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 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 原住民族委員會 編 原住民族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07年度 書表名 稱 甲、預算總說明 第 1-53 頁 乙、主要表 1、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第 55-56 頁 2、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第 57-61 頁 丙、附屬表 1、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第 63-67 頁 2、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第 68-101 頁 3、各項費用彙計表 第 102-105 頁 4、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第 106-107 頁 5、資本支出分析表 第 108-109 頁 6、人事費彙計表 第 110 頁 7、預算員額明細表 第 112-113 頁 8、公務車輛明細表 第 114 頁 9、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第 116-117 頁 10、收支併列案款對照表 第 118 頁 11、補助經費分析表 第 120-137 頁 12、捐助經費分析表 第 138-145 頁 13、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第 146 頁 14、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第 148-151 頁 15、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第 152-155 頁 16、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第 156-157 頁 17、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第 158-159 頁 18、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第 160 頁 19、委辦經費分析表 第 162-167 頁 20、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 第 168-229 頁 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甲、預 算 總 說 明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本會掌理有關原住民族事務,並指導及監督直轄市、縣(市) 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執行本會主管之事務。本會組織條 例於中華民國 85 年 11 月 13 日總統(85)華總(一)義字第 8500266180 號令公布,於 85 年 12 月 10 日正式成立;組織條例 於 91 年 1 月 30 日總統(91)華總(一)義字第 09100015060 號令 修正公布名稱及條文並增訂條文,91 年 3 月 25 日行政院(91)院 臺疆字第 0910013199 號令發布自 91 年 3 月 25 日起施行;95 年 2 月 3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500014881 號令修正公布第 10 條條文,並於 95 年 3 月 30 日行政院院授研綜字第 09500060672 號令發布定自 95 年 3 月 1 日施行。本會組織法於 103 年 1 月 29 日總統(103)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13671 號令公布,自 103 年 3 月 26 日起施行;本會處務規程於 103 年 4 月 1 日本會(103)原民 綜字第 10300176292 號令發布,自 103 年 3 月 26 日起施行。 (二)內部分層業務 本會內部單位及員額編制係依本會組織法規定設置,如所附 組織系統圖,其職掌劃分如次: 1.本會設置主任委員一人,特任,綜理會務;置副主任委員三 人,襄助會務;主任秘書一人,技監二人,參事三人;並置委 員十九至二十九人。 2.綜合規劃處: (1)原住民族政策、制度、法規之綜合研究、規劃、協調 1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及研議。 (2)原住民族自治之規劃、推動、自治行政之輔導、協調、 監督及人員之訓練、考核、獎懲。 (3)原住民身分及原住民族認定之規劃、推動及審議。 (4)原住民族部落之核定、規劃、輔導、協調及審議。 (5)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制度之研究、保存及發展。 (6)本會研考業務之規劃及推動。 (7)國際與兩岸原住民族交流之規劃、協調及審議。 (8)本會資訊應用服務策略規劃及管理。 (9)其他有關原住民族綜合規劃事項。 3.教育文化處: (1)原住民民族教育、文化、語言政策與法規之規劃、擬訂、 協調及審議。 (2)原住民族歷史、語言、文化資產、傳統技藝之研究、保 存與傳承之規劃、推動、協調及審議。 (3)原住民族一般教育之統合、協調及審議。 (4)原住民體育政策、制度、法規之統合、協調及審議。 (5)原住民人才培育與輔導之規劃、協調及審議。 (6)原住民族傳播媒體與教育文化團體輔導之規劃、推動及 審議。 (7)原住民族教育文化機構之規劃、推動及審議。 (8)自治區原住民族民俗藝文、傳統體育、文化資產、傳統 組織、傳統宗教及語言文化之輔導。 2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9)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之營運監督。 (10)其他有關原住民族教育文化事項。 4.社會福利處: (1)原住民健康促進、社會福利、工作權保障政策與法規之 規劃、協調及審議。 (2)原住民健康促進、全民健保、國民年金與長期照護之協 調及審議。 (3)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之推動、協調、審議及督導。 (4)原住民族就業代金之查核及徵收。 (5)原住民族就業基金之規劃、管理及輔導。 (6)原住民職業訓練及就業促進之協調及審議。 (7)原住民急難救助及法律服務之協調及審議。 (8)原住民族社會福利服務之協調及審議。 (9)原住民族人民團體之聯繫及服務。 (10)其他有關原住民族社會福利事項。 5.經濟發展處: (1)原住民族經濟、產業、觀光、金融政策與法規之規劃、 協調及審議。 (2)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之規劃、管理及輔導。 (3)原住民族融資、保險、儲蓄及原住民儲蓄互助社、金融 規劃、協調及輔導。 (4)自治區原住民族經濟、觀光、產業、金融、合作事業、 合辦事業、公共造產事業、公用及公營事業之輔導。 3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5)原住民族技藝研習、培訓與產業經營之規劃及輔導。 (6)原住民族影視音樂及創意產業之規劃、協調、執行及輔 導。 (7)原住民族土地開發、利用、經營等有關產業、金融、營 運等經濟發展事項之規劃、協調及輔導。 (8)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9)其他有關原住民族經濟發展事項。 6.公共建設處: (1)原住民族住宅、部落建設政策與法規之規劃、協調及審議。 (2)原住民族地區部落建設之規劃、審議、管制、考核與輔導。 (3)原住民族部落安全防治、防災、遷住之規劃、協調及輔導。 (4)原住民族地區部落基礎環境之調查、規劃及協調。 (5)原住民族地區部落基礎建設法令、技術規範與傳統工法之 協調及審議。 (6)原住民住宅改善、部落建築與都會區安置住所之規劃、協 調、輔導及審議。 (7)原住民族土地開發、利用、經營等有關基礎工程、營建等 公共建設事項之規劃、協調及輔導。 (8)其他有關原住民族公共建設事項。 7.土地管理處: (1)原住民族土地、海域及自然資源政策、法制之研擬、協 調及審議。 (2)原住民保留地增編與劃編之規劃、協調及審議。 4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3)原住民族傳統領域之調查、研究、協調、劃定、規劃、 爭議處理及審議。 (4)原住民族地區自然資源之管理與共同管理之規劃、協調 及審議。 (5)原住民保留地建築用地統一規劃之協調及審議。 (6)原住民保留地地權管理、權利回復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 使用之規劃、協調、督導及審議。 (7)原住民族傳統生物多樣性知識保護之協調及審議。 (8)其他有關原住民族土地管理事項。 8.本會設文化發展中心,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9.秘書室:掌理議事、文書處理、印信典守及使用、檔案管理、 出納、庶務、營繕採購、財產管理、媒體公關與國會 聯絡及其他有關事務管理事項。 10.人事室: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11.主計室: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 12.政風室: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5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組織系統圖: 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架構圖 主任委員 委員會議 副主任委員 主任秘書 綜 教 社 經 公 土 秘 政 人 主 文 附 ( 合 育 會 濟 共 地 化 發 屬 規 文 福 發 建 管 書 風 事 計 展 機 劃 化 利 展 設 理 中 構 處 處 處 處 處 處 室 室 室 室 心 ) 6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2.預算員額說明表: 預算員額 區分 說明 本年度 上年度 增減比較 本 ( 107 ) 年 職員 193 193 度配合業務 需要,配置預 工友 4 5 -1 算 員 額 229 人,包括職員 技工 3 3 193 人、工友 4 人、技工 3 駕駛 3 4 -1 人、駕駛 3 人 、 聘 用 22 人及約僱 4 聘用 22 19 +3 人 , 較 上 ( 106 ) 年 度 約僱 4 4 增加聘用 3 人、減少工友 合計 229 228 +1 及駕駛各 1 人。 7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二、原住民族委員會 107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會主管全國原住民族事務,業務涵蓋原住民族之法政及自治制 度、國際交流、教育文化、衛生福利、工作權保障、住宅輔導、公共建 設、經濟產業發展、土地規劃管理利用等廣闊面向,原住民族政策推動, 必須兼顧「個人與群體、傳承與創新、保育與發展、公平與正義」的需 求,整合中央、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的能量,共同達成憲政法制保障原 住民族權利的目標,並落實多元文化的精神。有鑑於此,本會未來工作 的整體目標或願景,主要有下列六項: (一)保障原權,接軌國際。 (二)保障原住民族教育、文化與媒體權。 (三)完善原住民族社會安全體系。 (四)創造有利於原住民族之產經環境,促進經濟發展。 (五)推動部落建設,營造安全家園。 (六)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 本會依據行政院 107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 額度,並針對社經情勢變化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7 年度施政計 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循序推動實質的原住民族自治,落實原住民族權利與國際接軌 (1)推動原住民族自治法的立法,落實空間明確,權限自主及財政穩 固之規劃。 (2)發布部落公法人組織設置辦法,賦予部落公法人地位,由部落召 開部落會議,議決部落事務或行使同意權。 8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3)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舉辦研討會, 依據國際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精神,定期檢視我國原住民族人權現 況,制定相關法令、政策和其他措施納入《宣言》精神。 (4)編輯國內外原住民族重要判決,舉辦「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 研討會」。 (5)執行都市原住民族發展方案,強化都市原住民與原鄉間的支持網 路,創造公平發展機會。 (6)掌握世界原住民族政策發展潮流,促進國際原住民族合作。推動 新南向國際交流,重啟南島民族論壇。 2、建立原住民族教育體制,維護教育、文化與媒體權 (1)原住民族文化為主體,發展及推廣民族教育正式課程,推動原住 民族教育體制;建構基礎數位智慧環境,打造數位部落,實現原 住民數位公平機會。 (2)強化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推廣原住民族文化與藝術發展,協 助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增建原住民族廣播電臺發 射站,提高收聽覆蓋率,保障族人媒體近用權。 (3)保障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落實「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充實原 住民族學生族語教材,並落實推動族語向下扎根,復振平埔族群 語言文化。 3、促進原住民族社會福利,重視原住民族健康,保障原住民族工作 權益 (1)建構適切原鄉長照服務,重視原住民族健康權:建立跨部會推動 原住民族地區長照業務之合作平台,建構以原住民為主體之健康 9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及社會福利政策,補助經濟困難之原住民全民健保保險費,推動 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照顧及原住民事故傷害防制計畫,保障原住民 族健康權。 (2)採取長期穩定就業輔導措施,保障原住民族工作權益:推動原住 民族就業方案,整合發揮就業輔導效益;修正原住民族工作權保 障法,增加原住民就業機會;提供原住民族專業化就業服務,辦 理符合原住民需求之職業訓練,並協助其投入職場;鼓勵原住民 取得專業證照,使其具備投入職場之專業技能;落實並深化就業 服務,以個案管理定期追蹤輔導模式,關懷陪伴原住民勞工進入 職場,協助穩定就業。 (3)促進原住民族社會福利權,建立原住民族家庭支持服務:補助原 住民急難救助與發放國民年金原住民給付,保障原住民族經濟安 全與維護其生存權;推動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計畫,健全原住 民族福利服務輸送體系;培訓原住民族社會工作人力,推動原住 民社會工作專業制度;辦理各項原住民福利宣導,發展多元化福 利資訊宣傳管道。 4、開創永續之原住民族經濟發展 (1)運用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協助原住民族產業發展,強化投資 及輔導原住民族新創事業策略,並尋求妥適之商業模式,以穩固 創業基礎及深化產業根基。 (2)運用原住民族文化特色建構或深化產業示範亮點,並強化跨產業 別技術及資源之整合,以營造永續經營的環境。 (3)加強都會與原鄉間之產業鏈結,並以前店(都會)後廠(原鄉) 10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概念截長補短,以暢通原住民族產品及服務通路。 5、加速原住民族基礎建設,增進原住民族居住品質 (1)加強基礎建設 為改善原住民族部落生活環境品質,提升原住民生活水準,實現 原住民族健康權,縮短原住民族與其他國民之間的健康條件差 距,加強原住民族部落區域之扶植,加速推動原住民族地區交通 基礎設施,運用原鄉特有文化及產業資源,增強原鄉整體交通價 值,創造及活絡產業及觀光,提升經濟產值。預計 107 年改善部 落道路 125 公里。 (2)落實原住民族居住權,加強提供原住民族多元居住服務,推廣行 銷原住民族居住相關政策,並辦理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及 汐止花東新村原住民臨時安置住所維護管理。 6、回復原住民土地權利,促進原住民保留地合理使用 (1)賡續推動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立法工作,保障原住民 族土地權益。 (2)推動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工作,保障原住民取得祖先傳統居 住、使用之土地權益。 (3)推動「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輔導原住民設定耕作權、 農育權、地上權及設定滿 5 年後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4)處理調查傳統領域土地範圍之確認工作,依據原住民族土地或部 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規定,辦理傳統領域土地劃設及調查作業, 以落實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權益。 (5)處理原住民保留地違規利用及濫墾濫建清查及改正,增進國土保 11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育及土地永續經營和利用。 (6)擬定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暨土地及海域使用管制相關機制,作 為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空間規劃最上位指導原則,促進原住民族 土地及海域合理合法使用。 7、妥適配置預算資源,提升預算執行效率 (1)為加強本會資源有效合理分配,將確實掌控執行進度,以提升政 府整體資產效益,並達資本門預算執行率 90%之目標。 (2)編報各年概算時,將本零基預算精神,確實檢討已過時或不具效 益等計畫,配合政府當前施政重點,重新排列施政優先順序,有 效配置資源,編報中程施政計畫所需經費總數超過核定中程歲出 概算額度之差異情形,以及計畫與施政目標之配合程度。 12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二)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該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一循 序 推 動 實 1 原 住 民 族 部 落 會 1 統計 (完成設置部落會議並 50% 質的原住民 議設置率 數據 選舉產生部落會議主席 族自治,落 之部落總數)÷(核定部 實原住民族 落之總數)×100% 權利與 國際 2 加強參與國際活 1 統計 1.已簽署合作協定、MOU 29 次 接軌 動 數據 之 國 家 人 員 及 無 邦 交 (個)數 國家(地區)雙方互訪 及拜會次數。 2.辦理國際活動邀請各 國家人員來台參加之 國家(地區)數。 3.組團及補助個人或團 體赴 各 國( 地 區) 參訪 次數。 二建 立 原 住 民 1 發 展 族 群 文 化 課 1 統計 (累計完成課程數)÷(4 30% 族 教 育 體 程 數據 年總計完成課程數)×100 制,維護教 % 育、文 化與 2 原住民族語言能 1 統計 18 至 40 歲原住民每年通 54% 媒體權 力認證測驗通過 數據 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 率 證測驗比率 13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該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3 打造數位學習部 1 統計 (建置數位部落總數)÷ 6% 落 數據 (核定部落之總數)×100 % 三促 進 原 住 民 1 普 設 部 落 文 化 健 1 統計 部落文化健康站設置數 250 站數 族 社 會 福 康站 數據 利,重視原 住 民 族 健 2 提供原住民上萬 1 統計 原住民人力資源網登錄 2,500 個 康,保障原 新的工作機會 數據 的工作職缺數 住民族工作 權益 四開 創 永 續 之 1 提 升 原 住 民 族 綜 1 統計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 5 億元 原住民族經 合發展基金效能 數據 項下貸款業務、互助金融 濟發展 業務及創新育成之核貸 金額 2 營造原住民族產 1 統計 遴選原住民族產業潛力 30 案 業示範亮點 數據 發展亮點 3 建構原住民族產 1 統計 協助原住民族業者寄銷 100 家 品拓銷通路 數據 商品家數 五加 速 原 住 民 1 提 供 原 住 民 居 住 1 統計 (累計實際受益戶數)÷ 50% 族 基 礎 建 服務 數據 ( 4 年 預 估 受 益 戶 數 設,增進原 1,800 戶)×100% 14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該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住民族 居住 2 發展原住民族地 1 統計 (累計改善目標公里數) 49% 品質 區特色道路建設 數據 ÷(4 年總計改善目標公 里數)×100% 47% 六回 復 原 住 民 1 原 住 民 保 留 地 權 1 統計 (累計完成所有權移轉 土地權利, 利回復 數據 及他項權利設定之筆數) 促進原住民 ÷(4 年總計完成所有權 保留地合理 移轉及他項權利設定之 使用 筆數 24,000 筆)×100% 15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三)年度共同性指標 共同性指標 共同性目標 評估 評估 年度目標 共同性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值 一 妥適配置 1 機關年度資本 1 統計 ( 本 年 度 資 本 門 實 支 數 + 90% 預 算 資 門預算執行率 數據 資 本 門 應 付 未 付 數 + 資 本 源,提升 門賸餘數)÷(資本門預算 預算執行 數)×100%(以上各數均含 效率 本年度原預算、追加預算及 以前年度保留數) 2 機關於中程歲 1 統計 【(本年度歲出概算編報數 3% 出概算額度內 數據 - 本 年 度 中 程 歲 出 概 算 額 編報情形 度核列數)÷本年度中程歲 出概算額度核列數】×100% 16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三、原住民族委員會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前(105)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一、尊 重 原 住 原住民族基本法 200 人 1.指標創新性: 民 族 之 主 相關法規研習課 「原住民族知情同意權」為近年社會關 體性,落實 程之完成受訓人 切重大議題,為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推 動 原 住數 21 條規定,本會業於 105 年 1 月 4 日發 民族基本 布《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 法,創造有 法》,又為有效達成政策宣導效益,特 利於原住 於北、中、南、花、東辦理 5 場次「諮 民族自治 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課 之條件,推 程研習,並優先以行政機關、公司行號 動原住民 及民間團體為授課對象。藉由擴大宣導 族國際交 對象之方式,使非原住民或行政機關能 流 了解原住民族基本法之內容規範。 又為使基層戶政人員熟知原住民身分制 度,並維護原住民個人基本權益,本會 假各縣市辦理 8 場次「原住民身分法實 例演練講習」,以更加確保原住民族權 益。 2.指標挑戰性: 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執行上除有賴地 方政府協助配合宣傳、辦理外,重大政 策之影響層面與重要性亦造成民眾參與 17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之程度不一,難以掌握其預期成效。105 年 8 月 1 日總統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 歉後,各界對於原住民族基本法之落實 益加關注;「原住民族知情同意機制是 否完備」、「原住民身分法是否保障平 埔族群權益」、「原住民族自治制度與 土地權益的建制」已成為社會矚目焦 點,亦為本會當前極具挑戰之任務。 3.年度目標值及達成情形: 105 年度目標值為完成「原住民族基本 法相關法規研習課程之完成受訓人數」 200 人次,本會具體達成情形如下: (1) 辦理「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 與辦法」課程 5 場次,完成參訓人數 計 432 人。 (2) 辦理「105 年度原住民身分法實例演 練講習」課程 8 場次,完成參訓人數 計 439 人。 4.效益: (1) 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精神,推動相關 子法或授權辦法之訂定,具體維護族 人權益。 (2) 增進基層公職人員與族人鄉親法律 18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知能,提升原住民相關法令執行效 益。 增進與國際原住 3% 1.105 年度辦理地方政府原住民族行政人 民族及大陸少數 員赴美國夏威夷州考察觀摩活動、赴紐 民族各項領域專 西蘭參加第 2 屆臺紐經濟合作協定第 19 業人士交流互動 章原住民合作專章協調會議、首次邀集 8 個南島國家之在臺大專生參加原住民 國際事務人才培訓,強化與南島語族的 人員交流、辦理南島民族國際會議,為 跨國際性質須與較多機關及涉外單位協 調規畫;另,本會與大陸交流業務,在 現有政治情勢下,相較先前交流活動, 更具為挑戰性。 2.105 年度交流互動參與人數說明如下: (1) 外賓來會拜會(含大陸): 計 27 件, 參與人次 219 人。 (2) 本會赴陸考察: 計 4 件,參與人次 7 人。 (3) 南島民族國際會議:辦理 1 場,參與 人次 14 人。 (4) 促進原住民族國際交流獎補助:計 69 人。 (5) 非政府組織實習人數 :計 5 人。 19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3.104 年度與國際原住民族及大陸少數民 族各項領域專業人士交流互動參與之人 次 302 人,105 年度交流互動參與人數 達 314 人,(314-302)/302=3.9%,達 成目標值 3%。 二、普 及 原 住 推展以民族教育 40 校 1.指標創新性: 民 族 教 為特色之本位課 長期以來,國民教育階段正式課程,未 育,活絡民 程 有民族教育課程實施之空間。原住民族 族語言及 文化首次有機會成為具體知識體系架構 健全文化 並在正式課程時間透過系統化教學教授 發展 予學生。 2.指標桃戰性: 傳統國民教育課程無法顧及學生差異、 學校與社區需求,更遑論系統化的實施 民族教育。執行難度甚高,各校難有意 願投入執行。 3.年度目標值及達成情形: 105 年度實施校數以 40 校為目標,目標 業已達成。105 年度共 43 校執行,達成 度 100%。計有泰雅族 6 校、賽夏族 2 校、邵族 1 校、鄒族 1 校、布農族 5 校、 排灣族 21 校、魯凱族 2 校、阿美族 6 校 及太魯閣族 3 校,各校 1 到 6 年級共計 20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9 族 516 套課程完成發展作業。 4.效益: (1) 學校與部落合作掌握學生、社區及部 落需要,發展系統化正式民族教育課 程。 (2) 透過辦理全國專業成長研習,並補助 各校校內進修研討,賦能學校具備民 族教育課程發展及教學專業。 (3) 提供各校民族教育專家學者智庫,並 補助學校解決傳統文化轉化為正式 課程之困難。 實施沉浸式族語 20 所 1.指標創新性: 教學幼兒園所數 為落實族語向下扎根,針對語言學習成 效最佳之學齡前幼兒實施沉浸式族語教 學,105 學年度為入園正式教學第 3 年, 以 105 年度實施幼兒園所數 20 所為目 標。 2.指標桃戰性: 計畫內族語教保員人力進用須經考試及 五個月培訓,且屬一年一聘,尚未專職 化。師資人力之考、訓、用、留不易, 為本計畫挑戰性。 3.年度目標值及達成情形: 21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依計畫辦理期程執行,105 年度達成實 施幼兒園所數 20 所之年度目標。 4.效益: (1) 有效推動學齡前幼兒學習原住民族 語,達到族語傳承效益。 (2) 105 年度計畫內幼兒園 1 所獲得教育 部教學卓越獎金質獎。 原住民資訊教育 565 人 1.指標創新性: 訓練課程完成結 依數位發展程度分區完成訓練,1~2 級 業人數 區:41 人,3~5 級區:602 人(本計畫 主要位於 3~5 級原住民鄉鎮地區)。 2.指標桃戰性: 本計畫目標在充實原住民資訊知識、提 升相關電腦技能及增加工作競爭力,或 運用於日常生活中,享受數位生活帶來 的便利性。進一步來說,本計畫係根植 在國內、外數位發展的脈絡下,從縮減 數位落差到創造數位機會、數位包容的 政策轉變產生實益,必須克服以下問 題,極具挑戰性: (1) 部落走向資訊社會,原鄉族人將面臨 新環境的適應,投入計畫的工作人員 同樣面對進入部落的人事物調適,部 22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落對於環境的改變或調整感到不安 時,上課意願偏低。 (2) 部落就業機會流失,青年就業人口持 續往都會區遷移,部落人口外流下, 課程推廣及招生不易。 (3) 部落多為農業社會,對於圖書資訊站 開課課程未滿足部落實際實用性 時,族人多抱持著被動的態度。 3.年度目標值及達成情形: 年度結業人數達 643 人,其中 22 人考取 國際證照,目標達成度 100%。 4.效益: 培育及增進原鄉部落族人資訊素養,養 成正確網路資訊操作與網路使用安全 性,育成原住民資訊數位教育種子講 師,活化部落資訊人才能量,提升競爭 力。 三、建 構 以 部 實際輔導穩定就 8% 1.指標創新性: 落參與為基 業人數成長率 本會近年來加強技術及專業人才之培 礎的社會福 訓,提升專業職能,以職能「向上提升」 利體系 的就業願景,不再只是「求有」而已進 階至「求好」,並以開發人力資源、協 助地方產業發展、活化服務網絡及建立 23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正確就業職場觀念等多管齊下著手,讓 過去原住民高失業率的弱勢地位漸有 改善。 2.指標挑戰性: 因產業結構之變遷直接衝擊勞動市場的 穩定性,及不同族群文化的互動,亦勾 織企業對不同族群的接納度,針對就業 媒合工作之挑戰臚列如下: (1)工作彈性化及企業壽命縮短: 因應工作專業分工化、少子化及法令 修正等影響,公司為彈性安排工時及 運用人力資源,公司職業福利趨向以 時薪制,故對求職者而言,穩定長期 的工作變得稀少。 (2) 原鄉工作機會稀少: 原鄉族人轉向都市尋找就業機會,因 原鄉產業稀少、各類職缺難尋,為使 原鄉族人能媒合工作,並符經濟需 求,鄉外之工業區、商業區之職缺多 為族人的工作地,漸帶動人口外移。 (3) 族人學歷之限制,故工作類型多為藍 領及勞動工作。 3.年度目標值及達成情形: 24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查 104 全 年 度 促 進 穩 定 就 業 人 數 為 2,106 人,按上開成長目標值預計應穩 定人數為 2,274 人。經統計 105 年 1 至 12 月 底 止 , 已 促 進 穩 定 就 業 人 數 為 2,299 人,已達年度目標值(計算公式 如左: (2,299 人-2,106 人)/ 2,106*100 %=9.2%),另依就業狀況調查原住民 失業率從 98 年 9 月的 8.85%降至 105 年 9 月份的 4%,與全國民眾失業率相 比僅差距 0.01%,除因長期就業服務推 動績效彰明外,另經濟結構及就業環境 亦趨友善有關。準此,就業長期目標已 達成,現應朝向族人就業率之穩定成長 及職能向上,未來年度之績效指標將依 原住民人力資源網登錄工作職缺數做為 衡量標準(106 年度訂定之目標值為原 住民人力資源網登錄工作職缺數,達 2,400 人)。 4.效益: 依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結果顯示,105 年 9 月就業人數為 25 萬 662 人,失業人 數為 1 萬 445 人,失業率為 4.00%,與 一般民眾失業率 3.99%之差距為 0.01 25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已逐漸達成有效並直接提升就業服 務之績效。 提升原住民健保 99.28% 1.指標創新性: 納保率 原住民族政策之一重視原住民族健康 權,消弭福利與醫療照護的不均等其中 之一目標為提升健保納保率,且衛福部 自 105 年 6 月 7 日起已全面取消健保欠 費鎖卡政策,保障民眾就醫權益。 2.指標挑戰性: 104 年度原住民健保納保率目標值為 99.25%,105 年度目標值為 99.28%, 目標量較上年度提高 1.0003 倍。 3.年度目標值及達成情形: 105 年度目標值為 99.28%,實際值為 99.31%,達成度 100%。 4.效益: 依衛福部健保署提供 105 年 12 月全國原 住民納保率相關統計表,105 年 12 月全 國原住民在保率 94.73%,實質納保率 99.38%,在保率較前期(105 年 9 月) 94.23%增加 0.5%,實質納保率較前期 (105 年 9 月)增加 0.07%,105 全年 度實質納保率平均為 99.31%,已達成 26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目標,另依據 105 年都市原住民族發展 計畫執行成果,全民健康保險共宣導 77 場次、6 萬 4,864 人次參與。 四、推 動 族 群 原住民族產業示 7 億元 1.指標創新性: 特 色 產 業 範區產值 本計畫為鼓勵原住民族運用傳統知識與 發展,強化 經驗,藉由產業空間群聚效應,建構在 原住民族 地產業鏈策略,以達到奠定地方產業經 金 融 服 濟發展根基,使原住民族部落在文化與 務,保護原 產業相互積累與轉化之過程中,以建構 住民族傳 「為部落找到文化傳承之經濟基礎,在 統智慧 從事經濟活動中達成文化傳承及環境永 續之使命」為目標,形塑原住民族產業 發展示範區,促進原住民族產業發展。 本計畫在推動策略上,以鏈結過去單點 輔導成效,串連成產業鏈,以建構產業 示範區為整體規劃,並以「跨域合作」、 「資源整合」等操作策略,整合跨部門 資金及技術資源,發揮產業發展整體綜 效,促進原住民族地區經濟產業發展, 使原住民族青年回流,以達文化永續傳 承目標,故極具創新性。 2.指標挑戰性: 本計畫105年度目標值係輔導16處產業 27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示範區創造7億元產值,並預定達7億元 產值之目標,各示範區皆需依產業發展 藍圖,於104年至106年3年內完成品牌建 立、產業聯盟籌組,俾利政府資源退場 後自主營運,故計畫執行內容複雜且具 挑戰性。 3.年度目標值及達成情形: 到訪遊客(或消費)目標值為 823,920 人次,截至年底為止實際達成值為 979,531 人次,示範區產值實際達成為 979,531,000 元(1,000 元 X979,531 人 次=979,531,000 元)。(計算方式,係 參考觀光局 104 年每人每次旅遊平均費 用為 2,017 元之 5 成計算,較屬保守估 計) 4.效益: 透過本計畫之推動,凝聚部落族人及業 者之共識、培育在地產業創新人才、創 造在地就業機會、提升服務品質,進而 吸引更多遊客或消費者、活絡地方產 業,建構共 16 個具有原住民族文化及在 地特色之產業鏈結。 28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原住民族綜合發 8% 1.指標創新性: 展基金貸款逾期 105 年度設定之「逾期放款比率」目標 放款比率 值為 8%,屬新增之績效指標,有別於 過去以貸款件數及金額為主之考核指 標。 2.指標挑戰性: 查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項下各類貸款 之逾期放款比率,近3年來平均值為8.4 %。且貸款戶之還款狀況,與族人就業、 所得及事業經營等密切相關,亦涉及金 融機構配合催收帳款之積極程度,查有 諸多環節尚待本會積極輔導及溝通協 調,經核確足具挑戰性。 3.年度目標值及達成情形: 本會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之逾期 放款比率,105 年度目標值為 8%,截 至年底為止實際達成值為 8.69%(其中 「經濟產業及青年創業貸款」之逾放比 為 5.55%; 「微型經濟活動貸款」之 逾放比為 11.01%),整體目標達成率 為 92.06%。 4.效益: (1)協助原住民族經濟生產及家庭周轉: 29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針對原住民族生產創業及家庭周轉之 需求,提供低利優惠之貸款方案,105 年度貸款成功計2,337件、貸款金額計6 億2,750萬元,業務績效創下歷年新高。 (2)提升貸款品質: 督請各區原住民金融輔導員,在貸款發 生問題之第一時間旋即介入輔導,積極 輔導借款戶向金融機構協議償還,或轉 介就業服務之相關資源,防止借款戶之 債務問題持續擴大。經查目前還款中之 借款戶為9,608戶,其中正常繳款之戶 數達8,610戶。顯示多數族人均能運用 本會貸款政策,解決資金周轉之問題, 並且按時還款,維持良好信用。 五、加 速 原 住 改善部落道路 129.59 1.指標創新性: 民族基礎建 (公里數) 公里 本計畫除加強防災與避災能力外,更串 設 聯周邊特有的人文、自然景觀及相關食 宿產業,結合產業、觀光、防災、交通 等跨域價值,落實資源整合及均衡區域 發展,在改善原鄉地區道路、橋梁的同 時,更提昇地方農產品運輸及觀光旅遊 經濟發展效益。 30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2.指標挑戰性: 本計畫涉及交通部、工程會、內政部、 農委會等部會業務權責,整合協調工作 複雜艱辛,執行過程更需邀集相關部 會,從均衡城鄉發展、交通安全、水土 保持及農路設計經驗等方面共同審視計 畫。 3.年度目標值及達成情形: (1) 本計畫 105 年度歷經 3 次審核,分別 於 105 年 1 月 6 日、2 月 23 日、9 月 2 日共核定 89 件工程,包含可行性 評估案 1 件、規劃設計案 8 件及工程 案 80 件。 (2) 年度目標值 130 公里,截至 105 年 12 月底止,共完成 60 件工程發包, 改善部落道路 175.54 公里,目標達 成率為 100%。 4.效益: 除強化原住民族地區道路品質,確保部 落居民基本之通勤、通學及就醫安全 外,並透過觀光景點、特色產業聯絡道 路之改善,提升農產品運輸及觀光旅遊 經濟效益,促進原鄉經濟產業發展。 31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工程施工查核每 3% 1. 104 年度平均缺失數為 22.03,截至 105 件標案平均缺失 12 月底止實際平均缺失數為 20.43,較 減少率:(去年查 104 年度降低平均缺失數 7.26%,達成 核每件標案平均 計畫目標。 缺失-今年查核 2.本計畫需配合各原鄉工程執行進度達 20 每件標案平均缺 %始可進行查核作業,然本會補助原鄉 失)÷(去年查核 工程案件多位於偏遠山區及交通道路不 每件標案平均缺 便,導致廠商投標意願不高,工程發包 失)×100% 較平地地區困難,往年多數案件達到可 查核之進度時已至 6 月底,爰於 105 年 度訂定「原住民族委員會對地方政府公 共工程及公共建設型補助計畫管考及作 業要點」, 要求各受補助機關於規定期 限內完成各項作業,以提升工程執行 率,並於本會每月原住民族地區公共工 程推動會報檢討工程規劃設計及工程發 包執行落後原因並督導改善,改善往年 推動查核作業執行之困難問題。 3.本會製作「原住民族地區公共工程常見 缺失矯正改善對策彙編」,透過彙編提 升本會受補助機關辦理工程案件之施工 品質,另於每年度舉辦原住民族地區「公 共工程施工查核教育訓練」,強化原鄉 32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地區補助工程品質管控。 六、健 全 原 住 完成初審同意補 200 1.指標創新性: 民保留地管 辦增劃編原住民 公頃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之目 理機制及法 保留地申請案件 的係為將原住民傳統土地權利回復予原 制化,保障 總面積 住民,係一特殊性之行政給付程序,無 原住民族土 其他的行政機制得以適用,經審查同意 地權益 案件面積需經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機關 等多個行政機關協力完成確認,整體指 標具創新性。 2.指標挑戰性: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係 為解決族人民國 77 年 2 月 1 日前已使用 公有土地,且迄今仍繼續使用,得增劃 編之,在此構成要件下,符合要件之土 地為固定值,又土地有不可增性,受理 案件量應逐年減少,其後續之會勘數、 公產機關同意數亦應下降,無法逐年增 加。 惟本會為確實保障族人權益,仍將 105 年度工作目標較前(104)年度提高 1.33 倍(工作目標值 150 公頃提高至 200 公 頃),經本會定期(每 4 個月)召開工 作會報確實掌控進度,截至 105 年 12 33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月底完成約 255 公頃,整體計畫目標極 具挑戰性。 3.年度目標值及達成情形: 105 年度預訂目標值為 200 公頃,完成 255 公頃,達成預定目標值。 4.效益: 保障原住民傳統使用、居住及宗教建築 設施土地權利,落實政府保障原住民生 計,推動原住民行政之政策目的。 完成所有權移轉 6,500 1.指標創新性: 及設定他項權利 筆 原住民保留地之權利回復工作,係一特 設定之筆數 殊性之行政給付程序,無其他的行政機 制得以適用,常有發生特別的案例是無 前例可循,經由直轄市、縣(市)政府 函請釋示,本會透過解釋函辦理模式, 俾使權利回復業務得順利推展,並解決 地方政府辦理權利回復業務所遭遇相關 法令爭議,更能直接保障族人權益。 2.指標挑戰性: (1) 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係 為確保原住民之土地權益,輔導原住 民申請設定耕作權、農育權或地上權 登記後,自用滿 5 年無償取得土地所 34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有權。申請人需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 發管理辦法第 8 條、第 9 條或第 12 條規定,方能申請設定耕作權、農育 權或地上權,在此要件下,符合要件 之土地為固定值,又土地有固定及不 可增性,受理案件量爰逐年減少,故 實際達成之執行數漸趨減少。 (2) 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之行政程序 繁瑣,茲因無爭議案件大多已辦理完 成,剩餘未辦之案件,尚有甚多係涉 及待辦繼承、使用糾紛、設定面積超 額、土地位屬不得私有之範圍、違法 轉租轉讓等複雜情形,涉及相關爭議 需較長時程辦理,需研擬處理方法及 耐心方能達成,且如案涉法令適用疑 義尚需個案函示,故計畫極具挑戰 性。 3.年度目標值及達成情形: 105年度原訂目標值為6,500筆,已達成 筆數為7,752筆,業達成目標值。另透 過原住民族土地政策法令意見交流計 畫,105年度地方政府總計達成約417 場次說明會,宣達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 35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理辦法等土地相關法令,以增進原住民 瞭解政令等法律常識,培育原住民守法 精神。 4.效益: 落實政府對原住民族土地權益之保障及 生計之照顧,完成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 復筆數計 7,752 筆、面積約 3,156 公頃, 受益人數約計 7,000 人,對原住民傳統 文化傳承、產業發展等有相當助益。 違規利用處理之 700 筆 1.指標創新性: 筆數 過去衡量原住民保留地違規利用指標, 係以完成會勘處理案件筆數填報,故呈 現數值有偏高情形,且未能確實反映執 行成效,爰本會自 105 年度起針對違規 利用人身分別及權屬態樣分類列管,分 採以輔導設定他項權利、移請主管機關 依法查處及提起民事訴訟等方式逐步改 善違規利用情形,據以填報執行數量, 俾利核實控管違規利用案件改善情形, 故實際值雖呈下降情形,然將有助於計 畫之品質控管及執行成果。 2.指標挑戰性: (1) 本計畫自 99 年度起執行至 105 年度 36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止,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案件已從 原列管之 12,083 件,面積 8,991.29 公 頃 , 減 少 至 2,221 筆 , 面 積 1,700.55 公頃,已大幅減少原住民 保留地違規利用情形,惟剩餘之案件 多屬違規行為人不願配合改善,執行 非常困難,又其違規態樣多屬複雜, 且涉及民事及刑事訴訟之案件,其處 理時程冗長,且於稽查人力有限及山 區之稽查作業執行不易之情形下,均 造成計畫執行困難。 (2) 本會無派出執行單位,須仰賴縣市政 府及當地公所協助辦理。而列管中超 限利用土地筆數及面積數量龐大,公 所承辦人員除辦理原例行性業務 外,尚須兼辦本計畫現場會勘、寄送 改正通知、移送主管機關裁處等各項 工作,人力難以負荷,影響計畫執 行。 (3) 本會並非水土保持之主管機關,無法 對違規利用人處以罰鍰、勒令停工、 沒入設施及機具、強制拆除及清除工 作物等行政裁罰,僅得針對非法占用 37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部分,循民事訴訟、強制執行等程序 收回土地,動輒耗時數年。 (4) 收回違規利用土地因將涉及生計問 題,易引起激烈陳情抗議,造成地方 政府執行壓力,亦致承辦業務人員頻 頻更迭,計畫推動更顯困難。 (5) 本計畫執行雖遭遇上述諸多困難,極 具困難度與挑戰性,然本會仍持續推 動,並配合調整計畫內容、執行方式 與流程,期能更切合原住民保留地違 規利用案件處理之實際需求。 3.年度目標值及達成情形: (1) 年度原訂目標值為依計畫處理 700 筆,截至 105 年 12 月底止,已達成 筆數為 1,172 筆,業達成目標值。 (2) 召開計畫期中及期末檢討會議,宣導 年度計畫修正內容及執行注意事 項,督促檢討各地方政府執行情形。 4.效益: (1) 積極改善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地 問題,減緩土石沖刷及減少土石流等 天然災害發生,以發揮森林穩定地 質、國土保安,維護部落之生命財產 38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安全。 (2) 針對非原住民非法占用國有原住民 保留地違規利用情形優先處理,同時 積極輔導原住民設定他項權利並改 正復育造林,俾恢復既有林地生態之 完整性,以永續經營理念為手段,期 以發揮森林穩定地質、國土保安及環 境生態等公益效果。 完成使用地編定 150 筆 1.指標創新性: 調整之筆數 為處理原住民保留地使用地編定調整事 宜,本計畫針對原住民保留地編定為國 土保安用地、林業用地或暫未編定之土 地,由水土保持局、直轄市、縣(市) 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主動辦理 可利用限度查定,藉由重新查定調整逐 步改善原住民保留地土地使用受限問 題。 2.指標挑戰性: 本計畫係為了解原住民保留地土地使用 現況,確定原住民保留地可利用限度情 形,就土地使用類別為國土保安、林業 用地、暫未編定之土地,由水土保持主 管機關會同鄉(鎮、市、區)公所及土 39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地所有權人,現場進行履勘及調查,依 據可利用限度查定結果,調整為適當用 地,並輔導原住民按照可利用限度查定 結果及水土保持原則,合理利用原住民 保留地。然於實務執行上遭遇些許困難: (1) 現行查定之認定標準,並未考量原住 民傳統利用土地之慣俗,進而影響族 人之權益。 (2) 原住民保留地大多位於偏遠山區交 通不易,亦常有氣候不佳等因素,致 會勘難以進行,影響執行期程。 3.年度目標值及達成情形: 原訂目標值為完成使用地編定調整150 筆,截至105年12月底止,已達成筆數為 371筆,業達成目標值。並召開計畫期中 及期末檢討會議,宣導年度計畫修正內 容及執行注意事項,督促檢討各地方政 府執行情形。 4.效益: (1) 釐正土地使用地類別,方能指導正確 土地使用之效果,以達成政府保障人 民權益之政策目的,並落實區域計 畫,促進土地及天然資源之保育利 40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用,人口及產業活動之合理分布。 (2) 增進區域土地之使用效能及經濟發 展機會,活絡地方經濟,增加政府稅 收。 七、跨 域 加 值 運用跨域平台機 16 件 1.指標創新性: 公共建設及 制,與各機關完 本計畫透過跨域資源整合目標的設計, 科技發展財 成合作件數 強調在資源不重複投入的原則下尋求不 務規劃方案 同部會資源的挹注與整合,以強化示範 (跨機關指 區計畫推動工作之廣度及深度,進而擴 標 大計畫效益。 2.指標挑戰性: 本計畫目標值係輔導16處產業示範區跨 域資源整合為目標,於105年整合16件相 關部會資源完成產業鏈建構,故計畫執 行內容複雜且具挑戰性。 3.年度目標值及達成情形: 本計畫經統計各示範區計畫業整合57件 相關部會資源,並經其他部會核定共1 億319萬餘元經費。 4.效益: 督請各產業示範區受補助單位提報年度 跨域部門資源需求,並確實向相關部會/ 部門爭取資源挹注。 41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八、加 強 資 訊 每年點閱人次 200,00 1.本會網站的經營以加強宣傳原住民族文 公開,完善 0 人次 化及政府各項原住民政策,讓廣大民眾 為民服務 更加深入了解政府政策。 2.除民眾了解政府原住民政策外同時在本 會網站宣導包含提供衛生福利、土地管 理、經濟發展、公共建設及教育文化等 相關服務。 3.另於本會網站宣導原住民地區旅遊資 訊,讓國人更了解原住民地區相關資訊 以促進原住民地區經濟發展。 4.為了解以上各項宣傳對民眾吸引力以本 會網站點閱率為參考目標,105年度全球 資訊網網站點閱人次約為297,433筆。 九、型 塑 優 質 1.辦理在職訓練 1,000 1.指標挑戰性: 公務人力, 本會同仁參與 人次 (1) 辦理在職訓練: 增進行政績 人次(佔比 同仁因業務繁忙,參訓意願低,加上 效與服務品 60%)。 經費有限及專業人才不足,在經費人 質 ( 組 織 學 2.辦理藝文及身 才等條件限制下,欲完成服務資訊化 習) 心健康活動本 及人才培訓,創造最大的效益,著實 會同仁參與人 有困難。 次(佔比 (2) 辦理藝文及身心健康活動: 40%)。 如何在有限額度內發揮最大效益與積 極創新作為,為辦理文康活動時所面 42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臨之挑戰。另本會自搬遷至新莊副都 心新辦公大樓後,辦理會外參訪學習 活動時,礙於路程遙遠與交通不便性 等因素,降低同仁參與意願。 2.年度目標及達成情形 (1)辦理在職訓練: 目標值為600人次,執行績效共計為 1,302人次,超前目標。依據本會105 年訓練進修計畫,共計辦理1場次新進 人員訓練課程、5場次教育訓練課程、 1場次本會新進聘用委員業務講習課 程、6場次知識分享會、5場次終身學 習專題講座、9場次數位學習課程。 (2)辦理身心健康活動: 105年度目標值為400人次,執行績效 共計為988人次,相關數據分述如下: 聯誼活動6場次,計356人次。 文化學習活動:5場次,計104人次。 體育競賽活動:5場次,計42人次。員 工協助性措施:10場次,計486人次。 十、推 動 跨 機 跨機關合作項目 主辦:1 本會已成立「精實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作 關服務及合 數 項 業工作圈」,其執行計畫業經國家發展委 作流程 協辦:6 員會於 104 年 11 月 13 日以發社字第 43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項 1040022542 號函同意備查在案,執行期程 自計畫核定之日起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 止;另本會亦為「免戶籍謄本圈」、「e 化宅配圈」、「安心就學圈」、「促進就 業圈」、「電子發票圈」及「免地籍謄本 圈」等 6 項工作圈之協辦機關。 十一、提 升 資 (本年度資本門 90% 1.指標挑戰性: 產效益, 實支數+資本門 (1) 本會部落溫泉產業示範區計畫,依行 妥適配置 應付未付數+資 政院 105 年 2 月 15 日院臺原字第 政府資源 本門賸 餘數 )÷ 1050004958 號函示,經費來源由綜 (資本門預算 發基金支應,故原預算數無法執行, 數) ×100%(以 致影響執行率。 上各數均含本年 (2) 本會資本門工程案件施作地點皆位 度原預算、追加 於原鄉,工程地點多屬偏遠,招標不 預算及以前年度 易,且災害風險性高,廠商投標意願 保留數) 不高,常有流標經重新檢討,辦理規 劃或發包作業時程長,致資本門預算 執行較為困難,影響執行率,原訂目 標 90%已屬高挑戰性,105 年度執行 率 91.10 % 已 逾 目 標 , 達 成 度 為 100.00%,實屬不易。 2.年度資本門執行率計算如下: (本年度資本門實支數1,355,869,306+ 44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本年度資本門應付未付數17,989,943+ 本年度資本門賸餘數608,653+保留年度 資本門實支數277,551,567+保留年度資 本門應付未付數3,605,000+保留年度資 本門賸餘數14,298,443)/(本年度資本 門預算數1,504,810,216+以前年度保留 至本年度資本門預算數328,337,512) =1,669,922,912/1,833,147,728=91.10 %。資本門執行率91.10%與原訂目標值 90%相較,達成度為100.00%。 【(本 年度 歲出 3% 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並配合本 概算編報數-本 會施政計畫優先順序,以任務為先,推估 年度中程歲出概 財力,考量工作緩急,所需經費總數仍在 算額度核列數)÷ 中程歲出概算額度內,編列優先順序,所 本年度中程歲出 需經費總數超過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中程 概算額度核列 歲出概算額度計 4 億 3,923 萬 5,000 元, 數】×100% 占 5.83﹪(中程歲出概算額度 75 億 3,229 萬 3,000 元) ,超出目標值 3﹪之範圍,未 達到目標值。 惟本會額度外需求,主要係配合公益彩券 回饋金撥充原住民就業基金(收支併列)、 本會所屬文化發展中心配合組改新增人事 費、原住民族住宅計畫及社會安全發展計 45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畫等,行政院主計總處衡酌本會額度外之 需求後,亦核給 2 億 7,407 萬 3,000 元, 扣除行政院額外核給核定經費後,超出主 計總處核定中程歲出概算額度 1 億 6,516 萬 2,000 元,超出 2.19%,未逾目標值 3 %,達成年度目標。 十二、提升人力 機關年度預算員 0% 1.本(105)年度預算員額229人,106年預 資源素質 額增減率 算員額228人。 與管理效 2.【(次年度-本年度)÷本年度預算員額】 能 *100%=(228-229)÷229*100% =-0.0043%。本(106)年預算員額較 105年為負成長,已達目標值。 