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單 位 預 算 目 次 中華民國112年度 頁次 一、 預算總說明....................... 1-9 二、 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11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12-13 三、 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1.罰款及賠償收入-罰金罰鍰及怠金(罰金罰鍰)..... 15 2.財產收入-廢舊物資售價............... 16 3.其他收入─雜項收入(其他雜項收入) ......... 17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一般行政...................... 18-19 2.選舉業務...................... 20-29 3.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30-31 4.一般建築及設備-其他設備.............. 32 5.第一預備金..................... 33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34-35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36-37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38-39 (六)人事費彙計表................... 41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42-43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44-45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46-47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 48-49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及類別表.......... 51-57 (十二)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58-63 (十三)委辦經費分析表................. 64-65 (十四)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彙計表.......... 66 (十五)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 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67-153 四、 附錄: 1.中央選舉委員會.................... 155-170 2.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171-180 3.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181-190 4.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191-200 5.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201-210 6.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211-220 7.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221-230 8.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231-240 9.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241-248 10.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249-258 11.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259-268 12.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269-276 13.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277-286 14.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287-296 15.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297-306 16.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307-314 17.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315-324 18.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325-334 19.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335-343 20.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345-354 21.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355-364 22.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365-372 23.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373-380 一、 預算總說明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本會掌理下列事項: 1、選舉、罷免、公民投票事務之綜合規劃。 2、選舉、罷免、公民投票事務之辦理及指揮監督。 3、選舉區劃分之規劃辦理。 4、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監察事務之處理。 5、政黨及候選人競選費用之補貼。 6、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相關選務事項法規制(訂)定、修正及廢止之擬議。 7、其他有關選舉、罷免、公民投票事項。 (二)內部分層業務 各處室職掌 綜合規劃處: 1、施政方針、施政計畫之擬訂、管制及考核。 2、選舉、罷免、公民投票選務之研究發展。 3、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連署之受理與查核及意見書之彙整、公報之編製。 4、全國性公民投票案連署成立及投票結果之公告。 5、候選人電視政見、公辦政見發表會之規劃辦理與督導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 發表會或辯論會之規劃辦理。 6、選舉、罷免、公民投票電腦化作業之規劃辦理。 7、選舉、罷免、公民投票資料庫之規劃、設計及維護。 8、各級選舉委員會電腦軟硬體、網路系統、資訊安全之建置、更新、維運管理 及資訊教育訓練之規劃辦理。 9、新聞聯繫及發布之辦理。 10、不屬於其他處、室業務。 選務處: 1、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公民投票事務之規劃辦理。 2、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議員、縣 (市)長選舉、罷免及全國性公民投票進行程序之規劃。 3、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選舉區劃分之規劃辦理。 4、政黨及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候選人競選費用補貼之辦理。 5、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議員及縣 (市)長選舉競選經費最高金額之訂定。 1 6、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登記之受理及其連署人查核作業。 7、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舉候選人登記之受 理。 8、選舉、罷免、公民投票投開票作業之規劃、督導及講習訓練。 9、國際性選舉組織及其活動之參與。 10、其他有關選舉罷免事項。 法政處: 1、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相關選務事項法規之研擬、擬釋及諮詢。 2、選舉、罷免、公民投票選票效力認定、監察及裁罰業務之規劃、辦理及督 導。 3、候選人消極資格查證之處理。 4、選舉、罷免、公民投票業務訴願及訴訟案件之處理。 5、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依法受委託辦理政治獻金申報及專戶許可事項 之督導。 6、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相關事務之協處。 7、全國性公民投票募集經費之許可及管理。 8、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相關選務事項法規及淨化選舉風氣宣導之規劃辦理。 9、政黨使用電視從事競選活動之規劃辦理。 10、其他有關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相關選務事項法制業務。 秘書室: 1、典守印信。 2、文書收發、繕校、保管及公文稽催、查詢。 3、款項之出納及保管。 4、公產、公物之採購、保管及維護。 5、所屬各級選舉委員會公產、公物之使用、登錄、維護等查核。 6、委員會議及主管會報之議事。 7、國內外貴賓接待之辦理。 8、國會聯絡、公共關係之辦理。 9、事務管理。 10、其他行政事務。 人事室: 本會人事事項。 主計室: 本會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政風室: 本會政風事項。 2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組織系統圖: 中央選舉委員會 政風室 主計室 人事室 秘書室 法政處 選務處 綜合規劃處 十六縣市選舉委員會 六直轄市選舉委員會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預算員額說明表 職員 工友 技工 駕駛 機關代號 機關名稱 備註 預算員額 預算員額 預算員額 預算員額 A61000000A 中央選舉委員會 54 3 1 2 A61000100A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13 2 0 0 A61000200A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15 1 1 0 A61001100A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12 2 1 0 駕駛1人為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 A61000300A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14 2 1 1 員額。 工友1人、駕駛1人,合計2人為 A61000400A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13 3 1 1 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員額。 駕駛1人為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 A61000500A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14 1 1 1 員額。 A61001900A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8 1 1 0 駕駛1人為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 A61001200A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8 1 0 1 員額。 A61001300A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10 1 0 0 駕駛1人為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 A61001500A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10 1 1 1 員額。 駕駛1人為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 A61001400A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11 1 1 1 員額。 A61001600A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10 2 1 0 駕駛1人為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 A61001700A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10 2 1 1 員額。 A61001800A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10 1 1 0 A61002100A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7 1 0 0 A61002000A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7 1 0 0 駕駛1人為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 A61002200A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7 2 0 1 員額。 A61002500A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7 1 0 0 A61002600A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7 2 1 0 駕駛1人為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 A61002700A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7 2 1 1 員額。 駕駛1人為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 A61002300A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4 0 0 1 員額。 A61002400A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2 0 0 0 工友1人、駕駛10人,合計11人 合計 319 260 33 14 12 為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員額。 4 二、112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為民主國家落實主權在民、責任政治的主要手段與方法, 相互關係非常密切,為實現民主政治的重要根基,本會負責綜理我國各種公職人員選 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相關工作,所辦理各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與公民投票業務之成 敗,對我國民主憲政之發展影響甚鉅,是以本會秉持公正、公開及公平的原則來辦理 各種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俾建立一個優質的政治參與環境,以提升民主政治品 質。本會在 112 年將辦理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及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先期作業, 自當秉持積極審慎之態度執行相關選務工作,以確保選舉順利完成。 本會依據行政院 112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經社情勢變化及 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12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及重要執行策略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 維護公平競選秩序,順利完成各項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及公投事務 (1)專業化選務訓練,精進選務人員知能:選舉、罷免係達成政府善治之重要途徑,公 民投票則是實現直接民主的重要手段,成敗之關鍵,除繫於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 制度設計之良窳外,更繫於辦理選務相關業務人力素質之優劣。中央選舉委員會指 揮、監督各項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工作之辦理,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 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各鄉(鎮、市、區)公所選務工作人員則係選務工 作之第一線。為提升各選務工作人員相關知識與專業能力,爰規劃辦理選務幹部人 員講習訓練工作,充實上開人員之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等制度學理、投開票工作 實務、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等法規相關知能,以提升其選務工作品質,達成為民 服務之目的。 (2)標準化電腦計票作業流程,提升選務效率:為使計票過程透明、公正、公開及可接 受全民檢驗與信賴,藉由研訂各項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等電腦計票標準 作業程序、加強資訊安全措施與計票資安防護、作業人員訓練及演練測試作業等方 式,進而提高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等開票統計資訊之正確性及時效,提 升選務效率。 (3)多元化選務服務,增進選務滿意度: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之辦理過程包括投開票 所設置、選舉與公民投票宣傳、選舉公報、罷免公告、公民投票公報及投票當日之 各項服務等,本會及所屬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時均致力於提供多 元化的選務服務,便利候選人、選舉人、投票權人等之需求,營造更友善的投票環 境,以提升民眾對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相關選務工作之滿意度。 (4)審慎裁處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違規案件:為維護公平競爭之選務秩序、遏止不實 的抹黑文化,有賴各選舉委員會落實對違規事件之裁處。對於各種選舉、罷免及公 民投票等違規事件,選舉罷免法、公民投票法及相關法規命令訂有處理程序,至對 於涉嫌違規行為之裁處,其合法適當與否,不免影響政黨、候選人、罷免支持者及 反對者、公投正反方等所採取之各種選舉、罷免及公投活動,進而衝擊選民及投票 權人的投票傾向。從而,嚴守正當法律程序,審慎認定事實執行選舉、罷免及公民 5 投票法令,以維持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違規裁處案件之合法適當,不僅得增進人 民信賴選舉委員會公正、公平及中立性,亦為政黨、候選人及各種罷免、公投案得 以公平競爭之重要核心。 2.妥適配置預算資源,提升預算執行效率 配合本會施政重點,落實零基預算精神,妥善分配有限資源,並提升資本支出預算執 行率,促進資源有效運用。 (二)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選舉業務 一、辦理選務幹部人 中央選舉委員會指揮 、監督各項選舉工作 之 辦 員講習 理,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各直轄市、縣 (市)政府及各鄉(鎮、市、區)公所選務幹部人員 則係選務工作之礎石,為提升各選務幹部人員相關知 識與專業能力,爰規劃辦理選務幹部人員講習訓練工 作,充實渠等人員之選舉罷免制度學理、投開票工作 實務、選舉罷免法規等知能,以提升其選務工作品 質,達成順利完成各項選舉之目的。 選舉業務 二、第 11 屆立法委員 一、訂定投票日期及選舉工作進行程序。 選舉 二、訂定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及保證金數額等事 項。 三、發布各種選舉公告。 四、辦理選舉宣導。 五、辦理及督導受理候選人及政黨候選人名單登記。 六、審定候選人資格及名單。 七、督導辦理選舉人名冊編造、印發選舉公報及投票 通知單等事項。 八、督導辦理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遴派及講習作業。 九、辦理候選人之電視政見發表會。 十、辦理監察實務講習及淨化選風宣導。 十一、督導辦理投開票工作及統計選舉結果。 十二、審定選舉結果並公告當選人名單。 十三、製發當選證書。 選舉業務 三、第 16 任總統副總 一、訂定投票日期及選舉工作進行程序。 統選舉先期作業 二、訂定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三、發布各種選舉公告。 四、受理申請總統、副總統選舉返國行使選舉權選舉 人登記。 五、受理申請為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 六、公告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 七、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書件受理及查核。 三、以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一)前(110)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6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選舉業務 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提 110 年本會受理全國性公民投票新提案之案 案人及連署人名冊查對 件計有 1 案,惟 109 年 3 案進入徵求連署之 作業、審查全國性公民 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提案人之領銜人均向本 投票案是否符合公民投 會提出連署人名冊,經戶政機關查對後,連 票法規定 署人數均合於規定,本會依法公告全國性公 民投票案第 18 案、第 19 案及第 20 案成立。 選舉業務 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 17 本會自 110 年 11 月 13 日起至 12 月 18 日期 案至第 20 案意見發表會 間,為 4 案公民投票案,於全國性無線電視 頻道各舉辦 5 場意見發表會,總計辦理 20 場。各場次舉辦前,本會均發布新聞稿提醒 民眾收視,除電視頻道現場播出外,並同步 於網路直播,製播完成後,各家電視台也會 重播 1 次,其影音檔案置於本會網站「110 年全國性公民投票專區」,供民眾隨時收 看,以利擴大收視。 選舉業務 110 年全國性公民投票宣 為加強宣導選務及防疫相關訊息,並宣導本 導 會獨立公正及便民之機關形象,透過多元宣 導,結合數位媒體工具,強化宣導效益,宣 導重點及方式如下: (一) 宣導重點:公民投票選務暨防疫措施、 本會獨立公正及便民之機關形象、投票 權人遷戶籍者須返回原戶籍地投票、投 票權人帶著決定去投票、投票時應注意 事項等。 (二) 宣導方式: 1、電視宣導:拍攝 2 支電視廣告,分別在 有線電視及無線電視進行託播,總計播 出 763 檔,接觸人次約 4,231 萬人次。另 進行電視系統台跑馬,新北地區總計播 出 504 檔台中地區總計播出 588 檔、高雄 地區總計播出 840 檔。 2、網路宣導:製作 2 支網路宣導短片及政 策說明資料網路圖卡,並於知名入口網 站廣告;購買關鍵字廣告,曝光數達 101 萬 6,890 次;智慧行動廣告,包括行動聯 播網、手機蓋板廣告、APP 智慧行動廣 告等,平均各項媒體廣告曝光數皆有達 400 萬次。 3、廣播宣導:製作 2 支廣播帶,選擇收聽 率前 5 名之廣播電台進行託播,總計播 出 928 檔,接觸人次約 1,290 萬 2,000 人 次。 4、海報宣導:製作 4 款宣導海報,紙本及 7 電子檔除分送中央各部會加強宣導外, 並張貼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戶政 事務所、鄉(鎮、市、區)公所、村 (里)辦公室及各投開票所。 5、報紙宣導:篩選全國前 3 大綜合性報頭 版報邊刊登本會宣導海報,總計接觸人 次約 307 萬人次。 6、加強新住民宣導:邀請新住民藝人瑞莎 拍攝宣導短片外,並將「公投大補帖」 宣導摺頁及「公投選務暨防疫宣導-徐展 元篇」電視宣導短片字幕,皆翻譯為新 住民歸化成為國人之原屬國母語,包括 英語、越南語、印尼語、泰語、緬甸語 及柬埔寨語等 6 國語言。 選舉業務 選務人員專業訓練 110 年度選務幹部人員講習第 1 期至第 2 期 講習已分別於 110 年 4 月 21 日至 4 月 23 日、5 月 12 日至 5 月 14 日辦理完竣。實施 測驗結果,及格率(參加測驗及格人數除以到 訓人數之百分比 ),實際到訓總人數為 77 人,參加測驗人數為 77 人,及格人數 77 人,及格率 100%。 選舉業務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前年度由本會按季檢附公職候選人資料函送 第 112 條規定,就符合 法務部透過系統查對公職候選人之確定判 該條之案件,裁罰推薦 決,經勾稽比對,應裁罰件數為 10 件,均 該公職候選人之政黨罰 已由管轄之選舉委員會作成裁罰處分,總計 鍰 裁罰金額 900 萬元。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11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選舉業務 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提 111 年本會無受理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另本 案人及連署人名冊查對 會於 110 年 11 月受理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提案 作業、審查全國性公民 1 案,業依法駁回。 投票案是否符合公民投 票法規定 選舉業務 辦理 111 年地方公職人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電腦計票,已於 111 員電腦計票相關事宜 年 4 月 22 日委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客戶分公司」負責執行,為辦理統計選 舉結果,本會調兼行政院資通安全處、國家 發展委員會及內政部等單位人員,協助辦理 電腦計票相關事宜。藉由研訂各項選舉電腦 計票標準作業程序、加強資訊安全措施,並 預計於 111 年 10 月 26 日至 28 日辦理各級作 業人員訓練及 111 年 11 月 10 日至 25 日辦理 3 次全國性演練測試,進而提高選舉之開票 8 統計資訊正確性及時效。 選舉業務 選務人員專業訓練 111 年度選務幹部人員講習第 1 期至第 6 期 講習已分別於 111 年 4 月 27 日至 29 日、5 月 4 日至 6 日、5 月 31 日至 6 月 2 日、6 月 15 日至 17 日、6 月 22 日至 24 日、6 月 29 日至 7 月 1 日辦理完竣。實施測驗結果,及 格率(參加測驗及格人數除以到訓人數之百分 比),實際到訓總人數為 240 人,參加測驗人 數 為 240 人 , 及 格 人 數 240 人 , 及 格 率 100%。 選舉業務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上半年度由本會按季檢附公職候選人資料函 第 112 條規定,就符合 送法務部透過系統查對公職候選人之確定判 該條之案件,裁罰推薦 決,經勾稽比對,應裁罰件數為 4 件,均已 該公職候選人之政黨罰 由管轄之選舉委員會作成裁罰處分,總計裁 鍰 罰金額 365 萬元。 9 二、主要表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11,262 5,465 19,863 5,797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0,880 5,130 19,303 5,750 0403670000 14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10,880 5,130 19,303 5,750 屬 040367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10,880 5,130 19,191 5,750 0403670101 1 罰金罰鍰 10,880 5,130 19,191 5,750 本年度預算數係違反公民投票法 、總統副總統及公職人員選舉罷 免法之罰款收入。 0403670300 2 賠償收入 - - 112 - 040367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112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之賠償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9 4 101 5 0703670000 1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9 4 101 5 屬 0703670500 1 廢舊物資售價 9 4 101 5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財產等 收入。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73 331 459 42 1203670000 1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373 331 459 42 屬 1203670200 1 雜項收入 373 331 459 42 12036702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56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以前年度薪 資及子女教育補助費等繳庫數。 120367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373 331 403 42 本年度預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 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停車場使用費 等收入。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 1,726,950 493,935 2,174,260 1,233,015 及所屬 3703670000 民政支出 1,726,950 493,935 2,174,260 1,233,015 3703670100 1 一般行政 96,009 93,097 90,038 2,912 1.本年度預算數96,009千元,包括人 事費85,510千元、業務費10,331千 元、設備及投資84千元、獎補助費 84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86,475千元,較上 年度伸算增列調整待遇等經費3 ,197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9,199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公投案連署人 名冊倉儲費用等經費285千元。 (3)召開委員會議經費335千元,與 上年度同。 3703671000 2 選舉業務 1,285,625 47,383 1,641,903 1,238,242 1.本年度預算數1,285,625千元,包 括人事費12,466千元、業務費1,26 8,496千元、設備及投資4,663千元 。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經費18, 32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公 投案提案人及連署人名冊查對 等經費903千元。 (2)選務策進經費5,625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邀請國際組織來臺觀 察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等經費1,6 76千元。 (3)法政業務工作經費2,209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辦理選務、公投 案訴訟費等經費867千元。 (4)新增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經費1 ,256,272千元。 (5)新增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先 1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期作業經費3,199千元。 (6)上年度辦理及督導地方公職人 員選舉預算業已編竣,所列17, 783千元如數減列。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 343,649 327,004 313,019 16,645 1.本年度預算數343,649千元,包括 行政業務 人事費284,260千元、業務費54,17 3千元、設備及投資4,898千元、獎 補助費318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314,461千元,較上 年度伸算增列調整待遇等經費9 ,227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9,188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臺北市廣慈 博愛園區信義行政中心視聽會 議系統等7,418千元。 3703679000 4 一般建築及設備 667 25,451 129,301 -24,784 3703679002 1 營建工程 - 25,302 128,690 -25,302 上年度參建臺北市廣慈博愛園區信義 行政中心辦公廳舍工程預算業已編竣 ,所列25,302千元如數減列。 3703679019 2 其他設備 667 149 611 518 1.本年度預算數667千元,均屬設備 及投資。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汰換影印機及飲水機等經費667 千元。 (2)上年度汰換公務手機等預算業 已編竣,所列149千元如數減列 。 3703679800 5 第一預備金 1,000 1,000 -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13 三、附屬表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03670100 -0403670101 中選會等10個選舉委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0,880 承辦單位 員會 細目與編號 罰金罰鍰及怠金 -罰金罰鍰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違反公民投票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 違反公民投票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 依據公民投票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 違反公民投票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 依據公民投票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 依據公民投票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 依據公民投票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 違反公民投票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 依據公民投票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 違反公民投票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 人員選舉罷免法之罰款收入。 人員選舉罷免法之罰款收入。 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辦理。 人員選舉罷免法之罰款收入。 人員選舉罷免法之罰款收入。 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辦理。 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辦理。 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辦理。 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辦理。 人員選舉罷免法之罰款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0,880 0403670000 14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0,880 所屬 040367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10,880 0403670101 1 罰金罰鍰 10,880 係違反公民投票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 舉罷免法之罰款收入。包括: 1.中央選舉委員會10,000千元。 2.臺北市選舉委員會20千元。 3.新北市選舉委員會300千元。 4.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5千元。 5.臺中市選舉委員會5千元。 6.高雄市選舉委員會510千元。 7.新竹縣選舉委員會5千元。 8.彰化縣選舉委員會15千元。 9.花蓮縣選舉委員會5千元。 10.基隆市選舉委員會5千元。 15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670500 臺北市、宜蘭縣、新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9 承辦單位 竹縣及花蓮縣選舉委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員會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出售廢紙及報廢財產等收入。 出售廢紙及報廢財產等收入。 依據預算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出售廢紙及報廢財產等收入。 依據預算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依據預算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出售廢紙及報廢財產等收入。依據預算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依據預算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出售廢紙及報廢財產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9 0703670000 1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9 所屬 0703670500 1 廢舊物資售價 9 係報廢財產等收入。包括: 1.臺北市選舉委員會5千元。 2.宜蘭縣選舉委員會1千元。 3.新竹縣選舉委員會1千元。 4.花蓮縣選舉委員會2千元。 1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203670200 -1203670210 中選會等7個選舉委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373 承辦單位 員會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首長借用宿舍房租津貼扣回繳庫數、場地出借及 首長借用宿舍房租津貼扣回繳庫數、場地出借及 依預算法及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 首長借用宿舍房租津貼扣回繳庫數、場地出借及 依預算法及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 依預算法及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 依預算法及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 首長借用宿舍房租津貼扣回繳庫數、場地出借及 依預算法及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 首長借用宿舍房租津貼扣回繳庫數、場地出借及 提供資料之工本費等非規費性質之收益項目。 提供資料之工本費等非規費性質之收益項目。 理。 提供資料之工本費等非規費性質之收益項目。 理。 理。 理。 理。 提供資料之工本費等非規費性質之收益項目。 提供資料之工本費等非規費性質之收益項目。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73 1203670000 1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373 所屬 1203670200 1 雜項收入 373 120367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373 係首長借用宿舍房租津貼扣回繳庫數及停車場使用費等收 入。包括: 1.中央選舉委員會230千元。 2.新北市選舉委員會20千元。 3.桃園市選舉委員會20千元。 4.臺中市選舉委員會36千元。 5.苗栗縣選舉委員會15千元。 6.彰化縣選舉委員會12千元。 7.花蓮縣選舉委員會40千元。 17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96,00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對選舉有關業務及委員會各項會議召開隨時配合支援,圓 議事、文書、事務、財務、歲計、會計、統計、人事管理 對選舉有關業務及委員會各項會議召開隨時配合支援,圓 滿達成任務。 、辦理公務機密維護及機關安全維護等各項一般行政工作 滿達成任務。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86,475 中央選舉委員會 1.人事費85,510千元,係專任主任委員1人、 1000 人事費 85,510 副主任委員1人、專任職員52人、技工1人、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4,608 駕駛2人、工友3人之待遇、考績及年終工作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8,792 獎金,休假補助,加班值班費,執行職務意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482 外傷亡慰問金、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 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之公保、勞保及健保 1030 獎金 13,634 保費等。 1035 其他給與 1,080 2.業務費881千元,主要係兼職人員兼職費等 1040 加班值班費 3,548 經費(以委員9人,每人每月8,000元計)。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044 3.獎補助費84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1055 保險 5,322 金,以退休退職人員14人,每人每節2,000 2000 業務費 881 元計。 2030 兼職費 881 4000 獎補助費 84 4085 獎勵及慰問 84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9,199 中央選舉委員會 1.員工教育訓練費60千元。 2000 業務費 9,115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經 2003 教育訓練費 60 費,計838千元。 2009 通訊費 838 3.公投案連署人名冊倉儲費用570千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70 4.公務車輛牌照稅及燃料使用費等,計75千元 。 2024 稅捐及規費 75 5.公務車輛及廳舍保險費等35千元。 2027 保險費 35 6.辦理各項訓練、講習等所需講師鐘點費78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8 元。 2051 物品 335 7.採購消耗性用品、專書閱讀書籍及公務車輛 2054 一般事務費 5,566 油料費等335千元。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38 8.一般事務費5,566千元,包括: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79 (1)中央聯合辦公大樓管理維護費4,189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485 。 2081 運費 40 (2)處理經常性印刷、環境清潔、環境教育 2084 短程車資 5 、淨零綠生活、節能、員工健康檢查、 2093 特別費 711 文康活動費、雜支、國會聯絡相關事宜 3000 設備及投資 84 、大樓通行證、印製預決算書、支出審 3035 雜項設備費 84 核書籍及編印政風工作手冊等費用1,337 千元,員工協助方案40千元,共計1,377 千元。 18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96,00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9.房屋廳舍養護費用138千元。 10.公務車輛養護費及辦公器具養護費等179千 元。 11.國內視察督導旅費485千元。 12.公務搬運費等40千元。 13.接洽公務短程車資5千元。 14.首長及副首長特別費711千元。 15.設備及投資84千元,係汰換公務手機、事 務機具等費用。 03 召開委員會議 335 中央選舉委員會 1.召開委員會議資料印刷、誤餐及雜支等費用 2000 業務費 335 245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245 2.委員公務所需國內旅費90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90 19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285,62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建立選舉罷免理論,供辦理選務之參考。 施政方針、施政計畫擬定、管制及考核;選舉、罷免及公 1.建立選舉罷免理論,供辦理選務之參考。 2.整理選舉史料,建立歷年選舉之完整資料。 民投票研究發展相關業務;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電腦化 2.整理選舉史料,建立歷年選舉之完整資料。 3.提升工作人員素質,增進選務行政效率。 作業;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資料庫規劃及建置。編輯選 3.提升工作人員素質,增進選務行政效率。 4.研修選舉法規,使選舉法制更臻健全。 舉罷免叢書、選舉簡報及選舉概況。辦理選務工作人員講 4.研修選舉法規,使選舉法制更臻健全。 5.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習研修選舉法規,審理訴願案件等。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 5.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選舉。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先期作業。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 18,320 中央選舉委員會 1.辦理選務、公投案查對及聽證會等超時加班 1000 人事費 50 費50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50 2.公投案連署人名冊運送郵資750千元。 2000 業務費 16,311 3.資訊服務費8,753千元,係包括: 2009 通訊費 750 (1)辦理本會資訊軟硬體及選務等相關應用 系統維護費用1,849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8,753 (2)辦理本會資訊安全監控、網站安全弱點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80 檢測、系統滲透測試及資安健診等費用4 2039 委辦費 807 ,219千元。 2051 物品 30 (3)辦理罷免案及公民投票案電子提議(提案 2054 一般事務費 831 )及連署系統維運等費用985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60 (4)本會對外資訊系統之政府雲端資料中心 3000 設備及投資 1,959 租賃費1,700千元。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959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080千元,係包括: (1)辦理綜合規劃、研究發展及知識管理業 務之稿費、審查費相關經費等30千元。 (2)公投案提案人及連署人名冊查對費5,050 千元。 5.委託辦理選務相關研究費用807千元。 6.物品30千元,係包括: (1)辦理自行研究及知識管理業務之文具等 物品費用10千元。 (2)蒐集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等研究發展 資料,購置相關圖書、期刊及雜誌等費 用20千元。 7.一般事務費831千元,係包括: (1)編印出國報告、委託研究報告、自行研 究報告、出版品等印刷費、辦理講習、 研討會等一般事務費用6千元。 (2)公投案辦理聽證會之錄影(含直播)作業8 25千元。 8.辦理年度研究發展資料蒐集及實地查核、年 度管考及相關研習活動等國內差旅費60千元 。 20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285,62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9.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959千元,係汰購選務 終端電腦及週邊設備、系統軟體增購升級及 資安軟體更新授權等費用。 02 選務策進 5,625 中央選舉委員會 1.辦理選舉、公投、罷免相關選務工作等超時 1000 人事費 50 加班費50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50 2.選送人員出國參加專業訓練或講習32千元。 2000 業務費 5,575 3.蒐集選舉、公投、罷免叢書資料,及辦理國 2003 教育訓練費 32 際組織會議、活動、觀選、選務工作講習、 座談會等,所需資料編印、郵電通訊、文具 2009 通訊費 40 物品、場地佈置等相關經費2,072千元。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680 4.辦理各項選務講習及會議等所需講師鐘點費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 、出席費等相關經費50千元。 2039 委辦費 738 5.委託辦理選務幹部人員講習委辦費738千元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357 。 2051 物品 60 6.「亞洲選舉官署協會」推展業務臨時人員酬 2054 一般事務費 1,972 金、國際組織會費計1,037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500 7.督導選務旅費500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1,116 8.派員出國考察美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實施概 2084 短程車資 30 況及參加亞洲選舉機關協會執行委員會議國 外旅費1,116千元。 9.市內接洽公務短程車資30千元。 03 法政業務工作 2,209 中央選舉委員會 1.辦理選務、公投聽證會等超時加班費60千元 1000 人事費 60 。 1040 加班值班費 60 2.郵寄等通訊費18千元。 2000 業務費 2,149 3.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兼職費147千元。 2009 通訊費 18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70千元,包括: (1)辦理聽證會速記員費用80千元。 2030 兼職費 147 (2)辦理聽證會學者專家出席費30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70 (3)辦理聽證會鑑定報告書費100千元。 2051 物品 18 (4)辦理聽證會主持人費90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1,104 5.物品18千元,係包括: 2072 國內旅費 100 (1)配合選舉法規修正及業務需要,購置參 2078 國外旅費 192 考書籍等10千元。 (2)電腦週邊等耗材8千元。 6.一般事務費1,104千元,係包括: (1)編印選舉法規彙編、對照表及其他法規 等62千元。 (2)辦理選務、公投案等訴訟費900千元。 (3)辦理聽證會誤餐費及雜支等42千元。 (4)「法學資料庫」、「論著資料庫」等參 2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285,62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考文獻資料之授權使用費100千元。 7.業務督導及公投業務旅費100千元。 8.參加2023年亞洲自由選舉網絡論壇國外旅費 192千元。 04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1,256,272 中央選舉委員會 1.辦理立法委員選舉所需人事費12,306千元: 1000 人事費 12,306 及所屬 (1)因應選舉期間,辦理選舉事務人員及投 1035 其他給與 100 開票所工作人員因執行職務受傷者,依 1040 加班值班費 12,206 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1條規定發給 2000 業務費 1,241,262 慰問金,計需100千元。 (2)辦理選舉期間(中選會5個月、直轄市、 2003 教育訓練費 48,156 縣市選委會4個月)超時加班費、選票印 2009 通訊費 3,620 製、提領、保管等負責及督導人員加班 2018 資訊服務費 45,000 費12,206千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5,148 2.業務費1,241,262千元(中選會5個月、直轄 2030 兼職費 39,029 市、縣市選委會4個月):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4,970 (1)辦理選舉講習費48,156千元,包括: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91,461 <1>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會,每人次200 2039 委辦費 113,858 元(含交通費)17,479所,計47,194 2051 物品 88,576 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278,511 <2>編造選舉人名冊工作人員講習會,每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511 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962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7,892 。 2081 運費 3,530 (2)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3,620千 3000 設備及投資 2,704 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2,704 <1>中選會100千元。 <2>直轄市、縣市選委會,每月40,000元 ,計3,520千元。 (3)電腦計票作業費用45,000千元。 (4)辦理選舉所需各項設備及場地租金15,14 8千元: <1>中選會選情中心所需租賃設備及場地 租金2,100千元。 <2>直轄市、縣市選委會租用及搭建臨時 投開票所費用計13,048千元。 (5)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39,029千 元:監察小組委員直轄市月支6,000元、 縣市月支4,500元,顧問月支中央4,000 元、直轄市3,000元、縣市2,000元,臨 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元,薦兼6,000元 ,委兼5,000元,常兼人員月支簡兼3,50 2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285,62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元,薦兼3,000元,委兼2,500元計。 <1>中選會顧問7人,臨兼人員簡兼30人、 薦兼8人,計需1,460千元。 <2>直轄市選委會顧問30人,監察小組委 員222人,臨兼人員簡兼94人、薦兼21 4人、委兼66人,常兼人員簡兼31人、 薦兼31人、委兼4人,計需15,952千元 。 <3>縣市選委會顧問31人,監察小組委員5 30人,臨兼人員簡兼88人、薦兼228人 、委兼69人,常兼人員簡兼90人、薦 兼63人、委兼5人,計需21,617千元。 (6)臨時人員酬金4,970千元: <1>中選會2人,月支35,000元,計350千 元。 <2>直轄市、縣市選委會33人,月支35,00 0元,計4,620千元。 (7)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91,461千元: <1>中選會辦理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等相關 訓練及監察業務人員講習講師鐘點費1 ,259千元。 <2>中選會因應選舉訴訟爭議選票效力鑑 定出席費、政黨使用電視從事競選宣 傳錄影帶工作及審查小組委員出席費5 0千元。 <3>講師鐘點費5,268千元(內聘講師5,15 6小時,每小時1,000元)。 <4>投票通知單列印、校對費每人次0.4元 ,選舉人數19,890,043人,計8,124千 元。 <5>選舉公報、投票通知單裝訂及整理費 每戶2元,9,192,690戶,計18,773千 元。 <6>選舉公報、投票通知單分發費每戶2元 ,9,192,690戶,計18,773千元。 <7>選舉人名冊編造費按選舉人數計,每 人次0.7元,選舉人數19,890,043人, 計14,216千元。 <8>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主任管理員3 ,200元、主任監察員2,650元、管理員 2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285,62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50元計9人、監察員1,800元計2人 ,每投開票所共計13.5人(含預備員 及警衛),17,479個投開票所,計514 ,016千元。 <9>中選會選情中心工作人員工作費425千 元。 <10>監察小組委員競選活動期間執行監察 職務每日工作費1,000元,每人10天 ,投票當日工作費2,050元,858人計 10,557千元。 (8)委辦費113,858千元,包括: <1>中選會辦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統計分 析委託研究950千元。 <2>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費(選務作業中 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務費)101,808 千元及戶政事務所經費11,100千元, 合計112,908千元。 #1.兼職費61,842千元,包括簡任814 人、薦任3,273人、委任1,571人 。 #2.業務費39,966千元,包括: X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 公所181所,每所每月30,000 元,合計13,575千元。 X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78所,每所每月 37,500元,合計7,312千元。 X3.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29所,每所每月 45,000元,合計3,263千元。 X4.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 之鄉鎮市區公所21所,每所每 月52,500元,合計2,756千元 。 X5.人口數12萬人以上未滿15萬人 之鄉鎮市區公所10所,每所每 月61,500元,合計1,538千元 。 X6.人口數15萬人以上未滿18萬人 之鄉鎮市區公所10所,每所每 24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285,62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月70,500元,合計1,763千元 。 X7.人口數18萬人以上未滿21萬人 之鄉鎮市區公所14所,每所79 ,500元,合計2,783千元。 X8.人口數21萬人以上未滿24萬人 之鄉鎮市區公所10所,每所每 月90,000元,合計2,250千元 。 X9.人口數24萬人以上未滿27萬人 之鄉鎮市區公所3所,每所每 月100,500元,合計754千元。 X10.人口數27萬人以上未滿30萬 人之鄉鎮市區公所4所,每所 每月111,000元,合計1,110千 元。 X11.人口數30萬人以上未滿35萬 人之鄉鎮市區公所1所,每所 每月121,500元,合計304千元 。 X12.人口數35萬人以上未滿40萬 人之鄉鎮市區公所2所,每所 每月132,000元,合計660千元 。 X13.人口數40萬人以上未滿45萬 人之鄉鎮市區公所3所,每所 每月142,500元,合計1,069千 元。 X14.人口數45萬人以上未滿50萬 人之鄉鎮市區公所1所,每所 每月154,000元,合計385千元 。 X15.人口數50萬人以上之鄉鎮市 區公所1所,每所每月177,500 元,合計444千元。 #3.戶政事務所經費:每所30,000元 ,370所(含地區辦公室)計11,100 千元。 (9)辦理選舉期間所需物品88,576千元,包 括: 25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285,62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各種文具紙張,直轄市、縣市每月20, 000元,計1,760千元,中選會80千元 ,共計1,840千元。 <2>印製選舉人名冊19,890,043人,每張1 5人,每份3張,每張0.8元,計3,183 千元。 <3>印製投票通知單19,890,043張,每張0 .5元,計9,945千元。 <4>投開票所所需材料、紙張、文具用品 等每投開票所1,300元,17,479所,計 22,723千元。 <5>印製各項選舉資料耗材按選舉人19,89 0,043人,每人0.5元,計9,945千元。 <6>各種消耗用品,直轄市、縣市每月6,0 00元,計528千元,中選會32千元,共 計560千元。 <7>購置防疫用品、無障礙設施、視障者 投票輔助器、紙票匭、遮屏等相關選 務用物品40,000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公務車輛油料380千元, 包括: #1.中選會20千元。 #2.直轄市、縣市公務車輛油料360千 元。 (10)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278,511千元 ,包括: <1>中選會編印選務工作進行程序表、當 選人名冊、選務統計表格、選舉實錄 、當選證書、印製其他選務資料等印 刷費2,000千元、印製協助監察人員蒐 證工作證及有效票無效票認定圖例、 編印執行監察職務手冊及相關法規簡 錄等254千元,共計2,254千元。 <2>印製選舉票2種,區域及原住民立委選 舉票每張1.6元,19,890,043張;全國 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舉票每張1.8 元,19,890,043張,計67,626千元。 <3>印製選舉公報9,192,690份,每份4張 ,每張2元,計73,542千元。 <4>印製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每冊以3 2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285,62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元計算,17,479所,計7,079千元。 <5>印製宣傳資料每戶1份,每份0.5元,9 ,192,690份,計4,596千元。 <6>印製選舉報告書(含選舉業務、監察 業務)直轄市、縣市45,000元,計990 千元。 <7>其他(以上未列事項)印刷費,直轄 市、縣市各40,000元,計880千元。 <8>鄉鎮市區陳列選舉人名冊供閱覽發給 工作費,每鄉鎮市區5,000元,368鄉 鎮市區,計1,840千元。 <9>會議費2,610千元: #1.中選會辦理選務工作人員座談會 及檢討會租用場地、佈置會場、 資料編印、誤餐費1,000千元,委 員會議會場佈置茶水費等15千元 ,共計1,015千元。 #2.委員會議會場佈置茶水費每月4次 ,每次600元,計211千元。 #3.鄉鎮市區選務工作人員座談會及 檢討會各1次,誤餐費每人次100 元,每鄉鎮每次3人,368鄉鎮市 區計221千元。 #4.選務工作人員會報5次,每次80人 ,誤餐費每人次100元,計880千 元。 #5.監察小組會議會場佈置茶水費4次 ,每次600元,計53千元。 #6.其他(以上未列事項)會議費, 直轄市、縣市各10,000元,計220 千元,中選會10千元,合共230千 元。 <10>宣導費9,380千元: #1.中選會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 費7,300千元,包括製作宣導短片 及購買電視時段3,200千元、網路 宣導2,400千元、製作廣播帶及購 買廣播時段900千元、刊登報紙80 0千元。 #2.直轄市、縣市辦理媒體政策及業 27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285,62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務宣導費各70千元,計1,540千元 。 #3.中選會淨化選風宣導品100千元, 直轄市、縣市宣導品各20千元, 計440千元,共計540千元。 <11>提領選舉票每鄉鎮市區10人,每投開 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2人,3 68鄉鎮市區,17,479個投開票所,每 人次誤餐費100元,計3,864千元。 <12>開票作業中心工作人員餐飲及雜費2, 564千元: #1.中選會選情中心364千元。 #2.開票作業中心直轄市、縣市100,0 00元,計2,200千元。 <13>各項事務性雜支等:中選會936千元 ,直轄市、縣市各100,000元,計2,2 00千元,共計3,136千元。 <14>中選會辦理政黨使用電視從事競選費 用7,500千元、辦理原住民候選人電 視政見發表會,利用原住民電視台辦 理,包括場地、攝影棚、時段等經費 ,計1,556千元,共計9,056千元。 <15>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之電視時段費、 錄製費等,每一選舉區各200,000元 ,計14,600千元。 <16>中選會因應本次選舉各級選舉委員會 選舉訴訟費136千元。 <17>中選會拍攝立法委員選舉紀錄片1部8 00千元。 <18>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潔等 經費,以每所3,577元,17,479所, 計62,524千元。 <19>辦理選舉投開票作業模擬演練費直轄 市400千元、縣市300千元,計7,200 千元。 <20>中選會辦理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等相關 訓練及監察業務人員講習,所需佈置 會場、資料編印、茶水、餐費等,計 需2,359千元。 <21>中選會辦理身心障礙選舉人協助措施 28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285,62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相關費用600千元。 <22>中選會辦理投開票所公共意外責任險 費用200千元。 <23>中選會辦理選舉實務校外實習費用75 千元。 <24>中選會製作選舉投開票所作業程序動 畫教材費用500千元。 <25>選舉期間辦理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非 具公務人員身分)因執行職務致傷亡 者,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1條 規定發給慰問金,計100千元。 (11)設備養護費1,511千元: <1>中選會選舉期間所需點鈔機、碎紙機 、郵資機等設備養護費28千元。 <2>遮屏等修繕及養護1,483千元。 (12)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7,892千元,運 費3,530千元,包括: <1>中選會旅費816千元,運費70千元。 <2>直轄市、縣市旅費7,076千元,運費3, 460千元。 3.設備及投資2,704千元:係汰購選務設備、 事務設備、安全設備等。 05 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先期作 3,199 中央選舉委員會 辦理總統、副總統選舉先期作業所需業務費: 業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441千元,包括: 2000 業務費 3,199 (1)講師鐘點費511千元(內聘講師500小時,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41 每小時1,000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1,758 (2)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電腦登錄及審查 費930千元。 2.一般事務費1,758千元,包括: (1)辦理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等相關訓練,所 需佈置會場、資料編印、茶水、餐費等 ,計需850千元。 (2)辦理選務工作人員座談、講習會佈置會 場、資料編印、誤餐費及雜支等300千元 。 (3)海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 選舉權相關作業608千元。 29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343,64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314,461 所屬各選舉委員 1.人事費284,260千元,係包括22個選委會專 1000 人事費 284,260 會 任職員206人、技工13人、駕駛10人、工友3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63,494 0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2,614 東台加給、離島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 1030 獎金 47,383 ,休假補助,加班值班費,實施退撫新制政 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公保、勞 1035 其他給與 4,289 保及健保保費。 1040 加班值班費 10,004 2.業務費29,883千元,係包括22個選委會兼職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7,889 人員604人之兼職費。委員250人、監察小組 1055 保險 18,587 委員106人(其中直轄市選委會委員78人、監 2000 業務費 29,883 察小組委員30人,每人每月6,000元,縣市 2030 兼職費 29,883 選委會委員172人、監察小組委員76人,每 4000 獎補助費 318 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108人,每 4085 獎勵及慰問 318 人每月3,500元,薦兼140人,每人每月3,00 0元。 3.獎補助費318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 問金,以退休退職人員53人,每人每節2,00 0元計。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29,188 所屬各選舉委員 1.業務費24,290千元,係包括22個選委會: 2000 業務費 24,290 會 (1)員工教育訓練費82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82 (2)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5,068千元。 2006 水電費 5,068 (3)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 2009 通訊費 1,584 等經費,計1,584千元。 (4)電腦軟、硬體維護費201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201 (5)錄影監視系統設備及電動機車電池租金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3 等33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375 (6)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等(公務車輛2 2027 保險費 186 1輛、機車9輛)375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 (7)公務車輛保險費及財產保險等186千元。 2051 物品 1,587 (8)辦理相關訓練講師鐘點費4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6,066 (9)物品1,587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455 文具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883 (10)一般事務費6,066千元,係所屬選委會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545 辦公廳舍庶務維持、合署辦公大樓分攤 2072 國內旅費 1,220 款、新建行政大樓物業管理費用、召開 2081 運費 1 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案研 30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343,64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000 設備及投資 4,898 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及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064 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3035 雜項設備費 2,834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環 境教育、淨零綠生活及雜費等事務費。 (11)房屋建築養護費5,455千元,係所屬選 委會辦公廳舍保養、維修費用、辦公廳 舍地磚維修、捲門、鐵鋁門修繕、會議 場所木質裝潢維修及油漆、陽台防漏、 屋頂防漏補修、北側人行道樹穴停車位 置改善工程、無障礙坡道坡度改善工程 、屋頂防水隔熱排水工程、地下室地板 架增加電路鋪設、拆除講台等改善工程 、污水下水道接管工程、禮堂屋頂腐蝕 或鏽化部分重新切除施工、防鏽處理及 汰換節能燈具等。 (12)公務車輛21輛、機車11輛、辦公器具養 護費及選務設備保養經費等883千元。 (13)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545千元,係 中央空調內部機械清洗費用、消防設備 維修及更新、辦公大樓消防安全設備、 電梯、機械車位、高低壓及發電機等設 備養護費。 (14)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 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計 1,220千元。 (15)公務搬運費等1千元。 2.設備及投資4,898千元,係包括: (1)購置室內停車位(分4年編列)、視聽會議 系統2,064千元。 (2)汰購空調設備、影印機、投影機、除濕 機、會議室麥克風暨音響設備、字幕機 及監視錄影設備等經費2,834千元。 3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66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配合業務需要,提高工作效益。 購置各項辦公用設備。 配合業務需要,提高工作效益。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購置辦公設備 667 中央選舉委員會 本會及所屬選委會汰換老舊影印機、飲水機、 3000 設備及投資 667 淨零綠生活、節能設備等經費667千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667 3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1,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促進行政效能,因應預算不足。 按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在執行歲出預算時,遇有經費 促進行政效能,因應預算不足。 不足,專案申請動支。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1,000 中央選舉委員會 按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在執行歲出預算時 6000 預備金 1,000 ,遇有經費不足,專案申請動支。 