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預 算 總 目 次 中華民國106年度 頁次 一、 預算總說明....................... 1-16 二、 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17-18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19-20 三、 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1.罰款及賠償收入-罰金罰鍰及怠金(罰金罰鍰)..... 21 2.財產收入-廢舊物資售價.............. 22 3.其他收入─雜項收入(其他雜項收入)......... 23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一般行政..................... 24-25 2.選舉業務..................... 26-27 3.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28-29 4.政黨競選經費補助................. 30 5.一般建築及設備-其他設備............. 31 6.第一預備金.................... 32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33-36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38-39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40-41 (六)人事費分析表................... 43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44-45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46-48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50-51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 52-53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及類別表.......... 55-61 (十二)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62-63 (十三)委辦經費分析表................. 64-65 (十四)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 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66-75 四、附錄: 附錄1:中央選舉委員會 附錄2: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附錄3: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附錄4: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附錄5: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附錄6: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附錄7: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附錄8: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附錄9: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附錄10: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附錄11: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附錄12: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附錄13: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附錄14: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附錄15: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附錄16: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附錄17: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附錄18: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附錄19: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附錄20: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附錄21: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附錄22: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附錄23: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一、 預算總說明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本會掌理下列事項: 1、選舉、罷免、公民投票事務之綜合規劃。 2、選舉、罷免、公民投票事務之辦理及指揮監督。 3、選舉區劃分之規劃辦理。 4、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監察事務之處理。 5、政黨及候選人競選費用之補貼。 6、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相關選務事項法規制(訂)定、修正及廢止之擬議。 7、其他有關選舉、罷免、公民投票事項。 (二)內部分層業務 各處室職掌 綜合規劃處: 1、施政方針、施政計畫之擬訂、管制及考核。 2、選舉、罷免、公民投票選務之研究發展。 3、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連署之受理與查核及意見書之彙整、公報之編製。 4、全國性公民投票案連署成立及投票結果之公告。 5、候選人電視政見、公辦政見發表會之規劃辦理與督導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 發表會或辯論會之規劃辦理。 6、選舉、罷免、公民投票電腦化作業之規劃辦理。 7、選舉、罷免、公民投票資料庫之規劃、設計及維護。 8、各級選舉委員會電腦軟硬體、網路系統、資訊安全之建置、更新、維運管理 及資訊教育訓練之規劃辦理。 9、新聞聯繫及發布之辦理。 10、不屬於其他處、室業務。 選務處: 1、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公民投票事務之規劃辦理。 2、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議員、縣 (市)長選舉、罷免及全國性公民投票進行程序之規劃。 3、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選舉區劃分之規劃辦理。 4、政黨及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候選人競選費用補貼之辦理。 5、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議員及縣 (市)長選舉競選經費最高金額之訂定。 6、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登記之受理及其連署人查核作業。 7、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舉候選人登記之受 理。 8、選舉、罷免、公民投票投開票作業之規劃、督導及講習訓練。 9、國際性選舉組織及其活動之參與。 10、其他有關選舉罷免事項。 法政處: 1、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相關選務事項法規之研擬、擬釋及諮詢。 2、選舉、罷免、公民投票選票效力認定、監察及裁罰業務之規劃、辦理及督 導。 3、候選人消極資格查證之處理。 4、選舉、罷免、公民投票業務訴願及訴訟案件之處理。 5、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依法受委託辦理政治獻金申報及專戶許可事項 之督導。 6、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相關事務之協處。 7、全國性公民投票募集經費之許可及管理。 8、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相關選務事項法規及淨化選舉風氣宣導之規劃辦理。 9、政黨使用電視從事競選活動之規劃辦理。 10、其他有關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相關選務事項法制業務。 秘書室: 1、典守印信。 2、文書收發、繕校、保管及公文稽催、查詢。 3、款項之出納及保管。 4、公產、公物之採購、保管及維護。 5、所屬各級選舉委員會公產、公物之使用、登錄、維護等查核。 6、委員會議及主管會報之議事。 7、國內外貴賓接待之辦理。 8、國會聯絡、公共關係之辦理。 9、事務管理。 10、其他行政事務。 人事室: 本會人事事項。 主計室: 本會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政風室: 本會政風事項。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組織系統圖: 中央選舉委員會 政風室 主計室 人事室 秘書室 法政處 選務處 綜合規劃處 十六縣市選舉委員會 六直轄市選舉委員會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預算員額說明表 職員 工友 技工 駕駛 機關代號 機關名稱 備註 預算員額 預算員額 預算員額 預算員額 A61000000A 中央選舉委員會 50 3 1 3 駕駛1人為出缺不補。 A61000100A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14 2 0 1 駕駛1人為出缺不補。 A61000200A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15 2 1 1 駕駛1人為出缺不補。 A61001100A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12 2 1 0 A61000300A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15 2 1 1 駕駛1人為出缺不補。 工友2人、駕駛2人,合計4人為超額 A61000400A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14 4 1 2 出缺不補。 工友1人、駕駛2人,合計3人為超額 A61000500A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15 3 1 2 出缺不補。 A61001900A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8 1 1 0 A61001200A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8 1 0 1 駕駛1人為出缺不補。 A61001300A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10 1 0 0 A61001500A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10 1 1 1 駕駛1人為出缺不補。 A61001400A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11 2 1 1 駕駛1人為出缺不補。 A61001600A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10 2 1 0 A61001700A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10 2 1 1 駕駛1人為出缺不補。 A61001800A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10 1 1 1 駕駛1人為出缺不補。 A61002100A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7 1 0 1 駕駛1人為出缺不補。 A61002000A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7 2 0 0 A61002200A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7 2 0 1 駕駛1人為出缺不補。 A61002500A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7 2 0 0 A61002600A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7 2 1 0 A61002700A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7 2 1 1 駕駛1人為出缺不補。 A61002300A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4 0 0 1 駕駛1人為出缺不補。 A61002400A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2 0 0 0 工友3人、駕駛17人,合計20人為 合計 333 260 40 14 19 超額出缺不補。 二、中央選舉委員會 106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選舉為實現民主最重要的手段與方法,兩者關係非常密切,本會負責綜理我國各 種公職人員選舉及公民投票相關工作,所辦理各種公職人員選舉與公民投票之良窳, 攸關我國民主憲政之發展,是以本會秉持公正、公開及公平的原則來辦理各種選舉, 以建立一個純淨的政治參與環境,提升民主政治品質。 本會依據行政院 106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 經社情勢變化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6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及重點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維護公平競選秩序,順利完成各項公職人員選舉 (1)檢討民意代表選舉區劃分,落實選舉公平原則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37 條規定,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選舉區,由本會 劃分,並應於發布選舉公告時公告。但選舉區有變更時,應於公職人員任期或規定 之日期屆滿 1 年前發布之。本屆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任期於 107 年 12 月 25 日屆滿,依上開法律規定,本會規劃於 106 年辦理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選舉 區檢討變更作業,經檢討有變更必要者,於 106 年 12 月 24 日前發布選舉區變更公 告,俾利辦理下屆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選舉。 (2)專業化選務訓練,精進選務人員知能 選舉係達成政府善治之重要途徑,亦係政府治理穩固之重要基礎,其成敗關鍵,除 繫於制度設計之良窳外,更繫於人力素質之優劣。中央選舉委員會指揮、監督各項 選舉工作之辦理,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各 鄉(鎮、市、區)公所選務工作人員則係選務工作之第一線,為提升各選務工作人 員相關知識與專業能力,爰規劃辦理選務幹部人員講習訓練工作,充實上開人員之 選舉制度學理、投開票工作實務、選舉法規等知能,以提升其選務工作品質,達成 為民服務之目的。 (3)標準化電腦計票作業流程,提升選務效率 藉由研訂各項公職人員選舉電腦計票標準作業程序、加強資訊安全措施、作業人員 訓練及演練測試作業等方式,進而提高公職人員選舉開票統計資訊之正確性及時 效,提升選務效率。 (4)多元化選務服務,增進選務滿意度 選舉之辦理過程包括投開票所設置、選舉宣傳、選舉公報及投票當日之各項服務 等,本會及所屬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時均致力於提供多元化的選務服務,便利候選 人及選民之需求,以提升民眾對選舉相關選務工作的滿意度。 (5)審慎裁處選舉違規案件 隨著簡併選舉制度之變革,政黨及候選人間之競爭手段漸趨激烈,為維護公平選舉 秩序,有賴各選舉委員會落實對違規事件之裁處。對於選舉違規事件,選舉罷免法 及相關法規命令訂有處理程序,至對於涉嫌違規行為之裁處,其合法適當與否,不 免影響政黨及候選人之選舉活動,進而衝擊選民之支持度。從而,嚴守正當法律程 序,審慎認定事實執行選舉罷免法令,以維持選舉違規裁處案件之合法適當,不僅 得增進人民信賴選舉委員會公正、公平及中立性,亦為政黨及候選人得以公平競爭 之重要核心。 2.妥適配置預算資源,提升預算執行效率 配合本會施政重點,落實零基預算精神,妥善分配有限資源,並提升資本支出預算執 行率,促進資源有效運用。 (二)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績效指標 與中長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程個案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年度目標值 體制 方式 計畫關 聯 一維護 公平 競 1 區域立法委員選舉區 1 進度 完成區域立法委員選 -% 無 選秩 序, 順 檢討變更作業 控管 舉區之劃分作業進度 利完 成各 項 百分比(107 年:立 公職 人員 選 法委員選舉區變更案 舉 送立法院) 2 地方民意代表選舉區 1 進度 完成直轄市議員、縣 100% 無 檢討變更作業 控管 (市)議員選舉區之 檢討變更作業進度百 分比 3 選務幹部人員參訓成 1 統計 每年參加選務幹部人 95% 無 效 數據 員講習測驗及格人數 佔到訓人數之比率 4 開票資訊之統計時效 1 統計 各縣市(選舉結果清 -分鐘 無 數據 冊 報 表 列 印 完 成 時 間)-(最後 1 張投 開票所報告表送達鄉 鎮市區選務作業中心 時間)之平均值 5 選民對選務辦理之滿 1 統計 選務辦理之顧客滿意 -% 無 意度 數據 度(回答滿意以上者 人數÷有效問卷數)× 100% 6 裁處案件維持率 1 統計 (累計維持裁處件數 85% 無 數據 ÷累計裁處件數)×10 0% 二妥適 配置 預 1 機關年度資本門預算 1 統計 (本年度資本門實支 95% 無 算資 源, 提 執行率 數據 數+資本門應付未付 升預 算執 行 數+資本門賸餘數) 效率 ÷(資本門預算數) 關鍵績效指標 與中長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程個案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年度目標值 體制 方式 計畫關 聯 ×100%(以上各數均 含本年度原預算、追 加預算及以前年度保 留數) 2 機關於中程歲出概算 1 統計 【(本年度歲出概算 5% 無 額度內編報情形 數據 編報數-本年度中程 歲出概算額度核列 數)÷本年度中程歲 出概算額度核列數】 ×100% 註:評估體制之數字代號意義如下: 1.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進行。 2.指實際評估作業係由特定之任務編組進行。 3.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透過第三者方式(如由專家學者)進行。 4.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並邀請第三者共同參與進行。 5.其它。 (三)中央選舉委員會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計畫 與 KPI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類別 關聯 選舉業務 辦理選務幹部 其它 中央選舉委員會指揮、監督各項選舉工作之辦選務幹 人員講習 理,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各直轄 部人員 市、縣(市)政府及各鄉(鎮、市、區)公所參訓成 選務幹部人員則係選務工作之礎石,為提升各效 選務幹部人員相關知識與專業能力,爰規劃辦 理選務幹部人員講習訓練工作,充實渠等人員 之選舉制度學理、投開票工作實務、選舉法規 等知能,以提升其選務工作品質,達成順利完 成各項選舉之目的。 三、中央選舉委員會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前(104)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原定目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標值 一 順 利 完 成 各 項 公 提 升 選 務 人 員 專 90% (1)為增進選務幹部人員對於身心障 職人員選舉 業知能 礙者權益之瞭解,104 年選務幹 部人員講習特新增「身心障礙者 選舉權之保障」課程,並邀請中 華民國殘障聯盟常務理事劉金鐘 擔任講座,藉此培養選務幹部人 員對保障身心障礙者選舉權的認 識,以協助身心障礙選舉人行使 其投票權。另邀請學者開設「選 舉制度與民主政治」課程,以提 升選務幹部人員之民主政治素 養,並內化於所辦理之選務工作 中。 (2)104 年選務幹部人員講習委託行政 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 心於 104 年 6 月至 8 月間分 6 期 辦理,每期調訓 50 人,訓期 3 天 ,調訓 對象為各直轄市、縣 (市)選舉委員會專(兼)任人 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民 政局選舉業務主管及承辦人員、 各鄉(鎮、市、區)公所民政課 長及選舉業務承辦人等。6 期講 習總計到訓人數 296 人,測驗及 格人數為 274 人,22 人不及格, 及格率為 94.16%,符合預定目標 值。 二 嚴 正 執 行 法 律 : 落 實 執 行 政 黨 連 100% 本會按季檢附公職候選人資料送法 落 實 執 行 政 黨 連 坐受罰事件 務部,透過確定判決查詢系統比對 坐受罰事件 符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12 條 所列法條罪名之案件,至 104 年度 底法務部共計查復 118 件。經本會 逐案對候選人身分、參選種類及所 犯罪名等勾稽比對後,符合應裁罰 件 數計 1 5 件, 實 際 裁 罰件 數 1 5 件,總計裁罰金額為新台幣 1,351 萬 元,目標達成度為 100%。 原定目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標值 三 強 化 本 會 資 產 使 提 升 本 會 及 所 屬 65% (1)為提升本會及所屬選委會產籍管 用效益 選委會 產籍管理 理及資產使用效益,本會 102 至 成效 105 年中程施政計畫關鍵策略目 標「強化本會資產使用效益」, 將衡量標準訂定為推動所屬選委 員會國有公用財產及資產管理達 成優等比例逐年提高,達成各年 度績效目標值。 (2)本會及所屬選委會每月及每季均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規 定,定期填報機關財產增減異動 表單,並函報國有財產署備查。 (3)完成本會 104 年度財產物品盤點 作業,並將盤存情形連同盤點紀 錄簽報首長核定。 (4)本會 104 年擇定至臺北市等 11 個 所屬選委會檢核財產、物品及辦 公處所管理情形,評核結果,計 有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彰 化縣、南投縣、宜蘭縣、苗栗縣 及金門縣等 8 個選委會核列為優 等;餘基隆市、新竹縣及澎湖縣 3 個選委會核列為甲等;檢核成 果達成優等個數為 8 個,甲等為 3 個,達成優等以上比率為 72.73 %,較 104 年度原訂目標值 65 %,達成率為 100%。 四 辦 理 組 織 學 習 活 本 會 及 所 屬 選 委 80% (1)本會 104 年度辦理 5 場次具專業 動 , 提 升 員 工 職會 同 仁 參 加 具 專 性、管理性及國際觀等多元化課 能 業性、 管理性及 程,透過評量方式瞭解參加人員 國際觀 等多元化 藉由訓練課程提升職能之比例為 訓練課 程,職能 8 0 .9 %, 茲說 明 5 場 次課 程如 提升情形 下: A.104 年 3 月 27 日辦理「選舉資 料開放及社群協作」座談會, 邀請社群協作等領域專家王向 榮先生、駱勁成先生及江明宗 先生主講。 B.104 年 6 月 29 日辦理「創意與 感動服務」專題講座,邀請實 踐大學企業管理學系陳龍安教 授主講。 原定目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標值 C.104 年 7 月 28 日舉辦「從身邊 的小故事談性別主流化」(含 c edaw 宣導)專題演講,邀請臺 北大學法律系郭玲惠教授主 講。 D.104 年 9 月 23 日舉辦「世界選 舉新知交流專題」-本會 104 年 度赴墨西哥觀選及參加世界選 舉機關協會會議返國心得分享 會。 E.104 年 10 月 8 日舉辦「選舉業務 專題講座-論資訊新發展對選務 工作之啟發」,邀請內政部資 訊中心沈主任金祥主講。 (2)本會採問卷衡量方式瞭解參加人 員藉由本訓練課程提升職能比例 為 80.9%(職能提升人數 169 人/ 調查人數 209 人)×100%。 分 區 辦 理 所 屬 選 90% 104 年度選務工作分區講習,以 104 委會人 員選舉專 年為「身權保障公約推動元年」, 業講習 為貫徹保障身心障礙 選舉人投票 權,特邀請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 謝榮堂教授,以「身心障礙者之參 政權保障與實踐:以身心障礙權利 公約為中心」為題目,分別於北、 中、南區辦理 3 場專題演講,參訓 人 數共 計 2 3 0 人, 經自 我學 習評 鑑,勾選分數總和為正分及格者 230 人,評鑑及格率達 100%,達成 104 年度設定參加分區專業講習評鑑及 格人數佔到訓人數 90%之目標值。 五 提升研發量能 行 政 及 政 策 研 究 0.02% 本會年度預算拮据,並未編列經常 經費比率 性之研究經費,相關研究經費僅能 以業務費勻支。惟本會 104 年向行 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管理會 申請補助本會辦理「選務資料開放 與整合-OPEN DATA 標竿計畫」研 究計畫案,執行期程為 104 年 10 月 至 105 年 9 月,補助金額為 2,038 萬 9,000 元。總經費 2,038 萬 9 千元佔 本會 104 年度機關預算(不含所屬 原定目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標值 機關)11 億 1,592 萬 6 千元之比例為 1.83%,由於該項補助經費的挹注, 使本會 104 年度共同性目標「提升 研發能量」之「行政及政策研究經 費比率」,指標較原訂目標值 0.02 %達成度高出甚多。另本會及所屬 選委會為提升研發量能,在未支用 本會經費之情況下,104 年度有雲林 縣選舉委員會同仁辦理「公職人員 選舉候選人申請設置競選辦事處審 核機制之研究」及本會綜合規劃處 同仁辦理「以社群媒體宣傳選務之 策略研究」共 2 件自行研究計畫。 六 推 動 跨 機 關 服 務 跨 機 關 合 作 項 目 主 辦 1 (1)本會資訊人力有限,為確保選舉 及合作流程 數 項 電腦計票之安全及效率,於選舉 主 辦 1 期間調兼其他機關專業人員協助 項 電腦計票之工作,建立電腦計票 跨機關人員合作之作業程序。 (2)因應第 14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9 屆 立法委員選舉電腦計票工作,除 本會資訊人員及委外廠商外,本 會並協請行政院資通安全辦公 室、國家發展委員會、內政部、 主計總處派員協助,成立跨機關 工作小組,自 104 年 10 月份起至 12 月份,共召開 3 次電腦計票專 案會議,完成審查電腦計票系統 測試計畫、資訊安全防護計畫、 教育訓練計畫、設備安裝建置計 畫、標準作業程序,並據以進行 系統功能及壓力測試,跨機關工 作小組選前共同參與計票系統之 演練,為投票當日順利完成電腦 計票工作預作準備。 七 落 實 政 府 內 部 控辦 理 內 部 稽 核 工2 項 (1)本會依據行政院 104 年 7 月 17 日 制機制 作 院授主綜字第 1040600379 號函頒 訂「政府內部控制監督作業要 點 」有關內部稽核規定,擬定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選舉委 員會 104 年度內部控制內部稽核 實施計畫」,稽核期程配合辦理 原定目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標值 第 14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9 屆立法 委員選舉後完成。 (2)本會先在 104 年 4 月至 7 月期間 組成事務檢核小組,分別就本會 及所屬選舉委員會業管項目進行 稽核;在本會部分,擇定「出納 管理」及「財產管理」業務等 2 項目進行查核;在所屬選委會部 分,分別前往台北市、新北市、 彰化縣、桃園市、南投縣、宜蘭 縣、苗栗縣、金門縣、基隆市及 澎湖縣等 11 個所屬選舉委員會就 「出納管理」、「財產管理」及 「採購業務」等 3 項目進行實地 查核,上開查核結束後隨即提出 待改進事項,函請相關業務單位 據以改進,作為次年度檢核重點 項目。另外,機關首長另核定本 會 1 04 年度 選舉 相關「採購業 務」為稽核項目,訂於選舉後完 成。 八 提 升 資 產 效 益 , 機 關 年 度 資 本 門 95% 本會 104 年度資本門預算數 913 萬 9, 妥 適 配 置 政 府 資 預算執行率 019 元,累計實現數 767 萬 1,564 源 元,應付數 54 萬 0,690 元,決算賸 餘 71 萬 9,647 元,合共 893 萬 1,901 元,資本門預算執行率百分比 97.7 3 , 優 於原 訂目 標值,達 成度 1 0 0 %。 機 關 於 中 程 歲 出 5% 本會 105 年度歲出概算編報數為 19 概算額 度內編報 億 3,412 萬 3 千元,較行政院原核定 情形 中程歲出概算額度 16 億 0,028 萬 2 千元,增加 3 億 3,384 萬 1 千元,主 要係總統副總統選舉因合併選舉期 間延長及選舉人數成長增加經費 3 億 1,162 萬 1 千元,經行政院額度外 核給總統副總統選舉經費、兼職人 員兼職費、選務資訊安全建置及維 護、選務資訊作業功能增修、軟硬 體升級及汰換、廳舍基本維運經費 及撥補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等 2 億 7,138 萬 5 千元,行政院核定中程歲 原定目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標值 出概算額度修正為 18 億 7,166 萬 7 千元,概算超額度 8,030 萬 8 千元, 原定目標值 5,實際目標值 4.29,優 於原訂目標值,達成度 100%。 九 提 升 人 力 資 源 素 機 關 年 度 預 算 員 -0.2% 本會 104 年度預算員額數為 340 人, 質與管理效能 額增減率 105 年度預算員額數為 337 人,104 年度減列職員 2 人、工友 1 人,員 額負成長(-0.8%)超出原訂目標值 (-0.2%),將賡續辦理出缺不補等 措施,落實員額管理。本項達成度 1 00%。 推 動 中 高 階 人 員 1 符號 (1)本會及所屬機關中高階公務人員 終身學習 計 111 人,104 年度參加辦理 1 日 以上之中高階公務人員培訓發展 性質班別參訓人數為 69 人,參訓 人數比率達總人數 62.16%,參訓 情形說明如下: A.參加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 人員發展中心等訓練機構辦理 之 104 年中高階公務人員培訓 發展性質班別計 7 人。 B.參加本會自行辦理具中高階公務 人 員培 訓發 展性 質 人數 計 6 2 人。 (2)本會年度目標值為 1 項,達成 1 項,達成度為 100%。 (二)上(105)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1.關鍵績效指標 編號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一 順 利 完 成 各 項 公 提 升 選 務 人 員 專 (1)105 年度選務幹部人員講習實施計畫已於 1 職人員選舉 業知能 05 年 3 月 28 日簽奉核定,預定辦理 6 期,並以 105 年 5 月 9 日中選務字第 10531 50106 號函請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 員會依分配名額遴派各期參訓人員。