當年度各主管機 1 項 本會暨所屬機關 105 年度自行辦理或薦送 關(含所屬機關) 參加其他機關辦理 1 日以上之中高階公務 自行辦理或薦送 人員培訓發展性質班別之中高階公務人員 參加其他機關辦 參訓人數計 70 人,達本會暨所屬機關中高 理1日 以上 之中 階公務人員總人數(81 人)86.4%以上, 高階公務人員培 符合當年度各主管機關(含所屬機關)自 訓發展性質班別 行辦理或薦送參加其他機關辦理 1 日以上 之中高階公務人 之中高階公務人員培訓發展性質班別之中 員(合 格實 授薦 高階公務人員參訓人數達該主管機關(含 任第9 職等 以上 所屬機關)之中高階公務人員總人數 45﹪ 公務人 員) 參訓 以上之標準。 46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人數達該主管機 關(含所屬機關) 之中高階公務人 員總人數45﹪以 上。( 目標 值以 「1」代表達成目 標,「0」代表未 達成目標) 47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二)上(106) 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1.關鍵績效指標 編號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一 循 序 推 動 實 質 原住民族部落會 為協助部落組織法制化、健全原住民族同 的 原 住 民 族 自 議設置率 意權機制,本會刻正通盤檢討「諮商取得 治,落實原住民 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業成立修 族權利與國際 法專案小組,進行法規研修工程,截至 接軌 106 年度 5 月底,前開小組業已召開 3 次 會議及 4 場專家學者諮詢會,俾廣蒐意 見,預計於跨部會研商會議後,盡速發布 修正案。 加強參與國際活 截至 106 年度 5 月底,持續與日本、加拿 動 大、馬來西亞、紐西蘭等國家維持互動交 流,另也補助約 50 人前往歐洲、北美洲、 東北亞及紐西蘭等地,參與有關原住民族 議題之國際會議、研討會與研習。 下半年預計將透過國際事務人才培訓、臺 紐經濟合作協定原住民專章協調會議及 年度南島民族國際會議等活動,續邀請各 國部落代表與專家學者訪臺交流。 二 建 立 原 住 民 族 發展族群文化課 已與教育部、國教院及專家學者研商原住 教育體制,維護 程 民民族教育課程綱要訂定相關事宜。 教育、文化與媒 原住民族語言能 105 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於 106 年 體權 力認證測驗通過 3 月 13 日放榜,本次測驗應試人數 16,148 率 人,合格人數計 10,130 人,其中初級通 48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編號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過 5,232 人;中級通過 4,852 人;高級通 過 36 人;優級通過 10 人,總通過率 62.73%。 打造數位學習部 106 年度截至 5 月 31 日止,已完成審定 落 細部工作計畫書及課程規劃。 三 促 進 原 住 民 族 原住民部落文化 1.106 上半年核定補助 12 個縣市政府, 社會福利,重視 健 康 站 服 務 55 計 121 站,服務約 4,016 位亞健康長者。 原 住 民 族 健 歲以上原住民之 2.辦理照顧服務員訓練,共 239 人參加。 康,保障原住民 成長率 3.委託宜花區、臺東區、高屏區、中區、 族工作權益 北區等五區文化健康站紮根督導管理 中心,提升專業服務品質,進用 15 名 區域督導及至少 5 名諮詢委員。 4.106 下半年新設 50 處文健站。 提供原住民上萬 截至 106 年 6 月 5 日止: 新的工作機會 1.原住民就業服務源開發職缺數 1,030 個。 2.原住民族人力資源網站(原 JOB)上之職 缺總刊登數為 1,127 筆。 3.提供就業博覽諮詢 1,408 人。 四 開 創 永 續 之 原 營造原住民族產 1.106 年度目標值:原住民族產業示範區 住 民 族 經 濟 發 業示範亮點 創造總產值 14.95 億元。 展 2.達成情形:106 年度核定 11 案產業示 範區第 3 年推動計畫,並撥付第 1 期補 助經費,各執行單位積極辦理中,106 49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編號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年 8 月 10、11 日召開期中審查會議, 查核期中成果,截至 106 年 6 月底為 止,累積旅遊到訪人次 55 萬 604 人次, 創造總產值 7 億 9,782 萬 5,196 元。(計 算方式:以交通部觀光局公布 105 年國 人每人每日旅遊消費 1,449 元 X 當年度 消費人次作為參考基準) 活化原住民族綜 1.106 年度目標值: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 合發展基金 金項下貸款業務、互助金融業務及創新 育成之核貸資金成長率達 5%。 2.達成情形:截至 106 年 4 月底止,原住 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核貸金額為 1 億 9,451 萬元,與 105 年同期核貸金額 1 億 7,892 萬元相較,成長率達 8%。 五 加 速 原 住 民 族 提供原住民居住 1.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業務,106 基礎建設,增進 服務 年 5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受理民眾申請。 原住民族居住 2.汐止花東新村原住民臨時安置住所維 品質 護管理,123 戶全數滿租。 3.協助莫蘭蒂災後大武愛國蒲部落遷公 共設施,預定興建永久屋 47 戶,安置 大竹村村民計 158 人。 發展原住民族地 已核定 80 件工程,預計改善道路長度約 區特色道路建設 129 公里,截至 106 年 5 月 31 日止,已 發包完成 42 件工程,完成改善道路長度 50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編號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76.67 公里。 六 回 復 原 住 民 土 原住民保留地權 1.106 年度目標值:累計完成所有權移轉 地權利,促進原 利回復 及他項權利設定 5,520 筆。 住民保留地合 2.達成情形:截至 106 年 6 月 1 日止,完 理使用 成所有權移轉 1,426 筆,完成他項權利 設定 1,692 筆,合計 3,118 筆,達成率 56.49%。 促進原住民保留 截至 106 年 5 月底止,已補助宜蘭縣、花 地合理使用 蓮縣、臺東縣、南投縣、屏東縣及苗栗縣 等 6 縣及水土保持局各分局,辦理共 490 筆、約 337 公頃之可利用限度查定作業。 51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2.共同性指標: 編號 共同性目標 共同性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一 妥 適配 置 預算 機關年度資 1.截至 106 年 5 月 31 日累計執行數(實支數 資 源, 提 升預 本門預算執 及暫付數)為 5 億 3,296 萬 4,086 元(本年 算執行效率 行率 度 4 億 4,533 萬 681 元+以前年度 8,763 萬 3,405 元)。 2.執行數(5 億 3,296 萬 4,086 元)占累計分配 數(本年度 4 億 7,620 萬 1,164 元+以前年 度 1 億 2,425 萬 3,310 元=6 億 45 萬 4,474 元)之 88.76%,主係原住民族經濟發展 4 年計畫-產業示範區經費,第一期款尚有部 分單位未辦理請款所致。本會資本門截至 5 月 31 日止累積分配數為 6 億 45 萬 4,474 元 之 90%,為 5 億 4,040 萬 9,026 元。 機關於中程 1.本會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本零基 歲出概算額 預算精神並配合 107 年度施政計畫優先順 度內編報情 序,以任務為先,推估財力,考量工作緩急, 形 所需經費總數仍超出行政院原核定額度 7 億 7,779 萬 8,000 元,占 107 年度中程歲出 概算(74 億 2,479 萬 8,000 元)10.47%。 2.上開所列額度外申請數,主要係捐助財團法 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籌設原住民 族廣播電台所需經費,業經行政院考量本會 實際需要,核列 5 億 3,972 萬 7,000 元。 52 二、原住民族教育經費 107 年度法定預算編列情形 單位:千元 107 年度 106 年度 比較增減 項 目 法定預算(A) 法定預算(B) 金額(C=A-B) D=(C/B)% 一、教育部 3,522,872 3,441,665 81,207 2.36% (一)教育部 1,442,959 1,033,022 409,937 39.68% 1.辦理原住民族教育 192,590 180,390 12,200 6.76% 2.私立學校教學獎助 985,500 598,500 387,000 64.66% (1)私立大學校院原住民族學生學雜費減免 256,000 173,000 83,000 47.98% (2)私立技專校院原住民族學生學雜費減免 729,500 425,500 304,000 71.45% 3.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辦理原住民族及離 450 450 0 0.00% 島學生保送師範校院甄試 4.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師資培育之大學原 20,058 20,058 0 0.00% 住民族公費及助學金 5.國立大學校院教學與研究輔助-對原住民族學生學雜 244,361 233,624 10,737 4.60% 費減免及獎助學金等 (二)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999,605 2,333,335 -333,730 -14.30% 1.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 1,664,827 2,018,679 -353,852 -17.53% (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補助原住民族地區高級職業學 0 27,000 -27,000 -100.00% 校設備更新經費 (2)國民中小學教育-發展原住民族國中小學教育文化 83,486 257,211 -173,725 -67.54% 特色及充實設備器材等 (3)學前教育-原住民族幼兒就讀公私立幼兒園學費 0 108,000 -108,000 -100.00% (4)原住民族教育-辦理原住民族教育 1,276,503 1,281,630 -5,127 -0.40% (5)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及衛生教育-推動原住民族中 1,970 41,970 -40,000 -95.31% 輟生輔導工作及活動 (6)高級中等學校改隸直轄市專案補助-補助原住民族 302,868 302,868 0 0.00% 學生助學金、住宿費及伙食費 2.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學與訓輔輔助-補助原住民族學 334,778 314,656 20,122 6.39% 生助學金、住宿費及伙食費 (三)體育署 80,308 75,308 5,000 6.64% 學校體育教育-辦理原住民族體育教育 80,308 75,308 5,000 6.64% 二、原住民族委員會 1,209,302 1,278,215 -68,913 -5.39% 1.落實推動民族教育 73,484 77,826 -4,342 -5.58% (1)協調與規劃民族教育政策 1,000 1,500 -500 -33.33% (2)辦理民族教育 60,570 62,900 -2,330 -3.70% (3)推動原住民族教育之研究 11,914 13,426 -1,512 -11.26% 2.培育原住民人才 88,444 390,326 -301,882 -77.34% 3.推廣原住民族社會教育及終身學習 37,251 36,522 729 2.00% 4.推展族語教育-辦理原住民族語言振興計畫 490,110 111,157 378,953 340.92% 5.數位部落啟航計畫 42,000 42,000 0 0.00% 6.協助 5 家無線電視台數位頻道及公視 HiHD 頻道上鏈 0 50,000 -50,000 -100.00% 7.營造原住民族媒體環境 438,000 438,000 0 0.00% 8.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推動都市原住民族學前教育 40,013 132,384 -92,371 -69.78% 等) 合計(原住民族教育總經費) 4,732,174 4,719,880 12,294 0.26% 教育部主管預算數 238,396,753 240,601,853 原住民族教育總經費占教育部主管預算比率(%) 1.98% 1.96% 53 本 頁 空 白 54 乙、主 要 表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36,785 93,257 47,227 -56,472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550 550 5,298 0 0403610000 12 原住民族委員會 550 550 5,298 0 0403610300 1 賠償收入 550 550 5,298 0 04036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550 550 5,298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之賠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 - 160 - 0503610000 9 原住民族委員會 - - 160 - 050361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 - 160 - 0503610305 1 資料使用費 - - 160 - 前年度決算數係出售各項出版品 及申請檔案閱覽費等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6,085 5,716 9,332 369 0703610000 13 原住民族委員會 6,085 5,716 9,332 369 0703610100 1 財產孳息 6,045 5,676 9,332 369 0703610101 1 利息收入 - - 164 - 前年度決算數係專戶存款利息等 收入。 0703610106 2 租金收入 6,045 5,676 9,168 369 本年度預算數係花東新村臨時安 置住所、停車位及技藝研習中心 等租金收入。 07036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40 40 -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辦公設 備等收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0,150 86,991 32,436 -56,841 1103610000 13 原住民族委員會 30,150 86,991 32,436 -56,841 1103610900 1 雜項收入 30,150 86,991 32,436 -56,841 110361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30,000 86,841 28,846 -56,841 本年度預算數係收回以前年度補 55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助計畫經費賸餘款等繳庫數。 11036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150 150 3,590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員工借用宿舍自 薪資扣回繳庫數。 56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8,023,315 7,569,191 454,124 0003610000 8 原住民族委員會 8,023,315 7,569,191 454,124 3803610000 民政支出 3,244,386 3,308,909 -64,523 3803610100 1 一般行政 270,930 264,785 6,145 1.本年度預算數270,930千元,包括人事費2 43,444千元,業務費24,083千元,設備及 投資3,331千元,獎補助費72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243,444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員工薪俸晉級差額及聘用人員4人之 人事費7,264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7,486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大樓管理費等1,119千元。 3803610200 2 綜合規劃發展 65,248 141,996 -76,748 1.本年度預算數65,248千元,包括業務費54 ,588千元,設備及投資4,676千元,獎補 助費5,984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綜合規劃原住民族政策與制度經費7,9 52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原住民族 人口基礎資料庫規劃及建置研究等經 費3,103千元。 (2)推動原住民族政策發展及行政資訊化 經費13,313千元,較上年度減列102,7 91千元,包括: <1>推動原住民族政策發展及行政資訊 化經費13,313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推動資訊作業導入資訊安全管理系 統等經費3,921千元。 <2>上年度辦理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 業發展計畫─建構原住民族地區4G 及無線寬頻環境計畫預算業已編竣 ,所列98,870千元如數減列。 (3)健全原住民族法制經費25,806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公法 人推動與輔導業務等經費18,921千元 。 57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4)推動原住民族國際交流經費18,177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南島論壇計畫 等經費10,225千元。 3803610500 3 經濟發展業務 301,645 369,724 -68,079 1.本年度預算數301,645千元,包括業務費1 31,913千元,設備及投資1,828千元,獎 補助費167,904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規劃輔導原住民族經濟開發經費51,63 4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產業示範亮 點-跨域淬鍊加值等經費13,199千元。 (2)規劃輔導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經 費173,382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原住民 族知識發展創意經濟產業示範區計畫 等經費97,797千元。 (3)原住民技藝研習中心營運管理經費6,4 35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委託辦理原住 民族技藝培訓課程等經費2,991千元。 (4)規劃輔導原住民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及 文化創意經費70,194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辦理文創產業通路品牌建構等經 費19,510千元。 3803610600 4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 92,536 86,213 6,323 1.本年度預算數92,536千元,包括業務費22 務 ,960千元,獎補助費69,576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原住民族土地規劃經費22,279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複丈 分割實施計畫等經費2,165千元。 (2)原住民族土地地權經費38,700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辦理蘭嶼核廢料貯存場 真相調查案等經費410千元。 (3)原住民族土地地用經費17,344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辦理原住民保留地可利 用限度查定調查工作等經費1,133千元 。 (4)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履勘等經費14,213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原住民傳統 領域土地調查及劃設作業等經費9,211 千元。 58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3803610700 5 公共建設業務 864,027 796,191 67,836 1.本年度預算數864,027千元,包括業務費6 9,750千元,設備及投資817千元,獎補助 費793,46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原住民族住宅業務經費113,188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經濟 弱勢原住民購置及修繕住宅等經費17, 246千元。 (2)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經費6 48,327千元,較上年度增列145,325千 元,包括: <1>新增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第2 期計畫總經費2,700,000千元,分4 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641, 750千元。 <2>原住民族公共設施改善計畫經費6,5 77千元,與上年度同。 <3>上年度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 改善第1期計畫預算業已編竣,所列 496,425千元如數減列。 (3)原住民族部落永續發展造景計畫經費7 6,25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原住民族部 落基礎環境設施改善等經費63,136千 元。 (4)原住民族部落安全作業經費26,262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原住民族部落安全 相關業務協調、規劃與輔導等經費2,8 93千元。 3803610800 6 補助原住民鄉鎮市 590,000 590,000 0 本年度預算數590,000千元,係補助原住民 族鄉、鎮、市基本財政收支差短及加強原住 民族地區基本建設等經費,與上年度同。 3803610900 7 促進原住民族經濟事 1,050,000 1,050,000 0 本年度預算數1,050,000千元,係補助原住 業 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 償計畫經費,與上年度同。 3803619800 8 第一預備金 10,000 10,000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5103610000 教育支出 1,999,114 1,412,386 586,728 59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5103610300 9 原住民教育推展 1,999,114 1,412,386 586,728 1.本年度預算數1,999,114千元,包括業務 費252,898千元,設備及投資78,101千元 ,獎補助費1,668,115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原住民族教育協調與發展經費1,607,1 68千元,係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9條規 定編列辦理原住民族教育經費,較上 年度增列328,953千元,包括: <1>辦理普及偏鄉數位應用計畫經費42, 000千元,與上年度同。 <2>辦理原住民教育推展計畫經費1,565 ,168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振興 原住民族語言等經費328,953千元。 (2)原住民族文化維護與發展經費391,946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257,775千元,包 括: <1>原住民文化維護發展經費158,004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原住民族文化歷 史語言調查研究等經費59,000千元 。 <2>上年度籌設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興 建計畫,本年度暫緩編列,所列35, 167千元如數減列。 <3>新增原住民族廣播電台第1期計畫總 經費822,035千元,分4年辦理,本 年度編列233,942千元。 6803610000 福利服務支出 2,779,815 2,847,896 -68,081 6803610400 10 社會服務推展 2,473,435 2,426,654 46,781 1.本年度預算數2,473,435千元,包括業務 費34,061千元,設備及投資326千元,獎 補助費2,439,048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加強原住民醫療衛生保健服務經費586 ,414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補助原住民 健康保險費等經費20,818千元。 (2)推動原住民社會福利服務經費1,883,5 46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老年基本保證 年金(原住民給付)等經費29,830千元 60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 (3)原住民就業服務經費3,475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辦理促進原住民就業狀況調 查等經費3,867千元。 6803610900 11 促進原住民就業 306,380 421,242 -114,862 本年度預算數306,380千元,係公益彩券回 饋金運用及輔導原住民族就業等經費,較上 年度減列114,862千元。 61 本 頁 空 白 丙、附 屬 表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403610300 -0403610301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預算金額 550 承辦單位 公共建設處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廠商違約逾期之賠償收入。 廠商違約逾期之賠償收入。 廠商違約逾期之賠償收入。 廠商違約逾期之賠償收入。 廠商違約逾期之賠償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550 0403610000 12 原住民族委員會 550 0403610300 1 賠償收入 550 04036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550 廠商違約逾期之賠償收入550千元。 63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03610100 -0703610106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預算金額 6,045 承辦單位 公共建設處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及停車位、技研中心等租金 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及停車位、技研中心等租金 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及停車位、技研中心等租金 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及停車位、技研中心等租金 依據「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出租管理要點」及「 依據「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出租管理要點」及「 依據「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出租管理要點」及「 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及停車位、技研中心等租金 依據「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出租管理要點」及「 依據「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出租管理要點」及「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原住民族委員會技藝研習中心導覽旅遊教學示範 原住民族委員會技藝研習中心導覽旅遊教學示範 原住民族委員會技藝研習中心導覽旅遊教學示範 收入。 原住民族委員會技藝研習中心導覽旅遊教學示範 原住民族委員會技藝研習中心導覽旅遊教學示範 區委託休憩、野營活動管理營運」契約辦理。 區委託休憩、野營活動管理營運」契約辦理。 區委託休憩、野營活動管理營運」契約辦理。 區委託休憩、野營活動管理營運」契約辦理。 區委託休憩、野營活動管理營運」契約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6,045 0703610000 13 原住民族委員會 6,045 0703610100 1 財產孳息 6,045 0703610106 2 租金收入 6,045 1.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及停車位租金等收入5,645千元。 2.技藝研習中心收入400千元。 64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03610600 廢舊物資售價 預算金額 40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出售報廢辦公設備物品等收入。 出售報廢辦公設備物品等收入。 出售報廢辦公設備物品等收入。 出售報廢辦公設備物品等收入。 出售報廢辦公設備物品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40 0703610000 13 原住民族委員會 40 07036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40 係出售報廢辦公設備物品等收入40千元。 65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1103610900 -1103610901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收回以前年度歲 預算金額 30,000 承辦單位 經濟發展處 出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係收回以前年度補助計畫經費賸餘款等繳庫數。 係收回以前年度補助計畫經費賸餘款等繳庫數。 係收回以前年度補助計畫經費賸餘款等繳庫數。 係收回以前年度補助計畫經費賸餘款等繳庫數。 係收回以前年度補助計畫經費賸餘款等繳庫數。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0,000 1103610000 13 原住民族委員會 30,000 1103610900 1 雜項收入 30,000 110361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30,000 收回以前年度補助計畫經費賸餘款等繳庫數30,000千元。 66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1103610900 -1103610909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預算金額 150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出售各項出 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出售各項出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及政府出 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出售各項出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及政府出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及政府出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及政府出 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出售各項出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及政府出 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出售各項出 版品等收入。 版品等收入。 版品管理辦法等。 版品等收入。 版品管理辦法等。 版品等收入。 版品管理辦法等。 版品管理辦法等。 版品管理辦法等。 版品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150 1103610000 13 原住民族委員會 150 1103610900 1 雜項收入 150 11036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150 員工借用宿舍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出售各項出版品等收入 。 67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270,93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完成良好機關管理工作,裨益本會業務之順利進行。 一般性行政管理工作,以及共同性經費。 完成良好機關管理工作,裨益本會業務之順利進行。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243,444 人事室 1.本會編制內職員193人、約聘僱人員26人、 0100 人事費 243,444 技工駕駛6人、工友4人,共計229人,所需 人事費係依照「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6,267 點」等規定核實編列。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36,812 2.超時加班費編列3,165千元。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8,857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346 0111 獎金 35,108 0121 其他給與 3,368 0131 加班值班費 8,390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100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4,588 0151 保險 15,608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27,486 秘書室 1.業務費24,083千元,包括: 0200 業務費 24,083 (1)員工教育訓練費等經費350千元。 (2)水電費1,170千元,係水費175千元、電 0201 教育訓練費 350 費995千元。 0202 水電費 1,170 (3)通訊費1,952千元,係郵資及一般通訊費 0203 通訊費 1,952 976千元、數據通訊費976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017 (4)影印機等租金1,017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603 (5)稅捐及規費等經費603千元: <1>公務車輛及公務機車之牌照稅、燃料 0231 保險費 67 費及檢驗等費用243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3 <2>房屋稅、地價稅等費用360千元。 0271 物品 463 (6)辦公廳舍設施、公務車輛等保險4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6,319 ,及對第三人責任險等27千元。 (7)講師鐘點費等223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60 (8)物品為463千元,包括: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09 <1>汽機車油料費用293千元:中小型汽車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80 7輛-九五24.4元*139公升*7輛*12月及 0291 國內旅費 257 機車-九五24.4元*26公升*1輛*12月。 0295 短程車資 34 <2>消耗品100千元:文具、電腦耗材等所 需經費。 0299 特別費 1,179 <3>非消耗品70千元:係使用年限未達二 0300 設備及投資 3,331 年或金額未達一萬元之非消耗性物品 68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270,93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3,128 等所需經費。 0319 雜項設備費 203 (9)一般事務費16,319千元:係大樓管理費9 ,888千元、保全人員及保全系統等費用3 0400 獎補助費 72 94千元(本會354千元、中部辦公室40千 0475 獎勵及慰問 72 元)、新聞連絡聯誼費用128千元、宣傳 品28千元、國會聯繫工作等費用96千元 、政風工作費用51千元、媒體整合行銷4 65千元、線上新聞資料庫維護及授權費 用542千元、辦公室清潔維護費用108千 元、文康活動458千元(2,000元*229人) 、勞務外包協助行政事務等所需經費3,7 73千元、心理諮商服務138千元、辦理特 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之宣導、分發等所 需經費250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60千元。 (11)車輛養護費136千元,係公務汽車7輛及 機車1輛所需養護經費。 (12)辦公器具養護費173千元,係職員193人 、約聘僱人員27人辦公器具等養護所需 經費。 (13)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80千元,係電話 交換機、廣播系統等維修養護經費。 (14)旅運費291千元,係國內旅費257千元及 短程車資34千元。 (15)特別費1,179千元,係主任委員及副主 任委員特別費。 2.設備及投資3,331千元,包括: (1)辦公室、宿舍改善裝修費及中部辦公室 第三檔案庫房消防設施3,128千元。 (2)購置辦公室、宿舍傢俱及事務機器等設 備及無障礙設施改善費用等203千元。 3.獎補助費72千元,係依據退休人員照護事項 編列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每人六千元所需經 費。 69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10200 綜合規劃發展 預算金額 65,24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綜合規劃原住民族政策,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保障原 1.綜合規劃原住民族政策、制度、法規,執行都市原住民 1.綜合規劃原住民族政策,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保障原 住民族權益,提升都市原住民族生活品質,促進部落自 發展方案。 住民族權益,提升都市原住民族生活品質,促進部落自 2.推動原住民族行政資訊化。 主發展。 主發展。 2.提升原住民族行政資訊化之品質。 3.辦理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推動原住民族自治,落實原住 2.提升原住民族行政資訊化之品質。 3.落實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推動原住民族自治,充實原住 民族基本法,辦理身分認定與族群關係,建構原住民族 3.落實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推動原住民族自治,充實原住 民族法制,保障原住民族司法權益,增進原住民族主體 法學。 民族法制,保障原住民族司法權益,增進原住民族主體 4.推動新南向政策,拓展國際原住民族及與大陸地區少數 性。 性。 4.掌握世界原住民族政策發展潮流,促進國際原住民族及 民族交流。 4.掌握世界原住民族政策發展潮流,促進國際原住民族及 與大陸地區少數民族交流。 與大陸地區少數民族交流。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綜合規劃原住民族政策與制度 7,952 綜合規劃處 1.兼任委員11人及法規會兼任委員8人兼職酬 經費 金456千元。〈兼職費〉 0200 業務費 7,364 2.推動原住民族政策法規、制度、處理族群關 係所需經費3,508千元。〈業務費〉 0241 兼職費 456 (1)定期舉行委員會議,整理編印委員會議 0279 一般事務費 6,058 資料所需經費6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800 (2)辦理原住民族日及全國原住民族行政會 0295 短程車資 50 議所需經費1,000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588 (3)蒐集整理原住民族相關施政、協調會報 綜整等業務所需經費2,288千元。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228 (4)辦理本會施政方針、施政計畫及業務(工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360 作)報告之彙整編擬印製等所需經費100 千元。 (5)推動原住民族政策及法規,辦理相關會 議,邀請學者專家之審查及出席等所需 經費60千元。 3.辦理原住民族人口基礎資料庫規劃及建置研 究所需經費2,000千元。〈業務費〉 4.辦理原住民族行政人員培訓及研習等所需經 費550千元。〈業務費〉 5.本會聘用委員及職員出席地方座談、行政督 導等差旅費800千元,國內短程車資50千元 。 6.強化都市原住民與原鄉間的支持網絡,補助 地方政府辦理都會區原住民族基本權利宣導 活動所需經費588千元。〈獎補助費〉 02 推動原住民族政策發展及行政 13,313 綜合規劃處 1.資訊相關系統及軟硬體設施維護所需經費8, 資訊化經費 400千元。〈資訊服務費〉 0200 業務費 8,637 (1)辦理原住民族戶籍資料庫系統等相關資 料庫之維護等所需經費800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8,400 70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10200 綜合規劃發展 預算金額 65,24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2 (2)辦理本會資訊機房及使用者端硬體設備 0291 國內旅費 192 保養、維護及換修操作等所需經費2,400 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3 (3)辦理本會全球資訊網站、會內入口網、 0300 設備及投資 4,676 電子郵件及臉書等應用系統所需維運費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676 用1,400千元。 (4)辦理政府資料開放應用及系統維護所需 經費1,200千元。 (5)辦理本會公文管理暨公文線上簽核系統 、人事差勤系統、資產管理系統維運及 功能增修所需經費1,000千元。 (6)辦理本會資訊安全監控系統所需經費1,6 00千元。 2.學者專家審查會議出席費32千元。 3.辦理重要資訊計畫之督導查證,輔導本會所 屬機構辦公室自動化等所需國內旅費192千 元。 4.參加重要資訊會議,輔導本會所屬機構辦公 室自動化所需短程車資13千元。 5.辦理本會辦公室自動化所需經費4,676千元 。〈設備及投資〉 (1)購置資訊安全防護硬體設備、伺服主機 、交換器、路由器及個人電腦等硬體設 備所需經費1,250千元。 (2)推動本會資訊作業導入資訊安全管理系 統(ISMS)所需經費1,000千元。 (3)購置行政電腦化作業系統軟體、資料庫 軟體、資安防毒軟體及原版應用套裝軟 體等1,000千元。 (4)整體規劃建置本會各項行政資訊系統整 合服務1,426千元。 03 健全原住民族法制經費 25,806 綜合規劃處 1.推動原住民族基本法所需經費1,828千元。 0200 業務費 21,392 (1)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人力1,500千元。 〈委辦費〉 0251 委辦費 3,300 (2)原住民族基本法配套法案管制考核及爭 0279 一般事務費 18,092 議研討100千元。〈業務費〉 0400 獎補助費 4,414 (3)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幕僚作業、委員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00 出席費228千元。〈業務費〉 71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10200 綜合規劃發展 預算金額 65,24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4,214 2.推動原住民族自治所需經費9,314千元。 (1)原住民族自治法案研討、說明100千元。 〈業務費〉 (2)原住民族各族自治推動組織輔導1,000千 元。〈業務費〉 (3)部落公法人推動與輔導業務6,214千元。 〈業務費2,000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4, 214千元〉 (4)原住民自治人才講習訓練2,000千元。〈 業務費〉 3.建構原住民族法學所需經費1,800千元。 (1)原住民族法學研討會900千元。〈委辦費 〉 (2)原住民族法學期刊900千元。〈委辦費〉 4.綜合法制推動工作所需經費2,900千元。 (1)原住民身分事件查證作業200千元。〈業 務費〉 (2)研訂(修)平埔族群身分認定相關法案政 策,舉辦研討、研究調查所需經費2,300 千元。〈業務費〉 (3)捐助原住民族團體推動原住民族基本權 利及自治事務2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 捐助〉 (4)原住民族部落會議教育講習200千元。〈 業務費〉 5.辦理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 員會所需相關經費9,964千元。〈業務費〉 (1)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 員會會議行政幕僚作業736千元。 (2)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 員會各族代表推舉、意見徵詢等行政支 援作業4,228千元。 (3)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 員會和解小組辦理各族和解、賠(補) 償及相關國內外政策研究5,000千元。 04 推動原住民族國際交流經費 18,177 綜合規劃處 1.加強原住民族國際人才培育1,500千元。〈 0200 業務費 17,195 委辦費〉 (1)辦理原住民族國際事務人才培訓1,200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1 72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10200 綜合規劃發展 預算金額 65,24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51 委辦費 12,458 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575 (2)辦理原住民族國際非政府組織實習300千 元。 0291 國內旅費 170 2.推動原住民族國際交流合作2,744千元。〈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98 業務費1,267千元、國外旅費495千元、獎補 0293 國外旅費 837 助費982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6 (1)辦理南島語族文化選集翻譯出版計畫500 0400 獎補助費 982 千元。〈業務費〉 (2)推展合作協定或合作瞭解備忘錄簽署國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82 之交流等所需經費326千元。〈業務費〉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600 (3)辦理臺紐經濟合作協定原住民合作專章 ,辦理與紐西蘭交流業務費400千元。〈 業務費〉 (4)獎助團體或個人參與國際活動所需獎補 助費982千元。〈獎補助費〉 (5)學者專家審查會議出席費41千元。〈業 務費〉 (6)參加「第4屆臺紐經濟合作協定第19章原 住民合作專章協調會議」208千元。〈國 外旅費〉 (7)洽簽與加拿大之原住民族事務合作備忘 錄287千元。〈國外旅費〉 3.辦理地方政府原住民族行政人員出國考察觀 摩3,089千元。〈委辦費〉 4.配合辦理地方政府原住民族行政人員出國考 察觀摩215千元。〈國外旅費〉 5.辦理波里尼西亞國際交流委託研究案700千 元。〈委辦費〉 6.推動新南向政策辦理南島論壇計畫9,445千 元。 (1)辦理南島民族論壇成立大會4,013千元。 〈委辦費〉 (2)規劃設置南島民族論壇秘書處之相關籌 備及事務費用3,156千元。〈委辦費〉 (3)執行南島民族專案交流研究業務,主要 工作包括博物館、文化組織人才、航海 文化及相關經濟合作及文化交流等經費2 ,149千元。〈業務費〉 73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10200 綜合規劃發展 預算金額 65,24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4)辦理「南島民族論壇」專案合作計畫之 研商、交流及考察工作127千元。〈國外 旅費〉 7.推動臺灣原住民族與大陸地區少數民族交流 事務298千元。 (1)推動臺灣原住民族與大陸地區少數民族 交流事務業務費200千元。〈業務費〉 (2)參加第16屆中國國際農產品交易會98千 元。〈大陸地區旅費〉 8.辦理外賓接待、部落參訪,以及參與地方政 府、民間團體協調原住民族國際事務合作所 需國內旅費170千元、短程車資16千元。 74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10500 經濟發展業務 預算金額 301,64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扶植原住民族經濟事業發展,強化財務融通,培養原住 1.輔導原住民族經濟事業發展。 1.扶植原住民族經濟事業發展,強化財務融通,培養原住 2.強化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功能。 民族競爭優勢。 民族競爭優勢。 2.發揮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效能,協助原住民籌措創業 3.加強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營運績效。 2.發揮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效能,協助原住民籌措創業 4.辦理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計畫(包括輔導原住民族知 生產資金。 生產資金。 3.辦理原住民族技藝研習訓練,提昇族人產業競爭力。 識發展創意經濟、加強原住民族精實創業與產品拓銷機 3.辦理原住民族技藝研習訓練,提昇族人產業競爭力。 4.提昇原住民族經濟產值,型塑區域型產業。 構功能)。 4.提昇原住民族經濟產值,型塑區域型產業。 5.加強原住民族精實創業與產品拓銷機構效能,提升原住 5.推展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 5.加強原住民族精實創業與產品拓銷機構效能,提升原住 6.扶植原住民族文化創意產業。 民族企業競爭力及能見度。 民族企業競爭力及能見度。 6.提昇原住民族文化創意產業競爭力。 6.提昇原住民族文化創意產業競爭力。 7.落實對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之保護。 7.落實對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之保護。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規劃輔導原住民族經濟開發經 51,634 經濟發展處 1.型塑原住民族產業創新育成機制-原住民族 費 經濟產業發展4年(107至110年)計畫,行政 0200 業務費 29,515 院106年8月17日院臺原字第1060027055號函 同意,核定公務預算總經費1,909,200千元 0231 保險費 10 ,分年辦理,107年度經費46,112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 經常門37,512千元,資本門8,600千元〉 0251 委辦費 28,712 (1)基礎環境佈建-資金投資輔導29,704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553 。〈委辦費9,104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 0291 國內旅費 195 12,000千元、資本門8,600千元〉 (2)產業人才培育-人才挖掘橋接6,704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20 。