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書表名稱 頁 次 一、預算總說明-------------------------------------------- 1-23 二、主要表 1.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25 2.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26 三、附屬表 1.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27 2.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8-32 3.各項費用彙計表-------------------------------------- 34-35 4.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36-37 5.資本支出分析表-------------------------------------- 38-39 6.人事費彙計表---------------------------------------- 41 7.預算員額明細表-------------------------------------- 42-43 8.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44-45 9.捐助經費分析表-------------------------------------- 46-47 10.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49 11.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50-51 12.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52-53 13.委辦經費分析表-------------------------------------- 54-55 14.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 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56-59 預算總說明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本會係依據 總統 105 年 8 月 10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500091191 號令公布 之「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 2 條規定設置,掌理 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不當取得財產之調查、返還、追徵、權 利回復等工作,建立政黨間公平競爭,保障各政黨在平等基礎上從事政 治活動的權利,俾健全並深化我國民主政治,以落實轉型正義。 (二)內部分層業務 本會內部單位及編組(如附組織系統圖) ,係依行政院 105 年 8 月 12 日 院臺人字第 1050173447 號令發布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組織規程」等 規定設置,有關內部單位業務職掌劃分如下: 1.設置委員會,委員 11 人至 13 人,任期 4 年,由行政院院長派(聘)之, 並指定其中 1 人為主任委員,綜理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對外代 表本會;1 人為副主任委員,襄助主任委員處理會務。 2.設有調查一組、調查二組及行政組,其掌理事項,包括賡續處理各政黨 及附隨組織之財產申報與界定事宜;實施獎勵措施以獲取各項可供調查 之可靠資訊,並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與程序進行調查及處理不當取得之財 產;持續維護專屬網站即時公告各項事件不當取得之財產內容;辦理調 查人員專業訓練與推廣調查業務,舉辦各類政黨政治與民主深化之業務 研討會等事項。 3.人事管理員、主計員與政風人員分別辦理人事管理業務、歲計與會計等 主計業務及機關安全維護等政風事項。 1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組織系統圖 主 任 委 員 副主任委員 委員會議 委 員 主任秘書 調 調 行 人 主 政 查 查 政 事 計 風 一 二 組 ︵ ︵ ︵ 組 組 兼 兼 兼 ︶ ︶ ︶ 註:人事、主計及政風係由行政院派員兼任(辦)。 2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2.預算員額說明表 與上年度預 本年度 上年度 類別 算員額比較 說明 預算員額 預算員額 增減 職員 1 1 0 本會預算員額 25 人,包括政 聘用 24 18 6 務官 1 人、副主任委員 1 人、 專任委員 2 人及聘用人員 21 人。 合計 25 19 6 3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二、本(108)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8)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績效 一般行政 本會一般經常性行政業 本計畫係屬一般經常性行政作業,各 務,包括人事、主計、文 按其職掌,分別依法辦理相關事務,促 書庶務等基本行政工作 使各項幕僚作業周延完善,以順遂各 維持及臨時交辦事項。 項調查業務之進行。 黨產處理業務 1.財產查核業務 (1)賡續處理財產之申 透過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等財產申報 報業務。 業務,蒐集申報義務人財產之取得來 源與處分狀況,以作為追蹤或查核之 基礎。 (2)辦理政黨及其附隨 界定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 組織 等財產範圍之 財產範圍,釐清可能潛藏不當取得財 界定業務。 產之事項,俾利規劃與執行各項查核 計畫,並據以建立相關調查機制。 2.調查追徵業務 (1)釐清政黨、附隨組織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與程序執行政黨及 及其受託管理人不 其附隨組織等不當取得財產之範圍, 當取得之財產範圍, 與相關禁止處分豁免要件範圍之 調 並執行相關法制程 查、認定等業務,進行事實及證據之調 序。 查,以達成釐清、追徵、返還及權利回 復等任務。 (2) 實施獎勵措施以獲 採行獎勵方式,鼓勵民眾舉發並提供 取各項可供調查之 資訊,可有效確立追查之事證,俾助提 可靠資訊。 升調查能量。 (3)持續維護專屬網站 維護專屬網站,對外提供本會調查及 即 時 公 告 各 項 事 件 取回或追徵價額之進度,向民眾公開 不 當 取 得 之 財 產 內 相關資訊,以維護人民知的權利。 容。 (4)辦理各類政黨政治 運用蒐集之相關史料,藉由各類研討 4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二、本(108)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8)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績效 與民主深化之業務 會與座談會及相關業務之推展活動, 研討會及座談會等。 使政黨政治公平競爭之民主概念深化 於民心。 (5)辦理調查人員專業 調查人員藉由參加各項專業職能教育 精進教育訓練。 訓練,以強化並提升專業調查技術,俾 利執行各項查核計畫。 5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二、本(108)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二)本(108)年度預算提要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本 年 度 預 算 數 科 目 名 稱 經常門 資本門 合 計 1.歲入部分: 30 - 30 規費收入 30 - 30 使用規費收入 30 - 30 資料使用費 30 - 30 2.歲出部分: 50,663 2,040 52,703 一般行政 38,531 216 38,747 黨產處理業務 11,732 1,824 13,556 第一預備金 400 - 400 6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三、以往年度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6)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6)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般行政 本會一般經常性行政業務, 1.人事辦理人員升遷、考核、進用及離職 包括人事、主計、文書庶務 等業務。 等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及臨 2.主計職掌預算彙編、內部審核及編製會 時交辦事項。 計月報、決算等會計事務,並兼辦統計 等業務。 3.行政組辦理行政法規修訂、每月委員會 議事宜、主管會報及會務會報資料彙 整;辦理各項採購之招標及驗收、辦公 室內部清潔管理及維護、財產增減及報 廢等業務;文書收發、出版品管理、檔 案管理等業務。 黨產處理業務 1.財產查核業務 (1)受理政黨、附隨組織及 1.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 其受託管理人財產申報 條例第 8 條之規定,受理適用本條例之 業務。 各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之財 產申報業務。 2.截至 106 年度 12 月底止,尚有中國新 社會黨等 6 政黨未予申報。經本會委員 會議討論後決議,依黨產條例第 26 條第 1 項對前開政黨處以罰鍰,並已對前開 政黨發出陳述意見函,待相關程序完備 後作成裁罰處分。 3.截至 106 年度 12 月底已受理申報事項: (1)政黨-中國民主社會黨:105 年 11 月 3 日向本會申報財產,經本會函復該黨請 其補充資料後,該黨於 105 年 12 月 29 日向本會提供補充資料。該黨提供之資 料包括政黨現有財產申報表、政黨已變 動財產申報表。 (2)政黨-中國國民黨:分別在 106 年 2 月 20 日、3 月 21 日及 8 月 9 日,向本會 申報部分財產。2 月 20 日申報部分已 7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三、以往年度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6)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6)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變動財產,其中包含該黨投資事業座落 在中國大陸地區山東省青島市已變動 非現有的土地及建物資料。