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單 位 預 算 目 次 中華民國113年度 頁次 一、 預算總說明....................... 1-9 二、 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11-12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13-14 三、 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1.罰款及賠償收入-罰金罰鍰及怠金(罰金罰鍰)..... 15 2.罰款及賠償收入-沒入及沒收財物(沒入金)...... 16 3.財產收入-廢舊物資售價............... 17 4.其他收入─雜項收入(其他雜項收入)......... 18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一般行政...................... 19-20 2.選舉業務...................... 21-27 3.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28-29 4.一般建築及設備-營建工程.............. 30 4.一般建築及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 31 4.一般建築及設備-其他設備.............. 32 5.第一預備金..................... 33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34-37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38-39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40-41 (六)人事費彙計表................... 43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44-45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47-49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50-51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 52-53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及類別表.......... 55-59 (十二)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60-65 (十三)委辦經費分析表................. 66-67 (十四)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彙計表.......... 68 (十五)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 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69-123 四、 附錄: 1.中央選舉委員會.................... 125-138 2.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139-148 3.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149-156 4.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157-164 5.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165-172 6.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173-180 7.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181-188 8.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189-196 9.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197-204 10.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205-212 11.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213-220 12.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221-228 13.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229-236 14.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237-244 15.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245-252 16.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253-260 17.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261-270 18.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271-278 19.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279-285 20.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287-296 21.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297-304 22.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305-312 23.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313-320 一、 預算總說明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本會掌理下列事項: 1、選舉、罷免、公民投票事務之綜合規劃。 2、選舉、罷免、公民投票事務之辦理及指揮監督。 3、選舉區劃分之規劃辦理。 4、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監察事務之處理。 5、政黨及候選人競選費用之補貼。 6、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相關選務事項法規制(訂)定、修正及廢止之擬議。 7、其他有關選舉、罷免、公民投票事項。 (二)內部分層業務 各處室職掌 綜合規劃處: 1、施政方針、施政計畫之擬訂、管制及考核。 2、選舉、罷免、公民投票選務之研究發展。 3、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連署之受理與查核及意見書之彙整、公報之編製。 4、全國性公民投票案連署成立及投票結果之公告。 5、候選人電視政見、公辦政見發表會之規劃辦理與督導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 發表會或辯論會之規劃辦理。 6、選舉、罷免、公民投票電腦化作業之規劃辦理。 7、選舉、罷免、公民投票資料庫之規劃、設計及維護。 8、各級選舉委員會電腦軟硬體、網路系統、資訊安全之建置、更新、維運管理 及資訊教育訓練之規劃辦理。 9、新聞聯繫及發布之辦理。 10、不屬於其他處、室業務。 選務處: 1、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公民投票事務之規劃辦理。 2、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議員、縣 (市)長選舉、罷免及全國性公民投票進行程序之規劃。 3、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選舉區劃分之規劃辦理。 4、政黨及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候選人競選費用補貼之辦理。 5、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議員及縣 (市)長選舉競選經費最高金額之訂定。 1 6、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登記之受理及其連署人查核作業。 7、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舉候選人登記之受 理。 8、選舉、罷免、公民投票投開票作業之規劃、督導及講習訓練。 9、國際性選舉組織及其活動之參與。 10、其他有關選舉罷免事項。 法政處: 1、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相關選務事項法規之研擬、擬釋及諮詢。 2、選舉、罷免、公民投票選票效力認定、監察及裁罰業務之規劃、辦理及督 導。 3、候選人消極資格查證之處理。 4、選舉、罷免、公民投票業務訴願及訴訟案件之處理。 5、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依法受委託辦理政治獻金申報及專戶許可事項 之督導。 6、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相關事務之協處。 7、全國性公民投票募集經費之許可及管理。 8、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相關選務事項法規及淨化選舉風氣宣導之規劃辦理。 9、政黨使用電視從事競選活動之規劃辦理。 10、其他有關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相關選務事項法制業務。 秘書室: 1、典守印信。 2、文書收發、繕校、保管及公文稽催、查詢。 3、款項之出納及保管。 4、公產、公物之採購、保管及維護。 5、所屬各級選舉委員會公產、公物之使用、登錄、維護等查核。 6、委員會議及主管會報之議事。 7、國內外貴賓接待之辦理。 8、國會聯絡、公共關係之辦理。 9、事務管理。 10、其他行政事務。 人事室: 本會人事事項。 主計室: 本會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政風室: 本會政風事項。 2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組織系統圖: 中央選舉委員會 政風室 主計室 人事室 秘書室 法政處 選務處 綜合規劃處 十六縣市選舉委員會 六直轄市選舉委員會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預算員額說明表 職員 工友 技工 駕駛 機關代號 機關名稱 備註 預算員額 預算員額 預算員額 預算員額 A61000000A 中央選舉委員會 54 3 1 2 A61000100A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13 2 0 0 A61000200A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15 1 1 0 A61001100A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12 2 1 0 駕駛1人為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 A61000300A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14 2 1 1 員額。 工友1人、駕駛1人,合計2人為 A61000400A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13 3 1 1 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員額。 駕駛1人為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 A61000500A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14 1 1 1 員額。 A61001900A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8 1 1 0 A61001200A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8 0 0 0 A61001300A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10 1 0 0 A61001500A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10 1 1 0 駕駛1人為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 A61001400A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11 1 1 1 員額。 A61001600A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10 2 1 0 駕駛1人為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 A61001700A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10 2 1 1 員額。 A61001800A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10 1 1 0 A61002100A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7 1 0 0 A61002000A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7 1 0 0 駕駛1人為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 A61002200A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7 2 0 1 員額。 A61002500A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7 1 0 0 A61002600A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7 2 1 0 駕駛1人為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 A61002700A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7 2 1 1 員額。 駕駛1人為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 A61002300A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4 0 0 1 員額。 A61002400A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2 0 0 0 工友1人、駕駛8人,合計9人為 合計 316 260 32 14 10 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員額。 4 二、113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是人民行使參政權利的重要方法,也是落實主權在民的主 要途徑,更是實現民主政治的必備條件。本會負責綜理我國各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及公民投票等相關工作,所辦理的各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業務之成敗, 對我國民主憲政之發展影響甚鉅,是以本會秉持超然獨立,恪守獨立機關之中立精 神,以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辦理各種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審慎規劃各項選務事 務,俾建立一個優質的政治參與環境,以提升民主政治品質。本會將在 113 年辦理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自當以積極審慎之態度執行相關選務工 作,確保選舉順利完成。 本會依據行政院 113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經社情勢變化及 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13 年度施政計畫。 (一)年度施政目標 1.維護公平競選秩序,順利完成各項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及公投事務 (1)專業化選務訓練,精進選務人員知能:選舉、罷免係達成政府善治之重要途徑,其 成敗關鍵,除繫於選舉、罷免制度設計之良窳外,更繫於辦理選務相關業務人力素 質之優劣。中央選舉委員會指揮、監督各項選舉、罷免工作之辦理,各直轄市、縣 (市)選舉委員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各鄉(鎮、市、區)公所選務工作 人員則係選務工作之第一線。為提升各選務工作人員相關知識與專業能力,爰規劃 辦理選務幹部人員講習訓練工作,充實上開人員之選舉罷免等制度學理、投開票工 作實務、選舉罷免等法規相關知能,以提升其選務工作品質,達成為民服務之目 的。 (2)標準化電腦計票作業流程,提升選務效率:為使電腦計票過程透明、公正、公開、 防範發生電腦計票系統異常或失誤風險及可接受全民檢驗與信賴,藉由研訂各項公 職人員選舉電腦計票標準作業程序、強化資訊安全措施與計票資安防護、加強作業 人員訓練及演練測試作業等方式,以增進公職人員選舉開票統計資訊之正確性及時 效,進而提升選務效率。 (3)多元化選務服務,增進選務滿意度:選舉之辦理過程包括投開票所設置、投票動線 之規劃、工作人員之遴派及訓練、選舉宣傳、選舉公報及投票當日之各項服務等, 本會及所屬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時均致力提供多元化的選務服務,儘量滿足候選人 及選舉人之各項需求,營造友善的投票環境,以提升民眾對選舉相關選務工作之滿 意度。 (4)審慎裁處選舉違規案件:隨著簡併選舉制度之變革,政黨及候選人間之競爭手段漸 趨激烈,為維護公平選舉秩序,有賴各選舉委員會落實對違規事件之裁處。對於選 舉違規事件,選舉罷免法及相關法規命令訂有處理程序,至對於涉嫌違規行為之裁 處,其合法適當與否,不免影響政黨及候選人之選舉活動,進而衝擊選民之支持 度。從而,嚴守正當法律程序,審慎認定事實執行選舉罷免法令,以維持選舉違規 5 裁處案件之合法適當,不僅得增進人民信賴選舉委員會公正、公平及中立性,亦為 政黨及候選人得以公平競爭之重要核心。 2.妥適配置預算資源,提升預算執行效率 配合本會施政重點,落實零基預算精神,妥善分配有限資源,並提升資本支出預算執 行率,促進資源有效運用。 (二)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選舉業務 一、辦理選務幹部人 中央選舉委員會指揮、監督各項選舉、罷免工作 員講習 之辦理,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各直轄 市、縣(市)政府及各鄉(鎮、市、區)公所選務幹 部人員則係選務工作之礎石,為提升各選務幹部人員 相關知識與專業能力,爰規劃辦理選務幹部人員講習 訓練工作,充實渠等人員之選舉罷免制度學理、投開 票工作實務、選舉罷免法規等知能,以提升其選務工 作品質,達成順利完成各項選舉、罷免之目的。 選舉業務 二、第 16 任總統副總 一、辦理候選人之公辦政見發表會。 統及第 11 屆立法 二、辦理政黨使用電視從事競選活動宣傳。 委員選舉 三、辦理淨化選風宣導。 四、督導辦理投開票工作。 五、督導辦理選舉票印製、分發、保管及安全維護作 業。 六、辦理統計選舉結果。 七、防範發生電腦計票異常或失誤風險。 八、因應投票日發生天災或不可抗力情事。 九、審定選舉結果並公告當選人名單。 十、製發當選證書。 三、以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一)前(111)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選舉業務 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提 111 年本會無受理全國性公民投票案。 案人及連署人名冊查對 作業、審查全國性公民 投票案是否符合公民投 票法規定 選舉業務 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 本會自 111 年 11 月 12 日起至 111 年 11 月 1 案意見發表會 22 日期間,為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 1 案, 於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各舉辦 1 場意見發表 會,總計辦理 5 場。各場次舉辦前,本會均 發布新聞稿提醒民眾收視,除電視頻道現場 播出外,並同步於網路直播,製播完成後, 6 各家電視台也會重播 1 次,其影音檔案置於 本會網站「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 修正案公民投票複決專區」,供民眾隨時收 看,以利擴大收視。 選舉業務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為加強宣導選務及防疫相關訊息,透過多元 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 宣導,結合數位媒體工具,強化宣導效益, 宣導 宣導重點及方式如下: 一、宣導重點:鼓勵國民年滿 20 歲踴躍投 票、投票流程、選務防疫措施、反賄選 及投票時應注意事項等。 二、宣導方式: (一) 電視宣導:製作 30 秒電視宣導短片 2 支及購買電視時段,共播出 711 檔, 接觸人次約 4,232 萬人次。 (二) 網路宣導:製作「公民投手徵召令」 網路影片及多張電子單張文宣,於社 群媒體、入口網站及 Line 等網路媒體 平台進行影片、圖文廣告,並執行關 鍵字及彈跳式廣告。其中,臉書廣告 曝光次數達 307 萬 1,496 次;Google 聯播網曝光次數達 804 萬 5,166 次; Yahoo 入口網站曝光次數達 496 萬 4,825 次;Line 廣告曝光次數 95 萬 8,058 次;關鍵字廣告曝光次數達 40 萬 9,794 次;彈跳式廣告曝光次數達 50 萬 214 次。 (三) 廣播宣導:製作 2 支廣播帶,選擇收 聽率前 5 名之廣播電台進行託播,包 括飛碟聯播網、Hit FM 聯播網、好事 聯播網、金馬之聲及(馬祖)非凡音 等,共播出 858 檔,接觸人次約 1,349 萬 7,000 人次。 (四) 海報宣導:製作 3 款宣導海報,紙本 及電子檔除分送中央各部會加強宣導 外,並張貼於各直轄市、縣(市)政 府戶政事務所、鄉(鎮、市、區)公 所、村(里)辦公室及各投開票所。 (五) 報紙宣導:篩選全國前 3 大綜合性報 紙頭版報邊刊登本會宣導海報,總計 接觸人次約 307 萬人次。 (六) 加強新住民宣導:電視廣告皆翻譯為 新住民歸化成為國人之原屬國母語, 包括英語、越南語、印尼語、泰語、 緬甸語及柬埔寨語等 6 國語言。 (七) 加強原住民宣導:宣導海報翻譯為 16 7 族族語,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協 助轉知所轄原住民族團體、部落會議 及文化健康站,並提供媒體口播稿給 原住民族電視台及廣播電台,擴大宣 導效果,期選務資訊更清楚深入各個 族群。 選舉業務 選務人員專業訓練 111 年度選務幹部人員講習第 1 期至第 6 期 講習已分別於 111 年 4 月 27 日至 29 日、5 月 4 日至 6 日、5 月 13 日至 6 月 2 日、6 月 15 日至 17 日、6 月 22 日至 24 日、6 月 29 日至 7 月 1 日辦理完竣。實施測驗結果,實 際到訓總人數為 240 人,參加測驗人數為 240 人,及格人數 240 人,及格率(參加測驗 及格人數除以到訓人數之百分比)100%。 選舉業務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前年度由本會按季檢附公職候選人資料函送 第 112 條規定,就符合 法務部透過系統查對公職候選人之確定判 該條之案件,裁罰推薦 決,經勾稽比對,應裁罰件數為 4 件,均已 該公職候選人之政黨罰 由管轄之選舉委員會作成裁罰處分,總計裁 鍰 罰金額 365 萬元。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11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選舉業務 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提 112 年本會受理全國性公民投票案計有 2 案 案人及連署人名冊查對 (截至 112 年 6 月 30 日),辦理成果如下: 作業、審查全國性公民 一、 提案審核階段 1 案。 投票案是否符合公民投 二、 補正階段 1 案。 票法規定 選舉業務 辦理 113 年第 16 任總統 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 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 電腦計票,已於 112 年 6 月 27 日委由「中華 員選舉電腦計票相關事 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客戶分公司」負責執 宜 行,為辦理統計選舉結果,本會將調兼數位 發展部、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及內政部等 單位人員,協助辦理電腦計票相關事宜。藉 由研訂各項選舉電腦計票標準作業程序加強 資訊安全措施,並預計於 112 年 12 月 11 日 至 15 日辦理各級作業人員訓練及 112 年 12 月 29 日至 113 年 1 月 12 日辦理 3 次全國性 演練測試,進而提高選舉之開票統計資訊正 確性及時效。 選舉業務 選務人員專業訓練 112 年度選務幹部人員講習第 1 期至第 6 期 講習已分別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至 28 日、5 月 3 日至 5 日、5 月 17 日至 19 日、5 月 24 日至 26 日、5 月 31 日至 6 月 2 日、6 月 7 日 至 9 日辦理完竣。實施測驗結果,實際到訓 8 總人數為 236 人,參加測驗人數為 236 人, 及格人數 236 人,及格率(參加測驗及格人數 除以到訓人數之百分比)100%。 選舉業務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上半年度由本會按季檢附公職候選人資料函 第 112 條規定,就符合 送法務部透過系統查對公職候選人之確定判 該條之案件,裁罰推薦 決,經勾稽比對,應裁罰件數為 2 件,均已 該公職候選人之政黨罰 由管轄之選舉委員會作成裁罰處分,總計裁 鍰 罰金額 215 萬元。 9 本 頁 空 白 二、主要表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58,504 11,262 12,833 47,242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58,075 10,880 11,560 47,195 0403670000 15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屬 58,075 10,880 11,560 47,195 040367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6,275 10,880 10,753 -4,605 0403670101 1 罰金罰鍰 6,275 10,880 10,753 -4,605 本年度預算數係違反公民投票法 、總統副總統及公職人員選舉罷 免法之罰款收入。 0403670200 2 沒入及沒收財物 51,800 - 718 51,800 0403670201 1 沒入金 51,800 - 718 51,800 本年度預算數係沒入得票不足之 候選人保證金收入。 0403670300 3 賠償收入 - - 89 - 040367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89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之賠償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0 9 565 1 0703670000 1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屬 10 9 565 1 0703670100 1 財產孳息 - - 486 - 0703670101 1 利息收入 - - 30 - 前年度決算數係中央聯合辦公大 樓專戶存款等利息收入。 0703670103 2 租金收入 - - 456 - 前年度決算數係中央聯合辦公大 樓場地租金收入。 070367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0 9 79 1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財產等 收入。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419 373 708 46 1203670000 1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屬 419 373 708 46 1203670200 1 雜項收入 419 373 708 46 1203670201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50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以前年度薪 資及行政執行費等繳庫數。 120367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419 373 659 46 本年度預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 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停車場使用費 等收入。 1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 1,861,261 1,726,950 896,865 134,311 及所屬 3703670000 民政支出 1,861,261 1,726,950 896,865 134,311 3703670100 1 一般行政 98,363 96,009 91,015 2,354 1.本年度預算數98,363千元,包括人 事費86,308千元、業務費11,860千 元、設備及投資105千元、獎補助 費9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87,280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員工薪資晉級差額等 經費805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0,748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辦公大樓管 理維護等經費1,549千元。 (3)召開委員會議經費335千元,與 上年度同。 3703671000 2 選舉業務 1,408,572 1,285,625 467,194 122,947 1.本年度預算數1,408,572千元,包 括人事費2,454千元、業務費532,2 76千元、設備及投資1,885千元、 獎補助費871,957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經費22, 506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全 球資訊網資安強化及重建作業 等經費4,186千元。 (2)選務策進經費7,725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辦理亞洲選舉官署協 會會員大會等經費2,100千元。 (3)法政業務工作經費2,234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購置選務參考書 籍等經費25千元。 (4)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 法委員選舉經費1,376,107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補助候選人競 選經費等經費116,636千元。 1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 341,114 343,649 313,206 -2,535 1.本年度預算數341,114千元,包括 行政業務 人事費283,315千元、業務費52,75 4千元、設備及投資4,703千元、獎 補助費342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313,803千元,較上 年度核實減列人事費等658千元 。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7,311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臺北市廣慈 博愛園區信義行政中心視聽會 議系統等經費1,877千元。 3703679000 4 一般建築及設備 12,212 667 25,450 11,545 3703679002 1 營建工程 11,193 - 25,301 11,193 新增參建臺北市廣慈博愛園區信義行 政中心辦公廳舍工程物價指數調整費 用如列數。 370367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910 - - 910 新增汰換油電混合動力車1輛經費如 列數。 3703679019 3 其他設備 109 667 149 -558 1.本年度預算數109千元,均屬設備 及投資。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汰換老舊辦公設備等經費109千 元。 (2)上年度汰換影印機等預算業已 編竣,所列667千元如數減列。 3703679800 5 第一預備金 1,000 1,000 - -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14 三、附屬表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03670100 -0403670101 中選會等8個選舉委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6,275 承辦單位 員會 細目與編號 罰金罰鍰及怠金 -罰金罰鍰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違反公民投票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 依據公民投票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 人員選舉罷免法之罰款收入。 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6,275 0403670000 15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6,275 所屬 040367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6,275 0403670101 1 罰金罰鍰 6,275 係違反公民投票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 選舉罷免法之罰款收入。包括: 1.中央選舉委員會5,000千元。 2.臺北市選舉委員會20千元。 3.桃園市選舉委員會230千元。 4.高雄市選舉委員會5千元。 5.新竹縣選舉委員會500千元。 6.彰化縣選舉委員會15千元。 7.花蓮縣選舉委員會500千元。 8.基隆市選舉委員會5千元。 15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03670200 -0403670201 中選會等10個選舉委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51,800 承辦單位 員會 細目與編號 沒入及沒收財物 -沒入金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沒入保證金收入。 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 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51,800 0403670000 15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51,800 所屬 0403670200 2 沒入及沒收財物 51,800 0403670201 1 沒入金 51,800 係沒入保證金收入。包括: 1.中央選舉委員會30,000千元。 2.臺北市選舉委員會5,000千元。 3.新北市選舉委員會6,000千元。 4.桃園市選舉委員會3,000千元。 5.臺中市選舉委員會3,000千元。 6.臺南市選舉委員會1,600千元。 7.高雄市選舉委員會2,000千元。 8.屏東縣選舉委員會600千元。 9.花蓮縣選舉委員會200千元。 10.新竹市選舉委員會400千元。 1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670500 臺北市、桃園市、宜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0 承辦單位 蘭縣及花蓮縣選舉委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員會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出售廢紙及報廢財產等收入。 依據預算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0 0703670000 1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0 所屬 070367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0 係報廢財產等收入。包括: 1.臺北市選舉委員會2千元。 2.桃園市選舉委員會5千元。 3.宜蘭縣選舉委員會1千元。 4.花蓮縣選舉委員會2千元。 17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203670200 -1203670210 中選會等7個選舉委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419 承辦單位 員會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首長借用宿舍房租津貼扣回繳庫數、場地出借及 依預算法及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理 提供資料之工本費等非規費性質之收益項目。 。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419 1203670000 1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419 所屬 1203670200 1 雜項收入 419 120367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419 係首長借用宿舍房租津貼扣回繳庫數及停車場使用費等 收入。包括: 1.中央選舉委員會221千元。 2.新北市選舉委員會20千元。 3.桃園市選舉委員會68千元。 4.臺中市選舉委員會43千元。 5.苗栗縣選舉委員會15千元。 6.彰化縣選舉委員會12千元。 7.花蓮縣選舉委員會40千元。 18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98,36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議事、文書、事務、財務、歲計、會計、統計、人事管理 對選舉有關業務及委員會各項會議召開隨時配合支援,圓 、辦理公務機密維護及機關安全維護等各項一般行政工作 滿達成任務。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87,280 中央選舉委員會 1.人事費86,308千元,係專任主任委員1人、副 1000 人事費 86,308 主任委員1人、專任職員52人、技工1人、駕駛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4,608 2人、工友3人之待遇、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9,379 休假補助、加班費,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482 ,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 1030 獎金 13,870 府負擔之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等。 1035 其他給與 1,080 2.業務費882千元,主要係兼職人員兼職費等經 1040 加班費 3,534 費(以委員9人,每人每月8,000元計)。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058 3.獎補助費9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1055 保險 5,297 ,以退休退職人員15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2000 業務費 882 。 2030 兼職費 882 4000 獎補助費 90 4085 獎勵及慰問 90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0,748 中央選舉委員會 1.員工教育訓練費60千元。 2000 業務費 10,643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經費 2003 教育訓練費 60 ,計838千元。 2009 通訊費 838 3.公投案連署人名冊倉儲費用570千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70 4.公務車輛牌照稅及燃料使用費等95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95 5.公務車輛及廳舍保險費等35千元。 2027 保險費 35 6.辦理各項訓練、講習等所需講師鐘點費119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9 元。 2051 物品 355 7.採購消耗性用品、專書閱讀書籍及公務車輛油 2054 一般事務費 6,917 料費等355千元。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31 8.一般事務費6,917千元,包括: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90 (1)中央聯合辦公大樓管理維護費4,644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577 (2)處理經常性印刷、環境清潔、環境教育、 2081 運費 40 淨零綠生活、節能減碳、員工健康檢查、 2084 短程車資 5 文康活動費、訴訟費、雜支、國會聯絡相 2093 特別費 711 關事宜、大樓通行證、印製預決算書、支 3000 設備及投資 105 出審核書籍及編印政風工作手冊等費用2,2 3035 雜項設備費 105 33千元,員工協助方案40千元,合計2,273 千元。 9.房屋廳舍養護費用131千元。 10.公務車輛養護費及辦公器具養護費等190千元 。 11.國內視察督導旅費577千元。 12.公務搬運費等40千元。 19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98,363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13.接洽公務短程車資5千元。 14.首長及副首長特別費711千元。 15.設備及投資105千元,係汰換公務手機、事務 機具等費用。 03 召開委員會議 335 中央選舉委員會 1.召開委員會議資料印刷、誤餐及雜支等費用24 2000 業務費 335 5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245 2.委員公務所需國內旅費90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90 20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408,57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施政方針、施政計畫擬定、管制及考核;選舉、罷免及公 1.建立選舉罷免理論,供辦理選務之參考。 民投票研究發展相關業務;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電腦化 2.整理選舉史料,建立歷年選舉之完整資料。 作業;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資料庫規劃及建置。編輯選 3.提升工作人員素質,增進選務行政效率。 舉罷免叢書、選舉簡報及選舉概況。辦理選務工作人員講 4.研修選舉法規,使選舉法制更臻健全。 習、研修選舉法規、審理訴願案件等。辦理第16任總統副 5.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 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成。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 22,506 中央選舉委員會 1.辦理選務、公投案查對及聽證會等超時加班費 1000 人事費 50 50千元。 1040 加班費 50 2.公投案連署人名冊運送郵資750千元。 2000 業務費 20,571 3.資訊服務費13,028千元,係包括: 2009 通訊費 750 (1)辦理本會資訊軟硬體及選務等相關應用系 2018 資訊服務費 13,028 統維護費用1,589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80 (2)辦理本會資訊安全監控、網站安全弱點檢 2039 委辦費 807 測、系統滲透測試及資安健診等費用5,019 2051 物品 40 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806 (3)辦理罷免案及公民投票案電子提議(提案) 2072 國內旅費 60 及連署系統維運等費用985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1,885 (4)對外資訊系統之政府雲端資料中心租賃費1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885 ,700千元。 (5)辦理全球資訊網資安強化及重建作業3,735 千元。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080千元,係包括: (1)辦理綜合規劃、研究發展及知識管理業務 之稿費、審查費相關經費等30千元。 (2)公投案提案人及連署人名冊查對費5,050千 元。 5.委託辦理選務相關研究費用807千元。 6.物品40千元,係包括: (1)辦理自行研究及知識管理業務之文具等物 品費用10千元。 (2)蒐集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等研究發展資 料,購置相關圖書、期刊及雜誌等費用30 千元。 7.一般事務費806千元,係包括: (1)編印出國報告、委託研究報告、自行研究 報告、出版品等印刷費、辦理講習、研討 會等一般事務費用25千元。 (2)公投案辦理聽證會之錄影(含直播)作業781 千元。 8.辦理年度研究發展資料蒐集及實地查核、年度 管考及相關研習活動等國內差旅費60千元。 9.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885千元,係汰購選務終 2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408,572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端電腦及週邊設備、系統軟體增購升級及資安 軟體更新授權等費用。 02 選務策進 7,725 中央選舉委員會 1.辦理選舉、公投、罷免相關選務工作等超時加 1000 人事費 50 班費50千元。 1040 加班費 50 2.選送人員出國參加專業訓練或講習28千元。 2000 業務費 7,675 3.蒐集選舉、公投、罷免叢書資料,及辦理國際 2003 教育訓練費 28 組織會議、活動、觀選、選務工作講習、座談 2009 通訊費 20 會等,所需資料編印、郵電通訊、文具物品、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685 場地佈置等相關經費4,60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 4.辦理各項選務講習及會議等所需講師鐘點費、 2039 委辦費 779 出席費等相關經費30千元。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357 5.委託辦理選務幹部人員講習費779千元。 2051 物品 20 6.「亞洲選舉官署協會」推展業務臨時人員酬金 2054 一般事務費 4,560 、國際組織會費計1,042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100 7.督導選務旅費100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1,086 8.派員出國參加世界選舉機關協會執行委員會議 2084 短程車資 10 及會員大會國外旅費1,086千元。 9.市內接洽公務短程車資10千元。 03 法政業務工作 2,234 中央選舉委員會 1.辦理選務、公投聽證會等超時加班費60千元。 1000 人事費 60 2.郵寄等通訊費18千元。 1040 加班費 60 3.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兼職費147千元。 2000 業務費 2,174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70千元,包括: 2009 通訊費 18 (1)辦理聽證會速記員費用80千元。 2030 兼職費 147 (2)辦理聽證會學者專家出席費30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70 (3)辦理聽證會鑑定報告書費100千元。 2051 物品 66 (4)辦理聽證會主持人費90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1,081 5.物品66千元,係包括: 2072 國內旅費 100 (1)配合選舉法規修正及業務需要,購置參考 2078 國外旅費 192 書籍等28千元。 (2)電腦週邊等耗材38千元。 6.一般事務費1,081千元,係包括: (1)編印選舉法規彙編、對照表及其他法規等7 2千元。 (2)辦理選務、公投案等訴訟費900千元。 (3)辦理聽證會誤餐費及雜支等42千元。 (4)「法學資料庫」、「論著資料庫」等參考 文獻資料之授權使用費67千元。 7.業務督導及公投業務旅費100千元。 8.參加2024年亞洲自由選舉網絡論壇國外旅費19 2千元。 04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 1,376,107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辦理選舉所需超時加班費2,294千元。 法委員選舉 所屬 2.業務費501,856千元(中選會6個月、直轄市、 2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408,572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1000 人事費 2,294 縣市選委會5個月,扣除112年度已編列預算, 1040 加班費 2,294 本年度計編列501,856千元): 2000 業務費 501,856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2003 教育訓練費 8,268 會17,891所,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 2009 通訊費 980 55,462千元,扣除112年度第11屆立法委員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50 選舉已編列預算47,194千元,計需增加8,2 2030 兼職費 9,685 68千元。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225 (2)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98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99,074 <1>中選會100千元。 2039 委辦費 140,206 <2>直轄市、縣市選委會每月40,000元,計8 2051 物品 15,526 80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126,443 (3)中選會選情中心所需租賃設備等150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279 (4)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9,685千元: 2081 運費 20 監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縣市4, 4000 獎補助費 871,957 500元;顧問月支中央4,000元、直轄市3,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871,957 00元、縣市2,000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 000元、薦兼6,000元、委兼5,000元;常兼 人員月支簡兼3,500元、薦兼3,000元、委 兼2,500元。 <1>中選會顧問7人,臨兼人員簡兼30人、薦 兼8人,計需292千元。 <2>直轄市選委會顧問30人,監察小組委員2 22人,臨兼人員簡兼94人、薦兼214人、 委兼66人,常兼人員簡兼31人、薦兼31 人、委兼4人,計需3,989千元。 <3>縣市選委會顧問31人,監察小組委員530 人,臨兼人員簡兼88人、薦兼228人、委 兼69人,常兼人員簡兼90人、薦兼63人 、委兼5人,計需5,404千元。 (5)臨時人員酬金1,225千元: <1>中選會2人,月支35,000元,6個月,計4 20千元,扣除112年度第11屆立法委員選 舉已編列預算350千元,計需增加70千元 。 <2>直轄市、縣市選委會33人,月支35,000 元,5個月,計5,775千元,扣除112年度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4,620千 元,計需增加1,155千元。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99,074千元: <1>投票通知單列印、校對費每人次0.4元, 選舉人數增加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 權7,000人,計需3千元。 2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408,572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2>選舉公報、投票通知單裝訂及整理費每 戶2元,選舉人數增加返國行使總統副總 統選舉權7,000戶,計需14千元。 <3>選舉公報、投票通知單分發費每戶2元, 選舉人數增加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 權7,000戶,計需14千元。 <4>選舉人名冊編造費按選舉人數計,每人 次0.7元,選舉人數增加返國行使總統副 總統選舉權7,000人,計需5千元。 <5>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主任管理員3,7 00元、主任監察員3,050元、管理員2,40 0元計8人、監察員2,200元計4人、警衛 人員2,400元、預備員2,000元計0.5人, 每投開票所合計15.5人,17,891個投開 票所,計696,943千元,扣除112年度第1 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514,016千 元,計需增加182,927千元。 <6>監察小組委員競選活動期間執行監察職 務每日工作費1,000元,每人28天,投票 當日工作費2,400元,858人計26,634千 元,扣除112年度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 編列預算10,557千元,計需增加16,077 千元。 <7>中選會選情中心工作人員工作費459千元 ,扣除112年度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 列預算425千元,計需增加34千元。 (7)委辦費140,206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 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 務費)。 <1>兼職費100,240千元,包括簡任814人、 薦任3,273人、委任1,571人。 <2>業務費39,966千元,包括: X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 所181所,每所每月30,000元, 合計13,575千元。 X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78所,每所每月37,5 00元,合計7,312千元。 X3.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29所,每所每月45,0 00元,合計3,263千元。 X4.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 24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408,572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鄉鎮市區公所21所,每所每月52 ,500元,合計2,756千元。 X5.人口數12萬人以上未滿15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10所,每所每月61 ,500元,合計1,538千元。 X6.人口數15萬人以上未滿18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10所,每所每月70 ,500元,合計1,763千元。 X7.人口數18萬人以上未滿21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14所,每所79,500 元,合計2,783千元。 X8.人口數21萬人以上未滿24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10所,每所每月90 ,000元,合計2,250千元。 X9.人口數24萬人以上未滿27萬人之 鄉鎮市區公所3所,每所每月100 ,500元,合計754千元。 X10.人口數27萬人以上未滿30萬人 之鄉鎮市區公所4所,每所每月1 11,000元,合計1,110千元。 X11.人口數30萬人以上未滿35萬人 之鄉鎮市區公所1所,每所每月1 21,500元,合計304千元。 X12.人口數35萬人以上未滿40萬人 之鄉鎮市區公所2所,每所每月1 32,000元,合計660千元。 X13.人口數40萬人以上未滿45萬人 之鄉鎮市區公所3所,每所每月1 42,500元,合計1,069千元。 X14.人口數45萬人以上未滿50萬人 之鄉鎮市區公所1所,每所每月1 54,000元,合計385千元。 X15.人口數50萬人以上之鄉鎮市區 公所1所,每所每月177,500元, 合計444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所需物品15,526千元,包括 : <1>各種文具紙張,直轄市、縣市每月20,00 0元,計440千元,中選會20千元,共計4 60千元。 <2>印製選舉人名冊,選舉人數增加返國行 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7,000人,每張15人 25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408,572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每份3張,每張0.8元,計1千元。 <3>印製投票通知單,選舉人數增加返國行 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7,000人,每張0.5 元,計需4千元。 <4>投開票所所需材料、紙張、文具用品等 每投開票所1,500元,17,891所,計26,8 37千元,扣除112年度第11屆立法委員選 舉已編列預算22,723千元,計需增加4,1 14千元。 <5>印製各項選舉資料耗材按返國行使總統 副總統選舉權7,000人,每人1元,計需7 千元。 <6>各種消耗用品,直轄市、縣市每月6,000 元,計132千元,中選會8千元,合計140 千元。 <7>購置無障礙設施、紙製視障者投票輔助 器、紙票匭、遮屏等相關選務用物品10, 692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直轄市、縣市選委會公務 車輛油料88千元,中選會20千元,合計1 08千元。 (9)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126,443千元,包 括: <1>印製總統副總統選舉票1種,19,591,734 張,每張1.6元,計31,347千元。 <2>印製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報9,167,042份, 每份2張,每張2.77元,計50,773千元。 <3>印製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每冊以30 元計算,17,891所,計8,319千元,扣除 112年度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 7,079千元,計需增加1,240千元。 <4>提領選舉票每鄉鎮市區10人,每投開票 所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2人,368鄉 鎮市區,17,891個投開票所,每人次誤 餐費100元,計需3,946千元,扣除112年 度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3,864 千元,計需增加82千元。 <5>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潔等經 費,以每所4,000元,17,891所,計71,5 64千元,扣除112年度第11屆立法委員選 舉已編列預算62,524千元,計需增加9,0 40千元。 2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408,572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6>投開票所委外消毒費,以每所800元,17 ,891所,計14,313千元。 <7>委員會議會場佈置茶水費直轄市、縣市 各2,400元,計53千元,中選會15千元, 合計68千元。 <8>其他會議費,直轄市、縣市各10,000元 ,計220千元,中選會10千元,合計230 千元。 <9>各項事務性雜支等:中選會200千元,直 轄市、縣市各100,000元,計2,200千元 ,合計2,400千元。 <10>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電視 政見發表會時段費及錄製費9,000千元 。 <11>宣導費6,900千元: #1.中選會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用5,800千元,包括購買電視時段3, 000千元及網路宣導2,800千元。 #2.直轄市、縣市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 宣導費用各50千元,計1,100千元。 <12>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 員選舉選務滿意度民意調查費用450千 元。 <13>海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 選舉權作業費500千元。 <14>中選會因應各級選舉委員會選舉訴訟費 100千元。 (10)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279千元:中選會5 6千元,直轄市、縣市223千元。 (11)辦理選舉所需運費20千元。 3.獎補助費871,957千元: (1)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 選舉,補助候選人競選經費,每票補助30 元,計需867,457千元。 (2)個人或團體辦理候選人或政黨電視辯論會 申請經費補助費用4,500千元。 27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341,11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313,803 所屬各選舉委員會 1.人事費283,315千元,係包括22個選委會專任 1000 人事費 283,315 職員206人、技工13人、駕駛8人、工友29人計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63,622 ,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東台加給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1,171 、離島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 1030 獎金 47,325 ,加班費,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 1035 其他給與 4,176 儲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40 加班費 9,889 2.業務費30,146千元,係包括22個選委會兼職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8,634 員588人之兼職費。委員248人、監察小組委員 1055 保險 18,498 106人(其中直轄市選委會委員78人、監察小組 2000 業務費 30,146 委員30人,每人每月6,000元,縣市選委會委 2030 兼職費 30,146 員170人、監察小組委員76人,每人每月4,500 4000 獎補助費 342 元),兼職人員簡兼135人,每人每月3,500元 4085 獎勵及慰問 342 ,薦兼94人,每人每月3,000元,委兼5人,每 人每月2,500元。 3.獎補助費342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以退休退職人員59人,每人每節2,000元 計(其中2人僅編列端午節及中秋節慰問金、2 人僅編列中秋節慰問金)。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27,311 所屬各選舉委員會 1.業務費22,608千元,係包括22個選委會: 2000 業務費 22,608 (1)員工教育訓練費70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70 (2)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5,193千元。 2006 水電費 5,193 (3)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1,692 經費,計1,692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221 (4)電腦軟、硬體維護費221千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 (5)電動機車電池租金等6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378 (6)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等(公務車輛21 2027 保險費 191 輛、機車9輛)378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 (7)公務車輛保險費及財產保險等191千元。 2051 物品 1,613 (8)辦理相關訓練講師鐘點費4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6,804 (9)物品1,613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521 具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903 (10)一般事務費6,804千元,係所屬選委會辦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793 公廳舍庶務維持、合署辦公大樓分攤款、 2072 國內旅費 1,219 新建行政大樓物業管理費用、召開委員會 3000 設備及投資 4,703 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案研究小組會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392 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 3020 機械設備費 56 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佈置、員工健 3035 雜項設備費 2,255 康檢查、文康活動費、環境教育、淨零綠 28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341,114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生活及雜費等事務費。 (11)房屋建築養護費2,521千元,係所屬選委 會辦公廳舍保養、維修費用、合署辦公大 樓屋頂防水工程分攤款、發泡天花板及輕 鋼架更換、地板及廁所磁磚龜裂更換、停 車場地板環氧樹酯施工、雨水收集系統維 護、遮雨棚及外牆磁磚維護修繕、汰換辦 公室儲水池馬達、頂樓門窗、廁所維修及 汰換節能燈具等。 (12)公務車輛21輛、機車11輛、辦公器具養護 費及選務設備保養經費等903千元。 (13)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793千元,係中 央空調內部機械清洗費用、消防設備維修 及更新、辦公大樓消防安全設備、電梯、 機械車位、高低壓及發電機等設備養護費 、增設電箱設施管線整修等費用。 (14)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各 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計1,21 9千元。 2.設備及投資4,703千元,係包括: (1)購置室內停車位2,392千元。 (2)汰換低壓電源供電設備等經費56千元。 (3)汰購空調設備、影印機、會議室麥克風設 備、飲水機及冰箱等經費2,255千元。 29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9002 營建工程 預算金額 11,19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參建臺北市廣慈博愛園區信義行政中心辦公廳舍案。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參建臺北市廣慈博愛園區信義行政中心 辦公廳舍案,工程費分攤款順利支付完成。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營建工程 11,193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參建臺北市廣慈博愛園區信義 3000 設備及投資 11,193 行政中心辦公廳舍案,須分攤之工程費物價調整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1,193 費用。 30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90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算金額 91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汰換公務車輛。 汰換老舊公務車輛,以應公務之需。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汰換公務車輛 910 中央選舉委員會 汰換老舊公務車為油電混合動力車1輛。 3000 設備及投資 910 3025 運輸設備費 910 3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10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購置各項辦公用設備。 配合業務需要,提高工作效益。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購置辦公設備 109 中央選舉委員會 本會及所屬選委會汰換老舊辦公設備、淨零綠生 3000 設備及投資 109 活、節能設備等經費109千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109 3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1,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按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在執行歲出預算時,遇有經費 促進行政效能,因應預算不足。 不足,專案申請動支。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1,000 中央選舉委員會 按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在執行歲出預算時, 6000 預備金 1,000 遇有經費不足,專案申請動支。 