各直 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已依限於 105 年 5 月 20 日前函報第 1、2 期參訓人員名 冊及通知參訓人員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2)第 1 期講習已於 105 年 6 月 1 日至 3 日辦 理完竣,第 2 期講習刻正辦理中。 編號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公 民 對 選 務 辦 理 (1)本會於 105 年度辦理第 14 任總統、副總統 之滿意度 及第 9 屆立法委員選舉合併投票,上開選 舉辦理完竣後,本會委託民意調查機構, 以電話訪問的調查方式,對於本次辦理選 舉全 國選 民, 進 行選務滿 意度 的民 意調 查,期望透過此項調查,瞭解民眾對於本 會及所屬選舉委員會辦理選務工作及選務 人員服務態度的滿意程度,以作為本會未 來選務改進的參考依據。 (2)本次調查對象係以設籍於臺閩地區、年滿 2 0 歲以上具有選舉權之成年民眾為調查對 象,進行電話訪問,調查期間為 105 年 1 月 17 日(星期日)至 1 月 19 日(星期 二)執行,共計完成 1,207 份有效樣本, 以 95%信賴度估計,抽樣誤差在±2.82 個 百分點範圍以內。 (3)選民對於本會及所屬選舉委員會辦理第 14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9 屆立法委員選舉整 體選務工作滿意度為 84.1%,超過原訂本 次績效指標目標值的 84%。 二 嚴 正 執 行 法 律 : 落 實 執 行 政 黨 連 105 年度第 1 季應裁罰案件計 18 件,計已裁 落 實 執 行 政 黨 連 坐受罰事件 罰 8 件,尚待裁罰案件現由管轄選舉委員會 坐受罰事件 積極審議中。 三 提升選務效率 提 升 開 票 資 訊 之 本會 105 年度辦理第 14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統計時效 9 屆立法委員選舉電腦計票作業,經統計本次 選舉各直轄市、縣市最後 1 張投開票所報告 表送達鄉鎮市區選務作業中心時間與其列印 選舉結果清冊報表時間平均為 23.5 分鐘,達 成原定目標值之要求。 四 強 化 本 會 資 產 使 提 升 本 會 及 所 屬 (1)本會 105 年度已擇定臺中市、新竹市、雲 用效益 選 委 會 產 籍 管 理 林縣 、臺 南市 、高 雄市、 嘉義 縣、 嘉義 成效 市、屏東縣、花蓮縣、臺東縣、連江縣等 11 個選舉委員會(一半)進行實地檢核及訪 查作業,至本(105)年 6 月 15 日止,已完成 10 個所屬選舉委員會之檢核。 (2)俟完成上開 11 個選委會之實地檢核作業 後,本會將函送檢核缺失一覽表,相關缺 失將列為未來年度事務檢核重點項目,並 請受檢核選委會將各項缺失改正結果陳報 本會。 編號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五 辦 理 組 織 學 習 活 本 會 及 所 屬 選 委 於 105 年 6 月 13 日辦理「高齡社會公共服務 動 , 提 升 員 工 職 會 同 仁 參 加 具 專 的老化素養與作法」專題講座,邀請國立中 能 業 性 、 管 理 性 及 正 大 學 成 人 及 繼續 教育 學系 胡 夢 鯨 教 授主 國 際 觀 等 多 元 化 講,並於課程結束後透過評量方式瞭解參加 訓 練 課 程 , 職 能 人員提升職能之比例為 83.87%(職能提升人 提升情形 數 52 人/調查人數 62 人×100%)。 分 區 辦 理 所 屬 選 本分區講習預計於北、中、南等 3 區各辦理 1 委 會 人 員 選 舉 專 場講習,目前刻正規劃辦理中。 業講習 2.共同性指標 編號 共同性目標 共同性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一 提 升 資 產 效 益 , 機 關 年 度 資 本 門 截至 6 月中尚無法預估資本門賸餘數,故無 妥 適 配 置 政 府 資 預算執行率 法計算本項執行率。 源 機 關 於 中 程 歲 出 本會編報 106 年度歲出概算 9 億 9,147 萬 1 千 概 算 額 度 內 編 報 元,較行政院核定中程歲出概算額度 9 億 6,3 情形 24 萬 3 千元,超額度 2,822 萬 8 千元,實際目 標值 2.9%,優於原訂目標值 5%,達成度 100 %。 二 提 升 人 力 資 源 素 機 關 年 度 預 算 員 本會 104 年度預算員額數為 340 人,統計至 1 質與管理效能 額增減率 05 年 6 月預算員額數為 336 人,共計減列職 員 2 人、工友 2 人,將賡績落實員額管理。 推 動 中 高 階 人 員 (1 )本會及所 屬機 關中 高 階公 務人 員計 11 1 終身學習 人,截至 105 年 6 月 15 日參加辦理 1 日以 上之中高階公務人員培訓發展性質班別參 訓人數為 55 人,參訓人數比率達總人數 4 9.55%。參訓情形說明如下: A.參加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發展 中心等訓練機構辦理之 105 年中高階公 務人員培訓發展性質班別計 5 人。 B.參加本會自行辦理具中高階公務人員培訓 發展性質人數計 50 人。 (2)本會年度目標值為 1 項,截至 105 年 6 月 1 5 日前達成 1 項,達成度為 100%。 三 推 動 跨 機 關 服 務 跨 機 關 合 作 項 目 (1)本會資訊人力有限,為確保選舉電腦計票 及合作流程 數 之安全及效率,於選舉期間調兼其他機關 專業人員協助電腦計票之工作,建立電腦 計票跨機關人員合作之作業程序。 (2)因應第 14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9 屆立法委 員選舉電腦計票工作,除本會資訊人員及 編號 共同性目標 共同性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委外廠商外,本會並協請行政院資通安全 辦公室、國家發展委員會、內政部、主計 總處派員協助,成立跨機關工作小組,自 104 年 10 月份起至 12 月份,共召開 3 次電 腦計票專案會議,完成審查電腦計票系統 測試計畫、資訊安全防護計畫、教育訓練 計畫 、設 備安 裝建 置計畫 、標 準作 業程 序,並據以進行系統功能及壓力測試,跨 機關工作小組選前共同參與計票系統之演 練,順利完成投票當日電腦計票工作。 二、主要表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400 43,418 30,900 -43,018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20 43,035 30,235 -43,015 0403670000 1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20 43,035 30,235 -43,015 屬 040367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20 3,235 24,842 -3,215 0403670101 1 罰金罰鍰 20 3,235 24,842 -3,215 本年度預算數係違反公職人員選 舉罷免法之罰款收入。 0403670200 2 沒入及沒收財物 - 39,800 5,200 -39,800 0403670201 1 沒入金 - 39,800 5,200 -39,800 上年度預算數係沒入得票不足之 候選人保證金收入。 0403670300 3 賠償收入 - - 193 - 040367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193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之賠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 - 10 - 0503670000 1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 - 10 - 屬 050367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 - 10 - 0503670305 1 資料使用費 - - 10 - 前年度決算數係調閱檔案影印費 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6 1 113 15 0703670000 17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16 1 113 15 屬 0703670100 1 財產孳息 - - 4 - 0703670101 1 利息收入 - - 4 - 前年度決算數係專戶存款之利息 收入。 070367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6 1 108 15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財產等 收入。 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64 382 542 -18 1103670000 17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364 382 542 -18 屬 1103670900 1 雜項收入 364 382 542 -18 110367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172 - 前年度決算數係違反公職人員選 舉罷免法,依法收回競選費用補 貼等繳庫數。 110367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364 382 370 -18 本年度預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 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停車場使用費 等收入。 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994,718 1,865,904 -871,186 0003670000 1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994,718 1,865,904 -871,186 屬 3803670000 民政支出 994,718 1,865,904 -871,186 3803670100 1 一般行政 112,896 104,460 8,436 1.本年度預算數112,896千元,包括人事費1 00,757千元、業務費11,949千元、設備及 投資100千元、獎補助費9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101,728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撥補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差額等經 費7,429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0,833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合署辦公大樓管理維護費 等1,007千元。 (3)召開委員會議經費335千元,與上年度 同。 3803671000 2 選舉業務 13,916 781,890 -767,974 1.本年度預算數13,916千元,包括業務費9, 482千元、設備及投資4,434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經費10,094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資訊安全管理 系統導入與驗證等經費1,551千元。 (2)選務策進經費3,502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世界選舉機關協會會員大會國外旅 費等1,619千元。 (3)法政業務工作經費320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購置參考書籍等經費35千元。 (4)上年度第9屆立法委員與第14任總統副 總統選舉預算業已編竣,所列768,007 千元如數減列。 38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 331,609 333,778 -2,169 1.本年度預算數331,609千元,包括人事費2 業務 83,999千元、業務費45,918千元、設備及 投資1,404千元、獎補助費288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 (1)人員維持費313,006千元,較上年度核 實減列人事費等4,833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8,603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辦公廳舍防水防漏修繕等 經費2,664千元。 3803671300 4 政黨競選經費補助 535,057 644,609 -109,552 1.本年度預算數535,057千元,均屬獎補助 費。 2.本年度預算數535,057千元,係依公職人 員選舉罷免法第43條第6項規定編列政黨 競選費用補助金,較上年度減列109,552 千元。 3803679000 5 一般建築及設備 640 567 73 3803679019 1 其他設備 640 567 73 1.本年度預算數640千元,均屬設備及投資 。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汰購老舊事務設備等經費640千元。 (2)上年度汰購辦公廳舍老舊或損壞設備 等預算業已編竣,所列567千元如數減 列。 3803679800 6 第一預備金 600 600 0 本年度預算數與上年度同。 2 三、附屬表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403670100 -0403670101 罰金罰鍰及怠金 -罰金罰鍰 預算金額 20 承辦單位 臺中市及高雄市選舉 細目與編號 委員會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違反總統副總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罰款收 違反總統副總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罰款收 依據總統副總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辦理 違反總統副總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罰款收 依據總統副總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辦理 依據總統副總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辦理 依據總統副總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辦理 違反總統副總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罰款收 依據總統副總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辦理 違反總統副總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罰款收 入。 入。 。入。 。 入。 。 。 。 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20 0403670000 1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20 所屬 040367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20 0403670101 1 罰金罰鍰 20 係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罰款收入。包括: 1.臺中市選舉委員會5千元。 2.高雄市選舉委員會15千元。 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03670600 廢舊物資售價 預算金額 16 承辦單位 新竹縣、南投縣、雲 細目與編號 林縣、基隆市選舉委 員會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出售廢紙及報廢財產等收入。 出售廢紙及報廢財產等收入。 依據預算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出售廢紙及報廢財產等收入。 出售廢紙及報廢財產等收入。 