3 月 21 日 申報其現有的 36 年第 2 期美金公債, 目前信託於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3)政黨-民主進步黨:106 年 7 月 24 日 向本會申報財產,提供之資料包括政黨 現有財產申報表、政黨已變動財產申報 表。 (4)政黨-中國青年黨:106 年 11 月 24 日 向本會申報財產,提供政黨現有財產申 報表、政黨已變動財產申報表等資料。 (5)附隨組織-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本 會於 105 年 11 月 1 日認定該公司為中 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後,於 106 年 1 月 11 日函請該公司向本會申報財產,該公 司乃於 106 年 4 月 7 日向本會申報財 產,提供附隨組織現有財產申報表等資 料。該公司又於同年 4 月 28 日申報已 變動財產資料。 (6)附隨組織-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本會 於 105 年 11 月 1 日認定該公司為中國 國民黨之附隨組織後,於 106 年 1 月 11 日函請欣裕台公司向本會申報財產。欣 裕台公司乃於 106 年 4 月 7 日向本會申 報財產,提供附隨組織現有財產申報表 等。該公司又於同年 4 月 28 日申報已 變動財產資料。 (7)政黨之受託管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 行:106 年 4 月 13 日向本會申報中國 國民黨信託財產,提供信託契約(含信 託財產目錄)及政黨現有財產申報表 8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三、以往年度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6)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6)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受託管理人)、政黨已變動財產申報表 (受託管理人)等資料。 (8)政黨之受託管理人-臺灣銀行:106 年 7 月 5 日向本會申報中國國民黨信託財 產,提供信託契約及政黨現有財產申報 表(受託管理人)、政黨已變動財產申報 表(受託管理人)等資料。 (9)政黨之受託管理人-安泰商業銀行於 106 年 9 月 15 日向本會申報曾受託管 理中國國民黨之信託財產。經本會要求 已於 11 月 6 日進行補正並提供補充資 料。 (10)附隨組織之受託管理人-上海商業儲 蓄銀行於 106 年 10 月 26 日向本會申 報曾受託管理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之信託財產。 (11)自行申報之附隨組織-臺電文化工作 基金會:106 年 5 月 4 日向本會申報 財產,提供附隨組織現有財產申報表、 捐助及組織章程,表示其基金來源係 中國國民黨捐助。 (12)自行申報之附隨組織-新境界文教基 金會:民主進步黨 106 年 7 月 24 日向 本會申報新境界文教基金會之財產, 提供附隨組織現有財產申報表及附隨 組織已變動財產申報表。 (2)辦理政黨及附隨組織等 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 財產範圍之界定業務。 例第 14 條、第 15 條、第 18 條及第 22 條 等規定,有關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 理人之認定,不當取得財產之認定及其移 轉範圍、現存利益、應扣除之對價及應追 9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三、以往年度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6)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6)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徵之價額等之認定,不受禁止處分限制之 認定、許可及復查案,聽證之舉行,舉發之 獎勵條件、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回復權 利之申請案,罰鍰處分,委員提案之審議, 及其他依法應由委員會會議決議之事項, 應由委員會議議決之。本會每月召開 2 次 委員會議,106 年度共召開 24 次委員會議 及 2 次臨時委員會議。 2.調查追徵業務 (1)釐清政黨、附隨組織及 1.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 其受託管理人不當取得 條例第 14 條規定辦理公開聽證,通知 之財產範圍,舉辦聽證 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就事實及法律上 會及執行相關法制程序 疑義表示意見。106 年度 1 月至 12 月份 等情形。 期間辦理 11 場聽證會,各場次時間及 事由如下: (1)105 年 11 月 25 日第 3 次臨時委員會議 決議,於 106 年 1 月 20 日就「財團法 人民生建設基金會是否為社團法人中 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案」舉行聽證。該 次聽證並於同日上午 10 時舉行。 (2)105 年 11 月 25 日第 3 次臨時委員會議 決議,於 106 年 1 月 20 日就「財團法 人民族基金會、民權基金會及國家發展 基金會等 3 基金會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 國民黨之附隨組織案」舉行聽證。該次 聽證並於同日下午 3 時舉行。 (3)106 年 2 月 7 日第 11 次委員會議決議 於同年 2 月 24 日就「社團法人中國青 年救國團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 之附隨組織案」舉行聽證。 (4)106 年 2 月 21 日第 12 次委員會議決議 於同年 3 月 24 日就「社團法人中國國 10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三、以往年度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6)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6)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民黨以轉帳撥用等方式取得國有房屋 及其基地並已移轉他人之追徵案」舉行 聽證。 (5)106 年 3 月 28 日第 14 次委員會議決議 於同年 4 月 27 日就「中華民國婦女聯 合會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 隨組織及其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財產 案」舉行聽證。 (6) 106 年 5 月 9 日第 17 次委員會議決議 於同年 6 月 6 日就「民眾葉頌仁陳情其 父葉中川原有坐落國家發展研究院前 中興山莊院區之土地疑係中國國民黨 不當取得財產案」舉行聽證。 (7)106 年 6 月 27 日第 20 次委員會議決議 於同年 7 月 18 日就「中華民國婦女聯 合會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 隨組織」再度舉行聽證。 (8) 106 年 8 月 16 日就「中影股份有限公 司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 組織」舉行聽證。 (9)106 年 8 月 30 日就「元利建設企業股份 有限公司取得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國 家發展研究院前中興山莊土地」舉行聽 證。 (10)106 年 10 月 24 日就「社團法人中國青 年救國團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 之附隨組織」舉行第 2 次聽證。 (11)106 年 12 月 21 日就「中國廣播股份有 限公司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 附隨組織」舉行聽證。 2.調查案件經公開聽證程序後,得就調查 結果作成行政處分。106 年 3 月 24 日就 11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三、以往年度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6)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6)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中國國民黨以轉帳撥用等方式取得 國有房屋及其基地並已移轉他人之追 徵案」舉行聽證程序,並經本委員會議 討論後決議,於同年 6 月 14 日作成行 政處分:本會處分書附表所載之 458 筆 國有特種房屋基地,係為社團法人中國 國民黨不當取得之財產,並自社團法人 中國國民黨之其他財產追徵其價額共 計新臺幣 8 億 6,488 萬 3,550 元。惟上 開義務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於追徵 價額繳納期限前,仍未依法繳納受追徵 之價額,爰將前開處分檢附相關資料移 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執行。 3.本會於 106 年度接獲 203 件檢舉及陳情 案,均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 產處理條例及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 情形分別處理。其中同年 6 月 6 日舉行 聽證之「民眾葉頌仁陳情其父葉中川原 有坐落國家發展研究院前中興山莊院 區之土地疑係中國國民黨不當取得財 產案」 ,即係因人民陳情所發動,目前持 續調查中。 (2)實施獎勵措施以獲取各 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 項 可 供 調 查 之 可 靠 資 例第 13 條規定訂定「獎勵舉發政黨及其附 訊。 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辦法」 ,並公告於本會 網頁,俾資獲取可靠資訊及提升調查能量。 (3)建立專屬網站即時公告 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 各項事件不當取得財產 例第 23 條規定建置專屬網站。其平台已於 內容。 106 年 6 月 30 日正式上線,除 97 年以前 之清查資料重新公開外,本會則依不同業 12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三、以往年度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6)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6)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務、案件與事由分別以時間軸的方式呈現 立案調查、聽證辦理進度與相關訴訟辦理 情形,並公布各項申請進度(包括申報事 項、獎勵舉發及回復權利),以落實政府資 訊公開透明之權責。