〈委辦費〉 0300 設備及投資 1,374 (3)產業示範亮點-跨域淬鍊加值9,704千元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311 。(委辦費) 0319 雜項設備費 63 2.辦理原住民族文化產業推展中心委託維護管 0400 獎補助費 20,745 理所需經費2,400千元。〈委辦費〉 3.辦理107年度臺灣原住民族經濟狀況調查計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45 畫所需經費800千元。〈委辦費〉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20,600 4.辦理原住民族文化產業推展中心整修工程, 以及相關公共設施之建築物整修、環境改善 及相關硬體設備維護更新工作,所需經費計 1,374千元。〈設備及投資〉 5.捐助原住民族儲蓄互助社舉辦相關原住民金 融知識講習、經濟研討、研習等活動經費14 5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辦理原住民族文化產業推展中心及東埔活動 中心財產保險、公共意外責任險等10千元。 〈業務費〉 7.辦理輔導原住民族工商業經營管理實施計畫 專家學者出席及審查費25千元。〈業務費〉 75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10500 經濟發展業務 預算金額 301,64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8.推動原住民族經濟事業輔導、金融業務推展 、金融人才培訓、原住民族文化產業推展中 心活化及東埔活動中心活化等各項工作,所 需之一般事務費計553千元。〈業務費〉 9.辦理規劃推展輔導原住民族金融、經濟開發 等相關計畫所需旅費195千元及短程車資20 千元。〈業務費〉 02 規劃輔導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 173,382 經濟發展處 1.建立文化經濟自治體,發展地方產業模式- 發展經費 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4年(107至110年)計 0200 業務費 66,738 畫,行政院106年8月17日院臺原字第106002 7055號函同意,核定公務預算總經費1,909, 0203 通訊費 48 200千元,分年辦理,107年度經費164,81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8 千元。〈經常門140,633千元,資本門24,17 0251 委辦費 65,085 7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101 (1)基礎環境佈建-產業供需調研及知識倉儲 0291 國內旅費 316 管理19,122千元。〈委辦費〉 (2)產業人才培育-產學合作串連3,00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50 。〈委辦費〉 0400 獎補助費 106,644 (3)通路品牌建構-品牌形塑推廣42,000千元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23,957 。〈委辦費〉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56,068 (4)產業示範亮點-產業特色形塑及群聚鍊結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6,619 100,688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23 ,957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52,55 4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資本門24,177 千元〉 2.依據花東地區發展條例補助花蓮縣及臺東縣 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計畫1,071千元。〈對臺 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3.補助地方政府及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原住民族 產業活動相關計畫4,885千元。〈對臺灣省 各縣市之補助2,443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 助2,442千元〉 4.委託辦理經濟及產業發展計畫行政管理業務 勞務採購963千元。〈委辦費〉 5.辦理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相關業務所需 通訊費48千元。〈業務費〉 6.辦理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相關業務所需 專家學者出席及審查費138千元。〈業務費 76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10500 經濟發展業務 預算金額 301,64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 7.辦理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相關業務所需 一般事務費1,101千元。〈業務費〉 8.辦理輔導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相關業務 所需國內旅費316千元及短程車資50千元。 〈業務費〉 03 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營運管 6,435 經濟發展處 1.推動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營運管理所需之 理經費 一般事務費5,124千元,工作項目包括:〈 0200 業務費 5,981 業務費〉 (1)辦理園區路樹修剪及芒草清除等工作, 0202 水電費 396 所需費用計700千元。 0203 通訊費 200 (2)辦理本中心開班期間,受訓學員之膳食 0231 保險費 16 安排工作,所需費用計755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 (3)辦理本中心宿舍及公共空間之清潔維護 0279 一般事務費 5,124 工作,所需費用計300千元 (4)警衛勤務保全費用3,369千元:辦理中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5 定期性警衛勤務保全採購所需之費用。 0291 國內旅費 120 2.辦理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建築物整修工程 0300 設備及投資 454 ,以及相關公共設施之建築物整修、環境改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454 善及相關硬體設備維護更新工作,所需經費 計454千元。〈設備及投資〉 3.水電費396千元。 4.郵資、通訊等經費200千元。 5.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財產保險及公共意外 責任保險經費等16千元。 6.規劃研議相關原住民族傳統技藝研習業務所 需之專家學者出席費30千元。 7.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園區車輛機具維修保 養及相關設施、機械設備之養護費用計95千 元。 8.國內旅費120千元。 04 規劃輔導原住民傳統智慧創作 70,194 經濟發展處 1.保護原住民族傳統知識及文化經濟活動-原 保護及文化創意經費 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4年(107至110年)計畫 0200 業務費 29,679 ,行政院106年8月17日院臺原字第10600270 55號函同意,核定公務預算總經費1,909,20 0203 通訊費 27 0千元,分年辦理,107年度經費64,156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 。〈經常門41,825千元,資本門22,331千元 0251 委辦費 29,100 〉 77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10500 經濟發展業務 預算金額 301,64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9 一般事務費 330 (1)通路品牌建構-城鄉通路串接54,156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38 。〈委辦費19,100千元,對臺灣省各縣 市之補助4,600千元、資本門22,331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24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8,125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40,515 (2)通路品牌建構-數位虛實整合10,000千元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26,931 。〈委辦費〉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3,584 2.捐助民間團體推展原住民傳統智慧創作及原 住民族影視音樂等文化創意產業相關計畫5, 459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辦理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及文化創意相關 業務所需通訊費27千元。 4.辦理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及文化創意相關 業務專家學者出席及審查費60千元。 5.辦理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及文化創意相關 業務所需一般事務費330千元。 6.辦理輔導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及文化創意 相關業務所需國內旅費138千元及短程車資2 4千元。 78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10600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預算金額 92,53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尊重原住民族與其土地的獨特關係,保障原住民族土地 1.研訂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及相關子法。 1.尊重原住民族與其土地的獨特關係,保障原住民族土地 2.辦理原住民保留地建地統一規劃開發計畫。 權利,臚列如下: 權利,臚列如下: 3.辦理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及增劃編原住民 (1)辦理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以保障原住民基本生存 (1)辦理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以保障原住民基本生存 保留地複丈分割實施計畫。 權、居住權利。 權、居住權利。 4.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 (2)協助輔導原住民取得原使用之原住民保留地,保障 (2)協助輔導原住民取得原使用之原住民保留地,保障 5.辦理原住民保留地違規利用處理計畫。 原住民生計。 原住民生計。 6.規劃國土計畫之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暨土地使用管制 (3)擬定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及土地使用管制,作為 (3)擬定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及土地使用管制,作為 機制。原住民族土地空間規劃最上位指導,並檢討原鄉土 原住民族土地空間規劃最上位指導,並檢討原鄉土 7.規劃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調查及劃設作業。 地使用管制之合理及合法性。 地使用管制之合理及合法性。 (4)推動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之立法工作,落實 (4)推動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之立法工作,落實 土地轉型正義。 土地轉型正義。 2.促進部落土地合理利用,規劃提供適當建築用地,改善 2.促進部落土地合理利用,規劃提供適當建築用地,改善 部落生活環境,解決原住民族部落居住用地不足問題。 部落生活環境,解決原住民族部落居住用地不足問題。 3.完成土地管理資訊系統座談會、異地備援、地籍資料更 3.完成土地管理資訊系統座談會、異地備援、地籍資料更 新、全國教育訓練、資訊安全、系統維護、線上輔導等 新、全國教育訓練、資訊安全、系統維護、線上輔導等 工作。 工作。 4.辦理原住民保留地違規使用及濫墾、濫建清查及改正, 4.辦理原住民保留地違規使用及濫墾、濫建清查及改正, 增進國土保育及土地永續經營和利用。 增進國土保育及土地永續經營和利用。 5.辦理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土地小 5.辦理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土地小 組研究計畫,並分年分期調查及劃設原住民族傳統領域 組研究計畫,並分年分期調查及劃設原住民族傳統領域 土地,以落實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 土地,以落實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原住民族土地規劃經費 22,279 土地管理處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規劃等相關業務所需通訊 0200 業務費 4,534 費194千元。 2.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規劃等相關計畫、修訂相 0203 通訊費 194 關法規及研討會等所需專家學者出席審查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0 15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500 3.原住民族土地之規劃,及協調相關部會、地 0291 國內旅費 600 方政府檢討調整修訂相關法規與舉辦分區座 0295 短程車資 90 談、觀摩檢討會等所需業務經費1,000千元 。 0400 獎補助費 17,745 4.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及相關子法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500 推動所需人力及業務經費2,500千元。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17,148 5.業務督導會勘查證講習等所需國內旅費600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97 千元及短程車資90千元。 6.補助地方政府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複 丈分割實施計畫經費17,648千元。〈對直轄 市政府之補助500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 補助17,148千元〉 7.補助國內團體獎勵原住民族土地研究97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02 原住民族土地地權經費 38,700 土地管理處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之地權管理業務所需通訊 0200 業務費 7,330 費300千元。 2.辦理原住民保留地地權管理相關計畫、法令 79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10600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預算金額 92,53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03 通訊費 300 研修及研討會等所需專家學者出席審查費等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 100千元。 3.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網際網路土地管理資訊系 0251 委辦費 1,200 統管理、維護、更新、教育訓練等經費1,20 0279 一般事務費 5,400 0千元。〈委辦費〉 0291 國內旅費 300 4.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工作專案服 0295 短程車資 30 務及辦理原住民保留地之訴願、行政訴訟等 0400 獎補助費 31,370 所需人力及業務經費2,500千元。 5.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地權業務,協調地方政府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7,210 檢討修訂相關法規,舉辦分區座談、觀摩、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24,160 全國法規教育訓練、檢討會、蘭嶼核廢料貯 存場真相調查案、原保地土審會委員認證研 習會等業務2,500千元,及勞務外包協助資 料蒐集分析及電腦建檔等所需業務經費400 千元。 6.辦理原住民保留地地權管理經費及相關研討 會,業務督導會勘查證講習等所需國內旅費 300千元及短程車資30千元。 7.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等 業務經費共計31,270千元,包括:原住民保 留地權利回復計畫、原住民族土地政策法令 意見交流計畫、原住民保留地複丈分割計畫 等經費。〈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7,210千元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24,060千元〉 8.補助臺東縣政府辦理馬蘭會館土地有償撥用 土地經費計100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 補助〉 03 原住民族土地地用經費 17,344 土地管理處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土地利用相關計畫會議、 0200 業務費 4,596 相關土地利用法令委託專家學者研修、評鑑 業務通訊費100千元、出席費100千元,及辦 0203 通訊費 100 理原住民族土地地用業務,協調地方政府檢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 討修訂相關法規,舉辦分區座談、觀摩、全 0251 委辦費 3,184 國法規教育訓練、檢討會等所需業務費用82 0279 一般事務費 822 2千元。〈業務費〉 0291 國內旅費 300 2.督導各縣、鄉(鎮)執行原住民保留地土地利 用相關計畫及舉辦相關計畫宣導會及檢討座 0295 短程車資 90 談會、參加土地利用業務相關會議等,所需 0400 獎補助費 12,748 國內旅費300千元及短程車資90千元。 80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10600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預算金額 92,53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543 3.辦理國土計畫之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暨土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11,205 地使用管制機制3,184千元。〈委辦費〉 4.補助地方政府原住民保留地違規利用處理計 畫9,000千元。〈獎補助費〉 5.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保留地建地統一規 劃經費3,248千元。〈獎補助費2,000千元、 資本門1,248千元〉 6.補助臺東縣原住民保留地現況調查暨資源評 估計畫500千元。〈獎補助費〉 04 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經費 14,213 土地管理處 1.辦理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等相關業務所需通訊 0200 業務費 6,500 費200千元。〈業務費〉 2.辦理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相關業務等所需專家 0203 通訊費 200 學者出席審查費200千元。〈業務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 3.辦理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等相關業務,協調相 0251 委辦費 3,900 關部會、地方政府檢討調整修訂相關法規與 0279 一般事務費 1,710 舉辦分區座談檢討會、研訂原住民族傳統生 0291 國內旅費 400 物多樣性知識保護條例、協助原轉會土地調 查小組等所需業務經費1,710千元。〈業務 0295 短程車資 90 費〉 0400 獎補助費 7,713 4.辦理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7,713 員會土地小組相關業務,包含相關會議及研 究委辦費用2,500千元。〈委辦費〉 5.辦理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調查及劃設作業 9,113千元。〈委辦費1,400千元,對臺灣省 各縣市之補助7,713千元〉 6.業務督導、會勘、協調會、研習及檢討會等 所需國內旅費400千元及短程車資90千元。 81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10700 公共建設業務 預算金額 864,02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提供原住民多元化居住服務,增進原住民居住品質。 1.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 1.提供原住民多元化居住服務,增進原住民居住品質。 2.改善原住民族地區部落特色道路橋梁、擋土、排水設施 2.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 2.改善原住民族地區部落特色道路橋梁、擋土、排水設施 3.補助原住民族部落永續發展造景計畫。 等。 等。 3.改善原住民族部落基礎環境、興建原住民族部落文化聚 4.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居作業計畫。 3.改善原住民族部落基礎環境、興建原住民族部落文化聚 會所。 會所。 4.原住民族部落災害風險分類分級與安居策略,提升部落 4.原住民族部落災害風險分類分級與安居策略,提升部落 居住環境安全。 居住環境安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原住民族住宅業務經費 113,188 公共建設處 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113,188千元,包括: 0200 業務費 19,200 業務費19,200千元,設備及投資817千元,獎 補助費93,171千元,經費分配原則主要係依原 0231 保險費 500 住民人口數比例及以前年度執行績效等分配。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 1.辦理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保險及公共意外責 0251 委辦費 10,170 任保險等經費500千元。〈業務費〉 0279 一般事務費 7,800 2.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等專家學者出席費10 0291 國內旅費 550 0千元。〈業務費〉 3.委託辦理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維護管理、原 0295 短程車資 80 住民族住宅政策制度、業務資源整備、機制 0300 設備及投資 817 建置之研究及推動與多元居住宣導或活動等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550 經費10,170千元。〈委辦費〉 0319 雜項設備費 267 4.辦理原住民族住宅等業務協調、管控、彙報 及推動等工作7,800千元。〈業務費〉 0400 獎補助費 93,171 5.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國內旅費550千元。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44,807 6.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督導及會議所需短程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48,034 車資80千元。 0429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330 7.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整修、購置業務所需雜項 設備費用817千元。〈設備及投資〉 8.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多元居住及協助、建築物 輔導、原住民社會住宅或集合式住宅出租原 住民居住14,030千元。〈直轄市政府10,000 千元、其他地方政府4,030千元〉(經常門 ) 9.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及政策 行銷相關業務經費6,000千元。〈直轄市政 府3,000千元、其他地方政府3,000千元〉( 經常門) 10.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經濟弱勢原住民購置住 宅150戶,每戶200千元,計30,000千元; 修繕住宅300戶,每戶100千元,計30,000 千元,共計60,000千元。〈直轄市政府25, 82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10700 公共建設業務 預算金額 864,02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00千元、其他地方政府35,000千元〉(資 本門) 11.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天然災害住宅重建、建 築物輔導、部落特色建築文化風貌及語彙 重現、多元住居服務及協助、原住民社會 住宅與都會區原住民住宅改善等計畫計13, 141千元。〈直轄市政府6,807千元、其他 地方政府6,334千元〉(資本門) 02 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 648,327 公共建設處 1.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等公共工程 畫經費 計畫所需通訊費240千元。 0200 業務費 16,577 2.協助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等公共工程 計畫所需專家學者及工程查核委員出席費24 0203 通訊費 240 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40 3.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等公共工程 0279 一般事務費 15,496 計畫所需業務經費4,836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521 4.勞務外包協助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 0295 短程車資 80 畫資料建檔等工作660千元。 5.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等公共工程 0400 獎補助費 631,750 計畫所需國內旅費521千元。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79,800 6.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等公共工程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551,950 計畫所需短程車資80千元。 7.加強對原住民族地區交通基礎設施-補助地 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 (107年至110年),行政院105年11月22日 院臺原字第1050045474號函同意,計畫總經 費3,000,000千元,中央公務預算2,700,000 千元,地方配合款300,000千元,分年辦理 ,107年度編列641,750千元,其中補助直轄 巿政府資本門79,800千元,其他地方政府資 本門551,950千元;辦理進度督導、品質考 核及委託辦理原住民族地區道路政策研究發 展業務等所需一般事務費10,000千元。 03 原住民族部落永續發展造景計 76,250 公共建設處 1.辦理原住民族部落永續發展造景等計畫所需 畫經費 通訊費400千元。 0200 業務費 16,250 2.辦理原住民族部落永續發展造景等計畫專家 學者出席費240千元。 0203 通訊費 400 3.委託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建設業務協調、規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40 與輔導4,096千元。〈委辦費〉 0251 委辦費 11,096 83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10700 公共建設業務 預算金額 864,02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9 一般事務費 3,914 4.委託辦理原住民族地區公共工程計畫施工查 0291 國內旅費 520 核等業務7,000千元。〈委辦費〉 5.辦理原住民族部落永續發展造景計畫所需業 0295 短程車資 80 務經費3,914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60,000 6.辦理原住民族部落永續發展造景計畫所需國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8,000 內旅費520千元。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52,000 7.辦理原住民族部落永續發展造景計畫所需短 程車資80千元。 8.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部落永續發展造 景計畫60,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資本門8,000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資本門52,000千元〉: (1)原住民族部落基礎環境設施改善45,000 千元。 (2)原住民族部落文化聚會所設施改善15,00 0千元。 04 原住民族部落安全作業經費 26,262 公共建設處 1.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全等作業所需通訊費33 0200 業務費 17,723 0千元。 2.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全等作業專家學者出席 0203 通訊費 330 費20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 3.委託辦理天然災害等重建行政管理等工作7, 0251 委辦費 11,500 000千元。〈委辦費〉 0279 一般事務費 5,093 4.委託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居遷住調查、規劃 0291 國內旅費 500 及協調4,500千元。〈委辦費〉 5.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全作業所需業務經費2, 0295 短程車資 100 993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8,539 6.勞務外包協助原住民族部落安全作業資料電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3,379 腦建檔等工作100千元。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5,160 7.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居遷住業務規劃、輔導 2,000千元。 8.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全業務所需國內旅費50 0千元。 9.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全作業所需短程車資10 0千元。 10.補助地方政府專案辦理原住民族部落遷住 整體規劃評估8,539千元。〈對直轄市政府 之補助475千元、資本門2,904千元,對臺 灣省各縣市之補助3,160千元、資本門2,00 84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10700 公共建設業務 預算金額 864,02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千元〉 85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10800 補助原住民鄉鎮市 預算金額 590,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有效健全地方基本設施及業務之運作。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基本設施及維持 有效健全地方基本設施及業務之運作。 費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補助原住民鄉鎮市 590,000 綜合規劃處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基本設施 0400 獎補助費 590,000 及維持所需經費590,000千元。包括對直轄市 政府之補助59,000千元(經常門39,000千元、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59,000 資本門20,000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5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531,000 31,000千元(經常門351,000千元、資本門180, 000千元)。 86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10900 促進原住民族經濟事業 預算金額 1,050,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依據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之規定辦理, 補助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事宜。 依據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之規定辦理, 106年起禁伐補償額度每年每公頃3萬元,補償面積約8萬 106年起禁伐補償額度每年每公頃3萬元,補償面積約8萬 公頃。 公頃。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促進原住民族經濟事業 1,050,000 經濟發展處 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經費1,050,00 0400 獎補助費 1,050,000 0千元。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050,000 87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1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10,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設定預備金,以應業務實際需要,促進行政效能。 依據預算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設定之。 設定預備金,以應業務實際需要,促進行政效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0 第一預備金 10,000 秘書室 依預算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設置之預備金。 0900 預備金 10,000 0901 第一預備金 10,000 88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1,999,11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深化民族教育內涵,培育原住民族各類人才,營造原住 1.辦理民族教育、培育原住民族人才及推動原住民社會教 1.深化民族教育內涵,培育原住民族各類人才,營造原住 民終身學習環境。 育及終身學習。 民終身學習環境。 2.建構部落數位智慧環境,滿足原鄉部落對科技的需求, 2.辦理數位部落啟航計畫。 2.建構部落數位智慧環境,滿足原鄉部落對科技的需求, 3.辦理原住民族文化振興與發展計畫。 實現原住民數位公平機會,提升部落競爭力。 實現原住民數位公平機會,提升部落競爭力。 3.保護原住民族文化資產,強化原住民族文獻調查,發展 4.辦理原住民族語言振興計畫。 3.保護原住民族文化資產,強化原住民族文獻調查,發展 5.協助5家無線電視台數位頻道及公視HiHD頻道上鏈及捐 原住民族文學,促進部落永續發展。 原住民族文學,促進部落永續發展。 4.強化瀕危語言復振,落實族語學習向下紮根,充實各類 贈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辦理原住民族傳播 4.強化瀕危語言復振,落實族語學習向下紮根,充實各類 族語教材教具,帶動族語學習風氣。 。 族語教材教具,帶動族語學習風氣。 5.保障原住民族地區家戶收視權益;營造原住民族媒體環 6.辦理「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有關教育文化業務。 5.保障原住民族地區家戶收視權益;營造原住民族媒體環 境。 境。 6.加強都市原住民族文化傳承及建構語言學習環境。 6.加強都市原住民族文化傳承及建構語言學習環境。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原住民族教育協調與發展經費 1,607,168 教育文化處 1.規劃原住民族教育體制,推動民族教育73,4 0200 業務費 162,273 84千元。〈業務費1,000千元,委辦費21,90 4千元,設備及投資80千元,獎補助費42,50 0203 通訊費 500 0千元、資本門8,000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700 之補助7,500千元、資本門1,000千元,政府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0 機關間之補助16,5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 0251 委辦費 77,506 助18,500千元、資本門7,0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78,962 (1)協調與規劃民族教育政策1,000千元。〈 業務費〉 0291 國內旅費 2,355 <1>召開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50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250 <2>辦理民族教育業務研討會及中央與地 0300 設備及投資 68,663 方聯繫會報500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000 (2)保障原住民族教育權,辦理民族教育60, 570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67,663 <1>補助辦理原住民族實驗學校14,000千 0400 獎補助費 1,376,232 元。〈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89,873 <2>推展以民族教育為特色之學校本位課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346,371 程計畫5,000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68,420 之補助4,000千元、資本門1,000千元 〉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39,438 <3>辦理多元文化教育計畫2,000千元。〈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8,420 委辦費〉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247,510 <4>辦理原住民族教育課程發展及推廣計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76,200 畫8,070千元。〈委辦費7,990千元, 設備及投資80千元〉 <5>補助辦理原住民族本位學習領域課程 教材發展與成效評估研究3,500千元。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6>補助設置民族教育資源中心24,500千 89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1,999,11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7,500千元 、資本門7,000千元〉 <7>辦理原住民族教育體系規劃3,500千元 。〈委辦費〉 (3)推廣原住民族教育研究11,914千元。 <1>與教育部合作編印原住民族教育刊物 「原教界」1,514千元。〈委辦費〉 <2>編纂原住民族教育調查統計1,800千元 。〈委辦費〉 <3>辦理原住民族研究論文徵集及發表1,6 00千元。〈委辦費〉 <4>補助大專院校原住民教育研究中心辦 理民族教育相關研究及實驗推廣2,500 千元。〈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5>補助編印原住民族教育研究書籍及期 刊1,0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出版原young雜誌3,500千元。〈委辦 費〉 2.培育原住民人才393,760千元。〈業務費700 千元,委辦費11,240千元,獎補助費370,32 0千元、資本門11,5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 之補助12,200千元、資本門980千元,對臺 灣省各縣市之補助97,210千元、資本門2,52 0千元,政府機關間之補助4,200千元、資本 門3,580千元,對私校之獎助3,200千元、資 本門4,420千元,對學生之獎助247,510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000千元,其他補助 及捐助5,000千元〉 (1)提供原住民族地區幼兒學前教育補助73, 8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3,800 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70,000千 元〉 (2)補助社區或部落教保服務中心10,000千 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3)提供原住民學生助學、獎學金231,516千 元。 <1>提供國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5 6,600千元。〈業務費700千元,委辦 90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1,999,11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費1,100千元,對學生之獎助54,800千 元〉 <2>提供就讀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獎助學 金169,916千元。〈委辦費1,500千元 ,對學生之獎助168,416千元〉 <3>提供原住民自費留學生生活津貼5,000 千元。〈對學生之獎助〉 (4)補助大學原住民專班7,400千元。〈政府 機關間之補助4,200千元,對私校之獎助 3,200千元〉 (5)補助大專校院設置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 心8,000千元。〈政府機關間之補助資本 門3,580千元,對私校之獎助資本門4,42 0千元〉 (6)辦理原住民原夢計畫5,000千元。〈其他 補助及捐助〉 (7)辦理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20,694千元。 〈委辦費1,400千元,對學生之獎助19,2 94千元〉 (8)補助辦理原住民族傳統競技及體育活動3 ,11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000 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1,110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000千元〉 (9)辦理原住民學生多元發展計畫15,000千 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2,400千元、 資本門980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9,100千元、資本門2,520千元〉 (10)辦理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12,000千 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5,000千元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7,000千元〉 (11)開辦原住民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及多 元文化教育課程2,050千元。〈委辦費 〉 (12)辦理原住民兒童繪畫比賽2,050千元。 〈委辦費〉 (13)辦理Makapah美術獎3,140千元。〈委辦 費〉 3.推廣原住民族社會教育及終身學習37,251千 91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1,999,11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元。〈業務費800千元,委辦費5,700千元, 設備及投資1,000千元,獎補助費29,751千 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5,300千元,對臺 灣省各縣市之補助21,100千元,對國內團體 之捐助3,351千元〉 (1)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大學評鑑輔導及相關 教育研習活動暨教材編纂計畫800千元。 〈業務費〉 (2)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大學20, 6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4,000 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16,600千 元〉 (3)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原住民族社會教育學 習型計畫--親職、家庭、法治、婦女、 兒童閱讀教育5,800千元。〈對直轄市政 府之補助1,300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 補助4,500千元〉 (4)補助人民團體辦理社會教育及研習活動3 ,351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營運及充實原住民族圖書資訊中心6,700 千元。〈委辦費5,700千元,設備及投資 1,000千元〉 4.振興原住民族語言490,110千元。〈業務費5 6,867千元,委辦費32,362千元,設備及投 資67,583千元,獎補助費262,798千元、資 本門70,5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2,15 7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81,914千元 、資本門66,000千元,政府機關間之補助39 ,640千元、資本門4,500千元,對國內團體 之捐助67,087千元,對私校之獎助800千元 ,其他補助及捐助71,200千元〉 (1)召開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會500千元。〈業 務費〉 (2)營運及推廣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中心2 0,000千元。〈業務費〉 (3)推動沉浸式族語教學幼兒園54,403千元 。〈業務費11,463千元,政府機關間之 補助38,440千元、資本門4,500千元〉 92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1,999,11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4)發展原住民語言教材教具及數位化54,50 0千元。 <1>充實暨推廣原住民族語學習網站17,00 0千元。〈設備及投資〉 <2>研發及配送原住民族語教材教具37,50 0千元。〈設備及投資〉 (5)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32,362 千元。〈委辦費〉 (6)辦理原住民族語振興人員增能研習10,00 0千元。〈業務費〉 (7)辦理原住民族語競賽及推廣活動24,000 千元。 <1>辦理族語戲劇、朗讀、演講、歌謠、 單詞等競賽活動21,000千元。〈業務 費5,500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12,5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3,000 千元〉 <2>補助辦理族語著作出版及相關族語推 廣等活動1,000千元。〈其他補助及捐 助〉 <3>補助大學開設族語課程2,000千元。〈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1,200千元,對私校 之獎助800千元〉 (8)辦理搶救原住民族瀕危語言計畫43,000 千元。〈業務費8,000千元,其他補助及 捐助35,000千元〉 (9)培育原住民族語言師資35,704千元。〈 業務費504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35,200 千元〉 (10)原住民族語振興補助計畫30,000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1)設置族語推動人員實施計畫71,571千元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2,157千元,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69,414千元〉 (12)原住民族16族語推動組織補助計畫34,9 87千元。〈業務費900千元,對國內團 體之捐助34,087千元〉 (13)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雙 93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1,999,11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語標示補助計畫66,000千元。〈對臺灣 省各縣市之補助資本門〉 (14)製播原住民族語言電視廣播學習課程13 ,083千元。〈設備及投資〉 5.數位部落啟航4年(105至108年)計畫,107年 度編列經費42,000千元。〈業務費25,400千 元,委辦費6,300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10, 300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資本門5,8 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資本門4,500千 元〉 (1)辦理原住民族資訊技能教育訓練課程6,6 00千元。〈業務費〉 (2)維運原住民族社會直播共學系統6,300千 元。〈委辦費〉 (3)推動部落學童遠距伴讀10,300千元。〈 業務費〉 (4)建置智慧部落13,000千元。〈業務費8,5 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資本門4,500 千元〉 (5)增設與更新部落圖書資訊站5,800千元。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資本門〉 6.辦理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132,563千元。