訓練進修-94 亞洲、歐洲 本會為應業務發展需要,培育具國際視 104.01-104.12 365 4 、美洲或澳 野公務人員,亟需選送優秀公務人員出 洲 國進修或訓練,以提升專業知能及國際 競爭力。 148 委員會 -進修、研究、實習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視 900 190 710 1,800 一般行政 7 出 際 149 國家發展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01 參加兩岸經貿相關議題研討會 大陸北京 北京、上 參加兩岸經貿相關議題研 104.05 - 104.09 5 1 85 、上海、 海、深圳 討(如兩岸金融學術研討 深圳等地 等地兩岸 會等);配合參與大陸事 事務相關 務相關機關規劃之會議或 機構 行程。 02 參加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及相 大陸華南 經濟合作 1.參加在大陸舉辦之經濟 104.01 - 104.12 4 2 關產業會議94 、華北及 委員會議 合作委員會議相關活動 華東等地 代表、經 。 區 貿、產業 2.參加大陸科技、產業及 主管機關 資源發展相關會議,並 及台商等 蒐集有關資訊,以促進 兩岸產業交流合作。 03 兩岸產業合作交流94 大陸 大陸經貿 大陸刻正推動產業結構優 104.07 - 104.12 4 3 產業相關 化相關政策,以保持經濟 機關及企 持續增長,藉由兩岸產業 業 交流合作,互相瞭解兩岸 當前產業發展現況、未來 發展策略和方向,以及相 關政策內容等,俾供我國 推動相關產業政策之參考 。 04 2015海峽兩岸物流論壇與供應 大陸 兩岸物流 出席兩岸物流論壇,有助 104.06 - 104.06 5 2 鏈博覽會94 論壇 瞭解兩岸物流業界發展概 況,探討兩岸區對區物流 對接合作之可行性。 150 委員會 畫預算類別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15 34 7 56 研擬經濟政策、 無 協調推動財經措 施 30 51 11 92 促進產業發展 有 參與兩岸經貿及產業發展相關 會議。 90 77 9 176 促進產業發展 無 30 63 8 101 推動法規鬆綁與 有 參加「第三屆海峽兩岸物流與 革新、強化經貿 供應鏈論壇物流博覽會」並考 競爭力 察福建相關港口物流設施。 151 國家發展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1,385,790 - 47,880 2,673 1,436,343 13 其他經濟服務 1,385,790 - 47,880 2,673 1,436,343 152 委員會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109,383 - 276,000 - - 385,383 1,821,726 其他經濟服務 109,383 - 276,000 - - 385,383 1,821,726 153 國家發展委員會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02及以 103年度 104年度 105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推動國土資訊系 95-104 6.71 2.50 0.51 0.31 - 1.行政院96年7月9日 統整體建置計畫 院臺建字第096002 7673號函核定。 2.本計畫104年度預 算編列於「健全國 土規劃及經營管理 」科目0.31億元。 國家建設總合評 101-106 6.20 1.99 0.88 1.03 2.30 1.行政院101年5月30 估規劃中程計畫 日院臺經字第1010 029053號函核定。 2.本計畫104年度預 算編列於「健全國 土規劃及經營管理 」科目1.03億元。 政府雲端應用服 101-105 11.58 4.08 1.73 1.74 4.03 1.行政院102年1月7 務計畫 日院臺綜字第1010 083053號函核定( 修正後文號)。 2.本計畫104年度預 算編列於「政府資 通訊應用建設」 科目1.74億元。 主動全程服務計 101-105 5.42 1.69 0.62 0.57 2.54 1.行政院102年1月7 畫 日院臺綜字第1010 083053號函核定( 修正後文號)。 2.本計畫104年度預 算編列於「政府資 通訊應用建設」 科目0.57億元。 結合社會網絡計 101-104 0.84 0.31 0.15 0.15 - 1.行政院102年1月7 畫 日院臺綜字第1010 083053號函核定( 修正後文號)。 2.本計畫104年度預 算編列於「政府資 通訊應用建設」 科目0.15億元。 e化服務宅配到家 101-105 1.22 0.35 0.25 0.23 0.39 1.行政院102年1月7 計畫 日院臺綜字第1010 083053號函核定( 修正後文號)。 2.本計畫104年度預 算編列於「政府資 通訊應用建設」 科目0.23億元。 數位機會調查評 101-104 0.60 0.40 0.08 0.08 - 1.行政院101年8月1 估計畫 日院臺教字第1010 046434號函核定。 2.本計畫104年度預 算編列於「政府資 通訊應用建設」科 154 國家發展委員會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02及以 103年度 104年度 105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目0.08億元。 155 國家發展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79,447 合計 75,455 92,058 22,418 1.6103411000 10,302 10,214 國家發展計畫之規劃 926 (1)國家發展計畫重要課題 104-104 因應國際經社環境變遷,掌握國家經 445 407 綜合規劃研究 濟、社會與環境發展趨勢及課題,作 為擬訂國家發展政策主軸及發展策略 之參考。 950 (2)國家發展影音多媒體影 104-104 本計畫將臺灣經濟發展歷程與政策經 285 570 片編製 驗,濃縮於15至18分鐘的多媒體影片 ,內容包含臺灣經驗創造、過去及現 階段經濟發展政策、未來經濟展望等 面向,並製作多國語版(中、英、西 、法、日、德語),將「臺灣經驗」 廣為宣傳,不僅能於外賓蒞臨場合播 放,並可藉由網路傳播效益,讓國民 了解現階段政府施政重點,亦讓外國 觀眾於短時間內認識臺灣。 4,642 (3)全球經濟變動趨勢對台 104-104 適時掌握全球經濟變動的趨勢及主要 2,228 2,043 灣經濟的影響與因應對 國家政策變動的可能外溢效應,研析 策 其對臺灣經濟的可能影響,並據以擬 定因應之道及找尋新的持續性成長來 源。 9,300 (4)經社情勢變動相關即時 104-104 針對突發及急迫性的重大經社問題變 4,464 4,092 性對策之研究 化,即時掌握情勢發展脈動,適時研 提因應對策,提供研擬政策參考。 4,500 (5)強化與國際及亞太區域 104-104 強化與世界或亞洲區域知名智庫交流 2,250 1,800 智庫的交流 與合作網絡;如德國基爾世界經濟研 究院;參加2015 GES會議,爭取擔任 子場次規劃者及2016 GES大會主辦國 。 2,100 (6)台灣經濟論衡刊物編印 104-104 製作經建政策與議題專業刊物,包括 630 1,302 : 1.經建議題研究專區:針對重大經建 議題進行專論分析,廣泛邀稿。 2.經建政策分析與報導:為強化政府 與民間互動,除分析與報導經建政 策外,另專訪多位知名學者,就政 府施政提出精闢看法,以增進民眾 156 委員會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11,934 - - 合計 179,447 1,902 - - 1.6103411000 22,418 國家發展計畫之規劃 國家經 74 - - (1)國家發展計畫重要課題 926 題,作 綜合規劃研究 展策略 政策經 95 - - (2)國家發展影音多媒體影 950 體影片 片編製 去及現 展望等 英、西 經驗」 場合播 讓國民 讓外國 及主要 371 - - (3)全球經濟變動趨勢對台 4,642 ,研析 灣經濟的影響與因應對 據以擬 策 成長來 問題變 744 - - (4)經社情勢變動相關即時 9,300 適時研 性對策之研究 考。 庫交流 450 - - (5)強化與國際及亞太區域 4,500 經濟研 智庫的交流 取擔任 主辦國 ,包括 168 - - (6)台灣經濟論衡刊物編印 2,100 大經建 稿。 化政府 經建政 ,就政 進民眾 157 國家發展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2,100 對政府經建施政方向與成果之瞭解 。 16,525 2.6103411100 10,681 4,271 措施 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 施 4,000 (1)國際經濟情勢定期報導 104-104 1.包括:專題分析、當前國際經濟情 2,600 1,000 (雙週報、年報)暨國 勢、消息報導(世界經濟、國際金 際經濟動態指標 融、國際貿易與組織、國際能源、 國際商品、美洲經濟、歐洲經濟、 日本經濟、大陸與香港經濟、其他 東亞經濟、其他地區經濟)、國際 經濟動態指標等。 2.本出版品以電子書方式呈現,利用 結構式檔案,研究人員可依需求將 歷史資料小剪輯分類或編表,提高 附加價值。 3,500 (2)我國參與區域經濟合作 104-104 從國家經濟發展的宏觀角度規劃我國 2,275 875 策略規劃及具體作法 參與區域貿易協定(RTA)具體策略, 俾利加速推動我國參與區域經濟合作 的各項工作,進而提升我國經濟成長 動能。 3,000 (3)重要經濟政策量化評估 104-104 建置我國總體經濟模型與量化評估方 1,950 750 與模型建立 法,提供對於外在經濟情勢轉變之影 響評估,以及總體經濟變數的預測。 2,025 (4)財金策略之規劃研究 104-104 掌握世界經貿趨勢及前瞻國家發展需 1,316 506 要,並就其他突發及急迫性重大財經 問題,辦理財經新策略之規劃研究, 作為相關決策參考,加速國家財經體 質改善,提升國家競爭優勢。 2,800 (5)臺灣採購經理人指數(P 104-104 1.按月進行PMI調查,並根據調查結 1,600 1,000 MI)編製及廠商營運展 果編製PMI總指數及各細項指數(生 望調查 產、訂單、人力僱用、存貨水準、 供應商交貨時間、未完成訂單、原 物料價格等)。 2.每半年針對受訪之採購經理人辦理 PMI廠商營運展望調查,並舉辦座 談會。 900 (6)資源利用模型更新維護 104-104 1.以95年產業關聯表做基礎,並利用 700 110 158 委員會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之瞭解 1,573 - - 2.6103411100 16,525 經措 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 經濟情 400 - - (1)國際經濟情勢定期報導 4,000 國際金 (雙週報、年報)暨國 能源、 際經濟動態指標 經濟、 、其他 、國際 ,利用 需求將 ,提高 劃我國 350 - - (2)我國參與區域經濟合作 3,500 策略, 策略規劃及具體作法 濟合作 濟成長 評估方 300 - - (3)重要經濟政策量化評估 3,000 變之影 與模型建立 預測。 發展需 203 - - (4)財金策略之規劃研究 2,025 大財經 研究, 財經體 調查結 200 - - (5)臺灣採購經理人指數(P 2,800 指數(生 MI)編製及廠商營運展 水準、 望調查 單、原 人辦理 舉辦座 並利用 90 - - (6)資源利用模型更新維護 900 159 國家發展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900 及政策模擬分析 96-102年的年表做為輔助參考資料 ,持續針對模型設定、資料處理作 進一步修正。 2.針對特定之政策議題,利用更新修 正完成之模型,進行政策模擬分析 ,確認在特定政策下資源利用的限 制及可能產生之瓶頸部門,以提供 必要之政策建議。 300 (7)國際財經及產業發展重 104-104 針對歐、美、日、韓等世界主要國家 240 30 要資訊特約譯述及研析 發表財經及產業政策資訊,以及國際 經濟研究機構公布全球經貿情勢與相 關議題報告進行譯述及研析,適時掌 握國際經濟發展趨勢,提供政府研擬 因應對策之參考。 18,159 3.6103411200 8,516 9,643 社會發展 1,500 (1)社會發展指標運用於政 104-104 針對符合我國社會發展政策需要之指 900 600 策分析之規劃 標與關鍵指標項目進行規劃,並評估 我國建立社會發展政策各領域綜合指 數之可行性,提供社會發展政策決策 支援參考。 1,000 (2)我國族群平等促進法制 104-104 比較分析先進國家與我國平等促進相 600 400 建構與推動策略之研究 關法制與政策推動情形,提供我國推 動平等促進法制發展之政策規劃參考 。 6,260 (3)委託辦理臺灣公共治理 104-104 依OECD、APEC、WB等國際組織所提法 3,756 2,504 研究中心 治化、課責、防治貪腐及公共參與等 重要公共治理面向辦理議題研究及調 查,提供我國推動良善公共治理策略 之參考。 2,000 (4)營造國際生活環境調查 104-104 配合「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與「推 1,200 800 評估 動創新創業規劃方案」等重點政策, 針對外籍人士在臺生活及工作滿意度 進行調查,並建構各縣市政府國際化 評比與監測機制,以掌握各縣市國際 化程度與趨勢。 1,799 (5)優質公共服務策略之規 104-104 為推動優質公共治理與提升政府效能 - 1,799 劃 ,參考先進國家推動創新服務策略之 160 委員會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考資料 及政策模擬分析 處理作 更新修 擬分析 用的限 以提供 要國家 30 - - (7)國際財經及產業發展重 300 及國際 要資訊特約譯述及研析 勢與相 適時掌 府研擬 - - - 3.6103411200 18,159 社會發展 要之指 - - - (1)社會發展指標運用於政 1,500 並評估 策分析之規劃 綜合指 策決策 促進相 - - - (2)我國族群平等促進法制 1,000 我國推 建構與推動策略之研究 劃參考 所提法 - - - (3)委託辦理臺灣公共治理 6,260 參與等 研究中心 究及調 理策略 與「推 - - - (4)營造國際生活環境調查 2,000 政策, 評估 滿意度 國際化 市國際 府效能 - - - (5)優質公共服務策略之規 1,799 策略之 劃 161 國家發展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1,799 發展趨勢,與檢視我國政府機關績優 服務案例,規劃與推動我國政府服務 品質提升的策略。 1,000 (6)中央行政機關組織效能 104-104 配合國家永續發展需要,檢視我國不 600 400 之評估 同類型組織發展與運作情形,並針對 中央行政機關多元組織型態發展策略 ,進行整體規劃。 2,000 (7)社會發展計畫審議及評 104-104 探討社會發展計畫制度之規劃、審議 1,200 800 估制度之調整規劃 、預算編製、管考與評核等各階段機 制與推動策略,建構社會發展計畫效 能評估模式及工具。 2,600 (8)國家發展相關議題民意 104-104 配合國家整體發展趨勢,審視政治、 260 2,340 調查 經濟與社會發展之需要,體察政府各 項施政作為的民意動向,規劃推動貼 近民意的社會發展政策。 53,814 4.6103411300 16,546 34,587 促進產業發展 3,000 (1)我國產業創新策略之規 104-104 參考各國經驗及作法,研擬促進產業 974 1,726 劃 創新相關措施,並規劃推動新創事業 發展,以帶動群聚效益及厚植未來成 長動能。 2,000 (2)產業結構調整相關議題 104-104 為因應全球產業環境變遷,透過建構 812 988 之研究 新興領域產業環境、促進產業再造、 拓展海外市場、排除投資障礙等措施 ,提升產業競爭力。 1,000 (3)前瞻策略性產業政策之 104-104 藉由前瞻性策略產業政策之規劃,研 520 380 規劃 擬國內未來產業政策之具體推動方向 ,並納入相關部會之意見,結合資源 ,共同推動。 2,814 (4)自由經濟示範區國外招 104-104 配合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推動,赴國 740 1,793 商規劃 外進行宣導說明,以吸引國外企業於 示範區內進行投資。 45,000 (5)打造國際創新創業園區 104-104 委託民間團體營運管理園區,以吸引 13,500 29,700 國內外新創團隊、創投、加速器等相 關業者進駐,並透過辦理國際性研討 會、座談會、新創團隊成果發表會等 交流活動,及國內外招商、媒合等, 162 委員會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關績優 府服務 我國不 - - - (6)中央行政機關組織效能 1,000 並針對 之評估 展策略 、審議 - - - (7)社會發展計畫審議及評 2,000 階段機 估制度之調整規劃 計畫效 政治、 - - - (8)國家發展相關議題民意 2,600 政府各 調查 推動貼 2,681 - - 4.6103411300 53,814 促進產業發展 進產業 300 - - (1)我國產業創新策略之規 3,000 創事業 劃 未來成 過建構 200 - - (2)產業結構調整相關議題 2,000 再造、 之研究 等措施 劃,研 100 - - (3)前瞻策略性產業政策之 1,000 動方向 規劃 合資源 ,赴國 281 - - (4)自由經濟示範區國外招 2,814 企業於 商規劃 以吸引 1,800 - - (5)打造國際創新創業園區 45,000 器等相 性研討 表會等 合等, 163 國家發展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45,000 提供新創事業一站式多元服務等。 4,516 5.6103411400 2,708 1,352 經濟 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完善老年經 濟安全制度 2,250 (1)產業人力供需評估(含 102-104 持續評估及協調各業管部會辦理產業 1,350 675 模型建立) 人力供需調查推估,依產業性質建立 產官學合作對話工作圈,並運作前期 完成之勞動市場計量模型,以了解我 國產業人力質量變化,作為政府規劃 人才引進與人力培訓因應對策之參據 。 1,500 (2)促進企業投資人才培訓 104-104 深入檢討政府現行辦訓補助措施之成 900 450 之研究 效、建立符合產業所需的培訓制度及 強化企業參與人才培訓等相關議題。 766 (3)我國所得分配影響因素 104-106 建立我國所得分配影響因素及政策評 458 227 及政策評估(含模型建 估模型,瞭解全球化、經濟景氣、技 立) 術變遷、教育投資、就業市場、家庭 結構及政府收支移轉等因素對我國所 得分配趨勢之影響,並以量化方式評 估政府相關政策效果,俾利掌握我國 所得分配發展趨勢並據以提出應對策 略。 57,715 6.6103411500 23,390 30,345 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 1,275 (1)因應公共建設及產業發 104-104 針對國內現行土地開發制度提出具體 880 295 展之創新土地開發模式 改進建議,並進一步建構不同於國內 之研究 現行相關土地開發制度之創新土地開 發模式,以因應全球化及兩岸間之競 爭與挑戰。 1,800 (2)偏鄉地區微型產業的地 104-104 在產業發展相對弱勢的偏鄉地區,規 1,170 450 域合作鏈結與營運發展 劃推動以地域導向之經濟振興發展圈 模式之研究 或生活圈之發展模式,加強各微型產 業間縱向及橫向之合作、交流與經營 ,形成產業間的有機鏈結,為在地產 業提供轉型與創新發展之能量。 2,800 (3)推動落實國家氣候變遷 104-104 規劃確立氣候變遷組織權責及法令體 1,500 1,100 調適行動計畫及資訊平 系、建置氣候變遷調適資訊平台、推 164 委員會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等。 456 - - 5.6103411400 4,516 年經 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完善老年經濟 安全制度 理產業 225 - - (1)產業人力供需評估(含2,250 質建立 模型建立) 作前期 了解我 府規劃 之參據 施之成 150 - - (2)促進企業投資人才培訓 1,500 制度及 之研究 議題。 政策評 81 - - (3)我國所得分配影響因素 766 氣、技 及政策評估(含模型建 、家庭 立) 我國所 方式評 握我國 應對策 3,980 - - 6.6103411500 57,715 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 出具體 100 - - (1)因應公共建設及產業發 1,275 於國內 展之創新土地開發模式 土地開 之研究 間之競 區,規 180 - - (2)偏鄉地區微型產業的地 1,800 發展圈 域合作鏈結與營運發展 微型產 模式之研究 與經營 在地產 。 法令體 200 - - (3)推動落實國家氣候變遷 2,800 台、推 調適行動計畫及資訊平 165 國家發展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2,800 台 動落實氣候變遷風險評估及高風險地 區之調適計畫,並持續推動本會調適 專案小組,作為氣候變遷調適監督及 推動實施的重要平台,以面對環境變 遷與災害風險提高的嚴峻挑戰。 