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本會掌理下列事項: 1、選舉、罷免、公民投票事務之綜合規劃。 2、選舉、罷免、公民投票事務之辦理及指揮監督。 3、選舉區劃分之規劃辦理。 4、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監察事務之處理。 5、政黨及候選人競選費用之補貼。 6、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相關選務事項法規制(訂)定、修正及廢止之擬議。 7、其他有關選舉、罷免、公民投票事項。 (二)內部分層業務 各處室職掌 綜合規劃處: 1、施政方針、施政計畫之擬訂、管制及考核。 2、選舉、罷免、公民投票選務之研究發展。 3、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連署之受理與查核及意見書之彙整、公報之編製。 4、全國性公民投票案連署成立及投票結果之公告。 5、候選人電視政見、公辦政見發表會之規劃辦理與督導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 發表會或辯論會之規劃辦理。 6、選舉、罷免、公民投票電腦化作業之規劃辦理。 7、選舉、罷免、公民投票資料庫之規劃、設計及維護。 8、各級選舉委員會電腦軟硬體、網路系統、資訊安全之建置、更新、維運管理 及資訊教育訓練之規劃辦理。 9、新聞聯繫及發布之辦理。 10、不屬於其他處、室業務。 選務處: 1、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公民投票事務之規劃辦理。 2、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議員、縣 (市)長選舉、罷免及全國性公民投票進行程序之規劃。 3、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選舉區劃分之規劃辦理。 4、政黨及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候選人競選費用補貼之辦理。 5、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議員及縣 (市)長選舉競選經費最高金額之訂定。 6、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登記之受理及其連署人查核作業。 7、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舉候選人登記之受 理。 8、選舉、罷免、公民投票投開票作業之規劃、督導及講習訓練。 9、國際性選舉組織及其活動之參與。 10、其他有關選舉罷免事項。 法政處: 1、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相關選務事項法規之研擬、擬釋及諮詢。 2、選舉、罷免、公民投票選票效力認定、監察及裁罰業務之規劃、辦理及督 導。 3、候選人消極資格查證之處理。 4、選舉、罷免、公民投票業務訴願及訴訟案件之處理。 5、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依法受委託辦理政治獻金申報及專戶許可事項 之督導。 6、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相關事務之協處。 7、全國性公民投票募集經費之許可及管理。 8、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相關選務事項法規及淨化選舉風氣宣導之規劃辦理。 9、政黨使用電視從事競選活動之規劃辦理。 10、其他有關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相關選務事項法制業務。 秘書室: 1、典守印信。 2、文書收發、繕校、保管及公文稽催、查詢。 3、款項之出納及保管。 4、公產、公物之採購、保管及維護。 5、所屬各級選舉委員會公產、公物之使用、登錄、維護等查核。 6、委員會議及主管會報之議事。 7、國內外貴賓接待之辦理。 8、國會聯絡、公共關係之辦理。 9、事務管理。 10、其他行政事務。 人事室: 本會人事事項。 主計室: 本會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政風室: 本會政風事項。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組織系統圖: 中央選舉委員會 政風室 主計室 人事室 秘書室 法政處 選務處 綜合規劃處 十七縣市選舉委員會 五直轄市選舉委員會 桃園縣選舉委員會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選舉委員會預算員額說明表 職員 工友 技工 駕駛 機關代號 機關名稱 備註 預算員額 預算員額 預算員額 預算員額 A61000000A 中央選舉委員會 50 3 1 3 駕駛1人為出缺不補。 A61000100A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14 2 0 1 A61000200A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15 2 1 1 職員2人、工友1人、駕駛1人,合 A61000300A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18 3 1 2 計4人為超額出缺不補。 職員1人、工友3人、駕駛1人,合 A61000400A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17 5 1 2 計5人為超額出缺不補。 職員2人、工友1人、駕駛2人,合 A61000500A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20 3 1 3 計5人為超額出缺不補。 A61001900A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7 1 1 0 A61001100A 桃園縣選舉委員會 12 2 1 0 A61001200A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7 1 0 1 A61001300A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9 1 0 0 A61001500A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10 1 1 1 A61001400A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11 2 1 1 A61001600A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10 2 1 0 A61001700A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10 2 1 0 A61001800A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10 1 1 1 A61002100A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7 2 0 1 A61002000A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7 2 0 1 A61002200A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7 2 0 1 A61002500A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7 2 0 0 A61002600A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7 2 1 0 A61002700A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7 2 1 1 A61002300A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4 0 0 0 A61002400A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2 0 0 0 職員5人、工友5人、駕駛5人, 合計 345 268 43 14 20 合計15人為超額出缺不補。 二、中央選舉委員會 103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選舉為實踐民主最重要的手段與方法。本會負責綜理我國各種公職人員選舉及公 民投票相關工作,所辦理各種公職人員選舉與公民投票之良窳,攸關我國民主憲政之 發展,是以本會均秉持公正、公開及公平的原則來辦理各種選舉及公民投票,以建立 一個純淨的政治參與環境,提升民主政治品質。本(103)年將首次合併辦理各直轄市 及各縣市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本會將以更為審慎之態度執行相關選務工作,確保選舉 順利完成。 本會依據行政院 103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 當前社會狀況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3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順利完成各項公職人員選舉 提升選務人員專業知能,以順利完成各項公職人員選舉及補選。 2.形塑優質選舉風氣 落實執行政黨連坐案件之裁罰,按季將公職選舉候選人之基本資料與法務部確定判決 查詢系統勾稽比對,將符合案件轉知各主辦選舉委員會執行後續裁罰作業,以避免政 黨連坐受罰事件發生遺漏,俾達嚴正執行法律之效。 3.提升選務效率 藉由研訂各項公職人員選舉電腦計票標準作業程序、加強資訊安全措施、資料查詢及 傳輸效率、作業人員訓練、演練測試作業等方式以提供迅速之開票統計資訊,提升選 務效率。 4.強化本會資產使用效益 實施定期財產及非消耗品盤點作業,並由本會事務檢核小組實地抽查選舉委員會,以 確實掌握資產增減狀況及異動情形,有效加強內部控制及提升資產使用效益。另對於 縣市合併後產生之空置辦公廳舍,亦陸續依法定程序辦理移撥,以強化本會資產效 益。 5.辦理組織學習活動,提升員工職能 積極推動組織學習活動,鼓勵本會及所屬選舉委員會同仁積極參與具專業性、管理性 及國際觀等多元化訓練課程,以培植優秀人力,形塑優質工作團隊,以提升本會及所 屬選委會員工之專業職能。 6.提升研發量能 本會年度預算十分拮据,未列有經常性之研究經費,酌由經常性預算中之業務費勻支 進行相關研究。 7.落實政府內部控制機制 加強現有內部控制制度落實執行,並賡續檢討修正本會內部控制制度設計。 8.提升資產效益,妥適配置政府資源 配合本會施政重點,落實零基預算精神,妥善分配有限資源,並提升資本支出預算執 行率,促進資源有效運用。 9.提升人力資源素質與管理效能 配合員額精簡政策,合理管理機關員額;為強化人力素質與工作職能,賡續推動終身 學習,採取實體課程與數位學習並進,營造豐富多元的學習環境。 (二)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年度目標值 體制 方式 一 順 利 完 成 各 1 提升選務人員專業知能 1 統計 每年參加選務幹部人員 75% 項公職人員 數據 講習測驗及格人數佔到 選舉 訓人數之比率 2 公民對選務辦理之滿意 1 統計 選務辦理之顧客滿意度 80% 度 數據 (回答滿意以上者人數 ÷有效問卷數)×100% 二 形 塑 優 質 選 1 落實執行政黨連坐受罰 1 統計 實際裁罰件數÷年度應 100% 舉風氣 事件 數據 裁罰件數×100% 三 提 升 選 務 效 1 提升開票資訊之統計時 1 統計 各縣市(『選舉結果清 26 分鐘 率 效 數據 冊 』 報 表 列 印 完 成 時 間)-(最後 1 張投開 票所報告表送達鄉鎮市 區選務作業中心時間) 之平 均值 (分 鐘) 註:上述「選舉結果清 冊」在總統副總統選舉 時以「候選人在各鄉鎮 市區得票數一覽表」代 替。 四 強 化 本 會 資 1 提升本會及所屬選委會 2 統計 推動所屬選委會國有公 60% 產使用效益 產籍管理成效 數據 用財產及資產管理達成 優等比例(所屬選委會 檢核成果達成優等個數 /受檢核所屬選委會個 數×100%) 五 辦 理 組 織 學 1 本會及所屬選委會同仁 1 統計 透過衡(評)量方式, 65% 習 活 動 , 提 參加具專業性、管理性 數據 參加人員藉由訓練課程 升員工職能 及國際觀等多元化訓練 提升職能之比例。(職 課程,職能提升情形 能提升人數÷調查人 數)×100%。 2 分區辦理所屬選委會人 1 統計 每年參加選舉專業講習 75% 員選舉專業講習 數據 測驗及格人數佔到訓人 數之比率 註:評估體制之數字代號意義如下: 1.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進行。 2.指實際評估作業係由特定之任務編組進行。 3.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透過第三者方式(如由專家學者)進行。 4.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並邀請第三者共同參與進行。 5.其它。 (三)年度共同性指標 共同性指標 共同性目標 評估 評估 共同性指標 衡量標準 年度目標值 體制 方式 一 提 升 研 發 量 1 行政及政策研究經費比 1 統計 (年度行政及政策類研 0.02% 能 率 數據 究經費÷年度預算)×10 0% 二 落 實 政 府 內 1 辦理內部稽核次數 1 統計 本機關及所屬機關當年 1次 部控制機制 數據 度辦理年度稽核與專案 稽核次數 2 增(修)訂完成內部控 1 統計 本機關及所屬機關完成 1項 制制度項數 數據 檢 討 改 善 內 部 控 制 缺 失, 包括 就監察院彈 劾、糾正(舉)案件、 審計部重要審核意見、 機關內部控制制度自行 評估與內部稽核結果及 外界關注事項等,涉及 內部控制缺失部分,已 加強落實執行內部控制 制度或納入內部控制制 度設計,並依業務重要 性及風險性,於當年度 增(修)訂完成內部控 制制度作業項目數 三 提 升 資 產 效 1 機關年度資本門預算執 1 統計 (本年度資本門實支數 95% 益 , 妥 適 配 行率 數據 +資本門應付未付數+ 置政府資源 資本門賸餘數)÷(資 本門預算數)×100% (以上各數均含本年度 原預算、追加預算及以 前年度保留數) 2 機關中程歲出概算額度 1 統計 【(本年度歲出概算編 5% 內編報概算數 數據 報數-本年度中程歲出 概算額度核列數)÷本 年度中程歲出概算額度 核列數】×100% 四 提 升 人 力 資 1 機關年度預算員額增減 1 統計 【(次年度-本年度預 -0.1% 源素質與管 率 數據 算員額數)÷本年度預 理效能 算員額】×100% 共同性指標 共同性目標 評估 評估 共同性指標 衡量標準 年度目標值 體制 方式 2 推動終身學習 1 統計 當年度各主管機關(含 1(符號) 數據 所屬機關)自行辦理或 薦送參加其他機關辦理 1 日以上之中高階公務 人員培訓發展性質班別 之中高階公務人員參訓 人數達該主管機關(含 所屬機關)之中高階公 務人員總人數 4 0﹪以 上。 註:評估體制之數字代號意義如下: 1.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進行。 2.指實際評估作業係由特定之任務編組進行。 3.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透過第三者方式(如由專家學者)進行。 4.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並邀請第三者共同參與進行。 5.其它。 (四)中央選舉委員會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計畫 本年度 隸屬專 施政 與 KPI 與 CPI 計畫期程 實施內容 名稱 項目 類別 預算 案名稱 分類 關聯 關聯 選舉業務 辦 理 選 務 社會 起:103/01/0 338 內政 中 央 選 舉 會 指 提升選 (選務處) 幹 部 人 員 發展 1 及國 揮、監督各項選 務人員 講習 迄:103/12/3 土安 舉工作之辦理, 專業知 1 全(選 各 直 轄 市 、 縣 能 務) (市)選舉委員 會、各直轄市、 縣(市)政府及 各鄉(鎮、市、 區)公所選務幹 部人員則係選務 工作之礎石,為 提升各選務幹部 人員相關知識與 專業能力,爰規 劃辦理選務幹部 人員講習訓練工 作,充實渠等人 員之選舉制度學 理、投開票工作 實務、選舉法規 等知能,以提升 其選務工作品 質,達成順利完 成各項選舉之目 的。 辦 理 及 督 辦 理 及 督 社會 起:103/01/0 32,702 內政 一、辦理及督導 提升選 導 地 方 公 導 地 方 公 發展 1 及國 訂 定 投 票 日 務人員 職 人 員 選職 人 員 選 迄:103/12/3 土安 及 選 務 工 作 專業知 舉 舉 1 全(選 進 行 程 序 , 能、公 (綜合 規劃 務) 依 照 進 度 完 民對選 處) 成 各 項 選 舉 務辦理 工作。 之滿意 二、辦理及督導 度 訂定候選人 競選經費最 高金額及保 證金數額等 事項。 三、辦理及督導 發布各種選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計畫 本年度 隸屬專 施政 與 KPI 與 CPI 計畫期程 實施內容 名稱 項目 類別 預算 案名稱 分類 關聯 關聯 舉公告。 