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 11 ︱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2 中 ) 華 民 國 100 中央政府總預算 年 度 國 立 中 國 醫 藥 研 究 所 單 位 預 算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單位預算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編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預算總目錄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書表名稱 頁 次 一、預算總說明 1-6 二、主要表 1.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7-8 2.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9-10 三、附屬表 1.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11-14 2.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5-20 3.各項費用彙計表 21-23 4.歲出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24-25 5.資本支出分析表 26-27 6.人事費分析表 28-29 7.預算員額明細表 30-31 8.公務車輛明細表 32-33 9.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34-35 10.捐助經費分析表 36-37 11.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38-39 12.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40-41 13.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42-43 14.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44-45 15.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 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46-55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0 年度 一、 現行法定職掌 (一) 機關主要職掌 本所掌理關於中國醫藥之研究、實驗及發展等業務。 (二) 內部分層業務 1. 所長:綜理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執行職務。 2. 副所長:協助所長執行其任務。 3. 主任秘書:承所長之命襄助處理全所業務。 4. 中醫基礎醫學研究組:中醫理論之研究及應用、中藥與天然物對疾病 防治機制之藥理學及相關研究、其他有關中醫基礎醫學研究及專業人 員之培訓。 5. 中藥及天然物研究組:中藥與藥用天然物之鑑定與品質管制、中藥與 藥用天然物之種源保存、活性成份分離、純化鑑定,並從事藥用植物 組織與藥用微生物之研究等、其他有關中藥與天然物研究及專業人員 之培訓。 6. 藥物化學研究組:天然藥物化學結構鑑定研究、天然物活性成份之合 成與修飾研究、藥物結構設計研究、其他有關天然藥物化學研究及專 業人員之培訓。 7. 中醫藥臨床醫學研究組(尚未設立):配合中醫醫院或中醫診所從事 中醫藥臨床療效之評估、其他有關中醫藥臨床醫學研究及專業人員之 培訓。 8. 資訊組:中醫藥資訊蒐集與管理、中醫藥期刊之編輯與出版、圖書資 料之管理與應用、中藥標本製作展示與管理。 9. 秘書室:辦理文書、庶務、出納、營繕、採購、財物保管及不屬於其 他之事項。 10. 人事室: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11. 會計室:辦理歲計、會計及兼辦統計業務。 1 (三) 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組織系統圖 所 長 副 所 長 主 任 秘 書 會 人 秘 資 中 藥 中 中 計 事 書 訊 醫 物 藥 醫 藥 化 及 基 室 室 室 組 臨 學 天 礎 床 研 然 醫 醫 究 物 學 學 組 研 研 研 究 究 究 組 組 組 ︵ 尚 未 設 立 ︶ 2.預算員額說明表 預 算 員 額 區 分 法定員額 上(99)年度 本(100)年度 增減比較 職 員 72-99 33 33 0 工 友 3 3 0 技 工 1 1 0 駕 駛 1 1 0 聘 用 8 8 0 合 計 46 46 0 註:依行政院 92.2.20 院授人力字第 0920001973 號函規定,除首長 外均出缺不補。惟其職員出缺,除一級主管以上職務及依教育人 員任用條例規定聘任之研究人員出缺外,原則均改以聘僱人力運 用。 2 二、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100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所依據行政院 100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 並針對當前社會狀況及本所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0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 重點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一般行政: 總務、人事、會計業務之推動、一般行政管理工作之維持辦理與台灣中草 藥資料庫及資訊維持業務。 2.研究及實驗: (1)中藥藥效成份分析 (2)毒理、一般藥理測試與交互作用研究 (3)藥物化學合成與修飾 (4)中藥及天然物鑑定及品質管制 (5)天然物藥效與微量成份分離 (6)藥物及藥物作用接合體分子模型研究 (7)邀請專家學者演講座談 (8)舉辦學術研討會 (9)培育高級中醫藥研究人才 (10)編輯與出版中醫藥相關圖書資訊 (11)編印中醫藥雜誌 (12)發表實驗報告等 3 (二)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該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評估方式 衡量標準 體制 目標值 一 強化中醫藥科 1.執行研究計畫 個人型 中醫藥 研究計 畫 23 件 統計數據 技研發能力 (25%) 件數 (50%) 2.發表研究成果 論文發表數 43 篇 統計數據 (25%) 成果報告書 1本 二 強化中醫藥研 1.舉辦學術演講 邀請專 家學者 做專題 學 25 場 統計數據 究 之 交 流 (5%) 術演講並進行交流場數 (10%) 指派研 究人員 參加由 國 46 人次 2.出席研討會與舉 (協)辦學術研討 統計數據 內外各學會、學術機構舉 辦之學術研討會人次 會(5%) 三 培育高級中醫 1. 指導國內各大專 指導國 內各大 專院校 之 28 人次 藥研究人才 院校之碩、博士 碩博士研究生人次 (20%) 研究生。(10%) 碩博士論文本數 17 本 2. 與陽明大學生命 碩士班研究生 5 人次 統計數據 科學系暨基因體 研究所合辦藥物 科 學 研 究 所 (10%) 四 資訊服務與 建置中醫藥新知專欄,並 12 篇 中醫藥知識 編譯中 醫藥新 知文章 篇 1.編譯中醫藥新知 推廣(20%) 數 文章及出版中醫藥 統計數據 出版學術期刊「中醫藥雜 4期 學術刊物 (10%) 誌」期數 出版研究年報冊數 1冊 舉辦寒 暑假青 少年休 閒 2場 2. 中 草 藥 紮 根 活 統計數據 育樂活動「中草藥達人- 動。(10%) 小時珍」系列研習營場次 4 三、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前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原定目標值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1.中醫基礎醫學研究 16 篇 依實際發表數量統計已達成原定 一、研究論文成果發表 2.中藥及天然物研究 14 篇 目標值 3.藥物化學研究 12 篇 依實際購書數量統計已達成原定 1.圖書典藏數 50 本 目標值 二、提昇圖書期刊典 依實際訂購數量統計已達成原定 藏,以及全文電子 2.全文電子期刊種類 3,000 種 目標值 期刊種類 依實際出版數量統計已達成原定 3.出版圖書 3本 目標值 依實際數量統計已達成原定目標 三、擴充中醫藥資料庫 1.中醫藥內容頁數 50 頁 值 內容,提昇網路查 詢品質 2.上網查詢使用人次 30,000 依實際上網查詢人數統計已達原 計數 人次 定目標值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依實際發表數量統計,截至 6 月底發表論文 7 1.