依據預算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依據預算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依據預算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依據預算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出售廢紙及報廢財產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6 0703670000 17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6 所屬 070367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6 係報廢財產等收入。包括: 1.新竹縣選舉委員會5千元。 2.南投縣選舉委員會5千元。 3.雲林縣選舉委員會5千元。 4.基隆市選舉委員會1千元。 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1103670900 -1103670909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預算金額 364 承辦單位 中央、新北市、桃園 細目與編號 市、臺中市、彰化縣 選舉委員會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首長借用宿舍房租津貼扣回繳庫數、場地出借及 首長借用宿舍房租津貼扣回繳庫數、場地出借及 依預算法及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 首長借用宿舍房租津貼扣回繳庫數、場地出借及 依預算法及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 依預算法及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 依預算法及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 首長借用宿舍房租津貼扣回繳庫數、場地出借及 依預算法及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 首長借用宿舍房租津貼扣回繳庫數、場地出借及 提供資料之工本費等非規費性質之收益項目。 提供資料之工本費等非規費性質之收益項目。 理。 提供資料之工本費等非規費性質之收益項目。 理。 理。 理。 提供資料之工本費等非規費性質之收益項目。 理。 提供資料之工本費等非規費性質之收益項目。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64 1103670000 17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364 所屬 1103670900 1 雜項收入 364 110367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364 係副首長借用宿舍房租津貼扣回繳庫數及停車場使用費等 收入。包括: 1.中央選舉委員會294千元。 2.新北市選舉委員會15千元。 3.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4千元。 4.臺中市選舉委員會29千元。 5.彰化縣選舉委員會12千元。 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7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112,89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對選舉有關業務及委員會各項會議召開隨時配合支援,圓 議事、文書、事務、財務、歲計、會計、統計、人事管理 對選舉有關業務及委員會各項會議召開隨時配合支援,圓 滿達成任務。 及辦理公務機密維護及機關安全維護等各項一般行政工作 滿達成任務。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01,728 中央選舉委員會 1.人事費100,757千元,係專任主任委員1人、 0100 人事費 100,757 副主任委員1人、專任職員48人、技工1人、 駕駛3人、工友3人之待遇、考績及年終工作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4,276 獎金,休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2,075 退休離職儲金,撥補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差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715 額,政府負擔之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等。 0111 獎金 11,229 2.業務費881千元,係兼職人員兼職費,以委 0121 其他給與 1,459 員9人,每人每月8,000元計。 3.獎補助費9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0131 加班值班費 1,872 金,以退休退職人員15人,每人每節2,000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31,532 元計。 0151 保險 5,599 0200 業務費 881 0241 兼職費 881 0400 獎補助費 90 0475 獎勵及慰問 90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0,833 中央選舉委員會 1.員工教育訓練費63千元。 0200 業務費 10,733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經 費,計840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63 3.公務車輛牌照稅及燃料使用費等,計75千元 0203 通訊費 840 。 0221 稅捐及規費 75 4.公務車輛及廳舍保險費等40千元。 0231 保險費 40 5.採購消耗性用品及公務車輛油料費241千元 0271 物品 241 。 6.一般事務費7,858千元,包括: 0279 一般事務費 7,858 (1)中央聯合辦公大樓管理維護費6,829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510 。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70 (2)處理經常性印刷、環境清潔、環境教育 0291 國內旅費 200 、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雜支、 國會聯絡相關事宜及編印政風工作手冊 0294 運費 20 等費用1,029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5 7.房屋廳舍養護及建置圖書室、會議室等費用 0299 特別費 711 510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100 8.公務車輛養護費及辦公器具養護費等170千 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7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112,89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19 雜項設備費 100 元。 9.國內視察督導旅費,計200千元。 10.公務搬運費等20千元。 11.市內接洽公務短程車資5千元。 12.首長及副首長特別費711千元。 13.設備及投資100千元,係汰購事務機具等費 用。 03 召開委員會議 335 中央選舉委員會 召開委員會議資料印刷、誤餐及雜支等費用計 0200 業務費 335 需335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35 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3,91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建立選舉罷免理論,供辦理選務之參考。 施政方針、施政計畫擬定、管制及考核;選舉、罷免及公 1.建立選舉罷免理論,供辦理選務之參考。 2.整理選舉史料,建立歷年選舉之完整資料。 民投票研究發展相關業務;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電腦化 2.整理選舉史料,建立歷年選舉之完整資料。 3.提升工作人員素質,增進選務行政效率。 作業;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資料庫規劃及建置。編輯選 3.提升工作人員素質,增進選務行政效率。 4.研修選舉法規,使選舉法制更臻健全。 舉罷免叢書、選舉簡報及選舉概況。辦理選務工作人員講 4.研修選舉法規,使選舉法制更臻健全。 習研修選舉法規,審理訴願案件等。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 10,094 中央選舉委員會 1.資訊服務費4,580千元,係包括: 0200 業務費 5,660 (1)辦理本會資訊軟硬體及選務等相關應用 系統維護費用2,580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4,580 (2)辦理本會資訊安全監控、網站安全弱點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 檢測、系統滲透測試及資安健診等費用2 0251 委辦費 900 ,000千元。 0271 物品 30 2.辦理綜合規劃、研究發展及知識管理業務之 0279 一般事務費 60 稿費、審查費相關經費等40千元。 3.委託辦理選務相關研究費用90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50 4.物品30千元,係包括: 0300 設備及投資 4,434 (1)辦理委託研究、自行研究及知識管理業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434 務之文具等物品費用10千元。 (2)蒐集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等研究發展 資料,購置相關圖書、期刊及雜誌等費 用20千元。 5.編印績效報告、出國報告、本會委託研究報 告、自行研究報告、出版品等印刷費、辦理 講習、研討會等一般事務費用60千元。 6.辦理年度研究發展資料蒐集及實地查核、年 度管考及相關研習活動等國內差旅費50千元 。 7.資訊軟硬體設備費4,434千元,係包括: (1)辦理各資訊系統功能增修1,600千元。 (2)汰購選務終端電腦及週邊設備、系統軟 體增購升級及資安工具軟體更新授權費 用2,834千元。 02 選務策進 3,502 中央選舉委員會 1.選送人員出國參加專業訓練或講習36千元。 0200 業務費 3,502 2.選舉罷免叢書、蒐集選舉資料、編印選舉簡 報、概況及辦理選務幹部人員講習等,需郵 0201 教育訓練費 36 電通訊費、文具物品、印刷等相關經費291 0203 通訊費 28 千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576 3.辦理選務工作相關講習講師鐘點費15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 4.委託辦理選務幹部人員講習委辦費675千元 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3,91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51 委辦費 675 。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357 5.「亞洲選舉官署協會」推展業務臨時人員酬 金、國際組織會費933千元。 0271 物品 63 6.督導選務旅費8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00 7.派員參加2017年世界選舉機關協會會員大會 0291 國內旅費 80 及派員出國考察選舉旅費1,468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1,468 8.市內接洽公務短程車資4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4 03 法政業務工作 320 中央選舉委員會 1.郵寄等通訊費36千元。 0200 業務費 320 2.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兼職費126千元。 3.配合選舉法規修正及業務需要,購置參考書 0203 通訊費 36 籍等30千元。 0241 兼職費 126 4.電腦週邊等耗材20千元。 0271 物品 50 5.編印選舉法規彙編、對照表及其他法規等80 0279 一般事務費 80 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28 6.業務督導旅費28千元。 4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331,60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本會所屬6個直轄市、16個縣市選舉委員會,一般行政管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問題專案研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料,樹立公 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313,006 所屬各選舉委員 1.人事費283,999千元,係包括22個選委會專 0100 人事費 283,999 會 任職員210人、技工13人、駕駛16人、工友3 7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61,379 東台加給、離島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6,437 ,休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 0111 獎金 49,225 離職儲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0121 其他給與 5,491 。 0131 加班值班費 7,382 2.業務費28,719千元,係包括22個選委會兼職 人員600人之兼職費,委員246人、監察小組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5,069 委員106人,(其中直轄市選委會委員78人、 0151 保險 19,016 監察小組委員30人,每人每月6,000元,縣 0200 業務費 28,719 市選委會委員168人、監察小組委員76人, 0241 兼職費 28,719 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108人, 每人每月3,000元,薦兼140人,每人每月2, 0400 獎補助費 288 500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288 3.獎補助費288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 問金,以退休退職人員48人,每人每節2,00 0元計。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8,603 所屬各選舉委員 1.業務費17,199千元,係包括22個選委會: 0200 業務費 17,199 會 (1)教育訓練費7千元。 (2)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5,434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7 (3)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 0202 水電費 5,434 等經費,計1,533千元。 0203 通訊費 1,533 (4)電腦軟、硬體維護費89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89 (5)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公務車輛21 0221 稅捐及規費 352 輛、機車16輛)352千元。 (6)公務車輛保險費等138千元。 