21,840 (4)國家時空資訊雲-落實 104-104 辦理國家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 7,840 12,000 智慧國土及城市 計畫,跨部會整合協調,強化智慧科 技運用於施政與民生,及促進空間資 訊關聯產業發展。 25,000 (5)跨域合作及區域創新總 104-104 因應國際趨勢及強化國內城鄉特色, 10,000 14,000 體規劃 透過多元與創意方法推動跨域計畫及 創新規劃,善用機制及工具提升城鄉 生活品質及資源效率。 5,000 (6)國土空間發展特展 104-104 為讓民眾瞭解我國長期在國土規劃與 2,000 2,500 永續發展之努力成果,並宣傳政府推 動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成效,爰推動 辦理國土空間發展特展,藉由此展示 平台整合各部會及地方政府資源,讓 國人瞭解國家發展之競爭力,發揮加 乘效益。本案主要辦理展場經營、維 管、特展宣傳行銷等項工作。 6,300 7.6103411900 3,312 1,646 貿競 推動法規鬆綁與革新、強化經貿 競爭力 2,300 (1)虛擬世界法規調適之立 104-104 1.虛擬世界涵蓋範圍之研究。 1,056 600 法及政策研究 2.現行法與虛擬世界之差異研究。 3.外國虛擬世界法規之研究。 4.研提虛擬世界法規調適專法草案。 4,000 (2)公司治理之法制研究 104-104 1.強化關係人交易揭露法制。 2,256 1,046 2.強化董事責任法制。 3.強化少數股東權利保護。 4.研提公司治理法規修正建議。 166 委員會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風險地 台 會調適 監督及 環境變 。 慧國土 2,000 - - (4)國家時空資訊雲-落實 21,840 智慧科 智慧國土及城市 空間資 特色, 1,000 - - (5)跨域合作及區域創新總 25,000 計畫及 體規劃 升城鄉 規劃與 500 - - (6)國土空間發展特展 5,000 政府推 爰推動 此展示 源,讓 發揮加 營、維 1,342 - - 7.6103411900 6,300 經貿 推動法規鬆綁與革新、強化經貿競 爭力 644 - - (1)虛擬世界法規調適之立 2,300 究。 法及政策研究 草案。 698 - - (2)公司治理之法制研究 4,000 。 167 國家發展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一、 一、通案決議部分: (一)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預算 本會經管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 103 年度編 編列「釋股收入」380 億元,說明如下:列台積電公司釋股收入 180 億元,相關釋 1. 各部會釋股收入如次: 股計畫未予執行。 預算編列單位 釋股標的 釋股收入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 45 億元 財政部 公司 30 億元 兆豐金融控股公司 經濟部 中國鋼鐵公司 25 億元 交通部 中華電信公司 80 億元 行政院農業委 20 億元 台灣肥料公司 員會 行政院國家發 180 億元 台灣積體電路公司 展基金 合計 380 億元 2.上述釋股對象不以三大基金(中華郵政 公司、勞工保險基金及勞工退休基金) 為限,並以長期持有為原則。 3. 釋股相關費用併同調整。 (二) 查「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法無據,且 遵照辦理。 與業務推廣無關,此時正值政府財政赤 字節節攀升,各部門應撙節支出、同舟 共濟之際,故將中央政府各機關之「文 康活動費」減列 20%。 (三) 歷年中央政府各機關車輛養護費及辦 遵照辦理。 公器具養護費之編列標準浮動,且依其 性質,應可視各機關實際需求編列,而 非統一按人頭方式編列;且我國中央政 府長期推動「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 計畫」,更應撙節支出,非增列預算。 爰刪減中央政府各機關「車輛及辦公器 具養護費」9 億 5,088 萬 5,000 元之 16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5%,計 4,754 萬 4,000 元,並要求未來 年度「車輛養護費」及「辦公器具養護 費」之編列,應據各年度需求,如實編 列。 (四) 針對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有 遵照辦理。 關各部會及所屬皆編列有「大陸地區旅 費」預算,主要是支應派員進行兩岸開 會、談判、考察等交流業務;惟鑑於中 國對台政策仍堅守「一中原則」立場, 其官員來台參加活動皆公開大肆宣傳 「一中政策」,更何況是面對我國至中 國參與交流的官員,中國欲進行統戰企 圖顯已昭然若揭,實不宜編列預算支應 與中國太過頻繁之交流,就連國際專家 都建議台灣應該要放緩兩岸交流。準 此,為使國家政策更加優質化,公務人 員本應選擇與更進步、更自由的歐、美 國家交流,以參照學習先進國家之優良 施政做法,而非讓台灣生存與發展「僅 有一條與中國結合之路」;爰針對各部 會及所屬編列之「大陸地區旅費」預 算,統刪 10%。 (五)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 遵照辦理。 及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1. 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10%。 2.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統刪 5%。 3.文康活動費:編列標準由每人每年 2,500 元調降為 2,000 元。 4.委辦費:除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 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 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教育部主 管委託辦理、體育署委託研究、法務部 主管委託研究、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 導計畫、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屠宰 衛生檢查、畜禽藥物殘留檢測及檢疫偵 測犬業務、勞工委員會危險性機械及設 16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備檢查與管理、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 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 預算、食品藥物管理署、文化部主管委 託辦理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國 史館臺灣文獻館、行政院、主計總處、 經濟建設委員會、審計部、內政部、營 建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建築研 究所、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 國家教育研究院、交通部、中央氣象 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 總局及所屬、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 屬、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茶業 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 業金融局、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一般事務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 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 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 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體育 署、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 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 關預算、中央健康保險署不刪外,其餘 統刪 5%,其中經濟建設委員會、審計 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 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 部高雄市審計處、營建署及所屬、消防 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空中勤務 總隊、國防部主管、財政部、國庫署、 賦稅署、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 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 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 屬、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 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際貿易局及 所屬、能源局、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 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科學 17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業 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 管理局及所屬、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 能研究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 林業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 物毒物試驗所、種苗改良繁殖場、衛生 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檢驗 所、海岸巡防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6.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設施及機械 設備養護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 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 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 屬、警政署及所屬、體育署、法務部主 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行政院、 經濟建設委員會、研究發展考核委員 會、考選部、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部 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 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空中勤 務總隊、領事事務局、國防部主管、國 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 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 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 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 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 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 所屬、蒙藏委員會主管、僑務委員會主 管、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 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林業試驗所、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 育中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 業改良場、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 17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署、海岸巡防署主管、證券期貨局改以 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國內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 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 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 屬、體育署、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 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 務體系相關預算不刪外,其餘統刪 5%, 其中經濟建設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 會、考選部、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部 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署 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領 事事務局、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 署、臺北國稅局、關務署及所屬、國有 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 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 廣播電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 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 屬、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南部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 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 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 水土保持局、林業試驗所、農業藥物毒 物試驗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 所、海岸巡防署、檢查局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8.國外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 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 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 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體育 署、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 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 關預算、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行政院、主計總處、地方行 17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政研習中心、國立故宮博物院、經濟建 設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研究發 展考核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公平交易 委員會、考試院、考選部、銓敘部、公 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 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監察 院、審計部、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察 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 及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 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 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 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 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 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年 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 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標準檢驗局及 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交通部、民用 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 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僑務委 員會主管、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 屬、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原子 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 管理局、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 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 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 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種苗改良繁 殖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 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農糧署及所 屬、職業訓練局及所屬、勞工安全衛生 研究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 品藥物管理署、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 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 署、銀行局、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 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173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9.