6005 第一預備金 1,000 3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0100 3703671000 3703671100 3703679002 3703679011 3703679019 一般行政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營建工程 交通及運輸設 其他設備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98,363 1,408,572 341,114 11,193 910 109 1000 人事費 86,308 2,454 283,315 - - -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4,608 - - - - -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9,379 - 163,622 - - -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482 - 21,171 - - - 1030 獎金 13,870 - 47,325 - - - 1035 其他給與 1,080 - 4,176 - - - 1040 加班費 3,534 2,454 9,889 - - -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058 - 18,634 - - - 1055 保險 5,297 - 18,498 - - - 2000 業務費 11,860 532,276 52,754 - - - 2003 教育訓練費 60 8,296 70 - - - 2006 水電費 - - 5,193 - - - 2009 通訊費 838 1,768 1,692 - - - 2018 資訊服務費 - 13,028 221 - - -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70 150 6 - - - 2024 稅捐及規費 95 - 378 - - - 2027 保險費 35 - 191 - - - 2030 兼職費 882 9,832 30,146 - - -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 1,910 - - - -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9 204,754 4 - - - 2039 委辦費 - 141,792 - - - -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 357 - - - - 2051 物品 355 15,652 1,613 - - - 2054 一般事務費 7,162 132,890 6,804 - - -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31 - 2,521 - - -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90 - 903 - - -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1,793 - - - 2072 國內旅費 667 539 1,219 - - - 2078 國外旅費 - 1,278 - - - - 2081 運費 40 20 - - - - 34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0100 3703671000 3703671100 3703679002 3703679011 3703679019 一般行政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營建工程 交通及運輸設 其他設備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2084 短程車資 5 10 - - - - 2093 特別費 711 - - - - - 3000 設備及投資 105 1,885 4,703 11,193 910 109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2,392 11,193 - - 3020 機械設備費 - - 56 - - - 3025 運輸設備費 - - - - 910 -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885 - - - - 3035 雜項設備費 105 - 2,255 - - 109 4000 獎補助費 90 871,957 342 - - - 4085 獎勵及慰問 90 - 342 - - -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 871,957 - - - - 6000 預備金 - - - - - - 6005 第一預備金 - - - - - - 35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9800 第一預備金 第一、二級用途別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000 1,861,261 1000 人事費 - 372,077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 4,608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213,001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23,653 1030 獎金 - 61,195 1035 其他給與 - 5,256 1040 加班費 - 15,877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24,692 1055 保險 - 23,795 2000 業務費 - 596,890 2003 教育訓練費 - 8,426 2006 水電費 - 5,193 2009 通訊費 - 4,298 2018 資訊服務費 - 13,249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726 2024 稅捐及規費 - 473 2027 保險費 - 226 2030 兼職費 - 40,86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 1,91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04,877 2039 委辦費 - 141,792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 357 2051 物品 - 17,620 2054 一般事務費 - 146,856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2,652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1,093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1,793 2072 國內旅費 - 2,425 2078 國外旅費 - 1,278 2081 運費 - 60 3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9800 第一預備金 第一、二級用途別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2084 短程車資 - 15 2093 特別費 - 711 3000 設備及投資 - 18,905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13,585 3020 機械設備費 - 56 3025 運輸設備費 - 91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885 3035 雜項設備費 - 2,469 4000 獎補助費 - 872,389 4085 獎勵及慰問 - 432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 871,957 6000 預備金 1,000 1,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1,000 1,000 37 中央選舉委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372,077 596,890 872,389 - 民政支出 372,077 596,890 872,389 - 1 一般行政 86,308 11,860 90 - 2 選舉業務 2,454 532,276 871,957 -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283,315 52,754 342 - 4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1 營建工程 - - - -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3 其他設備 - - - - 5 第一預備金 - - - - 38 員會及所屬 別科目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1,000 1,842,356 - 18,905 - - 18,905 1,861,261 1,000 1,842,356 - 18,905 - - 18,905 1,861,261 - 98,258 - 105 - - 105 98,363 - 1,406,687 - 1,885 - - 1,885 1,408,572 - 336,411 - 4,703 - - 4,703 341,114 - - - 12,212 - - 12,212 12,212 - - - 11,193 - - 11,193 11,193 - - - 910 - - 910 910 - - - 109 - - 109 109 1,000 1,000 - - - - - 1,000 39 中央選舉委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 13,585 - 56 3703670000 民政支出 - 13,585 - 56 3703670100 1 一般行政 - - - - 3703671000 2 選舉業務 - - - -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 2,392 - 56 3703679000 4 一般建築及設備 - 11,193 - - 3703679002 1 營建工程 - 11,193 - - 370367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3703679019 3 其他設備 - - - - 40 員會及所屬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910 1,885 2,469 - - - 18,905 910 1,885 2,469 - - - 18,905 - - 105 - - - 105 - 1,885 - - - - 1,885 - - 2,255 - - - 4,703 910 - 109 - - - 12,212 - - - - - - 11,193 910 - - - - - 910 - - 109 - - - 109 41 本 頁 空 白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4,608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13,001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23,653 六、獎金 61,195 七、其他給與 5,256 八、加班費 15,877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24,692 十一、保險 23,795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372,077 43 中央選舉委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260 260 - - - - - - 32 33 14 14 10 12 所屬 3703670100 1 一般行政 54 54 - - - - - - 3 3 1 1 2 2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206 206 - - - - - - 29 30 13 13 8 10 政業務 44 員會及所屬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316 319 356,200 356,218 -18 - - - - - - 60 60 82,774 81,962 812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本年度「一般行政」計畫項下編列: (1)環境清潔委外服務採購案(勞務承 攬)1人,年計460千元。 3.「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1)資訊設備維護及資訊服務委外案( 勞務承攬)1人、資訊安全服務委外 駐點勞務採購案(勞務承攬)1人, 年計1,550千元。 (2)亞洲選舉官署協會推展業務臨時 人員1人,年計685千元。 (3)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 立法委員選舉期間臨時人員酬金1, 225千元: <1>中選會臨時人員2人,月支35,0 00元,6個月,計420千元,扣除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 ,計需增加70千元。 <2>所屬選委會臨時人員33人,月 支35,000元,5個月,計5,775千 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 編列預算,計需增加1,155千元 。 - - - - - - 256 259 273,426 274,256 -830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減列工友1人及駕駛2人。 45 本 頁 空 白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107.10 2,000 1,668 30.60 51 51 25 BAJ-1310。 (中央選舉委 員會)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0.05 2,362 1,668 30.60 51 51 25 2759-QH。 (中央選舉委 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4 97.02 2,300 950 30.60 29 9 25 9309-QX。 用車 (中央選舉委 員會)預計113 年度汰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0.04 2,700 834 30.60 26 42 24 9335-E3。 用車 (臺南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8 100.05 2,351 420 30.60 13 41 27 8701-B3。 用車 (宜蘭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8 100.08 2,351 96 30.60 3 10 22 0207-G9。 用車 (臺東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654 30.60 20 11 20 3112-J7。 用車 (雲林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523 30.60 16 19 25 3120-J7。 用車 (花蓮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815 30.60 25 25 10 3121-J7。 用車 (桃園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834 30.60 26 41 23 3122-J7。 用車 (新北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327 30.60 10 16 26 3125-J7。 用車 (屏東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294 30.60 9 20 23 3132-J7。 用車 (嘉義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784 30.60 24 38 21 3150-J7。 用車 (彰化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255 30.60 8 23 9 3151-J7。 用車 (金門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7 101.03 2,351 834 30.60 26 41 23 8613-J6。 用車 (臺中市選舉 委員會) 47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7 101.03 2,351 392 30.60 12 8 7 8621-J6。 用車 (連江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7 101.03 2,351 1,040 30.60 32 51 20 8630-J6。 用車 (中央選舉委 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164 30.60 5 14 22 8631-J6。 用車 (新竹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686 30.60 21 38 23 8632-J6。 用車 (苗栗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653 30.60 20 32 26 8671-J6。 用車 (南投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164 30.60 5 14 7 8673-J6。 用車 (澎湖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383 30.60 12 33 24 8701-J6。 用車 (新竹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900 30.60 28 22 19 8702-J6。 用車 (臺北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196 30.60 6 9 21 8703-J6。 用車 (嘉義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600 30.60 18 14 26 8710-J6。 用車 (高雄市選舉 委員會) 1 機車 1 95.02 125 97 30.60 3 2 1 K3U-117。(桃 園市選舉委員 會) 1 機車 1 95.06 50 97 30.60 3 2 1 VG3-213。(桃 園市選舉委員 會) 2 機車 1 97.04 124 302 30.60 9 2 3 991-CMH。(臺 南市選舉委員 會)、 856-DVB。(臺 南市選舉委員 會) 2 機車 1 100.12 101 287 30.60 9 3 2 938-JUQ。(雲 林縣選舉委員 會)、 061-HZZ。(新 北市選舉委員 48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會) 1 機車 1 103.05 150 98 30.60 3 1 3 ADV-8529。( 連江縣選舉委 員會) 1 機車 1 107.04 125 294 30.60 9 1 1 MQN-2186。( 苗栗縣選舉委 員會) 1 機車 1 108.03 0 0 0.00 0 0 7 EWB-1212。( 宜蘭縣選舉委 員會) 1 機車 1 108.05 0 0 0.00 0 0 0 EWD-2719。( 彰化縣選舉委 員會) 1 機車 1 109.02 124 60 30.60 2 1 1 MZV-6878。( 高雄市選舉委 員會) 合 計 17,369 531 685 542 49 預算員額: 職員 260 人 技工 14 人 警察 0 人 駕駛 10 人 中央選舉委 法警 0 人 聘用 0 人 合計: 316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0 人 工友 32 人 駐外雇員 0 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30 41,615.92 729,341 2,612 - - - 二、機關宿舍 - - - - 1 99.19 40 1 首長宿舍 - - - - 1 99.19 40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三、其他 1 56.96 - - - - - 合 計 41,672.88 729,341 2,612 99.19 40 自有辦公房舍:中選會7、新北市選委會、桃園市選委會、臺中市選委會4、臺南市選委會、高雄市選委會、宜蘭縣選 委會、新竹縣選委會、苗栗縣選委會、南投縣選委會2、彰化縣選委會、雲林縣選委會、嘉義縣選委會、屏東縣選委 會、臺東縣選委會、花蓮縣選委會、澎湖縣選委會、基隆市選委會、新竹市選委會、嘉義市選委會、金門縣選委會。 50 員會及所屬 舍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 - - - - 41,615.92 - - 2,612 - - - - - 99.19 - - 40 - - - - - 99.19 - - 4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6.96 - - - - - - - 41,772.07 - - 2,652 51 中央選舉委 捐助經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個人之捐助 - 4085 獎勵及慰問 - (1)370367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職)人員慰問 01 113-113 退休(職)人員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金 (2)3703671100 -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1]退休(職)人員慰問 01 113-113 退休(職)人員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金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 (1)3703671000 - 選舉業務 [1]補助候選人競選經費 01 113-113 總統副總統及立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 法委員候選人 11屆立法委員選舉,補助候 選人競選經費。 [2]個人或團體辦理候選 02 113-113 個人或團體 個人或團體辦理候選人或政 - 人或政黨電視辯論會申請 黨電視辯論會申請經費補助 經費補助費用 費用。 52 員會及所屬 費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872,389 - - 872,389 - 872,389 - - 872,389 - 432 - - 432 - 90 - - 90 - 90 - - 90 - 342 - - 342 - 342 - - 342 - 871,957 - - 871,957 - 871,957 - - 871,957 - 867,457 - - 867,457 - 4,500 - - 4,500 53 本 頁 空 白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4 77 1,306 4 86 1,340 考 察 - - - 1 30 678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3 49 1,278 2 28 630 談 判 - - - - - - 進 修 1 28 28 1 28 32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55 中央選舉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參加世界選舉機關協會執 菲律賓 世界選舉機關協會執行 5 3 90 101 行委員會議-83 委員會議 02 參加世界選舉機關協會會 哥倫比亞 世界選舉機關協會會員 8 3 701 79 員大會-83 大會 二、不定期會議 03 參加亞洲自由選舉網絡論 泰國 亞洲自由選舉網絡論壇 5 2 36 60 壇-83 56 員會及所屬 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45 236 選舉業務 保加利亞 108.02 2 207 斐濟 107.03 4 79 - - 70 850 選舉業務 南非 111.10 3 379 印度 108.09 3 361 羅馬尼亞 106.08 4 778 96 192 選舉業務 - - - - - - 57 中央選舉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一、進修 01 世界選舉機關協會專業進 韓國 世界選舉機關協會專業進修 113.01-113.12 14 2 修-83 58 員會及所屬 -進修、研究、實習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23 1 4 28 選舉業務 0 59 中央選舉委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分類 職能 受僱人員報酬 商品及勞務購買支出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出 別分類 總 計 619,824 349,786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619,824 349,786 - - 60 員會及所屬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經常支出合計 對企業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872,389 - 357 1,842,356 - 872,389 - 357 1,842,356 61 中央選舉委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職能 別分類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種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總 計 - -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 - - 62 員會及所屬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本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購入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 - - - - - - - - 63 中央選舉委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固 定 資 本 職能 別分類 住宅 非住宅房屋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總 計 - 13,585 - 910 01 一般公共事務 - 13,585 - 910 64 員會及所屬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資訊軟體 機器及其他設備 土地改良 635 3,775 - 18,905 1,861,261 635 3,775 - 18,905 1,861,261 65 中央選舉委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合計 - 141,792 1.3703671000 - 141,792 選舉業務 (1) 辦理選務相關研究 113-113 辦理選務相關研究 - 807 (2) 選務幹部人員講習 113-113 委託辦理選務幹部人員講習 - 779 (3) 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費 113-113 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費(選務作業中 - 140,206 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務費) 66 員會及所屬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 - - 141,792 - - - 141,792 - - - 807 - - - 779 - - - 140,206 67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預 算 數 預 計 執 行 內 容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6,900 3703670000 民政支出 6,900 3703671000 2 選舉業務 6,900 1.中選會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用5,800千元 ,包括購買電視時段3,000千元及網路宣導2,800 千元。 2.直轄市、縣市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用各50 千元,計1,100千元。 68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伍、 審議總結果 八、 通案決議 (一) 112 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減用途別項 依決議辦理。 目決議如下: 1. 減列大陸地區旅費 50%。 2. 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 規定支出)5%。 3. 減列委辦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4. 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 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 5. 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 3%。 6. 減列一般事務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7. 減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不含農委會防檢局、衛 福部疾管署及 1,000 萬元以下機關)20%。 8. 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資產 作價投資及增資台電公司)6%。 9. 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不含現 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10. 減列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 及一般性補助款)4%。 11. 前述一至六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2. 前述九至十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3. 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則調整者,可提出其他可 刪減項目,經主計總處審核同意後予以代替補足。 14. 如總刪減數未達 300 億元(扣除增資台電公司及撥補 勞保基金後,約 1.2%) ,另予補足。 11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項 目如下: 1. 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50%,其中國家發展委員會、大 陸委員會、警政署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財政部、 賦稅署、關務署及所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 法官學院、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調查局、標準檢 驗局及所屬、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 鐵道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林業試驗所、漁業署 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環境保護署、金 6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 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2. 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國家發展委 員會、檔案管理局、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 發展中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大陸委員會、立法院、 考試院、考選部、銓敘部、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公 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 基金管理委員會、監察院、審計部、內政部、營建署 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 屬、役政署、移民署、建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國防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 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 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 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 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 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 工業局、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中小企業 處、能源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 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 及所屬、僑務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林務局、水土保持 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畜產試 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 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改 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 糧署及所屬、農田水利署、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 物質局、環境檢驗所、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國 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 學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保險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 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目自行調整。 3. 委辦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主計總處、檔案管 理局、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大陸委員會、立法院、 考試院、銓敘部、審計部、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 7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所屬、役政署、移民署、建築研究所、外交及國際事 務學院、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國家教育研 究院、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公路總局及所屬、僑務 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畜產試 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 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改 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 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4. 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機 械設備養護費:統刪 5%,其中主計總處、公務人力發 展學院、檔案管理局、大陸委員會、考選部、銓敘部、 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 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 政部、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 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建築研究所、外交及國際事 務學院、國防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 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 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 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 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 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 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 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 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 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 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 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 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 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 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 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 7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 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 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 所、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 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 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 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農糧署 及所屬、農田水利署、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 局、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 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 軍事裝備及設施:統刪 3%。 6. 一般事務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 統刪 5%,其中總統府、主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 大陸委員會、立法院、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 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 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智慧財產及商 業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 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 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 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 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 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 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 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 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 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 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 試院、考選部、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 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 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 雄市審計處、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 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建築研究所、空中 勤務總隊、外交部、國防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 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 7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 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 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 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 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 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 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 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 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 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 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 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 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 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 局、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能源局、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 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輻 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 保持局、家畜衛生試驗所、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 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 所屬、農業金融局、農糧署及所屬、中央健康保險署、 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 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7.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除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 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 1,000 萬元以 下機關不刪外,其餘統刪 20%。 8. 設備及投資: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資產作價投 資及增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不刪外,其餘統刪 6%,其中大陸委員會、立法院、司法院、最高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 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智慧 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 73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 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 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 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 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 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 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 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 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 建連江地方法院、監察院、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 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 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 計處、警政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外交及國際事務 學院、國防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 署、臺北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 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 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行政執行署及所屬、 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 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 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 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 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 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 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 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 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 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 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經濟部、工業局、標準檢 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 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勞動部、保險局、海洋保 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9.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現行法律 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內政部、營 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建築研 74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究所、財政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法務部、臺灣臺 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 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 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 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 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 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 江地方檢察署、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 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農業 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漁業署及所屬、環境保護署、 文化部、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洋保 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0. 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及一般 性補助款不刪外,其餘統刪 4%,其中警政署及所屬、 役政署、移民署、財政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動植 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中央健康保險署、海洋委員會、 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1. 財政部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 1,200 萬元,科目自 行調整。 (二) 有鑑於行政院主計總處 11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的委辦費與一般事務費中,應依立法院 110 年度主決 議要求,加入「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項目。然 行政院主計總處 112 年度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卻加 碼,允許「臨時人員酬金」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公 共建設及設施費」、「對外之捐助」、「對國內團體之捐 助」、「對私校之獎助」預算項目,也可編列「辦理媒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預算,顯見行政院主計總處為讓 政府單位可濫編政策行銷費用,刻意迴避預算法監 督。為此,請行政院要求各部會根據 110 年度立法院 審議總預算案主決議要求,列表編列所有媒體行銷相 關費用。 (三) 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自 100 年 1 月 26 日公布施行後, 依決議辦理。 歷經數次修正,然近來因政府施政過度依賴網路宣 傳,甚至成為攻擊在野黨的政治工具。最近一次於 110 年修正,特地將中央政府各機關辦理四大媒體政策及 業務宣導之預算,要求須明確標示並揭示相關內容。 75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行政院主計總處雖要求各機關於單位預算書中應妥適 表達經費編列情形以及於「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 彙計表」列明辦理金額及預計執行內容。然實際情形 僅能從預算書粗略了解預計執行內容,經費彙計表也 只是重複內容,至於各項辦理方式分別預計是多少預 算經費,無從得知。爰此,為有利立法院能更清楚各 行政部門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預算經費內容,要求自 113 年度預算書起,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彙計表」 中,應詳細敘述辦理方式及所需預算經費。 (四) 鑑於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於 110 年 6 月 9 日公布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修正後,行政院主計總處考量實務運作現況,已多次 檢討修正相關執行原則,然而政府機關各項作為,皆 為落實政府政策,則任何型態之政策宣導方式,除透 過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外, 尚有舉辦活動、說明會、園遊會,或發放各式宣傳品 等,宣導樣態眾多。為了讓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 算案時,能全面了解「政策宣導」預算經費編列之全 貌,爰請研議自 113 年度起之單位預算書中,應將非 屬以四大媒體方式,但性質同屬於「政策宣導」之預 算經費,於「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妥適 表達經費編列情形。 (五) 為使立法院監督政府編列各項預算更為明確,讓民眾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得以清楚知悉政府於各機關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 導費」之全貌,爰要求自 113 年度起,行政院編列之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及附表中,應新增「媒體政 策及業務宣導費」機關別預算總表。 (六) 數位發展部於 111 年 8 月底掛牌成立,其首年編制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人員近 600 人中,竟有一半採約聘僱制,居各部會之 冠。數位發展部表示,因專業人才尋得不易,為滿足 多元化人才進用需求,必須輔以具彈性之聘用人員機 制,聘用具數位科技與應用及管理等相關領域背景專 業人員。然此可見,考試院並未針對數位發展部所需 之多元化人才,設計相應之考試科目,行政院人事行 政總處亦未就政府人力需求進行盤點,導致數位發展 部有一半的員額必須採約聘僱才能獲取需要的專業人 力。另數位發展部的約聘僱人員,平均月薪高達 6 萬 多元,數位發展部中經過國家考試的公務人員,平均 月薪卻只有 7 萬多元,等同數位發展部讓約聘僱人員 薪資與經過國家考試的公務人員薪水並駕齊驅,甚至 76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比初任公務人員的薪資還要高,完全破壞文官體制。 爰此,考試院、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針對考試類科、 約聘僱人員進用制度及薪資水準進行通盤檢討,以兼 顧實務需求及公平性。 (七) 民間團體於 111 年初就政府設置數位發展部專責機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構之議題進行訪查,訪問結果顯示超過半數受訪民眾 對數位發展部「完全不了解」或是「不太了解」 ,而民 眾期望專責機關成立後,可望加強資安、數位隱私保 護與加速數位法規完備等工作,產業界則提出加速資 料治理,輔導產業數位轉型等需求。更明確指出「數 位部專責機構」和「數位中介服務法」如出一轍,民 眾要的沒給不要的一籮筐。以數位中介服務法而言, 其主要精神是在於完善數位產業的中介和服務,以促 進數位產業發展和維護消費民眾權益。爰此,要求行 政院責成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國家科 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於 3 個月內,就相關平台蒐集之爭 議事項及民眾反應意見,並由數位發展部針對媒體議 價法機制及產業發展相關工作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 (八) 機關辦理「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服務」委外服務,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應將機敏的資安事件紀錄保存於機關內,進行事件分 析、通報與應變。 1. 現有機關辦理「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服務」委外服 務時,普遍採用廠商提供之資料收集器,不論收集的 資安事件機敏程度,均回傳至廠商的監控中心,在廠 商的監控中心進行事件應變、事件分析及追蹤。機關 只能從遠端監看平台畫面,被動收到資安預警通報, 無法在第一時間進行聯防阻斷,造成時間上的落差, 對於防護現代資安威脅零信任架構下,恐成破口。 2. 依據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於「政府 資訊作業委外資安參考指引」v6.3_1110830 之報告, 報告中指出,廠商履約管理常見的缺失包括:(1)發生 資安事件時隱匿不報。(2)未能確實追蹤管制缺失改善 情形。由於機關只有資料收集器,不具備報表與分析 功能,因此容易發生以上 2 種缺失。 3. 機關應將資料收集器提升為具備 SIEM 功能之資安平 台,以符合政府資安政策要求。 4. 依據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之領域聯 防監控作業規範,機關應完成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 77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機制與惡意偵查或情蒐活動相關情資,並持續維運及 依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提交監控管理資料。 5. 行政院資通安全處不定時提供之惡意中繼站清單、高 危險惡意特徵情資及其他情資通報。各機關應於收到 惡意中繼站清單、高危險惡意特徵情資時,立即將情 資自動轉為防禦策略,在防火牆、IPS 或是其他資安 設備上,立刻進行偵測與阻斷惡意連線,進行零信任 架構的安全防護。 6. 依據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將於 112 年規劃開放情 資分享,完成主動式防禦應用平台自動化效率精進。 因此,機關辦理「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服務」時, 機關內的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系統必須要具備情資 分享能力,並能夠逐漸成為主動式防禦應用平台。 爰此,要求數位發展部應督導各機關落實資通安全威 脅偵測機制,並將稽核成效提報立法院相關委員會。 (九) 有鑑於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107 年完成建置公職人員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2 年 3 月 31 日中 罷免案提議及連署系統與全國性公民投票案電子連署 選綜字第 1123050129 號函送立法院, 系統,編列預算辦理系統營運、維護、資安檢測等, 其報告摘要略以,本會電子連署系統 惟迄 4 年尚未能上線運作,顯示政府怠惰失能浪費公 業已建置完成,前行政院資通安全處 帑。爰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徹查檢討已驗收案件,為 及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對本系統所 何浪費民脂民膏閒置荒廢上述連署系統而不作為,於 提加強資安防護作為建議,本會均已 3 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 立即辦理改善,本會將視資通安全署 確認資安無虞後,儘速辦理系統上線 事宜。 (十) 有鑑於政府部門每年均編列高額預算執行委託研究 查本會 112 年委託研究案「公民投票 案。然,相關委託研究案之繳交,政府相關部門卻未 案數規範研究」於 112 年 4 月 12 日決 全數要求需進行原創性比對,致使部分委託研究案以 標,業要求得標廠商台灣地方治理研 相似名稱或方法,僅變更不同地點不斷進行重複性研 究學會依立法院決議意旨,於結案報 究,恐造成國家預算之浪費。爰要求,自 112 會計年 告檢附原創性舉證,並將相關規範明 度起,凡以政府預算執行之委託研究案,當報告繳交 載於採購契約書。 時,須由受託者提出原創性舉證,作為行政機關驗收 參據。 (十一) 近年中央政府推動各項重大政策、計畫,多以特別預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算方式提出,輔以公務預算支應,如中央政府前瞻基 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等;而按預算法第 84 條規 定,符合國家經濟重大變故情形,因應緊急需要得於 未經立法院審議程序前先支付其中一部,然長此以 往,將使政府預算多處於未審議卻已分配執行之情 7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況,無異使立法機關淪為政府預算之背書人。爰要求 行政院應於 3 個月內就尚未經立法院審議之特別預 算,研議「得先行支付其一部」之比例,並將研議結 果彙報立法院。 (十二) 近年來中央政府各機關或基金基於引進新技術、政策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推動或扶持產業發展目的等原因,持續轉投資各領域 事業,或將原有國營事業經過幾次釋股,使公股股權 比率降至 50%以下而轉為民營企業;然因監督密度不 若國營事業,亦衍生相關監理問題。查國營事業管理 法第 3 條第 3 項規定: 「政府資本未超過 50%,但由 政府指派公股代表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者,立法院得 要求該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至立法院報告股東大會通 過之預算及營運狀況,並備詢。」是以,政府對於公 私合營事業可透過指派公股代表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 等方式,參與公司相關營運與監督管理。惟部分公私 合營事業之公股比率已為最大股東,相關主管機關未 充分利用股權優勢,積極派任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 據 109 年之統計顯示,公股比率逾四成之加工出口區 作業分基金轉投資之台灣絲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公 股 45.24%)與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之越台糖 業有限責任公司(公股 40.0%) ;另行政院國家發展基 金與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轉投資之台灣花卉生 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公股 24.31%,若加計耀華玻璃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投資之泛公股比率 34.16%) ,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轉投資之 欣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公股 34.08%)與大台南區 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公股 28.80%)等事業,公股均 為最大股東,卻未派任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形成政 府高額投資卻未實際參與公司經營之妥適性爭議;且 非官股派任之董事長或總經理,則無法依據前揭國營 事業管理法規定,要求渠等至國會報告事業營運狀況 或重大決策,恐形成政府鉅額投資卻乏相對應有之管 理責任與監督機制。查立法院於年度總預算案及單位 預算審議過程中,各部會亦常須配合國會問政需要而 提供主管投資事業之書面報告等資料;另倘外界欲瞭 解政府投資民營事業概況,亦須透過各機關官網逐一 檢視,內容不僅分散龐雜,且公開資訊內容不一,與 所稱可達外界考核與監督成效尚有落差,目前中央政 府機關投資公私合營事 7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業之資訊揭露方式容有再審酌空間。爰要求行政院研 擬訂定各部會官網應公開轉投資事業資訊之一致標 準,及建置整合資料庫之規劃,以相同密度監督管理, 俾減少資訊不對稱情形。 (十三) 為避免政府於選舉前以大筆國家資源遂行各項人事酬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庸甚至移轉國家財產之虞,爰要求行政院通令各機關 及其所屬與所主管的附屬單位營業及非營業基金、財 團法人、行政法人、暨泛公股持股逾 20%之轉投資事 業及其再轉投資事業,於 3 個月內就投資效益評估等 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四) 我國財政因 103 年起馬政府時期推動之「財政健全方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案」 ,讓財政收支結構開始逐年改善。據審計部中央政 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中央政府總決算自 106 年度 轉為賸餘,107 至 109 年度歲入歲出賸餘均逾千億 元,110 年度更高達 2,978 億餘元,因「財政健全方 案」之改革得宜,使得該年度債務全數未舉借。然民 進黨執政後,卻頻繁以特別預算方式大肆舉債,將政 府原本應以公務預算支出的政務,隱藏於特別預算 中,藉以製造總決算財政收支平衡的假象。從行政院 主計總處公布之中央政府收支概況表(包含總預算及 特別預算)顯示,僅 107 及 108 年度為賸餘外,其 餘 106、109 及 110 年度均為短絀,110 年度短絀 1,422 億元,111 年度短絀更高達 4,387 億元。又據 財政部國庫署公布之中央政府 1 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 餘額,自 111 年度起正式突破 6 兆元,112 年度更高 達 6 兆 6,748 億元以上,我國債務餘額迅速增長且屢 創新高。公共債務不斷累增,國債鐘訊息至 111 年 8 月底已增加為 25.1 萬元,已使國人財務負擔倍感沉 重。另依財政紀律法第 13 條規定,有關各級政府中長 期平衡預算之目標年度及相關之歲入、歲出結構調整 規劃,應於網站公布。而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中央 政府財政收支推估情形表顯示,我國歲入歲出至 119 年度始有賸餘,亦即政府財政中長期平衡預算目標年 度尚有 8 年,足證政府財政有長期潛藏的巨大壓力。 我國經濟情勢在面臨俄烏戰爭、美國聯準會緊縮貨幣 政策、國內外疫情持續延燒影響下,對於我國財政歲 入執行恐蒙上許多不確定性。爰此,要求各機關應嚴 格遵守財政紀律法及公共債務法等相關規定,財政部 會同行政院主計總處提出加強債務控管計畫,以加速 8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還清債務,縮短財政收支平衡年度。 (十五) 近 10 年來,中央政府推動各項重大政策多仰賴特別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預算,包括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新式戰機採購預算、 海空戰力提升計畫等,以及近 2 年因 COVID-19 疫情 影響,訂定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 別條例,各項政策、計畫之預算總額逾 2 兆元;而前 述各特別預算財源多數均以舉債方式提出,舉債金額 亦逾 2 兆元,無疑已為國家埋下財政崩壞之隱憂。為 確保國家財政體制健全,爰要求行政院研擬提高債務 還本比率,就各特別預算案舉債情形制定還款規劃, 並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十六) 根據新聞報導指出,芬蘭、冰島、蘇格蘭、威爾斯和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紐西蘭組成的幸福經濟政府聯盟(Wellbeing Economy Governments)正努力擴大影響力,希望 2040 年前促 成全球各地經濟體轉型,放棄以國內生產總值(GDP) 的成長率當成衡量進步的指標,重新制定能提供優質 生活的經濟政策,讓人類與環境和諧相處。觀察我國 現況,近年經濟成長持續攀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亦預測台灣 GDP 將超越日韓,成為東亞第一, 然而也明確指出我國經濟高度成長集中於高科技產 業。而近年來,政府大肆宣揚國家整體經濟的發展, 卻未納入貧富差距擴大及高物價及高房價所衍生的各 種社會問題,民眾生活日益艱困。蔡英文總統亦於社 群網站發布選後檢討文章,指出「執政的人,常常看 的是國家整體,尤其是在各項數字所表現出來的國家 整體的表現及實力。但這些數字背後的虛實,與人民 實際感受的落差,確實是我們應該去檢討和檢視的。」 綜上,爰要求行政院應重新檢討現行指標,參酌國際 社會相關指標,擬定相關精進措施,以符合貼近民眾 實際感受,並於 3 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十七) 全球經濟活動因疫情不斷肆虐,造成新一波的金融風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暴,讓失業率不斷攀升,以至於準備踏入社會的和甫 入職場的新鮮人,因尚缺乏工作經驗,不但薪水被壓 低,其失業率更高於平均值。然我國過去 2 年經濟成 長率因國人的努力呈現亮眼,雖值得肯定,但實際上 原因是因地緣政治和美、中兩國各種角力戰緣故,使 我國在這段期間可以在出口有高成長,但這些成長卻 僅集中在半導體等高科技產業上,經濟成長的果實, 無法和多數勞工共享。我國勞工普遍感受薪資多年沒 8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有調漲,還間接被物價上漲給抵消。雖然行政院主計 總處公布的平均薪資數據皆有調升,但更坐實經濟成 長果實的分享僅侷限於上市上櫃公司及高科技產業, 尤其是社會新鮮人的年輕人,相對剝奪感更重。 行政院雖宣布自 112 年起,調整基本工資至每月 2 萬 6,400 元,但根據勞動部於 109 年所做的「15-29 歲青年勞工就業狀況調查」,初次就業的平均薪資 2 萬 7,687 元,已經與 112 年要調整的基本工資相差 不遠。且調查指出,超過半數的青年勞工於應徵時, 並沒有提出薪資期望,顯示大環境已經讓他們沒有更 多的選擇。再加上疫情影響、物價飆漲,薪水不漲的 青年勞工,處境更是雪上加霜,也近一步導致消費不 振、結婚生子意願大減。為長遠的提升國家競爭力及 改變人口結構,爰要求行政院於下(第 7)會期至立 法院進行施政報告時,應將「有感調漲勞工薪資,促 進婚生環境」列入報告。 (十八) 全球各國目前首要之務就是如何對抗通膨,皆為如何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穩定物價制定各項策略。然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於 111 年 9 月公布的最新薪資統計調查指出,111 年前 7 個 月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平均 3.17%,考量通膨因素 後,實質經常性薪資年減 0.07%,顯示微薄的薪資已經 被物價上漲速度給吞噬。美國消費者物價指數持續攀 升超出預期,我國 111 年 8 月 CPI 雖從 6 月 3.59%高 峰降至 2.66%,然前一波上漲的物價卻已降不回來,民 眾對於薪資無法調漲、物價居高不下,形同雙重打擊。 爰此,行政院既然設置聯合物價稽查小組專案會議, 除針對民生物資物價哄抬進行嚴格監控,另應針對大 宗物資降稅實施期間將近 1 年,應全面稽查各民生物 資是否有隨同物價指數及大宗物資降稅而有調整銷售 價格,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如此才 能協助減少民眾對於生活的壓力。 (十九) 有鑑於近期我國農產品屢屢遭大陸以各種名義禁止輸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入,造成我國農民損失。但因政府開拓國際市場成效 有限,最後甚至必須依賴國軍及校園營養午餐系統進 行農產品去化。然,營養午餐費用係由家長出錢,實 沒有配合政府去化農產品之義務。