中醫基礎醫學研究 篇,達成目標值 44% 依實際發表數量統計,截至 6 月底發表論文 一、研究論文成果發表 2.中藥及天然物研究 13 篇,達成目標值 87% 依實際發表數量統計,截至 6 月底發表論文 3.藥物化學研究 10 篇,達成目標值 83% 依實際購書數量統計,截至 6 月底實際圖書與 1.圖書期刊典藏數 期刊典藏數 251 本,達成目標值 50% 二、提昇圖書期刊典藏 2.全文電子期刊種類 依實際訂購數量統計,截至 6 月底線上電子期 刊 2,393 種,達成目標值 159% 依實際出版數量統計,截至 6 月底出版圖書 1 3.出版圖書 本,達成目標值 100% 依實際數量統計,截至 6 月底舉辦次數 1 場, 1.中草藥紮根活動 達成目標值 50% 三、中醫藥知識推廣與 2.新增中醫藥網頁內 依實際數量統計,截至 6 月底中醫藥網頁內容 中醫藥資訊服務 容篇數 新增 95 篇,達成目標值 119% 3.上網查詢使用人次 依實際上網查詢人數統計,截至 6 月底上網人 計數 數 78,823 人,達成目標值 263% 5 本頁空白 6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364 1,498 942 -1,134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5 5 20 0 0421710000 98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5 5 20 0 0421710300 1 賠償收入 5 5 20 0 04217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5 5 20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 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359 1,385 463 -1,026 0521710000 110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359 1,385 463 -1,026 052171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359 1,385 463 -1,026 0521710305 1 資料使用費 289 275 330 14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中醫藥典籍及編印 中醫藥書刊等收入。 0521710312 2 場地設施使用費 10 60 67 -50 本年度預算數係演講廳及會議室等使用 費收入。 0521710313 3 服務費 60 1,050 66 -990 本年度預算數係舉辦學術研討會及青少 年寒暑假育樂活動之報名費等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 108 138 -108 0721710000 109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 108 138 -108 0721710100 1 財產孳息 - 108 111 -108 0721710106 1 租金收入 - 108 111 -108 上年度預算數係出租辦公大樓停車位收 入,因建物撥由國立陽明大學使用,本 年度不再編列,所列108千元如數減列 。 07217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 - 27 - 前年度決算數係出售報廢公務車收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 - 322 - 1121710000 106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 - 322 - 1121710900 1 雜項收入 - - 322 - 7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上年度比較 1121710909 1 其他雜項收入 - - 322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未履行合約沒收之 保證金。 8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0020000000 11 教育部主管 137,119 145,358 -8,239 0021710000 2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137,119 145,358 -8,239 7121710000 醫療保健支出 137,119 145,358 -8,239 7121710100 1 一般行政 80,981 81,160 -179 1.本年度預算數80,981千元,包括人事費57,430千元 ,業務費21,846千元,設備及投資1,615千元,獎 補助費9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57,43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員工薪俸 晉級差額等經費338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0,515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臨時人員酬金及購置行政用設備等經費825千元 。 (3)資訊工作維持費3,036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購置 電腦軟硬體設備經費308千元。 7121711000 2 研究及實驗 55,448 64,048 -8,600 1.本年度預算數55,448千元,包括業務費37,924千元 ,設備及投資14,584千元,獎補助費2,94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藥物研究與實驗經費50,927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購置研究用物品及儀器設備等經費7,600千元。 (2)中醫學研究經費1,024千元,與上年度同。 (3)中藥養護植栽經費1,52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中 藥植栽維護設施等經費500千元。 (4)專著及提要編印業務經費1,977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辦理圖書編印及資料建檔作業等經費500千 元。 7121719000 3 一般建築及設備 540 - 540 7121719011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540 - 540 汰換8人座客貨車1輛經費如列數。 7121719800 4 第一預備金 150 150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9 本頁空白 1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21710300 -0421710301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5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 依據相關法令辦理。 依據相關法令辦理。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5 0421710000 98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 5 所 0421710300 1 賠償收入 5 04217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5 本項收入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5千元,與上年度同 。 11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21710300 -0521710305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89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使用規費收入 -資料使用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依行政院90年12月10日台90研版字第0026715之1 本所出售中醫藥典籍及編印中醫藥書刊、標單出 本所出售中醫藥典籍及編印中醫藥書刊、標單出 依行政院90年12月10日台90研版字第0026715之1 號函修訂正之「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辦理。 售等收入。 售等收入。 