出國教育訓練費:除中央研究院、公務 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 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法務部主管不 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主計總處、 經濟建設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審 計部、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 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關務署及所屬、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 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 林業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 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 研究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 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臺 東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 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品 藥物管理署、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 所、海岸巡防署、銀行局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0.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央 研究院、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籌建 計畫、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 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 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外 交部主管營建工程與交通及運輸設 備、體育署、法務部主管、國家科學委 員會增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中央 健康保險署、文化部主管不刪;教育部 主管(不含體育署)統刪 4%外,其餘 統刪 8%,其中經濟建設委員會、檔案 管理局、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 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 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智慧財產 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 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 174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 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竹 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 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 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 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 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 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 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 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 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 法院、考選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 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 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領事事 務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主 管、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 稅局、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國有財產署 及所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 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 育研究院、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 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臺 中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環境 保護人員訓練所、海洋巡防總局、海岸 巡防總局及所屬、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 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1.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 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中央研究院、司 法院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之捐 助、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教育 部主管、法務部主管、經濟部科技預 算、國家科學委員會對財團法人國家實 驗研究院與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之 捐助、衛生福利部主管長期照顧十年計 175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 算、衛生福利部捐助財團法人國家衛生 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央健康保險署補助 職業工會與農漁會辦理健保業務、食品 藥物管理署、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 統刪 5%,其中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 入出國及移民署、國防部所屬、交通 部、觀光局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及所屬、疾病管制署、環境保護署改以 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2.對地方政府之補助: 除法律義務支 出、一般性補助款、教育部主管、法務 部主管、衛生福利部主管長期照顧十年 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 算、中央健康保險署補助鄉鎮市公所辦 理健保業務、食品藥物管理署、文化部 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役政 署、交通部、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 屬、衛生福利部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13.經濟部主管、內政部主管及農業委員 會主管辦理「易淹水地區後續治理及維 護管理計畫」23 億元全數刪除。 14.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 11 億 3,000 萬元。 (六) 財政部 97 年 1 月 2 日函文政府各機關 非本會主管業務。 學校,要求機關學校附設公園供停放車 輛之停車場,應依「規費法」規定徵收 使用規費;惟效果不彰,絕大多數機關 均未針對員工使用機關附設停車場收 費;少數有收費者,收費標準亦相當紊 亂,包括同棟建築,不同部會,標準不 一;同一主管機關中,不同單位,收費 不同;收費標準低於一般行情甚多等 等。規費法第 1 條即敘明立法目的在於 「增進財政負擔公平,有效利用公共資 176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源,維護人民權益」,同法第 8 條有關 應徵收使用規費之項目中,即包括各機 關學校交付特定對象或提供其使用之 「公有道路、設施、設備及場所」,第 10 條有關收費標準之計費原則並規定 除須依興建、購置、維護等相關成本訂 定收費標準外,亦應考量市場因素。一 般民眾利用公有停車場均須按規定繳 費,但公務人員使用政府機關停車場, 卻可享免費或低價之優惠,無疑是慷人 民之慨。況中央政府機關多位於大台北 地區,捷運、公車等大眾運輸路網密 集,交通便捷;且政府機關無償提供員 工使用停車場,增加自行開車之誘因, 亦與近年來政府力倡之節能減碳政策 大相違背。爰此,要求行政院應依規費 法相關規定,參考同地段一般停車場收 費情形,於 103 年清查各機關學校附設 停車空間供員工使用情形,並於 104 年 研擬相關規範,送立法院備查後實施, 以落實規費法「增進財政負擔公平、維 護人民權益」之立法精神。 (七) 現行軍公教員工居住公有宿舍房租津 非本會主管業務。 貼扣繳標準,係按職務等級而訂;月薪 含「公費」之院長或部長級政務人員居 住公有宿舍,每月扣繳 800 元;一般軍 公教人員按職級每月分別扣繳 400 元 至 700 元不等。公務人員之待遇、加給 係依「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其中並 無配住宿舍或提供房租津貼之規定。因 此,配住宿舍僅扣繳低額之房租津貼, 形同對配住者之額外津貼;且各單位職 務宿舍區位、面積均不同,但不論位於 台北市或花蓮、台東,不論居住單房或 1 戶多房者,亦均依同樣標準扣繳,實 未盡合理。另「中央各機關學校職務宿 177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舍之設置管理規定事項」第 6 點規定: 「各機關學校提供職務宿舍予借用人 住用,應收取管理費,由宿舍管理機關 學校經收後悉數解繳國庫。……」,然 各該公有宿舍雖大多收有管理費,但費 用仍較一般行情為低,且除極少數如中 央研究院將管理費等相關收入繳庫 外,其餘機關所收取之管理費均未按規 定繳回國庫。綜上,公務人員住宿舍本 於法無據,且房租津貼扣繳及管理費標 準,均悖離一般市場行情,並與宿舍面 積及價值無關,顯不符宿舍使用之對 價,形同變相津貼;公務人員職務宿舍 均為運用政府預算興建或租用,為落實 使用者付費原則,爰要求行政院應參酌 宿舍座落區位、面積及市場行情,於 104 年訂定宿舍使用之收費相關規範,送立 法院備查後實施。 (八) 針對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務 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 12 條規定,本會 費」項下「教育訓練費」科目合計編列 已訂定 103 年度訓練進修實施計畫,針對 15 億 9,147 萬 7,000 元,經查,其中內 自行申請以公餘時間參加進修之現職員 含「對現職員工赴國內外公私立各級學 工,應經本會認定與業務有關並事先簽 校修習學位、學分或研究等所需補貼之 准,始補助學分學雜費之半數,且每人每 學分費、雜費等教育費」。有鑑於公務 學期補助以新臺幣 2 萬元為上限,另如以 人員進修費用依規定雖可申請部分補 部分辦公時間進修者則不予補助。 助,但細節乃授權各機關學校得視預算 經費狀況而定,可知公務人員進修費用 實非必須應給予之補助;此外,進修人 員甚至還可因此申請公假上課,實不合 理。加以近年來,更發現公務人員違規 到中國進修情形嚴重之問題發生,「連 論文題目都是中國指定的」,恐已涉及 國家安全疑慮。準此,對現職員工赴國 內外公私立各級學校修習學位、學分或 研究等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教育 費預算,自 103 年度起,就公餘時間與 17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業務相關之進修核予補助。 (九) 有鑑於民國 50 至 60 年代軍公教人員待 非本會主管業務。 遇及福利較低,政府以行政命令頒定各 項補助及優惠措施政策,改善軍公教家 庭生活。惟多年來,歷經多次之大幅調 薪後,目前軍公教人員整體待遇及福利 已比民間企業優厚許多。加以目前政府 財政惡化之際,各界紛紛檢討政府長期 對特定對象進行各項補助問題,其中以 「退役軍人及軍眷醫療免掛號費補 助」,其相關費用實不合情理,相較於 一般民眾(尤其對繳不起健保費遭鎖卡 之民眾)而言,都無醫療免付掛號費之 優待,造成相對剝奪感嚴重,實有違反 社會公平正義原則。基於目前政府財政 惡化之際,軍人應與全民共體時艱,況 且政府設立之醫療院所本亦應為國庫 增加收入,有所營運績效才能自給自 足,而非為特定族群給予掛號優惠,更 造成各公立醫院長期為吸收該項優惠 而減少國庫收入。職是之故,政府亟應 重視且重新檢討廢止就醫免掛號費制 度,取消「退役軍人及軍眷醫療免掛號 費補助」,爰要求針對 103 年度所有編 列「退役軍人及軍眷至醫療院所『就診 免付掛號費』」之優待相關預算,應予 檢討優待掛號費之次數,並自 104 年度 起實施,超過部分亦不得要求相關所屬 之醫療院所自行吸收。 (十) 依據審計部決算審核報告指出,過去政 遵照辦理。 府辦理政令宣導採購,曾發生未編有專 項預算,逕由相關科目勻支經費辦理 (如由各工作計畫之業務費支應 等),……由各項工作計畫之業務費支 17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應辦理廣告或宣導,勢將排擠其他業務 支出,值此政府財政困難之際,為能有 效監督控管執行成效,允宜透過編列專 項預算方式,明確列示各機關辦理廣告 或宣導之計畫,俾有效監督控管。102 年度立法院審議預算亦通過決議要求 「103 年度起,各機關編列政策宣導 費,應於預算書表內將經費編列情形妥 適表達,以利國會及社會大眾監督。」。 103 年度起,除依立法院要求妥適表達 編列之專項宣導經費,除突發事件所需 外,不得動支任何經費進行宣導。 (十一)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年,此 遵照辦理。 案執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政策,令國人 備感痛心。立法院於審議 102 年度中央 政府總預算時曾做決議:「為求全民健 康保險制度之永續健全發展,呼籲政府 體察民意,勿將社福團體與非營利組織 辛苦募集的社會資源強徵補充保費。現 行法令制度對於身為扣費義務人的民 間團體將造成可預見的嚴重影響,因此 我們提出兩點強烈訴求:一、行政院應 要求各部會及各級政府將社福團體所 大幅提升的補充保費費用納入經費需 求考量。……」 ,而行政院遂於 102 年 4 月 30 日公布補助原則,「社福團體如因 執行政府委託或補助計畫而增加保費 負擔,由各機關於年度預算調整支應, 倘預算執行經費確有不敷,再由各機關 循程序報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未來年度 則納入經費需求考量。」經查,102 年 度社福團體執行政府委託或補助計畫 時,並未得到各部會及各級政府就增加 之補充保費負擔予以額外補助,反而因 招標之統包金額變相由社福團體自行 吸收,讓社福團體的財務更加捉襟見 18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肘。爰要求行政院應督促各機關及各級 政府就社福團體因執行政府委託或補 助計畫而增加之補充保費負擔,納入經 費需求。 (十二)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年,此 非本會主管業務。 案執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政策,不顧十 餘年來二代健保之法令研修,令國人備 感痛心。其中,補充保費來源之一的兼 職所得,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 所得」,讓廣大兼職的弱勢大眾被剝兩 層皮。經社會輿論反彈後,衛生福利部 雖陸續排除兒童及少年、中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老人、領取身障者生活補助 費者或勞保投保薪資未達中央勞工主 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之身障者、在國內 就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專科學校或大學 學士班學生等身分適用,但掛一漏萬, 仍無助解決兼職所得不公的問題。近年 台灣薪資凍漲、低薪化,卻又面臨物價 卻節節上漲,許多青壯年往往須兼任第 二份工作才能勉強餬口養家,現在又要 繳納兩份健保費,看到有錢人買豪宅竟 可貸款 99%,相對剝奪感油然而生。爰 要求衛生福利部應修正「全民健康保險 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將在國 內就業且無專職工作之大專學生之兼 職所得扣取補充保險費之下限提高。 (十三) 中央各機關單位辦理人力派遣採購 本會無派遣員工。 作業,除應公開招標外,派遣契約中之 勞動者權益亦應與正式職工維持同工 同酬、同待遇原則;各機關單位並應同 時針對未來業務人力之規劃進行全盤 檢討,派遣員工人數不得新增。 18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十四) 目前各機關運用派遣勞工人數,原則 非本會主管業務。 不得超過 99 年 1 月 31 日各機關實際進 用派遣勞工人數,並由主管機關進行總 量管控。惟以控管基準日填報資料為派 遣勞工人數之上限,且未衡酌各機關業 務增減情形及既有人力寬緊度,實過於 便宜行事。此外,由於聘用人員、約僱 人員及臨時人員亦均有控管措施,惟承 攬人力未予列管,因此,派遣勞工人數 雖經控管後,有減少現象,但「勞務承 攬」卻增加,亦即各機關勞務承攬方式 規避控管,使派遣勞工人數之控管流於 形式。爰要求行政院應責令相關機關重 新檢討現行中央政府各機關運用派遣 人力之規範,依照各機關人力結構及業 務實際需求,調整派遣勞工人數之上 限;此外,鑑於各機關以「勞務承攬」 代替「勞務派遣」,或將部分業務以「勞 務承攬」方式外包情形有增加之趨勢, 行政院亦應針對「勞務承攬」訂定運用 規範,必須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俾以 提升機關人力運用效益,減少非必要之 資源浪費;相關檢討報告及規範應於 3 個月內送立法院。 (十五) 自日本福島核災後,世界各國皆開始 (一) 行政院組織法於 99 年 2 月 3 日修正公 檢討核安管制機關的獨立性和位階,國 布,新的行政院組織架構確定行政院 際原子能總署更制定核能安全公約 所屬中央二級機關設有 14 部、8 會、 (CNS),於第 8 條明訂「管制機關需 3 獨立機關、1 行、1 院及 2 總處,由 賦予足夠的職權,並有效區隔管制機關 原 37 個部會精簡為 29 個機關,並自 與促進核能利用機構。」惟世界各國皆 101 年 1 月 1 日開始施行。 提升核安管制機關位階,我國卻於組改 (二) 在各界期待行政院組織應予精簡及行 後擬將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降級為「三 政院已就核能安全委員會之獨立性需 級獨立機關」之位階;惟查我國三級獨 求予以對應設計,並衡酌「中央行政 立機關中,僅有任務型委員會之設置, 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二級機關部會 並無常態管制機構之往例,此舉不僅無 數量之上限等考量,現行行政院原子 助於我國即將面臨的除役、核廢料運送 能委員會將改制為行政院直接設立之 18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及儲存、人員儲備等問題,更恐將造成 獨立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以相 下層機關無力對上層機關(經濟部與台 當中央三級之層級運作,移入現行原 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行使監督權之問 能會全部業務,以及核能研究所有關 題,且易恐致立法院原本僅有的監督及 支援核能安全管制之業務,其首長直 質詢權力付之闕如,顯有迴避國會監督 接向行政院院長報告,並就具體個案 之嫌。