爰要求凡學生營養 午餐配合政府去化農產品政策,其所增加之額外費 用,均需由政府編列預算足額補貼,不得轉嫁學校或 家長支付。 8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十) 我國經濟對大陸有大幅順差,鑑於地緣政治局勢變幻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莫測,除農漁牧產品被暫停輸入外,我國目前其他仍 享受零關稅的輸往大陸商品也將面臨風險。對此,政 府應加以正視,速謀對策。說明: 1 財政部於 111 年 8 月初公布數據,111 年前 7 個 月,我國進出口總額約為 5,474 億美元。其中出口為 2,899.7 億美元,貿易順差為 327.2 億美元,而大陸 和香港的輸出則達 1,131 億美元,占比高達 39%,而 111 年前 7 個月,我國對大陸和香港的貿易順差為 602.78 億美元,這意味著如果不是大陸和香港為台灣 帶來的貿易順差,台灣 111 年前 7 個月將出現近 285 億美元的貿易赤字。 2. 其實如果從相關數據的檢視便可以發現,近 10 年我 國連年保持貿易順差,其貢獻主要來自大陸和香港。 如果沒有大陸和香港的順差支撐,我國自 101 年起都 將保持逆差狀態,且規模巨大。以 110 年為例,我國 全年貿易順差為 648.85 億美元,而大陸和香港貢獻 的順差為 1,046.98 億美元。如扣除這項數據,全年 貿易逆差高達 398 億美元。 3. 另依據經濟部過往數據,對外出口在我國 GDP 中的比 重逐年上升,且一直是 GDP 增長的重要拉動力,對大 陸和香港的巨額貿易順差在其中起著重要作用。以 111 年 第 1 季 度 數 據 為 例 , 我 國 GDP 增 長 了 3.91%,而其中 3.88%來自商品及勞務出口。在全球嚴 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爆發的 109 年,出口對我國經 濟增長貢獻率高達 88%,若非大陸和香港的巨額貿易 順差,我國經濟在 109 年極可能出現下滑。 4. 我國經濟對大陸有大幅順差,111 年 8 月 9 日彭博 社引用花旗集團某經濟學家的觀點指出,鑑於地緣政 治局勢變幻莫測,除農漁牧產品被暫停輸入外,我國 目前其他仍享受零關稅的輸往大陸商品也將面臨風 險。對此,政府應加以正視,速謀對策。 (二十一) 有鑑於國內部分產業勞動力供給不足及人口結構日趨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老化等問題,自 78 年起陸續引進產業及社福移工,以 紓解部分產業基層勞力需求與減輕國人家庭照護負 擔,惟近來台海局勢緊張若持續升級,在台移工約近 70 萬人可能要求返回母國。爰要求勞動部、經濟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衛生福利部等相關部會針對外籍 移工若因兩岸戰事要返國,分別研究分析評估是否衍 83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生影響所轄產業、事業、家庭看護移工不足問題及勞 力缺口因應措施,於 3 個月內提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二十二) 有鑑於台海兩岸地緣政治緊張持續惡化,111 年 8 月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大陸對我周邊海域實施軍事演習,導彈穿越侵犯我國 土領空,顯示政治軍事走向對峙,為免擦槍走火破壞 人民安居樂業生活。爰要求數位發展部針對國內電信 通信及網路線路安全,提出防範及因應替代方案,於 3 個月內提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二十三) 憲法賦予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 依決議辦理。 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 之權。立法院各黨團與行政部門代表經過充分溝通 後,對於 112 年度各機關所編列之預算案達成共識, 並完成三讀程序後隨即送請總統公布。然 111 年度中 央政府總預算卻發生衛生福利部要求審計部,將立法 院審議通過之審計部預算決議案要求列為密件。此舉 已嚴重破壞權力分立及片面更改立法院合議通過之決 議。爰要求各行政機關對立法院所通過之非列為機密 預算決議,其需函送之相關文件,若認為有改列為密 件之必要,應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及文書處理手冊等相 關法規辦理。 (二十四) 查行政院與各部會之單位預算案附屬表中列有「立法 依決議辦理。 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 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說明各單位辦理立法院作 成之相關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之結果。惟 各單位對於預算凍結解凍案報告之表述方式不一。以 111 年度經濟部單位預算為例,僅說明「本案業經立 法院○年○月○日台立院議字第○○○號函復准予動 支在案」 ,未提供該報告送立法院之相關資訊,使外界 難以更一步查找與瞭解其報告內容、後續辦理結果及 審議之過程。為便利立法院工作同仁及民眾查詢相關 報告內容,爰要求行政院與各部會於 112 年起向立法 院所提出之預算案,應於前述決議辦理情形報告表中 明載以下事項:1.函請立法院安排報告議程之公文發 文日期與發文字號。2.經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審查通 過,決議准予動支之日期。3.經立法院函復在案之公 文發文日期與發文字號。 (二十五) 綜觀各行政機關預算書所附「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 依決議辦理。 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 報告表」 ,針對立法委員或黨團所提預算提案,行政機 84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關(構)擬具書面報告說明時,常僅於辦理情形載明 「本案相關書面報告,業於○年○月○日以(發文字 號)函送立法院在案」 。再從立法院議案系統查詢,相 關書面報告之受文者,往往僅有立法院及業務單位, 而未包括原提案之立法委員或黨團辦公室,使相關內 容不易查找或追蹤。立法院議事處雖負責彙整各行政 機關函復之書面報告,並上傳至議案系統,惟承辦人 力顯無法即時處理為數眾多之書面報告。爰要求各行 政機關自 112 年度起,針對審議通過之預算提案、主 決議或附帶決議等議案所擬具之書面報告,均應一併 函復原提案立法委員或黨團辦公室,不得僅送達立法 院議事處及其他業務單位,以落實預算監督機制。 (二十六)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政府機關除依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法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預算及決算 書 ; 行 政 院 101 年 2 月 7 日 院 授 主 預 字 第 1010100162A 號函規定,各機關除機密預算外,應將 所有預算及決算書完整資料公布於網站上,以便民眾 查閱。中央政府各主管機關均有公開單位預算、決算 及主管決算,惟各主管機關主管預算,多數主管機關 未公開,致民眾難以知悉主管機關主管預算相關財務 資訊情形,爰此,應請行政院要求中央各主管機關應 自 113 年度起主動公開主管預算。 (二十七) 各級政府機關(構)基於公益目的辦理勸募活動,無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論係主動發起或被動接受捐贈,均應依公益勸募條例 第 5 條第 2 項規定辦理,及依同條例第 6 條第 1 項 及第 2 項規定開立收據、定期辦理公開徵信、依指定 用途使用及於年度終了後 2 個月內將辦理情形函報 上級機關備查。企業獲政府補助及政府輔助之會計處 理及揭露係依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 21 條規定辦理; 有鑑於各機關以貨幣性資產補捐助民間團體或企業依 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及政府會 計準則公報處理,惟政府各機關以非貨幣性資產性質 等服務輔助民間團體或企業之會計處理及揭露並無相 關規定,以資依循辦理;為使政府各機關以非貨幣性 資產性質等服務輔助民間團體或企業之會計業務處理 更臻妥適,以達成充分揭露之目的,俾利國人能明白 政府各機關輔助企業屬於非貨幣性資產性質等服務的 真貌,要求行政院應於 3 個月內研議訂定各機關以非 貨幣性資產補助民間團體或企業之會計業務處理相關 85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規定之可行性。 (二十八) 有鑑於公播系統的代理商常以市場價格因素,任意中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止 49 至 58 台新聞頻道的代理,造成機場、醫院、 營區等場所看不到完整的所有新聞頻道,影響其視聽 權利。爰要求政府各單位(如國防部、交通部、教育 部等)對公播系統代理業者提出招標規格時,需要求 其必需有 49 至 58 台新聞台之代理,如不能滿足得 由其他代理商補足。 (二十九) 鑑於虛擬貨幣衍生眾多問題,造成許多詐騙案件,政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府不應漠視,爰請行政院儘速研議虛擬貨幣之定性, 並指定主管機關與納管機制,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提 出專案報告。 陸、 審議結果 內政委員會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一) 112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第 1 目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2 年 3 月 8 日中選 「一般行政」編列 9,633 萬 1 千元,其中「基本行政 主字第 1123850049 號函送立法院,立 工作維持費」 ,原列 952 萬 1 千元,編列國內視察督 法院於 112 年 5 月 24 日台立院議字第 導旅費 48 萬 5 千元,用以策進選務工作之推動。惟 1120701979 號函復,本議案業於 112 查罷免案及公投案電子連署系統迄今未能正式上線, 年 4 月 19 日舉行第 10 屆第 7 會期內 其中資安防護作業尤屬重要,中央選舉委員會允宜加 政委員會第 10 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 速規劃並明定上線時間,增進我國選務之效率。爰凍 決議: 「同意動支」 ,茲摘述內容如下: 結該項預算 5%,俟中央選舉委員會針對罷免案及公投 本會電子連署系統業已建置完成,前 案電子連署系統上線時程及加強資安防護等議題,於 行政院資通安全處及數位發展部資通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安全署對本系統所提加強資安防護作 支。 為建議,本會均已立即辦理改善,本 會將視資通安全署確認資安無虞後, 儘速辦理系統上線事宜。 (二) 112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編列 17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2 年 3 月 6 日中 億 4,938 萬元,其中「國外旅費」原列 137 萬 7 千 選主字第 1123850044 號函送立法院, 元,中央選舉委員會編列派員出國計畫,增進我國與 立法院於 112 年 5 月 24 日台立院議字 世界民主國家選務交流,藉以學習各國寶貴經驗並宣 第 1120701976 號函復,本議案業於 112 揚我國民主,誠屬必要。惟慮及國際疫情仍存不確定 年 4 月 19 日舉行第 10 屆第 7 會期內 性,且國際往返需耗費大量人力及時間,後疫情時代 政委員會第 10 次全體委員會議處理, 允應檢視部分國際考察、會議等之業務,改採線上辦 決定: 「得以動支」 ,茲摘述內容如下: 理之可行性,爰凍結該項預算 5%,俟中央選舉委員會 一、我 國 為 亞 洲 選 舉 官 署 協 會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國際交流規劃之書面報告 ( Association of Asian Election 後,始得動支。 Authorities,簡稱 AAEA)及世界 選 舉 機 關 協 會 ( Association of 86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World Election Bodies , 簡 稱 A-WEB)創始會員。歷年我國參 與 AAEA 及 A-WEB 之成果如下: (一) AAEA:兩度當選主席及執行委 員,2022 年當選為副主席國,將 於 2024 年三度接任 AAEA 主席。 擔任 AAEA 主席國期間,主辦 AAEA 會員大會、執行委員會、國 際研討會及組織觀選團及舉行觀 選活動。 (二) A-WEB : 曾 當 選 及 連 任 執 行 委 員,並邀請會員國及 A-WEB 秘書 處崔秘書長鐘賢來臺參加觀選活 動。2022 年第 5 屆會員大會當選 監察及審計委員。 二、COVID-19 疫情期間參與國際會 議。 (一) AAEA:以視訊方式參加 AAEA 執 行委員會議、會員大會及國際研討 會。 (二) A-WEB : 以 書 面 會 議 方 式 參 加 A-WEB 執行委員會議及以視訊參 加國際研討會。 (三) 其他:參加韓國國家選舉委員會辦 理之視訊國際研討會。 三、2023 年參加國際組織會議及派員 出國考察美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規劃情形: (一)AAEA:2023 年執行委員會議預定 於印度召開。 (二)A-WEB:2023 年第 11 次執行委員 會議業於 7 月在哥倫比亞召開。 (三)實地考察美國採取之不在籍投票 方式,深入瞭解美國選舉制度之梗 概、實施之背景、制度設計考量因 素與實施現況。 四、將視國內外疫情監測及疫情發展 評估情形,配合指揮中心防疫政策 及防疫措施,滾動式檢討調整配合 87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辦理防疫事宜,以順利參加國際會 議及論壇。 (三) 查 108、109 年度「選舉業務」之「物品」決算數合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2 年 3 月 7 日中 共 6,024 萬 7 千元,110 年度全國性公民投票亦花 選主字第 1123850045 號函送立法院, 費 2 億 4,486 萬 9 千元。分析這項支出包含「消耗 立法院於 112 年 5 月 24 日台立院議字 品」及「非消耗品」及部分支付「油料」 (佔比僅 0.2%) 。第 1120701976 號函復,本議案業於 112 又以文字表徵來看, 「非消耗品」應指可以重複再使用 年 4 月 19 日舉行第 10 屆第 7 會期內 的物品;中央選舉委員會為 113 年即將辦理的總統、 政委員會第 10 次全體委員會議處理, 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編列中央及地方選舉 決定: 「得以動支」 ,茲摘述內容如下: 所需之物品預算合計將近 1 億元,而本(111)年度 本會 112 年編列辦理選舉期間所需物 中央選舉委員會才獲行政院同意動用第二預備金 5 億 品經費,主要項目為印製選舉人名冊 9,550 萬 3 千元支應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之經費,其 、投票通知單、各項選舉資料耗材及 中用於「物品」的費用仍高達 1 億 8,574 萬 2 千 投開票所所需材料、紙張、文具用品 元,雖然連續三年都辦理選舉,但依以往經驗,應有 、購置無障礙設施、視障者投票輔助 許多「非消耗品」可以繼續利用。為撙節開支,並達 器、投票匭、遮屏及其它文具紙張及 資源之有效利用,爰凍結「選舉業務」、「地方選舉委 各種消耗用品等,為節省選務經費並 員會行政業務」之「物品」費 5%,俟中央選舉委員會 建立物品購置標準,上開物品所需經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費,均已考量選舉資源整合運用,並 審酌實際情形,覈實編列。 (四) 112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第 2 目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2 年 3 月 9 日中 「選舉業務」編列 13 億 0,663 萬 8 千元,凍結 5%,選主字第 1123850051 號函送立法院, 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立法院於 112 年 5 月 24 日台立院議字 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第 1120701979 號函復,本議案業於 112 1. 中央選舉委員會在九合一選舉中訂定確診者無法外出 年 4 月 19 日舉行第 10 屆第 7 會期內 投票之規定,並表示國家整體防疫政策由中央流行疫 政委員會第 10 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 情指揮中心持續監測國際及國內疫情發展據以因應, 決議: 「同意動支」 ,茲摘述內容如下: 如經指揮中心評估調整防疫措施,中央選舉委員會自 一、有關公職人員選舉選務防疫措施 當配合指揮中心政策持續滾動檢討選務防疫計畫,然 規劃一項 中央選舉會更以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690 號解釋指 (一)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 出,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關於必要處置應包含強制 修正案公民複決選務防疫作為: 隔離在內的部分,對人身自由之限制,尚不違反法律 1.研擬「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 明確性原則,也未牴觸憲法第 23 條之比例原則,與 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因應嚴重特 憲法第 8 條依正當法律程序之意旨尚無違背為由擴 殊傳染性肺炎選務防疫計畫」,報 充解釋,訂定不合情、不合理、剝奪人民投票權之政 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 111 策。爰此,中央選舉委員會 112 年歲出預算「選舉業 年 9 月 7 日函復同意備查,本會於 務」項下編列 13 億 0,663 萬 8 千元,凍結該項預 111 年 9 月 8 日函頒上開選務防疫 算,待中央選舉委員會與疫情指揮中心協商出合理政 計畫,請直轄市、縣(市)選舉委 策,使公民確診後也能依法享有投票權,並向立法院 員會確實依照防疫計畫規定確實 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辦理防疫工作。又配合指揮中心防 8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2. 2020 年新冠疫情爆發至今,美國、菲律賓、韓國、德 疫政策,本會已於 111 年 10 月 14 國、法國等國家,為於疫情中保護民眾之投票權利, 日、111 年 11 月 1 日、111 年 11 研議修法以不在籍投票、通訊投票、海外投票與延長 月 11 日三度修正上開計畫,刪除 投票時間等相關措施因應,而我國中央選舉委員會卻 有關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不得 未就各國相關選務經驗,研議符合我國之措施,至今 進入投票所投票等規定,報經指揮 仍消極應對未能捍衛我國國民之選舉權。據查 4 月中 中心備查。 指揮中心已明確表示「若達 15%~20%人口染疫,將實 2.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分 質進入與病毒共存期」,截至 2022 年 8 月 01 日, 別訂定各該直轄市、縣(市)選務 我國累積確診已達到 460 萬人,超過總人口數 20%; 防疫計畫,函報直轄市、縣(市) 且截至 2022 年 10 月 21 日更達到 735 萬人。與病 政府(疫情指揮中心)備查。 毒共存後,指揮中心滾動式調整防疫政策,中央選舉 3.有關投票日尚未解除隔離之確診 委員會應與時俱進,參考美國、菲律賓、韓國、德國、 者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不得外 法國等國家之疫期選舉規劃經驗,與相關部會研議與 出,本會已加強宣導請選舉人、投 病毒共存期適合之選務配套措施。爰此,中央選舉委 票權人配合。選舉人、投票權人只 員會 112 年歲出預算「選舉業務」項下編列 13 億 要符合法定資格,依法有投票權。 0,663 萬 8 千元,凍結該項預算,待中央選舉委員會 (二)有關開放確診者投票之規劃及考 提出各國防疫規劃應用於我國選務之分析,並研議與 量: 病毒共存期之相關選務規定,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按尚未解除隔離之確診者不 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得外出,係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 3. 有鑑於憲法保障人民享有選舉及罷免之權益,使人民 辦理,係基於公共利益考量所為 享有公平、公正、平等投票權。然九合一地方選舉將 之限制。前開人員係依法強制隔 近,中央選舉委員會卻指出,目前受疫情影響確診之 離,從而不得外出。鑒於國家整 民眾無法前往投票,此舉恐有違憲之虞。再者,國內 體防疫政策係由指揮中心持續監 疫情已持續兩年以上,未來立法委員選舉、總統大選, 測國際及國內疫情發展據以檢討 及相關活動中,確診者也將面臨無法投票之困境,中 調整,如經指揮中心評估疫情穩 央選舉委員會有儘速研議相關因應配套之必要。爰此 定可控,並調整防疫受管制對象 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1 個月內向立法 及其管制措施,本會自當配合指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確診者投票相關配套」之書面報 揮中心政策滾動檢討調整選務防 告後,始得動支,以保障民眾投票權利。 疫計畫。 4. 112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第 2 目 另依據瑞典國際民主及選舉 「選舉業務」編列 13 億 0,663 萬 8 千元,目前立法 協助機構(International IDEA) 委員選舉票票不等值之情況嚴重。以第 10 屆立委為 報告,COVID-19 疫情期間各國針 例,有得票數 2,938、21,875 之候選人當選立委,亦 對投票日無法前往投票所投票 有得票數 118,432、110,162 之候選人落選(台北第 者,為保障其參政權利所為之特 四選區、新北第一選區) ,得票數高出 5 至 40 倍仍無 殊投票安排,主要形式包括提前 法當選,嚴重違反票票等值原則,深刻傷害台灣民主。 投票、移動式投票、通訊投票以 為落實票票等值之民主政治基本精神,凍結該項預 及代理投票,上開投票方式均涉 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參照各國標準(約為 2 至 3 及不在籍投票,與我國公職人員 倍) ,從修憲、修法、選舉區劃分等層面分析並向立法 選舉罷免法採行之在籍投票規定 8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研究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不同,須配合修改選舉罷免法始 5. 112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第 2 目 可採行。 「選舉業務」編列 13 億 0,663 萬 8 千元,經查,中 (三)113 年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及 央選舉委員會所屬新竹市、新竹縣及苗栗縣選舉委員 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本會將妥 會辦理選舉選票及公報印製採購案之投標廠商有違法 為研擬選務防疫計畫及措施,並配 情事,惟機關人員於辦理過程中未及時發現,逕予決 合疫情發展及防疫政策檢討調整 標;中央選舉委員會亦未就移送檢方偵辦之案件主動 各項選務防疫措施。 追蹤,以致裁處權罹於時效。為杜絕違法招標情事, 二、有關立法委員名額分配及選舉區 落實政府採購法之裁處,爰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 劃分一項 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 (一)就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層面分析, 動支。 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定有原住民 6. 112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第 2 目 保障名額,以及在政黨比例代表 「選舉業務」編列 13 億 0,663 萬 8 千元,據「110 年 制規定婦女當選名額,顯示立法 度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計畫評核報告」指出,仍有部 者藉由上開選舉制度設計,達到 分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未依規定辦理開票作業等情形發 區域代表性、原住民族保障、促 生、而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則有監察實務研習,因研習 進婦女參政及強化政黨政治等目 時間有限,相關法規僅能略述梗概,無法深入,且部 的。又憲法增修條文採立法委員 分臨兼監察小組委員為新任,單透過一場研習會似尚 固定名額以及每縣市至少 1 人之 難使其完整具備執行監察業務之職能、且受疫情影 設計,爰每直轄市、縣(市)選 響,部分選委會參訓率不佳,仍有提升空間。112 年 出之立法委員所代表之人數無法 度辦理之選舉講習,宜借鏡相關缺失,持續精進。爰 完全一致。 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二)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條文規定 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層面分析,直轄市、縣(市)選 7. 112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第 2 目 出立法委員選舉區之劃分,係依 「選舉業務」之「物品」用途別科目編列 8,868 萬 4 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規定之立 千元,主要係辦理選舉所需之各種文具紙張、選舉人 法委員總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名冊、投票通知單、防疫用品、紙票匭等消耗品及遮 法第 35 條及同法第 37 條第 2 項 屏、無障礙設施設備等非消耗品與選舉期間公務車油 之規定辦理。各直轄市、縣(市) 料所需。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111 年 9 月經行政院同 於其行政區域內劃分同額之選舉 意動支 111 年度第二預備金,支應憲法修正案公民複 區時, 「票票等值」 、「公平代表性」 決所需經費,其中「物品」部分已先支出 1 億 8,574 等選舉區劃分通則並非選舉區劃 萬 2 千元,而 111 年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與地方公 分唯一考量因素。 職人員選舉於 111 年 11 月 26 日同日舉行,相關經 (三)選舉區劃分實務層面分析,立法 費應可透過資源整合縮減撙節,然相關經費卻仍高居 委員名額分配計算方式法無明 不下。爰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 文,惟各國多有以憲法或法律明 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定之立法例,為維護選民、立法 8. 有鑑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76 條及「公民投 委員及候選人權益,杜絕爭議, 票法」第 9 條規定,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建置罷免案及 有關立法委員名額分配計算方式 公民投票案電子提議(提案)及連署系統,中央選舉 以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明定為 9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委員會雖於民國 109 年 4 月 10 日公布全國性公民 宜。 投票電子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且於民國 110 年 2 三、有關強化所屬選舉委員會採購案 月 23 日,公布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 件稽核與適法教育一項 辦法,然中央選舉委員會卻未對前述兩辦法公布施行 經本會檢討係因各選舉委員會編 日期,使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至今仍延宕無法上路, 制員額有限,部分選舉委員會於選 影響數位化投票進程,有檢討改正之必要。爰此凍結 舉期間循例由各該縣、市政府相關 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 人員兼辦採購業務,或因辦理採購 政委員會提出「罷免案及公民投票案電子提議(提案) 人員經驗不足,致使少數採購案件 及連署系統上路規劃」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以 於審標過程出現瑕疵。本會已要求 保障民眾投票權利。 所屬選舉委員會之採購人員皆須 9. 112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第 2 目 取得專業證照,並納入考核機制, 「選舉業務」項下「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共編列 定期加強採購案件稽核與適時函 1,853 萬 2 千元,其中計畫內容為辦理電子提議及連 轉行政院工程會之採購法相關規 署系統。經查,公民投票電子連署系統,惟為完善資 定,以供同仁參照及提供在職訓練 安防護,相關系統截至 111 年 8 月止建置完成已逾 4 及教育,俾能順利完成採購任務。 年,仍未啟用,爰此,予以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 四、有關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及監 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 察實務研習檢討一項 動支。 (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改進措施 10. 112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第 2 目 鑑於仍有極少數投開票所發生開 「選舉業務」編列 13 億 0,663 萬 8 千元,其中「綜 票缺失情事,為避免類此事件再次 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 ,原列 1,853 萬 2 千元,並編 發生,本會除請各直轄市、縣(市) 列「資訊服務費」編列 875 萬 3 千元,業務包含辦 選舉委員會審慎遴派投開票所主 理罷免案及公民投票案電子提議及系統維運等費用。 任管理員及相關工作人員,覈實辦 經查,民國 107 年修正公民投票法,第 9 條第 4 項 理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獎懲,並將加 規定,主管機關應建置電子系統,提供提案人之領銜 強教育訓練,將辦理開票作業納入 人徵求提案及連署。惟迄 111 年 10 月中,電子系統 選務幹部人員講習教材、投開票所 尚未啟用,實難謂符合國人對提升選務效率之期待。 主任管理員訓儲講習訓練教材及 針對此電子系統上線的相關時程規劃,中央選舉委員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並於舉辦 會允應審慎評估優先順序,並積極履行法律賦予之義 前揭講習時納入加強講授重點,加 務、鞏固人民對政府之信賴。爰凍結該項預算,俟中 強宣導,以及要求投開票所主任管 央選舉委員會針對電子系統計畫延期之原因、後續如 理員確實瞭解開票作業流程,投開 何積極辦理,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 票所工作人員務必依標準作業程 始得動支。 序辦理投開票作業。 11. 112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第 2 目 (二)監察實務研習執行情形與改進措 「選舉業務」項下,編列資訊服務費計 875 萬 3 千 施 元,茲以辦理該會資訊安全監控、網站安全弱點檢測、 為確保各選舉委員會遴聘之監察 系統透測試及資安健診等費用 421 萬 9 千元。惟 小組委員皆具備妥適執行監察業 查,全國性公民投票案電子連署已列入我國開放政府 務之職能,規劃講習為前後兩階 行動方案「擴大公共參與」的承諾事項,但 110 年度 段,先由本會針對所屬各選舉委 9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的衡量指標進度有限;中央選舉委員會依相關法律規 員會監察小組委員召集人、組長 定建置罷免案及公民投票案電子連署系統,相關系統 及業務承辦人統一辦理選舉監察 建置已逾 4 年,至今尚無法啟用,以致 111 年計畫 實務講習,完成種子講師訓練, 「再蒐集民眾使用系統之意見回饋」也未能達成指標 後階段則由監察小組委員召集 評估。為督促中央選舉委員會早日完成各項資安防護 人、組長擔任種子講師,參酌本 作業系統上線事宜,爰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 會授課內容製作教材,個別辦理 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書面報告後, 各地方選舉委員會之研習,本會 始得動支。 委員及業管處室人員,並到場參 12. 112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第 2 目 與,了解其辦理情況。藉地方自 「選舉業務」編列 13 億 0,663 萬 8 千元,其中綜合 辦,中央輔助之教育訓練模式, 規劃及選務資訊化經費 1,853 萬 2 千元中,編列「辦 除使地方親力親為外,對各地選 理罷免案及公民投票案電子提議(提案)及連署系統 監人員素質之提升及其後續業務 維運等費用」98 萬 5 千元。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之辦理上,亦有助益,這為各地 第 76 條及「公民投票法」第 9 條,明定中央選舉委 自辦講習之延伸效益。 員會應建置罷免案及公民投票案電子提議(提案)及 五、有關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經費編列 連署系統,相關電子系統之提議(案)及連署方式、 情形一項 查對作業等事項之辦法及實施日期,由中央選舉委員 (一)112 年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經費 會定之。前開罷免案及公投案電子連署系統分別於 較 108 年第 10 屆立法委員選舉經 107 年 6 月及 12 月建置完成,截至 111 年 8 月累 費增加,主要係因投開票所工作 計投入 900 萬 5 千元;另該會分別於 109 年 4 月 人員配合投開票所數增加,致 112 及 110 年 2 月間公布《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及 年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增加 查對作業辦法》及《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 ,及因 112 年立法委員選舉戶數 作業辦法》,然截至 111 年 8 月止相關系統皆未啟 增加,又增加立法委員選舉公報 用,導致公投及罷免電子連署辦法皆無法施行。為督 印製張數,致選舉公報印製費用 促相關計畫執行,避免行政怠惰,爰凍結該項預算, 增加。 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罷免案 (二)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60 條規 及公民投票案電子提議(提案)及連署系統執行情形」 定,投票所、開票所之工作人員, 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應參加選舉委員會舉辦之講習。 13.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76 條及公民投票法第 9 查歷屆辦理選舉及公民投票,均 條規定,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建置罷免案及公民投票案 依上開規定辦理投開票所工作人 電子提議(提案)及連署系統,相關電子系統之提議 員講習,爰編列辦理選舉講習費 (案)及連署方式、查對作業等事項之辦法及實施日 及講師鐘點費。 期,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前開罷免案及公投案電 (三)為持續提供各界有關選舉人投票 子連署系統分別於 107 年 6 月及 12 月建置完成, 情形及趨勢,並基於辦理分析研 截至 111 年 8 月累計投入 900 萬 5 千元;另該會 究之效益、可行性及參考價值考 分別於 109 年 4 月及 110 年 2 月間公布「全國性 量,本會 112 年編列經費辦理立 公民投票電子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 (以下簡稱公投電 法委員選舉投票統計分析委託研 子連署辦法)及「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 究。 業辦法」 (以下簡稱罷免連署辦法) ,截至 111 年 8 月 (四)本會 112 年編列辦理選舉期間所 9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止相關系統未啟用,故公投電子連署辦法尚未施行, 需物品經費,主要項目為印製選舉 罷免連署辦法與電子連署相關之部分亦未施行。中央 人名冊、投票通知單、各項選舉資 選舉委員會依相關法律規定建置罷免案及公民投票案 料耗材及投開票所所需材料、紙 電子連署系統,惟為完善資安防護,相關系統截至 111 張、文具用品、購置無障礙設施、 年 8 月止建置完成已逾 4 年,仍未啟用。爰此,凍 視障者投票輔助器、投票匭、遮屏 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完成各項資安防護作 及其它文具紙張及各種消耗用品 業辦理系統上線事宜,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 等,為節省選務經費並建立物品購 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置標準,上開物品所需經費,均已 14. 有鑑於我國未實施不在籍投票,使異地就業就學者需 考量選舉資源整合運用,並審酌實 額外負擔交通費用,致使投票成本上升,全球已有 80 際情形,覈實編列。 多國皆已採用不在籍投票或通訊投票等。為保障公民 六、有關本會電子連署系統推動進度 投票權益,提高國人參與全國性公民投票意願,擴大 一項 參與,並落實直接民主。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中 本會電子連署系統業已建置完 央選舉委員會早日推動實施不在籍投票,儘速完成法 成,前行政院資通安全處及數位 制化作業,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 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對本系統所提 始得動支。 加強資安防護作為建議,本會均 15. 按中央選舉委員會於今(111)年決議,訂於同年 11 月 已立即辦理改善,本會將視資通 26 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立法院三讀通過 安全署確認資安無虞後,儘速辦 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之一修憲案(18 歲公民權)公 理系統上線事宜。 民複決投票。同年 10 月 12 日並發布憲法修正案公 七、有關不在籍投票規劃情形一項 民複決公告,就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編號、 (一)為保障投票權人之投票權益,規 立法院交付複決事項、政府機關針對憲法修正案公民 範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之 複決提出之意見書、公民投票權行使範圍及方式,以 實施,本會研擬之「全國性公民 及正反意見支持代表於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發表意見 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業報 或進行辯論之辦理期間與應遵行之事項。惟現行「公 經行政院於 110 年 9 月 30 日核轉 民投票法」就立法院依憲法之規定提出之複決案,僅 大院審議中。本會將依據未來大 有第十五條規定應於複決案公告半年後交由主管機關 院審議該草案結果,規劃辦理全 辦理公投,對於公投程序事項並無規定,為使修憲複 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後續相 決公投進行程序有明確規範可循、俾免爭議,112 年 關選務作業。 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第 2 目「選舉業 (二)有關總統副總統選舉、公職人員 務-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按日按件計資」編列 選舉不在籍投票之採行,事涉上 508 萬元,爰凍結該項預算,爰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向 開兩項選舉罷免法之修正,係屬 提案委員及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明確修法方向之書 內政部權責,如經各界凝聚共 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識,並配合修改兩項選舉罷免 16. 按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COVID-19 確診者、居家隔離 法,倘修正通過,本會自當配合 者不能參與修憲公民複決案投票,導致約有卅萬公民 辦理。 的投票權受影響,顯見不在籍投票制度之重要,宜建 (三)疫情期間各國針對投票日無法前 立相關制度以保障憲法賦予人民之投票權,112 年度 往投票所投票者,為保障其參政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第 2 目「選舉業務 權利所為之特殊投票安排,主要 93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按日按件計資」編列 508 形 式 包括 提前 投票 、移動 式 投 萬元,爰凍結該項預算,爰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就各國 票、通訊投票以及代理投票等不 不在籍投票制度,如通訊投票、提前投票、設置特別 在籍投票方式,須配合修改選舉 投票所投票、移轉投票、代理投票、電子投票等,向 罷免法始可採行。 提案委員及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具體評估可行性之 八、有關修憲複決公民投票之程序明 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確規範一項 17. 112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教育訓練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修憲公 費」中講師鐘點費 526 萬 8 千元,致第 15 任總統副 投案之發動屬立法院職權,為尊 總 統 及 第 10 屆 立 法 委 員 選 舉 之 鐘 點 費 執 行 率 僅 重立法院職責之行使,故公民投 55.04%,惟 110 年講習辦理期間適逢疫情警戒期間, 票法原僅於第 15 條前段作銜接條 因社交距離限制及室內活動人數上限因而執行率為 款之規定。為更有效明確執行修 96.87%。隨著防疫措施鬆綁,且前次相同選舉之講習 憲複決公投之程序事項,本會於 鐘點費執行率僅約 5 成,爰此,予以凍結該項預算, 109 年 10 月 23 日函送行政院審查 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後,始得動支。 經行政院分別於 109 年 12 月 23 18. 112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第 2 目 日及 110 年 9 月 1 日兩次召開研 「選舉業務」編列 13 億 0,663 萬 8 千元,其中「選 商會議(有關修憲複決公投之修 務策進」 ,原列 582 萬 9 千元,編列「亞洲選舉官署 正條文第 16 條),嗣本會於 111 協會」推展業務臨時人員酬金、國際組織會費共計 年辦理修憲複決公投後,仍有未 1,037 千元,我國為上開國際組織之創始會員國之 來擬議修法方向。本會已積極研 一,111 年 5 月中央選舉委員會更當選該協會副主 擬修憲複決公投之程序事項,並 席,本應能大幅提升我國國際知名度。經查,自 98 年 運用辦理修憲複決公投案之經 起,已有 20 餘年未在本國辦理相關會議,故爰請中 驗,持續審慎檢討並調整法規修 央選舉委員會提出促進我國申請主辦大會之計畫、或 正方向,俾能提升憲法修正案投 相對應可增加我國國際參與度、能見度之書面報告, 票複決之程序完備性。 俾利向國際宣揚我國民主發展經驗。爰凍結該項預 九、有關本會 112 年參與國際選舉組 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 織會議一項 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為促進選舉機關間選務知識與經 19. 112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第 2 目 驗的交流與分享,提升選舉品 「選舉業務」中「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編列 12 億 質,我國於 1998 年以 Central 7,670 萬 9 千元及「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先期作 Election Commission of Taiwan, 業」編列 329 萬 1 千元,合計 12 億 8,000 萬元, R.O.C.名義加入亞洲選舉官署協 較 108 年度辦理相同選舉預算之 11 億 5,875 萬 9 會 ( Association of Asian 千元增加 1 億 2,124 萬 1 千元(增幅 10.46%) 。總 Election Authorities , 簡 稱 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經費呈增加之勢,而倘憲法 AAEA)成為創始會員國。 複決案通過,選舉人人數約增 42 萬人,選舉經費恐 (二)2022 年 AAEA 會員大會於 2022 年 再增加,考量 109 至 111 年已連續 3 年舉行全國性 5 月 7 日於菲律賓馬尼拉以視訊及 投票及選舉,投入之相關物品經費頗為龐鉅,相關選 實體會議併行方式舉行,會中改 舉資源允宜妥為保管並整合運用,確實依實際所需撙 選 AAEA 主席、副主席及執行委 94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節開支,以節省公帑。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 員,本會當選為副主席。依 AAEA 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會章規定,會員大會每 2 年舉行 得動支。 一次,由副主席國選舉機關負責 20. 112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第 2 目 舉辦下屆會員大會,依前開規 「選舉業務」中編列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經費 12 億 定,本會將於 2024 年舉辦 AAEA 7,670 萬 9 千元,係為辦理第 16 任總統及副總統及 會員大會,並接任 AAEA 主席。屆 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所需費用。相較 108 年度辦理 時將邀請 AAEA 20 個會員國派員 相同選舉之決算數 11 億 2,441 萬 1 千元,增列 1 來臺,就 AAEA 各項會務進行討 億 5,229 萬 8 千元。經查,109 年至 111 年連續 3 論。本會並規劃配合會員大會之 年舉行全國性投票及選舉,投入選舉資源經費龐鉅, 舉辦,辦理國際研討會,以與亞 而本(111)年 9 月中央選舉委員會才經行政院同意 洲各國選務機關分享選舉經驗, 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 5 億 9,550 萬 3 千元,國庫支 並促進民主的持續深化與發展。 出選舉經費浩繁。為撙節支出,符合預算資源有效運 十、有關監察小組委員兼職費一項 用前提,爰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 (一)預算之編列均為前一年完成,距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實際聘任作業之進行,已有半年 21. 112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第 2 目 以上之區隔,其間人口數及行政 「選舉業務」編列 13 億 0,663 萬 8 千元,大幅增加 區理論上仍有微幅變動之可能, 125 億 9,255 萬 1 千元,其中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 另因應部分縣(市),人口或行政 舉編列辦理選舉講習費 4,815 萬 6 千元、講師鐘點 區差異不大,聘任數卻有落差之 費 526 萬 8 千元、立法委員選舉投票統計分析委託 情事,也有於方案研擬時因應實 研究 100 萬元。為撙節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俟中 情調整之必要,凡此種種,均有 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 於編列時保留彈性,俾便實際執 始得動支。 行時能有伸縮之空間。 22. 中央選舉委員會往年係按內聘講師每小時 1,000 元 (二)另監察小組委員聘期,依其選舉 及外聘講師每小時 2,000 元編列講習之講師鐘點費, (罷免)或公投之差異,其聘期亦 惟實際辦理時多為內聘講師,致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 有不同,惟過往仍有發生編列時 及第 10 屆立委選舉之鐘點費執行率僅 55.04%,112 預擬之聘期於實際執行時仍須追 年度講師鐘點費預算均以內聘講師支領標準編列 526 加之情事或需要延長任職期間之 萬 8 千元,較 110 年全國性公民投票之講習鐘點費 可能。如 111 年嘉義市長選舉部 決算數 454 萬 4 千元高出 15.93%。但 110 年全國 分即發生候選人死亡而須停止並 性公民投票講習之辦理期間適逢疫情警戒期間,因室 重行選舉情形,惟同時間市議員 內活動人數上限及社交距離限制而增加辦理講習場次 等各項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仍持續 致 執 行 率 達 96.87% , 而 在 全 球 未 來 生 活 朝 與 進行中,故該市遴聘之監察小組 COVID-19 共存之趨勢下,我國防疫措施亦漸放寬,允 委員均延長任期至 111 年 12 月 31 宜審酌防疫措施放寬情形,檢討覈實編列。爰凍結該 日止。 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 十一、有關針對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 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宣導 23. 112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第 2 目 工作辦理情形一項 「選舉業務」中「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編列辦理 電視廣告自 111 年 11 月起密集在 95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講師鐘點費 526 萬 8 千元。中央選舉委員會往年係 無線及有線電視頻道播出,其中 按 內 聘 講 師 每 小 時 1,000 元 及 外 聘 講 師 每 小 時 有線電視頻道以收視率較高的新 2,000 元編列投票講習之講師鐘點費,惟實際辦理時 聞台為主,共播出 711 檔,並進 多為內聘講師,致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0 屆立 行電視系統跑馬,接觸人次約 委選舉之鐘點費執行率僅 55.04%,又中央選舉委員會 4,232 萬人次;網路及社群媒體自 112 年度講師鐘點費預算均以內聘講師支領標準編列 10 月起於社群媒體、入口網站及 526 萬 8 千元,較 110 年全國性公民投票之講習鐘 Line 等網路媒體平台進行影片、 點費決算數 454 萬 4 千元高出 15.93%。惟 110 年 圖文廣告,並執行關鍵字及彈跳 全國性公民投票講習之辦理期間適逢疫情警戒期間, 式廣告,執行效益方面,臉書廣 因室內活動人數上限及社交距離限制,而增加辦理講 告曝光次數達 307 萬 1,496 次、 習場次致執行率達 96.87%,而在全球未來生活朝與 Line 廣告曝光次數達 95 萬 8,058 COVID-19 共存之趨勢下,我國防疫措施亦漸放寬,爰 次、關鍵字廣告曝光次數達 40 萬 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9,794 次、彈跳式廣告曝光次數達 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50 萬 214 次;廣播廣告共播出 858 24. 查 112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預算案「選舉業務-第 檔,接觸人次約 1,349 萬 7,000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共編列地方政府選舉委員會選舉 人次;報紙廣告,包括於投票日 期間監察小組委員之兼職費 1,518 萬 2 千元。查閱 前 2 日在自由時報、中國時報及 最近 4 次全國性投票及選舉,各年「監察小組委員」 聯合報之頭版報邊刊登本會宣導 總人數也均在 650 人之下: 海報,接觸人次達 250 萬人次; 最近 4 次全國性投票及選舉之地方政府選委會「監察 此外,結合地方之大型民俗或在 小組委員」總人數表 地特色活動舉辦宣導,並將電視 選舉別 人數 宣導廣告翻譯為新住民歸化為國 107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 644 人之 6 大原屬國母語,以加強新 民投票 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0 屆立法委 住民宣導;另宣導海報翻譯為 16 649 員選舉(109 年舉行) 族原住民族族語,以加強原住民 110 年全國性公民投票 631 宣導。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 645 案公民複決 112 年度監察小組委員「兼職費」預算概況表 單位:千元 項 目 工作計畫 人數 預算數 常設 地方選舉 106 6,396 委員會行 政業務 辦 理 選 舉 選舉業務 752 15,182 期間(編列 4 個月) 合計 858 21,578 說明: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預 計於 113 年 1 月間舉行,辦理選舉期間之監察 小組委員兼職費係按 5 個月編列,分別於 112 年度編列 4 個月,113 年度編列 1 個月。資料來 96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源:立法院預算中心。 「監察小組委員」月支領兼職費,直轄市每人每月可 領 6,000 元,縣市每人每月 4,500 元。但至 112 年 度,中央選舉委員會預算合計卻編列 2,157 萬 8 千 元、監察小組委員人數高達 858 人,已較過去大幅成 長。究其原因:112 年度預算案地方政府選舉委員會 辦理選舉期間之監察小組委員人數除了金門縣、連江 縣外,也均按 37 人編列,以致監察小組委員總人數 竟然高達 858 人,已較過去全國性投票及選舉之監察 小組委員會總人數暴增 200 人,恐有浮濫之虞。爰凍 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 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25. 111 年 6 月訂頒之「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 修正案之複決案監察小組委員聘任實施方案」 ,含常設 之監察小組委員人數,僅 6 個直轄市超過 37 人,其 餘苗栗縣等 5 個縣為 35 人、宜蘭縣等 9 個縣市為 25 人,金門及連江縣為 9 人,合計 661 人,截至 111 年 9 月止聘任 645 人;另 107 至 110 年間共辦理 3 次全國性投票及選舉,各年監察小組委員總人數均 在 650 人之下,然 112 年度預算案地方政府選委會 辦理選舉期間之監察小組委員人數除金門及連江縣 外,均按 37 人編列,致監察小組委員預計總人數高 達 858 人,較近年全國性投票及選舉之監察小組委員 會總人數高出約 200 人。112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單位預算案第 2 目「選舉業務-第 11 屆立法委 員選舉-兼職費」編列 3,902 萬 9 千元,爰凍結該 項預算,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撙節國家支出,妥善規劃 人力,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 動支。 2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112 年度「媒體政策及業務宣 導費」884 萬元,據中央選舉委員會說明,相關經費 分由該會及地方政府選委會辦理,係透過電視、網路、 廣播、報紙、媒體、結合地方大型活動等方式宣導, 包括製作短片於電視托播、網路彈出式或橫幅廣告、 製作廣播帶於廣播電台託播、於報紙刊登宣導文案 等,然相關宣傳顯然成效不彰,各地至今未見 111 年 11 月 26 日選舉相關選務文宣與訊息,爰凍結該項預 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後,始得動支。 97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五) 112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第 3 目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2 年 3 月 7 日中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編列 3 億 4,469 萬 6 選主字第 1123850048 號函送立法院, 千元,凍結 5%,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 立法院於 112 年 5 月 24 日台立院議字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第 1120701976 號函復,本議案業於 112 1. 九合一大選將屆,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53 條 年 4 月 19 日舉行第 10 屆第 7 會期內 明定,要求任何人發布選舉民調應應載明負責調查單 政委員會第 10 次全體委員會議處理, 位及主持人,同法第 110 條明定違反民調應載明事 決定: 「得以動支」 ,茲摘述內容如下: 項,得處 50 萬元以上 500 萬元以下罰鍰。但台中近 一、有關民調應載明必要資訊一項 期民調許多都沒有來源,也沒有載明事項,卻放任假 按民意調查資料須加註各類資訊 民調亂竄,誤導民眾視聽,影響選情。爰此,中央選 註釋,除有藉民調資訊之公開, 舉委員會 112 年歲出預算「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 提高民調公信力外,亦有避免任 務」項下編列 3 億 4,469 萬 8 千元,凍結該項預算, 意為民調之發布,影響選民判斷 中央選舉委員會應積極宣導選舉民調必須載明法令規 之選舉公正考量,為使公職人員 定之必要資訊、秉持公正客觀立場。並向立法院內政 選舉罷免法第 53 條立法目的得以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全面落實,且避免民眾誤以為發 2. 中央選舉委員會所屬新竹市、新竹縣及苗栗縣選舉委 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候 員會辦理選舉選票及公報印製採購案,發現投標廠商 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不須 疑有圍標之嫌,爰函請中央選舉委員會釐清有無涉及 載明負責調查單位及主持人等等 不法情事,案經該會調查後移送檢方偵辦結果,該等 資訊,公職選罷法及總統選罷法 採購案投標廠商之代表人或實際負責人犯有政府採購 前已提出修法草案,將上開期間 法第 87 條第 3 項以詐術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罪 之行為態樣,包括「報導」、「散 或同條第 5 項後段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投標罪,分 布」、「評論」或「引述」均明定 別予以相關被告緩起訴處分。經查中央選舉委員會所 於條文中,並於 111 年 12 月 15 屬辦理選舉選票及公報印製採購案執行情形,核有: 日由行政院函送大院審議中(112 1.採購案辦理過程,有 3 家合格廠商投標,開標後僅 年 6 月 9 日已修正公布),如若條 1 家廠商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且未得標廠商地址相 文通過,對所詢之選舉亂象當有 近,存有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所述投標廠商涉有圍 導正之效,本會亦將通過各式教 標,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情事,惟機關人員於開、決 育和宣傳機會,例如在選舉宣導 標過程未即時發現,並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妥適處理, 短片中加入對於選前民調規範之 卻逕予決標;2.中央選舉委員會未就移送檢方偵辦採 提醒,提高公眾對民調的認識和 購案件建立主動追蹤機制,致投標廠商有政府採購法 理解,而違規個案,民眾可以透 第 101 條第 1 項第 1 款及第 2 款規定情形,因裁 過本會及所屬首長信箱直接舉 處權超過時效,未能刊登政府採購公報;3.投標廠商 報,本會及所屬選委會將對檢舉 有政府採購法第 31 條第 2 項第 8 款其他經主管機 案件進行核實並依法審理。 關認定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惟未追繳涉 二、有關強化所屬選舉委員會採購案 案廠商押標金等情事。112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件稽核與適法教育一項 單位預算案第 3 目「選舉業務-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 經本會檢討因各選舉委員會編制 業務-業務費」編列 5,490 萬 7 千元,爰凍結該項 員額有限,部分選舉委員會於選 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 舉期間循例由各該縣、市政府相 9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關人員兼辦採購業務,或因辦理 3. 112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第 3 目 採購人員經驗不足,致使少數採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原編列 3 億 4,469 萬 購案件於審標過程出現瑕疵。本 6 千元,其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之「設備及投 會已要求所屬選舉委員會之採購 資」編列 521 萬 1 千元,包括購置室內停車位、視 人員皆須取得專業證照,並納入 聽會議系統 219 萬 6 千元,惟相關預算必要性未於 考核機制,定期加強採購案件稽 預算書內詳見說明,為有效節省公帑,中央選舉委員 核與適時函轉行政院工程會之採 會允應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本項目之必要性,爰凍結 購法相關規定,以供同仁參照及 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提供在職訓練及教育,俾能順利 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完成採購任務。 三、有關臺北市選舉委員會編列設備 及投資經費一項 (一)臺北市選舉委員會辦公廳舍係參 建「臺北市廣慈博愛園區整體開 發計畫行政大樓」 ,由臺北市政府 都市發展局規劃興建,參與興建 時分攤款項僅包含興建工程費、 地上層辦公空間產權等費用,並 未包含地下停車位產權,該園區 完工後該局始規定地下停車場產 權由參建單位以 4 年為限,逐年 編列預算向該局購回。 (二)該預算包含購置 1 個公務車停車 位及視聽設備編列「房屋建築及 設備費」219 萬 6 千元相關細項 如下: 1.視聽會議系統所需經費為 144 萬 5,311 元,依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110 年 5 月 27 日北市信秘字第 1106011508 號函通知辦理編列。 2.購置公務車位所需經費 75 萬 元,該行政大樓汽車停車位 1 個 為 301 萬元,依臺北市信義區公 所 111 年 3 月 28 日北市信秘字第 1116006116 號函通知分 4 年編列 預算,爰 112 年編列 75 萬元。 (六)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76 條及公民投票法第 9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2 年 3 月 14 日中 條規定,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建置罷免案及公民投票案 選綜字第 1123050103 號函送立法院, 電子提議(提案)及連署系統,相關電子系統之提議 茲摘述內容如下: 9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案)及連署方式、查對作業等事項之辦法及實施日 本會電子連署系統業已建置完成,前 期,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前開罷免案及公投案該 行政院資通安全處及數位發展部資通 電子連署系統分別於 107 年 6 月及 12 月建置完 安全署對本系統所提加強資安防護作 成,截至 111 年 8 月累計投入 900 萬 5 千元;另 為建議,本會均已立即辦理改善,本 該會分別於 109 年 4 月及 110 年 2 月間公布「全 會將視資通安全署確認資安無虞後, 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及「公職人 儘速辦理系統上線事宜。 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截至 111 年 8 月止相關系統未啟用,故公投電子連署辦法未施行, 罷免連署辦法與電子連署相關之部分亦未施行。爰要 求中央選舉委員會就啟用進度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 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七) 我國新冠肺炎整體疫情趨緩,鑒於疫情變化仍存不確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2 年 3 月 1 日中 定性,籌辦選務允宜審慎,且應兼顧公民投票權利。 選務字第 1123150071 號函送立法院, 111 年度預定舉辦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 18 歲公民權 茲摘述內容如下: 修憲案之公民複決,攸關台灣民主發展甚鉅,是以新 一、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 冠肺炎確診者是否可以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自應廣 修正案公民複決選務防疫作為: 納各界意見,確保選務順利推動,並朝保障民眾投票 (一)研擬「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 權積極研議之。爰建請中央選舉委員會針對確診者投 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因應嚴重特 票之憲法及法制議題及具體選務規劃問題,於 15 日 殊傳染性肺炎選務防疫計畫」,報 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 111 年 9 月 7 日函復同意備查,本會 於 111 年 9 月 8 日函頒上開選務 防疫計畫,請直轄市、縣(市) 選舉委員會確實依照防疫計畫規 定確實辦理防疫工作。又配合指 揮中心防疫政策,本會已於 111 年 10 月 14 日、111 年 11 月 1 日、 111 年 11 月 11 日三度修正上開計 畫,刪除有關居家隔離者、居家 檢疫者不得進入投票所投票等規 定,報經指揮中心備查。 (二)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 分別訂定各該直轄市、縣(市) 選務防疫計畫,函報直轄市、縣 (市)政府(疫情指揮中心)備 查。 二、確診者投票之憲法及法制議題: 按尚未解除隔離之確診者不 得外出,係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 10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辦理,係基於公共利益考量所為 之限制。前開人員係依法強制隔 離,從而不得外出。鑒於國家整 體防疫政策係由指揮中心持續監 測國際及國內疫情發展據以檢討 調整,如經指揮中心評估疫情穩 定可控,並調整防疫受管制對象 及其管制措施,本會自當配合指 揮中心政策滾動檢討調整選務防 疫計畫。 至 COVID-19 疫情期間,各國 針對確診或受隔離民眾投票方式 之安排,係採取包括通訊投票、 移動式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 票等不在籍投票方式,且常同時 採取多種不在籍投票方式,以維 護確診或受隔離民眾投票權,因 我國尚無不在籍投票法制規範, 爰宜就整體不在籍投票制度取得 社會共識後,配合修正選舉罷免 法,納入不在籍投票條文,始有 辦理依據。 三、113 年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及 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選務防疫, 本會將妥為研擬防疫計畫及防疫 措施,並配合疫情發展及防疫政 策檢討調整各項選務防疫措施。 (八)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與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票 依決議辦理,本會業於 111 年 11 月 26 日皆在 111 年 11 月 26 日辦理。惟相較選舉之相關 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與憲法修正案之 違法事項,民眾對於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票之相關 複決案投票日前妥為宣導相關事項, 規定較不熟悉。爰建請中央選舉委員會針對憲法修正 並於 111 年 11 月 25 日投票日前記者 案之複決案投票的相關規定,例如民調公布期限、投 會再次提醒民眾相關規定,避免誤觸 票日可否表明支持及拉票等,廣為宣傳,避免民眾誤 法律。 觸法律。 (九) 據中央選舉委員會資料,其對新住民選舉之宣導部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2 年 3 月 8 日中選 分,第 14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9 屆立法委員選舉係將 綜字第 1123050092 號函送立法院,茲 相關流程及注意事項翻譯為歸化為國人之新住民原屬 摘述內容如下: 國母語,自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0 屆立法委員 有關新住民統計部分,查依總統副總 選舉起製作多國語言之宣導影片;另該會網站設有新 統選舉罷免法第 16 條及公職人員選舉 10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住民專區,自 105 年起提供投票模擬教學資訊、地方 罷免法第 20 條規定,選舉人名冊,除 政府宣導活動成果資訊及相關宣導影片,顯示該會日 另有規定外,由鄉(鎮、市、區)戶政 益重視對新住民選舉之宣導。然新住民投票選舉人數 機關依據戶籍登記資料編造,應載明 及投票情形目前尚未建立系統性統計及分析,由內政 編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及戶 部 106 年 3 月送立法院書面報告,可知當時新住民具 籍地址。有關選舉人是否為新住民, 投票權者約 21 萬人;而內政部移民署統計 76 年至 並非選舉人名冊法定記載事項,爰本 111 年 8 月底,歸化我國國籍之外裔(籍)配偶為 13 會尚難辦理相關統計工作。又為使新 萬 7 千人,取得我國定居證大陸港澳地區配偶為 15 住民在取得我國投票資格後,可以由 萬 2 千人,以此推估具投票資格之新住民約 29 萬 多元管道獲得選務資訊,享有實質平 人,然因未就新住民投票情形建立系統性之統計資 等政治參與權利,本會將持續藉由製 訊,尚難以檢視宣導措施之成效。綜上,中央選舉委 作多國語言宣導素材,以淺顯易懂影 員會近年日益重視對新住民之選舉宣導,並於每次選 音、摺頁等方式,並透過多元宣導管 舉時均編列宣導預算,期透過各項影片、廣告及活動 道,結合新媒體趨勢加強宣導。 等方式提供民眾選舉資訊,惟新住民相關之選舉統計 資訊闕如,考量新住民之語言及文化與一般國人存有 差異,尚需透過新住民投票情形始能檢視其宣導效 益,據以評估並精進相關措施。是以,中央選舉委員 會宜強化新住民選舉情形之相關統計及分析資訊,以 利政策推動之參考,並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 員會提出改進方案書面報告。 (十) 截至 111 年 9 月之最近 4 次全國性投票及選舉之 編列之員額與實際聘任員額之落差, 地方政府選委會監察小組委員總人數表。 係為保留執行上之彈性,說明如下: 選舉別 人數 一、有關監察小組委員之聘任,均於 107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 644 選舉或公投公告發布前,先依人 民投票 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0 屆立法委 口數、行政區域數先擬定聘任實 649 員選舉(109 年舉行) 施方案據以實施。惟預算之編列 110 年全國性公民投票 631 均為前一年完成,距實際聘任作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 645 案公民複決 業之進行,已有半年以上之區 說明: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 隔,其間人口數及行政區理論上 決」為截至 111 年 9 月止之數。 