6005 第一預備金 1,000 3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0100 3703671000 3703671100 3703679019 3703679800 一般行政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96,009 1,285,625 343,649 667 1,000 1,726,950 1000 人事費 85,510 12,466 284,260 - - 382,236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4,608 - - - - 4,608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8,792 - 163,494 - - 212,286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482 - 22,614 - - 25,096 1030 獎金 13,634 - 47,383 - - 61,017 1035 其他給與 1,080 100 4,289 - - 5,469 1040 加班值班費 3,548 12,366 10,004 - - 25,918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044 - 17,889 - - 23,933 1055 保險 5,322 - 18,587 - - 23,909 2000 業務費 10,331 1,268,496 54,173 - - 1,333,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60 48,188 82 - - 48,330 2006 水電費 - - 5,068 - - 5,068 2009 通訊費 838 4,428 1,584 - - 6,850 2018 資訊服務費 - 53,753 201 - - 53,954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70 15,148 33 - - 15,751 2024 稅捐及規費 75 - 375 - - 450 2027 保險費 35 - 186 - - 221 2030 兼職費 881 39,176 29,883 - - 69,94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 5,650 - - - 5,65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8 598,602 4 - - 598,684 2039 委辦費 - 115,403 - - - 115,403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 357 - - - 357 2051 物品 335 88,684 1,587 - - 90,606 2054 一般事務費 5,811 284,176 6,066 - - 296,05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38 - 5,455 - - 5,593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79 1,511 883 - - 2,573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1,545 - - 1,545 2072 國內旅費 575 8,552 1,220 - - 10,347 2078 國外旅費 - 1,308 - - - 1,308 2081 運費 40 3,530 1 - - 3,571 2084 短程車資 5 30 - - - 35 2093 特別費 711 - - - - 711 34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0100 3703671000 3703671100 3703679019 3703679800 一般行政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3000 設備及投資 84 4,663 4,898 667 - 10,312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2,064 - - 2,064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959 - - - 1,959 3035 雜項設備費 84 2,704 2,834 667 - 6,289 4000 獎補助費 84 - 318 - - 402 4085 獎勵及慰問 84 - 318 - - 402 6000 預備金 - - - - 1,000 1,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 - - - 1,000 1,000 35 中央選舉委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382,236 1,333,000 402 - 民政支出 382,236 1,333,000 402 - 1 一般行政 85,510 10,331 84 - 2 選舉業務 12,466 1,268,496 - -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284,260 54,173 318 - 4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2 其他設備 - - - - 5 第一預備金 - - - - 36 員會及所屬 別科目分析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及所屬 1,000 1,716,638 - 10,312 - - 10,312 1,726,950 1,000 1,716,638 - 10,312 - - 10,312 1,726,950 - 95,925 - 84 - - 84 96,009 - 1,280,962 - 4,663 - - 4,663 1,285,625 行政業務 - 338,751 - 4,898 - - 4,898 343,649 - - - 667 - - 667 667 - - - 667 - - 667 667 1,000 1,000 - - - - - 1,000 37 中央選舉委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 2,064 - - 3703670000 民政支出 - 2,064 - - 3703670100 1 一般行政 - - - - 3703671000 2 選舉業務 - - - -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 2,064 - - 3703679000 4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3703679019 2 其他設備 - - - - 38 員會及所屬 分析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屬 - 1,959 6,289 - - - 10,312 - 1,959 6,289 - - - 10,312 - - 84 - - - 84 - 1,959 2,704 - - - 4,663 業務 - - 2,834 - - - 4,898 - - 667 - - - 667 - - 667 - - - 667 39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4,608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12,286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25,096 六、獎金 61,017 七、其他給與 5,469 八、加班值班費 25,918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23,933 十一、保險 23,909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382,236 41 中央選舉委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260 260 - - - - - - 33 33 14 14 12 12 所屬 3703670100 1 一般行政 54 54 - - - - - - 3 3 1 1 2 2 : 承 案( 委 人 時 選 月 所 期 62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206 206 - - - - - - 30 30 13 13 10 10 政業務 42 員會及所屬 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 - - - - - 319 319 356,218 344,473 11,745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 3703670100 - - - - - - 60 60 81,962 78,807 3,155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一般行政 2.本年度「一般行政」計畫項下編列: (1)環境清潔委外服務採購案(勞務承 攬)1人,年計360千元。 3.「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1)資訊設備維護及資訊服務委外案( 勞務承攬)1人、資訊安全服務委 外駐點勞務採購案(勞務承攬)1人 ,年計1,490千元。 (2)亞洲選舉官署協會推展業務臨時 人員1人,年計680千元。 (3)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中選 會臨時人員2人,選舉期間5個月 ,每月35,000元,計350千元,所 屬選委會臨時人員33人,選舉期 間4個月,每月35,000元,計4,62 0千元,合共4,970千元。 3703671100 - - - - - - 259 259 274,256 265,666 8,590 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政業務 4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107.10 2,000 1,200 31.30 38 34 25 BAJ-1310。 (中央選舉委 員會)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0.05 2,362 1,668 31.30 52 51 25 2759-QH。 (中央選舉委 員會) 1 燃油小客車 4 97.02 2,300 0 31.30 0 0 17 9309-QX。 (中央選舉委 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0.04 2,700 415 31.30 13 42 24 9335-E3。 (臺南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8 100.05 2,351 420 31.30 13 38 27 8701-B3。 (宜蘭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8 100.08 2,351 96 31.30 3 8 22 0207-G9。 (臺東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671 31.30 21 10 20 3112-J7。 (雲林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498 31.30 16 20 25 3120-J7。 (花蓮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767 31.30 24 28 10 3121-J7。 (桃園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834 31.30 26 41 23 3122-J7。 (新北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320 31.30 10 15 24 3125-J7。 (屏東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191 31.30 6 18 23 3132-J7。 (嘉義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766 31.30 24 41 21 3150-J7。 (彰化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255 31.30 8 24 9 3151-J7。 (金門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1.03 2,351 834 31.30 26 40 23 8613-J6。 (臺中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1.03 2,351 383 31.30 12 8 7 8621-J6。 (連江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1.03 2,351 582 31.30 18 51 25 8630-J6。 (中央選舉委 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160 31.30 5 14 14 8631-J6。 (新竹縣選舉 委員會) 44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830 31.30 26 38 23 8632-J6。 (苗栗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639 31.30 20 32 26 8671-J6。 (南投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160 31.30 5 14 7 8673-J6。 (澎湖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319 31.30 10 30 25 8701-J6。 (新竹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890 31.30 28 25 19 8702-J6。 (臺北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191 31.30 6 9 21 8703-J6。 (嘉義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600 31.30 19 14 26 8710-J6。 (高雄市選舉 委員會) 1 燃油機車 1 95.02 125 96 31.30 3 2 1 K3U-117。(桃 園市選舉委員 會) 1 燃油機車 1 95.06 50 96 31.30 3 2 1 VG3-213。(桃 園市選舉委員 會) 2 燃油機車 1 97.04 124 32 31.30 1 2 2 991-CMH。(臺 南市選舉委員 會)、856-DVB 。(臺南市選 舉委員會) 2 燃油機車 1 100.12 101 284 31.30 9 2 2 938-JUQ。(雲 林縣選舉委員 會) 061-HZZ 。(新 北市選舉委員 會) 1 燃油機車 1 103.05 150 96 31.30 3 1 3 ADV-8529。( 連江縣選舉委 員會) 1 燃油機車 1 107.04 125 125 31.30 4 1 1 MQN-2186。( 苗栗縣選舉委 員會) 1 燃油機車 1 109.02 124 60 31.30 2 1 1 MZV-6878。( 高雄市選舉委 員會) 1 電動機車 1 108.03 4 0 0.00 0 0 7 EWB-1212。( 宜蘭縣選舉委 員會) 1 電動機車 1 108.05 3 0 0.00 0 0 0 EWD-2719。( 彰化縣選舉委 員會) 合 計 14,478 453 656 529 45 預算員額: 職員 260 人 技工 14 人 警察 0 人 駕駛 12 人 中央選舉委 法警 0 人 聘用 0人 合計: 319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0人 工友 33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30 41,615.92 729,129 5,550 - - - 二、機關宿舍 - - - - 1 99.19 40 1 首長宿舍 - - - - 1 99.19 40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三、其他 1 56.96 - 3 - - - 合 計 41,672.88 729,129 5,553 99.19 40 自有辦公房舍:中選會7、新北市選委會、桃園市選委會、臺中市選委會4、臺南市選委會、高雄市選委會、宜蘭縣 選委會、新竹縣選委會、苗栗縣選委會、南投縣選委會2、彰化縣選委會、雲林縣選委會、嘉義縣選委會、屏東縣 選委會、臺東縣選委會、花蓮縣選委會、澎湖縣選委會、基隆市選委會、新竹市選委會、嘉義市選委會、金門縣選 委會。 46 員會及所屬 舍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 - - - - 41,615.92 - - 5,550 關宿舍 - - - - - 99.19 - - 40 長宿舍 - - - - - 99.19 - - 40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 他 - - - - - 56.96 - - 3 - - - - 41,772.07 - - 5,593 47 中央選舉委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個人之捐助 - 4085 獎勵及慰問 - (1)370367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職)人員慰問金 01 112-112 退休(職)人員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2)3703671100 -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1]退休(職)人員慰問金 01 112-112 退休(職)人員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48 員會及所屬 分析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402 - - 402 - 402 - - 402 - 402 - - 402 - 84 - - 84 - 84 - - 84 - 318 - - 318 - 318 - - 318 49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4 86 1,340 4 92 1,540 考 察 1 30 678 1 30 652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2 28 630 2 34 856 談 判 - - - - - - 進 修 1 28 32 1 28 32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51 中央選舉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考察 務 無 01 考察美國地方公職人員選 美國 選舉機關 考察美國地方公職人員選 112.01-112.12 10 3 舉83 等相關單 舉實施概況 位 52 員會及所屬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國地方公職人員選 選舉機關 美國 方公職人員選 245 368 65 678 選舉業務 無 概況 等相關單 位 53 中央選舉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參加亞洲選舉機關協會執 印度 亞洲選舉機關協會執行 6 3 300 83 行委員會議 - 83 委員會議 二.不定期會議 02 參加亞洲自由選舉網絡論 泰國 亞洲自由選舉網絡論壇 5 2 48 58 壇 - 83 54 員會及所屬 -開會、談判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6 55 438 選舉業務 菲律賓 107.10 3 102 菲律賓 106.03 4 159 印度 103.10 3 198 5 86 192 選舉業務 - - - - - - 55 中央選舉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一、進修 01 世界選舉機關協會專業進 韓國 世界選舉機關協會專業進修 112.01-112.12 14 2 修-83 56 員會及所屬 -進修、研究、實習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27 1 4 32 選舉業務 0 57 中央選舉委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分類 職能 受僱人員報酬 商品及勞務購買支出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出 別分類 總 計 1,056,610 659,269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1,056,610 659,269 - - 58 員會及所屬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經常支出合計 對企業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402 - 357 1,716,638 - 402 - 357 1,716,638 59 中央選舉委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職能 別分類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種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總 計 - -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 - - 60 員會及所屬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本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購入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 - - - - - - - - 61 中央選舉委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固 定 資 本 職能 別分類 住宅 非住宅房屋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總 計 - 2,064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2,064 - - 62 員會及所屬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資訊軟體 機器及其他設備 土地改良 709 7,539 - 10,312 1,726,950 709 7,539 - 10,312 1,726,950 63 中央選舉委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15,403 合計 - 115,403 15,403 1.3703671000 - 115,403 選舉業務 807 (1)辦理選務相關研究 112-112 辦理選務相關研究 - 807 738 (2)選務幹部人員講習 112-112 委託辦理選務幹部人員講習 - 738 950 (3)辦理總統副總統及立法 112-112 辦理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投票 - 950 委員選舉投票統計分析 統計分析委託研究 委託研究 12,908 (4)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費 112-112 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費(選務作業中 - 112,908 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務費)及戶政 事務所經費 64 員會及所屬 分析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 - - 合計 115,403 - - - 1.3703671000 115,403 選舉業務 - - - (1)辦理選務相關研究 807 - - - (2)選務幹部人員講習 738 舉投票 - - - (3)辦理總統副總統及立法 950 委員選舉投票統計分析 委託研究 作業中 - - - (4)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費 112,908 及戶政 65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概算數 預計執行內容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8,840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3703670000 8,840 民政支出 2 3703671000 8,840 1.中選會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選舉業務 7,300千元,包括製作宣導短片及購買電 視時段3,200千元、網路宣導2,400千元、 製作廣播帶及購買廣播時段900千元、 刊登報紙800千元。 2.直轄市、縣市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 導費各70千元,計1,540千元。 6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伍、 審議總結果 八、 通案決議 (一) 111 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減用途別項目 依決議辦理。 決議如下: 1. 減列大陸地區旅費 50%,不得流用。 2. 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 支出)5%,除國防部及外交部外,不得流用。 3. 減列委辦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4. 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機 械設備養護費 5%。 5. 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 3%。 6. 減列一般事務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7. 減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30%。 8. 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及資產作價 投資)6%。 9. 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不含現行法 律明文規定支出)5%。 10. 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及一般性 補助款)4%。 11. 前述三至六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2. 前述九至十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3. 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則調整者,可提出其他可刪減 項目,經主計總處審核同意後予以代替補足。 14. 如總刪減數未達 270 億元(約 1.19%),另予補足。 11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項目 如下: 1. 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50%,其中警政署及所屬、移民署、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調查局、 觀光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2. 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 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外交 部、領事事務局、國防部、僑務委員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3. 委辦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 其中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主計總處、國立故宮博物院、 67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大陸委員會、立法院、考試院、審計 部、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役政署、建築研究所、外交 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 體育署、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廉政署、 矯正署及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職業安全衛生署、僑務 委員會、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 驗所、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 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糧署及所屬、中部 科學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證券期貨局、海 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4. 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機械設 備養護費:統刪 5%,其中主計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國立故宮博物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員會、立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 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 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 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 灣澎湖地方法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監察院、審計部、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 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 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領事事務局、外交及國際 事務學院、國防部所屬、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 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 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 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 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 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 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 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 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 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 6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 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 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 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及所屬、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 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僑務 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 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家畜衛生試驗所、桃園區 農業改良場、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高 雄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 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糧署及所屬、農田水利署、毒 物及化學物質局、環境檢驗所、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證 券期貨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 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 軍事裝備及設施:統刪 3%,其中國防部所屬改以其他項 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6. 一般事務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主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平交易 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公共工程委 員會、立法院、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 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懲戒法院、法官學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 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 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 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 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 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 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試院、銓敘部、 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 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 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 6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 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國防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 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 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 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 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 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 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 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 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 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 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 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 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 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 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 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 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交 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 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家畜衛生 試驗所、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 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農糧署 及所屬、農田水利署、中央健康保險署、毒物及化學物質 局、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 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除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不刪外;總統府主管、國 立故宮博物院、檔案管理局、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中 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不當黨產處 理委員會、考試院主管、勞動部主管、原子能委員會主管、 環境保護署主管、科技部主管、海洋委員會主管、國軍退 7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統刪 5%;行政院、主計總處、 國家發展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內政部 主管、財政部主管、法務部主管、僑務委員會主管統刪 28%;司法院主管統刪 30%;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外交部 主管、國防部主管、教育部主管、經濟部主管、交通部主 管、農業委員會主管(不含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衛 生福利部主管(不含疾病管制署)、文化部主管統刪 35%。 8. 設備及投資: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及資產作價投資不 刪外,其餘統刪 6%,其中大陸委員會、立法院、司法院、 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 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智 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 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 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 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 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 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 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 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 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監察院、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 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役政署、建築研究所、外交及國際 事務學院、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南區 國稅局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 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 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最高檢察署、臺灣高 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 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 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 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 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雲 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 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 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 7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 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 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工 業局、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 處及所屬、交通部、勞動部、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及所屬、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9.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現行法律明文 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客家委員會及所屬、 大陸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體 育署、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公路 總局及所屬、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漁 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環境保護署、新 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 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0. 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及一般性補 助款不刪外,其餘統刪 4%,其中役政署、教育部、公路 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 行調整。 (二) 有鑑於網路社群媒體具有快速傳播特性,各行政機關陸續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 採取新媒體經營與運用,直接與社會大眾溝通政策及宣 項。 導。近年來政府時有挾龐大預算資源於網絡社群平台進行 非廣告形式宣傳與澄清之情事,立法院遂於 110 年三讀通 過修正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條文,目的為將政府於四大媒 體(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及電視媒體)執行政策 宣導時,也能同時納入預算法的規範。行政院主計總處於 修法通過後,雖於預算書中增設宣導經費專屬預算科目, 並新增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彙計表,然卻將宣導方式 限定為於四大媒體所辦理,過去各機關辦理活動、說明 會、園遊會或發放各式宣導品之方式,不再納入政策宣導 規範。爰此,為利立法院能明確掌握各機關編列政策宣導 之實際預算,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1.各機關辦理活動、 說明會、園遊會或發放各式宣導品等,應明確揭示辦理或 贊助機關名稱,以避免產生置入性行銷之疑慮。2.各機關 於四大媒體上處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相關工作者(即小編 人力),以委外或勞務承攬方式辦理之經費,應納入政策 及業務宣導費彙計表表達,以利預算之呈現。 7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三) 11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 2 兆 2,621 億元,其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 中依法律義務必須編列之支出 1 兆 5,262 億元,占歲出總 項。 額之 67.47%,比重近七成,且 111 年度較 110 年度增加 129.76 億元,對歲出結構與其他新興計畫額度有重大關 聯性,因分散於各機關預算內,並未於總預算案總說明及 主要附表列表揭露,如直接於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附 表中列表揭露,將使歲出資訊更公開透明,且立法院審議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曾作成通案決議(十三): 「……行政院所稱依法律義務之支出,……,應明確界定 歸屬該項支出之定義範疇,並於各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中詳實彙核列表揭露其項目、金額與依據,以利審議。」 行政院應於 11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表中列明法律 義務支出之項目、金額、預算編列機關、依據等資料,俾 利預算審議之參考。 (四) 11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修正案預計自 111 年 1 月 1 日 依決議辦理。 起調增軍公教人員待遇 4%,係依行政院 110 年 10 月 28 日發布「蘇揆:與全民共享經濟成果亦盼帶動民間企業調 薪」新聞稿說明略以: 「……在臺灣經濟創 11 年來新高且 稅收增加的情況下,為了讓全民共享經濟成長的果實,因 此政院今天通過自明(111)年 1 月 1 日起,全體軍公教人 員調薪 4%,是 25 年來最高調幅,希望藉此進一步帶動民 間企業調薪。」惟前一次(107 年度)軍公教人員調薪 3%, 竟發生高階公務人員調薪高達 7%。茲為確保基層軍公教 人員調薪 4%,111 年度軍公教人員調薪應一律採調薪 4%。 (五) 依照立法院 110 年 12 月 24 日各黨團朝野協商的共識,各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 黨團同意 11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至 項。 遲於 111 年 1 月 28 日以前完成三讀程序,並不提出復議。 而 11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其中包含調整軍公教人 員薪資待遇(中央政府部分 163 億元)、受雇勞工育嬰留職 停薪津貼加給補助(47.89 億元)、辦理產檢假薪資補助 (3.62 億元)等新增計畫,因總預算案三讀日期與春節連 續假期相當接近,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主計總 處、財政部國庫署及相關部會,預先各自主管法規及行政 作業提前準備(例如: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中 央政府總預算統籌科目經費核定動支數額通知單及各機 關付款憑單等),以利各項發放作業順利。 (六) 2020 東京奧運我國代表團於 110 年 7 月 19 日搭中華航空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 公司包機出國,選手被安排搭經濟艙,相關行政人員卻搭 項。 73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乘商務艙,引發國人譁然。依現行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規定,部長級人員、特使,得乘坐頭等座(艙)位。次長級 人員、大使、駐外代表、公使、其他特任(派)人員、簡任 第十二職等以上領有各該職等全額主管加給人員,得乘坐 商務或相當之座(艙)位。但次長級人員負有外交任務代表 政府出訪或參加重要國際會議,得乘坐頭等座(艙)位。其 餘人員乘坐經濟(標準)座(艙)位。鑑於國家財政困窘,行 政院應鼓勵公務人員應以身作則,本節約原則之支用經 費,爰應請行政院於 1 個月內就搭乘旅途遠近,及實際情 形檢討現行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以符社會之期 待。 (七) 有鑑於農藥生產及使用,所衍生環境汙染及農藥殘留諸多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 問題,嚴重威脅生態環境與人類健康,聯合國於 2017 年 項。 1 月 24 日 發 表 食 物 權 問 題 特 別 報 告 (ReportoftheSpecialRapporteurontherighttofood),報 告中強調免於農藥毒害,為人類應有之基本人權,並將之 列入第 34 屆人權理事會議議程。指出農藥長期累積之毒 素,使得罹患癌症、阿茲海默症、帕金森氏症、內分泌失 調、發展失調、基因突變及不孕症等人數與日俱增,世界 各國因應減少農藥危害趨勢,紛紛提出相關政策,如歐盟 提出為達到農藥永續使用架構(2009/128/EC)指令,要求 會員國設置量化目標、對象、方法、時間表、指標等,惟 農藥造成環境毒性影響及食物飲水殘留等,與國人健康息 息相關,影響甚鉅,爰此,行政院應督導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衛生福利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相關單位正視並整 合有關農藥管理制度等跨部會相關系統管理與監測作為 及權責分工業務等精進方案,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相關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八)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除 110 年度因為疫情影響外,自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 106 年度起,全國毒品查獲件數、嫌疑犯人數看似減少,項。 但毒品查獲重量卻大幅成長,且居高不下,顯見毒品交易 情形日益嚴重。又加上近年來加密虛擬貨幣興起且種類繁 多,各有不同的特性,以致於被不法人士拿來做為吸金、 毒品交易的支付工具。例如:泰達幣(Tether)又稱 USDT, 其特性為每一元泰達幣都有一美元擔保,亦即擁有多少泰 達幣等同有同價位美元,犯罪者利用此一特性,再透過幣 託中心交易虛擬貨幣,即可完成鉅額毒品買賣。由於在幣 託中心透過人頭帳戶分多層轉出,即便調查人員也無法完 74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整查出最終的主嫌,許多被利用來做毒品交易的年輕人, 被捕落網後雖配合調查供出案情以求減刑,但往往到判決 書下來時已被處以私刑失去生命。爰此,請行政院指示相 關部會就毒品交易利用上述新興犯罪模式,拿出有效防制 作為及加強相關法律規範,並由法務部於 6 個月內向立法 院提出相關進度檢討書面報告。 單位:件、人、公克 全 國 查 全 國 嫌 全國查獲重 獲件數 疑 犯 人 量(公克) 數 106 年度 58,515 62,644 9,685,469 107 年度 55,480 59,106 20,596,643 108 年度 47,035 49,131 15,929,366 109 年度 45,489 47,779 13,305,709 110 年度 38,827 41,292 8,283,280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 (九) 全球加密貨幣總市值已達 2 至 3 兆美元,從 2009 年出現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 比特幣至今,各類加密貨幣種類眾多可達上千種,然我國 項。 至今對於加密貨幣的定義和管理過於保守,僅僅只是洗錢 防制法中,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為虛擬資產服務業 的防洗錢事務的主管機關,而涉及其他業務相關部分(例 如發展及交易糾紛),仍然模糊不清。且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對於國內設置多少比特幣 ATM?是否有法源可以管 理?均無法即時掌握。顯見,我國對於加密貨幣的發展及 運用,已經大幅落後國際腳步,但終究得面對新興金融帶 來的挑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對虛擬通貨洗錢防制面所 作之因應作為,雖已於 110 年 6 月 30 日發布虛擬通貨平 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並將透過現 地及非現地查核,督促本事業落實執行相關措施,惟鑑於 虛擬通貨市場之發展迅速,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持續關 注國際間對虛擬通貨及其衍生性商品採行之相關監理規 範,適時採取相關因應措施,以保護投資人/消費者權益。 (十) 依照財政紀律法所授權訂定的稅式支出評估作業辦法規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 定,相關法律案送立法院審議前,行政院必須審查通過稅 項。 式支出評估,並且業務主管機關必須將稅式支出評估報告 及公聽會會議紀錄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及相關委員 會,業務主管機關屢次未依照前開辦法將相關資料與法案 併送交立法院(例如延長當沖降稅的證券交易稅條例),也 75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未同時將評估報告登載於機關網站,無視法令規定,亦不 理會立法院長期以來決議的要求。爰此,要求行政院各部 會提出涉及租稅減免的法案送立法院審查時,除應確實依 照稅式支出評估作業辦法規定外,同時應將相關稅式支出 評估報告併同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備查。 (十一) 為合理監督國營事業捐贈支出,爰要求行政院所屬相關部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 會主管之國營事業,比照公開發行公司、財團法人等管理 項。 機制,應於 1 個月內公布其過去 5 年(106 至 110 年)之所 有捐贈明細,並自 111 年度起,每季公布捐贈明細,以昭 公信,並提升治理效能。 (十二) 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家數眾多,中央各主管部會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 派任或推薦至各該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薪資規範,係由 項。 各主管部會訂定之,惟各部會所訂該等人員薪資標準規範 規定,其中當年度其所支領之非固定收入(如房屋津貼、 績效獎金及其他各項獎金等)總額不得超過固定收入(即 月支薪俸、主管加給合計)總額,超過部分一律解繳國庫 或繳作投資事業之收益。有鑑於行政院業自 78 年度起取 消公務人員房屋津貼,立法院審議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算案決議略以,自 104 年度起,各財團法人除應比照公務 人員取消交通補助費外,亦不得再發放高層主管之房屋津 貼。爰此,中央各主管部會應立即修正派任或推薦至各該 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薪資標準規範,並取消違法津貼。 (十三) 政府轉投資事業 107 年底至 109 年底,分別為 164 家、164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 家及 175 家,期末實際總投資金額 1 兆 652 億 5,518 萬餘 項。 元、1 兆 2,871 億 3,722 萬餘元及 1 兆 6,498 億 3,334 萬 餘元,其中 21 家轉投資公司連續虧損達 3 年以上,依立 法院預算中心 109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 估報告指出,檢視投資目的達成度之揭露狀況,部分投資 機關僅分析虧損原因,部分係說明現行處置狀況,部分則 未備註分析,且中央政府特種基金參加民營事業投資管理 要點第 11 條規定: 「各基金參加民營事業投資所營事業目 標無法達成,或連續 3 年虧損情況無法改善,應詳加評估 檢討,報由主管機關核處。」鑑於政府轉投資家數及數額 近年度皆趨增,轉投資事業連續虧損達 3 年以上者高達 21 家,為保障政府權益,行政院應督促各投資機關除於 投資前宜妥為評估目的、效益、回收年限及發展目標等事 項,並確實檢討投資政策及檢視投資目的之達成情形,以 評估繼續持有或退場撤回資金,以達到政府監督效果,爰 76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請行政院督導相關主管機關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相關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四) 預算法第 41 條第 3 項規定,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每年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 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就以前年度投資或捐助之效益評估,併 項。 入決算辦理。109 年度總決算編製要點規定,各主管機關 須於主管決算編製主管機關對各部門捐助財團法人之效 益評估表。且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7 條第 1 項第 6 款規定, 政府機關除依法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預 算及決算書。惟依立法院預算中心 109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 算審核報告整體評估報告指出,108 及 109 年度中央政府 各主管機關之單位決算及主管決算之公開情形,各主管機 關均有公開單位決算;惟主管決算部分,僅行政院原子能 委員會、衛生福利部、文化部、科技部及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等 5 個主管機關公開,多數主管機關則未依法公開, 致民眾難以知悉主管機關對各部門捐助財團法人之效益 評估情形,爰此,行政院應立即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各 主管機關自 110 年度起主動公開主管決算。 (十五) 有鑑於衛生福利部所實施之春節檢疫措施專案,實施迄今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 已發生數起防疫旅館群聚案件,極有可能造成台灣下一波 項。 民眾感染的破口,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應會同交通部訂立防 疫旅館之各項標準作業程序,並責成各縣市政府進行督導 查核,將查核結果每月定期公布。 陸、 審議結果 內政委員會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一) 111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3 月 10 務」項下「選務策進」編列為委託辦理選務幹部人員講習 日中選主字第 1113850050 號函送 委辦費 76 萬 8 千元。 立法院,並經 111 年 5 月 2 日立法 選務幹部人員講習 109 年到訓 231 人,110 年到訓 77 人,院第 10 屆第 5 會期內政委員會第 111 年度選務幹部人員講習委辦費編列與 111 年度 20 萬 14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 「得以動 餘選務工作人員訓練講習費編列 82 萬 1 千元相近,然兩 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者參與人數差異懸殊,費用編列顯有失衡。又每年參與選 一、本會為使選務幹部人員對於 務之全體工作人員有 20 萬餘人,參與選務幹部人員之人 選舉實務工作能有專精的瞭 數卻是不到千分之一,辦理成效顯有疑慮。 解,自民國 99 年開始,即以各 爰凍結「委辦費」10 萬元,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就選務幹 直轄市、縣(市)政府民政局 部人員講習訓練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 (處)選舉業務主管及承辦人、 後,始得動支。 各鄉(鎮、市、區)公所民政課 長及選舉業務承辦人員、各直 77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人員 為對象,每年與行政院人事行 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合作 辦理「選務幹部人員講習」。 二、按選務幹部人員講習,係以前 述選務幹部人員為對象,至於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依公民投 票法第 24 條準用公職人員選 舉罷免法第 60 條規定,則應參 加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 舉辦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 習。110 年全國性公民投票, 每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以配置 15.5 人(含防疫人員 2 人)為原 則,總計招募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 26 萬 3,104 人,直轄市、縣 (市)選舉委員會於 110 年 8 月 16 日至 110 年 12 月 10 日期間 辦理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對投開票作業程序及防疫措施 講解,並對投開票所易發生之 各種狀況及處理方式加強提醒 講授,所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均已依法於上開期間參加投開 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三、111 年選務幹部人員講習,預 定於 111 年 4 月至 6 月分 6 期 辦理,預計調訓 240 人,將援 例委託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 務人力發展學院辦理,並參照 該學院委託辦理訓練經費標準 及講習需要,於 111 年度編列 所需預算 76 萬 8 千元。 四、本會 111 年編列投開票所工作 人員訓練講習及監察人員業務 講習講師費 82 萬 1 千元,係用 於辦理主任管理員訓儲講習及 7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監察小組委員講習,111 年地 方公職人員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講習,將由直轄市、縣(市)選 舉委員會辦理,投開票所工作 人員講習費用之編列,依公職 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3 條規 定,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經費係 由地方政府編列,爰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講習經費,將由地方 政府編列。 (二) 111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1 目「一般行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3 月 16 政」編列 9,350 萬 7 千元,凍結 300 萬元,俟中央選舉委 日中選主字第 1113850061 號函送 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立法院,並經 111 年 5 月 2 日立法 得動支。 院第 10 屆第 5 會期內政委員會第 1. 111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1 目「一般行 14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 「同意動 政」項下編列 9,350 萬 7 千元。中央選舉委員會為職司選 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舉、罷免、創制、複決與公投事務的全國最高機關,其雖 一、有關投開票報告表填寫作業 為應「獨立行使職權、自主運作」之獨立機關,卻不受國 改進措施一項 人所信任,近日傳出臺南投開票所計票錯置事件,將使信 鑑於本次公民投票仍有極少 任度不足的問題愈發嚴重,爰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 數投開票所發生投開票報告 委員會澈底檢討執行缺失,擬定相關改善措施,向立法院 表同意票數、不同意票數錯植 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情事,為避免類此事件再次發 2. 111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1 目「一般行 生,針對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 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編列 989 萬 4 千元,較 選舉,本會擬具之投開票報告 110 年度增列 35 萬 2 千元,用於國內視察督導旅費等, 表填寫作業改進措施如下: 卻未詳細說明用途規劃,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 (一)加強教育訓練。 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二)列入投開票所曾發生案例作 成教案。 (三)投開票所作業程序動畫教材 列入宣導重點。 (四)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執行任 務確認表納入規範。 (五)審慎遴派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六)覈實辦理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獎懲。 二、有關本會 111 年度一般行政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國內 視察督導旅費用途規劃情形 7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一項 (一)本會「一般行政」編列之「國 內視察督導旅費」,係依據事 務管理手冊規定,由相關幕僚 單位(秘書室、人事室、主計 室、政風室)會同辦理所屬選 舉委員會各項採購稽核、出 納、財產物品、文書檔案等核 心管理業務之檢核。另亦需依 據行政院各主管機關函請配 合執行事項,例如:行政院公 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施工查 核、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規定督 考宿舍之居住情形、經濟部能 源局節約能源管制等。且年度 中各選舉委員會如有關房屋 修繕、屋頂太陽能裝設及運 作、耐震評估等之實地查訪及 督考業務,需視實際情況由相 關業務同仁予以督導協助。 (二)本會 111 年度「一般行政」編 列之「國內視察督導旅費」預 算係依據事務管理手冊及行 政院各主管機關函請配合執 行事項督導所屬業務旅費,均 是業務所需且覈實編列。 三、有關本會公正性備受爭議,不 利於我國民主發展一項 本會為獨立機關,獨立行使職 權避免受到不當政治干預,確 保公共利益之實現 (一)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第 3 條第 2 款規定:「獨立機 關:指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 權,自主運作,除法律另有規 定外,不受其他機關指揮監督 之合議制機關。」 (二)查本會組織法第 3 條規定略 8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以,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 委員均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 立法院同意後,依法任命之。 委員應遴選具有法政相關學 識、經驗公正人士擔任。委員 中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 總數三分之一。茲以本會係為 合議制,召開委員會議須有全 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 得開議,會議之決議,應有出 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如遇重 大爭議案件,開會時須有全體 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始得 開議,會議之決議,應以委員 總額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三)行 政 院 對 於 本 會 委 員 之 提 名,一向秉持「用人唯才」 、「適 才適所」原則,廣從相關領 域,延攬具法政相關學識、經 驗之優秀人才擔任;歷任委員 及主任委員均能依據法律,獨 立行使職權,秉持超然、中立 的立場,堅守公正客觀原則督 導選舉事務。為貫徹憲法保障 民主法治及人民參政權之本 旨,本會將秉持公正、公平、 公開之原則,並恪守選務中立 規範,確實督導直轄市、縣市 選舉委員會辦理各項公職人 員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選務 工作。 (三) 111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1 目「一般行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3 月 15 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之「公投案連署人名冊 日中選主字第 1113850057 號函送 倉儲費用」編列 120 萬元,凍結百分之十,俟中央選舉委 立法院,並經 111 年 5 月 2 日立法 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院第 10 屆第 5 會期內政委員會第 得動支。 14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 「得以動 1. 111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1 目「一般行 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編列 989 萬 4 千元,其 一、有關依據本會檔案分類及保 8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中編列公投案連署人名冊倉儲費用 120 萬元,是按照每月 存年限區分表規定,公民投票 倉儲費用 10 萬元估算全年的經費。 案連署人名冊係屬檔案性質, 經查,截至 110 年 8 月,計有 15 案公投案連署人名冊尚 應自歸檔日起算,保存年限為 在保管中,共計 15 萬餘冊,其中 10 案訴訟中,其保存年 1 年,惟如涉訴願或行政訴訟 限須自訴願或行政訴訟判決確定日起算,故保存期限未 者,其保存年限自訴願決定或 定。另 5 案已屆保管期限,其中 1 案於 109 年 10 月 28 行政訴訟判決確定日起算,檔 日屆期,4 案於 110 年 2 月 25 日屆期,連署人數共 278 案保存屆期後,本會將依程序 萬餘人計 5 萬餘冊連署人名冊尚待銷毀,鑒於連署人名冊 函報檔案管理局核准,始得依 含連署人的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戶籍地址等個資,並為 法辦理銷毀。 撙節保管費用,屆保管期限的公投案連署人名冊,應儘速 二、本會於 110 年 10 月 5 日業將 辦理銷毀。且中央選舉委員會承租中華郵政深坑物流中心 5 案已屆保管期限約 556 萬餘 的倉儲場地,做為連署人名冊之保存地點,入倉保管費分 份連署人名冊檔案,報經檔案 別為 108 年度 94 萬餘元、109 年度 95 萬餘元及 110 年 1 管理局核准後完成銷毀;爰截 至 8 月 69 萬餘元,111 年卻編列 120 萬元,尚有調整空 至 110 年 12 月止,尚有 10 案 間。 約 980 萬份公投連署人名冊檔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案存放於該指定倉儲地點,該 會提出檢討改善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0 案尚於訴訟中應配合司法 2. 111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1 目「一般行 程序保管,爰本會仍有倉儲保 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之「公投案連署人名冊 管之需求。 倉儲費用」共編列 120 萬元。經查,中央選舉委員會編列 三、有關本會 111 年基本行政工 公投案連署人名冊倉儲費用 120 萬元,乃按每月倉儲費用 作維持費「其他業務租金」經 10 萬元,藉此估算全年之數。目前仍計 15 案公投連署人 費 120 萬元,主要係編列尚在 名冊尚在保管期限當中,惟其中 5 案已於屆期,計 5 萬餘 入倉保管中 10 案連署人名冊 冊尚待銷毀。此外,查 108 與 109 年度之倉儲保管費,分 倉儲費用(包含支付倉租費、進 別為 94 萬及 95 萬餘元,顯見 111 年度之倉儲預算容有調 貨費、每箱貼標籤管理費及查 整空間。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就連署 詢費等),另預估每年將受理 2 人名冊銷毀期程,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 至 3 案公投提案之連署人名冊 始得動支。 需入倉保管,已核實預估採購 經費。 (四) 111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3 月 21 務」編列 2,955 萬 6 千元(全目編列 5,130 萬 3 千元扣除 日中選主字第 1113850064 號函送 「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2,174 萬 7 千元),凍結 100 立法院,並經 111 年 5 月 2 日立法 萬元,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院第 10 屆第 5 會期內政委員會第 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4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 「同意動 1. 111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 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務」編列 5,130 萬 3 千元,用於施政計畫擬定、管制及考 一、有關不在籍投票規劃情形一 核;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研究發展相關業務;選舉、罷 項 免及公民投票電腦化作業;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資料庫 (一)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推動情 8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規劃及建置;編輯選舉罷免叢書、選舉簡報及選舉概況; 形 辦理選務工作人員講習研修選舉法規、審理訴願案件;辦 1.查 107 年 1 月 3 日修正公布之 理及督導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等。 公民投票法第 25 條規定,主 其中,研修選舉法規,是為使選舉法制更臻健全,惟「不 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民投 在籍投票法」研修多年未果,多次國會議員提出立法,行 票,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 政院卻拖延至 110 年才通過 「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 之,其實施方式另以法律定 法」。中央選舉委員會作為選務之主管機關,應以他國行 之。本會依上開規定研擬之 之有年之案例佐證提出建議與法規設立方針,不可使我國 「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 不在籍投票法成為全球唯一限縮於公民投票的半套法規。 票法」草案,業報經行政院於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不在籍投票 110 年 9 月 30 日核轉大院審議 法各國案例研析、我國規劃方針立場說明與其不可行之處 中。 說明,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2.對於投票權人因工作、就學等 2. 111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 因素,於投票日不克返回戶籍 務」編列 5,130 萬 3 千元,用於施政計畫擬定、管制及考 地投票,或因返回戶籍地投票 核;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研究發展相關業務;選舉、罷 需花費時間、金錢成本,影響 免及公民投票電腦化作業;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資料庫 其投票意願情形,順應世界潮 規劃及建置;編輯選舉罷免叢書、選舉簡報及選舉概況; 流趨勢,於全國性公民投票實 辦理選務工作人員講習研修選舉法規、審理訴願案件;辦 施不在籍投票,具有方便投票 理及督導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等。 權人履行其投票參政權利,確 經查,選舉業務項下之「選務策進」 、「法政業務工作」 、「辦 保公民投票權行使之積極作 理及督導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等不同項目竟編藏相同「督 用。 導選務旅費」分別 60 萬元、20 萬元、31 萬元,共 111 3.我國不在籍投票之實施,歷經 萬元,而又於「一般行政」計畫中編列 56 萬元的「國內 多年討論,對於制度內涵及實 視察督導旅費」 。 施方式各方意見不盡一致,考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說明各項目間督 量不在籍投票是一項積極保 導差旅費差異,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障人民投票權之作為,公民投 得動支。 票結果是人民意志的展現,在 3. 111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 能確保國人對公民投票結果 務」項下編列 5,130 萬 3 千元,辦理各項選舉、罷免及公 的信賴,以及公民投票結果不 民投票等相關業務。有鑑中央選舉委員會針對全國性公民 受外力干預之前提下,以循序 投票案第 17 案至 20 案,為加強對新住民宣導以增進其政 漸進方式逐步推動,社會各界 治參與,於製作宣導短片及宣導摺頁時,皆翻譯為新住民 則具有共識,以移轉投票已有 歸化為國人之 6 大原屬國母語,包括英語、越南語、印尼 現行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 語、泰語、緬甸語及柬埔寨語等,並透過多元宣導通路及 地投票實施經驗可資參酌,此 結合新媒體,擴大宣導效益。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中 制由投票權人本人、親自、在 央選舉委員會就相關選舉公報及宣導文宣應以漢語及原 投票日當日、前往投票所投 住民族語言並列方式登載,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 票,可有效維護投票秘密及投 報告後,始得動支。 票結果公平性,本草案爰以採 83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4. 111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 行移轉投票方式規劃實施不 務」項下編列 5,130 萬 3 千元,辦理各項選舉、罷免及公 在籍投票,並同步放寬投開票 民投票等相關業務。有鑑於憲法第 129 條規定,憲法所規 所工作人員工作地投票之投 定之各種選舉,除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 票地點規定,以保障投票權人 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然現因原住民民意代表之選 之投票權益,擴大政治參與以 舉,其選舉人以具原住民族身分為選舉人,導致許多移居 及深化民主。 都會區原住民,每逢公職人員選舉,經常發生 1 投票所內 (二)總統副總統選舉及公職人員 僅有 1 至 3 位原住民選舉人之情形,產生雖選票為無記 選舉之不在籍投票 名,但其投票選擇之對象完全暴露,形同記名投票。爰此, 1.查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會同內政部就保障原住 13 條第 1 項、公職人員選舉罷 民族秘密投票權提出解決方案,並就相關法制進行研修, 免法第 17 條第 1 項均規定: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選舉人,除另有規定外,應 5. 111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 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其中 務」編列 5,130 萬 3 千元,包含辦理選舉、罷免及公民投 「另有規定」,係指返國行使 票研究發展相關業務;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電腦化作業 總統、副總統選舉權之選舉 等內容。 人,得於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 經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已完成 「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 戶籍地投票所投票,以及投票 票法」草案初審,並針對全國性公投不在籍投票,以移轉 所工作人員,得在戶籍地或工 投票方式辦理達成共識。其中,該草案規定中央選舉委員 作地之投票所投票。有關不在 會應建置電子系統提供投票權人申請不在籍投票,並授權 籍投票之採行,事涉上開兩項 中央選舉委員會訂定相關辦法;草案亦規定中央選舉委員 法律之修正。 會應建置移轉投票之投票權人投票資格及投票所地點查 2.按總統副總統選舉、全國不分 詢系統,提供移轉投票投票權人查詢。 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 未來配合推動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勢必將需建置 選舉、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 電子系統,而系統建置後需符合資安規範始可上線。惟考 民立法委員選舉,均以全國為 量中央選舉委員會目前之罷免案提議及連署系統、公投案 選舉區,各僅有一種選舉票, 提案及連署系統存有建置多年仍未上線情形,是以,未來 採行移轉投票,應屬可行。惟 不在籍投票相關電子系統之建置,應超前部署審慎做好規 101 年、105 年及 109 年總統 劃,以免影響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之推動時程。 副總統選舉及立法委員選舉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就建置電子系統 均合併舉行投票,其中區域立 辦理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申請及查詢事宜提出具體規劃 法委員選舉,有 73 種選舉票; 與期程,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則於 103 年、107 年 2 度 9 種地方公職 人員選舉合併舉行投票,實施 不在籍投票,選務作業複雜度 高,又如僅擇部分選舉種類實 施不在籍投票,須考量選民能 否完整行使選舉權等問題。