鑑於以上,爰建請行政院及相關 裁決依機關法律賦予對核能安全管 主管機關應研擬提升我國核安管制機 制、監理、調查等權限獨立行使職權。 關位階至二級機構,並明確解決核安管 (三) 另涉及跨部會核能安全議題,行政院 制與核能運用功能混淆現狀,且能獨立 可召開會議廣納建言,以快速統籌協 行使監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權責 調核能安全管制相關事項,另可視需 之組織改造與修法配套方案,並針對行 要由院長、副院長直接指揮監督各相 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之組改事宜,向立法 關機關配合辦理。 院相關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 (四) 行政院已於 102 年 2 月 21 日將核能安 全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函送立法院審 議,立法院委員會於 103 年 4 月 21 日 審查決議擇期再審,未來將配合立法 院審議進程辦理。 (十六) 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補助團體 本會無編列補助團體或個人之經費。 或個人之經費,雖已公布補助對象,但 對於補助對象所在之縣市別等則未予 公布,為利瞭解政府補助資源分配之情 形,爰要求中央政府各機關補助團體或 個人之經費,應增列直轄市或縣市別, 就獲補助團體或個人可歸屬之直轄市 或縣市分別列示。 (十七) 為確保食品安全、強化食品級化學原 非本會主管業務。 料之管理,立法院於 102 年 5 月三讀通 過食品衛生管理法時曾通過附帶決 議:「未來工業級的化學原料和食品級 的化學原料進口時海關編碼要分開處 理。」,經查,食品衛生管理法公布迄 今已半年有餘,相關部會仍未能就增列 食品添加物之貨品分類號列達成共 識,甚至有部會一直以實務執行有困 難、違反世界潮流等理由來推諉,顯見 行政院無心解決食安問題、放任相關部 183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會藐視國會決議,使「食品添加物邊境 分流、製造分區、販賣分業」乙案仍無 有效進展。爰要求行政院應督促衛生福 利部、經濟部、財政部於 6 個月內完成 「食品添加物邊境分流、製造分區、販 賣分業」之各項管理措施,落實食品添 加物之管理。 (十八) 102 年台灣發生化製澱粉及劣質油品 非本會主管業務。 事件,嚴重損及台灣人民身體健康與重 創台灣美食王國之招牌,衛生福利部啟 動「油安行動」時提到衛生福利部已經 追加食品安全管理相關經費,新聞稿指 稱「自 102 年起,重建食品安全五五專 案已每年投入 3.2 億元,103 年增加 3 億元投入擴增補助各縣市衛生局食品 安全稽查經費」。經檢視食品藥物管理 署 102 年度與 103 年度的預算,可以發 現實際預算數遠比新聞稿所述短缺甚 多,若扣除 103 年度新增一筆調查計畫 後,可發現 103 年度的「五五專案」還 比 102 年度少編 1,116 萬元。況且五五 專案並非只針對食品安全來管理,還包 括藥物、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的查緝與檢 驗經費,因此分到食品安全的經費根本 未如新聞稿上所稱 3.2 億元全部拿來重 建食品安全。其次,103 年度食品藥物 管理署並未多編 3 億元補助各縣市衛生 局稽查食品安全,統計食品藥物管理署 所有補助各縣市衛生局的經費(包括藥 品及化粧品) ,103 年度反而較 102 年度 短編 2,146.3 萬元。立法院於 102 年 5 月底三讀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時曾通 過附帶決議,要求「中央主管機關應於 原列預算外另行編列專款專用於補助 地方政府進行全面清查所有食品化工 業之人力與經費。」 ,103 年度食品藥物 184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管理署預算不僅未編列專款,五五專案 也短編,竟連補助各縣市衛生局的經費 也縮水 2,146.3 萬元,除藐視國會外, 這種「要前線打仗,後方卻糧草供應不 足」,反映出馬政府根本無心為國人解 決食品安全。綜上,爰要求行政院應比 照「99 年核定『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 力配置及進用計畫』,於 6 年內增加社 工人力 1,462 人,並逐年由中央主管機 關編列 1.5 億元」之做法,與各地方政 府溝通需求,寬列補助經費、人力,除 可補強現行食安稽查人力嚴重不足、提 高留任率之現象,確實建構充足的食品 稽查能量,以確保國人食品安全。 (十九) 為落實藥物之管理,確保國人用藥安 非本會主管業務。 全,並推動生技醫藥產業之發展,避免 因臨時人員之進用與運用限制,而影響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延攬與留 用專業之審查人員及稽查人員。爰建議 行政院對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 署規費收入之用人經費,同意取消人事 費用額度限制,用以進用足夠之審查人 員及稽查人員,以提升藥物查驗登記與 查廠案件之品質與效率;並為擴增對國 外藥廠實地查核之廠數,建議行政院同 意該等稽查人員可投入執行海外查廠 業務,以利加強對輸入藥品之管理。 (二十) 近年食品安全問題年年發生,重創我 非本會主管業務。 國食品產業形象,影響國際聲譽與觀 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職掌食 品、藥物與化粧品之管理、查核、檢驗 等業務,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負責食 品加工、製造、流通、銷售等涉及層面 廣泛且複雜。100 年的塑化劑事件突顯 源頭管理及上市後流通稽查管理重要 性,102 年接連爆發修飾澱粉、油品混 185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充及違法添加香料色素等事件,再再顯 示現有制度之缺失與人力之短缺。此次 違法欺詐消費者之不肖廠商主管機關 未主動察覺,雖有怠忽之嫌,然根究其 原因在於缺乏專精的檢驗技術與方 法、蒐集國外相關風險資訊,建立確效 的業者登錄管理、稽查管理制度等。從 接連爆發之重大食品安全危機,可發現 目前食品藥物管理署專門技術人員不 足,檢驗設備缺乏,為使完善之食品安 全機制得以建制,除積極修法改善外, 爰要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應 儘速完成修法、增加人力及相關設備, 以建置完善的食品安全網,且為因應食 品安全業務所增加之人力,得不受立法 院 99 年通過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時 做成之附帶決議有關機關員額未來應 於 5 年內降為 16 萬人之限制。 (二十一) 目前各機關國有土地參與都市更 非本會主管業務。 新或聯合開發後分回之房地,包括住宅 套房等,多以標售或標租方式處分。政 府機關以標售方式處分,其標售價格易 成為區域性指標,更易形成政府帶頭炒 房之不良印象,且與平抑房價之政策相 違。行政院應責成相關單位將該等分回 之住宅優先作為公營出租住宅或社會 住宅,以較低價格出租給青年、弱勢家 庭等,並協調建置一統籌運用之機制、 平台統籌規劃辦理。 (二十二) 近年來各級政府為發展經濟,屢以 非本會主管業務。 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方式進行特定開 發,並採大範圍之區段徵收方式辦理, 引發土地所有權人抗爭事件時有所 聞;包括苗栗大埔案、林口 A7 開發案、 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 計畫案等;惟該等土地徵收案是否符合 186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公益性與必要性備受各界質疑。政府不 斷以配合經濟發展為由進行之特定區 開發,卻未見因經濟成長所帶動之失業 率下降或實質薪資增加,以嘉惠全民; 反而推升土地價格上漲,使整體房價所 得比持續攀升,造成民眾苦不堪言。爰 要求行政院應全面檢討該等以發展經 濟為目的將非都市土地劃入特定區之 合理性及必要性,並責令相關機關調查 已開發特定區用地之使用情況,於 6 個 月內向立法院提出報告。 (二十三) 針對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 非本會主管業務。 內政部營建署於 103 年度單位預算項 下,皆編列「易淹水地區後續治理及維 護管理計畫」,共計編列 17 億 9,980 萬 2,000 元(計畫期程預定為 103 至 108 年,總經費計 635 億元,分 6 年辦理), 有鑑於經濟部在「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 計畫」之成效檢討報告未盡詳實且後續 治理計畫尚在草案階段,即逕行編列後 續計畫預算;然立法院現已為即將屆滿 之「水患治理特別條例」 ,重新針對「流 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預計經費 上限為 600 億元,分 6 年執行,以特別 預算編列),刻正進行朝野黨團協商 中。囿於目前國家財政拮据,為避免政 府預算及資源重複投入造成浪費,爰要 求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部 營建署應會同相關單位,俟「流域綜合 治理特別條例草案」於立法院三讀通過 後,除應加強治理計畫之監督管理及考 核機制,並應重新檢討是項後續治理計 畫預算重複編列造成中央政府總預算 排擠問題與繼續編列之必要性。 187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二十四) 根據中央銀行統計,截至 2013 年 9 非本會主管業務。 月底止,全體本國銀行對中國跨國債權 攀升至 351 億美元,再創新高,更較 2008 年底之 34.8 億美元成長逾 10 倍,扣除 第一名海外基金掛帳的盧森堡,中國實 質上已成為本國銀行最高風險之國 家。此外,我國銀行業赴中國投資風險 總量增加快速(至 2013 年第 2 季止, 國銀赴中投資風險總量占淨值倍數為 0.46 倍;上限為 1 倍)、人民幣存款急 速累積(至 2013 年 11 月底,國內人民 幣存款餘額為 1,551.23 億元,約新臺幣 7,600 億元) ,在中國金融業面臨影子銀 行、房地產波動、地方政府財政惡化、 逾放比升高之潛在危機下,我國金融業 對中國之曝險增加,將升高整體營運風 險;而新臺幣與人民幣之連結度加深, 亦可能造成「通貨替代」效果,進而影 響我國貨幣政策之效果。金融是一國經 濟結構的關鍵部門,關係經濟、社會穩 定及國家安全,行政院應責令相關單位 嚴格遵守銀行業赴中投資風險限額控 管,不應逕以放寬投資風險總量計算內 涵之方式變相擴大風險限額,且風險總 量為前一年度決算後淨值 1 倍之規範, 不應再調整;另中央銀行、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等相關單位亦應密切注意我 國人民幣需求增加對新臺幣連動及金 融業之影響,並研擬相關因應措施,向 立法院提出報告。 (二十五) 有鑑於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 非本會主管業務。 係協定(TPP)是目前全球最具影響力 的自由貿易協定(FTA),也是台灣重 要貿易夥伴。然因中國、韓國及新加坡 近幾年積極加入重要區域經濟整合(如 東協、TPP、RCEP 等) ,而我國參與區 18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域經濟整合程度卻相對偏低,已嚴重落 後其他國家。然而,適當的自由貿易協 定應是可引導資源運用以獲取高利 益,帶來產業技術的升級與薪資水準的 提高;反之則會使資源錯置,無法協助 產業升級反而還會拉低薪資水準,升高 失業率。有鑑於此,為避免其他國家 FTA 之洽簽,使我國經貿發展陷入困 境,行政院、經濟部、外交部及相關各 部會實應立即整合擬定我國 FTA 戰略 藍圖、計畫及行動,並立即提出具體可 行之產業、經貿調整策略及因應方案, 且應致力於全球布局,更應以加入 TPP 等重要區域經濟整合為首要目標,積極 融入亞太經貿整合的政策,停止依賴 ECFA 使我國經濟過度傾中,而使台灣 主權受到侵蝕。 (二十六) 為杜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等之 已依立法院決議及行政院 103 年 4 月 3 日 董事長、執行長、總經理、院長或秘書 院授人組字第 1030028691 號函規定辦理, 長等職,淪為主管機關官員或特定人士 並轉知本會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財團 退休或轉任時作為酬庸之用,更為避免 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及「財 官員於任職期間即不當行使職權企圖 團法人台灣地理資訊中心」)。 染指相關職位,爰要求行政院及所屬各 部會針對各該財團法人之政府遴(核) 派人員,其初任年齡不得逾 62 歲,任 期屆滿前年滿 65 歲者,應於 3 個月內 更換之。但處理兩岸、國防或外交、貿 易及科技事務之財團法人負責人或經 理人,因有特殊原因或考量,報經行政 院核准者不在此限。但本人二親等內、 在對岸涉及經濟利益者,不得出任。 (二十七) 為杜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等之 本會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有「財團法人國 董事長、執行長、總經理、院長或秘書 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及「財團法人 長等職,淪為主管機關官員或特定人士 台灣地理資訊中心」2 家,依行政院 103 退休或轉任時作為酬庸之用,爰要求行 年 4 月 3 日院授人組字第 1030028691 號函 政院及所屬各部會應於官方網站公開 規定,由各財團法人之主管機關辦理公開 18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揭露各該財團法人政府遴(核)派人員 揭露。經查「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 之相關規定,及政府遴派人員之姓名、資訊中心」之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及 任期、遴(核)派理由等相關資訊。 「財團法人台灣地理資訊中心」之主管機 關經濟部,均已依決議於官方網站公開揭 露相關資訊。 (二十八) 針對行政院及所屬依預算法第 41 本會無主管之財團法人。 條規定應函送立法院審議之財團法人 預算書案,各財團法人應將政府遴(核) 派人員之職權說明、個人簡歷資料 (學、經歷)、薪酬、福利(各名義之 獎金及補貼等)等相關資料,一併函送 立法院,以利國會監督。 (二十九) 行政院及所屬主管之各該財團法 本會無主管之財團法人。 人應遵循利益迴避,爰要求各該財團法 人之董事、監察人、政府遴派或核派人 員不得假藉職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 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且政府遴派 或核派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不得與其所屬財團法人為買賣、租賃、 承攬等交易行為。 (三十) 據資料顯示,行政院轄下所屬單位捐 本會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有「財團法人國 助(贈)、投資之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 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及「財團法人 中,高達 33 家之董(監)事或總經理 台灣地理資訊中心」2 家,有關董、監事 等重要職務,由行政院 10 職等以上之 聘任,本會均依規定辦理。本會已將立法 退休人員擔任,比率高達 19.64%,如再 院決議及行政院 103 年 4 月 3 日院授人組 包括其他 10 職等以下或現任公務人 字第 1030028691 號函規定轉知各該財團法 員,比率將更大幅提升,為此,要求行 人。 政院轄下所屬機關捐助(贈)財產累計 金額超過 50%之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 之常務董(監)事(理事長、副理事長) 及經理人(總經理、秘書長) ,應專任, 不得於其他公司有兼任之情事。 (三十一) 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對於立 遵照辦理。 法院各委員會會議通過之臨時提案,多 敷衍了事,未積極辦理;為落實國會之 監督權,爰要求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應 19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列管追蹤立法院各委員會會議通過臨 時提案之辦理情形,並自立法院第 8 屆 第 5 會期始,於每會期初向各該委員會 提出報告。 (三十二) 補 充 保 費 健 保 新 制 開 辦 已 滿 1 非本會主管業務。 年,此案執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政策, 不顧十餘年來二代健保之法令研修,令 國人備感痛心。其中,補充保費來源之 一的兼職所得,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 之薪資所得」,讓廣大兼職的弱勢大眾 被剝兩層皮。經社會輿論反彈後,衛生 福利部雖陸續排除兒童及少年、中低收 入戶、中低收入戶老人、領取身障者生 活補助費者或勞保投保薪資未達中央 勞工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之身障 者、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專科學 校或大學學士班學生等身分適用,但掛 一漏萬,仍無助解決兼職所得不公的問 題。近年台灣薪資凍漲、低薪化,卻又 面臨物價卻節節上漲,許多青壯年往往 須兼任第二份工作才能勉強餬口養 家,現在又要繳納兩份健保費,看到有 錢人買豪宅竟可貸款 99%,相對剝奪感 油然而生。爰要求行政院除應修正「全 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 法」,將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大 專學生之兼職所得扣取補充保險費下 限提高外,並應全面檢討兼職所得等其 他補充保費課徵項目與費率之規定,於 立法院第 5 會期開議前將「全民健康保 險法」相關修正案送至立法院審查,期 以改正補充保費之缺失。 19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二、 二、分組審查決議部分: 行政院主管決議與本會有關部分: (二十三) 查 99 至 101 年全國公務人員一次 本會將遵照立法院決議及行政院人事行政 二大功專案考績人員 1,109 位(非警察 總 處 103 年 3 月 19 日 總 處 培 字 第 人員 210 位、警察人員 899 位),除警 1030026808 號函,「爾後經銓敘部審定一 察人員記一次二大功專案考績過於浮 次記二大功公務人員,各機關應將人員及 濫之外,另發現大多數其專案考績人員 具體事蹟於 1 個月內發布新聞及上網公告 敘獎具體事實,皆與公務人員考績法施 等事項」規定辦理。 行細則第 14 條規定「措施經採行確具 重大成效者、提出重大革新具體方案、 消弭重大意外變故發生」等意旨,顯為 不符,明確違反引用,其中 1,109 位記 一次二大功敘獎具體事實、核定的服務 機關等審查標準及作業顯有失衡及不 公之處,且有部分人員記功事實與社會 觀感認知有所歧異,故為讓外界共同檢 視一次二大功專案獎勵案件之合理性 及公平性,特要求行政院,督促各政府 機關或機關所屬單位提報及審辦一次 二大功專案考績案件時,須明確依照公 務人員考績法、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 則中一次二大功敘獎之規定意旨辦 理,嚴謹加強審核機制,並責由各政府 機關或所屬單位,爾後經銓敘部審定一 次之二大功公務人員,應將人員及具體 事蹟,1 個月內予以發布新聞及上網公 告周知,以昭公信,俾利加深受獎人員 之榮譽感,激勵其他同仁自我期許,有 效提升政務推動,以符合公平、公正、 公開之原則。 (二十五) 行政院制定重大政策前,應以多元 遵照辦理。 的方式與國會加強溝通,以求政策之周 延合理,並符民眾期待。 