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69,236千元,對臺灣 省各縣市之補助63,327千元〉 (1)辦理都市原住民各項教育補助及推廣108 ,224千元。 <1>提供原住民族幼兒學前教育補助92,55 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50,000 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42,550 千元〉 <2>補助縣市政府辦理加強原住民學生課 業及生活輔導9,886千元。〈對直轄市 政府之補助3,000千元,對臺灣省各縣 市之補助6,886千元〉 <3>補助縣市政府辦理原住民家庭及社會 教育推廣活動5,788千元。〈對直轄市 政府之補助2,888千元,對臺灣省各縣 市之補助2,900千元〉 94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1,999,11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推動都市原住民族文化傳承24,339千元 。 <1>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語學習家 庭、教會族語扎根15,344千元。〈對 直轄市政府之補助9,124千元,對臺灣 省各縣市之補助6,220千元〉 <2>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文化、體 育、歲時祭儀活動3,500千元。〈對直 轄市政府之補助1,750千元,對臺灣省 各縣市之補助1,750千元〉 <3>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僱用原住民文化館 駐館人員5,495千元。〈對直轄市政府 之補助2,474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 補助3,021千元〉 7.維護原住民族傳播媒體近用權,捐助財團法 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438,000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390,496千元、資本門4 7,504千元〉 02 原住民族文化維護與發展經費 391,946 教育文化處 1.保護原住民族傳統文化資產、強化原住民文 0200 業務費 90,625 獻研究,推廣原住民族文化藝術60,000千元 。〈業務費24,944千元,委辦費1,00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60 ,設備及投資9,438千元,獎補助費24,618 0251 委辦費 7,781 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2,000千元,對 0279 一般事務費 81,884 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5,118千元,政府機關 0291 國內旅費 400 間之補助2,0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5, 0300 設備及投資 9,438 500千元〉 (1)調查、整理、推廣及應用原住民族文化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600 資產35,805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7,838 <1>召開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推動小組會議1 0400 獎補助費 291,883 00千元。〈業務費〉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5,002 <2>補助辦理傳統祭典(儀)、文化活動及 參與國際文化藝術交流活動18,618千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24,439 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2,000千元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2,00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5,118千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50,442 政府機關間之捐助2,000千元,對國內 團體之捐助9,500千元〉 <3>調查、整理及修復原住民族文化資產1 7,087千元。〈業務費11,634千元,設 95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1,999,11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備及投資5,453千元〉 (2)調查、整理、編繹及推廣原住民族文獻1 4,195千元。 <1>召開原住民族文獻會210千元。〈業務 費〉 <2>與國史館合作辦理台灣原住民史專題 出版計畫1,000千元。〈業務費〉 <3>整理、編(翻)譯及出版國外(內) 原住民族文獻10,385千元。〈業務費 8,000千元,設備及投資2,385千元〉 <4>辦理原住民族文獻期刊出版、電子期 刊發行及網頁維運2,600千元。〈業務 費1,000千元,設備及投資1,600千元 〉 (3)推廣原住民族文化、藝術、文學10,000 千元。 <1>辦理原住民族文學獎及文學營4,000千 元。〈業務費3,000千元,委辦費1,00 0千元〉 <2>辦理培育原住民族藝術人才計畫6,000 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辦理原住民族部落活力計畫23,004千元。〈 委辦費6,781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資 本門3,452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8,6 95千元、資本門4,076千元〉 3.尊重平埔族群文化自我認同,建構平埔族群 民族權利,辦理平埔族群語言及文化振興計 畫21,000千元。〈業務費5,900千元,對直 轄市政府之補助8,703千元、資本門847千元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4,187千元、資本 門363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000千元〉 (1)補助辦理傳統祭典(儀)、文化及傳統體 育競技活動1,0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 捐助〉 (2)辦理平埔族群聚落營造計畫17,000千元 。〈業務費5,5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 補助7,203千元、資本門847千元,對臺 灣省各縣市之補助3,087千元、資本門36 96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1,999,11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千元〉 (3)辦理平埔族群語言復振計畫2,600千元。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500千元,對臺 灣省各縣市之補助1,100千元〉 (4)召開平埔族群原住民族事務小組會議400 千元。〈業務費〉 4.辦理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 員會文化、歷史及語言小組調查研究計畫2, 000千元。〈業務費〉 (1)原住民族文化、歷史及語言各時期流失 、限制等狀況調查研究1,050千元。 (2)行政業務費用950千元。 5.花蓮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中央配合款2,000 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1,000千元 、資本門1,000千元〉 6.保障族人收視權益及縮短城鄉數位落差,協 助5家無線電視台數位頻道及公視HiHD頻道 上鏈50,000千元。〈業務費〉 7.營運原住民族廣播電臺及增設南部、東部分 臺及轉播站,行政院106年4月10日院臺原字 第1060010550號函同意,計畫總經費822,03 5千元,分年辦理,107年度編列233,942千 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22,964千元、資 本門110,978千元〉 97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03610400 社會服務推展 預算金額 2,473,43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實現原住民族健康權,縮短原住民族與其他國民之間的 1.提升健保納保率;推動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照顧。 1.實現原住民族健康權,縮短原住民族與其他國民之間的 2.辦理國民年金法─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原住民給付)。 健康條件差距。 健康條件差距。 2.促進原住民族社會福利權,建立原住民族家庭支持服務 3.推動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第3期4年計畫。 2.促進原住民族社會福利權,建立原住民族家庭支持服務 4.規劃修正「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 。 。 3.保障上萬新的工作機會,落實原住民工作權之保障。 5.辦理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強化都市原住民族生活基 3.保障上萬新的工作機會,落實原住民工作權之保障。 本安全與提升原住民就業競爭能力。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加強原住民醫療衛生保健服務 586,414 社會福利處 1.依據「人體研究法」第15條規定,辦理人體 經費 研究諮詢及取得原住民族同意辦法規定事項 0200 業務費 14,417 2,600千元。〈委辦費〉 2.委託研究原住民健康狀況統計年報2,000千 0251 委辦費 13,958 元。〈委辦費〉 0279 一般事務費 275 3.辦理原住民衛生保健服務規劃及全民健保輔 0291 國內旅費 144 導納保工作275千元。〈一般事務費〉 0295 短程車資 40 4.國內出差旅費144千元及短程車資40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571,997 5.辦理原住民族地區生活健康教育、健康促進 及事故傷害防制等相關工作6,847千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197 委辦費65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6,197千 044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564,000 元〉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1,800 6.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原住民全民健康 保險保險費實施要點」規定,補助原住民健 康保險費編列564,000千元。〈社會福利津 貼及濟助〉 7.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結核病患補助 要點」規定,補助原住民結核病患完治獎金 及防制工作1,800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 〉 8.辦理「原住民團體意外險」8,708千元。〈 委辦費〉 02 推動原住民社會福利服務經費 1,883,546 社會福利處 1.落實原住民族家庭在地化支持福利服務-辦 0200 業務費 18,263 理原住民社會福利服務人員培訓計畫2,700 千元。〈委辦費〉 0251 委辦費 16,625 2.落實原住民族家庭在地化支持福利服務-辦 0279 一般事務費 1,406 理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社會工作管理資訊 0291 國內旅費 120 系統500千元。〈委辦費〉 0293 國外旅費 72 3.委託辦理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專業督導扎 0295 短程車資 40 根計畫10,125千元。〈委辦費〉 4.辦理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宣導1,300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1,865,283 。〈委辦費〉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0,340 5.辦理原住民社工執業安全保障6,732千元。 98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03610400 社會服務推展 預算金額 2,473,43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53,774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200千元、對臺灣 0443 社會保險負擔 1,800,869 省各縣市之補助5,532千元〉 6.辦理原住民族女性意見領袖人才培訓工作1,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300 000千元。〈委辦費〉 7.辦理性別平等業務(含婦女溝通平台會議)所 需經費406千元。〈業務費〉 8.聘僱用原住民社工員(師)20,700千元。〈對 直轄市政府之補助3,438千元、對臺灣省各 縣市之補助17,262千元〉 9.獎勵原住民社工進修學分費300千元。〈其 他補助及捐助〉 10.補助原住民急難救助25,413千元。〈對臺 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11.推動「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第三期四年 計畫 (106-109年)」:依據國民年金法第5 3條規定,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原住民給付) 編列1,800,869千元。〈社會保險負擔〉 12.辦理國民年金權益宣導1,553千元。〈對直 轄市政府之補助198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 之補助1,355千元〉 13.推展原住民志願服務1,080千元。〈對直轄 市政府之補助270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 補助810千元〉 14.辦理消費者保護業務宣導1,350千元。〈對 直轄市政府之補助500千元、對臺灣省各縣 市之補助850千元〉 15.落實原住民族家庭在地化支持福利服務, 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 ,其中強化都市原住民族生活基本安全所 需經費7,286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4,734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2,552 千元〉 16.辦理原住民族社會福利相關委託研究或研 討會案1,000千元。〈委辦費〉 17.辦理推動原住民社會福利服務相關業務所 需一般事務費1,000千元。 18.國內出差旅費120千元,短程車資40千元。 19.參與國際間社會福利相關會議等國外旅費7 99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03610400 社會服務推展 預算金額 2,473,43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千元。 03 原住民就業服務經費 3,475 社會福利處 1.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4條規定 0200 業務費 1,381 ,定期辦理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委託研究 就業狀況調查與政策研究分析計畫1,124千 0251 委辦費 1,124 元。〈委辦費〉 0279 一般事務費 257 2.保障原住民族工作權,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都 0300 設備及投資 326 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提升原住民就業競爭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26 能力1,768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816 0400 獎補助費 1,768 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952千元〉 3.依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辦理相關業務宣導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816 257千元。〈業務費〉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952 4.辦理原住民就業服務資訊設備更新326千元 。〈設備及投資〉 100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03610900 促進原住民就業 預算金額 306,38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提供原住民就業機會。 公益彩券回饋金挹注原住民就業經費。 提供原住民就業機會。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促進原住民就業 306,380 社會福利處 辦理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經費306,380千元輔 0400 獎補助費 306,380 導原住民就業。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306,380 101 原住民族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10100 3803610200 5103610300 6803610400 3803610500 3803610600 一般行政 綜合規劃發展 原住民教育推 社會服務推展 經濟發展業務 土地規劃管理 第一、二級用途別 展 利用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270,930 65,248 1,999,114 2,473,435 301,645 92,536 0100 人事費 243,444 - - - - -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6,267 - - - - -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36,812 - - - - -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8,857 - - - - -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346 - - - - - 0111 獎金 35,108 - - - - - 0121 其他給與 3,368 - - - - - 0131 加班值班費 8,390 - - - - -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100 - - - - -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4,588 - - - - - 0151 保險 15,608 - - - - - 0200 業務費 24,083 54,588 252,898 34,061 131,913 22,960 0201 教育訓練費 350 - - - - - 0202 水電費 1,170 - - - 396 - 0203 通訊費 1,952 - 500 - 275 794 0215 資訊服務費 - 8,400 - - - -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017 - 700 - - - 0221 稅捐及規費 603 - - - - - 0231 保險費 67 - - - 26 - 0241 兼職費 - 456 - - - -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3 73 2,560 - 253 550 0251 委辦費 - 15,758 85,287 31,707 122,897 8,284 0271 物品 463 - - - - - 0279 一般事務費 16,319 27,725 160,846 1,938 7,108 11,432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60 - - - - -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09 - - - - -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80 - - - 95 - 0291 國內旅費 257 1,162 2,755 264 769 1,600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 98 - - - - 0293 國外旅費 - 837 - 72 - - 102 原住民族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10100 3803610200 5103610300 6803610400 3803610500 3803610600 一般行政 綜合規劃發展 原住民教育推 社會服務推展 經濟發展業務 土地規劃管理 第一、二級用途別 展 利用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5 短程車資 34 79 250 80 94 300 0299 特別費 1,179 - - - - - 0300 設備及投資 3,331 4,676 78,101 326 1,828 -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3,128 - - - 1,765 -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4,676 2,600 326 - - 0319 雜項設備費 203 - 75,501 - 63 - 0400 獎補助費 72 5,984 1,668,115 2,439,048 167,904 69,576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228 104,875 11,156 23,957 9,253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360 370,810 54,726 82,999 60,226 0429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 - - - - -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 70,420 - - -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 - - - -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582 789,880 6,197 40,348 97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 - 8,420 - - -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 - 247,510 - - - 0443 社會保險負擔 - - - 1,800,869 - - 044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 - - 564,000 - - 0475 獎勵及慰問 72 - - - - -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 4,814 76,200 2,100 20,600 - 0900 預備金 - - - - - - 0901 第一預備金 - - - - - - 103 原住民族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10700 3803610800 3803610900 6803610900 3803619800 公共建設業務 補助原住民鄉 促進原住民族 促進原住民就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鎮市 經濟事業 業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864,027 590,000 1,050,000 306,380 10,000 8,023,315 0100 人事費 - - - - - 243,444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 - - - - 6,267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 - - 136,812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 - - - - 18,857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 - - - 4,346 0111 獎金 - - - - - 35,108 0121 其他給與 - - - - - 3,368 0131 加班值班費 - - - - - 8,390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 - - - - 100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 - - - - 14,588 0151 保險 - - - - - 15,608 0200 業務費 69,750 - - - - 590,253 0201 教育訓練費 - - - - - 350 0202 水電費 - - - - - 1,566 0203 通訊費 970 - - - - 4,491 0215 資訊服務費 - - - - - 8,4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 - - - - 1,717 0221 稅捐及規費 - - - - - 603 0231 保險費 500 - - - - 593 0241 兼職費 - - - - - 456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80 - - - - 4,439 0251 委辦費 32,766 - - - - 296,699 0271 物品 - - - - - 463 0279 一般事務費 32,303 - - - - 257,671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 - - - - 6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 - - - 309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 - - 175 0291 國內旅費 2,091 - - - - 8,898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 - - - - 98 0293 國外旅費 - - - - - 909 104 原住民族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10700 3803610800 3803610900 6803610900 3803619800 公共建設業務 補助原住民鄉 促進原住民族 促進原住民就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鎮市 經濟事業 業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5 短程車資 340 - - - - 1,177 0299 特別費 - - - - - 1,179 0300 設備及投資 817 - - - - 89,079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550 - - - - 5,443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 - 7,602 0319 雜項設備費 267 - - - - 76,034 0400 獎補助費 793,460 590,000 1,050,000 306,380 - 7,090,539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35,986 59,000 - - - 344,455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657,144 531,000 - - - 1,757,265 0429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330 - - - - 330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 - - - 70,420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 1,050,000 306,380 - 1,356,380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 - - - 837,104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 - - - - 8,420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 - - - - 247,510 0443 社會保險負擔 - - - - - 1,800,869 044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 - - - - 564,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 - - - - 72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 - - - - 103,714 0900 預備金 - - - - 10,000 10,000 0901 第一預備金 - - - - 10,000 10,000 105 原住民族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243,444 590,253 5,795,868 - 8 原住民族委員會 243,444 590,253 5,795,868 - 民政支出 243,444 303,294 1,650,845 - 1 一般行政 243,444 24,083 72 - 2 綜合規劃發展 - 54,588 5,984 - 3 經濟發展業務 - 131,913 112,796 - 4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 22,960 68,328 - 5 公共建設業務 - 69,750 23,665 - 6 補助原住民鄉鎮市 - - 390,000 - 7 促進原住民族經濟事業 - - 1,050,000 - 8 第一預備金 - - - - 教育支出 - 252,898 1,399,595 - 9 原住民教育推展 - 252,898 1,399,595 - 福利服務支出 - 34,061 2,745,428 - 10 社會服務推展 - 34,061 2,439,048 - 11 促進原住民就業 - - 306,380 - 106 委員會 別科目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10,000 6,639,565 - 89,079 1,294,671 - 1,383,750 8,023,315 10,000 6,639,565 - 89,079 1,294,671 - 1,383,750 8,023,315 10,000 2,207,583 - 10,652 1,026,151 - 1,036,803 3,244,386 - 267,599 - 3,331 - - 3,331 270,930 - 60,572 - 4,676 - - 4,676 65,248 - 244,709 - 1,828 55,108 - 56,936 301,645 用業務 - 91,288 - - 1,248 - 1,248 92,536 - 93,415 - 817 769,795 - 770,612 864,027 市 - 390,000 - - 200,000 - 200,000 590,000 濟事業 - 1,050,000 - - - - - 1,050,000 10,000 10,000 - - - - - 10,000 - 1,652,493 - 78,101 268,520 - 346,621 1,999,114 - 1,652,493 - 78,101 268,520 - 346,621 1,999,114 - 2,779,489 - 326 - - 326 2,779,815 - 2,473,109 - 326 - - 326 2,473,435 - 306,380 - - - - - 306,380 107 原住民族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 5,443 - - 0003610000 8 原住民族委員會 - 5,443 - - 3803610000 民政支出 - 5,443 - - 3803610100 1 一般行政 - 3,128 - - 3803610200 2 綜合規劃發展 - - - - 3803610500 3 經濟發展業務 - 1,765 - - 3803610600 4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 - - - 3803610700 5 公共建設業務 - 550 - - 3803610800 6 補助原住民鄉鎮市 - - - - 5103610000 教育支出 - - - - 5103610300 9 原住民教育推展 - - - - 6803610000 福利服務支出 - - - - 6803610400 10 社會服務推展 - - - - 108 委員會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 7,602 76,034 - - 1,294,671 1,383,750 - 7,602 76,034 - - 1,294,671 1,383,750 - 4,676 533 - - 1,026,151 1,036,803 - - 203 - - - 3,331 - 4,676 - - - - 4,676 - - 63 - - 55,108 56,936 務 - - - - - 1,248 1,248 - - 267 - - 769,795 770,612 - - - - - 200,000 200,000 - 2,600 75,501 - - 268,520 346,621 - 2,600 75,501 - - 268,520 346,621 - 326 - - - - 326 - 326 - - - - 326 109 原住民族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6,267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36,812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8,857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4,346 六、獎金 35,108 七、其他給與 3,368 八、加班值班費 8,390 超時加班費編列3,165千元,未逾該科目90 年度實支數8成計3,165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100 十、退休離職儲金 14,588 十一、保險 15,608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243,444 110 本 頁 空 白 原住民族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193 193 - - - - - - 4 5 3 3 3 4 0003610000 8 原住民族委員會 193 193 - - - - - - 4 5 3 3 3 4 3803610100 1 一般行政 193 193 - - - - - - 4 5 3 3 3 4 , 等 00 , 預 列 編 編 0 編 預 編 112 委員會 明細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2 19 4 4 - - 229 228 235,054 228,404 6,650 行政院主管 0003610000 22 19 4 4 - - 229 228 235,054 228,404 6,650 原住民族委員會 3803610100 22 19 4 4 - - 229 228 235,054 228,404 6,650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一般行政 2.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勞動派遣」, 辦理原住民基本法及法規業務推動等 工作,預計2人,預算編列金額1,500 千元。 3.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勞務承攬」, 協助行政事務等工作,預計68人,預 算編列金額37,820千元,包括: (1)一般行政:預計30人,預算編列 金額15,870千元。 (2)綜合規劃發展:預計6人,預算編 列金額3,300千元。 (3)經濟發展業務:預計6人,預算編 列金額3,600千元。 (4)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預計10 人,預算編列金額5,500千元。 (5)公共建設業務:預計4人,預算編 列金額2,000千元。 (6)原住民教育推展:預計10人,預 算編列金額6,500千元。 (7)社會服務推展:預計2人,預算編 列金額1,050千元。 113 原住民族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106.05 2,491 1,668 24.40 41 8 0 ASC-5375。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6.05 1,798 1,668 24.40 41 8 0 ATJ-3987。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6.05 1,798 1,668 24.40 41 8 0 ATJ-3990。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6.05 1,798 1,668 24.40 41 8 0 ATJ-3991。 1 轎式小客車 4 94.05 2,995 1,668 24.40 41 51 0 5671-EH。 1 小客貨兩用車 7 87.09 1,998 1,668 24.40 41 0 0 B4-6485。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6.01 2,967 1,668 24.40 41 51 0 QG-4602。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6.05 125 312 24.40 8 2 0 505-BGE。 合 計 11,988 293 136 0 114 本 頁 空 白 預算員額: 職員 193 人 技工 3人 警察 0 人 駕駛 3人 原住民族 法警 0 人 聘用 22 人 合計: 229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4人 工友 4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2 8,249.00 - 60 2 13,867.50 - 二、機關宿舍 - - - 10 822.41 - 1 首長宿舍 - - - 4 390.24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6 432.17 - 三、其他 9 6,421.93 54,898 - 1 190.96 - 合 計 14,670.93 54,898 60 14,880.87 - 116 委員會 舍明細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 - - - 22,116.50 - - 60 關宿舍 - - - - 822.41 - - - 長宿舍 - - - - 390.24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432.17 - - - 他 - - - - 6,612.89 - - - - - - - 29,551.80 - - 60 117 原住民族委員會 收支併列案款對照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歲 出 歲 入 科 目 科 目 預 算 數 預 算 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2 0003000000 7 1100000000 行政院主管 306,380 其他收入 306,380 8 0003610000 88 1117100000 原住民族委員會 306,380 國庫署 306,380 11 6803610900 1 1117100900 促進原住民就業 306,380 雜項收入 306,380 2 1117100909 其他雜項收入 306,380 118 本 頁 空 白 原住民族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合計 92,271 47,118 1.3803610200 - 588 綜合規劃發展 (1)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 01 - 588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7-107 強化都市原住民與原鄉間的 107 - 228 支持網絡,補助地方政府辦 理都會區原住民族基本權利 宣導活動所需經費。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強化都市原住民與原鄉間的 107 - 360 支持網絡,補助地方政府辦 理都會區原住民族基本權利 宣導活動所需經費。 2.5103610300 71,571 26,500 原住民教育推展 (1)花蓮縣綜合發展實施方 15 - - 案 [1]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依據花東基金條例補助花蓮 107 - - 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中央配 合款。 (2)推動民族教育 31 - 14,000 [1]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1.推展以民族教育為特色之 107 - - 學校本位課程。 2.原住民族本位學習領域課 程教材發展與成效評估。 [2]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107-107 1.辦理原住民族實驗學校等 - 14,000 所需經費。 2.補助大專院校原住民教育 研究中心辦理民族教育相 關研究及實驗推廣。 (3)培育原住民人才 32 - -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7-107 1.提供原住民族地區幼兒學 107 - - 前教育補助。 2.原住民族傳統競技及體育 活動。 3.辦理原住民學生多元發展 計畫。 4.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 120 委員會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2,301,969 - 60,000 1,027,492 合計 3,528,850 200 - - - - 1.3803610200 588 發展 綜合規劃發展 原住民族發展計畫 - - - - (1)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 588 都市原住民與原鄉間的 助直轄市政府 - - - - 強化都市原住民與原鄉間的 [1]補助直轄市政府 228 網絡,補助地方政府辦 支持網絡,補助地方政府辦 會區原住民族基本權利 理都會區原住民族基本權利 活動所需經費。 宣導活動所需經費。 都市原住民與原鄉間的 助臺灣省各縣市 - - - - 強化都市原住民與原鄉間的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360 網絡,補助地方政府辦 支持網絡,補助地方政府辦 會區原住民族基本權利 理都會區原住民族基本權利 活動所需經費。 宣導活動所需經費。 300 353,916 - - 94,118 2.5103610300 546,105 育推展 原住民教育推展 縣綜合發展實施方 1,000 - - 1,000 (1)花蓮縣綜合發展實施方 2,000 案 助臺灣省各縣市 花東基金條例補助花蓮 1,000 - - 1,000 [1]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2,000 依據花東基金條例補助花蓮 合發展實施方案中央配 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中央配 。 合款。 民族教育 10,000 - - 1,000 (2)推動民族教育 25,000 展以民族教育為特色之 7,500 助臺灣省各縣市 - - 1,000 1.推展以民族教育為特色之 [1]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8,500 校本位課程。 學校本位課程。 住民族本位學習領域課 2.原住民族本位學習領域課 教材發展與成效評估。 程教材發展與成效評估。 助其他中央機關 理原住民族實驗學校等 2,500 - - - [2]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16,500 1.辦理原住民族實驗學校等 需經費。 所需經費。 助大專院校原住民教育 2.補助大專院校原住民教育 究中心辦理民族教育相 研究中心辦理民族教育相 研究及實驗推廣。 關研究及實驗推廣。 原住民人才 113,610 - - 7,080 (3)培育原住民人才 120,690 助直轄市政府 供原住民族地區幼兒學12,200 - - 980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提供原住民族地區幼兒學 13,180 教育補助。 前教育補助。 住民族傳統競技及體育 2.原住民族傳統競技及體育 動。 活動。 理原住民學生多元發展 3.辦理原住民學生多元發展 畫。 計畫。 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 4.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 121 原住民族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1.提供原住民族地區幼兒學 107 - - 前教育補助。 2.補助社區或部落教保服務 中心。 3.原住民族傳統競技及體育 活動。 4.辦理原住民學生多元發展 計畫。 5.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 。 [3]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107-107 1.補助大學原住民專班。 - - 2.補助大專校院設置原住民 族學生資源中心。 (4)原住民族社會教育及終 33 - - 身學習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7-107 1.補助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大 107 - - 學。 2.推動原住民族社會教育學 習型計畫--親職、家庭、 法治、婦女、兒童閱讀教 育。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1.補助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大 107 - - 學。 2.推動原住民族社會教育學 習型計畫--親職、家庭、 法治、婦女、兒童閱讀教 育。 (5)數位部落啟航計畫 34 - - [1]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增設與更新部落圖書資訊站 107 - - 。 (6)振興原住民族語言 35 71,571 12,500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7-107 設置族語推動人員實施計畫 107 2,157 - 。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1.辦理族語戲劇、朗讀、演 107 69,414 12,500 講、歌謠、單詞等競賽活 動。 122 委員會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 供原住民族地區幼兒學97,210 助臺灣省各縣市 - - 2,520 1.提供原住民族地區幼兒學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99,730 教育補助。 前教育補助。 助社區或部落教保服務 2.補助社區或部落教保服務 心。 中心。 住民族傳統競技及體育 3.原住民族傳統競技及體育 動。 活動。 理原住民學生多元發展 4.辦理原住民學生多元發展 畫。 計畫。 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 5.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 。 助其他中央機關 助大學原住民專班。 4,200 - - 3,580 [3]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7,780 1.補助大學原住民專班。 助大專校院設置原住民 2.補助大專校院設置原住民 學生資源中心。 族學生資源中心。 民族社會教育及終 26,400 - - - (4)原住民族社會教育及終26,400 習 身學習 助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大 5,300 助直轄市政府 - - - 1.補助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大 [1]補助直轄市政府 5,300 。 學。 動原住民族社會教育學 2.推動原住民族社會教育學 型計畫--親職、家庭、 習型計畫--親職、家庭、 治、婦女、兒童閱讀教 法治、婦女、兒童閱讀教 。 育。 助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大21,100 助臺灣省各縣市 - - - 1.補助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大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21,100 。 學。 動原住民族社會教育學 2.推動原住民族社會教育學 型計畫--親職、家庭、 習型計畫--親職、家庭、 治、婦女、兒童閱讀教 法治、婦女、兒童閱讀教 。 育。 部落啟航計畫 - - - 5,800 (5)數位部落啟航計畫 5,800 與更新部落圖書資訊站 助臺灣省各縣市 - - - 5,800 增設與更新部落圖書資訊站 [1]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5,800 。 原住民族語言 39,640 - - 70,500 (6)振興原住民族語言 194,211 族語推動人員實施計畫 助直轄市政府 - - - - 設置族語推動人員實施計畫 [1]補助直轄市政府 2,157 。 助臺灣省各縣市 理族語戲劇、朗讀、演 - - - 66,000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47,914 1.辦理族語戲劇、朗讀、演 、歌謠、單詞等競賽活 講、歌謠、單詞等競賽活 。 動。 123 原住民族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2.設置族語推動人員實施計 畫。 3.辦理原住民族地區鄉(鎮 、市、區)公所雙語標示 補助計畫。 [3]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107-107 1.推動沉浸式族語教學幼兒 - - 園。 2.補助大學開設族語課程。 (7)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 36 - -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7-107 1.辦理都市原住民各項教育 107 - - 補助及推廣。 2.推動都市原住民文化傳承 。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1.辦理都市原住民各項教育 107 - - 補助及推廣。 2.推動都市原住民文化傳承 。 (8)原住民族文化振興與發 37 - - 展計畫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7-107 補助辦理傳統祭典(儀)、文 107 - - 化活動及參與國際文化藝術 交流活動。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補助辦理傳統祭典(儀)、文 107 - - 化活動及參與國際文化藝術 交流活動。 [3]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107-107 補助辦理傳統祭典(儀)及文 - - 化活動。 (9)原住民族部落活力計畫 38 - -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7-107 辦理原住民族部落活力計畫 107 - - 。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辦理原住民族部落活力計畫 107 - - 。 (10)推動平埔族群語言及文 39 - - 化振興計畫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7-107 1.辦理平埔族群聚落營造計 107 - - 畫。 