0231 保險費 138 (7)講師鐘點費6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 (8)物品978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 0271 物品 978 具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0279 一般事務費 4,538 (9)一般事務費4,538千元,係所屬選委會辦 公廳舍清潔費用、召開委員會議、監察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981 小組委員會議、專案研究小組會議、座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70 談會、選舉業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所 5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331,60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38 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佈置、員工健康 0291 國內旅費 710 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等事務費。 (10)房屋建築養護費係所屬選委會辦公廳舍 0294 運費 16 保養、維修費用、防水防漏修繕、地層 0295 短程車資 9 下陷、紅磚剝落及裂縫維修等,計1,98 0300 設備及投資 1,404 1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1,404 (11)公務車輛21輛、機車16輛、辦公器具養 護費及選務設備保養經費等670千元。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738千元。 (13)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 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計 710千元。 (14)公務搬運費16千元。 (15)短程洽公車資9千元。 2.設備及投資1,404千元,係購置空調機器、 監視器、會議室擴音設備及電話系統等經費 。 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71300 政黨競選經費補助 預算金額 535,05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加速民主化,建立政黨政治體制。 依法律規定補助各政黨競選費用補助金。 加速民主化,建立政黨政治體制。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政黨競選經費補助 535,057 中央選舉委員會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3條第6項規定編 0400 獎補助費 535,057 列政黨競選費用補助,依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 各政黨得票率達百分之3.5以上者計算,得票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35,057 數共10,701,129票,每票補助50元,計編列53 5,057千元。 7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7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64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配合業務需要,提高工作效益。 購置各項辦公用設備。 配合業務需要,提高工作效益。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購置辦公設備 640 中央選舉委員會 本會及所屬選委會老舊事務設備等更新購置經 0300 設備及投資 640 費640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640 8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7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6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促進行政效能,因應預算不足。 按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在執行歲出預算時,遇有經費 促進行政效能,因應預算不足。 不足,專案申請動支。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600 中央選舉委員會 按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在執行歲出預算時 0900 預備金 600 ,遇有經費不足,專案申請動支。 0901 第一預備金 600 9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70100 3803671000 3803671100 3803671300 3803679019 3803679800 一般行政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政黨競選經費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補助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12,896 13,916 331,609 535,057 640 600 0100 人事費 100,757 - 283,999 - - -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4,276 - - - - -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2,075 - 161,379 - - -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715 - 26,437 - - - 0111 獎金 11,229 - 49,225 - - - 0121 其他給與 1,459 - 5,491 - - - 0131 加班值班費 1,872 - 7,382 - - -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31,532 - 15,069 - - - 0151 保險 5,599 - 19,016 - - - 0200 業務費 11,949 9,482 45,918 - - - 0201 教育訓練費 63 36 7 - - - 0202 水電費 - - 5,434 - - - 0203 通訊費 840 64 1,533 - - - 0215 資訊服務費 - 4,580 89 - - - 0221 稅捐及規費 75 - 352 - - - 0231 保險費 40 - 138 - - - 0241 兼職費 881 126 28,719 - - -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 576 - - - -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55 6 - - - 0251 委辦費 - 1,575 - - - -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 357 - - - - 0271 物品 241 143 978 - - - 0279 一般事務費 8,193 340 4,538 - - -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510 - 1,981 - - -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70 - 670 - - -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738 - - - 0291 國內旅費 200 158 710 - - - 0293 國外旅費 - 1,468 - - - - 0294 運費 20 - 16 - - - 0295 短程車資 5 4 9 - - - 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3670100 3803671000 3803671100 3803671300 3803679019 3803679800 一般行政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政黨競選經費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補助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9 特別費 711 - - - - - 0300 設備及投資 100 4,434 1,404 - 640 -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4,434 - - - - 0319 雜項設備費 100 - 1,404 - 640 - 0400 獎補助費 90 - 288 535,057 - -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 - 535,057 - - 0475 獎勵及慰問 90 - 288 - - - 0900 預備金 - - - - - 600 0901 第一預備金 - - - - - 600 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994,718 0100 人事費 384,756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4,276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03,454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9,152 0111 獎金 60,454 0121 其他給與 6,950 0131 加班值班費 9,254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46,601 0151 保險 24,615 0200 業務費 67,349 0201 教育訓練費 106 0202 水電費 5,434 0203 通訊費 2,437 0215 資訊服務費 4,669 0221 稅捐及規費 427 0231 保險費 178 0241 兼職費 29,726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576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1 0251 委辦費 1,575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357 0271 物品 1,362 0279 一般事務費 13,071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2,491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84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38 0291 國內旅費 1,068 0293 國外旅費 1,468 0294 運費 36 0295 短程車資 18 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9 特別費 711 0300 設備及投資 6,578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434 0319 雜項設備費 2,144 0400 獎補助費 535,435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35,057 0475 獎勵及慰問 378 0900 預備金 600 0901 第一預備金 600 4 中央選舉委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384,756 67,349 535,435 - 1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384,756 67,349 535,435 - 民政支出 384,756 67,349 535,435 - 1 一般行政 100,757 11,949 90 - 2 選舉業務 - 9,482 - -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283,999 45,918 288 - 4 政黨競選經費補助 - - 535,057 - 5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1 其他設備 - - - - 6 第一預備金 - - - - 1 員會及所屬 別科目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600 988,140 - 6,578 - - 6,578 994,718 及所屬 600 988,140 - 6,578 - - 6,578 994,718 600 988,140 - 6,578 - - 6,578 994,718 - 112,796 - 100 - - 100 112,896 - 9,482 - 4,434 - - 4,434 13,916 行政業務 - 330,205 - 1,404 - - 1,404 331,609 助 - 535,057 - - - - - 535,057 - - - 640 - - 640 640 - - - 640 - - 640 640 600 600 - - - - - 600 2 中央選舉委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土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 - - 0003670000 1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 - - 3803670000 民政支出 - - - 3803670100 1 一般行政 - - - 3803671000 2 選舉業務 - - - 38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 - - 3803679000 5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3803679019 1 其他設備 - - - 1 員會及所屬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械設備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資及其他 合 計 - - 4,434 2,144 - - 6,578 屬 - - 4,434 2,144 - - 6,578 - - 4,434 2,144 - - 6,578 - - - 100 - - 100 - - 4,434 - - - 4,434 業務 - - - 1,404 - - 1,404 - - - 640 - - 640 - - - 640 - - 640 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4,276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03,454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29,152 六、獎金 60,454 七、其他給與 6,950 八、加班值班費 9,254 內含超時加班費419千元,未逾該科目90年 度實支數之八成計17,577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46,601 十一、保險 24,615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384,756 1 中央選舉委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260 263 - - - - - - 40 41 14 14 19 19 0003670000 1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260 263 - - - - - - 40 41 14 14 19 19 所屬 3803670100 1 一般行政 50 50 - - - - - - 3 3 1 1 3 3 : 承 案( 時 38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210 213 - - - - - - 37 38 13 13 16 16 政業務 1 員會及所屬 明細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 - - - - - 333 337 384,756 381,181 3,575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 - - - - - 333 337 384,756 381,181 3,575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 3803670100 - - - - - - 57 57 100,757 93,112 7,645 備註: 一般行政 1.