19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三十四) 基礎網路包括固網電信、水電瓦斯 (一) 行政院秘書長於 103 年 2 月 12 日以院 管線及軌道設施,對人民日常生活與國 臺安字第 1030124312 號函請內政部、 家競爭力至關重要,亦具有「自然壟斷」 經濟部、交通部、行政院國家科學委 等共通之經濟性質,因此各國就其建設 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本會表 方針與管制作為, 有創設專責機關如 示意見。 德國聯邦網路署(Bundesnetzagentur) (二) 本會已於 103 年 2 月 26 日以發管字第 者。基礎網路除事關經濟民生外,亦具 1030001456 號函復行政院秘書長。 備國家安全上之機敏性,因此我國雖未 (三) 本會意見說明如次: 將相關事權統一,亦曾以「關鍵基礎設 1. 我國基礎網路涵蓋各項攸關民生之關 施」之名擬定多項防護策略。爰要求行 鍵基礎設施,各有不同之主管機關, 政院於 1 年內,建立常態化之跨部會基 如經濟部主管水、電、瓦斯等能源及 礎網路政策協調機制,以強化我國對基 資訊產業,交通部主管陸、海、空運 礎網路之建設推動、市場管理與安全維 輸軌道及通訊產業,國家通訊傳播委 護。行政院並應於 3 個月內,將此機制 員會監理通訊傳播產業,政府整體資 之草案,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 訊安全業務由資通安全辦公室主責。 會。 為積極協調及提升各部會關鍵基礎設 施防護能量,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 主責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防護(Critical Infrastructure Protection,簡稱 CIP)工 作,並建立橫向聯繫協調機制,於行 政院國土安全政策會報下設重大經濟 建設(經濟部)、重大交通建設(交通 部),及資通安全(行政院資通安全辦 公室)等九大應變組。 2. 有關建立常態化之跨部會基礎網路政 策協調機制一案,考量現行行政院跨 部會任務編組數量眾多,似不宜再疊 床架屋另增加任務編組,爰建議運用 現行「行政院國土安全政策會報」機 制,依 103 年 1 月 10 日行政院「研商 檢討調整本院任務編組會議紀錄」, 該會報召集人由副院長兼任;委員亦 包括各關鍵基礎設施之主管機關,可 透過該平台凝聚政策方向及整合協調 跨部會資源。 3. 為加強政府機關透過網路交換及流通 193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資料,本會自 86 年起建置「政府網際 服務網」提供政府機關整體性網路, 已長期累積電子化政府骨幹網路基礎 建設之維運安全管理、中央及地方政 府資訊系統發展之協調及整合經驗, 且負責政府重大計畫審議作業,本會 主任委員為行政院國土安全政策會報 委員成員之一,且「政府網際服務網」 已納入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可透過此 機制落實電子化政府基礎建設之推動 及安全。 (三十五) 位於臺北市長安東路二段之行政 (一) 本會業於 103 年 3 月 20 日函文(發秘 院副院長官邸,屬於 1952 年與 1953 年 字第 1031800418 號)臺北市政府文化 時,作為美國「經濟合作總署中國分署」 局啟動相關文化資產審議程序。 對口的行政院美援運用委員會所興建 (二)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於 103 年 4 月 25 日 的美式高級住宅之一。此「長安東路美 辦理中山區「美援會宿舍群(長安東路 援會宿舍群」為現存最早、規格最高之 2 段 157 號、159 號,龍江路 46 巷 6 戰後美援建築,其設計係由 50 年代深 號、8 號,松江路 85 巷 4 號、10 號)」 具影響力之基泰工程司所承攬(基泰工 文化資產價值鑑定專案小組會勘並做 程司亦設計美援會與美方人員合署之 成會議結論。 臺北市寶慶路「聯合大樓」),並由日 (三)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於 103 年 9 月 25 日 治時期「最大本島人營造廠」光智商會 召開台北市文化資產價值審議委員會 人員施工,見證了臺灣政治、經濟與建 第 61 次會議,作成紀錄略以:「尚有 築發展。矧臺北美國學校於「中山區美 長安東路二段 155 號、龍江路 46 巷 10 援會宿舍群」完成後 2 年遷校至鄰近地 號,併同松江路 4、10 號重新辦理」。 帶;5 年後「美援道路」南京東路自大 (四)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於 103 年 11 月 24 稻埕延伸直通朱厝崙,亦帶動諸多本地 日再次辦理本案「美援宿舍」文化資 殷實商人隨之東遷並興築融合臺灣特 產價值鑑定專案小組會勘。 色之美式洋房,因此「美援會宿舍群」(五)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於 103 年 12 月 1 日 亦可稱具體而微地體現了臺北市區在 函送上揭會勘紀錄至本會,並送臺北 1960 年代向東拓展的痕跡。爰要求行政 市政府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作審議 院除應妥善維護副院長官邸現有建築 參考。 風貌與樹木外,並應責成行政院經濟建 設委員會以同一標準管理相鄰之同批 宿舍,應經審議是否應予依文資法保存 後,再予處理。 194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經濟委員會決議與本會有關部分: (一) 「農業生產」是原住民族主要經濟來 (一) 維護原住民族部落發展權益,政府自 源,聯外交通對維繫原住民族生命財產 96 至 102 年編列 48.725 億元公共建設 安全、促進當地農產運銷,至為重要。 預算(含特別預算)改善原住民族部 加上「部落」多位處環境敏感地區,每 落聯絡道路,103 至 106 年亦將投入 遇天然災害(如地震、風災、水災、土 27.135 億元,改善部落周邊特色道 石流),部落聯外道路時有毀損,必須 路,強化其產業、防災機能。除此之 由「聯外道路改善計畫」編列預算辦理 外,交通部、內政部、農委會亦編列 補助。98 至 100 年度政府投入逾 40 億 相關道路、農路經費改善原民地區之 元協助原住民地區交通建設,改善 37 道路。 座部落聯外橋樑,每年約有 400 個部落 (二) 原民會未來如有需要,本會得予以協 受益。但政府預算不足,預估 103 年全 助支持。 國僅有 10 億元預算協助農路改善工 程,但僅新竹縣司馬庫斯部落道路 1 項,便已占去 1.5 億元預算,可見經費 不足已嚴重影響原鄉部落生活發展。行 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既身為規劃政府 整體經濟政策重要幕僚單位,因此,爰 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行政院農 業委員會、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等單 位研議,重行寬列 103 年度農路等交通 建設預算。 (二) 有鑑於目前「自由經濟示範區」之「農 (一) 面對自由化與全球化的趨勢,我國唯 產品加值運銷中心」規劃,將開放馬總 有加強創新加值與產業結構調整,積 統 2008 年競選以及簽署 ECFA 時一再 極發展具競爭力或潛力產業,以減少 強調絕不開放的 830 項中國農產品進 加入 TPP/RCEP 對我國農業之影響, 口,屆時中國農產品不僅可藉由自由經 並確保農業經濟持續穩健成長。 濟示範區免稅進口,並可在區內加值後 (二) 示範區推動農業加值為政府所採取積 以 MIT 品牌出口,變相形成優惠低價 極進攻型之農業策略,除了為投資者 中國農產品進口的加工出口區,對台灣 打造一個國際化、自由化的優良經營 本土農業產生不公平競爭,恐將取代既 環境,亦以示範區建立一個降低進口 有已出口的台灣食品加工品,或透過管 原料衝擊之緩衝帶,輔導業者於區內 道回銷國內市場,衝擊台灣農產品的整 逐步將傳統「生產型農業」,藉由跨 體品質形象以及市場競爭力,儘管或有 域加值,朝向「新價值鏈農業」發展, 部分國內農漁畜產品契作,對國內農民 以因應未來自由化潮流。 整體收入與產品品質提升皆無正面具 (三) 示範區已規劃輔導進駐業者與國內生 195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體效益,爰請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 產者進行契作、契養等措施。外銷市 偕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相關主管機 場一旦擴大,業者使用國產原料的數 關,正視相關政策規劃不當,對我國農 量亦會隨之增加,將可共享加值利 業部門的重大衝擊,針對「農產品加值 益。除此之外,農委會將針對示範區 運銷中心」規劃與相關政策配套措施重 進駐業者產品外銷比例、使用國內原 行審慎研議,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 料數量、使用管制性原料不會取代國 出專案報告。 內原料等進行審查,降低對國內農業 的衝擊。因此,透過農業加值政策的 推動,將可發展出產業的新藍海,創 造業者、農民之雙贏。 (四) 本會已就本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 於 103 年 5 月 5 日 以 發 產 字 第 1031000776 號函送立法院。 (三) 立法院民國 99 年底,審查「中華民國 有關彰化市花壇鐵路高架化案,經瞭解截 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於朝 至目前為止,彰化縣政府及交通部並未提 野協商提案第 12 案,經在場委員同意,報可行性計畫;至於補助台中大眾捷運系 王院長親自簽署,有關「辦理彰化市花 統北屯文心烏日線延伸計畫之前期規劃一 壇鄉鐵路高架化案」。該案業經交通部 項,請交通部評估於「交通運輸系統規劃 於 100 年 2 月 8 日同意,在「軌道運輸 作業計畫」內納入之可行性。 系統規劃先期作業」項下補助 500 萬 元,作可行性研究;研究報告並於 102 年完成。為加速改善彰化地區交通,推 動彰化都市更新,配合自由經濟示範區 產業發展,爰建請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 會協調內政部、交通部、交通部高速鐵 路工程局等有關機關,除爭取編列後續 基本設計與主體工程經費外,並將台中 大眾捷運系統北屯文心烏日線,延伸自 彰化市至彰濱工業區,做前期研究。 (四) 有鑑於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推動自 (一) MIT 的原產地規定是國際規範,示範 由經濟示範區政策,對我國整體經濟發 區 MIT 都是依國內現行規定辦理,沒 展、產業生態影響甚鉅。根據自由經濟 有任何放寬。進口原料經實質轉型後 示範區之規劃,未來凡是在我國境內產 掛上 MIT 早已行之有年,例如國內知 生實質轉型之貨品,均皆可以 MIT 標 名科學中藥廠商,每年都從大陸進口 章,行銷全球。然以進口原物料在台加 1,000 多噸的藥材進行加工,其產品一 工、再製產生之商品與生產所需之原物 樣受到國人歡迎。 196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料取得、加工、製造等,全程皆於我國 (二) 我國身為 WTO 會員國,標示規範需 境內生產之商品,仍有所差異,足以影 符合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之原則,若 響消費者選購意願。爰建請行政院經濟 推動原產地標示差異化,將使我國違 建設委員會協調經濟部儘速研擬 MIT 反 WTO 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 標章產品差異化標示之可能性,以鼓勵 (三) 示範區並未放寬檢驗檢疫之標準,輸 生產者使用百分百在地原料、在地生 入相關原物料仍須符合檢驗檢疫規 產、製造商品,並保障消費者知悉產品 定,配合我國產業技術、品管、行銷 生產原料、流程的權益。 等不斷進步,可確保產品品質無虞。 (五) 102 年電價再度調漲,油價、瓦斯又連 本會已綜整答復資料,於 102 年 12 月 12 續上漲,但民眾薪資卻大幅倒退 16 年,日函送立法院。主要答復重點如下: 庶民百姓面對國營事業帶頭漲價,帶動 (一) 我國係自由經濟體制,一般商品之價 萬物齊漲,民眾痛苦劇增,爰建請行政 格係在市場機制運作下,由個別事業 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由總體經濟治理 衡酌其經營成本及競爭環境自行決 面,具體要求相關部會就國營事業之電 定。因此價格之波動,倘係個別事業 價、油、氣價格、瓦斯價格儘速提出調 綜合考量經營成本、市場供需、營業 降、凍漲計畫,並應主動於行政院院會 利潤及行銷策略等因素而自行決定, 提案,儘速調降家庭用之油、電、瓦斯、 則不能因事業調整商品價格,就認定 天然氣等價格,稍減百姓痛苦。 其違反法律規定。 (二) 為確保物價安定,行政院「穩定物價 小組」視國內物價情勢需要,密集或 不定期召開會議,並持續監視國內、 外商品價格變化,定期調查國內民生 商品價格,掌握民生物價變動趨勢, 適時採取物價穩定措施。 經濟委員會審查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決 議部分: (一) 查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103 年度預算 本會已就本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於 103 案編列「委辦費」1 億 2,200 萬 5,000 元 年 3 月 10 日函請立法院列入議程,立法院 (包含委託研究費 2,595 萬元及委託辦 業於同年 10 月 29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理費 9,605 萬 5,000 元),較 102 年度 1 1030705036 號函,准予同意動支,並提立 億 2,190 萬 3,000 元,增加 10 萬 2,000 法院第 8 屆第 6 會期第 6 次會議報告在案。 元,爰刪減「委辦費」10 萬元後,凍結 該預算 20%,俟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 行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再行准予動 支。 197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二) 查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於 依據立法院 103 年 1 月 14 日第 8 屆第 4 會 102 年年初提出:「經濟可望持續加溫,期第 18 次會議通過之中華民國 103 年度中 達成經濟成長率突破 4%、失業率降至 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伍、 4%以下的『黃金交叉』。」,然而 102 審議總結果略以:「七、各委員會審查結 年 11 月 29 日行政院主計總處最新公布 果(含機密部分)協商結論,均應依通案 之全年經濟成長率卻再下修至 1.74%, 決議辦理,不再逐一於各機關協商結果敘 台灣整體及青年之失業率更「高居」亞 明。」鑒於本案與通案「刪除……各部會 洲四小龍之首,黃金交叉成空話;景氣 首長年終工作獎金之 1/2,其餘凍結……」 低迷、油電再度雙漲,壓得百姓快喘不 相同,因該通案表決未通過,爰本案不再 過氣,中央政府官員對於近日施政連環 處理。 爆,居然還笑稱可以輪流喘氣,全然不 知民間疾苦;爰針對行政院經濟建設委 員會主任委員之年終獎金,刪減二分之 一,其餘二分之一予以凍結,俟連續 2 季 GDP 成長超過 3%或連續 2 個月失業 率低於 4%後,再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出國內外經濟情勢專案報告,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三) 鑑於政府資源有限,在發展國家策略新 (一) 政府推動六大新興產業與傳統產業維 興產業時必需篩選關鍵技術,選擇少數 新等各項政策,皆於各領域中選定重 利基型產業切入,方能進一步聚焦。然 點產業,有計畫地投入政府資源,以 而,現行政府發展新興策略性產業時, 擴大相關產業規模、提升產值及提高 其選擇基準及發展優先次序,缺乏完整 附加價值。 的理論基準及未來的長期規劃。為使國 (二) 本會主要工作之一即為協調各部會推 家策略新興產業發展能夠聚焦,在兼顧 動新興產業發展,促進產業加值創 政策目標、世界潮流與角色定位上,應 新,強化我國產業競爭優勢。 慎選重點產業科技,以達到有限資源之 最佳利用,爰建請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 會應設置跨部會協調溝通機制,以避免 政府資源重複投入造成浪費。 (四) 鑑於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乃欲藉由 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計畫係鼓勵同一區域內 整合相關公共基礎建設,加強各區域間 的縣市能夠建立起跨縣市合作平臺,藉由 之跨域合作,方能發揮綜效以降低成 區域整體空間發展觀點,共同規劃區域整 本,惟目前中央政府重大政策規劃欠缺 體發展,採議題導向式規劃各種不同範圍 地方政府參與決策之管道,又公共建設 之跨域合作。因此,推動國家建設總合評 經費之分配忽略適性發展,爰此,要求 估計畫,實際就是建立地方參與各區域發 19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建立符合各 展之公共設施配套之機制,提供地方可透 城鄉發展之公共設施配套,以促進區域 過區域合作平臺整合,先行瞭解區域發展 適性發展。 需求,採「由下而上」方式,提出適性公 共建設規劃,依地域特性進行區域內分 工,推動各項跨部門或跨域合作建設計畫 之規劃。 (五)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提出「產業有 本會已就本決議事項提出檢討報告,於 103 家,家有產業」政策後,辦理經費逐年 年 5 月 30 日以發國字第 1031201172 號函 遞減,整體規劃辦理進度停滯不前,復 送立法院。 未提出後續具體可行措施,且立法院審 查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 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通過決議事項,要求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儘速針對「產業 有家,家有產業」提出辦理成果,並對 外公告,以避免外界對該項政策推動之 持續性產生質疑。但行政院經濟建設委 員會目前為止僅將截至 100 年 12 月底 止之第 2 階段座談會及招商成果報告上 傳於網頁,後續規劃內容及辦理情形則 付之闕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之政 策推動除與立法院決議未合外,為避免 資源浪費及符合「家有產業、產業有家」 之推動原意,爰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 員會應就「產業有家,家有產業」政策 進行檢討,並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經 濟委員會。 (六)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103 年度聘用 (一) 本會將賡續執行聘用人員出缺不補政 人員占職員預算員額比率超過 5%,與 策: 相關法令規定及立法院決議聘用人員 1.原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為執行行政 比例需在 3%以下均有悖,且約聘僱人 院規定及審酌現職同仁之工作權,經 員預算員額較以前年度減少,惟相關待 行政院 90 年 11 月 5 日台 90 院人政力 遇編列數卻不減反增,合理性有待商 字第 191588 號函同意採取溫和漸進方 榷。爰此,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式處理,即以出缺不補方式造冊列管。 應賡續執行精簡政策及員額控管,並應 2.原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原行政院 覈實編列預算,避免浪費公帑。 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及部分行政院公 共工程委員會於 103 年 1 月 22 日合併 19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成立國家發展委員會後,經行政院核 定 103 年聘用人員預算員額為 45 人。 本會依前述函釋,賡續執行聘用人員 出缺不補政策,自成立之日起至 12 月,合計減列聘用員額 4 人,故聘用 人數已逐步減少,目前聘用人員佔當 年度職員預算員額之比率雖仍超過行 政院 5%之規範,惟已逐漸趨於標準, 未來本會仍將賡續執行聘用人員出缺 不補政策。 (二) 聘用人員待遇預算編列合理性: 依原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聘僱人員 核薪及考核要點規定,聘僱人員年終 評核結果為甲等(80 分)以上者,續 聘僱,並晉薪點一級,故次一年度之 聘用人員薪點較前一年度有所增加。 103 年預算較 101 年預算增加之 44 萬 8 千元,係 101、102 年兩年晉級後所增 加之待遇差額。 (七) 在經濟全球化趨勢下,世界各國為強化 (一) 結合在地經濟之宏觀整體性布局:示 國家競爭力,莫不透過與其他國家洽簽 範區政策在規劃階段,即從宏觀角度 自由貿易協定,以吸引國內外企業投 進行整體布局,推動法規鬆綁、制度 資。而政府為加速我國經濟自由化進 創新、市場開放、接軌國際等措施, 程,及早融入區域經濟之整合,並降低 並納入「前店後廠」營運模式,使國 國內對經濟自由化之疑慮,行政院於 內各地方皆可與示範區共同發展。此 102 年 4 月 29 日核定自由經濟示範區規 外,在示範區特別條例 (草案)通 過 劃方案,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並於 後,地方政府也可依據自身產業條 103 年度預算案「促進產業發展─協調 件、發展稟賦,提出示範區的申設規 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發展」計畫項下編 劃,讓示範區與在地經濟結合,促進 列經費 1,748 萬元,以配合自由經濟示 地方產業發展。 範區政策之推動,辦理優先示範產業研 (二) 單一窗口服務:示範區特別條例(草 析、示範區政策宣導及赴國外招商,以 案)已針對單一窗口之設置有所規 吸引國內外企業赴自由經濟示範區投 範,俾整合區內相關行政流程,提供 資。自由經濟示範區為我國經濟自由化 跨部會的整合性服務,例如工商登 先行試辦區域,為順利推動該項重大政 記、勞工安全衛生、環保許可、稅務 策,爰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規 服務等。 20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劃執行該項政策內容時,應結合在地經 (三) 配套措施:示範區政策在研議時,均 濟,做宏觀性與整體性之布局,建立單 已規劃完善配套措施,例如:示範區 一窗口服務,提供跨部會之整合性服 未放寬藍領外勞僱用條件的調整,不 務,並建立完備相關配套措施,以求政 會對國內勞工就業產生衝擊。沒有納 策執行之順利。 入醫療機構公司化,不會有醫療營利 化的疑慮。管制性農產品加工後如仍 屬管制品,需全數外銷,不會輸入國 內市場。教育創新以招收境外學生為 主,降低對國內大學招生的衝擊。 (八) 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對於自由 (一) 區域發展平衡已納入考量:示範區政 經濟示範區應先確立上位、整體之空間 策在規劃時,即已考量整體空間布 與產業發展藍圖,以平衡區域發展做為 局,促進區域平衡發展,例如第一波 自由經濟示範區之布局依據,並結合在 公布區位為六海一空自由貿易港區與 地經濟,並且以提升就業率、提升地方 屏東農業生技園區,涵蓋的地方縣市 經濟產值為首要目標。 包括基隆市、新北市、桃園縣、宜蘭 縣、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 縣,並可透過「前店後廠」營運模式, 讓國內所有縣市皆可與示範區產生連 結,帶動地方產業的共同發展。 (二) 在地經濟的提升:各地方縣市除可運 用「前店後廠」模式連結示範區外, 在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通過後,地 方政府也可依據自身產業條件、發展 稟賦,提出示範區的申設規劃,讓示 範區與在地經濟結合,促進地方產業 發展。 (三) 促進就業效果:在示範區政策的推動 下,預期 103 年可創造 3.3 萬人就業, 其中金融業將新增就業人次 2 萬人。 (九) 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應建立符合各 (一) 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計畫係鼓勵同一區 區域發展之公共設施配套,目前執行成 域內的縣市能夠建立起跨縣市合作平 果未如預期,其中中央重大政策欠缺地 臺,藉由區域整體空間發展觀點,共 方政府參與管道,且公共建設經費之分 同規劃區域整體發展,採議題導向式 配忽略適性發展,應建立符合各區域發 規劃各種不同範圍之跨域合作。因 展之公共設施配套;辦理補助案多侷限 此,推動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計畫,實 於個別縣市或鄉鎮內,非屬跨域性合作 際就是建立地方參與各區域發展之公 20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計畫。爰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 共設施配套之機制,提供地方可透過 依原定目標,加強推動跨域性合作計畫 區域合作平臺整合,先行瞭解區域發 辦理。 展需求,採「由下而上」方式,提出 適性公共建設規劃,依地域特性進行 區域內分工,推動各項跨部門或跨域 合作建設計畫之規劃。 (二) 鑒於「跨域」包括跨區域、跨部門及 跨領域,部分雖屬單一行政區域範 圍,惟其係整合地方各局處業務及中 央各部會跨部門及跨領域補助資源, 均屬跨域合作性質,對地方發展更有 助益。 (十) 101 年 5 月經濟部水利署佈管之深層海 (一) 有關深層海水取水管線因故無法正常 水取水管線因故無法正常取水,導致園 取水事宜,經查農委會水產試驗所目 區各項計畫受影響,102 年 8 月行政院 前已進行多項檢測,並委請中興工程 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東部海洋生物 顧問有限公司及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水 研究中心國家水產生物種原庫台東支 利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針對檢測報 庫取水作業也因颱風導致深層海水取 告及結果提供建議、意見,或需要釐 水管線無法正常作業,此時此刻台東地 清、補充之部分,並要求廠商儘速予 區僅有的兩個深層海水取水管線均停 以彙整、研判,回應並作成專案報告, 止作業,導致各項深層海水計畫受到影 以釐清責任歸屬;為儘速恢復供水, 響,並使產業推動的各項工作受到延 農委會水產試驗所已委託評估修復深 誤。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介入各項 層海水取水管路之可行性。 檢討工作,協助經濟部取水管線與行政 (二) 另經濟部(水利署)分別於 103 年 6 月及 院農業委員會取水管線儘快復原及在 10 月間完成「深層海水創新研發中心」 未來應如何相互支援,以避免同樣災害 鄰近海域海象、海底地形、底質等相 發生,並請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積極 關海域環境調查作業,後續規劃提出 介入協調工作,讓深層海水產業化成果 海域環境調查範圍內,適合布放取水 能早日實現,以嘉惠東部產業建設。 管區域之相關條件,以作為後續取供 水工程布管選線之參考;同時將召開 專案小組會議,確認環境調查分析報 告建議調查範圍內適合布放取水管區 域之施工可行性,後續相關執行情形 屆時將於「跨部會深層海水資源利用 及產業發展推動小組」委員會中報告 及檢討。 20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十一) 查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係參考南韓 有關參酌韓國仁川自由經濟區發展經驗之 設 置 仁 川 自 由 經 濟 示 範 區 政 策 之 做 建議,說明如次: 法,採前店(自由貿易港)後廠(工業 (一) 自由經濟示範區是以法規鬆綁及制度 區)概念,以六港一空(基隆港、蘇澳 創新為重點,並非以實體建設為主, 港、臺北港、臺中港、安平港、高雄港 所以不是開發區,也不是經濟特區, 及桃園航空城)為核心,結合鄰近園區 不會像韓國自由經濟區大規模開發土 同步推動,並採取促進人員、商品、資 地,自無開發進度落後的問題。 金之自由流動、開放市場接軌國際、打 (二) 示範區吸引投資的對象並未有限制, 造友善租稅環境、提供便捷土地取得、 並非僅以外資為目標,自無吸引外資 建置優質營運環境等措施,發展智慧運 成效不佳的問題。 籌、醫療經濟、農業加值及產業合作等 (三) 針對中央與地方的政策溝通,政府向 經濟活動。鑑於該方案整體規劃布局左 來非常重視,例如為宣導及溝通自由 右政策之成敗,為能順利推動該項重大 經濟示範區政策,本會自 102 年 3 月 政策,應結合在地經濟,為宏觀性之布 起已赴基隆市、新北市、桃園縣、臺 局,建議參酌韓國仁川自由經濟示範區 中市、彰化縣、臺南市、高雄市、金 推行過程中發生之問題,如開發進度落 門縣等地多次說明,聽取地方意見, 後、吸引外資成效不佳及中央與地方溝 落實中央與地方的政策溝通。 通不良、開發項目、目標與產業重複性 (四) 示範區的發展目標係為創新國內產業 高等,研擬完備之配套措施。 經營模式,營造我國洽簽區域經貿協 議之有利條件,並預期可帶動 103 年 國內民間投資增加新臺幣 210 億元、 國內生產總額增加 300 億元、創造國 內 3.3 萬人就業。 (五) 有關韓國自由經濟區之開發項目及產 業重複性高等,政府於規劃自由經濟 示範區政策時已納入參考,並已選定 智慧物流、國際健康、農業加值、金 融服務、教育創新做為示範創新重 點,沒有產業重複的問題。政府也已 研擬完善配套措施,例如:示範區未 放寬藍領外勞僱用條件的調整,不會 對國內勞工就業產生衝擊。沒有納入 醫療機構公司化,不會有醫療營利化 的疑慮。教育創新以招收境外學生為 主,降低對國內大學招生的衝擊等。 203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十二)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編列「健全國 本會已就本決議事項提出檢討報告,於 103 土規劃及經營管理」預算,執行「國家 年 8 月 19 日以發國字第 1031201800 號函 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及推動十年計畫」送立法院。 (自 95 至 104 年,分 10 年辦理),除 預算執行率偏低外,計畫成效亦不佳。 近年來科技產生巨大變革,手持式裝置 盛行幾乎人手一機,加上 Google map 成功攻占市場,帶動與以往傳統 GIS 業 者全然不同的應用及發展。101 年於立 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案「行政院經濟建設 委員會於 96 年 7 月提報『國家地理資 訊系統建置及推動十年計畫』,奉行政 院核定推動後,旋即邀集內政部、行政 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 濟部、交通部等相關部會成立國土資訊 系統推動小組,以加速推動國土資訊系 統整體建置計畫、建置國家地理資訊系 統共通作業平台、建立地理空間資訊產 業發展之相關輔導機制並推動產業試 辦計畫為目標,進行國土資訊系統之推 動整合作業。然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自 96 年度起逐年編列預算執行該計畫 以來,102 年度為第 7 年編列預算,金 額為 4,800 萬元,累計共編列 2 億 5,553 萬 1,000 元,但檢視該計畫歷年之執行 率,除第 1 年執行率高於 8 成,第 2 年 因編列數低而完全執行外,其餘年度執 行率均不佳。」102 年行政院經濟建設 委員會送交的檢討報告流於將歷年工 作事項重新列表而已,未見深刻檢討及 對未來效益評估,況且編列預算大多為 補助各單位執行提案計畫,爰要求行政 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提交檢討報告至立 法院經濟委員會。 204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十三) 我國原住民人才發展趨勢近年來已 本會已就本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於 103 出現結構性變化,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 年 4 月 23 日以發力字第 1031100328 號函 會協助發展各部會人力資源發展計畫 送立法院。 時,應協助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妥善 因應未來的變化。依 102 年 9 月行政院 原住民族委員會統計資料發現,原住民 大專以上畢業人口已達 20.96%(大學畢 14.81%、專科畢 6.15%) ,原住民人才學 歷及素質一直提升中,從事行業第一名 製造業 16.66%、第二名營建業 16.57%、 第三名農林漁牧業 11.2%、第四名其他 類服務業 8.96%、第五名住宿服務業 8.81%,相較以往製造業占比約 35%、 營建業占比約 30%已產生巨大變化,人 才發展往服務業轉進。行政院經濟建設 委員會應協助輔導原住民人才往文創 產業等有未來發展性且適合其發展的 產業,以跨部會協調之力引導原住民人 才發展。以上有關原住民人才未來發展 規劃,請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人力規 劃處研議分析報告提交立法院經濟委 員會。 (十四) 我國人力發展目前遭遇失衡情形,許 本會已就本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於 103 多廠商反應難以僱用到需要的人才,其 年 6 月 13 日以發力字第 1031100510 號函 中包含許多產業的專業人才仍有需求 送立法院。 尚未補足(高階人才難尋),加上許多 返台設廠的台商又無法晉用足額的生 產線初階員工(初階人才就業意願不 高),導致生產線不停在招工中;另一 方面國內專業人才外流情形嚴重,特別 是被挖角到對岸大陸工作的專業人 員,也將某些關鍵技術外流到大陸。我 國青年失業率已高達 13%,遠高於一般 國民的失業率 4.2%,這些人力失衡情形 已嚴重威脅到我國經濟成長及國家未 來發展。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督導各 205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部會人力資源發展計畫時,目前並無有 效的方法改善目前我國人才發展遇到 的瓶頸,應積極謀求解決方法,請速提 因應對策到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十五) 新興策略性產業應篩選產業並集中 本會已就本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於 103 資源,以做為國家未來發展之依據,然 年 5 月 5 日以發產字第 1031000787 號函送 就目前政府投入六大新興產業資源來 立法院。 看,顯然較鄰近各國困窘,且策略性產 業涵蓋過於廣泛且重疊,導致有限資源 之分散,恐無法明確產業鏈完成政策目 標。為此,建請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慎選產業科技,避免資源重複投入與浪 費,並於 1 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十六)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對於專案問 本會已就本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於 103 題分析及研究,近年來雖提升自行研究 年 3 月 21 日以發人字第 1031600146 號函 數量,但仍未能以自行研究之成果降低 送立法院。 或取代委託研究案件,委託研究經費不 減反增,為此,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 員會加強自行研究案件品質及實用 性,並審酌委辦計畫之合理性及必要 性,避免相關經費之浪費,並於 1 個月 內提出書面報告。 (十七)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近年聘用人 (一) 原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為執行行政 員均逾該機關預算人數之 5%,103 年度 院規定及審酌現職同仁之工作權,經 聘用人員預算員額 22 人,占該會當年 行政院 90 年 11 月 5 日台 90 院人政力 度 職 員 預 算 員 額 344 名 之 比 率 達 字第 191588 號函同意採取溫和漸進方 6.4%,違反行政院相關規範之標準,亦 式處理,即以出缺不補方式造冊列管。 有違立法院決議,為此,要求行政院經 (二) 原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原行政院 濟建設委員會應檢討並降低其聘用人 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及部分行政院公 員情形,以符合行政院相關規範之標 共工程會於 103 年 1 月 22 日合併成立 準。 國家發展委員會後,經行政院核定 103 年聘用人員預算員額為 45 人。本會依 前述函釋,賡續執行聘用人員出缺不 補政策,自成立之日起至 12 月,合計 減列聘用員額 4 人,故聘用人數已逐 步減少,目前聘用人員佔當年度職員 206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預算員額之比率雖仍超過行政院 5% 之規範,惟已逐漸趨於標準,未來本 會仍將賡續執行聘用人員出缺不補政 策。 (十八)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103 年度「一 (一) 本會將賡續執行聘用人員出缺不補政 般行政─人事費」項下「約聘僱人員待 策: 遇」共計編列 2,193 萬元,該會 103 年 1. 原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為執行行政 度預算案編列聘用人員 22 人、僱用人 院規定及審酌現職同仁之工作權,經 員 2 人,合計 24 人,與 101 年度預算 行政院 90 年 11 月 5 日台 90 院人政力 數 25 人、2,148 萬 2,000 元相較,減少 字第 191588 號函同意採取溫和漸進 聘用人員 1 人,惟預算編列較 101 年度 方式處理,即以出缺不補方式造冊列 增加 44 萬 8,000 元,經費不減反增,顯 管。 見其編列合理性有待商榷,且未確實執 2. 原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原行政院 行精簡政策及員額控管,為此要求行政 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及部分行政院公 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執行精簡政策及員 共工程委員會於 103 年 1 月 22 日合併 額控管。 成立國家發展委員會後,經行政院核 定 103 年聘用人員預算員額為 45 人。 本會依前述函釋,賡續執行聘用人員 出缺不補政策,自成立之日起至 12 月,合計減列聘用員額 4 人,故聘用 人數已逐步減少,目前聘用人員佔當 年度職員預算員額之比率雖仍超過行 政院 5%之規範,惟已逐漸趨於標準, 未來本會仍將賡續執行聘用人員出缺 不補政策。 (二) 聘用人員待遇預算編列合理性: 依原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聘僱人員 核薪及考核要點規定,聘僱人員年終 評核結果為甲等(80 分)以上者,續 聘僱,並晉薪點一級,故次一年度之 聘用人員薪點較前一年度有所增加。 103 年預算較 101 年預算增加之 44 萬 8 千元,係 101、102 年兩年晉級後所 增加之待遇差額。 207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十九) 針就人口高齡化、少子化問題愈趨嚴 (一) 為積極推動銀髮相關產品與服務模式 重,銀髮族之相關服務業日趨重要,行 之發展,本會 102 年即已召開跨部會 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針就銀髮族服 會議,建請部會未來規劃銀髮相關措 務產業化層面,積極協調相關部會大力 施應納入產業化之思維。 發展,並建立產值目標,列為年度重點 (二) 目前經濟部正積極推動健康促進產業 發展事項。 之發展,期提供臺灣中高齡老人對於 運動、健康飲食、健康管理等需求更 多的選擇,預估藉由此政策之推動, 產業產值將從 101 年新臺幣 200 億 元,以每年 15%成長,至 104 年預估 產值可達新臺幣 320 億元,其中 102 年產值約為 230 億元,達成預期目標。 (三) 金管會亦將「推動保障型及年金保險 商品」列入施政計畫,鼓勵保險業推 展年金保險及長期看護保險等商品, 以滿足國人對老年經濟安全與醫療照 護之需求。近年來長期照護保險有效 契約件數呈現逐年成長,100 年約 37 萬件,101 年約 42 萬件,102 年近 46 萬件。 (四) 本會研修完成「中華民國人口政策綱 領修正草案」,已於 103 年 12 月 9 日 報院核定。其中政策內涵部分增訂「積 極推動銀髮產業,充分運用先進科 技,開發多元、優質、適齡之商品及 服務,以滿足高齡化社會之需求。」