仍有微幅變動之可能,另因應部 112 年度預算案地方政府選委會辦理選舉期間之監察 分縣(市),人口或行政區差異不 小組委員人數除金門及連江縣外,均按上限 37 人編 大,聘任數卻有落差之情事,也 列,致監察小組委員預計總人數高達 858 人,較近年 有於方案研擬時因應實情調整之 全國性投票及選舉之監察小組委員會總人數高出約 必要,凡此種種,均有於編列時 200 人,中央選舉委員會宜參採相關設置標準,檢討 保留彈性,俾便實際執行時能有 覈實編列,並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 伸縮之空間。 檢討方案書面報告。 二、另,監察小組委員聘期,依其選 舉(罷免)或公投之差異,其聘期 亦有不同,惟過往仍有發生編列 10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時預擬之聘期於實際執行時仍須 追加之情事。 三、此外,亦有發生需要延長任職期 間之可能,如 111 年嘉義市長選 舉部分即發生候選人死亡而須停 止並重行選舉情形,惟同時間市 議員等各項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仍 持續進行中,故嘉義市遴聘之監 察小組委員均延長任期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 此實係兼顧各地選委會之實 際執行需求,且現今選舉監察業務 多樣且複雜,實有廣納社會各界賢 達擔任監察職務之必要,爰是該項 監察小組委員人數之編列仍須考 量未來可預見及不可預見之變 因,以昭選務機關之公信。 (十一) 攸關「18 歲公民權」的公民複決即將於與九合一選舉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2 年 3 月 9 日中 合併舉行,也是我國史上首次修憲交付公民複決,根 選綜字第 1123050094 號函送立法院, 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須「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 茲摘述內容如下: 之半數」,估計須超過 965 萬同意票修憲案才能通 111 年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本會透過 過。但是根據民間團體 8 月份所公布之民調統計,支 電視、網路、廣播、海報、報紙等媒 持 18 歲公民權而且會去投票的選民為 39.5%,距離 體,並結合地方民俗活動舉辦設攤宣 50%的通過門檻還差 10.5%。換算下來票數差距還超過 導等方式,宣導選務相關資訊,於 111 200 萬票,離公民複決通過門檻仍有一大段距離,而 年 11 月 26 日順利完成投票、開票作 且有過半民眾甚至不知道年底有此修憲公民複決。因 業。本會未來將持續加強宣導,製作 此,爰請中央選舉委員會 1 個月內研議強化宣導方 淺顯易懂、多語言之選務相關宣導素 式,以提高 18 歲公民複決權投票率。 材,藉由多元媒體,提升宣導效益。 (十二) 中央選舉委員會對於新住民選舉之宣導,自 2016 年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2 年 3 月 8 日中 選舉開始,雖已將流程及注意事項翻譯為歸化為國人 選綜字第 1123050093 號函送立法院, 之新住民國家母語,製作多國語言之宣導影片;該會 茲摘述內容如下: 網站設有新住民專區,提供投票模擬教學資訊、地方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 政府宣導活動成果資訊及相關宣導影片,顯示該會已 案公民複決第 1 案,加強新住民宣導 開始重視對新住民選舉之宣導。但是內政部統計至 作為包括電視宣導廣告翻譯為新住民 111 年 8 月底,歸化我國國籍之外裔(籍)配偶有 13 歸化為國人之 6 大原屬國母語,除在 萬 7 千人,具選舉投票資格之「新住民」,且不斷成 本會網站及臉書宣導外,也函請內政 長中。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2016 年、2020 年兩次總 部移民署、直轄市、縣(市)政府透過 統、立委選舉中編列「選舉宣導費」均高達千萬以上,多元媒體加強宣導。另邀請多位新住 執行率雖高,但中央選舉委員會卻未能條列「新住民」民網紅加入宣導,分享本會各語言版 103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投票宣導經費多寡及項目,不利於立法院檢視中央選 本宣導影片,讓選務資訊更清楚深入 舉委員會對於「新住民」宣導措施成效: 各個族群。未來,本會將持續製作淺 中央選舉委員會-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宣導 顯易懂之宣導素材,並翻譯為多國語 費」執行情形 言,藉由多元媒體,提升宣導效益。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項目 A B B/A 2016 年 總 統 14,566 13,310 90.14 副總統及第 9 屆立法委員 選舉 2020 年 總 統 14,787 12,713 85.97 副總統及第 10 屆 立 法 委 員選舉 平均 14,677 13,012 88.66 另外,中央選舉委員會 112 年度預算案「選舉業務- 04 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項又編列「宣導費」948 萬 元,已較 108 年度辦理相同選舉預算之 828 萬 2 千 元增加 119 萬 8 千元(增幅達 14.47%)。因此,爰 請中央選舉委員會針對宣導新住民投票之作法及經費 統計,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 (十三) 112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預算案「選舉業務-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2 年 3 月 14 日中 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項下編列辦理資訊安全監 選綜字第 1123050104 號函送立法院, 控、網站安全弱點檢測、系統滲透測試及資安健診等 茲摘述內容如下: 費用 421 萬 9 千元;辦理罷免案及公民投票案電子 本會電子連署系統業已建置完成,前 提議(提案)及連署系統維運等費用 98 萬 5 千元。 行政院資通安全處及數位發展部資通 惟中央選舉委員會罷免案及公投案電子連署系統分別 安全署對本系統所提加強資安防護作 於 107 年 6 月及 12 月建置完成,而截至 111 年 8 為建議,本會均已立即辦理改善,本 月止相關系統仍未啟用,致使分別於 109 年 4 月及 會將視資通安全署確認資安無虞後, 110 年 2 月間公布「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及查對 儘速辦理系統上線事宜。 作業辦法」及「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 辦法」等相關法令亦未能施行,影響國人行使罷免及 公投權利甚。爰此,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 1 個月內提 出系統建置情形檢討報告,並儘速完成各項資安防護 作業辦理系統上線事宜。 (十四) 112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預算案「選舉業務」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2 年 3 月 9 日中 中「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編列宣導費 948 萬元, 選綜字第 1123050097 號函送立法院, 較 108 年度辦理相同選舉預算之 828 萬 2 千元增 茲摘述內容如下: 104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加 119 萬 8 千元(增幅 14.47%),包括為媒體政策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 及業務宣導經費 884 萬元及宣導品 64 萬元,相關經 案公民複決,本會為加強對原住民宣 費分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及地方政府選委會辦理。其 導,業將宣導海報翻譯為 16 族族語, 中,其對新住民選舉之宣導部分,自第 15 任總統副 亦提供媒體口播稿給原住民族電視台 總統及第 10 屆立法委員選舉起製作多國語言之宣導 及廣播電台,請媒體用族語口播方式 影片,並設有新住民專區,自 105 年起提供投票模擬 擴大宣導效果。相關宣導成效更獲原 教學資訊、地方政府宣導活動成果資訊及相關宣導影 住民族委員會肯定,榮獲「112 年獎勵 片,足見中央選舉委員會日漸重視對新住民之宣導, 原 住民 族語 言發 展實 施計 畫」 特 別 卻忽略原住民族人也有相關選舉訊息之需求。爰此, 獎。本會未來將持續以更多元、更深 中央選舉委員會進行相關選舉、罷免及公投等宣導 入的方式,用原住民族所熟悉、更親 時,應製作原住民族語之宣導影片、海報及相關文宣 切的母語進行宣導,達成選務資訊深 品,以利原住民族人對相關選舉的了解。 入各個原住民族群及致力原住民族語 言發展的共好目標邁進。 (十五) 112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預算案歲出共計 17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2 年 3 月 8 日中 億 4,938 萬元,辦理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等相關選 選務字第 1123150075 號函送立法院, 務工作。惟經查,第 10 屆立委選舉中,平地原住民 茲摘述內容如下: 選舉人數為 1 人之投票所共計 1,623 所、占投票所 為 規劃 保障 原住 民投 票秘 密改 善 方 總數之 9.4%,而山地原住民選舉人數為 1 人之投票 案,涉及選舉人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 所共計 1,653 所、占投票所總數之 9.5%,影響原住 票及投開票合一等制度之調整,且涉 民族人秘密投票甚鉅,甚至影響到原住民族人之投票 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 意願。爰此,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就原住民「不在籍投 選舉罷免法之修法,該兩項法律之主 票」 、「集中投票、集中開票」 、「分散投票、集中開票」管機關為內政部。有關保障原住民投 等各個面向,研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法令, 票秘密各項可能採行方案,兩項選舉 並於 1 個月內提出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罷免法相關修法建議如下: 一、採行集中投票、集中開票:查自 103 年起各種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同日舉行投票,原住民公職人員 選舉,如採行集中投票、集中開 票方式,因選舉區不同,原住民 選舉人須於 2 個投票所行使選舉 權,造成不便,且可能引發爭議, 爰須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57 條,增列原住民公職人員選舉 與其他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 票時,選舉委員會得斟酌原住民 選舉人數及實際情形,依不同公 職人員選舉分設投票所辦理投票 之規定。 二、採行分散投票、集中開票:如採 105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行分散投票、集中開票方式,則 有別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57 條第 5 項規定之「投開票合一」 制度,須配合增列集中開票之規 定,並就原住民選舉票集中開票 開票所之設置、選舉票之運送與 保全、開票作業方式予以明文規 定,以杜爭議。另公職人員選舉 罷免法第 57 條第 6 項及公職人員 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 32 條、第 34 條有關投開票報告表之填造程 序、選舉票之包封方式等,亦均 有配合修正之必要。 三、實施不在籍投票:有關不在籍投 票之投票方式、適用選舉種類及對 象,各界看法不盡一致,仍有待社 會各界凝聚共識,基於總統副總統 選舉及公職人員選舉不在籍投票 之推動,係屬內政部權責,倘兩項 選舉罷免法修正通過,本會自當配 合辦理。 (十六) 有鑑於我國租屋黑市沉痾嚴重,許多租屋族無法在地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2 年 3 月 24 日中 設籍。根據 110 年內政部「電信信令人口統計」調查, 選務字第 1123150063 號函送立法院,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新竹縣市等都會 茲摘述內容如下: 地區「平日夜間人口」大於「戶籍人口」合計總數超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 過一百二十萬人。以青年為主的租屋族無法在地投 案公民複決配合辦理投票統計分析以 票,每逢選舉皆須返鄉投票,進一步造成投票率下降、五歲為級距呈現投票統計結果: 青年難以在地參政等問題。 一、有關本會於總統副總統選舉、立 為分析青年投票現況與提出改善方針,爰請中央選舉 法委員選舉、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下列書面報告: 及全國性公民投票辦理選舉人、 1.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與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投票 投票權人投票統計分析,係於各 分別以「全國」和「直轄市、縣(市)」,提供縣市長 該選舉、全國性公民投票開票完 選舉年齡層投票統計,應包含「領票數」、 「總人數」、 畢後 6 個月,選舉人名冊、投票 「投票率」資料,以五歲為一級距呈現。 權人名冊保管期間屆滿後,以抽 2.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與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投票 樣方式抽取選舉人名冊、投票權 分別以「全國」和「直轄市、縣(市)」,提供憲法修 人名冊,進行年齡、性別及地區 正案公民複決投票統計,應包含「領票數」 、「總人數」 、 之抽樣統計分析,並藉由不同年 「投票率」資料,以五歲為一級距呈現。 度之統計分析結果,分析比較其 趨勢,提供各界參考。 106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 正案公民複決投票統計分析研 究,以抽樣方式抽取選舉人名冊、 投票權人名冊,辦理抽樣統計分 析。本會業已委託專業團隊,進行 投票統計分析研究,將於地方公職 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 開票完畢後 6 個月,選舉人名冊、 投票權人名冊保管期間屆滿後,以 抽樣方式抽取全國 800 個村里,12 萬筆選舉人(投票權人)名冊,就 性別、出生年、領票紀錄及戶籍地 等項目進行投票統計分析,俟研究 辦理完竣後,相關統計結果(含全 國及直轄市、縣(市),包含「領 票數」 、「總人數」 、「投票率」資料 及以 5 歲為一級距呈現)將公開於 本會網站「選舉人年齡及性別投票 統計」專區,以利各界查詢利用。 (十七) 查立法院已於 111 年 5 月 30 日三讀通過「公職人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1 年 2 月 22 日中 員財產申報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明定直轄市議員、縣 選政字第 1123950021 號函送立法院, 市議員應比照正副總統、五院院長、立委、直轄市長 茲摘述內容如下: 等公職人員,上網公告財產申報資料,並公告至其喪 一、法規僅授權監察院及法務部得透 失原申報身分後一年。 過電腦網路取得財產資訊,本會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目的是讓社會便於監督,但不是資 並無使用權限 料放上網就好,公開資料必須方便閱覽、整理,才能 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 11 條 達到資訊透明、公眾監督的目的。惟查,中央選舉委 第 2 項規定略以,受理財產申報 員會公布的申報資料均為由紙本文件掃描而成的 PDF 機關(構)為查核申報財產有無 圖檔,難以進一步整理分析,甚至許多內容還是用紙 不實,得向有關之機關(構)、團 筆手工填寫,字跡亦未必能完整辨識。 體或個人查詢,受查詢者有據實 又,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並沒有要求選務單位查核申 說明之義務。監察院及法務部並 報內容,中央選舉委員會只要確定形式符合規定,內 得透過電腦網路,請求有關之機 容就開放給社會檢視。另監察院雖設有公職人員財產 關(構) 、團體或個人提供必要之 申報處,員額約 60 人,從法官、檢察官、鄉鎮市民 資訊,受請求者有配合提供資訊 代表到議員、立委、總統等法定各層級公職人員約 之義務。是以該法僅授權監察院 8,000 人的財產申報資料每年均需向監察院申報財 及法務部得透過電腦網路取得財 產。惟每年僅 400 多人(約總人數 5%)的財產資料 產資訊進行財產申報查核,本會 會被抽查、確認內容真實性。 並無財產資訊使用權限,爰無法 為落實政府透明化及預防貪腐,爰請中央選舉委員會 利用電腦網路取得財產資訊進行 107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比對及查核。 二、法規未授權本會得以透過網路取 得財產資訊,無法編列預算及人 力建立財產申報資訊系統 監察院及法務部均設專職人力辦 理財產申報業務,以監察院為 例,該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 員額約 60 人,專職負責財產申報 業務,每年受理約 8 千件財產申 報案件。本會於 111 年地方公職 人員選舉受理直轄市長 30 件、直 轄市議員 745 件、縣(市)長 65 件、縣(市)議員 941 件,申報件 數共計 1,781 件。本會受理申報 件數雖約為監察院的四分之一, 然本會未獲授權得以電腦網路取 得財產資訊,並無編列預算及專 職辦理財產申報之人力,僅能以 辦理政風業務之政風室員額 2 人,於選舉時辦理候選人財產申 報業務。是以,本會無預算建置 財產申報系統及相關人員進行系 統維運及辦理財產申報,僅能以 紙本受理申報,實係法令規範所 限。 三、候選人財產申報查核現行作業 本會雖未獲法規授權取得財產資 訊進行比例查核,惟仍辦理形式 審核及個案查核,若有申報不實 案件將由各選舉委員會進行裁 罰。 (一)受理登記辦理「形式審核」;陳情 檢舉辦理「個案查核」 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 及查閱辦法第 5 條及同辦法 12 條 規定,受理申報機關(構)於公 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 6 條第 1 項 所定期限內,依第 5 條規定完成 形式審核後,應按申報人所申報 10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之資料,彙整每人一冊,供人查 閱等規定,本會及所屬選委會在 受理過程中依法係採形式審查, 此為法令所定。 此外,總統、副總統及縣(市) 級以上公職候選人,於當選後須 以當選人身分另向監察院進行財 產申報並刊登政府公報及上網公 告。因此各級選舉委員會,於選 舉期間結束後對申報資料做查核 並無實益。惟若公職候選人符合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 閱辦法第 7 條個案查核之要件, 例如遭檢舉具體指明其申報不實 之情事,仍有辦理個案之查核, 惟因財產查核涉及不動產、金融 資產及其他有價值財物或權利, 並非由單一機關(構)即可查詢提 供,且本會未獲法規授權無法以 電腦網路取得財產資料,因此, 僅能以公文紙本形式函請金融機 構查詢,因金融機構眾多,且法 無規範審查日期,端視查詢機構 回復日期而定,因此處理曠日廢 時,僅能個案查核。 (二)申報不實由各選舉委員會進行裁 罰 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不實與裁罰 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 14 條第 3 款已有規範,由各級選舉委員會 處理罰鍰事宜。本會在候選人財 產申報表最末頁,申報人簽名處 前,也有備註告示提醒候選人「以 上資料,本人係依法誠實申報, 如有不實,將依公職人員財產申 報法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處新 臺幣六萬元以上一百二十萬元以 下罰鍰。」。因此,若有申報不實 案件,將由各選舉委員會進行查 10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核及裁罰。 (十八) 依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主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2 年 4 月 18 日中 任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管理員須半數以上為現 選務字第 1123150125 號函送立法院, 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 茲摘述內容如下: 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 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支給標 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 準 即便一般民眾報名踴躍,仍必須從公教人員中找齊一 (一)查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係 定人數。 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 查 111 年擔任主任管理員之工作費為 3,800 元、主 支給表(以下簡稱工作費支給表) 任監察員為 3,100 元、管理員為 2,500 元、監察員 所定標準支給。依該工作費支給 為 1,800 元。投票日當天 6、7 點就要出門,至少要 表之規定,該表各類人員工作費 到晚上 8、9 點。若是主管最後還要護送選票回公所, 之支給標準係依選舉、公投票數 等到清點工作完成可能要到深夜,此種日薪未必吸引 量而有不同。 人,又,地方選舉各候選人都會派人監票,一有差錯 (二)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直轄 可能就備受質疑,造成巨大心理壓力。 市、市有市長、議員、里長 3 張 又查,112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編 選舉票,縣有縣長、縣議員、鄉 列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工作費為主任管理員 3,200 (鎮、市)長、鄉(鎮、市)民 元、主任監察員 2,650 元、管理員 2,050 元、監察 代表、村(里)長 5 張選舉票, 員 1,800 元,低於 111 年之工作費,顯無法增加公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有直轄市市 教人員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意願。 長、直轄市議員、原住民區長、 為增加公教人員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意願,爰建 原住民區民代表、里長 5 張選舉 議中央選舉委員會參酌基本工資調整投票所、開票所 票,與 112 年本會預算編列投開 工作人員應發給之工作津貼標準,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票所工作人員之工作費,係就第 會提出書面報告。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 2 張選舉票編 列,工作費數額爰不相同。至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 員選舉定於 113 年 1 月 13 日投 票,合計有 3 張選舉票,屆時投 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將依 3 張 選舉票之支給標準支給,本會將 於 113 年預算編列辦理第 16 任總 統副總統選舉所需之工作費。 二、研修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 支給表 近年來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逐年增 加,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 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招募之工作人 員數甚已超過 30 萬人,又由於數 種公職人員選舉或多案公民投票 11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案同日舉行投票,增加投開票作 業之複雜性與困難度,且延長開 票工作完成時間,致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招募日漸困難,為鼓勵士 氣並適度增加擔任投開票所工作 人員誘因,本會業審酌物價上 漲、公私薪資調整幅度,擬具「中 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 表」修正草案,於 112 年 3 月 23 日陳報行政院核定。 (十九) 選舉投票的推展有賴全國選務人員同心協力才能順利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2 年 4 月 20 日中 完成,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58 條規定, 選務字第 1123150116 號函送立法院, 主任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管理員須半數以上為 茲摘述內容如下: 現任公教人員,然由於過往選務流程設計不當,導致 一、為紓緩招募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 公教人員對於擔當選務工作意願降低。爰請中央選舉 困難,建議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 委員會將過往所面臨之缺失做出通盤檢討,向立法院 免法第 58 條規定,調降現任公教 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未來選務工作順利推 人員擔任管理員之比例為三分之 進。 一,業納入 111 年 12 月 15 日行 政院函送大院審議之公職人員選 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又 為鼓勵士氣並適度增加擔任投開 票所工作人員誘因,本會業審酌 物價上漲、公私薪資調整幅度, 擬具「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 費支給表」修正草案,於 112 年 3 月 23 日陳報行政院核定。 二、投開票作業較易發生疏失情形, 如投開票作業仍有未依規定程序 進行、投開票報告表填寫仍有未 依規定核對致發生錯誤以及未周 延辦理原住民選舉人領票作業, 已於本會訂定之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手冊納入規範,請各直轄市、 縣(市)選舉委員會加強向投開 票所工作人員說明投開票作業重 點,加強宣導。 三 、本 會已 擬具 投開 票作 業改 進 措 施,強化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教育 訓練,賡續檢討精進投開票作業 11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流程,精進投開票作業各項講習 教材,投開票所曾發生案例做成 教案,投開票所作業程序動畫教 材列入宣導重點,完善投開票作 業流程,辦理選舉投開票作業模 擬演練,擬具「公職人員選舉投 票日前一日選務重點工作提示參 考範例」 ,審慎遴派投開票所工作 人員,覈實辦理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獎懲,以優化選務服務,提升 選務服務品質。 (二十) 國發會主委龔明鑫於 2022 年 8 月 30 日表示,少子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2 年 4 月 28 日中 化、高齡化趨勢已不可逆,台灣將面臨勞動力短缺危 選務字第 1123150124 號函送立法院, 機,未來十年工作年齡人口將快速下降。 茲摘述內容如下: 相較 2021 年我國人口 2,338 萬人,到 2070 年將減 一、投開票所人力需求評估 少 756 萬或 32.3%。少子化已成為必須嚴肅面對的國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 安危機,連帶各項選舉應選出席次勢必減少。 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公民投票法 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人力運用應針對「少子化現象」 規定,以及辦理選舉、公民投票 進行檢討,並納入「移轉投票」假設情境,推估未來 之選務工作實務作業,有關投開 十年「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人力需求」 ,於 3 個月內, 票所工作人員人力需求,主要受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投開票所設置數量、各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配置人數以及近年來之 疫情因素影響,惟若選舉人或投 票權人人數降低,投開票所數及 各投開票所之選舉人數或投票權 人人數減少,則各投開票所配置 之工作人員人力亦將配合調整, 屆時本會將依選舉人或投票權人 人數增減情形,妥適規劃投開票 所人力運用。 二、移轉投票對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人 力需求之因應 (一)有關總統副總統選舉、公職人員 選舉不在籍投票之採行,事涉上 開兩項選舉罷免法之修正。 (二)有關公民投票之不在籍投票,查 107 年 1 月 3 日修正公布之公民投 票法第 25 條規定,主管機關辦理 全國性公民投票,得以不在籍投 11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票方式為之,其實施方式另以法 律定之。為保障投票權人之投票 權益,規範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 籍投票之實施,本會研擬之「全 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 案,業報經行政院於 110 年 9 月 30 日核轉立法院審議。上開行政 院版草案係以採行移轉投票方式 實施不在籍投票。 (三) 上開「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 票法」草案若完成立法,部分地 區如都會區可能因於當地工作或 就學之人口申請移轉至當地投 票,而致設置投票所之需求增 加,部分地區因設籍人口在其他 地區工作或就學而致於戶籍地投 票之需求降低,惟屆時申請不在 籍投票之人數,申請人移轉之地 區等,尚涉及申請人個人之需求 及意願、對於公民投票議題之關 注程度等不確定因素,屆時本會 將依投票權人申請全國性公民投 票不在籍投票情形,妥為規劃投 開票所設置及人力配置。 (二十一) 根據「戶籍法」第 16 條第 3 項規定:「出境二年以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2 年 3 月 27 日中 上,應為遷出登記。」以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選務字第 1123150060 號函送立法院, 第 15 條第 1 項規定:「有選舉權人在各該選舉區繼 茲摘述內容如下: 續居住四個月以上者,為公職人員選舉各該選舉區之 本會針對有關戶籍經遷出國外國民之 選舉人。」旅居國外的國人必須在 2022 年 7 月 26 選舉權之意見: 日前返國,辦理戶籍遷入手續,年底 11 月 26 日才有 一、查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11 投票權。 條及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中華民 疫情爆發這 2 年來,有 30 萬國人因為遷徒、旅運的 國自由地區人民,年滿 20 歲,無 不便,造成無法回國被註銷戶籍,根據內政部統計, 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之情形,現 今年 1 至 4 月從外國遷入人口數為 1 萬 5,881 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 6 人,遷出人口為 16 萬 3,340 人,淨遷出人口數為 14 個月以上者,或曾在中華民國自 萬 7,459 人,顯示絕非單一個案問題。 由地區繼續居住 6 個月以上,現 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思考配套措施,檢討修法的可行 在國外,持有效中華民國護照, 性,研商保障國人返國投票之「憲法」所賦予的基本 並在規定期間內向其最後遷出國 權益,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外時之原戶籍地戶政機關辦理選 113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告。 舉人登記者,為總統副總統選舉 之選舉人。同法第 4 條第 1 項、 第 2 項規定,選舉人年齡及居住 期間之計算,以算至投票日前 1 日為準,並以戶籍登記資料為依 據。前項居住期間之計算,自戶 籍遷入登記之日起算。次依公職 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4 條及第 15 條第 1 項規定,中華民國國民, 年滿 20 歲,在各該選舉區繼續居 住 4 個月以上,且無受監護宣告 尚未撤銷之情形者,為公職人員 選舉各該選舉區之選舉人。 二、中華民國國民如有出境滿 2 年未 入境之情形,按戶籍法第 16 條第 3 項規定,出境 2 年以上,應為遷 出登記。同法第 42 條規定,依第 16 條第 3 項規定應為出境人口之 遷出登記者,其戶籍地戶政事務 所得逕行為之。戶政機關得依上 開規定辦理遷出登記。依前開規 定,總統副總統選舉,戶籍經遷 出國外國民,如符合總統副總統 選舉選舉人資格,得依規定申請 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至 公職人員選舉,則除須年滿 20 歲,無受監護宣告之情形外,尚 須於各該選舉區繼續居住 4 個月 以上,始具有選舉人資格。選舉 人如符合上開 2 項選舉選舉人資 格規定,具有總統副總統選舉選 舉權或公職人員選舉選舉權,戶 政機關均將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 免法第 16 條第 1 項及公職人員選 舉罷免法第 20 條第 1 項規定依法 編入選舉人名冊。 三、又依前開兩項選舉罷免法規定, 選舉權之居住期間係以選舉人戶 籍登記資料為依據,至國民因疫情 114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影響,出境 2 年以上,戶籍經戶政 機關遷出國外,得否暫緩遷出登記 或有何其他寬緩措施,事涉戶籍法 規範,主管機關為內政部,本會尊 重該部意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 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戶籍法 等法律未修正前,本會將依現行法 律辦理各項選務工作。 (二十二) 中央選舉委員會因違法重行公告公投案,登報補正,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2 年 3 月 15 日中 嚴重損及政府公信力,還動用第二預備金多花了人民 選綜字第 1123050106 號函送立法院, 納稅錢 931 萬元。107 年 11 月 21 日「立法院財政 並將 107 年辦理公民投票重行公投公 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 ,要求「審計部」依「審計 告製成案例,納為本會 112 年 6 月 29 法」規定,查核「中央選舉委員會違法重行公告公投 日辦理「行政中立法制與實務」課程 案」相關費用之適法性,並查明「中央選舉委員會」 教材案例,請講師於授課過程予以特 前主委「陳英鈐」等相關人員之責任。 別講解,加強本會及所屬選舉委員會 據媒體報導「懲戒法院」已於 110 年 5 月 13 日「駁 人員行政中立與依法行政之觀念。 回」陳英鈐前主委的上訴,判決確定。111 年 9 月 14 日,陳英鈐提起再審之訴,也遭懲戒法院駁回。 為避免行政機關再次犯下同樣違法錯誤,中央選舉委 員會應將陳英鈐前主委的違法案例,當作內部教育訓 練教材,強化宣導公務員行政中立與依法行政作為, 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十三) 有鑒於國內每二年至少一次中央與地方大型選舉投票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2 年 4 月 7 日中 活動,由於新冠疫情全球蔓延可能造成確診者、居家 選務字第 1123150123 號函送立法院, 隔離者及旅外公民返國投票權益。爰請中央選舉委員 茲摘述內容如下: 會評估開放通信投票可行性,以保障公民投票權益, 一、不在籍投票方式研析 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一)通訊投票方式之可行性 各種不在籍投票方式中,通訊投 票是廣被各國採行方式之一。通 訊投票之優點是選舉人在家即可 收到選票,具便利性,也可能因 此使投票率增加,並可降低投開 票所及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設 置。但通訊投票亦有寄送選票之 成本及選票遺失之風險,要配合 選票運送及送達後整理及計票之 時間,可能會影響選舉結果統計 完成之時間,而最重要的是由於 選舉人並非在投票所進行投票, 115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是否在個人自由意志下或真意所 作之決定,較難確保投票的秘密 性,存有會否增加賄選或被脅迫 投票之疑慮。 (二)其他不在籍投票方式之可行性 有關代理投票、設置特別投票 所、電子投票或網路投票等其他 不在籍投票方式,其中代理投 票,有無法確保代理投票者確係 依選舉人之真意投票,也存有選 舉舞弊之疑慮。設置特別投票所 投票,須考量選舉人會否在選舉 資訊遭受壟斷情形下行使投票 權,投票秘密能否有效維護等問 題。至於電子投票或網路投票, 為避免違反秘密投票及無記名投 票,其設計須在確保投票紀錄不 可與選舉人個人資料連結前提下 進行,又電子投票或網路投票雖 可便利選民投票,並省卻開票及 計票時間,惟其可能有信任度不 足、投票時間加長、難以確保資 安無虞、成本高昂及數位落差等 問題,須審慎考量。 (三)我國不在籍投票方式之研議 有關我國不在籍投票之推動,經 多年討論,對於不在籍投票之投 票方式,其中移轉投票已有現行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地投票實 施經驗,此制由選民「本人」 、「親 自」、「在投票當日」、「前往投票 所」投票,就維護投票秘密、選 舉公平性及選民適應而言,相較 其他不在籍投票方式,較為國人 所接受。又移轉投票之實施,涉 及選舉票之印製、移轉及開票等 作業,影響可適用之選舉種類。 提前投票則是同樣由「本人」 、「親 自」、「前往投票所」投票,惟於 116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投票日數日前依指定之日期前往 投票所先行投票,此制存有延長 投票期間、增加選務成本及選舉 票保管安全維護等問題,須予考 量。 二、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推動情形 (一)查 107 年 1 月 3 日修正公布之公 民投票法第 25 條規定,主管機關 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得以不在 籍投票方式為之,其實施方式另 以法律定之。為保障投票權人之 投票權益,規範全國性公民投票 不在籍投票之實施,本會研擬之 「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 法」草案,業報經行政院於 110 年 9 月 30 日核轉大院審議中。 (二)該草案以採行移轉投票方式規劃 實施不在籍投票,並同步放寬投 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地投票之投 票地點規定,以保障投票權人之 投票權益,擴大政治參與以及深 化民主。 三、總統副總統選舉及公職人員選舉 之不在籍投票 有關總統副總統選舉、公職人員 選舉不在籍投票之採行,事涉上 開兩項選舉罷免法之修正,係屬 內政部權責,如經各界凝聚共 識,並配合修改兩項選舉罷免 法,倘修正通過,本會自當配合 辦理。 四、有關確診者投票權益之保障 疫情期間各國針對投票日無法前 往投票所投票者,為保障其參政 權利所為之特殊投票安排,主要 形式包括提前投票、移動式投 票、通訊投票以及代理投票等不 在籍投票方式,須配合修改選舉 罷免法始可採行。 117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十四) 憲法第 17 條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2 年 3 月 28 日中 權;第 130 條規定年滿 20 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有依 選務字第 1123150084 號函送立法院, 法選舉之權。11 月 26 日舉辦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 茲摘述內容如下: 修憲案公民複決為實現選賢與能、保障在地政治及擴 一、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 大國民政治參與,落實世代正義之具體展現,政府有 修正案公民複決選務防疫作為: 責任確保有投票權的人行使權利。本次大選中央選舉 (一)研擬「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 委員會宣布確診者禁止投票,估計全國約有 6.5 萬名 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因應嚴重特 確診者被沒收投票權,引發違憲爭議。美、日、韓等 殊傳染性肺炎選務防疫計畫」,報 民主國家在疫情期間,均能規劃確診者投票配套措 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 111 施,但中央選舉委員會自疫情爆發三年多來不但未超 年 9 月 7 日函復同意備查,本會 前部署,等到外界開始質疑就以「於法無據」撇清責 於 111 年 9 月 8 日函頒上開選務 任,中央選舉委員會嚴重瀆職,除國際特赦組織發出 防疫計畫,請直轄市、縣(市) 聲明表示「不應為防疫侵害人民權利」 ,連監察委員都 選舉委員會確實依照防疫計畫規 主動調查中央選舉委員會所訂之選務防疫規範是否有 定確實辦理防疫工作。又配合指 違法失職。由於國內未來疫情變化難以預測,為避免 揮中心防疫政策,本會已於 111 下次選舉或公民投票再次發生相同爭議事件,爰請中 年 10 月 14 日、111 年 11 月 1 日、 央選舉委員會針對「確診者投票之具體配套措施」 ,於 111 年 11 月 11 日三度修正上開計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維 畫,刪除有關居家隔離者、居家 護國民參政權益。 檢疫者不得進入投票所投票等規 定,報經指揮中心備查。 (二)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 分別訂定各該直轄市、縣(市) 選務防疫計畫,函報直轄市、縣 (市)政府(疫情指揮中心)備 查。 (三)有關投票日尚未解除隔離之確診 者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不得外 出,本會已加強宣導請選舉人、 投票權人配合。選舉人、投票權 人只要符合法定資格,依法有投 票權;而指揮中心、各直轄市、 縣(市)政府衛生局並不會事先 給選務機關或各投票所確診者名 單,選務機關或各投票所也不會 就確診者名單予以勾稽。 二、有關開放確診者投票之規劃及考 量: 按尚未解除隔離之確診者不 得外出,係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 11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辦理,係基於公共利益考量所為 之限制。前開人員係依法強制隔 離,從而不得外出。鑒於國家整 體防疫政策係由指揮中心持續監 測國際及國內疫情發展據以檢討 調整,如經指揮中心評估疫情穩 定可控,並調整防疫受管制對象 及其管制措施,本會自當配合指 揮中心政策滾動檢討調整選務防 疫計畫。 另依據瑞典國際民主及選舉 協助機構(International IDEA) 報告,COVID-19 疫情期間各國針 對投票日無法前往投票所投票 者,為保障其參政權利所為之特 殊投票安排,主要形式包括提前 投票、移動式投票、通訊投票以 及代理投票,上開投票方式均涉 及不在籍投票,與我國公職人員 選舉罷免法採行之在籍投票規定 不同,須配合修改選舉罷免法始 可採行。 三、113 年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及 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選務防疫, 本會將妥為研擬防疫計畫及防疫 措施,並配合疫情發展及防疫政 策檢討調整各項選務防疫措施。 (二十五) 電視新聞媒體製播新聞及評論,應注意事實查證及公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2 年 3 月 8 日中 平原則,避免以不實資訊誤導觀眾致損害公共利益。 選綜字第 1123050091 號函送立法院, 111 年 11 月 26 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開票時,部分 茲摘述內容如下: 電視台為追求收視率,罔顧媒體社會責任與專業倫 有關報票誤植及灌票防範處理機制, 理,於報票過程中嚴重灌票,亦發生三立電視台將 2 本會除召開會議向媒體宣導製播新聞 位候選人得票數「對調」誤植事件,引發爭議,不僅 秉持自律及真實有所本,並提供電腦 未扮演捍衛事實及真相角色,反成為假訊息之散布 計票媒體下載服務,讓媒體收到本會 者。中央選舉委員會雖在選前邀集主要媒體業者召開 最新資訊外,本會及通傳會均會於選 會議要求內部自律,顯然毫無約束效果。 「中央選舉委 舉或公民投票日密切合作,共同監督 員會組織法」第 2 條明定,中央選舉委員會掌理選 防範電視台選舉灌票誤植情事,立即 舉、罷免、公民投票監察事務之處理及其他有關選舉、查清並予更正,以確保民眾獲取正確 罷免、公民投票事項,亦即中央選舉委員會應負起監 開票資訊。 11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督電視媒體報票作業過程是否嚴謹透明之責,避免影 響選務公信力,爰請中央選舉委員會針對「媒體業者 選舉報票作業」,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 (二十六) 有鑑於 111 年 11 月 26 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爆發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2 年 3 月 28 日中 諸多選務爭議事件,如屏東東港國小第 194 投開票 選務字第 1123150074 號函送立法院, 所,選務工作人員於開票過程中「唱票不亮票」 ,引發 茲摘述內容如下: 外界質疑「黑箱作業」 ,也有很多投開票所未依照「檢 一、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本會訂 票」、「唱票」、「計票」、「整票」順序進行開票程序及 定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規 開票前未公布領票總人數,甚至密室唱票之選務亂 定,投票前會展示空票匭,投開 象。面對諸多爭議事件,中央選舉委員會一開始對外 票時也有政黨或候選人推派的監 表示開票、計票過程全程無異狀且精準正確,後又承 察員在場監察,開票時亦允許民 認選務有瑕疵,讓人民對中央選舉委員會所辦選舉失 眾攝錄影,且於開票結束後將投 去信心,爰此,為使開票程序更加公開透明,便於公 開票報告表張貼於投開票所門 民監票,並確保爭議產生時儘速釐清事實真相,爰請 口,並將投開票報告表副本交付 中央選舉委員會針對「選舉及公民投票,各投開票所 推薦候選人之政黨及未經政黨推 開票程序實施『全程錄影並網路直播』之可行性研 薦之候選人所指派之人員,整個 究」,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過程公開透明,社會各界可以充 告,以維護選務公信力。 分監督。 二、至於開票所採行全程錄影並網路 直播,因受錄影品質、畫面大小 等因素影響,於認定選舉票實益 有限,投票完畢後,投票所立即 改為開票所,如只能於佈置開票 所之短暫期間,設置固定錄影設 備,於技術及時間因素上,不易 克服,恐延宕開票作業及計票結 果之公布。另開票所如無法事先 設置固定錄影設備,即須以專人 錄影方式為之,除增加開票所工 作人力及經費外,錄影過程之完 整性,亦恐因參觀民眾外力干 擾、操作人為因素或器材臨時故 障而受影響衍生相關問題須予考 量。又有關經費編列,事涉增加 地方政府經費負擔,依司法院釋 字第 550 號解釋意旨,應與地方 政府協商,並就所需財源妥為規 劃。錄影及直播設備購置及維護 12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所需費用及財源須事前籌措,且 需地方政府配合編列經費,制度 變革始有推動可能,並應於兩項 選舉罷免法明定開票錄影、直播 之法源依據及相關配套規定,以 杜爭議。 三、防範未依標準作業程序開票選務 改進措施,已列為投開票所工作 人員講習加強宣導重點,除開票 標準作業程序將賡續納入選務幹 部人員講習教材、投開票所主任 管理員訓儲講習訓練教材及投開 票所工作人員手冊,並將於舉辦 前揭講習時納入加強講授重點, 加強宣導,另將針對實務上未依 規定辦理開票作業缺失案例,納 入前開訓儲講習訓練教材及投開 票所工作人員手冊作成教案,並 就改進預防措施加強提醒,以提 升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選務應變處 理能力。 (二十七)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條、 「總統副總統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2 年 3 月 3 日中 選舉罷免法」第六十條及「投票所開票所監察員推薦 選務字第 1123150070 號函送立法院, 及服務規則」第十條規定應參加選舉委員會舉辦之講 茲摘述內容如下: 習,查參與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會,每人次可請領 一、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訓儲講習及 新台幣二百元之費用(含交通費) 。而實務上,主任管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之規定 理員及主任監察員除了應參與選舉委員會舉辦之所有 (一)本會為加強宣導相關重要選務措 工作人員(含管理員及監察員)與會之講習會外,仍 施及投開票作業程序,儲備投開 應參加僅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參與之「訓儲講 票所主任管理員人力,訂定投開 習」 ,就相關職權及任務進行宣導,但中央選舉委員會 票所主任管理員訓儲講習實施計 要求額外參與之講習卻未給付相關費用,旅費需參與 畫,供直轄市、縣(市)選舉委 者自行吸收,恐使公民參與相關選務工作意願降低。 員會據以辦理,訓儲講習實施對 爰請中央選舉委員會邀集各地方選舉委員會研議額外 象為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 參與講習者給予適當之津貼可行性,於 3 個月內,向 員會轄內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校之現任公教人員。 (二)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56 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60 條 及公民投票法第 24 條準用上開規 定,投票所、開票所之工作人員, 12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應參加選舉委員會舉辦之講習。 依上開規定,未參加講習者,不 得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三)臺灣省選舉委員會前於 85 年 8 月 30 日及 11 月 29 日邀集各縣(市) 選舉委員會參考 85 年度選舉經費 編列情形,研商訂定選舉經費項 目及編列標準。其中有關投開票 所工作人員講習費、編造選舉人 名冊工作人員講習費等之編列標 準,均為每人 200 元。本會於 102 年 2 月 26 日邀集各直轄市、縣 (市)選舉委員會召開 103 年地 方公職人員選舉選務工作第 1 次 協調會議,討論通過「103 年地方 公職人員選舉各項選舉經費項目 及編列標準表」 ,其中辦理投開票 所工作人員講習,係以每人次新 臺幣 2 百元編列,往後辦理之選 舉並援例以此標準辦理。 二、參加主任管理員訓儲講習發給適 當津貼之可行性研析意見 (一)查為規範中央政府各機關(構) 、 學校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 習相關費用補助事項,行政院特 訂定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 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依據上 開補助要點第 2 點及第 3 點規 定,受訓人員參加訓練或講習, 服務機關得衡酌實際情況,參照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補 助其往返服務機關與訓練地點間 之交通費及住宿費。據上,直轄 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辦理之 主任管理員訓儲講習,服務機關 推薦人員參加時得依上開要點規 定,補助參加人員往返服務機關 與訓儲講習地點間之交通費,至 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 12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發給參加人員講習費,則與上開 規定不合。 (二)次查考選部依據考選部各項考試 工作酬勞費用支給要點規定,發 給參加試務講習會議人員出席 費,及教育部依據各級學校協助 辦理各項試務工作相關費用支給 表規定,發給參加講習會議人員 講習費,均係以參加試務工作人 員為限,尚無其他額外費用支領 規定,就此與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參加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始發 給講習費(含交通費)相同。至 參加主任管理員訓儲講習人員, 其性質係屬儲備投開票所主任管 理員人力,與業經直轄市、縣(市) 選舉委員會遴派為投開票所工作 人員有別。 (三)本會於 112 年 2 月 22 日邀集各直 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召開 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 立法委員選舉第 1 次選務工作協 調會議,討論「參加主任管理員 訓儲講習發給適當津貼之可行 性」一案,決議依據各機關派員 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 助要點,及參酌考選部各項考試 工作酬勞費用支給要點與各級學 校協助辦理各項試務工作相關費 用支給表規定,參加主任管理員 訓儲講習不宜另發給講習費。 (二十八) 有鑑於我國未實施不在籍投票,使異地就業或就學者 本項書面報告併同決議(二十三)以 需額外負擔交通費用,致使投票成本上升,明顯形成 112 年 4 月 7 日中選務字第 1123150123 票票不等值的情況。綜觀世界其他民主國家,多數皆 號函送立法院,摘述內容詳決議(二十 已採用不在籍投票與通訊投票之機制,為使公民投票 三)。 權益受保障,爰請中央選舉委員會針對「我國不在籍 投票與通訊投票執行之可行性」,於 3 個月內,向立 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之書面報告。 123 本 頁 空 白 四、附錄 中央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3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25-132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133-134 三、 人事費彙計表..................... 135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136-137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138 中央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98,36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議事、文書、事務、財務、歲計、會計、統計、人事管理 對選舉有關業務及委員會各項會議召開隨時配合支援,圓 、辦理公務機密維護及機關安全維護等各項一般行政工作 滿達成任務。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87,280 人事室、秘書室 1.人事費86,308千元,係專任主任委員1人、副 1000 人事費 86,308 主任委員1人、專任職員52人、技工1人、駕駛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4,608 2人、工友3人之待遇、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9,379 休假補助,加班費,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482 、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 1030 獎金 13,870 府負擔之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等。 1035 其他給與 1,080 2.業務費882千元,主要係兼職人員兼職費等經 1040 加班費 3,534 費(以委員9人,每人每月8,000元計)。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058 3.獎補助費9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1055 保險 5,297 ,以退休退職人員15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2000 業務費 882 。 2030 兼職費 882 4000 獎補助費 90 4085 獎勵及慰問 90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0,748 秘書室、人事室、 1.員工教育訓練費60千元。 2000 業務費 10,643 政風室、主計室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經費 2003 教育訓練費 60 ,計838千元。 2009 通訊費 838 3.公投案連署人名冊倉儲費用570千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70 4.公務車輛牌照稅及燃料使用費等95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95 5.公務車輛及廳舍保險費等35千元。 2027 保險費 35 6.辦理各項訓練、講習等所需講師鐘點費119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9 元。 2051 物品 355 7.採購消耗性用品、專書閱讀書籍及公務車輛油 2054 一般事務費 6,917 料費等355千元。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31 8.一般事務費6,917千元,包括: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90 (1)中央聯合辦公大樓管理維護費4,644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577 (2)處理經常性印刷、環境清潔、環境教育、 2081 運費 40 淨零綠生活、節能減碳、員工健康檢查、 2084 短程車資 5 文康活動費、訴訟費、雜支、國會聯絡相 2093 特別費 711 關事宜、大樓通行證、印製預決算書、支 3000 設備及投資 105 出審核書籍及編印政風工作手冊等費用2,2 3035 雜項設備費 105 33千元,員工協助方案40千元,合計2,273 千元。 9.房屋廳舍養護費用131千元。 10.公務車輛養護費及辦公器具養護費等190千元 。 11.國內視察督導旅費577千元。 12.公務搬運費等40千元。 125 中央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98,363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13.接洽公務短程車資5千元。 14.首長及副首長特別費711千元。 15.設備及投資105千元,係汰換公務手機、事務 機具等費用。 03 召開委員會議 335 秘書室 1.召開委員會議資料印刷、誤餐及雜支等費用24 2000 業務費 335 5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245 2.委員公務所需國內旅費90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90 126 中央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921,39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施政方針、施政計畫擬定、管制及考核;選舉、罷免及公 1.建立選舉罷免理論,供辦理選務之參考。 民投票研究發展相關業務;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電腦化 2.整理選舉史料,建立歷年選舉之完整資料。 作業;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資料庫規劃及建置。編輯選 3.提升工作人員素質,增進選務行政效率。 舉罷免叢書、選舉簡報及選舉概況。辦理選務工作人員講 4.研修選舉法規,使選舉法制更臻健全。 習、研修選舉法規、審理訴願案件等。辦理第16任總統副 5.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 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成。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 22,506 綜合規劃處 1.辦理選務、公投案查對及聽證會等超時加班費 1000 人事費 50 50千元。 1040 加班費 50 2.公投案連署人名冊運送郵資750千元。 2000 業務費 20,571 3.資訊服務費13,028千元,係包括: 2009 通訊費 750 (1)辦理本會資訊軟硬體及選務等相關應用系 2018 資訊服務費 13,028 統維護費用1,589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80 (2)辦理本會資訊安全監控、網站安全弱點檢 2039 委辦費 807 測、系統滲透測試及資安健診等費用5,019 2051 物品 40 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806 (3)辦理罷免案及公民投票案電子提議(提案) 2072 國內旅費 60 及連署系統維運等費用985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1,885 (4)對外資訊系統之政府雲端資料中心租賃費1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885 ,700千元。 (5)辦理全球資訊網資安強化及重建作業3,735 千元。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080千元,係包括: (1)辦理綜合規劃、研究發展及知識管理業務 之稿費、審查費相關經費等30千元。 (2)公投案提案人及連署人名冊查對費5,050千 元。 5.委託辦理選務相關研究費用807千元。 6.物品40千元,係包括: (1)辦理自行研究及知識管理業務之文具等物 品費用10千元。 (2)蒐集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等研究發展資 料,購置相關圖書、期刊及雜誌等費用30 千元。 7.一般事務費806千元,係包括: (1)編印出國報告、委託研究報告、自行研究 報告、出版品等印刷費、辦理講習、研討 會等一般事務費用25千元。 (2)公投案辦理聽證會之錄影(含直播)作業781 千元。 8.辦理年度研究發展資料蒐集及實地查核、年度 管考及相關研習活動等國內差旅費60千元。 9.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885千元,係汰購選務終 127 中央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921,399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端電腦及週邊設備、系統軟體增購升級及資安 軟體更新授權等費用。 02 選務策進 7,725 選務處 1.辦理選舉、公投、罷免相關選務工作等超時加 1000 人事費 50 班費50千元。 1040 加班費 50 2.選送人員出國參加專業訓練或講習28千元。 2000 業務費 7,675 3.蒐集選舉、公投、罷免叢書資料,及辦理國際 2003 教育訓練費 28 組織會議、活動、觀選、選務工作講習、座談 2009 通訊費 20 會等,所需資料編印、郵電通訊、文具物品、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685 場地佈置等相關經費4,60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 4.辦理各項選務講習及會議等所需講師鐘點費、 2039 委辦費 779 出席費等相關經費30千元。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357 5.委託辦理選務幹部人員講習費779千元。 2051 物品 20 6.「亞洲選舉官署協會」推展業務臨時人員酬金 2054 一般事務費 4,560 、國際組織會費計1,042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100 7.督導選務旅費100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1,086 8.派員出國參加世界選舉機關協會執行委員會議 2084 短程車資 10 及會員大會國外旅費1,086千元。 9.市內接洽公務短程車資10千元。 03 法政業務工作 2,234 法政處 1.辦理選務、公投聽證會等超時加班費60千元。 1000 人事費 60 2.郵寄等通訊費18千元。 1040 加班費 60 3.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兼職費147千元。 2000 業務費 2,174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70千元,包括: 2009 通訊費 18 (1)辦理聽證會速記員費用80千元。 2030 兼職費 147 (2)辦理聽證會學者專家出席費30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70 (3)辦理聽證會鑑定報告書費100千元。 2051 物品 66 (4)辦理聽證會主持人費90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1,081 5.物品66千元,係包括: 2072 國內旅費 100 (1)配合選舉法規修正及業務需要,購置參考 2078 國外旅費 192 書籍等28千元。 (2)電腦週邊等耗材38千元。 6.一般事務費1,081千元,係包括: (1)編印選舉法規彙編、對照表及其他法規等7 2千元。 (2)辦理選務、公投案等訴訟費900千元。 (3)辦理聽證會誤餐費及雜支等42千元。 (4)「法學資料庫」、「論著資料庫」等參考 文獻資料之授權使用費67千元。 7.業務督導及公投業務旅費100千元。 8.參加2024年亞洲自由選舉網絡論壇國外旅費19 2千元。 04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 888,934 各處室 1.辦理選舉所需超時加班費132千元: 法委員選舉 2.業務費16,845千元: 128 中央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921,399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1000 人事費 132 (1)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100千元。 1040 加班費 132 (2)選情中心所需租賃設備等150千元。 2000 業務費 16,845 (3)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292千元(顧 2009 通訊費 100 問7人,臨兼人員簡兼30人、薦兼8人)。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50 (4)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6個月 2030 兼職費 292 ,計420千元,扣除112年度第11屆立法委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需增加7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4 (5)本會選情中心工作人員工作費459千元,扣 2051 物品 48 除112年度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 2054 一般事務費 16,075 ,計需增加34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56 (6)辦理選舉期間所需物品48千元。 2081 運費 20 (7)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16,075千元,包 4000 獎補助費 871,957 括: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871,957 <1>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電視 政見發表會時段費及錄製費9,000千元。 <2>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媒體政策 及業務宣導費用5,800千元,包括購買電 視時段3,000千元及網路宣導2,800千元 。 <3>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 員選舉選務滿意度民意調查費用450千元 。 <4>海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 選舉權作業費500千元。 <5>因應各級選舉委員會選舉訴訟費100千元 。 <6>委員會議會場佈置茶水費、各項事務性 雜支、警政機關安全維護誤餐費、印製 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表、參考手冊、資 料袋紙本等225千元。 (8)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56千元。 (9)辦理選舉所需運費20千元。 3.獎補助費871,957千元: (1)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 選舉,補助候選人競選經費,每票補助30 元,計需867,457千元。 (2)個人或團體辦理候選人或政黨電視辯論會 申請經費補助費用4,500千元。 129 中央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90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算金額 91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汰換公務車輛。 汰換老舊公務車輛,以應公務之需。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汰換公務車輛 910 秘書室 汰換老舊公務車為油電混合動力車1輛。 3000 設備及投資 910 3025 運輸設備費 910 130 中央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10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購置各項辦公用設備。 配合業務需要,提高工作效益。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購置辦公設備 109 秘書室 本會及所屬選委會汰換老舊辦公設備、淨零綠生 3000 設備及投資 109 活、節能設備等經費109千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109 131 中央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1,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按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在執行歲出預算時,遇有經費 促進行政效能,因應預算不足。 不足,專案申請動支。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1,000 各處室 按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在執行歲出預算時, 6000 預備金 1,000 遇有經費不足,專案申請動支。 