本年度「一般行政」計畫項下編列: (1)環境清潔委外服務採購案(勞務承 攬)1人,年計340千元。 2.「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1)資訊設備維護及資訊服務委外案( 勞務承攬)1人,年計450千元。 (2)亞洲選舉官署協會推展業務臨時 人員1人,年計576千元。 3803671100 - - - - - - 276 280 283,999 288,069 -4,070 減列職員3人及工友1人。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政業務 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97.02 2,300 1,660 23.40 39 24 23 9309-QX。 (中央選舉委 員會)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0.05 2,362 1,460 23.40 34 24 23 2759-QH。 (中央選舉委 員會) 1 公務轎車 4 92.05 2,995 500 23.40 12 16 25 7616-DC。 (中央選舉委 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0.04 2,700 556 23.40 13 20 23 9335-E3。 (臺南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8 100.05 2,351 341 23.40 8 5 22 8701-B3。 (宜蘭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8 100.08 2,351 116 23.40 3 3 23 0207-G9。 (臺東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214 23.40 5 5 20 3112-J7。 (雲林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359 23.40 8 9 6 3120-J7。 (花蓮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400 23.40 9 9 21 3121-J7。 (桃園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320 23.40 7 11 23 3122-J7。 (新北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428 23.40 10 10 24 3125-J7。 (屏東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385 23.40 9 24 24 3132-J7。 (嘉義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342 23.40 8 12 22 3150-J7。 (彰化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641 23.40 15 3 7 3151-J7。 (金門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1.03 2,351 1,324 23.40 31 33 20 8613-J6。 (臺中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1.03 2,351 513 23.40 12 10 7 8621-J6。 (連江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1.03 2,351 200 23.40 5 16 23 8630-J6。 (中央選舉委 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257 23.40 6 2 21 8631-J6。 (新竹縣選舉 委員會) 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428 23.40 10 16 34 8632-J6。 (苗栗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4 101.03 2,378 427 23.40 10 34 23 8671-J6。 (南投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850 23.40 20 30 7 8673-J6。 (澎湖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128 23.40 3 10 21 8701-J6。 (新竹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513 23.40 12 8 21 8702-J6。 (臺北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272 23.40 6 9 20 8703-J6。 (嘉義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256 23.40 6 20 29 8710-J6。 (高雄市選舉 委員會)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87.08 82 0 23.40 0 0 0 ORN-823。(臺 南市選舉委員 會)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87.10 49 0 23.40 0 0 0 VKX-737。(苗 栗縣選舉委員 會)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87.10 72 0 23.40 0 0 0 LEK-451。(宜 蘭縣選舉委員 會) 3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87.10 100 0 23.40 0 0 0 NPK-476、NPK -477。(彰化 縣選舉委員會 )、PVM-148。 (臺東縣選舉 委員會)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87.10 125 0 23.40 0 0 0 PVM-185。(臺 東縣選舉委員 會)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88.02 49 0 23.40 0 0 0 ULW-077。(新 竹縣選舉委員 會)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3.02 100 0 23.40 0 0 0 BU2-563。(嘉 義縣選舉委員 會)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5.02 125 60 23.40 1 2 2 K3U-117。(桃 園市選舉委員 會)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5.06 50 40 23.40 1 2 1 VG3-213。(桃 園市選舉委員 會) 2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7.04 124 43 23.40 1 0 2 911-CMH。(臺 南市選舉委員 會)、856-DVB 。(臺南市選 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舉委員會)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8.06 100 97 23.40 2 1 1 611-ETF。(花 蓮縣選舉委員 會)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100.12 101 81 23.40 2 1 2 061-HZZ。(新 北市選舉委員 會)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103.05 150 128 23.40 3 2 3 ADV-8529。( 連江縣選舉委 員會) 合 計 13,339 312 371 523 3 預算員額: 職員 260 人 技工 14 人 警察 0 人 駕駛 19 人 中央選舉委 法警 0 人 聘用 0人 合計: 333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0人 工友 40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23 43,047.77 743,948 2,411 - - - 二、機關宿舍 - - - - - 98.59 80 1 首長宿舍 - - - - - 98.59 80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三、其他 - - - - - - - 合 計 43,047.77 743,948 2,411 98.59 80 自有辦公房舍:中選會、臺北市選委會、新北市選委會、臺中市選委會2、臺南市選委會、高雄市選委會、宜蘭縣 選委會、桃園市選委會、新竹縣選委會、苗栗縣選委會、南投縣選委會、彰化縣選委會、雲林縣選委會、嘉義縣選 委會、屏東縣選委會、臺東縣選委會、花蓮縣選委會、澎湖縣選委會、基隆市選委會、新竹市選委會、嘉義市選委 會、金門縣選委會。 1 員會及所屬 舍明細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 - - - - 43,047.77 - - 2,411 關宿舍 - - - - - 98.59 - - 80 長宿舍 - - - - - 98.59 - - 80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 他 - - - - - - - - - - - - - 43,146.36 - - 2,491 2 中央選舉委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團體之捐助 -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3803671300 - 政黨競選經費補助 [1]補貼各政黨競選費用 01 106-106 各政黨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3 - 條第6項規定國家應每年對 政黨撥給競選費用補助金。 2.對個人之捐助 - 0475 獎勵及慰問 - (1)380367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職)人員慰問金 01 106-106 退休(職)人員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2)3803671100 -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1]退休(職)人員慰問金 01 106-106 退休(職)人員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1 員會及所屬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535,435 - - 535,435 - 535,057 - - 535,057 - 535,057 - - 535,057 - 535,057 - - 535,057 - 535,057 - - 535,057 - 378 - - 378 - 378 - - 378 - 90 - - 90 - 90 - - 90 - 288 - - 288 - 288 - - 288 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3 90 1,504 2 43 266 考 察 1 30 530 - - -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1 32 938 1 15 230 談 判 - - - - - - 進 修 1 28 36 1 28 36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1 中央選舉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考察 務 無 01 考察法國總統選舉83 法國 選舉委員 考察法國選舉實施概況 106.01-106.12 10 3 會等相關 單位 1 員會及所屬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國選舉實施概況 法國 統選舉83 選舉委員 200 280 50 530 選舉業務 無 會等相關 單位 2 中央選舉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世界選舉機關協會會員大 羅馬尼亞 世界選舉機關協會會員 8 4 574 266 會 - 83 大會 1 員會及所屬 -開會、談判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8 98 938 選舉業務 多明尼加 104.08 4 823 - - - - 2 中央選舉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一、進修 01 世界選舉機關協會專業進 韓國 世界選舉機關協會專業進修 106.01-106.12 14 2 修-83 1 員會及所屬 -進修、研究、實習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26 4 6 36 選舉業務 1 2 中央選舉委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452,348 - - 535,792 988,140 01 一般公共事務 452,348 - - 535,792 988,140 1 員會及所屬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6,578 - - - - 6,578 994,718 一般公共事務 6,578 - - - - 6,578 994,718 2 中央選舉委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1,575 合計 - 1,575 1,575 1.3803671000 - 1,575 選舉業務 675 (1)選務幹部人員講習 106-106 委託辦理選務幹部人員講習 - 675 900 (2)辦理選務相關研究 106-106 辦理選務相關研究 - 900 1 員會及所屬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 - - 合計 1,575 - - - 1.3803671000 1,575 選舉業務 - - - (1)選務幹部人員講習 675 - - - (2)辦理選務相關研究 900 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伍、審議總 結果 八、通案決 (一)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釋股收入 380 億元不予保留。105 本 決 議 事 項 尚 無 本 會 議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釋股收入 288 億元如下表,倘財政狀況 應行辦理情事。 良好,原則不予出售;釋股對象以政府四大基金為限,釋股 費用併同調整。 預算編列機關 釋股標的 釋股金額 財政部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公司 47 億元 交通部 中華電信公司 126 億元 行政院 台灣積體電路公司 115 億元 合 計 288 億元 (二)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項目如 配合決議事項辦理。 