四、辦理選舉宣 導。 五、辦理及督導 受理候選人 登 記 、候 選 人消極資格 查證及審定 候 選 人 資 格。 六、督導辦理選 舉人名冊編 造、公辦政 見發表會、 印發選舉公 報及投票通 知單。 七、督導辦理投 開票工作及 統計選舉結 果。 八、辦理及督導 審定選舉結 果並公告當 選人名單。 九、辦理及督導 製發當選證 書。 三、中央選舉委員會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前(101)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原定目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標值 一 順 利 完 成 各 項 公 提 升 選 務 人 員 專 270 人 (1)為順利完成各項公職人員選舉, 職人員選舉 業知能 提升選務人員專業知能,本會 10 1 年度選務工作人員講習擬訓練 2 70 人,講習對象包括各直轄市、 縣(市)選舉委員會專(兼)任 人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民政局選舉業務主管及承辦人、 各鄉(鎮、市、區)公所民政課 長及選舉業務承辦人。 (2)101 年度選務工作人員講習班,經 聘請相關專家學者及本會主管人 員擔任講師、編寫教材,並委託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 習中心自 101 年 6 月起辦理 6 期,每期訓期 3 天,共計 287 人 結訓。對於充實選務工作人員之 選務法規及實務相關專業知能, 提升辦理選務之品質與績效,落 實為民服務之目的,成效良好, 並達成 101 年度設定 270 人完成 訓練之講習目標值。 公 民 對 選 務 辦 理 80% (1)本會於 101 年度辦理第 13 任總統 之滿意度 副總統及第 8 屆立法委員選舉合 併投票,上開選舉辦理完竣後, 本會委託民意調查機構,以電話 訪問的調查方式,對於本次辦理 選舉全國選民,進行選務滿意度 的民意調查,期望透過此項調 查,瞭解民眾對於本會及所屬選 舉委員會辦理選務工作及選務人 員服務態度的滿意程度,以作為 本會未來選務改進的參考依據。 (2)本次調查對象係以設籍於臺閩地 區、年滿 20 歲以上具有選舉權之 成年民眾為調查對象,進行電話 訪問,調查期間為 101 年 1 月 15 日(星期日)至 1 月 19 日(星期 四)執行,共計完成 1,627 份有 原定目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標值 效樣本,以 95%信賴度估計,抽 樣誤差在±2.43 個百分點範圍以 內。 (3)選民對於本會及所屬選舉委員會 辦理 101 年度第 13 任總統副總統 及第 8 屆立法委員選舉整體選務 工作滿意度為 85.3%,超過原訂 本次績效指標目標值的 80%。 二 提升選務效率 推 動 降 低 無 效 票 85% (1)101 年度 1 月 14 日辦理第 13 任總 改進作為措施 統副總統及第 8 屆立法委員選 舉,本會為降低無效票比率,於 100 年度即訂定「第 13 任總統副 總統及第 8 屆立法委員選舉降低 無效票改進作為計畫」,作為本 會及所屬選舉委員會推動降低無 效票之準據,上開計畫之實施策 略計有 14 種,包含法令檢討修 正、選舉公報及投開票所適當地 點刊載或張貼無效票規定、製作 宣傳短片、廣播帶、插播卡及海 報、利用電視政見及媒體宣導、 加強選務人員訓練等措施;除延 續 100 年度已進行之部分外,101 年度 1 月 1 日起並強化電視廣 播、媒體訪談等各式媒體宣導, 推動降低無效票措施。 (2)具體成效:經本會 100 年度及 101 年度相關作為措施之努力,第 13 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無效票比率為 0.0072,較第 12 任同種選舉降低 千分之 1.6。第 8 屆全國不分區及 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無效 票比率為 0.0210,較第 7 屆同種 選舉降低千分之 8.3。 提 升 開 票 資 訊 之 24.5 分鐘 本會 101 年度辦理第 13 任總統副總 統計時效 統及第 8 屆立法委員選舉電腦計票 作業,經統計本次選舉各直轄市、 縣市最後 1 張投開票所報告表送達 鄉鎮市區選務作業中心時間與其列 印『選舉結果清冊』報表時間平均 為 21.3 分鐘,達成原定目標值之要 原定目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標值 求。 三 活 化 本 會 資 產 效 加強產籍管理 1次 ( 1 )依 據 國 有 公 用 財 產 管 理 手 冊 規 益 定,每月及每季填報機關財產增 減異動表單,函報國有財產局備 查。 (2)強化國有公用財產管理及使用效 益,於 101 年 9 月 19 日訂定「直 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事務管理檢 核考評要點」,考評所屬選委會 財產、物品及辦公處所管理執行 績效。 (3)完成本會及所屬選委會 101 年度 財產物品盤點作業,並將盤存情 形連同盤點紀錄簽報核定。 (4 )本會 101 年度原擬擇 定至一半 (約 11 個)選委會進行實地財 產、物品及辦公廳舍檢核作業, 本會主任委員非常重視所屬選委 會國有公用財產使用及辦公廳舍 管理事宜,經簽奉核示,惟於 10 1 年度第 13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8 屆立法委員選舉辦理完竣後,增 加訪查 4 個所屬選委會,由本會 事務檢核小組至新北市、苗栗 縣、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 嘉義縣、嘉義市、新竹縣、新竹 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花蓮縣、臺東縣、宜蘭縣等 15 個 選委會完成實地檢核及訪查作 業。各該選委會辦理情形大致符 合規定,且較往年進步甚多。考 評結果,計有新北市、新竹市、 嘉義市及臺南市 4 個選委會表現 最佳,考列為優等。本會及所屬 選委會 101 年度加強產籍管理績 效指標達成率為 100%。 (5)為活化本會及所屬選委會辦公廳 舍使用效益,於臺中市、臺南市 及高雄市等 3 個選委會縣市合併 原定目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標值 升格集中辦公後,依法定程序將 另一處所之辦公廳舍移撥供其他 機關使用。 四 強 化 組 織 專 業 核 加 強 辦 理 專 業 能 3 場次 本會完成專業核心能力調查,建立 心能力 力相關訓練 八項專業核心能力,為強化同仁專 業核心能力,積極辦理相關訓練, 計 5 場次(每場次均為 90 分鐘以 上),辦理情形如下; (1)101 年 4 月 10 日 14 時至 17 時辦 理「團隊合作共識建立」專題演 講1場次,邀請基德福來企管顧 問公司王時成總經理主講,計 41 人參加。 (2)101 年 6 月 25 日 14 時至 17 時辦 理「時間管理」專題演講,邀請 環球科技大學企管系主任兼所長 蔡長鈞教授主講,計 50 人參加。 (3)101 年 7 月 10 日辦理「政策立法 與議會溝通」專題演講,邀請中 央健康保險局國會聯絡室主任劉 省作主講,計 39 人參加。 (4)101 年 9 月 3 日 14 時至 17 時辦理 「 激 勵 達 人 我 來 當: 談 激 勵 管 理」專題演講,邀請空中大學公 共行政學系副教授兼空大宜蘭學 習指導中心許道然主任主講,計 44 人參加。 (5)101 年 9 月 17 日 9 時至 12 時辦理 「資通安全教育」專題演講,由 本會專門委員林裕泰主講,計 63 人參加。 五 提升研發量能 行 政 及 政 策 研 究 0.02% 本會年度預算拮据,並未編列經常 經費比率 性之研究經費,相關研究經費僅能 以業務費勻支。惟本會 101 年獲行 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101 年度 社會發展政策研究計畫」補助辦理 「公民投票案提案審核機制與門檻 之研究─以瑞士、美國、義大利、 日本、法國法制與運作情形為比較 研究」委託研究案,研究期間為 101 年 3 月至 11 月,補助金額為 79 萬 5 原定目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標值 千元,業於 101 年 12 月辦理期末報 告審查完畢。總經費 79 萬 5 千元佔 本會 101 年度機關預算(不含所屬 機關)12 億 1,214 萬 7 千元之比例為 0.06%,由於該項補助經費的挹注, 使本會 101 年度共同性目標「提升 研發能量」之「行政及政策研究經 費比率」,指標較原訂目標值 0.02 %達成度為高。 推動法 規鬆綁: 4% 本會原主管法規數計 45 種,101 年 主管法 規檢討訂 度增訂「各級選舉委員會核處政黨 修完成率 連坐受罰事件裁罰基準」,及修正 「投票所開票所監察員推薦及服務 規則」第 7 條,訂修比率為 4.4%。 六 提 升 資 產 效 益 ,機 關 年 度 資 本 門 93% 本會 101 年度資本門預算數 1,214 萬 妥 適 配 置 政 府 資 預算執行率 2,381 元,以前年度保留數 102 萬 5,1 源 47 元,累計實現數 1,296 萬 2,399 元,決算賸餘 3 萬 2,056 元,資本門 預算執行率百分比 98.69,優於原訂 目標值,達成度 100%。 機關中 程歲出概 5% 本會編報 101 年度歲出概算 18 億 3,6 算額度 內編報概 95 萬 6 千元與行政院核定中程歲出 算數 概算額度 17 億 9,185 萬 9 千元比 較,增加 4,509 萬 7 千元,原訂目標 值 5.0((概算-中程)/中程)百分 比,實際目標值 2.52,優於原訂目 標值,達成度 100%。 七 提 升 人 力 資 源 素機 關 年 度 預 算 員 0% 本會 101 年度預算員額數為 356 人, 質與管理效能 額增減率 102 年度預算員額數為 346 人,主要 係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非 超額工友缺額減列作業,101 年度減 列工員 8 人,員額負成長超出原訂 目標值,將賡續辦理出缺不補等措 施,落實員額管理。本項達成度 100 %。 推動終身學習 2項 ( 1 )本 會 暨 所 屬 機 關 公務 人 員 2 5 9 人,101 年度平均學習時數 95.1 小時、平均數位學習時數 43.2 小 時、業務相關學習時數為 51.8 小 時,均已超過最低學習時數規定 並較 100 年度成長 3%以上(本 原定目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標值 會 100 年度平均時數為 79.8 小 時)。 (2)本會及所屬機關中高階公務人員 計 117 人,年度自行辦理或薦送 參加其他機關辦理 1 日以上之中 高階公務人員培訓發展性質班別 之中高階公務人員參訓人數為 64 人,參訓人數比率達總人數 54.7 %。參訓情形說明如下: i.推薦參加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 務人員發展中心辦理 101 年中高 階公務人員培訓發展性質班別計 38 人。 ii.參加本會自行辦理中高階公務人 員培訓發展課程,本會及所屬機 關中高階以上公務人員參加人數 計 33 人。 (3)年度目標值為 2 項,本會達到 2 項,達成度為 100%。 (二)上(102)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1.關鍵績效指標 編號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一 順 利 完 成 各 項 公 提 升 選 務 人 員 專 1.截至 102 年 5 月底已完成課程規劃、講習教 職人員選舉 業知能 材編訂等籌備作業,各直轄市、縣(市)選舉 委員會並已依限報送第 1、2 期參訓人員名 冊及通知參訓人員完成線上報名手續。 2.第 1 期講習依計畫定於 102 年 6 月 5 日至 7 日辦理。 公 民 對 選 務 辦 理 因本項指標與辦理選舉連動,102 年度無規劃 之滿意度 辦理選舉,年度目標值為無,無相關執行情 形。 二 形 塑 優 質 選 舉 風 落 實 執 行 政 黨 連 自 101 年起本會按季將公職候選人資料函送 氣 坐受罰事件 法務部確定判決查詢系統勾稽比對,102 年度 第 1 季業於 102 年 4 月 3 日函送法務部,並經 該部於同月 9 日回覆。經比對結果,1 筆符合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12 條裁罰要件,本 會業於 102 年 4 月 29 日以中選法字第 102000 0796 號函新竹縣選舉委員會予以裁罰。 三 提升選務效率 提 升 開 票 資 訊 之 因本項指標與辦理選舉連動,102 年度無規劃 統計時效 辦理選舉,年度目標值為無,無相關執行情 形。 四 強 化 本 會 資 產 使 提 升 本 會 及 所 屬 本會 102 年度已擇定至臺北市、基隆市、新 用效益 選 委 會 產 籍 管 理 竹縣、桃園縣、屏東縣、臺東縣、連江縣、 成效 金門縣、苗栗縣、臺中市及澎湖縣等 11 個選 舉 委 員 會 ( 一 半) 進行 實地 檢 核 及 訪 查作 業,至 102 年 5 月 31 日止,已完成 6 個所屬 選舉委員會之檢核。 五 辦 理 組 織 學 習 活 本 會 及 所 屬 選 委 本會辦理訓練計二場次,辦理情形如下; 動 , 提 升 員 工 職 會 同 仁 參 加 具 專 (1)102 年 4 月 25 日 14 時 30 分至 16 時 30 分 能 業 性 、 管 理 性 及 辦理「認識公投」專題演講1場次,邀請 國 際 觀 等 多 元 化 本會副主任委員劉義周主講,計 47 人參 訓 練 課 程 , 職 能 加,經評量調查結果,對提升職能具有助 提升情形 益比例為 100%。 (2)102 年 5 月 8 日 10 時至 12 時辦理「工作中 重現微笑-職場抒壓管理」 專題演講1場 次,邀請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公會常務理 事黃龍杰先生講,計 48 人參加,經評量調 查結果,對提升職能具有助益比例為 95.8 %。 編號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分 區 辦 理 所 屬 選 本分區講習實施計畫業於 102 年 5 月 16 日簽 委 會 人 員 選 舉 專 奉核准,北、中、南等 3 區講習時間分別訂 業講習 於:102 年 7 月 19 日由臺中市選舉委員會辦 理中區場次講習、102 年 8 月 9 日由高雄市選 舉委員會辦理南區場次講習、102 年 8 月 23 日由本會辦理北區場次講習。 2.共同性指標 編號 共同性目標 共同性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一 提升研發量能 行 政 及 政 策 研 究 本會年度預算拮据,並未編列經常性之研究 經費比率 經費,相關研究經費僅能以業務費勻支。惟 本會 102 年獲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1 0 2 年度社會發展政策研究計畫」補助辦理 「中央選舉委員會獨立性之研究-以英國、 泰國、韓國、日本選舉機關為比較研究」委 託研究案,研究期間為 102 年 4 月至 12 月, 補助金額為 78 萬 3 千元,刻正辦理中。 二 提 升 資 產 效 益 , 機 關 年 度 資 本 門 截至 5 月底尚無法預估資本門賸餘數,故無 妥 適 配 置 政 府 資 預算執行率 法計算本項執行率。 源 機 關 中 程 歲 出 概 本會編報 102 年度歲出概算 10 億 4,623 萬 9 算 額 度 內 編 報 概 千元與行政院核定中程歲出概算額度 10 億 4, 算數 473 萬 9 千元比較,增加 150 萬元,原訂目標 值 1.0((概算-中程)/中程)百分比,實際 目標值 0.14,優於原訂目標值,達成度 100 %。 三 提 升 人 力 資 源 素 機 關 年 度 預 算 員 (1)本會及所屬選舉委員會現有超額預算員額 質與管理效能 額增減率 計有:本會駕駛 1 人;臺中市職員 2 人、 工友 1 人、駕駛 1 人;臺南市職員 1 人、 工友 3 人、駕駛 1 人;高雄市職員 3 人、 工友 1 人、駕駛 2 人。合計職員 6 人、工 友 5 人、駕駛 5 人為超額出缺不補。 (2)上開超額之預算員額主係 99 年 3 月 2 日縣 市 選舉 委員 會 合 併改 制直 轄市 選 舉 委員 會,原縣市選舉委員會之現職人員如無適 當 職務 可資 改 派 ,均 以超 額留 用 方 式安 置,以維護現職人員權益。102 年度積極鼓 勵上開超額人員退離,截至 102 年 5 月 31 日止,計有高雄市選委會職員 1 人調離, 出缺後將配合減列預算員額。 編號 共同性目標 共同性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推動終身學習 本會及所屬機關中高階公務人員計 117 人, 年度自行辦理或薦送參加其他機關辦理 1 日 以上之中高階公務人員培訓發展性質班別之 中高階公務人員參訓人數為 25 人,參訓人數 比率達總人數 21.37%。參訓情形說明如下: 推薦參加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 中心辦理 102 年中高階公務人員培訓發展性 質班別計 25 人。 