號函修訂正之「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89 0521710000 110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 289 所 052171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289 0521710305 1 資料使用費 289 本項收入係出售中醫藥典籍及編印中醫藥書刊、標單出售等收 入289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出售中醫藥典籍等收入14千元。 12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21710300 -0521710312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0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使用規費收入 -場地設施使用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依96年7月3日台財庫字第09603509850號函同意 本所演講廳及會議室等使用費收入。 依96年7月3日台財庫字第09603509850號函同意 本所演講廳及會議室等使用費收入。 之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辦理。 之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10 0521710000 110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 10 所 052171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10 0521710312 2 場地設施使用費 10 本項收入係本所演講廳及會議室等使用費收入10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50千元。 13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21710300 -0521710313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60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使用規費收入 -服務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本所舉辦學術研討會及青少年寒暑假育樂活動之 依據相關法令辦理。 本所舉辦學術研討會及青少年寒暑假育樂活動之 依據相關法令辦理。 報名費等收入。 報名費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60 0521710000 110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 60 所 052171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60 0521710313 3 服務費 60 本項收入係舉辦學術研討會及青少年寒暑假育樂活動之報名費 等收入6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外界委託辦理中醫藥研究收入99 0千元。 14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1217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0,98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總務、人事、會計、資訊等業務之推動及一般行政等 按進度如期完成,並輔助研究工作順利進行。 支出。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57,430 人事室 本計畫分配職員6人、研究人員27人、約聘人員8 0100 人事費 57,430 人,技工1人、駕駛1人、工友3人之待遇、獎金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5,188 、休假補助、交通費補助、其他給與、超時加班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3,974 費、不休假加班費、退撫新制公提金、員工公保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955 、勞保、全民健保保險費補助等,年需57,430千 0111 獎金 6,599 元。 0121 其他給與 1,526 0131 加班值班費 1,667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3,016 0151 保險 3,505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20,515 秘書室 本計畫包括業務費19,870千元,設備及投資555 0200 業務費 19,870 千元,獎補助費90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50 1.業務費: 0202 水電費 5,464 (1)補貼現職員工實施教育訓練有關之學分費 0203 通訊費 800 、學雜費、教材、膳宿及交通費等費用, 0221 稅捐及規費 55 年需50千元。 0231 保險費 327 (2)辦公大樓水費、電費、其他動力費、行政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234 工作所需郵費、電話、通訊費用等,年需6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 ,264千元。 0271 物品 1,183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規費、車輛及辦公 0279 一般事務費 7,335 大樓保險費等,年需382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565 (4)邀請出席會議專家、學者支給出席費及聘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88 請專業人士撰擬、翻譯、審查、校對、編 費 輯及法律顧問、臨時工資等費用,年需434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3,183 千元。 費 (5)小型車2輛與機車1輛油費(每月313公升, 0291 國內旅費 100 每公升31.20元計,需117千元)、大樓發電 0294 運費 50 機試用油及行政業務所需消耗與非消秏品 0295 短程車資 50 購置費用,年需1,183千元。 0299 特別費 186 (6)印刷、廣告、餐費、環境清潔、污水處理 0300 設備及投資 555 、勞力外包、園藝景觀維護、保全、專利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00 權申請與維護、青少年寒暑假育樂活動、 0304 機械設備費 205 雜支及員工文康活動177千元等費用,年需 0319 雜項設備費 250 7,335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90 (7)辦公房屋修繕費、新店舊所未通過耐震評 0475 獎勵及慰問 90 估之房舍拆除費用等,年需565千元。 15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1217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0,98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8)公務車2輛及機車1輛養護費年需45千元(公 務車滿4年未滿6年1輛34,000元、未滿2年1 輛8,500元、公務用機車1輛1,700元),辦 公器具養護費年需43千元(41人X1,048元) ,合需88千元。 (9)公務儀器、設備保養及維護等費用,年需3 ,183千元。 (10)因公赴國內各地出差旅費、短程車資及公 物運裝卸費用,年需200千元。 (11)首長特別費按規定標準編列,年需186千 元。 2.設備及投資:整修辦公房屋工程經費及購置行 政設施設備等,年需555千元。 3.獎補助費: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等,年需90千 元。 03 資訊工作維持費 3,036 資訊組 本計畫包括業務費1,976千元,設備及投資1,060 0200 業務費 1,976 千元。 0203 通訊費 360 1.業務費: 0215 資訊服務費 1,226 (1)電腦網際網路租金,年需360千元。 0271 物品 390 (2)電腦軟硬體之維護及網站內容更新維護等 0300 設備及投資 1,060 ,年需1,226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060 (3)購買消耗品、如碳粉夾,墨水、繪圖紙及 終身學習教材製作等,年需390千元。 