下: 1.健保保險補助:除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補助第四類被保險人 保險費不刪外,其餘統刪 5%;另隨同減列內政部補助第三類 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費 7 億 8,821 萬 5,000 元、教育部 與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第一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費 8,645 萬元、勞動部補助第一類至第二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 保險費 24 億 5,425 萬 5,000 元、衛生福利部與社會及家庭 署補助第一類至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費 3 億 3,614 萬 6,000 元,以及政府應負擔健保費法定下限差額 27 億元。 2.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3%。 3.委辦費:除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中央選舉委 員會及所屬、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外交部主管、教 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職業安全衛生署危險性機械及設備 檢查與管理、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屠宰衛生檢查、畜禽 藥物殘留檢測及檢疫偵測犬業務、衛生福利部推動性別暴力 防治、社會救助業務、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保護服務業 務、健全醫療衛生體系、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健全緊急醫 療照護網絡、長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推動身心障礙醫療復 建網絡、推動長期照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食品藥 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食品業務及藥粧業務、社會及家庭 署辦理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文化部主管不刪;工業局 工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標準檢驗局及所屬辦理國家度量衡 標準實驗室整體運作及民生化學計量標準計畫、智慧財產局 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統刪 1%外,其餘統刪 3%,其中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 文化園區管理局、客家委員會及所屬、考試院、銓敘部、審 計部、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 屬、移民署、國防部、國防部所屬、國庫署、交通部、中央 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勞動及職業安全 衛生研究所、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茶業改良場、種苗 改良繁殖場、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社會及家庭署、環 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目自行調整。 4.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車輛及辦公器具、設施及機械設 備養護費:除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 院及所屬、監察院、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駐外機構業務計 畫、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業務、推動長期照顧 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 作、食品業務及藥粧業務、海洋巡防總局艦艇歲修定保料配 件及機械儀器養護費不刪外,其餘統刪 3%,其中中央研究 院、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所 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 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營建 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國防部、 國防部所屬、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 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 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 教育研究院、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交通部、民 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 總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 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茶業改良 場、桃園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 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國民健康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 署主管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央研究院、人事行政總處 及所屬、國立故宮博物院故宮南部院區籌建計畫、中央選舉 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司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 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智慧財產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臺灣高等法院司法機關 擴遷建計畫、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營建工程、臺灣彰化地方法 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營建工程預算、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監察 院、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外交部駐外機構業務計 畫、購置駐外機構館舍計畫與汰換駐外機構公務車預算、財 政部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轉列 增資相關經費、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力培育與訓 練、緊急醫療照護網絡、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食 品業務及藥粧業務、中央健康保險署、海岸巡防署南沙太平 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計畫、臺北港海巡基地、海巡岸際雷達 系統換裝計畫、海洋巡防總局艦艇特別檢驗(大修)經費、 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務病 床轉型護理之家相關預算不刪;科技部增撥國家科學技術發 展基金統刪 1%;教育部主管、文化部主管統刪 3%外,其餘 統刪 5%,其中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會、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 會、法官學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 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 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 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 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 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 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 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 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審計部臺北市審計 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 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 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空中勤務 總隊、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 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 國稅局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 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工業局、中小企業處、 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 路總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 3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育中心、漁業署及所屬、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 護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主管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目自行調整。 6.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 中央研究院、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教育部主管、法務部 主管、中小企業處、漁業署捐助各級漁會辦理臺灣地區各漁 業通訊電臺營運輔導、衛生福利部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發展計畫、社會救助業務、保護服務業務、健全醫療衛生體 系、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之捐助、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 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食品業務及藥粧業務、中央 健康保險署、社會及家庭署長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推動身 心障礙者福利服務、文化部主管、科技部對國家災害防救科 技中心、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與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之捐助不刪;經濟部科技預算、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計 畫、智慧財產局統刪 1%外,其餘統刪 3%,其中行政院、內 政部、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財政部、交通部、觀光局及 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 持局、農糧署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環境保護 署、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7.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一般性補助款、教育 部主管、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長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 社會救助業務、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食品藥物管理署科 技發展工作、食品業務及藥粧業務、中央健康保險署、社會 及家庭署長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推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 務、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4%,其中內政部、營建署 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公路總局及所屬、動植物 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目自行調整。 8.空中勤務總隊「飛機維護 5 年中程計畫」經費減列 7,120 萬 元,科目自行調整。 9.賦稅署「地方政府遺產及贈與稅款短少補助」 減列 8 億 8,122 萬 7,000 元,科目自行調整。 (三)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各機關委辦費共編列 342 億 本 決 議 事 項 尚 無 本 會 7,130 萬 9,000 元,較 104 年度法定預算數 289 億餘元及 應行辦理情事。 103 年度決算數 269 億餘元,分別增加 18.37%及 27.27%,更 較 5 年前 100 年度決算數 222 億餘元增加逾 54%,部分機關 委辦費占業務費比例甚至超過 50%,且有高達近 98%者,儼然 成為「發包中心」。 4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行政院組織改造基礎法案陸續於 99 年 1 月及 100 年 4 月 間完成立法,並於 101 年度起啟動組改;惟 105 年度各公務 機關預算員額達 13 萬 3,594 人,較 99 年度增加 1,117 人, 政府公務人力並未隨委辦預算之成長而有所降低,人員運用 效率明顯不彰。查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及管理辦法中訂有 「各機關應定期評鑑所屬人力之工作狀況」、「員額總數之合 理性」等,爰要求行政院除應責成所屬相關機關確實落實定 期評鑑工作外,並應全面檢討各機關員額與委外業務等人力 資源運用、配置之妥適性,於六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詳盡之 改善報告。 (四)行政院所屬公營事業轉投資之公司,其泛公股之股份占總額 本 決 議 事 項 尚 無 本 會 百分之三十以上者,其公股代表董、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 應行辦理情事。 