6005 第一預備金 1,000 132 中央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0100 3703671000 3703679011 3703679019 3703679800 一般行政 選舉業務 交通及運輸設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第一、二級用途別 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98,363 921,399 910 109 1,000 1,021,781 1000 人事費 86,308 292 - - - 86,600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4,608 - - - - 4,608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9,379 - - - - 49,379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482 - - - - 2,482 1030 獎金 13,870 - - - - 13,870 1035 其他給與 1,080 - - - - 1,080 1040 加班費 3,534 292 - - - 3,826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058 - - - - 6,058 1055 保險 5,297 - - - - 5,297 2000 業務費 11,860 47,265 - - - 59,125 2003 教育訓練費 60 28 - - - 88 2009 通訊費 838 888 - - - 1,726 2018 資訊服務費 - 13,028 - - - 13,028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70 150 - - - 720 2024 稅捐及規費 95 - - - - 95 2027 保險費 35 - - - - 35 2030 兼職費 882 439 - - - 1,321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 755 - - - 755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9 5,714 - - - 5,833 2039 委辦費 - 1,586 - - - 1,586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 357 - - - 357 2051 物品 355 174 - - - 529 2054 一般事務費 7,162 22,522 - - - 29,684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31 - - - - 131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190 - - - - 190 費 2072 國內旅費 667 316 - - - 983 2078 國外旅費 - 1,278 - - - 1,278 2081 運費 40 20 - - - 60 2084 短程車資 5 10 - - - 15 2093 特別費 711 - - - - 711 133 中央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0100 3703671000 3703679011 3703679019 3703679800 一般行政 選舉業務 交通及運輸設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第一、二級用途別 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3000 設備及投資 105 1,885 910 109 - 3,009 3025 運輸設備費 - - 910 - - 91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885 - - - 1,885 3035 雜項設備費 105 - - 109 - 214 4000 獎補助費 90 871,957 - - - 872,047 4085 獎勵及慰問 90 - - - - 9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 871,957 - - - 871,957 6000 預備金 - - - - 1,000 1,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 - - - 1,000 1,000 134 中央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4,608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9,379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2,482 六、獎金 13,870 七、其他給與 1,080 八、加班費 3,826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6,058 十一、保險 5,297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86,600 135 中央選舉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54 54 - - - - - - 3 3 1 1 2 2 所屬 3703670100 1 一般行政 54 54 - - - - - - 3 3 1 1 2 2 136 委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60 60 82,774 81,962 812 - - - - - - 60 60 82,774 81,962 812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本年度「一般行政」計畫項下編列: (1)環境清潔委外服務採購案(勞務承 攬)1人,年計460千元。 3.「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1)資訊設備維護及資訊服務委外案( 勞務承攬)1人、資訊安全服務委外 駐點勞務採購案(勞務承攬)1人, 年計1,550千元。 (2)亞洲選舉官署協會推展業務臨時 人員1人,年計685千元。 (3)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 立法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人,月支3 5,000元,6個月,計420千元,扣 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 ,計需增加70千元。 137 中央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107.10 2,000 1,668 30.60 51 51 25 BAJ-1310。 (中央選舉委 員會)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0.05 2,362 1,668 30.60 51 51 25 2759-QH。 (中央選舉委 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4 97.02 2,300 950 30.60 29 9 25 9309-QX。 用車 (中央選舉委 員會)預計113 年度汰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7 101.03 2,351 1,040 30.60 32 51 20 8630-J6。 用車 (中央選舉委 員會) 合 計 5,326 163 162 95 138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3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39-142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143 三、 人事費彙計表..................... 145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146-147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148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45,11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4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 45,118 本會各組室 1.辦理選舉所需超時加班費171千元。 法委員選舉 2.業務費44,947千元: 1000 人事費 171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1040 加班費 171 會1,772所,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5 2000 業務費 44,947 ,493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 2003 教育訓練費 782 列預算,計需增加782千元。 2009 通訊費 40 (2)各項郵電等通訊費40千元。 2030 兼職費 753 (3)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753千元:監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縣市4,5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515 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縣市2,000 2039 委辦費 11,525 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元、薦兼6,00 2051 物品 1,453 0元、委兼5,000元;常兼人員月支簡兼3,5 2054 一般事務費 11,800 00元、薦兼3,000元、委兼2,500元。 2072 國內旅費 9 (4)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5個月 ,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 編列預算,計需增加70千元。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投票通知單列印、校 對費、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費 、分發費、選舉人名冊編造費、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工作費、監察小組委員工作費, 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 需增加18,515千元。 (6)委辦費11,525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 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 務費)。 <1>兼職費8,930千元。 <2>業務費2,595千元,包括: #1.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1所。 #2.人口數12萬人以上未滿15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3.人口數15萬人以上未滿18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2所。 #4.人口數18萬人以上未滿21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5.人口數21萬人以上未滿24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2所。 #6.人口數24萬人以上未滿27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3所。 139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45,118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7.人口數27萬人以上未滿30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2所。 (7)辦理選舉期間所需各種文具紙張、消耗用 品、投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1,453千元 。 (8)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11,800千元: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茶水 、餐費、佈置、清潔經費、會議費等費 用,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算,計需增加11,750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千元。 (9)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9千元。 140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23,86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8,337 本會各組室 1.人事費16,573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3人、工 1000 人事費 16,573 友2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081 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加班費,實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77 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 1030 獎金 3,014 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232 2.業務費1,758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552 員18人,每人每月6,000元,兼職人員簡兼7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139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2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978 0元,委兼2人,每人每月2,500元 。 2000 業務費 1,758 3.獎補助費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758 ,以退休退職人員1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6 4085 獎勵及慰問 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5,529 本會各組室 1.業務費3,137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3,137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797千元。 2006 水電費 797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136 經費,計136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18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18千元。 2027 保險費 6 (4)公務車輛保險費等6千元。 2051 物品 103 (5)物品103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4 一般事務費 1,828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3 (6)一般事務費1,828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3 用、新建行政大樓物業管理費用、召開委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4 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案研究小 2072 國內旅費 99 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及檢討等 3000 設備及投資 2,392 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佈置、員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392 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等事務費 。 (7)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費 用,計43千元。 (8)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53千元 。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4千元。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99千元。 2.設備及投資係室內停車位2,392千元。 141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9002 營建工程 預算金額 11,19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參建臺北市廣慈博愛園區信義行政中心辦公廳舍案。 辦理參建臺北市廣慈博愛園區信義行政中心辦公廳舍案, 圓滿順利完成。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營建工程 11,193 第四組 本會參建臺北市廣慈博愛園區信義行政中心辦公 3000 設備及投資 11,193 廳舍案,須分攤之工程費物價調整費用。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1,193 142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3703679002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營建工程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45,118 23,866 11,193 80,177 1000 人事費 171 16,573 - 16,744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10,081 - 10,081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577 - 577 1030 獎金 - 3,014 - 3,014 1035 其他給與 - 232 - 232 1040 加班費 171 552 - 723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1,139 - 1,139 1055 保險 - 978 - 978 2000 業務費 44,947 4,895 - 49,842 2003 教育訓練費 782 - - 782 2006 水電費 - 797 - 797 2009 通訊費 40 136 - 176 2024 稅捐及規費 - 18 - 18 2027 保險費 - 6 - 6 2030 兼職費 753 1,758 - 2,511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 - 7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515 - - 18,515 2039 委辦費 11,525 - - 11,525 2051 物品 1,453 103 - 1,556 2054 一般事務費 11,800 1,828 - 13,628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43 - 43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53 - 53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 54 - 54 費 2072 國內旅費 9 99 - 108 3000 設備及投資 - 2,392 11,193 13,585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2,392 11,193 13,585 4000 獎補助費 - 6 - 6 4085 獎勵及慰問 - 6 - 6 143 本 頁 空 白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081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577 六、獎金 3,014 七、其他給與 232 八、加班費 723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139 十一、保險 978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6,744 145 臺北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3 13 - - - - - - 2 2 - -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3 13 - - - - - - 2 2 - - - - 政業務 146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5 15 16,021 16,102 -81 - - - - - - 15 15 16,021 16,102 -81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 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人,月支35,000 元,5個月,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 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需增加 70千元。 147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900 30.60 28 22 19 8702-J6。 用車 (臺北市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900 28 22 19 148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3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49-151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152 三、 人事費彙計表..................... 153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154-155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156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63,85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4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 63,856 第一組 1.辦理選舉所需超時加班費165千元。 法委員選舉 2.業務費63,691千元: 1000 人事費 165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1040 加班費 165 會2,687所,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8 2000 業務費 63,691 ,330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 2003 教育訓練費 1,242 列預算,計需增加1,242千元。 2009 通訊費 40 (2)各項郵電等通訊費40千元。 2030 兼職費 705 (3)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705千元:監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縣市4,5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8,271 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縣市2,000 2039 委辦費 12,605 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元、薦兼6,00 2051 物品 2,251 0元、委兼5,000元;常兼人員月支簡兼3,5 2054 一般事務費 18,498 00元、薦兼3,000元、委兼2,500元。 2072 國內旅費 9 (4)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5個月 ,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 編列預算,計需增加70千元。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投票通知單列印、校 對費、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費 、分發費、選舉人名冊編造費、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工作費、監察小組委員工作費, 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 需增加28,271千元。 (6)委辦費12,605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 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 務費)。 <1>兼職費7,942千元。 <2>業務費4,663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11 所。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2所。 #3.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2所。 #4.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2所。 #5.人口數12萬人以上未滿15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6.人口數18萬人以上未滿21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4所。 149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63,856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7.人口數21萬人以上未滿24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2所。 #8.人口數27萬人以上未滿30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9.人口數35萬人以上未滿40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10.人口數40萬人以上未滿45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2所。 #11.人口數50萬人以上之鄉鎮市區公所 1所。 (7)辦理選舉期間所需各種文具紙張、消耗用 品、投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2,251千元 。 (8)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18,498千元: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茶水 、餐費、佈置、清潔經費、會議費等費 用,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算,計需增加18,448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千元。 (9)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9千元。 150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20,51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9,199 人事室與第四組 1.人事費17,428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5人、技 1000 人事費 17,428 工1人、工友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620 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超時加班費,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858 休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 1030 獎金 2,817 儲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292 2.業務費1,759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643 員18人,每人每月6,000元,兼職人員簡兼5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162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6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1,036 0元。 2000 業務費 1,759 3.獎補助費12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759 ,以退休退職人員2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12 4085 獎勵及慰問 12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312 第四組 1.業務費1,312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1,312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88千元。 2006 水電費 288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122 經費,計122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6 (3)電腦軟、硬體維護費6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19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19千元。 2027 保險費 17 (5)辦公廳舍及公務車輛保險費等17千元。 2051 物品 116 (6)物品116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4 一般事務費 370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33 (7)一般事務費370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4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81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2072 國內旅費 6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等事務費。 (8)房屋建築養護費係汰換辦公廳舍節能燈具 等保養維修費用,計133千元。 (9)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54千元 。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係辦公廳舍電信、 電梯、冷氣及消防等各項機電設備維護費 用181千元。 (11)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各 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計6千 元。 151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63,856 20,511 84,367 1000 人事費 165 17,428 17,593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10,620 10,62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858 858 1030 獎金 - 2,817 2,817 1035 其他給與 - 292 292 1040 加班費 165 643 808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1,162 1,162 1055 保險 - 1,036 1,036 2000 業務費 63,691 3,071 66,762 2003 教育訓練費 1,242 - 1,242 2006 水電費 - 288 288 2009 通訊費 40 122 162 2018 資訊服務費 - 6 6 2024 稅捐及規費 - 19 19 2027 保險費 - 17 17 2030 兼職費 705 1,759 2,464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 7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8,271 - 28,271 2039 委辦費 12,605 - 12,605 2051 物品 2,251 116 2,367 2054 一般事務費 18,498 370 18,868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133 133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54 54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 181 181 費 2072 國內旅費 9 6 15 4000 獎補助費 - 12 12 4085 獎勵及慰問 - 12 12 152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620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858 六、獎金 2,817 七、其他給與 292 八、加班費 808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162 十一、保險 1,036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7,593 153 新北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5 15 - - - - - - 1 1 1 1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5 15 - - - - - - 1 1 1 1 - - 政業務 154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7 17 16,785 16,898 -113 - - - - - - 17 17 16,785 16,898 -113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 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人,月支35,000 元,5個月,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 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需增加 70千元。 155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834 30.60 26 41 23 3122-J7。 用車 (新北市選舉 委員會) 1 機車 1 100.12 101 156 30.60 5 1 1 061-HZZ。(新 北市選舉委員 會) 合 計 990 30 42 24 156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3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57-159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160 三、 人事費彙計表..................... 161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162-163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164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36,16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4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 36,167 第一組 1.辦理選舉所需超時加班費127千元。 法委員選舉 2.業務費36,040千元: 1000 人事費 127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1040 加班費 127 會1,392所,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4 2000 業務費 36,040 ,315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 2003 教育訓練費 773 列預算,計需增加773千元。 2009 通訊費 40 (2)各項郵電等通訊費40千元。 2030 兼職費 542 (3)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542千元:監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縣市4,5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431 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縣市2,000 2039 委辦費 6,649 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元、薦兼6,00 2051 物品 1,336 0元、委兼5,000元;常兼人員月支簡兼3,5 2054 一般事務費 10,190 00元、薦兼3,000元、委兼2,500元。 2072 國內旅費 9 (4)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5個月 ,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 編列預算,計需增加70千元。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投票通知單列印、校 對費、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費 、分發費、選舉人名冊編造費、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工作費、監察小組委員工作費, 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 需增加16,431千元。 (6)委辦費6,649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 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務 費)。 <1>兼職費4,258千元。 <2>業務費2,391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1 所。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1所。 #3.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1所。 #4.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2所。 #5.人口數12萬人以上未滿15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6.人口數15萬人以上未滿18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3所。 157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36,167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7.人口數18萬人以上未滿21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8.人口數21萬人以上未滿24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9.人口數40萬人以上未滿45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10.人口數45萬人以上未滿50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7)辦理選舉期間所需各種文具紙張、消耗用 品、投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1,336千元 。 (8)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10,190千元: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茶水 、餐費、佈置、清潔經費、會議費等費 用,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算,計需增加10,140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千元。 (9)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9千元。 158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8,25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7,205 第四組 1.人事費15,444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2人、技 1000 人事費 15,444 工1人、工友2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728 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257 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 1030 獎金 2,550 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240 2.業務費1,755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568 員18人,每人每月6,000元,兼職人員簡兼5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954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6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1,147 0元。 2000 業務費 1,755 3.獎補助費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755 ,以退休退職人員1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6 4085 獎勵及慰問 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048 本會各組室 1.業務費904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904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02千元。 2006 水電費 202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電話等經費,計78千 2009 通訊費 78 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19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19千元。 2027 保險費 6 (4)公務車輛保險費等6千元。 2051 物品 99 (5)物品99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4 一般事務費 246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5 (6)一般事務費246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4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80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2072 國內旅費 25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3000 設備及投資 144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3020 機械設備費 56 等事務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88 (7)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費 用,計95千元。 (8)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54千元 。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80千元。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25千元。 2.設備及投資144千元,係包括: (1)汰換低壓電源供電設備經費56千元。 (2)汰換空調設備經費88千元。 159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36,167 18,253 54,420 1000 人事費 127 15,444 15,571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8,728 8,728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1,257 1,257 1030 獎金 - 2,550 2,550 1035 其他給與 - 240 240 1040 加班費 127 568 695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954 954 1055 保險 - 1,147 1,147 2000 業務費 36,040 2,659 38,699 2003 教育訓練費 773 - 773 2006 水電費 - 202 202 2009 通訊費 40 78 118 2024 稅捐及規費 - 19 19 2027 保險費 - 6 6 2030 兼職費 542 1,755 2,297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 7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431 - 16,431 2039 委辦費 6,649 - 6,649 2051 物品 1,336 99 1,435 2054 一般事務費 10,190 246 10,436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95 95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54 54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 80 80 費 2072 國內旅費 9 25 34 3000 設備及投資 - 144 144 3020 機械設備費 - 56 56 3035 雜項設備費 - 88 88 4000 獎補助費 - 6 6 4085 獎勵及慰問 - 6 6 160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728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257 六、獎金 2,550 七、其他給與 240 八、加班費 695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954 十一、保險 1,147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5,571 161 桃園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2 12 - - - - - - 2 2 1 1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2 12 - - - - - - 2 2 1 1 - - 政業務 162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5 15 14,876 15,203 -327 - - - - - - 15 15 14,876 15,203 -327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 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人,月支35,000 元,5個月,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 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需增加 70千元。 163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815 30.60 25 25 10 3121-J7。 用車 (桃園市選舉 委員會) 1 機車 1 95.02 125 97 30.60 3 2 1 K3U-117。(桃 園市選舉委員 會) 1 機車 1 95.06 50 97 30.60 3 2 1 VG3-213。(桃 園市選舉委員 會) 合 計 1,009 31 29 12 164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3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65-167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168 三、 人事費彙計表..................... 169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170-171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172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47,66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4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 47,664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1.辦理選舉所需超時加班費165千元。 法委員選舉 2.業務費47,499千元: 1000 人事費 165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1040 加班費 165 會1,908所,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5 2000 業務費 47,499 ,915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 2003 教育訓練費 860 列預算,計需增加860千元。 2009 通訊費 40 (2)各項郵電等通訊費40千元。 2030 兼職費 672 (3)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672千元:監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縣市4,5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64 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縣市2,000 2039 委辦費 11,951 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元、薦兼6,00 2051 物品 1,580 0元、委兼5,000元;常兼人員月支簡兼3,5 2054 一般事務費 12,253 00元、薦兼3,000元、委兼2,500元。 2072 國內旅費 9 (4)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5個月 ,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 編列預算,計需增加70千元。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投票通知單列印、校 對費、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費 、分發費、選舉人名冊編造費、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工作費、監察小組委員工作費, 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 需增加20,064千元。 (6)委辦費11,951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 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 務費)。 <1>兼職費8,208千元。 <2>業務費3,743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5 所。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5所。 #3.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7所。 #4.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4所。 #5.人口數12萬人以上未滿15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2所。 #6.人口數15萬人以上未滿18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2所。 165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47,664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7.人口數18萬人以上未滿21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8.人口數21萬人以上未滿24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2所。 #9.人口數27萬人以上未滿30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7)辦理選舉期間所需各種文具紙張、消耗用 品、投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1,580千元 。 (8)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12,253千元: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茶水 、餐費、佈置、清潔經費、會議費等費 用,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算,計需增加12,203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千元。 (9)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9千元。 166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23,93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21,944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1.人事費20,150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4人、技 1000 人事費 20,150 工1人、駕駛1人、工友2人計,年需薪俸、專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1,290 業加給、主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717 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 1030 獎金 3,502 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駕駛、 1035 其他給與 288 技工及工友超時加班費。 1040 加班費 704 2.業務費1,770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320 員18人,每人每月6,000元,兼職人員簡兼7人 1055 保險 1,329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4人,每人每月3,00 2000 業務費 1,770 0元。 2030 兼職費 1,770 3.獎補助費24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4000 獎補助費 24 ,以退休退職人員4人,每人每節2,000元。 4085 獎勵及慰問 24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993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1.業務費1,993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1,993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48千元。 2006 水電費 248 (2)業務聯繫所需數據專線費、電話及郵資等 2009 通訊費 128 經費,計128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38 (3)財物管理系統使用費等,計38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1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21千元。 2027 保險費 10 (5)公務車輛保險費及財產保險等10千元。 2051 物品 116 (6)物品116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4 一般事務費 555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97 (7)一般事務費555千元,業務推行及檢討等經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7 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佈置、文康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73 活動費、員工健康檢查、人力保全、廢棄 2072 國內旅費 50 物委外清運及雜費等經費。 (8)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合 署辦公大樓屋頂防水工程分攤款等經費, 計597千元。 (9)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57千元 。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係冷氣系統及合署 辦公大樓消防、電梯、機械車位、高低壓 及發電機等設備養護費,計173千元。 (11)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50千元。 167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47,664 23,937 71,601 1000 人事費 165 20,150 20,315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11,290 11,29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1,717 1,717 1030 獎金 - 3,502 3,502 1035 其他給與 - 288 288 1040 加班費 165 704 869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1,320 1,320 1055 保險 - 1,329 1,329 2000 業務費 47,499 3,763 51,262 2003 教育訓練費 860 - 860 2006 水電費 - 248 248 2009 通訊費 40 128 168 2018 資訊服務費 - 38 38 2024 稅捐及規費 - 21 21 2027 保險費 - 10 10 2030 兼職費 672 1,770 2,442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 7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64 - 20,064 2039 委辦費 11,951 - 11,951 2051 物品 1,580 116 1,696 2054 一般事務費 12,253 555 12,808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597 597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57 57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 173 173 費 2072 國內旅費 9 50 59 4000 獎補助費 - 24 24 4085 獎勵及慰問 - 24 24 168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1,290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717 六、獎金 3,502 七、其他給與 288 八、加班費 869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320 十一、保險 1,329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20,315 169 臺中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4 14 - - - - - - 2 2 1 1 1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4 14 - - - - - - 2 2 1 1 1 1 政業務 170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8 18 19,446 19,281 165 - - - - - - 18 18 19,446 19,281 165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 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人,月支35,000 元,5個月,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 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需增加 70千元。 171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7 101.03 2,351 834 30.60 26 41 23 8613-J6。 用車 (臺中市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834 26 41 23 172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3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73-175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176 三、 人事費彙計表..................... 177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178-179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180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40,63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4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 40,631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1.辦理選舉所需超時加班費143千元。 法委員選舉 2.業務費40,488千元: 1000 人事費 143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1040 加班費 143 會1,553所,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4 2000 業務費 40,488 ,814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 2003 教育訓練費 667 列預算,計需增加667千元。 2009 通訊費 40 (2)各項郵電等通訊費40千元。 2030 兼職費 593 (3)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593千元:監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縣市4,5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115 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縣市2,000 2039 委辦費 12,997 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元、薦兼6,00 2051 物品 1,252 0元、委兼5,000元;常兼人員月支簡兼3,5 2054 一般事務費 8,745 00元、薦兼3,000元、委兼2,500元。 2072 國內旅費 9 (4)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5個月 ,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 編列預算,計需增加70千元。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投票通知單列印、校 對費、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費 、分發費、選舉人名冊編造費、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工作費、監察小組委員工作費, 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 需增加16,115千元。 (6)委辦費12,997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 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 務費)。 <1>兼職費9,348千元。 <2>業務費3,649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20 所。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7所。 #3.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5所。 #4.人口數12萬人以上未滿15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2所。 #5.人口數18萬人以上未滿21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2所。 #6.人口數21萬人以上未滿24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173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40,631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7)辦理選舉期間所需各種文具紙張、消耗用 品、投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1,252千元 。 (8)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8,745千元: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茶水 、餐費、佈置、清潔經費、會議費等費 用,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算,計需增加8,695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千元。 (9)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9千元。 174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21,81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9,583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1.人事費17,788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3人、技 1000 人事費 17,788 工1人、駕駛1人、工友3人計,年需薪俸、專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9,905 業加給、主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643 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 1030 獎金 2,881 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288 2.業務費1,765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636 員18人,每人每月6,000元,兼職人員簡兼6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281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5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1,154 0元。 2000 業務費 1,765 3.獎補助費3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765 ,以退休退職人員5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30 4085 獎勵及慰問 30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2,227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1.業務費2,071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2,071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410千元。 2006 水電費 410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費 2009 通訊費 122 及資訊服務等經費,計158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36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24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4 (4)公務車輛、建築物保險費13千元。 2027 保險費 13 (5)物品120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1 物品 120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54 一般事務費 415 (6)一般事務費415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624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9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78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2072 國內旅費 70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3000 設備及投資 156 等事務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156 (7)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發泡天 花板及輕鋼架更換、地板及廁所磁磚龜裂 更換、停車場地板環氧樹酯施工、雨水收 集系統維護等維修費,計624千元。