有 84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關總統副總統選舉及公職人 員選舉不在籍投票之採行,事 涉上開兩項選舉罷免法之修 正,本會尊重法律主管機關內 政部意見。 3.對於總統副總統選舉及公職人 員選舉不在籍投票之投票方 式、適用選舉種類及對象,如 經各界凝聚共識,並配合修改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 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倘兩項選 舉罷免法修正通過,本會自當 配合辦理。 二、有關 111 年度本會各分支計畫 差旅費編列情形一項 (一)選務策進分支計畫編列之國 內旅費:辦理選務策進工作, 督導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 會推動各項選務改革,配合辦 理投開票所設置、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招募及訓練講習,以及 各項選務優化服務措施,本會 派員參加直轄市、縣(市)選舉 委員會舉辦之投開票所主任 管理員訓儲講習、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講習、選舉業務會議、 座談會等。 (二)法政業務分支計畫編列之國 內旅費:依本會委員執行監察 職務手冊,各級選舉委員會執 行監察職務準則之規定,本會 委員得分區巡迴執行監察職 務,經分區派定後應前往該區 巡迴監察。本會長官、委員及 同仁辦理上開巡迴監察、講習 與會報,有編列國內旅費之需 求。 (三)辦理及督導地方公職人員選 85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舉之國內旅費:為 督 導 各 直 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辦理 選務宣導、選務系統、電腦計 票作業之人員實地督導及辦 理教育訓練等所需費用,相關 選務系統及電腦計票作業業 規劃教育訓練場次 80 餘場, 爰須有視實際需要實地督導 並編列相關旅費之必要。 (四)本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之 國內旅費:依據事務管理手冊 規定,由相關幕僚單位(秘書 室、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 會同辦理所屬選舉委員會各 項採購稽核、出納、財產物 品、文書檔案等核心管理業務 之檢核。另亦需依據行政院各 主管機關函請配合執行事項。 三 有關評估選舉公報及宣導文宣 以漢語及原住民族語並列方 式登載一項 (一)目前我國公職人員選舉共有 11 種,以 107 年地方公職人 員選舉為例,候選人數達 2 萬 863 人,倘由選舉委員會逕 自翻譯成原住民族語言,除涉 及原住民族語言翻譯如未能 精準表達候選人(政黨)政見 內容之真意,恐將滋生爭議 外,尚涉及選舉公報審查、編 印時程、翻譯人力及經費等問 題,於實務上確有窒礙。且查 現行公職人員選舉選舉公 報,候選人已可使用原住民族 語言刊載政見內容,或以漢語 及原住民族語言並列刊載,又 以現今社會資訊傳達管道多 元,原住民選舉人尚可透過多 86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種書面或電子媒體等管道瞭 解候選人(政黨)政見理念,以 維護其參政權益。 (二)本會已規劃於 111 年 4 月召開 「促進新住民、原住民及身心 障礙之投票權人取得公民投 票相關資訊」開放政府協作會 議,邀集內政部移民署、衛生 福利部、原住民族委員會等政 府機關,以及相關利害關係人 (團體),透過分組討論方式, 蒐整各方代表意見,盤點新住 民、原住民及身心障礙者常用 之溝通管道,據以擬定可行之 選務宣導方式。 (三)本會依法辦理各項公職人員 選舉及公民投票,為鼓勵民眾 踴躍參與選舉投票,本會將持 續加強宣導 111 年地方公職 人員選舉相關選務及防疫資 訊,宣導內容包括投票日期時 間、投票時應注意事項及選務 防疫措施等,並透過多元媒 體,結合數位媒體工具,擴大 宣導效益。此外,加強對新住 民及原住民宣導,研議使用該 族群語言文字製作相關宣導 素材,使新住民及原住民更易 獲取選務資訊。 四、有關公職人員選舉維護原住民 投票秘密一項 (一)鑑於維護原住民投票秘密各 項改善方案,涉及選舉人應於 戶籍地投票所投票及投開票 合一等制度之調整,且涉及總 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 員選舉罷免法之修法,必須要 在原住民社會有共識,且獲得 87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社會信任的前提下進行。 (二)有關維護原住民選舉人投票 秘密改善方案,其中有關實施 不在籍投票,基於總統副總統 選舉及公職人員選舉不在籍 投票之推動,係屬內政部權 責,本會將視該部推動兩項選 舉罷免法修法情形,適時提供 意見。 (三)公 職 人 員 選 舉 罷 免 法 修 正 前,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 舉,有關原住民投票所設置, 本會規劃將以村(里)為單 位,由戶政事務所依照鄉 (鎮、市、區)公所提供之「原 住民投票所設置一覽表」編造 原住民選舉人名冊,不另行徵 詢原住民選舉人投票所異動 意願,一村(里)僅設一個投票 所時,該投票所即為該村(里) 之原住民投票所,戶政事務所 應將全數原住民選舉人編造 於該投票所之選舉人名冊;一 村(里)設有二個以上投票所 時,該村(里)之原住民投票所 係由鄉(鎮、市、區)公所指 定,戶政事務所應將全數原住 民選舉人編造於指定之原住 民投票所選舉人名冊。至原住 民區、山地鄉、平地原住民鄉 (鎮、市),或個別村(里)之原 住民選舉人人數眾多,確無妨 礙投票秘密之虞,且指定至同 一個投票所投票,會造成選舉 人投票不方便時,得不適用 之。 (四)有關維護原住民選舉投票秘 密改善方案,本會將持續會同 8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內政部進行研議,在兩項選舉 罷免法修正通過前,本會將依 現行選舉罷免法規定辦理各 項原住民選舉人投票權益維 護措施,以維護原住民投票權 益。 五、有關本會規劃全國性公民投票 不在籍投票申請及查詢系統 與罷免案電子連署系統、公投 案連署系統推動進度一項 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 法草案如經大院審議通過完 成立法程序後,本會尚需依據 立法通過內容研訂辦法、選務 補充規定及配套措施,並建置 線上申請系統,辦理宣導作業 及人員訓練。另本會全國性公 民投票案及公職人員罷免案 電子連署系統業已建置完 成,資安處對於本系統所提加 強資安防護作為建議,本會業 已立即辦理改善執行,本會將 視行政院資通安全處確認 後,儘速辦理系統上線事宜。 六、有關原住民實施不在籍投票檢 討與改善一項 (一)鑑於原住民離開原鄉到都會 地區發展情形普遍,原住民選 舉人往返原鄉投票所花費的 時間及金錢成本較一般選舉 人為高,且查歷屆原住民立法 委員選舉投票率相較區域立 法委員選舉確實較低,對於原 住民選舉優先實施不在籍投 票,有其必要性。 (二)總統副總統選舉、全國不分區 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 舉,均以全國為選舉區,僅各 8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有 1 張選舉票;原住民立法委 員選舉,亦係以全國為選舉 區,選舉票為平地原住民及山 地原住民各 1 種,針對總統副 總統選舉及立法委員選舉,對 原住民選舉人採移轉投票方 式,實施不在籍投票,應屬可 行。 (三)有關總統副總統選舉、公職人 員選舉不在籍投票之投票方 式、適用選舉種類及對象,目 前各界看法不盡一致,仍有待 社會各界凝聚共識,並配合修 改兩項選舉罷免法,又該兩項 選舉罷免法之主管機關為內 政部,修法草案之提出,允宜 由該部為之,倘兩項選舉罷免 法修正通過,本會自當配合辦 理。 七、有關本會研擬適度減列「公民 投票案提案連署人名冊查對 費及公民投票案辦理聽證會 之錄影(含直播)作業經費」預 算可能性一項 本會辦理公投提案審查、公投 連署人名冊受理及補提相關 作業,均依公投法相關規定辦 理,另為協助提案人之領銜 人、相關政府機關釐清公民投 票案爭點、提供不克現場參與 聽證之民眾及社會各界公、私 部門瞭解公投案相關議題之 機會,並促進公民社會對於公 共議題之廣泛討論,本會辦理 公民投票提案聽證會均配合 辦理錄影(含直播)作業。為確 保選務作業順遂進行,為免因 預算刪減造成 111 年度辦理提 9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案人、連署人名冊或公投案聽 證會直播經費預算不足,爰建 請免予凍結本預算。 (五) 111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3 月 21 務」項下「選務策進」預算 758 萬 9 千元,凍結 100 萬元,日中選主字第 1113850063 號函送 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 立法院,並經 111 年 5 月 2 日立法 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院第 10 屆第 5 會期內政委員會第 1. 關於 110 年 12 月 18 日全國性公民投票的電腦計票工作,14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 「得以動 根據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布資料,本次全國性公民投票設置 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1 萬 7,479 所投開票所,368 個選務作業中心(即區公所),一、有關投開票報告表掃描上傳 中央選舉委員會表示,此次公投電腦計票是絕對安全透 電腦計票系統分析評估一項 明、迅速正確,且可接受全民的檢驗與信賴。然查,中央 鑑於開票完畢後,投開票所工 選舉委員會電腦計票作業流程中,各投開票所計票完成 作人員已依現行法律規定於 後,仍須填具報票單,再派專人將報票單送至選務作業中 開票所門口張貼投開票報告 心(即區公所)進行登錄,之後才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計票資 表,並將副本交付推薦候選人 訊系統提供給各界及民眾查詢,惟各投開票所「報票單」 之政黨及非經政黨推薦之候 進行登錄後即留存而未提供各界及民眾查詢參考。為使電 選人所指派之人員,開票過程 腦計票系統達到安全透明、迅速正確及選舉公正,爰要求 政黨或候選人推薦之監察員 中央選舉委員會研議於選後 2 週內將各投開票所「報票 在場監察,民眾可攝錄影,過 單」掃描上傳計票系統,以供各界及民眾查詢,使選務更 程已屬公開透明,開票結果亦 為公正、公開、透明;並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 立即於本會網站提供各界查 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詢,基於現行開票作業方式已 2. 111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 達即時公開開票結果目的,爰 務」項下「選務策進」編列 758 萬 9 千元,其中包含派員 建議仍維持現行作業方式辦 出國考察等旅費。根據預算書之內容,中央選舉委員會將 理。 派員參加 2022 年亞洲選舉官署協會執行委員會議、會員 二、有關本會 111 年參加國際選 大會及派員出國考察澳洲國會議員選舉,為撙節預算並督 舉組織會議及出國考察規劃 促參加人員能為我國的選舉制度帶來截長補短、擇善而從 一項 之效,爰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擬定相關計畫 本會派員出國參加國際組織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會議或考察,對於促進國際選 務交流,提升選務人員能力及 選務革新發展,有其必要性。 澳洲實施不在籍投票制度方 式多元,兼顧不同需求選舉人 之需要,為賡續規劃推動我國 不在籍投票制度,前往澳洲考 察該國國會議員選舉實施概 況,得作為本會推動相關選務 9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革新之參考。本會屆時將視 COVID-19 國 際 疫 情 緩 解 狀 況,並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 心密切保持聯繫,適時徵詢該 指揮中心意見,配合辦理防疫 事宜。 (六) 111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3 月 16 務」項下「辦理及督導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預算 1,878 日中選主字第 1113850062 號函送 萬 3 千元,凍結 200 萬元,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就下列各案 立法院,並經 111 年 5 月 2 日立法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院第 10 屆第 5 會期內政委員會第 1. 111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 14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 「同意動 務」項下「辦理及督導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編列 1,878 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萬 3 千元,用以辦理及督導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所需人事費 一、有關本會針對 110 年公投宣 用;業務費。其中宣導費 670 萬元,包含電視媒體、短片、 導經費明細及成效檢討一項 網路、報紙等各式媒體宣導、宣導品等。 (一)電 視 宣 導 執 行 經 費 396 萬 惟 110 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投票率僅 4 成,顯示其宣導參與 3,750 元:總計播出 763 檔, 公民投票作為不足,或宣導內容無法切中需求,整體公民 接觸人次約 4,231 萬人次。 投票宣傳熱度不足,尤其電視媒體宣傳頻次低落,效用不 (二)網 路 宣 導 執 行 經 費 296 萬 彰。 1,500 元:網路宣導短片總計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提供針對 110 曝光數達 113 萬 4,941 次; 年公投之宣導費、宣導品花費細目與成效檢討說明,向立 在知名入口網站曝光數達 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01 萬 6,890 次;智 慧 行 動 2. 111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 廣告,包括行動聯播網、手 務」項下「辦理及督導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編列 1,878 機蓋板廣告、APP 智慧行動廣 萬 3 千元,以期辦理及督導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能順利完 告等,平均各項媒體廣告曝 成。 光數皆有達 400 萬次;另外 全國性公民投票方於 110 年 12 月 18 日告一段落,於 23 也在 Line Today 作訊息託 日時臺南即傳出投開票所出包,將同意票與不同意票的票 播,曝光數達 452 萬 1,918 數錯置事件,而經臺南市選舉委員會清查後,發現確實有 次。 兩件人為疏失案件。 (三)廣 播 宣 導 執 行 經 費 50 萬 為促使中央選舉委員會於辦理未來選舉時能將此類人為 8,500 元:總計播出 928 檔, 疏失案件降至為零,使選舉皆能完美達成,爰凍結該項預 接觸人次約 1,290 萬 2,000 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相關作為,擬定改進措施,向 人次。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四) 海 報 宣 導 執 行 經 費 35 萬 3. 查中央選舉委員會針對 110 年度公民投票選務,提出講習 5,950 元。 場次調整、疫苗施打及投開票所管理等防疫措施,惟相關 (五)報 紙 宣 導 執 行 經 費 76 萬 規定中載明選務人員須請民眾脫下口罩以核對身分證件 2,750 元:總計接觸人次約 上之照片,以及開放發燒有染病疑慮之民眾進入投票所投 307 萬人次。 9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票,以上措施使選務工作人員及參與投票之民眾皆暴露於 二、有關投開票報告表填寫作業 感染風險之中。又雖中央選舉委員會表示進入投開票所之 改進措施一項 人員皆應保持 1.5 公尺以上之安全社交距離,發燒民眾應 鑑於本次公民投票仍有極少 使用防疫遮屏圈票,惟許多投開票所空間不足,以上措施 數投開票所發生投開票報告 於投票現場並未依規定實行。 表同意票數、不同意票數錯植 中央選舉委員會於疫情期間應提供選務工作人員完善之 情事,為避免類此事件再次發 防疫裝備,如口罩、面罩,防疫酒精,並應確保全臺所有 生,針對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 投開票所內之動線可使選務人員以及民眾之間皆保持 選舉,本會擬具之投開票報告 1.5 公尺之安全社交距離。爰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 表填寫作業改進措施如下: 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 111 年度選務防疫規劃 (一)加強教育訓練。 及施行辦法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列入投開票所曾發生案例作 4. 111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 成教案。 務」項下「辦理及督導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之「業務費」(三)投開票所作業程序動畫教材 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 650 萬元,包括電視媒體宣 列入宣導重點。 導 228 萬元、網路宣導 227 萬元、廣播宣導 65 萬元及刊 (四)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執行任 登報紙等 130 萬元。 務確認表納入規範。 經查,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公開之前 2 次地方公職人員選 (五)審慎遴派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舉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顯示,103 年度政策宣導廣 (六)覈實辦理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告經費執行數為 349 萬元;107 年度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與 獎懲。 公民投票合併辦理,排除宣導公民投票年齡經費後的政策 三、有關111 年選務防疫規劃情形 宣導廣告經費執行數為 379 萬 6 千元,分別為 111 年度預 一項 算案 650 萬元的 53.69%及 58.4%,皆遠低於 111 年度預算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務 數,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檢討經費支出並覆實編列。 防疫工作規劃方向: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 (一)妥為研擬選務防疫計畫。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與地方政府防疫工作同步並 5. 111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 合作。 務」項下「辦理及督導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為辦理投開 (三)妥慎選擇投開票所設置場地。 票所工作人員訓練講習及監察人員業務講習講師費 82 萬 (四)投開票所配置充足防疫人員 1 千元。依據 110 年度公民投票日,全臺共設有 1 萬 7,479 及防疫物資。 個投開票所,共動員 26 萬 3,104 位選務工作人員,惟本 (五)規劃有發燒症狀選舉人專屬 次公民投票中多個選區之選務人員皆有詢問民眾欲領票 投票動線。 數等不當行為,選務工作人員之訓練講習成效顯有疑慮。(六)辦理選務防疫模擬演練。 爰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七)加強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教育 就選務工作人員訓練講習之內容、出席率,檢測成效方 訓練。 式……等各面向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八)將選務防疫措施列入動畫教 6. 111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第 2 目「選舉業務」項下「辦 材宣導重點。 理及督導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編列 1,878 萬 3 千元,其中 (九)配合疫情發展及防疫政策檢 宣導費編列 650 萬元,係為辦理電視媒體宣傳(含製作宣 討調整各項選務防疫措施。 93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導短片、插播卡及購買電視時段)、網路宣導、廣播宣導 四、有關本會檢討近年地方公職人 及刊登報紙等費用。經查:預算書中無法看出分配辦理之 員選舉宣導經費支出並覈實 細項,恐有獨厚特定媒體之情事。爰凍結該項預算,俟中 編列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央選舉委員會說明宣導費用近 5 年分配辦理情形,向立法 宣導經費一項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宣導 經費 617 萬 5,000 元,經費分 配及效益評估如下: 1.電視宣導:購買電視時段,在 無線及有線電視臺進行托 播,有線電視台以收視率較高 的新聞台為主,規劃播出 600 檔,並進行電視系統跑馬,預 估電視宣導接觸人次可達 4,000 萬人次,所需經費預估 212 萬 5,000 元。 2.網路宣導:整合宣導素材,透 過網路及社群媒體強化宣導 效益,預估曝光數達達 3,700 萬人次,所需經費預估 210 萬 元。 3.廣播宣導:購買托播時段,除 選擇收聽率前 5 名之廣播電台 外,並加強低功率廣播宣導, 規劃播出 900 檔,預估接觸人 次達 1,200 萬人次,收聽範圍 必須包括台澎金馬等地,所需 經費預估 65 萬元。 4.報紙及海報宣導:在投票前 2 日篩選全國前 3 大綜合性報刊 登宣導文案,每家報紙至少各 刊登 2 次以上,預估接觸人次 達 300 萬人次。另製作宣導海 報,張貼於各直轄市、縣(市) 政府戶政事務所、鄉(鎮、市、 區)公所及村(里)辦公室布告 欄,並張貼於投開票所加強宣 導,所需經費預估 130 萬元。 (二)103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宣 94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導經費預算編列 779 萬 5,000 元 , 惟 立 法 院 凍 結 351 萬 7,000 元,所餘經費 351 萬 7,000 元僅能辦理網路、廣播 及報紙廣告,尚不足支應電視 廣告,爰 103 年宣導經費執行 數為 349 萬元,其中網路宣導 181 萬元、廣播宣導 98 萬元及 報紙廣告 70 萬元。 (三)107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107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與全國 性公民投票合併舉行投票,各 項宣導素材內容皆包含選舉 及公民投票,爰宣導經費執行 數為 1,211 萬元,其中電視宣 導 590 萬元、網路宣導 325 萬 元、海報宣導 31 萬元、報紙 廣告 207 萬元、廣播宣導 54 萬元以及相關宣導品 4 萬元。 五、有關選務工作人員訓練講習辦 理情形一項 鑑於本次公民投票仍有極少 數投開票所發生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詢問投票權人欲領票 數情事,為避免類此事件再次 發生,本會擬具之改進措施如 下: (一)加強教育訓練。 (二)列入投開票所曾發生案例作 成教案。 (三)投開票所作業程序動畫教材 列入宣導重點。 (四)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執行任 務確認表納入規範。 (五)審慎遴派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六)覈實辦理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獎懲。 六、有關本會宣導費用近五年辦理 95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情形一項 (一)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宣導 經費 617 萬 5,000 元,經費分 配及效益評估如下: 1.電視宣導:購買電視時段, 在無線及有線電視臺進行托 播,有線電視台以收視率較 高的新聞台為主,規劃播出 600 檔,並進行電視系統跑 馬,預估電視宣導接觸人次 可達 4,000 萬人次,所需經 費預估 212 萬 5,000 元。 2.網路宣導:整合宣導素材, 透過網路及社群媒體強化宣 導效益,預估曝光數達 3,700 萬人次,所需經費預估 210 萬元。 3.廣播宣導:購買托播時段, 除選擇收聽率前 5 名之廣播 電台外,並加強低功率廣播 宣導,規劃播出 900 檔,預 估 接 觸 人 次 達 1,200 萬 人 次,收聽範圍必須包括台澎 金馬等地,所需經費預估 65 萬元。 4.報紙及海報宣導:在投票前 2 日篩選全國前 3 大綜合性報 刊登宣導文案,每家報紙至 少各刊登 2 次以上,預估接 觸人次達 300 萬人次。另製 作宣導海報,張貼於各直轄 市、縣(市)政府戶政事務 所、鄉(鎮、市、區)公所及 村(里)辦公室布告欄,並張 貼於投開票所加強宣導,所 需經費預估 130 萬元。 (二)110 年全國性公民投票宣導 經費分配辦理情形 96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1.電視宣導執行經費 396 萬 3,750 元,總計播出 763 檔, 接觸人次約 4,231 萬人次。 2.網路宣導執行經費 296 萬 1,500 元,網路宣導短片總 計曝光數達 113 萬 4,941 次;在知名入口網站,曝光 數達 101 萬 6,890 次;智 慧 行 動 廣 告 , 包 括 行 動 聯播 網、手機蓋板廣告、APP 智 慧 行 動 廣 告 等 ; 另 外 也在 Line Today 作訊息託播,曝 光數達 452 萬 1,918 次。 3. 廣 播 宣 導 執 行 經 費 50 萬 8,500 元:總計播出 928 檔, 接觸人次約 1,290 萬 2,000 人次。 4. 海 報 宣 導 執 行 經 費 35 萬 5,950 元。 5. 報 紙 宣 導 執 行 經 費 76 萬 2,750 元:總計接觸人次約 307 萬人次。 (三)108 年及 109 年第 15 任總統 副總統及第 10 屆立法委員選 舉宣導經費分配辦理情形 1.電視宣導執行經費 549 萬 9,865 元:總計播出 710 檔, 接觸人次約 9,869 萬 5,000 人次。 2.網路宣導執行經費 406 萬 8,795 元。 3. 廣 播 宣 導 執 行 經 費 88 萬 2,720 元:總計播出 1,779 檔,接觸人次約 2,973 萬 1,000 人次。 4. 海 報 宣 導 執 行 經 費 36 萬 7,800 元。 5.報紙宣導執行經費 161 萬 97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9,000 元:總計接觸人次約 448 萬 2,000 人次。 (四)107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 全國性公民投票宣導經費分 配辦理情形 1.電視宣導執行經費 589 萬 4,949 元:分兩階段進行宣 導 , 第 一 階 段 宣 導 期 間自 107 年 10 月 16 日至 11 月 9 日,總計播出 235 檔插播 卡,觸及人次達 430 萬人 次 ; 第 二 階 段 宣 導 期 間自 107 年 11 月 10 日至 11 月 23 日,在插播卡部分,總計播 出 395 檔,觸及人次達 513 萬 人 , 宣 導 短 片 總 計 播出 862 檔,觸及人次達 1,567 萬人次。 2.網路宣導執行經費 325 萬 7,487 元:Line 全站廣告曝 光數達 224 萬 2,877 次;在 臉書舉辦「舉首投族」網路 活動,活動期間自 107 年 10 月 27 日起至 11 月 5 日止, 觸及人數為 34,775 人,互動 次數為 10,222 次,分享次數 為 1,422 次;邀請網紅「各 種同學」拍攝宣導短片,在 Youtube 觀看次數達 13 萬 6,670,臉書影音觸及人數達 62,414 人。 3. 廣 播 宣 導 執 行 經 費 53 萬 8,200 元:共播出 766 檔次。 4. 海 報 宣 導 執 行 經 費 31 萬 4,300 元。 5.報紙宣導執行經費 206 萬 7,464 元。 (五)104 年及 105 年第 14 任總統 9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副總統及第 9 屆立法委員選 舉宣導經費分配辦理情形 1.電視宣導執行經費 623 萬 1,430 元:總計播出 1,093 檔,其中主檔次(即播出時間 為中午 12 時至下午 2 時及下 午 6 時至晚間 11 時)達 350 檔,佔總檔次 32%,累積總 收視率為 506.3(單位:收視 點/10 秒)。 2.網路宣導執行經費 274 萬 1,000 元:智慧行動廣告, 包括行動聯播網、UDN 手機 蓋板廣告、APP 智慧行動廣 告,另外也在即時通訊軟體 LINE 作訊息託播 100 萬次; 建置「2016 選舉大學堂」臉 書專頁,曝光數達 255 萬 9,590 人次。單日曝光數最 高的時間在投票日前 2 日 (2016 年 1 月 14 日 ) 達 212,648 次。 3. 廣 播 宣 導 執 行 經 費 75 萬 2,200 元:共播出 1,523 檔 次。 4.海報宣導執行經費 40 萬元。 5.戶外媒體宣導執行經費 49 萬 3,680 元。 6.報紙宣導執行經費 184 萬 8,000 元:接觸人次達 2,467 萬人次。 七、有關 110 年全國性公民投票 案及第 10 屆立法委員(臺中 市第 2 選舉區)陳柏惟罷免案 改定投票日期一項 有關 110 年全國性公民投票 案及第 10 屆立法委員(臺中 市第 2 選舉區)陳柏惟罷免案 9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改定投票日期,本會係分別依 據公民投票法第 24 條準用公 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66 條規 定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89 條準用同法第 66 條規定, 審酌公民投票與罷免之性質 有別,適用法律及法律規制內 容不同,並參酌指揮中心所提 供之疫情發展、疫情警戒措施 及指引,直轄市、縣(市)政府 及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 就選務辦理之意見,全民施打 疫苗覆蓋率的進度,選務作業 調整所需時間,維護投票人投 票權益,保護投票人健康安全 等綜合考量,爰經本會委員會 議決議改定投票日期。 (七) 111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3 目「地方選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3 月 16 舉委員會行政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編列 日中選主字第 1113850060 號函送 2,287 萬 2 千元,其中包含健全監察業務等目標。公民投 立法院,並經 111 年 5 月 2 日立法 票甫過,即傳出臺南兩處投開票所計票錯置事件,儘管每 院第 10 屆第 5 會期內政委員會第 一投開票所皆設有兩名監察人員,監督唱票與計票,卻仍 14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 「同意動 舊發生錯置情形,其監督制度明顯有不足之處。 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為促使中央選舉委員會於辦理未來選舉時能落實監督制 本會就未來選舉落實監察制度,檢 度,爰凍結 100 萬元,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相關作為,討相關作為,擬定改進措施如下: 擬定改進措施,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一、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59 得動支。 條之規定,投開票所監察員係 由候選人平均推薦,如候選人 係為政黨推薦者,則監察員人 選改由該候選人所屬政黨推 薦,推薦不足額時始由選舉委 員會就(一)地方公正人士; (二)各機關(構)、團體、學校 人員;(三)大專校院成年學生 等人員中予以遴派。 二、復依投票所開票所監察員推 薦及服務規則(下稱服務規 則)第 11 條規定,監察員職務 10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如下:(一)監察投票所、開票 所管理人員辦理投票、開票有 無違法情事;(二)監察選舉人 投票有無違法情事;(三)其他 依規定應執行事項。監察員執 行職務如發現有上開違法情 事時,由主任監察員報告予直 轄市或縣(市)選舉委員會監 察小組依法處理。 三、據上,則監察員多屬來自民間 人士,雖均經參加講習訓練, 但選舉本為短期內須動員大 量人力物力之即時行政,復以 全國投票所為數甚多,是或有 首次擔任監察員等經驗較為 不足致選務工作或有瑕疵情 事,但瑜不掩瑕,不應因之抹 殺全體監察員執行職務之效 能。惟為亡羊補牢,本會除將 透過加強講習及模擬投票予 以補強外,亦待推薦監察員之 政黨或候選人,配合篩選推薦 適格人選以奏事功。 (八) 「公民投票法」第 26 條規定「公民投票案相關事項,除 本會業以 111 年 4 月 8 日中選綜字 本法已有規定外,由直轄市、縣(市)以自治條例定之。」第 1113050140 號函請尚未制定或 第 28 條規定,自治條例內容應包括公民投票案提案、連 修 正 公 民 投 票 自 治 條 例 之 直 轄 署人數、應附具文件、查核程序及發表會或辯論會之舉辦 市、縣(市)政府,儘速辦理相關事 等事項。 宜。 經查,臺東縣與雲林縣至今尚未制定地方公投自治條例, 而新北市、桃園市、臺南市、嘉義縣、屏東縣、澎湖縣、 金門縣及基隆市等 8 個直轄縣(市)則尚未配合 2018 年 1 月 3 日公民投票法修正進行修正,大幅影響公民參與地方 決策之權利。 爰建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加強輔導、督促各地方政府訂定、 修正地方性公投自治條例,以保障地方居民行使公投的權 利,深化並落實民主政治。 (九)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60 條與「公職人員選舉罷 依決議辦理。 免法」第 64 條規定,只要所圈位置可以識別為哪一組/ 10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政黨/人,即便沒有圈選在圈選欄內仍可算有效。雖可避 免因為失誤等原因不小心造成廢票,亦造成有心人士可以 用投票位置識別投票人的身分,有違秘密投票原則,危害 我國民主。 為落實秘密投票原則,排除可能影響選舉意向之因素,確 保選舉人之選票乃出於個人自由意志,建請中央選舉委員 會針對上述問題研擬對策,並評估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 罷免法」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必要性與可行性, 落實憲法第 129 條之精神,深化民主政治。 (十) 中央選舉委員會 111 年度於選舉業務項下之「法政業務工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3 月 3 日 作」編列 318 萬 4 千元,用以辦理選務、公投聽證會等超 中選法字第 1113550083 號函送立 時加班費;郵寄通訊費、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兼職費;辦 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理聽證會速記員、學者專家出席、鑑定報告書、主持人費;一、舉 行 聽 證 係 為 釐 清 澄 化 爭 配合選舉法規修正即業務需求,購置參考書籍;一般事務 點,為公投提案成立前審核程 費;業務督導及公投業務旅費;參加 2022 年亞洲自由選 序之一環 舉網絡論壇國外旅費等。 (一)按公民投票法第 10 條第 3 項 110 年四大公投投票前,中央選舉委員會拒絕公投領銜人 規定:「主管機關於收到公民 所提出舉辦聽證會之立場,堅持以意見發表會形式辦理, 投票提案或補正之提案後,應 且依據公投法每 2 年辦理一次之規定,自 110 年至 111 於六十日內完成審核。經審核 年並無任何聽證會之辦理可能,卻見法政業務工作預算項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敘明理 目說明,該項用以公投聽證會超時加班費、辦理聽證會按 由,通知提案人之領銜人於三 日案件計資酬金、辦理聽證會誤餐費與雜支等項目,爰請 十日內補正,並以一次為限,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屆期未補正或經補正仍不符 規定者予以駁回:一、提案非 第二條規定之全國性公民投 票適用事項。二、提案違反前 條第四項所定辦法之規定。 三、提案不合第一條第二項或 前條第八項規定。四、提案有 第三十二條規定之情事。五、 提案內容不能瞭解其提案真 意。」第 4 項規定:「主管機 關依前項規定命補正者,應先 舉行聽證會,釐清相關爭點並 協助提案人之領銜人進行必 要之補正。」是公投法所為聽 證係就人民參與政事之標的 予以確認,釐清相關提案主文 10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及理由書所存有之疑義,為提 案成立前審核公投提案是否 合於公投法之程序。 (二)自 107 年公投法修法後,本會 為該法主管機關,迄今受理提 案數計 60 件,舉行聽證之提 案則有 47 件,即本會為求審 慎,近八成提案藉由舉行聽證 釐清主文及理由書之疑義,並 作為本會委員會審核提案之 參考,故有編列舉行聽證所需 相關費用預算之必要性。 二、公投意見發表或辯論會為公 投提案成立後應行之程序 (一)公投法第 17 條第 2 項規定: 「主管機關應以公費,在全國 性無線電視頻道提供時段,供 正反意見支持代表發表意見 或進行辯論,受指定之電視臺 不得拒絕。其實施辦法,由主 管機關定之。」立法目的在於 形成公民辯論之論壇,讓各界 對於公民投票之內容進行宣 傳,並讓正反意見得於全國性 媒體上進行辯論。是以,為加 強宣導各公投案要旨,使正、 反雙方相關資訊公開透明,完 整呈現各種主張之利弊得 失,使民眾能在獲得充分資訊 情形下審慎對於公共事務表 達意見並進行投票,本會遂依 上開規定,以公費在全國性無 線電視頻道提供時段,供正反 意見支持代表發表意見或進 行辯論。 (二)110 年全國性公民投票,經本 會請正反雙方代表人以書面 表示辦理意見發表會或辯論 103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會之意願,因未有代表人合意 以辯論會方式進行,爰各場次 皆以意見發表會方式進行,自 110 年 11 月 13 日起至 12 月 11 日期間,於全國性無線電視 頻道為每一公民投票案各舉 辦 5 場意見發表會,總計辦理 20 場,除現場播出外,並同步 於網路直播,製播完成後,各 家電視台也再重播 1 次,影音 檔案業置於本會網站「公民投 票專區」,供民眾隨時收看。 (十一) 不在籍投票制度為我國選舉制度之一大變革,政府採取循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3 月 10 序方式推動,基於現行已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辦理經 日中選主字第 1113850049 號函送 驗,爰規劃以移轉投票方式實施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 立法院,並經 111 年 5 月 2 日立法 票,相關草案業於 110 年 9 月 30 日經行政院通過,未來 院第 10 屆第 5 會期內政委員會第 於立法院審議時,建議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加強與立法委員 14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 「同意動 溝通協調,早日完成法制化作業。 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另為配合推動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將需建置電子 一、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推動情形 系統辦理,而系統建置後需符合資安規範始可上線,鑒於 (一)查 107 年 1 月 3 日修正公布之 該會之罷免案提議及連署系統、公投案提案及連署系統存 公民投票法第 25 條規定,主 有建置多年仍未上線情形,是以,未來相關電子系統之建 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民投 置,建議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審慎規劃辦理,以免影響全國 票,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 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之推動。爰此,凍結「選舉業務」 之,其實施方式另以法律定 1/10,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之。本會依上開規定研擬之 告後,始得動支。 「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 票法」草案,業報經行政院於 110 年 9 月 30 日核轉大院審議 中。 (二)對於投票權人因工作、就學等 因素,於投票日不克返回戶籍 地投票,或因返回戶籍地投票 需花費時間、金錢成本,影響 其投票意願情形,順應世界潮 流趨勢,於全國性公民投票實 施不在籍投票,具有方便投票 權人履行其投票參政權利,確 保公民投票權行使之積極作 104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用。 (三)我國不在籍投票之實施歷經 多年討論,對於制度內涵及實 施方式各方意見不盡一致,考 量不在籍投票是一項積極保 障人民投票權之作為,公民投 票結果是人民意志的展現,在 能確保國人對公民投票結果 的信賴,以及公民投票結果不 受外力干預之前提下,以循序 漸進方式逐步推動,社會各界 則具有共識,以移轉投票已有 現行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 地投票實施經驗可資參酌,此 制由投票權人本人、親自、在 投票日當日、前往投票所投 票,可有效維護投票秘密及投 票結果公平性,本草案爰以採 行移轉投票方式規劃實施不 在籍投票,並同步放寬投開票 所工作人員工作地投票之投 票地點規定,以保障投票權人 之投票權益,擴大政治參與以 及深化民主。 二、總統副總統選舉及公職人員選 舉之不在籍投票 (一)查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13 條第 1 項、公職人員選舉罷 免法第 17 條第 1 項均規定: 「選舉人,除另有規定外,應 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其中 「另有規定」,係指返國行使 總統、副總統選舉權之選舉 人,得於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 戶籍地投票所投票,以及投票 所工作人員,得在戶籍地或工 作地之投票所投票。有關不在 籍投票之採行,事涉上開兩項 105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法律之修正。 (二)按總統副總統選舉、全國不分 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 選舉、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 民立法委員選舉,均以全國為 選舉區,各僅有一種選舉票, 採行移轉投票,應屬可行。惟 101 年、105 年及 109 年總統 副總統選舉及立法委員選舉 均合併舉行投票,其中區域立 法委員選舉,有 73 種選舉票;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則於 103 年、107 年 2 度 9 種地方公職 人員選舉合併舉行投票,實施 不在籍投票,選務作業複雜度 高,又如僅擇部分選舉種類實 施不在籍投票,須考量選民能 否完整行使選舉權等問題。有 關總統副總統選舉及公職人 員選舉不在籍投票之採行,事 涉上開兩項選舉罷免法之修 正,本會尊重法律主管機關內 政部意見。 (三)對於總統副總統選舉及公職 人員選舉不在籍投票之投票 方式、適用選舉種類及對象, 如經各界凝聚共識,並配合修 改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倘兩項 選舉罷免法修正通過,本會自 當配合辦理。 (十二) 111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3 月 15 務-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資訊服務費-辦理本會資 日中選主字第 1113850056 號函送 訊安全監控、系統安全弱點檢測、滲透測試及資安健診等 立法院,並經 111 年 5 月 2 日立法 費用」共編列 421 萬 9 千元。雖線上連署與提案等線上系 院第 10 屆第 5 會期內政委員會第 統業於 107 年度建置完成,但至今卻仍因資安問題尚未啟 14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 「同意動 用,惟內政部之自然人憑證系統、健保卡系統,以及民間 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線上金融系統等皆已行之有年,反觀中央選舉委員會之線 一、為避免連署人資料遭洩漏、竄 106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上業務卻停滯不前,實有怠惰之嫌。爰此,凍結該項預算 改及確保系統資安無虞,本會 5%,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就線上資安業務進度及期程,向立 業於 108 年 4 月委託第三方廠 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商完成系統資安檢測、修正及 複測,行政院資通安全處另於 5 月、6 月、7 月及 10 月進行 4 次本系統資安檢測,本會均 已完成修正。 二、行政院資通安全處於 109 年 10 月 7 日至本會進行實地稽 核作業,行政院稽核團隊提出 共計 25 項待改善事項,本會 業於 110 年 6 月改善,行政院 資通安全處另於 110 年 9 月 29 日來函請本會應配合 110 年 8 月 23 日資通安全管理法子法 修訂,檢視相關資安防護規 劃,落實辦理各項資安防護措 施。 三、為配合行政院資通安全處建 議電子連署系統應符合資通 安全管理法子法修訂之資安 標準,本會進行資通安全弱點 通報系統、端點偵測系統、擴 大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等 3 項軟體功能驗證測試、採購及 導入相關機制,將於 111 年 6 月前建置完成上開資通安全 管理法子法要求新增之防護 措施,將視行政院資安處確認 資安無虞後,儘速辦理系統上 線事宜。 (十三)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 111 年度總預算案,於選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3 月 15 舉業務下資訊服務費,為辦理罷免案及公民投票電子提議 日中選主字第 1113850058 號函送 (提案)及連署系統維運等費用 98 萬 5 千元。依據公職人 立法院,並經 111 年 5 月 2 日立法 員選舉罷免法第 76 條第 6 項: 「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建置電 院第 10 屆第 5 會期內政委員會第 子系統,提供提議人之領銜人徵求提議及連署…。」,公 14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 「同意動 民投票法第 9 條第 6 款: 「主管機關應建置電子系統,提 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供提案人之領銜人徵求提案及連署;其提案及連署方式、一、為避免連署人資料遭洩漏、竄 107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查對作業等事項之辦法及實施日期,由主管機關定之。」 , 改及確保系統資安無虞,本會 查中央選舉委員會電子提議及連署(提案)系統自 107 年 業於 108 年 4 月委託第三方廠 12 月應已建置完成,兩系統編列 645 萬元建置,又中央 商完成系統資安檢測、修正及 選舉委員會 107 年至今建置及維護此二系統已投入 844 複測,行政院資通安全處另於 萬 9 千元,惟至今已逾 36 個月餘系統仍未上線,實損人 5 月、6 月、7 月及 10 月進行 民法定電子提案與連署之權益。爰凍結該項算 5%,請中 4 次本系統資安檢測,本會均 央選舉委員會盡速辦理系統上線事宜,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已完成修正。 會提出系統資安維護辦法及系統啟用期程書面報告後,始 二、行政院資通安全處於 109 年 得動支。 10 月 7 日至本會進行實地稽 核作業,行政院稽核團隊提出 共計 25 項待改善事項,本會 業於 110 年 6 月改善,行政院 資通安全處另於 110 年 9 月 29 日來函請本會應配合 110 年 8 月 23 日資通安全管理法子法 修訂,檢視相關資安防護規 劃,落實辦理各項資安防護措 施。 三、為配合行政院資通安全處建 議電子連署系統應符合資通 安全管理法子法修訂之資安 標準,本會進行資通安全弱點 通報系統、端點偵測系統、擴 大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等 3 項軟體功能驗證測試、採購及 導入相關機制,將於 111 年 6 月前建置完成上開資通安全 管理法子法要求新增之防護 措施,將視行政院資安處確認 資安無虞後,儘速辦理系統上 線事宜。 (十四) 我國實施選舉已有 50 年,投票已成為人民重要的生活習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3 月 10 慣,多年來各界議論應實施不在籍投票,但皆僅止於紙上 日中選主字第 11138500491 號函 談兵,沒有任何進展,中央選舉委員會對於選務策進實過 送立法院,並經 111 年 5 月 2 日立 於怠慢消極。 法院第 10 屆第 5 會期內政委員會 全球已有 80 多國實施各種方式的不在籍投票制度,且其 第 14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 「同意 不在籍投票都很嚴謹,例如美國的電子投票有安全性驗 動支」 ,茲摘述內容如下: 證,有數位簽名、設定密碼、並設置駭客入侵報警程式和 一、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推動情形 10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防火牆,以防止駭客入侵。我們自詡為擁有資訊科技的民 (一)查 107 年 1 月 3 日修正公布之 主國家,但投票方式卻沒有與時俱進,甚至落後於東南亞 公民投票法第 25 條規定,主 國家。 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民投 為督促中央選舉委員會善盡職責,早日推動實施不在籍投 票,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 票,期能使海內外公民有機會行使投票權,擴大公民的政 之,其實施方式另以法律定 治參與,爰凍結第 2 目「選舉業務」項下「選務策進」200 之。本會依上開規定研擬之 萬元,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具體時程規劃之書面報告 「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 後,始得動支。 票法」草案,業報經行政院於 110 年 9 月 30 日核轉大院審議 中。 (二)對於投票權人因工作、就學等 因素,於投票日不克返回戶籍 地投票,或因返回戶籍地投票 需花費時間、金錢成本,影響 其投票意願情形,順應世界潮 流趨勢,於全國性公民投票實 施不在籍投票,具有方便投票 權人履行其投票參政權利,確 保公民投票權行使之積極作 用。 (三)我國不在籍投票之實施歷經 多年討論,對於制度內涵及實 施方式各方意見不盡一致,考 量不在籍投票是一項積極保 障人民投票權之作為,公民投 票結果是人民意志的展現,在 能確保國人對公民投票結果 的信賴,以及公民投票結果不 受外力干預之前提下,以循序 漸進方式逐步推動,社會各界 則具有共識,以移轉投票已有 現行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 地投票實施經驗可資參酌,此 制由投票權人本人、親自、在 投票日當日、前往投票所投 票,可有效維護投票秘密及投 票結果公平性,本草案爰以採 行移轉投票方式規劃實施不 10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在籍投票,並同步放寬投開票 所工作人員工作地投票之投 票地點規定,以保障投票權人 之投票權益,擴大政治參與以 及深化民主。 二、總統副總統選舉及公職人員選 舉之不在籍投票 (一)查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13 條第 1 項、公職人員選舉罷 免法第 17 條第 1 項均規定: 「選舉人,除另有規定外,應 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其中 「另有規定」,係指返國行使 總統、副總統選舉權之選舉 人,得於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 戶籍地投票所投票,以及投票 所工作人員,得在戶籍地或工 作地之投票所投票。有關不在 籍投票之採行,事涉上開兩項 法律之修正。 (二)按總統副總統選舉、全國不分 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 選舉、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 民立法委員選舉,均以全國為 選舉區,各僅有一種選舉票, 採行移轉投票,應屬可行。惟 101 年、105 年及 109 年總統 副總統選舉及立法委員選舉 均合併舉行投票,其中區域立 法委員選舉,有 73 種選舉票;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則於 103 年、107 年 2 度 9 種地方公職 人員選舉合併舉行投票,實施 不在籍投票,選務作業複雜度 高,又如僅擇部分選舉種類實 施不在籍投票,須考量選民能 否完整行使選舉權等問題。有 關總統副總統選舉及公職人 11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員選舉不在籍投票之採行,事 涉上開兩項選舉罷免法之修 正,本會尊重法律主管機關內 政部意見。 (三)對於總統副總統選舉及公職 人員選舉不在籍投票之投票 方式、適用選舉種類及對象, 如經各界凝聚共識,並配合修 改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倘兩項 選舉罷免法修正通過,本會自 當配合辦理。 (十五) 中央選舉委員會第 2 目「選舉業務」項下「選務策進」業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3 月 4 日 務主要係為搜集各國選務資料、辦理各項選務講習,以精 中選主字第 1113850043 號函送立 進選務工作,確保選舉公正性。然,中央選舉委員會遲遲 法院,並經 111 年 5 月 2 日立法院 不願積極處理逕遷戶投票適法性問題,恐造成 2022 地方 第 10 屆第 5 會期內政委員會第 14 選舉時,越基層選舉越容易遭受幽靈人口操弄選舉結果之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 同意動 情事。爰凍結「選務策進」20 萬元。俟中央選舉委員會 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針對如何避免逕遷戶、幽靈人口對基層選舉之公正性產生 有關逕遷人口集中於戶政事務所 影響,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所在村(里)投票問題,涉及戶籍法 第 50 條暫遷戶政事務所規定,鑑 於戶籍遷徙登記應依居住事實為 之,為根本解決逕遷人口衍生問 題,建議仍以循修正戶籍法辦理為 宜。至如戶籍法經大院修法通過, 戶政機關自當依據該法辦理之戶 籍登記資料,據以辦理編造選舉人 名冊作業,以維護選舉人投票權 益。 (十六) 111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單位預算於選舉業務項下之「綜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3 月 9 日 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編列 2,174 萬 7 千元,於建立選舉 中選務字第 1113150049 號函送立 罷免理論,供辦理選務之參考,其中委託辦理選務相關研 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究費用 85 萬 5 千元。 一、罷免投票統計可行性分析: 罷免乃憲法賦予人民之基本政治權利,是在民選公職人員 (一)有關本會於公職人員選舉及 任期屆滿前,由人民投票令其去職,將其權力收回之制 全國性公民投票辦理選舉 度。近年來公民意識提高,對民選公職人員之監督益形加 人、投票權人投票統計分析, 強,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放寬罷免相關規範,降低 係 於投票 開票完 畢後 6 個 罷免案提案及成立之難度,罷免案相繼提出,辦理罷免過 月,選舉人名冊、投票權人名 11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程各項資料之蒐集整理,遂屬刻不容緩。 冊保管期間屆滿後,以抽樣方 經查,中央選舉委員會於歷次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地 式抽取選舉人名冊、投票權人 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公民投票案均委託學者專家撰寫投票 名冊,進行年齡、性別及地區 統計分析,僅罷免案未委託辦理投票統計分析。 之抽樣統計分析,並藉由不同 為歸納整理歷次罷免案之相關資料,期爾後辦理罷免案有 年度之統計分析結果,分析比 所遵循,請中央選舉委員會針對辦理罷免投票統計之可行 較其趨勢,提供各界參考。 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針對歷年罷免案予以歸納整 理,查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89 條準用同法第 57 條規 定,投票人名冊,自開票完畢 後保管期間為 6 個月,保管期 間屆滿後,投票人名冊業經直 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予以 銷燬,已無抽樣辦理歷年罷免 案投票統計之可能。 (三)公職人員之罷免係由原選舉 區選舉人依法提出,並經連署 後始行辦理,各罷免案因罷免 之公職人員種類、被罷免人原 選舉區範圍、罷免案辦理區 域、時間均不同,且未有針對 同一公職人員、同一選舉區重 複辦理罷免案情形,如針對各 該公職人員罷免案分別辦理 投票統計分析研究,實際上辦 理分析研究效益及參考價值 誠屬有限,必要性如何,不無 商榷餘地。 二、基於辦理分析研究之效益、可 行性及參考價值考量,建議仍 以維持現行作業方式,即針對 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 舉、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 性公民投票辦理投票統計分 析研究為宜。 (十七) 111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單位預算於「選舉業務」編列共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3 月 11 計 5,130 萬 3 千元,係屬辦理督導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所需 日中選務字第 1113150068 號函送 經費。然據查,針對移轉投票,僑務委員會有多次表達僑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11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胞希望更便利參與全國性投票的立場,但中央選舉委員會 一、 本會對於推動不在籍投票之 依舊表示來不及實施,至今僑胞選舉權仍難以落實。爰 立場 此,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選舉權及公民投票權係憲法 賦予人民之參政權,為保障選 舉人、投票權人之投票權益, 針對因故不能於投票日親自 前往投票所投票者,研議採行 不在籍投票制度,以保障其選 舉權及公民投票權,本會原則 樂觀其成,並以公民投票業務 由本會主管,本會業已積極推 動公民投票之不在籍投票。 二、 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推動情 形 (一)查 107 年 1 月 3 日修正公布之 公民投票法第 25 條規定,主 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民投 票,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 之,其實施方式另以法律定 之。本會依上開規定研擬之 「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 票法」草案,業報經行政院於 110 年 9 月 30 日核轉大院審議 中。 (二)對於投票權人因工作、就學等 因素,於投票日不克返回戶籍 地投票,或因返回戶籍地投票 需花費時間、金錢成本,影響 其投票意願情形,順應世界潮 流趨勢,於全國性公民投票實 施不在籍投票,具有方便投票 權人履行其投票參政權利,確 保公民投票權行使之積極作 用。 (三)揆 諸 民 主 先 進 國 家 實 施 經 驗,不在籍投票係依各該國家 國情,採行多元投票方式,如 通訊投票、提前投票、設置特 113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別投票所投票、移轉投票、代 理投票、電子投票等,服務不 同需求之投票權人,保障其投 票權益。在我國不在籍投票之 實施,歷經多年討論,對於制 度內涵及實施方式各方意見 不盡一致,惟有關不在籍投票 之方式,以移轉投票已有現行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地投 票實施經驗可資參酌,此制由 投票權人本人、親自、在投票 日當日、前往投票所投票,可 有效維護投票秘密及投票結 果公平性,社會各界已具有共 識,行政院所提「全國性公民 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爰以 採行移轉投票方式規劃實施 不在籍投票。 (四)考量不在籍投票是一項積極 保障人民投票權之作為,公民 投票結果是人民意志的展 現,在能確保國人對公民投票 結果的信賴,以及公民投票結 果不受外力干預之前提下,以 循序漸進方式逐步推動,社會 各界則具有共識,為確保制度 成功施行,公民投票之不在籍 投票採循序漸進方式,於國內 先行實施,至海外投票及其他 不在籍投票方式,未來將視不 在籍投票推動進程,再予納入 研議規劃。 三、 總統副總統選舉及公職人員 選舉之不在籍投票 (一)查總統、副總統選舉,依憲法 增修條文第 2 條第 1 項規定: 「……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 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 114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權,以法律定之。」已明定海 外國民應「返國」行使選舉 權,有關開放海外國民以不在 籍投票方式行使總統、副總統 選舉之投票權,因涉及憲法規 定,須修改憲法始能採行。 (二)有關公職人員選舉之不在籍 投票,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17 條第 1 項規定:「選舉 人,除另有規定外,應於戶籍 地投票所投票。」其中「另有 規 定 」, 係 指 投 票 所 工 作 人 員,得在戶籍地或工作地之投 票所投票。有關不在籍投票之 採行,事涉上開法律之修正, 又該法之主管機關為內政 部。對於公職人員選舉不在籍 投票之投票方式、適用選舉種 類及對象,如經各界凝聚共 識,並配合修改公職人員選舉 罷免法,倘該法修正通過,本 會自當配合辦理。 四、 有 關 公 民 投 票 之 不 在 籍 投 票,採循序漸進方式推動,海 外國民之不在籍投票,未來將 視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 票法完成立法內容及推動進 程再予納入研議規劃。總統副 總統選舉有關海外國民之不 在籍投票,涉及憲法之修正; 公職人員選舉之不在籍投 票,則涉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法之修正,倘憲法及公職人員 選舉罷免法修正通過,本會自 當配合辦理。 (十八) 查我國選舉活動多、競爭激烈,常常會發生選後民眾質疑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4 月 25 開票結果的情形。其實,我國資通訊產業發達、網路普及 日中選務字第 1113150111 號函送 度高,相關物聯網應用設備與雲端技術成熟,中央選舉委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115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員會應將相關數位科技應用於開票、監票上,讓開票過程 一、我 國 現 行 採 投 開 票 合 一 制 更加透明公開。為此,爰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積極研議, 度,民眾可於開票所進行攝錄 自民國 112 年起,須在各投開票所提供雲端公開直播服 影,開票所設有監察員監督開 務,讓全國民眾可以即時觀看各投開票所開票情形,並於 票過程,投開票報告表並依法 3 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對外公開,開票作業過程公開 透明可供各界檢驗。 二、各開票所開票情形提供雲端 公開直播服務之可行性分 析,有以下因素應予考量: (一)於佈置開票所之短暫期間設 置攝影及直播器材,恐延宕開 票及計票時間,另以專人錄影 需增加人力及經費支出,且部 分投開票所無線通訊條件不 良恐不適合雲端公開直播作 業。 (二)辦理方式須考量採委外辦理 或自行辦理、固定器材或手持 錄影方式、拍攝範圍以及所衍 生爭議等,均須再審慎研議。 (三)兩項選舉罷免法已明定開票 過程逐張唱名開票,且有監察 員在場監督,過程已屬公開透 明,採雲端公開直播服務實益 及必要性尚屬有限。 (四)聘僱人員及器材方面所需費 用將增加政府財政負擔。 (五)購置雲端直播設備所需成本 較現行作業成本大幅增加,所 需費用及財源須事前籌措,且 需地方政府配合編列經費。 (六)於各開票所提供雲端公開直 播服務應於選舉罷免法明定。 三、我國公職人員選舉之開票作 業,過程公開透明,開票結果 可立即供各界查詢,建議維持 現行方式辦理為宜。 (十九) 綜觀古今中外,不在籍投票乃民主國家之一貫潮流,無論 查 107 年 1 月 3 日修正公布之公民 116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民主先進,如歐美,亦或相較於我國後進之部分東南亞民 投票法第 25 條規定,主管機關辦 主國家,皆已行之有年。我國民主發展雖享譽國際,更素 理全國性公民投票,得以不在籍投 有亞洲民主燈塔之美名,但我國對於不在籍投票之推行卻 票方式為之,其實施方式另以法律 躊躇蹣跚。不在籍投票制度為我國選舉制度之一大變革,定之。為保障投票權人之投票權 亦為我國民主發展之重要里程碑,為確保全國性公民投票 益,規範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 不在籍投票之順利推行與落實,中央選舉委員會應與各單 票之實施,本會研擬之「全國性公 位溝通協調相關事宜,並盡速完成法制化作業,利用更彈 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業報 性、便捷之投票方式,提高國人參與全國性公民投票意 經行政院於 110 年 9 月 30 日核轉 願,藉此擴大參與,並落實直接民主、主權在民之精神。立法院審議中,未來如經完成立 法,投票權人自得依法申請公民投 票不在籍投票,以保障投票權人之 投票權益,擴大政治參與以及深化 民主。 (二十) 查民國 109 年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離鄉青年因交通不便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3 月 21 與距離之因素而無法返鄉投票,嚴重影響憲法賦予之參政 日中選務字第 1113150076 號函送 權。尤其,在原住民籍立法委員之選舉,更加凸顯其窘境,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亦導致公職人員選舉投票率於原住民族選區每每落後於 一、原住民選舉實施不在籍投票 一些選區之根本因素。「不在籍投票」能夠解決原住民投 之必要性 票成本偏高導致投票率偏低、原住民實質無法秘密投票, 選舉權係憲法賦予人民之參 以及兼顧政治現實,推動爭議最低;在原住民選舉試辦, 政權,為保障選舉人之投票權 亦可累積相關經驗。 益,針對因故不能於投票日親 綜上, 「不在籍投票」乃多數原住民離家青年之冀望,且 自前往投票所投票者,研議採 歷屆不分黨籍之立法委員都大聲疾呼,惟未見相關部會有 行不在籍投票制度,以保障其 其因應改善之措施。爰請內政部會同中央選舉委員會研擬 選舉權,本會原則樂觀其成。 可行性,規劃相關配套並併同相關專家學者與民眾辦理座 鑑於原住民離開原鄉到都會 談會,視必要時舉辦聽證,儘速規劃辦理期程,俾維護原 地區發展情形普遍,原住民選 住民族應有之權益。 舉人往返原鄉投票所花費的 時間及金錢成本較一般選舉 人為高,且查歷屆原住民立法 委員選舉投票率相較區域立 法委員選舉確實較低,對於原 住民選舉優先實施不在籍投 票,有其必要性。 二、總統副總統選舉及立法委員 選舉原住民採行不在籍投票 之可行性 總統副總統選舉、全國不分區 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 117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舉,均以全國為選舉區,僅各 有 1 張選舉票;原住民立法委 員選舉,亦係以全國為選舉 區,選舉票為平地原住民及山 地原住民各 1 種,針對總統副 總統選舉及立法委員選舉,對 原住民選舉人採移轉投票方 式,實施不在籍投票,應屬可 行。 三、不在籍投票修法協調內政部 情形 不在籍投票之實施,須配合修 改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始得採 行。以該兩項法律之主管機關 為內政部,為徵詢內政部對於 原住民實施不在籍投票之意 見,本會前於 111 年 3 月 11 日以中選務字第 1113150077 號函致該部略以,不在籍投票 之實施,涉及總統副總統選舉 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之修正,係屬該部權責,有關 大院決議事項請該部對於總 統副總統選舉及公職人員選 舉原住民不在籍投票規劃相 關配套並併同相關專家學者 與民眾辦理座談會,儘速規劃 辦理期程一節,請該部提供意 見。 本案經內政部於 111 年 3 月 18 日 以 台 內 民 字 第 1110110194 號函函復,有關 選舉採行原住民不在籍投票 之相關規劃,該部業以 111 年 3 月 9 日台內民字第 1110107961 號 函 復 本 會 略 以,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以全 11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國為選舉區,選舉票較為單 純,採行移轉投票方式應屬可 行,該部將於全國性公民投票 穩健實施後,視其實施狀況, 通盤規劃選舉制度是否採行 不在籍投票。 四、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推動情 形 (一)查 107 年 1 月 3 日修正公布之 公民投票法第 25 條規定,主 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民投 票,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 之,其實施方式另以法律定 之。本會依上開規定研擬之 「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 票法」草案,業報經行政院於 110 年 9 月 30 日核轉大院審 議。 (二)在我國,不在籍投票之實施歷 經多年討論,對於制度內涵及 實施方式各方意見不一,考量 公民投票結果是人民意志之 展現,不在籍投票則為積極保 障人民投票權之作為,在確保 公民投票結果不受外力干預 及國人對公民投票結果之信 賴之前提下,以循序漸進方式 逐步推動,社會各界已具有共 識。基於移轉投票已有現行投 開票所工作人員於工作地投 票實施經驗,此機制係由投票 權人本人、親自、在投票日當 日、前往投票所投票,可有效 維護投票秘密及投票結果公 平性,上開草案爰以採行移轉 投票方式實施不在籍投票,基 於公平原則,有投票權人一律 納入適用,符合投票權人資格 11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者得備具申請書或以線上申 請方式向直轄市、縣(市)選舉 委員會提出申請,如經完成立 法,原住民自得依法申請公民 投票不在籍投票。本會將依據 未來大院審議該草案結果,規 劃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 籍投票後續相關選務作業。 五、有關總統副總統選舉、公職人 員選舉不在籍投票之投票方 式、適用選舉種類及對象,目 前各界看法不盡一致,仍有待 社會各界凝聚共識,並配合修 改兩項選舉罷免法,又該兩項 選舉罷免法之主管機關為內 政部,修法草案之提出,允宜 由該部為之,倘兩項選舉罷免 法修正通過,本會自當配合辦 理 (二十一) 鑒於每次總統或副總統選舉、全國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公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4 月 14 民投票時,因現行選票、公投票圈蓋方式,易造成民眾圈 日中選務字第 1113150046 號函送 選蓋錯且無法修改,且時有發生民眾因蓋錯選票而撕毀選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票之情事。為避免民眾投票蓋錯選票而無法修改,爰要求 一、選舉票圈選方式應符合選民投 中央選舉委員會應針對現行圈蓋方式,研議採用國家考試 票習慣及不影響投票權行 答案卡或彩券劃卡方式,以利於民眾圈選及修改,並於 3 使:電腦卡劃記選舉票,雖可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將各種選舉種類之選舉票合 併於同一張印製,但候選人數 眾多,選舉票未印製候選人照 片,未有圈選工具,選民須自 行以黑筆塗黑圈選處,均與我 國選民投票習慣未符。又如須 再將選舉票送入光學掃描器 的手動進紙匣,選民須依電子 設備之指示步驟進行操作,選 民能否適應,會否影響其投票 權之行使,均宜一併考量。 二、現行開票方式公開透明,能確 保人民對於投票結果公正性 12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的信賴:實施電腦卡劃記選舉 票,選民未能透過逐張唱票檢 視開票過程,且勢須延長計票 時間,開票結果未能即時公 布,在社會各界未有高度共識 情形下,如貿然採行新制度, 恐影響人民對於投票結果公 正性的信賴。 三、數位落差問題應予考量:實施 電腦卡劃記選舉票,涉及選民 投票習慣的改變,牽動開票、 計票作業,電子投票設備之操 作,改變選民長久熟悉的投票 模式,也可能因數位落差問 題,影響選民接受程度,或因 數位落差,致選民不熟悉操 作,造成投票時間延長,影響 民眾行使投票權益,甚而引發 民怨,應予考量。 四、電子投票設備如何確保資安無 虞:電子投票設備如何具有可 親近性,如何促使選民及選務 人員對於相關設備和技術的 熟悉度,不致影響選民投票權 之行使,以及電子投票設備如 何確保資安無虞,能有效防止 駭客入侵,不影響選民及候選 人對於投票結果公正性的信 賴,實施過程如何獲得選民、 候選人以及政黨充分的信 任?以上種種問題,我國相關 條件是否已成熟,影響制度變 革能否成功施行,需審慎納入 考量。 五、電子投票設備購置及維護所需 費用及財源須事前妥為規 劃:電子投票設備購置、保 管、維護以及教育訓練等費用 12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極為龐大。又依兩項選舉罷免 法規定,辦理地方公職人員選 舉所需經費,依地方公職人員 選舉種類,分別由直轄市政 府、縣(市)政府、鄉(鎮、市) 公所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公所編列。辦理地方性公民投 票所需經費,則由直轄市政 府、縣(市)政府依法編列預 算。有關經費編列,事涉增加 地方政府經費負擔,依司法院 釋字第 550 號解釋意旨,應與 地方政府協商,並就所需財源 妥為規劃。電子投票設備購置 及維護所需費用及財源須事 前籌措,且需地方政府配合編 列經費,制度變革始有推動可 能。 (二十二) 鑒於每次全國性公民投票因公投案數多,中央選舉委員會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4 月 28 亦每案印製一張公投選票,本次公民投票案有 4 案,就印 日中選務字第 1113150067 號函送 製 4 張公投票,另,2018 年 9 合一大選時,公民投票案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10 案,公投票就有 10 張之多,造成民眾除不易拿取外,一、公投票印製方式應符合選民投 也容易蓋錯選票。為提高民眾投票效率及減少蓋錯選票, 票習慣及不影響投票權行 爰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參考國外公投選票樣式,研議將 使:多案公民投票案合併印製 所有公民投票案列印一張選票之可行性,以利於民眾不用 公投票,選民須於 1 張公投票 一次拿取多張選票及易於圈選,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 就多案公民投票案進行圈 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蓋,不符合選民投票習慣,選 民恐有適應困難。又如須配合 採行電腦卡劃記公投票,圈蓋 公投票時未有圈選工具,選民 須自行以黑筆塗黑圈選處,均 與我國選民投票習慣未符。又 如須再將公投票送入光學掃 描器的手動進紙匣,選民須依 電子設備之指示步驟進行操 作,選民能否適應,會否影響 其投票權之行使,均宜一併考 量。 12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二、多案公民投票案合併印製公投 票可能衍生有效票、無效票認 定爭議、公投票包封等問題應 予考量:多案公民投票案合併 印製公投票,投票權人無法選 擇僅領取部分公民投票案之 公投票,須予考量。又投票權 人如僅圈蓋部分公民投票 案,其他未圈蓋之公民投票案 以無效票認定,或視為已領未 投票計算,恐衍生爭議。又開 票時,同 1 張公投票上各公民 投票案均須進行唱票、記票, 提高唱票、記票作業發生錯誤 之可能。 三、如遇公民投票案件數眾多,選 民在投票所外大排長龍等候 投票現象難以避免:公民投票 案件數眾多時,勢將加長現行 公投票印製尺寸,選民投票時 拿取不易,逐案辨識所欲圈蓋 之公民投票案,亦將增加選民 圈票時間。又如須配合採行美 國普遍使用之電腦卡劃記公 投票,選民須以黑筆塗黑圈選 處,圈票過程耗時,另電子投 票設備時有故障情形,因此美 國於辦理選舉時普遍發生選 民在投票所外大排長龍等候 投票現象,如遇公民投票案件 數眾多,在投票所外大排長龍 等候投票現象難以避免。 四、維持 1 案 1 張公投票方式印 製,有利於確保開票作業公開 透明,可接受各界檢驗與信 賴:改採多案公民投票案合併 印製公投票,勢將牽動開票作 業方式的變革,須配合機器掃 123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描公投票判讀投票結果,選民 未能透過逐張唱票檢視開票 過程,鑑於目前社會各界對於 投開票過程的電子化信任度 尚不足,在社會各界未有高度 共識情形下,如貿然採行新制 度,恐影響人民對於投票結果 公正性的信賴。 五、數位落差問題應予考量:實施 電腦卡劃記選舉票,涉及選民 投票習慣的改變,也可能因數 位落差問題,影響選民接受程 度,或致選民不熟悉操作,造 成投票時間延長,甚而引發民 怨,應予考量。 六、電子投票設備如何確保資安無 虞:電子投票設備如何具有可 親近性,如何促使選民及選務 人員對於相關設備和技術的 熟悉度,不致影響選民投票權 之行使,以及電子投票設備如 何確保資安無虞,能有效防止 駭客入侵,不影響選民及候選 人對於投票結果公正性的信 賴,實施過程如何獲得選民、 候選人以及政黨充分的信 任?以上種種問題,我國相關 條件是否已成熟,影響制度變 革能否成功施行,需審慎納入 考量。 (二十三)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56 條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5 月 31 法第 50 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日中選法字第 1113550179 號函送 助選或罷免活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53 條及總統副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52 條並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 投 票 日 競 助 選 活 動 態 樣 繁 雜 多 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 樣,亦不斷加速更新,如欲將態樣 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一一具體列舉除有難度外,更可能 評論或引述。違反者,均得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掛一漏萬,易衍生出遊走於灰色地 110 條第 4 項、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96 條第 4 項規 帶間之競助選行為,實務上難以區 124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定,處新臺幣 50 萬元以上 500 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 分違法民調所生影響之大小以分 聽者,按次連續處罰。惟前開規範並未區分行為人係政 別規定不同級距罰鍰,在執行上如 黨、候選人或一般人民而差異罰鍰級距,亦未衡酌違規情 何查明也有困難,然現行罰鍰額度 節輕微之情形,一律以新臺幣 50 萬元為最低罰鍰金額, 對一般無意間違反規定者,實屬過 可能造成個案處罰顯然過苛而有情輕法重之情形,致有違 苛,且因違法之惡意及影響程度容 反責罰相當原則之虞。 有差異,是本會業提議應區分政 為避免行政罰對人民產生過苛之效果,俾符責罰相當原 黨、候選人、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 則,爰請中央選舉委員會,針對相關規範得否區別行為人 人、被罷免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 類型及行為程度分別規定罰鍰級距或降低最低罰鍰金額 或 使 用 人 及 其 以 外 之 人 兩 種 類 等事項進行研究,並於本預算案通過後 6 個月內,向立法 型,將裁罰額度分別適度調降為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 以下罰鍰」及「新臺幣十萬元以上 一百萬元以下罰鍰」,該草案已由 內政部報請行政院審議竣事後,即 可核轉大院,盼能獲得大院支持, 順利三讀通過。 (二十四)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六條規定:中央選舉委員會應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3 月 16 建置電子系統提供提議人之領銜人徵求提議及連署;公民 日中選綜字第 1113050105 號函送 投票法第九條規定: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建置電子系統提供 立法院,敘明資安處對於本系統所 提案人之領銜人徵求提案及連署。相關電子系統之提議 提加強資安防護作為建議,本會業 (案)及連署方式、查對作業等事項之辦法及實施日期,由 就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改制前 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中央選舉委員會依上開規定建置相 為行政院資通安全處)立即辦理改 關「電子系統及訂定連署查對作業規範」,於 109 年 4 月 善執行,將俟資安署確認後,儘速 公布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施行日期 辦理系統上線事宜。 由該會訂之;110 年 2 月公布「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 及查對作業辦法」 ,其中與電子連署相關部分,施行日期 由該會訂之。但是經查,上開辦法與電子連署相關之部 分,截至 110 年 8 月迄未施行。 中央選舉委員會 106、107 年度動支第二預備金建置「罷 免案電子提議及連署系統」(下稱「罷免案提議及連署系 統」)、公民投票案電子連署系統(下稱「公民投票案提案 及連署系統」),分別於 107 年 6 月、12 月建置完成,建 置經費各為 398 萬元及 247 萬元;系統於 108 年度委託專 業第三方資安檢測費用各 47 萬元;108 至 110 年 8 月雲 端租金各 53 萬元及 52 萬 9 千元。以上,截至 110 年 8 月累計投入之經費各為 498 萬元及 346 萬 9 千元,共 844 萬 9 千元: 罷免案提議及連署系統、公民投票案提案及連署系統建置 125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等相關經費概況表 單位:千元 罷免案提議及連署 公投案提案及連署系統 系統(107 年 6 月建 (107 年 12 月建置完 項目 置完成) 成) 雲端 雲端 建置 檢測 建置 檢測 租金 租金 106 年度 3,636 決算 107 年度 344 2,470 決算 108 年度 470 305 470 305 決算 109 年度 210 209 決算 110 年 1-8 15 15 月執 行數 小計 3,980 470 530 2,470 470 529 合計 4,980 3,469 總計 8,449 資料來源:中央選舉委員會。 為避免連署人資料遭洩漏、竄改及確保系統資安無虞,中 央選舉委員會於 108 年 4 月完成系統資安檢測、修正、複 測,行政院資通安全處於同年進行 4 次系統資安檢測修 正。 行政院資通安全處於 109 年 10 月至中央選舉委員會進行 實地稽核作業之後,共提出 25 項待改善事項,截至 110 年 6 月執行完成 23 項,但是行政院之建議涉及大量資訊 人力及預算,超過資安責任等級 A 級機關要求,中央選舉 委員會希望於行政院資通安全處確認資安無虞後,儘速辦 理系統上線事宜。顯示行政院對於前述系統之資安要求度 極高,恐難於短期內改善。 為了解「罷免案電子提議及連署系統」 、「公民投票案提案 及連署系統」107 年度建置完成後迄今仍無法啟用,因此 爰請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126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出資安問題處理進度書面報告。 (二十五) 中央選舉委員會作為辦理選舉、罷免、公民投票之主管機 為加強宣導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 關,應積極辦理選務、確保流程完善、提高投票率。而公 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鼓勵 投法之立法,是為了落實主權在民的原則,確保國民直接 各性別、各族群踴躍投票,本會將 民權的行使,惟 110 年度全國性公民投票之投票率僅約 透過電視、網路、廣播、報紙、召 41%,恐因投票方式不夠便民、公投脫鉤大選等原因造成。開記者會,以及各直轄市、縣(市) 為使全國公民充分參與,提高民主正當性,爰請中央選舉 選舉委員會結合地方之大型民俗 委員會廣宣公投與選舉相關資訊,並設法提高投票率至少 或在地特色活動舉辦宣導等多元 達 6 成,以確保我國之公民參政權。 方式強化宣導效益。 (二十六) 不在籍投票制度為我國選舉制度的一大變革,為配合推動 本會將依據立法通過內容規劃,建 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將需建置電子系統辦理,而 置投票權人申請不在籍投票電子 系統建置後需符合資安規範才可上線,鑒於中央選舉委員 系統,並邀請專家學者、相關機關 會的罷免案提議及連署系統、公民投票案提案及連署系統 提供諮詢意見,以訂定公民投票不 存有建置多年仍未上線情形,未來相關電子系統的建置,在籍投票申請查核作業辦法,俾完 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審慎規劃辦理,以免影響全國性公民投 善整體作業制度。系統開發完成 票不在籍投票的推動。 後,仍應辦理系統測試、資訊安全 高安全等級防護及檢測,另上線前 將辦理完整演練作業。 (二十七)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建置電子系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改制前為 統提供提議人之領銜人徵求提議及連署;公民投票法規 行政院資通安全處)於 110 年 9 月 定,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建置電子系統提供提案人之領銜人 29 日來函請本會應配合 110 年 8 徵求提案及連署。相關電子系統之提議(案)及連署方式、月 23 日資通安全管理法子法修 查對作業等事項之辦法及實施日期,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 訂,檢視相關資安防護規劃,落實 之。經查,上開辦法與電子連署相關的部分,截至 110 辦理各項資安防護措施。本會業於 年 8 月迄未施行。罷免案電子提議及連署系統、公民投票 111 年 3 月 16 日辦理完成,並於 案提案及連署系統於 107 年度建置完成,108 年間委託第 111 年 3 月 18 日 中 選 綜 字 第 三方廠商完成系統資安檢測並予修正。惟行政院稽核團隊 1113050121 號函請資安署儘速協 於 109 年提出 25 項待改善事項,存有超過資安責任等級 助確認。 A 級機關法遵要求的情形,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持續與行政 院資通安全處溝通協調並加強改善,早日完備相關程序, 辦理系統上線事宜。 (二十八) 配合 110 年 12 月 18 日公投結果,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以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2 月 23 尊重民意決定,於 3 個月內針對修憲案是否可與綁大選合 日中選務字第 1113150043 號函送 併辦理提出書面報告。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一、查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 19 案,係屬公民投票法第 2 條第 2 項第 2 款規定之「立法原則 之創制」。有關法律立法原則 127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之創制案經通過者,依同法第 30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行 政院應於 3 個月內研擬相關 之法律提案,並送立法院審 議。公民投票案不通過者,依 同法第 31 條規定,主管機關 應於投票完畢 7 日內公告公 民投票結果,並通知提案人之 領銜人。 二、上開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經於 110 年 12 月 18 日辦理投開 票,投票結果為不通過,本會 已依公民投票法第 31 條規 定,於投票完畢 7 日內公告公 民投票結果,並通知提案人之 領銜人。另依同法第 32 條規 定,主管機關公告公民投票之 結果起 2 年內,不得就同一事 項重行提出。 三、依上開投開票結果,行政院及 立法院均無須就該公民投票 案為後續之處理,且不因該公 民投票案不通過,發生「修憲 複決公投不得綁大選」之法律 效力,修憲複決公投仍應依憲 法增修條文及現行公民投票 法規定辦理。 四、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規 定,憲法修正案之提出,係屬 立法院權責,倘立法院提出憲 法修正案,經公告半年後 3 個月內,遇有公職人員選舉, 憲法修正案之複決與選舉同 日舉行投票,尚無不可。 五、 另查公民投票法第 23 條第 1 項規定,公民投票日定於 8 月第 4 個星期六,自中華民國 110 年起,每 2 年舉行 1 次。 12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惟憲法修正案之複決,上開憲 法增修條文已明定辦理期 限,不適用公民投票法第 23 條第 1 項規定。 六、 另為使憲法修正案之公投複 決程序完備,本會於 109 年 10 月 23 日函送行政院審查之 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其中第 15 條第 1 項規定 擬議修正為:「立法院依憲法 之規定提出之複決案,經公告 半年後,應於 10 日內將該複 決案連同公民投票簡稱、主 文、理由書,交由主管機關予 以編號,並於憲法增修條文第 1 條所定期間內辦理公民投 票,不適用第 9 條至第 13 條、 第 17 條第 1 項關於期間與同 條項第 3 款、第 19 條及第 23 條第 1 項規定。」 ,擬明定立 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及領土 變更案複決排除公民投票法 第 23 條第 1 項之適用,上開 修正草案俟行政院審查通過 後,將核轉立法院審議,提供 立法院審查決定之參考。 七、 有關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 19 案投票結果不通過,既不發生 「修憲複決公投不得綁大選」 之法律效力,又憲法修正案之 複決,憲法增修條文已明定辦 理期限,自不適用公民投票法 第 23 條規定,倘立法院提出 憲法修正案,經公告半年後 3 個月內,遇有公職人員選舉, 憲法修正案之複決與選舉同 日舉行投票,尚無不可,至是 否合併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 12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行投票,將由本會委員會議審 議決定。 (二十九) 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設有專區公開歷年政策及業務宣導 依決議辦理。 經費執行情形,公開內容包括宣導類型、宣導計畫(主要 內容)、刊登及播出時間、刊登及播出次數、托播對象及 金額等。惟依 109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中 央選舉委員會 109 年 12 月的公開格式未按行政院主計總 處 109 年 12 月 2 日函知各主管機關按季揭露的表件格式 揭露,需表達「宣導項目標題及內容」 、「媒體類型」 、「宣 導期程」 、「執行單位」 、「預算來源」 、「預算科目」 、「執行 金額」 、「受委託廠商名稱」 、「預期效益」 、「刊登或託播對 象」並備註其為政策或業務宣導。 為期使外界瞭解政府政策或業務宣導經費執行的概況,中 央選舉委員會應確實依規定格式詳實填寫,並公開該會相 關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執行情形。 (三十) 按釋字第 331 號解釋,不分區立委係按該次選舉政黨得票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3 月 30 總數比例方式產生,而非由選舉區之選民逕以投票方式選 日中選務字第 1113150053 號函送 出,自無從由選舉區之選民以投票方式予以罷免;公職人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員選舉罷免法第 69 條第 2 項規定: 「全國不分區、僑居國 一、 司法院釋字第 331 號解釋業 外國民選舉之當選人,不適用罷免之規定」 ,與憲法並無 肯認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選 牴觸。 舉之當選人不適用罷免規定 現行法律沒有不分區立委的罷免規定,造成人民對於不適 之合憲性: 任的中央民意代表,無法行使憲法保障的罷免權利,當民 (一)對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有 意代表的表現背離民意時,人民卻無法有效監督。針對不 關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 分區立委,也是透過人民所投的政黨得票率來計算,跟其 民立法委員選舉之當選人,不 他民意代表一樣,都是人民的選票來被賦予政治權利,應 適用罷免之規定,有無與憲法 該也要有相同的退場機制,否則無法對人民負責。雖中央 之規定相牴觸,依司法院釋字 選舉委員會曾表示,此與現行選罷法之選制不符,即便修 第 331 號解釋意旨,依憲法增 法涉及層面廣,故可行性低。惟中央選舉委員會身為中央 修條文第 4 條規定,僑居國外 最高的選務機關,應該針對法律規定研議或評估相關可行 國民及全國不分區之中央民 性,並於 3 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交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意代表,係按該次選舉政黨得 票總數比例方式產生,而非由 選舉區之選民逕以投票方式 選出,自無從由選舉區之選民 以投票方式予以罷免,公職人 員選舉罷免法第 69 條(條次 現已修正為第 75 條)第 2 項規 定:「全國不分區、僑居國外 13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國民選舉之當選人,不適用罷 免 之 規 定 」, 與 憲 法 並無 牴 觸。惟此種民意代表如喪失其 所由選出之政黨黨員資格 時,自應喪失其中央民意代表 之資格,方符憲法增設此一制 度之本旨。 (二)前開司法院釋字解釋理由書 進一步闡明,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規定,國民大會代表、立 法院立法委員之選舉罷免,依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規定 辦理之。僑居國外國民及全國 不分區名額,採政黨比例方式 選出之。僑居國外國民及全國 不分區名額選出者,既係按政 黨比例方式產生,而非由選舉 區之選民逕以投票方式選 出,自無從依憲法第 133 條規 定,由原選舉區選民以投票方 式,予以罷免。人民之罷免權 亦因此而受限制。公職人員選 舉罷免法第 69 條第 2 項規 定:「全國不分區、僑居國外 國民選舉之當選人,不適用罷 免之規定」,即係本於上述意 旨,與憲法並無牴觸。憲法增 修條文第 1 條、第 2 條及第 4 條增設按政黨比例方式選出 僑居國外國民及全國不分區 中央民意代表之規定,旨在使 中央民意機關有部分代表,於 行使職權時,不為地區民意所 侷限,而能體察全國民意之所 在,發揮維護國家整體利益之 功能;並使政黨在其所得選票 總數比例分配之全國不分區 當選名額內,選出才德俱優, 13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聲譽卓著之黨員任中央民意 代表,為國家民主憲政建設, 貢獻其心力。惟此種民意代表 既係由所屬政黨依其得票比 例分配名額而當選,如喪失其 所由選出之政黨黨員資格 時,即失其當選之基礎,自應 喪失其中央民意代表之資 格,方符憲法增設此一制度之 本旨。至其所遺缺額之遞補, 應由法律定之,以維政黨政治 之正常運作。 (三)依司法院釋字第 331 號解釋 意旨,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 係按該次選舉政黨得票總數 比例方式產生,而非由選舉區 之選民逕以投票方式選出,自 無從由選舉區之選民以投票 方式予以罷免,爰公職人員選 舉罷免法有關全國不分區立 法委員選舉之當選人不適用 罷免之規定,與憲法並無牴 觸。又 94 年 6 月 10 日修憲 前,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 民立法委員選舉之投票方 式,係採「一票制」,即依各 政黨推薦之區域及原住民選 舉候選人得票比率來分配政 黨當選名額。94 年 6 月 10 日 修憲後,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 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投票 方式,改採「兩票制」,由選 民以政黨為投票對象,並依政 黨得票比率來分配政黨當選 名額,修憲後雖投票方式有所 改變,惟全國不分區立法委 員,係按該次選舉政黨得票總 數比例方式產生,且非由選舉 13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區之選民逕以投票方式選出 之制度本旨並未變更,自亦無 從由選舉區之選民以投票方 式予以罷免。 二、 司法院釋字第 401 號解釋理 由書重申由全國不分區及僑 居國外國民產生之當選人,因 無原選舉區可資歸屬,自無適 用罷免規定之餘地: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401 號解 釋意旨,罷免權乃人民參政權 之一種,憲法第 133 條規定被 選舉人得由原選舉區依法罷 免之。則國民大會代表及立法 委員因行使職權所為言論及 表決,自應對其原選舉區之選 舉人負政治上責任。從而國民 大會代表及立法委員經國內 選舉區選出者,其原選舉區選 舉人得以國民大會代表及立 法委員所為言論及表決不當 為理由,依法罷免之,不受憲 法第 32 條及第 73 條規定之限 制。前開司法院釋字解釋理由 書進一步闡明,其由全國不分 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產生之當 選人,因無原選舉區可資歸 屬,自無適用罷免規定之餘 地。民國 80 年 8 月 2 日修正 公布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69 條規定: 「公職人員之罷 免,得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選 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但就職 未滿 1 年者,不得罷免。」 「全 國不分區、僑居國外國民選舉 之當選人,不適用罷免之規 定。」即係本上開意旨而制定。 三、 依 據 ACE 選 舉 知 識 庫 (ACE 133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Electoral Knowledge Network)有關罷免制度之討 論,罷免是讓選民可在當選人 的任期結束之前使該當選人 去職之機制。罷免機制設計須 考慮與選舉制度的相容性問 題,選舉制度若是以候選人為 基礎,則罷免制度之設計尚無 問題,惟若是以政黨為基礎之 選舉制度,則有選民是否有權 罷免依政黨名單當選之代表 之疑義。按西歐國家選舉制度 多採行政黨比例代表制,選民 係依據政黨名單投票,自無從 針對特定民意代表進行罷 免,此為西歐國家少採行罷免 制度之原因。又查德國、日 本、紐西蘭等國會議員選舉採 行單一選區兩票制之國家,對 於採政黨比例方式選出之國 會議員,均未見採行罷免制 度。 四、 我國憲法有關按政黨比例方 式選出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 之規定,旨在使立法委員有部 分代表,於行使職權時,不為 地區民意所侷限,而能體察全 國民意之所在,發揮維護國家 整體利益之功能,有關全國不 分區立法委員選舉之當選 人,不適用罷免之規定,經司 法院釋字第 331 號解釋肯認 其合憲性,且認此種民意代表 係由所屬政黨依其得票比例 分配名額而當選,於喪失其所 由選出之政黨黨員資格時,自 應喪失其中央民意代表之資 格。又憲法第 133 條規定,被 134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選舉人得由原選舉區依法罷 免之。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選 舉之當選人,因無原選舉區可 資歸屬,自無適用罷免規定之 餘地。基於憲法增設全國不分 區代表制度之本旨,此種民意 代表當選之基礎,以及當選人 無原選舉區可資歸屬,自無適 用罷免規定之餘地,本會認為 仍以維持現行公職人員選舉 罷免法第 75 條有關全國不分 區立法委員選舉之當選人,不 適用罷免之規定為宜。 五、 又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如欲 採行罷免制度,須審酌前開憲 法增設全國不分區代表制度 之本旨審慎予以考量,並以涉 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修 正,該法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有關該法檢討修正作業,允宜 由內政部為之。 六、 綜上,有關全國不分區立法委 員選舉之當選人,不適用罷免 之規定,業經司法院釋字第 331 號解釋肯認其合憲性,又 憲法第 133 條規定,被選舉人 得由原選舉區依法罷免之。全 國不分區立法委員係由所屬 政黨依其得票比例分配名額 而當選,因無原選舉區可資歸 屬,自無適用罷免規定之餘 地,爰本會認為仍以維持現行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75 條 有關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選 舉之當選人,不適用罷免之規 定為宜。 (三十一)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公民投票法皆有規定:「在投票所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4 月 18 四周三十公尺內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 日中選法字第 1113550136 號函送 135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立法院,摘述內容如下: 役或科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實務上 30 公尺標準 一、民國(下略)39 年 6 月 17 日公 應如何界定,中央選舉委員會與警政署尚未達成協議,中 布之臺灣省妨害選舉取締 辦 央選舉委員會曾做出函釋認為,上開規定所稱四週 30 公 法第 6 條規定:「投票日一切 尺內之起算基準,應係指投票所四周的邊緣起算至 30 公 競選活動,不得於距離投 票 尺處以內之範圍而言,但因設置地點之地形、地貌、屏障 所二百公尺以內行之。」乃 地物各異,是否以拉線、劃線等適當方式區隔或逕以目測 「 競 選 活 動 區 域 限 制 測距即可,當由警衛人員視個別情況予以處理。考量該條 (electioneering within the 文是構成刑罰之要件,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做出明文解釋, prohibited area) 」 ( 下 稱 以利現場人員執法時有所依循,避免侵害人民權益,請中 「區域限制」)之嚆矢。該規 央選舉委員會針對 30 公尺內之起算基準提出具體說明, 定旋於 41 年 9 月 2 日刪除。 於 3 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交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42 年 12 月 26 日復修正為: 「候選人須在名單公告後,始 得作競選活動,投票日禁止一 切競選活動,當選後不得因選 舉藉故請客酬謝及相互餽 贈。」修正後之規定,改為投 票日不分區域範圍,任何競選 活動均不得為之。上開 39 年 的「區域限制」規定,為日本 公職選舉法所未見,應非沿襲 自日制;該規定適用年餘,旋 予以刪除,其修訂沿革意旨不 明,或因執行上有所窒礙之 故。 二、嗣 90 年第 5 屆立法委員及縣 市長選舉,各界迭有反應投 票日經常有閒雜人員於投開 票所附近徘佪不去,或於選前 往投票所途中擺攤泡茶,監看 投票者行止之情事,為此本 會並依選監檢警會報之決 議,發函警政署促其轉知投票 日配置於投票所外之警衛人 員,予以勸導疏離,以維選舉 秩序。 三、其後,內政部並草擬修正公職 選罷法擬議增列禁制規定。但 136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為應 93 年總統大選之即將辦 理,遂本諸公職選罷法修正草 案,權先於 92 年 10 月修正增 列總統選罷法第 93 條第 2 項 30 公尺內「區域限制」規定。 隨後公職選罷法於 96 年 11 月始為相應之增訂,二條之立 法意旨均為:「刑法第 147 條 雖有妨害投票秩序罪,以規範 投開票所外之投票秩序,惟為 應實際選務作業需要,尚有於 本法加強規範之必要,爰增列 第 2 項規定。」 四、93 年第 11 任總統及首次公民 投票合併舉行投票,亦為 30 公尺「區域限制」之首度適 用。警政署於選前即函請本 會釋示:所謂 30 公尺之劃定 起算基準為何?例如學校內 之投開票所究應自各該投開 票所門口開始起算,抑或從學 校圍牆起算?以「區域限制」 之制,雖係恢復舊制,實務如 何操作並無案例可循。雖公職 選罷法第 51 條(即現行第 52 條)第 3 項前於 78 年曾修正增 列類同「區域限制」條款:即 「候選人懸掛或豎立標語、看 板、旗幟、布條等廣告物,除 設置於宣傳車輛外,以其競選 辦事處三十公尺內之範圍內 為限。」(增列條文旋於 83 年刪除。)其中條文所稱 30 公尺之範圍如何起算?除乏具 體案例外亦未作成補充性解 釋予以闡明。 五、查「區域限制」之制,為美國 各州所普遍之規制。其限制範 137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圍從 50 至 200 英呎,各州不 一,其起算基點亦略有差 異,但大多數的州均以投票所 入口(或大門)為起算基點。 於該區域範圍內不得出現競 選標誌、發送競選文宣、或干 擾勸誘等行為。雖美制以投票 所入口為起算基點,但於我 國上開法條,係謂投票所「四 周」30 公尺文義,爰仍函復 警政署略以:投票所四周 30 公尺內之起算基準,係指投票 所四周之邊緣起算至 30 公尺 處以內之範圍而言。嗣因警政 機關紛有要求投開票所選務 人員應拉線區隔 30 公尺,始 得據以執法。鑒於美國各州對 於「區域限制」規定如何之執 行,尚非明瞭。但並未見於投 票所四周均予拉線區隔,形 成區內不得拉票,區外即可拉 票之情況。蓋「一定距離」, 固屬法定構成要件,惟因各投 票所地形(高低起伏、樓上樓 下)、地貌(道路、樹叢)及屏 障(圍牆、民宅)各異,無從一 體作機械式之認定,亦非均得 予以拉線加以區隔者。也就是 說,拉線於執行性質上有其事 實上之障礙。因此本條所稱 「30 公尺」因認已有經驗性 概念的摻和,而應認屬於不確 定的法律概念,乃有容許執法 人員依一般人的經驗予以判 斷之餘地。換言之,本條執法 之重點應在於防杜投票所四 周的喧嚷、干擾、勸誘行為, 所謂的 30 公尺殊無須拘 泥 13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作準確之量測。倘果爾有喧 嚷、干擾、勸誘行為,即應予 以制止,制止不聽,始再據以 為應適用系爭規定或刑法第 147 條處理之問題。爰本會乃 於 107 年函復警政署略謂: 「投票所周圍 30 公尺內之起 算基準,應係指投開票所四周 的邊緣起算至至 30 公尺處以 內之範圍而言,但因設置地點 之地形、地貌、屏障地物各 異,是否以拉線、劃線等適當 方式區隔或逕以目測測距即 可,當由警衛人員視個別情況 予以處理。」但警政署要求選 務人員於投票所四周拉線的 舉措迄未戢止。 六、109 年第 15 任總統大選,臺 北市選委會又向本會請釋,投 票所四周 30 公尺究應如何起 算?本會釋復略謂: 「『投票所 四周 30 公尺』 ,因係刑事犯罪 構成要件,本會尚無適用解釋 餘地,惟前應內政部警政署之 詢問,二度函復該署本會之法 制意見,略以:『投票所四周 30 公尺內之起算基準,應以 投票所四周之邊緣起算至 30 公尺處以內之範圍言。…以上 開條文選舉委員會尚非直接 適用機關,本會自未便逕予以 釋示,來函所稱本會就之作有 函釋一節,容有誤解。」同時 警政機關要求選務人員拉線 之舉,遂漸為常態,包括全國 性公投案之投票,亦作相同要 求。雖前有新竹縣選委會於 110 年回復該縣察局略以:關 13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於貴(警察)局建議投開票所 四周 30 公尺界線認定作法一 案,依本會 108 年函文臺北市 選委會之說明,其中「投票所 四周 30 公尺」 ,因係刑事犯罪 構成要件,本會尚無適用解釋 餘地。 (三十二) 我國新冠肺炎整體疫情趨緩,惟鑒於疫情變化存在不確定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3 月 8 日 性,籌備選務允宜審慎。111 年度預定舉辦地方公職人員 中選務字第 1113150044 號函送立 選舉,爰建請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 110 年度公民投票選務 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防疫措施,精進選務工作,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 一、 110 年全國性公民投票選務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防疫作為: (一)訂定「110 年全國性公民投票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 疫計畫」,報經中央流行疫情 指揮中心於 110 年 5 月 17 日 同意備查,請直轄市、縣(市) 選舉委員會確實依照防疫計 畫規定確實辦理防疫工作。 (二)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 會分別訂定各該直轄市、縣 (市)選務防疫計畫,函報直轄 市、縣(市)政府(疫情指揮中 心)備查。 (三)函請各直轄市、縣(市)選舉 委員會將投開票程序模擬演 練調整為以選務防疫演練為 重點。 (四)函請直轄市、縣(市)選舉委 員會落實辦理投票所外通道 每間隔 1 公尺於地面標示社 交距離,並酌予增加防疫手 套、護目鏡數量等防疫措施。 二、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 務防疫工作規劃方向: (一)妥為研擬防疫計畫及防疫措 施,並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 心備查。 14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二)請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 員會邀集地方政府(含地方衛 生、民政及警政單位),並訂 定各該直轄市、縣(市)選務防 疫計畫,報地方政府(疫情指 揮中心)備查。 (三)投開票所配置充足防疫人員 及防疫物資。 (四)規劃有發燒症狀選舉人專屬 投票動線。 (五)辦理選務防疫模擬演練。 (六)加強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教育 訓練。 (七)將選務防疫措施列入投開票 所作業程序動畫教材宣導重 點。 (八)配合疫情發展及防疫政策檢 討調整各項選務防疫措施。 (三十三) 111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預算案「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3 月 25 作維持費」編列公民投票案連署人名冊倉儲費用 120 萬 日中選秘字第 1113650100 號函送 元,係按每月倉儲費用 10 萬元估算全年之數。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一、 公民投票案連署人名冊保管情形: 一、依據本會檔案分類及保存年限 公民投票法第 12 條第 3 項: 「前項連署人名冊,應依規定 區分表規定,公民投票案連署 格式逐欄填寫,連署人應親自簽名或蓋章,填具本人國民 人名冊係屬檔案性質,應自歸 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戶籍地址,並分直轄市、縣(市)、鄉 檔日起算,保存年限為 1 年, (鎮、市、區)別裝訂成冊向主管機關提出。」 惟如涉訴願或行政訴訟者,其 公民投票案連署人名冊係屬檔案性質,自歸檔日起算保存 保存年限自訴願決定或行政 年限為 1 年,如涉訴願或行政訴訟者,其保存年限自訴願 訴訟判決確定日起算,檔案保 決定或行政訴訟判決確定日起算,檔案保存屆期後依程序 存屆期後,本會將依程序函報 函報檔案管理局核准後辦理銷毀。截至 110 年 8 月計有 檔案管理局核准,始得依法辦 15 案公民投票案連署人名冊尚在保管中,共計 15 萬餘 理銷毀。 冊,其中 10 案訴訟中,其保存年限須自訴願或行政訴訟 二、本會於 107 年 8 月 17 日起依 判決確定日起算,因此,保存期限未定;另外 5 案已屆保 郵政法第 6 條規定,與具有通 管期限,其中 1 案於 109 年 10 月 28 日屆期,4 案於 110 信郵政專營權之中華郵政公 年 2 月 25 日屆期,連署人數共 278 萬餘人計 5 萬餘冊連 司以限制性招標方式,委由該 署人名冊尚待銷毀: 公司承辦全國性公投案連署 110 年 8 月底公民投票案連署人名冊保管情形概況表 人名冊郵寄及入倉作業。全國 項目 案 性公民投票案連署人名冊經 連署人數 冊數 數 14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訴訟中,保存期 清查連署人數後,即將連署人 10 4,899,511 98,638 限未定 名冊正本依連署人設籍所在 保 109.10.28 1 338,845 6,448 地,郵寄至各戶政事務所辦理 管 屆期 查對作業,俟各戶政事務所完 110.02.25 期 4 2,441,595 48,780 成查對後,將連署人名冊正本 屆期 限 寄回中華郵政公司指定倉儲 屆 小計 5 2,780,440 55,228 地點保存;連署人名冊之影本 期 亦於送件當日直接運送至倉 合計 15 7,679,951 153,866 儲地點保存。 資料來源:中央選舉委員會 三、本會業於 110 年 10 月 5 日將 二、 近年度公民投票案連署人名冊倉儲費用執行情形 5 案已屆保管期限約 556 萬餘 公民投票法第 13 條第 1 項: 「主管機關收到連署人名冊 份連署人名冊檔案,報經檔案 後,…;合於規定者,應函請戶政機關於 60 日內完成查 管理局核准後完成銷毀。截至 對。」據中央選舉委員會說明,公民投票案連署人名冊郵 110 年 12 月止,尚有 10 案因 寄至全國各相關戶政事務所查對之工作具時效性,且後續 訴訟中應配合司法程序保 仍須辦理連署人名冊回寄及入倉管理保存作業,考量各階 管,查該 10 案尚無收到檢察 段之連署人名冊郵寄及保管安全性,該會承租「中華郵政 署來函,其保管期限無法確 -深坑物流中心」 ,做為連署人名冊保存倉庫,入倉保管費 定,該數量約 980 萬份之公投 分別為 108 年度 94 萬餘元、109 年度 95 萬餘元及 110 年 連署人名冊仍有存放於該指 1 至 8 月 69 萬餘元,111 年度預算案數 120 萬元可能有調 定倉儲地點之需求。 降空間。 因此,爰請中央選舉委員會說明訴訟中的 10 案訴訟進度 為何?及保管期限屆至之 5 案何時銷毀?3 個月內向立法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三十四) 公民投票法第 10 條規定,公民投票案經主管機關審核如 依決議辦理。 有該法第 3 項所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敘明理由,通知提 案人之領銜人於 30 日內補正;其第 4 項規定,主管機關 依前項規定命補正者,應先舉行聽證會,釐清相關爭點並 協助提案人之領銜人進行必要的補正。為使全國性公民投 票案之聽證進行程序有所遵循,中央選舉委員會訂定「全 國性公民投票聽證作業要點」憑辦,該要點第 15 點規定, 聽證紀錄,得以錄音或錄影輔助之。 中央選舉委員會 111 年度編列公民投票案辦理聽證會之 作業經費 91 萬 8 千元,惟查,108 至 110 年 8 月止,中 央選舉委員會受理公民投票提案各 15 案、6 案及 0 案, 共 21 案;辦理聽證程序者各 9 案、12 案及 0 案,共 21 案;聽證程序委外直播經費執行數分別為 108 年度 42 萬 餘元、109 年度 58 萬餘元、110 年 1 至 8 月 0 元。為使預 14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算覈實編列,除總統、行政院及立法院依公民投票法第 14 條至第 16 條交付辦理之公民投票外,爰請中央選舉委 員會於每次公投提案受理後,如審查有應補正之事由者, 均應辦理聽證會。 (三十五) 中央選舉委員會 111 年度預算案「選舉業務-綜合規劃及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3 月 11 選務資訊化」項下編列公民投票案提案人及連署人名冊查 日中選綜字第 1113050104 號函送 對費 809 萬元及公民投票案辦理聽證會之錄影(含直播)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作業經費 91 萬 8 千元。 本會辦理公投提案審查、公投連署 1. 公民投票案聽證會直播作業經費執行情形: 人名冊受理及補提相關作業,均依 「公民投票法」規定:公民投票案經主管機關審核如有該 公投法相關規定辦理,另為協助提 法第 10 條第 3 項所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敘明理由,通 案人之領銜人、相關政府機關釐清 知提案人之領銜人於 30 日內補正;同條第 4 項規定,主 公民投票案爭點、提供不克現場參 管機關依前項規定命補正者,應先舉行聽證會,釐清相關 與聽證之民眾及社會各界公、私部 爭點並協助提案人之領銜人進行必要之補正。為使全國性 門瞭解公投案相關議題之機會,並 公民投票案之聽證進行程序,有所遵循,中央選舉委員會 促進公民社會對於公共議題之廣 訂定「全國性公民投票聽證作業要點」 ,第 15 點規定,聽 泛討論,本會辦理公民投票提案聽 證紀錄,得以錄音或錄影輔助之。 證會均配合辦理錄影(含直播)作 108 至 110 年 8 月止,中央選舉委員會受理公民投票提案 業。考量 110 年舉行公民投票後, 各 15 案、6 案及 0 案,共 21 案;辦理聽證程序者各 9 案、至 112 年 才 會 再 度舉行 公 民 投 12 案及 0 案,共 21 案;聽證程序委外直播經費執行數分 票,惟為使公民投票案能夠納入 別為 108 年度 42 萬餘元、109 年度 58 萬餘元、110 年 1 112 年舉行投票,擬提案之領銜人 至 8 月 0 元。是以,由近年度執行數觀之,111 年度公民 預估將集中於 111 年向本會提出 投票案聽證會之錄影(含直播)預算 91 萬餘元,應有調整 公投案。是以,為確保選務作業順 空間。 遂進行,建請原編列預算得予維 2. 公民投票案提案人及連署人名冊查對費執行情形: 持,本會亦將秉持撙節原則,逐年 公民投票法規定,公民投票案提案人及連署人名冊,經主 依業務覈實估列,並滾動調整編列 管機關認定合於規定者,應函請戶政機關分別於 15 日 額度。 內、60 內完成查對,戶政機關應依據戶籍登記資料查對 前開名冊,如有該法第 10 條第 6 項及第 13 條第 2 項所列 各款情事之一者,應予刪除。 據中央選舉委員會說明:提案人名冊及連署人名冊查對費 係每查對 1 人發給 2 元,查明提案人及連署人名冊有偽造 情事予以刪除者,除前項查對費外,每查明 1 人加發 3 元;倘戶政事務所認為申請金額過低,不符行政作業成 本,亦得放棄請領。 111 年度提案人名冊查對費以 15 案及每案 3,000 人預 估,編列 9 萬元;連署人名冊以 10 案及每案 40 萬人預估, 編列 800 萬元,合共 809 萬元。但是,108 至 110 年 8 月 143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度公民投票案提案人及連署人名冊查對費執行數分別為 141 萬餘元、8 萬餘元及 352 萬餘元,各年度查對案數兩 者合計最多為 5 案: 108 至 110 年 8 月止公民投票案提案人及連署人名冊查對 費執行數 單位:新臺幣千元 提案人名 連署人名冊 項目 合計 冊查對費 查對費 案 金 案 案 金額 金額 數 額 數 數 108 3 23 2 1,396 5 1,419 年度 109 3 86 0 0 3 86 年度 110 年 0 0 3 3,522 3 3,522 1-8 月 資料來源:中央選舉委員會 因此,111 年度公民投票案提案人及連署人名冊查對費估 算基礎應有調降空間。因此,爰請中央選舉委員會研擬適 度減列 「公民投票案提案人及連署人名冊查對費 809 萬元 及公民投票案辦理聽證會之錄影(含直播)作業經費 91 萬 8 千元」預算可能性,3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 (三十六) 中央選舉委員會 111 年度預算案「選舉業務-綜合規劃及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3 月 9 日 選務資訊化」項下編列 520 萬 4 千元,係辦理該會資訊安 中選務字第 1113150060 函送立法 全監控、罷免案、公民投票案電子提議(提案)及連署系統 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維運等費用。經查,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與公民投票法 一、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 規定,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建置罷免系統及公投系統並訂定 查對作業辦法之訂定與發布 作業辦法,公投電子連署及查對辦法已於 109 年 4 月 10 情形 日公布,惟罷免系統之作業辦法尚未完成,導致相關系統 (一)法規依據: 於 107 年建置完成後,均無法上線之結果,爰請中央選舉 查 105 年 12 月 14 日修正公布 委員會儘速檢討補正,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76 提出書面報告。 條第 6 項規定,中央選舉委員 會應建置電子系統,提供提議 人之領銜人徵求提議及連 署;其適用罷免種類、提議及 連署方式、查對作業等事項之 辦法及實施日期,由中央選舉 144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委員會定之;第 83 條第 5 項 規定,罷免案提議人名冊及連 署人名冊查對作業辦法,由中 央選舉委員會定之。 (二)法規研擬過程: 1.依上開法律授權規定,本會經 於 106 年 8 月 16 日、107 年 1 月 18 日邀集法務部、國防 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銓 敘部、內政部(民政司、役政 署、資訊中心)、臺北市政府 民政局、新北市政府民政局等 相關機關(單位)及部分直轄 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會商, 經參酌與會機關(單位)所提 意見,擬具「公職人員罷免案 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草 案。 2.以 109 年公職人員罷免案相繼 提出,各直轄市、縣(市)選舉 委員會辦理查對提議人名 冊、連署人名冊作業迭有相關 建議意見,本會爰於 109 年 9 月 30 日重行檢討「公職人員 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 辦法」草案。經參酌內政部、 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意 見修正該草案,提請本會 110 年 2 月 9 日第 555 次委員會議 審議通過後,本會業於 110 年 2 月 23 日發布「公職人員罷 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 法」。 二、公職人員罷免電子連署系統 建置情形 (一)公職人員罷免電子連署系統 建置及功能: 1.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45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76 條第 6 項規定,中央選舉 委員會應建置電子系統,提 供提議人之領銜人徵求提議 及連署。為此,本會於 106 年 6 月 2 日以「公職人員罷 免案提議及連署系統建置營 運案」辦理公開招標,得標 廠商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 司企業客戶分公司,本系統 業於 107 年 6 月建置完成。 2. 提供提議人之領銜人透過系 統認證碼及領銜人自然人憑 證啟動系統服務,系統操作 介面簡單方便,連署人只要 輸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並以自然人憑證進行電子連 署。 (二)公職人員罷免電子連署系統 資安測試: 1.公職人員罷免電子連署系統 於 107 年底建置完成,為避 免連署人資料遭洩漏、竄改 及確保系統資安無虞,本會 業於 108 年 4 月委託第三方 廠商完成系統資安檢測、修 正及複測,行政院資通安全 處另於同年 5 月、6 月、7 月及 10 月進行 4 次本系統資 安檢測,本會均已完成修正。 2. 行政院資通安全處復於 109 年 10 月 7 日至本會進行實地 稽核作業,依據稽核報告, 行 政 院 稽 核 團 隊提 出 共計 25 項待改善事項,本會業於 110 年 6 月改善,行政院資 通安全處另於 110 年 9 月 29 日來函請本會應配合 110 年 8 月 23 日資通安全管理法子 146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法修訂,檢視相關資安防護 規劃,落實辦理各項資安防 護措施。 3. 公職人員罷免電子連署系統 上線期程規劃: 為配合行政院資通安全處建 議電子連署系統應符合資通 安全管理法子法修訂之資安 標準,本會進行資通安全弱 點 通 報 系 統 、 端 點 偵測系 統、擴大資通安全威脅偵測 管理等 3 項軟體功能驗證測 試、採購及導入相關機制, 將於 111 年 6 月前建置完成 上開資通安全管理法子法要 求新增之防護措施,將視行 政 院 資 安 處 確 認 資 安無虞 後,儘速辦理系統上線事宜。 三、本會訂定之公職人員罷免案 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已 於 110 年 2 月 23 日發布施 行,以罷免連署作業影響人民 罷免權之行使,為確保系統資 訊安全,保障人民連署權益, 本會將儘速進行相關測試以 完備系統之資安防護功能,以 利辦理系統上線。 (三十七) 臺中市第二選舉區立法委員補選,按中央選舉委員會 10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3 月 23 月 28 日決議,每個投開票所需有 2 位監察員,此次補選 日中選法字第 1113550110 號函送 設置 258 所投開票所,共需 516 位監察員,以候選人 5 立法院,茲摘述如下: 位平均推薦,每位候選人可指派 104 位。其中,有 9 個投 一、鑒於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及 開票所監察員重疊超額,已由各政黨代表抽籤,未抽中者 地方公職人員任期起迄不 改派其他投開票所;另不足額 213 名監察員部分,由臺中 一,故 99 年修正地方制度法 市選舉委員會函請各區公所選務作業中心自行遴派。 調整地方公職人員任期期程 對於這次監察員員額之爭議,每位候選人有超過一半以上 後,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員合 的投開票所無法自行指派監察員而由區公所指派,導致候 併辦理選舉;間隔 2 年後辦理 選人無法即時監控投開票之情形,顯然有失公平中立。參 地方各項公職人員選舉。107 考 102 年臺中立委補選,候選人可在所有投開票所都指派 年公投法修正後,於各該未辦 147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監察員進駐,顯然「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59 條: 「除 理選舉年,單獨辦理全國性公 候選人僅一人時,置監察員一人外,每一投票所、開票所 投,已漸衍為常態。是故,目 至少應置監察員二人。」監察員 2 人之規定並非上限,應 前(一)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 可視情況滾動調整。 員合併辦理選舉時,由每組總 監察員監票保障的不只是候選人公平競爭的權利,更是選 統副總統候選人於每 1 投開 民所投的每一票能被公平公正對待,應讓每位候選人在每 票所各自推薦 1 人監察員。經 個投開票所皆有設置監察員之權利,請中央選舉委員會釐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由所屬政 清這次監察員設置員額之爭議,並就相關條文解釋作出清 黨推薦。(二)地方公職人員直 楚之規範避免未來徒增爭議,以確保選舉之公正性,於 3 轄市長、縣市長選舉之候選人 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交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就所需人數平均推薦。但經政 黨推薦之候選人,由所屬政黨 推薦。若推薦不足額時,均由 選舉委員會 (實務上係由各 鄉鎮市區公所選務作業中心) 自行遴派。以總統副總統或直 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通常 均為足額推薦,致現制執行以 來,尚未發生重大爭議。 二、政黨及候選人彼此為最直接 的利害關係人,其所推薦之監 察員者必能嚴格監察,克盡厥 責達到監察目的。選舉委員會 本為選舉辦理機關,如復自行 遴派監察員自行為體制內之 監察,雖行之多年,卻亦難免 引致上開候選人無從足額遴 派之質疑。況選舉本在去蕪存 菁,而政黨兼負篩選之責,且 對其所推薦人選居於保證人 之地位,由之推薦乃屬至當。 其次,其餘推薦不足額之餘 額,由實力雄厚者續為推薦, 亦可杜絕倖進之士,保障誠摯 參選人之寓意。 三、本會為避免類似爭議再次發 生,前於 111 年 1 月 19 日召 開「投(開)票所監察員遴派相 關事宜研商會議」,會中邀集 14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內政部及本會部分所屬選委 會與會討論,並經內政部出席 代表確認僅修正「投票所開票 所監察員推薦及服務規則」備 補名冊之相關規定,未逾越公 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母法之規 定,是本會據上開會議決議擬 具「投票所開票所監察員推薦 及服務規則」第 6 條、第 7 條修正草案,且依法制作業相 關規定,已於 111 年 2 月 18 日刊登草案預告,俟完成 60 日預告程序,再提請本會委員 會審議討論,並為後續修正發 布事宜。 (三十八) 「公民投票法」第 18 條規定: 「主管機關應彙集前條公告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4 月 25 事項及其他投票有關規定,編印公民投票公報,於投票日 日中選綜字第 1113050160 號函送 二日前送達公民投票案投票區內各戶,並分別張貼適當地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點,及公開於網際網路。」 公民投票是憲法保障人民創制、複 經查,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的新住民專區,以及目前已發 決權之實踐,也是民主國家直接民 布的宣導影片,僅針對選制提供外語文宣,並未針對該次 意之展現,藉由全國性公民投票, 選舉或公投本身,提供多語言公報。 人民的意志可以反映於政策上,政 關於公投部分,目前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有提供「公投投 府政策之推動,也將接受檢驗。本 票流程及注意事項」的多語言手冊,包含英文、緬文、越 會依法辦理各項公職人員選舉及 文、印文、柬文及泰文,至於已公布的 2018 年公投公報(包 公民投票,為鼓勵民眾踴躍參與選 含各案詳細內文),則僅有中文版本。 舉及公民投票,本會積極宣導 110 爰建議中央選舉委員會研議比照投票流程文宣,製作六種 年全國性公民投票選務及防疫資 多語言版本的「公報」之可行性,以供新住民族群觀覽,訊,宣導內容包括投票日期時間、 避免資訊落差,保障新住民行使其公民權;同時也可使在 投票時應注意事項及選務防疫措 臺外國籍人士深入了解臺灣民主政體。 施等,並透過多元媒體,結合數位 媒體工具,擴大宣導效益。有關針 對新住民宣導,研議使用多語言文 字製作相關宣導素材,本會將持續 加強多管道服務,使新住民更易獲 取選務資訊,深化政治參與。 (三十九) 有鑒於幽靈人口影響選舉結果甚鉅。內政部雖依法將無確 有關逕遷人口集中於戶政事務所 實居住於戶籍者,逕遷至縣市政府區(鄉、鎮、市)公所,所在村(里)投票問題,涉及戶籍法 但中央選舉委員會依法卻無法註銷其投票資格,造成無人 第 50 條暫遷戶政事務所規定,鑑 14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可居住於行政機關,卻因設籍行政機關而有投票權之矛盾 於戶籍遷徙登記應依居住事實為 現象。逕遷戶問題,雖不致對總統、縣市長、立法委員選 之,為根本解決逕遷人口衍生問 舉結果產生決定性影響,但對於基層選舉,尤其是里長、題,建議仍以循修正戶籍法辦理為 鄉鎮民代表等選舉影響甚鉅。立法院雖於 110 年度審查總 宜,本會並將配合適時提供意見。 預算時,以主決議方式要求內政部、中央選舉委員會積極 至如戶籍法經立法院修法通過,戶 研議處理方式,但成效不佳。爰要求內政部應於 3 個月 籍機關自當依據該法辦理之戶籍 內,再度協調中央選舉委員會,針對逕遷戶人口之投票權 登記資料,據以辦理編造選舉人名 益與選舉公正性問題,研議具體解決辦法,並最遲應於 冊作業,以維護選舉人投票權益。 111 年地方選舉前,澈底解決幽靈人口投票問題,以防範 因幽靈人口導致基層選舉產生不公之情事發生。 (四十) 有鑑於我國未實施不在籍投票,使異地就業或就學者需額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3 月 10 外負擔交通費用,致使投票成本上升,明顯形成票票不等 日中選主字第 11138500492 號函 值的情況。綜觀世界其他民主國家,多數皆已採用不在籍 送立法院,並經 111 年 5 月 2 日立 投票與通訊投票之機制,為使公民投票權益受保障,爰提 法院第 10 屆第 5 會期內政委員會 案凍結 500 萬元,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3 個月內,提出我 第 14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 「同意 國不在籍投票與通訊投票執行可行性之書面報告,送交立 動支」 ,茲摘述內容如下: 法院內政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一、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推動情形 (一)查 107 年 1 月 3 日修正公布之 公民投票法第 25 條規定,主 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民投 票,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 之,其實施方式另以法律定 之。本會依上開規定研擬之 「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 票法」草案,業報經行政院於 110 年 9 月 30 日核轉大院審議 中。 (二)對於投票權人因工作、就學等 因素,於投票日不克返回戶籍 地投票,或因返回戶籍地投票 需花費時間、金錢成本,影響 其投票意願情形,順應世界潮 流趨勢,於全國性公民投票實 施不在籍投票,具有方便投票 權人履行其投票參政權利,確 保公民投票權行使之積極作 用。 (三)我國不在籍投票之實施歷經 15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多年討論,對於制度內涵及實 施方式各方意見不盡一致,考 量不在籍投票是一項積極保 障人民投票權之作為,公民投 票結果是人民意志的展現,在 能確保國人對公民投票結果 的信賴,以及公民投票結果不 受外力干預之前提下,以循序 漸進方式逐步推動,社會各界 則具有共識,以移轉投票已有 現行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 地投票實施經驗可資參酌,此 制由投票權人本人、親自、在 投票日當日、前往投票所投 票,可有效維護投票秘密及投 票結果公平性,本草案爰以採 行移轉投票方式規劃實施不 在籍投票,並同步放寬投開票 所工作人員工作地投票之投 票地點規定,以保障投票權人 之投票權益,擴大政治參與以 及深化民主。 二、總統副總統選舉及公職人員選 舉之不在籍投票 (一)查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13 條第 1 項、公職人員選舉罷 免法第 17 條第 1 項均規定: 「選舉人,除另有規定外,應 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其中 「另有規定」,係指返國行使 總統、副總統選舉權之選舉 人,得於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 戶籍地投票所投票,以及投票 所工作人員,得在戶籍地或工 作地之投票所投票。有關不在 籍投票之採行,事涉上開兩項 法律之修正。 (二)按總統副總統選舉、全國不分 15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 選舉、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 民立法委員選舉,均以全國為 選舉區,各僅有一種選舉票, 採行移轉投票,應屬可行。惟 101 年、105 年及 109 年總統 副總統選舉及立法委員選舉 均合併舉行投票,其中區域立 法委員選舉,有 73 種選舉票;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則於 103 年、107 年 2 度 9 種地方公職 人員選舉合併舉行投票,實施 不在籍投票,選務作業複雜度 高,又如僅擇部分選舉種類實 施不在籍投票,須考量選民能 否完整行使選舉權等問題。有 關總統副總統選舉及公職人 員選舉不在籍投票之採行,事 涉上開兩項選舉罷免法之修 正,本會尊重法律主管機關內 政部意見。 (三)對於總統副總統選舉及公職 人員選舉不在籍投票之投票 方式、適用選舉種類及對象, 如經各界凝聚共識,並配合修 改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倘兩項 選舉罷免法修正通過,本會自 當配合辦理。 (四十一) 中央選舉委員會 111 年度單位預算案「選舉業務-綜合規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3 月 15 劃及選務資訊化」項目編列 2,174 萬 7 千元,係為辦理中 日中選主字第 1113850059 號函送 選會選務相關應用系統維護、罷免案及公民投票電子提案 立法院,並經 111 年 5 月 2 日立法 及連署系統維運。 院第 10 屆第 5 會期內政委員會第 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建置 14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 「同意動 電子系統提供連署與徵求提議,《公民投票法》亦明定中 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選會應建置電子系統之提案連署方式及查對作業。惟中選 一、為避免連署人資料遭洩漏、竄 會過去動用第二預備金建置罷免案及公民投票案電子連 改及確保系統資安無虞,本會 署系統,後續更投入相關資安防護檢測及維運費用,總共 業於 108 年 4 月委託第三方廠 15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845 萬元,卻未見任何啟用期程。爰此,凍結 15%,請中 商完成系統資安檢測、修正及 央選舉委員會就提出具體電子系統建置說明與上線期 複測,行政院資通安全處另於 程,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5 月、6 月、7 月及 10 月進行 得動支。 4 次本系統資安檢測,本會均 已完成修正。 二、行政院資通安全處於 109 年 10 月 7 日至本會進行實地稽 核作業,行政院稽核團隊提出 共計 25 項待改善事項,本會 業於 110 年 6 月改善,行政院 資通安全處另於 110 年 9 月 29 日來函請本會應配合 110 年 8 月 23 日資通安全管理法子法 修訂,檢視相關資安防護規 劃,落實辦理各項資安防護措 施。 三、為配合行政院資通安全處建 議電子連署系統應符合資通 安全管理法子法修訂之資安 標準,本會進行資通安全弱點 通報系統、端點偵測系統、擴 大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等 3 項軟體功能驗證測試、採購及 導入相關機制,將於 111 年 6 月前建置完成上開資通安全 管理法子法要求新增之防護 措施,將視行政院資安處確認 資安無虞後,儘速辦理系統上 線事宜。 153 四、附錄 中央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2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55-163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164-165 三、 人事費彙計表..................... 167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168-169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170 中央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96,00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對選舉有關業務及委員會各項會議召開隨時配合支援,圓 議事、文書、事務、財務、歲計、會計、統計、人事管理 對選舉有關業務及委員會各項會議召開隨時配合支援,圓 滿達成任務。 、辦理公務機密維護及機關安全維護等各項一般行政工作 滿達成任務。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86,475 人事室、秘書室 1.人事費85,510千元,係專任主任委員1人、 1000 人事費 85,510 副主任委員1人、專任職員52人、技工1人、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4,608 駕駛2人、工友3人之待遇、考績及年終工作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8,792 獎金,休假補助,加班值班費,執行職務意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482 外傷亡慰問金、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 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之公保、勞保及健保 1030 獎金 13,634 保費等。 1035 其他給與 1,080 2.業務費881千元,主要係兼職人員兼職費等 1040 加班值班費 3,548 經費(以委員9人,每人每月8,000元計)。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044 3.獎補助費84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1055 保險 5,322 金,以退休退職人員14人,每人每節2,000 2000 業務費 881 元計。 2030 兼職費 881 4000 獎補助費 84 4085 獎勵及慰問 84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9,199 秘書室、人事室 1.員工教育訓練費60千元。 2000 業務費 9,115 、政風室、主計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經 2003 教育訓練費 60 室 費,計838千元。 2009 通訊費 838 3.公投案連署人名冊倉儲費用570千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70 4.公務車輛牌照稅及燃料使用費等,計75千元 。 2024 稅捐及規費 75 5.公務車輛及廳舍保險費等35千元。 2027 保險費 35 6.辦理各項訓練、講習等所需講師鐘點費78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8 元。 2051 物品 335 7.採購消耗性用品、專書閱讀書籍及公務車輛 2054 一般事務費 5,566 油料費等335千元。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38 8.一般事務費5,566千元,包括: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79 (1)中央聯合辦公大樓管理維護費4,189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485 。 2081 運費 40 (2)處理經常性印刷、環境清潔、環境教育 2084 短程車資 5 、淨零綠生活、節能、員工健康檢查、 2093 特別費 711 文康活動費、雜支、國會聯絡相關事宜 3000 設備及投資 84 、大樓通行證、印製預決算書、支出審 3035 雜項設備費 84 核書籍及編印政風工作手冊等費用1,337 千元,員工協助方案40千元,共計1,377 千元。 155 中央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96,00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9.房屋廳舍養護費用138千元。 10.公務車輛養護費及辦公器具養護費等179千 元。 11.國內視察督導旅費485千元。 12.公務搬運費等40千元。 13.接洽公務短程車資5千元。 14.首長及副首長特別費711千元。 15.設備及投資84千元,係汰換公務手機、事 務機具等費用。 03 召開委員會議 335 秘書室 1.召開委員會議資料印刷、誤餐及雜支等費用 2000 業務費 335 245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245 2.委員公務國內旅費90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90 156 中央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09,88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建立選舉罷免理論,供辦理選務之參考。 施政方針、施政計畫擬定、管制及考核;選舉、罷免及公 1.建立選舉罷免理論,供辦理選務之參考。 2.整理選舉史料,建立歷年選舉之完整資料。 民投票研究發展相關業務;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電腦化 2.整理選舉史料,建立歷年選舉之完整資料。 3.提升工作人員素質,增進選務行政效率。 作業;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資料庫規劃及建置。編輯選 3.提升工作人員素質,增進選務行政效率。 4.研修選舉法規,使選舉法制更臻健全。 舉罷免叢書、選舉簡報及選舉概況。辦理選務工作人員講 4.研修選舉法規,使選舉法制更臻健全。 5.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習研修選舉法規,審理訴願案件等。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 5.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選舉。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先期作業。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 18,320 綜合規劃處 1.辦理選務、公投案查對及聽證會等超時加班 1000 人事費 50 費50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50 2.公投案連署人名冊運送郵資750千元。 2000 業務費 16,311 3.資訊服務費8,753千元,係包括: 2009 通訊費 750 (1)辦理本會資訊軟硬體及選務等相關應用 系統維護費用1,849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8,753 (2)辦理本會資訊安全監控、網站安全弱點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80 檢測、系統滲透測試及資安健診等費用4 2039 委辦費 807 ,219千元。 2051 物品 30 (3)辦理罷免案及公民投票案電子提議(提案 2054 一般事務費 831 )及連署系統維運等費用985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60 (4)本會對外資訊系統之政府雲端資料中心 3000 設備及投資 1,959 租賃費1,700千元。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959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080千元,係包括: (1)辦理綜合規劃、研究發展及知識管理業 務之稿費、審查費相關經費等30千元。 (2)公投案提案人及連署人名冊查對費5,050 千元。 5.委託辦理選務相關研究費用807千元。 6.物品30千元,係包括: (1)辦理自行研究及知識管理業務之文具等 物品費用10千元。 (2)蒐集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等研究發展 資料,購置相關圖書、期刊及雜誌等費 用20千元。 7.一般事務費831千元,係包括: (1)編印出國報告、委託研究報告、自行研 究報告、出版品等印刷費、辦理講習、 研討會等一般事務費用6千元。 (2)公投案辦理聽證會之錄影(含直播)作業8 25千元。 8.辦理年度研究發展資料蒐集及實地查核、年 度管考及相關研習活動等國內差旅費60千元 。 157 中央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09,88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9.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959千元,係汰購選務 終端電腦及週邊設備、系統軟體增購升級及 資安軟體更新授權等費用。 02 選務策進 5,625 選務處 1.辦理選舉、公投、罷免相關選務工作等超時 1000 人事費 50 加班費50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50 2.選送人員出國參加專業訓練或講習32千元。 2000 業務費 5,575 3.蒐集選舉、公投、罷免叢書資料,及辦理國 2003 教育訓練費 32 際組織會議、活動、觀選、選務工作講習、 座談會等,所需資料編印、郵電通訊、文具 2009 通訊費 40 物品、場地佈置等相關經費2,072千元。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680 4.辦理各項選務講習及會議等所需講師鐘點費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 、出席費等相關經費50千元。 2039 委辦費 738 5.委託辦理選務幹部人員講習委辦費738千元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357 。 2051 物品 60 6.「亞洲選舉官署協會」推展業務臨時人員酬 2054 一般事務費 1,972 金、國際組織會費計1,037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500 7.督導選務旅費500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1,116 8.派員出國考察美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實施概 2084 短程車資 30 況及參加亞洲選舉機關協會執行委員會議國 外旅費1,116千元。 9.市內接洽公務短程車資30千元。 03 法政業務工作 2,209 法政處 1.辦理選務、公投聽證會等超時加班費60千元 1000 人事費 60 。 1040 加班值班費 60 2.郵寄等通訊費18千元。 2000 業務費 2,149 3.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兼職費147千元。 2009 通訊費 18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70千元,包括: (1)辦理聽證會速記員費用80千元。 2030 兼職費 147 (2)辦理聽證會學者專家出席費30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70 (3)辦理聽證會鑑定報告書費100千元。 2051 物品 18 (4)辦理聽證會主持人費90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1,104 5.物品18千元,係包括: 2072 國內旅費 100 (1)配合選舉法規修正及業務需要,購置參 2078 國外旅費 192 考書籍等10千元。 (2)電腦週邊等耗材8千元。 6.一般事務費1,104千元,係包括: (1)編印選舉法規彙編、對照表及其他法規 等62千元。 (2)辦理選務、公投案等訴訟費900千元。 (3)辦理聽證會誤餐費及雜支等42千元。 (4)「法學資料庫」、「論著資料庫」等參 158 中央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09,88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考文獻資料之授權使用費100千元。 7.業務督導及公投業務旅費100千元。 8.參加2023年亞洲自由選舉網絡論壇國外旅費 192千元。 04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80,534 各處室 1.辦理立法委員選舉所需人事費1,968千元: 1000 人事費 1,968 (1)因應選舉期間,辦理選舉事務人員及投 1035 其他給與 100 開票所工作人員因執行職務受傷者,依 1040 加班值班費 1,868 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1條規定發給 2000 業務費 78,566 慰問金,計需100千元。 (2)辦理選舉期間加班值班費1,868千元。 2009 通訊費 100 2.業務費78,566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45,000 (1)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100千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100 。 2030 兼職費 1,460 (2)電腦計票作業費用45,000千元。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50 (3)選情中心所需租賃設備及場地租金2,1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734 千元。 2039 委辦費 950 (4)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1,460千元 2051 物品 153 (顧問7人,臨兼人員簡兼30人、薦兼8 2054 一般事務費 25,805 人)。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8 (5)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計35 2072 國內旅費 816 0千元。 2081 運費 70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734千元: <1>辦理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等相關訓練及 監察業務人員講習講師鐘點費1,259千 元。 <2>因應選舉訴訟爭議選票效力鑑定出席 費、政黨使用電視從事競選宣傳錄影 帶工作及審查小組委員出席費50千元 。 <3>選情中心工作人員工作費425千元。 (7)辦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統計分析委託研 究950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所需物品153千元,包括: <1>各種文具紙張133千元。 <2>辦理選舉期間公務車輛油料20千元。 (9)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25,805千元, 包括: <1>編印選務工作進行程序表、當選人名 冊、選務統計表格、選舉實錄、當選 證書、印製其他選務資料等印刷費2,0 159 中央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09,88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0千元、印製協助監察人員蒐證工作 證及有效票無效票認定圖例、編印執 行監察職務手冊及相關法規簡錄等254 千元,共計2,254千元。 <2>辦理選務工作人員座談會及檢討會租 用場地、佈置會場、資料編印、誤餐 費1,000千元,委員會議會場佈置茶水 費、其他會議費及雜支等961千元,共 計1,961千元。 <3>辦理立法委員選舉媒體政策及業務宣 導費7,300千元,包括製作宣導短片及 購買電視時段3,200千元、網路宣導2, 400千元、製作廣播帶及購買廣播時段 900千元、刊登報紙800千元。 <4>淨化選風宣導品100千元。 <5>選情中心工作人員餐飲及雜費364千元 。 <6>辦理政黨使用電視從事競選費用7,500 千元,辦理原住民候選人電視政見發 表會,利用原住民電視台辦理,包括 場地、攝影棚、時段等經費,計1,556 千元,共計9,056千元。 <7>因應各級選舉委員會選舉訴訟費136千 元。 <8>拍攝立法委員選舉紀錄片1部800千元 。 <9>辦理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訓儲講習及執 行監察業務人員講習,所需佈置會場 、資料編印、茶水、餐費等,計需2,3 59千元。 <10>辦理身心障礙選舉人協助措施相關費 用600千元。 <11>辦理投開票所公共意外責任險費用20 0千元。 <12>辦理選舉實務校外實習費用75千元。 <13>製作選舉投開票所作業程序動畫教材 費用500千元。 <14>選舉期間辦理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非 具公務人員身分)因執行職務致傷亡 者,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1條 160 中央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09,88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規定發給慰問金,計100千元。 (10)選舉期間所需點鈔機、碎紙機、郵資機 等設備養護費28千元。 (11)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816千元,運費7 0千元。 05 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先期作 3,199 各處室 辦理總統、副總統選舉先期作業所需業務費: 業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441千元,包括: 2000 業務費 3,199 (1)講師鐘點費511千元(內聘講師500小時,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41 每小時1,000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1,758 (2)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電腦登錄及審查 費930千元。 2.一般事務費1,758千元,包括: (1)辦理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等相關訓練,所 需佈置會場、資料編印、茶水、餐費等 ,計需850千元。 (2)辦理選務工作人員座談、講習會佈置會 場、資料編印、誤餐費及雜支等300千元 。 (3)海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 選舉權相關作業608千元。 161 中央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66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配合業務需要,提高工作效益。 購置各項辦公用設備。 配合業務需要,提高工作效益。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購置辦公設備 667 秘書室 本會及所屬選委會汰換老舊影印機、飲水機、 3000 設備及投資 667 淨零綠生活、節能設備等經費667千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667 162 中央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1,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促進行政效能,因應預算不足。 按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在執行歲出預算時,遇有經費 促進行政效能,因應預算不足。 不足,專案申請動支。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1,000 各處室 按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在執行歲出預算時 6000 預備金 1,000 ,遇有經費不足,專案申請動支。 