, 以引導產業因應人口高齡化的需求。 (五) 本會除將賡續協調相關部會建立產業 發展目標外,亦積極規劃高齡商機之 輸出策略,期整合安養、照護、ICT、 醫療、建築與理財規劃等軟硬實力, 以服務帶動商品輸出,創造整體銀髮 服務產業的成長。 20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二十)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負責規劃國 (一) 本會自民國 66 年公布景氣指標及對 家經濟發展計畫,研析國內外經濟情 策信號以來,已做過多次修正,最近 勢,揭露景氣動向,迅速提供最新經濟 一次修正時間為 102 年,此次修正納 情勢資訊,然近兩年來,經濟成長率預 入漸受重視之市場信心調查資料,並 測失準,102 年 9 月與 10 月國內出口年 於同年 8 月正式對外發布。修正後之 增率意外下滑,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景氣指標及對策信號更能貼近經濟實 扮演經濟氣象台的功能有待提升,行政 況,將可提供各界更精準之我國景氣 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針就 102 年經濟情 脈動資訊。 勢之誤判,深切檢討其原因,並對未來 (二) 本會未來將持續密切關注全球經濟發 如何有效掌握國際及國內經濟情勢發 展情勢,透過發布景氣燈號、採購經 展,提出改善與精進的作法,並於 2 個 理人指數,以及研析國內外經濟情勢 月之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 及兩岸經貿變化,發揮景氣預警功 報告。 能,並強化政策規劃研擬能力,促成 政府採行合宜的貨幣及財政對策。 (三) 本會已就本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 於 103 年 3 月 14 日 以 發 經 字 第 1030900289 號函送立法院。 (二十一) 發展生技產業為我國推行產業再 (一) 遵照辦理。 造的重點產業之一,我國生技產業近年 (二)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未來仍將持續透 跨國活動雖增加,但依賴本地市場者且 過直接投資生技事業、投資生技創業 面臨健保擠壓,產業規模相對偏小,亦 投資事業及「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 不利區域、國際競爭。行政院國家發展 方案」等方式,提供生技醫療廠商營 基金為我國推動產業投資政策主要平 運及研發所需資金,並配合「臺灣生 台之一,為使資金統籌調度及資源運用 技產業起飛行動方案」,引進國際資 更具彈性,俾落實扶植國內新興重點產 源予我國生技醫療廠商,以提升我國 業,加速經濟轉型,強化與國際接軌之 生技廠商進軍國際市場能量,協助國 國際化政策,參加投資於產業升級或改 內生技產業之發展。 善產業結構有關之重要事業或計畫。要 求政府應加強投資生醫及鼓勵異業(傳 產、高科技、金融等)投資生醫,以獲 取較高回收,從而掌握高階知識、培育 進階人力、快速擴散科技成果、落實產 業升級,以開發、設計、預臨床、臨床、 法規事務等環節建立「台灣連結」(The Taiwan Connection)實務,切入國際生 醫產業鏈。 20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二十二) 近年我國經濟發展趨緩,短期未見 (一) 第一波示範區區位選定 8 處:示範區 顯著復甦跡象,政府及產業、學術界皆 第一波公布區位包括六海一空自由貿 希望可以藉成立自由經濟示範區以加 易港區以及屏東農業生技園區等 8 速我國融入全球自由經貿體系,並吸引 處,其中六海一空自由貿易港區為: 台商回流,再造經濟榮景。我國財政日 臺北港、基隆港、蘇澳港、臺中港、 益困難,中央、地方政府舉債逼近上 安平港、高雄港,以及桃園航空自由 限,預算編列從而應追求最大效率,自 貿易港區,即是因為各該港(園)區已 由經濟示範區為一大規模新興計畫,其 有完備法制基礎,且基礎設施完善, 設立過程將有諸多法規制度、軟硬體建 並可透過「前店後廠」委外加工模式 設等問題尚須克服,政府從而應集中資 連結區外產業。 源全力解決問題,不宜分散珍貴人力、(二) 以小規模方式評估政策影響:透過示 預算資源,爰建請於示範區政策初期, 範區小規模的先行先試,瞭解各項自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於各示範區 由化措施可能帶來的影響,並累積推 中先行選定如高雄港之基礎建設及周 動經驗,如確有正面效益,將評估於 遭產業結構完整之地點,進行政策推動 全國範圍推動,加速我國邁向自由化 與評估,以累積經驗,方有助後續各示 的進程。 範區地點順利推動。 (二十三)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103 年度於 本案已納入本會「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 「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推動國 理」計畫專案報告中說明,並已於 103 年 家建設總合評估」項下編列預算,加速 3 月 20 日以發國字第 1031200250 號將上開 辦理區域合作與整合,落實區域均衡發 報告函送立法院。 展之目標。經查中央政府在重大政策規 劃或重大建設時,多無提供地方政府參 與決策之管道,尤其在部分專屬中央之 經濟等事項上,多由中央制定政策或中 央直接執行,地方政府參與有限,在協 調、配合不足情況下,政策性之上位計 畫常與地方發展產生脫節現象。又現有 公共建設經費之分配,中央與地方權責 未臻合理,一體適用中央對地方補助規 定,忽略適性發展,使超量之建設需求 充斥,財政無法支應,而弱勢地區亦未 獲得真正有效之照顧。鑑於中央重大政 策經常欠缺地方政府參與管道,且公共 建設經費之分配忽略適性發展,爰要求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建立符合各 21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區域發展之公共設施配套。 (二十四) 經查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103 有關經費運用側重高雄需求之建議,本會 年度「經建計畫之設計、研審及協調─ 已納入整體經費運用規劃之參考。 促進產業發展」項下新增協調推動自由 經濟示範區發展經費編列 1,748 萬元, 自由經濟示範區是馬政府提升國家經 濟發展的重大政策,也是馬總統在黃金 十年的願景。高雄擁有台灣第一大港的 高雄港,將可利用高雄港海運樞紐地理 優勢,連結東亞地區重要海港,吸引製 造、運籌等產業,且高雄具有重工業及 加工出口區台灣第一個經濟奇蹟的成 功經驗,實為政府發展自由經濟示範區 之首選;為提升地區經濟發展,強力要 求政府具體做出承諾,欣獲總統公開宣 示支持「自由經濟示範區」落腳高雄。 爰「協調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發展」編 列之委託研究 1,000 萬元、政策宣導 400 萬元、尤其是赴新加坡、歐、美、日宣 導招商等 348 萬元預算案,建請行政院 經濟建設委員會於經費運用能置重點 於高雄地區之需求,期盼可充分提升政 府財務效能外,更能帶動大高雄地區產 業全面升級,讓台灣能在世界經濟舞台 上與先進國家較勁爭鋒,讓人民幸福有 感。 (二十五) 政府投入六大新興產業資源初步 (一) 政府推動六大新興產業與傳統產業維 估計自 2009 年至 2012 年間政府投入經 新等各項政策,皆於各領域中選定重 費約為 2,160 億元。惟綜觀各國推動新 點產業,有計畫地投入政府資源,以 興產業之規模,中國大陸投資 4 兆人民 擴大相關產業規模、提升產值及提高 幣(折合新臺幣約 18 兆元),規劃戰 附加價值。 略性新興產業。南韓政府於 2009 年 7 (二) 本會主要工作之一即為協調各部會推 月執行「五年綠色成長計畫」 (Five Green 動新興產業發展,促進產業加值創 21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Growth Plan),此計畫編列約 836 億美 新,強化我國產業競爭優勢。 元(折合新臺幣約 2.5 兆元),投入在 氣候變遷與新能源、永續運輸及發展綠 色科技上。美國政府投入約 750 億美元 (折合新臺幣約 2.25 兆元),用於發展 替代能源與智慧電網;並投資約 320 億 美元(折合新臺幣約 9,600 億元)於再 生能源發展。日本將以約 75 兆日圓(折 合新臺幣約 26 兆元)加速實現低碳社 會及開發節能型交通工具為主要能源 相關政策。我國投入新興產業之資源顯 然較上開國家困窘,卻又過於分散,致 各重大新興產業鏈迄今或無法明確成 形、或未明顯提升經濟價值。鑑於政府 資源有限,發展國家策略新興產業必需 篩選關鍵技術,選擇少數利基型產業介 入,以求進一步聚焦,惟現行新興策略 性產業之選擇基準及發展優先次序,缺 乏理論基準及長期規劃。爰此,為使國 家策略新興產業聚焦發展,應亟思有限 資源之最佳活用,在兼顧政策目標、潮 流世局與角色定位上,行政院經濟建設 委員會應慎選重點產業科技,避免失焦 之布局,並應設置跨部會協調溝通機 制,避免資源重複投入與浪費。 (二十六)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103 年度預 (一) 有關務實檢討示範區關務措施部分, 算案歲出 32 億 5,028 萬 1,000 元,較 102 政府於規劃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時, 年度增加 2,819 萬 2,000 元,主要新增項 即透過多元管道聽取產業界意見,瞭 目之一是編列協調推動自由經濟示範 解國內產業實際需求,據以提出務實 區發展經費 1,748 萬元;惟鑑於新加坡 可行的關務鬆綁措施。例如示範區鬆 自由貿易區之成功,在於簡化通關程序 綁委外加工的關務審驗機制,將委外 與自由貿易區高效率之貨物裝卸、運送 加工的審核權限由海關委託港務機 安排,並提供全天候之貨物通關或轉口 關,且檢測維修的廢品下腳,經港務 服務及便利商務人士入境簽證,提供展 機關核准無須運回,可就地銷毀,並 覽、貿易活動等機能,顯然檢討改善貨 透過雲平臺的建置,整合關務、產業 物進出口通關作業流程、時效性、便捷 供應鏈、單一窗口等服務,示範區也 21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性與提供相關服務平台等服務水準升 將設置海運快遞專區,提供 24 小時便 級,方能確實強化國際貿易轉運業務之 捷通關服務,營造優質營運環境。 競爭力,而非僅劃設所謂自由經濟示範 (二) 自由經濟示範區的預期效益如:創新 區或給予特定賦稅優惠即可達成,行政 國內產業經營模式,擴大國內企業商 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務實檢討自由經 機,營造我國洽簽區域經貿協議之有 濟示範區推動規劃與具體效益,避免政 利條件,加速我國參與區域經濟整 策空轉而浪費國家公帑。 合,並預期可帶動 103 年國內民間投 資增加新臺幣 210 億元、國內生產總 額增加 300 億元、創造國內 3.3 萬人 就業。 (二十七) 從「國光石化」、「中科四期」到 (一) 在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通過前,如 「彰化大城振興經濟方案」等,彰化地 中央產業主管機關認為某項特定產業 區許多重大建設未能順利推動,以致經 有納為示範創新重點之可行性與必要 濟成長趨緩,連帶影響就業機會與地方 性,可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納入示範 產業繁榮,使得擁有 130 萬人口,工商 區進行示範。 業產值台灣第 7 位的彰化縣,難以發揮 (二) 在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通過後,地 對台灣經濟發展的助力。要求行政院經 方政府也可依據自身產業條件、發展 濟建設委員會,將彰化地區具有國際競 稟賦,提出示範區的申設規劃,包括 爭力產業,如自行車、織襪、水五金、 研提各項示範創新重點產業,讓示範 高端醫療等產業聚落,納入自由經濟示 區與在地經濟結合,促進地方產業發 範區,並落實輔導與行銷,創造中央與 展。 地方經濟成長雙贏之局。 (三) 彰濱工業區崙尾區已於 103 年 10 月 8 日獲行政院同意納入第一階段自由經 濟示範區,有助於創造彰化地區之產 業新動能。 (二十八) 有鑑於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 (一) 「加強推動臺商回臺投資方案」執行 101 年 11 月實施「加強推動臺商回臺投 截至 103 年 12 月止,已審查通過 63 資方案」,該方案藉由協助解決人力、 件投資案,預計總投資金額約新臺幣 土地問題及專案融資等措施吸引臺商 2,398 億元,已達預期目標。 回臺投資。考量目前國內經濟狀況並未 (二) 經濟部已於 103 年 2 月 21 日修正「推 達預期,政府應更著重提振投資。爰 動臺商回臺投資聯合審查作業要點修 此,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研議擴 正規定」 ,放寬企業適用資格條件,期 大方案適用範圍,以加強協助臺商返 望藉此擴大方案執行成效。 台,擴大方案執行成效,以促進投資、 帶動就業。 213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二十九) 根 據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估 (一) 「 育 才 、 留 才 及 攬 才 整 合 方 案 」 計,台灣在 2013 年到 2020 年間,高階 (103-105 年): 人力供給預估將較需求短缺 6.3 萬人, 1. 為因應人才流失及攬才問題,本會 基層人力則短缺 46.1 萬人,但中級人力 已積極協調各相關部會研提「育才、 則會供過於求,超額 34.8 萬人。由於國 留才及攬才整合方案」 (103-105 年), 內高技術、高教育的人才陸續被其他國 並於 103 年 4 月 29 日奉行政院核定。 家高薪挖角,而移入台灣的人口有 95% 方案內容涵蓋育才、留才及攬才三面 都是婚姻移民,勞動市場中的外籍勞動 向,共規劃「推動及強化多元、實務 力亦以藍領勞工為主,人力流動出現 的進修與培訓」、「辦理人才供需調 「高出低進」現象,未來國內高階人才 查,強化職能基準、技能檢定」、「擴 將出現嚴重短缺,外加近年出國留學生 大產學合作」、「培育國際化、高階及 持續減少,對我國未來勞動市場將造成 跨領域人才」、 「教育轉型與鬆綁」、 「強 嚴重衝擊。爰此,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 化就業媒合服務」、「妥善運用婦女、 委員會應站在國家發展的高度,及早就 中高齡及高齡人才」、「形塑有國際競 人才流失及攬才問題,儘速協調、整合 爭力的移民及就業環境」及「積極留 各部會資源,提出因應策略與做法,以 住及延攬人才」等 9 項推動策略,期 利積極推動留才與攬才相關政策。 能充裕產業所需優質勞動力,厚植優 質人力資本,強化國家競爭力。 2. 為積極協調相關部會落實推動,本會 除建置資訊網站填報平台,並於 103 年 11 月 12 日邀集相關部會召開本方 案執行暨管考作業研商會議,獲致「增 加管考頻率、成果適時發表、措施與 時俱進」之共識,未來將就各年度執 行情形進行檢討,滾動調整方案措 施,並適時與部會合作辦理成果發 表,掌握各部會推動本方案執行情形 與成效,俾落實國家育才、留才及攬 才政策。 (二) 行政院人才政策會報: 行政院為全面盤整人才培育及供需 議題,統籌、策劃及協調人才政策, 並督導各部會逐步落實相關計畫,於 102 年 4 月特設「行政院人才政策會 報」(以下簡稱人才會報),由本會辦 理幕僚作業。人才會報任務包括:人 214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才政策及重大措施之籌劃、協調及諮 詢審議事項、人才政策執行情形之督 導事項及其他有關重大人才政策之協 調及推動事項。因此未來針對人才相 關議題將可藉由人才會報為溝通平 台,跨部會溝通、討論、協調並落實 政策之執行。 (三) 「強化優秀僑外生留臺工作行動計 畫」: 本會依據人才會報決議,協調勞動部 等相關部會,研擬推動本行動計畫, 自 103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將由勞動 部、教育部、僑委會、經濟部、外交 部、陸委會等相關部會共同推動。本 行動計畫針對我國高等教育畢業之僑 外生欲留臺工作者,除薪資水準外, 參考世界主要國家採行「評點配額」 機制,預期可補充我國產業所需技術 人才、協助企業國際化之布局、提高 我國與其僑居國 (地 )之政經關係連 結,並可為我國經濟帶來新活力。 (三十) 有鑑於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辦理 「促進新興產業發展及產業創新升級」項 「促進新興產業發展及產業創新升級」目之工作係協調各部會針對六大新興產 計畫選定項目涵蓋過於廣泛,有疊床架 業、四項智慧型產業、傳統產業維新等重 屋之嫌,爰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點產業發展進行推動,本會並無任何補助 檢討相關補助計畫,針對重點發展產 項目。 業,集中資源補助,以避免陳義過高, 但實際效益過低,以致浪費國家預算。 (三十一) 有鑑於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辦 鑒於「跨域」包括跨區域、跨部門及跨領 理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補助計畫,逾 域,部分雖屬單一行政區域範圍,惟其係 五 成 以 上 補 助 對 象 屬 單 一 縣 市 或 鄉 整合地方各局處業務及中央各部會跨部門 鎮,缺乏區域性、整體發展性或重大公 及跨領域補助資源,均屬跨域合作性質, 共建設型案件,為避免相關預算虛擲,對地方發展更有助益。 爰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檢討相 關補助計畫,以發揮補助效果,避免浪 費國家預算。 215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三十二) 針對 103 年度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 本會已就本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於 103 會單位預算,歲出預算第 2 目「經建計 年 3 月 12 日函請立法院列入議程,立法院 畫之設計、研審及協調」第 1 節「研擬 業於同年 10 月 29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國家發展計畫」原列 1,732 萬 7,000 元,1030705041 號函,繼續凍結 31 萬 2,000 元, 有鑑於經濟建設委員會身為財經小內 其餘准予動支,並提立法院第 8 屆第 6 會 閣之首,對國家長遠之經濟發展本應責 期第 6 次會議報告在案。 無旁貸,然負責辦理總體經濟政策評估 及國家建設規劃,卻對定位國家發展方 向與策略不明也未見成效,近年來對國 家整體經濟發展目標之訂定更過度樂 觀且不符實際,顯見經濟建設委員會未 能正視國家經濟發展問題對症下藥,無 法為國家發展研妥適當規劃,103 年度 竟又較 102 年度增加 224 萬 4,000 元, 加以相關業務過半以委辦方式辦理,委 辦預算之比例近 56%,顯見經濟建設委 員會人員辦理計畫之執行能力有限。爰 凍結是項預算五分之一,俟至立法院經 濟委員會進行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十三) 經濟建設委員會 103 年度第 2 目第 (一) 政府推動六大新興產業與傳統產業維 3 節「促進產業發展」之「促進新興產 新等各項政策,皆於各領域中選定重 業發展及產業創新升級」項下編列 431 點產業,有計畫地投入政府資源,以 萬 8,000 元,用以協調推動新興產業發 擴大相關產業規模、提升產值及提高 展,促進產業加值創新,強化我國產業 附加價值。 競爭優勢。然就目前行政院先是選定生 (二) 本會已就本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 物科技、綠色能源、精緻農業、觀光旅 於 103 年 5 月 8 日函請立法院列入議 遊、醫療照護及文化創意等為六大新興 程,立法院業於同年 10 月 29 日以台 產業,另又有傳統產業維新之需求。而 立院議字第 1030705040 號函,相關經 經濟建設委員會如何在有限的預算妥 費准予動支,並提立法院第 8 屆第 6 適運用到諸多產業當中,或是有必要從 會期第 6 次會議報告在案。 中挑選出主要者加以推動,此安排涉及 該筆預算之執行實效性,經濟建設委員 會有必要對於此預算之分配運用,對立 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詳細說明,爰凍結 是項預算五分之一,俟至立法院經濟委 員會進行報告後,始得動支。 216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三十四) 經濟建設委員會 103 年度第 2 目第 (一) 本會已於 103 年 3 月 6 日、13 日赴立 3 節「促進產業發展」之「協調推動自 法院進行示範區專案報告。 由經濟示範區發展」項下編列 1,748 萬 (二) 本會已就本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 元。