四 落 實 政 府 內 部 控 強 化 內 部 控 制 件 本會配合行政院「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 102 制機制 數 年度重點工作」就監察院糾正(舉)與彈劾 案件、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重要 審核意見、上級與權責機關督導、機關辦理 內部控制制度評估、中央廉政委員會及各機 關廉政會報所提相關議題與近期外界關注事 項等,涉及內部控制缺失部分,積極檢討。 本會及所屬選委會並未有相關列管案件數。 增 ( 修 ) 訂 完 成 本會內部控制制度之辦理,分為核心業務部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項 分及共通性業務部分二階段逐步完成,核心 數 業務部分內部控制制度業以 100 年 12 月 30 日 中選綜字第 1003050393 號函頒本會各處室遵 循執行;另共通性業務業以 101 年 11 月 7 日 中選綜字第 10130501881 號函頒本會各處室遵 循 執 行 。 有 關 所屬 選舉 委員 會 內 部 控 制制 度,俟完成本會之內部控制制度並據以實施 後,再由本會各單位設計所屬選舉委員會共 同適用之控制作業,函頒各所屬選舉委員會 共同遵循執行,刻正進行作業中。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638 78 116,176 560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590 - 115,218 590 0403670000 1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590 - 115,218 590 040367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30 - 57,887 30 0403670101 1 罰金罰鍰 30 - 57,887 30 本年度預算數係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法之罰款收入。 0403670200 2 沒入及沒收財物 560 - 57,200 560 0403670201 1 沒入金 560 - 57,200 560 本年度預算數係沒入得票不足之候選人 保證金收入。 0403670300 3 賠償收入 - - 131 - 040367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131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 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 29 71 -29 0503670000 14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 29 71 -29 050367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 29 71 -29 0503670305 1 資料使用費 - 1 11 -1 上年度預算數係提供資料之工本費收入 。 0503670312 2 場地設施使用費 - 28 59 -28 上年度預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回繳庫數及場地出借等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7 49 728 -32 0703670000 14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17 49 728 -32 0703670100 1 財產孳息 1 2 414 -1 0703670101 1 利息收入 1 2 16 -1 本年度預算數係專戶存款之利息收入。 0703670106 2 租金收入 - - 398 - 前年度決算數係大樓停車場之租金收入 。 070367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6 47 314 -31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廢紙及報廢財產等 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上年度比較 收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1 - 159 31 1103670000 14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31 - 159 31 1103670900 1 雜項收入 31 - 159 31 110367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86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以前年度員工上下 班交通費補助及溢支年終慰問金等繳庫 數。 110367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31 - 73 31 本年度預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回繳庫數、場地出借及提供資料之工本 費等收入。 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1,074,981 1,033,612 41,369 0003670000 9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1,074,981 1,033,612 41,369 3803670000 民政支出 1,074,981 1,033,612 41,369 3803670100 1 一般行政 86,038 83,880 2,158 1.本年度預算數86,038千元,包括人事費75,853千元 、業務費9,752千元、設備及投資145千元、獎補助 費288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77,005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兼職費等 350千元,增列員工薪俸晉級差額等經費3,300千 元,計淨增2,950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8,641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一般事務費等789千元。 (3)召開委員會議經費355千元,與上年度同。 (4)推動政風工作經費37千元,較上年度減列一般事 務費3千元。 3803671000 2 選舉業務 34,399 5,012 29,387 1.本年度預算數34,399千元,包括人事費924千元、 業務費23,129千元、設備及投資10,346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經費2,257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資訊服務費等197千元。 (2)選務策進經費1,915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國內旅 費等166千元。 (3)法政業務工作經費438千元,較上年度減列按日 按件計資酬金等38千元。 (4)新增辦理及督導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經費29,789千 元。 (5)上年度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經費1千元,如數減 列。 38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 337,383 327,487 9,896 1.本年度預算數337,383千元,包括人事費292,064千 務 元、業務費44,103千元、設備及投資184千元、獎 補助費1,032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321,53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兼職費 及員工薪俸晉級差額等經費9,194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5,853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通訊費等580千元,增列房屋建築養護費等1,282 千元,計淨增702千元。 3803671300 4 政黨競選經費補助 616,030 616,045 -15 1.本年度預算數616,030千元,均屬獎補助費。 2.本年度預算數616,030千元,係依公職人員選舉罷 免法第43條第6項規定編列政黨競選費用補助金, 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較上年度減列15千元。 3803679000 5 一般建築及設備 480 480 0 3803679011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63 - 63 新增汰購公務機車1輛如列數。 3803679019 2 其他設備 417 480 -63 1.本年度預算數417千元,均屬設備及投資。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購置事務設備等經費417千元。 (2)上年度購置空調機器等設備預算業已編竣,所列 480千元如數減列。 3803679800 6 第一預備金 651 708 -57 本年度預算數較上年度減列如列數。 4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03670100 -0403670101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30 承辦單位 宜蘭縣、桃園縣、苗 細目與編號 罰金罰鍰及怠金 -罰金罰鍰 栗縣、嘉義縣選舉委 員會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依據總統副總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規定辦 違反總統副總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罰款收 違反總統副總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罰款收 依據總統副總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規定辦 理。 入。 入。 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30 0403670000 1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30 所屬 040367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30 0403670101 1 罰金罰鍰 30 係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罰款收入。包括: 1.宜蘭縣選舉委員會5千元。 2.桃園縣選舉委員會15千元。 3.苗栗縣選舉委員會5千元。 4.嘉義縣選舉委員會5千元。 5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03670200 -0403670201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560 承辦單位 花蓮縣、基隆市選舉 細目與編號 沒入及沒收財物 -沒入金 委員會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依據總統副總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規定辦 沒入保證金收入。 依據總統副總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規定辦 沒入保證金收入。 理。 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560 0403670000 1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560 所屬 0403670200 2 沒入及沒收財物 560 0403670201 1 沒入金 560 係沒入保證金收入。包括: 1.花蓮縣選舉委員會360千元。 2.基隆市選舉委員會200千元。 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670100 -0703670101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 承辦單位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利息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專戶存款利息收入。 依據預算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依據預算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專戶存款利息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 0703670000 14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 所屬 0703670100 1 財產孳息 1 0703670101 1 利息收入 1 係彰化縣選舉委員會專戶存款利息收入。 7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670600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6 承辦單位 臺中市、雲林縣、花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蓮縣、基隆市選舉委 員會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出售廢紙及報廢財產等收入。 依據預算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依據預算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出售廢紙及報廢財產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6 0703670000 14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6 所屬 070367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6 係出售廢紙及報廢財產等收入。包括: 1.臺中市選舉委員會3千元。 2.雲林縣選舉委員會5千元。 3.花蓮縣選舉委員會3千元。 4.基隆市選舉委員會5千元。 8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103670900 -1103670909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31 承辦單位 中央、新北市、彰化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縣、花蓮縣、基隆市 選舉委員會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依預算法及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 首長借用宿舍房租津貼扣回繳庫數、場地出借及 首長借用宿舍房租津貼扣回繳庫數、場地出借及 依預算法及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 理。 提供資料之工本費等非規費性質之收益項目。 提供資料之工本費等非規費性質之收益項目。 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1 1103670000 14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31 所屬 1103670900 1 雜項收入 31 110367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31 係首長借用宿舍房租津貼扣回繳庫數、場地出借及提供資料之 工本費等收入。包括: 1.中央選舉委員會10千元。 2.新北市選舉委員會15千元。 3.彰化縣選舉委員會3千元。 4.花蓮縣選舉委員會2千元。 5.基隆市選舉委員會1千元。 9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7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6,03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議事、文書、事務、財務、歲計、會計、統計、人事 對選舉有關業務及委員會各項會議召開隨時配合支援 管理及辦理公務機密維護及機關安全維護等各項一般 ,圓滿達成任務。 