6005 第一預備金 1,000 163 中央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0100 3703671000 3703679019 3703679800 一般行政 選舉業務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96,009 109,887 667 1,000 207,563 1000 人事費 85,510 2,128 - - 87,638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4,608 - - - 4,608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8,792 - - - 48,792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482 - - - 2,482 1030 獎金 13,634 - - - 13,634 1035 其他給與 1,080 100 - - 1,180 1040 加班值班費 3,548 2,028 - - 5,576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044 - - - 6,044 1055 保險 5,322 - - - 5,322 2000 業務費 10,331 105,800 - - 116,131 2003 教育訓練費 60 32 - - 92 2009 通訊費 838 908 - - 1,746 2018 資訊服務費 - 53,753 - - 53,753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70 2,100 - - 2,670 2024 稅捐及規費 75 - - - 75 2027 保險費 35 - - - 35 2030 兼職費 881 1,607 - - 2,488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 1,030 - - 1,03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8 8,875 - - 8,953 2039 委辦費 - 2,495 - - 2,495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 357 - - 357 2051 物品 335 261 - - 596 2054 一般事務費 5,811 31,470 - - 37,281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38 - - - 138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79 28 - - 207 2072 國內旅費 575 1,476 - - 2,051 2078 國外旅費 - 1,308 - - 1,308 2081 運費 40 70 - - 110 2084 短程車資 5 30 - - 35 2093 特別費 711 - - - 711 3000 設備及投資 84 1,959 667 - 2,71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959 - - 1,959 164 中央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0100 3703671000 3703679019 3703679800 一般行政 選舉業務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3035 雜項設備費 84 - 667 - 751 4000 獎補助費 84 - - - 84 4085 獎勵及慰問 84 - - - 84 6000 預備金 - - - 1,000 1,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 - - 1,000 1,000 165 中央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4,608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8,792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2,482 六、獎金 13,634 七、其他給與 1,180 八、加班值班費 5,576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6,044 十一、保險 5,322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87,638 167 中央選舉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54 54 - - - - - - 3 3 1 1 2 2 所屬 3703670100 1 一般行政 54 54 - - - - - - 3 3 1 1 2 2 : 承 案( 委 人 時 人 間 168 委員會 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 - - - - - 60 60 81,962 78,807 3,155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 3703670100 - - - - - - 60 60 81,962 78,807 3,155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一般行政 2.本年度「一般行政」計畫項下編列: (1)環境清潔委外服務採購案(勞務承 攬)1人,年計360千元。 3.「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1)資訊設備維護及資訊服務委外案( 勞務承攬)1人、資訊安全服務委 外駐點勞務採購案(勞務承攬)1人 ,年計1,490千元。 (2)亞洲選舉官署協會推展業務臨時 人員1人,年計680千元。 (3)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臨時人 員2人,月支35,000元,選舉期間 5個月,計350千元。 169 中央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107.10 2,000 1,200 31.30 38 34 25 BAJ-1310。 (中央選舉委 員會)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0.05 2,362 1,668 31.30 52 51 25 2759-QH。 (中央選舉委 員會) 1 燃油小客車 4 97.02 2,300 0 31.30 0 0 17 9309-QX。 (中央選舉委 員會)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1.03 2,351 582 31.30 18 51 25 8630-J6。 (中央選舉委 員會) 合 計 3,450 108 136 92 170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2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71-174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175 三、 人事費彙計表..................... 177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178-179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180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12,77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112,776 本會各組室 1.辦理立法委員選舉超時加班、選票印製、提 1000 人事費 742 領、保管等負責及督導人員加班費742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742 。 2000 業務費 111,853 2.業務費111,853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4,743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 習會1,745所,編造選舉人名冊工作人員 2009 通訊費 160 講習會,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4,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024 743千元。 2030 兼職費 3,012 (2)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每月4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0,000元,計16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8,770 (3)租用及搭建臨時投開票所費用計1,024千 2039 委辦費 8,561 元。 2051 物品 8,555 (4)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3,012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26,167 :按監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65 縣市4,50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 2072 國內旅費 296 、縣市2,000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 2081 運費 120 0元,薦兼6,000元,委兼5,000元;常兼 3000 設備及投資 181 人員月支簡兼3,500元,薦兼3,000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181 委兼2,500元計。 (5)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計28 0千元。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8,770千元: <1>講師鐘點費172千元(內聘講師每小時 1,000元)。 <2>投票通知單列印、校對費、選舉公報 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分發費、 選舉人名冊編造費及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工作費等58,598千元。 (7)委辦費8,561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 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 業務費)8,201千元及戶政事務所經費36 0千元。 <1>兼職費5,606千元。 <2>業務費2,595千元,包括: #1.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2.人口數12萬人以上未滿15萬人之 171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12,77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鄉鎮市區公所1所。 #3.人口數15萬人以上未滿18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2所。 #4.人口數18萬人以上未滿21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1所。 #5.人口數21萬人以上未滿24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2所。 #6.人口數24萬人以上未滿27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3所。 #7.人口數27萬人以上未滿30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2所。 <3>戶政事務所經費:每所30,000元,12 所計360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所需文具紙張、耗材、投 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物品8,555千元 。 (9)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26,167千元, 包括: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手冊、宣傳資料、印製選舉報 告書、會議費、提領選舉票誤餐費、 開票作業中心、各項事務性雜支等18, 235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0千元,宣導 品20千元,合共90千元。 <3>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之電視時段費、 錄製費等1,600千元。 <4>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潔等 經費,以每所3,577元,1,745所,計6 ,242千元。 (10)遮屏等修繕及養護費165千元。 (11)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296千元,運費1 20千元。 3.汰購選務設備、事務設備、安全設備等181 千元。 172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23,44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8,494 本會各組室 1.人事費16,730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3人、 1000 人事費 16,730 工友2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9,975 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加班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828 值班費,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 1030 獎金 2,841 儲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2.業務費1,758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 1035 其他給與 240 委員18人,每人每月6,000元,兼職人員簡 1040 加班值班費 628 兼5人,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6人,每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200 每月3,000元。 1055 保險 1,018 3.獎補助費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2000 業務費 1,758 金,以退休退職人員1人,每人每節2,000元 2030 兼職費 1,758 計。 4000 獎補助費 6 4085 獎勵及慰問 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4,953 本會各組室 1.業務費2,889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2,889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803千元。 2006 水電費 803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 2009 通訊費 134 等經費,計134千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7 (3)錄影監視系統設備租金27千元。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18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18 (5)公務車輛保險費等6千元。 2027 保險費 6 (6)物品103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 2051 物品 103 具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54 一般事務費 1,578 (7)一般事務費1,578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3 費用、新建行政大樓物業管理費用、召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8 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案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0 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2072 國內旅費 99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 3000 設備及投資 2,064 場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064 雜費等事務費。 (8)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 費用,計43千元。 (9)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38千 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40千元。 (11)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 173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23,44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中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 出差旅費計99千元。 2.設備及投資係室內停車位618千元、視聽會 議系統1,446千元。 174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12,776 23,447 136,223 1000 人事費 742 16,730 17,472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9,975 9,975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828 828 1030 獎金 - 2,841 2,841 1035 其他給與 - 240 240 1040 加班值班費 742 628 1,37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1,200 1,200 1055 保險 - 1,018 1,018 2000 業務費 111,853 4,647 116,500 2003 教育訓練費 4,743 - 4,743 2006 水電費 - 803 803 2009 通訊費 160 134 294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024 27 1,051 2024 稅捐及規費 - 18 18 2027 保險費 - 6 6 2030 兼職費 3,012 1,758 4,77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 28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8,770 - 58,770 2039 委辦費 8,561 - 8,561 2051 物品 8,555 103 8,658 2054 一般事務費 26,167 1,578 27,745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43 43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65 38 203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40 40 2072 國內旅費 296 99 395 2081 運費 120 - 120 3000 設備及投資 181 2,064 2,245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2,064 2,064 3035 雜項設備費 181 - 181 4000 獎補助費 - 6 6 4085 獎勵及慰問 - 6 6 175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9,975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828 六、獎金 2,841 七、其他給與 240 八、加班值班費 1,370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200 十一、保險 1,018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7,472 177 臺北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3 13 - - - - - - 2 2 - -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3 13 - - - - - - 2 2 - - - - : 政業務 2 元 178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 - - - - - 15 15 16,102 15,742 360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 3703671100 - - - - - - 15 15 16,102 15,742 36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政業務 2.本年度「選舉經費」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 人,選舉期間4個月,每月35,000元 ,計280千元。 179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890 31.30 28 25 19 8702-J6。 (臺北市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890 28 25 19 180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2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81-185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186 三、 人事費彙計表..................... 187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188-189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190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65,51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165,517 第一組 1.辦理立法委員選舉超時加班、選票印製、提 1000 人事費 785 領、保管等負責及督導人員加班費785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785 。 2000 業務費 164,485 2.業務費164,485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7,163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 習會2,625所,編造選舉人名冊工作人員 2009 通訊費 160 講習會,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7,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288 163千元。 2030 兼職費 2,818 (2)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每月4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0,000元,計16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8,748 (3)租用及搭建臨時投開票所費用計1,288千 2039 委辦費 10,361 元。 2051 物品 12,929 (4)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2,818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40,163 :按監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59 縣市4,50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 2072 國內旅費 296 、縣市2,000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 2081 運費 120 0元,薦兼6,000元,委兼5,000元;常兼 3000 設備及投資 247 人員月支簡兼3,500元,薦兼3,000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247 委兼2,500元計。 (5)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計28 0千元。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8,748千元: <1>講師鐘點費415千元(內聘講師每小時 1,000元)。 <2>投票通知單列印、校對費、選舉公報 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分發費、 選舉人名冊編造費及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工作費等88,333千元。 (7)委辦費10,361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 所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 及業務費)9,491千元及戶政事務所經費 870千元。 <1>兼職費4,828千元。 <2>業務費4,663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 11所。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 181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65,51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鎮市區公所2所。 #3.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2所。 #4.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2所。 #5.人口數12萬人以上未滿15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1所。 #6.人口數18萬人以上未滿21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4所。 #7.人口數21萬人以上未滿24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2所。 #8.人口數27萬人以上未滿30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1所。 #9.人口數35萬人以上未滿40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1所。 #10.人口數40萬人以上未滿45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2所。 #11.人口數50萬人以上之鄉鎮市區公 所1所。 <3>戶政事務所經費:每所30,000元,29 所計870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所需文具紙張、耗材、投 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物品12,929千 元。 (9)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40,163千元, 包括: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手冊、宣傳資料、印製選舉報 告書、會議費、提領選舉票誤餐費、 開票作業中心、各項事務性雜支等28, 283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0千元,宣導 品20千元,合共90千元。 <3>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之電視時段費、 錄製費等2,400千元。 <4>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潔等 經費,以每所3,577元,2,625所,計9 ,390千元。 (10)遮屏等修繕及養護費159千元。 (11)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296千元,運費1 182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65,51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千元。 3.汰購選務設備、事務設備、安全設備等247 千元。 183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20,53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9,321 人事室與第四組 1.人事費17,550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5人、 1000 人事費 17,550 技工1人、工友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691 、主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超時加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858 班費,休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 1030 獎金 2,891 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 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292 2.業務費1,759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 1040 加班值班費 652 委員18人,每人每月6,000元,兼職人員簡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109 兼5人,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6人,每人 1055 保險 1,057 每月3,000元。 2000 業務費 1,759 3.獎補助費12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2030 兼職費 1,759 金,以退休退職人員2人,每人每節2,000元 4000 獎補助費 12 計。 4085 獎勵及慰問 12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217 第四組 1.業務費1,217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1,217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88千元。 2006 水電費 288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 2009 通訊費 122 等經費,計122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6 (3)電腦軟、硬體維護費6千元。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19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19 (5)辦公廳舍及公務車輛保險費等17千元。 2027 保險費 17 (6)物品117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 2051 物品 117 具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54 一般事務費 336 (7)一般事務費336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06 用、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4 、專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46 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 2072 國內旅費 6 會議會場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 動費及雜費等事務費。 (8)房屋建築養護費係汰換辦公廳舍節能燈 具等保養維修費用,計106千元。 (9)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54千 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係辦公廳舍電信 、電梯、冷氣及消防等各項機電設備維 護費用146千元。 184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20,53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1)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 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計 6千元。 185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65,517 20,538 186,055 1000 人事費 785 17,550 18,335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10,691 10,691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858 858 1030 獎金 - 2,891 2,891 1035 其他給與 - 292 292 1040 加班值班費 785 652 1,437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1,109 1,109 1055 保險 - 1,057 1,057 2000 業務費 164,485 2,976 167,461 2003 教育訓練費 7,163 - 7,163 2006 水電費 - 288 288 2009 通訊費 160 122 282 2018 資訊服務費 - 6 6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288 - 1,288 2024 稅捐及規費 - 19 19 2027 保險費 - 17 17 2030 兼職費 2,818 1,759 4,577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 28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8,748 - 88,748 2039 委辦費 10,361 - 10,361 2051 物品 12,929 117 13,046 2054 一般事務費 40,163 336 40,499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106 106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59 54 213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146 146 2072 國內旅費 296 6 302 2081 運費 120 - 120 3000 設備及投資 247 - 247 3035 雜項設備費 247 - 247 4000 獎補助費 - 12 12 4085 獎勵及慰問 - 12 12 186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691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858 六、獎金 2,891 七、其他給與 292 八、加班值班費 1,437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109 十一、保險 1,057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8,335 187 新北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5 15 - - - - - - 1 1 1 1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5 15 - - - - - - 1 1 1 1 - - : 政業務 2 元 188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 - - - - - 17 17 16,898 16,626 27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 3703671100 - - - - - - 17 17 16,898 16,626 272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政業務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 人,選舉期間4個月,每月35,000元 ,計280千元。 189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834 31.30 26 41 23 3122-J7。 (新北市選舉 委員會) 1 燃油機車 1 100.12 101 156 31.30 5 1 1 061-HZZ。(新 北市選舉委員 會) 合 計 990 31 42 24 190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2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91-195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196 三、 人事費彙計表..................... 197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198-199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00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87,03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87,037 第一組 1.辦理立法委員選舉超時加班、選票印製、提 1000 人事費 570 領、保管等負責及督導人員加班費570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570 。 2000 業務費 86,322 2.業務費86,322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3,576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 習會1,312所,編造選舉人名冊工作人員 2009 通訊費 160 講習會,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3,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894 576千元。 2030 兼職費 2,167 (2)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每月4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0,000元,計16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4,998 (3)租用及搭建臨時投開票所費用計894千元 2039 委辦費 5,382 。 2051 物品 6,844 (4)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2,167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21,498 :按監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07 縣市4,50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 2072 國內旅費 296 、縣市2,000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 2081 運費 120 0元,薦兼6,000元,委兼5,000元;常兼 3000 設備及投資 145 人員月支簡兼3,500元,薦兼3,000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145 委兼2,500元計。 (5)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計28 0千元。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4,998千元: <1>講師鐘點費186千元(內聘講師每小時 1,000元)。 <2>投票通知單列印、校對費、選舉公報 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分發費、 選舉人名冊編造費及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工作費等44,812千元。 (7)委辦費5,382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 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 業務費)4,992千元及戶政事務所經費39 0千元。 <1>兼職費2,601千元。 <2>業務費2,391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 1所。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 191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87,03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鎮市區公所1所。 #3.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4.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2所。 #5.人口數12萬人以上未滿15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1所。 #6.人口數15萬人以上未滿18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3所。 #7.人口數18萬人以上未滿21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1所。 #8.人口數21萬人以上未滿24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1所。 #9.人口數40萬人以上未滿45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1所。 #10.人口數45萬人以上未滿50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1所。 <3>戶政事務所經費:每所30,000元,13 所計390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所需文具紙張、耗材、投 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物品6,844千元 。 (9)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21,498千元, 包括: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手冊、宣傳資料、印製選舉報 告書、會議費、提領選舉票誤餐費、 開票作業中心、各項事務性雜支等15, 515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0千元,宣導 品20千元,合共90千元。 <3>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之電視時段費、 錄製費等1,200千元。 <4>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潔等 經費,以每所3,577元,1,312所,計4 ,693千元。 (10)遮屏等修繕及養護費107千元。 (11)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296千元,運費1 20千元。 3.汰購選務設備、事務設備、安全設備等145 192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87,03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千元。 193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8,47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7,537 人事室 1.人事費15,776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2人、 1000 人事費 15,776 技工1人、工友2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957 、主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257 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 1030 獎金 2,667 ,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2.業務費1,755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 1035 其他給與 240 委員18人,每人每月6,000元,兼職人員簡 1040 加班值班費 573 兼5人,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6人,每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925 每月3,000元。 1055 保險 1,157 3.獎補助費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2000 業務費 1,755 金,以退休退職人員1人,每人每節2,000元 2030 兼職費 1,755 計。 4000 獎補助費 6 4085 獎勵及慰問 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935 本會各組室 1.業務費843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843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02千元。 2006 水電費 202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電話等經費,計66 2009 通訊費 66 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19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19千元。 (4)公務車輛保險費等6千元。 2027 保險費 6 (5)物品98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 2051 物品 98 具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54 一般事務費 234 (6)一般事務費234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76 用、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4 、專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3 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 2072 國內旅費 25 會議會場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 3000 設備及投資 92 動費及雜費等事務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92 (7)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 費用,計76千元。 (8)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54千 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3千元。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 中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 出差旅費計25千元。 194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8,47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設備及投資92千元,係汰購空調設備等經費 。 195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87,037 18,472 105,509 1000 人事費 570 15,776 16,346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8,957 8,957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1,257 1,257 1030 獎金 - 2,667 2,667 1035 其他給與 - 240 240 1040 加班值班費 570 573 1,143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925 925 1055 保險 - 1,157 1,157 2000 業務費 86,322 2,598 88,920 2003 教育訓練費 3,576 - 3,576 2006 水電費 - 202 202 2009 通訊費 160 66 226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894 - 894 2024 稅捐及規費 - 19 19 2027 保險費 - 6 6 2030 兼職費 2,167 1,755 3,922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 28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4,998 - 44,998 2039 委辦費 5,382 - 5,382 2051 物品 6,844 98 6,942 2054 一般事務費 21,498 234 21,732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76 76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07 54 161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63 63 2072 國內旅費 296 25 321 2081 運費 120 - 120 3000 設備及投資 145 92 237 3035 雜項設備費 145 92 237 4000 獎補助費 - 6 6 4085 獎勵及慰問 - 6 6 196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957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257 六、獎金 2,667 七、其他給與 240 八、加班值班費 1,143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925 十一、保險 1,157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6,346 197 桃園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2 12 - - - - - - 2 2 1 1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2 12 - - - - - - 2 2 1 1 - - : 政業務 2 元 198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 - - - - - 15 15 15,203 14,886 317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 3703671100 - - - - - - 15 15 15,203 14,886 317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政業務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 人,選舉期間4個月,每月35,000元 ,計280千元。 199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767 31.30 24 28 10 3121-J7。 (桃園市選舉 委員會) 1 燃油機車 1 95.02 125 96 31.30 3 2 1 K3U-117。(桃 園市選舉委員 會) 1 燃油機車 1 95.06 50 96 31.30 3 2 1 VG3-213。(桃 園市選舉委員 會) 合 計 959 30 32 12 200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2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01-204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05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07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08-209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10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19,86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119,866 臺中市選舉委員 1.辦理立法委員選舉超時加班、選票印製、提 1000 人事費 785 會 領、保管等負責及督導人員加班費785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785 。 2000 業務費 118,901 2.業務費118,901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5,130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 習會1,872所,編造選舉人名冊工作人員 2009 通訊費 160 講習會,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5,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062 130千元。 2030 兼職費 2,688 (2)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每月4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0,000元,計16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2,874 (3)租用及搭建臨時投開票所費用計1,062千 2039 委辦費 9,658 元。 2051 物品 9,212 (4)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2,688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27,295 :按監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26 縣市4,50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 2072 國內旅費 296 、縣市2,000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 2081 運費 120 0元,薦兼6,000元,委兼5,000元;常兼 3000 設備及投資 180 人員月支簡兼3,500元,薦兼3,000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180 委兼2,500元計。 (5)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計28 0千元。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2,874千元: <1>講師鐘點費415千元(內聘講師每小時 1,000元)。 <2>投票通知單列印、校對費、選舉公報 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分發費、 選舉人名冊編造費及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工作費等62,459千元。 (7)委辦費9,658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 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 業務費)8,788千元及戶政事務所經費87 0千元。 <1>兼職費5,045千元。 <2>業務費3,743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 5所。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 201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19,86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鎮市區公所5所。 #3.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7所。 #4.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4所。 #5.人口數12萬人以上未滿15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2所。 #6.人口數15萬人以上未滿18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2所。 #7.人口數18萬人以上未滿21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1所。 #8.人口數21萬人以上未滿24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2所。 #9.人口數27萬人以上未滿30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1所。 <3>戶政事務所經費:每所30,000元,29 所計870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所需文具紙張、耗材、投 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物品9,212千元 。 (9)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27,295千元, 包括: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手冊、宣傳資料、印製選舉報 告書、會議費、提領選舉票誤餐費、 開票作業中心、各項事務性雜支等18, 909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0千元,宣導 品20千元,合共90千元。 <3>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之電視時段費、 錄製費等1,600千元。 <4>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潔等 經費,以每所3,577元,1,872所,計6 ,696千元。 (10)遮屏等修繕及養護費126千元。 (11)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296千元,運費1 20千元。 3.汰購選務設備、事務設備、安全設備等180 千元。 202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23,22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21,797 臺中市選舉委員 1.人事費20,015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4人、 1000 人事費 20,015 會 技工1人、駕駛1人、工友2人計,年需薪俸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1,143 、專業加給、主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717 金、休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 1030 獎金 3,460 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 費、駕駛、技工及工友超時加班費。 1035 其他給與 288 2.業務費1,758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 1040 加班值班費 734 委員18人,每人每月6,000元,兼職人員簡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260 兼5人,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6人,每人 1055 保險 1,413 每月3,000元。 2000 業務費 1,758 3.獎補助費24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2030 兼職費 1,758 金,以退休退職人員4人,每人每節2,000元 4000 獎補助費 24 。 4085 獎勵及慰問 24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423 臺中市選舉委員 1.業務費1,423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1,423 會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48千元。 2006 水電費 248 (2)業務聯繫所需數據專線費、電話及郵資 2009 通訊費 128 等經費,計128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36 (3)財物管理系統使用費等,計36千元。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21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1 (5)公務車輛保險費及財產保險等10千元。 2027 保險費 10 (6)物品116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 2051 物品 116 具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54 一般事務費 509 (7)一般事務費509千元,業務推行及檢討等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5 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佈置、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90 文康活動費、員工健康檢查、人力保全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32 、廢棄物委外清運及雜費等經費。 2072 國內旅費 38 (8)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等 經費,計95千元。 (9)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90千 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係冷氣系統及合 署辦公大樓消防、電梯、機械車位、高 低壓及發電機等設備養護費,計132千 元。 (11)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 203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23,22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中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 出差旅費計38千元。 204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19,866 23,220 143,086 1000 人事費 785 20,015 20,8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11,143 11,143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1,717 1,717 1030 獎金 - 3,460 3,460 1035 其他給與 - 288 288 1040 加班值班費 785 734 1,519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1,260 1,260 1055 保險 - 1,413 1,413 2000 業務費 118,901 3,181 122,082 2003 教育訓練費 5,130 - 5,130 2006 水電費 - 248 248 2009 通訊費 160 128 288 2018 資訊服務費 - 36 36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062 - 1,062 2024 稅捐及規費 - 21 21 2027 保險費 - 10 10 2030 兼職費 2,688 1,758 4,446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 28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2,874 - 62,874 2039 委辦費 9,658 - 9,658 2051 物品 9,212 116 9,328 2054 一般事務費 27,295 509 27,804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95 95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26 90 216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132 132 2072 國內旅費 296 38 334 2081 運費 120 - 120 3000 設備及投資 180 - 180 3035 雜項設備費 180 - 180 4000 獎補助費 - 24 24 4085 獎勵及慰問 - 24 24 205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1,143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717 六、獎金 3,460 七、其他給與 288 八、加班值班費 1,519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260 十一、保險 1,413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20,800 207 臺中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4 14 - - - - - - 2 2 1 1 1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4 14 - - - - - - 2 2 1 1 1 1 : 政業務 2 元 208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 - - - - - 18 18 19,281 18,795 48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 3703671100 - - - - - - 18 18 19,281 18,795 486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政業務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 人,選舉期間4個月,每月35,000元 ,計280千元。 209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1.03 2,351 834 31.30 26 40 23 8613-J6。 (臺中市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834 26 40 23 210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2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11-214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15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17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18-219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20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98,50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98,504 臺南市選舉委員 1.辦理立法委員選舉超時加班、選票印製、提 1000 人事費 730 會 領、保管等負責及督導人員加班費730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730 。 2000 業務費 97,612 2.業務費97,612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4,243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 習會1,536所,編造選舉人名冊工作人員 2009 通訊費 160 講習會,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4,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961 243千元。 2030 兼職費 2,371 (2)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每月4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0,000元,計16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973 (3)租用及搭建臨時投開票所費用計961千元 2039 委辦費 10,524 。 2051 物品 7,245 (4)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2,371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20,304 :按監察小組委員月支6,000元;顧問月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35 支3,000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元 2072 國內旅費 296 ,薦兼6,000元,委兼5,000元;常兼人 2081 運費 120 員月支簡兼3,500元,薦兼3,000元,委 3000 設備及投資 162 兼2,500元計。 3035 雜項設備費 162 (5)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計28 0千元。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0,973千元: <1>講師鐘點費529千元(內聘講師每小時 1,000元)。 <2>投票通知單列印、校對費、選舉公報 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分發費、 選舉人名冊編造費及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工作費等50,444千元。 (7)委辦費10,524千元,係委託區公所經費 (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務 費)9,414千元及戶政事務所經費1,110 千元。 <1>兼職費5,765千元。 <2>業務費3,649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 20所。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7所。 211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98,50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5所。 #4.人口數12萬人以上未滿15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2所。 #5.人口數18萬人以上未滿21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2所。 #6.人口數21萬人以上未滿24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1所。 <3>戶政事務所經費:每所(辦公處)30, 000元,18所(共37個辦公處)計1,11 0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所需文具紙張、耗材、投 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物品7,245千元 。 (9)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20,304千元, 包括: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手冊、宣傳資料、印製選舉報 告書、會議費、提領選舉票誤餐費、 開票作業中心、各項事務性雜支等13, 520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0千元,宣導 品20千元,合共90千元。 <3>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之電視時段費、 錄製費等1,200千元。 <4>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潔等 經費,以每所3,577元,1,536所,計5 ,494千元。 (10)遮屏等修繕及養護費135千元。 (11)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296千元,運費1 20千元。 3.汰購選務設備、事務設備、安全設備等162 千元。 212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21,98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20,305 臺南市選舉委員 1.人事費18,542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3人、 1000 人事費 18,542 會 技工1人、駕駛1人、工友3人計,年需薪俸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033 、專業加給、主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053 金,休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 1030 獎金 3,031 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 費。 1035 其他給與 280 2.業務費1,745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 1040 加班值班費 654 委員18人,每人每月6,000元,兼職人員簡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245 兼5人,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6人,每人 1055 保險 1,246 每月3,000元。 2000 業務費 1,745 3.獎補助費18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2030 兼職費 1,745 金,以退休退職人員3人,每人每節2,000元 4000 獎補助費 18 計。 4085 獎勵及慰問 18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683 臺南市選舉委員 1.業務費1,258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1,258 會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352千元。 2006 水電費 352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 2009 通訊費 80 費及資訊服務等經費,計92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12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24千元。 (4)公務車輛、建築物保險費10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4 (5)物品42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 2027 保險費 10 具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51 物品 42 (6)一般事務費280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 2054 一般事務費 280 用、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60 、專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0 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7 會議會場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 2072 國內旅費 81 動費及雜費等事務費。 3000 設備及投資 425 (7)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會議 3035 雜項設備費 425 場所木質裝潢維修油漆及陽台屋頂防漏 補修等維修費,計260千元。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60千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7千元。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 中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 出差旅費計81千元。 213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21,98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設備及投資425千元,係汰購影印機、分頁 裝訂機、投影機及投影布幕等經費。 214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98,504 21,988 120,492 1000 人事費 730 18,542 19,272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10,033 10,033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2,053 2,053 1030 獎金 - 3,031 3,031 1035 其他給與 - 280 280 1040 加班值班費 730 654 1,384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1,245 1,245 1055 保險 - 1,246 1,246 2000 業務費 97,612 3,003 100,615 2003 教育訓練費 4,243 - 4,243 2006 水電費 - 352 352 2009 通訊費 160 80 240 2018 資訊服務費 - 12 12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961 - 961 2024 稅捐及規費 - 24 24 2027 保險費 - 10 10 2030 兼職費 2,371 1,745 4,116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 28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973 - 50,973 2039 委辦費 10,524 - 10,524 2051 物品 7,245 42 7,287 2054 一般事務費 20,304 280 20,584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260 26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35 60 195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57 57 2072 國內旅費 296 81 377 2081 運費 120 - 120 3000 設備及投資 162 425 587 3035 雜項設備費 162 425 587 4000 獎補助費 - 18 18 4085 獎勵及慰問 - 18 18 215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033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2,053 六、獎金 3,031 七、其他給與 280 八、加班值班費 1,384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245 十一、保險 1,246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9,272 217 臺南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3 13 - - - - - - 3 3 1 1 1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3 13 - - - - - - 3 3 1 1 1 1 : 政業務 2 元 218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 - - - - - 18 18 17,888 16,964 924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 3703671100 - - - - - - 18 18 17,888 16,964 924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政業務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 人,選舉期間4個月,每月35,000元 ,計280千元。 