2.設備及投資:購置電腦、軟體及週邊設備等, 年需1,060千元。 16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121711000 研究及實驗 預算金額 55,44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中藥藥效及毒性研究分析。 1.測定中藥之藥理作用、毒性,中藥藥效成份與藥物 2.藥效成份與藥物接受器之作用研究。 接受器之結合狀況及中醫實驗、現況調查並辦理國 3.藥物動力學研究。 家藥園藥用植物植栽養護,提供中藥藥用植物保存 4.藥物成份分析。 、教學與研究需要。 5.接受外界委託辦理中醫藥研究。 2.充實及提升研究人員中醫藥知識。 6.舉辦中醫藥學術研討會。 3.預定建置中醫藥資訊文獻、中草藥天然物網站,出 7.辦理中醫實驗、中醫現況調查。 版中醫藥典籍及雜誌研究論文發表。 8.國家藥園植物植栽、平溪植態調查及藥材標本收集 。 9.整理中醫藥典籍,建置中醫藥資訊文獻網站資料編 輯,編印中醫藥雜誌、研究彙編及發表實驗報告等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藥物研究與實驗 50,927 研究組、秘書 本計畫包括業務費33,503千元,設備及投資14,4 室、資訊組 84千元,獎補助費2,940千元。 0200 業務費 33,503 1.業務費: 0202 水電費 10 (1)郵資、電話費、水費、電費、通訊等費用 0203 通訊費 104 ,年需114千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400 (2)聘請博士後或碩士級、大學生等藥物研究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 助理協助中藥中醫研究工作,年需400千元 0251 委辦費 3,000 。 0271 物品 12,358 (3)邀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審查等費用,年 0279 一般事務費 15,269 需20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00 (4)委託中醫藥國內外學術機構辦理中草藥暨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1,590 中醫臨床相關研究等計畫,年需3,000千元 費 。 0291 國內旅費 321 (5)購置化學藥品、中藥藥材、試藥、溶媒、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136 飼料等實驗材料費及研究用非消耗品、紙 0293 國外旅費 78 張、油墨、文具、表冊印刷裝訂費等,年 0294 運費 81 需12,358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36 (6)採勞力外包方式,進用博士後或碩士級、 0300 設備及投資 14,484 大學生等藥物研究助理,協助中藥中醫研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500 究工作,及廢棄物與有機溶劑清運處理等 0304 機械設備費 8,209 ,年需15,269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550 (7)研究實驗室房屋修繕費100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5,225 (8)儀器設備之保養維修費用,年需1,590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2,940 。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2,940 (9)因公赴國內各地出差之旅費、赴大陸及國 外地區開會、短程車資及公物運送等費用 ,年需652千元。 2.設備及投資:整修研究實驗室工程經費及購置 17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121711000 研究及實驗 預算金額 55,44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研究用儀器、軟硬體、圖書等費用,年需14,4 84千元。 3.獎補助費:博士班研究生獎學金及碩士班研究 生獎學金,年需2,940千元。 02 中醫學研究 1,024 研究組 本計畫為業務費1,024千元。 0200 業務費 1,024 1.邀請國內外學者演講,舉辦學術研討會及邀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8 顧問參與研究委員研討會,支給演講、出席費 0271 物品 121 ,年需228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515 2.中醫學研究用材料及消耗或非消耗品購置費用 0291 國內旅費 75 ,年需121千元。 0294 運費 40 3.舉辦學術研討會會場佈置、茶水、便餐、接待 0295 短程車資 45 外賓及其他什項費用,年需515千元。 4.因公赴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短程車資及舉辦 學術研討相關運費,年需160千元。 03 中藥養護植栽 1,520 秘書室 本計畫包括業務費1,420千元,設備及投資100千 0200 業務費 1,420 元。 0203 通訊費 5 1.業務費: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90 (1)郵資、電話費及通訊費,年需5千元。 0271 物品 192 (2)雇用臨時工除草、整地等作業,年需90千 0279 一般事務費 1,033 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100 (3)告示牌、解說牌、維護相關器具及蒐集藥 費 材及標本等192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100 (4)辦理植物生態調查、研究、取樣及種源鑑 0319 雜項設備費 100 定、藥用植物培植及養育、環境佈置及勞 力外包等,年需1,033千元。 (5)辦理國家藥園相關設施維護等,年需100千 元。 2.設備及投資:購買藥用植物維護相關設備等, 年需100千元。 04 專著及提要編印業務 1,977 研究組、秘書 本計畫為業務費1,977千元。 室、資訊組 1.寄書郵資等,年需30千元。 0200 業務費 1,977 2.邀請專家學者撰稿、審查、校對及辦理中醫藥 0203 通訊費 30 雜誌書籍、中醫藥新知專欄之審稿費、編稿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70 及校對費等,年需170千元。 0271 物品 60 3.購置紙張、油墨、文具、圖書磁條等,年需60 0279 一般事務費 1,717 千元。 4.印刷出版書籍雜誌、購買撰稿或編校稿所需資 料及勞力外包等,年需1,717千元。 18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1217190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算金額 54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汰換8人座客貨車 540 秘書室 汰換8人座客貨車1輛所需經費如列數。 0300 設備及投資 540 0305 運輸設備費 540 19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12171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15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工作計畫有不敷時動支。