行政工作。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77,005 中央選舉委員 1.人事費75,853千元,係專任主任委員1人、副 會 主任委員1人、專任職員48人、技工1人、駕駛 0100 人事費 75,853 3人、工友3人之待遇、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4,276 休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2,848 儲金,政府負擔之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等。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715 2.業務費864千元,係兼職人員兼職費,以委員9 0111 獎金 11,964 人,每人每月8,000元計。 0121 其他給與 1,459 3.獎補助費288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0131 加班值班費 780 金,以退休退職人員48人,每人每節2,000元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6,035 計。 0151 保險 5,776 0200 業務費 864 0241 兼職費 864 0400 獎補助費 288 0475 獎勵及慰問 288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8,641 中央選舉委員 1.員工教育訓練費63千元。 會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經費 0200 業務費 8,496 ,計700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63 3.公務車輛5輛,牌照稅及燃料使用費等,計100 0203 通訊費 700 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100 4.公務車輛5輛及廳舍房災保險費45千元。 0231 保險費 45 5.採購消耗性用品及公務車輛油料費220千元。 0271 物品 220 6.一般事務費6,266千元,包括: 0279 一般事務費 6,266 (1)中央聯合辦公大樓管理維護費5,731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00 (2)處理經常性印刷、環境清潔、員工健康檢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114 查、文康活動費、雜支及國會聯絡相關事 費 宜等費用535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50 7.房屋保養、維修費用100千元。 0294 運費 20 8.公務車輛5輛養護費及辦公器具養護費等114千 0295 短程車資 7 元。 0299 特別費 711 9.國內視察督導旅費,計150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145 10.公務搬運費等20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145 11.市內接洽公務短程車資7千元。 12.首長及副首長特別費711千元。 13.設備及投資145千元,係汰購事務機具所需費 10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7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6,03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用。 03 召開委員會議 355 中央選舉委員 召開委員會議資料印刷等費用計需355千元。 會 0200 業務費 355 0279 一般事務費 355 04 推動政風工作 37 中央選舉委員 編印政風工作手冊、法紀宣導資料及購置宣導書 會 刊、數位(錄影)播放及疏處陳情請願事件等所 0200 業務費 37 需經費37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7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34,39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施政方針、施政計畫擬定、管制及考核;選舉、罷免 1.建立選舉罷免理論,供辦理選務之參考。 及公民投票研究發展相關業務;選舉、罷免及公民投 2.整理選舉史料,建立歷年選舉之完整資料。 票電腦化作業;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資料庫規劃及 3.提昇工作人員素質,增進選務行政效率。 建置。編輯選舉罷免叢書、選舉簡報及選舉概況、辦 4.研修選舉法規,使選舉法制更臻健全。 理選務工作人員講習。研修選舉法規,審理訴願案件 等。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 2,257 中央選舉委員 1.辦理選舉業務資訊軟硬體維護及耗材費用1,30 會 0千元。 0200 業務費 1,471 2.辦理綜合規劃、研究發展及知識管理業務之稿 0215 資訊服務費 1,300 費、審查費、物品相關經費等10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5 3.一般事務費50千元,係包括: 0271 物品 55 (1)蒐集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等研究發展資 0279 一般事務費 50 料,購置相關圖書、期刊、雜誌及資料庫 0291 國內旅費 21 等費用25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786 (2)編印績效報告、出國報告、本會委託研究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786 報告、自行研究報告、出版品等印刷費、 辦理講習、研討會等一般事務費用25千元 。 4.辦理年度研究發展資料蒐集及實地查核、年度 管考及相關研習活動等國內差旅費21千元。 5.推動辦公室自動化,汰購個人電腦及電腦週邊 設備786千元。 02 選務策進 1,915 中央選舉委員 1.選舉罷免叢書、蒐集選舉資料、編印選舉簡報 會 、概況及選務幹部人員講習等,計需郵電通訊 0200 業務費 1,915 費、文具物品、印刷等,選務幹部人員講習及 0201 教育訓練費 490 分區辦理所屬選委會人員選舉專業講習費等相 0203 通訊費 39 關經費923千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576 2.「亞洲選舉官署協會」推展業務臨時人員酬金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30 、國際組織會費606千元。 0271 物品 150 3.選務督導旅費12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44 4.派員參加2014年亞洲選舉官署協會會員大會旅 0291 國內旅費 120 費256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256 5.市內接洽公務短程車資1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0 03 法政業務工作 438 中央選舉委員 1.郵寄等通訊費36千元。 會 2.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兼職費180千元。 0200 業務費 438 3.配合選舉法規修正及業務需要,購置參考書籍 0203 通訊費 36 等30千元。 0241 兼職費 180 4.電腦週邊及影印機耗材40千元。 1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34,39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1 物品 70 5.編印選舉法規彙編、對照表及其他法規等1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00 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52 6.業務督導旅費52千元。 04 辦理及督導地方公職人員選 29,789 中央選舉委員 1.人事費924千元,係超時加班費。 舉 會 2.業務費19,305千元,係包括: 0100 人事費 924 (1)辦理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訓儲講習及監察業 0131 加班值班費 924 務人講習費用3,950千元。 0200 業務費 19,305 (2)選舉期間郵電等通訊費260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3,950 (3)辦理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務資訊作業安全 0203 通訊費 260 查核、作業督導及選情中心資安監控等選 0215 資訊服務費 1,256 務資訊作業經費1,256千元。 0241 兼職費 684 (4)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684千元:按臨兼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11 人員簡兼月支6千元,16人月、薦兼5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86 ,116人月、委兼4千元,2人月計。 0271 物品 240 (5)臨時人員酬金111千元,僱用1人,每月27, 0279 一般事務費 11,571 725元,4個月計。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237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86千元,包括辦理法院 費 囑託選票鑑定委員出席費50千元,選情中 0291 國內旅費 650 心工作人員工作費每人1,800元,131人次 0294 運費 60 計236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9,560 (7)選舉期間所需紙張、文具、油料費等240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9,300 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260 (8)一般事務費11,571千元,包括辦理地方公 職人員選舉製作宣導短片及插播卡、購買 電視時段、購買廣播時段、網路宣導、製 作宣導海報、淨化選風等宣導費用7,995千 元,選務工作規劃、說明等費用,編印選 務資料、當選證書、選情中心場地佈置等3 ,576千元。 (9)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37千元。 (10)選舉期間所需國內旅費650千元,運費60 千元。 3.設備及投資9,560千元,係包括: (1)選務資訊作業軟硬體設備升級及建置資安 集中監控設備9,300千元。 (2)辦理選舉事務設備260千元。 1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337,38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本會所屬5個直轄市、17個縣市選舉委員會,一般行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 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問 職人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 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 推展。 資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321,530 所屬各選舉委 1.人事費292,064千元,係包括22個選委會專任 員會 職員218人、技工13人、駕駛17人、工友40人 0100 人事費 292,064 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東台加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67,767 給、離島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7,253 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 0111 獎金 50,365 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0121 其他給與 7,397 2.業務費28,434千元,係包括22個選委會兼職人 0131 加班值班費 3,177 員600人之兼職費,委員246人、監察小組委員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4,928 106人,(其中直轄市選委會委員78人、監察小 0151 保險 21,177 組委員30人,每人每月6,000元,縣市選委會 0200 業務費 28,434 委員168人、監察小組委員76人,每人每月4,5 0241 兼職費 28,434 00元),兼職人員簡兼108人,每人每月3,000 0400 獎補助費 1,032 元,薦兼140人,每人每月2,500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1,032 3.獎補助費1,032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 問金,以退休退職人員172人,每人每節2,000 元計。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5,853 所屬各選舉委 1.業務費15,669千元,係包括22個選委會: 員會 (1)教育訓練費40千元。 0200 業務費 15,669 (2)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5,407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40 (3)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0202 水電費 5,407 經費,計1,488千元。 0203 通訊費 1,488 (4)電腦軟、硬體維護費106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106 (5)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公務車輛21輛 0221 稅捐及規費 358 、機車18輛)358千元。 0231 保險費 102 (6)公務車輛保險費102千元。 0271 物品 1,094 (7)物品1,094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 0279 一般事務費 4,610 具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783 (8)一般事務費4,610千元,係所屬選委會辦公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437 廳舍清潔費用、防災檢測、召開委員會議 費 、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案研究小組會議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451 、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 費 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佈置、員工健康 0291 國內旅費 761 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等事務費。 0294 運費 21 (9)房屋建築養護費係所屬選委會辦公廳舍保 14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337,38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5 短程車資 11 養、維修、鑑定及後續修繕費用,計783千 0300 設備及投資 184 元。