219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0.04 2,700 415 31.30 13 42 24 9335-E3。 (臺南市選舉 委員會) 2 燃油機車 1 97.04 124 32 31.30 1 2 2 856-DVB。(臺 南市選舉委員 會) 991-CMH 。(臺 南市選舉委員 會) 合 計 447 14 44 26 220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2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21-224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25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27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28-229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30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30,31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130,318 高雄市選舉委員 1.辦理立法委員選舉超時加班、選票印製、提 1000 人事費 837 會 領、保管等負責及督導人員加班費837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837 。 2000 業務費 129,281 2.業務費129,281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5,563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 習會2,022所,編造選舉人名冊工作人員 2009 通訊費 160 講習會,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5,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107 563千元。 2030 兼職費 2,896 (2)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每月4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7,884 0,000元,計160千元。 2039 委辦費 12,408 (3)租用及搭建臨時投開票所費用計1,107千 2051 物品 9,715 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28,967 (4)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2,896千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65 :按監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 2072 國內旅費 296 縣市4,500;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 2081 運費 120 縣市2,000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200 元,薦兼6,000元,委兼5,000元;常兼 3035 雜項設備費 200 人員月支簡兼3,500元,薦兼3,000元, 委兼2,500元計。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7,884千元: <1>講師鐘點費547千元(內聘講師每小時 1,000元)。 <2>投票通知單列印、校對費、選舉公報 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分發費、 選舉人名冊編造費及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工作費等67,337千元。 (6)委辦費12,408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 所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 及業務費)11,208千元及戶政事務所經 費1,200千元。 <1>兼職費6,847千元。 <2>業務費4,361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 17所。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9所。 #3.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 221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30,31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鎮市區公所1所。 #4.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3所。 #5.人口數12萬人以上未滿15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1所。 #6.人口數15萬人以上未滿18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2所。 #7.人口數18萬人以上未滿21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3所。 #8.人口數30萬人以上未滿35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1所。 #9.人口數35萬人以上未滿40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1所。 <3>戶政事務所經費:每所30,000元,40 所計1,200千元。 (7)辦理選舉期間所需文具紙張、耗材、投 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物品9,715千元 。 (8)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28,967千元, 包括: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手冊、宣傳資料、印製選舉報 告書、會議費、提領選舉票誤餐費、 開票作業中心、各項事務性雜支等20, 044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0千元,宣導 品20千元,合計共90千元。 <3>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之電視時段費、 錄製費等1,600千元。 <4>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潔等 經費,以每所3,577元,2,022所,計7 ,233千元。 (9)遮屏等修繕及養護費165千元。 (10)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296千元,運費1 20千元。 3.汰購選務設備、事務設備、安全設備等200 千元。 222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20,50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9,392 高雄市選舉委員 1.人事費17,628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4人、 1000 人事費 17,628 會 技工1人、駕駛1人、工友1人計,年需薪俸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255 、專業加給、主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256 金,休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 1030 獎金 2,897 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 費。 1035 其他給與 272 2.業務費1,740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 1040 加班值班費 613 委員18人,每人每月6,000元,兼職人員簡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198 兼5人,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6人,每人 1055 保險 1,137 每月3,000元。 2000 業務費 1,740 3.獎補助費24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2030 兼職費 1,740 金,以退休退職人員4人,每人每節2,000元 4000 獎補助費 24 計。 4085 獎勵及慰問 24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109 高雄市選舉委員 1.業務費930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930 會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336千元。 2006 水電費 336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 2009 通訊費 122 等經費,計122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14 (3)電腦軟、硬體維護費14千元。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23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3 (5)公務車輛保險費及財產保險等34千元。 2027 保險費 34 (6)物品89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 2051 物品 89 具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54 一般事務費 153 (7)一般事務費153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4 用、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7 、專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1 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 2072 國內旅費 67 會議會場佈置、員工健康檢查及雜費等 3000 設備及投資 179 事務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179 (8)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 等,計24千元。 (9)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37千 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係電梯維護等, 計31千元。 (11)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 223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20,50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中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 出差旅費計67千元。 2.設備及投資179千元,係汰購空調設備及多 功能影印機等經費。 224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30,318 20,501 150,819 1000 人事費 837 17,628 18,465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10,255 10,255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1,256 1,256 1030 獎金 - 2,897 2,897 1035 其他給與 - 272 272 1040 加班值班費 837 613 1,45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1,198 1,198 1055 保險 - 1,137 1,137 2000 業務費 129,281 2,670 131,951 2003 教育訓練費 5,563 - 5,563 2006 水電費 - 336 336 2009 通訊費 160 122 282 2018 資訊服務費 - 14 14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107 - 1,107 2024 稅捐及規費 - 23 23 2027 保險費 - 34 34 2030 兼職費 2,896 1,740 4,636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7,884 - 67,884 2039 委辦費 12,408 - 12,408 2051 物品 9,715 89 9,804 2054 一般事務費 28,967 153 29,12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24 24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65 37 202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31 31 2072 國內旅費 296 67 363 2081 運費 120 - 120 3000 設備及投資 200 179 379 3035 雜項設備費 200 179 379 4000 獎補助費 - 24 24 4085 獎勵及慰問 - 24 24 225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255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256 六、獎金 2,897 七、其他給與 272 八、加班值班費 1,450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198 十一、保險 1,137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8,465 227 高雄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4 14 - - - - - - 1 1 1 1 1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4 14 - - - - - - 1 1 1 1 1 1 政業務 228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 - - - - - 17 17 17,015 16,833 18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 3703671100 - - - - - - 17 17 17,015 16,833 182 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政業務 229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600 31.30 19 14 26 8710-J6。 (高雄市選舉 委員會) 1 燃油機車 1 109.02 124 60 31.30 2 1 1 MZV-6878。( 高雄市選舉委 員會) 合 計 660 21 15 27 230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2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31-234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35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37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38-239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40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29,85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29,859 第一組 1.辦理立法委員選舉超時加班、選票印製、提 1000 人事費 326 領、保管等負責及督導人員加班費326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326 。 2000 業務費 29,439 2.業務費29,439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1,176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 習會424所,編造選舉人名冊工作人員講 2009 通訊費 160 習會,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1,17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27 6千元。 2030 兼職費 1,293 (2)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每月4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0,000元,計16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319 (3)租用及搭建臨時投開票所費用計427千元 2039 委辦費 3,429 。 2051 物品 2,212 (4)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1,293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5,619 :按監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8 縣市4,50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 2072 國內旅費 316 、縣市2,000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 2081 運費 160 0元,薦兼6,000元,委兼5,000元;常兼 3000 設備及投資 94 人員月支簡兼3,500元,薦兼3,000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94 委兼2,500元計。 (5)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計28 0千元。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4,319千元: <1>講師鐘點費172千元(內聘講師每小時 1,000元)。 <2>投票通知單列印、校對費、選舉公報 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分發費、 選舉人名冊編造費及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工作費等14,147千元。 (7)委辦費3,429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 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 業務費)3,069千元及戶政事務所經費36 0千元。 <1>兼職費1,981千元。 <2>業務費1,088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 5所。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 231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29,85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鎮市區公所5所。 #3.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4.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3>戶政事務所經費:每所30,000元,12 所計360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所需文具紙張、耗材、投 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物品2,212千元 。 (9)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5,619千元,包 括: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手冊、宣傳資料、印製選舉報 告書、會議費、提領選舉票誤餐費、 開票作業中心、各項事務性雜支等3,8 12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0千元,宣導 品20千元,合共90千元。 <3>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之電視時段費、 錄製費等200千元。 <4>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潔等 經費,以每所3,577元,424所,計1,5 17千元。 (10)遮屏等修繕及養護費48千元。 (11)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316千元,運費1 60千元。 3.汰購選務設備、事務設備、安全設備等94千 元。 232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3,71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2,960 人事室 1.人事費11,600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8人、 1000 人事費 11,600 技工1人、工友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775 、主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828 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 1030 獎金 1,964 ,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2.業務費1,354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 1035 其他給與 160 委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 1040 加班值班費 436 兼5人,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7人,每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731 每月3,000元。 1055 保險 706 3.獎補助費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2000 業務費 1,354 金,以退休退職人員1人,每人每節2,000元 2030 兼職費 1,354 計。 4000 獎補助費 6 4085 獎勵及慰問 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758 第四組 1.業務費711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711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115千元。 2006 水電費 115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 2009 通訊費 70 費等經費,計70千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 (3)電動機車電池月租費用6千元。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等21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1 (5)公務車輛保險費及財產保險等10千元。 2027 保險費 10 (6)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紙張等消耗品 2051 物品 80 及電腦螢幕等非消耗品80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180 (7)一般事務費180千元,係辦公廳舍電子保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76 全、清潔費用、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8 組委員會議、專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85 會、選舉業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 2072 國內旅費 20 資料印刷、會議會場佈置、員工健康檢 3000 設備及投資 47 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等事務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47 (8)辦公廳舍牆壁裂縫補土油漆及天花板修 繕等76千元。 (9)公務車輛保養維修及選務設備養護等48 千元。 (10)冷氣空調設備維護等85千元。 (11)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 中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 233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3,71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出差旅費20千元。 2.設備及投資47千元,係汰換除濕機等經費。 234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29,859 13,718 43,577 1000 人事費 326 11,600 11,926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6,775 6,775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828 828 1030 獎金 - 1,964 1,964 1035 其他給與 - 160 160 1040 加班值班費 326 436 762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731 731 1055 保險 - 706 706 2000 業務費 29,439 2,065 31,504 2003 教育訓練費 1,176 - 1,176 2006 水電費 - 115 115 2009 通訊費 160 70 23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27 6 433 2024 稅捐及規費 - 21 21 2027 保險費 - 10 10 2030 兼職費 1,293 1,354 2,647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 28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319 - 14,319 2039 委辦費 3,429 - 3,429 2051 物品 2,212 80 2,292 2054 一般事務費 5,619 180 5,799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76 76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8 48 96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85 85 2072 國內旅費 316 20 336 2081 運費 160 - 160 3000 設備及投資 94 47 141 3035 雜項設備費 94 47 141 4000 獎補助費 - 6 6 4085 獎勵及慰問 - 6 6 235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775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828 六、獎金 1,964 七、其他給與 160 八、加班值班費 762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731 十一、保險 706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1,926 237 宜蘭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8 8 - - - - - - 1 1 1 1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8 8 - - - - - - 1 1 1 1 - - : 政業務 2 元 238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 - - - - - 10 10 11,164 10,672 49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 3703671100 - - - - - - 10 10 11,164 10,672 492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政業務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 人,選舉期間4個月,每月35,000元 ,計280千元。 239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貨兩用車 8 100.05 2,351 420 31.30 13 38 27 8701-B3。 (宜蘭縣選舉 委員會) 1 電動機車 1 108.03 4 0 0.00 0 0 7 EWB-1212。( 宜蘭縣選舉委 員會) 合 計 420 13 38 34 240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2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41-243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44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45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46-247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48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32,36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32,361 第一組 1.辦理立法委員選舉超時加班、選票印製、提 1000 人事費 324 領、保管等負責及督導人員加班費324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324 。 2000 業務費 31,943 2.業務費31,943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1,254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 習會452所,編造選舉人名冊工作人員講 2009 通訊費 160 習會,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1,25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36 4千元。 2030 兼職費 1,297 (2)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每月4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0,000元,計16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400 (3)租用及搭建臨時投開票所費用計436千元 2039 委辦費 3,671 。 2051 物品 2,395 (4)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1,297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6,533 :按監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1 縣市4,50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 2072 國內旅費 316 、縣市2,000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 2081 運費 160 0元,薦兼6,000元,委兼5,000元;常兼 3000 設備及投資 94 人員月支簡兼3,500元,薦兼3,000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94 委兼2,500元計。 (5)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計28 0千元。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5,400千元: <1>講師鐘點費186千元(內聘講師每小時 1,000元)。 <2>投票通知單列印、校對費、選舉公報 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分發費、 選舉人名冊編造費及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工作費等15,214千元。 (7)委辦費3,671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 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 業務費)3,281千元及戶政事務所經費39 0千元。 <1>兼職費2,051千元。 <2>業務費1,230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 8所。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 241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32,36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鎮市區公所2所。 #3.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4.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5.人口數18萬人以上未滿21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1所。 <3>戶政事務所經費:每所30,000元,13 所計390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所需文具紙張、耗材、投 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物品2,395千元 。 (9)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6,533千元,包 括: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手冊、宣傳資料、印製選舉報 告書、會議費、提領選舉票誤餐費、 開票作業中心、各項事務性雜支等4,4 26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0千元,宣導 品20千元,合共90千元。 <3>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之電視時段費、 錄製費等400千元。 <4>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潔等 經費,以每所3,577元,452所,計1,6 17千元。 (10)遮屏等修繕及養護費41千元。 (11)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316千元,運費1 60千元。 3.汰購選務設備、事務設備、安全設備等94千 元。 242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3,23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2,237 各組室 1.人事費11,013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8人、 1000 人事費 11,013 駕駛1人、工友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302 、主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827 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 1030 獎金 1,827 ,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2.業務費1,224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 1035 其他給與 175 委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 1040 加班值班費 360 兼5人,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7人,每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713 每月3,000元。 1055 保險 809 2000 業務費 1,224 2030 兼職費 1,224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993 各組室 1.業務費993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993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05千元。 2006 水電費 205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 2009 通訊費 55 等經費,計55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18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18千元。 (4)公務車輛保險費2千元。 2027 保險費 2 (5)物品20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各 2051 物品 20 種文具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54 一般事務費 192 (6)一般事務費192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99 用、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7 、專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5 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 2072 國內旅費 10 會議會場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 動費及雜費等事務費。 (7)北側人行道樹穴停車位置改善工程(含喬 木修剪、移除;素地整理與鋪磚)399千 元。 (8)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27千 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5千元,係升降 機及發電機等修繕經費。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 中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 出差旅費計10千元。 243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32,361 13,230 45,591 1000 人事費 324 11,013 11,337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6,302 6,302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827 827 1030 獎金 - 1,827 1,827 1035 其他給與 - 175 175 1040 加班值班費 324 360 684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713 713 1055 保險 - 809 809 2000 業務費 31,943 2,217 34,160 2003 教育訓練費 1,254 - 1,254 2006 水電費 - 205 205 2009 通訊費 160 55 215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36 - 436 2024 稅捐及規費 - 18 18 2027 保險費 - 2 2 2030 兼職費 1,297 1,224 2,521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 28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400 - 15,400 2039 委辦費 3,671 - 3,671 2051 物品 2,395 20 2,415 2054 一般事務費 6,533 192 6,725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399 399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1 27 68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65 65 2072 國內旅費 316 10 326 2081 運費 160 - 160 3000 設備及投資 94 - 94 3035 雜項設備費 94 - 94 244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302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827 六、獎金 1,827 七、其他給與 175 八、加班值班費 684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713 十一、保險 809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1,337 245 新竹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8 8 - - - - - - 1 1 - - 1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8 8 - - - - - - 1 1 - - 1 1 : 政業務 2 元 246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 - - - - - 10 10 10,653 10,692 -39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 3703671100 - - - - - - 10 10 10,653 10,692 -39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政業務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 人,選舉期間4個月,每月35,000元 ,計280千元。 247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160 31.30 5 14 14 8631-J6。 (新竹縣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160 5 14 14 248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2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49-252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53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55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56-257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58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34,17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34,170 第一組 1.辦理立法委員選舉超時加班、選票印製、提 1000 人事費 341 領、保管等負責及督導人員加班費341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341 。 2000 業務費 33,732 2.業務費33,732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1,343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 習會480所,編造選舉人名冊工作人員講 2009 通訊費 160 習會,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1,34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44 3千元。 2030 兼職費 1,329 (2)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每月4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221 0,000元,計160千元。 2039 委辦費 4,707 (3)租用及搭建臨時投開票所費用計444千元 2051 物品 2,479 。 2054 一般事務費 6,523 (4)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1,329千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0 :按監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 2072 國內旅費 316 縣市4,50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 2081 運費 160 、縣市2,000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 3000 設備及投資 97 0元,薦兼6,000元,委兼5,000元;常兼 3035 雜項設備費 97 人員月支簡兼3,500元,薦兼3,000元, 委兼2,500元計。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6,221千元: <1>講師鐘點費257千元(內聘講師每小時 1,000元)。 <2>投票通知單列印、校對費、選舉公報 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分發費、 選舉人名冊編造費及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工作費等15,964千元。 (6)委辦費4,707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 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 業務費)4,167千元及戶政事務所經費54 0千元。 <1>兼職費2,611千元。 <2>業務費1,556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 11所。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4所。 #3.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 249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34,1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鎮市區公所2所。 #4.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3>戶政事務所經費:每所30,000元,18 所計540千元。 (7)辦理選舉期間所需文具紙張、耗材、投 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物品2,479千元 。 (8)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6,523千元,包 括: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手冊、宣傳資料、印製選舉報 告書、會議費、提領選舉票誤餐費、 開票作業中心、各項事務性雜支等4,3 16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0千元,宣導 品20千元,合共90千元。 <3>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之電視時段費、 錄製費等400千元。 <4>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潔等 經費,以每所3,577元,480所,計1,7 17千元。 (9)遮屏等修繕及養護費50千元。 (10)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316千元,運費1 60千元。 3.汰購選務設備、事務設備、安全設備等97千 元。 250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5,20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舉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4,380 人事室 1.人事費13,253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0人、 1000 人事費 13,253 工友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055 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施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399 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 1030 獎金 2,386 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2.業務費1,109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 1035 其他給與 176 委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 1040 加班值班費 482 兼5人,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6人,每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869 每月3,000元。 1055 保險 886 3.獎補助費18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2000 業務費 1,109 金,以退休退職人員3人,每人每節2,000元 2030 兼職費 1,109 計。 4000 獎補助費 18 4085 獎勵及慰問 18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829 第四組 1.業務費829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829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197千元。 2006 水電費 197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 2009 通訊費 53 等經費,計53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6 (3)電腦軟、硬體維護費6千元。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及國道通行費 2024 稅捐及規費 20 等20千元。 2027 保險費 4 (5)公務車輛保險費4千元。 2051 物品 85 (6)物品85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 2054 一般事務費 216 具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35 (7)一般事務費216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9 用、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4 、專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 2072 國內旅費 50 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 會議會場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 動費及雜費等事務費。 (8)房屋建築養護費135千元,係辦公廳舍修 繕費用。 (9)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49千元 。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4千元。 (11)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 251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5,20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中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 出差旅費計50千元。 252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34,170 15,209 49,379 1000 人事費 341 13,253 13,594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8,055 8,055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399 399 1030 獎金 - 2,386 2,386 1035 其他給與 - 176 176 1040 加班值班費 341 482 823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869 869 1055 保險 - 886 886 2000 業務費 33,732 1,938 35,670 2003 教育訓練費 1,343 - 1,343 2006 水電費 - 197 197 2009 通訊費 160 53 213 2018 資訊服務費 - 6 6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44 - 444 2024 稅捐及規費 - 20 20 2027 保險費 - 4 4 2030 兼職費 1,329 1,109 2,438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221 - 16,221 2039 委辦費 4,707 - 4,707 2051 物品 2,479 85 2,564 2054 一般事務費 6,523 216 6,739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135 135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0 49 99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14 14 2072 國內旅費 316 50 366 2081 運費 160 - 160 3000 設備及投資 97 - 97 3035 雜項設備費 97 - 97 4000 獎補助費 - 18 18 4085 獎勵及慰問 - 18 18 253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055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399 六、獎金 2,386 七、其他給與 176 八、加班值班費 823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869 十一、保險 886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3,594 255 苗栗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0 10 - - - - - - 1 1 - -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0 10 - - - - - - 1 1 - - - - 政業務 256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 - - - - - 11 11 12,771 12,504 267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 3703671100 - - - - - - 11 11 12,771 12,504 267 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政業務 257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830 31.30 26 38 23 8632-J6。 (苗栗縣選舉 委員會) 1 燃油機車 1 107.04 125 125 31.30 4 1 1 MQN-2186。( 苗栗縣選舉委 員會) 合 計 955 30 39 24 258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2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59-262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63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65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66-267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68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33,07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33,070 南投縣選舉委員 1.辦理立法委員選舉超時加班、選票印製、提 1000 人事費 430 會 領、保管等負責及督導人員加班費430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430 。 2000 業務費 32,542 2.業務費32,542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1,362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 習會492所,編造選舉人名冊工作人員講 2009 通訊費 160 習會,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1,36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48 2千元。 2030 兼職費 1,564 (2)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每月4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394 0,000元,計160千元。 2039 委辦費 3,338 (3)租用及搭建臨時投開票所費用計448千元 2051 物品 2,474 。 2054 一般事務費 6,272 (4)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1,564千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4 :按監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 2072 國內旅費 316 縣市4,50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 2081 運費 160 、縣市2,000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 3000 設備及投資 98 0元,薦兼6,000元,委兼5,000元;常兼 3035 雜項設備費 98 人員月支簡兼3,500元,薦兼3,000元, 委兼2,500元計。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6,394千元: <1>講師鐘點費186千元(內聘講師每小時 1,000元)。 <2>投票通知單列印、校對費、選舉公報 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分發費、 選舉人名冊編造費及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工作費等16,208千元。 (6)委辦費3,338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 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 業務費)2,948千元及戶政事務所經費39 0千元。 <1>兼職費1,785千元。 <2>業務費1,163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 8所。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2所。 #3.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 259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33,0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鎮市區公所1所。 #4.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2所。 <3>戶政事務所經費:每所30,000元,13 所計390千元。 (7)辦理選舉期間所需文具紙張、耗材、投 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物品2,474千元 。 (8)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6,272千元,包 括: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手冊、宣傳資料、印製選舉報 告書、會議費、提領選舉票誤餐費、 開票作業中心、各項事務性雜支等4,0 22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0千元,宣導 品20千元,合共90千元。 <3>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之電視時段費、 錄製費等400千元。 <4>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潔等 經費,以每所3,577元,492所,計1,7 60千元。 (9)遮屏等修繕及養護費54千元。 (10)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316千元,運費1 60千元。 3.汰購選務設備、事務設備、安全設備等98千 元。 260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5,75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員選舉績效,使選舉、罷免及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績效,使選舉、罷免及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4,248 南投縣選舉委員 1.人事費13,133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0人、 1000 人事費 13,133 會 技工1人、駕駛1人、工友1人計,年需薪俸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408 、專業加給、主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256 金,休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 1030 獎金 2,190 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 費。 1035 其他給與 208 2.業務費1,115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 1040 加班值班費 437 委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767 兼5人,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6人,每人 1055 保險 867 每月3,000元。 2000 業務費 1,115 2030 兼職費 1,115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508 南投縣選舉委員 1.業務費1,132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1,132 會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18千元。 2006 水電費 218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 2009 通訊費 50 等經費,計50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24 (3)電腦軟、硬體維護費24千元。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20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0 (5)公務車輛保險費及財產保險等11千元。 2027 保險費 11 (6)物品200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 2051 物品 200 具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汰換及增 2054 一般事務費 370 購辦公座位隔板等。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7 (7)一般事務費370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7 用、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5 、專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 2072 國內旅費 50 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 3000 設備及投資 376 會議會場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 3035 雜項設備費 376 動費、選舉票及投票人名冊銷毀費用及 雜費等事務費。 (8)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等 費用,計47千元。 (9)車輛、辦公器具養護費47千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係中央空調內部 機械清洗保養等費用,計95千元。 (11)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 中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 261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5,75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出差旅費計50千元。 2.設備及投資376千元,係購置冷氣等經費。 262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33,070 15,756 48,826 1000 人事費 430 13,133 13,563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7,408 7,408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1,256 1,256 1030 獎金 - 2,190 2,190 1035 其他給與 - 208 208 1040 加班值班費 430 437 867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767 767 1055 保險 - 867 867 2000 業務費 32,542 2,247 34,789 2003 教育訓練費 1,362 - 1,362 2006 水電費 - 218 218 2009 通訊費 160 50 210 2018 資訊服務費 - 24 24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48 - 448 2024 稅捐及規費 - 20 20 2027 保險費 - 11 11 2030 兼職費 1,564 1,115 2,679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394 - 16,394 2039 委辦費 3,338 - 3,338 2051 物品 2,474 200 2,674 2054 一般事務費 6,272 370 6,642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47 47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4 47 101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95 95 2072 國內旅費 316 50 366 2081 運費 160 - 160 3000 設備及投資 98 376 474 3035 雜項設備費 98 376 474 263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408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256 六、獎金 2,190 七、其他給與 208 八、加班值班費 867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767 十一、保險 867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3,563 265 南投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0 10 - - - - - - 1 1 1 1 1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0 10 - - - - - - 1 1 1 1 1 1 政業務 266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 - - - - - 13 13 12,696 13,325 -629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 3703671100 - - - - - - 13 13 12,696 13,325 -629 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政業務 267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639 31.30 20 32 26 8671-J6。 (南投縣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639 20 32 26 268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2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69-271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72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73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74-275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76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67,37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67,372 一組 1.辦理立法委員選舉超時加班、選票印製、提 1000 人事費 411 領、保管等負責及督導人員加班費411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411 。 2000 業務費 66,819 2.業務費66,819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2,978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 習會1,078所,編造選舉人名冊工作人員 2009 通訊費 160 講習會,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2,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23 978千元。 2030 兼職費 1,283 (2)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每月4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5,453 0,000元,計160千元。 2039 委辦費 7,318 (3)租用及搭建臨時投開票所費用計623千元 2051 物品 5,132 。 2054 一般事務費 13,306 (4)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1,283千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90 :按監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 2072 國內旅費 316 縣市4,50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 2081 運費 160 、縣市2,000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42 0元,薦兼6,000元,委兼5,000元;常兼 3035 雜項設備費 142 人員月支簡兼3,500元,薦兼3,000元, 委兼2,500元計。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5,453千元: <1>講師鐘點費372千元(內聘講師每小時 1,000元)。 <2>投票通知單列印、校對費、選舉公報 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分發費、 選舉人名冊編造費及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工作費等35,081千元。 (6)委辦費7,318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 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 業務費)6,538千元及戶政事務所經費78 0千元。 <1>兼職費4,022千元。 <2>業務費2,516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 8所。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4所。 #3.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 269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67,37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鎮市區公所2所。 #4.人口數12萬人以上未滿15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1所。 #5.人口數21萬人以上未滿24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1所。 <3>戶政事務所經費:每所30,000元,26 所計780千元。 (7)辦理選舉期間所需文具紙張、耗材、投 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物品5,132千元 。 (8)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13,306千元, 包括: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手冊、宣傳資料、印製選舉報 告書、會議費、提領選舉票誤餐費、 開票作業中心、各項事務性雜支等8,5 60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0千元,宣導 品20千元,合共90千元。 <3>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之電視時段費、 錄製費等800千元。 <4>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潔等 經費,以每所3,577元,1,078所,計3 ,856千元。 (9)遮屏等修繕及養護費90千元。 (10)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316千元,運費6 0千元。 3.汰購選務設備、事務設備、安全設備等142 千元。 270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7,20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6,534 人事室 1.人事費15,395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1人、 1000 人事費 15,395 技工1人、駕駛1人、工友1人計,年需薪俸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738 、專業加給、主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256 金,休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 1030 獎金 2,686 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 費。 