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預備金 150 會計室 按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0900 預備金 150 0901 第一預備金 150 20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121710100 7121711000 7121719011 7121719800 一般行政 研究及實驗 交通及運輸設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80,981 55,448 540 150 137,119 0100人事費 57,430 - - - 57,430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5,188 - - - 35,188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3,974 - - - 3,974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1,955 - - - 1,955 0111獎金 6,599 - - - 6,599 0121其他給與 1,526 - - - 1,526 0131加班值班費 1,667 - - - 1,667 0143退休離職儲金 3,016 - - - 3,016 0151保險 3,505 - - - 3,505 0200業務費 21,846 37,924 - - 59,770 0201教育訓練費 50 - - - 50 0202水電費 5,464 10 - - 5,474 0203通訊費 1,160 139 - - 1,299 0215資訊服務費 1,226 - - - 1,226 0221稅捐及規費 55 - - - 55 0231保險費 327 - - - 327 0249臨時人員酬金 234 490 - - 724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 418 - - 618 0251委辦費 - 3,000 - - 3,000 0271物品 1,573 12,731 - - 14,304 0279一般事務費 7,335 18,534 - - 25,869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565 100 - - 665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88 - - - 88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183 1,690 - - 4,873 0291國內旅費 100 396 - - 496 0292大陸地區旅費 - 136 - - 136 0293國外旅費 - 78 - - 78 0294運費 50 121 - - 171 0295短程車資 50 81 - - 131 21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121710100 7121711000 7121719011 7121719800 一般行政 研究及實驗 交通及運輸設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9特別費 186 - - - 186 0300設備及投資 1,615 14,584 540 - 16,739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00 500 - - 600 0304機械設備費 205 8,209 - - 8,414 0305運輸設備費 - - 540 - 540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060 550 - - 1,610 0319雜項設備費 250 5,325 - - 5,575 0400獎補助費 90 2,940 - - 3,030 0441對學生之獎助 - 2,940 - - 2,940 0475獎勵及慰問 90 - - - 90 0900預備金 - - - 150 150 0901第一預備金 - - - 150 150 22 本頁空白 1 國立中國醫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11 教育部主管 57,430 59,770 3,030 - 2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57,430 59,770 3,030 - 醫療保健支出 57,430 59,770 3,030 - 1 一般行政 57,430 21,846 90 - 2 研究及實驗 - 37,924 2,940 - 3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4 第一預備金 - - - - 24 醫 藥研究所 途 別科目分析表 國 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150 120,380 - 16,739 - - 16,739 137,119 150 120,380 - 16,739 - - 16,739 137,119 150 120,380 - 16,739 - - 16,739 137,119 - 79,366 - 1,615 - - 1,615 80,981 - 40,864 - 14,584 - - 14,584 55,448 - - - 540 - - 540 540 - - - 540 - - 540 540 150 150 - - - - - 150 25 國立中國醫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土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20000000 11 教育部主管 - 600 - 0021710000 2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 600 - 7121710000 醫療保健支出 - 600 - 7121710100 1 一般行政 - 100 - 7121711000 2 研究及實驗 - 500 - 7121719000 3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7121719011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26 藥研究所 分析表 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械設備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資及其他 合 計 8,414 540 1,610 5,575 - - 16,739 8,414 540 1,610 5,575 - - 16,739 8,414 540 1,610 5,575 - - 16,739 205 - 1,060 250 - - 1,615 8,209 - 550 5,325 - - 14,584 - 540 - - - - 540 - 540 - - - - 540 27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5,188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3,974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955 六、獎金 6,599 七、其他給與 1,526 八、加班值班費 1,667 本年度超時加班費194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3,016 十一、保險 3,505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57,430 28 本頁空白 1 國立中國醫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0020000000 11 教育部主管 33 33 - - - - - - 3 3 1 1 1 1 0021710000 2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33 33 - - - - - - 3 3 1 1 1 1 7121710100 1 一般行政 33 33 - - - - - - 3 3 1 1 1 1 30 藥研究所 明細表 100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8 8 - - - - 46 46 55,763 55,479 284 8 8 - - - - 46 46 55,763 55,479 284 8 8 - - - - 46 46 55,763 55,479 284 31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不含司機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次於部會首長座車 4 94 .09 1,998 1,716 31.20 54 34 50 9893-EL。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2 85 .11 99 324 31.20 10 2 2 ASY-951。員工消 費合作社捐贈 本年度新增車輛: 1 小型客貨車 7 100.01 2,000 1,716 31.20 54 9 30 新購。 