在黨產處理議題中, 亦建置史料專區進行史料徵集,廣召各界 提供典藏交流,並定期上傳史料故事將黨 產議題深入淺出的讓公眾知悉。 (4)辦理各類政黨政治與民 本會於 106 年度辦理各類政黨政治與民主 主深化之業務研討及座 深化相關業務研討會及座談會共 5 場次, 談等。 其辦理情形分述如下: 1.106 年 3 月 10 日於輔仁大學法學院舉辦 「台德黨產處理法制與經驗比較」學術 座談會,其影音檔已公布於本會網站。 2.106 年 5 月 22 日於高雄市舉辦「轉型正 義與民主鞏固」學術研討會,其影音檔 已公布於本會網站。 3.106 年 6 月 10 日於台大法律學院舉辦 「轉型正義與民主鞏固」學術研討會, 其影音檔已公布於本會網站。 4.106 年 11 月 13 日於成大社會科學院舉 辦「轉型正義與民主鞏固」學術研討會, 其成果將於日後刊載於本會期刊。 5.106 年 12 月 15 日於福華國際文教會館 舉辦「轉型正義與產業金融秩序」學術 研討會,其成果日後將刊載於本會期 刊。 (5) 辦 理 專 業 精 進 教 育 訓 本會於 106 年度辦理各類專業教育訓練共 練。 7 場次,其辦理情形分述如下: 1.106 年 3 月 31 日舉辦「台灣戰後司法人 13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三、以往年度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6)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6)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事制度的嬗遞」 ,以充實本會業務承辦人 員瞭解台灣司法人事制度的問題點。 2.106 年 4 月 10 日舉辦「台灣土地政策的 過去與未來」 ,以增進本會調查人員瞭解 台灣當前土地政策的問題及未來應思考 的方向。 3.106 年 4 月 28 日舉辦「轉型正義系列影 片播放及研討」 ,俾利本會人員瞭解德國 如何推動轉型正義及如何處理附隨組 織。 4.106 年 6 月 16 日舉辦「從歷史建築看黨 產」,以提供本會人員瞭解歷史建築與黨 產的關連。 5.106 年 7 月 5 日舉辦「從史塔西到梅克 爾:德國轉型正義之路」 ,有助本會人員 瞭解德國轉型正義作業困難之處及政府 和民間如何克服。 6.106 年 7 月 28 日舉辦「官方與民間史料 的搜尋及解讀應用:以婦聯會為例」 ,俾 利本會人員瞭解史料可能存在之處,以 及該如何解讀運用,以增進本會調查能 力。 7.106 年 11 月 23 日舉辦「轉型正義的基 本理念及社會教育的經驗」,有助於同 仁了解目前工作與轉型正義概念的連 結,以及未來如何將目前累積的成果向 全民推廣。 14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三、以往年度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6)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2.前(106)年度決算辦理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動 支 決 算 數 全 年 度 科 目 名 稱 第 一合 計 餘絀數 預 算 數 收 付 應收(付)數 預 備 金 合 計 實 現 數保 留 數 1.歲入部分: - - - 30 - 30 -30 規費收入 - - - 30 - 30 -30 使用規費收入 - - - 30 - 30 -30 資料使用費 - - - 30 - 30 -30 2.歲出部分: 55,152 - 55,152 40,014 956 40,970 14,182 一般行政 40,463 300 40,763 29,685 956 30,641 10,122 黨產處理業務 14,259 - 14,259 10,329 - 10,329 3,930 第一預備金 430 -300 130 - - - 130 15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二)上(107)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7)年度已過期間(107 年 1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般行政 本 會 一 般 經 常 性 行 政 業 1.本計畫工作屬一般行政幕僚任務,按其職 務,包括人事、主計、文 掌執行各項基本行政庶務工作,以支援調 書庶務等基本行政工作維 查業務之進行。 持及臨時交辦事項。 2.辦理各類檔案編目與建檔事務,提供檔案 應用服務,及便利民眾運用政府資訊。 3.建置保全與警衛勤務等安全維護事務,以 確保本會整體安全。 黨產處理業務 1.財產查核業務 (1)受理政黨、附隨組織 1.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 及其受託管理人財產 例第 8 條之規定,受理適用本條例之各政 申報業務。 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之財產申報 業務。 2.截至 107 年 7 月底止已受理申報事項: (1)政黨-中國民主社會黨:105 年 11 月 3 日 向本會申報財產,經本會函復該黨請其補 充資料後,該黨於 105 年 12 月 29 日向本 會提供補充資料。該黨提供之資料包括政 黨現有財產申報表、政黨已變動財產申報 表。 (2)政黨-中國國民黨:分別在 106 年 2 月 20 日及 3 月 21 日,向本會申報部分財產。 2 月 20 日申報部分已變動財產,其中包 含該黨投資事業座落在中國大陸地區山 東省青島市已變動非現有的土地及建物 資料。3 月 21 日申報其現有的 36 年第 2 期美金公債,目前信託於中國信託商業銀 行。在 106 年 8 月 9 日申報現有及已變動 財產之後,復於 106 年 11 月 15 日及 107 年 7 月 6 日補充申報。 (3)政黨-民主進步黨:106 年 7 月 24 日向 本會申報財產,提供之資料包括政黨現有 財產申報表、政黨已變動財產申報表。並 16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二)上(107)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7)年度已過期間(107 年 1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於 107 年 5 月 11 日提供申報補充資料。 (4)政黨-中國青年黨:106 年 11 月 24 日向 本會申報財產,提供政黨現有財產申報 表、政黨已變動財產申報表等資料。 (5)附隨組織-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本會 於 105 年 11 月 1 日認定該公司為中國國 民黨之附隨組織後,於 106 年 1 月 11 日 函請該公司向本會申報財產,該公司乃於 106 年 4 月 7 日向本會申報財產,提供附 隨組織現有財產申報表等資料。該公司又 於同年 4 月 28 日申報已變動財產資料。 (6)附隨組織-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本會於 105 年 11 月 1 日認定該公司為中國國民 黨之附隨組織後,於 106 年 1 月 11 日函 請欣裕台公司向本會申報財產。欣裕台公 司乃於 106 年 4 月 7 日向本會申報財產, 提供附隨組織現有財產申報表等。該公司 又於同年 4 月 28 日申報已變動財產資料。 (7)附隨組織-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本會於 107 年 2 月 1 日認定該會為中國國民黨之 附隨組織並函請該會向本會申報財產。婦 聯會於 107 年 5 月 31 日申報,並於 6 月 21 日補正現有財產內容。就婦聯會尚未 申報之已變動財產,本會已函請其儘速補 正。 (8)政黨之受託管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106 年 4 月 13 日向本會申報中國國民黨 信託財產,提供信託契約(含信託財產目 錄) 及政 黨現 有財 產 申報 表 ( 受託 管理 人)、政黨已變動財產申報表(受託管理 人)等資料。 (9)政黨之受託管理人-臺灣銀行:106 年 7 17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二)上(107)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7)年度已過期間(107 年 1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月 5 日向本會申報中國國民黨信託財產, 提供信託契約及政黨現有財產申報表(受 託管理人)、政黨已變動財產申報表(受託 管理人)等資料。 (10)政黨之受託管理人-安泰商業銀行:106 年 9 月 15 日向本會申報曾受託管理中 國國民黨之信託財產,提供「政黨已變 動財產申報表(受託管理人)」及信託契 約資料,並經本會要求已於 11 月 6 日進 行補正並提供補充資料。 (11)附隨組織之受託管理人-上海商業儲蓄 銀行:106 年 10 月 26 日向本會申報曾 受託管理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信託 財產,提供「附隨組織已變動財產申報 表(受託管理人)」資料。 (12)附隨組織之受託管理人-中央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及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之財產 受託管理人於 107 年 3 月 1 日向本會申 報曾受託管理前揭二公司之信託財產, 提供「附隨組織已變動財產申報表(受託 管理人)」資料。 (13)自行申報之附隨組織-臺電文化工作基 金會:106 年 5 月 4 日向本會申報財產, 提供附隨組織現有財產申報表、捐助及 組織章程,表示其基金來源係中國國民 黨捐助。 (14)自行申報之附隨組織-新境界文教基金 會:民主進步黨 106 年 7 月 24 日向本會 申報新境界文教基金會之財產,提供附 隨組織現有財產申報表及附隨組織已變 動財產申報表。 18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二)上(107)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7)年度已過期間(107 年 1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2)辦理政黨及附隨組織 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等財產範圍之界定業 第 14 條、第 15 條、第 18 條及第 22 條等規 務。 定,有關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之 認定,不當取得財產之認定及其移轉範圍、 現存利益、應扣除之對價及應追徵之價額等 之認定,不受禁止處分限制之認定、許可及 復查案,聽證之舉行,舉發之獎勵條件、方式 及其他相關事項,回復權利之申請案,罰鍰 處分,委員提案之審議,及其他依法應由委 員會議決議之事項,應由委員會議議決之。 