124 委員會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置族語推動人員實施計 2.設置族語推動人員實施計 。 畫。 理原住民族地區鄉(鎮 3.辦理原住民族地區鄉(鎮 市、區)公所雙語標示 、市、區)公所雙語標示 助計畫。 補助計畫。 助其他中央機關 動沉浸式族語教學幼兒39,640 - - 4,500 [3]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44,140 1.推動沉浸式族語教學幼兒 。 園。 助大學開設族語課程。 2.補助大學開設族語課程。 原住民族發展計畫 132,563 - - - (7)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 132,563 理都市原住民各項教育69,236 助直轄市政府 - - - 1.辦理都市原住民各項教育 [1]補助直轄市政府 69,236 助及推廣。 補助及推廣。 動都市原住民文化傳承 2.推動都市原住民文化傳承 。 理都市原住民各項教育63,327 助臺灣省各縣市 - - - 1.辦理都市原住民各項教育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63,327 助及推廣。 補助及推廣。 動都市原住民文化傳承 2.推動都市原住民文化傳承 。 民族文化振興與發 9,118 - - - (8)原住民族文化振興與發 9,118 畫 展計畫 助直轄市政府 辦理傳統祭典(儀)、文 2,000 - - - [1]補助直轄市政府 補助辦理傳統祭典(儀)、文 2,000 動及參與國際文化藝術 化活動及參與國際文化藝術 活動。 交流活動。 助臺灣省各縣市 辦理傳統祭典(儀)、文 5,118 - - -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5,118 補助辦理傳統祭典(儀)、文 動及參與國際文化藝術 化活動及參與國際文化藝術 活動。 交流活動。 辦理傳統祭典(儀)及文 2,000 助其他中央機關 - - - 補助辦理傳統祭典(儀)及文 [3]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2,000 動。 化活動。 民族部落活力計畫 8,695 - - 7,528 (9)原住民族部落活力計畫16,223 原住民族部落活力計畫 助直轄市政府 - - - 3,452 辦理原住民族部落活力計畫 [1]補助直轄市政府 3,452 。 原住民族部落活力計畫 8,695 助臺灣省各縣市 - - 4,076 辦理原住民族部落活力計畫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2,771 。 平埔族群語言及文 12,890 - - 1,210 (10)推動平埔族群語言及文 14,100 興計畫 化振興計畫 理平埔族群聚落營造計 8,703 助直轄市政府 - - 847 1.辦理平埔族群聚落營造計 [1]補助直轄市政府 9,550 。 畫。 125 原住民族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2.辦理平埔族群語言復振計 畫。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1.辦理平埔族群聚落營造計 107 - - 畫。 2.辦理平埔族群語言復振計 畫。 3.6803610400 20,700 - 社會服務推展 (1)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 11 - -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7-107 落實原住民族家庭在地化支 107 - - 持福利服務,強化都市原住 民生活基本安全。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落實原住民族家庭在地化支 107 - - 持福利服務,強化都市原住 民生活基本安全。 (2)都市原住民發展計畫 50 - -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7-107 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都市原住 107 - - 民發展計畫。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都市原住 107 - - 民發展計畫。 (3)聘僱原住民社工員(師 51 20,700 - )計畫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7-107 聘僱原住民社工員(師)計畫 107 3,438 - 。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聘僱原住民社工員(師)計畫 107 17,262 - 。 (4)推展原住民志願服務 52 - -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7-107 推展原住民志願服務。 107 - -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推展原住民志願服務。 107 - - (5)原住民社工保障 53 - -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7-107 原住民社工執業安全保障。 107 - -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原住民社工執業安全保障。 107 - - (6)辦理原住民急難救助 54 - - [1]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補助辦理原住民急難救助。 107 - - (7)消費者保護 56 - - 126 委員會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理平埔族群語言復振計 2.辦理平埔族群語言復振計 。 畫。 理平埔族群聚落營造計 4,187 助臺灣省各縣市 - - 363 1.辦理平埔族群聚落營造計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4,550 。 畫。 理平埔族群語言復振計 2.辦理平埔族群語言復振計 。 畫。 400 45,182 - - - 3.6803610400 65,882 推展 社會服務推展 原住民族發展計畫 7,286 - - - (1)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 7,286 助直轄市政府 原住民族家庭在地化支 4,734 - - - [1]補助直轄市政府 落實原住民族家庭在地化支4,734 利服務,強化都市原住 持福利服務,強化都市原住 活基本安全。 民生活基本安全。 助臺灣省各縣市 原住民族家庭在地化支 2,552 - - -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2,552 落實原住民族家庭在地化支 利服務,強化都市原住 持福利服務,強化都市原住 活基本安全。 民生活基本安全。 原住民發展計畫 1,768 - - - (2)都市原住民發展計畫 1,768 地方政府辦理都市原住 助直轄市政府 816 - - - 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都市原住 [1]補助直轄市政府 816 展計畫。 民發展計畫。 地方政府辦理都市原住 助臺灣省各縣市 952 - - - 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都市原住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952 展計畫。 民發展計畫。 原住民社工員(師 - - - - (3)聘僱原住民社工員(師 20,700 )計畫 原住民社工員(師)計畫 助直轄市政府 - - - - 聘僱原住民社工員(師)計畫 [1]補助直轄市政府 3,438 。 原住民社工員(師)計畫 助臺灣省各縣市 - - - - 聘僱原住民社工員(師)計畫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7,262 。 原住民志願服務 1,080 - - - (4)推展原住民志願服務 1,080 助直轄市政府 原住民志願服務。 270 - - - 推展原住民志願服務。 [1]補助直轄市政府 270 助臺灣省各縣市 原住民志願服務。 810 - - - 推展原住民志願服務。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810 民社工保障 6,732 - - - (5)原住民社工保障 6,732 助直轄市政府 民社工執業安全保障。 1,200 - - - 原住民社工執業安全保障。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200 助臺灣省各縣市 民社工執業安全保障。 5,532 - - - 原住民社工執業安全保障。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5,532 原住民急難救助 25,413 - - - (6)辦理原住民急難救助 25,413 助臺灣省各縣市 辦理原住民急難救助。25,413 - - - 補助辦理原住民急難救助。 [1]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25,413 者保護 1,350 - - - (7)消費者保護 1,350 127 原住民族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7-107 補助辦理原住民消費者保護 107 - - 業務。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補助辦理原住民消費者保護 107 - - 業務。 (8)國民年金 57 - -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7-107 補助辦理國民年金權益宣導 107 - - 業務。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補助辦理國民年金權益宣導 107 - - 業務。 4.3803610500 - - 經濟發展業務 (1)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 02 - - 展計畫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7-107 辦理產業示範亮點-產業特 107 - - 色型塑及群聚鍊結。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辦理產業示範亮點-產業特 107 - - 色型塑及群聚鍊結。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辦理通路品牌建構-城鄉通 107 - - 路串接。 (2)辦理原住民族產業活動 03 - - 計畫 [1]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建立文化經濟自治體,發展 107 - - 地方產業模式-辦理原住民 族產業活動相關計畫。 (3)花東地區發展條例 04 - - [1]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依據花東地區發展條例補助 107 - - 花蓮縣及臺東縣綜合發展實 施方案。 5.3803610600 - -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1)原住民族土地規劃 05 - -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7-107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 107 - - 複丈分割實施計畫。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 107 - - 複丈分割實施計畫。 128 委員會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辦理原住民消費者保護 助直轄市政府 500 - - - 補助辦理原住民消費者保護 [1]補助直轄市政府 500 。 業務。 辦理原住民消費者保護 助臺灣省各縣市 850 - - - 補助辦理原住民消費者保護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850 。 業務。 年金 1,553 - - - (8)國民年金 1,553 辦理國民年金權益宣導 助直轄市政府 198 - - - 補助辦理國民年金權益宣導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98 。 業務。 辦理國民年金權益宣導 1,355 助臺灣省各縣市 - - - 補助辦理國民年金權益宣導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355 。 業務。 500 84,625 - - 22,331 4.3803610500 106,956 業務 經濟發展業務 民族經濟及產業發 81,111 - - 22,331 (1)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 103,442 畫 展計畫 產業示範亮點-產業特 23,957 助直轄市政府 - - - 辦理產業示範亮點-產業特 [1]補助直轄市政府 23,957 塑及群聚鍊結。 色型塑及群聚鍊結。 產業示範亮點-產業特 52,554 助臺灣省各縣市 - - - 辦理產業示範亮點-產業特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52,554 塑及群聚鍊結。 色型塑及群聚鍊結。 通路品牌建構-城鄉通 4,600 助臺灣省各縣市 - - 22,331 辦理通路品牌建構-城鄉通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26,931 接。 路串接。 原住民族產業活動 2,443 - - - (2)辦理原住民族產業活動 2,443 計畫 助臺灣省各縣市 文化經濟自治體,發展 2,443 - - - [1]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2,443 建立文化經濟自治體,發展 產業模式-辦理原住民 地方產業模式-辦理原住民 業活動相關計畫。 族產業活動相關計畫。 地區發展條例 1,071 - - - (3)花東地區發展條例 1,071 助臺灣省各縣市 花東地區發展條例補助 1,071 - - - [1]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 依據花東地區發展條例補助 縣及臺東縣綜合發展實 花蓮縣及臺東縣綜合發展實 案。 施方案。 600 68,231 - - 1,248 5.3803610600 69,479 管理利用業務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民族土地規劃 17,648 - - - (1)原住民族土地規劃 17,648 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 助直轄市政府 500 - - -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 [1]補助直轄市政府 500 分割實施計畫。 複丈分割實施計畫。 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17,148 助臺灣省各縣市 - - -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7,148 分割實施計畫。 複丈分割實施計畫。 129 原住民族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2)原住民族土地地權 06 - -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7-107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 107 - - 復計畫。 2.辦理原住民族土地政策法 令意見交流計畫。 3.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複丈分 割計畫。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 107 - - 復計畫。 2.辦理原住民族土地政策法 令意見交流計畫。 3.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複丈分 割計畫。 4.辦理馬蘭會館土地有償撥 用等。 (3)原住民族土地地用 07 - -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7-107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違規利 107 - - 用處理計畫。 2.辦理原住民保留地建地統 一規劃經費。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違規利 107 - - 用處理計畫。 2.辦理原住民保留地建地統 一規劃經費。 3.辦理臺東縣原住民保留地 現況調查暨資源評估計畫 。 (4)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計畫 08 - - [1]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補助辦理原住民族傳統領域 107 - - 土地調查及劃設作業。 6.3803610700 - 20,030 公共建設業務 (1)原住民族住宅業務 21 - 20,030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7-107 1.辦理多元居住服務及協助 107 - 13,000 、建築物輔導、原住民社 會住宅或集合式住宅出租 原住民居住。 130 委員會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民族土地地權 31,370 - - - (2)原住民族土地地權 31,370 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 7,210 助直轄市政府 - - -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 [1]補助直轄市政府 7,210 計畫。 復計畫。 理原住民族土地政策法 2.辦理原住民族土地政策法 意見交流計畫。 令意見交流計畫。 理原住民保留地複丈分 3.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複丈分 計畫。 割計畫。 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24,160 助臺灣省各縣市 - - -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24,160 計畫。 復計畫。 理原住民族土地政策法 2.辦理原住民族土地政策法 意見交流計畫。 令意見交流計畫。 理原住民保留地複丈分 3.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複丈分 計畫。 割計畫。 理馬蘭會館土地有償撥 4.辦理馬蘭會館土地有償撥 等。 用等。 民族土地地用 11,500 - - 1,248 (3)原住民族土地地用 12,748 理原住民保留地違規利 1,543 助直轄市政府 - - -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違規利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543 處理計畫。 用處理計畫。 理原住民保留地建地統 2.辦理原住民保留地建地統 規劃經費。 一規劃經費。 助臺灣省各縣市 理原住民保留地違規利 9,957 - - 1,248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1,205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違規利 處理計畫。 用處理計畫。 理原住民保留地建地統 2.辦理原住民保留地建地統 規劃經費。 一規劃經費。 理臺東縣原住民保留地 3.辦理臺東縣原住民保留地 況調查暨資源評估計畫 現況調查暨資源評估計畫 。 民族傳統領域計畫 7,713 - - - (4)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計畫 7,713 辦理原住民族傳統領域 7,713 助臺灣省各縣市 - - - 補助辦理原住民族傳統領域 [1]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7,713 調查及劃設作業。 土地調查及劃設作業。 700 3,635 - 60,000 709,795 6.3803610700 793,460 業務 公共建設業務 民族住宅業務 - - - 73,141 (1)原住民族住宅業務 93,171 理多元居住服務及協助 助直轄市政府 - - - 31,807 1.辦理多元居住服務及協助 [1]補助直轄市政府 44,807 建築物輔導、原住民社 、建築物輔導、原住民社 住宅或集合式住宅出租 會住宅或集合式住宅出租 住民居住。 原住民居住。 131 原住民族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2.辦理原住民族住宅相關業 務及政策行銷行政業務經 費。 3.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購置 及修繕住宅經費。 4.辦理天然災害住宅重建、 建築物輔導、部落特色建 築文化風貌及語彙重現、 多元居住服務及協助、社 會住宅與都會區原住民住 宅改善等計畫經費。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1.辦理多元居住服務及協助 107 - 7,000 、建築物輔導、原住民社 會住宅或集合式住宅出租 原住民居住。 2.辦理原住民族住宅相關業 務及政策行銷行政業務經 費。 3.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購置 及修繕住宅經費。 4.辦理天然災害住宅重建、 建築物輔導、部落特色建 築文化風貌及語彙重現、 多元居住服務及協助、社 會住宅與都會區原住民住 宅改善等計畫經費。 [3]補助福建省各縣 107-107 1.辦理多元居住服務及協助 107 - 30 、建築物輔導、原住民社 會住宅或集合式住宅出租 原住民居住。 2.辦理原住民族住宅相關業 務及政策行銷行政業務經 費。 3.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購置 及修繕住宅經費。 4.辦理天然災害住宅重建、 建築物輔導、部落特色建 築文化風貌及語彙重現、 多元居住服務及協助、社 132 委員會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理原住民族住宅相關業 2.辦理原住民族住宅相關業 及政策行銷行政業務經 務及政策行銷行政業務經 。 費。 助經濟弱勢原住民購置 3.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購置 修繕住宅經費。 及修繕住宅經費。 理天然災害住宅重建、 4.辦理天然災害住宅重建、 築物輔導、部落特色建 建築物輔導、部落特色建 文化風貌及語彙重現、 築文化風貌及語彙重現、 元居住服務及協助、社 多元居住服務及協助、社 住宅與都會區原住民住 會住宅與都會區原住民住 改善等計畫經費。 宅改善等計畫經費。 助臺灣省各縣市 理多元居住服務及協助 - - - 41,034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48,034 1.辦理多元居住服務及協助 建築物輔導、原住民社 、建築物輔導、原住民社 住宅或集合式住宅出租 會住宅或集合式住宅出租 住民居住。 原住民居住。 理原住民族住宅相關業 2.辦理原住民族住宅相關業 及政策行銷行政業務經 務及政策行銷行政業務經 。 費。 助經濟弱勢原住民購置 3.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購置 修繕住宅經費。 及修繕住宅經費。 理天然災害住宅重建、 4.辦理天然災害住宅重建、 築物輔導、部落特色建 建築物輔導、部落特色建 文化風貌及語彙重現、 築文化風貌及語彙重現、 元居住服務及協助、社 多元居住服務及協助、社 住宅與都會區原住民住 會住宅與都會區原住民住 改善等計畫經費。 宅改善等計畫經費。 助福建省各縣 理多元居住服務及協助 - - - 300 [3]補助福建省各縣 1.辦理多元居住服務及協助 330 建築物輔導、原住民社 、建築物輔導、原住民社 住宅或集合式住宅出租 會住宅或集合式住宅出租 住民居住。 原住民居住。 理原住民族住宅相關業 2.辦理原住民族住宅相關業 及政策行銷行政業務經 務及政策行銷行政業務經 。 費。 助經濟弱勢原住民購置 3.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購置 修繕住宅經費。 及修繕住宅經費。 理天然災害住宅重建、 4.辦理天然災害住宅重建、 築物輔導、部落特色建 建築物輔導、部落特色建 文化風貌及語彙重現、 築文化風貌及語彙重現、 元居住服務及協助、社 多元居住服務及協助、社 133 原住民族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會住宅與都會區原住民住 宅改善等計畫經費。 (2)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 22 - - 改善計畫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7-107 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 107 - - 改善計畫。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補助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 107 - - 改善計畫。 (3)原住民族部落永續發展 23 - - 造景計畫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7-107 1.原住民族部落基礎環境設 107 - - 施改善。 2.原住民族部落文化聚會所 設施改善。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1.原住民族部落基礎環境設 107 - - 施改善。 2.原住民族部落文化聚會所 設施改善。 (4)原住民族部落安全作業 24 - -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7-107 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居遷住 107 - - 整體規劃評估。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居遷住 107 - - 整體規劃評估。 7.3803610800 - - 補助原住民鄉鎮市 (1)補助原住民鄉鎮市 10 - -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7-107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直轄市區 107 - - 基本設施及維持費。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7-107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鄉(鎮、 107 - - 市)基本設施及維持費。 8.3803610900 - - 促進原住民族經濟事業 (1)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 18 - - 計畫 [1]補助特種基金 107-107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 107 - - 經費。 134 委員會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住宅與都會區原住民住 會住宅與都會區原住民住 改善等計畫經費。 宅改善等計畫經費。 民族部落特色道路 - - - 631,750 (2)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 631,750 計畫 改善計畫 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 助直轄市政府 - - - 79,800 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 [1]補助直轄市政府 79,800 計畫。 改善計畫。 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 助臺灣省各縣市 - - - 551,950 補助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551,950 計畫。 改善計畫。 民族部落永續發展 - - 60,000 - (3)原住民族部落永續發展60,000 計畫 造景計畫 住民族部落基礎環境設 助直轄市政府 - - 8,000 - 1.原住民族部落基礎環境設 [1]補助直轄市政府 8,000 改善。 施改善。 住民族部落文化聚會所 2.原住民族部落文化聚會所 施改善。 設施改善。 住民族部落基礎環境設 助臺灣省各縣市 - - 52,000 - 1.原住民族部落基礎環境設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52,000 改善。 施改善。 住民族部落文化聚會所 2.原住民族部落文化聚會所 施改善。 設施改善。 民族部落安全作業 3,635 - - 4,904 (4)原住民族部落安全作業 8,539 原住民族部落安居遷住 助直轄市政府 475 - - 2,904 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居遷住 [1]補助直轄市政府 3,379 規劃評估。 整體規劃評估。 原住民族部落安居遷住 3,160 助臺灣省各縣市 - - 2,000 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居遷住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5,160 規劃評估。 整體規劃評估。 800 390,000 - - 200,000 7.3803610800 590,000 民鄉鎮市 補助原住民鄉鎮市 原住民鄉鎮市 390,000 - - 200,000 (1)補助原住民鄉鎮市 590,000 原住民族地區直轄市區39,000 助直轄市政府 - - 20,000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直轄市區 [1]補助直轄市政府 59,000 設施及維持費。 基本設施及維持費。 原住民族地區鄉(鎮、 助臺灣省各縣市 351,000 - - 180,000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鄉(鎮、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531,000 基本設施及維持費。 市)基本設施及維持費。 900 1,050,000 - - - 8.3803610900 1,050,000 民族經濟事業 促進原住民族經濟事業 民保留地禁伐補償 1,050,000 - - - (1)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 1,050,000 計畫 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 助特種基金 1,050,000 - - -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 [1]補助特種基金 1,050,000 。 經費。 135 原住民族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9.6803610900 - - 促進原住民就業 (1)促進原住民就業 34 - - [1]補助特種基金 107-107 辦理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經 107 - - 費輔導原住民就業經費。 136 委員會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900 306,380 - - - 9.6803610900 306,380 民就業 促進原住民就業 原住民就業 306,380 - - - (1)促進原住民就業 306,380 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經 助特種基金 306,380 - - - 辦理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經 [1]補助特種基金 306,380 導原住民就業經費。 費輔導原住民就業經費。 137 原住民族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團體之捐助 -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3803610200 - 綜合規劃發展 [1]建構原住民族法學 02 107-107 原住民族團體 捐助原住民族團體推動原住 - 民族基本權利及自治事務等 所需經費。 [2]參與國際活動 03 107-107 民間團體 獎助團體參與國際活動所需 - 經費。 (2)5103610300 - 原住民教育推展 [1]原住民族廣播電台 30 107-107 民間團體 營運原住民族廣播電臺及增 - 設南部、東部分臺及轉播站 。 [2]推動民族教育 31 107-107 民間團體 1.設置民族教育資源中心。 - 2.編印原住民族教育研究書 籍及期刊。 [3]培育原住民人才 32 107-107 民間團體 辦理原住民族傳統競技及體 - 育活動。 [4]數位部落啟航計畫 34 107-107 民間團體 建置智慧部落。 - [5]振興原住民族語言 35 107-107 民間團體 1.辦理族語戲劇、朗讀、演 - 講、歌謠、單詞等競賽活 動。 2.原住民族語振興補助計畫 。 3.原住民族16族語推動組織 補助計畫。 [6]營造原住民族媒體環境 36 107-107 民間團體 捐助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 - 事業基金會。 [7]原住民族社會教育及終身 37 107-107 民間團體 辦理社會教育及研習活動等 - 學習 。 [8]原住民族文化振興與發展 38 107-107 民間團體 1.傳統祭典(儀)及文化活動 - 計畫 。 2.辦理培育原住民族藝術人 才計畫。 [9]推動平埔族群語言及文化 39 107-107 民間團體 1.傳統祭典(儀)、文化活動 - 振興計畫 及傳統體育競技活動。 2.平埔族群聚落營造計畫。 3.平埔族群語言復振計畫。 138 委員會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271,961 3,082,549 - 207,179 3,561,689 196,547 450,398 - 198,579 845,524 196,547 446,398 - 194,159 837,104 - 582 - - 582 - 200 - - 200 - 382 - - 382 196,402 423,496 - 169,982 789,880 122,964 - - 110,978 233,942 - 18,500 - 7,000 25,500 - 1,000 - - 1,000 - - - 4,500 4,500 64,087 3,000 - - 67,087 - 390,496 - 47,504 438,000 3,351 - - - 3,351 6,000 9,500 - - 15,500 - 1,000 - - 1,000 139 原住民族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3)6803610400 - 社會服務推展 [1]辦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41 107-107 民間團體 辦理原住民族地區生活健康 - 教育、健康促進及事故傷害 防制等相關工作。 (4)3803610500 - 經濟發展業務 [1]振興原住民族經濟活動 04 107-107 經政府立案之團 舉辦相關原住民金融知識講 - 體 習、經濟研討、研習等活動 。 [2]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計 05 107-107 民間團體 產業示範亮點-產業特色型 - 畫 塑及群聚鍊結。 [2]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計 05 107-107 民間團體 通路品牌建構-城鄉通路串 - 畫 接。 [4]原住民族產業活動 06 107-107 民間團體 建立文化經濟自治體,發展 - 地方產業模式-捐助民間團 體辦理原住民族產業活動相 關計畫。 [5]傳統智慧創作及文化創意 07 107-107 民間團體 推展原住民傳統智慧創作及 - 相關計畫 原住民族影視音樂等文化創 意產業相關計畫。 (5)3803610600 -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1]獎勵原住民族土地研究 11 107-107 民間團體 補助國內團體獎勵原住民族 - 土地研究。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 (1)5103610300 - 原住民教育推展 [1]培育原住民人才 32 107-107 私立學校 1.補助大學原住民專班。 - 2.補助大專校院設置原住民 族學生資源中心。 [2]振興原住民族語言 35 107-107 私立學校 補助大學開設族語課程。 - 2.對個人之捐助 -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 (1)5103610300 - 原住民教育推展 [1]培育原住民人才 32 107-107 原住民學生 1.提供國中小學清寒原住民 - 學生助學金。 2.提供就讀大專校院原住民 學生獎助學金。 140 委員會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6,197 - - 6,197 - 6,197 - - 6,197 145 16,026 - 24,177 40,348 145 - - - 145 - - - 24,177 24,177 - 8,125 - - 8,125 - 2,442 - - 2,442 - 5,459 - - 5,459 - 97 - - 97 - 97 - - 97 - 4,000 - 4,420 8,420 - 4,000 - 4,420 8,420 - 3,200 - 4,420 7,620 - 800 - - 800 75,414 2,632,151 - 8,600 2,716,165 - 247,510 - - 247,510 - 247,510 - - 247,510 - 247,510 - - 247,510 141 原住民族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3.提供原住民自費留學生生 活津貼。 4.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 0443 社會保險負擔 - (1)6803610400 - 社會服務推展 [1]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原住 89 107-107 原住民 辦理原住民老年基本保證年 - 民給付) 金(原住民給付)。 044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 (1)6803610400 - 社會服務推展 [1]補助原住民健保費 40 107-107 原住民 補助原住民全民健康保險之 - 保險費。 0475 獎勵及慰問 - (1)3803610100 - 一般行政 [1]對個人之慰問 01 107-107 退休人員 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 -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 (1)3803610200 - 綜合規劃發展 [1]推動原住民族自治 01 107-107 原住民 部落公法人推動與輔導業務 - 。 [2]參與國際活動 03 107-107 原住民 獎助個人參與國際活動所需 - 經費。 (2)5103610300 - 原住民教育推展 [1]培育原住民人才 32 107-107 原住民 辦理原住民原夢計畫。 - [2]振興原住民族語言 35 107-107 原住民 1.補助辦理族語著作出版及 - 相關族語推廣等活動。 2.辦理搶救原住民族瀕危語 言計畫。 3.原住民族語言師資培育。 (3)6803610400 - 社會服務推展 [1]培育社會工作人員 09 107-107 原住民 獎勵原住民社會工作人員進 - 修學分費。 [2]結核病患完治獎金 42 107-107 原住民 補助原住民結核病患完治獎 - 金及防制工作等。 (4)3803610500 - 經濟發展業務 142 委員會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1,800,869 - - 1,800,869 - 1,800,869 - - 1,800,869 - 1,800,869 - - 1,800,869 - 564,000 - - 564,000 - 564,000 - - 564,000 - 564,000 - - 564,000 - 72 - - 72 - 72 - - 72 - 72 - - 72 75,414 19,700 - 8,600 103,714 4,214 600 - - 4,814 4,214 - - - 4,214 - 600 - - 600 71,200 5,000 - - 76,200 - 5,000 - - 5,000 71,200 - - - 71,200 - 2,100 - - 2,100 - 300 - - 300 - 1,800 - - 1,800 - 12,000 - 8,600 20,600 143 原住民族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1]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計 05 107-107 原住民 形塑原住民族產業創新育成 - 畫 機制-基礎環境佈建-資金投 資輔導。 144 委員會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12,000 - 8,600 20,600 145 原住民族委員會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5 55 909 8 63 959 考 察 2 29 502 2 12 231 視 察 - - - - - - 訪 問 1 8 127 3 30 421 開 會 2 18 280 3 21 307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146 本 頁 空 白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考察 劃發展 無 01 辦理地方原住民族行政人 馬來西亞 1.本會依據「95年度中央 107.01-107.02 5 3 員出國考察觀摩83 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 ,自95年度起,以每兩 年編列辦理地方政府原 住民行政人員出國考察 觀摩活動經費。 2.配合行政院新南向政策 ,與東南亞國家就原住 民族經貿、文化、人才 等進行雙向交流,以探 尋未來潛力合作領域。 劃發展 無 02 考察第一民族大學進行雙 加拿大 1.為落實蔡英文總統原住 107.08-107.08 7 2 邊教育文化交流,續落實 民政策「建立原住民族 及洽簽本會與加拿大之原 教育體制,維護教育、 住民族事務合作備忘錄80 文化與媒體權」主張, 訪視世界知名之原住民 族大學—加拿大第一民 族大學,瞭解其設校之 模式及程序,作為本國 第1個原住民族大學設 立之參考,並透過原住 民族高等教育的建置, 帶動本國整體原住民族 教育體系之建置工作。 2.加拿大為本會第一個簽 署原住民族事務合作備 忘錄之國家,歷來與本 會保持友好互動。106 年度我方與加國聯邦原 住民及北方事務部召開 視訊工作會議,盼能透 過出訪強化雙方族群連 結並於107年度三度續 簽雙方合作備忘錄 二.訪問 劃發展 無 03 「南島民族論壇」專案合 帛琉 1.立法委員Kolas Yotaka 107.02-107.02 4 2 作計畫研商80 於2016年8月3-5日參加 第45屆亞洲太平洋國會 議員交流協會(Asian-P 148 委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住民族行政人員出 馬來西亞 依據「95年度中央 80 80 55 215 綜合規劃發展 無 83 總預算案」之決議 95年度起,以每兩 列辦理地方政府原 行政人員出國考察 活動經費。 行政院新南向政策 東南亞國家就原住 經貿、文化、人才 行雙向交流,以探 來潛力合作領域。 族大學進行雙邊教 加拿大 實蔡英文總統原住 195 42 50 287 綜合規劃發展 無 ,續落實及洽簽本 策「建立原住民族 之原住民族事務合 體制,維護教育、 與媒體權」主張, 世界知名之原住民 學—加拿大第一民 學,瞭解其設校之 及程序,作為本國 個原住民族大學設 參考,並透過原住 高等教育的建置, 本國整體原住民族 體系之建置工作。 大為本會第一個簽 住民族事務合作備 之國家,歷來與本 持友好互動。106 我方與加國聯邦原 及北方事務部召開 工作會議,盼能透 訪強化雙方族群連 於107年度三度續 方合作備忘錄 論壇」專案合作計 委員Kolas 帛琉 Yotaka 50 62 15 127 綜合規劃發展 無 16年8月3-5日參加 屆亞洲太平洋國會 交流協會(Asian-P 149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acific Parliamentari an’s Union,簡稱APPU ),代表我國提案重啟 南島民族論壇,經各國 代表同意通過,並將南 島民族論壇合作宣言納 入決議文附件及大會紀 錄。 2.另為善用南島語族及原 住民族文化連結優勢以 推動新南向政策,積極 促成南島語族國家間官 方、民間組織及部落之 合作交流。本會預計將 於107年度重啟南島民 族論壇常設組織運作。 3.為推動相關業務,預計 前往我國位於大洋洲之 邦交國(帛琉)或友邦進 行推動事務之協商及原 住民族國際交流合作專 案計劃研商。 150 委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ic Parliamentari s Union,簡稱APPU 代表我國提案重啟 民族論壇,經各國 同意通過,並將南 族論壇合作宣言納 議文附件及大會紀 善用南島語族及原 族文化連結優勢以 新南向政策,積極 南島語族國家間官 民間組織及部落之 交流。本會預計將 7年度重啟南島民 壇常設組織運作。 動相關業務,預計 我國位於大洋洲之 國(帛琉)或友邦進 動事務之協商及原 族國際交流合作專 劃研商。 151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參加第4屆臺紐經濟合作協 紐西蘭 1.依據「臺紐經濟合作 5 2 106 61 定第19章原住民合作專章 協定原住民合作專章 協調會議 - 85 」第2條第2項辦理─ 締約雙方應透過協調 機關:每年至少召開 一次會議。依據前開 規定,本會與毛利發 展部經協調後,每年 輪流至雙方國家開會 」,106年於台灣召 開第三屆協調會,10 7年預定於紐西蘭召 開。 2.為促進雙方經貿與文 化交流合作,有效落 實雙方所訂合作計畫 ,籌組訪團赴紐辦理 相關經貿與文化商談 會或展覽會。 02 參與國際間社會福利相關 馬來西亞 1.代表出席國際間社會 4 2 20 39 會議 - 80 (暫定) 福利會議及研討會, 提供國內原住民社會 福利工作者國際新資 訊及交流經驗機會, 並探討社會福利之新 觀念、新目標與新的 執行方法,俾供規劃 原住民族社會福利政 策參考。 2.本會規劃及執行原住 民族社會福利經驗多 年,並配合國家新南 向政策,將多年累積 之能量,希冀透過研 討會及會議分享本國 辦理原住民族社會工 作及社會發展成效予 亞洲其他國家。 3.藉由會議與新南向南 152 委員會 -開會、談判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5 41 208 綜合規劃發展 威靈頓、奧克蘭 105.09 3 262 - - - - 4 13 72 社會服務推展 - - - - - - 153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島語族國家討論未來 與本國合作舉辦原住 民族社會福利相關研 討會或國際會議之可 行性。 154 委員會 -開會、談判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155 原住民族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01 參加第16屆中國國際農產品交 北京 1.為拓展臺灣優良原住民 107.11 - 107.11 5 2 易會70 族農產品海外市場,以 及在既有國際市場建立 臺灣優良原住民族農產 品之優質形象,進而增 進國外買家對臺灣原住 民族農產品之採購意願 ,爰規劃參加本交易會 。 2.農產品交易會參展企業 約5,000餘家,到會採 購商近萬家,包含24個 國際採購商,展覽期間 將以原住民族農產品展 示與貿易洽談為主,零 售為輔。 156 委員會 畫預算類別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24 44 30 98 綜合規劃發展 無 157 原住民族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906,037 - 2,379,018 3,354,510 6,639,565 01 一般公共事務 556,738 - 1,617,109 33,736 2,207,583 04 教育 315,238 - 389,647 947,608 1,652,493 06 社會安全與福利 34,061 - 372,262 2,373,166 2,779,489 158 委員會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97,159 - - 1,079,412 207,179 1,383,750 8,023,315 一般公共事務 10,652 - - 993,374 32,777 1,036,803 3,244,386 教育 86,181 - - 86,038 174,402 346,621 1,999,114 社會安全與福利 326 - - - - 326 2,779,815 159 原住民族委員會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05及以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原住民族部落特 107-110 27.00 - - 6.42 20.58 1.行政院105年11月2 色道路改善計畫 2日院臺原字第105 0045474號函同意 。 2.本計畫107年度預 算編於「公共建設 業務」科目6.42億 元。 原住民族廣播電 105-108 8.22 - 2.13 2.34 3.75 1.行政院106年4月10 臺設置第一期計 日院臺原字第1060 畫 010550號函同意。 2.本計畫107年度預 算編於「原住民教 育推展」科目2.34 億元。 原住民族經濟產 107-110 19.09 - - 2.75 16.34 1.行政院106年8月17 業發展4年計畫 日院臺原字第1060 027055號函同意。 2.本計畫107年度預 算編於「經濟發展 業務」科目2.75億 元。 160 本 頁 空 白 原住民族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96,699 合計 4,100 217,939 15,758 1.3803610200 1,500 14,258 綜合規劃發展 1,800 (1)建構原住民族法學 107-107 1.原住民族法學研討會。 - 1,800 2.原住民族法學期刊。 1,500 (2)原住民族基本法 107-107 推動原住民族基本法所需人力經費。 1,500 - 1,500 (3)原住民族國際事務人才 107-107 1.辦理原住民族國際事務人才培訓。 - 1,500 培訓 2.辦理原住民族國際非政府組織實習 。 3,089 (4)地方政府原住民族行政 107-107 地方政府原住民族行政人員出國考察 - 3,089 人員出國考察觀摩 觀摩。 700 (5)波里尼西亞國際交流委 107-107 波里尼西亞國際交流委託研究案。 - 700 託研究案 7,169 (6)推動新南向政策辦理南 107-107 1.辦理南島民族論壇成立大會。 - 7,169 島論壇計畫 2.規劃設置南島民族論壇秘書處之相 關籌備及事務費用。 85,287 2.5103610300 2,600 32,885 原住民教育推展 6,781 (1)原住民族部落活力計畫 107-107 辦理部落活力計畫。 - 6,781 21,904 (2)推動民族教育 107-107 1.辦理多元文化教育計畫。 - 18,404 2.辦理原住民族教育課程發展及推廣 計畫。 3.辦理原住民族教育體系規劃。 4.與教育部合作編印原住民族教育刊 物「原教界」。 5.編纂原住民族教育調查統計。 6.辦理原住民族研究論文徵集及發表 。 7.出版原young雜誌。 11,240 (3)培育原住民人才 107-107 1.提供國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 2,600 1,400 金。 2.提供就讀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獎助 學金。 3.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 4.開辦原住民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 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 5.辦理原住民兒童繪畫比賽。 162 委員會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74,660 - - 合計 296,699 - - - 1.3803610200 15,758 綜合規劃發展 - - - (1)建構原住民族法學 1,800 經費。 - - - (2)原住民族基本法 1,500 培訓。 - - - (3)原住民族國際事務人才 1,500 織實習 培訓 國考察 - - - (4)地方政府原住民族行政 3,089 人員出國考察觀摩 案。 - - - (5)波里尼西亞國際交流委 700 託研究案 。 - - - (6)推動新南向政策辦理南 7,169 處之相 島論壇計畫 49,802 - - 2.5103610300 85,287 原住民教育推展 - - - (1)原住民族部落活力計畫 6,781 3,500 - - (2)推動民族教育 21,904 及推廣 。 教育刊 。 及發表 生助學 7,240 - - (3)培育原住民人才 11,240 生獎助 住民族 163 原住民族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11,240 6.辦理Makapa美術獎。 5,700 (4)推廣原住民族社會教育 107-107 營運及充實原住民族圖書資訊中心。 - - 及終身學習 32,362 (5)振興原住民族語言 107-107 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 - - 1,000 (6)原住民族文化振興與發 107-107 辦理原住民族文學獎及文學營。 - - 展計畫 6,300 (7)數位部落啟航計畫 107-107 維運原住民族社會直播共學系統。 - 6,300 31,707 3.6803610400 - 19,749 社會服務推展 2,600 (1)人體研究諮詢 107-107 辦理人體研究諮詢及取得原住民族同 - - 意辦法規定事項。 650 (2)辦理健康教育及事故傷 107-107 辦理原住民族地區生活健康教育、健 - - 害防制等 康促進及事故傷害防制等。 8,708 (3)原住民團體意外險 107-107 辦理原住民團體意外險。 - - 16,625 (4)原住民族社會福利服務 107-107 1.