合 計 3,756 117 45 82 32 本頁空白 1 預算員額: 職 員 33 人 技 工 1 人 國立中國醫 警 察 0 人 駕 駛 1 人 法 警 0 人 聘 用 8 人 合計: 46 人 現有辦公房 駐 警 0 人 約 僱 0 人 工 友 3 人 駐外雇員 0 人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帳面價值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5 1,877.38 4,286 665 - - 二、機關宿舍 - - - - - 1 首長宿舍 - - - -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 三、其他 - - - - - 合 計 1,877.38 4,286 665 - - 34 藥研究所 舍明細表 100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 - - - 1,877.38 - - 66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877.38 - - 665 35 國立中國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 計 - 1.對個人之捐助 - 0441對學生之獎助 - (1)7121711000 - 研究及實驗 [1]藥物研究與實驗 01 100-100 學生 博士班研究生獎學金及碩士班研究生 - 獎學金,年需2,940千元。 0475獎勵及慰問 - (1)7121710100 - 一般行政 [1]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02 100-100 退休人員 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等,年需90千元 - 。 36 醫藥研究所 分析表 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3,030 - - 3,030 - 3,030 - - 3,030 - 2,940 - - 2,940 - 2,940 - - 2,940 - 2,940 - - 2,940 - 90 - - 90 - 90 - - 90 - 90 - - 90 37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人 天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1 8 78 - - - 考 察 - - - - - -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1 8 78 - - -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38 本頁空白 1 國立中國醫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 前 往 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家 或 地 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一.定期會議 01台日中草藥研討交流計畫 - 日本 舉辦第4屆台日中草藥研討會 4 2 30 48 42 及簽署共同研究合約 40 藥研究所 -開會、談判 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辦 公 費 合 計 歸屬預算科目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 國 人 數 國 外 旅 費 - 78 研究及實驗 - - - - - - 41 國立中國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 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01兩岸高峰論壇42 大陸地區 大陸地區、國際 1.學術研討會並發表論文。 100.05-100.06 5 2 商展中心 2.參訪與本所業務相關之學 術單位。 02第十屆中藥全球化聯盟國際研討會42 大陸地區 大陸地區 參與第十屆中藥全球化聯盟 100.08-100.10 5 2 國際研討會,本所為該聯盟 成員,參與此國際研討會並 發表研究成果。 03兩岸中醫藥研究學術研討會42 大陸地區 中國醫學科學院 1.學術研討會並發表論文。 100.10-100.11 5 2 藥用植物研究所 2.參訪與本所業務相關之學 、北京大學藥學 術單位。 院等 42 醫藥研究所 畫預算類別表 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辦 公 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40 5 - 45 研究及實驗 無 40 5 - 45 研究及實驗 無 40 6 - 46 研究及實驗 無 43 國立中國醫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117,350 - - 3,030 120,380 05保健 117,350 - - 3,030 120,380 44 藥研究所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16,739 - - - - 16,739 137,119 16,739 - - - - 16,739 137,119 45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9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一、通案決議 (一) 立法院法制局及預算中心係仿照美國國會立法支 依決議事項辦理。 援機構,為輔助立法權而依立法院組織法所設置之 單位,其所做研究與評估報告,均載明「本報告僅 供委員參考」 ,核屬立法輔助行為;其內容之取捨, 由立法委員決定,此乃立法權核心領域,不受其他 機關之干涉。 (二) 各機關統刪項目如下: 依決議事項辦理。 1.水電費:統刪 5%,其中教育部含分預算館所、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國立國父紀念館、國立教 育廣播電臺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2.委辦費:統刪 10%,其中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3.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出國開會、談判 之國外旅費外,統刪 10%,其中教育部含分預 算館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4.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 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統刪 5%,其中國立中國醫 藥研究所、國立編譯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改以 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5.對國內團體之捐助、政府機關間之補助、對外之 捐助、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一 般性補助款外,統刪 5%。 6.獎勵金:統刪 10%,其中教育部改以其他項目刪 減替代。 7.設備及投資:統刪 7%,教育部主管統刪 5 億 9,169 萬 5,000 元,其中 5 億 6,691 萬 2,000 元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 46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9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三) 政府近年來實行組織人事精簡,並積極推動「行政 查本所成立於民國 52 年,組織條例於民國 84 年 1 月 ,使得勞務外包的政府採購 28 日公布,係我國唯一法定之傳統中醫藥專責研究機 法人化」及「委外化」 及人力派遣案愈來愈多,甚至有些部會運用勞動派 構,法定員額共九十九人,惟行政院核予本所職員預 遣的人數已遠大於該部會之現有員額,顯見行政院 算員額四十一人(研究人員二十六人、行政人員七人、 人事行政局推動人事精簡的成績早已被戳破,要求 聘用人員八人)僅及法定員額 40%,尚缺員額五十八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應在本決議通過 1 個月 內,在網 人,近年來預算員額因政府人事精簡政策,迄今未補 站上公布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運用勞動派遣人數 足,在現有人力嚴重不足之情下,現有業務經檢討後, 與實用員額對照表,實際反映目前政府員額。目前 僅能以委託外包方式辦理,為解決本所人力長期陷於 發現有政府機關為節省成本、規避雇主責任,以承 嚴重不足之窘境,請儘速補足本所法定編制員額及解 攬業務之名行僱傭之實,將個別勞工視為廠商,以 除職員出缺改進用聘用人員之限制。 免去原應負擔之雇主責任與成本,「假承攬、真僱 用」規避勞動基準法,抑或政府機關將業務委外給 人力派遣公司,卻容許派遣公司與其勞工簽訂違法 之勞動契約,致使被派至政府機關工作之勞工,其 勞動權益嚴重受損。