本會每月召開 2 次委員會議,107 年度 1 月 至 7 月期間,共召開 14 次委員會議及 1 次臨 時委員會議。 2.調查追徵業務 (1)釐清政黨、附隨組織 1.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 及其受託管理人不當 例第 14 條規定辦理公開聽證,通知當事人 取得之財產範圍,舉 及利害關係人就事實及法律上疑義表示意 辦聽證會及執行相關 見。107 年度 1 月至 7 月期間辦理 4 場聽 法制程序等情形。 證會,各場次時間及事由如下: (1)106 年 12 月 26 日第 32 次委員會議決議, 於 107 年 2 月 2 日就「中華民國民眾服務 總社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 組織」舉行聽證。該次聽證並於同日上午 9 時 30 分舉行。 (2)107 年 2 月 27 日第 36 次委員會議決議, 於 107 年 3 月 29 日就「財團法人民族基 金會、民權基金會及國家發展基金會等 3 基金會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 隨組織,及其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財產」 舉行聽證。該次聽證並於同日上午 10 時 舉行。 19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二)上(107)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7)年度已過期間(107 年 1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3)107 年 4 月 13 日第 39 次委員會議決議, 於同年 5 月 22 日就「社團法人中國國民 黨不當取得臺北市中正區中正段三小段 104 地號土地及其地上建物且已移轉他人 之追徵案」舉行聽證。該次聽證並於同日 上午 9 時 30 分舉行。 (4)107 年 6 月 7 日第 43 次委員會議決議於 同年 6 月 26 日就「臺北市中正區愛國東 路 100 號、102 號大樓(大孝大樓)及其 坐落土地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不 當取得財產並已移轉他人之追徵案」舉行 聽證。該次聽證並於同日上午 9 時 30 分 舉行。 2.調查案件經公開聽證程序後,得就調查結 果作成行政處分。 (1)106 年 4 月 27 日及同年 7 月 18 日分別就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是否為社團法人 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舉行 2 次聽證, 並經本會第 7 次臨時委員會議討論決議, 於 107 年 2 月 1 日作成行政處分:認定被 處分人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為中國國民 黨之附隨組織。 (2)106 年 11 月 1 日本會召開記者會,並針 對「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 條例」中所規範之申報義務,及負有相關 申報義務之對象,即政黨、附隨組織及其 受託管理人等進行說明。經本會委員會議 討論決議後,於 107 年 4 月 26 日作成行 政處分:認定被處分人民主行動黨違反政 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第 8 條第 1 項規定,處新臺幣一百萬元 罰鍰。 20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二)上(107)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7)年度已過期間(107 年 1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3)106 年 1 月 20 日及 107 年 3 月 29 日就 「財團法人民族基金會、民權基金會及國 家發展基金會等 3 基金會是否為社團法 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案」舉行聽證, 並經本會第 44 次委員會議討論決議,於 107 年 6 月 29 號作成行政處分:認定被 處分人財團法人民族基金會、財團法人民 權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國家發展基金會為 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 (4)107 年 5 月 22 日就「臺北市中正區中正 段三小段 104 地號土地及原地上建物是 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 舉行聽證,並經本會第 46 次委員會議討 論決議,於同年 7 月 24 日作成行政處分: 認定坐落臺北巿中正段三小段 104 地號 土地及原地上建物為被處分人不當取得 之財產,並自被處分人之其他財產追徵其 價額共計新臺幣十一億三千九百七十三 萬零六元(1,139,730,006 元)。 3.本會於 107 年度 1 月至 7 月期間接獲 66 件 檢舉及陳情案,均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 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及處理人民陳情案件 要點情形分別處理。 (2)實施獎勵措施以獲取 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各項可供調查之可靠 第 13 條規定訂定「獎勵舉發政黨及其附隨組 資訊。 織不當取得財產辦法」 ,並公告於本會網頁, 俾資獲取可靠資訊及提升調查能量。 (3)建立專屬網站即時公 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告各項事件不當取得 第 23 條規定建置專屬網站。其平台已於 106 財產內容。 年 6 月 30 日正式上線,除 97 年以前之清查 21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二)上(107)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7)年度已過期間(107 年 1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資料重新公開外,本會則依不同業務、案件 與事由分別以時間軸的方式呈現立案調查、 聽證辦理進度與相關訴訟辦理情形,並公布 各項申請進度(包括申報事項、獎勵舉發及回 復權利),以落實政府資訊公開透明之權責。 在黨產處理議題中,亦建置史料專區進行史 料徵集,廣召各界提供典藏交流,並定期上 傳史料故事將黨產議題深入淺出的讓公眾知 悉。 (4)辦理各類政黨政治與 本會於 107 年度 1 月至 7 月期間辦理各類政 民主深化之業務研討 黨政治與民主深化相關業務研討會及座談會 及座談等。 共 2 場次,其辦理情形分述如下: 1.107 年 3 月 19 日於屏東大學舉辦「公眾記 憶與黨產研究」學術研討會。 2.107 年 6 月 12 日於政治大學舉辦「傅正及 黨產研究」學術研討會。 22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二)上(107)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2.上(107)年度已過期間(107 年 1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預算執行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截至 7 月底累計支付數 分 配 數 執行率 全 年 度 截至 7 月 累 計 科 目 名 稱 合 計餘 額 預 算 數 底分配數 實 現 數 暫付數 ( 6 )= ( 4) /( 1 ) (4)=(2)+(3) (5)=(1)-(4) (1) (2) (3) (1)歲入部分: 30 8 6 - 6 2 75% 規費收入 30 8 6 - 6 2 75% 使用規費收入 30 8 6 - 6 2 75% 資料使用費 30 8 6 - 6 2 75% (2)歲出部分: 46,512 27,648 23,841 248 24,089 3,559 87% 一般行政 31,712 20,231 17,598 194 17,792 2,439 88% 黨產處理業務 14,400 7,417 6,243 54 6,297 1,120 85% 第一預備金 400 - - - - - - 23 本 頁 空 白 24 主 要 表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30 30 30 0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30 30 30 0 0503940000 17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30 30 30 0 050394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30 30 30 0 0503940305 1 資料使用費 30 30 30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受理檔案閱覽抄 錄複製等收入。 25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52,703 46,512 6,191 0003940000 17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52,703 46,512 6,191 3303940000 行政支出 52,703 46,512 6,191 3303940100 1 一般行政 38,747 31,712 7,035 1.本年度預算數38,747千元,包括人事費30 ,689千元,業務費7,842千元,設備及投 資216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30,689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聘用人員6人及伸算調整待遇等經費 6,388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8,058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文具紙張及書表印製等經費9 74千元,增列檔案數位典藏掃描及維 護經費1,621千元,計淨增647千元。 3303940200 2 黨產處理業務 13,556 14,400 -844 1.本年度預算數13,556千元,包括業務費10 ,682千元,設備及投資1,824千元,獎補 助費1,05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財產查核業務經費5,897千元,較上年 度增列辦理德國黨產處理委員會運作 情形委託研究等經費1,549千元。 (2)調查追徵業務經費7,659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舉發獎勵金等經費2,393千元。 3303949800 3 第一預備金 400 400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26 附 屬 表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03940300 -0503940305 調查一組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3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使用規費收入 -資料使用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本年度預算數係受理檔案閱覽抄錄複製等收入。 本年度預算數係受理檔案閱覽抄錄複製等收入。 本年度預算數係受理檔案閱覽抄錄複製等收入。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46條及本會於105年10月18日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46條及本會於105年10月18日 本年度預算數係受理檔案閱覽抄錄複製等收入。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46條及本會於105年10月18日 本年度預算數係受理檔案閱覽抄錄複製等收入。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46條及本會於105年10月18日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46條及本會於105年10月18日 第4次委員會議通過臺黨產調一字第1050000668 第4次委員會議通過臺黨產調一字第1050000668 第4次委員會議通過臺黨產調一字第1050000668 第4次委員會議通過臺黨產調一字第1050000668 第4次委員會議通過臺黨產調一字第1050000668 號函分行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卷宗閱覽須知 號函分行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卷宗閱覽須知 號函分行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卷宗閱覽須知 號函分行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卷宗閱覽須知 號函分行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卷宗閱覽須知 」等規定辦理。 」等規定辦理。 」等規定辦理。 」等規定辦理。 」等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30 0503940000 17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 30 會 050394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30 0503940305 1 資料使用費 30 係受理檔案閱覽抄錄複製等收入。 27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94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8,74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運用良好行政管理作業程序,以利各項幕僚庶務運作周延 凡本會各項特定業務計畫以外之一般行政等事務,均屬本 運用良好行政管理作業程序,以利各項幕僚庶務運作周延 完善,並促進調查業務之順遂。 計畫範圍。 完善,並促進調查業務之順遂。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30,689 行政組 本項計需經費30,689千元,其內容如下: 0100 人事費 30,689 1.政務官1人全年待遇2,356千元。 2.兼任主管職6人(職務加給)976千元。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2,356 3.副主任委員1人、專任委員2人及聘用人員21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976 人全年待遇19,406千元。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9,406 4.員工年終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金2,572千 0111 獎金 2,572 元。 0121 其他給與 496 5.員工休假補助費496千元。 6.員工超時加班費1,491千元,不休假加班費4 0131 加班值班費 1,534 3千元,合共1,534千元。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290 7.員工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部分1,290千元 0151 保險 2,059 。 8.員工全民健康保險費、公務人員保險費及勞 工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2,059千元。 02 基本工作維持 8,058 行政組 本項計需經費8,058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7,842 1.赴國內學校、訓練機構進修或參加採購法等 教育訓練費63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63 2.辦公大樓照明及空調等所需水電費620千元 0202 水電費 620 。 0203 通訊費 540 3.郵資、電話費及網路費等54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33 4.電話總機門號及複印機具等租金333千元。 0231 保險費 147 5.辦公相關設備保險費147千元。 6.兼任委員等兼職費724千元。 0241 兼職費 724 7.辦理業務講習與專題演講之講座鐘點費等16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 千元。 0271 物品 626 8.行政庶務、圖書期刊及文具用品等626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367 。 9.辦公大樓環境清潔佈置、保全與維護、業務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248 簡介及各類書表印製等1,654千元,辦理調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5 查之檔案進行整卷編目及數位典藏勞務服務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27 費1,621千元,辦理文康活動費50千元及健 0291 國內旅費 414 康檢查費42千元,合共3,367千元。 0294 運費 108 10.辦公房屋建築養護費72千元,公共安全檢 查缺失整修費等176千元,合共248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26 11.全年辦公器具養護費25千元。 0299 特別費 158 12.辦公大樓空調、設施養護及消防設備檢修 28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94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8,74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00 設備及投資 216 等327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216 13.公務所需國內旅費414千元。 14.公務運輸裝卸等108元。 15.公務短程車資126千元。 16.主任委員特別費158千元。 17.購置辦公室雜項設備等216千元。 29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940200 黨產處理業務 預算金額 13,55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針對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等財產申報之內容,可確認申 1.賡續處理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財產申報之相 1.針對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等財產申報之內容,可確認申 報義務人之財產取得來源與處分狀況。 關業務。 報義務人之財產取得來源與處分狀況。 2.界定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財產範圍,釐清其 2.辦理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財產範圍之界定與 2.界定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財產範圍,釐清其 不當取得財產之事項,俾利規劃與執行查核。 查核業務。 不當取得財產之事項,俾利規劃與執行查核。 3.採行獎勵方式,鼓勵民眾舉發並提供資訊,可有效確立 3.實施獎勵措施以獲取各項可供調查之可靠資訊。 3.採行獎勵方式,鼓勵民眾舉發並提供資訊,可有效確立 4.進行調查與處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等不當取得財產之相 追查之事證,俾提升調查時效。 追查之事證,俾提升調查時效。 4.依據相關法規與程序處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等不當取得 關業務。 4.依據相關法規與程序處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等不當取得 5.維護本會專屬網站公告調查及取回或追徵價額等各項事 之財產,達成釐清、追徵、返還及權利回復等任務。 之財產,達成釐清、追徵、返還及權利回復等任務。 5.維護專屬網站,對外提供所調查及取回或追徵價額之進 件內容。 5.維護專屬網站,對外提供所調查及取回或追徵價額之進 6.辦理調查人員專業訓練與推廣調查業務。 度,向民眾公開相關資訊,以維護人民知的權利。 度,向民眾公開相關資訊,以維護人民知的權利。 6.調查人員藉由參加各項專業教育訓練,以強化並提升專 7.辦理各類政黨政治與民主深化之業務研討會及座談會等 6.調查人員藉由參加各項專業教育訓練,以強化並提升專 業調查技術。 。 業調查技術。 7.運用蒐集之相關史料,透過各類研討會與座談會及相關 7.運用蒐集之相關史料,透過各類研討會與座談會及相關 業務之推展活動,使政黨政治公平競爭之民主概念深化 業務之推展活動,使政黨政治公平競爭之民主概念深化 於民心。 