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54 (10)公務車輛21輛、機車18輛、辦公器具養護 0319 雜項設備費 30 費及選務設備保養經費等437千元。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451千元。 (12)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各 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計761 千元。 (13)公務搬運費21千元。 (14)短程洽公車資11千元。 2.設備及投資184千元,係包括: (1)辦公環境整修及改善經費154千元。 (2)汰購事務機具所需費用30千元。 15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71300 政黨競選經費補助 預算金額 616,03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依法律規定補助各政黨競選費用補助金。 加速民主化,建立政黨政治體制。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政黨競選費用補助 616,030 中央選舉委員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3條第6項規定編列 會 政黨競選費用補助,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各政黨 0400 獎補助費 616,030 得票率達百分之五以上者計算,得票數共12,320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16,030 ,589票,每票補助50元,計編列616,030千元。 1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790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算金額 6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新購公務機車1輛。 新購公務機車1輛,以應公務之需。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新購公務機車 63 連江縣選舉委 新購公務機車1輛。 員會 0300 設備及投資 63 0305 運輸設備費 63 17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7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41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購置各項辦公用設備。 配合業務需要,提高工作效益。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購置辦公設備 417 中央選舉委員 購置本會及所屬選委會辦公事務設備等經費417 會 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417 0319 雜項設備費 417 18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7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65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按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在執行歲出預算時,遇有 促進行政效能,因應預算不足。 經費不足,專案申請動支。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651 中央選舉委員 按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在執行歲出預算時, 會 遇有經費不足,專案申請動支。 0900 預備金 651 0901 第一預備金 651 19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70100 3803671000 3803671100 3803671300 3803679011 3803679019 一般行政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政黨競選經費 交通及運輸設 其他設備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補助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86,038 34,399 337,383 616,030 63 417 0100人事費 75,853 924 292,064 - - - 0102政務人員待遇 4,276 - - - - -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2,848 - 167,767 - - -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2,715 - 27,253 - - - 0111獎金 11,964 - 50,365 - - - 0121其他給與 1,459 - 7,397 - - - 0131加班值班費 780 924 3,177 - - - 0143退休離職儲金 6,035 - 14,928 - - - 0151保險 5,776 - 21,177 - - - 0200業務費 9,752 23,129 44,103 - - - 0201教育訓練費 63 4,440 40 - - - 0202水電費 - - 5,407 - - - 0203通訊費 700 335 1,488 - - - 0215資訊服務費 - 2,556 106 - - - 0221稅捐及規費 100 - 358 - - - 0231保險費 45 - 102 - - - 0241兼職費 864 864 28,434 - - - 0249臨時人員酬金 - 687 - - - -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331 - - - - 0261國際組織會費 - 30 - - - - 0271物品 220 515 1,094 - - - 0279一般事務費 6,658 11,965 4,610 - - -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100 - 783 - - -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14 237 437 - - -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451 - - - 0291國內旅費 150 843 761 - - - 0293國外旅費 - 256 - - - - 0294運費 20 60 21 - - - 0295短程車資 7 10 11 - - - 20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70100 3803671000 3803671100 3803671300 3803679011 3803679019 一般行政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政黨競選經費 交通及運輸設 其他設備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補助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9特別費 711 - - - - - 0300設備及投資 145 10,346 184 - 63 417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154 - - - 0305運輸設備費 - - - - 63 -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0,086 - - - - 0319雜項設備費 145 260 30 - - 417 0400獎補助費 288 - 1,032 616,030 - - 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 - 616,030 - - 0475獎勵及慰問 288 - 1,032 - - - 0900預備金 - - - - - - 0901第一預備金 - - - - - - 2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79800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651 1,074,981 0100人事費 - 368,841 0102政務人員待遇 - 4,276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210,615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 29,968 0111獎金 - 62,329 0121其他給與 - 8,856 0131加班值班費 - 4,881 0143退休離職儲金 - 20,963 0151保險 - 26,953 0200業務費 - 76,984 0201教育訓練費 - 4,543 0202水電費 - 5,407 0203通訊費 - 2,523 0215資訊服務費 - 2,662 0221稅捐及規費 - 458 0231保險費 - 147 0241兼職費 - 30,162 0249臨時人員酬金 - 687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331 0261國際組織會費 - 30 0271物品 - 1,829 0279一般事務費 - 23,233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 883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788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451 0291國內旅費 - 1,754 0293國外旅費 - 256 0294運費 - 101 0295短程車資 - 28 2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79800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9特別費 - 711 0300設備及投資 - 11,155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154 0305運輸設備費 - 63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0,086 0319雜項設備費 - 852 0400獎補助費 - 617,350 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616,030 0475獎勵及慰問 - 1,320 0900預備金 651 651 0901第一預備金 651 651 23 中央選舉委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368,841 76,984 617,350 - 9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368,841 76,984 617,350 - 民政支出 368,841 76,984 617,350 - 1 一般行政 75,853 9,752 288 - 2 選舉業務 924 23,129 - -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292,064 44,103 1,032 - 4 政黨競選經費補助 - - 616,030 - 5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2 其他設備 - - - - 6 第一預備金 - - - - 24 員會及所屬 別科目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651 1,063,826 - 11,155 - - 11,155 1,074,981 651 1,063,826 - 11,155 - - 11,155 1,074,981 651 1,063,826 - 11,155 - - 11,155 1,074,981 - 85,893 - 145 - - 145 86,038 - 24,053 - 10,346 - - 10,346 34,399 - 337,199 - 184 - - 184 337,383 - 616,030 - - - - - 616,030 - - - 480 - - 480 480 - - - 63 - - 63 63 - - - 417 - - 417 417 651 651 - - - - - 651 25 中央選舉委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土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 154 - 0003670000 9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 154 - 3803670000 民政支出 - 154 - 3803670100 1 一般行政 - - - 3803671000 2 選舉業務 - - - 38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 154 - 3803679000 5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3803679011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3803679019 2 其他設備 - - - 26 員會及所屬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械設備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資及其他 合 計 - 63 10,086 852 - - 11,155 - 63 10,086 852 - - 11,155 - 63 10,086 852 - - 11,155 - - - 145 - - 145 - - 10,086 260 - - 10,346 - - - 30 - - 184 - 63 - 417 - - 480 - 63 - - - - 63 - - - 417 - - 417 27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4,276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10,615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29,968 六、獎金 62,329 七、其他給與 8,856 八、加班值班費 4,881 內含中央選舉委員會超時加班費924千元,未逾該科目90 年度實支數之八成計17,577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20,963 十一、保險 26,953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368,841 28 中央選舉委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268 269 - - - - - - 43 43 14 14 20 20 0003670000 9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268 269 - - - - - - 43 43 14 14 20 20 屬 3803670100 1 一般行政 50 50 - - - - - - 3 3 1 1 3 3 38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 218 219 - - - - - - 40 40 13 13 17 17 業務 29 員會及所屬 明細表 103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 - - - - - 345 346 367,917 355,917 12,000 - - - - - - 345 346 367,917 355,917 12,000 - - - - - - 57 57 75,853 72,571 3,282 備註: 1.本年度「一般行政」計畫項下 編列: (1)環境清潔委外服務工作1人 ,年計319千元。 (2)公文掃描建檔及相關資訊設 備維護1人,年計435千元。 2.「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1)亞洲選舉官署協會推展業務 臨時人員1人,年計576千元 。 (2)辦理及督導地方公職人員選 舉業務臨時人員1人,選舉 期間4個月,每月27,725元 ,計111千元。 - - - - - - 288 289 292,064 283,346 8,718 減列職員1人。 30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100.05 2,362 1,668 34.80 58 12 26 2759-QH。(中央選 舉委員會)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7 .02 2,300 1,668 34.80 58 18 21 9309-QX。(中央選 舉委員會) 1 公務轎車 4 88 .09 2,200 920 34.80 32 10 21 DS-6008。(中央選 舉委員會) 1 公務轎車 4 92 .05 2,995 1,034 34.80 36 10 26 7616-DC。(中央選 舉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0.04 2,700 890 34.80 31 15 22 9335-E3。(臺南市 選舉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8 100.05 2,351 632 34.80 22 5 22 8701-B3。(宜蘭縣 選舉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8 100.08 2,351 186 34.80 6 25 33 0207-G9。(臺東縣 選舉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578 34.80 20 20 24 3125-J7。(屏東縣 選舉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431 34.80 15 6 21 3150-J7。(彰化縣 選舉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153 34.80 5 5 25 3112-J7。(雲林縣 選舉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287 34.80 10 8 24 3132-J7。(嘉義縣 選舉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430 34.80 15 8 25 3120-J7。(花蓮縣 選舉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301 34.80 10 11 18 3122-J7。(新北市 選舉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345 34.80 12 10 23 3121-J7。(桃園縣 選舉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230 34.80 8 0 26 3151-J7。(金門縣 選舉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1.03 2,351 1,034 34.80 36 10 21 8630-J6。(中央選 舉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1.03 2,351 144 34.80 5 3 21 8621-J6。(基隆市 選舉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1.03 2,351 1,000 34.80 35 22 21 8613-J6。(臺中市 選舉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661 34.80 23 9 17 8703-J6。(嘉義市 選舉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230 34.80 8 3 14 8701-J6。(新竹市 選舉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405 34.80 14 8 23 8671-J6。(南投縣 選舉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287 34.80 10 5 17 8631-J6。(新竹縣 選舉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489 34.80 17 8 22 8632-J6。(苗栗縣 選舉委員會) 3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430 34.80 15 8 8 8673-J6。(澎湖縣 選舉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575 34.80 20 9 21 8702-J6。(臺北市 選舉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900 34.80 31 21 26 8710-J6。(高雄市 選舉委員會)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87 .08 82 0 34.80 0 0 0 ORN-823。(臺南市 選舉委員會)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87 .10 49 0 34.80 0 0 0 VKX-737。(苗栗縣 選舉委員會)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87 .10 72 0 34.80 0 0 0 LEK-451。(宜蘭縣 選舉委員會) 3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87 .10 100 0 34.80 0 0 0 PVM-148。(臺東縣 選舉委員會) NPK- 476、NPK-477。(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 2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87 .10 125 0 34.80 0 0 0 PVM-185、PVM-186 。(臺東縣選舉委 員會)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87 .11 50 0 34.80 0 0 0 UBB-387。(花蓮縣 選舉委員會)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88 .02 49 0 34.80 0 0 0 ULW-077。(新竹縣 選舉委員會) 2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88 .04 50 144 34.80 5 2 2 UUD-141、UUC-948 。(花蓮縣選舉委 員會)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3 .02 100 0 34.80 0 0 0 BU2-563。(嘉義縣 選舉委員會)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5 .02 125 58 34.80 2 1 2 K3U-117。(桃園縣 選舉委員會)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5 .06 50 29 34.80 1 1 1 VG3-213。(桃園縣 選舉委員會)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7 .04 124 28 34.80 1 1 0 856-DVB。(臺南市 選舉委員會)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100.12 101 57 34.80 2 1 1 061-HZZ。(新北市 選舉委員會) 本年度新增車輛: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103.02 125 173 34.80 6 2 1 預計103年度新購 公務機車(連江縣 選舉委員會) 合 計 16,397 571 277 575 32 預算員額: 職 員 268 人 技 工 14 人 中央選舉委 警 察 0 人 駕 駛 20 人 法 警 0 人 聘 用 0 人 合計: 345 人 現有辦公房 駐 警 0 人 約 僱 0 人 工 友 43 人 駐外雇員 0 人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帳面價值 年需修繕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修繕費 一、辦公房屋 25 42,516.20 743,948 883 - - 二、機關宿舍 1 199.40 1,751 - - - 1 首長宿舍 1 199.40 1,751 - -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 三、其他 - - - - - 合 計 42,715.60 745,699 883 - - 自有辦公房舍:中選會2、臺北市選委會、新北市選委會、臺中市選委會4、臺南市選委會、高雄市選委會、宜蘭縣 選委會、桃園縣選委會、新竹縣選委會、苗栗縣選委會、南投縣選委會、彰化縣選委會、雲林縣選委會、嘉義縣選 委會、屏東縣選委會、臺東縣選委會、花蓮縣選委會、澎湖縣選委會、基隆市選委會、新竹市選委會、嘉義市選委 會、金門縣選委會。 33 員會及所屬 舍明細表 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修繕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修繕費 - - - - 42,516.20 - - 883 - - - - 199.40 - - - - - - - 199.4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2,715.60 - - 883 34 中央選舉委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 計 - 1.對團體之捐助 - 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3803671300 - 政黨競選經費補助 [1]補貼各政黨競選費用 01 103-103 各政黨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3條第6項 - 規定國家應每年對政黨撥給競選費用 補助金。 2.對個人之捐助 - 0475獎勵及慰問 - (1)380367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職)人員慰問金 01 103-103 退休(職)人員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2)3803671100 -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1]退休(職)人員慰問金 02 103-103 退休(職)人員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35 員會及所屬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617,350 - - 617,350 - 616,030 - - 616,030 - 616,030 - - 616,030 - 616,030 - - 616,030 - 616,030 - - 616,030 - 1,320 - - 1,320 - 1,320 - - 1,320 - 288 - - 288 - 288 - - 288 - 1,032 - - 1,032 - 1,032 - - 1,032 3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人 天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1 12 256 1 12 256 考 察 - - - - - -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1 12 256 1 12 256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37 中央選舉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 前 往 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家 或 地 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一.定期會議 012014年亞洲選舉官署協會會員 韓國 亞洲選舉官署協會會員大會 4 3 125 75 大會 - 83 38 員會及所屬 -開會、談判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辦 公 費 合 計 歸屬預算科目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 國 人 數 國 外 旅 費 56 256 選舉業務 印度 101.07 2 183 韓國 100.10 4 137 韓國 99.10 4 156 39 中央選舉委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446,446 - - 617,380 1,063,826 01一般公共事務 446,446 - - 617,380 1,063,826 40 員會及所屬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11,155 - - - - 11,155 1,074,981 11,155 - - - - 11,155 1,074,981 4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伍 、 審 議 總 通案決議 結果 (一)立法院朝野對年終慰問金議題達成以下共識:原 102 年度 配合決議事項辦理。 八、通案決 中央政府(含公務預算與營業及非營業基金)所編列之 134 議 億 7,852 萬 7,000 元之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以「支領月退 休金(俸)2 萬元以下的退休(伍)人員或遺眷;及因作 戰演訓或因公成殘、死亡軍公教退休(伍)人員或遺族」 為發放對象,所需年終慰問金額為 18 億 0,668 萬 2,000 元, 故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含公務預算與營業及非營業 基金)共應刪除 116 億 7,184 萬 5,000 元。 另地方政府之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發放原則,亦應比照行 政院制定之注意事項辦理。據此,行政院制定年度年終慰 問金發放注意事項時,需納入上述原則。 (二)中央政府各機關以行政命令方式比照台北市標準,核發各 配合決議事項辦理。 機關學校員工上下班交通費,102 年度共計編列 12 億 8,163 萬 8,000 元。惟該上下班交通補助費非屬員工待遇,亦未 有法源依據,且只要上班地點距離住處超過 1 公里,即可 支領,形同由全民納稅錢變相為公教人員加薪,對於同樣 奔波通勤的勞工情何以堪。在政府財政極度拮据之情況 下,此等不符合時宜且未具法源之人事福利,實不應再沿 襲,且新北市、台南市亦均因經費不足,不再編列。為符 社會公平正義,並撙節開支,102 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員 工上下班交通補助費全數刪除,並自 103 年度起,不得再 編列。 (三)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機關編列政策宣導經費統刪 配合決議事項辦理。 10%;各機關於平面媒體、網路媒體、廣播媒體及電視媒 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均應按月於機關網站資訊公 開區中單獨列示公布,以供國人檢視,並由各該主管機關 按季彙整送立法院;103 年度起,各機關(含附屬單位) 編列政策宣導經費,應於預算書表內將經費編列情形妥適 表達,以利國會及社會大眾監督。 (四)各機關及其所屬單位,於預算科目下之業務費、委辦費、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 獎補助費中,編列高額委外研究費,造成公務機關成為研 辦理情事。 究發包中心,卻不思索研究成果如何應用於公務推動,顯 有浪費。故各機關及其所屬單位,102 年度「委託研究費」 統刪 5%,剩餘部分由各機關自行調整、運用,以撙節國家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財政支出。 (五)針對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列水電費 67 億 7,151 萬 配合決議事項辦理。 