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59千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78千元。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70千元。 2.設備及投資156千元,係汰換空調設備等經費 。 175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40,631 21,810 62,441 1000 人事費 143 17,788 17,931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9,905 9,905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1,643 1,643 1030 獎金 - 2,881 2,881 1035 其他給與 - 288 288 1040 加班費 143 636 779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1,281 1,281 1055 保險 - 1,154 1,154 2000 業務費 40,488 3,836 44,324 2003 教育訓練費 667 - 667 2006 水電費 - 410 410 2009 通訊費 40 122 162 2018 資訊服務費 - 36 36 2024 稅捐及規費 - 24 24 2027 保險費 - 13 13 2030 兼職費 593 1,765 2,358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 7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115 - 16,115 2039 委辦費 12,997 - 12,997 2051 物品 1,252 120 1,372 2054 一般事務費 8,745 415 9,16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624 624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59 59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 178 178 費 2072 國內旅費 9 70 79 3000 設備及投資 - 156 156 3035 雜項設備費 - 156 156 4000 獎補助費 - 30 30 4085 獎勵及慰問 - 30 30 176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9,905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643 六、獎金 2,881 七、其他給與 288 八、加班費 779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281 十一、保險 1,154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7,931 177 臺南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3 13 - - - - - - 3 3 1 1 1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3 13 - - - - - - 3 3 1 1 1 1 政業務 178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8 18 17,152 17,888 -736 - - - - - - 18 18 17,152 17,888 -736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 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人,月支35,000 元,5個月,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 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需增加 70千元。 179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0.04 2,700 834 30.60 26 42 24 9335-E3。 用車 (臺南市選舉 委員會) 2 機車 1 97.04 124 302 30.60 9 2 3 991-CMH。(臺 南市選舉委員 會)、856-DVB 。(臺南市選 舉委員會) 合 計 1,136 35 44 27 180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3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81-183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184 三、 人事費彙計表..................... 185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186-187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188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52,73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4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 52,732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1.辦理選舉所需超時加班費169千元。 法委員選舉 2.業務費52,563千元: 1000 人事費 169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1040 加班費 169 會2,042所,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6 2000 業務費 52,563 ,330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 2003 教育訓練費 871 列預算,計需增加871千元。 2009 通訊費 40 (2)各項郵電等通訊費40千元。 2030 兼職費 724 (3)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724千元:監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874 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縣市4,50 2039 委辦費 15,454 0;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縣市2,000元 2051 物品 1,628 ;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元、薦兼6,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2,963 元、委兼5,000元;常兼人員月支簡兼3,50 2072 國內旅費 9 0元、薦兼3,000元、委兼2,500元。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投票通知單列印、校 對費、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費 、分發費、選舉人名冊編造費、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工作費、監察小組委員工作費, 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 需增加20,874千元。 (5)委辦費15,454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 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 務費)。 <1>兼職費11,093千元。 <2>業務費4,361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17 所。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9所。 #3.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1所。 #4.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3所。 #5.人口數12萬人以上未滿15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6.人口數15萬人以上未滿18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2所。 #7.人口數18萬人以上未滿21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3所。 #8.人口數30萬人以上未滿35萬人之鄉 181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52,732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鎮市區公所1所。 #9.人口數35萬人以上未滿40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6)辦理選舉期間所需文具紙張、消耗用品、 投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1,628千元。 (7)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12,963千元,包 括: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茶水 、餐費、佈置、清潔經費、會議費等費 用,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算,計需增加12,913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千元。 (8)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9千元。 182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9,96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8,932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1.人事費17,160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4人、技 1000 人事費 17,160 工1人、駕駛1人、工友1人計,年需薪俸、專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132 業加給、主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256 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 1030 獎金 2,678 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260 2.業務費1,740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495 員18人,每人每月6,000元,兼職人員簡兼8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255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2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1,084 0元。 2000 業務費 1,740 3.獎補助費32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740 ,以退休退職人員6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32 其中2人僅編列端午節及中秋節慰問金)。 4085 獎勵及慰問 32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035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1.業務費934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934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319千元。 2006 水電費 319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122 經費,計122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14 (3)電腦軟、硬體維護費14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3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23千元。 2027 保險費 34 (5)公務車輛保險費及財產保險等34千元。 2051 物品 89 (6)物品89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4 一般事務費 176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3 (7)一般事務費176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5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1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2072 國內旅費 68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3000 設備及投資 101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及雜費等事務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101 (8)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等 ,計23千元。 (9)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35千元 。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係電梯維護等,計 31千元。 (11)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68千元。 2.設備及投資101千元,係汰購空調設備等經費 。 183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52,732 19,967 72,699 1000 人事費 169 17,160 17,329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10,132 10,132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1,256 1,256 1030 獎金 - 2,678 2,678 1035 其他給與 - 260 260 1040 加班費 169 495 664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1,255 1,255 1055 保險 - 1,084 1,084 2000 業務費 52,563 2,674 55,237 2003 教育訓練費 871 - 871 2006 水電費 - 319 319 2009 通訊費 40 122 162 2018 資訊服務費 - 14 14 2024 稅捐及規費 - 23 23 2027 保險費 - 34 34 2030 兼職費 724 1,740 2,464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874 - 20,874 2039 委辦費 15,454 - 15,454 2051 物品 1,628 89 1,717 2054 一般事務費 12,963 176 13,139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23 23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35 35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 31 31 費 2072 國內旅費 9 68 77 3000 設備及投資 - 101 101 3035 雜項設備費 - 101 101 4000 獎補助費 - 32 32 4085 獎勵及慰問 - 32 32 184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132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256 六、獎金 2,678 七、其他給與 260 八、加班費 664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255 十一、保險 1,084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7,329 185 高雄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4 14 - - - - - - 1 1 1 1 1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4 14 - - - - - - 1 1 1 1 1 1 政業務 186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7 17 16,665 17,015 -350 - - - - - - 17 17 16,665 17,015 -350 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187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600 30.60 18 14 26 8710-J6。 用車 (高雄市選舉 委員會) 1 機車 1 109.02 124 60 30.60 2 1 1 MZV-6878。( 高雄市選舉委 員會) 合 計 660 20 15 27 188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3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89-191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192 三、 人事費彙計表..................... 193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194-195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196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3,00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4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 13,007 第一組 1.辦理選舉所需超時加班費67千元。 法委員選舉 2.業務費12,940千元: 1000 人事費 67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1040 加班費 67 會435所,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1,3 2000 業務費 12,940 49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 2003 教育訓練費 204 預算,計需增加204千元。 2009 通訊費 40 (2)各項郵電等通訊費40千元。 2030 兼職費 323 (3)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323千元:監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縣市4,5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264 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縣市2,000 2039 委辦費 4,284 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元、薦兼6,00 2051 物品 392 0元、委兼5,000元;常兼人員月支簡兼3,5 2054 一般事務費 2,354 00元、薦兼3,000元、委兼2,500元。 2072 國內旅費 9 (4)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5個月 ,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 編列預算,計需增加70千元。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投票通知單列印、校 對費、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費 、分發費、選舉人名冊編造費、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工作費、監察小組委員工作費, 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 需增加5,264千元。 (6)委辦費4,284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 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務 費)。 <1>兼職費3,196千元。 <2>業務費1,088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5 所。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5所。 #3.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1所。 #4.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1所。 (7)辦理選舉期間所需各種文具紙張、消耗用 品、投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392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2,354千元: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茶水 189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3,007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餐費、佈置、清潔經費、會議費等費 用,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算,計需增加2,304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千元。 (9)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9千元。 190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4,25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3,181 人事室 1.人事費11,815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8人、技 1000 人事費 11,815 工1人、工友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814 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829 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 1030 獎金 2,074 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160 2.業務費1,360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433 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8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791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4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714 0元。 2000 業務費 1,360 3.獎補助費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360 ,以退休退職人員1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6 4085 獎勵及慰問 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077 第四組 1.業務費644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644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126千元。 2006 水電費 126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費 2009 通訊費 70 等經費,計70千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 (3)電動機車電池月租費用6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1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等21千元。 2027 保險費 12 (5)公務車輛保險費及財產保險等12千元。 2051 物品 73 (6)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紙張等消耗品及 2054 一般事務費 184 電腦螢幕等非消耗品73千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9 (7)一般事務費184千元,係辦公廳舍電子保全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83 、清潔費用、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 2072 國內旅費 20 員會議、專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 3000 設備及投資 433 舉業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 3035 雜項設備費 433 、會議會場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 動費及雜費等事務費。 (8)公務車輛保養維修及選務設備養護等49千 元。 (9)冷氣空調設備維護等83千元。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20千元。 2.設備及投資433千元,係汰購會議室麥克風設 備等經費。 191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3,007 14,258 27,265 1000 人事費 67 11,815 11,882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6,814 6,814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829 829 1030 獎金 - 2,074 2,074 1035 其他給與 - 160 160 1040 加班費 67 433 5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791 791 1055 保險 - 714 714 2000 業務費 12,940 2,004 14,944 2003 教育訓練費 204 - 204 2006 水電費 - 126 126 2009 通訊費 40 70 11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6 6 2024 稅捐及規費 - 21 21 2027 保險費 - 12 12 2030 兼職費 323 1,360 1,683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 7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264 - 5,264 2039 委辦費 4,284 - 4,284 2051 物品 392 73 465 2054 一般事務費 2,354 184 2,538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49 49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 83 83 費 2072 國內旅費 9 20 29 3000 設備及投資 - 433 433 3035 雜項設備費 - 433 433 4000 獎補助費 - 6 6 4085 獎勵及慰問 - 6 6 192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814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829 六、獎金 2,074 七、其他給與 160 八、加班費 500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791 十一、保險 714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1,882 193 宜蘭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8 8 - - - - - - 1 1 1 1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8 8 - - - - - - 1 1 1 1 - - 政業務 194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0 10 11,382 11,164 218 - - - - - - 10 10 11,382 11,164 218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 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人,月支35,000 元,5個月,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 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需增加 70千元。 195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8 100.05 2,351 420 30.60 13 41 27 8701-B3。 用車 (宜蘭縣選舉 委員會) 1 機車 1 108.03 0 0 0.00 0 0 7 EWB-1212。( 宜蘭縣選舉委 員會) 合 計 420 13 41 34 196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3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97-199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00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01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02-203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04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4,57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4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 14,577 第一組 1.辦理選舉所需超時加班66千元。 法委員選舉 2.業務費14,511千元: 1000 人事費 66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1040 加班費 66 會475所,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1,4 2000 業務費 14,511 73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 2003 教育訓練費 252 預算,計需增加252千元。 2009 通訊費 40 (2)各項郵電等通訊費40千元。 2030 兼職費 324 (3)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324千元:監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縣市4,5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999 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縣市2,000 2039 委辦費 4,551 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元、薦兼6,00 2051 物品 462 0元、委兼5,000元;常兼人員月支簡兼3,5 2054 一般事務費 2,804 00元、薦兼3,000元、委兼2,500元。 2072 國內旅費 9 (4)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5個月 ,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 編列預算,計須增加70千元。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投票通知單列印、校 對費、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費 、分發費、選舉人名冊編造費、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工作費、監察小組委員工作費, 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 需增加5,999千元。 (6)委辦費4,551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 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務 費)。 <1>兼職費3,321千元。 <2>業務費1,230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8 所。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2所。 #3.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1所。 #4.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1所。 #5.人口數18萬人以上未滿21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7)辦理選舉期間所需文具紙張、消耗用品、 投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462千元。 197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4,577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8)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2,804千元,包括 :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茶水 、餐費、佈置、清潔經費、會議費等費 用,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算,計需增加2,754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千元。 (9)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9千元。 198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2,28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1,424 各組室 1.人事費10,200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8人計, 1000 人事費 10,200 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考績及年終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237 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29 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 1030 獎金 1,563 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158 2.業務費1,224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360 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6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751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3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702 0元。 2000 業務費 1,224 2030 兼職費 1,224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857 各組室 1.業務費857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857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75千元。 2006 水電費 275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70 經費,計70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0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20千元。 2027 保險費 2 (4)公務車輛保險費2千元。 2051 物品 53 (5)物品53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各種 2054 一般事務費 258 文具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1 (6)一般事務費258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8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72 國內旅費 20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等事務費。 (7)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51千元 。 (8)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08千元,係升降機 及發電機等修繕經費。 (9)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20千元。 199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4,577 12,281 26,858 1000 人事費 66 10,200 10,266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6,237 6,237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429 429 1030 獎金 - 1,563 1,563 1035 其他給與 - 158 158 1040 加班費 66 360 426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751 751 1055 保險 - 702 702 2000 業務費 14,511 2,081 16,592 2003 教育訓練費 252 - 252 2006 水電費 - 275 275 2009 通訊費 40 70 110 2024 稅捐及規費 - 20 20 2027 保險費 - 2 2 2030 兼職費 324 1,224 1,548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 7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999 - 5,999 2039 委辦費 4,551 - 4,551 2051 物品 462 53 515 2054 一般事務費 2,804 258 3,062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51 51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 108 108 費 2072 國內旅費 9 20 29 200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237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429 六、獎金 1,563 七、其他給與 158 八、加班費 426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751 十一、保險 702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0,266 201 新竹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8 8 - - - - - - - 1 - - -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8 8 - - - - - - - 1 - - - 1 政業務 202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8 10 9,840 10,653 -813 - - - - - - 8 10 9,840 10,653 -813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 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人,月支35,000 元,5個月,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 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需增加 70千元。 3.減列工友1人、駕駛1人。 203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164 30.60 5 14 22 8631-J6。 用車 (新竹縣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164 5 14 22 204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3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05-207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08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09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10-211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12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5,19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4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 15,194 第一組 1.辦理選舉所需超時加班費65千元。 法委員選舉 2.業務費15,129千元: 1000 人事費 65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1040 加班費 65 會488所,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1,5 2000 業務費 15,129 13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 2003 教育訓練費 217 預算,計需增加217千元。 2009 通訊費 40 (2)各項郵電等通訊費40千元。 2030 兼職費 332 (3)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332千元:監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682 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縣市4,50 2039 委辦費 5,788 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縣市2,000 2051 物品 422 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元、薦兼6,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639 0元、委兼5,000元;常兼人員月支簡兼3,5 2072 國內旅費 9 00元、薦兼3,000元、委兼2,500元。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投票通知單列印、校 對費、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費 、分發費、選舉人名冊編造費、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工作費、監察小組委員工作費, 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 需增加5,682千元。 (5)委辦費5,788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 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務 費)。 <1>兼職費4,232千元。 <2>業務費1,556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11 所。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4所。 #3.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2所。 #4.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1所。 (6)辦理選舉期間所需各種文具紙張、消耗用 品、投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422千元。 (7)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2,639千元: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茶水 、餐費、佈置、清潔經費、會議費等費 用,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算,計需增加2,589千元。 205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5,194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千元。 (8)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9千元。 206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5,33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招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舉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4,403 人事室 1.人事費13,166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0人、工 1000 人事費 13,166 友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826 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施退撫新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398 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公保、 1030 獎金 2,441 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192 2.業務費1,219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524 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7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893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1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892 0元。 2000 業務費 1,219 3.獎補助費18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219 ,以退休退職人員3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18 4085 獎勵及慰問 18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929 第四組 1.業務費929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929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175千元。 2006 水電費 175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53 經費,計53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6 (3)電腦軟、硬體維護費6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0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及國道通行費等2 2027 保險費 4 0千元。 2051 物品 90 (5)公務車輛保險費4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232 (6)物品90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35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9 (7)一般事務費232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5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72 國內旅費 50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等事務費。 (8)房屋建築養護費235千元,係辦公廳舍修繕 費用、遮雨棚及外牆磁磚維護修繕等。 (9)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49千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5千元。 (11)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50千元。 207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5,194 15,332 30,526 1000 人事費 65 13,166 13,231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7,826 7,826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398 398 1030 獎金 - 2,441 2,441 1035 其他給與 - 192 192 1040 加班費 65 524 589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893 893 1055 保險 - 892 892 2000 業務費 15,129 2,148 17,277 2003 教育訓練費 217 - 217 2006 水電費 - 175 175 2009 通訊費 40 53 93 2018 資訊服務費 - 6 6 2024 稅捐及規費 - 20 20 2027 保險費 - 4 4 2030 兼職費 332 1,219 1,551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682 - 5,682 2039 委辦費 5,788 - 5,788 2051 物品 422 90 512 2054 一般事務費 2,639 232 2,871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235 235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49 49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 15 15 費 2072 國內旅費 9 50 59 4000 獎補助費 - 18 18 4085 獎勵及慰問 - 18 18 208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826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398 六、獎金 2,441 七、其他給與 192 八、加班費 589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893 十一、保險 892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3,231 209 苗栗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0 10 - - - - - - 1 1 - -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0 10 - - - - - - 1 1 - - - - 政業務 210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1 11 12,642 12,771 -129 - - - - - - 11 11 12,642 12,771 -129 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11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686 30.60 21 38 23 8632-J6。 用車 (苗栗縣選舉 委員會) 1 機車 1 107.04 125 294 30.60 9 1 1 MQN-2186。( 苗栗縣選舉委 員會) 合 計 980 30 39 24 212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3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13-215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16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17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18-219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20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3,43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4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 13,437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1.辦理選舉所需超時加班費92千元。 法委員選舉 2.業務費13,345千元: 1000 人事費 92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1040 加班費 92 會498所,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1,5 2000 業務費 13,345 44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 2003 教育訓練費 215 預算,計需增加215千元。 2009 通訊費 40 (2)各項郵電等通訊費40千元。 2030 兼職費 391 (3)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391千元:監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718 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縣市4,50 2039 委辦費 4,066 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縣市2,000 2051 物品 423 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元、薦兼6,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483 0元、委兼5,000元;常兼人員月支簡兼3,5 2072 國內旅費 9 00元、薦兼3,000元、委兼2,500元。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投票通知單列印、校 對費、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費 、分發費、選舉人名冊編造費、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工作費、監察小組委員工作費, 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 需增加5,718千元。 (5)委辦費4,066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 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務 費)。 <1>兼職費2,903千元。 <2>業務費1,163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8 所。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2所。 #3.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1所。 #4.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2所。 (6)辦理選舉期間所需各種文具紙張、消耗用 品、投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423千元。 (7)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2,483千元: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茶水 、餐費、佈置、清潔經費、會議費等費 用,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算,計需增加2,433千元。 213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3,437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千元。 (8)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9千元。 214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5,13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績效,使選舉、罷免及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3,538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1.人事費12,423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0人、技 1000 人事費 12,423 工1人、工友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405 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807 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 1030 獎金 1,918 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192 2.業務費1,115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460 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5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819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6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822 0元。 2000 業務費 1,115 2030 兼職費 1,115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598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1.業務費973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973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28千元。 2006 水電費 228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50 經費,計50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24 (3)電腦軟、硬體維護費24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0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20千元。 2027 保險費 11 (5)公務車輛保險費及財產保險等11千元。 2051 物品 100 (6)物品100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4 一般事務費 396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等。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7 (7)一般事務費396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7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72 國內旅費 50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3000 設備及投資 625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3035 雜項設備費 625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選舉 票銷毀費用及雜費等事務費。 (8)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等費 用,計47千元。 (9)車輛、辦公器具養護費47千元。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50千元。 2.設備及投資625千元,係購置空調設備等經費 。 215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3,437 15,136 28,573 1000 人事費 92 12,423 12,515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7,405 7,405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807 807 1030 獎金 - 1,918 1,918 1035 其他給與 - 192 192 1040 加班費 92 460 552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819 819 1055 保險 - 822 822 2000 業務費 13,345 2,088 15,433 2003 教育訓練費 215 - 215 2006 水電費 - 228 228 2009 通訊費 40 50 90 2018 資訊服務費 - 24 24 2024 稅捐及規費 - 20 20 2027 保險費 - 11 11 2030 兼職費 391 1,115 1,506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718 - 5,718 2039 委辦費 4,066 - 4,066 2051 物品 423 100 523 2054 一般事務費 2,483 396 2,879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47 47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47 47 費 2072 國內旅費 9 50 59 3000 設備及投資 - 625 625 3035 雜項設備費 - 625 625 216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405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807 六、獎金 1,918 七、其他給與 192 八、加班費 552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819 十一、保險 822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2,515 217 南投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0 10 - - - - - - 1 1 1 1 -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0 10 - - - - - - 1 1 1 1 - 1 政業務 218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2 13 11,963 12,696 -733 - - - - - - 12 13 11,963 12,696 -733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減列駕駛1人。 219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653 30.60 20 32 26 8671-J6。 用車 (南投縣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653 20 32 26 220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3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21-223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24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25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26-227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28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27,84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4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 27,842 一組 1.辦理選舉所需超時加班費74千元。 法委員選舉 2.業務費27,768千元: 1000 人事費 74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1040 加班費 74 會1,089所,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3 2000 業務費 27,768 ,376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 2003 教育訓練費 465 列預算,計需增加465千元。。 2009 通訊費 40 (2)各項郵電等通訊費40千元。 2030 兼職費 321 (3)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321千元:監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508 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縣市4,50 2039 委辦費 9,036 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縣市2,000 2051 物品 884 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元、薦兼6,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505 0元、委兼5,000元;常兼人員月支簡兼3,5 2072 國內旅費 9 00元、薦兼3,000元、委兼2,500元。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投票通知單列印、校 對費、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費 、分發費、選舉人名冊編造費、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工作費、監察小組委員工作費, 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 需增加11,508千元。 (5)委辦費9,036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 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務 費)。 <1>兼職費6,520千元。 <2>業務費2,516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8 所。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14所。 #3.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2所。 #4.人口數12萬人以上未滿15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5.人口數21萬人以上未滿24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6)辦理選舉期間所需各種文具紙張、消耗用 品、投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884千元。 (7)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5,505千元: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茶水 、餐費、佈置、清潔經費、會議費等費 221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27,842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用,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算,計需增加5,455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千元。 (8)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9千元。 222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7,38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6,514 人事室 1.人事費15,375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1人、技 1000 人事費 15,375 工1人、駕駛1人、工友1人計,年需薪俸、專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710 業加給、主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256 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 1030 獎金 2,593 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224 2.業務費1,121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526 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5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043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6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1,023 0元。 2000 業務費 1,121 3.獎補助費18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121 ,以退休退職人員3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18 4085 獎勵及慰問 18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873 四組 1.業務費815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815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300千元。 2006 水電費 300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54 經費,計54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18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18千元。 2027 保險費 5 (4)公務車輛保險費5千元。 2051 物品 84 (5)物品84千元,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紙 2054 一般事務費 106 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 (6)一般事務費106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7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56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2072 國內旅費 36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3000 設備及投資 58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58 等事務費。 (7)房屋建築養護費9千元。 (8)車輛、辦公器具養護費47千元。 (9)業務用機具、設備保養及維修156千元。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36千元。 2.設備及投資58千元,係汰購辦公室飲水機等經 費。 223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27,842 17,387 45,229 1000 人事費 74 15,375 15,449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8,710 8,71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1,256 1,256 1030 獎金 - 2,593 2,593 1035 其他給與 - 224 224 1040 加班費 74 526 6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1,043 1,043 1055 保險 - 1,023 1,023 2000 業務費 27,768 1,936 29,704 2003 教育訓練費 465 - 465 2006 水電費 - 300 300 2009 通訊費 40 54 94 2024 稅捐及規費 - 18 18 2027 保險費 - 5 5 2030 兼職費 321 1,121 1,442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508 - 11,508 2039 委辦費 9,036 - 9,036 2051 物品 884 84 968 2054 一般事務費 5,505 106 5,611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9 9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47 47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 156 156 費 2072 國內旅費 9 36 45 3000 設備及投資 - 58 58 3035 雜項設備費 - 58 58 4000 獎補助費 - 18 18 4085 獎勵及慰問 - 18 18 224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710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256 六、獎金 2,593 七、其他給與 224 八、加班費 600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043 十一、保險 1,023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5,449 225 彰化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1 11 - - - - - - 1 1 1 1 1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1 11 - - - - - - 1 1 1 1 1 1 政業務 226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4 14 14,849 14,852 -3 - - - - - - 14 14 14,849 14,852 -3 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27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784 30.60 24 38 21 3150-J7。 用車 (彰化縣選舉 委員會) 1 機車 1 108.05 0 0 0.00 0 0 0 EWD-2719。( 彰化縣選舉委 員會) 合 計 784 24 38 21 228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3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29-231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32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33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34-235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36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8,27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4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 18,273 第一組 1.辦理選舉所需超時加班費85千元。 法委員選舉 2.業務費18,188千元: 1000 人事費 85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1040 加班費 85 會623所,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1,9 2000 業務費 18,188 32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 2003 教育訓練費 282 預算,計需增加282千元。 2009 通訊費 40 (2)各項郵電等通訊費40千元。 2030 兼職費 360 (3)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360千元:監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縣市4,5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088 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縣市2,000 2039 委辦費 6,518 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元、薦兼6,00 2051 物品 537 0元、委兼5,000元;常兼人員月支簡兼3,5 2054 一般事務費 3,284 00元、薦兼3,000元、委兼2,500元。 2072 國內旅費 9 (4)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5個月 ,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 編列預算,計需增加70千元。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投票通知單列印、校 對費、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費 、分發費、選舉人名冊編造費、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工作費、監察小組委員工作費, 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 需增加7,088千元。 (6)委辦費6,518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 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務 費)。 <1>兼職費4,830千元。 <2>業務費1,688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13 所。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5所。 #3.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1所。 #4.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1所。 (7)辦理選舉期間所需各種文具紙張、消耗用 品、投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537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3,284千元: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茶水 229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8,273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餐費、佈置、清潔經費、會議費等費 用,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算,計需增加3,234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千元。 (9)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9千元。 230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7,16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5,573 人事室 1.人事費14,218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0人、技 1000 人事費 14,218 工1人、工友2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916 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226 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 1030 獎金 2,570 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208 2.業務費1,331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521 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7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906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4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871 0元。 2000 業務費 1,331 3.獎補助費24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331 ,以退休退職人員4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24 4085 獎勵及慰問 24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595 第四組 1.業務費1,066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1,066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27千元。 2006 水電費 227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98 經費,計98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16 (3)電腦軟、硬體維護費16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1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等21千元。 2027 保險費 11 (5)公務車輛保險費及財產保險等11千元。 2051 物品 89 (6)物品89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4 一般事務費 341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86 (7)一般事務費341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6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3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2072 國內旅費 58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3000 設備及投資 529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529 等事務費。 (8)房屋建築養護費86千元,係辦公廳舍保養 、維修等費用。 (9)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26千元 。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93千元。 (11)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58千元。 2.設備及投資529千元,係購置空調設備等經費 。 231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8,273 17,168 35,441 1000 人事費 85 14,218 14,303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7,916 7,916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1,226 1,226 1030 獎金 - 2,570 2,570 1035 其他給與 - 208 208 1040 加班費 85 521 606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906 906 1055 保險 - 871 871 2000 業務費 18,188 2,397 20,585 2003 教育訓練費 282 - 282 2006 水電費 - 227 227 2009 通訊費 40 98 138 2018 資訊服務費 - 16 16 2024 稅捐及規費 - 21 21 2027 保險費 - 11 11 2030 兼職費 360 1,331 1,691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 7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088 - 7,088 2039 委辦費 6,518 - 6,518 2051 物品 537 89 626 2054 一般事務費 3,284 341 3,625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86 86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26 26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 93 93 費 2072 國內旅費 9 58 67 3000 設備及投資 - 529 529 3035 雜項設備費 - 529 529 4000 獎補助費 - 24 24 4085 獎勵及慰問 - 24 24 232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916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226 六、獎金 2,570 七、其他給與 208 八、加班費 606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906 十一、保險 871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4,303 233 雲林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0 10 - - - - - - 2 2 1 1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0 10 - - - - - - 2 2 1 1 - - 政業務 234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3 13 13,697 13,586 111 - - - - - - 13 13 13,697 13,586 111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 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人,月支35,000 元,5個月,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 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需增加 70千元。 235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654 30.60 20 11 20 3112-J7。 用車 (雲林縣選舉 委員會) 1 機車 1 100.12 101 131 30.60 4 2 1 938-JUQ。(雲 林縣選舉委員 會) 合 計 785 24 13 21 236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3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37-238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39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41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42-243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44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5,77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4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 15,772 第一組 1.辦理選舉所需超時加班費105千元。 法委員選舉 2.業務費15,667千元: 1000 人事費 105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1040 加班費 105 會541所,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1,6 2000 業務費 15,667 77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 2003 教育訓練費 246 預算,計需增加246千元。 2009 通訊費 40 (2)各項郵電等通訊費40千元。 2030 兼職費 422 (3)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422千元:監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276 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縣市4,50 2039 委辦費 5,588 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縣市2,000 2051 物品 472 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元、薦兼6,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614 0元、委兼5,000元;常兼人員月支簡兼3,5 2072 國內旅費 9 00元、薦兼3,000元、委兼2,500元。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投票通知單列印、校 對費、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費 、分發費、選舉人名冊編造費、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工作費、監察小組委員工作費, 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 需增加6,276千元。 (5)委辦費5,588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 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務 費)。 <1>兼職費4,069千元。 <2>業務費1,519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公所10所 。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鎮 市公所7所。 #3.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鎮 市公所1所。 (6)辦理選舉期間所需各種文具紙張、消耗用 品、投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472千元。 (7)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2,614千元: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茶水 、餐費、佈置、清潔經費、會議費等費 用,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算,計需增加2,564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千元。 (8)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9千元。 237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6,95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6,103 第四組、人事室 1.人事費15,001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0人、技 1000 人事費 15,001 工1人、駕駛1人、工友2人計,年需薪俸、專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056 業加給、主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655 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 1030 獎金 2,641 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224 2.業務費1,082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542 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5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936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6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947 0元。 2000 業務費 1,082 3.獎補助費2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082 ,以退休退職人員4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20 其中1人僅編列中秋節慰問金)。 4085 獎勵及慰問 20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850 第四組 1.業務費711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711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54千元。 2006 水電費 254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66 經費,計66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16 (3)軟體系統維護費16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0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等20千元。 2027 保險費 3 (5)公務車輛保險費3千元。 2051 物品 59 (6)物品59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4 一般事務費 149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8 (7)一般事務費149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9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7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2072 國內旅費 30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3000 設備及投資 139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139 等事務費。 (8)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費 用等,計38千元。 (9)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29千元 。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47千元。 (11)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30千元。 2.設備及投資139千元,係汰購會議室麥克風系 統等經費。 238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5,772 16,953 32,725 1000 人事費 105 15,001 15,106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8,056 8,056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1,655 1,655 1030 獎金 - 2,641 2,641 1035 其他給與 - 224 224 1040 加班費 105 542 647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936 936 1055 保險 - 947 947 2000 業務費 15,667 1,793 17,460 2003 教育訓練費 246 - 246 2006 水電費 - 254 254 2009 通訊費 40 66 106 2018 資訊服務費 - 16 16 2024 稅捐及規費 - 20 20 2027 保險費 - 3 3 2030 兼職費 422 1,082 1,504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276 - 6,276 2039 委辦費 5,588 - 5,588 2051 物品 472 59 531 2054 一般事務費 2,614 149 2,76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38 38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29 29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 47 47 費 2072 國內旅費 9 30 39 3000 設備及投資 - 139 139 3035 雜項設備費 - 139 139 4000 獎補助費 - 20 20 4085 獎勵及慰問 - 20 20 239 本 頁 空 白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056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655 六、獎金 2,641 七、其他給與 224 八、加班費 647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936 十一、保險 947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5,106 241 嘉義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0 10 - - - - - - 2 2 1 1 1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0 10 - - - - - - 2 2 1 1 1 1 政業務 242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4 14 14,459 13,726 733 - - - - - - 14 14 14,459 13,726 733 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43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294 30.60 9 20 23 3132-J7。 用車 (嘉義縣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294 9 20 23 244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3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45-247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48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49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50-251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52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24,13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4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 24,137 第一組 1.辦理選舉所需超時加班費86千元。 法委員選舉 2.業務費24,051千元: 1000 人事費 86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1040 加班費 86 會727所,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2,2 2000 業務費 24,051 54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 2003 教育訓練費 331 預算,計需增加331千元。 2009 通訊費 40 (2)各項郵電等通訊費40千元。 2030 兼職費 397 (3)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397千元:監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縣市4,5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169 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縣市2,000 2039 委辦費 10,509 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元、薦兼6,00 2051 物品 624 0元、委兼5,000元;常兼人員月支簡兼3,5 2054 一般事務費 3,902 00元、薦兼3,000元、委兼2,500元。 2072 國內旅費 9 (4)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5個月 ,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 編列預算,計需增加70千元。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投票通知單列印、校 對費、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費 、分發費、選舉人名冊編造費、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工作費、監察小組委員工作費, 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 需增加8,169千元。 (6)委辦費10,509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 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 務費)。 <1>兼職費7,798千元。 <2>業務費2,711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26 所。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6所。 #3.人口數18萬人以上未滿21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7)辦理選舉期間所需各種文具紙張、消耗用 品、投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624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3,902千元: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茶水 、餐費、佈置、清潔經費、會議費等費 用,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245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24,137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算,計需增加3,852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千元。 (9)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9千元。 246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5,92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5,150 第四組 1.人事費13,835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0人、技 1000 人事費 13,835 工1人、工友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000 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827 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 1030 獎金 2,254 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207 2.業務費1,291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483 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7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945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4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1,119 0元。 2000 業務費 1,291 3.獎補助費24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291 ,以退休退職人員4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24 4085 獎勵及慰問 24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771 第四組 1.業務費771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771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26千元。 2006 水電費 226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84 經費,計84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0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20千元。 2027 保險費 12 (4)公務車輛保險費等12千元。 2051 物品 34 (5)物品34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4 一般事務費 148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63 (6)一般事務費148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7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7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2072 國內旅費 90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等事務費。 (7)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費 用,計63千元。 (8)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27千元 。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7千元。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90千元。 247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24,137 15,921 40,058 1000 人事費 86 13,835 13,921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8,000 8,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827 827 1030 獎金 - 2,254 2,254 1035 其他給與 - 207 207 1040 加班費 86 483 569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945 945 1055 保險 - 1,119 1,119 2000 業務費 24,051 2,062 26,113 2003 教育訓練費 331 - 331 2006 水電費 - 226 226 2009 通訊費 40 84 124 2024 稅捐及規費 - 20 20 2027 保險費 - 12 12 2030 兼職費 397 1,291 1,688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 7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169 - 8,169 2039 委辦費 10,509 - 10,509 2051 物品 624 34 658 2054 一般事務費 3,902 148 4,05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63 63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27 27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 67 67 費 2072 國內旅費 9 90 99 4000 獎補助費 - 24 24 4085 獎勵及慰問 - 24 24 248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000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827 六、獎金 2,254 七、其他給與 207 八、加班費 569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945 十一、保險 1,119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3,921 249 屏東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0 10 - - - - - - 1 1 1 1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0 10 - - - - - - 1 1 1 1 - - 政業務 250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2 12 13,352 13,058 294 - - - - - - 12 12 13,352 13,058 294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 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人,月支35,000 元,5個月,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 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需增加 70千元。 251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327 30.60 10 16 26 3125-J7。 用車 (屏東縣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327 10 16 26 252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3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53-255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56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57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58-259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60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0,45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4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 10,459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1.辦理選舉所需超時加班費74千元。 法委員選舉 2.業務費10,385千元: 1000 人事費 74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1040 加班費 74 會240所,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744 2000 業務費 10,385 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2003 教育訓練費 107 算,計需增加107千元。 2009 通訊費 40 (2)各項郵電等通訊費40千元。 2030 兼職費 364 (3)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364千元:監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縣市4,5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196 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縣市2,000 2039 委辦費 5,131 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元、薦兼6,00 2051 物品 222 0元、委兼5,000元;常兼人員月支簡兼3,5 2054 一般事務費 1,241 00元、薦兼3,000元、委兼2,500元。 2072 國內旅費 14 (4)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5個月 ,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 編列預算,計需增加70千元。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投票通知單列印、校 對費、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費 、分發費、選舉人名冊編造費、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工作費、監察小組委員工作費, 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 需增加3,196千元。 (6)委辦費5,131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 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務 費)。 <1>兼職費3,875千元。 <2>業務費1,256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15 所。 #2.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1所。 (7)辦理選舉期間所需各種文具紙張、消耗用 品、投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222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1,241千元: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茶水 、餐費、佈置、清潔經費、會議費等費 用,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算,計需增加1,191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千元。 253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0,459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9)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14千元。 254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1,13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0,321 各組室 1.人事費8,971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7人、工友 1000 人事費 8,971 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東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491 台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399 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 1030 獎金 1,473 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128 2.業務費1,320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285 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5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07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5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588 0元,委兼2人、每人每月2,500元。 2000 業務費 1,320 3.獎補助費3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320 ,以退休退職人員5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30 4085 獎勵及慰問 30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811 第四組 1.業務費715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715 (1)辦公廳舍電費120千元。 2006 水電費 120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84 經費,計84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28 (3)電腦軟、硬體維護費28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18 (4)車輛檢驗費、牌照稅、燃料使用費18千元 2027 保險費 8 。 2051 物品 45 (5)辦公廳舍火、產險費及公務車輛保險費等 2054 一般事務費 126 計8千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1 (6)物品45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5 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72 國內旅費 210 (7)一般事務費126千元,係召開委員會議、監 3000 設備及投資 96 察小組委員會議、專案研究小組會議、座 3035 雜項設備費 96 談會、選舉業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 資料印刷、會議會場佈置、報費及雜費等 事務費。 (8)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61千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5千元。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210千元。 2.設備及投資96千元,係購置影印機等經費。 255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0,459 11,132 21,591 1000 人事費 74 8,971 9,045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5,491 5,491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399 399 1030 獎金 - 1,473 1,473 1035 其他給與 - 128 128 1040 加班費 74 285 359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607 607 1055 保險 - 588 588 2000 業務費 10,385 2,035 12,420 2003 教育訓練費 107 - 107 2006 水電費 - 120 120 2009 通訊費 40 84 124 2018 資訊服務費 - 28 28 2024 稅捐及規費 - 18 18 2027 保險費 - 8 8 2030 兼職費 364 1,320 1,684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 7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196 - 3,196 2039 委辦費 5,131 - 5,131 2051 物品 222 45 267 2054 一般事務費 1,241 126 1,367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61 61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 15 15 費 2072 國內旅費 14 210 224 3000 設備及投資 - 96 96 3035 雜項設備費 - 96 96 4000 獎補助費 - 30 30 4085 獎勵及慰問 - 30 30 256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491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399 六、獎金 1,473 七、其他給與 128 八、加班費 359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607 十一、保險 588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9,045 257 臺東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7 7 - - - - - - 1 1 - -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7 7 - - - - - - 1 1 - - - - 政業務 258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8 8 8,686 8,399 287 - - - - - - 8 8 8,686 8,399 287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 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人,月支35,000 元,5個月,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 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需增加 70千元。 259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8 100.08 2,351 96 30.60 3 10 22 0207-G9。 用車 (臺東縣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96 3 10 22 260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3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61-264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65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67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68-269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70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1,41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4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 11,411 第一組 1.辦理選舉所需超時加班費65千元。 法委員選舉 2.業務費11,346千元: 1000 人事費 65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1040 加班費 65 會342所,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1,0 2000 業務費 11,346 60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 2003 教育訓練費 177 預算,計需增加177千元。 2009 通訊費 40 (2)各項郵電等通訊費40千元。 2030 兼職費 329 (3)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329千元:監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5 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縣市4,5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494 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縣市2,000 2039 委辦費 4,116 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元、薦兼6,00 2051 物品 335 0元、委兼5,000元;常兼人員月支簡兼3,5 2054 一般事務費 1,806 00元、薦兼3,000元、委兼2,500元。 2072 國內旅費 14 (4)臨時人員酬金1人,月支35,000元,5個月 ,計175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 編列預算,計需增加35千元。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投票通知單列印、校 對費、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費 、分發費、選舉人名冊編造費、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工作費、監察小組委員工作費, 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 需增加4,494千元。 (6)委辦費4,116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 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務 費)。 <1>兼職費3,047千元。 <2>業務費1,069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11 所。 #2.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1所。 #3.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1所。 (7)辦理選舉期間所需各種文具紙張、消耗用 品、投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335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1,806千元: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茶水 、餐費、佈置、清潔經費、會議費等費 用,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261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1,411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算,計需增加1,756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千元。 (9)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14千元。 262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1,57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0,805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1.人事費9,500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7人、工友 1000 人事費 9,500 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東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724 台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37 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 1030 獎金 1,688 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134 2.業務費1,269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301 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4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52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5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564 0元,委兼1人,每人每月2,500元。 2000 業務費 1,269 3.獎補助費3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269 ,以退休退職人員6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36 4085 獎勵及慰問 3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773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1.業務費773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773 (1)參加教育訓練及講習等費用30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30 (2)辦公廳舍水電費用216千元。 2006 水電費 216 (3)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20 經費,計20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10 (4)電腦軟、硬體維護費10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18 (5)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18千元。 2027 保險費 12 (6)公務車輛、辦公廳舍保險費等12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 (7)辦理相關訓練講師鐘點費4千元。 2051 物品 66 (8)物品66千元,係油料費、公務用文具紙張 2054 一般事務費 243 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9 (9)一般事務費243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6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89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2072 國內旅費 20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等事務費。 (10)房屋建築養護費19千元,係辦公廳舍保養 維修費用等。 (11)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26千元 。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89千元,係辦公設 施、機械設備及消防安全設備保養及維修 費等。 (13)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加各 263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1,578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項會議差旅費等20千元。 264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1,411 11,578 22,989 1000 人事費 65 9,500 9,565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5,724 5,724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437 437 1030 獎金 - 1,688 1,688 1035 其他給與 - 134 134 1040 加班費 65 301 366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652 652 1055 保險 - 564 564 2000 業務費 11,346 2,042 13,388 2003 教育訓練費 177 30 207 2006 水電費 - 216 216 2009 通訊費 40 20 60 2018 資訊服務費 - 10 10 2024 稅捐及規費 - 18 18 2027 保險費 - 12 12 2030 兼職費 329 1,269 1,598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5 - 35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494 4 4,498 2039 委辦費 4,116 - 4,116 2051 物品 335 66 401 2054 一般事務費 1,806 243 2,049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19 19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26 26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 89 89 費 2072 國內旅費 14 20 34 4000 獎補助費 - 36 36 4085 獎勵及慰問 - 36 36 265 本 頁 空 白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724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437 六、獎金 1,688 七、其他給與 134 八、加班費 366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652 十一、保險 564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9,565 267 花蓮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7 7 - - - - - - 1 1 - -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7 7 - - - - - - 1 1 - - - - 政業務 268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8 8 9,199 9,182 17 - - - - - - 8 8 9,199 9,182 17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 委員選舉臨時人員1人,月支35,000 元,5個月,計175千元,扣除第11屆 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需增加 35千元。 269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523 30.60 16 19 25 3120-J7。 用車 (花蓮縣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523 16 19 25 270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3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71-273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74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75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76-277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78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5,44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4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 5,448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1.