於民心。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財產查核業務 5,897 調查一組 本項計需經費5,897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4,073 1.本會網站、公文系統及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等 維護所需經費880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880 2.辦理財產查核所需調卷規費等18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18 3.進行查核業務所需專家學者費用及會議出席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99 費或譯稿費等599千元。 0251 委辦費 873 4.辦理德國黨產處理委員會運作情形與分析委 0271 物品 306 託研究經費873千元。 5.辦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等財產之查核業務所 0279 一般事務費 310 需物品等306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67 6.編撰專案業務報告、史料徵集及黨產研究期 0291 國內旅費 333 刊等相關經費130千元,調查推展研討會與 0294 運費 225 業務會議及記者會活動所需場地費、印刷費 、餐費及雜支等180千元,合共31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62 7.資訊機房等各項設施機械養護費367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1,824 8.因公派遣所需國內旅費333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599 9.專案運輸裝卸等225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225 10.公務短程車資162千元。 11.個人電腦、週邊設備、電腦伺服器、網路 卡、網站及公文系統功能增修擴充等相關 軟硬體設備經費1,599千元。 12.查核調查業務用雜項設備225千元。 02 調查追徵業務 7,659 調查二組 本項計需經費7,659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6,609 1.辦理調查業務相關領域專業訓練費等270千 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270 2.檢索資料庫等權利使用費252元。 30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940200 黨產處理業務 預算金額 13,55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12 權利使用費 252 3.研商專案調查所需專家學者費用1,44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142 ,會議出席費216千元,講座鐘點費170千元 及稿費316千元等,合共2,142千元。 0271 物品 500 4.辦理專案調查所需碳粉匣、文具紙張及電腦 0279 一般事務費 1,896 週邊耗材等50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468 5.辦理調查業務資料蒐整、舉辦調查專案聽證 0293 國外旅費 442 會等相關活動所需場地費、印刷費、餐費及 0294 運費 324 雜支等經費1,896千元。 6.因公派遣所需國內旅費468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315 7.派員出國考察歐洲國家處理黨產相關機構之 0400 獎補助費 1,050 法制及實際運作情形所需國外旅費442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1,050 詳派員出國計畫類別表)。 8.調查案件運送裝卸等324千元。 9.公務短程車資315千元。 10.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 例第13條之規定,編列相關獎勵金1,050千 元。 31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94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4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400 行政組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之預備金。 0900 預備金 400 0901 第一預備金 400 32 本 頁 空 白 33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940100 3303940200 3303949800 一般行政 黨產處理業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38,747 13,556 400 52,703 0100 人事費 30,689 - - 30,689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2,356 - - 2,356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976 - - 976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9,406 - - 19,406 0111 獎金 2,572 - - 2,572 0121 其他給與 496 - - 496 0131 加班值班費 1,534 - - 1,534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290 - - 1,290 0151 保險 2,059 - - 2,059 0200 業務費 7,842 10,682 - 18,524 0201 教育訓練費 63 270 - 333 0202 水電費 620 - - 620 0203 通訊費 540 - - 540 0212 權利使用費 - 252 - 252 0215 資訊服務費 - 880 - 88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33 - - 333 0221 稅捐及規費 - 18 - 18 0231 保險費 147 - - 147 0241 兼職費 724 - - 724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 2,741 - 2,757 0251 委辦費 - 873 - 873 0271 物品 626 806 - 1,432 0279 一般事務費 3,367 2,206 - 5,573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248 - - 248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5 - - 25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27 367 - 694 0291 國內旅費 414 801 - 1,215 0293 國外旅費 - 442 - 442 0294 運費 108 549 - 657 0295 短程車資 126 477 - 603 34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940100 3303940200 3303949800 一般行政 黨產處理業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9 特別費 158 - - 158 0300 設備及投資 216 1,824 - 2,04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599 - 1,599 0319 雜項設備費 216 225 - 441 0400 獎補助費 - 1,050 - 1,050 0475 獎勵及慰問 - 1,050 - 1,050 0900 預備金 - - 400 400 0901 第一預備金 - - 400 400 35 不當黨產處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30,689 18,524 1,050 - 17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30,689 18,524 1,050 - 行政支出 30,689 18,524 1,050 - 1 一般行政 30,689 7,842 - - 2 黨產處理業務 - 10,682 1,050 - 3 第一預備金 - - - - 36 理委員會 別科目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400 50,663 - 2,040 - - 2,040 52,703 員會 400 50,663 - 2,040 - - 2,040 52,703 400 50,663 - 2,040 - - 2,040 52,703 - 38,531 - 216 - - 216 38,747 - 11,732 - 1,824 - - 1,824 13,556 400 400 - - - - - 400 37 不當黨產處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 - - - 0003940000 17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 - - - 3303940000 行政支出 - - - - 3303940100 1 一般行政 - - - - 3303940200 2 黨產處理業務 - - - - 38 理委員會 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 1,599 441 - - - 2,040 - 1,599 441 - - - 2,040 - 1,599 441 - - - 2,040 - - 216 - - - 216 - 1,599 225 - - - 1,824 39 本 頁 空 白 40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2,356 政務官1人全年待遇。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976 兼任主管職6人主管職務加給。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9,406 副主任委員1人、專任委員2人及聘用人員21 人全年待遇。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 六、獎金 2,572 年終工作獎金及考績獎金。 七、其他給與 496 休假補助費。 八、加班值班費 1,534 超時加班費及不休假加班費等。