1035 其他給與 224 2.業務費1,121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 1040 加班值班費 543 委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966 兼5人,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6人,每人 1055 保險 982 每月3,000元。 2000 業務費 1,121 3.獎補助費18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2030 兼職費 1,121 金,以退休退職人員3人,每人每節2,000元 4000 獎補助費 18 計。 4085 獎勵及慰問 18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672 四組 1.業務費672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672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300千元。 2006 水電費 300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 2009 通訊費 54 等經費,計54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18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18千元。 (4)公務車輛保險費5千元。 2027 保險費 5 (5)物品84千元,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1 物品 84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54 一般事務費 101 (6)一般事務費101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0 用、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0 、專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4 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 2072 國內旅費 36 會議會場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 動費及雜費等事務費。 (7)房屋建築養護費10千元。 (8)車輛、辦公器具養護費50千元。 (9)業務用機具、設備保養及維修14千元。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 中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 出差旅費計36千元。 271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67,372 17,206 84,578 1000 人事費 411 15,395 15,806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8,738 8,738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1,256 1,256 1030 獎金 - 2,686 2,686 1035 其他給與 - 224 224 1040 加班值班費 411 543 954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966 966 1055 保險 - 982 982 2000 業務費 66,819 1,793 68,612 2003 教育訓練費 2,978 - 2,978 2006 水電費 - 300 300 2009 通訊費 160 54 214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23 - 623 2024 稅捐及規費 - 18 18 2027 保險費 - 5 5 2030 兼職費 1,283 1,121 2,404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5,453 - 35,453 2039 委辦費 7,318 - 7,318 2051 物品 5,132 84 5,216 2054 一般事務費 13,306 101 13,407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10 1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90 50 14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14 14 2072 國內旅費 316 36 352 2081 運費 160 - 160 3000 設備及投資 142 - 142 3035 雜項設備費 142 - 142 4000 獎補助費 - 18 18 4085 獎勵及慰問 - 18 18 272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738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256 六、獎金 2,686 七、其他給與 224 八、加班值班費 954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966 十一、保險 982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5,806 273 彰化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1 11 - - - - - - 1 1 1 1 1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1 11 - - - - - - 1 1 1 1 1 1 政業務 274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 - - - - - 14 14 14,852 14,315 537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 3703671100 - - - - - - 14 14 14,852 14,315 537 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政業務 275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766 31.30 24 41 21 3150-J7。 (彰化縣選舉 委員會) 1 電動機車 1 108.05 3 0 0.00 0 0 0 EWD-2719。( 彰化縣選舉委 員會) 合 計 766 24 41 21 276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2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77-280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81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83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84-285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86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41,81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41,812 第一組 1.辦理立法委員選舉超時加班、選票印製、提 1000 人事費 432 領、保管等負責及督導人員加班費432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432 。 2000 業務費 41,278 2.業務費41,278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1,702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 習會611所,編造選舉人名冊工作人員講 2009 通訊費 160 習會,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1,7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83 2千元。 2030 兼職費 1,442 (2)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每月4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0,000元,計16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442 (3)租用及搭建臨時投開票所費用計483千元 2039 委辦費 5,273 。 2051 物品 3,046 (4)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1,442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7,919 :按監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5 縣市4,50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 2072 國內旅費 316 、縣市2,000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 2081 運費 160 0元,薦兼6,000元,委兼5,000元;常兼 3000 設備及投資 102 人員月支簡兼3,500元,薦兼3,000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102 委兼2,500元計。 (5)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計28 0千元。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442千元: <1>講師鐘點費286千元(內聘講師每小時 1,000元)。 <2>投票通知單列印、校對費、選舉公報 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分發費、 選舉人名冊編造費及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工作費等20,156千元。 (7)委辦費5,273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 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 業務費)4,673千元及戶政事務所經費60 0千元。 <1>兼職費2,985千元。 <2>業務費1,688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 13所。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 277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41,81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鎮市區公所5所。 #3.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4.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3>戶政事務所經費:每所30,000元,20 所計600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所需文具紙張、耗材、投 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物品3,046千元 。 (9)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7,919千元,包 括: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手冊、宣傳資料、印製選舉報 告書、會議費、提領選舉票誤餐費、 開票作業中心、各項事務性雜支等5,2 43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0千元,宣導 品20千元,合共90千元。 <3>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之電視時段費、 錄製費等400千元。 <4>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潔等 經費,以每所3,577元,611所,計2,1 86千元。 (10)遮屏等修繕及養護費55千元。 (11)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316千元,運費1 60千元。 3.汰購選務設備、事務設備、安全設備等102 千元。 278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6,95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5,437 人事室 1.人事費14,095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0人、 1000 人事費 14,095 技工1人、工友2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881 、主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226 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 1030 獎金 2,562 ,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2.業務費1,318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 1035 其他給與 208 委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 1040 加班值班費 509 兼5人,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6人,每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841 每月3,000元。 1055 保險 868 3.獎補助費24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2000 業務費 1,318 金,以退休退職人員4人,每人每節2,000元 2030 兼職費 1,318 計。 4000 獎補助費 24 4085 獎勵及慰問 24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521 第四組 1.業務費1,039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1,039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27千元。 2006 水電費 227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 2009 通訊費 98 等經費,計98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18 (3)電腦軟、硬體維護費18千元。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等21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1 (5)公務車輛保險費及財產保險等11千元。 2027 保險費 11 (6)物品90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 2051 物品 90 具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54 一般事務費 328 (7)一般事務費328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69 用、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5 、專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4 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 2072 國內旅費 58 會議會場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 3000 設備及投資 482 動費及雜費等事務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482 (8)房屋建築養護費69千元,係辦公廳舍保 養、維修等費用。 (9)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25千 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94千元。 (11)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 中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 279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6,95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出差旅費計58千元。 2.設備及投資482千元,係購置會議室麥克風 暨音響設備及投影機等經費。 280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41,812 16,958 58,770 1000 人事費 432 14,095 14,527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7,881 7,881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1,226 1,226 1030 獎金 - 2,562 2,562 1035 其他給與 - 208 208 1040 加班值班費 432 509 941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841 841 1055 保險 - 868 868 2000 業務費 41,278 2,357 43,635 2003 教育訓練費 1,702 - 1,702 2006 水電費 - 227 227 2009 通訊費 160 98 258 2018 資訊服務費 - 18 18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83 - 483 2024 稅捐及規費 - 21 21 2027 保險費 - 11 11 2030 兼職費 1,442 1,318 2,76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 28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442 - 20,442 2039 委辦費 5,273 - 5,273 2051 物品 3,046 90 3,136 2054 一般事務費 7,919 328 8,247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69 69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5 25 8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94 94 2072 國內旅費 316 58 374 2081 運費 160 - 160 3000 設備及投資 102 482 584 3035 雜項設備費 102 482 584 4000 獎補助費 - 24 24 4085 獎勵及慰問 - 24 24 281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881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226 六、獎金 2,562 七、其他給與 208 八、加班值班費 941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841 十一、保險 868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4,527 283 雲林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0 10 - - - - - - 2 2 1 1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0 10 - - - - - - 2 2 1 1 - - 2 政業務 元 284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 - - - - - 13 13 13,586 13,004 58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 3703671100 - - - - - - 13 13 13,586 13,004 582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2.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 政業務 人,選舉期間4個月,每月35,000元 ,計280千元。 285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671 31.30 21 10 20 3112-J7。 (雲林縣選舉 委員會) 1 燃油機車 1 100.12 101 128 31.30 4 1 1 938-JUQ。(雲 林縣選舉委員 會) 合 計 799 25 11 21 286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2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87-290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91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93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94-295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96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36,29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36,291 第一組 1.辦理立法委員選舉超時加班、選票印製、提 1000 人事費 504 領、保管等負責及督導人員加班費504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504 。 2000 業務費 35,689 2.業務費35,689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1,478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 習會530所,編造選舉人名冊工作人員講 2009 通訊費 160 習會,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1,47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59 8千元。 2030 兼職費 1,689 (2)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每月4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7,623 0,000元,計160千元。 2039 委辦費 4,568 (3)租用及搭建臨時投開票所費用計459千元 2051 物品 2,617 。 2054 一般事務費 6,568 (4)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1,689千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1 :按監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 2072 國內旅費 316 縣市4,50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 2081 運費 160 、縣市2,000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 3000 設備及投資 98 0元,薦兼6,000元,委兼5,000元;常兼 3035 雜項設備費 98 人員月支簡兼3,500元,薦兼3,000元, 委兼2,500元計。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7,623千元: <1>講師鐘點費257千元(內聘講師每小時 1,000元)。 <2>投票通知單列印、校對費、選舉公報 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分發費、 選舉人名冊編造費及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工作費等17,366千元。 (6)委辦費4,568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 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 業務費)4,028千元及戶政事務所經費54 0千元。 <1>兼職費2,509千元。 <2>業務費1,519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 10所。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7所。 #3.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 287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36,29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鎮市區公所1所。 <3>戶政事務所經費:每所30,000元,18 所計540千元。 (7)辦理選舉期間所需文具紙張、耗材、投 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物品2,617千元 。 (8)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6,568千元,包 括: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手冊、宣傳資料、印製選舉報 告書、會議費、提領選舉票誤餐費、 開票作業中心、各項事務性雜支等4,1 82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0千元,宣導 品20千元,合共90千元。 <3>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之電視時段費、 錄製費等400千元。 <4>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潔等 經費,以每所3,577元,530所,計1,8 96千元。 (9)遮屏等修繕及養護費51千元。 (10)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316千元,運費1 60千元。 3.汰購選務設備、事務設備、安全設備等98千 元。 288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6,02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5,353 第四組、人事室 1.人事費14,253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0人、 1000 人事費 14,253 技工1人、駕駛1人、工友2人計,年需薪俸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924 、專業加給、主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655 金,休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 1030 獎金 2,133 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 費。 1035 其他給與 224 2.業務費1,082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 1040 加班值班費 527 委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853 兼5人,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6人,每人 1055 保險 937 每月3,000元。 2000 業務費 1,082 3.獎補助費18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2030 兼職費 1,082 金,以退休退職人員3人,每人每節2,000元 4000 獎補助費 18 計。 4085 獎勵及慰問 18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669 第四組 1.業務費669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669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68千元。 2006 水電費 268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 2009 通訊費 48 等經費,計48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16 (3)軟體系統維護費16千元。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等20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0 (5)公務車輛保險費3千元。 2027 保險費 3 (6)物品46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 2051 物品 46 具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54 一般事務費 129 (7)一般事務費129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8 用、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9 、專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2 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 2072 國內旅費 30 會議會場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 動費及雜費等事務費。 (8)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 費用等,計38千元。 (9)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29千 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42千元。 (11)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 中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 289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6,02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出差旅費計30千元。 290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36,291 16,022 52,313 1000 人事費 504 14,253 14,757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7,924 7,924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1,655 1,655 1030 獎金 - 2,133 2,133 1035 其他給與 - 224 224 1040 加班值班費 504 527 1,031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853 853 1055 保險 - 937 937 2000 業務費 35,689 1,751 37,440 2003 教育訓練費 1,478 - 1,478 2006 水電費 - 268 268 2009 通訊費 160 48 208 2018 資訊服務費 - 16 16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59 - 459 2024 稅捐及規費 - 20 20 2027 保險費 - 3 3 2030 兼職費 1,689 1,082 2,771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7,623 - 17,623 2039 委辦費 4,568 - 4,568 2051 物品 2,617 46 2,663 2054 一般事務費 6,568 129 6,697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38 38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1 29 8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42 42 2072 國內旅費 316 30 346 2081 運費 160 - 160 3000 設備及投資 98 - 98 3035 雜項設備費 98 - 98 4000 獎補助費 - 18 18 4085 獎勵及慰問 - 18 18 291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924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655 六、獎金 2,133 七、其他給與 224 八、加班值班費 1,031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853 十一、保險 937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4,757 293 嘉義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0 10 - - - - - - 2 2 1 1 1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0 10 - - - - - - 2 2 1 1 1 1 政業務 294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 - - - - - 14 14 13,726 13,252 474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 3703671100 - - - - - - 14 14 13,726 13,252 474 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政業務 295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191 31.30 6 18 23 3132-J7。 (嘉義縣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191 6 18 23 296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2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97-300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301 三、 人事費彙計表..................... 303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304-305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306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50,93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50,936 第一組 1.辦理立法委員選舉超時加班、選票印製、提 1000 人事費 487 領、保管等負責及督導人員加班費487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487 。 2000 業務費 50,337 2.業務費50,337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2,008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 習會712所,編造選舉人名冊工作人員講 2009 通訊費 160 習會,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2,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14 8千元。 2030 兼職費 1,589 (2)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每月4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0,000元,計16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940 (3)租用及搭建臨時投開票所費用計514千元 2039 委辦費 8,522 。 2051 物品 3,518 (4)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1,589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9,269 :按監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1 縣市4,50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 2072 國內旅費 316 、縣市2,000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 2081 運費 160 0元,薦兼6,000元,委兼5,000元;常兼 3000 設備及投資 112 人員月支簡兼3,500元,薦兼3,000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112 委兼2,500元計。 (5)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計28 0千元。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3,940千元: <1>講師鐘點費472千元(內聘講師每小時 1,000元)。 <2>投票通知單列印、校對費、選舉公報 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分發費、 選舉人名冊編造費及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工作費等23,468千元。 (7)委辦費8,522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 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 業務費)7,532千元及戶政事務所經費99 0千元。 <1>兼職費4,821千元。 <2>業務費2,711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 26所。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 297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50,93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鎮市區公所6所。 #3.人口數18萬人以上未滿21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1所。 <3>戶政事務所經費:每所30,000元,33 所計990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所需文具紙張、耗材、投 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物品3,518千元 。 (9)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9,269千元,包 括: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手冊、宣傳資料、印製選舉報 告書、會議費、提領選舉票誤餐費、 開票作業中心、各項事務性雜支等6,2 32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0千元,宣導 品20千元,合共90千元。 <3>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之電視時段費、 錄製費等400千元。 <4>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潔等 經費,以每所3,577元,712所,計2,5 47千元。 (10)遮屏等修繕及養護費61千元。 (11)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316千元,運費1 60千元。 3.汰購選務設備、事務設備、安全設備等112 千元。 298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5,83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4,848 第四組 1.人事費13,533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0人、 1000 人事費 13,533 技工1人、工友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002 、主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827 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 1030 獎金 2,194 ,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2.業務費1,291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 1035 其他給與 202 委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 1040 加班值班費 475 兼5人,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6人,每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946 每月3,000元。 1055 保險 887 3.獎補助費24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2000 業務費 1,291 金,以退休退職人員4人,每人每節2,000元 2030 兼職費 1,291 計。 4000 獎補助費 24 4085 獎勵及慰問 24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988 第四組 1.業務費894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894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26千元。 2006 水電費 226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 2009 通訊費 84 等經費,計84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18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18千元。 (4)公務車輛保險費等12千元。 2027 保險費 12 (5)物品34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 2051 物品 34 具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54 一般事務費 127 (6)一般事務費127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99 用、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7 、專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7 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 2072 國內旅費 90 會議會場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 3000 設備及投資 94 動費及雜費等事務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94 (7)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 費用、前門無障礙坡道坡度改善工程、 地下停車場車道出車警示燈,計199千元 。 (8)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27千 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係空調管線材質 老化劣化,送風馬達修繕等77千元。 299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5,83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 中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 出差旅費計90千元。 2.設備及投資94千元,係購置字幕機等經費。 300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50,936 15,836 66,772 1000 人事費 487 13,533 14,02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8,002 8,002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827 827 1030 獎金 - 2,194 2,194 1035 其他給與 - 202 202 1040 加班值班費 487 475 962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946 946 1055 保險 - 887 887 2000 業務費 50,337 2,185 52,522 2003 教育訓練費 2,008 - 2,008 2006 水電費 - 226 226 2009 通訊費 160 84 244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14 - 514 2024 稅捐及規費 - 18 18 2027 保險費 - 12 12 2030 兼職費 1,589 1,291 2,88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 28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940 - 23,940 2039 委辦費 8,522 - 8,522 2051 物品 3,518 34 3,552 2054 一般事務費 9,269 127 9,396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199 199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1 27 88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77 77 2072 國內旅費 316 90 406 2081 運費 160 - 160 3000 設備及投資 112 94 206 3035 雜項設備費 112 94 206 4000 獎補助費 - 24 24 4085 獎勵及慰問 - 24 24 301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002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827 六、獎金 2,194 七、其他給與 202 八、加班值班費 962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946 十一、保險 887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4,020 303 屏東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0 10 - - - - - - 1 1 1 1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0 10 - - - - - - 1 1 1 1 - - : 政業務 2 元 304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 - - - - - 12 12 13,058 12,449 609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 3703671100 - - - - - - 12 12 13,058 12,449 609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政業務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 人,選舉期間4個月,每月35,000元 ,計280千元。 305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320 31.30 10 15 24 3125-J7。 (屏東縣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320 10 15 24 306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2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307-309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310 三、 人事費彙計表..................... 311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312-313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314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21,06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21,063 臺東縣選舉委員 1.辦理立法委員選舉超時加班、選票印製、提 1000 人事費 371 會 領、保管等負責及督導人員加班費371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371 。 2000 業務費 20,598 2.業務費20,598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679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 習會236所,編造選舉人名冊工作人員講 2009 通訊費 160 習會,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679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71 千元。 2030 兼職費 1,456 (2)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每月4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0,000元,計16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243 (3)租用及搭建臨時投開票所費用計371千元 2039 委辦費 4,136 。 2051 物品 1,360 (4)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1,456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3,384 :按監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3 縣市4,50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 2072 國內旅費 336 、縣市2,000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 2081 運費 160 0元,薦兼6,000元,委兼5,000元;常兼 3000 設備及投資 94 人員月支簡兼3,500元,薦兼3,000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94 委兼2,500元計。 (5)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計28 0千元。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243千元: <1>講師鐘點費229千元(內聘講師每小時 1,000元)。 <2>投票通知單列印、校對費、選舉公報 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分發費、 選舉人名冊編造費及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工作費等8,014千元。 (7)委辦費4,136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 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 業務費)3,656千元及戶政事務所經費48 0千元。 <1>兼職費2,400千元。 <2>業務費1,256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 15所。 #2.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鄉 307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21,06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鎮市區公所1所。 <3>戶政事務所經費:每所30,000元,16 所計480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所需文具紙張、耗材、投 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物品1,360千元 。 (9)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3,384千元,包 括: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手冊、宣傳資料、印製選舉報 告書、會議費、提領選舉票誤餐費、 開票作業中心、各項事務性雜支等2,2 50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0千元,宣導 品20千元,合共90千元。 <3>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之電視時段費、 錄製費等200千元。 <4>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潔等 經費,以每所3,577元,236所,計844 千元。 (10)遮屏等修繕及養護費33千元。 (11)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336千元,運費1 60千元。 3.汰購選務設備、事務設備、安全設備等94千 元。 308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0,72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0,031 各組室 1.人事費8,663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7人、工 1000 人事費 8,663 友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319 、東台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08 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 1030 獎金 1,429 ,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2.業務費1,338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 1035 其他給與 128 委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 1040 加班值班費 264 兼5人,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7人,每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545 每月3,000元。 1055 保險 570 3.獎補助費3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2000 業務費 1,338 金,以退休退職人員5人,每人每節2,000元 2030 兼職費 1,338 計。 4000 獎補助費 30 4085 獎勵及慰問 30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694 第四組 1.業務費694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694 (1)辦公廳舍電費120千元。 2006 水電費 120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 2009 通訊費 84 等經費,計84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28 (3)電腦軟、硬體維護費28千元。 (4)車輛檢驗費、牌照稅、燃料使用費18千 2024 稅捐及規費 18 元。 2027 保險費 8 (5)辦公廳舍火、產險費及公務車輛保險費 2051 物品 45 等計8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123 (6)物品45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3 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 (7)一般事務費123千元,係召開委員會議、 2072 國內旅費 210 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案研究小組會議 、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 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佈置、報費 及雜費等事務費。 (8)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53千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千元。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 中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 出差旅費計210千元。 309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21,063 10,725 31,788 1000 人事費 371 8,663 9,034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5,319 5,319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408 408 1030 獎金 - 1,429 1,429 1035 其他給與 - 128 128 1040 加班值班費 371 264 635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545 545 1055 保險 - 570 570 2000 業務費 20,598 2,032 22,630 2003 教育訓練費 679 - 679 2006 水電費 - 120 120 2009 通訊費 160 84 244 2018 資訊服務費 - 28 28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71 - 371 2024 稅捐及規費 - 18 18 2027 保險費 - 8 8 2030 兼職費 1,456 1,338 2,794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 28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243 - 8,243 2039 委辦費 4,136 - 4,136 2051 物品 1,360 45 1,405 2054 一般事務費 3,384 123 3,507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3 53 86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5 5 2072 國內旅費 336 210 546 2081 運費 160 - 160 3000 設備及投資 94 - 94 3035 雜項設備費 94 - 94 4000 獎補助費 - 30 30 4085 獎勵及慰問 - 30 30 310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319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408 六、獎金 1,429 七、其他給與 128 八、加班值班費 635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545 十一、保險 570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9,034 311 臺東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7 7 - - - - - - 1 1 - -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7 7 - - - - - - 1 1 - - - - : 政業務 2 元 312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 - - - - - 8 8 8,399 8,062 337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 3703671100 - - - - - - 8 8 8,399 8,062 337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政業務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 人,選舉期間4個月,每月35,000元 ,計280千元。 313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貨兩用車 8 100.08 2,351 96 31.30 3 8 22 0207-G9。 (臺東縣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96 3 8 22 314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2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315-318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319 三、 人事費彙計表..................... 321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322-323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324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24,58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24,581 第一組 1.辦理立法委員選舉超時加班、選票印製、提 1000 人事費 321 領、保管等負責及督導人員加班費321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321 。 2000 業務費 24,166 2.業務費24,166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917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 習會327所,編造選舉人名冊工作人員講 2009 通訊費 160 習會,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917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98 千元。 2030 兼職費 1,315 (2)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每月4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40 0,000元,計16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163 (3)租用及搭建臨時投開票所費用計398千元 2039 委辦費 3,342 。 2051 物品 1,767 (4)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1,315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4,439 :按監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9 縣市4,50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 2072 國內旅費 336 、縣市2,000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 2081 運費 160 0元,薦兼6,000元,委兼5,000元;常兼 3000 設備及投資 94 人員月支簡兼3,500元,薦兼3,000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94 委兼2,500元計。 (5)臨時人員酬金1人,月支35,000元,計14 0千元。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1,163千元: <1>講師鐘點費186千元(內聘講師每小時 1,000元)。 <2>投票通知單列印、校對費、選舉公報 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分發費、 選舉人名冊編造費及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工作費等10,977千元。 (7)委辦費3,342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 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 業務費)2,952千元及戶政事務所經費39 0千元。 <1>兼職費1,883千元。 <2>業務費1,069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 11所。 #2.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 315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24,58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鎮市區公所1所。 #3.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3>戶政事務所經費:每所30,000元,13 所計390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所需文具紙張、耗材、投 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物品1,767千元 。 (9)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4,439千元,包 括: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手冊、宣傳資料、印製選舉報 告書、會議費、提領選舉票誤餐費、 開票作業中心、各項事務性雜支等2,9 79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0千元,宣導 品20千元,合共90千元。 <3>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之電視時段費、 錄製費等200千元。 <4>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潔等 經費,以每所3,577元,327所,計1,1 70千元。 (10)遮屏等修繕及養護費29千元。 (11)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336千元,運費1 60千元。 3.汰購選務設備、事務設備、安全設備等94千 元。 316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5,02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0,758 花蓮縣選舉委員 1.人事費9,495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7人、工 1000 人事費 9,495 會 友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802 、東台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37 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 1030 獎金 1,610 ,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2.業務費1,227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 1035 其他給與 123 委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 1040 加班值班費 313 兼5人,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7人,每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45 每月3,000元。 1055 保險 565 3.獎補助費3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2000 業務費 1,227 金,以退休退職人員6人,每人每節2,000元 2030 兼職費 1,227 計。 4000 獎補助費 36 4085 獎勵及慰問 3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4,266 花蓮縣選舉委員 1.業務費3,890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3,890 會 (1)參加教育訓練及講習等費用42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42 (2)辦公廳舍水電費用166千元。 2006 水電費 166 (3)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 2009 通訊費 43 等經費,計43千元。 (4)電腦軟、硬體維護費10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10 (5)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18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18 (6)公務車輛、辦公廳舍保險費等12千元。 2027 保險費 12 (7)辦理相關訓練講師鐘點費4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 (8)物品66千元,係油料費、公務用文具紙 2051 物品 66 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54 一般事務費 288 (9)一般事務費288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102 用、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6 、專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2 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 2072 國內旅費 20 會議會場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 2081 運費 1 動費及雜費等事務費。 3000 設備及投資 376 (10)房屋建築養護費3,102千元,係辦公廳 3035 雜項設備費 376 舍保養維修費用、汰換節能燈具、屋頂 防水隔熱排水工程及地下室地板架增加 電路鋪設、拆除講台等。 (11)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26千 317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5,02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元。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92千元,係辦公 設施、機械設備及消防安全設備等保養 及維修費等。 (13)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加 各項會議差旅費等20千元。 (14)公務搬運費等1千元。 2.設備及投資376千元,係汰購空調設備等經 費。 318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24,581 15,024 39,605 1000 人事費 321 9,495 9,816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5,802 5,802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437 437 1030 獎金 - 1,610 1,610 1035 其他給與 - 123 123 1040 加班值班費 321 313 634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645 645 1055 保險 - 565 565 2000 業務費 24,166 5,117 29,283 2003 教育訓練費 917 42 959 2006 水電費 - 166 166 2009 通訊費 160 43 203 2018 資訊服務費 - 10 1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98 - 398 2024 稅捐及規費 - 18 18 2027 保險費 - 12 12 2030 兼職費 1,315 1,227 2,542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40 - 14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163 4 11,167 2039 委辦費 3,342 - 3,342 2051 物品 1,767 66 1,833 2054 一般事務費 4,439 288 4,727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3,102 3,102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9 26 55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92 92 2072 國內旅費 336 20 356 2081 運費 160 1 161 3000 設備及投資 94 376 470 3035 雜項設備費 94 376 470 4000 獎補助費 - 36 36 4085 獎勵及慰問 - 36 36 319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802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437 六、獎金 1,610 七、其他給與 123 八、加班值班費 634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645 十一、保險 565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9,816 321 花蓮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7 7 - - - - - - 1 1 - -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7 7 - - - - - - 1 1 - - - - : 政業務 1 元 322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 - - - - - 8 8 9,182 8,726 45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 3703671100 - - - - - - 8 8 9,182 8,726 456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政業務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臨時人員1 人,選舉期間4個月,每月35,000元 ,計140千元。 323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498 31.30 16 20 25 3120-J7。 (花蓮縣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498 16 20 25 324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2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325-328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329 三、 人事費彙計表..................... 331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332-333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334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2,72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12,722 澎湖縣選舉委員 1.辦理立法委員選舉超時加班、選票印製、提 1000 人事費 363 會 領、保管等負責及督導人員加班費363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363 。 2000 業務費 12,265 2.業務費12,265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340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 習會120所,編造選舉人名冊工作人員講 2009 通訊費 160 習會,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34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36 千元。 2030 兼職費 1,491 (2)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每月4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0,000元,計16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413 (3)租用及搭建臨時投開票所費用計336千元 2039 委辦費 1,586 。 