政府機關的作為對企業有示範 作用,政府機關不應帶頭違法,爰此,行政院人事 行政局、公共工程委員會、勞工委員會應在本決議 通過 6 個月內遏止政府機關帶頭違反勞動法令之 情形,並進行政府勞務採購之查察工作,以及檢修 現行政府部門勞務採購法令有無不足之處,以確保 勞工權益,給予適用勞動基準法保障。 (四) 查由政府經費支付所建構之相關資料庫,屬全民所 本所無此項決議之情形。 有之公共財,應在資料完成加密處理後,以便捷的 方式提供國內所有研究人員申請使用。然而,現行 部分政府相關單位所擁有之資料庫在研究者提出 的申請過程中,不僅程序繁瑣且收費不貲,嚴重影 響相關研究之進行,因此,為加強政府資料庫之使 用效益,提升相關學術研究效率,爰建請政府資料 庫在無國家安全之疑慮且獲得資料安全保護的情 形下,應儘量採用免費且便捷的方式提供給國內研 究者使用。 47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9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五) 針對八八水災對原住民的生活與教育產生極大的 本所無此項決議之情形。 衝擊。因而清華大學率先與企業合作,推動原住民 學生免費就讀、住校 3 年之小清華實驗班計畫,以 培養原住民學生國土保育觀念與能力,並加強文化 認同,安排學生返鄉服務,以讓原住民的生態概念 與主流教育融合,提升其能力。惟此一計畫目前僅 賴以清華大學與企業合作,如能將此教育服務模式 擴大,勢將對原住民的未來生態保育能力產生莫大 影響。有鑑於此,爰要求教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 等相關單位通盤規劃,採選數所國立大學,共同投 入受災縣市原住民學生教育服務計畫,培育原住民 (含災區平埔族西拉雅族群)的生態保育能量,強化 其生態智慧,以及未來環境保育與就業能力,進而 讓人才回到部落重整,方為長期關懷原住民之根 本。 (六) 目前中央對地方政府之補助款,不論編列於各機關 本所無此項決議之情形。 項下之計畫型補助款或編列於「省市地方政府」項 下一般性補助款均未明確表達補助對象及金額,難 以瞭解中央各機關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狀況。雖依 「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 18 條 規定,各受補助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將補助款 列入其他地方預算,惟中央未揭露補助流向,不僅 無從勾稽,且易令人有操縱補助款之疑。 依預算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各機關單位補助地方 政府之經費,應於總預算案中彙總列表說明。」及 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各上級政府為謀地 方均衡發展,對於財力較差之地方政府應酌予補 助……補助須明定補助項目、補助對象、補助比率 及處理原則;其補助辦法,分別由行政院或縣定 之。」,且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7 條規定,支付或接 受補助之政府資訊,均應主動公開。爰此,建請自 100 年度起中央對地方政府之補助款包括計畫型補 助及一般性補助,均應於預算書中詳列補助計畫及 補助對象,以利立法院預算審查,並有助於社會大 眾共同監督。 48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9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七) 預算法第四十一條第四項規定「政府捐助基金累計 本所無此項決議之情形。 超過 50%之財團法人及日本撤退臺灣接收其所遺留 財產而成立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將 其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惟各主管機關 卻藉交叉捐助、假借私人名義捐助、以累積賸餘轉 基金或以捐贈不動產等種種不當方式規避立法院 監督。為避免行政部門以設置財團法人或非營利機 構方式遂行人事酬庸、任意支用經費或淪為少數人 把持等私相授受情事,爰要求行政院應於財團法人 法(草案)妥適規範,並應於立法院第 7 屆第 5 會期 內,將財團法人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於財團法人法審議完成前,政府原始捐助超過 50% 之財團法人之預算書,應自 99 年度起送立法院審 議。 (八) 現行各主管機關對財團法人之管理監督規定,對於 本所無此項決議之情形。 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設財團法 人,並未就其接受民間捐贈之事宜加以規範或限 制,多僅規範捐助機關應指派之董監事席次等。惟 若公設財團法人因接受民間捐贈而使政府捐助基 金累積數低於半數,將導致原公設財團法人之屬性 有所變動。 然政府機關為公共政策目的而捐助成立公設財團 法人,如因接受民間捐贈而有所變動,對於原始捐 助目的之達成亦可能產生不利之影響。故行政院應 責成相關主管機關訂定事前審查機制,對於公設財 團法人之屬性,如因接受民間捐贈而將有所改變 時,應經事前審查,確認相關民間捐贈之妥適性, 再決定是否接受,並應將相關審查結果送立法院, 以確保原始捐助目的之達成,並防止為規避國會監 督而刻意成為民間財團法人之不當情事。 49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9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九) 政府捐助成立或接受政府委託行使公權力之財團 本所無此項決議之情形。 法人,係為配合政府政策並代行使任務,依相關規 定自應赴立法院接受質詢。相關主管機關應嚴格要 求該等財團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國會監督,若 有違反者,應依民法第三十三條:「受設立許可法 人之董事或監察人,不遵主管機關監督之命令,或 妨礙其檢查者,得處以五千元以下之罰鍰。前項董 事或監察人違反法令或章程,足以危害公益或法人 之利益者,主管機關得請求法院解除其職務,並為 其他必要之處置。」規定之精神,解除其解務。 (十) 鑑於各部會主管之財團法人,屢見因管理不當,致 本所無此項決議之情形。 部分財團法人利用財產登記手段行變相掏空國家 資源之實,且多有不當轉任並支領過高報酬等情 事;然而財團法人本為公益之性質,政府捐助成立 之財團法人理應受民意機關之監督,爰要求: 1.自 99 年度起,各部會依預算法第 41 條規定函送 立法院審議之財團法人年度預算書案時,須併同 檢送各該財團法人董事長、執行首長、一級單位 主管,其所負責職權之說明與個人簡歷資料(含 學、經歷)、經營投資事業情形及其所領月薪、 獎金及福利等各項給與資料等,以為立法院審議 相關預算書案時之參考。 2.各部會應定期實地查核政府捐助超過 50%以上之 財團法人,至少每 3 年須查核 1 次,並應將查核 情形透過網際網站予以公開。 3.財團法人之董事長初任年齡,不得逾 65 歲,任 期屆滿前年滿 68 歲者,除有特殊原因或考量, 報經主管院核准外,餘應即更換。各部會應注意 遴聘董事長、董事及監察人相互間,不得有配偶 及三親等內親屬之關係。 4.董事或監察人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 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 50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9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十一) 中央機關常以協助推動相關政策或提供專業諮詢 本所無此項決議之情形。 聘僱專任或兼任顧問,近來屢遭外界以「顧而不問」 及「貢獻不明」質疑設置部會顧問之必要性,甚至 有些部會將顧問淪為酬庸退休首長或主管之名 位,或是還有部會顧問承包同一部會的標案,嚴重 違反利益衝突迴避,竟還大言不慚地以「不支薪顧 問不違法」規避責任,亦有考試委員放著正職不 做,也來兼任部會顧問,完全無視社會觀感。況且 各部會每月顧問費不一且差距極大,常遭質疑專業 不符、學養不足或酬庸之議。為加強瞭解行政院及 所屬各部會所聘任之專職及兼職顧問所提供意見 獲得各部會參採情形,爰要求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 於本決議通過後 3 個月內將近 5 年聘僱專任顧問及 兼任顧問(含不支薪顧問)所提供之施政意見公布 於各部會網站上明顯處,並請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 委員會於 3 個月內彙整各部會所聘僱之專任及兼 任顧問(含不支薪顧問)之姓名、月支待遇、學經歷 及現職、主要工作事項、提供施政意見、參採情形 送立法院。 (十二)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公家機關員 本所無此項決議之情形。 工每 34 人至少須聘用 3%身障員工,民間企業每 67 人至少須聘用 1%,每不足 1 人須依基本工資繳罰 款至專戶。