辦理原住民社會福利服務人員專業 - 16,625 培訓計畫。 2.辦理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社會工 作管理資訊系統。 3.辦理原住民女性意見領袖人才培訓 工作。 4.辦理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專業督 導扎根計畫。 5.辦理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宣導。 6.辦理原住民族社會福利相關委託研 討會或研究案。 1,124 (5)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及 107-107 委託研究就業狀況調查及政策研究分 - 1,124 政策分析 析等。 2,000 (6)委託研究原住民健康狀 107-107 委託研究原住民健康狀況統計年報。 - 2,000 況統計年報 22,897 4.3803610500 - 122,897 經濟發展業務 25,512 (1)規劃輔導原住民族經濟 107-107 1.基礎環境佈建-資金投資輔導。 - 25,512 開發 2.產業人才培育-人才挖掘橋接。 3.產業示範亮點-跨域淬鍊加值。 65,085 (2)規劃輔導原住民族經濟 107-107 1.基礎環境佈建-產業供需調研及知 - 65,085 及產業發展 識倉儲管理。 164 委員會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中心。 5,700 - - (4)推廣原住民族社會教育 5,700 及終身學習 驗。 32,362 - - (5)振興原住民族語言 32,362 。 1,000 - - (6)原住民族文化振興與發 1,000 展計畫 統。 - - - (7)數位部落啟航計畫 6,300 11,958 - - 3.6803610400 31,707 社會服務推展 民族同 2,600 - - (1)人體研究諮詢 2,600 育、健 650 - - (2)辦理健康教育及事故傷 650 害防制等 8,708 - - (3)原住民團體意外險 8,708 員專業 - - - (4)原住民族社會福利服務 16,625 社會工 才培訓 專業督 宣導。 委託研 研究分 - - - (5)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及 1,124 政策分析 年報。 - - - (6)委託研究原住民健康狀 2,000 況統計年報 - - - 4.3803610500 122,897 經濟發展業務 導。 - - - (1)規劃輔導原住民族經濟 25,512 接。 開發 值。 研及知 - - - (2)規劃輔導原住民族經濟 65,085 及產業發展 165 原住民族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65,085 2.產業人才培育-產學合作串連。 3.通路品牌建構-品牌形塑推廣。 4.辦理經濟及產業發展計畫行政管理 業務勞務採購。 2,400 (3)原住民族文化產業推展 107-107 辦理原住民族文化產業推展中心委託 - 2,400 中心委託維護管理 維護管理。 800 (4)原住民族經濟狀況調查 107-107 辦理107年度臺灣原住民族經濟狀況 - 800 計畫 調查計畫。 29,100 (5)規劃輔導原住民傳統智 107-107 1.通路品牌建構-城鄉通路串接。 - 29,100 慧創作保護及文化創意 2.通路品牌建構-數位虛實整合。 8,284 5.3803610600 - 6,884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1,200 (1)原住民保留地網際網路 107-107 原住民保留地網際網路土地管理資訊 - 1,200 土地管理資訊系統管理 系統管理、維護、更新、教育訓練等 。 3,184 (2)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 107-107 辦理國土計畫之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 - 3,184 畫暨土地使用管制機制。 3,900 (3)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經費 107-107 1.辦理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 - 2,500 型正義委員會土地小組相關業務。 2.辦理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調查及 劃設作業。 32,766 6.3803610700 - 21,266 公共建設業務 10,170 (1)原住民族住宅業務 107-107 委託辦理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維護管 - 10,170 理、原住民族住宅政策制度、業務資 源整備、機制建置之研究及推動與多 元居住宣導或活動等經費。 7,000 (2)原住民族地區公共工程 107-107 辦理原住民族地區公共工程計畫施工 - - 業務行政管理 查核等業務。 4,096 (3)原住民族部落建設輔導 107-107 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建設業務協調、規 - 4,096 計畫 劃與輔導。 4,500 (4)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居 107-107 委託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居遷住調查 - - 遷住調查、規劃及協調 、規劃及協調。 7,000 (5)天然災害等重建行政管 107-107 辦理天然災害災後重建等行政管理工 - 7,000 理 作。 166 委員會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連。 廣。 政管理 心委託 - - - (3)原住民族文化產業推展 2,400 中心委託維護管理 濟狀況 - - - (4)原住民族經濟狀況調查 800 計畫 接。 - - - (5)規劃輔導原住民傳統智 29,100 合。 慧創作保護及文化創意 1,400 - - 5.3803610600 8,284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理資訊 - - - (1)原住民保留地網際網路 1,200 訓練等 土地管理資訊系統管理 區域計 - - - (2)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 3,184 義與轉 1,400 - - (3)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經費 3,900 業務。 調查及 11,500 - - 6.3803610700 32,766 公共建設業務 維護管 - - - (1)原住民族住宅業務 10,170 業務資 動與多 畫施工 7,000 - - (2)原住民族地區公共工程 7,000 業務行政管理 調、規 - - - (3)原住民族部落建設輔導 4,096 計畫 住調查 4,500 - - (4)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居 4,500 遷住調查、規劃及協調 管理工 - - - (5)天然災害等重建行政管 7,000 理 16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一、 通案決議: (一) 106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 依決議事項辦理。 刪減用途別項目決議如下: 1.減列委辦費(不含法律義務支出)6%。 2.減列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車輛 及辦公器具、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5%。 3.減列大陸地區旅費15%。 4.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 含法律義務支出及接機接艦經費)5%。 5.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資產作價投資) 5.3%。 6.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 補助(不含法律義務支出)5%。 7.減列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法律義 務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4%。 8.前述 1 至 4 項允許在業務科目範圍內 調整。 9.前述6至7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 內調整。 10.前述1至7項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 開原則調整者,可提出其他可刪減項 目,經主計總處審核同意後予以代替 補足。 11.如總刪減數未達 240 億元,另予補足。 (二)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凍結案處 依決議事項辦理。 理原則如下,院會新增通過決議之凍結 案部分,其凍結比率以20%為上限,各委 員會於開議日後三個月內排案審查,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三) 針對「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依決議事項辦理。 案」各凍結案,若有未敘明動支條件者, 各黨團同意各該凍結案動支條件為「書 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四) 鑑於國內區域間產業活動分布不均,造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成人口與產業高度往城市集中,連帶資 源配置亦有很大落差,使得國家資源與 稅收過度集中在大都會,造成嚴重城鄉 差距。基此,未來地方財政之改革,應 加強國土計畫與行政區劃法、財政收支 168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劃分法等之結合;更應擴充政府整體財 政資源,建立調劑財政盈虛、平衡地區 發展之財源分配方式,並強化地方經濟 發展及落實財政紀律。 (五) 要求行政院應確實執行稅制改革方案,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研謀以擴大稅基方式改善稅課收入無法 充分支應各項施政所需之現狀,全面檢 討取消不合理及不合時代潮流之租稅減 免措施;具體落實零基預算之精神於預 算編列過程,以妥善配置政府資源,並 深入檢討各政事別支出比重之合理性, 以及施政計畫之優先性;澈底檢討現行 各項社會福利措施及補助制度;設法增 裕經常收支賸餘,以利整體財政之穩健。 (六)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依法律義務必須編 依決議事項辦理。 列之支出,對歲出結構有重大影響,爰 要求應明確界定歸屬該項支出之定義範 疇,並於各年度編定之中央政府總預算 案中詳實列表揭露其項目、金額與依據。 (七) 鑑於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依法律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義務必須編列之支出比重達68.68%,歲 出預算結構仍持續僵化,可自由規劃運 用預算額度僅6,258億元(占31.32%), 恐排擠公共建設及其他重要施政計畫之 資源配置,連帶影響經濟成長。行政院 應儘速研謀改善之道,充裕財政收入, 期能增加可自由規劃運用預算之額度。 (八) 為健全稅制,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機關應依當前及未來施政需要,通盤檢 討兩稅合一制度、遺產及贈與稅制度及 房地合一制度等實施成效及缺失,擬訂 妥適之稅額扣抵比率、配套方案或推出 新稅制,並適時調整遺產及贈與稅稅率 等規定,以提升世代正義及稽徵效率; 同時需隨時檢視各項租稅法規是否符合 憲法第19條租稅法律主義之意旨,如遇 有侵犯人民權益者,應即時加以修正, 以減少民怨,促進人民權益之保障。 (九) 鑑於我國各項社會保險及退撫制度存有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財務失衡、代際移轉等嚴重問題,年金 169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改革實有其必要性,建請應本於公平正 義、務實漸進及考量國家財政負擔之能 力下推動辦理。 (十) 鑑於我國老化速度高於多數國家,惟退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休年齡卻較多數先進國家為早,建請應 持續檢討採行延後退休年齡等相關配套 措施,以提高年金制度之財務穩定性。 (十一)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共編列合庫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金、兆豐金、中鋼、中華電等公司之釋 股收入288億元,其執行之可能性不高, 應依立法院近年度之決議,釋股收入不 予保留,以免累增無資金流入之歲入保 留數,影響財政健全。 (十二) 依預算中心研究成果,104年度中央政府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估指出,中油、 台電、臺灣菸酒及中鋼等4家公司,釋股 收入預算保留數共2,720億餘元,占釋股 收入預算保留總金額高達98.55%,但因 無釋股必要及釋股時程難以掌握,且以 保留期間來評估,最短的5年,最長更達 17年,均已超過決算法所定之4年原則, 爰建議行政院在不違背決算法精神下, 於累計歲計賸餘可容納範圍內,檢討註 銷釋股收入預算保留數。 (十三) 為發展我國大眾運輸政策,106年度政府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對於軌道運輸建設之投資經費仍占我國 公共建設預算之首 , 經費並較往年擴 增,但近年我國公共運輸市占率未見提 升,多項工程進度落後,應積極全面檢 討現行我國對於軌道運輸計畫之規劃及 審議作業,並強化工程執行及履約管理 之監控機制。 (十四) 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機關資訊 依決議事項辦理。 服務費共編列53億2,655萬5千元,較105 年度立法院通過之法定預算52億7,741 萬1千元增加近5,000萬元。有鑑於國家 資源有限,各機關應確實考量資訊軟、 硬體服務有無購買或租賃之必要,並妥 適利用現有之資源 , 爰刪減資訊服務 費,在總刪240億元額度內調整。 170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十五) 鑑於部分機關租賃近似全時公務車輛,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租賃成本過高,且各機關駕駛員額多有 不均,部分機關駕駛員額超過車輛數, 部分機關且另以勞務承攬方式進用駕 駛,爰要求行政院六個月內研擬主動協 調移撥因應措施及改善臨時租賃司機勞 動條件。 (十六) 依照「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僅規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定各機關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 得超過五人,卻無職等進用比例規範。 依照行政院截至今年11月底共進用105 位機要人員 , 占用簡任職等缺高達 61 位,如此高比例佔用簡任職等,已嚴重 影響阻礙正式公務人員之升遷機會。故 建請考試院三個月內會同行政院檢討 「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改善之辦 法,並研議在各機關員額編制表內明訂 規範職等比例可行性,向立法院提出專 案報告。 (十七) 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多家公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司公股以些微比率避開50%之國營事業 監督門檻,致政府龐鉅投資卻乏積極規 範與透明化監督,不利國家資源效益管 理,要求應於6個月內提出檢討公股股權 管理機制。 (十八) 政府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係為配合政府 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17 日以原民教字第 政策或補政府行政之不足,因此其董監 1060016049 號函,函知財團法人原住民 事名單中有不少是所負責督導之主管機 文化事業基金會依立法院審查 106 年中 關的現行公務人員來兼任,公務機關人 央政府總預算案第 18 項通案決議辦理。 員依公務所需外出開會,原可以依法請 領差旅費,但這些財團法人預算書中編 列董監事之車馬費、兼職費或者出席費 不同名目之預算,俾免浪費公帑浪費並 撙節開支,故要求106年起現行公務人員 因職務所需兼任財團法人董監事,不得 再請領車馬費或出席費等相關經費。 (十九) 政府捐助財團法人 , 係為特定政策目 經查本會監督管理之財團法人原住民文 的,具公益本質。惟部分政府捐助之財 化事業基金會並無直接或間接轉投資之 團法人直接或間接轉投資公司組織,係 情形。 為移轉受法令限制之業務、照顧員工需 171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求及拓展捐助章程所訂以外之業務,轉 投資行為難謂係達成公益目的所必要。 各主管機關應全面清查財團法人將受法 令限制業務移轉被投資公司而原設立目 的已不復存在者,訂定具體解散財團法 人時程,並釋出不符公益本質之轉投資 事業股權,以增裕國庫收入,減少不必 要之監理成本,並避免財團法人間接承 攬營利業務,而致與民爭利之不良社會 觀感。 (二十) 公務員服務法對公務員離職後任職之限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制不含財團法人在內,惟主管機關身為 財團法人之捐助者並具行政監督權,業 務關係密切,任由上級機關及本機關之 公務員退休後直接轉任,造成監督者與 被監督者角色逆轉之現象;而部分機構 之業務性質雷同,卻因法人屬性不同, 致離職公務員轉任所受旋轉門條文規範 因而有差別待遇,顯示現行法律有欠完 備,建請研擬修法補強。 (二十一) 董事長及總經理對於公司健全治理與經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營績效具有重要影響性,其薪資報酬核 給理應考量事業實際營運表現。然目前 部分公私合營事業之董事長及總經理薪 酬發放,未充分反映其實際經營規模與 績效,要求應建立適度關聯性之薪酬機 制,俾提高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對於事業 經營之積極投入與專業素質提升。 (二十二) 鑑於部分機關首長或高階主管於退休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職、伍)後3年內旋即再(轉)任政府 轉投資事業之經理人,支領優渥薪酬, 致酬庸爭議不斷;除有違反公務人員服 務法第14條之1規定疑慮,並衍生由監督 者轉為被監督者之角色矛盾問題。要求 應回歸公司治理精神,建立透明公平之 遴聘機制,並研議任期制度,增訂連任 次數限制,俾免久任弱化其獨立性,並 明確權責範圍。 (二十三) 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雖有其特殊任務 本案業依行政院主計總處 106 年 6 月 22 或目的,但隨著環境快速變遷,部分任 日主基法字第 1060200589 號函,於 106 172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務已達成、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已無 年 7 月 18 日提供財團法人原住民文化事 營運實益等,卻未建立退場機制,或對 業基金會是否撤銷設立或繼續維持之評 於性質相同、業務相近者,亦未予以整 估檢討情形。 併,致使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繼續存在之 正當性與效益性,備受外界質疑。爰此, 要求各該主管機關於三個月內針對所捐 助財團法人之設置目的、工作計畫、經 費運用、財務狀況、營運績效等,以及 任務已達成、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已 無營運實益等之財團法人,應向立法院 提出相關評估報告及退場計畫之專案報 告。 (二十四) 鑑於軍公教18%優惠存款利率制度之實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行有其歷史背景,雖84年以後軍公教人 員陸續實施退撫新制後,新進人員不適 用此優惠,且其間歷經多次優惠存款措 施之調整方案,並各設有軍、公及教職 人員之所得替代率之上限,然因改革未 依環境變遷作全面性調整,且法制作業 未臻健全,致引發外界要求檢討調整之 聲浪,要求行政院應併同年金改革制度 全面檢討,以尋求合理解決。 (二十五) 年金制度改革為新政府施政之重要焦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點,由於年金制度改革攸關民眾老年經 濟安全保障,更關乎各職域人員之公平 正義,為建立可長久運作之年金制度, 要求將政務官及司法官等各類人員年金 制度之合理性納入檢討。 (二十六) 鑑於人口老化衍生之年金制度財務衝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擊,我國因確定給付制之年金制度所導 致之未來政府應付給付責任問題,建請 參採其他國家之實施經驗,衡酌漸進式 或分階段改採確定提撥制或採行其他改 善措施之可行性,以建立永續經營之年 金制度。 (二十七) 國家發展委員會將啟動「第五階段電子 本會業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 化政府」計畫,該會所擘畫願景包括: 務發展作業原則」之規定,各機關開發之 以資料驅動、公私協力、以民為本為政 App 須通過經濟部工業局訂定行動應用 府服務的核心理念,並以巨量資料、開 App 之檢測項目後,始得提供民眾下載使 放資料、個人資料為工具,透過「基礎 用。另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應於每年十二 173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環境數位化、協作治理多元化、產業營 月三十一日前彙整其所屬機關(構)之績 運智能化、數位服務個人化」等四項推 效及資通安全檢測報告,送國家發展委員 動策略,達成「便捷生活」、「數位經 會進行管考。 濟」及「透明治理」三大目標以及「打 造領先全球的數位政府」之願景。然政 府推展行動化服務期程已屆下一階段, 回顧過往推動成效仍有許多缺失。 查行政院 104 年 7 月 23 日院授發資字第 1041500918號函修正發布之「行政院及 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 ,其中第10之1條明定:「各機關應依據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無障礙資訊技 術相關規範,辦理行動化服務無障礙設 計作業,保障身心障礙者獲取資訊之權 利。」然監察院審計部報告指出,公部 門開發之行動化應用軟體(Mobile App) 存有多項問題,包含系統或資訊一年以 上未更新,管理與便利性顯有疑義。 爰要求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確實依 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 展作業原則」,全面檢視已上架及開發 中之行動化應用軟體,並邀請視覺障礙 者實際測試,以達到促進電子化政府發 展及管理之效,並保障身心障礙者資訊 取得之權益。 (二十八) 全球資訊系統日益蓬勃,行政院及所屬 依據「政府機關(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 公務機構亦陸續開發並使用各種資訊應 分級作業規定」,本會為B級資安責任之 用架構與建構網路系統,作為服務民眾 機關須於 106 年底前至少 2 項核心資訊系 使用或為自用兼之,該類系統均設有規 統導入 ISMS,本會已於今年底前導入 模不一之機房作為儲存、計算、通訊、 ISO27001 並取得第三方驗證,驗證範圍 作業等工作。經查,我國公務機構機房 即包含本會通訊機房。 建制行之有年,系統處理公務及公眾服 務任務日益加重,機房若未進行安全管 理及管制,可能造成之資訊外洩風險不 亞於一般商業網路資安風險,政府各部 門基於資安管理考量,關於機房安全管 理應進行國際安全認證 , 以做為更先 進、更嚴謹的資訊安全管理方案依據, 並重新檢視我國資安環境之弱點,以防 止不必要的資安危機發生。爰此建請行 174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政部門應於106年1月1日起,實施機房安 全管理認證驗測查核,相關認證應以國 際共通認證標準為基準,藉以提升安全 認證之水平,並由行政院資安處督導成 效,定期向立法院提交成果報告。 (二十九) 鑑於近年來數位資料每年以倍數的速度 有關數位證據保存,本會業委託資安廠商 持續成長,敏感資料也隨著資料的成長 協助處理稽核軌跡查詢等,本會購置之相 而增加 , 數位資料的保護更是日益重 關資安產品業避免採用大陸產製品,以國 要。自個人資料保護法實施後,針對資 內資通訊產業者為優先考量。 訊系統資料庫而建立的個資存取軌跡紀 錄─「資料庫稽核系統」,成為協助查 核及防護個資外洩問題的重要方法之 一。但現行之資訊系統仍以網際網路架 構之資訊系統為主,相關業務部門針對 資料庫個資存取軌跡紀錄卻未記錄到真 正的前端使用者,導致若有資料外洩情 事發生時,無法釐清責任歸屬,防範機 制形同虛設。 為確保個資外洩時能更有效率的調閱個 資存取軌跡紀錄,追蹤終端使用者的真 實身份,達到人、事、時、地、物五個 面向的確實記錄,在問題發生後能快速 釐清權責,行政機關在建立個資存取軌 跡紀錄機制時,應要求能紀錄真正存取 個資軌跡的前端使用者,對機敏性資料 存取做自動監控及分析,並可透過單一 中央控管介面來監控所有非法或可疑的 行為,提供事件追蹤、稽核報表、違規 告警等機制外,亦需達到完整的終端使 用者身分確認,讓所有終端使用者的資 料使用行為可供稽查,以確認所有異常 行為的主其事者,進而以主動稽核管理 來制定動態稽核政策,達成資料庫存取 之事前、事中、事後之全面保全,為個 人資料資料庫存取加上一層安全的防護 網,確保個人資料隱私。爰此建請行政 部門應於6個月內建置資料庫稽核系 統,為保護機敏資料不外洩,相關產品 禁止採用大陸產製品,以國內資通訊產 業者為優先考量,並定期向立法院提交 175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成果報告。 (三十) 美國聯邦政府網路一年至少遭駭客入侵 本會業配合行政院 106 年度網路攻防演 二十五萬次,我國政府網路同樣面對相 練辦理,演練包含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 同的險峻挑戰;根據資策會所提出之意 及實兵演練,又依「國家資通安全通報應 見,我國公務系統近年亦接二連三發生 變作業綱要」之規定,本會每年自行辦理 「駭客入侵」事件,金融機構遭受駭客 2 次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及 1 次通報演 入侵,損失慘重、政府單位網站受駭嚴 練,另依「政府機關(構)資通安全責任 重,情資遭竊及重要資訊被篡改、大型 等級分級作業規定」之規定,本會每 2 企業資料庫被駭客破壞……等駭客入侵 年辦理一次資安健診,以掌握本會資安情 的情況可以說是愈來愈嚴重,而且防不 形,持續加強。 勝防!駭客入侵事件層出不窮,加上資 訊系統使用日益普及,行政院及所屬公 務機構亦陸續開發並使用各種資訊應用 架構與建構網路系統,作為自用或給民 眾使用,資安防護問題不容小覷。 行政院及各機關在建置使用此類資訊系 統,多採用來滿足要求所需的平台及相 關任務需求,這些要求應反映公務或服 務民眾使命的目的, 以及其所操作之IT 基礎架構的佈建,整合行動設備和配置 政策等等資訊安全考量,以及可接受的 風險 水準或稱為曝險程度必須加以要 求。 行政系統之資訊應用架構與建構網路系 統使用,若未做好即時的安全管理及控 管,其所造成的資訊外洩風險不亞於一 般商業網路資安風險,基於資安防護安 全考量,爰建請即刻起,行政部門需積 極督導所屬金融單位與各級機關不定時 實施駭客攻防演練,並全面實施駭客攻 防演練驗測查核,以提升各機關資安事 故通報應變能力;並推動辦理資安健診 及稽核,加強掌握各機關資安現況及資 安事件處理情形;並由行政院資安處定 期向立法院提交成果報告。 (三十一) 從第一銀行ATM 被植入惡意程式盜領數 為依行政院之規定導入資訊安全管理制 千萬,經查發現與資訊系統之特殊權限 度,本會業已請本會資安廠商進行資訊系 使用帳號管控問題有直接的關係,該案 統特權帳號之檢測,以掌握本會資安情 成員掌握第一銀行倫敦分行,有一可同 形。 時連接內、外網的電話錄音主機漏洞, 176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透過瑞士等第三國攻擊該分行主機,以 此做為跳板植入惡意程式,駭入一銀內 網更新程式派送伺服器。從企業組織到 政府機構,目前運作中之IT 環境存在著 「特殊權限的帳號使用者(簡稱:特權 用戶)」,從第一銀行事件的經驗觀察, 駭客會鎖定系統最高管理權限之帳號/ 密碼作為主要攻擊目標,因這類攻擊方 式受竊之資訊已非一般網路釣魚所竊取 之個人資料,而是高度敏感性資料(如 智慧財產權及商業機密,抑或是國安機 密),當然也包括這些特權用戶的指揮 控制能力,駭客可利用這些特權用戶的 身份無所忌憚地取得更多機敏資料,因 此導入適當的存取控制及稽核機制勢在 必行。 為了防患於未然,各行政機關在推動導 入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的同時,應就「存 取控制政策」方面導入相對應之系統, 如特權帳號管理與稽核方案,除了可以 提升安全與管理效率以外,也可以減少 特權使用者的安全風險,最重要的是可 以符合法規遵循與稽核要求,政府各部 會及其所屬機關應扮演領頭羊的角色, 針對IT 管理建立安全標竿,以建構維護 國家資訊整體安全的目標,爰建請各行 政機關應於半年內全面建置特殊權限的 帳號管理系統,另為促進我國資通訊產 業發展,相關驗測查核工具以國內研發 為優先採用,並禁止使用大陸製產品, 以防止類似第一銀行事件重演,並定期 向立法院提交成果報告。 (三十二) 行動裝置使用日益普及,我國各行政機 本會業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 關及其附屬機關(構)亦陸續開發行動 務發展作業原則」之規定,各機關開發之 應用程式(以下簡稱APP),作為服務民 App 須通過經濟部工業局訂定行動應用 眾使用或為公務自用兼之。其中又以政 App 之檢測項目後,始得提供民眾下載使 府一級部門及金管會管轄之國營金融機 用。另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應於每年十二 構等單位開發使用APP 較為積極,但資 月三十一日前彙整其所屬機關(構)之績 安風險意識卻相對薄弱。根據《天下雜 效及資通安全檢測報告,送國家發展委員 誌》獨家取得鑒真數位APP 資安檢定調 會進行管考。 17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查,過半在Google Play上架的國銀APP, 有明顯的資安漏洞 , 在公用無線上網 WiFi 環境下,駭客就有機會能竊取用戶 的帳號密碼,意味著用戶直接面對駭客 竊取個資與財務的威脅。 政府機關開發使用之APP,若未加進行安 全審驗,造成的資訊外洩風險不亞於一 般網路資安風險,應加強防堵相關漏洞。 另據《二○一六資誠全球經濟犯罪調查 報告》已指出,逾五成受訪者認為,過 去兩年 , 網 路安全威脅的風險愈來愈 多,且金融業威脅最大。為鼓勵我國資 通訊產業發展,防堵APP 所造成之資安 漏洞與危害,建請各行政部門及其所屬 單位、國營金融機構等單位,所開發之 APP 應儘速進行符合國際規範要求及之 合格驗證程序,並進行現有APP驗測,並 改善其資安漏洞等問題,而APP驗測查核 應以國內研發之產品為優先採用,不可 使用大陸產製之檢測工具,並定期向立 法院提交成果報告。 (三十三) 有關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其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實際執行未針對生態研究、環境規劃與 保育等面向進行審慎之評估,相關單位 亦未能建立有效且實質的資訊公開與民 眾參與途徑,在經費運用上流於補助形 式。因此,對於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 設計畫,其往後執行,應建立一套機制, 應納入針對自然資源議題與資訊公開及 民眾參與等評估,為公共建設必要性、 公益性、品質與國家經費把關。 (三十四) 有鑑於大型車輛視野死角及內輪差造成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車禍意外奪命屢見不鮮,交通部已要求 106年1月1日新型出廠車量的各型式N2 及N3類大貨車應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 統」,政府應帶頭安裝,並率先示範。 爰此,政府與國營事業所轄大客車、大 貨車,或政府、國營事業透過政府採購 公開招標,委託民間辦理相關業務,簽 約外包廠商大客車與大貨車皆應一律安 178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未安裝「行 車視野輔助系統」之車輛,不得承攬政 府或國營事業委託工程、標案或計畫等 公共工程採購事項。以有效降低大型車 輛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並持 續加強宣導行車安全。 (三十五) 有鑑於各縣市公告地價紛紛調整,且調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漲之比例是歷年之高,隨即造成科學園 區、工業區及加工出口區土地廠房租金 調高 , 影響到園區廠商的成本大幅調 高,故建請科學園區、工業區及加工出 口區土地廠房租金於106年度不得依公 告地價而調漲租金,並要求行政院於三 個月內會同相關部會檢討可行之計收方 案。 (三十六) 身 心 障 礙 者 權 益 保 障 法 第 52 條 之 2 規 本會全球資訊網業已取得無障礙網頁空 定:「各級政府及其附屬機關(構)、 間標章 AA 級之認證,將持續配合國家通 學校所建置之網站,應通過第一優先等 訊傳播委員會之規定辦理。 級以上之無障礙檢測 , 並取得認證標 章。」有關我國網站無障礙規範之制定, 行政院研究考核委員會援引全球資訊網 協會(W3C,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 的 網 站 無 障 礙 組 織 ( WAI , Web Accessibility Initiative)的網頁內 容 無 障 礙 指 引 ( WCAG , Web Content Accessibility Guide-lines),前已於 88年訂定「網站無障礙規範1.0版」。 然多年來各機關推動成效有限,視覺障 礙者無法順利使用政府機關網站之情形 所在多有,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大 幅翻修,我國並已簽署身心障礙者權利 公約,將公約內容國內法化之環境變遷 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已於105年公告 「網站無障礙規範2.0版」。爰要求各級 政府及其附屬機關(構)、學校,於其 建置之網站新設及改版時,應依據國家 通訊傳播委員會頒訂「無障礙網頁開發 規範2.0版」檢測等級AA 以上進行設計, 並於上線前取得AA 等級以上標章,以保 障身心障礙者資訊取得之權利,並完善 179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我國無障礙網路環境之建置。 (三十七) 蔡英文總統於105年12月29日出席〈總統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第二十五次委員會 議〉時表示,針對新竹光復中學模仿納 粹所引起之風波,是因為我們的人權教 育流於表面,不但輕忽了生活中的歧視 和偏見,也沒有教導學生在自己國家迫 害人權的歷史裡面,學到真正的教訓。 因此,人權議題應該要融入不同科目的 教學裡面,讓學生能從中了解別人的傷 痛,並在他人權益受到侵害時,能為正 義挺身而出,這樣才是成功。 近年來,台灣陸續通過《公民與政治權 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 際公約施行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 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兒童權利公約 施行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 法》,將多項聯合國公約內國法化。同 時,也陸續舉辦各公約之國際審查。台 灣與國際人權之接軌日益密切。故人權 教育之落實更形重要。 為響應總統之呼籲,使人權概念確實扎 根 , 應以下列方式促進人權教育之進 展,並培養尊重差異,包容多元之概念: 1. 教育部應自學前到終身各階段教育 中,以人權公約為本,針對各學習階 段之學習需求,持續進行人權教育, 並融入學校教育之不同科目教學之 中。 2.因時代之差異,不同世代間人權觀念 之普及程度或有落差,教育部應於社 會教育與終身教育中納入人權教育。 3.科技部與教育部應鼓勵學術單位,從 學術著作、流行文化以至童書、繪本 等,蒐集整理對各年齡層之國內外人 權教材。以利發展本土化之人權教育 內容。 4.軍人與警察人員養成教育中,應持續 強化人權相關課程,並將人權精神落 180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實於養成過程中。 5.各機關對公務人員之人權課程,應朝 向多元形式發展,利用既有之媒體素 材,使人權精神更能於培訓中內化。 6.科技部應持續推動人權相關之研究計 畫,探討國內外重大人權議題,並鼓 勵以科普形式將相關議題轉介於一般 大眾。 (三十八) 建請行政部門應行追查兆豐銀行違反洗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錢防制規範遭美國裁罰乙案之真相,向 社會大眾公布其調查結果。並向調查後 應負責任之當事人進行全額追償遭裁罰 之57億元新台幣罰鍰。 (三十九) 中央及地方政府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依決議事項辦理。 年約需經費近12億元,惟該「三節慰問 金」僅依行政院於民國58年發布的一紙 「退休人員照護事項」,並在60年6月2 日依次修正後,沿用至今;然退休公教 人員給與隨時空環境已有所改善,早年 因公教人員退休所得較低所採取的權宜 措施,實應隨之調整。爰此,106年度中 央政府總預算案各單位所編「三節慰問 金」預算,除符合行政院105年9月8日院 授人給揆字第1050053161號函修正「退 休人員照護事項 」 發給三節慰問金資 格,包括:退休公教人員支(兼)領月 退休金在新臺幣2萬5千元以下者(兼領 月退休金者係以原全額退休金為計算基 準)、「因公成殘」之退休公教人員或 退休時未具工作能力者等,以及退職工 友(含技工、駕駛),於每人每年6千元 之數額範圍內,發放之三節慰問金經費 外,其餘均予刪除,以期資源合理運用, 並落實照顧弱勢。 (四十) 現行支(兼)領月退休金人員得比照退 依決議事項辦理。 休機關現職人員支給子女教育補助費, 中央及地方政府年需經費約17億餘元。 106 年度中央政府分別於銓敘部統籌編 列 1 億 4,170 萬 4 千元 、 退輔會編列 8 億 0,042萬元、教育部編列9,100萬元,合 181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計10億3,312萬4千元。惟一般民眾薪資 水準遲遲無法提升,而退休軍公教退休 所得已有改善,不問所得高低,一律發 給退休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並不合 理。以目前國家財政困難,退休軍公教 人員之子女教育補助亦應考量其必要 性、全理性與公平性。爰此,106學年度 起(106.8),退休軍公教人員可支領子 女教育補助費的對象,限下列:(1)退休 人員支(兼)領月退休金在2.5萬元以下 (兼領者以原全額退休金為計算基 準)。(2)「因公成殘」之退休人員。(3) 退休時未具工作能力者。但軍職退休人 員的支領資格,可再考量其服務特性, 另為合宜處理。同時,納入年金制度改 革內容研議。相關經費由各該機關自行 調整減支。 新增決議: (五十二) 請原民會將劃設辦法後續相關土地權益 「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 議題,提請「總統府原住民族轉型正義 法」業於 106 年 3 月 20 日提送至「總統 委員會」研商討論,以策訂原住民族土 府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委員會」第 1 次會議 地最高政策方針。此外,有關原住民族 討論,會議決議把原轉會所有委員的發 土地劃設辦法關係原住民族土地權利, 言紀錄完整轉送立法院 , 提供立法委 原民會應以爭取原住民最大土地權益為 員參考。 依歸,且府、院及各部會必須予以尊重。 (五十三) 原民會興建國立原住民博物館計畫,前 本會業於 106 年 9 月 21 日公布以高雄市 年12月經專家學者意見,擇定新北市三 澄清湖園區為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籌建 鶯新生地興建,編列3,516萬元興建預 基地,刻正修正原報計畫,以陳報行政 算。但去年9月卻翻案重新選址,一切重 院。 來 , 請儘速依立法院決議完成選址事 宜,並送行政院核定。 (五十四) 蔡英文總統在 105 年 8 月 1 日「原住民 遵照主決議辦理,業以「大豹社土地正義 族日」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並宣 政策評估」為主題,進行委託研究中。 布將設置「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 轉型正義委員會」,親自擔任召集人, 與原住民族各族代表共同追求歷史正 義。為落實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 義 , 該 委員會所需經費應由總統府支 出。原民會所列 106 年度「綜合規劃發 展-01 綜合規劃原住民族政策與制度經 182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費」1,400 千元,應全數辦理以司法途 徑,尋求原住民族土地正義。 (五十五) 從 106 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預算書中發 1.「協助五家無線電視台數位頻道及公 現預算結構中包含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視 HiHD 頻道上鏈、營造原住民族媒體 應編列預算,如協助五家無線電視台數 環境、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 位頻道及公視 HiHD 頻道上鍊、營造原住 (1)依據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 102 年 民族媒體環境 、 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 4 月 16 日召開數位匯流方案執行成 畫、原住民健保費與老人年金、禁伐補 效檢討會議決議,自 103 年起「協 償項目,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於 107 年起,各相關法定預算應回歸到各目的 助五家無線電視台數位頻道及公視 事業主管機關來編列。 HiHD 頻道上鏈」經費移由本會預算 編列。 (2)原住民族教育經費編列應予法制 化,於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法未完成 前,將依編列原則與協商機制辦 理。至營造原住民族媒體環境之預 算,係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29 條第 1 項規定,由本會編列。 2.「原住民健保費與老人年金」: (1)有關原住民給付預算回歸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一案,本會前於 106 年 3 月 28 日原民社字第 1060016772 號 函請衛生福利部研處,該部於 106 年 4 月 14 日衛部保字第 1060109 366 號函復本會如下:因原住民給 付為原住民專屬之社會福利措施, 而原住民專屬之社會福利業務本應 由原民會主政,故建議仍應維持現 行國民年金法第 53 條規定,由原 住民族委員會編列原住民給付預 算。 (2)另高金素梅立法委員前於 106 年 4 月 5 日邀集主計長、審計長及本 會…等,於該國會辦公室召開「106 年度本會相關預算回歸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協商會議,該會議結論略 以,原住民健保費與老人基本保證 年金(原住民給付)經費係專屬原住 183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民之社會福利措施,仍由原民會依 照現行預算編列制度賡續辦理。 (3)綜上,關於 107 年度公務預算之老 人基本保證年金(原住民給付)與原 住民健保費經費編列一案,仍由本 會按現行規定辦理。 3.本會為整合都市原住民族相關政策資 源,規劃「都市原住民族發展方案」, 納入跨部會相關之計畫及措施,業於 106 年 1 月 19 日召開跨部會協商會 議,盤點及整合都市原住民族計畫資 源。並於 106 年 4 月 19 日以原民綜字 第 1060015206 號函請行政院審議,並 經行政院秘書長於 106 年 6 月 23 日院 臺原字第 1060020118 號函覆請本會本 於權責自行核處。本會業以 106 年 12 月 27 日原民綜字第 1060079664 號函函 頒都市原住民族發展方案(107 年- 110 年),依據該方案肆、執行策略及 方法,方案內各具體措施之辦理方式及 內容,由各權管單位依據各該執行計畫 辦理。 (五十六)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18 條規定「政府應設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 105 年 8 月 26 日主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辦理原住民族 預政字第 1050101976 號函示,考量原住 經濟發展業務。」然禁伐補償是法律限 民保留地禁伐補償經費尚符基金設置目 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保留地,給予的 的及用途,且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尚有 損失補償,其性質非屬促進原住民族經 餘裕,故預算維持由公務預算及本基金各 濟發展,為賡續推動原住民族經濟及產 半負擔,107 年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經 業發展工作,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相 費之編列來源可再評估,至於原住民族綜 關預算自 107 年度起,應全數列為法定 合發展基金經費如有不足之情況,行政院 義務支出,由行政院項下編列。 將再行撥充以保障原住民族權益。 (五十七) 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 1. 依據「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 補償及造林回饋案,因涉及數萬公頃原 饋條例」第 6 條第 2 項第 2 款規定: 「禁 住民保留地之現地勘查與行政作業,地 伐補償者:未申請造林獎勵之林業用地 方執行機關囿於人力限制,導致部分土 造植林木樹齡超過六年者,...。」 ,爰 地未能如期完成檢測 請領補償與回饋 禁伐補償區位僅限林業用地,本會 105 金 ; 又因都市計畫區內受限制之保護 年 8 月 4 日公告劃定原住民保留地禁伐 區、河川區等分區土地實質受限,但尚 補償範圍,業依上開規定明訂,原住民 184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未納入補償範圍內。 保留地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第 3 條 為落實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土地公平正 及第 7 條規定編定為林業用地,以及適 義及受限者得償之原則,原住民族委員 用林業用地管制之土地為其適用對象。 會自 106 年度起,有關原住民族保留地 2. 為落實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受限者予以 位於都市計畫內實質受限者,應納入補 補償回饋的公平正義原則,本會認有修 償範圍辦理。 正「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 條例」第 6 條第 1 項第 2 款限林業用地 之規定,業擬具修正條文將都市計畫區 域內之原住民保留地納入補償。 (五十八) 為回應原住民社會之需求,並順應世界 本會業於 106 年 2 月 20 日以原民人字第 之潮流,行政院於 85 年設置行政院原住 1060009376 號函送修正本會委員遴聘要 民委員會,幾經改制後成為現今之「原 點書面評估報告至各該提案委員及內政 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 委員會。 為我國中央原住民族事務主管機關,專 責統籌規劃原住民事務。 為了保障原住民參政權益,原民會組織 法,除明定主委及至少兩位副主委限定 為原民身分者出任 , 為協調各族群事 務,規定「原住民族各族代表應至少一 名」,並隨主委同進退,稱為族群委員。 然原民會於 8 月 10 日公布新任 16 位族 群委員時,引發部分族群像是賽夏族、 卑南族、卡那卡那富等族群反彈,認為 不具代表性,非由內部傳統機制產生人 選,指責原民會破壞基層自治與傳統協 議,賽夏族人更於 9 月 17 日在各氏族長 老、代表率領下,齊聚五峰重新啟動「賽 夏族民族議會」,抗議原民會破壞族群 自治精神,更違背該族南、北群長老訂 下輪流擔任原民會族群委員的慣例,任 用南群族人打赫史‧達印‧改擺刨,取 代依例這次該由北群推舉第十二任委員 的共識。 原民會作為中央原住民族事務主管機 關,理應遵照原住民基本法規定,協助 族群自治,尊重各族內部自主建立的慣 例,不應聘任與族群共識相違背的專任 委員,爰要求原民會於一個月內參考各 群族族群慣俗,提出修正族群專任委員 聘任辦法書面評估報告。 185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五十九) 原住民族基本法於 94 年 2 月 5 日公布施 業以本會 106 年預算解凍專案報告敘明 行,於 95 年 2 月 8 日依原基法第 3 條規 期程規劃。 定設置 「 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 會」,列管應制定及修訂之配套法令總 計 87 項,迄今完成 74 項,整體完成率 達 85.06%,實施 11 年的成果略具規模。 目前未完成立(修)法之 13 項配套法令 中,其中有 5 項法令非屬原住民族委員 會主政,而由原住民族委員會所主管之 8 種配套法令,除已列入行政院優先審議 法案外,部分法規業報請行政院審議或 已完成法規預告發布等程序,顯見原住 民族委員會刻正積極持續推動;惟為符 合原基法立法目的,使原基法更周全完 備,讓原住民族權利獲充分保障,透過 橫向聯繫積極協調處理,加快配套子法 立(修)法之進度,爰請原住民族委員 會針對原住民族相關法規之立(修)法 期程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 (六十) 目前原住民族委員會可開放供大眾參觀 1. 查本會「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以 使用的館舍及園區有技藝研習中心、原 下簡稱本中心)係國內原住民族專業技 住民族文化產業推展中心、原住民族東 藝教育、培訓及推廣之人力資源培育重 埔活動中心及台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等 鎮。且為使族人在經濟無虞之條件下, 四處。其設置目的為保存及推廣原住民 學習到精湛之原住民族文創、工藝及農 族文化 、 提升原住民族專業技能等事 業等技藝,研習均全程免費提供學員膳 由,並希望能以自己自足之方式,讓場 食、交通與住宿。是以,本中心之營運 館能永續經營。其中,原住民族技藝研 模式具有文化傳承之政策使命,不具商 習中心成立於民國 84 年,迄今已二十年 業營利性質,尚難單以「年度收入」評 有餘,如何在未來就業職場廣泛運用技 估本中心之整體活化效益,合先陳明。 藝研習中心的硬體設施與軟體規劃,計 2. 本中心佔地達 15 公頃,刻正分區辦理 畫具有實質效益的研習課程,提升原住 下列活化工作: 民族專業技能,輔導原住民族進入職場 (1) 農業示範區:設置農業灌溉系統並 就業,無論是傳統產業或是科技產業, 搭建溫室,作為培育原住民族農業 只要具備專門的知識領域及專業技能, 技術人才之基地。 即可佔有就業市場的一席之地,不僅可 (2) 生態休閒區:採休憩野營模式對外 以發展創業商機,更能獲取實質的經濟 營運,刻正辦理各項營運準備中。 效益,因此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之設 (3) 技藝研習區:106 年開辦 22 班課 置應是原住民族發展產業重要平台。然 程,總研習日數過 150 日,招收學 據查,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 102 至 104 員計 440 人。 186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年度決算平均數軟硬體設備增(修)購 3. 本會技藝研習中心資源營運管理書面 金額達 3,449 千元,日常維運金額達 報告中,業於 106 年 5 月 12 日原民經 7,473 千元,105 年一月至六月營運收入 字第 1060030095 號函報立法院。 僅 100 千元,顯然入不敷出,未能達成 永續經營之目的。故請原民會提出如何 提升技藝研習中心資源營運管理書面報 告,以達該中心設置目的。 (六十一) 依據「原住民族教育經費 106 年度預算 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24 日以原民主字第 案編列情形」顯示,原住民族教有經費 10600179225 號函請安排向立法院內政 分別由教育部及所屬機關與原民會編列 委員會報告。並於立法院第 9 屆第 4 會期 34 億 4,166 萬 5 千元及 12 億 8,586 萬 第 3 次會議報告,業經立法院 106 年 10 7 千元,共計編列 47 億 2,753 萬 2 千元,月 11 日台立內字第 1064001331 號函以, 占教育部主管預算數之 1.94%。經查: 准予動支。 (一)相關規定 1.原住民族教育分為一般 教育及民族教育,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 第 3 條第 3 項規定:「原住民族之一般 教育,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劃辦理; 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由原住民族主管 機關規劃辦理,必要時,應會同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為之。」2.原住民族教育法 第 9 條規定:「中央政府應寬列預算, 專款辦理原住民族教育;其比率合計不 得少於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預算總額 1.9%。」(二)審計部 104 年度審核報告 指出原民會間有未依規定專款辦理原住 民族教育,且部分經費內容與民族教育 相關性薄弱等情事:經查教育部及所屬 機關與原民會 104 年度編列原住民族教 育經費共 41 億 3,292 萬 5 千元,占教育 部主管預算數之 1.9%,符合原住民族教 育法第 9 條之規定。