不得逾越原公營事業同等職位之薪資。然因羅致不易或具有 專長特殊者,應報股權管理機關核備者為例外。 (五)近來屢傳有政府轉投資事業以業務需要為由另籌設新公司之 本 會 未 捐 助 設 立 財 團 情形,然距 2016 總統大選僅剩 1 個多月,於此之時,政府任 法人。 何大動作、大改變皆屬不宜,否則,若決策有誤,社會將付 出更大成本。而以國家資源投注新設事業係重大政策決定, 實應審慎衡酌其必要性,以避免國家資源重複投入之浪費; 爰要求行政院責令各機關及所屬與附屬單位、政府捐助成立 之財團法人,除已編列預算送立法院審議者,俟審議結果決 定外,其餘均暫緩籌設新設公司作業,並於三個月內就相關 籌設計畫、效益評估等,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經同意後,始得執行。 (六)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預算,除訂有契約者依契約所 配合決議事項辦理。 定進度、時程給付外,原則上均應按月依比例分配辦理。 (七)近期政府為改善經濟體質並擴大出口,以行政院國家發展委 本 決 議 事 項 尚 無 本 會 員會為幕僚單位,研擬多項出口提振措施,交由相關部會執 應行辦理情事。 行。惟就強化輸出入銀行業務方面,雖核定由政府預算撥款 進行增資、擴大對單一客戶無擔保授信金額並強化「雙印市 場」 ,但前述增資僅係就資本額進行小幅改善,而未能對輸出 入銀行所面臨人事規模及薪給等問題,一併檢討改善。矧從 近年國際經濟發展趨勢而言,特別就從事高附加價值產業之 已開發國家,輸出入金融機制的發達至關重要,政府有必要 整合相關資源、運用輸出入銀行收益穩定等特性,研究此機 制如何成長完備,至少必須能符合臺灣當前國際貿易需求。 爰要求行政院責成國家發展委員會會同財政部、經濟部、行 政院主計總處和人事行政總處等有關單位就未來中國輸出入 銀行發展進行通盤檢討,並於六個月內就初步檢討情形,向 5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八)查民國 83 年起,花蓮縣政府為順應民意及配合政策需要,減 本 決 議 事 項 尚 無 本 會 徵花蓮機場及空軍佳山基地航道噪音干擾區域之房屋稅,以 應行辦理情事。 及禁、限建地區之地價稅。自實施以來,花蓮縣(花蓮市、 新城鄉、吉安鄉、秀林鄉、壽豐鄉等)地方公所已短收地價 及房屋稅迄今累計達 20 億元,造成地方施政困難。綜上,地 方長期承受因設置國防軍事設施而連帶影響地方發展侷限甚 巨,如今更要承擔隨之衍生財源短缺之苦果。然地方政府及 民意代表多次反應,惟中央主管機關處理進度緩慢,恐導致 花蓮縣相關鄉鎮市公所發不出雇員薪資、幼稚園被迫關門。 爰此,要求主計總處協同國防部針對國防管制區做全國性調 查,同時與財政部研議一般性地方補助款公式之基準概算, 將國防影響區域納入評分標準之規定,並於一周內提出實質 補助及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至立法院。 (九)中國大陸於今年提出「中國製造 2025」中將半導體產業列為 本 決 議 事 項 尚 無 本 會 中國從製造大國發展為製造強國的戰略性計畫之關鍵性項 應行辦理情事。 目,並進行全球半導體業策略性收購;是以美國政府基於國 家安全,避免敏感技術轉移到中國,業於 104 年 7 月否決中 國大陸紫光集團收購美國美光科技公司案。 中國大陸紫光集團係由中國官方色彩濃厚的清華控股擁有 51%的股權,為單一最大股東,實屬完全是由中國官方主導的 戰略性主權基金。紫光集團要求我方必需開放陸資投資 IC 設 計,否則將不讓我方 IC 設計進入大陸市場,此已非單純業界 競爭而涉國家安全層次問題。 中國大陸紫光集團又宣布擬取得我國的力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 家半導體封裝測試廠商各 25%之股權;而這三家半導體封測廠 商其全球全排名及市占率,分別為矽品、力成與南茂分別為 全球排名第三、市占率 9.6%,全球排名第五、市占率 5%與全 球排名第九、市占率 2.8%,合計達 17.4%,對於我國及全球 的半導體封測產業影響甚鉅。 中國大陸紫光集團擬收購我國半導體封裝測試三大廠商,顯 然是中國全球戰略性收購之一環。對於中國大陸資金可能藉 由台灣開放社會的特性,化身為民間公司進行不當人才挖 腳、商業機密竊取、技術移轉等行為,更是政府應積極防範, 以維繫台灣經濟安全;面對中國大陸戰略性之出擊,我國政 府更不容輕率以對,爰要求: 1.攸關我國敏感技術、產業存續之半導體設計產業,政府在現 階段不得開放陸資投資。 6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2.就整體 IC 產業所涉敏感科技、國家安全、產業佈局及影響 評估等,經濟部及相關部會應予嚴審,在向立法院提出專案 報告前,經濟部投審會不得許可陸資來台相關投資或併購 案。 3.針對中國大陸紫光集團擬收購我國力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 家半導體封裝測試公司股權一案,經濟部等相關單位應予嚴 審,在相關影響評估等未向立法院報告前,不得許可。 陸、審議結 果 內政委員 會 中 央 選 (一)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105 年度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05 舉委員 務」凍結 5,000 萬元,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就下列各案提出相 年 2 月 5 日中選主字第 會及所 關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後,即可動支。 1053850023 號 函 送 立 屬 1.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 105 年度單位預算第 2 目「選 法院,並經 105 年 5 月 舉業務」編列 7 億 8,689 萬元。中央選舉委員會日前引用 25 日立法院第 9 屆第 1 中務字第 1030024075 號文回覆民眾陳情表示,不允許民眾 會期內政委員會第 17 於開票所從事攝、錄影行為,經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並無 次 全 體 委 員 會 議 決 相關規定,本委員會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3 個月內規劃 議:「准予備查」。 「公設開票錄影」專案報告,並於第 9 屆立法委員或第 14 任 總統副總統選舉開辦。惟中央選舉委員會報告中除未針對辦 理「公設開票錄影」提出具體辦法外,並以財政負擔及既有 投開票制度已相當公開透明為由,無視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決 議之效力。爰予凍結部分經費,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 內政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含該委員會會議結論)後, 即可動支。 2.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 105 年度單位預算第 2 目「選 舉業務」項下「選務策進」編列 188 萬 3,000 元,凍結部 分經費,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當選人因被法院一審判決當 選無效,並提出請辭進而補選,造成原高票落選之人無法遞 補,針對兩者相互競合關係、適用之法規檢討,向立法院內 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即可動支。 3.針對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 105 年度單位預算第 2 目 「選舉業務」項下「第 9 屆立法委員與第 14 任總統副總統 選舉」編列延長「辦理選舉期間」1 個月之相關選務經費合 計 5,771 萬 8,000 元。其中並以支給調用各級政府職員所 需兼職費及委託鄉鎮市區公所設立選務中心所需之委辦費 為大宗。鑑於我國立委與總統副總統合併選舉並非首次,且 7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以我國選舉制度已趨成熟,簡併選舉並已為常態,有關中央 選舉委員會所訂辦理選舉期間計算基準,總統副總統及立委 選舉同時辦理時,「辦理選舉期間」延長 1 個月之必要性, 恐有待商榷;又以「辦理選舉期間」主要涉及各級選舉委員 會得調用各級政府職員辦理事務之期間,延長 1 個月,除增 加相關兼職及委辦費用外,並影響被調用職員本職機關業務 之辦理,爰予凍結部分經費,並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依據我 國選務發展現況,從嚴覈實檢討總統副總統及立委選舉同時 辦理時,「辦理選舉期間」延長 1 個月之必要性,提送檢討 分析書面報告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後,即可動支。 4.查第 13 任總統副總統與第 8 屆立法委員選舉,監察小組委 員競選活動期間執行成效統計資料,發現各地選委會遴聘監 察小組委員成員數約 22 位至 34 位左右,惟在競選期間通 報及審查案件數極少,最多案件僅 10 件,甚至有 7 個選委 會通報及審查案數是 0 件,此外,據中央選舉委員會回覆其 監察小組成員,是與中央選舉委員會 105 年度預算「第 9 屆 立法委員與第 14 任總統副總統選舉」項下「業務費─辦理 選舉期間兼職人員 1 個月兼職費」中提及的監察小組相同。 探究各地選舉委員會遴聘監察人數與實際執行成效數據,差 異甚鉅,實無必要編列該項經費。爰凍結部分經費,並要求 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改進具體作為,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後,即可動支。 (二)中央選舉委員會 105 年度單位預算第 3 目「地方選舉委員會 本項專案報告業以 105 行政業務」項下「人員維持費」中「業務費─兼職費」經費 年 2 月 25 日中選人字 2,862 萬元,凍結四分之一,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檢討各 第 1053750064 號函送 地方選委會及監察小組兼職費支給可行性及合理性,向立法 立法院,並於 105 年 5 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月 25 日立法院第 9 屆 第 1 會期內政委員會第 17 次全體委員會議報 告,經決議:「准予動 支」。 (三)中央選舉委員會 105 年度印製第 14 任正副總統選舉公報編 按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罷 免 列 5,122 萬 4,000 元,加上 104 年度編列第 9 屆立委選舉 法第 47 條第 1 項第 2 公報 5,118 萬 4,000 元,合計 1 億 240 萬 8,000 元。以政 款規定,全國不分區及 黨不分區立委的選舉公報為例,並未刊登政黨所推薦的不分 僑 居 國 外 國 民 立 法 委 區立委人選的照片,而依法應刊登的政黨政見,及其人選的 員選舉,選舉委員會應 學經歷所使用的字體過小,使選民在閱讀選舉公報時有所障 彙集各政黨之號次、名 礙。鑑於選舉公報對於有資訊或數位落差的選民來講,可能 稱、政見及其登記候選 是其了解政黨及其候選人唯一且重要的資訊來源,建請中央 人 之 姓 名 、 出 生 年 月 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選舉委員會對於選舉公報的編印方式,研議由現行的大張海 日、性別、出生地、學 報改為小冊,並刊登候選人的照片,所使用的字體能夠適當 歷及經歷。有政黨標章 的放大,以方便選民閱讀。 者,其標章,及選舉投 票等有關規定,編印選 舉公報。有關建議全國 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 民立法委員選舉選舉 公報,刊登政黨所登記 之候選人照片一節,涉 及上開法律之修正,須 修法始得採行。至有關 適當放大政黨政見、候 選人之學、經歷字體, 查第 9 屆全國不分區及 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 員選舉選舉公報之政 黨政見、候選人學歷及 經 歷 係 以 11 號 字 印 製,相較第 8 屆全國不 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立法委員選舉選舉公 報之字體,已適當放 大。另關於建議選舉公 報由現行大張海報改 為小冊部分,本會刻正 研議將選舉公報之編 製尺寸由全開改為菊 八開(A4)尺寸。 (四)中央選舉委員會 105 年度編列辦理第 14 任總統副總統與第 本 會 於 選 舉 期 間 已 製 9 屆立法委員選舉宣導費用 579 萬 5,000 元,若加上 104 年 拍相關宣導素材,包括 度編列第 9 屆立法委員選舉宣導費 877 萬 1,000 元,合計 宣導短片、插播卡、廣 1,456 萬 6,000 元,較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第 8 屆立委及第 播帶、海報及宣導摺頁 13 任正副總統合併選舉時所編列的宣導費用 1,064 萬 5,000 等,並透過多元宣導通 元為高。鑑於台灣立委選舉採取「單一選區兩票制」、「一票 路 進 行 整 合 行 銷 , 是 投人一票投黨」的方式,但台灣選民對於政黨不分區立委投 以,本項經費已達整體 票方式的認識仍然不足。爰建請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加強對於 宣導經費二分之一。 政黨不分區立委選舉的宣導,其所分配的經費及篇幅應占整 體宣導計畫的二分之一以上或適當比例,以期促進台灣國內 民主選舉的發展。 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五)針對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105 年度單位預算第 1 目「一般 本項檢討報告業以 105 行政」項下,其員額明細表中,包含職員 263 人、工友 41 人、年 1 月 22 日中選秘字 技工 14 人及駕駛 19 人。依行政院所定「中央各機關學校事 第 1053650034 號函送 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第 6 點第 1 項規定中,工友、技 立 法 院 內 政 委 員 會 及 工及駕駛員額設置基準:(1)職員在 20 人以下者,得配置工 全體委員。 友 2 人;職員在 21 人至 60 人者,每 20 人得增加配置工友 1 人;(2)技工得按實際需要從嚴核定,最多不超過普通工友 二分之一;(3)駕駛:各機關駕駛員額,除部會首長、副首長 與部會所屬一級機關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首長座車得配置駕 駛外,其餘公務車輛駕駛,循委託外包方式處理或本撙節用 人原則,就現有駕駛人力統籌調配運用。而觀諸部分地方選 委會工友及駕駛人數配置未盡合理,如:台南市選舉委員會 僅有職員 15 人,工友人數高達 4 人,臺東縣、澎湖縣、基 隆市、新竹市、嘉義市等地方選舉委員會職員僅 7 人,亦設 有工友 2 人,人力配置難謂妥適允當。又依各選舉委員會公 務車輛明細表,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選舉委員會均僅有 1 部公務轎車,卻有駕駛 2 人,亦欠合理。爰要求中央選舉委 員會及所屬各地方選舉委員會應積極檢討精簡作為,以提高 人力運用效率,並提送檢討報告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參酌。 (六)為使政黨妥慎推薦候選人,並於推薦後加以約束其行為,公 已 依 照 決 議 內 容 按 季 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12 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98 條 公 布 政 黨 連 坐 裁 罰 案 規定,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有特定不法情事經判刑確定者政黨 件 統 計 表 至 本 會 全 球 應予連坐裁罰之規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6 條規定「與人民 資 訊 網 之 資 訊 公 開 專 權益攸關之施政、措施及其他有關之政府資訊,以主動公開 區,目前計有 104 年第 為原則,並應適時為之。」 ,為利於人民了解並監督各政黨推 3 季、第 4 季及 105 年 薦候選人,以形塑優質選舉風氣,扼阻黑金勢力介入選舉, 第 1 季統計資料。 俾達淨化選風成效,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按季公布政黨連坐裁 罰案件之統計情形。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