該專戶自 86 年設立至今,已累積 170 億元基金。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日前公 布未足額進用身障企業名單,赫見平常捍衛正義的 地檢署、法院,甚至「專打老虎」的監察院也榜上 有名,公部門總計未足額聘用將近 700 人,許多司 法機關竟「把罰款當預算」,實令人心寒。政府立 法要求企業聘用身障者,自己卻 1 年花納稅人 1.4 億元繳罰款,不論是捍衛正義的監察院、司法機關 或台電、中油等國營事業,用的一分一毫預算都來 自納稅人,政府修法要企業「不聘用就繳罰款」, 結果自己反而帶頭違法,還要人民買單,有夠諷 刺。 51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9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機關名稱:未足額進用人數 / 應進用人數 1 國防部中山科學研究院:42 / 181 2 中華郵政台北郵局:31 / 146 3 中油台北營業處:21 / 70 4 台北地方法院:17 / 36 5 司法院:6 / 11 6 監察院:6 / 14 機關與企業聘用身心障礙者,提供身障者工作機 會,被視為進步社會照顧弱勢族群指標之一。目前 許多企業寧繳差額補助費了事,現在卻連公家機關 也比照辦理,讓「定額變金額,進用成沒用」,不 僅公部門未帶頭示範,落實定額進用制度,甚至是 司法院、監察院等本該維護社會正義的政府機構竟 率先違法,令人相當感慨。爰此,要求行政院人事 行政局應會同勞工委員會與研究發展考核委員 會,就各政府機關(含五院各機關)未足額聘用身 心障礙者視為機關首長年度績效考核內容,於 3 個 月內公布各政府機關(含五院各機關)未足額聘用 情形於網路上,並建請自民國 100 年起各政府機關 (含五院各機關)足額聘用身心障礙者,政府機關 不得再帶頭違法,拿人民納稅錢編列預算來繳交罰 款。 52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9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十三) 機關與企業聘用身心障礙者,提供身障者工作機 本所無此項決議之情形。 會,被視為進步社會照顧弱勢族群指標之一。目前 許多企業寧繳差額補助費了事,現在卻連公家機關 也比照辦理,讓「定額變金額,進用成沒用」,不 僅公部門未帶頭示範,落實定額進用制度,甚至司 法院、監察院等本該維護社會正義的政府機構竟率 先違法,令人相當感慨。爰此,建請行政院人事行 政局通令各政府機關(含五院各機關)未依身心障 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8 條第 1 項足額聘用身心障礙 者,應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102 條對該機關 公務員予以懲處,據以保障身心障礙者平等參與社 會、政治、經濟、文化等之機會。 (十四) 馬政府上台為美化失業率,花費上百億元提出「大 本所無此項決議之情形。 學生企業實習方案」,由政府補助 3 萬多名大學生 每人每月 2 萬 6,000 元(扣除勞健保費用,每人實 領 2 萬 2,000 元),希望能藉此政策挽救大學畢業 生高失業率的問題。惟實施迄今,青年人口就業數 仍持續下滑,以 97 年 9 月至 98 年 9 月 1 年中間, 20-24 歲的投保人數減少 5.2 萬人;更嚴重的是, 20-24 歲青年投保薪資結構明顯劣化,投保薪資超 過 2 萬 4,000 元的比例,從 1 年前的三成降到 98 年只剩二成二,人數驟減 4.7 萬人;若再扣除基本 工資以下的打工族,20-24 歲青年投保薪資由 97 年 9 月的 2 萬 4,660 元下降至 98 年 9 月的 2 萬 3,826 元,平均下降 834 元,降幅達 3.5%,是一般勞工 投保薪資降幅的 10 倍。這種由政府部門帶頭拉低 年輕人薪資水準,只為美化失業率,無視低勞動條 件及低薪所衍生的相關問題。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主任委員身為勞工權益保障的最高首長、教育部長 身為全國學生權益保障的最高首長,卻未捍衛大學 畢業生的薪資結構,放任錯誤的政策繼續執行,甚 至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還大言不慚的說,「若教育 部不用 2 萬 2,000 元聘大學畢業生,搞不好這些大 學畢業生還一直在失業」。爰此,要求教育部應通 盤檢討「大學生企業實習方案」 ,並於立法院第 7 屆第 5 會期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 53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99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十五) 立法院曾於 9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通過主決議, 依決議事項辦理。 要求「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及其附屬機關補助社會 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自 該年度起將其補助對象、金額及相關開支明細,按 季送立法院備查並上網公告之。」,惟執行迄今, 仍有部會及其附屬機關仍未按立法院決議執行,動 輒以政府資訊公開法當成政府部門的「護身符」, 針對應公開事項往往以「機密」稱之,對索取資料 推三阻四,敷衍了事,企圖規避國會及國人之監 督。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係為管考行政院及 所屬各部會及其附屬機關之單位,爰此,要求「行 政院及所屬各部會及其附屬機關獎補助社會團 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縣市政府及個人之獎補 助經費,應將其補助對象、金額及相關開支明細, 按季送立法院備查並上網公告之,行政院研究發展 考核委員會並應確實列入該部會年度考核績效項 目並上網公告各部會及其附屬機關執行落實情 形。」,且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應於本決議 通過 3 個月內,具體列明各部會及其附屬機關執行 本決議情形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報告。 (十六) 行政院及教育部目前已研擬推行國民中小學營養 本所無此項決議之情形。 午餐全面免費之政策,並計畫於 99 年 8 月開始施 行。為避免造成地方政府財政壓力,建請行政院及 教育部應以專案方式、全額編列預算,不得排擠現 有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之教育經費。 (十七) 凡由政府執行公權力,其收入屬強制性之財團法人 本所無此項決議之情形。 及證券交易所,其預算書應自 99 年度起送交立法 院審議,例如:保險安定基金、汽車交通事故特別 補償基金、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證券投資人及期貨 交易人保護中心、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 金會、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櫃檯買賣中心...... 等。 54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99 年度 (十八) 立法院審議 98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曾做成決議, 本所無此項決議之情形。 要求「杜絕退休(伍、職)軍公教人員再(轉) 任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及轉投資公司(具表決 權 20%以上)支領雙薪之法規於 3 個月內提出 法制化方案並公布名單送立法院審議」,藉以澈 底杜絕支領雙薪。惟查: 1.教育部與國防部迄今並未針對退休教育人員及 退伍軍職人員提出相關法律修正案,爰要求行政 院應於半年內提出相關法律修正案並送立法院 審議。 2.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提供立法院轉任情形調查 表之說明,指部分財團法人、轉投資公司及當事 人質疑在未修法前逕依立法院決議處理其再任 薪資恐有違法之虞,明顯違反社會觀感與期待。 爰此,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應確實執行立法院 所做之主決議。 3.目前支領退休俸軍人轉(再)任中央政府營業與 非營業基金持有轉投資公司及財團法人,並未停 支軍人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儲蓄存款利息,爰要求 支領退休俸軍人轉(再)任中央政府營業與非營 業基金持有轉投資公司及財團法人,除法令另有 規定者外,應停支退休俸及軍人保險退伍給付優 惠儲蓄存款利息,以澈底杜絕支領雙薪之議,俾 符社會觀感及公平正義原則。 55