1,000 元,較 101 年度 58 億 3,390 萬 4,000 元,預算金額漲 幅 16.07%(未計算電價上漲因素)。考量 101 年 6 月 10 日 電價上漲因素之後,102 年度估算用電量為 17 億 2,303 萬 0,788 度(3.93 元/度)仍較 101 年度用電度數為 15 億 6,404 萬 9,330 度(3.73 元/度)增加 1 億 5,898 萬 1,458 度,增幅 為 10.16%。按行政院核定「四省專案」計畫個別執行單位 四省目標:節約用電目標,執行單位每年用電量以較前一 年減少 1%,執行單位每年用水量以較前一年減少 2%為原 則。即使不強求中央政府各機關達成較前一年度節電 1% 目標,僅要求用電零成長,根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 價折扣獎勵措施,水電費亦有 5%之折扣,可以撙節政府預 算。因此,中央政府 102 年度總預算編列水電費統刪 3%。 (六)中央政府各機關員工文康活動費 102 年度標準調降為每人 配合決議事項辦理。 2,500 元。 (七)中央機關出國計畫金額龐大,102 年度編列 10 億 5,129 萬 本會出國經費將視業務需 6,000 元(尚不包含部分機關編列於所屬非營業基金之國外 要,撙節支用。 旅費) ,惟實際執行時計畫項數變更或新增甚多,甚至選派 人員過多或與業務無關人員,致常遭外界詬病「假考察真 觀光」。以 100 年度決算為例,100 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預 算出國計畫 3,194 項,決算增為 3,245 項,其中計畫變更及 新增部分計有 786 項,且多數內容及目的均與原計畫不一 致。此外,教育部 100 年 7 月中選派 7 人赴馬來西亞「辦 理招生說明及宣導」 ,其中與招生業務無關之會計處處長一 同前往;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100 年 9 月初選派 11 人至 日本辦理「投資臺灣、全球招商說明會」,首長室秘書 2 人亦隨行;交通部觀光局 100 年 8 月底選派 3 人前往韓國 辦理「臺韓觀光合作會議」 ,其中與推展觀光業務無關之政 風室主任也隨同。而 100 年度教育部主管出國計畫預算 40 項、521 萬 2,000 元,實際執行卻增為 50 項、915 萬 9,000 元;文化部及所屬出國計畫預算數 888 萬元,決算數亦增 為 984 萬 5,000 元。此等預算執行與所編計畫經費差異過 大、選派與業務無關人員出國之情形,不僅有違「行政院 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所定出國計 畫人數應精簡且選派熟悉業務與具備專長人員之原則,並 有逃避立法院監督之嫌。爰此,102 年度「國外旅費」除 統刪 10%外(委員會審查刪減數超過 10%者,照委員會審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查結果) ,自 102 年度起各機關出國決算數並不得超出預算 數,俾免浪費公帑。 (八)102 年度中央各機關「特別費」共編列 1 億 4,581 萬 2,000 配合決議事項辦理。 元,依據行政院「各級政府機關特別費支用規定」 ,「特別 費」之使用範圍主要在於贈禮、獎(犒)賞、招待、餽(捐) 贈、慰勞(問) 、餐敘…等支出,於此政府財政困窘之際, 相關贈禮、餽贈、餐敘…等消費性支出應儘量減少,故 102 年度中央各機關特別費統刪 25%(各委員會審查之「特別 費」刪減數超過 25%者,改列為刪減 25%),以為撙節。 (九)中央政府部分機關編有補助公務人員協會經費,依公務人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 員協會法第 27 條規定,協會經費來源應以會員的入會費及 辦理情事。 常年會費為主,不應仰賴納稅人繳稅支應之公務預算補 助;且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於總統大選期間,除成立「馬吳 競選全國公教暨退休人員後援總會」外,並在該會網站上 置放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之致詞內容,明顯違反行政 中立。爰此,中央各機關(包括總統府、考試院銓敘部、 監察院、法務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臺 灣省政府…)補助公務人員協會經費,應予刪減 30%。 (十)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檢討公務車輛汰換年限均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 延長 2 年,使用里程數不得低於 12 萬 5,000 公里,經按上 辦理情事。 開原則通案檢討,合共減列 1 億 2,302 萬 6,000 元,扣除各 委員會審查減列 1,402 萬 5,000 元,恢復免予減列 293 萬 5,000 元,尚須再減列 1 億 1,193 萬 6,000 元。 (十一)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項目 配合決議事項辦理。 如下: 1.水電費:除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空中勤 務總隊、調查局、地方行政研習中心不刪外,其餘統刪 3%。 2.委託研究:除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法務部主管不 刪外,其餘統刪 5%。 3.國外旅費:除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空 中勤務總隊、外交部主管、法務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10%。 4.員工上下班交通費:全數刪減。 5.政策宣導費:除警政署及所屬不刪外,其餘統刪 10%。 6.特別費:統刪 25%。 7.補助公務人員協會經費:統刪 30%。 8.文康活動費:編列標準由每人每年 3,840 元調降為 2,50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元。 9.公務車輛汰購經費:除駐外機構用車滿 8 年或 10 萬公里、 救護車使用年限滿 10 年、教育部首長專用車不刪外,其 餘統刪大型交通車未滿 12 年、偵緝車與警用巡邏車未滿 7 年、首長與副首長專用車及其他公務車輛使用年限未滿 10 年,或達以上汰換年限,未滿 15 年且里程數未超過 12 萬 5,000 公里所編列之汰購經費。 10.委託辦理:除立法院主管、外交部主管、智慧財產局、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辦理屠宰衛生檢查、畜禽藥物 殘留檢測及檢疫偵測犬業務、勞工委員會辦理危險機械 及設備檢查與管理、衛生署委託辦理長照整合照顧管理 制度計畫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主計總處、大陸 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國 防部主管、國庫署、賦稅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國家教育研究院、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 所屬、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 管理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衛 生署、國民健康局、食品藥物管理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1.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 具養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除中央研究院科技 發展計畫及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地方行政研習中 心、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國家文官學 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法務部主管 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國家安全會議、經濟建設 委員會、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審計部、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 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 處、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入 出國及移民署、國防部主管、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 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 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 心、國家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交通部、中央氣 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 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農業 委員會、林務局、林業試驗所、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臺 南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疾病管制局、中 醫藥委員會、食品藥物管理局、海洋巡防總局、證券期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2.大陸地區旅費:除中央研究院科技發展計畫及臺灣人體 生物資料庫計畫、大陸委員會、立法院主管、警政署及 所屬、空中勤務總隊、法務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12%,其中中央警察大學、役政署、財政部、關務署及 所屬、國家教育研究院、工業局、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觀光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 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林務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 中心、茶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食品藥 物管理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3.出國教育訓練費:除中央研究院科技發展計畫、公務人 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 所屬、空中勤務總隊、法務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主計總處、經濟建設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 會、大陸委員會、審計部、消防署及所屬、外交部、國 防部主管、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中央氣象局、原子 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 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畜產試 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茶業 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臺中區 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食品藥物管理局改以其他項 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4.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央研究院科技發展計 畫、公共建設計畫與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人事行 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經濟 建設委員會撥充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中央選舉委員 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 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主管房屋建築及設備 費、法務部主管、國際貿易局及所屬興建高雄世貿展會 中心計畫、國家科學委員會增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 金、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辦理漁業署及動植物防疫 檢疫局等機關(構)合署辦公廳舍新建工程、海岸巡防 總局及所屬不刪外,其餘統刪 8%,其中經濟建設委員 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 員會、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 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 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役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政署、領事事務局、國防部主管、財政部、國庫署、臺 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 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體育署、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國 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農業委員會、臺中區農業改 良場、海洋巡防總局、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15.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 出、中央研究院科技發展計畫、立法院主管、內政部辦 理推動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警政署及所屬、兒童局 辦理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及療育補助、外交部主 管、法務部主管、經濟部捐助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科技專案計畫、中小企業處捐助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 保證基金、國家科學委員會對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與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之捐助、衛生署捐助財團法人 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央健康保險局補助職業工 會與農漁會辦理健保業務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國防部主 管、財政部、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衛生署、疾病管 制局、環境保護署、臺灣省政府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16.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一般性補助款、 內政部辦理推動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兒童局辦理父 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與發展遲緩兒童早期 療育服務及療育補助、中央健康保險局補助鄉鎮市公所 辦理健保業務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消防署及所 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財政部、交通部、動植 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 調整。 