辦理選舉所需超時加班費82千元。 法委員選舉 2.業務費5,366千元: 1000 人事費 82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1040 加班費 82 會122所,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378 2000 業務費 5,366 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2003 教育訓練費 54 算,計需增加54千元。 2009 通訊費 40 (2)各項郵電等通訊費40千元。 2030 兼職費 373 (3)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373千元:監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縣市4,5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11 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縣市2,000 2039 委辦費 1,968 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元、薦兼6,00 2051 物品 127 0元、委兼5,000元;常兼人員月支簡兼3,5 2054 一般事務費 709 00元、薦兼3,000元、委兼2,500元。 2072 國內旅費 14 (4)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5個月 ,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 編列預算,計需增加70千元。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投票通知單列印、校 對費、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費 、分發費、選舉人名冊編造費、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工作費、監察小組委員工作費, 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 需增加2,011千元。 (6)委辦費1,968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 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務 費)。 <1>兼職費1,480千元。 <2>業務費488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市區公所5 所。 #2.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1所。 (7)辦理選舉期間所需各種文具紙張、消耗用 品、投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127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709千元: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茶水 、餐費、佈置、清潔經費、會議費等費 用,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算,計需增加659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千元。 271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5,448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9)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14千元。 272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4,48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3,776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1.人事費12,402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7人、駕 1000 人事費 12,402 駛1人、工友2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839 管加給、離島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642 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 1030 獎金 1,910 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152 2.業務費1,344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440 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5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39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7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780 0元。 2000 業務費 1,344 3.獎補助費3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344 ,以退休退職人員5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30 4085 獎勵及慰問 30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710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1.業務費710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710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04千元。 2006 水電費 204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80 經費,計80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5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5千元。 2027 保險費 2 (4)公務車輛保險費等2千元。 2051 物品 81 (5)物品81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4 一般事務費 118 紙張等消耗品及辦公室吊扇汰換。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3 (6)一般事務費118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5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4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2072 國內旅費 48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等事務費。 (7)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費 用,計93千元。 (8)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25千元 。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4千元。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48千元。 273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5,448 14,486 19,934 1000 人事費 82 12,402 12,484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6,839 6,839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1,642 1,642 1030 獎金 - 1,910 1,910 1035 其他給與 - 152 152 1040 加班費 82 440 522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639 639 1055 保險 - 780 780 2000 業務費 5,366 2,054 7,420 2003 教育訓練費 54 - 54 2006 水電費 - 204 204 2009 通訊費 40 80 120 2024 稅捐及規費 - 5 5 2027 保險費 - 2 2 2030 兼職費 373 1,344 1,717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 7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11 - 2,011 2039 委辦費 1,968 - 1,968 2051 物品 127 81 208 2054 一般事務費 709 118 827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93 93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25 25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 54 54 費 2072 國內旅費 14 48 62 4000 獎補助費 - 30 30 4085 獎勵及慰問 - 30 30 274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839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642 六、獎金 1,910 七、其他給與 152 八、加班費 522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639 十一、保險 780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2,484 275 澎湖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7 7 - - - - - - 2 2 - - 1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7 7 - - - - - - 2 2 - - 1 1 政業務 276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0 10 11,962 11,807 155 - - - - - - 10 10 11,962 11,807 155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 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人,月支35,000 元,5個月,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 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需增加 70千元。 277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164 30.60 5 14 7 8673-J6。 用車 (澎湖縣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164 5 14 7 278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3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79-281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82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83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84-285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9,06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4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 9,064 第一組 1.辦理選舉所需超時加班費54千元。 法委員選舉 2.業務費9,010千元: 1000 人事費 54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1040 加班費 54 會288所,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893 2000 業務費 9,010 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2003 教育訓練費 150 算,計需增加150千元。 2009 通訊費 40 (2)各項郵電等通訊費40千元。 2030 兼職費 289 (3)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289千元:監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縣市4,5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919 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縣市2,000 2039 委辦費 2,280 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元、薦兼6,00 2051 物品 287 0元、委兼5,000元;常兼人員月支簡兼3,5 2054 一般事務費 1,966 00元、薦兼3,000元、委兼2,500元。 2072 國內旅費 9 (4)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5個月 ,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 編列預算,計需增加70千元。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投票通知單列印、校 對費、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費 、分發費、選舉人名冊編造費、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工作費、監察小組委員工作費, 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 需增加3,919千元。 (6)委辦費2,280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 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務 費)。 <1>兼職費1,605千元。 <2>業務費675千元,包括: #1.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6所。 #2.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1所。 (7)辦理選舉期間所需各種文具紙張、消耗用 品、投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287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1,966千元: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茶水 、餐費、佈置、清潔經費、會議費等費 用,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算,計需增加1,916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千元。 279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9,064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9)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9千元。 280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1,54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辨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0,833 人事室 1.人事費9,653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7人、工友 1000 人事費 9,653 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考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892 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加班費,實施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29 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 1030 獎金 1,505 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128 2.業務費1,174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356 員14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8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715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2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628 0元。 2000 業務費 1,174 3.獎補助費6千元,係在職亡故人員1人遺族三節 2030 兼職費 1,174 慰問金,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6 4085 獎勵及慰問 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715 各組室 1.業務費715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715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198千元。 2006 水電費 198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64 經費,計64千元。 2027 保險費 4 (3)辦公大樓保險費,計4千元。 2051 物品 30 (4)物品30千元,係採購公務用文具紙張、碳 2054 一般事務費 157 粉匣、職名章、清潔用品等消耗品及非消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4 耗品。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7 (5)一般事務費157千元,係辦公廳舍環境清潔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42 維護費用、保全維護費用、消防檢修申報 2072 國內旅費 29 及零件維修、飲水機年度清缸及定期更換 濾心、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等事務費。 (6)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費 用,計44千元。 (7)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47千元。 (8)總機、發電機、不斷電設備、冷氣機、安 全門、蓄水池、機械停車設備等設施及機 械設備養護費142千元。 (9)職員工、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 員參與中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 地區出差旅費計29千元。 281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9,064 11,548 20,612 1000 人事費 54 9,653 9,707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5,892 5,892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429 429 1030 獎金 - 1,505 1,505 1035 其他給與 - 128 128 1040 加班費 54 356 41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715 715 1055 保險 - 628 628 2000 業務費 9,010 1,889 10,899 2003 教育訓練費 150 - 150 2006 水電費 - 198 198 2009 通訊費 40 64 104 2027 保險費 - 4 4 2030 兼職費 289 1,174 1,463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 7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919 - 3,919 2039 委辦費 2,280 - 2,280 2051 物品 287 30 317 2054 一般事務費 1,966 157 2,12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44 44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47 47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 142 142 費 2072 國內旅費 9 29 38 4000 獎補助費 - 6 6 4085 獎勵及慰問 - 6 6 282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892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429 六、獎金 1,505 七、其他給與 128 八、加班費 410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715 十一、保險 628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9,707 283 基隆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7 7 - - - - - - 1 1 - -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7 7 - - - - - - 1 1 - - - - 政業務 284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8 8 9,297 9,154 143 - - - - - - 8 8 9,297 9,154 143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 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人,月支35,000 元,5個月,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 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需增加 70千元。 285 本 頁 空 白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3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87-290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91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93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94-295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96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9,39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4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 9,399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1.辦理選舉所需超時加班費87千元。 法委員選舉 2.業務費9,312千元: 1000 人事費 87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1040 加班費 87 會360所,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1,1 2000 業務費 9,312 16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 2003 教育訓練費 182 預算,計需增加182千元。 2009 通訊費 40 (2)各項郵電等通訊費40千元。 2030 兼職費 392 (3)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392千元:監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縣市4,5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636 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縣市2,000 2039 委辦費 1,401 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元、薦兼6,00 2051 物品 345 0元、委兼5,000元;常兼人員月支簡兼3,5 2054 一般事務費 2,237 00元、薦兼3,000元、委兼2,500元。 2072 國內旅費 9 (4)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5個月 ,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 編列預算,計需增加70千元。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投票通知單列印、校 對費、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費 、分發費、選舉人名冊編造費、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工作費、監察小組委員工作費, 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 需增加4,636千元。 (6)委辦費1,401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 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務 費)。 <1>兼職費887千元。 <2>業務費514千元,包括: #1.人口數6萬人以上未滿9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1所。 #2.人口數15萬人以上未滿18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3.人口數21萬人以上未滿24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7)辦理選舉期間所需各種文具紙張、消耗用 品、投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345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2,237千元: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茶水 、餐費、佈置、清潔經費、會議費等費 用,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287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9,399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算,計需增加2,187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千元。 (9)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9千元。 288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2,81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1,749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1.人事費10,490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7人、技 1000 人事費 10,490 工1人、工友2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482 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258 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 1030 獎金 1,819 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176 2.業務費1,251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381 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6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593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3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781 0元。 2000 業務費 1,251 3.獎補助費8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251 ,以退休退職人員2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8 其中1人僅編列中秋節慰問金)。 4085 獎勵及慰問 8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070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1.業務費1,040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1,040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178千元。 2006 水電費 178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78 經費,計78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22 (3)各項資訊設備維護費22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1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21千元。 2027 保險費 11 (5)公務車輛保險費及財產保險等11千元。 2051 物品 72 (6)物品72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4 一般事務費 318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14 (7)一般事務費318千元,係辦公室保全費、辦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9 公廳舍清潔費用、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27 組委員會議、專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 2072 國內旅費 50 、選舉業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 3000 設備及投資 30 印刷、會議會場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 3035 雜項設備費 30 康活動費及雜費等事務費。 (8)房屋建築養護費係汰換辦公室儲水池馬達 、頂樓門窗、1至3樓廁所維修等費用,計1 14千元。 (9)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49千元 。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係發電機設備零件 維修、增設電箱設施管線整修等費用,計 127千元。 (11)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289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2,819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旅費計50千元。 2.設備及投資30千元,係汰購冰箱等經費。 290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9,399 12,819 22,218 1000 人事費 87 10,490 10,577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5,482 5,482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1,258 1,258 1030 獎金 - 1,819 1,819 1035 其他給與 - 176 176 1040 加班費 87 381 468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593 593 1055 保險 - 781 781 2000 業務費 9,312 2,291 11,603 2003 教育訓練費 182 - 182 2006 水電費 - 178 178 2009 通訊費 40 78 118 2018 資訊服務費 - 22 22 2024 稅捐及規費 - 21 21 2027 保險費 - 11 11 2030 兼職費 392 1,251 1,643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 7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636 - 4,636 2039 委辦費 1,401 - 1,401 2051 物品 345 72 417 2054 一般事務費 2,237 318 2,555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114 114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49 49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 127 127 費 2072 國內旅費 9 50 59 3000 設備及投資 - 30 30 3035 雜項設備費 - 30 30 4000 獎補助費 - 8 8 4085 獎勵及慰問 - 8 8 291 本 頁 空 白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482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258 六、獎金 1,819 七、其他給與 176 八、加班費 468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593 十一、保險 781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0,577 293 新竹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7 7 - - - - - - 2 2 1 1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7 7 - - - - - - 2 2 1 1 - - 政業務 294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0 10 10,109 10,003 106 - - - - - - 10 10 10,109 10,003 106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 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人,月支35,000 元,5個月,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 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需增加 70千元。 295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383 30.60 12 33 24 8701-J6。 用車 (新竹市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383 12 33 24 296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3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97-299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300 三、 人事費彙計表..................... 301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302-303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304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6,13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4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 6,132 第一組 1.辦理選舉所需超時加班費86千元。 法委員選舉 2.業務費6,046千元: 1000 人事費 86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1040 加班費 86 會200所,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620 2000 業務費 6,046 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2003 教育訓練費 110 算,計需增加110千元。 2009 通訊費 40 (2)各項郵電等通訊費40千元。 2030 兼職費 364 (3)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364千元:監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縣市4,5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20 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縣市2,000 2039 委辦費 835 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元、薦兼6,00 2051 物品 215 0元、委兼5,000元;常兼人員月支簡兼3,5 2054 一般事務費 1,383 00元、薦兼3,000元、委兼2,500元。 2072 國內旅費 9 (4)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5個月 ,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 編列預算,計需增加70千元。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投票通知單列印、校 對費、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費 、分發費、選舉人名冊編造費、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工作費、監察小組委員工作費, 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 需增加3,020千元。 (6)委辦費835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費 (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務費 )。 <1>兼職費550千元。 <2>業務費285千元,包括: #1.人口數9萬人以上未滿12萬人之鄉鎮 市區公所1所。 #2.人口數12萬人以上未滿15萬人之鄉 鎮市區公所1所。 (7)辦理選舉期間所需各種文具紙張、消耗用 品、投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215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1,383千元: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茶水 、餐費、佈置、清潔經費、會議費等費 用,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算,計需增加1,333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千元。 297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6,132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9)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9千元。 298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4,04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3,142 第四組 1.人事費11,759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7人、技 1000 人事費 11,759 工1人、駕駛1人、工友2人計,年需薪俸、專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035 業加給、主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655 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 1030 獎金 2,029 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176 2.業務費1,377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415 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9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98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3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751 0元。 2000 業務費 1,377 3.獎補助費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377 ,以退休退職人員1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6 4085 獎勵及慰問 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907 第四組 1.業務費907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907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02千元。 2006 水電費 202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55 經費,計55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19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19千元。 2027 保險費 2 (4)公務車輛保險費等2千元。 2051 物品 20 (5)物品20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4 一般事務費 255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41 (6)一般事務費255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4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7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2072 國內旅費 22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消防 安全檢查、環境教育及雜費等事務費。 (7)房屋建築養護費241千元,係廳舍頂樓屋突 防水層維護及地下停車場坡道防滑處理等 費用。 (8)車輛、辦公器具養護費14千元,係公務汽 車養護及辦公器具維修等費用。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77千元,係電梯零 件汰換更新、監視錄影機鏡頭汰換、消防 設施損壞更新及相關修繕等費用。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22千元。 299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6,132 14,049 20,181 1000 人事費 86 11,759 11,845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6,035 6,035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1,655 1,655 1030 獎金 - 2,029 2,029 1035 其他給與 - 176 176 1040 加班費 86 415 501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698 698 1055 保險 - 751 751 2000 業務費 6,046 2,284 8,330 2003 教育訓練費 110 - 110 2006 水電費 - 202 202 2009 通訊費 40 55 95 2024 稅捐及規費 - 19 19 2027 保險費 - 2 2 2030 兼職費 364 1,377 1,741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 7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20 - 3,020 2039 委辦費 835 - 835 2051 物品 215 20 235 2054 一般事務費 1,383 255 1,638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241 241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14 14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 77 77 費 2072 國內旅費 9 22 31 4000 獎補助費 - 6 6 4085 獎勵及慰問 - 6 6 300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035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655 六、獎金 2,029 七、其他給與 176 八、加班費 501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698 十一、保險 751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1,845 301 嘉義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7 7 - - - - - - 2 2 1 1 1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7 7 - - - - - - 2 2 1 1 1 1 政業務 302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1 11 11,344 11,272 72 - - - - - - 11 11 11,344 11,272 72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 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人,月支35,000 元,5個月,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 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需增加 70千元。 303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196 30.60 6 9 21 8703-J6。 用車 (嘉義市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196 6 9 21 304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3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305-306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307 三、 人事費彙計表..................... 309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310-311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312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4,76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4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 4,761 各組室 1.辦理選舉所需超時加班費81千元。 法委員選舉 2.業務費4,680千元: 1000 人事費 81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1040 加班費 81 會99所,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307 2000 業務費 4,680 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2003 教育訓練費 77 算,計需增加77千元。 2009 通訊費 40 (2)各項郵電等通訊費40千元。 2030 兼職費 250 (3)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250千元:監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縣市4,5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26 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縣市2,000 2039 委辦費 1,774 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元、薦兼6,00 2051 物品 149 0元、委兼5,000元;常兼人員月支簡兼3,5 2054 一般事務費 780 00元、薦兼3,000元、委兼2,500元。 2072 國內旅費 14 (4)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5個月 ,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 編列預算,計需增加70千元。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投票通知單列印、校 對費、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費 、分發費、選舉人名冊編造費、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工作費、監察小組委員工作費, 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 需增加1,526千元。 (6)委辦費1,774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 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務 費)。 <1>兼職費1,268千元。 <2>業務費506千元,包括: #1.人口數未滿3萬人之鄉鎮公所3所。 #2.人口數3萬人以上未滿6萬人之鄉鎮 公所3所。 (7)辦理選舉期間所需文具紙張、耗材、投開 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物品149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780千元: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茶水 、餐費、佈置、清潔經費、會議費等費 用,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算,計需增加730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千元。 (9)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14千元。 305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8,52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8,189 人事室 1.人事費7,019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4人、駕駛 1000 人事費 7,019 1人,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離島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399 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施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616 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 1030 獎金 957 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80 2.兼職費1,164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197 員14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4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348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6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422 0元。 2000 業務費 1,164 3.獎補助費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164 ,以退休退職人員1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6 4085 獎勵及慰問 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331 各組室 1.業務費331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331 (1)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30 經費30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5 (2)資訊系統維護5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7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7千元。 2027 保險費 2 (4)公務車輛保險費等2千元。 2051 物品 38 (5)物品38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4 一般事務費 98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7 (6)一般事務費98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6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72 國內旅費 108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等事務費。 (7)房屋建築養護費17千元,係辦公廳舍保養 、維修費用等。 (8)車輛、辦公器具養護26千元。 (9)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108千元。 306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4,761 8,520 13,281 1000 人事費 81 7,019 7,1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4,399 4,399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616 616 1030 獎金 - 957 957 1035 其他給與 - 80 80 1040 加班費 81 197 278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348 348 1055 保險 - 422 422 2000 業務費 4,680 1,495 6,175 2003 教育訓練費 77 - 77 2009 通訊費 40 30 70 2018 資訊服務費 - 5 5 2024 稅捐及規費 - 7 7 2027 保險費 - 2 2 2030 兼職費 250 1,164 1,414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 7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26 - 1,526 2039 委辦費 1,774 - 1,774 2051 物品 149 38 187 2054 一般事務費 780 98 878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17 17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26 26 費 2072 國內旅費 14 108 122 4000 獎補助費 - 6 6 4085 獎勵及慰問 - 6 6 307 本 頁 空 白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399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616 六、獎金 957 七、其他給與 80 八、加班費 278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348 十一、保險 422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7,100 309 金門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4 4 - - - - - - - - - - 1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4 4 - - - - - - - - - - 1 1 政業務 310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5 5 6,822 6,688 134 - - - - - - 5 5 6,822 6,688 134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 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人,月支35,000 元,5個月,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 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需增加 70千元。 311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255 30.60 8 23 9 3151-J7。 用車 (金門縣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255 8 23 9 312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3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313-314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315 三、 人事費彙計表..................... 317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318-319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320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2,09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4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 2,092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1.辦理選舉所需超時加班費53千元。 法委員選舉 2.業務費2,039千元: 1000 人事費 53 (1)辦理選舉講習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1040 加班費 53 會10所,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31千 2000 業務費 2,039 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 2003 教育訓練費 4 ,計需增加4千元。 2009 通訊費 40 (2)各項郵電等通訊費40千元。 2030 兼職費 173 (3)辦理選舉期間兼職人員兼職費173千元:監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察小組委員月支直轄市6,000元、縣市4,5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64 0元;顧問月支直轄市3,000元、縣市2,000 2039 委辦費 1,180 元;臨兼人員月支簡兼7,000元、薦兼6,00 2051 物品 82 0元、委兼5,000元;常兼人員月支簡兼3,5 2054 一般事務費 212 00元、薦兼3,000元、委兼2,500元。 2072 國內旅費 14 (4)臨時人員酬金2人,月支35,000元,5個月 ,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 編列預算,計需增加70千元。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投票通知單列印、校 對費、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裝訂整理費 、分發費、選舉人名冊編造費、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工作費、監察小組委員工作費, 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 需增加264千元。 (6)委辦費1,180千元,係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 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務 費)。 <1>兼職費880千元。 <2>業務費300千元,包括:人口數未滿3萬 人之鄉鎮市區公所4所。 (7)辦理選舉期間所需各種文具紙張、消耗用 品、投開票所應用物品、油料等82千元。 (8)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212千元: <1>印製選舉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茶水 、餐費、佈置、清潔經費、會議費等費 用,扣除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 算,計需增加162千元。 <2>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千元。 (9)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14千元。 313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4,20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3,902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1.人事費2,945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2人計,年 1000 人事費 2,945 需薪俸、專業加給、離島加給,考績及年終工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040 作獎金,休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 1030 獎金 448 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公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37 2.業務費957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員1 1040 加班費 67 0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6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87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4人,每人每月3,000 1055 保險 166 元。 2000 業務費 957 2030 兼職費 957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300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1.業務費300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300 (1)在職專修所需,學分補助經費,計40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40 。 2009 通訊費 28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24 稅捐及規費 6 經費,計28千元。 2027 保險費 4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6千元。 2051 物品 36 (4)公務車輛保險費等4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85 (5)物品36千元,係採購油料費等。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8 (6)一般事務費85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3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72 國內旅費 60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等事務費。 (7)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18千元 。 (8)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3千元。 (9)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60千元。 314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3703671100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2,092 4,202 6,294 1000 人事費 53 2,945 2,998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2,040 2,040 1030 獎金 - 448 448 1035 其他給與 - 37 37 1040 加班費 53 67 12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187 187 1055 保險 - 166 166 2000 業務費 2,039 1,257 3,296 2003 教育訓練費 4 40 44 2009 通訊費 40 28 68 2024 稅捐及規費 - 6 6 2027 保險費 - 4 4 2030 兼職費 173 957 1,13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0 - 7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64 - 264 2039 委辦費 1,180 - 1,180 2051 物品 82 36 118 2054 一般事務費 212 85 297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18 18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 23 23 費 2072 國內旅費 14 60 74 315 本 頁 空 白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040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 六、獎金 448 七、其他給與 37 八、加班費 120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87 十一、保險 166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2,998 317 連江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2 2 - - - - - - - - - -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2 2 - - - - - - - - - - - - 政業務 318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2 2 2,878 2,858 20 - - - - - - 2 2 2,878 2,858 20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本年度「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 委員選舉臨時人員2人,月支35,000 元,5個月,計350千元,扣除第11屆 立法委員選舉已編列預算,計需增加 70千元。 319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7 101.03 2,351 392 30.60 12 8 7 8621-J6。 用車 (連江縣選舉 委員會) 1 機車 1 103.05 150 98 30.60 3 1 3 ADV-8529。( 連江縣選舉委 員會) 合 計 490 15 9 10 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