2051 物品 876 (4)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1,491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2,164 :按監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5 縣市4,50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 2072 國內旅費 384 、縣市2,000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 2081 運費 220 0元,薦兼6,000元,委兼5,000元;常兼 3000 設備及投資 94 人員月支簡兼3,500元,薦兼3,000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94 委兼2,500元計。 (5)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計28 0千元。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413千元: <1>講師鐘點費86千元(內聘講師每小時1 ,000元)。 <2>投票通知單列印、校對費、選舉公報 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分發費、 選舉人名冊編造費及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工作費等4,327千元。 (7)委辦費1,586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 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 業務費)1,406千元及戶政事務所經費18 0千元。 <1>兼職費918千元。 <2>業務費488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 5所。 #2.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 325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2,72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鎮市區公所1所。 <3>戶政事務所經費:每所30,000元,6所 計180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所需文具紙張、耗材、投 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物品876千元。 (9)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2,164千元,包 括: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手冊、宣傳資料、印製選舉報 告書、會議費、提領選舉票誤餐費、 開票作業中心、各項事務性雜支等1,4 45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0千元,宣導 品20千元,合共90千元。 <3>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之電視時段費、 錄製費等200千元。 <4>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潔等 經費,以每所3,577元,120所,計429 千元。 (10)遮屏等修繕及養護費15千元。 (11)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384千元,運費2 20千元。 3.汰購選務設備、事務設備、安全設備等94千 元。 326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4,77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3,630 澎湖縣選舉委員 1.人事費12,256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7人、 1000 人事費 12,256 會 駕駛1人、工友2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618 、主管加給、離島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568 金,休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 1030 獎金 2,108 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 費。 1035 其他給與 160 2.業務費1,344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 1040 加班值班費 449 委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584 兼5人,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7人,每人 1055 保險 769 每月3,000元。 2000 業務費 1,344 3.獎補助費3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2030 兼職費 1,344 金,以退休退職人員5人,每人每節2,000元 4000 獎補助費 30 計。 4085 獎勵及慰問 30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149 澎湖縣選舉委員 1.業務費914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914 會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04千元。 2006 水電費 204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 2009 通訊費 48 等經費,計48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5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5千元。 (4)公務車輛保險費等2千元。 2027 保險費 2 (5)物品46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 2051 物品 46 具紙張等消耗品。 2054 一般事務費 133 (6)一般事務費133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50 用、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4 、專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4 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 2072 國內旅費 48 會議會場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 3000 設備及投資 235 動費及雜費等事務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235 (7)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 費用、汰換節能燈具、下水道用戶污水 接管經費,計350千元。 (8)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24千 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4千元。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 中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 327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4,77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出差旅費計48千元。 2.設備及投資235千元,係汰換流理臺及會議 室麥克風系統等經費。 328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2,722 14,779 27,501 1000 人事費 363 12,256 12,619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6,618 6,618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1,568 1,568 1030 獎金 - 2,108 2,108 1035 其他給與 - 160 160 1040 加班值班費 363 449 812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584 584 1055 保險 - 769 769 2000 業務費 12,265 2,258 14,523 2003 教育訓練費 340 - 340 2006 水電費 - 204 204 2009 通訊費 160 48 208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36 - 336 2024 稅捐及規費 - 5 5 2027 保險費 - 2 2 2030 兼職費 1,491 1,344 2,835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 28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413 - 4,413 2039 委辦費 1,586 - 1,586 2051 物品 876 46 922 2054 一般事務費 2,164 133 2,297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350 35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5 24 39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54 54 2072 國內旅費 384 48 432 2081 運費 220 - 220 3000 設備及投資 94 235 329 3035 雜項設備費 94 235 329 4000 獎補助費 - 30 30 4085 獎勵及慰問 - 30 30 329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618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568 六、獎金 2,108 七、其他給與 160 八、加班值班費 812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584 十一、保險 769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2,619 331 澎湖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7 7 - - - - - - 2 2 - - 1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7 7 - - - - - - 2 2 - - 1 1 : 政業務 2 元 332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 - - - - - 10 10 11,807 11,191 61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 3703671100 - - - - - - 10 10 11,807 11,191 616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政業務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 人,選舉期間4個月,每月35,000元 ,計280千元。 333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160 31.30 5 14 7 8673-J6。 (澎湖縣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160 5 14 7 334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2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335-338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339 三、 人事費彙計表..................... 341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342-343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21,38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21,389 第一組 1.辦理立法委員選舉超時加班、選票印製、提 1000 人事費 252 領、保管等負責及督導人員加班費252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252 。 2000 業務費 21,043 2.業務費21,043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761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 習會275所,編造選舉人名冊工作人員講 2009 通訊費 160 習會,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761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83 千元。 2030 兼職費 1,158 (2)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每月4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0,000元,計16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713 (3)租用及搭建臨時投開票所費用計383千元 2039 委辦費 1,871 。 2051 物品 1,644 (4)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1,158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4,572 :按監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5 縣市4,50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 2072 國內旅費 316 、縣市2,000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 2081 運費 160 0元,薦兼6,000元,委兼5,000元;常兼 3000 設備及投資 94 人員月支簡兼3,500元,薦兼3,000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94 委兼2,500元計。 (5)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計28 0千元。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9,713千元: <1>講師鐘點費100千元(內聘講師每小時 1,000元)。 <2>投票通知單列印、校對費、選舉公報 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分發費、 選舉人名冊編造費及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工作費等9,613千元。 (7)委辦費1,871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 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 業務費)1,661千元及戶政事務所經費21 0千元。 <1>兼職費986千元。 <2>業務費675千元,包括: #1.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6所。 #2.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 335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21,38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鎮市區公所1所。 <3>戶政事務所經費:每所30,000元,7所 計210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所需文具紙張、耗材、投 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物品1,644千元 。 (9)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4,572千元,包 括: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手冊、宣傳資料、印製選舉報 告書、會議費、提領選舉票誤餐費、 開票作業中心、各項事務性雜支等3,2 98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0千元,宣導 品20千元,合共90千元。 <3>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之電視時段費、 錄製費等200千元。 <4>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潔等 經費,以每所3,577元,275所,計984 千元。 (10)遮屏等修繕及養護費25千元。 (11)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316千元,運費1 60千元。 3.汰購選務設備、事務設備、安全設備等94千 元。 336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1,44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辨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0,665 人事室 1.人事費9,495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7人、工 1000 人事費 9,495 友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825 ,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加班值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29 班費,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 1030 獎金 1,514 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2.業務費1,164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 1035 其他給與 128 委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 1040 加班值班費 341 兼5人,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7人,每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57 每月3,000元。 1055 保險 601 3.獎補助費6千元,係在職亡故人員1人遺族三 2000 業務費 1,164 節慰問金,每人每節2,000元計。 2030 兼職費 1,164 4000 獎補助費 6 4085 獎勵及慰問 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779 各組室 1.業務費686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686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198千元。 2006 水電費 198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 2009 通訊費 52 等經費,計52千元。 2027 保險費 4 (3)辦公大樓保險費,計4千元。 (4)物品30千元,係採購公務用文具紙張、 2051 物品 30 碳粉匣、職名章、清潔用品等消耗品及 2054 一般事務費 146 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4 (5)一般事務費146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消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6 毒費用、遮雨棚維護費用、保全維護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42 用、消防檢修申報及零件維修、飲水機 2072 國內旅費 24 年度清缸及定期更換濾心、員工健康檢 3000 設備及投資 93 查、文康活動費、報費及雜費等事務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93 。 (6)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 費用,計44千元。 (7)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46千元。 (8)總機、發電機、不斷電設備、冷氣機、 安全門、蓄水池、機械停車設備等設施 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42千元。 (9)職員工、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 人員參與中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 337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1,44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內各地區出差旅費計24千元。 2.設備及投資93千元,係汰購監視錄影設備。 338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21,389 11,444 32,833 1000 人事費 252 9,495 9,747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5,825 5,825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429 429 1030 獎金 - 1,514 1,514 1035 其他給與 - 128 128 1040 加班值班費 252 341 593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657 657 1055 保險 - 601 601 2000 業務費 21,043 1,850 22,893 2003 教育訓練費 761 - 761 2006 水電費 - 198 198 2009 通訊費 160 52 212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83 - 383 2027 保險費 - 4 4 2030 兼職費 1,158 1,164 2,322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 28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713 - 9,713 2039 委辦費 1,871 - 1,871 2051 物品 1,644 30 1,674 2054 一般事務費 4,572 146 4,718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44 44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5 46 71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142 142 2072 國內旅費 316 24 340 2081 運費 160 - 160 3000 設備及投資 94 93 187 3035 雜項設備費 94 93 187 4000 獎補助費 - 6 6 4085 獎勵及慰問 - 6 6 329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825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429 六、獎金 1,514 七、其他給與 128 八、加班值班費 593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657 十一、保險 601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9,747 341 基隆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7 7 - - - - - - 1 1 - -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7 7 - - - - - - 1 1 - - - - : 政業務 2 元 342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 - - - - - 8 8 9,154 8,326 828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 3703671100 - - - - - - 8 8 9,154 8,326 828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政業務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 人,選舉期間4個月,每月35,000元 ,計280千元。 343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2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345-348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349 三、 人事費彙計表..................... 351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352-353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354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24,42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24,420 新竹市選舉委員 1.辦理立法委員選舉超時加班、選票印製、提 1000 人事費 370 會 領、保管等負責及督導人員加班費370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370 。 2000 業務費 23,956 2.業務費23,956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942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 習會346所,編造選舉人名冊工作人員講 2009 通訊費 160 習會,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942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04 千元。 2030 兼職費 1,566 (2)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每月4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0,000元,計16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870 (3)租用及搭建臨時投開票所費用計404千元 2039 委辦費 1,144 。 2051 物品 1,926 (4)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1,566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5,152 :按監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6 縣市4,50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 2072 國內旅費 316 、縣市2,000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 2081 運費 160 0元,薦兼6,000元,委兼5,000元;常兼 3000 設備及投資 94 人員月支簡兼3,500元,薦兼3,000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94 委兼2,500元計。 (5)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計28 0千元。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1,870千元: <1>講師鐘點費43千元(內聘講師每小時1 ,000元)。 <2>投票通知單列印、校對費、選舉公報 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分發費、 選舉人名冊編造費及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工作費等11,827千元。 (7)委辦費1,144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 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 業務費)1,054千元及戶政事務所經費90 千元。 <1>兼職費540千元。 <2>業務費514千元,包括: #1.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2.人口數15萬人以上未滿18萬人之 345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24,42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鄉鎮市區公所1所。 #3.人口數21萬人以上未滿24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1所。 <3>戶政事務所經費:每所30,000元,3所 計90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所需文具紙張、耗材、投 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物品1,926千元 。 (9)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5,152千元,包 括: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手冊、宣傳資料、印製選舉報 告書、會議費、提領選舉票誤餐費、 開票作業中心、各項事務性雜支等3,6 24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0千元,宣導 品20千元,合共90千元。 <3>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之電視時段費、 錄製費等200千元。 <4>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潔等 經費,以每所3,577元,346所,計1,2 38千元。 (10)遮屏等修繕及養護費36千元。 (11)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316千元,運費1 60千元。 3.汰購選務設備、事務設備、安全設備等94千 元。 346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2,95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1,590 新竹市選舉委員 1.人事費10,365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7人、 1000 人事費 10,365 會 技工1人、工友2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536 、主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258 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 1030 獎金 1,633 ,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2.業務費1,219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 1035 其他給與 176 委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 1040 加班值班費 362 兼5人,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7人,每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17 每月3,000元。 1055 保險 783 3.獎補助費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2000 業務費 1,219 金,以退休退職人員1人,每人每節2,000元 2030 兼職費 1,219 計。 4000 獎補助費 6 4085 獎勵及慰問 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360 新竹市選舉委員 1.業務費1,000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1,000 會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175千元。 2006 水電費 175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 2009 通訊費 70 等經費,計70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26 (3)各項資訊設備維護費26千元。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22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2 (5)公務車輛保險費及財產保險等11千元。 2027 保險費 11 (6)物品70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 2051 物品 70 具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54 一般事務費 321 (7)一般事務費321千元,係辦公室保全費、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85 辦公廳舍清潔費用、召開委員會議、監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4 察小組委員會議、專案研究小組會議、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26 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 2072 國內旅費 50 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佈置、員工健 3000 設備及投資 360 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等事務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360 (8)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 等費用,計85千元。 (9)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44千 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係電梯、機電設 備、監視器、通訊系統整修或維護等費 用,計126千元。 347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2,95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1)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 中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 出差旅費計50千元。 2.設備及投資360千元,係汰購空調設備、視 訊會議設備及電梯變頻器等經費。 348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24,420 12,950 37,370 1000 人事費 370 10,365 10,735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5,536 5,536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1,258 1,258 1030 獎金 - 1,633 1,633 1035 其他給與 - 176 176 1040 加班值班費 370 362 732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617 617 1055 保險 - 783 783 2000 業務費 23,956 2,219 26,175 2003 教育訓練費 942 - 942 2006 水電費 - 175 175 2009 通訊費 160 70 230 2018 資訊服務費 - 26 26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04 - 404 2024 稅捐及規費 - 22 22 2027 保險費 - 11 11 2030 兼職費 1,566 1,219 2,785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 28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870 - 11,870 2039 委辦費 1,144 - 1,144 2051 物品 1,926 70 1,996 2054 一般事務費 5,152 321 5,47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85 85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6 44 8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126 126 2072 國內旅費 316 50 366 2081 運費 160 - 160 3000 設備及投資 94 360 454 3035 雜項設備費 94 360 454 4000 獎補助費 - 6 6 4085 獎勵及慰問 - 6 6 349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536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258 六、獎金 1,633 七、其他給與 176 八、加班值班費 732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617 十一、保險 783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0,735 351 新竹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7 7 - - - - - - 2 2 1 1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7 7 - - - - - - 2 2 1 1 - - : 政業務 2 元 352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 - - - - - 10 10 10,003 9,591 41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 3703671100 - - - - - - 10 10 10,003 9,591 412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政業務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 人,選舉期間4個月,每月35,000元 ,計280千元。 353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319 31.30 10 30 25 8701-J6。 (新竹市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319 10 30 25 354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2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355-358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359 三、 人事費彙計表..................... 361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362-363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364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5,81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15,818 第一組 1.辦理立法委員選舉超時加班、選票印製、提 1000 人事費 363 領、保管等負責及督導人員加班費363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363 。 2000 業務費 15,361 2.業務費15,361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516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 習會189所,編造選舉人名冊工作人員講 2009 通訊費 160 習會,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516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57 千元。 2030 兼職費 1,454 (2)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每月4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0,000元,計16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779 (3)租用及搭建臨時投開票所費用計357千元 2039 委辦費 681 。 2051 物品 1,251 (4)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1,454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3,382 :按監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5 縣市4,50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 2072 國內旅費 316 、縣市2,000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 2081 運費 160 0元,薦兼6,000元,委兼5,000元;常兼 3000 設備及投資 94 人員月支簡兼3,500元,薦兼3,000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94 委兼2,500元計。 (5)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計28 0千元。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779千元: <1>講師鐘點費29千元(內聘講師每小時1 ,000元)。 <2>投票通知單列印、校對費、選舉公報 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分發費、 選舉人名冊編造費及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工作費等6,750千元。 (7)委辦費681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 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 務費)621千元及戶政事務所經費60千元 。 <1>兼職費336千元。 <2>業務費285千元,包括: #1.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2.人口數12萬人以上未滿15萬人之 355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5,81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鄉鎮市區公所1所。 <3>戶政事務所經費:每所30,000元,2所 計60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所需文具紙張、耗材、投 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物品1,251千元 。 (9)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3,382千元,包 括: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手冊、宣傳資料、印製選舉報 告書、會議費、提領選舉票誤餐費、 開票作業中心、各項事務性雜支等2,4 16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0千元,宣導 品20千元,合共90千元。 <3>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之電視時段費、 錄製費等200千元。 <4>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潔等 經費,以每所3,577元,189所,計676 千元。 (10)遮屏等修繕及養護費25千元。 (11)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316千元,運費1 60千元。 3.汰購選務設備、事務設備、安全設備等94千 元。 356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4,07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3,020 第四組 1.人事費11,660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7人、 1000 人事費 11,660 技工1人、駕駛1人、工友2人計,年需薪俸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966 、專業加給、主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655 金,休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 1030 獎金 1,958 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 費。 1035 其他給與 267 2.業務費1,354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 1040 加班值班費 388 委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85 兼5人,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7人,每人 1055 保險 741 每月3,000元。 2000 業務費 1,354 3.獎補助費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2030 兼職費 1,354 金,以退休退職人員1人,每人每節2,000元 4000 獎補助費 6 計。 4085 獎勵及慰問 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055 第四組 1.業務費980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980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20千元。 2006 水電費 220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 2009 通訊費 65 等經費,計65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19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19千元。 (4)公務車輛保險費等2千元。 2027 保險費 2 (5)物品52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 2051 物品 52 具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54 一般事務費 136 (6)一般事務費136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79 用、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3 、專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54 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 2072 國內旅費 40 會議會場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 3000 設備及投資 75 動費、消防安全檢查、環境教育及雜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75 等事務費。 (7)房屋建築養護費279千元,係本會禮堂屋 頂防鏽處理及屋頂防水工程等修繕費用 。 (8)車輛、辦公器具養護費13千元,係公務 汽車養護及辦公器具維修等費用。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54千元,係電梯 零件汰換更新、監視錄影機鏡頭汰換、 357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4,07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消防設施損壞更新及相關修繕等費用。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 中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 出差旅費計40千元。 2.設備及投資75千元,係汰換空調設備等經費 。 358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5,818 14,075 29,893 1000 人事費 363 11,660 12,023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5,966 5,966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1,655 1,655 1030 獎金 - 1,958 1,958 1035 其他給與 - 267 267 1040 加班值班費 363 388 751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685 685 1055 保險 - 741 741 2000 業務費 15,361 2,334 17,695 2003 教育訓練費 516 - 516 2006 水電費 - 220 220 2009 通訊費 160 65 225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57 - 357 2024 稅捐及規費 - 19 19 2027 保險費 - 2 2 2030 兼職費 1,454 1,354 2,808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 28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779 - 6,779 2039 委辦費 681 - 681 2051 物品 1,251 52 1,303 2054 一般事務費 3,382 136 3,518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279 279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5 13 38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154 154 2072 國內旅費 316 40 356 2081 運費 160 - 160 3000 設備及投資 94 75 169 3035 雜項設備費 94 75 169 4000 獎補助費 - 6 6 4085 獎勵及慰問 - 6 6 359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966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655 六、獎金 1,958 七、其他給與 267 八、加班值班費 751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685 十一、保險 741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2,023 361 嘉義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7 7 - - - - - - 2 2 1 1 1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7 7 - - - - - - 2 2 1 1 1 1 : 政業務 2 元 362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 - - - - - 11 11 11,272 10,657 615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 3703671100 - - - - - - 11 11 11,272 10,657 615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政業務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 人,選舉期間4個月,每月35,000元 ,計280千元。 363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378 191 31.30 6 9 21 8703-J6。 (嘉義市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191 6 9 21 364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2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365-367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368 三、 人事費彙計表..................... 369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370-371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372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0,49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10,493 各組室 1.辦理立法委員選舉超時加班、選票印製、提 1000 人事費 357 領、保管等負責及督導人員加班費357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357 。 2000 業務費 10,042 2.業務費10,042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245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 習會85所,編造選舉人名冊工作人員講 2009 通訊費 160 習會,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245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26 千元。 2030 兼職費 999 (2)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每月4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0,000元,計16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17 (3)租用及搭建臨時投開票所費用計326千元 2039 委辦費 1,465 。 2051 物品 802 (4)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999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2,133 按監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縣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1 市4,50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 2072 國內旅費 384 縣市2,000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 2081 運費 220 元,薦兼6,000元,委兼5,000元;常兼 3000 設備及投資 94 人員月支簡兼3,500元,薦兼3,000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94 委兼2,500元計。 (5)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計28 0千元。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017千元: <1>講師鐘點費86千元(內聘講師每小時1 ,000元)。 <2>投票通知單列印、校對費、選舉公報 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分發費、 選舉人名冊編造費及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工作費等2,931千元。 (7)委辦費1,465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 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 業務費)1,285千元及戶政事務所經費18 0千元。 <1>兼職費779千元。 <2>業務費506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公所3所 。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 365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0,49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鎮公所3所。 <3>戶政事務所經費:每所30,000元,6所 計180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所需文具紙張、耗材、投 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物品802千元。 (9)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2,133千元,包 括: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手冊、宣傳資料、印製選舉報 告書、會議費、提領選舉票誤餐費、 開票作業中心、各項事務性雜支等1,5 39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0千元,宣導 品20千元,共計90千元。 <3>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之電視時段費、 錄製費等200千元。 <4>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潔等 經費,85所,每所3,577元,計304千 元。 (10)遮屏等修繕及養護費11千元。 (11)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384千元,運費2 20千元。 3.汰購選務設備、事務設備、安全設備等94千 元。 366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8,38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8,055 人事室 1.人事費6,885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4人、駕 1000 人事費 6,885 駛1人,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265 離島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616 ,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 1030 獎金 957 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2.兼職費1,164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 1035 其他給與 80 委員14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 1040 加班值班費 197 兼4人,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6人,每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348 每月3,000元。 1055 保險 422 3.獎補助費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2000 業務費 1,164 金,以退休退職人員1人,每人每節2,000元 2030 兼職費 1,164 計。 4000 獎補助費 6 4085 獎勵及慰問 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330 各組室 1.業務費330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330 (1)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 2009 通訊費 30 等經費30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5 (2)資訊系統維護5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7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7千元。 (4)公務車輛保險費等2千元。 2027 保險費 2 (5)物品38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 2051 物品 38 具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54 一般事務費 98 (6)一般事務費98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8 用、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4 、專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 2072 國內旅費 108 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 會議會場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 動費及雜費等事務費。 (7)房屋建築養護費18千元,係辦公廳舍保 養、維修費用等。 (8)車輛、辦公器具養護24千元。 (9)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 中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 出差旅費計108千元。 367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0,493 8,385 18,878 1000 人事費 357 6,885 7,242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4,265 4,265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616 616 1030 獎金 - 957 957 1035 其他給與 - 80 80 1040 加班值班費 357 197 554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348 348 1055 保險 - 422 422 2000 業務費 10,042 1,494 11,536 2003 教育訓練費 245 - 245 2009 通訊費 160 30 190 2018 資訊服務費 - 5 5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26 - 326 2024 稅捐及規費 - 7 7 2027 保險費 - 2 2 2030 兼職費 999 1,164 2,163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 28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17 - 3,017 2039 委辦費 1,465 - 1,465 2051 物品 802 38 840 2054 一般事務費 2,133 98 2,231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18 18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1 24 35 2072 國內旅費 384 108 492 2081 運費 220 - 220 3000 設備及投資 94 - 94 3035 雜項設備費 94 - 94 4000 獎補助費 - 6 6 4085 獎勵及慰問 - 6 6 368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265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616 六、獎金 957 七、其他給與 80 八、加班值班費 554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348 十一、保險 422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7,242 369 金門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4 4 - - - - - - - - - - 1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4 4 - - - - - - - - - - 1 1 : 政業務 2 元 370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 - - - - - 5 5 6,688 6,397 29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 3703671100 - - - - - - 5 5 6,688 6,397 291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政業務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 人,選舉期間4個月,每月35,000元 ,計280千元。 371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1.03 2,261 255 31.30 8 24 9 3151-J7。 (金門縣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255 8 24 9 372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2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373-375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376 三、 人事費彙計表..................... 377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378-379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380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5,36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5,363 連江縣選舉委員 1.辦理立法委員選舉超時加班、選票印製、提 1000 人事費 237 會 領、保管等負責及督導人員加班費237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237 。 2000 業務費 5,032 2.業務費5,032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37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 習會10所,編造選舉人名冊工作人員講 2009 通訊費 160 習會,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37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03 元。 2030 兼職費 692 (2)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每月4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0,000元,計16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90 (3)租用及搭建臨時投開票所費用計303千元 2039 委辦費 963 。 2051 物品 424 (4)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692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1,077 按監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縣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 市4,50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 2072 國內旅費 384 縣市2,000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 2081 運費 220 元,薦兼6,000元,委兼5,000元;常兼 3000 設備及投資 94 人員月支簡兼3,500元,薦兼3,000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94 委兼2,500元計。 (5)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計28 0千元。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90千元: <1>講師鐘點費57千元(內聘講師每小時1 ,000元)。 <2>投票通知單列印、校對費、選舉公報 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分發費、 選舉人名冊編造費及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工作費等433千元。 (7)委辦費963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 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 務費)843千元及戶政事務所經費120千 元。 <1>兼職費543千元。 <2>業務費300千元,包括:人口數未滿3 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4所。 <3>戶政事務所經費:每所30,000元,4所 計120千元。 373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5,36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8)辦理選舉期間所需文具紙張、耗材、投 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物品424千元。 (9)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1,077千元,包 括: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手冊、宣傳資料、印製選舉報 告書、會議費、提領選舉票誤餐費、 開票作業中心、各項事務性雜支等751 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0千元,宣導 品20千元,合共90千元。 <3>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之電視時段費、 錄製費等200千元。 <4>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潔等 經費,以每所3,577元,10所,計36千 元。 (10)遮屏等修繕及養護費2千元。 (11)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384千元,運費2 20千元。 3.汰購選務設備、事務設備、安全設備等94千 元。 374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4,16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3,869 連江縣選舉委員 1.人事費2,925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2人計, 1000 人事費 2,925 會 年需薪俸、專業加給、離島加給,考績及年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024 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 1030 獎金 445 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公保及健保 1035 其他給與 38 保費。 2.業務費944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值班費 67 員10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4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85 人,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6人,每人每月 1055 保險 166 3,000元。 2000 業務費 944 2030 兼職費 944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297 連江縣選舉委員 1.業務費297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297 會 (1)在職專修所需,學分補助經費,計40千 2003 教育訓練費 40 元。 2009 通訊費 28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 2024 稅捐及規費 6 等經費,計28千元。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6千元。 2027 保險費 4 (4)公務車輛保險費等4千元。 2051 物品 36 (5)物品36千元,係採購油料費等。 2054 一般事務費 88 (6)一般事務費88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8 用、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7 、專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 2072 國內旅費 60 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 會議會場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 動費及雜費等事務費。 (7)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18千 元。 (8)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7千元。 (9)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 中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 出差旅費計60千元。 375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5,363 4,166 9,529 1000 人事費 237 2,925 3,162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2,024 2,024 1030 獎金 - 445 445 1035 其他給與 - 38 38 1040 加班值班費 237 67 304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185 185 1055 保險 - 166 166 2000 業務費 5,032 1,241 6,273 2003 教育訓練費 37 40 77 2009 通訊費 160 28 188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03 - 303 2024 稅捐及規費 - 6 6 2027 保險費 - 4 4 2030 兼職費 692 944 1,636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80 - 28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90 - 490 2039 委辦費 963 - 963 2051 物品 424 36 460 2054 一般事務費 1,077 88 1,165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 18 2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17 17 2072 國內旅費 384 60 444 2081 運費 220 - 220 3000 設備及投資 94 - 94 3035 雜項設備費 94 - 94 376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024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 六、獎金 445 七、其他給與 38 八、加班值班費 304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85 十一、保險 166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3,162 377 連江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2 2 - - - - - - - - - -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2 2 - - - - - - - - - - - - : 政業務 2 元 378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 - - - - - 2 2 2,858 2,657 20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 3703671100 - - - - - - 2 2 2,858 2,657 201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政業務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 人,選舉期間4個月,每月35,000元 ,計280千元。 379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1.03 2,351 383 31.30 12 8 7 8621-J6。 (連江縣選舉 委員會) 1 燃油機車 1 103.05 150 96 31.30 3 1 3 ADV-8529。( 連江縣選舉委 員會) 合 計 479 15 9 10 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