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290 政府負擔之退休離職儲金。 十一、保險 2,059 政府負擔之公務人員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 費及勞工保險費等。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30,689 41 不當黨產處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1 1 - - - - - - - - - - - - 0003940000 17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 1 1 - - - - - - - - - - - - 會 3303940100 1 一般行政 1 1 - - - - - - - - - - - - 人 聘 給 1, 查 務 42 理委員會 明細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4 18 - - - - 25 19 29,155 22,765 6,390 行政院主管 0003940000 24 18 - - - - 25 19 29,155 22,765 6,390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 會 3303940100 24 18 - - - - 25 19 29,155 22,765 一般行政 6,390 1.107年5月核定增列聘用員額6人。 2.年需經費係預算員額25人(政務官1人 、副主任委員1人、專任委員2人、聘 用人員21人)及兼任主管職主管加給 之人事費,惟不含加班值班費科目1, 534千元。 3.辦公處所環境清潔、保全維護、調查 檔案進行整卷編目及數位典藏等勞務 承攬6人年需經費約2,718千元。 43 預算員額: 職員 1 人 技工 0人 警察 0 人 駕駛 0人 不當黨產處 法警 0 人 聘用 24 人 合計: 25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0人 工友 0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 - - 2樓層 825.00 248 二、機關宿舍 - - - - - 1 首長宿舍 - - - -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 三、其他 - - - - - 合 計 - - - 825.00 248 註:辦公房屋2樓層,係向國家發展委員會無償借用。 44 理委員會 舍明細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 - - - 825.00 - - 248 關宿舍 - - - - - - - - 長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他 - - - - - - - - - - - - 825.00 - - 248 45 不當黨產處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個人之捐助 - 0475 獎勵及慰問 - (1)3303940200 - 黨產處理業務 [1]獎勵舉發政黨及其附隨組 01 108-108 舉發人 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 - 織不當取得財產辦法 得財產處理條例第13條第1 項規定,向本會提供政黨、 附隨組織或其交付、移轉或 登記於受託管理人之財產所 在、來源、取得方式或處分 等相關資訊,並因而使本會 發現並追回政黨、附隨組織 或其交付、移轉或登記於受 託管理人隱匿、遺漏申報之 財產或不當取得財產者,得 酌予獎勵,並依本會所定獎 勵規定核發獎勵金。 46 理委員會 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1,050 - - 1,050 - 1,050 - - 1,050 - 1,050 - - 1,050 - 1,050 - - 1,050 - 1,050 - - 1,050 47 本 頁 空 白 48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1 21 442 1 28 465 考 察 1 21 442 1 28 465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 - - - - -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49 不當黨產處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考察 理業務 無 01 考察歐洲國家多種黨產處 歐洲國家 1.東歐各 1.不當黨產之清查與處理 108.07-108.08 7 3 理模式之實際執行情形及 國國會2. ,乃我國邁向政黨實質 成效94 德國聯邦 公平競爭、鞏固民主發 議院及聯 展的重要工程之一。 邦政府財 2.東歐如波蘭、捷克、斯 政部 洛伐克等國之民主化過 程及黨產處理模式顯與 德國有別,在黨產歸還 具有相當經驗,值得我 國借鏡。 3.德國除設立獨立委員會 外,亦建構相關法制配 套;黨產信託之部分則 由聯邦政府財政部負責 監管。為進一步瞭解德 國黨產處理之整體歷史 脈絡、相關法制完備及 實際執行成效,以德國 黨產處理作為轉型正義 一部分與其他部分串連 之經驗為鑑。 50 理委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1.東歐各 歐洲國家 家多種黨產處 黨產之清查與處理 182 158 102 442 黨產處理業務 無 國國會2. 際執行情形及 我國邁向政黨實質 德國聯邦 競爭、鞏固民主發 議院及聯 重要工程之一。 邦政府財 如波蘭、捷克、斯 政部 克等國之民主化過 黨產處理模式顯與 有別,在黨產歸還 相當經驗,值得我 鏡。 除設立獨立委員會 亦建構相關法制配 黨產信託之部分則 邦政府財政部負責 。為進一步瞭解德 產處理之整體歷史 、相關法制完備及 執行成效,以德國 處理作為轉型正義 分與其他部分串連 驗為鑑。 51 不當黨產處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49,613 - - 1,050 50,663 01 一般公共事務 49,613 - - 1,050 50,663 52 理委員會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2,040 - - - - 2,040 52,703 一般公共事務 2,040 - - - - 2,040 52,703 53 不當黨產處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873 合計 506 367 873 1.3303940200 506 367 黨產處理業務 873 (1)德國黨產處理委員會運 108-108 委託專家學者研究與分析德國不當黨 506 367 作情形與分析 產出現的背景,以及德國黨產處理委 員會的組織、人事、預算、功能、影 響等層面,讓本會從中找到可行的政 策作為,進而促進臺灣各方相互理解 、和諧、信任。 54 理委員會 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 - - 合計 873 - - - 1.3303940200 873 黨產處理業務 不當黨 - - - (1)德國黨產處理委員會運 873 處理委 作情形與分析 能、影 行的政 互理解 55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通案決議: 通案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 依照決議辦理。 (一) 刪項目如下: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25%,其中國家發展委員 會…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2.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法律義務支出 及接機接艦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國家發 展委員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 調整。 3.委辦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3%, 其中內政部…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 行調整。 4.水電費:統刪 1%,其中監察院…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政策宣導費:統刪 3%。 6.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不刪外,其餘統 刪 9.2%,其中國家發展委員會…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法 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3%,其中國家發 展委員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 調整。 8.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及一般性 補助款不刪外,其餘統刪 2%,其中動植物防疫 檢疫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 行調整。 9.財政部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 4 億 6,500 萬 元,科目自行調整。 通案 鑑於 107 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派員出國計畫(僅 依照決議辦理。 (四十七) 公務預算部分,不包括機密預算部分、赴大陸計 畫預算數、非營業基金及營業基金等)預算案數 11 億 3,169 萬 1 千元,國外旅費金額龐鉅。107 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派員出國計畫經費頗鉅,惟 部分出國報告書未依規定登錄於公務出國報告 資訊網,且部分機關出國報告歸屬限閱比例偏 高,似有規避監督之嫌,要求行政院督促所屬機 關檢討改進。 新增決議: 新增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107 年度單位預算編列 本會業於 107 年 4 月 9 日以臺黨產行字第 (一) 4,678 萬 5 千元,凍結 1/10,俟向立法院內政委 1070001195 號函將解凍專案報告送立法院, 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並由本會主任委員於 107 年 5 月 30 日向立 56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獲立法院於 107 年 6 月 20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1070703113 號函復 准予動支。 