17.獎勵金:除警政署及所屬、法務部主管、智慧財產局不 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公共工程委員會、國防部所 屬、國庫署、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交通部、公路總局及 所屬、疾病管制局、食品藥物管理局、環境保護署、福 建省政府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8.配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檢討,減列「補助直轄市及 縣市政府」17 億 4,265 萬 3,000 元與教育部「對特種基金 之補助」3 億 6,429 萬元及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對特種基 金之補助」6 億 4,878 萬 1,000 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十二)1.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台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 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四家 辦理情事。 公司 100 年度經營績效獎金不得超過 1.2 個月。 2.自 101 年度起,國營事業有盈餘者,始得發放績效獎 金,但不得超過 1.2 個月。 (十三)依據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100 年度中央政府各機 配合決議事項辦理。 關含附屬單位共辦理近 1,439 萬 7,719 則、實支金額 11 億 9,585 萬元(不含製作成本) ,惟其中未依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規定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 者,高達 1 萬 7,577 則、金額 4 億 0,452 萬元。審核報告 並指出,行政院主計總處 101 年 6 月雖配合訂定「預算 法第 62 條之 1 執行原則」,但內容卻自行規定若標示廣 告後有損及公信力、真實性或廣告內容有攸關國家安 全、社會秩序等情形,得在報請主管同意後,排除適用 等「豁免條款」;然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並無排除適用之 相關規定,該執行原則明顯牴觸預算法第 62 條之 1,自 應無效。爰要求中央政府各機關應確實依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規定執行,不得擅自排除適用;並請審計部持續 查核各機關辦理情形,若有不符預算法規定者,應予檢 討改進。 (十四)目前各機關公共工程預算之編列,於預算書中僅表達工 配合決議事項辦理。 程經費總額,相關工程管理費皆隱藏於資本支出預算項 下,編列透明度明顯不足;而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 管理費支用要點」所訂之工程管理費支用項目範圍甚 廣,如:規劃設計費、加班費、人事費、租金、設備費、 訴訟費、證照費、慰勞費、工程獎金、因公派員出國費 用等,均係機關得自行運用且不受國會監督之經費,恐 有淪為各機關私房錢之虞。為使政府工程施作相關資訊 公開、透明,並利國會監督,爰要求自 103 年度起,各 機關應於預算書中完整揭露相關工程管理費提列標準、 金額及計算方式;請審計部加強查核中央各機關相關工 程管理費支用情形,並將查核情形併予 103 年度決算審 核報告揭露。 (十五)行政院雖針對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訂定實施要 配合決議事項辦理。 點,第四點但書規定「在不影響業務正常進行情形下, 得利用辦公時間舉辦,參加人員以公假登記」 ,然而公教 人員已可以國家預算辦理文康活動,如再允以公假參 加,則為雙重優遇,為此要求中央及以下各級機關學校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員工參加文康活動不得以公假登記,並不得登記為公務 人員進修時數,以避免造成民眾觀感不佳。 (十六)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中,列有「生育補助(2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 個月俸額)」 、「眷屬死亡之喪葬補助(最高 5 個月俸額)」辦理情事。 等未具法源之生活津貼,而公教人員保險法中另訂有眷 屬之「喪葬津貼(最高 3 個月俸給)」 ;惟查「勞工保險」 及「國民年金」等相關法規, 「生育給付」係為保險給付 項目,另查「勞工保險」亦將眷屬死亡可請領喪葬津貼 列入保險給付項目。為求社會保險之一致性,並令相關 給付有所依據,爰要求行政院應會同考試院銓敘部等相 關單位,於半年內提出將軍公教人員「生育給付」 、眷屬 死亡之「喪葬給付」改列為軍公教人員保險給付項目之 修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以調整目前由政府各機關編 列預算補助之制度紊亂情形。 (十七)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係配合政府政策所成立,且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 為公益性團體,自應兼顧其公益本質。惟目前政府各機 辦理情事。 關出資成立之財團法人,其各項獎金與福利項目大多逕 行援引公務人員待遇或自訂標準,未視其營運結果,不 論營運盈虧均如數發放;或執行政府賦予之公權力事 項,非自行拓展業務者,卻比照國營事業機構領取最高 4.6 個月之獎金,實有未當。爰要求自 102 年度起政府捐 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年終獎金(包括工作獎金、考核獎 金、考績獎金或績效獎金) ,應比照公務人員標準考核發 放。 (十八)有鑑於行政院轄下各部會機關派任至各公股民營事業、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 轉投資公司或財團法人之董事長(理事長) 、副董事長(副 辦理情事。 理事長)及總經理(秘書長)常編列過高之「公關費」 或「特別費」給予董事長(理事長) 、副董事長(副理事 長)及總經理(秘書長)使用,易造成上述兩項費用淪 為私用,為此,要求自 102 年度起,行政院轄下各部會 機關派任至各財團法人所編列之「公關費」或「特別費」 使用上限應比照其主管機關首長之「公關費」或「特別 費」編列。 (十九)依審計部 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各主管機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 關捐助之財團法人共計 157 家、基金總額 2,242 億 2,200 辦理情事。 餘萬元。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雖有其特殊任務或目 的,但隨著環境快速變遷,部分任務已達成、設立目的 已不復存在或已無營運實益等,卻未建立退場機制,或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對於性質相同、業務相近者,亦未予以整併,致使政府 捐助財團法人繼續存在之正當性與效益性,備受外界質 疑。爰此,要求各該主管機關於 6 個月內針對所捐助財 團法人之設置目的、工作計畫、經費運用、財務狀況、 營運績效等,以及任務已達成、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 已無營運實益等之財團法人,應向立法院提出相關評估 報告及退場計畫。 (二十)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在即,執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政 配合決議事項辦理。 策,令國人備感痛心。為求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之永續健 全發展,呼籲政府體察民意,勿將社福團體與非營利組 織辛苦募集的社會資源強徵補充保費。現行法令制度對 於身為扣費義務人的民間團體將造成可預見的嚴重影 響,因此我們提出兩點強烈訴求:1.行政院應要求各部 會及各級政府將社福團體所大幅提升的補充保費費用 納入經費需求考量。2.全民健康保險會組成應考量至少 有一名具社會福利背景代表,以保障社福界之發聲與權 益。 (二十一)針對旺旺中時集團參與壹傳媒購併案,要求公平交易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 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辦理情事。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法務部等必須嚴格把關,以 杜媒體超級怪獸嚴重壟斷、損害言論自由。 (二十二)有鑑於中央政府依賴以債養債方式,藉由舉借債務支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 應債務還本之財源,造成到期債務以舉新還舊方式遞 辦理情事。 延,無法實質有效減少債務,亟待建立有效償債制度, 俾確實降低債務負擔,避免債務付息持續龐大,排擠 其他政務支出。行政院應於 102 年 6 月前向立法院相 關委員會報告「中央政府償債計畫專案報告」 ,並研擬 修正公共債務法,建立有效償債制度,以積極處理公 共債務並強化財政管理效能。 (二十三)有鑑於中央政府財政資源拮据,財源嚴重不足,無法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 釋出足夠財政資源挹注地方政府財政收支差短,為解 辦理情事。 決地方政府債務累積龐大,債務付息支出日漸排擠政 務支出,特別是新升格直轄市因承受原升格前縣(市) 政府龐大債務,而嚴重影響財政調度。建請中央政府 評估是否設置「地方財政再生基金」 ,由基金概括承受 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債務,並搭配每年由中央及地方 政府共同依稅課收入之一定比例編列預算強制還本, 使基金確實具有自償性的財政紀律措施規範,來積極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處理地方政府債務累積龐大問題,並重建社會大眾及 國際機構對我國政府財政管理信心。 (二十四)為使工程獎金之發放,能激勵實際辦理工程之人員,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 朝野黨團要求中央及地方支領工程獎金之機關,其首 辦理情事。 長及副首長排除於工程獎金支領範圍之外。 (二十五)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檢討不休假加班費, 配合決議事項辦理。 鑑於公務人員如確因機關公務需要未能休假,以即時 因應處理相關業務,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等相關規定 核發未休假加班費,免予刪減。 (二十六)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檢討休假補助,鑑於 配合決議事項辦理。 公務人員因公未能休假原得全數發給「不休假加班 費」 ,後為撙節支出及促進國內經濟發展,始改為強制 休假並將休假旅遊補助結合國旅卡方式發給,現行制 度對促進國內經濟發展甚有助益,免予刪減。 (二十七)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檢討退休人員子女教 配合決議事項辦理。 育補助費,鑑於政府對於退休人員生活之照顧,且在 少子化趨勢及國人生育年齡逐漸遞延之情形下,本項 助學措施亦屬政府鼓勵生育之一環,免予刪減。 (二十八)退休軍公教人員奉獻一生最精華之時光給國家,任勞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 任怨,卻因年終慰問金議題被質疑,導致退休人員背 辦理情事。 負污名,對所有軍公教人員著實不公。 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給,主要係政府考量 早期基層教師、公務人員及士官兵之月退休金(俸) 確屬微薄,實有給予關懷照顧之必要。然而,在近年 軍公教人員退休所得漸有改善,而政府面對財經情勢 較為險峻之際,對年終慰問金進行必要調整,也是不 得不做的抉擇。 為了使社會資源合理分配,調整年終慰問金亦不致影 響生活困苦及為國犧牲奉獻的退休軍公教人員應得 之適當照顧,要求行政院 101 年年終慰問金應以「照 顧弱勢」及「對國家有重大犧牲貢獻」 (「關懷忠良」 ) 為原則進行檢討,發給對象應包括「支領月退休金 (俸)2 萬元以下的退休(伍)人員或遺眷」 ,以及「因 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伍人員或遺族;因公 傷殘支領月退休金(俸)之人員」。另因公死亡之公 教人員遺族及因公傷殘之公教人員亦涵蓋在內。 另為避免逐年訂定發給注意事項引發爭議,對社會造 成負面的影響,102 年以後應以 101 年注意事項所訂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的內容為底線賦予制度化調整機制,並於發布後送立 法院查照,以符立法機關監督之要求。 陸、審議結 果 內政委員 會 行 政 院 (十七)承擔政治責任為政務官之職,部會對法案之態度,皆為 配合決議事項辦理。 主管 政治決定,亦為重大之政治責任。故法案主管部會列席 立法院各委員會作法案說明時,皆應由政務首長或政務 副首長代表,以符合民主政治運作之常規。 中 央 選 (一)公民投票法第 3 條第 1 項規定: 「全國性公民投票之主管機 為配合行政院公民投票審 舉委員 關為行政院;…。」立法院於 98 年度審查中央政府總預 議委員會預算將改由行政 會及所 算案決議:「公民投票法第 34 條規定:『行政院應設全國 院編列,行政院業於 102 屬 性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惟行政院轉而委任中央選舉 年 4 月 25 日以院臺綜字第 委員會設置『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明顯逾越法 1020131352 號令,修正刪 律授權,爰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自 99 年度起,應停止編 除「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 列『公投審議委員會』相關預算,並將業務交回行政院。」 。委 員 會 組 織 規 程 」 第 8 全國性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應設置於行政院,規定甚明。條: 「本會所需經費,由中 加上中央選舉委員會之定位為「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央選舉委員會編列預算支 自主運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受其他機關指揮監督之 應。」之規定。本此,本 合議制機關」,卻又兼辦非其職權、受「上級機關」行政 會 103 年度將不予編列 「公 院「委任」辦理應設於主管機關行政院之公投審議委員會 投審議委員會」預算。 幕僚業務,恐有混淆獨立機關定位角色之虞。綜上,行政 院應即研議修正「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相關規 定,自 103 年度起,「公投審議委員會」預算應回歸主管 機關行政院編列。 (二)「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等政策規劃及選舉事務辦理」 、「政 本會業於 102 年 3 月 28 日 黨及政治團體公平競爭環境之營造與制度建立」 、「政治獻 提 送 專 案 報 告 予 立 法 院 金、競選經費之管理監督」…等,皆為落實民主政治,保 (副本送立法院內政委員 障人民參政權行使之重要課題。為避免政治力干預,確保 會),並於 5 月 21 日提送 民主選舉公平競爭環境,上開事權實有必要統合於獨立機 專案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 關之下,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就上開事權之統合,邀集相關 員會各委員,立法院議事 單位,於下一會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處 6 月 6 日函送該專案報 告請內政委員會處理,並 副知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