惟審計部 104 年度 審核報告指出,原民會 104 年度編列原 住民族教育經費 12 億 4,761 萬餘元,然 其中部分補助項目包括原住民學生助學 金、獎學金、工讀金、幼兒學前教育服 務及補助教保服務中心等經費共計 3 億 0,090 萬元,尚非辦理傳統民族文化教 育;另協助 5 家無線電視台數位頻道及 公視 HiHD 頻道上鏈、營造原住民族媒體 環境及都市原住民發展計畫等 3 項經費 18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6 億 1,692 萬餘元,部分項目之補助對 象未限制原住民身分,違背原住民族教 育法有關專款辨理原住民族教育之規 定。為落實立法院預算監督之責,爰要 求原民會編列 106 年度原住民族教育經 費預算計 12 億 8,586 萬 7 千元,凍結 1,500 萬元,俟全面檢討改進完成後, 到內政委員會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 得動支。 (六十二) 有鑑於審計部於 104 年度審核報告指 本會 107 年度原住民族教育經費已移出 出,原民會 104 年度編列原住民族教育 「協助 5 家無線電視台數位頻道及公視 經費,部分經費內容與民族教育相關性 HiHD 頻道上鏈」經費,以符合專款辦理 薄弱,與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九條:「中 原住民族教育之規定。 央政府應寬列預算,專款辦理原住民族 教育;其比率合計不得少於中央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預算總額百分之一點九。各 級政府應鼓勵國內外組織、團體及個人 捐資興助原住民族教育。」有關專款辦 理原住民族教育之規定未符,允宜依據 原住民族教育法之精神及規定,妥謀改 進。另查 106 年度「原住民教育推展─ 綜合規劃原住民族政策與制度經費─業 務費」項下編列「協助 5 家無線電視台 數 位 頻 道 及公 視 HiHD 頻 道 上 鏈 」 共 50,000 千元,卻未說明該筆預算與原住 民教育推展之關聯性。爰此,請原民會 予以改善。 (六十三) 有鑑於 101 至 104 學年度各級學校原住 本會業於 106 年 5 月 18 日以原民教字第 民學生數及比率資料顯示,原住民大專 1060033205 號函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校院學生數雖由 101 學年度之 2 萬 4,230 人,逐年增加至 104 學年度之 2 萬 5,974 人,約成長 7.20%;然以原住民學生占各 級學生之比率觀之 , 幼兒園階段介於 3.79%至 4.20%間,國中小階段介於 3.27% 至 3.49% 間 , 高級 中 等學 校 階 段介 於 2.91%至 3.05%間,大專校院階段則介於 1.79%至 1.95%間,顯示原住民學生比率 隨著教育層級之提高而下降。另查,105 年 8 月之原住民 18 歲至 21 歲人口數約 占全國同齡人口數之 3.29%,然 104 學 188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年度原住民學生於高等教育階段僅占受 教學生之 1.95%,顯著偏低,顯見我國政 府針對原住民高等教育的政策並未深入 瞭解關鍵因素並妥謀改善對策。以國外 為例,如:美國、澳洲均設有設立部落 大學抑或是原住民學校,讓更多的原住 民能夠習得以及保存自己的文化。高等 教育為可培育專業人才的場域,若在該 領域中能發揮到高等教育所應給予的培 育,未來也會增加更多的人才注入在該 領域。爰此,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六十四) 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 文發中心業於 106 年 7 月 13 日以原民發 中心,其業務職掌,主要有原住民文化 綜字第 1060003627 號函檢送相關書面報 資料與文物之蒐集、整理、研究、典藏、告報送立法院。 編印、陳列展示促進學術交流事項。原 民會之成立係為傳承並發揚族群文化, 設置有文化園區及開放供大眾參觀使用 之館舍,除了其建造成本耗費鉅資外, 每年度尚需投入數千萬元辦理相關軟硬 體增(修)購與日常維運事宜,惟該等 設施近年來均有營運收入或參觀或使用 之人次未盡理想情形,恐有礙原設置目 的之達成。為利文化園區或設施永續經 營,允宜重新檢視其定位與肩負任務, 妥適調整相關策略,期能增加相對營運 收入與參觀或使用之人次,俾發揮該設 施應有功能。爰此,建議原住民族委員 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就原住民族文 化發展中心營運管理,提出書面報告, 以期提升營運管理效能。 (六十五) 依據公有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審查 本案業經本會 106 年 2 月 24 日召開「研 作業規範第 5 點規定,原住民申請增編 商改善公有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審 或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或平地鄉原住民 辦流程會議」,經獲致如下共識: 宗教團體申請增編原住民保留地,應檢 1.公所受理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申請案 具下列文件,向土地所在地轄區鄉(鎮、 後,立即行文通知土地管理機關,並登 市、區)公所申請之。又該規範第 6 點, 錄於「原住民保留地網際網路土地管理 鄉(鎮、市、區)公所受理申請後,應 資訊系統」。 於一個月內會同公有土地管理機關及有 2.建請公產管理機關(國產署、林務局) 關機關並通知申請人辦理現地會勘。 至「原住民保留地網際網路土地管理資 189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然增劃編保留地業務開辦迄今,屢屢有 訊系統」查詢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受理 民眾陳情反映地方公所延誤送件,侵害 案件,並暫緩受理其他案件。 申請民眾權益,例如:有臺東縣東河鄉 並經本會 106 年 3 月 14 日原民土字第 鄭君申請臺東縣東河鄉萬年段 338-1 地 1060012903 號函請各機關依上開會議決 號國有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案,因 議事項辦理。 公所並未及時將該案送請國有財產署台 東辦事處協處,而國產署在不知情的狀 況下 , 將土地移撥給臺東縣政府消防 局,致使鄭君無法申請該筆土地增劃編 為原住民保留地。 鑑於上述類案屢屢發生,顯見有必要加 強對地方公所相關承辦人員的稽核,同 時改善各機關系統橫向連結。爰要求原 民會於三個月內邀集行政院農委會林務 局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地方縣市政 府,就改善地方公所辦案流程,同時強 化原住民保留地土地管理資訊系統與各 機關的連結,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 (六十六) 依據原民會出版的 103 學年度原住民族 本會業函請教育部就決議內容提出具體 教育調查報告顯示,通過原住民族語檢 可行之建議內容,並預計於本(106)年 8 定的原住民族籍及族語教師中,以通過 月底前會同教育部召開研商會議,擬定適 阿美族語的人數最多,占通過認證之教 宜且具體可行的族語教育推廣方式。 師人數的 36.78%;其次是排灣族語,占 16.00%;依序為布農族語 13.56%;泰雅 族語 12.89%;其他各族語比率在 8.00% 以下。 該 報 告 又 指 出 ,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有 79.87%、國小有 80.01%提報教學困難問 題。而國民中學反映實施原住民族語教 學的主要困難依序是:學生學習意願不 高、單一族群的學生太少、師資困難; 在國民小學中,反映實施困難的主要原 因依序是:單一族群的學生太少、社區 與家庭的母語環境無法配合、師資困難。 顯見族群人口較多者,擁有較多的族語 教師,人口數較少的族群,族語教師人 數較少致使聘任較為困難。族語傳承是 原住民族教育重要的工作,不應以族群 數多寡而有差異,爰要求原民會偕同教 育部就族群數較少的學生擬定適宜的族 190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語教育推廣方式,以保障原住民族語言 文化傳承。 (六十七) 依據原民會出版的 103 學年度原住民族 本會業於 106 年 6 月 1 日以原民教字第 教育調查報告顯示,國中一年級學生有 1060036081 號函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17.51%通過族語認證,17.72%未通過族 語認證,63.95%尚未參加族語認證;高 中職一年級學生有 42.73%通過族語認 證,22.08%未通過族語認證,34.69%尚 未參加族語認證,國中通過族語認證比 率相較往年上升,高中職通過族語認證 比率則較往年下降。 然該報告也指出 103 學年度原住民學生 就學比率較 102 學年度微幅成長,其中 以國中、高職及碩士階段之原住民學生 就學比率成長最多,然高中職通過族語 認證比率則較往年下降。而依據原住民 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第 2 條規定,原住民族語言認證從 103 年 起改採分級認證考試,打破以往機制, 不分年齡和種族 , 只要報名就可以參 加。也將族語考試分為四個等級,國中 考高中要通過初級、高中考大學要通過 中級、而擔任族語老師則是要通過高級。 顯見原住民族族語認證在國高中的推廣 仍有待加強。為維護與傳承原住民族傳 統語言文化,強化國高中族語教育及提 升學生參與及通過族語認證率,爰要求 原民會偕同教育部共同就提升學生參與 族語認證擬具專案報告,送本院內政、 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六十八) 蔡總統的原住民族土地選舉政見:政府 本案本會於 106 年 7 月 20 日原民土字第 應依法成立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處理委 1060045923 號函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員會完成調查原住民族傳統領域 、 海 員會臺東農場表示,阿度蘭阿美斯文化協 域,並盡速立法回復原住民族傳統領域 進會業擬訂興辦事業規劃案,預定於 106 權,同時強化機關與原住民資源共管事 年 11 月間提出使用計畫,阿度蘭阿美斯 宜。 文化協進會業按規劃期程提出興辦事業 為實踐蔡英文總統政見,退輔會以 105 年 規劃案,本會遂於 106 年 11 月 23 日原民 7 月 29 日東農產字第 1050003574 號函 土字第 1060074030 號函請臺東縣政府督 191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行文原民會。因臺東農場所管東河鄉境 同東河鄉公所研提擬處意見報會續處。臺 內之部分土地 , 位處阿美族傳統領域 東縣政府、東河鄉公所尚未回復,本會將 內,退輔會請原民會同意,將案地移撥 持續督促縣鄉儘速提報到會。 給原民會管理。原民會收案後,將該案 移請台東縣政府協處後,時至今日仍無 明確結果,不僅無法保障當地原住民族 土地權益,更推翻了蔡英文總統的原住 民土地政見。 原民會為原住民族土地管理機關,應依 原住民族基本法及蔡英文總統政見,本 於權責積極回復原住民族傳統土地,而 非將案件移交地方政府後而未督促辦 理,是以,爰要求原民會於一個月內擬 具本案進度報告,並於半年內完成移撥 事宜,以維護原住民族傳統土地。 (六十九) 有鑑於我國 104 年各級政府歲入淨額 2 本會業於 106 年 5 月 3 日以原民綜字第 兆 6,623 億元,較 103 年增加 1,535 億 1060024211 號函,函送行政院辦理。 元。104 年各級政府歲出淨額 2 兆 6,453 億元,較 103 年減少 5 億元,收支相抵 後,104 年各級政府歲入歲出淨額賸餘 171 億元,然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各 級政府在其總預算及特別預算內,舉借 之一年以上非自償性債務未償餘額為 6 兆 3,048 億元,占前 3 年度國內生產毛 額(GDP)平均數比率為 41.1%。其中中 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為 5 兆 4,146 億 元 , 占 前 3 年 度 GDP 平 均 數 比率 為 35.3%。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逐年增 加,占了前 3 年度 GDP 平均數比率近四 成,且部分考察項目可藉由網際網路取 得觀摩或學習資訊,實有必要本於撙節 原則,切實執行出國經費,以避免編列 浮濫。故請原民會向立法院提出編列出 國計畫必要性書面報告,以確實發揮執 行國外旅費最大效益。 (七十) 有鑑於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 本會業於 106 年 5 月 25 日以原民教字第 會設置條例,於民國 96 年 12 月 21 日經 1060035112 號函,函送財團法人原住民 立法院完成三讀程序通過,並經總統於 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 3 屆董事遴選作業 民國 97 年 1 月 16 日公布實施,該基金 檢討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會民國 98 年 9 月 8 日正式核准設立,主 192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管機關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然而,歷經 波折,本(第三)屆原文會董事名單經 數次審查會議始審查完竣,依基金會設 置條例規定,其置董事 11 人至 15 人; 置董事長 1 人,爰於 12 月 10 日,於本 (第三)屆董事中,推選出董事長人選。 惟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其設立目的係為傳承原住民族文化教 育、經營原住民族文化傳播媒體事業, 辦理業務為原住民族廣播、電視專屬頻 道之規劃、製播、經營及普及,以及傳 播出版品之發行及推廣,網站建置及推 廣,文化、語言、藝術及傳播等活動輔 導及培育。然而攤開本次審查會通過之 董事名單 , 考究其等學經歷或專業成 就,卻僅限於民族文化領域;惟攸關基 金會未來發展之數位媒體、廣告行銷、 出版印刷及電影電視等專長人士均無納 入,本屆董事專業程度不無疑慮、憂心 影響基金會正常發展!爰建議主管機關 ─原住民族委員會,應於一個月內提出 檢討報告,即刻改善基金會董事候選人 之徵才遴選方式,並要求下屆董事候選 人應公開廣納相關專才人士,勿流於酬 庸性質、或係其專業僅侷限於族群文化 背景者。 (七十一) 原住民族基本法之配套法制作業進度延 業以本會 106 年預算解凍專案報告敘明 宕,已逾法定期限多年,依原民會106年 期程規劃。 度預算案總說明:「本會主管全國原住 民族事務,業務涵蓋原住民族之法政及 自治制度……」。經查:(一)依原住民 族基本法規定,應於施行後3年內修正、 制定或廢止相關法令:據瞭解原住民族 基本法於94年2月5日公布施行,該法第 34條第1項明定:「主管機關應於本法施 行後3年內,依本法之原則修正、制定或 廢止相關法令。」按其立法理由乃為確 立原住民族基本法之母法地位、保障原 住民族之生存發展、有效推展原住民族 事務,並避免行政及立法機關怠惰,爰 193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採取限期立法規定。準此,相關主管機 關(包括原民會)應於原住民族基本法 施行後3年內,依該法之原則修正、制定 或廢止相關法令。(二)原民會未參據立 法院決議,積極完備相關法制作業:1. 立法院審議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關於原民會之分組決議(八):「……原 住民族基本法於94年2月5日制定公布施 行,迄今已逾5年。惟原住民族委員會仍 有部分子法尚未依法制(訂)定,法制 作業未能完備 , 且未積極採行因應措 施,允應切實妥謀對策,健全原住民族 基本法配套法制,俾落實推動原住民族 基本法及創造有利於原住民族發展之條 件。……。」。2. 立法院審議104年度 及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原民 會部分,亦針對原住民族基本法自94年 施行迄今,仍有部分子法之制定尚未完 成一節,作成凍結部分預算之決議。原 民會應參據立法院有關決議,積極推動 相關法制作業。(三)原民會迄今仍有部 分法規未依法完成修正、制(訂)定作 業:據原民會提供資料顯示,截至105年 8月底止,針對原住民族基本法明定應制 定相關子法 , 且屬原民會主管之法律 者,尚有4 項未完成,包括原住民族自 治法(草案)、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 案)、原住民族傳統生物多樣性知識保 護條例(草案)與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 法(草案),均仍於(重行)研擬階段; 如加計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及其他機關 主管之法令,則有15種法令尚未完成配 套法制作業程序。詢據原民會說明,因 原住民族基本法涉及之相關法令眾多, 該會與相關機關須逐案檢視與通盤檢 討,又修正擬定各項法規作業程序嚴謹 費時,致仍有部分法規迄今尚未完成法 制作業。茲為解決上開法制作業未能完 備之問題,立法院業於104年6月9日修正 通過原住民族基本法,增列第34 條第2 194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項規定:「前項法令制(訂)定、修正 或廢止前,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會 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之原 則解釋、適用之。」前開條文雖可適度 維護及保障原住民族基本權益,惟原民 會仍應持續檢討改善,積極完備相關法 規,以符法制。綜上,依原住民族基本 法之規定,原民會應於該法施行後3年內 完成相關法令之制(訂)定,然該法公 布施行迄今已逾11年,部分子法(令) 卻仍於研擬(商)階段,顯示原民會法 制作業之進度嚴重落後,且未確實參據 立法院決議辦理。為保障原住民族之權 益,及監督原民會預算與政務之正常推 動,爰要求原民會三個月內提出「如何 完備原住民族基本法之配套法制」之檢 討專案報告,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 告。 (七十二) 據內政部統計處及原民會網站公布之人 本會業於 106 年 5 月 18 日以原民教字第 口統計資料,105年8月原住民2歲至21歲 1060033205 號函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之人口數達16萬5,743人,約占原住民總 人數55萬0,924人之30.08%,其中2 歲至 5 歲、6歲至14歲、15歲至17歲、18 歲 至21歲(為就讀幼兒園、國中小、高級 中等學校、大專校院之對應年齡區間) 之人口數約占全國同年齡區間人口數之 3.29%至3.56%。另101至104學年度各級 學校原住民學生數及比率資料顯示,原 住民大專校院學生數雖由101學年度之2 萬4,230 人,逐年增加至104學年度之2 萬5,974人,約成長7.20%;然以原住民 學生占各級學生之比率觀之,幼兒園階 段介於3.79%至4.20%間,國中小階段介 於3.27%至3.49%間,高級中等學校階段 介於2.91%至3.05%間,大專校院階段則 介於1.79%至1.95%間,顯示原住民學生 比率隨著教育層級之提高而下降。又105 年8月之原住民18歲至21歲人口數約占 全國同齡人口數之3.29%,然104學年度 原住民學生於高等教育階段僅占全國受 195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教學生之1.95%,明顯偏低。綜上,近年 來原住民大專校院學生數雖呈逐年成長 之趨勢,惟原住民學生於高等教育階段 之比率仍相對較低,且在學率亦遠低於 一般學生,為提高原住民族年輕學生就 讀大專以上之人數,以便徹底改善原住 民教育水平及翻轉世代貧窮的惡性循 環,俾達成維護原住民學生受教權益與 實踐教育機會公平均等之施政目標,爰 要求原民會與教育部針對「原住民就讀 大專以上學生比例偏低」之問題,提出 檢討報告與改善措施,向內政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以提升原住民就讀大專以 上學生之比率。 (七十三) 鑑於原住民族委員會依「原住民保留地 1.依據「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 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中所訂之「原 饋條例」第 4 條第 1 項規定:「申請人 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實施辦法」,其中 應每年填具禁伐補償金申請書,並檢附 辦理禁伐補償之申請程序為:「申請人 下列文件,向造林所在地之受理機關申 應每年填具禁伐補償金之申請書……並 請,受理機關初審通過後,轉請執行機 轉請地方執行機關辦理現場勘查,經確 關辦理現場勘查,經確認有撫育天然苗 認有撫育天然苗木或造林苗木之事實, 木或造林苗木之事實,且無荒廢、濫 且無荒廢、濫墾、濫伐之情事,應予實 墾、濫伐之情事,應予實施補償之必要 施補償之必要者,予以核准」。 者,予以核准。」,爰依現行規定,書 但若「每年」辦理「現場勘查」程序實 面資料審查及現場勘查認定實施補償 過於頻繁,且原鄉幅員遼闊,民眾普遍 之必要,係作為執行機關准予撥付補償 反應此政策擾民,除新申請案外,對於 金之要件以符合行政程序。 已經「現場勘查」者,應簡化程序為: 2.茲本條例每年辦理申請並切結參與禁 每三年辦理一次「現場勘查」即可。未 伐補償,以全民造林計畫為例,若改以 來並應逐步推動以「全面抽測」取代「現 每三年現場勘查一次或由全面抽測取 場勘查」,以落實政策便民意旨。請原 代現場勘查,檢測不合格者將有溯及追 民會評估修正「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 回補償金之適用。 及造林回饋條例」相關條文。 3.綜上,考量本條例立法目的,避免檢測 實務爭議情況產生,本會業將簡化檢測 作業流程及方式納入條文修正草案。 (七十四) 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106年度於公共建 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24 日以原民主字第 設業務項下,「原住民族住宅業務經費 10600179226 號函請安排向立法院內政 ─業務費─一般事務費」編列預算8,384 委員會報告。並於立法院第 9 屆第 4 會期 千元,用於辦理原住民族住宅等業務協 第 3 次會議報告,業經立法院 106 年 10 調、管控、彙報及推動等工作;經查104 月 11 日台立內字第 1064001331 號函以, 年編列4,350千元及105年編列4,339千 准予動支。 196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元,106年預算大幅增加,成長幅度達 93%,似有浮編預算之虞。爰此,凍結該 項預算3,000千元,並提出書面改善計畫 報告後始能動支。 (三八四) 鑑於原住民族禁伐補償之規定乃係對於 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24 日以原民主字第 原住民族因法律禁止其在原住民保留地 10600179227 號函請安排向立法院內政 禁止採伐自然資源所生之補償,查森林 委員會報告。並於立法院第 9 屆第 4 會期 法第 10 條規定主管機關對於特定森林得 第 3 次會議報告,業經立法院 106 年 10 限制採伐,且第 31 條設有保安林禁止採 月 11 日台立內字第 1064001331 號函以, 伐之補償規定,上開法條即可知悉對於 准予動支。 管制禁伐之主管機關為林務局,故相關 補償費用應為林務局所負擔。否則,將 會形成對於禁伐區域收取之罰鍰由林務 局所職掌,然禁伐所生原住民族權益之 損失由原住民族委員會來負擔,而導致 權責不符之情形。 另查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 運用辦法第 3 條規定,該基金為預算法 第 4 條第 1 第 2 款所訂之特種基金,且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預算書種更載明 為上開預算法中同款第 4 目,凡付出仍 可回收支基金,惟禁伐補償系補償金之 性質,非屬可回收之情形,與原住民族 綜合發展基金規定不符,故由原住民族 綜合發展基金編列禁伐補償費用為違法 編列預算。 然原住民族委員會未對上開違法編列預 算之情形作出相因應之措施,而原住民 族經濟發展處亦係職司原住民族綜合發 展基金應用之單位,爰凍結規劃輔導原 住民經濟及產業發展經費之一般事務費 五分之一,俟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始得動支。 二、 分組審查決議部分: (一) 有鑑於國立博物館類別眾多,惟獨欠缺 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24 日以原民主字第 以原住民族為主體的國家級原住民族博 1060017922 號函請安排向立法院內政委 物館,為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 員會報告。並於立法院第 9 屆第 4 會期第 一項明定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 3 次會議報告,業經立法院 106 年 10 月 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亦為彰顯 11 日台立內字第 1064001331 號函以,准 國家對臺灣原住民族歷史文化之尊重, 予動支。 19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應設置「國立臺灣原住民族博物館」以 專責原住民族文獻及歷史文物之研究、 採集、整理、編輯、典藏、展示、教育 及推廣,故特別自101年4月起至104年12 月止的四年期間,積極質詢文化建設委 員會(後改制為文化部)、原住民族委 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及行政院院長十 餘次,召開四次設置國家級原住民族博 物館協調會議,更於104年6月15日制定 「博物館法」時,特別增訂第六條規定: 「為蒐藏、保存、研究原住民族文獻、 歷史與文物,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 設置原住民族博物館,推動原住民族文 化永續發展。」作為設置國家級原住民 族博物館之法源依據,終於促成行政院 於105年2月17日同意「國立原住民族博 物館─興建先期推動計畫」,原住民族 委員會並於105年3月提出選址報告書。 惟政黨輪替時,本案因列為交接事項而 暫緩辦理,迄今計畫辦理進度仍停滯不 前。考量集結前述諸多努力,才讓國立 原住民族博物館有了興建契機,不論原 住民族委員會有何考量或想法,均應為 建立以原住民族為主體的國家級原住民 族博物館共同努力,避免歷時五年的努 力功虧一簣。爰此,原住民族委員會106 年度預算歲出部分第1目「一般行政」預 算編列2億6,526萬2千元,爰凍結300萬 元,俟原住民族委員會積極延續國立原 住民族博物館後續推動計畫,儘速完成 本案選址、規劃、用地及經費等作業, 並於兩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 現行進度之書面報告,始可動支。 (二) 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 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24 日以原民主字第 「綜合規劃發展」凍結400萬元,俟原住 10600179221 號函請安排向立法院內政 民族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 委員會報告。並於立法院第 9 屆第 4 會期 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第 3 次會議報告,業經立法院 106 年 10 支。 月 11 日台立內字第 1064001331 號函以, 1.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 准予動支。 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4,399萬6 198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千元,主要業務為綜合規劃原住民族 法規,惟原住民族委員會遲至今日仍 尚未將「原住民族基本法」授權原住 民委員會制定相關辦法(子法)制定 完成,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 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2.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 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4,399萬6 千元,其中真正辦理推動原住民族轉 型正義工作僅140萬元整,如原住民族 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幕僚作業 費。據原住民族委員會新聞稿指出預 算中833萬9千元整均用於推動原住民 族轉型正義工作,實際上693萬9千元 預算之計畫內容為歷年所舉辦研討 會、說明會、國內旅費及車資等費用。 依據蔡總統公布的原住民族目標及主 張,提出32項政策、80個工作事項, 全面性展開推動原住民族轉型正義之 推行,然而原住民族委員會卻草率辦 理,顯見原住民族委員會並無實質改 革及推動原住民族轉型正義之決心。 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 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重新提出規 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原住民族委員會,在其「綜合規劃發 展」中,其計畫內容包含綜合規劃原 住民族政策、制度、法規,辦理原住 民族轉型正義,還有推動原住民族自 治,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然要落實 原住民族基本法,其須配套制定之子 法,尚有四個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之 法律尚未制定完成,為保障原住民族 之權益,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 族委員會完成制定原住民族基本法配 套子法,或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 說明原住民族基本法配套子法制定延 宕之合理原因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4.依原住民族基本法之規定,原住民族 199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委員會應於該法施行後3年內完成相 關法令之制(訂)定,然該法公布施 行迄今已逾11年,部分子法及行政命 令 、 行政規則卻仍於研擬或研商階 段,截至105年8月底止,針對原住民 族基本法明定應制定相關子法,且屬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之法律者,尚有4 項未完成,包括原住民族自治法、原 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原住民族傳統生 物多樣性知識保護條例與原住民族土 地及海域法,均仍於研擬階段;如加 計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及其他機關主 管之法令,則有15種法令尚未完成配 套法制作業程序,顯見主管機關法制 作業延宕,且未確實依據立法院決議 辦理。爰凍結部分預算,俟主管機關 完成法令研擬,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5.凍結「綜合規劃發展─綜合規畫原住 民族政策與制度經費」部分預算,俟 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原住民族相關法 規之立、修法期程規劃向立法院內政 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 得動支。 6.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 目「綜合規劃發展」項下「推動原住 民族政策發展及行政資訊化經費」, 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 研議並於原住民族委員會官方網站首 頁增列原住民族基本法配套子法項目 及修正進度每月一覽表,向立法院內 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 動支。 7.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 目「綜合規劃發展」項下「推動原住 民政策發展及行政資訊化」辦理「加 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建 構原住民族地區無線寬頻環境計畫 (104年─106年)計畫」,爰凍結部 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 200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8.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 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 億4,399 萬 6千元,其中「推動原住民族政策發展 及行政資訊化經費」凍結「加速行動 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建構原住 民族地區無線寬頻環境計畫」部分預 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 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 得動支。 9.鑑於104年12月26日通過之原住民族 基本法第二條之一規定:「為促進原 住民族部落健全自主發展,部落應設 部落會議。部落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 機關核定者,為公法人。部落之核定、 組織、部落會議之組成、決議程序及 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原住民 族主管機關定之。」,是以原住民族 委員會於105年5月5日預告「部落公法 人組織設置辦法草案」。而該會106年 預算綜合規劃發展項下建全原住民族 法治經費僅編列693萬9千元,辦理推 動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落實 原住民自治、法治、保障原住民身分 等業務,相較105年度預算827萬3千 元,減少133萬4千元,然《部落公法 人組織設置辦法草案》施行在即,卻 因相關預算減少,部落公法人面臨公 告施行時就斷炊的窘境,不僅不利推 展原住民自治,更是公然打臉蔡英文 總統的原住民轉型正義政策,爰凍結 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重新檢 討預算編列方式後並向立法院內政委 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0.凍結「綜合規劃發展─建全原住民族 法制經費」部分預算,俟原住民委員 會針對原族民族相關法規之立、修法 期程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 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1.鑑於現在原住民族面臨許多不平等 201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法律,諸如:國家公園法、森林法、 野生動物保育法、礦業法、漁業法及 溫泉法等法律,限制原住民族在傳統 文化、習慣上之行為,舉凡狩獵、採 集森林產物、礦物等各種自然資源皆 受現行法律之約束。原住民族基本法 於 104年6月24日修法公布增列第34 條第2 項規定:「前項法令制(訂) 定、修正或廢止前,由中央原住民族 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依本法之原則解釋、適用之。」 該條文公布迄今已1年4個多月,原住 民族委員會與各機關均尚未依前揭規 定解釋相關修法亦尚未送至立法院。 原住民族委員會乃全國原住民族事務 之主管機關,且綜合規劃發展計畫中 亦以充實原住民族法規為其目標,然 並未見其成效,爰凍結部分預算,俟 原住民族委員會會同相關部會對於各 法律中應修正之部分依原住民族基本 法做出相關解釋,並向立法院內政委 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 動支。 12. 原住民族 委員會 106 年度單 位預算 「綜合規劃發展」項下「建全原住民 族法制」,編列落實原住民族法制280 萬 元 與 推 動 原 住 民 族 自 治 98 萬 4 千 元,共計378萬4千元。原住民族委員 會自「原住民族基本法」於2005年通 過後,應於三年之內,對相關法令予 以修正、制定或廢止,惟自該法通過 迄於今日已11年,應修訂之相關配套 法案卻仍未全數完成,顯見法制作業 之進度嚴重落後多年,原住民族委員 會之失職,至為明確。爰凍結部分預 算,俟原住民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 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 動支。 13.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 2目「綜合規劃發展」項下「建全原住 202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民族法制經費」編列落實原住民族法 制280萬元、推動原住民族自治98萬4 千元、保障原住民身分55萬5千元及建 構原住民族法學260萬元,共計693萬9 千元。原住民族委員會自《原住民族 基本法》於2005年通過後,應於三年 內,修正、制定或廢止相關法令,然 而自該法通過至今已11年,應修訂之 相關配套法案卻仍未完成,法制作業 進度延宕多年,原住民族委員會顯有 失職。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委 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三) 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3目 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24 日以原民主字第 「經濟發展業務」凍結500萬元,俟原住 10600179222 號函請安排向立法院內政 民族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 委員會報告。並於立法院第 9 屆第 4 會期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第 3 次會議報告,業經立法院 106 年 10 支。 月 11 日台立內字第 1064001331 號函以, 1.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3 准予動支。 目「經濟發展業務」,編列3億8,597 萬元,其中於「規劃輔導原住民族經 濟開發經費」、「規劃輔導原住民族 經濟及產業發展經費」、「規劃輔導 原住民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及文化創意 經費」分別編列有「原住民族經濟產 業發展4年(103至106年)計畫」經費 3,020萬元、2億7,250萬3千元、4,129 萬7千元,合計3億4,400萬元。爰凍結 部分預算,俟就是項計畫所達到的產 值與就業情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針對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費由原住 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編列預算支用,已 違反法律規定一事,有鑑於原住民保 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第3條 第2項規定保留地禁伐補償事宜,由 「行政院」編列預算,交「執行機關」 辦理,及同法第2條規定執行機關為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故禁 伐補償預算不應由原住民族委員會編 203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列。再者,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 第2項規定,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 民族利用土地及自然資源,受限制所 生損失,應由「該主管機關」寬列預 算補償;而森林法的主管機關係行政 院農業委員會,故禁伐補償預算不應 由原住民族委員會編列。另依該基金 收支保管運用辦法第3條及其預算書 均載明,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係預 算法第4 條第1項第2 款第4目規定「凡 付出仍可收回」的作業基金,惟禁伐 補償金卻是「一旦支出便無法回收」, 其支用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顯已 違反預算法規定。此外,原住民族基 本法第18條規定「政府應設原住民族 綜合發展基金,辦理原住民族經濟發 展業務。」惟禁伐補償是法律限制原 住民族利用原住民保留地給予的損失 補償,其性質非屬促進原住民族經濟 發展,故禁伐補償預算編列支用原住 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係有違原住民族 基本法規定。爰此,凍結部分預算, 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協調行政院主計總 處就禁伐補償金預算應編列於行政院 或編列於執行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林務局,並就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 代墊禁伐補償金16.5億元於107年度 撥還予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提出 書面報告並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同意 後,始得動支。 3.第3目「經濟發展業務」編列3億8,597 萬元,主要業務為輔導原住民經濟事 業發展,培養原住民競爭優勢,辦理 原住民技藝研習訓練等。蘭嶼四面環 海,原鄉文化意涵深重,島上獨有的 達悟族土地風俗與自然景點,近年來 成為觀光勝地,蘭嶼亟欲發展特色伴 手禮,助其推展原住民特色產業,爰 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提 出輔導蘭嶼特色原住民產業,並經立 204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法院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4.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3 目「經濟發展業務」下「規劃輔導原 住民族經濟開發經費」編列「辦理原 住民族文化產業推展中心外牆整體美 化工程,以及相關公共設施之建築物 整修、環境改善及相關硬體設備維護 更新經費」計235萬元。經查原住民族 文化產業中心之年平均營業收入僅7 萬5千元整,恐不利永續經營之原設置 目的,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 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5.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3 目「經濟發展業務」項下「原住民技 藝研習中心營運管理經費」編列「辦 理原住民族技藝研習訓練計畫經費」 410萬元。原住民族技藝研習訓練對文 化之傳承與保留實屬具有重大關係, 此項經費卻只論述將委託專業訓練團 隊規劃執行,而其具體施行內容未具 體表列與陳述,以致不知施行內容為 何,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委員 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6.原住民族技藝研習訓練攸關文化之傳 承與保留,但「辦理原住民族技藝研 習訓練計畫經費」僅說明將委託專業 訓練團隊規劃執行,而其具體施行內 容未具體明示。爰此凍結部分預算, 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四) 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4目 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24 日以原民主字第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凍結300萬 10600179223 號函請安排向立法院內政 元,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 委員會報告。並於立法院第 9 屆第 4 會期 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 第 3 次會議報告,業經立法院 106 年 10 意後,始得動支。 月 11 日台立內字第 1064001331 號函以, 1.第4目「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編列 准予動支。 8,944萬8千元,主要業務為促進部落 土地合理利用,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 205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利,惟有蘭嶼地區之公共建設如環島 公路等品質堪慮,遲未見政府部門關 注。行政院長宣布:未來政府計畫投 資新臺幣1,000億元,改善東部道路與 鐵路交通,並兼顧當地自然與人文景 觀,惟蘭嶼並未在列。蘭嶼因地方制 度上劃屬臺東縣蘭嶼鄉,其道路維護 計畫受限於行政科層組織,多次向原 住民族委員會表達其困難,仍未見其 協助制訂專案工程。近年來多有觀光 客於環島公路受傷事件頻傳,蘭嶼因 四面環海,醫療救援不易,若能安全 整建環島公路,居民及觀光客之安全 更有保障,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 民族委員會提出輔導蘭嶼完成環島公 路整建計畫概算後,經立法院內政委 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2.原住民族委員會在回復原住民族保留 地中,成效始終不彰,且原住民族保 留地遭賤租或違法占用情形嚴重,未 見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具體有效之解 決辦法,為維護原住民族權益,爰凍 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 具體有效政策,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3.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4 目「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編列經 費8,944萬8千元。經查,總統於今年8 月1 日向原住民道歉,承諾今年11月1 日起將開始劃設、公告傳統領域,然 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預算「土地規 劃管理利用業務」項下「原住民傳統 領域履勘作業」等經費不增反減,實 有礙政策推行之虞。爰此,凍結部分 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 政委員會就「土地管理利用作業年度 規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 得動支。 4.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4 目「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項下「原 206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住民族土地規劃經費」之「業務費」 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研 議並積極推動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 草案之制定,並辦理原住民族地區各 鄉(鎮、市、區)至少各1場次之說明 會完竣,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 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5.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4 目「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項下「原 住民族土地規劃經費」之「業務費」 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研 議並配合原住民族基本法訂定「原住 民族土地受限制所生損失補償辦法」 完竣並刊登行政院公報發布,向立法 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6.原住民保留地私下違法轉租、轉讓情 形,業經105年監察院糾正在案。按原 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相關權利後, 違法轉讓、轉租之行為,造成原住民 族土地流失情況更加嚴重,不利於文 化之保存與傳承。再者,此舉亦背離 原住民保留地相關法令,惟多年來原 住民族委員會作為中央主管機關並未 積極查處,導致土地流失情況愈發嚴 重。經糾正後,亦只見新聞稿乙則, 欠缺具體作為。爰此,凍結部分預算, 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檢討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7.依據監察院105年6月3日105內調0043 號調查報告,坐落臺東縣大武鄉大武 村之立原砂石場違法侵占原住民保留 地 , 並於大武溪行水區內盜採砂石 案,鄉公所雖於83年1月1日續訂之原 住民保留地租賃契約,然未依規定報 送臺東縣政府及前臺灣省政府審核, 擅自越權核定續租,悖離規定,又未 落實原住民保留地租約管理,對於租 期屆至之租賃案件,未能積極函知承 租人於期限內辦理續租,遲延行政作 20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業,均有不當,而原住民族委員會身 為原住民保留地之中央主管機關,未 積極督促臺東縣政府及大武鄉公所依 法行事,僅消極函轉,難辭監督不力 之咎。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 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 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8.原住民保留地相關業務,自申請、審 查至核定程序皆無公開透明機制,申 請人難以得知辦理情況,致有被詐騙 的情事發生。資訊公開揭露乃政府職 責,應使民眾及利害關係人知悉案件 辦理情況。原住民族委員會雖逐年編 列預算「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網際網路 土地管理資訊系統管理、維護、更新、 教育訓練」,然關於原住民保留地之 資訊系涉及人民權利之重大事項,應 公開周知,避免族人受騙之情況再度 發生 , 容應檢討使相關資訊更為透 明。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 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9.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4 目「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項下「原 住民族 土地 地用 經費 」 2,169 萬 9 千 元,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 員會研議並配合原住民族基本法修正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 點」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完竣並解除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 動會之列管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0.傳統領域調查為回復原住民族土地 與自然權利的重要措施,但原住民族 委員會逐年編列通訊費 、 辦理研討 會、協調相關部會等項目預算,至今 仍未見成果,侵害原住民族傳統領域 的事件不斷發生。而於105年度編列 985萬3千元預算執行,106年度僅列 500萬2千元,減列485萬1千元。在減 208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列近五成預算的情形下,又如何落實 原住民族自然資源權利的保障。爰此 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11.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 4目「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項下「原 住民族傳統領域經費」之「委辦費」 編列「辦理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調 查及劃設作業」320萬元,凍結部分預 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將原住民族土 地及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草案刊登 行政院公報發布,並向立法院內政委 員會針對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種子 教師人數及相關學經歷進行專案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五) 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5目 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24 日以原民主字第 「公共建設業務」凍結500萬元,俟原住 10600179224 號函請安排向立法院內政 民族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 委員會報告。