新增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107 年度單位預算第 2 目 本會業於 107 年 4 月 9 日以臺黨產行字第 (二) 「黨產處理業務」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 1070001195A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報告。 內政委員會 (一)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自 106 年度起編列單位預 本會業於 107 年 4 月 9 日以臺黨產行字第 算,截至 106 年 8 月底止, 「一般行政」及「黨產 1070001195B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處理業務」計畫之分配預算執行率分別為 63.73% 及 35.27%,年度預算執行率分別僅 44.56%及 18.82%,實屬偏低。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 指出,自 105 年 8 月底成立迄至 106 年 8 月底 止,預算執行率偏低,致影響預算資源合理配置 及運用效益。爰請加強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並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 2 條規定: 「行政 本會業於 107 年 4 月 9 日以臺黨產行字第 院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為本條例之主管機關, 1070001195C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不受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之限制。」其 次,依「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組織規程」第 10 條 規定: 「本規程所列各職稱及工作人員之員額,另 以編組表定之。」而依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編組 表,該會員額包括專兼任和借調人員最高可達 38 人,但現有人員為 20 多人,隨著業務案件日漸增 加,人力恐有不足,故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應儘 速向行政院爭取員額補足人力,以利業務運作。 (三) 按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規 本會業於 107 年 4 月 9 日以臺黨產行字第 定,該條例所規範之政黨,應於條例施行日起一 1070001195D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年內申報相關財產,然據查至今仍有政黨未按規 定申報,爰要求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應儘速完成 相關調查業務,並督促各該政黨辦理申報作業事 宜。 (四) 依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本會業於 107 年 4 月 9 日以臺黨產行字第 (以下簡稱不當黨產條例)第 8 條第 1 項規定: 1070001195E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應於本條例施 行之日起 1 年內向本會申報下列財產:一、政黨 或附隨組織自中華民國 34 年 8 月 15 日起至本條 例公布日止所取得及其交付、移轉或登記於受託 管理人之現有財產。」另該條例第 26 條規定: 「政 黨、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違反第 8 條第 1 項 或第 5 項之規定,逾期未申報者,處新台幣 100 57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萬元以上 500 萬元以下罰鍰。每逾 10 日,得按次 連續處罰。」 、 「前項處罰已達 5 次者,其財產推 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依第 6 條規定處理之。」 該條例係於 105 年 8 月 10 日公布施行,所規範 之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依規定應於 條例施行之日起 1 年內申報相關財產。惟迄至 106 年 9 月 12 日止,尚有中國青年黨、中國新社會 黨、中國中和黨、青年中國黨、中國民主青年黨、 民主行動黨,及中國中青黨,共 7 個政黨,未依 規定期限申報財產。爰此,要求不當黨產處理委 員會針對逾期未依規定申報財產之政黨,速依不 當黨產條例第 26 條之規定處理,並於二個月內提 交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五) 內政部於 106 年 7 月 24 日召開記者會,就中華 本會業於 107 年 4 月 9 日以臺黨產行字第 民國婦女聯合會(以下簡稱婦聯會)爭議將於三 1070001195F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個月內,將與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及婦聯會三方 簽署行政契約處理。然期限已於 10 月 24 日屆滿, 且婦聯會爭議關係勞軍捐流向之釐清,及不當黨 產、附隨組織之認定。茲為符政黨及其附隨組織 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之規範精神,爰要求不當 黨產處理委員會應於簽署行政契約前,就契約內 容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六) 有鑑於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以下簡稱婦聯會) 本會業於 107 年 4 月 9 日以臺黨產行字第 官網已明確指出振興醫療財團法人(以下簡稱振 1070001195G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興醫院)及華興學校財團法人(以下簡稱華興中 小學)為其相關團體,且振興醫院及華興中小學 之創立經過及發展脈絡均受婦聯會之捐助,故依 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以下簡稱不當黨產條例)第 8 條第 5 項規定: 「本會得主動調查認定政黨之附隨組織及其受託 管理人,並通知其於受本會通知日起 4 個月內向 本會申報第 1 項之財產。」 。爰建請不當黨產處理 委員會應依本條規範對振興醫院及華興中小學進 行調查,並通知其申報相關財產。 (七)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107 年度預算案歲出編列 本會業於 107 年 4 月 9 日以臺黨產行字第 4,678 萬 5 千元,較 106 年度預算數 5,515 萬 2 1070001195H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千元,減少 836 萬 7 千元。經查:依中央各主管 機關編製 107 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 4 點 規定,各項計畫經費宜確實蒐集資料詳加規劃後 始編列預算,且其內容可撙節或歷年預算賸餘數 偏高者應檢討減列。復查,該委員會自 105 年 8 58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月底成立迄 106 年 8 月底止,預算執行率偏低, 容有檢討調整之空間,惟截至 106 年 8 月底止, 「一般行政」及「黨產處理業務」計畫之分配預 算執行率(累計實現數/累計分配數)分別為 63.73%及 35.27%,年度預算執行率(累計實現數 /年度預算數)分別僅 44.56%及 18.82%,實屬偏 低。綜上,為加強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預算執行, 並避免經費大幅賸餘,爰要求不當黨產處理委員 會將預算資源合理配置及運用效益相關說明,向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八)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107 年度預算案「黨產處理 本會業於 107 年 4 月 9 日以臺黨產行字第 業務」計畫編列 1,442 萬 4 千元。經查:政黨及 1070001195I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 8 條第 1 項規定: 「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應於條 例施行之日起 1 年內申報財產」 ,該條例第 26 條 規定: 「政黨、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違反第 8 條第 1 項或第 5 項規定,逾期未申報者,處新臺 幣 100 萬元以上 500 萬元以下罰鍰。」復查,惟 迄至 106 年 9 月 12 日止,尚有中國青年黨、中 國新社會黨等 7 個政黨,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財 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尚未依該條例第 26 條處 以罰鍰。茲為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 產處理條例之規範精神,允宜儘速完成相關調查, 並督促各該政黨辦理申報作業事宜,爰要求不當 黨產處理委員會依該條例相關規定辦理,督促各 該政黨完成申報作業事宜,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 (九) 針對「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一案,內政部於七 本會業於 107 年 4 月 9 日以臺黨產行字第 月二十四日宣布與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不當黨 1070001195J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產處理委員會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行政協商,並於 三個月內向外界公布結果,上開期限已然屆滿, 仍尚未簽署正式行政契約,爰要求不當黨產處理 委員會積極推動、敦促協商進度,並戮力調查是 否有隱匿財產之情事,並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內 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俾落實歸還全民資產之 目標。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