然亞洲國家中,台灣市場的開放程 於 103 年 5 月 6 日函請立法院列入議 度僅低於香港與新加坡,日本與南韓的 程,立法院業於同年 10 月 29 日以台 自由貿易開放程度還不如我國,在我國 立院議字第 1030705037 號函,相關經 早就開放的情況下,無有再設立自由經 費准予動支,並提立法院第 8 屆第 6 濟示範區之必要,爰凍結是項預算五分 會期第 6 次會議報告在案。 之一,俟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報告 後,始得動支。 (三十五)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第 2 目第 5 本會已就本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於 103 節「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預算 1 年 3 月 20 日函請立法院列入議程,立法院 億 6,620 萬 5,000 元,其中 103 年度編列 業於同年 10 月 29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訪問英國偏鄉區域治理成效旅費」,1030705039 號函,相關經費准予動支,並 然而,台灣的偏鄉治理問題,不在於有 提立法院第 8 屆第 6 會期第 6 次會議報告 無出國訪問,而在於政府政策規劃能力 在案。 及執行力;另外,本節項下另編列推動 國家建設總合評估預算 1 億 0,300 萬 元,以加速辦理區域合作與整合,落實 區域均衡發展之目標,惟依立法院評估 報告指出:「中央政府在重大政策規劃 或重大建設時,多無提供地方政府參與 決策之管道,尤其在部分專屬中央之經 濟等事項上,多由中央制定政策或中央 直接執行,地方政府參與有限,在協 調、配合不足情況下,政策性之上位計 畫常與地方發展產生脫節現象」,此 外,「現有公共建設經費之分配,中央 與地方權責未臻合理,一體適用中央對 地方補助規定,忽略適性發展,使超量 之建設需求充斥,財政無法支應,而弱 勢地區亦未獲得真正有效之照顧。」; 另檢視本節預算過去年度之執行情 形,100 年度決算未執行率 38.38%,101 年度決算未執行率更上升至 43.32%,金 額高達 6,975 萬 2,902 元;爰針對第 5 217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節「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凍結五 分之一,俟經濟建設委員會向立法院經 濟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十六) 針對 103 年度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 本會已就本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於 103 會單位預算,歲出預算第 2 目「經建計 年 2 月 17 日函請立法院列入議程,立法院 畫之設計、研審及協調」第 6 節「推動 業於同年 10 月 29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財經法規鬆綁與革新、健全企業投資發 1030705038 號函,相關經費准予動支,並 展環境」原列 834 萬 1,000 元,有鑑於 提立法院第 8 屆第 6 會期第 6 次會議報告 經濟建設委員會對開放中資來台投資 在案。 及設置「自由經濟示範區」之影響評估 資訊不足,未能有效評估影響,又未能 確實因應兩岸政經發展,卻對重大財經 及相關涉及之政策措施不斷鬆綁皆未 能把關;另鑑於經濟建設委員會無法有 效把關「加強推動台商回台投資方案」 之弊端,更無法有效改善我國日益艱困 之經濟情勢。基此,為避免法規鬆綁對 台灣國安及經濟之影響並健全企業投 資發展環境,爰凍結是項預算五分之 一,俟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向立法院 經濟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十七) 空軍已於 101 年 10 月將該軍司令 (一) 經查相關文化資產作業,業由臺北市 部遷往臺北市大直忠勇新營區、並騰空 政府(文化局)辦理,初步指定 1 古 位於臺北市仁愛路三段之舊司令部所 蹟,登錄 10 項設施為歷史建築。 在地(仁愛營區)。查仁愛營區所在地 (二) 本案開發規劃綱要計畫,將由本會與 原為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工業研究 臺北市政府共同辦理規劃,並提報行 所,1940 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前設址於臺 政院空軍司令部舊址開發推動小組同 北市大安庄十二甲,為臺北市區向東拓 意,報請行政院核定後據以執行。 展之重要象徵、亦為戰前日人於臺北最 後進行的大規模建設之一。該工業研究 所戰後改制為臺灣省工業研究所,隨後 展之重要象徵、亦為戰前日人於臺北最 後進行的大規模建設之一。該工業研究 所戰後改制為臺灣省工業研究所,隨後 又成為空軍總部,而見證半世紀來臺灣 21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上空之眾多歷史時刻。是以該址雖尚未 列為古蹟或歷史建築,卻有豐富之文化 資產價值。爰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 會在規劃開發方案時,應重視歷史意象 與都市紋理之維護,並以提供都會區居 民具有公共性之空間為發展方向。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行政院研究發展考 核委員會決議部分: (一) 第 2 目「研究發展」項下「民意與國情 本會已就本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於 103 調查分析」之經費 229 萬元,凍結四分 年 2 月 18 日函請立法院列入議程,立法院 之一,並就以下 3 項提案刪減或凍結理 業於同年 11 月 19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由,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並 1030705856 號函,相關經費准予動支,並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第 8 屆第 6 會期第 9 次會議報告在案。 1. 研考會 103 年度預算「研究發展」項下 「民意與國情調查分析」編列 163 萬 5,000 元,用以辦理民眾對政府施政看 法及針對突發事件或特定議題之民意 調查,以即時了解民眾之看法與趨向。 以該會例行公布之「民眾對政府服務品 質滿意度」,問題設計皆為民眾接受政 府服務之滿意度,但以近一年來爆發之 毒澱粉、混米、黑心油品等事件,民眾 對政府應變作為之滿意度才是研考會 應辦理之民意調查,且調查結果應盡速 陳報行政院長,並函送相關部會首長, 做為決策及政策制定的參考。研考會的 民調是要真實反應民眾的心聲,而非用 粉飾太平的民調數據陳報給行政院長 甚至總統,讓執政者繼續自我感覺良 好,而與民眾日益脫節。爰針對「研究 發展」項下「民意與國情調查分析」163 萬 5,000 元,刪減 63 萬 5,000 元。 2. 研考會編列政府施政看法及重大政策 議題辦理民意調查預算 229 萬元,惟研 考會於民意調查完竣後,僅以公文送達 各相關權責部會首長,只供部會參考而 21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已,並無任何實質效益。又研考會於每 年針對施政重點及業務需要,規劃一百 多個研究議題,委託專家學者做研究, 其報告較單一只有民調數據詳盡,也較 具有參考價值。為避免浪費資源,刪除 民意與國情調查分析費用之全部。 3. 民意調查為研考會之重要業務,目的在 透過民意調查快速掌握輿情,協助政府 政策規劃。然而,核四議題為我國現今 仍於重大爭議中之議題,研考會卻在 102 年 4 月之核四公投民意調查違背中 立客觀立場,不僅有引導式提問、部分 選項未窮盡,也未先提供受訪者足夠資 訊,便直接提問,要求作答。研考會於 103 年度編列 229 萬元於民意調查,然 經查 102 年度已完成之調查報告,針對 如核四等國家重大政策,不但無法中立 客觀蒐集民意,反而利用錯誤方式塑造 難以客觀反映真實民意的調查。爰此凍 結「民意與國情調查分析」預算四分之 一,共計 57 萬 3,000 元,直至研考會針 對核四公投民調引起之相關爭議提出 說明及改善計畫,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 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 第 3 目「綜合計畫」之經費 537 萬 3,000 本會已就本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於 103 元及第 4 目「管制考核」之經費 532 萬 年 3 月 20 日函請立法院列入議程,立法院 5,000 元,各凍結五分之一,並就以下 5 業於同年 11 月 19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項提案刪減或凍結理由,向立法院司法 1030705857 號函,相關經費准予動支,並 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提第 8 屆第 6 會期第 9 次會議報告在案。 支。 1. 鑑於重大政策(含各法案及計畫案)應 進行研擬規劃階段之人權影響評估,以 及建立實施成效之人權管考指標,以免 對人民權益造成衝擊。然經查現今各項 計畫施行過程中所造成對人權之可能 戕害等相關評估付之闕如。爰此,請行 22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政院研考會協調相關部會,將人權相關 指標納入各單位施政計畫評估之審 議,各計畫審議之人權相關指標應包 括:憲法、我國已批准通過的兩公約、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此三 項公約之施行法、聯合國各項一般性意 見及一般性建議、國家報告國際審查之 結論性意見等。為進一步落實憲法、兩 公約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 約」保障人權之精神,建議凍結研考會 「綜合計畫」經費之四分之一,共計 134 萬 3,000 元。請行政院研考會修正「行 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 要點」,要求各計畫案應進行人權影響 評估,以及擬訂 103 年起計畫案之人權 影響評估相關體例格式(含必要性、有 效性、社會成本及社會利益等分析)以 供各單位策訂參酌,並向立法院司法及 法制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原住民族相關文獻及歷史文物目前分 散收藏於國立臺灣博物館、國立歷史博 物館、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中央 研究院、台灣大學、順益博物館及民間 人士等不同地方,始終缺乏系統性、完 整性的研究、採集、整理、編輯、典藏、 展示、教育及推廣。檢視臺灣各國立博 物館計有:國立故宮博物院、國立歷史 博物館、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國立臺灣 博物館、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國立臺 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國立自然科學博物 館、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及國立海洋生 物博物館……等,但獨缺國家級原住民 族博物館。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30 條第 1 項:「中央政府應視需要設置原住民族 博物館,必要時,得以既有收藏原住民 族文物之博物館辦理改制。」馬總統 102 22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年 2 月 20 日裁示:由於臺灣的原住民 是南島語系原住民的來源,強調南島文 化與臺灣原住民的關係非常重要;再從 歷史、文化的角度來看,我們都具有設 立南島文化博物館的資格;成立原住民 國家級博物館,對觀光發展也有很多助 益。行政院院長江宜樺於 102 年 3 月 22 日立法院施政質詢時表示:「以一個行 政院院長而言,我認為有一個國家級原 住民族博物館,絕對是政府應該要去做 的。」於 102 年 4 月 2 日立法院施政質 詢時表示:「國家級的原住民族博物 館,在政策方向上行政院是支持的。」 於 102 年 10 月 22 日立法院施政質詢時 表示:「有關原住民族博物館中長程計 畫,責成原民會處理。」行政院研究發 展考核委員會對於行政院院長於院會 或院會外提示事項,應嚴密追蹤其辦理 情形,但對於國家級原住民族博物館之 辦理進度,卻缺乏積極管考。為促成馬 總統的提示及行政院院長詢答內容落 實於政策之上,爰就「綜合計畫」原列 537 萬 3,000 元及「管制考核」原列 532 萬 5,000 元,兩項預算各自凍結十分之 一,俟該會協助及管考行政院原住民族 委員會提出國家級原住民族博物館中 長程計畫,專案報告國家級原住民族博 物館辦理進度,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 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3. 績效考核乃屬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 員會之重要業務,主要功能在提升管理 績效、落實計畫管控。然經查行政院各 項年度施政計畫中之關鍵績效指標,鮮 見與人權有關之績效評估,致使各項計 畫施行過程中所造成對人權之可能戕 害等相關評估付之闕如。為進一步落實 22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憲法、兩公約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 歧視公約」保障人權之精神,凍結研考 會「管制考核」經費四分之一,共計 133 萬 1,000 元,請行政院研考會協調相關 部會,將人權相關指標納入各單位施政 計畫之管考,各政策管考之人權相關指 標應包括:憲法、我國已批准通過的兩 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及此三項公約之施行法、聯合國各項一 般性意見及一般性建議、國家報告國際 審查之結論性意見等,並加入行政院各 年度施政計畫之關鍵績效指標,向立法 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 得動支。 4. 依據研考會組織條例,其中一項職掌為 負責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計畫之管 制及考核事項,但研考會要求其他機關 之前,卻未以同樣標準要求自己,經查 研考會 103 年預算書之年度施政目標與 重點之內容,年度施政目標的標題包 括:(1)精進結果導向的績效管理,落實 政府對民眾的承諾。(2)強化政策統合協 調機制,進行政府一體的組織改造。(3) 促進政府資訊流通,協助民眾參與公共 事務。(4)推廣服務流程改造,提升服務 效能(跨機關目標)(5)活化公共資訊與 知識,提升政府策略思維能力。(6)提升 研發量能。(7)落實政府內部控制機制。 (8)提升資產效益,妥適配置政府資源。 (9)提升人力資源素質與管理效能。總共 9 大項,但與 102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竟有 8 項完全相同,且不同的那一項, 內容也僅與 102 年文字小幅不同(102 年為「簡化行政流程,提升服務效 能」),且二年度之說明幾乎 90%以上 完全相同,明顯視預算審查於無物,藐 223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視立法院;爰針對「管制考核」532 萬 5,000 元,刪減 1/2。 5. 研考會業務職掌之一為辦理國營事業 考成,近幾年來國營事業之營運及績效 屢受社會所質疑,顯見研考會所擬定之 考成項目與指標,無法確切反映其績 效,為避免考成項目淪為便宜行事,故 凍結國營事業考成全部預算 36 萬 8,000 元,待研考會重新討論其考成項目與指 標,並至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 後,始得解凍。 (三) 自從 2005 年我國政府資訊公開法實施 (一) 我國政府資料開放(Open Data)推動作 以來,政府資訊的開放供各界使用廣受 業近期已有具體推動成果,累計開放 大眾矚目。而世界各國政府也陸續推動 超 過 4,300 項 資 料 集 , 年 增 率 逾 相關政策,甚至在 2011 年有開放政府 157%,瀏覽超過 291 萬人次,下載逾 聯盟(open government partnership, OGP) 75 萬人次。 的成立,該組織由美國、巴西、挪威、(二) OKFN 開放知識基金會資料開放評比 英國等國,結合各國力量相互支援成立 (Open Data Index),我國 103 年大幅由 合作網絡。為及早讓我國與國際接軌, 102 年之 36 名提升至全球第 11 名,領 爰要求研考會儘速規劃加入 OGP 之相 先亞洲各國。且美國及新加坡政府均 關事宜,以使台灣的 open data 措施更符 已 分 別 將 臺 灣 納 入 其 Open Data 合國人期待。 Internationally 國際政府資料開放地圖 及 International Data Sites 國際政府資 料網站清單,展現我國政府資料開放 國際能見度。 (三) 我國非聯合國成員,OGP 尚無非聯合 國成員入會之規範,經本會極力爭取 並提供我國加入國際組織資訊及我國 開放政府執行情形,於 OGP 委員會議 提案討論後,刻由美國主動接續協調 討論非聯合國會員入會相關事宜。 (四) 為積極推展我國資料開放與國際接 軌,經透過多元管道同步推動國際交 流,如 103 年 1 月 3 日澳門、1 月 28 日美國喬治梅森大學、3 月 19 日泰 國、7 月 9 日歐盟沿海及海洋通訊推 224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廣委員會及比利時 Leuven 大學、10 月 23 日開放資料國際論壇專家、11 月 13 日芬蘭國家智庫學者、12 月 9 日聖文森外長來我國訪問時,本會均 就我國政府資料開放現況及未來發展 方向進行雙向討論,開闊我國資料開 放國際視野。 (四) 近年來政府積極進行組織改造,除各部 本會已就本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於 103 會合併改組外,也衍生出檔案保存、管 年 3 月 20 日函請立法院列入議程,立法院 理等問題,而各部會檔案造冊與移撥情 業於同年 11 月 19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形,檔案局應負起督導責任。然而,有 1030705857 號函,相關經費准予動支,並 都市計畫及空間學者及台灣史學者陳 提第 8 屆第 6 會期第 9 次會議報告在案。 情反映,經建會中兩個重要都計檔案執 行和保存單位都面臨組改後裁併,檔案 交接不清和沒有移置空間,導致他們搶 救的檔案被經建會主委管中閔以愛乾 淨和清出空間為由部分銷毀。若因組織 改造之故,反使珍貴戰後台灣發展政府 資料佚失,以後台灣史及所有地理,歷 史,甚或是人文及教育跟環境的歷史研 究,都將無跡可尋。爰此凍結研考會「綜 合計畫」預算 537 萬 3,000 元之五分之 一,請研考會組織改造推動小組,將所 有因應組改而應整理的檔案交接、銷毀 或重新整理的清冊及相關資料列出、查 明經建會檔案佚失問題,追究相關責 任,並徹查各部會是否有檔案未依規定 銷毀之情事,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 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行政院研究發展考 核委員會附帶決議部分: (一) 行政院研考會為配合組織改造,將與經 本會已就本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於 103 建會及部分公共工程委員會成立國發 年 7 月 28 日以發人字第 1031600822 號函 會,為提升同仁轉任經建行政知能,爰 送立法院,立法院業於同年 11 月 19 日以 依暫行條例權益保障辦法辦理經建行 台立院議字第 1030705901 號函,准予備查 政班專長轉換訓練,以利新機關人力運 在案。 225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用及同仁職涯發展,並減少組改衝擊。 對參訓人員經過嚴格篩選,就專員等中 階優秀人員施訓,仍應賡續辦理。為發 揮訓練效益,請研考會就經建行政班及 將來相關人員專業選送訓練,其人員遴 選及訓練成果,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 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