並於立法院第 9 屆第 4 會期 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第 3 次會議報告,業經立法院 106 年 10 支。 月 11 日台立內字第 1064001331 號函以, 1.第5目「公共建設業務」編列8 億2,890 准予動支。 萬2千元,主要業務為提供原住民多元 化居住服務,改善原住民族地區部落 特色道路橋樑,改善原住民族基礎環 境等等。惟有蘭嶼地區亟需政府協助 其公共建設之推展,如當地之環島公 路、簡易汙水處理廠等,蘭嶼鄉現有 之環島公路等品質堪慮,遲未見政府 部門關注,而蘭嶼家戶因缺乏簡易汙 水處理過程,水汙染日益嚴重。蘭嶼 鄉多次向政府表達其困難,仍未見其 協助制訂專案工程 , 爰凍結部分預 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輔導蘭嶼 完成環島公路及簡易汙水廠之建設計 畫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第5目「公共建設業務」之「原住民族 住宅改善計畫經費」編列1億3,067萬 元,凍結部分預算。查全國原住民族 209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自有住宅率72.6%、都市原住民自有住 宅率僅57.8%,都較全體國民87.9%低 了很多,顯見推動不確實,恐有浮編 預算之虞,未能落實原住民族居住權 及加強提供多元居住服務之施政目標 與重點,原住民族委員會難辭其咎, 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就是項計畫辦理情 形與成果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第5目「公共建設業務」項下「原住民 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經費」,編 列「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部落 特色道 路改 善計 畫 ( 103 年 至 106 年 度)」5億2,890萬元,爰凍結部分預 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就該項計畫辦 理情形與成果,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4.查106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預算書,針 對「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居業務」編 列有1,503萬9千元。然鑑於不論是因 風災而強制遷村,或因都市計劃開發 而規劃遷村,部落老人因為新村落選 址與其原本所處生活環境相差過大, 發生集體適應不良、生病甚或死亡之 情形時有所聞;或因國宅機能規劃未 配合原部落風俗與習慣,造成族人生 活品質低落之狀況,種種情形突顯政 府對於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居業務, 事前並未做深入調查,事後亦不見調 整。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 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六) 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9目 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24 日以原民主字第 「原住民教育推展」凍結1,000 萬元, 10600179225 號函請安排向立法院內政 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 委員會報告。並於立法院第 9 屆第 4 會期 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 第 3 次會議報告,業經立法院 106 年 10 始得動支。 月 11 日台立內字第 1064001331 號函以, 1.101至104學年度各級學校原住民學生 准予動支。 數及比率資料顯示,原住民大專校院 學 生 數 雖 由 101 學 年 度 之 2 萬 4,230 210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人,逐年增加至104 學年度之2萬5,974 人,約成長7.20%;然以原住民學生占 各級學生之比率觀之,幼兒園階段介 於3.79%至4.20%間,國中小階段介於 3.27%至3.49%間,高級中等學校階段 介於2.91%至3.05%間,大專校院階段 則介於1.79%至1.95%間,顯示原住民 學生比率隨著教育層級之提高而下 降。105年8月之原住民18歲至21歲人 口數約占全國同齡人口數之3.29%,然 104 學年度原住民學生於高等教育階 段僅占受教學生之1.95%,顯著偏低, 允宜深入瞭解關鍵因素並妥謀改善對 策。 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 針對「提升原住民學生受高等教育之 比率」進行專案報告,並經立法院內 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2.原住民族委員會每年編列大筆預算, 推動培育原住民族人才 , 然經查發 現,大專校院階段之原住民學生粗在 學率僅51.60%,明顯低於一般學生之 84.81%,差距高達33.21個百分點,顯 示高等教育階段之原住民學生粗在學 率,仍屬偏低,且顯著落後於一般學 生,顯示目前原住民族委員會在推動 培育原住民人才上,尚有很大努力空 間。為讓公帑能獲得有效運用,爰凍 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 具體有效提升培育原住民族人才之政 策,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3.按《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 會設置條例》第九條明定,董監事選 舉應由行政院依公開徵選程序提名, 再提交審查委員會以公開程序全程連 續錄音錄影經三分之二以上多數同 意。然而,今年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 金會董監事選舉並未依法公開徵選, 外界根本無從知悉候選人被審薦或排 211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除的理由,實難以擺脫政治力量的介 入和干擾,亦無法維持其獨立性。爰 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 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 告,重新補正相關公開程序後,始得 動支。 4.查教育部統計處105年5月「104學年原 住民教育概況分析」,原住民學生各 教育階段,發現高等教育階段之原住 民學生粗在學率僅有51.60%,明顯低 於一般學生84.81%,原住民族委員會 允應深入調查關鍵性因素。原住民族 委員會與教育部皆為普及原住民族教 育、維護原住民學生受教權益之主管 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應提出更積極 作為之政策,爰此,凍結部分預算, 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會針對提出具體解決方案進行專案報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5.查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案,於 「原住民族教育協調與發展經費」項 下編列「推展以民族教育為特色之學 校本位課程計畫」430萬元。其中對直 轄市政府之補助129萬元,對臺灣省各 縣市之補助301萬元。然我國位於直轄 市之原鄉僅6個,位於各縣市之原鄉數 目為49個,數目相差超過八倍,經費 補助卻不到三倍,加上民族教育經費 使用不當,造成各鄉鎮內學校推行民 族教育資源不足、成效不彰。爰凍結 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 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6.查106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 第9目「原住民教育推展」項下「培育 原住民人才」編列2億3,241萬6千元, 提供原住民學生助學、獎學金、工讀 金,其中「提供就讀大專院校原民學 生獎助學金」為1億7,041萬6千元。然 上開培養僅針對非語言之人才培養, 212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對於語言文化的傳承與深造並無相關 獎勵措施,且助學金、獎學金、工讀 金領取之資格限制,不要求學生對其 文化與語言須有一定了解,造成某些 領取獎學金之原住民學生,並不了解 其文化與語言 , 卻仍享有此優惠措 施,使獎勵淪為同化之政策。爰凍結 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 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7.「推動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 ─振興原住民族語言」項下,針對「發 展原住民語言教材教具及數位化」編 列1,250萬元,其中「補助辦理族語著 作出版、大學開設族語課程及相關族 語推廣等活動」則僅編列300萬元。惟 查現今高等教育缺乏民族教育的培 養,線上族語學習資源錯誤率高,相 關語言教材亦僅分派於各國中小,造 成原住民高等教育學子難以獲得適當 教材學習,而使學前至高中階段所為 之族語學習效果無法持續精進加深。 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8.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9 目「原住民教育推展」項下「原住民 族教育協調與發展經費」辦理「數位 部落啟航4年(105至108年)計畫」編 列經費4,200萬元,凍結部分預算,俟 原住民族委員會就原住民族數位素質 提升情形向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9.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9 目「原住民教育推展」項下「原住民 族教育協調與發展經費」之「數位部 落啟航4年(105至108年)計畫」經費 4,200萬元,惟此計畫與該會現行所推 動之「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4年計 畫」、「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 213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展方案 」 等計畫內容具有高度關聯 性,應定期檢視辦理成效,予以妥善 整合相關資源之運用,避免資源虛擲。 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經行政院審核計 畫無浮報浪費情事,並向立法院內政 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 得動支。 10.審計部104年度審核報告指出,原住 民族委員會104年度編列原住民族教 育經費,部分經費內容與民族教育相 關性薄弱,與原住民族教育法有關專 款辦理原住民族教育之規定未符,允 宜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之精神及規 定,妥謀改進。查「原住民教育推展 ─ 綜合規劃原住民族政策與制度經 費」項下編列「協助5家無線電視台數 位頻道及公視HiHD 頻道上鏈」共5,000 萬元,卻未說明該筆預算與原住民教 育推展之關聯性。爰凍結部分預算, 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就該筆預算與「原 住民教育推展」之相關性與必要性向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11. 原住民族 委員會 106 年度單 位預算 「原住民教育推展」項下「原住民族 文化維護與發展經費 」 分支計畫科 目,編列「辦理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 綜合規劃 __ 」500萬元。行政院於105 年2月17日原則同意「國立原住民族博 物館興建先期推動計畫」時,初步選 址於新北市三鶯新生地,惟該會刻正 辦理原住民博物館重新選址作業,此 推動計畫第二階段綜合規劃無法進 行。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 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2. 原住民族 委員會 106 年度單 位預算 「原住民教育推展」項下「原住民族 文化維護與發展經費 」 分支計畫科 目,新增「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興建 214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計畫」3,516萬7千元。原住民族委員 會先期推動計畫之期程顯已延遲,又 興建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即逕先 編列該計畫之預算,違反預算法第32 條第1項之規定。爰凍結部分預算,俟 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3.行政院於105年2月17日原則同意原 住民族委員會「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 興建先期推動計畫」,原決定選定新 北市三鶯新生地落腳。唯立法院內政 委員會於105年5月12日要求暫緩相關 計畫之辦理,6月2日並要求相關選址 作業,應儘速廣納原住民文化、博物 館經營與財務計畫專家學者意見,重 新評估。建請原住民族委員會盡速進 行選址作業,並提出原住民族博物館 興建必要性,與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 區、台灣歷史博物館、台灣史前博物 館等文化園區、博物館功能重疊解決 辦法等相關議題評估說明,爰凍結部 分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 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14.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案第9 目「原住民教育推展」項下「原住民 族文化維護與發展經費」編列「國立 原住民族博物館綜合規畫經費」500 萬 元及「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興建計畫」 3,516萬7千元。然查,依據立法院審 查 105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所 作 決 議,原住民族委員會刻正辦理原住民 博物館重新選址作業,又若按原核定 計畫之辦理期程,105年應已完成整體 規劃、用地取得及變更開發許可計劃 等作業,106年則開始辦理籌備處政策 研擬及執行、園區建築空間設計等項 目,目前之執行進程顯已嚴重落後原 計畫之預期進度。又本計畫係採綜合 規畫(興建計畫)及可行性評估(先 215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期推動計畫)2 階段核定方式辦理, 惟其在先期推動計畫尚存不確定性及 興建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之情形下, 於106年度已先行編列原住民族博物 館興建計畫經費,與計劃預算之精神 未符。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 民族委員會確實重新評估國立原住民 族博物館興建相關期程規劃,並向立 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 意後,始得動支。 15.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於「原住民 教育推展」項下「原住民族文化維護 與發展經費」編列「辦理國立原住民 族博物館綜合規劃經費」500萬元及國 立原住民族博物館興建計畫3,516萬7 千元。據立法院相關決議,該會刻正 辦理原住民族博物館重新選址作業, 先期推動計畫之期程顯已延遲,又興 建計畫尚未經核定,即已先行編列106 年度相關預算,恐有未能如數執行之 疑慮,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原住民族 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6.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第 9目「原住民教育推展」項下編列14億 2,201萬4千元,其中新增編「國立原 住民族博物館興建計畫」3,516萬7千 元,查該計畫尚未獲行政院核定。鑑 於當前政府財政極為困難,前揭計畫 尚未獲核定即先行編列預算,查與預 算法第34條、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算編製辦法」第20條規定及「政府公 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第8點 規定不符 。 前揭計畫未獲行政院核 定,為考量後續執行恐受影響暨計畫 施行成效,避免又成蚊子館、資源虛 擲,爰凍結部分預算,俟經行政院審 核計畫無浮報浪費情事,並向立法院 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216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七) 總統府於105年8月1日成立「總統府原住 總統府原轉會 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主 1. 主要任務是在釐清真相,提出立法或政 要任務包含揭露歷來因外來政權或移民 策之建議,以處理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 導致原住民族權利受侵害、剝奪之歷史 轉型正義等大政方針決策,所作成之行 真相;對原住民族受侵害權利,規劃回 政、立法或其他措施之規劃建議,將交 復或賠償措施;檢視對原住民族造成歧 請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作為 視或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之法律與政策 後續工作推動之議事與協調單位,以協 並提出修改建議;積極落實聯合國原住 調各部會共同推動。 民族權利宣言與各項相關之國際人權公 2. 總統於 105 年 8 月 1 日宣布設置並於同 約等。於此同時,行政院下所設立,並 年 12 月 27 日召開「總統府原住民族歷 由原住民族委員會經費支應之「行政院 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第 1 次委員 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亦負有規劃、 會議預備會議、106 年 3 月 20 日召開 審議、協調與推動與原民基本法相關之 第 1 次委員會議、106 年 6 月 30 日召 民族自治、教育、語言文化與傳統領域 開第 2 次委員會議,由總統親自擔任召 土地等內容 , 查該上提二會之設置目 集人,與各族代表各同聽取各族代表對 的,與主管原住民族事務之原住民族委 於原轉會未來在歷史正義,包含自治、 員會任務多有雷同。爰此,要求原住民 族語、土地、平埔、歷史等議題,對等 族委員會須通盤檢討其與上開總統府及 地協商往後政策方向。 行政院下設二單位之任務分工與相關業 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 務規劃,俾利原住民族事務順利推展運 1. 行政院於 105 年 11 月 25 日召開「原住 行。 民族基本法推動會」第 4 次會議,並決 議定期召開,把原轉會形成的共識,在 院的層級來加以協調各部會,專責處理 原住民族集體權之保障,架構原住民族 轉型正義之政治工程。 2. 推動會所形成之共識及執行原住民族 集體權利具體政策工作,包含自治法、 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語言及文化發 展法、平埔正名等原基法子法或其他相 關法案的推動,由本會專責主導推動, 並配合其他法令主管機關,實踐原住民 族基本法已規範原住民族權利體系之 建構與實踐藍圖。 3. 復經檢討後,業修正原基法推動會委員 會議召開原則及頻率,以每 4 個月召開 1 次為原則,原推會第 4、5、6 次會議 業分別於 105 年 11 月 25 日、106 年 3 月 30 日及 106 年 7 月 28 日由召集人林 全院長主持竣事。未來將遵循總統承諾 定期召開,並依據本推動會設置要點之 21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規定,強化其正常運作功能,有效審 議、協調及推動原住民族基本法相關事 務,保障原住民族權益。 (八) 鑑於蔡英文總統競選時發表之原住民政 1. 依照總統原住民族政見及 106 年 3 月 策主張,承認原住民族的特殊地位,原 20 日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 住民族和國家是準國與國的主權新夥伴 正義委員會第 1 次會議裁示:原住民族 關係。政府應依《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 自治之推動應奠基於包括明確的空間 宣言》、《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及 範圍、自治權限、以及固定財源之上; 《原住民族基本法》,制定《原住民族 就自治政府的組織架構,要由原住民族 自治法》,尊重原住民族之自治意願, 與政府對等、充分協商後才產生,並且 保障其平等地位及自主發展,實行原住 透過「部落公法人」建制,厚實、累積 民族自治。各民族自治團體及部落具公 民族自治的基礎與能量。政府將依前開 法人地位;劃定自治區行政區域範圍; 指示,尊重各族的多元需求,廣泛徵詢 自治區政府享有完整自主和自治權限及 不同民族、部落的意見,以審慎研擬原 可獲配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中央原住民 住民族自治法案。 族主管機關應設置原住民族自治發展基 2. 現階段原民會將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 金,協助原住民族自治籌備及發展;自 第 2 條之一授權規定,草擬「部落公法 治區行政區域範圍內之公有土地,應依 人組織設置辦法(草案)」並於近期發布 相關法律移由自治區政府管理。 施行,據此先行實踐『部落公法人』制 是以,為加速實踐蔡英文總統政見,早 度,以奠定民族自治之基礎,逐步推動 日推行原住民自治,落實原住民基本法 民族自治。 規定,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於本會期 3. 另原民會刻正辦理各民族自治研商會 結束前將原住民族自治法送立法院審 議,以彙整各族自治需求並聽取意見, 議。 以俾後續法制作業程序順利推展。 (九) 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預算第2目「綜 1. 目前尚未完成之 11 項《原基法》相關 合規劃發展」項下「建全原住民族法制 子法,均為原住民族權利重要法案,因 經費」編列落實原住民族法制經費69萬3 法令種類與涉及原住民族權利範疇不 千元。查原住民族委員會自《原住民族 同,且涉及機關多,牽連範圍廣,相關 基本法》於94年通過後,本應於三年內 部會所持意見立場仍有待協調,亦需廣 修正、制定或廢止相關法令,然自該法 徵詢各界意見,致尚未完成制(修)法作 通過至今十年,其應修訂之相關配套法 業,本會將賡續與相關機關協調,送請 案至今仍未完成,法制作業進度延宕多 行政院原基法推動會列管處理,並依原 年,立法院亦多次決議原住民族委員會 基法第 34 條第 2 項規定先以解釋令因 應積極採取因應措施,原住民族委員會 應。 顯有待改善之處。次查,肩負推動原住 2. 另亦遵照行政院原基法推動會設置要 民族基本法目標之「行政院原住民族基 點第 8 點「本會每年應就本法推動執行 本法推動會」之經費,由原住民族委員 情形提出報告書,提供各有關機關研究 會編列預算支應。惟該會自95年通過設 辦理。」之規定,配合內政委員會議決 置要點以降,迄今十多年僅舉辦過三次 議,每年提出本法推動執行情形之報告 會議,且該會必須提供之各年報告書部 書,俾供回顧、檢討並提出相關建議, 218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分更是付之闕如。綜上,要求原住民族 以有效使原基法發揮保障原住民權益 委員會須通盤檢討並擬訂原住民族基本 之效益。 法相關子法制定時程,定期將推動會開 會後之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並 每半年就《原住民族基本法》之配套法 案推動執行情形提出報告書,俾利原住 民族事務順利推展運行。 (十) 原住民族委員會投入鉅資建造文化公園 遵照辦理,有關妥適調整各館經營策略, 等公共設施,國家級原住民族博物館亦 茲說明各館目前經營方向如下: 在計畫興建中;查目前原住民族委員會 1.原住民族文化產業推展中心:地上樓層 所轄可供大眾參觀使用之館舍及園區計 總計 11 樓,1、2 樓委外經營原住民族 有技藝研習中心、原住民族文化產業推 風味餐廳,3 樓以上樓層以推動「農特 展中心、原住民族東埔活動中心及臺灣 產及特色商品展售」 、 「部落傳統美食推 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等4處,該4處公共設 廣」 、 「都市原住民就業輔導」 、 「文創產 施原始建造成本共計5.78億餘元,若加 業發展」及「族語文化推動」等重點政 計自啟用後迄今至104年底之運作費用 策,由本會相關專案辦公室進駐亦符合 總額及相關軟硬體設備增(修)購經費 本中心原起造目的,發揮現有場域之最 投入已高逾37.21億元。次查原住民族委 大功能,俾創造族群文化推廣之最大效 員會106 年度將持續對4園區投入軟硬體 用。105 年度進館人數達 10 萬 6,538 增(修)購與日常維運事宜共計8,397 萬 人次,活化效益已顯著提升。 元,然上提4處公共設施平均營運收入僅 2.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 2,003萬8千元,其中原住民族文化產業 (1) 農業示範區:設置農業灌溉系統並 推展中心之年平均營業收入僅 7 萬5 千 搭建溫室,作為培育原住民族農業 元、技藝研習中心平均參觀(使用)人 技術人才之基地。 次不足1,000人次,恐不利永續經營以達 (2) 生態休閒區:結合特有之生態、文 原設置目的。為求資源有效利用及文化 化資源,以「休閒露營區」模式經 園區或設施永續經營,爰要求原住民族 營,目前已完成整修工程,將於 107 委員會重新檢視4園區定位與肩負任 年 2 月份開幕營運。 務,妥適調整相關經營策略,俾利有效 (3) 技藝研習區:賡續執行傳統技藝研 推廣原住民族文化之存續。 習工作,106 年開辦文創、觀光、行 銷、農耕等課程計 22 班,研習日數 達 150 日以上。 3.東埔活動中心:原規劃之 ROT 促參案, 經三度公告招商,仍無廠商投資。為賡 續推動活化作業,本會於 106 年 9 月 18 日與南投縣政府召開「本會東埔活 動中心移撥南投縣政府可行性評估會 議」,雙方商談後己具共識;南投縣政 府表示有意配合以東埔活動中心為核 心,評估籌設東埔溫泉取供事業,並全 219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力推動觀光、溫泉及產業復振工作。 (十一) 查原住民族委員會目前雖設有原住民保 本會已於原住民保留地網際網路土地管 留地網際網路土地管理資訊系統,於系 理資訊系統增加「租約租期即將屆滿」功 統中針對原住民保留地土地資訊、異動 能,公所承辦人員登入系統即有提示功 或相關清查結果逐一建檔,對於租金收 能。 益等亦於系統中進行管理,然該系統對 於租約租期即將屆滿乙節,尚無法提出 預警。 依監察院 105年6月3日105 內調0043號 調查報告中原住民族委員會表示,因全 國各地租約資料龐大,並牽涉各地方政 府相關行政程序及作業等,未來將會納 入資訊系統整體檢討時一併評估,顯見 該系統亟需改進。 為妥善運用資訊系統主動預警、有效列 管及定期清查,以減少人為錯誤或疏失 之發生,確保原住民土地權益,爰要求 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三個月完成系統修正 工作。 (十二) 原住民使用之台糖公司土地,係原屬於 本 會 業 以 106 年 2 月 3 日 原 民 土 字 第 原住民祖先遺留而使用迄今,但因該土 1060006334號函復委員辦公室,經依據本 地為台糖公司所有,非公有土地,致使 會歷年傳統領域調查成果套疊台糖土地 用人無法申請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 分析,估計約為7691.129公頃。另有關擬 行政院特於95年9月1日核定「原住民現 定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之價購計畫送 使用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價購實 請行政院核定1節,目前尚無法源依據得 施計畫」,並由原住民族委員會編列預 據以辦理,惟本會於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 算及價購完成,且土地管理機關已變更 法(草案)中,訂定規範原住民族傳統領域 為原住民族委員會。 土地回復程序及相關補償規定,本會刻正 然時至今日花東縱谷地區仍有大片原住 積極辦理法制作業,爰謹提供目前盤點傳 民使用之台糖土地未依照該法價購,例 統領域內台糖土地之面積供參。 如光復的噶馹佤部落世居於此,因日本 人強佔土地喪失了傳統領域,而後土地 輾轉入台糖之手,時至今日部落族人仍 無法取回傳統土地,危害原住民族土地 權益甚鉅。 為落實憲法與原住民族基本法對原住民 土地權益的保障,同時加速推展蔡英文 總統的原住民土地政見,爰建請原住民 族委員會於三個月內盤點目前原住民族 傳統領域內之台糖土地面積,盤點後擬 220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定相關價購計畫送行政院核定,以保障 原住民族土地權益。 (十三) 鑑於105年10月3日花蓮秀林鄉太魯閣族 1. 本會會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業於 106 狩獵祭,臨時喊卡;原因是花蓮縣政府 年 6 月 8 日以原民經字第 10600235541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規定公告准許他 號、農林務字第 061700971 號函會銜發 們獵殺穿山甲,讓太魯閣族背負罵名。 布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21 條之 1 第 1 項 穿山甲名列世界瀕危動物紅皮書最高 解釋令,將『自用』納入族人得在『原 級,縣府竟核准原住民獵殺,外界紛紛 住民族地區』依法狩獵,不會遭受國家 指責「野蠻」的罵名,使得從不獵殺穿 法律規範的追訴,並在不買賣獲取利 山甲的太魯閣族消受不起,乾脆連狩獵 益,只供『本人、親屬或依傳統文化分 祭都忍痛割捨。 享』的前提下,俾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 該事件原住民族委員會則坦承,因委託 第 19 條,保障原住民族自然資源主權 學術單位執行之原民傳統文化調查尚未 的意旨。 完成,致使該法未能及時修正,讓泰雅 2. 本會業於 106 年 2 月 20 日完成「臺灣 族蒙受莫須有的罪名。原住民族委員會 原住民族狩獵暨漁撈文化研究」委託研 作為最高原住民族事務主管機關,理應 究結案報告,研究成果將納入本會與行 維護原住民族權益,卻因怠忽職危害族 政院農業委員會共同修正「原住民族基 群聲譽,致使泰雅族背負破壞生態的罵 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 名,明顯失職。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 野生動物管理辦法」之研商會議中。 除於一個月內會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修 正相關辦法外,並就各項委託研究案檢 討改善,避免類此案件再發生,危害原 住民族名譽及權益。 (十四) 根據原住民族戶籍人口資料顯示,居住 本會為整合都市原住民族相關政策資 於都會區者從95年之39.1%,逐年增加, 源,規劃「都市原住民族發展方案」,納 至 102年已達到45.3%;居住於平地鄉者 入跨部會相關之計畫及措施,業於106年1 雖變動較小 , 亦有逐年緩慢下降的趨 月19日召開跨部會協商會議,盤點及整合 勢;反之,居住於山地鄉者有增快降幅 都市原住民族計畫資源,並於106年4月19 之 勢 , 從 95 年 的 33.6% 降 低 到 102 年 的 日以原民綜字第1060015206號函請行政 30.3%。 院審議,並經行政院秘書長於106年6月23 再進一步從年齡別觀察,青壯年人口漸 日院臺原字第1060020118號函覆請本會 往都會區遷移的結果 , 使得留在山地 本於權責自行核處。本會業以106年12月 鄉,普遍以中老年人為主,歷年人口結 27日原民綜字第1060079664號函函頒都 構65歲以上人口居住在山地鄉所占比率 市原住民族發展方案(107年-110年)(諒 甚高,隨著年齡下降,人口占率逐年降 達),依據該方案肆、執行策略及方法, 低。反之,都會區原住民族居住的年齡 方案內各具體措施之辦理方式及內容,由 分布,以0-14歲人口居住比率最高,依 各權管單位依據各該執行計畫辦理。 序為15-44歲、45-64歲,最少為65歲以 上,顯見原住民青年族群移居都會區已 是常態,惟目前都會原住民相關扶助計 221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畫、法令均未完整,爰要求原住民族委 員會於三個月內邀集各部會盤點都會原 住民地區所需資源,擬定完整性的都會 原住民發展計畫及法規,改善都會原住 民族的基礎生活。 (十五) 根據衛生福利部公佈之老人重要死因統 一、行政院已於105年12月核定長照十年 計 , 65 歲以上老人死亡人數由 98 年的 計畫2.0,其中第六章「原住民族長 96,426人(占總死亡數之67.7%),上升 期照顧」,係由本會與衛生福利部共 至 101 年 的 105,907 人 ( 占 總 死 亡 數 之 同撰擬及推動。 68.8%),死亡人數增幅為9.8%,粗死亡 二、有關年報部分,業於106年9月8日以 率由98年的每十萬人口4,062.1人減至 原民社字第1060057631號回復陳瑩 101年的每十萬人口4,130.2人,粗死亡 委員。 率增幅為1.7%。長期而言,因老年人口 數增加,老年人口死亡人數逐漸增加。 對比原住民族的老年人口變化及死亡情 況,依原住民族委員會101年原住民族人 口及健康統計年報,原住民族老人人口 數 為 32,657 人 , 占 原 住 民 族 總 人 口 6.2%,死亡人數為1,657人,粗死亡率為 每十萬人口5,194.3人。雖然原住民族老 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低於全國之比率, 但粗死亡率卻高於全國老年人口,顯見 原住民地區不僅醫療資源缺乏外,老人 照護工作更是未來應著力的重點,為強 化對原住民族老人醫療資源與照護工 作,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一個月內 會同衛生福利部擬定適合原住民地區的 長照計畫,增加原住民地區老人照護資 源與人力分配,保障原住民老人的健康。 (十六)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2年原住民人口 一、依據醫療法規定,合理分布醫療資 及健康統計年報資料顯示,102年原住民 源,提高醫療品質,保障病人權益, 族死亡人數3,757人,男性2,161人,女 增進國民健康,為主管機關衛生福利 性1,596人,較上年總死亡人數少78 人。 部之權責。查衛生福利部已規劃「第 全體粗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708.2人。標 八期醫療網計畫」,期程自106年至 準化死亡率每十萬人口787.6人,較全國 109年。 每十萬人口435.3人,高出352.3人。 二、本會先於106年8月10日原民社字第 該報告又指出,102年原住民族十大主要 1060051033號函暨106年9月20日原 死因以死亡人數(粗死亡率)排序為(1) 民社字第1060058843號函,請衛生福 惡性腫瘤748人(每十萬人口141.0 人); 利部提供相關意見。查該部於106年 (2)心臟疾病(高血壓性疾病除外)447 人 10月3日函復本會,提供原鄉地區醫 222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每十萬人口84.3人);(3)慢性肝病及 療資源說明1份。 肝硬化330人(每十萬人口62.2人);(4) 三、本會業已106年11月27日以原民社字 腦 血 管 疾 病 328 人 ( 每 十 萬 人 口 61.8 第1060074658號函送,彙整衛生福利 人);(5)事故傷害291人(每十萬人口 部及本會資料,撰寫「原住民族地區 54.9人);(6)糖尿病290人(每十萬人 醫療資源盤點暨改善策略」評估報告 口39.4人);(7)肺炎172人(每十萬人 至立法院。 口32.4人);(8)慢性下呼吸道疾病138 人 (每十萬人口26.0人);(9)高血壓性疾 病138 人(每十萬人口26.0 人);(10) 敗血症115人(每十萬人口21.7人)。探 究其原因,主要係醫療資源不足,致原 住民死亡率及惡性腫瘤均較一般國民 高,有鑑於此,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 於一個月內盤點統計目前無醫療資源之 原鄉部落,並於三個月內會同衛生福利 部訂定相關解決計畫,保障原住民醫病 權益。 (十七) 據內政部統計處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網站 本會業於106年5月18日以原民教字第 公布之人口統計資料,101至104學年度 1060033205號函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各級學校原住民學生數及比率資料顯 示,原住民大專校院學生數雖由101學年 度之2萬4,230人,逐年增加至104學年度 之2萬5,974人,約成長7.20%。 然以原住民學生占各級學生之比率觀 之,幼兒園階段介於3.79%至4.20%間, 國中小階段介於3.27%至3.49%間,高級 中等學校階段介於2.91%至3.05%間,大 專校院階段則介於1.79%至1.95%間,顯 示原住民學生比率隨著教育層級之提高 而下降。 又 105年8月之原住民18歲至21歲人口 數約占全國同齡人口數之3.29%,然104 學年度原住民學生於高等教育階段僅占 受教學生之1.95%,顯著偏低,允宜深入 瞭解關鍵因素並妥謀改善對策。 (十八)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3年臺灣原住民 1.本會業分別於 106 年 1 月 19 日及 106 族經濟狀況調查報告指出,原住民族的 年 2 月 7 日召開「都市原住民族發展方 家庭自有住宅率占73.20%,與99年調查 案跨部會協商會議」及「提升都會原住 結果的72.6%相較沒有顯著差異;另一方 民安居規劃協商會議」,邀集內政部及 面,原住民族家庭的自有住宅率較我國 營建署,針對都會原住民居住需求及居 223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全體家庭的85.34%為低。山地鄉及平地 住權益提升等議題進行討論。 原鄉的自有住宅率接近9 成,而新北市、2.會中決議,為提升都會原住民安居,除 臺北市、臺中市原住民族家庭的自有住 本會自行辦理之「原住民族住宅計畫 宅率不及5成4,然在原住民族持續移居 (106-109 年)」及內政部現行自購住 都會區的情況下,未來都會區原住民族 宅、住宅修繕利息補貼及租金補貼等現 自有住宅率恐持續下降,不僅無助於都 有措施及預算外,將合作以提供多元化 會區原住民落地生根,更容易衍生出其 居住服務、提高原住民入住社會住宅及 他社會問題,為提高都會區原住民族自 公共住宅機會、協助地方政府營運原住 有住宅率,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三 民族社會住宅等面向,透過跨部會協 個月內應偕同內政部擬定提升都會原住 調,提供都會原住民更多適宜之住所, 民安居相關規劃,並編列預算補助,協 以協助都會原住民安心成家。 助原住民族在都會區安心成家。 (十九)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3年臺灣原住民 原住民族低利貸款書面改善報告業於106 族經濟狀況調查報告指出,有36.29%的 年3月6日以原民經字第1060011377號函 經濟戶長知道原住民族委員會有提供專 提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委員及原住民族 案貸款的業務,而有63.71%的經濟戶長 籍委員。 不知道。知道者中,有35.03%的經濟戶 長未來有申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專案貸款 的需求,而有64.97%的經濟戶長未來沒 有申請專案貸款的需求,除沒有需要者 外,擔心還不出貸款的比率占16.36%, 顯示部分經濟戶長其潛在仍有申請貸款 的需求,但礙於貸款還款壓力,而不會 申請。 鑑於原住民族委員會不僅應加強宣導借 貸業務外,還應考量原住民族普遍收入 均較一般人低,還款能力較不足,擬定 利息較低的優惠貸款措施,協助原住民 族解決資金籌措問題。爰要求原住民族 委員會於三個月內研擬原住民族低利貸 款書面改善報告,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委員及原住民族籍委員。 (二十) 保障原住民族之教育權向為原住民族委 本會業於106年5月18日以原民教字第 員會施政目標及重點工作之一,然查105 1060033205號函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年8月之原住民18歲至21歲人口數約占 全國同齡人口數之3.29%,惟104學年度 原住民學生於高等教育階段僅佔受教學 生之1.95%,顯著偏低。爰此,要求原住 民族委員會通盤了解原住民族學生於高 等教育面臨之困難並妥謀改善方案,並 224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於每年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出報 告,俾利達成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升原住 民青年高等教育受教率之目標。 (二十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5年第一季原住 本會已於 105 年 12 月 14 日原民社字第 民族就業狀況調查報告指出,原住民有 1050075978 號函復內政委員會全體委員 98.54%參加社會保險,其中以「全民健 辦理情形,有關國民年金方面回復內容如 康保險」參加比例最高,每百人次58.63 下: 人次,其次為「勞工保險」,每百人次 1.依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最新提供國民 23.88人次;第三則為「國民年金」每百 年金保險費─原住民被保險人收繳狀 人次 5.48人次;但仍有1.92%沒有參加 況,未加入國保者計 8 萬 9,484 人。惟 任何社會保險。 據統計,原住民健保實質納保率已達 依據原住民基本法第 26 條第二項規定 99%,故未加入國保者,不代表未加入 「政府對原住民參加社會保險或使用醫 健保,亦即未參加國保者不代表無任何 療及福利資源無力負擔者,得予補助。」 社會保險。 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一個月內調查 2.由於國民年金未具強制性質,屬柔性保 險,無法強制繳費。為確保原住民能獲 全國未參加社會保險者是否係無力付 得適足基本經濟安全保障,協助民眾瞭 擔,如係無力負擔者,原住民族委員會 解國民年金保險制度,增進民眾繳納國 應立即補助 , 協助原住民加入社會保 保保險費之意願,積極主動透過多元方 險,保障原住民基本權益。 式持續鼓勵族人納保。 3.另政府已針對國保被保險人中經濟困 難者提供補助,如具低收入戶或極重度 及重度身障者,由政府全部補助;所得 未達一定標準者,亦由政府部分負擔。 (二十二)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5年第一季原住 本 會 已 於 105 年 12 月 12 日 原 民 社 字 第 民族就業狀況調查報告指出,原住民就 1050074141號函及105年12月30日原民社 業者每人每月主要工作平均收入為2萬 字第1050079818號函,分別函復立法院內 9,530元,其中以2萬元~未滿3萬元比率 政委員會及內政委員會各委員辦公室,有 最高,為36.07%;其次為3萬元~未滿4萬 關本會協同勞動部訂定原住民就業薪資 元,占23.46%;再其次為1萬元~未滿2萬 改善政策,重點如下: 元,占12.56%。較104年12月的28,934元 1.賡續規劃推動下列措施: 比較,就業者每人每月主要工作平均收 (1)「促進原住民就業方案(106-109 入雖增加596元,相較國家發展委員會6 年)」,結合8個相關部會,共36項 月公布的平均實質薪資為5萬7,157元仍 具體措施,提供就業及培訓機會, 有相當大的差距,顯見原住民族薪資收 加速原住民族人力發展。 入情況較一般人低屬實。 (2)辦理原住民族青年就業多元輔導陪 依據原住民基本法第17條規定「政府應 伴服務計畫,強化人力資本。 保障原住民族工作權,並針對原住民社 (3)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促進就業 會狀況及特性,提供職業訓練,輔導原 計畫,發展潛力產業、推動在地經 住民取得專門職業資格及技術士證照, 濟、增加就業機會。 健全原住民就業服務網絡,保障其就業 (4)辦理各項職業訓練專班,並獎勵取 225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機會及工作權益,並獲公平之報酬與升 得專業證照,培育技術人力及提升 遷。」又蔡英文總統原住民政見寫明「保 整體就業技能。 障上萬新的工作機會,開創永續的原住 2.另勞動部亦運用所屬各公立就業服務 民族經濟發展」,實踐原住民轉型正義, 機構提供就業服務,並辦理多元就業開 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協同勞動部於一 發方案及培力就業計畫,同時配合基本 個月內訂定原住民就業薪資改善政策, 工作時薪之調整,辦理僱用獎助津貼、 提升原住民平均工作薪資,改善原住民 臨時工作津貼、職場學習再適應計畫等 生活環境。 各項就業促進措施。 3.綜上,透過勞動部及本會相關措施,共 同協助原住民就業,以提升原住民平均 工作薪資,改善原住民生活環境。 (二十三)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8條規定:政府 1. 本會前於 105 年 4 月 29 日及 105 年 7 應設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辦理原住 月 18 日函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同意依法 民族經濟發展業務及輔導事業機構。當 律義務支出,將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 時設置基金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原住民的 所需費用核列公務預算在案,經行政院 經濟發展,基金用途應當僅限於相關領 主計總處 105 年 8 月 26 日主預政字第 域,不應無限制的使用。 1050101976 號函示,考量原住民保留 今年1月頒布實施的《原住民保留地禁伐 地禁伐補償經費尚符基金設置目的及 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是為了處理長久 用途,且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尚有餘 以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 裕,故預算維持由公務預算及本基金各 事宜,依據受益者付費、受限者補償之 半負擔,107 年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 原則,配合政府造林、育林之政策、守 經費之編列來源可再評估,至於原住民 護原住民傳統智慧,在此背景下通過該 族綜合 發展基 金經 費如有 不足 之情 條例。政府落實該條例規定,實施禁伐 況,行政院將再行撥充以保障原住民族 補償回饋,相關財源應當另行籌措,不 權益。未來倘有基金財務不敷情形,本 該直接從「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挪 會將再函行政院協處,以保障原住民族 移使用,此舉明顯違反民國94年原住民 權益。 族基本法立法成立該基金的精神 。 爰 2. 次查行政院於 105 年 11 月 29 日院授主 此,未來編列禁伐補償回饋經費時,不 預政字第 1050102749 號函示,茲以森 得再從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撥補,所 林法未明文劃設禁伐區域,為避免其他 需財源應另外籌措,財政及主計單位應 身分造林者要求援引比照,衝擊政府財 配合辦理。 政。另,目前禁伐補償係依「原住民保 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辦理, 其適用範圍與申請人資格僅限經劃定 為禁伐 區域之 原住 民保留 地及 原住 民,爰所需經費由本會及原住民族綜合 發展基金編列,尚符政府照顧原住民族 政策及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意旨,並與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 例、森林法、原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 226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辦法等規定無違,至未來該基金如確有 財務不敷情形,行政院將再予協處。 (二十四) 依據104年12月16日增訂公布原住民族 1. 本會 105 年度於全國辦理共 17 場次諮 基本法第2條之1,原住民族委員會應訂 詢座談會,參與人員包含地方政府公職 定發布「部落法人核定與部落組織設置 人員、村里長、部落會議主席及部落鄉 辦法」。惟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條之1修 親等,計約 1,000 人次。各部落代表、 正公布已逾11個月,至今尚未發布相關 地方民意代表及地方行政機關代表就 子法。 部落公法人之「職能角色」及「經費預 有鑑於中央行政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 算」部分意見紛陳,容有不一。 項第十六點規定,對於應訂定之法規命 2. 本案目 前刻依 彙整 意見研 修法 規草 令,於法律公布施行後六個月內應完成 案,並於 106 年 12 月 26 日完成第二次 發布。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應於三個 法規預告。107 年 2 月 9 日將邀集總統 月內,發布前開辦法,透過宣導機制, 府原轉 會委員 及各 民族議 會代 表共 協助及輔導各部落透過部落會議,依其 商,將視民意肯認程度如何,辦理後續 傳統規範,整理並明文化其部落組織章 法規發布作業。。 程,以利前開辦法發布後,盡速確立各 部落之公法人資格。 (二十五) 鑑於104年12月26日通過之原住民族基 原民會107年度預算中編列「推動原住民 本法第二條之一規定:「為促進原住民 族自治所需經費」計931萬4千元,其中有 族部落健全自主發展,部落應設部落會 關部落公法人經費即編列621萬4千元,以 議。部落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核定 明確其經費來源。未來將逐步輔導條件較 者,為公法人。部落之核定、組織、部 佳部落成為公法人,並視輔導成果滾動修 落會議之組成、決議程序及其他相關事 正來年所需經費。 項之辦法,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 之。」 原住民族委員會為避免原住民族之部落 傳統制度繼續面臨崩解危機,厚實部落 自主治理能力 , 奠定原住民族自治基 礎,使部落得取得公法人地位,進而恢 復並重建部落傳統制度,於105年5月5日 預告「部落公法人組織設置辦法草案」, 然該法公告迄今,各方正反意見不斷, 尤其針對部落公法人預算補助問題,至 今仍未明朗,原住民族委員會目前有意 將補助鄉鎮公所之基本設施維持費中的 15%給予部落公法人,然此舉卻遭部分地 方公所反對,致使部落公法人組織設置 辦法迄今仍未公告。 為解決地方政府疑義,避免地方與中央 之間衝突持續擴大,同時推展落實部落 22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自治,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除再與對 地方鄉(鎮、區、市)公所座談會外, 另為避免該法公告後面臨無米之炊的窘 境,原住民族委員會應於半個月內向行 政院爭取專案補助部落公法人之相關經 費,以落實原住民族部落自治的工作。 (二十六) 為回應原住民社會之需求,並順應世界 本會業針對參考各族群慣俗修正委員遴 之潮流,行政院於85年設置行政院原住 聘要點之適法性及可行性,提出評估報 民委員會,幾經改制後成為現今之「原 告,並於106年2月20日以原民人字第 住民族委員會」,為我國中央原住民族 1060009376號函送修正委員遴聘要點書 事務主管機關,專責統籌規劃原住民事 面評估報告至各該提案委員及內政委員 務。 會。 為了保障原住民參政權益,原住民族委 員會組織法,除明訂主委及至少兩位副 主委限定為原民身分者出任,為協調各 族群事務,規定「原住民族各族代表應 至少一名」,並隨主委同進退,稱為族 群委員。 然原住民族委員會於8月10日公布新任 16位族群委員時,引發部分族群像是賽 夏族、卑南族、卡那卡那富等族群反彈, 認為不具代表性,非由內部傳統機制產 生人選,指責原住民族委員會破壞基層 自治與傳統協議,賽夏族人更於9月17日 在各氏族長老、代表率領下,齊聚五峰 重新啟動「賽夏族民族議會」,抗議原 住民族委員會破壞族群自治精神,更違 背該族南、北群長老訂下輪流擔任原住 民族委員會族群委員的慣例,任用南群 族人打赫史.達印.改擺刨,取代依例 這次該由北群推舉第十二任委員的共 識。 原住民族委員會作為中央原住民族事務 主管機關 , 理應遵照原住民基本法規 定,協助族群自治,尊重各族內部自主 建立的慣例,不應聘任與族群共識相違 背的專任委員,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 於一個月內依據各群族族群慣俗檢討修 正族群專任委員聘任辦法。 (二十七) 行政立法分立,立法監督行政,此為憲 本會業於 105 年 12 月 2 日以原民土字第 228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法賦予立法院之職權。本院委員為善盡 1050071963 號函查復在案。 監督職責及問政所需向行政機關要求提 本案補正資料,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 供相關資料,除涉及國家機密保護法、 業基金會業於 105 年 11 月 29 日以原文行 個人資料保護法、政府資訊公開法…… 管行政字第 1050002163 號函,函送立法 等法律規定限制提供者外,行政機關不 院內政委員會。 得藉故推延、規避監督,政府捐助比例 過半之公設財團法人及國營事業亦同。 (行政院所屬相關單位,亦同)查財團 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原住民 族委員會多次延滯提供資料,應予譴責 並檢討改進,並於一個月內補正相關資 料。 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